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务发展汇总十篇

时间:2023-07-31 17:02:26

银行业务发展

银行业务发展篇(1)

一、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银行资产负债表外业务主要是传统的担保和承兑业务,开展比较多的表外业务有:(一)信用保函。信用保函是一种不可撤消的银行担保行为,银行要承担经济责任和经济风险,包括进口订货保函、投标保函。(二)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是银行承担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偿债、违约或履约失败的义务的书面承诺,按性质可分为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三)承兑业务。(四)备用信用证业务。

从表外业务占总收入比重来看:中国农业银行为3%,中国工商银行为5%,中国建设银行为8%,中国银行最高且仅为17%.全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例不到8%.在西方发达国家,一般最低已达到银行业务收入的25%以上,大银行甚至超过50%.如瑞士银行表外业务盈利占其总利润的60%-70%;英国巴克莱银行表外业务的盈利可抵补其业务总支出的70%以上;在90年代中期亚太地区银行的利润中,表外业务收入达到25%以上,有的甚至达到45%以上。

与西方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速度较慢,业务种类单一,主要以一些传统的中介业务为主,许多业务领域在相当程度上还是一片空白,表外业务的种类、规模与我国银行现有的经营水平极不相称。且存在许多问题:

首先,表外业务发展速度缓慢,具体表现在,品种单一、范围狭小、档次不高。我国表外业务的品种仅局限于一些为客户提供中介服务的传统表外业务上,在各类担保贷款和投资承诺、外汇买卖等新兴表外业务上发展缓慢,同时缺乏金融创新,即使有一些,也难以普及并深入发展下去。其他如担保、包销承诺等业务也都还是品种少、规范小、缺乏深度和广度。

其次,对于表外业务的规定只散见于一些法律法规之中,并未形成法律体系,且有些规定不符合国际惯例。如我国目前使用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表内和表外业务的区别和核算不符合国际惯例。该制度指出“或有资产、或有负债,应在表外科目核算”。但又规定对业务上使用的重要凭证或未启用的有价证券,金融企业也应在表外科目进行登记。而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和英国会计原则推荐书规定;表外科目的核算对象即为或有资产或有负债表外业务。

再次,表外业务的收益较差,表外业务是以收取手续费为主要目的的服务性业务,但由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表外业务未能给予充分的重视,认为不是主业,致使表外业务成为商业银行为了拉拢客户而提供的一种无偿。例如,收款,工资、信息咨询等。

二、我国银行表外业务滞后的原因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滞后缘于我国金融市场不健全和经济不发达,银行缺乏创新的动力。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市场经济尚不成熟

目前,我国经济尚处于转轨时期,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还不是真正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经济主体。一是目前仍采取国有独资的产权形式,二是整个银行体系虽然相继出现了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但国有银行占主导地位的局面尚未打破,所以缺乏一种参与竞争的动力,缺乏扩张和创新的动力。

(二)对商业银行管理的限制

在经历了银行开办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机构而引起诸多问题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作出了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规定,明确商业银行在国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业务和证券业务。进行分业规定的初衷是为了促进金融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但却在客观上限制了我国商业银行一部分表外业务的发展。

(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这使得商业银行在开展表外业务时因缺乏法律上的支持而无所适从,其所开展的业务有可能遭到监管当局的禁止,因此限制了表外业务的规范开展。

(四)商业银行风险意识淡薄

表外业务的两大动力是规避资本充足的限制和国际管理。我国商业银行长期没有资本充足要求,目前虽有这样的要求,但由于体制原因,国有银行在落实这项监管要求往往不够严格,加上我国还没有完全按照《巴塞尔协议》规定的风险资产计算方法来衡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因此银行受到来自资本充足方面的监管压力并不大,银行不必像外资银行那样尽力去开展表外业务。此外,我国人民币尚未完全实现自由兑换,人民银行对利率、资本市场的管理远没有展开,客户对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需求不明显,银行自然对提供风险管理类表外业务持消极态度。

三、发展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对策

尽管我国银行的表外业务规模小,种类少,但是这项业务将随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而发展壮大。特别是加入WTO后,我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使拥有世界上人口最多及最大消费市场的中国成为国际大银行的战略必争之地。目前,在我国的外资银行及外资银行的代办处已经超过400家,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以其发达的表外业务与我国落后的表外业务竞争,我国银行很可能丧失在这一领域的份额,从而在整体竞争中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建立起自己的表外业务体系,实现各类业务零的突破,拥有一定量的客户,抢占市场,实现银行经营多元化以构建新的利润增长渠道。借鉴西方国家发展表外业务的经验,我国可采取以下对策:

(一)加快金融法规建设

应尽快制定有关表外业务的法规和规章。立法原则既要考虑当前金融分业管理的需要,也要考虑到银行综合经营发展的趋势。立法应逐步放松对经营业务的限制,鼓励银行开发新的经营业务品种,引入现代交易方式,在条件成熟时应按照先保险再信托证券,先后自营的顺序,允许银行逐步拓宽经营业务领域,为商业银行开展表外业务提供一个宽松的法律政策空间。

(二)加强对表外业务的风险防范和金融监管

表外业务一般都隐含着一定的风险,有些表外业务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隐含风险极大,一旦隐含风险转化为现实风险,很可能给银行造成巨大损失,并有可能导致银行破产甚至引发金融危机。我国中央银行应该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重视分析银行业务表外化的发展趋势,规划我国表外业务的种类及发展进程。可以考虑将表外业务换算成同等性质的表内业务,计算资本充足率,把表外业务纳入资产负债风险管理和比率管理,防范表外业务风险的扩张。商业银行内部应该建立风险内控机制,建立对表外业务的风险评估和预测制度,对每笔或有资产(负债)及所涉及的不同交易对象、部门、行业、地区和国家在开展表外业务之前都应测定风险指标,对表外业务发生的风险及时跟踪监测,根据业务风险的大小采取相应的措施,转移或化解风险。

(三)加强科技投入,加大人才储备力度

美国银行拓展表外业务是以其雄厚的人才队伍和先进的技术设施为后盾的。银行每年招募普通职员的67%以及管理人员的80%来自大学,银行75%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同时银行投入巨资,开发先进的电子通信技术,建设计算机网络,更新管理手段和业务处理方式。我国银行与美国银行相比在人才和技术方面存在很大差距,要改变这种状况,一方面必须多渠道引进各方面的高级人才,多种方式培训在职员工,造就和储备一批适应新型业务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形成商业银行的人才优势,从而促进业务发展。另一方面要注意科技开发,加快计算机网络建设,加强表外业务的理论研究,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不断设计开发和推广金融新产品,提高服务水平,完善服务功能,尽快实现银行通信、服务和管理现代化。

(四)积极开拓表外业务新品种

银行业务发展篇(2)

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一起被称为现代商业银行业务的三大支柱,中间业务发展对商业银行现代化和金融现代化极为重要。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对加快我国商业银行现代化改革进程、提高商业银行效益和提高竞争力有重要意义。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高速发展对金融产品需求的拉动,我国商业银行开始重视中间业务的发展,特别是近几年为迎接入世后外资银行的竞争,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取得了快速发展。

经营理念有较大突破。我国商业银行正逐渐转变经营理念,将中间业务发展作为实现金融工具创新、新的利润增长点、建立现代化经营机制的“排头兵”。我国各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都成立了中间业务部,对中间业务进行创新和营销,加强风险控制和业务稽核。各行对中间业务的认识逐步由辅业务的间接效益向主营业务直接效益转变,收费意识明显增强。

中间业务收入达到一定规模。在2001年底,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平均收入约占7%,到2002年底中国建设银行已开办中间业务品种达300个,实现中间业务收入43.7亿元,约占总收入的10%。我国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由2000年到2003年年均增长约34%,工商银行2004年的国内中间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

中间业务品种明显增加。随着对外贸易的迅猛增长和金融工具的推陈出新,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结算、汇兑、等中间业务的基础上,陆续推出了诸如信用卡、信息咨询、租赁、代保管、房地产金融服务、担保、承兑、信用证等一系列新兴中间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中间业务品种体系。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相比,无论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存在较大差距,且发展中还存在不规范、低效率、市场竞争混乱等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

中间业务规模小、收益低。尽管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在近几年取得快速发展,但同国外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国外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一般占到总收入的40%~50%,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一般在10%以内,平均为7%~8%,有的甚至不足1%,比例最高的中国银行也只有17%。

经营范围单一、品种结构不合理。尽管我国商业银行业中间业务品种已达到260多种,但60%集中在代收代付、结售汇、结算等劳务型业务上,都是技术含量低的低附加值产品,银行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利润率很低。相比之下,那些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的产品却很少。

中间业务发展环境差、市场竞争无序。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起步比较晚,政策、市场、法律和制度都不完善。中间业务产品很多都是证券、保险和银行业务的混合体,而我国实行的分业经营限制了业务的创新。中间业务市场也没有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指导其发展,使银行在中间产品市场竞争中出现了无序的恶性竞争。由于信息不对称,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价标准,银行为了争夺客户在许多中间业务服务中少收费甚至不收费,银行之间行成了“囚徒困境”博弈均衡,严重打击了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

管理体制、经营机制不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缺乏科学的管理经营体制,在发展中间业务过程中没有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使中间业务的管理缺乏业务政策和决策的统一性、连贯性以及业务推动的有效性,严重制约着中间业务的发展。在某些商业银行中,由于对中间业务的认识有偏差,虽然逐级设置了中间业务部,但上级行往往没有制定对下级行中间业务发展状况的考核办法和考核制度,无法形成严格的监督和激励机制。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问题,出现了银行经理和企业勾结利用虚假中间业务套汇、融资,增大了中间业务发展的风险,最终制约了其发展。

硬件、技术与人才支持不够。中间业务涉及领域广,技术含量高,是知识密集型业务,需要一大批掌握信息技术、精通法律、金融、计算机等方面的复合型、综合型人才来开拓。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无论在专业人才、技术装备以及技术手段上,对中间业务的支持力度都不够。

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政策建议

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完善业务发展的外部环境。要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必须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完善,使其跟上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从而为推动中间业务的拓展创造各种必需的条件。我国金融业应该早日实行混业经营,混业经营是世界金融业的趋势,只有混业经营才能更好的使银行进行中间业务创新。同时,应该发挥银行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使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能够信息对称,能达成一个最优均衡。此外,要完善法律环境,健全法律体系,以法律来规范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培养强有力的宏观金融调控能力并建立有效的金融监控。

加快商业银行制度创新,建立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好的制度能够提高生产力,商业银行必须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行改革。商业银行应该按股份制改革,完善银行内部治理结构,减少多层出现的不规范问题,对违法违规的管理人员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商业银行应该借鉴西方现代商业银行的管理办法,在发展中间业务中进行制度创新,建立基于收益的绩效考评体系和配套的激励机制。

完善对中间业务的金融监管,制定与国际接轨的管理制度与操作规范。监管部门应出台中间业务监管原则,为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制定业务规范,加强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分类管理,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管理法规,构建一个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加强金融监管、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使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始终处于规范、有序、良好的市场竞争状态。应借鉴国外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监管标准、监管手段、风险测量指标体系等,提高对中间业务的监管水平。由于中间业务不同品种的风险差异很大,监管部门应据此对中间业务实行分类监管,对商业银行不动用自身的资金,以中间人的身份为客户提供收付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全面放开,由商业银行自主经营和管理,对担保、承诺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类的中间业务,因其可能形成客户对银行的负债,风险较大,监管部门应强化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将其纳入授信管理范围加强风险管理。因此,制定与国际惯例相适应的政策、法规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注重人才开发战略。中间业务需要既懂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高素质、多类型、具有开拓敬业精神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商业银行一方面要大力引进一批具备金融、法律、财会税收、企业管理、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人才;另一方面也要建立员工培训机制,为员工提供再学习的机会,使其能了解中间业务的最新动态并参与到业务创新中来。同时,必须加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尽快建立起符合现代商业银行要求的人事激励约束机制,能充分挖掘员工的潜力。

加大科技投入。中间业务要依托于高科技发展,特别是通过网络计算机和电子通信。商业银行要加快金融电子化步伐,建立全国信息共享的通讯网络,形成较完备的信息系统。要投入一定的资金完善开办中间业务所需的硬件设施,组织研发队伍不断开发新的软件系统以适应新业务发展的需要,还要大力培养高科技人才。

参考文献:

1.戴国强,郝广才,田晓军.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

银行业务发展篇(3)

一、发展中间业务的必要性

所谓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指银行不运用或较少运用自己的资金,以中间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中间业务的发展成为大势所趋。

(一)商业银行适应存贷利率差减少的需要

近几年来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存贷款利差幅度的减少,其收益所占的比重也在日益缩小。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去开拓各种非利息业务,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商业银行经营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银行传统的经营观念也越来越不能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因此,银行应该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以此来推动银行发展、满足客户的需求。此外,随着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是银行应经国际化、多元化的需要,也是其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三)商业银行化解不良资产,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需要

一般来说,世界主要银行的不良资产率不到4%,而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远远高于这个数字,达到了20%左右。这严重降低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中间业务具有成本低、收益大、风险小的优势,有助于商业银行积累大量资本,化解不良资产,增强竞争能力,是商业银行未来竞争的重点。

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经营理念落后,对发展中间业务存在认识偏差

受落后的经营理念束缚,我国商业银行对国际银行业中间业务快速发展的趋势认识不足,对利率市场化步伐加快和金融市场全面开放后面临的生存和发展的压力认识不足。没有对商业银行业务进行准确定位,普遍只重视开拓存贷业务,将中间业务作为存贷款业务的附属业务、派生业务,以牺牲中间业务为代价换取存贷款业务的快速增长,甚至不惜成本,采取少收费或不收费,就是为了占领信贷市场。没有从战略角度将中间业务作为商业银行三大业务之一来发展。

(二)服务品种单一,科技含量不高,创新能力不足

中间业务是金融创新的产物,业务品种众多,而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开展的中间业务服务,仍以传统的接受客户委托,不占用自己的资产和收取手续费为主。据悉,全国已开办的中间业务品种多达400多种,但从整体看起主导作用的仍是那些筹资功能较强、日常操作简单的结算类、类等技术含量低、利润率很低的低附加值业务,相比之下,那些具有高附加值的咨询类、承诺类、代客理财的中间业务比较少,各类担保贷款和投资承诺、外汇买卖等新兴表外业务发展缓慢,很多业务尚处于初级状态,金融衍生工具则基本是空白,缺乏深度和广度。

(三)管理无序,缺乏统一规划

由于中间业务的开展往往涉及多个部门,使得中间业务难以像存贷款业务那样,集中由某一个部门管理,需要一个专门机构来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然而,我国商业银行缺乏科学的管理经营体制,在发展中间业务过程中没有专门的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的规划和协调,导致中间业务管理部门权限不清、职责不明,容易与与其他业务部门产生利益冲突。此外,由于中间业务的管理缺乏业务政策和决策的统一性、连贯性,中间业务的发展受到了严重制约。

(四)收费偏低,同业竞争不规范

国内中间业务市场竞争不规范、收费偏低和标准不统一问题已成为制约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主要障碍。在《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以前,各商业银行收费标准高低不一,不少商业银行在某种程度上将其作为争夺存款份额的手段,致使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开展出现低收费或无偿服务的恶性竞争局面。《办法》虽然对中间业务收费标准有了一定的规定,但很多银行仍然采取各种变通手段少收费或不收费,,使银行在中间业务市场竞争中仍然无法避免无序的恶性竞争。经常会出现一行开办了新业务品种,其他银行一哄而上仿效的情况,导致银行之间中间业务品种基本雷同。此外,受传统观念影响,我国消费者对银行的有关中间业务收费还不能接受,这又进一步降低了银行推广新业务过程中的积极性。

(五)技术手段落后,高素质从业人员严重不足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是技术含量高的业务,对计算机的网络化水平、电子通讯的速度质量要求极高。而我国的商业银行缺乏高效、快捷的结算支付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给中间业务经营与发展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此外,中间业务是知识密集型业务,涉及领域广,需要熟悉银行业务及计算机、法律、国际金融、投资、证券、保险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长期以来,商业银行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但缺乏既懂银行业务,又懂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制约了那些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业务的深入发展。

(六)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政策不统一,管理体制僵化

虽然央行在政策上鼓励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但是由于央行的政策和地方政府的政策缺乏一致性,使得银行和地方政府的纠纷时有发生。举个例子来说,工商局认为银行发展的新业务未在营业执照上注明,超出了其注册的营业范围;物价局对银行的收费标准存在异议,要进行整顿。

我国的《商业银行法》对于银行的业务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管理,明确商业银行在国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业务和证券业务。虽然初衷是为了促进金融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但在客观上限制了银行设计开发跨领域、综合性、多方位的中间业务产品,抑制金融产品的创新。虽然央行已于2002年8月颁布了《管理办法》,但仍然无法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发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对策与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我国可借鉴西方国家发展表外业务的经验,采取如下对策:

(一)更新经营理念,将中间业务作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利差将越来越小,利息收入对利润的贡献度将大幅下降。我国商业银行自身应充分重视中间业务,摒除“中间业务只是存贷业务的附属业务”的观念,将中间业务定位为新的利润增长点,使之成为支柱业务。

(二)积极开拓表外业务新品种,开发出满足差异化需求的中间业务产品

我国商业银行可以考虑从业务种类、业务方式、业务内容、客户关系、收费方式等方面进行创新,发展咨询业务和交易业务,在发展传统存贷业务的同时向客户介绍信用卡、投资咨询、个人理财等业务。同时要对客户资源进行细分,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

(三)建立统一的中间业务管理机构,加强中间业务风险监督与内控

商业银行应成立中间业务管理部,统一制定中间业务的发展目标和新产品开发战略,开展中间业务活动,并进行有效地绩效考核和评估。同时,健全风险内控和监管制度,中间业务是一种低风险性业务,但并不等于是无风险业务,可能存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结算风险等。鉴于这种情况,商业银行在开展中间业务时,必须坚持业务拓展与风险防范并重的原则,建立中间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中间业务的内部稽核和监督等。

(四)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金融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的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因此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就成为关键。因此应充分发挥银行业协会的作用,由协会牵头,加强银行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使得银行之间对于收费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达成一致,以创建公平竞争环境。

(五)加强科技投入,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中间业务的竞争很大程度上是技术装备和人才的竞争。

一方面,注意科技开发,加快建设计算机网络,实现金融电子化,开发或引进能满足不同客户需求的软件系统。

另一方面,中间业务种类繁多,涉及面广,是集人才、技术、机构、网络、信息、资金等于一身的综合业务,因此,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不仅需要经营管理人才,还需要专业型和复合型人才。

银行业务发展篇(4)

(一)金融新常态的内涵。对于金融新常态的内涵目前没有统一的定义。综合来说,金融新常态是在经济新常态场景中金融领域的状态反映和应对,它是相对旧的金融运行特征而言的,包括金融产品、金融技术以及金融服务各类创新的集合,其包含业务综合化经营趋势、数字化管理嵌入、竞争化程度加深、国际化合作加深等主要特征。

(二)金融新常态的特征。一是金融业务综合化程度不断提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以政策性银行和政府性金融机构为主,产品服务也相对单一。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从1994年起拉开商业银行改革的序幕,金融领域的跨界经营与合作不断加强,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直接连通,银行、信托、证券、基金、私募、风投、保险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之间的业务往来和合作日益密切,交叉性金融产品推陈出新,如商业银行的股权质押融资、险资资管计划、证券基金托管账户、信托基金托管、互联网资金第三方存管以及各类委外业务。同时,银行的资本市场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各类业务发展迅速,已经成为部分银行中间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

二是金融业务数字化管理不断增强。互联网金融源于信息技术革命的积累,本世纪初从美国的支付领域开始兴起波澜,比如PayPal、Square、Apple-Pay等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尝试改变金融支付方式,继而拉开金融商业模式改革的序幕。之后,Better-ment、LendingClub和Prosper等P2P金融平台将战场的硝烟蔓延至个人投资领域,通过大数据分析,将有资金需求的贷款人和资金充足的借款人有效地联系在一起,为客户提供自动化投融资服务,从而在金融领域开疆扩土。随着近年来移动互联网经济的发展,金融支付也从互联网金融进入移动互联网金融领域。2013年,BAT等互联网巨头在互联网金融领域集中布局,连同此前一批兴起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如有利网、人人贷、宜人贷等企业在P2P虚拟金融领域集中发起攻势,这一年被业内人士定位为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元年。同时,传统金融业机构如银行、保险、券商、基金等依靠强大的存量客户资源、积累的业内关系与业务基础、强大的物理网点渠道,积极拥抱互联网经济时代,直面互联网金融挑战,迅速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将互联网技术与金融业务结合,形成金融互联网化。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互相融合、互为促进,金融业务的技术角逐频频发力。

三是金融业务竞争程度不断加深。从结构上看,金融业务由“讲增速”向“讲转速”转变,由“讲数量”向“讲质量”转变。特别是随着利率市场化、本外币一体化,也即“汇率”与“利率”双率互动时代的到来,存贷利率差逐步收窄,金融盈利模式应时而变,将更加注重向管理、风控、效益、定价要效益。从范围上看,随着金融监管更加灵活、协同、务实,直接融资市场扩大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迅速发展,社会融资方式更加多元化,传统银行信贷、民间投融资、互联网金融、社会众筹等并存发展、互为竞争。这些都表明金融业的合作与竞争渐趋白热化。四是金融业务国际化合作不断加强。全球经济一体化日趋加快、国际金融市场联系日益紧密,国际产业分工调整更加细化,金融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为发挥后发优势,谋求改革红利和抢抓国际分工调整机遇,我国深度参与全球产业链分工,创造了世界经济社会发展史上的奇迹,中国式崛起成为世界经济复苏的主导性力量,产业分工也逐步向价值链、技术链和服务链的高端延伸。随着“一带一路”深入开发,人民币加入国际一揽子货币,我国企业“引进来+走出去”的交叉互动,我国个人海外投资置业需求大量派生,人民币国际化程度进一步加深,金融业务的国际化服务要求也将进一步提高。

二、金融新常态下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策略

经济新常态下,经济转型、结构调整进入关键期,多项金融改革持续推进,传统银行业创新步伐日趋加快。我们认为商业银行创新的主攻方向有四方面:以结构性改革拥抱新经济,以综合丰富产品业态,以数字化技术打造场景金融,以扁平化管理引导流程再造。

(一)以结构性改革拥抱新经济。近期以来,地价和房价快速上涨,形成强大资产泡沫,对实体行业形成挤出效应,甚至形成地产的发展路径依赖现象。过度仰仗房地产的刺激无异于饮鸩止渴,已不符合市场需求,中国经济的未来在技术创新、技术研发和高端制造。基于此,总理在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首次提出当前必须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发展新经济,以便另辟蹊径打破现在经济发展的困局,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空间。新经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特征和内涵。硅谷著名科技杂志《连线》(Wired)的创始主编、最著名的预言家凯文•凯利(KevinKelly)在《新规则,新经济》中提出了互联网时代经济运行的十个新规则,包括普及比稀有重要、蜂群比狮子重要、级数比加法重要、免费比利润重要、网络比公司重要、造山比登山重要、流动比平衡重要、空间比场所重要、关系比产能重要、机会比效率重要等,这些互联网新思维持续影响着全世界各个行业的发展方式,甚至“颠覆”整个经济规则。一般认为新经济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突破以及制度革新所带来的商业模式、经济业态的创新。具体包括传统产业的升级,以及包括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生命科技等新兴产业的兴起。商业银行的变革要融入新时代拥抱新经济,通过内部流程再造、外部资源整合、产品综合设计等结构性调整,适应并促进“旧经济”传承创新,为中国经济注入新的发展动力。

(二)以综合丰富产品业态。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仍然是在分业监管的环境下开展,但一些金融控股集团通过控股证券、银行、保险、信托、第三方支付等牌照的形式,或者大型商业银行通过各种方式获取了全金融牌照或跨业经营资格,进行产品的综合化服务和衍生性设计,曲线实现了综合化经营,不断丰富了金融产品和服务业态。国际上,综合化经营基于分业监管和混业监管的不同,大致可分为综合银行、金融控股、金融科技三种模式。一是综合银行可以直接渗透到企业经营,甚至可以控股企业,这类银行主要以德国、荷兰等欧洲大陆国家为主,其中日本的银行与企业相互控股以及高度关联的产业控股形式,是这一模式的特殊形式。二是金融控股集团,金融控股是经济发展到高级阶段产融结合的产物,一些金融企业或实业企业通过关联控股或绝对控股形式参与到银行业,一般以英美等盎格鲁-萨克逊国家为代表。在国内,事实上也在实践探索着,比如万科入股徽商银行、海尔入股青岛商业银行、华润集团入股珠海商业银行,甚至此前的首钢入股华夏银行、光大集团控股光大银行、平安集团控股深发展银行,等等。三是金融科技一般以互联网金融为特征,比如苹果、谷歌的平台金融,国内的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金融科技是未来银行的重要发展方向。为适应金融新常态,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也有说是混业化经营)渐成趋势。观其产品创新和衍生轨迹,按照各项业务与传统业务的紧密程度,大致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延伸:依托云技术的大数据分析,提升风控能力的同时,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依托资本市场尤其是直接融资市场的开发开放,拓宽融资渠道的同时,提高资金配置效率;依托产业整合购并的市场需求,扩大投资交易类业务的同时,提升行业竞争力和企业生产力。

(三)以数字化引导,打造场景金融。信息技术不仅是传统业务的支撑平台,更是链接产品的运营系统,链接服务的生产系统,链接客户的纽带,以云计算、移动互联、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型技术和产业,正以独有的技术创新驱动传统金融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相向而行、相互促进、相互融合,而其汇聚融合点就是“场景金融”。在互联网+的时代,场景金融是人们在某一活动场景中的金融需求体验。比如淘宝购物、京东商城、苏宁易购等电子购物领域,消费者们在电子商城里体验虚拟购物场景,与这些电商业务相对应的,则有支付宝、微信支付、财付通、京东白条等支付渠道,从而保障消费金融场景的应用,由此而延伸至生活的滴滴打车、寻医问药网、途牛网等,也是消费金融数字化的集中体现。伴随着消费金融市场的群雄逐鹿,“微粒贷”、人人贷、开鑫贷等互联网金融平台纷纷进入消费金融领域。商业银行则直面挑战,积极把握消费金融数字化发展趋势,提供APP、手机银行、网银,甚至主动与互联网巨头公司合作开发产品,比如中信银行与百度战略合作,从直销银行切入展开合作,预计在支付渠道、信贷数据整合、客户关系管理、信息资源共享以及其他金融产品等方面展开合作。面对互联网金融的竞争,银行应将金融服务的方式变为嵌入流程式服务、场景化服务和生态化服务。

(四)以扁平化管理,引领流程再造。在当前市场主体层次不断提升(比如民营银行、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发展),金融需求不断升级,金融服务手段多样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的背景下,如何提升管理科学化、智能化水平,精简管理层级优化组织架构,简化流程有效提升后台业务处理效率,成为商业银行顺应技术潮流与满足市场需求的必然选择因素。作为未来银行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发达国家银行依托互联网等新技术的支持,已在扁平化管理方面做出了重要探索。扁平化管理是针对组织有过多管理层级而提出的,商业银行扁平化经营管理主要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展开:纵向流程梳理方面,主要是减少管理层次、管理流程和管理人员,优化人员结构配比,柜面业务流程优化、等级行综合考核、风险垂直管理,强化经营职能,节约管理成本,持续扩大盈利,网点集中管理等事项。横向业务整合方面,着力逐步建立面向市场和客户、精简高效的经营管理中心、服务指导中心和资源配置中心,建立网格化立体式组织管理架构,通过管理路径和管理流程的重组与变革,增强协同配合力,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目标。

三、金融新常态下商业银行业务发展具体对策

商业银行基于金融新常态的应对,除了把握以上发展策略外,还应着眼未来,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业务、交易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以及互联网+等创新业务的发展。

(一)创新投贷联动模式。投贷联动是根据企业成长周期不同阶段,将债权与股权灵活组合,满足企业成长价值链金融服务的一种商业银行业务方式。投贷联动在国际上已有较为成熟的经验和丰富的案例,国内投贷联动近年来也获得政策和监管的大力支持,“十三五规划”纲要,央行等八部委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等政策和文件先后出台,鼓励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直融市场,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参与投贷联动试点。目前看,以客户服务对象为基础,以风险偏好为参照,国内投贷联动的实践模式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一是跟投。对具有高增长前景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贷款,与第三方风险资本、私募资本、天使基金等机构合作形成投贷联盟,探索类似小股权撬动大债权的投贷联动模式,股权比例一般在5%以内,配套大比例贷款支持,这类模式以英国中小企业成长基金为代表,国内主要是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率先探索。二是直投。即直接设立股权投资公司模式,直投模式相对灵活,同时风险也更集中,比较适合前沿科技创新、文化艺术投资、大型基础设施投资等高风险、高回报的项目,这种模式以国际上的硅谷银行为代表。目前,已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恒丰银行、北京银行、天津银行、上海银行、浦发硅谷银行等十家银行获得试点资格,其他各类银行正积极申报。三是引投。通过境外子公司在国内设立股权投资管理公司,间接投资企业股权。其实质是绕开我国《商业银行法》关于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监管规定,目前主要有工行和建行。随着投贷试点和政策的放开,对接非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类或股权投资类理财产品业务发行,将募集资金入股目标企业,获得股权收益。四是合投。这类模式主要以产业基金、PPP基金等模式展开,合投服务对象相对来说是基础建设、产业发展等大型项目,而在风险把控上,通过“优先+劣后”的结构化设计或股权回购增信的方式缓释风险。

(二)创新并购融资服务。伴随新一轮经济周期调整持续进行,全球并购融资市场方兴未艾。根据汤森路透最近的数据,2015年全球并购交易数额高达4.7万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1万亿元),且规模持续扩张。而国内随着我国产业整合、国资国企改革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并购交易金额也是屡创新高。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各省市新一轮国资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央企或率先迎来并购重组的浪潮,并引领地方国企并购重组风潮。并购融资服务除并购贷款外,依托近年来迅速培育的资本市场,广泛运用并购债券、并购基金、并购夹层融资和并购后整合融资等组合融资,满足客户多元化并购融资需求。以亚洲投资开发银行设立为标志,我国“一带一路”战略向内陆纵深和海外延伸推进,大批企业对跨境融资趋之若鹜,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境内外资金价格的差异以及上市融资准入条件和准入周期更为规范透明。商业银行应适应这一新常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针对企业的发债、上市和并购需求,提供财务顾问、资金信贷、财富管理、套期保值等整套“一揽子”金融服务方案和全流程的服务支持;二是丰富国际业务品种,除提供国际结算、贸易融资等单一性业务外,提供避险理财、开具保函和信用证、即期远期结售汇等结构性产品服务;三是参与全球产业分工价值链。除满足个体企业的金融需求外,扩展以跨国供应链为主体的金融服务需求,在助力国内企业转移过剩产能向海外输出资本和服务的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银行业务发展篇(5)

一、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必要性

1、我国商业银行顺应国际银行业发展趋势的需要

随着金融自由化的发展和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对金融业实施的严格管制已经或正在放松,综合化经营已经成为全球银行业的发展趋势。目前,实现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在金融机构内部的交叉融合已成为当今国际银行业的主流,全球金融资源正在综合化经营的国际大银行集中。在全球千家银行排名前25位大银行中,除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外,其余均采取综合化经营模式。国外各大银行通常同时经营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通过业务多元化使资本回报率大大提升。从国际综合性大银行看,中间业务收入普遍占利差收入的40%-60%,而投资银行业务又是中间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作为附加值高、知识密集的新兴中间业务,投行业务的发展将有效地促进中间业务结构的升级,进而有效提高银行竞争能力和经营能力,充分利用持有的金融资源。发展投资银行业务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拓宽收入来源渠道,增强盈利能力和优化收入结构。

2、我国商业银行应对国际国内金融市场发展的需要

首先,近几年来,我国的股票市场、基金市场、债券市场对存款的分流日益明显,依靠存贷利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传统商业银行面临着资本市场迅速发展所带来的巨大挑战;其次,发达的国际资本市场也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国内优质企业赴海外上市融资,以求获得更有效的资金支持,更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和能力,这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尤其商业银行的发展也带来巨大的竞争压力,严重影响传统优质商业银行业务的增长;再次,我国金融改革的中心是发展金融市场,推动包括货币市场、债券市场、资本市场、股票市场、其他衍生品市场的整个金融的发展,我国的金融市场将越来越发展成为一个流动性好、有足够宽度和厚度的市场化平台。

3、我国商业银行持续健康发展和风险管理的需要

加入WTO之后,根据入世承诺,2006年月12月1日后中国全面开放金融市场,国际全能银行和一流投资银行迅速抢摊中国市场,对于已经存在过度的国内商业银行业务竞争的局面,我国各大主要商业银行将很可能逐渐面临客户资源和资金来源日益萎缩的困境。因此,中国商业银行必须通过发展投资银行业务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来维持和拓展客户资源。并且,金融行业的高风险性决定了商业银行需要通过多元化经营分散和规避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为商业银行管理风险提供了充分有效的工具。通过贷款转让、贷款互换等工具,商业银行可以更有效地管理信用风险;通过互换、期权、期货等工具,商业银行可以更有效地管理市场风险;通过发行债券、证券化等工具,商业银行可以更有效地管理流动性风险。此外,通过开展财务顾问等业务,商业银行可以在项目前期介入,了解项目和业主的有效信息,从而有效防范自身及客户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

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政策环境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1年7月的央行颁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明确了商业银行可以开办证券、保险、财务顾问、项目融资、银团货款、金融衍生品交易等投行业务。2003年修改之后的《商业银行法》虽然没有越过商业银行直接办理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这一底线,但是增加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款, 为商业银行日后以特定模式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预留了空间。2005年2月20日,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明确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可以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期间,银行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既可以募集和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投资固定收益类证券,也可以募集和管理其他类型的基金。政策和法律上的松动使得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之路有了巨大的实践空间,但应该注意到,目前国内各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基本上还停留在探索和起步阶段,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相当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商业银行将投资银行业务定位于服务传统业务特别是资产业务的发展

在我国商业银行现行利差水平相对较高,商业银行在投资银行业务经营策略的选择上,更加关心的是优质贷款的增长、收息率的提高和不良贷款余额及占贷款余额比例的双下降。出于这种考虑,商业银行会自然而然地将投资银行业务定位于服务传统业务特别是资产业务的发展,这种市场定位,从短期来看,确实有利于促进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发展和经营效益的整体改进;但从长期来看,对投资银行业务的成长却极为不利。投资银行业务过分依附于传统业务,并作为竞争传统业务的一种手段和辅助工具,使其很难被摆到作为一项主体业务应有的位置,在商业银行整体发展战略上得不到相应的体现,各项资源的投入也缺乏保障。

2、目前商业银行的大部分投行从业人员与真正的投资银行从业人员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如商业银行现有的投行从业人员大多是原来从事银行存贷业务的人员,与真正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专业人员的价值取向、职业文化、专业素质、市场化理念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异。

3、大部分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部门在相关业务领域和行业的研究水平还比较低

基本该类部门都没有明确相关业务研究的导向,没有明确研究所涉及的规模和深入程度、研究的对象和侧重点、研究的周期和效率、研究结果的形式、研究的手段,以及研究团队的组织建设。对于投资银行的研究工作,其研究的目的、内容和组织方式等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否则将无法提高投资银行部门的竞争力。

4、尚未建立与投行业务相适应的有效的业务营销和客户培育管理的运行机制

由于市场化理念还未成为牢固的职业思维,如何建立和如何维护有效的客户培育和管理系统、如何建立庞大和有效的销售网络推销品种,如何加强决策层、管理层、操作层之间的协调与沟通,提高决策效率,增强适应市场的灵活应变能力等都是很值得考究的问题。

三、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策略分析

1、正确处理投资银行业务发展与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发展的关系

投资银行业务作为一项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业务,其直接效益体现在能够取得顾问费等中间业务收入,形成新的收入来源;其间接效益体现在能够促进商业银行占领新兴市场、竞争高端客户、营销优质贷款、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化解不良贷款和保全信贷资产等,带动并促进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发展。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商业银行应从抢占未来市场竞争制高点的高度,从战略上明确发展投资银行业务不只是简单地在现有传统产品体系内扩大产品组合的广度和延伸产品线的长度,而是通过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增加商业银行在资本市场业务领域新的产品线,促进商业银行传统业务与资本市场业务之间的整合和联动。在兼顾投资银行业务对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促进,实现各项业务发展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基础上,商业银行应将投资银行业务作为一项主体业务,注重和追求投资银行业务自身的发展,牢固树立“收入导向型”的发展观和经营理念,并从体制和机制上给予充分扶持和保障。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真正形成依托传统业务促进投资银行业务发展,通过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带动传统业务发展的良性循环,才能真正体现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初衷。

2、提高投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用良好的机制塑造一支优秀的专业的投资银行家团队

投资银行业务是一项高度专业化的智力密集型金融中介业务,需要一支过硬的专业人才队伍作为支撑,所以,商业银行既要培养一批精通金融、财务、企业管理等知识的综合型人才,又要引进证券、法律、营销、IT通讯、房地产等各方面的专业人才,为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奠定人力资源基础。因此,塑造一个具有“能力纵深”并具有合作精神的业务团队,是实现投资银行专业化和个性化服务的前提。单就商业银行内部进行培养而言,可以参照以下方法进行:首先对业务领域和业务类型进行分工,将业务操作流程模块化、标准化以及充分的业务交流,使从业人员在具有较好的专业水准基础上也能体现良好的综合能力;其次可以实行高效率下的较大工作负荷,持续性的培训,严格的考评与维持一定水平的人员流动性的淘汰机制,等等。最后要针对投资银行业务智力密集性的特点,参照市场标准和国际惯例,以经营业绩为主要依据,充分考虑专业人才的市场价值和不同项目的收益水平确定分配标准,使人力资源的成本与收益相对称,让有限资源向最能为商业银行创造投资银行收益的人才倾斜,最大限度地激发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3、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应依托自身优势,强化相关业务领域和行业的研究

随着资本市场服务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客户对投资银行服务品质的要求也迅速提高,期望在所有的行业和所有的业务类型领域都能游刃有余的投资银行实际将不可避免地因不切实际而走向全面平庸。因此,在明确自身发展定位的基础上追求投资银行的特色化和专业化经营是理智的选择。根据市场环境和自身的资源状况,进行明确的行业定位和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是实现特色化和专业化服务的基础。对于投资银行的研究工作,其研究的目的、内容和组织方式是值得关注的问题。首先明确的是,需要的是以投资银行,而不是以经纪业务或其他业务为导向的研究,这从某种程度上就决定了研究所涉及的规模和深入程度、研究的对象和侧重点、研究的周期和效率、研究结果的形式、研究的手段,以及研究团队的组织。进行研究的目的应该是为了“拿得到好项目”和“执行好项目”,因此,研究的内容应当主要包括面向重点客户群的适当规模的行业研究,以及投资银行技术手段的研究和创新。

4、高度重视投资银行业务营销工作和建立有效的客户培育和管理系统

要坚持市场化理念,制定适合本行实际的长期和短期营销战略。要充分利用在长期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金实力、客户资源、机构网络、对外信誉等优势,积极发展重组并购、结构化融资、财务顾问、资产管理、资产证券化、衍生品交易等投资银行业务,同时不断发展股权私募、上市顾问等业务,在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的同时,不断增强自身的综合竞争能力,为以后发展全功能的投资银行业务做好各种资源储备。同时商业银行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营销时,应注意在营销客户、经济效益和资产保全等方面实现多目标并重,尤其是对优质客户的业务要实行交叉营销,形成投资银行业务和传统银行业务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营销应坚持“以客户为中心”,针对不同客户的需求,开发多元化、个性化、系统化的投资银行业务产品,为客户设计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要突破传统的存贷款观念,在为客户融资的基础上,通过提供项目融资、委托理财、投资咨询、资产管理、金融创新等投资银行业务,实施多元化营销策略。

银行业务发展篇(6)

随着我国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用贷款价格竞争大型优质客户的效果将大打折扣。并且,随着市场环境和客户金融意识的逐步成熟,越来越多的客户已经不仅仅满足于银行提供的存贷款等传统服务,而要求银行提供包括重组并购、企业理财等投行业务在内的综合金融服务。因此,商业银行应加强对投资银行业务的研究,尽快找准市场定位与业务发展模式,积极进行新的产品设计与开发,促进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稳步发展。

一、现行监管框架下商业银行兼营投行业务的空间

当前,受分业经营的限制,我国商业银行暂无法拥有投行业务牌照,只能在商业银行现行架构内发展投行业务,但商业银行兼营投行业务的空间仍然较大,《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商业银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均为商业银行开展部分投行业务提供了政策及法律依据。例如《商业银行法》确定的业务经营范围就包括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如果以传统投资银行理论,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是证券承销业务,那么还很难说我国的商业银行已真正介入到投行业务领域,只能说商业银行开办了投资银行的部分派生业务。事实上,国内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也正是从这部分业务领域开始起步的,它们构成了现阶段国内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的基本成长点。

笔者认为,我国现行法规规定商业银行可拓展的投行业务范围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相关的金融法规中,“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这一条款留有很大的协商空间。随着国内金融形势的趋好以及金融监管能力的提高,特别是内外资银行同业竞争日趋激烈,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范围在现行框架下已得到有效的空间拓展,并且将向除证券承销业务以外的其他投资银行业务发展。

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定位和发展方向

投资银行业务本身是一个综合性的业务大类,它具有广泛的、不断扩展的内涵。同时,投资银行业务又具有智能密集性,每一项具体的投资银行业务品种都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以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人力资源状况、业务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不应盲目的一步到位、一蹴而就,短期内不仅不能涉足投资银行业务中的高风险领域,也无法迅速开展投资银行的高端业务。因此,商业银行应根据外部监管政策、竞争环境的变化,结合自身的优劣势,找准市场定位,实行一个分阶段渐进的过程来发展投资银行业务,以更好地满足企业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

(一)近期业务目标:在宏观调控形势下推动投行业务的发展

今年以来,在人民银行实行从紧货币政策、严格控制货币信贷总量和投放节奏、加强流动性管理的大背景下,加快推进和开展投行业务,可使商业银行在资产业务规模限制的条件下仍能扩大客户基础,盘活信贷资金与增强流动性,挖掘中间业务增长点并提升盈利水平,能有效摆脱信贷依赖和规避贷款规模调控。

1.业务定位

商业银行应优先发展与信贷业务、资金业务及结算业务关系密切的投行业务。通过信贷资产出让、间接银团、贸易融资海外机构风险参与等的业务手段出售一部分账面余额较大、剩余期限较长、收益率相对较低的资产,以换取相对稳定的长期资金来源,快速调整资产负债结构,降低期限错配的风险敞口,改善商业银行短期贷款规模与外汇头寸敞口不足的状况,同时,腾出相应的贷款规模用于巩固和发展优质战略客户的合作关系,既避免客户资源流失,又增加了收入来源。

2.客户定位

在目标客户的筛选方面,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应着力服务于稳定和争取优质客户的竞争策略,要以稳定型或成长型行业中技术先进、规模经济、经营稳健并拥有卓越管理团队的公司为核心客户。同时,政府部门也应是商业银行一个重点服务对象,为政府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将是一个广阔的市场。通过担任政府部门的财务顾问,可以争取到优质客户,获得投资银行和传统银行业务的市场先机。

(二)中长期业务目标:在分业经营的大局下加快发展投行业务,形成一定的跨业经营格局

首先,商业银行应在国内分业经营的大局下,充分利用现有的客户资源与集团机构网络优势,在外部监管政策、金融市场环境以及竞争条件支持的前提下,加快发展投行业务,将资本市场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的交叉区域作为业务创新的重点领域,深入拓展以直接融资市场为主战场的投行业务,通过参与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直接融资,创新业务模式,加快发展资产管理业务、企业改制、重组与并购业务、不良资产及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股权投资服务/风险投资、金融租赁、金融工程等创新业务,在可预见的将来形成一定的跨业经营格局。

其次,商业银行应着力通过行属投行机构全面开拓股票债券发行承销交易经纪、直接投资、资产管理等传统牌照类投行业务,促进行内外各项投行业务齐头并进,行内外投行机构协调配合、相互促进,形成完整的投行产品体系,逐步使投行业务成为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并列的重要业务板块,使投行业务成为大客户金融服务的主要手段及盈利来源。

再次,在目前分业经营的条件下,由于银行具有资金、客户资源、信息的三大优势,在对并购对象的选择、资信调查,到并购方案设计、融资安排以及后期整合的过程中,可能也只有银行能够为企业的金融需求提供“一站式”服务。银行基于对客户信息的深度挖掘,无疑是企业之间实现并购和合作重要而可靠的信息来源。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深入发展,国内改制、重组及并购业务日渐增多,特别是股权分置改革后国内并购市场将会十分活跃。凭借客户资源优势,商业银行可以把握由此而来的顾问业务和融资业务(如过桥贷款等)机会,配合证券公司帮助企业借壳或选择买卖壳资源,共同策划具体的运作方案,并提供资金和信息方面的支持,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确立自己的投行业务品牌。

三、促进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发展的几点策略

适应客户需求变化,加快发展知识密集、高附加值的投资银行业务,实现传统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的相互支持和协调发展,是商业银行走出规模扩张和低水平同质竞争泥潭,培育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商业银行必须详细分析自己的组织结构、业务特色、风险控制能力以及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上所具有的优劣势,根据投资银行的行业特点进行相应的管理变革和产品创新,为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和宽松的环境。

(一)完善市场营销体系,实现全行上下左右的联动营销

1.完善组织架构

为加快发展商业银行系统内的投资银行业务,笔者建议在商业银行总行层面以及投资银行业务需求较大的省一级分行建立投资银行部,将现有的分散于公司业务板块、个人业务板块和资金业务板块的与投行业务相关的部门、职能、人员加以整合,构建由总行投行部、各分行投行部以及集团内部专业的投资银行机构组成的投行业务组织机构,并初步培训形成了一支总分行专业团队以及分散在各分支机构的兼职投行团队。同时,给予投资银行部相对独立的经营决策权,使其能够有效把握市场机遇,充分调动各种资源,对投资银行部进行系统策划、拓展和管理。

2.采用双客户经理制加强客户营销,理顺投行业务流程

在客户营销方面,要从以产品营销为中心到围绕客户进行交叉销售、实现综合营销的转变。鉴于投资银行业务跨度较大,客户需求较为复杂,建议在开展投行业务的营销过程中,考虑实施由公司客户经理和省一级分行投行客户经理组成的双客户经理制。在开拓一些以投行业务为主体需求的客户时,以省一级分行派出的投行客户经理为主进行营销;在成功营销客户并实现服务之后,公司客户经理再进入,深度挖掘融资、现金管理和其他综合业务需求。在为优质大型客户服务的时候,应尽量采取专业团队服务模式,针对大型企业客户提供包括短期融资券、债券承销、股票发行、票据融资、理财与投资等一揽子优质服务方案。

(二)搭建外部服务机构网络

为加快投行业务的发展,在与行内部门合作的基础上,商业银行还应尽快着手建立投行业务的“外脑”资源库,与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风险投资机构、其他咨询机构等机构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形成“合作伙伴库”,聘请一部分外部专家形成“专家团”,引入这些“外脑”资源,一是可以在业务开展初期解决商业银行财务顾问、部分投资银行业务运作经验不足的问题,通过合作完成相关服务;二是借助其他金融机构的渠道和交易资格使客户能够参与各类金融市场的交易;三是可以凝聚一批有实力的机构和专家,提升商业银行的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将投资银行部打造成为“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及时满足客户全方位的业务需求,切实提升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

(三)建立与投资银行业务相适应的运行机制

与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不同,投行业务需要银行从业人员在业务运作过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与智慧,必须把业务创新摆到特别突出的位置,从机制上促使从业人员保持持久的创新动力。同时,投资银行也是一个智力密集型的行业,所涉及的学科包括经济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和管理学等。因此,要充分考虑专业人才的市场价值和不同项目的收益水平确定分配标准,使人力资源的成本与收益相对称,让有限资源向最能为投行业务创造收益的专业人才倾斜,最大限度地激发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商业银行要依靠一支具有现代金融理论知识和丰富银行业务实践经验、专业知识面广并且懂得国际金融惯例的创新型人才来拓展投资银行的业务。同时,还要借鉴国内外先进投行机构和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经验,完善激励约束与利益分配机制,真正实现收入与业务挂钩的机制,做到能吸引人、培养人、留住人、发挥人才在同业竞争中的核心作用。

参考文献:

[1]周薇,刘东艳.我国商业银行兼营投资银行业务的模式分析.商业文化,2007.06.

银行业务发展篇(7)

(一)电子银行为客户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传统柜台业务的办理通常需要考虑时间、空间因素,非上班时间、距离太远、业务办理人数太多等都是传统银行面临的缺陷,相比之下,电子银行业务可以让顾客享受到便捷的服务,不受时间、空间和用户人数的限制。经营方式的创新,有利于银行业务的拓展,同时降低了银行的服务成本,在提高客户的满意度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电子交易易操作、速度快。传统柜台业务需要客户亲自前往银行,通过填写纸质业务单办理相关业务。而业务单的须填写信息繁琐,致使客户花费在填写业务单上的时间过多,降低了银行的业务办理效率。而电子银行的交易过程为无纸化,用户须填写信息较少,操作步骤简洁且易学,更重要的是业务办理的速度快,为客户的生活提供了便捷服务,因此深受客户们的喜爱。

二、国内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作为新兴业务,电子银行业务在迅速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一)同业间竞争日益激烈,产品创新尤显重要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均来自于贷款,对电子银行业务产品创新的投入普遍不足,因此该市场的产品差异性不足。因此,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商业银行需要提供更具特色需求度更大能为客户提供更多便利服务的产品,只有这样银行才有在竞争中获得优势的可能。

(二)依靠互联网进行业务办理,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与传统银行业务不同,电子银行业务处于一个相对开放的环境,其依托的信息技术与通信技术具有共享性、开放性等特点,这些特点促使银行的业务系统渗透到了世界的各个角落。电子银行的产品创新如工商银行的“融e购”、兴业银行的“兴业宝”、“兴业红”及“智盈宝”等使政府、银行、企业、个人之见的数据交换越来越频繁,同时黑客技术、密码破解技术也在不断发展,给银行带来的威胁越来越大,致使银行面临着技术风险的严峻考验。

三、积极发展电子银行业务以提升商业银行绩效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电子银行业务安全性消费者对电子银行业务产品及相关交易过程安全性的担忧成为我国电子银行业务发展的阻碍之一,因此,为了大力发展电子银行业务提升其对银行绩效的贡献程度,商业银行应不断提升自己的信息技术水平,采取先进的网络安全保护措施来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安全性,例如采用统一的认证体系、多重身份验证等来消除网上银行消费者对安全性的担忧。

银行业务发展篇(8)

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开办时间不长,与国外先进商业银行相比存在诸多劣势,自身发展还存在问题,因此需要更进一步发展。

一、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现状 。

我国的投资银行发展较晚,第一家证券公司是1987年在深圳成立的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从我国实践来看,投资银行业务最初是由商业银行来辅助完成的。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我国开放证券流通市场,原有商业银行的证券业务逐渐被分离出来,各地区先后成立了一大批证券公司,形成了以证券公司为主的证券市场中介机构体系。在随后的十余年里,证券公司逐渐成为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主体。但是,除了专业的证券公司以外,还有一大批业务范围较为宽泛的信托投资公司、金融投资公司、产权交易与经纪机构、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咨询公司等在从事投资银行的其他业务。

我国的投资银行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全国性的,第二种是地区性的,第三种是民营性的。全国性的投资银行又分为两类:其一是以银行系统为背景的证券公司,其二是以国务院直属或国务院各部委为背景的信托投资公司。地区性的投资银行主要是省市两级的专业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以上两种类型的投资银行依托国家在证券业务方面的特许经营权在我国投资银行业中占据了主体地位。民营性的投资银行主要是一些投资管理公司、财务顾问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等,它们绝大多数是从过去为客户提供管理咨询和投资顾问业务发展起来的,有一定的资本实力,在企业并购、项目融资和金融创新方面具有很强的灵活性,正逐渐成为我国投资银行领域的一支中坚力量。

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业务功能不全

国际投行的主营业务在我国商业银行中都没有开展起来,商业银行缺少核心业务,影响优势的发挥,还不能算真正意义上开展投行业务。

(二)经营品种简单

我国商业银行从事的部分投行业务,大致分为咨询顾问类、重组并购类、资产转让与资产证券化、直接融资类四大类。尽管如此,投行业务开展的程度仍不深、业务范围仍不广,能从事兼并收购顾问业务、金融工程以及研究与发展类业务的屈指可数。

(三)对企业走出去支持不够

境内企业在海外上市的承销业务大都交与合资公司或外资公司,我国的投资银行还普遍缺乏声誉,尤其是缺乏国际声誉,国内商业银行尚不能为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化竞争、海外兼并收购形成有力的支持。从西方发达国家看,现资银行业的发展是以其大量经营企业并购业务为标志的,另外在资产管理和金融工程方面也都有优异的表现。

此外,我国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参与程度等方面都不及国际大型投资银行。

三、导致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存在问题的原因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的缺陷和问题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

(一)分业经营格局的制约

这是最重要的原因。随着我国《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陆续颁布,形成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格局,这在经济转型初期有它的合理性和必要性。2001年国家推出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提供了政策空间。尽管商业银行开展了常年财务顾问、银团贷款、结构化融资、重组并购、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等一些证券公司未能开展或者未形成优势的投行业务,但证券的承销、经纪与交易等需要经营牌照的业务仍未能开展,对商业银行的全面服务功能形成制约,造成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不能形成完整的业务价值链和全面的业务体系,很多投行业务只是投行业务整体价值链上的某几个环节,要开展具有完整价值链的投行业务还需要国家政策和法律的进一步调整。

(二)创新机制的缺失

银行业务发展篇(9)

零售银行业务是指以客户为中心,运用现代化经营理念,依托高科技手段,向个人、家庭和中小企业提供的综合性、一体化的金融服务。零售银行业务是相对于批发银行业务而言的,通常将主要面向个人客户和中小企业的银行业务称为零售银行业务。其主要特点是:单笔业务涉及金额较小、利润率较高、服务对象是个人客户和中小企业、客户流动性较高、业务风险两极化(即面向个人客户的零售银行业务风险较低,面向中小企业的零售银行业务的风险较高)。根据零售银行业务涉及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的情况,将零售银行业务品种划分为零售负债业务、零售资产业务和零售中间业务。

一、我国商业银行零售银行业务现状

1、零售银行负债业务现状

1984年以来,以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随着改革的深入,银行自身利益得到越来越充分的体现。零售银行业务在吸收家庭储蓄、支持商业银行利润增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长期以来,大多数的商业银行把零售银行业务中吸收存款业务放在首要地位,零售银行业务推出的业务创新和工具创新在个人存款领域最为丰富,出现了教育储蓄、有奖储蓄、爱心储蓄、通存通兑、代收代付、协定存款等新的产品和服务项目。在零售银行业务考核标准中,存款指标完成情况几乎成为业绩考核的唯一标准,而一些跨国银行以利润为中心的指标考核体系使个人客户成为资产业务的重要主体。我国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在零售负债业务中占有绝对优势。在国内的商业银行中,2006年6月四大商业银行的人民币储蓄存款业务市场占比达到89.41%。其中,工商银行的储蓄业务发展名列前茅:1999年末,工商银行的人民币储蓄存款金额已经达到16492亿元,在四家商业银行中占比为41.35%,居国内银行首位;1999年9月1日工商银行首家在全国范围内开办了教育储蓄业务。建设银行综合零售业务也发展较快,尤其是储蓄业务发展迅速。

2、零售银行资产业务现状

现阶段我国零售银行资产业务主要以消费信贷为主,据统计,1997―2000年我国消费信贷从172亿元增至4265.1亿元,增幅较大,但在贷款中的占比不大,均在4.4%以下;2000―2004年间消费信贷增长速度趋于稳定,但仍然维持50%的年增长幅度,2005年7月底消费信贷达2.1万亿元,但占比仍仅有11%。在消费信贷总额中,住房消费信贷的比重一直维持在80%以上,其次是汽车消费贷款。虽然消费信贷保持高速增长,但是我国的消费信贷还处于起步阶段。截至2005年7月底,我国消费信贷只有2.1万亿元,占商业银行自营贷款的比例仅为11%。对中小企业来说,贷款需求有所缓解,但是贷款增幅缓慢,市场份额下降。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支持其发展的政策办法,各金融机构也积极采取措施,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比如工行推出支持中小企业贷款的举措,允许自然人给贷款期限在3年以内的中小企业提供财产担保并承担代偿责任。

3、零售银行中间业务现状

我国零售银行中间业务刚刚起步,潜力较大,发展迅速,2004年,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超过3500亿元,并且中间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已由2002年的3.8%上升到8%,开办的业务品种涉及420个。但零售银行中间业务比重低、赢利较差、业务品种少,以服务、咨询服务为主。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没有把中间业务作为一项主业和新的利润增长点来经营,产业开发的初衷,不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是作为吸收存款、吸引客户的免费附加服务。我国零售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构成较为简单,只有手续费收入、汇兑收入和其他营业收入;零售中间业务品种以传统的结算、汇兑、收付业务为主,高附加值的中间业务品种少,金融衍生类工具类业务的开发基本还是空白,银行不能代客理财,只能提供咨询服务。这与我国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管理不无关系。

我国银行卡业务发展迅速,信用卡的用卡环境不断改善。2004年底,我国发行银行卡7.62亿张,仅次于美国的8.5亿张,居全球第二。2005年5月17日工商银行率先成立牡丹卡中心,实现银行卡业务独立经营后,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建设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行信用卡中心相继走上了专业化、准公司化道路,并且广发信用卡中心于2005年首先实现了赢利。但是,到目前为止,国内尚未推出覆盖全国范围的符合国际标准的信用卡,并且,信用卡利润是国际大银行的核心业务和主要利润来源,而我国信用卡使用率较低,商业银行收入中来自信用卡的收入比重较小。此外,随着银行卡业务规模发展,发卡数量趋向饱和,市场对银行卡的需求已不再局限于普及使用,而是进入提升功能与服务层面。同时,随着银行卡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差异化日益明显,尤其是高价值客户群体已逐渐形成和扩大,对银行卡营销服务的专业化水准也有了更高的要求。旧的服务体系已经不能满足和适应快速增长的业务需要和时刻变化的客户需求,并受地理环境影响需要大力改善。

二、我国商业银行零售银行业务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银行机制方面

一是产权不清晰造成行政干预过多以致经营风险增大。银行作为企业法人的权责明晰问题受到行政力量的干预,使得银行经营的赢利目标很难置于众多目标的核心地位。2006年12月11日加入世贸组织过度期结束后,我国银行业进一步对外开放,取消了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的客户和地域限制,这样可供居民和企业选择的其他银行逐渐增多,存款分流加快,商业银行的挤兑风险增加。九十年代初期,金融业的基本主题就转向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但是由于体制机制的障碍,一些先进的机制和理念与银行制度之间经常发生冲突,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二是产权不清造成的所有制岐视使得零售银行业务不受重视。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作为债权和债务人最终主体属于国家所有。同为中小企业,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受到不同的待遇。三是传统的用人机制造成管理层拓展零售银行业务的动力不足。商业银行各级分支机构都纳入国家干部的管理系列,管理人员套用国家行政机关的级别,工资分配与银行效益关系不紧密。

2、金融监管制度方面

一是零售资产负债利率管制制约了零售银行业务的创新空间。当前我国的利率管制体制基本上还是国家控制,中央银行只享有20%的利率浮动权,而且利率结构复杂,各档次与市场资金供求信号差距较大,不能真实反映资金稀缺程度。商业银行对企业、个人的存贷款利率由中央银行制定,浮动幅度有限。这种严格的利率管制限制了零售银行业务的竞争空间,零售银行业务很难运用产品创新和价格手段进行竞争,只能把竞争的焦点集中在广告和促销上,竞争空间狭小。二是分业经营限制了零售银行业务发展的多元化。分业经营的限制使得我国商业银行在零售资产业务方面以消费信贷为主,在零售负债业务方面以居民储蓄为主,许多有发展前途的经营品种无法开展,不能满足客户对金融业务的综合性需求。同时,分业经营不利于我国零售银行业务平等参与国际竞争。入世后,本来就弱小的零售银行业务固守着传统业务,而实力强大的外资银行经营多元化业务,这必将进一步拉大我国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的差距。三是不健全的信用制度使商业银行对零售资产业务的风险无法实现事前预防。我国信用制度的建立刚刚起步,还存在很多问题,如果商业银行在缺乏信用记录的情况下开展零售资产业务,就会增大风险,零售银行业务的发展也会因此受到制约。四是缺乏风险规避制度使商业银行对零售业务风险无法实时控制。由于缺乏信用担保和商业保险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商业银行控制消费信贷风险手段单一,仅局限于以存单、有价证券作质押和以住房作抵押的范围内。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先后出现了中银信托投资公司经营失败、海南34家城市信用社发生清偿危机以及海南发展银行破产倒闭事件等。这些金融机构破产情况都说明我国缺乏风险规避制度,商业银行一旦破产,将损害储户和其他客户的利益,甚至造成社会动荡。

3、市场结构方面

我国银行业寡头垄断的现状阻碍了零售银行业务的发展,工、农、中、建四家商业银行的资本量和资产规模均进入世界大银行的100名之列,但资产利润率却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这与我国商业银行长期垄断、业务创新不足不无关系。垄断刺激了很多不规范的行为,使市场竞争机制得不到正常运行,以致效益得不到提高。如果不改变银行业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会愈拉愈大。

4、法律法规方面

一是缺乏规范零售银行业务运作的完整法律体系。一些与零售银行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有关信托、期货、投资基金等的法律法规,还未出台或者还不完善。同样各种零售金融工具的创新、零售银行风险资产的处理、个人金融信息的保密与利用、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与利用等都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二是缺乏保护零售银行客户权益的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法律主要分为信息披露法和反岐视法两类。在我国目前能够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只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部法律没有针对零售银行业务的具体条款,对零售银行客户的保护仍然是粗线条,无法适用于零售银行业务所涉及的方方面面。

5、银行内部准备方面

一是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过低,限制了零售银行业务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多以批发业务为主,商业银行为了更多地发放贷款而尽量压低资产负债。一般来说,股份制银行会按照《巴塞尔协议》要求将资产负债比控制在8%以上,但由于各种原因资产负债比会低于要求,即使刚好达到8%,也不能确保完全应对流动性风险,至少达到10%才达到稳健经营水平。没有充足的资金作后盾,零售资产、负债业务存在较大的流动性风险,使商业银行没有更多的资金安排在流动性较弱、收益较高的零售资产业务上。同时,不良资产比重过大使银行无力建立起完善的基础设施来发展零售银行业务。二是在发展网上零售银行业务过程中,缺乏一套与时俱进的网络安全系统和法律法规,确保客户隐私不被泄漏,防止“黑客”袭击,防止操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等。三是对零售银行业务的营销策划认识不全面,把营销当推销。缺乏总体策划与创意,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机性,只是简单地跟随市场竞争潮流被动零散地运用促销、创新等营销手段,业务创新缓慢、广告缺乏个性,分销渠道的扩展仍以增设营业网点为主。商业银行无论大小,基本上没有明确的市场定位。此外,零售银行业务的扩张方式还有待增强,如何利用品牌优势、人才优势、设备优势等把银行业务和服务推销给客户还有待开发。

三、我国零售银行业务改革发展对策

1、进行股份制改革以建立零售银行业务的产权基础

产权制度改革是发展零售银行业务的前提,股份制改革是银行产权改革的唯一途径。截至2008年底,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已经陆续进行了股份制改革,有的在境外成功上市。

2、逐步创造宽松的金融发展环境

一是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放松零售银行业务的价格管理机制,推动零售银行业务的发展。目前,我国人民币贷款利率已经实现了下限管理,上限基本完全放开,并建立了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制度。

二是由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使零售银行业务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我国目前已经成立了中信、光大、平安、海尔、东山电力等金融控股集团。通过境内重组金融机构,实行银行、证券和保险机构的相互参股,把银行发展成为金融集团控股公司,即母公司不仅从事一定范围的金融业务,还通过控股从事非金融业务,如工业、商业、贸易、建筑、运输、不动产等,零售业务品种会因业务平台的加大而增加。

3、健全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补充缺乏的法律法规

需要增加的法律法规有规范零售银行业务运作的完整的法律法规,保护零售银行客户权益的法律法规,与具体零售银行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种零售金融工具的创新、零售银行风险资产的处理、个人金融信息的保密与使用、个人信用信息的收售与使用等法律法规,针对零售银行业务操作中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办法等。然后,对法律法规进行细化,使其具体到零售银行产品和服务的各方面,包括管理办法、具体业务运作的基本规范、具体业务违规违法的惩处办法、个案解释等。

4、强化零售银行业务风险控制

一是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包括个人信用制度和中小企业征信制度。通过健全信用法律体系、完善信用档案,实现信用信息充分、合理利用,使银行信用契约化、规范化,确保银行和个人、企业间的信用履约关系能够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二是建立和完善担保系统。政府介入设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设立贷款担保基金,目的是解决担保机构高风险、低收益、公共性强、私人部门不愿介入的缺点,任务是对地方的各类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提供保险、再保险及再再保险服务,确保各级各类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正常运行,当被担保企业不能偿还债务时,由信用担保基金承担约定责任,向银行进行清偿。三是建立抵押贷款保险制度,分散零售资产业务风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分散零售负债业务风险。四是运用资产证券化的方法处理不良资产:设立资产证券化的特殊目的实体;规范资产评估业和信用评级业;建立和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强化行政支持力度,对机构投资者放开资产证券化市场,保证资产证券化的顺利实现。

5、建立完善便民的中小商业银行,发展网上零售银行业务

一是建立便民的中小商业银行。目前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数量还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因此要增加中小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消费信贷业务中,中小型的消费信贷银行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我国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机构是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和民生银行。目前,上述3种融资机构占全部金融机构资产的比重仅为15%,其贷款占全国贷款的比重仅为10%。因此要增设以零售银行业务为主的商业银行和分支机构、发展零售银行业务,以满足市场需求。二是发展网上零售银行业务,以建立便捷的零售银行业务交易途径。采用传统银行业务与网上银行业务并行发展的零售银行业务模式,以传统零售银行业务支撑网上零售银行业务的发展;采取先进的网络安全技术,防范零售银行业务网上交易的风险;建立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网上银行的运作程序,促进网上零售银行业务健康发展。

6、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营销理念

2006年底我国银行业按照世贸组织的要求进一步对外开放,取消了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客户和地域限制,与中资银行争夺客户特别是优质客户成为外资银行的一个重要战略。因此,国内商业银行必须在观念上变以我为中心为以客户为中心,实施市场导向策略。要优化银行网点,增设服务设施,强化网点营销功能。要采取多种营销方式进行营销:针对不同市场、不同客户的需求和偏好,可以采取差异化营销方式,以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批发银行业务拓展的客户,可以由零售银行业务跟进来工资、办理信用卡、推广理财产品、发掘个人储蓄大户、办理网上银行业务、汇兑业务、个人信贷业务等,即联动营销;委外销售可以弥补营业网点少、人员不足的缺陷,依靠外部资源增加市场覆盖面、直接或间接扩大营销范围,但是也要注意区分可以委外销售和不可以委外销售的产品,例如涉及客户个人信息和资产的产品、涉及存款类的产品、涉及银行资金安全的业务操作等,都不能委外销售和办理。

四、结语

建立以零售银行业务为基础、综合型商业银行为中心的金融机构。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和利用率,减少社会成本,实现资源共享、增加业务品种、提高利润率。

【参考文献】

[1] 虞月君、李文、黄兴海:国外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经营战略[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2] 邓世敏、靳继同、耿素琴、任三中、李恒义、赵武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银行业务发展篇(10)

第一,对商业银行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部分商业银行仍忽视私人银行业务,对私人银行业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思想上、理论上没有做好大力开拓个人金融领域的充分准备,缺乏科学的长远的业务发展规划,措施不完备,工作中盲目性较大,影响了产品的推广及私人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

第二,私人银行业务品种单一、规模有限、结构不合理。一是品种单一,缺乏广度和深度。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提供的仅仅是以储蓄、基金、保险、银行理财等的产品形式,与发达国家丰富的个人金融产品相比有较大差距,难以满足客户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二是规模有限,绝对规模小。我国商业银行各项私人银行业务指标与发达国家相比,有明显差距。此外,其他私人银行业务指标如代收付业务结算量、个人消费信贷总量等指标与发达国家相比也有很大的差距。

第三,营销体系不健全,售后服务不到位。目前仍有商业银行对营销的认识存在偏差,没有设置专门的金融产品营销部门与金融产品宣传机构,没有配备专业的市场营销人员和完备的营销网络来进行个人金融产品的销售。此外,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不断创新,相关的业务宣传、业务咨询、功能介绍、金融导购等售后服务却严重滞后,使得许多居民个人对个人金融服务项目一知半解,无法真正享有服务。

第四,技术手段相对落后,电子业务开发进程慢。我国的ATM、多功能自助终端的功能开发缓慢,ATM机客户使用较多的功能为取款业务、转账业务使用较少,多功能自助终端功能集中于缴费业务,没有开发与多功能借记卡配套业务(理财业务、定期存款)功能,这样形成了业务开发与自助服务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不相称局面。

第五,人员素质尚需提高。私人银行业务是国内新兴的金融业务,是知识密集型行业,要求知识面广、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敢于竞争、开拓性强、懂法律、懂财务、懂风险的复合型人才,其决策层、管理层以及一线窗口人员均须具备相应的能力,掌握相关的业务理论及操作技能,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人才还不能完全适应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需要进一步的培训和提高。

第六,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一些基础性工作尚未做好。我国尚未建立个人信用评估机构,也没有全社会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估标准,银行间信息无法共享,造成银行在办理个人消费贷款过程中难以对借款人信用的真实情况做出准确的判断,为保证贷款质量,降低信贷风险,银行在办理消费信贷过程中从受理客户申请,到调查、签合同、办理公证,手续繁琐,步步谨慎,费时、费力,大大制约了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二、中资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的对策

1.转变经营理念,创新工作机制

首先,各家商业银行必须充分认识到加快发展私人银行业务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其次,商业银行在拓展私人银行业务时也要防止重“资产负债业务”,轻“中间业务”的倾向或将私人银行业务简单地等同于居民储蓄、消费信贷等一般性个人金融业务,要注重拓展服务深度,提高服务层次,并以此增加银行自身的经营收入,提高经营效益。再次,私人银行业务涉及银行内部机构多、服务范围广、业务专业性强,因此,世界各知名银行都设立了专门的私人银行业务部门。

2.加强市场调研,明确市场定位

根据我国居民金融资产在资产结构、地域分布和客户群体方面的差异和特点,各家商业银行应加强市场调研,结合自身的经营实际,制订出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的战略规划。一是根据我国私人金融资产结构的实际情况,找准拓展私人银行业务的目标市场。二是根据沿海发达地区个人收入水平较高,外资银行机构较多的特点,国内商业银行可以有针对性地选取若干经济金融业发达的地区和城市开展私人资产管理、私人客户经理制等业务的试点,突出重点地区,而不必一开始就大规模铺开。三是根据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顾客对私人银行业务的多样化需求,有针对性地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服务。

3.加大科技投入,实现资源配置合理

中资商业银行应抓住传统银行服务向3A式银行转型的机遇,加大科技投入,依靠先进的信息技术,尽快构建起高起点、符合国情的个人金融业务技术平台。中资商业银行通过电子计算机技术尽快实现以银行卡为载体,依托ATM、多功能自助终端等设备,实现储蓄业务、理财业务(如基金业务等)、缴费业务、汇款业务等非现金业务的自助操作,银行有限柜台可以进行高端客户、理财业务、大额现金业务等高附加值得业务,有效实现优质资源服务优质客户以及高收益业务等。中资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城市的大小建立若干独立贵宾服务中心,可以实现储蓄、信贷、理财等综合性业务的网点。中资商业银行贵宾服务中心可以理解为私人银行初级阶段,可以为积累优质客户奠定良好基础。

4.提供综合化、全能化、个性化的私人金融服务

服务是商业银行的宗旨,也是信誉的保证,一要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和服务理念,并把这种理念贯穿到整个业务经营管理中。二要细分客户群体,提供差别化服务。银行称之为优质客户,包括三资企业员工、个体营业主、金融证券业、律师、经纪人等高收入行业的从业人员、政府中高级公务员以及演艺界知名人士、体育明星等,优质客户是同业争夺的重要目标。商业银行要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方针,研究提供差别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方案和投资理财方案,实施优质客户发展战略,为他们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和贵宾式服务,以产品功能的不断完善和服务手段的不断丰富,吸引和留住客户。同时完善客户经理制,由客户经理直接为优质客户群提供面对面、“一站式”的全程综合服务,通过接近客户、了解客户需求,捕捉市场信息,创新和推广产品,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由于现阶段国内各银行对高端个人客户所能提供的服务相差并不大,但各银行的合作机构所提供的服务或者是优惠政策却有很大不同,因此银行对合作伙伴的选择对满足高端个人客户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尤为重要。银行应选择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房地产开发商和珠宝经销商等作为合作伙伴,为高端客户提供丰富多样的增值服务、经济常识等,以满足高端客户受尊重的心理需求和旺盛的理财需求等。此外,银行还应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职业人队伍,这是实施银行业高端个人客户满意度的管理的基础。员工在与客户的交往中,不仅代表自己,更重要的是代表着银行。创新激励约束考核机制,对客户经理要实行分类管理与考核,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商业银行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摘要】现如今,以高端客户为服务对象的私人银行业务已成为中资商业银行关注的焦点。本文就中资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存在的问题、发展的对策谈了一点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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