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检查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4-08 11:26:27

用电检查论文

用电检查论文篇(1)

2.市场经济环境下提高用电检查管理模式的措施

2.1建立完善的用户资料在进行用电检查时,需要用到大量的用户基础资料,但在实际工作中,用户信息变化的频率很大,有很多新的资料没有提供给电力企业,导致电力企业在进行用电检查过程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为做好用电检查工作,电力企业首先要完善用户的资料。电力企业要根据用户的资料,对用户的计划用电、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进行分析,并对用户的用电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从而有效地提高用户的用电安全。

2.2依靠现代技术提高用电检查水平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信息化管理已经成为电力企业管理的重要方向,因此,为提高用电检查的管理水平,促进电力企业的信息化发展,电力企业要加大用电检查信息化技术的引用。利用信息化技术能及时查看用户的各种信息,并对用户的历史数据和变化状况进行分析,帮助检查人员制定合理的用电检查方案,为用电检查的安全性、可靠性提供保障。

2.3提高用电检查的针对性电力企业要提高对商业用户、私人企业的用电检查针对性,这些用户的用电成本比较大,很有可能出现违章用电、窃电的行为,因此,电力企业要将商业用户、私人企业等用户当做日常用电检查的重点对象,每月不定期的对这些用户的用电量进行检查,从而有效地降低这些用户的违章用电行为。

2.4提高用电检查的准确性用电用户不仅有企业、商业用户,还有大量的居民,如果对每家每户进行用电检查,这样不仅会增加用电检查的投入,还极大的降低了用电检查的效率,因此,为提高用电检查效率,电力企业可以采用重点抽查法进行居民用电检查。电力企业在进行居民用电检查时,可以对用户表箱的锁头、铅封等进行检查,将没有锁头、铅封的用户当做重点检查对象,因此,这些用户很有可能出现违章用电、窃电等行为;检查人员在进行用电检查时,要对用户电能表的转盘进行检查,如果电能表出现反转、不转等现象,要将这部分用户当做重点检查对象;当用户的空调机数量大于2台时,用电检查人员要对这部分用户进行重点检查,因为这部分用户的用电量比较大,为减少家庭用电开支,就会冒险窃电。电力企业只有不断降低用电检查的盲目性,提高用电检查的准确性,才能有效的提高用电检查水平。

2.5建立完善的举报制度电力企业要建立完善的举报制度,通过广大用户对违章用地、窃电等行为进行监督,电力企业要给予积极举报违章用电、窃电的群众一定的奖励,从而有效地提高广大群众和电力企业职工的举报窃电的积极性,这样极大的减少了用户违章用电、窃电的行为。

用电检查论文篇(2)

关键词:

用电检查;安全管理;安全问题;应对策略

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让电力资源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农村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也让农村地区的电力需求有所增加。在国内电力需求不断增加的情况下,配电电网技术和配电设置的应用,给基层供电企业的电力检查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为了提高供电企业的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用电检查的科学化管理三大问题,成为了供电企业自身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基层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探究。

一、基层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工作的发展现状

在对基层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探究之前,我们首先要对基层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工作发展现状进行了解。通过对基层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工作的现状进行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在基层供电企业之中,电力需求侧管理化技术和电力负荷预测技术已经在基层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工作中得到了应用。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的应用使得供电企业可以给通过制定激励措施的方式,让用户自行提高用电效率[1]。负荷预测技术的应用,为供电企业在不同条件下制定不同的侧管理计划指标提供了帮助。但是在用电检查工作安全管理领域,供电企业还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在用电检查工作开展过程中,一些供电企业对用电检查工作缺乏重视,受到地区发展差异的影响,一些基层供电企业经常对用电检查工作进行忽视,在用检设备的配置方面也存在着配置不足的问题;第二,用电检查工作人员工作技能欠缺,安全意识淡薄,也是影响基层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安全管理的重要问题,监察人员工作技能欠缺所带来的用电检查事故除了会造成设备损毁以外,还会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除此以外,用电检查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用户配合热情不高的问题,也会对用电检查工作的开展造成一定的阻碍。

二、基层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安全管理的应对策略

(一)对现有的用电检查制度措施进行完善

用电检查制度是维护正常用电秩序的重要措施,在基层供电企业用电检查管理中,加大用电检查制度的完善,是提升用电检查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在对用电检查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构建的过程中,国家电网佛山供电公司从自身的用电检查工作特点入手,制定了《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手册》和《生产班组一体化工作手册》两本读物,供用电检查人员使用[2]。在对这两本读物中的内容进行应用的过程中,该公司的用电检查管理工作呈现出了一种工作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表单化的特点,这就对用电检查的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加大客户服务力度,开展专项宣传工作

在日常生活中,电力企业开展的用电检查工作既是对供电方和用电方的权利进行明确的措施,又是对供电方和用电方之间的义务责任进行明确的有效措施。在用电检查制度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要求用电检查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通过用电检查的方式,提升用户的安全用电水平,也就是说,用电检查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通过转变工作思想,用心开展巡查工作的方式,让用户对用电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了解。在加大客户服务力度的过程中,宣传措施的完善,是帮助用户了解电力检查工作重要性的有效措施。在开展相关宣传措施的过程中,供电企业可以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方式,对安全用电常识进行宣传。针对出租屋、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供电企业可以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的方式,对安全用电的基本常识和基本方法进行宣传。除此以外,供电部门还可以与公交部门进行合作,利用公交车的车身广告和车内广告宣传安全用电常识。

(三)加大培训力度,促进检查人员的能力提升

针对基层供电企业用电检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技术素质不足和安全意识缺乏的问题,基层供电企业可以通过加大检查人员培训力度的方式,让用电检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得到强化。在对一线检查人员进行培训的过程中,供电企业要通过电工基础理论知识的讲解,让检查人员对电动机、发电机、变压器等电力设备的结构性能,电工仪表的使用方法进行熟练掌握。进而让检察人员对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的判断能力得到有效提升[3]。第二,在对检查人员进行培训的过程中,供电企业还要对检查人员的公文写作能力进行强化,在检查人员的日常工作中,用电检查报告和供电用电合同是他们经常要接触的公文材料,通过对检查人员的公文写作能力进行强化,检查人员的专业素质会得到有效的提高。第三,供电企业也可以通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的方式,提升检查人员的安全意识。

(四)在基层供电企业中构建安全文化

在供电企业的自身发展过程中,企业文化的完善,也是构建用电检查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措施。因此,在基层企业中构建安全文化,也是提升用电检查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南方电网公司采用的“三不一鼓励”活动,就是以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员工安全意识提升的有效措施。

结论

用电检查管理是维护电网安全的有效保障,用电检查安全管理模式的构建,是提升供电单位用电检查水平的有效措施。在用电检查安全管理模式的构建过程中,检查人员的技能培训和事故警示教育,是提升监察人员自身能力和安全意识的有效措施,安全用电宣传工作的开展,是为用电检查工作减轻阻力的有效措施,只有对这些措施进行合理应用,才能对用电检查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起到促进作用。

作者: 单位: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襄阳供电公司

参考文献:

用电检查论文篇(3)

中图分类号:TM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6(a)-0233-01

用电检查,是指电力行业或者相关的组织依据相应的规范标准等,对电力的使用对象进行安全、隐患、计量、营销、设施性能等方面的检测、评估和管理的行为,是对用电工作进行研究的基本依据,包括用电前检查、用电期检查以及用电后检查,对于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有着直接的影响,需要引起电力工作人员的重视。

1 用电检查的意义

用电检查主要是由供电企业或者电力行业的相关组织,以保证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为目的,对电力用户进行的全方位的检查活动,其意义和作用是十分巨大的。

一方面,可以保障用户的用电安全。通过用电检查,可以及时发现电力系统中的危险因素,了解用户在用电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如电线的私拉乱扯、违规用电等,并对其进行处理,保障用电安全。

另一方面,可以保证优质的供电服务。随着电力营销的不断发展,用电检查工作逐渐趋向于售后服务的层面。良好的用电检查工作可以使得供电企业了解电力市场的实际需求,对电力进行合理分配,从而切实保证供电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用电服务。

2 供电企业用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人员素质问题

在当前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工作中,工作人员队伍存在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整体素质偏低,加上缺乏相应的技术设备,无法满足用电检查的实际需求,从而严重阻碍了用电检查工作的发展。

2.2 缺乏有力监督

目前,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电力行政部门已经不具备用电检查管理的职能,使得电力用户在用电方面缺乏有力的监督和管理,导致电网电气设备故障的频繁发生,严重影响了供电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3 社会舆论影响

由于认识上的差异,社会舆论不了解供电企业的日常工作,一味报道电力系统收入过高的问题,片面强调供电企业服务社会的义务和责任,却没有认识到电网运行的安全应该是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双方的责任,这使得电力设施破坏现象以及偷电窃电现象日益严重,威胁着电网的安全运行和正常的用电秩序。

2.4 违规用电频繁

违规用电包括了偷电、窃电、私拉乱扯以及对于电力设备的私自改造等,严重影响了电网的安全运行,但是由于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的配备不足,无法对其进行集中整治,增加了用电检查工作的难度。

3 强化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工作的有效措施

针对用电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以国家电网公司下辖某省级供电企业的实际工作为例,对提升用电检查有效性的措施进行探讨,以推动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受电力体制改革的影响,企业对自身的工作模式进行了改进,极大的提高了电力供应的质量,但是也暴露出用电检查中的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企业管理人员采取的相应的处理措施,有效提高了用电检查的效率。

3.1 强化检查队伍建设

供电企业要加强对于用电检查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通过开展培训班、聘请专业讲师授课等形式,结合日常用电检查工作的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培训,不断提升用电检查队伍的整体素质。例如,企业管理人员虚心向其他优秀的供电企业学习,进行相应的技术交流,不断提升企业自身的专业化能力,提升用电检查的质量和效率。

3.2 加强监督管理力度

政府相关部门要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法规,为用电检查工作提供相应的依据和制度支持,确保用电检查工作的依法开展,加强对于用电检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从而使得用电检查的作用可以得到充分发挥。例如,在当前的用电检查工作中,对于部分企业的违章用电或者私自加设变压器等行为,用电检查人员虽然有所了解,但是在检查工作中会受到企业相关人员的阻挠,严重影响用电检查工作的有效展开。对此,政府部门要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规范,运用法律的强制执行力,强化用电检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对违规用户进行严肃处理。

3.3 转变社会舆论导向

对于当前社会舆论对于供电企业的错误认识问题,企业应该充分重视起来,对自身的工作进行改进,改善服务态度,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对工作信息进行公开,使得人们充分了解自身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工作,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电网的安全管理中去,认识到电网安全不仅仅是供电企业的责任,更是每一个电力用户的责任,从而转变社会舆论的导向,使得用电检查工作可以得到用户的支持,能够顺利有效的展开。例如,供电企业要定期公开自身的业务信息,实现工作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使得电力用户可以明确了解电力企业的工作,从而主动支持用电检查工作,保证用电检查工作的有效进行。

3.4 加强违规整治力度

加强对于违规用电的整治,是保障电网运行安全的重要环节,需要引起电力工作人员的重视。首先,要做好用户端谐波的监测工作,对于不符合电网运行安全的用户,要督促其采取相应的谐波治理措施,对电网中的谐波电流进行控制,从而改善供电质量。其次,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对偷电窃电以及违章用电的现象进行检查,如仪器检查法、电能表核对检查法等,及时发现违规用电的行为。然后,要加强对于违规用电的整治力度,运用法律武器对其进行严厉打击和惩处,根据窃电行为的情节和性质,采取相应的惩治措施,保证电网运行的安全和稳定。最后,要利用先进的技术,提升电网对于偷电窃电行为的防护力度,如利用智能电表实现对于用户用电情况的监督和线损分析,对现有电能计量装置进行改造,应用具备反窃电功能的计量装置等,减少电网中的窃电行为,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

4 结语

总而言之,通过用电检查工作,供电企业可以及时发现电网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还可以加强与电力用户之间的交流,不断改进企业的服务方式,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电力服务,提升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用电检查论文篇(4)

“作为电影理论的艺术理论是重要的,它应当成为电影理论研究的核心,但核心毕竟不能等同于整体。电影的立法问题,行政管理问题。制片生产问题,消费市场问题都该纳入电影研究者的视野,成为理论的对象。”在电影文化发展过程中,电影检查制度是电影法学、电影社会学和电影行政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由于电影的直观性、形象性及其时空发展的无限性,银幕形象较之其他文艺形式更易影响受众,从而也更易引起社会关注。作为社会对电影关注大背景下的产物,电影检查制度对一个国家电影业的兴衰和影片的质量有直接而且重大的影响。电影生产消费大国美国的总票房约占全球56%,在全世界电影市场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对比美国早期电影检查制度。可以对中国早期电影检查制度的研究有不可低估的参考价值。

国民政府于1930年11月3日的《电影检查法》,在内容与形式上高度体现了统治阶层的意识形态色彩。其坚持以所谓“三民主义”为核心的高度强化的道德理想,让其所掌控下的电影(特别是国产电影)表现出了一种高度的“净化”状态。《海斯法典》则是绝对伦理化的,类似清教徒教规的一种电影法典。它的颁布是意图使电影业通过“自律”来“遵守正确的道德标准”。对电影道德内容进行控制的仍是海斯办公室而非政府。

本文拟从具体条目、制度体系、实施效果等几个方面试加以具体比较。

一、条目对比

我们不难对比出:为使影片能适应社会主流意识形态要求,《电影检查法》过分严格地限制电影表现政治意识形态的内容。电影检查法将“违反三民主义”列为一大项,包括8条。类似禁文约占电检法禁规的1/5左右。由此可见,国民政府对电影检查的意识形态与政治控制效用的高度重视。而与《海斯法典》的标准不同,它的独特之处还在于对“提倡迷信邪说者”的关注。专列为一大项加以限制。这是因为在当时武侠神怪影片流行的背景之下,种种“除暴安良”的侠客形象,对于既存的统治秩序总潜含有某种威胁。而且不利于国民政府一元意识形态地位的稳固。早期民国电影检查制度。其内容与包括美国《海斯法典》在内的许多国家一样。也有相似的部分,如:限制暴力、限制色情、维护本国固有的文化传统、维护社会安定等基本内容。在另一方面,它的中国之本土特色还主要体现在对道德教化的关注与民族主义情感的注重。“表现我国或民族之不良习气者:表演服用吗啡者等”这条禁令即体现了此点。近代中国国势衰弱,倍受列强,使国人对自身形象在海外的反映加倍关注,所以在对国内外影片的检查中对“辱华情节”尤为深恶痛绝。这正是该条禁令深刻的历史文化原因所在。

二、制度体系对比

民国政府的《电影检查法》是体现浓重党方色彩的行政法规。1933年9月设立的中央宣传委员会电影事业指导委员会直属于中央宣传委员会,之下设有剧本审查委员会。其工作范围包括:指导全国电影事业;设计电影宣传工作:审查电影剧本:检查影片:完成中央宣传委员会交付的研究事宜。到1934年3月19日,教育、内政两部又命令电影检查委员会移交于中央电影检查委员会。中央电影检查委员会直属于中央宣传委员会电影事业指导委员会。负责前电影检查委员会所掌控之一切事务。从电影检查委员会的改组中,我们不难看出:国民政府的电影检查制度完全纳入在的政治、意识形态体制中。为国民政府服务。这是以国家法律形式出现的、与国家机器密切结合的、覆盖全国的强制性电影检查制度。在20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统一的、严格的电影检查制度建立后,意识形态因素的作用逐渐渗入电影检查,使电影检查在一般意义上的检查之外。更多有政治性的一面。

而《海斯法典》则只能算是行业内部的“自律”制度,与《电影检查法》相比,美国电影没有来自行政和官方手段的禁止或干预,只有来自商业上的对电影的干预。美国国会和联邦政府并不是反对实行电影检查。只不过是他们都认识到:要想用同一条标准来协调制作方(银行、片方、影院)和消费方(具有不同价值观、道德观和社会偏见的各个阶层)的利益。是完全不可想象的事。在这样背景下产生的《海斯法典》的执行机构――法典执行局也只能算是一个没有行政权力的、电影业内部的自律机构。

三、实施效果对比

用电检查论文篇(5)

中图分类号:TM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34-0299-01

在供电行业中,用电检查是用电营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时用电检查工作也是供电行业面向用电客户的窗口,是对供电企业自身及用电客户的责任,随着客户安全服务工作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用电检查同时还是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提高用电营业管理工作质量和自身经济效益的重要管理方法之一。用电检查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为准则,对用户的电力使用进行检查,用电检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依法检查,廉洁奉公,不,不以电谋私。

一、用电检查的内涵

供电企业进行用电检查包括下列内容:用户受电,送电装置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用户受电,送电装置中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状况,用户保安电源和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用户防事故措施,用电讲师装置,电力负荷监测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调度通讯等安全运行状况,受电端电能质量状况,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用电秩序的行为和窃电行为,并同电源,自备电源并网安全情况。

二、 用电检查对象的特点

电力企业的客户涉及到各行各业,客避孕药特点呈现动态化变化,因此用电检查内容,方式也应同步调整,以客户为中心,不断适应各种变化,用电检查对象的特点主要有:(1)客户新装,销户,增容,减容,改类等业务,引起客户数据不断变化。(2)随着用户受(送)电装置的使用年限增加,出现设备老化,失灵等总是。(3)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违约用电,窃电技术也在高科技变化。

三、用电检查在供电企业的重要地位与作用

由于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特点为客户提供安全检查和优质服务的用电检查工作主要作用是(1)对用户用电设备进行周期和不定期用电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用户定期整改,指导客户做好客户设备季节性安全运行工作,保证电网和电力客户用电的安全。(2)依法检查所辖客户《供用电合同》履行情况和其他协议执行情况,维护电力企业和电力客户双方的合法权益。(3)通过用电检查人员对客户的上门服务,为用户提供电力法律法规,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知识,电力技术咨询等服务指导,协助客户规范用电,合理用电,树立电力企业的良好形象,增强电力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实力进一步开拓电力市场。(4)通过用电检查,积极宝剑“偷窃电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提高客户的法律意识,从客户的思想上消除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的发生。

四、用电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 用电检查人员的配备跟不上发展的需要。中国的电力事业尤其经过20年的发展,无论在电源建设,电网建设和用电客户的增长上,都向前迈了一大步,有的地方用电容量和客户量比以前翻了一番还要多,而用电检查人员的数量基本没有增加,在人员的数量配备上跟不上发展的需要。

(二) 查处的主体不合格。法律规定供电企业无论行政或民事行为都必须以该企业的名义,而不得以内部职能部门的名义,但实际中有不少供电企业往往以用电检查班,稽查室等名义对外实施处理,仅此一点就能导致供电企业败诉。

(三) 不重视取证工作。“以事实为依据”是我国的重要司法原则,但法律上的事实并不等于客观事实,它是指以证据支撑,并且是法庭认可的事实,而不少用电检查人员一旦发现有窃电,违约用电情况,不经取证或取证不全就实施以停电,剪线,查封,拆表等措施。

a) 窃电查处中的轻率停电。供电企业在窃电查处中当场实施停电似乎已成为惯例,但从先行法律法规看,这一做法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却值得认真思考。从由此而发生的许多案件来看,至少供电企业希望通过停电而解决解决的目的并未完全达到,反而陷于更为被动的境地,进而导致供电企业无法进行查处工作。

b) 用电检查程序不当。一旦用电检查人员履行检查程序遗漏和不当,应该参照行政违法条例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有违法必有有责任,一旦违法,用电检查人员不仅要承担责任而且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检查单位应在承担全部责任或部分责任后,再向具体违法人员追诉。

c) 用电检查的内容遗漏。根据《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要对客户用电设备实施检查,由于用电检查人员的疏忽而检查的内容有所遗漏或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将事故隐患清除会给客户或供电企业造成不必要的设备停电和经济损失。

五、供电企业用电检查整改对策

供电企业要更新观念,强化管理,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加强基础工作作为重点,树立创新意识,全面完成局里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用电检查工作。

(一) 加强反窃电控制措施。首先要采用多种方式来检查窃电,如直观检查法,电量检查法,仪表检查法和用电能表检查等,其次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打击窃电,对于情节和性质严重的窃电行为,要通过法律手段进行打击,最后要提升电能计量装置的科技含量,一方面对现有电能计量装置进行改造,提高电力用户窃电的难度,另一方面要充分使用负荷控制系统的电量在线监控分析功能,使电力企业在电量远程实时监控,线损分析等方面具备更加有效的手段。

(二) 控制线损程度。电能计量装置的准确度要对线损影响极大,其误差会直接影响线损计划的完成,因此在进行工程图纸审查和验收时,必须严格检查计量装置,这是降低线损的关键措施,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计量方式是否正确合理,核对倍率,检查电能表合格证及角差,比差试验合格证,检查一次与二次接线的正确性,检查电能表的电流互感是否为一组单独使用的,检查计量装置是否安装在同一计量小车内,并配备独立接线盒。

(三) 做好对用户用用电的动态管理,我们将继续不定期的对用户开展用电检查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各类用户的用电情况,针对一些特别情况及时检查和数据分析。

(四) 有计划的开展对收费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教育活动,使其素质全面提高。

结束语

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用电检查成为供电行业经营管理的重中之重,用电检查无论是在供电企业管理电力市场,还是在检查用户用电,保证电力客户和其他客户安全的工作中都发挥着验收反馈的重要作用,用电检查也可以看作是对营销后的售后服务,起到维护稳定客户,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营销的作用,因此,提高用电检查专业管理的效率有着重要意义。

用电检查论文篇(6)

 

引言随着电子技术在发动机上的广泛应用,汽车维修工学会维修电控发动机显得更加重要。下面就电控发动机在启动电路正常情况下无法启动时,如何对故障进行诊断与排除进行阐述。

一、无法启动的诊断程序

1、向用户询问有关情况并填写有关表格。了解故障发生的时间、发生条件(如气候条件、道路状况及发动机工况等);故障现象或症状;故障发生频率;是否进行过检修以及检修过哪些部位等。找出故障的依据,以作为验收参考。

2、外观检查及故障再现。即试车和外观检查。试车进一步证实用户所讲的故障现象,使自己心中有数,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作出正确判断。因为有时候用户所讲的故障现象不够清楚。外观检查可以查出比较明显的故障。如检查电气与电子控制系统的部件有无丢失;电气线路的连接器或接头有无松动脱接;导线有无断路、搭铁、错接及烧焦痕迹,管路有无折断、错接或凹瘪等。

3、进行基本检查。即燃油供给系统、空气供给系统和点火系统的基本检查。

4、读取故障代码。当以上三步无法解决问题就必须进行这一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用随车诊断或车外诊断进行读故障代码。如果有故障代码,就按故障代码表指示的故障原因和部位逐一排除故障。如果没有故障代码,但故障症状依然存在,就根据现象,联系原理,进行推理分析,确定故障所在可能部位(也可以参看有关资料上的“故障征兆表”)。同时还可以用模拟试验来判断,尽量缩小故障范围。

5、如果按上述程序诊断检修仍不能排除故障,说明发动机可能有机械故障和其他故障。

6、检修排除故障后,必须进行故障代码清除。最后试车检验,证实故障是否已排除。否则重新诊断故障并排除。

二、具体操作步骤和工作要点

对于电控汽车发动机无法启动,要从点火系统、燃料供给系统、空气供给系统、机械方面和ECU等几方面来考虑分析和判断。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检查点火系统。

(1)检各缸是否有火。拆下火花塞,将分缸线插接上火花塞并搭在缸体上,启动发动机,观察跳火情况是否正常。也可以用正时灯夹住各缸高压线,观察正时灯的闪烁情况。还可以用点火测试仪进行检查。

(2)有分电器的汽车,如果分缸线无跳火,还要进一步检查中央线是否有火。若中央高压线有火而分缸线无火,则说明是分电器故障。应给予更换。博士论文,无法启动。若中央高线也没有火,则需要进行如下检查。

(3)检查继电器和保险丝是否良好。否则更换新件。

(4)检查点火线圈。拔下点火线圈插头,检查点火线圈初级、次级线圈的电阻是否符合标准,否则更换。

(5)检查点火器。博士论文,无法启动。检查点火器的电源及搭铁;检查ECU对点火器的脉冲信号:功率晶体管是否导通和截止。博士论文,无法启动。

(6)检查控制点火的传感器。检查发动机的曲轴位置传感器、凸轮轴位置传感器和转速传感器,可同时检查空气流量传感器或进气压力传感器等。如果确定传感器故障,就更换新件。不能确定的,就先检查传感器到ECU的线路是否导通和ECU给传感器的电源电压。

(7)初步外部观察检查ECU。是否有变形、泡水、烧焦等。

2、检查油路

(1)检查是否有油。拆下燃油分配管与进油管的连接处,打开点火开关(不起动),观察是否有油来。若无油来,则应进一步检查燃油系统相关元件及其电路。首先检查EFI保险丝、EFI继电器,再检查油泵及其电路。若均良好,则应进一步检查曲轴位置传感器、凸轮轴位置传感器、空气流量传感器/进气压力传感器以及ECU。若有油,就检查油压是否符合标准。在燃油滤清器到喷油器之间断开并接上油压表,启动发动机,观察油压应在200~300KPa之间,否则进一步检查燃料供给系统相关元件,即燃油泵、滤网、喷油器、燃油滤清器等。

(2)检查喷油器。a、电阻检测。低电阻型电阻应为1~3欧,高电阻型电阻应为13~18欧。如果电阻为无穷大,则应更换新的喷油器。b、电压的检测:把点火钥匙打到on档,应有12V左右的电压。c、控制脉冲的检测:拆下喷油器插头,并在插头上接上LED灯,启动发动机,LED灯应闪烁。如果LED灯不闪烁或不发光,说明喷油器电源电路、燃油泵继电器或ECU故障。d、检查喷油器的堵塞和滴漏。

3、检查气路:a、空气滤清器是否堵塞。博士论文,无法启动。b、怠速控制阀是否关闭或卡死。c、真空管是否脱落。d、各种连接卡箍是否拧紧。

4、检查机械部分。

首先看发动机是否能转动,然后用缸压表检查气缸压力,若缸压不在800~1300KPa范围或压差超过标准。则要检查配气正时、缸垫、正时皮带、活塞环密封性、气门密封性等。

5、检查电脑(ECU)

首先进行外观检查,是否有变形、烧伤、泡水、插脚折断等;然后检查线路;检查电源及搭铁,必要时进行解体检查。

实践证明,汽车电子控制系统故障绝大多数都发生在传感器、执行器、连接器和线束等元件上,ECU出现故障的可能性很小,汽车行驶10万公里,ECU故障约占总故障的1‰。因此,检查排除电子控制系统故障主要是检修零部件、连接器和线束。只有确认所有零部件正常之后,才能判定ECU故障。

三、电控汽车无法启动的故障诊断与排除实例

(一)一辆94款凌志LS400轿车

故障现象:很长一段时间,停了一个晚上后,启动困难,启动后工作正常。过了一段时间,无论怎么打马达,都无法启动。

故障检查:由于驾驶反映的故障现象为停一个晚上后难启动,所以开始怀疑为燃油泄漏,使残余油压不够而无法起动。因此,先检查油压,经检查油压正常,排除油路故障。进一步检查电路,用点火测试仪检测高压电路,无点火迹象。检查正时皮带无折断或缺齿,最后用万用表检查控制点火的主要传感器——曲轴位置传感器,无信号输出。于是拆下正时皮带罩、正时皮带等,将曲轴位置传感器取出来进一步检查,发现其头部布满油泥(由于曲轴前油封漏油造成),使其无法接收到信号盘发出的转速信号。

故障排除:更换曲轴前油封,并清理曲轴位置传感器头部的油泥,装复后试车,容易启动,工作正常。

故障分析:这个故障是由于曲轴前油封漏油而飞溅到曲轴位置传感器和信号盘上,造成头部有油泥而无法接收到信号盘发出的转速信号,使ECU无法收到转速信与而不发出点火、喷油指令,因此发动机无法启动。

(二)97款猎豹越野车

故障现象:一辆猎豹越野汽车,在一次长途行驶后停几天,欲再次使用时,发动机无法启动。

故障检查:考虑到车辆是长途行驶后出现的发动机不能正常启动,首先对油路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其燃油供给系统各管路和接头均无破损渗漏处,油箱内油充是干净、油泵供油正常、油压正常;用点火测试仪对点火系进行检查,发现无高压电产生。进一步对低压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分电器信号传感器无信号输出。因此怀疑分电器故障。可是更换了一个新的良好的分电器后重新启动,故障依旧。因此怀疑可能是分电器不转动造成无信号输出,于是打开分电器盖,启动发动机,发现分火头不转动,初步判断为正时皮带断裂,进一步拆开检查,果然是正时皮带断裂。博士论文,无法启动。但是更换上新的正时皮带后,故障依旧。因此怀疑气门可能被顶坏。最后,检查气缸压力。所有气缸压力均低于300KPa,说明气门已被顶坏而漏气造成无法启动。

故障排除:按照技术要求更换新品正时皮带和气门后,装复试车,发动机能容易启动、运行正常。

故障分析:据了解,该车行驶了15万公里而没有按规定的要求按时更换正时皮带(每8-12万KM更换一次),加之长途行驶过程中,正时皮带在大负荷,高温等恶劣环境下长时间工作,就加剧了皮带的老化。车停驶几天后,当发动机再次起动时,此时由于机油浓度较大,各运动部件之间几乎均为干磨擦,因而启动阻力较大,所以曲轴驱动其他机构时正时皮带的转动张紧力也相对加大,而该车的正时皮带断裂后,配气机构便停止运动,部分气门处于打开状态,而驾驶员还继续打马达,使曲柄连杆机构仍在运动,活塞和气门相互顶撞,造成气门损坏而关闭不严,使气缸漏气,压力变低而无法启动。

(三)一辆95款本田雅阁2.0轿车

故障现象:一辆95款本田雅阁轿车,在高速路上行驶,突然自动熄火后,再无法启动。

故障检查:首先对燃油供给系统进行检查,所有部件正常,油压正常。接着对点火系统进行检查,用点火测试仪检查发现,高压线无火。接着对低压电路及有关点火控制的传感器(如曲轴位置传感器等)及其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其技术状况良好,于是怀疑高压线圈存在故障,用万用表对高压线圈进行检查,发现一次线圈良好,二次线圈断路。

故障排除:由于该高压线圈位于分电器内部,无单件更换,只能更换分电器总成,装复试车,工作正常。

故障分析:该故障是高压线圈正常老化而造成断路使汽车无法点火而不能启动。

(四)99款猎豹越野汽车

故障现象:驾驶员反映,该车开始时行驶100多公里就自动熄火而无法启动,但休息20分钟左右,又可启动并正常行驶。后来,发展到每行驶30~50公里后又出现以上情况,驾驶员有时无意(怀疑油泵故障)用木棍敲油箱后又可启动行驶。

故障检查:当我们到现场时车又可启动,按驾驶员所述,怀疑是油泵故障,于是更换完油泵后进行试车,当行驶了30多公里时,故障又重新出现。可判断不是油泵故障,也不是油路故障,初步判断点火电路故障。于是用点火测试仪检测高压线点火情况,发现无火。进一步检查发现分电器上的转速传感器和上止点传感器无信号输出。

故障排除:更换新的分电器总成,装复试车,容易启动,工作正常。博士论文,无法启动。

故障分析:该车的转速与上止点信号传感器是装在分电器里,是光电式传感器,传感器上的发光元件和光敏元件在高温下容易失效而无转速信号和上止点信号输送给ECU,ECU收不到该信号而不发出点火、喷油指令,因而发动无法启动。这是一个典型的间歇性熄火故障。

用电检查论文篇(7)

1 引言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客户用电过程中,供电质量由于客户用电的模式和类别的不断增加,进而受到了一定的影响。本文就目前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进行深入地剖析,在用电检查工作,依法进行正规操作,并积极地运用相关法律手段对发生的窃电行为和违约用电现象进行处理。

2 供电企业用电检查管理现状

第一,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的综合素质差。目前,我国的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几乎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培训,大多来自于兴趣爱好者或者有一定经验者,但是他们对电力系统用电检查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熟知度及掌握度不高,容易以经验为定论,不规范操作,容易导致一系列的安全隐患,或者引发潜在安全隐患的爆发,因此,强化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是当务之急;第二,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力资源不足。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的综合素质差的同时,也证明了我国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力资源的不足。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的设置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才培养课程,不注重培养专业性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才,而且忽视其实践操作能力的锻炼,导致我国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力资源匮乏。第三,供电企业电力系统用电检查控制目标不明确。目前,我国的大部分供电企业对居民用电检查,并没有确立全国统一的检查目标,甚至部分供电企业一味地追求眼前的经济效益,在不考虑居民用电的实际需求的情况下,恶意地调控收费标准,导致人民群众的反抗,最终导致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工作难以顺利地开展,且容易引发各种各样的纠纷,甚至导致人身伤亡。总之,供电企业用电检查问题诸多,越是细小的环节,其存在的安全隐患就越大,需注重检查细节的安全控制。

3 供电企业开展用电检查管理工作的策略

3.1 加强用电检查的力度

现阶段,很多用户对供电企业的检查工作不配合,即使检查出违章用电,对给出的处罚不予以接受,甚至直接冲撞或者威胁检查人员。对于这种现象,用电检查人员一直没有很多的处理措施,导致对违章用电的处理达不到应有的效果。为了更好的处理该类事件,供电企业要与公安部门进行共同执法,如果有不服从处罚安排的用户,就要加大处罚的力度,以打击嚣张的窃电行为。用电企业也要加大用电检查的力度,将窃电行为制止在萌芽中,这样才能减少供电企业的损失,使电力企业的生产管理进入规范化的程序。

3.2 做好违约用电以及窃电的处理工作

第一,违约处理。下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电、用电秩序的行为,供电企业可以根据违章事实和造成的后果追究电费,并按照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的规定加收电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擅自改变用电类别;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第二,窃电处理。盗窃电能者,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究电费并按应交电费的3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窃电行为有: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封印用电;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3.3 加大对用电检查人员的培训

在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工作中,为了积极提高用电检查的效果,有必要对用电检查人员进行教育培养。供电企业要定期安排用电检查人员的培训,通过理论与实践的培训,使用电检查人员熟悉掌握我国有关电力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并意识到用电检查的重要性,端正自己检查的态度。另外,还要对他们进行定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通过专业的培训,能够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了解足够的专业知识就能够检查出比较隐蔽的窃电行为。培训的内容要根据现实的要求不断的更新,这样方便检查人员了解最新的窃电手段,在检查时就能对某些线路进行重点的检查,及时的发现窃电的现象。

3.4 积极缩短检查的周期时间

在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工作中为了达到防范和查处之目的,可以积极地采取一些方式,比如缩短用电检查巡视周期的方式对进行用电检查就是很好的一种模式。即,在用电检查中,用电检查工作人员在执行检查的时候,尽可能地缩短检查周期。在检查中,并且根据用户用电的具体情况,确定一些重点用电户进行定期短期性的检查,这样一来就可以有效地对违规用户给予有效地抑制。

3.5 加大对用电检查的宣传力度

加大对依法用电观念的宣传,可以普及用户的法律意识,将违章用电和窃电的想法扼杀在源头。供电企业要通过多种方式,向民众普及依法用电、科学用电的意识。同时,加大对用电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培养用户依法用电的思想和意识,充分的认识到违章用电和窃电不仅危害自己,还给他人造成不良的影响。除此以外,鼓励民众与违法用电的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举报违章、窃电的行为。对于一些窃电比较严重的地区,供电企业要安排专门的人员深入现场,进行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并向人们展示违法用电带来的危害,使人们警醒,放弃窃电的念头。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下,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工作面临很多困境,这就需要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采取有效的检查方法,防止违章用电、窃电行为的发生,维持电力的正常运行,保证供电的安全性与可靠性,提高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张丽慧.浅析供电企业有效开展用电检查管理工作的策略[A].北京中外软信息技术研究院.第二届世纪之星创新教育论坛论文集[C].北京中外软信息技术研究院:2015:1.

[2]张晨雪,赵斌.浅谈供电企业如何开展用电检查管理工作[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4,06:41.

用电检查论文篇(8)

 

一、引言

 

中国近代,邮电检查在清朝末年和北洋政府时期就开始实行了,最早记载实行邮电经济的时间是1903年,不过在1903—1928年这25年间,无论是清政府还是北洋政府,邮电检查的规模都比较小,次数不是很频繁,执行机构是邮政部门内部的某个职能科室。国民党统治时期,对邮电检查逐渐变得严格与频繁,并且不再由邮政部门执行,而是设有专门的特务部门——如军委会特检处及其下辖的邮电检查所。目前学术界对民国邮电检查的专著和学术论文比较少,只有几篇论文涉及此问题,它们是:王剑智的《论民国时期的邮政检查(1911—1949)》、《一致抗日,继续内争》、《抗战胜利后对日本官兵及日侨的邮件检查》、《抗战时期敌伪政权邮政检查》、王德宁的《新疆邮政检查》、任尔勤的《也谈“检查封条”》、廖发堂的《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邮件检查制度论述——以湖南为中心的考察》。王德宁和任尔勤的文章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学术论文,只是邮票学方面的一些漫谈;王剑智的论文基本上只是罗列了民国时期各种政治势力进行邮政检查的基本事实,没有展开论述;廖发堂的论文谈了三个问题:第一是抗战时期邮件检查机构的设置,第二是战时邮件检查的实施办法,第三是抗战时期邮件检查制度的利弊及邮件检查制度的撤废,但是对国民党实行邮电检查的目的没有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论证——当然上述三篇论文给本文提供了起点和思路,笔者希望对此问题进行一些探讨,以便求教于方家。

 

二、国民党实听邮行检查的目的

 

(一)防止己方情报泄密,窃取敌方军政情报

 

在各种政治势力犬牙交错的中国近现代,国民党面对形形色色的各种政敌,为了防止自己的军政秘密外泄,同时最大限度地窃取敌人的情报和了解各种社会思想动态,从而消灭各种政敌于萌芽之中,巩固、发展己方的政治势力,维护其核心政治利益,国民党实行了邮电检查。

 

国民党通过邮电检查,对付北洋军阀,保护己方军事、政治秘密,获取敌人的军政情报。1924年2月29日,广东革命政府——大本营军政部部长程潜给孙中山先生写了一份名为《大本营军政部请令军事机关和地方官接办邮电检查并拨付所欠经费呈稿暨大元帅指令》的报告,报告中说:“窃查邮电信件,关系军事,至为重要,而报纸当军事进行时期,每刺探军事秘密行动,揭诸于报端,殊于军事进行有碍。以故当去岁北江战事开始时,职部即派员专司邮政、电信及报纸检查员之责。除三水邮局检查员,当北江战事终止后,即行撤销外,其广州市范围内,每日邮件多在二十万件以上,殊非少数人员所能办到。计任有检查主任一名,检查员十余名,电报检查主任一名,检查员一名,报纸检查员四名。各员每日服务或自晚至早,或自早至晚,较他员特为辛苦,因每员每日特给津贴五毫。而北江战事开始,以至于现今,军事进行迄未停止,殆无日不在军事紧急之中。已是未能将各检查事项停办。计自开办以来,截至本月二十九日止,应支付三水局检查员薪水津贴、广州市检查主任及检查员薪水津贴洋共二万四千五百四十七五元五角。”孙中山在此报告上亲批示:“着核实以后,每月多少,一并要财政委员会酌拔。”程潜又在孙中山指令稿上添加了相关文字“现在军事尚未结束,所有检查邮电、报纸事宜,未便停止,应仍由该部赓续办理,以一事权,而重军情”[1]。可见早在护法战争期间,国民党就开始进行邮电检查了。为了保护己方军政情报,最大限度地获取北洋军阀的军政情报,国民党政府设立了针对邮政、电信、报纸的专职检查员,仅广州市的邮电报纸检查员就有二十多名,不分昼夜地对广州每天的二十多万份邮件进行严密的检查。

 

国民党通过邮电检查,对付中国共产党。从1927年3月到1928年上半年,国民党屠杀了31万革命群众——其中包括2.6万共产党员。但是,中国共产党人并没有被吓到,而是开始酝酿新的革命,通过红区、白区两条战线,对国民党的统治发动进攻。在北方,中国共产党人利用国民党的白色邮政——中华邮政作掩护,建立了党内最早的地下交通站,以传递情报和党内机密文件。为了镇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活动,国民党开始注重邮电通讯检查。1928年6月,北洋政府垮台,南京国民党政府下令裁撤北京邮政总局,南北邮政统一,国民政府交通部部长王伯群急忙命令曾经担任贵州、安徽邮务长的南京政府邮政总局局长的刘书蕃重新制定邮电通信检查制度。新出台的国民党邮检制度,不仅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而且检查更加严密,手续更加繁琐,次数也更加频繁。最初的邮政检查由国民党派特务进驻邮电部门有组织地进行,以后根据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及交通部的要求,在全国大中城市的邮电部门设立新闻及邮电检查所,检查所有的报刊、信件和电报,一旦发现进步的书报及信件,立即扣留[2]118119。原国民党军统大特务沈醉承认:“邮电检查所对军统在重庆的特务活动,的确作用很大,从他们每天送到军统局去的材料当中,曾找出过不少线索。当时军统局交给重庆等地公开特务机关去进行复查和侦察的案件中,不少是根据这些材料来的。稽查处逮捕的政治犯,尽管在搜捕时没有找到任何证据,可是解到军统后,便拿出这些材料来作为审讯的资料。”[3]1935年7月19日,贵阳发生了血腥镇压共产党人的“七一九事件”,国民党的情报来源于邮检特务分子程剑声,他在贵阳邮局邮检时,截获了中共贵州地下党人林青化名为“矛戈”从遵义寄往贵阳信件中的内容。特务室根据这一情报线索,于7月19日,先后逮捕了李中量、刘茂隆、汤幼新、陈克勤、吴绍勋、林青、何冠群等19人,并在9月残忍地杀害了林青等一批共产党人,使初建的贵州地下党组织遭到了严重的破坏[4]。

 

国民党通过邮电检查,严密监控知识分子、学生和工人。国民党认为,工厂、学校和文化团体是革命活动的主要场所;工人、学生和文化人的思想比较进步,容易接受共产主义,富有革命斗志,因此对工厂、学校和文化团体的往来邮电,特别注意加强检查[5]。

 

国民党通过邮电检查,严密监控民主党派和党内异己分子,对他们进行镇压、迫害。国民党是一党专政,它的口号是“一个政党(国民党)、一个领袖(蒋介石)、一个主义(三民主义)”。将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视为非法组织,都在其公开打击和阴谋破坏之列。因此,邮电检查的对象主要是共产党,其次是各民主党派和国民党内部的异己分子。对各民主党派人士的邮电也一律检查。国民党在世界各地安插特务,特别是在留学生比较多的日本安插了许多特务,对留学生中的政治反对派通过包括邮政检查的各种方式进行严密监控。

 

国民党通过邮电检查,监控日伪。马鸿逵统治宁夏时期,其邮电检查所的一个工作就是窃抄包头绥院日伪占领区的情报。“包绥被日军占领后,傅作义尚控制着绥西、陕坝一带,国民党驻扎在那里的党政军及特务机关,经常向中央汇报日伪情况,遇有这些信件,也均查扣窃抄。”[6]

 

国民党特务就是通过邮电检查,获取中国共产党地下党、革命群众、政治反对派的机密情报,镇压革命和内外政治反对派,打击异己,维护其统治。

 

(二)查禁各种“有害”印刷品,实行愚民政策,统治人民思想

 

国民党对于印刷品的检查也是严格的。印刷品一般包括书籍、报刊及宣传品,凡经邮局收发的出版物,都要检查。当时各地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世界书局、三友书局、生活书局、读新书店所经销的各种书刊,一般都由邮局寄来,也作邮件检查处理。抗战期间,进步思想不断由外地传入,接受新思想的人日益增多,北京、天津、上海报刊经常通过邮递渠道传入全国各地,马列主义、唯物辩证法的书刊,时有发现。生活书店、读新书店经销书刊的95%以上,在邮局就被查扣了。有时整车书刊被查扣后焚毁,若是重要著作,除焚毁外,还留一部分送给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内部读物”保存。期刊杂志如《新华日报》、《解放》、《群众》、《生活周刊》、《抗战》、《世界知识》以及救亡歌曲等,根本不允许邮局发交收件人,一律扣留不发。

 

关于出版品的审查,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命令各地党政机关,必须经严密的检查后,才能发行。在各省成立了“省出版品审查委员会”,由省、市有关单位派员组成,会址设立在省党部内,有委员八人,审查员七人,另有专任秘书一人。委员会每周开会一次,每月由一个委员轮流主持,负责处理重大问题及担任例会主席。根据该会办事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出版和销售:(1)违背三民主义,宣传共产主义的;(2)破坏抗战建国纲领,实行地方割据的;(3)破坏军令政令统一的;(4)破坏一个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的;(5)破坏国家至上,民族至上的;(6)破坏军事第一、胜利第一的;(7)破坏力量集中、意志集中的;(8)有伤同盟国友好和邦交的;(9)破坏国家总动员法令的;(10)其它违反政府法令政策的。凡发现有与上诉各项规定不符合的,一律查扣、禁印、禁售,并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处理。各书店、报摊,出售的书刊杂志,一律送会审查,经发给许可证后,方能付印、发售,否则一经查出,以违反非常时期动员法令议处。

 

国民党通过邮政检查,取缔中国共产党发行的各种进步书报杂志。1929年8月29日,中华民国交通部邮政总局通令全国各地邮务管理局和一等邮局:严禁进步书刊、读本通过邮局寄送,认为“若不严行查禁,流弊何堪设想”[7]。责令各省加大邮检力度,并将中央查禁的100多种“反动”刊物名册抄送各地邮务管理局。这些所谓的“反动”刊物,实际上都是宣传革命的进步刊物,如《共产党宣言》、《列宁青年》、《先锋》、《黎明》、《革命半月刊》、《血潮》、《青春》、《红旗》、《大陆周报》、《工人之路》、《欧美通讯》等[2]120121。1933年8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订定的《剿匪区内邮电检查暂行办法》规定扣留下列邮电:关于赤匪或其它反革命之函电及其印刷物宣传品;关于挑拨离间,企图破坏本党,及造谣惑众希图扰乱治安之函电或印刷宣传品。其通则第一条规定: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以下简称行营)为遏制匪区内反动宣传,断绝赤匪通讯起见,特依据封锁匪区办法第三项之规定订定本办法[7]。在宁夏邮电检查所,凡是共产党发行的报纸书刊,不论落地(投寄当地)或途经宁夏的邮件,一律查扣。当时延安的《解放日报》、《群众日报》、重庆的《新华日报》等,都给宁夏省各厅、局赠阅,并直寄马鸿逵一份。宁夏邮电检查所所查扣的报刊书籍,除了剪贴重要材料外,其余全部焚毁。在贵州邮电检查所,抗战时期,贵阳的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三友书店、生活书店、世界书店和读新书店等,都经销有从北平、天津和上海邮递到贵阳的进步书刊及其他宣传品,但是这些印刷品往往被邮检人员查扣或焚烧。至于《新华日报》、《生活周刊》、《抗战》、《解放》、《新民主主义论》、《论持久战》等革命书报,几乎难以通过邮局发送到收件人手中[8]。

 

国民党通过邮政检查,查禁地方军阀的书报杂志。1930年,国民党汉口特别市《查禁反动刊物之经过》:“查检反动刊物,系由党政军合组之邮件检查所负责办理,即每日讲查获之反动刊物列表分别报告。本月该所呈报之反动刊物,种类繁多,经先后审查,凡已查禁者不计外,其他初次发现于本市者,即呈请行政院通令查禁,或咨当地政府机关查禁。”[9]查禁的刊物有桂系军阀、西北军阀、四川军阀的报刊,如《南宁民国日报》、《陕西日报》、《南口日报》、《国民晚报》和《新川报》。

 

国民党通过邮政检查,查禁民主党派的报刊杂志。1930年2月8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传部公函·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为葛覃请查禁国家主义派刊物复中央训练部公函·第267号》云:“准函据中央派遣留日党员葛覃呈称:近来国家主义派在东大肆活动并附呈反动刊物《留东评论》等多种,嘱为制止等由到部。查国家主义派反动刊物《国家主义浅说》、《留东评论》、《醒狮》、《青年党公开党名宣言》、《反俄特刊》,均经本部分别密饬查禁有案。兹据最近调查改派反动书籍有二十七种,定期刊物有十八种之多,葛同志所报均在其内,而其总经售处系在上海爱文书局,已由本部密令上海特别市执行委员会宣传部会商当地政府,按照葛同志及本部调查所得之地址查究,并抄发改派反动刊物目录,密令各省市党部宣传部一体严密查禁,暨各地邮件检查所一体检查扣留。其在日本方面出版发行者,自应遵照中央通过之防止消弭及取缔在日反动分子办法,切实执行,亦已密函驻日总支部查照办理矣。准函前由,相应函请查照为荷。”

 

(三)对敌人和潜在敌人,进行物质和经济情报的封锁

 

国民党为了从经济上打败中国共产党,通过邮政检查对解放区进行物质封锁。1933年8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订定的《剿匪区内邮电检查暂行办法》规定扣留下列邮电:关于一切药物书信需扣留审核化验后,再行分别处理;关于一切违禁物品及可疑之大宗汇款,应立时呈报核办[7]。

 

宁夏邮电检查所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封锁商情消息。当时国民党发行的纸币由于一再贬值,引起物价飞涨。因此,宁夏各大商号驻扎外地的办事人员或与之有关系的外地商号,经常用电信互通商情信息。邮电检查所截获查扣这类电信之后积压十多天,在失去时效之后才给予发出。封锁商情的目的,是防止物价暴涨[5]。

 

三、结语

 

用电检查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U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用电检查工作是供电行业面向用电客户的窗口,是维护供电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及供用电双方权利、义务履行的体现。搞好电力营销管理和检查是提高和完成线损指标、供售电量及售电均价的重要环节。一直以来,由窃电、非法用电、检查人员违章操作等原因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屡见不鲜。供电企业必须不断加强用电检查的管理,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有序运行。

一、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内容

(一)事故性检查:客户发生电气事故后,对客户设备进行的全面、系统的检查。

(二)营业性普查:组织有关部门集中一段时间在较大范围内对客户改造、供用电合同的执行情况及违约用电、窃电行为进行检查,组织对农村和城区内线损较高的抄表区域进行见抄、检查。

(三)对有违约用电、窃电行为嫌疑的客户进行定期或突击性检查。

(四)定期对供电所和用电营业所的电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五)定期对供电所和用电营业所的用电客户的业扩报装用电的程序和处理时限进行稽查和考核。

(六)特殊性检查:各级政府组织的大型政治活动,须确保供电的相应范围客户进行专门用电检查。

(七)季节性检查:按每年季节变化对客户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如防污检查、防雷检查、防汛检查、防小动物检查等。

(八)协助供电所和用电营业所对欠电费客户进行停电、催收,确保本企业电费的全部回收。

(九)按规定的时间对计划停电、检修停电和其他停电通知重要用电客户,并做好解释、宣传工作

二、用电检查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

由于违章违法用电客户的手段往往都是及其隐蔽的,在用电检查管理过程中总是存在着问题。加之现行《电力法》实现了电力政企分开,电力行政执法权交规电力管理部门,电力企业仅保留单一的企业职能。因此在原有的用电检查管理基础上又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

(一)主观方面存在的问题

1.供电企业及用电检查人员对检查用电重视程度不够。用电检查的主体是供电企业,但实施者是企业中的检查人员,因此,两者都必须提高对用电检查的重视程度,才是用电检查管理收到良好效果的前提。一方面,许多企业往往雷声大雨点小,用电检查宣传力度大,但并没有切实地得到贯彻实施。另一方面,即便供电企业管理层制定了许多理论上有效的管理方案,但是用电检查人员自身对于用电检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导致用电检查管理方案实际落实的效果不好。

2.用电监督和用电检查分工不明。现行《电力法》实现了电力政企分开,电力行政执法权的移交,使得窃电这种行政违法或刑事犯罪行为的查处的主体变为电力管理部门,查处的性质主要为行政执法,查处的措施主要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罚款。其中主要的依据是《行政处罚法》和《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而违章用电这种民事违约性质的行为查处主体为供电企业,查处的性质为民事行为,但从现行规定看似乎带有“准行政”的色彩。查处措施主要为追缴电费、加收违约使用电费、依法停电、赔偿损失。查处程序上依据有关民事规定主要是《供电营业规则》和《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相对行政程序要宽松得多。然而这个问题至今未在供电企业中得到普遍重视,使得用电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太好掌握。

(二)客观原因

1.取证工作困难。在用电检查工作中,由于违章或者违法用电客户往往手段及其隐蔽,所以必须以证据支撑法律上的事实,才能更好地起到用电检查管理的监管及督促指导作用。但往往证据会被用户掩盖,而检查工作人员往往工作中也不经取证或者取证不全就施以停电、剪线、查封、拆表等措施,破坏了证据,造成取证困难。

2.社会教育培训不能满足用电检查工作的需要。现在无论是学校的教学,还是社会上的培训机构,对于用电检查方面的培训和学历都支持不足,导致用电检查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用电检查程序不当、内容有遗漏,法律意识淡薄,最终造成用电检查管理工作很难落实到位。

三、供电企业用电检查管理

(一)健全日常营业工作。对用户报装和变更用电、临时用电加大管理力度,同时对换表、移表、拆表,工作单要责任到人,用户必须签字。日常营业工作业务量大,工作环节多,为了使其有序而不致于出现混乱和非企业组织行为,建立业务工作登记制度和工作单制度。

(二)加强业务学习,熟悉防窃电、反窃电知识。对电表、互感器的专业知识要熟悉,在安装、运输过程中,电表及电流互感器一定要安装人员随身携带。安装后,要采用万能表、相位表法判断互感器接线的相序及极性。

(三)人员管理。以公司稽查中心为主,对所辖线路、台区内查外普、查高补漏。提高营销管理的重要性,稳定队伍,实行重奖重惩,让更多的人员向往营销岗位,而不是因工作量的增大和责任的增强而不愿从事营销管理。打破陈旧的用工方式,能者上、庸者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和调动员工的潜在能力,降低线损,完成指标创造效益。

(四)进行防窃改造。随着用户的增加,过去对高压线损下移到户表部分,售电量统计也是每户抄上来的抄见电量,所以每户电量的波动和每块分表、进户线及计量箱的状况,都有直接影响到售电量。

(五)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窃电手法也越来越趋向于多元化和技术化,注重用电检查的程序并要做好各个环节的取证工作。同时,在窃电户相关人员不在的情况下,不能私自进入窃电者的家中进行查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六)在检查窃电前,应对被查用户生产经营状况,负荷及用电量情况,电工素质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如遇到用电量突降,则更应仔细检查核对,决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七)检查时必须认真检查核对计量装置的封印是否完好,计量设备接线是否正确,运行状况是否与实际相符,有无过热,接触不良等,要特别注意细节的检查。

四、供电企业用电检查整改措施

供电企业要更新观念,强化管理,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加强基础工作为重点,树立创新意识,全面完成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用电检查工作。

(一)加强内部管理,搞好人员培训工作,提高业务素质。

(二)加大反、防窃电力度,打击违法用电,降损增收,对指标完成情况要进行考核。

(三)建立用户的表计档案。

(四)做好对用户用电的动态管理,我们将持续不定期的对用户开展用电检查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各类用户的用电情况,针对一些特别情况及时检查和数据分析。

(五)针对专变用户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我们对其提出了整改措施,要求用户定期完成改造。

(六)有计划的开展对收费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教育活动,使其素质全面提高。

(七)协调有关部门,加强低压计量装置防窃整改,杜绝电量的流失,防止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五、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和论述,说明加强用电检查管理,必须要知道用电检查的重要性,提高对用电检查的重视程度,并且从确保用电检查发挥其主要作用的目标出发,因为只有不断了解用电检查管理工作开展的问题所在,才能解决用电检查管理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对症下药。

参考文献:

[1]王辉.谈做好用电检查工作对降低线损的影响[J].中国科技信息,2005,(14).

[2]充晓勤.对客户实施用电检查时应注意的事项[J].农村电工,2003,(6).

用电检查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TM73 文献标识码:A

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现代化社会中,各个供电企业频繁开展用电检查工作,其检查管理工作也逐渐向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但窃电、违法用电等行为依然存在。可见,如何才有有效措施提升用电检查管理工作对供电企业具有重要的发展性意义。下面,先来了解一下用电检查管理的实际意义。

一、用电检查管理的重要意义

1 用电检查管理是用电安全的有效保障

从整体上来说,供电企业在日常运行的过程中要保证将电安全地输送到每个用户手中,而供电企业需要在用户在用电的过程中进行用电管理工作,以确保用户的用电安全。如果用电企业没有做好用电的管理工作,就会导致用户在用电当中或者电能的输送过程产生很大的安全隐患,最终造成各种安全事故。这样一来,就严重影响了供电安全以及供电企业的正常运营,甚至还会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难以估计的财产损失。由此可见,供电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是保障用电安全的根本性途径。

2 用电检查管理需要服务于客户

无论是一般性的售后服务,还是用电企业的用电检查管理工作,其目的都是要为广大的电力使用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因此,用电企业需要有效了解广大用户的不同需求,从而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与此同时还要注重企业与用户之间的有效沟通,从而不断加强彼此间的信任度,最后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用电环境。

3 用电检查管理对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指导

供电企业在用电检查管理工作中需要对用户进行必要的指导,让他们能够文明、正确、安全地用电。这样不仅可以避免用电的不法行为,而且还可以为电力用户提供技术,例如节约用电、用电安全常识等等,为广大用户及时、有效地解决用电过程中的面临的多种问题,推动工需两方的文明化与和谐化。

二、用电检查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思想上不够重视

通常情况下,用电企业在进行用电检查管理工作的时候,将重点放在用电检查的管理工作上,但是工作人员才是用电检查管理真正的实施者,只有重视到两者的重要性并实现两者的有效结合,才能为用电检查管理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但是,从供电企业方面来说,往往是注重宣传的力度忽略了落实情况,并且在人员的检查方面,企业只是在理论基础上制定了管理方案,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没有真正认识到检查工作在供电中的重要作用,影响了方案的贯彻落实。

2 用电存在监督分工不明的问题

我国实行电力政企分开的政策,电力管理部门需要负责导致偷电、漏电等不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并且属于行政性的执法工作,主要的查处措施需要利用法律手段强制性勒令停止,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而如果是普通的性质的违章用电行为,其处理的主要对象就是供电企业,这属于一种民事行为,这就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一种行政色彩,因此在处理措施上也都倾向于滞纳金和电费的追缴,还有赔偿和依法停电等措施。后者与前者相比在行政程序上相对较少,这就导致了供电企业在用电监督与检查上分工不够明确,因此检查工作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还很难定好位、把好度。此外,造成监督分工不明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供电企业的管理经营者没有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监督与管理工作在供电中断重要性,因此在管理内容与力度上相对较弱,或者只是流于形式,没有实现企业内部多个部门之间的有效团结协作,最终造成职责分工不明确,影响了供电企业的工作效率。

3 取证工作存在困难

从本质上来讲,供电企业在用电检查的管理中,由于部分用户采用了相对隐蔽的手段开展违法行为,所以只有具备了相应可靠的证据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最终才能最大程度发挥用电检查监督的意义。但事实证明大多数证据往往都很容易被抹掉,这就导致工作人员在操作的过程中会遇到取证不足的问题,最终无法正常开展通电处理的工作,使工作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4 培训力度不足

目前来讲,无论是学校教学还是社会中的教育培训,在用电检查方面的学历和培训都明显不足,从而造成用电检查人员自身缺乏责任心、用电检查不够规范化,另外法律意识比较单薄。由此可见,正是由于对员工培训力度的不足,严重影响了用电检查管理的实际落实情况。

三、强化用电检查管理的有效建议措施

1 加强宣传,提升用电检查的思想意识

首先,需要提升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工作人员对用电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并且这是一项艰巨的长期任务。在发展的过程中,有很多新用电检查人员、管理人员还有越来越多的用电客户出现,他们在这方面的认识程度也是不同的,但是长期目标是一致的,只有加强宣传的力度,才能真正将用电检查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面上来。

从另一方面讲,用电宣传不仅需要在企业内部进行法律法规的普及,更重要的是要采取有效方式来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自身用电合法化的意识,大力倡导全体人员打击违章用电等犯罪行为。与此同时,还要积极主动与各级地方政府领导、司法、公安、新闻媒体以及技术监督等多个部门参与到反窃电的活动中来,加大反窃电的宣传力度,这样就可以为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相对良好的舆论环境。

2 严格把关,加强入网电力工程的市场管理

对入网电力工程市场需要进行依法管理,从而不断完善用电市场的管理,同时这也是合理、经济、安全供电的重要环节所在。尤其是在紧抓入网电力工程的时候,一定要注重并加强用电单位的内部管理工作。

首先,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处事原则,并且认真做好承装、承修与承试资质的年审工作。然后,要更好地利用政府职能的代管及移交这些有利的发展契机,同时再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真正做好资质施工队伍的审查工作,严格把关,并且施工队伍在安装的同时要持相应的许可证,而电气人员在上岗工作的时候需要持有相应的进网作业许可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工程分包与转包的现象出现。

其次,电气工程需要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和电气设备关,尽可能避免出现不合格或者假冒伪劣的材料、电气设备,否则将会严重影响入网电力的正常运行。紧抓电气施工工艺的质量验收工作,特别是要对入网电力工程采取闭环式的管理,这样就可以对高压变电所开展改造与扩建工程,另外用电检查的工作人员要做好设备选型、工程选址、跟踪检查、审图以及验收送电等多项复杂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考核的力度。

3 注重教育培训,提升用电检查人员的素质

对用电检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应将重点放在实际操作能力方面,这主要是因为大多是检察人员已经具备大量的理论知识,但是却严重缺乏实际的工作经验,因此无法及时、有效地处理窃电、违法用电的用户行为,最终给供电企业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失。由此可见,不管是企业内部还是社会方面,都需要注重并加强供电企业工作人员以及管理人员职业教育工作的培训力度,学习更多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这样就可以不断提高用电检查管理的政策水平,与此同时还可以提升用电检查工作人员的实际作业水平,切实保障用电管理向着健康和可持续性的方向发展,然后运用合理、科学化的管理政策保障用电企业日常检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例如,取证工作需要联合当地具有条件的单位共同进行,并且聘请专业性的教师在实际工作中对用电检查监督人员开展操作授课。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供电企业用电检查管理人员的数量,而且还能够大大提升用电检查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水平,真正为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用电检查氛围。

4 依法处理,加大对违章用电行为的监管力度

从供电企业自身出发,需要为用电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并且用电检查工作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切实遵守国家有关供电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以及电力行业与国家制定的行为准则,最后对用户的实际用电进行有效的检查。然而,在检查的过程中,工作人员一定要做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依法检查,进秩序私舞弊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其中,对产生的窃电以及违章用电的行为,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工作人员需要运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以及技术手段,与此同时还要学会灵活运用并加强法律法规的监管力度,这样就可以开展更多的联合行动,营造一个相对和谐的社会氛围,加强法律在用电检查上的监督力度。尤其是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一定要协调好电力与公检法等多个部门之间的关系,这样才能严惩违法犯罪行为,保证用电的安全性与合法性。另外,要加强供电企业内部的纪律,从根本上保证用电检查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5 安装有效的防窃电装置

在日常用电检查的管理工作中,要注重并加强对窃电、偷电行为的管理。有与当前这些用电的步伐行为具有高科技、隐蔽性、多元化以及多发性的特点,所以供电企业难以有效的完成取证工作,所以需要加强对窃电等步伐行为的检查与管理。由于这些不法行为主要是利用改变线路完成的,所以,可以安装防窃电装置,这样就可以对电量进行计量,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尽可能避免窃电行为。

6 建立并完善事故的紧急预案系统

供电企业在对用户进行用电检查与管理的时候,需要不断的完善用户用电装置的正常进行,保障用户的各种利益。但是,为了进一步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供电企业需要对自己所管辖区域的所有变电装备建档,这样有利于深入的调研工作,更重要的是可以采取可信性的方案及时处理好突如其来的事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来完善网络系统,实现紧急预案系统的完善。这样一来,就能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由于断电、停电等影响用户的正常用电生活,真正保证企业供电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

结语

综上所述,用电检查工作是供电企业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是电网安全运行的有效保障。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用电检查的工作人员一定要从为客户服务端角度出发,进一步开展用电管理工作,从而不断提升用电的管理水平。首先,要从思想上真正重视用电检查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然后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宣传,提升用电检查的思想意识、严格把关,加强入网电力工程的市场管理、注重教育培训,提升用电检查人员的素质、依法处理,加大违章用电灯行为的监管力度,这样才能实现用电检查的高效、科学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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