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公司存在的问题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06 11:08:47

外贸公司存在的问题

外贸公司存在的问题篇(1)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出现的经济纠纷也有所增加。其中国际贸易拖欠,即在对外贸易中应收款不能及时安全收回,大量外汇滞留损失在外,成为困扰我国众多外贸企业的一大难题。而且随着人民币的升值,这一难题造成的损失也在扩大。支付结算是进出口贸易业务链上最关键的一环。伴随着科技的发展,支付结算工具日渐增多,这给贸易双方带来了周转与交易的便利,但由于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风险的存在,其中也潜伏了风险。以托收方式为例,若买方违约,拒绝赎单,卖方便无法收回货款。

一、造成我国出口货款被外方拖欠的原因

从国外统计数据上我们可以分析一下造成我国出口货款被外方拖欠的原因:

1.从国际贸易拖欠案起因结构看,我国对外贸易客户信用风险的直接起因以恶意欺诈为主。具体结构为:有意欺诈的拖欠款占60%;产品质量、数量或交货期有争议的占25%;属于我方外贸企业交易严重失当及管理失误的占15%;交易人员私下默契台底交易占2.5%;其他性质占2.5%。我国对外贸易的过半货款拖欠是由客户的恶意欺诈引起,而非人们通常理解的主要是由诸如产品质量或货期等贸易纠纷引起。

2.从国际贸易拖欠案件所涉及的海外公司看:(1)海外华人公司(包括我国港、澳、台公司)占50%;(2)不良外籍公司占20%;(3)纯为货物有争议的公司占20%;(4)驻外机构占5%;(5)其他占5%。

3.从外贸企业性质结构看,我国对外贸易客户信用风险导致的国际拖欠所涉及的企业以国内的全资中资企业为主体。具体结构为:80%来自国内的企业,其中的50%为国有外贸企业,30%为私营外贸企业;另外20%来自三资企业。

4.从客户新旧特征看,过半数的国际货款拖欠由老客户造成。而非人们通常理解的国际货款拖欠主要由资信不良的新客户造成。

二、外贸业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人们经过对几十起不同类型国际贸易拖欠案件进行调查,发现在外贸业务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不重视对外商资信调查。资信调查是我国外贸公司对外成交不应缺少的一个环节,外商资信状况直接关系到外贸公司能否严格履行合同,安全收汇、收货。有些外贸公司在进出口贸易中,对外商既不做资信调查,又轻率采用对出口方具有极大风险的付款方式(D/A、T/T),给国外一些不法商人欺诈行骗造成可乘之机。在对外贸易中,即使多年合作的老客户资信情况和经营状况也并非一成不变。当老客户付款出现异常时,如果缺乏警觉,不及时进行资信调查,了解其目前营运状况,便会丧失避免风险的机会。

2.货物质量有问题,履约不严肃。出口中不按时交货,货物品质、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导致外方索赔现象时有发生。

3.合同条款有纰漏,业务操作不规范。有些合同货物品质规格不具体,违约责任不明确,支付条款不对等,出现争议难以解决。在信用证条件下的交易中,由于不严格审证,操作不慎,出现单证不符,遭对方拒付货款的不乏其例。

4.不重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在对外贸易中“重关系,轻索赔”是十分普遍的现象,宁可国家利益受损失,也不愿或不善于拆诸法律,有的公司选择国外不良讨债公司追款,反受其害。

从上述现象和存在的客观问题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国际贸易拖欠的形成,既有国外原因又有国内原因。就国外原因而言,海外一些不良公司利用我国开放之际,积极扩大对外贸易,但相应的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外贸公司业务人员与管理者还未完全熟悉国际操作规范,又有急于求成的心态,用人情或小恩小惠等方式,将我外贸公司仅有的一些原始警戒攻破,或在合同条款和操作方法上设下圈套,为今后拖欠制造理由。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企业逾期未收汇属于国外方面诸多原因中,进口商信誉差和我驻外机构有意拖欠约占50%的比重。另外,造成我国外贸企业风险损失的原因除了企业主体信用管理观念的严重缺乏外,来自企业产权制度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

三、我国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的成因

具体来说,我国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成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外贸公司体制与现代化的国际经贸发展要求不适应。我国外贸公司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制,虽经转换经营机制,扩大自主权,但在经营、企业管理、财务制度等方面没有建立一套健全的制度,对业务人员和业务活动缺少必要的监督和制约,因此既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又不能妥善解决问题。外贸企业产权不明晰,使得很多国有外贸企业管理者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业绩考核,不顾企业长远利益,盲目赊销;有的企业迫于市场竞争压力,单纯追求销售额增长,盲目打价格战。这些行为导致了企业应收账款上升,销售费用上升、负债增加,呆账坏账增加,效益下降,偏离了最终利润这一企业最主要的目标。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就是要在销售收入增长和风险控制这两个目标之间寻求协调一致,保证最终利润这一根本目标的实现。

2.相关部门缺乏信用风险管理意识,由于从政府到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意识都比较淡漠,对信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导致政府对企业缺乏政策引导和有效支持;有的企业虽然感到信用风险管理需要,但苦于所知不多无从下手,且成本较高,在本来利润率不高的情况下不愿为此支付费用,进而产生畏难情绪,甚至干脆漠视不管。目前中国出口企业的坏账率超过5%,而发达国家企业却只有0.25%至0.5%的水平,国际平均水平也只在1%左右。中国企业出口中遇到的很多困难,一开始并不是对方存心拖欠,而是中国企业自己出现制度和管理失误。

外贸公司存在的问题篇(2)

当前时期下,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为了能够使自身在市场竞争环境中处于竞争优势地位,加强公司财务内控是非常必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公司的业务、经营等活动是否成功的一个重要指标。企业所出现的会计信息失真以及不合规经营等方面的情况,均或多或少是由于缺乏科学、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或者内控体系的构建而引起的。对于贸易公司而言,也不例外。本研究首先对当前时期下贸易公司财务内控体系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然后据此提出具体的构建贸易公司财务内控体系的具体对策,旨在为完善贸易公司财务内控体系建设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

一、贸易公司构建财务内控体系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贸易公司必须承认国家层面财经相关法律法规,并将其作为构建财务内控体系的基本依据与准则,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之下,构建贸易公司财务内控体系。这是贸易公司构建财务内控体系的基本。(2)全面性原t。贸易公司在构建财务内控体系时应着眼全局,将各项工作涉及到公司财务工作的方方面面,要与公司中长期规划相匹配,此外还应该与企业其他的内控制度相符,做到不要出现冲突或者矛盾。(3)针对性原则。贸易公司财务内控体系的构建应该按照实际现状,就公司财务工作之中所存在的薄弱环节或者极易出错的内容,制定针对性强的财务内控体系,以纠正公司财务工作中的有关错误或者会计披露信息失真的情况。(4)经济性原则。贸易公司财务内控体系的构建应该对成本效益进行全面地考虑,如果某些财务内控体系无法有效改善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以及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势必就失去了本来的意义与价值。

二、当前时期下贸易公司构建内控体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

(一)有关业务流程的控制严重缺乏

与其他企业所不同的是,贸易公司的业务流程包括了商品贸易前的有关准备,对贸易合同加以商讨、报验与备货、信用证的修订、租赁以及办理相关保险以及议付等很多方面的环节。但是,我国有相当一部分贸易公司尚未构建针对相关业务流程的财务内控体系,所以说,就不能很好地对贸易公司所开展的各项贸易流程进行科学性、规范性地控制,不但对贸易公司开展的贸易活动产生直接性影响,不能有效实现贸易公司的预期的经营性目标,甚至还会给同行业的竞争对手留有乘虚而入的机会。对于一些进出口贸易公司而言,往往还会出现严重的贸易壁垒现象,导致贸易公司重大经济赔偿损失。

(二)公司内部组织结构控制平衡性较差

组织结构是贸易公司开展计划、执行以及控制等方面的职能实现的基本结构,贸易公司应该按照其实际的、具有特殊性的内部控制体系,根据职能方面的差异性,来设置不同的工作岗位,并注意明确该工作岗位的权责。但是,对于目前我国大多数贸易公司而言,并未对不相关的或者相容性较差的职务加以分离与实施有效控制,在程序控制方面存在非常严重的缺位的情况。

(三)不能很好地对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防控

对于某些贸易公司而言,均存在着来自各个方面的风险,虽然制定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财务内控体系,但是却不能很好地对这些风险进行有效防控,主要表现在:风险信息十分分散及落后、风险应急机制滞后等,且对于风险控制决策而言,缺乏较强的科学性、可操作性,随意性非常强,也未制定出一套完整的应对风险的具体举措,甚至还会导致财务混乱现象的出现,与企业其他方面的内部控制或者财务管理存在矛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大大降低了贸易公司的管理效率及质量,尤其是财务管理效率与质量严重下降。

三、当前时期下我国贸易公司内控体系构建问题的具体原因分析

(一)法人治理结构欠妥

贸易公司内部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是确保公司财务内控体系构建的前提条件及重要保证,对于某些上市企业而言,董事会成员与经理人存在高度重叠的现象,不能很好地发挥公司董事会监管职能,受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牵制而使得公司财务内控体系难以真正地发挥作用。所以说,财务会计信息失真以及管理人员等方面的不合理、不规范的情况经常会出现。

(二)信息沟通不够通畅

在贸易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之中,保障公司财务内控体系顺利构建及发挥作用的是顺畅的沟通信息。然而,对于大多数贸易公司而言,均存在着信息不能很好共享以及信息沟通不顺畅等方面的情况,部门与部门之间也很难达到扁平化的交流与沟通,互相之间的合作效率及质量严重低下。

(三)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弱化明显

在贸易公司之中,内部审计部门应该担负起保证公司运行合规以及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有效实施的职责。然而,我国大多数贸易公司内部审计职能被弱化,内部审计部门不能使财务内控体系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还有某些贸易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在组织结构、工作人员基本业务素质以及工作岗位设置等方面均存在着诸多突出的问题,对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一般而言,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对公司的经营者负责,领导层对于内控事务具有绝对性的领导权。此外,很多贸易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低下,理论储备不足,甚至还成为了贸易公司养闲人的部门,其职能完全被忽略也并未充分地得以发挥。还有一些贸易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很难实现不相容职务分离,这就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明显弱化。

四、当前时期下我国贸易公司构建财务内控体系的具体对策

(一)优化贸易公司内控环境

第一,应该注意强化贸易公司工作人员对内部控制,尤其是财务内控的认知程度。贸易公司管理人员可采取举办培训活动等方式来达到这个目的,可以向管理人员发放关于内控的相关手册或者学习教材等,让每位员工在业余时间进行阅读、学习,并要求工作人员记录下来自己不清楚的地方或者难以理解的问题。然后,工作人员与公司发展现状相结合,探讨教材中哪些内容为重点和难点。对于学习的方式可以多元化,如小组比赛、知识竞赛、培训教育等,工作人员因人而异地选择一定的学习方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学习的积极性。

第二,完善贸易公司内控组织机构。贸易公司可设置多个专业化的组织机构。此外,还应该注意对不同工作人员应该承担的职责与义务等加以明确,权责明确,从而营造出一种良好的公司财务内控环境。

(二)加强公司业务流程控制

首先,注重控制对单证管理环节。通过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严格办理报关,保持传递快速,降低公司的风险发生率。其次,设置多个业务人员来对整个业务流程加以管控。这可以使得各个业务人员之间不仅配合程度要好,而且还需要互相制约,使得工作效率与质量显著提高。最后,严格控制与国外企业间的结算方式。

(三)增强公司对风险的防控能力

对于我国的贸易公司而言,其在实际的运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来自各个方面的业务风险,风险不仅较多,而且还非常复杂,而且始终贯穿在贸易公司各项业务的流程之中。所以说,贸易公司在构建财务内控体系过程之中,应该注意强化对I务风险加以控制。主要可从如下两个方面加以防控:(1)明确风险的控制点;(2)构建科学、规范的风险预测以及评估系统等。

五、结论

综上所述可以得知,当前时期下贸易公司财务内控体系中存在诸多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对贸易公司的长远发展极为不利,对此应该采取强有效的措施加以防控,以使得贸易公司可持续的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宋献中.财务理论与机制[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

外贸公司存在的问题篇(3)

外贸双方在贸易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往往都是由于外贸合同中的品质条款规定不明确所致。于是双方都手拿一本模糊的合同,卷入了争执不已的利益捍卫战之中。但事实上,对于外贸公司而言,贸易双方都可以在合同签订时,严格厘清彼此的义务与权利,明确起合同中的品质条款,从而将纠纷“扼杀在摇篮里”。

纠纷案例:

甲公司(中国广州某服装贸易公司)与乙公司(美国纽约某服装公司)双方就服装的买卖进行贸易。一个月后,甲公司按照装船出运到乙公司指定的目的港后,乙公司也如数收到甲公司所提供的货物。根据双方外贸合同规定,乙公司应当以T/T的方式付款。

出人意料的是,乙公司却没有及时支付有关的款项。对此,甲公司不得不几次发传真给乙公司,催促,要求乙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将款项及时付清,但乙公司却始终保持沉默,既不付款,也不说明任何理由。

在此前提下,甲公司再次发传真给乙公司,并明确表示,根据合同内容如果到10天还不付款,甲公司将根据外贸合同的有关条款,追究乙公司的赔偿责任。而此时,乙公司才作出反应,讲述不付款的理由是由于甲公司所提供的货物品质不符合要求,现在乙公司的下家提出该批货物品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并要求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等等。

同时,乙公司表示,如果乙公司的下家通过法律手段要求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该部分的赔款由甲公司来承担等等。

在这里,我们并不是对甲乙两公司谁是谁非的问题做出任何评价,因为这个问题也必须根据两个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在此,我们想要分析的便是,如何会发生如此的纠纷,就整个贸易环节中货物品质问题进行分析。无论怎样,纠纷的发生必然会影响到交易双方的根本利益,当然,确实有不少不良企业确实存在着质量问题而发生类似的纠纷,但更多的时候,则是由于贸易双方在外贸合同中品质条款的表示不够明确而引起的争议。

应该说,品质条款是外贸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货物的品质将决定货物的具体价格,并且,也是外贸合同的基础。也因此,在外贸合同中,必须明确商品的品质、决定商品品质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品质出现问题的处理方式等。

启示:

外贸实务中必须充分体现贸易的契约精神,而在合同中关于品质细则一般遵循以下几个方式:

一. 商品品质的一般表示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 质量以卖方样品为准。

Quality as per seller's sample.

2. 质量以买方样品为准。

Quality as per buyer's sample.

3. 凭规格、等级或标准买卖。

Sales by specification, grade or standard.

4. 良好平均品质。

Fair average quality, (F. A. Q.).

5. 上好可销品质。

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 (G. M. Q.).

6. 凭商标或牌号买卖。

Sales by trademark or brand.

7. 凭说明书买卖。

Sales by specification.

二. 商品品质的实例参考表述:

1. 以_ 在装运港出具的品质证书为最后依据。

Quality certificate by _ at loading port to be taken as final

2. 以制造者工厂检验为准。

Make-r's inspection in the factory to be final

3. 以独立公正行装运时的检验质量为准。

Quality inspected by independent public surveyor at the time of shipment to be final。

4. 卖方凭样品售货,必须保证货到时的质量同样品完全一致。

Goods sold by sample shall be guaranteed by the seller to be fully equal to sample upon arrival at destination.

5. 装运地装货时的平均中等品质,以伦敦谷物贸易协会官方平均中等品质为准。

Fair average quality at the time and place of loading shall be assessed upon the basis of London Corn Trade Association's official 's F. A. Q. standard.

6. 质量完全以卖方_ 日提供的样品为准。

Quality to be strictly as per sample submitted by the seller on _ (date).

7. 卖方必须保证交货质量同其他所提供的样品一样。

The seller shall guarantee all shipments to conform to samples submitted with regard to quality.

品质申诉要及时

在外贸过程中,双方在货物品质条款上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之后,一旦贸易一方发现货物品质出现问题,也应该及时的向对方提出异议。否则,也将有损自己的利益。

纠纷案例:

我国甲公司与印度尼西亚乙公司,分别于2003年4月26日、2003年9月2日和9月20日订立3份售货确认书,由甲公司向印尼乙公司出售T恤衫、背心等纺织品,3份确认书的总金额为91.2141万美元,约定付款方式为D/A90天。上述确认书签订后,甲公司按合约全面地履行了供货义务,而印尼乙公司则仅支付了2万美元的货款,其余货款未付。

印尼乙公司辩称:甲公司提供的T恤衫存在多处质量问题:使用多年库存的布料;T恤衫重量轻于被申请人要求的规定;T恤衫的长度太短(与规定的尺寸不一致);同一批货的T恤衫的颜色不一致,为此,印尼乙公司曾提出,将货物打折或将剩余货物退回甲公司等解决办法,但均未获甲公司的同意。

但印尼乙公司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明。经交涉多次无结果,甲公司根据售货确认书中的仲裁条款提起仲裁,要求印尼乙公司:1、支付货款71.2141万美元;2、上述货款的利息4467.50美元;3、本案的仲裁费及甲公司的费等由印尼乙公司负担。

仲裁庭经审理后裁定:印尼乙公司向申请人支付全部货款及利息71.660850万美元,至于律师费,因甲公司未提供相应的证据,故仲裁庭未予支持,仲裁费则由败诉方印尼乙公司全部负担。对印尼乙公司提出的诸如退货、折价等主张均不予支持。

启示:

本案争议焦点是,印尼乙公司提出的货物质量的异议能否成立。甲公司向印尼乙公司提供的商品,均不属法定检验的商品。因此,质量争议问题应根据合同中的检验条款及检验标准来处理。

外贸公司存在的问题篇(4)

按照公司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统一部署,我和领导班子成员从20__年11月1日开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公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再到小的历史演变过程进行了调研思考,期望给当前的经济形势发展以启示,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汇报一下。

一、 wmk区对外贸易公司的历史沿革

wmk区对外贸易公司成立于1974年,是由区供销社分离出来专门从事外贸业务经营的专业公司,其主要业务是为市专业进出口公司组织收购出口商品,起初的商品品种和业务规模很小,从业人员也很少。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进入到八十年代以后,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大量的外汇,实施鼓励出口创汇政策,并赋予区县一级外贸公司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挂外贸局、外贸公司两块牌子。在政策、资金等方方面面给予更多的优惠,业务迅速扩张。九十年代初,业务总量、企业规模达到高点,出口商品收购值逼近十亿元人民币,企业经济效益还算可以,企业从业人员最高时达300余人。进入九十年代后期,随着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我国开始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变轨,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国家全面放开外贸经营权后,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我公司的业务经营受到了全面冲击,再加上企业内部管理的因素,业务量一步步萎缩,企业经济效益大幅下滑,银行纷纷上门要帐,经营举步维艰,企业频临倒闭。到目前为止,企业的所有资产都已被银行等债权人清偿,企业的经营活动被迫停止,企业现有正式职工2人,临时工4人,其余职工都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下岗再就业。可以说,wmk区对外贸易公司已经完成其历史使命,即将告别历史舞台。

二、造成当前困境的主要原因

实事求是地讲,wmk区对外贸易公司为wmk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计划经济时代,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导向的作用,wmk区对外贸易公司争取了大量的银行贷款,支持全区各乡镇企业的经济发展,使wmk的经济有了全面提升,经济总量始终处在全市前列,出口创汇也保持在全市区县前列。但就是这样一个响当当的企业,怎么就会走到今天的地步?通过参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们对过去进行了认真反思,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造成了企业今天的困境。

1、国家经济体制和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客观地影响了企业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国加快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步伐,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按照世贸规则要求,国家全面放开了外贸进出口经营权。区县所属外贸公司作为商品流通环节的一个多余环节,手里既没有产品优势,又没有国外客户优势,其生存发展的空间就可想而知了。其间,国家又曾经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紧缩银根,企业赖以生存的资金链断掉,更是使之雪上加霜,颓势顿现。

2、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是导致企业无法生存的根本原因。计划经济体制下,wmk区对外贸易公司(局)作为wmk区人民政府的经济管理部门,承担着完成政府经济指标的任务,行的是政府之为。在当时情况下,政府为了发展经济,要求外贸要积极为乡镇企业争取资金,各家银行也愿意通过外贸放贷。如果单从企业行为来运作,以外贸公司的家底,无论如何也是不能获得几亿银行贷款的,更是没有资格担保的。1995年,政府一纸改制命令,取消了外贸的行政职能,但对以前的行为和问题没有做出明确的划分。之后几年,政府对乡镇企业进行了全面改制工作,债务被束之高阁,无人过问。银行部

门纷纷找到外贸催要债务,结果是企业债台高筑,资产被查封、冻结、拍卖,企业濒临破产倒闭。3、企业的经营思想和理念与现代企业制度不相适应。说到底,还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弊端。现代企业制度追求的是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企业的任何经济活动都应围绕这一思想展开。过去,我们盲目的追求经营规模,而忽视了效益规模;盲目的追求社会效益,而忽视了企业效益,其结果就是使自己走进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窘境。试想,我们如果仅拿出所欠银行几亿借款的十分之一,选好商品,看准市场,专心致志的做好自己的实业,就绝对不会出现今天的局面。而恰恰相反,我们用了大量的资金,为其他企业做了漂亮嫁衣。到头来,我们自己却缺衣少饭,沦为乞丐,企业生存陷入困境。

4、企业内部管理存在缺陷,经营成本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盲目求大的思想,使得公司上下养成了大手大脚的坏习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效地贯彻执行,资金浪费严重。肆意放款、随意放款时有发生,并且没有严格的监管措施,致使企业大量的银行借款无法回收,企业信誉度下降,背上了沉重的资金包袱,资金流出现问题,经营成本过大,使得企业无法正常运转。

5、职工队伍素质较差、专业人才匮乏是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原因。区县外贸公司的主要任务是为市属专业进出口公司组织出口商品货源,人家需要什么商品,业务员按图索骥,找到生产该商品的厂家安排好生产就算完成任务,工作比较单一,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再加上职工自身学习不够,职工队伍素质普遍较差,企业人力资源储备和培训滞后,很难满足现代企业发展需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目前,企业没有资产,没有经营,没有经济来源,企业生存是主要问题。

2、由于企业没有经济收入,就无法解决职工的收入问题,企业职工的收入维持在较低水平,生活质量普遍下降,存在不稳定隐患。

3、由于没有资金来源,职工宿舍区的物业管理很难维持下去。

四、相关建议

1、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级领导部门应着力研究困难企业退市问题,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使这些企业尽早尽快退出市场。

外贸公司存在的问题篇(5)

外贸是指我国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接受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进出口商品,并约定收取费用的一项制度。1984年9月国务院批准的经贸部《关于外贸体制改革意见的报告》,首次提出实行进出口制的外贸改革思路。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外贸业务已经得到了市场的普遍认可,甚至成为专业外贸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但外贸公司在进行外贸业务时,基于各方面的原因,存在一定的风险。选择合适的形式,合法规避风险是外贸公司求发展中值得重视的问题之一。

一、外贸种类

根据1991年外经贸部颁布的《关于外贸制的暂行规定》,外贸公司实践中主要以下列两种形式进行外贸。一种是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简称委托人)进行的。根据外贸公司的名义又可分为两种:外贸公司以委托人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出口合同;外贸公司以自己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出口合同,这种又可分为外商知道委托人存在的、外商不知道委托人存在的两种。另一种是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进行的。

二、我国现行法对外贸的调整

目前,规范我国外贸制的框架,是由不同层次、不同调整内容的法律法规共同组成的,主要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对外贸易法》和《关于外贸制的暂行规定》。由于我国《民法通则》只承认直接,因此对外贸的调整只是局部的、片面的。《对外贸易法》是外贸领域的基本法,但对当事人是采取直接还是间接方式,《外贸法》也没有明确规定。

《关于外贸制的暂行规定》是我国外经贸部1991年颁布的专门用于调整外贸法律关系的一部行政规章,它主要调整存在于我国国内有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企业和国内无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与国外客户之间的外贸间接关系。但由于是部门法,而且内容与《民法通则》有些冲突,其法律效力常会受到法官或律师们的质疑。我国《合同法》在委托合同一章中对《民法通则》中的立法作了突破性规定,除了直接外,还大胆借鉴了英美法系的隐名制度和被人身份不公开制度,并确立了行纪制度,这首次为我国外贸特别是外贸间接提供了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依据。

三、外贸公司依法规避风险的技巧

可以说《合同法》全面解决了外贸的法律依据问题。但同样是外贸,选择不同的外贸形式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法律效力。这会影响到外贸公司的客户维护和发展、业务利润大小、风险承受力等多个方面。当发生关于外贸纠纷并诉诸法院后,比较难把握的一个问题就是对案件的定性及相应的法律适用。法官首先要判断该案件所涉是直接、间接还是行纪合同,继而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规定。因此待到诉讼时再来为外贸定性,外贸公司已经失去了保护自己权益的主动权。总之,正确选择每笔外贸业务的形式对外贸公司合法规避风险、保护其合法利益具有积极作用。在签订外贸协议前,外贸公司通过对以下方面情况加以考虑,对形式作出选择。

1、委托人具有外贸经营权时,以直接形式。在有下列因素时,外贸公司可以选择直接形式,接受《民法通则》有关规定的约束:该笔业务利润小于风险;国外客户资料可以对委托人公开。在该种关系中,外贸公司以委托人名义与国外客户签订涉外合同,委托人同时是委托合同和涉外合同的当事人,直接承受涉外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产生的合同责任直接由委托人承担;外贸公司只是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涉外合同与外贸公司没有利害关系。这样的形式,虽然外贸公司获得利润较小,但通过直接形式使外贸公司把风险合法的转嫁到委托人身上。

2、委托人具有外贸经营权时,以隐名间接形式。在有下列因素时,外贸公司可以选择间接中的隐名形式,接受《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的约束:该笔业务利润与风险持平;国外客户、委托人资料有一定保密需要。在这种外贸关系中,外贸公司以自己名义与国外客户签订涉外合同,签订涉外合同时向外商仅透露外贸公司的人身份。这样外贸公司依法原则上与国外客户不发生直接的法律关系,除非有证据证明这种法律关系存在。这样的形式,外贸公司不仅可以获得较为可观的利润,而且在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仅承担人的责任,因此风险很小。另外也不会出现国外客户和委托人流失的情况。

3、委托人具有外贸经营权时,以间接中的不公开被人身份形式。下列因素中,外贸公司可以选择间接中的不公开被人身份形式,接受《合同法》第四百零三条规定的约束:该笔业务利润大于风险,但外贸公司风险承受能力有限;国外客户资料需要保密。在这种外贸关系中,如果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没有公开身份但有外贸经营权的委托企业一旦对国外客户行使介入权或者国外客户行使对受托人的选择权,那么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会发生直接合同关系,受涉外合同的直接约束,人外贸公司则可减少风险。这样的形式,外贸公司在合同履行顺利时获利较大,而且也更能保证国外客户和委托人情况的保密;但在合同履行不顺利且外贸公司的风险承受力出现危险信号时,也可以通过委托人行使介入权、国外客户行使选择权合法规避本应外贸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

4、委托人具有外贸经营权时,以行纪合同形式。在有下列因素时,外贸公司可以选择行纪合同形式,接受《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的约束:该笔业务利润大,外贸公司承担风险的能力也很强;客户资料需严格保密。在这种外贸关系中,外贸公司作为行纪人与国外客户订立合同,外贸公司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国外客户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外贸公司应当独立承担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样的形式,外贸公司分别对国外客户和委托人独立承担作为合同买方或卖方的法律责任,从而杜绝了国外客户和委托人直接联系可能产生的后患,同时也为外贸公司获取最大利润提供了最有效的途径。

5、委托人不具有外贸经营权时,选择行纪合同形式。委托人不具有外贸经营权时,外贸公司不能采取委托合同方式,只能选择行纪合同形式进行外贸,接受《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的约束。因为国内无外贸经营权的企业,在缔结进出口合同的主体资格上存在法律上的缺陷,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越过人直接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

四、外贸公司在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外贸公司存在的问题篇(6)

关键词:

网络经济;财务管理;商贸公司;问题;对策

网络经济是建立在计算机网络(特别是Internet)基础之上,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经济形态。它不仅是指以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技术产业的兴起和快速增长,也包括以现代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整个高新技术产业的崛起和迅猛发展,更包括由于高新技术的推广和运用所引起的传统行业、传统经济部门的深刻的革命性变化和飞跃性发展。因此,不能把网络经济理解为一种独立于传统经济之外、与传统经济完全对立的纯粹的“虚拟”经济,它实际上是一种在传统经济基础上产生的、经过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的高级经济发展形态,这种经济形态对于市场主体之一的商贸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商贸公司财务管理是在一定的整体目标下,关于资产的购置,资本的融通和经营中现金流量,以及利润分配的管理,它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财经法规制度,按照财务管理的原则,组织公司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简单地说,财务管理是组织公司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它贯穿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围绕公司价值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这一经营目标筹资投资,监控资金运动。在网络经济时代,传统商贸公司的财务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要求,因此,有必要改进和完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以增强公司的生存与发展能力。

一、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市场竞争也日益激烈,不断有商贸公司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也有很多公司被市场淘汰。商贸公司要想不被淘汰,就得提高竟争力,努力适应环境的变化,找出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选择正确的对策。一般来说,这些问题包括财务管理理念落后,制度缺乏,执行不力,制衡缺失,监督失位,信息失真,系统建设落后等。而且,商贸公司普遍规模小,资本构成简单,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十分敏感,往往表现为竞争力弱、生存能力不强,如果财务管理工作出现问题,将直接影响公司在市场上的立足。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商贸公司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促使财务管理创新,重视人才培养,完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等。

二、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理念陈旧,管理模式落后管理水平决定着公司成败,然而根据成本效益等原则,商贸公司更愿意选择传统的管理模式,以降低成本,这就导致缺乏财务管理专门人才,员工对财务管理的重要地位缺乏认识,不具备现代财务管理能力。而且,公司管理层理念落后,使得财务管理的作用无法发挥,无法将财务管理融入公司管理的整体架构。

(二)财务控制薄弱,资金周转缓慢严格的财务控制能够使公司健康运转,充满生机,而资金管理混乱,财务控制缺失,则会使公司无法生存。商贸公司中的大多数是民营公司,容易出现财务控制不科学不合理等现象,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现金管理不科学,闲置状况严重;存货管理不规范,成本收益失衡,占用较多流动资金,周转率不高;应收账款管理不到位,收回货款不及时,坏账过多,周转过慢。

(三)资金短缺严重,融资能力较弱目前,很多商贸公司由于投资规模小,资本结构不合理,科技含量偏低,竟争力较弱,导致在融资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也缺乏合法的融资渠道,从而制约了发展。在民间投资较多的地方,很多公司采取民间集资甚至高利贷的办法来解决融资问题,成本较高,风险较大,甚至贷不到款,导致资金严重不足,投资能力较弱。而在银行信贷方面,由于商贸公司规模较小,负债比例高,信用等级低,还款能力弱,以及贷款利率较高,抵押品条件苛刻,这也加剧了融资困难,增加了融资成本,削弱了投资能力。这些都使得商贸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四)财会人员素质较低,财务管理信息失真人才是公司发展的重要基础,财务管理信息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运营成果,是内外部利益相关者评价财务状况,改善经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依据,而商贸公司普通缺乏财务管理人才,财会人员的素质较低,在选拔任用方面也存在问题,使得先进的财务管理理念和技术得不到应用,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财务管理混乱,信息质量低下甚至失真,不能进行科学的财务分析,无法为决策者提供参考,也对利益相关者产生了误导,从而给公司带来较大的损失。

(五)缺乏明确发展方向,投资分析论证不足很多商贸公司片面追求热门行业,不顾客观条件和自身能力,无视国家产业和宏观调控政策,而且对项目的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本结构,回收周期等因素缺乏科学的分析与预测,一旦经济形势变化,银根收缩,就会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从而使公司进退两难,遭受较大的损失。

三、商贸公司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更新财务管理理念,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商贸公司管理层要更新财务管理理念,培养新型财务管理意识,确立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主动融入财务管理活动当中。而且,财务人员也要正确对待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水平能力、工作质量和管理效果,建立财务管理系统,增强公司的发展能力。

(二)加强财务控制,提高管理效益商贸公司应该根据自身特点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务控制,提高运营效率。具体包括:确定最佳现金持有量,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减少闲置资金;形成合理的资金结构,确定合理的负债比例;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保证按期收回款项,避免产生坏账,还要进行账龄分析;加强存货管理,确定合理库存,提高占用资金的周转效率。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按时足额计提折旧,协调好资金流动、安全与效益之间的关系;定期清查盘点资产,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加强融资能力,拓宽发展空间商贸公司的融资渠道较窄,经营规模较小,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这些都直接影响了财务管理工作。因此,应当根据这些特点,合理运用优惠政策,做好投融资决策,把资金投放于回收期较短,资金成本较低,风险相对较小的项目,以提高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商贸公司还要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以尽量获取相关机构的支持。

(四)提升财会人员综合素质,提高财务管理信息质量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决定了财会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全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公司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设置财务机构,配备财会人员,组织开展岗位学习和后续教育,以提高财会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保证更好地提供高质量的财务管理信息,帮助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五)主动对接市场,采取科学的风险应对策略商贸公司的成长和经营过程充满了风险,为了规避风险,应当稳健投资,科学理财,在条件成熟时再扩大规模;应当主动回避风险较大,不确定性较多的项目,尽可能采取中短期投资模式,加强项目的考察论证,不断优化投资方案;还要善于抓住发展和变化的有利时机,转变经营思路,改变经营模式,扩大经营规模。商贸公司的实力普遍较弱,往往难以多领域经营,因此,可以集中力量,选择能够发挥自身优势的细分市场进行专业化经营。在网络经济环境里,交易无国界,商贸公司可以充分发挥互联网以及自身的优势,做好中介服务,比如,做好国内公司出口商品以及国外公司开拓国内市场的,大力发展线上和线下以及离线交易业务,并且在交易过程中积极运用财务管理工具,合理规避风险,以确保交易的安全和顺利。

四、结束语

我国商贸公司的发展前景比较广阔,商贸公司应当积极探索财务管理新模式,树立现代财务管理理念,充分利用优惠扶持政策,拓展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模式,强化资金管理,提高周转效率,加强成本控制,增强风险意识,加强财会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使公司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1]许达丽.《我国中小公司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集对策探析》,中国外资,2011年,第247期.

[2]布伯虎.《中小公司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集对策研究》,经管空间,2011年,第11期.

[3]张承惠.《中小公司融资现状与问题原因分析》,理论学刊,2011年,第11期.

外贸公司存在的问题篇(7)

中图分类号:F22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217(2013)02-0088-05

一、 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国和世界各国贸易往来越来越多。不仅出口在迅猛增长,进口也是在逐年增加。2004年进口贸易总额5612亿美元,2006年7914亿美元。与此同时,中国进口产品种类和进口来源国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海关进出口数据库》显示,2004年中国进口产品种类6994种,2006年7114种;2004年中国从210个国家和地区进口,2006年这一数量增加到216个国家和地区。从总量上看,中国与世界各国的贸易关系是持续稳定增长;从微观层面上看,公司是贸易关系的承载者,基于公司层面的考察,或许可以从更深层次揭示国际贸易关系。当我们将考察视角定位在公司层面上,即一个公司从某个国家进口某种产品被视为一个特定的贸易关系时,发现中国2000年有166万对进口贸易关系,2001年183万对,2002年199万对。表面上看,中国外贸公司似乎与各伙伴之间的进口贸易关系是持续、稳定、长期的,在新的贸易关系产生的同时,旧有的贸易关系也在继续。但在作进一步分析后发现,情况完全相反,中国公司与各国之间的进口贸易关系是不断变化、不断调整的,旧有的贸易关系不断结束,新的贸易关系不断产生。在2000年的166万对进口贸易关系中,只有68万对贸易关系持续到了2001年,大约60%的贸易关系没有持续到第二年。2002年,仅有38万对贸易关系(占22.8%)还存在。只有10万对贸易关系(占6%)持续时间超过7年。究竟是什么因素在影响着贸易关系呢,他们又是如何影响的呢?

在传统的国际贸易模型中,人们经常忽视了贸易关系持续时间问题。一些理论模型总是倾向于假定贸易模式是静态的和稳定的,在这些模型中,他们认为贸易关系一旦确立就会持续到永远。例如俄林的要素供给比例理论认为,贸易是基于两国间要素禀赋的差异,在某种程度上说只要这种要素禀赋差异在两国中存在,这种贸易关系就会保持下去。尽管有另一些模型涉及到贸易的动态关系,但也很少讨论出口市场的退出问题,这些模型更多的是考虑新的出口商的进入,而对于已经存在的贸易关系会怎么样,则没有进行分析[2-5]。

除了利用理论模型来考察国际贸易关系之外,学者也利用数据进行了不少实证分析。如利用生存分析方法分析了美国的进口贸易关系及其持续时间以及德国的进口贸易关系[6,7]。

以下将根据2000~2006年《海关进出口数据库》的进口贸易数据,运用K-M曲线以及Cox比例风险模型,考察贸易关系的持续时间。同时,与Besedes & Prusa(2006)关于美国的进口贸易关系持续时间的相关研究不同,这里考察的视角定位在公司层面的贸易上,以能够更为细致地描述和揭示中国的对外贸易关系的持续时间问题。

二、 数据、模型和变量选择

(一)数据的说明及其描述性统计分析

《海关进出口数据库》(2000~2006年)包括出口和进口贸易数据,这里使用的是进口贸易数据,该数据库的产品分类标准为8位国际HS编码,逐月统计了中国进口贸易公司从各个国家进口的各种产品的金额、数量、价格等信息。为分析方便,以及借鉴同类文献的做法,本文使用经过整理后的年度数据,即只要以年为单位发生了一次或以上的贸易,都认定贸易关系持续,否则认为贸易关系中断①。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该数据可能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存在删失数据(censor data)。因为考察期间是2000~2006年,共7年(表1表明,贸易关系持续时间超过7年的仅占5.12%,绝大部分不超过7年,所以,7年样本数据可以说明问题),有些贸易关系一直持续到2006年,但我们却不能观测到2006年之后的状态,因而存在删失数据问题;二是Multiple spells问题②。它涉及到进口贸易关系中断后又再产生的问题。为了简化问题,同时又与Besedes & Prusa(2006),Nitsch(2009)的处理方法保持一致,将中断后再产生的贸易关系视为新的贸易关系。

表1描述了进口贸易关系数量及比例。我们发现在所观测到的1 967 613对进口贸易关系中,有1 191 671(60.56%)对贸易关系只持续了1年;有100 757(5.12%)对贸易关系持续了7年以上。删失数据(censor data)有209 523对贸易关系,占到整个贸易关系的10.65%。存在Multiple spells问题的贸易关系(即贸易开始年份不是2000年)306 064对,占整个贸易关系的15.56%。

四、结论

以上使用“公司-产品”层面数据考察了中国进口贸易关系持续时间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发现:中国公司与各贸易伙伴之间的进口贸易关系持续时间短,大部分(80%)贸易关系仅能持续1~2年,很少(5%)的贸易关系能持续超过7年。这表明从“公司-产品”层面看,中国进口贸易关系是动态调整的:大量贸易关系结束的同时,不断产生新的贸易关系。进一步使用KM图形方法和COX比例风险模型实证分析发现:语言与贸易关系持续时间正相关,当贸易双方语言相同时,贸易关系结束可能性小,贸易关系持续时间长;初始交易额、产品交易额、GDP和人均GDP等四个因素与贸易关系持续时间正相关,其数值越大,贸易关系结束可能性越小,贸易关系持续时间越长;距离因素与贸易关系持续时间负相关,贸易伙伴距离越远,贸易关系结束可能性越大,贸易关系持续时间越短。

注释:

例如:从2001~2005年A公司都从B国进口第C种产品,但2006年A公司没从B国进口第C种产品,那么该贸易持续时间为5年。

②例如,从2001~2003年A公司都从B国进口第C种产品,2004年A公司没有从B国进口第C种产品,但在2005年A公司又开始从B国进口第C种产品。

参考文献:

[1]Besedes, T.Prusa, T.J.Ins, outs, and the duration of trade [J] .Canadian Journal of Economics LVIII(39),2006,(3):266-295.

[2]Evenett,Simon J.,Venables, Anthony.Export growth in developing countries:market entry and bilateral trade flows[OL].http://.2002.

[3]Baldwin, R., & Krugman, P.Persistent trade effects of large exchange rate shocks[J]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LVIII (104), 1989,(3):635-654.

[4]Rauch J E.Business and social networks in international trade [J].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 LVIII(39),2001,(3)1177-1203.

外贸公司存在的问题篇(8)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出现的经济纠纷也有所增加。其中国际贸易拖欠,即在对外贸易中应收款不能及时安全收回,大量外汇滞留损失在外,成为困扰我国众多外贸企业的一大难题。而且随着人民币的升值,这一难题造成的损失也在扩大。支付结算是进出口贸易业务链上最关键的一环。伴随着科技的发展,支付结算工具日渐增多,这给贸易双方带来了周转与交易的便利,但由于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风险的存在,其中也潜伏了风险。以托收方式为例,若买方违约,拒绝赎单,卖方便无法收回货款。

一、造成我国出口货款被外方拖欠的原因

从国外统计数据上我们可以分析一下造成我国出口货款被外方拖欠的原因:

1.从国际贸易拖欠案起因结构看,我国对外贸易客户信用风险的直接起因以恶意欺诈为主。具体结构为:有意欺诈的拖欠款占60%;产品质量、数量或交货期有争议的占25%;属于我方外贸企业交易严重失当及管理失误的占15%;交易人员私下默契台底交易占2.5%;其他性质占2.5%。我国对外贸易的过半货款拖欠是由客户的恶意欺诈引起,而非人们通常理解的主要是由诸如产品质量或货期等贸易纠纷引起。

2.从国际贸易拖欠案件所涉及的海外公司看:(1)海外华人公司(包括我国港、澳、台公司)占50%;(2)不良外籍公司占20%;(3)纯为货物有争议的公司占20%;(4)驻外机构占5%;(5)其他占5%。

3.从外贸企业性质结构看,我国对外贸易客户信用风险导致的国际拖欠所涉及的企业以国内的全资中资企业为主体。具体结构为:80%来自国内的企业,其中的50%为国有外贸企业,30%为私营外贸企业;另外20%来自三资企业。

4.从客户新旧特征看,过半数的国际货款拖欠由老客户造成。而非人们通常理解的国际货款拖欠主要由资信不良的新客户造成。

二、外贸业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人们经过对几十起不同类型国际贸易拖欠案件进行调查,发现在外贸业务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不重视对外商资信调查。资信调查是我国外贸公司对外成交不应缺少的一个环节,外商资信状况直接关系到外贸公司能否严格履行合同,安全收汇、收货。有些外贸公司在进出口贸易中,对外商既不做资信调查,又轻率采用对出口方具有极大风险的付款方式(d/a、t/t),给国外一些不法商人欺诈行骗造成可乘之机。在对外贸易中,即使多年合作的老客户资信情况和经营状况也并非一成不变。当老客户付款出现异常时,如果缺乏警觉,不及时进行资信调查,了解其目前营运状况,便会丧失避免风险的机会。

2.货物质量有问题,履约不严肃。出口中不按时交货,货物品质、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导致外方索赔现象时有发生。

3.合同条款有纰漏,业务操作不规范。有些合同货物品质规格不具体,违约责任不明确,支付条款不对等,出现争议难以解决。在信用证条件下的交易中,由于不严格审证,操作不慎,出现单证不符,遭对方拒付货款的不乏其例。

4.不重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在对外贸易中“重关系,轻索赔”是十分普遍的现象,宁可国家利益受损失,也不愿或不善于拆诸法律,有的公司选择国外不良讨债公司追款,反受其害。

从上述现象和存在的客观问题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国际贸易拖欠的形成,既有国外原因又有国内原因。就国外原因而言,海外一些不良公司利用我国开放之际,积极扩大对外贸易,但相应的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外贸公司业务人员与管理者还未完全熟悉国际操作规范,又有急于求成的心态,用人情或小恩小惠等方式,将我外贸公司仅有的一些原始警戒攻破,或在合同条款和操作方法上设下圈套,为今后拖欠制造理由。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企业逾期未收汇属于国外方面诸多原因中,进口商信誉差和我驻外机构有意拖欠约占50%的比重。另外,造成我国外贸企业风险损失的原因除了企业主体信用管理观念的严重缺乏外,来自企业产权制度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

三、我国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的成因

具体来说,我国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成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外贸公司体制与现代化的国际经贸发展要求不适应。我国外贸公司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制,虽经转换经营机制,扩大自主权,但在经营、企业管理、财务制度等方面没有建立一套健全的制度,对业务人员和业务活动缺少必要的监督和制约,因此既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又不能妥善解决问题。外贸企业产权不明晰,使得很多国有外贸企业管理者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业绩考核,不顾企业长远利益,盲目赊销;有的企业迫于市场竞争压力,单纯追求销售额增长,盲目打价格战。这些行为导致了企业应收账款上升,销售费用上升、负债增加,呆账坏账增加,效益下降,偏离了最终利润这一企业最主要的目标。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就是要在销售收入增长和风险控制这两个目标之间寻求协调一致,保证最终利润这一根本目标的实现。

2.相关部门缺乏信用风险管理意识,由于从政府到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意识都比较淡漠,对信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导致政府对企业缺乏政策引导和有效支持;有的企业虽然感到信用风险管理需要,但苦于所知不多无从下手,且成本较高,在本来利润率不高的情况下不愿为此支付费用,进而产生畏难情绪,甚至干脆漠视不管。目前中国出口企业的坏账率超过5%,而发达国家企业却只有0.25%至0.5%的水平,国际平均水平也只在1%左右。中国企业出口中遇到的很多困难,一开始并不是对方存心拖欠,而是中国企业自己出现制度和管理失误。

3.企业内部职责不明确,在我国外贸企业现有的管理职能中,应收账款的管理职能基本上是由销售部和财务部这两个部门承担的。然而在实践中这两个部门却常常职责分工不清,不能形成协调与制约机制,容易造成外贸企业在客户开发、信用评估、合约签订、资金安排、组织货源、品质监督、租船订舱、制单结汇等诸多贸易环节出现决策失误并导致信用损失。外贸企业内部职责不明确已成为企业账款拖欠趋势得不到有效抑制的根本原因。

4.一些公司管理水平低和业务人员素质差是造成国际贸易拖欠的直接原因。近年来,过分强调国际市场开拓,忽略了国际市场的复杂性和对风险的防范;过分强调开拓面和追求成交额,放松了对国际拖欠的管理。对外商进行资信调查在我国外贸公司中没有制度化,业务过程中随意性大,在调查的案件中,我外贸易公司以d/p或d/a成交的占50%,以t/t、银行转账形式成交的占25%。

5.对外贸企业运作中的行为规范管理不严格。有些外贸公司以承包、放权为名,实际是放任自流,致使内外串通、损公肥私、以权谋私的事件屡禁不止。

6.法律意识淡薄。一些企业负责人和业务人员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处理问题,不敢于、不善于动用法律手段解决对外贸易中的问题。有的公司在明显是外方违约或欺诈,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也不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

7.国有资产自我保护机制不健全。在财务和考绩制度上不能及时反映企业逾期未收汇的状况,对造成损失的直接责任者也无相应的惩治措施。主管部门不了解国际拖欠的问题,因而无法设立预警线,难以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

8.信用管理方法落后。目前我国外贸企业业务人员信用风险防范意识薄弱,信用风险防范手段单一,没能掌握或运用现代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和方法。对客户的信用风险缺少评估和预测,交易中往往是凭主观判断做决策,缺少科学的决策依据。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由于缺少信用额度控制,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销售人员违规经营、违章操作,甚至与客户勾结留下可乘之机。在账款回收工作上更是缺少专业化的方法。

由于经营和管理体制上存在缺陷,国际贸易拖欠问题不断发生,被拖欠的企业不愿意将事情暴露,所以问题难及早发现,形成一个逃避监管的死角。如不及早研究和解决国际拖欠问题,必然会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四、避免和解决国际拖欠问题的对策

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中,深化我国外贸体制改革,加快外贸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使外贸企业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得到彻底改善。对此,应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国际拖欠案件的发生,并逐步建立起国际贸易风险的预防、监控、治理机制。

1.提高外贸业务人员素质是当务之急。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国际贸易风险的研究,外贸企业要注重业务人员防范国际拖欠能力的培训,对刚刚从事外贸工作的人员和近年来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尤为重要。外经贸院校也应开设有关课程,同时各进出口商会应对本行业进出口公司提供国际市场开拓与风险管理的咨询服务。

2.建立外贸风险管理的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内部管理和对外商资信调查,是避免发生国际拖欠的主要措施。尤其以d/p、d/a成交的贸易,需要进行严格的评审和有关部门出具的资信调查。从实际经验看,坚持对新客户先资信调查后成交,对老客户定期进行调查或发现疑点及时调查,可使境外拖欠案件下降50%。我国外贸企业对信用风险的防范一直是进出口业务风险防范中一个较为薄弱的环节,特别是在出口贸易中,我国外贸企业因诈骗而受到的损失是很大的。所以,今后我国要新增设信用管理部门,从规范客户资信管理体系入手,多角度、多方位、动态了解客户状况,统一整理分析客户信息资源,评定客户资信类型或等级,并随所掌握信息的变化及时更新评估结果,尽量做到知己知彼。接着要完善客户信用控制体系,对不同资信类型或等级的客户应在预付款、信贷担保、货款拖欠时间等方面予以不同的对待。

3.外贸公司在无法确定交易风险程度的情况下,应向保险公司办理出口信用险;货款逾期三个月,一定要有追索行动。发现对方逾期不付款,如三个月自己追收不回,应积极寻求外部途径解决(包括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国际贸易经验表明,在货款逾期三个月时即进行追索,损失可以减少70%左右;外经贸管理部门应对外贸企业逾期未收汇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加强对国际经贸法律的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问题。从事国际贸易涉及到广泛、复杂的法律,贸易的每一种方式,交易的每一个环节,合同的每一个条款,都是一种法律关系的体现,涉及不同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必须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合同,注重发挥律师的作用,这是被国际贸易实践证明了的成功经验。

4.我国外贸经营权下放以后初次涉足外贸领域的为数众多的私营企业,可考虑直接将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外包”给信用管理咨询公司。与企业自己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相比,实行信用管理委托制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具有快速性、专门性和灵活性等优点;借鉴国际通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手段降低外贸信用风险。我国外贸企业在建立起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在对外贸易的实践中应该学会借鉴国际通行的信用风险管理的先进做法和手段。

虽然外贸信用风险还将长期存在,但只要我们认真地正视和研究这个问题,就完全可以把货款拖欠的难题解决。

外贸公司存在的问题篇(9)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出现的经济纠纷也有所增加。其中国际贸易拖欠,即在对外贸易中应收款不能及时安全收回,大量外汇滞留损失在外,成为困扰我国众多外贸企业的一大难题。

而且随着人民币的升值,这一难题造成的损失也在扩大。支付结算是进出口贸易业务链上最关键的一环。伴随着科技的发展,支付结算工具日渐增多,这给贸易双方带来了周转与交易的便利,但由于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风险的存在,其中也潜伏了风险。以托收方式为例,若买方违约,拒绝赎单,卖方便无法收回货款。

一、造成我国出口货款被外方拖欠的原因

从国外统计数据上我们可以分析一下造成我国出口货款被外方拖欠的原因:

1.从国际贸易拖欠案起因结构看,我国对外贸易客户信用风险的直接起因以恶意欺诈为主。具体结构为:有意欺诈的拖欠款占60%;产品质量、数量或交货期有争议的占25%;属于我方外贸企业交易严重失当及管理失误的占15%;交易人员私下默契台底交易占2.5%;其他性质占2.5%。我国对外贸易的过半货款拖欠是由客户的恶意欺诈引起,而非人们通常理解的主要是由诸如产品质量或货期等贸易纠纷引起。

2.从国际贸易拖欠案件所涉及的海外公司看:(1)海外华人公司(包括我国港、澳、台公司)占50%;(2)不良外籍公司占20%;(3)纯为货物有争议的公司占20%;(4)驻外机构占5%;(5)其他占5%。

3.从外贸企业性质结构看,我国对外贸易客户信用风险导致的国际拖欠所涉及的企业以国内的全资中资企业为主体。具体结构为:80%来自国内的企业,其中的50%为国有外贸企业,30%为私营外贸企业;另外20%来自三资企业。

4.从客户新旧特征看,过半数的国际货款拖欠由老客户造成。而非人们通常理解的国际货款拖欠主要由资信不良的新客户造成。

二、外贸业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人们经过对几十起不同类型国际贸易拖欠案件进行调查,发现在外贸业务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不重视对外商资信调查。资信调查是我国外贸公司对外成交不应缺少的一个环节,外商资信状况直接关系到外贸公司能否严格履行合同,安全收汇、收货。有些外贸公司在进出口贸易中,对外商既不做资信调查,又轻率采用对出口方具有极大风险的付款方式(D/A、T/T),给国外一些不法商人欺诈行骗造成可乘之机。在对外贸易中,即使多年合作的老客户资信情况和经营状况也并非一成不变。当老客户付款出现异常时,如果缺乏警觉,不及时进行资信调查,了解其目前营运状况,便会丧失避免风险的机会。

2.货物质量有问题,履约不严肃。出口中不按时交货,货物品质、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导致外方索赔现象时有发生。

3.合同条款有纰漏,业务操作不规范。有些合同货物品质规格不具体,违约责任不明确,支付条款不对等,出现争议难以解决。在信用证条件下的交易中,由于不严格审证,操作不慎,出现单证不符,遭对方拒付货款的不乏其例。

4.不重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在对外贸易中“重关系,轻索赔”是十分普遍的现象,宁可国家利益受损失,也不愿或不善于拆诸法律,有的公司选择国外不良讨债公司追款,反受其害。

从上述现象和存在的客观问题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国际贸易拖欠的形成,既有国外原因又有国内原因。就国外原因而言,海外一些不良公司利用我国开放之际,积极扩大对外贸易,但相应的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外贸公司业务人员与管理者还未完全熟悉国际操作规范,又有急于求成的心态,用人情或小恩小惠等方式,将我外贸公司仅有的一些原始警戒攻破,或在合同条款和操作方法上设下圈套,为今后拖欠制造理由。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企业逾期未收汇属于国外方面诸多原因中,进口商信誉差和我驻外机构有意拖欠约占50%的比重。另外,造成我国外贸企业风险损失的原因除了企业主体信用管理观念的严重缺乏外,来自企业产权制度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

三、我国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的成因

具体来说,我国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成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外贸公司体制与现代化的国际经贸发展要求不适应。我国外贸公司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制,虽经转换经营机制,扩大自,但在经营、企业管理、财务制度等方面没有建立一套健全的制度,对业务人员和业务活动缺少必要的监督和制约,因此既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又不能妥善解决问题。外贸企业产权不明晰,使得很多国有外贸企业管理者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业绩考核,不顾企业长远利益,盲目赊销;有的企业迫于市场竞争压力,单纯追求销售额增长,盲目打价格战。这些行为导致了企业应收账款上升,销售费用上升、负债增加,呆账坏账增加,效益下降,偏离了最终利润这一企业最主要的目标。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就是要在销售收入增长和风险控制这两个目标之间寻求协调一致,保证最终利润这一根本目标的实现。

2.相关部门缺乏信用风险管理意识,由于从政府到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意识都比较淡漠,对信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导致政府对企业缺乏政策引导和有效支持;有的企业虽然感到信用风险管理需要,但苦于所知不多无从下手,且成本较高,在本来利润率不高的情况下不愿为此支付费用,进而产生畏难情绪,甚至干脆漠视不管。目前中国出口企业的坏账率超过5%,而发达国家企业却只有0.25%至0.5%的水平,国际平均水平也只在1%左右。中国企业出口中遇到的很多困难,一开始并不是对方存心拖欠,而是中国企业自己出现制度和管理失误。

3.企业内部职责不明确,在我国外贸企业现有的管理职能中,应收账款的管理职能基本上是由销售部和财务部这两个部门承担的。然而在实践中这两个部门却常常职责分工不清,不能形成协调与制约机制,容易造成外贸企业在客户开发、信用评估、合约签订、资金安排、组织货源、品质监督、租船订舱、制单结汇等诸多贸易环节出现决策失误并导致信用损失。外贸企业内部职责不明确已成为企业账款拖欠趋势得不到有效抑制的根本原因。

4.一些公司管理水平低和业务人员素质差是造成国际贸易拖欠的直接原因。近年来,过分强调国际市场开拓,忽略了国际市场的复杂性和对风险的防范;过分强调开拓面和追求成交额,放松了对国际拖欠的管理。对外商进行资信调查在我国外贸公司中没有制度化,业务过程中随意性大,在调查的案件中,我外贸易公司以D/P或D/A成交的占50%,以T/T、银行转账形式成交的占25%。

5.对外贸企业运作中的行为规范管理不严格。有些外贸公司以承包、放权为名,实际是放任自流,致使内外串通、损公肥私、的事件屡禁不止。

6.法律意识淡薄。一些企业负责人和业务人员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处理问题,不敢于、不善于动用法律手段解决对外贸易中的问题。有的公司在明显是外方违约或欺诈,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也不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

7.国有资产自我保护机制不健全。在财务和考绩制度上不能及时反映企业逾期未收汇的状况,对造成损失的直接责任者也无相应的惩治措施。主管部门不了解国际拖欠的问题,因而无法设立预警线,难以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

8.信用管理方法落后。目前我国外贸企业业务人员信用风险防范意识薄弱,信用风险防范手段单一,没能掌握或运用现代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和方法。对客户的信用风险缺少评估和预测,交易中往往是凭主观判断做决策,缺少科学的决策依据。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由于缺少信用额度控制,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销售人员违规经营、违章操作,甚至与客户勾结留下可乘之机。在账款回收工作上更是缺少专业化的方法。

由于经营和管理体制上存在缺陷,国际贸易拖欠问题不断发生,被拖欠的企业不愿意将事情暴露,所以问题难及早发现,形成一个逃避监管的死角。如不及早研究和解决国际拖欠问题,必然会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四、避免和解决国际拖欠问题的对策

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中,深化我国外贸体制改革,加快外贸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使外贸企业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得到彻底改善。对此,应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国际拖欠案件的发生,并逐步建立起国际贸易风险的预防、监控、治理机制。

1.提高外贸业务人员素质是当务之急。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国际贸易风险的研究,外贸企业要注重业务人员防范国际拖欠能力的培训,对刚刚从事外贸工作的人员和近年来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尤为重要。外经贸院校也应开设有关课程,同时各进出口商会应对本行业进出口公司提供国际市场开拓与风险管理的咨询服务。

2.建立外贸风险管理的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内部管理和对外商资信调查,是避免发生国际拖欠的主要措施。尤其以D/P、D/A成交的贸易,需要进行严格的评审和有关部门出具的资信调查。从实际经验看,坚持对新客户先资信调查后成交,对老客户定期进行调查或发现疑点及时调查,可使境外拖欠案件下降50%。我国外贸企业对信用风险的防范一直是进出口业务风险防范中一个较为薄弱的环节,特别是在出口贸易中,我国外贸企业因诈骗而受到的损失是很大的。所以,今后我国要新增设信用管理部门,从规范客户资信管理体系入手,多角度、多方位、动态了解客户状况,统一整理分析客户信息资源,评定客户资信类型或等级,并随所掌握信息的变化及时更新评估结果,尽量做到知己知彼。接着要完善客户信用控制体系,对不同资信类型或等级的客户应在预付款、信贷担保、货款拖欠时间等方面予以不同的对待。新晨

3.外贸公司在无法确定交易风险程度的情况下,应向保险公司办理出口信用险;货款逾期三个月,一定要有追索行动。发现对方逾期不付款,如三个月自己追收不回,应积极寻求外部途径解决(包括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国际贸易经验表明,在货款逾期三个月时即进行追索,损失可以减少70%左右;外经贸管理部门应对外贸企业逾期未收汇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加强对国际经贸法律的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问题。从事国际贸易涉及到广泛、复杂的法律,贸易的每一种方式,交易的每一个环节,合同的每一个条款,都是一种法律关系的体现,涉及不同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必须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合同,注重发挥律师的作用,这是被国际贸易实践证明了的成功经验。

4.我国外贸经营权下放以后初次涉足外贸领域的为数众多的私营企业,可考虑直接将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外包”给信用管理咨询公司。与企业自己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相比,实行信用管理委托制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具有快速性、专门性和灵活性等优点;借鉴国际通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手段降低外贸信用风险。我国外贸企业在建立起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在对外贸易的实践中应该学会借鉴国际通行的信用风险管理的先进做法和手段。

虽然外贸信用风险还将长期存在,但只要我们认真地正视和研究这个问题,就完全可以把货款拖欠的难题解决。

外贸公司存在的问题篇(10)

internet正在改变世界,而国际贸易领域更是深受其影响,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了国际贸易的通行证,并给国际贸易带来了崭新的运作模式和方式。

一、中小贸易公司的含义

2003年,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出台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对我国中小企业制定了标准界定,“职工人数5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中小贸易公司是我国市场经济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规模较小,产品品种多等特点。这些都很符合网络营销的特点。同时,我国中小贸易公司与大型贸易公司相比较在经营机制、管理等方面都简单的多,有利于公司的调整、管理,便于较快的贯彻、接受新鲜的经营理念,快速的以更新的经营体制去适应时代的发展大潮。《2005-2006年中国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研究年度报告》显示,“中国2005年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766亿元,同比增长56.7%,已经占据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的38%左右”,可见。中小贸易公司在我国市场尤其是电子商务市场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二、电子商务对我国中小贸易公司的影响

电子商务无纸化、低成本的特点有效弥补了中小贸易公司在资金、技术、规模、形象等方面的缺陷,为中小贸易公司提高竞争力、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了很好的条件。

1 降低中小贸易公司的成本

首先,电子商务可以降低采购成本。电子商务环境下中小贸易公司可以通过网络个人在更大的范围内选择供应商,通过网络传递商业单证,网络拍卖更是为中小企业提供了绝好的采购途径。

其次,电子商务降低了营销成本。中小贸易公司可以建立网站,产品介绍、技术信息、售后服务等信息,进行产品形象和宣传。更重要的是,电子商务使中小贸易公司的客户维系成本明显降低,电子邮件和在线聊天代替了原先昂贵的长途电话费用。

最后,电子商务降低了库存成本。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关系,从而降低自己的库存水平,进而合理规避经营风险。更重要的是,通过电子商务可以直接将供应商的商品提供给顾客,甚至不需要存储到仓库,实现零库存,同事加快中小贸易公司对市场客户的反应速度。

2 提高中小贸易公司的业务机会和运作效率

中小贸易公司的最大问题是业务量小,而电子商务天然的无国界的特点会为他们带来更大的市场空间。大大拓展他们的市场机会,电子商务使传统的贸易流程得到简化,使信息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接收,处理和传输,从而使中小贸易公司用最快的速度获取信息资料,顺利完成交易,这样不仅能降低成本,还能显著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有利于中小贸易公司把握商机,在竞争中获得优势,从而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3 缓解中小贸易公司的基础设施难题

电子商务为中小贸易公司营造了一种全新的信息交流和商务贸易环境,中小贸易公司甚至只需要一台电脑、一部电话、一个猫和一根电话线就可以开张了,解决了中小贸易公司由于资金短缺出现的基础设施问题

总之,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得中小贸易公司不但可以获得以前他们无法获得的信息,而且获得了和大公司一样开拓国际市场的机会,对中小贸易公司开展国际贸易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但与此同时电子商务在我国中小贸易公司应用中也存在一系列问题。

三、中小贸易公司实施电子商务的现实问题

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中小贸易公司目前的信息化程度还不够、传统电子机制使得其实现实现电子商务的成本居高不下,这些矛盾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电子商务的进一步深入。

1 中小贸易公司电子化程度低

中小贸易公司因为业务量少,一般用人力就可以解决,所以普遍存在电子化程度低的问题。首先,资金少使得其硬件设施还不够完善,电子化处理水平较低;其次,人才的缺乏使得其现有设备的维护也出现难度;最糟糕的是,中小企业还没有形成电子化单据处理的工作方法和相应的数据库,不具有主动获取、分析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导致很大一部分公司网站成了“摆设”。如网站内容单调,仅限于产品目录,或者长时间得不到更新,使得对方无法快捷的获取自己需要的信息等,从而在竞争中失利,甚至错过很多贸易机会,阻碍了中小贸易公司发展国际贸易。

2 立法不健全,观念未改变

传统意义上的贸易合同必须书面订立,通过手写签名或印章来辨识身份,在电子商务的网络交易中,大量运用电子货币和电子签名,导致有形合同的法律规定很难适用于网上无形的合同,对于网上合同权利义务的规定,还有待于进一步明确及规定。比如我国并没有专门的电子商务合同法规,只是在原来的合同法中进行了简单说明。使得钻法律漏洞的的行为常常发生,甚至有人利用网络贸易进行诈骗犯罪,这些都阻碍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加之许多中小贸易公司还在利用电子商务发展贸易机会的问题上犹豫不决。

3 电信资费较高

我们国家的电信机制是集行政管理与经营于一身的垄断体制,经营成本高,效率低下,使得资费标准较高。这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尤其对于资金实力本就不是很强大的中小贸易公司来说,高额的资费标准更是导致其对电子商务望而却步的重要原因之一。如不改变这种现状,在成本增加的前提下,中小贸易公司大多宁愿选择熟悉的,传统的经营模式,但这样就使得公司本身无法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无法跟上时展的潮流,造成恶性循环,这不利于电子商务在我国的普及,更不利于我国中小贸易公司的发展壮大。

此外,开展电子商务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和风险。当前前网络安全技术及其相关的认证都不完善,如电子商务合同的应用和有效性认证,交付商品的质量保证,网上支付的安全认证体系等。网上交易的安全性成为了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如在信息安全保密方面,计算机专家在网上银行的安全问题上虽然采用了多种措施,但仍然无法有效防止网络黑客的攻击。也正是由于种种风险的存在,使得各方当事人对电子交易疑虑重重。因此,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以引导电子商务健康有序的发展成为了当务之急。

四、我国中小贸易公司有效开展电子商务的对策分析

通过分析电子商务对中小贸易公司的影响,结合中小贸易公 司实施电子商务过程中的现实问题,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1 积极转变自身观念

中小贸易公司应主动推进电子商务,将现代信息技术运用于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中,使公司在竞争中取得胜利。目前我国许多中小贸易公司仍认为电子商务仅限于网上信息,网上获取订单,而忽视了电子商务真正带来的优势——通过业务流程的电子化,从而提高运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不应当仅限于“眼见为实”的传统观念,要打消对网络交易真实性的怀疑和戒心,认识到电子商务距离自身已经非常的贴近,把发展电子商务调高到关乎中小贸易公司存亡的高度上去理解,转变观念,积极参与到电子商务发展大潮中去,主动推进电子商务,将现代信息技术运用于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中,为自己的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抢占一个制高点。

2 加强基础建设和人才建设

电子商务是网络技术发展的产物,其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对网络信息基础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信息基础建设正是制约网络贸易发展的关键所在,我国目前在信息基础的投资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网络架构已经基本完成,但与发达国家的高投入及密如蜘蛛网的信息高速公路相比,我国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上的投入仍严重不足,建设仍处于初步阶段,这方面的落后,制约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影响着中小贸易公司的发展。因此加强信息基础建设刻不容缓,同时也应该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以求实现利润最大化,加快中小贸易公司的发展步伐。

另外,电子商务的关键是人,公司贸易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己的技术和管理人才,中小贸易公司普遍工作素质比较低,对信息知识和技术的掌握程度非常有限,专业的信息技术人才很少或没有,这种情况在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环境以及在面对外国企业和国内大型贸易公司优势的时候,显得尤为突,出,需要尽早解决。一方面引进新人才,针对目前的技术,管理需要,引进一些接受过系统学习、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才,以应对公司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要留住原有人才,中小贸易公司本身也应该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设立专门的培训部门,对原有的人才进行新式的培训,让员工更好的接受新知识。了解新技能,以便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更出色的作用。使公司更好的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适应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3 着力塑造网络品牌

对于中小贸易公司来说,商业机会更是维系公司生存的关键。我国中小贸易公司大多处于品牌创建初期,以提高品牌知名度为主要任务,应该大声地、异口同声的告诉大众“我的品牌是谁?我的品牌下的产品有什么优势?”。首先让公众知道品牌的存在和特点,这就要求公司网站要简单易用、网页设计要能吸引客户。接着应花力气宣传品牌。充分利用互惠连接、搜索引擎等方法进一步推广品牌,提高品牌影响力,赢得消费者感情上的认可与偏爱。

4 重视客户关系管理

客户关系管理对国际贸易至关重要,尤其对于中小贸易公司这种先天客户关系资源就缺乏的个体来说。好的客户关系管理能为中小贸易公司把握住市场机会,不仅能促进产品贸易的顺利实现,而且有助于实现长期合作,中小贸易公司可根据客户特殊的要求为其量身定做某类产品或者可以及时的了解售后情况,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等等,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公司获得到稳定的商业机会,取得客户的信任。另一方面,对于中小贸易公司本身也起到了一种宣传作用,可以带来更多的贸易机会,和壮大发展的机会。

5 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网络贸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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