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技巧和方法汇总十篇

时间:2023-09-10 14:57:50

辩论技巧和方法

篇(1)

法庭辩论技巧系指各方当事人及其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公诉人)在庭审诉讼活动中,为保自方合法权益,达到预期目的或效果,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就自己的诉讼主张所作出的全盘计划和实施的方式、方法及谋略。对律师业来讲,亦称“庭辩艺术”。

在律师工作中,法庭辩论的范围非常广泛,既有罪与非罪的分歧,也有此罪与彼罪的争议;既有证据效力上的分歧,亦有适用法律上的争议;既有实体法上的分歧

,也有程序上的争议……常言道:“事实胜于雄辩”,但事实得益于雄辩。司法实践中,即便有了事实和法律,也并非都能使律师辩论获得成功,这就要求律师充分施展自己的辩才和谋略。当法庭进入辩论阶段,各方之间或针锋相对,或避实就虚,或出其不意,或攻其不备,或迂回包抄,以退为进。此时,一方律师如不讲究“战术”,不懂得辩论技巧,就难以沉着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论言辞,更无法巧妙地应付辩论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实现运筹方略的要求。事实上,虽有好的辩论方案,但临庭辩论时,因不能把握时机,不善于采取相应的对策,使本已掌握的“铁证如山”的事实因没能发挥作用而导致辩论失利的现象是不乏其例的。

由此可见,论辩艺术在律师业务活动中占有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它既是律师业务才能和智慧的集中体现,又是品评律师办案质量及其称职与否的标准尺度。因此,有必要对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有关技巧问题加以研究和探讨,以适应庭审方式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挥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重要作用。

一、基本功与操作技巧

人的思维只有通过表达,才能达到影响他人的作用。表达得好坏取决于表达的内容,但表达技巧也是关系到表达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一个称职的律师,不仅要有好的文字组织能力,还应具有准确、简洁、清楚、生动的语言表达能力。

(一)文字表达技巧

综合案情,理顺辩论思路,写好词、辩护词,是每一位律师在庭前必做的一项基础工作。材料的组织必须做到:1.字斟句酌,用词准确;2.调配语句,合理布局;3,篇章衔接,环环相扣;4.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详略恰当。

(二)语言表达技巧

纵观每位成功律师,在出庭辩论、时,都具有驾驭、支配辩论形势的能力。庭审制度改革为每个律师在这方面能力的发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庭审辩论中,律师应当做到:1.脱稿,并善于把前言说好。在设计这方面的语气和选择言词时必须达到的效果是:①立即抓住整个法庭的注意力;②传达案件的严重性或表现出对本案的真诚;③表明对本案的信心。2.控制语速,并吐字清晰。有了好的辩论内容,还需有好的表达方式。律师在庭审辩论时,应做到口齿清楚,发音准确,音调和谐,快慢适度。力争达到声调上的抑扬顿挫,以提高论辩感染效果。3.善于入情入理。语言可以伤人,也可以感人。用辩论语言伤人,对于律师职责来说则是不道德的。但律师的辩论语言以情感人,则是可取的。使用这一语言情感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具体案件的辩论语言感彩,要有与案情相适应的基调。②绝不能带有当事人的感彩。律师操作的情感就是经过理智语言处理过的辩论情感、法律语言情感。③情感措辞应是发而不露、放而不纵、委婉、曲折、含蓄的中性语言。

篇(2)

(一)说服法官

说服是辩护律师的一项基本功。辩护业务是一种最基本的诉讼业务,而诉讼的本质就是说服。一位优秀的刑辩律师可

以成为一名著名学者、教授。但一位学者、教授或法学专家未必一定能成为一位好的刑辩律师。因为刑辩业务不是讲课和传授知识的,而是一种直接的对抗。刑辩律师出席法庭辩护的目的就是要说服审判的法官,而不是公诉人。公诉人是无法说服的,因为,他们坐在法庭时已事先设定你辩护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所以,刑辩律师不要把说服的对象搞错。否则只能是事倍功半。达不到辩护目的。

(二)选准角度

选准辩护的角度是刑辩律师从事刑辩业务成功的一个关键。被告人的辩护人选错了辩护角度,在法庭上对被害人生前的行为进行攻击,从而激怒了受害方,更是让审判的法官无法接受其辩护意见,从而导致辩护的失败。

(三)、换位思考

刑辩律师要学会换位思考,换位思考不仅能帮助刑辩律师把握全面、选准辩护的角度和突破口,更有利于消除公诉人的对立情绪,说服审判法官。我曾经担任过一位公安局长受贿案的一审辩护人,庭审中,我采用换位思考的方法对刑事与民事案件认定事实的证据标准和原则进行简要论述。从而推导出“在民事诉讼”中都无法认定的证据,又如何能在刑事诉讼中认定。最后,法院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做出无罪判决,公诉机关也认可了一审判决结果,没有提出抗诉。所以,我认为,成功的辩护有时不需要浪费太多的心思和口舌。换一个角度看问题,可能就是成功全不费功夫。

(四)、教被告人说话

所讲的所谓“教被告人说话”不是要教被告人说谎。是教给被告人说话的方法和技巧。我在担任一位大学生正当防卫一审辩护人时,就是用教会被告人的辩护策略达到了成功辩护的目的。在开庭前,我三次会见被告人,告诫他不要在庭审中攻击受害人(死者)生前的过错,要利用法庭上被告人自我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机会,向法庭讲述其与受害人几年同窗的深厚友情、情急之下的自卫、防卫致死挚友的痛苦和懊悔以及甘愿承受一切处罚的“悔罪”态度。从而取得了最佳的庭审效果。当我看到审判台上拭泪的法官,听到受害人亲属失声的痛哭,我就明白,我的辩护成功啦!法院最后以防卫过当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由此可见,教会被告人说话也是辩护成功的策略。

(五)深挖证据

我们都知道,证据是诉讼之王,有其是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显得尤为重要。有些刑事案件证据更是成功辩护的关键。我在承办过一起“无期徒刑犯越狱杀人案”。阅卷时发现,全部卷宗材料仅59页。并且杀人现场留有被告人指纹。通过对仅有几十页的卷宗材料深入细致地分析和研究。最后是发案宾馆的总台小姐半张纸的证言救了被告人一条命。多年的刑事辩护实践证明,深挖证据,是许多刑事案件辩护成功的法宝。

(六)、媒体“双刃剑”

媒体一向被司法界称之为“双刃剑”,刑辩律师应慎重使用。

(七)法庭辩论技巧与谋略

法庭辩论技巧系指各方当事人及其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公诉人)在庭审诉讼活动中,为保自方合法权益,达到预期目的或效果,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就自己的诉讼主张所作出的全盘计划和实施的方式、方法及谋略。对律师业来讲,亦称“庭辩艺术”。

常言道:“事实胜于雄辩”,但事实得益于雄辩。司法实践中,即便有了事实和法律,也并非都能使律师辩论获得成功,这就要求律师充分施展自己的辩才和谋略。当法庭进入辩论阶段,各方之间或针锋相对,或避实就虚,或出其不意,或攻其不备,或迂回包抄,以退为进。此时,一方律师如不讲究“战术”,不懂得辩论技巧,就难以沉着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论言辞,更无法巧妙地应付辩论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实现运筹方略的要求。事实上,虽有好的辩论方案,但临庭辩论时,因不能把握时机,不善于采取相应的对策,使本已掌握的“铁证如山”的事实因没能发挥作用而导致辩论失利的现象是不乏其例的。

由此可见,论辩艺术在律师业务活动中占有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它既是律师业务才能和智慧的集中体现,又是品评律师办案质量及其称职与否的标准尺度。因此,有必要对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有关技巧问题加以研究和探讨,以适应庭审方式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挥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重要作用。

一、基本功与操作技巧

人的思维只有通过表达,才能达到影响他人的作用。表达得好坏取决于表达的内容,但表达技巧也是关系到表达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一个称职的律师,不仅要有好的文字组织能力,还应具有准确、简洁、清楚、生动的语言表达能力。

(一)文字表达技巧

综合案情,理顺辩论思路,写好词、辩护词,是每一位律师在庭前必做的一项基础工作。材料的组织必须做到:1.字斟句酌,用词准确;2.调配语句,合理布局;3,篇章衔接,环环相扣;4.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详略恰当。

(二)语言表达技巧

纵观每位成功律师,在出庭辩论、时,都具有驾驭、支配辩论形势的能力。庭审制度改革为每个律师在这方面能力的发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庭审辩论中,律师应当做到:1.脱稿,并善于把前言说好。在设计这方面的语气和选择言词时必须达到的效果是:①立即抓住整个法庭的注意力;②传达案件的严重性或表现出对本案的真诚;③表明对本案的信心。2.控制语速,并吐字清晰。有了好的辩论内容,还需有好的表达方式。律师在庭审辩论时,应做到口齿清楚,发音准确,音调和谐,快慢适度。力争达到声调上的抑扬顿挫,以提高论辩感染效果。3.善于入情入理。语言可以伤人,也可以感人。用辩论语言伤人,对于律师职责来说则是不道德的。但律师的辩论语言以情感人,则是可取的。使用这一语言情感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具体案件的辩论语言感彩,要有与案情相适应的基调。②绝不能带有当事人的感彩。律师操作的情感就是经过理智语言处理过的辩论情感、法律语言情感。③情感措辞应是发而不露、放而不纵、委婉、曲折、含蓄的中性语言。

(三)形象技巧

除了文字表达、语言表达技巧外,律师还应具有良好的体态语言表达技巧。有声与无声、语言与体态的融合统一,才能体现律师精湛的表达能力。

1.柔中有刚,举止大方。律师在庭审辩论中要有风度,有气魄,不卑不亢,不趾高气扬。在辩论得势时,不忘乎所以,轻视对方;在失利时,不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发言必须权衡,切不可轻率发表无准备、无水平的言辞。在任何情形下,都应举止大方,沉稳有序,言而有据。律师应具有这种刚柔并济、以静制动、以稳求成的形象。

2.善于控制情绪。古语说:“兵无常势,水无常形”。法庭辩论情况也常常如此。律师在庭审中可能遇到事先没有预料到或已预料到的非正常的阻碍、干扰、发难等情况。这就要求律师控制自己的情绪,怒而不暴跳如雷,惊却能声色不露,即席采取有效措施,平息、安定、排除意外,做到应变自如,稳中求胜。

二、谋略及具体运用

(一)先声夺势法

此法系法庭辩论一方对另一方可能提出的问题避而不谈,而对己方极有利的问题,先在论辩发言中全面论证,以达到先入为主,争取主动的庭辩战术。实践中,应用此法须在庭审前做好充分准备,且在庭审调查阶段对己方有利的事实、证据逐一认定。然后根据事实和证据,针对对方不正确的观点主动出击进行反驳,以期掌握辩论主动权,奇取制高点,促使对方陷入被动。

(二)避实就虚法

庭审辩论中,对方的弱点往往是对方力求回避的地方,甚至对方会采用偷换论题、偷换概念、答非所问的方式,企图达到转移己方视线,扰乱视听的目的。因此,运用此法首先应善于抓住对方之“虚”,选择其薄弱环节连连进攻,一攻到底,直到把问题辩论清楚为止。

(三)设问否定法

又称舌战偷渡法,使用该法,关键是律师在设问时要把辩论的目的深藏不露,绝不能让对方察觉设问的真正意图。尤其是第一问,一定要让对方在尚未了解发问意图的情况下予以回答,只要回答了第一个问题,下个问题就由不得他不回答了。等到对方自觉难以自圆其说时,后悔也来不及了。这种使对方处处被动、自打嘴巴的战术,不失为一种极有效的辩论手段。其结果只能是让对方在不自觉中接受律师(或设问方)的观点,出其不意而辩胜。

四)间接否定法

是指在辩论中不直接把矛头指向对方,而是若无其事地将辩论对手的错误观点搁在一旁“置之不理”,郑重地从正面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并充分论证。运用此法应注意两点:1.自方所持观点应与对方所持观点势不两立。2.自方观点应有理有据,绝不能牵强附会,哗众取宠。

(五)示假隐真法

此法系指先举与本案无关的事实证据,运用掩盖真相或本意的语言技巧,形成对方的错觉,然后出其不意,突然出击,拿出自方真实有利的证据或观点,致对方于被动、措手不及的庭审辩术。现今“当庭举证,当庭质证”的庭审方式,无疑为这一辩术提供了广为运用的空间。

(六)以退为进法

它是形式逻辑的归谬法在法庭辩论中的使用。自方先将对方提出的论题(或观点)假设为真,然后从这个假设为真的命题推导出一个或一系列荒谬的结论,从而得出原论题为假的辩论方法。此法是一种辩论性、反驳性很强的法庭辩论方法,因而推导得出的必然性结论,容易被接受,从而获得较好的辩论效果。

(七)后发制人法

兵战与舌战之间有许多共同的规律。兵战中的战略战术,也可以用作辩论的对策。先发制人可以产生优势;后发制人则可以变被动为主动。由于后发,自方可以知道对方的基本观点,发现矛盾和弱点,然后以自己掌握的材料有针对性地集中进行反驳,有时可以导致对方措手不及而险象丛生。运用时应掌握:1.暂避锐气,不仓促应战。2.精听细解,等待时机。3.抓住破绽,全力反攻。

三、最大限度地利用终局辩论

庭审辩论时间是十分宝贵的。当相互辩论接近尾声时,律师作为辩论一方必须具有控制收场的能力。通常做法是:

1.提出要求。当对方在整个辩论中已受到了辩论的影响,此时提出合理的要求,对方容易接受,也易为法庭认可,以促成双方和解结案。

2.提出问题。以提出问题为结尾,进一步深化自己的辩论主题,让审判人员去甄别和思考。

3.概括主题。用简洁明了的语气将自己辩论的全部内容概括成几句话,易加深审判人员对自方辩论观点的印象。

篇(3)

一、基本功与操作技巧

(一)文字表达技巧

材料的组织必须做到:1.字斟句酌,用词准确;2.调配语句,合理布局;3,篇章衔接,环环相扣;4.结构严谨,条理清楚;5.重点突出,详略恰当。

(二)语言表达技巧

在庭审辩论中,应当做到:1.脱稿,并善于把前言说好。2.控制语速,并吐字清晰。3.善于入情入理。

(三)形象技巧

1.柔中有刚,举止大方。

2.善于控制情绪。

二、谋略及具体运用

(一)先声夺势法

法庭辩论一方对另一方可能提出的问题避而不谈,而对己方极有利的问题,先在论辩发言中全面论证,以达到先入为主,争取主动的庭辩战术。

(二)避实就虚法

应善于抓住对方之“虚”,选择其薄弱环节连连进攻,一攻到底,直到把问题辩论清楚为止。

(三)设问否定法

又称舌战偷渡法,关键是在设问时要把辩论的目的深藏不露,绝不能让对方察觉设问的真正意图。

(四)间接否定法

是指在辩论中不直接把矛头指向对方,而是若无其事地将辩论对手的错误观点搁在一旁“置之不理”,郑重地从正面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并充分论证。

(五)示假隐真法

指先举与本案无关的事实证据,运用掩盖真相或本意的语言技巧,形成对方的错觉,然后出其不意,突然出击,拿出自方真实有利的证据或观点,致对方于被动、措手不及的庭审辩术。

(六)以退为进法

它是形式逻辑的归谬法在法庭辩论中的使用。

(七)后发制人法

先发制人可以产生优势;后发制人则可以变被动为主动。运用时应掌握:1.暂避锐气,不仓促应战。2.精听细解,等待时机。3.抓住破绽,全力反攻。

三、最大限度地利用终局辩论

庭审辩论时间是十分宝贵的。当相互辩论接近尾声时,作为辩论一方必须具有控制收场的能力。通常做法是:

篇(4)

从根本上看,辩论赛是一种游戏,因而辩论技巧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人即使有丰富的知识积累,但如果不善于表述,不熟悉辩论技巧,在场上是不可能表现得很出色的。反之,一个人如果光有辩论技巧,但其知识底蕴很差,可供调动的东西很少,那就会陷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窘境,纵有最高超的辩论技巧也无法展示出来。所以,把知识积累与辩论技巧结合起来,是十分重要的。

先讲知识积累问题。在选拔辩论队员的过程中,我们碰到的一个最大的问题是队员在知识结构上都比较弱,他们可能对本专业的问题比较熟悉一些,但一走出专业的范围,就有邯郸学步,寸步难行的味道。一个人如果知识很弱,去参加辩论,就像一个没有钱的人去做生意一样,是很难成功的。如何在比较短的时间里解决好知识积累的问题?这是我们在训练阶段中考虑较多的问题。我们主要采取如下的措施:第一,通过专家讲座的形式增加背景知识。人们常常把文科的知识比喻为一座金字塔,不了解宽泛的知识背景,想在某一专业领域里做出出类拔萃的成绩是不可能的,想在辩论中运用自如、应答如流也是不可能的。然而,作为知识背景的学科非常之多,如哲学、历史、伦理、政治、经济、宗教、艺术、逻辑、修辞、生态、社会学、医学、文学等等,如何才能迅速地完成知识积累工作呢?光是一门学科,就可以讲上几个学期,通过

一、二次讲座,队员们能把握住吗?“知识快餐”可能吗?实践证明是可能的。在每次讲座中,我们要求专家主要围绕以下三个问题来讲:1.本学科的基本概念;2.本学科发展的基本历史线索;3.本学科研究在当代的热点问题。把这三个问题用简明扼要的话讲清楚了,队员们就能从理论、历史和现实三者的结合中迅速地了解一门学科的概况和问题之所在。这样一来,也就有了关于这门学科的背景知识。采用这种方式,我校的三十多位专家为队员做了五十多次讲座,大大地拓宽了他们的知识视野。第二,分析有可能入选为辩题的当代热点问题,重点理清有关这方面的知识。在当今世界上,热点问题是不少的,如民族冲突与战争问题、生态环境问题、东西方文化融合与发展的问题、世界政治新格局问题、南北和南南关系问题、当代新儒家问题、亚太经济圈问题、艾滋病问题、安乐死问题、联合国作用问题、人口问题、传统与现代化关系问题、市民社会问题、后现代主义问题、国际恐怖主义问题等等。就这些问题,我们一方面组织一些专家讲座,有针对性地讲;另一方面,也借阅了一批图书和刊物,供队员们阅读,使他们对这些问题尽快获得感性认识。第三,精读《四书》。考虑到辩论赛作为华语推广活动,对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思想是比较重视的,所以在这方面我们理应多做些准备。我们除布置队员熟读《四书》外,还要求他们熟读《孙子兵法》、《道德经》等重要著作。有了这样的知识积累,队员们在辩论时从容多了。刚开始参加辩论时,他们常常出现口误,主要是背景知识不熟悉,对方提一个比较深入的问题,就无从应对了。现在,可调动的知识积累多了,队员们在辩论时就能左右逢源,自出机杼,旁征博引,滔滔不绝,给评委和听众留下知识面很宽的印象。另外,在每次讨论辩题时,如果我们发现哪位队员的知识有不准确之处,就马上进行纠正。在训练时,除了一些共同的项目,我们也根据各个队员知识结构的特殊情况,分别对待,缺什么补什么,使队员们的知识积累有一个较大幅度的提高。新加坡辩论凯旋后,队员们对专家们的知识讲座始终怀着感激之情。另外,在国际大专辩论赛的辩题下来后,我们还请一些专家进行“会诊”,进一步强化了专题知识,从而在辩论中能达到引经据典、挥洒自如的境界,获得评委和听众的一致好评。知识积累是重要的,但不讲究辩论技巧,它仍然是空的,它或许适用于作学术报告,但却不适用于辩论。剑桥队之所以负于复旦队,问题主要不是出在知识积累上,而是出在辩论技巧上。尤其在辩题上不利于某一方时,这一方如果在技巧上不能高对方一筹,是很难取胜的。在辩论技巧上,我们以为,以下几点是比较重要的。1.攻其要害在辩论中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双方纠缠在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例子或表达上争论不休,结果,看上去辩得很热闹,实际上已离题万里。这是辩论的大忌。一个重要的技巧就是要在对方一辩、二辩陈词后,迅速地判明对方立论中的要害问题,从而抓住这一问题,一攻到底,以便从理论上彻底地击败对方。如“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这一辩题的要害是:在不温饱的状况下,是否能谈道德?在辩论中只有始终抓住这个要害问题,才能给对方以致命的打击。在辩论中,人们常常有“避实就虚”的说法,偶尔使用这种技巧是必要的。比如,当对方提出一个我们无法回答的问题时,假如强不知以为知,勉强去回答,不但会失分,甚至可能闹笑话。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机智地避开对方的问题,另外找对方的弱点攻过去。然而,在更多的情况下,我们需要的是“避虚就实”,“避轻就重”,即善于在基本的、关键的问题上打硬仗。如果对方一提问题,我方立即回避,势必会给评委和听众留下不好的印象,以为我方不敢正视对方的问题。此外,如果我方对对方提出的基本立论和概念打击不力,也是很失分的。善于敏锐地抓住对方要害,猛攻下去,务求必胜,乃是辩论的重要技巧。2.利用矛盾由于辩论双方各由四位队员组成,四位队员在辩论过程中常常会出现矛盾,即使是同一位队员,在自由辩论中,由于出语很快,也有可能出现矛盾。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就应当马上抓住,竭力扩大对方的矛盾,使之自顾不暇,无力进攻我方。比如,在与剑桥队辩论时,剑桥队的三辩认为法律不是道德,二辩则认为法律是基本的道德。这两种见解显然是相互矛盾的,我方乘机扩大对方两位辩手之间的观点裂痕,迫使对方陷入窘境。又如对方一辩起先把“温饱”看作是人类生存的基本状态,后来在我方的凌厉攻势下,又大谈“饥寒”状态,这就是与先前的见解发生了矛盾,我方“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使对方于急切之中,理屈词穷,无言以对。3.“引蛇出洞”在辩论中,常常会出现胶着状态:当对方死死守住其立论,不管我方如何进攻,对方只用几句话来应付时,如果仍采用正面进攻的方法,必然收效甚微。在这种情况下,要尽快调整进攻手段,采取迂回的方法,从看来并不重要的问题入手,诱使对方离开阵地,从而打击对方,在评委和听众的心目中造成轰动效应。在我方和悉尼队辩论“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时,对方死守着“艾滋病是由HIV病毒引起的,只能是医学问题”的见解,不为所动。于是,我方采取了“引蛇出洞”的战术,我方二辩突然发问:“请问对方,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口号是什么?”对方四位辩手面面相觑,为不致于在场上失分太多,对方一辩站起来乱答一通,我方立即予以纠正,指出今年的口号是“时不我待,行动起来”,这就等于在对方的阵地上打开了一个缺口,从而瓦解了对方的坚固的阵线。4.“李代桃僵”当我们碰到一些在逻辑上或理论上都比较难辩的辩题时,不得不采用“李代桃僵”的方法,引入新的概念来化解困难。比如,“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这一辩题就是很难辩的,因为艾滋病既是医学问题,又是社会问题,从常识上看,是很难把这两个问题然分开的。因此,按照我方预先的设想,如果让我方来辩正方的话,我们就会引入“社会影响”这一新概念,从而肯定艾滋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但不是“社会问题”,并严格地确定“社会影响”的含义,这样,对方就很难攻进来。后来,我们在抽签中得到了辩题的反方,即“艾滋病是社会问题,不是医学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完全否认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也会于理太悖,因此,我们在辩论中引入了“医学途径”这一概念,强调要用”社会系统工程”的方法去解决艾滋病,而在这一工程中,“医学途径”则是必要的部分之一。这样一来,我方的周旋余地就大了,对方得花很大力气纠缠在我方提出的新概念上,其攻击力就大大地弱化了。“李代桃僵”这一战术之意义就在于引入一个新概念与对方周旋,从而确保我方立论中的某些关键概念隐在后面,不直接受到对方的攻击。辩论是一个非常灵活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可以施展的技巧的一些比较重要的技巧。经验告诉我们,只有使知识积累和辩论技巧珠联璧合,才可能在辩论赛中取得较好的成绩。..知识积累与辩技巧关系责任编辑:飞雪 阅读:人次

篇(5)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30-0087-02

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是取得西方经济学课程良好教学效果的关键。作为一名任教多年的西方经济学教师,笔者一直在不断探索和思考辩论教学方法。多年的教学实践使我明白,教师在辩论教学中至少应该充当如下四个任务角色:

一、辩题确立者

确立科学的辩题是一场辩论赛取得成功的前提和基础。科学性是辩题的生命力。“科学性”的内涵应该包括:

一是辩题内容的针对性。西方经济学原理很多,可供选择的辩题很多。在选择辩题时,要尽量选择针对性强的辩题。它们应该是针对某些经济学原理而设计的,不能偏离学科体系。例如,笔者曾经设计过辩题:中国是否应该抵制日货。该辩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辩手可以运用经济学中的国际贸易原理展开辩论。教师在确立辩题的时候,应该思考辩题是不是能够找到经济学的辩论根基。

二是辩题内容的时代性。经济学是一门时代性很强的学科。时代性要求教师在确立辩题时,尽量选择那些热点问题作为辩题,避免那些与实践相差太远、理论性太强的辩题。试对比如下两个命题:“中国是否应该抵制日货”与“国家是否应该大力发展国际贸易”。从时代性要求出发,后者比前者略逊一筹,前者更适合作为西方经济学课程的辩题出现。

三是辩题内容的可辨性。要尽量避免选择具有明显“正误性”的辩题,而应该选择有“辩点”的辩题。辩点越多,则可辨性越强,辩论的价值越大。举个例子。如果教师确立如下辩题。正方:国际贸易分工主要是出于比较优势原理;反方:国际贸易分工主要是出于绝对优势原理。该辩题的可辩性不敢恭维。因为经济学界基本认同国际贸易分工是基于比较优势原理的基本事实。面对可辨性的要求,任课教师应该仔细思考:辩题是否具有显而易见的答案?正反双方可以从哪些方面去展开辩论?只有当辩题并不具备明显的正误性,可以从很多角度展开辩论的时候,它们才是可辨性强的辩题。

二、技巧传授者

西方经济学课程一般被安排在大一和大二。此阶段的学生绝大多数没有参加过辩论赛,对辩论的技巧了解甚少。任课老师有必要就辩论过程中的基本技巧向辩手做简单交代和传授。这些技巧包括:

一是开篇阶段和总结阶段的陈词技巧。正规的辩论赛都有开篇陈词和总结陈词。开篇陈词主要是构建己方的逻辑框架,相当于建筑房屋时给整个房屋打根基。根基不牢,地动山摇。很多学生由于缺乏技巧,不知道如何去构建自身的逻辑框架。其后果就是,不但评委抓不住其逻辑要点,而且对方辩友也不好寻找自身的逻辑错误。所以,教师应该举具体的例子,联系具体的辩题,教导辩手应该从哪些方面构建自身的逻辑框架,如何充实每一个子框架,使逻辑体系有血有肉。至于总结陈词阶段,教师要告诉辩手,这是一个对对方辩手的逻辑错误做出总结,重新提炼升华自身观点的阶段。教师应该教导学生如何去归纳对方的逻辑错误,如何升华自身的观点。这些技巧的学习有很大的难度,教师在辩论赛展开前应该悉心教导。如笔者在辩论赛前,先设计几个辩题,要求每个同学起草一份开篇陈词稿,收集起来后,对那些有代表性的稿件做出评价。

二是提问和回答问题的技巧。提问和回答问题是辩论赛中不可回避的,两者的基本要求是简洁、有力、巧妙。简洁,亦既不能给人一种懒婆娘的袜子又臭又长之感。有力,亦既要切中对方问题要害,不能隔靴捎痒。巧妙,亦既能四两拨千斤,避其锋芒。这些要求是辩论实践中提问和回答问题所必须具备的,初学者不容易把握。教师应该通过适当的方式引导学生往正确的道路上前进。如笔者在西方经济学课程辩论中,针对辩题“中国目前是否应该全面放宽二胎生育政策”,要求学生思考两分钟后提出三个有价值的问题。然后针对每个问题,谈谈它是否是一个有价值的提问。针对那些有价值的提问,再指定学生如何回答。通过多回合的实践,笔者发现学生的提问技巧和回答技巧都有了显著的提升。

三、过程点评者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在辩论过程中,辩论态势

息万变,作为身处其中的辩手往往应接不暇。面对这种局势,作为评委和旁观者,任课教师理应对每场辩论赛的完整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点评。

一是对学生角色的点评。很多学生根本不知道自身在辩论赛中应该充当什么样的角色,没有强烈的角色意识。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四辩身上。不可否认,四辩的主要任务是最后总结陈词。许多学生对它的理解过于狭隘,认为四辩就是最后出场做一下总结陈词。在这种角色意识指引下,他们在自由辩论阶段,摆出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直到辩论快结束的号角吹响的时候,才姗姗出现,做一个要么不伦不类、要么事先准备好的所谓总结陈词,真是大煞风景。这是对四辩角色的误解。每当遇到这种情况,笔者都会对四辩手进行点评。几乎每次辩论赛,笔者都要针对辩题的要义、针对对方的弱点、针对自身的逻辑等告诉四辩手应该如何做出点评。实践证明,笔者的点评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让许多学生茅塞顿开。

二是对整个辩论环节的逻辑体系进行点评。辩论最讲究逻辑的严密性。教师应该仔细倾听整个辩论的逻辑构建。气势庞大、内容丰富、条理清晰的逻辑框架是取胜辩论赛的首要前提,而这个任务是由开篇陈词来完成的。但许多学生都没有明白这个道理,在构建自身的逻辑框架时,显得条理混乱、乏力。不但评委抓不住他们的逻辑要点,也会令对方辩友不知道从哪里着手与他们展开辩论。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教师应该在事后全面指出这种逻辑乏力的弊端。例如,在辩题为“中国目前是否应该放开二胎政策”的课程辩论赛中,正方辩手能够从人口老龄化的危害性、计划生育对人权的侵犯、人口红利的消失等几个方面提出自身的观点,每个小的论点都有恰当的论据作为支撑。这是很成功的例子。但面临同样的问题,有一些辩手显得手忙脚乱,层次不清,看上去有血有肉,实质上貌合神离。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教师应及时纠正错误。

四、成绩考核者

为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课程辩论的积极性,应该将辩论表现与课程成绩挂钩。教师应该设计相对完善的辩论成绩考核体系,并严格执行。作为成绩考核者,教师应该在两个方面完成自身的任务角色。

一是辩论成绩评定方案的设计。在辩论成绩评定上,笔者任教的西方经济学课程具体考核方案是:辩论环节占整个平时成绩分数的30%,约12分。每个学生的具体占分视其辩论表现而定。胜方的最佳辩手得满分,即12分,其他辩手在8~10分之间。负方的最佳辩手得10分,其他辩手在6~8分之间。

二是辩论成绩评定方案的执行。在方案执行上,为了尽可能公平地评定辩手的成绩,笔者一贯坚持发扬民主作风。每场辩论赛中,我都会指定班级学习委员到高年级同专业兄弟班级邀请两位有经验的学长和我组建评委团,严格按照正规辩论赛的评分要求逐项打分,再根据平均分确定胜负结果。为了尽可能完美地完成自身的任务角色,教师应注意倾听学生的心声,发扬民主的作风,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地评分。

篇(6)

我们先来看第一组“绝X弃Y”:“绝智弃辩,民利百倍。”

“智”与“辩”在先秦文献中成对出现时,一般是指从士人分化出的智士与辩士。《韩非子·六反》云:“语曲牟知,伪诈之民也,而世尊之曰辩、智之士。”又《韩非子·内储说下》:“郑桓公将欲袭郐,先问郐之豪傑、良臣、辩智、果敢之士。”所谓辩、智之士就是辩士与智士。辩士与智士是两种什么样的人,黄老道家著作《鹖冠子》中有一个解释:“受言结辞使辩,虑事定计使智。”[[i]]辩士是指以言辞论辩、交际的士人,智士则是指谋划大事而定计策的士人。辩士与智士是先秦时期从士人阶层中分化出来的两类士人,或以言辞论辩政事,或为执政者出谋划策,其目的都是为了依附执政者谋求一定的政治与社会地位。

辩士与智士由于其对执政者的依附属性,使得他们的人格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扭曲,先秦时期的学者们对他们颇有微词。韩非子对“智”有一个解释:“险、躁、佻、反覆,谓之智。”[[ii]]唐敬杲说:险,通“俭”,利口也;躁,通“辣”,多言也。[[iii]]佻,轻佻。《离骚》“余犹恶其佻巧”注:“佻,轻也。”。韩非子认为,花言巧语,吵吵嚷嚷、说话轻挑、经常翻悔而变化无常的人,就是“智士”。黄老道家著作《鹖冠子·近迭》说:“臣无明佐之大数,而有滑正之碎智。”鹖冠子所说的“碎智” 与韩非子所说的“智”是一致的。“碎”,指说话唠叨,絮烦,如碎烦(麻烦,啰唆)、碎过(说话唠叨且爱挑剔)、碎嘴碎舌(方言,罗嗦;唠叨)、闲言碎语等词语中的“碎”都是这个意思。鹖冠子认为,某个大国(指楚国)身边有“碎智”之臣,是导致这个大国由强变弱的一个重要原因。

《管子·法禁》说:“以数变为智……圣王之禁也。”为圣王所禁的“数变”之智就是韩非子所说的“反复”了。韩非子说 “智士者未必信也;为多其智,因惑其信也。”[[iv]]智士因其多智,所以容易反复无常,不讲诚信。《庄子·徐无鬼》说:“知(智)士无思虑之变则不乐”,可见,智士以“思虑之变”为乐事,“变”就是反复多变,没有诚信可言。

由上可见,先秦时期的智士普遍具有言辞琐碎,不讲诚信,反复多变的特点,因而受到道、法学者的抵制与反对。道家中的黄老学派与庄子学派反对最为激烈。《文子·道原》提出:“依道废智。”《黄帝帛书·十六经·成法》则说“滑(猾)民将生,妄辩用知(智),不可法组。”《庄子·月去箧》:“天下大乱,罪在于好智”,更是将社会动乱的原因归结于智士。黄老学派和庄子学派的反智思想根源,往上溯都直接指向老子。老子所说的“绝智”,就是要指绝弃智士。有学者以楚简《老子》“绝智”而推论老子主张绝弃智慧,主张回到原始无知的状态,这种解释是无论如何讲不通的。老子本人及其学说本身就是智慧的化身,如果说老子倡导绝弃智慧,无异于说老子倡导绝弃“自我”,这不是老子对自己及其学说的背叛吗?再说,以老子之智慧,应该能够认识到,人类心智的发展是社会和人类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不可能被绝弃的。如果说老子要绝弃的是一切的聪明与智慧,而主张回到原始的智慧未开的时代。这种说法未免把老子看得太没有觉悟,

辩士是以言辩为特长的士人。先秦时期,辩士“受言结辞”为执政者效劳。受辩士言辩之风的影响,先秦社会言辩之风日盛。《列子·汤问》载:“孔子东游,见两小儿辩斗。”连小儿也辩论天文,固当不是偶然现象,而是社会盛行论辩之风的一种直接反映。

对于言辩之风,儒道墨各派看法互不相同。墨家是赞成言辩的一派。《墨子·经说下》:“辩也者,或谓之是,或谓之非,当者胜也。”墨家认为凡事可能通过言辩来判明是非,对于治理国家有着重要意义。《墨子·小取》:“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因此,墨家把辩士视为国家的珍稀人才。《墨子·尚同上》就说:“辩乎言谈,博乎道术者乎,此固国家之珍,而社稷之佐也。”儒家的荀子对言辩之风也发表过看法,但荀子对“辩”明显持折中的看法,即不贬不褒,只要所辩的内容符合儒家的规范就行了。《荀子·非相篇》:“凡言不合先王,不顺礼义,谓之奸言;虽辩,君子不听。”对于“不合先王”“不顺礼义”的言辩,君子才不会去理睬,但如果所辩之言做到了“合先王”“顺礼义”,君子理当采信了。

道家对于言辩的态度与墨、儒两家都同,所持的是强烈的反对态度。《文子》提出“不贵其辩”[[v]],主张“息未辩之说”[[vi]]。《庄子·缮性》说:“古之存身者,不以辩饰知,不以知穷天下,不以知穷德,危然处其所而反其性已,又何为哉!”认为言辩是违背人的本性的作为,重视言辩是十分危险的。《庄子·徐无鬼》:“知(智)士无思虑之变则不乐,辩士无谈说之序则不乐,察士无凌谇之事则不乐,皆囿於物者也。”智士喜欢思虑多变,辩士喜欢言谈的逻辑有序,察士喜欢言辞尖锐,这些人都被外在事物所束缚,因而不可取。辩士最先是为执政者辩论政事,此风很快影响到学术界。《庄子》中所说的“儒墨相与辩”、“以坚白同异之辩” 等都是指学派门第之间的言辩。“天下之学者多辩,言利辞倒,不求其实,务以相毁,以胜为故。”[[vii]] 先秦学术论辩中的这种畸形现象,在汉代被形容为“曲学多辩”[viii],这可能是道家主张“息辩”的原因之一。

《文子》向被认为是“老子之义疏”,由《文子》的“息辩”联系到楚简《老子》“弃辩”,二者应该是相通的。楚简《老子》的所弃之“辩”,就是要绝弃“言利辞倒,不求其实”的辩士。

在“绝智弃辩”之后,楚简《老子》接着说:“民利百倍”。智士反复多变,没有诚信,而辩士又言利辞倒,不求其实,这两种人依附于执政者,都会对政治的安宁与社会稳定产生负面的影响,从而给百姓带来灾难和损失。故而老子认为,只有绝弃了智士与辩士,才能使国家的政治走上正途,从而给百姓带来更多的实惠。

楚简老子中的第二组绝X弃Y:“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我们先来看“巧”与“利”在先秦文献中的一些基本含义。“巧”与“利”是同一个意思,可以互训。《离骚》:“余犹恶其佻巧。”王逸释“巧”为“利也”。[ix]“巧”与“利”在古文献中经常出对出现,如“巧口利辞”、“功利机巧”等。楚简《老子》中“绝巧利弃”也是“巧”与“利”相联而出,不可将此二字割裂开来理解。在先秦文献中,巧与利相关联的一些含义是:

一、用于技艺,指工巧与利器。

“巧”从工,“工”有精密、灵巧义,巧的本义是指技艺高明、精巧。《说文》:“巧,技也。”《庄子·天道》“刻雕众形,而不为巧。”“不为巧”是指不巧饰,不文饰,不矫饰。《孟子》书中,孟子四次提到“巧”,其中两次是指“工巧”。《离娄上》:“孟子曰: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尽心下》:“孟子曰:梓匠轮舆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

利,从刀,从禾,表示以刀断禾的意思。其本义是刀剑锋利,刀口快。楚简《老子》:“民多利器,而邦慈(滋)昏。”“利器”之“利”用其本义,是锋利的意思。“利器”的“器”不单指武器,也指一切器物。雕刻用的工具,也可称“利器”,如《左传》昭公十七年:“五雉,为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工巧与利器是相联系的。举凡一切“工巧”,如建筑刻镂,青铜冶铸、丝织刺绣等都需要有相应的“利器”作为工具,可以说没有“利器”无以成“工巧”。前引《庄子·天道》“刻雕众形,而不为巧。”“刻雕众形”须用“利器”,而“巧”是利器刻雕的结果。《庄子》此句的本义是虽用利器刻雕造型,但不可为之巧饰。

二、用于言辞,指花言巧语。

《论语》记载,孔子4次提到“巧”字都是指“巧言”,如《论语·卫灵公》:“子曰:巧言乱德。”《论语·阳货》:“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可见,孔子认为,巧言与儒家所倡导的德、仁都是相对立的,所以说巧言者乱德性,少仁性。“利”由锋利的本义,引申为为言辞尖锐,如“利口”“利辞”“利言”等语汇中的“利”都是用其引申义。“利口”出自《论语·阳货》:“恶利口之覆邦家者。”“利言”出自《孟子·滕文公下》:“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巧与利相关联,组成“利口巧辞” “巧言利辞”“利辞巧口”等词汇,如《史记·仲尼弟子传》:“子贡利口巧辞。”又,郭店楚简《性自命出》说:“人之巧言利辞者,不有夫诎诎之心则流。”

三、用于心智,指功利与机巧。

《孟子》中四次提到巧,其中两次是指心智之机巧。《孟子·尽心上》:“孟子曰:“耻之于人大矣,为机变之巧者。”《孟子·万章下》:“智,譬则巧也。”心智机巧与多与心怀功利目的有关,故而《庄子·天地》云:“功利机巧,必忘夫人之心。”

楚简《老子》“绝巧弃利”的“巧”“利”具体是指什么,学者们的解释各种各样,但多将“巧”解释为“巧智”,将“利”解释为“利益”。对此,我们还要作一些分析。首先,楚简《老子》“绝巧”之“巧”不当是指心智的机巧,因为楚简《老子》前句即云“绝智”,如果“巧”为“智巧”的话,则与前句意义重复。“利”也不可理解为“利益”,楚简《老子》并不反对“利益”,楚简《老子》云:“绝智弃辩,民利百倍。”楚简《老子》绝弃智、辩的目的就是为了让百姓得到更多的利益。如果将楚简《老子》的“弃利”理解为抛弃利益,就与“民利百倍”自相矛盾了。

其次,楚简《老子》所说的“巧”“利”也并非是上面分析的三种含义中的第二种,即言辞巧利呢?楚简《老子》前句已言“弃辩”,“弃辩”之“辩”也包含指言辞巧利,《鹖冠子·道端》云:“口利辞巧,足以知辩。”如将楚简《老子》所言的“弃利”之“利”理解为言辞巧利的话,就与前句“弃辩”意义重复了。再者,“绝巧弃利”的后一句是“盗贼无有”,巧言利辞与盗贼的滋生似乎没有必然的联系。

综上所述,楚简《老子》“绝巧弃利”的“巧”与“利”不是指心智之巧利,也非指言辞之巧利。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指技艺之巧利了。老子所绝的“巧”是在工艺品上髹以文饰;老子所弃的“利”是指“刻雕众形”的刻镂之事。《文子·上义》引老子言:“工无淫巧,其事任而不扰,其器完而不饰。”可谓是对楚简《老子》“绝巧弃利”一句的最佳注解。楚国诗人屈原的《离骚》中说:“固时俗之工巧兮,偭规矩而改错; 背绳墨以追曲兮,竞周容以为度”。社会以“工巧”作为一种时尚,放弃规矩与绳墨等传统匠制工具,一味地追求各种新奇的技艺。楚简《老子》“绝巧弃利”就是要绝弃以崇尚工巧,一味“追曲”的“时俗”。

老子为什么提出“绝巧弃利”,反对雕镂文饰?这是因为老子认为,正是因为精巧手工制作出各种奇玩好物,使得人们将这些东西奇货可居,最终导致了盗贼的产生。楚简《老子》中两次提到盗贼,将“巧”“利”、“法物”与“盗贼”联系在一起。楚简《老子》:“法物滋彰,盗贼多有。”“法物”今本作“法令”,河上公注:“法,好也。珍好之物滋生彰著,则农事废,故盗贼多有也。”老子认为,“法物”是盗贼产生的原因。而“法物”又是从哪里来的?是由于手工工艺的进步,各种精巧的技艺制作出来的。老子认为,只有消除了各种技艺上的巧利,就不会制造出奇玩好物,也就没有盗贼产生了。

楚简《老子》说:“人多智,而奇物滋起。”这两句在今本《老子》中作“人多伎艺,而奇物滋起。”相比之下,今本作“人多伎艺”强于“人多智”。胡寄窗说:“老子把工艺技巧认定为社会祸乱的原因,他们要求废除工艺技巧,甚至认为盗贼之产生也是由于工艺技巧的关系”,[x]老子看到了社会中“盗贼多有”的不合理的现象,也积极探索解决的途径,但他在分析社会不合理现象产生的原因时却产生了偏差。他没有认识到引发盗贼的社会根源是社会财富的不足和贫富差距,而将原因归结为百姓的多“巧”与多“利”,沿着他的思路,最终能找到的解决社会问题的办法只能是绝弃工艺技巧了。由于老子对产生不合理社会现象的原因的分析出现了偏差,最终找到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也是软弱无力的。

与道家反对工艺巧利相反,先秦显学儒、墨两家都不反对工艺巧利。孔子和孟子对于言辞的巧利与心智的巧利都是反对的,唯独对于工艺的巧利则没有明确表态。孔子没有言及工艺巧利,孟子虽言及,但没有从否定的意义上谈论巧利。“初期儒家并不根本反对工艺之事,只不赞成儒者从事工艺,甚至有时还承认工艺的重要作用。墨家之推重工艺自不必说。战国后期的儒法各学派,虽鄙视工艺,但尚肯定工艺之社会作用。只有道家才错误地把工艺看作是社会祸乱的根源。”[[xi]]

楚简《老子》的第三组“绝X弃Y”:“绝伪弃虑,民复季子。”

“伪”和“虑”在先秦文献中,都有较多论述。但将“伪”与“虑”关联起来进行论述,除楚简《老子》所说的“绝伪弃虑”外,只有《荀子·正名》和出土楚简《性自命出》有过专论。因此,对楚简《老子》“绝伪弃虑”的解读,应该从这两篇文献的“伪”“虑”论着手。《荀子·正名》云:“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情然而心为之择,谓之虑;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虑积焉能习焉而后成,谓之伪。”荀子将“伪”与“虑”纳入他的心性学说范畴,并认为二者是相关联的。“虑”是“心”对“情”的控制与选择,也即思虑。“虑”由心理活动转而成为现实积淀就是“伪”。何谓“伪”?唐人杨倞注《荀子》云:“伪者,为也,矫也,矫其本性也。凡非天性而人作为之者,皆谓之伪,故伪字人旁加为,亦会意字也。”从荀子的论述中,可以看出虑与伪的关系,一是伪源于虑,二是虑的表现内在化,而伪的表现外在化。

在郭店楚简《性自命出》等篇中,对伪与虑从心性的角度加以讨论。《性自命出》因其与楚简《老子》同出一墓,因而对解读楚简《老子》也有着重要意义。《性自命出》:“凡人伪为可恶也。伪,斯吝矣;吝,斯虑矣;虑,斯莫与之结矣。”首先应该引起注意的是,楚简《性自命出》竹简中“伪”字,本不从“人”从“为”,而是从“心”从“为”,字作上“为”下“心”。可见楚简的“伪”强调的不是外在化的“人为”之“伪”,而是内在的“心为”之“伪”,也即非出自人的本性的真实的情感。庞朴先生也就此上为下心之伪字论道:“‘伪’字原作上为下心,它表示一种心态,为的心态或心态的为,即不是行为而是心为。”[[xii]]

此前有学者将楚简《老子》“绝伪”之“伪”解释为“伪诈”。伪诈因构成对社会的危害,并为法制所不容。从文献记载来看,周代对诈伪之人要将之处以极刑。《周礼·地官·司徒》:“察其诈伪、饰行、儥慝者而诛罚之。”《吕氏春秋》卷第十八:“诈伪之民,先王之所诛也。”很显然,诈伪之人已经由个体的质变转化成为对社会与政治的一危害,这才使得执政者不得不采取严厉的刑罚来加以矫正。秦汉以后各朝法律中,也都将诈伪作为罪名列入法律条文。所以,认为楚简《老子》提出“绝伪”就是要绝弃“伪诈”一说,没有存在的理由。正如庞朴先生所说:“伪诈从无任何积极意义,从未有谁提倡过维护过;宣称要弃绝它,迹近无的放矢。所以,这种解释不能成立。”[[xiii]]

其次,《性自命出》中与“凡人伪为可恶也”一句相对应的一句是“凡人情为可悦也。”显然,“情”与“伪”是对立的。 “情伪”在先秦文献中经常相联出现,如《周易》有“情伪相感”,《左传》有“民之情伪”,《管子》有“国之情伪”。这里的“情”即人性的本真状态,而“伪”则是人性的心伪状态。再者,《性自命出》将“伪”与“虑”是相关联进行论述的。在“伪”与“虑”之间,有一个“吝”字。此字原从双口从文,各家释文不一,但均难以读通。不管这个字如何读,从行文中可以看出,《性自命出》认为“伪”源于“虑”,这一点与《荀子·正名》是相通的。

另,郭店楚简《语丛二》也从心性的角度来论证“虑”的产生和其社会影响。关于“虑”的产生,《语丛二》说:“欲生于性,虑生于欲。”欲念源自于人的本性,而思虑则源自于了欲念,《语丛二》承认了“虑“产生的合理性,但《语丛二》接着说:“倍生于虑,争生于倍,党生于争。”思虑带来一系列的后果,由于思虑,人产生倍(通“背”)反之心,有了背反之心,则会产生人与人之间的争斗,人与人之间的争斗志会产生朋党,而朋党直接危害社会与政治。《语丛二》的作者虽然没有明确说明是要“虑”还是不要“虑”,但从其对“虑”所生产的“倍(背)”、“争”、“党”的后果来看,作者是不赞成过“虑”的。

综上所说,“伪”与“虑”实是先秦儒家心性说的一对概念,虑是人的思维器观(“心”)对人的喜怒哀乐欲等情感的控制与选择,而“伪”则思想和思维活动对人的原始本真的异化的结果。楚简《老子》所谓的“绝智弃辩”也当与儒家的这一思想有关联。过度的思虑不仅造成感情的“心伪”,还会造成人的行为上的“人伪”,而这些都是对人的本真状态背离。“绝伪弃虑”下一句为“民复季子”,季旭升《读郭店楚简札记》说:“《说文》:‘季,少称也。从子稚省,稚亦声。’《老子》常以婴儿比喻原始浑朴的美德,今本第十章:‘专气致柔,能婴儿乎?’二十章:‘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郭店》本章的‘季子’”,犹言婴儿,也是指道德纯朴的本质。”[[xiv]]楚简《老子》主张通过“绝伪弃虑”,抛弃一切过度的思虑和对人性的异化,使“民复季子”,重新回到人的原始的朴素的状态。

道家各派对老子的这一思想也都有所继承。如《文子·上礼》就对“浇醇散朴,离道以为伪”现象进行批判,反对背离醇朴的人性本质而为伪,至于道家倡导“无思”“无虑”的言论就更多了,如:

“老子曰:大丈夫恬然无思,惔然无虑。”[[xv]]

“凡听之理,虚心清静,损气无盛,无思无虑,目无妄视,耳无苟听。”[[xvi]]“庚桑子曰:“全汝形,抱汝生,无使汝思虑营营。”[[xvii]]

“不思虑,不豫谋”。[[xviii]]

“德人者,居无思,行无虑,不藏是非美恶。”[[xix]]

“古之王天下者,知虽落天地,不自虑也。”[[xx]]

篇(7)

一、引言

《三国演义》是我国家喻户晓的文学着作取材于历史,但又不为历史所限制。 它以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惟妙惟肖的人物刻画,惊心动魄的战争描写深深打动着中外的读者。在许多广为流传的故事中,诸葛亮舌战群儒这一片段向读者展示了诸葛亮非凡的才华和气度,他运用其清醒的辩论策略和技巧一一驳斥了以张昭为代表的江东众谋士的降曹思想,为孙刘联合扫清了道路。在传统的西方修辞学中,修辞的概念始于演讲与辩论,被伊索克拉底和亚里士多德认为是“劝说的技巧”(the artificer of persuasion),本文以传统修辞理论分析了诸葛亮在其辩论的过程中所使用的修辞策略,意在开拓些以逻辑为基础的巧妙有力而又行之有效的辩论技巧,为现在的演讲与辩论提供些方法和策略。

二、西方传统修辞学理论概述

传统修辞学起源与公元前5世纪的古希腊,主要以论辩和演讲的方式用来影响法庭、集会上的听众,或者称赞、颂扬某些人或事。修辞被当作一种劝说的特别技巧。着名的修辞学家柏拉图—苏格拉底、伊索克拉底和亚里士多德所创建的修辞理论对实践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和理论依据。

柏拉图(Plato)在其书中列出有关篇章结构的文章:以引言开头,进入说明,直接或间接的论据、或然性、证明和补充说明、驳斥指控和辩护。他对修辞学的主张在演说者须知晓真理;基本勇于应该界定;词类应恰当安排等等。

伊索克拉底 (Isocrates )则坚持修辞的生成性(Genesis)和分析性(Analysis),这种特性后来成为现代修辞学的重要内容.他和亚里士多德认为修辞是“劝说的技巧”,在辩论中,为了说服别人,要采取一定的战术策略,并且这些战术策略要随听众和场合的变化而变化。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是西方修辞最着名的一位修辞学家,他的着作《修辞学》(Rhetorique, rhetoric)是最古老和最有影响的修辞学专着,为西方古典修辞奠定了理论基础,也为世界修辞学提供了经典着作。

亚里士多德对修辞提出一系列三分法描述:演讲者,主题,和听众。演说要想打动听众,需要三个因素:一是内容,二是文辞;三是演说技巧。他认为劝说的成功取决于演说者的人格,和是否将听众置于一种合适的心态,以及由演说词所提供的表面证据。劝说的风格特征包括:清晰(clarity),适体(Propriety),和正确(correctness).他还将演讲的过程同辩证法结合在一起,认为修辞学是一种反诘的方法,是一种工具,人们借助这种工具来面对或然性和可能性(problematicity)的问题。

三、诸葛亮舌战群儒之修辞策略

在《三国演义》第四十三回,曹操统兵百万来讨伐江东,在此生死存亡的关头,诸葛亮随鲁肃来到江东劝说吴主孙权联合抗曹,吴主孙权并不了解诸葛亮的雄韬武略,对他的才能持有怀疑的态度,因此才想出用江东的谋士试探诸葛亮。而且江东的众谋士对诸葛亮是只听到传闻但未见其人,对他也是半信半疑,有些人认为他更是徒有虚名。相反,诸葛亮却心怀坦然,他十分了解江东吴主和他属下的心理,对他来说,来江东有两个任务:一是要说服孙权不能降曹的利害关系,二是要自下而上使江东所有人的意见保持一致,也就是不能让孙权的谋臣产生任何动摇孙权意志的举动,所以他已经想到了对策,可谓胸有成竹,对全局已有了成熟的判断和掌握。在与吴主孙权和众谋士的辩论中, 他采取了一系列必要的修辞策略:

(一)先徐后速法

《孙子兵法·九地篇》中说:“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入脱兔,敌不及拒”。意思是知己知/,!/彼而后动,欲速则不达。在与众谋士的辩论中,诸葛亮没有急于求成,主动向众谋士讲明降与战厉害关系,而是蓄势待发,等待他们来发问,然后一一驳斥他们的偏见和错误思想从而证明自己的才能,让他们相信自己的远见卓识。这样,循序渐进地从心理上使众谋士消除对曹操的恐惧,了解抗曹生降曹灭的道理,加深对联合抗曹的认识。

(二)擒贼擒王法

在江东谋士中,张昭是最有影响力的人物,在当年孙策临终时,曾对弟弟孙权说过:“外事不决问周瑜,内事不决问张昭”,在主战主降的立场上,他主张降曹。因此,使他心服口服地主战就相当于说服了大多数的谋士,对孙权的决定其到关键性的作用。诸葛亮深知这一点,因此与其的辩论也最激烈和最尖锐。他阐述了刘备兵败的真正原因并不是因为诸葛亮的战略战术的错误,而是因为刘备的贤德贻误了战机才导致现在的窘境,一方面驳斥了张昭对刘备的不公正的指责和对诸葛亮才能的怀疑;另一方面又指出刘备的境况只不过是一时,一旦养精蓄锐,一定会重整旗鼓,前途无量;也从侧面指出张昭的鼠目寸光的局限性和力求自保的降曹思想的错误。

(三)旁敲侧击法

在驳斥薛综和程德枢时,诸葛亮没有从正面指出他们的错误,而是以儒家思想为道德准则,“夫人生天地间,以忠孝为立身之本”和“儒有君子小人之别。君子之儒,忠君爱国,守正恶邪,务使泽及后世,名留后世。若小人之儒,惟物雕虫,专工汉墨;青春作赋,皓首穷经;笔下虽有千言,胸中实无一策。”义正词严得指出他们不为国家和社稷着想而胆小怕事、自私自利的唯诺性格,使他们理屈词穷,无话可说。诸葛亮以其丰神飘洒,气宇轩昂的气度和豪迈自信、爱恨鲜明、才华出众的人格魅力的赢得了这场舌辨的胜利;并将众谋士的心态调整到正确的状态,用充分的论据唤起了众谋士的忧国忧民的意识和必胜的信心。亚里士多德认为劝说的成功取决于演讲者的人格力量,是否将听众置于一种合适的心态,及由演说词所提供的表面证据这一修辞理论在此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四)机智激将法

在舌战群儒后,吴主孙权为诸葛亮的口才所折服,但他仍旧对孙刘联合抗曹的可能性和成功性持有怀疑的态度,使他举棋不定,烦躁不安。诸葛亮洞悉他的心理,借助《孙子兵法·始计篇》中的“怒而挠之,卑而骄之”的激将法,故意夸大曹操的势力,让孙权对曹操俯首称臣的方法来激怒他,从而推动事态向抗曹的方向发展,使吴主孙权明白唯有下定决心与刘备联合抗曹才能挽救江东。诸葛亮为孙权分析了抗曹的必要性以及曹操失败的必然性,坚定了孙权抗曹的信心。

诸葛亮的江东之行无疑是成功的,这都归结于诸葛亮非凡的才华,他纵观寰宇的全局意识使他能够站在更高处去审时度势,制定正确的战略战术,最终取得了战争的胜利。

结论

诸葛亮所运用的战略战术和辩论技巧无论从军事上还是实际生活中,多为读者提供了广博的学习资料,从修辞学的角度来看,为现代社会待人接物,辩论演讲提供了诸多的技巧和方法。只有巧妙的运用这些技巧,才能打动听众,使人信服,达到演讲及劝说的目的。

参考书目:

[1]从莱庭 西方修辞学 上海:上海

篇(8)

公诉人首先应该在公诉意见中就案件的性质、证据情况、罪责轻重、适用法律、法定或酌定从轻从重的情节、被告人的态度、量刑幅度等等方面提出自己的看法,形成基本评价,确信在心。在此基础上,还要有一个战略战术的考虑。譬如对一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争议不大的问题,可以采取先发制人的方法,在公诉词中充分阐述;而对一些较为疑难、存有争议的问题,则需采取后发制人的方法,在公诉词中暂留余地,待辩护方发言后,针对辩护意见、阐明公诉观点。

此外,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还要把公诉语言、公诉气势、公诉效果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语言流畅、语气有力、举止庄重、气势威严,通过公诉发言,使审判人员和旁听群众充分认识到被告人有罪、罪当处罚,使被告人也能因此受到教育,认罪悔罪,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法庭效果,为辩论的成功奠定基础。

二、 分清主次,突出焦点与重点,掌握庭审主动权

驳斥辩方观点,首先应说明控辩双方分歧意见的焦点是什么,然后围绕这一焦点问题,运用法理依据和事实依据阐述辩方观点错误所在,从而说明公诉观点是客观的、准确的、应当采纳的。实践中,辩护方在辩论中往往会提出众多的对被告人有利的观点,公诉人应当选择那些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有影响的关键性问题进行答辩,不能泛泛而谈,否则答辩就会显得苍白无力。答辩要做到观点鲜明、论证准确、语言精炼、表述恰当,避免在枝节问题上纠缠不休,以免影响合议庭的注意力和对案件关键性问题的判断。当辩护人就某一问题纠缠不休时,其真正的目的多数在于避实就虚,分散法庭的注意力,或者因为理屈辞穷,死缠烂打,这种情况下,公诉人不能反复地去解释,也不宜简单地回绝,而应适时解脱。为此,公诉人就要注意控制辩题的方向,争取主动。庭审中,凡涉及对犯罪事实有异议但证据确凿充分的、有意歪曲法律法规内涵的、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理由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以及推脱罪责不符合事实的,公诉人都必须快速作出答辩,坚决予以驳斥。而对与案件定性无关的观点、与案情无关的情节、书或公诉词中已经阐明的观点、没有原则性分歧的问题以及尚属学术界讨论的问题,公诉人要尽力摆脱答辩,或作同意性表态,或作说明性表态。遇到个别证据欠缺的情况,辩护人抓住不放时,公诉人要敢于承认和面对,并说明此证据虽欠缺,但全案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证实犯罪的理由。这样,不仅可以从被动中解脱出来,也能表现出国家公诉人客观公正的态度和风度。

三、 充分发挥语言技巧,卓有成效地支持公诉

语言是一门艺术,语言技巧在法庭辩论中更显重要,它能帮助公诉人赢得先机,占取主动,进而实现公诉目的。根据具体案件和庭审情况的不同,随着法庭辩论的变化,无论是妙语连珠还是一语道破,巧妙、恰当、得体的语言都能让你左右逢源,使反驳切中要害、无懈可机,收到事半功倍的公诉效果。公诉人的答辩语言应力求简洁、庄重、坚定、掷地有声乃至委婉、真挚、平实、融情入理、融情入法、娓娓道来,做到提纲挈领、有理、有节、有力,充分展示当代公诉人的魅力和风采。辩论中切忌使用讽刺、挖苦、生硬甚至带有攻击性的语言,切忌居高临下,要以平等对话的姿态让辩护人从内心认同你的观点,进而使庭审能够更加顺利地进行。

公诉人在法庭上需要审时度势、灵活多变地选择答技语言,如:在缺少直接证据的法庭辩论中,公诉人可以以退为进,先声夺人,“虽然本案没有被告人实施放火行为的直接证据,但综观全案,大量的间接证据相互佐证,形成了环环相扣的证据链条,足以证实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这里,公诉人首先开宗明义,指明证据的特点,主动揭示问题,说明事实真相,这样,如果辩护人再次就此提异议,就未免有些牵强附会了。又如:在法庭上会遇到辩护人使用偏激性语言对公诉人进行人身攻击的情况,若辩护人说;“公诉人一再否认辩护意见,可能是对有关法律规定不甚了解吧,不妨庭后重温一下刑法内容。”面对辩护人这样的言辞,公诉人不做任何反应似乎显得软弱无力,倘若以牙还牙又有损公诉人的执法形象,不妨回答:“公诉人不能同意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理由已经论述清楚,不必复述。至于公诉人是否需要重温刑法内容,应该不属本庭辩论的范畴,如果辩护人有兴趣,可以庭下指教。”如此应答,沉着自如,温文尔雅中显露出公诉人的文明与大度,使辩护人无法再行发难。再比如,辩护人有意揪住某一问题不放,无论其出于什么目的,公诉人必须适时摆脱纠缠,可以这样回答,“请法庭注意,关于……问题,公诉人已答辩多次,既然辩护人如此关注,现作最后一次答辩……’’。用这样的语言进行回答,既做到了“仁至义尽”,又表明了如果辩护人还就该问题纠缠不休,无异是无理取闹了。庭审中,公诉人富于说服力和感染力的语言能够起到感化、教育的作用。例如,在指控未成年人犯罪时,公诉人可以作下面的发言:“站在被告席上的被告人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年,对他的犯罪,公诉人深感痛惜,同时,对其亲朋好友此时此该的心情表示理解。然而,法不容情,不容亵渎,合议庭在量刑时对以下情节应予考虑……”,诚恳的话语使情与法交融到一起,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又折射出公诉人公正执法的背后关爱他人的一片真情,入情入理的语言促使被告人认罪服法,悔过自新,同时也促使被告人的家长和辩护人消除对立情绪,更好地配合诉讼的进行。公诉人的语言技巧源于磨练、体会和积累,因此,要不断地在实践中去学习、总结。

四、 简明扼要、恰如其分,抓住对方的弱点进行辩论

在法庭辩论中,公诉人需要认真思考,敏锐地觉查辩护人的弱点,用简洁的语言尽快结束辩论。一方面避免人为地夸大分歧,另一方面避免走向对被告人一味追求从重处罚的极端。事实清楚,过多的答辩反而不好,一旦抓住对方的弱点要迅速反击。如,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在场的目击者所提供的证言不是完全相同,辩护人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该证据存有矛盾不能采信,在答辩时,公诉人首先从分析证据入手,说明不同的目击证人处于不同的方位、不同的状态,在瞬息的变化中看到的情况不尽相同正是客观现实的体现,不属事实上的矛盾,应予采信。之后,可以含蓄地提出辩护人的职责所在。简明扼要、恰如其分的答辩能够使人感到公诉人的答辩水平即条理清楚、言简意赅,又能表现出公诉人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公诉权的执法形象。

五、 适时、巧妙地对辩论中的失误、疏漏进行修正和补救

法庭辩论转瞬即变,公诉人没有时间去琢磨,准备再充分,也难免出现个别的失误。而且,辨认的内容涉及面广,公诉人无法保证在具体的细节的问题上不出现疏漏,对此,公诉人最好能抢在辩护人发言之前进行纠正,以免造成被动。对已经发生的前一轮的错误,应当委婉地承认。修正和补救错漏的关键是语言技巧,公诉人可作如下表述:“现在,本公诉人对刚才公诉意见中的……问题,进一步阐述如下……”,这里“进一步阐述”即有补充说明的意思;对错误加以更正则可表述为:“对刚才的公诉意见,本公诉人就……问题重新发表如下公诉意见……’’,”重新发表”即有更正之意,或直接表述为:“本公诉人的观点在上一轮未能阐述清楚,现就辩护人的观点作如下答辩……”。在庭审中,如确不能对辩护人的观点予以有力的回答,可以作这样的表述:刚才辩护人的观点公诉人已充分了解,我的观点也已经表述清楚,不再重复。两种观点难以统一,请合议庭根据事实和法律在评议时一并考虑。答辩过程中,辩护人提出诸多辩护理由,假使有一个观点不好答辩又不能不答,可暂时有意遗漏,将辩护人的观点进行分解后,先行答辩其它问题,争取时间思考答辩另一观点的方法,如果辩护人在下一轮辩论中再次提出,再作从容答辩。

篇(9)

对抗技巧:

这是短兵交接的战斗。辩论双方在唇枪舌剑的较量中,往往呈现出尖锐的矛盾对立状态。而这对抗性,也正是辩论引人入胜的重要特征之一。对抗技巧的特点就在于针对同一事物能给出针锋相对的结论。

1.例证对抗

在论辩中,选取与对方所提及的相反的事例来与之对抗,从而构成尖锐对抗。如在“人性本善与人性本恶”中:

正方:对方辩友,请你们不要回避问题,台湾的正严法师救济安徽的大水,按你们的推论不就是泯灭人性吗?

反方:但是对方要注意到,8月28号《联合早报》业告诉我们,这两天新加坡游客要当心,因为台湾出现了千面迷魂大盗。(笑声,掌声)

当台湾大学队列举“正严法师”的例子时,如果复旦大学队就此是不是泯灭人性展开讨论,不仅难度大,而且将陷入被动。预示反方选取了“千面迷魂大盗”这一相反的实例,将对方的诘问有力地顶了回去,赢得了这一回合的胜利。

2.名言对抗

当对方引用名言来为其观点作证时,直接对名言进行反驳是不理智的。这时最好的办法是引用与对方相反的名言与之构成尖锐对抗。如:

反方:就义利作用而言,利是基础,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而义呢,只是通过对利益关系的调节,来间接地影响社会发展。正是在对自身利益契而不舍的追求下,人类从洪荒蛮野走进现代化文明的瑰丽殿堂。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一语道破这种真谛:“利益是我们的唯一动力。”

正方:对方辩友跟我们说了一位法国人的话,那么我也想回赠对方一段法国人卢梭的话,他说:“爱人类,首先就要爱正义。”(掌声)

反方队从古今中外名家名言的宝库中找出爱尔维的话来论证重利的主张。同样,正方也从这一宝库中找出重义的名言来与之构成尖锐的对抗,使辩论更具有激动人心的色彩。

在论辩中要运用好名言对抗的技巧,平时对名言要有深厚的积累,辩论赛前更应准备好与对方观点相对应的名言卡片,以便运用。

3.史实对抗

当对方从历史典籍中挑选与对方观点有联系的史实来进行论辩时,我们也不妨从历史典籍中找出与对方观点相反的史料来与之构成对抗。可参照名言对抗,在此暂略。

4.数据引证

很简单,数字是一种非常有说服力的工具。不作赘述。

篇(10)

以下是整理的论文答辩问题及解决办法。

1、答辩程序有哪些?

自考论文答辩程序跟普通高校毕业生答辩要求相同。在考生论文写作完成后,由主考校统一安排相关学科的教师,组成答辩小组,进行答辩。一个学生答辩的时间,通常在30—40分钟。进入答辩现场,答辩分三步进行。第一步:考生陈述。由考生简单介绍自己的论文梗概,以及写作论文的构思和过程,对观点做简要陈述。第二步:老师提问。答辩之前,评审老师已经详细读过接受答辩者的论文和指导教师的评语,而且拟定了要提的问题。评审老师可以根据事先拟定的问题,也可以根据听取考生的自述时想到的题目,向学生提问。提问的问题可以是两三个,也可以是三四个,提问的方式和问题的数量,因不同的论文、考生的陈述而异。老师提问后,会给考生留出准备时间。第三步:考生回答提问。准备完毕,考生需针对老师的提问,一一作答。当学生回答问题完毕,被告知答辩结束,即可告退离席。最后在考生回避的情况下,由答辩小组集体商议,给成成绩。成绩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2、答辩应注意哪些问题?

(1)毕业论文及其答辩在评分中各占一定比例,虽然论文本身的分数高于答辩的分数,但如果答辩不及格则论文分数无论多高也不能及格,由此可见答辩的重要性。因此,努力掌握答辩的方法和技巧就成为非常重要的事情。(2)进入答辩现场,给主持答辩的教师留下的直观印象十分重要。答辩者应从保持良好的仪态开始,保持态度谦虚,言辞简洁,神情镇静,回答问题自信,行为举止礼貌而得体。答辩者的仪态不在答辩的内容之中,但属于答辩形式的一部分,对答辩质量会产生影响,答辩者不得对此掉以轻心。因为答辩者的仪态不仅反映了其人对答辩的重视程度,而且能反映他的人生修养和学养,以致对主持答辩教师的评判发生影响。(3)开始答辩时,要掌握好节奏,评审老师提出问题后,可以稍作停顿,考虑一下再作答。一定要明白老师提问的准确含义,不要造成歧义的理解,如果不清楚,宁可再问一次,也不贸然作答。(4)开始回答问题时,层次感要强,要有逻辑条理,言语要简明流畅。对于自己熟悉的问题要详细地回答,对于自己不太熟悉的问题要谨慎地回答,对于自己不求甚解的问题如能回避最好,不能回避则应明言,不能不懂装懂。如果论文有遗漏,经老师提问有所触动,自己又知其原理,应敏捷地用言语做补充。(5)答辩结束时,主持答辩的老师通常会对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做一小结,对论文及其答辩给予肯定、补充和纠谬,答辩者应虚心听取。(6)最后,答辩者表示感谢后离席。当然,在毕业论文的答辩中要重视答辩的基本方法和技巧,但也不要过多依赖技巧,最重要的是打好专业知识基础和做好逻辑思维方法的训练。做研究的基本功好了,自然很容易从容应对论文答辩,而不必过多考虑繁复的答辩技巧。3、毕业论文成绩评价标准是什么?评定毕业论文成绩的主要标准,包括几个方面,即:论文选题的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论文观点的正确性和创新意义,引用材料的权威性及材料的合理应用和铺排,论文是否具有较强的逻辑性和条理性,论文结构和语言表述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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