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学成就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12 16:02:57

古代文学成就

古代文学成就篇(1)

一.律、律学------------------------------------------2

二.中国古代律学的阶段分野及其成就---------2

1.律学在先秦的初萌--------------------------------2

2.秦汉时期——律学的发轫阶段-----------------3

3.魏晋南北朝时期律学的独立与勃兴-----------4

4.成熟与发达的隋唐律学--------------------------5

5.走向衰微——宋元时期的律学研究-----------6

6.律学在明清时期的的历史性终结--------------7

尾论---------------------------------------------------- 7

内容摘要:律学在中国古代法制建构与完善的过程中始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扩充了法的内容,解决了由于成文法条的抽象性、具体案件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所带来的诸多法律适用问题。从先秦到明清,古代律学因应时代,一脉相承,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中国古代法制进程的推进提供了持久稳定的动力,为中华法系的形成和整个东(南)亚古代社会的发展演进提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术法理支持。其斐然的成就、独特的法学视角和学术文化系统对于我们今天的法学研究乃至于国家法治的最终实现都有着特殊价值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律学 律学成就 阶段分野 再认知 传统的创造性转化

引 论

法学论域内的律学,是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中一个重要而独特的领域,也是中华法系文化传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作为中国古代法学中的至显之学,律学萌芽于先秦,滥觞于秦汉,独立于魏晋,成熟于隋唐,衰微于宋元,终结于明清1 。本文拟从一个较为宏观的视角对古代律学的发展及其成就予以概括性的阐述和再认知。

一.律、律学

“律”,是一个很古老的字,甲骨文中有之,《易经》和《尚书》中亦有之。《说文解字》曰:“律,均布也。”按前人的解释,“均”是一种木制的工具,长八尺,上面有弦,用以调声。“布”是分布之义。用“均”将十二种音调和谐地分布在乐器上,即为“均布” 。从古人对“律”的释义中可以看出,“律”的本义为音律。古乐中有以六律较五声(宫、商、角、徵、羽)之说。以律较声,律由是得出“范天下之不而归于一”的引申义 。律在师旅中又引申为纪律、约束之意(如《周易》中就有“师出以律”的说法),这一用法在先秦的军队中已得到广泛使用。从公元前356年起,商鞅在秦国实行变法,他以李悝的《法经》为蓝本,“改法为律”2,制定了秦律 ,“律”即成为当时及后世绝大多数王朝最主要的基本法律形式。

中国古代律学(亦称“刑名之学”、“刑学”)以注释法学为主体,它主要研究以成文法典为代表的法律的编纂、解释及其相关理论。作为一种以古代法律为研究对象的理论形态,律学关注的视角既包括立法原则的确定、法典的编纂,也包括法理的探讨、法律的解释与适用等。秦汉以来,律学研究名家辈出,成果斐然,不仅出现了如郑玄、张斐、杜预等一大批杰出的律学家,而且产生了以《律注表》、《唐律疏议》为代表的诸多律学经典著作。可以说,律学的发展对于中华法系的确立与发展、对于古代中国及其周边国家的法制建构都给予了重要而有益的理论支撑。

二.中国古代律学的阶段分野及其成就

1.律学在先秦的初萌

先秦时期律学研究的萌芽,有着多方面的历史表征。早在西周初期,刑法原则中就有了针对犯罪主观心理状态如眚[过失]与非眚[故意]、终[惯犯]与非终[偶犯]的明确区分,诉讼程序上也出现了狱[刑事]、讼[民事]之别,这说明当时已经开始从理论的高度探讨法的现象与其适用的问题。春秋时齐国的管仲曾从概念上对法的含义予以阐释,他认为:“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 “ 公元前501年郑国大夫邓析作《竹刑》,虽然该书内容已不可考,但从当时的执政者将其作为成文法加以应用来看,《竹刑》当属萌芽期的律学著作,邓析本人也被后世奉为古代“讼师”及律学研究的鼻祖。战国初年魏相李悝在变法中主持撰成《法经》一书。虽然是一部战国时期的成文法典,但就编撰体例、篇章结构和实体内容来看,《法经》不愧为初萌期律学的最高成就,它在律学乃至中国古代整个法律文化史上都是里程碑式的著作。《法经》首次确立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立法宗旨和“重刑轻罪”的重刑主义原则,初步创立了诸法合体、以刑为主的篇章体例结构,为封建律典法统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也对后代王朝的封建立法及其法制内容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

先秦时期初萌律学的发展还很稚嫩,这种探索性研究其本身还处于偶然和自发的状态,其初衷甚至还具有一定的政治功利性和一味用刑的法家偏激主义倾向;然而它却为律学在秦汉时期的发轫乃至于后世的长足发展提供了适宜的背景,作了十分必要而有益的准备。

2.秦汉时期——律学的发轫阶段

律学在秦汉时期的诞生,以秦代法律注释书《法律答问》等的出现、西汉和东汉相继展开的以经释律、以经注律活动等为主要标志。律学在这一时期滥觞,是有其历史的必然性的。首先,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经济的发展、政治大一统局面的形成以及国家的制度设计的日益完备等,为律学的诞生与发展创造了必要的社会政治和经济条件。其次,这一时期成文立法的发达、立法活动的频繁以及法律数量的日益庞杂为律学的诞生与发展提供了现实的客观的需要。再次,秦汉时期封建正统法学世界观的形成、经学的发达以及语言学、文字学和逻辑学的进步为以法律注释活动为主要表征的秦汉律学研究的展开创造了适宜的文化环境。

作为以法家理论治国的典型,秦王朝虽然由于其高压的集权统治而对几乎所有的学术研究活动均予以取缔和镇压,但却异常重视法制,实行了“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国策,从而为律学的诞生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国家支持(以《法律答问》为代表的法律注释书的风行即是很好的例证) 。尽管秦代律学由于缺少其他的学术支撑而在表现形式上仍略显稚嫩,但它却为两汉时期律学的持续的开创性发展奠定了基础。

汉朝建立后,经过西汉初年的休养生息,两汉的统治者逐渐认同并采用了“外儒内法” 、“霸王道杂之” 、“德主刑辅” 、“明刑弼教”的治国方针,通过说经解律、引 礼入法以及推行春秋决狱等,把封建法制与儒家伦理密切结合起来,从而开始了封建伦理法制化、封建法制道德化的进程。因应这种时代的政治背景,两汉时期的律学研究也走上了儒家化的道路,突出表现为董仲舒等儒家经学大师的以经释律及东汉学者将经学方法应用于律学研究并进行的以经注律的实践。如果说西汉的律学研究因为克服了一味用刑的缺陷而培植了较为厚实的理论基础,那么东汉时期通过训诂方法(经学研究方法)的运用,律学研究则变得更为系统、周密和严谨。据《晋书-刑法志》载: 对当时(汉)的律文“后人生意,各为章句。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诸儒章句十有余家,家数十万言……” 东汉学者的律章句,是东汉时期最典型的律学著作,为秦汉时期律学诞生的重要标志之一。儒者们通过律章句对汉律令中的概念、立法背景和历史渊源等均作出了各自比较精确的界定和阐述。

比照初萌期的律学,秦汉诞生期的律学研究具有鲜明的特色。首先,它内容更加丰富,注释也更为详尽。秦汉律学有对某项法律、法令的历史背景及其发展演变的阐述分析,有对律文的立法宗旨、含义的归纳总结,还有对法律概念、术语的训诂、解读和界定,呈现出一种较为系统的状态。其次,律学研究中儒法合流的趋势明显。秦代律学对宗法伦理思想给予了一定程度的重视,如秦律规定:“父盗子,不为盗。”而两汉时期法制的儒家化更使律学研究在很大程度上被儒家的思维与视角所同化。汉时的儒者不仅用儒家经义来阐述法律文意,而且用经学方法来诠释法律概念。再次,秦汉律学开创了立法与编撰律疏同时(如秦朝的《法律答问》)、法律注释与私学并行和前文已述的以经释律等传统,这些都对后世影响极大。

3. 魏晋南北朝时期律学的独立与勃兴

尽管律学于秦汉时期诞生,但对律学研究予以明确记述并使用“律学”来指称法律注释及其相关的理论研究,却是魏晋以后的事。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古代法制的一个重要的过渡性演变时期,秦汉早期的封建法制经由它完成了向成熟完备的隋唐封建法制的转变。在长达近四个世纪的历史进程中,由于封建集权统治的相对削弱及周边少数民族的大规模内迁,整个社会的结构(包括文化结构)在剧烈的变动中得到了新的整合。因应这种特殊的时代背景,律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其独立性明显增强并呈现较前代更为昌盛与活跃的形态。主要表现在:

〈1〉儒家思想在律学研究中得到了进一步的贯彻,律学研究儒家化基本完成。可以说,律学的诞生过程,是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封建正统法学世界观的形成过程,也是律学研究儒家化趋势日益发展的过程。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儒家思想在国家立法、司法活动中,在社会的律学研究中的影响,不仅较秦汉更加广泛、深入,而且出现了系统化、制度化的倾向,为隋唐及后世律典的“一准乎礼”奠定了基础。一个突出的例子,就是这一时期“十恶”、“八议”等的出现以及围绕“十恶”、“八议”的入律,律学家们从经义学理的角度对其进行的深入研究和阐述。

〈2〉律博士的设置和独立的法律教育机构的形成。

公元227年,卫觊上奏魏明帝:“九章之律,自古所传,断定刑罪,其意微妙。百里长吏,皆宜知律。刑法者,国家之所贵重,而私议之所轻贱。狱吏者,百姓之所悬命,而选用者之所卑下。王政之弊,未必不由此也。请置律博士,转相教授。”魏明帝采纳了卫觊的建言,于是曹魏在魏明帝太和元年(公元229年)颁布《新律》的同时,在廷尉之下,置律博士一人,位第六品中中,负责对地方行政官吏和狱吏教授国家的法律、法令。此后西晋及南北朝时期的政权也大都设有律博士或类似职位。魏晋南北朝的律(学)博士,是在司法机构廷尉或大理寺之下的属官。这样,法学教育附属于司法行政之下,律博士们既研究、教授法律,也参与立法与执法活动。又据史书载,后秦姚兴当政时期(394-416)于长安设立律学,“召郡县散吏以授之。其通明者还之郡县,论决刑狱。” 这是中国历史上官方设立的第一个独立的法律教育机构。律博士和独立专门的法律教育机构的设置,使律学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偶然自发的状态和单纯的学者热情而具有了相应的制度保障,对促进这一时期律学的发展与繁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3〉名家辈出与律学地位的提高

魏晋南北朝时期,律学名家层出不穷,形成了一个重要的社会职业阶层。其中较为突出的有曹魏时期的刘劭、卫觊,西晋时期的杜预、刘颂、张斐,南北朝时期的封氏家族等。律学家们或直接参与当朝立法,或对成文法典的条出权威性的注解——这些注疏经由官方认可甚至可以上升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法律文件,从而使律学在社会上的地位得到了空前的提高,律学研究在国家法制建构中的作用也日益彰显。例如律学家杜预曾直接参与《晋律》20篇的制定工作,而由封述(出身渤海律学世家封氏家族)主持完成的《北齐律》则取得了这一时期立法的最高成就。又据《晋书-刑法志》载,太和初年,魏明帝下诏要求各级司法官吏在审判活动中“但用郑氏[注:指郑玄]章句[以经释律著作],不得杂用余家”,这一规定使私人对法律的注释在历史上首次上升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司法文件。当然,这一时期最为著名的律疏注释成果当属张斐、杜预两位律学家对《晋律》所作的注本和律解。他们的晋律注经晋武帝诏颁天下,具有了与法典律文条目相同的法律效力,以致后世径称《晋律》为“张、杜律”。

〈4〉方法论的进步和律学研究的深入与繁荣

魏晋南北朝时期尤其晋代以后,由于玄学宇宙观和“辨名析理”方法论的影响,律学研究在方法论上有了进步。律学家们一般不再单纯使用儒家经义来解释法律条文和法律名词,而是更多地使用抽象的逻辑思维及归纳、演绎的推理方法,从而使这一时期的律学研究逻辑化、抽象化、系统化的趋势愈加明显。

在方法论进步、法制发展、文化昌明的基础上,这一时期的律学在研究上愈加深入繁荣,其成果集中表现于两次具有历史意义的立法改革与创新之中。其一是魏晋律的制定和刑名法例篇的定型;其二是以“法令明审,科条简要”著称于世的并为隋唐律典十二篇目、五百条文的结构体系提供了直接历史渊源的《北齐律》的制定。

魏晋南北朝时期律学的独立与勃兴,除了上述四点表征,还表现为刑法原则的确立与完善、法律解释的精确与明晰等等,笔者限于篇幅,此不赘言。虽然这一时期的律学研究有着浓厚的承启性色彩,然而毋庸置疑,其在整个律学发展史上的地位是重要而关键的,而其在基础理论研究和革新法制方面的独特的开创性的贡献在中国古代律学史、法制史中无疑将永放光芒。

4.成熟与发达的隋唐律学

隋唐时期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发展的全盛时期,封建法制在这一时期达到了空前的完备状态。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进步,因应立法发展、法学教育全面展开、法学世界观进一步成熟的时代法制背景,在总结吸收前代律学成果的基础上,律学在隋唐时期步入了历史性的成熟与发达阶段。主要表现在:

1)官方及私家编纂的律学著作为数众多(代表性著作为唐长孙无忌等人奉诏编著的《永徽律疏》)且社会普及度较高;

2)以儒家为核心并综合各家精华的封建正统法学世界观全面渗入到律学的研究之中 3;;

3)律学研究中有关法律体系的理论进一步成熟,体现立法学成果的法典的结构也更为合理;

4)刑法的基本原则更为丰富,刑罚的体系更加完善;

5)专门性法律制度的研究更为深入;

6)律文注释更为全面(如在阐述“十恶加重”原则时,唐律疏议对“十恶”重罪的立法意图和宗旨均作了详尽的说明和论证,并阐释了与之相关的皇权原则、宗法伦理原则及贵贱尊卑等级原则等),法律名词概念的解释更为精密周全(如唐律疏议在探讨“罪刑法定”问题时虽然指出:“事有时宜,故人断制敕,量情处分”,但同时也认为人主之断为个案,强调“不得引为后比”);

7)律学研究的方法更加多元。

隋唐律学是中国古代律学发展的“巅峰时刻”,而作为中华法系的标志性律典和人类历史上三部最杰出的法典之一的《唐律疏议》[以下简称唐律]则是这一时期律学研究成果的集中体现。从唐律的结构体系看,作为中国古代一部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法典,其序列安排是十分合理的;它以“刑名法例为首,实体犯罪居中,诉讼程序置后” ,整部法典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都具有内在的逻辑性,充分体现了对魏晋南北朝时期立法学研究成果的吸收与创新。 前人有言,唐律“一准乎礼”,“得古今之平”,“范围甚详,节目甚简”。的确,唐律不愧为我国古代法学世界观和法律文化的集大成者,它继承了历代立法的成果,其本身又有所发展和创新,从而达致了封建立法的最高水平,为唐代封建社会的良性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在后世中国及东亚、东南亚的法制史上都具有深远的影响。

当社会稳定发展、成文立法发达,讲求“法条之所谓”的律学便会兴旺。隋唐律学的成熟与发达,尽管有其历史积淀的因素,但也正是上述规律的具体体现。当然,律学在隋唐时期的成熟与发达已经有着浓厚的总结性色彩,而其在唐之后的衰微也在某种程度上印证了“物极必衰”的哲理——然而这却并不构成我们置疑隋唐律学之辉煌成就及其历史性地位的理由。

5.走向衰微——宋元时期的律学研究

唐朝灭亡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经由动荡的五代十国进入到了地区局势相对稳定的宋辽夏金元时期,这是我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多元法制并存阶段(其中宋元法制较为完整)。这一时期的律学研究较之隋唐,其形衰式微的趋势明显。然而独特的社会时代背景赋予宋元时期律学以鲜明的时代特色——这又反过来促进了其时斑斓的封建后期法制的建构。元朝未设律学,但这并不意味着其时律学研究的偃旗息鼓。作为我国古代第一个由少数民族进行统治的大一统的封建政权,元代的法制有着浓厚的夷族色彩(如确认各民族间的不平等地位、维护落后的生产方式、保留蒙古习俗、赋予宗教僧侣法律特权等等),但其主要的趋势是汉化、封建化。元朝的立法,从1291年的《至元新格》、仁宗时期的《风宪宏纲》到1323年的《大元通制》、1346年的《至正新格》,有元一代的法典编撰“附会汉法”,到处可见律学的影子(应用了汉人历代政权的律学研究成果)。虽然元代律学无法同隋唐甚至两宋的律学研究相比拟,但我们必须看到其在夷法汉化、封建化的过程中所起到的独特的历史作用,而其凭借元朝强大的军政帝国实力所达致的周边影响力也同样不可轻视。

6. 律学在明清时期的历史性终结

处于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发展晚期的明清二朝,其封建法制在隋唐宋元的基础上在封建专制集权统治极端强化的背景下又有所发展,法制因应集权专制的需要而更加严酷,司法也愈加腐朽。在这种条件下,我国古代律学也终于在僵化的总结与思考中失去了生命力,在登峰造极的因袭与保守中走向了历史的终结。当然,同时我们也无法否认明清时期我国古代律学对邻国较之前代毫不逊色甚至更为突出的影响。

有明一代,立法活动主要集中于开国之初。从历30年编纂始成的以“严”、“简”著称的《大明律》,到堪称古代中国社会普及度最高的封建法典的明《大诰》以及各种例典,无不是在明初统治者尤其朱元璋的重典治国立法思想的指导下完成的。作为明代法制的一个突出特点,“刑用重典”表征着汉唐以来在立法思想上的一次大变化,也因此成为明代律学的一大特色(虽然其在很大程度上是当朝统治者的意志)。尽管律学在明代总体上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没落与僵化,但明代律学著作的极大丰富与较为完好的保存、其时中国律学对满清一朝及周边诸国尤其日本、朝鲜和越南法制建构的突出的影响力 ,却使其在整个中国古代律学史中占有了一个特殊重要的地位。

与明朝相比,满清时期的律学 异中有同。一方面,少数民族的背景使其法制建构凸现民族特色,从而使这一时期的律学也有带上了浓厚的民族融合的色彩;另一方面,因袭明制并走向终极的专制主义集权政治对这一时期的律学发展同样有着显著的影响。因此虽然清朝的私家注律盛极一时,但出新的很少,绝大部分是在整理“祖宗的家底”。当然,这种整理旧故本身也是清代律学较为活跃的体现,而且也确实出了一些成果,比如薛允升的《唐明律合编》就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比较法著作。另外,清代律学对周边国家的法制也同样有着重大的影响。然而,不管怎么说,鸦片战争渐渐的近了,西学东渐的思潮即将涌动,我们的古代律学也将在隆隆的近代化的号角声中走向终结。而清末律学家沈家本因应时代而进行的中西结合的律学研究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为我国古代的律学研究画上了一个兼具传统底蕴的近代化的句号。

尾 论

绵延千载的中国封建社会成就了我们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三代以来从未停息的法制进程也成就了讲求“法条之所谓”的中国古代律学。古代律学的辉煌成就是我们民族文化的宝贵遗产;古代律学家们的治学精神和敬业态度值得我们在仰瞻的同时躬身实践。当前,我国的法治进程正在稳步推进,与之相应,法学研究也日益繁荣。对古代律学(成就)进行历史的回眸 ,从中汲取有益于法学研究乃至法治发展的合理养分,无疑将大有裨益——这也是笔者于此不吝笔墨展开论述的原因。只要我们不懈的进行相关的探讨和努力,我想,我们就有理由期待这样的一幅远景:在古代律学取得辉煌成就的中国,法学至显,法治昌明。

[参考书目]

张晋藩 《中国法制史》

何勤华 《略论明代中国律学对周边国家的影响》

沈家本 《刑法杂考》

薛允升 《唐明律合编》

官修正史《晋书-刑法志》 《旧唐书-刑法志》

《清史稿-沈家本传》

古代文学成就篇(2)

我国古代天文学的成就突出,主要是因为农业发展的需要。

农业生产与季节、天象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中国古代的天文历法知识,就是在农业生产的实践中不断积累起来、又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古人根据太阳一年内的位置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地面气候的演变次序,把一年又分成24段,分列在十二个月中,以反映四季、气温、物候等情况。 这种由太阳运动而确立的24节气反映了一年四季的变化,与农牧业生产密切相关,因此又叫农历。 在汉初的《淮南子-天文训》中首次出现了完整的24节气名称,与现今通行的名称一致。节气产生于中国古代,它反映了地球绕太阳公转时地球上春夏秋冬四季的变化, 反映了农时季节,在农村家喻户晓。随着中国古历外传,华侨足迹所到之处,节气也广为流传。节气是根据太阳在星空间视运动的视位置来决定的。节气也叫二十四节气,是相间排列的十二个中气和十二个节气的统称。

(来源:文章屋网 )

古代文学成就篇(3)

引言

近几年来,语言界对于“古今字”的探讨一直是比较热烈的,而各位语言学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都留有自己虽大同但非全同的观点,对于学习语言的人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期刊上发表对“古今字”见解的也不在少数,文章对其定义、性质、分类、区别等等都有过较为详细且多方面的介绍,但终究是难以达成一致的结论。

笔者对现今高校所用的韩语学习教材进行了调研,较为通用的15本教材如下:南开大学中文系语言教研室《古代汉语读本》,王力主编的《古代汉语》(上下各二分册),殷孟伦主编的《古代汉语刊授讲义》,广东师院中文系汉语教研组《古代汉语》,上海师范大学中学教学研究组《古代汉语》,吴福熙主编的《古代汉语》,张世禄主编的《古代汉语》,朱星主编的《古代汉语》,周秉钧主编的《古代汉语纲要》,蒋绍愚、李新建主编的《古汉语讲话》,郭锡良主编的《古代汉语》,张荫芝主编的《古汉语》,刘禾主编的《古汉语入门》,中山大学中文系《古代汉语》,张之强主编的《古代汉语》(上下册)。笔者对这些书籍进行了初步研究,现就根据自己的拙见阐述在今后“古今字”教学中该如何进行教学改革,便于提高教学效率,完成教学目标,使得学生们能真正地学好古汉语课程。

一、高校古今字教学现状

不同的高校采用的古汉语教材不尽相同,但是主流教学思想还是大略相同的,而教材中对古今字的由来都描述得十分模糊,很难用确切的语言来表达。笔者将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初步的整理归纳,大体可以分为三种观点。

(一)古今字因时代而命名

较为简单的一种思路认为,古今字是按照字的时代来讲述的。“古”是古字,是古代人的用词,是古代人的用字。“今”就是现在所用的字,是在古字基础上有一定的传承与创新的今字,是经过时代的变迁和大部分人的用字习惯而变革后的用字。

(二)古今字为区别字

在上古时代,汉字还十分罕见,汉字的数量少之又少,汉字产生的速度远落后于词的产生速度,所以就出现了一种很常见的现象――“一字”代“多词”的现象。而随着时代的进步,现代人为了避免在表达上有多种意思,造成歧义的现象发生,就另造了几个今字来进行区别,这种在古代所用的那个“字”就称为“古字”,后人另造的就称为“今字”。而我们就其实质上进行考虑,古今字也可理解为区别字,是为了区别不同的词意而出现的不同汉字。

(三)今字替代古字部分意义

由于上古时代汉字极少,故较多古字有多种含义,而为了替代或者分担古字中的部分含义,在古字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变形,另造一个新字,这个新字就称为“今字”。

除了在古今字定义上的不同,各个版本的教材分类也不一样。在分类上有些教材是按单项分类标准来进行分类的,比如说按古今字字形上的联系或者意义上的联系来进行分类;而若是双项分类标准的,就是将两者结合起来进行分类。分类标准多种多样,分类也就随之而变化,在此就不进行进一步探讨了。

二、对古今字的认识

古汉语教材中的古今字教学至今还未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教学体系,不可否认是由于其本身存在非常多的混乱现象,这是由于各位学者彼此有不同的观点,及其“古今字”作为文字学本身概念存在的缺陷所造成的,这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而对古今字进行探讨研究的学者还不是很多,古今字的教学也还不受重视,这也是造成其发展停滞不前的部分原因所在。

而在教学过程中,教材存在滞后性也是影响古今字教学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玉篇》中,有“鞭,坚也”,而在现代生活中,很少会用“鞭”来表示坚硬的状态,一般都是用“硬”,而如此典型的古今字例子并没有被收入到现代所用教材中去。但是,值得一说的是,现在大部分高校所用的教材多是20世纪80、90年代编著的,我们并不能苛求当时的编者能想象到现代汉字的发展变化,我们只能思考如何在教学环节上进行设计和改革,来调整古今字的教学,使得其既能符合现代的汉字发展潮流,又能契合汉字的历史文化。

现今古汉语教材中将文字分为四种形态:分别是异体字、古今字、通假字和繁简字,就大部分学生现代汉语水平来说,较为容易接受的是繁简字和异体字两者,探究其原因,会发现这两种文字形态在字的形态上都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差异,比如说笔画数目不同或者书写过程存在差异,如“婧屠帷薄舳悦巍薄拜对软”等字,这些字体即使我们之前没有接触过,看到字形会联想到现代的汉字。学生一般较难理解通假字和古今字的关系,通假字在学生中学学习语文时,就有初步的接触,在各类的文言文学习中,通假字的现象也是教学重点,比如在《论语》十二章中,“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中“是知也”的知(zhì)实为“智”,是通假字,所以其实大部分学生对于通假字是不陌生的,只是没有进入深入的学习研究而已。

就教师从各个阶段描述汉字的古今字而言,学生因为缺乏文字的时代共通性而难以理解,这使得“古今字”的教学变得较为困难,但是古今字的学习因为贯穿历史朝代较多,给学生们提供了较多能够写成札记的素材,对于文学知识的扩充和培养创新思考能力是极为有帮助的。

三、“古今字”教学改革方法

从实践的角度出发,现代“古今字”的教学主要是依靠于教材,教师按照教材内容进行讲解和部分扩充。而这些对于学生们能真正了解古汉语文化和汉字的变化是远远不够的。教师作为“传道授业解惑者”,需要时时关注文字研究的发展情况,将部分还未纳入教材的“古今字”列入教学内容,以下两点是笔者认为的较为合适的改革方法。

(一)引入最新汉字研究成果

由于现代知识更新换代的速度极快,在汉字研究上也有较多新的成果出现,使得教学内容更丰富且更贴切时展要求,也能使得教学更为严谨。比如在《旧唐书・食货下》中:“多属汴河干浅,又般运停留,至六七月始至河口。”此处的“般”是没有提手旁的,是在元明之际,才给“般”字加了提手旁,即为“搬”,也就有了现代常用的“移动物体的位置”意思的“搬”。实际上,近代汉字的发展,类似“般”与“搬”的例子还有很多,但是很遗憾,这种典型而具有启发性的例子并没有被纳入教材。相反的,在上古时代,为什么没有更多的类似用例被流传下来,其中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相关文献在流传下来的过程中,经历了一次次有意或无意的修改,这使得原始文献的本意难以被保留下来,也就难以看清文献的原貌,使得古汉语的研究过程上出现了些许的偏差。这也就是为何《太田辰夫(1991)后序》认为,“流传至今的所谓的上古文献其实都是“后时资料”,并不能用作完全反映当时实际情况的东西。”后人为了显示他所以为的“真”,在原有文献的基础上进行了改动,使得原有存在明显边界的现象变得混淆甚至混乱,因此,为了保证教学的准确性和严谨,教师必须要强调用近代汉字阶段的例子来验证或者说为讲解古今字提供一定的证据。

(二)认清古今字的内涵

现代学生难以学好“古今字”,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文字时代性的认识。比如说,范文正公――范仲淹的《岳阳楼记》:“政通人和,百废具兴”,用“具”表示都、皆是,可以认为是通假现象。但是在今天,在已经将音jù的总括副词规范为“俱”后,再写“万事具备,只欠东风”就是写了一个不规范字,可以认为是犯了语言错误。由此可见,由于所处时代背景的不同,相同的思考方式和文字分析是存在变化的,而从历时的角度讲,“具”与“俱”的变化实际上就是一种“古今字”的现象。

在教材中一般是难以将古今字的问题讲述清楚的,本着科学严谨的教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治学要求,古代汉语课程的教学老师和学习古汉语的学生需要进行合作,在现有的基础上利用一切资源,探究与验证实例,在任何有联系的几个字之间都要思考一下,这几个字之间有时代的联系吗?长此以往,在这样的教学方式下,学生会发现原本枯燥无味的汉语学习实际上也是十分有乐趣的。而笔者认为,兴趣在教学中是十分重要的,古今字的学习并不是能独立完成的,作为一名合格的古汉语教学教师应在教学过程中,积极担当引导者的角色,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激起他们学习“古今字”的兴趣。

结语

古代汉语课程中“古今字”的教学是存在很多需要探究的地方,本文只是冰山一角,我们从古汉语学习中所能感受到的我国传统文化历史的传承和古汉语汉字变化的魅力,是肯定不止这些的,而“古今字”的教学也存在更多的教学方式、教学手段和教学内容值得我们探究。对古今字教学方式和改革是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完成的,需要文字研究者和学习文字的学生共同探讨分享,使得其能在“大同小异”的整体环境下蓬勃发展。古今字作为我们中华民族古代汉字文化的绚烂一笔,有着难以言喻的意义,我们需要进行保护和传承,将之分享与下一代,让现代的学生也能了解古汉语的历史沉淀和文化魅力。语

参考文献

[1]刘君敬.论古代汉语课程中古今字的教学[J].现代语文(教学研究),2013(12).

[2]余淑荣.古汉语中容易混淆的用字现象――通假字、古今字与异体字新辨[J].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04).

古代文学成就篇(4)

文学作品脱离不了关于“情”的描述,所谓“一枝一叶总关情”,又说“一切景语皆情语”,这点在中国古代文学艺术作品中表现得尤其明显,脱离“情”字,文学便不成其为文学,艺术也就没有了生命与灵魂;因此,分析古代文学艺术作品,必须习惯于从“情”字入手,解剖开了古代文学作品中的“情”的元素,也就能够充分把握住古代文学作品的脉搏所在了。

一、古代文学中“情”的要素具有原创意义

古人对世界的认知,以“天人合一”为主要特征,其情感体验也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情感体验属于一种感性活动,这就决定了古人在文学创作中的体现出来的“情”是具有原创意义的;文学艺术本身是文化的子项目,其必然是从属于文化并受文化的制约的,因此,揭开了“情”在古代文化中的原创意义,也就自然揭开了“情”在古代文学中的原创意义;对于古代文学而言,其显著的特征就是缘情而生与缘情而立;对于古人而言,其生存的过程就是情感体验的过程,因此,中国古代的文化不可避免的成其为一种情感体验类型的文化,所谓“凭天机本能,糊涂了事”,便是对这种情感体验文化的直观描写,充分体现了难以言说的直觉体验的文化特征,这也构成我们古人把握世界的基本方式;正因为古人的情感来自于生活中直观的体验,因此,古代文学中关于情的内涵意义,首先就是一种原创性质的意义。

二、古代文学中“情”的要素具有本真规定

情是属于一种人性的本能,是不需要去特意学习而能具备的一种特质,表现为喜怒哀乐爱恶等等方便,这是一种本能生理需求,是人的一种生命活动的自然行为;因为情发端于生命的本真,所以情的状物又往往和另外一个用来表述生命存在特征的“性”连接起来使用,通称性情之谓;古人热衷于对各种社会现象的探究,以追求其本真为目的,古人在建构文化和艺术实践方面,往往是从追求其本真的角度出发,并基于本真的标准来把握事物的发生发展的原理,评判行为的标准。因此,可以理解在古代文学中体现的“情”的要素,本身就是古人对事物本真的一种探索和尝试,所以可以这么说,古代文学中体现出来的“情”,符合本真的规定。

三、古代文学中的“情”具有原创意味

古人的思维形态中,其情发乎于本真,而本真出于血缘亲情,因此,古代文学中的情之一字,是具有原创特征的,其本质上是古人建构和把握世界的心灵方式;古人通过这种思维形态来关联日常社会文化生活活动与艺术活动,并使二者之间不存在于直接明显的界限和区别。古人的情感主要是一种体验型的情感思维模式,其关注点在于现实与历史的各种情感关系,这种情感关系的包含范围相当广泛,不但包括人们之间的情感关系,也包含个体的人与整个社会之间的情感关系,还涉及到社会的人与大自然之间的情感关系,通过对这些情感关系的体验,并细腻真切的表述出这种情感体验,便构成情在古代文学中的体现。

四、古代文学中“情”是创生艺术的母体

中国古代艺术不同于西方艺术的明显差异,在于中国古代艺术中往往充满了强烈的抒情要求,这种早熟的抒情艺术,催生了我国古代文学艺术各种形式的创造性涌现。在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形式中最早出现的无疑是音乐,而音乐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抒情性;音乐不但是中国古代文学艺术中最早出现的形式,更重要的是其中国古代音乐的出现是一种自觉的行为,并在这种自觉中走向成熟。音乐之外中国古代艺术中另一个很早就出现的艺术形式就是诗,而无论是音乐还是古诗,其都是以抒情为基础,并通过情与乐将诗与音乐有机结合,形成了璀璨的艺术隗宝。音乐与古诗通过情的粘合而为一体,体现的是中国古代的人伦文化,这种人伦文化构成了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本质。

古代文学成就篇(5)

【关键词】

古代文学;情感;体验式思维;本真;原创

文学作品脱离不了关于“情”的描述,所谓“一枝一叶总关情”,又说“一切景语皆情语”,这点在中国古代文学艺术作品中表现得尤其明显,脱离“情”字,文学便不成其为文学,艺术也就没有了生命与灵魂;因此,分析古代文学艺术作品,必须习惯于从“情”字入手,解剖开了古代文学作品中的“情”的元素,也就能够充分把握住古代文学作品的脉搏所在了。

一、古代文学中“情”的要素具有原创意义

古人对世界的认知,以“天人合一”为主要特征,其情感体验也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情感体验属于一种感性活动,这就决定了古人在文学创作中的体现出来的“情”是具有原创意义的;文学艺术本身是文化的子项目,其必然是从属于文化并受文化的制约的,因此,揭开了“情”在古代文化中的原创意义,也就自然揭开了“情”在古代文学中的原创意义;对于古代文学而言,其显著的特征就是缘情而生与缘情而立;对于古人而言,其生存的过程就是情感体验的过程,因此,中国古代的文化不可避免的成其为一种情感体验类型的文化,所谓“凭天机本能,糊涂了事”,便是对这种情感体验文化的直观描写,充分体现了难以言说的直觉体验的文化特征,这也构成我们古人把握世界的基本方式;正因为古人的情感来自于生活中直观的体验,因此,古代文学中关于情的内涵意义,首先就是一种原创性质的意义。

二、古代文学中“情”的要素具有本真规定

情是属于一种人性的本能,是不需要去特意学习而能具备的一种特质,表现为喜怒哀乐爱恶等等方便,这是一种本能生理需求,是人的一种生命活动的自然行为;因为情发端于生命的本真,所以情的状物又往往和另外一个用来表述生命存在特征的“性”连接起来使用,通称性情之谓;古人热衷于对各种社会现象的探究,以追求其本真为目的,古人在建构文化和艺术实践方面,往往是从追求其本真的角度出发,并基于本真的标准来把握事物的发生发展的原理,评判行为的标准。因此,可以理解在古代文学中体现的“情”的要素,本身就是古人对事物本真的一种探索和尝试,所以可以这么说,古代文学中体现出来的“情”,符合本真的规定。

三、古代文学中的“情”具有原创意味

古人的思维形态中,其情发乎于本真,而本真出于血缘亲情,因此,古代文学中的情之一字,是具有原创特征的,其本质上是古人建构和把握世界的心灵方式;古人通过这种思维形态来关联日常社会文化生活活动与艺术活动,并使二者之间不存在于直接明显的界限和区别。古人的情感主要是一种体验型的情感思维模式,其关注点在于现实与历史的各种情感关系,这种情感关系的包含范围相当广泛,不但包括人们之间的情感关系,也包含个体的人与整个社会之间的情感关系,还涉及到社会的人与大自然之间的情感关系,通过对这些情感关系的体验,并细腻真切的表述出这种情感体验,便构成情在古代文学中的体现。

四、古代文学中“情”是创生艺术的母体

中国古代艺术不同于西方艺术的明显差异,在于中国古代艺术中往往充满了强烈的抒情要求,这种早熟的抒情艺术,催生了我国古代文学艺术各种形式的创造性涌现。在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形式中最早出现的无疑是音乐,而音乐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抒情性;音乐不但是中国古代文学艺术中最早出现的形式,更重要的是其中国古代音乐的出现是一种自觉的行为,并在这种自觉中走向成熟。音乐之外中国古代艺术中另一个很早就出现的艺术形式就是诗,而无论是音乐还是古诗,其都是以抒情为基础,并通过情与乐将诗与音乐有机结合,形成了璀璨的艺术隗宝。音乐与古诗通过情的粘合而为一体,体现的是中国古代的人伦文化,这种人伦文化构成了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本质。

古代文学成就篇(6)

1 不同的需求及开发比较。“中国古代文学史”这门课程的通行教材是由游国恩主编的《中国文学史》与社科院编撰的《中国文学史》;“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的课程上用得比较多的教材是朱东润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改革开放后,古代文学领域新的研究成果层出不穷,也有各种新教材、新作品选诞生,但用来用去,大都觉得游国恩、朱东润的这两套教材是很不错的。原因就在于,“中国古代文学”的重点是作品,作品是稳定的,那么教材也可以保持相对的稳定。

但也应该注意到,当前各地研究地方文学史的热情很高,有的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而省级、校级项目就更多了。在少数民族地区研究地方文学史时,古代少数民族作家的创作也应该属于古代文学研究与教学范围。各地方文学史和民族文学史因地域的不同而呈现出非常不同的面貌。从大一点的范围说,以长江为界,南北文学的不同早引起历代学者的注意;又如广西广东虽然同属岭南文化,但二者地方文学的差异不言而喻。科研上对地方文学的资源开发,必定影响到教学。一是从观念上讲,要不要让这些内容进入课堂;二是从方法上讲,如何让它们进入课堂。以前,中国古代文学的教学是依照通行教材来进行的,如果现在有意识地适当增加或突出这些地方色彩内容,不仅仅可以提高地域大学生的自信心、适应各地方提出的建设“文化大省”的目标,而且从文学史本身来讲,发展主线与个别现象的比较使人们能更设身处地地感受和理解古代文学。

而作为师范院校,古代文学教学改革又面临着如此现实:与综合性大学或其他单科性大学相比,师范院校的古代文学教学应该是有特殊性的。这是因为师范院校与综合性大学、理工科院校相比,学生的就业、工作性质有很大的不同。那么,此二者的古代文学教学是不是也应该有所不同?就师范院校的古代文学教学来说,其开发古代文学教学资源的努力方向之一,就是想方设法突出师范教育特点,把古代文学教学与师范技能的训练结合起来。

2 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目的。我们现在所说的古代文学教学与“五四”以前传统的古代文学教学不同。传统的古代文学教学,一是读“经”,即读以“十三经”为领衔的先秦诸子著作;二是读文学作品,读“一代之有一代的文学”,即楚辞、汉赋、六朝骈文、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现在先秦诸子著作的内容已分散融通在古代文学教学中,没有单独成为一个系统来教授,能体现其独立性的只是作为文学史的一个时段。但是,自古以来,“十三经”和先秦诸子著作是国学的基础与灵魂,也是古代文学的根本与精髓。一来因为“经”的意义指向是“治国平天下”的社会责任与人生理想,是“修身齐家”的道德修养、立身处世,其核心的儒、道之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立身世界文化之林的实践及其象征,意义定位在人文关怀与直指人心上。我们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不是仅仅教现在的学生懂得现代社会的生存竞争、人生拼搏与物质消费,而更要使他们成为一个健全的人、完整的人。二来先秦诸子著作是古代文学的活源之水,所谓“文出于《五经》”、“文出于六艺”。而一个人诗意化生活的基础就是文学修养。因此,如何开发以“经”为领衔的古代文学资源也应该在我们教学改革的视野之内。

二、多媒体、网站、文史哲结合与教学方法的资源开发

古代文学课程以前是大学中文系的重点;而当全面铺开“大学语文”教学时,古代文学课程从中文系的主干课程又成为全校的素质课,这就为古代文学课程教学对象的资源开发提供了一个绝好的机会。随着教学对象的扩大,教学方法的开发与新教学手段的开发也应运而生。

1 多媒体教学全面铺开。对于古代文学教学来说,多媒体技术可以提供各种典籍的图片、古代作家的手迹、画像,古代文学的原典图样,古代诗歌的吟诵、古代戏剧的演出实况、古代文学文物、景观、遗迹的照片、古代文学发生各时期的历史地图、古代文学改编的影视等等资料。这些弥补了传统授课的不足,丰富了课堂教学内容,使学生可以更直观地学习,感觉古代作家离自己很近。

2 古代文学教学网站的建立。当代教育的发展离不开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技术和互联网的建立,突破了原来的空间观念,突破了地域的限制,为教学资源的共享提供了有效的平台,网络为古代文学教学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我校紧紧抓住这一机遇,建立了中国古代文学教学网,为辅助传统课堂教学和多媒体教学做了有益的尝试。通过教学网将有关电子网络资源整合链接,整合了大量的网络资源文献,其中包括历代的史书文献、历代的文学总集文献、历代作家文集文献、各种电子数据统计系统、各种专题研究等。还可以及时把当前古代文学教研通讯、学术讯息动态地出去,也可以把历代作品、教学大纲、授课教案、课堂实录等放在网上,与学生组成互动空间,开展课外学习。让网站成为学生了解古代文学、理解古代文学的重要活动场地,并提高了学生的科研能力与运用网络学习和搜寻资料的能力,而通过对学生的科研辅导检验课堂教学的效果,可以强化学生对教师教学的反馈。

3 文、史、哲结合的教学实现多学科的交叉。大学里以前讲授古代典籍是以院系的学科专长为单位的。如讲授《论语》时,中文系把它当作文学读本,侧重于分析语录体散文的言简意赅、含蓄隽永,总结孔子的“思无邪”、“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等文艺理论观点。而教育系把《论语》当作教育读本,重点讲讲孔子的教育思想与教育实践。而哲学系、历史系又把《论语》当作哲学读本和历史散文,侧重于讲孔子“仁”和“礼”的观念,讲孔子周游列国的史实。这样各个专业的学生学到的只是部分《论语》,看到的只是孔子的某一面。那么,我们为什么做不到把完整的孔子、完整的《论语》教授给我们的大学生?这就要求实现多学科的融合。目前大学教育是分院系、分专业的,各院系、各专业都有各自的专业特点与专业方向,突破各自的专业特点与专业方向,将打乱当前的教学管理体系;而不突破各自的专业特点与专业方向。在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方面又有缺陷与遗憾。多学科交叉授课一方面要求老师具

有文、史、哲结合的教学能力;另一方面要开设全校性的公共选修课和公共素质课,让学生自由选课,按兴趣选课,按自己的目标选课。这样就为《论语》《老子》等国学经典完整地走进课堂提供了条件。

三、提高人文素质、强化动手能力与教学主体的资源开发

观念的转变在于:把本来是单纯知识传授的古代文学教学目标改变为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时,我们的古代文学教学又有哪些资源可以开发?当把本来居隅于中文系或文学院的古代文学教学推广到全校文科、理科、工科作为素质课时,古代文学教学又有哪些特殊性?针对当前的“国学热”,我们组织大学生作了一个调查报告。该调查报告首先阐述了在高校校园内开展国学经典教育的意义和作用,并通过对学生课程学习心得的整理,以及对调查问卷的分析反映本校学生对传统文化传承的态度和看法,以教学实例体现国学教育对高校学子思想、言行转变的积极影响和重要作用。其内容有:当今大学教育的角度阐述国学教育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研究,阐述了大学生对国学经典教育的认识,大学生国学经典课程的学习反馈及国学教育对大学生人生道路设计、人际交往、价值观念、自我修养和社会工作意识的影响,并提出大学国学经典教育教学的实践探索与推广建议。通过调查与研究,我们认为可以把教学主体的资源开发进行定位:

古代文学成就篇(7)

中国古代文学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其涉及人物之多、作品数量之大,从对宋代主要文学作品集的粗略统计即可看出一斑:北京大学古文献研究所编《全宋诗》收录可考诗人9000余位,诗歌作品20余万首;四川大学古籍研究所编《全宋文》收录宋代作家近万人,作品17万余篇;唐圭璋编《全宋词》收录宋代词人?1 330余位,词作近2万首。各书补遗之作尚不在以上统计数字之中。对高校古代文学教师来说,要讲好这门课程实非易事。笔者对当前部分高校古代文学教学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并对相关资料进行了梳理,发现在古代文学教学中仍存在若干误区。这些误区是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形成的,并已引起部分高校的重视。需要说明的是,笔者并非是要对当前高校古代文学教学进行批评,只是想发表一点看法,以期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古人云,“切磋琢磨,屡治而益精”[1],即此之谓也。

一、误区之一:以史为纲,忽视文学原典

当前,高校古代文学教学主要是以讲授文学史为主,以分析文学作品为辅。这是解放以后,在考试“指挥棒”的指引下逐渐形成的教学传统。直到今天,在各种类型的涉及古代文学知识的考试中,仍以文学史为主。这也是产生今天古代文学教学重视对文学史的讲授、轻视对文学作品的分析的现象的主要原因。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舍本逐末,以偏概全。古代文学的教学内容包括文学史与文学作品两个方面。文学史就是文学的历史,主要包括文学理论、文学批评、文学鉴赏等内容。学习文学理论是为了指导文学创作,而学习文学批评与文学鉴赏是为了评价与审视文学作品。很显然,对于古代文学教学来说,这些内容虽然很重要,但它们不能代替文学作品本身。因为,文学批评与文学鉴赏都是以文学作品为基础的。就整个古代文学结构体系来说,文学作品应占有主要地位,讲授时也应占据主要课时量。况且,学生们也只有在充分了解文学作品的基础上,才能对文学史上有关该作品的评价做出全面的、深刻的、正确的分析。如果我们没有读过文学作品本身,而仅凭文学史上的观点去评价一部文学作品的话,那么我们的评价将是非常空洞的,而且是没有说服力的。目前,许多高校对古代文学的讲授主要以讲文学史为主,而略讲或者不讲文学作品。其实,这是一种舍本逐末的行为。因为学生们更多的是从文学作品中而不是从文学史中汲取知识与营养。例如,有些学生没有读过《水浒传》,只能对《水浒传》的艺术特色、写作源起、结构体系等侃侃而谈,而对《水浒传》的具体内容却并不了解。“以史为纲”进行教学的结果是使学生偏执于对浅层次知识的了解,而不能洞悉文学原典的真谛。

其次,观点陈旧,非出己意。文学史是当代人写给当代人看的,其对文学作品内容的理解及艺术特色的分析等都具有历史性。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学史对同一文学问题所持的观点或许有很大不同。即使在同一历史时期,不同的人在写文学史时,由于占有资料以及归纳角度的不同,所持的观点也未尽相同。以“变文”的定义为例,游国恩主编的《中国文学史》认为是“寺院僧侣向听众做通俗宣传的文本”[2],袁行霈主编的《中国文学史》认为是“转变的底本”[3],刘大杰主编的《文学发展史》认为是“讲唱奇异故事”[4],郑振铎主编的《中国文学史》认为是“和演义一样,把故事再演说一遍”[5]。如果我们的古代文学教学以史为主,而忽视对文学作品的讲授,那么将会使学生失去判断的标准。要么是对某个观点深信不疑,要么是面对不同观点莫衷一是。由于对文学作品本身缺乏足够的了解,他们很难提出属于自己的观点。毋庸讳言,学习文学史其实是学习文学研究史。今天所谓的文学史无非是用一代一代人的文学研究资料堆成的历史。“以史为纲”的教学将使我们越来越疏离文学作品。与此同时,文学史对各类文学问题所持的观点也会严重地影响我们对文学作品的分析与理解。

第三,涉猎狭窄,忽视原典。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我国的人文学科呈现了愈分愈细的趋势。文学史教材也由“涉猎广泛、兼容并包”,转为“深究一艺、不关别类”。内容精于专,而失之泛。五四之前,对中国文学的学习历来是以直接讲授、背诵文学原典的形式进行的。“文学史”之名是晚清以后才出现的。可以说,此前的中国文学是只有“文学”而无“史”。虽然继唐代吴兢的《西斋书目》之后,诸家书目有了“文史”之称,讥评文人之得失,然仅附于“集部”之末,难登大雅之堂。范晔首创《后汉书》,其中的《文苑传》虽开辟了正史文人传记之先河,但于文学史不大相干。这种“大文学”观念一直持续到近代。据复旦大学周兴陆先生考证,中国人撰写的第一部文学史是东林书院教授无锡人窦士镛于1906年油印出版的《历朝文学史》[6]。其内容乃涉及经、史、子、集等各个方面,延续着广义文学的观念。其纯文学理论的部分只占很小的比例,主要是对各时期文学作品的脉络加以说明,总体上仍是为阅读文学作品服务的。而在以后的文学史中,纯文学理论的比例逐渐提高,且逐渐专门化,最终形成狭义文学史的观念。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对文学原典的阅读愈发缺乏兴趣了。

二、误区之二:独学不用,教学目标得不到实际落实

统而言之,古代文学课程最主要的教学目标有两个:一是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二是培养学生的写作能力。这两个方面其实都离不开实践训练。人文素养包括人的气质、情趣、意志、道德修养等,这些并不是靠背诵几首唐诗、宋词就能得到提升的,还需要深入的精神体验才行。我们学习古代文学不仅仅是为了积累知识,而且要从古圣先贤留给我们的丰富经典文学作品中体悟人生,陶冶情操,认识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同样,写作能力的提高也是以大量阅读、鉴赏经典文学作品为基础的。当前高校古代文学课程的教学效果并不理想,原因之一就是“只学习,不应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只讲不练,忽视实践教学。就古代文学课程教学来说,不论是人文素养的培育,还是写作能力的提升,都离不开实践教学。古人立身处事的道理是暗含在文学作品之中的。通过对古代文学的学习,我们要使学生明白文学作品中所包含的深层次的道理,并引导他们将这些道理应用于自身。只有这样,才能使其人文素养真正得到提高。以《史记•项羽本纪》的教学为例,教师除了讲授文章的行文风格、艺术技巧、人物形象、文体类型以及所记历史事实等知识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引导学生深入思考“通过对这篇文章的学习自己究竟从中得到了什么启示”、“自己从中学到了什么做人的道理”、“于自己的人生有何帮助”等问题。古人云“读书百遍,其义自见”[7]、“文选烂,秀才半”[8],其实强调的就是学习与模仿经典范文的重要性。读的多了,练习的多了,掌握了各文体的写作规律,写作能力自然就会得到提升。所以“读”与“写”应该贯穿古代文学教学的整个过程。在教学中,教师应该引导学生对诗、词、曲、歌、赋、文、小说等各类文体进行创作训练,把他们变成温文儒雅之士。

第二,隔绝古今,对古代文学敬而远之。目前,在高校仍有相当一部分师生认为,古代文学就是过去的语言文化,是死去的文本,面对它仿佛有一种距离感,更不用说身临其境地感受文学作品的丰富内涵了;还有的甚至认为,古代文学作品的内容于今天毫无关涉与益处,只能用来欣赏。许多学生感觉自己只是在被动地学习古代文学,而无法融入古代文学的智慧体系之中。他们很少思考古代文学中所涉及的某些问题对其自身发展及当今社会有何影响,认为其虽然博大精深,但所关涉的内容与今日的社会生活相距甚远,并无实际用处。基于以上认识,多数师生对古代文学持“敬而远之”的态度。事实上,中华文化是一脉相承的。作为文化之基的中国文学也是一脉相承的,是没有古今之分的。之所以将其分为古代文学、现代文学、当代文学,主要是为了方便研究与教学。跨越两千多年的古代文学作品和我们当今的社会生活其实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古代文学作品中所赞扬的知耻、守信、气节、伦理、气度等人文精神,同样也是当今社会所大力倡导的。在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古今都是一样的。因此,我们在进行古代文学教学时,不应隔绝古今,更不应将古代文学看作是过去的事情,于我们无关。虽经世事流转,朝代更迭,然于人之常情,古今一也。原因很简单,一是共同的人性,二是文化的传承与积淀。学习古代文学作品其实就是在与古人对话,读古代高品大德的文学作品,无疑将使我们受益良多,除了“文章之艺”之外,于人生、事业、家庭诸端皆必有可取法之处。

三、误区之三:避重就轻,讲授内容存在片面性

古代文学作品数量庞大,我们不能对其一一进行讲授。但是,这不应该成为某些教师任意选择篇目进行讲授的借口,也不应该成为教师任意选择某些文学史内容作为讲授重点的理由。事实上,古代文学教学应遵循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要把各个历史时期最有代表性的作品、最主要的文学思潮、最重要的文学家以及最基本的文学体裁讲解清楚,使学生对上述内容有所了解。然而,在实际教学中却存在着以下两种现象。

第一,驾轻就熟。有些教师只讲传统名篇,而对自己不感兴趣或不太熟悉的篇目不做讲解或略作讲解。很显然,这种讲法不能反映整个古代文学的实际面貌,学生也得不到应有的训练。名篇固然重要,而对于那些反映一代文学风貌的赋、玄言诗、宫体诗、诗僧及其作品、笔记文、八股文等也需兼顾。其实这些作品就像唐诗中的“排律”一样,虽然数量不多,也非主流文体,但其中却包含了大量的艺术技巧与历史、文学知识。比如,“四六”文为历代“章表奏记”所用之体,历经唐、宋古文运动而不衰。在宋代,四六的好可以青云直上,官运亨通。文章利病,不在奇偶。对于这种集智慧与技巧于一身的文体,我们应在古代文学课堂上进行详细讲解。古往今来的事实证明,只有经过技巧训练,写作能力才能真正得到提高。再如,作为明清科举程文之一的“八股文”也并非像某些人描写的那样可怕。作为明清两代知识分子竞相习作的文学体裁,在我们的古代文学课堂上介绍一点也未尝不可。要让学生全面了解古代文学的整体风貌,一方面要尽可能选择合适的教材,另一方面,要合理安排课时。即使教材编排有所遗漏,对于这部分内容,教师也应该适当补充一点,务必使学生有“大文学”的眼界,而不能只局限于传统经典名篇之一隅。

第二,重雅轻俗。当前高校的古代文学课程多以讲授各个时期贵族文人所创作的传统诗文为主,可以说是将雅文学之路一走到底,而对俗文学不大重视。这虽然和历代流传下来的俗文学作品较少有关,但更重要的原因是由于长期以来人们对俗文学持轻视态度所造成的。许多优秀的俗文学作品难以被选入教材,现行文学作品及文学史教材中雅俗比例悬殊。雅文学作品比比皆是,而俗文学作品却寥若晨星。这是导致广大师生注重雅文学的直接原因,而对俗文学不甚措意。雅文学是用精致的贵族化的书面语言写成的,而俗文学是用世俗的平民化的书面语言写成的,在古代文学领域,其实雅、俗一直是并存的。就文学作品的整体来讲,俗文学作品的数量并不比雅文学少。这从敦煌藏经洞所存唐、五代、宋、元作品中可见一斑。雅、俗文学作品之间也并无绝对的界线。同一文学家,可能既创作雅文学作品,也创作俗文学作品。南朝民歌转为宫体诗、宋词由宛约到豪放、宋诗的以俗为雅等,其实就是由俗到雅的转变。俗文学作品对下层社会生活的反映是雅文学作品所无法替代的。所以,我们今天应更加重视历经数百上千年而沉淀下来的为数不多的民歌、史诗、神话、寓言笑话、民间故事、禅宗灯录、道家语录、词曲、宝卷、小说、杂剧等俗文学作品,充分发掘其所蕴涵的文献价值,而不是把它们当成文物而束之高阁。只有做到雅、俗并重,我们才能从古代文学作品中全面汲取营养。

四、反思

1.应充分重视古代文学教学

教育的目的不是要培养在某一方面技能突出而在其他方面什么都不中用的人,也不是要培养对某一领域钻研得很深,而对其他领域却一无所知的人。这就要求我们要加大人文教育的力度,这也是高校的理科专业开设“大学语文”、“艺术欣赏”等通识课程的原因所在。古代文学为国学之基,是人文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古代,特别是先秦时期,文、史、哲以及艺术之间的界线是不甚分明的。比如《周易》、《老子》、《庄子》、《墨子》等既是哲学著作,也是文学著作;《诗经》、《礼记》、《荀子》等既是文学作品,其中也有大量的关于音乐、舞蹈等艺术方面的论述;《尚书》、《春秋》、《左传》、《国语》、《战国策》等既是文学著作,也是历史著作。而且古代文学不管在作品数量和时间跨度上都大大超过现、当代文学作品之和。在传承中华文化以及培养国人的人文素质方面,它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文学反映现实的广度与深度未必能够超过历史与哲学,但文学所具有的审美性,更能感染读者。中文系古代文学课程的教学质量,小而言之,对于全校人文教学具有示范作用;大而言之,对于中华文化的继承与发扬,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高校古代文学教师的责任可谓重大而艰巨。因此,应加强对这门课程的重要性的认识。

2.应加快古代文学教学改革

以上问题不是短期内形成的,也不是由某一个方面原因造成的。要改变这种局面,需要进行多方面的努力。首先,要编出内容全面、雅俗比例得当、重点突出、应用性强、有针对性的文学史教材。其次,古代文学教师要有传承与发扬中华传统文化的使命感与整体眼光。“这门课程不应被当成“史”或“论”来讲解,而应重点讲授文学作品,引导学生多读和细读经典文学原著。使学生通过阅读感受中国文学的艺术魅力,从而培养学生典雅的气质与高尚的情趣,并进一步体悟中国文化的深厚底蕴”[9]。再次,要改革古代文学的教学方法。应加强师生互动,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在课堂讲授的同时辅以背诵与模仿训练。通过学习和借鉴古典名篇的语言艺术,将其转化为一种实用的技能,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最后,在学习古代文学时,应消除白话与古文、雅与俗的人为界线,同时也应消除贵古贱今、以今非古、重雅轻俗等错误观念。

?参考文献:?

[1]叶燮.见《原诗•一瓢诗话•说诗啐语》[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6.?

[2]游国恩,等.中国文学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540.?

[3]袁行霈,等.中国文学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430.?

[4]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中卷)[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26.?

[5]郑振铎.中国文学史[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377.?

[6]周兴陆.窦警凡.历朝文学史——国人自著的第一部文学史[n].中华读书报,2002-01-16.?

古代文学成就篇(8)

关键词:中国;古代文学;人文精神;关系;影响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3)10-0000-01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经济利益已经成为了绝大多数的最为重要的追求,精神层面的追求也因此而被忽略,人文精神的培养与弘扬已经成为了社会边缘化的东西。在现代社会当中,人们虽重视教育工作,但对于人文精神的培养意识已经很低。这就使得我国的教育者开始为社会大众的精神层面发展而担忧。中国古代文学伴随中华民族走过五千年风风雨雨,修正了世代中国的思想与观念。因此,中国古代文学当中所蕴含的人文精神是实现我国社会更好发展的重要内容。所以,本文对中国古代文学与人文精神进行研究,是有一定的社会现实意义的。

一、中国古代文学与人文精神的联系

中国古代文学,是我国的先人留给后人的宝贵的精神财富,一直影响着世人精神层次素养的形成与发展。从最早的《诗经》到唐诗宋词,再到清代小说,这些得以流传的文学作品当中,都记录着那个时代的人文精神,是其社会的缩影。也正是这些作品,使正确的人文精神得以传递,给予现代人正能量,引导其学习更好的人文精神。另外,这些中国古代文学作品的创造者,都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或者教育家,对于世代中国人民的思想发展起到了启蒙与引导的重要作用,使我国正确的人文精神得以发扬光大。中国的古代文化与中国的人文精神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中国古代文学蕴含着人文精神,而人文精神指导着中国古代文学向更好的方向发展。中国古代文学当中所精忠报国的大义大忠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忧国忧民,遍及经济、军事与政治等各个领域,成为了那一代人以及现代人前进的思想动力。现代社会当中所存在的人文精神与古代文学作品当中的人文精神有着密切的联系,现代的人文精神是发扬中国古代人文精神的重要基础。在现代人文精神的基础上进行中国古代文学当中的人文精神培养,对于社会文明进步有着难以言喻的作用。

二、中国古代文学对于人文精神的作用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中国的古代文学作品数量极多,其中有很多精神值得我们现代人学习。下面,我们就从几个不同的角度对中国古代文学对于人文精神的作用进行简要的分析:

1、民生为核心

所谓的人文精神,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就是当时的社会人对于所在社会的生存状态的思考与描绘,对于更好的社会形态的探索与表达。在中国的古代文学作品当中,有着明显的人文特色,对于人的主体地位的要求很是突出。这就使得中国的古代文学在民生层次的讨论与记载颇多。比如说民为邦本的民生思想,最先是在先秦时代提出的。在我国的孔子的儒家学说当中,“仁”是儒家学说的核心,而“仁”当中就强调一点“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样的观点足以说明我国古代的人文志士对于人民重要性的肯定与憧憬。中国有一句俗语,“得民心者得天下”,这一文学观点在我国政治方面的影响是极为深远的。中国古代文学当中的民生人文精神对于我国古代君主以及现代的国家决策者的国家管理工作都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

2、忧患意识的培养

我国的文人墨客,对于国家的关注程度很高,他们关于将自己的政治观点融入到自己的文学作品当中。比如我们前文当中提到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观点,就表达了诗人对于国家的关注与热爱,以国家为先,个人为后的精神,更彰显了诗人的忧患意识。在中国古代,战争发生的频率较高,所以,要稳定一个国家与其子民,就要有对国家政治形势的评估与预测能力,正确分析国家的外忧与内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家实现健康与和平的发展。目前,世界局势相对稳定,我国的发展也相对和谐。在这样的形势之下,我们也应当具备相当的忧患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提高自己的警惕心,更好地为国家的发展制定战备,使国家在世界格局中占有优势。其次,我国各行业内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以忧患意识来提醒自己不断进步,不断进取,以更好的状态去迎接未来的挑战。

三、加强中国古代文学中人文精神传播的对策

中国古代文学是我国人文精神方面的瑰宝,因此,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都应当将其作为重要的学习资源,更好地探索我国古代文学当中的人文精神,使其助于于国家发展,社会稳定。

1、重视学生对中国古代文学中人文精神的学习

正所谓,少年强,则国强。要想将中国古代文学当中的人文精神进行弘扬,就要从我国的学生开始抓起。无论是小学生,还是大学生,教师在进行教学活动之时,都应当有意将我国的古代文学当中的良好品德进行传输。学生对于知识的接收与领悟能力是很好的,所以,要让学生从小理解中国古代文学的重要性与人文精神的重要性。只有这样,在未来的道路当中,学生才可以自觉学习中国古代文学,落实正确的人文精神,更好地为社会奉献自己。

2、呼唤社会大众进行中国古代文学中人文精神的学习

社会大众是进行中国古代文学与人文精神传播的主体。就目前来看,我国的儒家思想在社会当中的传播力量十分强大,并且已经遍布世界各个国家与地区。我国古代人文精神之所以受到如此欢迎,除了其本身具有正确性之外,还因为当代社会人文精神的缺乏。因此,我国相关部门应当大力进行中国古代文学与人文精神的宣传工作,在能力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国学教育课堂的建设,使广大社会群众可以接受到我国的国学教育,更好地领悟我国古代文学当中所蕴含的哲理与精神。另外,我国各大书店应当加强对中国古代文学作品的宣传,使每一个社会大众有机会将眼光投放于中国古代文化,得到了解它的机会。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以中国古代文化与人文精神的关系,二者的作用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推广中国古代文化与人文精神的对策。希望我国的相关部门可以重视起国学教育活动的举行,从学生与社会大众抓起,进行全民国学教育。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古代文学与人文精神可以使社会文明程度再次升级,社会稳定,国泰民安。

参考文献

古代文学成就篇(9)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大潮的冲击与现代西方思潮的涌入,中国古代文学这一古老的学科日受冷落,古典文学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一度有所动摇,部分学生产生了古典已成过去,没有必要再钻故纸堆的想法,厌学的情绪有所增强,这不能不引起中国古代文学教学与研究者的深思。而在反思中国古代文学教学的过程中,不少有识之士都认识到,中国古代文学教学观念的落后和教学方法的陈旧,是导致中国古代文学教学滑坡的重要原因;中国古代文学教学只有站在历史的高度,更新观念,增强古代文学教学的现代意识,运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才能激发出学生学习古代文学的兴趣。古代文学这一学科其内容凝聚着中国古代人民的智慧,是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的结晶,其知识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封闭性,同时又具有一定的变动性。说它稳定、封闭,是因为古代文学的基本框架、基本体系是已经成型了的。说它变化、开放,是因为对古代文学的诠释都会有那个时代的影子,因此,在挖掘古代文学课程中精华的同时,运用现代意识对古代文学进行诠释就成为本学科课程的主要内容。古典文学教学内容的重点在于通过对古代作家作品的阅读,把握文学发展的进程。早在战国时代,《孟子》就提出了“知人论世”的批评原则,指出与古人对话不仅要“颂其诗,读其书”还要“知其人”“论其世”。然而古代作家生活的年代距离现代已经相当遥远,古人的思想观念、处世原则、文体形式甚至语言习惯都与当今现实生活存在着相当的距离,因此我们与古人对话的障碍不仅仅是文字上的。

在教学中找到一些至今也仍有现实意义的话题切入,不失为消除障碍,进而激发学生兴趣的途径。例如讲授《离骚》以及先秦诸子散文,就可以把表现在屈原、孔子、孟子、墨子、荀子、庄子身上各有侧重的那种对国家、民族的强烈责任感,对现实的积极参与意识,以天下为己任的豪迈气概,忧世与愤世精神凸现出来,而这些正是当代知识分子依然承袭着的美德。可见知识分子阶层与它诞生时期的春秋战国时代的士阶层之间有着割不断的血脉联系。当今知识分子的许多优秀品质,正是士阶层某些特质的延续。这样便拉近了古代与现代的距离。学生会理出从屈原的“岂余身之惮殃兮,恐皇舆之败绩”,到杜甫的“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从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到东林党人的“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这样一条一脉相承的红线,从而理解了古人对“士”的种种解释,如“士,事也”,“凡能事其事者曰士”,“通古今,辨然否,谓之士”等等;也更加深切地认识到弘扬古代知识分子的优良传统,在当今振兴国家与民族大业中的现实意义。在讲述古代文学作品时,要着重于对作品的现代阐释,发掘其民主性的精华和艺术上的创造性成就,突出对于现实和未来具有重要意义的东西。这就要求我们能运用现代意识观照古代文学中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例如《老子》有云:“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又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我们不能只认为它是玄而又玄的玄学,其实这里含有宇宙形成的科学。试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8年世界科学报告〉摘要》中这样一段话:“(宇宙)大爆炸以前是什么样子?严格地说,什么也没有,就连空间或时间也没有。”这段话的意思与两千多年前的老子的认识竟有着惊人的相似!这正说明我国先哲的高度思辨的伟大成就。《诗经》中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古人这种提倡、崇尚、高度重视创新的思想正是推动我们中华民族进步和发展的动力。对此我们都要用现代意识加以阐发。一部中国古代文学史,其实就是一部不断创新的历史,一种新的文学体裁的诞生、新的文学观念的形成、新的文学思潮的出现,无不包含着创新意识和创造活动。我们也要把古代文学教学视为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它的作用不仅在于阐明作者和作品原来怎么样,更在于阐明文本及各种文学现象对我们有什么意义,或者说,通过教师运用现代意识,创造性的阐释、激活作品,使之与现实世界发生意义联系,并转换成一种精神滋养。这样,古代文学教学也就成为一个创造性过程,一个审美过程。例如,苏轼脍炙人口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传统的解释是表达了苏轼思想的苦闷,反映了它出世和入世的人生矛盾。这个说法自有其道理,但仅仅这样理解显然是不够的。有一位老师通过对此词的深入钻研,联系现实的人生体验,在讲课时着重分析了它的动人之处:一是揭示了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生哲理:人生的缺陷是绝对的,我们不能指望人生和世界完美无缺,只能在绝对的缺陷中寻求相对的完满;二是苏轼以博大的胸怀对人们发出的深情的祝福:“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因为人生的缺陷难以避免,人与人之间更需要互相关怀和抚慰。因此苏轼这一美好的祝福,才始终拨动着人们的心弦。由于教师注意用现代意识对古代作品作合乎情理的阐释,激活了作品的内在价值,拉近了古代作品与现实生活的距离,从而引起了学生的强烈共鸣,取得了育化心灵的效果。可以说这是古代文学教学改革所追求的一个重要方面。

古代文学成就篇(10)

中国古代文学是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职院校《大学语文》重点讲授内容之一,对学生中文水平的推动具有重要的作用。中国古代文学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呈现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特点。是我国历史发展的重要见证。但是随着全球化趋势的进一步深化,我国传统文化在国内双重文化思想的冲击下,呈现了愈加复杂的发展态势。如何在双重文化视角下,促进中国古代文学教学的发展已经成为当前中文和国学研究学者的重要课题。因此我们必须正视当前的古代文学教学的环境,在保持古代文学基本思想的同时和现代化的文化思潮以及教学技术相结合,促进古代文学的传承和发展。

一、中国古代文学教学的现实意义

探讨中国古代文学教学的意义,我们首先要追溯到中国古代文学存在的历史意义。中国古代文学作为高职院校公共基础课《大学语文》的重点讲授内容,在历史文化的承载上和学生文学思想的发展上占据重要位置。中国古代文学是传统和文学文化的构成,失去了传承的历史感,一个民族的来路和精神将会泯灭,而失去了文学性,我们就很难寻找到中华文明形成中诗性的发展轨迹。因此中国古代文学教学,对中华民族精神的凝聚和传统文化的传承上占据重要的基础作用。是现代文学发展的文字依据和历史积淀。当前各大高校对于中国古代文学教学的现实意义的认识,存在两个方面的思想:一是从知识层面分析,认为中国古代文学教学是学生掌握中国文学发展脉络和规律的重要支撑。是分析中国文学名家和作品的重要载体;二是从认知层面上分析,认为当前中国古代文学教学是学生文学思想培养、文化素养提升、审美情趣发展的重要保障,有利于学生增强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并最终为中华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贡献自身力量。

二、双重文化视野下如何推动中国古代文学教学的发展

双重文化实际上指的是中西文化的交融。中国古代文学在历史传承中有着极其鲜明的中国特色,而外来的西方文化则有着多样的表征和特色。当前在全球化大势发展的背景下,西方文化已经逐步进驻到我国国民的思想中。例如学生对古代中国提倡的“三纲五常”和西方提倡的“平等自由”的选择,绝大多数会选择后者。中华文明传统跪拜礼仪,也逐步被握手、拥抱所取代。并不是说这样的变化有什么不好,但是深入的研究发展中华传统文化实际上正面临着逐步消融的状态。由此也可以看出双重文化视野下,必然也会对中国古代文化的教学传承产生重要的影响作用,如何在此背景下,推动中国古代文学的继续发展已经成为我国中文教学的重要研究方向。

(一)继承和弘扬传统精神内核

中国古代文学教学实际上在我国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从春秋战国时期对西周《诗经》的征引,到汉朝时期将“五经”作为学宫,再到唐诗、宋词、清朝文学的发展,都显示出中国古代文学的历史存在价值。因此为了更好的适应当前双重文化的影响,中国古代文学教学最为重要的就是要保持传统文学的精神内核,追求古代文学内容的本质。从孟子提出的“知人论世”和“以意逆志”的观点中[1],我们可以提炼出,中国古代文学教学首要的任务就是要了解作家的生平、思想和生活年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深刻地了解作者的思想表达和创作风格。同时教师还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文学表达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老师可以倡导学生多读古代文学作品,培养自身的文学修养,并深入了解文学作品产生的历史背景,产生与作家之“志”相似的“意”才能更加深入的了解和传承传统文学的思想和精神,才能将传统的语境和现代文学创作相结合。

(二)引进西方文学和教学理念

传统和历史并不是止步不前的,而是在不断吸收和借鉴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同样的对于中国古代文学教学也是如此。双重文化的影响发展已经是当前历史不可逆的一股潮流,我们不能阻止它的发展,所以就只能适应。实际上19世纪末,洋务运动的开展,所提倡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在今天依然是有用的。西方文化的借鉴和教育理念的发展确实存在巨大的优势,对于古代文学教学首先在思想上,提倡传统精神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引进西方文学,如金开诚先生所写的《系统论与文史研究》就深刻的揭示了这一观点。其次在教学理念和方法上我们可以融入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例如,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利用多媒体,为学生提供可以感知的古代文学资料,提升传统教学的趣味性和新颖性。

(三)注重中西结合和情境教学

中国古代文学教学在现代化双重文化影响的背景下,如果单一的沿袭中国传统文学精神或者摒弃传统理念让西方文化成为主流的方式都是不正确的。最好的方法就是提倡“中西结合”的方法。教师在古代文学教学中,要保持传统的文学内容不变,利用西方自由、探究的教学理念,培养学生的自主表达能力和思维发散能力。可以让学生在理解作品内容和思想后,阐述出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和认知。其次教师在古代文学教学过程中应该注重“情境创设”,主要是因为当前古代文学的教学已经大大远离了当时的文学现象和作品产生的年代,学生根本不可能在思想上深入的追溯到作品产生的背景中。因此老师可以借鉴中国古代文化常识和人物背景,利用现代教学手段,为学生营造当时的情境,让学生在身临其境中,加深对古代文学作品的认同感。

三、结语

我们不可否认,中国传统文化是一个糟粕和精华并存的文化,对于中国古代文学而言也是如此,在当代教学环境中我们应该在坚守民族精神的立场中,重视双重文化的影响作用,积极的接纳外来的先进文学思想和教学手段,通过不断的调整和重塑,利用古代文学提高学生的文学知识积累的“骨骼”,用先进的思想和文化作为文学认知提高的“翅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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