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1 17:21:44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常见的经济纠纷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0 绪论
随着数码技术的不断成熟发展,游戏的更新更是日新月异。其中,游戏场景设计作为一种特殊的艺术形式,存在着其他艺术无可比拟的特点和优势,游戏本身独有的虚拟性以及互动性,让游戏场景的设计上有着相对较大的弹性。无论是何种游戏的场景设计,最终都需要通过创造空间和氛围作为支撑,才能够为游戏角色提供表现空间,从而达到一定的画面效果。因此,笔者认为很有必要针对游戏场景设计的空间氛围进行一定的思考研究以及实践应用。
第一,研究背景。纵观当下的游戏市场,无论是卡通类的游戏或者是三维类角色扮演游戏,在游戏引擎开发上已经不再成为游戏制作的主要限制瓶颈,而是思考如何使自己开发的游戏更有市场,更吸引人。如今,单从游戏技术开发上已经无法满足玩家的需求,取而代之,只有画面效果上去粗取精才能从众多游戏中脱颖而出。在我国,游戏作为一门新型的产业有着其特殊的艺术价值,它是技术与艺术的结合体,和所有边缘学科一样缺少理论的研究和学术的支持,与它在设计制作上日益迅猛的技术发展不相同、不相称。
第二,研究目的及意义。一是研究目的。就目前而言,国外游戏基本上占据了大部分的游戏市场,一直以来都使得国内的游戏在创新上面临巨大的压力,而越来越多的优秀游戏产品从国外输入,对中国游戏产业来说无疑是一种冲击和挑战。相较国外优秀游戏作品而言,我国游戏场景在创意和技术上都有一定的差距,作为一名游戏从业经验者,更希望在这方面寻求更有效的解决方法。就游戏场景设计来说,空间氛围是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关系到游戏的整体效果,有着较大的艺术研究价值。二是研究意义。从游戏的场景设计的角度来说,它是一种造型艺术,也是一种电影语言,[1]但与其他艺术类如电影截然不同,它需要玩家的参与互动,而且游戏的时间相对较长,因此,在游戏场景空间氛围的设计上,必须始终保持一定的新鲜感,才不至于使玩家感到视觉疲劳与厌烦,以至于失去兴趣。游戏的场景设计在整个游戏策划中属于前期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一款优秀的游戏在场景设计上离不开空间氛围上无声的烘托,它为塑造游戏角色提供了时间和空间,更是营造气氛、增强艺术效果,吸引玩家必不可少的因素之一。游戏场景在设计空间氛围上是最能给玩家带来直观冲击力的,具有最直接的审美感受,因此,我们在追求富有冲击力画面的同时,也应该注重场景设计空间氛围的合理性。鉴于此,分析和研究游戏场景的空间氛围的作用和优势,能让我们更好地解决游戏画面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日后营造出更为贴切生动的游戏画面,本文侧重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
第三,选题的研究方法。本次课题的研究将以游戏场景设计的空间及氛围为切入点,运用比较法、案例研究法进行分析整理,研究空间氛围在游戏场景中的重要作用,结合相关实例来阐述观点。
一是比较研究。本文在对游戏场景设计空间氛围等问题的研究时,选取不同的空间、不同的氛围进行对比,分析两者在游戏场景中所起的作用,并进行整理和归纳。二是案例研究法。游戏产业历经多年的发展,在场景设计这方面产出过不少优秀的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对研究空间和氛围上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本文将通过对这些案例的研究和对相关要素进行探讨,以便提高课题的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
1 游戏场景设计空间氛围的概念分析
1.1 游戏场景设计空间氛围的概念
(1)景深空g。作为游戏场景设计的基本元素之一,景深是能够让画面立体起来的必不可少的存在,它使得场景在二维画面里呈现三维的空间效果,视觉感知最强。当场景里空间线索越多,画面的透视感就越强,想要游戏画面更有层次,就必须增加空间线索。另外,游戏场景中物体的远近也能影响画面的景深,当物体距离画面越近时则离玩家越近,反之,物体离画面越来越远则表明与玩家距离越远。不仅如此,场景中大气效应也是影响景深的变化因素之一,它所制造的粉尘、雾气能将远景虚化模糊,让玩家产生了视觉的深度。再比如,色调冷暖也能在景深上表现出不同的视觉效果,在这方面堪称上乘的场景不在少数。例如,冒险类动作游戏《神秘海域4》在制作上可谓精良,如图1,在场景中远处的山石和天空偏冷色调,而近处的建筑物和植被则是偏暖,拉开了空间感,这款游戏在空间景深这方面可以说做到了无懈可击。
图1 《神秘海域4》
(2)平面空间。游戏场景设计中平面空间的构成与景深空间有很大的不同,它强调画面二维效果的表现,因此,场景的景深的空间线索少并且不允许灭点的存在,空间的构成元素相对简单。例如,索尼发行的动作游戏的《愤怒的小鸟》,场景设计便是典型的平面空间,玩家在游戏过程中,无论在哪个场景中所置物体的尺寸与景深没有太大差异,场景中细节纹理也相对一致。
1.2 游戏场景设计空间氛围的分类
对游戏场景设计空间氛围的分类能够简单为内景和外景。内景指的是被封闭在形态内部的空间,如建筑物内、汽车内、岩洞内,所呈现的空间范围较小。外景指的是内景之外的所有宇宙空间,范围较大较为宽阔。在更深层面上,还能够将场景空间氛围划分为物理空间和心理空间。
(1)物理空间。游戏场景设计的物理空间,就是设计者模拟的世界观的具体呈现,它既可以虚拟真实世界,也可以创造出与现实世界截然不同的想象空间。由于制作上的优势,相较于心理空间更容易表达。例如,《黑暗血统》这款游戏,故事主要是展现天堂与地狱的纷争以及光明与黑暗的对峙,以及天使和恶魔之间的平衡。所以,它在对游戏世界观中场景的设定上就需要打破与现实世界不同的视觉感受。
(2)心理空间。游戏场景设计的心理空间,指的是玩家在游戏过程中实际不存在的但能够感受到的空间。这一空间表现上较为困难,需要设计者对游戏主角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并结合场景中的各类元素作用与场景设计中。例如,由小说改编的游戏《寂静岭》中(图2),场景寂静岭是一座荒凉的小镇,潜伏着许多诡异的生命体以及黑暗生物,玩家的心中和主角一样被场景中迷雾所笼罩而感到压抑和凝重。
1.3 游戏场景设计空间氛围所需的因素
场景设计的空间氛围往往包含着大量的线索因素,并且遵循着一定的设计规律。为了能让场景的空间氛围设计更为合理地突出角色心理,必须具有以下几种设计要素,如色彩因素、材质因素、光影因素。若是缺少这些视觉因素,画面效果会显得十分单调,这就需要一定的介质协助场景以丰富视觉的联想。
(1)色彩因素。色彩因素对空间氛围起到衬托和暗示的作用,在游戏场景中,场景的色彩的选择上往往充满了主观意识,根据游戏剧情的走向,空间氛围所需的色彩往往千变万化,例如色彩丰富明亮,表现出画面的轻松欢快,而画面色彩灰暗有大面积黑暗能够营造出一种阴郁紧张的气氛。因此,在游戏场景的空间氛围里,色彩对于调动玩家的情绪有着十分直观的效果。
(2)材质因素。材质在游戏场景中并不单独存在,而是需要依附于一定的物体之上,它的效果并没有色彩那么明显,但是对于场景中物体的质感表现起到关键作用。例如,在游戏《愤怒的小鸟》场景中对材质的要求较低,侧重展现游戏画面的趣味性,在木材和石块的质感表现上就显得相对简单。而在《古墓丽影》里,这款游戏中对场景材质要求非常高,注重电影般的真实效果。
(3)光影因素。在空间气氛的营造中,光影因素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它能够让场景空间的透视效果更明确,光影的强弱能够形成视觉中心,从而体现出有序的空间层次,图3是《刺客信条》里的场景,逆光的效果拉开了空间的深度,暖黄的光线柔和了四周的建筑物,使之能够融合在一起,营造出一派宁静的景象。光影效果的不同不仅能够丰富游戏的场景,更能弥补在空间氛围上的不足。
2 空间氛围在游戏场景设计中的作用
2.1 交代时空关系
场景的空间氛围能够表现出一个游戏的地域属性,并且能够交代游戏所叙述的时代特点、历史面貌以及人文特征。如果模糊了时空关系可能会使得玩家觉得非常的突兀,感到不合理。因此空间氛围的妥善处理关系到对画面时空关系的准确性的表现。当然,作为角色的活动空间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随着时间、地点的变化而变化的。玩家在游戏过程中结合人物的职业任务喜好来进行联想,使得体验与欣赏的情绪能够充分融入游戏的世界中。
2.2 营造情感氛围
场景空间氛围需要根据游戏剧情发展的推动以及角色心理的需要,营造出独有的情感色彩和基调,以深化主题。在游戏制作过程中,不同的场景在营造情感氛围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如温馨、浪漫、紧张、安静、喧闹等,强调或弱化氛围都会对场景起作用。例如,在Unity引擎重制《寂静岭4:密室惊魂》中(如图4),游戏整体色调上延续了一贯的清冷和诡异,而在游戏的画面效果上更是充满了血腥和暴力,在主场景公寓内密室的小房间里,斑驳的墙体门镜里的幽灵以及混乱的时间,加之整体基调偏灰暗,使人有种说不出的迷惑,进而产生抑郁封闭的堵塞感。
2.3 增强游戏画面的吸引力
在游戏过程中,以玩家角度的来说,最富有吸引力的手段就是不同空间场景的来回切换与变化,通过不同场景间的转换游戏的角色和剧情得以展开。2015年,诞生了许多优秀的游戏作品,不少游戏摒弃以往有着空间限制的线性任务,改选了空间上更为自由的“开放世界”,游戏《巫师3:狂猎》,相较于之前的《巫师2:刺客之王》,它的空间自由度更大,在魔幻世界中的一切场景都能自由穿梭,更能够与NPC进行互动。例如,随手捡起一些游戏外的小东西或者挪动任何一只动物,在细节上对比于《巫师2:刺客之王》大部分道具都只是静态贴图,有很大的改观。
2.4 空间氛围在游戏场景设计中的选
(1)根据游戏题材选择。在游戏题材中,不同的场景空间氛围决定题材的走向。比如一些以冒险、动作、魔幻类为主题的游戏,通常会选用空间大氛围景深较强的游戏场景,这样的场景会引起认得探知欲望。
(2)根据游戏玩法选择。空间氛围在游戏场景设计中随着游戏玩法的不同而不同,在选择上也是基于玩家的需求。比如有人喜欢更具真实感的场景,有些人则偏爱一些较为平面化的卡通场景。毕竟各有各的好处:真实感的场景要求场景的空间氛围基于现实,又高于现实,玩家在游戏中既能看清别人,也能够看清自己,画面带入感较强。
3 结语
本文主要是从游戏场景设计中空间氛围的表现角度入手,探讨和研究如何加强对空间氛围制作的表现手法,以更好地提升游戏场景的整体画面效果,具体到空间氛围中的分类、所需因素,以及作用和选择的研究,在借助数字技术的支持和辅助下提高对游戏场景艺术形式的表现能力。当下,游戏行业有着非常广阔的前景以及发展平台,表现内容和手法上也越来越丰富,因此,要求数字技术的研究以及应用不断去适应这一发展趋势,更需要进一步去拓宽和提高在场景设计上的制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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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患纠纷是临床护理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护患纠纷的产生原因诸多,其中以家长因素、护理人员自身因素以及医疗费用问题最为突出。如护患纠纷处理不当,不但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营,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而且严重影响护理人员的工作以及生活[1]。在2006年1月-2009年1月3年内本科共处理各类儿科护理纠纷240例,现就临床工作中的处理方法分析如下。
1 临床资料
在2006年1月-2009年1月3年内本科共处理各类儿科护理纠纷240例,其中家长因素在所有护患纠纷中占的比例最多,占全部医患纠纷的80%,共192例;其次为护理人员的自身因素,28例,占11.7%;医疗费用过高产生的纠纷20例,占8.3%。
2 方法
医患纠纷产生后,对于每个纠纷引起的原因进行归类总结,将所有的事件归结到家长因素、护理人员自身因素以及医疗费用过高的因素内,然后在将所有的事件在这三大类里面细分到每个小因素。最后将所有的因素采用相应的应对措施,观察采取应对措施后3年内的效果。
3 儿科护患纠纷常见原因
引起互换纠纷的常见原因:(1)家长因素:合计纠纷192例,占所有纠纷的80%。其中知识缺乏150例,占单因素纠纷的78.1%;要求过高30例,占单因素纠纷的15.6%;患儿不配合10例,占单因素纠纷的5.2%;治疗效果欠佳2例,占单因素纠纷的1.1%。(2)护理人员自身因素:合计纠纷28例,占所有纠纷的11.7%。其中技术差8例,占单因素纠纷的28.6%;知识更新欠缺6例,占单因素纠纷的21.4%;理论基础差4例,占单因素纠纷的14.2%;工作责任心差6例,占单因素纠纷的21.4%;沟通欠佳3例,占单因素纠纷的10.7%;护理人员不足1例,占单因素纠纷的3.6%。(3)医疗费用问题:合计纠纷20例,占所有纠纷的8.3%。其中家庭承受力差12例,占单因素纠纷的60%;住院清单混乱8例,占单因素纠纷的40%,乱收费0例。
3.1 家长因素 在所有的医患纠纷中,家长的因素占的比例最重,占所有医患纠纷的80%。目前中国的家庭模式基本是“4-2-1”,即4个老人,2个夫妻与1个孩子,孩子的位置在家庭中显得尤为突出,基本视为掌上明珠,很多老年人甚至年轻的父母,由于对护理专业知识的缺乏,对护理人员的操作技术缺乏正确的评判,造成挑剔甚至拒绝的态度[2]。很多父母由于爱子心切,常常迁怒与临床护理人员,甚至会出现殴打行为;再就是患儿由于年龄小,体质较弱,疾病的恢复需要一个过程,很多家长在治疗上想立竿见影,认为孩子住院后的第一天就应该好转,如不见好转或病情稍微加重,常常会出现和护士大吵大闹甚至辱骂护士的行为。
3.2 护理人员自身因素 在护理人员自身因素中,护理人员专业知识欠缺,知识更新慢以及技术不够娴熟是引起的主要因素,占护理人员引起纠纷因素的64.2%。儿科护理的主要工作是静脉输液,也是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很多护士由于技术不娴熟,在静脉穿刺时常常失败,不能一针见效,或者在头皮针备皮时,将患儿的皮肤划伤,或在输液结束拔出针头时穿破皮肤增加了患儿的痛苦,引起医患纠纷[3]。再就是护理人员的责任心不强以及与患儿的沟通欠佳和护理人员的超负荷工作,很多护理人员在输液时,不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出现张冠李戴的现象,或者由于巡视不及时,药业已经滴完,出现空瓶现象等,都是引起的常见因素[4]。
3.3 医疗费用问题 现在社会普遍存在对医疗的偏见,认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医护人员的人为因素造成,缺乏理性认识问题,很多家长在医疗费用存在疑问时或医疗效果欠佳的情况下,常常将这种不满转移到护士身上。再有就是目前社会媒体的片面报道,明显渲染了医疗行业的消极因素,使患者对医院产生不满的情绪[5]。
4 应对措施及效果评价
4.1 应对措施
4.1.1 家长因素 家长的因素在所有纠纷中,占第一位的。所以患儿入院后,首先应对家长开展健康教育,维护好良好的医患关系。由于儿科护理工作的性质比较特殊,面对的是年幼的患者,其表达能力较差,只能以哭喊的形成表达,这就加重了家长的心理负担,所以护理人员在对待家长时一定要以宣传教育为主,比如,让家长看一些关于儿童疾病的相关知识、幻灯片等,让家长能够理解疾病的特点,在专业知识上理解护理人员。同时,护理人员耐心细致的听取家长所提出的建议,并积极采纳,付诸行动,建立相互信赖的机制[6]。
4.1.2 护理人员自身因素 首先加强自身的专业理论基础学习,经常派遣护理人员到上级医院进行进修学习,多学习上级医院的处理方法以及护理技巧,同时组织护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对护理人员进行定期的考核;对于扎针较差的护理人员,可以由年资教长或技术较好的护士进行阶段带教;对于工作责任心较差的护理人员,可以由科室为单位成立责任小组,责任小组进行差错登记,定期对这些常出差错的地方进行宣教;对于由于服务态度较差的护理人员定期进行教育,增强其服务理念,并定期组织护理人员服务礼仪课,对护理人员进行宣教[7]。
4.1.3 医疗费用问题 对于因住院费用产生的纠纷,可以由科室成立专门的计费小组,对于患者的医疗费用进行每晚由计费小组的人员进行核实,对于不能理解的地方,可以对患者多做解释,实在不能理解的患者,将患者每天用药的详细清单给患者列出,以及价格和所产生的费用[8]。
4.2 纠纷产生的因素进行同期比较 措施实施后3年内(2010年1月-2013年1月),医患纠纷由原来的240例减少为30例,医患纠纷同期比较明显减少了210例。其中家长因素的纠纷由192例减少到20例,减少72%;护理人员自身因素纠纷由28例减少到7例,减少8.75%;医 疗费用问题纠纷由20例减少到3例,减少7.08%。由此可见,三个因素同期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
5 讨论
儿科疾病不同于成人,儿科疾病起病较急、发展较快,并且有很多患儿不能表达,只能以哭闹的形式表示,这就加重了儿科护理工作的困难。同时,由于现在人们对于医院的期望过高,都希望有一个更适合自己的就医环境,加上对于医疗高风险的不认知,许多纠纷就因此而发生。这就要求护理人员在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注意一下几点:
5.1 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首先要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其次要理解尊重患儿家属,是患者有安全感以及信任感;同时改善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多样化服务,根据患儿不同的疾病以及疾病的不同阶段,建立不同的服务理念。
5.2 围绕质量抓整改 依据科室自身的特点,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改进各个环节中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并及时给予整改;严格执行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对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检查与监督,保障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合理调配医疗资源,使患者享有平等的医疗权,护理人员要做到一视同仁[9]。
5.3 做好医疗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医护人员懂不懂法,在出现了医患纠纷后才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这就要求必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5.4 加强重点患儿的护理 对于危重患儿一定要由专人护理,并且实施24 h轮流值班,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给上级医师。
5.5 加强重点时间段以及重点物质的管理 比如夜间、节假日等;重点物质如抢救药以及抢救设备等。
5.6 重视护理记录的记录 护理记录不但能够体现护理质量的好坏,而且可以作为在纠纷时的主要依据,严禁随意涂擦、篡改护理记录[10]。
5.7 注重护士长的角色 护士长一般是年资较高的护理人员,经验丰富,对于发生的护患纠纷应及时的介入,避免事件的扩大,了解事情的原委,负担起相应的责任,对于无理取闹的可以付诸法律解决。
总之,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医疗知识不断增长,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这就要求护士在工作中一定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多余患者及其家属沟通,相互尊重相互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以及业务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护患关系的和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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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01-0022-02
一 引言
近年来,我国许多高校相继推行了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一些高校的办学规模扩大,办学形式也趋于多样化,这都给排课工作在量和质双方面提出了新的挑战。排课是高校教学教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其工作质量的优劣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学校教学秩序的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广泛影响着课堂的教学效果,以及高校相关办学资源的利用效益。随着信息化的发展,高校开始运用教务管理软件进行课表编排工作,然而,多年的实践经验表明,排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高校的情况都不同,要靠一个算法或一套软件排出高质量的课表是不可能的。于是,各高校近年来又开始走软件辅助编排与经验主义相结合的道路。
二 课表编排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1.跨校区上课问题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高校完成了多校合并历程,合并后高校进行了资源重组、学科优化,随着学校规模扩大,有些高校又建了新校区,很多高校都存在多校区问题,有的校区之间甚至距离很远。石河子大学目前就有中区、南区、北区、东区和五家渠校区五个校区。为了体现“以人为本,一切为了学生”的宗旨,我们在课表编排时,先尽量满足学生的需求,尽量避免学生课间因上课地点变更长距离的跑动,然后尽量满足老师的需求,缩短老师因上课地点变更的跑动距离。然而,由于师资或教学资源的约束,一些跨校区上课的情况还是在所难免,尤其是我校地处西部,冬天漫长而又寒冷,考虑到广大师生的安全,避免耽误上课,学校充分研究教学规律、借鉴兄弟高校的做法,提出了大课间的解决方案:即把原来的一小节课50分钟压缩为了45分钟,两大节课课间改为30分钟,这样既提高了上课效率,又提高了课表满意度。
2.师资不足及课表稳定性的问题
由于扩招和教师外出进修、学术交流等因素,高校部分专业某学期就会出现师资不足的问题,如果缺乏合理的计划安排,到时候就会出现调课多的现象,从而影响教学进度、教学质量,甚至会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石河子大学目前还鼓励小班上课,个别课程师资紧张,一个教师一学期要带十几个教学班,这时若再有教师外出,课程的安排就会出现问题,要么其他教师临时代上,要么让任务很重的教师再加新的担子。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我们先是采用学期全学程教学任务计划表(主要包含以下字段:课程或环节代码及名称,总学时或总周数,学时分布,任课教师,周学时安排),让学院、系部、教研室、课程组、教师有个大概的计划,在不违反教学规律的情况下,尽量满足教师的需求,这样课表相对比较平稳,也有利于督导,同时也便于后期的工作量核算;鼓励小班上课,相当于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我们在落实教学任务的时候,进行公共课交叉落实,专业课按顺序落实,以便给行政班级留出更多的时间进行合班上课。对于调课,我校采用领导逐层审批制度(教研室学院教务处),严格控制调课率,发现随意调课后则追记为教学事故。执行此方案后,我校调课率比以前同期降低了50%左右。
3.人才培养方案的问题
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很多高校新开了不少专业,由于是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就是摸着石头过河,这些新开专业普遍存在必修课较多、选修课较少、学生课程多、自由时间少等情况。我校根据实践经验,发现旧的人才培养方案存在着上述不足,结合市场需求,制订了新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多开课,压缩课时,开短课程,精讲课程,多开选修课。开拓学生的视野,把大部分时间还给学生,让学生多自学、多实践。为适应新的人才培养方案,我校课表编排工作人员借鉴其他高校四学期制的做法,摸索出上半学期—下半学期的排课方法。即:学时多的课程全学期上,短课程半学期上完,根据专业特点、课程性质,把这些短课程均匀地分布在上下半学期,或者根据专业需要全部安排到某一个半学期,另一个半学期学生集中实践。这样老师也可以合理地安排好自己的教学和科研时间。
4.英语分级教学、体育选项选课上课问题
多年来,大学英语的分级教学和体育选项上课越来越受到学术界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重视。然而,随着教学研究和实践的深入,问题和困难也不断显现。其中大学英语分级和体育分选项上课与排课之间矛盾最为突出。我校新生入学后英语即展开分级教学,体育选项更是多达10项。为了给其他课程让出尽量多的时间,我校采用了分组分级法进行这两类课程的课表编排,排课前,把这两门课程的负责老师召集到一起,根据教学规律,进行统一调度、协调,避免冲突,并且优先排这两类课程。考虑到理工科的学生实验比较多且多是每次3~4学时,下午尽量不安排体育与英语课,以便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做实验。
5.公共选修课、辅修、二学位及艺术类小课课表的问题
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大家觉得公共选修课不重要,就是混学分,所以不少学生不好好学,老师也不好好教。为了改变这种传统观念,我校除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课程过程管理之外,在排课时,一改原来公共选修课全排到晚上的做法,重视选修课,采用交叉排法,淡化选修课的概念。例如:我校把周三的7~8节、周五7~8节等时间设置为公共课选修课时间,同时周三的晚上、周五的晚上也允许安排必修课。我校艺术类小课采用一对N(N通常为1~8)的方式上课,课头特别多,时间点不够,以前都是手工排,比较混乱,调整也困难。目前,结合教师意愿,我们采用了一种变通的方法,即在课表中设置11~12节,排在11~12节的小课中午上,提高了课表的精准度。另外为方便管理,我们把辅修和二学位的课表统一放到周末,避免了课表杂乱,提高了管理效率。
6.节假日的问题
我校地处少数民族集中地区,针对节假日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现行政策是古尔邦节和肉孜节民族生和汉族生统一休息),且要精确化排课的需求,我们的做法是:空排法,具体示例如下:若五一劳动节是第五教学周要调休三天,我们就将第五周先空出来不排课,这样第五周还有四天可以安排课程,等课表排完后,再把清明节、端午节等节假日的课程整体调整到第五周空闲的时间,由于第五周原先没有安排课程,就避免了冲突,提高了效率,也保证了课表的精准度。
7.教室资源不足的问题
随着近年来的扩招,高校的办学规模逐渐扩大,但教学场所普遍紧张。为提高资源利用率,我校采用了容量接近原则与学生就近原则。容量接近原则,就是如果一个教学班的学生人数接近某个教室的容量,就把这个教学班安排在这个教室上课;就近原则是同一上课班级同一门课程的不同时间上课不一定非要在同一地点上,而是相邻的两大节课尽量安排在一个上课地点,或者邻近,这就缩短了学生课间的跑动距离。
三 总结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在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中,与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引起的纠纷不同,工程竣工结算纠纷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项目收入水平,甚至有的工程竣工结算纠纷直接导致一些企业倒闭。当前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垫资承包、拖欠工程款、阴阳合同、虚拟工程量清单、现场乱签证、工程质量低劣等等各种现象层出不穷,无形中增加了工程竣工结算中的司法鉴定难度。从实践中总结工程纠纷的性质,可以说,结算纠纷涉及的因素更多,很多结算纠纷往往还是旷日持久,对合同双方都造成严重损害。
一、工程竣工结算中常见的经济纠纷成因
可以说工程竣工结算之所以出现经济纠纷根本原因还是因为合同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违约造成的。由于建筑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工程项目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加之建筑工程参与主体的多元化等因素,使得工程违约的现象也异常复杂和多样。有些情况是主观违约造成的,但有些也是因为不可预见的客观和偶然因素导致的违约。如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时工程价款的结算;以及因违约索赔而产生的结算纠纷等。合同无效通常是由于违反了强行性规范中的效力性规范而被确认为无效。违约索赔的情况较多,如发包人未能提供施工进场的条件、擅自更改设计、未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材料不能及时供应从而造成停工、窝工等情形,承包人最终都以工程索赔的形式加入工程结算书中,但发包人不予认定,从而产生纠纷,这种纠纷在建设工程结算纠纷也比较常见。从可控因素考虑,我们主要从建筑工程合同价格约定因素方面分析工程结算的经济纠纷。
1、价差争议引发的经济纠纷
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包干价”、“包死价”合同,即固定总价合同,但在结算时,当事人往往提出价款变更要求,在合同方商谈无解的情况下便产生经济纠纷,这种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便是“价差争议”。价差争议产生的本质因素主要是在工程建设周期内由各种市场及政策等因素引发工程材料的价格起落造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虽然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价结算,但合同履行期内,一些突发的市场因素,或者由政策出台导致的行业调整很可能引发工程原材料的价格变化远远超出风险范畴。在合同双方约定不足的情况下,最终引发纠纷。所以合同方在合同签署时对有可能出现的影响价格的因素考虑是否周全,合同中对这种价格风险的约定是否全面和具体将直接影响这种价差争议的程度。建筑工程造价受物价浮动等外部因素影响可以说是正常现象,但如果工费、材料费、施工设备费、运费等造价考虑项目的变动大到无论是业主或承包商无法承受的地步,且施工合同本身没有约定调整机制,则经济纠纷的产生就成了必然。
2、量差争议引发的经济纠纷
在总价合同计价模式中,合同双预先约定的固定总价通常会对应一定的工程量,但由于计价模式的局限性,合同签订时,有可能对工程建设期内出现的一些不可预见的工程量考虑不足,从而导致工程量与工程结算的“量差争议”,从而引发经济纠纷。所以如何界定工程量的变动与工程固定总价之间的关系,以及对工程量变动的合同约定就变的较为关键。工程结算纠纷的司法实践中,对于量差争议,即使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固定价结算,但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变化,通常不纳入固定价涵盖的风险范畴,一般在当事人要求根据工程量变化部分按实结算的予以支持。
二、工程竣工结算中主要的防范对策探讨
1、建设工程合同计价模式的正确使用
建设工程合同计价模式一般有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两种。总价合同通常是由合同双依据工程标的预先确定的建设工程的总价,在该价格内承包单位要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内容。通常情况下,在没有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发生的情况下,工程量和合同总价都将维持不变。单价合同则是根据工程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所列出的各分项工程量表确定的各分项工程费用,再累计计算总价。为了保证工程竣工结算价格合理科学,合同双方在确定合同计价模式时要首先考虑工程的体量和复杂性,以及可能出现的各种因素,再确定采用何种计价模式。如果是标准化工程,由于有可供参考的样板工程总价范围,在工程材料市场较为稳定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总价合同计价模式;如果工程体量过大,且工程项目计价考虑因素众多,且没有参考工程的情况下,为避免因造价差异过大,可考虑单价合同模式,从而分散造价风险,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结算纠纷。
2、工程量清单结算纠纷的避免措施
避免工程量清单结算纠纷问题,首先是要确保结算的工程量的合法性。这就要求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也规定,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图完成发包人委托的工作内容,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多做、返工增加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造价工程师不予计价。
其次,由于清单计算工程量与定额计算工程量及现场实际施工量不完全一致,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综合单价是针对清单工程量的报价,而不是针对定额工程量及现场实际施工量的报价。因此结算变更工程量的计量及计算必须是根据《计价规范》的规定计算的工程数量。也就是说,计算结算的工程量的方法也要合法,不能脱离《计价规范》相关计算规则的规定,直接采用工程变更产生的现场实际施工量与清单单价进行计算。
第三,在工程量结算中,采用合同中已有的、能够适用或者能够参照适用的价格是比较公平合理的。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价格有几种情况:一是直接套用,即从工程量清单上直接拿来使用;二是间接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通过换算后采用;三是部分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取其组成价格中的某一部分使用。无法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价格时,应采用补充套用的方法计算,即参考类似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定价方法,重新补充确定价格后采用。
第四,对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调整应该提前预计,并在合同中对于因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而引起的措施费用的增减约定费用调整计算方法,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计价原则及方法,以免纠纷的产生。
最后,提高工程技术人员造价专业知识水平也是避免工程量结算纠纷发生的一个途径。提高工程技术人员造价专业知识水平,避免出现重复计算工程量、重复计价的现象。另外,招投标双方还应在合同中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职责和范围有明确而具体的约定,特别是约定现场签字人的权限范围和效力,这样可以有效减少结算时由于工程签证单上的各种不同签证引起的推诿现象。
参考文献:
案例描述
公安机关认定的事实:当事人盛某、李某与当地人王某三人于2012年初出资700万元创办琪*针织有限公司,由李某任法定代表人。公司2012年2月起开始投产,接受福建厂家的订单,该公司除自己加工外,还与50多家个体加工户签订加工合同,将订单发给加工户加工,约定交货两个月后结算加工费。与福建厂家的结算只能由盛某办理,其他人办理不了。盛某从2012年2月至8月先后收取福建厂家结算的货款1766969元,盛某付给李某996325元,付给王某200000元。三人将收取的货款用于填补公司购买设备的欠款、装修款及发放员工工资。
公司与各加工户的合同结算日期在8月份后陆续到期,公司暂无力支付加工费。盛某与王某因管理发生纠纷,被股东王某纠集当地人员殴打,李某被加工户追债。盛某、李某于8月底离开公司,公安机关于2013年1月将呆在乡下的盛某、李某抓获,并认定50多户加工户被骗加工费1161629元。
检察院审查认定了公安机关查明的事实,并认为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因此将案件移送市检察院审查。案件到了市检察院后,辩护律师接受委托介入案件。会见当事人、详细阅卷后,及时向市检察院提出当事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法律意见书,后市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县检察院。
辩护律师在这个过程中了解到,该案最初是因为众多加工户到县委县政府上访,经县委开会决定由公安局立案侦查的。主办检察官明确答复律师,案件必须。而三人中的王某是当地人,不知何原因,未被刑拘,甚至没有“另案处理”。
检察院于2013年8月中对盛某、李某提起公诉,认定两人构成合同诈骗罪,理由是:一是认为三人明知自己没有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收到加工费后又不履行合同义务;二是在负债累累的情况下,盛某、李某于8月中卷款逃匿。
县法院于2013年8月29日对此进行了公开审理。
无罪要点
辩护律师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本案中公司经营虽有不规范的问题,却不能认定为犯罪:
一是琪*针织有限公司不存在没有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的问题。琪*针织有限公司在接受福建厂家的羊毛衫加工委托后,除自己加工一部分外,再委托厂外50多家个体加工客户进行加工。琪*针织有限公司承接福建委托合同在前,委托加工户在后,而且与福建公司的合同履行过程中都比较顺利,并不存在没有实际履行合同能力的问题。本案中两被告人的行为,不能确定他们有“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能力”,或是“通过委托加工户来骗取加工费”的主观意图。
二是琪*针织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到加工费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琪*针织有限公司的全部加工费款是盛某同福建厂家结算,再由盛某付款给李某和王某。公司先后收取了福建厂家结算的1766969元,用于公司经营,并无个人侵吞的情况。
公诉人认为琪*针织有限公司在收到福建加工费后,不支付加工户的合同款,而是用于工厂设备、工人工资等,是骗取加工户的行为。辩护律师认为这是一种客观归罪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2012年8月份前琪*针织有限公司收取福建厂家货款时,与加工户的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时间未到。公司支付工厂设备与工人工资等,都是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而与加工户约定两个月结算加工费,这在一般的加工生产经营中,均是常见的。
三是股东离开公司并非是卷款逃匿。法定代表人李某、股东盛某因被当地人股东王某殴打,无奈离开工厂回到老家。即便如此,盛某还是出具委托书,让李某去福建结算其他货款。因为只有盛某能与福建厂家结算货款,如果想侵占货款,盛某完全可以自己结算货款后逃走。两被告人事后亦没有提取工厂货款逃跑的情况,公司与两被告人并不存在公诉机关指控的卷款逃匿的行为。
辩护律师人认为,两被告人股东不构成合同诈骗罪。法院对律师的辩护意见非常重视,多次与律师交换意见。由于羁押时间过长,在律师多次交涉后,法院于2013年11月22日对被告人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被羁押长达11个月的当事人获得了自由,11月25日检察院撤回,11月26日县公安局撤销了案件,不再追究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经验教训
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有可能给公司、经营者带来灭顶之灾。尽管公安部早在1989年就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1992年又下发了《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但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现象却屡禁不绝。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的情况近来有抬头趋势,2012年以来,本律师办理有三件合同诈骗罪案件,均是普通经济纠纷,幸好在侦查及审查阶段辩护成功,没有进入法院审理。
本案因履行合同引起的普通经济纠纷,由于当地维稳需要,由当地党政机关决定,公安机关强行当做刑事案件来侦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都受到各方压力。本案律师介入后,虽然各被告人最终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遗憾的是,公司再也无法经营下去了,而公司欠下的加工费,也无法全部支付给加工户,且办案人员也因这起错案受到处分。这起公安机关违法插手普通经济纠纷的案件,导致了办案机关、公司、加工户三输的结局。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往往存在各种不规范或违法的情形,或许更多的人只看到公司因欠款被人告上法庭,以及因违法经营被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一般处罚的情形,却绝难想象到公司老板和主管有可能被抓捕、坐牢。
相对的,民事责任只是因为普通的违约行为,令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而行政责任也主要是针对主观恶性不大、情节相对较轻的违规行为设置的,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等。
而最容易被公司经营者忽略的是企业刑事法律风险。落后的法治环境、陈旧的法律观念,使得公司经营者欠缺法律意识;而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市场秩序不规范,又常常令企业经营者铤而走险,走向犯罪深渊;而更多的是因为企业家经营不规范,企业组织管理、财务管理技能方面的缺陷,导致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存在触犯刑律的风险。
企业家可以没有法律知识,但不可以没有法律意识。企业经营者如果还停留在过去那种事后救火式的法律救济方式来维护合法权益,已跟不上时展的要求了。
在发达国家,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与企业的战略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运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一样,已经成为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
在我国,自从英国路伟律师事务所将法律风险这一概念引入国内之后,引起了国资委等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相关部门法规政策相续出台,相关的法律风险管理实践也因此得到了长足的发展。2006年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明确要求中央企业对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进行全面管理,在该指引中法律风险正式被列为企业面临的五大风险之一。
2008年,在上述指引的驱动下,中国移动集团、国家电网等一批大型国有企业纷纷建立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全面管理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2012年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正式公布《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GB/T 27914-2011),为企业实施法律风险管理提供了国家标准版通用指南。这一指南的公布进一步促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全面推广。可以预见,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将法律风险管理纳入日常经营管理中去。
中图分类号: X50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5.24.091
“林业建设是事产经济社会可持续性发展的根本性问题”。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林业与经济社会可持续性发展的内在联系。林业经济不仅具有生态功能和社会功能,也具有巨大的经济功能,因此,为了发展林业经济,村都相继建立起了林场。林场的运作形式属于集体式,集体林场数量众多,经营的面积也在不断扩大。大力发展林业,可为其他产业的发展提供重要原料和资源,但是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导致林场经营不善,经济效益不高。为转变当前现状,林业站决定承包乡村的林场,实现对林场的集体式管理,使其管理更具专业性与系统性。
1 林业站承包经营乡村集体林场的概述
近几年,我国综合国力得到了全面的提升,旨在缩小城乡差距,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视农村经济发展模式的不断创新,大力发展乡村集体林场,是提升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现如今,为了促进乡村林场经济的全面发展,林业站以承包经营乡村集体林场的形式,对乡村林场进行综合性的管理,并提供最为先进的种植技术与多元化的品种。我国就乡村集体林场的发展做出了相关的规范,建立了集体林权制度,对林地具有占有、收益与处分的权利,可对林地进行综合的调配,依照法律所规定的方式进行集体林场的管理,充分发挥林业站的重要价值,进而提高林业经济发展水平。大力发展林业经济,能够为制造业、加工业提供所需的木质资源,进而促进国家整体经济水平的提升[1]。通过林业站的承包与经营,代替了村民进行树种的培养,且培养树种的质量更高,提高经济效益,但也会衍生出林权纠纷、经济纠纷等问题,可见,林业站承包经营在具备优点的同时,也具备相应的缺点,应正确对待集体林场管理形式,并对林业站的承包与经营工作进行完善与优化。
2 林业站承包经营乡村集体林场的利与弊
2.1 优势
通过对林业站承包经营乡村集体林场的分析,得知其具有很大的优势,相较于传统的林场经营模式效益更高。传统的林场运营,由于村民的专业性不强,技术不先进,运用传统的种植方法且林地的管理工作不够全面,导致林场经济发展缓慢。通过林业站的承包与经营,能够对集体林场进行综合性的管理,解决人员专业性、技术先进性和管理及时性等问题。林业站通过承包,能够对林场进行集体性的安排,加大在林场建设上的投资力度,强化对专业性人才的选拔与培养,建立更为专业化的团队,为林场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与人员支持,保证林场建设的专业性。同时安排专业人员对林地进行全面化的管理,提升林地管理质量。林业站承包与经营集体林场,相对于村民自身而言,林业站具有资金与技术上的优势,且部分地区的林业站设置了农机服务中心,针对林业经济的发展情况进行深入地分析,能够运用最高效、实用的种植技术来培育最新的品种,对地区经济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2.2 劣势
林业站承包经营集体林场具有诸多的优势,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林权纠纷与经济纠纷问题。在林权纠纷方面,有些村民并不想将林地承包出去,但是为响应国家政策或林业站的相关规定,不得不将林权转让,由林业站进行经营,一旦林地种植产量大,经济效益有所提高时,这些村民就会想将林地要回去,进而产生一系列的林权问题,这种现象主要是村民法律与经营意识薄弱所致,是林业站承包与经营集体林场中一个常见问题。在经济纠纷方面,当林地产生经济收益时,会进行利润的分配,若林业站未按照先前合同中规定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会让村民产生心理上的不平衡,很难使村民信服,进而与林业站产生经济纠纷,或是村民只是关注表面的现象,认为经济收益好,当利润发到自己手中时觉得不合算,就会与林业站产生纠纷,影响林业站的正常运营。林权、经济纠纷的发生,主要是由于经济效益分配不均,林权过度集中而产生的,是林业站承包与经营集体林地中面临的现实性问题。
3 林业站承包经营乡村集体林场的发展策略
3.1 完善集体林场承包法律制度
林业站是对林业管理的重要站点,具备足够的林地发展与拓展资金,满足林地发展的基本条件。实现林业站承包与经营集体林场,是林业经济一种发展模式。但就以往林业站承包集体林场的经验来看,林权与经济纠纷问题很是突出,成为制约林业经济的重要因素,村民与林业站间的关系日益紧张。为应对此项问题,应加强法律建设,针对林业站承包与经营乡村集体林场的问题,做出相应的司法解释,对双方的各项行为进行严格的法律约束,并将重要的法律条文拟定到合同中去,合理分配双方的利润,并对林权进行明确的划分,林地权归村民所有,林业站具备承包权与经营权,但是不具备林地的所有权,禁止出现村民失地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林地纠纷问题的发生,营造和谐的林地发展氛围,促进当地农业经济的全面发展。
3.2 建立专业的管理团队
为了发展林业经济,林业站应加大在林地建设上的投入,构建专业化的团队,对集体林地进行综合性管理,根据现代社会各类产业的发展情况以及市场需求,进行树木品种的选择,同时结合当地的气候特点,选择合适的树种进行大面积的种植。林业站可以引进多种树种,实现多种树种的穿插与层次种植,既能满足来自社会不同方面的需求,也能降低病虫害的传播速率,能够保证树种的生长质量,促进林地经济的发展。同时林业站设置珍贵树种培育区,打造林地产业品牌。对管理人员进行及时的培训,并传其病虫害防范知识,及时做好林地的除草工作,保持林地内部环境的清洁,解决林地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实现对林地的精细化管理。
3.3 引进先进的林地种植技术
技术决定着林地的发展水平,决定树木的生长质量,技术的规范性与先进性是林地发展水平的关键。技术的选择,可以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的技术形态,选择合适的种植监督与列阵方式,应将林地建设作为一个绿色企业来进行经营与管理,选择优良的树苗品种,制定合理的种植与栽培计划,并对荒山荒地进行大面积的开发,避免资源的浪费,同时也能积极发展当地经济产业,封山造林,圈出不同模块的林地进行经营,大力发展当地林业种植产业,提高林业站承包与经营乡村集体林地的重要价值,促进林业经济整体水平的提升[2]。
4 结语
综上所述,林业站承包经营乡村集体林场的方式是一把双刃剑,既有优势又有劣势。优势体现在能够为林业经济提供专业化的管理,保证林业品种的多元化,对林场种植基地进行合理的分配,提高在林场上的资金投入与技术投入,进而提高林场的经济效益,但是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林权和经济纠纷日益突出,林业制度不健全是林业站承包经营乡村集体林场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完善制度与优化团队,促进林业经济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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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尚勇,单华平.建始县集体林场现状与发展对策[J].湖北林业科技,2011,(04).
建筑工程合同在《合同法》中被概述为工程承包人负责施工建设,工程发包人负责价款支付的一种协商合同。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建筑工程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基本建设工程是其标的;书面式要约式合同是其性质;具备建筑行业从业资格、具有相关技术设施装备、拥有法定注册资金的建筑单位是其主体。此外,建筑工程合同还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违背相关利益,国家有权干预、监管合同内容及执行状况。
二、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其原因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形态较多,如有分包纠纷,“阴阳合同”纠纷等,现阶段常见的纠纷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质量纠纷。
建筑工程施工建设完毕后,由于工程质量不符合建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或因无法安全使用而导致人身及财产受损,是最为常见的建筑合同纠纷形式。引发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需查明并落实责任。如工程发包方出现勘察、设计不科学不合理、工程设备及材料不合格,都会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类原因导致的质量纠纷,发包方需承担责任。如承包方在施工方案、施工管理、施工人员方面出现问题,进而引发质量纠纷,承包方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经济纠纷。
建筑工程中因经济因素产生纠纷,主要体现在计价方式及工程结算上的纠纷。计价方式及结算方式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已明确,但如施工环节涉及到新增工程或产生工程变更,此时合同中规定的相关价格及计算方式就不符施工实际,从而造成纠纷产生。除此之外,如合同中体现的造价与建筑工程实际造价不符,或因外部因素(施工环境、政策环境)影响而导致设计变更出现,此时会产生价格差价,在这部分差价的补偿方面也极易引发纠纷。
(三)工期纠纷。
另一常见的建筑合同纠纷是工期纠纷,工期纠纷形成的原因是由于建筑工程无法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付,在此过程中产生了经济损失。引发工期纠纷的原因也体现在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两方面。一方面,工程发包方在场地、原料、资料、设备及资金提供上未按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执行,或在建设工地征用、拆迁、补偿方面进展不顺,都会导致工期拖延,承包方因窝工、停工产生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工程承包方在施工人员、施工设备上组织不力,也会引起工期滞后,致使纠纷产生。
三、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及防范措施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在处理上,应遵循以下几个要点:第一,涉及建设工程价款,实行优先受偿权。如建设单位在工程价款支付不及时引发纠纷,施工单位可以申请拍卖已建工程,获取折价补偿。第二,应用抗辩权。第三,明确并落实各方责任义务,根据合同中规定的各方的责任及义务,确定责任归属方,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在防范上,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范合同评审环节。
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之前,应按照程序先行开展合同评审,邀请专业法律人员共同拟定工程合同。对合同条文加以逐条对比,确定其符合《招投标法》、《建筑法》、《合同法》及地方政策条例的规定。签订合同后,确认其合法有效后加以履行。涉及到大项工程,要严格审查合同条文,重点关注权利义务不相匹配的相关规定,保障建筑企业经济效益及社会声誉。
(二)做好合同对方资质、信用的调查工作。
首先,针对大项工程建设,要参考《合同法》关于该类工程的规定,确定建筑工程项目具备国家批准立项资格及建筑工程可行性报告;其次,调查工程业主建设执照、经营范围、建设资质、法人代表、资金状况、投资情况等要素;确保其到位、属实;再次,对分包人的相关资格、等级、经营方式及范围、法定代表、委托、资质信用、施工水平和能力等方面加以综合审查,确保其合法、有效。
(三)强化合同履行环节的监管。
建筑合同在履行环节,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实时监控,做好各方面的协调沟通,创造合同履行的良好环境。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原始数据、基础资料要及时收集并整理,以便为纠纷处理提供数据凭证。建筑合同的履行过程,尽量采用文字记录的形式加以明确,并争取合同各方,如工程设计方、工程施工方、工程监理方、工程业主及相关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的签字确认。此外,还要密切监控工程分包方,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符合合同规定,避免其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缺陷,导致企业经济及声誉受损。
(四)依托法律监管,及时跟进工程款的回收。
施工单位在完成建筑工程施工任务并将工程交付后,应按照建筑合同的规定及时回收建设工程款项,保障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在工程款项的回收上,建筑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建筑合同的要求,采取合法途径。在工程款项回收方式上,尽量采用非诉讼的方式进行,如实际需要,再借助诉讼方式加以催收。此外,要及时支付建筑材料供应方及建筑分包人的款项,避免款项纠纷波及建筑企业的社会声誉。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6-00-01
石油企业经过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已经基本确立了现代企业制度。这对于推动企业发展,提高石油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有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无论是与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还是与国外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双方都需要建立权责明确的合同,以规避企业合作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维护企业自身的利益。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石油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经济社会发展至今,各个企业直接的经济合作关系基本都是通过一定的合同来实现的,因此科学的进行合同管理也应该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每一个石油企业来说,也应该进行必要的合同管理,科学的合同管理对于石油企业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科学的合同管理能够有效提高石油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当前社会提倡“合同之治”的背景下,石油企业进行必要的合同管理,对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规避各种风险以及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都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在合同签订全过程进行科学的合同管理,对于石油企业来说,可以有效的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和利益纠纷,保证企业能在一个良好稳定的环境下更好的发展,保证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正常运行,进而促进企业利益最大化,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现阶段石油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缔结法律合同的正确意识
石油企业在生产、经营和施工的过程中都会与合作对象产生贸易活动,这是石油企业发展的根本。但是,在石油企业缺乏积极正确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造成在签署法律文本的同时会有很多的漏洞出现,留下了法律纠纷的隐患。即使在用口头合同或者补签合同,以后还是会存在法律合同方面的纠纷。一旦发生法律纠纷,不仅会影响企业发展进度,伤害企业自身的利益,还会对企业的社会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在石油企业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必须要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预防企业因法律问题而引发经济纠纷。
(二)石油企业管理者合同管理不够重视
石油企业法人会去为某些私人关系去担保,如果遇人不淑就会为自己带来不小的收益损失,更有甚者会让企业陷入社会形象遭到损害的泥淖当中。所以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果企业并不具备相应的法人资格,就不要轻易许诺承接担保,尤其是对于贷款担保更需要慎重考虑,如果贷款担保一旦出现问题,那么企业不仅要承受不小的经济损失,也为企业带来了信誉和不良的影响,还有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石油企业管理者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因为对于合同中的事情会有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合同中的内容,这通常要求施工人员做详细的记录,如果不记录不仅会延误工期也会对向各相关单位和负责有不好的影响。所以只有认真负责的执行,才能保证了合同顺利完成,从而避免了很多会出现的问题,
三、石油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企业管理者合同管理意识
石油企业合同管理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通常他需要非常专业并具有较高法律意识的人才来管理。企业要不断加强对合同规范化管理的相关教育与宣传培训,要就合同签订、管理以及具体执行的流程及操作规范进行人员培训,要不断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实际水平,同时还要不断加强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研究及理论学习。企业还要不断提升合同管理者在合同条款编订、审核及研究工作中的实际水平,从而确保管理人员能够在签订合同时有较高的签约水平,能够熟练的运用法律知识和专业只是来为企业进行良好的工作,从而保证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大力培养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严格持证上岗制度,严格绩效考评制度,制定出与合同管理相配套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从而有效地避免帮助了企业。
(二)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科学化、规范化以及法制化的原则,要达到这些原则,首先需要完善相关制度,要让所有合同管理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合同管理大致包括了如合同相对方资信调查、合同立项、合同审查审批、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归档等等。这些环节都必须遵循专章专用原则,要明确各阶段的相关权利义务归属间题,划分权责,让合同从意向到最后签订、履行都处于可控的状态下,避兔合同风险。
(三)加强对企业合同的规范性管理
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石油企业在草拟合同和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都应注重法律方面的规范。首先,石油企业在草拟合同的过程中,往往由于疏忽大意,误中对方的文字陷阱而签下对本方不利的合同,从而引发合同纠纷,阻碍企业的工程建设和经营销售,对企业造成损失。因此,为了防止这种无休止的较量和暗算,在实践中,石油企业总结了很多常用的合同文本,作为统一的规范,要求各所属单位和部门统一执行规范的合同标准文本。此外,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法律的了解,提高法律的警惕性,应注意合同中的法律措辞,避免出现法律漏洞,引发合同纠纷。
(四)加强合同纠纷的处理能力
签订后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旦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石油企业在签订合同后,应该正视合同产生的法律效力,并积极维护合同的权力。因此,石油企业应提高合同纠纷的处理能力,勇于用法律做武器,依据合同条款的约定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石油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合同管理不仅仅是简单的合同签订、履行等内容,还包括了对合同有关细节的全方位、科学化的有效管理,有效的进行合同管理将大幅度的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企业经济收益,从而推动企业向着更健康稳定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二、法务会计在诉讼领域研究的现状
(一)法务会计诉讼支持业务的内涵和领域
诉讼支持是对正在进行的或悬而未决的法律案件中具有会计性质的问题进行确认、分析,并提供专家意见的一种法律服务。在诉讼日益增多的年代,会计师事务所咨询领域的诉讼支持业务也迅速增长。法务会计诉讼支持业务主要与诉讼程序相关联,是在司法实践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一个新会计服务领域,它是通过对特定经济犯罪、经济过失和经济纠纷案件进行会计计量与反映,对特定的经济事项或案件提供会计分析,从而为法庭对有关经济案件最终裁决提供重要的依据,它是为法庭和诉讼当事人提供的一种专门服务。也就是说,法务会计是对正在进行的或悬而未决的法律案件中具有会计性质的问题进行确认、分析,并提供专家意见的一种法律服务。法务会计诉讼支持业务的领域非常广泛,最初阶段法务会计诉讼支持提供的服务和建议主要用于经济损失量化的问题,现在已经发展到进行复杂的调查和分析,甚至建立诉讼战略等层面。常见的需要法务会计提供诉讼支持的领域包括:舞弊的民事补救、股东纠纷、商业估值、保险索赔、婚姻纠纷、人身伤害索赔、违约、产品责任、建筑索赔、版权事物、法庭任命、损失判决、所得税纠纷、不正当或正当的解雇等。
(二)法务会计在我国诉讼领域内的研究现状
法务会计在诉讼实践中的应用方式与一国的诉讼模式密切相关。我国等大陆法系国家实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相应设立了处理财会专门问题的会计鉴定人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法务会计人员充当会计鉴定人(类似于英美法系的会计专家证人),被视为法官的助手,以其专业特长弥补法官知识的不足。因此,大陆法系的鉴定人由法官依职权或经当事人申请而指派或聘请,处于中立地位(即独立于当事人各方),其提供的专家意见称为鉴定意见或结论,一般视为一种独立的诉讼证据。鉴定人通常应出庭宣读和说明鉴定意见或结论,并接受法官、各方当事人或其人的质疑,但一般没有质证权。
三、法务会计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
法务会计在不同诉讼中所提供的支持是不同的,在同一诉讼的不同阶段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法务会计在我国诉讼中的具体应用可以分为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和在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应用两个大的方面。
(一)法务会计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收集的应用
在我国,虽然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以当事人为主的证据收集模式,但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人收集证据的权利及其程序保障则未设专门规定。我们在收集证据时必须注意以下问题:1.客观性问题。不管采取那种方法收集证据,都要以客观性为前提,千万不能篡改、伪造证据。2.必要性问题。所谓收集证据的必要性,就是举证责任的问题。3.及时性问题。及时性就是说收集证据一定要讲求时效,早比晚好。如果收集证据不及时,当事人就可能因举证时限和诉讼时效的规定而败诉。
(二)法务会计在民事诉讼审判中证据认定的应用
法务会计是一项会计咨询服务,为案件审理提供重要的依据,所得结论可作为诉讼证据使用。当前我国法务会计的主要任务:1.为认定犯罪事实提供科学依据。在一些犯罪中,如贪污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走私罪等,需要对涉案的会计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做出科学鉴定结论,为司法诉讼、审判认定被告的犯罪事实,以及定罪和量刑提供科学证据。2.为解决经济纠纷提供科学依据。在一些经济纠纷中,需要法务会计对会计事项进行分析鉴定,做出科学的鉴定结论,为司法机关正确处理经济纠纷提供科学依据。3.为维护企事业单位自身权益提供有力保护。企事业单位在做出重大决策时,有相关法务会计人员参与,就会了解哪些行为合法、哪些行为违法,以避免风险,最大限度维护企事业单位利益。
(三)法务会计在民事诉讼证据支持的应用
法务会计人员在收集证据时由于我国尚无专门的证据法,根据现行的相关规定,法务会计人员可以以鉴定人、专家辅助人的身份提供诉讼支持。1.鉴定人。鉴定人的产生方式有三种:一是由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二是由双方协商确定;三是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指定。鉴定人依法出具的鉴定结论是我国民事诉讼证据之一,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2.专家辅助人。专家辅助人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一个重大突破。专家证人的主要权利有两个:一是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并接受审判人员的询问;二是对鉴定人进行询问。鉴定人作出的鉴定结论是结论性意见,除足以反驳外,人民法院应当采信。与鉴定人不同的是专家辅助人的作用仅是阐释和说明,帮助委托人弄清专业问题,找出鉴定结论存在的问题,与对方专家或当事人质证,最终目的是使法官在审判过程中达到对专业知识的厘清,形成有利于委托人的判断。
四、法务会计在民事诉讼证据支持中的不足与改进
(一)法务会计在民事诉讼证据支持中的不足
1.在我国对于民事案件主要采取不告不理原则,只有当事人到法院,法院针对那些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受理,不符合条件的案件法院不受理且不主动受理。而绝大多数的会计师事务所很少涉及法务会计服务领域,其业务还停留在审计、验资等传统业务领域和少量的税务筹划等业务中,仅有少数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在相关机构的授权下初步开展了司法会计鉴定工作。有些会计师事务所虽然从事了相关业务,但由于公信力原因,不仅业务量少,权威性也受质疑,并且业务范围过窄,注册会计师普遍缺乏法律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影响了所获证据的针对性和判断结果的准确性。2.法务会计准则、资格认证制度、鉴定制度、诉讼支持制度、业务操作规范和标准等基本空白,传统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对法务会计还没有涉及,对于如何认定信息的虚假问题、故意与过失行为的判定、帮助当事人计算赔偿范围与损失以及对当事人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的认定等既没有相关的鉴定标准,也没有具体的行为准则作为指导,难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3.我国民事诉讼成本制度既缺乏系统的理论研究,也没有确立基本的遵循原则,现有的一些规定和作法基本建立在自发的传统习惯之上,已远远背离了社会发展现实的需要,给司法实践带来不良影响,主要表现在:公民的诉权得不到有效保障,正当权利未能得到有效保护;部分诉讼当事人利用诉讼成本制度的缺陷恶意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浪费司法资源,增加了全社会的诉讼成本总量;申请执行案件增加,执行程序耗费的社会成本急剧上升;正常的社会秩序未得到有效保护,司法机关形象受损。
中图分类号:G633.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8-0256-02
1 引言
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不同的理解,由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受多种因素影响,且工程本身情况复杂多变,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预料不到的问题,合同双方从维护各自权益的角度出发,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就难免产生纠纷。及时分析研究这些纠纷产生的原因并制定出减少施工合同纠纷的措施,对于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 工程施工常见的合同纠纷
2.1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
建筑工程建成后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达不到设计功能使用要求,是一种常见的纠纷。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必须分清责任,特别是在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之后,更要明确责任。
2.2 工期纠纷
建筑工程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完工并交付使用,给甲、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也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的一种常见纠纷。
2.3 工程价款及结算纠纷
这种纠纷往往是合同造价低于工程实际造价,或由于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引起变更,承包人无法在原合同约定的价款内完成工程建设,而向发包人要求补偿,或发包人以正当或不正当的理由拒绝补偿而引起的纠纷;也有发包人由于资金筹措不到位,拖欠或拒付工程款而引起纠纷。工程结算纠纷包括计价方法、工程量和材料价款大幅上涨引起纠纷等。
2.4 分包引起的纠纷
某些合同签订时对于是否允许分包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而承包商则利用合同漏洞,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了工程分包,导致甲、乙双方产生纠纷。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纠纷也是近年来施工企业遇到较多的法律纠纷,承包人将部分工序分包给第三人承担,由于分包人管理不力或技术、施工能力不足等,质量、工期等达不到分包合同的约定要求,就可能导致纠纷。特别是工程价款纠纷,是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最容易发生的纠纷。
2.5 延期付款利息纠纷
尽管有明文规定业主拖欠工程款应付延期利息,但执行起来却非常困难,特别是延期利息数额巨大之时,双方纠纷就更容易产生。比如合同约定工程决算完毕付清尾款,但因施工方迟迟不报送决算文件,或报送决算文件不齐全,或所报决算文件双方争议过大,导致决算工作无法进行,进而剩余工程款无法支付。特别是争议过大时,究竟是谁过错导致工程款支付拖延,也是是否支付延期付款利息的争议所在。
2.6 违约发生的纠纷
承包方的违约主要表现有工期违约、质量违约等。发包方主要表现在不能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未能提供施工进场的条件、中期擅改设计等导致的工程造价增加或者其他损失的,承包人最终都以工程索赔的形式加入工程结算书中,而发包人往往对有关款项不予认定,从而产
生纠纷,这种纠纷在建设工程结算纠纷中比较常见。
3 引起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原因
(1)订立合同时草率,不规范,内容不完备。
合同约定的条款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这往往是引发合同纠纷的主要根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承包商之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定性文件,各方面应予以高度重视。在起草合同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与造价管理人员共同斟酌确定合同的内容、条款、细则,但有些建设单位重视不够,专业技术人员与造价管理人员很少参与合同的起草,而是由某些领导直接操办,这就使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就存在诸多缺陷、漏洞。
(2)甲、乙双方不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发包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按时拨付工程款,擅自将工程肢解发包给第三方,甚至无资金建设项目,势必会引起纠纷。承包人对发包人不合法、不合理的苛刻条件和霸王条款一般不抵制或抵制无效,因怕失去承揽工程机会,往往采取默认的态度,当合同价格不能保本、工期不堪重负、承包方利益不能保证时自然就形成了纠纷。
(3)施工过程管理不善。
一是开工准备不充分,“三通一平”习惯上都是由建设单位负责完成,而双方又未正式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往往是建设单位某个领导或某个施工管理人员,现场划个圈,口头表述一下要完成哪些工作内容,发生的经费也口头承诺竣工时结算,这就给竣工结算埋下了纠纷的隐患。二是设计变更普遍,随便增加面积、改变结构、改变用途,签证混乱。工程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一些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若程序不合法、手续不齐全、签字不及时,引起变化的工程量就缺乏结算依据,待工程竣工结算是再补充,容易引起意见分歧。
(4)引起工程质量纠纷的原因。
一是发包方的原因,如设计本身有缺陷、勘察资料与实际地质情况不符、提供的原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等等;二是承包方原因,如承包方管理、技术力量不足,技术方案不合理,组织措施不力等。三是因为招标过程中大多数甲方为了保证施工质量,都会提出很高的质量等级。四是发包人擅自使用未交工工程,而出现的质量纠纷。五是承包人或发包人分包工程项目,因分包项目质量达不到要求而引起整个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也是造成质量纠纷很重要的原因。
(5)引起工期纠纷的原因。
一是发包方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场地、资金、设计技术资料等,包括未能与地方政府就征地、拆迁等问题达成协议,导致不能按期开工或开工后被迫停建、缓建,不仅工期推迟,还将给承包方造成停工、窝工的经济损失。二是承包方因施工组织不力,劳力、设备不能满足工期要求而导致工期滞后。三是因招标时甲方不合理地压缩工期,施工单位为了迎合招标,被迫响应工期要求,在远低于定额工期的合同工期下施工,造成工期拖延也就不足为奇。
4 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
针对上述这些合同纠纷的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妥善处理纠纷必须要坚持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是维护合同条款原则,双方均应遵守合同条款,这既能体现合同的严肃性,也支持了合同订立当初双方的共同意愿。二是重事实、重证据原则,对有些内容,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详细,这就要求重事实、重证据,按实际发生处理。事实和证据包括:补充协议、现场签证、实物量。有文字证据的,依照文字证据处理,缺少文字证据的,以现场实测实量为准。三是坚持公开公正原则,要做到调查取证公开,双方到场,政策规定公开,处理程序、内容、结果公开,让各方心服口服。四是维护公平竞争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处置合同纠纷,有利于建筑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建筑业发展。
5 预防施工合同纠纷的对策
(1)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是减少施工合同纠纷的前提。
工程招标阶段,制定科学合理、详细慎密的招标文件是关键所在,首先工程造价要把握在一个合理范围内,既要保证承包人的合理利润,又不至于给发包人造成额外损失;其次是确定合理的质量目标和工期目标;再次是在议标、定标时,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不搞权钱效易,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管理水平低下、施工质量低劣的队伍坚决排除,选择一个好的施工队伍等于事半功倍。
(2)重视施工合同签订是减少施工合同纠纷的基础。
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件,是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核心依据。重视施工合同的签订,规范合同条款约定为整个合同的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订立合同应注意:①语言表达要准确、严密、详实,才能让合同执行人充分理解合同本意,不能含糊不清,稍有偏差都会导致产生完全不同的解释,任何模棱两可的文字,都有可能成为日后双方争论的焦点。②合同主要条款:承包范围、承包方式、质量要求、工期要求、计价方式、结算方式、进度款与结算审核期限、付款方式、双方权力义务、双方违约责任、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程序和资料移交等要约定完整。③合同签订时双方应处于平等地位,合同本身应具有公平性,合同条款应遵循对等原则,严重有失公平的合同本身就是违法合同而不具有法律效力,也最容易引起纠纷。
(3)认真履行合同,做好现场管理是减少施工合同纠纷的重中之重。
施工合同签订后,关键在于双方共同履行,出现一些与签定合同时的估计相差较大的情况,应及时签定补充合同协议,以弥补合同在本身的缺陷,同时可以补充合同的形式调整合同价款,并以补充合同价款形式作为中期进度付款结算的依据,以免追加合同价款太大难以执行。除此之外,①关于变更及签证,要明确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程序,各个环节各负其责分别把关,相互制约。及时督促完善项目施工中的所有原始记录,要严格签证权限制和签证手续程序,及时办理现场签证。②业主对工程项目各阶段的实施应安排合理的时间,准备工作要充分,按合同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场地 ,技术资料和图纸,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③及时掌握市场材料、设备的价格波动,材料价格市场异常波动对承发包双方都存在巨大的风险。
6 结语
综上所述,只要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重视施工合同签订,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缔约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并在纠纷发生后,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互谅,互让,争取恰当地处理合同纠纷,就能实现甲、乙双方的双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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