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汇总十篇

时间:2023-07-02 09:54:04

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篇(1)

1.1监管部门职能划分存在重叠,监管工作存在盲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借鉴了发达国家“从农田到餐桌”的管理模式,使得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涉及到农业、工商、供销、外贸、经贸、质监、卫生、环保等多个部门,然而并未对产品产出前后、环境、投入品等进行具体区分,导致监管工作难以落到实处。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部门通常按照其自身制定的标准对农产品的生产、流通与消费过程进行“分段管理”监督和检验检测,在执行中就易出现监管真空、监管重复等问题。这就为各部门互相推诿创造了条件,容易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得不到及时处理。

1.2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较多,农药、化肥等使用较为盲目现代设施农业的发展,打破了传统的季节栽培,对土地进行掠夺式使用,过量施用肥料、农药和生长调节剂,土壤中留存更多的残留物使农产品受到污染。很多农民只求效益,不考虑质量安全,几乎不施农家肥,大量施用农药、化肥等。在生产中施用大量农药、化肥和生长调节剂,就易使农产品存在高残留农药和含生长调节剂;兽药抗生素的泛滥,也造成人为的二次污染,使畜产品抗生素大量积累,给人体健康造成危害。除此之外,农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添加了大量的化学添加剂,也会存在食品中毒的安全隐患。与此同时,工业污染也会使得农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工业废水、废气、烟尘、重金属等污染使得生产出的农产品受到水气、烟尘的污染,以及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污染,易引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性风险和突发事件。

1.3农产品安全知识宣传不够,普及渠道缺乏农产品安全知识普及没有与新闻宣传部门、媒体等进行良好沟通,还未能引导人们科学、理性地看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由于农产品安全知识普及渠道缺乏,未能及时对农户和农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引导和管理、宣传教育、技术引导等,使得他们延用传统落后的农业生产经营观念,从源头上没有质量安全意识。

1.4专业监管人员比较短缺,检测机构运行困难监管能力是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根本保障,然而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普遍存在缺经费、缺人员、缺手段的问题。在监管人员方面,存在着技术力量不足的局面,存在监管能力不足或覆盖面不全面的状况,也即监管效率跟不上经济与社会的需要。因此,必须抓住当前有利时机,抓紧健全机构队伍,强化检测条件,确保“有机构履职、有人员负责、有能力干事”。

2加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

2.1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完善监管法律体系(1)借鉴国外相关的先进立法经验,遵循“从农田到餐桌”全监管原则,构建系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法规。(2)结合地方特点建立完善具体执行制度,将各地成功经验及时上升为法律条例。(3)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调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法律责任追究的规定,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各部门的职责;修改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大对违法生产和销售农产品行为的处罚力度。

2.2合理划分监管部门职能,加快基层监管体系建设积极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快健全从省市到乡镇村全覆盖的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力量,充实监管队伍。与此同时,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应从法律上对各有关部门的业务范围予以界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主体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法律地位、基本职能、法律责任等,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法可依,合理划分监管部门职能,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2.3加强农产品全过程检验检测,提高监管能力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建设,包括产地环境质量监督检测、农产品安全生产过程监督、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的监管体系建设,建立产前、产中到产后一条龙监督检测机制,完善从源头到最终消费的农产品监控体系,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同时,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检测员进行专业技术和综合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考核,提高其技术水平和科学素质,严格执行资格考核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检测的科学、公平、公正。

2.4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快认证和品牌建设,加强市场监管为了防止有质量安全隐患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应该积极推行农产品产地安全准出证制度、农产品安全市场准入证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设立农产品的身份证、准出证和准入证,实现农产品准出、准入和追溯的对接,让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享有知情权,使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进入良性循环。

2.5强化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将风险评估确定为一项最基本的法律制度。我国在风险评估基础理论方法和风险评估监测数据获取方面的研究已经有了一定的进展,应采用危害性评估技术对化学性和生物性危害进行评估,从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限量标准制定与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更好地做好应急处理。

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篇(2)

一、当前我国食品安全体系的现状

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

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1月19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了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这3个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相继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包括:

第一,《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从此条可以看出,《食品卫生法》的"食品"概念是狭义的,并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第二,《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根据该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而1998年机构改革之后,我国食品监管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已形成了食品安全多部门的监管体制。

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和经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相比,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例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制度等。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

第四,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

二、针对现状的建议与解决方案

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都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核心加以建设。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

第一、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第一,可以考虑在现行的部际食品安全联席协调会议的管理架构上有所突破,如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统一协调、管理涉及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部门,彻底改变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各自为政、协调不力、重复管理、执法软弱的局面。

第二,进一步探索多种管理模式,将对品种的管理和"划段"管理结合起来,对能够集中的管理链条和跨度不太大的品种可由一、二部门管理起来。对于需要"划段"的管理,要明确边界和衔接的方式方法,特别是信息的沟通和共享,职能上尽可能避免交叉。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

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篇(3)

有关部门职责科学分工、监督执法机制协调高效的统一体,

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机构、人员、职责、机制的有机结合。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执法机构,是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的核心。要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责,首先要建立健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明确监管执法主体。从职能上划分,监管机构应当包括综合监管部门与专项监管部门,即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与公安、铁道、交通、民航、建筑、质检等有关部门。从层级上划分,监管机构应当包括中央与地方以及国家垂直管理的监管机构。从机构性质上划分,应当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其委托的行政执法组织,即国家行政机关与依法成立、接受委托负责行政监管执法工作的事业单位,如安全执法大队等。

组建高素质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是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的基础。作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的组织基础,必须建立一支与其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各级监管机构都应有上下一体的专门监管执法队伍。在监管执法人员配备上,应当是上少下多,加强基层。这支监管执法队伍应当是高素质、高效率、高水平的,具备人员年富力强、熟悉法律、精通业务,装备精良、高效快捷等条件。

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是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的关键。按照法律规定和现行体制,我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政府部门不是一个而是多个,世界各国也基本如此。在目前条件下,统由一个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既不可行也不可能。当务之急是科学合理地界定各有关部门的职责,防止和减少职责交叉,各负其责,相互协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执法职责应当法律化、制度化,即在法律规定和政府授权的范围内履行各自的职责。

形成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长效机制,是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的保障。在多个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体制下,监管执法机制的问题非常重要。没有一种好的机制,必然出现各有关部门之间各自为政、推诿扯皮的局面。监管执法机制主要是解决综合监管部门与专项监管部门以及司法机关的相互关系、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的统一协调问题,目的是充分发挥各部门积极性,形成监管执法工作的“合力”。科学的监管执法机制应当是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机制,即综合监管部门与专项监管部门之间各负其责,互不干预,相互衔接,密切配合。

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是一项长期任务。

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可以概括为“四不”:

机构不健全。目前全国省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均已设立,约有一半左右的地市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少数县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刚刚设立,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寥寥无几。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目前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尚未建立健全,一些地方仍存在安全生产无专管机构或由其他部门兼管的问题,法定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不明确。在这些地方,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还是纸上谈兵,并没有做到组织落实。

职责不明确,缺乏权威性。虽然一些地方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但多数隶属于经贸部门,不是独立的机关法人,没有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规格普遍较低,“腰杆不硬”、“说话不灵”。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的职责与有关部门交叉,权利和责任不明确,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人员不适应,行政执法水平有限。多数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监管执法人员不足,超负荷运转。现有人员中有的来自其他部门或单位,不熟悉安全业务,不懂得法律法规,普遍存在年龄偏大、知识结构不合理、法律素质较低的矛盾,法律人才奇缺,难以胜任繁重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关系不协调,没有形成联合执法机制。由于大部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都是初建,缺乏监管执法经验,尚未与有关部门建立协调顺畅的工作关系,因而有的地方各有关部门之间互不通气,各行其是,甚至相互掣肘,严重削弱了监管执法力度。各有关部门之间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协商机制。有些部门之间工作关系不顺,重复检查、重复发证、重复处罚的现象时有发生,使生产经营单位无所适从,也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要解决上述问题,加快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建设,

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建立健全三级监管机构。一是要有机构。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重点是市县两级。二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执法主体资格。作为监管执法的行政机构,应有独立的机关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处罚,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现有一些隶属于有关主管部门、不具备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不符合法律关于综合监管主体的条件,不能独立执法。这种情况需要尽快改变,有关人民政府应当授其享有独立监管执法的权力,使其有位、有权、有责。三是监管职责法律化、规范化。要保证监管机构依法行政,必须通过建章立制乃至立法来规范监管执法活动,保证监管执法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篇(4)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管理

在水利工程建设进程中,各参于建设主体和各管理主体在相关法规约束下,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水利工程的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的组织模式及其运行保障机制,共同构成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一、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进程与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领域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将过去投资领域以政府投资为主、指令性投资计划为基础的政府直接管理模式,转变为以企业投资为主、政府宏观调控引导的模式,逐步形成以投资主体决策自主、风险自负为基础的市场调节资本配置的机伟。在我国水利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已得到全面实现。随着我国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力度的加大,逐渐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市场化和以流域性公司负责的多项目开发管理格局。大、中型水电水利工程项目多具有建设规模和投资巨大、工期长、涉及专业多、牵涉范围广、参建单位多等特点,在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建设管理模式下,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发展经历了从政府全面行政管理,到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管理政府督察结合,最后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的政府监督的三个发展阶段。时至今日,我国在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

目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现状是:现行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是

1997年就已的,相对于中国水利工程建设的迅速发展,其内容显得尤为落后,甚至存在种种问题,这就使得国家法制法规对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缺少具有专业性、针对性、乃至可操作性的法律。其次,改革开放以来,因为我国在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领域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各级水利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各地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也出现了几种不同的组织形式。也正因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不够统一,最终仍然导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难以实行统一领导。众所周知,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其关键之处在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法规制度的执行,然而目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却存在着执行困难的问题。例如,在水利部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正式更名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后,国家管理部门虽然相应地增加了水利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监督的职责,却未能相应的增加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与其对应的费用,甚至缺乏行之有效的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准则,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影响了水利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借鉴国外先进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为了提高我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规范项目法人的建设管理行为,国内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践中,可有效借鉴国外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以完善我国尚处于发展阶段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针对我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现状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国外先进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

一、实施严格行政许可制度。

调查显示,为完善市场管理,发达国家采取在管理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对专业组织和专业人才实施注册许可制度,并对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的申报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和使用许可制度,甚至在生产过程中,严格实施检查检测、质量认证、安全检查制度,进而实现政府对项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的全面管理。例如,结合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要求政府应对所有水利工程实行强制性监督审查,并根据保证质量是否合格决定是否颁发“工程投入使用许可证”,并保证任何工程在得到政府相应部门的使用许可之前,均不得投入使用。

二、大力健全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法规体系

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不难得知,只有以严格、完善、统一的法制为基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才能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例如,可以以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法律为依据,对工程技术和管理的实施程序及细节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细化法律条款,大力建全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法规体系,从而更有力地进行水利工程建设实施。

三、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前文已经提到,我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面临的一个重要现实问题,便是法规体系不够完善。结合国外先进的工程管理理念与我国水利工程现阶段的发展情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水利工程监督管理体系进行完善:健全水利工程法规体系;理顺政府在工程中与施工方的管理关系;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四、加强专业人士和行业协会的作用

分析国外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非常值得我国借鉴的一点就是:加强专业人士和行业协会的作用。这些专业人士和行业机构可以是经过国家认可并以专业人士为核心的非政府安全监督组织,他们的加入,无疑对加大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方面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从而使得工程的建设质量也有进一步的保证。

总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加深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研究,进一步进行对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完善,对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有重大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戴金水,徐海升,毕元章,著《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黄河水利出版社,2008年

[2]彭立前,著《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利水电出版社,2009年

[3] 石庆尧,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理论与实践指南》[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1年

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篇(5)

中图分类号 TS207.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16-0293-02

当前,国际国内农产品出现较多安全问题,从国外的毒黄瓜、芽苗菜到国内的“瘦肉精”、毒豇豆事件,充分暴露出农产品安全存在的隐患[1]。近年来,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覆盖全市的监管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各项工作有效运转,但农产品安全也存在一定隐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1 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现状

1.1 机构设置和体系建设情况

目前,合肥市初步形成市、县(市、区)、乡镇3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构建市、县(市)、乡镇、企业(基地、超市、农贸市场)4级检测体系。一是市级监管。已形成以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行政管理,市总站负责市场执法和技术检测工作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二是县级监管。5 个县(市)农委都内设了农产品质量监管科(或办公室),市场执法工作由种子管理站或执法大队负责,检测业务由专门的业务站所负责。各区都有专人负责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三是乡镇级监管。全市85个乡镇都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负责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逐步实施基地准出。四是经营主体监管[2]。周谷堆批发市场、5家标准化农贸市场和40家大型连锁超市已按照蔬菜市场准入实施办法的要求,建立检测室,确定专人进行检测。

1.2 人员、经费配置情况

目前,市级配备监管人员15人,年安排监管经费100万元。县级配备监管人员10人,年安排监管经费53万元,乡镇监管站落实监管经费共计319万元。市级检测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7人,仪器设备投资1 800万元,落实运行经费100万元/年。县级检测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9人,仪器设备投资1 399.6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934万元,地方配套465.64万元,落实运行经费65万元/年,乡镇监管站落实检测室投入743.74万元。

1.3 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

目前各级检测机构检测中心(站、室)建设基本完成,仪器设备基本到位,市、县级检测机构都已经正常运转,乡镇监管站检测室具备检测能力,部分检测室开始正常运转。市级检测中心已完成实验楼建设改造和仪器设备采购共计2500万元,已全部建设到位,已正常运转,2013―2014年计划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安徽省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使市级检测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巢湖市等5 个县(市)已完成县级质检站建设项目,仪器设备已安装到位;全市85个乡镇均已建立了农产品质量监管站,由市农委统一配发了检测设备,规范检测业务流程;全市主要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检测室也基本建设完成,周谷堆农贸批发市场每天对市场中流通的蔬菜实施检测,结果及时公示,不合格农产品立即下架处理。

2 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问题多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体系刚刚组建,是整个监管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存在不少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建设情况不平衡。庐江县由于财力紧张,各乡镇站的配套设备没有全部到位[3]。二是大多数乡镇站的人员没有从事过检测工作,技术水平有待提高。三是个别乡镇站仅仅将仪器设备摆放到位,对今后的检测日常工作没有充分的规划。四是仪器供应商建立的网络平台不完善,不利于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对检测工作的监管。

2.2 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不少是从业务推广部门抽调,对于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知识欠缺,监管队伍能力素质亟待提高,特别是基层农产品监管队伍人员更替频繁,保障机制不完善,能力培训不及时,业务能力与监管需求差距较大[4]。很多乡镇监管站都为新成立的站所,人员大多从农办或农技站抽调,这些人员以前可能接触过一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但离专职开展此项工作还存在很大差距,亟待提升其法律法规方面的素质和检测能力。

2.3 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不完善

目前,合肥市已经推行了蔬菜市场准入制度,主要在市区范围内的各大菜市和超市,并正在推行蔬菜市场准出制度,并已形成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未在各县实施,且受到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测能力的限制,很多农产品生产企业没有自律性检测设备,也不愿意投资检测经费,而市场的检测和监管力不强,农贸市场农产品优质优价得不到具体落实,使农产品检测工作只停留在上报数据和掌握总体情况的层面。另外,还存在“三品”认证的后续工作没有及时跟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需要继续强化等问题,需要逐步完善解决。

3 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对策

3.1 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投入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项目,充分利用各项财政支农和农业产业化项目中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倾斜的政策与资金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调动企业、农户的积极性,自觉增加投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2 强化基层乡镇监管站的建设

一是强化职能,将乡镇站的工作纳入对乡镇政府的考核范围。依据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有关规定,将乡镇监管站的工作,尤其是检测工作,纳入对乡镇政府的考核,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将监管站与乡镇农技推广站(农业综合服务站)整合,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强化装备建设,保障工作开展。三是强化人员培训[5]。乡镇监管站人员大多从农办或农技站抽调,这些人员以前可能接触过一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但离专职开展此项工作还存在很大差距,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多频度的业务培训和现场指导,提升其法律法规方面的素质和检测能力。

3.3 加大人员培训和人才引进力度

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员分为行政执法和农产品检测两大类,培训的重点有所不同。针对行政执法人员,要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将《行政强制法》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作为学习的重点,进一步提高其法律素养,使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技术培训和专业人才引进要同步进行。全市各级检测中心的仪器设备价值约4 000万元,高精密的检测仪器居多,培训时可采取请高校教师普及检测专业的理论知识、请仪器工程师手把手教、与省部级检测机构联合、参与检测实务等形式进行,同时,积极引进专业人才。

3.4 强化“三品”认证后的管理工作

合肥市的“三品”总数和分类数位居安徽省前列,但重认证轻管理的情况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为此,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以加大证后监管力度,完善各项监管制度,逐步实现“三品”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突出关键环节,强化生产经营规范性。二是开展产品监测,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性。三是规范标志使用,维护包装标识合法性。四是做好服务,及时协助获证单位延续登记[6]。

3.5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一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反应快速机制,形成信息畅通、联防联控的应急处置网络。二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专业化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条件保障。三是建立畅通、便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渠道,动态掌握风险隐患,建立社会监督和舆情分析、处置制度。四是每年开展一次系统内部的应急演练。

4 参考文献

[1] 祁胜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研究[D].扬州:扬州大学,2011.

[2] 朱秋兵,徐罗康,杭小强,等.东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1(8):340,343.

[3] 陈幼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研究――以浙江省为例[J].中国市场,2011(19):106-108.

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篇(6)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显著2009~2010年连续两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总体整治方案,分别开展种植业产品、投入品、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农业标准化实施能力持续增强全省累计制(修)定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标准总量达2147项,其中国家标准42项、行业标准33项、地方标准1162项、企业标准910项。累计创建各级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1个(次),12大类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81个。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不断提升 “十一五”期间,开展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综合中心和30个县级质检站的投资建设。目前,全省已成立农业质量安全检测机构83家,初步形成省级中心为骨干、市州级中心为配套、县级站为基础、市场(基地)检测点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基本框架。

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查力度不断加大2010年,对全省9个市(州)、60个县(市、区)的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的类19种蔬菜和六大类8种水果的甲胺磷等30种农药残留、8种食用菌的17种农药和2种重金属开展了监测。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初步构建2010年,省农委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各市(州)和县(市、区)也分别在“三定”方案基础上,明确了职责、设立了岗位、确定了人员,初步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体系。

适应形势,重点加强五大体系建设

展望“十二五”,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着力构建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认证、风险应急和执法监管五大体系,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风险预警、监测评估、应急处置和服务指导五大能力。

一要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以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为重点、品质规格标准相配套、生产规范规程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重点开展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三品一标”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标准、检测技术与检测方法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修)定。尽快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要点转化为生产者能用、会用、爱用的生产操作规范。

二要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十二五”期间,要实现检测体系省、市、县三级全覆盖。逐步建立省级检测中心、市级检测分中心、县检测站、乡检测点、基地与市场检测室相互衔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重点新建和完善1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性检测中心及10个专业分中心。

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篇(7)

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有毒有害食品药品花样翻新,食品药品安全已经成为最大的民生问题,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已经成为最大的民生工程,也是政府取信于民的最大民心工程。2010年以来,西安市对教育卫生的投入每年达到总投入的70%,教育卫生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目前社会事业欠账最多的就是药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事业。为了改善西安市食品药品技术监管条件,保证全市人民食品药品安全,维护药品餐饮市场法律尊严,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强化政府管理的手段,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形成了此报告。

一、西安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体系的现状

由于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以及食品、化妆品行业的复杂局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办公用房拥挤,检验设施老化,监管手段落后,存在着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监管能力薄弱

1.业务用房面积严重不足

目前市药检所仅有业务用房3300余平方米、实验用房2200平方米,与国家规定相差甚远,缺口高达57%和59%,用房面积严重不足,已经无法满足不断发展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需求。

2.实验室环境不符合国家规定

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位于城市中心地区,周边环境嘈杂,噪音污染大,楼下是电子产品卖场,楼上有多家写字间,电磁干扰、机械振动等因素严重影响实验室检测结果。

3.现有业务用房结构不合理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现有房屋是2001年经主管部门同意由食品药品检验所与房地产开发商联合建设,建设初期是以商铺和写字楼为目标进行规划设计,未考虑实验室特殊要求,存在着结构不合理、功能区分不明确等问题,不同检验功能要求的实验室无法有效隔离,检验人员办公室与实验场交叉,严重制约了检验检测任务能力的提高。

4.“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得慢”问题突出

由于受到硬件设施的制约,目前西安市药检所检验检测能力较低。据统计,2011年西安市药检所接受药检任务共计2626件(批次),其中36批次由于技术原因检不了、21批次检不出,37批次检不准,18批次检测周期超过技术要求时间。

5.实验室存在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等重大问题

由于硬件设施限制,西安市药检所实验室中各种压力容器存放与检验人员混为一室,要求独立安装的仪器设备混放一处,大量有机溶剂无专用库房,易燃易爆气体不能做到规范放置,无法有效隔离,极易发生安全事故。此外,实验室通风设备和管道安装困难,无法完成正常的维护,有毒有害的气体、废水直接排放,不但影响了实验结果的准确性,而且长期危害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也污染了周边环境。

(二)与同类城市相比,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差距较大

近年来,西安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技术支撑体系不断发展完善,在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甄别、认定以及打击犯罪等方面都起到了有力的保障作用。但根据调研情况来看,西安市与同类城市相比,技术体系建设仍然存在很大差距。

1.西安药检所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食品药品检验所建筑占地面积最多为哈尔滨市46亩,最少为西安市8.4亩,城市人口达800万以上的6个城市中,除西安市以外,其他均达到20亩以上。在同类城市中,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建筑占地面积远远低于23.7亩的平均数。

2.西安药检所检验职能狭窄

15个副省级城市中有14个城市的药检所除食品、药品检验职能外,都已具备能独立开展化妆品、药材检验的职能,多数已成立单独的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目前西安药检所只能开展传统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业务,不具备全面检测管理的条件。

(三)与西部特大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地位不相适应

二、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是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已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与焦点。

近年来,食品、药品、保健品安全事故频发,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总书记、总理、副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切实把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同时对加强我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2011年1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批准了《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2―2015)》。规划要求,“加强部级药品检验机构建设,改善省、地(市)级机构实验室条件”。“十二五”期间,各级检验检测机构都将加大投入,投入力度前所未有。在今年西安市召开的“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公众关注的几项重大民生问题,食品药品安全是其中之一,要求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启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可见,食品药品安全已成为党中央、国务院和西安市上下高度关注度的重大民生问题。

(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是行政监管的有力支持

一流的监管,需要一流的检验手段和技术支撑。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的关系如同“鸟之双翼、车之两轮”,缺一不可。加强监管、解决突出问题、确保食品药品安全,首先需要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创新,不法分子利用高技术手段给食品药品中非法添加化学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及生物性污染引起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传统的常规检测方法很难检出和发现食品药品的非法添加材料,给新形势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极大的压力。建设现代化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是发现和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不可或缺的载体和依托,是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预警、突发事件处置和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技术手段,也是国际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通行做法。

(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是促进制药工业和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

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是食品药品的源头,加强食品药品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既是对食品药品行业健康发展负责,更是对百姓的饮食用药安全把关。

目前,西安市有药品生产企业108家、药品批发企业260家、药品零售企业1800家、医疗单位5259家,药品生产企业占全省60%以上,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占全省70―80%,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占全省85%。全市餐饮服务企业36062家,其中学校及职工食堂1748家。生产和消费食品药品的企业虽多,但西安市食品药品安全的产业基础比较薄弱,企业素质不高,准入门槛低,多、小、散的问题尚未彻底改变,生产条件简陋,工艺落后,很难保障食品安全。特别是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和农家乐、农村宴席等领域和部位监管薄弱问题还比较突出,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小作坊、黑窝点屡禁不止,食品药品安全还存在许多隐患和死角。建立健全食品药品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已成为当前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

(四)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是推动西安市经济板块发展的技术配套手段

西安市目前拥有“五区一港二基地”。这些经济板块,既是西安市的增长极,也是西安市的后发优势。现代产业集聚发展,必须具有相应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好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可以使西安市的板块经济发展如虎添翼。

(五)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是申报国家药品检验口岸所的必要条件

西安市国际港务区建成后,将承担国际陆港口岸业务,作为与内陆港的配套,口岸药检所必不可少。西安市的不少制药企业如西安杨森制药公司的原料药、辅料全从国外进口,西安市一些药厂的中成药、保健品也不断走向国际市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限于各种条件,不符合申报国家口岸所的要求。每年相关业务只能由省所代做,而数千万的税收白白流失。只有尽快实施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有一个好的实验室硬件条件才能申报国家药品检验口岸所,才能获得巨额税收,有效增加西安市财源。

(六)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是推进西部大开发、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硬件要求

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十年来,西部地区各城市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西安作为西北的特大型城市,是西北经济发展的龙头,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目标需要西安建设国内一流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西安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可行性

目前,西安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已得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西安市新一届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启动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诺在“十二五”专项中支持该项目2000万元以上,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表态对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将给予积极支持,《西安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也将“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列为“十二五”期间民生工程重点项目。

四、实施西安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项目的设想

建议以西安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实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整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机构,将西安市的食品药品检测、指挥、管理机构集中在一处,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一)总体布局

建议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技术支撑体系集一个所五个中心于一体,即:食品药品检验所、投诉举报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食品安全应急指挥中心(组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组建)、药品认证管理中心。项目建成后,将彻底改变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和检验检测机构基础建设落后的局面,为切实提高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功能布局

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项目主要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投诉举报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食品安全应急指挥中心(组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组建)、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等建设新的业务用房。

(三)建设规模

1.用地选址和用地面积

项目选址拟定为西安市北辰大道以西、凤城八路以北的团结村(市公安局项目以西)。该处土地面积约89亩。按照国家《指导意见》及调研掌握的数据,考虑到道路、绿地等因素,在保障近期30亩净用地面积的基础上,近期项目用地面积暂定为50亩,剩余39亩土地可考虑作为远期的发展用地,或者作为项目代建单位预留的开发建设用地。

2.建筑面积和人员编制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现有人员编制为68人,按照西安市现有人口计算,人员编制规模为0.08人/万人,人员编制规模与其他副省级城市人员编制规模平均水平相比较低。考虑到业务用房建设及使用的长期性,因此在建筑面积的核算上,适当考虑未来发展的趋势。以未来西安市发展成关中――天水经济区的国际化大都市,城市人口1000万人为核算依据较为合适。

按照之前确定的人员编制规模0.12人/万人计算,未来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人员编制达到120人是较为合理的。与此同时现有的信息投诉受理中心有工作人员8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有工作人员9人、拟成立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拟定工作人员分别为11人、25人。综合统计共有工作人员约173人。按照人均建筑面积150平方米的标准计算,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25950平方米。

(四)资金来源

西安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项目建设估算总投资约为1. 8亿元。资金来源初步构想是,积极争取国家食品药监局“十二五”期间对西部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规划资金支持2000万元,省局支持资金1000万元;市食品药检所现有综合大楼资产置换5000万元;西安市“十二五”期间分三年安排基本建设专项资金1亿元。

五、加快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项目的措施建议

西安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项目是事关全是人民饮食用药安全的福祉,事关政府形象和权威,事关西安市国际化大都市建设,事关西安市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一定要把好事办好。

(一)建议将项目列入西安市今年民生工程建设计划,重点支持。建议市委、市政府以深入开展 “三问三解”活动为契机,将此项目列入西安市今年民生工程建设计划,重点支持,加强考核,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为百姓“解难题、惠民生”,全面推进项目工程的建设。

(二)加强领导,成立项目建设领导班子。鉴于该项目的重要性,建议成立由主管副市长挂帅的领导班子,加强领导。

(三)统筹西安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既考虑现实,又兼顾发展。项目建设应统一规划、分步骤实施。建议将此地块约89亩土地全部规划用于本项目。扣除道路、绿化等公共用地,可提供50余亩的建设项目用地。根据资金状况,分阶段、分步骤实施。

(四)加强督办、尽快完善项目立项、规划、土地等建设前期手续。2011年6月2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第14届149次)决定:“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进行论证,尽快立项”。请市政府协调督办各相关部门、有关区政府加快工作进度,落实建设条件,特事特办,限期完成项目建设相关手续的批复。

(五)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根据同国家食品药监局和省上协商的情况,建议市政府决策由市财政拨专款解决征用土地的费用,其余基本建设所需资金由申请中、省补助资金、土地房屋置换资金,发改委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等方面筹集解决。建设资金的来源也可部分采取以土地开发换取代建的方式,由市投资公司协调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

课题组顾问:崔玉凤 白湘霖

课题组组长:徐 楠

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篇(8)

关键词: 电力监理;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Key words: power supervision;production safety risk management system;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1-0129-03

1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概述2012版

南方电网公司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以下简称安风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基建安全科学管理要求和标准,规范各基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基建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安全管理责任,有效控制基建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水平。

①2010年12月,南方电网基建【2010】28号文关于印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基建部分)》的通知。明确要求安风体系实施范围包括各省公司所属各承建公司基建工程的各设计、施工、监理和调试单位。并提出建设思路、目标及要求。

②监理企业开展安风建设刚处于起步阶段。监理企业走在安风建设的后发阶段,前者供电局和施工单位已经运作了几年时间了,可以说运作较正常了。但是监理企业尚未开始普及开展建立体系。目前就几家单位在做试点工作。

2 必要性和目的

随着电力监理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建设方在安全方面不断的严格要求,电力监理企业在安全管理上也陷入了困境。

出于内部需要,电力工程监理公司自身安全管理需求,必须要把安全管理水平上一个台阶,否则逆水行舟。沿用老一套的安全控制方法已经不能起到很好的作用了,所以如何更好的管理安全生产,是摆在所有电力监理企业面前的最大的困惑。

内外需求的作用下迫使监理企业需要引进和运用先进、科学的安全管理体制,提升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及人员安全风险意识,降低安生生产带来的风险,达到符合行业规定和要求的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

3 体系核心思想

安风体系的核心思想是以风险管理为主线,一个规范化、系统性的持续改进过程。核心内容为:

①全员参与。这是安风体系建设的关键和前提。部分人员一听到体系的名称就直观地认为这是公司里安全管理部门做的事,应该是安监部或质安部干的活,与自己无关,不用关心和理会。其实这是极大的误解和错误的思想。安风体系责任部门可以设在安全管理部门,但是整个体系建“关注事前的风险分析与控制”的转变。尽量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是我们做这个体系的目标之一。

②体系要素实现PDCA循环,体系运转机制有效运转,实现整体的持续改进。建设和运作必须靠所有一线生产部门和管理部门来实现,需要全公司从领导层开始到一线员工的大力推进才能真正发挥安风体系的作用,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

③超前预控。将防范事故的关口前移,实现了从传统安全生产“关注事后分析与控制”向通过“5W1H”工具将管理工作向精细化、量化转变,实现管理要求的落地。

④安风体系的建设不搞形式主义,要结合实际工作,注重实效,主要采取完善和改进现有措施和制度执行的方式进行;同时,体系建设要结合项目管理的要求,体现持续改进的目的。

4 建设流程

监理公司作为2012年度安风建设试点开展单位,一定要先试先行,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全面推进安风体系运行,但要注意的是各部门侧重点不同,按照公司各部门的职能划分,相应地把体系各要素相应的划分到各部门来主抓或重点开展,其最终目的是借助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全面提高公司各方面的管理水平,逐步提升公司的总体竞争力。

①体系启动和初次培训。体系的启动必须由监理公司最高管理者认定主要牵头负责部门。一般都是直接任命安全管理部门即质安部或安监部来牵头负责该体系的建立与运行。再接下来就必须开展安风体系建设的概念性的培训工作,且该培训必须面向全公司,公司领导、中层、各部门主管和总监必须参与。

②初定建设方案,建立体系组织机构。初定安风体系建设方案,确定“取钻”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推进计划、实施过程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其中组织机构中应包含两个组织: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必须把公司管理层全部纳入领导小组,作为体系建设的有力保障。实施小组必须确保各部门均有人参与其中,确保体系能在全公司范围内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③标准知识培训,管理工作标准文件编写。在编写标准文件前必须对实际负责的实施小组开展标准知识培训工作。包括标准知识内容培训,还有标准编写规范等,统一思想。确定标准文件编写清单时需要确定哪些要素与电力监理工作有关联的,哪些可以忽略。

管理标准必须包含所有应有的要素,一个都不能少,因为策划阶段有缺陷时,外审时打分将会有先天的缺陷,接下来将是惩罚性的打分折扣。但又必须避免脱离实际,把做不到的事项都列进来,造成有计划做不到的困局。

4.1 开展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整个体系建设的核心所在,很多工作都是基于风险评估结果的运用。风险评估一般采用SEP法来开展。基于监理工作的特殊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入手:①监理自身风险:包括监理办公环境和监理人员本人的安全风险。②施工现场监理风险:这里需要重点说明的是,施工现场风险指的并非施工单位所产生的风险。而是指由于监理工作失误导致产生施工风险而对应产生的监理责任风险。这里可以运用成熟的成果:南方电网编制并成熟运用在实际工作中的《电网建设施工安全基准风险指南》。可以把评为中等以上的施工风险作为监理风险控制的主要对象。通过这种间接导入可以大大减少风险评估的工作量,且能避免大量的缺项。值得注意的是:施工的风险等级结果通过监理风险评估后得出的等级很可能不一致,如:施工危害评为高风险对应的监理评估等级可能是低风险或可接受风险。

4.2 体系文件,体系文件全员培训 通过上述两个阶段基本上把体系文件都编制出来了,体系文件通过监理公司最高领导者批准后正式,同时做好体系文件的全员培训。让所有员工都了解体系,并按照体系的做法开展工作。把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

4.3 三大员培训与任命 “三大员”就是安全区代表、内审员、事故/事件调查员。安全区代表在整个体系运作中起到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实际体系运作里很多检查与发现、事项落实均由安全区代表来执行。安全区代表的工作量非常大,最好能以独立的岗位来开展。任命前必须对“三大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符合要求,才能上岗。

4.4 安风体系运行 体系运行关键要及时开展各管理工作标准的落地。按照三部曲来开展:①现场环境检查;②组织编制现场改善计划;③落实计划,分配到各部门完成改善。

体系运行中发现标准与实际开展不符合时,必须要及时修改标准使之与实际相符合。特别是资源分配不足以满足体系运行需要时,必须及时向上反映,以尽早解决问题。质安部要定期组织对体系推进的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新制度、新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偏差。

4.5 内审员培训与任命 内审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任命上岗。内审员建议配置6人以上,以方便内审时成立多个内审小组,满足内审时间要求。

4.6 内审、外审 2012版体系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内审,初次内审必须覆盖所有部门,所有要素,所有工程项目。如项目数量过大,可以抽取几个典型由内审小组亲自审核,其余项目则采取交叉互相审核的方式开展。

若内审认为可以达到建设方案所定目标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外审要求。

5 安风体系建设关键

5.1 安风体系与三标、公司现有制度、网省公司制度的高度融合 安风体系绝非独立于三标等现有体系以外的第“四标”,而是与ISO三标、国家标准、南方电网公司现有制度、监理公司现有制度的高度融合的体系。体系所包含的管理工作标准均来源于实际工作,但又有所完善和提高。把这几个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5.2 不能拘泥于安风体系的固有框架,在实际应用中大胆删除不适用要素 尽量满足确定下来的要素要求,但又要与实际相符合,宁可与体系要求有差距,也不可造假,生搬硬套。避免出现“两张皮”的现象。实在没办法时可以采取弱化该要素要求的方式来迎合要素要求。

5.3 培训宣贯 如果说体系建立是重点的话,培训宣贯工作更是重中之重了。整个体系建设成功与否的关键点就在培训宣贯的情况,因为培训是制度能落地的前提,是全员参与的关键所在。宣贯培训要采用多种形式来开展,如召开公司级全员大会宣贯、小班教学局部培训、考试、看视频等方式来开展。其中小班局部培训效果最好,互动较多,能较好吸引注意力,能产生较多的共鸣。

5.4 切实执行落实 实体操作,毋庸置疑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点,在这里需要有良好的执行力。且在实际执行中肯定会有些问题存在,毕竟标准文件量大,编写得难免有点疏漏的地方,所以就必须要有更新、修编制度的需要了。

5.5 公司各部门通力合作配合,良好沟通,达成共识 安风建设绝不是质安部的事,要破除这个误解。安风体系的建立必须由各部门共同努力,因为安风体系包括了公司绝大部分的运作内容,包含从前线一线监理人员到市场综合后勤人员等。把全公司用一个体系来贯穿下来。所以对于公司的管理、运作也是一次提高,明确公司的运作流程、各部门的职责和各岗位的职责等。

5.6 安风建设盘点会议 安风建设还有一个关键点——领导高度重视。必须有最高领导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安风建设盘点会议。因为这是一个原来没有的体系,需要从0开始建立,难度和资源需求都很大。需要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重点是:对照安风建设方案进度计划进行统计,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必要时由总经理重新分配资源以便完成工作。

5.7 严肃考核和协调机制 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制定相应的安风体系考核办法,使各项工作形成闭环管理。各相关部门及监理项目部,要形成好常总结,常汇报与常交流的习惯,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协调和处理,保证安风建设开展进度处于在控状态,达到预期的效果。

6 结论

首先要先明白为什么建立安风体系,虽然这是一个费时、费心、费力的工作,但是他能体现一个电力工程企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并将这个形成一个体系,使其标准化、规范化,使电力工程监理企业能在电力工程里健康、持续、稳步发展的先决条件。失去了安全就等同于失去了竞争力和先进性。

在实际操作里最核心的要数PDCA循环了。在每项工作里必须体现该精神。只有通过安风进行系统的管理,才能有效控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而安风体系建设与实施是一项涉及面广、要求高、较为复杂的工作,需要各级人员积极参与、协调配合的工作。在加强安风体系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大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文化和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同步进行,形成具有企业特色的安全文化,才能整体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篇(9)

中图分类号 S851.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15-0306-0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畜产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由于畜产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的地位十分重要,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逐渐为人们所认知,作为畜牧兽医的主管部门,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管担负着重要的职责,而畜牧业生产的整个过程又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如何充分发挥部门的监管职责,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1-4],是畜牧兽医部门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当前,各地对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的监管存在着较大的困难。虽然国家层次上成立了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基层工作上还一时很难到位。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目前依然是畜牧兽医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现就颍上县动物卫生体系建设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设想作简要阐述,以期更好地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 颍上县动物卫生体系建设

1.1 组织机构建设

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县畜牧兽医局,下辖县动物卫生检验检疫所,具体承担全县的动物卫生监督检测工作。县所按照乡镇区域设立10个分所,具体承办辖区内的动物卫生监督检测工作。10个监督分所与10个中心畜牧兽医站合署办公,采取“1个官方兽医+协检员”的模式,具体担负起辖区内的动物卫生监督检测工作。

1.2 人员和工作职责

动检分所和中心畜牧兽医站合署办公后,每个单位一般10~11人,其中畜牧兽医站2~3人,动检分所8~9人,承担的工作区域一般为3个乡镇,服务人口15万~20万人,服务监管养殖场少则60~80家,多则200~300家不等。监管农村集贸市场5~10个。

工作职责主要有辖区内的动物重大疫病的防控及动物卫生监督检测。其中动物卫生监督检测工作是重中之重,主要有辖区内养殖场养殖畜禽监管、养殖投入品的监管、产地检验检疫、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屠宰场的屠宰监管以及农村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的监管等,涉及工作面广、监管工作量大、易发问题的环节多、监管对象复杂、监管难度大,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

2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要经过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可能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因此,畜产品质量安全要有一个可靠的运行体制,才能有效保证畜产品从建场开始到生产、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追踪检查,完善和提高畜产品的加工准入和认证,才能使达到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畜产品得到好的效益。

2.1 畜产品生产的全程监控

畜产品生产的全程监控是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内在要求,也是满足消费者高水平消费需求的客观需要。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节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畜产品产前监管。主要是在养殖企业选址时要求远离居民区、环境污染区。水源及环境要符合养殖生产需要,水务、环保部门要定期公布水源环境污染区域,给养殖企业在选址时作指导。同时,实行引种报告制度,要求从疫病防控措施完备、无规定重大动物疫病的非疫区的规范的养殖企业引种,最大限度地减少动物输入性疫病。二是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重点是养殖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生产技术的应用、投入品的使用、疫病的防控和日常的养殖管理等方面要求符合规定;对散养户的监管重点解决养殖来源、环境污染、动物疫病等,做到科学养殖、有效防控、减少药残、预防病害,是畜产品生产过程监管的重点,也是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

2.2 畜产品加工环节监管

一是规范畜禽屠宰加工行为。根据畜禽屠宰管理办法,今后的畜禽屠宰场将划归农业部门管理,这就要求从严对畜禽加工企业从业资格认证,完善认证主体,规范认证行为,推行和完善畜禽定点屠宰制度,逐步形成以畜禽加工企业为中心的畜产品产销体系。二是严格驻场检疫制度。对进场待加工的畜禽严格执行追溯制度,进场前要查验畜禽来源,要求来自非疫区,对活体进行检查以及违禁品抽样检测,保证进场的畜禽健康、无病害、无疫情、无药残。屠宰后对酮体进行检测,必要时可以对病变的组织进行切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2.3 畜产品流通环节监管

流通环节是畜产品走向餐桌的重要环节,要求切实加强监管。一是严格动物运输环节的检验检疫。切实做好产地检疫,对异地运输的畜禽及其产品加大运输检疫力度。二是严格畜产品流通市场执法。重点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这是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高发地,应防止有质量安全隐患的畜产品流入市场。三是严格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完善无害化处理的补偿机制,加大对养殖户、养殖企业的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的监管,扩大对散养殖户的无害化处理的补偿范围,政府应加大对无害化处理的经费投入,确保病死畜禽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才能有效杜绝病死畜禽进入人们的餐桌。

3 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对策

一是加强动物卫生队伍建设,完善监管人员的待遇增加制度,逐步增加监管人员的劳动报酬,保持监管人员的相对稳定,提高监管队伍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素质。二是强化部门职责。根据新组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局的职责划分,进一步明确各个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努力做到“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三是建立畜产品安全预警机制,要在第一时间掌握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对可能发生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有准确及时的判断,适时公布安全信息,及时启动畜产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果断动用畜产品安全追究制度,才能保证消费者安全放心地食用畜产品。四是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主要监管人员的劳动保障投入;产地、运输检验检疫的设备投入,包括车载打票系统、应急车辆、消毒设备等;无害化处理的设备投入,包括建立区域性无害化处理焚烧场、腐化池、流动性焚烧炉等;以及必要的应急物质储备、现场处置的工作经费等。

4 结语

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除了职能部门需要努力强化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努力工作、严格执法外,还需要加大对养殖企业场户的宣传教育,加大对畜产品生产的上源进行综合治理,严肃处置违法生产畜禽用药品、违禁添加用品的违法企业;还需要政府加大综合调控机制,包括政府投入、政府的各种安全机制的建立以及政府的统筹协调功能高效运行;才能有效保障畜产品从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机制的高效有序运行,从而实现畜产品生产到消费的无缝对接。

5 参考文献

[1] 罗晓,王景俊.关于完善县级动物防疫体系的思考[J].畜牧与饲料科学,2011(3):63,103.

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篇(10)

1.以标准化生产技术为依托,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一是以吉林省地方标准和延边州地方标准为依据,将现已制定出的主要农作物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20项及地方标准5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彻底解决标准重复、交叉、滞后的问题。把标准化生产的技术规程印制成通俗易懂的操作手册10000份发放到农户手中。

二是严格落实标准化技术操作规程。印制了农业标准化生产日志5000册,完整记录标准化生产全过程,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各乡镇农业技术人员根据农业生产环节定期到村屯进行检查指导,避免违反规程操作,严格监督生产全过程,从生产环节有效地保证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全年推广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生产技术面积5万亩;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面积28万亩,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有效解决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保护了农业生态环境,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效益,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三是严格执行已制定的《农产品标示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度》、《初级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等6项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使工作有理有据,完善监管体系。

四是创新科技推广服务方式。敦化市结合农业科技入户和农民培训项目,结对培育农业示范户2000多户,加快了农业标准化技术成果转化。主要技术成果的入户率和应用率达到85%以上,对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是规范核心示范区,增强农业标准化生产的示范作用。围绕主导特色产业,选择一批基础好的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率先推进标准化生产,建设各具特色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形成县有示范区、乡有示范村、村有示范户的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新格局。2012年组建了市、乡二级科技示范园区16处,总面积175公顷(其中:食用菌100万袋)。

六是借助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为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档次,积极引导和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实施订单农业,带动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全市共有21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11万多公顷订单农业,带动4万多户农民生产,带动标准化生产种植面积达到40多万亩。

七是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包村联户”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达到以科技服务农民,科技带动农业的效果。

2.以完善乡镇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为突破点,确保工作不留死角

敦化市高度重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工作,由市编办发文正式在全市16个乡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在现有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牌子,履行工作职责。

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确保监管工作不留死角:一是要求16个乡镇政府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乡镇领导小组,由各乡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为成员,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日常工作。每个乡镇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都确定监管服务人员2人以上。完善了县级农业部门有专门监管机构、乡镇一级“有职能、有人员”的监管工作体系;二是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制作了巡查记录,积极开展定期巡查,巡查对象为农业生产基地和农民合作社。注重指导与检查相结合,把指导标准化生产作为第一目标,坚决杜绝出现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农药进行农业生产的现象发生;三是建立乡镇蔬菜农残检测制度,在主要蔬菜基地设立了常态化监测点,配合市检验中心完成蔬菜农残抽样工作;四是配合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农资销售旺季对本乡镇全部农资经销店进行农资市场检查。注重日常监测,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产品和经营点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及时主动和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沟通,为农业综合执法提供第一手可靠信息,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实效性。2012年全年配合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检查农资市场29次。

3.以检测服务为手段,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为及时了解农产品安全状况,根据各个农事季节、重要节假期及重大活动,坚持日常检测和重点抽检相结合,全年对全市范围内中心市场、万客隆超市、康惠批发市场、江南镇蔬菜基地等重点种植区提供检测服务。形成了以市农产品质量检测站为中心,以农产品批发市场、规模生产基地、超市检测点为基础,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2012年全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共完成蔬菜农药残留超标检测41次,出动人员84人次,其中市场监测17次,抽样51个;生产基地检测24次,抽样72个,合格率在95%以上,确保了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4.以认证管理为标杆,树立品牌优势

认真搞好已认证22种无公害农产品、7种绿色食品A级产品、3种绿色食品AA级产品、7种有机食品级和5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及生产企业的管理工作。围绕全市优势主导产业,通过走基地、走企业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管理,及时印发了《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发放到各认证企业和生产基地,确保已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树立良好的品牌优势。

5.以科技培训为基础,深入发动标准化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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