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公允价值汇总十篇

时间:2023-05-15 16:26:00

资产评估公允价值

资产评估公允价值篇(1)

一、会计中公允价值的含义

会计中的公允价值是一个狭义的概念。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2006年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值是指在计量日进行的正常交易中,市场参与者出售某一项资产所能收到的价格或转移某一项负债所愿意支付的价格。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十二条定义: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公允价格并不是交易发生时的实际交易价格,而是根据市场价格信息进行重新计量的价值。由于在一个公平交易的市场上有供求者,也有需求求者,人们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和需求竞价,从而使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更能反映当时的真实情况以及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变化。

二、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的含义

与会计中的公允价值不同,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是一个广义的概念。资产评估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中介活动,它具备一项重要功能:为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提供合理资产价值咨询意见。资产评估对象的所有者和资产评估有关的其他当事人所需要的是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资产评估的客观依据对被评估对象进行客观、公平、公正的分析判断后估算出的合理价值。

确切地来讲,在继续使用假设下,评估师需要对被评估资产带来的预期收益进行估计,从而估算出被评估资产的价值。在非继续使用假设下,需要对被评估资产强制出售或快速变现的价格进行估计,从而估算出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评估人员在进行这些估算时,既要考虑市场价格因素,又要考虑评估当事人的接受程度。因此,这样估算出来的资产价值只能是一个评估各方当事人都可以接受的价值,即公允价值。

三、资产评估与会计中“公允价值”的相同之处

(一)公允价值计量对象相同.资产和负债都为资产评估和会计的公允价值计量对象。会计中的公允价值是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即包括资产中的公允价值,也包括负债中的公允价值。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同样包括资产和负债的内容,如企业整体价值评估中也包括负债的评估。

(二)交易主体相同。对交易主体的规定都相同,包括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自愿买方指具有购买动机且没有被强迫进行购买的一方当事人。该购买者会根据现行市场的真实状况和现行市场的期望值进行购买。自愿卖方是指不足准备以任何价格急于成交的出售者或被强迫出售的一方当事人,也不会因期望获得被现行市场视为不合理的价格而继续持有资产。

(三)二者都为时点价值。市场价值反映评估基准日的市场真实情况和条件,对评估基准日以前及以后的市场情况和条件都未做出反映,公允价值反映的也是资产或者负债某一特定日期的价值。因此,在符合持续经营和会计准则计量属性规定的条件下,会计的公允价值一般而言等同于资产评估价值中的市场价值。

四、资产评估与会计中“公允价值”的不同之处

(一)前提假设不同。会计的公允价值是建立在企业持续经营假设基础之上的一种资产计量属性,其作用是客观地反映企业持续经营资产的实际价值。而资产评估的公允价值是行为目标和价值目标,其作用在于明确资产评估的行为方向和工作目标。资产评估是在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继续使用假设和清算假设等假设前提下进行的评估活动。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的内在意义和外延比会计中公允价值的内在意义和外延宽得多。

(二)市场条件不同。会计中的公允价值产生的市场条件是公平市场,而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包括正常市场条件下和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由于资产评估要面对各种各样的资产及市场条件,因此资产评估对处于正常市场条件下和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资产都要评估,但不论评估什么样的资产和什么市场条件下的资产,估算出与资产自身条件和市场条件相一致的合理价值都是资产评估最为重要的任务。会计中的公允价值仅是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的一部分,即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的实现值。对资产评估来讲,只要评估结果与被评估资产的实际情况相吻合,且符合交易各方的正当权益,此评估结果可以被认为是公允价值。

(三)性质不同

会计中的公允价值和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性质是不同的。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表明注册资产评估师做出的评估报告客观公正,也经得起市场和各方交易者的考验。会计中的公允价值是一种计量属性和一种计量方式,其在本质和性质上都有较大的差异和区别。

(四)表现形式不同。

会计中公允价值是历史成本、可实现净值、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和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等计量属性的组合。公允价值在时间上没有特定的导向,可以包括过去和现在,也可以包括未来。确切地讲,历史成本可以被称为过去时点的公允价值,现行成本和现行市价被称为现在的公允价值,而可实现净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则是根据未来现金流量估计的公允价值。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表现形式和会计不同,评估中的公允价值包括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交易假设条件下与资产最佳用途对应的价值,以资产交易为假设前提,并不要求交易必须实现。最佳用途是指该项资产可能用途,能实现该被评估资产最大的价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是则是指投资价值、在用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

参考文献:

[1]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资产评估.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资产评估公允价值篇(2)

我国新会计准则的最大亮点是:在坚持历史成本基础的前提下,明确地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并不同程度地运用在19个具体会计准则中,以使按照新会计准则体系编制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价值。此次公允价值引入会计计量的众多领域,提出了对资产评估的强烈要求。由于公允价值的特殊性,以及财务报告所需要的合理性、客观性、相关性的要求,注定必须以外部的、独立的、专业的资产评估提供会计计量中的公允价值,不能用内部会计和内部审计来替代独立评估,更不可能用独立审计来替代独立评估。

一、公允价值应用的难点――如何保证公允性

公允价值作为一种新的计量属性,与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相比,其内在的最大优势在于能极大地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有用的信息。但在我国实际应用公允价值时,如何保证其公允性是推广应用的最大障碍,具体来说存在以下几个难点:

(一)如何建立健全一个活跃的市场机制

在一个活跃的市场条件下,由于交易活跃与不存在私人信息,因而各种资产或负债的市价就能很好地反映出其真实的价值,这种真实的价值即完全符合公允价值的定义。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与完善的进程中,就有必要建立与健全与之相适应的各种市场体制,通过市场条件来使会计人员很容易地获得按公允价值定义所需的各种具体计量属性形式,从而在会计外部环境上创造一个有利于公允价值应用的外部条件。

(二)如何保证会计计量的可靠性

可靠性与相关性往往是一对矛盾。由于公允价值应用本身存在多种计量属性形式的确认与选择,在进行确认与选择中就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从而使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所产生的会计信息缺乏可靠性。尽管我们知道,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可以为我们提供决策有关的会计信息,但如果其缺乏可靠性,也是很难被会计信息系统所接纳的。

(三)如何提高会计计量的可操作性

提高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可操作性,也是要使其在具体实务运用上操作性强。既便于具体操作,同时又能很好地解决具体问题。在这方面除了应在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给予明确的有利于具体实务操作上的规范要求,同时还应对会计人员不断地进行知识更新,以增强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同时要加强会计外部环境的改变,能够由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有关资产公允价值信息供企业选择。

(四)如何降低会计计量的成本

要降低会计计量的成本,就是要遵循成本与效益原则,要使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过程中所需要获得的计量成本尽量降低。不可否认,与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相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所花费的会计计量信息的搜索成本、处理成本以及今后审计成本都有明显的提高。但是,要看到这种应用成本不可过于太高,如果太高,就不符合成本与效益原则,就会影响它的推广与普及。

二、公允价值应用的保障――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是由专门机构和人员通过对资产某一时点价值的估算,确定其价值的经济活动。资产评估所确定的价值通常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资本保全状态,能够从计量单位与计量属性两方面完善会计的配比原则,真实反映企业的价值,能够合理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可以更有效地提供会计信息。针对以上难点,专业评估的独特属性能够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客观真实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一)专业评估的专业属性,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客观真实奠定了基础

资产评估是一种专业活动,从事评估业务的机构应由一定数量和不同类型的专家和专业人士组成。一方面,这些资产评估机构形成专业分工,使得评估活动专业化;另一方面,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对资产价值的估计判断,都是建立在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之上。所以,这种估计是一种专业判断,它是按照一定准则和程序所揭示的现实价值最可能的值或值域区间。

虽然市场上同一物品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对于不同的买者或卖者,其现实价值可能不同;同时,实践中注册评估师对同一资产的现实价值估值的差别尽管也带有主观成分,但只要在一定范围内,就属于正常现象,这也是市场均衡的客观形式。而且这种差别一般并不影响到相关经济行为的当事人依据评估结果对经济行为作出取舍安排。

资产评估作为一种专业中介活动,它对客户和社会提供的服务也是一种专家意见及专业咨询。由于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过程中能够比较全面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聘请提供资产评估的事务所从事相关的服务,对企业来说可以节约一定的沟通成本。

(二)专业评估的独立属性提高了评估意见的公正性

独立性是资产评估的基本特征,也是资产评估的灵魂。独立性原则的要旨是使注册资产评估师免于利益冲突,从而奠定正直与客观的执业基础。利益冲突的发生,一般认为有两种情况:一是某人的自我利益与其作为特定角色应尽的义务冲突;二是某人身兼双重角色时相对应的两种义务发生冲突。资产评估是按照公允、法定的准则和规程行事,评估人员是专职执业,且是与资产业务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因此,资产评估活动服务于资产业务的需要,而不服务于资产业务当事人任何一方的需要。

三、资产评估业与会计业合作的动力――公允价值的应用

(一)公允价值的推广应用是资产评估业与会计业合作的最大推动力

我国新的会计准则基本与国际趋同,而实务中,国际会计准则已经逐渐承认评估的重估值可以替代历史成本,一旦评估的结果被认可,评估的基础、评估的次数和是否有外聘的评估人员参与都应在会计报表和公开的信息中予以披露。比如,IAS40第33条指出:初始确认后,选择公允价值模式的主体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其全部投资性房地产(但不包括第53段所描述的情形)。IAS16第32条则进一步指出:土地和建筑的公允价值通常是由基于市场的证据所决定的,而这些证据一般是由合格的专业估价人员评估确定的;厂房和设备项目的公允价值通常是通过评估确定的市场价值。此前,国际评估准则只是更多地着眼于不动产领域。随着评估行业在经济中作用的发挥,以及会计行业对评估结论依赖程度的加大,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正快速增长,对相应准则的需要日趋迫切。根据计划,国际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IVSC)将对国际评估准则进行全面复核,目的之一是审查国际评估准则是否满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对相关资产评估的要求。

(二)公允价值审计将促进资产评估业与会计业的合作

由于公允价值在确认的具体计量形式上有多种可供选择的形式,其确认要受会计环境与交易事项的不同所制约,在确认与选择中就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而有的企业管理层干脆把公允价值作为操纵利润的工具。例如,在关联交易中,关联企业经常会发生购销往来、资产转让和出售等业务,这些业务的交易价格如何确定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如有些上市公司以高于公允价值的价格将产品或劳务销售给关联企业,而以低于公允价值的价格购入产品或劳务;或者将不良资产以高价剥离给母公司,母公司则将优质资产以低价注入到上市公司。这样上市公司很容易就提高了账面利润。在非货币资产交易和债务重组中,有些上市公司通过非同类资产置换“互利互惠”,即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评估,然后两家置换的资产都有升值,根据新准则,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样换过之后,两家都增加了报告利润,这种不真实的收益的存在会造成股票市场一定程度上的虚假繁荣和资金流向错误。在债务重组中也存在这样的问题。

2002年7月,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之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公布了第545号国际审计准则(ISA545)《审计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其目的是为审计财务报表中所包含的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建立准则和提供指南。它提出了对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列报或披露的重要资产、负债和权益的特殊组成部分的评价、计量、列报和披露有关的审计考虑。

而这次我国财政部正式颁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制定本准则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对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它提出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它尤其提供了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了解被审计单位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程序以及相关控制活动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评价公允价值计量的适当性和披露的充分性;利用专家的工作;针对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审计程序;评价审计程序实施的结果;管理层声明;与治理层的沟通。

公允价值审计需要第三方的数据,这将促使上市公司重视财务报告中需要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需要有权威的机构来证明本公司所采用的公允价值是公允、客观的,资产评估机构能够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

四、设想

(一)所有的上市公司都要委托一家资产评估机构为自己提供所需的公允价值

除了市场自身存在信息不对称,投资者信息处理能力的“瓶颈”也会大大降低信息的透明度。我国证券市场散户居多、投机性强以及专业知识缺乏,这些都可能诱使管理层滥用公允价值。我们应该借助信息中介的能力分析公开信息,搜集私有信息,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业绩,以引导投资者追随绩优公司。上市公司要想得到投资者对本公司会计信息的认可,尤其是敏感的公允价值,需委托一家资产评估公司为自己提供所需的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并在对外报出财务信息的同时报出由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公允价值评估报告,以保证所提供公允价值的客观公正。

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在对上市公司进行公允价值审计工作时,可与资产评估进行协作,也可减少一些重复程序,从而节省了成本。

(二)建立注册资产评估师诚信责任机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如同注册会计师一样,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要建立同样管理机制。会计、审计和评估工作,都是特殊职业,是一种技术方法和理念并重的职业。运用公允价值,必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同时也要加强社会监督,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诚信行为不可缺失,加强诚信责任机制的建设,才能为公允价值的应用提供良好的环境。

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服务市场仅靠道德或行业自律约束是远远不够的,恶性竞争可能摧毁业界的一切道德底线,而行政监管容易形成政府干预过多,不规范不权威,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法律构筑中介业界的信誉防线。律师行业有《律师法》,注册会计师行业有《注册会计师法》,而资产评估行业却没有相应的法律。现有的一些行政法规及规章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我们在制定法律时应当加重惩诫的力度,特别在民事赔偿上,可以增加违规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的有限赔偿责任,或者干脆变为无限责任,将违规者的投机成本从精神和经济上提高到其承受不了的程度。只有这样才能起到真正的警醒和惩诫作用,以避免资产评估机构为利益驱动而与企业联合造假的行为。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规范发展市场中介组织”,清晰地表明党和国家对中介行业规范发展的要求。资产评估行业要适应经济改革和发展,不断提升行业的规范化水平,为公允价值在我国的推广应用提供可靠保障。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资产评估公允价值篇(3)

一、关于委托主体

房地产评估委托权问题在评估界研究不多,因为传统房地产评估主要为房地产交易服务,而交易一般仅涉及交易双方,牵涉的利益相关方较少,评估委托权上容易达成一致。但是,基于财务报告目的的评估,涉及的相关利益方多,利益诉求各不相同,因此,委托评估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对于评估报告质量,乃至资本市场的稳定均有重要影响。

二、关于评估独立性

独立、客观、公正是评估机构执行评估业务的基本要求,独立性是中介鉴证机构的生命线,丧失独立性即丧失公信力。从独立性要求出发,不仅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与企业之间要保持独立,而且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之间也应该保持各自独立。目前兼营房地产评估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实质上归于同一主体控制或双方的关系足以影响其独立性的两家事务所,不得在接受审计委托的同时,又接受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的委托。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可以借助评估师的工作对企业提供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是否合规、合理提供咨询意见,评估师的工作具有咨询性,属于注册会计师利用专家的工作,评估师提供咨询性意见,只对注册会计师负责,责任由注册会计师承担,笔者认为评估机构承担此类业务仅需评估机构和企业保持独立性即可,因为责任主体是审计机构。这和承担财务报告目的评估是截然不同性质的工作,后者是鉴证性评估。

三、关于价值定义

会计计量当中的公允价值是会计专业术语,有关评估规范当中没有公允价值的定义。各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表述不完全一致,我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定义为“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估价规范》对公开市场价格的定义为在公开市场上最可能形成的价格。所谓公开市场是指在该市场上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利益,并掌握必要的市场信息,有较充裕的时间进行交易,对交易对象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交易条件公开并不具有排它性。可见,公开市场价格定义比公允价值定义要严格的多,公允价值可以是公开市场价格,也可以不是公开市场价格,公允价值和公开市场价值之问是包含关系,公开市场价值是公允价值的一种。但是,准则中的公允价值却是公开市场价值,因为准则同时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是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该准则的指南进一步指出,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通常是指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对于大中型城市,应当为投资性房地产所在的城区。可见,准则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内涵进一步限定为在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有类似房地产的交易价格,是交易双方在活跃市场上形成的合理价格,这也就是公开市场价格。

四、关于评估对象范围

需要评估的投资性房地产在准则中有严格限定,结合准则及该准则的指南,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而有之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具体包括以下四项:

第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其中,用于出租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

第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企业取得,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某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对于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对于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虽然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第四,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租赁协议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居于主导地位,如企业将办公楼出租并向承租人提供保安、维修等辅助服务,应当将该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根据准则,企业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馆饭店其他旅游设施,其经营目的主要是通过提供客房服务赚取服务收入,该旅馆饭店不得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由于估价目的的特殊性,房地产估价对象可能不仅包括企业账面上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中的建筑物,还可能包括长期待摊费用中的装修、固定资产中属于房地产不可分离的设备设施及构筑物。评估报告中对评估对象包含企业会计报表中资产类科目中的具体项目在评估报告中必须清晰的揭示,涉及在自用和投资性项目或投资性项目之间分摊的也需以科学合理方式分割并给予揭示。

参考文献:

资产评估公允价值篇(4)

一、公允价值的含义

无论是FASB准则体系,还是国际会计准则体系,以及中国的会计准体体系,公允价值只是诸多会计计量属性中的一种。而关于公允价值定义,目前亦无统一认识。但各国机构对公允价值含义的表述都强调以下几点:(1)公允价值是在公平的交易中形成的,交易双方是自愿的,彼此熟悉情况,交易金额公平,是双方一致同意的;(2)公允价值计量的对象是全面的,即公允价值是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3)形成公允价值的市场是普遍存在的,只要在该市场环境下存在公平交易,那么不管是在活跃的市场中还是在不活跃的市场中都可以形成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概念主要倡导的是会计计量要使交易的双方做到公平与公正,强调真实性和公允性。公允价值并非特指某一种计量属性,而是几种计量属性的一种组合的概念,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都是公允价值的表现形式。

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与公允价值会计的关系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是基于企业会计准则或相关会计核算、披露要求而产生的一项新的资产评估业务。会计准则体系中公允价值计量的广泛运用催生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基于企业会计准则或相关会计核算、披露要求,运用评估技术,对财务报告中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或特定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由此可知,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是为会计的计量、核算及披露提供专业意见。财务报告以公允价值计量是会计目的的客观要求,因为历史成本比较可靠和客观,同时体现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国际会计准则在世界范围的实质性运用,使得更多的企业有了选择公允价值模式的机会。国际会计准则中规定,如果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可能会涉及到对资产的评估和重估,有的具体会计准则甚至直接要求由专业评估师进行评估,如IAS16。应当说,只有当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价以后,才产生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而在严格的历史成本模式下,没有必要进行以会计为目的的评估。资产评估由于其专业性和独立性,在公允价值的确定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当前,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采用为资产评估带来了空前需求。以我国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为例,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要求更多地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并且规定了公允价值可靠计量的三个标准:(1)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市场中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2)资产本身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3)对于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的资产,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资产评估作为以公允价值为主要基础的计量模式,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资本保全状态,能够从计量单位与计量属性两方面完善会计的配比原则,真实反映企业的收益,合理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有效地提供会计信息,因而能够满足新会计准则公允价值计量提出的基本要求。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采用为资产评估带来了空前需求。

与此同时,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采用促进了资产评估服务领域的拓展。在我国市场化程度尚不高的情况下,会计职业判断大量运用,财务报告中的公允价值计量更需要资产评估机构的协助,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更需要社会中介机构的鉴定。而社会中介机构对财务报告的鉴定,相当程度上依赖资产评估结论。这在国际资产评估准则中也得到了印证。在《国际资产评估标准》(IVS)中,标准3《以财务报告及会计事项为目的的资产评估》说明了资产评估本身也可以为会计提供技术服务和专业支持。因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财务报告中的运用为资产评估扩展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提供了契机。

三、公允价值下财务报告目的的资产评估发展对策

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开展财务报告目的的资产评估工作,必须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加强资产评估业与会计业的合作。资产评估业加强同会计界的合作与协调,可以获取会计界的支持,创造和谐的准则实施环境,共同推进评估立法中遇到的、涉及到为会计准则服务的评估技术衔接问题,从而逐步改善评估标准立法层次不高、权威性不足的现状,积极引导企业价值评估实务更好地服务于会计报告事务。

而在合作的过程中,应该大力推广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公允价值的推广应用是资产评估业与会计业合作的最大推动力。随着评估行业在经济中作用的发挥,以及会计行业对评估结论依赖程度的加大,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正快速增长,对相应准则的需要日趋迫切。根据计划,国际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IVSC)将对国际评估准则进行全面复核,目的之一是审查国际评估准则是否满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对相关资产评估的要求。

二是要明确评估师与会计人员的分工。从世界各国公允价值计量的实践看,根据市场的活跃程度及资产公允价值确定的复杂程度,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计量主体模式,确定被计量资产的公允价值。一是:并非所有的公允价值确定都由外部评估师去承担。二是:被计量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比较复杂性,或不存在活跃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多由专业评估师和评估人员介入以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所以,在公允价值确定方面,企业会计人员和外部评估师需要有合理的分工,这是公允价值计量会计改革本身的一种内在要求。

三是要加强评估队伍建设,提高评估队伍的专业水准和公信力。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评估行业是通过政府的推动而迅速发展起来的,因而我国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往往习惯于政府强制性地规定某种情形下必须评估的做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强制规定的服务范围已更多地让位于市场,资产评估行业要在市场经济中获得长足发展,最根本的是要提高专业水准和公信力。要让市场认可,就必须给市场以优质服务。

四是要搭建公允价值信息平台,促进财务报告目的的资产评估工作的开展。公允价值的确定不易得到市场的验证。当无法从活跃市场中获取公允价值时,公允价值的计量需要依赖一些技术手段和市场参数。这些技术手段所得出的结果必须足够可靠,支持这些技术手段的市场参数也必须较丰富和完备,否则公允价值就难以可靠地计量,甚至可能导致对会计利润和资产价值的人为操纵。为此,除了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及各家评估公司自身的积累以外,评估行业协会应该搭建一个信息平台,拓展信息渠道,逐步建立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的全国市场价格信息数据网络,大力推进信息资源公开化,形成良好的市场价格信息体系。

参考文献:

[1]李琴琴,蒙小兰.公允价值下财务报告目的资产评估研究[J]. 东方企业文化,2010,18.

资产评估公允价值篇(5)

2006年财政部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新的准则体系中公允价值计量被摆到重要位置。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的广泛应用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资产评估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拟就与之相关的几个问题进行以下探讨。

一、会计准则体系中公允价值计量的广泛应用

我国会计基本准则中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与原会计准则相比最大的变化之一是增加了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指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财务报告以公允价值计量是会计目的的客观要求,因为历史成本比较可靠和客观,同时体现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国际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应用十分广泛:第一类,明确要求必须要用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国际会计准则,包括IAS 41规定的生物性的资产、IAS39规定的金融工具、IFRS2中以股权支付的报酬。第二类,要求以公允价值进行减值测试的情形,包括存货(IAS2)、资产减值(IAS 36R)、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和无确定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LAS 36R、38R)、为出售而持有的非流动性资产和终止经营(IFRS 5)等准则。第三类,可选择采用公允价值入账,包括不动产、厂场和设备(IAS 16)、无形资产(IAS 38R)、投资性房地产(IAS 40)准则等。

我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其中采用公允价值的内容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第2号、第3号、第4号、第5号,第7号、第8号、第10号、第11号、第12号、第15号、第16号、第20号、第21号、第22号、第23号、第24号、第27号、第31号、第37号、第38号,及涉及公允价值的第1号等。可见会计准则和公允价值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密切,不可分割的。一提到会计准则就会使人联想到公允价值,会计上对公允价值的应用使资产评估有更大的用途,更广阔的前景。

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计量的分析

国际会计准则中规定,如果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可能会涉及到对资产的评估和重估,有的具体会计准则甚至直接要求由专业评估师进行评估。随着会计理论的发展,资产评估理论也应该与之衔接。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资产评估需要从资产评估角度分析公允价值及明确与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内容:

首先,有大量市场参加者的市场价格是最好的公允价值参照,是公允价值的良好发现机制,为所有市场参与者的利益提供了公正、公开的保护。反之如果存在外在干预将导致偏离公允价值,而最终可能导致交易某方拒绝接受的后果,并可能产生纠纷。即市场价值是公允价值的基本表现。

其次,公允价值与其他计量属性密切联系。第一,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关系。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历史成本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讲,是指取得资源时的原始交易价格。在初始确认时,如果是公平交易,已收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通常被认为是公允价值。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新起点确认时,历史成本就不能认为是公允价值了,即历史成本是过去的公允价值。第二,重置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关系。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有时为了重新确定一项资产的价值即新起点确认时,不可能进行现实的市场交易,只有参照同类或类似的资产(参照物)加以确认,假设该参照物的市场交易价格是公允交易价格,这样才能表现其客观公共性,故在这种情况下的现行成本就被看作是公允价值。第三,可变现净值与公允价值的关系。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可变现净值与现行市价有相同之处,反映的都是资产的未贴现的价值。但是现行市价是假定现在脱手而实际未发生销售费用,可变现净值着眼于未来。所以说,如果期限比较长的话,它是不能反映某项资产的公允价值的。但只要时间较短、物价稳定,一些短期的应收应付项目的可实现净值亦可视为公允价值。第四,现值与公允价值的关系。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公允与否取决干预期的现金流量、时期和贴现率三个因素。现值分为以公允价值为计量目标的现值和以特定个体计量为计量目标的现值。其中公允价值为计量目标的现值指在现金流量、时期和贴现率三个因素被普遍认同的基础上所确定的现值。只有以公允价值作为唯一计量目标的现值才与公允价值一致。即一定条件下,现值是未来公允价值的体现。

三、财务报告中确定公允价值的资产评估方法

国际会计准则中不动产,厂场和设备(IAS 16)规定对于厂场设备可以采用成本减折旧和公允价值两种计量模式。如果采用公允价值,土地和建筑物的公允价值通常通过评估手段根据市场证据确定,该评估通常由具有专业资格的评估师进行。机器设备的公允价值通常是评估得出的市场价值。如果由于厂场设备的特殊性,缺乏市场证据支持,则可以运用收益途径和重置成本途径估算公允价值。

我国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采用其他估值技术方法确定公允价值。

四、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资产评估的实施方式探讨

(一)借鉴国外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资产评估的实施方式

在英国采用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的公司中,评估师(测量师)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公司会计师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账务处理,注册会计师根据评估报告和创业会计师的处理发表审计意见,彼此之间形成相互合作、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专业合作关系,不仅保证了会计准则的有效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也界定了各自的专业责任和法律风险。在欧洲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其中一个重要标志就是1978年7月欧共体制定的第四号法令,即公司法。该法令第七章第35条规定了为财务报告目的对固定资产进行估价的规则,对欧洲地区评估与会计业的发展影响深远。在此基础上,欧洲出现了以服务于财务报告目的的专门评估固定资产的固定资产评估师,比、法、德、樊和爱尔兰发起成立欧洲固定资产评估师联合会。同外会计师事务所都有自己的资产评估方面的专家,虽然有这些专家,但审计的过程中是不能为客户进行评估的,这是由于独立性原则的问题。基于这一原则,虽然会计师事务所有评估专家,但不能自己做评估。一般会计师事务所会要求客户先提供评估的结果,然后会计师事务所对这个结果进行审计。客户会请专业的评估师进行评估,对于这样的专业评估会计师事务所会从审计的角度给予评价。审计准则要求,当会计师事务所要利用专家的工作时,审计人员要评价评估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客观性,审计人员并且需要和评估专家交流,以确定评估目的以及评估过程中采用的方法和假设是否合理,对所采用的数据也需要进行测试。对于有些复杂的评估,会计师事务所了解这些评估专家的工作时一般都要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专家,让他们和客户所聘用的评估专家进行沟通。

目前的会计准则下越来越多的应用到公允价值,表明会计和审计工作需要更多的评估专业的支持,对评估的需求越来越大,评估行业有很大的发展前景。

(二)我国资产评估与会计的协作方式的探讨

资产评估公允价值篇(6)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06. 002

[中图分类号] F23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06- 0004- 02

1 引 言

企业合并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评估与企业并购中企业价值的评估所对应的评估对象不同。企业并购中企业价值评估所对应的评估对象一般为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而在企业合并过程中所涉及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评估对象是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①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即合并对价分摊②,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并在购买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以公允价值列式。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应当以公允价值列式。③

对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项目公允价值的确定,主要是应用资产评估的三大评估方法,即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不同的评估方法适用性不同,具体的评估对象在公允价值评估过程中的评估思路也各有特征。

2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项目的评估分析

对于货币资金的公允价值,按照购买日被购买方的账面余额确定。

有活跃市场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工具,按购买日活跃市场中的市场价值确定公允价值。而对于权益工具、金融衍生工具等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则各有不同。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权益工具④可分别直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评估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含衍生工具的金融负债,采用未来现金流折现法评估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依附于特定利率、汇率和价格指数、商品价格以及基本金融工具的价格等更基本的标的变量来评估确定。员工持股计划(职工期权激励计划)的评估一般可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或Lattice模型这样的期权评估方法来确定其公允价值。

对于短期应收款项,一般按应收取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而长期应收款项的公允价值应以适当的现行利率折现后的现值确定。同时,在确定应收款项公允价值时,要考虑坏账发生的可能性及相关收款费用。

存货中的原材料公允价值按现行重置成本确定。存货中的在产品按完工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仍将发生的成本、预计销售费用、相关税费以及基于同类或类似产成品的基础上估计可能实现的利润确定公允价值。存货中的产成品和商品按其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以及购买方通过自身努力在销售过程中对于类似的产成品或商品可能实现的利润确定其公允价值。

对于固定资产类别,如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存在活跃市场的,应以购买日的市场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而本身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参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同类或类似资产也不存在活跃市场,无法取得有关市场信息、市场证据的,对于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可采用资产评估中专业的机器设备评估的成本法,对于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可采用资产评估中的重置成本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路线价法等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方法。

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无形资产,应按购买日的市场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无法取得有关市场信息的无形资产,由于运用成本法评估其公允价值时往往无法反映该项无形资产给企业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所以很少使用,一般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定其公允价值时最常用收益法下的增量收益折现法①、节省许可费折现法②以及多期超额收益折现法③。

3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负债项目的评估分析

对于短期债务类项目,一般按应支付的金额作为其公允价值;对于长期债务类项目,应按适当的折现率折现后的现值作为其公允价值。

取得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在购买日能够可靠计量的,应按照假定第三方愿意代购买方承担该项义务,就其所承担义务需要购买方支付的金额计量来单独确认为预计负债。

4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商誉价值以及递延所得税的评估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合并准则的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因而在商誉公允价值评估过程中应首先确定合并成本,一般按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和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以及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确定。对于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企业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换交易的成本之和。然后汇总计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得到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最后计算得出该企业合并商誉应确认的商誉价值。

对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原计税基础之间存在差额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所得税准则的规定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不应折现。

最后,要对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项目公允价值的评估结果的整体合理性进行测试。因为合并评估中,以被购买方各项资产公允价值为权重计算的加权平均资本回报率,应该与其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基本相等或接近,如果二者差异较大,则需要进一步复核无形资产的识别过程以及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和或有负债的评估过程是否合理。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S]. 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侧――应用指南[S]. 2006.

[3]财政部会计司.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资产评估公允价值篇(7)

一、引言

自2011年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先后、修订了公允价值计量、合并财务报表等一系列准则,发起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新一轮变革。为保持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在2012年了一系列准则征求意见稿后,于2014年正式修订了五项、新增了三项企业会计准则,了一项准则解释,并修改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表述,并增添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在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资产评估是广为人知的,而评估主要为交易、抵押、税收和诉讼等服务。从西方的历史发展来看,公允价值评估已经在计量方法中占有重要地位。国际会计准则指出,基于市场证据所做出的,对于土地和建筑物的公允价值,一般是由合格的专业估价人员通过搜集证据进行评估确定的,而厂房和设备项目的公允价值通常是通过评估确定的市场价值。因此评估业和相关业界的关系正变得日趋密切,正是这种业界合作的最大推动力,指引着我国不断修订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计量列为第39号。与此同时,我国的评估业已开始突破传统的业务范围,开始着重加强与会计等行业的合作,逐渐发展以财务报告或会计用途为目的的评估领域,寻求业务新的生命线。这对评估专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能够在市场不充分的情况下,解决公允价值这一难题,为其计量的客观真实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则是我国会计变革中的一大创新。

二、公允价值评估的含义

所谓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而所谓的公允价值评估,是指评估主体的各方在一个不受限制的市场中自愿进行公平交换的价值,以及在受限制市场条件下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价值变形。在国际评估准则体系中,市场价值是买卖双方自愿在评估基准日,在进行了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达成的某项公平交易中,当事人双方就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的估计数额。因此,市场价值便被认为是资产的“公允价值”。

当某种资产的市场价值不存在或者难以估量时,近似和模拟市价则有可能成为可接受的公允价值。在这种情况下,独立、合格、有权威的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便会发挥重要作用。所以,就此种情况而言,公允价值并不能根据某个人的直觉去判定,而更多的是在对资产真实价值进行分析之后,做出的一种近似估计。在公允价值这一概念没形成时,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属性比较公允,则公允价值就是历史成本;重置成本能够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则重置成本就可以看作是公允价值。如今公允价值被人们广为认可,其计量和评估成为了重中之重。这就需要对那些未满足公允价值层级第一层级的报价之外的资产或负债的可观察输入值和不可观察输入值进行统一认证和评估,因此在这里提出了公允价值评估师这一概念。

三、公允价值评估方法

2003年6月,FASB展开了对公允价值的相关研究;2006年3月,就公允价值计量问题召开会议,在进行了24次会议之后,最终确定了以三个层级的划分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技术的输入方法。如下页图1和图2所示。

在第一层级输入值中,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六个条件:(1)基准日是否为计量日:企业主体必须在计量日当天参照资产或负债的报价,否则市场条件的其他变化会影响到评估值。(2)是否进入市场交易:企业主体在转让和销售时,未受到政府管制或者其他来源限制的,方可进入;即便是进入了,但是也不一定发生实际交易,只要是大家认定的一个“脱手价格”即可。(3)是否为活跃市场: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定,包括市场主体的数量、交易价格的公平性、交易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充分性、资产或负债交易的规模和频率。只有这些都符合时,才被认为是活跃市场。(4)相同的资产或负债:在市场上存在着与被计量资产或负债类似的参照物。(5)有无报价:只要是在交易市场中有序进行的,不用主体花费额外成本就能得到的价格。(6)报价是否进行调整:一旦报价进行了调整,就不属于这一层级了。例如,企业主体在股票交易市场中获得了相同报价,但是闭市后又有新的交易发生,一旦由于出现了新的信息进行了调整,就是较低层级。

在第一层级中,只要根据客观环境,严格审定资产或者是负债是否满足以上所述的六个标准即可,这对公允价值评估师的专业要求还不是很高。在不能全部满足的情况下,则需要进入第二层级的评判。

除了第一层级的报价之外的资产或负债的可观察输入值,在此情况下,可观察性便成为了重要标准,例如:可观察的折现率和合同现金流量、违约率、信用利差、隐含波动率、损失的严重性等;通过市场证实的利率、收益率、提前回收率、价格波动指数、资产损失程度、信用率和违约风险等输入值作为间接观察数据。公允价值评估师通过综合运用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帮助企业将可观察数值界定在第二层级。

其他那些不可观察的数据,则作为第三层级输入值输入。此时,这会给各个企业主体的计量带来了较大的麻烦,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导致企业主体在确认和核算过程中存在诸多难以把握的风险。鉴于此种情况,如何做出公平公正的评估,是需要公允价值评估机构的存在,这也正是本文所要提出的公允价值评估。因为市场信息吸收得越多,公允价值估计的可靠性就越大,从而对从事公允价值评估行业人员的要求也更加苛刻。

四、公允价值评估的作用

市场上之所以会出现评估这一职业,说明评估在市场中还是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通过对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其专业独特属性可以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客观真实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1)在评估过程中,评估师如果在比较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的前提下,资产评估从事的相关服务,对企业来说是可以节约一定成本的。(2)将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计量标准,对公允价值进行评估,通过不同层级输入值的优先顺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改善了信息不对称的现象。(3)提高了评估意见的公正性,专业的评估人员是独立于任何企业而存在的,是服务于资产业务的需要,而不是服务于某一方当事人的需要,专业评估一般都能保证公允价值计价的客观性,为当事人的资产交易提供的估价提出参考;国家一旦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便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评估的公平和公正性。(4)通过评估所确定的价值往往能够比较合理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提高企业财务信息的相关性,提供更加有效的会计信息,比较真实地反映资本市场中企业的保全状态,有助于“决策有用观”的实现,信息使用者对相关的估计技术和输入值等信息有所了解,帮助他们做出决策,识别报告主体的财务中存在的优劣。同时有了对公允价值的评估,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信息的可靠性大大提高。(5)公允价值评估可以将评估业与会计等相关业界紧密联系起来。在为公允价值的估计带来统一的标准的同时,可以带来对传统的以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为主的计算方法的进一步延伸和发展。评估业的发展离不开相关业界的发展,而评估业在发展的同时也会反哺其他相关业界,为相关行业排除障碍。评估业对公允价值的研究可以借鉴相关业界的理论,同样也可以为相关学界提供参考。

虽然目前相关公允价值的评估更多的着眼于不动产领域,相信随着经济的发展,评估行业的作用会日益重要,尤其是在会计行业中,可预见的涉及到公允价值评估的范围的扩大,再加上企业主体对评估结论依赖加大,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会随着资本市场的壮大而不断发展,对公允价值评估提出了更高要求。

五、公允价值评估的要求

公允价值评估人员队伍作为对公允价值进行评估的主体,如何组建便成为最核心、最重要的任务。毕竟评估人员对公允价值进行评估需要客观公正,不能靠凭空想象,也不是即兴发挥的。在坚持《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基础上,坚持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底线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搜集到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对市场上不符合公允价值前两个层级的相关资产或负债,最有可能实现的市场价值的估计和判断活动,最终评估结论的确定会影响到整个资本市场的运作,因此对公允价值评估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评估人员要提高实务操作水平,不断积累经验,促进其他行业部门对公允价值评估结果的认可,提高其他准则和评估准则的质量和公信力。(2)通过资格认证和相关培训考试评定评估专业人员,毕竟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去胜任的,而同时专业人员的道德素养的重要性也是毋庸置疑的,这是每个行业对其从业人员所做的一致要求,因此独立性是专业评估的基本特征,也是专业评估的灵魂。(3)对业已的会计及审计准则和指导意见及时跟进研究,对行业有重大影响和行业急需解决的专业技术共性问题,及现行准则和规范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专业技术问题进行研究。(4)积极配合其他主管部门的工作,加强信息采纳、共享和工作协调。(5)加强自我要求,从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加强学习,全面提升,加强与相关行业的合作,保持良好的互动,才能将评估行业的脚步在会计行业不断延伸。

评估报告结果已经在各个行业领域广泛使用,很多行业在自身得不到有效测量时,往往会选择评估机构帮助自己解决诸多问题,从而为评估师提供了一个比较好的契机,为他们创造了更大的市场。这就决定了评估人员需要综合考虑自身的能力,并不断提升自己,进一步细化市场评估,提供精益求精的服务,才能更好地迎接市场的挑战,保证评估行业的长期存在和长远发展。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给我国评估业提供了重大机遇,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不仅仅对评估人员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国家更应该在制度和规定上为评估行业提供有力保障,并不断壮大评估行业的发展。(1)国家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评估工作透明有效;(2)建立高水准的职业准则,落实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上下衔接的工作程序;(3)明确公允价值确定的方法,出台相关的操作细则,根据我国国情,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评估行业的发展规律;(4)吸取国外的相关经验,加快评估业与相关行业的合作,保障各方合法权益;(5)加强对相关行业的监管,努力维护和促进资产评估和会计行业协调发展的局面,以进一步提高财务报告透明度与可靠性,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推动经济的发展,增强、提升社会公众的信心。

六、问题与展望

任何行业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对于专业评估行业而言,面对资本市场上的挑战是任重而道远的。在评估时,相关业界可能将相应的风险和压力直接转嫁给评估业。而评估人员能否顶住这一压力,如何化险为夷,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评估人员在对公允价值的认识和运用方面,是否能非常娴熟地处理业务中的各种问题,机智巧妙的去分析,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目前,评估业在专业评估理论的研究方面相对落后,市场法下亟待修正的体系,成本法评估下的结果是否能经受得起市场的考验,缺乏足够基础信息支持的收益法,都是目前在评估中面临的难题。因此,公允价值评估师更需要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加深对公允价值评估的理论研究以适应资本市场的要求。

在我国,资本市场有了很大的发展,我国在公允价值的引入方面也有了新的发展,并逐渐与国际趋同。但是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不够,公允价值会计的执行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估计价格存在的一些偏差,会随着估值技术的发展和公允价值评估的确定进一步改进,因此这些问题都是有待思考和研究的。

黄晓芝(2014)《公允价值会计信息的资本市场定价效率》一文的研究表明,资本市场上的股价与公允价值信息存在着相关关系,公允价值损益信息具有较强的资本市场定价作用,如果上市公司可以增加对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信息的内容披露,提供较为真实的信息,会提高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决策的效率。而评估技术的改良和发展的最终目的也是为能更加体现评估的公允而服务。通过创建一些有效的公允价值评估模型,不断适应资本的市场化,从而更加提高资本市场的定价效率。

七、结论

公允价值是资本市场的产物,通过公允价值将专业评估行业引入资本市场,会为资本市场的发展带来强有力的支持,最终的受益者还是资本市场。相反,如果没有充分发挥评估业的作用,资本市场的发展会严重受阻。

通过对以上内容的论述,本文认为公允价值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生机,同时也为公允价值评估师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加强公允价值评估建设,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加深对公允价值评估理论研究,最终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J

参考文献:

1.刘勇.资本市场中评估师对公允价值的再认识[J].国际股价论坛论文集,2007,(10).

2.刘萍.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公允价值与市场价值[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12).

资产评估公允价值篇(8)

尽管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初步规定了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但是就目前而言,公允价值尤其是不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计量仍然面临一定的困难。

(一)公允价值的取得不具有及时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商品都能够在一个开放的市场中找到其相应的价格,根据经济学中的供需理论,活跃市场中的非货币性资产的现时价格应当合理反映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在最新颁布的SFAS157中,将活跃市场中的公允价值列为第一等级,充分肯定了活跃市场中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和相关性,但是这种相关性应该有一个潜在的前提条件,即公允价值的及时性。目前,企业主要是通过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活跃市场中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使得这些部门所的公允价值信息严重滞后于市场信息。一个不具有及时性的公允价值,很难具有相关性,这为公允价值的应用带来一定障碍。

(二)公允价值计量的实际操作难度大

有不少财务报表项目,如一些没有相关市场价格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不容易确定。在这种情况下,现值计量常常是估计其公允价值的最好技术。然而纵使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思路简单、容易理解,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却由于各种变量的确定方法都有很大的弹性,如果变量的选择不合理,将导致计算结果的不公允、不可比以及对投资者造成误导。一般情况下,能够反映不同类型的未来现金流差异的要素有5个方面:一是对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或者在更复杂的情况下,是对一系列发生在不同时点的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二是对这些现金流量的金额和时间的各种可能变动的预期;三是用无风险利率表示的货币时间价值;四是内含于资产或负债价格中的不确定性;五是其他难以识别的因素,如资产变现的困难与市场的不完善。而以上每一个方面都需要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估计,不同的参数将直接导致公允价值的重大差异。

(三)资产评估的局限性

如果既不能在活跃市场上,也不能运用模型法确定公允价值,那么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将成为企业的又一重要选择,但是我们不能忽略的是资产评估对公允价值的定义、计量与财务会计对公允价值的定义、计量并不完全一致。至今,资产评估领域尚未明确界定公允价值的定义,国际资产评估委员会对公允价值的概念也持保留态度。这主要是因为:首先,不同领域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及理解有所不同。国际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指一项资产在正常交易中,能使熟悉情况的买卖双方自愿进行交换的金额。会计中的公允价值是一种资产计价标准,它的作用是客观反映持续经营中的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而从资产评估上讲,公允价值是指一种相对合理的评估价值,它是一种相对于当事人各方的地位、资产的状况及资产面临的市场条件的合理的评估价值,是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资产自身的条件及其所面临的市场条件,对被评估资产客观交换价值的合理估计值。也就是说,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既是一种行为目标,也是一种价值目标。其作用在于明确资产评估的行为目标,其内涵和外延要比会计资产计价中的公允价值的内涵和外延宽泛得多。其次,资产评估价值可能是持续经营中商品的价值,也可能是破产清算中商品的价值,而公允价值强调的是持续经营的价值。正是由于资产评估中对公允价值评定的上述差异,使我们在从评估机构获得公允价值时不得不持谨慎态度。

二、公允价值在我国应用的建议

(一)提高现值技术的可操作性

由于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最能反映形成市场价格的各种因素,当无法获取市价时,就需要应用现值技术来计量其公允价值。提高公允价值计量的可操作性,是要使其在具体实务运用上既便于操作,同时又能很好地解决具体问题。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制定一套如何采用现值技术估计公允价值的操作指南,在指南中尽可能详尽地规定有关现值的确认、计量和报告问题。例如,在估计某一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指南应明确规定在什么情况下使用现值,对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折现率的选择以及折现方法的选择应该有明确的规定。操作指南制定得越详细,就越能在市场信息不够充分的情况下,为应用公允价值提供必要的理论依据和指导方法。

(二)规范资产评估流程,加强资产评估队伍的建设

资产评估是公允价值确认的重要途径之一,公允价值的完善离不开资产评估的发展。但是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中,资产评估的流程尚不规范,资产评估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首先,应强化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管。一方面,我们应当提高监管部门的监管水平,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从技术上防范资产评估机构违规操作,并提高对资产评估机构违规操作的识别能力;另一方面,应当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积极提倡、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此外,成立专门负责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监督和处罚的机构,财政上要保证其资金的充足到位,不能因为对资产评估部门实施监管的成本过高而放弃对其监管,要确保资金的充分合理利用。其次,应加强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素质。加快建立资产评估继续教育相关规范,在法规方面保证资产评估师的继续教育质量;加强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从思想上保证资产评估的公允性。最后,应减少守信成本,增大失信损失,改善评估执业环境。充分发挥资产评估协会的作用,促使政府完善立法,改革评估执业环境,使得失信者遭受的损失大于守信的成本,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执业环境,将诚信建设在评估行业持续地开展下去。只有从以上方面入手,加强资产评估队伍建设,才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资产评估的公允性,从而为公允价值的应用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加强审计的配套建设

会计与审计密不可分,会计执行好坏,还有赖于审计的完善与发展。在公允价值会计下,会计信息具有很大主观性,因而为了防范会计人员随意操纵会计数据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加强审计工作必不可少。2006年2月1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初步规范了我国公允价值的审计方法和过程,这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会计报告的真实性。但是,由于我国公允价值确认、计量的相关理论并不完善,这给公允价值审计准则的执行带来一定难度。当注册会计师按照第1322号审计准则第10条的规定,评价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中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时,评价标准本身就不明确和统一,从而影响注册会计师评价的正确性;当注册会计师按照该准则第41条和第42条的规定,对公允价值进行独立估值时,更需要明晰统一的参考指导。显然,我国相关会计审计准则的完善之路任重而道远。

(四)完善公允价值应用的市场条件

资产评估公允价值篇(9)

【关键词】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背景;关键事项

1 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背景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一些企业与很多发达国家企业一样,将房地产作为一种投资手段,一些企业甚至把这种投资行为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为了顺应经济发展的潮流,我国财政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以下简称国际会计准则),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以下简称国内会计准则),使我国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国内会计准则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并在公允价值应用方面有限度地进行了创新。它的要点是:一将投资性房地产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中分离出来单独核算并在报表中单独列示;二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投资性房地产可以公允价值计量,在会计期末以公允价值在会计报告中反映。

投资性房地产在国际会计准则和国内会计准则中内容有所区别。国际会计准则中,投资性房地产是能够单独计量、单独出售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为资本增值而长期持有的土地(正常经营中持有短期出售的土地不包括在内);未来用途尚未确定的土地;主体拥有或在融资租赁下持有并在一项或多项经营租赁下租出的建筑物;准备出租的空闲建筑物。在国内会计准则中,投资性房地产是能够单独计量、单独出售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而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也可以是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对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必须是企业拥有产权的。

“公允价值”这个概念,在国际会计准则和国内会计准则中有不同的表述。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是指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在公平交易中进行资产交换的金额。在国内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是指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在一项公平交易中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尽管表述有所区别,但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投资性房地产有两种计量模式,成本计量模式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企业,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怎样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国际上流行的做法是借助于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师的评估结果,这是大部分企业和注册会计师的首选。

为了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行为进行规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07年、2009年先后制定并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和《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这两部规章的实施,对于规范评估人员的评估行为,维护资产评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过程中的关键事项

下面是评估人员为满足某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披露需要而进行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业务,我们以此为例,就评估范围的确定、评估基准、评估方法和评估假设及评估初稿的提交等问题进行探讨。该上市公司为基建行业企业,拥有多达近二千多项的物业,其中投资性房地产就有约50项,分布我国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和众多的二线城市。

2.1确定评估范围

在这项评估业务中,重要的环节之一就是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投资性房地产本应由企业自行确定,但因为投资性房地产是新兴事物,企业对其认识不到位,所以投资性房地产范围往往由注册会计师协助确定。注册会计师会根据自己对投资性房地产的理解确定投资性房地产范围,但这个范围往往因为过大过多而不被企业所接受。企业认为持有房地产的目的不是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尽管目前正在出租,但这只是一个短期的行为。注册会计师则认为,他们的识别过程严格地遵循了会计准则的规定。双方博弈的结果是注册会计师做出了让步,将位于一线城市且全部或绝大部分已经出租的写字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在确定投资性房地产范围的过程中,企业和注册会计师各有各的判断,评估人员本身没有太多的发言权,是被动的,但评估人员必须参与其中,并且了解双方对投资性房地产范围确定不一致并各自坚持的理由。客户认为自己是基建行业的上市公司,若持有大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会被认为不务正业,而且投资性房地产在每年都需要评估太麻烦,但是注册会计师则认为自己有责任判断企业的分类是否合理,这是职责所在。所以要求评估人员要对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必须熟悉。

2.2明确评估基准、评估方法和评估假设

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基准是市场价值,虽然会计准则要求的是公允价值,对于本例中的投资性物业,市场价值与公允价值是一致的,市场价值就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就是市场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方法可以是市场比较法,也可以是收益法。以市场比较法为主,兼顾收益法。

评估假设方面,主要问题是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时租期内外租金如何确定问题,特别是如果租期内的租金与市场租金明显不同时如何处理的问题,这方面需要评估人员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有效地沟通。

2.3提交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初稿

评估人员在完成了评估过程之后,要将评估初步结果告知企业。因为评估结果对企业的利润有直接的影响,企业不愿意看到过高或过低的评估结果,所以需要评估人员与企业进行有效沟通。

评估人员应当明白,企业对其物业的了解有时比评估人员深刻。当然评估人员不能因为企业的特殊要求而影响评估结果的公允,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对于确实存在的客观事实必须保持评估的独立性。

3 投资性房地产在不同的会计准则下的评估

3.1国际会计准则下,评估范围、关键问题及解决方法

国际会计准则下,企业进行投资性房地产评估通常是出于以下五个方面的需要:一是企业在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要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并在审计报告中加以反映;二是融资租入的投资性房地产要按照最小租金支出现值与公允价值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其初始成本时;三是以非货币易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需要以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成本;四是企业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情况下,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房地产或存货时应按转换之日的公允价值确定入账成本;五是企业采用成本模式对其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需要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或该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的原因。

在评估实务中,以第一项和第五项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业务居多。为了顺利地进行评估工作,评估人员事前要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有效的沟通,了解评估的目的;要熟悉会计准则的规定,具备相关的会计知识;要熟悉财务报表中投资性房地产的反映方式;要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及假设;要关注投资性房地产的产权情况;要了解投资性房地产实际出租情况及相关的租约条款。

3.1.1事前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有效的沟通,了解评估的目的

评估人员在接受了业务委托之后,应提议召开注册评估师、委托人和注册会计师三方参加的沟通协调会,以了解评估报告需要满足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3.1.2 熟悉会计准则的规定,具备相关的会计知识

随着新的会计准则的逐步实施,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会成为资产评估行来的一项新兴业务。所以评估人员应尽可能对相关会计准则进行深入研究,以便与注册会计师有“共同语言”。

3.1.3熟悉财务报表中投资性房地产的反映方式

注册会计师运用评估数据是为恰当地计量或披露,所以评估人员应该熟悉在财务报告中评估对象的原始数据内涵。比如,投资性房地产账面记录的数据是“房地合一”的价值还是仅仅是房屋或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只有弄清楚这一点,才不会简单地给出房地一体的评估结论,不会对报告使用者产生误导。

3.1.4要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假设

国际会计准则规定,财务报告中应披露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评估方法和重要的评估假设,需要说明所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是有充足的市场证据还是依赖了其他因素,即在财务报告中要将评估人员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和所依据的评估假设都进行披露。所以,评估人员必须将评估方法和评估假设等内容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并在评估报告中披露,以便于注册会计师引用。

3.1.5要关注投资性房地产的产权情况

与企业的其他资产不同,房地产是需要产权登记来确定权属的资产。房地产的产权是否完整、是否有瑕疵对其公允价值会产生重大影响,所以评估人员必须弄清楚待估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权属状况,以确定其在现况下的公允价值。

3.1.6了解投资性房地产实际出租情况及相关租约条款

一般情况下,投资性房地产均是有租约的,评估人员应了解现有租约中的租金是否公允。如果存在租约租金与市场租金相差悬殊的情况下,要分别租期内和租期外进行考虑,在租期内按照租约内的租金进行计算,在租期外则按市场租金计算。

3.2投资性房地产在国内会计准则下的评估

3.2.1国内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区别

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国内会计准则增加了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前提条件。企业只有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才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从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需要满足的条件看,国内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市场法以外的其他评估方法的使用。因为其他的评估方法通常有较多的假设,主观性较大,容易产生争议。所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使用条件上的限制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的可靠性。

3.2.2对评估的影响

国内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区别,在后续计量、评估方法和周期性评估等方面都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产生影响。

后续计量方面。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国际会计准则更倾向于公允价值模式,而国内会计准则以成本模式为基准模式,公允价值只有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使用,是一种可选模式。其原因是公允价值下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变动直接进损益,容易带来利润操纵,进而影响所得税。

评估方法方面。在国内会计准则下,首选的市场比较法。而国际会计准则下,收益法也是常用的评估方法之一。

周期性评估方面。国内会计准则下,并不需要在每个会计期末都确认公允价值。但在国际会计准则下,投资性房地产需要每年评估一次,以满足会计报告计量或披露的需要。

【参考文献】

资产评估公允价值篇(10)

2008年9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主要根据近期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公司执行新准则中存在的有关公允价值认定和计量方面的问题,对基金估值业务,特别是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估值等问题做出了规范。其中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在采用估值政策和程序时,应当充分考虑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通过建立估值委员会、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参考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的有效结合,减少或避免估值偏差的发生”。

该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新会计准则在证券市场的运用,同时也为资产评估行业与会计行业在资本市场的深入合作提供了新契机。

一、会计与资产评估协作的必要性

会计与资产评估从不同角度对公允价值进行定义。新会计准则定义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这一概念基本把公允价值等同于公平交易的市场成交价格。而在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是在完全市场或非完全市场下、针对某项经营或非经营资产,其符合最佳用途时的价值,是一个更具一般性的经济学概念。评估结果的形式之一即会计定义的完全市场交换价格。因此,会计力图根据实际价格计量价值,资产评估则从经济价值评定价格,两者是互补的。

(一)正确计量公允价值的重要性

会计定义的前提假设是公平交易,即经济学上的市场信息对称和经济人理性。但现实中,由于信息局限、政策激励、关联交易等多种因素,企业会表现出对市场整体风险的低估。这种交易客观上是不公平的,导致成交价格与会计公允价值背离。这种情况在基本面市场出现得越多越复杂,对资本市场影响越不利,当市场非理性积累严重时就产生经济泡沫。这就使正确计量公允价值具有了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会计计量的局限性

1.偏向于“盯住市场”,估值方法运用不够充分。新会计准则下分为3个层次确定公允价值:有活跃市场的报价;同类相似资产或负债市场的报价;无活跃市场的依靠估值技术方法。涉及到现金流、折现率、期间等参数的估值技术方法是最后的选择。以基金为例,对于股票的常用估值方法主要有指数收益法、可比公司法、市场价格模型法、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等。《意见》出台后,多数基金倾向于选择指数收益法,即参考两个交易所的行业指数对停牌股票进行估值。这种估值方法看齐市场总体,参数易得、操作简便,但缺少对股票本身价值和基本面的考察。对于信息使用者来讲,这个公允价值结果仍含有市场“失真”成分,有必要进行再分析。

2.遵循一贯性原则,计量缺乏灵活性。会计准则规定估值政策和方法一经确定,应持续使用,不得随意变更。即会计计量是持续经营假设下的事后计价,是对经营成果的定期总结,要保持前后各期间的相关可比。因此,其估计公允价值的角度、观点、方法也都建立在一个相对固定的假设下,即“市场波动处于能够合理预期范围内”。但决定公允价值的市场,尤其是金融市场,很难有一个“合理范围”,也难有哪一种估值方法能够放之四海而皆准。估值方法的唯一确定限制了会计公允价值的“公允”程度,会计信息对于使用者的实际参考价值就降低了。

3.存在会计内部操纵的可能。公允价值的弱点就是缺少可验证性。我国会计准则早在1998年就曾使用过公允价值计量,但由于市场不完善和监管漏洞,出现了企业滥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情况。2007年新会计准则实施,仍然要预防这种操纵利润的发生。因此,会计信息使用者在依靠财务报告做分析决策时,需要参考来自第三方对公允价值的评估计量结果。

(三)资产评估计量的优势

1.市场信息和评估技术兼备。资产评估机构在业务发展中积累了大量的市场信息,有能力把握多种行业的市场动向,分析市场的潜力。同时,评估机构拥有经验丰富的跨学科的评估专家,他们擅长测量个别资产的价值,区分其与现实价格的差异。

2.评估业务和方法多样。资产评估业务是针对委托人的评估目的开展的,国际上的评估目的分为:产权交易、抵押贷款、税基评估、工商注册、确定诉讼标的价值、财务报告为目的、其他目的等。根据不同目的,结合实际情况,适用不同假设,以一种评估方法为主,其他方法为辅,将最终估计的结果限制于一个合理的区间内。资产评估还可以在交易前对会计计量结果进行合理预测,在财务管理决策时更具有用性。

3.评估具有独立性。作为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师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评估业务活动,操作规范,对评估结果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了公允价值计量的独立公正性,起到监督会计估值的作用。

三、会计与资产评估行业协作的现实与展望

国内外会计准则推广公允价值计量,为会计和资产评估两个行业更紧密地合作架起了桥梁。在会计领域,虽然准则没有明确要求估值工作由谁来完成,但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已产生了对第三方专业评估的需求。从《意见》出台可见,这种需求正在成为必要。在评估领域,随着评估技术和评估准则的发展和完善,实际评估能力已经从机器、不动产向无形资产、金融资产、企业整体价值,甚至环境价值评估方向发展和提高。也就是说,相对需求的供给能力正在积极增加。

(一)国际协作

在美国、欧洲和其他国家或地区,评估协会组织都与会计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围绕公允价值开展讨论,积极寻求两行业相互促进、相互协调的发展道路。国际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可能需要对资产进行评估,在一些具体准则中,直接鼓励由专业评估师评估公允价值。

目前,新会计准则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现实影响,主要表现为上市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量增长。根据美国评估公司2006年的非正式统计,香港业务部全年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的50%以上。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也将这一评估业务作为重要的咨询业务内容,取得了较大成绩。

(二)国内发展

相比于会计行业的成熟,国内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相对缓慢。2004年出台《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标志着我国逐步迈入国际化咨询行列。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至今仍致力于准则体系的建立工作。在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过程中,中评协积极建议,在公允价值计量方面,为评估的参与保留了一定空间。证监会《意见》的出台也为资产评估在证券市场开展业务提供了方向和指导。

目前,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尚不成熟,参与会计协作的主要障碍有以下两点:一是没有立法监督,制度不健全,缺乏约束力。现实中,资产评估人员有按委托人提供的结果走评估程序的所谓“价值操纵”行为,机构之间存在恶性竞争,这些情况导致评估结果有失公允。二是评估人员经验能力不足。注册资产评估师应该是一个汇集具备房地产、土地、会计、金融、企业管理等多方面丰富经验和知识的专家,否则难以胜任市场经济中咨询行业的发展要求。我国的从业人员大多达不到这一水平,这也是国内评估机构与国外评估机构进行业务竞争的主要差距所在。

(三)对于未来的展望

1.健全资产评估立法和准则。用法律手段保证资产评估作为一个咨询业的独立公正性,正确发挥其评估公允价值的基本职能,严厉打击利用资产评估程序进行价值操纵的行为。由于国际评估准则本身尚不健全,国际会计界和评估界对公允价值的认定方法尚存在分歧。在与国际接轨同时,我们应立足我国市场经济实际,进行理论创新,尽快填补《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空白。

2.明确资产评估咨询业的地位,理顺其对会计的预测、决策和监督关系。资产评估通过“事前”评估,预测市场交易结果和会计计量结果,起到辅助决策的作用。同时,将评估价值结果与实际交易的会计计量比对,能够度量交易的“公允”程度,起到监督作用。

3.加强资产评估从业人才的培养。无论从行业供需前景还是政策层面,未来我国对高素质资产评估人才的需求都是明显的。人才的职业道德、知识理论基础、实务经验等方面都有待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资格考试和后续教育制度都将逐步完善。

4.树立会计人员的评估意识。深入对公允价值及其估计方法的研究,运用公允价值把握市场、进行决策。规范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为公允价值的进一步推广做好准备。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与市场经济发展:2006国际评估论坛中外嘉宾演讲文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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