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内控合规工作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2-11-04 18:44:27

银行内控合规工作总结

银行内控合规工作总结篇(1)

一、郑州G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现状

郑州G商业银行已有20多年的发展,目前共辖18家县级支行,283个营业网点,共有员工4500多人。2009年,郑州G商业银行完成了股份制改革,而且经过10多年内部控制建设,内部控制环境取得了根本性的改变。在外部监管和内部发展的指导和推动下,郑州G商业银行开始重视内部控制的建设,并把内部控制工作作为行内一项首要工作,加强额提高了资金管理、信贷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控制,同时很大的提高了对于风险的管控能力。

(一)建立了基本合理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郑州G商业银行2006年已完成了股份制的初步改造,分行建立了由党群工作部、行长办公室、财管部、贷审委员部构成的决策机构。党群工作部、行长办公室对全行的经营、财务、内部机构、人事调动等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同时制定有关全行的各项政策,保留完整的表决记录和会议记录。贷审部由分管信贷的副行长担任总经理,分管其它部门的副行长任副经理,信贷、财务、客户经理等部门负责人任经理。信贷部负责对贷款的风险和收益进行评估。财管部负责审议全行财务开支的决议。

郑州G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营业网点及业务部门的自律监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1.自我监督。一个网点有一名会计主管、一名二级主管、两名大堂经理和临柜人员。2.自律监管是指从分行到支行各个部门各自管辖业务范围内的检查工作。检查时间为半年时间的定期检查以及根据总行的安排进行不定时突击检查。检查内容根据时间要求和近期工作安排来决定。3.审计部门防线。分行审计部门一年对一个支行进行一次内部控制工作评价。内容包括会计、信贷、国际业务、安全保卫、中间业务、人事等方面。

(二)建立了相关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1.对内部控制岗位进行了重新设置整改

改变了网点内勤主任管理。原来分理处负责会计工作的内勤主任改为会计主管,采用派出制形式,隶属于支行会计部门,使其在组织上独立,能够更好地行使监督作用,抓好内部控制工作。

2.开发了相关系统,利用电子化手段进行内部控制管理

随着银行电子化进程的开展,银行电脑信息部开发应用了一些系统对具体业务进行控制。比如:会计预警系统、CMS系统、滞后复核系统、会计监管系统,反洗钱系统。

3.外部监管加强了内部控制工作动力

从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革以来,郑州G商业银行聘请中原会计师事务所对全行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内部控制环境进行评价。来自于外部因素和舆论的监督使全行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每年在内部控制操作上发现了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涵盖了银行业务的各个方面。从暴漏出的问题中总结出银行监管不力,在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控制活动等方面存在着许多缺陷。

二、郑州G商业银行控制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治理不完善

自2002年G商业银行开展以财务重组等改革为主的股份制改造。到2004年年末,基本建立了股改组织管理体系,但与其它股份制银行相比较,郑州G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仍然远远低于监管当局和现代化商业银行的要求。所有权问题是现代企业制度核心之一,但是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导致产权主体虚置,组织机构也没有合理的设置。

(二)组织结构不完善

郑州G商业银行在组织结构上还是实行总分行结构,内部组织结构功能分散单一,同时存在着重复设置现象。一个二级分行有15个部室,造成机构臃肿,工作效率低下。各个支行也是照搬这种模式,一个支行能超过10多家网点,具有编制员工100多人,还有着资金、办公室、监保、客户、办公室、信贷、个人贷款、个人理财等诸多部室。因为以上种种原因导致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的比例严重不平衡,资源得不到合理的配置。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庞大和臃肿给管理和运作的正常运行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三)未形成银行内部控制文化

1.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不到位

具体表现在:一是对加强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形成很好的共识,因为认识上的差距,导致工作中对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重视不够,行动上只关心业务拓展,轻风险防范,管理上重任务考核,轻思想教育。二是没有强烈的责任感,对自己应该承担的内部控制职责认识不清楚,导致漏检,监督不力,检查发现的违规现象经常以人情代替制度,助长了一些不良行为的发生。三是对做好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主动性不强。

2.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落后

郑州G商业银行现有规章制度分为业务经营类、内部控制管理类、综合类。其中业务经营类占89%,内部控制管理类占6%,综合管理类占15%。只从百分比上来看,关于内部控制管理的措施就不多,占比最大的是业务经营类。另一方面,内部控制管理类的制度真正涉及内部控制的实质性规章制度非常少。

(四)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影响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效果

1.现有人员总体素质不高

从文化结构看,到2008年底全部员工中,本科文化程度的占15.28%、大专文化程度的占20.61%、中专占2.65%、高中(以下)占总数的59%、,而硕士只是占总数的0.79%。从专业化结构看,助师(以下)占员工总数的39.20%,中级职称的员工占总数的7.44%,高级职称占0.51%。

2.年龄结构老化

虽然最近几年郑州G商业银行实行了比较严格的进人管理制度,但是另一方面员工的年龄结构也表现出老龄化趋势,现有职工30岁以下的占员工总数的17.74%,30岁-45岁的员工占员工总数的44.5%,45岁以上的员工占总数的37.8%,由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大部分人员都是集中在35岁以上,造成整个团队都缺乏一种积极向上的激情。

虽然每年新招聘的大学生数目不少,可是大多数成了业务骨干后就纷纷跳槽,郑州G商业银行成了别的银行培训学院,全行的员工素质没有得到有效提高。

三、改善郑州G商业银行控制环境的建议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由于郑州G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环境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严重影响了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针对郑州G商业银行这些内部控制制度的不足,根据银监会的文件精神,对完善郑州G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环境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完善银行内部治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

维护好股东和高级管理层之间的关系是企业治理结构的核心内容,这也是风险控制的最大前提。如果银行内部治理结构出现问题,股东的意愿无法向管理层反映,那么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对信贷风险就无法起到有效的管理。全面风险管理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更加需要银行内部自上而下的决心和执行力。正因为如此,银行治理结构的有效性直接决定了风险管理是否有效。商业银行内部治理是目的在于维护股东、公司债权人以及社会公共的利益,进而确保银行长期战略目标和计划得以完整的确立和具体的实施,最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1.建立“内部人控制”的防范机制

出于防范“内部人控制”产生的道德风险对银行股东利益的损害,要对高管人员建立约束监督机制,防止出现少数高管人员利用制度上的薄弱环节,谋取自身利益的道德风险。人员的选拔由其经营业绩来决定,这就使在位的银行从业人员面临着竞争对手的替代压力,迫使他们尽心尽职地对银行进行经营和管理,努力提高银行的绩效。这样,就对内部人员产生了约束作用同时也减轻了内部人员的控制问题。

2.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解决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动力问题

针对高管人员短期行为只注重任期效益可以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和责任追溯制。委托人应通过建立激励机制促使人采取合规的行为,以达到委托人的效用最大化,同时使人与委托人的利益趋于一致。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需要考虑以下两方面:一个是参与约束,对人来说,从工作中得到的利润必须大于不工作时能达到效用水平的折算利润;二是激励与约束并存,委托人必须使激励机制能够激发人对工作尽心尽职,使其通过努力工作得到的净收益大于懈怠时所得净收益。通过将银行经理人的收入划分为固定收入和绩效收入,这样就使得银行经理人自动自发的努力工作,提高自己的业绩,加强自我监督。

(二)组织结构改革

郑州G商业银行改变以人设事的机构设置,以效益为出发点,以风险控制为核心,以业务经营为主线,对现有的机构进行重新设置。郑州G商业银行机构中非经营性部门设置繁复,完全可以将这些部门与其他机构合并重组。对那些内设性非经营性部门进行合并,减少成本开支;对职能重叠,业务交叉部门进行合并,以提高效率。

(三)建立银行内部控制文化,打好内部控制基础

良好的企业文化不是一蹦而就的。改变对内部控制的认识首先要从思想上转变对内部控制的轻视思想。只有思想上重视了,才会在行动上付诸实践。郑州G商业银行从改变内部控制工作的被动局面上出发,全行上下形成坚持制度的良好风范。

只有内部控制工作做好了,全行的业务才能稳健发展。运用全方位激励的方式把内部控制理念贯彻到员工的口常生活中,通过灵活运用灌输引导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为规范约束要互相结合、社会塑造与自我塑造相结合等方式,形成全方面的融合,全面提高员工素质,实现全员综合能力的提升。

(四)提高员工队伍素质,落实岗位自控

银行内部控制关键的因素是人。内部控制活动不仅是管理层参与,也是全员与的企业管理活动。各项内部控制活动不仅要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还要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员工质素提高了各项业务才能顺利完成,各种制度的认真执行才有素质基础。从内部控制各个环节,业务的各个流程都离不开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和专业人才。

首先应该加对员工业务培训,使员工熟悉各种业务流程,只有做到了熟悉业务流程才能了解业务的控制节点,没有对业务生疏的人能够做到良好防控。其次培养或引进专门的技术人才。从各个控制面上来看,亟需专门的风险管理技术人才、精通法律、理财业务、会计、金融的人才来充实各个岗位。不论是在风险部门,还是从事二级主管、监管工作、审计工作都需要这方面的知识。一方面可以开公招聘这类的技术人员,另一方面也可以选拔具有优秀潜质的员进行专门的进修,以弥补这类人员的不足。参考文献:

[1]陈敬学.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及其治理对策[J].时代金融,2011(7).

[2]陈上青.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框架的战略构建[J].中国金融,2011(4).

银行内控合规工作总结篇(2)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指商业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参与的,通过内部自觉地建立各种规章制度,以确保商业银行安全营运,实现安全与效益的目标。农村商业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从农村信用社改制而设立的新型金融机构。相比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规模小、员工素质低、科技支撑能力不足、法人治理不完善。农村商业银行内控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加强农村商业银行内控管理迫在眉睫。

一、当前农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内部控制管理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当前农村商业银行部分领导不能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内控管理的关系,片面追求业务快速发展而轻视内部控制,有的甚至把业务发展与内控管理对立起来,忽视内部控制对经营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个别基层员工内控意识淡薄,存在信任代替制度,习惯代替操作的现象。有的机构未明确内控管理职能部门,内控管理工作实质上处于起步阶段。

(二)法人治理结构尚未真正建立

农村商业银行虽然按照规定设立了“三会一层”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但在实际操作中,“三会”制度形同虚设,许多规定难以执行,决策权、监督权、执行权没有得到有效分离,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往往出现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不能对经营管理层形成有效制约,经营管理层容易采取激进的发展战略,忽视内控管理,从而导致内部控制松驰。

(三)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表现在农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度制订不严谨,缺乏充分的论证和评估,制度可执行和操作性不强,制度分散,缺少整体统一性,潜在案件风险。部分机构绩效考评体系不科学,考评管理不符合监管要求。甚至有的机构新业务开展还没有规章制度来约束。而且制度的后评价机制不完善,使制度得不到及时修订完善。

(四)风险识别与评估体系不够完善

当前农村商业银行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机制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专业人员素质偏低和经验缺乏,造成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不够系统、不够连续、不够充分,个别机构甚至流于形式,以致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现象依然存在,事故和案件时有发生。

(五)内控合规文化缺失

部分农村商业银行没有形成独特的企业文化和优秀的企业精神。针对内控合规理念进行培训少,忽略内控合规文化的培植、传播和弘扬,也缺乏对团队精神的长期培育,没有规范的内控管理和良好的合规习惯,致使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违规现象屡禁不止。

(六)科技支撑不足,未能有效识别和控制风险

金融电子化发展,信息技术在银行经营管理中得到广泛应用。不仅综合业务系统,财务、资金、信贷、审计、客户关系、风险管理等系统在银行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相比国有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规模小、科技投入有限、计算机专业人才较少,信息技术成为农村商业银行的短板,对农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形成极大制约。

二、加强农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议

(一)高度重视内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控组织架构

农村商业银行业务管理条线作为第一道防线应承担起内部控制的首要责任,负责相关业务制度的制订、执行、日常检查和持续改进。同时设立独立的内控合规部,增强内控工作的统筹组织与管理合力,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内部控制治理和组织架构。厘清前、中、后管理部门的职责边界,强化内控管理二道防线的监督指导、组织推动职能以及三道防线发挥独立评价职能,前中后台紧密联动、形成合力,实现内控措施的有效衔接,为实施系统化、科学化、高效化的内控管理奠定组织基础。

(二)增强内控合规意识,营造良好内控环境

农村商业银行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内控管理的必要性,认识自身在内部控制管理中所承担的责任,树立表率作用,重视并维护内部控制的权威性,充分认识只有依法合规、稳健经营,正确处理业务经营与内控合规的关系,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和效益。同时要提供推进内控体系建设所需要的物质基础,充分发挥农村商业银行各级机构、业务经营部门和员工的作用,提高内控合规意识,自觉执行制度,建立良好的内控环境。

(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内部控制职责

首先,农村商业银行要完善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为主体的法人治理组织架构,针对国家政策和监管新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履行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其次,农村商业银行应大胆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以及改制上市等方式优化产权关系,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提高农村商业银行防御风险的能力。

(四)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提升内控执行力

首先是强化规章制度的建设。“内控管理、制度先行”。农村商业银行要建立以客户为中心,围绕银行发展战略、市场定位、经营目标、风险管理、企业文化等方面,建立完善覆盖全部业务、全部产品、所有环节、所有岗位全部流程的体系文件。对各类业务流程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评估,及时修改完善,在实践中进行再评价,从而形成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内控制度。其次要严格执行流程。要建立一套制定制度――学习培训――检查监督――纠偏纠错――激励约束――再评价等环节完善严格的内控执行流程,全体员工都要依法合规办理各类业务、处理各类事务,共同提高内控合规执行力。再次是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对存在隐瞒违规问题,造成资金损失和银行业案件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应严格追究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后果恶劣的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建立健全内部风险内部识别和内部评价体系,提高风险识别控制能力

首先是要建立常态化的农村商业银行风险识别评价机制,不但要对现有业务建立健全风险识别与评估方法,同时对设立新机构、开办新业务,应当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其次是要建立完善总、支行两级内控评价体系,分别从内部设计与执行层面优化评价标准、规范评价流程,提高内控评价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不断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促进内控管理的良性循环优化。同时,加强自评结果的运用,将自评结果与绩效考评,授权管理以及监督检查频率挂钩,提升内控机制自我优化的管理水平。

(六)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增强内控优先理念

首先农村商业银行要培育本单位良好的内控合规文化,把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形成书面文件,制订合规文化手册向员工传递。其次,管理人员要率先垂范。从强化管理人员合规意识入手,通过合规文化理念在管理人员日常行为、经营管理思路中的体现,向广大员工展现管理层对内控合规的高度重视,通过自上而下的价值导向作用推进合规意识的深化,形成“内控促发展、合规创价值”的经营管理理念,增强对内控管理文化的认同感。再次是强化培训教育,弘扬内控文化。通过开展内控合规文化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手段,利用内部刊物、内部网站、基层每日晨会对总结提炼的员工行为准则以及员工应知应会或禁止性规定进行反复宣传教育,促进内控要求的外在约束向员工内在意识的转变,使员工充分认识自己是合规操作和内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让每位员工自觉养成按章办事、遵纪守规的良好习惯,树立起良好的合规风险控制文化。

(七)完善内部稽核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内部稽核的作用

首先要改革农村商业银行稽核审计组织体系。实行垂直领导,建立直属于总行对监事会直接负责的稽核审计部门,对下派出直属于总行的稽核审计派出机构,在人员任命、工作安排、工作考核、员工待遇、奖惩等均隶属农村商业银行总行,提高稽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要切实将业务骨干充实到稽核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稽核队伍素质,确保稽核部门人手充足、人员相对稳定、工资待遇稍高于其他部门,做好稽核部门后勤保障。其次要加大稽核审计力度,三会一层要充分内部审计对业务发展的促进作用,对稽核检查发现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和涉及的责任人员要敢查敢管,董事长、行长、监事长要做稽核队伍的坚强后盾。稽核审计部门和信贷、财务、安全保卫等各业务管理条线要加大监督检查的频率、广度和深度,确保监督检查要在覆盖所有业务风险点的基础上,深刻揭露问题本质。再次是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稽核审计范围不仅覆盖所有业务,还要将农村商业银行各级经营班子及其成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列入其中。

(八)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内控管理“硬约束”

首先要加大信息科技投入。努力推进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打造安全稳定的信息系统运行平台,生产中心重要系统与灾备中心实现数据同步备份,确保数据准确安全。建立应急预案,完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与业务连续性运作机制,实施常态化的信息科技风险监测和评估,发挥信息科技风险“二道防线”管理作用。其次是流程建设与系统建设同时推进,同时实施。积极推进前台业务、管理、后台支持保障系统建设。制度设计流程必须可以通过信息系统实现控制和约束,以系统“硬约束”控制各项业务流程风险,使农村商业银行所有业务和全部流程的管理信息系统保持连续、完整、准确和可追溯,有效降低风险的发生机率。再次是加强信息交流与反馈。充分利用现代通讯、互联网和内部网络系统,建立内控合规培训平台,使之成为农村商业银行员工信息交流反馈、业务交流学习、合规内控案件警示教育的舞台。

银行内控合规工作总结篇(3)

一、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建设由来已久,随着监规部门的政策法规的不断出台,以及我国加入巴塞尔委员会,我国商业银行面对越来越严格的国内外监管要求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然而,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还存在着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内部控制环境有待改善。内部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基础和土壤,直接影响其他要素的发挥,主要包括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管理层职责、组织构架、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等。我国商业银行的外部组织结构往往具有行政区划的特征,这样一来造成统一管理的困难,使得已经建成的内部控制体系难以有效发挥作用。

(二)内部控制框架存在缺陷。由于一些商业银行对部门及分支机构授权不清、责任不明,进而导致滥用权力、滥授权的现象,这是由于没有执行严格的授权管理和集体决策程序造成的。加之监管部门也缺乏独立的监管能力,同时有些部门职能交叉重叠,造成工作上的低效率,甚至引发经济犯罪。

(三)内部控制措施效果较差。近些年来,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相关法规的出台,我国商业银行也慢慢意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并且根据相关文件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但这个体系并没能发挥预期的效果。

纵观其原因,一是没有把内部控制和业务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二是内部控制措施缺乏系统性、规范性。

二、中国建设银行的内部控制构建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08年,1987年4月1日,重新组建后的建设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现为中国五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之一。作为国内管理水平较好的商业银行,其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的思路具有代表性。

(一)确立了内部控制建设的目标。建设银行从2011年开始着手建立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3-5年的持续建设,基本构建了一以梳理内部控制为切入点、以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为契机、以提升可持续发展的企业竞争力为根本、以建立健全我行内部控制体系为核心目标、以“梳理评价、建立基准、整改缺陷、健全机制”为主要内容、以“学规范、重梳理、抓建设、促发展”为主题的内部控制体系。

(二)完成了内部控制建设的人员部署、培训。在进行了前期部署后,建设银行首先进行组织动员,召开全行动员会议,部署工作,提出要求并下发行动方案。然后组建了内控建设工作团队,总行各部门组建工作团队,明确任务和职责跨职能流程部门组建工作团队,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各试点分行比照总行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三)完成了内部控制设计梳理及整改。在建设银行的内部控制体系构建中各部门按流程进行风险识别,汇总出关键风险点和控制点以及控制现状,查找缺陷并编制成册。首先是内控设计缺陷认定,将各主要业务内控现状与监管要求和先进实务进行差距分析,形成分析结果。然后对标梳理评估,参照标准进行梳理,各部门分别从企业层面、业务层面、报告层面总结内部控制梳理结果,形成对标分析结果制定内控缺陷整改方案。

(四)初步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银行在完成整改方案后,开始着手实施针对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并将成果编制为成文规定。首先,建立内控手册编制程序和工具模式,编制内控手册的框架结构、内容范围、统一的语言和标准等,形成内控手册的参考模板。并编制《内控评价手册》,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执行长效机制,明确岗位、落实责任,缺陷整改。编制内部控制实施操作手册,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标准化工作表。

(五)强化了风险管理系统。2012年,为进一步提升监控检查工作的有效性,防范重大案件和操作风险事件的发生,总行根据当前操作风险与案件防控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研究制定了2012年《中国建设银行基层行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操作手册》。2012年《手册》检查内容为17个关键风险点,《手册》在强化柜面业务关键环节风险控制的基础上,针对当前信贷领域外部欺诈风险凸现的态势,重点加大了授信业务领域关键风险点的检查范围和深度,促进落实授信业务真实性和反欺诈管理要求,进一步提升信贷业务作业规范性和合规性。

三、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建议

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是保证我国商业银行稳健发展的保证。通过对建设银行内部控制的分析,笔者为现阶段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设计、运行及有效性保证提出如下建议

(一)树立正确的内部控制理念。我国的商业银行大部分已经根据五部委联合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了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系统,但事实证明,这样的内部控制系统实际所起的效果却有限,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能树立正确的内部控制理念,所以要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首先就是要树立正确的理念。

(二)健全内部控制系统。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初步建立了内部控制系统,但由于起步较晚,建立时间较短,还有待完善。在健全内部控制时,要处理好内部控制五要素的关系。这个系统是动态的、持续的,银行内部控制应随着经营管理的变化而越来越趋于完善。

(三)强化内部审计。我国商业银行近些年加强了内部审计的建设力度,对内部审计越来越重视。通过对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可以发现内部控制尚存在的问题,并达到查错纠弊的目的,对于内部控制监督的最主要手段就是内部审计,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王志民.论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与金融风险防范.金融纵横—现代管理科学

银行内控合规工作总结篇(4)

中图分类号:F832.3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6-1428(2007)06-0083-02

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明确要求各商业银行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实施内控评价。作为城市商业银行,制定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内控评价办法,对全行业务进行内控评价,是完善全行内控制度建设需要,也是提升全行的风险控制水平的必要手段。

一、城市商业银行开展内控评价的重要作用

1、内控评价结果是对分支机构实行分类管理的重要参考。

城市商业银行内控管理水平与国内外先进银行相比,与银行业面临的日益复杂的风险相比,有相当差距,由于内控执行不力,违规操作时有发生,重经营轻管理、重业务发展轻风险防范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要改变这种现状,对分支机构进行有效的内控评价十分必要,可以将评价结果与分支机构的业务经营状况结合,划分类别,规定不同类型的分支机构,享有不同的经营范围、经营权限、薪酬水平、评价和检查频率,真正实行对分支机构的差别授权、差别管理。

2、内控评价结果是实行经济资本管理的主要依据。

从总行层面看,实行经济资本管理,可以通过经济资本的分配和调节,引导业务领域的合理扩张与收缩;从分支机构看,低风险高收益业务的比重大小直接影响其取得规模的大小、资源的多少,实行经济资本管理有利于调动分支机构调整业务结构的积极性。而内控评价结果可以有效引导城市商业银行全面约束各类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解决追求利润与控制风险之间的矛盾,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和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对实行经济资本管理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内控评价结果是确定全行发展战略的重要依据。

城市商业银行进行内控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对所有业务、管理活动的评价,全面掌握风险状况,并建立起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监控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是追求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与国际接轨,是建立治理结构完善、运作机制健全、经营目标明确、财务状况良好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金融企业,所以内控评价结果既是对现实内部控制能力、控制水平的全面评估,也为制定今后的发展目标和确定发展战略,明确了方向,提供了依据。

二、加强城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的建议

1、从业务和管理的实际出发,制定内部控制细则。

要有利于国家法律法规、银监会的监管要求以及审慎经营原则的贯彻执行;要有利于提高本行的风险管理水平,保证全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要有利于真实体现本行业务、财务、管理信息的真实、完整、及时体现;要有利于提高全行员工内部控制意识,确保内部控制体系得到有效运行;要有利于业务和机构变化时,及时有效地评估和控制可能出现的风险。

2、从总行和分支机构两个层面考虑,将重点放在对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评价上。

对总行层面的内部控制评价以内控组织体系、机制的建设过程以及控制结果评价为主,通过对内部控制环境组织结构的评价,评判公司治理结构是否符合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要求;所有与风险和内控有关部门、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是否明确。通过过程评价促进本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推进内控机制从高层做起;通过结果评价真实反映本行监管指标的执行情况,及时向高管层提示本行经营管理与监管要求的差距,促进本行建立长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本行安全稳健运行。

对分支机构内部控制评价以内控措施的落实过程为主,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管理监督体系、计划指标控制、考核考评制度及岗位职责等环节,是否存在控制空白点;评价员工内控意识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现象;评价管理职能部门履职情况、检查频率、督促力度、处罚情况等是否按规定进行;评价分支机构是否对总行或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评价分支机构内控的总体效果;通过评价促进各层次人员依法合规经营,提高风险识别、风险预警、内控检查的水平。

对分支机构的评价以业务条线划分,按照现有管理职能和业务种类,可以分成综合管理、计划财务、临柜业务、授信业务、经营指标、制度保障等六个方面,其中将内控机制、人员管理、学习制度、办公自动化及文档管理归入综合管理;将资金业务归入计划财务;会计、出纳、储蓄业务合并为临柜业务;中间业务分别纳入授信业务和临柜业务;授信业务包括表内外授信业务的岗位管理、权限管理、程序管理、档案管理;经营指标主要是总行下达的年度经营指标;制度保障涵盖安全保卫、计算机管理、督促检查三个方面。

3、城市商业银行制定内部控制细则,要体现自身特点。

根据城市商业银行管理现状,在制定内部控制细则时,考虑在评价频率、等级设置、奖惩措施上与银监评价办法有所不同。

内部控制评价一般每个考核年度评价一次,并视被评价单位的内控情况及时调整评价的频率。

内部控制评价等级分为四级:

一级行:90分以上,属于内部控制正常行。这类行内部控制状况良好,各项制度健全有效,岗位设置和分工合理,制度执行严格,基本不存在明显的内部控制缺陷。

二级行:75―90分(不含),属于内部控制一般行。这类行内部控制状况基本正常,各项制度较为齐全,但在制度建设或制度执行方面还存在少量的弱点和缺陷,这些问题对业务经营的安全性和内部控制效果尚未产生显著影响,且没有重大违章违规问题发生。

三级行:60--75分(不含),属于内部控制薄弱行。这类行内部控制状况不良,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存在明显的弱点和缺陷,部门分工、岗位设置不合理,违章违规现象较为严重。

四级行:60分(不含)以下,属于内部控制失效行。这类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并存在严重的缺陷。部门分工不合理,岗位职责不清,有重大违章违规问题发生,现有的内控管理体系已经无法避免风险。

银行内控合规工作总结篇(5)

一、本次活动开展的重要性

韩行长指出“执行年”活动的开展是非常有必要和切合实际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由于受到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世界经济仍然面临诸多不确定性,2013年随着信贷结构的调整,资金流动性明显趋紧,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的案件可能明显增加;其次也是分行自身发展的内生性需要,目前重业务轻管理、重形势轻内容的苗头有滋生抬头的趋势。

显而易见,新形势下银行开展“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是加强领导管理减轻案件滋生的好措施,是党中央深化银行内控案件防控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同时也是我们银行人士新的期待。

二、贯彻落实“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深入认识

分行于10年底至14年,开展了一系列的合规文化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如基础管理仍然不牢不实、理性的管控受到质疑和挑战等。近几年分行业务快速发展,业务发展是靠管理支撑的,没有一流的管理就没有一流的业务发展,越是在业务大发展的时候,越要强化管理。行长还强调:内控和案防是全行干部员工的事情,是内在的要求,要做到主动合规。

三、内控和案防方面的做法

1、高度重视,加强管理

韩行长要求各部门、各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一把手要亲自挂帅。要强化制度建设和流程梳理;强化制度执行,坚持违规问责和处罚不动摇;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查防兼顾,重在预防;关注重点环节的排查;扎实推进,确保不走过场。

2、统筹兼顾,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

要坚持做到“执行年”活动五个阶段的统筹、自查和迎检的统筹、阶段性活动与长效机制建设的统筹、业务发展与活动开展的统筹。为防止活动走过场,韩行长提出了本次活动的衡量标准,即:使分行制度健全、流程优化、执行力加强、效能提高、有效防范案件、促进业务发展。

3、活动目标

本次“执行年”活动的目标是:通过开展“执行年”活动,使全行各项业务规章制度以及内控案防和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得到进一步提升。

具体要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开展“执行年”活动与内控三年规划建设相结合。根据去年内控体系规划建设工作情况和今年内控体系规划,积极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确保各项措施得到认真落实,规划目标得以全面实现。

二是开展“执行年”活动与加强操作风险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推动管理机制有序、高效运转,认真开展操作风险管理监测,及进识别、监控、防范、化解操作风险,不断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水平。

三是开展“执行年”活动与重要案防风险点专项整治相结合。针对总行提出的企业开户、U盾申领、预留印鉴卡片管理、银企对账、票据承兑与贴现业务、客户营销与维护和参与等7个重要风险点和省分行提出的客户经理管理与基层网点负责人履职2个风险点,进行严格、持续的专项整治,对这些业务领域或业务环节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严格的纠正。

四、个人心得体会

我是一名银行零售业务客户经理,主要日常工作内容:主要日常工作为发放个人贷款,包括住房按揭贷款、个人经营贷款、中小民营企业贷款等等,及银行理财销售,包括基金、信托、保险、银行理财等。

近期,我国银行业案件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案防任务非常艰巨,主要呈现出大要案突出,涉案金额巨大、团伙犯罪明显等特征,案件集中发生在基层网点和支行。所以我认为银行决定在全行范围内开展“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是十分必要的。

活动贯彻实施情况的效果如何,关键还得看改革实践的效果如何。我们要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使各项制度更加符合实际、真正落到实处。结合我工作实际,我认为应该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坚持晨会制度。网点主任利用晨会时间及时对前一天的工作进行总结,对当日发放贷款以及理赔销售工作要求进行布置落实,通过与员工相互交流,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是坚持每周讲评制度。以网点为单位,每周对网点员工执行制度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结合运行风险监控系统发现的准风险事件、抽看录像情况、现场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等对柜员的业务操作行为进行讲评。

三是坚持每月通报制度。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每月对网点基本业务管理、岗位管理、要素管理、禁止性规定执行情况、检查整改情况等内容逐条逐项地进行检查,并为每一名员工建立内控管理台帐,逐月对所有柜员的准风险事件和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隐患进行通报,针对存在风险提出防范、整改的措施,并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银行内控合规工作总结篇(6)

一、综合经营条件下强化合规的可行性

综合经营作为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可以跨行业经营的一种金融制度,其实质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经营多领域金融业务,得以实现现代商业银行资本节约、收入多元化和竞争差异化的目的和要求。随着金融改革深化,实现经营模式战略转型已成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和现实。从国际银行业经验看,综合化经营不仅提高了服务效率,降低了经营成本,还有效地降低和分散了经营风险,并最终增加了盈利,国际金融业尤其是西方商业银行收入的50%以上来源于非利差收入。从国内金融业发展看,从1993年我国金融业正式实施行政性分业经营,至2005年银监会《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的出台,我国金融业经历了一个由分业向综合转变的过程。2005年10月,全国人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条从法律上为我国实行综合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预留了发展空间。工商银行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最大的商业银行,在规模、机构网点、客户、品牌、技术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尤其是近年来,工商银行紧紧围绕“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与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的发展目标,通过发展非牌照类投资银行业务和跨市场的交叉销售,合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境外投资银行机构,以及通过控股银行涉足保险业积累了一定的综合化经营的经验,综合化经营体系已具雏形。

在适应综合化经营,强化内部控制方面,工商银行在初步形成相对独立、垂直领导的稽核体制基础上,2004年10月,又根据建设现代金融企业的需要,改组了内部审计委员会。在原稽核监督局的基础上设立了内部审计局,在原跨区域设立的6家稽核专员办公室的基础上扩充组建了10家垂直管理的内部审计分局,内审工作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有了更加完善的体制保障。同时,在全行系统重组成立了合规机构,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职能得到加强。“下管一级、监控两级”的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总行对一、二级分行资产质量、经营效益、综合成本、依法合规经营以及负责人履职等情况的综合监管能力增强,各一级分行对基层领导班子和管理人员的授权控制、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水平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建立在两级监管体制基础上的对主要业务和机构的警告、限期整改和市场退出制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对于规范各级机构的经营行为和增强全行的风险控制力发挥了重要作用。重组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借助国际著名咨询公司设计了全面风险管理总体框架,实施了内部评级法工程建设,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国际接轨步伐日益加快。

2005年10月28日至2006年10月28日,工商银行经历了财务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实行股份制改造、公开发行上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等一系列向现代金融企业迈进的过程,为工商银行在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期遵从国际惯例,严格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监会《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等文件要求,建立完善现代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并使工商银行适应综合化经营要求强化内部控制、提升合规水平在较短的时间内成为可能。

二、综合经营条件下强化合规的切入点

(一)强化合规的内涵

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其内涵:一是强化制度约束。即商业银行在构建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权责分明,有效制衡,规范科学的现代金融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各项经营活动置于严密有效的制度、规章、流程的约束之下。二是实现风险控制。即促使商业银行为实现资本充足率、总资产净回报率、成本收入比、资本利润率、股本收益率、不良贷款率等经营目标,依靠各项制度、规章、流程,建立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有效进行事先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与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三是提高制度执行力。即商业银行各级管理者和员工强化内部控制意识,严格落实各项控制制度,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四是建立应急预案。即商业银行在业务创新、机构重组及新设等重大变化时,及时有效地评估和控制可能出现的风险。五是提升商业银行总资产净回报率、资本利润率、股本收益率,商业银行各项经营活动实现价值最大化。

(二)加强合规管理应协调处理好四大关系

1.正确处理好合规管理与决策层价值目标趋同的关系。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目标决定了决策层价值趋向,而银行内部合规管理必须紧紧围绕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价值趋向,严格遵循董事会审批的各项合规政策,协助高级管理层有效管理银行面临的合规风险,才能确保全行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促使银行价值实现最大化。

2.正确处理合规管理与业务经营协调发展的关系。按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规定,“合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识别、书面说明和评估与银行经营活动相关的合规风险,包括新产品和新业务的开发,新业务方式的拓展,新客户关系的建立,或者这种客户关系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所产生的合规风险等。”合规管理部门这种积极主动地识别、书面说明和评估风险的过程,既是有效地防范风险和减少损失,创造间接价值的过程,也是促进银行各项业务依法合规稳健发展,增加直接价值的过程。

3.正确处理好合规管理与监管良性互动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明确规定,“银行业监管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而合规管理的目的在于有效防范和控制“因未能遵循法律、监管规定、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使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和监管处罚、重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所以加强合规管理与银行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督方向一致、目标一致,两者实现良性互动,更会使银行增加客户的安全感,获得良好的社会信誉,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自身市值和持续竞争力。

银行内控合规工作总结篇(7)

近年来,国内外经济形势严重,政策性银行面临的挑战与风险不断增加,为保证政策性银行作用的充分发挥,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政策性银行应从自身业务特点出发,注重内控机制研究,构建与完善相关内控机制,为政策性银行的长远、稳步发展铺平道路。

一、政策性银行内控的意义与现状

(一)政策性银行内控的意义

政策性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其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为保证政策性银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做好内控工作尤为关键,尤其当前国内及国际间经济形势严峻,提高内控水平及质量是政策性银行经济业务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内控是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内容认真落实的重要保障,是提高政策性银行工作效率以及长远、稳步发展的基础。考虑到政策性银行主要为实现国家经济战略及方针的落实服务,因此,确保内部工作的严格落实尤为关键。另一方面,内控降低风险的重要手段。政策性银行发展所受的环境因素比较复杂,各种业务的开展均面临较大风险,而内控通过对工作人员工作流程、工作质量的严格要求可避免工作开展中不良问题的出现,实现对风险的良好预防。另外,内控可提高资金利用率。政策性银行资金利用率直接影响政策性银行业务目标的实现,而内控通过对资金流向的合理调整,使其应用在有益于目标实现的方向上,以促进政策性银行调控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政策性银行内控现状

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多年发展政策性银行发展迅速,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商业银行业务上的不足,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分析发现银行机构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内控工作的支撑,尤其政策性银行更应做好内控工作,但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政策性银行内控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方面,政策性银行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待完善;与商业银行相比政策性银行专门的法律法规缺乏,给内控工作的实施造成不小的阻碍,尤其当前法律法规对政策性银行方面的规定不仅不够详细,而且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而部分法律法规仅是搭建基本的框架,缺乏对细节工作的规定,无法给其具体的实施提供针对性指导。另一方面,制度与监管制度缺乏。研究发现,政策性银行制度及监管制度缺乏,尤其在监管机制、治理机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缺乏具体的规定,而且在制度设计上存在较多的不足之处。另外,在监管制度方面未对政策性银行加以明确区分,为体现出政策性银行监管工作的特殊性,给政策性银行内控工作的监管带来较大不便。

二、政策性银行内控机制建立与完善对策

针对我国政策性银行内控机制存在的不足,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建立与完善内控机制,为政策性银行职能的充分发挥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构建组织管理监督机制

政策性银行组织管理效率及质量一定程度上给各项经济事务的处理造成影响,因此,政策性银行应充分认识到组织管理在促进政策性银行健康发展中的重要性,立足自身业务特点及发展实际,构建组织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内部各项政策及措施的高效实施。构建组织管理监督机制时政策性银行应注重从以下内容入手:

首先,建立与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约束工作人员不良行为,控制风险发生的重要工具,一定程度上反映政策性银行内部管理水平,因此,政策性银行应建立与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为政策性银行各项经济活动的开展提供参考依据。一方面,国家职能部门应及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为政策性银行内控规章制度的制定提供指导。就当前来看,我国有关政策性银行的法律法规主要体现监管方面,而缺乏专门的法律,如《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仅间接对政策性银行的设置及行为界限进行划定,在现行法律中缺乏对政策性银行规定的论述。有关政策性银行的行政法规也较为缺乏,尽管《中国人民银行加强金融结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信贷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规范文件涉及政策性财务内容、内部监督、组织机构等内容,但受在客观条件影响,这些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落实难度。因此,国家职能部门应加快推进政策性银行立法工作,结合政策性银行业务特点及实际状况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内控控制的实施提供法律依据。另一方面,政策性银行及时制定与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相关细节问题,为内控法律法规的实现奠定基础。其次,认真落实考核及奖惩工作。为保证内控目标的顺利实现,政策性银行应重视内控工作的考核,并通过采取一定的奖惩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的重视程度,鞭策其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开展内控工作。最后,推进重要人员稽核工作。为进一步防范政策性银行风险,应定期开展重要领导及工作人员的稽查工作,及时发现担保、转贷、信贷等环节存在的不良问题,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二)建立资产风险监控机制

政策性银行经营业务范围广泛,部分业务涉及很多环节,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会大大增加风险出现机率。研究发现,一套完善的资产风险监控机制不仅能主动的发现风险,而且能实现对资产风险的有效预防,因此,政策性银行应结合往来资产状况,积极构建风险监控机制,尤其应在深入研究政策性银行资产变化规律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稳步推进资产风险监控机制构建工作的完成。

首先,严格贷款检查。众所周知,发放贷款是政策性银行重要的业务之一,为降低贷款行为给政策性银行资产带来不必要的风险,保证贷款质量,政策性银行加强贷款检查。一方面,认真检查申请贷款人的资料及数据,尤其认真核对会计报表、出口单证以及相关合同内容。另一方面,针对贷款数额较大的重点项目,政策性银行工作人员应深入到企业进行实地调查,注重从相关政策法规、还款否有保证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另外,还应做好项目的贷后检查情况,注重对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以及时催收贷款本息,降低贷款风险。其次,加强资金监管。政策性银行应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资金运作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提高资金的运用效率。一方面,政策性银行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专门的资金调度工作小组,定期召开资金调度工作会议,分析资金运用情况,总结资金运用经验,以此为依据制定下阶段资金运用策略。另一方面,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对拆借业务进行限额授权管理,明确管理主要负责人以及管理实施办法,尤其应注重对拆借资金的跟踪。总之,在整个过程中应做到合规合法,确保资金处于良性的循环状态。最后,制约资金支付。对资金支付加以制约是保证资金安全的重要举措,因此,政策性银行应积极采取相关对策,保证资金支付质量。一方面,严格信贷放款流程,加强放款前各项资料的检查,均通过后才批准放款。另一方面,加强账户管理。由专门部门负责国内、国外账户管理工作。例如,有财会部负责国内人民币、外汇银行账务撤并、开设等工作;由国际部负责境外账户的撤并或开设等工作,另外,注重对印鉴、重要凭证、支票等重要资料的保管,以提高资金安全性。

(三)完善资料信息管理机制

资料信息是政策性银行开展各项业务的重要凭证,重要性不言而喻。同时,资料信息管理是政策性银行内控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政策性银行应通过完善资料信息管理机制,认真落实会计账务、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以提高相关资料信息的管理质量与水平。

一方面,政策性银行应深刻认识会计工作的重要性,从其他银行抽调经验丰富,业务水平扎实的会计人员,为保证会计账务质量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并结合当前法律法规,制定会计账务及信息管理的具体细则,明确会计核算岗位职责,保证记账核算的准确性,尤其及时装订与存档相关会计凭证。另外,制定月末、季末、年末账目信息的盘点及核对工作,确保内外账务、账表、账据、账款等信息的统一性。针对核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根据严重程度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为其制定有效的解决对策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严格依据内控规章制度做好业务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尤其为确保业务档案的完整性,评审、国际、转贷、信贷等相关部门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定具体的档案管理办法。另外,做好资料信息的维护与管理工作。政策性银行资料信息变更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因此,资料信息管理部门应借助信息化平台做好信息的维护工作,及时更新、修改相关信息,保证信息的时效性,为政策性银行业务的开展提供真实、及时、有效的资料信息。

三、总结

当前国际间经济贸易越发频繁,为满足经济发展要求,确保经济战略及政策的稳步实施,国家建立了政策性银行,经过多年发展证实,政策性银行在满足国际经济贸易以及促使竞争政策落地方面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为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金融市场的繁荣做出突出贡献。作为政策性银行应充分认识到自身职责,结合日益变化的经济形势,加强建立与完善内控机制,注重从组织管理监督机制、资产风险监督机制、资料信息管理机制入手,采取针对性措施,不断提高内控水平,为国家经济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李俊峰.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内控机制建设的思考[J].西部经济管理论坛,2012,03:74-76.

银行内控合规工作总结篇(8)

中央银行监管和商业银行内控的目标是一致的。目的都是为了金融的稳健运行。中央银行监管是通过对商业银行的外部监管,督促其建立和执行完善的内控制度,防范风险,从而达到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防止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发生的目的;商业银行内控的目的是对自身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而这恰是中央银行监管所要达到的目的。

商业银行内控是中央银行监管的基础和前提。商业银行内控是指商业银行为保证正常经营,避免风险而建立的相应管理制度和采取的一系列必要措施。它的内容涵盖面很广。一般说来,至少包含以下方面:严密有效的组织结构,最高管理层向下的逐级授权、相互独立的业务部门和明确的职责分工;严格完善的审批制度和会计控制体系;合理有序的内部稽核检查制度等等。这些内容是银行有效运作、避免风险产生的保证,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任何形式的监管只能通过它起作用并影响到商业银行的运作行为之中。如果离开它,中央银行的监管自然成了无本之木、无水之源。

中央银行监管可以推动商业银行的内控建设。一是中央银行可以根据金融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制订有关规定,推动商业银行内控建设。二是通过对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和检查,发现并评价其内控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其完善这方面的制度。三是通过商业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横向对比,中外资银行内控制度的分析,找出商业银行内控中的薄弱环节,发现共性和个性的问题,对每家银行的安全运作提供有效的信息,同时避免因内控问题引发的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商业银行的内控建设可以反作用于中央银行的监管。中央银行的监管手段、标准和行为在一定时间内是相对固定的,而商业银行的经营运作所面临的情况是瞬息万变的。商业银行内控中所遇到的问题,可以随时成为检验和校正中央银行监管可行性的有效参考,使监管工作更富有成效,同时也可以对监管权力的正确使用,起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作用。

应该看到,近些年来中央银行监管和商业银行内控的力度都在加大且成效也比较明显这一总趋势。但不容否认,在现实工作中两者之间的错位,力量相互抵销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其主要表现为:

一是对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建设推动的力度不够,过于偏重外部的检查稽核,而效果又不甚明显。尤其是没有着力研究如何引导商业银行自觉地形成一套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机制,因此造成商业银行对人民银行监管的“体制依赖性”。主要表现在监管工作尤其是现场检查效率不高、计划性不强。

二是中央银行监管工作“越俎代庖”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利于在机制方面推动商业银行内控建设。比较明显的是客观上承担了替商业银行法人“代父管子”的角色。虽然有时这是不得已而做出的选择。

三是中央银行监管与商业银行内控“两张皮”的情况比较明显,监管成果的利用不够。虽然中央银行监管与商业银行内控侧重点有所不同,中央银行侧重于安全性,避免产生大的金融风险,而商业银行侧重于通过安全经营获得尽可能高的资本收益,但两者的目标又是统一的。现在的情况是,两者各自按其自身的需要向前推进,互补和促进作用并不明显。

那么,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内控方面主要存在哪些问题呢从机构分类情况看,国有商业银行主要是体制方面的问题。如一级法人体制尚不完善,自我约束能力不强,层次过多、机构臃肿带来的内控传导机制失灵并由此带来分支机构经营运作中的种种问题;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完善,资产质量和效益相对较好,但利益机制及考核体系不尽合理,由此引起内控完全围绕利益转的情况,其分支机构的内控仍存在一定缺陷;城市商业银行由于其特殊的产生背景,内控制度建设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稽核独立和内部监督力量均不尽人意,问题明显。

如何进一步强化中央银行的监管,使之更加有效、更富针对性;如何完善商业银行的内控制度建设,使之成为防范金融风险的第一道防线,以及如何处理好两者的辩证关系均是十分复杂的大问题。在当前情况下,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运行质量,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是前提,促进和完善内控建设是关键,加强和改善监管是保证。中央银行应该有所作为。

确立和修订对商业银行内控建设的指导原则,制定商业银行内控建设的近期和长远规划。加强商业银行经营运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向国际惯例靠拢。要按照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总要求,按国际通行标准来制定我国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建设的目标、条件和标准,以此作为中央银行监管和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共同努力方向。

将商业银行内控建设作为中央银行监管的主要内容。中央银行要自觉将推动商业银行内控建设作为监管的首要任务。在准入环节中包括机构设立、业务审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等,把商业银行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及是否有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作为审批前提条件;将对商业银行内控建设的评价作为日常合规性监管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检查并督促商业银行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在人民银行内部要落实责任制,将其作为上级行考核下级行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银行内控合规工作总结篇(9)

一、农村商业银行概述

经过20多年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我国已经形成了包括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机构在内的,以正规金融机构为主导、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核心的农村金融体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截至2007年3月底,已有27个省(区、市)的省级联社,全国共组建农村合作银行89家,农村商业银行14家,另有7家农村合作银行机构批准筹建。农村商业银行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资产条件较好的农村信用社改制而来的,从一开始的起点就相对较高。经过几年的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农村商业银行已有较好的发展,其运行状况良好。

《农村商业银行法》第60条规定:“农村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本行对存款、贷款、结算、呆账等各项情况的稽核、监督制度。”农村商业银行稽核,是指农村商业银行内部稽核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方针与政策、内部控制规章与制度,依据现代控制理论,结合农村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活动的特点,对农村商业银行自身的业务活动、财务活动和经济效益进行稽核、核对、检查、监督,以判断其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效益性。

农村商业银行稽核和检查的范围包括存款业务稽核和检查、贷款业务稽核、结算业务稽核。存款业务稽核和检查主要有企业存款的稽核、储蓄存款稽核和外汇存款稽核。贷款业务稽核主要有:工商贷款的稽核、农业贷款的稽核、基本建设贷款稽核和外汇贷款稽核。结算业务稽核主要有结算原则执行情况和稽核、计算方式的稽核、联行往来的稽核和国际结算稽核。呆账业务稽核。由于农村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是具体从事存款、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的机构,分支机构业务工作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农村商业银行系统的运营情况及其社会信誉,因此,农村商业银行法规定,农村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稽核检查。稽核人和检查工作的具体措施有权调阅有关文件,查阅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有关档案、资料,有权要求被稽核行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就稽核实行,如说明情况或提供有关书面资料,有权纠正违反政策和会计原则事项,并督促被稽核采取措施,限期解决,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向商机行报告,会同监察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稽核的主要职能是检查银行的业务和账务是否正常,参与银行制订现行的业务政策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银行内部法规的制订;参与评估机构工作。农村商业银行稽核的工作要达到以下5个目的:判断上述职能是否在有效的情况下实施;估价内部稽核是否具有独立地位,如果内部稽核卷入了日常业务就有可能丧失这种独立性;判断稽核的有效性是否充分发挥;确定稽核的可依赖程度;判断稽核的组织结构在贯彻董事会决策上的效能。

二、农村商业银行稽核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稽核监督的现状分析

1、现行稽核监督方法欠科学。(1)重事后监督而非事前控制。目前农村商业银行的稽核方式主要通过查账来核查是否有违章、违规、违纪及所造成的和损失,重在事后监督而非事前控制。风险防范未成为稽核的核心,稽核工作未能从单纯的发现、查出问题转移到防范风险上来。(2)重事后复核而非风险稽核。农村商业银行事后复核的稽核水平和层次较低,成本高而难于达到最高决策和管理层的期望和要求,稽核工作重点不在查找各项业务的风险及其控制点,稽核工作未能集中在最高决策和管理层关注的区域和业务。(3)重部门稽核而非过程稽核。农村商业银行的稽核未形成以业务流程为导向,注重整个业务过程的稽核。按照农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要求,一项业务的完成不允许由一个人或一个部门包揽,因此稽核最终目的是通过检查整个业务过程,对其内部控制做出评价以达到防范风险的效果。

2、内部稽核的组织模式存在不少缺陷。(1)分行直设式。即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分行直接设立内部稽核职能部门,并对其实施全面管理和考核,总行稽核部仅对其业务开展进行指导性管理。这种模式的缺陷主要是独立性极差、职能作用不到位。其主要表现为:内部稽核部门的负责人由分行任命,工作开展极易受分行的左右和制约;个别稽核部门职责混淆,长期兼任其他部门的职能;个别分行将稽核部门视同一般职能部门进行考核,严重影响其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2)总行-分行派驻式。即农村商业银行总行对辖内分行派驻稽核分部或总行审计特派办,由总行稽核总部对其实施相对垂直管理。此种模式的缺陷主要是独立性不足、垂直管理不够彻底。其主要表现为:总行仍将内部稽核总部设置于经营层内,未能真正实现决策、经营、监督的完全分离;各稽核派驻机构在人事等方面虽归属总行统一管理,但稽核人员的工作考核和薪酬分配方面却实施属地管理,影响了内部稽核的独立性和有效性。(3)总行-片区派驻式。即农村商业银行总行设立内部稽核总部,按区域设置内部稽核片区派驻机构,且实施完全的垂直管理。其主要优点是独立性较强,但存在派驻机构人员配备不足、检查频率降低、外部监管关系不明确等问题。如某银行实施了“总行稽核总部-地区稽核中心-派驻分行稽核专员办”三级稽核组织模式,但稽核专员办仅有3人。由于片区派驻机构均设立于其他城市,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当地银行监管机构也难以对其运行情况实施有效监管。

3、运行机制的不足之处。农村商业银行内部稽核运行机制是当前制约其有效性的关键环节,其制约因素主要出现在实施程序、稽核频率及指标等方面。(1)实施程序有漏洞。稽核监督计划制定不够精细,缺乏对稽核对象的综合分析和总体评价,不能准确把握稽核对象的问题和重点。稽核检查方案和流程的标准化程度不高,难以控制内部稽核人员的操作风险。稽核检查报告途径不够通畅。后续检查相对空虚。(2)稽核深度和广度有待提高。稽核检查主要局限于专项检查或突击检查,全面检查相对较少。(3)稽核检查的后评价和处罚力度有待加强。一是现场检查的后评价制度执行不力。部分农村商业银行在实施内部稽核检查后,并未深入分析和评价稽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内部控制隐患,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从根本上防范和杜绝违规操作和经营风险。二是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调查发现,个别农村商业银行在2005年也已开始转变观念,逐步加大处罚力度。

(二)稽核监督有效性不足的原因分析

1、从总行层面看,农村商业银行经营指导思想的偏差,弱化了银行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内部监督的内在动力。银行商业化、市场化改革以来,各农村商业银行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存在“重发展、轻控制”、“重业绩、轻风险”和“重激励、轻约束”的不良倾向,以致内部控制相对乏力,强化内部监督的主观动力不足,对内部稽核模式的改革力度不够、进程较为缓慢。各省级农村商业银行分行作为总行的一级人,极易与总行形成“共谋”,忽视稽核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弱化了稽核职能作用的发挥。

2、从分行层面来看,传统的稽核监督理念导致了银行内部稽核方法和程序缺乏科学性和灵活性。根据现代审计理论,稽核检查应更加注重对业务程序和内控系统的分析。传统的稽核理念缺乏对银行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使内部稽核程序的标准化程度难以提高,内部稽核的工作效率相应降低。

3、从监管层面来看,外部监管的软约束削弱了银行增强内部稽核有效性的外在压力。一是稽核的监管法规不够完善。二是基层监管机构力不从心。各农村商业银行省级分行的内部稽核系统均由总行设计和构建,各分行难以采纳地方银行监管机构对其改进和完善内部稽核体系的监管建议。同时,因内部稽核片区派驻机构的外部监管关系尚未理顺,地方银行监管机构也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管。

三、根据农村商业银行稽核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应对策略

农村商业银行从一开始就面临着与其他农村商业银行完全不同的发展条件和发展基础,因此,建立和完善农村商业银行稽核监督手段,已成为客观必然的问题。建立科学有效的稽核监督体制,应包括垂直的稽核监督组织结构体系、权威的稽核法规体系以及严格的稽核工作内容体系。

完善治理结构,增加农村商业银行改进稽核监督体系的内在动力。农村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结构,强化内部再监督。设立一定数量的外部独立董事,并在董事会下设内部审计委员会,以保证董事会对内部稽核体系有效性的监督和控制。同时完善监事会结构,增加外部监事,提高监事会成员素质,以充分发挥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再监督,促使内部稽核体系的改进和有效运行。

再造内部稽核体系,提升农村商业银行内部稽核的运行效率。一是按照独立性原则进行内部稽核的组织设计。农村商业银行一般宜推行“总行稽核总部-地区稽核中心-分行稽核专员办”的三级派驻模式,总行的内部稽核部门应在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内部稽核机构均由总行派驻,人事、薪酬均由总行统一考核和决定。二是提升稽核人员素质。农村商业银行应实施稽核人员准入管理,提高职业资质和专业水平,实施稽核人员与一线业务人员的轮岗交流制度,提高稽核人员待遇,增加稽核人员数量,使各级派驻机构的人员配备与管辖分行的业务发展相适应,确保对基层银行合理的稽核频率和范围。

强化稽核体系的外部监管,推动内部稽核的改革进程。一是完善银行业内部稽核运行的监管规章和制度。银行监管当局应出台农村商业银行内部稽核体系管理办法,从组织设计、方法和程序、外部监管的关系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建立内部稽核的评价体系和标准,建立农村商业银行内部稽核体系运行的问责制度,落实责任,明确处罚办法。二是建立对农村商业银行内部稽核运行状况的分级监管模式。针对农村商业银行内部稽核组织模式向“垂直管理、片区派驻、分级设置”发展的趋势。三是督促农村商业银行制定和落实内部稽核体系的建设目标和计划。建议银行监管当局进一步督促农村商业银行将内部控制稽核体系建设纳入经营发展的战略规划,制定内部稽核体系建设的短、中、长期目标,落实具体实施计划和方案,使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的内部稽核体系符合现代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的作用,提升应对市场竞争的综合实力。

电脑作为高科技技术手段,应该实际运用到商业银行稽核监督工作内容中。电脑稽核能够独立形成以检查数据完整性和系统安全性为目的,有助于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系统的安全性;同时,为其他类型的稽核提供事前、事后、事中的证据、分析判断等的支持。电脑稽核系统属于典型的事务处理和信息管理系统,它既包括了银行业务的前台业务处理和后台维护,同时,也包括业务数据的统计信息。这个系统采用数据集中,分布监督和集中监督相结合的模式。银行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中心统一监督或各营业点自己监督的模式。

参考文献:

1、丁宝华.试论我国商业银行稽核监督工作改革与发展[J].新疆财经学院学报,2003(3).

2、肖菱,张益标.对加强和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稽核监督制度的思考[J].新余高专学报,2003(1).

3、王飞,侯贝贝.商业银行内部稽核的有效性研究[J].新金融,2006(10).

银行内控合规工作总结篇(10)

一、商业银行金融安全与内部控制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核心,其经营的成果对金融行业影响颇大。许多西方国家的金融监管环境较为完善,除银行外还有其他金融机构共同承担促进金融业繁荣的任务。在中国,银行业则处于主导地位,其金融安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中国金融体系的效率。然而由于国内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缺失造成的案例却屡见不鲜。2001年,中国银行广东开平分行前后三任行长把大量银行资金转移到海外,总金额近40亿元;2003年到2004年,建设银行、光大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相继被骗,贷出的近300笔汽车贷款,全部都是虚构伪造的假合同被骗走1.4亿余元; 2005年,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勾结外人,通过地下钱庄将存款转移到了境外,涉案的资金总额超过10亿元。总体观之,我国商业银行与外国特别是西方国家银行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1.内控制度不完善

(1)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滞后,没有覆盖所有的岗位。当前金融业发展迅速,金融工具的运用较以往频繁许多,也出现了很多新兴的业务,但是针对这些业务,多数银行没有及时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在细节处理上缺少规范性。同时内部控制不能全面覆盖风险点,某些现行的制度和规范存在一定风险防范局限性。

(2)缺乏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很多时候内控制度并没有考虑到在现实中的执行度,在对下级员工的业绩审核中,多数以数量或金额来衡量其绩效,其实工作的合规性也应该纳入考核的标准,使得整个员工队伍都重视制度,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有利于长远的发展。

2.控制环境限制

(1)公司治理力度不够,没有相互制约的机制和监督机构。我国商业银行与西方存在很大的不同,即西方有很多银行都是作为上市企业,有着独立的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能对股东和广大投资者负责,起到监督作用。而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实行官本位制,高级管理层都是政府直接委派,管理层也是行政级别的升迁,与绩效水平的联系并不是很明显。一个缺乏监管,责任制约的企业需要加强公司治理的力度。

(2)产权制度不完善。我国的四大商业银行实际上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的国家所有权制度,虽然名义上是商业银行,但从实质上说却不是。国有四大银行实际上是国家所有,产权单一,并且由国家承担无限责任。这种单一而不够明晰的产权,使得内控环境不利于管理。

(3)制度推行缺乏监管。在已经建立相应内控制度的基础上,需要一个共同遵循,相互监督的氛围来保障其实施的有效性。但部分商业银行在执行规章制度时却不够力度,往往有法不依,视流程制度为无物。

(4)内部组织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都采取总分行体制,目的是为了取得规模效益,便于管理。各分支行不具有法人资格,一旦出现业务风险都会由总行承担民事责任。但部分银行分支行之间存在着资金拆借、存贷款、证券交易等市场行为,说明了总行对其分支行缺乏有效约束,不利于内控的实施。

3.缺乏有效的风险评估

(1)忽视质量和效益,重点放在规模的扩张。近年来商业银行基本是遵循这样一条发展道路,即资产和业务品种成倍增加,但质量和效益增长却跟不上脚步的粗放型经营。资产的规模是有了大幅度提高,但另一方面收益却趋于下降;负债的规模成倍增加,成本却上升更迅速。这使得负债与资产的比例失调,收益更加恶化。缺少风险评估的行为让银行的内部管理远远落后于其业务发展。

(2)对贷款缺乏科学评估,对新业务新机构缺乏合理评估。授信业务的审查不够规范,贷款审查不够严密,容易出现对担保抵押不足的企业发放贷款,贷款用途审查不严格,甚至出现冒名贷款,贷后的管理也不够到位,风险意识不强,使得贷后评价工作开展不理想。

(3)风险评估没有形成制度化或者不遵循风险评估的流程。风险评估对银行的业务质量保证有重大的意义,因此对一些特殊或金额超过一定数量的业务应该制定特定的风险评估程序,相关业务人员应该按照这个程序工作。但一些银行却没有完全按照制度办事,使得银行风险系数增加。

4.对内部审计重视程度不够,人员培训不足

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有很大的相关性,内部审计可以很好地审查出内控的有效程度。但少数银行的管理层却把这两个概念弄混,而且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高。

二、西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分析与经验

西方的一些商业银行由于历史悠久,可以给我们很多可以借鉴的经验,通过对其的分析,发现问题,我们可以避免走一些不必要的弯路;另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因为所处的环境和各种条件有其特殊性,所以在借鉴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1.产权制度完善

银行的产权都很明晰,经营权和所有权能够很好的分离,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使得经营者和所有者能够各司其职,把银行作为一个企业好好发展。相应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也能渗入银行的规章制度中,有利于其长远的稳健。

2.监管得力

很多西方国家市场机制更为成熟,金融行业发展的时间较长,形成了自己的有效运行方式。市场上不仅存在政府设立的专门监管机构,还有各种行业协会,有组织的民间社团合力一同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督,促进了银行进行自我调整和改善其经营管理的方式。其次,各职能部门有独立性,每个部门职责明确,每一项业务至少有两个人或两个部门参与记录、核算和管理。再次,设立专门的内审机构,它独立于其他部门,仅对银行最高权力机构负责。

3.严密的组织机构和会计控制体系,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

国外银行非常重视对银行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只有有了严密的组织机构作为经营、管理、控制打好基础,各部门才能相互协调共同完成任务,高层的理念才能有效地被传达到员工处。

三、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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