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培训注意事项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21 17:21:46

安全生产培训注意事项

安全生产培训注意事项篇(1)

一、电力建设施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现状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单位大部分都能认识到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健全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使全体职工遵章守纪,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对于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大部分都能按时举办安全培训,并经考核获得安全岗位资格证书。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了电力建设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大大减少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改善了安全生产状况,有效控制了伤亡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如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阳江常规岛项目部,自项目部组建成立以来,一直注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年以来举办各类安全教育培训100多次(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授权培训、继续教育学习培训等),培训各类人员累计1万余人次,安全教育培训基础较好。但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和发展,伴随着企业改制,部分建筑施工协作单位和专业(劳务)分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特别是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上,在经济上和时间上舍不得投入,导致安全技术水平低下。一些劳务分包队伍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仅限于在开会时讲“要注意安全”,而怎样注意安全则讲不出所以然。一些安全员不清楚自己在施工现场的地位和作用,对安全管理知识不熟悉,有的甚至连常用安全技术规范标准都不熟悉。一些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懂安全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二、电力建设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仅仅针对建筑企业职工,并未做到全员安全培训。一些施工企业的领导只重视生产,安全教育停留在表面上,在布置、检查、总结工作时,有些企业领导人只是应付几句“要注意安全”之类无关痛痒的话,至于到底什么地方不安全,应采取什么措施,则避而不谈。职工安全教育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强,技术知识面较广,十分庞杂费力的系统工程,抓与不抓,抓得好与坏,关键在各级领导。此外,安全教育工作者在数量上远远没有达到要求,很难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现场施工的企业职工一方面由于知识水平较高,接受能力较强,另一方面由于人员较为固定,多为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施工管理人员,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均能按时接受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所以,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且能够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力量。但是作为施工现场的外来务工人员,是我国目前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薄弱环节。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农民工的文化知识水平较低,接受能力较差;其次是农民工流动性较大;最后是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和专业(劳务)承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大量的事故统计结果表明,当前我国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中,70%左右是由于企业职工违章作业造成的。这说明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技能生疏,安全生产知识贫乏,这是造成我国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暴露了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存在的问题。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是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是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将企业安全生产建立在牢固基础上的有效途径,是企业必须执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但当前企业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培训时间不能保证,岗前培训只讲安全注意事项,仅限于背操作规程,缺少现场岗位培训以及职工应急应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安全培训与技术培训脱节,职工对岗位的生产工艺、安全问题没有真正理解,安全技术规程不能认真正确执行等。

三、电力建设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设想及建议

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体系

一个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必须有计划性、针对性、可行性和实用性,对受培训人员能够实施有效的培训,且令培训收到良好效果,从而做到事半功倍。针对电力建设工程新员工入场与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培训,将所有的培训根据培训的内容与适应的人群的不同分为四大类的培训。

第一类:新进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包括:新员工入场三级培训、HSE/治安/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培训学习、施工安全知识。其中以上五项内容的培训根据施工人员与管理人员工作性质的不同侧重点有所区别。如施工人员重点是对安全基础知识、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现象、安全事故案例进行学习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等,目的是使员工在作业前就清楚的了解项目部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所造成的后果。而管理人员重点是对安全基础知识、HSE/治安/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培训,目的是使管理人员知晓和掌握电力建设施工单位HSE管理规章制度,了解在管理过程中那些行为是违章与违规,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控制事故率。针对此类培训,培训时间根据不同的对象又分为以下几种:第一种,从来都没有在电力建设施工企业或者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从事过施工作业的人员,此类人员的进场安全培训时间为24小时。第二种,在民用建筑工程干过的施工作业人员,现要进入电力建设施工工地的,此类人员的进场安全培训时间为16小时。第三种,在电力建设单位从事过施工作业的,现要进入常规火电建设工程的,此类人员的进场安全培训时间为8小时。第四种,在电力建设单位干过的施工作业人员,现要进入核电建设工程的,此类人员的进场安全培训时间为8小时。所有的管理人员,进场安全培训时间为8小时。

第二类:适应性培训。包括:起重安全、高处作业安全、施工用电安全、脚手架安全、交通安全、叉车安全、射线探伤安全、应急救援知识、密闭空间安全、危险源辨识、小型机具机械安全管理、HSE管理体系知识。目的是专项施工作业人员理解和掌握必须遵守的安全要求,以提高个人在作业时的安全技能与隐患识别能力,从而达到安全施工的效果。根据培训内容不同采取笔试与实操进行考核,如员工考核不合格将停止其在现场从事相关工作,直到培训考核合格为止。针以人员:入场后的特殊工种与特殊作业人员,培训时间:4小时。以上二大类培训是员工作业前与施工过程中必须参加的培训,达到事前预防的目的。

第三类:扩展培训与领导培训。扩展培训包括:医疗急救知识、预防自然灾害知识、消防专项操作知识、安全人机工程学及安全管理心理学知识。该类培训主要目的是增强事故发生时尽量将损失与影响降到最低,及事中控制。针对人员为:管理人员与施工班组长、工长、施工队长,培训时间:4小时。

领导培训包括:现代安全管理理论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HSE管理体系知识、安全经济学。该类培训主要目的是使领导在进行安全管理过程中了解与遵守相关安全知识与国家法律、法规,避免在管理决策中的偏差。针对人员为:部门经理、主管及助理以上人员,培训时间:4小时。

第四类:特殊培训,包括: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公司或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及处罚标准、日常施工安全行为守则。该类培训主要目的是强化个别违章违规员工的安全知识,及事后总结。针对人员:现场违规、违章人员,培训时间:4小时。以上四大类培训基本达到了安全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总结的安全控制管理理念。

相关部门建立一个专门的《员工安全教育信息库》,以便于准确的反映出每位员工已接受的安全教育情况及教育结果。定期盘点,对于受适应性培训相对较少的员工增加一些必要的培训。

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做任何事情都需要一个好的计划,培训同样也需要一个好的计划。目前我们制定的三月培训滚动计划,大多数情况是拍脑袋想出来的,没有可行性,没有针对性。要针对施工进度计划、人力进场计划和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制定三月培训计划,做到有目的,有层次。比如近期现场高处作业不符合项比较多,那么可以安排各项目班组进行高处作业方面的培训。某个班组新手比较多,就可以安排针对该班组工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方面的培训。

四、 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

在没有政策约束和奖惩激励的情况下,员工通常不会主动去学习,不认真听讲,不遵守培训课堂纪律。因此,只有通过激励制度去激发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同时用比较严格的考核制度来约束,消除员工学习的惰性,从而确保培训工作的实效性。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奖惩激励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形成严肃的课堂纪律,避免把培训当作儿戏。在授课前公布培训纪律,培训期间严格执行。不许迟到、早退,授课期间只允许教师的一个声音等,都作为考核范围,对不遵守制度的,不管是管理人员还是施工人员,都应该按照奖惩制度进行考核,树立起培训管理部门的威信,使员工自觉遵守纪律,提高培训的质量,达到培训效果和目的。

五、 培训老师的水平

一名好的培训老师,能将课件讲得栩栩如生,精彩纷呈,能够吸引听众,能够牵引学员的思路,引人思考。在日本,担任培训的教师要经过培训取证,掌握作为教师必备的培训指导技能。所有培训讲师的培养都明确规定了教学计划和教学时间,还规定教学方法,以提高培训效果。目前在企业内部可以实施安全培训老师专业化,建立培训教师数据库,定期组织进行能力提升培训。培训老师统一在总部接收专业培训,提升培训指导能力,经过试讲,合格后授权取证。然后到各项目后针对项目的特点结合业主的要求进行适应性修改,再试讲,合格后授权上岗。

六、 统一的培训教材

各项目部的培训教材由各自的工程师编制,其水平参差不齐,课件自然也不一样,培训的效果就不得而知了。如果由总部统一做一套教材,针对常规火电施工做一套,针对核电施工做一套,然后经过试讲、论证和修改,到各项目部之后,根据实际情况及业主的要求进行适应性修改,便可以投入使用,节省了重复做培训教材的工作,也提高了培训教材的质量,提升培训效果。特别是一些规范作业或标准化作业,可以做成视频,形成标准化培训教材。

七、 丰富的培训形式

安全生产培训注意事项篇(2)

1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

安全教育培训是企业安全生产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企业提高职工安全素养和安全技能、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的必要手段,建筑施工现场“三级”安全教育是法律法规对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要求。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安全培训教育是基础一环:大量的现场违章和事故验证,由于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部分施工管理人员、一线操作工人对缺乏基础的安全知识、事故防范技能、风险防范意识,才造成了违章现象屡禁不止,最终导致了事故发生。因此教育培训工作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2 现状

正是基于安全教育培训在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安全生产法》等法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部门规章及各地方政府的有关地方法规、规定均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做出了详细、具体、明确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分别对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要求做了明确规定,要求“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分别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使用新设备,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006]第3号令) 第十六条规定了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第十七条规定了项目部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第十八条规定了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而且还规定了各类培训的时机、各级培训的具体时间要求。

但在实际操作中,大多项目的安全培训流于形式,主要表现有:培训时间缩水,达不到规定要求;培训内容教条单一,无针对性;培训教育仅限于开工或年初,施工过程中新增人员未接受教育,不能达到全员接受培训教育的要求;将教育培训三级并为一级,缩减培训课程;更有甚者,不组织培训直接将试卷发给工人抄写,完善资料。总之,在大多数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形式重于内容,实际效果极其有限,没有达到通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技能的目的。

3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的原因分析

3.1 从实践来看,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的教育人员大多是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这类人员熟悉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本项目施工工艺特点、本项目主要危险源以及主要管理措施、熟悉本项目施工情况,但缺少的是教育方法和相关技能,同时由于是兼职,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准备,培训教育内容和形式单调、重复、缺少针对性是不争的事实。项目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就是具体从事项目实际施工的人员,对于大部分施工人员来说,常年从事单一重复性工作,接受单调、重复的安全教育培训,很少有人去关注培训的内容。恶性循环导致了双方共同走过场的默契。

3.2 在当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下,公司与项目部普遍采用经济绩效考核的办法对项目部进行管理,项目部与劳务人员大多是合同关系,而劳务人员报酬大多采用计件工资或定额包干,如此,公司和项目部对劳务作业人员无绝对的组织控制权力,工人流动性大,现场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资金难以保障。又由于建筑施工的特点,工程施工不同阶段施工需要的人数、工种均为动态的,也客观上增加了安全教育培训的难度。从而导致了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和时间均大幅缩水。

3.3 由于上述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项目部又不得不组织安全培训、教育,因此,走过场、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也就自然盛行起来。

4 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方法

4.1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切实解决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的实际困难:在安全生产管理资金中明确教育培训的实际费用来源和数额,并制定管理办法,保证教育培训人员和接受教育培训人员的工资劳务支出,保证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在公司范围内组织培训教育人才,编制教材范例,指导项目部适合编制本项目部特点的培训教材,收集整理各种项目施工、各施工阶段、各项目所在地区特点的案例工项目部培训选用,制作视频教育素材供项目部选用;增强服务意识、配置专门人才,能根据项目需要随时提供公司级教育培训。

4.2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和技术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明确专人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权力,明确奖罚措施,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施工特点和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劳务作业人员来源和特点、所处地区施工特点、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制定针对性培训教育计划,编制针对性培训教育教材。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一定要紧扣本项目施工内容,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分季节、分阶段组织培训,切忌一次性培训贪多求全,保证培训内容易于被工人记忆、掌握,确保培训教育效果。注意尽可能采用视频资料、运用多媒体形式增强对被培训人员的吸引力,增强培训教育效果。注意收集本项目施工内容近似的、本公司发生过的或本地区发生过的事故案例,尽可能通过多媒体演示重现事故发生经过,力图以震撼效果引起被培训者共鸣。从而增强培训教育效果。注意针对劳务队伍来源,结合其施工、生活特点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如:在工地住宿人员需重点强调生活设施安全知识,工地外住宿人员要重点强调上下班途中的交通安全知识及项目所在地区的交通特点。

必须坚持进场工人先接受教育培训再上岗作业的原则,坚决杜绝未经培训教育上岗作业的情况发生。培训要特别注意施工阶段的特点,比如,地下施工阶段、地上施工阶段、高层施工阶段,同一工种在不同施工阶段作业要分阶段进行培训教育,保证作业人员掌握各施工阶段不同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和安全防范技能。同时要注意针对项目所在地区的气候特征按不同季节进行培训,保证接受培训人员了解本地区不同季节气候特征和可能产生的危险源和防范措施技能。班组教育应保持日常有效,针对每天不同的施工环境、现场工况,对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教育。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项目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事故防范技能的基本方法,保证施工作业人员接受针对性强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和工资收益是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前提,也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在适当的时机运用适当的防范进行针对性教育是提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关键。建筑施工企业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安全生产中加大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安全理念培训,为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挥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安全生产培训注意事项篇(3)

建筑施工企业由于其行业特点决定了人员流动性大,文化素质及水平偏低。由于是高危行业,各类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据有关资料统计,2004年1至6月,全国共发生建筑安全事故487起,死亡588人,其中80%以上事故都是因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认识到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使广大职工都能按规定,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获得安全岗位资格。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大大减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改善安全生产状况,有效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但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人和发展,伴随着企业改制,一部分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和专业(劳务)承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特别是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在经济上和时间上不舍得投人,导致人员安全技术水平低下。一些建筑业企业领导和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仅限于在开会时讲“要注意安全”,而怎样注意安全就讲不出所以然。一些安全员不明白自己在施工现场的地位和作用,对安全知识一知半解,有的甚至连常用安全技术规范标准都不了解,特别是新进场的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懂本工种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这些人完全没有安全防护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有的农民工上班没几天就死于工伤事故。由于以上这些现状的存在,导致建筑施工企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2加强教育培训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就是说在一切生产活动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预防为主,是指在一切生、产活动开始之前针对生产活动的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科学管理手段和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掌握运用安全生产科学的管理手段,需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建筑法》第4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为了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部一九九七年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只有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提高建筑企业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才是安全生产的唯一保障。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具体措施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建筑施工企业更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实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使安全教育培训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经常化。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具体应作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3.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落实安全教育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内部单位、项目经理部要分别设置安全教育培训部门,配备专、兼职的安全培训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2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要分不同的层次,因人而异,分灶吃饭。

(1)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及重大伤亡事故分析;

(2)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仅要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点还要反复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掌握应用检查、评定、分析和提出整改措施的方法。

安全生产培训注意事项篇(4)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它与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有着密切的关系。随着近年来建筑业持续迅猛的发展,机械化操作代替了手工操作,而机械化的程度越高,就要求我们的操作工人技术素质水平越高。建筑工人的技术素质水平直接影响到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所以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确保安全施工的关键之一是“强化对建筑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但是目前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存在一定问题,结合工作实践,我谈谈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几点看法:

一、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现状

现实工作中, 由于认识水平的不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发展不平衡。但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和发展,一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特别是在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在经济上和时间上不舍的投入,导致安全技术水平低下。一些建筑业企业领导和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仅限于在开会时讲“要注意安全”,而怎样注意安全就讲不出所以然,一些安全员不明白自己在施工现场的地位和作用,对安全知识一知半解,有的甚至连常用安全技术规范标准都不了解,特别是新进场的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懂本工种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要具体化

1、建筑企业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思想教育的目的是为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通常从加强思想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通过安全生产思想路线和方针政策的教育,提高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使他们严肃认真地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劳动纪律教育主要使广大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2)安全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的主要内容: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机械设备、高处作业、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文明施工、消防器材应用等安全基本知识。(3)安全技能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结合本工种专业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的教育。使每个职工都要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包括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2、安全教育要有明确的目标、具体的内容、可行的措施,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建筑施工企业领导和项目经理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及重大伤亡事故教训分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仅要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点还要反复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掌握应用检查、评定、分析和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法。作业人员培训主要内容,除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外,重点要学习安全知识常识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重大伤亡事故案例分析。安全教育中要杜绝蜻蜓点水,随意找几本书,念几个文件和规定,走过场的现象发生,切实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三、安全教育培训形式要多样化

安全教育培训可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开展活动,比如说可以制作形式多样的培训资料,图文并茂,提高员工的培训兴趣;也可以建立安全教育室,举办多层次的安全培训班,举办安全知识演讲、报告会、进行图片和典型事故照片展览,放映电视教育片,举办安全知识竞赛,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总之,安全教育要避免枯燥无味和流于形式,可采取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并坚持经常化、制度化。同时应注意思想性、严肃性和及时性。培训要与生产实践相结合,每次培训结束必须进行考试,以检验培训效果。

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职工安全素质的根本途径,安全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内容也很多,关键是要注重教育培训的效果,避免形式主义、走过场。随着安全责任越来越重大,安全教育的内容一定要全面、具体,要正确对待各种安全教育培训,讲求实效,真正以人为本,让员工受益,真正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从而为实现零事故奠定基础。

四、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1、加强对管理层人员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素质。企业必须定期、定时、分批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提高管理安全生产的素质,做到对安全生产能管、会管、管得好。

安全生产培训注意事项篇(5)

2加强教育培训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就是说在一切生产活动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预防为主,是指在一切生、产活动开始之前针对生产活动的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科学管理手段和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掌握运用安全生产科学的管理手段,需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建筑法》第4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为了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部一九九七年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只有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提高建筑企业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才是安全生产的唯一保障。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具体措施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建筑施工企业更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实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使安全教育培训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经常化。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具体应作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3.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落实安全教育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内部单位、项目经理部要分别设置安全教育培训部门,配备专、兼职的安全培训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2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要分不同的层次,因人而异,分灶吃饭。(1)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及重大伤亡事故分析;(2)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仅要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点还要反复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掌握应用检查、评定、分析和提出整改措施的方法。(3)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除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外,重点要学习安全常识和本工种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应急救援措施等。

3.3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注意培训的“全员性”。培训要覆盖所有与现场施工安全相关的各方人员,对内要涵盖全体员工,对外要包括可能进人现场的相关人员。避免职工因不懂职业安全常识与技能而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管理人员因忽视职业安全而违章指挥,削减甚至取消安全防护投人,简化安全管理制度,淡化安全检查与整改;外来人员因缺乏安全意识而误人危险区域,误动设备操作系统或电器装置的开关或按钮等不安全行为而导致事故发生。

二是要注意培训的“全面性”。施工现场是一个具体的工作范围,各种因素相互关联、制约,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既要使职工懂得安全常识“会安全”、能够识别危险“懂安全”,又要使职工提高安全意识“要安全”。

三是要注意培训的“针对性”。建筑产品的单一性决定了具体施工现场的特定性,安全教育培训也必须适应这个特性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培训的内容必须紧密结合现场、现实生产特性来选择,让职工通过培训能够“及时、持续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意识到在工作中忽视安全的后果和重视安全生产所带来的效益。

四是要注意培训的“连续性”。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在时间上是没有固定规律的,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忽视安全,就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的发生,施工现场的所有状态时时处在变化之中的特点,要求安全教育在时间上要保持连续性。

五是注意培训的“经常性”。要达到使职工时时处于“警钟常鸣”、具有“遵章守纪”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应有的与作业性质相适应的操作技能。

六是要注意培训的“规范性”。安全生产是国家和企业的头等大事,安全生产必须以国家安全生产政策和企业管理规章制度为依据进行,同时安全生产是在改造自然过程中的保障措施,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所有现场安全培训必须以国家法规、方针、政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标准、规范为依据,紧密结合现场施工实际进行,不得随心所欲、信口开河,要达到使员工知晓工作程序、明白操作要点、掌握作业标准,用技术促进安全、用标准、规范保障安全的目的。

安全生产培训注意事项篇(6)

工作目标: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全面开展企业各类人员培训,确保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其他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率有较大提高,提高特种工持证上岗率和培训复训率,确保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全年完成各类从业人员培训25.79万人次,其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4000人次,安全管理人员1200人次,特种作业人员2900人次,其他从业人员25万人次。各镇街、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指标分解见附件。

(一)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培训对象为镇街安监所干部、网格化责任干部、安监中队人员和村居巡查员。重点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监管要点、程序等业务知识培训。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全年要完成企业主要负责人4000人(包括初训和复训人员)、安全管理人员1200人的培训任务。企业负责人和安管人员培训由市安监局负责,人员的通知、组织等工作由镇街负责。

(三)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要加大对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力度。全年要完成2900名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摸底、组织等工作分别由镇街、有关部门和安监局负责。

(四)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重点抓好对班组长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班组长以企业自主培训为主,镇街、部门要做好监督指导工作,年底前班组长要普遍轮训一遍。中小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继续由镇街和有关部门负责,全年要完成25万从业人员的培训任务,其中镇(街)培训20万人,市机关有关部门培训5万人(具体任务数见附件)。规模以上企业自行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相关镇街要对其培训工作开展指导督促。

二、培训重点

2013年安全培训工作以“三项岗位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为重点。

培训内容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培训大纲为基础,重点突出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内容,提高“防火墙工程”四个能力建设(隐患发现能力、初起火灾扑救能力、疏散逃生能力、宣传培训教育能力),并组织好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管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要从实际出发,重点突出安全规定和规程的教学;班组长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突出提高安全意识和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真正认识到什么样的岗位是安全的、什么样的行为是安全的。

要针对事故多发的特点,重点强化危化、矿山等高危行业和以“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机械伤害”为主题的安全培训工作。

三、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是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源头工作、基础工程。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把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它各项监管工作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同时,要明确1-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安全培训工作,并加大对安全培训的经费投入,专款专用,提高效益。

(二)严密组织。各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培训工作计划,早安排早落实。要建立培训工作台帐,包括人员培训签到单、培训人员信息登记表、试卷、培训内容,认真填写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证。届时,安办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培训的情况进行验收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一项内容。

(三)注重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用电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应急处置自救能力等作为重点,并根据各行业安全生产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要注重培训知识的实用性,采取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形式,力求通过培训,提高各类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开展培训专项执法检查。要把安全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地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全员培训工作落到实处,杜绝未培训先上岗现象。

安全生产培训注意事项篇(7)

安全生产极端重要,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特别是2015年8月15日,在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后,国家领导人先后都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生产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切实落实和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但当前国内各生产经营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离职率逐步增加,流动性增大,直接影响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落实。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认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如何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为企业提供更为便捷和经济的安全生产培训服务是亟待深入研究和实践的问题。

1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高流动性的表现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在面向开发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过程中,注重对参加培训的企业人员的信息化管理。近期,按照在2015年度企业参加培训人数在4人以上的标准,从863家参培企业中挑选出180家企业,对这些企业在2013~2015年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人员情况进行了数据统计。经过分析发现,在180家企业中有138家企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出现了离职现象,出现离职现象的企业达到了77%。在138家企业中,参加过安全生产管理培训人员有2761人,其中556人离职,平均占比为23.3%。另外,在138家企业中,有39家企业的离职率超过了30%,企业离职率最高的为70%。在企业内,由企业派出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的人员都是企业重点培养的人员,从上面的数据看,对于这个群体,出现了23.3%的离职率,是比较惊人的。当前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离职情况已经比较严峻,呈现出了比较高的流动性,这将直接给企业安全生产带来隐患,给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培训落实造成困难,直接影响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2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职能的理解

在生产经营企业面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频繁流动等诸多问题的同时,政府的职能部门也意识到了企业人员的高流动性,尤其是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流动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并积极筹划,采取措施应对。2015年4月,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煤炭安全监察局为充分发挥特色院校和培训机构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命名管理办法(试行)》,经推荐命名了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等12所院校和培训机构为第一批“北京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在面对企业人员离职率比较高,尤其是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呈现的高流动性,对企业安全生产培训造成的影响应深入地进行思考,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服务上积极进行实践,以缓解和减少由于人员流动对安全生产培训和管理造成的冲击和影响。

安全生产培训注意事项篇(8)

孙华山: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工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都对安全培训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2012年8月20日,总理在听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的工作汇报后强调:当前安全生产要重点抓好三件事,安全生产制度的建设、安全生产技术的创新和安全生产培训。这三件事要牢牢抓住。张德江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多次对加强安全培训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

近年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安全培训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法规、标准和制度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基本理顺,考核体系初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基本形成,基地、教材、师资等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十一五”以来,全国年均培训2000万人次左右,《安全生产法》等20余部法规对安全培训作出规定,总局出台了4部部门规章、42个规范性文件、104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实施了全员培训、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准入、培训机构准入、教考分离、经费保障、责任追究7项法律制度。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建成各级安全培训机构4051家,有专职教师2.1万人。但是,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培训工作还存在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企业责任不够落实,培训针对性不够强,培训基础相对薄弱,处罚和问责少,没有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人是生产力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力量和最活跃因素,代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要充分发挥人的作用就必须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在这个意义上讲,搞好安全培训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从另一个角度说,党的十提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包含对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更包含对生命安全的要求。建成小康社会首先要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必须致力于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培训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三件大事”之一,即是保障人的生命安全重要的基础工作。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2012年9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7个调研组,赴各地开展了安全培训工作专题调研,专题研究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部分直属事业单位、中央企业、一级安全培训机构意见,并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决定》的送审稿,提交国务院安委会研究决定后下发。

如何理解《决定》出台的重大意义

孙华山:《决定》是国务院安委会第一次以“决定”的形式的规范性文件,也是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党的十报告明确要求:“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这对于推动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形成安全发展合力,从根本上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安全培训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三件大事之一,任务更加艰巨和繁重。

这次出台的《决定》,可以说是在系统总结以往安全培训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及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国务院23号、40号文件在安全培训工作方面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了深化和细化,同时吸收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并抓住当前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大好机遇,在更高的层次上进行提升和升华。可以说,《决定》的出台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也是继承创新的过程,更是一次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决定》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提出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决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篇贯穿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贯穿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实施“人才强安”战略,开创安全培训工作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指导“十二五”及今后相当一个时期全国安全培训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孙华山:《决定》共分为7个部分、27条,架构严谨、内容丰富、规定具体、措施有力。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树立”、“两个坚持”、“三个细化”、“五个落实”。具体来说就是,树立一个工作意识,即“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坚持两个工作理念,即依法培训、按需施教;完善细化三个责任体系,即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培训监管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职责,安全培训和考试的机构培训质量保障责任;落实五项法律制度,即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师傅带徒弟制度、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

《决定》提出的“四个100%”和“两个提高”目标的具体内容

孙华山:前面已经说过,“十一五”以来,全国年均培训2000万人次左右。2011年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分别达到99.2%、96.1%、98.3%;班组长、农民工培训合格上岗率分别为84.0%、93.6%,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持行政执法上岗证率为95.0%。应该说,这几年,通过各地、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安全培训的成效还是很大的。尽管如此,我们感到离党和政府的要求,离法律、法规的规定,还有一定差距。所以,这次《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十二五”安全培训工作“四个100%”和“两个明显提高”的目标。这些目标是适当的,经过努力是可以达到的,也是必须要达到的。

具体来说,“四个100%”即“三项岗位”人员(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

“两个明显提高”指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决定》提出了哪些更加严格的要求

孙华山:《决定》要求强化安全培训责任追究,明确提出实行更加严格的“三个一律”。一是对应持证而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并依法对企业按规定上限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和关闭。二是对存在不按大纲教学、不按题库考试、教考不分、乱办班等行为的安全培训和考试机构,一律依法严肃处罚。三是对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培训、考试、发证不到位的责任。对因未培训、假培训或者未持证上岗人员的直接责任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所在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矿长(厂长、经理),实际控制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决定》有哪些鲜明的特点

孙华山:《决定》是国务院安委会第一次以“决定”的形式的规范性文件,其强制性、指令性和约束性很强。主要有6个方面的突出特点:一是细化和完善了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体系。二是首次明确归纳了安全培训工作的5项法律制度。三是更加注重新技术、新手段在安全培训领域的应用。四是更加注重实际操作培训和现场安全培训。五是在安全培训责任追究方面更加严格。六是拓宽了安全培训投入的资金渠道。

《决定》内容丰富,特色鲜明,集中概括为“三个统一”,即:宏观与微观的统一,继承与创新的统一,治标与治本的统一。《决定》立意高远,逻辑严密,既有总体思路和要求,又有安全培训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基础建设、质量控制、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决定》既重申和延续了以往法规文件中有关安全培训的规定,又针对目前安全培训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了实施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建立安全培训网络学习平台等一系列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很强的对策举措。《决定》既重视解决一些地区和单位安全培训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实效性不强等突出矛盾,又注重解决制约安全培训工作发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突出强调了保证安全培训投入、共享安全培训优质资源、加强安全培训过程管理、严格教考分离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决定》的贯彻落实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

孙华山:首先要抓好学习宣传。12月5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宣传贯彻《决定》的通知,各级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各企业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安全培训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通过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简报等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培训的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要加大宣贯力度、拓展宣贯广度、延伸宣贯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将《决定》迅速传达贯彻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所有企业及职工,使“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努力形成全社会更加支持安全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要加强领导。做好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在落实,关键在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要率先学习好、领会好《决定》精神,为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做好宣讲辅导。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把安全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主管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要把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总体布局,制定培训规划,健全培训制度,加大培训投入,为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安全生产培训注意事项篇(9)

外来农民工由其所在单位组织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培训费用主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适当补贴。补贴培训范围如下:

(一)纳入本市补贴目录范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企业岗位技能要求的岗位培训项目、经原劳动保障部批准的在沪行业特有工种鉴定站可实施鉴定的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培训项目,结合本区实际情况,以商贸服务类、旅游服务类、建筑工程类、造船类等行业为重点,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技能培训项目以及市政府颁布的职业资格准入职业予以优先。

(二)对外来农民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重点是从事高危工种的农民工。

(三)享受培训补贴的外来农民工必须是参加本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对象。

二、明确区农民工培训工作小组成员

成立*区农民工培训工作小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任组长。其他成员有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培训指导中心*;区外地劳动力管理所*。区农民工培训工作小组负责本区农民工培训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经费审核等相关事宜。

三、培训要求

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与安全生产知识双证培训,总量为3200名。其中职业资格证书、行业证书类培训占70%左右,本市准入制职业必须是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其他上岗类技能培训占30%左右。培训时间为2009年12月前完成学员注册并进入培训。

四、经费补贴与结算方式

(一)*区农民工培训工作小组负责落实经费补贴事项;区政府补贴培训督导评估室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每一个农民工培训班级进行督导评估,并出具督导评估意见书;培训单位在完成预期的培训计划后,凭督导评估意见书、学员培训注册名单和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结业证书、行业证书及安全生产培训证),向区农民工培训工作小组提出培训经费补贴的申请;经工作小组核准通过的培训补贴经费,由局领导审批同意后七个工作日内汇入培训单位帐户。

(二)培训经费补贴方式:对纳入补贴培训目录的培训项目,按规定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对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培训项目,参照同类等级工补贴标准给予50%补贴;对岗位培训项目,补贴标准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培训课时核定,原则上不高于300元/人。培训机构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每合格一人按照等级工100元、行业特有工种及岗位培训80元予以追加补贴。区农民工培训工作小组按照市下拨培训补贴的金额,实施统筹补贴,不足部分由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予以落实。

五、培训单位的认定

安全生产培训注意事项篇(10)

一.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建筑业已成为国民经济中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其中农民工是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不仅是服务行业及轻工业产品生产的主要力量,也是我国建筑业的主力军和生力军。由于农民工流动性较大,而且频繁更换单位,不能全面掌握某项专业技能知识,给建筑业施工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每年农民工伤亡人数较为严重,安全形势相当严峻。因此,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已经成为当前保护农民工生命安全,降低安全事故率,促进全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现本人就如何提高建筑业项目部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作些探讨。

二、目前我国建筑业农民工的现状

据有关资料统计,建筑业的从业人员中80%以上都是农民工,他们大多数人没参加过上岗前培训、或上岗前培训的实际时间和培训质量不能保证,基本不具备应有的作业知识,不熟悉基本操作要求与安全操作规程,极易引发安全事故。虽然各级主管部门和各建筑施工企业都相继出台一些政策、办法和措施,但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致使农民工自身问题引起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仍频频发生。同时,据统计数字和客观事实表明:超过95%工伤事故都是由于农民工自身的“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原因造成的。从构成事故的三个因素,即人员――施工设备――施工环境的关系分析,建筑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环境因素相对比较稳定(除极个别施工项目外,绝大部分工程的施工环境和机械设备是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只有“人员”是最活的因素,而人员(特别是施工作业人员)又是改变建筑施工现场、施工环境、机械设备的主体。因此,紧紧抓住“人员”这个活的因素,开展农民工安全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及防范能力,是做好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是预防事故发生的最根本措施。

三、建筑业农民工缺乏安全意识的问题及原因

目前仍有不少工程项目的分(单)项工程都是以劳务分包方式分包给 “包工头”,这些 “包工头”基本上都是受劳务公司派遣或挂靠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因而在施工现场,由于工程项目部管理力量的不足,对劳务队的监管上难以到位,尽管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对在建项目安全生产作了明文规定,但项目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

首先,部分农民工对自身培训需要的认识不足,目光放得不长远,导致积极性不高,遇到提醒他们注意安全,他们总会说自己注意就行了,没有意识到制度和培训的重要。其次,一些项目管理人员认为,工人只要每天完成生产任务“能干”、“多干”就行。有些项目部,对农民工技能升级的培训还有些热情,但对安全培训则一点兴趣都没有。再次,农民工的培训具有教育对象分散且流动性大、教育层次不齐、教育时间不定、约束力不强等特点,这就使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

(1)一些农民工大部分来自相对比较贫穷的地区,对未来没有什么特别的期望,不会进行自我投资,对任何培训都没有兴趣。

(2)不少农民工外出打工除了经济收入外,并没有别的目标,只关心收入的多少,而忽视了自身的自我保护能力与安全生产意识。

(3)由于参加培训,很多农民工还需要支付车票、伙食费、住宿费等费用,这些对他们而言,也是不菲的费用,觉得花不来,这又放弃了不少培训的机会。

(4)建筑企业对项目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使其在农民工培训问题上不愿有较多投资。甚至有的企业以农民工缺乏稳定性为由,拒绝对其实施培训。这就导致一些农民工虽打工数年,都没有参加过多少次或正规的培训,更谈不上专门的较系统的安全培训了。

四、提高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的对策

(1)在建项目要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安全文化理念是安全生产的安全灵魂,是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具体地说安全文化就是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是增强员工安全素质的形式和手段。安全文化就是利用寓教于乐的多种形式,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可在项目生活区门架上、建筑工地防护棚上和路边宣传牌醒目处写上相关的安全警示句,如“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下班去”、“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于麻痹”等。一句口号,一个案例,一条标语,一期黑板报,通过一点一点的事情,逐步将这些安全意识灌输到农民工的脑海中,引起他们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一种安全的文化氛围和安全理念。

(2)加强农民工的上岗前培训。项目部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聘请有关专家或工程技术人员为师资,利用这个优势的平台,对农民工进行培训与教肓。对农民工的岗前培训应当根据农民工的工作特点,采用集中授课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集中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劳动法》、《建筑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甚至可以将课堂搬到生产一线现场,这样收效更好。对一些必要的安全知识做到应知应会,多采取案例讲解,用血的教训警醒参加培训的人员时刻做到警钟长鸣。通过培训,使农民工意识到要做到安全生产,就必须遵章守纪,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在开课时间上尽可能以业余时间为主,只要有需要就开班开课。学制上也可以采取系统培训、短训60分钟左右相结合的形式,使培训的成果一点一点地积累。在平时,也可以制作出一些安全知识的教学光盘,使农民工在业余时间或在食堂吃午、晚饭的时间灌输安全生产知识。为保证培训质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相关培训机构对建筑业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进行考核,按照“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发证”原则,作业人员考试合格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实名制的“建筑工人平安卡”,此卡可集暂住证、工伤保险证、教育证等多种功能为一体,对学习培训优秀的农民工给予表扬或嘉奖,这样一来,更有利于激发农民工自觉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3)建立工程项目部、施工队和作业工班三级联动的安全管理机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总监分管、安质部门具体负责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根据工程规模和施工环境,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取得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人员主管安全工作,杜绝非施工技术人员在安全管理机构任职;施工队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每一个作业场所应有一名安全员现场值班;每一个作业工班必须配备一名兼职安全员。按照职责权限,各负其责、各把其关,上下联动、全体参与,建立一套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预防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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