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地摊经济发展现状汇总十篇

时间:2023-07-27 16:16:03

国内地摊经济发展现状

国内地摊经济发展现状篇(1)

“地摊经济”是一种边缘经济,通过摆地摊获得收入来源的一种经济形式。流动性强,没有专门的组织管理,经营时间和经营地点由摊主自行掌握,经营方式灵活自由,经营门槛低,没有技术要求,资金成本也不高,容易上手。经营风险低,解决了一部分待业在家人员的就业问题,也发展了部分民营企业。

1地摊经济的背景

1.1兴起的原因

(1)政策支持。2020年5月27日,中央文明办明确,在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不将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2020年受疫情影响最大的湖北省正在恢复消费活力,湖北宜昌、大冶尝试放开夜市地摊经济。截至2020年6月4日,已经有济南、南宁、郑州、南京、成都、合肥、厦门、长春等城市,以及上海、陕西、辽宁、江西、甘肃等省份先后明确鼓励发展地摊经济。(2)经济环境。受疫情的影响,国家停工停产,部分人员下岗失业,失去收入来源。地摊经济由于门槛低、技术要求低、经营风险小等特点,能够解决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地摊经济在这一背景下焕发新的活力与光彩,为失业人员提供生活保障。(3)文化需求。中国常常讲究人情社会,疫情期间两三个月的居家隔离,人们缺少与他人的沟通交流。地摊常见于露天广场,马路两边,虽然是一种低成本经济形式,但是给了一个邻里、周边居民之间相互沟通的机会,活跃市民生活,为城市添加烟火气和色彩。地摊经济,处在“稳就业”和“脱贫攻坚战”的十字路口上,既能稳就业,又能促脱贫,因此备受重视,脱颖而出。

1.2发展现状

“地摊热”持续了一段时间后,迎来了“急速降温”,背后到底是什么原因呢?影响市容,阻碍交通。地摊流动性强的特点意味着往往选择在人流量大的路段、广场摆摊,很容易带来交通拥堵的隐患,随之而来的还有环境污染问题,容易引发市民不满,增加城市管理难度。地摊流动性带来的还有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产品溯源难,消费者维权难,同时疫情防控常态化,市民复产复工复学,生活步入正轨,客流量减少……地摊经济的弊端日益凸显,使得摆地摊回归理性。

2文献综述

2.1国内关于地摊经济的调研结果分析

2020年地摊经济在中国“爆火”,总理的一句话给中国经济带来了新活力,一时之间,全国各地掀起“地摊热”。当人们沉浸在重燃“人间烟火”的激情中时,地摊经济的问题日益浮现,对地摊经济进行调研,探究如何良性发展具有时代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地摊经济”为关键词在全网搜索学术论文,大多将“地摊经济”与“高校”“就业”“城市管理”以及“城市经济”相联系。“地摊经济”虽然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了新渠道,增加了就业机会,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新活力,但是也给治安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通过对“地摊经济”发展历程回顾、分析利弊、提出解决方法并作出前景规划是国内关于地摊经济调研结果的主要呈现方式。随着话题热度的下降,“地摊经济”开始降温,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要与人们理性回归、地摊经济成本、政府政策以及社会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目前国内以探究“地摊经济”爆火的原因为主,对“地摊经济”热度下降方面的调研较少。

2.2“摊吧”调研结果分析

为了解大众对“地摊经济”的认识程度和立场态度,本文在“摊吧”平台研发之初便了线上问卷调查,共收集到350份反馈数据,经过整理分析,得出以下结论,如表1所示。根据调查结果,对“摊吧”平台进行以下功能增设和改进:设置“摊上你了”板块,消费者可以在此给摊户投票,平台每周将会统计票数并展示排行榜,以此加强摊主、消费者之间的沟通,既可以帮助优质摊户宣传推广,又可作为消费者的购物参考指南;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方案”,即通过获取消费者的位置,根据逛摊时间,推送附近最便捷、适宜的地摊市场;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渠道,提供法律援助。

3地摊经济的成本

3.1增加城市管理成本

我国的地摊经济仍然属于新型的经济形式,还未对地摊经济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方案,地摊经济的管理方式不成熟。由于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无牌经营、污染环境和影响市容等问题,在现行形式下一定会遭到城管人员的驱逐。城市每年招收城管的人数增加,一定程度上导致城市管理成本的增加。城管和流动商贩之间的矛盾加剧,管制过程中发生的双方暴力冲突事件,导致城管和商贩受伤,政府不仅要为城管在执行任务时受工伤买单,还要为受伤摊贩提供安抚金。

3.2影响政府形象

现在,地摊经济没有具体的管理制度,各地政府为了维持市容市貌,势必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管制。城管和流动商贩之间的冲突不断而且逐步加剧,城管的暴力执法在新闻媒体社交平台上屡见不鲜,导致对城管产生不好的印象。城管隶属于政府部门,城管的暴力执法,会受到受伤摊贩及其家人的诉讼,政府形象受损,同时承受着社会舆论的压力。

4地摊经济的收益

4.1缓解失业人员的就业压力,解决人口生计问题

疫情期间,中国经济受到巨大的冲击,即使在后疫情时代,国家也不提倡人口的大规模流动,外出务工人员,因无法返回工作岗位而大批失业。地摊经济的兴起,有利于失业人员的再就业,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缓解因疫情失业人员的经济和生活压力,缓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

4.2激活经济活力,扩大内需

疫情席卷全球,我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的“外贸”,在疫情期间几乎无法发挥作用。后疫情时代,地摊经济的兴起为我国激活经济活力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有利于扩大内需,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因疫情而在外贸经济上的空缺。

4.3迎合低收入群体的消费需求

我国虽然已经全面脱贫,但是城市中仍然存在拿低保的低收入家庭,家庭生活拮据,地摊经济的兴起不乏为这类群体提供了购买产品的地方。流动摊贩因经营成本较低,商品也具有物美价廉的特点。

4.4便捷用户生活

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城市化扩张也成为趋势。在大型城市中,购物中心一般都在城市中心,对于住在城市郊区的居民来说,购物十分不方便。流动摊贩因摆摊地点分散且多在居民区附近,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居民的购物问题,便捷了居民的生活。

4.5丰富城市生活和城市文化

纵观全球,全世界都存在地摊经济形式。我国的地摊经济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周礼》记载“左祖右社,面朝后市”,表明西周就已经有相对固定的可以摆地摊的场所。地摊经济不仅是一种历史,还是一种“地摊文化”。管理和运用好地摊经济,不仅能够解决人民的生计问题,还可以发展成为城市的特殊文化,为城市的文化符号加以宣传,丰富城市居民的生活。

5发展前景

5.1良好的社会环境支撑

5.1.1后疫情时代,国家重视地摊经济受疫情影响,当前全球经济总体形势不容乐观,中国也面临着经济下行压力,就业问题是人们关注的主要问题。许多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面临严重亏损,增加了就业困难。鉴于地摊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带动经济发展的优势,所以国家重视后疫情时代地摊经济的发展。5.1.2百姓发展地摊经济的意愿强烈疫情期间,众多百姓自发发展和壮大地摊经济,构成特色的城市风景线。地摊虽然小,但是关乎的是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穿住行用都可以在地摊经济中找到解决方案,流量价值非常大,有很强的发展动力和潜力。5.1.3地摊经济是互联网经济的再度进化互联网的思维模式渗透到了地摊经济中,地摊经济的很多环节已经被互联网深度改变,摆地摊是下沉市场的活样本。互联网经济发展到深水区,越来越多的人聚焦在下沉市场,试图攫取流量,以地摊经济为切入点,找到最真实的样本。地摊经济普遍存在流动性强、安全质量难以保障等问题,但通过对地摊经济规范化,治理“地摊经济”的乱象,有利于打破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深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迎合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提到的民生问题。

5.2乐观的发展潜力和可行的发展规划

对于地摊经济的未来规划,应制定更全面的法律法规,就如何规范管理地摊经济,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制定系统科学的规范管理方式,并调动各方力量合力打造良好的地摊经济生态环境。5.2.1地摊商户(1)禁止违法违规交易,如诈骗投机、哄抬物价、偷工减料、出售有损他人健康的食品、生产假冒伪劣、、出售反动荒诞的图画或音像制品。(2)按照税务机关依法上交规定税收。(3)拒绝、阻挠工商管理机关人员执法,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2.2政府部门(1)加快城市立法,承认地摊经济的合法性。现行法律下,地摊经济是一种违法经营行为,目前与个体经营有关的3部法规无一例外地规定,只有提供经营场所证明,才可以领取营业执照。政府以立法的形式承认地摊经济的存在,赋予摊贩合法的经营身份,是解决城管纠纷的根本措施。(2)加强政府引导,促进经验交流。地方政府部门可以设立专门的管理咨询机构,对地摊市场进行专门调查研究,听取摊主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摆摊设点进行必要的引导,使其不盲目发展,同时鼓励摊主成立自治机构,选举机构代表,定期进行经验交流。

6地摊经济的规范化建议

6.1适度放开,引导发展

规划摊位区域,对于安全卫生、交通疏导问题做进一步的部署,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实行摊位卫生责任制,对权责进行细分。加大监管力度,奖罚并行,公开随机监管,完善失信惩戒制度,保证投诉渠道畅通,让居民维权有道,最后要保证政府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权责分明。对于相应的地摊类App,例如“摊吧”等,积极给予政策以及经济扶持,让新时代的产物遍地开花。统筹完善商户以及用户信息,切实保障双方的利益问题,做好备案登记,做到追根溯源。

6.2建立摊主、消费者、管理者三方沟通平台

积极利用大数据、信息云集等收集系统对用户喜好进行精准分析并推送给商家,更加个性化、定制化。App客户端也可以和厂家联动,为登记备案的商家提供原材料,进一步保证质量安全问题,但是也要做到招标透明,让用户和商户更加放心。同时也可以和导航软件进行合作,让消费者能够及时看到“附近的摊”,解决消费者“一摊难寻”的问题。创建商贩交流平台以及消费者平台,让商贩进行经验交流,并且商贩和消费者能够将问题及时反馈给政府的相应部门敦促尽快解决。

6.3根据不同城市的特点因地制宜

可以根据每个城市的发展规划以及城市特色,实现不同城市间的“连锁”App,统筹好公共空间,保留城市发展底色,主动倾听老百姓的摆摊需求,及时改进不当之处。

参考文献

[1]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不考核占道经营,给流动商贩一定空间[EB/OL].生活报,2020-05-30.

[2]人间烟火味,最抚凡人心!什么才是摆地摊的正确方式[EB/OL].中新网,2020-06-04.

国内地摊经济发展现状篇(2)

1概述

2020年,全球因新冠肺炎病毒(2019-nCoV)的影响,各国经济均受到严重冲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2020年6月了世界经济展望报告,将全球经济增长预期下调至负4.9%,国家统计局公布中国第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下降6.9%的数据①。国家为了顺应抗疫下的经济发展需要,在2020年5月27日,中國政府中央文明办决定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摊贩作为2020年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这个信息被公众和媒体解读为我国对“地摊经济”的松绑,随之全国各城市开始规范恢复和支持“地摊经济”。

然而,毋庸置疑地摊经济为百姓民众提供了一个几乎“0成本”的创业机会,平时只在商店售卖的商品也可出现在地摊,地摊商品种类多样,覆盖餐饮小吃、生活用品等行业。笔者经过实地走访观察发现,“牛排”作为承载西餐文化甚至在中世纪具有贵族内涵制作吃法讲究的食品,通过生产经营模式创新,如今也进入了地摊市场。笔者通过与商家进行深入探讨交流,发现了“地摊经济”潜在的问题,随后再通过“地摊牛排”的案例研究找寻解决问题的办法。

1.1研究方法

作者采用实地调查和深度专访的方式获取、整理并提炼信息;结合微观经济理论和案例分析剖析“地摊经济”的一般商品市场,案例分析“地摊牛排”在地摊市场的表现,最后对比和联合分析出“地摊牛排”带给地摊商家和管理者关于发展地摊经济的意见建议。

1.2研究对象

笔者选择自己的家乡(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作为研究地,研究地有“地摊经济区”可供笔者走访对比调查。本文研究以“牛排”为销售主体的实体门店和地摊店的两种模式下商品市场为案例分析对象,同时也假设出其他一般商品在两种经营模式下的市场做理论分析,并与前研究案例进行平行比对分析。

1.3研究目的和意义

学界已有研究表明,我国对“地摊经济”的松绑,必然能对国内就业和经济起到积极作用。然而,地摊市场的出现也会对原先市场的门店商家带来挑战。

本研究报告旨在支持地摊经济的背景下,借助微观经济理论,通过模拟地摊和门店一般商品市场的供需变化,分析出其背后问题。再探索“地摊牛排”为案例的市场变化并从中总结出经验和成果进行比照,力求起到窥一而全身、特殊到一般的效果,最后向地摊商家和管理者给予发展“地摊经济”对策建议。

2中国“地摊经济”历史演进和当今意义

任何一种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有它的背景和历史根基可循,从它的历史演进出发,可更全面和理性的看待当前我国“地摊经济”的时代要求和使命。在当今中国,地摊经济虽以一种火热的势态进入大众眼帘,但追其根踪其实它早在中国的封建社会就有雏形并慢慢发展绵延至今。

文章主要梳理其重要脉络,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最明显的出现商品剩余随之带来贸易的时间点就是商周时期,商时出现了专门交易的场所“肆”,普通平民在这里就是靠摆摊贩卖来偶尔卖些剩余商品;汉初时曾出现过活跃的地摊经济“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洪范》八政记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②;隋唐时曾出现“司市”即“城管”,唐后期集市发展普遍,出现草市、野市。然而,宋朝在中国古代经济算是最发达的朝代,没有太多官府限制,出现了“夜市”,设置“街道司”对地摊进行管辖③,而繁荣的情景《清明上河图》就是最好的佐证;明清出现商业资本的萌芽,小说《红楼梦》里关于街边摊贩的描写场景就是很好的说明。到现代改革开放后,地摊经济一直处于被管制的情况,虽如此据黄耿志教授推算,依然有1.14亿人从事非正规经济行业。

从古至今的经济形式的发展演进那都是每个时代博弈的均衡,在既有的地摊经济的历史框架下,笔者认为当前“地摊经济”的恢复意义重大。已有学者研究表明非正规经济可提升城市化进程,提供就业机会,减少城镇失业率。④在我国当前经济承压和就业下滑的情况下,“地摊经济”作为此前的非正规经济的一种形式,作用不需赘述。

然而,当前中国已进入新时代,其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和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地摊经济”则不再是古代农民经济背景下填补百姓普通供需简单交易的载体,更不是如往日被“一禁了之”的“单调”管制;相反,它在实现民族复兴的基调上,有着供给侧改革“减税降费”“三保”等智策的背景里,现在“地摊经济”重回舞台,必然意义非凡。市场的竞争不会可怜弱者,商品的供需在市场无形的手下有序分配,“地摊经济”商品市场的研究尤为重要,因为它的低成本低门槛给很多失业者或各群体带来创收机会的同时,它也分割着市场既有的资源,其潜在的问题是值得研究探索的。

3当前中国“地摊经济”潜在的问题

笔者通过在家乡(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地摊区域的实地游走和观察,发现了一个地摊市场的“新贵”——“牛排”,大众观念里它是西餐的代表,且从做到吃都很讲究,可如今以新的模式进入到“地摊市场”中,然而它在“夜市”里依然体现出它的竞争力,从实地观察的客流量统计它并不输其他“口碑”摊贩。经研究发现它的竞争力并不是直接和牛排实体餐馆一起竞争,企图共分市场,而是发挥一种“市场补充”与同行合作的效用,让消费者的多样消费需求更加得到满足,实现收益。“地摊牛排”在市场发挥其竞争力同时,同行实体店家的利益也未受侵占,这样的“地摊经济”是对市场的补充,想必是受市场欢迎和接纳的满足消费者的多层消费需求。

然而,在和“地摊牛排”的经营者深入探讨中发现了其他的一般性问题。地摊因为不收税甚至不缴费,或者缴费费率低廉的特点,低门槛给予了很多人创业经营的机会,同时他们的商品大多价廉物美。然而在短期市场总需求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地摊商家凭“低成本”的优势向市场输入商品则可能会与有铺面租金成本的同质商品实体门店产生直接的竞争,但如果向国家纳税的实体商家因为地摊经济的出现导致入不敷出甚至悄然退市,这局面也是管理者们不愿看到的,背后潜在的市场竞争的问题就是文章剖析的内容。

3.1研究假设与条件

从浅析的层面出发,不考虑实体店主税率和地摊商贩交通成本和设备成本等因素;同时为了使分析简洁且有代表性,本研究不对商家的产出和成本做细致深入的测算和研究;所研究的商品除了有特指外,研究对象均为一般商品(即商品价格和数量呈反比的商品);本研究也不考虑消费者收入的影响因素;本研究仅在市场商品的价格和数量两因素之間展开分析。

①因地摊低成本,行业厂商进出无障碍,因此在同质商品市场里它趋向于完全竞争市场,因此本文除了案例特点分析,其余的论述假设均基于完全竞争市场情况下进行。

②同质商品商家产出,引用Cobb-Douglas生产函数,K代表资本(capital),L代表劳动力(Labour),A代表生产率或生产方式的影响因素。

③同质商品地摊商家的生产成本只包含可变成本Cs=VCs,门店商家的成本包含固定成本和其余可变成本Cp=FC+VCp。

3.2研究过程

先模拟从售卖一般同质商品的地摊商家和实体商家存在的市场竞争和挤占问题探讨,再对比“牛排”行业的地摊商贩和实体店家的市场。

3.2.1假设售卖一般同质商品的地摊商家和实体商家,在经营时间有重叠的情况下,其一般供给需求均衡图如图1。

观察图1可知,如图所示,横轴为市场同质商品的数量,纵轴为同质的商品,供给曲线(S)需求曲线(D)当市场只有实体商家时,市场均衡点在(Q,P)。当市场加入了地摊商家后,市场短期总需求不变,但供给增加,供给曲线右移,市场的均衡点移动到(Q′,P′),意味着商品价格将会下降。

对于地摊商家,其的生产成本在短期只有可变成本,最直观就是不需承担高额的铺面租金,成本低,无租金压力,因此即使商品出售价格相对低,一般情况下这不仅不会对地摊商家盈利造成太大影响,地摊商家甚至会凭借价格低的优势,转为其市场竞争力。

对于实体商家,地摊商家售卖其同质商品,将会对其交易价格和数量造成冲击,商家甚至会选择降价。可商家应当权衡自身成本,商家的成本除了可变成本以外,还包含着每个月需缴纳的租金作为固定成本,从完全市场的利润最大化的角度思考(边际收益=边际成本),一旦边际成本低于平均成本,商家将会视情况考虑停业。此外,实体门店商家作为政府税收收入来源的重要群体,收益下降将导致税收下降。

其实,刚才我们分析的一般同质商品在实际市场的观察中发现有很多这样商品,且它们的地摊和门店的经营时间均会有重叠,于是潜在着地摊商品冲击门店商品供给“抢蛋糕”问题。例如,生活用品行业的口罩,地摊商家可以出售1元一个,而实体药店或生活用品店考虑诸多因素后定价口罩2.5元一个,同质的商品悬殊的价格,势必会对高成本的门店商家造成影响;类似的有实体花店和地摊花店,以及其他存在经营时间有重叠的实体和地摊营业的小吃,玩具等行业。3.2.1的研究分析虽是简单的经济理论推导分析,可是它却反映了在地摊经济的发展中,在商品市场需求既定的前提下,很多行业的地摊商品存在对同质商品实体门店造成供给冲击“抢蛋糕”的潜在普遍性问题。

3.2.2对比分析食品行业的“牛排”店,在实体店和地摊店两种情况下,经过实际统计调查,比照双方牛排的均价,将其实体门店牛排价假设是43元,地摊牛排价是25元。此外,进货渠道和材质一样,排除商品本身的成本差异因素。为了将市场的分析更简洁直观,研究假设当地市场只有1家实体牛排门店,且只有1家地摊牛排店,市场的商品供需变化分析如下:

①在只有1家“牛排”实体门店的情况下,商品的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以及市场的需求如图2,它更趋向于垄断市场的图形,均衡量为Qp,均衡价格Pp为43。

②假设在只有1家“地摊牛排”的情况下,由于成本只有可变成本,且成本低,于是它的边际成本会相较平缓地向上延伸,随之市场均衡交易量会偏多,价格Ps=25偏低。

③综合图2与图3的对两个市场的单独分析,再结合门店和地摊“牛排”的实际观察和采访的经营状况,研究发现虽两者是同行业的两家店,但并未出现明显的量或价寡头博弈,反而两者因为各自的优势在满足着不同的消费群体和需求,并未出现3.2.1出现的因地摊市场而带来的与实体挤兑门店商店的挤兑的潜在问题。相反,他们更加偏向于更像是“牛排”市场的一次内部合作,因各自特长进行了一次价格歧视,最终服务了不同消费群体,支撑自身发展。

具体阐述,首先两者的主要营业时间并未出现叠加,门店的经营时间一般为下午4:30至7:30,而地摊店的经营时间为晚上8:00至次日凌晨1点,避开同时段抢客流的竞争局面;此外,两者的定价和服务方向不一样,丰富着市场供给满足着消费者不用的消费偏好,例如,出于各理由,偏向到门店消费舒适高雅的牛排用餐环境等门店提供的综合服务的会选择花高价钱到门店用餐。然而,部分消费者愿意让渡部分需求,偏向低价但也专注于消费牛排的“夜市”氛围的,他们会选择“地摊牛排”。

综上,无论是门店还是地摊牛排都满足着消费者的不同需求,我们又权且模拟把图2和图3叠加在一起,门店满足不了的消费需求由地摊来补充,最终社会总价值剩余提升,它接近垄断市场进行了简单的价格歧视,用两个价格水平满足着市场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需求。回归研究主题,因地摊市场的加入将社会消费者和商家的价值剩余都提升,当前地摊经济有望为提振经济、拓宽就业带来积极效应。

3.3研究结论

根据我国当前的地摊市场的情况,大部分商品的地摊商家同质商品的门店商家,潜在着商品竞争的问题。当市场总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地摊市场加入会提升商品交易量,使均衡价格下降,分割门店既有利益,甚至存在挤兑的风险。

通过地摊与门店牛排的对比联合分析,得到当地摊商品和门店同质产品存有潜在的合作和补充关系时,市场需求多样性会进一步得到满足,供需双方的价值剩余会得到提升,门店和摊店商家均可获利。

此外,研究发现,可将商品行业的经营时间作为划分点,利用经营时间的不同和生产模式的创新性,可甄选出有“合补关系”的同质商品,通过地摊商家对它的销售,充分发挥“地摊经济”的优势,扩大赢面,提高社会价值总剩余,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为经济提效助力。

4意见与建议

国内地摊经济发展现状篇(3)

[DOI]1013939/jcnkizgsc201630061

日落而出,夜深而息。作为夜间从事商业活动的市场,夜市成为城市经济的一种独特类型。它不仅反映了城市经济发展和消费的水平,更是该城市自身文化传统和居民习俗的重要体现,已成为城市经济框架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作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的受益者,夜市凭借自身物品廉价、物种多样、方便快捷等优势,在城市经济中获得了自己的一席之地。

随着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大学的扩招和扩建,高校师生数量不断增加,夜市也逐渐蔓延到大学周边,成为一道独特的大学风景。大学生作为夜市的主要消费群体,与夜市的关系越来越紧密。夜市以衣、食、娱乐、生活用品等类的商品交易为主,满足了大学校园生活的基本需要,给大学师生和附近居民带来了方便。与此同时,日益膨胀的夜市也衍生出许多治理难题,给大学周边的卫生环境、治安环境、生活秩序等方面都带来了不良影响。虽然,大学周边夜市是政府部门的管辖内容,但由于该类夜市处在政府、大学、社区三者交叉地带,夜市问题仅凭政府之力,难以有效解决,甚至出现夜市越治越乱的局面。为探寻大学周边夜市的善治之路,从合作治理的思想出发,以济南大学周边夜市(以下简称为“济大夜市”)作为研究典型,分析政府主导下多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大学周边夜市合作治理新模式。

1夜市研究现状

从理论上说,夜市经济活动与秩序的管理是城市政府的职能之一。管好夜市理应是政府的责任。传统政府理论也认为,政府是公共事务管理、公益事业和社会福利的唯一提供者。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兴起的“新公共管理”思潮及其实践,试图突破传统政府理论的局限,在公共产品生产领域把市场和社会的力量也引入进来,从而打破政府的绝对垄断地位,实现公共产品更合理、更经济的提供,这一努力在人类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20世纪80年代又兴起了治理理论,认为公共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公民社会组织是政府和市场之外的重要治理主体,一种良性的治理结构,需要不同治理主体的合理分工、合作努力,不同主体要形成一种良性的“伙伴关系”。[ZW(]周红云中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基于治理与善治的视角[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0(5)[ZW)]2012年11月,党的十报告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要求,“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在2014年3月的“两会”上,改进政府管理方式的相关内容再次被提上议程,并进一步提出了政府应“简政放权”的要求。由此,可以看出政府管理社会的方式正在向多元主体治理的方向迈进,合作治理的探索已经初见成效。

随着市场管理研究的深入,专门针对夜市的研究也逐渐成形。但对于夜市研究,还主要集中于夜市餐饮、食品卫生视角。近年来,学术界逐渐开始对夜市问题、夜市规划、建设方向发展等课题进行研究。如,关于长沙夜市的研究就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长沙夜市集中地段的居民进行了随机调查,内容涉及居民的环境意识、居民对夜市与环境的认识、政府对夜市环境的治理力度等方面。调查目的旨在构建环境更加优美的夜市新形象。[ZW(]卢莎,刘亚利,张若萌长沙夜市居民环境意识现状研究[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2010(2)[ZW)]在清华同方等数据库中查阅了近十年来关于夜市经济的研究论文成果发现,大部分研究成果都是从经济学角度进行的研究,很少有从社会管理的角度对夜市进行的研究。

我们的夜市研究主要从大学周边夜市入手,以济大夜市为例,对大学边上夜市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进行有效治理展开相关性研究。具体而言,通过选取济南大学西校区住校师生、济大夜市附近居民作为调研对象,对济大夜市集中整治前后的公众态度进行跟踪调查,跟踪调查过程中共发放655份调查问卷,回收的有效问卷数为630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962%,同时,从中随机抽取55名被调查者,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访谈,搜集对于夜市问题或夜市整治效果的看法和意见。通过问卷调查和街头采访,在运用SPSS200进行相关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对比济大夜市问题在集中整治前后的公众态度变化程度,结合实地观察,探寻济大夜市问题的有效治理路径。

2济大夜市概况

位于济大夜市以西的后龙小区是济大夜市产生的重要因素。后龙小区原为后龙村,是济南市西南部一个拥有一千八百余人的城中村。原后龙村占地面积广阔,但是由于济南大学的建立,以及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被征用,政府仅仅以文件的形式将享有集体土地的农民变成非农业户口,后龙村也建设成为后龙小区。目前,后龙小区占地398余亩,耕地仅有60多亩,人均耕地更是不足01亩,耕地稀缺,导致农民选择其他收入方式,加之济南大学师生数量庞大,所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大学周边摆摊经营,形成了济大夜市的雏形。伴随着济南大学扩建、扩招,济大夜市的规模也逐渐扩大。最初在1993年的时候,济大夜市的规模还只是零星几个摊位,所卖物品种类也比较单一,主要局限于服装。后来在济南大学师生需求的带动下,摆摊的人逐渐增多,所卖物品种类也逐渐丰富。到2000年济南大学合并后,济南大学在校学生达到3万多人,教师3000多人,如此大规模的师生数量,进一步促进了济大夜市的发展。如今的济大夜市集中于济南大学西校门外的人行道上,以新西门为中点,向南向北分别绵延近1公里左右。济大夜市正常的营业时间是从17∶00至22∶00左右,消费者多为济南大学在校师生以及附近居民,据调查,济大夜市存在固定摊位数大约232个,其中食品类占203%,衣服饰品类占534%,日用品类占263%。由于济大夜市存在突出问题,严重影响城市形象,2014年6月,济南市七贤街道办事处针对济大夜市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整治后,济大夜市摊主拥有了相对规范固定的摊位,统一的绿色帐篷,这都让济大夜市变得更加规范整齐。通过进一步的调查,我们发现整治后的济大夜市虽然表面上有所改观,但实际上依旧存在很多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3政府集中整治效果分析

为透彻分析政府集中整治的效果,选取夜市环境问题、夜市治安问题、夜市交通问题、夜市食品卫生质量四类主要夜市问题以济大夜市为研究对象进行追踪调查,对比分析政府对济大夜市集中整治前后,以大学师生和附近居民为代表的消费者对夜市问题的态度变化,进一步探索夜市治理的根本出路。

31夜市整治前后,公众在环境问题上的态度对比

济大夜市环境污染问题,是在其运营过程中暴露的显著问题之一,是夜市治理的首要困境。治理前的济大夜市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有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固体垃圾污染三方面,通过调查去夜市购物的主要消费群体,我们了解到有将近一半的消费者认为济大夜市最严重的环境污染是固体垃圾污染,其次是噪声污染和空气污染,且噪声污染与空气污染两者所占的比例相差不多。造成固体垃圾污染严重的原因,应是与夜市摊位的分布状况和夜市巨大的人流状况有关:济大夜市多为餐饮类经营摊点,此类经营容易产生食物残渣、一次性餐具等固体垃圾,加之处于济南大学新西门附近,来往消费人群密集,易产生大量固体废弃物。另两种环境污染的产生原因和固体垃圾污染的产生原因类似,其中噪声污染多半来自来往频繁的消费人群和经营者叫卖产生的嘈杂声,空气污染则是由于烧烤等餐饮类经营活动产生的油烟和随地乱扔的食物残渣带来的恶臭。在采访中很多人都提议政府部门要大力治理夜市的环境。生活在后龙小区的王大妈就给我们这样说道:“俺生活在这儿好几年了,夜市环境污染问题治理过好几次了,但都是一时的,政府不加大力度整改,我们有什么办法,只能忍着,习惯了……”从王大妈无奈话语中,我们不难体会环境污染对于王大妈生活的危害之大。所以,要想让人们生活的称心如意,就必须加大力度地整治夜市环境污染问题。

如今的济大夜市已经在政府集中整治中产生了一些明显的改观:在规范化方面,夜市摊位使用了统一的绿色棚子,并且添加了统一的节能灯;在卫生方面,使用定期评分评比制度,每星期进行一次打分,每月进行一次奖惩,对于得分前十名的摊位予以金钱奖励,后十名的摊位予以金钱处罚;此外,每一摊位也配有垃圾桶和打扫卫生的工具。但是,在这种纯政府管理的背景下,济大夜市的环境状况真的有所改善吗?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消费者的态度变化跟我们的预想出入很大,大多数人觉得政府“大张旗鼓”的整治效果一般,甚至有部分人认为夜市环境问题没有改善(参见图1)。

结合实地观察,不难发现,虽然对夜市环境进行了集中整治,但是夜市环境仅是表面改善,实质未变。举例来说,夜市固体垃圾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在小吃摊附近,这种问题更加明显,改“餐摊”为“餐车”本应改善了环境状况,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不遵守,“餐车”离开后,仍然是垃圾遍地。此外,单纯依靠政府管理,短期效应明显,维持难度加大,各类群体间利益冲突明显。在实地采访中,一名管理人员这样说道:“很多的摊主会和我们打游击战,比如在餐车问题上,我们规定凡是卖食品的都要统一使用餐车。但是还是有一些人员推着三轮车卖食品,我们一来检查,他们就走了,所以也很无奈。”但是,在我们访谈到一位餐车摊主时,他却这样反映:“我们感觉很不公平,一开始说的凡是卖食品的都要在餐车内,我们接受了整治,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的生意。可是还有一些人直接设摊。这些人一般都是和管理人员有私交的。我们希望得到一个说法。” 所以,仅仅依靠政府力量进行夜市卫生环境治理,是很不彻底的,治理效果持续性不强。

32夜市整治前后,公众在治安问题上的态度对比

夜市治安状况与每一位夜市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同时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人们对夜市管理人员的信任度。良好的治安管理,是保证夜市规范化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济大夜市未整治时,绝大部分消费者对济大夜市的治安状况并不满意。调查中,很多人也表示出对济大夜市治安的担忧。2014年,政府对济大夜市进行了集中整治,但据调查,六成多的消费者认为集中整治后的济大夜市,其治安状况的改善效果并不明显(参见图2)。

在调查过程中有很多人反映,集中整治后的济大夜市仍存在钱包、手机被偷甚至被抢现象。对此现象结合济南大学夜市的实际情况,我们从地缘因素出发,探讨了济大夜市治安混乱的原因。济大夜市位于城乡接合部附近,人员组成比较复杂,有大量的流动人口聚集;再者,由于夜市没有规范化的管理体制,使得摊位冲突、扒窃、斗殴、酗酒滋事等现象多发,存在大量的治安隐患。政府部门在对济大夜市进行集中整治的过程中,将大量精力用在解决夜市环境、夜市交通、夜市商品等问题,并没有针对于夜市治安问题,实施有效的解决措施,仅是增派便衣警察进行巡逻,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减少了摊位冲突、斗殴、酗酒滋事等现象的发生,但是济大夜市的治安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33夜市整治前后,公众在交通状况上的态度对比

集中整治前的济大夜市占据了济南大学周边的大部分街道,给大学师生和附近居民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调查中,多数人觉得集中整治前的济大夜市的道路是拥堵的,甚至有三成以上的消费者认为道路非常拥堵,仅有不到两成的消费者觉得道路畅通,不影响出行。

集中整治后的济大夜市,拥堵情况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还有八成左右的人对济大夜市交通拥堵状况的改善程度不是很满意,觉得拥堵状况依然明显(参见图3)。

当谈及拥堵状况的出现的原因时,某位大学老师讲了这番话:“你们问‘街道拥堵为何产生’,我想主要是源于‘济大夜市’并不是经规划而成的专门经营场地,而是自然发展的,依靠马路与两旁的人行道而成的占道经营型夜市。因为缺少了规划,巨大的人流与狭窄的市场经营空间产生冲突,拥堵现象便会自然而然的出现。这是我的个人看法,也许还有其他的原因。”结合实地观察,我们认为尽管目前济大夜市使用了统一的帐篷,并拉开了一定间距,但是摊位分布混乱无序,摊位间私自扩张情况仍然存在,给济大夜市的管理造成了极大的困难,不利于夜市交通状况的改善。

第三,要善于运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特别是信息技术。减少行政成本的同时,也有利于提升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比如说,在夜市地区,利用摄像头等工具,可以有效地防控地区治安。而且,可以发挥互联网在信息通报、情况交流方面的作用,创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网上互动平台,及时处理夜市上的商品纠纷,保障夜市消费者权益。

第四,要加强夜市的制度建设,使夜市治理有章可循。夜市治理是否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度是否规范。加强制度管理,一方面,可以促使摊主自觉遵章守纪,合理经营;另一方面,夜市消费者购买夜市商品时,会更加放心,一旦有利益受损的事件,可以利用相关制度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五,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善于从我们中国自身历史文化传统里面寻找资源,汲取智慧。应该说,中国拥有几千年历史文明,我们治理国家、管理社会有与我们东方文化、儒家文明相适应的一些独特做法。比如过去在乡村里面,靠着乡规民约和传统道德,因地制宜地利用民间力量,就能很好地化解社会矛盾,有效地进行社会治理和维护基层社会秩序。这些社会治理的传统经验,我们要注意总结、注意挖掘,进而加以运用。[ZW(]高星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要善于从传统文化汲取智慧[EB/OL].[2014-07-23].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13989461html[ZW)]

第六,政府部门应对夜市相关管理人员加强培训,让他们真正掌握这些先进、科学的管理理念、意识,掌握有效的技术和手段。只有这样,夜市管理才能够达到科学化、法治化的水平,提高管理的效果。

42周边大学:夜市治理的辅助力量

夜市附近的大学,既是夜市产生的原因,也是被夜市影响的对象。现如今,夜市问题已十分突出,为了让其能够实现规范化,大学也有责任为夜市的发展,贡献力量。

大学与夜市管理者应加强合作,为了夜市的整洁,大学可组织校内志愿者定期参与夜市卫生的清理和维护;为提高夜市经营者服务态度及夜市商品质量,学校可定期组织“我最喜欢的商家评选活动”,对夜市商家进行评选,并在校内公示。因为大学生是大学周边夜市的主要消费群体,为了赢得这一消费群体的喜好,夜市摊主会十分重视自己在大学生中的信誉,这可以对夜市摊主起到十分重要的监督作用。为了缓解夜市交通压力,应在大学校园内适当增加超市的数量和超市商品种类,尽可能地满足大学师生的需要。为了夜市长久的发展,大学应倡导大学生利用自己的知识为夜市发展建言献策。大学作为城市发展的“智囊中心”,是政府夜市治理的强有力合作者。

大学师生作为大学的构成主体和夜市的主要影响主体之一,面对夜市所暴露的种种问题,也应积极地为其治理贡献力量:一方面,大学生作为有知识、有文化的先进群体,首先要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从自己做起,杜绝或者尽量不使用污染环境的一次性餐具和塑料袋等,不随地乱扔食物包装袋和食物垃圾等废弃物,通过点滴小事,保护夜市环境。然后,要积极加强宣传工作,尽可能地发挥自己的知识优势,组织义务宣传队向夜市经营者们宣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夜市摊主的卫生知识常识。同时,加强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从而创造良好、安全、卫生的食品消费环境。

另一方面,大学教师群体,是大学总体学术水平的代表,是拥有着渊博知识储备的先进力量。面对身边问题丛生的夜市,应当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运用自己专业领域的相关知识,对大学周边夜市进行深入剖析,由表及里,从根源解决夜市问题。

43社区组织:夜市治理的协助者

社区组织是政府进行大学周边夜市治理的鼎力协助者。以“济大夜市”为例,济大夜市东侧的后龙小区管理部门,作为维护该地区秩序的重要力量,面对与小区紧紧相连的济大夜市,应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参与到夜市问题的治理中,并积极发挥其“桥梁”作用:首先,社区可以协助政府加强宣传工作,积极与夜市摊主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与经营中所遇到的困难。其次,社区可提供尽可能多的就业岗位,缓解夜市摊主经营竞争压力,降低“乱象”的影响程度。最后,社区可以设立消费投诉点,汇集消费者的投诉情况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及时反馈给有关消费者,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大学周边夜市附近的居民,作为社区组织重要的组成主体,其日常生活与夜市息息相关,所以,居民理所应当以主人翁的身份参与夜市问题的治理:向有关部门建言献策,监督检举经营不正规的摊主,宣传政府的相关政策主张。并增强自我维权意识,利用法律武器保障权益,这样也能起到督促夜市摊主自觉合法经营。

44夜市摊主:夜市治理的参与者

夜市摊主作为构成夜市经济的主体,在夜市问题治理上同样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夜市问题治理主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合作治理格局的重心。首先,夜市摊主要做到经营规范化。应当在得到当地政府部门许可的前提下,摆摊经营,不得“无证经营”。其次,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就保护夜市环境而言,要做到“谁污染谁治理”,经营结束后要自行打扫自己制造的垃圾;就夜市商品价格和质量问题而言,应做到价格不欺骗、商品无劣质、买卖讲诚信;就交通问题而言,夜市摊主要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在夜市规划的范围内进行买卖,不霸占道路,强行经营。就经营的服务态度问题而言,夜市摊主要做到热心、耐心、善心:热心地服务消费者;耐心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不欺蒙、不强卖、不冷对消费者合理的售后要求,对消费者保持善心。最后,夜市摊主要积极接受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遵守夜市的规章制度。夜市摊主的经营意识不是一时就能改变的,这需要我们政府、社区等部门的协同宣传和引导,从而让规范的经营理念深入每位摊主的心中。

参考文献:

[1]周红云中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基于治理与善治的视角[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0(5)

[2]卢莎,刘亚利,张若萌长沙夜市居民环境意识现状研究[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2010(2)

国内地摊经济发展现状篇(4)

路边摊是指在法律许可外,无营业执照,不在固定的构筑物内现买现卖的经营者。其经营场所为公路、胡同、公共广场及公共停车场等,包括道路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市政用地和桥梁、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以及其他附属设施。近年来,路边摊贩与城管的矛盾愈演愈烈,不断地出现在媒体的曝光与市民的关注下,逐步从一个行政执法问题上升到一个社会问题。而其中路边摊摊主的权利保障尤其应该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因为法律上赋予每个生而平等的人不可侵犯的权利。

二、路边摊摊主的生存现状

路边摊摊主多是下岗工人、城市务工人员,以及谋生能力相对较差等处在社会底层、生活极为艰苦的弱势人群。他们由于受到年龄、知识、技能、体力、资金、资源等因素的限制,无法进入正规行业就业,无奈之下只能靠经营路边摊来获取生活来源,而近年来的城市建设管理逐渐步入正轨,城管的行政执法也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矛盾。

在宪法上,城市一部分公民为维护个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选择摆路边摊来维持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是可以理解和同情的;在法律上,城市路边摊阻碍了城市发展权,实质上是违法的。城市流动摊贩的生存权和城市的发展权之间,以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因城市流动摊贩的定义无法明确,导致立法上规定不明,容易在法律上形成法律漏洞。现在全国范围内都在加快城市经济建设发展,城市管理者将路边摊这种现象作为城市不发达的标志,在规划城市时也缺少对路边摊的关注和积极回应,造成他们的生存空间缩小,而摊主们在自身权利遭受侵犯的时候,凝聚力较小,文化水平普遍较低,自身权利意识不高,因此造成话语权相对缺失。

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对象十分狭窄,只覆盖了国家正规单位的正规就业人员,大部分非正规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仍未落实。所以,路边摊摊主基本上不享有医疗、养老、生育保险,也缺少必要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路边摊摊主而作为宪法规定中的公民应享有的权利似乎已形同虚设。利益的矛盾冲突。

三、路边摊的人权思考

人权指的是人应享有的基本权利,《世界人权宣言》中提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人人都有资格享受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论其种族、肤色、性别、语言、财产、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其他出身、身份。这些权利和自由可分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两大类。”俨然在当今的国际社会,维护和保障人权是一项基本道义原则。是否合乎保障人权的要求已成为评判一个集体(无论是政治上的还是经济上的)优劣的重要标准。因此,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应该顺应世界潮流,将公民的人权加以实现和保障,唯有此才能保障国民经济发展,才能坚定不摇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由此,路边摊摊主的人权保障问题更加具有社会意义,应加以重视。人权中包括两大类的权利,而我们今天主要从经济和文化两大类进行探讨,换而言之,即为生存权和发展权两大类权利方面的法制思考,希望有关政府部门能早日就此方面对路边摊作出积极回应和完善政策。

四、生存权和发展权法制合理化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我们首先应该确立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显而易见,人必须首先解决好吃、喝、住、穿的问题,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哲学、宗教等活动。同理,路边摊摊主的人权中所应当首当其冲予以保障实现的就是生存权,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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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权利是每个公民应享有的权利,摊主的生存权具有正当性和正义性,毋庸置疑,而从路边摊的生存背景我们不难看出他们大多是弱势人群,由此就更需要政府部门重视保障他们的生存权利。因此,城管行政部门等公共权利机关应以路边摊合法化为前提,再提供公共政策和设施为保障。因为摊主的生存权http://首先要得到政府的合法承认,需要公共政策的积极回应,路边摊摊主的生存和经营活动才能有合法实现前提。

生存权是指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和历史条件下,人们应当享有的维持正常生活所必须的基本条件的权利。因此,政府要提供公共政策和设施施予摊主的生活保障。经过科学规划,路边摊子在即不影响交通秩序又能有足够的客流量,让五花八门的路边摊成为街边一景。时间上,可以专门规划一个集中的周末市场,让摊主们利用这个集中的时间段地段进行经营,丰富市民的休闲生活。空间上,规划给摊主摊位,路边摊成为城市街道风景独特的点缀。

国内地摊经济发展现状篇(5)

二、路边摊摊主的生存现状

路边摊摊主多是下岗工人、城市务工人员,以及谋生能力相对较差等处在社会底层、生活极为艰苦的弱势人群。他们由于受到年龄、知识、技能、体力、资金、资源等因素的限制,无法进入正规行业就业,无奈之下只能靠经营路边摊来获取生活来源,而近年来的城市建设管理逐渐步入正轨,城管的行政执法也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矛盾。

在宪法上,城市一部分公民为维护个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选择摆路边摊来维持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是可以理解和同情的;在法律上,城市路边摊阻碍了城市发展权,实质上是违法的。城市流动摊贩的生存权和城市的发展权之间,以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因城市流动摊贩的定义无法明确,导致立法上规定不明,容易在法律上形成法律漏洞。现在全国范围内都在加快城市经济建设发展,城市管理者将路边摊这种现象作为城市不发达的标志,在规划城市时也缺少对路边摊的关注和积极回应,造成他们的生存空间缩小,而摊主们在自身权利遭受侵犯的时候,凝聚力较小,文化水平普遍较低,自身权利意识不高,因此造成话语权相对缺失。

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对象十分狭窄,只覆盖了国家正规单位的正规就业人员,大部分非正规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仍未落实。所以,路边摊摊主基本上不享有医疗、养老、生育保险,也缺少必要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路边摊摊主而作为宪法规定中的公民应享有的权利似乎已形同虚设。利益的矛盾冲突。

三、路边摊的人权思考

人权指的是人应享有的基本权利,《世界人权宣言》中提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人人都有资格享受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论其种族、肤色、性别、语言、财产、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其他出身、身份。这些权利和自由可分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两大类。”俨然在当今的国际社会,维护和保障人权是一项基本道义原则。是否合乎保障人权的要求已成为评判一个集体(无论是政治上的还是经济上的)优劣的重要标准。因此,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应该顺应世界潮流,将公民的人权加以实现和保障,唯有此才能保障国民经济发展,才能坚定不摇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由此,路边摊摊主的人权保障问题更加具有社会意义,应加以重视。人权中包括两大类的权利,而我们今天主要从经济和文化两大类进行探讨,换而言之,即为生存权和发展权两大类权利方面的法制思考,希望有关政府部门能早日就此方面对路边摊作出积极回应和完善政策。

四、生存权和发展权法制合理化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我们首先应该确立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显而易见,人必须首先解决好吃、喝、住、穿的问题,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哲学、宗教等活动。同理,路边摊摊主的人权中所应当首当其冲予以保障实现的就是生存权,而此种权利是每个公民应享有的权利,摊主的生存权具有正当性和正义性,毋庸置疑,而从路边摊的生存背景我们不难看出他们大多是弱势人群,由此就更需要政府部门重视保障他们的生存权利。因此,城管行政部门等公共权利机关应以路边摊合法化为前提,再提供公共政策和设施为保障。因为摊主的生存权首先要得到政府的合法承认,需要公共政策的积极回应,路边摊摊主的生存和经营活动才能有合法实现前提。

生存权是指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和历史条件下,人们应当享有的维持正常生活所必须的基本条件的权利。因此,政府要提供公共政策和设施施予摊主的生活保障。经过科学规划,路边摊子在即不影响交通秩序又能有足够的客流量,让五花八门的路边摊成为街边一景。时间上,可以专门规划一个集中的周末市场,让摊主们利用这个集中的时间段地段进行经营,丰富市民的休闲生活。空间上,规划给摊主摊位,路边摊成为城市街道风景独特的点缀。

国内地摊经济发展现状篇(6)

中图分类号:F713.5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3-0064-02

曾几何时,街边流动摊贩成了城市的街头一景,像是城市文化一般潜移默化地融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还记得北宋画家张择端的长卷画《清明上河图》描绘了当时繁华的市井,各种各样的商业小贩云集街道口形成繁华的集市,这一切在那个时代看来是多么和谐,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可是把视角转入现今社会,流动摊贩向来被视为一种我们的城市规划中很不和谐的音符,城管与小摊贩时不时上演“猫捉老鼠”“游击战”的戏码,到底是何种原因把曾经构成“桃花源”画卷的居民小摊贩陷入如此境地。

一、小摊贩存在的现状

小摊贩泛指那些摆地摊的流动小商贩――无固定经营门店,自由流动叫卖者。现实社会生活中指与城管搞游击战的无证商贩。他们主要由无业下岗或待业人员、外来流动人员、部分退休人员、本地居民等组成。贩售点大多集中在商业闹市区、人流集中区,且多为小本经营,起点低,固定成本投入少,没有市场进场费,以方便、实惠吸引了众多市民。

既然存在,则必有其合理性,但同时这样的繁华后面也隐藏着无数潜在的问题和危害,存在着许多对立的矛盾冲突。首先为了了解民众对于小摊贩存在的态度,现进行问卷调查。本次调查人数为300+,所得结果如下:

1.针对民众一周购买次数。一半以上的民众是愿意购买小摊贩所销售的东西的,可见大多数民众还是可以接受小摊贩的存在,甚至有6.29%的民众平均每天购买一次。

2.针对购买原因。方便、随时可以购买(错过用餐时间)、口味好等,成为支撑摊贩经济茁壮成长的三大主力因素;同时价格低廉、学校食堂难以满足需求、服务态度好等也为其赢得了部分市场。

3.关于是否支持小摊贩被强制赶走。支持的民众仅占9.85%,从数据上便可以直观地得出小摊贩在民众心中占据了一席之地,甚至是目前难以取代的位置,想要完全取缔恐怕会有众多阻挠势力的存在。

二、产生的必然性及存在的合理性

泱泱大国――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现代化的生产方式逐渐占据主导地位,根据自然界的发展演变规律――优胜劣汰,似乎传统生产模式已经迈向灭绝的深渊。但市场需求这股神奇而又无形的力量似乎不能用简单的自然科学来衡量,摊贩经济作为一种简单低级的传统谋生手段,其产生和发展可以说是必然的。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是流动摊贩群体产生的先决条件,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制度上的保证,使得获得生产自由权的民众开始尝试自己动手摆摊赚钱;同时国企改组战略和城市化进程又为小摊贩群体注入了鲜活的大批劳动群众。由于他们大多是城市中低收入阶层、外来务工人员和失地后进城的部分农民等,文化水平较低,创新能力差,为了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选择摆摊谋生。

除了政治方面的因素,经济方面的诸多因素也促使了其产生。市场供求规律保证了流动摊贩群体的形成与发展,有需求必然有供给,流动摊贩能够满足城市低收入群体对廉价商品的需求,填补了超市及大型商场满足中高层收入者需求的市场空白;其次再进行市场细分后,夜市摊还能满足市民夜间的需求。城市建设问题的存在,也是摊贩产生的一大助燃剂。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有些社区生活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集贸市场建设布局不合理的问题也日益显现。而商人的眼睛都是雪亮的,任何能够使自己获利的东西都不会轻易让它逃脱,摊贩也正是抓住了这一点,才能够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但是产生之后如何能够生生不息地发展壮大直至蓬勃发展为现今的夜市一条街?它的存在有着不可取代的优势。首先,它是解决我国城市居民生存问题与就业压力的有效途径,摊贩们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换来了自己应得的收入,解决了家庭生存问题,也为城市失业问题做出了贡献;并且摊贩经济有利于弥补城市布局不合理问题,完善城市功能。其次,摊贩是居民自创的经济运营模式,在选择自己买卖的商品上有着绝对的独立自。小摊贩们可以选择模仿市场上已有的商品,抑或是传承家中独门秘方,甚至可以自己创新。无限的自由空间和千千万万民众的独创性,无疑彰显了摊贩经济对于发掘民间创新及传承民间传统工艺和文化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三、存在的负面影响

硬币有两面,摊贩的存在也是一把“双刃剑”。之所以说小摊贩成为城市规划中不合理的音符,是因为它的存在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

1.影响市容,破坏城市环境。其轻巧灵便的特点也导致了它的杂乱与参差不齐,没有规则的摆放、没有节制的随意丢弃以及无法控制的噪音污染、垃圾污染、油烟污染,也许处在夜市之中的我们感觉很热闹繁华,但是这些灿烂之后留下的是满地的油污,整条马路都“奄奄一息”。积攒的垃圾难以处理,导致环境恶化;清理工作量大,又给城市清理工作出了一个又一个的难题。

2.阻碍公共交通。小摊贩们极强的流动性致使其能够见缝插针,随处摆摊。但是由于他们普遍不高的素质与文化水平,随处都可以看到小摊贩的身影。只要是人流高峰的地段都会吸引小贩们驻足,严重阻碍了交通。城管只能时不时地和小摊贩们上演游击战,屡禁不止,“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3.食品安全卫生难保障。近年来食品安全不断被拉入公众的视野,这不能不引发人们的思考,地摊上的东西真的卫生安全吗?流动的服务,拿什么来保证质量,由谁来负责?简陋的环境必然伴随的是简陋的设备、非正规的操作,不卫生的产品很容易破坏人们的身体健康,甚至可能引发流行传染病。

4.城管与小摊贩之间矛盾冲突问题。不知从何时起,城管就被贴上了“暴力”的标签,小摊贩看到城管的身影便溜之大吉,如果有的被城管抓到,他们便不分清红皂白地硬性抵抗执法,软硬暴力兼施。“一跺脚,二瞪眼,三踢摊子,四罚款”曾是大家对城管人员形象的描述,若不是多次暴力执法,也不会引发公众的共鸣;同样,若不是摊贩们总是以身抗法,也不会出现这么多暴力事件。

四、治理建议

上述一切问题的存在都为针对小摊贩的治理决策提供了方向。这种公共服务的治理,主力军还是政府。政府想要改善市容市貌,想要迅速地做出政绩,这是其内部机制政绩考核制度所导致的。这样做往往过于极端,釜底抽薪连根拔起,反而是治标不治本,事倍功半。严格取缔、硬性清除难以让广大群众信服,对小摊贩实行“一刀切”的铲除并不是最好的选择,可能会因此扼杀许多弱势群众的生命之源,且其发展迅猛势不可当。想要规范治理并逐步根除摊贩问题,从短期来看,要对其适度解禁、合法化、规范经营管理;从长期来看,要找出其产生根源,从源头化解问题,逐步取缔。

就短期现状而言,既然在市场规律的作用下形成了摊贩经济,不如对其适度解禁,指定在某些特定的时间段内允许设摊,在城市街道规划几个市场交易点,专供各种流动摊贩规范经营。这样松弛有度的管理模式可以满足大多数人的要求。由于市场交易点的有限性,会引起流动摊贩之间的竞争,想要留下来必须合法守法,服务做得比别人好,赢得自己的市场;同时又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交易点的设立应该着重考虑城市规划建设的盲区和城市街道交通状况。对其放松管理也意味着政府执法方式需要转变。以往暴力执法的形象在公众心中留下了阴影,因此以后的执法过程中应规范城市管理人员的执法行为,明确执法人员所拥有的权力和义务,更多地秉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放松并不意味着没有度的纵容,对于不遵守条例规定的摊贩经营者仍必须依法严惩。政府应当设立固定的城管执勤岗位,维持维护摊贩交易点的秩序和安全;同时还应该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完善的摊贩管理制度;组织相关培训,加强其道德、法律意识,发放摊贩经营许可证,保证商品的质量安全卫生,对其合法性进行认可自然就减少了其逆反心理,有助于解决城市面貌和交通等问题、改变城管与摊贩之间的尴尬处境。

解决了短期棘手的矛盾,还应该从长远的角度考虑,从其根源上找到解决方案。摊贩产生的首要原因是失业,那么政府就应该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妥善安置好下岗人员;摊贩有市场的重要原因有城市规划建设不合理,那么就要合理规划建设城市、增添公共设施等等。这些相应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实施后,摊贩问题自然就可以很大程度上缓解并有望根除。不过,政府单方“应战”或许仍然有些势单力薄,还需要后备力量的支持。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大宣传力度,激发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积极调动社会公众力量参与监督管理,军民一心才能使问题更快更好更有效地得以解决。

五、未来展望

流动摊贩是随着我国的发展应运而生的特定经济时期的经营模式,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它也有着不同的面貌、作用和影响。在现今社会,想要把它纳入曾经的“桃花源”民生画卷,似乎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但是经济大潮不断地向前涌动,科学技术不断地发展,社会生产力水平、人们的收入水平、文明程度、城市的现代化程度都将不断地提高。到了下一个经济时期,或许上述一切问题随着经济的转变而改变,小摊贩也是以新的面孔呈现在公众面前,作为城市文化的窗口,成为城市一景,和谐、赏心悦目地存在着。

参考文献:

[1] 李越歌.论我国城市“摊贩经济”存在的必要性及其治理[J].经济研究导刊,2012,(26):46-48.

国内地摊经济发展现状篇(7)

地摊交易源远流长,从远古时生在“共同体”边界的以物易物到现在最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系,地摊交易绵延几千年,表现出了旺盛的生命力。时至今日,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能够使地摊交易销声匿迹。为建设文明城市,我国很多城市的执法部门对地摊交易反复“扫荡”和“清剿”,其结果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执法人员可以在几分钟之内赶走水果摊端掉蔬菜点,装车拉走地摊上的交易器具,把摊主撵得“作鸟兽散”。但过不了半小时,随着执法人员踪影的消失,地摊交易又恢复了正常。

一、我国地摊发展的现状

在全国各地,摆地摊的小商贩和城管这对“天生冤家”已经“斗智斗勇”了几十年,地摊几经打击但表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在全国各大中小城市顽强的生存下来并表现出健康的发展势头。就以西安市为例来说明地摊在我国的存在情况:西安市全市辖9区四县,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为3个“城内区”,都较为繁华,新城区是市政府所在地,也是西安最繁华的地方之一。这三个区分别都有自己的地摊集中地,所卖的东西也都有各自的地方特色。主要的集中地为各个区的菜市场门口,医院和学校门口,天桥上下,另外还有住宅区附近、火车站和汽车站广场等。

哪里有需要哪里就会有地摊,对地摊有需求是其存在的基本条件。如菜市场门口一般会卖些廉价的水果、蔬菜等,因为正规的菜市场里面的东西较贵,同样的东西比较起来人们更愿意去买价格便宜的地摊货物;医院门口最多的是一些卖小吃的摊子,因为赶着去医院排队挂号或者从医院刚做完长时间的治疗可能还没来得及吃饭的人很多;学校门口则是一些文具书籍、小件饰品,还有各类小吃等;住宅区附近白天基本只有一些卖快餐小吃的,偶尔也有卖水果和摆盗版书集的,但一到晚上,更多的排挡、烧烤及其他夜点都纷纷上场;天桥上,火车站人流量大,人群复杂,为了迎合各种人群的喜好,这里出售的东西种类繁多,有手机套、饰品、报刊杂志、旅游地图,另外还有卖魔术扑克的,各种小东西应有尽有;东、西、南、北四大街都是西安最繁华的商业街,白天在这些地方地摊并不算多,一到晚上就会出现更多的地摊,种类五花八门,商品应有尽有。所谓民以食为天,不管在哪里吃的东西都会有容身之处。

像西安这样的地处西北部中心的大都市都有大量的地摊存在,在其他的一些中小城市中的地摊就不言而喻。在温州、郑州、南宁、榆林等的一些高校附近、天桥、路边、车站等处,地摊是非常之活跃。地摊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不少方便,也为很多人的就业提供了机会。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地摊交易也不例外,它在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很多负面的问题,如污染环境,阻塞交通,产生脏、乱、差,损害城市形象等等。

二、地摊存在的原因

以现代化为准则的城市规划拒绝任何游离于秩序之外的东西,但是地摊在低收入人群的生活中占据的地位是不可忽视的。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只要不存在外部经济,任何自愿的交易都会带来社会福利的改进,这就说明地摊的存在是有其价值的。经济学关于外部效果的问题认为,因为人们议定契约的权利无法严格界定,没有严格界定的这种权利,就不可能有产品的市场,所以就产生了外部效果。赵英军教授的观点认为:地摊市场的存在是产权界定不完全的产物,是摊贩和政府博弈后的一种纳什均衡,它的存在符合帕累托改进的要求。实践证明,凡是能够顽强生存下来的东西,总是有它生存的依据和理由。地摊这种原始的交易方式,其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政府打击成本高

正如赵英军教授所讲,政府掌握着公共产品的控制权,为了优化市政建设、美化市容市貌而禁止地摊的存在。而作为地摊摊主的目标很简单,只要期望收益大于期望的机会成本,他就会继续摆地摊。并且他发现,由于过高的打击取缔费用,政府没有太高的积极性追查非法摆摊的小贩,当然,偶尔打击一下是必要的,至少可以增加一点表面成绩。赵教授通过对政府和小贩对于摆地摊的博弈,认为这个博弈中,摊贩处于优势地位,最后的均衡状态是:摊贩摆摊,政府则不再过问。政府要禁止摆摊,那就不是一种纳什均衡。事实上,现在的状况就是这样,政府只能默认地摊的存在。

(二)摆地摊的成本低

摆地摊的小贩不用购置固定资产,不用购买或者租赁店铺,也不用跑去各个部门办理各种证件,地摊涉及的费用都极低,基本无需贷款或支付利息,也不用缴纳税款,只需少量流动资金就可做小本买卖。小贩们在路边、天桥、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摆摊,由于这种公共产品的产权界定不清晰,只有政府对其有控制权,摊主们才会积极的寻租。

(三)消费者有需求

地摊大多设在行人较多的路边、道口、居民区的适当部位、工棚区等,而且最佳销售时段掌握得特别好。由于它比较灵活,时间、地点可以随机应变,卖什么东西也都由地摊主自己做主。这样可以使工作既充满乐趣,新鲜感,还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在短时间内变换自己所销售的商品。在一些没有或很少有商店的地方也有地摊存在,地摊为这些地方人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消费者可以在晨练结束或下班时以较低的价格顺便买回蔬菜、瓜果、粮油及其他各种小商品。对于消费者来说,以较低的付费获得了较大的效用。

(四)适合了低收入阶层

地摊商品的一个特色是价格便宜,有时候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却也能满足低收入阶层的需求。城市的高消费让一部分中低收入者望而却步,地摊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低收入者阶层的价格需求弹性较小,地摊商品相对较低的价格正好适应了他们的要求。低收入者阶层购买力低,只能多消费低档次商品,这也是地摊生意之所以红火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五)缓解了就业压力

摆地摊小贩的大多数人都是一些下岗职工或者进城务工人员,他们的生活水平都很低,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没有什么一技之长,靠摆地摊来维持生计,因为摆地摊所需要的资金很少,这正好符合他们的经济条件。如果在一些地方适当地允许地摊经营,这样也解决了他们的就业问题,减少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减轻了政府的负担。自发的、非正规的地摊式的就业方式不仅有充足的存在依据,而且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三、改进地摊交易的措施

小贩通过摆地摊攫取了政府落在公共领域里对道路、天桥、广场等的一部分权利,这种权利掌握在政府手中与掌握在摊贩手中是不一样的。在赵英军教授看来,它对摊贩产生的效用大于政府,要不然就不是一种纳什均衡。在这种情况下,地摊产生的利益大于其外部不经济产生的负效用,所以这个均衡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就是一种“帕累托”改进。

(一)改变名义产权,使其向实际产权靠拢

改变权利所产生的外界条件(博弈的支付矩阵),使实际产权按照人们的愿望趋向于名义产权。例如政府加强对地摊的打击(使摊主被逮住的可能性增大或加重对其处罚),并且达到使摆地摊的净值为负的程度,即(摆地摊收益-处罚×被逮的概率)

(二)政府收取部分管理费,使地摊合法化

摆地摊这种行为具有外部性,是外部经济的,对于整个社会福利的提高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有人认为“公共领域”实际上是“外部性”的源泉。产生外部性的权利有时候需要重新界定以消除“外部性”。对于摆地摊的问题,政府通过对摊贩收取少量的管理费来使其合法化,并加强对地摊的管理。看作将“摆地摊的权利”卖给摊贩。此时,摊贩将自己承担摆摊的外部成本。并且,由于政府的管理(这时是有收益的),地摊对市政建设的影响将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采取限地、限时、限品种的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扼制地摊交易的负面效应,采取限地、限时、限品种的管理办法是比较合理的。限地,即对交易场所加以限制。什么地方允许交易,什么地方不允许,应有明确的规定。限时,即限制交易时间,有很多地摊交易场所,不需要也不宜全天候开放,在什么时段开放,既要考虑到方便消费者的需要,也要考虑到不同时段上空间价值的差异。限品种,即对特定场所的交易品种加以限制。什么场所适合交易什么种类的商品,应有一个大体的分类和规定。要消除地摊交易的某些不良之处,与其进行“行政清剿”,不如进行“经济招安”。

(四)政府应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通过对西安的地摊进行调查研究发现,在本次调查中发现87%的地摊主是外来人口,就算是本市人口,也是本市下属的小农村,小乡镇的居民。他们大多是没上过学或者学历很低的,这就限制了他们的就业渠道。政府应该为他们的就业提供更多的机会,提供一些相关的就业培训及就业指导,为他们的吃穿住问题想更多的方法,让他们有生存的机会。可以使一部分下岗工人实现再就业而不去摆地摊,也可以使部分低学历群体有就业的机会。

地摊在中国有其存在的价值,为中国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虽然对市容市貌等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摆地摊这种行为产生的社会利益是大于外部不经济的负面效应,摆地摊对整个社会福利的改进和提高有积极的作用。政府不应该对地摊进行“清剿”,应当对地摊进行规范管理。

参考文献

[1]赵英军,黄华侨,地摊背后的博弈[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0(10)。

国内地摊经济发展现状篇(8)

DOI:10.16640/ki.37-1222/t.2016.14.196

0 引言

摊铺机是用来摊铺级配碎石、基层稳定材料、碾压混凝土材料及沥青混介料等筑路材料的专用机械,是修筑各种等级公路的基层和面层的关键设备之一。按照摊铺材料可以分为:碎石摊铺机和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按照行走方式可以分为:轮胎式摊铺机和履带式摊铺机;按照驱动方式可以分为:液压驱动、机械驱动和液压机械混合驱动;按照一次摊铺宽度可以分为:小型摊铺机(4.5m以下)、中型摊铺机(6~8m)、大型摊铺机(9m以上)。摊铺机主要包括摊铺机主机和熨平板,主机主要提供动力和控制,并将摊铺料输送到熨平板部分,熨平板部分主要是将摊铺料振捣压实。

1 摊铺机在国内的现状

我国最早出现的摊铺机是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我国自己研制的LT6型轮式沥青混合料摊铺机,成为目前使用量最多的摊铺机。改革开放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内的高等级公路进入迅速发展期,因此开始引进国外摊铺机品种。

西安筑路公司于1988年引进了德国戴纳派克技术,首先生产了LTY8型摊铺机;江苏华通动力重工有限公司于1985年引进口本新泻铁工所技术,制造了2LT LZ45型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徐工科技1989年引进了德国福格勒摊铺机技术,组装生产了S1700型沥青混凝土摊铺机;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则于1992年与德国A BG公司合作,从此拉开了国内市场生产大型摊铺机的序幕。

我国摊铺机生产厂家在引进国外技术,结合国内实际情况,消化吸收国外技术的同时,并在此基础上改进,经过几十年的技术积累的改进,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摊铺机系列产品。目前国内知名摊铺机生产厂家有徐工、华通动力、陕建、中交西筑、三一重工、、天津鼎盛、新筑、柳工、常林等国内工程机械设备制造厂,由于摊铺机市场需求量小,生产企业多,因此国内摊铺机市场竞争激烈,要想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需要在技术上有所突破。

国内的摊铺机的最大特点是:与进口摊铺机相比,相同配置的摊铺机,国内摊铺机的价格要低得多,因此,国内摊铺机受到施工单位的喜爱。但是国内摊铺机的缺点也比较明显:性能不稳定,一是产品首次无故障工作时间太短,需要经常维修,影响施工,另一方面是摊铺质量不稳定,不能适应高等级路面施工要求。因此在高速公路施工现场目前还是清一色的进口摊铺机。

2 摊铺机在国外的现状

20世纪30年代,福格勒生产了世界上第一台摊铺机,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特别是机电液技术的发展,在20世纪90年代摊铺机技术发展成熟,欧美各大型工程机械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大环境下,进行了重组,利用各自的优势强强联合,形成了福格勒、ABG、戴纳派克三巨头三足鼎立。

国外摊铺机厂家多为工程机械行业大公司,在国外基础建设稳定的情况下,将目标瞄向了海外市场,特别是正在迅速发展的中国、印度和巴西等第三世界国家,纷纷在中国、印度和巴西建立生产基地,抢夺市场份额。由于国外摊铺机的质量和性能稳定,施工效果好,因此,在中高端市场,进口摊铺机的地位无人能够撼动。

3 摊铺机的发展趋势

国外摊铺机的技术应经相当成熟,因此,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主要向两个方面发展。

3.1 集成化

摊铺机的功能主要是摊铺,而且摊铺机的工作状态体积比较大,安装和拆卸不方便,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过程需要不同的施工机械来共同完成施工作业,如果摊铺机同时具备其他设备的功能,比如具备摊铺之后的压实功能、具备养护机械的相关功能,这样就可以实现一机多用,提高施工效率。

3.2 智能化

目前摊铺机施工过程中,一台设备需要很多人同时在场,才能保证摊铺机行走过场不会出现问题,而且驾驶员的操作环境恶劣,为了保障操作视野和运输需要,仅仅有一个驾驶棚,具备智能操作系统,驾驶员在舒适的驾驶室内一个人就可以操作摊铺机进行全方位监控施工情况。

国内摊铺机由于发展时间短,和国外同类产品还有不少差距,目前处于追赶阶段,但是不能仅仅是追赶,不然永远不能超越他们,目前需要做的主要是技术创新和技术突破。

(1)根据国内实际情况,研究施工工艺,设计符合施工单位要求的产品,在国内基础建设大发展阶段,超大型和超小型摊铺机是发展的一个趋势,满足大型工程施工和城乡道路建设需要。

(2)在国内生产企业众多和国外企业具有技术优势的环境中,要把握机会,增加技术储备和积累,不断进行创新,试试关注相关领域的技术发展,将最新的技术应用到摊铺机上,提高摊铺的质量,降低制造成本是企业生存下去必备的。

(3)节能技术的应用,摊铺机属于高能耗设备,发动机功率大,柴油消耗量大,采用最新的节能发动机,并合理设计机身构造,充分利用清洁燃料,将节能技术应用到摊铺机中,是一种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国内地摊经济发展现状篇(9)

中图分类号:C91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3)-09-29(4)

1 引言:城镇化与失地农民安置社区

城市经济的发展与城市建设用地的扩张,使原先城市周边的村庄被纳入到城市建设用地的范围之内,原村庄转变为城市社区,原农民转变为社区居民。这些安置社区由政府统一规划和建设,具备一定的公共配套,居民也享受到了一定的社会保障。目前很多的研究围绕这样的农民安置社区,从拆迁安置补偿方式、社区管理、社区产业和经济发展、居民就业保障等方面,探讨失地农民安置社区存在的问题,寻求其建设和发展的合理路径,多从宏观和政策方面提出建议,而对于社区居民入住之后的实际生活状况缺乏关注。

与同样是由于城市用地扩张所造成的“城中村”相比,社区在土地权属、建筑形态、空间布局等方面几乎与城市社区无异,显示出一定的有序性,但是这样的安置社区又提供了什么样的生活条件与环境?是否能够满足社区居民的实际生活需求?就当前的情况来看,很多农民安置社区在有序的空间结构之下,并没有承载有序的城市生活,社区内普遍存在着的自发性商业(包括集市甚至庙会)就是这种无序现象的典型代表。

2 五州社区基本情况

2.1 从村庄到社区的演变

五州社区是随着郑东新区的规划最早建成的失地农民安置社区之一。该社区的前身是圃田乡东周村,又名水磨周,下辖东周、中周、新中周、古城和东西老南岗6个自然村,2002年进行合村并城,在相对集中的、被拆迁的村庄附近选址建设五州安置小区,2006年建设完成。2010年11月,五州社区划归为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管辖,村民的户籍身份也从农民转变为市民,在医疗等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相应的城市居民待遇。目前辖区常住总人口有15 000人,其中原村民有3 400人,其余为外来务工人员。

2.2 社区规划与建设

现在的五州社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东起农业东路,西至黄河东路,北临商都路,南接安平路。社区周边的4条道路均为郑州市的主干道,距离郑东新区CBD和郑州东站均在5km范围内,交通便利,区位良好,周边多为城市中高档商品住宅小区和中高端家具建材销售等商业,社区总面积接近2km2。社区内的主要道路同时也是城市道路,包括永平路、中周路、东周路、万通街、列里路五条,其格局为方格网式,把社区划分成12个相对独立的街坊(居住组团),整体空间形态较为规整,在空间布局和住宅形式方面与周边现代商品房小区差别不大。社区内有五个建材批零市场,一个副食市场,两所幼儿园,一所小学,一所中学,一个社区服务中心,一家邮局,两家金融机构及上百家零售服务网点,具备基本的公共服务设施。

2.3 社区内自发性商业现象的产生和发展

自五州社区建成,社区内部主要道路万通街和中周路两侧就有沿街摆摊的现象出现。尽管社区自身和郑东新区区域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日趋成熟和完善,但随着原村民陆续入住、外来人口的增多,五州社区的自发性商业街非但没有消亡,反而持续地繁荣,其规模也呈现出逐渐扩大的趋势。作为商业街,它已经成为社区居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作为一条城市道路,沿路的摆摊设点也带来了交通、卫生等种种问题。

这样的现象并非个案,在郑东新区的多个失地农民安置社区内都有类似的情况。在这样的与新城CBD相距不远,且经过统一规划建设形成的新的社区,为什么还会出现这么大规模的沿路摆摊现象?为什么在郑东新区范围内,自发性商业只是出现在这种农民安置社区而不是其他商品住宅小区?与其他社区常见的自发性商业相比,这种社区内的自发性商业又有什么特点?

3 对五州社区自发性商业的调研与分析

3.1 经营的种类与时间

水果、蔬菜、小吃、服装等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商品是社区自发性商业售卖的主要品类。服装的档次以中低档为主,小吃多为煎饼、凉皮等平民化的类型,价格也较为低廉。

在营业时间方面,社区自发性商业的频率为每天出现,一般在傍晚开始,最晚持续到凌晨。下午4点半,部分摊主已经开始准备摆摊;晚上6点,多数摊主已经摆摊正式售卖;到凌晨12点,大部分摊主收摊。

3.2 空间形态

社区自发性商业多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集中的中小学和公园附近,摊位设在万通街、中周路道路两侧,其中万通街路边地摊经营长度达500m,在中周路长度达200m。摊位多摆放在道路的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上,在万通街的部分路段上,摊位甚至摆到了道路中间的机动车道上,再加上顾客的停留空间,自发性商业空间实质上侵占了相当一部分的城市道路空间(图1、2)。

从摊位的具体排列方式来看,虽然各种摊位未经任何设计,不同种类的摊位尺寸各不相同,但在总体功能上有明确的分区:以万通街和中州路的交叉口为节点,中周路南段主要经营蔬菜水果,北段主要经营便宜的服装;万通街东段主要经营衣物服饰,西段主要经营小吃。再加上各种摊位尺度都不大,整体上并没有显得特别混乱。

此外,地摊对与其相邻的沿街店铺经营状况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不少沿街店铺借助自发性商业吸引人流,甚至对自发性商业产生了一定的依赖作用。

3.3 相关人群构成

社区自发性商业牵涉到各类不同的群体和对象,包括摊主、顾客、社区管理者、沿街店铺经营者等,他们的生活已经和自发性商业密不可分,并且已经在相当长时间内形成了一个较为稳定的状态。

经营主体:来源较为多样化,但几乎没有五州社区内的原村民。主要包括外来务工人员、附近城郊的村民等,部分摊主在五州社区租房居住。

服务对象:主要是五州社区的居民。

管理者:社区居民委员会,该居委会由原东周村村委会改组而成。

其他受影响的人群:沿街店铺经营者、城市道路使用者等。

3.4 管理状况

社区居委会是由农村自治组织演变而成的城市社区组织,对于社区的管理社区居委会具有一定的自。虽然社区道路两侧设有禁止摆摊设点的标识,但管理者实际采取的是一种默许的态度。管理者将每个摊位都划定了界限,摊主每天需向社区管理者交纳卫生费和摊位费。

在调研后期,万通街上的地摊忽然全部难觅踪影,只有中周路南侧部分摊主出摊,其原因是由于自发性商业已被社区管理者禁止,这一现象表明社区管理者在自发性商业中具有关键作用。

3.5 自发性商业产生的影响

3.5.1 积极影响

①弥补社区商业服务配套设施的不足,方便社区居民生活,满足其日常生活需求。

②带动沿街商铺生意的兴旺,提高社区的人气。

③摊主租住在社区,为社区原住民带来房租收益。

④有助于解决城市低收入人口的就业问题。

3.5.2 消极影响

①影响交通。自发性商业的经营地点不仅在人行道上,而且还侵占了部分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道,影响了行人的正常行走,也阻碍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通行。城市道路空间与社区商业空间重叠,通行车流和购物人流交织,再加上商业经营时间与城市交通晚高峰的时间的重合,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交通拥堵和交通隐患。

②影响卫生。自发性商业所在的中周路和万通街的卫生状况不容乐观,表现为晚上地摊出摊后,菜叶、果皮、纸屑等垃圾随处可见,而卖烧烤、快餐的摊点更是污迹斑斑,不易清洁,破坏了街道的卫生形象。

③影响部分居民的正常生活。居住在卖烧烤、快餐的摊点附近住宅里的居民容易受到影响,主要分布在中周路以西的万通街两侧。据居民反映,因为烧烤产生的油烟太大,气味呛人,一到晚上都被迫关闭窗户,以防止油烟进入室内,这种经营已经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

4 社区内自发性商业形成的原因

4.1 规划因素:社区商业设施规划布局不合理

社区商业服务设施一般包括沿街商业和集中商业两种布局形式。

从沿街商业来看,五州社区部分街道两侧均有很多沿街商铺,但其业态类型主要是小规模的超市、服装店、小饭店等,没有提供果蔬等居民日常需要的商品。

从集中商业来看,五州社区所在区域内有一个综合型的农贸市场,即五州菜市场,位于农业南路与永平路交叉口,建筑为两层,共有148个摊位,内部较为整洁。该菜市场具有一定的批发经营性质,同时为几个社区服务,规模、服务半径相对较大。对部分居民来说,五州菜市场超出了步行适宜的距离,在五州社区内缺少次一级规模的农贸市场的规划布置。在居民认为路边摊存在的有利影响中,36%的居民认为路边摊能够方便生活。五州菜市场位于社区的东侧,部分居民步行至菜市场需要10分钟以上,不如沿街摊位方便。因此,人们选择路边摊这种就近的方式进行日常的购物,而五州菜市场的经营情况并不容乐观,很多摊位处于闲置状态。

另外从区域层面来说,尽管社区内也有市内大型超市的免费购物班车,但是其便利性不如路边地摊,不能成为居民首选的购物方式。在失地农民安置社区的规划建设中,商业服务设施数量的不足和规划位置的不合理,都是导致自发性商业在社区出现的根本原因。

4.2 经济因素:商品的价格优势与社区居民有限的购买力

调查问卷显示,82%社区居民的收入水平为3000元以下/月,大部分居民属于低收入群体。因此,价格就成为影响社区居民购物选择的重要因素,居民倾向于购买便宜实惠的商品。以服装店为例,社区沿街店面所卖衣服的价格偏高,单件价格普遍在百元以上,而自发性商业的服装则有明显的价格优势。

五州社区内自发性商业的摊位成本较低、经营灵活便利,沿街摊位售卖商品的价格更为低廉。万通街与中周路的摊位费为200元/月(后来变成500元/月),卫生费为2元/月,而五州菜市场的摊位费约为800元/月。经营成本的差别导致的结果就是,与五州菜市场相比,地摊上的蔬菜价格每斤普遍便宜。

4.3 管理因素:对自发性商业的默许

社区管理上对自发性商业的明禁暗许是目前社区自发性商业可以稳定存在的决定因素。明禁暗许的根源,是社区管理部门可以获取摊位费,有利益诉求隐含其中。这种默许和匡正的携手,使得社区的自发性商业自成一个体系,且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这也体现出失地农民安置社区在管理上的自组织特征。

4.4 外在因素:外来务工人员的谋生需求

在五州社区的居民构成中,东周村的原住民在成为失地农民之后属于城市中的待业人群,不得不寻求一些门槛较低的就业渠道;而占五州社区多数人口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多为低技能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就业培训,因此,很多人通过路边的摆摊经营获取生活来源。

5 对失地农民安置社区内自发性商业的建议

从对五州社区的调研中我们发现,大多数的社区居民还是比较认可自发性商业经营模式的,并且由于自发性商业长期稳定地存在社区中,居民的生活已经与之密不可分。各类人群通过自发性商业这一平台,谋求生存和生活之需。在当前社区商业服务设施配套不健全的情况下,对于这种自发性商业可以在保留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可采取的措施包括:通过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把社区中自发性商业合法化,作为管理的依据;禁止一部分对居民生活产生严重干扰的经营种类;对自发性商业空间进行优化,如对空间占用的重新划分以及对摊位大小的统一,根据城市道路的重要性和通行能力,合理分配自发性商业空间和通行空间。从根本上来说,路边摊点与城市道路之间是不可调和的矛盾。路边摊点经营活跃充分说明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不足或不合理。建议在调研居民使用习惯的基础上,规划建设新的农贸市场,市场的位置、建筑和空间形式、规模等,都要充分考虑实际使用的需求。

6 结语

人和地是城镇化的两个核心对象。城镇化不只是土地上的城镇化,更重要的是居住在这块土地上的人的城镇化,人的城镇化不仅仅是户籍上的转变,还是人们的生产方式、行为习惯、社会组织关系以及价值观念的转变。五州社区是失地农民安置社区的一个代表,而社区中的自发性商业现象也正是这些居民生活状态的一个缩影,反映了在空间形态上已经与城市社区同质,但在生活方式上却相去甚远的失地农民安置社区的现状。社区自发性商业折射出了社区规划中配套服务设施的不合理以及社区居民多种多样的需求,因此,无论是只注重数量的社区建设,还是对社区内自发性商业一味地严打取缔都是不对的,应尊重城市中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利以及他们对生活方式的选择,体察农民安置社区居民的生活需求,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进行社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在未来的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可以预见大量新的失地农民安置社区出现,并且在人口构成、居民就业、消费水平等方面,这类社区与真正意义上的城市社区仍将会有一定的差别。因此,对失地农民安置社区的规划设计,亟需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人性化的社区规划建设标准,建立社区居民公众参与机制,把社区空间规划与社区经济发展和社区管理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失地农民尽快适应城市,推动失地农民安置社区尽快融入城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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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地摊经济发展现状篇(10)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1-0-01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及基本特征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相对于其他资产,无形资产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1.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 2.无形资产具有可辨认性。3.无形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二、现行无形资产会计存在的问题

(一)无形资产会计确认的内容相对偏窄。关于无形资产的确认,各国会计众说不一。而我国无形资产核算范围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核算内容局限在很小的范围内,许多具有无形资产特征的项目没有列入到无形资产的核算范围。所以,我国应扩大无形资产核算范围,以便全面反映企业资产状况和真正价值。

(二)无形资产计量方法还不够精确。按现行会计制度,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毫无疑问,除非提供有效的凭证,否则无形资产的计量将陷入很大的主观性。另外,按照目前的会计惯例,自创的无形资产,其研究阶段的有关支出,在发生时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有关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无形资产。此种确认和计量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方式,从根本上是一种投入角度计量无形资产的方式,并不能全面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

(三)无形资产摊销方法不够科学。按现行会计制度,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分摊应摊销金额,一般按照直线法摊销,这种方法在无形资产占据较小比例的时候是可行的,因为这样处理可以简化核算,不会给企业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不需要进行摊销,但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测试。在知识经济时代,有些企业无形资产价值可能达到数百万,甚至数千万,而且价值还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增减变化,采用直线法摊销和按照资产减值的原则进行的减值测试,必然会造成各期摊销成本与同期实际负担成本不符,从而造成企业的资产、费用和收益等基本情况的不合实际。

(四)无形资产在财务报表中的揭示披露不够充分。在现行财务报表中,本着稳健的传统,重点反映的是有形资产,对无形资产则没有给于足够的重视,资产负债表上只列有“无形资产”一个项目,处于次要地位,从报表中只是看到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无法反应无形资产的实际经济价值、构成、收益状况;在现金流量表中仅设置了一项“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和“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这样把除长期投资以外的全部非流动资产合并到一起反映,根本无法看到无形资产的变动情况。另外,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无形资产披露也很少,不能满足报表使用者对无形资产信息的需求。

三、无形资产会计创新的构想

(一)扩大拓展无形资产会计的确认范围。无形资产的特征之一是缺乏实物形态,但有价值,可以给企业带来超额的经济利益。所以必须扩大拓展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其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与市场相关的市场型资产。指一个企业通过其所拥有的与市场相关联的无形资产而可能获得的潜在的利益总和,包括:品牌的信誉,如企业品牌、服务品牌;与客户的关系,如销售网、分销渠道、长期客户;合同,如特许经营权协定,专利使用权协定、经常性合同及其其他一些公司有竞争优势的合同等。

2.智力成果型的知识产权资产。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实践和科学试验等创新过程中,所发明创造的高新技术和技术决窍,而形成的精神产品的一种产权形式。包括专利权、版权、商标、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专利技术及计算机软件等。

3.组织管理方法型资产。指企业管理层在组织协调、管理、沟通等方面存在的优势,可能获得的潜在利益。如企业文化、企业管理方法、信息技术交流、网络工作系统、融资关系等要素。

(二)无形资产计量的创新。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无形资产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其价值随着知识的发展升值或贬值,有些无形资产可能根本就没有价值,有些可能有原始投入价值,但随着时间或发展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同于投入价值。所以,对无形资产的价值应区分不同情况确定。对于初次取得的外购无形资产,可根据取得之日的买价、相关税费与取得的无形资产有关的一切支出作为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入账,即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接受投资可根据合同或评估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对于自行研制的无形资产,有条件的将研究费用与开发支出全部资本化。

(三)改进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无形资产的一个显著特性是可以在较长的时期内给企业带来超额盈利能力,且无形资产大都具有一定期限。为此,若假定无形资产的超额盈利能力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降低,或者无形资产的价值随着时间推移而减少,则需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应根据不同类型的无形资产和其在企业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对企业的影响程度、行业特点等,采用不同的摊销方法。对于无形资产价值不大或有确切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可用现行的直线摊销法和工作量法;对于价值很大、影响企业程度大的,可采取加速折旧法;对于无限寿命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而采用定期评估的方法,定期调整其账面价值。

(四)改革无形资产的财务报表和全面及时披露无形资产的会计信息。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财务报表使用者将逐渐认识到无形资产的作用以及无形资产的潜在价值,应改变对无形资产披露过于简单的状况,满足报表使用者的需求。具体构想如下:

1.凡是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都应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全面反映。对符合会计准则确认范围的无形资产,纳入会计核算体系进行确认与计量,在财务报表正文中披露。财务报表列示上,应将无形资产的原值、累计摊销和净值同时列示。对不符合会计准则确认范围的、尚未纳入会计核算体系的无形资产,应在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另外,对企业的重要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计量基础、摊销政策、使用年限等项目也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

2.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对企业中无形资产的地位和作用加强到超过固定资产的程度时,无形资产项目应该列于固定资产项目之前;另外,采用实物计量和定性描述等方法对智力资料和产品的信息,对于信息使用者更为重要,对于传达信息的财务报告,以及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无形资产的信息就更加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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