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的重要性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15 17:25:21

集体经济的重要性

集体经济的重要性篇(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新形势下,生产力发展对生产关系调整提出的要求。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乡村区域撤并调整,原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集体不动产收益在集体成员中的分配问题、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权益及份额问题等都凸显了出来。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对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解决集体经济产权主体模糊、监管不善、分配随意等问题,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农村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合理流动,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维护和发展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创新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现代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为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创造条件。

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民主决策,农民自愿。要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要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下,把公开、公正、公平精神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三是坚持规范操作,加强指导。改革方案要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并进行可行性论证,整个改革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经过合法的民主程序。四是坚持广泛协商,稳步推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必须获得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必须调动基层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必须依靠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和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因村制宜,选择广大农民群众普遍接受的改革方式。

三、试点工作的阶段和内容

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核集体资产、股权界定配置、资产运营管理为主要内容。

试点工作从8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每个县(市、区)选择1-2个村先行试点。整个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成立组织,制定方案。从8月下旬到9月上旬,时间20天左右。试点村要在村两委的领导下,成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以下简称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县(市、区)农委和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蹲点驻村,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全程指导。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要结合试点村实际,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方案,并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张榜公布。各地试点方案于8月底前报省、市农委。

第二阶段:清核资产,配置股权。从9月中旬到11月上旬,时间2个月左右。清核资产是整个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点,也是群众关注的焦点。县、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要联合组成清产核资小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含集体土地)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分别登记造册。要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对清核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及时张榜公开。在清核资产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资产。对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的折股量化范围、折股量化方式等重要事项,要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股权界定要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人享有股份、按贡献大小适当体现差别原则。股权分配对象的确认、股权配置比例的确定,要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通过。股权配置时,是否设立集体股以及集体股占总股本的比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为确保农民长久的集体资产收益权,股权可以继承,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但不得退股

第三阶段:资产运营,收益分配。从11月中旬到12月底,时间50天左右。产权改革后的集体资产,应以股份合作制为主,采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这一组织形式参与市场运营,也可以选择承包、租赁、招标、拍卖等多种方式进入市场。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要制定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机构,并制定相关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发展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资产运营收益应按集体与成员拥有股权的比例进行分配。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年终财务决算和收益分配方案,必须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未设集体股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村级组织运转的正常开支,可在分配前列支;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建设资金,主要通过提取公积公益金的方法解决。设有集体股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其集体股的收益应专门用于公益事业建设,结余部分可作为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列入公积公益金管理。在收益分配后,应做好审计监督工作。

四、几点要求

集体经济的重要性篇(2)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1)03-0156-05

众所周知,我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曾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创造了1978~1984年连续七年粮食增长的奇迹,这一阶段也是农民增产、增收最为明显的阶段。但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生产关系变迁所带来的效应在逐渐减弱,城乡收入差距再度拉大,农业发展面临许多新的困境,究其根源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在实践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其生产关系的调整未能协调于生产力发展的速度与强度。这就要求“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方式与实现形式,并在实践中重新审视与准确把握农村集体经济的“统分度”,促进农村集体经济与家庭经营的逐步融合,从而最终实现农民的增产、增收。

一、理论阐释:对“统分结合”的农村集体经济的辩证审视

中国农村集体经济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这一阶段主要经历了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到,其主要特征是从土地私有逐步过渡到集体公有。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的产生有其重要原因,这可用英国经济学家罗纳德・哈里-科斯(R・H・Coase)1937年在其重要论文“论企业的性质”中提出的交易成本理论来加于解释,即农村集体经济的存在是为了减少作为生产个体的家庭在市场交易时反复发生的交易费用,从而提高家庭的整体收益。同时,美国著名新制度经济学家道格拉斯・C・诺思(Douglass C.North)在其名著《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中明确指出,制度变迁就是新制度的产生,并否定、扬弃或改变旧制度的过程,且这一过程一定是向着更有效率的制度演化的。而我国经济学家林毅夫则把制度变迁具体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两种形式。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经历了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两次制度变迁过程,前一次属于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而后一次则属于自下而上的诱致性制度变迁,这两次制度变迁均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效率的提升,具有积极意义。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两次制度变迁均未准确把握“统”与“分”的度,从而阻碍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因此,有必要分析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农村集体经济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继而为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准确把握“统”与“分”的辩证关系提供崭新思路。

1.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时期是实行的“大一统”体制,重“统”轻“分”占了主要地位,这极大地制约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与创造性的发挥,进而阻碍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是中国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一种组织形式,产生于1957年冬季以兴修水利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高潮及稍后农村兴办集体工业的过程中,属于强制性制度变迁。从制度供给的行为主体即政府的意愿判断来看,它所追求的是两个目标:一是通过强制性制度供给降低交易费用,使社会总产出最大化;二是通过权力中心以及它所代表的利益集团的垄断租金最大化,实现其政治支持最大化。虽然其主观意愿是正确的,是有利于共同富裕的,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制度供给却偏离了初衷,形成了“大一统”的体制。具体而言,既是生产组织,也是基层政权,即把基层政权机构和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机构合为―体,统一管理全乡、全社的各种事务,它以“一大二公”、“一平二调”为基本特征。在这一体制下,重“统”轻“分”占了主要地位,我国农业资本循环的购买一生产――销售三个环节均统一于体制下的集体经济组织。这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不相符,带来了诸多问题,在“生产”环节,由于集体财产产权模糊,农民主体地位缺失,农业生产积极性不高,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在“购买”“销售”环节,统购统销的强制性制度安排,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降低了农民收入,同时,强制性的价格管理体制使农业比较利益更加低下,农民利益长期受损。

在“大一统”的经济体制下,基层生产单位没有自,生产中也没有责任制,分配上实行平均主义,农民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无法得到有效发挥,农业生产效率极为低下。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虽然实行的是“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但在实践中重“分”轻“统”现象十分严重,这又制约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进而延缓了实现共同富裕与全面小康的步伐。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虽在理论上确立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但在实践中却名存实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职能完全被弱化。这与“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相比,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当时我国广大农村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并有效地解决了“搭便车”和监督问题,即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农业生产,农民享有独立的经营权,将体制下农户之间的外部监督有效地转为家庭内部监督,其经营成果被量化到农民个人或家庭,解决了激励不足的问题。实质上,这种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充分尊重了农民的个人所有权,克服了原有制度的弊端,符合制度变迁的基本原则,具有某种“帕累托改进”的性质。这种体制确立之初,它的优越性“瞬间爆发”――农民不仅在土地经营权上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还不断激发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增加了农民收入。

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重视“分”,并充分发挥其优越性的同时,并没有处理好“分”与“统”的关系,在实践中弱“统”强“分”的现实使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其实质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的家庭只承担了农业资本循环的产中(生产)环节,而弱化了本应由农村集体经济来完成的产前(购买)和产后(销售)环节,从而增加了单个家庭作为市场主体的交易成本,并加剧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这就使得单个家庭独立生产模式越来越表现出小农经济固有的狭隘性和封闭性,越来越不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规模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急需协调“统分度”,促进农村集体经济与家庭承包经营的有效融合,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实践反应:集体经济发展的现实困境

我国从上世纪70年代末农村实行以家庭为主体的承包经营形式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发展农村集 体经济。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仍面临诸多困境:

1.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观念弱化,舆论氛围不浓。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基层群众发展集体经济的意识逐渐淡薄。从名义上说,我国农村实行的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但实际上在实行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一层在不断地弱化和淡化,以强化农户经营来代替集体经济组织。有人认为搞市场经济就是谁有本事谁致富,只要经济发展了,农民富裕了,有无集体经济无关紧要;也有人认为现在国有企业都在改制,各级都在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再提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走回头路,不合时宜;也有人对集体经济的理解比较片面、陈旧,认为集体经济就是集体办企业、上项目,集体经济集体管。还有人甚至认为,新时期我国重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要回到“大一统”的时期,因而失去积极性。这些错误认识严重制约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快速健康发展。

2.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多数村的集体经济薄弱。

目前也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很好的村庄,如众所周知的江苏华西村、蒋巷村,河南,四川宝山村,成都郫县战旗村等,都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典范。

例如,2007年华西村实现销售收入450亿元,人均资产过百万,人均年收入达到8万元;而我国众多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有些村庄甚至根本没有集体经济。因此,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断强化家庭经营与个体能力的大环境中,我国大多数农村的集体经济发展滞后,集体经济组织实力仍然薄弱,“民富村穷”和“民穷村穷”现象普遍存在。众所周知,社会主义本质一是发展生产力,二是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民的共同富裕要靠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因为农村集体经济是提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渠道,是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共同富裕和全面小康的重要依靠。因此,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落,不仅农民富裕,而且集体经济组织的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有效保障;反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差的村落,不仅农民贫穷,而且集体经济组织的公共服务能力严重趋弱。简言之,农村集体经济的强弱是村级公共服务能否得到有效供给的决定性因素。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面临制度、结构与功能三大缺陷。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普遍缓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面临诸多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制度、结构与功能三大缺陷:制度缺陷主要体现三个层面: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落后。即乡村两级都带有浓厚的行政和计划色彩。二是土地所有权归属不清。农村土地从理论上讲属于集体所有,但实际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最终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虚置,没有利益保障。三是民主管理难以落实,政企不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广大农村的民主管理难于真正落实,即便目前很多地方实行了村民自治,但效果仍不尽理想。结构缺陷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管理结构混乱,职责不清。目前我国大多数乡(镇)和村表面上是相互独立的,实际上村一级根本没有独立性,村级行为就是执行乡镇任务。但由于没有制度约束,乡村两级权责利不清,管理交叉混乱;二是组织结构不合理,效率低下。乡(镇)、村和农户是三个独立的主体,有着各自的行为目标,而乡、村级目标因各届领导不同而具有多变性,导致农户与乡、村级目标经常出现矛盾,致使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率低下。功能障碍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弱化。目前我国大多数地方的集体经济组织处于一种松散或半松散状态,很多村组一年集体经济收入仅有两三万,最少的只有几千元,其组织和联合功能几乎丧失;二是集体经济组织负担沉重,失去了“统”的功能。“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但由于认识的不足,长期以来一直存在重“分”轻“统”的思想,导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

综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极端重要性与紧迫性,这不仅因为它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根本属性,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及新型农民培育的重要载体,更为重要的是,目前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陷入困境。因此,在重新审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必需准确把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统分度”,并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革、创新,以真正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挥其应有作用。

三、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农村集体资产、集体土地、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为纽带,以产权为核心,以股份制为主要内容,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而建立的具有完整法人治理结构经济组织。据有关专家研究,目前我国“较富裕的村(乡、组)级集体经济,在沿海地区大约为50%以上,中部地区为30%,西部为10%,全国平均,大约占行政村总数的30%,有18万个左右。”我国农民在实践中创造出了多样化的实现形式,主要包括公司加农户型、村企合一型、专业合作型、股田合作型、园区带动型、项目联动型、业主制型、能人带动型、多元混合发展型等。

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与传统集体经济组织相比,有如下几个主要特征:一是以经济利益为纽带的自愿联合形式。即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是以经济利益为纽带,以市场化资源配置为核心,以保障农民利益为基本原则的自愿联合方式。这有别于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然村组为纽带,基于地域而结成的劳动者之间的简单联合。二是以法律法规为基础的成立方式。即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经过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一般实行“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并受法律约束。这有别于农村传统集体经济组织以户籍所在地为参加条件的松散型特征。三是以现代企业组织为依托的经营形式。即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是以现代企业组织为依托,采取现代企业组织形式,一般具有较大的经营规模,且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这有别于以较小规模,满足自给自足消费为目的的农村传统集体经济组织。四是以“按生产要素分配为主、按劳分配为辅”的多元化利益分配方式。这种分配方式有利于提高各种生产要素的生产效率,以实现整体效益的最大化。这有别于农村传统集体经济组织在“交够了国家,留足了集体,剩下是自家”单一化分配方式。

总之,我国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是在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由现阶段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社会化程度所决定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传统集体经济组织的扬弃和发展,是对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在实践中的完善。

1.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织部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对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

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是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必然趋势,它以共同富裕为其价值诉求,能够有效促进农村集体经济与家庭承包经营的 融合,体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早在

1985年8月,邓小平同志就曾指出:“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继而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报告又明确指出“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经济可以体现共同致富原则,可以广泛吸收社会分散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国家税收。要支持、鼓励和帮助城乡多种形式集体经济的发展。这对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意义重大。”这表明,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坚持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的主体地位,是在农村毫不动摇地发展公有制经济的重要体现,也是坚持农村改革与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的关键。

2.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是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它是整个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形态深刻变革的重要载体。

审视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历史变迁便能知晓,每一时期“三农”问题的主要矛盾不尽相同。现阶段我国“三农”问题的主要矛盾已不是农业问题本身,而是在城乡统筹背景下,如何有效协调农村基本经营体制中家庭经营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如何真正激活农村集体经济活力的问题。而要顺利实现这样一个复杂艰巨的历史变革,没有农村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与组织制度的创新是不可能的。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是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因为,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是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其有效实现形式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与集约化。同时,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为实现新农村建设总要求奠定了坚实基础。具体而言,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的同时,还强化了村民在基层管理中的主人翁地位,并通过增强党组织在农村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而促进了农村的政治文明和社会进步。因此,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经济发展、政治进步、社会稳定、文化繁荣的重要支撑力量。

3.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村级公共产品提供的主体,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

根据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中的定义,公共产品是指每个人消费这种物品或劳务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种产品或劳务的减少。公共产品具有三大特性,即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因而私人一般不愿提供,需要政府来提供。但具体而言,公共产品的提供具有层级性,村级公共产品的提供主体应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我国尚未完全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制的现实状况中,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提供农村公共产品上发挥着不可替代作用。具体表现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村基层组织运转提供重要保障,为农村公共卫生、水利设施建设、道路建设、农业信息服务及农村社会保障等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是发展农村社会文化事业的重要力量。总之,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村级公共产品的提供主体,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和组织保障。

4.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对“统”与“分”的重新审视与准确把握,既有利于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下农民积极性与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也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其经济与社会功能的施展。

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时期是严重的重“统”轻“分”,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时期是严重的重“分”轻“统”,这二者均不利于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新时期的农村集体经济必须重新审视,充分认识统分结合的实质,并准确把握“统”与“分”的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并创造出巨大的社会生产力。因此,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在强调“分”的同时,更加注重了“统”的作用。具体而言,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是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改变的前提下,既保持家庭个体经营在资本循环“产中”环节的重要作用,继续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与主动性,从而保证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同时又充分发展集体经济在资本循环“产前、前后”环节的重要作用,即集体经济组织在“产前”为农户提供市场信息服务、生产所需的大型机械设备,优良的种子、化肥、农药等,为家庭生产提供了保障;同时,集体经济组织在“产后”又组织农产品的深、精加工,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并与市场交易主体进行谈判,增强农户的市场博弈力量,克服家庭经营所面临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等,为提高家庭经营的经济效益创造了条件。因此,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对“统”与“分”的准确把握与协调实施完全符合我国政府主导下的市场经济所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体制,它能有效地分离村委会的经济管理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并能促使集体经济主动适应市场竞争,增强农村经济主体的活力,从而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繁荣发展,提高农民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受益程度。

5.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集体经济的重要性篇(3)

一、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在我国,由于集体经济组织是行政村域的基本所有制经济组织,乡村经济就成为行政村域的独立运行的企业经济,它属于微观经济。自1980年以来,我国行政村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全国约97%的农村地区建立的集体经济组织有218万个,其中,以原生产大队为单位设立的有67万个,涉及370万个原生产队;以原生产队为单位设立的有151万个。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使乡村农民及其家庭成为相对独立或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这是对乡村经济传统的集中劳动、统一分配经营体制的根本变革,从而使亿万乡村农民及其家庭走向市场经济。

实践证明,在乡村经济中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使乡村经济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以集体经营与农民家庭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主要特点是在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以分散的农民家庭经营为主。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体制的统一经营和分散经营,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统,是为了发挥集体经济的优越性,是分散经营基础上的统一经营,它不会妨碍农民家庭经营积极性的发挥;分,是为了发挥农民家庭经营的积极性,是集体统一经营指导下的分散经营,它不会影响集体经济的性质和优越性的发挥。因此,这种经营体制既能适应乡村落后的农业生产力的状况,又能适应乡村第二、第三产业发展的需要;既可以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又能极大地调动广大农民家庭发展乡村经济的积极性,是一种生命力很强的促进乡村经济发展的经营体制。

当然,应该看到农民家庭承包经营毕竟是在乡村农业生产力水平较低,经济上自给为主的历史背景下,为解决农民温饱问题和激励其生产经营积极性而实施的一种变革措施,它的历史局限性在于生产要素尤其是耕地的使用平均化,小规模土地经营,既提高了经营成本,又阻碍了农民家庭经营规模扩大;劳动力被紧紧束缚于平均的“口粮田”,既延缓了乡村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也不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尽管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具有历史局限性,但是,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不可能有更能促进乡村经济发展的经营体制。因此,必须长期稳定乡村经济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首先,是稳定乡村农民、农业、农村大局的需要。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采取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地稳定着乡村农民、农业、农村。事实上,乡村农民、农业、农村在这种经营体制中得到实惠,很快“小康”起来。乡村农民、农业、农村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大局,要稳定这个基础和大局,就必须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其次,是保证乡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需要。

从目前看,乡村经济的生产力水平有所提高,但仍处于较低水平,这就说明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仍然具有适应乡村经济自身的特点,仍然是调动农民及其家庭生产经营积极性的基本经营方式。第三,是培育乡村经济的市场主体的需要。在实施家庭承包经营过程中,农民家庭除使用集体的生产资料按合同规定进行承包经营外,还自购生产资料发展农民家庭经营经济。家庭经营经济是以家庭作为经营实体进行生产、流通、分配与消费的一种经济形式,这就使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及其家庭已成为乡村经济的相对独立的基本单位和市场主体。要使这类市场主体能够在市场中独立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二、优先发展乡村经济中的农民家庭经营经济

长期稳定乡村经济经营体制,必须优先发展乡村经济中的农民家庭经营经济。乡村经济中的农民家庭经营经济主要由两个部分构成———农民家庭对集体经济的承包经营经济和农民家庭自营经济。家庭自营经济在家庭经营经济中的比重将不断提高,家庭承包经营经济不仅在家庭经营经济中而且在乡村经济中的比重将逐步缩小。优先发展乡村经济中的农民家庭经营经济,是长期稳定乡村经济经营体制的内在要求。从乡村经济发展看,应在鼓励农民家庭搞好承包经营经济的基础上,进行家庭生产性积累,将家庭自营经济做大、做强。具体说来,应抓好几个方面:

1•千方百计为农民家庭用好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大中型水利设施等农业基本生产资料的经营权创造条件,千方百计保证农民家庭承包经营收入除缴纳国家税金和按合同规定上缴一部分给集体外,余下的全部应归农民家庭所有,拒绝不合理负担,以使农民家庭承包经营经济得到快速发展。

2•积极鼓励农民家庭作为商品生产经营者直接进入市场,将农民家庭商品经营活动做大。

3•允许农民家庭将通过承包获得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进入流转市场,为一部分农民家庭扩大经营规模创造条件。应该指出,乡村经济中的农民家庭经营经济不同于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制的家庭经济,它是建立在土地、大中型水利设施等农业基本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基础上的农民家庭经营经济,并由对集体经济的承包经营经济和自营经济构成。

近年来,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涌现出一批专业户和重点户。例如,成为全国农村综合实力百强县的广东省电县1997年有规模经营的种养户2000多户,提供的商品占全县副食品上市量的75%以上。专业户和重点户是农民家庭经营经济的一种重要形式。一般说来,专业户是指主要从事某一、二项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重点户是指所从事的某一项商品生产经营额的比重很大的农户。专业户和重点户主要从事一、二项商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其目的是为了集中其经济优势,提高劳动生产率。专业户和重点户推动着乡村的自给性生产向商品性生产的转化。因此,优先发展家庭经营经济,应该大力支持专业户和重点户发展。应该看到,优先发展家庭经营经济,必然导致更多的专业户和重点户的出现。这是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家庭经营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从根本上有利于长期稳定乡村经济经营体制。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家庭经营经济以户为单位分散经营,有其局限性。据有关部门在全国不同类型地区的定点调查,户均规模约为8亩,这种量小零散的土地经营规模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民家庭对大中型农业机械的购置,影响了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单个的农民家庭往往会遇到许多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在经济上不合算但又需要办的事情,因其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较小而不能办,从而影响了乡村经济的应有发展。这是优先发展农民家庭经营经济时应该进行探索的问题。#p#分页标题#e#

三、大力发展乡村经济中的集体经营经济

长期稳定乡村经济经营体制,必须大力发展乡村经济中的集体经营经济。在乡村经济中实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既推动了农民家庭经济的发展,又增强了集体经济的实力。从目前看,集体经营经济的收入,主要来源于集体经营收入、集体所有的乡镇企业上交承包收入、农民家庭上交承包收入等。从收入规模看,有4种类型:富裕型,即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约占全国总数的18%。中等型,即年收入在5万—10万元,约占全国总数的18•5%。薄弱型,即年收入在1万—5万元,约占全国总数的35%。贫困型,即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约占全国总数的28•5%。总的来说,乡村集体经营经济实力得到增强,创办和管理113万个乡镇企业,村级集体生产性固定资产达到1797亿元,年递增13%。少数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总量和收入超过百万、千万甚至数亿元。但是,大多数乡村集体经济经营经济的实力还比较薄弱,其集体收入来源主要是农民家庭上交的土地承包费。因此,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经营经济还需要大力发展。乡村经济中的集体经营经济的发展是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从目前看,大力发展乡村经济中的集体经营经济,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兴办和管理乡村集体的乡镇企业

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乡镇企业的发展,一方面使乡村的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得到合理地利用,另一方面为乡村集体经济发展,尤其是为乡村农业基本建设积累大量资金。因此,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应是乡村集体经营经济的主要内容。

2•加强对农民家庭承包乡村集体所有土地的经营管理

农民家庭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只拥有其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因而农民家庭应向集体经济组织上交土地承包费。这是乡村经济中集体经营经济的重要内容。应该指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家庭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并对其进行的管理不是行政管理,而是经济对其所有的资产进行的经营管理,因而这种管理活动属于集体经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一些乡村允许农民家庭将承包中获得的集体土地经营权通过流转市场转入专业户和重点户,是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有的资产进行经营管理的探索,也是集体经营经济的一个发展方向。

3•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

集体经济的重要性篇(4)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22. 012

[中图分类号] F239.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22- 0021- 03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是规范农村财务管理与监督的重要手段,是湖南“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近年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的规定》(农办经〔2008〕1号)等文件精神,湖南省各级政府在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凸显出诸多问题,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当期 “两型社会”建设进程。文章结合一定的实地调研,认为“两型社会”时期我们应建立以地市级农村集体经济综合审计模式为主导,逐步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农村监督体系,以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

1 “两型社会”对湖南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提出的新要求

“两型社会”指的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两型社会”发展战略对湖南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提出的新要求:①资源节约的要求,这对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实现资源节约,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②环境友好的要求,通过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监督,维护广大群众权利,融洽干群关系紧张,从而为构建和谐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创造友好的“审计环境”。

2 当前湖南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主要模式的现状分析

2.1 “乡镇经管站”内部审计模式

当前,“乡镇经管站”内部审计模式是湖南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模式中最普遍的形式,其实施主体是县(市)农村经管部门(简称“经管站”),性质上属于内部审计。经过多年的发展,这种审计模式对该地区农村集体经济活动的审查与监督,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随着湖南农村集体经济复杂化和快速化发展,这种审计模式逐渐凸显出“天生性不足”,具体表现在:①这种以“乡镇经管站”为审计主体的内部审计模式实质上就是让经管站既充当经营管理者又充当监督人,严重违背独立性原则,其审计结论难以保证,严重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②湖南农村工作有一定特殊性,集体经济本身复杂,农民群体差异性大,故“乡镇经管站”的日常经管工作繁重,难以保证审计业务的有序开展;③“乡镇经管站”的审计专业水平有限,兼职人员较多,业务上又接受着“多层领导”,很难摆脱行政手段的干预,审计独立性难以保证。因此从审计的本质特征来看,这种审计模式存在着严重的局限性,很难适应“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

2.2 国家审计模式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按照传统的行政关系隶属理念,湖南部分地市采取了在县(市)级国家审计机关下设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机构,这实际上属于国家审计模式。虽然这种国家审计模式权威性较大,独立性和审计专业性强,有助于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但相对也有一定的局限性:①是国家审计准则比较宏观,其基本格局是对本地区预算执行情况和相应综合财政财务活动进行审计,审计范围受限;②是部分县(市)级专业审计人员非常有限,因而审计工作覆盖面窄、连续性差,只是在必要时走走“过场”而已,不能及时全面地反映乡(镇)的经济运行情况;③是这种审计监督属于事后监督,而现实中部分业务却需要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跟踪审计;④这种审计监督与乡(镇)政府实际工作有些脱离,难以保证审计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客观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两型社会”的建设步伐。

3 “两型社会”时期完善湖南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模式的对策

上述两种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模式在特定历史背景下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复杂发展,它已逐渐凸现出诸多问题,尤其是审计力量极其薄弱,审计独立性无法保证,导致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空白依然存在。目前“两型社会”建设蓝图正在湖南地区布展,今后其战略建设模式和经验定会在全国逐步推行,这就要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模式更具独立性、权威性、规范性和服务性,则创新成为一种必然的制度选择。本文提出湖南应建立以地市级农村集体经济综合审计为主导审计、逐步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农村监督体系可作为“两型社会”时期建设新农村的改革和发展方向。

3.1 建立地市级农村集体经济综合审计模式的构想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是搞好新农村建设的保证,为建设好 “两型湖南”,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权威性,根据2006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条 “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其审计管辖范围内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根据审计机关的授权,依法进行审计工作”之规定,我们可以假设在改变传统行政隶属关系的基础上,即在各地市审计局专设“地市级农村集体经济综合审计中心”(具体机构体系设置如图1),该中心垂直隶属于各地市审计局,且在各乡镇(街道)直接授权建立审计分中心,其主要目的是减少过多的行政干预,多一些具体的政策宣传与业务指导,以方便对农村集体经济进行财务审计监督与指导服务。这种模式性质上仍属于国家审计,其优势和相关要求表现在以下方面。

3.1.1 明确审计主体,树立审计权威

地市级农村集体经济综合审计中心是接受湖南省各地市级国家审计机关的垂直领导,地(市)国家审计机关负责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综合审计的具体实施办法,并授权其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审计分中心履行相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日常审计任务。这种新的行政隶属关系意味着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确定在国家审计体系范畴,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审计机关是实施新的审计模式的主体,减少部分中间行政隶属关系环节,使得农村集体经济综合审计中心的层次和独立性得到提升,审计权威和监督力度得到加强。

3.1.2 明晰审计职责,确保审计独立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任务重,执行难度大,针对性强。为确保审计的独立性,该中心可根据审计业务需要设置相关部门,①农村财政财务审计,职责是对各乡镇的村级财政财务活动进行审计;②农村专项资金审计,主要是对土地出让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救济(扶贫)资金、其他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③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审计,集中对所有农村建设中达到一定资金规模的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审计;④农村资源环保审计,主要对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源浪费情况和环境污染情况进行专题审计,以达到符合“两型社会”建设的具体要求;⑤农村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乡镇(村)主要干部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以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⑥政策宣传与指导,这主要出于农村集体经济的特殊性考虑,且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政府应更多开展政策宣传与业务指导服务,以减少违规和违法事件发生的频率,达到预防腐败与警示教育之目的。⑦纪检监察,要求整个审计监督工作必须接受纪检监察办和司法部门的监管,以保证审计的合法性。

3.1.3 规范审计制度程序,提高审计队伍素质

审计制度作为审计业务的权威性标准,对提高农村集体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防范,维护广大社会公众利益具有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有义务结合“两型社会”建设要求和标准,尽快制定包括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准则、审计人员行为规范、审计程序规范、审计报告规范等相关审计制度,使农村集体经济综合审计与服务中心在执行审计业务时有章可循。对于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基本程序可以从审计实施方案、审计通知书、就地审计、调查取证、评审内部控制、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复审异议等方面进行归纳与梳理。针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水平较低,提高审计队伍素质,确保审计质量,新设立地市级农村集体经济综合审计中心,可根据授权的审计范围和任务来设定审计岗位和编制相应的工作职责,在人事任免上,该中心负责人应由地市审计机关任免,并向地市审计机关报告工作;其他部门审计人员由市人事局、审计局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录用;乡镇(街道)审计与服务分中心机构人员可利用各省的“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等计划进行招考补充,人员编制、经费、业绩考核和业务技能等问题均由地市政府统一协调解决。

3.2 逐步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模式的展望

出于探索和创新角度考虑,在借鉴国内发达地区农村审计经验的基础上,可考虑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但人们可能首先就会提出最现实的考虑,即谁愿意来支付审计费用,质疑这是否有必要,注册会计师是否一定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来执行农村集体审计,老百姓心里都有一本明白账,委托注册会计师来审计,成本相对昂贵,并且农村财务管理水平较低,经济业务相对简单,没有必要请“德高望重”的注册会计师来进行审计。更重要的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中也缺乏针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具体相关准则可供注册会计师参考,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难以保证审计质量,注册会计师何必自找“麻烦”。

面对以上疑虑,笔者展望:在“两型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湖南农村与城市融合程度和市场化程度愈加明显,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更是日新月异,农民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各级政府要下大决心,逐步可将部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业务打包给注册会计师审计,这既是农村集体经济受托经济责任扩展的需要,也是注册会计师自身行业发展的契机。其优点在于:①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受托审计,其审计目标更加明确,审计范围不受限制:②会计师事务所是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其审计公信度较高;③会计师事务所和委托人之间是委托受托关系,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注册会计师的行为受审计准则的约束,其审计公正性较强;④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丰富,审计程序规范,审计结论更具针对性。具体措施有:①政府要加大宣传与鼓励力度,倡导和鼓励将部分农村集体经济业务委托给注册会计师予以审计,对于承担农村审计试点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可给予一定的补偿;②是政府应尽快出台与完善有关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制度,为注册会计师审计进驻农村提供法律准绳;③是明确审计委托人范围,特别应明确全体村民以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身份充当审计委托人的地位;④是给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一定的政策倾斜,鼓励他们开拓农村市场,合理培训审计人员,科学制订农村集体审计方案和程序,以帮助政府降低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与监督成本,推动“两型湖南”建设。

主要参考文献

[1]桂建平.乡镇审计[M].北京:中国时代出版社,2002.

[2]刘罡.对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模式的探讨[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

[3]常茂松.关于注册会计师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思考[J].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5).

[4]王宝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模式研究——基于浙江实践[J].审计月刊,2008(4).

集体经济的重要性篇(5)

一、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基本情况

我县总面积9336平方公里,有11个乡镇,77个行政村,总人口31万人,农户4.27万户,农业人口21.31万人,农村劳动力 8.7万个,耕地面积81万亩,全县村级债务大于债权,而且有相当一部分为无效债权。全县现有村级债权4463万元,村均58万元。全县现有村级债务5383万元,村均70万元。按债务形成的用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种情况:开展各类活动1517万元,各项补贴1247万元,代缴垫付(税)费416万元,改善生产条件支出888万元,公益事业性支出786万元,管理费超支330万元,各项摊派196万元.仅2010年以来就新产生债务208万元,村均29.71万元。截止2010年末,全县村集体资产总额 9846万元,村均128万元,资产大于负债的村25个,资不抵债的村28个,保持平衡的村24个。

二、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的原因

1.思想观念的束缚,导致集体经济缺乏发展动力

思想观念上的落后是当前制约和阻碍我县农村集体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因素。部分领导干部没有危机感和紧迫感,科学文化程度低,观念陈旧、保守,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对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缺乏认识,没有从根本上摆脱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束缚,封建落后思想和小农意识观念导致了实践上的盲目被动,无法推动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大发展。

2.政策因素导致集体经济严重萎缩

村级组织是党的最基层组织,也是各项政策和工作的最终落实者。村级集体经济在不同程度受到削弱,形成了沉重的经济包袱。

3.人为因素导致集体经济包袱沉重

一些干部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对集体经济管理、积累意识淡薄。在费用收缴过程中,村级干部不善于做群众工作,采取其他手段解决问题的同时又制造了困难,使集体利益受到严重的损害。另外,有些村级领导干部为了个人利益,对集体资产乱支滥用,导致集体积累流失。

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弱化了村级集体经济的组织功能,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导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不足,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降低了广大农民对村领导班子的信任,拉大了党干之间的距离。面对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新形势,解决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已经刻不容缓。

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存在的问题

1.村领导班子素质不高,年龄、文化结构不合理,不能立足已有的土地、资源等优势求发展,很好的带领群众发展集体经济

2.集体积累渠道单一,相当一部分村集体积累为负数,集体收入仅来源于少数的机动地

3.资源没能得到充分开发利用,闲置、浪费现象严重

4.非生产性支出过大,部分村干部乱支滥用,管理上有漏洞,导致集体积累流失的现象较为严重

5.缺乏强有力的扶持措施和优惠政策

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对策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保持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要结合我县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1.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为增强集体经济提供组织保障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要以人为本,着眼于农村党支部班子的加强和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要选优配强,提高村级班子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要把事业心强、会管理和开拓进取、无私奉献、廉洁自律的人选进班子。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通过各种方式对村干部进行培训,首先,开展政治理论教育和培训。重点是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来武装全体农村基层干部的头脑,使他们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其次,加强政策法律知识教育和培训。使村干部全面正确地理解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要求,提高政策水平,增强法律意识。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执行和运用政策法律,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第三,加强科学文化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学习结构调整、市场经济、金融、城建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国民经济和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提高他们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

2.挖掘自身优势,采取不同经济发展模式,为增强集体经济拓宽渠道

由于各村地理位置、资源状况、干群思想等情况不同,发展集体经济的模式也应该采取多种形式.要引导各村立足资源、区位等优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寻找与本地种养植特色相适应的公司或加工企业,形成利益联合体,增加集体收入;依托本地优势,开发路域经济。公路沿线的村队,可以借助公路的优势,充分利用我县已经形成的特色产业带,开发兴建专业市场,围绕特色农产品兴办交易市场或流通公司,建成龙头企业,与农民签订产销合同,开展产、购、销一条龙服务,在服务农民中赢利,增加集体收入;依托资源优势,开发集体经济。合理开发、利用集体土地资产,做到以地生财,保证村集体经济的经常性收入。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村,可以利用区位优势,积极向三产发展,开发沿街店面来收取租金,作为村集体经济的经常性收入,增加村集体收入;大力发展农村私营个体企业,将小、微、亏集体企业及闲置土地以多种形式出售转让给个人经营,盘活存量资产。只要每个村充分认识自身的优势所在,挖掘资源开发潜力,大胆实践,科学管理,集体经济发展的路子将越走越宽。

3.借助外力作用,切实提高政策利用效率,为增强集体经济寻求政策支持

集体经济的重要性篇(6)

在刚刚闭幕的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七届六次理事会上,与会同志充分肯定了近几年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提出了当前面临的一些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主要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总社联社深化改革问题。近几年,各地联社改革进行了许多探索和实践,模式路径多种多样,联社的定位和作用也有所不同,有不少做法和经验,值得深入总结。今年下半年,将进行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第二批改革,总社也将面临改革调整。无论是总社改革,还是各地联社改革,总体原则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契合当地实际,不搞“一刀切”。应该说,改革的方向和原则都比较明确。具体如何深化,如何改革好,是需要总社联社共同探索的问题。

二是集体经济转型升级问题。城镇集体经济以传统手工业为主,在经济新常态下,如何发挥自身特色优势,进一步转型升级,做大做强;要不要跨业发展、跨界发展。这方面,各地联社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对一些做法和经验,哪些可以交流和推广,哪些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哪些需要调整完善,如何才能有效地促进集体经济转型升级,是联社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三是集体资产有效监管问题。由于联社职能定位不明确、出资人不能落实、政策法规相对滞后等原因,一些地方对集体资产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监管缺位错位不到位,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况时有发生。如何切实提升监管的有效性,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是联社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四是集体企业改制问题。一些集体企业历史包袱重,企业经营长期处于困境,部分企业处在停产、半停产状态,困难职工多,下岗职工多,企业负担沉重,企业改制困难。如何使职工在改制过程中得到合理安置,如何防止改制过程中资产被平调、侵占等问题。这是集体企业改制中比较普遍的问题。

总的看,这四类问题牵涉范围广,影响程度深,是总社联社改革发展中绕不开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涉及国家层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调整,也与各地联社实际情况息息相关,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争取多方支持。

二、重视借鉴各地改革发展的宝贵经验

近年来,各地联社在改革和发展中,探索形成了一些可以相互借鉴、相互学习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在总社七届六次理事会议上,一些地方联社介绍了不少具有普遍性、可以供借鉴学习的做法。北京市联社坚持“确保组织稳定、强化资产保全,维护职工权益”三大原则,抓住“保持联社机构健全稳定、促进联社资产保值增值、保持联社职工最大限度就业、以首都功能定位为导向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四大重点,确保了集体经济和集体企业得到持续发展。浙江省联社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坚持投资控股型企业定位,坚持质量效益型发展路子,聚焦新兴产业投资布局,引领联社整体转型升级,取得显著成效。福州市联社积极顺应政府机构改革大趋势,创新发展空间,拓展服务范围,成为政府部门的有力帮手,实现了“有为才有位”的目标。西安市联社深入推进集体企业改制,完善内部管理,盘活企业土地,盘活存量资产,加大与金融资本合作力度,实现了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了联社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这些经验做法,既符合中央改革发展的大政方针,又很好地契合了当地联社实际,体现了改革精神、时代精神和创新精神,展现了新时期集体经济发展的光明前景。各地联社要学习借鉴这些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推进改革和发展,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清醒认识城镇集体经济面临的发展环境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着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国际市场复苏乏力,不确定性因素日益增多。英国公投“脱欧”事件,欧洲系列事件,给世界经济秩序带来不小冲击,国际经济格局前景不明。国内经济稳增长压力不减,转型升级依然紧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繁重,稳增长基础仍不牢固。今年7月18日,马凯副总理在部分全国性联合会协会座谈会议上,将目前的经济形势概括为“总体趋稳、分化明显、慎言拐点”。要求下半年“巩固基础,抓住主线,主动作为”。这既是对全国经济运行发展的判断和要求,也是对我们集体经济发展的要求。当前,城镇集体经济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又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需要我们从三个方面来认识当前的发展环境。

一要看到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多方面成绩。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城镇集体经济基本保持了稳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转型升级力度加大,集体企业活力增强,一批集团公司成为全国同行业排头兵,一批新型集体中小企业展现出良好前景,一批困难企业在改制中重获生机。城镇集体企业在增加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改善民生方面继续做出贡献。各级联社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联社职能进一步拓展,联社实力明显提升,服务理念不断创新,涌现出一批开拓创新、有为有位的先进联社。

二要看到“十三五”时期城镇集体经济机遇和挑战并存。“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关键阶段,城镇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机遇也前所未有。挑战主要来自于内外两方面,从外因看,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增长乏力,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很大,企业分化加剧;从内因看,城镇集体经济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还不完善,集体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多、包袱重、生产经营困难等问题依然存在。但同时更要看到,城镇集体经济仍处在可以大有作为的机遇期,机遇来自于党和国家坚持基本经济制度没有变,党和国家对发展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没有变,对鼓励发展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方针政策没有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给生产企业带来了市场潜力,消费升级和新业态经济给消费品产业带来了巨大商机,文化产业列入国家发展战略给传统手工艺行业带来了重大利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政府简政放权为集体经济发展增添了全新动力,“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京津冀协同发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区域发展战略带来了全新需求。我们要牢牢把握这些有利的机遇,深谋远虑,迎难而上,推动城镇集体经济提质增效,不断壮大。

三要看到城镇集体经济发展呈现出许多新亮点新变化。近年来,随着全面深化改革步伐的不断加快,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变化。一是城镇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由单一形式转向各类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等多种形式;二是城镇集体经济结构由传统的单一轻工集体经济转向跨行业、跨产业、跨城乡的多元经济结构;三是城镇集体经济管理体制由单一的联社管理模式转向多样化管理模式。顺应这些变化,各地联社机构也在作出相应的调整,多元化改革、多样性发展的局面还将持续。在这样的背景下,总社和各地联社的工作需要打破旧藩篱,寻求新突破。凡是有益于提升总社联社服务能力的,凡是有利于体现集体经济制度机制和产业优势的,凡是有利于增强集体经济实力的,都应该加以鼓励,支持结合自身实际找到更加合适的发展道路。

四、有重点地促进集体经济改革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集体经济发展的关键,各地联社要统一思想,按照巩固基础、抓住主线、主动作为的要求,积极开拓创新,有重点地推动集体经济改革发展。

一是加强调研,及时反映集体经济诉求。要加强对不同类型企业和地区经济运行分析,尤其要加强对城镇集体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争取政府支持。要围绕集体企业改制、中小企业发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集体经济运行分析,加强对集体经济企业的指导。各地联社要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更多政策支持。

二是转型升级,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要以供给侧结构改革为突破口,加快集体经济转型发展。按照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要求,积极引导城镇集体经济转型升级。认真组织实施“三品”专项行动,从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入手,扩大有效供给。在培育指导新消费上下功夫,推动传统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和技术进步,推进传统消费品向个性化、高端化、服务化方向发展。有条件的联社要继续在新兴产业发展上投资布局,尝试投融资新模式。鼓励发展与生产生活相关的现代服务业,包括创意设计、培训旅游、咨询服务、酒店服务等领域。要结合各地联社自身特点,依据区位优势,联系特定人群开展个性化的定制服务。各地联社之间要加强合作,探索合作新模式,共同促进集体经济转型升级。

三是突出特色,推进手工艺产业发展。要抓住国家对传统文化产业支持的契机,鼓励传统手工艺和特色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手工业产业再上新台阶。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与手工艺产业深度融合,最大限度地挖掘当地特色,提升产品的文化艺术价值,大力培育新的增长点。发展中华老字号特色产品要与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发展特色经济要与特色产业园、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相结合。要组织手工艺企业积极参加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培育新的特色产业集群,培育以城镇集体合作企业为主体的特色产业园区。各地联社要进一步加大传统手工艺人才的培养力度,配合做好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推荐评审工作。

集体经济的重要性篇(7)

一、农村集体经济是贫困地区实现科学发展的关键

(一)是贫困地区摆脱贫困的关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贫困仍然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直面的难题。2016年底,我国仍然有14个连片特困区,592个部级贫困县,贫困人口超过7000万。近年来,通过党中央的各项政策支持,地方政府的积极引导,村委的支持带动,很多贫困地区的村庄开始根据农村市场的需求打破界限,组建股份制集体经济实体,解决农产品的供销问题,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然而,这种实体经济组织也存在一定的弊端,缺乏财政资金的支持,缺乏固定的销售渠道,导致运转十分困难,集体经济经营还是处于一个比较低的水平。要尽快实现精准脱贫的目标,贫困地区必须要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之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早日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二)是贫困地区践行“三农”政策的关键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三农”问题一直是全?h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问题,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是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法律,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同时指出“从实际出发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有效途径,鼓励地方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党和国家的政策为贫困地区如何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指明了方向,贫困地区一定要将这些政策宣传好、落实好、发挥好,提高政策的实效性,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是贫困地区实现战略转型的关键

我国作为一个以小农经济为主的农业大国,广大的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农村集体经营自我积累与调节能力比较脆弱,严重影响了农村现代化、工业化的发展进程。基于农业现代化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内在要求,贫困地区战略转型的重点在于改变目前散、小、弱的现状,推进产业专业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发展,提升农村经济的整体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因此,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不仅是一种有效的选择,更是贫困地区实现战略转型的关键。在党和国家政策的范围内,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保持土地集体所有性质和土地用途以及保证村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基础上,引导农村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做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调动农民参与集体经济的积极性,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的质量与水平,将农村集体经济打造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农村的重要经济基础。

二、贫困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困境

(一)农民集体经济观念淡化

在贫困地区,大部分干部、群众发展集体经济的意识淡薄,集体主义意识淡化,认为搞集体经济赚了是自己的,亏了是大家的,只顾眼前利益和自身利益,狭隘的认为市场经济就是要发展个体经济,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根本没有必要;还有一部分人受到传统人民公社的集体生产方式影响,对这种集体经济形式缺乏信心。这一系列的问题,极大的挫伤了农民对于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从思想上阻碍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民集体经济观念薄弱非常不利于集体经济的发展。

(二)管理队伍素质不高

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村,地方偏僻,经济落后,农民思想落后,大部分年轻人都选择离开土地外出务工,具有相关知识的专业人士也不愿意来到这些贫困落后的农村,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缺乏必要的人才支撑,难以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由于管理队伍水平不高,对于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缺乏长远目光,对于可以用来集体经营使用的荒山、荒滩、荒地等没有直接进行投资而是直接发包租赁,无法取得高收益,将征用的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集体资产全部分给村民,使得村庄集体积累资金使用殆尽,导致村集体“空壳化”现象严重。

(三)管理监督机制混乱

目前我国广大贫困地区集体经济管理混乱,农村基层经营管理机构问题繁多广大贫困地区由于没有专业的财会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全面的认识和了解,财务制度不严格、管理不规范、资金支出缺乏监督、财务漏洞繁多,导致各项支出远远大于收入,并且吞、转移、挪用集体资产现象时有发生。虽然目前贫困地区的农村也在大力推行基层组织建设,但是大概只有三分之一的村庄拥有较为完整的基层组织结构,大部分的农村管理监督机制都是不规范的,这严重的影响了贫困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土地资源利用低效

农村最基本的资源是土地,但是随着我国工业化的发展和城镇化的进程,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急剧减少。由于我国农村土地都是根据农村人口数量进行划分的,并且法律规定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现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无权直接对这些土地进行支配和配置,特别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或者乡村建设公共设施时,这种土地集体所有制必须通过法律批准才能生效,极大的限制了开办乡镇企业和建设政府基础设施。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土地绝大多部分都是承包到户、分散经营,土地资源利用低效、浪费严重,不能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的优势作用。

(五)对政策依赖性强

从目前情况来看,大部分贫困地区的农村干部群众一直存在“等、靠、要”的惰性思想,很多贫困村庄依靠上级财政补助和国家的“救济粮”来生存,缺乏对经济发展的认识和相关的科学技术,艰苦奋斗、主动进取的劳作精神不断淡化,甚至不少村庄为了获得更多的政府支持而故意谎报本村实际收支情况。这些贫困村庄群众的主要家庭收入来源基本都是劳动力外出打工,其次是对现有的土地耕种的农业收入,而农村集体经济的收入微乎其微。这些都表明了现在贫困地区的农村干部群众缺乏探索创新的理念,缺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现自力更生的决心。

三、贫困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科学发展的对策

(一)加强集体主义思想教育

集体主义思想作为集体经济的灵魂和精神核心是集体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是集体经济整体实力得到提升的保障。因此要想发展贫困地区农村集体经济,首先要改变农民残留的传统思想,改变他们小农经济的观念;其次要不断加强集体主义思想教育宣传,大力培育农民集体主义精神,让集体主义精神根植于农民的心里,把集体主义作为指导农民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思想武器,让广大农民群众学习和认识到集体主义的重要性;最后通过集体主义精神来影响农民的行为,让农民群众的团结一致,实现农民价值观、理念等方面的高度统一,达到在实践之中互相帮助、互相交流和沟通,从而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农村集体经济的主力军,能将科技转化为生产力,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带动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首先,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积极宣传集体经济的本质内涵,让农民意识到发展集体经济的优势,强化引导意识,促使优秀的人才积极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靠拢。其次,大力选拔,培养人才。从农民中选拨出一批懂技术、有先进创新理念、懂管理、有大局观、能宏观调控把握集体经济发展方向、合理安排组织内部事务等能力的精英代表,对他们进行培训,不断丰富其专业知识、提升其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头作用。最后,强化素质教育。通过经济交流、组织培训、技术研讨、策划有奖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农民进行素质再教育,提高农民的思想和意识,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

(三)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

管理是保证组织机构内部有序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贫困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健全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才能促进贫困地区农村集体经济良性发展。首先,完善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把控非生产性开支,加强审计监督,完善审批手续,健全财务委托制度。其次,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重大决策要经村代表大会通过,实行投票表决制,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第三,规范村级财务公开,提高村务透明度,保证公开村务的真实性,杜绝假公开或半公开的现象,防止集体资产收到侵蚀、农民利益收到损害,让村民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发展集体经济。最后,加快完善资产清查手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清理集体资产的操作流程,化解村级不良债务,增加集体经济积累,壮大集体经济。

(四)盘活集体资产和土地资源

集体经济的重要性篇(8)

目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土地集体所有,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各类经济组织中的一员,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作不可替代的作用。新形势下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在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水平中的作用及其实现途径、措施,对于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良治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一、农村集体经济内部审计的概念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是指农经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审计的方法技术,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计监督活动。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按照审计分类,它属于内部审计的范畴,主要是镇、街农经部门对农村集体经济实施的审计。

二、农村集体经济内部审计的作用

(一)有利于加强集体财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目前,由于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部分村组干部,利用职权侵占集体资产资源、随意吃喝、奢侈浪费现象时有发生;财务管理混乱和乱支滥用现象屡见不鲜。通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提高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水平。

(二)有利于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控制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执行程度如何直接关系组织内部管理能否高效有序进行。通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能够发现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公开制度、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实现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良治。

(三)有利于规范村干部行为,促进其勤政廉政尽职尽责

通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惩治违纪违规行为,能有效增强村干部的财经法纪意识,促进其勤廉履职,尽职尽责,增强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带领群众增收致富。

三、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法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建立的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法律法规较多,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目前尚无全国性法律法规,仅有属于部门规章的农业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法规级次和效力较低,各地农业主管部门也未颁布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实施细则或操作指南等,不能满足审计工作的现实需要。

(二)开展不平衡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起步较晚,发展不平衡,审计覆盖率低,少数经济较发达、镇街党政领导重视的地方开展得较好,多数地方工作较为滞后,有的地方甚至没有开展,镇街农经部门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机构不独立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由各级农经部门承担,主要由镇街农经干部实施。机构改革后,镇街农经干部划入农业服务中心,特别是农村集体财务实行“村财民理镇代管”的管理模式后,这部分人员又在从事农村财务的记账管理工作,有时出现自己监督自己的现象,无法做到真正的公正,审计结果也没有权威性和说服力。

(四)审计质量不高

目前从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主体是镇街农经干部,他们是兼职从事审计工作,由于时间、精力的局限和审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审计工作中存在随意性大,不够规范,审计方法和深度往往达不到要求,存在审计欠深、欠细、审计质量不高等问题。审计结果难以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甚至出现审计走过场的现象,损害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了其权威性。

四、深化农村集体经济内部审计,提高管理水平的途径、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制度化

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立法工作,既要制定出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也要制定相应的审计实施细则、办法或操作指南,从制度上对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解决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法律法规级次和效力较低的问题,使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目前法律法规依据尚未解决的情况下,可成立由纪委、监察、审计、财政、农经等部门组成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管理,把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纳入对农村工作部门和镇街党政机关的目标考核内容,充分调动其抓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积极性。

(二)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轮审制度

实行农村集体经济轮审制度,是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有效措施,也是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每3~5年全部轮审一遍,对收支规模大、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提高审计频率,做到审计监督无盲区。

(三)切实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程序

集体经济的重要性篇(9)

一、村级集体经济的内涵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

(一)村级集体经济的内涵

我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持续地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发展集体经济也是推动扶贫攻坚的重要动力,在《摆脱贫困》一书中明确地指出,发展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是振兴贫困地区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推动力。

(三)各级政府改革实施意见的提出

在国家层面:为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调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国家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改革文件。在上海市层面:上海市紧紧围绕中央相关文件精神,出台《关于推进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若干意见》、《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文件》,以强农惠农为根本目的,以改革创新为主要途径,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激发农村经济社会活力,健全农村治理机制,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支持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上海市各区也陆续出台文件,稳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镇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有序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健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让土地的资源、资产和资本属性在市场机制中得到更为理性的表现。

二、上海郊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和问题分析

二十世纪八十、九十年代,村办工业企业迅速发展,上海郊区村级集体经济经历了一个比较繁荣的历史时期,为农村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二十一世纪初,随着改制、迁移、城市化发展、年轻劳动力迅速转移等,农村经济结构加快调整,村级经济发展速度放缓,新形势下,集体经济发展问题从幕后转向台前。

(一)上海市郊区布局及郊区集体经济面临的困境

1.上海市郊区布局。上海郊区具体包括有闵行、宝山、嘉定、青浦、松江、金山、奉贤、浦东新区、崇明区。其中闵行与宝山是“中心城区拓展区”;嘉定、青浦、松江、金山、奉贤属于“新型城市化地区”;浦东新区属于“都市发展新区”,内环区域与部分中环属于上海中心城区范围,但其余大部分地区诸如川沙等以及原南汇地区属于郊区;崇明属于“综合生态发展区”。2.村级集体经济面临的困境。一是随着上海城市化推进速度的加快,近年来,一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开工建设,而这些项目涉及的动迁工作造成郊区各村大量原本可用于出租的厂房和土地资源减少,同时,随着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升,上海市“无违创建”工程及各类整治工作又将部分原本各村赖以维继的违法建筑出租收入切断;二是产业结构调整进度加快原因,各类村办企业以仓储、小化工、金属加工、小型钢结构等低效产业为主,存在产业落后、产出率低、能耗高、污染重、安全隐患较多等态势。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些企业的产品不被市场认可,除快速失去市场竞争力外,还面临着产业结构调整、关停等现实问题。

(二)村级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传统“土地经济”的资源优势在逐步丧失,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陷入资源困境。二是现有村级资源现状由于受到规划等调整,将严重制约村级经济后续发展的产业定位,功能拓展方向的路径受限。三是村级基层社会治理的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加大延伸,村级组织人员不断增加,农村社会治理项目增多,丰富百姓生活的各种创建活动在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的支出不断加大,负担加重。四是城市化进程中,市政重大工程等建设中的村土地被征用、动迁解决方式单一等,对村级经济发展的统筹安排还缺乏系统性、全局性保障,已造成对村级经济的短期负面影响。五是由于村干部长期的传统思维,在对资产的运作和管理上缺乏科学性、前瞻性和时代性的操作能力,而上层政府也尚未建立健全操作性指导性文件或有效的保值增值系统性统筹工作方法,管理等方面存在调控失效的现象,工作还只浮于表象“头痛治头,脚痛医脚”的状态。鉴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乡村振兴战略和打造卓越的全球城市的战略部署,上海郊区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面临着如何快速融入上海市科创中心建设和城市化建设的转型轨道中,必须找到新形势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径已是当务之急。

三、上海市郊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实现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的规范化

健全体制机制,进一步发挥集体资产监督和管理委员会(简称集资委)的作用,从资产管理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实现集体决策;从制度执行、权力监管上实现全员参与;进一步推进村委会自治组织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离。

(二)加快推进村级经济资源统筹运营的机制建设

政府应充分利用统筹经济资源等行政调控手段,推动资源优化高效配置,避免土地闲置、低效、违规等使用,侧重精细化管理,更注重机制建设。市、区、镇三级政府应制定和落实关于集体资产投资和管理的规范性政策文件,相关部门在具体执行时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加强对村、公司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和投资管理;加强区域经济统筹,对产业项目实施准入评估,提升引入项目产业业态及能级;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价格制定统一规范标准,防止权力寻租;同时,加快村经镇管工作探索和推进,有效提升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能效。对于村级集体资产资源,镇政府应做到“六个统一”,即:统一招商信息统筹关,统一产业准入评估关,统一依法合规审核关,统一租赁收费水平和租赁期调节关,统一合同备案管理和监管绩效后评估关,统一政策服务和一支队伍关,做到产业导入起点高、有形资产增值产出率高、项目科技水平含量高、政策服务和资产管理水平高,运营机制和制度建设从源头上做到预防干部权力寻租等问题,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三)有序推进集体经济市场化的运作模式

创新运行模式,勇于探索出一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市场化道路。通过政策引导,盘活村级闲置资源资产资金,鼓励有条件的村合理进行对外投资,通过购买优质经营性资产,例如:土地、厂房、商铺等,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有效利用金融手段,在谨慎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充分发挥其对经济建设的积极作用,要善于运用金融杠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弥补村资金缺乏问题。要以市场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力度,加快引入市场前景好、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项目,调整发展能力明显超过市场容量的项目或经济效益较差的项目,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互联网+等技术应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唤醒村级集体经济自我造血功能。全面探索推进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形成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局面。

(四)高起点设计产城融合的产业规划布局

集体经济的重要性篇(10)

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升村级组织服务功能、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农村各项社会公共事业大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发展壮大贫困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增强贫困地区农村集体经济活力,对于促进贫困地区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共同富裕和农村现代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贫困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一)农村集体经济在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小

由于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过程中集体经济的生产资料几乎全被“分光”,从而导致目前农村集体经济出现“空壳”,拥有农村集体经济的村子寥寥无几,即使是在拥有农村集体经济的村子,其集体经济也是规模不大、效益不佳,在整个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很小。

(二)农村集体经济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有限

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村基层组织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一定程度上农村基层组织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组织。目前,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的“空缺”,农村基层组织很难拥有“富裕”的资金来为村民办些诸如修建村道、整治河道、修建文化书屋、修建体育设施等实事,也无力发展诸如免费教育、医疗、保险和各种救济等多项公益和福利事业,也无力从根本上消除由贫富差距拉大而潜伏着的不稳定因素,不能确保农村的社会稳定和共同富裕的实现。农村基层组织不仅使其自身的威信、凝聚力和战斗力大大降低,而且往往造成干群关系紧张,长此下去甚至还将会动摇我们党的执政基础。

(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困境

目前,农村集体发展滞后面临困境主要表现为: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生产发展的基本生产要素严重匮乏,农村集体经济做不强、做不大;二是基层各级政府重视不够,在政策和金融等方面缺乏有效的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缺乏持续性;三是农村集体经济竞争力不强,人才匮乏,管理、设备、技术严重落后。

二、贫困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的原因分析

(一)体制障碍

1、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政策缺乏有效性和持续性。在传统集体经济制度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政策,农村集体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全统一到集体经济组织中,农民既丧失了私人财产权,也丧失了独立经营权,在这种政策下集体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初期,农村集体经济实行承包、租赁、合资等经营方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数量和规模得以扩大,农村集体经济有了质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虽然农村集体经济中集体土地所有的产权制度没有发生变化,但农民经营方式和经营理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在鼓励个体经营和私营经营政策下,相当多的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漠不关心,更多的集体经济组织被拍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有效性和持续性的缺失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很难以独立市场主体的身份参与经济活动,最终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越来越少,农村集体经济规模越来越小。

2、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体制束缚及时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由于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落后、人才匮乏、技术落后,因而农村集体经济在市场经济浪潮中逐渐失去了竞争力,也使农村基层组织处于发展生产无财力、提供服务无能力、干部说话无威力、“有事无钱办”的尴尬境地,集体经济组织失去了对农民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巨大困难。

(二)现实原因

1、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认识不够。各乡镇往往只强调村干部的带头致富作用而忽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没有认识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促进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

2、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要素匮乏。贫困地区农村几乎所有的村都把土地及生产资料分给了农民,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不仅缺少土地这个最基本的生产要素,而且农民也不愿把其他生产要素投入到集体经济组织中来,生产要素的匮乏极大地限制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3、村干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识淡薄,普遍存在“等、靠、要”思想,主动寻找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能力不强。

4、缺乏对农村集体经济多样化发展的探索。在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存在着决策不科学、创业观念淡化、忽视市场经济规律、产品科技附加值低、竞争力弱等现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往往是束手无策。

三、发展壮大贫困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的具体措施

“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是新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一项新任务,要发展壮大贫困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就必须因地制宜、准确定位、科学规划,探索出一条适合贫困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子。

(一)提高认识、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主要经济成份,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和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实践证明,农村集体经济对推动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大发展,加快农村小康社会建设,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确保社会稳定、实现共同富裕和农村现代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了,才能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才能真正兑现为民办事的承诺,基层党组织才能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农村基层政权才能得到巩固;才能带动大部分农民致富,实现农村的全面小康建设,才能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担负起组织、引导、支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核心作用。

(二)以联产承包经营为核心深化农村集体经济改革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坚定不移地长期坚持。同时,为适应新形势要对农村集体经济不断改革,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明确如何提高农村集体经济效益,如何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的职能和作用,用改革的手段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营造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贫困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困难重重,很重要的原因是现行政策环境有待完善,这就要求我们优化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环境。一是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纳入当地整体经济发展规划,常抓不懈,一抓到底;二是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责任制,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和奖惩措施,把乡镇领导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情况纳入工作实绩考核内容;三是制定扶持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在财政资金、土地使用、银行贷款、税收优惠、结对帮扶等方面,按照各自职责,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供积极有效的服务,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和政策环境。

(四)以市场为导向选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路子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要善于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创新优化经营机制,更新观念,拓宽思路,按照“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的原则,结合各村实际,寻求适宜发展集体经济的路子。贫困地区农村区位条件差异大,在选择发展路子上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鼓励集体和农户以资源、土地、资金等入股,发展股份合作经济;改善投资环境,盘活集体土地,兴建加工厂或引进外资兴办企业,发展厂房、商铺、专业批发市场等租赁型物业经济,发展有偿服务业,将现有集体资产进行承包、租赁,或者以现有资产入股,参与民营企业发展,实行集体资产和资本运营的市场化管理;根据当地资源与市场需求,进行资源开发型发展,通过培植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强村集体的服务意识,引导农民围绕本村优势发展经济,组建行业协会,引导农民闯市场。

(五)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组织保障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关键是要选准、培养出能够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一班人,尤其要选配好“班长”。实践证明,一个好的“班子”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要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要从能人、大户、科技致富带头人中选配村干部,要把那些致富能力强、奉献意识强和公道正派的群众发展为党员,培养成干部,把勇于创业、带民创业的党员培养成村级后备干部,要让政治素质好、年轻有文化的,懂经营、会管理、驾驭市场经济本领强的人进入村班子,要把那些既拥护党的领导又有经济头脑的经济能人培养成为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

(六)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离不开各级政府的扶持,各级政府要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一是采取有效举措化解村级债务,减轻村级债务负担;二是增加对农村集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在税收、用地、用电、综合项目开发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三是建立对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的财政补助制度;四是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监督检查力度;五是坚决制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行为。

(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

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对于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实践证明,农村集体资产管得好,集体经济就会积少成多;管得不好,再强的集体经济也会垮下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资产保值增值,就要明晰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加强对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坚决制止挪占、私分集体资产的现象,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机制、财务预决算制度、定期审计制度,实行民主理财,坚持和完善以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帐目,接受群众监督,形成有力的监督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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