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媒体时代的概念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18 17:39:06

数字媒体时代的概念

数字媒体时代的概念篇(1)

传统媒体艺术是其实不是传统艺术,它是艺术创作者新媒体的艺术表达手段。同时也在多种媒体语言进行融合的表达过程中形成了独立叙述的语言风格。与传统媒体艺术相对的是新媒体艺术,新媒体艺术的发展意味着个人主观艺术形态的复兴,尽管现代主义时期各门类艺术各自向着净化和纯化的方向发展,但传统媒体作为一门传统的艺术,它的概念也是在其快速的发展中不断变化的。因此,新媒体的表达语言是在不断的艺术实践中逐渐总结,同时它也离不开其他传统艺术形式和相关艺术媒体的发展。

一、传统媒体艺术内涵与类型

传统媒体艺术还没有一个被广泛认可的确切概念,一位设计大师说 “新媒介艺术是一个非常宽泛的词,其主要特征是先进的技术语言在艺术作品中的使用,这些技术包括电脑、互联网及视频技术创造出的网上虚拟艺术、视像艺术以及多媒体互动装置和行为,新媒介艺术是传动媒介艺术的传承。”有些人认为传统媒体艺术指以录像、电视、媒体作为表达手段和作品形态的艺术,目前更新的新媒体是生物电子学、无线网络、虚拟现实、网络神经、基因工程、分子电子科技、机器人科技等等。可见,传统的概念随科技的发展不断扩充和发生变化,一个一劳永逸的概念是不可能的。传统媒体艺术的起源与艺术自身的发展不可分割,从新达达艺术、波普艺术、新波普艺术,到深受其影响的观念艺术家,大多从大众媒体中选取运用图像,自由地使用各种媒介和素材,图像的重复使用和媒体运用的自由与复合都表明媒体艺术的即将到来。在2O世纪5O年代就已奠定了媒体艺术的发展趋势,将电视、录像等大众媒体作为艺术创作的材料,并对媒体设备和媒体性能的各种可能性进行实验,所以,传统媒体艺术也是相应时展出来的主流形式之一,预测新媒体艺术的未来,基于信息技术和电子技术的发展趋势,同时依赖于这种发展进入社会环境和艺术领域的方式。

二、数字艺术的起源与类型

数字艺术的产生:数字艺术指由计算机技术发展而来的数字化的艺术构成方式,它既指艺术作品数字化创作过程,也指代艺术作品的数字化展示方式,因此,一个数字艺术可能是不同于传统的媒介构成的艺术创作活动,还可能是以数字“比特”展示的虚拟现实艺术作品,但无论如何,一个没有艺术观念和审美价值的数字技术本身是不能称为数字艺术的,当前划分数字艺术范畴中存在的一个误区就是把数字技术和一般涉及数字技术的创作都称为数字艺术,我们认为只有注重艺术观念的表达、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的数字作品才可以称为数字艺术。数字艺术的类型划分千差万别,很多研究者将传统媒体艺术类型归于数字艺术,依据数字艺术的概念,笔者认为数字艺术包括数字绘画、数字音乐、数字摄影、数字电影、数字电视、网络艺术、多媒体艺术、电子游戏和电脑动画、数字特效、CG动画。因为数字技术已经广泛渗透到艺术领域的各个方面,改变着艺术创作的方方面面,因此,数字艺术的类型划分也要避免将应用了数字技术的产品都归于数字艺术,正如在数字艺术概念中提到的,要区别数字技术创作的艺术性和审美性,并以此为标准划分数字艺术的类型。

三、传统媒体艺术与数字艺术的差e

(一)传播的艺术媒介不同

传统媒体艺术以传统技术为媒介,而数字艺术以数字技术为载体,媒介决定了艺术对象的性质,并且也对艺术的生产方式和记录方式产生了决定性影响。媒体在一定程度上规定了艺术本身的形态,这种形态是艺术观念和艺术理论的基础。传统为艺术带来很多新的可能性,包括视觉形态和体验方式的变化以及新的交往方式,传统媒体艺术突破了传统的艺术媒介,在传统媒体艺术类型中的录像、录像装置、网络艺术和多媒体艺术,都以电子媒介为基本构成,并带来艺术创作和艺术审美的新特征。数字技术使艺术创作更加非物质性,如果说传统媒体艺术介于物质媒介和非物质媒介之中的话,那么数字艺术则脱离了艺术的物质媒介层,艺术创作超越了现实事物的局限和控制,在漫无边际的广阔范围中实现艺术的创作意图,虚拟影像和虚拟现实已经成为蓬勃发展的艺术现象,被广泛应用于摄影、电影、电视和动画等领域,形成了新的艺术创作经验。

(二)两者的记录方式不同

艺术媒介的不同带来艺术记录方式的差异,传统媒体艺术以传统技术为依托,数字艺术则以数字化为作品的记录和存储方式。传统技术的生产、发送、显示和存储技术使得传统媒体艺术以摄像机、录像机等采集图像,并以光盘和磁带为存储,在作品中常常应用计算机、电视、投影仪等为展示方式。数字技术改变了艺术信息的采集和作品的制作过程,在计算机处理设备和软佯的支持下,数字艺术以数字化的形式创作、存在、传送和播放作品,以数字化将数字艺术的文本、数据、音频和视频等进行多媒体整合,数字化是数字艺术作品记录和存在的形式。作为两种不同的艺术类型,传统媒体艺术和数字艺术不仅在概念范畴上存在差异,艺术媒介的不同使它们各具艺术特点和审美特征,另外在是否具有商业性上也存在差异,传统媒体艺术摆脱了最初的商业目的而以追求艺术性为最终目标,数字艺术却仍然在艰难脱离商业性中挣扎。

四、传统媒体艺术与数字艺术的联系。

无论是传统媒体艺术还是数字艺术都是在科学技术发展对艺术的影响中产生的艺术门类。未来运用高科技的艺术家会越来越多,科技进步带来的创作的方便性与多元化也使得艺术家的领域越来越扩大,跨领域的创作者将会大量出现。共有的艺术类型――多媒体艺术和网络艺术应运而生。数字技术的介入使传统媒体艺术的类型呈现出了新的变化和新的特点,并出现了新的艺术类型:网络艺术和多媒体艺术。传统媒体艺术的发展与数字技术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传统媒体艺术大量地运用了数字技术、视频手段来表现,尤其是90年代以后,没有数字技术就没有传统媒体艺术中的多媒体艺术和网络艺术。多媒体,或者也称作复合媒体,“通常被定义为将两个或更多种的传播形式集合为一个整体的任何媒体。”

五、结语

无论是传统媒体艺术还是数字艺术都以现代影像为基本的艺术表达手段,因此可以使用“影像艺术”对传统和数字艺术进行总称,能够使用影像艺术归纳的原因有二,第一,传统媒体艺术在更新的媒体出现时就面临了无法明确界定的情况,上个世纪流行于全世界的电影艺术就是当时的“传统媒体艺术”,但在今天,相比于来势汹汹的数字艺术,它早已失去了“新”的意义,所以应该有更准确的名称来命名目前应用传统技术的这一艺术类型;第二,传统和数字艺术归根结底是对于影像的改变,今天,无论从哪一种艺术类型入手,都无法忽略影像的重要意义,影像不单是艺术家创意和创作的主要工具,还是视觉社会中大众的阅读文本,现代科技为影像的创造、制作、储存和传播提供先进的方法,无论是传统的采用,还是对数字技术的运用,都是对科学与艺术相结合的现代影像的发展,因此,在传统媒体艺术和数字艺术仍然蓬勃发展的今天,可以使用影像艺术概念加以归纳和总称。

数字媒体时代的概念篇(2)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0)010-103-03

1、绪 论

1.1 研究目的及方法

为道路导入数字媒体技术,意味着创造出影响物理环境和道路环境的新空间。

在道路中导入数字技术,就是把数字媒体城道路的基本构想建立在传统道路的物理环境和人类活动概念基础上加以理解,可将体现数字技术的装置因素理解为物理环境,但是因该装置产生的人类道路活动的变化不应该被置于传统概念的延长线上,而是应该成为适应新环境的过程。

数字空间为人类的空间感受以及个人、社会的沟通带来了革命,而这又需要崭新的构成因素。

在数码时代,道路作为交换信息、彼此接触和文化共享的空间,它的功能将进一步增强。本研究旨在通过对城市街具这个位于道路中心的物理构成因素的特征和能够对快速发展的数字技术加以灵活应对的形态构成因素进行研究,以了解有效“设计的可能性”。

1.2 研究范围

本研究以数字媒体城的道路环境为中心,首先从理论上学习从传统的道路环境转变为新概念的数字道路环境所需的功能和物理因素,继而考察能够应对数字网络空间和道路文化之变化的道路的物理构成因素。出现于道路上的人的形态既是催生工具的动机,又是不断改变道路的软件,同时是“道路”这个物理环境承载的内容。从城市街具中导出传统道路体现的特征和新赋予的造型特征,以提供适用于城市街具的标准是本文的研究范围。

2、数字媒体城的特征

2.1 数字媒体城的概念

今天我们的社会由于网上购物、电子商务等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传统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居住文化亦随之发生着快速转变。

所谓数码城是适应这种信息技术的发展和需求模式的变化,在配备良好的道路、公园、绿地等基础设施的原有住宅区开发方式基础上,构筑更高一层的信息基础设施,使得居民在现实生活中能够更加简单、便捷地使用信息通信技术,从而让生活变得丰富多彩的新概念城市。它是通过建立在城市的住宅区、商业区和办公区之间的城市信息系统,综合管理地下埋设物及主要系统的状况,能够构筑反映人民愿望的优质行政服务以及应对灾害、灾难的综合性的系统,并且在构筑了尖端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和系统的环境中,能够享受快捷生活的未来型城市。

2.2 数字媒体城环境特征

所谓数码城,就是在城市管理、城市造景、城市行政等领域使用了前沿性尖端数字技术的城市。

城市应该具有能够接受快速发展的尖端技术的柔韧性,技术的发展不应该仅仅停留于环境技术的尖端化,而是为了给生活于城市的人们提供方便和安乐,应该将立足于使用者为中心立场作为背景性前提。

(1)能够有效利用数字技术的灵活性(Flexibility)

数字技术革新速度快,技术周期短,通过物理性固定导入空间,所以需要能够持续利用数字技术变化的方法。

(2)通过使用者为中心的设计实现的亲合性(familiarity)

数字技术城市使用的技术不是为专家存在的,而是以数字媒体道路为媒介向一般大众提供的技术,从而需要导入类似以使用者为中心的设计(User-centricDesign)、可触摸的媒体(Tangible)、去中心化(Decentralization)概念。

(3)以使用者为中心的设计(user-centric Design)

构筑能够让使用者的参与和相互作用顺利进行的系统,向个别使用者提供个人化(Personalization)信息,同时还能够保障其隐私(Privacy)。

(4)可触摸的媒体(Tangible Media)

应该通过使用普适计算(Pervasive computing)。的各种应用软件程序,向各阶层的使用者提供网络化环境。

(5)去中心化(Decentralization)

应该在主体之间形成各种接触和相互作用,在城市中形成大量的各种各样的内容(contents),同时逐渐形成独立的体系。

3、数字媒体城的道路环境分析

3.1 道路在数字媒体城的意义和功能

3.1.1 道路在城市空间的意义

道路是城市的外部空间,是最简单,且具有诸多目的的空间。道路是构成市区不可或缺的要素,它不但形成市内交通网,还以分割街区的线条形成城市的形态,可以说市民的步行空间――道路是城市生活方式的基干结构。道路作为基干结构,从形态上形成城市的骨骼和框架;作为新的空间领域,是决定城市本身的存在形式的重要因素;道路不但从单纯的功能性空间的意义上,而且从物理层面上也是市民意识和行动的动脉,可以说它是城市本身拥有的社会结构的表情。

3.1.2 道路的功能

(1)传统功能

对各年龄阶层而言,道路是杜区生活的一般场所,是实实在在地为人们提供彼此接触和休息的场所。道路是人和人、人和物、物和物交流的地方,是发生经济活动的场所,具有活力的道路直接对周边产业产生影响,如果道路充满活力还能够提高地域内相关产业的比重,从而提供专业化和注入活力的契机,进而还可以为道路庆典等周边服务和商业领域注入活力。道路一直被认为是建筑物之外的,具有公共性的,是各种规模的自然构造物和人工构造物可以共存的场所。

(2)被赋予的新的功能

道路与城市处于不可分割的关系,处于建筑物两侧的意义,并不是仅仅用于同行的通道,在这里不断发生着家和道路、室内的人和室外的人、室内的活动和室外的活动之间的接触和交流。

道路在构成城市的物质因素中占据重要的位置,它作为形成城市形象的强有力的媒介,需要设施的改善和程序的变化。

在数字时代,具有交换信息的场所、接触的场所、文化共享的场所等功能的道路的作用预计将进一步增大。

数字网络空间和道路文化的变化

虚拟文化和数字技术的发展将为此前一直是社会活动之

主体的道路文化带来变化,在目前道路拥有的逻辑和功能中,有相当一部分将被数字网络空间所同化或替代,随之道路将承担和原本履行的作用不同的内容。

未来,道路空间的概念不是将内外隔离,而是应该使其能够自然地联成一个拥有同一个主题的空间,构筑内部程序和外部程序成为一个主体的空间,通过移转空间能够彼此连接和探索,从而不但需要虚拟空间,还需要真实开放的道路空间。

3.2 道路的物理构成因素

导入数字技术意味着创造对物理环境和人类道路活动均带来影响的更高层次的新空间。数字媒体道路是为道路导入数字技术,它的基本构想有必要在传统道路的物理环境和人类活动这个概念基础上加以理解。

可以把体现数字技术的装置因素理解为物理环境的范畴,但是因这些装置发生的人类道路活动的变化不能将其简单地理解为传统概念的延伸,而是应该从崭新的概念进行理解。

数字技术开启的数字空间非但要考虑人类的空间经验,还需要为个人和社会的沟通,思考崭新层面的构成因素。

在人类的道路活动这个传统道路的构成因素中,添加物理环境之外的数字技术而形成的虚拟环境并非只是简单地增加了一个构成因素。它在道路活动和物理环境以及两者相互作用形成的道路概念中,使虚拟环境和物理环境、虚拟环境和道路活动彼此相互作用,从而最终创造出”物理环境/虚拟环境,人类的道路活动”之间的复合作用。

数字媒体道路的物理环境是提到道路时想起的最基本的构成因素,它包括包装、城市街具、招牌、艺术品、道路和建筑物之间的界限、建筑物正面的构成因素、开放空间等,这里还包括信息亭、LBS系统、各种传感器、网络基础设施等安装于道路空间的数字技术装置和个人使用携带的各种终端机等广泛的数字装置。从而可以说,能够支撑人类道路活动和虚拟空间的所有物理设施均为物理环境。

4、数码城的设施设计

4,1数字媒体城的概念分析及形象提取

数字媒体城的核心因素有数字、媒体和道路环境三种。

4.2 核心关键词的基本造型概念

4.2.1 透明性和重复性

基本造型概念:通过材料和形态体现透明性和重复性

透明性:玻璃的透明性,在重复的空间形成的透明感

重复性:直线和直线的重复,直线和圆的重复,圆和圆的重复,玻璃和玻璃的重复,透明和不透明的重复。

4.2.2 系统化和动态结构

基本造型概念:恰当地使用结构和动态概念的系统

系统:如果硬件组合与连接容易,那么网络连接也容易。

通过模块组合硬件

为了收纳各种内容(contents),构筑自身的网络

Move:动态结构及功能的适用

(从提高照明,显示屏/功能性、使用性、形象等角度,体现各种动作方法)

4.2.3 灵活性和变化性

基本造型概念:应对各种环境变化的灵活性(Flexibility)

(将装修术语计算机房地板(ACCESS FLOOR)的概念适用于步行街,从而提高安装、施工和管理设施的效率。)

灵活性:应对道路环境变化的系统

变化性:增强功能性和使用性的变化结构

应对昼夜的变化

照明的变化

应对技术变化的系统变化

4.3 设施的设计提案

为设计提案选择的城市街具应该是道路原有设施中的那些利用度高,具有大众性,在诸多设施中具有代表性的设施,从而选择了既有效利用了组合式模块系统,又适合道路系统的公交车站、道路报刊亭、隔离墩、垃圾箱、信息亭等设施。

(1)公交车站

材料:金属/玻璃(2)道路报刊亭/隔离墩/垃圾箱

材料:金属/玻璃

数字媒体时代的概念篇(3)

数字技术变革着媒体形态,几乎使单一功能的媒介产品及服务成为了模拟时代的遗物。传媒产业也必须顺势而动,努力适应媒体融合的潮流。由于传媒产业对新技术具有敏感性,在其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媒体融合的趋势日益凸现。从早些时候美国在线与时代华纳的合并,到全球范围内电信与广电界线的日益模糊,传媒产业结构的变化已是大势所趋。随着宽带网络的普及和广播电视数字化进程的推进,即将告别模拟时代的传媒产业将会呈现出新的面貌。

尽管现阶段媒体融合主要突出表现在广播电视和电信领域,但电影产业也不能例外。面对电信业对文化内容市场的影响,电影产业必须尽快寻找到应对变化的方法。数字电影正是在媒体融合过程中出现的。利用胶片数字化技术,电影作品可以被制作成数字化文件在电脑上观看,也可以进入影院让更多的人观赏。与之相适应,数字电影制作、发行、放映都与传统胶片电影有所差异。除去在各大院线上映之外,数字电影还可以与其他形式的媒体相交换。可以说,数字化技术为数字电影的流通开辟了多种途径

本文试图以电影、电信、广播电视等传媒产业的融合现状为突破口,讨论媒体环境的急剧变化会使作为媒体形式之一的“电影”发生怎样的改变,以及这种变化会对电影产生怎样的影响。之后通过分析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媒体融合现象对传统意义上以胶片为载体的“电影”概念的变革,在综合考虑电影制作全过程的基础上,探讨对数字电影进行界定的方式。

一、媒体融合现状分析

(一)媒体融合的概念

从字面上看,“融合”的意思是“几种不同的事物合成一体”。应用于传媒产业领域,“融合”的概念主要是指随着网络宽带化和文件压缩等数字技术的发展,产业界限不断被突破的现象。在广播电视和电信领域广泛探讨的“融合”概念包括:“通过其他网络提供原由特定网络提供的服务或商品”(FCC)以及“改善现有服务技术,以便利用现有设施提供新的服务、开发新形态的设施、产生新的功能”(ITU)。

媒体融合在网络融合、服务融合、事业融合和接收终端融合四个方面均有所体现。其中,服务融合和事业融合主要是指在媒体提供的服务之间以及媒体经营主体之间出现区分不明显的现象;网络融合是随着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传输网络之间的区分不再明确,或是出现“多网合一”的现象;接收终端融合是指接收媒介内容的终端设备的整合,即一种接收终端兼具接收多种形式媒体信息的功能。所以,媒体融合是随着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急速发生的现象,媒体融合的最终目的在于使受众通过简便的方式接收到多样化的信息内容。

值得注意得是,媒体融合不仅仅是各种媒体的统合,而是要利用数字技术整合多种形式的媒体服务,创造出新的价值,因此不能将媒体融合的概念局限在技术范畴当中,而要看到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媒体在社会、经济和美学领域发生的变化。

(二)媒体融合现状

1.电影和电信的融合

在我国,利用电信宽带网络在线或下载观看电影是一种较为普及的互联网使用方式,电影《功夫》也曾被拆分为10个片段,使影迷得以在手机上进行观赏。尽管从融资形态、内容来源、利益分咸等方面看,我国电影和电信的合作尚处于初级阶段,但从未来发展考虑,电信业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寻求与电影业合作,开辟移动通信增值业务的内容来源,符合其长远利益。国外一些电信企业已经开始探索进军电影业的途径,力图突破原先网络运营商的定位,成为电影内容供应商。以韩国为例,SK电信与IHQ通过股份制形式进行合作,构建了一条包括内容生产(YBM首尔唱片、IHQ、YTN Media)、广播电视频道(YTN Media、Mov ie Club)、平台运营商(TU Media)在内的产业链;KT则为电影发行商Show Box投资80亿韩币,以换取所需的内容资源。电信业通过投资或并购方式进入电影业,促成电影业新平台的诞生,要求电影形态发生相应的变化。怎样的电影才能适应新平台的需要、如何创造出电影的附加价值,是必须加以重视的课题。对传统电影概念重新进行审视,结合新媒体出现后受众在观看电影时的投入程度、接收终端屏幕大小以及可观看时间长度等媒体接触形态方面的变化,考虑电影制作的方法,将是电影发展的必然环节。

2.电影和广播电视的融合

电视电影于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出现,是电视与电影竞争的产物。法籍波兰电影艺术大师基耶斯洛夫斯基轰动欧洲的作品《十诫》,就是电视电影系列片。进入20世纪90年代,电视电影日臻成熟,现在已成为美国商业电视网黄金时段的主要节目内容之一,观众每年平均可看到200多部电视电影。我国中央电视台《正大综艺》栏目中的“正大剧场”,曾于90年代系统引进了一大批制作精良的美国电视电影作品,对国人了解和接受电视电影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我国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出现专为电视播放而拍摄的电视电影,以投资小、回报稳定见长。近年来数字技术的发展进一步缩小了电视和电影在制作手法和承载介质方面的差异,使人们构筑完整的电视电影生产体系的设想成为了可能。

二、媒体融合环境中的电影

(一)电影媒体的进化

自从1895年12月28日卢米埃尔兄弟在巴黎卡布辛大街14号大咖啡馆中使用“活动电影机”成功进行首次商业放映以来,电影技术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从无声电影到有声电影,从黑白电影到彩,以及宽银幕的出现,电影技术的每次飞跃,无不为观众带来了全新的视听体验。

除了技术的进步,电影产业的迅速变化也是显而易见的。电影产业的变革主要由其他新媒体的发明引起,电视、家用录像机、有线电视、互联网点播等都对电影产业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例如20世纪40年代电视机的出现使电影丧失了作为独一无二的活动影像再现媒介的地位,也分流了电影广告。新媒体带来的;中击迫使电影产业直面技术变革,通过采纳革新求得生存和发展。

数字技术是继有声电影、彩出现后电影技术的第三次革命。数字技术与电影的结合可以追溯到“数字影像”阶段。20世纪60~70年代,计算机图像研究者开始研究数字影像的实现技术,电脑动画等应用方式随之出现。在电视广告、音乐电视、动画中广泛应用的数字影像技术同样被用于电影创作,主要用于制作影片所需动画和特殊效果。互联网和卫星等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摄 影机、数字编辑机、数字放映机以及动画影像压缩技术的进步也带动了电影技术的发展,数字化技术的影响逐渐突破制作环节,向发行和上映环节延伸。电影制作的整个过程都可以通过数字技术实现,电影从以胶片的物理形态存储、剪辑、放映转变为用数字摄影机拍摄、用计算机剪辑、利用卫星或互联网等先进的通讯手段传送到各大影院,再通过数字放映机呈现在观众面前。

电影技术的历次变革都使电影面临着来自美学、产业和社会领域的挑战,电影努力调整自身的形态以适应技术的变化,在100余年的电影史上得到了生动的体现。数字技术开启了电影媒体的新时代,也为人们提供了重新定义电影媒体的机会。电影不再仅仅是以胶片为介质在特定的几个影院进行放映的媒介,它是以活动影像方式同观众进行沟通和交流的方式,而数字技术使这种活动影像媒介的制作、发行和上映发生了急剧的变化。

(二)数字电影

1.数字电影的概念

对数字电影进行准确定义并非易事。一方面是因为数字技术在电影业的应用还在进行之中,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数字电影技术具有不同于有声电影和彩技术的特点。虽然数字电影技术是以“数字影像”为先导的,但仅从电影制作技术角度对数字电影进行定义的方式具有明显的局限性。考虑到数字电影技术的发展速度和方向,有必要把电影发行和上映一并纳入到定义中进行考察。并且,随着虚拟现实技术取得质的突破,数字电影这一概念的范畴还将进一步扩大。即便仅就目前的技术水平而言,“数字电影”也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从广义看,从胶片内容的数字化到数字放映再到用数字技术拍摄或制作、以胶片形式存储的电视电影(telecine)都可以被算作是数字电影。从狭义上说,从制作到上映的整个过程全部实现数字化的“数字电影”则是指用数字化文件形式对胶片或数字摄影机拍摄的影片进行加工处理和储存,并利用固定媒体(硬盘)或卫星、宽带网络等将该数字化文件传送到影院,以数字放映机为观众提供高画质影像服务的电影。

2.数字电影的优势

在媒体融合环境中,兼容性对媒体内容的生命力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因此对于内容提供商而言,必须将电影内容进行数字化,使电影内容能够在作为同一内容来源在多种媒体平台上得到应用。另外数字电影还在节省成本、开拓文化产品市场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可以从电影产业的各个环节对数字电影的优势进行考察。

(1)制作环节

在电影“制作――发行――上映”三个环节中,最早使用数字技术的就是制作环节。数字电影削减了电影制作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提高了电影制作的效率,另外,运用数字影像技术还可以拍摄出现实中难以拍摄到的场面以及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形象。目前高清晰度数宇摄影机已被应用到电影拍摄过程中。数字电影技术在拍摄、剪辑和后期制作方面均有显著优势。

拍摄阶段,采用数字电影技术可使主创人员在影片拍摄现场对拍摄效果进行确认,增加了影片表现的空间,还可以使用非线性编辑技术同步进行影片现场剪辑、同期声数字采集和后期制作。由于影片是以数字化文件形式存储的,主创人员不必担心胶片的成本问题。在剪辑和后期制作阶段充分运用DI(Digital Intermediate)技术和CG技术,能够制作出多种特殊效果以及现实中不存在的形象等。

(2)发行环节

受益于数字技术的引入,电影的发行成本得到了有效降低。发达的通讯技术为影片在全球各地同步上映准备了条件,也使影片发行的利润具备了更加有力的保障。不只是在经济层面,电影的数字化发行在文化层面上也有重要作用。通过数字化发行链进行电影发行,可以有效避免原先电影拷贝造成的画质损耗,并且使影片的永久保存成为可能,有利于作为文化财产的电影内容的保存和共享。

(3)上映环节

电影的数字化上映主要是通过在影院构建数字化影片放映系统实现的。完成数字化改造后,影院可以作为数字内容展示平台使用,从而增加收入来源。以DVD、录像带等为代表的数字电影周边产品可以拓展电影产品票房之外的价值,手机、数字电视、网络电视等新兴媒体也可以成为数字电影的展示空间。通过开拓多种形式的电影上映渠道,可以使影片不断创造出新价值。

数字电影市场的扩大有利于终端设备制造业和数字伺服器(digitalserver)构筑、管理行业的发展,也将促使网络运营商和广播电视经营者更加积极地参与到电影市场当中,从而使电影产业的发展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三、数字电影美学

电影在发展过程中受到电视、家用录像机、游戏机等多种新兴媒体的启示,在影像技术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并随着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在表现形式方面不断进化,表现为电影美学的变化。数字技术为电影语言提供的新的可能性,贯穿在现阶段电影制作的全部过程中。通讯技术的发展引发了电影发行和上映的巨大变化,但电影的基本表达方式――活动影像投射在屏幕状的物体上――并未发生改变。尽管电影发行和上映的变化不会对电影语言产生直接影响,但却会通过影响构成“电影”所处环境的各个部分影响到电影本身。例如使用手机观看电影时,由于手机屏幕不同于影院的宽银幕,观赏时间也受电池电量限制,电影的形式和内容也都需要进行调整,这种变化也对电影语言形式和内容的变化提出了要求。

与数字电影美学相关,需要在电影制作过程的基础上对人们接触数字电影的方式进行广泛考察。数字技术对与电影语言直接相关的制作环节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发行和上映环节电影产业环境的变化与数字电影美学之间具有怎样的相关性,都可以归结到接触方式的变化上。

(一)数字化与电影语言

1.数字影像与数字电影

数字影像与数字电影其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数字影像侧重于强调电子影像是一个无论何时都可以进行变形和处理的过程,具有虚拟实体的性质,既可以对现实事物进行仿真式表现,也可以借助于数字技术创造出世界上原本并不存在的形象。这种随时可以发生变化的数字影像是德勒兹(GillesDeleuze)心理分析理论的体现,数字影像技术应用于电影中,使电影具备了不同于以往的新特征,即可以用非再现的方式生成新的形象,对世界进行新的模仿,使人们在影像活动中重新建立对于世界的信任关系。但当数字影像作为数字电影的素材出现时,数字影像作为虚拟实体的可能性并不会在表面上显露出来,而是会被缝合在电影之中。数字电影将以数字影像为代表的许多活动影像作为素材进行加工、处理,再通过电影这种媒介形式传递给受众,其最终形态是活动影像的组合。一个完整的数字电影文本具有电影媒体强烈的单向性特征。

尽管网络电影和互动电影强调互动性, 但上述形态在交互性方面的尝试尚不成熟,观众的选择受到了多种限制。事实上,现阶段数字电影的观众仍处于被动观看状态。

2.非再现性

摄影技术是人类为了满足再现现实的需要而发明的,活动电影机在摄影技术的基础上得以产生。在数字技术出现之前,电影的美学意义主要体现在对于现实的再现上。数字技术应用于电影中,逐渐淡化了电影的现实标签功能。一些实际并不存在的形象借助于数字技术在电影中被栩栩如生地表现出来,电影从对世界进行再生产式的“再现”工具转变为对世界进行模仿式的“非再现”手段,是人们认识世界规律的要求的延伸。

电影作为现实标签功能的弱化意味着影像与现实关联性的弱化。电影不再被看作是对于日常生活的忠实翻版。绘画、图像等在电影诞生之前就已经存在的艺术形式的价值因数字电影的出现再次受到重视。在数字电影中,实际拍摄的部分不过是构成电影的影像素材的一部分,电影由再现的艺术变成了非再现的艺术,可以表现出实际空间中无法做出的动作、随时间流动的物体等梦境般的影像,计算机图像技术甚至可以使这些虚拟形象看上去比实际存在的东西显得更加逼真。人们还在进行用非再现影像表现再现现实的尝试。

3.空间蒙太奇

在数字电影制作过程中,后期制作甚至比影片拍摄本身更为重要。合成技术要求我们重新对电影蒙太奇的概念加以审视。

蒙太奇(montage)在法语中原指将各部分装配到一起,顾名思义,就是在破碎分割中达到的一种完整状态。各种综合艺术在电影中都可以通过蒙太奇的手段组织到银幕上去。传统的电影蒙太奇概念具有强调时间元素的倾向,通过与场景的结合创造出新的意义。与传统电影不同,数字电影更加关注单一场景以内蒙太奇概念的重要性。在单一场景内通过数字化手段将彼此各不相同的影像结合在一起,和传统电影在各个画面之间进行排列组合、建立联系的蒙太奇手法具有相似之处,而同一场景各影像间的蒙太奇也非常重要。数字影像的空间配置特征随时间发生变化。传统意义上“剪辑”的范畴因此被扩大了:数字影像剪辑不再是剪下记录各个场景的胶片,再将它们粘贴起来,而是包括了在场景内放入新的影像,将分散的影像合成为一个完整场景的过程。这是空间蒙太奇概念产生的现实基础。在同一影像中并置的各影像之间的关系所具有的意义愈发重要,对影像进行安排,可以产生类似于计算机超文本链接的多种关系。

(二)产业环境的变化与美学

不仅是制作环节,数字电影的发行与上映环节的变化也影响着电影美学。利用卫星在全球同步上映影片的电影放映环境以及媒体融合后多样化的电影流通渠道,为电影观众开辟了比以往更多的观赏环境。电影必须努力适应个人移动媒体、数字化影院等新兴的电影观赏形式,创作出适合在小型个人移动媒体和超大型屏幕上放映的数字电影作品。

电影观赏环境对电影的重要影响力主要可以归结为屏幕影像和观众的投入程度。对于观众来说,很难长时间集中注意力观看小屏幕上的画面。数字电影在多种媒体终端上呈现时也会面临同样的问题。数字时代需要为各种接收终端量身订制的数字电影。在不久的将来,屏幕尺寸大小不同可能成为划分电影类型的重要依据。适合个人移动媒体屏幕、普通影院银幕和超大银幕等多样化放映媒介的数字电影,会为观众带来更多的电影美学表现方式。“空间蒙太奇”在手机屏幕和大型环幕上会发挥出不同的作用。

四、结论

数字媒体时代的概念篇(4)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416(2013)05-0256-01

如今社会中很多行业和领域都开始使用数字媒体进行信息传播,之所以会在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主要是因为这种“新媒体”将传统的一对多的广播传播模式转变为多点互动的多播、点播和组播等多种传播模式。要想对数字媒体的传播模式进行深入了解,还应该首先对数字媒体的相关概念进行认识。

1 数字媒体相关概念及其本质

1.1 数字媒体中媒体、媒介和传媒的概念

如今在各种传播领域,媒体、媒介和传媒常常被混淆使用,其实这三者之间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媒体、媒介和传媒都是用来传播信息的,但是它们所传播信息的范围有所不同,媒介作为信息传递者和信息接收者之间的信息传递中介,既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体或者机构,一般是指储存信息的物质手段,其中典型的媒介有录音带、电视机和卫星等。而媒体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将其分为两种含义,一种是指图片、文字、声音等信息实体,另一种是指报纸、广播和电视等信息载体。传媒实质上就是为广大群众传播信息的组织,如电视台、报社等。

1.2 模拟和数字的概念

在信息传递过程中都必须依靠稳定的信号,依照信号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模拟信号和数字信号。其中模拟信号是指一种连续的物理量,这种物理量用函数表示就是一个在时间与振幅上的连续,最典型的模拟信号就是不断变化的电磁波。数字信号指的是一种数字量,用函数表示就是一种离散函数,最典型的数字信号就是连续变化着的电压脉冲。模拟信号与数字信号之间并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可以相互转换的。

1.3 数字媒体的具体内涵

在2005年出版的中国数字媒体技术发展白皮书中就对数字媒体进行了定义:数字媒体作为数字化的内容作品,是以现代网络为主要传播主体的,并通过完善的服务体系,分发到终端和用户进行消费的整个过程。也有专家对数字媒体的涵义进行了简述:数字媒体就是通过计算机存储、处理和传播的信息媒体。从广义上来说,数字媒体就是将传播的各种媒介进行了数字化,在这种数字化环境中,数字媒体代表了所有信息与传播的形式。

1.4 数字媒体的本质

数字媒体的本质就是将传统的传播媒体进行了数字化,使媒体以数字的形式得以存在。例如,日常生活中的数字电视,就是将传统的电视信号通过数字信号对数据进行获取、存储、处理和传输进行代替,最后通过数字电视机将接收到的数据通过数字化处理转换成人类可以直接感知到的图像和声音。

2 数字媒体的传播模式

数字媒体的传播主要是指数字媒体通过利用数字媒体技术获取、存储、处理和传输信息的整个过程,在传播过程中所体现的数字媒体传播的特点有互动性、整合型和多样性,真是因为数字媒体传播的这些特点,使得信息接收者拥有更多的自,信息行业、电信业和大众传媒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交叉,实现了跨领域企业之间的整合,受众能够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获取更多的信息。

数字媒体的传播模式相对于传统的传播模式而言,其优越性不仅表现在以计算机及其网络为核心进行信息传播,也发展和创新了更多点互动的多播、电波和组播等传播模式。数字媒体用于传播不同的内容和信息就形成了不同的传播模式。

按照传播要素的关系来分析,数字媒体的传播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F2F模式。这种模式也被称为是面对面模式,它是人类出现最早的传播模式,也是被社会各领域应用最为频繁的传播模式,它被所有媒体追求。面对面模式也可分为几类:第一种是P2P模式,主要是指信息的传播者与信息的接收者面对面进行交流;第二种是E2E模式,主要是指信息的受传者与信息的受传者面对面进行交流;第三种是P2P模式,主要是指信息的传播者与信息的传播者面对面进行交流。(2)R2M模式。主要是指受传者要想获取想要的信息,可以通过媒体进行,例如用户可以利用阅读器为自己订阅喜欢的新闻。(3)M2R模式。这种数字传播模式主要是媒体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手段向受众推送一些相关的信息。其中典型的M2R模式就是用户在登陆QQ过程中,界面会自动弹出各种新闻列表。

按照传播要素的多少来分析,数字传媒的传播模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1)O2O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是指信息的传播者和信息的受传者是一对一进行交流的,例如现今网络上流行的Email网络聊天就是O2O模式。(2)O2A模式。这一模式与O2O模式形成了对应关系,主要是指传播者与信息的受传者是一对多的形式进行交流的模式,例如,FTP服务和博客。(3)A2O模式。这种数字媒体的传播模式是指多个传播者对应一个传授者,也就是简单的多对一型的信息传播模式。(4)A2A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是指信息的传播者与信息的受传者都不是单一的,两者都包含多个个体,也就是所谓的多对多型信息传播模式。例如,人们常使用的BBS。

3 结语

总之,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参照物,数字媒体的传播模式可以有不同的分类,其传播模式也是多种多样的,除了本文所介绍的几种模式外,还有更多的传播模式,并且每一种传播模式都直接去研究和探索。而无论对哪一种数字媒体传播模式进行了解和研究都必须熟悉数字媒体中的相关概念和本质,然后根据实际生活中所使用到的数字媒体传播模式进行了解,从而对数字媒体的传播模式进行合理分类。

参考文献

[1]王文君.教育传播涵义及教育传播学研究范畴分析[J].电化教育研究,2006(8).

数字媒体时代的概念篇(5)

1.数字媒体技术和数字媒体艺术的发展现状

数字媒体由电化教育发展而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以研究技术为主。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等飞速发展,数字媒体技术获得蓬勃的生命力,进而应用到艺术与设计教育领域,使艺术设计从传统的工艺层面上升到数字层面,数字媒体艺术应运而生。虽然数字媒体技术和数字媒体艺术,两者研究的重点不同,但近年来,应用领域逐渐出现融合趋势,客观上要求两专业有所融合,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数字媒体产业经济、服务于社会。

2.数字媒体技艺融合新概念的衍生

数字媒体技术和数字媒体艺术的概念在学术界已有相关界定,虽然各学者的见解多少有出入,但基本内涵不变。随着技术和艺术融合趋势的加强,数字媒体领域衍生出了技艺融合新概念――“数字媒体技艺”,以下我就对这些概念加以探讨。

2.1数字媒体技术概念

数字媒体技术是利用数字技术(主要是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对文字、声音、图形、图像、视频等媒体材料进行加工、处理和传播的可交互的技术。它主要研究与媒体信息的获取、处理、存储、传播、管理、安全、输出等相关的理论、方法、技术与系统[3],是一项应用广泛的综合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融合了计算机图形图像、网络和通信技术、数字化艺术、数码音响、媒体交互、动画、数字视频音频处理等多项技术与创作环节[7]。用于虚拟现实的三维显示技术,AE/Premiere/大洋等音视频编辑处理技术,磁、光、半导体等媒体存储技术、Flash/PhotoShop等图像,动画创意技术,等等,都是目前流行的数字媒体技术。

2.2数字媒体艺术的概念

数字媒体艺术是一种利用数字技术,对各种媒体材料进行艺术加工和设计,提升媒体材料成品的艺术性和创造性,并将人的理性思维和艺术的感性思维融为一体的新艺术形式。它以计算机技术和现代传媒技术为基础,是视觉艺术与设计学、数字媒体的技术体系和数字媒体文化与传播相互交叉的学科[4]。

数字媒体艺术广泛应用于数字视频电影、平面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建筑环境设计、动漫游戏设计等领域,它是基于网络和新媒体的艺术,也是基于数字内容的设计艺术。

2.3数字媒体技艺的概念

数字媒体技艺是利用数字技术,对各种媒体材料进行加工、艺术设计和包装,提升媒体材料的技术价值、艺术价值和创造性价值,并使之广泛传播,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的数字媒体形式。数字媒体技艺是技术和艺术结合的产物,集中体现了数字化时代视觉化和人文化需求,是技艺融合的必然产物。

数字媒体技艺重点强调要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能从实际问题出发,用技术服务于艺术创作。数字媒体技艺专业的人才需要能较好地协调“硬实力”(软件技术)和“软实力”(艺术修养),在技术和艺术的平衡木上找到一个平衡点,用技术表现艺术,用设计表现思想[6]。

3.数字媒体技艺专业建设的理论基础

作为一门亟待发展的新兴专业,数字媒体技艺需要相应的理论基础。研究显示,数字媒体技艺专业建设的理论基础至少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3.1心理学

数字媒体技艺需要对各种媒体材料进行加工、处理,心理学的信息加工理论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针对人的需要进行分析,对数字媒体技艺专业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另外,数字媒体技艺专业也培养一部分人才从事教育类工作,学习教育心理学能够更好地掌握学生心理和教学规律,是十分必要的。

3.2传播学

数字媒体系统遵循着信息论的通讯模式,它由计算机和网络构成,具有数字化和双向传播的特征[4]。根据传播范围和规模的大小,数字媒体传播模式呈现多样化趋势,如自我传播(浏览WWW、使用搜索引擎)、人际传播(QQ、MSN、E-Mail)、群体传播(BBS、论坛、FTP、虚拟社区实时讨论等)及大众传播模式。数字媒体的网络传播模式[4]应用最为广泛,如图1所示:

“新媒体”的概念与数字媒体密切相关但又不完全相同,“新媒体”的“新”主要就体现在它的传播渠道、业务,以及传播方式上[1]。它基于基于电信网、计算机网和广播网三个物理平台,业务形式多样,传播方式以优质高效的技术性传播为主。数字媒体技艺的最终成果必然要通过传播来实现它的产业价值,因此需要传播学理论的支撑。

3.3艺术学

数字媒体技艺是数字媒体技术和艺术的融合,必然需要艺术学理论基础。以艺术为技术服务的特点也决定了艺术的重要性[7]。数字媒体技艺需要掌握的艺术学理论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3.3.1视觉艺术

数字媒体技艺与图像、视频密切相关,而人是通过视觉来对图像、视频等作出反应和评价的,因此视觉艺术理论必须成为数字媒体技艺专业建设的理论之一。视觉艺术主要包括人对线条、色彩、光线、空间的感知。

色彩能激发人的情感,产生对比效果,使一幅黯淡的图像变得明亮绚丽并充满活力[2],基本的色彩理论包括色彩的来源、色调、亮度和饱和度、色调和色相、明度,色彩的混合和互补理论,等等。线条、光线和空间布局理论对于数字构图有重大意义,如了解光线理论可以充分利用逆光和背光原理拍摄出理想的照片,不同的线条和构图对于突出主体和主题很关键。

3.3.2计算机图形理论

图形是传递信息的最主要媒体之一,其表达信息既直观又丰富。计算机图形学(CG)是应用广泛的新兴学科,它的迅速发展使计算机能够表达的图形越来越丰富,同时促进了计算机动画的快速发展,不仅丰富了多媒体信息的表现手法,而且使传统动画进入计算机,产生传统动画不能比拟的视觉效果[2]。计算机图形理论主要包括计算机图形软件标准、图形绘制理论、材质理论、计算机动画原理等。

3.3.3艺术设计理论

数字媒体行业的发展得益于技术与艺术的结合,好的数字艺术作品必然深刻体现这两点的融合[9]。数字媒体设计的核心理念是用创意整合技术,用技术服务于艺术,要加大实践类课程,采用作品考核的形式,必然需要艺术设计理论基础。

创新教育要求新型人才必须具有的“三创”: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5],艺术设计最关键的就在于“创新”设计。艺术设计包括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空间环境设计等,我们应区分传统艺术和现代艺术、纯艺术和实用技术,切实把握设计理念,这样才能做出完美的数字媒体产品。

3.4包装与广告学

数字媒体产品要实现其价值必然要走向市场,这就需要进行宣传和包装。近年来,商业领域越来越流行广告宣传,人们时常听到的或看到的在关键时刻就会影响到消费的选择,数字媒体产品同样遵循这个规律。宣传和包装成功与否关系到最终价值能否实现,因此包装和广告学理论应该成为数字媒体技艺专业建设的理论基础之一。

4.数字媒体技艺专业建设的意义

数字媒体技艺专业建设是数字媒体领域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数字媒体产业经济发展的需求,是适应社会对人才培养要求的必然选择,符合时展需要。

4.1社会发展的需求

近年来,以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与文化产业相融合的数字媒体产业,正在世界各地高速成长[1],数字媒体方面人才紧缺,人才培养的质量远远达不到标准,尤其是具有创造力的能将技术和艺术完美融合的人才更是稀少。要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从数字媒体教育的现状抓起,数字媒体技艺专业正是培养技艺融合型创新性人才的对口专业,一定会为数字媒体产业经济的发展作出巨大贡献。

4.2个人发展的需要

在人多岗位少、就业形势严峻的今天,数字媒体方向培养的人才多是单方向的,不是偏技术就是偏艺术,导致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弱,无法胜任自己理想中的工作。新世纪的数字媒体人才想要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就必须将技术和艺术融合学习。因此进行数字媒体技艺专业建设符合个人发展需要。

4.3专业发展的必然

数字媒体专业是教育技术专业发展的新方向,与教育技术相比更加强调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要求在广告、影视动画等方面有更高的造诣。各领域理论发展的完备和成熟为新专业的建设奠定了基础,数字媒体技术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单独发展已经走向成熟,想要获得进一步发展必须形成一个融合两者的新兴专业。因此进行数字媒体技艺专业建设是专业发展的必然。

5.展望

数字媒体专业的长足发展有待注入新的生命力,数字媒体技艺专业建设迫在眉睫。期望数字媒体领域的专家、学者一起努力,让数字媒体在新专业的扶持下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1]杨晓宏.数字媒体设计基础[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7.

[2]刘惠芬.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设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3]张文俊.数字媒体技术基础[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7.

[4]曹育红,董武绍,朱姝,周吉峰.数字媒体导论[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0.

[5]潘瑞芳,叶福军,钱归平.数字媒体人才培养的教学体系探究[J].新闻界,2009,3:36-41.

数字媒体时代的概念篇(6)

关键词:媒介融合 所有权

政府规制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和媒介生态环境的变迁,“媒介融合”成为全球传媒业发展的重大现实和重要趋势,并被视为国际性的热点与前沿课题。我国业界和学术界也对其给予了广泛而深刻的关注和探讨。作为思维和研究的逻辑起点,对“媒介融合”这一核心概念的清晰界定及其内涵的充分理解是极为必要的,这是一切研究得以深入开展的基石。然而,尽管对“媒介融合”概念及内涵的探究早已不鲜见,但至今仍未形成一个世界范围内普遍认可的共识。

一、媒介融合的概念演化与界定

“融合”,即Convergence一词,最初源于科学领域,直至20世纪70年代末,该词才被引入到新闻传播学领域。纵观“媒介融合”这一概念的历史演进,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尼古拉?尼葛洛庞蒂(Nicholas Negroponte)是最早提出不同工业“即将和正在趋于融合”这一远见的人。1978年,他用三个相互交叉的圆圈(分别代表计算机工业、出版印刷工业和广播电影工业)来演示和描述其技术边界趋于重叠的聚合过程,并认为三者的交叉处将成为成长最快、创新最多的领域。在此基础上,他将媒介融合理解为“各种各样的技术和媒介形式都在汇集到一起”。这给新闻传播学界众多的后继研究者带来了启发。

20世纪80年代,Convergence一词得到了推广和普及。1983年,美国传播学者、马萨诸塞州理工大学伊契尔?索勒?普尔(Ithiel De Sola Pool)教授提出,“媒介融合,就是各种媒介呈现出多功能一体化的发展趋势。”随后,美国哈佛大学的安瑟尼?G?欧廷格(Anthony G?Oettinger)及法国的西蒙?诺拉(Simón Nora)和阿兰?孟克(Alain Minc)还分别创造了“Compunication”(计算机通信)和“Telelmatiqu”(电信技术)两个新词来试图反映数字融合的发展趋势。

进入20世纪90年代,数字化融合伴随着计算机数字技术的进步而迅速发展起来,它在为媒介产业融合提供技术支撑的同时,也给信息传播带来了重大变革。因此,大批的研究者和研究成果也随之出现。1997年,葛林斯丁(Greenstein)和迦拿(Khanna)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赋予“融合”以新的理解,“为了适应产业增长而发生的产业边界的收缩或消失。”尤弗亚(Yoffie)则以计算机和电话为例将“融合”定义为“采用数字技术后原本各自独立的产品的整合”。同年,欧洲委员会还根据马丁?班格曼(Martin Bangemann)和马塞利诺?奥雷(Marcelino Oreja)的提议,将其关于电信业、媒体业及信息技术产业相融合的概念采纳到绿皮书中,并将“融合”定义为“产业联盟和合并、技术网络平台和市场等三个角度的融合”。可见,这一时期,人们已开始用更广阔的视野来认识和界定“媒介融合”。

技术进步促进了两种转换的产生,这两种转换即代表了融合的实质和方向:

第一种转换是发生在低带宽一侧的、从专用平台到非专用平台的转变。最能说明这种现象的例子是IP电视。传统电视是基于专用的电视网传送的,而IP电视则可以绕开传统电视网在非专用的互联网平台上传送。图书、报刊和音像资料的发行过去都要依靠专门的发行渠道,而电子出版物同样也可以绕开原来固有的专门渠道在非专用的互联网平台上发行。

第二种转换是发生在非专用平台一侧的从低带宽需求向高带宽需求的转换。如果说非实时的文本信息对带宽的需求还不是很高的话,图像型信息对带宽的需求就已经提高了,而从专用平台上转换过来的实时型业务,如IP电视业务对带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当然,这种向高带宽的转换也发生在专用平台一侧,但更多是发生在非专用平台一侧。

2003年,美国学者李奇?高登(Rich Gordon)在《融合一词的意义与内涵》一文中进一步总结了媒介融合在不同传播语境下的6类含义,即媒体科技融合、媒体所有权合并、媒体战术性联合、媒体组织结构性融合、新闻采访技能融合以及新闻叙事形式融合。这使人们对媒介融合的内涵有了更为全面而具体的认识。

我国对媒介融合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在研究初期,相关研究成果极少且视野狭窄,直至2006年,相关研究才拓展开来。而此前的2005年,被视为媒介融合概念的引入之年,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蔡雯教授对此功不可没。这一年,她发表了多篇有关“媒介融合”与“融合媒介”的文章,并引入了美国新闻学会媒介研究中心主任安德鲁?纳齐森(Andrew Nachison)对“融合媒介”的定义——印刷的、音频的、视频的、互动性数字媒体组织之间的战略的、操作的、文化的联盟。

2009年,蔡雯教授又与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王学文共同展开研究,从微观、中观、宏观和大传媒业四个角度将国内外关于“媒介融合”的代表性观点进行了梳理和归纳,这对弄清媒介融合概念的发展演进及界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此基础上,两人还进一步提出了对媒介融合的概括性认识,他们认为“媒介融合”包含三个必不可少的核心内容:媒介内容的融合、传播渠道的融合、媒介终端的融合,并提出“媒介融合是指在以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和电子通讯技术为核心的科学技术的推动下,组成大媒体业的各产业组织在经济利益和社会需求的驱动下通过合作、并购和整合等手段,实现不同媒介形态的内容融合、传播渠道融合和媒介终端融合的过程。”

此外,我国其他研究者也曾提出对“媒介融合”这一概念的不同理解,如清华大学新媒体传播研究中心熊澄宇认为,媒介融合是指“所有的媒介都向电子化和数字化这种形式靠拢,这个趋势是由数字技术驱动的,并在网络技术的推动下变得可能”;中国人民大学高钢认为,媒介融合的本质在于“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的信息传播的技术手段、功能结构和形态模式的界限改变及能量交换”;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孟建、赵元珂则提出,“媒介融合”就其表现形式而言,主要有两种,一是在传媒业界跨领域的整合与并购,二是媒介技术的融合;关于对“媒介融合”这一概念的把握,西安外国语大学黄建友认为,关键是要抓住媒介融合的数字技术推动前提和动态过程属性;中国人民大学喻国明、戴元初则从电视从业者角度对媒介融合概念加以界定,并认为媒介融合“是指基于数字化技术的不同媒介之间的资源共享,是电视媒体获得市场竞争力的一种有效策略”。

综上,通览国内外对“媒介融合”这一概念的认知和界定,不难发现,由于语境、研究视角、视野和研究层次等多方面的差异,不同研究者对媒介融合概念的表述也不尽相同,这使得媒介融合的现有定义至今仍莫衷一是。我们认为,媒介融合是缘于数字化、网络化技术的推动而导致的不同媒介之间的边界模糊甚至消失的现象和过程。

二、媒介融合的内涵与外延

基于我们对媒介融合的上述理解和界定,我们可进一步厘清媒介融合的内涵与外延,并将其概括为四个层面,即媒介技术的融合、媒介业务的融合、媒介所有权的融合以及媒介政府规制的融合。

1. 媒介技术融合(Convergence in Media Technology)

以数字化、网络化技术为支撑的技术融合是“媒介融合”这一概念的所有内涵中最为本质的一点,是媒介融合的依据,它可细分为三方面:

其一,信息源融合。这是指基于数字化技术的应用,任何媒介类型的任何内容及表现形态均可转换为符号化的“0”、“1”来进行存储和传输,这意味着作为信息源的符码是相对一致的。这为媒介边界的模糊甚至消解提供了可能,为不同媒体的信息内容在同一网络平台上的传输与分发奠定了技术基础。

其二,传输渠道融合。它指的是基于网络化技术的普遍运用,以往不同媒介类型、不同形态信息内容的传输信道由单一性、差异化走向互动联合,从而形成具有共通性、兼容性的多媒体网络传输平台,对媒介内容进行集成和分销。从目前来看,信息传输渠道主要有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电信网三种,而且三网融合也在逐步推进,进而形成多媒体、多渠道融合传输的模式。

其三,接收终端融合。这是指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的推动下,媒介消费者所使用的信息接收终端设备,即信宿,呈现出多种功能融于一体的特征,并“以一种开放的终端平台将信息和服务传递给使用者”。具体的终端类型,如数字电视一体机、互联网电视机、个人电脑、手持多媒体终端等。

2. 媒介业务融合(Convergence of Media Business)随着媒介技术的革新与融合,各类传播媒介在行为、目标等业务实践层面的交叉愈加频繁,这使得媒介业务也逐步走向融合。具体而言,媒介业务融合可细分为以下四方面:

其一,业务形态融合。承载着媒介信息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不同的媒介形态,融合为多媒体形态,从而使信息内容的叙事形式实现融合。

其二,业务技能融合。业务形态的融合要求传媒从业者所掌握的技能也趋于多方位甚至全方位发展。学者奎恩(Stephen Quinn)就曾针对媒介融合对记者业务实践的影响问题进行过深入的剖析,并指出“媒介融合对于媒介组织的内部运作尤其是对记者间的合作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可见,职业技能的融合是传媒从业者在媒介融合时代必须要面对的现实。

其三,业务战术融合。除业务形态与从业者业务技能的融合外,战术上的融合同样是媒介业务融合的重要内容。根据李奇?高登的阐释,所谓战术融合,通常指不同所有制下的报纸、广播、影视、互联网等媒体之间在具体内容和营销管理等领域的通力合作,如在业务经营方面的联合营销战术等。

其四,业务战略融合。与业务战术融合不同,战略融合通常是不同的媒介机构在更高层次、更长远意义上的发展战略层面的互动与联合。它并不要求参与战略融合的各机构都处于相同体制下,也不要求以媒介所有权的合并为前提。

3. 媒介所有权融合(Convergence of Ownership)业务的融合,尤其是媒介机构在战略、战术层面的通力合作,往往会对其在所有权层面的融合起到进一步的催化作用。顾名思义,媒介所有权融合,即指不同媒介在融合、兼并过程中实现的所有权的集中,并在此基础上组建相对较大型的传媒集团,从而充分整合媒介资源,降低媒介运营成本,增强信息传播效益,打造媒介整体与核心竞争力,以此来应对国内外媒介市场的激烈竞争。所有权的融合,是媒介行为主体的融合,是媒介融合的内涵中层次最高的一点。

从广义上讲,媒介所有权的融合,既包括传媒领域内部各媒介机构之间的所有权融合,也包括传媒机构通过跨行业、跨领域发展,与其他领域内的相关机构所形成的所有权融合,如传媒业与电子产业、电信业等领域的所有权融合。这一理解,恰与美国学者雪莉?贝尔吉(Shirley Biagi)对“融合”这一概念的理解相契合,她认为“融合是指由于技术的进步,出版、传播、消费者电子和计算机产业之间的界限趋于模糊的现象。”

4. 媒介政府规制融合(Convergence of Media Regulation)媒介政府规制融合在媒介融合的进程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它是媒介融合的重要外部环境之一。积极的、面向媒介融合的政府规制会有助于媒介融合的顺利发展。反之,则会阻碍媒介融合的发展。媒介政府规制融合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首先是规制法律融合。这是媒介融合时代政府规制的根本依据。融合媒介的大量涌现,必然需要有新的融合性法律法规与之相匹配,以使其行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其次是规制机构融合。面向媒介融合的规制需要融合的规制机构。英国将原来的电信规制局(OFTEL)、独立电视委员会( ITC)、广播管制局(RA)、广播标准委员会(BSC)和无线通信管制局(RCA)等5家规制机构合并成一家新的规制机构——通信办公室(OFCOM),即是为了满足面向融合的规制需要。

第三是规制行为融合。有了面向融合的规制法律和规制机构,面向融合的规制行为就顺理成章了,这将改变过去多头规制的混乱和冲突,大大加快媒介融合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宋昭勋.新闻传播学中Convergence一词溯源及内涵[J].现代传播,2006(1).

[2]托马斯·鲍德温等著,龙耘等译.大汇流:整合媒介、信息与传播[M].华夏出版社,2000.

[3]刘颖悟.三网融合与政府规制[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4]郑保卫,樊亚平,彭艳萍.我国媒介融合研究的回顾与前瞻[J].新闻传播,2008(2):8-9.

[5]蔡雯,王学文.角度?视野?轨迹——试析有关“媒介融合”的研究[J].国际新闻界,2009(11):89-90 .

数字媒体时代的概念篇(7)

人类科技的发展把我们推人今天这样―个数字化的生存状态,数字化电子产品(如摄影机、照相机、录像机、计算机、网络等)已经成为当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信息媒体,媒体之间的交互合作已经将视觉艺术带人了多媒体时代。一般将用数字化媒介创作和传播的艺术作品,统称“新媒体艺术”。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媒体艺术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在很多国际大展上都有这类艺术家的身影出现,为此有许多理论家和批评家对此展开讨论。实际上,“新媒体艺术”这个说法是一个宽泛而且开放的概念,它并不是指一种具体的风格或流派,而是从艺术媒介衍生出来的一个概念,一个借助数码技术进行创作的艺术形态。它反映了一些艺术家关注当代生活,并试图运用现代科技提供的各种可能性进行艺术创作的愿望。

美学怍为哲学的分支,研究人如何通过感官来认识世界并发现生存的确切意义。当美学观照艺术实践时,它同时观照艺术生产和消费双方,新媒体展现的感官摄取情景,提供了艺术实践的新类型和艺术生产与消费的新形式,美学研究理应予以关注。

一、虚拟实景的体验

在新媒体艺术中,数码影像、视频、电脑生成、网络技术等手段的广泛应用使得艺术创作成为完全数字化的图像符号系统,这使得这类影像处理技术变得更加便捷、强大和大众化,达到了一种更为自由地进行人工拟像和影像合成的状态。它使得图像的生成、挪用和混杂变得更加轻而易举。艺术创作过程成为图像的重复、拼贴、集合、排列、抽取和传输过程。而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信息的交换大大加速,这为新媒体艺术提供了良好的创作和展示平台。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艺术家可以利用电脑和网络杜撰出一些非现实的生命体或者虚拟社会,而艺术家和观众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支配这些事物并能够产生不同的结果。在这里艺术沦为数码技术下,“虚拟实景”的增殖复次元影像的体验过程。正如雅克‘德里达在《鬼魂舞》中所说“当对一个映象的最初感知跟再现之结构发生关系时,我们就开始进入充满幻影的王国”。

新媒体所营造的“虚拟实景”,改变了我们传统的艺术空间和时间观念。形象地说,数字艺术中时空的存在不同于现实世界时空的存在,非线性状态使我们可以在分秒之间从幼年到暮年。人工拟像和影像合成将现实经验肢解得支离破碎,时间和空间的数字裂片在这里发生超现实形式的碰撞,促使我们对既有的真实概念以及形而上学观念作出重新思考,与既有时间和空间观念告别。“虚拟实景”作为一个美学概念,它是与定意识形态结构相关联的技术符码,它唤醒了美学对物质与意识关系的重新审视,它所蕴涵的时间与空间概念从本体上解构了以往对存在的理解和解释,打破了关于主体客体的原有认识,重新组合了存在、真实、虚拟。

二、多元语义的异类合成

快速蔓延的网络文化,不但强化了一个失去真迹的虚拟社会的发展,也使得多元文化以惊人的速度在网络界面上交融。多元背景的语言意念构成了新媒体艺术“异类合成”的新美学。

异类合成的美学,其实是以多种异质美学的杂交为其表征、形式、构成、结果的。然而,多种异质美学的杂交关系未必是水融的,仍不免出现各种矛盾、对立、相侵的状态。所以,数字时代所使用的艺术语言多元、并置、拼贴、片面、转喻化的倾向在所难免,而多种艺术语言的混合、综合书写(包括图文结合的形式)也十分普遍。网络上的交流模式和产生语言意念层次的杂交现象,使得意见表达的身份紊乱,形成彼此间既是主体也是观众甚至是观众与观众之间的矛盾场域。

另外,成为大众日常生活普遍应用的数字科技,势必将艺术家的才能广泛应用的各领域范畴,从广告到业务报告、从电影到MTV、从平面设计到舞台布景等,致使纯艺术创作与应用艺术之间的界限变得十分模糊。不但数字科技成为艺术创作的手段、媒介,更何况在互联网的世界观里,连时空的先后远近次序都被打破,任何封闭的体系或单向的轨道都只是众多轨迹或脉络进行式的一小部分,难以孤立独存。各民族、族群、国家均倾向于开放性的全球世界观,甚至宇宙观,以互动的模式对照彼此的存在。

三、互动流的共谋

数字媒体时代的概念篇(8)

中图分类号 G206 文献标识码 A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从webl.0到web2.0再到如今的web3.0,技术手段的不断革新和传播方式的多元化为人类提供了强大的话语平台和广阔的讨论空间,聚合传统媒体、网络媒体与移动新媒体,进行综合多元化传播的融合大媒介格局已经形成。全媒体时代的到来为新的网络公共领域的形成,为公民自我表达、参与政治的意愿提供了全新路径。与此同时,基于数字技术的“接入”和“使用”差异而产生的数字鸿沟(digital divide)也对公民的公共表达、公共事务参与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本文研究数字鸿沟与公民社会构建的关系,由此理清全媒体时代媒介素养教育对公民社会建构的重要作用,希望通过媒介素养教育弥合数字鸿沟,促进公共领域搭建、公民意识的培养和公民身份的彰显,为构建公民社会提供保障。

一、概念界定

(一)公民社会与公民

公民社会是西方社会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之一。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最早可上溯至古希腊先哲亚里士多德,他在《政治学》一书中使用了政治社会或政治共同体的概念。随后,西塞罗、葛兰两、哈贝马斯都阐释过公民社会理论。自亚里上多德阐释“城邦”概念,到黑格尔与马克思定义“市民社会”,再到哈贝马斯提出“公共领域”,纵观历史,公民社会概念经历了三大发展阶段:1.公民社会与自然状态相对应,以商业化、政治化的城邦国家的出现为标志,主要体现在亚里士多德、西塞罗和近代契约论哲学家的思想中。2.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分离,始于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主要体现在黑格尔、马克思等的思想中。3.公民社会指向文化系统,始于垄断资本主义时期,主要体现在葛兰西、哈贝马斯等的思想中。

本文所指的公民社会采用我国学者俞可平的定义,他认为“公民社会是国家或政府系统、市场或企业系统之外的所有民间组织和民间关系之总和,它是政治领域和市场经济领域之外的民间公共领域”。所以,要建构中国的公民社会,就要建构当下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新型互动关系,建立国家和社会、国家和个人各自相对独立而又共为一体的功能界限。

现代公民社会中的公民作为独立白主的人而存在,对自我的独立人格有着不可剥夺的权利。同时,又因其身处公民社会网络中,也必然承担着社会赋予的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对公民身份的定义是相符的:公民是一种“伴随有责任的自由身份”。

(二)数字鸿沟

“数字鸿沟”概念与我们熟知的“知识沟”概念相类似,是指凶为信息、资源拥有不均衡而产生的鸿沟。1995年美国政府“Falling throughthe Net”研究报告,“数字鸿沟”开始进入人们视野并日渐流行。其主要体现在因特网的接人与使用上存在差距、信息的富有者和信息的贫穷者之间存在差距以及是否使用数字技术参与公共生活方面存在差距。

传播学者阿特维尔( Attewell)将数字鸿沟分为两个层面,即“第一道数字鸿沟”和“第二道数字鸿沟”。他将电脑和因特网接入上存在的差距称为“第一道数字鸿沟”,将电脑和因特网使用上存在的差距称为“第二道数字鸿沟”。怛随着全媒介时代的到来,仅仅将数字鸿沟的关注点放在电脑和因特网上是远远不够的,数字电视、手机、ipad等互联网移动终端的接入和使用也是不可忽略的一部分。由此,如果我们从信息的传播路径出发进行探究,数字鸿沟至少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信息终端和网络的接人差距;二是信息终端和网络的使用差距。

二、全媒体时代的数字鸿沟与公民社会构建

全媒体时代各类媒体以新的传播机制,改变了原有的信息传播格局,对现实社会产牛越来越大的影响。在这种格局下,公众能更好地监督政治和社会,更好地参与公共话题的讨论和舆论营造,更好地表达自身合理诉求。但同时,新的媒体格局下产生的数字鸿沟,对公民社会构建的制约也是显而易见的。

(一)数字鸿沟――公共领域

公共领域是公民社会的主要要素之一。公共领域概念由哈贝马斯在其《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提出,他认为,整个社会结构包括两大部分,.是以政治国家的形式存在的公共权力领域,二是与公共权力相分离,独立于政治国家的私人一治领域。公共领域通过公共参与,在一定程度上进入国家公共权力机关,与之展开直接讨论、谈判乃至批判,从而扮演维护市民社会利益的重要角色。公众在这一领域对公共权威及其政策和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讨论、争辩,做出评判,在这里分享个人体验、传递和创造文化价值,并通过合理交往形成公共意志和公共观点(公共舆论)。自由的、理性的、开放的和批判性的讨沦构成公共领域的基本特征。

在全媒体时代,信息终端和网络的接入和使用差距,导致公共领域尢法覆盖全体公民群体,成为他们的意见表达场所。一旦公共领域被少数信息终端和网络接入使用优先者把控,其提供公共议程设置和舆论营造的功能将大大减弱,公共辩论的自由空问和民主氛围遭到破坏,我们所期待的公共领域为民代言的效果也将大打折扣。

(二)数字鸿沟――公民意识

建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新型互动关系,需要重构新的政治文化体系,培养个体的尊严与自主意识,培育公民的守法意识和社会的法治精神,弘扬社会公共道德准则。而这些精神与准则就是当代公民社会的公民意识所在。在这样的意识指导下,社会成员对政治和公共事务的参与不再是非理性的狂热抑或极端冷淡,而是伴随着理性的约束和规范的热情。这种政治文化有利于熏陶出自律性强、追求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社会公民。

即使我们假设信息终端和网络接人无明显差别,数字鸿沟仍然可以隔裂出全媒体时代两种完全不司的媒介使用者:一种能够系统地将高级数字技术用于工作和教育,并从中受益;一种只能使用基本的数字技术和简单的应用,并主要以娱乐为目的。沉湎于浅层次感官娱乐的受众很少会自觉关注人权问题、生态问题、妇女权利问题、和平问题、发展问题、裁军问题、反核问题、黑人问题和少数民族问题等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公民意识缺乏,也就无从谈起公民社会构建。

(三 )数字鸿沟――公民身份

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一个人的公民身份不是由他的住所来决定,而是由他享有的权利决定的,其中,首要的是政治权利,“凡有权参加议事和审判职能的人,我们就可以说他是那一城邦的公民”。在现代公民社会,公民一方面对自我的独立人格拥有不可剥夺的权利,另一方面,义承担着社会所赋预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公民应该积极参与社会事务,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如果公民在“第一道数字鸿沟”上,无法接入媒介,就容易陷入愚民状态,不仅无从享有自己应有的权利,还极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而当公民卡在“第二道数字鸿沟”上,接入了媒介网络却因技术或者意识原因无法好好利用,也会出现上述现象。相反,处于领先位置的媒介使用者却容易利用自已的优势逃避一些社会责任,侵害他人权利 。只有当全体公民自身的权利和责任都得到保障时,公民身份才能得到捍卫。

三、跨越鸿沟:媒介素养教育与公民社会构建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 2014年7月的调查报告显示,截止2014年6月,我国网民已达6.32亿,其中手机网民达5.27亿,手机网民规模首次超越传统PC网民规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07的《巴黎宣言》中指出,一个全面的媒介教育概念应该包括三个主要目标:一是人人都有接触各种媒介的机会,这些媒介可能是人们理解社会和参与民主生活的工具;二是培养公民对媒介信息(不管是新闻还是娱乐信息)的批判性思维,从而加强个人的自主能力和积极使用媒介的能力;三是鼓励人体参与各种媒介制作、利用媒介表达意愿和参与媒介互动。在聚合传统媒体、网络媒体与移动新媒体进行综合多元化传播的全媒体格局中,媒介素养教育对于跨越数字鸿沟、构建现代公民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接触媒介:网络新公共领域的形成

在全媒体时代,媒介接触所需要的知以储备比传统媒介时代要多、要精深,这也是媒介素养教育遇到的新问题之一。在传统媒体时代,媒介接触只需要识字,有时甚至不识字也可以完成媒介接触。但随着媒介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鸿沟逐渐产生并不断扩大,原因在于:缺乏接触途径、技术、兴趣、经验等。

在18世纪,公共领域主要集中于各种可供公众自由交流、讨论的场所和媒介,如报纸、杂志、沙龙、咖啡馆等,利用这些场所和媒介,公民可以公开发表自己的意见,通过平等对话达成共识,等等。在全媒介时代,公共领域从现实世界延伸到了虚拟平台,各种论坛、微博、贴吧、QQ群以及其他SNS社交网站等,都在扮演着网络新公共领域的角色,这样的媒介更具社会性一近年来,各种网络平台发起的社会性讨论不胜枚举,无法有效进行媒介接触的人也就自然被公共领域排除在外。

因此,媒介素养教育基本任务之一是提供媒介接触的基本知识信息,帮助受众丰富媒介接触知识技能储备,尽可能消除受众对于新媒体技术的抵触和焦虑,更好地适应全媒体时代媒介的飞速发展,与时俱进。这是公民社会公共领域形成的保障,也是公民参与公共领域话题讨论从而形成公共舆论的前提。

(二)审视媒介:公民意识的觉醒

1992年,美国媒介素养研究中心如此定义媒介素养:人们面对媒介各种信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创造和生产能力以及思辨的反应能力。定义的核心在于让受众超脱于媒介之外,以审视的眼光打量媒介。

全媒体时代,传播者的泛化和网络监管的乏力,新媒体传播过程中的虚假新闻、网络暴力、谣言泛滥和泛娱乐化现象屡见不鲜,网络越权、侵权现象时有发生,它们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公民社会的有序发展。但是,政府也通过网络政务公开、网络听证等形式,加强了与公民的沟通,公民在保护自己利益的同时,其公民意识也在加强。

媒介素养教育带领公民以审视的眼光观察媒介,使其自觉抵御负面信息的侵蚀,学会质疑所谓的权威,从而摆脱各种形态的的权力控制。这将极大地激发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和利益表达诉求,发展公民的自治、自主能力,锻造公民独立的政治人格,培养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精神。

(三)参与媒介:公民身份的彰显

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媒介素养教育经历了四次范式转移:免疫、甄别、批判、赋权。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媒介接触的便捷,传者与受众的界线变得越来越模糊。当今的媒介素养教肓大都开始进行“参与式”的教育实践,赋权给一般公民,使其不再被动、消极地看待和使用大众媒介。

公民社会中,人既是受约束的(以法律为最大边界),又是充分自由、个性解放的(在自我世界中拥有全权)。与市场内在性相契合的公民社会文化主要包括独立个性意识、公平竞争观念、契约伦理与法律约束、开放与宽容精神、首创与革新冲动、尊重知识与人才等。所有这些文化诉求,都与全媒体时代的媒介文化不谋而合。

数字媒体时代的概念篇(9)

建立在电子技术基础上并经历了从模拟到数字、高清历程的视听艺术——电视,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在全媒体时代信息技术大爆炸的背景下其发展过程中诸多环节都遭到了限制。电视舞台美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依旧延续着传统意义上“画笔布景”的尴尬,与如火如荼的影视技术发展与革新之间形成了巨大的脱节现象。究其原因不难发现,技术的快速发展主要集中于后期剪辑等方面的应用,而电视舞台美术究根追底是移植于戏剧属于文化艺术的产物。戏剧舞台作为一种综合性的艺术形式具有丰富的内涵与外延,其艺术语言千变万化很难用一种媒介或技术形式进行表达;传媒技术的发展很难适应舞台设计多样性的要求。戏剧舞台历经千年发展已经形成了相对规范的发展程式与模式化表达手法,这也一定程度上与日益求新的电视艺术寻求新的艺术发展诉求相互矛盾,并成为当代舞台艺术人共同面临的挑战。

2 舞台美术设计的历史“溯源”

舞台美术设计的发展史也是其技术不断蜕变与革新的里程史,每一次舞台美术设计的重大发展身后都蕴含着技术的变革。舞台设计最初源于希腊原始的祭祀活动需求,雅典人依据自然山体形态筑建酒神剧场,容纳万人的观众席靠近接近于扇形的高坡上,可见早期的舞台形式主要是为祭祀和舞蹈提供场所,早期的舞台空间概念初步形成。中世纪以及文艺复兴等时期,出现了奥林匹克剧场,建筑师阿利奥提建立了第一个具有固定式属性的镜框式舞台并引入了幻觉式布景的概念,戏剧舞台也随剧场的变化开始走出“室内”进入自然。建筑与美术艺术家开始成为舞台设计的主导,相适应的关于舞台绘画学的研究也广泛开展,“透视画法”概念的引入正式宣告舞台布景设计时代的来临,尤其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透视概念在舞台设计上应用所创造出纵深的广场视觉奇观强烈刺激和震撼了受众的审美心理与诉求。18世纪中叶之后,工业与人口的急剧增长导致了境况剧场与机械化舞台的诞生,1874年巴黎大歌剧院的落成华丽而庄严、豪华而颇具规模在建筑史和舞台美术史上都留下了光辉的一笔。科技足以支撑艺术家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舞台的艺术化改造,画面幻觉的时代终究来临。近代以来,结构几何学理念以及透视在戏剧舞台设计中的创造性运用成为舞台设计空间感塑造的重要影响因子。舞台投影的发明更是颠覆了传统意义上机械师的人工舞台设计形式。舞台设计泰斗斯沃博达更是创造性的使用了投影,其舞台设计力图创造四维空间——时间与空间的结合体,在他的活动舞台与建筑中活动性成为组织舞台空间生气勃勃的力量。舞台美术经历了多种艺术思潮与流派争鸣的长时间的繁荣时期后伴随着技术的进步而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19世纪后期以来戏剧舞台美术设计的发展呈现逐渐式微的倾向,传统的舞台制作程式与工艺理论呈现出逐渐脱节的现象而不能很好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戏剧艺术审美逐步提高的局面,即艺术家的创作欲望受到媒介技术手段的限制而为以后其自身舞台艺术的发展留下了隐患。

3 舞台美术发展的滞后——以电视舞台美术为例

诸多戏剧的元素被借鉴到电视这个新型的视听媒介中,自然而然的戏剧舞台美术也被应用到电视舞台设计领域之中。电视正如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给众多的艺术家以施展才华的平台,一时间诞生出了一大批优秀的电视舞台美术设计师。然而电视艺术同样是建立在科技基础之上的,舞美设计师似乎被置于了边缘性的层面。舞台美术设计长期以来重视艺术专业与设计修养的发展提升上,戏剧舞台长期落后的生产、制作方式以及电视数字技术制作方式相融合也是重要的原因。直到新千年之后这种局面才有了不少的变化新技术的不断涌出为舞台美术设计注入了一丝活力。视频技术、激光电子技术、计算机微电子技术等闪亮登场标志着电视舞台美术大变革时代的到来,舞台美术的概念也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电视技术和舞台艺术相互不匹配的问题,而舞台美术影像加入了动画合成、后期特效处理技术等大量电视制作方法,应用高科技影像技术将舞台美术演变成为一门新兴的舞台影像美学。

数字媒体时代的概念篇(10)

因此,中央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简称“中数传媒”)诞生了。一奶同胞的央视风云传播有限公司(简称“央视风云”)也诞生了。

中数传媒是由中央电视台投资组建、经国家广电总局授权的中国数字付费电视运营中心,是我国第一家覆盖全国范围、从事数字付费频道集成及营销业务的运营机构。中数传媒所处的天然“地理位置”决定着她的视野、她的心胸、她的精神品质和她的事业理想,以及她在中国传媒发展进程中所应担当的历史责任。中数传媒作为我国数字付费电视产业的先行者、探索者,于2004年9月1日正式启动了我国数字付费电视的付费模式,至2005年7月末,全国已有42万户数字付费电视用户看到了中数传媒运营的中央数字电视节目。

央视风云是中央电视台依数字电视及制播分离的大趋势全力打造的新公司,是中国数字付费电视的频道生产商和卓有实力的电视节目提供商。公司致力于创办个性鲜明、质量上乘的数字付费电视频道,并集合优势力量,组织和生产品质卓越的电视节目和栏目,为国内外电视市场提供高端媒体产品。目前央视风云旗下共有《第一剧场》、《风云剧场》、《风云音乐》、《世界地理》、《怀旧经典》、《央视精品》、《风云足球》、《高尔夫网球》频道等8个数字付费电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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