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个案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4-19 16:34:53

护理个案论文

护理个案论文篇(1)

我院中心手术室护士35人,其中护士9人,护师11人,中高级以上15人;学历:本科27人,大专8人;手术间11个,年手术量近1~1.2万台,分6个专业组开展工作。手术种类:微创47.3%,开腹手术41%,其它11.7%。

1.2个案追踪管理实施方法

1.2.1成立追踪管理小组

结合我科工作性质,定个案追踪管理法为针对个案进行的手术全程护理服务过程的连续追踪。由护士长负责,各专科小组推荐临床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善于管理、职称高的护理骨干,经科室、护理部全面考核后备案任命为科室内审员(追踪管理小组成员)。科室内审员由6人组成,小组成员每月对科室存在主要问题(如制度落实、流程缺陷、护理事件等)进行归类总结,根据优先原则进行追踪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1.2.2建立追踪管理工作制度

科室组织多次专题学习,提高全科护士对此制度的认识和实施制度的方法、意义,要求全科人员参与实施。在实施初期明确执行者,规范护理服务行为,管理者结合各组工作重点和目标情况,通过参与,发现流程、制度、系统、个人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全面提高护理人员素质,前瞻质控,持续改进各项工作。

1.2.3实施个案追踪法具体步骤和方法

采用PDCA工作程序将6个专业组整合为妇产儿和大外科系统开展工作,其步骤:

(1)确定追踪个案。

每月根据各种途径的满意度调查、临床医护意见反馈以及科室自查反馈情况,将各种问题分类为四种质量管理缺陷(核心制度落实、流程优化、护理服务满意度、护理安全及风险评估等),并结合科室每一阶段工作重点进行追踪,按优先解决问题原则确定当月跟踪个案,病例选择为择期手术,一般情况正常,麻醉分级ASAⅠ级的患者。

(2)分组跟踪

由不同管理者负责跟班完成个案追踪,必要时护士长参与协助。如N1级护士患者安全转运个案跟踪关键环节:术前评估、转运工具选择、手术患者核查制度落实、转运中风险评估及应急能力、交接重点等。

(3)发现问题,找寻个案发生的原因。

追踪管理小组成员参与手术全程护理,利用鱼骨图、头脑风暴法等质量管理工具找出个案发生的相关原因,在事件的每一个过程中列出可能造成的因素,如从管理者、参与者、流程设置、患者因素、人为因素、设备因素、外在环境因素等方面罗列问题原因,再通过查看病历、工作流程、现场各种资料等收集信息,找寻问题根本原因所在。

(4)制定整改措施并督导落实。

针对问题,与各专科护理小组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督导实施,总结经验,持续改进。

(5)效果评价及反馈。

追踪管理小组通过对个案追踪实施的实时监控及对过程的跟踪,建立科室质量指标本底数据库和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并给予分析总结,及时反馈,杜绝隐患、缺陷重复出现。

1.3评价方法

管理者通过参与手术全程护理,借助专用评价表,对改进后的工作进行评价。比较追踪管理法实施前和实施后护理质量指标发生情况、护理管理质量成效、各满意度情况。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7.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护理个案论文篇(2)

1. 学科体系重新构建的推动力

从最早的《文件保管技术学》到《档案保管技术学》、全国高校文科教材《档案保护技术学》、21世纪核心教材《档案保护技术学》,中国人民大学的教材体系结构模式成为全国的范本,其特点是使学科建设与档案保护工作实践密切结合,每一项内容都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思想,通过对档案制成材料损坏原因的研究,寻找科学的防与治方法,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奠定了学科的理论体系,促进了档案保护技术事业的发展。这是对传统学科体系的肯定。

然而,进入21世纪后,随着电子政务的不断推进以及电子文件的不断产生,传统的学科体系中某些不完善、不合理的地方凸显出来,赵淑梅则直言不讳地指出了本学科体系存在的缺陷:“对档案保护技术学研究的实质内容揭示不科学”;“现有档案保护技术学对档案寿命的研究内容是不完整的”。“已有理论框架体系存在诸多的缺陷,无法用修修补补的办法来完善”;“实践上许多保护技术问题难以解决。”因此,在信息技术面前,档案保护技术需要进行革新;这个革新是整个体系的,而非在传统技术体系中的局部调整和修补。

总而言之,当代的信息化环境、遗产保护的环境给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工作带来了深刻的变革。如果墨守成规,不进行档案文献遗产保护体系的变革,那么实践中的新问题将无法解决。只有变革学科体系,提升学科的包容性,增加学科的活力,才能更好地为当代的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实践服务。

2. 学科体系构建的原则

关于档案文献遗―保护学科体系构建的原则,近十年来的讨论并不多见。构建本学科体系时,必须遵守科学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发展性原则和形式逻辑原则。看来,无论怎样构建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原则,都必须将科学性原则放在首位。

档案保护技术学作为一门科学,构建其体系结构就是在研讨其研究对象和内容的基础上,对其分支科学进行研究,也就是采用一定的标准对其分支科学施以科学的分类,使之成为一种相对稳定的结构。为此,在构建档案保护技术学体系结构时应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2.1科学性原则

档案保护技术学是科学,它具有科学的理论性、系统性、实践性、继承性和发展性等特点。因此,构建其学科体系结构时应反对保守、僵化的思想,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遵循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客观发展规律,完善其结构,推动学科向前发展。

2.2客观性原则

档案制成材料具有相对的客观规律,在不断的实践与研究过程中,档案保护的方法也发生了客观性的改变。这也就决定了档案保护可以成为具有客观性的一门专业学科。这就要求,档案保护技术学体系结构中各分支学科的分类及排序要体现出档案保护技术学研究内容的内在联系,反映学科本身所固有的客观关系。

2.3发展性原则

如果从学科结构整体去考察,中国档案学尚未处于巅峰'状态。作为档案学的衍生学科,档案文献保护亦是如此。因此,构建其学科体系结构时不仅要结合档案保护技术学科体系的现状,寻找档案保护技术学学科发展的一般规律,而且要探讨学科未来发展的态势。信息化环境、遗产保护环境便是当展给档案文献遗产保护提出的新要求,也体现了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发展性原则。

2.4逻辑原则

构建档案保护技术学体系结构必须遵守形式逻辑的划分规则,同一级类别必须按同一标准划分,同一级类别之间不能交叉,应当界限分明,互相排斥。同时,在基本术语方面,也需要规范,并加以科学的界定。

3. 学科体系构建的方法

构建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学科体系需要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进行构建。

3.1广义的档案文献保护学科体系结构

广义的档案文献保护学科体系据其研究的内容,可以划分为理论档案文献保护学和应用档案文献保护学两个方面。前者是对档案文献及其保护工作进行抽象分析和系统研究,如档案文献保护学的研究对象、任务、内容、性质和研究方法,档案文献保护工作的历史发展以及档案文献制成材料耐久性等,它是学科的理论基石,旨在解决档索文献保护学的基础理论问题,对应用档案文献保护学的研究起指导作用。应用档案文献保护学的内容非常丰富,它是根据理论档案文献保护学所研究的一般理论与结论,在实践中加以运用,具体解决档案文献保护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具体指导档案文献保护实践。

3.2狭义的档案文献保护学科体系结构

狭义的档案文献保护学科体系依赖于对过去、现在的档案制成材料的研究以及未来能够应用于档案书写的新材料的预测性研究。狭义的档案文献保护学科体系结构内容包括:甲骨档案文献保护、金石档案文献保护、简牍档案文献保护、缣帛档案文献保护、羊皮档案文献保护、植物叶档案文献保护、泥版档案文献保护、纸质档案文献保护、塑料质档案文献保护、胶质档案文献保护、电子档案文献保护。

显然,上述分支学科中,有些学科的研究对象出现得早,现存数量稀少,也缺乏研究。如果单独列为一门学科,难免产生泛化的倾向。事实上,即使是在遗产教育比较发达的欧美国家,也没有将学科细分到如此程度。必须意识到,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学科体系构建与课程设置并非同一件事。因此,将上述内容进行合并是非常必要的。参考文献

护理个案论文篇(3)

[分类号]G25

文献保护与修复(或使用其他名称)是我国图书馆学和档案学的重要专业课程。随着学科发展、技术更新和实际工作变化,该课程的教学目的、内容和方法也应进行相应调整。除考察国内实际情况和需要外,对国外相关课程的调查和借鉴也是课程进行科学调整的必要前提。美国图情学教育在国际上处于较先进地位,文献保护与修复相关课程作为其传统教学内容,在课程设置和具体教学安排上均具有相当的特色和优势。

据《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图情学研究生院2009年最新排名数据,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信息学院位居“档案与保存”专业排名榜首位,其文献保护与修复专业教育在美国乃至全世界都具有广泛的影响。

文献保护与修复教学任务主要由该学院的卡尔嘉琳文化记录保护中心(William and Margaret KilgarlinCenter for Preservation of the Cultural Record)承担。该学院提供博士、硕士、双硕士以及副修等级别的学位教育。其硕士培养计划中的课程设置既支持学生获得图书馆学或信息学的全面训练,也为学生提供在特色学科研究领域深入学习的机会。其中,文化记录的保护便是该学院三大特色研究领域之一。这一方向的硕士培养计划致力于为学生提供文献保护与修复相关方面的基础知识和高级技能的培训,涉及档案与记录管理、纸张与书籍修复、博物馆研究与保护管理等。此外,该学院的高级专业资格证书进修计划还为有工作经验的信息从业人员提供了获得“Conservation”和“PreservationAdministration”两种专业培训并取得证书的机会。

与上述硕士培养和高级专业资格证书进修计划相配合,德州大学信息学院设置了一系列文献保护与修复相关课程,以完整的课程体系、雄厚的师资队伍、丰富的教学经验、理想的实践设施致力于文献保护与修复人材的培养。论文从课程内容和课程体系方面加以分析。

1 课程内容概况

据分析统计,不计其他课程中的相关专题讨论及实习课程,德州大学共有文献保护与修复相关课程17门,如表1所示:

“现代社会的档案、记录及其保护”面向硕士生讲授有关文艺复兴时期至今的档案事业、记录管理和保护管理。教学目标包括:①回溯以美国为主的档案事业、记录管理以及档案和记录保护的发展历史,包括记录的生成和保留、记录依附的载体以及为了对记录信息进行控制管理并延长其生命周期而发展和积累的基本原理与方法论;②考量记录、档案及其保护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以及社会地位对于档案事业的影响;③加强明确叙述和研究历史问题并展现调查研究结果的能力。与教学目标相一致,教学内容也包括方法层面的历史研究相关知识,如历史研究概况、特性和操作方法等以及专业层面的档案、记录及其保护相关知识,如档案基金会、档案职业、国家档案和联邦记录、记录管理、载体与技术、处于危险状态的档案和记录、档案和记录保护的发展、20世纪的档案事业等。从教学内容可以看出,该门课程涉及档案和记录这一类文献的保护,但同时包括档案学专业的其他基础知识,并非文献保护与修复的通论性质课程。正如课程负责人David B.Gracy II在其2006年春季的教学大纲中所言“这是一门历史课程”,“现代社会的档案、记录及其保护”侧重于文献保护事业发展史的介绍,因此,笔者认为,或可用“历史”作为该门课程的内容关键词。

“保护概论”是面向非文献保护与修复专业的图书馆学、信息学和档案学硕士生开设的基础课程,介绍与图书馆和档案文献保护与修复相关的若干问题,包括文献退变的类型和原因、处理方式、保护项目的组织等。教学内容包括:状况调查与保护需求评估;纸质文献的结构与退变;照片的结构与退变;多媒体材料的结构与退变;馆藏保管;环境监控设备;保护意识的普遍形成;可选择的修复处理;创建永久数字收藏;保护性载录格式转换;灾难预案;保护项目的建立等。从其教学内容可以看出,这是一门“通论”性质的文献保护与修复课程。

“记录资料的保护与保管”的教学目标是使参与本课程的硕士生理解“外部防护(extrinsic care)”这一保护图书馆馆藏的举措的技术现状及最重要且最有效的方式。所谓“外部”,义指区别于直接作用在文献资料本身的修复处理。教学内容包括环境状况监控和记录维护;控制环境的方法;馆舍设计和改造中对于记录资料保存的考量;主要类型的记录资料的保藏优先原则和实践操作细节;记录资料在使用、运输、复制和展览过程中的保管;非书资料(如缩微胶卷、照片、手稿、地图、磁性记录载体、图画等)的存储和处理;生物侵害及其控制;灾难恢复;空间设计与使用等。虽然限于“外部防护”,但考察其教学内容,涉及文献保护的各个方面,也应视为一门“通论”性质的课程。

“保护项目管理”向将要在图书馆、档案馆等文献保藏机构从事保护管理的学生讲授如何管理从需求评估到物理处理或载体转换的选择等全方位的文献保护活动。通过课程学习要实现以下目标:①熟悉保护项目的组织模式及其与大型图书馆或档案馆的组织和使命的关系;②理解需求评估在保护项目中的地位并掌握评估保护需求的工具;③理解一个成熟的保护项目的主要运作组成部分;④练习对于成功管理保护项目至关重要的多种方式的沟通技巧;⑤运用其他保护课程所学的保护知识以及实践经验。课程内容包括调查文献保护在图书馆或档案馆中的地位和组织情况;设计和综合保护项目;需求评估和保护方式选择;管理保护项目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员工和用户教育;筹慕款项和撰写赞助计划申请书;人员配置;成本分析和预算等。从上述教学目标和内容可以看出,“保护项目管理”是德州大学文献保护与修复课程体系当中的高阶课程,需综合其他课程的基础知识方可完成,而“管理”则可视为这门课程的核心内容。

“创建永久数字收藏”介绍创建永久性数字资源收藏的操作活动,帮助学生从馆长的视角理解需要进行数字化的载体以及数字化过程中与技术或管理相关的知识和经验。包括元数据的生成以及长期存取的数字化保护策略等。“数字”可作为其内容关键词。

“电子记录永久保存若干问题”关注与各种来源的电子记录相关的问题,包括为了长久保存而对记录所作的保护性载录格式转换。课程涉及载体更新,转换为中性格式vs.尽量保持原始格式,迁移,按需迁移;

数字文献的显著特征及对其加以保护的重要性;格式与元数据;电子记录长期保存中的数字签名、消息摘要、真实性和鉴定;电子记录存储库的建设、使用和管理等。本课程旨在使面临为长期保护记录或其他数字文献而需构建有效的电子记录存储库问题的档案馆或数字图书馆从业人员了解其中的主要困难所在、需要采取的解决措施以及如何寻求帮助。该课程侧重于“电子”文献的保护。

“音频资料保护与载录格式转换概论”侧重于音频资料保护和载录格式转换中的经济学问题,噪音降低和稳定性问题,用于存储声音的现代载体的稳定性问题等。“高级音频资料保护与载录格式转换”是其后续高阶课程,侧重于载录格式转换的相关问题,包括:不同格式信息的变换;优先进行载录格式转换的资料的选择标准;侵入性修复或最低限度修复的考量;非常用格式研究;音频资料最大量信息恢复的方法等。这两门课程侧重于“音频”文献的保护。

“图书馆与档案馆文献修复”向硕士生讲授文献保藏机构进行修复处理的理论、政策和实践,涉及材料科学、保藏处理、预防性处理和治疗性处理等。是侧重于文献修复的一门“通论”性质课程。

“图书实验室I-Ⅲ”是在图书实验室进行的三门系统的修复实践课程,为文献保护与修复专业的硕士生和进修高级专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而开设。其中I包括图书馆和档案馆资料保护的修复性处理基础介绍,通过设计和制作保护性函套和使用适当的维护程序对馆藏进行成体系的保管等;II通过传统的和现代的图书修复材料及实施技术的详细练习和学习,介绍纸张修补、修复和图书馆书籍装帧;III涉及书籍修复的检查、存档和处理程序,高级修复装帧,制订维护流通馆藏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等,并为学生开始个人修复研究计划做准备。均为“实验”课程。

“高级修复处理”允许文献保护与修复专业的学生在图书实验室和纸张实验室进行个人修复研究计划。该课程要求学生完成若干个图书处理计划,包括:决策和存档,探究图书处理和保护专门问题或特殊领域的个人计划和工作组;实验室案例;灾难响应和恢复等。属于“实验”课程。

“纸张实验室I-II”是在纸张实验室进行的两门系统的修复实践课程,为文献保护与修复专业的硕士生和进修高级专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而开设。其中I旨在为学生介绍修复古代纸张的基本理论和技术,鼓励学生培养恰当运用这些技术的判断力;II旨在扩展和提高学生的修复处理知识和技能,要求学生能针对特定收藏做出修复处理决策。均为“实验”课程。

“修复科学I-II”向文献保护与修复专业的硕上生和进修高级专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介绍图书、照片、手稿等的构成、鉴别和修补所需材料的物理和化学性质。教学内容包括粘合剂,分析技巧,纤维素、淀粉和蛋白质,颜色、光线和化学,酶,功能团,现代纸张制作与材料,容模,聚合体,氧化还原反应,皮革与羊皮纸,溶剂等。偏重于修复“材料”的讲解。

2 课程体系分析

结合上述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开课次序等加以分析,德州大学的文献保护与修复相关课程体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2.1 内容全面,结构合理

从上述课程内容分析及关键词选取可以发现,既有通论性质的综合课程,又有专论性质的历史、管理、数字、电子、音频、材料等专题课程,基本上全面涵盖了文献保护与修复领域各个方面的内容。“保护概论”的授课对象是非文献保护与修复专业的图书馆学、信息学和档案学硕士研究生,介绍文献保护基础知识;“记录资料的保护与保管”关注文献的“外部防护”;“图书馆与档案馆文献修复”的教学内容主要是文献修复的理论、政策和实践。三门课程虽同属通论性质的课程,然各有侧重,并不重复。各门专论性质的课程或从事业发展的不同角度(如“现代社会的档案、记录及其保护”),或从文献载体的不同类型(如“音频资料保护与载录格式转换概论”),或从实际工作的不同环节(如“保护项目管理”)对文献保护与修复加以深入探讨,与通论性质的课程一起,为学生提供了获得合理的文献保护与修复知识结构的机会。

2.2 层次分明,承接有序

从表1不难发现,德州大学整个文献保护与修复课程体系当中又有一些自成系统的课程模块。如“音频资料保护与载录格式转换概论”、“高级音频资料保护与载录格式转换”、“图书实验室I-III”、“纸张实验室I-II”以及“修复科学I-II”。这些课程模块在教学内容上由浅至深,在开课顺序上由基础到综合,并且通常由同一位教师负责教学,体现了层次分明、承接有序的特点。

2.3 理论与实践并重

17门文献保护与修复相关课程中,有6门实践课程,而在部分理论课程当中,亦包涵了实践教学环节。从几门实践课程的教学内容看,实践课程实以理论课程为基础,学生在完成相关理论课程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实践课程亲身体验,从而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文献保护与修复是图书馆、档案馆等文献保藏机构的实际工作环节,文献保护与修复知识是应用型的知识,必须通过实践操作方能真正掌握。除实践课程外,德州大学还提供了6门实习课程,充分体现了其对文献保护与修复实践教学的注重。

2.4 保护与修复分明――兼论Preservation与Conservation的中文译法

从表1的“关键词2”一列可以看出,德州大学在设置文献保护与修复课程时,对于Preservation和Conservation这两个相关而又相异的内容进行了区分。综合考察8门Preservation课程,可以总结出Preservation所涵盖的主要内容包括:文献保存状况调查、文献保护需求评估、不同载体文献的结构、不同载体文献的退变及原因分析、文献保存环境监控、文献载录格式转换、文献保护意识的培养、文献保护项目的建立与管理、灾难预案与恢复等。综合考察9门Conservation课程,可以总结出Conservation侧重于纸张修补、书籍装帧等文献修复处理方法的原理、考量、选择和操作。不同的主要内容体现了两者的相异之处。而Preservation的两门通论性质课程“保护概论”和“记录资料的保护与保管”的教学,除前述主要内容外,均涉及Conservation课程的内容,体现了两者的相关性。这一相关性表现为Preservation这一术语在概念外延上较Conservation宽泛,有些时候,Preservation可以包括Conservation。

我国在Preservation与Conservation两个术语连用时,通常将其择作“保存与保护”或合译为“保护”。从上述德州大学两类课程的内容分析来看,这两种译法并不合适。文献保护通常可分为预防性和补救性两种类型,结合上述两类课程的内容,或可将Preservation视作文献的预防性保护,而将Conservation视作文献的修复性保护。而由于Preservation又可涵盖Conserva-tion,因此,笔者认为,可将Preservation译作“保护”,将Conservation译作“修复”,则两个术语之间的相异性和相关性均得以体现。

3 结语

护理个案论文篇(4)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3.09.307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9-5045-02

研究表明,心理因素可以致病,而疾病又反作用于人的心理状态[1]。面对疾病的威胁,病人要经过一个对疾病理解并接受治疗的复杂心理适应过程。护士通过为病人提供关于疾病和治疗信息,并且运用个案讨论方式的交流技巧,给病人以心理支持,可以促进病人对这一紧张状态的调整适应过程。

1 哀伤护理及个案讨论方式相关概述

1.1 哀伤护理是指专业护理人员以医学心理学的多种理论体系为指导,以良好的护患关系为桥梁,应用各种心理学技术,协助哀伤者(指遭遇失落或被夺取心爱的人或物者)在合理时间内引发正常的悲伤并健康的完成悲伤任务,以增进重新开始正常生活的能力,其终极目标是协助哀伤者处理因失落而引发的各种情绪困扰。[2]

1.2 个案 个案就是由某项目特定部分有关的信息的总和。

个案概念化-所谓个案概念化,指咨询员依据某种心理咨询理论对来访者的问题进行理论假设。个案讨论方式即以个案的形式对个案进行加工整理形成个案概念化,运用个体与个体之间或个体与群体之间进行讨论交流的方式。

2 资料与方法

2.1 对象 在特定时间场合产生的因失落而引发的各种情绪困扰的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及相关护理人员。

2.2 方法 制定具体工作方法及哀伤护理委员会工作月报表及哀伤护理学习包课程,以个案讨论方式进行定期学结,并对参与个案讨论前与讨论后进行满意度和认同度对比评价。

2.2.1 个案讨论方式收集资料 将全院各护理单元设立哀伤护理成员1名,定期学习相关知识,讨论疑难、复杂案例,分享、交流经验,以个案讨论方式收集相关资料提交于哀伤护理委员会,并传达来自委员会的信息于每一位成员。由成员介绍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护理情绪不良病人及家属的具体案例,包括成功的和不成功的,然后由心理专科医生或心理专科护士针进行逐一地分析,并与成员们共同探讨,同时以角色扮演的方式进行实战演练,以求得针对不同案例、不同情景最合适的交流、解决方式。基于成员及全院护士的需求,病人的状况,分析、讨论下阶段的计划,做出书面的行动指南。开设一些哀伤护理相关的课程,邀请国内外知名的哀伤护理、心理专家授课。

2.2.2 委员会工作月报表内容 护理单元:XXX,哀伤护理成员:XXX1。①组织部门内哀伤护理活动几次,其中小讲课几次,案例讨论几次,解决了多少位情绪不良病人及家属的问题。②典型的案例;③需跟大家分享的经验;④不能解决的难题;⑤有何建议。

2.2.3 哀伤护理学习包 每位哀伤护理委员会成员都必须在新加人组织的一年内,完成由委员会提供的以下课程的学习,并完成至少1份相关的学习体会,学习包课程:哀伤护理;临终关怀;病人心理特点与护理;交流沟通技巧;同理性的关怀;病人抱怨的有效管理;愤怒病人的管理;与压力共存;哀伤护理相关科研选题及论文写作方法等。

3 结果

个案讨论方式为哀伤护理提供了一种组织和交流的平台,成为一种全新理念的助人模式和学习方法。陈佩仙等医疗工作者从哀伤护理在护理工作中应用中指出,从对照表及工作实践中可知,通过哀伤委员的心里指导后,患者提高了对病情的知晓度,从而对医疗工作的配合及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满意度都有明显提高。参与哀伤小组的成员经过系统理论的学习及哀伤个案讨论方式的学习,对再次处理类似案例的经验值也明显提升,这在每年360度的同事间评价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4 体会

4.1 以个案讨论方式收集资料,让每个人体会着不同的感情体验和情感碰撞,体会着不同交流方式所带来的成效。每个人对哀伤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的人从理智层面去分析,有的人从自身角度去体会,每个小细节都是富有意义的。我们述说经历时感觉伤痛,这是很自然很正常的表现,述说同时也是一个整理的过程,这个过程令我们的内在得到释放,对事实接受程度提高,会产生新的动力。

4.2 哀悼是一个痛苦整合的过程,痛苦之后要对其进行消化梳理。事情刚发生时让经历的人立即述说并不可取,我们要尊重他人,更多地陪伴他们。其实就如同妈妈对哭泣的孩子一样,拥抱等肢体语言就是无形的巨大支持。当经历哀伤的他们愿意并能够表达时,我们再做其他。

4.3 从临床案例中通过运用个案讨论方式整理出一些哀伤护理的思路和可供参考的方法:①满足对方的基本需要如递纸巾,温水等,传递关心和温暖。②当事人没有心情处理的问题,通过其他资源,协助处理,减轻负担。③与哀伤对象的家属结成联盟,从另一角度给予支持。④交流过程中多观察对方是否能接受,如感受到对方的抗拒情绪,则应该先把时间留给对方。交流过程中,我们有责任首先保证倾诉者的安全,包括环境安全。⑤患者出院后,也可根据情况对其本人和家属进行持续的关注,让他们感受到总有一条小路永远为他们通行着,由此带给他们希望。

4.4 哀伤护理是一项科学的、系统的、新颖的护理体系 丁焱、陈瑜等医疗工作者从临床角度对哀伤人群的心理护理提出了建议。个案讨论方式介入哀伤护理是一种全新理念的助人模式和学习方法,为哀伤对象提供帮助,为哀伤护理提供理论方法,哀伤小组成员自身也受益,提高满意度,是一个双赢的过程,可以广泛地应用于临床护理中。

护理个案论文篇(5)

Abstract:The memory properties become archives after informat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a new paradigm, and file memory view has become a hot discussion of the archives work practice and theoretical research, and deepen its theory connotation has been mining.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comb the origin and connotation of theory, and under this theory attention files associated with the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social functions of archives work in the heritage protection, the protection of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of archives work, deals with the reality of the development and the situation objectively, so as to put forward rational Suggestions.

Keywords:File memory view;File;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Correlation

1 档案记忆观理论溯源

社会记忆是区别于个体记忆并在此研究基础上产生的。个体记忆是大脑的产物,生理学家和心理学家给予过充分的重视和科学的分析描述。由于人脑的记忆功能是有限的,不可能将万事万物存储于大脑中,为此需寻求各种方法辅助人脑进行记忆,这就是所谓的“人脑记忆的延伸”。人是社会的存在物,生活在社会之中,不同层次的群体如家庭、地区、阶级、民族乃至人类整体都以各自不同的方式保留着他们关于过去的历史记录,从中汲取力量,树立信心,形成凝聚力。社会记忆存在并发挥着作用,使社会历史代代相传,保存和传递,促使文化的传承和社会的进步。康奈顿在《社会如何记忆》中指出:记忆不仅属于人的个体官能,还存在着叫做“集体记忆”或“社会记忆”的现象。他认为:社会记忆的提出是对传统记忆观的挑战,记忆是社会建构的过程和结果,而不仅仅是机械地对所获信息进行编码、储存和提取,它更强调记忆过程中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的发挥,强调个人记忆的社会制约性[1]。哈布瓦赫认为:“一个在完全孤立的情况下长大的人是没有记忆的,人在其社会化的过程中才形成记忆。尽管“拥有”记忆的仍然是个人,但这种记忆是受集体影响的。虽然集体不能“拥有”记忆,但它决定了其成员的记忆。”[2]综上,社会记忆理论范畴超越个人生理记忆拓展为社会集体记忆,研究范围由西方蔓延至东方,它从最初兴起就得到各门学科的关注,涉及社会学、历史学、人类学、档案学、传播学等众多领域。有着丰富的内涵和社会价值,是整个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的课题,联结着人类的过去、现在与将来。社会记忆从主体上讲包含世界记忆,国家记忆、(单个)民族集体记忆、城市记忆、个人记忆等,同时又不仅仅是一种记忆存在,它强调记忆的社会性与主动性,对社会当时的一种反映与映证,对历史与文化的留存与保护。

档案记忆观在社会记忆理论研究和“世界记忆工程”实践的推动下成为档案学界的新视点。关于档案记忆观内涵的概括目前尚未统一,但旨趣趋于一致。冯惠玲教授认为:“档案是建构集体记忆重要且不可替代的要素;档案工作者有责任通过自身的业务活动积极主动第参与集体记忆的建构、维护和传承。”[3]潘连根教授认为:“基于对档案基本属性――社会记忆属性的本质性认识,把档案与社会、国家、民族、家庭的历史记忆联结起来,强调档案是一种社会记忆,档案馆是记忆的保存场所。”[4]特里・库克认为:“档案就是我们的记忆,档案不能仅限于有权者或官方的文件记录,应有更广泛的档案文件记录,档案工作者是建构社会和历史记忆的积极因素;档案馆要反映出适合于新世纪的新‘后保管’秩序。”[5]尽管国内外档案学者对此内涵的认识虽尚未统一,但对其理论内涵基本达成共识:承认社会记忆存在并具有建构功能,档案本身也是一种记忆,同时是建构社会记忆的重要的载体和资源,探索档案背后的记忆,需要根据留存档案进行情景化分析和再造。档案馆不仅仅是记忆储存库,更是为开展研究提供依据和素材的研究所。档案工作者的角色更加重要,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社会记忆的存损程度,关乎民族的未来。档案记忆观理论为当下档案工作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和依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式保护工作便是此理论应用的最好实证。

2 档案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联分析

档案早已有之,它凭借着自身的记忆属性与独特的管理方法,参与着非遗保护的整个过程。在记忆观的理论关照下,档案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社会记忆的两种主要形式更是得到了学术界的重视,二者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文化性与记忆性尤为凸显。探析二者的关联有助于更好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式保护和科学化管理,有助于档案工作今后的发展。

2.1 二者具有共同的文化属性。文化对于一个民族甚至国家具有重要意义。文化的发展体现了国家或民族的进步和社会开化度,是国家软实力的象征。档案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文化的下位概念,是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由物质层面向非物质层面的拓展,是国家或一个民族的文化特性和重要表现形式,是从某一地区、某一民族深厚的传统文化、悠久的历史发展中保存、流传下来的,是认识一个民族、一种文化、一段历史、一方地域的鲜活的方式和手段。它们植根于人类社会生活的特定时空关系中,反映了历代文化传统和文化变迁,年深月久传承下来成了传统和现代真实完整的、活态流动的见证,具有无以替代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精神价值。[6]档案是由载体和内容信息构成,具有着双元价值。其载体随着人类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不断发生着变化,体现着时代的更迭和文化的变迁,载体就是人类历史演进史及人类文明进步史,其内容信息更是传达着人类、社会、国家的知识与文化。档案保存的完备程度直接体现着国家的文明和开化程度。

2.2 二者具有共同的记忆属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程式化、代表性的集体记忆,是历史的活态遗存。由特定历史阶段、特定种群民族、特定地域范围的人们世代沿袭所传承下来,生动地保留并表现了特定人群的生存状态、生产习俗、生活风貌、伦理观念,并对当时的社会形态、自然环境、人际关系、等多方面的历史发展状况有所保存和反映;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人类社会的历史遗存,是历史的产物、时代的印迹,有着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内容。

档案是固化的历史信息,是一种记忆载体和工具,是记忆之地。档案既是社会记忆建构的资源,同时也参与社会记忆建构过程,它作为集体知识存储器的前提是物质的数据载体,作为记忆的支撑物的主要是指文字。档案馆不仅是保存过去的文献的地方,也是构建、生产过去记忆的地方。它作为社会记忆的固化,无论是作为事实的文本,还是作为材料的文本,在建构社会记忆中都起到重要的解读作用。“人类社会记忆的表现形式无非是文本记录、仪式、文物等,社会记忆不能和传统的文献记录划等号,但档案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确实是重构社会记忆中的重要工具和途径,影响着社会记忆的形成予以补正和校验。”[7]

2.3 二者又可相互转化。在档案馆的馆藏中,部分的档案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被物化的社会记忆。如重要的口述历史档案、少数民族艺术档案等,这部分档案主要是以影音、影像、录音等技术形式存在。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其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社会记忆价值,是某一群体集体记忆的重要体现和稳定形态。因此,利用档案的社会建构功能可以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固化保存即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一种活态的精神层面的记忆,这样非物质文化遗产又转化成为档案家族中的一员。因此,无论是档案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人类社会比较重要的记忆形式,二者基于文化和记忆属性而成为我国文化保护和传承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 档案工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建构功能

3.1 留存记忆: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其非物质性而不易留存与保护,更不易传承后世,“通过搜集、记录、分类、编目等方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建立完整的档案。采取拉网式普查的方式,全面掌握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保护现状以及存在问题,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更好地留存社会记忆,保护民族文化,保护世界遗产。[8]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主要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档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档案,这两种档案在管理及利用上较普通的档案文献有更大的复杂性和技术性。在管理和利用上需要特殊的技术维护和专人进行保管。而对于传承人档案随着时间的变化不断地更新,档案在管理过程中也要注意及时搜集最新的传承人的动态,主动建立新的传承人的档案。

3.2 凭证参考:档案馆为非遗保护提供丰富的档案史料。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进程中,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需要丰富的资料来论证保护的必要性和其价值,体现民族的文化内涵和民族特色,档案史料起到了重要的可资借鉴的作用。历史档案中蕴含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依据原有的历史档案资源重新塑造和再现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档案物化为固态信息,档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和传播媒介,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加以保护和传播。在保护传统文化和守护民族记忆的当下环境中,此举更是得到社会的认可和重视。今天的档案馆更加重视特藏的收集。辽宁省档案馆发出公告面向全社会征集各类历史档案资料,如东北大秧歌、踩高跷、皮影戏等。[9]

3.3 科学管理:档案工作为非遗保护提供经验与技术支持。当前,我国非遗体系尚不尽完善,充分借鉴档案管理和保管工作的现有的基础,依据档案分类方法为非遗信息资源设置类目,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加强档案部门的参与力度,实行非遗信息备份归档与容灾制度,将非遗信息资源备份后统一保管于档案馆,有助于防止突发性灾害对非遗信息资源造成的损坏。必要时也可赋予档案行政部门在非遗信息资源档案式管理中的指导和监督权,便于科学合理地管理非遗信息。另外,邀请档案专家参与非遗信息资源档案式管理方法标准的研究制定及相关培训,指派档案工作人员参与非遗数据库建设和非遗建档工作等。[10]

4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档案工作的深刻影响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其目的就是传承和保护社会记忆,为了人类的永续发展而保护民间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开展为新时期的档案学拓展了学科阵地,燃起了新的档案职业使命,提高了社会对档案的认知,更赢得了社会对档案工作的认可和尊重。

4.1 丰富了档案种类,开拓档案研究新的领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客观上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建立,极大地丰富了档案的种类,无论从载体类型上,亦或是从档案内容方面均可窥见。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无形变为非遗档案的物质固化形态,通过拍照、录音、录像、文字等建立口述档案、声像档案、文献档案等留存文化和记忆。面对非遗档案这一新的管理对象,档案工作者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法,这给新时期的档案工作实践注入了新的血液,同时,也为档案理论研究提供了生动的素材,使得档案学研究走向深入,研究的视野更加开阔,可以说开启了档案学研究新的思维。

4.2 加强与外界的联系,提升档案部门社会参与能力及认可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级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规定,部级联席会议以文化部为牵头单位,由文化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民委、财政部、建设部、旅游局、宗教局、文物局组成。”[11]档案部门在非遗保护过程中积极参与,与其他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发挥作用,积极加强与各单位的联系和沟通,主动宣传档案工作,挖掘档案工作新的发展空间和社会价值,通过专业的技术和管理方法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管理,提升了档案部门在社会活动中的参与能力和社会认可度。

护理个案论文篇(6)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08(b)-0174-02

《外科护理学》是护理专业中重要的专业课程之一,为了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让学生扎实掌握知识,提高专业技能,能够在临床尽快适应工作。该院在2014年把外科常见病编成经典案例,采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运用于《外科护理学》教学过程中,现报道如下。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该文以某高职院校2014级大专护理专业一个班级65名学生为研究对象。

1.2 研究方法

1.2.1 教师准备

教研组教师集中编写该课程所有教学用的案例分析库,以供在教学中采用。根据授课内容准备案例,设计问题。每个案例教学法总学时分为4个学时,即教师讲授理论知识部分占1学时;学生之间互相讨论占1学时;案例分析占1学时;补充和总结占1学时。学生小组讨论后,每组要交1份案例分析作业,教师给予评价分数,了解学生对知识得掌握情况。

1.2.2 学生准备

课前根据教师布置的任务提前查找资料,并预习该次课相关内容。上课前5 min,学习委员把学生分为5组,每组同学13人坐在一起,并选一名组长和副组长,且有自己的组名。接到案例后,小组每个成员要根据提前制订的小组分工,团结协作,查找并汇总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并准备发言。

1.2.3 课堂实施

课堂实施共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学习方法、课程导入、知识讲解阶段。授课内容以肠梗阻为例。教师首先把案例内容告诉学生,比如:一名患者突然腹疼,伴恶心、呕吐、腹胀、不排气和排便一天来就诊。设定问题:该患者的初步诊断是什么?然后教师从肠梗阻的概念、分类、病因病理、最常见的临床表现、体征和治疗方法结合案例进行讲解。第二阶段,采用护理计划的模式对该病例进行整体分析。护理评估:从哪些方面对患者进行护理评估?是否还有补充内容?假设将患者收治入院,采用角色扮演法,一个学生作为“护士”接诊患者,另外一个护生扮演“患者”。让“护士”与“患者”交谈,收集患者的资料,进行正确的护理评估,引导学生思考下列问题,患者除了这些临床表现还有哪些症状?该病的临床症状和其他急腹症患者有哪些区别?如果做辅助检查有哪些阳性结果?通过学生之间的讨论,思考,巩固所学知识。让扮演“患者”的学生体验到作为患者需要的护理服务。第三阶段,这一环节为肠梗阻的治疗、护理加强巩固阶段。根据患者的健康史、临床表现及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出护理诊断:列举患者的主要护理诊断有哪些?护理诊断的依据是什么?护理计划:根据护理诊断提出该患者的护理预期目标是什么?护理措施:从哪几个方面进行护理?有什么注意事项?护理评价:从哪些方面对该患者进行护理评价?是否达到了护理目标?每组派代表抢答问题,其他组学生的代表对问题进行补充或质疑,教师总结并补充整个案例的讨论内容。最后进行延展内容介绍,如,介绍该疾病的预后与预防、怎么样预防患者复发等。

2 结果

2.1 可以提高教师理论结合实际的教学能力

教师在编写案例和实施教学过程中,在加强理论知识的同时,不断补充新的拓展知识,而且还要和临床紧密联系,将理论与实践融会贯通;还需要根据学生的学习实际需求,不断从临床实际中选取适宜教学的经典案例[1]。

2.2 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提高师生之间的互动性

《外科护理学》案例讨论式教学中,督促护生积极参与学习,加强了师生的交流,活跃了课堂气氛,在护生分析病例及课堂讨论等教学环节中学生发挥了主观能动性,而教师仅起着指导和总结的作用。以小组为一个团体来进行讨论,锻炼了护生的思维能力。培养了护生的团结协作精神,使学生学会了制定护理计划,结合临床实际思维模式去护理患者。

2.3 案例教学法有助于学生主动创新思维

提高了学生的主动学习能力,激发了学习兴趣、对整体护理运用能做到活学活用,角色扮演法让学生体会到了病人的感受,使学生在以后工作中,能够结合临床实际,关爱病人,有助于总结综合知识。在讨论分析过程中体现了沟通能力、团队精神。不足的是学生评判性思维能力和管理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2.4 案例教学法不足之处

所需课时多,课时紧张,需要多个教师配合。适合部分章节内容使用。个别学生讨论不够积极,有依赖小组其他成员的心理。

3 讨论

3.1 教师是课堂的“引导者和组织者”,要正确选择典型案例,做好问题设计

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实用新型的教学方法,是学生们在教师的引导和启发下,对案例进行细读,深度思考,根据老师提出的问题,进行相关知识的查阅和总结。最后,进行小组讨论分析、独立判断,并最终得出结论。教师必须明确,在案例教学法实施过程中,自己的身份是“引导者和组织者”,而不是“讲授者”[2]。教师要首先分析学情,根据高职高专护生水平设计经典合适的案例,并定期根据医学发展更新案例,科学设计课程实施过程,准确分配理论知识讲授与案例教学的课时,把握学生学习动态,使学生能迅速关注案例,并能按照设定的问题,一步步对所学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深刻理解案例所反映的问题和所必需的思维方法,巩固所学知识,真正达到案例教学的目的[3],在寓教于乐中完成教学目标。

3.2 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案例教学的精髓在于案例讨论分析中,让学生主动思维,发挥问题,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4]。针对个别学生讨论不积极,可以采取教师和组长共同鼓励学生,分组时明确到人,规定每位同学都要回答问题,使学生能够尽快融入讨论中。学生抢答的施行可以提高学生回答问题的自信心,小组配合锻炼了学生的沟通和团结协作能力。最后教师对该次课重点难点和学生的表现给予总结,对表现优秀的学生予以肯定的评价和鼓励,达到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参考文献

[1] 严彩君,董全斌.病例讨论式教学法在外科护理学教学中的应用[J].卫生职业教育,2009,27(6):65-66.

护理个案论文篇(7)

论文摘要: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是美国言论自由探究领域中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课题,它在产生根源上和美国传统的言论分层理论密切相关。由于最高法院未对商业言论进行严密的定义,如同耐克案所显示的,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背景之下出现的公司法人的混合言论难以得到合理的调整,从而导致了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新问题的产生。公司法人言论自由包含了商业言论和政治言论划分的合理性、公司法人和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的调整等诸多新问题,有待学者对其进行更深一步的探究。 论文摘要:言论分层理论,公司法人言论,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 导言 众所周知,美国最高法院在审理言论自由的案件时存在着依其内容的不同将言论划分为不同的类别,例如政治言论和商业言论,并对不同类别的言论给予不同程度保护的做法。其中政治言论被认为是高价值言论而受到了最高的保护,商业言论则被认为是低价值言论,一度甚至被排除在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之外。这就是所谓的“言论自由分层理论”。然而,近年来在美国出现了一种新的言论类型,这种言论类型的划分标准却并不是言论的内容,而是作出言论的主体。这种挑战传统言论分类标准的言论类型一俟出现就引起了探究第一条修正案的学者们的高度重视,最近更是凭借Nike v. Kasky一案吸引了众多知名学者为其贡献其学术聪明。这就是公司法人言论(corporate speech)。公司法人言论的出现直接导致了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新问题的产生,本文的任务就是对这一美国言论自由探究领域的新课题作一系统介绍并对相关新问题进行一定程度的探究。 一、美国言论自由分层理论 言论自由自 6、70年代以来在美国一直得到了极高程度的保护。根据最高法院历经多年的探索所总结出的一套审判第一条修正案案件的原则,其对言论自由一般仅答应“内容中立”的限制,除非根据利益平衡的检验原则政府能够证实它对某一言论进行限制促进了重要的,或实质性的政府利益并且这一利益和压制言论自由无关、对言论自由所实施的附带限制和促进政府利益相比不那么重要。 据此,言论自由在公民权利体系中居于基本权利的地位,甚至是憎恨言论(hate speech)也能得到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实际上,美国学者米克尔约翰就曾明确提出过应对言论自由给予绝对的保护。那么言论自由何以能得到如此高程度的保护呢?这和言论自由在美国学者眼中所具有的价值具有直接的关系。 根据 Tushnet等学者的统计,美国言论自由探究领域中形成的有关言论自由哲学基础的学说主要有三种论文摘要:追求真理说(闻名的“思想市场”理论即属于此类)、自治说和自我实现说。追求真理说以霍尔姆斯和布兰代斯为代表,主张“吾人所欲求的至高之善唯有经由思想的自由交换,才比较轻易获得,——亦即要想测试某种思想是否为真理的最佳方法,就是将之置于思想竞争的市场上,看它有无能力获得认可”,因此不到最后关头,政府绝对不应插手这一进程。自治说的主要代表则是绝对主义者米克尔约翰。米克尔约翰主张,言论自由实际上所保障的是人们参和自治(self-government)的权利;因为言论自由,确切的说是公众对公共事务的自由讨论是保证投票者获取足够的智识以及情报(information)以便在投票中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的途径之一。因此,正如选举权不应受到限制一样,言论自由也不应受到限制。自我实现说则以Emerson、Redish等人为代表。其中,埃默森教授认为言论自由通过不受拘束的表达和交换信念及观点来发展个人的思想从而达到个人的自我实现;Martin Redish则认为言论之所以是不可侵犯的,是因为它培育了民主政治所追求的价值——个人对影响生活的决定的控制及个人的“人的才能”的发展。其中很难说哪一种在言论自由探究领域中占有主导的地位;可以说这三种学说共同对美国法院有关第一条修正案的判决发挥着指导性的功能,只是在不同的时代侧重点有所不同而已。具体说来,自治说在早期影响较大,自我实现说在较为晚近的时候则发挥着比较重要的功能。值得注重的是,这三种学说虽然着眼点不同,但强调的都是对言者(the speaker)利益的保护。 那么根据上述理论,是否所有的言论都应该得到第一条修正案完全的保护呢?首先,根据米克尔约翰的自治理论,对这个新问题的回答就是否定的。由于米克尔约翰论证言论自由价值的立论基础是社会契约论,因此他认为言论自由是公民的一项政治权利,只有和 公共事务有关的“公言论”(public speech)才能够得到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除此之外的其他言论都不在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范围之内,而只能受到第五条修正案的保护。而根据追求真理说和自我实现说,也只有对获致真理和实现自我价值,非凡是和实现民主相关的价值有促进功能的言论才能够得到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据此,最高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根据言论的内容将言论划分为高价值言论——政治言论(或公共言论)和低价值言论——商业言论。只有能够促进言论自由价值实现的高价值言论——政治言论才能够得到第一条修正案的全面保护。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在美国宪法学界可以说对这一点已经达成共识论文摘要:制定第一条修正案的目的即使不是完全的也是绝大部分的是为了保护和公共事务有关的言论。以此为基础,最高法院总结出了言论自由分层理论,即论文摘要:言论应根据其内容划分为政治言论(或称非商业言论、公共言论)和商业言论,政治言论受到第一条修正案的全面保护,对商业言论则采取和政治言论完全不同的保护原则。 至于对商业言论具体采用什么样保护原则,不同的时代做法有所不同。具体说来,可以以1976年的Virginia Board of Pharmacy v. Virginia Citizens Consumer Council, Inc.为标志分为两个阶段来熟悉商业言论的保护原则。1976年以前,商业言论基本上被排除在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范围之外,其中最高法院更是在1942 年的Valentine v. Chrestensen一案中明确公布联邦宪法没有限制政府调整纯粹的商业广告,从而以判例的形式将商业言论从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范围内排除出去。而在 1976年的Virginia Board of Pharmacy案中,最高法院宣称,即使商业广告注重的是纯粹的经济利益,也不排除其应受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从而第一次将商业言论纳入了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范围之内。而最高法院作出这一判定的根据在于论文摘要:就具体消费者而言,他从商业信息自由流通中所获得的利益即使不大于,至少也不少于他在日常的最迫切的政治讨论中所获得的利益。此外,就整个社会而言,商业信息的自由流通也具有重大的公共利益。由此,最高法院就将商业言论和对公共事务的讨论联系起来了。而1980年的Central Hudson Gas Electric Corp. v. Public Service Commission of New York案则标志着最高法院对商业言论新的保护原则的成型。在本案中,最高法院形成了四步分析法来审判商业言论案件论文摘要:第一,必须确定表达是否受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而商业言论要受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至少必须涉及合法活动,并且不能误导公众;第二,所主张的政府利益是否重大;假如以上两个回答都是肯定的,第三,确定调整是否直接促进了政府主张的利益;最后,确定政府这一调整是否大于促进这一利益之必需。由此,商业言论被正式纳入到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范围之内。但是相比于政治言论,商业言论仍然被认为是仅仅具有“低价值”的言论,它只能得到法院较低程度的保护,一旦商业言论被证实是虚假的、误导的或者是鼓励非法活动的,法院仍将准许政府对其进行限制。 值得注重的是,在这一明确了商业言论的“次等”地位的分层理论中存在着一个较为致命的缺陷,那就是最高法院至今未对“商业言论”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司法实践中仅仅形成了一个对商业言论的模糊的熟悉,那就是所谓商业言论是“纯粹意在商业事务”的言论。正是由于缺乏对商业言论的准确定义,因此虽然最高法院并未将商业言论定义为公司法人作出的言论,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却存在着将商业言论等同于公司法人所作出的言论的倾向。 其导致的最终结果就是公司法人实际上在言论自由领域中成为了受到歧视的主体。 二、一种新的言论类型论文摘要:公司法人言论 近年来,由于公司法人不仅仅在推销产品上发表自己的言论,还在劳工政策等公共事务甚至是竞选事务上发表自己的看法,因此在实践中出现了一种新的言论类型——公司法人言论(corporate speech)。公司法人言论这一新的言论类型的出现主要和三个案例有关论文摘 要:First National Bank of Boston v. Bellotti,Pacific Gas Electric Co. v. Public Utilities Commission of California以及Nike, Inc. v. Kasky案。在Bellotti案中,法院指出在民主社会中言论对为公众提供情报的功能并不因其来源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在Pacific Gas案中法院则指出,公司法人所作出的和选举无关的政治言论不得仅仅因其公司法人的主体性质而受到限制,并且主张公司法人也应该和公民一样拥有“说和不说”的自由。也就是说,从这两个案件开始,法院开始在裁决言论自由案件时对公司法人这一主体性质进行考虑,公司法人言论由此开始进入法院的视野。当然,仅凭这两个案件还不能说最高法院已经形成了对待公司法人言论的成熟的原则。正如后面将要指出的,近年来最高法院在对待公司法人和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的态度上日趋严厉,这和Bellotti案和Pacific Gas案的思路很难说是相一致的。而公司法人言论正式成为一种独立的言论类型可以说还是始自于2003年的Nike, Inc. v. Kasky案。 耐克案虽然发生于2003年,但案由却可以一直追溯至1996年。在1996-1997年间,多种媒体广泛报道了耐克公司在东南亚的分公司虐待劳工的新闻。作为回应,耐克公司通过向各大学校长及体育运动管理当局邮寄信件、宣传品以及在各家报纸上刊登公开信等形式对上述报道进行了反驳。1998年,Marc Kasky向旧金山高等法院对耐克公司及其5名管理人员提起了诉讼,指其上述行为违反了该州消费者保护法有关禁止虚假广告和不正当竞争的规定。针对 Kasky的指控,耐克以言论自由为由提出了抗辩。基于言论分层理论,本案的焦点就集中在了耐克有关言论的性质判定上。假如法院判定其为政治言论,则耐克的言论将受到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Kasky的指控也就将被驳回;相反,假如法院判定其为商业言论,那么根据虚假的商业言论不受第一条修正案保护的原则,耐克就将在本案中败诉。法院在第一审和上诉审中都作出了对耐克公司有利的判决,其中加利福尼亚州上诉法院明确裁定耐克的言论为“非商业言论”。但是,在案件被Kasky提交到州最高法院之后,加州的最高法院却以4-3的比例推翻了前面的判决,裁定耐克的言论为商业言论。在这种情况下,耐克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了上诉,这就是引发了公司法人言论自由新问题争论的Nike, Inc. V. Kasky案。 几乎自最高法院同意受理该案之日起,耐克案就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而该案之所以受到高度的关注,其原因主要就在于本案所涉及的耐克言论性质模糊不清,如何定性非常困难。通常在认定商业言论时的依据有三论文摘要:出于经济动机;以广告的形式;针对某一产品。耐克公司的言论却不同于以往的商业言论而具有某种对公共事务进行讨论的外表——耐克在媒体上所宣传的或表达的是耐克公司在海外的劳工政策,而这一言论的内容可以说是和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存在密切的关系的。因此,耐克案可以说是为最高法院解决精确划分商业言论和非商业言论以及形成一个针对公司法人言论的初步原则的新问题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最高法院在耐克案上也就被寄予了很高的期望。然而,最高法院的判决却是令人失望的论文摘要:它不仅回避了公司法人言论自由的新问题,而且回避了对商业言论进行定义的新问题。最高法院以本案所涉及的新新问题尚不成熟为由,拒绝对耐克言论的性质作出判定,从而在事实上支持了加州最高法院的判决。值得注重的是,虽然最高法院维持了加州最高法院的判决,但是最高法院在声明由于这一新新问题尚未成熟而拒绝对其作出判定的时候所给出的理由正是这个案件涉及的是由商业言论、非商业言论和和公共新问题有关的言论组成的混合言论,这也就相当于承认了耐克案中涉及的言论在性质上和传统商业言论案件是存在差别的。 那么,公司法人言论何以能成为一种独立的言论类型?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商业言论定义不明确以及混合言论的出现。正如上文中所论及到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法人(大资本)日益参加到社会活动中来,其表现形态就是公司法人日益倾向于在社会事务乃至政治事务上发表自己的观点,而其主体因素又决定了这样的言论通常混合着商业言论(广告)的因素,从而最终导致了混合言论的出现。实际上,早在Valentine v. Chrestensen案中就已经出现了混合言论,只是这种简单形式的混合言论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之下并未引起 法院和学者的重视。耐克案引起学者广泛关注的现象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混合言论在当代社会中已经成为了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如何对其进行调整已经成为了法院和学者无可回避的新问题。 仔细考究之下,公司法人的言论可以分为三种论文摘要:商业言论、和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和普通的政治言论。其中,商业言论实际上是一种和言论主体性质无关的言论类型,但实际上通常和公司法人这一主体相联系。最高法院对商业言论已经形成了成熟的保护原则,并且在近年来表现出了提高对商业言论保护的趋向。公司法人和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和公司法人的普通政治言论则和言论主体的性质具有直接联系,其中法院对和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采取了严厉的限制原则,而对其他政治言论在原则上则给予同个人言论相同的保护。由于上面提到的混合言论就是因公司法人的普通政治言论和商业言论之间界限不明而产生的,因此,实际上公司法人的普通政治言论也难以真正得到和其他主体相同的保护。由此可以说,公司法人的言论在整体上都是受到“歧视” 的。这就使得公司法人的言论具有了非凡性而成为了一个独立的类别。 如同上文中所提到的,美国言论自由传统理论中只存在根据言论内容对言论进行的分类,而公司法人言论却是依据言论主体的性质进行的分类,因此这一新的言论类型的出现和传统理论之间天然地存在着紧张关系,这也就决定了公司法人言论自出现之日起就对言论自由探究提出了许多新问题。 三、公司法人言论自由探究领域的主要新问题 总结美国学者探究公司法人言论的主要成果,我们可以发现公司法人言论自由探究领域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新问题论文摘要:将言论划分为商业言论和政治言论是否具有合理性?公司法人和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是否应该受到严厉的限制?公司法人是否同个人一样享有言论自由?最后,公司法人言论是否构成一个独立的类别?或者说,公司法人言论在性质上和个人的言论相比是否存在非凡之处? 如同上文中所分析的,导致公司法人言论这一新的言论类型产生的一个直接诱因就是最高法院没有对商业言论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从而致使法院对于公司法人的混合言论难以进行合理的调整。针对这一症结,有学者呼吁最高法院应以耐克案为契机明确商业言论的含义。然而,更多的学者则对最高法院对言论进行分层、对商业言论和政治言论给予不同保护的做法提出了质疑。 实际上,从美国近年来的判例中我们可以发现,最高法院对于商业言论的态度越来越趋向于缓和,商业言论在最高法院得到了越来越高的保护。近年来商业言论案件在最高法院保持着令人惊异的胜诉率论文摘要:在24件商业言论案件中,法院仅仅对其中的5件作出了答应政府对商业言论进行限制的裁决。我们知道,美国法院调整商业言论的原则成型于Central Hudson案,然而在最近的判例中已经出现了明显的抛弃Central Hudson原则的倾向。在1993年的City of Cincinnati v. Discovery Network Inc. 案中,最高法院就首次正式拒绝了商业言论只具有低价值的说法 ;而在1996年的44 Liquormart, Inc. v. Rhode Island案中,法院更是拒绝了政府对商业言论所作的“家长式”的监控,肯定了商业言论对于听者的价值,并且非凡强调真实的和非误导的商业言论应受到第一条修正案充分的保护。 44 Liquormart案之后就有学者指出商业言论从此再没有理由被当作另类的言论看待,而应该和政治言论一样受到第一条修正案的全面保护。 商业言论之所以受到法院越来越高的保护和学理上对言论自由和商业言论熟悉的变化有关。首先,法院改变了商业广告对于公共利益毫无价值的看法,认为在当今自由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由于资源的分配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无数个人的经济决策决定的,因此这些决策是否明智、是否获得了充分的根据和公共利益密切相关。这样,商品信息的自由流通也就对于言论自由具有了独立的、不可忽视的价值。其次,最高法院之所以在答应政府限制商业言论上采取比较宽松的态度,也是出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考虑。法院担心假如给予商业言论以充分的第一条修正案保护会损害消费者和政府两者的利益,因为消费者将无法摆脱不实、误导或欺骗性的商业广告,而政府也将无法惩治这些商业欺诈。然而,近年来,法官和学者都对这种看法提出了质疑。有意见指出,即使是对商业信息也应该同其他信息一样相信消费者甄别对错的能力,而不应该答应政府对商业言论进行“家长式”的管制。最后,最高法院提高对商业言论保护也和由保护消费者利益转向保护言者的利益的动 向有关。由于因商业言论而受到限制的主体多为公司法人,而公司法人在经济上又具有优势地位,因此法院认为公司法人因言论受到限制而可能遭受的不利影响较小。这样,在商业言论案件中,法院往往强调作为弱势的一方的消费者的利益,而忽视了公司法人作为言者的利益。进入90年代之后,法院将更多的注重力放在了商业言论的言者的权利保护上,从而提高了对商业言论的保护力度。 在这种背景下,学者们自然对法院的言论分层理论提出了质疑,并且主张既然商业言论对促进言论自由的价值同样发挥着功能,商业言论同样事关公共利益,那么最高法院就应该对商业言论给予同政治言论相同的保护。 而和最高法院提高对商业言论的保护相对应的,是最高法院对公司法人和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日趋严厉的态度。根据1978年的Bellotti案,最高法院对公司法人和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的态度是论文摘要:不得因其言论主体性质的非凡性而对其予以限制。但是自80年代末开始,法院出于防治政治腐败的原因转向答应政府对公司法人和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这一限制的范围被最高法院限定为含有明显的鼓吹内容的言论。进入21世纪之后,最高法院更是在2003年的 McConnell v. FEC案中支持了一个全面禁止公司法人运用公司财产对竞选发表观点(实际上就是竞选广告)的法令,这一法令和传统限制不同的是,它并不考虑被限制的言论是否意影响竞选,只要提到了候选人的名字,言论即可被禁止,这样就使得公司法人和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受到了政府高度的限制。 法院之所以答应政府对公司法人和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进行高度限制,其主要理由就在于论文摘要:公司法人在竞选中运用巨额的公司财产的行为并不是对公司法人有关公共事务的观点的表达;对其进行限制之后,公司法人还可以通过专门的组织——PAC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此外,防治腐败这一重大的政府利益同样也构成了法院答应政府对这一言论进行限制的理由。 针对最高法院近年来的这一变化,学者们同样也提出了质疑。根据Consolidated Edison Co. v. Public Service Commission案和Pacific Gas Electric Co. v. Public Utilities Commission案所形成的原则,法院对公司法人除和竞选有关外的普通政治言论给予了同个人同样的保护。那么防治竞选腐败的政府利益同样存在于公司法人的普通政治言论案件中,最高法院为什么没有对这一类言论也进行高度的限制呢?同样地,认为公司法人和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不是公司法人观点的表达这一理由也可能存在于公司法人普通政治言论案件中。至于公司法人在言论遭受禁止后还可以通过PAC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实际上就是剥夺了公司法人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表达意见的权利,同时也是将责任推到了PAC身上。 虽然最高法院针对商业言论和公司法人和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的态度截然相反,学者们对这两个新问题的思索却可以说是指向了同一个新问题论文摘要:是否应该赋予公司法人以和个人同样的言论自由。然而,针对这一新问题又有学者提出了新的质疑论文摘要:言论自由是一项“人”权,公司法人有资格成为言论自由的主体吗? 反对公司法人具有言论自由主体资格的学者所持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言论自由的一个重要价值就在于维护人格尊严和个人自主。不论是采取上述三种言论自由哲学基础学说中的哪一种,最后都可以归结至这两点上。显然,公司法人既然不是“人”,那么自然也就谈不上人格尊严和个人自主的维护和实现了。其次,我们之所以保护言论自由,一个重要的目的就在于保障在社会中占少数地位的观点不受多数观点的压制。由于公司法人,非凡是像耐克这样的跨国大公司往往拥有强大的力量,因此公司法人在言论自由的新问题上不仅仅不存在表达意见的障碍,相反,它的意见还经常是影响性的。从这一点来说,也不应给予公司法人以言论自由的保护。第三,从历史上有关言论自由的判例来看,言论自由和个人声誉的保护和欺侮、诽谤案件是密切相关的。而公司法人,就如同其不具有人格尊严一样,也很难说具有主张保护基于人格尊严的声誉的立场。 支持公司法人具有言论自由主体资格的学者则从反对“基于言者身份的歧视”(Speaker-Based Discriminatio)的传统立场出发提出了反驳意见。他们认为,虽然公司法人发表和公共事务有关的言论的动机受到了质疑而被认为是受到利益驱动的,也就是和产品的推销具有隐蔽的联系的,但是从言论的内容来看却和 个人所发表的言论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那么对于相同的言论,仅仅是因为公司法人这一身份的非凡性就予以限制,这是否公平合理?以耐克案为例,假如耐克的言论是由普通公众作出的,那么法院会要求政府证实言者具有明显的恶意;而对于耐克则不必要求证实其具有恶意,只要是虚假的或误导的言论政府就可以对其进行限制,这显然是有欠公平的。 无论学者讨论的最终结果如何,在社会实践中公司法人的确越来越多的对社会事务甚至是政治事务发表看法,这已经超出了传统言论自由理论所能调整的范围,拒绝赋予公司法人以言论自由的立场更是和这一事实相违反的。公司法人成为了言论自由的一个非凡主体已是无法回避的事实。因此,和其否认公司法人作为言论自由主体的资格,还不如探究如何调整这一非凡主体的言论自由。这就又回到了前面的新问题论文摘要:是应该将公司法人的言论作为一类独立的言论给予非凡的调整,还是应该给予同个人言论相同的保护? 迄今为止,有关公司法人言论的讨论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关乎一个新问题,那就是究竟应该把探究的注重力放在言者的性质或者说身份上还是应该放在言论的内容上。值得注重的是,许多非盈利的法人和团体的言论自由都得到了第一条修正案的完全保护。实际上,第一条修正案的许多核心言论的主体都是非盈利法人和团体,如政党、公众利益团体、学校等。那么是否是对利益的追求构成了公司法人主体非凡性的原因呢?答案显然也是否定的,因为言论自由的发展历史已经证实了利益并不构成排除第一条修正案保护的理由。此外,个人也同样广告,如一人公司及律师。实际上,商业言论保护的发展历史和律师广告的密切联系是有目共睹的。但这些言论却并没有被法院“另眼看待”。在这种情况下,对公司法人的言论若因其主体的非凡性而进行非凡的限制,其合理性也就值得商榷了。 四、对公司法人言论自由的宪法学思索 以上谈到了公司法人言论自由领域中的几个主要新问题,也介绍了美国学者对于这些新问题的一些思索。需要提请注重的是,由于公司法人言论自由的新问题产生不久,相关的探究也只是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其中有些新问题的探索尚欠深入,而对于公司法人的言论如何保护就更难说是已经达成了共识或者形成了成熟的意见。但是可以看出,学者们比较倾向于加强对公司法人言论的保护力度。针对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新问题以及上述这种倾向,笔者进行了些许宪法学思索,在此提出以就教于方家。 从涉及的具体新问题来看,公司法人言论自由新问题的产生从表面上看起来主要是在于商业言论新问题,一是商业言论如何定义的新问题,二是提高商业言论保护的新问题。因此,对商业言论进行严格而明确的定义是解决公司法人言论自由新问题的前提。此外,虽然现在最高法院表现出了加强对商业言论保护的趋向,但是出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考虑,至少在短期内不会对商业言论给予同非商业言论同样的保护。而以言论自由的宏观视野来考察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其主要的新问题就在于公司法人言论是否应成为一种独立的言论类型,公司法人能否成为言论自由的主体,假如能,那么它在享有言论自由的程度和范围上和个人是否存在区别。正如上文中所指出的,传统的对言论进行分类的方法所依据的标准都是言论的内容而不是言论的主体性质,假如答应政府仅仅以言论主体性质为由对某一言论进行限制,我们认为是存在不妥之处的。因为,正如最高法院在Bellotti案中所指出的,某一言论所蕴涵的价值并不会因其来源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那么需要解决的就是,公司法人言论在言论的性质上是否和其他言论存在区别。 而当我们站在宪法学的高度来审阅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新问题时,我们会发现,公司法人言论这一新型言论的出现及至对公司法人言论自由的探索以及最高法院日益提高对公司法人言论自由保护的倾向(通过商业言论案件),实际上都反映了公司法人对社会事务参和程度的加深和对于共同体事务影响的扩大。回到言论自由的哲学基础上,我们可以发现无论对于言论自由的性质如何熟悉,它对于共同体成员表达自己对于共同体治理的意见的价值,也就是言论自由所蕴涵的“自治”和促进民主的价值,始终构成了言论自由诸多价值中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是核心的内容。这也是最高法院在关乎言论自由的判例中始终重视审查言论是否是对公共事务的讨论、是否关涉公共利益的理由。这就隐含了这样一个逻辑前设论文摘要:言论自由的主体构成了共同体的组成分子,或者说是主权者的组成分子。由此反观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新问题,公司法人由最初的商业广告、推销产品这样一种“表达”性质较低的商业行为发展至通过商业广告表达自己对经济方 面新问题的意见,再到就劳工政策等公共事务以及竞选等政治事务发表观点,这一过程正反映了公司法人意图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参和到共同体治理中的倾向。这就带来了一个新问题论文摘要:公司法人是否能构成治理共同体的独立主体?纵观公司法人言论自由在美国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发现其和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和资本对公共生活领域的不断渗透存在着较大的相关性。虽然目前就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并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最高法院对公司法人言论案件也并没有形成成熟的检验原则,但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资本加强对社会公共领域渗透的趋向却是确定的。因此,可以预见,公司法人的言论受到保护的程度在长期内应该是得到提高而不是相反。那么,公司法人是否最终会被赋予同个人相同的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呢?假如是,那是否最后将会造成资本,非凡是大资本控制公共事务决定的局面?而这种局面一旦形成,作为公民的个人的意见必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忽视,届时宪政的基础是否依然存在呢?这些都是我们在探究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新问题时所不得不面对的新问题。 虽然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新问题目前在我国尚没有萌发的迹象,但是基于这一新问题和市场经济纵深发展的正相关性,我们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这一新问题也很可能在我国出现。因此关注美国言论自由探究中的这一新的课题对于将来公司法人言论自由新问题在我国的解决必将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护理个案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R42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1)02-0200-02

临床护理带教要为护理实习生(简称护生)在短时间内搭建理论联系实践的平台,并能促进其专业角色的形成及社会责任感的建立,因此,临床护理实习是护生向护士过渡的关键阶段,作为临床护理带教老师应该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科室的带教特点选择具有针对性的带教方法,以便于帮助护生完成临床实习阶段的过渡。案例教学法是现代很多学科所采用的一种教学方法,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利用案例引起教学活动,组织学生学习和讨论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有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培养其综合职业能力的有效方法[1]。而妇产科则是护生轮转实习的重要科室之一,本人在对护理大专实习生带教过程中也采用了案例教学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选取2008年6月至2009年6月在我院妇产科轮转实习的大专护生60名,其中男生7人、女生53人,平均年龄18.71a。在妇产科实习时间为4周。随机将护生分为实验组(30人)和对照组(30人),两组护生年龄、在校理论成绩和入科前实习时间比较,差异无显著性 (均P>0.05)。

1.2 方法。

1.2.1 带教方法。

1.2.1.1 对照组:采用传统教学方法,实习护生每天与带教老师共同上班,对每天发生的护理事件进行带教,并解答护生提出的问题。

1.2.1.2 实验组:采用案例教学法,实习护生每天与带教老师共同上班,护生除每天与带教老师共同处理护理事件以外,还要整理和完成带教老师确定的案例,以便于讨论。

1.2.1.3 案例教学法实施重点。

1.2.1.3.1 熟悉实纲:入科后带教老师应向护生简单介绍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方法及注意事项,并要求护生根据实纲预习妇产科常见病的临床表现、护理观察内容及干预重点。

1.2.1.3.2 确定案例:带教老师根据妇产科护理实纲及科室现有病人的特定,每周确定一个最佳案例,第二周案例可由护生自行选定,与带教老师讨论后可确立。

1.2.1.3.3 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护生按照护理程序的步骤先自行收集相关资料,然后小组讨论,确定护理诊断,列出相应的护理计划及目标,将整理好的资料与带教老师交流。带教老师将带领护生每天对此案例进行护理干预,基础护理做到放手不放眼,专科护理的具体操作:如胎心的监护、三产程的观察及产程中易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可先由老师示范,再由护生操作,并将遇到的问题反馈给老师或是小组讨论,自己解决。若病情许可一般采用床边教学更加深刻。每周带教老师组织护生交流一次,解决本周遇到的问题确定下周案例。

1.2.1.3.4 案例的总结:案例护理干预完成后,护生经过小组讨论将整理好的案例交给带教老师,并完成一份案例体会。

1.2.2 评价方法:实验组与对照组均参加本科室组织的出科考试,统一考试形式。①理论考核:根据实纲要求对护生基础护理知识及妇产科专科护理知识进行考核,传统题型,满分100分。②技能考核:内容包括基础护理操作及妇产科专科护理操作,满分100分。由 5 名带教老师同时打分,取平均分。③综合素质评分:内容包括着装仪表、学习态度、服务态度、应急能力、组织纪律、团队合作能力等项目,由科室所有护士及实习生沟通打分,满分100分。最后理论考核成绩占30%、技能考核成绩占40%、科室评分占30%。

1.2.3 统计学方法:对所得数据进行t检验和统计描述。

2 结果

理论考核、技能考核、综合素质及总评分比较见表1。两组理论考核、技能考核、及综合素质评分比较均P

3 讨论

3.1 实验组比对照组评分高根据表1显示,实验组护生理论考核、技能考核、综合素质及总评分均高于对照组(P

3.2 案例教学法实施注意事项。

3.2.1 紧扣实纲:无论是哪一种教学方法必须以教学为目的,案例教学法的主干线为选择的案例,但是在进行案例讨论和护理干预的过程中必须贯穿基础护理操作的实践指导及专科护理技能的训练,这样才能在完成教学的同时锻炼护生的综合应用能力。

3.2.2 案例的选择:案例应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由典型到一般,循序渐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案例经分析、推理后得出的结论必须与教学目标吻合,与教学中的难点和重点相联系。案例中包含性别、年龄、主诉、生命体征的指标、典型的临床表现、有诊断和鉴别诊断价值的功能检测指标。避免言语赘述,病史过分繁琐,做到典型性和代表性[2]。

3.2.3 带教老师转变角色:传统的实习带教一般都是老师做,学生看,或者学生做,老师点评,老师一般起主导作用,师生之间的交流很少,学生到底掌握了多少老师一般很难全面了解。案例教学法强调的是护生主动参与整个教学过称,护生是主体,带教老师起引导作用,带教老师可根据学生的活跃程度,分别采用主动发言、点名发言、小组讨论组长发言、学生相互争论等方法,通过老师的引导、点评,让学生的脑子、瘦和嘴都动起来。只有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案例教学才能成功[3]。所以带教老师必须转变角色,逐渐由主导转换为引导,收放自如。

3.3 案例教学法德实施有利于护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医疗干预的成败有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医疗工作者的技能操作,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病患对人性化护理的要求更加强烈,法律意识也日渐增强,所以,只注重良好的技能操作技术已不能完全胜任护理工作。护理岗位需要的是一个具备综合素质的护理人才。妇产科是一个医疗纠纷高发的科室,法律法规教育更要贯穿于护生实习的始终。在实际工作中,带教老师要引导护生换位思考,尊重患者的权利,如知情权、自、守密权、隐私权等,使护生及早树立法律意识;强调安全意识、督促护生严格遵守产房各项消毒隔离制度、无菌制度、查对制度;让护生明确自己的责任与身份,对实习期间个生呢个的差错事故引起足够的重视[4] 。这些教学细节的干预可以锻炼护生的综合素质,更适应现代临床护理对护士的要求。

总之,护理临床实习是护生由学生向护士、由学校向临床、由理论向实践过渡的关键阶段,选择案例教学法也是为了能够帮助护生做好这个过渡,更好的将理论与临床实践联系起来,不再死读书,学会应用整体护理人性化的对患者进行服务,并且在临床实践的过程中锻炼自己系统、全面、整体、针对性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发挥团队协作能力,注重工作氛围,强调安全意识,成为一个具备综合素质的护士。

参考文献

[1] 田桂莲,王凤华.编写整体护理教学案例的体会[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上旬版本,2006,22(2):70~71

[2] 赵静,葛柳燕,王春红.案例教学法在外科教学中的运用研究[J].护理研究,2005,19(4A):644~645

护理个案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10C-0154-02

一、案例教学法在护理管理学教学中的应用价值

(一)较好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管理理论知识多来源于实践经验,护理管理的相关教学内容,对于未接触过临床工作的护生而言,较抽象、枯燥。护理管理能力的掌握,需要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最好能到医院中实践学习;但由于条件的限制和教学设施的欠缺,护生不仅对护理管理缺乏了解,而且对其作用更缺乏相应的认知。所以,护生学习兴趣不高。案例教学是一种启发式、互动式教学,改变了以往老师“满堂灌”、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状况,把知识的讲授和能力的培养有机地结合,通过案例教学为护生提供了把所学的理论知识用于管理实践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护生接触医院护理管理实践难的问题,帮助护生加深对课程内容的消化吸收,以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

(二)调动了护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护理管理案例所展示的管理活动中的现实背景、具体情景,不仅具有感性,而且具有理性,让护生置身其中,护生根据案例的相关信息和自己的理解,运用所学知识,模拟情境进行分析研究,寻找存在的问题,引发学生思考,且很多问题没有具体的标准答案,护生可以大胆设想,自由地发表见解,锻炼和提高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并通过护生间的充分讨论,去优选解决问题的方案。护生在学习过程中能逐渐总结出一套适合于自身特点的有效思维路线,不仅有助于激发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探讨的学习兴趣,而且可以启发和引导学生在今后的护理管理实践中,分析处理所遇到的护理管理问题。

(三)有助于培养护生团队意识

案例教学是护理管理教学方法中最形象的方法,它可把部分日常生活和护理管理实践引入课堂,使护生在较短时间内身临其境地面对一系列护理管理的事件和问题,把所学知识指导实践,有助于培养护生的团队协作意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护生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有利于教与学的互相促进

案例教学的基本方法是在护生之间或师生之间开展对各种方案的讨论分析,以此来提高每个人的护理管理思想认识,并使护生在优化个人方案的过程中,积累丰富的护理管理理论知识。案例教学对教师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教师不仅要具有一定临床的管理经验,还需在平时工作中多关注现实社会中的热点问题和临床护理管理的发展新动态,并能将管理的新知识与管理实践紧密联系灵活运用,对教学内容不断推陈出新。同时,根据护生的具体情况,做到因材施教,有效组织课堂教学,学生提出的新观点,新办法,对拓宽教师思维大有帮助,从而促进了教学相长。

二、案例教学法在高职护理管理课程中的组织实施

(一)认真准备教学案例

案例教学的案例是教学核心,教师在授课前应针对所讲的相关内容,收集整理相关素材,按以下标准撰写或选择教材里的教学案例:

要突出教学目的。要注意选择与教学目标相吻合、适用的教学案例。还要考虑护生是否容易理解。

教学案例要具有代表性。案例的真实和典型,才能更好地引起护生身临其境的感觉,才能加深印象。

案例应简明扼要、清晰明了。为利于学生对案例的理解、分析讨论,不要选择内容过多、情节复杂的案例。将案例于课前交给学生先思考,写出个人或小组分析、讨论的观点和提纲。

(二)认真组织好课堂的案例讨论

要想调动护生踊跃参与案例讨论,达到良好的预期教学目标,教师的课堂组织能力是关键。

一是在理论教学前,可将案例先行导入,提出问题或布置任务让护生思考,接着进行理论知识的讲解,让护生带着问题边听边思考,如此可以引导护生有目的地集中精力听课并思考。

二是先讲授管理理论,让护生听完理论知识后再布置案例让护生思考分析,这样让学生先有理论基础,再实践训练,与前者相比,这样做可能有些护生事先不知道课后有案例分析,所以,护生听课的注意力及边听边思考的积极性可能不如前者。

三是案例教学中如何设计问题情景,让护生能更热烈地讨论,这是关键。授课教师之前应进行集体备课,集思广益,尤其要帮助年轻教师解决棘手问题。

四是在课堂讨论和代表发言过程中,教师要积极进行组织和导演,不仅要提前准备好案例的点评要点,还要在课堂讨论中指导护生如何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培养和提高护生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同时,要多鼓励和赞扬,提供一个活跃的课堂气氛,不轻易否定护生的观点,鼓励学生求异或提出不同的见解,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与聪明才智。教师只在恰当之时给予必要的引导与点拨,并掌控好案例讨论的大方向。

三、案例教学法应用于护理管理课程应注意的问题

(一)实现教学预期目标的先决条件是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案例教学的课前准备很重要,教学团队通过集体备课,将案例内容进行透彻分析、互相交流,做到在指导案例教学过程中能信手拈来,对案例的背景、情景要熟练把握。同时,由于时间有限,案例教学课前集体备课教学团队要根据教学目标,对案例中的重点做好优先排序。

(二)达到预期教学目标的关键是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引导

案例教学要求教师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如果教师未能定期到临床进行相应的护理管理实践,就难以准确分析、判断案例,同时也难以指导护生进行分析和思考,案例点评不够深入、全面,案例教学的效果就流于形式。因此,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定期到临床顶岗实践,以积累临床护理管理经验,并对管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开展积极的研究,不断优化自身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的专业教学能力。同时对教师要加强培训,使他们掌握运用案例分析法的技巧和能力,能够较好解释案例、把握方向、引导讨论,做好案例教学的导演角色。此外,由于案例教学具有开放式的特点,给教学组织带来了较大弹性,教师要想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须遵循课程案例教学的内在规律,明确课程的教学内容,并依据教学的预期目标、进度、学情等开展发散式教学引导,拓展学生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及方法。

(三)护生缺乏对临床护理管理的感性认知

案例教学要想实现预期效果,需要护生具有丰富的阅历和临床管理实践的感性认知,如此才能使护生在开展案例讨论中,结合情境充分讨论与分析。由于护生社会阅历少,没有临床实践经验,难以形成充分讨论的局面,因而要求教师不仅要有良好的教学组织能力,又要有与时俱进的临床护理管理的实践经验,既能引导和激发护生积极思考、热烈讨论,又能对护生提出的问题从容应对。

(四)护生案例讨论动力不足

护生因阅历少、缺乏临床护理管理的实践体验,故而在案例分析讨论时普遍感到迷茫无措、畏惧,难以提起兴趣。同时,由于学习任务重,护生没能真正意识到提高自身护理管理能力的重要性,投入案例思考和查找、收集相关资料的精力和时间就少,从而影响了教学的预期效果。

案例教学重点是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界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护理管理学由于理论较抽象,不少内容难以理解,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通过院校合作,安排护生到医院开展志愿者服务实践,进行课程的临床见习,并在见习中开展案例教学,如此既可以让护生对护理管理有更多直观和感性的认识,又可提高护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案例教学的效果。

四、完善护理管理案例教学的对策

(一)提升教师案例教学素养

案例讨论课能否上好的关键是提升教师案例教学素养,途径一是教师先要认识到案例教学对护理管理课程教学的重要性;二是通过聆听优秀教师授课,学习和借鉴同行独特或别具一格的教学方式;三是用心在案例教学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反思而累积经验。此外,在教师队伍培养中,有计划地安排课程教学的教师到医院顶岗实践,以积累医院护理管理经验,并积极开展对医院护理管理中的实际问题的研究,形成教学、科研、实践的良性循环机制。通过顶岗实践,对教师获取案例或亲身编写案例,全面地分析问题,理解案例教学的真谛,对提高自身的整体教学质量大有裨益。

(二)激发护生案例讨论的动力

案例讨论课要想达到预期效果,需要护生的兴趣和积极配合。在案例教学中调动护生参与的积极性,教师应充分扮演好导演的角色。因此,在案例讨论前,要提供需要护生了解和阅读的案例相关背景知识,并要求以小组(约7-10人)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案例的分析讨论。此外,教师在案例讨论中,应有驾驭课堂讨论有序进行的能力,应关注课堂上对学生参与讨论的动机的激发,引导并让更多的学生主动、健康地参与到案例讨论中来。教师还要注意把握讨论方向,多站在护生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引导学生循序渐进,不断将问题深入,拓宽思路,鼓励学生大胆发言、积极提出新观点。讨论结束后,由各组组长或组员代表进行汇报及回答提问;然后,教师要对护生的汇报及时进行归纳、总结;对护生的恰当回答及创新观点要给予肯定,对不足之处也委婉指出并说明原由;并提示护生对解决实际问题的理论依据是基于管理学的哪些知识。

在实施案例教学的过程中,为调动护生的积极性,还可视具体情况运用管理游戏、角色扮演、情景模拟以及组织学生到社区或医院进行临床护理志愿者服务等不同形式,想方设法为护生提供更多不同的认知途径。

【参考文献】

护理个案论文篇(10)

本院是隶属于武威市的三级乙等肿瘤专科医院,目前开放床位500余张,临床护理单元12个,特殊护理单元11个,护理人员370人,其中本科学历56人,大专202人,中专112人;副主任护师3人,主管护师29人,护师89人,护士249人。

1.2方法

1.2.1传统纸质档案管理

2010—2011年护理部将所有护士的毕业证、身份证、执业证、资格证复印件按科室装订成册并定期更新,将荣誉证、进修结业证等复印件按类别分别装订成册,并定期更新。

1.2.2电子技术档案管理

2012—2014年护理部按来院时间为护理人员编写档案号,以护理人员的姓名及档案号为名称建立文件夹,将毕业证、身份证、执业证、资格证、荣誉证、进修结业证等各类证件的扫描件以子文件夹形式保存于其中;将护理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包括护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学历,职称,家庭情况,奖惩记录,科研及论文情况,每月护理部理论、操作抽考成绩,进修情况等)存入文件夹内,形成电子技术档案。护理部定期或不定期更新技术档案并保留备份。

1.3评价指标

对比分析两组管理方法更新、整理一次花费的时间,资料保存的完整性以及护理管理人员对两种管理方法的满意度。

1.4评价方法

工作人员分别记录更新一次档案所需时间,每月一次;每月统计科室、个人审核资料保存是否完整;采用自行设计的满意度调查表,每季度对护理管理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并汇总结果。

1.5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7.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以x±s表示,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0.01为差异有显著性。

2讨论

2.1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在电子技术档案中,可以通过计算机搜索功能,快速查找相关人员的资料,方便护理部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同时还可以客观了解护士继续教育以及科研论文等情况。观察组在更新、整理技术档案时消耗的时间较对照组明显减少(P<0.01)。通过电子技术档案,护理管理人员可随时了解护士个人的工作表现及晋升情况,动态掌握护理人员资料,改变了以往因人员资料繁多查询困难的局面,节省了时间、人力、物力,提高了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

2.2资料保存完整

纸质版档案在办公室搬迁、借阅、保存不当等情况下可能会遗失,而电子技术档案管理充分利用了计算机的优点,弥补了纸质版档案管理的诸多不足,使得资料保存更完整。观察组资料保存较对照组明显完整(P<0.01)。护理部对全院护理人员的电子技术档案存有备份,要求科室管理人员对科室护理人员的技术档案也存有备份,保证了资料的完整性,减少了资料遗漏、丢失等现象。

2.3提高管理人员工作满意度

护理部存有全院护理人员的电子技术档案信息,并由专职人员管理,负责完善基本情况登记表,各类证件扫描件的存储,理论、操作考核成绩的录入,并负责定期更新;各护理站及特殊护理单元均有科室护理人员电子技术档案,由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负责。电子技术档案的实施减少了管理人员整理、更新技术档案的时间,且方便查阅,增加了管理人员与护士、患者沟通交流的时间,提高了护理管理人员工作满意度。表3显示,观察组管理人员满意度明显高于对照组(P<0.01)。

2.4体现人文关怀

护理人员家庭关系的建立便于紧急情况下护理管理人员查找其相关信息,了解护理人员的家庭背景,方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与护士间的沟通,帮助护士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对护理人员的人文关怀,可激发护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护理质量。

2.5节约人力及资源

改变了以往各类证件复印件由各科室护理人员复印、上交护理部、护理部工作人员按类别顺序排列的工作方式,电子技术档案管理由护理人员将各类证件的扫描件通过QQ等方式传至护理部,护理部按技术档案号入册,节省了护理人员复印、上交档案所花费的时间,节约了护理部工作人员整理、更新技术档案的时间,同时也降低了纸张的消耗,节约了人力及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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