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节能评估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18 17:38:51

固定资产节能评估

固定资产节能评估篇(1)

第三条项目节能评估应委托有法定资质的能源利用监测机构(或有资质的其他审核机构)进行,并出具评估意见。

第四条市经贸委是全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建管局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负责相关领域工作。各县(市、区)经贸部门负责本地区相关工作。

第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建设标准、技术标准和《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的节能要求。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能耗指标:分品种实物能耗总量、综合能耗总量、单位产品(产值)综合能耗、可比能耗,按单一能源品种考核的实物单耗、主要工序(工艺)单耗等;

(二)单位产品能耗和主要工序(工艺)能耗指标与国际国内对比分析,设计指标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有条件的重点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主要工艺流程采取的节能新工艺、新技术,主要工艺设备的能效指标;

(四)主要耗能设备和换热设备的热效率和热力指标;

(五)余热、余压和放散可燃气体的回收利用;

(六)炉窑、热力管网系统的保温;

(七)能源计量仪表的配备和设置;

(八)工业锅炉的热电联产等其他单列节能工程;

(九)供、变电系统的能效指标和节电措施,泵类、风机和空气压缩机等通用机械设备的能效指标;

(十)工业用水的数量和有关用水量指标,节约用水的新技术和工业废水的回收利用情况;

(十一)生产、管理部门和公共附属建筑结构保温隔热水平(外墙、屋顶、地板传热系数和门窗密封指标、级别)和单位面积能耗指数水平;

(十二)生产部门、管理部门和公共附属建筑的采暖、空调、照明和生活用热水、燃料的实物能耗和综合能耗总量;

(十三)节能建筑设备与产品的采用;

(十四)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能耗和节能措施等。

第六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核内容:确定项目用能总量及用能品种是否合理,项目能耗指标是否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节能设计规范、标准,主要工艺流程是否采用节能新技术,单项节能项目(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建筑能耗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有无选用已公布淘汰的机电产品以及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内的产业序列和规模容量或行业已公布限制(或停止)的旧工艺,对节能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

第七条节能评估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报告,并上报市节能主管部门审核。

第八条节能评估审核部门对节能评估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应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项目审批、核准、登记、备案部门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评估报告节能篇(章)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按规定进行节能评估的项目,审批部门不予办理申报、备案、核准、批复立项手续,建设单位不得建设。

第十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市节能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项目节能标准和规范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未按节能标准和规范建设的项目,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建成后,应将项目节能措施完成情况作为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纳入验收程序。达不到节能标准的,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经批准的项目,其节能方案发生变更时,项目单位应向节能审核部门重新报批变更修改后的节能方案。

第十三条节能评估机构应公平、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凡参与某项目节能篇(章)编制工作的咨询机构不得作为该项目节能的评估机构。

固定资产节能评估篇(2)

二、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耗量与日俱增。目前我国的能源消费量和生产量均居于世界前列。我国大量的能源消耗造成全世界能源供应隐患,迫使我国处于能源战略的被动局面。解决能源问题的根本出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及加强能源评估与监管工作。

(一)节能评估目的

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是“优化”、“减量”全社会的能源消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是对项目能源消耗的前置评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结构调整,从源头上控制能耗不合理增长的重要措施,同时可避免出现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进一步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

(二)节能评估内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的内容现主要包括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和提出优化措施,能评主要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6号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2014年本)等政策文件 。根据以上文件的要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节能强制性标准、规范及能源发展政策,新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在项目审批、核准阶段进行用能科学性、合理性分析,估算项目综合能耗量,提出节能降耗措施,可以直接从源头上分析项目能耗水平及对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和节能目标的影响,避免用能不合理项目的开工建设,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节能评估存在问题

目前,各地主管部门对能评工作的要求及咨询公司对此的理解有所不同,因此对能评工作的开展造成一定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1、重视“评估”轻“节能”,存在重形式轻节能措施的现象。目前不论是职能部门还是项目单位都存在“重评估轻节能”的情况,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是因为项目审批、核准要求“项目单位向国家发改委以及各地区发改委报送项目时,文件中应包含对节能评估报告的批复,并附上节能评估报告”。

2、相关部门责任不清晰。根据固定资产节能专篇和评估工作先进行分析后进行评估的程序要求,具体工作程序如下:(1)项目节能分析专篇。项目建设(或申报)单位委托咨询机构编制项目节能分析专篇(其是可研或申请报告的独立篇章);(2)项目节能评估工作。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相关部门委托评估主体开展相关工作,由被委托评估主体具体组织对项目用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对能源利用状况进行核算以及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最后由当地政府部门对项目的节能评估给出批复意见。各地主管单位有的由发改委组织工作,有的由经信委组织工作,总体来说各地做法还不统一,需要根据各地不同的管理分工,联系实际,按当地主管部门要求来实施和开展相关工作。

3、“分析”“评估”两阶段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不同。目前,节能评估已出台了相应的编制指南,但各地主管部门对报告编制深度的要求却未有统一,或者说未严格按照大纲要求执行。同时,不同行业项目指标体系、判别标准不一,各行业管理部门也尚未制定适合本行业的节能标准(厂区设计、工艺、限额)。因此,项目单位或受委托机构开展节能评估工作时总会遇到如何组织开展具体工作的问题。

三、节能评估报告内容分析

(一)节能评估发生的根源

随着国家对能源利用状况和节约能源方面认识的不断提高,国家近年来不断加强节能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与完善,先后推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建科[2006]231号)等法律、法规,已明确提出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在国家不断建立和完善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于2010年9月27日发出国家发改委第6号令实施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正式开展了项目前期节能评估的具体工作。

(二)节能评估工作主体关系

节能评估工作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家发改委第6号令、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和国家节能中心联合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南》(2014年本)。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制定项目为评估主体,项目的申报、实施单位是责任主体,而咨询机构扮演的角色是第三方评估机构。

(三)节能评估工作目的

节能评估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限制高能耗项目的上马,调整项目能耗水平,从而间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先投资建设高效、低耗项目。

(四)节能评估工作的关注内容

1、项目的节能评估主体是项目,节能评估有自己特色的内容深度要求,不局限、也不依赖于可研或是初设,是对项目的实际用能情况进行评估。

2、用能工艺(设备)是项目能源消耗的基础,项目一旦确认工艺(设备)就基本确定了项目能源消耗的大概数量,所以在项目评估时,一定要注意工艺(设备)选择,工艺是否达到同行业、国内外先进,设备能效水平是否满足国家能效等级标准,评估过程应对此进行详细分析说明。

3、用能总量是项目用能工艺(设备)以及配套设施用能的总和,其对政府部门来说项目能耗总量对项目所在地以及所在地区的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直接关系到是否能完成国家制定的节能目标,评估应注重用能总量的核算,同时应注重选取合理的折标系数。

4、能效水平是评估主要考核目标之一,项目的能效水平应与强制性的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标准和生产过程中耗能高的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进行对比,不达标准的项目,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评估过程中如果出现超出强制性标准时,应跟项目责任单位进行沟通,调整项目方案,进行重新核算。

四、节能评估应注重的问题

(一)“优化”和“节能”提出的目的

节能评估是对项目的用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建设项目的用能工艺、环节以及用能设备的用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同时对项目能源供应、项目存节能潜力进行分析并给出项目能评阶段节能措施,进一步优化项目用能量。节能评估,总体工作阶段都包括调查、核算、分析、措施四个阶段,“优化”和“节能”是节能评估工作的中心,分析工作阶段从项目内部情况得到分析结论,并针对项目本身特点对项目对用能进行“优化”,达到“节能”的工作目的。

(二)处理好项目节能评估与推进当地节能工作之间的关系

节能评估要求综合考虑当地节能目标、能源消费和供应水平、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等主要因素,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限额进行对比分析,判断项目新增能源消费对所在地能源消费的影响,同时分析预测对所在地完成节能目标的影响。影响分析的关键是项目新增的能源消费量,做好所在地近期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产值、工业增加值的能耗平衡工作,更好地体现项目节能评估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五、结语

本人将自己在节能评估工作中的体会以及对节能评估这项工作的理解,分别从节能评估的重要性、节能评估内容以及节能评估应注重的问题进行论述,希望能对从事节能评估工作的相关人员有些启发。

固定资产节能评估篇(3)

一、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政策

请各县(区)经信部门按照《工信部关于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和《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政策。相关材料按照以上文件要求准备。

二、明确节能评估和审查权限范围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必须要编制独立节能篇,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节能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出具的节能评估报告,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权限,由市(县、区)政府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对其组织专题评估和审查。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至3000吨标准煤(含1000吨,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必须包括节能分析篇(章),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节能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节能评估报告表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权限,由市(县、区)政府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对其组织专题评估和审查。

(三)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建设单位将节能登记表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一同报送。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权限,由市(县、区)政府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对其登记备案。

三、提升节能评估和审查质量效率

固定资产节能评估篇(4)

Abstract: In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ic situation, China's fixed asset investment also showed rapid development trend. Do a good job of fixed assets investment project assessment and review of energy-saving work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ergy conservation and emission reduction in china. In this paper, energy-saving fixed assets investment projects assessment and evaluation, prediction of energy consumption on the impact of project where the increase of energy consumption.

Key words: investment projects; energy consumption; prediction

中图分类号: F832.48

在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下,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也呈快速发展之势。2006~2011年5年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速度23.14%,2011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1.15万亿元 [1]。建设增长速度之快、建设规模之大,为世人所睹目。

然而,我国每年建成的固定资产项目在投产后均需要消耗大量的能源。2011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达到34.8亿吨标准煤[1],平均每天消费953.43万吨标准煤。因此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是我国节能减排的一个重要环节。

为加强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0年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并明令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为指导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评审工作,国家节能中心于2011年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2011年修订本)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工作指南》(2011年修订本),为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评审工作提供了方法、程序和依据。其中:项目能源消费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预测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评审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2]。

然而在目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评审工作的实践中,由于我国部份地区能源统计工作尚不完善、各人对文件的理解程度不一等种种原因,在对项目能源消费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预测的评估和评审中出现了一些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以上问题进行探讨。

本文在此就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评审中,项目能源消费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预测作如下探讨。

一、项目能源消费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预测的评价指标

为更好地适应“十二五”能评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促进节能评审工作的规范化,二0一一年十一月,国家节能中心了《节能评审评价指标通告(第1号)》,对项目能源消费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评价指标见下表[2]。

二、目前实践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根据笔者在实际工作中接触的一些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和《节能评审意见书》中,在评价项目用能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时,主要出现了以下问题:

(1)不能正确预测项目所在地“十二五”初的能源消费总量。由于我国部份地区能源统计工作尚不完善,对2010年末的能源消总量无统计数据,有的地区甚至在当地的统计年鉴中都查不到该数据,因此很多《节能评估报告》和《节能评审意见书》中都说明不清楚项目所在地2010年未的能源消费总量。

(2)不能正确预测项目所在地“十二五”末的能源消费总量。

(3)由于不能正确预测以上两个时期的能源消总量,就出现了在一些《节能评估报告》和《节能评审意见书》中有的以2010年的当地万元总产值能耗值作为所谓的准入值对项目进行评价;有的将项目的能源消费量与项目总投资比值作为m值对项目进行评价;有的虽然预测了当地“十二五”末的能源消费总量,则用项目的能源消费量与当地“十二五”末的能源消费总量的比值作为m值对项目进行评价;有的干脆不作预测等等。

三、项目能源消费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预测探讨

根据笔者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2011年修订本)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工作指南》(2011年修订本)的理解,对项目能源消费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评价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获取项目所在地2010年的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数据。这个数据一般在当地201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或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可以找到。

(2)获取项目所在地2010年的地区生产总值数据。这个数据在当地《2011年统计年鉴》中可以查到。

(3)以项目所在地2010年的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项目所在地2010年的地区生产总值的乘积,测算项目所在地2010年的能源消费总量。

E2010=μ2010×GDP2010 (式1)

E20102010年的能源消费总量

μ2010 2010年的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GDP2010 2010年的地区生产总值

(4)获取项目所在地“十二五”期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比例控制数据。这个数据在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或当地节能“十二五”规划中可以查到。预测项目所在地2015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μ2015=μ2010×(1-λ%) (式2)

μ2015 2015年的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λ%“十二五”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比例

(5)获取项目所在地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目标数据。这个数据在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可以查到。预测项目所在地2015年的能源消费总量。

E2015=μ2015×GDP2015(式3)

E20152015年的能源消费总量

GDP2015 2015年的地区生产总值目标值

(6)以项目所在地2015年的能源消费总量与2010年的能源消费总量之差,即为项目所在地“十二五”期间能源消费增量。

ΔE= E2015 — E2010 (式4)

ΔE “十二五”期间能源消费增量

(7)以建设项目经计算统计的项目能源消费量与项目所在地“十二五”期间能源消费增量的商值,计算评价指标m值。

m =E项目÷ΔE×100% (式5)

E项目 项目能源消费量

(8)以计算出的项目m值与国家节能中心的《节能评审评价指标通告(第1号)》中的m值比较,判断项目能源消费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程度。

提请注意的是在以上计算中,由于使用的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一般是按等价值计算的,所以项目能源消费量也相应的使用等价值。

以上仅是笔者个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2011年修订本)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工作指南》(2011年修订本)中提出的预测方法的理解,在评估、评审工作实践中的一点体会,仅供参考,并愿与业内同仁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固定资产节能评估篇(5)

中图分类号:TE08文献标识码: A

0 引言

2010年9月,国家发改委以2010年6号令正式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全国各大省市相继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批制度,深入开展节能评估工作。在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中,节能主管部门作为此项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对项目审批起到重大决策作用。因此,加强节能主管部门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其在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1 完善节能主管部门的管理体系

1.1 健全节能验收体系

从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全过程来看,现有的评估及审查制度不够健全,只有主干部分,缺乏相应的管理和监督环节,也没有涉及到项目的验收方面。发改委6号令强调“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这就需要从节能评估工作开始,并继续延伸下去。因此,为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必须在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完成后建立起相应的节能评估验收体系,以促进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发展与完善。

节能评估验收和监督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后,节能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依据检测、计量等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项目是否达到节能的要求。而目前,尚无完善的节能评估验收规范等。因此,节能主管部门必须先制定、完善节能评估验收规范,并逐步实施,以健全节能验收体系。

1.2 深入把控节能审查工作

面对能源短缺和紧张的现状,国家对能源使用的控制越来越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的作用也就越显突出。因此节能评估报告的内容和要求也应逐步加深。随着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的逐步细化,节能管理部门对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也应该逐步细化和深入,具体可从以下方面进行:

(1)介入时间

节能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的特性,确定不同的介入时间。比如针对耗能量较大的项目,应在编制节能评估报告前介入,做到节能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节能评估机构的充分交流与沟通,以便节能评估机构提前了解区域要求以及节能主管部门能提前了解项目建设内容,进而根据区域要求和项目耗能性质,提前对节能评估机构提出明确要求和指示。

(2)能效水平、能源消耗总量把控

节能主管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应对项目的能效水平、能源消耗总量进行严格把控,对于能效水平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能源消耗总量不利于区域能源发展规划的项目应不予审批。

1.3 完善节能评估信息管理系统

为了确保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良好运行,对于新建项目相关信息的录入、整理以及公示对于节能审查是至关重要的。目前部分省市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已纳合审批系统,将建设项目节能审批的批复文件作为投资项目施工许可的前置要件。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细化项目节能评估工作的实施和执行情况的信息管理,包括投资备案阶段、节能评估阶段、工程施工与竣工验收阶段和日常运行阶段等以上各个阶段实施情况及效果反馈等各个方面的信息。及时有效的掌握项目节能的整个过程及发展趋势,真正实现节能的全部领域和全部过程协调发展。

2 健全能耗限额标准体系

能耗限额标准体系是节能评估工作的标杆,只有完善了各个行业相关领域的标准和能耗限额,才能对各行各业节能措施先进与否、能效水平高低等方面进行公正、统一的评估。目前对于工业企业的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及不同类型的民用建筑类项目的能耗定额均不是很完善,这就导致节能评估时参照的基准线不同,计算的能耗及节能量结果偏差较大,为主管部门统计年耗能量及节能量带来不便。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各个行业、各个领域的用能标准,将其作为限值产品能耗过大以及衡量项目节能效果的标尺,以推动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进一步提高。

3 建立和完善节能评估机构的市场体系

由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是建设单位委托给节能评估机构,因而节能评估机构对节能评估报告的质量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配套的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相关章程进行评估,而节能主管部门有权利也有责任强化对于节能评估机构的选择和管理。

固定资产节能评估篇(6)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4-0-01

经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新疆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节能评估中心)于2010年8月31日成立(设在新疆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院)。在一年的工作时间里,节能评估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在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发改委和发改委研究院的正确领导下,加强与自治区相关厅局、发改委相关处室的紧密合作,在人手缺、资金少、任务重的情况下,积极做好了自治区节能能力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的评审等工作。

一、节能评审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完成节能文件汇编及制度建设工作

为使节能评审工作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有序开展、有章可循、规范运作,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节能评估中心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内部管理。

1.编制了《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评审工作规范与流程》和《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中心内部工作流程》。2.编制了《自治区节能减排资料汇编(一)》、《节能减排技术政策指导目录》、《节能减排政策分类汇编》和《(1998-2009)节能减排政策汇编》。3.制定了“自治区节能评估中心文明服务公约”。4.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中心公章管理办法”,并刻制了公章。5.制定了《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评审工作奖惩制度》。

(二)节能能力建设工作初见成效

根据新发改环资[2010]1522号文件精神要求,积极做好自治区节能减排、节能评估审查工作。

1.编制并上报了“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2010年开展自治区节能评估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2.编制并上报了“自治区监查、监测、节能三项能力建设实施方案”;3.编制并上报了“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2011年新疆节能评估能力建设—节能减排及循环经济数据库建设实施方案。2012年完成数据库系统平台研建和基础数据信息的汇总和录入等工作;4.汇集了钢铁、煤炭、铜冶炼、多金硅、水泥、建材等27项行业准入条件、标准,以及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等相关行业资料的收集汇总;5.启动了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专家库建设。专家库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煤炭、焦炭、电力、化工、建材、多晶硅等行业300余名专家。

(三)节能评审工作有序开展

自成立以来,自治区节能评估中心积极开展了节能评估评审工作。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表)(节能文件)评审工作于2011年6月开始,节能评估中心全体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文件要求和工作流程对上报的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表)进行了组织评审。截止2012年4月,共接受发改委环资处节能评估评审委托书89份(89个项目),召开评审会项目80个,通过评审并出据评审文件68个,主要包括水泥、煤炭、钢铁、建材、石油天然汽、化工、汽车、铝合金、棚户区改造和资源循环利用等行业项目。

(四)注重对自治区节能评估评审工作的能力培训

在委节能减排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节能评估中心业务人员共8人次分别参加了2010-2012年度由国家和自治区组织在兰州、新疆、牡丹江、上海等省市举办的有关节能评估、节能审查业务、能源审计报告编写及案例分析、节能评估师等培训学习。

二、节能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由于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工作刚刚起步,目前还尚未有一家专门从事节能评估报告书(表)的编制机构;中介机构对节能评估报告书(表)内容缺乏深度,节能措施空泛,操作性不强。一些编制单位对可研报告、评估报告的界定把握不准,离国家发改委第6号令、新发改法规〔2010〕2807号和新发改办〔2011〕658号文件要求有一定距离。

2.部分节能评估报告书(表)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指标、内容无法衔接,呈现两张皮现象。

3.目前部分评审专家对文件政策领会不透,提出的意见缺乏深度,结论缺少依据支撑。

4.会议组织评审中出现的问题。(1)专业知识掌握甚少;(2)对能评工作重视不够;(3)组织机构与项目方沟通不到位。

三、推进节能评审工作的几点建议

1.为了节能评估中心工作顺利开展,使各项工作都逐步规范化并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恳请自治区财政和发改委应尽快考虑和安排专项资金的拨付。

2.建议对节能中心业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考察,学习节能评估工作成效突出省区的经验。并引进在节能相关领域技术水平较高的专业人员充实到节能评估中心的工作中去。

3.加强“新疆节能评估能力建设—节能减排及循环经济数据库建设”,建立自治区节能评估中心网站。

固定资产节能评估篇(7)

2铁路节能评估工作开展

为响应国家节能评估要求,进一步规范、加强铁路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提高铁路能源利用效率,原铁道部2010制定并了《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编制暂行办法》(试行)和《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要求从通知之日起,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均需要进行节能评估。随着国家对能评工作要求的提高和铁路能评工作的深入,中国铁路总公司于2013年了《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对铁路能评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

3铁路节能评估工作特点

铁路建设项目有自身的特点,这就决定了铁路建设项目的节能评估工作也不同于其他行业,从节能评估的方法和内容上有自身的特色。

3.1项目建设对所在地影响的评估

首先铁路运输属于交通运输行业,铁路运输的“产品”是运输工作量,铁路生产不产生增加值,因此按照《评估指南》的要求,交通运输类项目不需要计算项目增加值能耗,铁路建设项目节能评估不需要进行“n”值计算,也不能按照指南要求评估项目能源消费对项目所在地完成节能目标的影响。为说明铁路项目的建设对项目所在地完成节能目标的影响问题,目前铁路建设项目节能评估一般的做法是将铁路项目运营后(项目研究年度近期)预测的运输工作量,假设使用其他运输方式完成需要的能耗,与铁路运输能耗进行对比,说明铁路建设项目对完成节能目标的影响。当然这种方法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忽略了公众出行对旅途时间、经济成本等因素的要求,但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铁路运输对社会整体运输能耗的影响。铁路建设项目一般都是“线”形项目,当然也有许多客货站、编组站、机务车辆段所等“点”状项目。项目线路长度短则跨越几个地市,长则跨越几个省,因此项目能源消费增量对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的评估范围也与一般项目不同。目前的做法是,如果是“点”状项目就分析项目能耗增量对所在地市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如果是“线”状项目,就要将项目沿线站、段各单位的能耗,按照能源供应地点进行划分,然后分别分析项目对每个省、地区的项目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

3.2铁路项目特有的评估内容

按照最新版《评估指南》的要求,已经不需要项目进行选址方案的节能评估,评估的重点应是项目的工艺流程是否会产生能耗的浪费。但对于铁路建设项目,项目的选址方案,决定了铁路运输的长度,直接影响项目的能耗和能效水平。特别是一些“线”状项目,评估的重点应该是项目主要技术标准,线路走向方案,车站(段、所)的选址方案和平面布置方案,以及机车、动车组选型等对项目能耗的影响。项目主要技术标准的节能评估,主要包括项目牵引种类,设计速度目标值,最小曲线半径,限制坡度,牵引质量的节能评估。项目的主要技术标准确定了,项目的主要设计目标也就确定了,同时也基本决定了项目运营期的能效水平。项目线路选线方案的节能评估,应对线路整体走向是否顺直,线路局部方案在施工条件、投资数量、地方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选择的设计方案是否节能进行评估。项目站段选址方案会直接影响铁路运营能耗,对项目设站数量、车站、货场以及机务、车辆等专业段、所位置,平面布局方案进行节能评估,从节能角度推荐设计方案,可以有效减少项目运营期能耗浪费。机车、动车组作为铁路建设项目的主要耗能设备,不同型号机车、动车组的牵引特性不同,在能耗上也存在差别,因此在满足运输需求的前提下,选择能耗低的机车、动车组,可以从源头上控制项目能源消耗。

3.3铁路项目能效指标的特点

项目的能效指标是评判项目能效水平的主要依据,因此项目的能效指标要能体现出项目的特点,真实反映出项目是否对能耗进行了有效利用,从节能角度来说,项目的建设是否合理、可行。铁路的工作任务是运送旅客和货物,在满足运输需求的前提下,用尽可能少的能耗运输尽可能多的旅客和货物,是铁路运输节能优势的体现。通过研究和筛选,确定衡量铁路建设项目能效水平的主要指标是单位运输工作量综合能耗和单位运输工作量牵引能耗。单位运输工作量综合能耗反映了运输单位数量的旅客和货物,项目使用的牵引、暖通、照明以及其他项目范围内所有耗能设备消耗的能量总和。单位运输工作量牵引能耗反映的是运输单位数量的旅客和货物,机车、动车组牵引以及牵引供电系统损耗的能量之和。

固定资产节能评估篇(8)

Abstract: Through the practice of the West China Hospital construction and upgrading projects in recent years, the article discusses energy assessment management, and hospital building energy assessment precautions from aspects of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energy assessment category management, energy assessment analysis report preparation and approval process, for peer reference.

Keywords: Hospital project; Energy assessment; Energy review

doi:10.3969/j.issn.1671-9174.2014.11.006

近几年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先后完成了3个新建工程(建筑面积约1100000m2),3个改建装修工程(建筑面积约50000m2)的节能评估及审查备案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取得了较好的节能效果。

一、节能评估的定义

医院建筑节能评估是根据国家现行节能法规和标准,评价医院新建或改建项目能源利用的合理性、节能措施的可行性、工艺技术的先进性,以及是否符合国家和医疗行业的节能设计标准与规范。评估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行改进,以达到节约医院能源消耗、加快建设节约型医院的目标,以能源的高效利用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二、节能评估分类管理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分三类进行节能评估及审批管理。

第一类,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第二类,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第三类,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以下,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千瓦时以下,或年石油消费量500吨以下,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立方米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同时,还要求建设单位应选择或委托有资质能力的咨询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表),而项目节能登记表可由医院(建设单位)自行填写。

三、节能评估文件的编制流程

一般来说,节能评估文件的编制流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选择评估方法、节能评估、形成评估结论、编制节能评估文件、组织专家审查、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评估文件进行修改完善等。

在前期准备期间收集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用能方面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医院基本情况,如医院名称、性质、地址、邮编、法人代表、联系人等;医院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如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性质、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工艺方案、总平面布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进度计划,改、扩建项目原项目的基本情况,改、扩建项目的评估范围等;医院建设项目用能情况,如项目主要用能系统与设备的选择,所采用的节能技术和节能方案的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及能源使用情况,特别是医院改、扩建项目中原用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应具体描述;医院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气候区以及其主要特征,如年平均气温(最冷月和最热月)、制冷度日数、采暖度日数、极端气温与月平均气温、日照率等;医院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经济概况,如经济发展现状、节能目标、能源供应和消费现状、能源供应消费特点等。

四、节能评估文件的审查流程

对医院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的审查工作,大体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报送评估报告

医院(建设单位)向能源评估机构报送由专业资质能力的咨询单位编制完成的节能评估分析报告,并向节能评估机构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具评估意见

能评机构根据相关政策对医院项目用能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评估意见应包括是否符合有关节能法规政策、用能总量及用能品种是否合理、能耗水平情况、节能设计规范性、单项节能工程情况等内容。

(三)报审后论证

医院(建设单位)持节能评估意见报告到节能主管部门报审,填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申请表》。节能评估审查实行分级管理,按照“哪一级审批(核准、备案)、哪一级审查”的原则实施。节能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召开评审会对评估分析报告进行论证,形成专家意见作为能评审查的重要依据。

(四)出具审核意见

节能主管部门出具能评审核意见,作为医院项目设计及审查备案的重要依据。

五、节能评估注意事项

在项目节能评估管理工作中,作为医院后勤基建管理部门,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注重节能新技术与设备的应用

根据医院新建或改建项目的用能方案,注重节能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如雨水收集系统;加强能源的回收利用,如余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如地源热泵、风能、太阳能等。特别注意节能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的评估。

(二)制订节能管理的制度和措施

包括节能管理组织、人员和监测设备等内容。

(三)关注项目节能措施效果的评估

通过分析计算主要节能措施的节能量来评估节能措施的效果,其节能指标或效果是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四)评估经济性

计算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成本及经济效益,评估节能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的经济可行性。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作为医院后勤基建管理部门,不仅应高度重视医院建筑节能评估的管理工作,更应了解和熟悉节能评估及审查等工作内容。华西医院在这几年针对医院建筑节能评估管理,作了大量的工作和努力,以期为广大医院建设同行提供借鉴。 (编辑 刘鲁)

参考文献

[1]张伟.从开源到节流―华西医院后勤管理创新[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

固定资产节能评估篇(9)

有企业固定资产属于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范畴,其资金来源于国有资本投入,这些资产产生和存在的目的是为了贡献经济效益或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载体。国有企业持有固定资产,行使所有法人财产权,对出资者(国家)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保证企业固定资产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确保资产安全及与之相关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益及效果,是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

一、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的控制环境薄弱

1.控制思想淡薄。管理层认为资产管理并不直接产生效益;资产主管部门的管理仅限于满足经营的需要,忽视资产的计划和预算,漠视资产的存续管理;使用人员只管使用资产,对于资产的变更、磨损、标签丢失漠不关心。这些将直接导致固定资产管理的关键风险识别失灵,评估失当,各环节控制的有效性难以保证。

2.制度基础薄弱。在许多国有企业中,基于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财务部门发文进行资产管理、核算及控制的制度较多、较细,而资产管理部门往往局限于对资产的购置标准和程序进行制度规定,这就导致企业在资产的预算、采购、验收、登记方面的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内控执行的依据不足,单靠业务下游的财务报账及核算控制无法规避上游的全部风险。

3.内部机构、岗位及人员设置存在缺陷。各相关部门职责界定不清,计划、购置、核算、使用各环节控制断层,相互推诿。资产的采购、验收、报账、支付由一人兼任,没有设置合理的岗位及相应的分离措施。资产管理人员资质不够、流程不熟。上述缺陷将导致固定资产的控制不可避免地出现先天不足。

(二)固定资产的风险识别和评估缺失

固定资产的风险评估缺失表现为几个不同的层次,第一种是企业未对可能面临的企业及业务层面的风险进行年度评估,自然也就不会对固定资产的风险进行评估;第二种是进行了年度风险评估,但未将固定资产管理的风险纳入风险评估的范围,或者将该类风险认定为非重要风险;第三种是识别了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但关键控制点定位不准,重要性评估产生误差。风险识别和评估是联系控制基础和控制活动的中间环节,消极地回避风险、错误地评估风险将直接导致控制活动的盲目和紊乱。

(三)固定资产的控制活动匮乏

在采购环节,没有指定专人负责采购,没有建立固定资产的采购台账,没有完善的采购信息记录。存在先购置后申请、超预算超标准采购的情况。在验收环节,没有做到现场实时验收,没有对资产的品质状况和技术参数进行核对和验证,未建立和即时登记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台账。在领用环节,没有完整的领用记录,领用的信息不够全面,一些资产直接被送到使用地点,没有经过主管部门办理领用手续。在使用环节,存在随意搬移资产、随意拆分资产、撕毁资产标签、公物私用、弃置资产等现象。在盘点环节,实地盘点走形式,为了完成程序编制账实相符的盘点表及报告。在处置环节,没有履行资产处置手续,未妥善处理资产余值,也没有及时通知财务部门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上述控制活动没有得到贯彻落实,控制程序的执行力度大打折扣,控制的效果自然受到严重影响。

(四)固定资产的信息与沟通渠道不畅

一是资产数据缺乏积累,采购信息、领用信息、使用变更信息、处理信息等数据没有在各环节通过台账、登记表、统计表等形式或者通过管理系统积累下来,缺乏完整性的数据影响了信息报送的基础。二是手工制作或系统生成的各类资产台账、报表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报送和审查,资产的实时状况实际上无人知晓。三是资产管理的各相关部门没有信息反馈的统一渠道和载体,资产领用前的信息单方面掌握在资产管理部门,领用后的信息单方面掌握在资产使用部门,资金支付及折旧信息单方面掌握在财务部门,没有建立信息交流和对账机制。

(五)固定资产的内部监督缺失

企业未设置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常设办公室,没有专门的内部控制监督机构。在替代机构方面,内部审计部门人手不足、力量薄弱,难以兼顾;监察等部门未得到企业的授权和职责分配,无法代为行使监督权限。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对固定资产控制的内部监督往往依靠财务部门,但会计核算其实也是被监控的一环。内部监督机构的缺位及职能的空白容易导致资产控制的缺陷和问题在管理中被忽视和掩盖,企业没有资源和力量对内控的缺陷进行评估、反馈,也无法建立控制执行误差的分析、报送及处理机制。

二、强化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措施

(一)加强理念、制度和机构建设,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重大资产的处置属于“三重一大”范畴,必须审慎对待。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企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责任,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目标之一。减少资产的占用,防止资产的流失,维持资产的良好运转,能够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减少非正常耗损,提高经济效益。因此,企业应树立从严管理和科学管理的理念,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企业文化,加强资产管理重要性的宣传。

企业要建立系统完善的配套制度以固化管理的流程和责任,尽管各企业情况各异,但基本的固定资产制度体系应当涉及如下方面的控制:资产的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计划和预算控制,采购申请控制,验收登记控制、出入库控制、使用控制、盘点控制、处置控制、会计控制、对账控制、数据及信息系统控制等。

企业应实行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落实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杜绝管理界限模糊、交叉、重叠等问题。办公室/综合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固定资产的预算、采购、验收、领用、维修、盘点等事项,制定相应的业务流程,审核固定资产的采购、借用、转让、报废等业务,并监督各项资产的使用、保养、维修维护。财务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通过会计信息系统从价值形态的角度及时、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和维护好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安全操作、有效使用,进行必要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

(二)识别和评估固定资产管理的风险,界定控制的关键环节

在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运营效益的目标设定下,企业应当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步骤识别和评估风险。第一,应将日常经营管理中固定资产模块面临的风险进行分类整理,形成完整、全面的风险清单。第二,在风险清单的基础上制作固定资产风险调查问卷,设置风险的名称、风险描述和风险等级等指标,对资产主管部门、资产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进行问卷调查,并统计调查结果。第三,对识别出来的风险进行排序,确定关注的重点和需优先控制的风险。第四,针对重要风险分析其形成的原因,梳理风险对应的关键控制环节和控制点,制定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风险或承受风险等应对策略。

(三)开展切实有效的控制程序,积极防范和规避风险

企业应当在既定的内控制度范围内落实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内控程序,实务中需要强调的几个控制点包括:(1)不相容职务分离。资产主管部门应分别设定资产采购岗和资产管理岗,实行严格的岗位分离和职责分工。资产采购员专职负责各项资产的下单采购和开票报账,资产管理员专职负责资产的预算控制、验收、入库、领用和盘点。(2)界定资产产权。如果国有集团企业中存在固定资产产权不清的情况,一定要下大力气进行资产的确权工作,采取以财务系统的固定资产台账为基础,结合固定资产卡片、实物管理台账等资料,通过实地盘点、查看、询问、取证、对账等系列方式,厘清所有资产的权属。(3)企业应制作规范的《固定资产名录》,集中各类固定资产的类别名称、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标准单价等,这样才能统一各公司固定资产预算编制、资产采购、验收借用、卡片录入、盘点对账及全程信息采集等系列工作的口径,为后续资产管理提供便利。(4)提升固定资产标签的管理效力。固定资产标签须由资产主管部门统一负责设计和印制,加盖公司公章,由使用人签字确认。为了便于盘点时寻找以及使用人的日常保管,资产标签需要粘贴在统一的位置,并加牢加固。

(四)建立固定资产的信息传递机制,保持沟通与反馈的畅通

建立信息要素齐全、格式统一兼容的资产采购、实物管理及使用的各类台账,通过台账系统来有效收集资产信息。建立资产变更信息的报备制度,出现变更存放地点、改变使用人、标签遗失、出现故障等情况,使用人必须及时向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员报告相关信息。

进行资产信息定期对账制度,采购人员、固定资产管理员、财务人员和使用人员应于每月终了将《固定资产采购台账》、《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使用台账》进行对账,以确保出入库数据一致、账实相符。

建立固定资产信息的定期报送制度,规定公司固定资产各类统计报表的格式和报送频率,规定固定资产盘点报告的报送层级和批准权限。建立公司固定资产重大事项的报告渠道,根据条件和需要,开辟预算管理系统、OA办公系统、财务核算系统、资产管理系统、ERP系统等信息化渠道,确保信息反馈和传递的畅通。

(五)按期监测固定资产的控制情况,持续改善内控程序

在没有专职的内控监督机构下,企业应当利用如下方式监督和评价固定资产的控制情况:通过年度内部审计的安排,审查各项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安全性,资产各环节管理是否规范,有没有存在缺陷,评价与之相关的控制是否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通过财务检查的方式,检查资产的核算是否准确,与资产相关的会计系统控制是否存在且一贯有效的执行。通过纪检监察这一渠道,检大资产的采购和处置环节是否按规定的流程进行,检查是否存在由于舞弊导致的控制失效等情况。通过法律专项检查的方式,监督重要资产的采购是否进行了招标流程,是否进行了合同的评审程序。通过监事会监督的方式,检查涉及重大资产处置的事项是否履行了“三重一大”事项的报批报审流程。通过上述方式来预防、发现与资产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而采取相应的整改计划和措施,促进内部控制系统的持续改进。

参考文献:

固定资产节能评估篇(10)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评估咨询概述

所谓工程咨询指的是,工程咨询机构接是受客户的相关委托,在要求的时间里,综合运用多种技术及知识对项目展开预测性评价,为其决策、施工以及运营提供一系列的智力服务。对于工程咨询而言,评估咨询属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指的是,工程咨询机构对项目的每一个阶段展开全面而深入的评估与审查,对拟建项目展开综合分析,不仅涉及项目的必要性,而且涉及项目的可行性,还涉及项目的经济性等,以第三者的角度完成对项目公正、独立、客观的评价,为拟建单位决策层提供基于现实的参考意见,还有投资分析,最终帮助其做出科学而合理的投资决策[1]。近些年来,我国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越来越多,这些项目大多和民众的利益密切相关,也和政府自身利益密切相关,所以,有必要对其进行科学而合理的评估咨询。本文将就评估咨询在该类项目中的重要性展开探讨,详情如下。

2.在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之中,评估咨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2.1对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予以预判断

近些年,各大城市均在加快自身建设,尤其体现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涉及道桥工程、供水及供热的管网工程以及公交场站等。上述工程不仅涉及面广,而且投资风格迥异,因此,对项目的必要性以及可行性进行预判断便成了关键中的关键。为有效完成这一工作,应委托资质齐全、经验丰富的工程咨询机构对项目展开综合性分析,并给出具有可行建议[2]。

在国内,各市发改委每年均会要求相关下级单位将拟建的项目整理好、上报,并将其作为市政府下一年固定资产投资的参考或者方向。在此环节,各主管部门为了尽可能地争取更多的市政府投资,往往没有对项目的必要性以及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如此一来,便暴露出了诸多问题,如虚报项目、没有可行性、建成后利用率较低以及重复申报等。这些问题项目若被申报成功,将会给政府资金的利用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进而诱发投资利用率过低的问题,给政府形象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市发改委受专业知识及人员数量限制,是没有办法对上报项目进行仔细查证的,所以,委托工程咨询机构来处理此事便显得很有必要了。在项目立项环节,工程咨询机构先应收集申报单位所提供的项目建议书等资料,然后结合实地勘察、相关批复以及其它工作结果或者资料,对项目的必要性以及可行性展开系统论述,并给出明确结论,为发改委的投资决策提供有益的帮助和指导[3]。

2.2对项目是否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予以判断

在项目立项之初,先要向规划、国土以及环保等一系列部门进行必要的咨询,并获得通过,才能给出最终的、确定的投资决策。然而,相当部分项目单位在申报立项的过程中,可能没有到上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可能没有备齐相关手续,还可能没有获得环保部门的认可等。

工程咨询机构在开展评估工作的过程中,应开展如下工作:针对项目前期的诸多手续进行审查、核对,一方面要保证它的齐备性,另一方面要保证它的真实性,如果发现手续不齐备的问题,应要求项目单位尽快补办,如果发现申报、批复二者存在出入,应要求项目单位重新办理;如果项目建设方案没有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核,应要求项目单位对建设方案展开进一步的优化和调整,直至通过审核;如果涉及人防工程建设,应要求项目单位将该部分建设方案尽快报给人防部门审批,直至获得批准,从而尽可能地保证项目建设方案在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问题。采取上述措施,能实现对固定资产投资风险的有效控制,从而最大程度上杜绝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发生方向性错误的可能[4]。

2.3对固定资产投资给出合理化建议

在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运作过程中,通常结合项目本身性质,采取相应的投资形式:一、直接投资;二、资本金注入;三、投资补助;四、贴息等。如果采用的是第一、二种投资形式,那么市发改委需要参照规定的程序先后完成项目建议书的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以及初步设计的审批;如果采用的是第三、四种投资形式,那么市发改委仅需要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批即可[5]。

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研究时,应重点完成两项工作,一是完成对建设规模的准确估算,二是完成对项目总投资的准确估算。上述两项工作完成情况的好坏将会对项目后续环节的正常开展产生直接而重要的影响,也会对政府投资的准确性产生直接而重要的影响。与此同时,当初步设计概算经过严格审定之后,将会被政府在制定年度投资计划时用作重要的参考依据,另外,这也是市发改委在项目竣工决算审核阶段需要用到的一个重要依据,所以,既应保证其费用构成的完整性,又应保证其费用构成的准确性,这在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过程中将会起到一个十分关键的作用。

资质齐全、实力雄厚的工程咨询机构,能够就项目估算投资、概算投资、初步设计方案概算是否依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规模和标准进行限额设计,进而完成诸多内容(一、项目贷款的真实性;二、项目的社会效益;三、项目的方案优化等)的评估与审核[6];能够就项目建设规模,还有项目建设方案之中的不完善之处给出可行化、合理化的建议;能够就投资具体构成有无违反相关各部门有关规定,投资组价是否存在不合理以及价格是否存在人为虚高等一系列问题进行认真复核;最终给出客观具体评估论证意见,并以审核报告的形式提交,为政府投资提供有益的参考。

委托工程咨询机构可高效完成对相关资料(一、项目建议书;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三、初步设计;四、资金申请报告等)的评估与审核,能够为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这一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这对于把握投资方向,节约投资资金节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4对投资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正在逐年加大对固定资产项目的投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资金数额愈加庞大,二是涉及项目愈加庞杂。对这些项目进行投资时,应做好投入工作,更应做好监管工作。发改委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保证专款专用,不给建设单位或者个别人留下贪污、挪用的空子,从而保证政府资金和人民利益不受侵害。

在专业工程咨询机构的帮助下,不仅能够实现对整个项目的全方面稽查,还能够实现对单一项目的有效稽查,那么便实现了对投资资金的有效管理和利用,降低投资资金挪用的发生几率和可能,并针对当前所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而有效地向发改委反馈,如此一来,发改委便可根据反馈信息进行相应的处理,如要求项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彻底整改,对于那些拒绝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暂停拨款的处理措施,若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以撤销项目[7]。

3.建议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规划部门能否在批复该项目建设之前,召集国土、环保、市发改委及工程咨询机构共同探讨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论证充分可行后再行批复规划条件,以避免很多不具备建设条件,或者近期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以已经取得规划意见为由匆忙上马,造成固定资产的流失或浪费。

4.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之中,评估咨询将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即工程咨询机构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现阶段,各市、县发改委均极为重视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之中的评估咨询工作,如委托资质齐全、实力雄厚的工程咨询机构就具体项目展开相应的评估审核工作,并致力于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在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之中,政府应深刻认识到评估咨询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千万不可形式主义,应充分利用工程咨询机构的专业知识来辅助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顺利开展、高效开展。

参考文献:

[1]通化市2009年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J].经济视角(上).2009(05).

[2]张英.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研究[J].冶金经济与管理.2010(05).

[3]郑捷.资产评估行业有效监管问题研究[J].现代营销(学苑版).2012(08).

[4]蒋磊.公路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及可行性要点探析[J].现代商业.20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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