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经营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4-13 17:01:02

农户经营论文

农户经营论文篇(1)

中图分类号:F3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6)04-0123-08

引 言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趋势的进一步深化,土地流转及农地规模化进程日益加快,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日益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生力军。截至2014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经营流转面积达到4.03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30.4%[1],全国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的农户数超过341万户。另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的统计数据,2014年底,安徽省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有42 283户,经营规模 1 072.3万亩。2007―2014年,安徽省100亩以上种粮大户从7 953户增加到27 171户,增加了2.4倍,种粮面积从161万亩增加到978.1万亩,增加了5.1倍。在规模化迅速推进的背景下,课题组实地走访了安徽省21个产粮大县、403户种粮大户,在与当地种粮大户的交流中明显感受到他们对规模经营的热情,269户农户仍然希望扩大经营规模,占受访农户66.75%,尽管种粮大户已经不像生计小农那样追求风险规避[2],但风险是客观存在的。2014年,296户大户遭遇了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占73.45%;262户农户无法及时售粮,占65.01%;计算补贴后,依然亏损的大户有100户,占24.81%;考虑资产折旧后,亏损农户达到125户,占31.02%。种粮大户因专用性资产投入较大和单一的收入结构使其风险相比小农户明显加大。种粮大户的经营状况影响其家庭生计[3],生产亏损很容易导致家庭资金链断裂,甚至可能衍生出一系列社会不稳定因素。在现阶段农业保险政策、目标价格补贴政策等事后风险管理手段不完善的情况下,加强事前风险管理,提高农户风险认知[4]显得特别重要。那么,目前种粮大户的风险感知水平如何?风险感知水平受哪些因素影响?各因素对农户风险感知水平的作用机制如何?值得探讨和研究。

本文运用计划行为理论分析框架,以安徽省种粮大户的调研数据为基础,建立多元排序选择模型(Logit)检验种粮大户风险感知水平的影响因素,在检验结果的基础上建立解释结构模型(ISM)探究各因素对农户风险感知水平的影响机制,就如何帮助种粮大户识别风险,加强风险管理,促进主产区适度规模经营良性发展提出建议。

一、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说

(一)理论基础

计划行为理论认为主体的行为受到行为态度、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控制的影响。

1.行为态度(ATTI)。行为态度是指种粮大户对规模经营行为的积极或消极的评价,McGuire认为主体的行为态度包括行为目的和行为情感两个部分[5]。种粮大户的行为目的就是其从事农业生产的目的,行为情感取决于主体对经营前景的总体预期。

2.主观规范(SN)。杨志武、钟甫宁的研究表明农户行为容易受到与之关系密切的其他主体行为的影响[6],这些主体包括地方政府、同行以及家庭成员,他们的行为称作主观规范。在本文中,影响农户风险感知水平的主观规范包括:当地政府对于规模经营鼓励力度;周围同行对规模经营的态度;家庭成员对规模经营的态度。

3.知觉行为控制(PBC)。知觉行为控制指在风险事件发生后行为主体可以控制的程度。罗小锋基于湖北省556户农户的调查发现完善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可有效抵抗自然灾害,基础设施完善程度可以衡量种粮大户控制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7];曹建民等通过实证分析得出:技术培训可以极大刺激农户提高技术水平的意愿,降低技术风险,参加技术培训频率可以衡量种粮大户控制技术风险的能力[8]。此外,本文认为市场风险应对策略、农户规模经营资历应当作为衡量风险管控能力的另外两个重要指标被放入模型中。

4.其他因素:经验行为(FB)、组织(ORGA)、个性特征(SELF)。计划行为理论是一个开放模型,为了使得模型更加严密,必须考虑到其他可能影响种粮大户风险感知行为的因素。Smith的研究实证了主体的经验行为会使其产生心理波动而影响实际行为[9]。本文认为过往的亏损经历和当期的盈利可能诱使种粮大户产生心理波动,进而影响其风险感知行为;制度经济学理论认为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组织内部各行为主体的协同效率;栾敬东等的研究从实证角度证实产业链各主体相互孤立是导致当前农业风险管理低效率的原因[10]。本文认为产业组织化程度影响种粮大户的风险感知行为,而产业组织化程度由种粮大户的产业组织形式和加入合作组织的数量体现。此外,必须将种粮大户的个性特征,包括家庭投入农业生产的土地、劳动力数量和自然资源禀赋作为控制变量放入模型之中。

(二)研究假说

基于计划行为理论,本文构建如图1所示的理论模型。

农户经营论文篇(2)

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途径,也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农户承包土地流转面积达到3.1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3.9%。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一号文件把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实现了理论和实践上的一次重大突破,意图是在维护农户土地承包权长久不变的基础上,为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开拓发展空间。

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也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但要建立严格的准入和监管制度。一号文件要求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严禁农用地非农化。工商企业租赁农地必须从事农业,还得用保障金的形式来防范经营风险可能对农民利益造成的损害。

文件特别指出,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强制推动。农民想种自己承包的地,就让他自己种,任何人无权干涉。

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近年来蓬勃兴起。我国目前有种粮大户(南方经营耕地面积50亩以上、北方100亩以上)68.2万户,经营全国7.3%的耕地,生产了全国12.7%的粮食;全国粮食生产合作社有5.59万个,经营全国4.0%的耕地,生产了全国8.2%的粮食。截至2013年9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91.1万家,入社社员6838万户。

一号文件明确,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财政补贴、用地指标、金融支持、税收优惠、人员培训等方面,出台了扶持这些主体的一系列政策,其中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这些有力度的举措,必然为新型主体成长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它们尽快与作为基础的农户家庭经营共同构筑立体式的经营结构。

农户家庭经营是基本面

农户经营论文篇(3)

土地在学术界被认为是最佳的信贷抵押物之一,它具有保值、不易灭失的特征[1],可有效传递借款人的资信利于银行的放贷甄别[2]。基于此,2008年中央银行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以下简称土地抵押贷款)”,2014年一号文件也指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以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该政策的目的是拓宽信贷可抵押品,以此缓解农业信贷约束,刺激农业投资,增加农民收入。那么,政策提出后,农业主体是如何看待该政策的呢?又是如何响应的呢?该问题的回答对全国下一步实施土地抵押贷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态度是心理学的核心概念,被共识为主体对“刺激先例”(antecedentstimulus)或者“态度客体”(attitudeobject)的反映(response)和评估(evaluation)。在外界刺激下,态度会被激发形成行为,由内隐的“态度”转变为外在的“行为”结果。因此,态度在对解释人的行为逻辑,政策的实施效果上是具有说服力的。基于此,本文关注农业主体对土地抵押贷款政策的态度,从态度角度分析土地贷款政。

具体而言,本研究包括两方面:第一,探讨农业主体对土地抵押贷款政策态度的内容,并量化分析其具体态度。国内态度的研究大多是单一维度的衡量,如选择支持、中立、反对来衡量农户对土地调整制度的态度[4];选择非常积极、积极、非常不积极衡量农户对生态保护的态度[5]。国外研究已表明,态度是具有静态性和动态性共存的特征,因此单维度衡量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国外学者已将态度扩展到二维态度(twodimensional model)和三维态度(tripartite model)阶段。据此,本研究应用多维度态度理论,全面探讨农业主体对土地抵押贷款的态度。第二,从态度角度解释土地抵押贷款受益群体不均衡的现象。已有研究发现土地抵押贷款出现了农户获贷率低而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获贷率高的现象[6],学者多从供给角度进行解释或者提出政策建议[7,8]。少量文献从农户需求层面分析,认为信息不均衡分布是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获贷不均衡的主要原因[9]。态度是行为前“评估”的过程,直接对主体行为以及政策效果产生直接影响,而从态度层面解释土地抵押贷款受益不均衡现象的研究还很缺乏。因此本研究进一步探讨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抵押贷款的态度是否存在差异,以及这些差异是否影响了受贷不均衡的现象。

二、理论与研究框架

(一)态度结构理论

态度结构研究发展了单维学说,二维模型与三维模型。单维态度采用好与坏,喜欢与不喜欢等直接衡量。随着“态度改变”(attitude change)主题的关注,学者们认识到态度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新态度会重叠在旧态度上,而不是替代旧态度[10]。因此单一维度的态度模型逐渐发展为二维与三维态度模型。二维模型将态度分成“情感-认知”两维度,情感是态度客体作用于人的情绪反应,认知是基于主体所拥有的知识、信念、观点等对态度客体的好与坏的评估[11,12]。以二维态度模型为基础,学者们还研究了态度与行为的关系,形成了理性行为模型(TRA)与计划行为(TPB)模型成为研究行为的重要模型[13,14]。三维态度模型认为行为意图属于一种“内隐”性的态度客体评估,是二维态度中情感、认知的一种推进,因此可将态度扩展为认知-情感-行为意图三维度模型[15]。三维模型中认知态度是主体信仰、知识结构、知觉在态度客体上的表现。态度的情感要素是指对态度对象的情感反应,可通过情绪调查,如悲喜、好恶,或者生理现象如心跳率,皮肤抽搐等指标反应。态度的行为要素是态度认知与情感形成后的行为意图,即使是无意识的,我们更倾向于和态度一致的方法去行动[16]。1960年后,三维度模型成为态度理论以及态度改变的重要分析模型,被理论界所认可,编入教材书。学者指出,三维度模型所代表的态度束(the bulk of attitude)研究能更全面理解态度以及态度的变迁过程。

土地抵押贷款现阶段在全国仍然处于“试点”期,各地方政策在“摸着石头过河”中有条件的选择制度供给。如在宁夏土地抵押贷款中贷款对象必须是村土地合作社成员,在嘉兴南湖区土地抵押贷款对象必须是土地面积在2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在贵州凤冈贷款对象必须符合土地面积在10亩以上的条件。因此在农业主体“贷款意图”和“实际贷款行动”之间现阶段存在着“制度供给障碍”。在二维态度模型中,“行为意图”与“实际行为”之间是假定不存在外界制度限制,仅受主体的主观因素影响。因此,本文认为态度三维度模型更适合本文的研究主题。

(二)研究2:农户、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抵押贷款态度差异分析

选择态度强度以及态度中心性两种方法对农户、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态度差异性分析。

1.农户、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态度强度差异性分析。利用SPSS22软件,选择独立样本t检验,对农户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态度强度差异性分析。结果见表4。

第一,农户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土地抵押贷款政策的认知态度上存在部分差异性。土地抵押贷款认知态度中,政策认知态度在1%水平上显著有差异(p=0.000),且显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认知态度更加积极(t=21.581)。

认知态度是将外在信息录入大脑,通过编码形成自身对外界事物的认识。这与认知主体的信息获取能力,信息编码能力以及认知主体所处的信息环境相关。对农户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受教育以及社会资本情况进行调研,发现农户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是7年,新型经营主体是12年;农户最低受教育程度有0年,新型经营主体是9年;最高受教育程度中农户有13年,新型经营主体有19年及硕士毕业。在社会资本调研中,有19.9%的农户家里曾经或者现在有村干部,27.25%的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组织里面有村干部参与。15.04%的农民熟悉银行里面的人,而36.36%的企业在银行里面有熟人。可见,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差异可能影响农户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认知态度上的差异。

第二,农户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土地抵押贷款政策的情感态度上无差异性。土地抵押贷款政策的情感态度中,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在政策情感(p=0.257)、缓解功效(p=0.221)、收入功效(p=0.087)上均未在5%置信区间内显著差异。

土地抵押贷款从本质上来说是土地产权的扩展,首先不会对原有产权产生损害,其次土地抵押贷款政策本质上是为缓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难而扩展信贷抵押品的制度,在政策上是不具有群体歧视性的。因此,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对产权政策的情感都是积极而不具有差异性的。

第三,农户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土地抵押贷款政策的行为态度上存在显著差异性。行为态度上,两者的行为意愿在1%置信区间内有显著差异,且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行动更积极(p=0.000,t=70.343)。进一步分析行为态度差异的动因,对不愿意土地抵押贷款的被试者继续提问“您为什么不愿意用土地抵押贷款?”对回答愿意的主体继续回答“土地抵押后贷款用在哪些地方?”结果见表5。从表5看影响意愿差异的因素。首先,贷款资金用途差异。85%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表示土地抵押贷款用于农业生产,而仅有4%的农户表示用在农业生产上,18%的农户表示会用在应急性生活消费领域。其次,资金需求与融资渠道差异。99%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50%的农户具有资金需求,可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度远高于农户。此外,21%的农户表示缺钱可以向亲戚朋友借,而农业新型主体该选项空白。可见资金需求度高,融资途径窄是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意愿显著高于农户的主要原因。

2.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土地抵押贷款态度中心性差异分析。利用SPSS22软件,选择双变量相关性分析,选用Pearson相关系数以及双尾检验,对农户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土地抵押贷款的认知态度、情感态度以及行动态度作态度中心性差异分析。其分析结果见表6。

中心态度,即态度束中与其他态度高度关联的主态度。从表6的相关显著性来看来,政策认知(Ac2)是农户的中心态度,与其他态度变量均显著相关。收入功效(Ae2-2)是新型经营主体的中心态度,均在不同置信区间内显著与其他态度变量相关。这表明,农户是以认知为态度基础,拓展其他态度;而新型经营主体更加看重政策的功效态度,以此为态度中心。可见,从态度的中心性来判断,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存在态度差异。

此外,从土地抵押贷款行为意愿与其他态度的相关性来看:农户的贷款意愿Ac2与政策认知(r=-0.09, p< 0.05)与Ae1政策情感(r=0.12, p< 0.05)显著相关;新型经营主体的贷款意愿与Ae2-1缓解功效(r=0.48, p

四、研究结论及启示

(一)主要研究结论

1.三维度态度法能很好反映农业主体对土地抵押贷款的态度,包括对土地抵押贷款认知态度、情感态度与行为态度。认知态度中,主体对土地产权的认知存在一定偏差,对贷款政策认知程度不高;情感态度中,主体对政策的满意度高;行为态度中,主体利用土地抵押贷款的意图并不强烈。

2.选用态度强度以及中心性两种方法衡量农户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态度差异性,结果显示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在中心性以及强度中的行为态度上具有显著差异。

3.影响农户、新型经营主体行为态度的因素具有差异性,农户受政策认知与政策情感影响,农业经营主体受到缓解功能和收入功能影响。所以,现存土地抵押贷款受益群体不均衡现象与主体自身的态度密切相关。

(二)研究意义

1.有助于政策的完善和后期政策的推进。土地抵押贷款在我国仍然处于“试行”期,现阶段全面探析农业主体对土地抵押贷款政策的态度,能真实反映主体对政策的理解程度,是否满足其情感需求,是否会产生响应行为,对后期试点土地抵押贷款政策的完善,以及全国层面土地抵押贷款的推广提供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2.对现象的新角度解释。已有文献与实际调研中已发现,多个试点地出现了土地抵押贷款受益群体不均衡的现象,以往文献多集中在政策供给的对策建议上。本研究表明,在政策制定与政策效果之间是存在过程环节的,不同主体对待政策差异性的态度也是造成不均衡政策效果的原因之一。本文的理论意义在于,拓展原有文献中的单维度态度,引入三维度态度分析方法,丰富国内的态度研究。

(三)研究启示

农户经营论文篇(4)

会计源于经济,服务于经济。农村经济的发展刺激了会计在中国农村经济管理中的应用。现阶段以农户家庭生产经营为主体的中国农业生产,是以家庭为经营单位从事的农业经营。家庭的代表者作为经营者负责经营和管理,家庭成员则作为务农者承担大部分的农业劳动(程漱兰,1999),所以提高农户家庭成员的会计应用能力,对提高当前我国农户生产经营决策能力,有效地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等到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相关文献回顾与问题的提出

在我国会计界较早就有学者从事农户会计的应用与发展研究,并将农户家庭会计活动称之为农户会计。如于玉林教授(1994)认为中国农户会计应具有以下基本特点:农户会计主体是农户;农户核算内容的重点随产品的成本费用核算和产品收入核算;核算方法应简化、实用;农户会计工作具有兼职性的特点湖北的张炳生(2001)曾撰文认为,农户家庭会计设计,应做到既要反映农户经济活动内容,满足自身经济管理的需要;又要从通俗易懂、简明出发,达到会计核算规范化的目的;建账对象应是经济项目多,收支业务量大,又有一定文化基础的专业户。马巾英(2000)对中国农户会计体系的构建提出了的一些建设性意见。张琳认为(2004),由于现阶段我国农户家庭生产经营方式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特点。因此,中国农户会计具有管理会计的一般性质和特征。那么,农户会计应用的动机是什么?农户会计应用的制约因素是什么?显然,这些与农户会计应用相关的深层次问题总体研究深度不够。对这些问题的探索对于中国农户会计框架的研究具有特别意义。

二、调查与分析

会计理论一般认为,现代会计可以划分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财务会计服务于经济组织的外部利益相关者,而管理会计则为经济组织内部管理服务。由此,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具有强制性,管理会计信息披露则具有非强制性。农户会计本质上就是为农户家庭生产经营(内部管理)服务的,且外界对农户家庭会计信息不存在任何强制披露的要求。因此,笔者认为中国农户会计具有管理会计的一些基本特征 。基于上述基本假设,我们开展了相关调查研究。本文数据源自江西农业大学经贸学院会计学和财务管理学专业学生利用毕业实习时间所进行的返乡调查报告。调查时间是2008年1月至7月,共涉及江西省17个县38个乡103个村。收集的问卷总容量694个,其中有效样本容量446个(见表1)。调查对象中的“农户”是指那些户籍为农村户口且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家庭。

(一) 关于农户会计应用现状

根据研究的需要,将被调查对象的中长期的会计行为进行统计(所谓的会计行为仍可简单地理解为记账行为),划分为四类人群(见表1)。调查数据显示,只有约12.1%的农户被认定为应用会计管理家庭生产经营。有60.10%的农户家庭明确地表示,未曾记录过生产经营活动。由此表明会计在农户家庭的生产经营管理中所发挥的作用是有限的,甚至没有被广泛地意识到。

(二)农户会计应用动机分析

通过对应用者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见表2):1.生产经营方式的多样性刺激了农户会计的应用(57.41%)。南昌县的农户主李某说:“我家人口较多,所以农活也多。有十亩水田,承包了一个山地,另外还开了一个小型的大米加工厂。有时候也实在忙不过来,所以,我必须搞清楚,是什么活赚钱,什么事不赚钱。”赵某的情况与李某的情况不完全相同:“我家人口少。儿子也在县城成家了。我和老伴也不想干太多的农活。说实话,过几年也干不动了。我以前是村会计,所以,我就算算账看看,琢磨一下这个事。”2.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促使农户运用会计加强经营管理(35.19%)。新建县的张某是一个四十出头的中年汉子,他与村签订了十年的鱼塘承包合同,鱼塘规模较大,按照他的经营模式,每年需要投入将近七八万元的资金。所以,他认为“这对于我家是一个压力,必须账目清楚”。尽管文化水平不高,但在上初中的女儿帮助下,账目总算是建立起来了。

(三)农户会计应用的阻碍分析

为了探索农户会计应用水平不高的根本原因,调查组从农户会计的供给与农户生产经营的需求两个方面进行摸底。从表3的统计数据来分析,农户对会计有一定的认知,在所有没有记账的被调查农户(134农户)中,也只有1.5%的农户家庭表示没有听说会计。在问及会计的作用,进贤县的农户王某也颇有一番话:“我以前就是村会计,那时候我就打理全村的账务”。农村是我国一个基层组织,会计是一项不可或缺的工作。所以农户家庭对会计应当不会感到陌生。不过,有相当多的农户家庭认为会计对其生产经营没有什么意义。其中,由于经营规模小和经营项目少是主要原因。当然也有相当部分的农户家庭认为会计有作用,但农户家庭驾驭会计的能力有限,正如王某的感喟:“记账是一个很复杂的工作,也不是什么人都会的……在家庭中的作用不大!”因此,改革农户会计框架以适应当代农户家庭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可能是农户会计教育改革的一个方向。

(四)农户会计应用的演化分析

从调查数据来分析(见表4),导致农户放弃记账的主要因素是会计应用效果。余干县的张某是一个很有进取心的青年农民,具有高中文化,除经营一些田地外,还承包了一口水塘养鱼。“我以前的确有记账的习惯,可能是由于对会计不太了解吧,所以,总觉得(记账的)作用不大……我将大钱弄清楚就够了。”通过调查也发现,导致农户愿意尝试会计的动因是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营项目的复杂化。永丰的罗某也是一个典型:“如今我承包的一个山地,每年投资也不少,因此,我必须把账目理清楚才行。”

三、研究结论

农户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复杂性与农户会计应用正相关。农户生产经营规模越大,复杂程度越高,经营管理水平要求也相应越高,会计的应用对于生产经营管理的可能性也越大。另外,农户成员素质与农户会计应用存在一定的相关。但笔者并不认为,农户会计在生产经营中应用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是由于农户素质较低,重要的是,现行农户会计存在理论与实际相脱离。因此,应当变革目前的农户会计核算体系和方法、加强农户会计教育模式的改革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 马巾英,任浩.运用管理会计指导农户生产经营决策[J].中国农业会计, 2000.10

[2] 马巾英等,小议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J].中国农业会计.2001,03

[3] 山西省农牧厅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局.农户会计核算指导[M].太原: 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

[4] 石人瑾.管理会计[M].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1993

农户经营论文篇(5)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731(2012)04—0032—05

一、影响政策性农业保险需求的因素

影响政策性农业保险需求的因素是多元和复杂的,各个因素的影响方式和影响程度也是有差别的。笔者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概括。

(一)主观性因素

主观性因素主要是指投保人(政策性农业保险需求主体)主观方面的影响因素,包括投保人(主要是经营负责人或农户户主)年龄、文化程度、务农年限等。这些因素一方面影响投保人对农业保险的认知程度,另一方面影响投保人的投保决策能力。

王敏俊认为,从经验认识的角度看,年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被调查者对农业风险的认知水平;受教育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被调查者对风险特征、农业保险的作用和特点的理解水平,一般来说,被调查者的受教育水平越高,就越能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保险的作用和特点。在理论上,农户受教育程度越高,获得保险知识的可能性也越大,也越愿意购买农业保险,一些微观实证也证实了这种观点,如张跃华等对河南农村的田野调查。侯玲玲等在北京市密云县调查数据的基础上,通过构建Logit模型,分析了农业保险的影响因素,从模型估计结果得知,农户家庭户主的文化程度对农户是否购买农业保险有显著影响。宁满秀等以新疆玛纳斯河流域棉花保险为例,利用多界二分选择问卷方式的条件评价法(CVM)获取农户微观数据,探讨农户对农业保险支付意愿,证明户主的社会经济特征例如年龄、文化程度等对农业保险的支付意愿产生不同程度的作用;同时证明农户户主从事农业生产的时间反映了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技能和经验掌握程度,务农时间越长的农户进行田间管理的技能和经验越丰富,从而防范自然灾害及灾后补救的能力越高,进而对农业保险的支付意愿越小。陈妍等对武汉市的农户调查和实证分析指出,受教育和接触外界知识越多的农户越倾向于购买农业保险。李祥云等利用山东农户的调查数据说明,年龄越小,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意愿越强,年龄越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排斥意愿越强;教育程度虽然与农户参保意愿呈负相关,但不显著。曹承承等对浙江农户的实证研究结论是: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形下,随着年龄的增长,农户对农业保险的需求意愿趋弱。潘勇辉以海南省1167户蕉农的经验数据证明,蕉农受教育程度对香蕉保险的参保意愿具有正向影响。王尔大等以辽宁盘锦水稻保险为例进一步识别了影响我国北方农户加入水稻保险决策的主要因素,结果显示,随着户主年龄的增加,支付意愿增加不显著;受教育程度对农户支付意愿的影响为负;而务农年限越长,保费支付意愿越低,务农年限每增加1年,支付意愿相对减少4.15%。杜鹏以湖北五县市342户农户为样本,对影响农户农业保险需求的各种因素进行了系统研究,发现年龄与教育因素对农业保险需求的影响不显著。陈泽育等以湖北省兴山县烟叶保险为例的分析指出,农户务农时间越长,越愿意支付较高的保费,但作用不明显。王阿星等在鄂尔多斯市抽样调查数据基础上指出,在实证分析中年龄因素对农业保险需求影响不显著。刘冬姣等基于国家开展财政补贴前后全国1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9个年度的农业保险数据实证分析证明,文化变量对农业保险的需求无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性。

综合上述研究,主观性因素对政策性农业保险需求的影响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投保人年龄对其投保意愿产生影响;来自不同样本和方法的实证分析结论包括:多数研究认为年龄越大参保意愿越弱、部分研究认为年龄对农业保险需求影响不显著。第二,投保人文化程度对其投保意愿产生影响;来自不同样本和方法的实证分析结论包括:多数研究认为受教育程度对农业保险需求具有正向影响、部分研究认为受教育程度对农户支付愿意的影响为负或影响不显著。第三,投保人务农年限对其投保意愿产生影响;来自不同样本和方法的实证分析结论包括:多数研究认为务农时间越长对农业保险的支付意愿越小、部分研究认为务农年限对农业保险需求影响不明显。

农户经营论文篇(6)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9月21日

一、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成与联系

党的十报告指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而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体界定标准并不明确,现有文献中一般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不仅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科教和社区组织支持、公益性和盈利性结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从而使规模经营覆盖产前、产中、产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者,更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供给者。

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存在和发展,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协作联合,建立起了我国立体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都可以参与合作社,对其他普通农户具有示范作用,专业大户可以发展成为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少数从事生产,多数为小农户提前、产中、产后服务。农民合作社在新型经营体系中起到核心或引领作用,它是农户和农业企业、农户和政府之间的桥梁,还在乡村治理方面具有外部正效益。农业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的核心,是农户与市场之间的纽带。

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形成原因

1、现实背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形成的现实背景主要来自人口变迁和资源稀缺的压力。传统农业规模小,农民收入低,隐性失业和“半工半耕”同时存在;农村劳动力外流,生育率降低,农业生产人工成本上升;农产品需求总量增加,结构变化,资源日趋紧张;农产品商品化率提高,农户面临高风险和高成本;政策推动土地流转加速。农村劳动力外流和土地流转是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前提,也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的前提。

2、交易费用理论和分工理论。很多学者分别从交易费用、契约稳定性、农产品市场风险等角度进行研究,都强调了交易费用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形成中的作用,通过测度交易成本和生产陈本,比较不同的组织效率,多数学者认为农业经营组织形式的演进是农业生产特性内在要求和外部环境变化共同作用的结果。

向国成以分工为线索,应用杨小凯和黄有光间接定价理论解释多种形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原因,如图1所示。当劳动交易费用高于分工的收益时,农户选择家庭独立经营,形成家庭农场;而当劳动交易费用低于分工收益时,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就应运而生了。如果经营行为交易费用较低,则以合作社形式,各自生产、合作经营;如果生产行为交易费用较低,则建立农业企业。(图1)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行为特征

传统小规模生产农户通常生产率较低,进行多种经营,商品化程度较低,且生产性投入不足,适应气候变化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差,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某种程度上克服了这些劣势。

1、专业农户。专业农户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较好,对自然风险的抵御程度较强,且生产性投资具有规模效应,但由于其资产专用性强,专业化生产的农户在面临冲击时会面临更高的交易费用、市场风险和转移成本,但同时学者们也认为农户横向联合建立合作服务组织或“企业+农户”的纵向合作能够有效地降低农户专业化生产面临的市场交易费用和风险。此外,专业大户(尤其是种植业大户)通常需要租种土地和雇工生产,经营规模不稳定。

2、家庭农场。家庭农场是家庭联产承保责任制的延伸,主要由家庭成员进行农业生产,因此比专业大户更具稳定性,而且家庭内部分工使监督和管理更密切,在出现气候变化和市场风险冲击时,家长的权威和丰富经验能够使农场迅速做出反应。而家庭农场不同于普通农户的主要特征是其生产经营以市场为导向,在市场竞争中为实现利润最大化通常能够形成最佳生产规模和拥有现代化技术装备,进行自主、高效、集约化的生产。

3、合作社。合作社为专业农户农业生产提供的产前、产中、产后等服务,能够帮助单个农户进入市场和与农业企业谈判,节省交易费用。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也通常通过合作者在新品种和新技术采用上对其他农户产生示范效应。此外,作为一种风险管理手段,参与合作社也在缓解和降低农户风险上发挥了很大作用,特别是流通领域风险。

4、农业企业。农业企业是有专业分工的现代企业,为农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提供服务,连接专业化的小农户和大市场是农业产业化的基础,但是“企业+农户”模式主体间存在“敲竹杠”机会主义行为,契约稳定性较差,实施第三方惩罚机制成本较高。

此外,建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集中体现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社会化”的特征,其根源是农业生产和服务在技术上的可分性,体现了社会化大生产的专业化分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内涵广泛,与生产、销售有关的环节能够在提高普通农户和其他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效率和经营收益的同时降低其交易成本和市场风险,而金融和保险服务有助于解决农业生产季节性高投入的问题和提高农户的抗风险能力。

四、总结与讨论

综上所述,在人口结构变迁、自然资源压力提高等背景下,由于交易费用和分工效率的差异,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为主要经营主体,与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自具有优势和不足之处,主体行为在生产经营效率和抗风险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传统小农户为主体的农业经营模式相对,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而深入探讨新背景下的农业经营主体的行为特征是制定农业政策、解决“三农”问题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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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经营论文篇(7)

关键词:社会资本;自营工商业;社会网络;信贷约束;信息获取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3&ZD02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08AJY027);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013GXS4B06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3CJY08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13XNH148)

作者简介:吴本健(1986- ),男,苗族,湖南邵阳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农村金融、中小企业融资研究;胡历芳(1989- ),女,河南郑州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农村金融、农村创业研究;马九杰(1967- ),男,山东郯城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村经济与金融研究所常务副所长,主要从事农村金融、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经济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F326;F27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096(2014)05-0032-06

收稿日期:2013-10-13

社会资本和其他资本一样具有生产性(Coleman,1988)。社会资本有助于提高农户生产性资源的获取能力,降低交易成本(何圣东,2003)。农户社会资本的积累可以提高其融资可得性,缓解其创业的资金约束(Ahlin et al,2008;程郁 等,2009)。社会网络对农户创业的影响体现在榜样和网络支持上(蒋剑勇 等,2010)。以上研究都肯定了社会资本在农户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积累效用,但在对社会资本进行测量时,均仅采用了社会网络进行衡量。然而,社会网络并不能反映社会资本的全貌。Grootaert等(2004)将社会资本定义为控制人们之间的相互行为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起作用的制度、关系、态度、价值观等,并将其划分为组织和网络、信任和团结、集体行动与合作、信息获取、社会凝聚力、赋权和政治行为等6个方面,并且,除了社会资本,农户创业还需要资金、技术、人力资本等要素投入,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对农户自主创业决策也具有决定性作用(严善平,2005;石智雷 等,2009)。那么,除社会网络外,社会资本的其他维度对农户家庭自营工商业创办的影响如何?社会资本的各个维度是在什么情况下、以什么方式对农户的创业决策造成影响的?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作出回答。

一、理论框架与研究假说

农户的创业过程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其中最重要的是资金约束和信息约束。从资金供求的角度分析,一方面,近年商业银行从风险和收益的角度考虑,逐步撤离农村的金融机构网点,对农村地区贷款意愿较低、门槛较高,使得农村金融市场存在信贷配给;另一方面,农户的资产水平低、风险承受能力低,农户可借到的资金额度和渠道都十分有限,农户普遍面临信贷约束。从信息的角度看,由于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山区的信息传播渠道有限,加之政策、市场、法律法规等信息在农村地区传播的不完全性,农户在创业过程中所需要的信息和知识往往得不到满足,这种信息不对称进一步提高了农户的信息成本,从而制约农户的创业决策以及农户创业类型的选择。具有创业意向的农户需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集市等渠道主动获取信息,以缓解其信息获取不足的困境,而社会资本恰恰可以帮助农户实现其资金和信息的积累。由于农村地区物质资本较为匮乏、人力资本水平较低,邻里、亲友关系成为维系农村地区社区发展的重要纽带,这是农村地区社会资本的重要表征。社会资本利用得越多,其价值就越大。对于农户创办自营工商业而言,社会资本是缓解资金约束和信息约束的重要非物质资本。本文参考世界银行的测量方法并结合调研实际,将社会资本划分为社会网络、信息获取、信任和团结、集体行动与合作、社会凝聚力等5个维度。社会资本以及其他相关性影响因素与农户自营工商业创办之间的关系框架见图1。一般而言,创办自营工商业的农户需要一定的借贷来支撑其创业初期的资金需求以满足创业门槛,同时提高其风险承受能力。农户的社会网络主要由其亲戚、朋友、生意伙伴等构成,是农户人脉和关系的代表。社会网络可以提高和拓宽农户从非正规金融获取创业所需资金的额度和渠道,缓解其所面临的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配给,提高其融资能力,从而促进其创业。也就是说,社会资本中的社会网络维度对农户创业具有资金积累效用。根据以上理论分析,提出假说1。

假说1:社会网络对农户创业具有资金积累效用。由于非正规金融对正规金融具有替代性,社会网络越丰富,农户所面临的信贷约束越弱,其融资能力越强,农户创办自营工商业的可能性越大,也即社会资本的“资金约束缓解效应”假说。

由于创业决策对农户而言不同于传统农业生产活动和外出务工,它需要收集大量的市场、政策信息,而大多数潜在创业者面临一定的信息资源的约束。在农村地区,农户获得的信息与其实际需要不匹配的现象较为严重。社会资本的积累可以使农村社区成员之间的互动更加频繁,使其相互之间更容易产生信息的交流和沟通,缓解农户创业信息不足和信息不对称的现象,降低信息成本,从而缓解农户所面临的信息约束,有利于其创办家庭自营工商业。特别是社会资本中的信息获取维度,可以起到共享信息的作用。农户只有与外部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才能保证其自营工商业的购销渠道畅通,增强其市场参与能力。另外,农户主动获取信息比被动获取

信息更易导致其创业行为的发生。因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说2。

假说2:信息获取对农户创业具有信息积累效用。农户信息获取可得性越强,与外界沟通越频繁,越有可能获得充分的政策、市场、金融信息,以降低其信息成本,其市场参与能力越强,创办自营工商业的可能性越大,也即社会资本的“信息约束缓解效应”假说。

图1 各因素与农户自营工商业创办关系的理论框架

除了资金和信息约束的缓解作用外,社会资本的积累对农户自主创业的影响作用还可能体现在其他方面。例如,分散风险、减少投机行为等。相对于城市,农村社区成员之间互动更加频繁,更容易产生信任,因而社会资本的积累还可以促进农户之间的信任和团结,为其创业提供精神和心理上的支持。

二、数据来源及变量描述性分析

本文的数据来源于笔者2012年对湖北省建始县、重庆市黔江区两地农户进行的抽样调查。调查采用了分层抽样和系统抽样相结合的方法来获取样本。首先,从11个连片特困地区中选取较具代表性的武陵山区的湖北建始县和重庆黔江区作为样本县(区);其次,从2个样本县(区)中用系统抽样办法各随机抽取4个乡镇作为样本乡镇;再从每个样本乡镇中随机抽取3个村(共24个村)作为样本村;再从每个样本村中随机抽20户农户作为调研对象。共回收有效问卷485份①。调查内容涵盖农户的家庭成员基本信息、种养殖业、外出务工与自营工商业、住宅、收入、消费、借贷、社会资本等关于生产、生活的各项信息。

在调研的485个农户中,有69户在调研时经营家庭自营工商业,占调查样本总量的14.2%。实证分析中,本文的被解释变量是农户是否创办自营工商业;解释变量包括社会资本5个维度共11个变量,以及户主特征中的户主年龄、受教育年限(户主受教育程度)、是否曾经外出务工等3个变量。

本文对农户社会资本的测量主要参考了世界银行的测量方法,结合调研实际对变量进行了选取,将社会资本划分为社会网络、信息获取、信任和团结、集体行动与合作、社会凝聚力等5个维度,共选取11个变量,详见表1。

关于信贷约束的测量,本文参考了马九杰等(2012)所采用的直接法。存在信贷约束的农户包括以下几种:(1)申请了贷款但是没有被批准的农户;(2)申请了贷款但是没有获得足额贷款的农户;(3)没有申请贷款但是存在贷款需求的农户。这些农户可能是认为银行贷款门槛过高而没有提出申请。

从社会资本变量上看,农户社会网络和信息交流维度的数值分布较为分散。其中,合得来的朋友数(68.823)、春节拜年人数(18.158)、集市距离(10.557)标准差较大,说明农户的社会网络和信息获取能力具有明显的差异。农户看报纸频次的均值是1.76,显著小于看电视频次的均值4.73,说明在农村地区电视是信息传播的主要媒介,而报纸等传播媒介发展较为落后。信任和团结、集体行动与合作、社会凝聚力维度的数据均值都较高、标准差较小,说明农户之间相处的和谐度高,乡村人情环境好,社会资本在这3个维度的个体差异不明显。信贷约束的均值是1.53,说明调查样本中面临信贷约束与没有信贷约束的农户将近各占一半。户主特征中,户主的年龄(10.318)和受教育年限(3.072)差异明显,户主的平均年龄偏大(均值50.27),教育程度偏低(教育年限均值7.22),而外出务工与没有外出务工的户主几乎各占一半。

从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关系的角度分析,创业农户与非创业农户在社会资本的一些维度上差异明显。创办家庭自营工商业的农户拥有合得来的朋友数平均为26.3个,未创办自营工商业农户的这一指标为20.0个;创办家庭自营工商业的农户平均拜年人数是17人,高于未创办者的14.4人,这表明亲戚、朋友数越多,社会网络越丰富,农户创办自营工商业的可能性越大。从信息获取的统计结果上看,创办自营工商业的农户看报纸频次、看电视频次和农户与集市距离的均值分别是2.1、4.9 和14.2,而没有自主创业的农户这3个变量的均值分别为1.7、4.7和16.3,表明农户看电视和报纸的频次越高、与集市距离越近,则其创办自营工商业的概率越大。在信任和团结维度,回答1的农户创办家庭自营工商业的比例为0,回答2的农户创办的百分比是13%,回答3的农户创办的比例是13%,回答4的农户创办的比例是14%,回答5的农户创办的比例是16.5%,说明农户对周围环境的信任度越高,其创办自营工商业的可能性越大。在社会凝聚力维度,样本中有433户愿意为修路出钱,其中有64户是有自营工商业的家庭,占14.8%;不愿出钱的农户中创办自营工商业的比例则较低,为9.6%。集体行为和合作对农户创办自营工商业的影响并不明显。

三、计量分析

(一)模型设定

本文运用Probit模型和层次回归法对社会资本与农户自营工商业创办的关系进行回归分析,共设定以下5个模型:

Pij=a1+b1S1+εij (M1)

Pij=a2+b2S2+εij (M2)

Pij=a3+b3Sij+εij (M3)

Pij=a4+b4Sij+ c4Xij+εij (M4)

Pij=a5+b5Sij+ c5Xij+d5Yij+εij (M5)

其中,Pij是测量自营工商业创办与否的变量。若Pij=1,说明创办了自营工商业;若Pij=0,则说明没有创办自营工商业。Sij表示一组由农户社会资本的构成因素组成的向量,包括社会网络、信息获取、信任和团结、集体行动与合作、社会凝聚力5类11个指标。Sij=S1+S2+S3+S4+S5。S1是表示社会网络的向量;S2是表示信息获取的向量;S3是表示信任和团结的向量;S4是表示集体行动与合作的向量;S5是表示社会凝聚力的向量。Xij是表示农户是否面临信贷约束的变量。Yij是由农户特征变量构成的一个向量,包括户主年龄、户主受教育年限、户主曾经外出务工与否。M1用以检验社会网络单一维度与农户创办自营工商业之间的关系;M2用以检验社会资本中的社会网络和信息获取两个维度对农户创办自营工商业的影响;M3用以检验社会资本5个维度对农户创业行为的影响,比较哪个维度对农户创业的影响更显著;M4用以检验社会资本以及信贷约束对农户创办自营工商业的影响,用以验证假说和推论;M5加入设定的全部解释变量,检验社会资本、信贷约束、户主特征等因素是否对农户自营工商业创办有影响及其分别的影响程度,验证所有假说和推论。本文采用Stata12.0进行数据处理与回归分析。

(二)回归结果分析

在M1中,社会网络单一维度对农户自营工商业创办的影响并不显著,也即农户合得来的朋友数、过年相互拜访的熟人数这两个变量并没有对农户创业产生显著影响。在M2、M3、M4、M5中,信息获取维度变量对农户创业具有正向影响,这表明农户的信息获取能力越强,与外界沟通越频繁,其创办家庭自营工商业的可能性越大,从而验证了本文的假说2。在M2、M3、M4、M5中,农户看报纸频次均在5%的水平上对创办自营工商业有正向影响,看电视的频次在M2、M3中在5%的水平上显著,在M4、M5中在10%的水平上显著,也即农户看报纸和电视越频繁,其获取信息的频率越高、数量越多,农户越有可能接触到创业所需要的相关信息,并且农户看电视和看报纸属于主动获取信息的行为,更有利于其作出理性的经营决策。在M2、M3中,农户住宅与集市的距离(10%)对农户创办家庭自营工商业有负向显著的影响,也即农户住宅距离集市越近,其信息获取的数量和渠道越多,越有助于其创业决策。因为集市是农村的小型商业中心,是经济发达的贸易集散地,农村有赶集等高频次的信息交流活动,距离集市较近的农户,更易获取生产和生活各方面的信息,因而距离集市越近,农户创办自营工商业的可能性越大。而在M2、M3、M4、M5中,社会资本的社会网络、信任和团结、集体行动与合作、社会凝聚力等4个维度的影响并不显著。进一步,M4和M5中加入了信贷约束和户主特征的变量。农户的信贷约束对创办自营工商业在15%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也即农户受到的信贷约束越强,其创办自营工商业的可能性越小;反之,则越大。而社会网络由于提供了非正规金融的借款渠道,加之社会资本会由于其运用而更加丰富,社会网络越丰富的农户,越会选择向亲戚、朋友借款,这一资本积累效用有利于农户获得创业资金。根据以上分析,社会网络具有资本积累效用,社会网络越丰富,农户面临的信贷约束越弱,其创办自营工商业的可能性越大。这验证了本文假说1。

除此之外,表2还反映了以下几点结论:第一,农户户主年龄与创办家庭自营工商业的关联性最大。户主的年龄越小,其创办家庭自营工商业的可能性越大。第二,农户户主受教育年限越长,其创办自营工商业的可能性越大。第三,社会资本的信任和团结、集体行动与合作、社会凝聚力这3个维度对农户家庭自营工商业创办的影响并不显著。这主要是由于,是否创办家庭自营工商业是具体的经济行为,而这三者属于既定的外部环境,是对农户所在社区整体环境的测度,并不能较准确地表示农户个体所拥有的社会资本的丰富程度,因而它们对农户家庭自营工商业的影响不显著。

四、研究结论及政策含义

(一)主要研究结论

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从湖北省建始县、重庆市黔江区调研样本所得截面数据的实证检验,得出以下主要结论:第一,社会资本对农户创办家庭自营工商业的影响主要是信息和资金的积累效用;信息获取所引致的信息积累效用大于社会网络所引致的资金积累效用。第二,社会网络对农户创业具有资金积累效用。由于非正规金融对正规金融具有替代性,社会网络越丰富,农户所面临的信贷约束越弱,融资能力越强,其创办自营工商业的可能性越大。第三,信息获取对农户创业具有信息积累效用。农户信息获取可得性越强,与外界沟通越频繁,其获取的政策、市场、金融信息越充分,越有可能降低信息成本,从而其创办自营工商业的可能性越大。实证研究的结论反映了调研实际。信息获取之所以对农户创业的影响较为显著,是由于农村地区信息传播的广度与深度与城市存在一定的差距,创业信息的可得性不高。可以及时、有效获取有关创业的市场和政策信息的农户,可以降低信息成本,因而其创业的意愿和基础都要强于和好于信息获取较差的农户。社会网络并没有对农户创办自营工商业产生直接的影响,而是通过非正规金融对正规金融的替代性,缓解了农户创业的资金约束,具有资金积累效用。因为对于正规金融发育不完善的农村地区而言,亲戚、朋友越多,对农户最主要的影响是拓展了其融资渠道,从而使其面临的信贷约束减弱,自主创业的可能性增大。

(二)政策含义

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农户创业面临严重的资金约束和信息约束,而社会资本的社会网络维度和信息获取维度分别具有资金约束缓解效应和信息约束缓解效应,并且社会资本的信息约束缓解效应要大于资金约束缓解效应。因此,一方面,在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扩大农村金融供给的同时,应重视农村社会网络的重构,构建和谐的社区环境,使社会网络的资金积累效应得以实现,在不发达地区部分地替代正规金融借贷,缓解资金约束问题。这一方面的具体政策建议是,推动成立农民创业者组织,将有创业意愿或行为的人和外出务工者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组织起来,可以由当地实业家、创业培训机构等牵头成立农民创业组织,并且与“阳光工程”等项目结合起来,确保创业者和创业意愿者之间的资金互助和信息共享。另一方面,也即更为重要的层次是,在保证农户融资渠道和规模的基础上,更加重视信息获取对于农户创业的重要作用,拓展农村信息传播渠道,提高农户创业信息的可得性,保证农村地区市场、政策、法规等各方面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以推动农户创业。这一方面的具体政策建议是,构建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利用现代通信技术和社会网络缓解农民创业的信息约束。可以结合“三电合一”项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项目,在县域建设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向农户发送创业的政策法规、金融服务以及农业生产经营等信息。同时,创业者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本,积极主动地获取相关信息。

①课题组在实际调查过程中,根据研究兴趣可能会增加样本,但是不会改变原来的抽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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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校:沈育)

An Empirical Analysis on Social Networks,

Access to Inform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of Farm Households

WU Benjian, HU Lifang, MA Jiujie

(Schoo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and Rural Development,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 100872,China)

农户经营论文篇(8)

会计源于经济,服务于经济。农村经济的发展刺激了会计在

一、相关 文献 回顾与问题的提出

在我国会计界较早就有学者从事农户会计的应用与发展研究,并将农户家庭会计活动称之为农户会计。如于玉林教授(1994)认为

(三)农户 会计 应用的阻碍分析

为了探索农户会计应用水平不高的根本原因,调查组从农户会计的供给与农户生产经营的需求两个方面进行摸底。从表3的统计数据来分析,农户对会计有一定的认知,在所有没有记账的被调查农户(134农户)中,也只有1.5%的农户家庭表示没有听说会计。在问及会计的作用,进贤县的农户王某也颇有一番话:“我以前就是村会计,那时候我就打理全村的账务”。 农村 是我国一个基层组织,会计是一项不可或缺的工作。所以农户家庭对会计应当不会感到陌生。不过,有相当多的农户家庭认为会计对其生产经营没有什么意义。其中,由于经营规模小和经营项目少是主要原因。当然也有相当部分的农户家庭认为会计有作用,但农户家庭驾驭会计的能力有限,正如王某的感喟:“记账是一个很复杂的工作,也不是什么人都会的……在家庭中的作用不大!”因此,改革农户会计框架以适应当代农户家庭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可能是农户会计 教育 改革的一个方向。 

(四)农户会计应用的演化分析

从调查数据来分析(见表4),导致农户放弃记账的主要因素是会计应用效果。余干县的张某是一个很有进取心的青年农民,具有高中文化,除经营一些田地外,还承包了一口水塘养鱼。“我以前的确有记账的习惯,可能是由于对会计不太了解吧,所以,总觉得(记账的)作用不大……我将大钱弄清楚就够了。”通过调查也发现,导致农户愿意尝试会计的动因是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营项目的复杂化。永丰的罗某也是一个典型:“如今我承包的一个山地,每年投资也不少,因此,我必须把账目理清楚才行。”

三、研究结论

农户经营论文篇(9)

1、“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产生的原因

1.1、“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产生的背景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一个农业大国,其中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的比重占到了全国总人口的68%,但是农业的产值仅仅只有全国GDP的13%(2006年数据),这充分说明了中国农业生产力的低下,农业作为一个弱势产业、农民作为一个弱势群体成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农业作为一种产业有着不同于其它产业的特点,首先,体现在产品上,农业生产受到天气、气候、季节、土壤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任何一种因素的变化都会影响农业产品的生产,而控制这些影响农业生产的外生因素又是极其困难的,农业的先天敏感性注定了农业产品很难做到规模生产;其次,农业生产面临着很大的市场风险,农民的生产活动往往远离市场,而且农业的生产周期又比较长,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很难接受到市场信号的指导,因此常常会发生收成好了,却卖不了一个好价钱,这就造成了“谷贱伤农”的现象时有发生;再者,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虽然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生产,但是这又引发了一个问题,就是农户过于分散,无法产生规模效应,形成产业集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扩大了农业生产的风险,使农民无法得到产业化生产所带来的好处。

1.2、“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存在的理论基础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社会的分工需要各种合约来进行安排,有效的合约安排造就有效的社会分工,有效地社会分工会产生有效率的生产方式,而一种产业组织形式,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合约安排。根据现代产业组织理论的奠基人贝恩的理解,产业组织是指生产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结构,它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怎么样创造一种既能避免垄断的弊病,又能使生产者获得规模经营的有效条件。而将这一理论应用到农业产业的研究中,重点就是探讨农业产业部门的市场结构,企业行为和经济成果之间的关系(SCP分析框架)【2】,即在特定市场条件下,使农业的生产不仅能够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而且能够给农户带来稳定可靠的经济效益,同时有较强的能力抵御市场外部条件的变化给农户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美国、日本的农业产业之所以能取得非常好的经济效益,其中一个很关键的原因是它们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农业产业组织模式,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我国要实现农业产业化也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农业产业组织模式。这种农业产业组织模式,既要体现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能够给农户带来切实可靠的经济效益;同时也要符合中国的地少人多的国情,以及农村试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客观实际【1】。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这就决定了中国不可能照搬国外成功的农业产业组织模式,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实施符合我国实际国情的农业产业组织模式。众多实践证明,“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能够极大地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是我国农业实现产业化经营的有效组织形式。

1.3、“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的产生

正是由于农业生产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决定了农业生产必须寻求一个更稳定和低风险的农业产业模式,“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因此孕育而生。“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采用“订单农业”的方式来指导农业生产,即龙头企业在农户进行农业生产之前就与农户签订产品购销合同,这就保证了农户产品的销路,无疑是给农户吃了一颗定心丸,大大的降低了农户的风险。其次,该模式中的公司往往对农业产品的需求量很大,需要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多家农户进行联合生产,扩大产品生产规模,这样就有利于形成产业化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再者,在该模式中,基地作为公司与农户的“中介”,在其中充当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一方面代替公司负责组织农户的生产活动,并对农户的生产活动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另一方面,它也充当农户的“代言人”,一旦发现公司有损害农户的行为发生时,它会作为农户的代表与公司进行谈判,这有利于农户提高自己的谈判资本,降低自己的谈判成本,从而使公司的违约成本提高政策建议,降低了公司的违约可能。总而言之,“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是对传统农业生产的一种组织创新,使农户原本处于农业产业组织之中的弱势地位提到提高,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的生产。

2、“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的运行方式

2.1、“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在我国的发展

“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在国内最早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泰国正大集团在深圳建立了第一家合资饲料厂,至今在国内有100多家企业和合资分公司,它们围绕蓄、禽、水产饲料的生产和销售,建立了配套的种鸡场、养猪场以及多级技术服务体系,采取有中方联营公司和农户签约,向农户提供鸡苗、饲料、防疫药品和饲养技术,按预定的价格回收成鸡等方式,推动养鸡业的发展,带动饲料销售。20世纪80年代末,瑞士的雀巢公司与黑龙江省政府达成生产奶制品协议,建立了双城雀巢有限公司。此后国内一些加工企业争相模仿,出现了像四川希望集团、广东温氏集团等一大批大型饲料企业【1】。

2.2、“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的运行方式

“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作为一种合约的成功必然有着它独到的优越性。农户作为农业产品最基本的生产单位自然希望能够进行持续稳定的生产,公司作为工业产品的加工生产单位自然希望能够获得持续稳定的原材料供应,而“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作为一种组织创新使农户的持续稳定生产、公司持续稳定的原材料供应都成为现实。农户在这个合约中得到了更有利的交易条件,如技术服务,公司在这个合约中不仅使处于自己产业链上游的产品供应得到了保证,并且降低了这个环节中的交易费用,使公司能够专心应对下游市场,扩大生产以提高市场占有率。

“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是以一个技术先进、资金雄厚的农业公司为龙头,利用基地的作用把分散的农户集中起来,最终以合约的形式把农户和公司连接起来。农民负责生产,公司负责加工和销售,而基地充当二者的“中介”作用。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公司利用自身靠近市场信息的优势提前对农产品价格进行预测,通过与基地签订合约的形式确定本年度生产数量、品种及主要品质和技术指标。公司不仅与基地签订合约,也与农户签订合约。公司与基地以经济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为了保护农户的利益,公司在合约中会指明一个最低收购价,这个最低收购价有可能低于当年农产品实际价格,也可能高于当年农产品实际价格,目的是当市场价格突然下降很大时,农户那不至于受到很大的损失,这对农户的利益起到了很大的保护作用,因此也被成为最低保护价。在生产过程中,基地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户实行技术培训、物资采购、生产期间的日产管理或标准化的生产规程。待农产品收获之后,由基地根据公司与农户签订的合约,进行检验、收购,最后由公司进行最终加工和销售。

2.2.1、公司起主导作用

公司在整个生产经营模式中起着主导作用,正是公司对农产品的需求,才使得公司、基地与农户连为一体。公司作为一个对市场信息时刻保持高度灵敏度的生产单位能够把生产的各个环节有机的结合起来,并通过市场价格的波动来调整产品的生产,并且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具体来讲,公司通过自己的信息网络了解国内外市场对农产品品种、品质、规格等的需求,然后通过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将这些信息传达到农户和基地手中,引导农户合理确定产品结构和生产规模。公司作为一个富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能够带领农户与市场接轨,实行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公司通过农户集中生产的方式降低农户的生产成本,从而使自己的生产成本下降,有利于扩大产品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形成当地的主导产品,并最终创造出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

2.2.2、基地起关键作用

基地在这个生产经营模式中充当公司与农户的“中介”,对于“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这个合约安排的实施,基地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基地一方面与公司签订合同确定本年度农产品收购的数量和价格,一方面负责组织农户的生产,确保产量。基地的表现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又可以分为农民专业协会、村级经济合作社和贸工农一体化企业,其中农民专业协会表现形式为农户一起共同开发、生产、经营,或就某一产品的生产技术进行交流、推广和学习,属于多功能的农民合作组织;村级经济合作社表现形式为农户共同生产和经营,实行民主决策制度、农户进退自由的原则,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民办、民管、民受益”的互助性经济合作组织;贸农工一体化企业是为了拉长产业链,扩展生产经营范围而介入了农业生产的贸工农一体化联合经营企业,为实现了纵向一体化的进行农业生产的企业,一般属于法人机构【3】。本文研究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第二种,这也是现实中存在最多的一种形式。基地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首先,基地是公司与农户之间的桥梁,充当了农业产业化链条中的断层,将农户与公司结合在一起,使产、销连成一线,降低了公司与农户之间的交易费用,减少了市场风险。其次,基地有助于农业产业化的形成,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多家农户集中进行生产,有利于规模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规模效益。再者,基地的存在有利于农户提高自己的谈判资本,降低自己的谈判成本,从而使公司的违约成本提高,降低了公司的违约可能,是该合约安排能够长久的持续下去的有力保证,从长远来看,这对双方都有利。

2.2.3、农户起基础作用

农户是现代化农业最基层、最基本的生产单位,农户的职责是按照公司对农产品产量、质量、规格的要求进行生产,在整个农业生产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免费论文。由于农业的特殊性,很难实现规模生产,一方面,虽然可以通过机械来部分代替农户进行农业生产,但是在一些农业生产环节中,至少在目前农户仍然具有不可替代性,另一方面,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的决策主体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农户在农业生产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3、“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存在的问题

虽然“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作为一种组织创新有着很多内在优越性,给农业产业生产带来了很大的好处,被认为是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形式,但是作为一种合约安排,它仍然存在它的局限性。部分实行“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的地区的农业产业的发展出现了停滞不前的现象,下面我们分析一下它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

3.1、信息不对称

“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最大的问题在于它存在着信息和履约方面的缺陷。新制度经济学中关于合约理论认为,由于信息费用的存在且不可能降为零,这就导致了信息不对称的存在,所以合约是不完全的,也就是说合约存在着违约的风险。

从公司的角度来说,由于在“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中,公司直接面对市场,可以时刻掌握最新的市场信息,因此公司在与基地的合约中处于信息优势,而且每年农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般都是公司确定。具体表现为,在市场价格低于合约价格时,公司存在强烈的压低交易价格的动机,另外,他也可以利用合约的不完全性,在合约制定时就向自己的利益偏移而去损害农户的利益,而处于信息劣势的基地和农户无法阻止这种行为发生。按照博弈论,当处于信息优势的一方能够遇见未来行为的结果时,如果预期的结果对己方不利,它就不会选择合作,或者利用自己信息优势地位去改变合约的某些条件,以使预期的结果对自己有利【4】。因此,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只有在预期的结果对自己有利时,公司才会选择合作,这就加大了合约的不确定性。

从农户的角度来说,由于大多数农户的法律意识淡薄,普遍缺乏长远意识,可能为了短期的利益而不惜放弃长期的利益。具体表现为:当合约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时,农户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可能虚报产量,以增加履约的数量,而增加的部分可以从市场中购买,以赚取合约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反之,当市场价格高于合约价格时,农户可能隐藏产量,以减少履约的数量,而将隐藏的产量按照市场价格卖出。这也加大了合约的不确定性【4】。

3.2、基地中介组织的不完善

在“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中,基地的组织法律地位不明确。在市场化不断深入的今天,许多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仍然是以民间组织的形式存在,无法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

在基地的内部构架方面,由于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实行农户进退自由的制度,往往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当合约价格大于市场价格时,农户觉得有利可图,便加入农村合作组织,一旦发现合约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时,便觉得自己的利益受损,马上就宣布退出农村合作组织,这就导致了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资产和成员的不稳定。这使得基地无法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对农户的权力和义务,因此有些地方即使有基地的存在,但是当地农户还是“单打独斗”,基地的作用没有凸显出来。而且当基地一方违约时,公司即使向法院起诉政策建议,基地也可以以法律地位不明确为由不承担法律责任,这导致了基地的违约成本很低,加大了其违约的可能性【4】。

在基地的人员管理方面,由于基地成员的流动性和资产的不稳定性,导致基地很难在组织内部实行标准化管理、制度化运行政策,从而使基地服务农户的职能难以得到实现。由于基地几乎对农户没有实行任何约束性的制度,处于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农户往往都表现得很松散,农户之间的凝聚力很低,缺乏集体行动的意识,农户背离基地分配给自己的生产任务而自行决定生产的事情时有发生,这违背了基地最初组织农户统一进行生产的意愿。

因此,基地中介组织无论是在内部构架方面,还是在人员管理方面,都亟待进一步加强。

4、政策建议

为了在弥补“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的制度缺陷,需要一定的制度优化安排,即在不改变该模式的优势的同时,对该模式存在的缺陷进行修正以避免其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4.1、制度优化安排存在的理论基础

杨小凯—博兰德的专业化分工演进模型认为,人们对专业化水平有一个最优决策,所有人的专业化决策一起决定了当时经济的劳动分工水平,分工的水平决定了当时的经济增长率。分工的演进扩大了市场规模,而市场规模的扩大又反过来促进了分工的潜力,同时提高了交易成本。只有分工演进到一定水平并保持进一步分工的潜力,人均收入的在增长率就会随着时间而不断提高,从而经济增长率的持续提高是有可能的【5】。

该理论认为,专业化分工在产业生产过程中扮演者很重要的角色,同时专业化分工存在着进一步分工的潜力,当专业化分工进一步细化时,就可以使原有的合约安排更有利于产业的生产,在理论上,农业产业组织模式分工可以进一步进行细化和优化,使之达到一个最优状态,这是“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的制度优化安排存在的理论基础。

4.2、制度优化安排的具体体现方式

“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合约安排的完善。当合作将无限期地合作下去时,或者说任何一方的违约成本都高于其的违约收益时,任何一方追逐短期利益、背离合作的动机和行为都是不理智的,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会根据遵循经济人的假设,实施对自己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于是就会选择履约,此时,合约能够长期稳定的持续下去。因此在“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合约中,应加强任何一方的违约成本,具体来讲,可以引入信誉度指标,公司可以给每家参与生产的农户的信誉度评级,一旦发现某农户出现违约的现象时,立即降低该农户的信誉度级别,采取不予再次合作或与之类似的措施,使农户的违约成本提高;同时基地也可以代表农户给公司的行为进行信誉度评级,一旦发现公司有损害农户的行为发生时,也可以采取不予再次合作的措施,使公司的违约成本增加。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当某个行业所面临的竞争变得激烈时,处于合约双方的违约成本就会提高,因此增强公司和农户的竞争意识也很重要。

完善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内部构架。基地作为“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中的公司与农户的桥梁,具有极其关键的作用。针对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在内部构架和人员管理上的缺陷,需要政府、基地和农户的共同参与。首先政府作为一个公共机构应当支持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要在关于建立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舆论宣传、政策引导和提供市场信息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广大农户对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在农业产业化中的中必要性的意识,同时对于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信贷和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措施。其次,作为农户来说,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摒弃追逐短期利益的狭隘思想,科学合理的参与基地的相关工作。最后,对于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本身,一定要加强修炼自身的“内功”,在花大力气在完善组织的内部构架上,加强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人员管理,成立相关职能部门,在市场信息的收集、技术方面的培训、生产计划的制定等诸多方面对广大农户服务,尽最大可能维护广大农户的利益,在广大农户中凸显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作用。

增强政府在“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的作用。政府作为一种重要的外生力量对于农业生产模式的运行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农业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参与。具体来讲,政府要健全和完善农产品市场的市场竞争法规,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市场,杜绝农产品交易过程中强势一方利用自身的优势压榨弱势一方的行为发生。同时,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鼓励农业企业实行“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进行一体化经营,带动当地经济的增长,使农户的收入得以增加。

农户经营论文篇(10)

经济学家在农户行为研究上的日益深入,农户模型在国外许多国家被广泛运用于分析农户行为在社会、经济、市场、政策等因素变化下的不同反应,其应用范围不断由微观层次向宏观层次拓宽。基于此,本文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考察,探析该项研究取得的进展并指出其不足之处,并对将来的研究方向进行展望。

一、农户经营行为研究的进展

首先,国外对农户经营行为研究进展。国外有关农户经营行为的研究较多的使用各种农户模型,农户模型是国际上对欠发达国家(LDC)农村经济进行微观层面研究的主要模型。农户模型是用来描述农户内部各种关系的一种与一般均衡经济理论原理相一致的经济模型。从传统意义上说,农户模型是用来分析农户的生产、消费和劳动力经营行为(即农户生产函数、消费函数和劳动力经营行为函数等)的模型,它是将农户行为的相关变量数量化。从农户模型的发展历程看,按照对农户效用函数的假设逐渐放松过程和对农户内部成员之间经济行为研究的逐步深入,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假定家庭农户成员具有共同效用函数的单一模型(Unitary Model)阶段;第二阶段则是假定农户家庭成员各自具有不同的效用函数的集体模型(Collective Mode)的发展阶段(都阳,2001)。农户模型是国际上对欠发达国家(LDC)农村经济进行微观层面研究的主要模型。农户模型是用来描述农户内部各种关系的一种与一般均衡经济理论原理相一致的经济模型。从传统意义上说,农户模型是用来分析农户的生产、消费和劳动力供给行为(即农户生产函数、消费函数和劳动力供给函数等)的模型,它是将农户行为的相关变量数量化。对农户模型分析的主要动机是在理论或参数化模型的比较静态基础之上进行政策分析。运用微观调查数据的经验模型,已经使得在一些不同的国家环境之中,对供给和市场剩余弹性数值大小进行估计成为可能;同时也能从定量分析方面,证实了使用农户模型来分析农村经济的重要性。

其次,国内对农户经营行为研究进展。就国内研究现状而言,主要有下述特点。在我国,1978年以来,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契机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使千家万户的小农成为了农村社会经济中最重要的经营决策单位。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随着我国加快农产品贸易开放,农户的行为反应对农产品的总产量、消费量及贸易量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农户的经济行为逐渐引起众多研究人员的注意。近年来,我国学者对农户行为的研究主要有:张林秀(1996)对农户模型的基本经济含义和应用价值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的基础上,第一次运用规划模型方法,分析了中国张家港和兴化两地农民在不同政策环境下的生产行为,以及农户行为对国家政策执行效果的影响。AlbertPark和任常青(1995)建立了一个在面临价格风险和生产风险的条件下,既生产又消费粮食的农户生产决策模型。并且利用陕西省县级数据(1984年~1991年),运用多重不相关回归法估计了风险条件下的玉米和小麦的生产决策模型,张广胜(1999)也给出了利用农户模型分析农户行为的框架。涉及农户投资,消费和储蓄的,如刘承芳等(1999)、朱信凯,杨顺江(2000)等人的有关理论剖析、实证研究和制约因素分析;也有学者把研究的视角探入到了贫困农户,如郑宝华(1997),傅晨,狄瑞珍(2000) 等人研究表明自然风险,不确定性,以及政府的政策左右着贫困农户的行为。而在具体的农户行为方面,有涉及经营行为的研究,如都阳(1999,2001)从农户时间配置模型入手,利用1997年对中西部六省的农户抽样调查资料,对贫困地区农户的劳动经营行为模式进行了实证性研究。他探讨了农户时间配置原则及其与农户劳动经营行为的关系,使用C―D生产函数对农户农业生产经营行为,用Probit和Tobit模型对非农劳动经营行为的决定,以及劳动力流动等问题进行了研究,论述了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和人力资本积累对贫困地区农户劳动配置模式的影响。王志刚,李圣军,宋敏(2005)则用来自西南地区的数据实证分析了农业收入风险对农户生产经营的影响。以上这些都是把农户作为生产、消费和劳动力经营行为的综合体来分析中国农户各种经营行为反应的开拓性研究。

二、农户模型的应用与发展

一般来说,农户模型能够用来描述和分析以下三大方面的政策问题:(1)政府的政策对农户本身利益的影响;(2)政府政策对农户以外农村其他行业(部门)的“溢出效益”作用;(3)分析农业政策对整个宏观经济的影响,如价格政策对政府预算、就业,以及外汇平衡等方面的影响作用(张林秀,1996)。GaryBacher (1965)把一个经济行为主体(农户)的生产决策与消费决策作为两个独立的问题分开解决,即使生产决策与消费决策是同时进行的。他认为农户作为生产和消费的结合体,在受收入、生产函数和时间的约束下,追求其效用最大化,并通过数学方法分析认为,农户实际上可把生产决策同消费决策分开,先决定最优生产问题,然后在收入极大化的前提下再决定最优消费。Barnum&Squire(1979)构建了一个既包括生产又包括消费的完整的农户模型,并运用207户农户横截面数据对马来西亚的MudaRiver进行研究,发现政策变化对农户的农业产出价格、劳动工资率、农户劳动力规模等都有显著的影响。

另外, Adulavidhaya, Kamphol, Yoshimi Kuroda, Lawrence Lau and Pan Yotopoulos. (1984),Ahn, Choon Yong, Inderjit J. Singh, and Lyn Squire. (1981).,Hardakeretal (1985),Barnum, Howard N. and Lyn Squire. (1979)等均利用农户模型对农户的经营行为进行了经验性研究。Iqbal(1986)将消费和生产综合起来考虑,他认为:生产决策影响消费决策,反过来消费决策也将影响生产决策。并利用1968年~1971年印度的面板数据对印度农户的借款行为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利率对农户的借款数量有重要影响,且影响随农户家庭规模大小而变化。Bekele等(1997)建立了一个不可分的线性规划农户模型来分析农户技术水平、购买化肥的资金限制等情况的变化对埃塞俄比亚高地的小农的消费、生产和资源利用与保护决策等的短期和长期的影响。Taylor等 (1999,2002)建立了一个不可分的农户模型,并用中国的农户数据对其进行估计,检验了农村劳动力汇款使得农户面临的市场限制变宽松的假说。同时他们发现农户劳动力流动对于农场生产、收入和作物产量有显著的负效用,而汇款对这些变量的效用则为正。

三、对中国农户经营行为研究存在的不足

通过对已有文献的考察,我们不难发现,目前在这些研究中,主要是从两个角度进行的:一是利用发展经济学农户模型,主要从农户的家庭特征方面来对农户的经营行为进行研究。二是从农业政策的角度来分析制度变迁对农户经营行为的影响。国外的研究两种方法相结合研究做的较好,成果丰富,但不符合中国的实际;国内对农户经营行为的研究第一种方法使用实证数据较多,但普遍对制度变迁和经济市场化对农户经营的影响研究重视不够。第二种方法则是定型描述的多,相关实证文章较少,还存在不少问题。

在两种方法相结合研究做的较好的是林毅夫和姚洋教授。但他们的研究集中在微观层次上放权让利和产权改革,如农村的家庭承包制和地权稳定性等对农户经营的影响。而对是在宏观层次上进行政策环境的改革下市场化程度的变化,包括价格及生产要素市场等的改革对农户经营行为与经营效率的影响研究相对不足。

参考文献:

[1]Adelman, Irma., J.Edward Taylor and Stephen Vogel. Life in a Mexican Village: a SAM Perspective. Journal of Development Studies[J].1988,(2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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