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地理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4-01 09:52:42

地理地理论文

地理地理论文篇(1)

本课程所讲是狭义的人文地理学,在学习过程中将全部内容划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绪论,介绍人文地理学的对象与任务、人文地理学的发展历史和人文地理学的思想进程和学习要点。

第二部分以TerryG.Jordan的TheHumanmosaic一书为基础介绍文化地理学的相关理论。内容包括分布区,扩散,文化生态学,文化整合和文化景观五个方面,并对相关的人地关系理论分别进行介绍。

第三部分从人的群体性特征出发,分别介绍“人口与发展”和“人口的分布与迁移”。

第四部分介绍农业与工业。基于对农业和工业本身就是文化产物和二者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关系的认识,以农业与工业的发展过程为主线,以空间的格局作为其发展的空间表现来阐述。

地理地理论文篇(2)

二、引图识图,获取新知

学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地理位置、地形、气候、农作物、交通、城市等内容,利用地图学习,要比读课文更直观、形象,更容易形成空间概念,学生更能感知和理解知识。比如,笔者在讲八年级《疆域》中的中国地理位置及优越性时,就以课本插图为核心,让学生结合文字读图,让学生找出纬线读出,我国位于52°N~4°N之间,判断出我国位于赤道以北的北半球,大部分在北温带,一小部分在热带,没有寒带。这样的纬度位置导致我国热量充足,跨纬度大,有利于农业生产和多种经营。还通过经线读出,我国位于70°E~135°E之间,判断出我国位于在20°W以东、160°E以西的东半球。然后让学生熟悉图中注记,读出我国是位于亚洲东部和太平洋西岸,是个海陆兼备的国家。再让学生在地图上找到俄罗斯、加拿大和巴西等国家的位置,加以比较,说明我国地理位置更加优越的原因。

三、图文转换,巩固知识

课本中有许多地图是配合课文内容而设计的,可以是帮助理解课文内容的,也可以对课文内容加以补充和拓展的,文字用于解释地图,地图又为文字作注释。地图是文字的载体,单独掌握文字部分忽略了地图,掌握的知识是片面的、枯燥的。课本中有许多地图是直接表达地理事物,特别是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位置、范围、地形、气候等地理事物。笔者在讲中国的34个省级行政单位时,让学生按照方位“东北地区、黄河中下游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南部沿海、西南地区、西北地区、北部边疆省区”,结合地图,按空间方位找到和记忆34个省级行政区的名称和位置,然后为学生提供一组顺口溜“两湖两广两河山,五江二宁青陕甘,云贵西四北上天渝,内蒙台海福吉安”,进一步在地图上找到这些省区的位置。这样充分利用地图,图文结合,学生掌握知识更牢固,记忆更扎实,效果更明显。

地理地理论文篇(3)

自然地理学(physicalgeography)地理科学两大分支学科体系之一。研究对象为地球表层,即自然地理环境(或人类自然环境),包括未经人类作用的天然环境和经人类作用后发生了变化的环境。自然地理学是把组成自然地理环境的各种要素相互联系起来进行综合研究,以阐明自然地理环境的整体、各组成要素及其相互间的结构、功能、物质迁移、能量转换、动态演变以及地域分异规律。按研究对象分为综合自然地理学、部门自然地理学和专门自然地理学。综合自然地理学亦即狭义的自然地理学,对自然地理环境的整体进行系统的综合研究,阐明其历史形成、现代过程、类型特征地域分异和发展演化,包括古地理学、热量水分平衡、化学地理、生物地理群落学(生态系统)等领域以及景观学、土地学和区域自然地理学等。部门自然地理学以组成自然地理环境的各要素为研究对象,有地貌学、气候学、水文地理学、土壤地理学、植被地理学和动物地理学等。专门自然地理学则以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总体为对象,如冰川学、冻土学、沙漠学、沼泽学、湖泊学、海洋地理学以及极地和高山研究等。“自然地理”这一术语于17世纪中叶开始使用,到1765年,康德(I.Kant)在柯尼斯堡大学讲授自然地理学,指出自然地理学是“自然的概括”。洪堡注意自然现象的地域结合,用比较地理学方法揭示自然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是近代地理学的奠基人。佩歇尔(O.Peschel)主张地理学应该寻求地球各部分相似的自然面貌和特点,找出它们发生学上的联系,从而把自然地理学建成一门独立的学科。自洪堡以后,自然地理学各分支学科发展迅速。许多地理学家以区域差异为核心,进行自然区划及不同区域的地理考察研究;从“人地关系”出发,探讨人类活动对自然地理环境的适应,并开展专题研究,着重探讨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对不利条件的控制。至20世纪30年代后,地理研究工作有离心分散的趋势,跨越分支的综合研究进展较慢。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格里哥里也夫(A.A.Grigoryev)和布迪科(M.I.Budyko)建立了以热量、水分平衡为基础的自然地带周期律理论,综合研究的倾向逐渐增强。50年代起竺可桢等在中国组织开展综合科学考察和自然区划工作,自然地理学和国家建设紧密结合发展较快。由于吸收了数学、物理学和化学的知识,各类实验室和定位、半定位试验站的建立,宏观与微观、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促进了自然地理环境形成过程的历史研究和现代过程的综合研究。60年代以来,随着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的渗透,加强了自然地理的综合研究。遥感技术与电子计算机的应用,数学模拟和数理统计方法的引入,促进了地理信息采集、处理、贮存和再现的革新以及各要素间相互联系的研究,为地理环境结构的空间分布和时间演化提供整体性、系统性的分析工具和手段。70年代初,乔莱(R.J.Chorley)和肯尼迪(B.A.Kennedy)最早运用系统科学观点,从系统结构、物能流通、系统平衡与调控等方面对自然地理系统进行初步的分析和整体综合。随后,索恰瓦(V.Sochava)提出“地理系统学说”,试图从系统角度来构建现代自然地理学的理论和方法论框架,并强调从生态系统观点进行综合研究。当今世界由于人口剧增和经济发展,面临着土地、粮食、资源、环境和生态等全球性的重大问题。自然地理学研究的中心是地理环境和人类活动的相互作用,要加强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的联系,研究人类生态系统中人对自然界的作用及其反馈过程。重要的综合性课题包括:现代自然地理过程;农业生产潜力与区域承载力;土地—人口系统;环境监测、影响评价及演变预报;自然区划与区域开发整治;全球性环境演变等。

地理地理论文篇(4)

我国土地档案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中指出,土地档案管理包括:地籍管理档案、土地利用规划档案、建设用地档案、土地监督检查档案、土地科技管理档案和土地管理教育档案等。土地整理档案是土地科技档案的一种,整理内容是对成片土地上的道路、水源、农居建设及耕地坡度改造等,工作内容主要有选址、测量、科研论证、规划设计、审查批复、资金预算、招标、施工、监管、竣工验收等多个环节,所涉领域涵盖工程建设、田间道路、农田水利、护林绿化、土地复垦等。在土地资源分配利用、流转、收益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转变传统观念,创新服务机制,研究档案管理工作规律,是实现土地整理档案资料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技术保障。

一、提高土地整理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土地整理档案详细记录了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等关于土地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的过程,通过土地整理措施的实施,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调整了土地资源利用结构,改善了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改善了农民生活条件。在土地资源分配利用、流转、收益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研究和探讨如何规范、提高土地整理档案管理工作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土地整理档案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提升土地整理档案的利用效率。

二、土地整理档案管理的策略探究

(一)提高档案管理认识,是土地整理档案管理的基础。1.加强学习,增强意识。要认真学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充分认识到档案管理的重要性,从主观上树立工作责任感和严肃认真做好工作的思想意识,按工作优先,服务至上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更积极主动的投身于档案管理工作中。2.增强宣传,提高认识。加强对档案管理和保护档案资料的宣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档案资源的价值,从主观上对档案管理有个全新的了解和认识,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档案法制建设,使档案工作开展做到有法可依。3.争取领导支持是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向领导宣传土地整理档案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让领导层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从机制上加强档案管理,重视人员、硬件、资金等投入,确保人力、物力和资源的合理配备。

(二)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素质是土地整理档案管理的前提。档案管理是非常复杂、烦琐的工作,是业务性很强的专业性工作,因此要加强档案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培养档案工作人员爱岗敬业的精神;工作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培养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道德情操;培养严谨、细致、认真地做好档案收集、归档及保管工作的态度,树立扎实干,服务优,守纪律,创一流的坚定信念。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做好档案分类处理是土地整理档案管理的重点。土地整理档案所要保存的内容是具有价值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以及声像等文件资料。在管理中要依照选址、测量、科研论证、规划设计、审查批复、资金预算、招标、施工、监管、竣工验收等不同阶段进行细致分类,认真归档。要认真负责的对归档项目进行审查,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单项工程要有项目负责人审定。分类是土地整理档案管理中的初级工作,分类要细致,归档要认真,才能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后期土地规划、利用环节的重要作用,是土地资源长期发展的历史依据。

(四)将档案资料数字化管理是土地整理档案管理发展的必然需求。1.开展管理人员技术培训是实现数字化管理的技术保障。随着网络技术的大力发展和信息技术的逐渐深入,不仅大大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而且提高了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持久性,在引进先进的土地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后,要邀请业内专家对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技术培训,转变管理理念,提高熟练操作软件的技能,定期考察管理人员的技术基础和工作能力,是实现数字化管理的技术保障。2.档案资料数字化管理是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必然需求。当前正处于推进“四城同创、提升耕地质量、打造美丽乡村、建设生态宜居涪陵”建设的重要时期,土地征用与土地流转、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等工作大量涌显,档案查询、调卷和出具证明等工作繁多,管理人员的纸质业务堆积如山,为满足群众对档案资料的查阅和利用需求,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利用价值,实现档案资料的安全管理和便捷查阅,需要做好网上备份、分类,建立数字化管理体系,因此,土地整理档案数字化管理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需求。

三、结语

总之,土地整理档案管理要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在社会经济建设中发挥较大效用,最大限度的发挥国土档案的使用价值,为土地的开发利用提供最真实的依据。

【参考文献】

[1]唐宝莲,吴建华.档案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及三者的关系[J].科技档案,2006(03).

地理地理论文篇(5)

二、如何培养地理素养

1.让学生们在实践中感受地理的价值人们把在进行实地观察和野外考察时所获取的一系列的地理信息,通过不断地探索和研究,仔细严密地分析与总结,最后就形成了我们现在所看到所学习到的地理知识。由此可以看出,高中地理的学习不应只是以课本上的内容为学习重点,而是应该让学生们从身边、从一个社区到一个地区、从一个国家到整个世界,这样逐步地获得学到的地理知识,因为只有通过实地考察、真实体验,才能在实践中全面地提高学生们的地理水平。例如,对于“区位”这个经济地理学的基本概念,如何让学生真正理解呢?因为区位就是指人类活动所占的场所,反映了非常强的地理空间概念,而且区位中的主体——人的活动又是不断扩展变化的,所以我们在对学生就某一区位进行调查研究时,要求他们必须从动态和发展这两个角度入手,并综合区位相关的农业、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等多个方面的知识,让学生真正掌握“区位”,同时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地理素养。

2.提高教师自身的地理素养如果老师在上课时,能够带着审美的眼光来描述地理景观和当地风土人情,并且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来分析当地的地理环境,那么在潜移默化的作用下,就可以激发学生们对该地理环境的想象和兴趣,在感受它时就会带有更美更正面的情绪,进而将该地理面貌深深地刻入自己的记忆中。为了达到这样的目标,就要求地理老师多多参与实地考察,通过亲近大自然积累更多更专业的素材。或者多旅游,在旅行时考察研究地形地貌,体验风土人情,然后带着自己对自然的感悟和热爱来给学生们传授知识,这样更能让学生“身临其境”,在感受自然美的同时,也感受到了地理的魅力。

3.开展行之有效的探究实践活动探究实践活动可以培养学生们的野外实践相关的地理素养,是教学活动的全新方向,具有极强的实践性和挑战性,教师必须以学生为主体和中心,给予其帮助和指导。当老师给出具体任务时,由学生自己制定活动的方案,通过小组实践,进行信息收集,最后进行报告总结。举个简单的例子。“地球运动的地理意义”是学生在学习高中地理时的一个重难点,教师可以引导帮助学生们以熟悉的“四季变化”“昼夜更替”为突破口,进行类比和总结,在讨论中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和解决问题,最后在老师的帮助引导下得出正确的结论。又比如教师可以在学校组织春游时,要求学生们在地图上标记出自己去过的每一个地方,并且标志出来回的交通路线。在春游回来时,让学生们自己分析总结,哪条线路更为便捷迅速,有没有更合理的旅游方案,并说出其中的原因。

4.在实践中形成学生正确的人地观人口、环境、资源、发展等问题一直都是高中地理课程中的重点,强调人地关系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所以在教学活动中,要有意识地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人地观。近几年各大城市都在进行旧城改造,一些工厂也随之面临着搬迁或关闭的问题。我们可以选择一些学生较为熟悉的工厂作为研究对象,比如造纸厂、醋厂等等,让学生分组搜集资料,通过实地考察、走访有关部门、查找相关资料等方式,分析和研究出最佳的新厂厂址。最后,每一组的同学将各组的研究报告进行交流讨论,并在讨论中找出自己的优势与不足。这样的活动能让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也能让他们在活动中形成正确的人地观。定期组织学生开展“读新闻”活动,让学生找到自己感兴趣的地理新闻进行阅读和分析,运用学到的地理知识说出新闻发生的背景或分析新闻事件发生的原因。久而久之,学生会自然而然地去关心和关注国家和国际形势,并自觉地形成责任感,这对于地理素养的形成是有极大帮助。而且学生们在分析新闻时,通过用地图来说话,可以强化他们的空间概念,有利于他们形成使用地图的良好地理素养。

地理地理论文篇(6)

1.设计报告和施工图纸审查

淤地坝的设计一般由当地的水利水保设计部门完成,由于受业务水平的限制,加上其他一些因素,有的较为粗糙。主要表现在:①坝址地形图未实地测量与实际地形不符;②不能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布设主要建筑物,一些布设在支毛沟上的小型淤地坝,不论上游来水量大小和控制面积大小,一律采用“两大件”结构,且主要结构尺寸一样,易造成浪费;③设计时对坝址附近的土料、砂石料、水等建筑材料的分布、运距、性质和储量考察不够,为了省事往往搞一刀切。因此,开工前的设计报告和图纸审查是十分重要的,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有关规范逐项进行审查,并到实地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后应及时督促设计部门尽快修改完善。

2.工程量核算

淤地坝设计时,要求设计单位派人到实地进行测量。有的测量工作做得不够认真,有的用1∶10000地形图放大作为工作底图,有的人为加大工程量,致使设计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出入较大。笔者在监理过程中曾用断面法对一些淤地坝的工程量进行过实测,结果许多坝的实际工程量与设计不符,有一座坝竟相差3万多m3。

淤地坝的工程量是设计、工程承包、招标投标、资金控制等阶段的重要指标,因此,开工前必须对工程量进行核算。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

1.签署开工令

工程开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开工申请,监理工程师根据当年有关部门计划文件和监理计划进度安排,并需了解清楚以下情况:①淹没损失、土地征用、树木砍伐等事宜是否处理妥当;②安全施工责任、防汛抢险责任是否落实;③“三通一平”工作是否落实;④是否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施工机械是否到场;⑤建筑材料是否合格。监理工程师据此决定是否签署开工令。

2.施工放线检查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坝体、涵管(洞)、消力池、卧管(竖井)、溢洪道、明渠段等主要建筑物的放线情况,包括水平位置、纵向位置、高程、开挖断面、坡度、坡向等布设是否正确。

3.基础处理工程的质量控制

淤地坝的基础包括坝体清基、坝肩两岸削坡、开挖结合槽、泄水建筑物基础处理等。基础工程的每个环节都非常重要,处理不好,会出现不均匀沉陷、渗漏、坝体滑坡甚至垮坝等事故。监理工程师必须高度重视,应经常深入工地,对照设计进行检查,分析研究地质情况,必要时进行进一步勘探。基础工程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才允许施工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

4.放(泄)水工程的质量控制

(1)工程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水泥:检查有无生产厂家的出厂质量说明书,包括厂名、品种、标号、出厂日期、抗压强度、安定性等主要指标。监理工程师若对上述有不明或怀疑,应对其质量进行必要的测试。

砂石料:对颗粒级配、扁平度、比重、含泥量等项目进行测试,达不到设计标准的不能使用。

钢筋及其制品:钢筋应有包括厂名、钢种、牌号、出厂批号、规格、数量、力学指标等内容的出厂质量证明书;钢筋混凝土制品也应有包括厂名、规格、型号、数量、抗压指标、抗拉指标等内容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凡是出厂证明不详或是与实物不符,应对其质量进行必要的检测。

(2)砌石工程质量控制

砌石分干砌石和浆砌石两种,干砌石一般用于护坡或做反滤体,浆砌石用于砌筑建筑物主体。首先应检查砌筑形状、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其次检查垫层的级配、厚度、压实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再次检查砌筑方法和砌筑质量,对缝口不紧、底部空虚、鼓心凹肚、重缝、翘门悬石、蜂窝及轮廓走样等现象应及时纠正,必要时要求返工。对浆砌石施工要求每班对水泥沙浆配合比、坍落度进行检查。涵洞砌好后,要进行灌水检查,可将涵洞出口处临时堵上,在进口处利用已修好的卧管或竖井灌水,使涵洞承受水压力,或在涵洞放浓烟,若发现漏水、漏烟处,应用水泥砂浆或沥青麻刀认真封堵。涵洞等隐蔽工程要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能填埋。

石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控制,应检查中心线位置、高度、坡度、断面尺寸、边坡稳定程度,开挖溢洪道还应注意表面平整度,尤其是断面底部的平整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必要时进行挖补和整修。

(3)混凝土工程的质量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水泥、砂石料及拌和养护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浇筑期间,要求混凝土的配合比必须采用配料箱和磅秤测定,每班不得少于两次,并注意振捣密实,同时对混凝土标号进行必要检测和记录。对钢筋混凝土除上述要求外,还应检查钢筋的平直程度、锈蚀程度、保护层厚度、配筋要求等。另外施工单位必须注意混凝土工程的保护和养护。

5.土坝上料填筑的质量控制

土坝上料填筑的控制指标主要是填筑厚度和干容重。对于碾压式土坝要求每层铺土厚度不高于30cm,碾压至21cm左右,干容重不低于1.55t/m3;对于水坠式土坝应根据土壤黏粒含量多少按照规范合理确定填筑厚度,干容重不低于1.50t/m3。监理工程师需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工地进行检测,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

6.工程变更及处理

监理工程师在实地监理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工程变更的问题,必须正确对待,谨慎处理。这里不妨将工程变更分为两类,即“善意变更”和“恶意变更”。所谓“善意变更”指在施工前或施工中发现因设计不当或因坝址地质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经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后,由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并签发《工程设计变更答复》,报上级部门审批,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按照变更后的图纸进行施工。“恶意变更”是施工单位为了节省工程量或因前期工作失误而提出的不合理变更要求,如移动坝址、局部降低标准等,监理工程师应坚决回绝。

三、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

1.验收前的准备及自验

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准备验收材料,包括被验收工程的基本情况、施工情况、工程结算和决算情况、大事记、竣工图等内容,并组织技术力量进行自验,发现与设计有出入的地方应及时纠正。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还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整理取土场地,做好工程内外坡的整理和保护措施,清理工程两岸排水沟,保证排水畅通。

2.初验

淤地坝工程的初验工作是在自验的基础上进行的,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参加。初验时,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坝高、坝体内外坡比、泄水工程结构尺寸(隐蔽部分除外)进行控制测量,检查整个建筑物的外观质量,对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给予限期整改或返工处理,并形成初验材料,为终验做准备。

3.终验

终验是由工程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实施的,根据监理工程师的初验材料,验收组通过现场查看和抽测有关数据,决定是否通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责令限期整改,择期再验;若验收通过,可按有关程序将工程移交,投入使用。

四、淤地坝工程的资金控制

对淤地坝工程实行中央资金报账制。资金管理部门根据当年计划文件,先预付中央资金的30%作为工程启动费,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的形象进度进行报账(启动费要扣除),一般每年报2~4次。工程初验合格后,应扣留施工单位5%~10%的质量保证金,待终验合格后一次付清。地方匹配和群众自筹的资金由建设单位负责筹措和管理,暂不实行报账制。

五、淤地坝监理过程中的几个问题

1.前期工作不扎实

有些地方为了争取项目,盲目承诺,等到开工时,土地纠纷问题、淹没赔偿问题随之而来,影响了工程进度;有些设计粗糙,在施工条件差的地方布设淤地坝,给监理工程师控制进度和质量施工带来诸多不便。

2.计划文件下达周期长

地理地理论文篇(7)

图象是指根据教学大纲的目的要求、教材内容和学生的知识水平等而设计的地理图和画组成的系统,包括 教学挂图、地图册、附图、插图、填充图册、地理图片、自制教学挂图、板图、板画、幻灯、投影和录像等,以及地理模型、地理标本和地理教学仪器(地球仪、三球仪等)等的示意图。

导学是指在教师启发指导下,学生积极思维,自觉探索、解决问题的教与学的过程。

地理图象导学法是指以图象系统为媒介,教师提出一系列问题并引导学生通过观看图象,积极思维、自觉 探索问题,从而获取地理知识,提高地理能力、智力的教学模式。

二、地理图象导学法的教学过程

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一课时由一个或数个教学环节组成,例如“黄河的忧患、根治”一节课可以由“黄 河的忧患”和“黄河的根治”两个环节组成。而每个教学环节又由四个教学步骤组成。

这四个教学步骤是:

①创设问题情境:是指教师提出问题前的准备阶段,包括教师启发式的导言、展示系统图象、学生的读、 听、看等。例如“黄河的忧患”的教学,教师可以先通过导言,激发学生兴趣,然后展示系统图象(中国地形图、黄河流域水系图、黄土高原景观图片、“地上河示意图”等,让学生观察。

②提出问题:教师根据教学大纲、教材内容、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所展示的图象,提出一个或几个问题(同 一个教学环节的几个问题具有相关性)。同时,指导说明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例如,上述“黄河的忧患” 四个问题,教师可以引导学生通过阅读图象和利用已学的知识思考和解答。

③探索问题:在学生独立思考和探索问题的基础上,请个别学生起来解答问题或上台指着图象解答问题, 其它学生提出补充和修改意见。其间,教师可根据学生回答情况,作适当的补充说明和启发,以便于帮助和引导学生提出补充和修改意见。

④总结问题:教师根据学生的发言情况,指图作补充、修改、归纳和总结。

三、地理图象导学法的基本观点及其理论依据

第一,地理图象不仅起直观教具的作用,而且是围绕系列问题,精心设计的,符合逻辑思维规律(由简到 繁、由已知到未知,由具体到抽象等规律),有利于启发学生思考问题和解答问题的教学媒体。它始终贯穿于教学的每一个环节、每个步骤。

第二,要求教师“变教为导”,强调教师所起的作用不仅仅是传授地理知识,更重要的是教会学生自己获 取知识的方法。

第三,强调学生的主体作用,主张学生自己思考、探索问题,从而获取知识,提高能力。

第四,要求一课时分为数个教学环节,每个环节提出的系列问题具有相关性和逻辑思维规律性,便于学生 由浅入深探索、解答问题。

该课题的基本观点,符合地理学科“综合性”、“区域性”的特点;符合地理教学的直观性原则;符合地 理逻辑思维的规律;符合地理教学的启发性原则。体现了“以教为主导,学为主体”的现代教学论观点。

四、地理图象导学法的现实意义

中学地理教学中,如何设计出既能吸取古今中外各种教学法的优点,又能体现地理学科教学特色;既能发 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能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既有利于打好基础知识,又有利于培养学生地理兴趣、地理能力,开发智力的教学方法或模式,正是当今地理教学改革所要探讨的问题之一。而地理图象导学法较好地解决 了这些问题,因此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和现实意义,具体表现在:

1、体现地理学科的教学特色

利用图象进行教学是地理教学最重要的方法,最突出的特点。地理图象导学法对地理图象的要求比一般把 图象作为直观教具有更高的要求。它不仅考虑到单一的图象设计,还考虑到图象的组合;不仅考虑到图象的直观作用,还考虑到图象的启发作用。它要求图象为教师提出的问题服务,为学生思考和解答问题服务。它要求 图象的作用始终贯穿于每个教学环节,从而把对图象的要求和作用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最高层次。

2、体现了“以教为主导,学为主体”的现代教学论观点

图象导学法强调教师语言的引导和图象的引导贯穿于每个教学环节。它重视学生动脑(思考)、动眼(观 察)、动口(回答)、动手(答题)解决问题。使学生的学习活动与教师的引导有机结合起来,达到全方位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教与学和谐统一。

3、有利于培养地理能力

由于图象导学法主张在教师引导下,学生利用图象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因此有利于学生各种地理能 力的培养。如地理综合分析能力、地理比较能力、地理判断推理能力、地理图象判读能力、地理图象再现能力、地理图象填绘能力、地理记忆能力、地理自学能力的培养等。

4、有利于培养学生学习地理的兴趣

由于图象导学法图象多,直观性强,提出问题富有趣味性,学生的独立思考也容易产生学习动机,故有利 于培养学生的学习地理的兴趣。

5、有利于素质教育

地理地理论文篇(8)

一、地理图象导学法的概念

图象是指根据教学大纲的目的要求、教材内容和学生的知识水平等而设计的地理图和画组成的系统,包括 教学挂图、地图册、附图、插图、填充图册、地理图片、自制教学挂图、板图、板画、幻灯、投影和录像等,以及地理模型、地理标本和地理教学仪器(地球仪、三球仪等)等的示意图。

导学是指在教师启发指导下,学生积极思维,自觉探索、解决问题的教与学的过程。

地理图象导学法是指以图象系统为媒介,教师提出一系列问题并引导学生通过观看图象,积极思维、自觉 探索问题,从而获取地理知识,提高地理能力、智力的教学模式。

二、地理图象导学法的教学过程

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一课时由一个或数个教学环节组成,例如“黄河的忧患、根治”一节课可以由“黄 河的忧患”和“黄河的根治”两个环节组成。而每个教学环节又由四个教学步骤组成。

这四个教学步骤是:

①创设问题情境:是指教师提出问题前的准备阶段,包括教师启发式的导言、展示系统图象、学生的读、 听、看等。例如“黄河的忧患”的教学,教师可以先通过导言,激发学生兴趣,然后展示系统图象(中国地形图、黄河流域水系图、黄土高原景观图片、“地上河示意图”等,让学生观察。

②提出问题:教师根据教学大纲、教材内容、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所展示的图象,提出一个或几个问题(同 一个教学环节的几个问题具有相关性)。同时,指导说明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例如,上述“黄河的忧患” 四个问题,教师可以引导学生通过阅读图象和利用已学的知识思考和解答。

③探索问题:在学生独立思考和探索问题的基础上,请个别学生起来解答问题或上台指着图象解答问题, 其它学生提出补充和修改意见。其间,教师可根据学生回答情况,作适当的补充说明和启发,以便于帮助和引导学生提出补充和修改意见。

④总结问题:教师根据学生的发言情况,指图作补充、修改、归纳和总结。

三、地理图象导学法的基本观点及其理论依据

第一,地理图象不仅起直观教具的作用,而且是围绕系列问题,精心设计的,符合逻辑思维规律(由简到 繁、由已知到未知,由具体到抽象等规律),有利于启发学生思考问题和解答问题的教学媒体。它始终贯穿于教学的每一个环节、每个步骤。

第二,要求教师“变教为导”,强调教师所起的作用不仅仅是传授地理知识,更重要的是教会学生自己获 取知识的方法。

第三,强调学生的主体作用,主张学生自己思考、探索问题,从而获取知识,提高能力。

第四,要求一课时分为数个教学环节,每个环节提出的系列问题具有相关性和逻辑思维规律性,便于学生 由浅入深探索、解答问题。

该课题的基本观点,符合地理学科“综合性”、“区域性”的特点;符合地理教学的直观性原则;符合地 理逻辑思维的规律;符合地理教学的启发性原则。体现了“以教为主导,学为主体”的现代教学论观点。

四、地理图象导学法的现实意义

中学地理教学中,如何设计出既能吸取古今中外各种教学法的优点,又能体现地理学科教学特色;既能发 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能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既有利于打好基础知识,又有利于培养学生地理兴趣、地理能力,开发智力的教学方法或模式,正是当今地理教学改革所要探讨的问题之一。而地理图象导学法较好地解决 了这些问题,因此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和现实意义,具体表现在:

1、体现地理学科的教学特色

利用图象进行教学是地理教学最重要的方法,最突出的特点。地理图象导学法对地理图象的要求比一般把 图象作为直观教具有更高的要求。它不仅考虑到单一的图象设计,还考虑到图象的组合;不仅考虑到图象的直观作用,还考虑到图象的启发作用。它要求图象为教师提出的问题服务,为学生思考和解答问题服务。它要求 图象的作用始终贯穿于每个教学环节,从而把对图象的要求和作用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最高层次。

2、体现了“以教为主导,学为主体”的现代教学论观点

图象导学法强调教师语言的引导和图象的引导贯穿于每个教学环节。它重视学生动脑(思考)、动眼(观 察)、动口(回答)、动手(答题)解决问题。使学生的学习活动与教师的引导有机结合起来,达到全方位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教与学和谐统一。

3、有利于培养地理能力

由于图象导学法主张在教师引导下,学生利用图象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因此有利于学生各种地理能 力的培养。如地理综合分析能力、地理比较能力、地理判断推理能力、地理图象判读能力、地理图象再现能力、地理图象填绘能力、地理记忆能力、地理自学能力的培养等。

4、有利于培养学生学习地理的兴趣

由于图象导学法图象多,直观性强,提出问题富有趣味性,学生的独立思考也容易产生学习动机,故有利 于培养学生的学习地理的兴趣。

5、有利于素质教育

地理地理论文篇(9)

人教版必修二第四章第一节内容为工业的区位选择,包含工业区位因素、工业区位因素变化两部分内容,涉及一个案例(鞍钢和宝钢的区位选择)、一个阅读材料(钢铁工业区位选择的三次变化)、三幅独立图像。本部分对应的课程标准为:分析工业区位因素,举例说明工业地域的形成条件与发展特点。活动建议为:联系本地实际,讨论某一工业企业的布局特点,以及该工业企业的原料供应和市场联系。本部分内容是在农业地域的形成与发展基础上进行的学习,学生已具备一定的相关问题分析能力。

2.授课群体及过程

授课教师为华师一附中高一地理备课组长李斌老师,授课对象为华师一附中高一年级6班(普通理科班)。教学课时为两个课时。第一课时:工业区位因素(结合多媒体教学)。首先在对比农业生产特点基础上,介绍什么是工业以及工业区位因素。按照学案内容,分小组阅读材料,归纳分析武钢的区位条件。然后让学生根据黑板上的武钢区位图,上讲台分析武钢位于青山区的原因。第二课时:工业区位因素的变化。本节内容依然以学案武钢为教学主线。首先,分析为什么武钢由原来的青山区搬迁至阳逻区。接着进行小组角色扮演,分别作为武汉市长、武钢集团执行总经理、阳逻经济开发区领导、阳逻居民,如何看待武钢在阳逻建立子公司的行为。最后,对区位因素的变化进行归纳总结。

二、研究方法

从实际出发,本研究采用具有“解释的”和“实证的”特征的质性研究。“质性研究”属于“解释主义”的范式,虽然其哲学基础不属于“实证”,但其研究形态却是标准的“实证的”,它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境下采用多种资料收集方法(如深度访谈、开放式观察、实物分析等),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性探究,主要使用归纳法分析资料和形成理论,同时,通过与研究对象互动对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获得解释性理解的一种活动,具有探索社会现象、阐释意义、发掘整体和深层社会文化结构的作用。

1.直接访谈法

鉴于与授课教师有长达三个月的连续接触,所以,直接采用非正式的直接访谈法,在授课结束后随即进行。访谈问题主要围绕为何如此准备本节教学内容进行。另外,本部分内容有一位华中师范大学研二学生一同观摩听课,该生在2013年于华师一附中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教育实习,遂也对其进行了直接访谈,主要围绕听课后对本节人文地理教学的看法进行。

2.参与观察法

进入现场观察在质性研究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有可能影响到研究的成败。所谓观察,就是一边看,一边想。也就是说,观察不仅仅是一种外显行为,而且还是一种思维活动。在本研究中,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深入课堂,全程参与听课。为尽量保证研究的科学性,使课堂更为接近实际,事先未给学生进行任何特别说明,同时,进入教室听课时,从教室后面进入,以减少对学生的心理干扰。

三、研究结果分析

1.教师访谈

根据访谈内容,主要整理出如下信息。学生大都对人文地理不感兴趣。在进行人文地理内容教学时,需要联系生活实际,进行案例教学,可提高学生兴趣以及认同感。鉴于学生缺乏对工业的直观认识,遂采用多媒体把课本第58页进行图片化处理,以钢铁工业为例向学生展示工业生产的一般过程。不能为了案例教学而进行案例教学。本节内容,武钢的区位选择作为一条教学主线贯穿始终,且在第二节工业地域的形成也可以作为案例继续分析。但是一定要做到形散而神不散。让学生进行角色扮演可充分提高综合分析和辩证思维能力以及课堂参与度,减轻学生的疲劳感。但需根据实际需要,结合班级具体情况开展。

2.研究生访谈

访谈对象在2013年参加教育实习时,主要是必修一自然地理内容。针对本节内容听课之后,她感叹做好高中人文地理教学对于初入职教师而言是很难的一个坎。同时,认为要将如此困难的内容讲解有趣严谨实属不易,需要教师的信息整合、课堂调控能力,案例教学能够顺利进行离不开教师扎实的基本功。

3.参与型观察

第一课时要求学生对三段材料独立阅读分析,而不以小组讨论形式,让学生不会因为小组讨论而存在蒙混心理。同时,教师注重引导,注重培养学生从材料中提取信息的能力,要求学生在讲解区位选择时有理有据。学生在分析、解决地理问题能力方面得到有效训练。在让学生上讲台分析为什么武钢位于青山区时,首先要求画出武汉市的盛行风向以及河流流向。在这里,体现了人文地理教学中,同样离不开对学生认识地理图像的能力的培养和分析问题的严密逻辑性。第二课时通过角色扮演,学生变得十分活跃,热烈讨论。最后由各小组推选代表发言人。令人惊讶的是,学生在这样的氛围中,小组内部也会出现不一致的意见,如作为武钢集团的执行总经理小组,其中一位成员就提出反对意见,认为武钢由青山区搬迁至阳逻区,会由于一部分工人因为家庭、距离等原因不愿意跟随工厂走,另一方面也存在阳逻区这边不一定能寻找到掌握核心技术并娴熟的工人等,以致增加生产成本。面对如此临时突况,教师机智应对,先肯定武钢集团内部其实也可以有不同声音,但随即进行深入分析为什么搬迁至阳逻区利大于弊。

四、讨论与建议

1.充分运用乡土资源

生活案例教学是案例教学的一种,它是充分利用生活中的地理现象、地理事物,引述地理问题、印证地理原理、探究地理规律,将抽象的地理原理、过程和规律具体化,达到降低教学难度、缩短理论与实践距离、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充分体现地理学科的基础性和实用性,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教与学的统一。本节内容直接采用武钢为教学主线,贯穿始终,让学生学习对生活有用的地理。

2.运用发展变化观点

人文地理现象的产生来源于人类活动,随着社会的发展,各地区的人文地理现象也在不断变化。在高中人文地理教学过程中,需要注重运用“历史分析教学法”实现人文地理教学的过程化。这有利于引导学生认识人文地理事象及其发展过程,探究人文地理规律,以及有利于学生对人文地理问题进行动态分析。本节内容分析武钢随着时间推移,区位因素发生变化,很好地体现了“历史分析教学法”。

地理地理论文篇(10)

在现代法制国家,无论是土地征收,还是土地征用,皆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自不待言。土地征收或土地征用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一则可以使政府行使公权力时须依严格的程序防止国家权力对他人财产权进行不适当干预;二则可以使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他项权利人在顾及国家公共需要的前提下,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获得公正、必要的补偿。

名义上,我国现行法基本上仅涉及土地征用。《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即称,该条例的规制对象为土地征用。(注:该条例颁行于1982年,现在仍然生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规定了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可因“国家征地”而发生变更。(注: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在这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变更是由于土地的征收还是征用不甚明确。若依通说,“国家征地”应理解为国家对集体土地的征收,因为它引起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变更。若依现行法的规定,则是对集体土地的“征用”。宪法、法律和法规并未规定“征收”,而只规定了“征用”。另外需要看到,土地征收也是曾经施行过的。(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家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实际上,现行法所规定的土地“征用”确实引起了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即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即规定了“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亦明确了“国家建设征用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注:《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第五条。)这样,现行法的土地征用客观上就是一般所指的土地征收。

现行法名义上为土地征用,实际上却是土地征收。无论是土地征收,还是土地征用,都是国家凭借公权力对他人土地权或土地他项权利予以强制性剥夺,但这种强制性剥夺须以存在公共利益为条件。公共利益具有较为广泛的范围。国防、交通事业、水利事业、公共卫生、教育、政府机关及慈善事业等,即其适例。公共利益并非都具有永久性,如军事工事可因特定军事目的已完成而无存在的必要。在此情况下,是否无需将他人的土地所有权予以强制征收而是对他人的土地他项权利予以征用,并非无考虑的余地。从公共利益的性质及需要出发,对具体的公共利益事项予衡量,将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予以恰当划分,使集体土地所有权不致遭受国家公权力的过分干预,应是保护土地资源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予以界定,将土地征用从土地征收中分离出来,使土地征收名副其实,是物权和土地立法中应注意的一个问题。

二、土地征收的性质土地征收为国家凭借公权力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予以强制剥夺,不以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这正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所言,“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被征用社队干部和群众应当服从国家需要,不得妨碍和阻挠。”(注:《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第四条。)另外,“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因途径给予补偿。”(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强制性和补偿性是土地征收的两个基本特征(注:可参考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研究》(上),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333页。);但是,从土地征收的发动到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的过程看,土地征收不仅仅只具有这两个基本特征。

在实施土地征收时,必然涉及到法律适用的问题。《宪法》、《土地管理法》、《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等为目前土地征收的法律依据。应当承认,国家为社会管理的需要,须行使行政管理权,土地管理亦不例外,在土地资源日益稀缺的情况下尤其如此。另一方面,也应当看到,行政机关如果从部门利益出发行使社会管理的职能,则有可能导致行政权的滥用及权利保护的不力。对土地征收性质予以重新审视十分必要。因此,土地征收行为应具有合法性;土地征收必须严格依法实施,禁止滥用土地征收权。

土地征收虽具有强制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为之。《宪法》和《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实施土地征收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土地征收得以实施的前提条件,如不存在公共利益的需要则无土地征收可言。而如何对公共利益进行界定并非容易。现行《土地管理法》删除了原《土地管理法》中的“国家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需要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可说明立法已开始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界定持谨慎的态度。如何进一步明确公共利益范围是立法的一个任务。而由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仍然生效,如何协调法律法规的效力对土地征收来说有其现实意义。(注:《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第2条规定,“国家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需要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按照本条例办理。”)即使法律法规之间的效力可通过立法原则及技术解决,对“公共利益”、“国家建设”与“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社会公共事业”的理解和解释,将会对土地征收产生影响。有学者主张将公共利益界定为公共道路交通、公共卫生、灾害防治、科学及文化教育事业、环境保护、文物古迹及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森林保护事业,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国家基于发展商业目的的事业,不得适用征收。(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在公共利益和经济政策间作严格界定,对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十分必要。根据经济政策,需要使用农民土地的,应采用财产转移的法律规则,而不再实行现行的征地制度。(注:孙宪忠:《不动产物权取得研究》,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3卷),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公共利益与土地征收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土地征收行为目的应具有公益性,即国家征收集体土地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土地征收的强制性和公益性相联系,且公益性是强制性的基础。

土地征收是国家行使其“最高所有权”的体现。我国并不存在私人土地所有权,土地征收是在国家和集体之间展开的。在我国,土地征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由其内部成员构成。集体财产权的实现,既是其自身财产权的实现,同时也是其成员财产的实现。土地征收既涉及农民集体的利益,也涉及其成员的利益。承认土地征收法律关系主体的特定性,可以将因实施经济政策而引起的土地开发排除在土地征收之外。这对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具有现实意义。以此为基础,还可以说,土地征收权具有专有性,只有国家享有征收集体土地的权利,企业和公司等经济组织不能以实施经济政策的名义进行土地征收,亦不应通过国家达到征收土地的目的。

土地征收的直接法律后果之一,是对补偿和安置方案的实施。“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这便是土地征收争端解决机制,政府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当土地征收争端发生时,如果政府的终局裁决不能使集体及其成员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则司法救济请求权的行使应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及其成员的权利。问题在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及其成员以什么途径寻求救济?

宪法对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确认,要求对国家财产权和集体财产权予以平等的一体保护。国家实施土地征收时,一方面有权行使其“最高所有权”;另一方面,“最高所有权”的行使应在一定范围和限度内进行,否则即构成土地征收权的滥用,与土地征收行为的合法性相悖。如以建经济开发区为名草率征收大片良田,而因经济开发区最终未建致使良田荒芜。滥用土地征收是对国家财产权和集体财产权未能予以平等的一体保护的体现。为防止土地征收权的滥用,除了需对征收土地的目的进行严格限定外,似有必要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考虑其他措施。(注:《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第二十一条前段规定,“已征用二年还不使用的土地,除经原批准土地的机关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当地县、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前已述及,强制性和补偿性是土地征收的基本特征。土地征收的强制性仅仅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不是其他原因。土地征收的强制性并不能导致土地征收行为是行政行为。的确,有许多学者主张土地征收行为是行政行为,且土地征收争端以行政诉讼程序解决。(注:如在台湾地区,土地所有人如对于政府征收其土地而引起补偿数额争端时,应以行政争诉程序解决,而非审理私权的普通法院所审理。可参考张曼隆:《土地法》,台1996年版。)不过,虽然公益性和土地征收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且土地征收的公益性是强制性的基础,但强制性与行政行为之间并不具有必要的因果关系。如土地所有人建筑房屋逾越疆界时的土地购买请求权,虽具有强制性,但并不能否定该请求权的民事属性。(注:台湾地区民法为平衡邻地所有人因须容忍土地所有人使用其地之不利益,规定得请求土地所有人,以相当价额购买越界部分之土地。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99页。)实际上,在土地征收上,也有不以行政诉讼程序解决的法例。(注:德国基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剥夺所有权只有为公共福利的目的才以被允许;剥夺所有权只有依法律或法律的原因进行,且该法律对损害的方式和措施有所规定。该赔偿必须在对公共利益进行公平衡量之后确定;对损害赔偿的高低有争议时可以向地方法院。)土地征收主要涉及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及对原土地所有人与他项土地权利人的补偿。国家财产权和集体财产权的一体保护,要求土地征收应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而不是厚此薄彼,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确定上亦如此。另外,以出于公共利益的强制性为开端的土地征收,与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及土地征收补偿的实施,应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土地征收时,土地所有权的变更与其说是国家行使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一个结果,还不如说是权利转移的一种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土地征收所引起的土地所有权的变动使得土地征收的后果具有物权性。土地征收补偿金的确定,与其以行政管理的方式进行,不如在平等的基础上为之,以既能保障不同民事主体财产权的实现,又能激活农村土地市场的发展。

从土地征收行为目的的公益性、土地征收法律关系主体的特定性、土地征收权利的专有性、土地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及土地征收措施的强制性、土地征收的补偿性和土地征收后果的物权性的意义上说,土地征收是民事行为。

三、土地征收与物权变动土地所有权的本质,在于它是土地所有权人对土地所享有的排他性的权利。对土地所有权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土地的权利的干预或剥夺,一般构成对土地所有权的侵犯。近代以来,这一观念受到了挑战。土地征收使得集体的土地所有权移于国家之手。土地征收权的核心,在于不需要土地所有人的同意而强制取得其土地。土地征收权与土地所有权冲突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是土地征收权对土地所有权排他性的否定。

土地征收权的行使,实际上是使不动产物权发生了变动。物权的发生、变更和消灭,构成物权的变动。探讨土地征收与物权变动的关系,可进一步认识土地征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影响,以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为国有土地所有权时所涉及到的物权法上的问题。从广义上说,物权的变更包括主体的变更、客体的变更及内容的变更;而严格意义上的物权变更则是客体和内容的变更。(注: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5页。)土地征收权的行使,使得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由集体变为国家。土地征收时土地所有权的变更涉及到土地所有权的取得和丧失-国家取得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而集体丧失了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土地征收也会引起征收土地物权内容的一些变化。就土地征收而言,被征收土地上物权的消灭是相对的消灭。

土地征收引起的物权变动,属于非依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它不要求具备依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即须为有处分权人所为,须有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及须经登记。且因是之故,因土地征收而取得土地所有权,为不经登记即可取得。其中的原因,在于土地征收不依原土地所有人的意思表示而由国家强制力介入便可发生物权变动,且物权的状态亦已明确,不经登记并不妨碍交易的安全。(注: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7页以下。)经土地征收取得的国有土地所有权不需登记实际上已为实践所采。“土地登记是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注: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登记规则》第二条。)

一般情况下,土地征收引起的土地物权变更,特别是土地所有权变动具有不可逆性,即集体所有的土地一经征收其所有权不能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已征用二年还不使用的土地,当地县、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收回的土地,作以下处理:(1)按审批权限,有偿拨给其他符合征地条件的单位使用;(2)“借给生产队耕种。生产队在耕种期间,不准在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种植多年生作物。国家建设需要使用时,生产队必须立即交还,不得再提出补偿、安置的要求。……”(注:《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第二十一条。)“生产队”这一概念虽已为生产合作社和集体经济组织所取代,只具有历史意义,但这并不影响对因征收引起的土地所有权变动不可逆性的探讨。

对土地征收需对其目的进行严格限制,以防土地征收权的滥用;而对土地征收目的的确定,也直接影响到土地征收权的正当性。上述对经征收的土地不予使用达一定期限的处置方法,存在着逻辑上的混乱。应该是存在征收土地的需要再进行土地征收,即先有需要后有征收。如土地征收达一定期限不予使用,则按审批权限有偿拨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使用,不免产生征收土地后再寻找用地者的嫌疑;而“借给生产队耕种”的情形也是对土地资源的浪费。因此,不能将公共利益需要的原因与国家行使土地征收权的结果颠倒。因征收而引起的土地所有权变动的不可逆性不是没有疑问。

土地征收引起的土地所有权变动的不可逆性,意味着国有土地总量的增加和集体土地总量的减少。为避免土地征收权的滥用及维持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之间必要的静态平衡,当征收的土地不予使用达一定期限或征收土地后不以原目的使用及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时,能否恢复原土地所有人的所有权,并非无考虑的余地。另外,土地征收只能以公共利益为目的,而公共利益应是征收土地前就设定了的,否则极有可能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及土地征收权的滥用。公共利益为国家和社会的一个永恒主题,在物权变动上限制土地征收权的滥用时,能否考虑既能保证土地征收权的正当性、又能维护及促进公共利益的办法呢?(注:如上文所说的将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分离。再如台湾地区土地法规定了保留征收制度,即举办事业将来所需的土地,在未为需用以前,预为呈请核定并公布其征收的范围,禁止妨碍征收之使用。这对我们应该有所启发。)

对集体土地的征收,除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外,还涉及土地他项权利,即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其他土地权利,如抵押权、租赁权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变动,是否、能否引起土地他项权利的变动?在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中,抵押人可抵押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土地征收的实施,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后,在集体土地上设定的以集体土地使用权为标的的抵押权因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消灭而成“虚权”。抵押权为一种期待权;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因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消灭而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因此,土地征收后如何处理以集体土地使用权为标的的抵押和抵押权的关系以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之间的关系将是抵押制度的一个难题。土地征收后,集体土地地上权、租赁权一般也消灭,同时也会涉及到对地上权人、租赁权人的补偿问题。这在下文会有所述及。

四、土地征收引发的主要问题客观地讲,土地征收的社会影响具有两面性。如果土地征收权行使得当,可以增进社会福利,促进土地资源更加有效地利用;但如果滥用土地征收权,则构成对集体及其成员财产权的侵犯。土地征收法律规则的完善及正当程度对土地征收本身有重要影响。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经济秩序的有序化及法律秩序的有序化需要一个过程。在此背景下,重视对土地征收引发的主要问题显得必要而又紧迫。

土地征收的补偿性问题目前还未进行深入、全面的研究。《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补偿费标准是否合理需要进一步考虑。“土地补偿费”应是农地地价的直接体现,而农地地价则为农地所有权在未来年期收益的资本化区域平均价格。由于农地市场的不发达,如何确定农地地价,使其趋于客观、合理需要一个过程。就集体土地的地上权和租赁权而言,土地征收的补偿涉及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特别是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价值紧密联系,进而言之,也许可以说,集体土地的市场化过程,也是土地征收日益完善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土地征收法律制度如何起到积极的作用,既能促进土地征收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又能推动农村土地市场的发展,值得认真研究。

直到现在,土地仍然是绝大多数农民(户)的安身立命之所在。尽管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的就业和安置以市场为导向而有多种途径有其可行性,但并不能否认土地是绝大多数农民的主要生产资料。土地作为社会保障的替代物,为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在农村的失业保险功能方面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注:姚洋:《中国农地制度:一个分析框架》,载林毅夫、海闻、平新乔主编:《中国经济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虽然在发达地区,农村居民的绝大部分收入来自农业以外,但土地征收的补偿费和安置费等仍然是被征收了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是其成员的重要生活保障。因此,土地征收补偿费和安置费的确定标准,应从如何维持社会保障所要求的生活水平出发。实际上,这也是在维护农村的公共利益。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目的需要完成,农村的公共利益也不容忽视,否则会助长城乡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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