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存在的问题汇总十篇

时间:2023-09-01 16:49:53

安全生产责任制存在的问题

篇(1)

中图分类号:F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5(c)-0168-02

《第一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的无上法则》一书中有这样一段描述:“人类学家统计窗体底端二战结束后60年来,地球上没有战争的日子只有26天。我们要问,半个世纪以来没有事故的日子能有多少天?国际劳工组织(ILO)的最新报告显示,事故的发生一天也没有停止过。全世界每年因公死亡人数达到200多万人,是每年全球战争死亡人数的3倍。平均每7秒钟死1人,每分钟死8人,每小时死500多人,每天死6000多人,相当于每天发生一次像美国“9·11”恐怖事件那样的大灾难。我国企业界一年发生70多万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500亿元。”由此,我们能感觉到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和带来的经济损失是多么的触目惊心,我们必须要对此深刻反思。

1 安全管理存在的普遍问题

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五花八门,存在于施工和管理过程各个环节,抓好管理环节就能够有效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下面将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简要分析。

1.1 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

主要是项目部没有按照“一岗双责、岗岗有责”的规定,建立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项目没有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造成管理链条不畅,存在梗阻现象,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工作无章可循,安全生产责任不明。

1.2 安全保证体系需建立健全

随着政府、企业对安全管理的重视,施工项目部能够建立自己的安全保证体系,但很多施工项目部仅是把该项工作停留在建立阶段,在项目策划阶段形成文档留存,主要是为了施工手续的审批需要及应对各级检查。没有切实发挥安全保证体系的作用。另外,还存在安全保证体系未按照要求建立的情况,没有从思想保证、组织保证、责任保证、技术保证、制度保证、培训保证、工作保证、检查保证、监督保证、经济保证等方面入手,安全保证体系存在任何一项漏项,都能导致管理混乱,容易发生各种安全问题。

1.3 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存在死角

非胜任人员担任特殊岗位、关键岗位、甚至是领导岗位重要角色在各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中不同程度的存在。要解决此问题必须要针对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但在教育培训工作中依然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在对正式员工的转岗培训、劳务工的岗前培训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许多单位对安全培训工作喊的多,抓的少,虽然制定了培训计划,但是不能结合施工生产的需要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不能满足施工生产安全工作需要,负责教育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没有真正急现场所急,供现场所需,没有从源头上抓好正式员工、劳务工安全培训的师资、教材等工作;施工项目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依然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问题。

1.4 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存在问题较多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在编制过程中未能准确找出施工重点、难点,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又不能严格把住施组、方案审核关,有时还会存在随意变更施工方案的现象。交底工作问题主要是:没有按照规定编制交底;没有按照交底制度规范地进行交底工作。尤其在零小作业、临时工程、抢险等紧急任务方面表现尤为突出。

1.5 忽视工程项目收尾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般工程项目进入到收尾阶段,往往容易滋生轻视、懈怠心理,对工程尾工数量底数不清,人力、物力等资源配置严重不足,特别是疏忽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质量管理人员的配置,造成技术管理、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由于尾工管理资源的匮乏,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时刻无经验丰富的正式员工盯控,非常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1.6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管理工作薄弱

主要表现在缺乏管理依据,缺乏怎样组织辨识、怎样评价风险、怎样判定风险级别、怎样制定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怎样审批与签认、怎样控制管理重大危险源的制度,造成重大危险源控制工作看似清楚,实际操作无章可循的问题。导致在危险源辨识过程中,存在辨识不准确的问题,需要重点管控的作业项目往往不能被准确辨识的现象。

1.7 安全生产管理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1)安质检人员的数量不能满足施工生产的需求。

(2)安质检人员的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不能满足安全质量监管工作的需要。

(3)安全质量信息的传递、反馈不及时。

以上问题造成施工项目没有安质检人员进行检查,或者有安质检人员去了现场,但是不知道查什么、怎样查。造成不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给安全生产埋下祸根。

另外在劳动保护、防护用品使用、机械设备管理……等等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本文不再一一列举,如果能将上述问题重视起来,加以解决,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安全生产工作,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做呢?

2 抓好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举措

2.1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2)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区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综合整治重点。

1.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省市领导有关批示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2.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放任企业无序违规发展。3.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4.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5.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1.对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对全区化工园区完成风险排查、对标评估和整治提升工作,对新、扩建危化品生产项目严格把关。2.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完成全区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结合前期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开展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吸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重点整治超量存放、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建立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4.利用危化品安全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的物流管控子系统,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尤其是外地进入车辆的管控力度,重点建立危险货物运输行为监管、非法行为查处和事故处置联动机制。5.继续开展危化品使用企业排查摸底,继续加大排查力度,重点查清危化品使用企业数量、行业分布和使用危化品种类、数量和储存情况,录入“全省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实现每个行业有监管部门,每个行业有企业清单,每个企业有信息档案。要鼓励危化品使用企业进区入园。6.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实施危化品使用企业专项培训,实现危化品使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管员培训全覆盖,危化品使用岗位人员培训不少于30%。(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科技经信局、区商务局)

(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1.消防。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和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宗教场所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文旅体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经信息局、区应急局、区城管局、区委统战部、区供电公司)

2.交通运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临水临崖、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区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乡镇自用船舶、农民自备船非法载客等问题。(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3.建筑施工。重点整治地下空间以及起重机械、高大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结合冬季气候特点,做好工地防滑防冻措施和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坚决杜绝年底盲目抢工期行为,做好工地停复工安全检查。(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重点工程处)

4.燃气。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5.铸造。重点整治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等问题。(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科技经信局)

6.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烟花爆竹、旅游、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电力、特种设备、水利、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文旅体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科技经信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总体安排

(一)动员部署。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5日,各乡镇街、各部门组织开展实施细则制定,部署本地区、本部门集中整治工作。

(二)全面开展。从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2月15日,各乡镇街、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整治活动,企业同时开展自查自改。

(三)总结验收。从2020年2月15日至2020年2月23日,各乡镇街、各部门对活动进行总结验收,收集活动资料、整理相关数据、上报活动开展情况,提出下步长效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的主体责任,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篇(3)

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状况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这主要与相关企业自身责任感缺失有很大关系。我国的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尤其是近一段时间,随着人们购买力的不断提高,对食品的购买需求越来越大,而随之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也越来越多。民间更是有顺口溜表达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无可奈何:吃素的怕毒素,吃荤的怕激素,喝饮料怕色素,能吃什么心中没数,这充分说明了目前食品安全的问题十分严重。从相关数据中我们更能够清晰地看出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我国每年上报的食品中毒案例有三万多件,而这一数据仅仅是众多事故的一小部分,据估计我国每年的食品中毒人数达到了惊人的30万,这说明食品中毒在我国普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了目前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而食品安全是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首要责任,因此,建立并强化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是解决食品安全危机的主要途径。

一、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缺失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尽可能多地追求经济利益,压缩生产成本,导致了企业丧失了自身责任感。

(一)生产过程责任感的缺失。生产过程责任感的缺失主要表现为:(1)相关企业片面追求自身利益,过量的使用食品添加剂、色素等,从而造成产品的生产问题。(2)产品流通过程中社会责任感的缺失。由于很多企业的食品产业链较长,这种情况就会造成食品在流通过程中时间过长。对一些保质期较短的产品来讲就可能导致食品变质,而社会责任感的缺乏则会让这些变质产品继续流通出来,造成食品安全问题。(3)消费环节中社会责任的缺失。消费环节的缺失主要是由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缺少造成的。这两方面责任感的缺失会导致变质产品继续在市场上销售,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政府存在的问题。一方面,我国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存在很多问题,如对企业缺乏足够的约束、监管力度不够等。我国的食品监管体系各部分较为分散,每个政府部门只对生产的某一环节进行监管。这样的监管情况就造成了权利的分散,导致责任推脱情况的出现。在这样的情况下各部门缺乏足够交流,因此不能够对企业进行统一标准的监察,这样就使得相关企业钻了制度的漏洞,造成食品安全问题。另一方面政府官员的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很多政府官员由于缺乏社会责任意识,对于一些存在问题的企业往往没有足够的重视。这样就会助长相关企业的风气,造成更大的食品安全隐患。这种问题在三鹿毒奶粉事件中体现得较为明显。石家庄的政府官员在知道三鹿奶粉存在问题之后并没有及时上报,这样最终导致了大面积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政府在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中的作用

我国食品企业缺乏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足够认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内部动力严重不足,因此迫切需要政府这个外力推动企业自觉且高效有序地承担社会责任。政府在推动食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有以下四个作用:一是规制作用。国家有关部门通过颁布、完善和丰富食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法律,可以约束和规范企业竞争行为。二是激励作用。政府可以利用补贴、优惠的税收政策等方式,通过奖优罚劣达到激励企业履责的作用。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责效果。三是监管作用。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制度与法规要能正确实施就必须依靠监督,否则再完善的政策、制度与法规也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监督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防止企业作出逃避社会责任行为的必要手段。四是协调作用。目前我国企业和政府、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之间对于社会责任的内容和标准尚未达成一个相对一致的共识,企业和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缺乏有的理解与合作。政府对此可以发挥其纽带作用,搭建好企业与社会公众之间沟通的桥梁,增进二者之间的相互信任和理解,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提高公众对企业的信心。

三、政府推动食品行业社会责任的措施

在食品企业中推进社会责任工作是一项重大的工作,政府的推动必不可少。根据我国食品企业存在的问题以及政府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发挥的作用来看,政府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推动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

(一)政府需要对企业做好相应的责任宣传

通过宣传能够让企业更清楚自身的责任,树立正确的责任意识。政府的社会责任宣传让企业认识到自身责任的重要,并且明白出现问题可能承担的严重后果。在多方面背景下,企业就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生产,从而保障了生产质量。相关研究表明,那些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食品企业往往在竞争中占据更有利的位置。政府也可以通过类似的宣传,让企业更好的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达到提高食品安全的目的。

(二)提高食品企业准入标准,加强企业资格审查

我国食品企业的发展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的不同,发达国家食品企业一般规模较大,企业数量相对较少,因此在监管时较为方便。但是,我国的食品企业一般以中小型的企业为主,企业数量众多,因此政府很难对每个企业都做到严格的检查和监管。政府部门要切实实施食品生产方面的经营许可制度,及时纳入、许可以及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新业态。倘若食品企业未能连续达到相关的食品安全要求和规格、整改后仍然不能满足食品安全要求的企业,要根据相关规定撤销该企业的相关许可。

(三)建立食品可追溯机制,实现食品召回制度

这两种制度对存在安全问题的企业有极大的限制作用,一旦相关企业存在问题,企业能够迅速找出问题企业,并且对相关产品召回,这样就能够有效的降低消费者的损失。如在三鹿奶粉实践中,我国对于问题奶粉的召回表明我国在产品召回制度方面有了很大的完善。大量毒奶粉的收回有效降低了消费者的损失,并且保障了大多数消费者的权益。

(四)联合他人参与,实现对企业多方位的监督

由于我国的食品企业众多,如果仅仅依靠政府就可能存在很大的问题。而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网络、电视的接触越来越多,使得很多媒体和个人就承担起了监督的作用。政府可以通过网络、电视宣传,联合非政府组织、媒体、个人对企业的全方位进行监督,形成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促使企业在多种监督的压力下,进一步履行自己在食品行业的社会责任。

(五)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在强化食品行业社会责任方面,政府首先需要制定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让更多的食品企业能够有法可依,从而为今后的生产工作提供了保障。其次,需要明确监督部门责任,对食品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重点限制和监督一些有问题的企业。在发达国家,一般都有专业的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监督,足见国外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视。我国没有类似的部门,部门的职责过于宽泛,这样就会造成各部门之间协调困难,出现问题后相互推卸责任等情。此外,我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食品监管体系,从食品的各个环节出发,保证各环节的生产安全。这样就为食品安全提供了足够的保障,让责任分配更加明确。最后,要加大处罚力度。在监察过程中,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要迅速进行解决,明确责任人和单位。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重的经济、物质、精神或其他处罚,处罚既要包括经济方面,也包括刑事方面。这样就能够对其他企业重视食品安全,进一步强化食品行业社会。食品安全对于政府来说是重要的大事,因此需要政府进行积极的监督、制定完善的监督体系,从而保证人们的生命健康。

四、结语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政府在强化企业履行社会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因此完善和健全监管体系以及政府需要对企业做好相应的责任宣传。还要人人参与,实现对企业多方面的监督,建立食品可追溯机制,实现食品召回制度。这样多管齐下,共同发力,才能从根本上促使企业切实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参考文献:

[1]杨宝良,陈羽.政府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比较研究[J].南方金融,2009(08)

[2]胡轩,胡迪.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考量及其均衡模型分析[J].科技创新导报,2010(28)

[3]刘德佳,赵连章.论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企业社会责任[J].科学社会主义,2010(02)

[4]官欣荣.企业社会责任的软法规制与司法介入[J].中国商法年刊.2009(05)

[5]何静.论和谐社会中的企业社会责任[J].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02)

[6]王建中.社会责任:企业发展的现实和使命[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1(06)

[7]李智.赈灾捐赠何以适度――企业社会责任中的利益平衡[J].中国商法年刊,2009(10)

篇(4)

一是将安全生产纳入考核的问题。**副巡视员详细解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意义:要严格落实安全绩效考核制度,增加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加强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并就基层单位、部门科室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形式、内容进行指导。原先我只是认为所有的安全检查工作做了、所有的安全配套设施备齐了就是尽到了职责,其实不然,我们必须时刻绷紧一根弦,把平时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总结,时刻接受上级的考核监督,这就是尽到了职责。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问题。**副巡视员深入浅出的说明了现实工作上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划分、责任制平台搭建等问题,并结合实际工作指导我们要怎么干、怎么样干好。我总结如下:责任划分不能靠随意性和经验性,必须把主抓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部门科室作为全单位的重点对象(人才)和部门去抓去重视,不能轻视或疏忽安全职能部门,不能依靠新人领导或轮岗制度;干工作时,不能一遇到涉及安全问题多的领域或任务都躲着走或找后门撇关系;另外,需明确履清直接责任人与综合分管责任人的职责,工作上更要做到慎言、慎行、慎文。

篇(5)

一是将安全生产纳入考核的问题。__副巡视员详细解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意义:要严格落实安全绩效考核制度,增加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加强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并就基层单位、部门科室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形式、内容进行指导。原先我只是认为所有的安全检查工作做了、所有的安全配套设施备齐了就是尽到了职责,其实不然,我们必须时刻绷紧一根弦,把平时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总结,时刻接受上级的考核监督,这就是尽到了职责。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问题。__副巡视员深入浅出的说明了现实工作上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划分、责任制平台搭建等问题,并结合实际工作指导我们要怎么干、怎么样干好。我总结如下:责任划分不能靠随意性和经验性,必须把主抓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部门科室作为全单位的重点对象(人才)和部门去抓去重视,不能轻视或疏忽安全职能部门,不能依靠新人领导或轮岗制度;干工作时,不能一遇到涉及安全问题多的领域或任务都躲着走或找后门撇关系;另外,需明确履清直接责任人与综合分管责任人的职责,工作上更要做到慎言、慎行、慎文。

篇(6)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视察XX和XX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丰城“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结合深化“十大专项整治”和“三项整治”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突出以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卫健系统各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目标,确保全县卫健系统安全稳定。

二、整治内容

综合整治重点

1.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2.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审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不具备医疗执业资质的医疗工作站等机构,盲目无序违规发展。

3.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单位)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4.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5.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

1.危险源头管控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不经过正规渠道购买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对生产、使用、储存的化学药品、化学试剂、氧气,以及储存氧气的高压容器等危险化学品和储存装置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

2.管理责任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风险摸排不彻底,危险化学品采购、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安全责任分工及领导监管责任落实不清晰、存在管理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打非治违工作不到位,非法生产现象不同程度长期存在等问题。

3.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氧气储存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有毒液体的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等问题。

4.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一报告双签字”、领导带班值班、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及储存警示公告制度;未认真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两个15天”要求录入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等问题(具体方案见附件1)。

(三)建设工程施工行业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医疗卫生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翻模、滑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防高空坠落措施不落实、违规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搭建简易工棚等问题(具体方案见附件2)。

(四)其他领域整治重点

1.消防。结合冬季火灾防控和全县“小医院”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医疗卫生单位(含小医院、诊所)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整治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场所用房不符合安全标准,装饰装修未使用安全材料、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等违法现象。重点整治高层建筑、老旧小区等场所火灾隐患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2.道路交通。整治医院卫生单位院车、校车、内部运输电瓶车“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强超强会、酒驾醉驾、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整治院内不按规定建设交通标志标线、硬质隔离设施、人行道保护措施。整治不合理设置交通限速标识和减速带等问题。

3.瓶装液化石油天燃气。深入排查治理使用环节事故隐患,深入排查治理液化石油气使用超期未检钢瓶、达到报废使用年限钢瓶、不合格钢瓶;购买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减压阀和软管,超期使用燃气燃烧器具和软管等事故隐患,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阀及接口处、软管与燃气燃烧器具连接处等易漏气部位事故隐患,充装液化石油气从业人员无证上岗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政治站位。

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视察XX和XX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特别是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克服安全整治中的消极情绪,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署。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强化监督指导;要结合十大专项整治、“三项整治”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等行动,突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施工、消防、道路交通、瓶装液化石油天燃气等领域,制定再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本地、本单位整治重点,细化责任分工;要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狠抓责任落实,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加大宣传,营造工作氛围。

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要充分利用本单位意见箱、网站让群众积极参与到整治中来,献计献策,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执法,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各单位要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检自改,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要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大各项工作力度,实行清单化管理和销号管理;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等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适时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五)强化考核,切实夯实安全责任。

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医疗卫生单位综合工作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从安全制度建立、责任落实、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深入调查处理每一起事故,尽快查明事故性质和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单位分别于2019年12月16日和2020年2月13日前,分别将集中整治的安排部署情况和工作总结完成报送;附件3(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表)于12月30日前完成报送。

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邮箱:XX@XX.com。

附件1

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部署要求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卫健委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对危险化学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视察XX和XX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行动,提高医疗卫生单位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摸清底数,全面排查隐患,理清监管职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医疗卫生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推动医疗卫生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安全基础,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目标。

二、整治内容

(一)把好源头管控关口。

购买的危险化学品,应当开具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二)落实部门统一管理责任。

根据统一管理,专门负责的原则,危险化学品必须由采购部统一采购,危险化学品仓库专门储存。入库前要严格验收,详细记录。使用部门领取时要有详细登记。危险化学品要分类存放,配备专门器皿,存放地有防火、防爆、防雷、防电、监测、报警设施。储存点应通风、阴凉、干燥、低温,杜绝与相互反应的危险化学品一同堆放。建立详细台账,定期检查记录,交接清楚,做到帐、物、卡相符,凭证出入库。

(三)落实科室管理制度。

科室应在危险化学品专储存设置警示标识,标明危险化学品名称、特性、危害、伤害救治、应急处理措施等。科室使用危险化学品前,须由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向使用用人员讲解清楚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规程,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使用,并随时做好指导,督促和检查。使用结束后须及时回收剩余部分并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发生其它事故,使用后的废液、残渣必须科学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一是通过警示教育提高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日常检查随机抽考;三是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储存、采购等相关人员经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和许可证书,执证上岗。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变理时,须严格交接手续,并做好详细记录。

(五)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依法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报告双签字”、领导带班值班、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警示标识制度;二是深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两个15天”要求将排查的安全隐患全部及时录入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及时整改,闭环管理;三是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储罐区动火作业升级管理;四是按照要求开展风险管控和安全标准化创建示范,依法推进安责险制度落实;五是强化企业危险废物处置,特别是要落实冬季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结合实际周密部署。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结合危化品专项整治、“打非治违”、“排险除患”等行动,突出危险化学品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本地区、本单位整治重点,细化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合力推动危化品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本单位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落实执法措施。

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严重违法生产行为要坚决打击,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处,追究单位第一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加强工作调度信息报送。

切实做好危化品集中整治的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本地本单位内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2020年2月13日前工作总结报送县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附件2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按照《XX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视察XX和XX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和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严格安全风险管控,切实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目标,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县卫健系统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三、整治内容

(一)非法违法建设行为

1.项目审批、分包转包情况。未办理许可,从事建设活动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等。

2.参建单位与从业人员资质资格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监理单位资质情况,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持证情况。

3、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不按标准施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不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负责人现场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等规定的;不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作业规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高空作业、道路沿线作业、临时用电等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应急预案不制定、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配备不到位、应急演练不开展等的情况。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

1、危大工程各环节管理情况。对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翻模、滑模、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的行为。

2、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安全管控。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日常使用维修保养以及安装拆卸单位资质、操作人员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

3、基坑、管井、沟槽开挖项目安全管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排水管网、城镇燃气管网等未按要求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擅自施工、未按方案放坡和采取坑壁支撑的、在坑边堆放土方的情况。

(三)盲目赶工期、抢进度

抢时间、抢进度、抢工期,不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施工,不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随意压缩建设工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强行进行施工。

(四)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

大风和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时,未执行停工要求,不执行冬季施工作业规范,雨雪天气后未设置防滑措施、大风天气时未采取吊篮防风措施等,未做好项目生活区管理,为工人提供防寒保暖设备,消防措施、防中毒窒息措施不利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XX省深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加强领导,迅速行动,结合行业特点有效组织好本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强化对施工工程监督指导,推进本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执法力度,切实消除隐患。

篇(7)

为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关于切实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交质监〔2017〕426号)的要求,云南弥玉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高度重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立即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以弥玉高速公路勘察试验段项目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切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弥玉高速公路勘察试验段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和谐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项目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工作。

(一)主要领导亲抓部署提要求、分管领导具体抓。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推进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并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分管总监理工程师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具体研究和部署专项行动工作。

(二)强化领导,制定周密方案。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将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细化为安排部署、自检自查、督促检查、深入整改和巩固成果5个阶段。明确了项目经理部(2个工区)企业为隐患排查责任主体,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在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坚持全面部署,全员参加原则。不论部门职能,不论岗位职责,不论职务大小,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全员投入到学习各级各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省交发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有关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结合各自岗位实际开展,查找安全薄弱环节。坚持学习内容与岗位实际相结合;按照岗位职责、任务分工不同,每位员工学习内容各有侧重。领导干部重点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和奖罚规定,包括《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关于切实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等有关内容;各级主要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结合岗位实际,重点学习安全作业规程规定、作业行为规范等有关内容。学习内容与岗位实际相结合,并用以指导岗位实际工作中的安全隐患讨论,排查和改进措施的提出。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建设,本岗位的具体工作开展广泛的讨论,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深入分析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重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针对性措施。

三、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部署,项目公司2017年11月底开始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截止12月底,全线1个项目经理部和2个工区参加隐患排查,查出各类安全隐患9个,已整改9个,整改率100%。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大力推进宣传教育,突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执法,严肃事故责任查处,全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稳定好转。但是,弥玉高速公路勘察试验段建设项目正值岁末年初阶段,施工单位容易出现因赶工而忽略生产安全,项目公司高度重视,在抓工程进度的同时,切实采取措施狠抓安全生产,经过上一阶段开展的系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程质量、安全总体上处于可控状态,无安全事故发生。弥玉高速公路勘察试验段各参建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还是比较重视,均能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均能按规定规范安全费用使用行为,安全费用均能专款专用,尚未发现挪用或安全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均能按规定配足专职安全员,并能按要求做好安全内业资料和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总体上安全生产工作处于可控状态。但同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从上级有关部门及日常工地检查中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如危险物品储存管理还是很不规范,氧气、乙炔房周围堆放油品、材料现象;场站管理不规范,压力容器房为封闭管理、材料堆放无有效防滚动措施、传送带区域未隔离防护、场站内材料堆放零乱;临时用电还不是很规范,存在线路未按“三相五线制”布设、开关箱“一箱多闸”或外接插座、发电机未设置防雨棚;现场消防设施或配备不足,未悬挂消防责任铭牌等问题;责任单位均能及时整改到位。项目公司规定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已开工的工点安全达不到要求立即停工整治,项目公司制定并下发《管理办法》,施工单位均能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编制专项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及时上报总监办审批,总监办均能严格把关,邀请相关专家对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论证,确保弥玉高速公路勘察试验段项目建设安全。

(二)落实监督检查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实效

1、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带队,对各驻地办、施工单位进行针对性的督查,特别是度省厅、交发公司的检查反馈存在的问题,整改反馈情况进行核查,检查施工单位整改后有没有整改责任人签字确认(施工单位整改责任人、监理单位责任人),检查有没有附整改前后对比的影像资料,对弄虚作假,给予通报,并限期按时整改到位,特别是对安全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加倍处罚,确保施工安全。

2、有项目公司安全环保处不定期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巡查时间、巡查地点、发现存在的隐患等详细记录,并留下隐患资料,对于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现场责令整改,对于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下发现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并对比弥玉高速公路勘察试验段安全生产隐患台账,整改一项注销一项,确保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3、加强履约检查,确保安全要素投入。施工单位按合同承诺投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机械设备和流动资金,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安全要素投入,以满足工程设计需要;督促监理单位保证兑现合同承诺的人员认真履约,尽心尽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得到有效控制;加强劳务队伍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知识水平,保证施工现场和谐、稳定、持续生产;对履约不力,质量安全存在突出问题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法人代表,对无明显改观的,按合同规定和信用考核办法处罚,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同步实行。

4、督促落实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专职安全员深入一线现场安全检查每天一次,根据“查安全、除隐患、保平安”的原则,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事故。

5、定期由项目公司从各处室部门抽调固定的人员组成检查组每个月对弥玉高速公路勘察试验段项目进行检查通报,提出整改措施,要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项目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

6、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结合每个月的工地例会组织各参建单位,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本月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形成会议纪要,并对下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及要求。

7、加强参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的管理水平

8、全面规范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布设,严格《按照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办法》要求,并开展专项整治,使施工临时用电基本达到规范要求。

9、加强交通安全组织。

10、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抓好每月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加大质量通病、安全通病的整治力度。

11、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投入、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监管,防止安全专项费用挪用或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

12、加强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和监督力度,防止检查走过程,搞形式,变事后检查为事前检查,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重点部位检查和一般检查相结合,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弥玉高速公路勘察试验段顺利建设。

13、吸取事故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对安全工作的管理,一是严格按照云南省标准化施工指南要求规范施工,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认真落实上级和项目公司要求,强化提高每月安全、质量的自查自纠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排安全人员加强巡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四、原因分析

(一)施工、监理单位均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履行安全职责,但由于人员及工作层级未能得到有效落实,现有的管理力量不能与其管理任务匹配,缺乏管理工作经验,致使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欠到位。

(二)部分参建单位安全责任意识不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PPP等多元化投资环境下,业主单位、总承包单位之间管理机制不顺、安全责任划分不清晰、岗位责任不明确等问题较突出。

(三)部分参建单位对风险评估和专项技术方案工作认识不足,所编制的报告只是作为隧级上报批准开工的一份资料,未深入论证研究,存在评估结论深度不足,专项方案无操作性,或者是评估结论与专项方案无衔接等问题,监理单位未对施工单位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清单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四)部分参建单位对施工标准化建设认识不到位、投入不足,标准化建设工作缺少主动性,施工安全标准化不足,施工管理粗放,标准要求不严,特别是施工工艺、管理行为标准化建设等问题制约了总体水平的提升。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项目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正处于全面深入地进行中,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但还存在问题。

(一)少数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认识不到位,把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当成阶段性任务来完成,有松动情绪,一些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在检查时得到整改,但过后又重复出现。

(二)一些重大安全隐患还没有全部整改到位。

(三)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尚不完善。

下一阶段结合本次检查的情况,下一步应当紧紧以问题为导向,以施工标准化和“平安工地”为主线,以落实从业单位主体责任为核心,把住关键工程、重要工序为重点。除了对已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人员、资金、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外,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接受上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调查组的督查指导,进一步巩固隐患排查专项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强化全体员工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提高项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安全生产稳定局面。

(一)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总结,组织各参建单位广泛相互学习交流,积极推广其中的好经验、好方法。

(二)继续结合冬春季安全大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把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作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积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经验教训,强化措施落实,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可控、在控、能控。

(三)积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管理体系,将隐患排查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持之以恒地抓下去。

(四)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用电安全宣传,全面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保持稳定。

(五)项目经理部严格落实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主导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安全生产费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负总责。加强过程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篇(8)

安全问题一直是煤矿企业发展道路上的一块绊脚石,也是全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随着煤矿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开采工艺的进步,煤矿安全事故数量大幅减少。同时近年来煤矿开采尤其是深部煤矿开采的条件更为复杂,这对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否则将可能产生巨大的安全隐患。但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煤矿安全管理仍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与我国安全生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研究煤矿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相应的应对措施对于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效率、推进煤矿生产安全工作具有现实意义。

1煤矿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安全意识薄弱

安全生产的未来被党和国家所重视,也是煤矿生产中一直强调的问题,近年来煤矿企业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但仍有一些煤炭生产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的安全意识比较薄弱,一些管理人员片面的认为安全生产的管理的目标就是阻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因此在工作中也没有认真的去检查各项细节措施,这对部分人员违规作业的情况视而不见。出现上述现象主要是因为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意识薄弱,也会对煤矿施工作业人员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1.2责任体系不健全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一旦出现一些小问题,常常会出现难以追责的情况,由于无法追踪到相关责任人,对于直接责任人惩处不到位的现象也大大降低了煤矿工人对于安全生产与管理的认识,从而加剧了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形成恶性循环。出现这些现象反映了部分煤矿企业责任体系不健全的问题,部分煤矿企业领导现阶段采用以包代管的管理方式,没有明确划分各个作业区的责任,也没有将各项责任落到每一位人员的身上,责任体系不健全导致事故发生后无处追责。与此同时,部分人员履责方式单一,责任分解照抄其他文件,一些领导不知如何落实主体责任,责任考核常用方式是听取工作汇、个别谈话等方式,责任考核不够深入,难以真正发现问题。

1.3设备检修力度不足

部分煤矿生产备比较落后,尤其是对于中小型煤矿企业而言,由于缺少安全资金投入的问题,这一现象更为普遍,这进一步增加了煤矿生产的风险。小型煤矿面临复杂的开采条件,原有的设备难以满足新煤矿的开采需求,而管理人员也没有及时更新生产设备,所以部分采煤设备存在带病作业的情况。与此同时,管理人员也没有定期检查与维护生产设备,一些生产设备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缺少对设备必要的维护保养、超能力生产,从而增加了煤矿生产的安全隐患。

1.4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

近年来,不少煤矿企业将信息技术用于煤矿安全生产监控中,但是由于对现代信息技术不够了解、缺乏信息技术人才,因此在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煤矿安全生产监控中存在着应用范围不广的问题,在监控过程中部分系统会出现故障的问题,这有待煤矿企业改进。

2应对煤矿安全管理问题的有效措施

2.1提高安全管理意识

意识指导人的行为,要想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就必须要强化煤矿企业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应该让其认识到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从而使其在工作中能够自觉遵守操作规程,积极配合安全管理工作。首先,管理人员应该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通过现场会议、煤矿安全事故案例讲解、微信公众号宣传等方式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同时在微信群内发布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内容,使作业人员可以熟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要求与规范,还可以利用工余时间组织作业人员参与有意义的文体活动,强化其安全意识。其次,煤矿企业应该鼓励作业人员相互监督,加大对安全管理工作资金投入力度,同时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大对生产过程中“三违”行为的检查力度,一旦发现“三违”人员立即制止及纠正、对多次出现的“三违”人员要从重处罚。

2.2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要想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还需要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加大问责力度。首先,需要增强主体意识,加强领导干部以及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真正将煤矿安全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将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通过组织领导以及管理人员集中学习等方式,强化其责任意识,在此基础上细化主体责任,根据管理部门岗位分工,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每一位管理人员明确自身负责范围,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应该怎样履行责任,同时通过示范引领,落实责任报告等方式实现安全管理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其次,完善问责机制,倒逼管理人员担责尽责。在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进行考核时,煤矿企业需要细化考核指标,应该根据各个管理人员所负责的工作内容将管理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考核分值与具体要求,尽可能地采用量化指标考核管理人员的工作,保证考核结果的科学、客观以及公平。对于责任履行不到位、安全管理意识薄弱的管理人员应给予公开通报批评,严重的依法依纪追责,避免以问责代替法纪追究。

2.3加强生产设备检修工作

机电设备是煤矿企业生产环节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机电设备能否正常运转、使用年限的长短都会直接影响煤矿生产安全,因此管理人员必须重视生产设备检修工作。煤矿企业应该加强对检修人员教育,强化其责任意识,要求检修人员必须每日检查生产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并按照工作要求详细登记数据,保证机电设备等生产设备能够处于高性能状态。对于维护保养欠缺或使用年限较长的生产设备,必须及时修复或更换,如遇特殊情况,还可以利用远程检测系统检测机电设备,及时发现问题。除此之外,有条件的煤矿企业还可以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使煤矿生产朝着智能化、数字化的方向发展。例如,煤矿企业可以采用智能化采掘作业面,降低作业人员劳动强度,也可以减少煤矿工人尘肺病等职业病发生率,提高作业安全性。

2.4健全煤矿网络监测平台

篇(9)

有毒物质的残留。有毒物质的残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食品生产过程中有害物质的沉淀。蔬菜、水果、鸡肉等农牧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农药、化肥、兽药、激素等的大量使用,致使有毒物质发生沉淀,依附在食品的表面,不能够仅靠冲洗清除,当人们大量使用就会造成慢性的食物中毒,危害人们你的身体健康。另一方面,则是由于食品加工过程中造成的有害物质超标。食品原材料在存储、加工、销售过程中处理不当出现污染,或食品本身出现毒素。如牛奶污染造成菌群超标,土豆存储不当发芽造成龙葵碱产生,食品反复油炸造成过氧化值超标等。

添加剂的滥用。添加剂的污染主要分为食品添加剂超标和工业添加剂的掺加两种污染方式。一方面食品添加剂超标。食品添加剂如防腐剂等化学物质,在一定范围内是安全的。但是当添加剂超过一定分量,仍会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危害。另一方面工业添加剂的掺加。工业添加剂一般只能用于工业生产领域,价格便宜但对人的身体有巨大的危害。因此,一些不法生产商为了节约成本,使用工业添加剂代替食品添加剂,或利用工业添加剂增加食品口感,造成食品污染。

劣质物质的掺杂。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商贩不惜铤而走险,将劣质物质当作优质食品经过加工直接进行销售。如白酒中掺杂工业酒精;腐肉掺入熟肉售卖;果冻中加入皮革等。

中国食品安全产生的原因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是政府、生产商、消费者多方的原因共同导致的。

生产商责任感缺失。生产商经营生产的目的就是获取利益,一方面需要保证企业的生存发展,另一方面需要承担社会责任。当人的利益与责任相矛盾时,一些生产商就会权衡两者之间的利弊,进行决策。而现今的市场机制存在缺陷,致使许多过于看重利益,缺乏社会责任意识的生产商,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利用掺假掺杂等不合规方式降低生产成本,躲避政府监管,威胁人们人身安全。

消费者消费意识弱。消费者作为消费的主体,在消费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消费行为由其决定。然而一些消费者的消费意识相对薄弱。一方面普通民众不了解食品的实际信息,只能通过其外观进行臆断,造成购买过程中被假冒伪劣产品蒙蔽;另一方面一些消费者看重价格轻视食品质量,造成价格低廉食品占据市场,形成不合理的市场格局。

政府监管尚需完善。政府监管是食品市场安全的根本保障。然而我国食品领域的监管制度仍存在缺陷。法律法规方面,没有完善的指导方针,指导政府相关部门加强食品市场的管理;执行方面,基层部门对于相关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不足。

加强食品安全问题的全面监管

无论是生产商责任感问题,还是消费者消费观念的薄弱,食品安全常发难以杜绝的最终根源是政府的监管存在问题。因此,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最根本的策略是加强食品安全问题的全面监管。

创新监管模式。国际上食品监督领域常用的模式包括单部门监督和多部门监督两种。我国现存管理模式部门繁杂职责分散,致使相关部门在执行监管职责时存在灰色地带,造成企业有机可乘。对于产业集中度较高的食品行业,其具有产销地点分散的特点,不适合集中管理的模式。因此,政府需要调整管理模式,采取多部门分节管理的模式,由不同监管部门根据自身职责针对特定环节进行监管,保证职责明确,避免出现监管漏洞。

篇(10)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学论述、抓清单、抓整治、抓基础“一学三抓”为主要任务,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推动我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树牢“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防范于未然,提升我院安全保障能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组织全院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专题片公开版至少组织观看1次,并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开展讨论,做好记录。二是由宣传科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等,经常性部署开展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通过报刊、微博、微信、工作群等平台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行业管理氛围。三是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积极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管理,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四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设防标准。

(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重点整治隐患整改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消除问题隐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有针对性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年底前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任到人,列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等一系列闭环管理,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切实消除隐患。

(三)安全生产整治

1、特种设备:检查我院的电梯、氧气瓶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维保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确保持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2、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评估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加强危险化学品排查整治,重点查看组织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人员资质是否合规,存放与使用管理是否符合标准规范,日常巡查是否落实,问题和隐患是否整改,应急预案是否制定等问题。

3、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医院大厅,门诊部和住院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配备完好情况;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安全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和演练情况。开展全员特别是新进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所有人员达到“一懂三会”要求。认真分析排查用电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检查供配电设施和电气线路,检查电气设备的控制开关以及配电箱内的电器元件;检查电线、插座、配电箱、电源控制开关等高温设备周围是否堆放可燃物品。

(四)后勤安保整治

加强配电房、污水处理间等重要场所安全管理;办公房、病房等重要场所火灾防控;落实每年2次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对新进员工安全生产培训率是否达到100%;是否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应急演练,员工是否具有基本应急处置能力和素质。安全驾驶公务用车、救护车等,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计划,周密部署,真正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抓实抓细抓好。同时,完善工作制度,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确保整治效果

要根据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目标要求,成立领导小组,逐项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有方案、有过程、有总结,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检查中发现有隐患和问题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和期限,明确责任人,制订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三)强化措施,定期督查检查

要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进行阶段总结,同时做好专项整治过程性资料的收集整理,健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台账,随时准备迎接检查。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20年9月15日)

制定《市隐峰镇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营造氛围,动员全院干部职工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9月16日至12月)

领导小组对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三)集中攻坚(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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