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动态监管汇总十篇

时间:2023-07-12 16:50:33

水利动态监管

水利动态监管篇(1)

中图分类号: P641.7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4.23.0045

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地下水监测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吉林省地下水监测工作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期,至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地下水监测工作从无到有,积累了大量的地下水动态监测资料,到目前为止共刊印了30余年的地下水年鉴,并建立了地下水资料数据库。这些资料为地下水预测、预报,地下水资源评价、规划及环境保护,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及可持续利用提供了科学依据和理论基础。在三水利用转化与国民经济建设及生产的决策中发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各级领导部门指挥抗旱减灾工作提供准确及时的服务,为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科学管理水资源提供决策依据。

1吉林省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现状

1976年在白城地区开始建立第一批地下水监测井,以后,在各地(市、州)、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逐年从平原区至山丘区、河谷平原建立了覆盖全省的地下水监测井网,目前全省平原区共有地下水水位井1285眼,包括五日监测井1025眼、逐日监测井260眼、水质监测井238眼、水温监测井202眼。其中平原区地下水监测井779眼,监测井密度为每百公里一眼井;山丘区有监测井506眼,主要布设在山间河谷平原、台地等地。全省形成了一个布局合理、具有省、市、县三级管理机构的监测队伍,基本控制了全省各水文地质单元地下水动态,每年获得地下水动态监测数据12.5万个,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以及各类规划提供了宝贵资料。

2地下水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

2.1有些单位对开展地下水监测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多年来一直存在着地下水工作是额外负担,没有经济效益,政绩不明显的思想。工作中只重视征费和其他工作,而对地下水监测工作关心不够,地下水管理人员待遇低,队伍不稳定,影响地下水正常工作,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难以充分发挥。

2.2经费紧张,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由于地下水经费投入渠道多样化并且不十分明确,缺乏强有力的政策支持。用于地下水的检测工作的资金由于没有具体的标准,随意性较大,各地各单位不同时间拨给的数额也不等。甚至有的地方地下水动态监测经费短缺,无法正常购置检测必需的检测物资,快速检测工作处于停滞状态。

2.3管理体制不理顺,不利于地下水工作的开展

我省地下水管理体制比较混乱,有由水文部门管理,也有由水利部门管理的,长春、四平、吉林、辽源、延边由水文部门管理,白城、松原、通化、白山由水利部门管理。机构不完善,责任不明确。

2.4监测设备技术和信息传输手段落后

由于地下水井网建设监测运行管理费用缺乏,导致基层单位交通工具无法及时维修,测具难以更新。我省地下水动态监测井网建立运行已20多年,但监测设备仍比较落后,量测水位仍沿用建网初期的测绳、测盅或皮尺、木尺、毫安表之类。水位观测资料不准确,水温观测问题也较多,使用的酒精温度计冬季受冷酒精刻度线断条现象严重,水银温度计刻度不明显易损坏影响观测,常出现全年是同一个数值的反常现象。目前数据信息传输仅靠信件邮递一种手段,遇到重大旱情,信息很难及时传输,时效性差,满足不了各级部门对地下水信息的适时需要。

2.5无专用地下水监测井,监测质量受影响

我省目前无地下水专用监测井,所有的地下水监测井均借用生产井或民用井,在农业灌溉季节时常观测不到水位,水位监测资料直接受用水影响,监测质量难以保证。又由于生产井或民井自然淘汰或损坏,更换频繁,资料连续性差,监测井网很难稳定,自1999年新井网实施以来,换井率较高,给地下水动态分析、预测预报带来较大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观测资料的质量,降低了观测资料的使用价值,增加了管理费用和难度。

水利动态监管篇(2)

第二条水土保持生态生态环境工作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任务是通过建立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对全国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状况实施监测,为国家制定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政策和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第四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水利部统一管理全国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制订有关规章、规程和技术标准,组织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国内外技术与交流,全国水土保持公告。

水利部各流域机构在授权范围内管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县级以上水行政方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设立的水土保持机构、以及授权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对辖区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实施管理。

第五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按水利部制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

第六条省级以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编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作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进行修订的,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查同意。

第七条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中心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或报请同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监测站网的建设与资质管理

第八条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的指导下,按基本建设程序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其运行实行分级负责制。

第九条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由以下四级监测机构组成:一级为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二级为大江大河(长江、黄河、海河、珠江、松花江及辽河、太湖等)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三级为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四级为省级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

省组重点防护区监测分站,根据全国及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设立相应监测点。具体布设应结合目前水土保持科研所(站、点)及水文站点的布设情况建设,避免重复,部分监测项目可委托相关站进行监测。

国家负责一、二级监测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三、四级及监测点的建设和管理。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建设的监测站点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的须经规划批准机关的审查同意。

第十条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和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项监测点对水土流失状况进行监测,并定期向项目所在地县级监测管理机构报告监测成果。

第十一条下级监测机构应接受上级监测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二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须由具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资格证书单位承担。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由水利部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从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经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岗位证书,方可持证上岗。

第三章监测机构职责

第十四条省级以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编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和实施计划,建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网,承担并完成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任务,负责对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质量保证,开展监测技术、监测方法的研究及国内外科技合作和交流,负责汇总和管理监测数据,对下级监测成果进行鉴定和质量认证,及时掌握和预报水土流失动态,编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报告。除本款规定的职责外,各级监测机构还有以下职责:

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具体管理。负责拟定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对全国性、重点区域、重大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负责对监测仪器、设备的质量和技术认证,承担对申报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资质单位的考核、验证工作。

大江大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参与国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和开展跨省际区域、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的监测工作。

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负责对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的管理,承担国家及省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监测工作。

第十五条省组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的主要职责:按国家、流域及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对列入国家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治理区、重点监督区的水土保持动态变化进行监测,汇总和管理监测数据,编制监测报告。

监测点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技术规程对监测区域进行长期定位观测,整编监测数据,编报监测报告。

第十六条开发建设项目的专项监测点,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对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接受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四章监测数据和成果的管理

第十七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和成果由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实行年报制度,上报时间为次年元月底前。

下级监测机构向上级监测机构报告本年度监测数据及其整编成果。开发建设项目的监测数据和成果,向当地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报告。

年报内容按有关技术规范编制。

第十九条国家和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成果实行定期公告制度,监测公告分别由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省级监测公告前经国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审查。

监测公告的主要内容:水土流失面积、分布状况和流失程度,水土流失危害及发展趋势,水土保持情况及效益等。

国家水土保持公告每五年一次,重点省、重点区域、重大开发建设项目的监测成果根据实际需要。

第二十条各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对外提供监测数据须经同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同意。

第二十一条对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无故不上报监测数据,不按规定开展监测工作,在监测工作中弄虚作假,未经同意擅自对外提供监测数据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水利动态监管篇(3)

第三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任务是通过建立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对全国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状况实施监测,为国家制定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政策和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第四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水利部统一管理全国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制订有关规章、规程和技术标准,组织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国内外技术与交流,全国水土保持公告。

水利部各流域机构在授权范围内管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县级以上水行政方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设立的水土保持机构、以及授权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对辖区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实施管理。

第五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按水利部制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

第六条省级以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编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作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进行修订的,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查同意。

第七条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中心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或报请同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监测站网的建设与资质管理

第八条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的指导下,按基本建设程序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其运行实行分级负责制。

第九条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由以下四级监测机构组成:一级为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二级为大江大河(长江、黄河、海河、珠江、松花江及辽河、太湖等)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三级为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四级为省级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

省组重点防护区监测分站,根据全国及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设立相应监测点。具体布设应结合目前水土保持科研所(站、点)及水文站点的布设情况建设,避免重复,部分监测项目可委托相关站进行监测。

国家负责一、二级监测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三、四级及监测点的建设和管理。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建设的监测站点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的须经规划批准机关的审查同意。

第十条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和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项监测点对水土流失状况进行监测,并定期向项目所在地县级监测管理机构报告监测成果。

第十一条下级监测机构应接受上级监测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二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须由具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资格证书单位承担。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由水利部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从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经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岗位证书,方可持证上岗。

第三章监测机构职责

第十四条省级以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编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和实施计划,建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网,承担并完成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任务,负责对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质量保证,开展监测技术、监测方法的研究及国内外科技合作和交流,负责汇总和管理监测数据,对下级监测成果进行鉴定和质量认证,及时掌握和预报水土流失动态,编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报告。除本款规定的职责外,各级监测机构还有以下职责:

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具体管理。负责拟定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对全国性、重点区域、重大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负责对监测仪器、设备的质量和技术认证,承担对申报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资质单位的考核、验证工作。

大江大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参与国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和开展跨省际区域、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的监测工作。

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负责对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的管理,承担国家及省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监测工作。

第十五条省组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的主要职责:按国家、流域及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对列入国家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治理区、重点监督区的水土保持动态变化进行监测,汇总和管理监测数据,编制监测报告。

监测点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技术规程对监测区域进行长期定位观测,整编监测数据,编报监测报告。

第十六条开发建设项目的专项监测点,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对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接受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四章监测数据和成果的管理

第十七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和成果由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实行年报制度,上报时间为次年元月底前。

下级监测机构向上级监测机构报告本年度监测数据及其整编成果。开发建设项目的监测数据和成果,向当地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报告。

年报内容按有关技术规范编制。

第十九条国家和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成果实行定期公告制度,监测公告分别由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省级监测公告前经国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审查。

监测公告的主要内容:水土流失面积、分布状况和流失程度,水土流失危害及发展趋势,水土保持情况及效益等。

水利动态监管篇(4)

二、结果分析利用不够

目前的动态监控偏重于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而对监控中发现的情况、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综合查找深层次原因、挖掘内部控制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等方面还可进一步加强。

三、对完善动态监控机制的建议

目前,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正在稳步推进。在技术手段得到充分完善的情况下,与技术平台相匹配,要进一步完善动态监控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监督成效。

1.完善顶层设计顶层设计是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取得实效的根本保障。2012年年底,水利部出台的《水利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对动态监控职责、手段和方式、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在此基础上,要根据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和监控工作开展等情况,制定具体的动态监控操作、管理规则,对监控工作的具体环节进行明确、规范,优化工作流程,增强监控过程中的问题挖掘能力、提高监控发现问题的解决效率。

2.完善监控方式一是要自动监控与人工监控相结合。要充分发挥信息系统运行方式的优势,实行信息系统监控与人工监控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合理、有效的监控分工,制定统一、规范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规则,通过信息系统对海量数据进行初步筛查、分析,直接提出监控问题或为人工监控提供重点监控疑点;人工监控根据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疑点进行分析、判断,提出需核查的疑点信息。其中,动态监控预警规则的设定要充分考虑全面性、前置性和可操作性,即要将财务基础管理、预算管理、国库支付、政府采购、会计核算、资产管理、项目管理等各方面均纳入预警规则范围进行监控,针对不同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指标、规则;要通过对财务指标的计算、分析等方式,及早发现风险点,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事前控制;规则的制定要切实符合单位预算执行实际。二是要集中监控与分级监控相结合。水利部作为水利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层级的顶端,可以统一管理监控信息,对纳入监控范围的各类信息进行集中监控。各级所属单位应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利用信息系统开展动态监控,提高动态监控覆盖面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及时性和效率性,提前发现和消除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减少解决问题的环节,及时规范所属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行为。

3.完善信息反馈根据监控发现疑点下发疑点信息后,各单位的信息反馈是确定是否存在问题的重要判断依据,也是及时解决问题的前提。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动态监控疑点信息核查和反馈制度,监控部门要对监控疑点及时整理、及时下达、限时反馈、督促整改;预算单位应认真核查疑点信息反映的情况,真实、完整的反馈信息,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对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要分析上报。监控部门对反馈信息仍存在质疑的,应采取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核查,确保准确反映存在的问题。

水利动态监管篇(5)

1东鱼河济宁段现状

东鱼河是20世纪60年代后期,为了解决南四湖湖西地区洪涝灾害而开挖的一条大型防洪排涝河道。干流起源于菏泽市东明县刘楼村,向东流经牡丹区、曹县、定陶区、成武县、单县、济宁市金乡县、鱼台县等8个县(区),于济宁市鱼台县西姚村北入昭阳湖,全长174km。针对东鱼河济宁渔业用水区水质不达标、岸线缺少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利用且存在违法建筑和违法活动、排污(水)口众多且排污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低、城乡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河道生态防护体系不完善、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足等问题,按照《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鲁厅字〔2017〕14号)要求,济宁市立足东鱼河区域、流域的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自2018年全面落实水资源保护、河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东鱼河水环境得到了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了有力保障,水生态系统实现了良性循环。

2综合整治重点任务与对策措施

根据《东鱼河综合整治方案》(2018.05),东鱼河综合整治工程实施周期为2018—2020年。到2020年,使东鱼河水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2.1水资源保护

1)规范取水口监督管理。针对金乡县2处5万亩以上中型灌区、小型灌区、8处分散小泵站灌区及鱼台县20处分散小泵站灌区未取得取水审批的问题,依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水资字〔2016〕29号),完成石佛灌区、曹庄灌区及8处分散小泵站灌区取水许可审批,规范管理取水许可,强化农业用水监管,不新增非法取水口。2)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针对鱼台县3处已审批或登记的排污口未设置标志牌等问题,依据《山东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做好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鲁水资字〔2017〕23号),按照入河排污口标志牌样式和统一要求,设立入河排污口标志牌,实行入河排污口标志管理和动态监管。3)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山东省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将限制纳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完善入河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制定分年度的水功能区纳污总量削减方案,并纳入年度考核。

2.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依据山东省水利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意见》(鲁水管字〔2017〕15号)完成河道及其上所建的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埋设界碑界桩,政府公告形成电子化和数据化成果,与国土资源管理数据同步协调。结合岸线利用管理规划,严格实施岸线用途管制。

2.3水污染防治

1)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积极推进沿河乡镇驻地及周边社区污水管网铺设,基本实现沿河形成径流的生活污水全收集,消除生活污水直排现象;集中连片村庄、城镇周边村庄以及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污水、垃圾处置体系,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型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加强生活污水较集中排放点附近的沟、渠、塘等改造,推进人工湿地、氧化塘等建设与管理维护,充分发挥其水质净化能力,持续改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2)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针对农业农药化肥有效利用率低、农业废弃物未得到妥善处理等问题,依据《济宁市水污染防治控制单元达标方案》(济政办字〔2016〕230号),提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推广生态农业技术。

2.4水环境治理

依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济政字〔2017〕99号),将城镇周围的村庄和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垃圾处置体系,远离城镇的社区、集中连片村庄因地制宜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鼓励就地资源化,实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2.5水生态修复

针对滩地受人为干扰严重以及生态功能基本丧失等问题,加快实施退耕还滩、退养还滩工程;积极推进滩地种植结构、方式改革。针对河道防护林、缓冲带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在有条件的河段建设河岸防护林带,退耕还滩区域建设植被缓冲带。

2.6执法监管

1)完善水环境动态监管体系。依据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鲁厅字〔2017〕14号),落实河道管护责任人,建立河管员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结合信息平台建设,搭建“一河一档”动态监管框架体系。将河管员现场巡查与信息平台动态监控系统有机结合,实现线上、线下双重监管,基本实现动态监管全覆盖和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的全覆盖。2)形成多部门协调共同监管机制。建立河道执法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实现河道联合执法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基本形成政府主导,相关门共同参与的定式,建立完善、快速、高效的联合执法机制。

3整治成效

济宁市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坚持水岸同治、源头截污、综合防治,全力推进东鱼河济宁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东鱼河济宁渔业用水区水质年度达标率为75%,较2016年提升66.7%。通过深入实施水污染综合防治,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控害,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2.3%,种植业化肥农药使用量逐年减少,农药使用总量较2016年下降17%,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6%以上。积极推进水生态治理修复,建成鱼台县王庙镇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净化工程,年净化污水20.5万t。依法取缔沿河小型污染企业,工业废污水预处理后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并加大中水回用力度,达标中水回用于农田灌溉,东鱼河济宁段主要控制断面西姚断面水质逐步改善,2020年总体达到III类水水质目标要求。

参考文献

[1]《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鲁厅字〔2017〕14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Z].2016.

水利动态监管篇(6)

当前,我国水利建设面临着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的历史任务。如何实现水利现代化?如何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和保护的综合管理任务中,如何改变过去粗放式的管理方式,而采用集约式的现代管理方式?面对这些问题,我们不能不去研究国际上对自然资源管理的新思潮,不能不去研究全球高科技突飞猛进的发展大潮流。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是水资源管理的重点。实施对水资源动态的、实时的、优化的配置,基础是获取大量的、动态的水资源及相关信息。当代高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信息技术、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使得对水资源进行实时监控管理已经成为可能。这种系统的建设将使水资源的管理发生重大变革,也将带来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当前在国际上,水资源实时监控管理系统,代表了水资源管理的现代方向。

一、水资源实时监控管理系统的特点及技术要求

什么是“水资源实时监控管理系统”呢?这个系统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运用各种高新科技手段,对流域或地区的水资源及相关的大量信息进行实时采集、传输及管理;以现代水资源管理理论为基础,以计算机技术为依托对流域或地区的水资源进行实时、优化配置和调度;以远程控制及自动化技术为依托对流域或地区的工程设施进行控制操作。

这种系统的主要特点是:①对水资源进行实时监测。监测的内容包括水量和水质。实时监测的意义在于:只有掌握瞬时变化的水量信息,才能科学、准确地进行资源配置及调度;只有掌握瞬时变化的水质信息,才能对环境质量进行动态评价和有效监督,也才有可能应对水污染突发事件,保证供水安全。②这种系统以地理信息系统(gis)为框架,除了采集水资源信息外,还广泛采集流域或地区内的气象、墒情等自然信息,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信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本信息以及需水部门的需水信息。③它不同于以往的水资源监测系统,仅仅具有监测功能。这种系统更重要的功能是进行实时配置调度。它是在监测的基础上,以大量的综合信息为基础,采用现代水资源管理数学模型,为水资源的实时配置、调度提供决策支持。这种模型势必突破“就水论水”局限,体现经济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的协调统一,体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原则,体现“依法治水”的原则。④这种系统应是高新技术的集成。系统的设置应充分吸收国际上最新技术,坚持高起点。它包括监测技术、通信、网络、数字化技术、遥感、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计算机辅助决策支持系统、人工智能、远程控制等先进技术。⑤它的设置应是因地制宜的。针对不同流域、不同地区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基础设施状况,水资源管理中不同的重点问题,水资源实时监控管理系统的设置也应具有不同的特点。系统的设置还应与防洪调度指挥系统的建设相结合。

这种系统的技术要求是:①以现代电子、信息、网络技术为基础,实现监测数据的自动采集、实时传输和在线分析,有效地提高监测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率,确保监测信息的有效性。②充分掌握所在地区水资源供需状况,建立相应的资料库和水量、水质模型、供需水模型及生态环境分析模型。供水方面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水,主水、客水、污水回用等等,需水方面包括: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生态环境用水等。③充分运用现代计算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高度技术集成,快速、高效、准确、客观地分析处理大量监测数据信息,并根据已建立的供需水模型和水环境分析模型等,动态生成水资源优化配置、调配计划等辅助决策方案。④以综合分析和辅助决策为基础,实现对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远程控制和科学管理等,即实现水资源调控的现代化。⑤系统应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动态可扩展性,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二、水资源实时监控管理系统的基本结构

水资源实时监控管理系统应具备水资源实时测、水资源实时预报、水资源实时调度和水资源实时管理等功能。其功能概要详见图1。系统的总体结构又可分解为以下主要部分(参见图2):①数据库(包含图形库、图像库和cis系统),②模型库(包括方法库),③知识库,④在线数据采集子系统,⑤综合信息管理子系统,⑥综合分析与决策支持子系统,⑦实时控制管理子系统。其核心是综合分析与决策支持子系统以及数据库、模型库、知识库。其他各部分则为系统核心的补充、延展和支持。

系统总控目的是建立系统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控制各库和各子系统的协调运行。

在线数据采集子系统提供相关水资源与水环境监测数据的自动化采集和数据可靠性在线分析功能。其重点是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量、水位、水质及水温等)的实时动态监测和监测数据的自动化采集、监测数据预处理,以及监测数据可靠性的实时在线分析处理等。该子系统还应提供与各类监测仪器衔接的数据采集接口,通过接口模块动态收集监测数据资料,确保存入数据库中的监测资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综合信息管理子系统管理各种水资源水环境监控项目的数据资料,具有监测数据资料的输入、存储、整编、查询与传输等功能,对水资源监控数据资料进行综合管理和处理。该子系统还应提供对综合分析与决策支持子系统以及实时控制子系统的数据传输接口。

实时控制子系统主要完成两个功能:一是将系统综合分析与辅助决策的成果以实时报告(如水资源预报、水质分析公报、企业'''');">企业排污超标警报、水资源调配建议方案等)和多媒体报警信号(如大屏幕指示、声光警报等)的形式进行动态输出,以供决策部门进行水资源配置和管理参考;二是将输出指令直接作用于可控自动化水资源调配和控制设备(如给、排水闸门等),通过有线/无线/远程控制技术对系统所涉区域内的重点给、排水设备及重点控制工程进行远距离的调节控制。

综合分析与决策支持子系统对实时监测获得的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处理。其主要功能就是运用模型库中的相应模型对监测数据资料进行智能化的综合分析,参照知识库中的专家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形成水资源(包括水量、水质、水情和水环境等)动态状况的分析成果;并根据分析成果,产生辅助决策报告或直接控制指令。系统还应专门设计有多库协同器,进行各库之间的协调。多库协同器提供系统各库的协同规划、综合调度、人机交互、资源共享、冲突仲裁和通信联络等处理功能。

综合分析与决策支持子系统是本系统的技术核心,它将以国内外近年在水源、水环境和农田水利等方面的科研成果为基础,结合现代高新技术进行综合开发,形成技术先进、功能完善、实用性强、又便于扩展和更新的具有决策支持能力的智能化综合分析系统。

数据库是整个系统运转的基础,准确高效地收集和及时处理大量复杂的监测数据资料是整个系统设计和开发的重点。数据库及综合信息管理子系统是面向数据信息存储和信息查询的计算机软件系统。本系统的数据库内容包括:①水利工程档案库,②监测仪器特征库,③原始监测数据库,④整编监测数据库,⑤监测网站资料库,⑥人工巡视检查资料库,⑦数据自动采集参数库,⑧模型输入输出数据库,⑨成果数据库,⑩实时控制日志数据库等。图形库和图像库是数据库的延展和补充。

模型库及其管理子系统提供相应分析处理使用的处理模型和计算方法的例程库。包括各种时态和空间模型、在线数据可靠性分析算法等。包括水情预报模型、水量评价模型、水量预测模型、水质评价模型、水质预测模型、水污染模型、需水模型、生态环境分析模型、洪水演进及仿真模型、决策支持模型等等。

知识库及其管理子系统是用于知识信息的存储及其使用管理的计算机软件系统。本系统的知识库内容包括:①各监控项目的监控指标,②日常巡视检查的评判标准,③监测数据误差限值,④专业规律指标,⑤专家知识经验,⑥水利法律、法规,行业规程、规范的有关条款等。

水利动态监管篇(7)

(2)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导致流域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的压力日益增大。尽管目前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还不高,但部分水资源开发活动已引发了湖泊湿地萎缩、少数支流部分河段脱流干涸、珍稀水生动物濒危程度加剧等生态环境问题。一些闸坝建成蓄水后改变了水情,引起局部水域纳污能力下降、水质变差,对生态环境产生的长期、累积影响将逐渐显露。近年来,国务院确定了长江经济带建设,溯江而上,又批复了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成渝经济区、贵安新区、重庆两江新区等一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国“十二五”规划的13座内陆核电站,有10座布局在长江流域;城镇化建设,宜宾等区域规划的页岩气开发,用水量都将巨大。产业发展布局中,工业园区、化工产业等呈现由下游向中、上游转移的趋势。随着长江流域经济布局的发展变化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不断提高,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如何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是流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面临的重要挑战。

(3)水生态文明建设等对水资源管理提出了新要求。生态文明建设、国家经济转型升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深化水利改革等国家和行业发展的新形势对水资源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因此,水资源管理需要深入分析新形势,落实新要求,找准流域水资源管理定位,推进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在水资源管理中,要严格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发挥“三条红线”引导产业合理布局的作用,推动流域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统一调度,保障经济转型升级合理用水需求;要狠抓落实,建立和落实流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简化行政审批,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督,逐步确立流域、区域和取水户水权,探索建立水权交易制度等。

2管理工作现状

(1)取水许可管理。目前,长江委保有取水许可证144套,约占流域总发证套数62000多套的0.2%,总许可取水量11000亿m3,约占流域总发证许可取水量30000多亿m3的37%,其中,河道内取水许可证29套,许可取水量10600亿m3;河道外取水许可证115套,许可取水量400亿m3。几年来,长江委进一步规范了水资源论证制度,落实了施工用水取水许可、延续取水评估和取水许可证换发制度;加强了对委管取用水户的培训和监督检查,规范其取水行为和受委托监管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内容和责任。

(2)流域水资源配置与调度工作。长江委已制订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并报送水利部;完成了汉江、嘉陵江、岷江、沱江和赤水河的水量分配方案,正在开展金沙江、牛栏江、乌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另外,还组织编制了《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水量调度方案》。长江委将逐步推进河流及跨流域调水水资源统一调度,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目前已初步建立了澜沧江水量调度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2012,2013年澜沧江枯水期水资源统一调度;正在研究长江大通以下引江调度与管理,积极推动下游引江工程统一调度;长江流域第一批(汉江、嘉陵江、金沙江、牛栏江、氵舞水、水阳江、澜沧江)和第二批(长江下游干流、乌江、洞庭湖、鄱阳湖等)江河水量调度方案编制已列入水利部计划。目前,长江流域已基本建立了规划水资源论证体系,开展了工业园区、城市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和河流规划等四大类型论证工作。

(3)流域水资源监测评估工作。根据《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12-2014年)》,长江流域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及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长江委以长江流域片现有54个国控省界断面水量监测点为基础,从2012年起组织编制了《长江流域重要控制断面水资源监测通报》(月报、年报),并从2014年起启动了长江流域省界年度水资源监测数据分析评价工作,为水资源管理监督考核打下了初步的基础。

(4)汉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按照2012年12月水利部批复的《汉江流域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方案》,明确了建立汉江流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监督管理与评估制度等六大任务。长江委成立了工作协调组,编制了汉江试点工作实施计划,明确了分工,细化了任务,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3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前,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在取水许可、流域水资源配置和调度、管理能力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①落实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的限批条件尚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撑,骨干水资源配置工程尚未纳入取水许可管理;②跨省河流水量分配工作尚未完成,国务院已明确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三条红线”指标,但长江流域和西南诸河区(不含红河)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方案尚未批复,已下达的各省区用水指标如何与流域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以及正在推进的跨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有效衔接,尚需进一步研究落实;③机构和队伍、经费和技术支撑、水资源监测能力等还非常薄弱。面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深入推进,全面建设水生态文明的新要求,水资源管理还需从以下6个方面进一步加强。

(1)建立电调服从水调的水资源调度秩序。《水法》明确规定流域机构要“制定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实施水量统一调度”;《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提出流域管理机构要“依法制订和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并强调“区域水资源调度应当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水力发电、供水、航运等调度应当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一经批准,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等必须服从”。但目前,水资源统一调度,特别是电调服从水调的水资源调度秩序尚未建立,导致水资源利用矛盾日益凸显,供水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例如,2014年,上海市水务局提出了关于增加长江大通下泄流量应对咸潮入侵解决上海市供水困难局面的要求,四川攀枝花市水务局提出了请求协调解决沿江取水难等问题;另外,“四大家鱼”(青鱼、草鱼、鲢鱼和鳙鱼)等鱼类自然繁殖问题,缓解汉江中下游“水华”和鄱阳湖、洞庭湖湿地生态功能退化的生态调度问题,都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迫切需要建立统筹协调电网、取用水户、水力发电工程、航运、跨流域调水的水资源调度会商制度和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制度,协调好水电站生产、群众生活和生态用水的关系,形成电调服从水调的水资源调度秩序。

(2)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考核的流域工作机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涉及取水许可、水资源配置和调度、“三条红线”考核等多个方面的流域水资源管理,其中,“三条红线”考核迫在眉睫。《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2013〕2号)、《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水资源〔2014〕61号)相继实施。目前,水利部已着手开展2013年考核工作,一些省份编制和上报了自查报告,但水利部尚未明确流域机构“三条红线”考核的职责。胡四一副部长在2014年召开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各流域机构要整合流域内相关力量,按照统一部署,配合做好考核技术核查与现场抽查等工作。面临紧迫的“三条红线”考核管理形势,长江流域亟待建立流域考核工作机制。

(3)落实和探索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水资源管理着力点。结合流域机构管理职能和长江流域的实际,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流域重要水利水电工程、水系节点、重要城市、省界4类流域控制断面最小下泄生态基流流量管理,河湖连通工程和闸坝生态调度,节水减污等内容。目前,结合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长江委管理的水利水电工程,虽然逐步明确了最小下泄流量,但存在控制断面最小下泄流量监测和监督措施缺乏,生态调度条件不明确、工作机制尚未建立,流域机构节水工作主要局限于指导性工作,整体推动流域节水减污缺乏有效的工作抓手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水资源管理着力点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探索。

(4)加强水资源监测评估能力和工作。①控制断面监测设施亟待配套完善。多年来,长江流域片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方面投入较少,监测能力薄弱;为防汛抗旱服务而建立的河流水文监测站网不能满足当前及今后流域水资源管理和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考核的需求,严重制约了长江委流域水资源管理职能的充分发挥。②长江委管理的取水户监控系统亟待建立和完善,目前还有大量的取用水户尚未纳入监测。③管理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长江委经与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按照就近管理的原则,将绝大部分委管取用水户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委托给了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少部分重大取水工程和跨省界取水工程由委相关单位(水文局、丹管局、陆管局)实施日常监管。目前地方监测队伍和长江委水资源监督管理队伍也十分薄弱。④监测制度尚需按照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

(5)加强水资源管理基础工作。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规划对水资源管理的指导和支撑力度不够,一些重要跨省支流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区域规划尚未编制或批复,已经批复和编制的规划存在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和工程规划脱节的现象。水资源管理公报、年报编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长江流域水资源相对丰沛,相关部门普遍对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示范和宣传工作有待加强。

(6)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随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水资源管理任务日益繁重,但长江委水资源管理人员偏少,尚未成立支撑流域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水资源管理中心,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要求不相适应;地方各级水资源管理人员更加缺乏,多数地方甚至尚未配备专职水资源管理人员,难以承载日益繁重的水资源管理工作。

4思路及对策

长江流域近期水资源管理的总体思路是:上游重点抓蓄水工程管理,中游重点抓汉江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管理,下游重点抓沿江大型引江工程管理;流域重点抓“三条红线”控制、水生态文明建设、水资源统一调度、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水资源监督管理等。近期围绕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推进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扎实抓好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执行。《水法》确立了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赋予了流域机构的法定管理地位,确立了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制度、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节水“三同时”制度、计量收费和超额加价制度等。限于人力财力投入问题,目前水资源法律法规确定的各项制度并未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在当前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大背景下,切实落实《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比任何管理制度的创新都更显重要。

(2)建立电调服从水调的水资源统一调度秩序。以单个水库的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蓄水计划和调度方案审查、审批为抓手,明确最小下泄流量等工程调度运用条件,做好单一工程水资源调度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梯级调度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省界断面、重要水利工程、流域水系控制节点、重要城市4类控制断面的监测和监督管理,逐步构建电调服从水调的流域水资源调度秩序。目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①加强蓄水工程蓄水计划与调度管理,结合蓄水工程延续取水,协调梯级工程之间蓄泄关系,完善已办理取水许可的蓄水工程调度运行方案,确立单一水库电调服从水调的秩序。②逐步推进澜沧江、汉江、嘉陵江等河流水资源统一调度,积极探索建立汉江流域和金沙江中下游等水量调度联席会议制度。③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水后,启动汉江水量调度监督检查工作,逐步形成涵盖全流域的水量调度监督检查制度。

(3)探索建立流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全力以赴完成汉江流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试点各项工作,总结试点工作在体制机制、技术支撑、监督监控等方面的经验。进一步配合水利部组织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核算工作。按水利部统一部署,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复核评估和典型抽查复核工作。在分析总结2013年度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开展2014~2016年度相关省区考核评估工作,并逐步形成长江委考核能力和工作机制。

(4)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水资源管理工作。①加强流域节水减污管理工作。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完成流域内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第四批试点的验收工作,配合水利部水资源司开展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事后监督管理;开展长江流域“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逐步开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用水定额评估工作,加强流域用水定额管理;逐步开展各行业《节水措施方案》的研究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用水单位的节水管理,推动委管取水户节水,力求以点带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配合水利部和工信部开展节水工艺、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工作;加强队伍建设,逐步建立流域节水专家库;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开展节水宣传工作。②推进流域重要控制断面最小下泄流量管理工作。加快流域重要水利水电工程、水系节点、重要城市、省界4类断面的监测系统建设,加强控制断面最小下泄流量监管。③推动开展河湖连通工程和重要调蓄工程生态调度工作。着力推动开展生态调度需求研究,以及沿江闸站、河湖连通工程和金沙江梯级、丹江口水库等重要水利工程生态调度工作,保障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合理水位。

(5)加强水资源配置管理,保障经济转型升级的合理用水需求。首先优化配置水资源。积极争取水利部批复长江流域和西南诸河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方案;在完成第一批汉江、嘉陵江、岷江、沱江及赤水河水量分配方案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第二批金沙江、牛栏江、乌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推动开展第三批河流水量分配工作;继续推进其他生态敏感、供用水紧张的跨省中小河流水量分配工作;积极推进水资源规划论证工作,从宏观上引导经济社会高效用水、合理布局生产力;继续推进重庆两江新区水土片、龙盛片水资源规划论证工作;结合汉江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开展谷城等5个县城、安康市等5个地级市和汉中市航空工业园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争取经费,继续开展河流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推进长江规划经济带、重化工建设布局、核电布局等与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关系密切项目的水资源规划论证工作。其次,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严把水资源论证质量关,促进新建项目符合经济转型发展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要求;把好延续取水评估关,促进项目节水升级,从严核定项目取水量,明确委管取水户取水权,适时探索开展水权交易。同时,加强管理经验的交流和总结,全面规范和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制度,加强行政审批的事中和事后监督,对取水许可批复的建设项目,建立项目建设跟踪制度,完成委管取水户第一轮监督检查工作,推动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各项制度措施。

(6)加强管理能力建设和基础工作。①大力推进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促进2014年完成的长江流域水资源监控能力一期建设形成监控能力,推进建设长江流域水资源监控能力二期建设;积极争取开展西南诸河和汉江流域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明确取水户取水计量和水资源监测技术要求,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形成流域水资源监控断面和取水户、沿江取用水口门实时监测能力。②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充实水资源管理队伍。③积极组织水资源费征收项目的申报工作,为水资源管理工作做好技术支撑。④加强公报、年报编制工作,逐步推行用水大户逐一统计和典型样本推求相结合的方法,强化数据结果合理性分析和复核工作,进一步提高公报、年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⑤提升监督管理能力,完善监督队伍建设,逐步理顺流域水资源监督管理体制机制,着力推动长江委专业化的取水许可监督队伍建设,敦促地方保障监督人力和监督经费,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要求,对监督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提升监督管理能力。

(7)加强跨流域调水工程管理。以《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国务院647号令)规定的长江委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年度可调水量和水量调度应急预案管理职责为抓手,协调好汉江水资源调度、丹江口水库和引江济汉调度的关系,逐步构建长江委中线工程水资源调度管理机制。着手开展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2014~2015年度可调水量报告编制和审查工作,协调淮委开展南水北调东线工程2014~2015年度可调水量报告编制和审查工作,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跨流域调水工程水资源配置和调度管理制度。

水利动态监管篇(8)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水利工程建设的特征

工期较短并且进度要求高

一般水利工程项目由当地政府筹资或国家拨款建设,有的是作为政府形象工程而建设。为了减少工程建设工期,常常在工程项目开始就明确了工程的开工与竣工时间来协调整个水域的顺利运行,对工期要求非常严格。

(二)较差的施工环境

大部分水利工程在野外露天施工,天气对其有很大的影响,很多工序的规范施工都受到气候的制约;相邻施工场地的建筑物与田地造成场地工作面有限制性;或多或少原材料成品的质量都有所降低;范围广、战线长,有时因为行政指令可能几千米施工段完成或几十道工序没有经批准已同时进行施工。

(三)社会影响大

附近居民因为工程征地、改线与安全维护等,日常生活受到干扰,不论工程质量与工程的进度都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有时还要涉及很多企业的切身利益。甚至会给整个城市的经济带来严重的影响。在堤堰或河道施工过程中,常遇到挖断通信电缆、自来水管道与污水管等问题。

水利工程监理动态控制的必要性

水利工程的规模较大、周期较长,涉及到工程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多个环节,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的因素众多,难以控制。因此,水利工程监理工作主要概括起来就是“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水利工程监理的动态控制,是“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具体表现,贯穿于整个监理工作过程的始终,为了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工程施工过程实行全方位动态监理,从而实现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监督,促进工程施工的有序进行,加快施工进度。

水利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监理单位定性不清

我国目前水利工程监理机构普遍存在定性不清的问题,有个别单位甚至没有固定独立的办公用房和专职的监理人员,致使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积极性不高等现象出现,对有效的进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并严重影响了监理工作开展的实际意义。

部分业主擅权,监理单位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对工程项目进行过程的组织协调)是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工作,然而为了完善手续,一些单位聘用监理,但是却不能严格根据合同要求去做,有些业主只是部分放权,对于有些工程费用款项审批上,责任没能合理落实,导致一些工程没有完工而施工企业的工程款已全额支付,监理人员无法完全行使自己的权利,这样一定会给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带来严重的隐患。

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

当前,水利工程监理人员当中,专职的、高素质的人员相对较少。专业技术水平低、人员结构上的不合理、专业结构配备不合理、不齐全,是水利工程监理人员面临的一大问题,质量监督本身还具有技术监督与行政执法的双重职能,监理人员不但要具备有掌握国家与水利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能力,更要具有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监理人员一定要具备很高的综合素质。

水利工程施工动态监理的措施

施工前的监理准备工作

水利工程监理开工前准备工作,具体的内容如下:(1)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弄清设计意图。(2)熟悉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条款,分解进度控制目标、质量控制目标、投资控制目标。(3)组织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4)熟悉上级部门的批文。(5)协助建设单位组织项目划分。(6)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等开工前准备工作。(7)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明确参建各方职责。(8)审查施工单位选定的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试验检验单位。(9)在完成各项开工准备后,施工单位提交开工申请,由总监理工程师复核并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施工中的动态监理

1、施工的质量控制

在工程施工中,监理人员要严格按有关规范规程要求,凡进入工程的主要材料及中间产品,均实行见证取样 (抽样) 和使用前报验制度。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中间产品严格把关,敦促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对进场的材料进行抽样送质量检测机构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准用于施工,对各种建筑材料、中间产品的质量状况及现场施工质量情况进行全面的、动态的监控,杜绝不合格原材料和中间产品使用到工程上,从宏观上对工程施工质量加以有效控制。

施工过程中,情况在不断地变化,因此现场监理必须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和旁站监理相结合,对施工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和质量问题,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及时纠正,严重的发出整改、返工指令。

施工进度控制

施工进度控制是保证施工单位在业主要求的完工日期之前完成施工。施工进度的监理工作,主要表现在对总体进度和阶段性进度之间的控制、外部影响因素和内部影响因素的控制,定期召开施工进度的协调会议,对施工进度和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并向业主进行汇报。内外部因素的协调是施工进度监理工作的重点。影响水利工程施工进度的外部因素主要为汛期和降雨等影响,水库水位超过正常蓄水位,影响过水涵洞、上游坝坡等施工。水利工程动态控制可以进行以下处理:首先是对施工整体进度进行优化,某一阶段的施工受到影响,可以优先进行其他阶段的施工,并做好充足的前期准备,在汛期之后迅速进行施工,优化进度;其次,做好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的有效协调,做出进度方案的优化调整。影响施工进度的内部因素主要为机械设备、劳动力或者设计变更等问题。针对由于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不善所导致的进度问题,监理人员应该下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提高自身内部管理水平,保证施工进度。对于设计变更等问题,要做好三方协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工程投资控制

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的办法:(1)工程计量。从计量范围到主要计量依据,从计量原则到工程计量的方式都进行严格的审核,及时审查承建单位提供计量的资料,查有关文件资料,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全,及时退还承建单位,暂不进行计量,或计量后暂不予支付,填写中间计量表,报业主审批。(2)工程款支付办法。工程款支付办法包含以下办法:预付款支付办法、中期支付(进度款)支付办法。

信息管理与合同管理

信息管理是水利工程监理动态控制的任务之一,包含有对各类文件和信息的管理。对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工程规范等进行整理归档管理;对施工人员情况、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和处理措施记录等文件做好格式和分类存放;对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监理通知单、监理大事记和会议纪要等进行编制、分类和保存,按照信息管理制度对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保存和上交等一系列的工作。合同管理是指监理人员在监理委托合同的授权范围内对人力、设备、进度、质量等进行监理,按照委托合同的内容进行控制和问题处理,保证施工顺利开展。

5、坚持正确的原则立场,做好工程建设协调工作

监理方坚持立场,是做好工程建设协调工作的保障,而协调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组织协调好参与工程建设各方面的关系,使参建各方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是监理工程师能力的体现。监理工程师作为合同各方的纽带和桥梁,若无法做到坚持自己的独立立场,将无法做好协调工作,也就不能为各方营造一个良好的合作氛围。

结语

水利工程施工由于规模大、周期长和环节复杂等,容易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因此,对水利工程实行动态控制,可以有效的控制其工程施工质量、进度与投资,从而实现工程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水利动态监管篇(9)

我国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和高速增长,付出了惨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为代价。尤其是在地方经济强势发展的推动下,我国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水土流失严重,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生态环境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为有效遏制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恶化,必须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工作的优越性,以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根本目标,深入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加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投入、加强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全面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等。

1.加大宣传,提高认识

实践证明,宣传是基础,培训是手段,对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成效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机制,深化宣传内容,细化工作计划。加强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是《水土保持法》赋予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各地应切实制订水土保持技术培训计划,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设立宣传站,出动宣传车等各种方式,深入地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周、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水土保持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通过宣传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法制观念,提高开发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定义务的自觉性,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2.创新机制,预防监督

全国各地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技术服务体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正确评价和预测水土保持措施成效,不断提高水土保持科学决策水平,加强水土流失监控与防治,推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的深入发展,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开发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国家大型生产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方案特性、方案审批、方案实施、监督检查、监测监理、评估验收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和汇总分析。利用图表结合的方式反映项目的各项指标,促进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水平和效率的提高,不断提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增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科学管理能力,为各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决策和动态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为我国水土保持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3.创新投入,促进成效

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离不开资金投入,必须按照政府投资为主导、社会投资为补充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水土保持投资模式。中央要加大对地方“长治”工程资金配套力度,尤其是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地区、革命老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等贫困落后地区的资金投入力度。省级要加大对县市水土保持资金的投入,地方政府每年应按上一年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纳入年初预算安排,同时积极整合水利、农综、农业、国土、林业等相关部门资金,用于水土保持相关项目建设。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对有经济效益的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鼓励工商企业、个体私营业主、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通过土地依法流转方式投资参与建设,实施相关产业开发,积极探索股份合作等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模式,广泛筹集社会资金投入水土保持项目建设。不断完善水土保持工程后续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提高治理成果,大力改观我国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4.完善法制,加强治理

法规体系建设是预防监督工作的重要基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对《水土保持法》应加以修正,进一步完善我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具体从:城市、集镇开发建设项目申报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对所有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行为作出约束性、强制性规定,适当提高违法处罚金标准;对相关部门的职责进一步明确,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把水土保持行政审批程序、内容及操作要求写入《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的内容和执法机构性质,人员素质标准,执法机构规模,执法机构管理形式等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确;将水土保持“两费”的收缴和使用管理以法的形式予以明确,规范“两费”收缴和使用管理行为;增设建立监督机构条款,使各级政府行政领导切实把水土保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任期水土保持目标考核,实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一票否定”制。推进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丁作开展。各省(区)要制定各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应具有地方特色、操作性较强的地方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使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更贴近实际、操作性更强。从而建立较为完善的水土保持法规体系,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依据,促进我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治理。

5.依法监督,保障成果

为加快我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步伐,各级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必须加强水土保持法制建设,以法律强大的威慑力,确保水土保持监督成效。建立健全监督执法体系,全面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配套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权、一方案、三同时”制度,大力加强水土保持法制建设。加强水土保持执法监督,以交通、电力、房地产、工业园区等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为重点,强化矿山开采、煤炭开采、铁路建设等项目的水保执法,依法严厉查处人为造成水土流失案件。在重点治理的同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以法律强大的威慑力,努力控制和减少人为制造新的水土流失事件的发生,从根本上扭转边治理、边破坏的被动局面。巩固水土保持治理成果,使有限的水土资源和脆弱的生态环境得到切实保护。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实现监督执法的正规化和规范化,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建设单位依法落实水土保持“ 同时”制度和交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自觉性,使生态环境预防保护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水利动态监管篇(10)

1 研建系统目的

当前水安全和水资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突出因素.建立兼顾防灾和水资源优化管理的保障系统,是现代水利和水利工程管理的需要.安全问题特别是因洪水、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工程结构隐患和异变等因素所引发的突发事故,其危害巨大,而传统单目标的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尚缺乏对此类突发事故的实时防范能力,也欠缺监测、控制和水资源管理一体化的功能.因此而研建的水库大坝多目标安全监控与管理系统,其目的是通过对水情及大坝安全的动态监测、预报,及时发现事故尤其是突发事故先兆,迅速做出反应,实时给予决策支持并实施自动控制,为工程和相关地区提供安全保障;为管理部门提供多层次信息管理和决策支持手段,在兼顾防灾和水资源优化调度基础上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

2 系统结构

系统是多目标监控技术与信息技术的优化结合.由现场测控网络、计算机局域网和互联网三级网络连接现场测控层、工程管理层和管理中心.结构如图1所示.

图1 系统结构

测控网络因地制宜采用现场总线加光缆通信或无线通信.现场各类测控仪表通过自研的通信匹配器集中连接到远程测控执行模块.各测控模块以RS485总线连接到本地远程终端单元(RTU).分散在各工程建筑物和库区遥测站的RTU以光缆、电缆或数传电台与中控室的监控计算机联网.

工程管理层局域网连接服务器、在线监控机、离线管理机和其他工作站.

工程管理层服务器上建立网站,配置远程查询服务软件系统.通过互联网为管理中心、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远程查询和决策支持手段.

3 在线监控系统

在线监控系统主要执行以下任务.

3.1 值班监控

值班监控任务包括水情监测与分析,在大型模拟屏显示实时水、雨、工情,防洪警戒,大坝关键部位安全监测、实时预报及安全性评判,按水情与调度方案执行自动控制.

3.2 水情监测

水情监测信息通过网络被系统共享,是系统执行水情预报、防洪安全监控、大坝及周边安全监测、水库运行与水资源调度以及工程和区域防汛抗旱指挥调度的重要依据.

在线监控机接收和采集水、雨情数据,经处理后,写入水、雨情实时和时段数据库;定时启动水情预报模型进行水情实时预报作业.根据监测水情和水情预报,执行防洪安全监控.

采用动态自适应模型技术,提高短期水情预报的实时性和准确性,使水情信息有效地用于防灾和水资源管理.

3.3 大坝安全监测

定时对各大坝和其他水工建筑物及周边各监测点巡测或临时召测,数据经检验和初步处理后存入实时数据库.利用预报模型和相关的水情信息对大坝安全监测点实时预报并根据安全监控指标评判安全度.

采用复拟合模型技术和动态跟踪模型技术建立安全监控模型和安全监控指标.

3.4 专家系统支持下的防洪在线决策支持和闸站调控

在汛期,当预报坝前水位将要超过警戒值时,系统发出声光警报并驱动安全监控专家系统.专家系统收集有关水、雨、工情,从模型库调用调洪分析等模型,检索知识库内的知识与规则,经推理演绎,给出兼顾防洪与兴利效益的泄洪调度方案、预报行洪过程、建议安全措施、提供修改方案参考资料、灾害风险评估等.方案获准后,专家系统连接闸门自动控制系统,执行泄洪过程监控.

所开发的安全监控专家系统是在线决策控制型人工智能系统.它完全由信息驱动,全自动执行演绎推理和监控.其主要目标是当危及大坝及下游安全的事件可能发生之前做出判断与决策,并执行自动控制.

4 信息管理

配置在管理计算机上的管理系统具有数据管理、数据处理、资料解释、调度管理功能;服务器上配置数据库管理系统和远程查询服务系统.信息管理功能结构见图2.

图2 信息管理功能结构

5 安全监控模型技术

研究开发多目标动态安全监控所需要的监控模型技术,其目的是:提高模型的仿真度和延伸预报准确度;开发可以跟踪并预报监控对象异常变化的动态跟踪模型技术.这对于防范异变性突发事故特别重要.

这些模型技术已成功地应用于多个水利工程的实时安全监控和安全分析,均取得了良好效果.

5.1 复拟合模型

按传统方法建立模型时,通常采用时段平均或取离散时刻等概略方法代表外荷载对效应量的滞后作用,不能确切地反映实际上是非线性连续的滞后作用,模型的延伸预报精度较差.采用复拟合模型较好地解决了上述问题.

复拟合是指:用不同多项式拟合各外荷载对效应量的滞后作用过程,用这些多项式线性组合来拟合效应量观测序列.建立复拟合模型的技术要点是:经过相关趋势分析和相关频谱分析,分别确定各种外荷载量同效应量之间的相关性、滞后相位差和滞后影响时段长度.用影响梯度函数模拟在滞后影响时段,外荷载对效应量的非线性影响过程;再用包含影响梯度函数的高阶多项式来模拟该时段连续叠加滞后作用,从而较好地解决了仿真模拟滞后作用这一难点.复拟合模型最终形式为表征各种外荷载作用过程的多项式以及时效函数的线性组合.

复拟合模型已被应用于许多特大和大、中型水利工程的安全分析评价和联机实时安全监控.应用效果表明,它具有以下优点:模型有较明确、合理的物理解释意义,模型拟合精度好,延伸预报准确(见图3正常状态段,即10月前的预报过程线).

图3 复拟合模型预报、动态自适应模型预报与监测值对比过程线

5.2 动态自适应模型

传统安全监测模型属静态模型,反映监测对象和水、情、工情以往一般变化规律,不能识别和跟踪预报包括突发事故的异常现象,不适宜动态高精度短期预报.

对于水工结构物安全监控,为跟踪预报并防范突发事故,需要分析结构物发生异变的破坏机制.存在缺陷或已老化的结构物,某些部位即使其局部应力低于材料的屈服极限,但在长期交变或突变应力作用下,其材料有可能进一步老化、恶化,并可能发生突变以至破坏.对于大坝及周边这样的监控对象,这类破坏事故反映在沿破坏方向变化量和变化速率的增大,直到超过其破坏临界值或安全监控值.破坏先兆可能提前数小时甚至更早出现.因此,通过连续跟踪预报和动态监控,有可能对事故予以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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