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管理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4-19 16:34:59

农村公共管理论文

农村公共管理论文篇(1)

2我国农村公共管理出现的问题

2.1乡镇政府机构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在我国乡镇政府,财政供养人员过多,乡村两级行政机构积累了过大的行政成本,也积累了严重的债务。乡镇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在农村的基础,自然具备了国家政权的基本职能,其行政机构的设置都逐一与上级对口,对三农的活动制定了过多的约束制度。

2.2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制约

农村现行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公共管理实现合理化的重要制约因素。由于农业的行业特殊性,乡镇政府和村两委事实上很难对农民提供经营方面的帮助,但我们的土地归集体所有,村委会对土地只有分配和流转的控制权,这就大大降低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在土地价格高的地方,乡镇政府甚至县政府也插手土地的流转,土地所有权被分割。这种状况的后果之一,是导致村两委班子的权力过大,且得不到强有力的监督,这大大提高了基层公共服务的运行成本。

2.3农村教育体制不适应教育形势的发展

我国农村教育基础软件硬件设施都相对薄弱,为了压缩财政开支,在中西部地区中小学集中办学,虽是义务教育,却没能起到良好的效果。中小学教育是政府应当提供的公共产品,应该全额纳入国家和省市县的财政预算。在目前城市化进一步加快的情况下,农村的教育实际上是为城市输出资本,因城市的人力资源很大一部分投资是由农村来完成的。各级财政都应注重向农村教育的投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财政责任。

2.4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不适应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农民的社会保障意识淡薄,参与不积极。特别是在农村经济不发达的地区,要农民缴纳养老保险金比较困难。目前,家庭保障是我国农村传统的基本保障方式,是现阶段农民保障的基础,单一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很难照顾到各方面的要求。此外,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处于试点摸索阶段,理论准备及实践经验都还不充分,因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还基本没有经国家权力相关审批通过的法律,更没有形成法律体系。

3如何加强我国农村公共管理

3.1加快乡镇机构改革,完善乡镇管理体系

3.1.1进一步撤并乡镇,将国家的基层政权收缩到县一级,农村的政策方针的下达可以不必经过乡镇机构的重重批示和考证,可以节省设立各个机构的经费、工资等花费。

3.1.2淡化农村居民委员会的行政功能,真正将农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农民自治的社区组织,让农民以民主自治的方式管理自己。

3.1.3国家对农村的行政控制主要通过法律途径实现。可考虑在农村社区设立精干高效的司法机构,就近解决农村的司法纠纷,为农民解决麻烦,为农民干实事。

3.2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

①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②健全农村职业教育培训,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广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

③鼓励人才到农村第一线工作;

④改善和保障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健全农村教师培养培训制度,提高教师素质。

3.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

3.3.1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逐步形成城乡公交资源相互衔接、方便快捷的客运网络。

3.3.2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引进天然气等新型能源,开展垃圾集中处理,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3.3.3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发展农村邮政服务,积极发挥信息化为农村居民服务作用。

3.4改革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3.4.1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村居民增强社会保障意识。

3.4.2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即建立起由农民个人、集体和国家共同负担、共尽责任的多主体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机制。

3.4.3建立多层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以我国法定基本社会保障为主体,乡村集体保障和家庭储蓄保障并存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协调发展,不可顾此失彼。

农村公共管理论文篇(2)

1.决策机制不合理。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公共管理实行的是“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考虑更多的是供给主体的利益,较少顾及农民的实际需求,其供给总量、结构和程序是由上级部门以政策形式向下传达的“单边行动”,带有浓厚的指令性,导致服务结果被过度聚集、服务过程被过度简化,使得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与农民需求严重脱节。这种脱节体现在农民急需的和农村可持续发展所必需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供给量严重不足,如农村消防服务、基础教育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等。公共管理决策应适应环境及时变化,并且鼓励农民在公共管理过程中进行充分的利益诉求,从而真正改善农村公共管理的决策机制。

2.缺乏利益驱动,服务效率低下。受到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政府包揽了绝大多数的公共事务,以“垄断者”的角色向农村提供公共服务,垄断必然意味着排他,这种高成本低效率的政府供给机制难以适应农民的公共需求变化。因为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是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标,因此具有显著的非市场化特征,即政府不能通过明确的供给价格从农民那里直接收取相应的费用,公共服务的资金投入主要来源于税收,较难计算成本及其收益,因此缺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直接利益驱动;其次,由于政府的“垄断性”供给,在缺乏竞争者的前提下,较易使政府丧失对效率的追求,并且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是由众多机构或部门共同参与的,众多的参与者使得职权划分交叉、部门利益纷争、协调配合缺乏等问题普遍存在,直接影响着农村公共管理体系的运转效率。

3.财政投入严重短缺。虽然国家提出了“城市反哺农村”的发展思路,但由于受到根深蒂固的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财政资金在解决社会保障、义务教育等农村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较少,甚至有些地方政府拖欠农村教师工资,更遑论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据中国全面小康研究中心的统计资料显示,2010年我国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三项公共服务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比重合计仅为29.5%,与人均GDP3000美元以下和3000-6000美元国家相比,分别低14和25个百分点。政府服务的供应不足,说明在国民收入第二次分配时,居民所得较少,迫使居民用自身收入来支付本应由政府支出的开支,并从心理上降低了居民的消费预期。

4.农村公共管理人才匮乏。农村公共管理人才是指那些活跃在农村基层组织的公共管理型人才,他们主要分布在乡、村两级中的经济组织、政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在众多类型的农村人才中,农村公共管理型人才的作用尤其突出。而农村人才资源问题现已成为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农村人才资源处于贫乏状态。农村的贫穷落后面貌在社会成员中的印象根深蒂固,因此在选择工作和就业地点时,绝大多数人才选择留在大中城市。据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黄敬宝的统计结果显示,北京地区的2011届大学毕业生首选在北京就业的占71.6%,首选广东和上海的分别占5.6%、5%,由此可见,绝大多数毕业生希望在工资高、工作和生活环境好、发展前景广阔的发达地区就业,而愿意去农村工作的只占26.4%,71%的大学生明确表示不愿意去农村工作。

二、加强农村公共管理的具体措施

构建农村公共管理新秩序,必须从公共管理理论的系统性角度出发,找出阻碍农村公共管理效率提升的障碍性因素,通过改革的手段来破除农村公共管理的旧秩序,形成高效的公共管理新秩序。

1.完善农村公共管理机制。科学的管理机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应努力完善符合农村现状的社会公共事业管理制度,构建以政府占主导地位、社会和市场多主体参与的管理机制,从而共同推进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在坚持城市优势资源向农村输送的同时,城市基础设施也应不断地向农村地区延伸,充分发挥城市发展带动农村进步的联动效应,逐步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机制,在实践中探索我国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与管理的规律。山西省政府在第九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出台了十余项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建立和完善了该省农村地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长效机制。这些文件涵盖范围十分广泛,包括了农村劳动力、社会治安、暂住人口管理、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社会救助、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方方面面,体现了政府完善农村公共管理机制的坚定决心和信心,被称为农村社会管理的“强肋工程”。

2.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主要应该集中在农村道路、水电和通信等方面,从而在硬件方面切切实实地改变农村基础设施的落后面貌。在具体建设过程中,应该根据农村地区地理位置公布的不同,并结合不同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特点,有步骤、分层次地进行重点改造,乡镇一级要重点建设道路、通讯、医院、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设施,而村一级除了要搞好公路交通和通讯建设之外,要提高对人畜饮水工程、卫生所、学校、电视接受设施、文化站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力度。建设资金除了财政投入之外,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效力,大力推动大中型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以参股等方式参与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当中来,逐渐打造出多元化投资格局。当然,对村集体和农民个人也可以积极引导,通过市场经济手段使农民的投入有一个合理的、稳定的回报,使得这些闲置资金能够参与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来。

农村公共管理论文篇(3)

一、农村公共产品:边界范围与基本特征

农村公共产品是指满足农村公共需求,市场不能提供或者不能完全由市场提供,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社会产品或服务[1](P89—94)。很显然,这些社会产品或服务会使农村受益,农民受惠,但外部性的存在又使得其中有些社会产品或服务的受益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农村地区。

根据农村公共产品的功能和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变化,我们将农村公共产品分为经济发展型、公共服务型、社会保障型和生态保护型四种类型。经济发展型指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起支撑和促进作用的公共产品,如农村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农业气象、农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农产品市场信息等;公共服务型指保障农村社区稳定和农村基层政权运转的公共产品,如乡村基层政权组织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经济发展规则等;社会保障型指为提高农民社会福利水平和基本生活保障的公共产品,如农村基础教育、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医疗保险、农村社会救济、农村文化与体育设施等;生态保护型指有助于推进农村经济、社会与生态和谐共存,农业与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公共产品,如农村生态保护、环境建设、村庄绿化、农业灾害防治等。

农村公共产品既具有公共产品的一般属性,还具有特殊性,具体表现为:一是运行成本高与利用效率低并存。农业生产的分散性和村庄布局的松散性,使得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组织成本和运行成本较高;农村人口密度不高且分布不均衡,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较低,公众受益范围较小。二是高依赖性与低供给率并存。由于制度变迁,农村集体经济制度裂变为为数众多的农户,农户的分散经营决定了其生产和生活对农村公共产品的高度依赖;农业生产是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交织,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有限,需要政府支持,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上一直是重城市,轻农村,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三是高外在经济性与低内在经济性并存。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的高低影响到农业外的其他产业,但是农业的弱质性和农户的脆弱性使得农村公共产品具有较低的内在经济性。农村公共产品能够促进农业生产和改善农民生活,是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它有较强的外在经济性。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基本格局与问题透视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公共财政框架的逐步形成,特别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新阶段的到来,农村公共产品的覆盖范围不断拓展,公共产品的供给有了长足进步。然而,必须看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结构单一、区域布局不合理、供给效率低下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并严重影响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成为制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瓶颈。

1.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规模。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规模指经济发展型、公共服务型、社会保障型和生态保护型四类公共产品供给的数量。近几年来,随着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我国各级财政加大了对农村的投入力度,2004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支出总量达到2626.2亿元。国债资金在总规模减少的情况下,中央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规模达到550亿元。但总体上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仍然严重不足。表现为:(1)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带病运转。据调查,目前全国病险水库约有3万座,占水库总数的36%,其中大中型水库的病险占有率接近30%,小型水库的病险占有率更高,结果是农业抗灾能力下降,大部分地区还是靠天吃饭。(2)农村生活居住环境不容乐观。统计显示,目前全国一半的行政村没有通自来水,60%以上的农户没有用上卫生厕所,“露天厕、泥水街、压水井、鸡鸭院”是对农民生活居住环境的形象描述。(3)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滞后。目前城乡社保覆盖率之比高达22∶1,社会保障体系主要限于城市,基本上没有延伸到农村;占全国总人口60%左右的农村居民仅享用了20%左右的医疗卫生资源,九成左右的农民是无保障的自费医疗群体;农村中学生是城市的4倍,但教育经费只占全部教育经费总额的38%。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既有制度内的原因,也有制度外的原因。一是长期以来,城乡分割、工业优先、城市倾斜的发展战略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我国农业、农村、农民为国家财政做出了巨大贡献,为促进工业化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原始积累和资金保证。但由于国家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上长期是重城市,轻农村,实行的是城乡差别政策,农村公共产品主要靠农民自筹解决,国家提供少量补助,造成公共产品供给的巨大差距。二是受分税制影响,基层政府承担了大量事权,但却没有稳定的财源,由于财权和事权分离,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错位现象严重。如义务教育、民兵训练等是典型的公共产品,理应由中央财政承担,而事实上这些事权却下放到了乡镇。由于基层财力有限,长期入不敷出,无力承担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

2.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指经济发展型、公共服务型、社会保障型和生态保护型四类公共产品的数量构成和比例。我国现行社会管理体制是一种自上而下、层层分解指标的行政化体制。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大多由各级政府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提供,农民缺少实质性的参与。这种方式直接导致了供给与需求的脱节,供需结构失衡。据调查,近几年来,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中,增幅较快的是交通、通讯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基础教育支出,说明农民对交通道路、医疗卫生、基础教育的公共产品需求增长很快,但在实际供给中,乡村道路和医疗卫生服务等严重不足。统计表明,国家教育经费投向农村的不到1/3,农民人均医疗卫生经费仅为城市居民的1/4。相反,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升级达标,倾心于“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样板工程”,不仅造成公共资源浪费,而且直接导致地方债务的增加。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失衡的原因主要有:(1)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程序一直是“自上而下”,决策机制沿袭的是以行政手段强制性供给机制,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主要不是农民需求的表达,没有体现农民意愿,而是由上级的指令决定。在这种决策机制下,中央给地方的转移支付和支出结构容易出现错位。(2)由于县乡财政困难,基层政权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运转,无力进行公共产品供给,我国财政农业支出的60%~70%用于人员供养和行政开支,而用于基础建设的支出比重不高。(3)基层政权的目标函数和农民的目标函数并不总是一致。基层政权追求的主要是政绩,农民追求的是农业生产的效益最大化和消费的效用最大化。比如,政府为了政绩工程,可能将更多的财政资金用于大水利,而农民直接受益的是小水利。但是,由于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造成公共产品供给比例不协调。

3.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指经济发展型、公共服务型、社会保障型和生态保护型四类公共产品配置不存在帕累托改进。总体上看,由于农业的弱质性和农村居住的分散性,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农民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从水利投资看,“十五”期间,计划的农村饮水解困任务提前一年完成,全国5700多万群众告别饮水困难;对213个大型灌区和23个重点中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全国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2亿亩,可以说是成绩斐然[2]。但是国家对农村小水利建设、人畜饮水、灌区节水、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等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财政支农机制尚未建立。部分地区不顾农村的客观条件,热衷于投资一些见效快,易出政绩的短期公共项目,而不愿提供一些见效慢、期限长且具有战略性的纯公共产品。一些贫困落后地区大力修建农贸市场、休闲广场、歌舞剧院、高档宾馆等,还冠之为建设新农村、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的美名,而实际上这些公共设施的利用效率并不高,公共资源没有得到充分有效地利用。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下的原因:(1)信息不对称造成了供给效率低下。一方面,农民由于受信息渠道和手段的限制,获取和拥有的信息不充分、不对称;另一方面,政府在没有充分的市场调查情况下,又不能提供真实准确的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因而,常常出现一哄而上和一哄而下的进入和退出现象,造成资源浪费,供给效率低下。(2)逆向选择导致了供给效率低下。在政府有限问责制度下,项目申请人的收益不可能小于零,并可以通过项目寻租,却不需要承担项目风险。假定项目的收益一定,只有那些成功时收益较高的项目才会申请;但是,给定期望收益相同,较高的成功收益意味着较低的成功概率(较大的风险)。这样,高风险项目驱走了低风险项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出现逆向选择,财政支农资金得不到高效率利用。(3)长期博弈下的低水平均衡。政府的公共投资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前一期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而农户居住的分散性和低水平的组织化程度,使得农村公共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低于平均水平,这势必会在下期降低公共投资在公共财政中所占比例,进一步降低公共投资对农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农村公共投资将收敛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带来供给效率的低下.

三、增加和改善公共产品供给,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思路

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出发,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需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真正赋予农民国民待遇,这是一个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问题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集中表现。单一的政策选择、制度变革或资本注入并不能完全改变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结构失衡、效率低下的现实,必须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创新机制、完善政策。

1.建立各级政府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共同承担机制。一是各级政府应明确职责。农村公共产品的基础性、外溢性特征和供给的现状迫切要求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加大有效供给力度。各级政府作为公共产品供给的主体,应着眼于全体公民、全部社区,尽快改变公共产品供给上的“重城市、轻农村”的政策倾向,真正承担起农村社会最起码的公共产品供给[3]。二是重新界定各级政府的财政职能,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明确县、乡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责任。农村公共产品构成上的层次性决定了各级政府间责任划分的原则:属于全国性的农村公共产品由中央政府承担,属于地方性的农村公共产品由地方政府承担,一些跨地区的公共项目和工程可由地方政府承担为主,中央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和协调。三是加大对农村基层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政府间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将农村公共产品的制度外供给转变为制度内供给,使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有足够的资金来源。要进一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理顺公共分配关系,加大对农村基层的转移支付力度。对于应有中央政府提供的农村公共产品,中央政府必须提供必要的转移支付。

2.明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优先序。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公共财政不可能覆盖到农村所有领域,也不可在短期内大规模增加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有研究者依据公共产品供给的回报率,了解农民最需要的公共产品。从研究结果看,对全国而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优先序依次是科研、教育、道路、通讯、电力和灌溉。国家财政部农业司在实际调研中设计了相关问卷[4],结合对浙江、四川、陕西、河南四省的调查,财政部农业司认为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基本优先序,对东部地区而言,第一,建立农村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第二,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重点是农村中小学必要设备的配置和师资队伍的培训;第三,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第四,农村文化建设。而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优先序主要是:(1)保障基层机构的正常运转,主要是编制内的人员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2)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重点是中小学危房改造、必要教学设备的配置和师资队伍的培训;(3)支持乡村道路建设和清洁饮水主要设施建设;支持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防疫体系建设,重点是农村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农村大病医疗救助;(5)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支持弱势群体发展,主要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农村扶贫开发;(6)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科技进步,重点放在中部粮食主产区。

农村公共管理论文篇(4)

对于我国的地方政府来说,农村在公共事业管理制度上绩效不高的原因是由于它受到我国城乡二元制度的影响。如果想要使农村公共事业现阶段的落后面貌得到彻底的转变,就要取消原有的城乡二元的管理制度,并建立能够使城市与农村可以得到均衡发展的新的公共事业的相关管理制度。

2.设立能够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公共事业管理制度

现阶段,管理体制的高度集权化是农村公共管理事业效果不高的体制上的原因,同时,它也是农村供给绩效低下、供需矛盾突出以及公共产品出现供求脱节的根本原因。在这里,建立能够与现阶段的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事业的管理体制,就可以使地方政府转变原有的对于农村公共事业的管理方法,即由原来的微观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从之前的高度集权的管理方法转变为多元治理,也由原来的转向管制转变为服务。

3.设立能够对农村公共事业所需的公共产品提供充分保障的财务制度

对于我国的农村公共事业管理来说,政府的财政性支出的相关保障机制并不健全,同时,农村公共产品所出现的制度外供给等原因也造成了公共事业管理制度的绩效过低等现象。面对这些问题,在进行制度创新的同时要避免对于这两个方面的依赖性,把能够建立起对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够充分保障的农村公共财政制度作为急需实现的目标,在根源上将农村所需的公共产品大都由制度外供给以及农村的公共事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需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解决,保证农村的公共事业在发展过程中可以得到必要的经费。

4.设立绩效导向型的公共事业管理制度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地方政府中的农村公共事业管理一直显示出投入型的特征,这种特征的具体表现是投入与产出的效率比较低,并且效率低水平趋同。一般来说,在投入与产出的效率一致时,我国农村公共服务所获得的绩效高低主要由投入来决定。在这种情况下,想要获得高产出,就要相应付出更多的投入。不同地区间出现的绩效的差距实际上是投入方面所产生的差距,所以,地方政府需要建立起绩效导向型的公共事业管理制度。

二、设立相关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农村公共事业发展

1.依法确保财政性经费在农村公共事业发展过程中的投入

按照相关法律,确保农村公共事业发展过程中的财政性投入能够得到落实。近些年来,我国政府一直在不断地加大中央财政对于农村发展,特别是农村的公共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因而我国农村在自身的公共事业发展过程中所需的资金数量在它的绝对数量上得到了大幅度的增长。但是,在我国的国家财政支出中,用于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的支出在总比重里却出现了下降趋势。国家对于农村的公共事业发展所投入资金的绝对数量的增长,并不代表国家对于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足够的支持。如果国家不增加在国家财政支出中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所占的比重,就无法使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得到必要的财政经费,从而也就无法使农村的公共事业的发展摆脱制度外供给的难题,更无法落实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协调发展。

2.增加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所需要的融资渠道

政府可以引导各个企业对农村的公共事业的发展进行一定的投资。政府可以利用给予企业信贷优惠以及减免企业税收等相关政策,将企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企业可以增加自身对于农村的公共产品如生产等方面的投入。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保护好并界定好投资者关于农村的公产品的生产过程中的有关产权问题。同时,政府还要尽快建立起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与农村的实际情况相符合的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除此以外,政府也可以在农村的学校、道路以及桥梁等公共事业的产品供给过程中对企业授予或是出售冠名权,从而加大对企业投资的吸引力。同时,政府也可以将农村的建设分成适合个体承担的部分来分担成本。这一方法可以用于经济水平比较发达的地区,在这样的农村地区建立起分担公共事业成本的相关机制。比如,对于村级公路硬化所需的费用可以由当地政府承担主要的部分,剩余的部分可以由当地的人民群众出资分担。在实行这种分担机制时,可以使用“一事一议”的方式来确定在公共事业建设中农村群众所应分担的成本比例。在议事过程中,要注意议事期间确定的内容与对象要合理,并要对议事程序与事后公开的内容进行严格的规范。

三、设立完善的公共事业产权制度

1.完善农村公共事业建设中的产权市场体系

首先要确定在农村的公共事业的发展过程中产权交易的主体。大体上讲,在农村的公共事业的主要产权市场体系里,它主要包括的是地方政府、事业单位、与政府相关的直属部门、非政府组织和各个公共性的企业等等,同时,也包含农村的公用事业企业,例如供暖与自来水公司等。其次,还要建立健全相关的产权交易机构。这类产权交易机构可以起到确认产权的交易关系,并使产权主体明确自身对于客体所拥有的拥有权以及为其提供相应的产权交易平台。第三,还要使农村的公共事业产权进行交易时的规则得到充分的明确。产权的交易规则是整个产权市场中的机制能够得到良性运行的重要保证。最后,还要大力培育与农村公共事业相关的中介组织。

2.为公共事业产权的运营创造出良好的环境

首先政府要对农村公用事业的相关产权组织进行大力支持,使其能够自求平衡、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并自担风险,同时还要为产权组织发展相关业务以及防范并化解运行中的风险与危机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其次,根据产权组织在运营中的实际需要与可能遇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使其日趋完善,让我国农村的产业运营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最后还要注意对公共事业的产权转移程序进行相应的规范。

3.创立完善的产权监管制度

在实际运营中,需要使用法律条文将农村的公共事业的产权边界以及产权经营界定开来,防止出现产权不清与产权贬值的现象。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的产权监管组织体系,创设出具备独立地位且富有权威的使行业自律的相关组织,能够确保产权可以获得高效合法的运营。因此,创立相关的产权预警制度以及监管指标体系,可以为农村公共事业中的产权监管提供正确的目标与方向。

四、推进乡镇机构的积极稳定的改革

1.对于县乡政府的职能进行科学的界定与转变

对于各个机构来说,对于职能的界定与转变是本机构实现并进行改革的基础、前提及关键。对于政府来说,机构的职能决定了它的工作任务、功能、结构、人员、制度以及发展的方向与目标。因此,国家要努力建设法制型与服务型的政府,并加强它的社会管理以及公共服务的相关功能,对于自身的经济管理职能进行适当的调整,使自己的工作方式与工作重点做出一定的转变,努力建设出行为规范、公正透明、运转协调以及高效廉洁的管理体系以及运行机制。对于乡镇政府职能的调整,主要在于建立政府形成的机制,就是指建立起能够满足供给决策以及满足公共服务的需求表达的体制,把收益范围可以覆盖住本区域内的公共服务作为当地政府的基本职能。不仅要健全村内的民主制度,还要将这一制度扩大到整个乡镇,让乡镇政府可以真正做到为本地区的人民服务。

2.依据相关职能进行人员与机构的精简

政府要做到严格地控制本乡镇的领导数量,在乡镇内设置相应的综合机构,从紧、从严控制本乡镇内由财政供养的人员,并要做好对于乡镇分流人员的处理与安置工作。

3.促进农村的非政府组织的快速发展

在农村中的非政府组织可以起到政府与市场和社会沟通、联系的作用,是政府与外界交流的纽带和桥梁,也是本地政府实现精简机构、转变政府职能以及进行人员分流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拓宽农民获取自身利益的重要渠道,提高政府公共事业投入绩效以及使农民的组织化得到增强的重要的社会组织基础。对此,有关部门要做到加强立法、加强内部管理、齐抓共管以及加强相应的配套政策的扶持。

农村公共管理论文篇(5)

【摘要】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字化城镇管理成为了公共管理领域内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促使城镇管理方法和技术发生了较大的变革,进一步推动了政府管理创新的发展。但在目前我国数字化城镇管理还存在一些不足,影响公共管理职能的发挥,因此本文通过阐述数字化城镇管理的重要意义,分析数字化城镇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基于公共管理的角度上,提出加强数字化城镇管理水平的相关措施,旨在促使数字化城镇管理向前发展,为城镇化进程加速前进奠定基础。

【关键词】公共管理;数字化;城镇管理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正不断尽快,城镇管理在公共管理中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为了保障城镇化政策结果的实效性以及顺应数字化时代的发展要求,必须要转变传统的城镇管理方式,发展现代化、数字化管理模式。因此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明确数字化城镇管理的意义,分析其存在的不足,采取有效措施以实现高水平的数字化城镇管理,促进我国城镇可持续发展。

一、数字化城镇管理的重要意义

数字化城镇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集中体现,是基于数字化城市管理演变而来的一种新公共管理模式。其主要是利用先进的科学信息技术手段以及信息管理系统,对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城镇问题进行处理,变革城镇管理水平和体制,充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趋势。因此数字化城镇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城镇化发展,整合城镇资源,建设特色城镇。另外我国在城镇化进程中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困难,实行数字化城镇管理则有利于解决传统的城镇管理问题,同时能够实现精准定位管理目标的时间和空间,减少巡查及处置人员,降低管理成本,有效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二、数字化城镇管理存在的不足

现阶段由于我国城镇化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对城镇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处于探索和实践期,并且在公共管理中对城镇管理的职能和观念有待转变和提升,所以在数字化城镇管理进程中,出现了以下不足:

(1)公共机构职能出现重叠,管理效率较低。这种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即是公共管理机构的职能划分存在不明确、公共管理机构改革不彻底以及上级机构管理不科学等造成的。

(2)城镇管理信息化发展不均衡,存在资金、人才短缺的现象。虽然我国已经开始了城镇信息化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从实际上来看,基层城镇管理机构的信息化水平仍然相对较低,而且由于管理专项资金以及公共管理人员的缺失,导致基层管理机构与上级机构信息化发展存在差距,导致数字化管理存在较大的难度。

(3)数字资源缺乏整合、统一规划。数字化城镇管理是一项较为庞大的管理系统,涵盖了大量的信息数据,并且与多个管理部门具有密切的联系。所以数字信息资源整合是非常重要的。不过在实际管理中,城镇公共管理对数字资源的整合力度不够,没有实行统一规划,就导致了数字信息相对独立,影响管理工作的协调开展。

三、基于公共管理角度提高数字化城镇管理水平的措施

(一)优化城镇公共管理机构职能

基于公共管理的角度实现数字化城镇管理即是要优化城镇公共管理機构的职能,针对当前城镇管理中存在的人员冗杂以及机构繁多等现状,要进行职能整合和重新划归,同时要在数字化城镇政府机构的基础上,明确各个职能机构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将城镇管理的各个方面落实到具体机构、具体人员,保障管理机构层次扁平化,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难题。比如针对城镇民众普遍关心的交通、商业发展以及农业用地规划等,进行信息公示,接收民众意见反馈,通过信息技术合理布设城镇格局等,提高公共管理水平。

(二)加强城镇公共管理队伍建设,培养数字化人才

数字化城镇管理是一项集合了技术、管理、人文以及经济的系统性工程,在公共管理角度上来看,需要进一步改革管理体制和机制,实现政府组织机构以及其运行方式、行政流程等有效重组和再造。这一过程则需要管理队伍具有高素质和高水平管理能力。因此政府要精简公共管理机构,节省资金,大力发展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并通过培训、教育学习、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管理人员的数字化、信息化技术能力,培养信息素质打破传统思维模式,积极协调业务工作,在信息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数字化管理。比如公共管理机构要加强人才招聘和培养,从管理理念以及信息技术两方面制定人才培养计划,为数字化城镇管理提供人才支持,从而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

(三)建立科学的数字化城镇管理体系

数字化城镇管理涉及到的范围和内容相对较广,比如信息技术的合理应用、政府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职能整合等。因此需要进行科学规划,建立完善的、可靠的数字化城镇管理体系。政府机构要发挥带头作用,建设完备的信息服务基础设施、明确公共管理机构的职能、任务,还要针对当前城镇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服务优化,如开展远程办公,打破时间、空间限制,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同时管理人员可以采用信息技术,根据城镇建设特点科学划分管理范围,做到全方位的城镇公共管理,及时处理城镇管理问题和缺陷,管理人员要基于数字化信息的反馈功能,深入基层协调公共管理矛盾,强化管理职能。另外可以通过研发建立城镇管理软件,实现信息快速收集、信息共享等,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真实需求,为城镇管理决策提供有效依据和支持。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数字化城镇管理是公共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现代城镇化发展的要求。因此需要政府机构发挥领导作用,带领各公共管理机构在公共部门体制改革的背景下进行职能转变、加强信息化建设、培养数字化管理人才、构建数字化城镇管理体系,从而推动我国城镇化可持续发展。

公共管理毕业论文范文模板(二):论新农村经济建设中的公共管理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城市得到了发展,我国有关部门越发重视对于新农村的建设。新农村能够使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改善,在一定程度上使民生得到了保障。而在对于新农村进行经济建设时,公共事业管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支持。本篇文章分析了我国新农村经济建设中公共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对策来进行解决,希望能够提升我国新农村经济建设公共管理水平,构建美好新农村。

【关键词】新农村;经济建设;公共管理

开展新农村建设是为了使农村适应社会发展新需要,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居住质量、经济水平、文化思想等,使农村焕发新面貌。但是,从现实情况来进行分析,目前我国新农村经济建设中的公共管理水平较低,不利于我国建设新农村的目标顺利实现,为此必须要提升公共管理水平。

一、新农村经济建设中的公共管理存在的不足

(一)农村基层政府并没有认识到公共管理的重要性

新农村建设是时展的必然,能够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持,需要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关注。为此农村基层政府应该明确自身的职责,科学合理的开展新农村经济建设工作。但是,目前部分基层政府并没有认识到开展新农村经济建设公共管理的重要性,对于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一知半解,导致于基层政府无法为新农村经济建设公共管理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帮助。为了改善这一情况,需要农村基层政府认识到公共管理的重要性,为新农村经济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持。

(二)农村经济建设中投入的资金有待进一步提高

开展公共事业管理最主要的目标是改善农村居民贫穷的现状,使农村居民的生活变得赋予,带有一定的扶贫属性。从目前我国各个地区的经济水平来进行分析,大部分农村居民的经济收入和城市依然有着较大的差异,为此我国农村的公共管理依然有着非常关键的作用。目前,大部分农村的经济水平只达到了不用为生存犯愁的水平。而我国却已经降低了在农业发展中投入的资金,这导致农村的经济建设公共管理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我国在农村建设方面投入的资金降低,仅仅只能满足农村公共管理开展的需要,比如说铺设电网、修路等,只能提高公共基础设施的水平,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人民的生活质量得不到提高,不利于农村的长期稳定发展。

(三)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来为公共事业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第一,为了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使各行各业都能够有所提升,我国制定了一些法律来保障公共事业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我国公共管理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这些法律法规已经不能够满足公共事业进一步发展的需求,有关的政策包含的内容也并不全面,这并不利于农村公共事业的顺利开展。第二,农村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人们在生活中出现的问题无法依靠法律来进行解决,并且农村居民的法制观念较低,对于法律的了解比较少,遇见事情不善于借助法律。第三,农村的市场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并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来进行就爱你督管理,大部分企业并不认为在农村内投入资金可以获得收入,再加上在农村投资相关的法律比较少,农村能够获得企业投资的概率比较低,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农村的经济发展速度始终较慢。

(四)专业人才数量较少

由于农村的环境、薪资待遇等和城市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大部分人才在进行就业时会选择城市而非农村,农村中的人才数量比较少,这严重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开展公共管理时没有足够的人才作为支撑。虽然地方政府出台了部分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对于基层政府进行了扶持,但是这也仅仅只是提升了农村居民的基础设施和硬件条件,人才紧缺的现状并没有得到缓解。

二、提高新农村经济建设中公共管理水平的措施

(一)政府要认识到公共管理的重要性

我国进行新农村经济建设离不开人民群众和当地政府的支持。为此,基层政府必须要对公共事业管理形成正确的认识,全面系统的了解开展公共管理需要进行的工作以及应该采取的工作方法。如果政府没有立足于农村的实际情况随意的规划建设新农村,在进行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一定会出现问题,为此基础干部必须要真真正正的了解农村的情况,因地制宜的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并由人民进行监督,确保基础政府能够为人们提供公共质量的服务,使农村得到发展。

(二)加大对于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

我国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水平比较低,主要是因为政府部门投入的资金和资源不多,农村的观念比较落后,没有认识到公共事业的重要性,进行公共事业发展时流于形式。为了推动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必须加大对于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这需要我国政府重视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农村有足够的资金为公共事业的发展提供支持,使公共基础设施能够真正的为人们的生活提供帮助。除此之外,也要重视农村教育、文化、科学水平的提升,使农村更加全面的发展;国家要对于基层政府进行资金和政策上的扶持,我国农村地区经济水平较低,公共事业发展缓慢,基层设施不足,为此农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工作的难点,只有加大对于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才能够使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建设有足够的资金作为保障,改善每一个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三)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从目前的情况来进行分析,我国的公共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为了缩短城市和农村的差异,就必须要加大力度进行公共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的建设,使农村的公共物品水平得到提升。这需要政府发挥自身的作用,对于转移支付制度作出一定的整合。并增加对于农业发展的投入,使我国农村事业发展有种子的资金作为支持,有效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四)完善相关的制度

农村的公共管理事业必须要有完善的制度来进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农村的公共管理事业得到落实,真正的发挥出作用。完善的制度和颁布的法律法规能够为我国农村公共事业管理引入更多的资金,从源头上改善我国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为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支持。

(五)提高农村公共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农村公共管理论文篇(6)

本文为201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项目:“河北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状与对策研究”(课题编号:201602120405);201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项目:“京津冀区域文化养老服务体系协同构建策略研究”(课题编号:201603120414);2016年度河北省社科联民生调研项目:“创新驱动背景下高校服务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模式及路径研究”(课题编号:201601022)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6月5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中提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和任务,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包括城市和乡村,但难点在农村,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当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远落后于城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具有关键性作用。本文对河北省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出构建河北省农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思路与具体对策,并采用负反馈循环的方式,对提出的农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行实践验证,经过反复循环验证,最终建立体系完善、覆盖有效、供给充足的农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提升现有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参考依据。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加良好的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农村公共文化资源的整合和共享,从而整体提高河北省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一、国内外公共文化服务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已经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部分发达国家的城乡差别已经不是那么明显。所以,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城市和农村并没有明确的概念界定,也很少有专门研究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著作。虽然国外理论界没有提出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理论研究更是没有,但是国外公共服务供给的理论基础却对完善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参考。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登哈特的“新公共服务理论”。此外,国外政府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致力于并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努力提供文化服务,发挥其文化服务的职能。

(二)国内研究。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乡差别比较明显,专门研究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问题较晚,多数成果都集中在研究城市公共服务体系领域,并且研究的范围也并不全面,一般只研究某一方面的农村公共服务项目。我国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研究始于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战略目标。目前,国内学术界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诸多理论和实践进行了深入探索,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公共文化服务及体系的内涵界定、供给主体定位、经验模式、绩效评估以及省市、农村、民族地区等区域性公共文化建设等方面,但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起步晚,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改革指明了方向。就目前而言,河北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策的有关探讨尚缺少系统深入的研究报道。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研究任重而道远,同时要明确衡量基本城镇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统一标准是关键,建立评价基本城镇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综合评价体系是重点,这样才有利于政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从而推进基本城镇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进程。

二、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一系列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政策文件,但国家的文化政策都是宏观上的指导,在地方的具体落实效果不明显,很多地方政府官员不注重农村文化建设,认为经济建设才能提升政绩,从而造成对农村公共文化的落实不够,管理不当。第一,资金投入保障,由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农村公共文化发展的资金投入有限,导致农村公共文化的建设中出现基础设施落后、服务水平低下等问题,因而资金投入不足成为制约农村公共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第二,管理体制机制落后。首先,缺乏必要的文化发展规划和监督机制,我国农村公共文化建设过程中,地方文化管理部门往往缺少对农村公共文化活动开展的合理规划;其次,管理体制不健全,农村基层文化在管理体制上的问题主要是农村文化服务多头管理,多头管理容易造成群龙无首,各自为政,部门间缺乏协调,进而影响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工作开展。

从我国目前实际的国情来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义务教育的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完善以及农村社会保障的落实是我国农村现阶段最重要的公共服务内容,加强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有利于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农村公共服务关系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对促进社会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提高国家竞争力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因此,农村公共服务与城市公共服务相比无论是在资金供给、制度保障还是在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中都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农村公共需求与公共服务供给是我国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加速推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构建较为完善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是我国政府目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三、推进河北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策建议

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目前中央和各级政府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根据当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形势与问题,现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进行河北省农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增加对新农村公共文化的资金投入。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关键是解决好资金投入。国家财政投入是我国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他对建立新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增强农村现代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在原有公共设施的基础上,继续增添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彻底夯实本省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硬件基础。统筹规划,以县乡镇和社区的公共文化设施为基础,尽可能快的形成覆盖全省的、实用的、高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三)改进农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营机制。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营机制的改革,加强体系的软件建设,快速稳步构建一个高效率、规范性和服务全面的运行机制。引入社会竞争机制,促进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保证政府在建设中的主导地位,联合各大企事业单位的加盟与协作,使得公益性事业的投资力度可以逐年增长。此外,分区域进行体系管理,同时建立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经济保障机制。

(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整合。在国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引下,以其为目标,由地方政府和党委为领导,加大跨领域、部门的公共文化项目类合作,增强基层文化资源的整合,促进公共资源的共享。

(五)建设大型文化工程。采用创新型的服务模式,结合大数据时代下飞速发展的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推动数字化服务体系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应用。响应政府号召,采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优质的服务资源,建设网络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六)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是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覆盖广大农村地区,可以说点多面广,因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不仅需要文化部门和社会的努力,还迫切需要充分利用法律手段来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七)不断推进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现阶段,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时期,面对新形势,我们应该不断推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探索创新,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的成绩。

四、结语

本文通过利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CNKI全文数据库、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国内三大期刊全文数据库,通过计算机检索技术和手工收集与检索,检索有关“河北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状与对策研究”研究论文作为补充数据,以国内其他现有中文科技期刊篇名数据库、论文数据库为辅,查检相关论著。在新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研究的基础上,对完善河北省农村公共服务体系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完善河北省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即创新政府管理理念、积极推动政府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河北省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制度保障,既有利于探索和总结河北省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完善的内在规律,又有利于拓展和深化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完善的理论探讨空间,有利于为实现统筹城乡发展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政策上的思路和建议。加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对提倡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提供理论抓手,为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为构建和完善统筹城乡发展的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主要参考文献:

[1]彭益民.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的实践探索与评析[J].武陵学刊,2014.36.6.

农村公共管理论文篇(7)

从教育的主要功能角度看,教育属于社会公共产品,它可以培养学习者生存和发展的能力,提高个人素质和人力资本存量。培养具有现代化文明素质,能适应现代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的公民,从这一角度看,教育并无城乡之分。

由于城乡差异,在中国,农村教育存在教育条件落后、教育理念陈旧、教育管理原始化、片面化等特殊性,总体发展状况堪忧。教育管理不恰当是产生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国内学者将农村教育归纳为:“由扫盲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继续教育所组成的为农村发展服务的综合化经营体系。”[1]农村教育管理面临复杂驳杂的内容面、陈旧坚固的官本位思想、人力资本与经济资本的双重缺失等巨大挑战。21世纪,我国农村教育迫切需要新颖有效的管理策略。

目前农村教育管理存在的问题有:(1)管理方向不明确。是追求与城市教育相同的普遍性文化知识的传授和学生道德素质、审美能力的提高还是培养贴近农村生活的劳动技能?管理的重心在学生还是下属职员?(2)教学条件制约管理。主要体现在教育经费严重短缺、农村学校债务负担沉重、教师队伍不稳定等方面。(3)官本位思想毒害。“当主任是为了当校长,当校长是为了当局长。”这样的思想要不得,这样的行径却实际存在且不在少数。在对新沂市和宿迁市农村中小学5位管理层人员的访谈中,有3位表示自己很追求升任,且认为只有当上更大的官才能管理好现在这个层面(范围)的教育活动。(4)读书无用论和教育风险投资走高,整体农村教育观趋向淡漠。调查发现,许多考上大学的农村青年已经没有“鲤鱼跃龙门”的喜悦,辍学人数实际攀升,如此致使教育管理难以得到甚至得不到家庭支持。

农村教育管理经验主要来自实践摸索,缺乏系统性。理论更新主要来自“学城市、学先进”,且不谈学的效果如何,适不适合有待商榷。

21世纪初,以美国著名公共管理学家罗伯特·丹哈特登·哈特夫妇为代表的一批公共管理学者基于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反思提出了新公共服务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将公共服务描述为“一种通过充当公共资源的管家、公共组织的保护者、公民权利和民主对话的促进者以及社区参与的催化剂来为公民服务”。新公共服务的基本原则包括:政府服务而非掌舵或划桨;公共利益至上,公共利益是目标而非副产品;战略地思考,民主地行动;重视并服务于公民而非顾客;责任不是单一的;尊重公民权﹑重视人而不只是生产率。[2]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公共管理者在其管理公共组织和执行公共政策时应该集中承担为公民服务和向公民放权的职责。该理论对我国的教育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有借鉴意义。

在“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指导下,教育管理者应当清楚自己行为的动机、行为要达到的目标,以及在纷繁复杂的情况下采取何种行动,以便更好地体现公共行政的精髓——以为公民服务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强调公共性、合法性、公民精神、政府责任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强调公民社会与政府资源的协调和互融,成为现代公共管理的希望所在。[3]根据新公共服务的理念和要求,农村教育管理要重视以下问题。

1.明确行为动机,转变行政观念。

农村教育要培养的是与农村社会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人才,农村教育是兼顾农村实际的素质教育。必须认识到,农村教育不仅要考虑提高升学率,还要考虑受教育者的现实利益,提高教育的针对性,从而提高农村各阶层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增加他们所从事职业的科学与技术含量。管理者要树立人本主义的服务理念,新公共服务理论强调,要重视与公民之间的关系,要尊重公民。

管理者要从思想上树立“公民为本”、“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教育服务意识,对受教育者个体的价值观和权益给予充分的关注。还要关怀弱势群体,统筹不同阶层的利益需求,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

2.重视学教育管理班子建设,切实加强对教师的培养和管理。

改革落后的教育管理制度,慎选校长,任人唯贤,加强教师的师德教育,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要求农村学校一线教师要继续参加培训,校本教研,以老带新。管理者必须站在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对教师的培养和管理,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权责相符,赏罚分明,加强考勤,严禁旷班,对错误重大的教师进行行政处分,任职选拔决策遵循民主原则,以人为本,管理以共识和情感为基础,营造宽松、和谐、愉快的组织氛围。

3.建立与外界尤其是农村公民对话的沟通机制。

管理者要明确,教育是一种公共服务,在农村也是一样。不要将公民仅仅看成是生产力,公民是服务的接受者,作为纳税人有权力选择和参与公共服务的决策。[4]农村教育改革,首先要实现公共服务决策的民主化与透明化,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形成农民对农村公共服务需求的有效表达机制,建立积极的互动关系。教育是一种社会公共事务,涉及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利益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关系到社会的公平与和谐发展,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管理者要对民众的教育需求做出敏感的反映,同时致力于建立各种行之有效的、与公众沟通对话的机制,共同促进教育的发展。

学校应该是一个开放系统,学校应从外界带来一些有关教育教学的新观念及研究成果,不断与外界交流信息。为了更好地实现学校的教育和培养目标,必须明确家、校合作的重要性,并与家长建立亲切、友好的关系。要为家长提供相应的学校教育资源,组织家长教育活动,支持并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使各项活动在时间上保持连续性,在效果上相互强化和促进。

4.建立有效的监督与激励机制。

首先,管理层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制度,公布有关信息,接受人民监督,使民众真正享有选择权,并严防商业贿赂。其次,政府要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对教育部门的资格、信用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并对提供过程进行监督,保证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质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最后,政府要建立灵活的激励机制,对提供高质量的教育部门进行奖励和补贴。改善教师待遇,提高工资水平,这是从根本上提高教师积极性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1]李洪君,张小莉.“新农村”视野中的农村教育及其政策选择[J].党政干部学刊,2006(5):29.

农村公共管理论文篇(8)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背景下,2006年10月中共中央出台《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决定》提出了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方针,并对新型农村社区做出了管理有序、公共服务健全、和谐文明的建设要求,全国各地出现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热潮。在农村建设社区,还是一个比较新的事物,所以在建设过程中难免出现问题,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直接领导者,乡镇政府如何通过职能的发挥合理解决这些问题显得至关重要。20世纪90年代出现并经过丰富发展的治理理论为乡镇政府的职能发挥提供了参考和发展方向。

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问题

(一)盲目性建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型农村社区的浪潮下,迫于政策压力和形势,一些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地区也盲目展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不具备建设条件下展开社区建设对 地区造成了极大的损害。首先就是经济的退步。由于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原来用于经济发展的资金被占用投入到社区建设中,而新型农村社区的建成没有产生新的经济效益,导致经济退化。其次是农民生活状况恶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占用大量的耕地,与此同时是农民耕地的减少,由于建设的盲目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不能给农民带来实际的收益,致使农民利益受损,生活状况堪忧。

(二)规划不合理。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一般采用先占用耕地,农民搬进社区,原村庄还耕的建设模式,部分地区乡镇政府由于理论认识的不足,缺乏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长远规划。新的社区建成,而农民又没有从原来的村庄搬离出来,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与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初衷相悖。

(三)社区管理滞后。与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要求相比,社区的管理相对滞后。表现在:首先,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新型农村社区是一种新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有别于村庄,也不同于城市社区。与城市居民相比,社区居民的享受的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相对薄弱;其次表现在“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不同步。大量资金投入到新型农村社区居住环境和房屋建设上,社区文化建设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

(四)空房率高。造成新社区空房率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新的社区房价与农民的收入不符,农民承担不起购房费用;二是由于缺乏对新型农村社区的认识,加上现有的居住条件也舒适,一部分农民不配合公共事业的建设,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较为抵触。

二、治理理论

治理理论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经过各界学者的努力,治理理论得到充实和发展,被应用于管理、经济、政治等多个领域。最先使用治理一词的是世界银行针对非洲的经济状况提出的“治理危机”,自此以后一种新的管理理论出现并被广泛研究和应用。

各种研究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关于治理的定义,如美国的詹姆斯・罗西瑙认为治理是一种管理主体多元化的公共领域管理机制,与政府的统治相比,治理更加灵活;全球治理委员会定义治理为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俞可平认为,治理是在特定区域内,为追求公共利益,多个管理主体参与的对公共性事务的管理过程。

尽管关于治理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也不可能有一个确定的定义,但是其本质和核心内涵是一样的。治理理论的主要特征:(1)多元化的管理主体;(2)建立有限政府;(3)多种管理方式;(4)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5)以公共性事务为对象。

治理理论对我国乡镇政府职能的定位提供参考并指引了发展的方向,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乡镇政府需要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定位职能。

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乡镇政府职能的合理化建构

(一)引导农村经济发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农村经济的发展是新型农村社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乡镇政府需合理引导农村经济发展。首先,转变观念。消除“大政府”的统治观念,政府不是万能的,放权给社会和市场,做好“守夜人”的服务角色;其次,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挖掘地区资源,招商引资,大力发展第二、三产业,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再次,改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以现代化的工业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乡镇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要弱化各项行政管制职能及经济职能,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建设和完善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可以使公共资源优化配置,产生最大化的效用,使广大乡镇居民最大程度和范围地享受到公共资源。

(三)加强社会管理。社会管理的任务主要是维护社会稳定,调节社会关系,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加强社会管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维护社会和社区治安,保证地区的安定和谐,居民安全;二是加强社区文化的建设。作为社区主体的居民,是社区文化的直接建设者和受益者,鼓励社区居民参加到社区文化建设中来。再次,鼓励社会其他力量参与到社区文化建设中。

(四)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有利于实现农民自治,打通农民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充分实现其政治权利,给政府科学的进行决策提供参考。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方面合理引导社区居民和社会其他力量参加到社区的治理中,实现社区自治;另一方面建立并健全农民参与的监督机制和利益表达机制。制定法律法规,提供农民参与监督的制度保障;打通农民表达渠道,完善农民利益诉求机制。

参考文献

[1] (美)詹姆斯・罗西瑙.没有政府的治理[M].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

农村公共管理论文篇(9)

一、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理论探讨

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理论提出时间短、人们认知度底。因此,人们在理解这一概念是,容易出现偏颇,似乎将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简单的理解成政府拿钱帮助农村做好一切事情。这种简单的字面理解,既不科学,也不现实。政府没有足够的能力,也没有必要去包办农村的一切事务。因此, 从理论上理清公共财政覆盖农村问题对于发挥公共财政在农村建设中作用可谓意义重大。只有理论正确,才能在实际的工作中少走弯路。

要理清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理论这一理论,首先要理解什么是公共财政。公共财政立足于市场经济的不足,主要是政府通过自身的经济职能弥补市场所存在的固有弊端。公共财政的目标,顾名思义,就是为了人们公共利益,满足人们的公共需要。从公共财政的概念来看,其具有经济和政治双重性质。纵观人类社会的演进历程, 国家的财政职能与国家的行政职能如影随形,相互影响。在这一演变过程中,古代中国政府长期实现“重农抑商”的政策,商业的发展长期处于政府的管理之下,政府就是国家管理的“包办人”。但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完善,政府的角色地位也在悄然发生变化,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对当前市场经济体制的认同,也是市场经济自身发展的需求。在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制度正在不断得到完善,正在为社会大众提供着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等事关每一个人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产品。

二、公共财政覆盖农村下的公共产品

新中国成立以后,仿照苏联工业的发展模式,开始了“一五”计划,优先发展重工业。由于新中国百废待兴,工业基础相当薄弱,中国的工业化是“农业补贴工业”的条件下得以逐步实现的,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牺牲了农民的利益为前提的。现阶段,农村地区市场机制不够健全,经济长期处于落后状态,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扩大,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严重不足。

结合中国农村发展的实际,我们对农村公共产品有一个大致的认识,即农村获利的产品和公益的产品。对于农村纯利公共产品而言,一方面主要是根据农村资源的再分配为划分依据的,比如说农村的粮食、农村的清洁饮水、农村的新鲜空气、农村无无污染的水果蔬菜等等。另一方面是根据当前国家优惠的农村政策为依据的,如农村的基层经济管理的运行费用、农村河流、道路及房屋的的治理基金、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农村扶贫开放项目建设等。特别是在当前农村扶贫的大背景下 ,农村的中此类的公共产品会继续增加。另一类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共产品, 一般来说,农村实行的免费义务教育、文化科技的下乡活动、农村村容的整治等。

三、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基本实践

(一)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理念的形成

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理念的提出是新一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于农村经济结构转型,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的居民环境,都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理念是具有国家战略层面意义的理论主张,对于缩小城乡差距,从整体上改变我们的发展模式,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经济发展空间,具有深远的时代意义。中国的农村如果没有发展,中国的农民如果看不到生活的希望,那么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难以实现。,解决“三农”问题,维护农民的利益,是当前政府和党工作的关键所在。第一,正如财政部所提出的,“要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农村”,农民不仅是经济增加红利的贡献者,也应该是经济发展红利的分享者。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从1999年开始,中共中央连续8次下发一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问题,这不仅体现了国家宏观政策层面的重大转变, 也体现了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理念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第二,国家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中,中国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理论得到不断的发展完善。 2003 年的“非典”、2008年的“汶川地震”等,考验着中国的公共财政对农村的重要引导作用。面对大灾大难,农村地区由于基础设施薄弱,应对能力非常弱。 在这一背景下,公共财政在农村的重建工作中便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这以后,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之下,统筹城乡经济的发展成为人们的共识,成为一种具体的政策主张。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要抓住历史发展的机遇,把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作为未来农村工作政策发展的导向制定下来,从理论层次走向实践。

(二)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政策的出台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外来企业投资,活跃农村市场的立足点所在。在农村发展过程中,只有真正打破城乡发展的“二元”体制,才能走出统筹城乡发展的第一步。当前,农民从事着高强度的体力劳动,但这种体力的付出难以获得相应的回报,导致农民劳动力大量外流,农村经济缺乏持续的发展动力。面临这种情况,对种粮农民补贴,对“返乡”农民予以政策上和财政上的支持。在对农民补贴的同时,要进一步免除或减免对农业相关产业的征税。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要扩大支出的范围,把农村医疗和乡村道路建设等方面的内容逐步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目前,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成,各地联系日益密切。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要倾向与加快道路交通建设,降低农业生产和运输成本,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因此,推进农村经济建设,需要公共财政继续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建设。

参考文献:

农村公共管理论文篇(10)

1三农问题的本质及影响

1.1三农问题的由来和内容

1996年以来,农业步入一个困难时期,农民收入和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越拉越大,“三农”作为一个概念则由经济学家温铁军博士于该年正式提出。2000年3月,时任湖北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的李昌平在给上总理书中列举了农村中触目惊心的危机:盲流如“洪水”、负担如“泰山”、债台如“珠峰”、干部如“蝗虫”、责任制如“枷锁”、政策如“谎言”、假话如“真理”。李昌平的上书通过媒体震动了全国,“三农问题”的危机暴露在公众面前。2001年三农问题的提法写入文件,正式成为大陆理论界和官方决策层引用的术语;中共中央于2003年正式将“三农”问题写入工作报告。此时,三农问题正式成为中央关注国计民生的头条大事。200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关注“三农”,这是中央从2004年以来连续第六年将一号文件的落脚点锁定于“三农”领域,也是中国建国以来决策层对“三农”的最长关注周期。

而解决三农问题的实质就是要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长和农村稳定,农村稳定就包括了在农村地区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农村社区警务建设和农民治安意识,全面提升面向三农问题的社会治安公共服务。

1.2三农问题及其衍生问题对社会治安的影响

三农问题的最主要表现就在于尽管农民收入增加,但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创收越来越难。由于政策的偏向使城镇和乡村的发展差异使贫富悬殊差距扩大。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亦同时加剧了土地兼并问题,一些失去工作或土地的农民转化成流动人口到城镇谋生,从而将问题亦带到城镇。在恶性循环下,三农问题不断扩大成为全国性的社会现象,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在三农问题不断扩大成为全国性的社会现象的过程中,农村劳动力人口大量流向城市,导致农村人丁稀少,农村和城镇逐步产生新的社会治安问题。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刘金国在2006年11月6日召开的中央综治委2006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当前我国农村治安问题呈现出暴力犯罪突出、侵财犯罪多发、部分地区社会丑恶现象蔓延、制贩危险物品严重四大特点。在我国农村地区由于不稳定因素的增加,农民治安意识薄弱,使得农村治安环境复杂化,也反映出在农场地区社会治安公共服务能力不高、不强,也侧面反映出农村地区的社区警务落实不到位,农村警务室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效能。

在此,由三农问题及其衍生问题对社会治安的影响可以简要概括为以下几点:

(1)农村地区与城镇郊区的犯罪现象相互影响,促使治安案件在农村地区的发生率大大增加,犯罪区域性特征突出,案件性质由治安案件向刑事案件转化的趋势明显。

(2)流动人口量增加使得对农村治安控制难度加大,农村人口年龄结构的特殊性及农民治安防范意识薄弱使得农村地区成为易被侵害的对象选择点。

(3)黑恶势力在农村地区滋生蔓延,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突出,并向财产型犯罪、性犯罪和暴力犯罪集中。

(4)农村犯罪主体发生较大变化,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逐渐占据犯罪主体的大多数。

(5)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完善,主体控制力不强,制约因素与农村地区的经济和开放程度成比例。

(6)部分农村存在“自生秩序”社会基础与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不相融合,客观阻碍农村警务的开展实施。

2新公共服务理论及在其社会治安公共服务中的适用

2.1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内涵

在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和实践之后,美国公共服务的提供机制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各种不同的理论体系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建立在公民权利与责任的民主化、社会民主化的基础上,并形成了构成新公共服务的若干纲领性原则。新公共服务的理论蕴涵值得给予学术探讨,对当前中国服务型政府改革有深刻的启示作用。由登哈特夫妇提出的“新公共服务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吸取了新公共行政学的某些观点,新公共行政成为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思想来源和概念基础的四个方面的内容之一。但是对于到底什么是“新公共服务”仍然众说不一。登哈特夫妇认为,新公共服务理念与新公共管理和老公共行政理念有所区别,包括:(1)服务于公民,而不是服务于顾客;(2)追求公共利益;(3)重视公民权胜过重视企业家精神;(4)思考要具有战略性,行动要具有民主性;(5)承认责任并不简单;(6)服务,而不是掌舵;(7)重视人,而不只是重视生产率。当然,这其中也存在着一些普遍的观点,并将此作为标准化的模式与其他的理论、观点相区别。尽管如此,新公共服务的提倡者认为:不论是作为理论创新、还是为许多值得效仿的公共管理者所实施的先进的实践,新公共服务都已呈现出其固有的特征。虽然研究公民权、社区和市民社会的理论家、组织人本主义理论家以及后现代主义的公共行政理论家观点之间还存在着诸多分歧,但这些观点也有诸多相似之处,它们将新公共服务的种种观念与新公共管理和传统公共行政的诸种观念区别开来,具体表现如下: (1)政府的作用就在于帮助公民表达和实现他们的共同利益,而非试图在新的方向上控制或驾驭社会。

(2)公共行政官员必须致力于建立集体的、共享的公共利益观念,这个目标不是要在个人选择的驱使下找到快速解决问题的方案,而是要创造共享利益和共同责任。

(3)符合公共需要的政策和计划通过集体努力和协作的过程,能够最有效地最负责任地得到贯彻执行。

(4)公共利益源于对共同价值准则的对话协商,而不是个体自我利益的简单相加。因此,公务员不仅仅要回应顾客的需求,而且更要关注建设政府与公民之间、公民与公民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关系。

(5)政府不应当仅仅关注市场,还应该关注宪法和法令,关注社会价值观、政治行为准则、职业标准和公民利益。

(6)公共组织及其所参与的网络如果能在尊重所有人的基础上通过合作和共同领导的过程来运作,它们最终就更有可能获得成功。

(7)与企业家式的管理者视公共资金为己所有的行事方式相比,如果公务员和公民都致力于为社会做出有意义的贡献,那么公共利益就会得到更好的实现。

2.2新公共服务理论在面向三农问题的社会治安公共服务中的适用

社会治安,等同于社会治安问题和社会治安状况,指以犯罪、违法乱纪、无责任或责任不清的不安情形、事故事件等范畴为形式出现的破坏社会政策生活秩序的社会现象和人的行为。社会治安公共服务,就是在现有的各种条件下运用多种治安手段,调动多方力量,以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和警察为主,引导社会公众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的活动,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公众的配合下,清除不良治安因素、改善治安环境的一项公益服务。

把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具体特征运用到目前的农村治安建设中,根据三农问题及其衍生问题适用不同的理论,将理论在实践中得以充分的利用,改善农村治安状况,加强农村警务建设,增强农民治安意识,发挥农村群防群治作用,完善浓缩的确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助于提高农村地区的社会治安公共服务能力,对奠定农村未来的治安稳定基础,增加农民生产生活安全感有着重要意义。

(1)加大农村地区社区警务建设,转变传统思维中占统治地位的“警察”治安观念,将“社会”治安与“警察”治安的思想相结合,从农村生活中了解农民思想,了解与农民利益相关的事项和普遍存在且亟需解决的矛盾,以农民和警察的双重身份开展工作。即从新角度帮助农民表达意见,实现其共同利益,更好的为农民服务,而非以单一的“警察”治安观念驾驭和控制农村治安。2006年时,我国已有农村警务室8万多个,驻村民警9万多名。尽管警力明显不足,但农村警务室和驻村民警成为了反映农民治安需要的一个重要平台,是增强农民安全感的有力保障。农村警务室设立的目的就在于“近距离”的防范犯罪、“零距离”的服务群众,第一时间化解各种矛盾,让民警融入广大农村,最大限度方便农民群众报警求助和办事。

(2)通过建立健全治保会等基层组织,组织治安积极分子开展治安巡逻,采取联户联防、村际联防,发挥农村群防群治作用。同时,要提高单兵民警综合素质,在做好民警的业务、法律、等知识的培训的同时,加强社区民警有关群众路线、公共关系、警民关系、群众工作方法等专业内容的学习。尽可能通过集体努力和协作,制定和实施符合公共需要的政策和计划,使之最有效地最负责任地得到贯彻执行。

(3)制定责任体系,逐步完善社区警务运行机制,构建合理有效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行之有效的公共组织是公众与政府相互交流的网络,完善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可以优化整合农村治安防控力量,及时传达公安治安信息,反馈农村治安状况,把“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社区警务目标在农村得以实现,促进农村治安环境改善,在尊重所有人的基础上通过合作和共同领导的过程来运作一系列体系组织,最终获得治安环境建设和改善成功,从根本提升治安服务能力。

(4)警察要关注市场,关注宪法和法令,关注社会价值观、政治行为准则、职业标准和农民利益。农村是教育相对落后的地区,大部分农民虽已不是文盲,但绝对是法盲。警察在执行公务的同时,要替农民关注社会变化,从农民的视角对公安队伍进行监督,提高单兵民警综合素质。在执法教育过程中,分年龄层次区分教育对象,宣传法治,转变农民薄弱的治安意识,增强其自保能力,增强其与公安部门合作的意识和能力。警察还要回应农民的需求,对警察、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共同价值准则进行对话协商,保障所有人的公共利益,关注建设政府与农民之间、农民与农民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关系。

(5)与企业家式的管理者视公共资金为己所有的行事方式相比,在农村社区警务中建立合理的绩效考评制度,联合农村基层组织考核警察和农村领导干部的领导能力,检验农民的治安防控能力,促使警察和农民都致力于为农村社会治安服务建设,做出有意义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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