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队伍建设汇总十篇

时间:2023-10-25 10:45:09

城市管理队伍建设

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篇(1)

龙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保障市民生存权的前提下实施有效的城市管理,在促进经济繁荣的过程中保持市容的整洁有序,在满足弱势群体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妥善化解城市矛盾。由于我们的社会生活保障体系尚未完善,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又没有为弱势群体留下足够的市场空间,即便有市场成本又太高,面对市民生存权与城市管理权的矛盾,他们牢固树立依靠人、围绕人、为了人的现代城市管理理念,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融入“人本主义”的理念,构建起新型的管理模式。他们采取“人性化”管理政策,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正确处理执法与教育、执法与服务、执法与处罚的关系。如:牌匾审批工作中,在坚持统一规划审批,区域规格一致,向高档次、高标准、高材质发展的同时,坚持上门服务,谁家要挂牌匾,只要一个电话,执法人员就会到现场帮助设计图案、规格、形状等,并现场办理审批手续,给业户提供方便,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龙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尊重管理相对人的权益,推进文明执法,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和“服务为本”的理念,遵循“一教育、二警告、三疏导”的工作程序,在纠正违章时先敬礼,问您好,再出示证件,说明违章事实及依据,做耐心地说服教育工作。坚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主动“示弱”而不“逞强”,开展与业户谈心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被管理对象感受到文明服务,认识到接受管理是为了维护包括他们自己在内的广大市民的利益,培养他们自觉守法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他们在为民服务上做到“四个一把”,即“老人扶一把,小孩领一把,自行车摆放理一把,为民服务帮一把”。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问题上做到“四一”、“四心”,即“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把椅子、一杯热茶”,“接待群众热心、听取申诉耐心、答复询问细心、处理问题用心”,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操作规范,奠定了依法行政的基础,树立了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篇(2)

版权所有

二、突出主题,抓住四个环节,高标准搞好学习培训。执法局围绕深化党员干部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的理解这一主题,抓住四个关键环节,强化学习培训,保证了学习的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一是搞好思想动员。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座谈会、开设专题宣传栏等形式,对教育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激发了广大党员参加学习教育的内在动力和积极性、主动性。二是突出三个学习专题。他们把整个学习培训阶段分成三个专题,每个专题都明确了学习重点。第一个专题重点学习市里编发的学习资料,加深对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解领会;第二个专题重点学习《》、党的两个条例,明确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掌握党员基本义务、权利和党内纪律规定。第三个专题重点学习城管执法的有关知识,提高党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三是严格学习纪律。他们根据机关人员比较容易组织的特点,规定每周二、周五下午和周六全天为以支部为单位进行集中学习的时间,其他时间由党员自学。并建立了严格的请销假、补课制度,制定了专门的考勤登记表,把每个缺课人员的缺课时间、原因、补课安排和责任人记载清楚,切实作到不漏学一人、不漏学一课。党员参学率达100%,集中学习时间达到50学时。四是创新学习形式。改变过去一人念、大家听的模式,坚持边学边议,边学边实践。在集中学习的前半时进行集中辅导、交流和观看录像,大会交流时采取点名的方式发言,领导带头;后半时进行自学或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每周进行一次读书笔记评选,把优秀的读书笔记在宣传栏上交流;学习阶段结束前,召开了全局党员学习经验交流大会,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邀请市委党校的专家教授做专题报告;组织全体党员赴西柏坡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重温"两个务必"和入党誓词,提高党员对先进性的时代内涵和如何保持党员先进性的认识。积极开展"执法为民、党员争先"主题活动,组织党员到街头、景点等公共场所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帮助特困户、残疾人解决生活实际困难,在实践中深化学习的效果。

在搞好学习,提高党员素质的基础上,局党委下发了《关于开展"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讨论的通知》,引导全体党员列举"自己心目中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启发每位党员按照规定,结合单位、个人思想工作实际,认真思考,从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树立发展意识、坚持党的组织原则、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加强道德修养等方面,动脑动手列举出自己心目中的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通过党员答卷、小组讨论、支部汇总、制定标准、征求意见、党委研究六个步骤,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地反复讨论,制定出了符合机关实际的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8条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14条。

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篇(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持续快速推进,取得了显著成就。新时期的城镇化模式,应该是“人的城镇化”和“地的城镇化”的协同推进,其中关键是鼓励农民在居住和就业两方面向县城和小城镇集聚,实现就地城镇化和农村社区化,促进农村社区在就业方式、居住样态和生活方式等方面向小城镇演进。

目前在我国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社区化、城镇化的发展趋势十分明显。在基础建设等硬件方面:村庄连片发展,基础设施、公建、商业配套广泛共享;住宅连片建设,出现大量多层农民住宅,村庄内空地少,居住密度高;交通方式向机动化的方向发展,各类私人机动车保有率和使用率高,公共交通连接城乡;农村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等公共服务由专职人员承担。在人口和产业结构方面:非农就业比例高,农村中小企业吸纳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外来人口规模庞大,加上村庄合并,一些行政村总人口接近万人;农业生产初步实现规模经营,不少承包大户和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建起了大棚农场经营经济作物。在公共服务方面:农村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障覆盖率高;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在基础教育方面基本无差异;农村便民服务大厅普遍建立,农村居民可以就近办理党务、民政、社保等各项事务。

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社区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公共管理与服务功能不断强化,这些都对村级组织建设和村干部管理制度提出了新要求。在农村治理中,在继续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的同时,如何促进农村治理绩效的提升,提高农村治理的科学化水平和农村干部的职业化水平,满足农村群众对村级公共管理与服务日益提高的需求,是各地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需要关注的核心议题。

城市经理制(City Manager Plan)是美国三大市政管理体制之一,在25万人口以下的中小城市中普遍采用。虽然美国的城市经理制在产生的历史背景、具体的制度安排等方面,都与我国的农村干部制度有众多差异,但前者还是给后者很多启发和借鉴。在发展民主政治的同时建立起职业化的城乡社区管理者队伍与科学化的社会治理体系,这是美国的城市经理制与我国的农村干部制度需要共同应对的核心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职业化城乡社区管理者制度的探索,也符合这一精神。本文将介绍美国城市经理制并探讨其对我国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启示。

二、我国职业化农村社区管理者制度的探索

应对农村社区化、城镇化以及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趋势,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的职业化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村级组织的公共管理与服务功能,一些地方探索推行农村专职干部制度。农村专职干部制度是一些地方探索职业化农村社区管理者制度的积极探索,其目标是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在村委会配合下,建立一支能承担农村公共服务与管理工作的职业化农村社区管理者队伍。以较早推行此类制度的浙江省某县级市为例,该制度主要有如下特点。

第一,在管理体制上,在维持村级组织(村党组织、村委会)班子成员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制度不变的条件下,建立“农村专职干部”队伍专门从事具体的村务管理。以村级组织班子成员为主体,通过适当加入党员村民代表,形成村务议事班子,负责重大村务议事;农村专职干部则作为村务执行班子,负责具体落实村务议事班子的决定和具体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镇(街道)党(工)委对村专职干部实行直接管理,市实行村专职干部备案制度。

第二,在专职干部规模上,根据村庄人口规模核定专职干部数量,以上年末全村人口规模核定,包括上年末户籍在册人口和登记在册的外来人口,其中登记在册的外来人口按30%比例折算。

第三,在选聘方式上,由村党组织负责招聘,镇(街道)党(工)委授权村党组织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镇(街道)党(工)委、村级组织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等组成评审组,对竞聘人员进行现场考评和投票表决。村党组织书记直接聘用为村专职干部。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参与议事,但不一定被聘为专职干部,没有工作精力但有议事能力的村内人才,可在村党组织和村委会中发挥作用;有工作精力且有一定管理能力的村内外人才,可成为专职干部,不一定是现有的村级组织班子成员。专职干部需在村内全日制上班。

第四,在考核与培训机制上,建立专职干部与镇(街道)党(工)委和村级组织就工作进行“双述双评”的制度;建立村干部培训分级负责制,市委组织部负责村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市民政局负责村委会主任的培训,其他村干部由所在镇(街道)党(工)委负责。

第五,在专职干部工资待遇和福利上,积极探索村干部“工作职业化、报酬工薪制”。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最低基本报酬保障制,与上年所在地级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挂钩,依据行政村人口规模核定报酬水平。村专职干部工资均由市、镇(街道)两级财政承担,村集体不再负担,全面保障村专职干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四大保险,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定向招录农村专职干部制度。

在农村专职干部制度的探索过程中,一些基层党政领导干部提出,可以借鉴美国的城市经理制,在我国农村干部队伍建设中探索村务决策与执行适度分离以及村干部职业化。浙江省某县级市一位镇党委书记说:“美国州以下的地方政府设置很不一样,其中有一种叫做‘城市经理’制度,这个我们为什么不能借鉴?就让选举和日常管理分开,同时又相互渗透。我的想法是:民主管理、互动共赢。选举,就是产生议事干部,干活的就是干事干部。”①

同时,国内已经有学者提出,可以把美国的城市经理制引入我国的农村治理中,探索中国特色的“村庄经理制”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他们认为,既有的农村村民自治制度,主要是在制度建构方面强化了民主价值和民主程序,但是相对忽视了民主制度的有效性,即民主选举产生的村委会能否有效地承担村务管理工作。他们进而提出,美国城市经理制鲜明的企业化、专家化、科学化管理的特点,将对解决我国农村治理绩效问题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通过村庄经理制的建设,把现代企业管理的先进理念和技术引入农村治理领域,以提升农村治理绩效[1][2]。那么,“城市经理制”具体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

三、美国城市经理制的发展历程

城市经理制在美国起源并蓬勃发展,是美国三大市政管理体制之一,并且目前已经推广到加拿大、瑞典、印度等国家。城市经理制的基本特点是在民选产生的市长之外,再设置由市议会聘用和管理的城市经理这一职位,专职负责城市公共管理事务,因而代表着公共管理中职业化社区管理者制度的发展。

美国独立以来,绝大多数城市都采用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确立的三权分立、互相制衡的原则,效仿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形式,立法、行政两权分立并互相牵制。这种体制被称为“市长暨议会制”(MayorCouncil Plan),当时具有如下一些特征。其一,市长、议会议员以及一些重要的市政官员均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其二,市长是法定的行政首脑,可以经议会同意任命部分市政官员。其三,议会是立法机构,但通常也有一定的财政权,如筹措市政管理经费,编制财政预算等。其四,市政厅各职能局负责具体的市政管理工作,局长多数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工作上独立于市长和议会,直接向选民或州主管部门负责。这种体制中议会相对强大,市长相对弱小,市政厅各职能部门相对独立于市长,市长很少有任命行政官员的权力,既没有权力对市议会的决定实施否决,也无法控制各职能局管理的城市行政管理事务。因此,这一体制又被称为“弱市长制”[3][4]。

美国传统的政治生活在农村地区,乡镇和县是美国民主制度的发源地,其选举政治和公共服务体系都反映了人口稀少的农村地区的分散性、直接性和志愿性等特点。当这一传统的民主政治机制运行于人口稠密的新兴工业城市的时候,由于外来移民大量涌入工业城市导致城市社会结构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巨变,城市政治的运行背离了民主制度应有的政治价值与社会伦理。在城市普选的体制安排之下,一些城市出现了所谓的“城市老板”,即职业化的城市政客。他们利用政党势力操纵选举,安插亲信在市政厅中担任要职,而自己身居幕后遥控指挥。他们把城市公权力作为交易资本,进行各种营私舞弊的活动,导致城市政治中腐败泛滥,管理异常混乱。其次,由于市长、议会、市政厅各职能局相互独立、各自为政,极易出现相互扯皮、推诿的局面。而市长受到议会及其他方面过多的牵制,使整个政府体系缺乏统一有效的协调管理,行政效率低下。再次,大量市政管理官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由于选民不可能对数量众多的候选人深入了解,所以就很难保证政府一定能得到品德高尚和有业务能力的人才,反而是一些居心不良的职业政客在选举中胜出并在市政厅中担任要职,变成了城市老板在其利益集团中进行政治分肥的工具。这些问题都导致城市公共服务体系的发展无法跟上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要求[3][4]。

作为美国进步运动(Progressive Movement)的一部分,从18世纪70至80年代开始,美国城市中的新兴工商业者和中产阶级,开始发起城市改革运动。在政治领域,城市改革运动提出城市自治的原则,要求铲除城市老板,排除州立法机构对市政的过分干预并实行无党派的市政选举。在行政领域,则提出要借鉴企业管理的经验,采用科学化管理原则进行城市管理,加强城市行政部门的权力。同时,一些学者也提出了市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设想,其中弗兰克?约翰逊?古德诺(Frank Johnson Goodnow)提出,城市的政治和行政应该分开,政治留给政党,行政交给专家,城市的行政权力应该适当集中。根据城市政治和行政分离的原则,一些美国城市探索扩大市长的权力,市长成为唯一由民选产生的行政官员,集中行使城市政府的行政权力并与议会共享立法权,有权任命各职能局局长并直接统领行政事务,有权罢免不称职的市政官员,负责编制城市财政预算案以备市议会审议。这一体制被称为“强市长制”,它削弱了议会对行政工作不应有的控制(尤其是把编制预算权转交给市长),提高了市长的声望和地位,保证了各行政部门在市长领导下的协调和合作[3][5]。后来许多大城市对“强市长制”进行了进一步的改良,在市长之下设立首席行政官(Chief Administrative Officer)职位,由市长任命并向市长负责,协助市长履行行政管理的职能,市长则集中精力扮演城市政治领导者的角色[4]。

美国一些中小城市也在探索今日美国的另外两种主要的市政体制形式:城市委员会制(Commission Plan)和城市经理制。作为一种城市应急管理体制,城市委员会制首先诞生于20世纪初的德克萨斯州加尔维斯敦市(Galveston)。面对飓风和海啸的袭击,德克萨斯州议会任命5位在当地有很高名望的企业家组成一个委员会,集立法权与行政管理权为一体,将一切城市管理事务分为4类,每类由1人负责,余下1人为协调人,但其地位与其他4人等同。然而,城市委员会制也存在问题:一是城市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专门的城市管理知识,而民选的委员不一定具备这种才能,而城市管理专家又因为厌恶政界争斗而不愿出任公职;二是该体制完全放弃了分权与制衡的原则,几个委员地位相等、权力分散,缺乏有力的政治领导,不易集中进行有效的市政管理。

弗吉尼亚州斯汤顿市(Staunton)则率先进行了城市经理制的探索。城市经理制也称市议会暨经理制(Council-Manager Plan),它是先由市民在无党派前提下普选或按城市区域选举产生小型市议会,通常由5人~7人或9人组成,负责制定城市有关政策和法令、批准市政年度预算等事宜。市长是市议会的首要官员,负责主持市议会的会议,并作为城市象征性的最高长官参与各类重要仪式,但并没有具体的行政职责,往往是兼职不领工资的。市议会聘用一位受过专门训练并有丰富管理经验与才干的专家担任市经理,全职、全权负责城市管理事务。城市经理的选聘完全依据候选人的才干和资历,无需是本城市市民。市议会也负责确定城市经理的薪酬标准与考核方式。城市经理负责起草市政年度预算,任命与奖惩市政各行政部门官员,直接对市议会负责,任期不限,由市议会根据其政绩而定[5][6]。

城市经理制形成于20世纪初,虽然时间上比较晚,但一产生就发展迅速。1945年,全美共有455个城市采用了城市经理制,在所有人口在2.5万人以上的城市中,有1/4采用了城市经理制。到1965年,有超过1600个城市采用城市经理制。在全美所有1万~2.5万人口的城市中,有2/5采用城市经理制;2.5万~10万人口的城市中,有一半采用城市经理制;1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中,有1/3采用城市经理制。19世纪90年代以来,“企业型政府”理念在美国得到广泛推行,城市经理制成为美国25万以下人口的城市所采用的最为普遍的一种市政管理体制。而在同时,1917年之后,城市委员会制逐步衰落;“强市长制”逐渐成为市长暨议会制的主流形式,为美国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广泛采用[3][5][7][8][10]。

四、城市经理制的原则――科学化管理与决策、执行适度分离

斯汤顿市最初的实践探索相对简单,只是设立城市“总经理”职位,负责市政厅的行政管理工作,类似企业经理制,但没有形成较完整的理论。著名改革理论家理查德?蔡尔兹(Richard Childs)则把斯汤顿市有关城市经理的实践探索与城市委员会制结合起来进行研究,从而总结出一套较系统的城市经理制理论。这一理论基本涵盖了城市经理制的核心原则,对后续的制度探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城市经理制总的原则是:区分立法权(决策)与行政权(执行),明确界定州政府与城市政府的权限范围,防止城市老板利用州立法机构操纵城市事务;重申市政选举的无党派原则,遏制党派势力对市政厅的操纵。在政治权力安排上,市议会与市经理各有明确的分工。城市经理制要求减少普选产生的市政官员的数量,将城市政治权力集中于普选产生的小型议会中。市议会议员负责立法与评聘市经理,但不得随便干预行政事务。城市管理需要建立行政权力集中、统一和简洁的行政部门,从而体现出“行政集权”的特征,而城市经理就是城市的行政长官。作为市议会中的一名成员,市长仅仅是名义上的行政首脑。城市经理由市议会选聘,向市议会负责,并有权任命城市各职能局的行政官员。城市经理不卷入政党政治,也不参与议会立法活动。在市政管理机制上,城市经理制提出市政管理科学化的理念,强调市政管理应该有效率观念,城市经理的任职者必须具备市政管理的专业知识,从而体现出“专家治市”的特征。这种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现代企业制度中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制度安排,城市经理制与企业的董事会经理制相类似,既提供了议会负责的稳定的集体决策,又建立了城市经理这一负责执行政策的单一的行政官职位。

市政管理问题错综复杂,涉及各个阶层和社区方方面面的利益,因此市政决策中要更广泛的促进基层民主参与。城市经理制也考虑到在提高行政效率的同时如何促进城市民主政治发展的问题。通过普选或分区选议员的方法,以及创制权(Initiative)、复决权(Referendum)、罢免权(Recall)等直接民主措施,扩大了市民间接参与市政决策的范围。因此,虽然城市经理并非民选产生,看似违背了民主原则,但是通过扩大市民间接参与市政决策的方法,也增加了市民对城市政府的监督,因此仍能确保公共权力行使的公正性[3][5][9](pp.163178)[10]。

五、城市经理职业群体――职业化城市社区管理者

城市经理制的出现,催生了城市经理这一职业群体,城市经理这一职业也逐渐发展为美国公共管理领域中一类重要的职业类型,即职业化城市社区管理者。城市经理这一群体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具有专业人员的从业经历和专业教育背景。早期的城市经理多为工程师,这也适应了工业化初期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快速发展的需求。此外,银行家等商界管理人员、前任市政官员也常成为城市经理的人选。后来,越来越多的大学提供公共管理专业教育,有越来越多具有公共管理专业教育背景的人担任城市经理。拥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城市经理所占比例越来越高。此外,城市经理一般被认为是政治中立的专业技术人员,因此一般不参与政党政治。

第二,从业资格制度逐渐完善。早期城市经理尚未成为一个独立的专业领域,因此城市经理一般都没有经过标准化的培训,也无需通过职业资格考试。但是国际城市/县管理协会(ICMAInternational City/County Management Association)一直在推动城市经理的职业道德和从业资质建设。此外,城市经理也越来越多地接受常规的在岗培训。

第三,岗位职责涉及面广。城市经理的主要职责包括:管理城市日常事务,保持与议会和市民的沟通协调,管理政府组织人事并协助政府职员的职业发展,编制城市财政预算,处理与主要劳工组织的关系,对市民咨询提供反馈,确保城市公共政策的执行。

第四,籍贯偏好从外地人向本地人转变。总体上看城市经理的选聘并不看重候选人的籍贯,本地人、外地人均可担任。但早期的城市经理多为外地人,因为当时的观念认为城市需要外来观念给市政管理带来新思维。但20世纪初以后,随着城市经理制的发展成熟,有越来越多的本地人担任城市经理。各城市经理的任期不定,但总体而言平均为五年左右。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城市所聘用的城市经理,其职业流动性最大,一般流向更大的城市[10]。

第五,薪资水平普遍较高。城市经理的薪资水平一般高于城市中的民选官员,而且远远高于其下属。整体上看,城市经理的收入水平在美国属于中上层,与其他专业技术职业相比也处于较好的位置。一般来说,城市经理的薪资水平与其所管理的城市的人口规模成正比。

六、城市经理制对我国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启示

我国与美国在经济社会结构和政治体制方面差别很大,但美国在经济、社会、政治发展方面的先进经验仍值得我们学习。城市经理制是美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重要的制度创新,极大地推动了其城市治理的民主化、科学化、职业化发展与城市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而目前我国的农村地区正处于城镇化与社区化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各项公共服务正在农村逐渐完善推广,这一背景与美国20世纪初的城市化历程有很多的相似性。我国的农村治理需要适应新时期城镇化与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向科学化和职业化的方向发展。城市经理制主要在美国的中小城市中实行,城市规模较小。而我国在经历了大规模的村庄合并之后,很多村庄已经接近万人,管理规模已经向着小城镇的方向扩张。美国的城市经理制能够给我国农村治理以很多启示。

(一)村务决策与执行适度分离,拓宽村干部选拔渠道

在农村治理中应实行村务决策与执行的适度分离,一方面确保农村村务决策的民主机制;另一方面也确保农村公共管理事务执行的绩效。

城市经理制把城市政府的最高权力统一于市议会,市议会是所有城市重大事务决策的最终裁定方。此外还设立城市经理这一职位,专职从事城市行政管理工作,他有权任命各职能局负责人,并对重大事务决策拥有重要的建议权。这样,市议会和城市经理分工明确,分别承担城市事务决策与执行工作,由此不但确保决策的民主,也确保了执行的有效。

自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以来,我国的农村治理结构一直是以“两委(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关系”为核心。村党组织是农村治理中的政治领导,村民委员会则负责经营村集体经济和村级公益事业。然而在现实当中,两委班子人员交叉任职的情况非常普遍,村务议事和执行并没有实行适度分离。村党组织和村委会选举,确实以民主机制保证了村务议事班子的合法性基础,是农村政治中不可动摇的基本制度。然而随着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日渐完善,农村治理事务日益复杂化,对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的需求也在增加,选举产生的村班子成员,未必具备村务管理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此外,一些具备村务管理所需专业技术知识的人才,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无法通过选举进入村班子为村工作。

在完善现有的以村党组织、村委会为组织基础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建立农村专职干部制度等多种形式的探索,逐步实现村务议事与执行的适度分离。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由民主选举产生,负责农村村务民主议事工作,并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把一部分党员村民代表纳入村务议事班子中来。村专职干部则由村级组织选聘产生,向村级组织负责,承担村务执行工作,其工资待遇和业绩考核由村级组织决定。村务议事班子和执行班子在主体一致的前提下适度分离,没有精力全职工作的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可以以兼职方式参与村务议事工作,而村务执行班子必须全职工作,专职负责村务的具体执行。专职干部也不必一定从议事班子人员中产生,而是通过公开招考等形式多渠道产生,从而为有能力从事村务执行工作但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机会选进村班子的村内外各类人才提供为村工作的机会。当然,村务议事与执行并非泾渭分明的关系,只是在班子成员主体一致的基础上适度分离。这样就既保证了村务决策的民主,又保证了村务执行的绩效(参见表1及图1)。

(二)农村治理科学化与农村干部职业化

在农村治理中,应以科学化和职业化为发展方向,重视农村治理中的科学管理制度与方法以及农村干部的职业化。

美国的城市经理制提出市政管理科学化的理念,强调城市经理的任职者必须具备市政管理的专业知识,从而体现出“专家治市”的特征。城市经理一般均为工程、工商管理界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前任市政官员,他们在任职过程中,也越来越普遍地接受公共管理专业教育。城市经理也逐渐发展为一种独立的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者需要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需要经过标准化的培训并通过职业资格考试,也越来越多地接受常规的在岗培训。

我国的农村干部主要是从本村的党员村民中选举产生,这些人对村子和村民的情况熟悉,具有较好的社会基础,适合从事村务议事工作。但目前村务管理工作对专业技术知识有越来越高的要求(如社会保障、土地与基建工程管理、公共卫生等方面的专业知识)。选举产生的村干部由于自身生活经历和教育背景的局限,很多干部不具备所需的这些专业技术知识,开展工作显得力不从心。而目前还存在一些人才,他们具备较高的教育水平,适合从事村务管理工作,但是他们无法通过选举进入村班子(如有些人长期在外地生活居住,本村人对其不了解)。通过探索建立农村专职干部制度,就可以使这些人才进入村子工作,发挥他们的所长,专职从事村务管理。

长期来看,农村干部应该发展为一种定位于职业化农村社区管理者的专业技术职业,从业人员应该在教育背景、从业年限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经过标准化的培训教育并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在从事村务管理工作的过程中,也要接受各种形式的常规的在岗培训,以不断适应农村管理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农村专职干部的招聘,也应该逐渐打破传统的地域限制,在更广的范围内选拔人才。选拔过程应该公开透明,充分体现普通村民、村级组织和上级党委政府等多方面的要求,以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群众,更好地协助上级党委政府开展农村公共管理与服务工作。同时,应允许村专职干部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适度提高职业流动性,以促进村干部的岗位竞争力度,促进村际之间的工作交流,不断为各村带来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维。

农村专职干部应发展为一种职业化的岗位,因此在工资报酬和福利方面,也应该向着职业化的方向发展。通过财政适度拨款的方式,适度提高村专职干部的工资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以体现他们的工作价值和社会认可度。此外,还需要拓宽村干部职业上升通道,如建立面向村干部的定向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制度。

(三)建立统一的农村干部管理平台

应建立统一的农村专职干部管理平台,负责村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和联络以及村务管理研究工作,一方面保障村干部管理的统一高效,另一方面培养村干部的职业群体归属感、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城市经理产生以来,作为一种新型的管理类专业技术职业群体,其队伍不断壮大,职业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其中城市经理职业群体自身的协会组织的建设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美国城市经理协会首先对城市经理的职业资格进行相关规定,负责全美城市经理职业群体的联络交流工作。目前它还发挥着培训、出版刊物、研究等很多重要功能。

我国的村干部管理长期以来是由各地的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负责,这基本适应了我国的政治体制。然而,这也导致了村干部管理中的一些局限性:村干部管理制度的科学化与标准化程度不足;村与村之间缺乏长效的村干部交流机制;村干部群体尚未培养出职业群体归属感、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篇(4)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认真总结我市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经验的基础上,集中人力和精力,进一步理顺体制,健全机制,规范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力求出经验、出效率、出成果,促进城管执法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老河口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刘兴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实行集中办公。

三、工作内容

㈠根据城市规模和城市管理实际,核定城管行政执法局机关工作人员及城管执法人员编制标准,做到定编、定岗、定员。

㈡对现行的城管执法体制和机构设置进行规范调整,明确和界定相关职能部门城市管理的事权,制定规范化的执法保障制度。

㈢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行政管理部门与城管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联系和协调机制。

四、工作目标

㈠机构设置科学化。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赋予城管执法队伍的职能,合理设置执法机构,明确工作职能;成立市城市管理局,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成立城市管理工作委员会,综合协调城市管理工作。

㈡人员编制标准化。核定市城市管理局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参照公务员进行管理。

㈢执法保障规范化。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保障机制,市公安局指派5名公安干警、5名协警专职参与全市城管执法工作。

㈣经费保障制度化。将城管执法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城管规费和罚没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实施步骤

按照上级部署,此项工作从今年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㈠准备阶段(月11日以前)。召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并深入开展宣传发动,营造社会氛围。

㈡审批阶段(月20日以前)。起草可行性调研报告和实施方案,上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

㈢实施阶段(月30日以前)。按照市委、市政府决定和市编办批准核定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机构职能,全面部署,正式运作,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使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化。

㈣总结阶段(月中旬)。由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和评定,总结经验,起草试点工作报告,逐级上报市主管机关和省人民政府。

六、有关要求

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篇(5)

镇积极贯彻落实《中共自贡市委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共自贡市委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自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在部分乡镇(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开展城管执法标准化创建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夯实城管队伍发展基础。我镇城管执法标准化创建工作已基本完成,现总结如下。

一、着力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队伍管理

队伍标准化建设,思想认识是先导。我们根据住建部“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关于开展规范化建设、强化队伍管理工作要求,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把规范化建设摆上突出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始终紧抓不放。首先是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重要指示精神,也是提升执法管理服务能力,展示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的有效阵地。代寺镇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建设,全面落实“有人员、有阵地、有装备、有经费、有制度”五有长效机制,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其次是落实责任,形成合力。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我镇成立了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实施队伍规范化建设的相关工作,同时建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队伍规范化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制定考核办法,设定合理分值,与评先争优相挂钩。我们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具体标准,调研分析当前我镇软硬件建设状况与实际差距,进行汇总梳理,逐项加以落实,排出时间进度表,并对中队整改情况进行适时督查、情况通报,以督促改、以督促建,极大地激发了全队上下规范化建设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热情,形成了强大的创建合力。

二、着力推进依法行政,执法能力不断强化

推进依法行政是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方面。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城市管理执法受理处理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自贡市“门前五包”责任制度管理办法》、《自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2019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综述》,不断创新执法理念,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城管执法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轨道打下坚实基础。综合行政执法办对市政府授权的各项行政处罚权的法律依据进行认真梳理,理清各项行政职能。同时规范办事程序,城管人员认真履行告知义务,使用文明用语,规范填写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使用统一的罚没收据,加强对暂扣物品的管理。

三、着力强化基础支撑,保障力度不断硬化

完善的执法保障是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我们严格执行自贡市乡镇(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执法标准化建设创建试点配置标准,以“执法装备专业化、人员保障标准化”的目标,来建设我镇城管队伍。共计投入11.05万元,为我镇城管队伍配置对讲机12台、执法记录仪3台、打复印机(传真机)2台、笔记本电脑1台、台式电脑3台、数码摄像机1台、碎纸机1台、扫描仪1台、电话机1台、视频监控1套、电动巡逻车2辆。为执法队员更换了新制服,每名执法人员应当配备1顶头盔、1件反光背心、1双防护手套,1套肩用闪光灯统一了执法标识,确保人人都有必备的执法装备。今年将综合行政执法办搬至代寺镇新街口天然气站三楼,办公场所设置城市管理执法标志标识、单位名称牌标识、形象墙、执法人员公示牌去向告知牌、办案流程公示牌、行政执法纪律禁令、管理制度牌等。建立执法车辆维护、保养、使用管理制度,严禁执法车辆外借、转借他人使用,严禁公车私用。

2020年以来,代寺镇城管队伍整治了场镇“三大”秩序,规范了商家不越门、不占道经营207户,治理游摊商贩185人次。整治乱停乱放三轮车、摩托车、电瓶车共134辆。新增设了三轮车、摩托车、电瓶车车位125个,清理软体广告、小广告、牛皮癣518张,取缔破棚伞架58起。同时将场镇、产业园区、二七市场、政府院坝环境卫生清扫、清运外包给美保公司。实现场镇范围内清扫、保洁、清运全覆盖。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场镇秩序、环境保障。

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篇(6)

一、成都市中心城区街道办城管队伍概述

(一)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队伍的构成

成都市中心城区总面积为465平方公里,分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和高新区,共有街道办事处77个、社区453个。各区均设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区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区局分别对辖区内的街道办事处派驻一个城管执法中队,与街道内设的城管科一起,构成了最基层的城市管理队伍。执法中队设中队长和副中队长各一名,由区城管执法局任命;城管科设科长和副科长各一名,由街道办事处任命。街道城管队伍分为正式在编人员和临聘人员,其中,正式在编人员又分为公务员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和事业编制三类。临时聘用人员年龄大多在20至40岁之间,来源大多为本辖区的未就业人员,主要从事城市管理劝导和辅工作,故称之为协管人员。城管队伍中,以金牛区抚琴街道办事处为例,男性约占三分之二,女性约占三分之一,正式在编人员学历以大专及以上为主,临聘人员学历以高中及以上为主。

(二)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队伍的职责

街道城管科主要负责辖区内单位、社区、街巷的爱国卫生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除“四害”工作;组织辖区单位和社区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卫生知识和科普知识;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城建监督、市容市貌管理;负责居民的修房、建房勘察初审和街道的三防工作;负责解决和回复居民反映的问题;承办街道党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中队的主要职责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市容市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垃圾管理、夜景灯饰管理、户外广告设置及商招、店招设置管理、机动车冲洗管理、城区河道管理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噪声、烟尘、油烟扰民、污水排放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以及及时完成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交办等各项工作。

二、成都市中心城区街道办城管队伍现状

(一)城管力量与工作量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街道办事处作为最基层的城市管理部门,直接面对的是广大市民和最琐碎的事务,工作量巨大,但由于经费不足等各种原因,城市管理力量严重不足。以抚琴街道为例,城管执法中队和城管科作为街道城市管理的主要力量,正式在编的仅十来人,要管理10个社区,工作量较大。在基层街道办事处,各种评比、上级检查较多,加班的情况就时有发生,如夏季对于夜间烧烤、夜间占道经营的治理等专项执法行动,均须晚间加班,第二天还得正常上班,工作量大。

(二)城管人员素质与市民期待有一定差距

执法中队和城管科在编人员由三种身份构成,学历以大专及以上为主,总体素质较高。协管员中有初中、高中、大专学历,由于学历和素质高低不齐,这直接影响到他们日常工作的思考方式、行为方式和对法律法规的认识程度。

街道城市管理工作是基层工作,容易激化矛盾。城管人员有时用语不文明,行为较粗鲁,精神状态不好,自身形象方面又欠佳。而市民期待的公务人员应该是衣着整齐,言语得体,文明执法,基层城管人员日常行为与市民的这一期待存在一定差距。

(三)装备需求与经费保障之间不够匹配

各区街道办事处之间的财政收入存在一些差异,因而投入在城市管理方面的经费各不相同且有限。城管执法经费与日益增加的执法实际需要有很大差距。随着工作发展的需要,管理队伍日常的管理和执法装备需要及时地更新和补充,如取证设备、办公设备、交通工具、服装等,这些都需要经费来保障。目前,街道这一级的城市管理装备还需进一步补充和升级,才能与日益繁重的城管工作相吻合。

(四)城管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成都市中心城区街道办事处虽然基本都建立起了城管队伍的日常管理制度,如责任分工制度、考核制度、会议制度、考勤制度、请假制度等,但往往由于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冲击,没有精力将这些制度实施到位,执行力不够。尤其是队伍的激励机制还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城管队伍中有工作认真负责、恪尽职守的,但也有工作热情和责任心欠佳的。如对于基层执法来说,大多数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取证、处罚,没收财物时按照规定上交。但也有少数人员在基层执法过程中,随意性较大,操作不规范,言行欠妥。

(五)执法环境和社会舆论氛围不佳

城市管理工作折射着社会诸多深层次矛盾与问题。城市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更成为了各种矛盾集中的焦点。往往在基层执法过程中,有的执法行为会引来小摊贩的反抗,加之社会群众往往偏向弱势群体,经常表现出对城管执法的不理解、不配合,由此引发的种种问题给城管执法造成了巨大阻力,执法环境十分艰难。社会舆论很多时候一边倒,给城管人员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城管人员一方面背负着较大的舆论、思想压力,另一方面还要化解公众的不解,保证工作的开展。

(六)社会认同度和职业成就感不强

城市管理对象大多数是弱势群众,群众普遍对弱势群体抱以同情,而对城市管理人员抱以不满,整个社会对城管队伍的评价不高,对城管工作认可度不高。由于基层城管工作琐碎,往往做了工作却没有明显效果。一方面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另一方面工作成绩却不被公众认可。城管人员缺乏工作成就感,职业倦怠感十分强烈。

三、中心城区街道办城管队伍现状分析及思考

以上的问题是成都市中心城区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队伍中普遍存在的,也是较为突出的问题。下面将主要从制度建设到心理干预,对基层城市管理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一些建议和思考。

(一)加强队伍规范,完善管理制度

1.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建立和进一步完善日常管理机制、考核机制、用人机制等各种制度,建立城管内部岗位交流、末位告诫、待岗培训等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起考录制度,规范城管人员的进入流程,进一步提高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人员的普遍素质。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加强业务知识、道德修养等培训,建立竞争机制,设立明确的奖惩制度,体现奖勤罚懒。

2.创新制度,加强监管

在总结现有监督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城管队伍的监督考核机制,可以考虑建立一支城管风貌监督员队伍,将干部群众都充实到城管行风监督员队伍中,建立定期考察制度,通报监督考察情况。同时,要完善城管队伍考核办法,尽快统一城管待遇和考核机制,把社会评议、群众意见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实现城管考核的公开、公平、公正。

3.统一标准,严格管理

制订完善城管协管员队伍准入、培训、考核、监督机制,以城管工作人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城管协管人员,并将其纳入日常督察内容,对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对工作不力、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坚决予以辞退。

(二)营造良好氛围,提升素质形象

1.定期培训,提升素质

抓好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从城管工作需要出发,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学以致用、用有所成。要善于安排时间,在有限的空闲中挤出时间学习,不断适应新时期、新环境下的城市管理需要,着力塑造学习型队伍的新形象。

2.转变理念,创新方式

鼓励城管队员对管理中的难点问题提出创新管理的意见和建议,逐步形成敢于破难、勇于创新的氛围,提升城管队伍的整体创新能力。一是坚持疏堵结合的管理方式。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之间的关系,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把改善民生、疏导管理中的矛盾,作为做好城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加以考虑。二是要提升城管队伍的办案水平。对案件办理的情况和质量进行评析,分析原因,查找不足,督促改进。

3.搭建平台,全民参与

搭建与市民群众交流的平台,实现城管工作“四走进”,让城市管理工作走进学校、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家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街知巷闻,提高社会参与度。建立群众意见征询制度,发放工作联系卡,让市民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来。开展纠风行动,实行流动纠风检查,发动群众监督举报,监督城管队伍违纪违法行为等,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支持城市管理工作,为城市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实施心理干预,提高工作积极性

1.实施心理干预,确保心理健康

城管人员一线工作,经常面临不被理解甚至被辱骂、被殴打的事件以及暴力抗法的情况,在心理学上讲,这些都是创伤事件,需要进行心理干预来处理愤怒、委屈、敌对等情绪。只有正确处理了这些情绪,才能构建一个健康的心理状况。可以确定每周2~3个小时的时间,让城管人员相互交流、和心理咨询师交流,倾诉工作中的烦恼,排泄心里的压力,让情绪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泄,防止极端事件的发生。

2.克服职业倦怠,激励工作热情

职业倦怠又称工作倦怠(Job Burnout)。心理学家认为,所谓职业倦怠,是人们对自己长期从事的职业产生一种疲倦感,从而引起了心理和生理两方面的问题,会产生生理耗竭、才智枯竭、情绪衰竭、价值衰落、攻击行为等不良特征。城管人员由于工作压力大,工作不被认可,缺乏成就感,很容易造成职业倦怠,进而引起工作热情低落,生理疲倦,严重的还会因工作上的不顺心产生攻击行为。

城管执法队员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学会用科学辨证的思维方法全面地看问题。要坚信大部分群众是明白事理的,是肯定我们的工作的,是支持城市管理的,要相信今天的辛勤付出终究会得到社会广泛的承认。

消除队员的疑虑和担忧,强化队员的责任意识,培养队员从事城管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使队伍始终保持蓬勃朝气。

(四)保障专项经费,提高人员待遇

城管力量不足、队伍待遇偏低,这都跟经费保证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建议建立充足的财政经费,提高城管人员待遇,从根本上解决城管人员的后顾之忧。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城管经费投入保持与经济发展增幅相适应的增幅。经济在发展,城市也在发展,因而城市的管理费用应该相应地得到增长。二是建立城市管理专项资金,用于城市管理。三是合理提高城管人员待遇,解决其后顾之忧。

(五)完善联动机制,提升执法效力

城市管理工作不能仅仅依靠城管一个部门,更多时候需要城管、建设、规划、工商、食品、卫生、民政、司法、公安等部门的联动。要提高执法成效,就要加强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增强城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要增强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成效,就要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之间的关系,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三位一体”做好城管执法工作,形成城管执法、公安护法、法院司法“三位一体”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局面。在城市管理执法力度不断加强的同时,“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可以有效地降低暴力抗法等事故,强化城管执法的权威性,为一线执法人员创造良好的执法秩序和环境。因此,要真正做好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多部门的积极联动,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合作,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将各个部门的力量凝聚成城管工作的合力,增强城管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成效。

参考文献:

[1][美]乔治·弗雷德里克森.公共行政的精神[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现代城市运行管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篇(7)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4(a)-0237-01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城市运营管理的重要部分,关乎到整个城市的发展和整体利益,城市规划审批后的监管工作是城市规划得以实施的保障性举措。保障城市规划正常实施不仅是政府职责,也是全社会都需要关注的重要项目,为合理配置城市的空间资源,实现城市经济建设及社会高效活动的有序进行提供支持。现场对城市规划区域内经过规划批准的全部类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放线和验线工作,确保规划定位的精确性。其次,对批后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基础及标准等工程到绿化、室外设施等各项环节都要进行跟踪式检查,进行详细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与此同时,在完成竣工后,要对批后的工程项目资料进行验收审查,对发现违规的城市规划管理行为,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给予严厉处理。

1 规划审批后监管现状及问题

1.1 规划批后监管缺乏强有力的规范性文件

作为城市规划部门,在进行规划管理时,每项工作都应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已不能适合新形势的发展需求,已有的法律法规大部分内容停留在原则层次上。就地方而言,政府只能跟进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政策法规,制定适用于本地的规范性文件来对城市规划审批后的监管工作进行明确规定和说明。

1.2 城市规划批后监管的社会舆论监督工作有待加强

城市规划批后的监管工作中,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实际的城市规划建设中,最早发现问题的往往不是监管部门,而是广大市民。与此同时,在我国目前的批后监管工作中,社会舆论监管并没有引起十分重视,社会舆论监管的力度并没有在实际监管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在城市规划批后监管的社会舆论监督工作还有待加强。

1.3 城市规划批后监管缺乏有力的执法队伍

城市规划批后的监管力度必须具备强有力的执行队伍,一方面,执法队伍必须具备快速的反应能力和战斗力,执法水平是规划监管执法队伍的必要能力,是确保各类建设按照规划实施的前提和保证。另一方面,在我国目前的监管执法队伍中,存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近几年,尽管各级政府对城市规划批后的监管执法队伍进行了培训和教育,但具有一定的距离,人员素质及队伍整体能力的问题,在一程度上对城市规划批后监管的健康有序开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2 城市规划批后监管策略探析

2.1 强化政府规范性文件建设.为城市规划批后监管提供依据支持

在城市规划批后的监管工作中,政府部门应该尽快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在进行起草时,要充分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做好充足的调查研究工作,尤其是要对城市规划中不太清楚的地方,进行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积极针对城市规划批后的监管内容、程序、职责以及权限等做出明确的规定,针对不同阶段的工作,对规划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权利义务,进行详细说明,以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和主观性问题,为城市规划监管工作提供严肃的法律法规支持。

2.2 重视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强化监管工作实效

在城市规划批后的监管中,必须充分利用相关手段,对规划批后执行不到位或者出现任何问题的建设单位,应该给予严厉查处,协作相关司法部门;出现严重影响规划的,在可允许的情况下,应给予拆除,甚至启动没收程序,同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作用,发挥现代化网络技术,利用政府网站、局域网等媒介进行监管公布,形成一定声势,构成一定的舆论效果。除此之外,重视社会对规划的监督力度,积极加大社会公众在城市规划批后监管的分量和力度,积极鼓励广大民众参与城市建设的监督。大力推行城市规划批后的公示制度,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城市规划动向,达到全民参与,全民共管的良好局面。

2.3 加大对执法队伍的投入,培养新一代的优秀执法队伍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市规划与监管情况越来越复杂,与此同时,社会环境的变化对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要求越来越高,使得对城市规划批后的监管执法队伍提出了更高的综合素质要求。对此,我国应该积极加大对执法队伍的投入力度,从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出发,一方面,提高执法队伍人员的入职要求,提升入职平台,选拔具备相对良好素质的人员;另一方面,重视对执法队伍的培训,组织执法队伍学习法律,掌握法律,确保批后监管工作在法律的约束下得到规范和有效实施。与此同时,明确执法队伍的职责和权益,把提高执法队伍的自觉性作为重要内容,针对违反执法程序和法规的人员及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2.4 重视规划批后监管需求,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

长期以来,在规划批后的监管活动中,我国相关的监管部门和人员往往处于被动监管的状态,大部分执法部门和人员对违法行为进行被动受理和接受举报,主动意识不强,监管效率十分低下;对此,应加大对规划批后监管的需求投入,实现职能职责转变,提高监管部门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做到勤记、勤查、勤处等,做到快速出击,快速立案。在实际监管中,做到主动巡查,并推行监管巡查日志制度,对于出现问题的,早发现,早遏制,早处理;避免矛盾和损失的扩大化。

3 结语

城市规划关乎整个城市的长远发展及整体利益,同时也牵涉到社会团队及个人的根本利益,加强对城市规划批后的监管工作,是确保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强有力措施。保障城市规划的正常进行不仅是政府职责,也是社会全体都需要重点关注的项目。良好的城市规划监管,不仅有利于合理配置城市资源,提高城市建设和经济水平,还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带来良好收益。因此,在进行监管时,应该充分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奠定合理有序的制度环境;同时,扩大监管力度和范围,以监管部门和人员为强有力的后盾,以社会大众和信息媒介等形成舆论压力,丰富监管能力。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城市规划批后监管会得到不断的完善与优化,得到更好、更有序的执行与发展。

参考文献

[1] 金英红.新时期小城镇规划审批管理问题的分析与对策[J].苏州城建环保学院学报,2002,15(1):25-27.

[2] 葛新明.加强规划批后管理,推进规划检查全覆盖[J].科技信息,2008,13(11):113-116.

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篇(8)

围绕创建“文明、卫生、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效能。创新管理机制体制,深入实施“大城管”战略,积极促成“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管理框架,加快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的作用,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的全覆盖管理网络。

二、抓好两项建设,提升城市品位。

1、抓好重点工程建设。加快仙菇岭、李腊石两个森林公园建设,为市民提供休闲锻炼的好去处;启动东城停车场建设项目,缓解车辆占道对城市管理的压力。

2、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东城垃圾中转站及公厕的建设步伐,争取早日投入使用,提升城市品位。

三、强化三支队伍,提高自身建设。

1、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设一支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党员干部队伍。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法制培训和观念更新,坚持寓服务管理于行政执法,建设一支执法为民、依法行政的行政执法队伍。加强对城管执法伍的业务指导、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考核,增强基层城管队伍的综合素质。

3、强化环卫与市政作业队伍。进一步深化教育引导和内部管理,坚持高标准和严要求,建设一支勤快细致、服务优良的环卫、市政作业队伍。

四、打造四个亮点,形成管理特色

1、着力打造城市夜色景观。继续实施县城亮化工程,逐步对沿街单位、标志性建筑实施夜景亮化,加强对新建楼盘的亮化工作,全面打造城市景观。

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篇(9)

今年,是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全面实施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打造世界冰雪旅游名城的战略目标,明确提出要树立“环境兴市”的理念,坚持依法管理城市,全面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市委、市政府对综合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你们肩负的任务很重。我希望全体执法人员不辜负市委、市政府的信任和全市人民的期望,脚踏实地,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水平,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各项任务。刚才,柏成同志在工作报告中对今年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再提几点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确保综合执法队伍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是代表政府履行职责的行政执法主体,自身建设得好坏,不仅影响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成效,而且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实事求是地讲,我们这支队伍在这方面还确实需要下一番功夫,少数人还存在野蛮执法等不文明执法、不依法行政现象,这就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业务建设,着力抓好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培养爱岗敬业的良好作风。今天是同志向全国人民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号召的纪念日,我们要牢记主席的号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定要把队伍建设抓实、抓好,建设成一流队伍,标杆队伍,保证国家和市里确立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要严格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队伍的良好形象。作为执法队伍,严格依法办事是对你们的根本要求,既要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又要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要建立规范化管理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从严管理队伍,对执法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执法违法、越权执法和不文明执法的,要严肃查处,直至清出执法队伍。市执法局下发的“七条禁令”很好,希望广大执法人员按照“七条禁令”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同时也希望执法局对违反“七条禁令”的人员要严肃处理,通过对个别害群之马的查处,来严肃我们队伍的纪律,同时更重要的是来树立我们这支队伍在广大市民中的形象。要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把执法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促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要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综合执法队伍相对集中七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职责范围很广,适用的法律、法规非常多,对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要求相当高。虽然在几年的执法工作中,综合执法队伍始终坚持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不断增强,但随着执法工作不断深入,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必须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篇(10)

(一)下制度,严督查,重奖惩,出成绩

今年来,我局长效管理项目有了很大的突破:道路容貌第三,废摩洗第一,日常保洁第三,全部在全市前列,成绩所得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落实制度,责任到人。年初,我局与执法大队和环卫处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项目考核目标。随即,执法大队、环卫处也相应制订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大队中队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定人定片定责的分工制度等相应的管理制度,以制度强化一线管理人员的责任心。

2.严格督查,奖优惩劣。持续开展“局长督查日”活动,局领导带队每周至少2天对全区长效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相关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并落实首问负责制。执法大队下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大队队员督察考核办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大队2014年度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奖惩方案》等文件,完善了大队长效管理相关制度,突出了对执法队员的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强化了对各中队长效管理整体工作水平的考评,加大了对长效管理工作的奖惩力度,以进一步激发全体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环卫处完善内部三级考核体系,即处部每周考核一次,业务科每周集中组织考核一次,专职管理员每天进行巡回考核,落实了内部长效管理奖惩意见,对照每月考核情况每月兑现

3.突出专项整治,坚持以整治促长效。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整治促长效,确保整治常态化。执法大队通过清理“五乱”、菜市场治理、主要道路店面张贴、学校周边清理、工房区提升等多形式的市容专项整治活动,保障了市容提升的延续性。截止目前,共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110余次,教育纠正乱设摊8600余起、店外出摊经营12100余起,依法查处各类案件123起,清理两乱1950余处,对29起渣土运输违法案件进行查处。

(二)对标找差,推进城市容貌整体提升

1.积极争取市级资金,提升硬件基础。今年来,在我局积极引进和全力配合下,由市局全额出资,对我区东城路、华丰路店招店牌进行全面提升改造,累计投入240万元。同时,市局领导对我区在全市创新的垃圾直收工作也给予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累计投入102万元用于购置直收车辆及直收站点提升。

2.“三大整治”提升整体形象。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菜市场是我区长效考评扣分的重点,也影响着我区城市容貌的整体形象,3月初全区就启动推进城中村环境提升及菜市场百日整治活动,经过合力整治,整体容貌得以很大的改善。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根据区政府“城中村环境提升月”活动实施意见,我局对相关街道提升活动建言献策,督查整改,活动得以有效落实。截止目前,我区累计9个自然村,1个城中村已改造完成,村庄容貌焕然一新。菜市场:作为菜市场周边环境整治责任者,我局全程参与益丰市场周边及内部环境整治活动,并建议成立市场综合管理办公室,专职人员定人定岗,落实长效管理,内外管理有了明显提升。违章建筑:今年以来,我局在“新增为零、存量递减”的原则指导下,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大力推进规划执法工作。各街道中队积极配合街道相关部门,成立临清拆违小组,确保及时查处并制止各种违法建设行为。同时积极与规划、国土、公安、街道、村委等部门联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章建筑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截止9月底,共教育制止各种违章建设行为120余起,督促违章户主自行拆除违章17起,违章建筑10100余平米,有效控制了区域内违章建设的不良势头,提升了城市容貌整体形象。

二、以队伍创建为抓手,不断强化队伍管理,创建城管品牌,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今年以来,我局在执法队伍建设中,紧紧抓住星级队伍规范化建设这个抓手,在过去几年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成绩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六个强化”(强化班子建设、强化支部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强化文化建设、强化内外监督、强化投入保障),努力打造戚区城管亲民、爱民品牌形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一)强化班子建设,争创团结、开拓、廉洁好班子

今年,我局继续把“好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龙头工程来抓,大力创建“团结、开拓、廉洁”好班子。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分工,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民主与集中相结合,严格按议事规则和制度办事,凡属重大问题,都由我局集体讨论决定。积极改进领导工作作风,班子成员能够主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并结合各自分工,深入中队,深入一线,指导基层队伍开展工作,并在工作中率先垂范,发挥表率作用。

(二)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把执法队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工作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高度重视执法队员的各项知识更新,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制定了2014年思想政治教育计划与业务培训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教育活动。今年来,共集中组织思想政治教育活动6次,“学习日”活动6次,共30课时;开展业务培训活动25次,75课时,开展队列训练39次,39课时。大队领导以及派出中队长参加市支队组织的执法实务与领导技巧的培训。

(三)强化文化建设,打造戚区城管为民服务品牌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市城管局《关于加强城管队伍文化建设意见》精神,紧密围绕我区城管文化建设实践,不断开展各种文化活动,提升城管队员文化素养,积极服务群众,改善城管社会形象,着力打造戚区城管品牌。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宣传报道力度,对我局的工作亮点、好人好事作及时报道,有效扩大了城管的影响,改善了城管队伍的形象。截止目前,我局共向各级媒体投稿60余篇,被市级以上媒体用稿43篇。二是积极利用城管之家、“城管”微信等平台,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积极参与到各种服务群众的公益活动中,努力塑造戚区城管亲民、爱民的品牌形象。

(四)强化内外监督,促进文明规范执法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强化内部与外部两方面的监督考核,对执法队员的日常工作、言行举止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监督。一是加强内部督察。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先后完善了《督察考核制度》、《协管员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强化制度建设,确保队伍建设和监督考评更加规范化、精细化。今年以来,在督察过程中当场纠正各类违纪违规行为360余起,发警戒通知书3份,编发督察通报6份。二是促进行风廉政建设。局领导与下属单位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作出廉洁自律的承诺。执法大队将2014年作为作风建设提升年。“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将分为宣传发动、查找问题,梳理问题、落实整改以及建章立制、总结提高三个阶段,通过开展系列作风提升活动,不断加强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五)强化投入保障,不断改善执法条件

今年以来,为改善执法条件,我局进一步加大了投入力度,增添各种执法设备与办公设备,完善执法指挥调度通讯网络,执法队伍软、硬件设施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上半年,我局先后投入近70万元,购置了汽车3辆、对全部30台执法通手机进行更新。通过不断完善执法设施条件,我局的执法保障能力以及快速反应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三:听民声、近民心、倾情服务塑形象

(一)倾听民声,找准薄弱环节

1.优质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我局今年收到建议3件,提案4件,坚持局党委集体研究,局领导主办,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督办,办理过程要求“三见面”,确保实现人大政协、提案人和承办单位“三满意”。办理后,对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薄弱环节。

2.认真受理各类举报。2014年,12319区级平台受理市平台派遣案件639件,受理市考评派遣案件2065件,受理视频监督案件204件,接听热线电话307个,累计处理案件总数为2679件,案件办结率100%。截止目前,执法大队受理中心接听各类举报投诉160起,结办160起,办结率100%。

(二)贴近民心,重心下移到民生

1.继续聘请城管市民督查员,协助督查日常面上的管控工作,根据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及重要投诉等情况,组织专项督查,督促落实热难点问题的解决。

2.在现有资金配备和总体规划下,一是积极争取市局资金支持,加快扩面垃圾直收工作。二是加快公厕、垃圾压缩站等建设,配合新建小区周边生活设施建设,缓解新建社区居民的如厕难,生活垃圾处理难等问题,形成与现代化管理相适应的环卫设施。

3.在局党委领导,团区委的指导下,局团总支全开展“心愿成长树·实现微心愿”主体活动,与潞城小学、潞城中学结对,关爱外来务工子女、家庭贫困学生,完成800个微心愿。

四:存在不足

上一篇: 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 下一篇: 数字化和数字经济的区别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