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教育的关系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01 17:19:33

劳动与教育的关系

劳动与教育的关系篇(1)

如果把成人教育机构比作一个工厂,那么它的发展能力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原材料市场,即生源市场;另一个是产品市场,即劳动力市场。当某类职业的价值在劳动力市场上得到认同时,这个信息会使潜在的受教育者产生到成人教育机构学习的愿望,从而形成了成人教育机构对受教育者的吸引力;而成人教育机构通过自己的培养手段,使其毕业生得到劳动力市场的认可,从而形成了成人教育机构对劳动力市场的吸引力。

一、成人教育要为劳动力市场服务

成人教育要围绕着劳动力市场对人才种类和数量的需求量来展开,根据市场需求有计划的确定人才供给和人才培训。就人才市场而言,任何一类人才短缺,都只能是暂时的。这就要求培训机构要及时的经常性的搞一些市场调查和市场预测,并根据劳动力市场上各专业工种的供求关系变化不断的调整自己的培训计划和科目设置,市场环境下的成人教育机构有着不同于其他学校的特殊性,它既是服务机构,又是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它既要取得为社会培养有用之才的社会效益,也要谋求保障自身生存发展的经济效益。这就要求成人教育必须要以劳动力市场为中心,有计划,有理性的开展。离开了劳动力市场,成人教育就成了无源之水、无土之木,闭门造车,必然会走向失败。

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众多的培训机构不约而同的搞“扎堆式”的教学,即社会什么类型的人才最抢手就从事该类人才的培训,早开始的自然会收到一定的效益,跟风而上的只能是赔本赚吆喝。本世纪初,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专业技术人才一路走红,譬如数控机床、汽车维修、焊工等高级技术更是抢手,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中,已有人开出年薪15万的天价。正因为社会有对这方面人才的需求,于是各类培训学校,培训机构应运而生,着实火了一阵子。然而,好久不长,随着各类培训学校的不断涌现,优胜劣汰的法则逐渐显示出它是无处不在的,火爆的培训行业亦是如此。一些规模小,培训项目单一的学校由于找不到学员而纷纷倒闭。

二、劳动力市场对成人教育的影响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就业制度经历了一个由统包统配制向劳动力市场转变的过程。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但是,劳动力市场并不是完美无缺的。目前我国虽然已初步形成了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局面,但由于劳动力市场自身的局限,再加上一些计划经济的痼疾还没有得到完全根除,因此,劳动力市场存在着许多分割状态。主要表现为:一是城乡分割。由于城乡居民在户籍、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还享受着不同的待遇,进入城市的农民工无论生活还是工作都居于低端的状态。二是行业分割。一些高待遇的行业或企业人为设置障碍阻止非本系统的人员自由进入。三是体制分割。一般在企业内部存在着两种用工制度:一种是工作相对稳定的“正式员工”,另一种是“临时工”。这两种员工在工资、福利、医疗、退休等方面都享受着不同的待遇。四是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我国劳动力市场在整体上被分割为两大部分,一部分主要是由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构成的人才市场,另一部分主要是由工人构成的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由于设置了高文凭的进入门槛,事实上已经堵住了其他人员的进阶之路,从而构成了两者之间的不可逾越性

劳动力市场分割对成人教育吸引力所造成的影响,我们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分析。一方面,城乡分割、行业分割、体制分割等现象应该说对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整个教育领域都带来了影响。但相比而言,对成人教育造成的影响尤为严重。因为由这些分割所造成的低端工作领域的劳动者大都是农民工和城镇弱势群体,而这些群体及其子女正是成人教育的教育或培训对象。另一方面,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则直接在教育领域内部造成了分化,形成了对成人教育的歧视,使成人教育相对普通教育成为二流教育。

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对成人教育吸引力所造成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进入机制来说,目前由于人才市场设置了极高的进入门槛,事实上已阻断了成人教育毕业生进入的可能。但是,普通教育的毕业生却可以以“高职低就”的方式通畅进入劳动力市场,而且借助于社会的“学历偏好”,还可以取得好的工作或者高的薪酬。这样就形成了普通教育对成人教育的“挤兑”效应。

由于市场分割所造成的上述种种现象,不仅使农村和城镇弱势群体通过接受成人教育来改变自身生存状况的希望破灭,反而给成人教育带来了有可能成为“阶级再制”工具的危险。人们对成人教育丧失信心后,反过来又会把希望寄托在普通教育身上,这样会进一步加剧已趋病态的“文凭热”,造成教育过度与浪费,给受教育者增加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和机会成本。因此,市场分割不但对成人教育本身造成了歧视,而且还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公平、公正与效率,从而极大地影响了成人教育的吸引力。

正确对成人进行评估,正确看待成人教育和普通教育的相对地位,正确取舍公平的价值,这就是我们急需的“职业教育理性”。只有具备了这个理性,才能知道劳动力市场和成人教育自身何者可为,何者不可为;何者眼前可为,何者长远可为。从而也才能从根本上为成人教育的发展找出现实的路径。

三、对成人教育发展的几条建议

劳动与教育的关系篇(2)

体育老师的劳动价值分显性价值和隐性价值。第一,显性价值。健康第一、增强学生体质是最鲜明的指标,这种价值是看得见、测得出的;另外,就是优秀运动员的成长,都是从学校起步的,可以促进我国竞技体育水平,提高国际威望。第二,隐性价值。体育可以有效培养学生的吃苦耐劳、勇敢顽强、机智果断、自我牺牲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和爱国精神等高尚的思想情操,这些以意志和能力为表现形式的是难以测量的。另外,增强学生体质,增进学生健康会间接地作用于其智力的发展,如体育中的对称活动,利于综合开发大脑。从这个意义上讲,学生身体状况直接影响未来一代社会劳动力的质量。

体育老师的社会劳动特点和价值是显而易见的,也是不可否认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听到一些体育老师深有感概地说:这个学校领导根本不重视体育;体育教师称之为“三等公民”;我们的劳动得不到正确评价等。我也一直在思索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体育教师的社会劳动与社会声望不相匹配?

1.传统习惯势力的影响

自春秋战国“文武分途”后,文上武下、去武行文成为一种社会风气,而且蔓延至今。从客观上讲,古代与现代“重文轻武”的内容和形式有所不同,但在实际生活中却实实在在的存在着。在我们的中小学校领导中或多或少都存在“重文轻武”的思想,重点高中的校长首要的任务十分明确,那就是抓智育、抓分数、抓高考率,体育等其它工作只能排在次要位置上。因此,体育教师的工作量系数与文理科教师相比为0.6:1,称体育教师为“三等公民”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在有些学校领导中仍然存在着“体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2.体育教师自身的问题

早期从事体育教师职业的人绝大多数是体育爱好者、退伍军人,学校中受过专业训练的教师不多,正因为如此,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普遍不高。而现在的体育教师在青少年时期都或多或少的有专业队、业余体校、学校体育代表队、体育爱好的经历,在体育技能提高的同时其文化学习也受到负面影响。由于体育教师受职业特点和文化水平的制约,在处理周围事情时往往是直来直去、不假思索,在对待学生时简单粗暴,个别的甚至还有体罚打骂的现象。这种现象是构成体育教师社会声望不高,社会上流行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体育棒子”等说法的重要原因。

3.没有业绩难被承认

体育教学、训练和科研成果等并不是立竿见影的东西,它需要体育教师付出长期的、艰苦的劳动才可能逐渐显示出来,这也体现了体育价值的滞后性。劳动的过程需要体育教师具有奉献精神、拼搏精神与牺牲精神。当住房、职称、待遇等问题长期得不到重视、解决时,体育教师的积极性就会受到一定影响,以致影响到本质工作,并与学校领导形成对立:“你不重视我,我才不去搞什么教改研究呢!”“你不是不重视我吗,我就这样应付你”。长此以往,矛盾的积累会直接影响体育教师的成长。两批千名教师成长的实例,充分证明“有为才有位”的道理。

4.反思

4.1体育教师的职业负面效应[1]

身体状况:近年来,有关“体育教师健康状况不容乐观”的报道时有出现。根据原北京体育学院对202名中年体育教师的调查,发现体育院校中知识分子多发疾患分别有:肝病占11.9%,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占6.5%,冠心病占4%,肺结核占4%,高血脂占2.5%,风湿病占2%。根据湖北大学体育部对武汉地区21所高校319名体育教师的健康调查,其中患肝病51.9%,胃病的占8.8%,劳损的占7.8%,慢性咽炎的占51.9%。另据河南省对体育教师健康状况的抽样调查,有38.7%的体育教师不同程度低患有胃病、胆囊炎、关节炎、风湿病、肝炎、喉炎综合症等多种疾病。连云港市教育学院曾对90名体育教师进行调查,有50%的体育教师患腰病,33.3%的患有痔疮。徐州市对县区参加培训的50名体育教师做了“咽喉疾病”的调查,其发病率为52%。重庆市对420名中、小学体育教师嗓音的抽样调查表明:(1)声门闭合不全,呈现菱形,或平行闭合不全;(2)声带黏膜粗糙、干燥、肥厚;(3)声带充血,水肿、分泌物堆积其上,严重的可见声带出血;(4)声带上有小结、息肉等。长沙市八中和市教科所曾对本市43名中小学体育教师声带进行调查,其结果同上基本吻合。

造成原因:腰肌劳损是由于脊柱姿态性畸形、腰部肌肉特别是深层肌肉长期被动牵张或长时间的连续性收缩而造成的。这种病症的特点:(1)没有具体的最痛的地方,只能感到腰背下部有大面积的不适;(2)每次上课后加重,夜间休息时有所减轻;(3)站立的时间过长就会出现间歇的放射性的疼痛。造成声带疾病的原因有:发音过度;全身状况不良;教学卫生较差。

4.2体育教师的工资收入

俗话说:人与人没有地位高低,只有职业不同。这一点在理论上是成立的但是实际工作中的差距是不小的。在工资、住房、福利待遇等方面,体育教师的占有水平是不高的。首先,体育教师作为教师队伍中的一部分,同其他教育工作者一样,在就业前的准备、就业中的劳动支出以及产生的教育效果基本是一致的,但是社会分配不公的现象依然存在,同工同酬的问题一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根据1999年《中国学校体育》开展的“同工同酬讨论”情况看,体育教师的课时费按0.6、0.7、0.8计算的不同工同酬的现象普遍存在[2]。理由是:体育教师基本上是在体育院校里学什么专业将来就教什么专业,教学的对象、内容基本不变。经过几轮教学以后,教学内容相对重复,备课相对简单,加之学生没有课外作业,无须体育教师批阅。因此,与其他学科教师相比,体育教师的工作相对轻松一些。这样讲掩盖了事物的另一面,像体育教师组织的“两操、两活动”被忽略了。这实质是剥夺了体育教师享有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的平等权利。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合格的体育教师,保障体育教师享受与其工作特点有关的待遇。”1992年3月2日公布施行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体育教师的职务聘任、工资待遇应当与其他任课教师同等对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妥善解决体育教师的工作服装和粮食定量。”“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早操)、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应当计算工作量。”[3]可是现实与理论上的反差,值得我们体育人去为之振臂一搏,维护体育人应该得到的尊严地位和人格价值。

参考文献:

劳动与教育的关系篇(3)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日益强大,在国际上的社会地位越来越高,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也日益凸显出来。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已不再是计划经济时代“接班”和“顶替”等子承父业的代际流动现象了,经济和市场的发展要求劳动者具备更高的受教育水平和个人素质,因此教育越来越多的影响着劳动力市场分割下的代际流动现象。

一、理论概述

(一)劳动力市场划分理论

劳动力市场划分理论又称为二元制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从工作竞争理论到二元制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再到激进的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其中最具影响力的就是本文所研究的二元制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提出这一理论的是波士顿大学经济学教授多林格(Peter B・Doeringer)和新结构主义社会学家皮奥雷(Michael J・Piore),1971年他们出版了《Internal Labor Markets

and Manpower Analysis》标志着劳动力市场划分理论正式形成。该理论认为劳动力市场存在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在低技能的次要劳动力市场中,雇佣关系是季节性、临时性的,工人的教育程度和收入都较低,工作环境恶劣;而在高技能的主要劳动力市场中,提供的是需要受过高级训练才能从事的职业或者有经济前途的职业,雇佣关系稳定,雇员的教育程度高和收入都较高,工作环境优越。该理论还认为在主要劳动力市场,教育和收入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但在次要劳动力市场中,教育和收入之间的真实关系可能不存在。

(二)代际流动理论

代际流动的研究始于20世纪20年代,索罗金(Sorokin)于1927年出版的《社会流动》采用现代观点对社会流动现象进行较为系统和深入的研究。直到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布劳(Blau)和邓肯(Duncan)的《美国职业结构》将代际流动研究引入一个新的时代。代际流动主要是指子代社会成员转移到与父代不一致的另一社会地位的一种现象。代际流动主要有和平方式和暴力方式两种类型,和平方式代际流动主要是指弱势社会阶层的子代通过比较温和的方式实现社会地位的提升;暴力方式代际流动主要是指弱势社会阶层的子代通过暴力行为原有的统治秩序,使自己跃升成为高级社会阶层的一种流动现象。

和平式和暴力式作为代际流动的两个基本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转化的,在一个具有合理代际流动机制的社会里,代际流动相对较强,通过教育等合理的流动机制,使弱势社会阶层的子女有机会通过自己的努力从父辈较低的社会地位的阶层流向更高社会地位的阶层。反之,在一个缺乏合理代际流动机制的社会里,代际流动性较差,社会地位较低阶层劳动者的子女只能获得比自己父母更低的社会地位,如果这种较差的代际流动积累到一定程度会激化社会矛盾,阻碍和谐社会的构建,最终导致引发暴力方式的代际流动。

二、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现状

(一)四元劳动力市场分割

美国经济学家托达罗(Todaro)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劳动转移模型”并指出人口流动基本上是一种经济现象。托达罗假定农业劳动者迁入城市的动机主要决定于城乡预期收入差异,差异越大,流入城市的人口越多。托达罗认为,在任一时期迁移者在城市现代部门找到工作的概率与现代部门新创造的就业机会成正比,与城市失业人数成反比。托达罗的劳动转移模型实际上是建立在三元经济基础上的,即农业、城市正规部门和城市非正规部门。在中国,城市经济结构的二元性和农村经济结构的二元性使中国经济结构总体上表现为四元:传统农业、农村非农产业、城市正规部门和城市非正规部门。由于中国经济结构具有典型的“四元经济结构”的特征,所以决定了中国的劳动力市场也表现为四元劳动力市场,即传统农村部门的劳动力市场、非农产业部门的劳动力市场、城市正规部门的劳动力市场和正式非正规部门的劳动力市场。

(二)职业劳动力市场分割

中国主要劳动力市场包括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这三类职业;次要劳动力市场包括商业工作人员,生产运输工人和服务性工作人员这三类职业。与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相比,主要劳动力市场劳动者所掌握的政治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种类和数量明显更多。这些社会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主要劳动力市场劳动者的收入。在20世纪90年代后,国家又建立了一系列的如会计证书、律师证书。资产评估员等技术证书制度。国家机关干部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这些收入较高的主要劳动力市场职业对劳动者受教育程度要求的提高,使得主次要劳动力市场劳动者平均受教育程度的差距有所扩大,同时也使得教育提高劳动者收入的作用在主要和次要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差距也日益明显。

(三)行业劳动力市场分割

中国行业劳动力市场分割较为明显的表现为高收益、中收益和低收益行业,这三类行业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收入、年龄和工作年限存在显著差异。高收益行业劳动着的受教育年限和收入高于中低收益行业,而其年龄和工作年限则低于中低收益行业。另外,劳动者受教育年限和工作年限的增加对收入的影响程度在高中低三类行业之间存在显著区别,人力资本投资在高收益行业的收益最大,中收益行业的收益次之,在低收益行业的收益最小。同样,与低收益行业相比,论资排辈和工作经验在高收益和中收益行业当中更有助于提高劳动者收入。

三、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条件下代际流动的特征

伴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状态日益凸现,中国城镇居民职业在代际体现了一定的流动性,但其流动范围呈现明显的分割特征。中国城镇居民总体上阶梯式缓慢上升流动的可能性较大,而撑杆式地位跃升的可能性相对较小。这意味着中国城镇居民代际流动的范围存在一定程度的分割,社会经济地位较高的三种职业代际的流动性比较大,而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三种职业代际的流动也比较明显;但此两类职业代际的流动性较少。

我们将父子两代人的职业分别进行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的汇总,其中经济地位较高的三种职业即国家机关、企事业负责人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为主要劳动力市场,经济地位较低的三种职业即商业工作人员、服务性工作人员和生产运输工人为次要劳动力市场。这两种劳动力市场的代际流动状况如下:

从这个表我们可以看出中国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内部的代际继承性均大于1,而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之间的代际流动性指数均小于1。说明中国城镇居民父亲从事主要或次要劳动力市场工作,其子女从事相同劳动力市场工作的可能性比较大,而子女从事不同劳动力市场工作的可能性相对较小。父亲从事次要劳动力市场工作,其子女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的可能性要比父亲从事主要劳动力市场工作,其子女进入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可能性大。这个可能性变大的因素在古代可能是社会行医、科举考试、行兵打仗等,在当代就可能是教育了。

四、教育与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下代际流动的关系

(一)促进作用

代际流动一般有先赋性和后致性这两大基本规则。在社会成员社会地位实现过程当中,先赋性规则强调家庭背景等先赋性因素的影响,而后致性规则更强调子女教育等后致性因素的影响。前者往往以传统的农业社会为基础;后者则更多地以市场化和工业化主导的社会为基础。改革开放以后,中国逐步实现从传统农业社会到市场化和工业化社会的转型,因此后致性因素对子女职业地位获得的影响可能会比先赋性因素的影响更大。个人社会地位获得的差异主要是由社会成员个体之间先赋性因素和后致性因素的差异共同作用的结果。人们从公平的角度,对于因先赋性因素造成的个体差异认可度较低;相反,对于后致性因素导致的个体社会地位的差异,公众认可度相对较高。这种社会认可度相对较高的后致性因素主要包括健康、能力和教育状况等。在这些后致性因素当中,教育是最为重要的影响因素,因为接受良好的教育有助于提高个人的能力和健康状况,有利于增加个人在实现社会地位获得过程中的优势,进而促进主次要劳动力市场下的代际流动。

(二)无助于促进作用

教育无助于劳动力市场分割下的代际流动并不是否认教育对于代际流动的促进作用,而是教育作为劳动者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的一个重要条件,对主次要劳动力市场劳动者子女的作用不尽相同。与主要劳动力市场劳动者的子女相比,受教育程度的提高更有利于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子女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工作。在中国城镇,父亲职业这一先赋性因素和子女教育这一后致性因素都会对子女社会地位的获得产生影响。并且与前者对子女职业的影响相比,后者的影响更大。此外,父亲职业除了直接影响子女职业地位的获得之外,也会通过影响子女教育再影响子女职业地位,但这种间接影响作用相对较小。

总的来说,教育对于劳动力市场分割中的代际流动还是具有很积极的促进作用的,古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社会的代际开放性越来越强;还有一些新兴职业的涌现和对劳动者教育水平要求的提高等等,这些条件也越来越有助于教育促进和改善代际流动功能的发挥。

参 考 文 献

劳动与教育的关系篇(4)

2020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中强调“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1]。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提出,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推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有效实施[2]。高中与大学时期是统筹推进学校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劳动品质形成和塑造的关键阶段。劳动教育不仅是学校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助推器和融合剂,更是学生成长成才的营养液。通过将劳动教育有机融入到高中与大学思政课教学一体化建设中,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1劳动教育融入高中与大学思政课教学一体化的意义

1.1是落实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的有力举措。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是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的热点,如何更好地将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部署落地落实,需要以推进一体化思政课教学内容建设为统领,以思政共性内容建设为融合点和着力点,有效搭建思政课教学改革创新平台,才能破解思政课教学一体化存在的难点。当下,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价值逐渐被广泛认同。然而,我们要看到,各大中小学普遍存在没有开设独立劳动教育课程及缺乏专业劳动教育教师等现象,这些滞后现象阻碍着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有效开展。因此,以劳动教育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联动主线,通过坚持将劳动教育和思政课改革创新有机结合,创新思政课堂教学形式和手段,推动劳动教育高效融入到高中与大学思政课一体化教学中,实现两学段思政课教学内容上的衔接,促进新时代思政课改革创新。1.2是增强学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有效渠道。长期以来,大学和高中思政课对实践性教学重视不够以及劳动教育逐渐被边缘化,导致两学段学生对思政课的认同感和参与度不高。同时,两学段思政课教师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对各自授课对象的身心特点和规律等并不熟悉,这些因素影响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成效。实践检验证明,劳动教育是增强学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环节的有效渠道,能促使学生将课堂所授的劳动实践理论转化为内在自我标准,提升自我劳动品质和素养,进而转变为外在自觉行为习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开展劳动教育是培养学生全面素质的有力举措,各级各类学校要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改进劳动实践教育形式,引导和帮助大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养成热爱劳动习惯,提升整体育人效果。通过劳动教育连接纽带,实现高中与大学思政课教学一体化建设的突破,打通两课程教学一体化建设的难点,切实增强学校思政课实践教学。1.3是构建新时代劳动教育体系的现实需要。新时代学校对学生培养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教育方针,劳动教育在学校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不可或缺。按照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大中小学校的劳动教育工作者基于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多措并举推进劳动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思政课在学校劳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培育学生的正确劳动观念。当前,为加快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教育强国建设,积极探索构建新时代劳动教育体系,在学科融合上下功夫,打通大中小学学校劳动教育的“任督二脉”,创新新时代劳动教育方法,赋予劳动教育更多内涵,推动劳动实践教育创新升级。只有让劳育筑牢学生思想之魂,逐步养成良好的劳动品质,才能追求其它方面素质发展。纵观学生接受劳动教育的过程,会经历一个从小学注重培养劳动意识、初中养成吃苦耐劳的劳动品质、高中理解劳动创造价值到大学强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的螺旋式上升的学习过程[3]。不同学习阶段有各自不同的性质与要求,思政课教师要准确把握两学段学生的学习特点和认知能力,重视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帮助学生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理解掌握劳动教育知识。

2劳动教育融入高中与大学思政课教学一体化的现状

2.1劳动教育重视状况与两学段课程建设要求不统一。当下,劳动教育对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性已在全社会形成共识,但在高中与大学两个学段存在部分教师对劳动教育认知存有偏差、部分学生劳动意识淡薄等问题,这是由于两学段思政课教师欠缺劳动教育相关知识,进而在思想上没有充分认识到劳动教育的重要价值,长此以往,不利于思政课教学教学改革和学生整体素质提升。高中和大学是劳动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形成什么样的劳动价值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劳动价值取向。当前,高中思政课教师受到高考的压力,更注重思政课理论的灌输及学生成绩考核,忽视劳动教育对高中生健康身心塑造的作用,缺乏培养高中生树立正确劳动观念及基本劳动技能。大学思政课教师受到教学进度和教学任务的压力,更注重书本理论知识讲解,对劳动教育理论讲解及劳动意识引导。同时,高中与大学两个学段劳动教育衔接存在教育理论滞后和教学形式单一等问题,师生之间难以形成有效互动,难以满足两学段学生对劳动价值教育的期求。2.2劳动实践教育与两学段课程资源保障不协调。劳动实践教育是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的重要手段。当下,高中与大学劳动实践教育在资源保障方面存在很多现实问题。比如学校劳动教学基地匮乏、校外劳动实践场所缺失及家庭劳动实践观念错位等。从学校方面来看,没有固定的劳动教育基地,主要是组织一些校园文明志愿者活动及“三下乡”活动,学生劳动实践活动较为单一,参与人数较少。同时,两学段思政课教师更多的是对劳动历史观方面的教育,缺乏对劳动生活观方面的教育,脱离学生的实际需求,导致学生在思想上难以产生认同,参与劳动实践的欲望降低。从家庭方面来看,很多学生家长的劳动观念错位,一味强调学生考试成绩,忽视劳动技能培养,没形成良好的家庭劳动氛围,正确的家庭劳动育人导向有待进一步提升。2.3劳动教育激励评价与两学段课程教学评价不同步。当前,在我国大中小各级学校之中,存在部分学生主体能动性弱化、劳动教育目标、内容及评价体系不健全等问题[3]。开展高中与大学思政课的劳动教育评价,不仅有利于两学段思政教师及时调整教学目标和拓展教学内容,而且有利于自身教学能力的提升。调查发现,在应试教育的影响下,高中劳动教育融入思政课的形式单一,很难做出有效的教育评价。由于缺乏科学规范的教学评价,未能引导部分高中生明晰自身劳动主体地位。大学在实施劳动教育融入思政课过程中,也并没有充分考虑到教育评价激励的作用,仅通过一些零散的课堂评价和课外实践活动作为评价方式,没能形成科学、规范、具体的劳动教育评价体系,导致两学段劳动教育通常被边缘化,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劳动教育评价体系是推动高中与大学思政课一体化的重要保障,发挥好教育评价的激励作用,能及时纠正教学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及难点。

3劳动教育融入高中与大学思政课教学一体化的路径

3.1推动劳动教育融入两学段劳动教育课程体系。要根据两学段学生不同的认知能力和身心发展特点,找准两学段思政课教学融合点,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要体现出高中与大学两学段劳动教育的衔接性和多样性。一方面,高中思政课要帮助高中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和价值观。思政课教学内容要适当融入先进模范人物事迹,注重校内劳动模范人物宣传,最好用身边劳动模范事例激发高中生认清劳动价值、增强劳动使命、勇担劳动任务。同时,劳动教育课堂要拓展至家庭和社会实践活动,鼓励高中生在家庭多承担家务劳动,参与校内外各项劳动实践活动,在实践锻炼中增强劳动本领。另一方面,大学思政课要帮助大学生厚植劳动情怀。大学思政劳动教育课,要坚持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观为基础,理清劳动教育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辩证关系,注重培养学生劳动创新思维,切实增强大学生的劳动创新意义和艰苦奋斗精神。本质上高中与大学两学段劳动教育具有一致性,共同致力于塑造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有助于劳动教育有效融入到高中与大学思政课一体化课程建设体系。3.2搭建高中与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平台。针对高中与大学劳动实践课衔接不充分,要搭建两学段劳动教育实践平台,发挥家庭学校社会联动教育作用,以学生实际劳动需求为本,营造良好劳动氛围,形成家校社联动的劳动教育新格局。一是,高中与大学要围绕校内劳动实践教育目标,统筹协调校内各方资源,建立完备的劳动实践基地,在广大师生中开展弘扬劳动模范和宣传劳动英雄活动,营造校内良好的劳动教育氛围。同时,要提升高中与大学劳动实践教育理论课教师培养质量。面对两课程思政课教师在劳动教育理论素养方面薄弱的现象,通过邀请相关专家授课,解读最新的劳动教育理论,助力其理论能力和劳动能力的提升。二是,要引导家庭认清劳动教育的主流价值,避免产生错误的劳动阶级思想,并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劳动教育政策,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的基础作用。家长要以身示范,鼓励孩子积极参与家庭各项劳动,帮助孩子掌握各项家庭劳动技能。三是,要积极联系社会组织,利用社会组织资源为学校劳动教育提供协助,打通家校社劳动教育的阻碍点,支持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机构组织的一系列志愿活动。通过家校社三方共同协育,拓宽高中与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平台,提升学生劳动实践技能。3.3建立健全劳动教育评价体系。根据高中生与大学生接受劳动教育的课堂表现及课外实践等情况,建立科学详细的劳动教育过程评价标准。一方面,构建劳动教育多元化评价主体。针对劳动教育评价,教师和学生都可以作为多元化评价的主体,不仅包括老师对学生课堂学习和课外实践的过程性评价,也包括学生对思政课教师教学效果的综合评价。要改变当前关于劳动教育的单一总结性评价方式,重视劳动教育的过程性考核,过程性考核较总结性考核更具科学性和针对性,有助于实现评价主体多元化目标。另一方面,构建科学的过程性评价标准。目前劳动教育评价以理论知识掌握和课外实践体验为评分标准,欠缺具体实施细则的评价。比如校内志愿活动加分数、班级搞卫生分数及参加社会劳动实践标准分多少,没有具体的明确分数,这种较为粗糙的评价方式很难激发学生长久投身劳动的积极性。因此,要根据学生在劳动贡献大小,精心核定劳动教育各环节分数,建立科学的劳动教育考核奖惩制度,每个月公布评价结果,充分发挥劳动教育评价体系的激励作用。3.4构建劳动教育教学一体化保障体系。当前,制约高中与大学劳动教育教学一体化的困境,根源在于各学段思政课教师各自为战。现阶段思政课出现的诸多问题,都与目前思政课的组织形式尚未能够做到大中小各学段的有机联动有关[4]。因此,要创新高中与大学思政课教学组织,打破两学段思政课堂传统教学模式,加强双方思政课教师交流与联系,融通两学段思政课教学平台。一方面,打破区域内高中与大学两学段教学隔阂,推动成立区域劳动教育教学一体化教学团队联盟,并下设两学段思政课集体备课领导工作小组。领导工作小组要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建设高中与大学思政课教师教学科研共促的交流平台,实现两学段思政课教师劳动教育理论和实践水平的整体提升。另一方面,加强学校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联动,构建高中与大学学校内部劳动教育教学共同体。通过定期召开劳动教育专题座谈会或论证会的形式,以着力解决学校劳动教育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为目标,形成学校各部门积极配合思政课教师开展劳动教育教学工作的新局面,以期实现劳动教育更高效地融入学校思政课教学。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21.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N].人民日报,2020-03-27(001).

劳动与教育的关系篇(5)

劳动教育具有立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价值,是新时代党对教育的新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的关键一步。职业教育作为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教育类型,在开展劳动教育方面具有独特优势。高职院校劳动教育存在劳动课程流于形式、劳动教育体系有待完善等现实问题。如何更好发挥劳动的育人价值是当前高职院校劳动教育的重点。

一、高职院校劳动教育存在的现实问题

职业院校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德技并修、工学结合为育人机制,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在实践教学、专业实习、生产见习中处处体现劳动因子。但当前高职院校劳动教育仍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问题,需进一步解决。1.劳动课程流于形式。近年来,虽然高职院校很重视劳动教育,但因课程认知片面化、课程内容刻板化、教学方式单调化、考核方式随意性等原因,劳动教育课程边缘化和形式化严重,劳动教育内涵有待提升。一是课程认知片面化。部分高职院校领导和教师对劳动教育的内涵和目标认知不清,使劳动教育沦为“没有劳动的教育”和“没有教育的劳动”;部分教师将学校开展的勤工俭学、专业实习、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等同于劳动教育课程,或以象征性的体力劳动代替系统性的劳动教育;有的教师认为高职院校劳动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专业技术技能,因而在劳动课程教学中重技术技能教学、轻思想观念引导。二是课程设置简单化。由于劳动教育课程在目标、内容、评价以及投入等方面的统筹不够,缺乏整体性的课程设计和开发,导致课程设置简单化。部分高职院校将劳动教育课程等同于专业实践课程进行设置。三是课程开展形式化。高职院校开展劳动教育要落到实处,“不能停留在一般号召,更不能在课上‘听’劳动、在课外‘看’劳动、在网上‘玩’劳动”,使学生的身体完全置于劳动之外,要严格禁止弄虚作假和走过场的形式主义。部分学校以课堂教学的形式开展劳动教育课程,用语言讲授的方式向学生展示劳动价值、劳动场景、劳动流程,希望学生在课堂中学习劳动技能;部分学校热衷于邀请劳动模范进校园宣讲。这些教育方式虽然能够加深学生的感性认知,但缺少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实践活动,使学生很难接受到实践锻炼。2.劳动教育体系有待完善。由于制度构建的过程性和复杂性,部分高职院校劳动教育制度缺乏规范,劳动教育体系有待完善。一是劳动教育结构性失调。部分高职院校为提高自学考试升学率,存在“重智育轻德育、劳育”的现象,劳动价值观培养被忽视、劳动教育被边缘化;部分高职院校受功利化思想和就业率考核等因素影响,片面注重劳动产生的外在价值,鼓励学生将劳动作为获取经济利益的技术技能手段,忽视劳动的内在价值;部分高职院校开设了劳动教育课程,但因资金、精力、资源等投入不够,导致劳动教育开展动力不足。二是劳动教育管理机制不完善。劳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高校教学、管理、科研、服务的方方面面,需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尤其需要教师的全员参与和全情投入,需要各级教学单位参与落实,需要强有力的教学、管理、考核、激励制度予以保障”。三是劳动教育保障机制不健全。劳动教育的有效开展,需要科学的内容设计、完善的课程体系、优质的实践平台、充足的师资保障、规范的评价体系。部分高职院校劳动教育内容模糊,局限于社会实践;劳动教育资金投入有限,校内劳动实践场地和设备难以满足教学需求,校外劳动实践平台较单一;劳动教育师资队伍缺乏,劳动教育指导教师一般由辅导员和班主任兼任;劳动教育评价以实践活动报告为主,忽视过程性评价和指导;劳动教育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在校园形成浓厚的劳动氛围和劳动文化。

二、高职院校加强劳动教育的对策

高职院校劳动教育存在的现实问题导致劳动的育人价值发挥不足。因此,高职院校需进一步提高劳动教育在学校教育体系中的占比,探索劳动教育的实施路径。1.强化劳动价值观的教育。首先,强化劳动教育价值认同。高职院校应明确劳动教育的地位和性质,抓牢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根本目标,将劳动教育与德智体美教育作为整体统筹考虑。学校领导和教师应精心设计劳动课程和劳动活动,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劳动对于国家繁荣、社会进步和个人成才成长的价值,增强学生对劳动教育的认同感和参与感。其次,培育正确的劳动态度和劳动精神。高职院校应重视培养学生崇尚劳动的情感,帮助学生在劳动中体会道德感、幸福感和自豪感,激发劳动热情和劳动意志,形成爱岗敬业的劳动态度。“新时代劳模精神,包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指出,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生动体现,是鼓舞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风雨无阻、勇敢前进的强大精神动力。要引导学生尊重在平凡岗位做出不平凡成绩的劳动模范,树立崇高的劳动理想。再次,增强劳动自觉、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学校要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既引导学生在劳动实践中强化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和创新劳动的意识、磨练意志,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又帮助学生学习满足生存发展所需要的新的劳动技能、实现全面发展。2.优化劳动教育课程设置。高职院校要以科学的顶层设计优化劳动教育课程建设,认真研究和处理好劳动教育课程与其他专业课程、劳动教育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之间的关系,构建多元化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首先,丰富劳动教育课程内容。一是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加强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和关于劳动和劳动精神重要讲话的学习,在劳动教育中融入家国情怀教育、传统美德教育、工匠精神教育。二是重视劳动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挖掘专业教育课程中的劳动因素,使劳动教育与德智体美教育相互渗透。三是加强劳动技术技能培养,建立校内劳动教育基地和劳动技能培养基地,并推进校企协同合作,使学生广泛参与劳动实践和职业体验。其次,创新劳动教育课程形式。一是结合勤工俭学开展日常生活劳动教育,在校内广泛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如清扫卫生、设备管理等。二是结合专业见习开展生产劳动教育,与一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拓宽学生劳动实践场所。三是结合志愿活动开展服务型劳动教育,从实际情况出发,鼓励并组织学生参加敬老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活动等。四是结合求职就业开展创新性劳动教育,强化“双创”活动的体制机制建设。此外,高职院校可以将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融入劳动教育,构建网络空间、虚拟教育情景,创新劳动教育新形式。再次,完善劳动教育师资力量。一是根据劳动教育的需要,将教师培养、人才引进与校外聘请相结合,建立专兼职结合、教育观念先进、理论水平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劳动教育团队。二是鼓励和引导专业教师开展“课程劳动教育”,发挥双师型教师作用。三是把劳动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开展全员培训,强化每位教师的劳动意识,提升其劳动教育的自觉性。四是对承担劳动课程的教师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劳动教育的专业化水平。此外,还可以结合学校专业特色,聘请校外劳动模范和行业专家担任劳动教育实践课程指导教师,带领学生感受劳动精神、学习劳动技术技能。3.构建协同育人长效机制。首先,培育校园劳动文化。将劳动教育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结合,形成具有职业院校特色的校园劳动文化。一是加强劳动教育宣传。通过悬挂标语、发行校报、校园广播等创新劳动话语传播方式,讲好劳动故事。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劳动教育活动。利用植树节、劳动节、科技大赛等关键时间点和事件,开展专题讲座、主题党课、劳动实践等劳动教育活动,如杰出校友、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进校园活动等。其次,构建劳动教育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校大力支持的工作机制,推动劳动教育有序开展。二是完善劳动教育物质基础,为劳动教育提供良好的实践设备、实践场地、实训基地等实践条件。三是建立健全劳动素养评价制度,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明确劳动教育占比,制订评价标准,将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全面客观记录学生的课内外劳动情况,并将此结果作为衡量学生综合发展的重要指标。再次,形成三方协同的育人格局。家庭、学校、社会协同配合是推进劳动教育的重要途径。家庭是学生劳动教育的基础,家长要抓好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中的劳动实践机会,鼓励学生参与劳动、热爱劳动、掌握基本劳动技能。学校要发挥劳动教育的主导作用,统筹安排劳动教育时间,合理安排课内外劳动项目,规划好劳动教育内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社会要发挥好支持作用,为劳动教育提供保障。政府要引导企事业单位承担社会责任,与高职院校结盟,建立校外实践基地。

各类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要动员相关力量、搭建活动平台,支持学生开展社会志愿、公益活动、社区治理等服务性活动。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高职院校加强劳动教育,将职业教育与劳动教育深度融合,深化学生对于劳动本质内涵和价值意义的认知,有利于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良好的劳动品质,使其掌握现代化的劳动技能,进而培养一线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2020年3月20日)[N].人民日报,2020-03-27(1).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4]陈宝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N].人民日报,2020-03-30(12).

劳动与教育的关系篇(6)

(二)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不能保证良好的教学效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及就业指导课程的任课教师大都是非法学专业出身,专业化水平不高。教师对劳动法律知识的研究和理解不够深入透彻,在知识体系的构建与优化、教学方法的有效运用等方面还有许多局限性。有的教师上课时照本宣科,不能把劳动法律知识系统地、深刻地传授给学生;有的教师由于缺乏法律实践经验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于如何培养大学生劳动法律维权意识及能力更是无从着手,极大地影响了劳动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二、加强大学生劳动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

(一)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我国劳动法治进程的基本要求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是企业发展、社会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保证。我国目前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问题和矛盾,主要表现为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增加了劳资矛盾。《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为保护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劳动者劳动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的欠缺,许多用人单位公然实施违法用工行为,甚至在有些领域成为一种常态,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在现实生活中未能真正实现。法律意识是决定法律制度能否得到有效运作的内在动因。在建立了完善的法律制度之后,法治精神能不能得到弘扬,人的素质是最关键的。我国每年有几百万高校毕业生进入社会,大学生作为劳动者的主力军,应该成为实践法律的楷模。加强大学生劳动法制教育,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宣传劳动法律;通过大学生的劳动维权意识和行为,使违法的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既维护了自身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也是一种有效的监督和扼制。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规范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双方才可能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可见,对大学生进行劳动法制教育直接影响我国劳动法治的进程。

(二)是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的重要切入点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是衡量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准。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使学生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学生能否在就业及工作过程中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是检验大学生在校期间法制教育效果的重要依据。高校法制教育可以从加强大学生劳动法制教育入手,引导学生提高法律认知水平,关注公民权利,强化法律意识,不断提升综合素质。

(三)是维护学生自身权益,提高综合就业能力的现实需要当前大学生普遍劳动法律知识匮乏,法律维权意识淡薄,主要表现为对平等就业权如何保障,创业优惠政策如何落实,订立劳动合同注意的问题,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争议发生后如何处理等问题知之甚少。在法律实践中,许多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求职及履职过程中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大学生劳动法制意识现状及劳动维权水平决定了必须加强在校大学生劳动法制教育的实效性。通过劳动法制教育,使学生提高法律维权意识及能力,有效降低就业风险,避免权利侵害,以增强学生的综合就业能力。

三、加强大学生劳动法制教育实效性的对策建议

(一)优化教学内容,提高劳动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劳动法律教育只有反映最新的劳动法律规范的内容,才具有实践指导意义。2008年以来,我国陆续制定颁布实施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多部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并成为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对大学生进行劳动法制教育,应当加大劳动法制内容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就业指导课程中的比重,同时以劳动法律制度及劳动关系现状为依据,结合大学生的实际需要,优化教学内容。应保证劳动法制教育涵盖学生在校期间勤工助学、实习实践劳动权益保障、就业权益保障、劳动合同订立、履行中的权益保障及相应法律救济途径等内容,提高劳动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二)创新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满足实际需求劳动法制教育涉及的内容较多,与大学生在校期间及毕业后的劳动权益息息相关。高校对大学生进行劳动法制教育,应该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的实际需求进行全程指导。这就要求劳动法制教育教学模式不能仅限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就业指导两门公共课程的教学,应不断创新教学模式。可以开设大学生劳动维权、大学生创业讲堂、以案学法等以劳动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全面系统地进行劳动法制教育,弥补现有教学模式的不足。

劳动与教育的关系篇(7)

安・谢・马卡连柯(1888―1939)是苏联早期的教育家和作家,他积极投身于教育实践的同时,还勤于著述,撰写了许多教育著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教育思想体系,其中劳动教育思想是其教育思想体系的主要内容之一。本文通过分析马卡连柯的劳动教育思想,以期对现代儿童劳动教育有所启示。

1马卡连柯劳动教育的意义和作用

在马卡连柯关于劳动教育的论述中,他按照社会主义社会对人的基本要求来讨论劳动的教育意义,其教育著作《儿童教育讲座》中就提出了劳动教育的价值:“正确的苏维埃教育如果不是劳动的教育,那是不能想象的。劳动永远是人类生活的基础,是创造人类生活和文明幸福的基础。”劳动教育所具有的价值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教育能使儿童了解劳动的必要性,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养成劳动的习惯。在参与劳动的过程中,儿童会养成劳动的牢固习惯,产生对劳动的兴趣,会把劳动当作表现其人格和才能的主要形式,形成劳动最光荣的价值观,养成儿童热爱劳动的情绪情感。

(2)劳动不仅可以促进儿童的健康发展,提高儿童的劳动能力,还可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劳动可以使儿童手脑并用,锻炼身体的同时也促进智力的发展,在劳动的过程中,儿童能感受到我能帮助别人,但也需要别人的帮助,形成初步合作的意识,发展和谐的人际关系。

(3)劳动教育的最大价值体现在儿童道德上和精神上的发展。儿童在劳动的过程中,通过为自己或者为他人的服务,或是体验参与他人劳动的境况,有助于儿童获得自我存在的价值,培养责任感,增强自信心,从而进行自我肯定,自我发展。对儿童开展适宜的劳动教育,还能培养儿童珍惜劳动成果,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品质。

2集体劳动是劳动教育的重要形式

马卡连柯认为学校是开展劳动教育的主要场所,在所有的教育实践中,马卡连柯把劳动教育和集体教育紧密联系起来。他把“通过集体” 、“ 在集体中” 和“为了集体”而教育的思想广泛地运用到劳动教育之中,因为他认为,组织一个良好的集体是劳动教育的重要途径。正是在集体组织中进行分工和协作,把劳动教育与集体教育结合起来,才能使每个成员都能做到热爱劳动,关爱集体和他人,发现集体力量的伟大,体验个人的价值存在,养成珍惜个人和他人劳动成果的习惯。反之,如果没有集体,就没有劳动过程中的分工与协作,儿童也不能更好地感受个人价值和集体存在的意义。

如果说劳动教育的主要场所是学校,那么劳动教育的重要辅助则是家庭。马卡连柯十分重视儿童的家庭劳动教育。他曾指出:“在教育自己儿童的工作中,父母永远不应该忘记劳动的原则……正是家庭的劳动锻炼,对于人们未来的熟练技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家庭里获得了正确劳动教育的儿童,以后就会很顺利地完成自己的专门教育。”马卡连柯认为家庭劳动教育与儿童未来的工作技术有密切关系,即能否进行合理的劳动教育会影响儿童未来熟练技术的获得。因此在家庭里获得了正确劳动教育经验的儿童,在未来生活中就能很顺利地完成自己的专门教育。如果儿童期在家庭里没有接受任何劳动经验的儿童,虽然以后他会接受相应的教育机构的教育,但他也不会获得很好的熟练技术,还可能会面临各种失败,可能会成为不合格的工作者。所以家庭是儿童劳动教育的重要辅助场所,对儿童劳动教育观念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3马卡连柯劳动教育思想对儿童劳动教育的启示

3.1一日活动中贯穿劳动教育

儿童的一日活动中有专门的教育活动、游戏活动和生活活动。在教育活动中,我们可以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劳动教育,比如在相关的语言领域、社会领域,我们可以直接提出相应的劳动态度和劳动技能的培养目标,更有针对性和系统性地对儿童进行劳动教育。在游戏活动中,可以采取游戏的方式开展劳动教育,寓教于乐;儿童还可以参与环境创设体验劳动的乐趣。在生活的各个环节,都充满了劳动教育的契机,在日常生活中,贯穿劳动教育,能提高儿童的自我服务能力,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还能体会到为他人服务的价值感,形成良好的同伴关系。

3.2重视家庭中的劳动教育

目前,因为独生子女家庭较多,家长较重视儿童早期智能教育,身体健康教育,但却普遍忽视了儿童的劳动教育。儿童时期是劳动习惯养成的关键阶段,家长的劳动行为可潜移默化地影响儿童形成爱劳动的习惯。家长可借鉴马卡连柯的思想,正确认识劳动教育的意义,合理利用家庭教育的优势对儿童进行劳动教育,让儿童做力所能及的事,使家庭成为劳动教育的重要场所。

3.3注意劳动教育与品德教育相结合

马卡连柯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特别强调在对儿童开展劳动教育时应当进行相应的劳动观念、劳动态度和劳动习惯的教育,让儿童通过劳动感受对错、美丑、善恶,促进儿童精神的成长,从而体现儿童劳动所蕴含的教育性,发挥劳动的教化作用。比如,在语言领域活动中,可以通过讲故事让儿童了解劳动创造了人类并推动人类进步,对待劳动要诚实,有社会责任感,不管事大事小,都要认真对待;在音乐活动中,可学唱《劳动最光荣》,理解劳动的光荣与伟大;鼓励儿童自己的事自己做,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劳动与教育的关系篇(8)

2006年3月,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宣称,我国将进一步加快清退中小学代课人员工作,采取系列措施把44.8万中小学代课人员“全部清退”。 2007年,重庆市1万余名代课教师中,有8000名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转为公办教师,代课教师从此退出历史舞台。其他地区也纷纷采取行动解决代课教师问题。代课教师的去向、同工同酬、社会保险等问题时刻牵动着人们的神经。

一、代课教师问题令人堪忧

数量庞大。由于种种原因,农村学校,特别是偏远的农村学校,存在着大量的代课教师。2009年年底,我国普通中学有代课教师100671人,小学有代课教师234502人,幼儿园有代课教师105004人,特殊教育学校有代课教师1024人(资料来源于教育部网站2009年教育统计数据),总数达441201人。

工作环境异常艰苦。我国之所以存在大量的代课教师,除了基层财政困难等原因,偏远、落后山区的工作条件、生活环境异常艰苦也是重要原因。《凤凰琴》《一个也不能少》等影视作品就是代课教师工作环境的真实写照。在这种恶劣的环境里,公办教师调不进,即使调进来,也稳不住。因此,繁重的工作只有依靠大量的代课教师承担。

待遇低。代课教师从事的是与公办教师同样繁重甚至比公办教师还要繁重的工作,但其工资待遇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更是远远低于公办教师的工资。相当一部分代课教师长期只拿每月不到百元的工资,还不到正式教师工资的1/10。

现在社会关心的是代课教师的去留问题。虽然我国政策规定要全部清退代课教师,并且不允许产生新的代课教师,但实际上,只要我国的财政体制改革不到位,只要基层财政还存在困难,代课教师就有存在的空间,这不是靠一纸文件就可以解决的。从世界范围看,发达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也都存在代课教师问题。事实上,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代课教师 “是否转正”,而在于如何利用相关法律保障代课教师的合法权益。因此,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必须正确定性代课教师的法律属性,完善法律法规,最大可能地维护代课教师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代课教师法律关系的分歧

目前我国学界和司法实践关于代课教师法律关系的认定,存在着人事关系说、劳动关系说、劳务关系说这三种观点。

代课教师人事关系说,主要是从《教师法》之角度来考察代课教师的法律关系。从教师的职责与使命看,我国《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从教师的传统身份看,我国长期以来对教师实行的是人事制,教师具有干部身份。从教师的流动方式看,教师交流主要是采用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调动的形式,落后地区的师范毕业生实质上仍然采取行政分配形式。基于教师与学校的这种关系,代课教师既然也是教师,其与学校之间也应当是人事关系。

代课教师劳动关系说认为,无论从代课教师与学校的实际关系,还是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看,代课教师与学校之间都应当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代课教师被聘用后即成为学校的一分子,需服从学校的管理与工作安排,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因此,其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法律构成要件。

代课教师劳务关系说认为,代课教师的身份毕竟不同于在编的公办教师,其身份定性应当为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实质上就是民法的雇佣关系。我国《合同法》虽然没有规定雇佣关系,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明确了雇佣关系。这种定位对代课教师非常不利,因为将代课教师的关系定性为劳务关系,代课教师自然就不能获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特殊保护。

三、代课教师法律关系定性产生分歧的原因

我国学界和司法实践中之所以存在对代课教师法律定性的诸多分歧,主要的原因在于:学界对代课教师的内涵界定不一致,讨论问题时混淆了代课教师应然法律地位与实然法律地位的区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不断扩大,我国关于教师的政策也对代课教师的法律定性造成干扰。

(一)代课教师内涵界定的分歧

定性代课教师的法律属性,首先必须界定代课教师的内涵。我国学界对代课教师之内涵有不同的界定。广义的代课教师,是指不在教育行政部门编制之列却临时或长期从事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人员或非专业性人员。狭义的代课教师,是指学校教师缺编或因病、因事请假,学校征得上级教育部门的同意,请具有相应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并热爱教育工作的人代替缺编或因病、因事不能上课的专职教师上课的教师。狭义的代课教师包括顶编代课教师和短期代课教师。最为狭义的代课教师,仅指顶编代课教师,即长期以代课为业、以教师为主要身份的代课教师。对代课教师内涵界定的不同,自然会导致对代课教师法律关系定性的偏差。兼职教师与兼职学校之间、短期代课教师与学校之间一般形成劳务关系,如果将兼职教师、短期代课教师与其他代课教师混为一谈,就很难定性整体代课教师。再如,代课教师到底应不应该具备教师资格证和学历条件,就成为代课教师究竟应该适用《劳动法》,还是适用《教师法》的分歧所在。

(二)代课教师实然法律地位与应然法律地位的分歧

目前关于代课教师法律关系的分歧还在于学界对于教师实然法律地位与应然法律地位的分歧。从教师专业性的角度看,代课教师应当属于教师的范畴,应当按照《教师法》来调整;从教师与学校未来关系的发展趋势看,教师与学校之间应当逐步实行聘任制,要按照劳动合同关系处理。但这都是从应然角度来分析的。从现实角度看,代课教师有县教育局聘的,也有乡政府聘的,还有学校聘的;代课教师有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也有不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代课教师中有采取聘任制、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签订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但大部分并没有纳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范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很难按照劳动合同关系,更难按照人事关系来规范代课教师与学校的关系。

(三)《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不断扩大

我国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反复强调代课教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关系来进行规范,但问题在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一直在逐渐扩大。比较《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比《劳动合同法》的范围要宽。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其一,在传统意义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单位内部的正式人员只有干部和工人两类,正式人员意义上的工人是按照《劳动法》管理的。代课教师被排斥在学校正式人员之外,无法适用《劳动法》进行保护。如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限定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学校不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单位,自然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对象。其二,我国事业单位特别是学校,教师与学校之间并不是典型意义上的劳动合同关系。教师的工资主要来自财政拨款,学校缺乏用人自。因此,代课教师(包括教师)名义上是学校聘任的,但是学校受制于编制等问题,无法完全兑现《劳动法》规定的待遇。

(四)我国政策的影响

我国关于教师特别是代课教师的待遇问题,受政策的影响非常大。因此,代课教师如果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障、缴纳社会保险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请求,让单位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费,得到的最常见的答复是“不予受理”。理由很简单:代课教师如果是教师,应当归人事部门管;但因为不是正式教师,又不属于人事部门管。本文开头所举案例就是对目前代课教师尴尬处境的最好阐释:政府对代课教师的管理处于真空状态。为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教育部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的确,看不到政策对代课教师法律地位的影响,势必会造成定性的偏差。

四、代课教师的法律定性

代课教师的法律定性首先要看实然法律地位,然后从发展趋势角度对其作出正确定性。本文首先将代课教师定位在最狭义的角度,这是由于兼职教师、短期代课教师按照劳务关系处理,对代课教师本人并没有实质影响。

(一)代课教师实然法律地位

从实然角度看,我国代课教师的身份应当是民法上的受雇者,其与学校之间建立的应当是劳务关系。不可否认,农村相当一部分代课教师直接由学校随意聘任,许多人只有初中学历,而且没有任何聘用合同和手续,没有受过教育教学培训就直接进入教学领域。代课教师教学权利的取得、教师的身份和地位与《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不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完全按照劳动合同来处理,实现“同教同酬”,就会造成与《教师法》等的冲突。

(二)代课教师应然法律地位

从应然角度看,代课教师应当定位于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教师法》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从聘任制改革的角度分析,教师与学校之间正在向劳动合同关系演变。正式教师的法律定位在向劳动合同关系发展,代课教师当然也不例外。

劳动与教育的关系篇(9)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9-0267-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作为规范劳动关系的两部重要法律,提出了立法的价值目标是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简称《民法通则》)作为调整民事关系的重要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2]。其中调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包括公民和法人之间的劳动关系。从价值观角度看,劳动关系表现为三位一体的价值关系,即劳动者自身的价值关系、用人单位的价值关系,以及二者共同体现的社会价值关系。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不仅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努力的方向,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和条件。对于非劳动者和组织而言,这种价值关系更多地体现为和谐的社会价值关系。对于高校而言,与教职员工(劳动者)构建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价值目标,不仅在于劳动关系价值本身,更重要的在于对受教育者(非劳动者)进行教化并达到社会价值、民族价值、国家价值和普世价值关系所导向的目标。

一、劳动关系的内涵及发展

劳动关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主体在实现集体劳动过程中彼此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狭义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在实现集体劳动过程中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的关系。狭义的劳动关系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分为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和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两类,前者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法律规范缔结劳动法律关系后,由用人单位直接组织劳动者进行生产劳动的形式;后者是在劳动法律关系缔结后,通过劳务输出或借调等方式由劳动者为其他单位服务实现劳动过程的形式。劳动关系的内涵,通常包括劳动者参加社会劳动的方式、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组织形式,以及他们因参加社会劳动所取得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三个方面[3]。从这个意义而言,劳动关系既是一种价值关系,又是一种社会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结成的互为目的的关系。

马克思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关系中,劳动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不再是通过商品交换的方式,而是两者直接结合,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在这种关系中,劳动者不再作为生产的工具,而是作为生产的目的。劳动关系最直接地联系着一定的生产关系,是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中国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包括国有经济劳动关系、集体经济劳动关系、合作经济劳动关系、股份制企业劳动关系、合资企业劳动关系、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和个体经济中劳动关系七种类型。在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企业以及在一些股份制企业中,已没有实现按劳分配的条件。那里通行的原则,是按照劳动力的市场价格决定劳动者收入,基本上是一种契约型或雇佣的劳动关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公有制企业在向“产权明晰”的方向进行改革的同时,劳动关系也向契约化的方向发展。劳动关系契约化的基本形式是劳动合同[4]。中国目前所存在的契约型劳动关系有两种形式,即由劳动合同规范的劳动关系和由劳务合同规范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规范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范;劳务合同规范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不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所规范,而只由中国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范。

从立法上讲,《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把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作为劳动关系的价值目标,而《民法通则》把平等和谐的劳动关系作为其重要的一个目标。这三部法律在于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正确认识和处理劳动关系,在劳动权和单位责任之间找到适当的平衡点,使劳动者与生产资料能够较充分地结合,实现较充分的就业,并使劳动者的收入及社会保障水平与其贡献、绩效相适应,以实现劳动关系的一般价值目标,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

从中国目前实际存在的劳动关系看,按照社会和谐的要求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会面临着两方面严峻的挑战:一方面,在全面推进经济市场化和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劳动关系契约化不可避免;另一方面,把目前市场经济及其所规定的劳动关系纳入到“以人为本”和社会公正所指导的和谐劳动关系中去,不仅涉及到政府对承担社会责任和劳动者保护的能力,民主与法治的完善,整个社会对社会公正价值的接受,也必然涉及到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调整。这不仅是一种新的劳动关系的构建,而且是一场社会关系的深刻变革。

笔者认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不仅能激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潜在的劳动能量,而且能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促进全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形成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进而促进和谐社会的形成。这不仅对构建和发展高校和谐劳动关系有借鉴意义,而且对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的构建有着重要的启示。

二、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的社会愿景

对高校而言,依照中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涉及高校与高校教师、教学管理者、教学辅助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共同维系的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高校根据宪法和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文化传承、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四大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5条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高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高校共同体内的一切活动都必须围绕这个中心,人才培养是高校的重要任务和核心价值。人才培养贯穿于其他三个职能之中。高校通过文化传承、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这四个职能,辐射和影响社会思想和物质关系,进而推动和促进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变革和发展。

高校作为社会期望和国家赋予的办学机构和价值系统,在办学过程中,涉及人才培养、办学方向、教师态度、学生就业、管理水平和评价考核等诸多关系问题。通过这些问题的不断解决,逐步实现高校价值目标的最大化。高校作为社会主义价值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发展高校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其价值活动所达到的社会愿景来自于高校内外价值系统的相互作用。

在外部方面,社会期望高校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智力服务、产出更多的科技创新成果和输送更多的优秀人才;社会各家庭期望自己的子孙万代能进入更好的高校,接受更好的高等教育,享受更多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与没有接受高等教育的子女相比,更能立身成人、立事立家,对家庭和社会有更多的贡献。国家希望高校“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就是希望高校大力“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在内部方面,高校劳动关系处于众多关系中,然而国家法律明确指出,育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始终是高校劳动关系调整的重要价值指向,这是高校劳动关系有别于其他劳动关系的典型标志。高校与其劳动者和高等教育的智力及人财物资源充分结合开展一系列育人活动。在高校的整个育人活动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科技是先导,设施是基础,管理是保障。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的伟大实践中,高校承担着更多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构建和发展高校和谐的劳动关系更具有促进社会价值关系和国家价值关系和谐的意义。

然而,在高校实际办学过程中,高校并非是独立的不受外部影响的价值系统,高校劳动关系也并非是不受社会影响的独立关系。在众多外部社会关系的强烈作用下,高校劳动关系常常发生变异,疏离自身价值目标的轨道。一方面,社会和国家需要更好的高等教育和相关优秀成果(包括人才、智力成果和科技服务等),而高校心有余而力不足,虽尽全力却无法达到外部期望的目标;另一方面,高校的价值提升需要社会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而社会却无法与高校形成紧密结合、运行良好的成长共同体,高校时常会被社会主流力量边缘化,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与之相对应,不同社会系统的劳动者不能和高校系统的劳动者形成高度一致的社会共同理想,不能在不同利益角逐中追求共同的价值目标,导致对社会价值、民族价值、国家价值和普世价值认同的多元化,影响和制约着高等教育机构形成办学的正确目标指向,影响国家教育方针的有效贯彻和国家教育目标的有效实现。这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内构建和发展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面临的重大现实难题。

三、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的构建

2005年3月7日,总书记在政协社科界联组会上向社科界同仁提出了“提炼共同价值观”的任务[5]。虽然这是对社科界的期望和要求,然而这对于构建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而言却是一个重要的警示。根据前面关于对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社会愿景的探讨,笔者认为,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的构建包括高校劳动关系的社会价值、民族价值、国家价值和普世价值四大方面。

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不仅在于劳动者自身的需要,更重要的在于其社会价值。其社会价值源于劳动关系的一般价值,是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的立足点和出发点。高校劳动关系的社会价值以高校育人目标为本位,以培养输送国家和社会需要的优秀人才为中心,在充分实现育人价值的同时,充分发挥教职员工潜在的社会价值,实现高校与高校教师、教学管理者、教学辅助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成员和谐的劳动关系,形成强有力的由高校劳动关系所维系的价值共同体。高校劳动关系的社会价值内容,构成了社会生产关系中科技和人文价值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创造一流的科技文化成果、提供优质高水平的社会服务,是构建和发展高校和谐劳动关系社会价值的根本使命。

高校和谐劳动关系的民族价值是高校劳动关系社会价值的凝结。它以社会发展为基石(基础),以民族振兴为方向,涉及高校人才培养的方方面面,包括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农林、水利、医疗、卫生、军事、国防、外交等领域。高校劳动关系的民族价值通过众多高校与千百万教职员工的辛勤劳动所体现出来。他们对大学生进行教育和塑造,使大学生成为推动各民族不断前进的优秀分子,成为中华民族先进文化、先进生产关系和先进生产力的优秀代表,成为维护中华民族团结和发展的坚强捍卫者。在民族价值中,责任、爱心、关怀、真诚、勇敢、正义是中华民族价值的特有表现,“万众一心、不屈不挠、友爱互助、自强不息”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价值表达。民族价值是数千年来中华炎黄儿女在长期劳动过程中的价值凝结,是中华民族前赴后继、不断超越的精神支柱。高校和谐劳动关系的价值目标正是在这种不断追求与升华的民族价值中达到深度的统一。

高校和谐劳动关系的国家价值是高校劳动关系价值中民族价值的升华。它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针,以民族、国家文化的前进方向为方向,以民族、国家的命运为命运,把文化民族主义与政治民族主义有机统一起来,使高校劳动关系价值得以实现从社会价值向民族价值的转变,从民族价值向国家价值的转变,最终实现高校劳动关系的一般价值向国家价值的转型,达到国家教育方针所指向的目标,从而实现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与国家价值高度的统一。

高校和谐劳动关系的普世价值是高校劳动关系价值的广延化和人本化。它以高校劳动关系的社会价值为依托,通过高校与教职员工之间独特的劳动关系,将劳动关系的一般价值拓展为物质关系之上的仁爱、责任、关怀、智慧、正义、奉献等精神单元,使之产生更高层次的价值运动。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同一社会虽然可以有多层次多元并存的行为价值,但在民族和国家层面的指导思想、理想信念、意识形态方面应当是共同的、一元的。这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保持健康、稳定、协调发展的保证,也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在大灾大难面前不屈不挠的根本价值要求[6]。中国社会人类学家费孝通说过,“中国人最宝贵的东西,这就是中国人关心人与人之间如何共处。”高校劳动关系的这种普世价值,不仅体现在中华民族大众的生活中,也体现于人类劳动的普遍价值关系中。高校劳动关系作为以培养和塑造大学生(特定对象)的独特生产关系,通过千百万劳动者的不懈努力、真诚奉献,从而实现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与普世价值广度的统一。

由此可见,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是一个多层次的体系。不仅关乎劳动关系的一般价值,也关乎社会价值、民族价值,更关乎国家价值和普世价值,它是劳动关系的一般价值、社会价值、民族价值、国家价值和普世价值四者的统一。在众多价值关系中,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源于劳动关系的一般价值,立足于社会关系价值,是劳动关系价值深度、高度和广度的统一。

参考文献: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4.

[3] 刘庆唐.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N].人民日报,2007-05-08(15).

劳动与教育的关系篇(10)

在资本主义以前的“最初的社会形态”,人类的劳动分工是十分粗浅的、笼统的,教育基本上是与生产劳动结合在一起的。到了近代以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形态为典型的“第二大(社会)形态”阶段,机器大工业取代了工场手工业,人类劳动的体力方面和精神方面的分裂、对立达到了顶点,人被视为完全不需要具备任何专门技艺的工具,人手的灵巧被机器的精确所代替,他只需被动地伺候机器的运转,在资本眼里,人仅仅是大机器工业中的一个活部件。马克思说道:“要改变一般人的本性,使它获得一定劳动部门的技能和技巧,成为发达的和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或训练。”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再次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生死攸关的问题。

自欧洲第二次产业革命以来,学校教育又开始被要求与社会生产力发展联系在一起,与改良生产工具、提高生产效率联系在一起,与人们的生产劳动和谋生、糊口联系在一起。产业革命的发展,要求学校教育突破古代学校教育对原始社会广义职业教育的异化,创造一种新形式的教育——学校形态的职业教育,这成为近代学校教育发展不可避免的趋势。因此,职业教育的产生是社会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它既是现代生产的客观规律,也是现代学校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

首先,学校形态的职业教育以机器大工业生产的技术为基础。欧洲产业革命以后,社会生产以机器生产形式代替了手工业的生产形式,社会生产力发生了质的飞跃。“现代工业的技术基础是革命的,而所有以往的生产方式的技术基础本质上是保守的。”它使单个人的生产经验和技能作为微不足道的附属品而消失,而使人类世代所积累的生产经验,整个社会所创造的经验,即间接经验的作用越来越大。为了进行生产劳动,劳动者再也不能仅仅凭借个人直接在生产中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而主要依靠间接经验。因此,通过专门的学校教育和训练,授以劳动者各种间接经验,就成了维护和发展社会生产活动不可缺少的手段。现代国家和有为政府就必须重视与生产技术、生产效率密切相关的职业教育。

其次,近代大机器生产和学校职业教育是同社会分工细化、专门技能技巧深化以及近代科学技术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产业革命以后,现代生产体系和技术分工基本形成,并在社会生产中得到广泛应用。现代生产中的创造发明和技术革新不断出现,促进了技术革命,于是就对劳动者的操作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劳动者应该掌握一定的科学基础知识,具有符合社会规范的职业态度和职业道德,熟悉机器的结构、原理和操作技术。这同时也就对学校教育提出了新要求:学校教育必须同现代生产活动相结合,传授生产中需要的科学知识和技能技巧,培养适应现代工业生产性质的操作型、技能型的实用人才。这就说明,现代职业教育是现代社会分工和大工业生产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大工业生产生死攸关的问题。

职业教育打破了古代社会以来学校教育仅服务于统治阶级治国治民需要的局限,使教育重新回归于本初状态,即与人们的生产生活紧密联系、为人类的生存繁衍服务。同时它也冲破了正规学校和全日制学校的时间和空间,直接为社会生产服务。就当时的职业教育具体形式来说,主要有两种:一是18世纪末出现的技术工人讲习所(MechanicsInstitutes),如1799年,在格拉斯哥大学生产科学仪器的工厂中开设的科学和数学夜校讲习班,对象是技术工人;二是政府强力推进建立的各种职业技术学校,如法国大革命时期国民议会批准开办的公共工程中心学校(1794)、综合技术学校(1795,即后来著名的巴黎理工学校)、德国虔信派牧师开设的“实科学校”(1708、1747)等。但马克思并不推崇这两种形式的职业教育,而是从工厂教育的实践中发现了未来教育的方向,即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历史上最早提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思想的人是托马斯·莫尔,他在《乌托邦》一书中阐述了教育与农业、手工业劳动结合的思想。17世纪英国经济学家约翰·贝勒斯在《关于创办一所一切有用的手工业和农业的劳动学院的建议》中提出建立“劳动学校”的想法,首次明确提出教育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主张。18世纪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认为,劳动是儿童教育和发展最重要的条件,适当的体力劳动能够促进人的智慧和道德发展。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主张并进行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试验。

在19世纪初的英国,工厂生产中使用童工是普遍现象,童工每天劳动时间长达14—16小时,其体力、智力及道德备受摧残。1800年1月,29岁的欧文从岳父大卫·戴尔手里接任苏格兰新拉纳克纺织厂经理一职,由于受到法国唯物主义者关于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学说的影响,他在自己的工厂中实施了“通过改变环境来塑造人的性格,从而达到社会改良的目的”的改革计划。他将每天劳动时问缩短为10小时半,在历史上第一次为工人子女开办公共学前教育机构,为6~10岁的儿童开办初等学校,为11~17岁的童工开办夜校,教授适合儿童年龄并且对未来生活有用的知识。1816年1月,欧文将他的工厂教育机构命名为“性格陶冶馆”。

由于欧文的示范作用,加上其他社会有识之士的支持,最重要的是在工人阶级的斗争下,英国议会先后三次通过工厂法,规定若干保护童工的措施,并附有童工教育条款。例如,《1802年工厂法》规定,工厂主应对童工进行读、写、算的教育;《1833年工厂法》规定,纺织厂14岁以下童工每天必须接受2小时的义务教育;《1844年工厂法》规定,8~13岁童工每周须在学校学习6个半天或3天,否则不得受雇。

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时,十分敏锐地注意到了劳动力再生产问题,他发现工厂教育制度中实践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不仅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且也是改造旧教育、促使人全面协调发展的唯一途径。马克思的基本观点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马克思认为,生产劳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劳动创造了人,同时,人的个性、才能和世界观是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

二是马克思把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理论基础上,揭示了现代教育与现代生产劳动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辩证关系,指出生产劳动同教育的早期结合,必然发展为现代教育与现代生产劳动的结合。

三是马克思把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建立在现代大工业生产的物质基础上。他们通过对现代工业生产的考察和研究,指出了现代工业生产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创造了物质条件。提出了客观的需求。

四是马克思直接批判继承了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等人的关于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优秀思想成果,确立了科学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理论;并且通过批判资产阶级的工厂教育制度,从《工厂法》中看到了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萌芽。

马克思十分推崇欧文在自己工厂中的教育实践活动。他在《资本论》中说道:“正如我们在罗伯特·欧文那里可以详细看到的那样,从工厂制度中萌发出了未来教育的幼芽,未来教育对所有已满一定年龄的儿童来说,就是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我们认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思想是职业教育发展的理论基础之一,它的基本原意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马克思是从现代大工业生产的客观发展规律中预见到了未来教育要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现代工业使男女儿童和少年来参加社会生产这个伟大事业,是一种进步的、健康的、合理的趋势,虽然这种趋势在资本的统治下遭到了可怕的歪曲。”

第二,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劳动主要是指以机器大工业生产为基础的物质生产劳动,亦即现代工业性质的生产劳动;所说的教育是家庭以外的教育,主要是指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匹配的学校形态教育。因此,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建立在机器大工业生产基础上的现代生产与现代教育的结合。 转贴于

第三,马克思所说的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包括有多方面的内容,不仅包括科学知识同生产劳动结合,也包括智育、体育、技术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马克思专门指出,技术教育与培训“要以生产各个过程的一般原理为内容,并同时使儿童和少年学会各种行业基本工具的实际运用与操作。”

在以现代机器大工业生产为基础的学校形态职业教育出现之前,职业与教育是分离的:从事谋生糊口的职业劳动者一生一世都没有机会进学校学习,而从事传道授业的教育活动者也是一生一世都远离职业(尤其是体力)劳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作为现代职业教育的理论基础,颠覆了之前以家庭劳动和工场手工业为基础的学徒制职业教育模式,它第一次使职业教育建立在以社会化大工业生产和新的劳动分工的基础上,既可以使学校教育获得社会实践的基础,使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结合起来,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提高教育质量,又可以使生产劳动受到科学原理和智力活动的指导,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在职业教育中的作用。从根本上说是指现代教育与现代生产之间的互相作用问题。现代生产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现代生产使教育在体系结构、培养目标、教育内容和方法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使教育第一次在革命性的生产方式基础上有了完整的体系,既“劳心”又“劳力”,并不断向前发展,最终合二为一。但是,中国的学校教育十分强调治“学”的正统观念,长期以培养治国的“接班人”为目的。不屑培养治“事”的“建设者”,所以,职业教育的地位十分尴尬,既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居于边缘位置。

21世纪以来,职业教育对提高生产力,对发展经济的作用,以及对人的劳动能力发展的作用,都得到各个国家的一致认可,都认为发展职业教育“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马克思这句话的重点是强调教育的作用,强调现代教育是现代生产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手段。那么,职业教育对现代生产都有哪些作用呢?总的来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职业教育起着传递科学知识和生产技术的重要作用。科学是一种一般社会生产力,是一种没有物化的生产力。把科学物化在生产中就可以变为直接生产力。这种物化表现为两种形式:其一是把科学变为生产技术,物化在生产工具中,改革工具,革新技术;其二是把科学知识传授给劳动者,使劳动者具有生产技术和能力,提高智力水平。职业教育是实施这两种物化的重要措施,是这种物化的最有效的形式。在现代职业教育中,人类长期所积累的科学知识和生产技术,是经过有目的的选择、提炼和概括传授给学生的。同时,学生的学习又是在教师科学传授方法引导下进行的,因此具有较高的效率。这对于现代生产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通过现代教育所传授的某些部门的自然科学知识,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运用于生产中,转化为生产的一个条件,在生产中发挥作用,各种职业技术教育和短期训练在这方面的作用更为显著。另一方面,现代学校教育还起着促进科学知识的联系、积累和发展,从而促进社会一般生产力的发展的作用。如各类学校所传授的自然科学知识方面的学科,都不是某一历史时代的产物,而是人类社会整个历史过程的知识结晶。在这一积累和发展过程中,学校教育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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