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标准汇总十篇

时间:2024-03-26 17:21:19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标准篇(1)

xx期间,在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基础项目中,水利水电工程用地达350万亩,占比近30%。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十三五期间我国将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重大水利水电工程,用地需求量很大。目前,172项重大水利工程正分步建设,金沙江、澜沧江等流域水能也将陆续开发。

国家对水利水电用地一直有专门规定。以往,此类用地主要执行2019年确定的政策要求,对规范用地建设、保障用地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资源保护任务的加重和进一步维护农民权益的需要,一些政策规定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需要。

比如,库区淹没用地较多,其中不少城乡住宅、工矿企业被淹没,需要重新选址建设。以往的政策重点保障了库区淹没用地,但对安置、迁建用地支撑不够,导致用地落实不到位。而库区水面按建设用地算规模、入计划的方式,也影响了其他建设项目发展。有的地方一个大型水利项目,仅工程淹没用地就突破了该地区2020年前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

此外,一些地区的农民群众对水利水电征地补偿标准与其他基建项目有所区别表示异议。以往,水利水电用地耕地开垦费可按地方规定标准下限的70%80%收取,而这个标准与现在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距。对此,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新要求,明确规定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耕地占补平衡实行与铁路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同等政策。

多项举措保障工程建设用地需要

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制定《意见》的主要标准。该负责人强调,既要有效保障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理用地需要,也要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更好地维护群众权益。

同地同价同政策。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耕地占补平衡与铁路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同等政策,取消原水利水电工程耕地开垦费打折收取的规定,耕地开垦费与其他建设项目同一标准,维护了农民权益,落实了资源保护政策。

分类保障各类用地。针对阶段性用地需求,分类型明确了项目前期勘探论证临时用地、工程建设区用地、库区用地以及移民和专项设施复(改)建用地等用地报批方式,保障合理用地需求;针对移民迁建和专项设施复(改)建用地计划指标紧缺、用地报批难的问题,明确规定由国家统筹安排用地计划,解决地方实际困难。

用地管理差别化。允许水库水面建设用地报批时可不占用建设用地规模和年度用地计划指标,解决此类用地报批难问题。对于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或移民安置规划编制过程中,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已就征地履行相关程序、达到征地报批前期工作要求的,用地报批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不再另行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允许先行用地。对于国家审批(核准)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在具备一定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允许工程建设范围内的道路、桥梁、生活营区等施工前期准备工程和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等申请办理先行用地。对于地方审批(核准)的项目,但纳入经批准的全国中型水库建设规划、并经有关流域机构审核同意的水利项目,以及纳入经批准的国家水电发展规划的水电项目,允许参照办理先行用地,合理适度地扩大了水利水电先行用地范围。

附件:

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国家能源局

关于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水利(水电、水务)厅(局)、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重大水利水电工程的战略部署和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的前提下,切实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保障和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部门协同,保障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需求

(一)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规划引导与统筹。各级发展改革和水利水电行业主管部门应在编制水利水电相关发展规划时统筹考虑用地问题,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各有关部门和用地单位在具体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工程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条件,在用地选址、规划布局等方面严格论证,尽量避让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要采取有效的工程技术措施和方案,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切实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对于经充分论证确需占用的土地,在项目投资概算中要足额安排征地补偿费、耕地开垦费等用地有关费用,为工程顺利建设打好基础。水利水电项目在审批(核准)前,要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用地预审手续,未取得用地预审手续的,不得通过项目审批(核准)。

(二)积极做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服务与保障。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水利水电行业发展情况,将水利水电用地需求、空间布局、建设时序等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阶段,要主动服务、提供咨询、参与论证;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时,重点要从规划选址、集约节约用地、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等方面严格审查把关。对具备申请用地条件的水利水电项目,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用地报卷,逐级呈报用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用地预审有关要求,严格审核用地有关事项,确保项目用地符合土地管理各项制度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用地预审和审查。

二、适应水利水电工程用地特点,改进用地报批工作

(三)分类明确水利水电工程用地报批方式。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建设区、水库淹没区用地原则上应一同报批,但对于施工工期较长的水利水电项目,可根据建设工期分别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移民迁建用地原则上应安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按城市(村庄、集镇)建设用地报批;专项设施复(改)建用地,要根据项目规划选址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或纳入城镇建设用地报批。

水利水电工程枢纽工程建设区和水库淹没区用地由建设用地单位向用地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移民迁建和专项设施复(改)建用地由市、县移民主管部门或具体用地单位按移民安置规划及移民安置年度计划,向用地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需报国务院批准的水利水电工程用地,涉及多个省份或在省域内涉及多个市、县的,由有关省(区、市)组织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分别准备报批材料,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汇总后,以省(区、市)为单位报批。但对于水利线型工程(包括河道整治、堤防,引、调、排、灌工程等水利设施)用地,可以地(市)为单位分段报批。

(四)分类保障移民迁建和专项设施复(改)建用地。属于国家审批(核准)的水利水电项目,移民迁建和专项设施复(改)建用地随主体工程用地一并报批或专项设施复(改)建用地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独立报批的,用地计划由国家统筹安排。移民迁建用地应符合城市、村镇建设用地标准,原则上不能超出原有被拆迁占地规模。为解决移民生产生活问题,按照移民安置规划,移民迁建用地超出原有被拆迁占地规模的,报批用地需作出详细说明。移民迁建用地占用城市(含建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经批准超出原建设用地面积的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依照规定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五)实行水库水面用地差别化政策。水利水电项目用地报批时,水库水面按建设用地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不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和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涉及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建设单位应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当地政府要足额补划基本农田。

(六)统筹做好工程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水利水电项目在工程概算中应足额计列补充耕地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用于实施土地整治项目自行补充耕地;为安置移民生产和生活新开发出的耕地以及结合工程施工整理复垦新增加的耕地,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没有条件自行补充或补充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标准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对于水利水电工程项目采取自行补充耕地方式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积极予以支持,对补充耕地及时立项、监督指导和组织验收;采用缴纳耕地开垦费、实行委托方式补充耕地的,地方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安排本地区补充耕地储备库的耕地用于水利水电工程耕地占补平衡,保障工程顺利报批用地和建设。对于占用耕地多的水利水电项目,用地所在市、县确因耕地后备资源匮乏,难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做到耕地占补平衡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在省域内统筹安排补充耕地,切实做到耕地占补平衡。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占用25度以上、纳入退耕还林计划的陡坡耕地,不计入须补充耕地范围。

(七)规范水利水电工程临时用地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工作涉及的钻探勘探、施工便道等用地以及工程建设所需施工场地、设备堆放场地、弃(取)土场等用地,按临时用地管理,依照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并给予土地权利人相应的损失补偿。临时用地造成土地损毁的,用地单位必须依照《土地复垦条例》有关规定,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抢险、救灾、防洪等急需使用土地的水利工程,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用地单位应当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三、做好水利水电建设征地补偿安置,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

(八)足额落实征地补偿费用。水利水电项目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发〔2019〕1号文件等规定要求确定征地补偿标准,足额核算征地补偿费用,采取多种有效安置途径,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用地预审时要对征地补偿费用标准严格审查把关,确保足额列入项目投资概算。其中,对于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建设区、水库淹没区用地,应按工程所在地征地补偿标准足额计列征地补偿费,结合安置方式统筹安排用于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对于异地移民安置和复(改)建专项设施占用土地的,应按所占地地区征地补偿标准给予足额补偿。征地补偿费用应纳入项目总投资。对在贫困地区开发水电占用集体土地的,可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

(九)规范征地报批程序。水利水电工程征地报批前要认真履行征地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就征收土地方案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民集体和农民意见,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对于在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或移民安置规划编制过程中,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已就征地履行相关程序,达到征地报批前期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要求的,用地报批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再另行组织开展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等工作。

四、实行先行用地政策,确保水利水电工程及时开工建设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标准篇(2)

2规划建设项目思考

2.1长江干线

2.1.1长江小南海、朱杨溪航电枢纽工程

小南海枢纽工程大坝位于重庆市江津市珞璜镇的猫儿峡,地处长江上游,距离重庆市主城区40km,距离江津城区39km。其配套建设的电站装机容量约168万kW,总投资约230亿元。朱杨溪枢纽工程位于重庆市江津市朱杨溪处的长江干流河道上,下游距离江津城区66km,距离重庆市主城区139km。该工程是以防洪为主,兼有发电、净化三峡水环境、航运、引水的综合利用水库枢纽工程。配套建设的水电站装机容量约为190万kW。2个电站建成后,将彻底改善长江重庆至四川泸州段的航道条件,辅以少量航道整治措施,可以轻松达到Ⅰ级航道标准,实现3000t船舶和1万吨级船队的常年通行。目前,小南海枢纽已启动前期工作,若环保评价能通过国家审查,则可实现开工建设。朱杨溪枢纽尚未开展前期研究,应尽快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以提升该段航道标准达到Ⅰ级,这对建设高等级畅通航道,打造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1.2三峡库尾重庆港反调节航运枢纽工程探索

三峡电站水库水位常年在145~175m之间运行,从水库实际运行看,能维持在175m运行的时间非常短,然后就不断下滑,直至145m水位,对重庆的城市环境、港口码头建设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库尾航道也有较长时间恢复到原来的天然状况,加上库尾泥沙淤积的因素,很多时候都难以维持在较高的航道等级标准,船舶航行安全存在较大的隐患,影响船舶的正常装载和航运事业的健康发展。建议研究在三峡库尾145m末端涪陵、长寿附近增加1个调整重庆港及库尾航道水位的反调节航运枢纽,按全闸坝方案设计,在三峡水位下降时始终保持重庆港的水位在175m左右,水位上涨超过175m时打开所有闸门畅泄恢复到天然状态。三峡水库水位达到或超过175m时,船舶通过敞开的闸坝自由通行;三峡水库水位低于175m时,船舶通过船闸通行,可能的情况下也可安装几台小型的发电机组以维持船闸的正常运转。增加这个调节枢纽后,重庆港的水位变幅大幅度减小,码头结构变得简单,岸坡更加稳定,港口建设成本和建设难度都将降低。库尾航道也能常年保持一个稳定的水深,有利于船舶装载和安全通行。库尾消落带也得到根本性的治理,城市景观明显提升,城市环境极大改善,市民的亲水活动也有了安全保障,这与国务院国发[2009]3号文件的战略任务“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的水体和生态环境,建设长江上游生态文明示范区”的精神是完全一致的。少量的缺点就是:在三峡水库低于175m时增加了船舶过坝环节;在汛期可能会少量抬高上游水位,由于采用全闸坝方案,汛期达到175m水位以后就畅泄,澭高的水面线到了一定位置就消失了,所以这个影响很小,基本上不会增加防洪压力和土地的淹没;江水自洁能力可能略有下降,但可与原三峡库区的水质基本保持一致(枯季缓水、汛期流水);对三峡的防洪库容有一定的影响,但由于处于三峡库尾,这个影响也非常小。这些缺点在其巨大的社会效益面前基本上是可以忽略的。因此,建议尽快开展该项目可行性方面的研究工作。

2.2嘉陵江

2.2.1利泽航电枢纽工程

利泽航电枢纽工程位于重庆市合川区利泽乡嘉陵江干流,距利泽乡3.5km,距合川城区32km,坝址以上流域面积81100km2,是嘉陵江干流重庆段自下而上梯级开发的第三级,上游与四川省武胜县桐子壕航电枢纽工程衔接,下与草街航电枢纽工程衔接。利泽枢纽是以航运为主,航电结合,兼顾防洪等综合利用的航电枢纽工程。该工程属河床式开发,规划正常蓄水位为213.3m,装机容量约92MW,总投资将超过23亿元,项目建成后,将渠化嘉陵江干流航道26.5km,使航道等级由现在的Ⅵ级提高到Ⅳ级,嘉陵江南充以下航道实现全江渠化。该项目本已由四川和重庆的两个单位联合组建了项目业主,并开展了部分前期工作和准备工程,然而两省市参建单位在项目正常蓄水位和征迁方面存在一些分歧,由于项目跨省,协调难度较大,几经协调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使得项目被迫暂停。目前,利泽航电枢纽工程是嘉陵江能否实现全江渠化的关键,项目建设是势在必行。建议交通运输部给予大力协调,四川和重庆双方也以推动嘉陵江航运事业发展为根本进行友好协商,尽快恢复利泽航电枢纽工程的建设工作,使嘉陵江能尽快实现全江渠化,积极推动嘉陵江沿江经济的快速发展。

2.2.2井口航电枢纽工程

嘉陵江井口航电枢纽工程位于沙坪坝区井口镇境内,是嘉陵江梯级开发至下而上的第一级,下游与三峡175m回水衔接,至朝天门嘉陵江河口约25km,上游尾水与草街航电枢纽工程衔接,回水里程约43km。按原规划,预计井口枢纽总投资约40亿元,装机约50MW,投资效益极差,无法实现以电养航的目标,因此,交通运输部同意暂不实施。后重庆市港航局牵头,对草街航电枢纽工程以下至河口68km航道进行了整治,整治结束后航道水深达到2.1m,达到了Ⅲ级航道的标准。由于嘉陵江船舶吃水较深的自身因素,2.1m的航道水深在枯水季节无法保障1000吨级船舶正常通行,甚至无法保障多数300~500吨级船舶的满载吃水要求,而该段航道处于三峡回水变动区,属泥沙累积性淤积区域,预计2.1m航道水深也很难维持较长的时间,且受嘉陵江众多梯级电站和草街枢纽电厂调峰的影响,该段航道内的流量、水位日变幅较大,三峡水库的水位变幅也非常大,对船舶航行安全和港口作业影响很大。因此,为确保嘉陵江梯级开发的成果,井口枢纽上马势在必行,一级建设比两级好,多一个环节将影响通航效率和保证率。建议尽快开展嘉陵江井口航电枢纽工程的前期研究工作,特别是对开发方式进行重点研究并协调相关部门、开发企业。以电养航行不通,可以采取发电+坝桥开发+枢纽区及两岸土地房产合作开发+枢纽区旅游开发等方式来综合开发,再加上交通运输部和重庆市政府的共同扶持以及航电枢纽电价扶持,应该能顺利建成嘉陵江井口航电枢纽工程,以早日实现嘉陵江真正意义上的全江渠化,为嘉陵江的航运、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2.3乌江白马航电枢纽工程

乌江白马航电枢纽工程位于重庆武隆县白马镇,上游接银盘水电站,下游与三峡库区尾水衔接,是乌江干流梯级开发规划的第11级(银盘+白马),是以渠化航道兼顾发电的枢纽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183m,死水位181m,调节库容0.32亿m3,拟安装3台13.5万kW机组,电站总装机容量40.5万kW,多年年平均发电量16.44亿kW•h,项目总投资约96亿元(静态投资约82亿元),总工期为8a。白马枢纽建成后,使乌江干流大乌江以下河道达到Ⅳ级航道标准。

2.4綦江

綦江为长江右岸一级支流,发源于贵州省桐梓县凉风垭铜鼓园,自南向北流经贵州省桐梓县和重庆市的南川区、万盛区、綦江县、江津区,于江津区仁沱镇顺江村流入长江,全长约231.3km,流域面积约7000km2。多年平均流量约83.9m3/s。其中赶水至綦江县城为綦江中游,河段长63km,流域面积1733km2,总落差75.3m,河槽平均坡降1.23%,水能资源丰富。綦江流域矿产资源丰富,主要为煤、铁矿为主,其中已探明煤矿储量30多亿t。綦江航运开发较早,自古是川盐运黔的重要通道,1938年至1945年间就开始大量修建船闸,并进行航道整治。1940年修建大常水电站,开始了水能开发。早期重庆境内干流规划修建12座梯级,以发电、防洪为主,兼顾航运、城市生活用水和工业供水,总装机容量38.76MW。然而,由于多方面原因,綦江干流至今仍未能实现渠化,且船闸规模较小,等级低,防洪抗旱能力差,经常发生水灾和旱灾,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也较低,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关部门正在研究重新规划綦江干流梯级开发方案,建议相关投融资平台积极介入,对綦江重庆境内的梯级进行整合,统一进行规划和开发利用,提升船闸和航道等级,提高防洪抗旱能力,尽快实现綦江重庆境内全江渠化,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服务。

2.5涪江

按照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1977年编制的《涪江综合利用规划报告》和1994年编制的《涪江流域水资源开发总体规划报告》,涪江重庆境内共规划有5个梯级,目前已建成4级(渭沱、安居、富金坝、三块石),还有潼南双江梯级没有建设,初步实现了双江以下航道的全江渠化,已渠化库区航道基本达到了Ⅴ级标准。由于早期的渭沱、安居梯级为90年代初期电力部门建设,那时涪江航道尚未定级,船闸按Ⅵ级的最低标准进行设计,所建船闸规模较小,特别是闸室宽度、槛上水深等标准较低,其中闸室宽度仅8m(300吨级机驳船宽就达8.5m),只能满足当时当地小机驳船(最大100吨级船舶)的通行需要,未达到Ⅴ级航道船闸的标准。反而上游的富金坝、三块石船闸达到了Ⅴ级标准,能通行300吨级船舶。但300吨级的船舶却过不了渭沱、安居船闸,使得上游富金坝、三块石船闸也无300吨级船舶通过,这与涪江规划的Ⅴ级航道标准不符,梯级渠化的效果未能显现,造成涪江航道水路运输至今仍不景气,涪江梯级渠化工程的航运效益也无法充分发挥。为此,必须尽快立项启动涪江船闸标准化改造工程,将不符合标准的渭沱、安居等船闸改造升级,同时论证建设潼南双江航运梯级,并辅以少量的航道整治措施,使涪江重庆境内航道、船闸完全达到Ⅴ级标准,可能的情况下最好对安居、三块石等梯级进行并购整合,实现涪江重庆境内梯级统一调度指挥,以充分发挥梯级渠化工程效益。

2.6三峡库区及其他支流航道

三峡水库成库后,受回水顶托,很多小支流都变成了高等级航道,其他航运梯级的开发或水电站的建设也增加了可以通航的支流航道,可以通行较大的船舶。建议相关部门或联合投融资平台作一个系统的调研,结合支流航道的矿产资源、工业布局、旅游开发、小城镇对外交通、航道尺度、流量、水位变幅等情况,对航道的开发利用作统一规划,次要航道采取航道整治的方式,重要的有条件的支流航道采取航电结合的梯级方式进行开发,增加高等级航道的里程,构建高等级航道网,干支联动,充分发挥水运的优势。

2.7其他

随着嘉陵江运力的不断增长,可能还将启动井口、草街、利泽等枢纽的二线船闸建设工程。

3航电枢纽建设保障措施及建议

重庆下一步的航电枢纽工程建设任重道远,离不开交通运输部、重庆市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为了确保航电枢纽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建议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对航电枢纽工程建设的领导,重新成立重庆市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航电枢纽工程建设,至少明确一位副市长任组长亲自抓航电枢纽工程建设。

2)做大做强水运工程的投融资平台。重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保持航发司这个投融资平台的相对稳定和可持续发展,除了让航发司做以社会效益为主、企业可能亏损的公益性投资项目外,还是要让航发司参与一些略有效益的项目(比如小南海、彭水等类似项目或其他有效益的项目),或政府加大补助资金投入力度,否则只做企业效益亏损或勉强持平的公益性项目,没有一些好项目的拉动或巨额补助资金的支撑,这个平台不仅起不到滚动开发、以电养航的目的,而且会因为巨额亏损而自身难保,长期下去最终的结果只有做垮,失去这个平台。

3)加大公益性航电枢纽工程建设的地方政府资金投入和交通运输部资本金补助力度。

4)协助、协调确定航电枢纽工程的电价定价机制,参照垃圾发电等特殊电量定价机制,除了给予合理的电价外,还要发文确保所发电量无条件全部上网。

5)在航电枢纽工程征迁移民安置、建设、经营政策上给予支持,在国土、规划、水利、建设、增值税、所得税等税费上给予减免优惠,并在航电枢纽工程枢纽区或库区临江土地的开发、储备上优先照顾枢纽工程建设业主。

6)支持开展“三峡库尾重庆港反调节航运枢纽工程”、“嘉陵江井口航电枢纽工程”、“三峡库区重要支流航道(梯级)开发”等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和规划建设。特别是加强部市协作,共同协调,让三峡建设总公司理解、支持、资助“三峡库尾重庆港反调节航运枢纽工程”的建设。

7)交通运输部与重庆市政府共同努力,协调利泽枢纽建设与四川省的关系,推动利泽航电枢纽工程尽快上马。

8)进一步加强对非交通部门所建水电站或航电枢纽的监督管理,按照长远规划,确保通航建筑物的等级标准和客货通过能力。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标准篇(3)

引言

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大型、特大型水电站修建越来越多,绝大多数大型水电站均建立了水库地震台网监测系统,并取得了监测成果,促进了水库地震监测技术研究的进展。水库诱发地震的震源深度较浅,地震的地表效应比较强烈。其震中大多紧邻大坝和库周10km以内(特别是水库区的峡谷边缘地带),具有频度高、震源较浅、震级下限低、震中烈度较同级天然地震偏高、波列持续时间短、高频能量丰富、大多活动时间长且更具迁移性(包括向坝后迁移,库尾也可发震)等特点[1~2]。水库诱发地震对水库工程、枢纽工程及当地居民均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有必要对其进行监测、预报,以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我国水库诱发地震监测研究始于新丰江水库,可划分为三个阶段,从直接记录式、模拟磁带式地震仪和电信传输到数字化地震监测系统和远程传输阶段[3]。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年第7号)、《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09号)、《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中国地震局令第9号)(2011年5月1日实施),以及少数地方政府出台的有关水库地震的规定,均对水库地震工作提出了相应要求。一般只涉及规定什么规模的水库和符合什么条件的水库需要建设水库地震台,甚至规定了技术要求,但对如何开展台网规划设计和布设监测台网则没有具体规定,更无与水电工程相应阶段相对应的规定及技术要求。目前相关规程规范对水库诱发地震监测及预测有了原则性规定,GB50287-2006《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第6.2.13条、SL245-1999《水利水电工程地质观测规程》第4.3.1~4.3.5条和DL/T5335-2006《水电水利工程区域构造稳定性勘察技术规程》第9.4节等的要求,尽早在施工初期或至少蓄水前一年建成投入正式运行的水库诱发地震遥测台网,并至少持续观测至库水位达到正常蓄水位之后3~5年。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水库诱发地震监测技术规范》(SL516-2013),主要是规范水利工程的水库地震台网建设工作。2015年6月1日实施的《水库地震监测技术要求》(GB/T31077-2014)规定水库地震监测原则、技术要求。多数大型水电工程的库区已建设了水库地震监测台网,但水电工程水库地震监测总体规划和设计尚无专门、系统的监测和预测及防治技术标准,也无相应规程规范规定水库地震台网在水电工程各个阶段工作内容、工作深度及精度要求,报告编写原则、要求亦无统一规定。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水电工程水库地震监测总体规划专题研究,为制定水电工程水库地震监测规程奠定了基础。2014年,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4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4]298号,计划编号:能源20140428)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关于印发《2014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编制计划会议纪要》(水电规科〔2014〕137号)函的要求,水电工程技术中心、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主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参编单位,共同开展《水力发电工程水库地震监测总体规划设计专题报告编制规程》编制工作。

1规程(规范)进展及主要内容

1.1规程(规范)进展

编写组于2014年12月提交规程编制大纲,2015年2月15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在成都组织召开《水力发电工程水库地震监测总体规划设计专题报告编制规程》编制大纲(以下简称《编制大纲》)评审会议,评审意见认为目前水电工程水库地震监测工作尚无统一标准,为规范水电工程水库地震监测设计、台网建设及运行等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保证成果质量,编制本规程是十分必要;建议将原《水力发电工程水库地震监测总体规划设计专题报告编制规程》修改为《水电工程水库地震监测技术规范》,编制内容应包含水电工程水库地震监测总体规划设计、技术设计、台站建设、运行和资料分析的全部工作。根据大纲评审要求,编写组于2015年8月底完成并提交了《水电工程水库地震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初稿。2015年9月10~11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在北京主持召开《水电工程水库地震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初稿评审会议。评审意见认为初稿的主要编制内容基本合适,同时要求编写内容应结合水电工程特点及工程实例进行精简,突出各个工作阶段的技术要求,对供电方式、传输方式等提出原则性的要求,具体技术要求可按照水库地震监测相关标准执行。根据征求意见稿初稿评审要求,编写组于2015年12月31日完成了征求意见稿。

1.2规程(规范)主要内容

《水电工程水库地震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分“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监测台网总体规划设计”、“5.监测台网技术设计”、“6.监测台网建设”、“7.台网运行与资料分析”共7章。该规范规定了:(1)水库监测台网监测的条件及范围。目前水库地震监测适用范围有不同规定:《地震监测管理条例》中第十四条规定坝高100m以上、库容5亿m3以上,且可能诱发5级以上地震的水库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坝高100m以上、库容5亿m3以上的新建水库,应当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开展水库地震监测,最高水位蓄水区及其外延10km范围内有活动断层通过、遭受地震破坏后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新建大型水库,应当设置必要的地震监测设施,密切监视水库地震活动。本规范本着偏保守原则采用《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规定。同时由于地方政府根据地区地震特点制定了水库监测管理规定也应当执行,故本规范还适用于地方政府规定应进行水库诱发地震监测的水库。(2)规定了水电工程各个阶段水库地震监测工作内容、深度及完成时间。水库地震监测工作应在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是否需开展,并估列相关费用。水库地震监测工作应在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水库诱发地震预测基础上进行,其阶段应划分为监测台网总体规划设计、台网技术设计、台网建设、台网运行与资料分析四个阶段。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总体规划设计应在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台网技术设计及台网建设应在水电工程施工详图阶段完成,水库蓄水前一年应建成并投入运行。该规范还规定了台网监测各个阶段技术要求。总体规划任务为了解测震区监测条件、初步确定台网布局及主要仪器设备,内容包括“划分水库地震重点监测区、一般监测区及明确相应监测精度”、“初步确定台网布局及台网监测项”、“对台址进行初勘”、“初步确定传输、供电方式”、“初步确定台站、台网中心等的主要仪器设备及清单”、“初步确定台网施工与建设规划”、“对台网土建工程进行初步设计”。台网技术设计任务为确定监测台网布局及主要仪器、设备及安装方式,进行土建工程详细设计,内容包括“对台址进行详勘,查明台址地质、交通、通信、供电等条件,查明台址背景噪声及通信信号强度,选定台址”、“确定台网布局与监测项目,重新估算地震台网监测能力”、“对台网观测系统、传输系统、数据处理系统、监测设施及土建工程进行详细设计”、“确定台网建设步骤及进度”。本规范同时规定了各个阶段报告编制要求。(3)对监测台网具体技术要求仅作原则性的规定,并提出按照相关水库地震规定执行。这样本规范既保留了水电工程特色,同时又不与地震部门技术要求相冲突。总体来说,该规范紧密结合水电工程特点,原则性及可操作性强。

2可能存在的问题

2.1水库地震监测适用对象讨论

前已述及,目前水库地震监测适用范围有不同规定。据统计资料,发生水库诱发地震概率低,发生大于5级的更是极少[3],采用《水库诱发地震危险性评价》(GB21075-2007)进行水库诱发地震预测,可能发生大于5级水库地震的还是极少数,故“且可能诱发5级以上地震的水库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规定范围过于狭窄,不符合目前水电工程实际。笔者认为,水库地震监测启动条件应依赖于地震所造成的破坏程度,即以地震烈度来控制,同时兼顾安全,即一定规模的水库也应进行水库地震监测。新颁布的《水库地震监测技术要求》(GB/T31077-2014)即规定除坝高大于100m且库容大于5亿m3水库外,水库地震最大震级大于5级或震中烈度大于Ⅶ度均应进行水库地震监测[4]。这种规定是比较合适的。例如大渡河长河坝水电站坝高240m,水库库容10.75亿m3,经水库诱发地震预测水库最大震级4级,震中烈度小于Ⅶ度,按新规范及《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应当进行水库地震监测。而如按《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及《水库诱发地震监测技术规范》[5](SL516-2013)则可不进行,实际上对如此大型水电工程都会进行水库地震监测的。

2.2有关各阶段验收评审程序的问题

由于现阶段水库地震监测规划设计及运行验收均无相关规范统一规定,基本上由业主主持或监理主持并聘请有关专家,有一定的随意性。鉴于目前水电工程实际状况,本规范也未对验收及评审程序作统一规定。今后待时机成熟时可进行统一规定。

2.3与现有国家规范体系重叠的问题

本规范与现有国家标准即《水库地震监测技术要求》(GB/T31077-2014)在具体监测技术要求有部分相重叠,但部分水电专家认为还是应为《水力发电工程水库地震监测总体规划设计专题报告编制规程》,而不是编写技术规范。笔者认为,编写组在编写本技术规范条款时已尽可能少引用现有规范,与现有规范条款重叠时均注明按照现有技术标准进行,没有过多的重复。目前本规范编写思路经总院评审,实用性及可操作性均较强,有利于统一水电工程水库地震监测工作要求及深度。当然最终编写思路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及现有规范体系。

3结论及建议

水库地震监测目前已开展较多,相应的技术标准也有一些,但目前技术标准规定还不统一,无相应规程规范规定水库地震台网在水电工程各个阶段工作内容、工作深度及精度要求,报告编写原则、报告编写要求亦无统一要求。目前在编的技术规范按照水电工程阶段划分、实际监测情况进行了编写,考虑了水电工程特点,实用性及可操作性均较强,有利于统一水电工程水库地震监测工作要求及深度。至于与现有国家标准体系相重叠部分可以酌情考虑,以有利于水电工程水库地震监测技术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易立新,车用太,王广才.水库诱发地震研究的历史、现状与发展趋势[J].华南地震,2003,23(1):28-35.

[2]欧作畿.水库诱发地震的研究[J].云南水力发电,2005,21(3):18-21.

[3]许光,苏克忠,胡晓,等.我国水库监测研究技术进展[J].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学报,2013,11(3):201-204.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标准篇(4)

一、“五水共治”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五水共治”工作水利部分考核总分245分,共涉及指标22个。截止目前已完成“美丽河湖”、无违建河道创建、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编制、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河湖库塘清淤、“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等7个指标;主要江河干堤加固、安全鉴定、行政交界断面水量监测站建设、深入推进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管理试点等4个指标无任务;11个指标正在推进中。

1.河湖管理范围划界。2019年度,计划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界212公里,截止目前已完成141.67公里,完成率66.83%,预计9月底可完成年度任务。

2.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建设任务。2019年,计划完成49处58个村,受益2.92万人口,总投资5009万元。目前工程已全面开工,贤良镇青林村等22个工程已完工,已受益1.16万人,完成率40%。预计11月底可全部完成。

3.中小河流综合治理任务。河道综合治理年度计划完成3公里,截止目前已完成1.5公里,完成率为50%,预计12月底可全部完成。

4.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今年计划全面推进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完成投资3亿元。目前标准农田提升方案及占补、水保方案批复、矿产资源压覆证明、局部规划调整批复及林地征占许可批复等全部前置专题均已完成,建设用地农转用组件材料7月25日已通过市、省自然资源部门审查并上报至国家自然资源部等候审查。库区移民评估报告送达工作已经接近尾声,9月底将启动签约工作;移民安置地方案正在优化。已完成年度投资2亿元,完成率66.7%。下一步,争取9月份完成土地农转用报批工作,11月底正式动工建设大坝主体工程和移民安置地基础设施,完成年度投资3亿元。

5.水库除险加固1座。水库除险加固今年计划完成侧平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计划11月完成工程建设。

6.标准化创建工作。2019年度水利工程标准化考核任务13处,已完成7处电站标准化验收,剩余6处计划12月份完成验收。

7.小水电清理整改完成销号率。2019年小水电清理整改完成销号任务为36座,目前已完成1座。目前生态流量监测设备安装已于三家中介公司对需要安装的32座电站总共39个点位完成踩点工作,计划9月开展招投标工作,10月初正式开展安装,各电站生态泄放设施改造工作计划于9月中旬正式开展实施,11月底可完成年度任务。

存在问题:一是我县电站分布不集中,且多处无电源无信号,交通困难的地方,导致生态流量监测设备安装困难。二是电站行政许可手续补充完善涉及范围广,且多是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难度大。

8.河湖“清四乱”整治。2019年度,计划完成6个点位的“清四乱”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5个,剩余屏都建山交通的弃土场10万方未完成,预计在12月底可完成清理。

9.水雨情遥感测站4G升级。省水文局部署完成,马上开始升级工作,年底可全部升级完工。

10.县域节水型达标建设。2019年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任务为完成5家企业的水平衡测试工作及2家节水型小区和5家节水型企业的创建。目前节水型小区创建已经基本完成,将于9月下旬与住建联合发文命名;5家企业的水平衡测试和节水型企业的创建也基本完成,就等市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并发文,预计将于10月份完成。

11.万元GDP用水量及下降幅度。万元GDP用水量及下降幅度是由全省组织编制的水资源公报里面出来的数据,水资源公报每年都要第二年的3月份才能出来,因此现在不能得到有关数据。(2018年我们是全省倒数第二)

存在问题:我县历年的万元GDP用水量都是全市最高:一是万元GDP用水量基数高,我县2010年的万元GDP用水量为283.73m3/万元,为全市最高,至2018年万元GDP用水量为80.04m3/万元,虽全市下降量最大,但仍处于全市最高值;二是实际情况,万元GDP用水量是一个综合性指标,里面包括根据国土部门上报的耕地面积,统计部门上报的粮食产量等相关数据统计出来,这些数据上级部门都有硬性指标不能随便减少。而由于历史原因这些数据都比临近县市要高,所以计算出来的万元GDP用水量也要比临近县市要高。三是省市要求,省市里对县里水资源公报考核有要求,不允许县里的万元GDP用水量数值出现不符合常规及逻辑的突然骤降情况。因此万元GDP用水量也不可能出现大幅度下降。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紧紧抓住影响最大的农业用水(占80%)因素,协议农业部门做好节水工作。二是积极与监测单位保持沟通,争取用水总量下降最大化。  

二、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

(一)落实县级统管,有效提高水质合格率。我县已成立县级农村饮用水统管机构,建立县级统管运行机制。清水池以上部分实施县级统管,购买社会化服务工作8月初已经正式开始运行;省、市2-8月到我县暗访督查7批次,通报存在问题少于市内其他县,市里组织的4批次督查我们水质检测平均合格率达到53.12%,高于全市平均合格率28.41%,比排名第二的松阳县高11个百分点。乡镇(街道)、供水单位管理层面,一户一册建档、水费收取工作,我们已组织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召开了2次专项部署会议。

(二)加快项目建设,确保三年任务两年完成。我县3年计划实施121处项目,受益8.35万人口。2018年已完成53处,受益4.33万人口,占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任务的44%;2019年计划完成49处,受益2.92万人口,目前工程已全面开工,贤良镇青林村等22个工程已完工,已受益1.16万人,目前11月底可全面完成,占建设任务的40%;2020年计划实施19处,占建设任务的16%,目前2020年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及预算委托审核,进入工程招标开工阶段。  

(三)严格督查考核,积极开展问题工程整改。应用全省、全市统计通报数据,结合省市督查、暗访结果,同步建立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考核机制,对各乡镇(街道)好的做法、工作进展、滞后项目和存在问题在全县范围通报,对进度排名连续落后的乡镇进行约谈。组织各乡镇(街道)对上级通报中存在的不达标工程及时整改,确保“回头看”工程合格。9月9日至12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领导分别带领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水利、卫生健康、环保、住建等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对19个乡镇(街道)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为期一周的督查检查。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

(一)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1.制定方案,明确任务。为切实开展“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县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我局制定下发了活动方案,从主要任务、工作要求等方面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进行了部署,把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的各项任务落实到责任科室。

2.切实抓好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1)消防安全。根据省厅要求,我局于从6月至10月在全县水利行业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结合我县水利系统的实际,重点检查农村水电站厂房、宿舍是否存在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和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目前60座电站已完成自查,9月下旬我局将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对发现的的隐患将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坚决杜绝较大火灾发生。

(2)水利在建工程。一是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办安监〔2018〕1693号)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对基坑开挖、围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制定危险源辨识与风险管理制度,开展危险源辨识与风险等级评价工作。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作为规范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和提高水利工程施工文明的重大举措来抓。几年来共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6个,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三是按照《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水安监〔2017〕344号),运用直接和综合判定法开展在建和运行水利工程隐患排查。四是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我局备案,并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3)水利工程运行。水电站按照农村水电标准化要求开展评级,目前已创建安全标准化水电站29座;根据浙江省小水电清理整改方案要求,我县一站一策方案已通过县政府批复,目前60座电站79个断面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已开始改造,今年计划完成36座电站整改销号。

(4)危险化学品。根据有关要求,我局于4月份下发开展全县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对照《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品种目录》,开展全方位的检查。

(二)存在问题

1.企业安全基础工作不扎实,安全管理不到位。水利施工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情况不理想,安全管理机构形同虚设,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缺乏落实等,监理人员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不及时、不彻底等。这些安全管理上的缺陷导致了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从业人员“三违”现象时有发生。

2.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不足。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点多面广,量大,安全生产监管专业人员缺乏,安全监管力量不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标准篇(5)

一、“五水共治”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五水共治”工作水利部分考核总分245分,共涉及指标22个。截止目前已完成“美丽河湖”、无违建河道创建、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编制、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河湖库塘清淤、“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等7个指标;主要江河干堤加固、安全鉴定、行政交界断面水量监测站建设、深入推进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管理试点等4个指标无任务;11个指标正在推进中。

1.河湖管理范围划界。2019年度,计划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界212公里,截止目前已完成141.67公里,完成率66.83%,预计9月底可完成年度任务。

2.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建设任务。2019年,计划完成49处58个村,受益2.92万人口,总投资5009万元。目前工程已全面开工,贤良镇青林村等22个工程已完工,已受益1.16万人,完成率40%。预计11月底可全部完成。

3.中小河流综合治理任务。河道综合治理年度计划完成3公里,截止目前已完成1.5公里,完成率为50%,预计12月底可全部完成。

4.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今年计划全面推进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完成投资3亿元。目前标准农田提升方案及占补、水保方案批复、矿产资源压覆证明、局部规划调整批复及林地征占许可批复等全部前置专题均已完成,建设用地农转用组件材料7月25日已通过市、省自然资源部门审查并上报至国家自然资源部等候审查。库区移民评估报告送达工作已经接近尾声,9月底将启动签约工作;移民安置地方案正在优化。已完成年度投资2亿元,完成率66.7%。下一步,争取9月份完成土地农转用报批工作,11月底正式动工建设大坝主体工程和移民安置地基础设施,完成年度投资3亿元。

5.水库除险加固1座。水库除险加固今年计划完成侧平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计划11月完成工程建设。

6.标准化创建工作。2019年度水利工程标准化考核任务13处,已完成7处电站标准化验收,剩余6处计划12月份完成验收。

7.小水电清理整改完成销号率。2019年小水电清理整改完成销号任务为36座,目前已完成1座。目前生态流量监测设备安装已于三家中介公司对需要安装的32座电站总共39个点位完成踩点工作,计划9月开展招投标工作,10月初正式开展安装,各电站生态泄放设施改造工作计划于9月中旬正式开展实施,11月底可完成年度任务。

存在问题:一是我县电站分布不集中,且多处无电源无信号,交通困难的地方,导致生态流量监测设备安装困难。二是电站行政许可手续补充完善涉及范围广,且多是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难度大。

8.河湖“清四乱”整治。2019年度,计划完成6个点位的“清四乱”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5个,剩余屏都建山交通的弃土场10万方未完成,预计在12月底可完成清理。

9.水雨情遥感测站4G升级。省水文局部署完成,马上开始升级工作,年底可全部升级完工。

10.县域节水型达标建设。2019年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任务为完成5家企业的水平衡测试工作及2家节水型小区和5家节水型企业的创建。目前节水型小区创建已经基本完成,将于9月下旬与住建联合发文命名;5家企业的水平衡测试和节水型企业的创建也基本完成,就等市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并发文,预计将于10月份完成。

11.万元GDP用水量及下降幅度。万元GDP用水量及下降幅度是由全省组织编制的水资源公报里面出来的数据,水资源公报每年都要第二年的3月份才能出来,因此现在不能得到有关数据。(2018年我们是全省倒数第二)

存在问题:我县历年的万元GDP用水量都是全市最高:一是万元GDP用水量基数高,我县2010年的万元GDP用水量为283.73m3/万元,为全市最高,至2018年万元GDP用水量为80.04m3/万元,虽全市下降量最大,但仍处于全市最高值;二是实际情况,万元GDP用水量是一个综合性指标,里面包括根据国土部门上报的耕地面积,统计部门上报的粮食产量等相关数据统计出来,这些数据上级部门都有硬性指标不能随便减少。而由于历史原因这些数据都比临近县市要高,所以计算出来的万元GDP用水量也要比临近县市要高。三是省市要求,省市里对县里水资源公报考核有要求,不允许县里的万元GDP用水量数值出现不符合常规及逻辑的突然骤降情况。因此万元GDP用水量也不可能出现大幅度下降。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紧紧抓住影响最大的农业用水(占80%)因素,协议农业部门做好节水工作。二是积极与监测单位保持沟通,争取用水总量下降最大化。  

二、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

(一)落实县级统管,有效提高水质合格率。我县已成立县级农村饮用水统管机构,建立县级统管运行机制。清水池以上部分实施县级统管,购买社会化服务工作8月初已经正式开始运行;省、市2-8月到我县暗访督查7批次,通报存在问题少于市内其他县,市里组织的4批次督查我们水质检测平均合格率达到53.12%,高于全市平均合格率28.41%,比排名第二的松阳县高11个百分点。乡镇(街道)、供水单位管理层面,一户一册建档、水费收取工作,我们已组织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召开了2次专项部署会议。

(二)加快项目建设,确保三年任务两年完成。我县3年计划实施121处项目,受益8.35万人口。2018年已完成53处,受益4.33万人口,占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任务的44%;2019年计划完成49处,受益2.92万人口,目前工程已全面开工,贤良镇青林村等22个工程已完工,已受益1.16万人,目前11月底可全面完成,占建设任务的40%;2020年计划实施19处,占建设任务的16%,目前2020年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及预算委托审核,进入工程招标开工阶段。  

(三)严格督查考核,积极开展问题工程整改。应用全省、全市统计通报数据,结合省市督查、暗访结果,同步建立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考核机制,对各乡镇(街道)好的做法、工作进展、滞后项目和存在问题在全县范围通报,对进度排名连续落后的乡镇进行约谈。组织各乡镇(街道)对上级通报中存在的不达标工程及时整改,确保“回头看”工程合格。9月9日至12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领导分别带领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水利、卫生健康、环保、住建等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对19个乡镇(街道)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为期一周的督查检查。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

(一)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1.制定方案,明确任务。为切实开展“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县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我局制定下发了活动方案,从主要任务、工作要求等方面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进行了部署,把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的各项任务落实到责任科室。

2.切实抓好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1)消防安全。根据省厅要求,我局于从6月至10月在全县水利行业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结合我县水利系统的实际,重点检查农村水电站厂房、宿舍是否存在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和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目前60座电站已完成自查,9月下旬我局将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对发现的的隐患将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坚决杜绝较大火灾发生。

(2)水利在建工程。一是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办安监〔2018〕1693号)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对基坑开挖、围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制定危险源辨识与风险管理制度,开展危险源辨识与风险等级评价工作。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作为规范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和提高水利工程施工文明的重大举措来抓。几年来共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6个,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三是按照《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水安监〔2017〕344号),运用直接和综合判定法开展在建和运行水利工程隐患排查。四是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我局备案,并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3)水利工程运行。水电站按照农村水电标准化要求开展评级,目前已创建安全标准化水电站29座;根据浙江省小水电清理整改方案要求,我县一站一策方案已通过县政府批复,目前60座电站79个断面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已开始改造,今年计划完成36座电站整改销号。

(4)危险化学品。根据有关要求,我局于4月份下发开展全县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对照《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品种目录》,开展全方位的检查。

(二)存在问题

1.企业安全基础工作不扎实,安全管理不到位。水利施工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情况不理想,安全管理机构形同虚设,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缺乏落实等,监理人员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不及时、不彻底等。这些安全管理上的缺陷导致了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从业人员“三违”现象时有发生。

2.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不足。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点多面广,量大,安全生产监管专业人员缺乏,安全监管力量不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标准篇(6)

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之后,我处高度重视水库工程管理考核工作,及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动员,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的考核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学习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并把它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全处干部职工人人参与,各负其责。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管理处对照考核标准,逐条自检、逐条整改完善,积极开展考核各项工作。

现对照水利部《水库工程管理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自检情况汇报。

第一类、组织管理。有以下5项内容。

1、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我处是副处级事业单位编制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隶属于市水利局,管理体制理顺。担负管理水库防洪、灌溉和电站发电运行等职能,管理权限明确。内部事企分开,实行管养分离。如: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学校、派出所等机构转移给当地政府管理。稳步推进竞争上岗。输电线路、变电设备等维修维护项目推向社会。职能科室按机关管理进行考核;发电生产按企业管理模式进行考核。没有超编,不存在分流人员。建立行之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劳动考核制度。等等。此项自检时扣6分,扣分原因是管养分离不完全,事企未完全分开,竞聘上岗还在实施过程中。

2、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我处各部门岗位设置合理,并按部颁标准配备人员。每年都按培训计划对干部职工进行培训,所有技术工种均培训上岗。

3、精神文明建设。我处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近两年来,上级调整充实了我处领导班子,现领导班子成员年富力强,团结奋进,带领全处干部职工敬业爱岗,思想稳定,积极向上。目前管理处庭院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管理范围内绿化程度高;管理用房按要求设置,管理有序,配套设施完善。为向广大干部职工提供良好的学习休闲娱乐场所,我处建设了职工俱乐部。干部职工能够方便地在管理处参加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通过规范的管理,我单位内部秩序良好,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年达标。管理处坚决执行、并落实《计划生育条例》,多次被评为__市计生先进单位。20__年,管理处被评为市水利系统文明单位。20__年被评为市水利工作先进单位。此项自检时1分,扣分原因是图书配套设施不完善。

4、规章制度。我处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各岗位责任制度,并汇编成册,共48项规章制度和47项岗位责任制。关键岗位制度明示。

5、档案管理。档案资料管理按照《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全部档案及检索工具实行集中统一管理。20__年 ,我处晋升为广东省特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

按照省水利厅初验专家组、市水利局考核专家组的意见,我处对组织管理的一些项目进行了认真整改。制订了《竞争上岗方案》,三分之一的岗位进行了竞争上岗;进一步完善了阅览室的管理,补充了一些专业期刊和技术专业书籍;为进一步提高规章制度的操作性,重新修订了管理规章制度。为充实水库工程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我处于4月份向市水利局上报了20__年至20__年人才招聘计划,并在今年的5月份,聘请了一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任管理处技术顾问。

第二类、安全管理。有以下10项内容。

1、大坝注册登记。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我处于20__年2月完成了水库大坝注册登记,20__年9月进行了注册登记更新。

2、安全鉴定。如前所述,水库大坝已进行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成果,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

3、确权划界。1999年8月,完成了管理范围确权划界,100领取了土地使用证。水库按照《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标准实施保护,保护范围明确。并在管理范围树立了明显界桩、标志,设立了警示牌。

4、水行政管理。在水行政管理方面我处没有执法权,但我处积极配合市水利局依法管水,并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法规宣传。目前,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无违章建筑,无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无排放有毒或污染等破坏水质的活动。水库水质经环保部门鉴定为一类水标准。

5、防汛组织。我处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按规定签订防汛安全责任书。设立了__水库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由相关领导组成。防汛办事机构健全,人员精干。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人员培训、任务落实。

6、防洪预案。我处与有关部门联合制订了防御超标准洪水工作预案。该预案中有水库调洪原则、防汛组织机构、抢险队伍、抗洪抢险措施等。方案中的抢险、调度、转移、通讯、照明等内容齐全,计划周密,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

7、防汛物料与设施。我处按广东省水库防汛贮备标准备足了防汛物料,并建档立卡,专人管理。防汛物料管理制度健全。现在,我处防汛仓库物料齐备完好,分类清楚,排放有序。防汛车辆、道路、抢险工具等齐备完好,备用电源使用可靠;预警系统、通讯手段、运行可靠。

8、除险加固。我处按照大坝安全鉴定结论和建议,及时对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根据上级的批复,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20__年11月开始动工、20__年8月竣工。除险加固工程有整体规划,实施计划周密,安全度汛措施落实,工程进展顺利,20__年12月通过了由广东省水利厅主持的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工程。

9、更新改造。由于20__年至20__年完成了大坝主体和溢洪道的除险加固工程,故大坝工程近几年没有更新改造项目,但电站设备进行过更新改造,改造的主要项目有以下几项。三台发电机组更换了定子线圈;改造了厂房高压开关柜;厂房吊车进行过维修。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工程费用全部落实,项目按时完成,质量符合要求,有竣工验收报告。另外,我处于20__年9月向市发展计划局申请发电机组技术改造项目立项。目前,该项目已被批准立项。

10、安全生产。我处防洪、安全生产方面多年来无重大责任事故,工程及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在设计标准内,所有工程及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同时,我们也注重消防和地质灾害防范安全工作,设置了消防设施和山体防滑坡的工程安全措施。

按照省水利厅初验专家组、市水利局考核专家组的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我处结合水库防洪抢险的实际,充实完善了预案中抢险、调度、转移、通讯、照明等具体内容,并制订了《__水库防御超标准洪水工作细则》,做到防洪抢险措施层层落实,各负其责;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和政府申请划定水库库区的保护范围,并于20__年2月与保护范围内涉及的主要单位河排林场和那吉镇政府签订了《库区水土保持协议书》。

第三类、运行管理。有以下10项内容。

1、工程检查。我处全年的各类大小检查内容齐全,并特别注重水位突变及高水位等特殊情况下的检查。检查记录规范,对在检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能尽快做出初步的分析意见并及时处理,在处理记录中有负责人签字。

2、工程观测。工程观测主要是人工观测,固定人员4人,观测项目、频率、精度满足规范要求,观测有专门记录,有初步分析意见,观测资料内容齐全,能用计算机按时整编刊印。此项自检时扣2分。原因是观测设备自动化程度不高。

3、工程养护。我处水库大坝坝顶平整美观,防浪墙完整,廊道、排水沟畅通,无蚁害。输、泄水建筑物进出口岸坡完整,过水断面无淤积和障碍物;混凝土及圬工衬砌、消力池、工作桥、启闭房等完好无损。电站发电设施完好,厂房与发电机组外观清洁,各种线路井然有序,对发电设备及各种控制设施进行的养护到位。

4、机电设备维护。我处有溢洪道闸门启闭机、进水闸门启闭机维护制度,并明示;维护人员按制度进行保养维护,维修保养记录规范齐全。目前,所有设备能随时启动,运行正常,安全可靠。

5、工程维修。水库因近几年正是除险加固期间,因此没有安排工程大修,只是每一年根据工程和电站的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岁修和检查维护。如每年年底对发电机组进行一次小修检查,每两年对输水压力钢管进行检查补漆,等等。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上报。在正常维护管理下,水库工程一直运行正常。

6、报汛及洪水预报。我处建立了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实现了水情、雨情自动测报。系统运行正常。20__年4月,建立洪水预报模型,可实现水库水文自动预报调度。并根据实测资料对该模型进行修正和完善。

7、防洪调度。我处已经制订了防洪调度方案、调度规程和调度制度,制订了《溢洪道运行管理规定》。目前,防洪调度原则及权限清晰,我处严格执行调度方案,并有记录,有调度总结。因近年无大洪水发 生,所以未进行洪水调度考评。

8、兴利调度。我处每年认真执行经市水利局批准的年度兴利调度运行计划,并能根据实际情况,按上级调度指令及时修正运行计划,并按时完成水库调度年度总结。

9、操作运行。我处有闸门及启闭设备操作规程,并明示。操作人员固定,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培训。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和调度指令运行。

10、管理现代化。我处高度重视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建设,应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先后建成了多个自动化系统,如:水情自动测报系统、闸门监控系统、视频监视系统、洪水自动预报系统、水电站发电电气参数采集系统、办公局域网络、管理处网站。除此之外,为加强与全省水利系统的交流沟通,我们将管理处网站挂到了省水利厅网站上,在省水利厅网页上进行链接,可直接进入我管理处网页。目前我处办公及管理设施现代化水平在本省属高水平。为了进一步完善水利信息化建设,我处完成了《市__水库工程管理处信息化建设总体设计方案》,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网络布线、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科室业务管理系统、建设会商系统和建立各系统的综合数据库。此项自检时扣2分,原因是管理工作科技含量尚可不断提高。

按照省水利厅初验专家组、市水利局考核专家组的意见,我处加强了对左坝头滑坡的监测,于2月份增加安装了10个位移观测点,于3月1日开始进行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的观测,每月两次。联系开发单位认真完善洪水预报系统。洪水预报系统准确率现达到了70以上。对大坝上游岸坡进行了治理。对大坝坝面、坝坡进行了全面清洗,剪除了坝面外露的钢筋,使大坝外观更加整洁。清除启闭机钢丝绳的黄油及油泥,用新方法对钢丝绳进行保养。

第四类、经济管理,有以下5项内容。

1、水资源利用。我处发电用水服从于流域灌溉需要。灌溉、发电管理制度明确;严格执行市水利局批准的调度原则,有经批准的用水调度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正。为充分利用水资源,我处研绘了《__水库调度图》,进行优化调度。通过严格管理,发电任务按计划完成得较好。

2、费用收取。电价按批准文件执行,按期100完成电费收取工作;发电后尾水排入下游河床,由__市水利局负责引入农田灌溉及收取水费,我处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职能。

3、财务管理。我处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年发电收入1750万元。每年年初,我处都做好一年的财务收支计划报批。做到计划周全,开支合理,经济稳定。平时我处的银行基本账户余额达800多万元,维修养护、运行管理等费用来源渠道畅通,能及时足额到位。同时,我处财务制度建全,制订了《__水库工程管理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财务帐目实现电算化,管理规范;无违规违纪行为。

4、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我处人员工资、福利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兑现,20__年职工人均年收入达2.1万元,福利待遇按属地__市标准达中上水平;按规定办理了合同制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职工医疗待遇按有关文件执行,使全体干部职工医疗有保障。

5、多种经营。水库自成立以来发挥拦蓄、调节上游来水作用。同时,我们利用水资源灌溉、发电、养殖;利用库区的土地植树造林,充分发挥水库的防洪、灌溉、发电等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由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将__水库划定为饮用水源准保护区,为保护水质和不致于污染环境,水库未进行网箱养鱼和开发建设工副业等综合经营项目。

按照省水利厅初验专家组、市水利局考核专家组的意见,我处补充购置了部分财务管理软件,进一步提高了财务账目电算化管理的程度。并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制度;委托科研设计单位进行汛期恢复正常水位的可行性研究,积极探索充分利用水资源的路子。

以上是我处的自检情况汇报,对照考核标准,我处自检总得分为989分,市水利局考核得分为975分,广东省水利厅初验得分为935分,其中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85。对专家组指出的存在问题,我处非常重视,迅速制订整改计划,认真进行整改。现在我们认为我处已经基本达到国家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标准,敬请各位专家考核。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标准篇(7)

一、工程概况

锦屏一级水电站工程主要任务是发电,并结合汛期蓄水兼有减轻长江中下游防洪负担的作用。水库正常蓄水位1880m,死水位180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77.65亿m3,调节库容49.1亿m3,属于年调节水库。电站装机6台,单机容量600mw。

本工程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混凝土双曲拱坝、右岸泄洪洞、右岸引水发电系统及开关站等组成。双曲拱坝最大坝高305m,坝体混凝土量约528万m3。工程等级为ⅰ等工程,主要水工建筑物为1级。

二、锦屏一级水电站机电物资管理的方法

2.1锦屏项目的机电物资管理特点

自锦屏一级水电站工程开工以来,锦屏一级项目部在锦屏工程中承担了5个工程项目的施工。www.133229.COm除锦屏一级水电站大坝右岸工程正在施工,前期表现为多个工程项目齐头并进,抢工期,争速度;后期则是工程项目规模庞大。所以工程项目的机电设备投入和物资材料的需求量非常大。由于工地地处偏远,运输困难,施工场地狭窄,仓储设备有限,加上施工部位分散,战线长,机电物资的管理难度增大,前期有一定程度的混乱。

项目部遵循公司的管理理念,落实公司的管理要求,根据锦屏工地的实际,着力在机电物资管理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建设上下功夫。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适合锦屏实际、满足施工需要、节约成本费用的制度体系、操作程序和执行标准。机电物资管理跃上了新台阶,取得了明显的管理成效。

2.1锦屏项目部的机电物资管理制度

锦屏一级水电站项目部的机电物资管理严格执行三个约束性的文件:

即《

三、锦屏一级水电站机电物资管理成本费用过程控制

3.1 机电物物资管理单机核算控制

锦屏一级水电站项目部在设备使用上实施了单机核算管理办法,这就是“定人、定机、定岗位”和机长责任制,通过各项管理制度在单机上得到落实,使设备的安全操作、例行保养、日常维护和单机成本核算的工作在单机上展开,责任明确,投入产出明确,设备完好率明确。单机结算的结果与机组人员的绩效挂钩,有明确的标准,经过机电物资部、计划合同部的综合考核,依照考核结果分配。

项目部实行的单机核算方法,其核心是“三个明确”。

一是明确单机的产出;

二是明确单机的消耗;

三是明确消耗标准。

单机产出的考核,是以单机一个月里完成的工作量,如台班、方量,乘以内部台班单价或者方量单价,得出单机月产值。单机消耗主要考核四个指标:一是油耗多少,二是配件消耗多少,三是轮胎消耗多少,四是人工费多少,消耗都以实际消耗统计。项目部规定了单机油耗、配件、轮胎等各种消耗标准,如规定大车油耗每车公里0.8~0.9升;配件每车公里消耗0.68元;轮胎每车公里消耗1.2元。这样,月单机产出减去月单机实际消耗,就可以得出月单机的实际盈亏。项目部以核算出的盈亏数额,用绩效工资的方式反映在单机核算后的个人收入中。

3.2 精确调度设备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锦屏一级水电站项目机电物资部每周组织召开一次设备管理专题会,集中解决一周里机电设备现场运行存在的问题,对上一周的修理、保养计划执行情况进行 总结 ,对未完成的计划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同时,制订出下周的修理、保养和配件计划,机物部对执行情况全程监控。

项目部在各合同项目的设备配置、管理上实行了动态控制,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和社会设备,用租赁的方法,把设备投入降下来。项目部进行社会市场行情调查,比较设备效率,加强协作队伍的监管力度,精确计划,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来满足施工生产需要。项目部对完成任务的设备及时进行调、退、封,不闲占设备增加费用,取得了较好的使用效果。

项目部根据实际,将部分反铲、奔驰重卡、钻机等设备以租赁的形式给外协队使用。这样做,可以提高这些设备的使用效率,遏制住这些设备的亏损趋势。如业主提供给项目部的进口钻机,每台价值在200多万元,由于项目部缺少此类钻机的操作手,而外协队又恰好有很出色的操作人员,以租赁的方式更能让设备尽快发挥效率,避免每台钻机月使用费5万元的沉重压力,避免亏损风险。

四、加强机电物资现场管理和控制

4.1 加强机电物资合同管理

项目部对物资实行了单项工程统一计划管理。项目部实行了需求总计划和年度、季度、月份和周计划编制。材料需求总计划由各单项工程限额计划汇总而成,是项目的总控制计划,以上两者均由工程技术部编制。限额计划是单项工程材料供应的数量,按时间分段控制,每周限制须用的材料数量。年度、季度、月份和周计划由前向后精确滚动编制,物资计划严格与施工生产进度计划一致,因变更可以及时调整。物资计划要经过工程技术部部长审核,报项目总工程师批准。

项目部对重复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租赁管理。我们对钢管、扣件、方木、板材一类能够重复使用的材料,对内对外实行租赁。租赁材料返库严格检验,损坏和短少都要赔偿。租赁使材料管理的效益更加直观。

项目部对材料实行了统一仓储管理。统一仓储管理促进了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4.2 加强机电物资采供管理确保畅通

锦屏一级水电站项目部按公司要求,成立了由主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组成的招标小组,除业主供应的材料外,凡10万元及以上的机电设备、物资材料采购,都要由招标小组决策,签订合同后,要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项目部按公司要求建立供应商档案,通过书面调查、实地考察、间接寻访和供应方自荐等方式,填写《供应方调查表》,经审查合格者进入《合格供应方名册》。《合格供应方名册》实行动态管理,不合格的将注销其合格供应方资格。一年内不得录用,项目部规定的采购原则有:成本效益原则;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原则;供应及时原则;公平公开,优中选廉原则。

结束语

机电物资管理的关键环节就是工程项目成本核算,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锦屏一级水电站项目部成立了成本管理小组,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和成本进行控制,财务部门进行监督,形成了机电物资综合管理机制,共同把机电物资的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标准篇(8)

一、对水库移民专业项目扩大规模、提高标准(等级)或改变功能增加投资处理的相关规定

对水库移民专业项目扩大规模、提高标准(等级)或改变功能增加投资处理的规定主要有:

1.国务院令第471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工矿企业和交通、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专业项目以及中小学的迁建或者复建,应当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

其释义中说明:制定本条的目的“明确工矿企业、专业项目和中小学的迁建或者复建按‘三原’原则补偿。”该条继续说明“工矿企业和交通、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专业项目以及中小学的迁建或者复建补偿原则为: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是对被征用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原则。迁建或者复建的建设规模按照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规模和标准建设。对于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改变功能等增加的投资,由有关单位自行解决。”

2.《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2009)中:

(1)工业企业处理中明确:“因提高标准、扩大规模、进行技术改造以及转产所需增加的投资,不应列入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

(2)专业项目处理中明确:“专业项目的淹没处理方案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遵循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对恢复改建的项目,应按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进行规划设计,所需投资列入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因扩大规模、提高标准(等级)或改变功能需要增加的投资,不应列入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概(估)算。”

3.《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DL/T5064-2007)

前言中明确:“增加了企业处理规划设计的有关规定。要求对需要迁建的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有生产能力或办事能力的原则,拟定迁建补偿方案。没有条件迁建的企业和国家政策规定不允许迁建的企业事业单位,应进行补偿评估,提出合理补偿方案。”

(1)建设征地影响的专业项目,应按照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和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进行恢复或改建;不需要或难以恢复的,应根据其受征地影响的具体情况,分析确定处理方案。

(2)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对需要结合地方发展规划,扩大规模,提高标准(等级)或改变功能的项目,应由省级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协商一致,并明确投资分摊方案。”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规范》(DL/T5382-2007)总则中明确:“工矿企业和交通、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专业项目和中小学校的迁建或者复建,在满足国家相应规定的基础上按照原规模、原标准、恢复原功能迁移或者复建,所需资金,列入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

原标准、原规模低于国家规定下限的,从国家规定下限建设;原标准、原规模高于国家规定上限的,从国家规定范围的上限建设;原标准、原规模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的,按照原标准、原规模建设。

建设标准、规模高于上述规定范围的,超过部门的资金不列入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由有关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有关单位自行解决。”

二、上述规定实施效果分析

一是水利、水电规范对复建采用的标准、规模规定不同。水利规范规定“应按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进行规划设计,所需投资列入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水电规范则规定“在满足国家相应规定的基础上按照原规模、原标准、恢复原功能迁移或者复建,所需资金,列入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在满足国家相应规定的基础上,一个限制条件的差异,则显示出对复建采用的标准、规模规定不同,进而造成水利、水电工程对计算扩大规模、提高标准(等级)或改变功能增加投资计算的基数不同,由此计算出的差额资金也是不同的。

二是计算规定缺乏具体操作意见。471号令释义中虽说明了“工矿企业和交通、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专业项目以及中小学的迁建或者复建补偿原则为: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是对被征用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原则”但实施中,对迁(复)建项目,都是按规划设计成果计列投资的,而不是按“对被征用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原则”计列投资,设计单位也没测算过被征用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投资,也就不存在复建投资与补偿投资的差额问题,分摊缺乏技术支撑。

三是“对需要结合地方发展规划,扩大规模,提高标准(等级)或改变功能的项目,应由省级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协商一致,并明确投资分摊方案。”的规定缺乏操作性,也缺乏硬约束和违反规定的处罚意见。水利工程,因项目法人与地方利益、经济发展是一个整体,因而对分摊投资争议不大,也没有扩大规模提高标准的冲动;而水电工程,项目法人与地方人民政府代表不同的利益群体,地方人民政府对规模扩大、标准提高的冲动愈演愈烈,各方对应分摊多少投资争议很大,但最终一般以项目法人让步,标准就高、规模扩大,投资不分摊而结束争吵,从而造成了水电工程建设规模和标准明显高于水利工程的现象。

三、处理建议

本着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库区社会稳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原则综合考虑,结合实践和相关规定,笔者建议根据淹没涉及专业项目营利性质的不同分类处理。即:

一是对同一类专业设施,水利、水电迁(复)建均采用同一处理原则,不再按水利、水电分类处理。

二是专业项目补偿投资按公益、营利分类处理,补偿投资也按两类采用不同的原则计列。对公益性专业项目,如交通、中小学校的迁(复)建,按照行业强制性规定进行迁(复)建规划设计,所需资金,根据规划设计成果列入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对工矿企业、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营利性专业项目按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即对被征用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的原则计列补偿投资,但建设规模仍按照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规模和标准建设,规划投资超过“三原”原则计算的补偿费用部分,由专业设施项目法人或权属人自行解决,不计入概算。

四、结语

本分类处理方法的提出,主要考虑到以下因素: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标准篇(9)

对水利水电施工质量的解读可以从狭义和广义的角度进行,从狭义的角度来说,水利水电施工质量能够基本满足相应的功能需求就可判定施工质量合格,而从广义的角度来说,水利水电施工质量不仅仅包括其基本功能的满足,更包括具体的工作质量,如社会调查、市场预测、质量回访等。水利水电施工质量的好坏需要有一个可靠的体系对其进行评价,这对于工程管理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当前国家虽然对质量的底限做出了规定,但是因水利水电施工愈加发展,使用要求和功能也越来越高,因此传统的从狭义角度对水利水电施工质量的评价方式已经无法满足现代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需求,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工程质量评价模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水利水电施工质量评价现状

1.1施工质量评价方式对于当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方法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是施工质量的评价等级,目前对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等级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其次是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根据当前施工质量评价等级,单元工程中主要检测项目全部符合相关要求,一般检测项目70%以上的测点符合相关标准即可评定为合格。如果主要检测项目全部合格,一般检测项目的合格率能够达到90%以上,那么就可以评定该单元工程施工质量为优秀。若干个单元工程组成分部工程,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的评价是建立在单元工程评价的基础知识的,如果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全部评价为合格,中间产品质量和原材料质量也合格,那么即可评定该分部工程施工质量为合格。在合格的基础上单元工程施工质量50%以上达到优良即可评定该分部工程施工质量优良。分部工程组成水利水电项目工程,对此评价是建立在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基础之上的,一般来说,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外观质量得分率75%以上,工程使用的基准点符合规范要求,施工位置和高程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材料检验资料齐全。在合格的基础上分部工程施工质量60%以上达到优良且主要分部工程施工质量优良,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要质量事故,外观质量得分率85%以上,水电站、泵站试运行检验合格,达到设计要求即可评定为优良。1.2水利水电施工质量评价存在的问题分析当前现行的水利水电施工质量评价方法,我们可以发现其更多的是从整体上对施工质量进行把握,忽视了不同因素对施工质量的影响,即权重。具体而言,当前水利水电施工质量评价主要存在以下四个问题:一是要求施工质量必须同时满足五项条件,一项不合格就会从整体上否定施工质量,没有将各个影响因素具体的考虑进行;二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价以水利建设的《质量评定表》和《质量评定保证》为参照,没有考虑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特点;三是评定指标和标准过于简单,例如往往使用百分比的方式进行平等,没有进行具体、精确的量化;四是对于水利水电工程而言由于单元工程或分部工程划分的数量较小,评定的群体较小,使评测结果与真实状况容易产生一定的偏差。综上所述,当前水利水电施工质量评价虽然能够对施工质量进行有效管理,但是由于缺乏一套相应的质量评价体系,使得其管理效果更多地依赖工作人员的经验,缺乏足够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质量评价体系是必要且重要的。

2水利水电施工质量评价模型的构建

水利水电施工质量评价模型的建立应当以预测性原则,即确保评价结果能够反映未来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状况的走势、导向性原则,即对相关部门的管理决策具有导向性左右、综合性原则,即从广义的角度对质量进行评价、客观性原则,即评价结果必须客观的反映实际、系统性原则,即评价指标和标准形成一个有机的体系、规范性原则,即评价结果的表达和汇总都符合特定的要求等为基础。2.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的影响因素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水利水电施工质量评价体系,要做的是确定其施工质量影响因素,对此可以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其中施工准备阶段对施工质量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人,即相关人员是否具有足够的质量意识和相应的施工技术;材料,即施工原材料、半成品、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机械设备,即所选机械设备是否符合实际施工状况,即机械设备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方法,即所采取的技术方案等是否合理。施工过程阶段对施工质量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是否加强质量检验工作、是否认真履行“三检制”、有无加强参建人员的质量教育与学习、有无加强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即重要施工方案的质量控制、对于施工常见问题有无进行预防、监理单位有无认真履行建立职责、有无重视现场协调等。2.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指标的确定施工质量评定指标的选取是否正确、全面对于整个施工质量评价体系的有效性有着直接的影响,在确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影响因素的基础上笔者遵循目的性原则、系统性原则、独立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可获得性原则、定量与定义相结合原则确定了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过程阶段2个一级指标,其中施工准备阶段包括工程设计和工程环境2个二级指标,工程设计这个二级指标下涵盖施工专业人员的配置情况、施工材料质量、施工机械设备功能、水工建筑物及水机电气设计、施工方案的选择5个三级指标。工程环境指标则包括施工技术水平、施工管理能力、劳动力市场、自然环境4个三级指标。施工过程阶段这一一级指标下包括施工项目参与者、工程外观质量、工程实体质量3个二级指标,工程项目参与者包括项目法人、设计方、承包单位、监管单位、质量管理单位5个三级指标。工程外观质量包括水工建筑物外观、房屋建筑质量、堤防工程质量3个三级指标。工程实体质量包括水工建筑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单元工程质量、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单元工程质量、水力机械辅助设备安装工程单元工程质量、发电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单元工程质量、升压变电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碾压式混凝土坝工程单元工程质量7个三级指标。2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24个三级指标共同构成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指标体系。2.3模糊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特点,具体的施工质量评价指标因子包括以下5个:一是工程环境因子,主要包括工程周边的民俗民风等社会环境,当地的气候、水文等自然环境,劳动力和工程材料获取的资源环境等因子。例如如果工程当地民风淳朴,劳动力和工程材料容易获取,自然环境对工程施工影响较小,那么就可以判定工程环境良好;二是工程设计因子,即对工程设计是否合理、工程质保是否优越、工程枢纽布置是否合理、建筑结构受力是否满足相关标准等进行评价;三是工程质量外观因子,对此可以根据《水电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进行判定;四是工程项目参与人因子,对此主要是通过不记名调查问题来进行判定;五是工程实体质量因子,一般通过试验、实验室或仪器检测还获得相关数据,并运用数学方法进行数据处理,将处理的数据与相当标准进行比较,从而判定是否为合格或优良。在实践中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的评价往往并不是直接从整体进行评价的,而是将水利水电工程划分为数个单位工程,将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然后再进一步划分为分项工程,通过对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的评价来判定上一级工程施工质量,因此采用模糊综合评定法建立多层次综合评定体系是确保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准确性的重要途径。其中模糊综合评判因集为A=(A1,A2)=(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过程阶段)A1=(A11,A12)=(工程设计,工程环境)A11=(A111,A112,A113,A114,A115)=(人员配置,工程材料,施工机械,水工建筑物及水机电气设计,施工方案设计)A12=(A121,A122,A123,A124)=(工程技术环境,工程管理环境,劳动环境,施工环境)以此类推得出所有综合评判因集,评语集为V=(V1,V2,V3)=(优良,合格,不合格),权集向量为Wi=(Wi1,Wi2……Wim),如式(1)所示。关系模糊矩阵Ri,模糊评判矩阵Bi=Wi×Ri=(bi1,bi2,bi3)归一化之后得到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标准评判矩阵,如式(2)所示。

3结语

能对一个工程进行准确无误的施工质量评价是人们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笔者通过对施工质量影响因素的分析,确定了施工质量评价指标及相对的权重,并结合模糊综合评价法确定了相应的评价模型,对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准确性的提高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当然基于模糊综合评价法所确定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模型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即受参数的影响较大,因此在实践中需要准确地确定相关指标的参数,从而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相信随着计算机技术和智能技术的发展,人机对话将更加智能,这种情况下只需要输入评价指标体系、专家指标权重判断矩阵、指标得分,便可通过程序算出质量评价结果,使评价过程更为简洁。

参考文献

[1]张炜.基于模糊综合评价法的中小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价[J].水电能源科学,2014,(1).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标准篇(10)

1规划设计管理体系

1.1设计阶段划分及内容

对应于水电工程的建设工期,水库移民安置的规划设计工作一般可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即项目前期立项阶段。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水库淹没损失和社会经济状况调查、移民安置规划及补偿投资概算编制等,由承担规划设计的单位会同地方政府共同完成。第二阶段即项目实施阶段。包括以下主要工作内容:移民安置实施方案和计划的编制,以及各单项移民工程的技施设计。在这一阶段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移民主管部门将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组织移民搬迁和安置、专项设施复建等工作,并接受监督单位的监理。第三阶段即移民安置后期扶持阶段(一般在水库移民竣工验收后)。这一阶段的工作内容主要有移民生产扶持规划和移民安置效果评估等。

1.2组织形式

国家大中型水电主体工程设计一般由部属甲级设计院承担,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作为其中的一部分亦由它们承担。设计单位在项目前期阶段受项目业主的委托,负责水库淹没损失和社会经济调查,与地方政府共同编制移民安置规划以及计算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投资概算等工作,其规划设计成果由项目业主报国家项目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同时有关地方政府需对有关的规划设计成果出具认可或承诺意见;在项目实施阶段受地方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规划,配合移民主管部门编制移民实施计划、编制执行概算和移民搬迁安置以及专项设施复建的实施;后期扶持阶段根据扶持工作量由地方政府组织编制水库移民后期生产扶持规划。

按照法律规定,大中型水电工程项目的移民安置规划必须由国家项目主管机构进行审批。没有编制上报移民安置规划的项目,不得审批开工。

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水库移民安置任务的都设有水库移民管理机构,他们分别代表本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各自辖区内的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移民安置实施阶段的规划设计工作主要由省级移民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工程项目的法人参与重大项目的招标和设计方案审查活动。

1.3规划设计依据的有关法规规范

移民规划设计主要涉及的法规、规范可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部级法律、法规主要有: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行业(如交通、电力、电信等)和有关税费的法规;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④国务院第74号令《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该条例于1991年1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自199年5月1日起施行。因新《土地法》已于1999年1月1日起颁布实施,目前国务院正组织有关部门对该条例进行修订。

第二部分:地方性或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法规、政策有:

①《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电力工业部1996年11月28日,1997年5月1日起实施);②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衔接的实施办法;③其它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交通、电信、广播、电力、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等等);④各级地方政府的有关移民工作的政策性政府文件。

以上这些法律、法规、政策,构成了中国水电工程水库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的法律基本框架。其中,《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为这些法律框架中的核心,是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的政策性导则。该《条例》指出,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应当服从国家整体利益安排;同时指出,移民安置的目标是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这些规定明确了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应遵循的规划原则和程序要求。

2特点和问题分析

2.1规划设计中的政府行为

中国是个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土地等自然资源和重要的基础设施都是公有。大中型水电工程开发建设也是在国家统筹计划下进行的,水电工程的投资主体目前居多是国家或者国有企业。作为地方人民政府,对国家基础性的水电工程建设是积极支持的。同时,也由于水电工程的水库移民问题涉及面广、社会性和政策性都强,所以,对于水库淹没补偿标准和移民安置去向的确定,土地的征用和安置区的土地调整,移民安置的实施,都需要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协调、督办或执行。因此,中国对水电工程水库移民实行政府负责制度。

政府负责制指在移民搬迁安置的全过程中,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监督检查、协调、审批移民安置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工程建设要求负责,承诺按补偿投资完成水库移民安置任务,并且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验收下级人民政府的移民搬迁安置和专业项目复建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落实搬迁、安置工作。

设计单位受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委托承担着水库移民工作全过程的有关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任务,其中包括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单项工程的设计以及移民安置实施计划的拟定和调整。在规划设计中,设计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移民安置的政策,合理取用补偿标准。提出淹没影响项目的处理方案,注意平衡有关各方的利益关系等。

在项目前期阶段,设计单位负责社会经济和淹没损失的调查,并与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编制提出移民安置规划专题报告。在移民安置实施阶段,设计单位则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移民搬迁和安置计划,提供复建项目的设计图纸,参与移民监理,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概算调整等工作。

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反映着有关各方的利益格局,关系着水电工程项目的能否顺利开工和建设。因此,在目前运行模式下,设计单位是政府和项目业主决策的参谋,以及移民工作技术支持,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国水电顾问有限公司管理着中国最大的7个水电工程甲级勘测设计单位(中南院、华东院、西北院、成都院、昆明院、贵阳院和北京院)。长期以来,他们承担了诸多大中型水电工程项目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受中央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这些项目的移民安置专题报告的专业审查工作一直由中国水电顾问有限公司主持进行。同时,这些单位还承担着部分水电工程的水库移民咨询、监理和验收评估工作、并且协助政府部门研究、起草一些有关水库移民的政策文件,在国内具有较高的声望和权威。

2.2实物指标是规划设计的基础

在中国,水库淹没实物指标调查是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的第一步基础工作。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设计单位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

水库的淹没实物数量、现状的标准等是确定移民安置规模和专业项目复建规划的重要依据。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投资计算更要求水库淹没实物指标的准确性。

近年来,水库实物指标调查的精度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国家从程序上和技术上对实物指标的调查确认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许多工程已采用了航测图、卫星遥感图对比校对,大比例尺地类地形图判别等技术手段提高土地测量精度。对于实物指标调查成果往往也采取多家联合调查,共同确认的方式。并且,库区的人口、房屋指标也进行了动态推测。国家还规定,若工程水库淹没实物指标调查至工程开工相隔数年的,一定要重新调查复核。这些措施的采用实事求是地考虑了水电工程库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适应了水电工程周期较长的特点。

2.3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是规划设计的重点

水库规范中明确:移民安置规划是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的核心。水库淹没必然带来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资源的损失,由此对社会产生的最大影响是依赖被淹土地生存的居民在水库淹没后的生活出路问题。社会以人为本,水库淹没处理则必然是以解决农村移民的生产生活出路为核心。

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方案的制定和措施的落实是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的重点,移民安置环境容量的分析与移民安置目标的确定则是移民安置规划的关键。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匮乏,国家已有政策规定“土地承包50年不变”。水库淹没土地后要在其他新区拿出过多的土地来安置水库移民是非常困难的;通过其他非农业生产方式安置移民,又存在对移民劳动技能的提高和转换问题,这对于那些长期居住在文化相对落后、信息相对闭塞的山区的移民来说也是比较困难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逐步提高,水库移民在搬迁安置后应达到什么样的生活水平,合理恰当地拟定移民安置目标显得非常重要。

移民安置专题报告的审查要求设计单位必须对移民安置环境容量和移民安置的规划水平进行分析预测。设计单位往往通过大量的库区社会经济调查分析,并与地方政府反复协商落实移民安置点和确定移民安置目标,为使农村移民得到妥善安置,许多地方的人民政府通过政府的统筹规划、调整,安排移民跨省、跨区、跨县进行异地安置,较好地解决了资源配置问题。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对于业主单位和当地政府来讲,由于农村移民没有安置好而进行二次搬迁安置,不仅需要更多的投入,而且还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对水电事业的发展也会带来负面影响。

2.4依据合理的补偿政策

根据国务院1991年5月颁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规定,“国家提倡和支持开发性移民,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生产扶持的办法。”在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中,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定的补偿政策进行规划和概算的编制工作。有关补偿政策如下:

①土地补偿政策。土地补偿政策根据新土地法有关规定,征用耕地补偿投资由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费用主要用于移民生产开发、落实生产措施。征用其它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②房屋及其它私有财产补偿政策。水电工程水库移民房屋补偿按照该房屋在移民安置地当年的重置价进行补偿,移民其它私有财产如房屋附属建筑等一些不能搬迁的物品根据其价值进行补偿。③水库涉及的基础设施为专业项目补偿政策。对于水库移民安置中涉及的有关交通、电力、电信、广播等有关专业项目,水库规范规定根据“原规模、原标准、恢复原功能”原则,并结合移民安置规划的要求进行搬迁、复建,其相应的投资列入水库工程投资中。

2.5制定配套的设计标准

为使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避免任意性和盲目性,国家专门制定了《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实物指标调查细则》等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的技术标准。其中《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已经修订了第二版。其他规范也在根据国家新法规的出台进行修订。制定配套的设计标准有力地保证了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在《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修订的第二版强调库岸稳定及失稳影响区的地质评价工作和安置区地质安全评价工作,对更科学地计取淹没影响实物指标的补偿送行了规定。

2.6实施规划滞后的问题

由于许多工程项目立项较急,移民安置的规划设计工作没有足够的设计周期。有些移民安置规划工作深度不够,造成了有些水库调查的淹没影响实物指标精度不够,移民安置方案存在实施难以落实、移民安置规划与实施脱节的现象。

移民安置方案的可操作性是目前方案制定的难点。在移民安置实施时,由于移民安置规划缺少指导性,方案难于操作,移民安置方案不得不进行大幅度变更。许多工程都是在工程建成后才审批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影响安置规划方案的因素很多。由于水电工程的建设周期较长,前期工作规划的方案到具体实施时已时隔多年,其自然资源条件、市场需求条件、人的认识等都会发生一定的变化。所以,对水库移民安置的前期规划设计成果的时效性需要有一个合理的规定,对移民安置规划滞后的问题应重视和解决。

2.7开展后期扶持的规划设计

“前期补偿补助、后期生产扶持”是国家水利水电项目建设移民安置的基本政策。从1981年开始的水利水电工程后期扶持工作,对解决库区移民的温饱问题、提高移民户的收入、改善交通基础设施及完善农田水利设施等方面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在国家扶持和地方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处理遗留问题的进展较快,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移民的生产条件得到了改善。对于90年代以来新建和在建的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受到高度重视。各省、区人民政府都及时布置了移民安置的后期扶持工作。设计单位受政府的委托在帮助移民调整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地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工副业等多种经营,提高移民自身发展能力,支持他们开发创业等方面提供了一定的技术支持。随着水电项目开发的不断进展,我国水电项目移民总量亦将逐年增多。我们还将面临繁重的新建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的后期扶持任务。

3展望和建议

3.1进一步明确移民规划设计的政府责任

政府负责制的核心是“责任在省,县为基础”,省(市、区)级人民政府是辖区内移民安置的责任方,向国家、项目业主以及上级政府全面负有协议规定的法律责任。对移民安置的规划设计工作更应进一步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前期工作阶段,不能为促进工程上马而强压移民投资,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落实主要工程量,并留有一定余地。

有关单位要认真按规范规定的不同阶段的设计内容工作,做好移民安置方案的比选,推荐合理、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安置方案。在前期工作阶段一定要按规范和细则的要求,对各类淹没影响的实物指标要查清。地方政府需配合设计单位进行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在考虑并尊重移民个人的意愿的基础上,提出资源调整方案供使用。设计单位应实事求是地进行环境容量的分析,客观地分析土地资源条件和国家用地政策,经济合理地确定移民安置区,做好专业项目复建设计。要重视库区、安置区前期的地质评价工作。关心广大移民的生产、生活、安全问题,尽量避免移民安置出现二次搬迁的情况。

工程进入实施阶段后,地方政府应重视实施阶段的规划设计工作,以设计为龙头抓好移民工作。

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应充分听取移民的意见和建议,合理采纳,使移民更多更方便地了解移民安置规划方案、被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

3.2统一修订移民规划设计的规范

实行依法征地移民必须有一个严密的法律框架。健全法律规定,出台政策文件是发展水电事业的当务之急。建议国家尽快修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责成有关部门修改相应规程、规范,对《实物指标调查细则》、《移民安置规划编制规程》、《概算编制办法》等技术规程尽早编制、修订颁布,付诸实施,使水库淹没处理设计更加有所依据、增强规范的实际操作性,使移民安置的规划设计工作在新的法律体系的约束下,更好地为移民工作服务。

3.3加强后期扶持规划设计工作

1996年3月,国家计委等4部委以计建设(1996)526号文下发了关于“设立水电站和水库库区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对后期扶持基金收取的范围、标准、使用、管理、责任等都作出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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