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汇总十篇

时间:2024-03-07 14:39:50

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

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篇(1)

市政府督考办:

按照大政督[2017]133号通知要求,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软办结合《大连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大连市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内容,对我区今年以来营商环境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牢固树立优化营商环境理念

**区牢固树立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将2017年确定为“优化营商环境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全区各部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紧锣密鼓抓推进,凝心聚力促发展,叫响“123”(即坚持稳中求进一个总基调,牢固树立“精品和引领两大意识”,着力推进“三抓三创造”)工作思路,筑牢营商环境堡垒,以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提早谋划,开好新春第一会

新春伊始,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区优化营商环境年暨2016年度纳税百强企业座谈会,区四大班子领导、区委常委、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区百强纳税企业60位企业董事长,40名集团公司CEO、行政总裁、总经理参加会议;区14个部门和9个街道,**区首批聘请的8名经济智库专家,全国15家媒体记者受邀参加会议。会议发布了**区“招商、安商、暖商、富商”十项承诺,推动了政府与企业,以及纳税百强企业与银行企业间的紧密合作,标志着**区正式启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二)制定方案,对症下药求提升

立足**区实际,结合省市关于营商环境推进的相关文件,对标世界银行关于营商环境评价的10条标准,制订了《**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提升城区品质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体制创新、完善服务保障为重点,细化20条目标任务,聚焦营商环境“痛点”、“堵点”和“难点”,拿出硬招数,打出组合拳,着力打造务实高效政务环境、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开放包容招商环境、严肃公正法治环境、温馨和谐社会环境,为建设大连品质立市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

(三)组织保障,全力推进抓落实

为进一步推进《方案》各项任务有效落实,我区成立由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各副区长任副组长,各街道及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为优质高效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供政治保障。同时,成立由区委督查部门、区政府督查部门、区经信局、区监察局组成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小组,督查方案落实,查处与营商环境相关的作风建设及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背政府承诺的行为,确保《方案》落实不走样,工作开展有实效。

二、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扎扎实实推进营商环境建设

市区方案发布以来,全区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区关于营商环境整改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在全区大兴务实之风,大行实干之举,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营商环境建设浓厚氛围

积极整合多方资源,在本地新闻、各大平面媒体、V**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优化营商环境宣传。“鸡年上班第一天撸起袖子加油干,**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更优营商环境,锻造更强总部经济”、“畅通优化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释放城市发展新动能”等专题采访在大连新闻栏目播发;《**区多维度营造营商环境》、《**区:发挥金融要素优势 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等一系列文章在本地全媒体刊发;“优化营商环境 **区是认真的”、“大连龙商与**区携手前行 创造一流营商环境”、“‘加急’注册令检验大连**区营商环境”等文章通过V**和各类网络平台发布。同时,各部门还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各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群发平台、楼宇大厦电子显示屏等载体,积极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宣传推广。此外,为了增进各单位关于营商环境工作经验交流,从6月份开始,我区每月定期刊发“营商环境工作动态”,现已刊发两期。目前,全区上下已逐渐形成“人人是营商环境、时时是营商环境、事事是营商环境、处处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顶层设计,打造务实高效政务环境取得实效

1.加速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目前,区属14个部门89项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受理,彻底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利,大厅之外无审批”。

2.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工作效率。按照能简则简、能优则优原则,将194项公共服务和审批事项中的171项承诺办理时限平均压缩60.8%。对审批事项发生频率较少的部门,采取综合窗口受理模式,将每个审批事项形成标准件,实现行政审批标准一体化受理。

3.加强智慧政务建设顶层设计,开创“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加速推进“一张网、一个窗口、一个平台”建设,按照《大连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内容,编制《**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并进行任务分解。同时,创新开展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通过规范化联动预案梳理,打造标准化政府服务流程,推动信息共享,促进部门间业务互联互通,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企业四处找”为“部门协同办”,服务群众和企业无死角,推进“指尖上的**”逐渐成为现实。

(三)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化为企服务,打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取得实效

1.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召开**区加快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准入机制促进营商环境建设会议,解读关于加快改革完善机制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专项整治和监督、投诉举报等工作机制,确立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分解落实具体推进措施,有力助推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认真推进“五证合一”、“先照后证”、“证照分离”工作,推行证照办理“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开展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实行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整合,为推动营业执照信息集成化、电子化奠定坚实基础。

2.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由企业登报公告改为网上公告,省略清算组备案登记程序,不再收取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等申请材料,市场主体退出程序更为简便、退出成本有效降低、退出机制更为完善。

3.深化“服务企业暖心工程”,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完善“走企业解难题”长效机制,在去年区领导带队走访企业300余户、解决问题300余件的基础上,持续开展“走企业解难题”活动。对东港商务区项目普遍存在的基础设施配套滞后问题、个别项目施工与城市建设冲突问题等,与市级相关部门持续协调,持续跟踪,直至提出解决办法。为及时解决楼宇内企业关于工商注册、市场准入等方面的问题,在52座大厦建立“楼宇经济服务站”。采用“互相进驻”方式,在国、地税大厅设置受理窗口,让企业“进一家门,办两家事”;联合开展辖区纳税企业税收政策辅导会,让企业“进一家门,听两家课”,既节省时间,又提高效率。积极走访科技企业,促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落地生根,帮纳税人“造血”,为纳税人“壮骨”,助纳税人“强身”。各部门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在共筑亲清政商关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项目服务体系,打造开放包容招商环境取得实效

1.强化全民招商意识,扩展招商领域。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采用地块招商、产业链招商、中介招商、主题招商、以商引商等手段,充分利用商会、校友会资源,营造全民招商氛围。为更好推进楼宇招商,对辖区内建筑面积5000平以上的楼宇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楼宇资源数据库,为企业落户提供一手资源。制定《**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设立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引进以总部经济为龙头的高端服务业,在企业落户、高管人才引进、以商招商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全面提升城区竞争优势。

2.全面落实区级领导包重点项目、包市容工作。区委、区政府印发《2017年区级领导干部联包重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调整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包片督导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区委书记、区长率先垂范,各区级领导快速响应,在抓好各自工作的同时,对照“双包”责任清单,把项目建设和市容环境整治作为自己工作的“责任田”,针对企业存在的亟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及时给予解决。对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及时同区委、区政府反馈,召开联席会议,综合研究解决方案。

(五)规范行政执法检查,严格依法行政,打造严肃公正法治环境取得实效

1.加强依法行政事项督查整治。按照《辽宁省“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辽宁省破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准入门槛专项工作方案》、《辽宁省清查审批和认证暨行政收费等专项工作方案》精神,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领域实际情况,积极为企业减负。按照国家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取的“预防性体检费”,将为企业年均减负约5万元。

2.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各执法部门和执法机构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探索跨部门联合执法体系,合并、减少对企业的行政检查,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目前,全区12个行政执法机关已完成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区环保局实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批准、登记制度,并及时在大连市环保局官网“污染源监管信息”栏目中进行公示。 

3.建立规范有序的司法运行体系。通过开展法治宣传、加强法律援助、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助力良好司法环境建设。已在全区所有街道和社区,实现司法援助绿色通道全覆盖,并建立“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大调解服务工作网络。通过积极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目前,已排查企业类纠纷220余次,预防纠纷100余件,调处纠纷120余件,书面调解协议书80余份,涉及金额50余万元。

(六)深化平安**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打造温馨和谐社会环境取得实效。

1.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发改、环保、城建、安监、执法等多部门联合,通过召开协调会、现场指导等多种途径,加强企业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在今年“达沃斯”会议等重要节点期间,以及接受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营造了企业依法施工、安全施工、环保施工的良好氛围。

2.维护安定有序治安环境。区公安分局全力营造“无缝隙、无干扰、无死角”的安商护商优质环境,强化企业周边治安整治,建立巡、查、控三位一体护商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企业安全经营。区交警大队大力治理违停乱象,对15条主干路街进行整治,规范道路停车秩序。开展马路市场“退路进厅”,形成干净整洁、证照齐全、规范有序的经营环境。

3.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加大公共服务供给。在全市率先试点“居站分离”制度,将社区服务性工作和行政性工作,按类别划归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分别负责,让社区回归自治功能。同时,积极引导社会服务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构建居家养老“1+1+N”服务体系,即:建立1个老年人需求数据库;成立1个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协调推进机构;提供若干个服务项目,包括签约医生等7个基本项目及财务托管等7个创新项目。力争三到五年全区实现“1+1+N”模式全覆盖。为向辖区企业提供优质的劳动争议调解服务,我区大力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在18个大厦内设立劳动争议调解所,在6个大厦成立和谐劳动关系服务站,定期聘请律师指导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成立全市第一家“调解工作室”,促进企业和员工劳动关系和谐。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为营造温馨和谐的社会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篇(2)

第一,这次会议使我们对改善营商环境重大意义的认识更为深刻

党的十以来,就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在视察张家口时再次强调,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环境、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这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大家充分认识到,改善营商环境是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有利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加协调、作用更好发挥,进而鼓励投资兴业,维护交易公平,激励企业创新,促进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大家充分认识到,改善营商环境是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保障。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既能改善需求侧管理,又能释放供给侧动力,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要素创新创造的质量和效率,推动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的目标发展。

大家充分认识到,改善营商环境是做好做强**发展“两翼”的必由之路。雄安新区建设,与以冬奥会为契机推进张北地区建设共同形成**发展新的两翼。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可以有力集聚高端人才和要素,培育和发展高端高新产业,一流的环境、一流的产业使“两翼”都能展翅高飞。

实践反复证明,环境就是生产力,就是竞争力,就是凝聚力,就是创新力,抓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打造竞争力、增强凝聚力、提高创新力。机遇选择环境,环境也会带来机遇。谁在改善环境上看得远、谋得深、抓得实,谁能抢先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谁就能掌握竞争制胜的“法宝”,就能得到机遇的青睐,掌握发展的主动权,迎来更好更快更大的发展。

第二,这次会议使我们对改善营商环境思路举措的把握更为清晰

现在,全国各地在改善营商环境中都使出了自己的高招,比如,投巨资改善生态环境,大手笔建设置业环境,精细化营造人文环境,保姆式提供创新环境等等。与其说是在招商,不如说是在“抢”商,抢占制高点,抢得动力源,抢上快车道。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之高前所未有,责任之重前所未有,机遇之多前所未有,挑战之大前所未有。如何把这些“前所未有”转化为前所未有的新业绩,关键看环境。我们在改善营商环境工作中的诸多建议、思考和实践,犹如一面镜子,折射出全省上下正在进行的求索和已经形成的共识,为分类分项解决相关问题提供了参考和帮助。

一是在聚焦改革、优化服务上提出了意见建议。多从发展的角度、企业的角度、群众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努力把服务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扩大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入落实并不断完善企业降成本、减负担政策,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效率,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

二是在积极引导、放活市场上提出了意见建议。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加快商事制度改革,消除各种阻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竞争的壁垒。健全要素市场体系,促进要素自由流动、迸发活力。深入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健全完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用好人才的相关政策,使各类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

三是在依法办事、完善法治上提出了意见建议。尊崇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坚持依法决策,确保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严肃性。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在强化约束、守信践诺上提出了意见建议。全面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诚信体系。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推进信息共享和公开。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对失信主体惩戒力度,营造向上向善、守信践诺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三,这次会议使我们对改善营商环境克难制胜的决心更为坚定

营商环境建设是一项常抓常新的系统工程,改善营商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以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为契机,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引导全省上下牢固树立法治、诚信、服务意识,向国际国内先进地区对标看齐,既立足当前又放眼长远,既坚持全面系统又明确主攻方向,共同努力把营商环境建设由工作层面推向社会层面、文化层面。

要使亲商重商成为对待发展的基本态度。以强化“四个意识”为统领,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干部在与企业家的交往中,既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又要洁身自好、守住底线,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要使开放包容成为**对外的“金字招牌”。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凝练开拓创新、开放包容的雄安精神、冬奥精神,引导全省干部群众增强发展意识,增强生态理念,增强行动自觉,提高**在国内外的美誉度、向往度,把更多注意力转化为生产力、竞争力。

要使创业兴业成为广大民众的共同追求。营造宽松和谐的营商环境、创业环境,爱护投资者、支持创业者,使一切有利于经济强省、美丽**建设的创业愿望得到尊重、创业活动得到支持、创业才能得到发挥、创业成果得到肯定。

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篇(3)

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党组会议,部署安排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为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个责任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司法局关于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司﹝2020﹞13号),结合司法行政职能,认真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将任务层层分解,具体到人,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和补充工作专班人员,确保此项工作深入有效推进。

二、存在问题情况

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整治工作主要任务,对照市委政法委实施方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部门保护主义,深入透彻查摆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责任股室共梳理出问题清单共12条,并建立了台账,问题主要表现为:对企业进行沟通联系宣传不到位,积极主动性差,缺乏一支先进的律师团队,没有将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作为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没有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法制调研活动,深入基层不到位,协调不到位,服务营商环境的措施不到位、力度不够,规范性文件备案力度薄弱,对全市各执法单位落实“三项制度”督导不力,未能按要求对全市各执法单位定期督导检查,企业调解组织力量薄弱等。

三、工作推进情况

司法局没有上级交办、挂牌督办和核查办理的的案件,按照自身职能,主要采取了以下七项措施开展是自身工作,并且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注重作风整治,加强队伍建设。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问题大查摆活动,深挖、梳理出各个执法司法股室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解决理想信念、纪律作风、责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努力建立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创新法治宣传,助推优化营商。一是定期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免费咨询等不同形式的企业法治宣传教育11次;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做好企业员工的普法工作,针对不同岗位性质,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达到4000余人次;同时运用多媒体线上平台,多渠道宽领域进行法治宣传。二是与企业进行深入交流,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关资料精心整理汇编成册,为企业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参考和借鉴。三是聚焦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深化法治园区、法治企业创建活动,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化建设水平。

(三)拓宽服务方式,推动企业发展。一是组织律师为我市企业开展送法活动,同时抽调14名精干律师组成了一支专业的律师服务团队,指导和敦促该团队律师进入企业进行宣传和交流,并对有业务需要的企业直接开展合作9次,快速实现为企业服务。二是拓展公证业务,为企业公证开通“绿色通道”,并在法律要求的框架内,实现专人专办,让企业公证服务更快速、简便;三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农民工讨薪或企业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四是加强司法鉴定服务的宣传和指导。结合“四个一百”相关工作,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的入企宣传工作,并对企业委托鉴定进行业务指导,以便让企业在需要时能够委托有资质的符合要求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利。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制度。坚决杜绝“以罚代刑”和“有案不移”等现象发生。二是加大引导涉及民营企业行政复议维权力度。一旦发现企业存在需要走行政复议的,积极引导其走行政复议渠道,并做好释法工作。

(五)开展涉企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出台《**司法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服务企业发展”主题活动的通知》,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对涉及辖区企业的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大排查6次,重点排查企业因受到疫情影响而产生的合同履行纠纷,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纠纷,企业与周边环境之间发生的施工扰民、毁坏农田、环境污染、征地补偿等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努力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营造良好政策环境。一是严格合法性审查标准,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坚决杜绝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市场准入、产业政策、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等方面设置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歧视性条款,及时高效办理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和协议合法性审查事项。二是牵头开展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的现行规定工作。组织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加快相关规章的修改废止工作,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七)加强法律市场规范管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司法局9月份组织政治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工作股等力量对全市法律服务市场进行拉网式排查。一是彻底查处无证办案问题、律师乱收费问题,与司法人员不正当交往问题,解决群众反映的诉讼成本高问题;二是对许昌钧州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进行检查,严格禁止其鉴定随意性大、超范围鉴定等工作不规范问题。排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舆论效果,同时司法局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了工作长效机制。

四、建章立制情况

(一)司法局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不解散,进一步查摆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各责任股室提高政治站位,把查摆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最重要的工作来落实,深入剖析,找出问题症结,及时整改。

(二)司法局把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年底各股室站所的年终考核中,确保各单位不松劲,将此项工作继续开展。

(三)司法局将把针对企业进行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律师直接和企业合作、开通公证和司法鉴定助企“专办通道”等举措制与“法律六进”结合起来,把握时间和相关节日进行不间断实施,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深入推进。

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篇(4)

以“科学治理、长效管理”为指导方针,“点、线、面”集中整治整体推进为工作思路,按照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机制,集中各方力量,从2009年6月开始至年底,集中一段时间,重点针对城区餐饮煤油烟扰民投诉严重的区域进行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的基础上,通过各相关部门严格审批把关和强化日常监管,使城区煤油烟污染扰民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城区煤油烟污染投诉明显下降,实现市餐饮业的产业升级。

二、整治对象

区、区、区城区餐饮经营户和单位食堂,分期分批进行整治,按区域分三批进行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餐饮业煤油烟污染

新、改、扩建的餐饮经营户和单位食堂,必须全部使用清洁燃料(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前置审批手续,必须通过环保、卫生部门审批,方可办理营业执照。

(二)集中整治现有餐饮业煤油烟污染

1.布局要求。总体布局合理,厨房的设置不影响市容;洗、烧、制等过程必须在厨房内完成,不得在公共通道上进行洗菜、洗碗等作业活动;不得违规乱搭乱建、乱开门窗、擅自改变房屋功能经营;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热污染。

2.油烟排放要求。有油烟排放的饮食经营户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安装有效油烟净化装置对油烟净化处理,并通过专用的油烟排气筒排放,净化率和排放浓度必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排气筒应合理设置,防止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不得向城市公共雨水或污水管道排放。油烟净化设施应该按有关规定定期清洗,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3.燃料要求。禁止使用块煤等高污染燃料。

4.噪声排放要求。各噪声源(排风机、鼓风机、冷却塔、空调器等)应采取必要的隔音降噪措施,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5.污水排放要求。对产生的含油污水必须设置隔油池,经隔油处理后排市政管网,所产生的废油进行无害化处理。

6.垃圾处置要求。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餐厨垃圾的污染防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乱堆乱放。

7.选址要求。选址应合理,不得占道经营,对周围环境不得造成较大影响。户外占道经营产生煤、油烟污染的烧、烤、煎、炸等各类食品加工点要全面取缔。

8.证照要求。餐馆必须取得环保、卫生、工商等行政审批许可手续。全面取缔经限期治理逾期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餐馆,全面取缔无任何整改条件或无任何环保设施的餐馆,全面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餐馆。

四、进度安排

整个专项整治工作从2009年6月15日开始至2009年12月31日结束,分为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治理整改、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2009年6月15日至7月15日)

市环保局牵头对三区城区范围内的餐饮经营户煤油烟污染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做好登记、造册、建档工作,确定煤油烟污染整治单位名单、整治要求、整治时限。

(二)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7月15日至7月31日)

召开市城区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在日报、晚报、电视台等媒体《关于防治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的通告》和分批整治单位名单。各新闻媒体单位要积极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到各整治单位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告知整治内容、步骤、时间、要求,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治理整改阶段(2009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一是在8月31日前取缔在户外占道经营产生煤油烟污染投诉的烧、烤、煎、炸等各类餐饮经营户、食品加工点。

二是在9月30日前、10月31日前、11月30日前分别完成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限期整改的餐饮经营户和单位食堂(由各区政府提供第一、二、三批整治餐馆名单)。

三是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餐饮经营户,由各区政府牵头,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手段,予以关停取缔或、没收高污染燃料设施。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各责任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组织分工

建立市城区餐饮业煤油烟污染防治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和督促推进我市煤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任召集人,成员单位为市环保局、市规建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委群工局、市委维稳办及三区人民政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一)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

1.市环保局(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整治工作实施统一协调、督办;负责指导区县做好餐饮项目的环评审批与环保“三同时”验收;负责承办相关会议和做好专项整治的验收、总结工作。

2.市工商局:负责对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新、改、扩建餐饮经营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从源头上控制煤油烟污染;负责取缔和查处无照经营的餐饮单位;依法受理和查处其他相关部门移交的案件。

3.市卫生局:负责检查餐饮单位的卫生状况,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依法查处;对拒不改正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要依法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4.市食药监局: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完成后,负责检查餐饮单位的卫生状况,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依法查处;对拒不改正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要依法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5.市商务局:负责牵头规划建设具备条件的娱乐、小吃一条街,划定区域,对小型餐饮经营户进行集中规范管理。

6.市城管局:负责对在户外占道经营产生煤油烟污染投诉的烧、烤、煎、炸等各类餐饮经营户、食品加工点依法予以整治或取缔,防止因占道经营发生的煤油烟污染问题。

7.市规建局:负责拆除餐饮单位违章建筑、制止乱开门窗和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经营餐饮的违法行为。

8.市公安局:负责对单位及个人阻碍公务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9.市财政局: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划拨资金用于市政府确定的餐饮集中区域内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10.市监察局:负责对煤油烟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11.市民政局:负责城市煤油烟整治工作中的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

12.市经委:负责协调清洁燃料推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13.市委群工局:负责做好对上访群众的解释工作。

14.市委维稳办:负责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15.日报社:负责按要求在日报、晚报刊登整治通告、整治名单;负责宣传煤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对个别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6.市天然气公司:负责为城区餐饮经营户实施“煤改气”工作,对下岗职工等困难经营户原则上只收取安装成本费。

17.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对拒不接受整改的餐饮单位停止供水。

18.电业局:负责对拒不接受整改的餐饮单位停止供电。

(二)三区人民政府职责

各区人民政府是这次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作为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实施方案,召集、组织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社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根据整治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提请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餐饮业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是坚持以人为本、解决污染扰民,为市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安排,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加强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扎实抓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从根本上解决餐饮业煤油烟污染问题。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没有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在5日内通报批评,并按《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建立工作制度,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各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到人,集中力量,有效解决餐饮业煤油烟污染扰民这一热点难点问题。各区、各部门每月底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书面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篇(5)

(一)积极构建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机制

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坚持以法治需求为引领,转变司法理念,将检察机关的法治保障融入社会。

1. 上门走访广纳建言,增强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针对性。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检察官进企业”活动,走进企业问需求,找准服务重点,根据企业需求,制定个性化服务,加强法律服务的供需对接。近两年,先后走访了云钛公司等40余家重点和规上企业,召开6场次民营企业座谈会,围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合同诈骗、职务侵占及知识产权等企业关注热点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主动回应民营企业的法治需求。在双向互动的基础上,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立足职能服务保障“两城”建设的六条措施》等制度,强调要严厉打击侵害民企犯罪活动,优先办理保护民企权益案件,依法审慎办理民企涉罪案件,加强对涉民企案件的法律监督。各县区检察院也陆续出台相应制度,如东区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服务优化东区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针对近两年连续发生的给我市康养品牌造成负面影响的多起民办养老机构涉罪案件,对全市5个县区民办养老机构的涉案原因及发展困境开展调研,形成了专题报告《民办养老机构涉罪情况分析报告》呈送市委。

2. 建立内外部工作平台,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建合力。为搭建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检察服务的专门平台,市检察院成立了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中心,各县区检察院分别在工业园区或企业设立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工作站。以检察官网、公众微信号为载体,开辟民营企业依法维权“申诉通道”;以 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窗口,设置“民营企业绿色通道”,配套出台了法律服务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规程,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检察服务。加强与工商联沟通协作,2019年8月,两级检察院邀请市县区工商联主要负责同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代表20余人等参加开放活动并座谈,会签《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搭建外部协作平台,积极为企业协调解决问题。

(二)积极服务“六稳六保”,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积极落实“保就业、稳企业”要求,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 依法维护企业复工复产社会秩序。疫情爆发后,市检察院迅速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应对疫情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法从快办理妨碍疫情安全防范、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犯罪;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对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暴力讨债等犯罪,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2. 积极开展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一是开通涉企案件快速办理通道,有效运用网络、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方式及时受理企业诉求。对企业劳动用工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债务纠纷、生效裁判执行等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各类监督案件,建立涉企业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尽量减轻疫情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影响。二是对民营企业精准把脉,扎实开展“法治体检”。如西区检察院在对某公司开展法治体检时,发现某企业对经销商资质审核不严,可能发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该院出具“体检报告”,切实帮助企业将问题整改到位,消除企业发展风险,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市检察院开展“送法进企”活动80余次、法律专题讲座25次,组织民营企业代表先后开展了“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公开日活动。东区检察院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制作发放《请企业查收!这份法律政策指导手册很实用》的知识问答手册100余册,围绕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十五个重点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并通过“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平台推送给辖区各大民营企业。

3. 营造和谐的用工法治环境。加强对涉企业劳动关系、劳务纠纷案件的监督力度,深入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加强对农民工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7件,为农民工追回薪酬67万余元。如米易县检察院依职权发现李某拖欠孙某等4人8万余元工资未履行案件,依法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促成企业与农民工达成和解并付清拖欠工资,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帮助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强化依法经营意识。

(三)依法保障安全健康的市场环境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依法打击侵犯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犯罪,促进公平竞争、健康发展,让市场主体更有“安全感”。

1. 坚决打击犯罪,营造平安稳定的发展环境。2019年以来,批捕各类刑事犯罪 人,起诉 人;加大涉众型犯罪打击力度,批捕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 人,起诉 人;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批捕 人,起诉 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犯罪,批捕 人,起诉 人,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 条。

2. 强化案件办理,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切实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19年以来,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 人,起诉 人。批捕商业贿赂、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公平市场营商环境的犯罪 人,起诉 人。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着力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的问题,提起公诉  人。

3. 更新司法理念,保障市场主体的平稳发展。牢固树立 “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讲究办案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一是开展了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及时建议或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如西区检察院办理的冯某等人诈骗案,冯某等4人被羁押后,公司无法正常运营,100余名员工情绪不稳定。检察机关积极要求4名犯罪嫌疑人及时对诈骗款项全额退赔,依法对其中2名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保证了企业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并对超额查封的财产及时解封,保证了企业正常运营。二是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2019年以来,对企业人员依法不批准逮捕10人,不起诉25人。如某企业负责人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鉴于案发后王某某退缴了全部税款,且自愿认罪认罚,东区检察院举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确保其所在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

(四)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公正的司法环境是良好营商环境不可或缺的要素,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为营造公平正义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1. 扎实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清理专项活动。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办理的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挂案”问题进行专项核查,核查出挂案13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2件、立案2件。如西区检察院核查到公安机关未对嫌疑人彭某盗卖刘某经营货场内价值25万余元电煤刑事立案,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案立案侦查,维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同时,全市检察机关针对违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和违规查封扣押冻结财物这些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司法“阻点”,以及法律界限不明、罪与非罪不清的涉企案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严格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监督撤案 件,不捕 人,不诉 人。

2. 不断强化涉企案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大对涉企债务、合同、产权纠纷等案件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依法支持企业合理诉求。2019年以来,对140件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审查监督,对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 件,对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32件。加大涉企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监督力度。市检察院在审查多起有限公司因虚假债务不服法院判决提出检察监督的案件中,发现并移送2起涉嫌构成虚假诉讼犯罪线索,3名犯罪嫌疑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民事判决也予以纠正,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40余万元。这是检察机关参与国家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法治市场环境的成功范例。

3. 深入开展涉企执行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依法监督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企业家合法权益及时执行到位,对存在应执行而不执行、不应执行而执行,非法处置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财产等侵害企业产权的违法情形,依法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因执行人员怠于履行职责致使被申请执行人转移、低价处置财产恶意逃避执行造成企业合法权益长期无法实现的违法情形,依法启动调查核实权,严肃监督纠正。受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 件,提出检察建议 件,采纳 件。加大对涉案财物的审查力度,对权属明确的企业合法财产,返还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及时配合、监督处置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的损失。

(五)保障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1. 助推行政管理堵塞监管漏洞。按照“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原则,通过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建章立制、消除隐患。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在依法办理黑恶案件的同时,深入查找黑恶案件背后社会治理乱点以及行政监管漏洞,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信息共享、工作联动,依法运用检察建议促进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生猪屠宰、集贸市场等行业的整治。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就办理黑恶案件中发现的行政监管漏洞发出检察建议16份,促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2. 加强协作营造良好行政执法环境。切实提高行政检察监督实效,主动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搭建行政执法监督大平台。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的协作配合。全市检察机关先后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0余个行政执法单位和部门开展了联合调研和执法检查,形成相互支持的工作合力。“整治执业药师挂证”专项行动中,支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推开“互联网+药学服务”,探索加强新型商业业态的监管。

3. 以规范有序为导向促行业健康发展。在坚决保护公益的同时,依法保护涉事企业,实现公益保护、依法行政与行业发展多赢。在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专项监督整治活动”中,实地走访了市县区范围内的4宗疑似闲置国有建设用地,对用地企业未按时开工建设的原因和具体困难进行深入了解,共同商讨解决对策,督促责任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并及时开工建设,避免闲置土地产生法律责任风险,影响复工复产。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正常活动、生产要素和资本要素的有效配置,努力服务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19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88件,立案301件,发出检察建议159件,督促怠于履职、违法履职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的违法行为129件,有力维护了全市公平、公正、优良的营商法治环境。

(六)保障生态环境,创建良好营商环境的基础

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篇(6)

(一)积极构建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机制

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坚持以法治需求为引领,转变司法理念,将检察机关的法治保障融入社会。

1. 上门走访广纳建言,增强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针对性。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检察官进企业”活动,走进企业问需求,找准服务重点,根据企业需求,制定个性化服务,加强法律服务的供需对接。近两年,先后走访了云钛公司等40余家重点和规上企业,召开6场次民营企业座谈会,围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合同诈骗、职务侵占及知识产权等企业关注热点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主动回应民营企业的法治需求。在双向互动的基础上,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立足职能服务保障“两城”建设的六条措施》等制度,强调要严厉打击侵害民企犯罪活动,优先办理保护民企权益案件,依法审慎办理民企涉罪案件,加强对涉民企案件的法律监督。各县区检察院也陆续出台相应制度,如东区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服务优化东区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针对近两年连续发生的给我市康养品牌造成负面影响的多起民办养老机构涉罪案件,对全市5个县区民办养老机构的涉案原因及发展困境开展调研,形成了专题报告《民办养老机构涉罪情况分析报告》呈送市委。

2. 建立内外部工作平台,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建合力。为搭建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检察服务的专门平台,市检察院成立了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中心,各县区检察院分别在工业园区或企业设立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工作站。以检察官网、公众微信号为载体,开辟民营企业依法维权“申诉通道”;以 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窗口,设置“民营企业绿色通道”,配套出台了法律服务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规程,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检察服务。加强与工商联沟通协作,2019年8月,两级检察院邀请市县区工商联主要负责同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代表20余人等参加开放活动并座谈,会签《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搭建外部协作平台,积极为企业协调解决问题。

(二)积极服务“六稳六保”,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积极落实“保就业、稳企业”要求,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 依法维护企业复工复产社会秩序。疫情爆发后,市检察院迅速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应对疫情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法从快办理妨碍疫情安全防范、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犯罪;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对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暴力讨债等犯罪,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2. 积极开展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一是开通涉企案件快速办理通道,有效运用网络、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方式及时受理企业诉求。对企业劳动用工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债务纠纷、生效裁判执行等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各类监督案件,建立涉企业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尽量减轻疫情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影响。二是对民营企业精准把脉,扎实开展“法治体检”。如西区检察院在对某公司开展法治体检时,发现某企业对经销商资质审核不严,可能发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该院出具“体检报告”,切实帮助企业将问题整改到位,消除企业发展风险,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市检察院开展“送法进企”活动80余次、法律专题讲座25次,组织民营企业代表先后开展了“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公开日活动。东区检察院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制作发放《请企业查收!这份法律政策指导手册很实用》的知识问答手册100余册,围绕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十五个重点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并通过“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平台推送给辖区各大民营企业。

3. 营造和谐的用工法治环境。加强对涉企业劳动关系、劳务纠纷案件的监督力度,深入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加强对农民工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7件,为农民工追回薪酬67万余元。如米易县检察院依职权发现李某拖欠孙某等4人8万余元工资未履行案件,依法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促成企业与农民工达成和解并付清拖欠工资,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帮助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强化依法经营意识。

(三)依法保障安全健康的市场环境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依法打击侵犯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犯罪,促进公平竞争、健康发展,让市场主体更有“安全感”。

1. 坚决打击犯罪,营造平安稳定的发展环境。2019年以来,批捕各类刑事犯罪 人,起诉 人;加大涉众型犯罪打击力度,批捕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 人,起诉 人;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批捕 人,起诉 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犯罪,批捕 人,起诉 人,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 条。

2. 强化案件办理,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切实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19年以来,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 人,起诉 人。批捕商业贿赂、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公平市场营商环境的犯罪 人,起诉 人。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着力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的问题,提起公诉  人。

3. 更新司法理念,保障市场主体的平稳发展。牢固树立 “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讲究办案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一是开展了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及时建议或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如西区检察院办理的冯某等人诈骗案,冯某等4人被羁押后,公司无法正常运营,100余名员工情绪不稳定。检察机关积极要求4名犯罪嫌疑人及时对诈骗款项全额退赔,依法对其中2名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保证了企业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并对超额查封的财产及时解封,保证了企业正常运营。二是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2019年以来,对企业人员依法不批准逮捕10人,不起诉25人。如某企业负责人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鉴于案发后王某某退缴了全部税款,且自愿认罪认罚,东区检察院举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确保其所在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

(四)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公正的司法环境是良好营商环境不可或缺的要素,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为营造公平正义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1. 扎实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清理专项活动。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办理的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挂案”问题进行专项核查,核查出挂案13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2件、立案2件。如西区检察院核查到公安机关未对嫌疑人彭某盗卖刘某经营货场内价值25万余元电煤刑事立案,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案立案侦查,维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同时,全市检察机关针对违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和违规查封扣押冻结财物这些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司法“阻点”,以及法律界限不明、罪与非罪不清的涉企案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严格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监督撤案 件,不捕 人,不诉 人。

2. 不断强化涉企案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大对涉企债务、合同、产权纠纷等案件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依法支持企业合理诉求。2019年以来,对140件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审查监督,对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 件,对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32件。加大涉企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监督力度。市检察院在审查多起有限公司因虚假债务不服法院判决提出检察监督的案件中,发现并移送2起涉嫌构成虚假诉讼犯罪线索,3名犯罪嫌疑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民事判决也予以纠正,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40余万元。这是检察机关参与国家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法治市场环境的成功范例。

3. 深入开展涉企执行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依法监督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企业家合法权益及时执行到位,对存在应执行而不执行、不应执行而执行,非法处置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财产等侵害企业产权的违法情形,依法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因执行人员怠于履行职责致使被申请执行人转移、低价处置财产恶意逃避执行造成企业合法权益长期无法实现的违法情形,依法启动调查核实权,严肃监督纠正。受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 件,提出检察建议 件,采纳 件。加大对涉案财物的审查力度,对权属明确的企业合法财产,返还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及时配合、监督处置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的损失。

(五)保障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1. 助推行政管理堵塞监管漏洞。按照“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原则,通过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建章立制、消除隐患。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在依法办理黑恶案件的同时,深入查找黑恶案件背后社会治理乱点以及行政监管漏洞,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信息共享、工作联动,依法运用检察建议促进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生猪屠宰、集贸市场等行业的整治。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就办理黑恶案件中发现的行政监管漏洞发出检察建议16份,促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2. 加强协作营造良好行政执法环境。切实提高行政检察监督实效,主动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搭建行政执法监督大平台。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的协作配合。全市检察机关先后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0余个行政执法单位和部门开展了联合调研和执法检查,形成相互支持的工作合力。“整治执业药师挂证”专项行动中,支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推开“互联网+药学服务”,探索加强新型商业业态的监管。

3. 以规范有序为导向促行业健康发展。在坚决保护公益的同时,依法保护涉事企业,实现公益保护、依法行政与行业发展多赢。在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专项监督整治活动”中,实地走访了市县区范围内的4宗疑似闲置国有建设用地,对用地企业未按时开工建设的原因和具体困难进行深入了解,共同商讨解决对策,督促责任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并及时开工建设,避免闲置土地产生法律责任风险,影响复工复产。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正常活动、生产要素和资本要素的有效配置,努力服务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19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88件,立案301件,发出检察建议159件,督促怠于履职、违法履职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的违法行为129件,有力维护了全市公平、公正、优良的营商法治环境。

(六)保障生态环境,创建良好营商环境的基础

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篇(7)

坚持用户思维,以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导向,下足“绣花”功夫,实现政务服务快办易办。一是优化政务服务。依托省一体化平台和“蓉易办”平台,实现100%事项网上可办,90%以上事项全程网办;打造税费服务新体系,成立税费服务支持中心,建设智慧办税服务厅,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实现所有税费种类申报100%“网上办”。在全市率先推行14项涉税事项“免填单”,“纳税服务综合质效指数”位于全市前列。扎实推进“跨省通办”政务服务,截至2021年8月20日,已与外省9个区县签订点对点“跨省通办”框架协议,共计办结跨省(含川渝)通办事项2468件。二是深化商事改革。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推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试点,设立市场准入“综合一窗”,实行主题式服务,创新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智能审批”,在全市率先实现企业开办3小时内办结。三是创新审批机制。在全国首创行政审批现场勘查全程标准化电子化,在全省首创劳务派遣人力资源等事项“承诺制+云现勘”模式,改革经验被评为2020年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做法。

二、聚焦精准发力,打造市场化发展环境

坚持市场化逻辑提升专业化水平,引入更多符合主导产业的城市合伙人,在产业发展、企业培育、开发建设等领域形成完整的服务体系。一是提升企业服务。围绕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调度工作机制,开展“金帮办”全程代办帮办服务。成功获批创建“四川省专业市场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在全国首创市场服务站,建立全省首个专业市场商户信用管理体系,打造了“一户一码”商户信用身份证。坚持以链招商,签约引进航天二院成都分院、辰创科技西部智造中心等高能级项目。二是配置项目用地。针对存量闲置工业用地和厂房,吸引社会资本和第三方专业运营机构参与招商运营推广、商业资源嫁接,推动老旧厂房及其他非住宅性空闲房向众创空间、文化创意、特色商店等新产业、新商业转型,累计完成低效工业用地腾退2000余亩。三是促进政企沟通。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办不成事”受理窗口。开展“金商茶叙”系列活动,健全营商环境问题收集、解决、反馈闭环处理机制,形成主动对接和精准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搭建“企业服务云超市”+“企业诉求直通车”,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查询、无感推送、快速兑现。

三、聚焦包容审慎,打造法治化竞争环境

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建设稳定公平可及的营商环境。一是完善法律服务。打造西部法律服务集聚区,创新构建集法律服务、法治体检、法治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的全链条、一站式“法律产业服务中心”。研发全省首个“金牛e法通”自助终端。建设中小微企业法治服务体系,成立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中心,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制常态化法治体检服务,定期开展“送政策、送法律”活动,线下法治宣讲每月一讲,截至2021年8月,已服务企业逾千家。二是构建新型监管。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行各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模式,更高水平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动态调整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智能智慧监管和综合联动监管,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三是加强司法保护。有序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建立“小额诉讼+示范调解”模式,创新深化“三源共治”工作体系,将“法治七进”与“三源共治”有机结合,打造诉源治理“金牛模式”。大力推广网上立案、网上开庭、智慧执行等“指尖诉讼、掌上办案”新模式。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编制完成《四川省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实现“教科书式”执法,填补了我省行政执法领域标准化建设的空白。完善“一庭三所联调”机制,在全市率先建成劳动争议调解服务中心,“创建劳动争议调解服务中心经验”成功入围2020年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

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篇(8)

一、抓制度建设重点,全面筑牢“优环境、促发展”思想堡垒。

该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任双组长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要素环境、社会环境等5个专项工作小组,具体抓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该县陆续建立了营商环境涉企投诉管理机制、营商专员制度、政企圆桌会议制度、涉企事项首次受理制度、帮代办制度、入企检查事前报备制度,出台了《中共铜鼓县委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铜鼓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铜鼓县作风建设和营商环境提升督查工作实施方案》《铜鼓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通过健全机制全面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二、攻环境提升难点,大力破解民营企业发展瓶颈。

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篇(9)

今天常委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专题协商我县营商环境工作,为助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议政建言。我们学习了《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听取并讨论了县政协专题调研组关于我县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县委副书记XXX同志,也在百忙中抽出时间,亲临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委常委、副县长XXX同志也在百忙之中参加我们的会议,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政协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下面,我就做好营商环境工作和今年政协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责任意识,抓好营商环境建设 

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创新服务,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和自上而下的整改落实,构建了相对成熟的体制机制。县行政服务中心被授予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和全国代理代办标注制定单位,营商环境得到了很大好转。虽然我县的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面对压力,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全力抓好营商环境建设。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信心继续推动改善全县营商环境。十九大报告指出,“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这就要求我们紧紧抓住“放管服”改革的关键,促进实体经济有效发展。如今,在经济发达地区,营商环境改善工作依然是他们工作的重点。我们在取得营商环境建设年良好开局的基础上,要坚定信心下更大力气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二)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一要持续推动思想解放。大力促进观念转变,提升认识水平,破除思想禁锢。二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在“简”与“放”上进一步下功夫。凡能取消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必须保留的应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同时,推进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政府部门的权责边界,防止权力“任性”。三要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推进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抓住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严肃处理、以儆效尤,让破坏者受到惩戒,让寻租者望而却步。真正让公共管理还原服务本位,切实让创业者放心,提振投资者信心。

(三)完善激励机制和试错容错机制,持续改善营商环境。面对营商环境治理,我们需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也需要通过有效激励机制来保护干部正当的利益诉求,纠正“不作为”等新衙门作风。在依法行政的宏观环境下,在行政审批办理方面要建立干部试错容错机制,为敢于担当负责的干部担当负责、为改革创新的干部免除后顾之忧,干部才会积极作为、开拓创新。要加强对窗口干部的培训,加强各行业系统业务交流网络平台建设,让窗口干部对不明事宜有咨询求助渠道,更好地理解行政逻辑,厘清法律法规和推动经济建设的关系,直面经济发展中的新政策新问题,更好地为营商环境建设主动创新服务。

二、切实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现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修改、政协章程修正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等等大量新的理论观点已经提出,新的政策措施已经出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多学习、多思考、多研究,切实把加强学习当作一种政治责任来对待,努力掌握中央精神,理解政策措施,做到多想一着,先行一步,快人一拍,真正提升我们的履职水平。一要明确学习目的。我们每一位政协委员,都要不断学习,提高我们对政协工作的思想认识和履职水平,使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能紧跟时展的步伐。用学到的知识、理论指导实践,转化为实际工作方法,最终落实到实实在在的工作效果上来。二要抓住学习重点。要根据履职的需要,深入学习中共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真研读新《宪法》、新《政协章程》,努力把学习的收获和体会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创新工作的本领和推动工作的方法,确保我们参政参到关键处,议政议到点子上。三要达到学习实效。学习的最终目的是武装我们的头脑,指导我们的工作。要通过学习,深刻认识政协工作的地位、作用和主要职能,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昂扬向上的锐气,努力履行好常委的职责,提高履职实效。

三、带头履职尽责,改进工作作风

全体常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要求,带头参加政协活动,带头提高履职实效,带头改进工作作风,为全体委员当好模范榜样。一是树立看齐意识。主动向中共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政重大决策部署看齐。只有牢固树立“跟着走”的自觉,才能有“跟着走”的力量。要以严的精神、实的态度,向中共十九大精神看齐,向人民政协工作新要求看齐,向政协工作全局看齐,踩准点子、跟上节奏,始终做到党的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协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凝聚到哪里。二是增强履职意识。要提升责任感,关注社会,关注发展,积极踊跃地参政议政。要强化大局观,把履职重点放在对改革发展稳定深层次矛盾的分析上,放在对县委、县政府关注重大事项的研究上,放在对促进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上。要立足高标准,提出有价值够分量的建议,力争使一份建议产生一分成效、一个意见推动一项工作。

四、服务工作中心,落实工作任务

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篇(10)

一、扎实推进“一网通办”工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新区营商局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切实抓好“一网通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网办率在三周内由6.8%提升至95.20%,排名由全市倒数第二升至全市第一。

一是领导亲自督办推进。6月10日,新区召开推进一体化工作会议,管委会分管副主任XX对“一网通办”工作进行具体部署。6月13日,李鹏宇书记主持召开提高网办率专题会议,要求各部门提高认识,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全力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务必在8月15日之前实现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二是实行日调度机制。专题会后,新区实行网办情况日报制度,新区管委会副主任xx、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xxx亲自与市营商局沟通,市营商局每日推送新区各单位在省一体化平台中的事项清单,新区营商局将结果发至各部门对照梳理网办事项,做到事项底数清楚,网办情况明晰。三是将未有系统办理的事项纳入新区行政审批业务处理系统。新区营商局要求各部门认真梳理对照,将未有系统办理的事项纳入新区审批系统,填报《纳入新区审批业务处理系统事项统计表》、《审批业务处理系统事项指南登记表》,营商环境建设局指导各单位对照《新区审批业务处理系统培训手册》标准填报、录入办事指南。四是实行约谈机制。6月19日下午,管委会副主任郑煜对网办工作进展缓慢的民政局进行约谈,指出该单位在推进“一网通办”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和目标。五是倒排工期推进。按周倒排工期,拉出时间表,制定提升网办率的工作目标。六是适时分析调度。郑煜副主任每天到营商环境建设局了解各部门网办情况,及时分析未实现网办的原因,并研究解决办法。七是严格督办,力求将工作抓实。要求各单位认真检查核对省一体化平台事项认领和网办情况,做到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二、切实做好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为深入贯彻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项要求,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全省、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新区于7月2日下午召开金普新区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全区各部门各单位108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营商局副局长xxx就《金普新区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进行了解读,该方案要求各部门围绕窗口服务质量不高问题、企业群众“办事难”问题、企业负担重、制度性交易成本高问题、营商环境投诉问题办结率低问题四个方面18项整治任务认真自查自纠,主动整改,切实发现问题整改到位。要求各部门要把开展专项整治同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整治实效。要求各部门着力改进和优化执法方式,强化“双随机、一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把控自由裁量权,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常态长效。要求各部门要发挥主体责任,对照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认真自查自纠,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能马上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需要长期推进的拿出整改计划限期办结。专项整治工作将以“日报告、周调度”的制度形式,督促整改落实,直击问题重点,进一步提升振兴营商形象。

三、抓好政府失信专项整治工作

四、机制体制改革后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

按照市委和新区党工委领导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批示要求,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机制体制改革后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优化体制机制流程,抓好审批流程再造工作。

一是对标上海找差距。5月22日至5月24日,营商局局长带队先后赴上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沈阳沈抚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平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进行学习调研,对标先进地区,我区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企业开办时间、大厅软硬件设施、管理考核方面存在明显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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