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5 17:20:40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财税管理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XX供电公司财税管理以公司重大经济决策和涉税业务为方向,不断创新管理模式,通过规范纳税申报、发票管理、进项抵扣等各项财税业务流程和管理标准,严控各环节风险点,明确责任分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通过量化财税管理指标,开展专项检查,强化责任考核,及时防范和化解纳税风险。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总整理形成案例库,为下一步规范管理和完善制度体系提供参考,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税法观念,进一步规范前端涉税业务,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有效维护公司利益。
一、紧跟财税政策,争取优惠政策
公司财务资产部密切跟踪国家财税政策的动向,全面收集和梳理现行各项相关财税政策文件,并对相关的财税政策认真分析与研究,不断加深对税法知识的熟知程度,提高财税政策的运用水平,准确把握具体内容、资格条件、办理程序等,同时结合业务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针对规定不明确的政策,主动加强与主管税务部门的沟通,争取将优惠政策全部落实到位,避免纳税风险。
二、规范标准和流程,量化考核指标
财务资产部统一规范发票管理、纳税申报、进项抵扣、税金提取等十项财税业务流程,并建立财税管理标准。通过标准流程明析各业务部门及相关专责的业务分工,对业务流程的时间点和实施效果提出明确要求,并对风险点实行有效控制。公司制定了增值税、所得税申报纳税管理标准、增值税发票管理标准等十个管理标准和流程。财务资产部通过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确立财税管理标准和各项财税业务流程,并将设定的考核指标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纳入到公司业绩考核办法。
三、开展检查防风险细化财税基础工作
营销部作为供电公司的前端业务部门,直接负责电力销售服务和发票的开具,每月的开票量就达15万份。为确保销售财税零风险,财务资产部定期到营销部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抄报税等专项检查。依照财税管理标准,明确电费发票领用、开具、保管、作废、盖章等管理流程,对发票及发票专用章的使用、保管进行检查,确保发票及印鉴的正确使用和保管。依托营销186系统和税控系统信息平台,每月将发票的开具信息和营销系统收费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控制纳税风险。同时财务资产部加强对其他各业务部门涉税业务的管理,及时排除财税风险,进一步规范前端涉税管理工作,每次检查结束后都会形成检查记录。
四、加强税务宣传,深入政策辅导
财务资产部通过开展税务知识大讲堂、培训讲座、网页宣传、财税服务进基层等多种方式,给职工宣传和讲解相关的税收政策。通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前端业务人员的财税知识水平,使前端涉税业务开展得更加规范。各业务部门在即将发生涉税业务时,及时与财务资产部沟通,告知有关事项,财务资产部给予财税政策的辅导与支持。
财务资产部为提高县供电公司整体财税管理水平,组织县公司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梳理近三年的税收检查问题,开展税务专项研讨会,化解税务风险,避免出现重大涉税事项。同时聘请财税方面的专家,针对电力企业涉及的税收问题进行授课。
五、健全财税制度,完善财税案例库
两种模式
通常而言,税务管理大体上分两种模式,即传统管理模式和现代管理模式。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小川认为,传统模式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帧式。而现代管理模式的主要特点是依靠现代的信息技术,采用机器和人之间沟通的手段,许利用专业化的管理模式来进行管理。伴随这两种模式,会有两种思维或者是思路来实施管理。
在财税的传统管理模式上,首先是构建专业化的征管查的机构,然后将税务征管部门和纳税人的关系分得很清楚。其中的信息技术只是作为管理手段,即简单的程序操作。而现代化的管理思路,虽然手段是一样的,仍然是利用信息技术来管理,但是信息技术手段已升级为一种协同机制。税务征管部门和纳税人的关系不再是管和被管,而是以法制为支撑的人性化管理。“所以我个人觉得我们今后的税务管理现代化的模式应该是第二种模式。外国的税收管理是比较人性化、比较科学的一种管理模式,大部分税收信息都是通过第三方的信息平台进行沟通,而且相互之间的协同关系处理得比较好。”刘小川讲道。
在我国,税务管理现代化的总体思路可以概括为“四化一流”,“四化”就是专业化、协同化、信息化、法制化。专业化是基础,协同化是主线,信息化是支撑,法制化是保障。所谓“一流”就是要有一流的税务管理队伍。税务管理现代化是要形成多个主体参与,而不是只依赖税务部门,同时要形成全社会的协同和支撑、这样才能真正形成所谓税务管理现代化的新型模式。它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税,充分的应用“互联网+”的技术来落实现代化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坚持征纳双方法律的平等地位,构建一个和谐信赖合作互动的一种新型的征纳关系。
在税务现代化管理模式中,协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理念。在各种纳税服务风险管理之中.要形成一个部门内部、部门之间以及岗位之间的一个合作体系。税务管理实际上是社会管理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中的组成部分,并且要进行职能上的定位。比如征个税,它应该是社会各界各种关系处理过程中间的一个梳理,所以在信息化的过程中间,应该把它的信息化的范围扩充,日的是处理好各种各样的公共关系。另外就是税务管理部门内部体制机制,它的核心是以协同为主线,确定各个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以及职能设计。
难点何在
税收现代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是紧密相连的,需要保持互动,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国税和地税的征管工作如果没有得到很好的分工,就会干扰其现代化的进程。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朱为群说:“目前,国地税的分工是根据税收收入的归属,某项税收收入是归中央的,就由国税去管;某项收入是归地方的,就由地税去管;共享税的征管职责,根据税种的属性和方便征管的原则来确定。例如在营改增的方案当中,对于二手房销售以及房屋的出租行为征收增值税,这个税务是暂时委托地税局来征管,也就涉及到某一个税种将由两个不同的税务部门来分别征收。这种现象不仅发生在增值税里面,实际上现在的企业所得税也是这种情况,同样一个税种,两个税务局都征管,而且这里发生很多的变化。因此,我觉得要尽量避免一个税种由两个税务系统来征收,如同一件事两个人来做,就会产生分工的矛盾。如果要讲合作,合作的前提就是分工要明确,如果分工都不清楚,合作就会很难,容易造成混乱。”
因此在财税现代化管理过程中,首要认清的难题就是要把征管体制和财税体制两个问题区分来看。所谓征管体制是指收钱的问题,而财税体制是指税要分到哪一级政府里去的问题。
朱为群认为,如果税收的征管体制要发生根本改变,就要把敌对管控型的管理模式转化为友好合作型的模式,在未来,友好合作型模式是应该追求的目标。其特点是征收部门跟缴纳的主体之间应该是一个合作共赢的模式,而不是如何控制的思路。这是征管体制的观点。
而在财税体系中,国地税的分工就是按照隶属关系运作,以2002年为界,之前按照这个思路做下去没问题,因为税种来源清楚。但是2002年以后,由于企业所得税分享比例调整之后,就发生变化了,变化之后企业所得税变成两个税务局都可以征收的情况,使之越来越复杂。
按照税基的区域流动性来划分,如果具有区域流动性,这种税可以归为国税局征管;如果不流动,属于地域固定性的税种,就归地税局管。按照这个逻辑来分,现在由地税局征的一些税就可以归到国税局征,比如城建税,包括附加,它是地方税,但是这个税以前是附着在营业税基础上。现在营业税取消了,这个也就失去了它的基础,所以未来的城建税就附着在增值税和消费税当中。就需要国税局征管。同样按照这个思路,企业所得税是否也可以由国税局统管。因此,不同的税种如何去鉴别,确定由谁去征管,这成为财税体制改革的一个难点。
如何突破
如何突破税收管理现代化的瓶颈,刘小川从两个角度考虑,第一个角度是如何协同,其中包括内部协同与外部协同。第二个角度是战略目标怎么定,从近期、中期、远期看,应该有哪些具体的目标。
在税收领域,协同非常困难。内部协同的困难包括几个层次,第一,征管查各级组织的协同,以及风险识别应对处置业务上的协同。虽然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职责,但是职责和职责之间是需要协同,需要相互交流,相互配合,那么这个体系应该作为一个规范化的模式,把它建立起来;第二,职能协同要有一套内部协调机制,一个是强化依法征管的理念,一个是纳税人自行申报机制的建立,这些协调都属于内部。但是内部是有障碍的,体现在国地税之间的范同,同一个税两个单位都要征管;同一个流程环节,也存在交叉问题。因此协同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但怎么样分工,怎么样合作,一直都没有很好解决;第三是国税、地税、省局、地方局,都有自己的信息系统,这个信息系统在发挥作用同时,还是有一些可以改进的地方。比如说信息如何充分利用,如何相互沟通。
但是比较困难的是外部协同,第一有法律方面的协同,法律和行政规章之间的协同,不同部门下达的行政规章之间的协同,中央和地方法规的协同,地方和部门法规的协同,都存在很多问题,所以这个问题不解决,各种措施很难落实。第二,服务系统的协同。因为税务部门讲到底是一个服务部门,最重要的核心问题或者根本问题就是税务征管部门和纳税人的协同,如何使得纳税人的忠诚度提高,税务部门的亲和力提高,达到两者的高度融合。第三,税务部门征税是和纳税信息有关系的,纳税信息都依附不同的纳税人,跟着纳税人走,而纳税人的收入渠道来自于不同的行业和不同的部门,如果对这些信息都不掌握,那么征管就很难做到非常完整。所以外部协同应该要树立一个社会广泛参与的理念,税务管理该是全社会的事情。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来建立一个综合性的税收信息网络。
为了扩大就业,稳定经济增长,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实习生、见习生就业政策,财务人员深刻理解这方面的政策,不仅会给企业降低成本更会为企业增加收益或增加融资渠道。本文中所称实习生是指尚未毕业的在校生,到企业进行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实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就业前的社会实践能力的学生。这类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为“实习期”。
本文中所称见习生专指“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见习单位工作的学生。这类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为“见习期”。本文将从九方面对实习生、见习生薪酬的财税管理加以探讨。
一、会计核算对象不同
实习生是对于未毕业的高中等院校学生而言,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职教中心)和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院校和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
见习生是相对于已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而言。
2012年辽宁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实施,以2012年毕业的辽宁省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主要对象,2010、2011年两届毕业的未就业、未参加过见习的高校毕业生业也可以参加2012年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沈阳规定的见习对象为: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开具到我市,户口落在我市,档案转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两年内初次未就业的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实习、见习期限不同
实习生的实习期没有期限的限制;见习期一般为3个月和6个月。
辽宁规定:2012年就业见习的见习期限分为3个月和6个月两类。其中,技术含量和复杂程度较高的岗位见习期限为6个月,其他岗位的见习期限为3个月(具体详见《辽宁省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岗位申报审核分类指导目录》)。
三、实习生、见习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形式不同
实习属于教学过程的一部分,实习的大学生与学校有着教育的关系,大学生的档案等个人履历文件也放在学校,接受实习生的单位不与实学生建立劳动关系。但是随着毕业生就业市场化配置进程的加速和高校招生计划的不断扩大,高校毕业生的实习形式已经从原来的高校集中统一组织逐步向毕业生个体选择实习单位的方式转变。这种实习方式从某种程度上具有打工的特征,实学生与接受实习生的单位之间事实上形成了民法上的劳务关系。
实习期间,企业可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作为用人单位,应该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与实习生、实习生所在的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工作时间、实习费、实习内容等细节。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需与见习生签订见习协议。
四、是否支付报酬不同
实习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为获得实习岗位或社会经验而无偿提供实习。为了便于管理,企业或学校应该为每个实习生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企业支付给实习生的货币性报酬必须以转账方式支付,这样便于税务的检查;
见习期间,则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
另外,根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所以毕业生在见习期是有工资收入的,而对于实习期则没有工资方面的规定。
辽宁省规定:见习单位要为见习生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见习补贴,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及时调整见习补贴标准。省财政承担见习补贴的2/3(补贴计算基数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上限),其余由见习单位承担。
五、是否缴纳社会保险
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企业不用给实习生缴纳社会保险。
对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费用,实行税前列支,并不计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见习期满的见习生被单位录用的,企业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对各类用人单位吸纳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吸纳人数给予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劳动合同到期时由用人单位领取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实际缴纳数额的50%。
六、是否办理商业保险
对实习生没有规定,但建议公司办理商业保险,以保障实习生的利益,减轻企业负担。
见习生就业见习期间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由财政承担。
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辽宁省人社厅在《关于技工学校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处理的函》中提出处理意见中规定:学生到企业实习发生事故,应按学校与企业签订的实习合同办理;未签订实习合同的,其费用由企业和学校协商确定。原则上由企业负担70%,学校负担30%。伤亡待遇标准可按《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规定的标准执行。
市地税局
去年,面对艰巨的征收任务和税源严重短缺的严峻挑战,全局上下继续发扬特别能战斗的作风,进一步突出组织收入的中心地位,迎难而上,努力挖潜。全年共组织各类收入9.11亿元,其中市县级工商税收45640万元,教育费附加4117万元,社会保险费34510万元,各项基金4*3万元,省级收入2824万元。一般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31.3%;收入总量比上年增收1.73亿元,增长23%,增收额创近年来新高。今年,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局的征收任务是市县级工商税收66180万元,比上年增长33%,其中一般预算收入55830万元,比上年增长35%;五项社会保险费收入37706万元;综合基金收入3300万元。征收总量将突破10亿元,创历史最高。针对上述征收目标,我们地税系统将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努力完成全年收入任务。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实现两个保证,强化三项措施,加大四个力度”。
围绕一个中心。就是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不动摇,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把收入任务放在第一位,在人员上、精力上、时间上、措施上都紧紧扭住收入不放,组织收入始终是地税工作的中心。
实现两个保证。就是保证完成市县级一般预算收入任务,保证完成各项收入任务。
强化三项措施。1、强化乡镇税收征收。我们将从各镇经济特色的实际情况出发,加强地方特色税源管理,使产业优势转化为稳定的税源优势,不断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一是在工业上,重点从小五金加工业、小橡胶工业、小水泥预制业、外贸加工业、电脑绣花业税收上求突破。二是在第三产业上,重点从农村建筑装璜业、农村货运车辆营运业、服务业、农民经纪业税收上求突破。三是在农副业上,重点从农村养殖业、农副产品收购加工贩运业上求突破。四是在其他行业上,重点从各镇工业集中区税收、镇房地产开发税收、民房建筑税收、镇村路桥建设税收、运输税收、农村零散税收上求突破。
2、强化房地产税收征收。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开发如火如荼,为地方财政注入了新的活力。从地税而言,房地产税收全部为一般预算收入,因此,各镇、各分局要高度重视房地产税收的征管,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搞好各征管环节连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我们在对全市重点工程实行“双向控管、专业征管”的同时,将加大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的联系和信息共享,全面进行工程项目登记管理,建立完整的工程项目税源台帐,强化建筑工程项目集中开票管理,实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向管理,从源头上堵塞房地产税收流失漏洞,使房地产业、建筑业税收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良好势头。
3、强化私营个体税收征收。针对个体私营税收偷漏税现象较多的实际,今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三点工作:一是大力清理漏征漏管户。组织各分局以所辖范围内工商部门发证户数为基数,集中人力、集中时间与有关部门配合,逐村逐组、逐街逐巷、逐户逐摊进行拉网式清查。二是严格定额管理。各分局要对个体“双定户”的月定额进行全面调整,对纳税信誉等级低的定期定额户可以适当增加核查次数,逐步使“双定户”的税负与实际经营水平相一致。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我们将集中力量,对个体私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进行专项检查,并由点到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私营个体税收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做假帐、两套帐等违法行为,防止个体税源流失。
加大四个力度。
1、加大协调力度。一是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来开展组织收入工作。各分局要主动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征收方案和征收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取得理解和重视,各责任人更要加强与所在镇的党政领导的沟通,定期汇报征收进展情况,多听取他们的意见,争取关心和支持。二是抓欠税大户的资金协调。克服等、靠、要的思想,主动对少数欠税较多、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加强跟踪督查,帮助加快资金回笼,从多方面协调资金,保证清欠到位。必要时要采取强有力措施,按规定强制执行。三是借助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征收合力。主动向公安、工商、交通、金融等相关部门通报地税工作情况,取得他们的协助和配合。
2、加大纳税评估力度。各分局要将日常评估、专项评估与特定评估相结合、案头评估和实地评估相结合,细致地抓好评估工作。一是做细基础准备。纳税评估中确定对象、评估分析、询问核实、评定处理、管理建议五个步骤都要有详细的预案,数据的采集应及时、完整、准确。二是周密实施计划。按照既定的评估的内容和时间安排,明确专人评估,按照市局专项评估计划,实施跨片交叉评估。三是认真组织评估。在评估工作中,要坚持各税统评、业务统一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要加强反馈,以评促管,在评估的深度上下功夫。通过纳税评估,认真解剖分析征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及时反馈给有关业务岗位,以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随着我国住宅分配制度由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转变,房地产业得到飞速发展,一些企业出于资金保值增值目的而投资房地产业已逐渐成为普遍现象,这种投资行为已逐渐流行,甚至成为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于是,有关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也成为理论界研究的焦点。财政部在2006年颁布的会计准则中(以下简称“新准则”)将投资性房地产单独出来进行会计处理。
一、新准则有关投资性房地产的有关规定
新准则有关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较为细致,这里仅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范围以及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中的应用进行探讨。
1.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范围
根据新准则第二条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新准则主要规范三类投资性房地产: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新准则同时也明确规定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其中,自用房地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其核算由《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范。作为存货的房地产,符合存货的定义,其核算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范。另外,由建造合同形成的,企业代建的房地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2.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中的应用
公允价值即公允市价、公允价格,是指熟悉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所确定的价格,或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一项资产可以被买卖的成交价格。公允价值日益成为盛行全球会计和其他经济管理领域的重要计量模式主要是因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相对于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具有其显著的优越性,其在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中被广泛应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为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提供了成本模式与公允价值模式两种可选择的计量模式。
在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比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准则计提折旧或摊销,并在期末进行减值测试,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企业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减值或土地使用权摊销价值直接反映在公允价值变动中,并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企业利润产生影响,而不再单独计提。受此影响,在目前房地产价格处于持续上涨的背景下,拥有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或持有待升值的土地使用权的商业、房地产类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量能够比较真实的反映资产价值。所以此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相关性,有利于企业投资者据此做出正确决策。
二、新准则对企业投资性房地产财税管理的影响
新准则有关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决策相关性较高,但对企业的财税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1.企业纳税核算方面
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后,税法有关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并未改变,这样公允价值变动引起的损益的变动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成本成为企业纳税调整的对象,无疑增加了企业进行纳税核算的难度,提高了企业纳税的“交易成本”。此外,通过这种方式国家便可在一定程度上通过税收杠杆来遏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严控投资性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经济,增强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性,也更利于国家实施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企业税务筹划的自由度有所降低。
2.公允价值不“公允”,不利于企业实施财务管理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市场的完善程度仍有待提高;受相关利益的驱使,交易过程中非法牟取暴利的不规范行为仍屡见不鲜,一些上市公司为满足二级市场增发、配股以及经理人股票期权计划的需要而操纵利润;市场的法制建设也相对落后,尤其是对公允价值信息的控制规范没有制定。
从企业角度看,一方面获取公允价值的成本较高。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是动态计量属性,对投资性房地产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就意味着每一个会计期间都要对其进行重新计量,除了需要专门的评估计量人员从事准确的确定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工作外,还需要会计人员对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调整的账务处理,这就要增加资产评估成本、账务管理成本和监管成本。再者公允价值的不同确认周期将加重企业的操作成本。因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必须持续取得公允价值,频繁地确认公允价值会加重企业的操作成本。另一方面是企业利润波动较大。由于采用公允价值核算后,企业不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期末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直接计人当期损益,在我国投资性房地产市场的加速发展中,企业利润将不断创新高,得到持续地额外提升。但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还不太完善,房价下跌不是没可能,从而引起利润的较大波动,导致企业先盈利后亏损,加大企业的经营和财务风险,不利于企业实施有效的财务管理。
三、加强企业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财税管理
新准则颁布后,有关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财税管理发生了变化,企业如何根据新准则的有关规定,加强企业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财税管理,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
1.科学合理地选择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的时机
当企业选择以成本计价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价时,无论何时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均不会产生转换损益。但当企业选择以公允价值计价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价时,不同的时机选择会产生很大的差异。当企业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在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的价格处于上升趋势时,企业应继续将其作为投资性房地产。一方面,由于市场价值的不断提升,租金的价格可以相应地提高,从而获得较高的租金回报。另一方面,待市场价格达到一个相对高点时再将其转换为其他资产,从而获得一个更高的转换收益,增加转换当期的利润。反之,当市场价格处于下降趋势时则应选择尽快转换为其他资产,从而回避转换损失。
2.审慎地进行纳税调整
在运用新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后,年终对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时,由于纳税调整项目的增多,相关会计人员一定要审慎进行调整,避免因工作过失引起纳税成本的上升(不应扣除的项目扣除后引致罚没成本或者应予扣除的项目没有扣除引致税费的增加)。这里主要从两个方面做起:
(1)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企业应当组织相关会计人员进行新准则方面的学习,及时吸收与新准则有关的会计和税法方面变动的内容。
(2)深入分析、研究税法与会计相关处理差异,在保证相关财税处理合规合法的基础上,做好公司的税务筹划。比如,在年末要做好以下工作:确认投资性房地产折旧计提基础,准确计算折旧并做好备查登记;恰当运用递延税款科目,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调整。
3.建设公允价值信息数据库
为使公允价值的评估成本降低,企业应尽快建设公允价值信息数据库。为获取公允价值的相关信息,企业应根据其所涉及的房地产业务类型,应建立容量大、时效性强且与企业相关的公允价值信息数据库,注重平时的积累,及时获得房地产市场的相关信息,以便财会人员在对公允价值的计量时能够快速地选取适当的参数,准确评估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从而降低公允价值的评估成本和操作成本,增强企业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总之,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用于投资性房地产本身是一种进步、一种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体现,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予以保障,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其效用。
参考文献: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面临着巨大压力,环境保护任务非常艰巨。要从根本上改善环境状况,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环保产业是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经济发展中最具有潜力的新增长点之一。发展环保产业,一方面可以为防治污染提供先进的技术、装备和产品,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地拉动国内市场需求,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对实现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促进我国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几年,国家制定和颁布一系列鼓励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等政策措施。利用国债资金集中安排了一批环境建设、污染治理和环保产业项目。上述举措有力地拉动了环保市场需求,促进了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但是目前我国的环境形势不容乐观,环保产业面临严峻的挑战。
我国环保产业面临的挑战
环保产业从业单位数量多、规摸小
国家环保总局“2000年全国环境保护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的结果表明:2000年,全国环境保护相关产业从业单位中内资企业17367个,占单位总数的96%;固定资产小于1500万元的小型规模经济单位15536个,占环保企事业单位总数的86%;固定资产在1500-5000万元的中型规模经济单位1418个,占环保企事业单位总数的8%;固定资产大于5000万元的大型规模经济单位1190个,占环保企事业单位总数的6%;因而我国环保产业单位存在着数量虽多,但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且乡镇企业所占比例较大的问题。环保产业规模小、数量大,必然造成产业综合供给能力、供给水平相对较低,与我国庞大的市场需求不相适应,也说明我国环境产业还处于初级发展时期。
环保产业结构发展不平衡
环保产业包括环保产品的生产与经营、资源综合利用、环境服务三大领域。环保产品领域主要指大气污染治理设备、水污染治理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设备、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环境监测分析仪器、放射性与电磁波污染防护设备、环保药剂和材料等其它环保产品的生产经营。资源综合利用指利用废弃资源回收的各种产品、废渣综合利用、废液(水)综合利用、废气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环境服务指为环境保护提供技术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承包、设备成套、环境污染处理设施运营以及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三大领域中环境服务业还没有形成与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相适应的环境服务体系。2000年的年收入近108亿元仅占环境产业总收入的0.6%。特别是环境信息服务、环境金融两个行业还仅仅是开展一些零星业务。
环境产业的技术水平较低
我国环境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同先进国家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有独立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还不多,环保企业的环境技术综合供给能力普遍较弱,环境技术和产品与先进国家竞争的能力很弱,出口额很小,2000年不到10亿元。其原因是,环保企业经济实力比较弱,以企业为主体的环境技术开发创新体系建设进展迟缓;环境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环境技术开发投资大、风险大、企业难以承受;环保市场监督不力,不正常竞争导致劣质技术和产品充斥市场,挫伤了企业的开发和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环境技术监督制度不健全,环境技术标准化和环境工程技术队伍还跟不上环境产业发展的要求。显然,目前我国环境工程技术的总体供给水平与环保市场的技术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国外企业的冲击
随着我国加入WTO,环保市场将全面对外开放,特别是环保产品市场、环境服务市场和投融资市场,将在扩大环境投资、技术转让和贸易服务方面更加有利于开展国际合作,有助于我国环保产业抓住有利时机,加速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学习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增强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国外企业将以其坚实的工业基础和先进的技术优势,凭借丰富的国际贸易经验和雄厚的资金实力进入我国环保市场,并进一步谋求扩大市场份额。这将使我国基础薄弱的环保产业面临严峻挑战。
环保管理体制不完善遏制了环保产业市场的需求
我国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和环境保护的法律不健全,环保管理体制不完善,污染排放源和环境资源开发多、面广、分散,带来政府财政难以承受的执法成本。其结果非但导致环境投资效益的降低,也遏制了潜在的环境产业市场向有效需求转化。我国一方面环境污染严重,而且还在不断加重,而环保产业产品又处于相对过剩状态,其中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国许多企业应该使用环保产品而没有使用,有需求,而这种需求却没有体现出来。
政府干预环保产业的理论基础
环保产业的特殊性需要政策的大力扶持,发展环保产业,一靠政策,二靠市场,其中政策是主要的,原因是:
环境污染具有负外部性特征
负外部效应说明的是某项经济活动对其他人带来损失的现象。当出现外部负效应时,生产者的成本小于收益,受损者得不到损失补偿,因而市场竞争就不可能形成理想的效率配置。比如处在河流上游的造纸厂向河流排放污水,造成河水污染,而居住在河流下游的居民,由于污染受到的损失,却不能得到补偿。当出现外部负效应时,政府可以采取行政法律手段,关停或限期治理;也可以采取财政税收手段,征税或提供补贴。
环境保护的正外部性和收益的不确定性
正外部效应是指某项经济活动对其他人带来了利益,当出现正外部效应时,生产者的成本大于收益,利益外溢,却得不到应有的利益补偿。环境保护是一种为社会提供集体利益的公共物品和劳务,它往往被集体加以消费,它基本上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是具有正外部性很强的公共产品。
环境保护涉及未来,而未来又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不确定性是指不知道可能结果出现的概率,而正是这种不确定性导致了经济行为的风险。不确定性有两种:一是决策者不能控制因素,例如天气的突然变化而引起的不确定性;二是信息不对称,不能提供价格信息而引起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对环境保护部门影响非常大,因为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投资的成本与收益不易精确确定,而且受外部非常规因素的影响大,投资的期限也较长。正是这种不确定性使得人们对环保的投资和开发比较保守,所以需要政府部门出面进行干预
环境保护的上述特征,决定了其不能靠市场来提供,需要政府介入。而环保产业是环境保护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从当前环保产业的状况考虑,政府应加大财政税收的支持力度,全面提高我国环保产业的市场竞争能力,通过加快发展环保产业,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环保技术装备支持。
支持环保产业的财税政策的具体构想
开征环境保护税,拉动环保市场的需求
我国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我国环境保护的主要政策手段是征收排污费和规定排污标准。从1982年开始我国对工业企业超标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征收排污费。然而从现实的情况看,征收排污费存在以下问题:排污费征收制度缺乏刚性。排污收费不具有完全的强制性,立法基础薄弱,权威性差,调控力度不强,加之征收工作乏力,征收制度缺乏刚性,受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的影响,征收阻力大,拖欠、拒缴现象严重。收费标准偏低,征收范围狭窄,征收对象针对性不强且收费项目多而杂。上述问题的存在使排污费的作用非常有限,难以限制企业排污,企业缺乏更多地利用环保产品和技术的压力,减少了环保产业市场的需求。在环保产业发展的起步阶段,强制性的环保市场培育手段是十分必要的。也就是说,要用严格的法律和经济制裁手段,强行推广,培育环保市场。
我国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开征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具有法律的权威性税收的强制性解决了排污费拖欠、拒缴的现象;税务部门成为唯一的征收管理部门,既有利于解决政出多门,政令不一的现象,又有利于降低征收成本。
环境保护税有利于调节环境污染行为,减少环境污染量
环境保护税可以把环境污染的外部成本内部化,迫使企业负担环境污染而造成的外部成本。企业的利润不仅是价格、产量的函数,同时也是污染水平的函数。随着企业对环境污染程度的增加,环境保护税也随之增加,从而使企业的总成本随着环境污染程度的增加而增加,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利润相对减少。企业要获得最大利润,就必须减少环境污染,用更先进的减少污染的技术和设备。提高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
针对我国的具体情况,可逐步开征以下环境保护税
大气污染税,主要包括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的排放,以污染物的排放量为税基。水污染税,根据废水排入量和其污染浓度征收。固体废物税,可将工业废弃物、难以降解和再回收利用的材料制造、在使用中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各种包装物纳入征税范围,在废物废弃前的生产和使用环节按产量和使用量予以征税。噪音税,按噪音强度征收。新晨
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的环保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环保产业政策基本上属于空白,需要税收给予优惠与扶持。虽然过去已实施了一些环保优惠政策,但仍需加大力度。
增值税方面
应当将环保产业的增值税由现行的生产型改革为消费型。实现高科技产业增值税类型的转变,可以分为两步。第一,先允许高科技企业新增用于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以及厂房、实验室等生产用建筑的投资分期分批抵扣增值税,以鼓励企业更新设备,加大科技投入。第
二、对于企业购入的专利、特许权等无形资产,允许按合同的一定比例进入当期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以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创新的力度。
另外,对企业治理污染所需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所用建筑的投资分期分批抵扣增值税,以鼓励企业更新设备,加大环保投入,拉动环保产品的市场需求。
所得税方面
先行企业所得税对环保产业的税收优惠较少,仅对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五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应当扩大环保产业的优惠范围将环保产品的生产与经营及环境服务业也纳入减免范围。且减免期限可由当前的3-5年增至5-10年,以利于起步阶段的环境保护企业尽快发展壮大,形成规模。
加大政府支出力度
财政政策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的最直接手段,在促进环保产业发展中被各国政府广泛运用,对环保产业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
保证技改项目的环保投资力
国家规定技术改造资金的70%应用于环保投资。然而实际执行结果并不理想,大约只有2%-3%技术改造资金用于环保项目。其次,通过财政补贴、贴息的方式促进我国大型环保设备的生产。我国大型环保设备以进口为主,需要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开发生产具有自主产权的大型设备和装备,加快有关设备国产化的步伐。同时引进和吸收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经验,通过国际合作开展共同研究,提高环保产业的技术水平和支撑能力。
加速折旧
提高设备的折旧率以加速企业收回投资,从而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对促进环保企业的发展与推动产业进步有着极大的影响。对环保设备实行加速折旧,并实行环保投资退税。
加强环保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是可以影响创新方向和速度的一种政策工具,通过采购价格、采购数量,采购标准等,可以体现政策导向,影响和吸引风险投资家投资。政府应通过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制定有利于环保产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大政府采购对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
参考资料:
1.周宏春,我国人口、资源、环境现状及政策建议[J],经济研究参考,2002.6
2.李善同、刘勇士,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学分析[J],经济研究参考,2002.6
从国际经验来看,城镇化率从20%提高到40%,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如英国经历了120年,法国100年,德国80年,美国40年,而我国在短短的20多年间,就达到40%以上的水平。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既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也产生了一些突出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一)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1.公共服务提供不足,影响和谐稳定。由于我国政府正处在向公共服务政府转型的进程中,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尚有不足,所提供公共服务水平与居民现实需求之间存在很大的缺口,突出表现在公共交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诸方面。在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中,城市空间和数量的不断扩张,持续的人口流入,则更是加剧了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压力,成为影响社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隐患。
2.土地资源浪费,环境承载压力剧增。目前,土地城镇化速度过快,人口城市化和产业化发展却相对滞后,造成城市大量空间资源闲置,耕地等土地资源浪费严重,与此同时缺乏合理规划,贪大求洋,大广场、大立交、大马路、大绿地、大学城、大型会展中心、政府办公区大搬家等现象十分普遍,蔓延式的城市建设,不仅导致空间布局混乱,而且由于水土等自然资源过度开发利用,缺乏必要的污染物处理和生态建设措施等,导致生态和环境状况严重恶化。
3.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缺乏保障,难以彻底转移。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将大批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非农产业就业。但由于在公共财政框架中,进入城镇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没有获得作为城市居民的社会权利,不仅工资水平低,而且不能享有城市居民的住房、医疗、就业、子女受教育的权利等,农民工城市化的成本高,难以实现向城市的彻底转移,制约了农村土地的规模经营。失地农民补偿水平低,保障措施不能落实到位,更突出的是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得不到妥善安排,直接带来贫困,难以持续发展。
4.区域恶性竞争加剧,阻碍要素流动。为谋求各地方自己的发展,城市之间及城市与区域之间恶性竞争加剧,一些大型的基础设施项目,如机场、港口、高速轨道交通等项目,出现大量重复建设的现象。一些大城市利用行政等级较高及相应的政治动员能力,出台许多地方优惠政策,人为制造不平等的优势,阻碍要素在区域之间合理流动,造成城市间产业同构,产业在区域间难以有序扩散等等。
(二)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财税原因
造成上述问题有多方面的原因,除了城镇化过程中对我国国情和城市化道路缺乏清楚的认识、政府政绩观和干部考核制度存在偏差、没有建立科学的城市规划工作体系、城市发展管理滞后、土地征用双轨制等原因外,财政税收体制不顺、政策导向不明、公共服务意识不足、建设资金来源不稳,导致提供的公共服务规模、结构与质量不能适应城镇化进程的内在要求也是重要方面。
1.地方政府事权与财力的不对等是引发城镇化问题的直接原因。地方政府既要担负地方社会的管理、兴办地方社会事业、保证地方社会福利,同时更要肩负起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职能。但分税制改革后,我国在财政体制上没有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财力与事权相对称格局。地方事权不断增加、财力不断减弱。有限的收入难以满足城镇建设和公共服务的资金需求,巨大的资金压力,迫使地方政府多方寻找出路,圈占耕地、操纵土地市场价格等,通过城市的规模扩张,带来地方政府财政税收最大化效应,形成预算内依靠扩张带来的工商业税收增长,预算外靠“土地财政”土地出让收入增长格局。
2.我国城镇基础设施管理体制,仍然是政府垄断经营、财政投资为主的格局。城镇基础设施是城镇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改革滞后,没有建立起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的主要的、稳定的、长效的资金投入机制。市场化融资、特许经营的等进展较慢。债券、股票融资比重偏小,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投入仍超过一半以上。建设资金过渡依赖土地出让收益没有改变,导致了我国城镇化过程中短期行为特别突出。
3.公共财政和公共服务型政府理念还难以贯彻。虽然从1998年开始,已经提出了构建公共财政框架,但在实际运作上,很难确定政府发展的职能与提供公共服务职能之间的界限。与此同时,提供公共服务需要强有力的财政保障,这就使得地方把更多的精力和关注点放在经济发展上,导致了在发展理念和思路上,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不断追求眼前利益最大化,而忽视了居民对医疗、教育等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公共产品的需求。由于长期以来的制度原因,尽管中央和地方财政不断加大对公共服务的投入,但直接的后果却是造成大量优质的教育、文化、科技、医疗资源向大城市过渡集中,加剧了大城市、中心城市、小城镇之间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
4.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按有关规定,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30%上缴中央财政,70%留给地方财政,专项用于耕地开发,但大部分被挪用于城市开发。一些地方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将土地出让金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使用开支不透明,使形象工程建设的资金难以从源头上遏制。
5.与行政区划体制相配套的财税体制,制约了城市群的发展。现行的行政区划体制与财政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相结合,形成了明显的行政区经济特征,地方政府在政绩压力驱动下,致力于地域间“兄弟博弈”,将发展经济放到至高无上的地步,重投资,抓政绩,使得城市之间的经济关系在竞争中逐渐离散,而不是城市群发展需要的集中,这种板块经济、诸侯经济模式使得城市群之间的合作和协作难以实质性扩展。
二、促进我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若干财税政策建议
城镇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任务。“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城镇化率要提高到47%.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以科学发展为统领,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调整财税政策导向,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一)明晰权责,完善财政管理制度
用科学发展理念,明晰各级政府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责任,为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之间如何做好财力分配提供前提基础。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尽量做到财力与事权相对称,为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财政体制保障。研究调整现行城镇地方税体系与管理体制,整合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适时开征物业税或综合财产税、环保税等新税种,形成与城镇税源结构特点相吻合的税制体系,为城镇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稳定的财力。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城市间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的研究,平衡大中小城市之间的财力差距。发挥财税政策的激励机制,实行有奖有罚的财税政策,鼓励城市空间资源和耕地的合理利用,使财税政策实现城镇发展战略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建立城镇化发展稳定资金投入机制
当前城镇化过程中,形成了多元化融资渠道,这看起来是对城镇化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但反过来看,说明了我们在城镇化建设还缺乏能长期化的资金渠道。从国际经验来,包括市政债券在内的债券市场,是城镇化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因此,要尽快考虑城镇化建设债券的发展,一方面通过缓解当前城镇化过程中的资金压力,把地方政府的短期化行为,逐步引导到从长远、从几十年的角度来推进城镇化,另一方面可以缓解土地财政带来的土地浪费问题、高房价问题等等。
(三)完善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制度,抑制土地城镇化过快发展
严格贯彻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金管理的法规、制度,切实将土地出让金纳入预算管理,规范土地出让金的使用;结合预算透明改革的需要,将土地出让金使用纳入人大、审计监督的范围,防止预算外循环造成的不公开、不透明的弊病。
(四)统筹城乡,建立区域城镇化一体化机制
从当前农村综合改革以及我国事实上的财力与事权不对称格局看,乡镇不宜作为小城镇建设的主体,一方面由于乡镇不具有稳定和雄厚的财力来做这项工作,另一方面由于乡镇管理方式粗放,既有可能增加农民负担,又可能造成土地资源浪费。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小城镇建设要从统筹城乡的角度,以市、县为投融资主体进行小城镇建设,既解决小城镇建设中的资金来源,又保障了小城镇建设符合整个区域空间规划的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五)创造公平就业机会,为劳动力资源有序流动提供有利条件
促进就业是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关键。针对农民工技能缺乏,就业环境恶劣,拖欠工资、延长劳动时间普遍的现象,要创新就业扶持理念,通过对有关培训机构提供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加强对剩余劳动力就业培训的支持,提高其就业能力;对以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主的企业和自主就业的失地农民,给予定期财政贴息或税收优惠;增加社会保障性支出,在资金上支持农民工参加医疗、失业和养老保险,为其创造较为宽松的就业环境等。通过增加劳动执法经费,加大对拖欠工资、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罚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六)发挥财税引导功能,促进城市群发展
1.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积极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对受禽流感影响的家禽养殖场及家禽加工企业,及时给予财政补助。落实对粮油种植大户的直接补贴和“订单粮食”的价外补贴,支持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扶优扶强,着力培育明星企业、龙头企业、重点骨干企业,支持品牌战略实施。贯彻落实出口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上半年全市退税13.65亿元,历年应退未退的已基本退清,促进了外贸出口大幅度增长,从3月份开始,全市单月出口额已跃上1亿美元的大关。认真落实税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社会保险补贴、公益岗位补贴等政策,促进下岗再就业。
2.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坚持统筹协调发展,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财政支持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全部免征农业税,全年可减轻农民负担4741万元。采取积极措施,支持“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和“康庄工程”建设。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特别是困难群众生活,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同时,加大了对公共事业的财政支持力度,积极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中心城市二轮教育布局调整。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市公共卫生中心、疾病控制中心及传染病医院等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3.收入征管力度进一步强化。加强税源监控,深化细化分税种、分行业管理,创新征管办法,加强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小税种的征收。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配合矿山整治工作,组织实施了全市矿产税收专项检查,开展了对全市“三类”企业的清理规范,取得了明显成效。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统一征缴办法,提高社保费征管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管和监控,市本级范围内的土地出让金,已全部纳入市级财政专户管理,增强了政府的调控能力。
4.财税改革与管理进一步深化。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对8个单位进行部门预算改革试点;加强会计集中核算,逐步扩大资金集中支付范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扩大了采购目录和采购预算编制范围;加快财税信息化建设,启动“金财工程”,开发运用“12366”语音系统新功能,方便群众办事;对乡镇和市级机关政府性负债情况进行调研,摸清了底数,提出了规范管理的意见建议;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和处置审批工作,积极支持事业单位改革,做好国有资产委托监管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认清形势,增强做好财税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尽管上半年全市经济和财政运行的总体态势良好,但是,也必须看到,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还很多:一是煤电油运紧张局面仍在加剧,尤其是土地、电力供求等矛盾异常突出;二是国家宏观调控成效初显,但近期对经济、财政和税收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三是外贸增长加速与地方负担加重的矛盾逐步尖锐化。下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将出现“双回落”,经济增长回落和效益回落。这些都给全市财政运行带来直接、间接、即期和预期的重大影响。从财税角度看,归结起来主要是:
一是财政运行的不稳定性增大。一方面,电力、土地、煤、油等一些生产要素供应紧缺,能源、原材料等一些上游产品价格上涨,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增加,效益缩减,影响了城乡居民生活和我市的投资环境,对财政经济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国家宏观政策变化,对房地产业、建筑业、建材业等重点行业利润和税收产生不利影响。随着银行信贷收紧,国家遏止过热投资,以及市场竞争加剧,这些行业如出现较大的波动,将波及到其他产业,对财政也会造成严重影响。在今后一个时期,无论是财政收入还是财政支出,都存在着许多不确定因素,这些不确定因素相互叠加、互相作用,会影响财政收支的持续稳定运行。
二是出口退税负担沉重。今年全市安排的出口退税预算为9.3亿元(按外贸出口增长20%测算)。但是按目前的外贸出口增长和历年出口情况,全年外贸增长将在30%以上。出口退税地方财政承担数额将超过预算,地方可用财力受到严重挤压,全年收支平衡面临严峻考验。另外,出口成本增加导致部分企业效益下降,最终也将影响财政收入。据测算,退税率下降1个百分点,每出口一美元将提高出口成本7分人民币。如纺织品的生产出口,相关企业原平均利润率为6%,出口退税率下调4个百分点后,将使其利润空间大大缩小。
三是财政支付风险日益加大。近年来,我市公共财政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各方面要求加大公共支出的呼声很高,财政现时的和潜在的支出压力很大。另一方面,过去长期积累的政府直接显性负债或潜在负债,数额巨大,等待“消化”。
因此,下半年财政收支形势十分严峻,各级财税部门对此要保持清醒头脑,树立忧患意识,振奋精神,有所作为,进一步增强做好财税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困难面前想办法,压力面前出精神。既要看到困难又要看到挑战,更要看到机遇,勇敢地迎接挑战,化压力为动力,攻坚克难,创新办法,扎实工作,努力开创财税工作的新局面。
三、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财税工作目标任务
要完成今年财税工作目标,任务非常繁重。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要咬定全年目标不放松,继续按照“做大蛋糕,优化结构,综合调控,推进改革,练好队伍”的要求,苦练内功,创新工作,狠抓落实,在五个方面下功夫,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1.在发挥职能上下功夫。国家宏观调控一个很重要的原则是搣区别对待攠,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施策,该控制的坚决控制,该支持的还是要支持。在新的宏观经济形势下,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转变财税支持经济发展的重点、方式和环节,将解决制约发展的共性问题,作为财税发挥职能的着眼点和着力点。要创新财税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通过完善财税政策,运用税收、财政贴息等多种财税政策手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引导、吸引和聚合民间资金、信贷资金等社会资金,投向鼓励发展的项目、产业和领域。要集中财力保证“六个百亿”工程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大力支持我市城市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大财政对热电企业的支持力度,下半年市财政安排500万元,用于对热电企业超发电量的补贴,鼓励企业多发电。进一步优化科技三项经费等资金的支出结构,重点扶持科技孵化中心、重点项目等建设。坚定不移地贯彻出口退税政策,做到应退尽退,积极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加大对第三产业的扶持力度,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步伐。按照统筹发展的思路,重点支持农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的发展。
2.在组织收入上下功夫。在当前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地方可用财力增长减缓的情况下,要开拓思路,积极组织税收,把不断优化收入结构和财力结构结合起来,做大财政收入蛋糕。一是加强税收收入分析,提高收入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探索“责任到人、管理到户”的征管模式,扩大税源监控面,深化纳税评估,优化纳税服务,加大清欠力度,提高征管效率和质量。二是在依法规范的前提下,优化税收收入结构。创新征管手段,加强对营业税以及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小税种的征收,积极培育新的地方主体税种。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积极探索非税收入政策和收缴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管理模式。对不缴纳营业税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营业性收入,全面实行预算外集中。
一、小微企业财税管理现状
在很多小微企业缺乏财税管理的意识,企业当年的财务收入和会计核算不明确,采用简单的、传统的会计核算,每年的收入、利润、负债的等业务账务混乱,报表登记缺乏条理,甚至没有专门的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甚至没有定期缴税,造成国家的税务损失;加工生产型的小微企业,原材料的采购、成本核算和市场需求分析等仅能凭借积累的工作的经验,无法根据科学的财务报表和市场走向分析制定当年的任务和计划;国家为了促进市场繁荣,出台了一些鼓励小微企业、促进贷款、降低税负的政策,但是不少小微企业老板,对于政策的解读偏差,认识错误,未能实现对发展机会的充分利用。这些小微企业财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造成企业很难实现长远发展。
二、小微企业财税管理问题原因分析
(一)缺乏财务管理意识,采用传统记账方式
我国小微企业的数量众多,经济基础薄弱,发展历史较多,生产寂寞小,不少企业仍保留者“小本微利”“薄利多销”得经营模式,贯彻着经验主义的经营理念,甚至采用传统的收入与成本之差来计算利润的简单核算方式,财务管理水平无法提高,这就在很大的程度上限制着企业科学化财务管理模式的形成。较多的小微企业老板对企业的税务管理和税务核算的重要性缺少认识,这样的核算方式,无法对每年的净收入和成本消耗进行合理的计算,采用错误的材料采购和成本计算方案,无法适应市场的变化,可能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小规模的成本核算,同一的材料采购模式,无法形成的资源的优化合理组合,无法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思维的滞后和管理的僵化,形成恶性循环,难以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缺乏专业人才,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
由于小微企业采用小规模、低成本、低投资的生产方式员工数量不多,在有限的人力资源和原始资本下,为了尽可能的节约成本,所以通常聘请一些具有薪酬较低、缺乏专业会计知识的核算人员。在一些小微企业中,财务机构会计核算人员往往具有较为丰富的从业经验,但是没有专业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被大型企业和官方所认可,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习惯以工作经验作为判断依据,不考虑国家法律规定和现实的市场经济运行环境,有些会计决策方式甚至较为落后不符合国家现行的财税规定。会计人员所掌握的实践知识缺乏时代性,企业内部的会计核算机构及基本的岗位设置不健全,执行人员和监督人员之间的权责不明确,出纳会计和账务核对人员的职能交叉,会计核算中要求的相互监督不到位,岗位任命不科学,在小微企业内部容易发生、虚假伪造的事件发生。
(三)我国现有的税制体系仍存在不足
我国现有的税制体系仍旧不完善,有关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覆盖面较窄,很多行业未能真正感受到国家税制改革带来的优惠;小微企业发展的一些法律领域仍处于空白,造成工商管理部门的税收征管职能贯彻不到位,在财税方面,小微企业既无法正确合法的缴税,也不能及时享受税收带来的优惠;我国小微企业数量繁多,遍及不同行业,且分类标准、划分依据、应缴税额等部分各不相同,有关政策的出台缺乏时效性和时间应用性,造成小微企业的登记管理困难,优惠政策的落实困境。
三、浅谈如何加强小微企业的财税管理工作
(一)强化财务管理意识,健全企业内部核算体系
即使是简单生产模式的小微企业,也要全力促进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加强管理者的财务管理和税收核算意识,既是增加国民经济和加强政府税务管理的保障,也是提高小微企业的资产利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企业的领导者应该树立长远的战略目光,认识到企业财税管理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首先从自身做起,对企业的财税制度采取严肃的态度;聘请专业的会计从业人员,采用符合国家和法律规定的发票、记账凭证、核算账簿,要求工作人员按照规定严格填写;健全企业内部的核算体系,在符合企业规模和经济收入水平的前提下,认真贯彻钱帐分离、钱权分离、岗位制约、相互监督等会计基本准则,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促进专业人才培训,加强企业内部财税管理
促进人才培训,一方面需要国家加强对财务部门在岗人员的从业资格和职业道德审查,通过专业院校和会计机构的辅导,进行人才数量和质量的保证,从整体提高我国小微企业的会计部门执业质量;另一方面,企业要做好在岗培训工作,利用人才作为加强企业内部财税管理的保障。在专业人才的指导下,对企业的成本核算、会计管理和财务制度进行专业的统计,国家有关小微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要实现全面理解,充分利用,适时调整企业的战略方案和财务计划,抓住机遇,发展自身。
四、结束语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企业财税专业化、科学化管理,对于提高小微企业盈利能力、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以上,笔者结合小微企业在我国的发展现状,提出了加强财税管理工作,促进新形势下的小微企业发展的几点措施,希望能对读者带来积极的帮助。
参考文献:
[1]高现广.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D].集美大学,2013
一、电力企业财税筹划工作中的一些问题
(一)财税工作信息化程度不高,工作人员欠缺培训
很多电力企业的财税筹划工作还是以传统的工作方法为主,其信息化程度较低,甚至在实际的办公中一些关键性的工作仅仅依靠财税工作人员的工作经验和简单判断就做出决定。很多电力企业的财税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还不是很熟练,或者很多财税岗位的工作人员都身兼数职,专职的财税工作人员很少。这样的情况就导致了财税工作人员事务繁多,跑税务局、加班已经成为家常便饭,不能够专心投入财税工作,更没有充足的时间研究财税方面的工作。
(二)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素养
在具体财税筹划管理中,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不过关就会造成整体配备的缺乏和知识结构的单一,严重影响财税工作的正常开展。就我国目前的状况来看,电力企业在财税管理方面存在着体系不健全和组织方式不统一的现象。并且,在具体的应用中,财税管理人员身兼多职的现象相当普遍,这就使得在具体工作中,相关人员的精力和时间极为有限,不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财税管理的工作中,难以有效地实现财税筹划,并得到基本管理。
(三)财税政策和企业制度方面的问题
在当前我国的财税政策中,一些对电力企业非常重要的政策没有很清晰的界定和标准,这就会导致电力企业出现“主观理解”的问题,在进行了一定的财税筹划工作后发现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相异,导致财税筹划工作出现问题。除此之外,不同地区的相关政府部门有不同的要求,都需要当地的电力企业去不断熟悉。从电力企业的财税制度上来说,很多电力企业的财税相关部门没有一套完备的管理制度,这就导致了财税筹划工作没有明确的工作规范。
二、电力企业财税筹划的相关管理路径
(一)避免纳税过程中的额外税负
避免纳税过程中的额外税负是税收策划过程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工作,这项工作是对财税人员日常工作的基本要求。公司在这项工作中,要求做到:第一,保证财务账目清晰;第二,会计核算方法准确;第三,完整保存、保留各项财务凭据;第四,正确填报各项纳税申报表并按时申报;第五,按规定要求及时缴纳各项税款。这项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可以避免因自身原因或错误导致多缴纳税款,防止因工作失`违反税法的规定,造成税务机关认定的偷、漏税行为,从而受到税收处罚和名誉上的损失。财税人员的责任心和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是避免纳税过程中额外税负的保证。同时,财税人员对税法政策的深入理解可以一定程度上防范税务主管部门不规范性的征收,防止在具体税收执行过程中因政策理解的偏差造成的涉税损失。税务主管部门在征税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合理、合法纳税,并运用财税理论结合实际情况避免重复或多缴纳税款。在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上应以事实为依据,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按规定认定和缴纳税款,不应在税法尺度和理解上混淆不清,造成税务部门在执行过程中不规范性的征税行为,避免因此遭受的涉税损失和风险,从而达到节约税收成本的目的。
在“营改增”税收改制中,电力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在不同程度上享受更大的税收改革利得,扩大增值税的抵扣范围对降低税收成本而带来的既得利润,从某种程度上对电力企业发展和资本性结构带来变化。在增值税进项税实行抵扣的过程中,要做到应抵尽抵,把税赋降到最低,更加规范、合理享受“营改增”带来的成果。
(二)大力宣传
做好用户宣传工作,在与用户沟通过程中注意方式、方法,遵循“统筹兼顾,促进发展,协商自愿,无偿移交,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统一政策,分级审批”的原则,站在用户的角度引导其移交资产。用户资产,是指由用户,包括政府、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等电力用户出资建设的、专门用于电力接入服务的专用网架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等供电配套资产。
(三)加强电力企业内部信息化程度,增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
大部分电力企业的财税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都处于一个较低的情况下,对很多部门的信息和财税方面的问题不能够形成一套应对的工作体系,财税工作很难把很多杂项综合在一起。因此,我们一定要加强电力企业财税工作的信息化程度,定期对工作进行汇总存档和总结。在财税工作人员方面,要减少兼职人员的存在,专门聘用专职财税工作人员,并且要求财税工作队伍定期召开财税工作研究会,进行具体的财税管理研究。
(四)创新财税工作方法,增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交流
电力企业作为财税大户,一定要对政府的财税政策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对税务部门的征收重点方面、查处多发方面做好自我核查,保证税务上缴无遗漏。在这其中,我们还要对税收稽查过程做充分的了解,找出企业自身财税方面与税务部门要求不吻合的方面,建立专门的交流工作组,及时与税务部门沟通,解决相关争议问题。除此以外,还要对政府的各方面财税政策拿捏到位,通过正确的理解来进行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在这其中,我们的工作重点主要有两点:第一,要对国家优惠财税政策大力争取。我们要在电力企业发展过程中不断寻找符合国家优惠财税政策的经营方向和相关业务,积极与地方税务部门沟通,争取得到国家的相关支持。第二,要得到当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在国家出台大的财税政策后,地方也会有相应举措,一定要争取地方相关政策的支持。
(五)认真开展项目清查,资料收集
对电网新建项目符合“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工程进行确认,逐年建立新建项目新增资产台账,财务部与项目管理部门对电网新建项目的政府批复文件、投资计划、实际完成数、项目竣工决算及资产卡片等多项数据进行整理。对于电网新建项目已取得竣工决算报告的,应提供相应竣工决算报告、会计账务处理凭证等资料,以证明新增输变电固定资产原值的真实性以及原值金额准确性。若电网新建项目在未取得竣工决算报告前已投入运营并取得收入的,先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确认为新增固定资产原值,待取得竣工决算报告后,按税务机关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结语
税制问题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在不断变化的,所以电力企业在财税筹划管理时,需要先明确自身在管理建设中的问题和不足,进而针对性地进行相应的问题分析和对策提出,以确保其管理活动同整体的税制环境相一致,实现合法合规的建设管理,使电力企业能够在科学化发展的过程中有效降低财务风险和运营成本,实现企业效益的合法提升。
(作者单位为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会昌县供电分公司)
参考文献
[1] 张思维.电力行业税收负担及对策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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