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的概念汇总十篇

时间:2024-01-16 16:10:48

土地开发的概念

土地开发的概念篇(1)

1 我国土地物权制度的基本理论

物权与债权同为财产法的两大支柱,但相较于债权,物权具有支配性、绝对性及排他性,故物权法在各国立法原则上均采取物权法定主义规则,即由法律事先强行对物权之种类、内容及其效力等予以规定,而不允许当事人在此内容方面有意思自治。同时又因物权法(尤其是土地物权制度)与各国的政策性规定关联很强(如各国所有制的不同),这样各国物权法虽在物权法原则及物权效力上具有相通性,但彼此的物权种类却因各国的政策性选择及习惯法的作用而有很大差异。

自物权法的发展及其规范内容来观察,土地自始至终均为物权的最重要的标的,土地物权是最基本的不动产物权。我国目前有关土地的立法性文件林林总总,虽已达100多件,但从土地为物权标的角度来看,因我国目前尚无完善物权法,民法基本法《民法通则》甚至未使用“物权”之概念(其第五章仅有“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为章名),如严格依物权法定主义原则,则除所有权之外,很难依现行法而确定我国的土地物权种类及其体系。此立法背景亦导致法学理论界在阐述我国的土地物权制度时,于概念使用的不规范、土地物权种类及其体系的极不统一与混乱的现状。相应地亦导致土地经济学界在概念使用上的不统一(如土地产权概念),故目前在我国确有制定一部物权法之迫切需要。而制定物权法则首应明确我国物权法在民法体系上的选择与定位,即我国目前的物权立法(实质内容的)与理论研究均经前苏联而继承传统大陆法系(以德国民法、法国民法为首)一脉,并非英美法系的财产法制度。而在大陆法系,物权是以所有权为核心而建立其抽象体系,并经现代社会的发展而侧重向他物权体系拓展,以达物尽其用的社会目的。至于“产权”则为英美财产法上的概念,而英美财产法(包括整个英美私法)是在判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没有由能够适用于各种具体的财产权利的共同性效力及属性构建起来的一般性的、抽象性的财产权概念,这与将物权作为与债权相对应的概念,并将支配性属性寓于整个物权制度之中,讲究抽象的演绎方法的大陆法系很不一样,英美法中的财产权或产权概念很难在大陆法系的物权法体系中找到合适的定义,这是两大法系的差异性所致。而我国目前所讨论或拟将制定的,很明显是继受大陆法系的“物权法”制度。故在我国应摒弃产权概念在土地物权制度中的使用。

2 土地所有权-公有制的定位

我国土地在所有制上经几十年的发展已形成现在的分属国家与集体所有的公有制局面,这是探讨我国土地物权法制度的基本前提。土地国家所有权在一些基本理论问题上已有较统一的认识,而集体土地所有权则在以下两个问题存在争议:其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虚化,不能体现所有者的地位与利益;其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内容远较一般所有权而大受限制。就第一个问题而言,则已不仅为物权法问题,而关乎所有制度。实际上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应为全体集体组织成员,但就具体权利的行使倘应由全体成员或须征得全体成员的同意,则在事实上为不可能,故应须在选举基础上推举集体组织的代表,并由此代表(一人或数人)依全体成员的意思来行使所有权,并为全体成员取得因行使所有权而获得的利益。至于该集体组织的代表如何产生,如何行使所有权等则应由民法及相关法律共同规定。就第二个问题而言,其权利内容的限制实际上是受集体所有的土地用途(无非是为了农耕或非经营性建筑,如宅基用地等)的限制,且倘考虑到目前各国对耕地的保护以及我国公有制的性质,则这一点是不足为怪的。当然在如何限制方面也确实存在许多需完善的地方。

3 城镇国有土地他物权

现代物权法在强调传统的以所有权为核心的静态归属的同时,更不断地向动态利用方面发展,其表现则是他物权体系的发达。因为在物权法一物一权主义原则下,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而在资源有限的现代社会,所有权相对于众多的人口的需要来讲,终是少数,倘再有所有权崇拜的心理作用,则物(社会资源)很难流转到其最佳或最需要利用人手中,必造成资源的浪费,这样就必须在所有权(自物权)之外另辟途径。而物所具有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二重属性正好迎合此需要,这样在物的这二重属性基础上构建起来的他物权制度在现代社会获得巨大的发展,并在将来也深深地影响着物权法的发展趋势。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实质上亦是按此思路进行的。城镇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主体为国家(实代表全体人民)所垄断,而国家主体为抽象的存在,其权利必须由实然的主体去行使,即设立国家所有权的代表机关。另一方面,既然国家垄断所有,则在土地交易市场上不可能存在所有权的交易,而城镇国有土地要改变以前无偿无期无限制的使用状况,并使土地进入地产市场成为交易的客体,则必须寻找另一种土地上的权利替代土地所有权以带动土地进入流通领域。而这种权利在我国就是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概念在各国物权法上并未有见,就概念的科学性来讲,此概念并不能完全地揭示其内涵,因为土地使用权的内容依我国现行法的规定来看,并不是单纯的使用,至少还应包括占有、土地的开发及收益等权能。但此概念在我国的使用已相沿成习,故立法及大多学者均使用此概念。另自所有权权能之角度看,使用又仅为所有权的一项权能,且用益物权也主以使用为其最基本的权能。这样在我国就土地的用益物权方面使用“使用权”这一概念时,就不得不繁琐地限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使用权”等以示区别。土地就其用途而言,无非耕作与建筑(包括宅基地)二种,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内容则主要是建筑及土地开发,此类似于传统大陆法系中地上权内容,故大多民法学者主张以地上权概念取代“土地使用权”概念。笔者亦认为采用地上权概念有助于我国土地物权体系的建立。但也应看到:地上权是在土地私有制条件下产生的概念,地上权的内容广于我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概念,即地上权还包含了非开发性经营的宅基地使用权。故在我国采用地上权概念,只须明确在他人土地上从事建筑及开发为其内容,这样现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或城镇集体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权均包括于其中,至于哪些地上权可以进行交易则可由法律规定解决。至于有些学者所认为应成为一项独立物权的土地开发权、土地经营权,实际上均仅为地上权的内容或权能,已为地上权概念的内容所包括,并无独立的必要。

我国选择地上权(下述均用地上权概念代替土地使用权概念)作为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其原因在于:①确保土地公有制;②担保物权(不动产担保物权仅有抵押权一种)在性质上虽为他物权,但它追求的是土地的交换价值,倘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权的标的,则在抵押权实现时即会导致土地所有权的移转,此与坚持土地国有原则不符;③地上权是以追求土地的使用价值为内容的用益物权,地上权的享有与行使以实际占有土地为其基本条件,地上权的移转与流通,必导致土地占有人(即利用人)的不

断变动,这样在有序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条件下地上权的流转,就必带动土地流转到最佳的利用人手中,而丝毫不动摇国家所有人的地位。这样在私有制国家以土地所有权与地上权为二元交易标的模式,在我国因公有制度原因就仅能体现为以地上权为交易标的一元模式。目前,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依行政划拨或出让合同而取得,在性质上这两种土地使用权(地上权)均应为物权,只是因取得方式不同而在权利效力上有所差异。

地上权的移转,自民法上看即为地上权人对其权利标的-地上权依法律行为方式所作的法律上的处分,即地上权人对其所拥有的地上权享有处分权。此处分权的享有为地上权交易市场得以形成的法律逻辑起点。地上权人处分地上权行为的方式大体有买卖、互易、赠与、设定抵押权等。买卖、互易、赠与(此为非交易方式)为依债权行为方式使地上权产生变动;而设定抵押权则是在地上权之上再设定一项不动产担保物权,于被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导致抵押权实现时,通过变卖、拍卖(在我国现行法上就土地使用权抵押只允许以拍卖方式实现)而使地上权发生变动。故就土地所有权、地上权与地上权之抵押权三者的关系来讲,构成立体层次的物权关系,即由国家土地所有权中派生出地上权,再在地上权之上设定抵押权,前者以土地为标的,后者则以地上权为标的。地上权人通过买卖、互易、设定抵押权等方式使地上权进入流通领域,进而形成房地产交易的二级、三级……市场。

地上权可否成为租赁行为的标的,因199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暂行条例》与1995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先后规定的不同而有争议。租赁权虽然在近现代民法中有物权化的趋势,但仍属债权,且是以对标的的用益(即追求使用价值)为内容的用益性债权。既然要使用,则必须要求以对客体的实际占有为前提,这样亦必然要求租赁权的客体必须是有形的实体物。而地上权为不动产物权,显然不成为使用的标的。当然地上权人仍不妨以其所取得的土地出租于他人,但此时租赁之标的为土地,而非为地上权,且还应视法律或地上权设定合同(即我国现行法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地上权人有无出租的权能而决定。

4 集体土地他物权

集体包含着各种具体而特定的集体组织,依此集体土地所有权在理论上应存在不同集体组织间以及集体与国家间土地所有权移转的可能。但实际上在我国集体与国家只存在由集体土地所有权变为国家所有权一种可能(且此又大多依征收、征用等行政方式实施),而集体与集体间因土地的不动性,土地所有权的交易也很少见,故此集体土地物权的重点仍在于他物权制度上。集体土地用于建筑时,其他物权内容已包含于上述地上权概念中。集体土地用于农耕在现行法称之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笔者认为“农地耕作权”概念较能恰当地反映其权利内容,因为承包经营权是自取得权利之合同行为来命名的,且易与企业的承包经营行为相混。农地耕作权的主体基本上是集体组织的成员,其取得虽以自愿性合同行为为基础,但实际上是按人口分配的,这一点是由我国的农业人口占大多数的现实所决定的。虽有学者提出农地耕作权的主体可以是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对于那些未能取得农地耕作权的农民可以通过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以保证他们的生活需要。但笔者认为,农地的平均分配耕作虽受小农经济的局限,但在目前的

确土地物权登记的公信力,即应保护因信赖土地物权登记状况而进行土地物权交易的善意第三人,以保护土地物权交易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 柳经纬,从我国土地制度之变革看物权法之废兴,政治与法律,1996年第3期。

土地开发的概念篇(2)

关于“房产税”有三方面的概念,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

第一个基本概念,房产税不是财产税。有观点认为,房产税涉及个人财产,对非国有财产征税,必须通过法律来解决。让国民交钱,就要先在最高立法机构上获得人民同意。就笔者的理解,国外“房产税”的标的物是土地,房产税实际上是“土地税”,不是以建在“地”上的房屋为标的物的税收。而“土地”如果是国家所有,政府代表国家对这一块地的使用者收取税收形式的租金,这是合理合法的政府职能。如果从更广泛意义上定义“资源”的概念,把“国有土地”包括在“资源”的范畴,房产税就是对国有土地的国有资源的使用者收税,就像取得资源开采权以后开采资源要缴纳资源税是一样的道理。如果是这样,征收“房产税”就有法律根据了。

第二个基本概念,是“房产税”的税率计算。有观点认为,因为“房产税”按照房价计算,而房屋价值折旧与土地增值相悖,所以应把土地价值和建筑物的价值分开。也就是说“房产税”不能简单按照房价来计算。

“土地税”的计算应根据土地使用价值。土地使用价值主要表现在房屋价值――居住价值、投资价值上。这两个价值都在价格中反映出来。所以按照房价来计算“土地税”是有道理的。而且按照房价计算已把“折旧”考虑进去了。如果房屋年久失修,房价一定会低。房屋在好的社区并且精心打理,时间越长价值越高,价格会不降反升。

还有观点提出,“城市土地使用税”已交付,不能重复收取“土地税”,这需要对这两类税种的标的做出明确界定。“城市土地使用税”是否指城市公共设施的土地占用的公摊税收部分而不是私人住宅的“土地税”?相关政策部门有必要对“城市土地使用税”的概念进一步说明。

第三个基本概念,“房产税”的试点和实施是长期财税制度的完善,不仅仅是短期宏观调控的工具。把房产税仅仅当作当前房地产调控的手段来解读,是会误导的,也容易被利益群体利用,增加实施的阻力。其次,如果被认为是短期调控的政策,迟早会收回去,也会增加各方面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短期博弈行为。

长期来说,开征房地产税,将为地方政府带来稳定的税收来源,将被培养成地方政府的主要税种,应是财税制度的重要改革。“房产税”的开征短期内将颠覆一个概念:地方政府“卖地”行为可能并不符合现有基本规则。

土地开发的概念篇(3)

海南岛概念股最近大热,受博鳌论坛、三沙旅游五一开通、总书记考察海南岛等多重利好推动,以海峡股份、海岛建设为龙头的海南板块本周大涨。

清华大学科研团队首次在实验中发现量子反常霍尔效应触及诺贝尔奖一经媒体报道,其量子相关概念股备受市场青睐,综艺股份、福晶科技开盘一字板,但此发明和上市公司的关系度决定着其上涨是否具有持续性。

纵观本周市场热点,以禽流感、新飞信、一季报预增、稀土永磁、电解铝等热点都是独领一两日,并不具备主流热点的特征。

土地开发的概念篇(4)

其一,开始要求用较严谨的语言表述概念的内涵。相对于低年级,在表述概念的内涵时,教材逐渐加强了 语言的严谨性和科学性的要求。教材中,日常性的语言大大减少,如“东西”之类的词语越来越少,取而代之 的是科学上常用的“物体”等词语。

其二,教材所揭示的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仍然是较低层次的。教材所揭示的概念的内涵或外延都是比较简单 的、基本的。例如:“在水中浮着的物体受到一个向上的力,这个力就是水的浮力。”这里只揭示了“浮力” 的方向,并没有涉及浮力是如何产生的,浮力的本质(水的压力差)等。值得一提的是,有许多概念,教材并 没有要求揭示其内涵和外延。这类概念,或者是直接引用儿童日常生活中已形成的概念,如“螺丝钉”、“喷 壶”等;或者在引入日常概念的基础上,寻找共同特征,如“果实”、“鸟”等;或者是直接引入科学概念, 让儿童通过多次接触、使用这些概念,去体验这些概念的大致含义,如“脊柱”、“关节”等;还有些概念是 在让儿童观察自然事物范例的基础上,运用归纳、概括的方法抽象出来的,如“哺乳动物”、“溶解”等。

根据以上两点特征以及概念本身的基本逻辑特征,教师在揭示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时,应注意只使用简单的 和基础的逻辑方法,并且只要求学生用这些逻辑方法去获得概念,不要求他们知道这些方法本身的内涵。在中 年级,这些简单的和基础的逻辑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概念的限制法和概括法

概念的限制法是由外延宽的概念过渡到外延窄的概念的逻辑方法。应用这种方法时,要增加原概念的内涵 ,使它的外延相应地减少而过渡到新的外延较窄的概念。例如“砂质土”的概念可由“土壤”的概念通过限制 而来:

土壤——地面上能够生长植物的土。

砂质土——地面上能够生长植物的、含砂多的土。

原概念的内涵增加了“含砂多”,就可使其外延缩小,变为外延窄的“砂质土”这个新概念。

概念的限制法只在具有属种关系的概念中进行,而且有一定的限度。例如,

限制 限制 限制 果实─肉果─苹果─红玉苹果。限制到具体的种“红玉苹果”,就不能继续限制下去了。

概念的概括法是由外延窄的概念过渡到外延宽的概念的逻辑方法。应用这种方法时,就要通过减少原概念 的内涵,使它的外延相应地扩大,转化为外延宽的新概念。例如,“土壤”的概念可以由“砂质土”的概念通 过概括而来:在“砂质土”的内涵中减去“含砂多的”几个字,便可得到“土壤”的概念。

由于中年级儿童的认知水平有限,自然教材并没有严格按这种逻辑方法获得概念,往往通过观察直观形象 的自然事物或现象,然后运用语言归纳(概括)来得出概念。例如,“哺乳动物”,是在让学生观察猫、牛、 猴、狮子的外形、繁殖、喂养后代的情况,找出它们的共同特征之后,再进行归纳:“猫、牛、猴、狮子在外 形和繁殖、喂养后代方面有很多共同特征,它们是同一类动物,叫做哺乳动物。”教材中还有“金属”、“水 的净化”等概念,也是采用类似方法获得的。诚然,这还是属于由外延窄的概念过渡到外延宽的概念,也是概 括的一种形式。

二、概念的定义法。

它是通过揭示邻近属概念和种差来说明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用公式表示是:

被定义概念=种差+邻近属概念

定义法在中年级自然教材中有三种形式:

  1.性质定义 指用被定义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性质作为种差下定义的方法。例如:

(附图 {图})

~~表示种差;==表示邻近属概念;

——表示被定义概念。(下同)

教材中还有“螺丝钉的共同特征”、“水的浮力”、“骨胳”、“污染物”、“温度”、“导体”、“绝 缘体”、“热胀冷缩”等概念,是运用性质定义来揭示概念内涵的。

2.发生定义 指用被定义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产生或形成过程中的特征、来源作为种差下定义的方法。例 如:

(附图 {图})

教材中还有“大气”、“脱臼”、“污染源”、“摆”、“摄氏温度”等概念是运用发生定义来揭示概念 内涵的。

3.功用定义 用被定义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功用作为种差下定义的方法。例如:

(附图 {图})

“土壤”的概念也属功用定义。

三、概念的划分法。

划分是揭示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物质、生物的分类,一般都属于划分法。

划分由划分的母项、子项和划分的依据三个部分组成。例如,对“土壤”概念可作如下划分:

根据含砂和粘土的多少,可以把土壤分成三类:含砂多的叫砂质土;含粘土多的叫粘质土;砂和粘土含量 差不多的叫壤土。

在这里,含砂和粘土的多少是划分依据,土壤是母项,砂质土、粘质土、壤土是子项。

教材中还有“肉果”和“干果”的概念是通过划分得出来的。

四、语词解释法。

是对语词的意义进行规定或说明的方法。它告诉我们一个语词表达什么概念,并不揭示概念的本质特征。 不是概念的定义,只是明确概念的一种重要的辅助方法。例如:

磁铁指南的一端叫做南极。

土地开发的概念篇(5)

其一,开始要求用较严谨的语言表述概念的内涵。相对于低年级,在表述概念的内涵时,教材逐渐加强了 语言的严谨性和科学性的要求。教材中,日常性的语言大大减少,如“东西”之类的词语越来越少,取而代之 的是科学上常用的“物体”等词语。

其二,教材所揭示的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仍然是较低层次的。教材所揭示的概念的内涵或外延都是比较简单 的、基本的。例如:“在水中浮着的物体受到一个向上的力,这个力就是水的浮力。”这里只揭示了“浮力” 的方向,并没有涉及浮力是如何产生的,浮力的本质(水的压力差)等。值得一提的是,有许多概念,教材并 没有要求揭示其内涵和外延。这类概念,或者是直接引用儿童日常生活中已形成的概念,如“螺丝钉”、“喷 壶”等;或者在引入日常概念的基础上,寻找共同特征,如“果实”、“鸟”等;或者是直接引入科学概念, 让儿童通过多次接触、使用这些概念,去体验这些概念的大致含义,如“脊柱”、“关节”等;还有些概念是 在让儿童观察自然事物范例的基础上,运用归纳、概括的方法抽象出来的,如“哺乳动物”、“溶解”等。

根据以上两点特征以及概念本身的基本逻辑特征,教师在揭示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时,应注意只使用简单的 和基础的逻辑方法,并且只要求学生用这些逻辑方法去获得概念,不要求他们知道这些方法本身的内涵。在中 年级,这些简单的和基础的逻辑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概念的限制法和概括法

概念的限制法是由外延宽的概念过渡到外延窄的概念的逻辑方法。应用这种方法时,要增加原概念的内涵 ,使它的外延相应地减少而过渡到新的外延较窄的概念。例如“砂质土”的概念可由“土壤”的概念通过限制 而来:

土壤——地面上能够生长植物的土。

砂质土——地面上能够生长植物的、含砂多的土。

原概念的内涵增加了“含砂多”,就可使其外延缩小,变为外延窄的“砂质土”这个新概念。

概念的限制法只在具有属种关系的概念中进行,而且有一定的限度。例如,

限制 限制 限制 果实─肉果─苹果─红玉苹果。限制到具体的种“红玉苹果”,就不能继续限制下去了。

概念的概括法是由外延窄的概念过渡到外延宽的概念的逻辑方法。应用这种方法时,就要通过减少原概念 的内涵,使它的外延相应地扩大,转化为外延宽的新概念。例如,“土壤”的概念可以由“砂质土”的概念通 过概括而来:在“砂质土”的内涵中减去“含砂多的”几个字,便可得到“土壤”的概念。

由于中年级儿童的认知水平有限,自然教材并没有严格按这种逻辑方法获得概念,往往通过观察直观形象 的自然事物或现象,然后运用语言归纳(概括)来得出概念。例如,“哺乳动物”,是在让学生观察猫、牛、 猴、狮子的外形、繁殖、喂养后代的情况,找出它们的共同特征之后,再进行归纳:“猫、牛、猴、狮子在外 形和繁殖、喂养后代方面有很多共同特征,它们是同一类动物,叫做哺乳动物。”教材中还有“金属”、“水 的净化”等概念,也是采用类似方法获得的。诚然,这还是属于由外延窄的概念过渡到外延宽的概念,也是概 括的一种形式。

二、概念的定义法。

它是通过揭示邻近属概念和种差来说明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用公式表示是:

被定义概念=种差+邻近属概念

定义法在中年级自然教材中有三种形式:

1.性质定义 指用被定义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性质作为种差下定义的方法。例如:

(附图 {图})

~~表示种差;==表示邻近属概念;

——表示被定义概念。(下同)

教材中还有“螺丝钉的共同特征”、“水的浮力”、“骨胳”、“污染物”、“温度”、“导体”、“绝 缘体”、“热胀冷缩”等概念,是运用性质定义来揭示概念内涵的。

2.发生定义 指用被定义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产生或形成过程中的特征、来源作为种差下定义的方法。例 如:

(附图 {图})

教材中还有“大气”、“脱臼”、“污染源”、“摆”、“摄氏温度”等概念是运用发生定义来揭示概念 内涵的。

3.功用定义 用被定义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功用作为种差下定义的方法。例如:

(附图 {图})

“土壤”的概念也属功用定义。

三、概念的划分法。

划分是揭示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物质、生物的分类,一般都属于划分法。

划分由划分的母项、子项和划分的依据三个部分组成。例如,对“土壤”概念可作如下划分:

根据含砂和粘土的多少,可以把土壤分成三类:含砂多的叫砂质土;含粘土多的叫粘质土;砂和粘土含量 差不多的叫壤土。

在这里,含砂和粘土的多少是划分依据,土壤是母项,砂质土、粘质土、壤土是子项。

教材中还有“肉果”和“干果”的概念是通过划分得出来的。

四、语词解释法。

是对语词的意义进行规定或说明的方法。它告诉我们一个语词表达什么概念,并不揭示概念的本质特征。 不是概念的定义,只是明确概念的一种重要的辅助方法。例如:

土地开发的概念篇(6)

《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没有出现“水土保持功能”的术语,但是在水土保持法律文件中,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设施解释问题的批复》第一次采用了“水土保持功能”的术语,表明了 “水土保持功能”正式从一个学理概念转变和提升为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该批复规定,水土保持设施是指具有防治水土流失功能的一切设施的总称。《实施条例》第21条第2款中所称的‘补偿’,是指对损毁或侵占水土保持设施所造成的水土保持功能的丧失或降低所必须给予的补偿。正确理解和适用“水土保持功能” 这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对于开展水土保持执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1、解释水土保持功能必先解释水土保持

1.1水土保持在学理上首先指一种自然状态或自然规律

在学理上,水土保持首先是指岩石土壤圈、水圈和生物圈相互作用和保持生态平衡下的水和土相互依存、自我更新的一种健康和谐的正向演替的状态和规律。从岩石到成土母质,从成土母质到土壤,都是在光、水、生物的作用下的一种健康和谐的正向演替的状态,最终土壤厚度不断增加,土壤肥力不断提高,给植物提供源源不断的养份。大气水、地下水、土壤水、地表水之间保持循环和相互补充,最终通过土壤水源源不断地给植物提供生态用水和养份。1957年颁布的《水土保持暂行纲要》有“…禁止滥伐林木,破坏水土保持”的表述,1982年颁布的《水土保持工作条例》也有“严禁滥伐林木破坏水土保持”的表述。这里的“水土保持”都指一种林木被覆下的水土资源不断自我维护和提高的自然状态或自然规律。

1.2水土保持在学理上还指人们一种有目标的思想、行为或技术

在学理上,水土保持还指人们在正确认识水土保持规律的前提下对人为活动进行调控,以纠正人为活动对水土保持状态所造成偏差和紊乱。这里的水土保持指人们这种有目标的水土保持思想、行为和技术。1981年国务院学科委员会明确,水土保持学科范围是“研究水土流失发生的原因和规律,水土保持的基本理论,据以组织综合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维护和提高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从而有利于发展生产,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环境条件和自然面貌的一门综合性为其特点的应用技术科学。”1992年《中国大百科全书·水利卷》提出,水土保持学是一门水土流失规律和水土保持综合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和合理利用山丘区和风沙区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综合性技术应用科学。1996年关君蔚主编的《水土保持原理》提出,水土保持指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和合理利用(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综合性技术科学。有意识地通过人力力所能及的手段,改变一部分环境因子,促使外力的破坏力减少,土体的抵抗力增强,终将使外力的破坏力小于或者等于土体的抵抗力,就控制了水土流失,也消除了水土流失对生产和生活上的危害,进而可以保护改善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建立良好生态环境,达到有益人民生活和生产的目的。这是水土保持最基本的原理。

1.3水土保持在法理上只能指人们与水土保持有联系的行为

在法理上,水土保持只能指人们与水土保持有联系的行为,包括消极行为和积极行为。但是不能包括与水土保持有关的思想、理论或者观点。因为法律是一种调整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它的调整对象是人们的行为。因此,水土保持工作中,人们的水土保持思想观念问题是水土保持法律规范本身无法解决。《水土保持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水土保持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只有水土保持设施(即物)和人们与水土保持有联系的行为(即行为)。根据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原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中作为权利义务对象的物,必须是人们可以影响和控制的、具有环境功能的自然物。在水土保持法律关系中这种物就是水土保持设施,如森林、草地、荒山等。而这些行为则如林业采伐、整地造林、抚育幼林、垦复油茶、油桐等经济林木、开发建设项目的生产建设等。

2、解释水土保持功能必先解释水土流失

水土流失的概念在学理上有多种表述,但是在法律文件中没有法律概念上的表述。水土流失学理概念表述典型的有水土流失过程论、水土流失结果论等,以不同的学理概念表述为基础来理解法律概念上的水土流失,会造成《水土保持法》的适用上的不同法律效果。

2.1水土流失过程论

水土流失过程论,这里列出两种典型。 1981年科学出版社《简明水利水电词典》提出,水土流失指“地表土壤及母质、岩石受到水力、风力、重力和冻融等外力的作用,使之受到各种破坏和移动、堆积过程以及水本身的损失现象。这是广义的水土流失。狭义的水土流失是特指水力侵蚀现象。”土壤侵蚀指“土壤在各种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下发生破坏和搬运的现象。…土壤侵蚀有时仅指受水流作用,这与水土流失相似。”1990年王汉存编的《水土保持原理》提出,“土壤侵蚀就是在外界自然力量和人类不合理的经营活动影响下,土壤、母质、风化物、甚至基岩被剥蚀破坏、搬运和沉积的全过程。我国通称的水土流失,严格地讲应属土壤侵蚀中的水力侵蚀,而且除指土壤、母质的流失外,尚包括水的损失。不过习惯上,人们常将‘水土流失’与‘土壤侵蚀’两词等同起来使用。”

水土流失过程论虽为学理解释,但是通俗易懂。在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宣传普及中采用,能产生较好的效果。特别在南方丘陵山区的人们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对水土流失(水力侵蚀)有类似的感性认识,对此更好理解。根据水土流失过程论的定义,判断是否为水土流失的标准有三条:一是水土流失的对象是土壤、母质、风化物、基岩和水;二是水土流失的原因是外界自然力量和人类不合理的经营活动;三是水土流失的过程是破坏、搬运和沉积三个环节。但是水土流失过程论的定义有两点缺陷:一是对“水的损失”没有阐述清楚,是指土壤水的损失,还是地表水的损失,或者是地下水的损失?怎样理解水的损失?一般的业外人士都认为降雨转化为地表径流、地下渗流和地表蒸发,最终汇入江河湖海,水循环怎么会有损失呢?二是单纯强调具有破坏、搬运和沉积三环节的全过程,只是从现象上进行定义,没有从本质上进行定义。既容易导致概念的泛化,又对于认定特殊形式水土流失现象有一定障碍。如有的同志主张,旧城改造中旧砖房被折除过程,不负责的环卫工人在打扫垃圾时向城市排水管口倒垃圾,都是造成水土流失,这是典型的概念泛化。如有一块四周高的荒地,地面较平整,拟

房地产开发,开发商提出他们进行基础开挖,土壤也不存在位移,不存在破坏、搬运和沉积三环节的全过程,因而不存在水土流失。作为水土保持执法人员如果也严格按此定义还真不好驳倒。这就需要水土流失结果论的定义了。

2.2水土流失结果论

1996年关君蔚主编的《水土保持原理》提出,水土流失是在陆地表面由外营力引起的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损失和破坏。土壤侵蚀是陆地表面,水力、风、冻融和重力等外力作用下,土壤、土壤母质和其他地面组成物质被破坏、剥蚀、转运和沉积的全过程。

显然,水土流失结果论,比起水土流失过程论,更宏观、简洁,也更接近水土流失的本质。根据水土流失因果论的定义,判断是否为水土流失有三条标准:一是水土流失发生的场所是陆地表面,除了海洋外的地球表面都有可能发生水土流失;二是水土流失产生的原因必须是外营力,最主要的外营力是水力、风力、重力和人为活动;三是水土流失产生的结果是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损失和破坏。

但是水土流失结果论也有其不足:一是更抽象,对于业外人士不好理解,需要作进一步的阐述。要解释外营力这个地学术语,要解释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损失和破坏。比如水的损失主要指降雨落到地表后,由于蒸发和蒸腾、地面径流和土体内渗流、向深层渗漏,从而造成对生产和生活不利的现象。二是容易导致水土流失概念的外延的无限扩张。单纯从“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损失和破坏”字面上理解,任何环境污染现象似乎属于水土流失的范畴,比如土壤污染、水污染,都导致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损失和破坏,都离不开水和人为活动的外力作用。

2.3水土流失的法律概念

虽然在法律文件中没有水土流失法律概念上的表述,但是可以从《水土保持法》总则部分,特别是第一条和第二条看出,《水土保持法》采用的学理基础是水土流失结果论的概念。进一步分析《水土保持法》总则部分,可以得出水土流失的法律概念有以下两个构成要件:

(1)水土流失的后果,或是水土资源的破坏和损失,或是加重水、旱、风沙灾害,或是恶化生态环境,或是影响生产,四者居其一则可满足。《水土保持法》第一条规定了立法宗旨,即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产,制定本法。法律所要保护的,自然就是需要预防的水土流失所可能造成后果;(2)水土流失的原因既可以是单纯的自然因素,又可以是单纯的人为因素,还可以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共同作用。水土流失是否有人为因素参与在所不问。

3、如何在水土保持执法中适用水土保持功能的法律概念

3.1水土保持功能的定义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功能有两种含义,一是事物或方法所发挥的有利的作用;另一种是效能。而效能指事物所蕴藏的有利的作用。因此,功能是指事物所发挥或蕴藏的有利的作用。那么,什么是水土保持功能呢?笔者认为,水土保持功能指陆地表面的各种类生态系统所发挥或蕴藏的有利于维护和提高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作用。为避免了循环论证,这个定义没有用“水土保持设施”,而准确地采用了陆地表面的各种类生态系统。因为生态系统是一个适用任何范围或任一等级的一个很广泛的概念,它可以具体指一个池塘、一块农田、一片森林,也可以指最大的生态系统生物圈。这里土地生产力是一个衡量和判断水土保持功能是否降低的重要指标,不能用政治经济学上的生产力概念来理解,只能采用生态学上的生态系统的生产力的基本原理来理解。

3.2森林、植被的水源涵养作用是水土保持功能的重要表现形式

森林和植被水源涵养作用指森林和植被覆被地面,截持降水,调节和吸收地面径流,固持和改良土壤,保护和滞蓄下渗水分,抑制蒸发,提高水分有效蒸腾,均匀积雪,改变雪和土壤的冻融性质,并能促进降水增加等有利人们生产和生活的效能,其本质是森林对水资源的有益影响,这种有益影响不仅局限于森林所在地区,而且对邻近地区,特别是江河下游地区影响更为突出。因此,在江河的水源区必须充分发挥森林水源涵养作用,做到“蓄水于山”和“蓄水于林”。因此,滥伐森林,毁坏植被、陡坡开荒等行为,从影响水源涵养作用意义上说,就是降低水土保持功能。

3.3生物生产力是表征水土保持功能的重要指标之一

生物生产力是一个生态系统中最基本的数量特征。生态系统内能量流的起点是绿色植物光合作用对光能的固定。世界上生物和人类生活的全部活动皆取决于植物光合作用中所获取的能量。植物在单位面积和单位时间(通常一年)内积累光能合成的总量称总生产力,通常用有机物质干重g/m2/年表示。通常情况下,按总生产力从大到小进行排序是森林、农田、疏林和灌丛、草原、荒漠。在其他环境因子如光照、水分、温度等条件相同情况下,植物数量和分布越少,总生产力越低,也就是水土地生产力越低,说明水土保持功能降低。这也就从理论上论证了人为生产活动挖掘、破坏地表和倾倒土(石、渣)占压地表,破坏植被,从而降低水土保持功能的命题。试问原来的植被都被占压和毁坏,何来光合作用和光能利用率,何来生物生产力?

3.4土壤水是是反映水土保持功能的重要指标之一

土地开发的概念篇(7)

(一)国产高概念电影概念的深度解析

本文理解的国产高概念电影有四高,首先必须具备高视觉形象吸引力,其次,必须具备高市场商机,再次,必须具备高情节主轴配合高剧情铺陈,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必须具有高观众关注度与高渴求度。具备上述四高,方能称之为国产高概念电影。为达成高视觉形象吸引力就必须诚邀名导与明星鼎力加盟;为达成高市场商机,就必须在前期、后期着力于曝光宣传;为达成高情节主轴与高剧情铺陈就必须保持情节轴线清晰,既不混乱亦不烧脑,剧情铺陈精致且易沉浸;而为达成观众高关注度与高渴求度,就必须与曝光宣传相配合,不断挖掘观众需求,将观众对电影的需求不断抬升,从而形成一种对于电影的渴求,实现饥饿式营销。例如《京城81号》深度运用了这种营销方法,反植入式地以电影为原型在全国各地广泛营造了《京城81号》密室逃脱。同时,尤为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把准时展脉博,使得电影本身既要继承流行文艺的优良特质,又要能够与艺术性、流行性、时代性等形成多重互文性衍生。

(二)国产高概念电影发展现状的两极分化

国产高概念电影源于好莱坞成功的电影制作工业化、程式化、集约化、系统化的商业大片模式,从某种程度而言,好莱坞的这种电影制作的文化工业化模式,其本质上是一种后馈式的以营销为主导的电影制作成功范式。这种成功范式既需要强大的营销刺激市场,又需要强大的媒介宣传由刺激观众需求演化为观众的强烈渴求。同时,名导效应与明星硬卡司效应亦不可或缺。好莱坞的这种大投入高回报、大制作高铺排、大营销高曝光、大市场高排片的四大四高已经成为后现代国产电影发展的一条固化式发展模式。然而,纵观国产的高概念电影现状,我们却看到了一种近乎不可思议的两极分化。一方面,国产高概念电影在不断地创造着高投入与高票房;而另一方面,国产高概念电影却在不断地承受着欠佳的负面评价,显然,这种两极分化为国产高概念电影发展提出了新问题与新诉求。例如《京城81号》即存在着这种两极分化现象。

(三)国产高概念电影发展现状的问题与诉求分析

国产高概念电影的发展现状有目共睹,片面追求最大化营销,必然导致资源的整体配置全面失衡,电影的整体资源过度倾斜至营销环节,以及名导明星等诸多环节,显然会使得电影所依托的情节根本出现某种程度的动摇,进而将极大地削弱电影的内涵意象,这种失去情节根本与内涵意象的问题,才是导致国产高概念电影已经开始“叫座不叫好”的关键。此外,就社会背景而言,中国的社会背景早已今非昔比,开放的网络时代,直接造成了最终端的观众亦能够较为轻松快捷地,与好莱坞等世界级大制作电影信息进行最直接的接触。而国产与好莱坞的巨大距离,自然会为最终端的观众带来巨大的视觉落差、感受落差、心理落差。勿庸讳言,国产高概念电影的四大四高并未能够与好莱坞的文化工业化等量齐观,因此,不可避免地在主旨表现、风格类型展现、创作技法表达等诸多方面等而下之。[1]

二、国产高概念电影发展创新

(一)国产高概念电影发展创新问题

客观而言,国产高概念电影在好莱坞引进大片面前明显处于文化输入的弱势地位,面对优势文化的强输,以及文化领域的不断开放,事实上,国产高概念电影繁荣的表面隐藏着巨大的危机,国产电影在好莱坞的高概念电影的强烈冲击下,可以说是几乎盲目地照搬照抄着好莱坞的高概念模式。可见,国产高概念电影问题的关键症结,恰恰在于艺术内涵的力所不及之处,盲目且无奈地借助于形式加以拙劣地弥补。而解决方略恰在于更宜以中国式的独特生活经验与生存智慧,给出影视光影的全新解读,从而透过光影令全球观众能够借以触碰到跃动着的中国式的根性灵魂。从而以根性灵魂究极化建构普世化的博爱自由等互文式的影视内涵,这样的根性创新才是国产高概念电影的唯一出路。而动辄数以亿计片酬请来的好莱坞明星,绝对不可是国产高概念电影发展的票房良药,从大市场定位的国产高概念电影的国际化发展战略而言,好莱坞明星中国式影视意识形态的弥合恐怕尚需假以时日。

(二)国产高概念电影发展创新方略

国产高概念电影目前并不存在文化厚度与资本极度缺乏问题,而至于技术与其他方面的短板,则均可以透过文化厚度与优势资本加以综合解决。例如,《京城81号》中即创新性地引入了恐怖、剧情、爱情等多种形式的深度融合式探索,为国产高概念电影作出了创新的可喜的尝试。因此,国产高概念电影更宜奉行一种内倾性的宏观发展方针,由内倾性宏观发展方针制定出微观、内省、挖掘型的整体化发展政策,应以自体内向式发展取代单纯、片面、机械式和外向型盲目效仿。应夯实影视文化发展的可持续化基础,唯有影视文化良性循环下的可持续发展,方能成为国产高概念电影长足发展的根本促进力量。同时,影视文化良性循环下的可持续发展,亦是国产高概念电影创新式发展的不二法门。从西方发达国家优势影视文化的发展创新历功经验可见,好莱坞赖以支撑的最主要的中坚力量,其实并非其表象化的影视产业本身,而是其畅销且流行全球的文化支撑。因此,国产高概念电影的创新,更期待着影视艺术化的灵魂絮语的全新民族化解读,由东方懵懂迷思而东方唯美情思,由东方唯美情思而东方永恒哲思才是国产高概念电影创新的终极方略。

(三)国产高概念电影发展路径

国产高概念电影在好莱坞的影响之下方兴未艾,然而,中国电影的浅表式的浮于表象上高概念却深受国际影坛评论的抨击。很显然,国产高概念电影仍处于初级的奇观与情节之间杂合的阶段,尚未能达致好莱坞式的奇观、情节、故事并举的完美式高概念标准。简言之,国产高概念电影,必须形成一种国产高概念电影所独具的核心竞争力,而这一目标的达成,必须依托于东方故事。其实仅从《功夫熊猫》的轰动效应即能看到东方故事的全球文化吸引力,但重要的是国产高概念电影中的东方故事的细节尚需加以精雕细琢,例如故事悬念、情节安排、戏剧设计、沉浸体验等等方面尚存较大缺陷。而这些又显然需要深厚的文化底蕴的支撑,才能够最终落到实处。例如《京城81号》一片即为国产高概念电影的发展路径进行了高级审美与文化核心竞争力的探索。由此可见,国产高概念电影的发展路径其实就是一种以更高级的审美力量,创造一种文化核心竞争力,同时,这种文化核心竞争力所左右的时空向度,亦是为国产高概念电影赋予灵性的一种发展救赎,并且,这种发展救赎更能够视同为一种国产高概念电影在文化支撑下的腾飞期许。[2]

三、国产高概念电影未来展望

(一)需求支撑

中国所拥有着的数以十亿计的天量人口资源,为中国国产高概念电影提供了钻石般宝贵的强大的需求根柢。从观众的视角而言,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欣赏世界各国的影视作品已经变成易如反掌,加之我国国内网络视讯从业者的努力,中国电影与世界电影之间早已形成了透明化的效应。一方面,国产高概念电影期待着来自国民本体的更加强劲的需求支撑,而另一方面,事实上,中国的数以十亿计人口也正在期待着来自国产高概念电影的本土化的艺术性反哺。以中国所拥有的世界最多人口的强大潜在需求计算,即便是中国经济发展继续低迷,而国产高概念电影未来发展的前景仍将极为广阔,国内外的关于中国电影正趋于饱和的论调显然是无稽之谈。之所以出现国产高概念电影需求不够旺盛的根本原因,恰恰在于国产高概念电影与需求之间的供需交错。而实际上,一旦国产高概念电影与国产天量人口影视需求进行恰到好处的对位,则国产高概念电影所期待着的数以十亿计的天量需求阀门将哗然打开。[3]

(二)动力支撑

绝大多数电影界专家倾向于不认同国产高概念电影的本土化,然而,纵观中国整个电影发展历史,我们能够清晰地看到,中国电影之所以能够在世界影坛引起关注,其根本原因恰恰在于中国高概念电影的本土化风格。同时,唯一能够与中国本土化风格相同步的国产高概念电影,植根于本土化的制作经验更是弥足珍贵,本土化的诗意化生存与本土化的性情滋养等,其实已经为国产高概念电影提供了中国电影重新崛起于世界影坛的基本性格灵魂保障和强大的深植勃发动力。实际上,只有中国式的灵魂低语,方能恰到好处地引导起国产高概念电影情感的流畅渲泻,国产高概念电影必须由大他者误区跳脱出来,以中国式的个体生存体悟可持续地发声。世界任何国家影视行业的兴盛发达,究其根本原因都源于其根性灵魂的动力支撑,中国亦不例外,因此,即便是照搬照抄好莱坞式成功模式,亦应内求于根性灵魂的动力支撑,才能真正实现整个中国影视行业未来的无极化发展。

(三)文化支撑

影视艺术是远比阅读更加深入的一种直观体验,这种直观体验由光影所系牵动着人类纤细的情思与哲思,而这种直观体验的细腻反应显然需要强大的文化支撑。中华传统文化有着世界任何发达国家与地区都不具备的文化底蕴,这种上下五千年的深厚文化底蕴为世界所有文明所尊敬、所仰慕、所艳羡。因此,影视艺术在紧靠流行文艺的同时,更要紧靠传统文化底蕴,以形成一种中国高概念电影的强势文化话语权,进而形成影视艺术所不可或缺的中国式的独特的根性灵魂,并以这种根性灵魂演化成为中国影视艺术高踞世界艺术之林的牢不可破的文化壁垒,最终形成一种真正的文化意义上的中国制造标签化的国家意象,而不是纯粹表象化的物资、器材、人力、资本的简单机械式堆砌。[4]显然,唯有文化的支撑力量与文化聚变的能量,才能将国产高概念电影由光影之中跳脱般地释出,以文化之翼带向世界影坛前列。

结语

从国产高概念电影发展的现状加以深度观察,我们便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艺术更应关注本民族的本土化的根性灵魂,而不是在优势文化的强势浸袭下被动地人云亦云。国产高概念电影更应成为本土根性灵魂的风景画家,更应成为本土观众影视需求的本土化满足者,而不是逆反者,更应以本土根性灵魂的中的时空意识,采撷本土根性灵魂中的国家意象,并将这种由根性灵魂所驱策着的国家意象,凝结成为世界影坛上的一道靓丽的永恒光影。

参考文献:

[1]吴昊,詹秦川.国产“高概念”电影的美学特征[J].电影评介,2009(4):25.

[2]张华君.浅谈国产高概念电影的互动营销[J].新闻研究导刊,2015,(7):133.

土地开发的概念篇(8)

一、在比较中鉴别相关概念

例1 (2013年新课标Ⅱ卷第25题)汉唐制定土地法规,限制私有大土地的发展,宋代一改此法,“不抑兼并”。据此可知宋代( )

A.中央集权弱化 B.流民问题严重

C.土地兼并缓和 D.自耕小农衰退

【解析】宋代中央集权进一步强化,A错。材料未涉及流民问题,排除B。由于北宋政府“不抑兼并”,土地兼并日益严重,C错。宋代土地兼并日益激烈,自耕农失去土地的现象增多,租佃关系日益普遍化,租佃经营成为仅次于自耕农形式的重要经营方式,故选D。

【名师点津】此题涉及一个重要概念:自耕农经济。小农经济=自耕农经济=自然经济吗?有比较才有鉴别,比较这三者的异同,有助于准确掌握小农经济这一概念。如图所示,我们不难看出,自然经济、小农经济和自耕农经济是三个不相同的概念,但三者又有交集,都是生产力水平低下的产物。小农经济、自耕农经济是自然经济,但不等于自然经济,自耕农经济是小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区别如表一所示:

表一 自然经济、小农经济、自耕农经济的比较

例2 (2014年江苏卷第4题改编题)明隆庆初年,“抚臣涂泽民用鉴前辙,为因势利导之举,请开市舶,易私贩而为公贩,易只通东西二洋,不得往日本倭国,亦禁不得以硝黄、铜、铁违禁之物夹带出海。奉旨允行,凡三十载,幸大盗不作,而海宇宴如。”这说明当时( )

A.官府废止明初以来“海禁”

B.官府有条件地开放“海禁”

C.官府废止了重农抑商政策

D.官方朝贡贸易体系已瓦解

【解析】C选项颇具迷惑性,重农抑商一直是中国封建王朝基本的经济政策,一度开放海禁不等于废止了重农抑商政策。根据材料“请开市舶”“易私贩而为公贩”“奉旨允行”等信息可知政府允许有条件地开放“海禁”,答案为B。

【名师点津】题中涉及的重农抑商、海禁都是中国古代重要的经济政策,海禁与闭关锁国是重农抑商政策在对外关系方面的体现,闭关锁国是海禁政策的延续。两者异同参见表二:

表二 重农抑商、海禁政策的异同

二、在多维分析中理解概念

运用新材料,多角度考查核心概念是高考命题的一大特点。复习备考应从多维视角来分析理解概念。这里的多维视角,包括三层含义:①构成概念的基本要素视角;②将经济概念与政治、文化相联系的视角;③运用唯物史观、近代化史观、全球史观等相关理论分析问题的视角。

历史概念的类型包括人物、事件、法律、制度、政策、会议、思想等,构成概念的要素根据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中国古代经济史制度、政策、现象类概念居多,如井田制、均田制、封建土地私有制、工官制度、重农抑商、海禁、闭关锁国、经济重心南移、资本主义萌芽等。构成制度、政策概念的基本要素有:原因、时间、目的、内容、影响等。构成现象概念的基本要素有:产生原因、历程、影响发展的因素、影响等。我们可根据构成要素全面分析概念,如表三、表四所示。

分析中国古代经济史近三年各地高考题,以下特点清晰可见:①题型以选择题为主;②小农经济、土地兼并、重农抑商、海禁、闭关锁国、经济重心南移等概念一直是考查的重点,而重中之重,非小农经济、重农抑商莫属;③试题以新材料、新情境、新视角呈现,注重运用比较分析、逻辑推理等史学方法考查对概念进行理解和运用。

基于高考命题的这些特点,本文以小农经济、重农抑商两个概念的解读为例,对中国古代经济史复习提出几点建议,希望对同学们高三复习备考有所启发。

一、在比较中鉴别相关概念

例1 (2013年新课标Ⅱ卷第25题)汉唐制定土地法规,限制私有大土地的发展,宋代一改此法,“不抑兼并”。据此可知宋代( )

A.中央集权弱化 B.流民问题严重

C.土地兼并缓和 D.自耕小农衰退

【解析】宋代中央集权进一步强化,A错。材料未涉及流民问题,排除B。由于北宋政府“不抑兼并”,土地兼并日益严重,C错。宋代土地兼并日益激烈,自耕农失去土地的现象增多,租佃关系日益普遍化,租佃经营成为仅次于自耕农形式的重要经营方式,故选D。

【名师点津】此题涉及一个重要概念:自耕农经济。小农经济=自耕农经济=自然经济吗?有比较才有鉴别,比较这三者的异同,有助于准确掌握小农经济这一概念。如图所示,我们不难看出,自然经济、小农经济和自耕农经济是三个不相同的概念,但三者又有交集,都是生产力水平低下的产物。小农经济、自耕农经济是自然经济,但不等于自然经济,自耕农经济是小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区别如表一所示:

表一 自然经济、小农经济、自耕农经济的比较

自然经济 小农经济 自耕农经济

产生 原始社会 春秋战国时期

消亡 鸦片战争后开始解体,但至今仍有些地方的农业经济带有一定的自然经济性质 到1956年,随着三大改造的完成,小农经济、自耕农经济完全消失。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小农经济一定程度上又有所恢复,但已不等同于古代的小农经济

内涵 物质生产的自给自足,自己生产自己消费 家庭经营,经营规模狭小 拥有耕种土地所有权的小农经济

对立面 商品经济 机械化生产 租佃经济

例2 (2014年江苏卷第4题改编题)明隆庆初年,“抚臣涂泽民用鉴前辙,为因势利导之举,请开市舶,易私贩而为公贩,易只通东西二洋,不得往日本倭国,亦禁不得以硝黄、铜、铁违禁之物夹带出海。奉旨允行,凡三十载,幸大盗不作,而海宇宴如。”这说明当时( )

A.官府废止明初以来“海禁”

B.官府有条件地开放“海禁”

C.官府废止了重农抑商政策

D.官方朝贡贸易体系已瓦解

【解析】C选项颇具迷惑性,重农抑商一直是中国封建王朝基本的经济政策,一度开放海禁不等于废止了重农抑商政策。根据材料“请开市舶”“易私贩而为公贩”“奉旨允行”等信息可知政府允许有条件地开放“海禁”,答案为B。

【名师点津】题中涉及的重农抑商、海禁都是中国古代重要的经济政策,海禁与闭关锁国是重农抑商政策在对外关系方面的体现,闭关锁国是海禁政策的延续。两者异同参见表二:

表二 重农抑商、海禁政策的异同

重农抑商 海禁

点 时间 最早实施于战国时期,贯穿整个封建社会 实施于明清时期

目的 征收赋税和巩固统治,压制商业发展,实质是维护封建经济的基础 防范人民的反抗和外来殖民势力的侵犯,维护封建体制

内容 对国内市场进行严格规定和控制,采取重征商税、限制商业活动和歧视商人的政策 严格限制国人出海贸易和外商来华贸易

影响 有利于古代农业的发展,但后期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曾起到一定的民族自卫作用,但限制了中国与西方的经济文化交流,导致中国逐渐落后于世界潮流

相同点 ①为了维护封建统治;②由自然经济所决定;③有限制和压制商品经济发展的特点;④阻碍了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影响了中国向近代社会的转型

二、在多维分析中理解概念

运用新材料,多角度考查核心概念是高考命题的一大特点。复习备考应从多维视角来分析理解概念。这里的多维视角,包括三层含义:①构成概念的基本要素视角;②将经济概念与政治、文化相联系的视角;③运用唯物史观、近代化史观、全球史观等相关理论分析问题的视角。

历史概念的类型包括人物、事件、法律、制度、政策、会议、思想等,构成概念的要素根据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中国古代经济史制度、政策、现象类概念居多,如井田制、均田制、封建土地私有制、工官制度、重农抑商、海禁、闭关锁国、经济重心南移、资本主义萌芽等。构成制度、政策概念的基本要素有:原因、时间、目的、内容、影响等。构成现象概念的基本要素有:产生原因、历程、影响发展的因素、影响等。我们可根据构成要素全面分析概念,如表三、表四所示。

表三 多维视角看小农经济

形成原因 铁犁牛耕的出现和推广,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确立

特点 ①分散性:以家庭为生产、生活的基本单位,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男耕女织;②封闭性: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③落后性:农民占有少量的生产资料,精耕细作,相对简单的生产工具,长期不变的生产技术和容易满足的社会心理状态;④脆弱性:规模小、抵御天灾人祸的能力差

发展

因素 有利 ①生产力:铁犁牛耕的出现和普及,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提高;②生产关系:农民拥有一定的生产资料、一定的生产自,能支配部分劳动产品,具有较高的生产积极性;③自身发展动力:小农经济规模小,促使农民努力提高耕作技术,尽可能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促进农业向精耕细作方向发展;④政策:封建政府为保证财源,大都采取重农政策

不利 ①分散性、脆弱性、封闭性、落后性;②封建剥削严重(沉重的徭役和赋税);③土地兼并;④阶级矛盾尖锐,社会动荡;⑤自然灾害

地位 是我国封建社会农业生产的基本模式,在封建经济中占主导地位,是两千多年来中国封建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

影响 积极 在封建社会形成和发展时期,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积极作用是主要的,提高了农民积极性

消极 在封建社会后期,阻碍商品经济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成长,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导致了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缓慢并长期延续

表四 重农抑商政策

含义 重视农业而限制打击工商业的经济思想和政策

原因 ①根本原因: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必然产物;②直接原因:商业与农业争夺劳动力,影响农业生产甚至危及封建统治;③其他因素:富商大贾操纵市场物价

目的 ①直接目的:确保赋役的征派和地租的征收;②政治文化方面:安定人心,加强对农民控制;③根本目的:维护封建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即自然经济),巩固封建统治

主要表现 ①统治者反复强调农业为本,商业为末,形成轻视商人的主流价值取向;②在土地问题上,采取抑制兼并政策,防止农民大量破产,稳固农业生产基础;③强化户籍管理,限制人口流动;④多方面限制工商业活动,如组建庞大的官营手工业,压制民营手工业发展;⑤通过征收重税、国家垄断经营等方式打击商人

影响 积极 ①经济:有利于稳定农业人口,推动农业发展,巩固封建国家的经济基础;②政治:有利于安定人心和对农民的控制,巩固封建制度,维护国家统一

消极 ①妨碍工商业发展,强化自然经济,使之迟迟难以瓦解,违背历史发展潮流;②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③造成中国社会的落后

三、在突破思维定式中深化概念

例3 (2012年全国大纲卷第13题)唐太宗说:“工商杂色之流……止可厚给财物,必不可超授官秩,与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在此唐太宗强调的是( )

A.防止 B.维持社会等级

C.重义轻利 D.重农抑商

【解析】答案为B。唐太宗不但把工商业者归入“杂色之流”,而且杜绝了他们入仕的途径,强调工商业者不能与官员“比肩而立”“同坐而食”,可见目的是维持社会等级。材料体现了统治者对工商业者的歧视,但没有反映对农业的重视,排除D。

例4 (2013年全国大纲卷第16题)明初的户役制度,将户籍分为若干类别,其中主要是民户,还有军户、匠户、灶户(煮盐户)等几十类,并严格禁止更换户别。这一措施有利于( )

A.缓和土地兼并 B.促成社会分化

C.强化社会控制 D.发展商品经济

【解析】材料说明户籍在古代是身份职业的象征,政府严禁更改户别,以加强对民众的控制,减少人口流动的可能性,答案为C。A与材料无关,严格的户籍制度并不利于社会的分化,也不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排除B、D。

【名师点津】重农抑商政策推行的目的是维护小农经济,确保赋税的征收,加强对农民的控制,从而巩固封建统治,例3答案却是“维持社会等级”。强化户籍管理,限制人口流动,是重农抑商政策的表现,但例4并没有从经济方面考查户籍制度对农业、工商业发展的影响,而是从“强化社会控制”这一政治角度着眼。这些别出新意的试题大大深化了概念的内涵。

面对高考试题的新材料、新情境、新视角,一些同学往往难以克服思维定式,对概念的理解固化、僵化,从而影响了考试成绩。怎么办?提高材料处理能力是关键。分析材料,要做好两点:

1. 抓住材料主旨

试题所提供的史料,并非所有文字都是有用的,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起铺成、解释作用的,真正起关键作用的,往往是某个词或句子。抓住主旨可以从材料出处(或说话者的立场、对象)、关键词、转折词(或语气词)、高频率词等入手。

例5 (2014年天津卷第12题改编题)(宋)太宗淳化二年诏曰:“关市之租,其来旧矣……征算之条,当从宽简。宜令诸路转运使……市征所算之名品,共参酌裁减,以利细民”。又诏:“除商旅货币外,其贩夫贩妇细碎交易,并不得收其算”。材料表明( )

A.宋太宗重视商业,适当减免商税

B.宋代商业不断发展,商业地位重要

C.宋代依然对工商业者征收重税

D.抑商政策不利于商业的发展

土地开发的概念篇(9)

一、以低碳为目标进行国土规划的意义

低碳概念是一种从各个方面实现低碳化的的一种概念,它要求生产、生活、发展等各个环节都要以低碳的形式实现,比如它包括实现低碳形式的经济发展、低碳形式的日常生活、低碳形式的能源消耗等。人们之所以开始重视低碳的理念,是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开始意识到自然能源已经被严重消耗,目前人们的生存环境已逐渐被破坏,若继续使用高能源、高排放的生活、生产、发展的方式,未来人们将失去生存空间的缘故,为此,人们提出低碳的概念。低碳的概念总体来说分为三个部分:低碳经济,它是指人们要在减少能源消耗的情况下,找出让经济持续发展的方法;低碳生活,指人们要习惯低排放的生活方式,要在日常生活中一点一滴的节省碳能源、减少碳排放的生活方式赢得持续生存的空间;低碳发展,是指使用环保技术、绿色技术,使人们能在生活和生产中实现低碳的理念。我国虽然地大物博,然而我国的自然资源分布的方式极不平衡,且我国的人口数量多,这使我国人均自然资源的占有量较少;目前我国的环境正持续恶化,雾霾现象、酸雨现象、癌症村现象等异常现象正在频繁发生;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不合理,自然资源被过度开发。以上生态发展的现象给人们以警示,要求人们必须要重视低碳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用合理的国土规划实现低碳的概念是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

二、低碳概念下我国土地的碳排放现状

(1)直接碳排放的现状。所谓的直接碳排放,是指自然资源循环带来的碳排放,它与国土使用的现状有关,比如如果使用加大农田耕作、增多草场面积、积极植树造林等方法会让绿色覆盖面积增加,从而使碳排放量减少。然而就目前来看,我国的直接碳排放却逐渐增多。2013年的数据统计中记载,2013年我国耕地面积减少120万亩,且我部分区域的耕地退化严重,我国现有的耕地面积有三成已经受到侵蚀,现被侵蚀的耕地面积已达近3亿亩,其中受严重污染不能持续耕作的土地已达1.1%的比例。我国曾是排名世界第二的草原大国,草地是我国的重要天然资源,然而据统计,过度使用草地使我国的草原的草资源严重退化,据2013年统计,我国草地生产力已下降至建国初期的一半,草地沙漠化现象严重,正以每年1.34万倾左右的速度向沙漠化方向发展。据2013年的数据调查显示,我国全国森林面积约297.29万平方公里,即将退化的面积约39万平方公里,新增面积不及20万平方公里,且我国的人均森林面积约0.132公倾,仅为世界的119位,同时我国的森林面积发展不平衡,南方城市,尤其是福建的植树造林工作颇见成效,而北方的植物造林工作未积极开展,这造成我国直接碳排放出现南北不平衡的问题。

(2)人为碳排放的现状。人为碳排放是指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出现的碳排放。据统计,我国的人为碳排放量自2000年始-2012年期间年年上升,2012年,我国的人为碳排放比例占世界的27%左右,其中人均的碳排放量为7公吨,这意味着我国是数一数二的人为碳排放量的大国。其中,我国在“九五”和“十五”期间,人为碳排放量略微减缓,这是由于我国的能源转化技术正在推进,然而这种减缓幅度非常微小,它暂时不足以改变我国人为碳排放的现状。

(3)间接碳排放的现状。所为的间接碳排放是指除去以上的碳排放类型以外,其它的碳排放的总量。经过统计可能了解,我国间接碳排放量在1985年以前数量比较少,而在1985-1995这段时间,由于经济的增长,间接碳排放的总量已攀升至一倍多,1995-2005年之间,间接碳排放量又攀升至一倍多,直至如今,根据统计,我国的间接碳排放量又在2005年的数量上攀升一倍。由此数据可以看到,我国间接碳排放量每隔十年就要攀升一倍的数量。

三、以低碳为目标优化国土规划的方法

(1)调整国土开发的强度。由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到,国土开发的强度能决定低碳理念能否实现。以国外的国土开发强度的数据为参考,目前亚洲强国均将国土开发的强度定于10%左右,部分欧洲发达国家将国土开发强度定于15%左右,这意味着我国可根据经济发展的情况将国土开发强土定于10%,而绝不能超过20%的数值。但是,就目前我国的数据统计可以了解,我国的部分南方发达城市国土开发的强度已经超过20%的数据,这些城市正是碳排放量数值最高的几个城市,为了让我国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我国要通过国土规划使国土开发趋于平衡,特别要限制南方城市的国土开发。

土地开发的概念篇(10)

中国A股沪指从3000点一泄而下,600点指数灰飞烟灭,由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新政引起的地产股暴跌,被指为本轮大盘巨幅调整的元凶。事实上,从“4万亿救市”充分释放流动性开始,笔者曾多次指出,由流动性推动的沪指从1664点涨至3478点的熊市反弹行情,终将是由流动性始,由流动性终。而从2009年北京广渠路15号第一块地王出现,就标志着地价推动房价暴涨的央企“新经济模式”的开始,也就是国企围剿新暴利产业链的开始,这已经充分解释了当时大量低成本流动性信贷到哪里去了的问题。

诚然,房地产行业的最大危机来自于囤地的开发商和利用大量杠杆贷款的商品房炒家。在仔细研读本轮“房地产新政”各类讲话和报道十数遍后,我的结论是,管理层实际要严控的是围地下的房价投机,而不是严打国土局是否还会继续拍出央企举牌下的新地王。

概念――中国的房产与地产分割之谬

事实上,中国房地产行业和西方的房地产行业并不是一个完全相同的概念。笔者以为,在中国将“房地产”统称在一起,是一个奇怪的概念。从某种意义上来看,中国的房地产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组成的利益团体――政府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利益和地产开发商的价格上涨利益。因此,要认识中国房地产业所存在的问题,需将房产和地产分割研究。

在欧美,通常房产和地产是一个概念,即购房时,房子本身连同下面的土地一起打包纳入一个资产,因此政府每年征收的就是下面土地的价值增值和地面上的房子使用权益。

但在中国,由于土地国有,因此每位购房者买到的房产是纯粹的土地之上由砖石堆起来的房子,以及70年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目前需要花费两代人积蓄购买下来的所谓“房产”,不过是是70年土地租赁下的使用权(土地产权是国家的)和上面的一堆砖瓦(也就是开发商的附加成本),这与欧美购房者买到的是房子加土地这样一个完整的房地产概念截然不同。于后者,当你70年后卖出时,它依然是连土地包括房子的完整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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