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验收审计汇总十篇

时间:2023-07-07 16:28:02

工程验收审计

工程验收审计篇(1)

由于编制原因,未设置单独股室,暂由质量负责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工作,质量安全中心负责消防验收工作,实际工作人数4人。

二、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落实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共安排1人,分1批次参加由省厅组织的消防审查验收专项培训。

三、业务受理情况。

工程验收审计篇(2)

关键词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65-0054-02

在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中,审核与验收工作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多,甚至是妨碍了工作的顺利进展,最近修订的《消防法》对于建设工程的审核与验收提出了新的要求与对策。

1 改革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制度的意义

在新的《消防法》中规定,要将公安的消防设计的审核与验收制度改革成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与验收并可以进行网上备案。而建设工程需要进行备案的就必须将其消防设计上报公安机关进行备案。这一个新的规定就明确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备案制度,有助于将公安人力和精力更加集中在了消防机构上,大大加强了安全监督,减轻防火监督工作量。

2 建设工程中审核与验收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对于建设工程的审核与验收在其行政许可的范围内,有其具体的时限要求与法定的程序,但是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单位经常认为是消防部门在故意设置一些门槛。此外,部分公安机关的机构以及执法相关人员的服务意识相对比较单薄,办事的效率也不是很高,让人觉得有故意“推脱”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审批的时限方面。消防法律对于建设工程的消防审核与验收方面有着具体的要求。在执行的过后中,一些单位对于应该公示、公布、公告的问题不予公开,这就造成了行政许可没有按照时限来办结。对于公示,要将有关法律所规定的申报材料、受理事项、以及审批时限等在网上或者是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对于公布,要做到对经过审核并验收以及进行备案抽查的一些结果,要对从依法到办结的整个过程进行公布,除了涉及到一些国家机密或者是商业秘密以及个人的隐私等方面。这样就便于社会的监督以及公民的知情权也能够有保障。只有这样,行政的审批机关真正的能为建设单位去着想,对于审批的每一个环节都要透明、公开,机关内部以及社会的监督能够落实到位,这样,行政审批才能够少走一些弯路,才能保证法定的时限;

第二,在审批效率方面。一般来说,建设单位只是追求结果,而没有重视过程,但是在进行审批的过程中,有一整套的工作流程,大部分的消防机构以及公安机关都能够严格执行,但是还有一部分个别的消防行政的审批还只是用纸质的文书进行流传,在网下进行“体外循环”。这样就会导致即便是个别的环节出了问题,但是却经常不能被发现,一些暗箱操作、不公不廉、以及压卷不审等现象也就不断的发生。所以说,公安机关的消防机构必须坚持其内部的三级把关,四级负责的相关制度。对于各个环节的工作,应该根据工作量来确定时限,严谨避免因人为因素导致拖延现象。另外。对于那些需要单位进行更改或者是修正的内容,要规定窗口的受理人员来向建设单位一次性告知。对于审批的证件以及文书要统一的发放,要确保项目的受理以及审批的结果是一在一个窗口内进出,建设单位与审批机构的层级人员不能轮番的见面。审批过程突然提出新要求、新问题,而致使项目的反复性修改或久拖不决的现象也常有发生;

第三,审批的服务方面。目前来说,消防的行政许可受理工作一般是在办事大厅,一些受理人员没有做到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所需要进行提供哪些材料,致使建设单位经常地重复性往返,使得他们的意见很大;还会有一些受理人员对业务还不熟悉,不能够灵活自如的解答建设单位提出的问题,还需要申报人员去公安机关去进行咨询,这就给建设单位带来了一定的麻烦;此外,还有部分受理人员还存在一种特权思想,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相对较差,不能够很好地适应新的形式,人民群众对于行政管理的工作所持的新要求与新期待都没有得到满足。还会经常出现硬、横、冷的现象,服务的质量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棘手问题。

3 建设工程中审核与验收工作改革策略

3.1建设单位

对于建设单位的改革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首先,一般的过程实行备案,特定的工程实行验收许可。对于一些特殊的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以及一些大型的、人员密集的场所的审核工作由消防机构进行负责,其他的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的7个工作日,去消防机构进行备案,消防机构来负责抽查。这样就对行政审批的事项进一步减少,而且也更加便民利民,并且消防单位还树立了一种责任意识,促进他们自觉地去遵守相关的技术标准,切实履行安全责任。确保施工的质量。

其次,在建设工程开始投入使用之后,如果是经检验而没有达到合格,必须要停止使用,如果不遵守相关规定要按违法处理。包括以下三方面;第一,建设单位没有依法将消防的设计文件进行备案;建设单位如果要求建筑施工的企业或设计单位将消防的技术标准降低;第三,没有依法进行审核,或者是审核没有合格,而擅自施工,要对其进行责令停止,此外还可进行30万以下罚款。

3.2公安机关的消防机构

在消防的执法监督方面,为了进一步加强,新修订后的法律增加了一章的内容,即监督检查。规范并约束各部门尤其是公安机关,对于权利的行使,强化了公安机关的职责,并对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公安机关的消防机关以及相关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法律规定,来进行审核与验收,力求做到公正、合理、高效。此外,再进行审核、验收。以及安全检查的过后中,不能够收取任何费用,严格杜绝用这种方式来谋取不当利益;

第二,公民对消防机构以及人员的监督要进一步强化。实践已经证明,要想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就必须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公安机关中,部分人员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现象经常发生,这也在某种程度上暴露了我国对于执法的有力监督还很欠缺。在修订过后的法律里明确规定,任何人或单位都有权进行控告、检举,受到控告、检举的机关要对其现象进行严格的查处;

第三,要根据工作的实践,对临时查封要采取强制性措施。在审核与验收的过程中,由于一些管理体制并不健全、不完善,以及政府的行政上的干预等因素,对于建设单位、消防产品的生产单位、以及施工的单位等监督不到位,当这些单位不配合行为时,还缺乏一定的强制力。修订之后的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公安机关对有关部门作出停止施工、停产停业的决定,则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违反者要对其采取强制性措施。

3.3消防工程的施工企业

原消防法中规定,凡是擅自将消防技术的标准降低,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件。装饰材料进行施工,要责令限期改正,如果没有改正的,责令其停止施工,同时可以对其并处罚款。这项规定存在着两个问题。

第一,“可以”字样太过宽松,应该是“必须”或“应当”对于修订后的《消防法》规定,建筑施工的有关企业,如果没有按照消防的技术标准或者是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要对其责令改正或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这样就将原法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改正、完善,还加强了对施工企业的依法管理;

第二,对于限期改正的一些前置性条件在执法的过程中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建设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就可以借助于这个条件,对隐患实施的整改进行拖延。而消防机构缺少一些强制的执行权,而导致执法的力度大打折扣,对于一些隐患不能及时的进行清除;

此外,在对限期进行整改的进程中,经常会发生一些火灾,这意味着在客观上就放任了一些消防违法的行为。所以,修订后的《消防法》将原来的法律中对于在行政处罚之前的一些限期改正的相关前置性条件予以取消,这就从根源上消除了火灾的隐患,消防安全的条件也得到了改善,更好的对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加以保护,还能够严格的查处危害消防安全的一些行为。

3.4消防技术的服务机构

修订后的法律,对消防技术的服务机构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进而保障了消防的技术服务机构严格的依法开展工作。其规定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第一,资格要合法,明确其职责,服务机构以及相关执法人员应该要依法获得资格、资质,另外要对服务的质量进行负责;

第二,要对其划清界限,对于违法者必须加以追究。服务机构如果出具一些虚假性的文件,并且还给别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则要依法进行赔偿,如果情节严重,就应该由原来的许可机关对其责令停止,或者是最其吊销资格证。此外,还有明确规定,即办理消防验收、设计审核、或者是备案抽查的相关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应该是申请人或者是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近亲属,如果是有另外其他关系对公正办理会造成影响的,就应该回避。

所以说,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的网络中,将消防技术的服务机构纳入,相关的个人与单位在履行其职责时,应该要对自己的行为产生的后果进行全面负责,这能够更进一步的完善安全的责制。

4 结论

随着社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也在不断地增加,其技术性要求以及难度也已经越来越高,对于原来的审核以及验收的有关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的发展,而新时期对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与验收的改革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善,将会对减少并预防火灾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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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金水,王海祥.关于建筑工程防火审核与验收工作的研究与探讨[J].中国科技信息,2008(2).

工程验收审计篇(3)

一、切实加强对竣工财务决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短导、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竣工决算审计是对工程建设资金以及工程建设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的会计核算、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有关单位主管领导要关心和支持这项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监督的若干意见》(水经调[*]394号)的要求,建立财务部门内部监控、内审部门独立审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的综合监督机制和协作机制,保证有关文件、报表、数据等信息资料互通有无,为财务、审计、监察部门履行职责,搞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竣工决算审计提供必要的条件。

部经济调节司、审计室对*干堤加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竣工决算审计的组织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各级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具体负责竣工决算和审计的日常业务,认真履行会计核算、财务监督和审计检查的监督与管理职能,保证竣工财务决算和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二、关于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

1、工程项目法人要按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的要求,认真收集和整理与工程建设和管理有关的各种资料、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资料、工程价款结算和物料消耗资料、项目合同(协议)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认真做好决算编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要组织财务、计划、审计、统计、工程技术等专业人员组成专门班子,集中时间进行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为竣工决算的编制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确保竣工决算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3、要确保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质量,做到账证、账表、账实、账物四相符;报表数据与说明的内容一致,与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一致;与各单位(单项)工程财务决算数字协调一致,要经得起竣工决算审计,经得起竣工验收委员会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考验。项目法人代表和竣工决算编制财务负责人应对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4、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除应严格按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要求的主要内容编写外,在编制说明部分还应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未完工程量及相应预留资金的情况、结(节)余资金组成及来源、移民资金使用情况并仿造竣财4表的要求将支出情况明细列表、往来款项及债权债务情况、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及相应的银行进帐单等要着重说明,并附相应表格与附件。

5、上级财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指导和督促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协调和解决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过程中的各种关系和有关问题,保障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6、竣工财务决算必须在确定的竣工验收日50天以前编制完成,并逐级上报至主持验收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级水利财务部门审核。根据审核意见、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竣工财务决算如需调整,调整后的竣工财务决算必须在验收日前3天,报送至主持验收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级水利财务部门。

三、关子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1、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按照水利部《关于做好*干堤加固工程验收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水建[*]584号)的安排,水利部主持验收的工程项目,部审计室(或委托*委)负责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水利委员会主持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由*委审计局负责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各省厅主持验收的工程项目,由省厅水利审计部门负责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2、负责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水利审计部门在本单位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审计工作,并主动接受上级水利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自觉向上级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请示汇报工作,报送财政部及其派出机构、审计署及其派出机构的指导意见、历次检查情况和整改情况,保证整个竣工决算和审计工作有条不紊,并纳入项目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的全过程。

3、加强对竣工决算审计质量的管理。负责组织竣工决算审计的水利审计部门要按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全面进行审计,严格把握审计质量,并对审计质量负责。部审计室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将根据需要对审计质量进行必要的抽查及复核性审计。

4、受水利审计部门委托或指派,负责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水利审计部门或审计小组在审计期间的工作情况,所下达的审计通知书、委托书、编制的审计工作方案,必须及时抄报上级水利审计部门,以便及时了解情况,统一协调,把握质量和进度。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后,应及时报送审计工作报告,以便进行委托或指派的水利审计部门及时下达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

5、凡列入国家审计署审计计划,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已经实施审计,并且下达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的,水利审计部门应当督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根据审计结论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根据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调整后的竣工财务决算书报部审计室;项目竣工验收前尚未进行审计的,项目法人和水利审计部门仍应按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全面实施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保障和满足竣工验收的要求。

工程验收审计篇(4)

第二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新建、改扩建和国有重点技术改造工程(以下简称煤矿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在编制煤矿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开采方案时,必须对其安全条件进行论证。

在煤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必须按规定编制安全专篇。安全专篇包括安全条件的论证、安全设施的设计等内容。

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第四条煤矿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五条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煤矿设计生产能力,实行分级负责。

设计生产能力在120万吨/年(含120万吨/年)以上的,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

设计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以上120万吨/年以下的,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

设计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含30万吨/年)以下的,由煤矿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负责。

未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行政区域内设计生产能力在120万吨/年以下的煤

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部门负责。

第二章设计审查

第六条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施工。

第七条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第八条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应当对煤矿的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主要灾害,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安全设施设计中所确定的设施、设备、器材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行业安全标准,投资概算应当列入工程项目总投资概算中。

第九条煤矿建设工程在初步设计批准前,煤矿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书面申请和设计资料。

第十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审查申请后,应当对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

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经审查合格的主要标准是:

(一)设计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交;

(二)煤矿安全条件的论证充分,煤矿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主要灾害的防治措施可行;

(三)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

(四)所确定的设施、设备、器材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行业安全标准;

(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应当自收到审查申请和设计资料起30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同意的,应当以文件批复;经审查不同意的,应当提出审查意见,并以书面形式答复。

第十二条对已批准的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作重大变更时,需经原审查机构审查同意。

第三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煤矿建设工程竣工后或者投产前,应当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第十四条煤矿建设工程达到验收条件时,煤矿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有关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和条件竣工验收书面申请。

第十五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验收申请后,应当组织验收组,对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和条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主要标准是:

(一)安全设施和条件符合设计要求,通过工程质量认证;

(二)主要生产系统和设备运转正常,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三)矿井通风、防火、防水、防瓦斯、防毒、防尘等安全设施能够投入正常使用;

(四)矿长持有任职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操作资格证书;

(五)符合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验收,应当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验收完毕,签署合格或者不合格的意见,并书面答复。

经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验收合格的,应报上一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第四章罚则

工程验收审计篇(5)

中图分类号:C35文献标识码: A

一、技改项目申请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性项目和辅公用设施(指项目建筑工程)已按照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质量验收合格并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联动负荷试车合格,能够生产出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

(3)、生产准备工作能够满足投产的需要;

(4)、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节能等设施按照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完成,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单项验收合格;

(5)、项目所有相关资料均按国家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归档,能够满足生产使用、维护和后评价的需要。

二、技改项目工程质量验收的管理

影响项目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涉及项目的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各阶段。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依照项目建设所在地方政府的管理要求,进行项目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的招投标工作,选择具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进行投标. 经过规定的评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

同时建设单位要及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建设过程控制,将质量责任落实到各级责任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其中设计阶段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前提,监理和施工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的核心.严格对项目工程的基础、主体、完工三个结点进行严格质量检查,并按照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做好组织和过程管理工作。

项目在建设的全过程中,应由设计单位为工程建设提供安全、应用的设计文件;监理单位按照施工图纸及有关规定严格监理;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展现了设计意图,从而为工程实体质量提供有效保证,满足设计并达到设计目,符合现行验收规范规定。

在建筑工程完工后,需要对建筑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整个验收工作的工作量大,任务繁杂,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经过不断学习和积累工作经验,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适用的方法。首先,形成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为五大责任主体的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其次,对照设计检查实物完成情况;最后,对照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严格把关,对存在疑问环节都严格对工程质量进行测量。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处以数据作为标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经过专家进行项目建筑质量的竣工验收评估,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三、建设工程环保验收管理

建设项目竣工的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

为了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颁布了两项制度,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体制。环保验收是“三同时”的归纳与总结,对污染源的控制以及实现环保目标,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建设单位对于环评和批复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中的环评批复执行标准是一个强制性的标准,这就意味着一定要执行。

然而对于其所给出的具体环保举措,可以在建设过程中与创新中贯彻,针对一些不切实际的要求,应该灵活变通。

污染物排放标准如果出现了一定的改变,就是原有排放标准被新排放标准所替代,验收依然采取执行环评报告批复规定中的有关标准,具体参照新的排放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条件:1、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2、环境保护及其它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符合主体工程的需要。3、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4、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条件,包括:具备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它要求。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登记表和设计文件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6、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7、环境监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有关规定的要求。8、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环境影响验证,对清洁生产进行指标考核,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9、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消减其它设施污染物排放,或要求所在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采取“区域消减”措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其相应措施得到落实。

四、建筑工程安全消防验收管理

建筑工程竣工后,施工安装单位必须委托当地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消防设施及电器设备进行技术检测,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技术检测报告;建设单位应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以及竣工图纸及初验、中间验收、施工记录、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送原审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消防机构自受理验收申请之日起,一般在10个工作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五、建筑工程档案验收管理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项目开工6个月内、项目档案预验收后1个月内和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分别填写“项目及项目档案和资料情况表”、“项目档案预验收情况表”和“项目档案正式验收情况表”。为此,各项目建设单位须每年填写“项目及项目档案和资料情况表”报省(市)档案局,使之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做好档案指导工作。

基建档案是一个总类,应该包括基本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档案、基本建设工程的施工档案和基本建设工程的竣工档案。而基本建设工程档案是项目建设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有归档价值的文件,是整个项目工程的核心部分,其反映了项目工程内在质量评定的依据,反映了项目工程的内在质量。为此,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且各级档案管理行政部门要主动地做好对所在地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指导,做到早期介入、中间检查、最后验收。这样,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就能管理好并顺利通过验收。

六、建筑工程竣工决算管理

项目工程决算审计是在建设方、施工方出具的《工程结算报告》的基础上,依据项目建设单位的要求,由具有相关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工程造价真实、合规为目标,以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相关费用( 包括现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企业管理费、劳保费、定额编制测定费、计划利润、税金) 的计取和材料价格核定为主要内容,实现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

项目在完成了工程质量验收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做好该项目的工程决算审计工作。要组织相关人员全力配合审计人员做好审计工作,在项目审计开始前,要进行充分介绍建设项目基本概况,提供项目建设过程的有关情况资料。在建设项目工程审计时,要求项目审计单位选派精通基建工程审计业务,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定额、组价原则和程序人员担任主审。同时,要做好项目审计工作的调度,确保审计客观公正。在审计组进审时,凡是与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相关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审计人员,一律实行审计回避,不得参与。

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完成后,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数据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款项结算。

七、技改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技改项目的建筑工程竣工以及设备投资完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后,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当地具备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技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主要是对技改项目的资金来源和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审计结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建设内容发生变化以及其他因素影响项目建设拖期,不能按照计划如期进行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对项目进行调整,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按照调整后的项目方案内容进行各项验收,并进行专项审计。

八、竣工验收总结报告

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向项目审批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起草竣工验收总结报告,并备齐以下材料:

(1)、项目简介和立项背景;

(2)、投资完成情况。包括投资决算和审计报告,分析概(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等;

(3)、项目改造内容完成情况;

(4)、工程质量及工艺技术设备运转情况。包括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节能设施等单项验收情况;

(5)、项目改造后工艺水平、生产能力,产品水平、质量等情况;

(6)、生产准备情况。包括工装制造、材料供应、外协件质量及人员培训等;

(7)、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项目的情况;

(8)、经济效益情况;

(9)、主要问题和主要经验教训。

(10)、竣工验收的依据及其他有关附件

九、结语

综上所述,技改项目竣工验收是一项复杂的管理工作,涉及到每个项目的设计、监理、建筑施工质量、设备采购等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管理工作的涉及面比较广泛,为了将项目完工后的各个单项验收工作及时到位,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设立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明确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人、有效组织协调、规范地履行好相应的职责.顺利完成对各个阶段的验收任务。 最后由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行业内专家对技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经过专家组的咨询和评价,对整个技改项目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以及达到的效果作出专业评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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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范申慧.建筑工程档案验收工作中的问题与应对策略[J].办公室业务,2012,11:48+50.

工程验收审计篇(6)

伴随着时代进步,我国建设工程事业发展如火如荼。就当前情况而言,很多方面仍然存在不可轻视的问题,如投资“超概”等。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项目管理模式不够完善。因而,将审计工作深层次引入工程项目管理,而审计工作涉足工程项目内控环节将对整个工程项目执行事后决算模式的影响颇深。下面,将阐述审计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1、工程项目管理不同环节的审计工作

(1)建设决策。按照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审计工作人员应该参与到工程项目的建设决策环节,并利用现场勘察和理论分析对工程项目在经济可行性、技术可用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及建议。与此同时,有关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做技术论证和经济评审,并以书面审核的形式体现。

(2)工程概、预算。工程造价的控制首先应该依托于工程概、预算的控制。审计工作人员在初步预算造价的基础上进行符合性核查,对于预算编制的合法性和实效性进行评定,检查概算范围是否存在漏项、错项等问题。另外,概、预算文件的完整性,已完成竣工决算的工程项目是否“超概”,若“超概”应核查调整论证方案或相关的报批事项。

(3)招投标及施工合同。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需保证公正性、公平性和公开性,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的管理规定。招、投标的前期阶段的投标人资质情况、企业信誉、履约能力和施工业绩情况进行认真复核,且对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施工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初步的审查。如招标项目在投标阶段设有标的,这种标的由招标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负责编制,审计工作人员应对标的合理性进行审核,主要控制招标标的不超高投资限额。同时,由审计工作人员组成的评标专家组,并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应的答疑书、补遗书要求的评标标准与方法来评审投标文件,择优选择中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法》要求审计工作人员对施工合同拟定的总价金额、施工工期、结算方法、支付时间等关键内容进行逐一审查。而施工合同的执行,审计重点为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应该采取法律手段来保障施工质量、施工工期、施工成本和施工安全,最终的审计报告作为工程款支付的重要依据。

(4)施工过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应该涉及到施工质量、资金使用、工程款支付和施工安全管理等多方面内容。招标人将施工监理任务委托给具有一定资信的监理机构,由监理机构招标人对相应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进行监管。审计工作应将控制重点放在重难点工程、关键工序或重点因素上。而一些合同以外或隐蔽性较强的分项工程,在施工完成并覆盖以后,审计工作人员难以把握工程数量的准确性,所以审计工作人员应该直接参与工程项目基础工程、隐蔽工程的交工验收,并到施工现场进行随机抽查,只有在项目工程管理部门、审计部门、承包方和监理机构四方会审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封闭处理,且施工阶段出现工程变更及签证也许由以上四方共同会审与确认。物资采购需严格审查所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及数量与设计清单和领料表是否一致;物资采购的途径及流程是否合法合规;物资的质量验收、接运、转运、仓储和限额领料制度是否行之有效。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严格遵循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严格把控工程款的支付进度,将决算主动权握在自己手中直至交工结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额基本可以控制在总合同额的70%左右,剩余工程款在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工作以后再行支付;根据施工合同有关质保金扣回的要求,在工程进度款中以一定比例扣留质保金,直至工程质保期到期再予以返回。

(5)竣工验收及决算。工程项目完成施工并通过了试运行测试,由招标人牵头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其他包括如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设计单位(院)、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均需到场一并参与竣工验收工作,待验收完毕且确认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及施工合同条款要求,竣工验收小组的负责人应在验收合格证书上签字确认。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需遵守相关法规规定,需符合国家规定的一系列竣工验收条件及要求。强化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审计工作应对验收人员、验收依据、验收范围和验收流程四个方面进行重点审查。工程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规定编制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文件,待决算完成,审计人员应该审查决算文件,重点审查现场签证程序是否完整、相关资料文件是否完备、竣工清理工作是否完毕和决算文件编制是否存在错误等。

持续性监管可有效评估工程项目内部控制体系,很多时候还需组织个体性评估作为监视体系有效性导热直接手段。审计工作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内控极为关键,每个相关企业都应该独立设置审计部门,配置专业内审人员,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汇报工作。与此同时,工程项目业务监督与检查也是重中之重,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应该明确监管机构及岗位人员的责任义务,以不同形式检查和督导。审计工作人员将工程项目内控管理的运作效率作为核心要求,保有对工程项目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与健全性评估,并对项目管理存在某些缺陷提出相应的书面报告,以方便作为整改依据。

2、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可以有效降低企业风险、遏制资金流失、提高职工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随着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的进一步健全、完善和法制化,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在施工企业的健康发展中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要求内审人员具备更加广阔的专业知识、财务知识、法律知识等,因此审计人员应经常参加培训,提高自身各项知识水平,以便更好地为企业分忧解难,当好企业的主人。

参考文献:

工程验收审计篇(7)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大多数都随近几年建筑业的迅猛发展而由早期的独立建筑单位发展为下设多个分公司的集团企业,企业规模和经营范围都不断扩展,但其内部审计仍停留在原有的以查错防弊为目的、以财务检查为开展方式,在财务总监的指导下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的阶段,不但不能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更谈不上发挥内部审计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积极作用,这种审计模式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企业不断发展的需要,因此,根据施工企业的行业特点,施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开展。即常规内部审计和其他重要的专项审计。常规内部审计工作主要是围绕工程来开展的,以各独立工程为单位,以工期的进程为划分阶段进行审计,专项审计主要针对一些对于施工企业比较重要的项目进行审计,如应收账款专项审计、固定资产专项审计和在建工程专项审计等。

一、常规内部审计工作

目前,从施工企业的财务工作实践来看,常规内部审计工作主要是分工程对项目经理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方案进行评价(事前审计),并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度分别在签订合同、预算、施工既竣工等不同阶段加以核实、检查及评价(事中审计),到竣工验收结算审计(事后审计)。实际上是有关工程项目的系统性审计。

1.工程合同阶段审计

工程合同审计主要对一定金额以上重要合同,通过审查其合法性、完整性及效益性,来保证其符合生产经营需要,同时实现节约并防治损失,而对于限额以下的一般合同,往往只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应当审核的要点,并责成其自行审查,必要时则抽查验证。

具体步骤为:首先进行合同有效性、合法性的审计,审查合同订立的主体是否合格,合同订立的程序是否合规,合同是否列入必要的条款,表述是否一致,是否具备程序要件等,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然后,进行合同履行情况和合同变更与解除审计,跟踪审查合同签订后双方履约及变更及解除的情况。

2.工程预算阶段审计

工程预算阶段,应对工程的概预算计划书、工程计划任务书、经领导批准立项的需求单及有关补充材料进行可行性审计,重点审查预算、工期进度、主要材料选择的可行性。同时,公司的工程合同收入通常是在合同上标明的,因此,我们的效益审计应主要以降低成本为中心进行,提出节约成本的可行性建议。

3.工程施工阶段审计

在工程施工阶段,应根据工程部编制的当月工程量完成统计表,按合同要求及月度价款结算书,首先对工程量核定确认,然后审核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重点审核工程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实物工程量与图纸是否相符、施工情况与施工合同是否相符、基建程序是否合规合法,审核主要材料、大型机器设备选购的价款和使用情况等,按时编报工程审计统计报表,定期向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部门汇报审计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符合实际的合理建议。

4.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在竣工结算时,审计人员应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和图纸会审,接到竣工结算书后先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其中送审结算时必须提供的资料有:经有关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原审定的概预算计划书、计划变更资料、现场技术经济签证。还应提供仓库领料单,主要实物量完成表,包公不包料工程应提供工程材料管理表。

对资料齐全并已竣工验收通过的工程,首先对工程的建筑面积、土方工程、地基与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泥土与钢筋土工程、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工程、地面工程、装饰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水暖工程、电气照明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道路工程、园林工程的结算书分别进行审核,这样专业化的审计有助于分别核算成本,分别缩短或延长工期、节约或超支的原因及各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并总结经验。

最后,进行工程总体评价。对照工程合同,在进度方面,分析各工期的工程完成情况;在工程造价方面,审核概预算完成情况,是否节约或超支;在质量方面,根据验收委员会与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情况评定等级,分析各专业工程的质量;在安全方面,根据施工劳动部门的记录,看有无设备和人身事故。然后针对具体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及改进方案。

二、其他重要专项审计

施工企业的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一般账面余额比较大,增减变动额比较大,在总资产中的比重也比较大,根据重要性原则应作为专项审计的工作重点,有利于企业经营者提供决策依据,避免经济损失,并提出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和可操作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以便企业领导者能够及时做出决策,促使企业减少浪费,降低成本,加速资金周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1.应收账款专项审计

施工企业应收账款科目一般账面余额较大、回收期较长,根据这一实际情况,应开展应收账款专项审计,在验证其真实完整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建议。

具体步骤为:首先确定应收账款是否存在,是否归被审计的下属公司所有,核对明细帐、总帐及其增减变动情况,核查其记录是否完整、坏账准备的记提是否恰当;第二步,分析各项应收账款的账龄及账面余额,根据重要性原则判断账龄长、金额大的应收账款回收的可能性,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2.固定资产专项审计

由建筑施工企业的行业特点所致,施工企业的固定资产总额大、数量多,同时由于其超负荷的工作量,尤其是路桥工程及其设备,在非居民区施工经常彻夜运转,加速了固定资产的损耗,往往造成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情况,有必要进行专项审计。

其具体步骤为:首先根据实地盘查和相关资料,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存在,是否归被审计的分公司所有,累计折旧的增减变动记录是否完整、余额是否正确;第二步,重点审查固定资产折旧,审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产值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计算所存在的具体差额,汇总记录并提出相应的调整建议,。

3.在建工程专项审计

同固定资产一样,施工企业跨会计期间工程较多,在建工程期末余额很大。因此,应进行在建工程专项审计。

具体步骤为:首先确定在建工程的所有权和真实完整性,第二步,分析其长期挂账的原因,审查其账面的价值是否与市场价值相符,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以上从两个方面阐述了施工企业如何进行内部审计工作,相信施工企业的内审机构通过这些完善措施,将会使施工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有一个质的飞跃,为施工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工程验收审计篇(8)

规范物资采购程序,控制物资计划、定价、采购、验收、结算五大环节,做好工程设计参谋。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地产项目使用物资。 3 职责分工

3.1设计单位:材料、设备选型,技术要求;

3.2施工单位: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按材料计划要求书面申报材料价格。

3.3工程部:计划、验收标准和技术要求审核;审核价格申报表中的材料计划是否符合施工要求。

3.4采购部:材料、设备核价、采购、所有进场物资的验收;负责料价格审核、公布大宗工程材料市场价、材料价格争议处理,汇总审批价格报工程成本管理中心。

3.5财务部:资金财务核算、账务管理、质量验收、出入库核算、材料验收;负责材料价格审批的监督、协助价格争议处理

3.6办公室:物资现场管理(门卫管理:没有采购部通知物资不允许进出场); 4 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分公司统一采购(简称甲供)、施工单位采购(简称乙供)二种。

4.1甲供物资由公司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决定采购范围,大致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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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上述材料物资范畴(模板)以外的其他材料物资由各施工单位按需据实采购供应。 5 物资采购程序

5.1甲供物资:接受采购计划(采购部)-编制采购计划(采购部)-编制询价(采购部)、招标文件(由招标办组织,使用单位提出材料验收标准及技术要求,工程部确认审核)-组织招标(以集团审批意见为主)-签定供货合同(采购部)-物资运输(供货方)-现场验收(验收小组)-办理入库-领用出库-发票入帐-办理结算-质保服务-支付质保金。

5.2乙供物资:物资使用方提出采购计划-工程部审核计划(确认品牌或技术要求、验收标准)-采购部确认采购价格-施工单位采购-采购部组织验收-物资进场。 6 物资采购计划的管理

6.1物资采购计划分类:甲供物资分月度计划、临时计划二类(表3), 乙供物资报月度采购计划(表4)。 6.2 物资采购计划填报、审核与提交:

6.2.1工程部于工程准备阶段填写工程物资监管计划(表1)、项目主要物资采购控制表(表3)中的基础内容,由工程部、采购部、财务部共同确认采购方案,完善工程物资监管计划、项目主要物资采购控制表后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6.2.2设计图纸定稿后1月内由工程预决算、工程部将采购计划交项目部。

6.2.3如有漏报、临时急用或需补报物资计划的,须向采购部提交临时用料计划表,但每月不得超过3次。临时采购计划到货时间由工程部、使用单位、采购部协商确定。

6.2.4因工期发生变更,物资采购计划发生变化的,工程项目部须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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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之采购部,以便保证物资到货的及时性或减少库存中转. 6.3物资采购计划的申报程序

6.3.1甲供物资申报程序:物资使用单位填报物资采购计划申请表—使用单位审批—工程部审批—项目经理—采购部—安排采购业务员采购。

6.3.2乙供物资申报程序:乙供物资使用单位填报物资采购价格审批表(表5)—使用单位审批—工程部审批—采购部核实单价—使用单位采购。

6.4物资采购计划的管理

6.4.1物资采购计划实行“谁使用、谁负责提供采购计划”的原则 。甲供物资采购计划由工程部负责申报,每月25日前将第三月采购计划报采购部。供货周期超过一月的物资工程部根据生产、采购周期相应提前。

6.4.2工程部审核采购计划及验收标准、质量要求,对采购物资质量负责。所有采购计划、物资价格审批表必须有详细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因技术要求、验收标准不合格除按制度进行考核外,因此而影响物资采购到货时间而造成损失,由计划申报单位承担。采购物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由工程部、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审核签字确认生效。 6.4.3财务部工程预决算提供材料预算用量,控制采购总量。 6.4.4乙供物资采购价格审批表在3-7日内完成价格审批手续。 6.4.5甲供物资因计划不准剩余物资能退货的退货,费用由计划单位支付,不能退货的由计划单位承担所有损失 ,相关审批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6.5乙供物资审批价格争议处理(单据传递管理办法:甲供按照办公室制度执行,乙供物资由乙方填报后交甲方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乙方传递至采购部,采购部审批后通知乙方前来领取采购部审批文件,乙方领取审批文件并在审批台账上签字确认)

6.5.1对于采购部审批的物资价格,若施工单位争议较大,由施工单位(于审批台账签字确认时间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交工程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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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签批,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预决算、采购部、质量安全管理处等相关人员对市场进行调查、复核,7日内给予答复。

6.5.2若施工单位对复核后的价格还有较大争议,由施工单位再次提出书面申请,交工程项目经理签批,由项目经理组织预决算、采购部、质量安全管理处等进行多处联合市场调查,7日内确定最终价格。 6.5.3在价格争议期间,施工单位不得以价格为由停工或推迟工期。 6.5.4申报价格后因市场或施工要求需变更材料品种或规格型号的,施工单位应在材料进场前按上述程序重新申报审批,并注明原因。 7 物资采购验收管理

所有进场物资必须严格验收,没有采购部通知所有物资不允许进入施工场地。甲供物资通知验收责任主体为采购部,乙供物资通知验收责任主体为项目负责人,物资进场管理责任主体为办公室。 7.1物资采购验收程序

7.1.1甲供物资—物资采购人员通知验收小组到货时间—采购部通知验收小组人员到现场—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填写验收报告(表6)—办理出入库手续(表7、表8)—填写设备\材料使用许可证(表9)—物资进入施工进场。

7.1.2乙供物资供(表5)—使用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到货时间—项目负责人通知验收相关人员—物资运输到现场—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填写验收报告(表6)—填写设备\材料使用许可证(表9)—物资进入施工现场。

7.1.3乙供物资出场—使用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通知验收相关人员—填写出场材料登记表—物资出场。 7.2物资验收管理

7.2.1采购部负责组织工程部、监理单位、使用单位、财务部成立联合验收小组。

7.2.2重要物资验收:电梯、设备、大宗物资、主体工程、隐蔽工程所有进场物资都必须作为重要物资进行验收,要求验收小组全员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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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用砂、石,由监理人员或项目负责人验收。

7.2.3验收小组成员由各部门申报,原则上各部门验收人员不能低于3人(甲方含监理不少于3人),验收人员经公司批准后成立验收小组成员库,验收时临时从验收小组成员库中随机抽取。

7.2.4采购物资原则上在确定供货单位时,供货单位必须送样至工程部,由工程部、监理单位、使用单位、采购部、供货单位、质安处共同确认样品,不能送样品的要确认详细的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 7.2.5严格按样品、采购合同中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有样品的严格按认可的样品验收,严格验收型号、材质、技术参数、等级、生产厂家、供货数量、供货时间与采购合同中一致,抽验数量不能低于供货量的10%。 合同中的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最终由工程部提供,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确认。

7.2.6不需专业机构检验的物资在验收现场要有明确的验收意见。验收合格物资、颁发设备\材料使用许可证,并在3日内办理入库手续。 7.2.7现场验收不合格、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要有明确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供应商不诚信问题处理报告单(表10),迅速上报相关领导。 7.2.8所有进场物资(特别是施工材料)验收合格方能进入施工场地,在未验收合格之前严禁进入施工区域。夜间验收要于当日下班前通知验收小组(甲方由采购部负责通知,乙方由该项目负责人通知),原则上不夜间不进行验收工作(施工急用物资除外)。 7.3样品的管理

7.3.1所有使用物资能送样品的原则上必须送样品。

7.3.2物资原始样板由公司领导、设计院、工程部、质量安全处、招标中心、供货单位共同签名确认。

7.3.3所有样品要分类登记,由监理负责保管。 8 物资采购仓储管理

8.1公司原则上不在施工现场设臵仓库,实行零库存管理。

8.2采购物资到现场后与使用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后直接与使用单位现场移交,直接进入施工单位的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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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采购人员在与施工单位现场移交时办理入库、出库的手续。 8.4使用单位库存量与使用量之和原则上不超过总用量的95%。 8.5使用单位在入库前发现物资的损坏、损耗由供货单位承担责任,入库后的物资的损坏、损耗由保管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8.6仓库盘存管理

8.6.1财务部根据材料物资类别、品种、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表11)。并根据已确认的入库单时序登记物资出入库明细帐。

8.6.2每月25日为仓库的结账日,每月最后1-2日为盘点时间,财务部、采购部、工程部等部门共同盘存,认真统计上个月材料的入库、出库及结余情况。

8.6.3盘存的具体事项:

8.6.3.1盘存前,保管员必须将材料物资进行分类,按品种、规格和型号分门别类摆放整齐,并先按帐面数打印出物资台帐。

8.6.3.2盘存时,逐一清点实物,细心做好账、卡、物的核对工作,认真清点每种物资、仔细核对物资台帐,对材料物资进行账账核对和账实核对,并记录盘存实际情况。

8.6.3.3盘存后,所有现场盘存人员必须在物资台帐上签名确认。对盘盈、盘亏的实物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做好记录,不能马上查明原因的盘盈、盘亏,应及时注明待查原因,并在五天内完成。

8.6.3.4盘存期间已收到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货品或已办理出库手续尚未提货的货品,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8.6.3.5所有盘存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存开始后应停止材料物资的进出及移动。

8.6.3.6盘存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所有盘存人员签认始能生效。

8.6.3.7对盘盈、盘亏物资的处理由财务部出具《物资盘盈、盘亏处理意见报告表》(表12),写明盘盈、盘亏的材料物资类别、品种、规格、型号、数量、金额和具体原因,并给出初步处理意见,经财务部审核后根据盘盈、盘亏的金额大小报相关领导审批,5000元以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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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的报项目经理审批,超过5000元的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后报公司董事长审批。审批后交财务部和采购部各一份进行账务调整。

9 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

9.1采购合同采用由公司领导、法律部门审核的标准合同文本,非标准合同文本在签定前必须通过法律部门审核。 9.2采购合同严格按合同审批程序进行报批。

9.3采购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合同原件各存档1份,并进行分类编号管理。

9.4采购部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每月汇总合同执行情况形成报表上报(表13)。 10 物资采购结算管理

10.1供货单位、采购部、财务部以验收单据、采购合同共同核实结算金额,并确定付款额度。

10.2采购员负责填写申请汇款单,并按集团规定程序报批,每月15日、30日集中按合同约定内容支付两次物资采购款。 10.3物资存在质量问题未解决前禁止支付货款。

10.4支付最后货款(不含质保金)前应开据全额发票入帐后办理付款手续。 11 考核:

凡违反以上管理制度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责任人50~1000元的考核。

12 本制度由采购部负责解释、考核,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工程材料进出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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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工 程 材 料 进(出) 场 登 记 表

注:此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施工单位材料员保管并存放在现场,建设方工程管理人员随时进行检查,完工时作为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随结算资料送工程成本管理中心;第二联登记后即交工程成本管理中心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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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单位材料员:

工 程 材 料 价 格 审 批 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核材料计划): 物管部领导审核:

工程验收审计篇(9)

前言:石油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就是根据相关部门所规定的石油工程项目材料损耗的程度以及收费标准对某一项是有工程的造价进行控制,同时还可以对整个石油工程的工程造价进行监督。工程造价审计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随着石油工程的不断扩大,其工程造价也呈现了逐年增高的趋势,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也暴露出了越来越多地问题,造成了石油工程项目严重的投资膨胀。

1.石油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的内容

随着石油企业的不断壮大和发展,对石油工程造价审计提出了更加规范和精细的要求。石油工程的造价审计工作贯穿于整个石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需要对大量、复杂的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计算,因此,加强石油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各个阶段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是十分必要的。

1.1项目决策阶段

石油工程的项目决策阶段主要包括工程施工成本的预算以及签订施工合同,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施工成本预算的审计和施工合同的审计两个阶段。

在工程施工成本的预算审计中,主要审核工程的预算是否符合石油工程的定额,同时也要对石油工程项目预算中的管理费、措施费工艺流程以及对分项目进行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可以参考石油工程的历史数据以及相邻工程的施工情况。通过工程施工成本预算的审计工作,缩小了实际施工的费用支出与工程预算成本之间的差距。

在合同签订阶段的审计工作中,主要是审核所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合同中关于工程项目的内容规定是否能够实现施工的经济性。为了能够有效地审计处合同中某些条款规定中所存在的经济风险,审计人员首先要对石油工程施工的工艺进行详细的了解。如果在审计中发现了可能对工程竣工结算造成影响或者对石油企业造成经济风险的条款,必须要及时有效的急性解决,使工程施工所面临的经济风险降到最低。

1.2前期论证阶段

石油工程的前期论证阶段主要是对工程的设计进行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预算项目是否完整,保证不出现错列、漏列或者多列的情况,同时还要对预算造价的合理性进行审计,审查预算成本是否超过了投资的额度,以及工程项目的设计是否符合施工场地的要求,对油田的设计是否满足了油田的施工标准等等。通过前期阶段的工程造价审计,可以有效地实现石油工程造价的合理性与经济性,保证可项目工程实际的技术性、完整性以及资金的合理分配。

石油工程的前期论证阶段还可以对施工技术和设备进行审核,比如对钻头型号的选择、对水泥砂浆型号的选择以及对一些特殊工艺的选择,机械的选择还要考虑到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以及季节和气候等因素的影响,比如:表2所示为JC60D型号的钻机在经过各方面因素后确定的油料定额。通过对施工技术和设备的审计,可以发现设计中的一些不科学的因素,并及时进行纠正,从而对工程的造价进行优化设计,避免了由于工程设计的不合理所带来的施工的风险以及资源的浪费。

1.3工程施工阶段

石油工程施工阶段的审计工作主要包括对工程质量的审计、对投资进度的审计、对款项支付的审计以及对安全管理的审计。审计人员在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方面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应该优先选择工程项目中的重点施工阶段、重点施工部位以及重点因素进行严格的审计。另外,还要对一些在施工完成后无法确定工程施工正确性的工程进行现场的实地测量和抽查,比如:一些隐蔽工程、不在合同包括内的工程、埋入地下的工程等等,审计人员要对这些工程进行验收,必须呀等到管理部门、审计部门、施工监理部门的会签之后才能进行封闭。

在对石油工程施工阶段的审计中,审计人员还要对工程进行中的人工费、项目管理费、材料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对工程项目中的每一个成本元素进行认真的核实,以保证石油项目成本的客观性和完整性。在审计的过程中,如果发现一些工程项目出现了变更,审计人员要及时的对变更情况进行审计和控制,比如由于某些因素导致了石油勘探、钻井的施工量发生了变化,那么审计人员就要监督负责单位按照当前预算对项目的单价以及费用进行结算。

1.4竣工结算阶段

工程验收审计篇(10)

2工程成本虚增案例

例二:2010年2月甲企业成立S酒店工程项目组,2011年11月建成,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对S酒店进行竣工验收,但未编制财产清单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该工程建设完工后材料库房剩余大量的工程物资,且部分已在工程项目中核算,库房管理人员分不清该部分物资。2011年12月S酒店开始试营业,截止2012年12月工程未竣工决算。2011年12月经营期间亏损100万元;2012年全年经营亏损800万元,全部计入了在建工程。该S酒店工程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①物资需用计划编制不合理,导致工程完工后剩余大量工程物资,占用资金。②工程物资采购、收发、保管记录不完整导致工程物资管理混乱,工程价值虚增。③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资产管理部门未暂估入账,计提折旧。④将经营性亏损900万元列入了工程项目,导致资产价值虚增。针对案例二存在问题的对策:

2.1抓好工程物资管理的源头:物资采购计划

工程物资管理的源头是工程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编制物资采购计划:①施工单位(承包方)应在收到设计施工图后,按单项工程编制“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采购计划”(以下简称“施工用料计划单”)及编制说明,并及时移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核。②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承包方编制的《施工用料计划单》后,应对照设计施工图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一定期限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承包方。③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地将审核签字后形成的正式“施工用料计划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后报建设方进行审批。④施工承包单位将工程监理部门和工程总监已经审批签字的《施工用料计划单》报项目部工程管理部,作为工程物资采购依据。

2.2工程物资管理关系工程核算的真实性

投入建设工程的材料、配件及设备的质量,交货期、价格的控制,是整个工程竣工质量、工期、造价控制的基础。加强工程物资管理:①项目部的工程材料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材料设备管理台账,管理台账应能准确反映材料设备的收入、支出、库存、单价、总价等情况。管理台账由项目部财务部门监督管理。②供货厂家(商)在送货时,填写一式五联的“材料/设备验收清单”,供货厂家在送货时,事先通知建设方(需方)送货预计到达时间。货物到达建设指定的现场后,由建设方、施工单位、监理对供货数量、质量进行验收,供货厂家并随货提品应具备的有关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产品证明书、产品检验或试验报告等保证资料原件。③经三方(供货方、工程承包方、建设方)共同验收合格的产品,由工程承包方妥善保管。因承包方原因发生的丢失、损坏,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建设方在没有通知承包方验收前,发生的丢失、损坏由建设方负责。④建设方向承包方提供的已进场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经报审发现与设计不符的产品,承包方应于验收时提出书面意见或拒收理由。⑤在施工承包方收到建设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及验收后,即为施工承包方在建设方已领取施工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建设方财务以施工承包方签收材料设备验收单做为依据办理施工用料出库单,并记入单项工程成本。⑥施工承包方在单项工程完工后,及时与建设方将单项工程实际领料与设计图纸计划用料进行核对。施工用料多余时,及时向建设方办理退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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