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是指通过对资产某一时点价值的估算,从而确定其价值的经济活动。资产评估方法有三种,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各种方法各有其特点,因此在资产评估中如何运用、选择评估方法就显得至关重要,它不仅关系评估质量,而且还决定评估结果和风险。本文认为,价值类型是资产价值的具体表现形式,体现资产价值属性,不同价值类型因为属性不同,表现在价值量上存在很大差异性,评估方法是实现资产价值属性或者价值类型具体途径和方式,因此价值属性或者价值类型必然决定于评估方法选择和使用,换言之,资产价值属性或者价值类型存在相关性、一致性。
一、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作用
关于价值类型的种类,目前有二种观点,一种国内传统的价值类型包括:现行市价、重置成本、收益现值、清算价格;另一种是根据《国际评估准则》规定,将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价值类型,我国现行评估准则采用了国际评估准则的观点。
(一)、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包括投资价值、在用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等。1、投资价值是指评估对象对于具有明确投资目标的特定投资者或者某一类投资者所具有的价值估计数额,亦称特定投资者价值;2、在用价值是指将评估对象作为企业组成部分或者要素资产按其正在使用方式和程度及其对所属企业的贡献的价值估计数额;3、清算价值是指在评估对象处于被迫出售、快速变现等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价值估计数额;4、残余价值是指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等的拆零变现价值估计数额;5、课税价值是指根据税法规定的与征纳税收相关的价值定义所确定的价值;6、保险价值是指因可能的危险造成损失的实体项目的重建或者重置成本,保险价值是保险单条款中记载或者认可的某一项资产损失或者资产组的某一部分损失。由于价值类型是价值质的规定,因此在资产评估中起着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一)、价值类型是影响和决定资产评估价值的重要因素。资产评估价值是某项资产在特定条件下的价值表现,其价值属性不同,评估结果也就不同。因此资产评估中的资产价值与其本身的内在价值或者特定价值存在差异,也就是说,同一资产在不同价值属性情况下,由于属性不同表现在价值量上存在很大差异性,理所当然地产生不同的评估结果。因此现行评估准则要求评估师在评估报告只能是一种评估结果是不科学,这主要是1.评估师不能替代报告使用者做出资产价值的最终价值判断与决策。换言之,评估报告作用毕竟是一种评估咨询报告,并不是价值决策报告,2.在委托方未明确价值类型的情况下,评估师之所以对资产采用多种方法评估资产,从资产不同价值属性视角来估算资产价值,使报告使用者更清楚地了解资产在不同价值属性下的价值,以便报告使用者投资、决策,如果委托方限定价值类型的话,那么评估师应就某项资产在某一价值属性下的价值做出评估结论,3.评估报告采用多种方法估算资产在不同价值类型下的价值,必然得出多种评估结果,现行评估准则要求评估报告只能一种评估结果面临的困惑:资产在不同价值类型或者价值属性价值下,如果得出一种评估价结果的话,存在逻辑上矛盾;(二)、资产价值类型决定评估方法的选择和使用。价值类型实际上是资产评估价值的一个具体标准和取向,某种标准的评估价值取得,必然通过具体评估方法进行科学估算获得。事实上,评估方法只是估算评估价值的一种思路,价值类型确定必然决定了评估方法选择和使用,例如:评估师在评估资产的现行市场价值,只能采用市场比较方法估价,不能采用收益现值法或者重置成本法替代,当估算资产未来价值即在用价值时,应当使用收益现值法而不能用重置成本或者市场价值进行替代。毫无疑问,不同价值类型决定了评估方法选择使用,不同评估方法应体现不同价值属性,不同价值属性、不同评估方法不具有替代性、可比性,这本应该是资产评估一个基本原则性的问题。然而,恰恰相反现行评估准则对这一基本原则问题尚未形成共识,认为各种评估方法存在替代性,各种评估方法运用都是对资产真实价值近似反映等错误认识,应尽快予以修正、完善;(三)、明确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可以避免报告使用者误用评估报告。资产评估结果是在特定的假设条件为前提,不同的评估目的,市场条件下决定了价值属性不同,因而评估价值存在很大差异性,资产评估师在评估报告当中明确评估资产价值类型,可以使委托方更清楚了解评估资产在不同价值属性下的价值,从而不产生误解,同时也规避了评估师的执业风险和责任。
二、影响资产价值类型的因素
价值类型是评估界的难点和争议焦点,但在以下方面已达成共识。一、是资产价值类型是必需的;二、资产评估过程中必须确定价值类型,价值类型指导资产评估过程始终;三、每项价值类型必须有定义。实践中,决定价值类型是多方面的,影响因素包括:1、评估目的或者特定行为;2、市场条件;3、资产功能及其状态。以上因素构成一个有机整体从而影响或者决定资产价值类型,其中最核心因素是特定的评估目的。这主要是由于资产特定评估目的直接影响市场条件,因而最终影响资产功能和状态。例如:资产在出售情况下,直接决定了市场需求方的范围,从而会影响资产功能和状态。一般情况下,由于委托方资产评估特定目的不同,评估价值存在很大差异,这种差异是因为资产特定目的不同引起的资产价值属性不同产生的。在具体评估实际当中,如果委托方明确了资产价值类型,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对资产在某一价值类型下价值做出结论。如果委托方未明示委估资产的价值类型,评估师应当尽可能的在特定评估目的下对资产不同价值类型下价值进行评估,并将不同价值类型价值结果在评估报告予以揭示,或者评估师根据特定评估目的确定最恰当的价值类型,选择最合理方法对委托评估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做出最终结论。笔者认为,1、既然资产有不同价值类型或者价值属性,那么表现在价值量上应该存在很大差异,因此,评估师义务应将资产在不同价值属性或者价值类型下资产价值予以反映,而不是替代评估报告使用者对资产价值做出价值判断或者决策;2、由于资产价值类型不同决定评估方法的不同,因此评估方法之间不存在替代性、可比性,换言之,不同资产评估方法体现资产不同价值类型或者价值属性;3、不同评估方法体现资产不同价值类型或者价值属性,体现在价值量必然存在很大差异性,因此不同评估方法使用,自然得出不同结果。显然,现行评估准则要求评估师在评估报告得出一种评估结果是错误的。当然,在具体评估实践中,评估师可以根据委托方要求选择评估类型和评估方法。通常情况下,企业破产、资产拍卖,评估师一般选择清算价格,如果委托方要求采用市场价格类型,那么评估师将对市场价值进行分析,选择参照物进行类似比较,从而得出近似理想化的市场价值。可见,在同一特定目的下,由于资产价值类型不同,评估价值也存在很大差异,因此,评估师根据特定评估目的确定评估价值类型尤为关键,它不仅决定了评估方法使用,而且还最终决定了评估结果。
三、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
1、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与资产评估价值类型适应。资产价值类型是由资产的特定的评估目的决定。一般认为,在某一特定的评估目的必然有其相适应的价值类型或者价值属性,资产价值类型决定评估方法选择和使用,也就是说,不同评估方法其实体现了资产不同价值属性或者价值类型。
2、资产评估方法必须与评估对象相适应。评估对象是单项资产还是整体资产,是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往往要求不同的评估方法与之适应。例如:在持续经营条件下,对于企业整体资产一般情况下要求采用收益现值法,非持续经营时,才考虑成本加和法,以此体现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原则,对于无形资产一般情况下交易案例较少,可比性较差,因此评估实践中一般采用收益现值法,对于有形资产特别房地产、机器设备由于交易性案例较多,因此应首先考虑市场法,以真实反映其市场价格,只有在交易案例较少或者没有可比性的情况下,评估师才使用重置成本法,反映其现行成本价值。
3、评估方法的选择还要受可搜集数据和信息资料的制约。每种评估方法的运用所涉及到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需要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为基础和依据。在评估时点,以及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某种评估方法所需的数据资料的收集可能会遇到困难,当然也就会限制某种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运用。
4、在选择和运用某一方法评估资产的价值时,应充分考虑该种方法在具体评估项目中的适用性、效率性和安全性,并注意满足该种评估方法的条件要求和程序要求。
四、结语:
总之,在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中,首先,必须确保评估方法与价值类型一致性;其次考虑与评估对象的适用性;最后应考虑各种假设和条件与评估所使用的各种参数数据,及其评估结果在性质和逻辑上的一致。由于不同评估方法体现资产不同价值类型,因此对同一资产在不同价值类型下,资产价值量必然存在很大差异,从而形成不同的评估结果,这与现行评估理论有着本质不同,因此有助于我们对评估基础理论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参考文献1 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资产评估[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
2 资产评估准则.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一、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定义与会计公允价值概念的相关性
资产评估学中关于价值类型的分类,以评估时所依据的市场条件、被评估资产的使用状态,以及资产评估使用范围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根据国际资产评估标准,资产评估概念定义为:“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时的交换价值。资产的交换是在一个适当的市场上的公开的交易,在自愿的购买者和出售者之间进行的,而且买卖双方都是精明、谨慎、没有人强迫的。”《国际评估准则》指出,“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中评协价值类型评估准则项目负责人姜楠教授认为,“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是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最佳使用或最有可能使用条件下,资产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值。”
在2006年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会计计量属性增加了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公允价值概念定义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公允价值,指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自愿的双方交换一项资产或清偿一项债务所使用的金额。”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在《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购买会计中的公允价值》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指熟悉情况、自愿的双方在一项公平交易而不是在强迫或清算拍卖交易中,交换一项资产或一项负债所使用的金额。”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在其《手册》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指没有受到强制的、熟悉情况的自愿双方,在一项公平交易中商定的对价的金额。”
通过以上对两个概念的阐述,可以看到资产评估学中市场价值定义和会计学中公允价值揭示的价值内涵具有相似性,都明确了价值的前提为交易的自主性、非胁迫性,交易的公平性、透明性,交易双方对特定交易对象的知晓程度的一致性,体现了资产评估对资产价值的估算与会计学对资产会计计量价值确定的相近性。
二、资产评估目的与经济业务会计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性
资产评估实务中,资产评估行为所对应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资产转让、企业兼并、企业出售、债务重组、股份改制等,资产评估行为为特定的经济行为出具公允的价值参考依据,而会计活动要对企业的经济行为做出相应的记录,根据新的会计准则,不同的资产、不同的经济行为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其正与资产评估的评估目的相吻合。
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中,涉及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具体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易、资产减值、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18项具体会计准则,而其中涉及公允价值计量同时与资产评估目的直接相关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中以非现金资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符合商业性质的经济行为、债务重组中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等。在国际资产评估领域中,早就有一类资产评估业务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其特为会计期末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提供参考依据。虽然会计准则中没有明确使用资产评估师的结果作为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依据,但专业而独立的资产评估师出具的价值意见无疑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比如投资性房地产关于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处理、资产减值关于期末资产减值的测算、尤其是对于上市公司以及公用型企业来说公允价值的计量采用评估结果更具有公信力。
资产评估目的与会计资产价值计量与处理都同企业经济行为密不可分,两者之间也有极强的相关关系,资产评估可以为会计计量提供专业的价值参考依据,会计信息采用评估结果可以更好地体现资产的价值。
三、资产评估评估方法与会计公允价值确认方法的相关性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市场法,《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对三种方法的概念进行了清晰的阐述,“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与新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是一致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中有关购买方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充分体现了评估方法与会计方法的一致性,如有活跃市场的投资性资产以活跃市场价格确定公允价值、长期应收款项以适当利率折现后确定公允价值、产成品以其估计售价减去估计销售费用、相关税费等确定公允价值,这正是资产评估三种方法在会计公允价值计量中的应用。
通过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与会计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简要比较,可见资产评估方法已经初步在会计计量中得到了应用,而对于资产期末公允价值的计量同样可以借鉴资产评估方法,为财务报告使用者确信结果(信息)的合理性提供支持。
四、资产评估准则为会计公允价值计量提供了保障
新会计准则中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以对资产的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英文表述为“fair value”,如果从人文角度考虑其含义,公允价值有公正、公平之含义,资产的价值如果以公允价值计量,那应该体现公正的价值表述,结果为公众所认同,尤其现在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成熟与完善,上市公司的资产计量如果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那如何保证其结果为广大股东所认可就成为会计计量中的难点。
而资产评估行业作为提供价值估值建议的专业服务行业,从其建立初始至今始终保持独立的、专业的、客观的行业执业标准,并将这一标准贯穿于执业过程中,体现于评估规范和评估结果中。
在资产评估报告序言部分我们可以看到,“××(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为××××(评估目的)而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评估对象在××××年××月××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中明确指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中指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独立进行分析、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不受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的影响,不得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出具含有虚假、不实、有偏见或具有误导性的分析或结论的评估报告”。《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指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不得出现对评估结论具有重要影响的实质性疏漏和错误,不得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获取充分信息,并进行审慎分析,确信信息来源是可靠和适当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披露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资产评估结果的公正性保证了资产评估工作能够为会计公允价值计量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并确保评估结果为会计报告使用者所理解与认同,更好地体现资产的价值,更好地配合会计公允价值计量工作。
综上所述,资产评估与会计关于公允价值有较强的相关性,资产评估结果可以作为会计公允价值计量的参考依据,但为了能够更好地为会计计量工作服务,资产评估行业仍然需要保持和加强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资产评估操作规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确保结果的合理性、公正性;
2.继续加强资产评估理论研究,完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指导资产评估工作。
资产评估行业从业人员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进一步提高执业的专业水平,为更好的服务于会计计量工作,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谢诗芬.公允价值:国际会计前沿问题究.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
[2]姜楠.资产评估.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一、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意义
资产评估是对资产现时价值的计量活动,侧重研究资产的量。任何事物皆是质与量的辩证统一,评估师要客观估算资产的价值量,首先要选择适用的价值尺度。唯有此,评估结论才有现时的参考意义。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正是对评估结论的定性认识。
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是指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属性及其表现形式,是对评估结论的定性认识。不同的价值类型反映出资产评估结果的不同价值属性,同一资产的不同价值类型所反映出的评估价值不仅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在数量上也往往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价值类型在评估实践中的意义在于:(1)同一资产具有不同的价值类型,评估师应当避免使用未经定义的、笼统的价值概念;(2)评估师应当在与客户进行充分讨论之后,根据评估目的选取合适的价值类型;(3)价值类型制约评估方法,评估师应根据价值类型合理选择评估方法;(4)不同的价值类型代表不同的价值涵义,在评估报告中评估师应当对所选用的价值类型进行明确定义和说明。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评估人员对其评估结果性质的认识,便于评估人员在撰写评估报告时更清楚明了地说明其评估结果的确切涵义;同时有利于评估人员划定其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和使用范围。评估结果使用范围关系到评估结果能否被正确使用或被误用的问题。限定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的责任由评估人员承担,评估人员应在评估报告中将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给予明确的限定,从而避免因价值概念不清而造成对评估报告的使用不当。
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分类回顾及简析
由于所处的角度不同,以及对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理解方面的差异,人们会按照不同的标准、条件和依据去划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从我国资产评估实际情况看,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大致有四种分法:第一种是以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形式来划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具体包括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和清算价格。这种分类方法是按照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来表述的。该分类方法承袭了现代会计理论中的资产计价的理论和划分标准,将资产评估与会计的资产计价紧密联系在一起。第二种是从资产评估假设的角度来划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具体包括继续使用价值、公开市场价值和清算价值。由于资产评估前提假设是按资产评估的市场条件以及资产评估对象使用方式分别设立的,因而以此为标准划分的价值类型带有某些片面性的成分。如持续使用可以成为一个假设,但是它不具备作为一种划分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标准。第三种是从资产业务的性质,即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来划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具体包括抵押价值、保险价值、投资价值、清算价值、转让价值、交易价值等。这种划分方法强调资产业务的重要性,认为有什么样的资产业务就应有什么样的资产价值类型。很显然这种划分方法并没有对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属性进行抽象和归纳。严格地说,这不是一种资产评估价值分类方法,只能算做是一种对资产评估结果的叫法。第四种以资产评估时所依据的市场条件、被评估资产的使用状态以及评估结论的适用范围划分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具体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两大类。第四种划分方法不仅注重了资产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与评估所依据的市场条件及资产使用状态的匹配,而且通过资产的市场价值概念的提出,树立了资产公允价值的坐标,使价值类型与评估目的结合起来。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是评估资产的公允价值,资产的市场价值是公允价值的基本表现形式,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是公允价值的特殊表现形式。
三、对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再认识
从中国资产评估行业短暂21年发展的历史看,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运用发生了较大的变迁。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9年中国有第一例资产评估至2003年,这一阶段沿用的是第一种分类方法;第二阶段从2004年至今,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开始和国际评估行业接轨采用第四种分法;而第二种和第三种分类在资产评估实务中没有真正使用过,只是从理论分析的角度作为分类方法列举出现的。这种变迁一方面反映了评估行业理论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评估执业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也标志着评估行业开始走向国际化,逐步和国际接轨。然而事实上,由于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历史较短,对价值类型的理解和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总的来说,价值类型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评估理论界和实务界人士研究解决。
从目前国内研究的现状来看,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研究主要解决了两个问题,其一是明确了价值类型在资产评估中的地位和作用;其二是明确了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
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2002年征求意见稿)中,第一次提到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在2004年财政部批准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并对价值类型予以明确定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04年的《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等具体情况明确价值类型,并对具体价值类型进行定义。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中的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
市场价值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最佳使用状态下最有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也称非市场价值,凡不符合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资产价值类型都属于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不是一种具体的资产评估价值存在形式,它是一系列不符合资产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价值形式的总称或组合,例如,在用价值、投资价值、保险价值、课税价值、清算价值等。其中在用价值是指作为企业组成部分的特定资产对其所属企业能够带来的价值,而不考虑该资产的最佳用途或资产变现的情况;投资价值是指资产对于具有明确投资目标的特定投资者或某一类投资者所具有的价值,投资价值较为典型的案例是企业的并购。从两种非市场价值列举中可以清楚看到非市场价值的共同特点就是它具有特定指向。
由此可见:两种价值类型的区别在于:资产的市场价值是在公开市场上对于所有潜在的买者或卖者来说都是相对公平合理的;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只对特定的资产业务当事人来说是公平合理的。评估结果公平合理性所能涵盖的范围基本上就限定了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和使用范围。
资产的市场价值适用于评估基础相同的条件下任何正常的资产转让、交易、投资等资产业务,资产的非市场价值只适用于与其产生的条件相同的各种特殊条件下的资产业务。资产的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都是资产的公允价值,只不过两者公平的条件及适用范围有宽窄之分,由于资产评估的条件与资产评估的适用范围具有内在逻辑关系,以此作为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划分标准,从理论上讲是比较严密和可行的。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两大类旨在合理和有效限定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资产评估准则明确指出第四种分类是由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选择和明确的价值类型。
显然,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两大类,目前已经在评估行业内得到公认并且正在使用者。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这种分类也有不足之处,它主要侧重于评估结论的运用,忽略了评估对象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使用状态。笔者认为第一种分类方法,即以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形式分为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和清算价格也不能摒弃,它正是站在资产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使用状态的角度来划分价值类型的。要深入理解价值类型必需回归到评估对象即资产自身所处的状态去考量。
从某种意义看资产评估和会计的研究对象均为资产,两个学科对资产内涵的界定基本一致。资产要么处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要么在市场上流通着。社会再生产过程简化为投入和产出,处在投入阶段和产出阶段资产价值决定因素是不同的。处在投入阶段的资产大多是单项资产,它的价值基础决定因素是成本,资产评估要判断的是资产的现值,因而此时的成本应该是重置成本;而处在产出阶段资产大多是整体资产,整体资产的价值基础决定因素是未来的获利能力即预期收益,因而要用收益现值作为价值尺度评判整体资产的价值量。资产暂时脱离社会生产过程在市场中流通着,要么在一般的要素市场,要么在特殊要素即产权市场流通,两个市场价值决定因素也是有别的。资产评估涉及的评估对象较为复杂和广泛,有可能处在社会再生产过程的投入阶段,也还有可能处在产出阶段;有可能是单项资产,或可能是整体资产。不同的资产状态应选择不同价值尺度即价值类型去反映其自身的价值属性。当评估对象处在投入阶段时一般应选择重置成本标准;当评估对象(整体资产)处在产出阶段时一般应选择收益现值标准;当评估对象是单项资产,正常退出社会再生产过程时应选择现行市价标准;当评估对象被迫退出社会再生产过程时应选择清算价格标准。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以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形式来划分为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和清算价格,该分类方法承袭了现代会计理论中的资产计价的理论和划分标准,其实质是从资产自身所处状态的角度来看待价值类型的,比较容易理解价值类型的不同表现形式;第四种分类法是从资产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角度来划分价值类型,它更有利于评估结论的正确运用。实际上两种分类方法并不冲突,是可以对接起来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范涉及到的主要计量属性及价值定义包括公允价值、现值、可变现净值、重置成本等。在符合会计准则计量规定的条件时,会计准则下的公允价值等同于评估学科的市场价值;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清算价格等可以理解为评估学科的市场价值或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
总之,将两种分类方法结合起来更有利于对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全面理解和把握。
参考文献
[1]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资产评估[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10-17.
中图分类号:F27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资产评估的本质剖析
1.1 资产的价值
资产评估是指对资产所具有的价值进行的估算,资产评估的对象是资产,资产指的是投资者能够控制或者拥有的,可以将以后获取的经济利益进行合理的预计的资源,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资产作为一种经济资源是有价值的,具有稀缺性和有用性等特性。不同的理论角度资产价值的定义也有所不同:从劳动价值论的角度来讲,资产价值的产生是因为资产能进行交换,交换的前提是资产耗费了劳动,它们有劳动这个共同的基础;从效用价值论的角度来讲,资产价值指的是资产能够为控制者带来一定的效用,效用是指占有者在消费过程中主观方面的满意度,资产价值以物品在未来的使用为依赖;从供求价值论的方面来讲,资产价值指的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由需求和供给的双方来一起决定资产或者商品的价格,当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二者出现交点时市场经济就会均衡,市场经济的均衡价格就是交点的价格,也就是资产的价值。
1.2 资产评估价值类别与评估方法分析
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资产评估的价值是特定的有条件的价值,每一项资产评估的效果都应该达到质和量的平衡统一,这里质就是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别,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别在决定和影响着资产评估价值的同时,还决定着如何选择资产评估方法。根据资产评估的标准估价,资产评估价值包括重置成本标准、现行市价标准、收益现值标准以及清算价格标准;根据资产评估的假设,资产评估价值主要由清算价值、公开市场价值以及持续使用价值组成;根据资产评估效果的适用程度,资产评估价值分为非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两类。
资产评估方法由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和特定目的来决定,资产评估的方法必须和资产的价值类别相对应,,主要有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收益法的基础是效益价值论,根据资产在未来可能产生的效益来进行资产价值的确定;市场法的理论基础为供求价值论,根据市场目前的价格来进行资产价值的确定;成本法的基础为劳动价值论,根据资产在过去的消耗来进行资产价值的确定。
2、资产评估的基本理论框架构成
2.1 资产评估的原则
在资产评估的基本理论构架中,资产评估的原则指的是以资产评估假设为基础并且来源于资产评估惯例和实务的前提,资产评估原则的研究能够为资产评估准则的制定奠定一定的基础,并且直接进行评估实践的指导从而保证评估目标顺利实现。资产评估原则包括工作原则和技术原则两方面。(1)资产评估的工作原则指的是评估人员和机构在评估过程中所遵循的必要性原则,包括客观、独立、科学、专业和公正五大原则。客观性原则是资产评估客观性的前提和保证,要求资产评估人员和机构立足于事实,秉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来得到资产评估的结果;独立性原则指的是资产评估人员和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应该公正无私,不应该受到内在或者外来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科学性原则指的是资产评估过程中资产评估人员应该根据评估目的来进行合适的评估方法和评估价值类别的选择;专业性原则指的是评估机构应该拥有具有技术、财会、法律、营销和工程等学科专业人员组成的评估队伍,评估人员应该具有优良的专业知识、教育背景和实际经验;公正性原则指的是资产评估中评估双发的法律地位应该是平等的,评估人员的工作态度应该是公正的。(2)资产评估的技术原则指的是资产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应该遵循的业务准则和技术规范,包括竞争原则、供求原则、替代原则和收益递减原则等。竞争原则作为供求关系变化的动因,对资产评估的技术、品质和价值等有一定影响;供求原则作为市场的基本原则,影响着商品和资产的市场价格;替代原则指的是在效用相同的商品中,价格最低的商品吸引力和需求量最大;收益递减原则指的是超过最佳收益点以后,如果增加资产的投入会产生收益递减的情况。
2.2 资产评估的规范2.2.1 规范意义与指导思想
资产评估规范指的是对资产评估过程的约束和指导,它提供了遵循和参照的标准给资产评估人员,同时为有效合理的资产评估过程模式的制定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是研究资产评估理论过程中非常关键的媒介,为资产评估行为的约束和知道提供了良好有力的机制。资产评估的指导思想包括四方面,首先是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在一定程度上指导着资产评估规范,评估目标和规范目标应保持协调,资产评估规范的目标是为资产评估过程制定统一的行为标准。其次,评估环境影响着评估规范,在评估环境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应该不断淘汰和修订规范中与环境变化不适应的部分。接着,资产评估规范的指引思想是资产评估原则,评估规范是评估原则的具体化,应该在评估原则的指引下进行资产评估规范的建立。最后,资产评估规范具有权威性和特定性,要针对具体的行为和环境做出一些比较合理的规定。
2.2.2 资产评估规范体系构建
资产评估规范和资产评估的假设、本质、目的、原则和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资产评估规范的理论基础是资产评估的基本理论,资产评估规范体系的构建应该从道德规范、准则规范和法律规范三个方面来进行。(1)道德规范指的是资产评估作为一种中介行业,与资产评估利益相关的人已经远远不止交易双方,职业道德对资产评估行业具有重要意义,在道德规范的构建过程中,应该对资产评估人员应遵循的职业道德进行详细全面的规定,适时开展行业人员道德培训教育,提高资产评估人员的综合素质。(2)准则规范指的是资产评估对于评估结果质量的要求是统一的,资产评估规范体系的构建中应该包括资产评估准则的制定,包括具体准则和基本准则。在准则规范的构建中,首先应对资产评估的本质进行剖析,然后分析具体的评估环境,做出评估假设,最后根据资产评估目的来建立资产评估原则。(3)法律规范指的是为了将资产评估和公众、委托者以及政府的关系进行适当调整,确定和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关系,营造公平稳定的社会环境并且提高社会经济效益而制定的规范,在进行法律规范构建的过程中应该对资产评估人员的义务和权利以及责任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定。
资产评估的道德规范、准则规范和法律规范三者之间是相互呼应和联系的,它们在资产评估的规范体系中地位不同但是统一协同规范着资产评估过程。其中资产评估规范体系的最高层次是法律规范,间接或直接制约和影响着道德规范和准则规范的作用、内容和性质,道德规范和准则规范发展、具体和展开着法律规范,是为了法律规范的实现而产生的,这三种规范共同构成了资产评估规范体系的整体。
3、结语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基础是国外资产评估的经验,因此我国资产评估理论的发展速度滞后于资产评估实践,使得资产评估实践缺乏资产评估理论的指导,资产评估行业出现了很多问题,因此进行资产评估基本理论框架的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文在对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别及评估方法等本质进行研究的基础上,从资产评估的原则和规范两方面探讨了资产评估基本理论框架的构建,为资产评估规范的制定提供了重要的建议,促进了资产评估行业的不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资产评估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我国《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指出:“评估基准日可以是现在时点,也可以是过去或者将来的时点。评估报告栽明的评估报告日通常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评估报告。”。美国评估准则(Uniform Standards of Professional Appraisal Practice,简称USPAP)在评估报告准则中提出:评估基准日是确定价值意见的基础,评估报告日则表明评估师对评估基准日市场和资产状况的评价是未来的、现行的还是历史的角度。因此,针对评估基准日与评估报告日之间的关系,存在追溯性价值评估、现行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②。在评估实践中,大多数情况下进行的是现行价值评估,对于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的适用性及可能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的探讨,有利于加深对评估报告准则的理解,保障评估报告准则的有效实施和提高评估报告质量。
一、追溯性价值评估与未来价值评估的内涵
我们可以从理解评估实践中两个十分重要的日期――评估基准日和评估报告日的内涵入手,来了解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的具体内涵。
由于随着时间的推移,资产所处的宏观经济条件、面临的市场情形以及自身的状况都在不断地发生变化,所以资产的价值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而在实践中,我们只需要知道被评估资产在特定的某个时点的静态的价值。而无须知道资产连续的动态价值,所以我们可以根据评估的特定目的选定某个时点。来判断评估对象在该时点所处的假设条件下的公允价值,这个时点就是评估基准日,它是确定资产状况、市场条件、资产价值等的基准日期。评估报告日通常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
当评估基准日与评估报告日相同时,评估结果反映的是被评估资产的现时公允价值就是现行价值评估;当评估基准日早于报告日,评估结果反映的是被评估资产在该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则是追溯性价值评估;比如,在现实中常遇见的联营法律纠纷中需要确定联营双方投入的资产的比例,这时就需要对联营双方联营时投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又如,委托方或其他相关当事人对其他评估师在过去的某个时点出具的评估报告有异议,此时评估师就需要对报告中的被评估资产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以对前边的评估报告的结论进行复核。再比如,涉及遗产或继承税等的税基评估等等,都需要评估师对资产做追溯性价值评估。当评估基准日晚于评估报告日。评估结果反映的是被评估资产在该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则是未来价值评估。比如,开发商需要抵押贷款进行项目融资时,用以抵押的标的是在建工程甚至是规划中的工程,此时就需要评估师在充分的调研掌握足够多的现有数据的基础上,对在建工程甚至是规划中的工程的未来价值进行合理的推测估算,从而对相关当事方提供合理的专家咨询意见。再比如以现金流量为基础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确定现金流预测期期末价值时,需要评估师对企业预测期期末的价值进行合理的未来价值评估。
二、追溯性价值评估与未来价值评估的适用性
美国评估准则指出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评估。我国在资产评估准则中并没有明确适用范围,即意味着所有类型的资产都可以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我们知道追溯性价值评估、未来价值评估与现行价值评估的划分是由于评估基准日的选择不同,并不关乎资产的具体类型,但是是否无形资产和企业价值评估也可以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值得我们进行探讨。
从理论上讲,除了动产和不动产之外的其他资产,例如无形资产、企业整体资产等也像动产和不动产那样在过去的某个时点或将来的某个时点具备价值,并且也可以用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的一种或多种,对他们在该时点的价值进行评定估算,所以从理论上说对无形资产、企业价值等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是成立的。
在实践中,根据资产评估不同的特定目的,我们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值并选择评估基准日,通常会有以下五种情况,我们分别依次进行分析。
情况一:估算被评估资产(除动产不动产之外的其他类型资产,如无形资产、企业价值等,下面四种情况相同,不再做同一表述)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现时价值。这就是资产的现时性价值评估,评估界对此无争议,不做讨论。
情况二:估算被评估资产在过去的某个时点面临当时的市场条件的价值。这种情况下,评估师应当尽可能多地搜集相关资料,以对评估基准日时被评估资产的状况、当时的市场条件等进行人为的“历史还原”,并参照当时的价格标准、法律条文等对被评估资产的价值做出合理的判断。
情况三:估算被评估资产在过去的某个时点但面临现在的市场条件的价值。这种情况下,评估师同样的需要对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状况进行人为的“历史还原”,但不同情况二的是,评估师必须假设还原后的资产处在当前的市场条件下,使用当前的价格标准、法律条文等对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合理评估。
情况四:估算被评估资产在将来的某个时点面临当时的市场条件的价值。这种情况下,评估师在充分收集信息资料、恰当判断趋势的基础上对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资产状况、市场条件等进行合理的预测,并对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估算。
情况五:估算被评估资产在将来的某个时点但面临现在的市场条件的价值。这种情况下,评估师在充分收集相关信息资料的基础上合理预测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状况,并假设已预测状况后的被评估资产处在当前市场条件下,使用当前的价格标准、法律条文等对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合理评估。
对于情况四,由于评估结果反映的是被评估资产在将来某个时点当时的价值,在实际评估实践中并没有什么应用,因此并不多见,所以这仅是理论上的分析。对于像无形资产等其他类型的资产而言,虽然情况二、情况三、情况五依赖于更多的假设,所需要的技术手段也更复杂,结论的限制条件也更多,但是它们的最终结果都是评估师对特定情况下资产的价值在科学分析基础上的一种合理评估。
通过以上分析,无论从理论方面考虑还是从实践层面讲,本文认为对无形资产、企业价值等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既是合理的又是可行的。
三、追溯性价值评估与未来价值评估中应关注的难点问题和对策
经过以上分析,我们得知从理论上来说,对不同的资产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都是能够实现的,但是在实践中,这两种类型的评估又与现实性价值评估有着明显的不同。这体现在其复杂性和操作上的困难,下文将予以进一步的探讨分析。
(一)在实践中,追溯性价值评估有如下难点
1.对于评估基准日与评估报告日期间的资产的状况以及市场情况等,它们实际已经发生,评估师等相关人员也已经知道。若评估师采用收益法等方法对被评估资产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时,评估对象相对于评估基准日的未来收益该如何准确地确定?
2.由于评估基准日可能相距评估报告日久远,待评估资产的状况可能发生比较大的变化,评估师应该如何有效地收集评估所需要的资料,并对资料怎样才能做出合理的取舍?
当然如果评估师能够找到评估基准日附近其他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并以此来作参考来取舍或许会是一个比较好的情况。
3.由于评估基准日距离报告日较远。市场状况可能已经发生比较大的变化.收集到的资料数据可能满足不了评估基准日后的某些时点,这就需要评估师确定一个截止日期,那这个截止日期应该如何合理地确定。
(二)在实践中,以常见的用在建工程作为标的进行抵押贷款为例来说明未来价值评估的难点
为了更好地给相关当事方贷款决策提供咨询意见,评估师一般要对在建工程未来价值做出两种不同的评估:在建工程完工时价值的评估和在建工程达到稳定使用率时价值的评估。为了完成这两种未来价值评估,评估师可以同委托方一道选择两个不同的评估基准日,对同一在建工程做出两个不同的未来价值评估,以服务于不同的评估目的。
1.由于评估的是在建工程未来某个时点的价值,在建工程在评估基准日时的状况(包括完成情况、实际使用情况、各种实体经济特征等)、所面临的市场条件、当时的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价格标准、相关法律法规等该如何合理有效地预测。
一、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背景
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物质基础。地球上多种多样的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为人类提供了不可缺少的食物、纤维、木材、药物、工业原料和服务。与此同时,由于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科技的不断发展,对生物资产的需求也越来越多。而且,由于生物资产本身的一些特性,其在人的劳动与自然力的共同作用下生长的,受自然规律和自然环境的影响,另外每种生物资产的生长、发育、成熟、结果都不同,因此,对生物资产的研究不管是从会计角度还是评估角度都是比较重要的。从会计角度看,全球范围内不管是组织、协会还是个人已经认识到生物资产的确认与计量问题,在这方面研究最早的是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ustralian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简称AASB)于1998年颁布的1037号(AAS35)会计准则,即自生和再生资产(self-Generating and Regener-atingAssets简称SGARAs)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以下简称IAS41)对生物资产的研究从概念的界定、初始确认到后续计量作了详细具体的介绍。我国在借鉴国外会计准则的基础上,2006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但从资产评估的行业讲,对生物资产的价值评估的研究很少。目前具体的生物资产的价值评估准则,这给从事生物资产的企业的经济活动带来了不便,制约了其快速发展。而且也不能很好地向信息使用者传递一些有用可靠的信息,影响了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为了保证会计与评估的相互协调与合作,进一步体现评估对会计的补充和完善作用。在当前市场经济不断深入的大潮中,生物资产的租赁、重组、典当、保险、交换等经济行为的不断增多,不能仅依据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来反映,还要借助于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相关理论与方法,以资产评估结果重新确定其价值。
二、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意义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涉及生物资产的企业与日俱增,探讨生物资产价值的评估问题,对评估行业和企业都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从理论上讲,首先,为生物资产价值评估做出理论贡献。通过借鉴其他国家对其他行业,尤其是农业资产评估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价值评估理论,可以得出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目的、依据和方法。在评估范围越来越细、越来越广的情况下,可以为进一步研究资产评估理论体系和评估方法、模型提供参考,对于推动资产评估理论的发展有重要意义。其次,可以推动会计学相关理论在该领域的应用。从实践上讲,有利于建立全行业统一的评估准则,使评估机构能够很好的按照规范行事,使生物资产的评估更加明朗化;有利于持有生物资产的企业更好地掌握本企业的资产价值情况,促进企业加快生产,提高企业资产价值;有利于不同地区企业持有的生物资产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可比性;有利于生物资产的信息使用者获得全面、详实、可靠的评估信息;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和完善评估准则,加快我国评估领域的发展;有利于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发展;有利于协调有关评估各方的经济利益。
三、西方国家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现状分析
英国《评估指南》(红皮书)1996版指南12――森林与林地资源评估,提到了关于资源类植物价值评估的一些方法。《欧洲资产评估准则》(EVS)2000版指南5
贷款为目的的农业资产评估中将农业资产划分三个大部分来说明:第一部分介绍农业资产包含的内容以及相互之间的区别、评估方法以及市场价值的确定;第二部分介绍了多年生植物的存在形式――正在生长着的、培育中的、收获的和其他形式的,还介绍了一些牲畜;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在评价这些动植物时影响因素和多年生植物的评估方法。《IVS指南10――业资产评估》2005版该指南中指出了生物资产是活的动物和植物,评估中将其划分为附着地的生物资产和非附着地的生物资产,将其区别于农业资产和个人财产进行评估,要求根据农业生物资产的类型和周期性按照市场法对农业资产进行评估。《澳大利亚评估准则与实践》对乡村资产评估进行了介绍,其中包括对生物资产相关不动产的阐述,如果园的建设投资、养殖设备、设施等评估。国外学者进行很多有关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的理论、方法及其应用的研究,从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的类型、评估方法和案例研究等方面进行论述,国外比较流行的是条件价值法。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福利经济学对消费者剩余、机会成本、非市场化商品与环境等公共产品价值的思考,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的评估研究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理论、方法体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经合组织,OECD)将评估方法分为三类,即实际市场价格法(市场分析)、模拟市场法和替代市场法。
从上述国外研究现状来看,虽然国际评估准则和发达国家的评估准则中对农业资产评估的研究有许多可取之处,但相对于其他资产评估研究来讲,起步较晚,而且也不成熟。各评估准则中只是粗略介绍影响生物资产的自然因素,都没有详细说明生物资产具体的评估依据、评估原则和不同生长阶段下的评估方法及一些参数的选取,未将其作为重点进行研究.、随着社会的进步及评估的范围的不断扩大,现有的国外的理论与方法不能满足生物资产发展的需要。
四、我国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现状分析
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是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的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属于新兴行业。1989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若干规定》,这是我国首次提及资产评估问题的政府文件。1993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资产评估项目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涉及行业越来越广,技术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1996年颁布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规范(试行)》,2001年又颁布《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具体准则。但目前关于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文献很少,而且部分都是从森林资源或者森林生物多样性角度进行的,尚未对生物资产有较全面和系统的研究。本文从生物资产概念、森林资源价值评估、森林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作物种质资源价值评估和果园资产评估等方面进行说明。
(一)生物资产的概念2006年以前,一些专家学者们借鉴IAS、《澳大利亚自生和再生资产会计准则》和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对生物资产的界定还没有统一的认识,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给出了生物资产的定义:生物资产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并将其划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为了研究方便可将生物资产划分不同种类:按其生物学特性分为动物和植物;按其生长周期长短分为一年生生物和多年生生物;按价值转移方式的小同,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
性生物资产;还可划分为成熟生物资产和未成熟生物资产(何梦圆、马慧,2006)。
另外,我国学者在会计核算基础上总结出生物资产和其他资产相比,具有下列基本特性:一是生物资产形成的特殊性。一般资产完全是依靠人们的生产劳动取得的,而生物资产是通过人的劳动和生物自身的生长、发育过程相互作用形成的。生物资产的价值形成除凝结有人类劳动以外,自然力作用的生长、发育会形成其增值;生物资产的经营受自然规律的制约,遵循自然规律,生物资产就会顺利地生长、发育,不断再生,反之则会消亡,失去其价值。二是生物资产的多样性。生物资产的种类繁多,这使其各自的生长、发育特点差异很大,增加了计价难度。三是生物资产经营周期的既定性。生物资产的投人、生产、经营、回收的周期完全决定于生物的生命周期,不同于工业生产周期以及资产价值转化的周期可人为控制。生物资产的这些特点决定了生物资产会计处理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二)资源类价值评估资源类的价值评估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森林资源价值评估。我国资产评估协会尚未制定有关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相关规定,1996由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林业部制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以适应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事业的发展,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保护森林资源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林业部、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局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制定的,具体规定了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程序和基本方法,对林木资产评估、林地资产评估、森林景观资产评估及整体林业企事业资产评估作了详细规定,规范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按照大范围森林资源包含的经济林也属于生物资产的范畴,此《规范》中指出了森林资源中林木、林地、森林景观及整体林业企事业的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
侯元兆等(2005)第一次比较全面地评估了中国森林资源价值,核算出了生态服务价值,即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和净化大气的经济价值三项生态服务价值,首次得出了森林的这三项环境价值远大于立木价值的结论.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森林资源价值核算的理论。王强(2006)按照森林资源资产的特殊性,以及影响森林资源资产价值因素的复杂性,详尽的介绍了各类森林资源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成交价比较法、市场价倒算法、年净收益现值法、年金资本化法、收获现值法、重置成本法、序列工数法、历史成本调整法,重点介绍了运用收益现值法时应考虑的折现率问题和质量调整系数。该项研究中还按照不同种类介绍了各评估方法的应用,其中林木资产评估中从用材林、经济林、竹林、防护林和特护林方面,详细介绍了评估方法的应用及评估时涉及的影响因素。何梦圆、马慧(2006)研究指出,按照生物资产的特征,消耗性生物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和市场倒摊法进行评估,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生长阶段确定评估方法。邹继昌(2006)采用收益现值法对用材林林木资产进行评估,给出了评估参数及评估公式,说明了采用收益现值法的理论依据。谢德新(2006)提出了经济林按照生长阶段产前期、始产期、盛产期和衰产期进行评估,指出成本法主要适合于产前期,市场法理论上适合于任何长阶段,但现阶段因前提条件不具备限制了这一方法在经济林资产评估实践中的实际应用。经济林的收益年限在整个经济林寿命中所占比重最大,故经济林的资产评估主要以收益法为主。
(2)森林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北京大学教授张颖开创性地利用市场价格法、机会成本法和支付意愿法,对我国森林生物多样性的价值进行核算,得出了我国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成果。吴火和(2006)研究认为,针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不同价值需要采用不同的计量评估方法,主要采用市场价格法、替代市场法和模拟市场法(假想市场法)。为提高评估的效率和评估结果的准确性与可信度,在综述了国内外生物多样性信息系统研究和应用进展的基础上,尝试设计了基于专家知识的智能型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价值评估专家辅助系统(ESEFBA)。而且文献还列举了龙栖山自然保护区森林生物多样性生物资产类价值评估,从木材生产价值评估和林副产品生产价值评估角度对直接实物资源资产进行评估,其中林副产品采用的是市场价值法。李银霞(2002)以祁连山自然保护区为例,从直接使用价值评估方法和间接使用经济价值评估方法两方面对森林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进行论述。
(3)作物种质资源价值评估。作物种质资源又称作物遗传资源,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朱彩梅(2006)在对作物种质资源的价值概念、价值属性、价值特点、价值分类、价值内涵以及价值评估方法系统研究的基础上,系统地探讨了作物种质资源的价值构成分类及其评价方法,提出了作物种质资源价值评估的原则和依据。其中涉及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市场法的应用。
(4)果园资产评估。应容枢(1998)在对果园调查研究基础上,根据果园的特征、经营果园面临的行业风险和涉及到的果园时间价值补偿因素,得出果园应采用重置成本法和收益现值法。
关键词:农业无形资产 评估 假设 原则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无形资产资源丰富,农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我国不是农业强国,关键是我国在农业方面的无形资产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在世界上都没有占优势地位。这固然和人们对农业无形资产保护意识不强有关,但更主要应归因于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理论产生的滞后性,致使人们没有意识到、更没有体会到拥有农业无形资产这一宝贵资源为其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和好处。基于此,对农业无形资产评估进行理论研究尤为必要,这不仅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的特点
(一)具有时机特征
随着农业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农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农业无形资产在农业资产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加之农业生产易受自然环境等不可抗因素的影响,如不及时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则一方面不能真实地反映农业资产全貌,另一方面由于特定主体看不到所拥有的农业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从而疏于对农业无形资产的保护,致使宝贵的农业无形资产资源不断流失,给国家和人们财产造成更大损失。因此,不能只在产权发生变动时才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而应随时进行评估。
(二)相对复杂性
一方面,由于农业生产受气候、降雨量、土壤等自然条件的制约,具有地域性特点,相应地农业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也必然受自然条件的限制,只能在一定范围推广,而不像工业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在全国甚至在全世界范围内通用。这种地域性会直接影响农业无形资产使用价值的发挥,地域限制越明显,其发挥作用的广度越低,其评估价值也越低,反之亦然;另一方面,农业无形资产种类繁多,彼此之间又不具有很高的可比性,因此,每次对具体的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都要对其性能、收益期间、不可抗力的影响等因素作专门分析研究,情况复杂,评估工作量大。
(三)潜在风险高
首先,受冰雹、降水量等自然因素及农业无形资产依附载体自身特点的影响,培养一个农业动、植物新品种,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有的甚至耗费科研人员毕生精力,期间不确定因素较多,评估风险较大。其次,一项农业无形资产从研究到运用该项无形资产获取收益一般要经历漫长时间,因此,很难根据现在的情况对其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评估潜在风险高。再次,由于很多农产品具有生命性、鲜活性等特点,易受自然灾害影响,即使是具有较高价值的农业无形资产,也有可能受风灾、水灾等不可抗力因素的侵害,而变得毫无评估价值。因此,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一定要对其潜在的高风险予以充分的估计,以确保评估值的合理性。
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理论依据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构成理论
劳动价值论认为:第一,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人类劳动,劳动是形成价值的源泉,也就是决定性因素。劳动具有二重性,即体力劳动(也叫具体劳动)和脑力劳动(也称抽象劳动),体力劳动创造出商品的使用价值,脑力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使用价值和价值构成资产价值的全部来源;第二,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劳动量是衡量价值量的唯一尺度。第三,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量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而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劳动价值论告诉我们,在农业无形资产评估中,必须把被评估无形资产置于技术水平变化的动态中去考虑,站在静态的立场是无法准确评估农业无形资产价值的。必须考虑科技进步带来的技术淘汰率问题以及由科技进步引起的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对被评估农业无形资产所生产的商品的需求变化,使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真正做到科学合理。此外,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资产的价值是由凝结在资产中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及其创造的价值所决定的,这是生产成本决定价值论,是从资产的供给角度来衡量资产的实际价值,因此,劳动价值论是运用重置成本法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理论基础。
(二)经济效益分成理论
经济效益分成理论认为:无形资产的价值来自其创造的经济效益中无形资产应占的份额。即以使用价值为基础,就实施该项技术创造的经济效益(节约的劳动时间)中技术应占的份额来确定技术成果的价值。联合国有关技术贸易的规定也倾向于采用这种理论,称这种理论为“利润分成率”,也叫LSLP(Licensor's Share on Licensee's Profit)。
企业整体资产创造的经济效益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合理确定,而整体资产既包括无形资产又包括有形资产,是二者的结合体。由于无形资产创造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很难通过评估方法确定其价值,有形资产则不然,其创造的价值是具体的、特定的,可以运用特定方法准确计算出其给企业创造的收益。在企业整体资产创造的收益既定的情况下,以有形资产价值为参照,运用比例法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理论依据就在于此。
(三)效用价值论
效用价值论的主要观点是:资产的价值由资产为其占有者带来的效用决定,效用越大,资产的价值就越高。资产的效用也就是指资产为其所有者带来的收益,只有尽可能地使收益最大化,才能使资产占有者得到最大的满足。
从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的角度来看,对无形资产占有者来说,效益意味着收益,收益决定着无形资产的价值,收益高,无形资产的价值就大。而无形资产的收益通常表现为一定时期内的货币收入,货币收入又具有时间价值,为了评定估算出农业无形资产的现时价值,就必须对未来年份的收益进行预测并将其折算成现值,以此来表示农业无形资产的评估值,即农业无形资产的价值。这也正是收益现值法评估农业无形资产的基本思想,效益价值论是农业无形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的理论基础。
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基本假设
(一)农业无形资产的效能正常发挥
由于影响农业无形资产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受其牵引,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风险较大,为了规避较高的资产评估风险,使评估结果趋近于合理,就需要假设其效能的发挥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影响。首先,假设在农业无形资产正常发挥作用的期间不会遭受洪水、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其获利能力能有效发挥;其次,假设技术进步对农业无形资产的影响可以预知,也就是说农业无形资产的技术成新率是可以确定的;再次,在农业无形资产存续期间,不会发生通货膨胀引起货币贬值,进而导致预期收益率虚增。
(二)农业无形资产的使用期限可以预知
农业无形资产依附的载体多数具有生命性,很容易受外部环境的干扰,从而引起其性能发生改变,这直接影响到其使用年限的长短。如果不能合理的预计农业无形资产发挥作用的年限,势必对其评估值产生重大影响,不仅加大了评估风险,更严重误导了评估结果使用人,导致其做出错误判断,易造成重大失误和损失。因此,对农业无形资产评估时,必须合理确定其使用年限,使评估结果在假定的范围内更接近真实值。
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原则
(一)基本原则
独立性原则。独立性原则是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是衡量资产评估师评估工作质量的权威性标准,是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业务能力和品德操行提出基本要求,可以说是独立性原则资产评估工作的“灵魂”。
客观性原则。客观性原则要求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必须遵循客观情况,实事求是,以实际材料为基础,以确凿的事实为依据,以科学的态度为指导,脚踏实地的得出评估结论。
科学性原则。科学性原则要求评估工作应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遵循科学的评估标准,以科学的态度制定评估流程,并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工作科学与否对评估结果有很大影响,科学的规范、流程、操作方法等会使评估结果更加合理可靠,反之,不但会导致错误的评估结果,还会误导评估结果使用人做出错误的判断,造成不良后果。
公正性原则。公正性原则也称公允性、公平性原则,就是指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事情做到合情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不能以牺牲一方的利益而去讨好另一方,应始终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以中立的身份客观公允地进行评估。
(二)具体原则
可行性原则。可行性原则要求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应根据被评估农业无形资产的特征,所处的环境状况及其自身所具有的评估条件和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估方案,并采取有效的评估方法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在确保评估质量的前提下,评估方法应尽量简便易行,使大家能普遍接受和理解。
评估时点原则。评估时点原则要求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必须要有评估基准日,评估值就是评估基准日的农业无形资产价值。任何资产都处在不断变化过程中,农业无形资产也不例外,其价值会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而不断改变。为了使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可以被市场接受和检验,评估时,必须固定到某一时点,这一时点就是评估基准日。
保密原则。农业无形资产能够带来超额收益的前提条件就是其具有垄断性特征,这是有形资产无法比拟的。正是由于农业无形资产享有的这种独占性特征,要求农业无形资产具有高度保密性。因此,评估机构及人员在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必须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为被评估主体保守商业秘密。
收益可靠性原则。农业无形资产具有价值的基础就是能在未来使用中给其特定主体带来超额收益,如果农业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其特定主体创造超额收益,该项农业无形资产自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和源泉。因此,农业无形资产的评估必须建立在可靠的经济效益基础之上,对评估对象获益的真实性和能力加以认真的分析、研究和预测,即使农业无形资产有很好的市场前景,但如果其未来经济效益的可靠性难以预测,对其评估也就失去了意义。
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要求小心的处理评估过程中影响各种事项的不确定性因素,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予以足够充分的考虑,谨慎的做出科学的评价和判断。农业无形资产依托的载体具有生命性,易受各种外部环境的影响,如不能对这些影响因素加以稳健、谨慎的处理,势必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评估时应该全面周到地考虑影响评估结果的各种可能因素,谨慎地进行评估。
灵活性原则。该原则要求在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要注意灵活性的运用,切忌生搬硬套,不知变通。由于影响农业无形资产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运用灵活性原则,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些因素进行分析,去除那些影响较小或根本不会产生影响的因素,而着重关注那些影响较大的因素,对其加以认真分析,既可以提高评估工作效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又可以将影响评估结果的不确定性因素减少,从而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上述各项原则是相辅相成的。其中,基本原则是具体原则存在的基础和前提,对具体原则具有指导作用,而具体原则是对基本原则的补充和说明,二者共同构成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原则整体。在运用具体原则时,一定要注意以基础原则为基础和指导,在运用基本原则时一定要兼顾具体原则,不能片面地强调某一方面而忽略另一方面,在评估的整个过程中应综合运用这些原则,以不断提高评估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1.余恕莲.无形资产评估[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3
通过多年的实践总结及理论积累可以看出,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进步与发展是有目共睹的。但是,目前理论界对其学科归属还存在着分歧和争议,有待于进一步的厘清。在学科归属流派上,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归纳综述:
(一)管理学说
一些学者认为资产评估是会计学、审计学和财务管理学的延伸,应归属管理学。唐振达(2009)认为,资产评估学作为一门新兴边缘学科,应当与会计同属管理学,并主要从资产评估与会计的研究依据、计价基础、研究理论与准则体系均相互借鉴与利用,以及两者的研究对象、职业监管部门等方面的相似性上进行了论证。李光洲(2007)认为,资产评估作为应用性学科,应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基于资产评估的跨学科特性,将资产评估归属于管理学学科更为合适。教育部2005年在少数财经院校恢复资产评估专业设置,并将该专业归属于工商管理学科。一些高校不仅进行了本科层次的专业建设和招生,还将其教学延伸到了研究生层次。这些院校主要包括南京财经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广西财经学院、浙江财经学院、山东工商学院、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师范大学、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武汉经济学院等。
(二)经济学说
由于我国的资产评估是为适应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一些专家及学者认为资产评估应隶属于财政学,持此观点的学者主要以厦门大学评估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为代表。陈鹏(1998)指出对评估值概念理解不够导致对资产评估方法的误用,使评估结果产生差异。而这种症结只有从经济学的角度加以分析才能获得答案。指出市场经济的导人是资产评估产生的原因,资产评估是经济学价值理论的运用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根植于经济学的价值理论。市场法和收益法是评估一个持续经营企业整体价值的有效方法,也是现代西方经济学中供求平衡价值理论的体现(高波,2001)。罗建强(2002)认为,股份制改组上市时的资产评估其最终的目标是确定净资产的价值和股票的发行价格也就是产权交易的价格,但其最终目的是实现了产权经济学的交易费用的节约,从而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河北省的几名学者也认为资产评估理论研究依附于经济学基本理论,它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王建中、王淑珍等,2002)。鉴于资产评估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重要环节之一的原因,一些院校将原有的国有资产管理专业发展为资产评估专业方向或专门建设了资产评估方面的专业方向,以及2005年以后教育部批准设置的资产评估专业也隶属于财政学院(系),如厦门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内蒙古财经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学院等。
(三)综合学说
一些学者认为资产评估在对象及实施过程中渗透着工学的知识,因此,资产评估应该是多学科融合的综合学科。王开田等(2007)认为,资产评估是一个以会计学为基础,经管交融、文理工渗透的复合型、集成型新兴学科,是一个在高度分化基础上又高度综合、需要广泛学科基础理论、专业技能学习和扎实应用实践能力培养的专业。张艳(2009)认为,资产评估是一个源于会计学、集经济管理学与工程机械学为一体的新兴交叉学科,是一个新兴智力密集型中介服务行业,它同时具有很强的实践操作性特点。综合智力密集型特点决定了资产评估课程设置要体现以会计学课程学习为基础,经济与管理类课程交融学习,文理工相互渗透三个方面的要求;较强的实践操作性特点要求专业教学中必须加强实践实验教学内容。它的主干课程,应该包括资产评估学、建筑与工程识图、机电设备评估、企业价值评估等。资产评估是一个典型的跨学科专业,它不仅涉及到经济学、管理学也包含相关法学与工学的知识,但由于资产评估专业或专业方向多数是由财经类院校或相关院系进行建设的,这些院校或相关院系都缺少工科方面的专业或专业背景,所以此类观点并未在高校学科设置上体现出来。
综上所述可见,资产评估学科归属之争的焦点主要表现在经济学与管理学上,因此,有必要对经济学与管理学进行解读。
二、经济学与管理学的区别
1776年3月亚当・斯密出版的《国富论》是近代经济学的奠基之作,而经济学自身体系的形成以一百二十多年后马歇尔出版的《经济学原理》为标志(刘源张,2006)。经济学是对一个经济部门或经济领域或经济问题进行集中研究的学科,通俗地讲是研究人和社会如何进行选择和使用具有多种用途的稀缺资源,以便生产各种产品,并在现在或将来把商品分配给社会的各个成员和集团的科学。经济学认为资源是有限的,人们应在各种选择中使目标达到最大绩效。管理学逐步发展成一门独立学科,是以1926年泰勒的《科学管理原理》发表为标志。它是对组织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以达成组织既定目标和责任的动态创造性活动。因此,管理的核心在于对现在所拥有的现实资源――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有效整合。作为两个不同的系统,经济学与管理学的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方面:
(一)研究目的不同
经济学作为一门基础科学,以回答“是什么”作为学科使命,侧重于帮助人们解释世界,它强调均衡、趋势与发展,注重对有限资源的配置行为提供逻辑思考。相对而言,管理学是一门应用科学,以解决“怎么办”为自己的学科使命,侧重于“如何改造世界”,强调过程,具有明确的方向性与目的性,注重为组织经营过程的各个环节提供有效手段和方法。
(二)对“人”的认识不同
经济学家在进行经济分析时,把人看作成是理性的人,也就是说,他可以理性地区别两个或若干个经济决策哪个对自己的经济利益有更大的好处。管理学中经过理论界多次的讨论与改善,由起初泰勒的“经济人”到霍桑的“社会人”再到马斯洛的具有层次需要的“人”,都是基于经济学中的理性人展开的。管理学细化了人的各种需要,考虑人除经济方面之外的其它因素,比如人的地位高低、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等。
(三)操作思想不同
经济学在分析某一问题时,首先要对所要研究的经济变量进行定义,提出一些假设条件;然后根据这些定义与假设提出一种假说,运用这种假说对未来进行预测;最后,用事实来验证这预测是否正确。如果预测是正确的,这一假说就是正确的理论;如果预测是不正确的,这一假说就是错误的,要被放弃,或进行修改进入下一轮的假设研究。管理学是通过实践活动,从中发现有效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从而
在管理的计划、组织、控制、领导、激励、协调等职能上进行改进和优化以期更好地达到组织目标。前者是从逻辑或理论上预期的模式到观察检验预期的模式是否确实存在,是公理化的演绎体系,经济学研究大都在已有的数据基础上建立假设,以假设开题。后者是以归纳法为主,从个别出发以达到一般性,是经验的总结和运用,其理论为了解释具体的管理活动。
(四)研究方法和手段不同
经济学一直以来发挥着其基础学科的作用,供求问题是研究的根本,它用详细的模型理论分析提供方会以何种价格出售,该价格需求方在哪个阶段是可以接受的。在研究方法和手段方面,经济学可以运用经济模型等工具从静态、比较静态以及动态层面进行分析;也可以运用实证的方法或规范的方法进行分析。在分析过程中可用文字说明(叙述法),也可用数学方程式表达(代数法),还可用几何图形式表达(几何法、画图法)。管理学在数学模型的建立和求解方法等方面更加注重实际应用。
三、资产评估学科归属界定
任何一个被认为是科学的学科,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都有它自身独特的研究对象、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这是一个学科体系区别于其它学科之所在,也是我们分析学科归属的出发点。我们认为,资产评估作为一项产生于经济需求,服务于经济发展的经济行为,总的来说是偏重于经济学的,属于管理经济学的范畴。
(一)研究目的
资产评估最终目的是在分析资产评估环境与评估对象特征的基础上,对特定时点及约束条件下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为决策方提供一定的价格尺度或合理资产价值咨询意见。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委托人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现象,由于种种原因而无法直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只能转而追求交易成本的最小化。提供相关专业信息的资产评估师,可以为相关各方提供实现目标的价值信息。资产评估服从了微观经济学所研究的市场经济中单个经济单位即生产者(厂商)、消费者(居民)的经济行为,为行为各方提供资产价值咨询服务并不过多地考虑管理,以价值规律为基础,注重均衡,主要回答资产价值“是什么”的问题。
(二)对人的理解
资产评估的行为过程中评估方仅作为经济关系中的第三方,单单是把人看作成为一个理性的人,注重资产质量,在效益大与小中当然选择有价值的。服从经济学上节约成本思想,最大经济利益原则。评估学中不存在管理学认知的地位高低不同的人,不涉及公司经济实体内部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问题,而是更多地考虑拥有平等地位买卖方的售买心理。
(三)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的三项基本评估方法有着各自的理论依据,而这些依据均源自于经济学的价值理论。如劳动价值论是成本法评估的理论源泉,是对评估对象特定时点价值的重置模拟,用现行资本价格重新购置资产并使之处于在用状态所耗费的成本,它探究的是评估对象的内在价值,而这样的重置基础又是以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价值决定的。再如边际效用价值论在评估方法中的应用就是收益法,边际效用价值论强调主观感受(边际效用)在商品(或资产)价值决定中的作用,强调单位成本的付出与收益的比较。而收益法则是通过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将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资产的预期效用越大,获得能力越强,它的价值也就越高。经济学中所讨论的在两种或多种选择下进行边际分析方法、供求论在资产评估中也到处可见。
(四)对象特点
资产评估的对象是客户委托评估的资产主体拥有或控制的物质实体上的经济权益价值。一般而言,被特定权利主体拥有或控制并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如机器设备、土地、房屋等)都是资产评估的对象,渐渐地企业的组织结构、整体价值也被列入评估的范围。因此,评估就要把对象放在经济的大环境下运用各种相关的经济分析理论对评估对象进行多方面的考查。它与审计鉴定反映表内价值有一定的区别,以无形资产为例,专业评估师在确定评估对象时,不仅考虑账面价值所体现的取得或研发成本,还注重无形资产的机会成本、转让内容、市场供需状况及国内外该种资产的发展趋势换代情况,在考虑无形资产能够带来的超额收益和垄断利润情况下,对不同的市场情况,通过利润的测算来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
(五)理论基础
1 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和方法的形成与发展
随着欧美等国经济的发展,现代评估业逐渐形成,特别是不动产评估得到充分重视和发展。由于评估实践的发展急需理论指导,因而与评估相关的理论体系逐步从传统经济理论中分化独立出来。马歇尔成为第一个探讨评估方法(尤其是不动产评估方法)的现代经济学家,他提出和发展了许多在现代评估理论中广为应用的概念,这些概念包括根据收益折现确定价值、建筑物和土地折旧对价值的影响、建筑物类型和土地用途对价值的影响等。在马歇尔的论著及其它以他的思想为基础的论著的影响下,以探讨评估、调查方法并提供经严格定义的价值为主要内容的评估理论最终与价值理论分开,形成了现代评估理论的基础。
评估方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核心问题,直接影到价值评估的结果及市场交易的实施。总体上看,价值评估方法可以划分为三大类:成本法(cost approach),是从历史成本的角度评估企业价值;市场法(market approach),是从目前市场价格的角度评估企业的价值,又称市场比较法;收益法(income approach),是从未来收益的角度评估企业的价值。这三大类评估方法的形成与经济学中的价值理论有着很深的历史渊源。另外也有学者将评估方法分为四类:①利用资产负债表进行评估,即直接将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证券账面价值进行加总。此法虽然简单,但却易把企业的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混淆,因此必须对账面价值加以调整;②加总企业发行在外的所有证券的市场价值来评估企业价值,通常只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评估;③通过与价值已知的可比企业进行比较评估企业价值。采用这种方法首先需要计算资本化比率,再用该比率乘以被评估企业的利润,即可估算出该企业的市场价值;④首先预测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量,将这些现金流量折现后,即可获得企业证券持有人拥有的企业价值。根据这些基本方法,评估师在进行评估时还会根据具体情况,设计或使用更具操作性的方法。诞生了诸如相对估价法、价格/帐面值比率(PVC模型)法、折现现金流量法、期权定价法等方法。
2 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企业观与企业价值观
我国的资产评估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末期,由于我国至今尚处于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市场经济还不够发达,适合我国国情的评估理论体系尚未形成,在评估方法上,对于单项资产评估经过模仿和探索开始进入成熟阶段,但对于企业价值评估还刚刚起步。对于相关理论和方法的探索多散见于资产评估教材中,很少有对企业价值评估的系统论述,大多是将资产评估的理论和方法移植于企业价值评估之中。
企业价值评估是资产评估的组成部分,但又不同于传统的单项资产评估、整体资产评估。单项资产评估包括流动资产、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长期投资以及无形资产的评估;整体资产评估是以各个企业,或者企业内部的经营单位、分支机构作为一个经营实体,依据未来预期收益来评估其市场价值,它更多地考虑资产之间组合方式的协同效应带给企业价值的增值。而企业价值评估逾越了前两项资产评估中的“资产”项目即传统财务报表中涉及的项目,而将外部环境分析(包括政治环境、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区域政策、环保政策、交通条件甚至地理位置等)、行业分析、产品与市场分析、业务流程分析、组织结构和权限分析、人力资源分析、信用分析、管理层经营绩效分析和财务评价(常见的有偿债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和发展潜力分析)等纳入评估体系。
2.1 企业价值评估的企业观。
我们研究企业价值评估,准确理解企业的含义是必不可少的。研究企业价值评估的企业观,就是要在评估中准确界定企业的内涵与本质。
在我国,关于企业的定义是运用属加种差的方法得出的。一般认为: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企业的这一定义,明确了企业本质上是一个依法成立的社会经济组织,同时也揭示了企业这一社会经济组织不同于其它社会经济组织的主要方面,即企业的根本目的在于盈利,企业在面临资源约束的条件下,要独立核算、以收抵支、自负盈亏,设立企业的条件与程序要合乎法律规定等。
关于企业内涵与本质的界定,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新古典经济学是以市场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市场价格在交易中的作用。因此,企业被认为是一个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黑匣子”,即企业是在技术既定、信息充分、没有交易成本的条件下,仅面临市场约束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微观经济主体。自20世纪30年代企业理论产生以来,现代经济学企业理论的研究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果,以“科斯”等经济学家为代表的交易费用学派和以“张五常”等经济学家为代表的契约学派对企业的研究极大地丰富了企业的内涵。科斯等认为,企业不同于市场的“显著特征就是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在企业之外,市场是个典型的契约组织,资源配置由价格机制来协调,而企业是一个不同于市场的“层级”组织。企业内不存在市场交易,生产要素的分配由行政或计划机制来协调。“张五常”等认为,企业是一种契约组织,它在本质上同市场没有什么差别,企业之所以能够出现是由于企业团队的生产效率高于单个生产的生产效率,或者是由于风险的重新分配,或者是由于管理劳动交易的特殊性等等。
企业究竟是什么?弄清楚这个问题是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前提。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对企业价值评估的企业观的确立应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现代经济学等的经济学中关于企业的理论,并结合分析国际评估界的观点和我国的实际,界定“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企业”内涵和本质,以此确立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企业观。
2.1.1 企业是一个区别于市场的经济组织。它是由若干成员组成,有一定组织结构的有机体,其内部成员或部门间的分工协作不是通过价格机制来进行的,而是通过科层制组织进行的,这是企业区别于市场的主要标志。
2.1.2 企业是一个面向市场的经济组织。它是产品的生产者或服务的提供者,所提供的产品(劳务)必须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并且受市场的选择和制约,这是企业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和消费者的主要标志。
2.1.3 企业是一个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企业的活动以盈利为目的,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它通过交换和其他生产单位以及消费者发生联系,它是一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实体。
2.1.4 企业是一个能主动发展壮大自己的经济组织。在市场竞争机制中,企业要减少市场交易费用或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必然会形成企业的一体化趋势,一体化的过程就是一部分企业被另一部分企业兼并或重组的过程,也是企业主动发展和壮大自己的过程。
二、资产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学理论中对资产潜在价格的评估提供了三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它们分别是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
1、成本法是在当前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下为重置与被评估资产相同或类似的全新资产所付出的代价,扣减被评估资产各项损耗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基本评估方法。依照这一思路,成本法的评估公式可表述为:
资产的评估价值=资产的重置成本一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2、收益法又称收益还原法或收益本金化法,是国际上公认的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之一。资产评估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对象在未来期间的预期收益,选择使用一定的折现率,将未来收益折成评估基准日的现值,用各期未来收益现值累加之和作为评估对象重估价值的一种方法。
3、市场法又称市场比较法、交易案例比较法、现行市价法等,是国际公认的一种常用的资产评估方法。该方法以活跃、公平的市场存在为前提,通过市场调查,选择若干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已交易资产作为参照物。将参照物与评估对象进行对比分析、调整差异,最后从参加物已交易价格修正得出评估对象的评估价值。
评估目的决定评估的价值类型。由此可见,对于一项具有特定评估目的的待估资产,可以选择不同的评估方法对其进行评估。这一结论成立的同时也引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就是在评估目的确定的前提下采用不同的方法对同一项资产进行评估时其结果是否~致。在这个问题上,有些学者认为三种评估方法使用的结果反映的是不同的价值理论的应用,结果就不可能达到一致。对于这个观点,本人有不同的看法。资产评估不是一门精确计量的科学,这一点决定了采用不同的方法对同一项资产评估的结果很难完全相同,但这并不表明差异是由不同方法所运用的价值基础不同而造成的。对不同评估方法进行简单的微观经济学分析可以发现,尽管三种方法基于不同的价值理论,对于同一项资产的评估结果最终应该趋于一致。
三、以微观经济学理论分析资产评估结果的唯一性
唯一性是指在一定的评估时点,资产在特定的价值类型下,其价值是唯一的。劳动价值论认为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在一定评估时点,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定的,因此,价值也是一定的。均衡价值论认为均衡价值是由商品的供求关系来决定的。在一定的评估时点,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是一定的,因此,均衡价格就是一定的,也就是说均衡价格是唯一的。效用价值论的观点不能证明资产评估价值唯一性的特征,因为效用是由消费者的主观感受决定的,不同的人对同一商品一般都有不同的感受,这种观点毋庸置疑。但是,该种效用价值观不能作为资产评估收益法的理论基础。从资产评估基础理论来讲,我们所说的效用价值论强调效用的可量化性。在资产评估中,收益法评估的并不是最终消费品,而是那种可以创造未来现金流的资产。因此,我们可以效仿斯蒂格利茨的观点,把资产未来的现金流作为消费者获得该种资产的效用。虽然对不同的消费者,他们所认为的未来现金流可能是不一样的,但这并不妨碍我们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因为收益法强调的是客观现金流,这里的客观现金流是指客观反映被评估资产处于最佳使用状态时的正常盈利能力的现金流。显然,在一定的评估时点,被评估资产价值也是唯一的。
四、以微观经济学理论分析三种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就其产生、发展以至未来发展的趋势来看,它始终是立足于市场、服务于市场的,无论用什么方法来评估,同一目的下对同一项资产的评估结果应该是趋同的。
用微观经济学理论对这个问题进行分析,由于资产和市场有着紧密的联系,资产在市场上的价值体现也与市场运行规律息息相关,因此在对资产进行评估时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一点。所谓市场运行规律,就是指市场通过竞争来调配有限资源的基本规律,竞争是市场规律的根本特点。在这一规律的作用下,资产在市场上可能表现出来的潜在价格是变化的,而且其变化趋势如下:
1、由于替代效应和市场竞争的作用会使得资产的市场价格与其成本趋于一致。在经济学中理性人假说的前提下,资产的市场价格不会低于其成本,而当同样的资产市场价格高于成本很多时,需求者不会舍弃自己的经济利益去花费较高的代价直接到市场上购买该资产,而会选择替代的方式,这种趋向会影响该类资产在市场上的价格,使其向成本靠拢。
2、由于竞争的作用使得同类资产的成本报酬率趋于市场平均水平。当某一行业资产的成本报酬率高于市场平均报酬率时,由于市场竞争的作用,会有大量的资金涌入该行业力求去获取高额利润,最终导致的结果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因为该行业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劳务过多而价格下降,最终收益下降:另一方面该行业的资产需求量大而造成资产价格上升。以上两方面的变化在市场上的表现都是该行业资产的成本报酬率下降。同样,当该类资产的成本报酬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时,还是在竞争的作用下,会有部分资金撤离该行业转向其他报酬率高的行业。这种情况下,本行业的产品供给会减少,从而价格上升,购买同类资产的资金减少而资产价格下降,结果是该行业成本报酬率上升。可见,市场竞争的最终结果是同类资产的成本报酬率趋于市场平均水平。
3、由于以上两种趋势的共同作用,使得一类资产的市场价格与该资产的成本、收益现值趋于一致。以上分析是基于资产价格在一个时间段上的表现而言的,而资产评估的一大特性是它的时点性,也就是评估结果应该反映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实现的价格。对于这一点,本文认为资产评估的时点性主要是为了回避市场价格不断波动的特点,对资产进行评估时确定一个基准日旨在选取一个标准将这一不确定因素确定下来。虽然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客观上对评估结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不会影响几种价值表现的内在关系,尤其在评估方法的运用上,用收益法进行收益预测时要充分考虑时间因素,用市场法要求有“活跃的公开市场”,而活跃的公开市场只可能在同类资产交易足够长的时间后才会达到的,成本法在运用时也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的。因此,资产评
估的时点性的特点不会与以上结论产生冲突,三种方法的评估结果仍是应该趋于一致的。
五、市场法与成本法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市场法的结果因为直接来源于市场又应用于市场,具有客观反映市场和很容易被接受的特点。目前,评估界一致认为,在三种评估方法都可用的条件下,市场法是首选。用成本法对资产进行评估时,首先应该考虑的是资产的成本构成要素,在各项成本构成要素都既定而且都可用货币计量时,可以采用成本法评估。成本法评估的主要思路是用重置成本扣除各项贬值获得评估值。重置成本又分为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复原重置成本是依据现有市场的价格信息对资产的各项组成要素进行评判并将其组合形成的结果,当现行市场上没有资产各组成要素的价格时,以替代原则为依据选择各要素合适的替代品进行评估,在考虑技术进步因素后将各替代要素的市场价格予以组合得出的结果称为更新重置成本。
显然,成本法是直接或间接依赖于市场信息的,由前述分析可知,资产的市场价格不应该与其成本相差太大。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可做如下分析考虑市场法所选择的市场是否能达到或基本达到“公开”市场的条件。考虑成本法所选择的成本要素构成是否恰当,主要看成本中是否涉及到技术因素和其他无形资产所带来的影响,对它们的计量是否科学合理等。各项贬值的计量是否全面、合理,由于贬值的计量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在评定时需要专业人员运用科学的方法加以定量分析,计量时应该做到充分严谨。当该项资产所有的条件都符合运用市场法条件时,选择市场法评估的结果由于是已实现的而且容易被接受,因而是相对恰当的。
六、成本法与收益法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收益法的思路是对经营性资产的未来收益进行预测,并选取合理的折现率对预期收益进行折现,得出的现值和被认定为该项资产的评估值。其要点在于对未来收益的预测和折现率的选取,而这两项要素的预测和选取有很强的主观性,因而收益法的结果往往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在现实评估中,如果用成本法的结果和用收益法的结果相差较大,可考虑从以下方面来分析成本法所选择的成本构成要素是否恰当、贬值的计量是否全面、合理。收益法的收益预测是否科学,收益的预测是一项很专业的活动,需要专家在充分分析以往资料的基础上,着眼于市场的发展,科学地获得。收益法的折现率选取是否合理,折现率应综合考虑无风险报酬率、通货膨胀率、行业收益率以及风险报酬率等因素。如果某一行业的成本收益率高于当期市场很多,依据市场竞争的原则,就会有相当的资金涌入该行业,最终造成该行业成本收益率趋近于市场平均水平。反之,也是同样的道理。因此,考虑到市场竞争因素和时间因素,资产的成本法评估结果和收益法评估结果最终也趋于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