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审计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9 09:17:58

社会审计论文

社会审计论文篇(1)

论文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由国家依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救助和补贴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是由国家依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救助和补贴的一种制度。加大社会保障建设力度,建立相对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就目前而言,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网”和“稳定器”,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重要保障。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是资金的管理与运作,如何保证社保基金的安全运作,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审计监督是十分重要的手段之一。本文结合审计工作实践,浅谈个人对社会保障审计的几点认识和看法。

1社会保障审计意义及作用

开展社会保障审计,对于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1.1促进我国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基金审计是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完善的助推器。从宏观看,社保审计促进了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完善,使社保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推动工作进一步规范:从微观讲,社保审计的监督和服务功能相互融合,在实行监督检查的同时,为社保基金管理和经办机构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服务社保工作更好地开展。

1.2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基金流失。社会保障审计开展,进一步规范了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社会福利等管理、经办机构的财务管理,有效防范了基金的流失,使社会保障基金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得以充分发挥。

1.3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也是人民群众共同享受改革开放伟大成果的重要举措。开展社会保障审计,就是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审计的职责,使社会保障基金的每一分一毫都真正能用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上,用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环节上。作为一名审计工作者,就是要用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的利益站好岗、服好务。

2社会保障审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1社会保障立法的相对滞后,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健全,导致审计定性、评价难,审计决定落实难。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的范围不断扩大,各种保障险种陆续出台,而与之相配套法律法规制定滞后,不利于基金规范管理。由此给审计的实施和判断也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审计工作人员在了解大量的政策法规的同时,还要分析相关政策法规的一致性和衔接性,从而做出相应的判断。另外,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大多是程序法,而不是实体法,对违反法规的处理没有明确规定,审计处理依据不明确。

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在审计中存在合情合理而不合法的现象,给审计决定的落实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比如,在某专项基金审计过程中发现,此项基金存放在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基金的安全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同时又更便于服务农民。然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定,必须将基金存放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这就造成了合情合理与合法之间的矛盾,相关的审计决定落实起来也就有很大难度。

2.2社会保障基金种类多、涉及面广的特点,加剧了审计力量与工作量之间的矛盾。社会保障基金几乎覆盖于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具有种类多、覆盖面广的特点。从种类上看: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救济、救灾、扶贫等社会救济基金,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社会福利基金,住房公积金、廉租住房资金,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社会保障资金等:从收支渠道看,其资金来源有各级财政拨款、单位及个人缴纳、社会捐助、基金存入银行利息收入、结余基金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滞缴罚款收入、调剂收入、补助收入、赞助收入等,从支出的范围上看,有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下岗、低保、救灾、扶贫、助残、退伍、福利院、五保户和贫困户临时救济等:另外,还有政策性极强、管理和经办机构多等特点。社会保障基金的这些特点,在加大审计工作量同时,也使得审计人员在有些行业是无法涉足的,例如在医疗保险基金审计中,医院的延伸审计调查只能停留在表面,对于药品是否滥用、是否存在挂床现象等均无法深入调查,这也无形增加了审计风险。

2.3计算机辅助审计等先进的审计手段运用不足,制约了社会保障基金审计的效率和质量。近年来,国家大力实施“金保工程”,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在社保基金的管理中逐渐普及,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部门在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方面,虽然也进行了一些尝试和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但是,局限于硬件与软件的不足,审计部门特别是广大的基层审计部门在开展社会保险审过程中,不能充分利用计算机便利开展审计,尤其是软件开发不足等问题(在审计实践中曾出现社保专项基金业务审计软件无法容纳基金数据库的现象)的存在,导致社会保障基金计算机辅助审计无法正常开展,影响了审计的效率和质量。

3审计对策

3.1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入手,加强审计的监督和服务功能。社保基金审计不能仅局限于查错纠弊,更重要的是从管理上、制度上发现和揭露问题,服务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目前,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无论从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的角度,还是从管理、运营和监督检查的角度都是不完善的。特别是在一些新的领域更加不完善,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存在基金结余大,农民报销药品范围小,报销比例低等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促使社保制度更加完善,就要求我们在搞好审计的同时,能够关注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从中发现问题,认真分析,从管理上、制度上和体制上找问题、查根源、提对策,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3.2加大审计调查范围,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审计。在目前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对社会保障资金的审计就不能仅限于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的审核,要结合审计开展大量的审计调查,弄清社会保障基金的种类、性质、金额以及管理、经办机构和运行模式等,全面了解和掌握社会保障基金的总体情况,根据掌握的社会保障基金的情况和政府当年的工作重点,确定社保审计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

3.3在组织实施方式上要积极探索“上审下”和“交叉审计”。开展“上审下”和“交叉审计”,一方面有利于较好地解决审计情况上报难、审计处理难的问题,同时审计揭示的问题也比较全面系统,在此基础上提出的审计建议说服力强,影响面大,既能为党政领导的宏观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又能引起被审计单位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通过“上审下”和“交叉审计”,能够有效地整合审计资源,提高社保基金审计工作质量,同时还起到了锻炼审计干部队伍的作用。因此,社保基金审计特别是在基层的重点县区要坚持“上审下”和“交叉审计”的组织方式,进一步规范审计工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高审计效果。

3.4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增强审计工作人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社会保障基金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老百姓的“养命钱”、“救命钱”,覆盖了社会的最基层、最贫穷和最需要关怀的特殊群体,体现出来的是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怀,这项工作开展得好坏、资金使用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用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好这项工作。同时,社会保障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方针相当多,而且还在不断的完善和出台之中,要搞好社会保障资金的审计,就必须全面理解掌握这些知识,强化业务学习也是十分必要的。

社会审计论文篇(2)

二、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报告鉴证标准

目前在国际上,CSR审计报告鉴证多采用自愿选择的方式,在国家层面上强制要求企业对CSR报告进行审计鉴证的只有三个欧洲国家。其一是法国,自2001年起法国要求公众公司将环境信息纳入年报,并要对这些环境信息提供第三方鉴证。其二是瑞典,从2008年起瑞典所有国有企业要公布经过第三方鉴证的社会责任报告。其三是丹麦,从2009年起规模较大的约1100家国有控股公众公司要将可持续发展信息纳入年报或者出具独立报告,且这些披露的信息必须经过第三方鉴证。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自愿披露还是强制披露模式,国际上并没有形成统一的CSR审计报告鉴证标准,这极大地增加了CSR审计报告鉴证业务开展的难度。考虑到专业会计人员对CSR审计报告鉴证的职业素质与能力的增长要求,许多国际组织或国家机构都开始或正在制定相应的标准,例如社会和伦理责任协会(ISEA)是全球最早颁布关于CSR审计报告鉴证标准(AA1000AS,2003)的组织,其制定的AA1000AS(2008)和国际审计与鉴证标准委员会(IAASB)制定的ISAE3000(2005)是国际上G250、N100企业最常用的CSR审计报告鉴证标准。IS?EA颁布的《AA1000审验标准2003》以及修订版《AA1000审验标准(2008)》将审验标准中的AA1000原则独立为一个单独的标准,包含三项原则,即:包容性原则、实质性原则和回应性原则,它是与利益相关者视角最为贴近的国际标准;IAASB的ISAE3000则旨在为专业会计师提供非财务鉴证业务应遵循的原则和重要的程序。此外还有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制定的G4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欧洲会计师联合会(FEE)有关可持续发展鉴证的系列讨论稿、必维国际检验集团(BV)和挪威船级社(DNV)的各鉴证标准。GRI指引第一版于1999年,2006年的第三版也就是G3指南中就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报告鉴证的建议,2013年的G4指南中对鉴证提出了更深层次与更具体的要求,建议企业选择外部鉴证。FEE(2002,2006)在其系列讨论稿中认为在可持续发展标准传播的早期阶段,应通过独立鉴证提高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可信度,增强股东的信心。我国目前对于CSR审计报告鉴证采用自愿披露模式,同时也没有专门的、统一的CSR审计报告鉴证标准,但是在审计报告鉴证的过程中除参考国际上通用的CSR审计报告鉴证标准外,还是应用了诸如《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验证准则》、《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等呈现本土化特色的审计报告鉴证条款。

三、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报告鉴证基础理论

1.从国外CSR审计报告鉴证基础理论研究情况来看,主要有:(1)对CSR审计报告鉴证概念的初步界定。Owen等将社会责任审计定义为“一个组织决定其对社会的影响以及衡量和向公众报告这些影响的全部过程”;CSR报告鉴证可以看做是为缩小报告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间的“信任差距”,从而由报告编制者以外的独立第三方对企业所编制的CSR报告进行鉴证的一种社会责任审计活动;AA1000AS中“验审”被定义为审验机构通过采取一定的方法和流程,根据适用的规范和标准,对组织公开披露的绩效信息及其管理体系、数据和流程作出评估,以提高组织公开披露信息的可信度。(2)CSR审计报告鉴证框架的研究,例如主体研究。在目前更多企业倾向于选择第三方独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CSR审计报告鉴证(Simnett,Vanstraelen&C.W.Fong,2009)的大流下,另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企业内部管理机构是CSR审计报告鉴证主要提供者,因此CSR审计报告鉴证应当由内部审计人员进行(Allegrinietal,2011;Ridleyetal,2011);二是发现存在管理者控制CSR审计报告鉴证的迹象,导致审计鉴证缺乏独立性,认为必要时应当让利益相关者参与到审计鉴证的过程中(Brendano’Dwyer&DavidL.Owen,2005)。(3)从不同角度分析报告鉴证的影响因素。PeregoP.和A.Kolk(2012)探讨了跨国公司如何采取保证措施来维持和发展企业问责制的可持续性,发现外部制度的压力和内部资源、能力是推动企业进行报告鉴证的基本因素;GaryF.Peters和AndreaM.Romi(2013)研究了可持续性治理特征对CSR报告自愿鉴证的影响,认为环境管理委员会的存在促使企业进行自愿的报告鉴证,并且多选择内部审计师进行审计,而首席可持续发展官对企业是否进行自愿报告鉴证并无影响。

2.国内关于CSR审计报告鉴证的研究刚刚起步,研究较少,主要集中于以下三个方面:(1)对CSR审计报告鉴证概念的界定。《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验证准则》中阐述了验证、保证和鉴证的不同定义,验证和鉴证都是保证的具体形式。在CSR报告—GATEs体系内,CSR报告鉴证是指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就报告符合《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纲要》的程度做出评价,就报告验证的基本过程和结果做出的公开声明,以证明报告披露的信息的基本质量和报告验证的真实性、独立性和公正性。张和平(2012)给第三方审验下了定义,认为CSR报告第三方审验是指由与企业不存在利益关系的第三方审验机构通过一定的方法和流程,根据使用的规范和标准,评价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信息,管理体系、数据和流程,以及报告遵循实质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平衡性等原则的具体情况。(2)CSR审计报告鉴证框架的研究,包括动因(刘钧,2013)、主体(周晓惠、许永池,2011)、模式(赵哲,2011)等。袁蕴(2011)、严培蓓(2011)、张庆龙等(2012)从第三方审验的目标、审验标准、审验的内容、执行主体、程序和技术、验审时限和审验报告等七个方面来构建上市公司CSR审计报告鉴证的框架。而在主体研究方面,我国不同于国际上百花齐放的观点,国内大部分学者都认为注册会计师应当成为CSR审计报告鉴证的主要提供者(黄彤,2012;张和平,2012),主要在于注册会计师可以提高鉴证质量,增强我国CSR报告的可信度和有效性(沈洪涛等,2010)。(3)对CSR审计报告鉴证影响因素的探讨。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沈洪涛(2011)的研究显示,企业社会责任表现能提升企业声誉;CSR报告能有效传递社会责任表现的信息,增强社会责任表现与企业声誉之间的正向关系;CSR报告鉴证并没有显著促进社会责任表现对企业声誉的作用。李正、李增泉(2012)运用事件研究法研究发现,CSR报告鉴证意见具有正向的市场反应,而董事会承诺不具有市场反应。

四、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报告鉴证风险控制

20世纪60年代,在研究以内部控制为基础的审计的过程中,美国学者首次发现了控制风险的问题,并建立了评估控制风险的措施(Brown,1962)。

1.审计风险及其控制。目前,对于审计风险的涵义各执一词,国际审计准则第25号《重要性和审计风险》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实质上误报的财务资料可能提供不适当意见的风险;国际会计师联合会(2004)则认为审计风险应为“当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审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认为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针对含有实质性错误陈述或重大错误陈述的财务报表不恰当审计意义的风险,由固有风险、控制风险与检查风险组成。而就审计模式来说,目前国际上采用的审计模式是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因为能够在越来越复杂的业务和审计环境下发现企业资产缺失的问题(Knechel,2001)。近几年来,学者也对审计风险进行了长足的研究,包括审计风险的定义(谢晓燕、黎菁,2013)、成因(岳向黎,2013)、对策(李露璐,2013)等。与此同时,审计业务约定书不规范、风险评估程序未得到有效实施和进一步审计程序选择不合理(王海燕,2013)等原因造成了很大的审计风险,我们不能单一地看“发表不恰当意见论”和“带来的损失论”(谢晓燕、黎菁,2013),应当通过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强化风险意识和谨慎、客观发表审计意见来防范审计风险(李述有,2012)。马春英和周允征(2011)以我国环境审计风险现状和面临的问题为基础,首次构建了我国环境审计风险模型,认为环境审计风险=外部风险(概念风险、准则风险、政治风险、环境风险)×执行风险(可接受的环境审计风险条件下的重大错报风险、环境检查风险)。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审计风险模式为: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下属的国际审计和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推行的审计风险模式(2003)为: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风险检查。

2.社会责任审计风险及其控制。社会责任审计风险即审计人员通过实施社会责任审计未能发现被审计单位所披露的社会责任信心中存在的重大错误而发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可能性(宋娜,2012)。关于社会责任审计风险的研究文献屈指可数,韩晓梅(2006)基于社会责任观探讨了审计风险的演变,即:审计风险=企业社会责任风险×企业经营风险×企业控制风险×财务检查风险×非财务检查风险×委托人满意度风险;郑晓青(2014)在审计风险基本模型的基础上,加入了行业环境、内部控制结构、社会责任审计内容、社会责任审计标准、会计师事务所等五个社会责任审计的风险因子,构建了社会责任审计风险模型。范妮娜等(2011)认为应该从审计评价标准、内部控制、审计人员素质及审计方法等方面加强社会责任审计风险控制。梁飞媛等(2011)从企业内外部考察社会责任风险的控制路径,认为一方面企业应将社会责任风险控制纳入企业风险管理和控制之中,另一方面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应做好监管工作。王清刚(2012)基于智能风险管理理念,分析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中的主要风险,主要从企业内部四个方面构建了风险导向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框架。

五、研究述评与展望

国外对于CSR审计报告鉴证的研究很早就开始了,一些欧洲国家甚至强制性要求企业进行报告鉴证,鉴证发展较为迅速,而我国的研究才刚刚起步,目前也才停留在自愿鉴证的阶段,进行报告鉴证的数量还比较少。国内外CSR审计报告鉴证的相关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仍然存在着问题,CSR审计报告鉴证研究仍是一个较新的、机会与挑战并存的领域。

1.CSR审计报告鉴证现状研究组织与学者齐头并进,研究成果丰硕。关于CSR审计报告鉴证研究现状方面,各组织的力量占据绝对地位,其中商道纵横和金蜜蜂等在这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时刻关注我国的CSR报告动态,可以成为各学者研究我国CSR审计报告鉴证的重要数据来源。重要的学者诸如沈洪涛教授,在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方面成果丰硕,尤其是在CSR报告鉴证研究方面,居于我国该方面研究的领头羊位置,沈教授对我国CSR审计报告鉴证的情况开展了深入的研究,为该方面的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

2.CSR审计报告鉴证标准未统一,研究较为表面。国内有关CSR审计报告鉴证标准的研究较少,且较少从实证的角度来分析CSR报告鉴证标准,几乎都是对国际上的CSR审计报告鉴证各标准的比较研究,并且没有考量我国国情,研究较为表面化。同时,各类国际和国内组织都相继出台了CSR审计报告鉴证标准,标准繁多也就意味着会促使各鉴证机构的鉴证依据选择自主性大且不统一,容易导致CSR审计报告鉴证结果缺乏可比性。可见,制定统一的鉴证标准亟待解决,未来应当加大对CSR审计报告鉴证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强度,以期更加有效地引导CSR报告内外部审计鉴证业务的开展。

社会审计论文篇(3)

当前我国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领域涉及内容较多,审计机关的人力以及财力投入不足,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力度不大。再加上重视程度不足,导致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制上存在的漏洞问题得不到及时的发现与纠正,而且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目前主要停留在合法性审计阶段,审计工作亟待完善。

(二)社会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工作不全面

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主要是停留在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与支出环节,还存在着审计不够细致深入,审查不全面的问题,不能充分全面的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不足之处进行反映。

(三)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还存在着缺乏全面完善的审计评价标准,现行的一些社会保险基金审计评价标准非常少,没有全面的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准则等相应的可操作性指导文件,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绩效的评价缺乏指导。

(四)绩效审计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有待提升

社会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工作与普通的审计工作有着较大的差别,对于审计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技能、政策理论水平以及研究分析能力都有着更高的要求。然而目前我国审计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以“财会型”的审计人才为主,对于公共管理以及行政作用发挥不够熟悉,不利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

二、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完善策略

(一)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管理体制

审计机关应该充分认识到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对于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推动我国社会保障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体系,尤其是提高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其次,为了便于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的开展有指导有遵循,应该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绩效审计法以及绩效审计准则,可以通过出台文件的方式明确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目标、内容、程序以及方法。

(二)确保社会保险审计工作的全面性

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应该分为保险基金的筹集、投资运营、支付以及影响四个方面开展审计工作。在基金的筹集阶段,重点是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是否及时、足额,程序是否合理,征缴比例是否适当等内容进行审计监督。在投资运营审计阶段,则重点是对投资运营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存在将基金用于贷款抵押等现象进行审计,以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为目的。在支付审计阶段则主要是对保险金的支付合法性、支出是否符合预算计划、领取人员条件以及领取数额是否符合规定等内容进行审计。在基金影响审计上,主要是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发放对参保群体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进而对社会保障水平进行评价。通过这几方面的全面绩效审计,准确的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全过程管理情况。

(三)构建科学的社会保险基金审计评价指标

在社会保险基金审计评价指标的制定上,应该遵循简明实用、系统性、可比性、适度性以及可测量性的原则选择评价指标。在具体的评价指标的选择上,应该包括经济型评价标准、效率性评价标准、效果评价标准、公开透明性评价标准以及真实合法性评价标准,通过这些评价指标,准确的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成本、收益情况、投资运营效果、相关信息的公开情况以及收支管理等程序规定的履行情况。

(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人才培养

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由于审计对象、审计方式的不同,因此审计工作也有着较强的特殊性,对于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审计机关应该在政策、法律法规、绩效审计专业知识、金融、投资运营管理等方面对审计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培训,提升审计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方面的专业技能水平。此外,还应该针对审计报告的编写等相关要求,对审计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能够在审计报告中提出更合理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建议和意见。

社会审计论文篇(4)

根据审计主体的性质分类,社会审计是非常重要的审计形式。社会审计独立性是社会审计在市场经济中存在的三个核心价值之一,是社会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基石,是社会审计的生命力所在。因此,研究社会审计的独立性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社会审计独立性方面现存问题

就目前我国社会审计发展的过程来看,不论是社会审计独立性环境、社会审计的外部监管和自律监管,还是社会审计组织建设及社会审计人员的素质,都在逐年提高。但就社会审计独立性的程度还远没有达到能够满足社会审计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为保持这种好的发展势头,根据个人的见解对目前我国社会审计独立性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1.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不够,致使我国社会审计客体发展不够,这便造成了社会审计独立性急需提高与社会审计客体发展不足之间的矛盾。同时在现实的社会审计中,又存在着社会审计需求不足与社会审计客体不完整的矛盾。

2.从公司治理结构上看,在我国也同样存在着由“所有者缺位、经理层越位”产生的失衡的委托关系。在我国,就上市公司而言,其审计关系的失衡表现得较为突出。这既是世界较为普遍的问题,又是一个带有我国现阶段发展特性的问题。

3.社会审计独立性的市场竞争问题。这是一个由各种因素共同导致的综合问题。其中既有市场经济发展的因素,社会审计客体方面的因素,公司治理结构的因素,还有外部监管的因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因素,等等。据湖南省在2003的所做的一次对社会审计市场整顿的情况可窥视我国社会审计市场竞争的全貌。全省有关部门和系统共废止违规协议66份,收取或变相收取的回扣50.72万元。从中暴露出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其主要表现在,一些单位和部门利用职权干预注册会计师执业,搞部门垄断,指定业务,不合理干预收费标准,并收受回扣,影响了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既扰乱了行业执业秩序,也滋生了腐败现象。

4.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结构治理问题。目前很多会计师事务所还没有真正建立和严格实施相应的质量保证机制。例如,没有建立起相应的质量复核保障机制,致使社会审计执业质量无法从根本上得到保障;同时与一般企业一样,会计师事务所也同样需要内部权利制衡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如果缺少了这些必要的机制,就可能激化内部矛盾,也同样会影响执业过程中的独立性。

5.我国社会审计收费的透明程度不够。导致社会审计独立性遭到损害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经济利益问题,而我国社会审计收费的不透明问题又较为突出,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将此问题单独列出研究解决。

6.社会审计人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社会审计人员素质的提高是这个行业永久的话题,这既是社会审计独立性的要求,也体现了社会审计这一行业的魅力所在。因此社会审计人员素质的提高既是一个近期急待解决的问题,又是一个长期的问题。

二、强化我国社会审计独立性的总体构想及目标

考虑到我国社会审计独立性的现状,强化我国社会审计独立性的总体思路应该是: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作为强化社会审计独立性的出发点和归宿,逐步培育起一个以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均衡的审计关系和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为约束的社会审计“需求方”,以决策者能以独立性作为决策导向、内部管理高效、拥有高素质的社会审计人员、数量和规模合适的事务所为社会审计主体的,以有效的政府监管和完善的行业自律为保证的社会审计市场,并营造一个对社会审计行业有着普遍关注和客观评价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为实现这一总体思路,应有与之相应的强化我国社会审计独立性的远期目标和近期对策。从远期目标来看,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

1.要提高我国社会审计的独立性,应以我国社会审计独立性环境的不断改善作为基础,以不断增加我国社会审计“需求方”作为客观前提。

2.作为与我国社会审计独立性相互作用的公司治理结构,其目标应确定为单一目标——“股东利益最大化”。在证券市场日益发达的情况下,这个目标即可理解为社会公众。这种利益的保护是促使社会审计保持独立性的目的所在。

3.均衡审计关系形成的标志在于能否通过采取某种措施弥补审计关系中所有者即审计关系中真正的审计委托人缺失的不足,割断公司管理层与社会审计人员的直接关系。目标可定为公司治理结构中设立真正独立并执事的审计委员会。

4.从提高审计独立性的长远目标看,我国应着力培养在承接业务的能力上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培育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品牌,以此带动我国事务所整体执业水平的提高。

5.完善我国社会审计的外部监管和行业自律。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可从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在全国人大或国务院下设专门的公共会计监督管理委员会。(2)机构的经费来源由财政预算单列。(3)在这个机构中分设行业监督标准委员会、行业监督处罚委员会及监督委员会成员任免与监督处罚复议委员会。(4)分委员会的成员应考虑吸收政府部门、出资者(股权和债权资本提供者)、企业、证券公司、中介机构(主要指注册会计师)的代表及高校科研机构会计学、经济学知名学者。(5)公共会计监督管理委员会应有权对监管部门之间的扯皮问题做出裁决,分清责任,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6.通过不断完善我国注册会计师的考试制度,扩大和提升社会审计人员的数量和质量,通过完善国家会计学院的教学方式,如建成一个灵活、快捷、方便的远程教育网络,使社会审计人员有更适合的进行后续学习的选择方式,从而保证执业社会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保持和提高。

三、强化我国社会审计独立性的近期对策

真正实现社会审计独立性不是在近期能实现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强化我国社会审计独立性在近期只有等待,社会审计独立性的强化是一项持续的工作,没有现在和近期的各项保证措施的实施,远期目标也很难实现。

为抓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给社会审计独立性环境的有效改善带来的机遇,笔者尝试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近期对策:

1.试点改革目前的审计收费方式。具体做法是:可以选择部分行业或地区的企业,规定这些企业将每年的审计费预交给规定机构(如注协或交易所),由审计收费部门或机构作为审计委托人,并承担审计费用。然后由这些部门接受政府监管部门或社会公众对审计费支出合理性的调查或质询。财政部可协同有关部门,通过采取试点的办法,去验证这些措施在我国的真实效果,然后再逐步推广使用。

2.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建议对现有的独立董事制度进行总结,并从委派制度、津贴制度及信息支持等方面加以完善。

3.明确定位、理顺关系,建立协调化的政府监管机制。(1)以法律、法规形式明确各政府监管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分工;(2)根据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以财政部门为主的现状,建立以财政部门为主导的部际协调工作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及部门内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减少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提高监管效能。

4.完善我国现有的涉及社会审计监督的法律法规的规定。(1)尽早出台对《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并使其与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刑法》等法律规定中涉及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不同规定保持协调。(2)根据国外对注册会计师的保护经验,将《独立审计准则》中所阐述的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合理保证等概念列入《注册会计师法》等更高等级的法律中。(3)建立“普通过失“、“重大过失“、“故意“和什么是“虚假财务报告“等认定标准。

社会审计论文篇(5)

一、审计机关应当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作用

许多征文来稿都从不同的角度,全面论述了审计机关和审计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应发挥的作用,提出要正确认识审计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责任;审计工作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和归宿,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是审计工作的基本职能和作用、是近几年改革发展的现状所决定的;为构建和谐社会,要确立政府审计的发展战略,明确政府审计的对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审计机关要积极发现和查处经济领域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加大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合理确定新形势下国家审计的职能定位;审计工作要增强服务大局能力,提高审计监督水平;要围绕促进全面发展,加强对财政、国有企业、公共投资效益审计,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和社会经济良性循环。

审计署昆明办谢新年同志认为,审计工作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要积极发现和查处经济领域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为建设和谐的财政经济秩序服务。经济领域中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往往以个人利用职权或者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条件攫取公共财物与他人财物为目的,它践踏了公平正义的分配原则,是和谐财政经济秩序中的 “毒瘤”,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障碍。审计机关要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要求,积极查处经济领域中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为和谐财政经济秩序建设扫清障碍。

山西省审计厅郝志远同志认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合理确定新形势下国家审计的职能定位,是当前审计机关需要回答的一个重大课题。首先要依法维护财政经济秩序,维护预算内外各项财政收入的征收管理秩序,堵塞财政收入流失的各种漏洞;依法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过程的监督。第二,要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廉政建设。要通过审计,注意发现资金运行过程中的不正常现象,从中发现利用职权、化公为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利用财政资金谋取私利,侵吞国家资财的违法违纪案件。第三,要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促进深化改革。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把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党政领导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重大问题作为审计的重点。要通过审计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审计署兰州办姚爱然同志认为,审计工作要增强服务大局能力,提高审计监督水平。审计机关要加大对政府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力度,促进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强化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大力查处那些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乱纪案件和问题,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要围绕推进国家重点建设,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围绕国有企业的改革,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国有企业进一步转换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揭露决策失误和损失浪费。

审计署广州办高翔和曾俊同志认为,和谐社会建设的核心,就是促进经济利益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合理分配。审计工作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注重社会的协调发展,围绕民生内容开展社保、农业等专项审计。要加大社会保障资金的审计,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社会协调发展。审计机关应当加强调查研究,适时调整审计重点和方向,加强对财政、国有企业、投资、社会保障、金融、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审计,更好地规范社会经济有关主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维护有关经济秩序,增进效率、效益和效果。

审计署太原办袁定聪同志认为,审计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经济发展状况、国家有关宏观政策措施和目标要求,在审计管理和决策上具备一定的预见性和超前性;在此基础上,还要结合审计工作的客观情况,找准审计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佳结合点。为此,必须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推进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促进经济法规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关注社会热点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问题。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的研究报告认为,审计工作要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和归宿,主要基于以下一些认识。第一,这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所决定的。构建和谐社会,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也是中国共产党巩固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执政的历史任务的重要条件。第二,这是审计工作的基本职能和作用所决定的。在构建公共财政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实现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构想,审计机关责无旁贷。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基础制度之一,也是公共财政最主要的职责之一。对于社会保障资金的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为构建和谐社会所做工作的重点之一。第三,这是近几年改革发展的现状所决定的。目前财政预算编制和审议的问题突出,细化部门预算、打造“阳光财政”的改革任重道远;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奠定和谐社会的制度基础问题突出;国有企业改革、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健全职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迫切。

甘肃省清水县审计局高爱民同志认为,审计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审计工作在推进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的正义与公平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审计监督,及时发现财经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体制,及时发现改革中遇到的法律法规滞后、影响和阻碍改革发展进程的问题。第二,审计工作在打造诚信政府、构建充满活力的社会方面可以发挥很大作用。

宁夏审计厅章建忠、金荣同志认为,加强审计监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审计监督对生产力和经济健康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审计监督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推动作用。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审计监督具有规范力和约束力;在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政治文明建设中,审计监督具有推动作用;在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审计监督具有建设作用。审计监督对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保障作用;审计监督对先进文化的建设具有彰显作用。因此,审计监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大有可为。

上海市审计科研所课题组认为,构建和谐社会,要确立政府审计的发展战略,明确政府审计的对策。要实现政府审计的经济监督职能,推进民主法制建设;通过审计监督和评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政府审计的发展战略包括思想观念的更新和确定重点的审计领域和内容。

福建省审计厅俞传尧同志提出,要正确认识审计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历史责任,就是在财政、金融、企业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监督、保证人民的财产、老百姓的纳税钱能够管好、用好、有效益、不流失;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中,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关注农村税费改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粮食直补等政策措施和资金落实,关注群众切身利益,把社会保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农民征地拆迁补偿费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减少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审计工作还要十分注意资源和环境的保护,从资源环保资金的使用到政策的执行,都列入审计重点,为营造人和自然和谐相处而努力。

二、审计工作发挥作用的重点领域

审计工作应当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作用,那么应当在哪些重点领域或者哪些具体工作中发挥作用?很多来稿都认为,审计工作要围绕建立公共财政制度,在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和规范转移支付上下功夫;要高度关注金融机构对构筑和谐社会相关的管理和运作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大力发展环境审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最终保障中国和谐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创新审计结构和审计领域,实行“三加一”基础审计和“四加四”(“四保”与“四民生”)针对性审计;要通过审计监督,促进“共同富裕”和社会公正公平的实现,求得社会发展的和谐。

太原市审计局杨玲同志认为,在财政审计方面,应围绕财政改革的几项大的内容,按照“大财政审计”的工作思路,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抓好对本级财政及各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和对各县(市、区)的财政决算审计。审计的重点是部门预算审计、政府非税收入审计、政府采购资金审计、农村税费改革审计等。行政事业审计的重点部门有两类,一是教育部门,二是有执法权和收费权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审计应着眼于促进社会保障预算的建立,对社会保障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的研究报告认为,过去几年审计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今后审计工作还要继续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首先,审计工作要为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做出贡献。第二,审计工作要围绕建立公共财政制度,在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和规范转移支付上下功夫。在财政审计中要关注财政安全,降低财政风险,保证财政的稳定是保证社会稳定的基础;要关注和分析财政支出的投向,以保证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落到实处;要关注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等等。第三,审计工作要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立企业审计的新观念,既要国有资产“流动”起来,又不能“流失”出去。

上海市审计科研所课题组认为,政府审计应重点关注用于教育投资的财政资金同国家经济增长的协调,兼顾可能性和必要性。关注教育资金的使用合理性与效果。从宏观角度应关注教育资源在地区、层次和结构上分布的是否兼顾各方利益和需求,是否兼顾当前和长远,是否保证重点。进一步完善对政府审计对社会公共资金用于社会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的审计监督。对“三农”问题,政府审计关注的主要应是两个方面:一是该由政府和财政兑现的政策和资金是否到位;二是这些政策和资金利用的效果如何,原因是什么,如何改进。

高翔和曾俊同志认为,近年来,我国在环保投入方面的资金巨大,必须加大对这方面资金的审计力度,保证资金的合理合法使用。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测算,我国在“十一五”期间投入的资金对改善环境质量的需要来说,还远远不够,必须精打细算,一分钱掰成两分钱花,这也必须要求加强审计,促进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

高爱民同志认为,强化审计监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可以从几方面入手。要强化财政金融审计,切实保持国民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强化政府绩效审计,切实加强政府建设管理和社会化服务的能力;强化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审计,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强化生态环境审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重庆市审计局课题组提出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四加四”审计模式。所谓“四加四” 针对性审计是指“四保”审计与“四民生”审计。“四保”是指社会保障、保“三农”、环境保护、保“第一生产力”。“四民生”是指:教育、医疗、就业、安全稳定。要通过审计监督,关注体制机制,促进民主法制制度与阳光政府的形成,促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求得行政权力运行的和谐。要通过审计监督,加强对垄断行业、部门的审计,规范经济秩序,促进自由竞争和社会福利总量的最大化,求得经济发展的和谐。

三、专业审计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

大多数来稿都认为,专业审计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并且从不同的专业角度具体论述了发挥作用的具体内容、途径以及理论意义。

(一)社会保障审计

许多征文来稿都提出,社会保障审计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

审计署社保司王中信同志的论文认为,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虽然取得巨大成绩,但是距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仍然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劳动者的“安全网”缺漏短欠;收入分配“调节器”的功能受限;经济社会运行“减震器”的作用脆弱。在这种背景下,社保审计更应当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有为有位。首先,要把握社保审计工作的基本方位。五中全会《建议》内容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社保审计在这一时期到底应做什么、可做什么、能做好什么?第二,要确立社保审计的新观念。李审计长曾指出社保审计工作家底不清的问题。“摸清家底”不仅仅是指对社保的基本数据的掌握,而是要对社保的现实状态、主要问题、原因所在、审计着力点做到了如指掌,做到心中有数。第三,明确社保审计工作的总体目标。新时期社会保障审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组织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基本掌握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收支规模、参保人员规模和管理现状,基本掌握全国及各地社会保障改革进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连续的审计监督,严肃财经法纪,推动社保、财政、税务、民政等有关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建立起有效的涵盖资金收入、管理、支出全过程的内控制度,最大限度地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减少挤占挪用资金的现象发生,推动资金收支和管理的规范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揭露在社会保障资金安排和分配过程中存在的不公开、不透明、随意性大等问题,逐步推动社会保障预算和监督体系框架的建立、健全和完善。

减少挤占挪用资金的现象发生,推动资金收支和管理的规范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揭露在社会保障资金安排和分配过程中存在的不公开、不透明、随意性大等问题,逐步推动社会保障预算和监督体系框架的建立、健全和完善。

(二)农业环保资源审计

要加大对农业资金的审计力度,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要通过审计监督,促进生态利益的最大化,求得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

那么,农业环保资源审计如何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作用,江西省审计科研所提出,监督好农业资金、增加农民收入是审计推动构建和谐农村的重要内容,优化环境、完善服务是必要路径。当前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呈现出全新的特点,一是审计资金量越来越大,二是投资渠道越来越多,三是资金拨付链延长,四是资金最终使用单位越来越多(点多面广的典型性特点进一步突出),五是审计范围已经打破了传统的行业区划,广泛涉及到财政、金融、企业、投资等诸多审计领域。为此,他们提出了“把握项目,盯紧资金,关注效益”的新思路,有效地打破了因行业区划给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带来的行业限制。

(三)金融审计

为构建和谐社会,审计机关要持续加强金融审计,促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重庆特派办叶才伦、彭芳同志认为,十六届五中全会特别强调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国有金融企业股份制改造,完善金融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提高金融业的资产质量、赢利水平和服务水平。和谐的金融审计环境通过金融审计与金融企业之间和谐的监督关系、利益关系和服务关系实现三个基本目标,但这三种关系往往蕴藏着诸多不和谐因素。金融审计应抓住金融领域中的热点、难点和倾向性问题,开展一些专题审计和审计调查,涉及货币政策的执行、金融监管、内部控制、资产质量等各方面。要结合问题产生的历史原因,与对其它银行、央行、财政、企业的审计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联系起来进行深层次的分析。

高翔和曾俊同志认为,据估计目前中国四大专业银行的呆坏账的比例在20-25%之间,如果银行风险一路累积,储蓄者总有一天会对银行体系丧失信心,引发金融风险。另一方面,中国加入WTO前五年过渡期将结束,对外资银行的政策限制将逐步消退,并随着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中国的银行体系极有可能受到外国投机者的冲击,由此可能导致中国出现银行恐慌和金融危机,从而威胁到整个经济的发展。因此,持续开展金融审计,摸清家底,防范和化解风险,防患于未然,对于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建立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基础。

(四)财政和投资审计

财政、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行政事业单位等专业审计也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加强对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资金审计,以形成全方位的审计监督体系,共同为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作用。

谢新年同志认为,在对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中,要在注重效率的前提下兼顾公平,看转移支付是否科学和规范,有无人为分配、长官意志分配的情况;要特别注意影响职工利益(如再就业资金等)、城镇居民生活(如特大自然灾害补助资金、城市改造居民房屋拆迁和农村土地收归政府所有后农民的安置资金等)、人民身体健康(如医疗卫生支出等)的资金的审计,每个审计项目都应结合工作特点,选择一、二项热点资金进行重点审计,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出制度方面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天津市审计局康燕同志提出,要开展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发挥威慑和警示作用。通过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促进项目建设单位合法、有效地使用建设资金,督促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堵塞漏洞,规范建设资金、项目核算和工程的管理;从法规、政策、管理体制、管理水平等方面分析影响资金使用、建设工期、工程质量的主要原因,分析评价项目的建设效果和投资效益,将审计监督职能贯穿于整个过程当中,监督关口得到前移, 使得发现的问题随时进行整改,促进项目建设单位合法、有效地使用建设资金,尽可能地减少和避免问题的发生,防范于未然,其审计监督的威慑作用明显,审计的服务与建设职能亦得以发挥,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五)加强对社会公共资源的审计

加强对社会公共资源的审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公共资源表现在资金方面,包括国债资金、环保资金、水利建设维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城建开发资金、养老保险基金、资金、赈灾扶贫资金、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基金、教育经费等。国家审计机关应注重加强这些方面的审计。

湖南省审计科研所课题组认为,在公共资源的审计中,应该注意掌握好审计依据。衡量公共资源的运用是否合理、有效,靠我们惯用的财经法规显然是太狭窄了,公共资源的审计依据或标准应有十分丰富的内涵与外延;其内容应涵盖技术、经济、环保、可持续发展等各个方面,形成综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在公共资源的审计中,还要用好审计方法。

四、审计公告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不少论文都谈到,审计公告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审计公告的力度。审计机关可以采用信息简报与专题报告等形式,向党委、政府和人大反映审计发现的制度缺陷。

中山大学张立民教授从理论上集中论述了构建和谐社会下的政府审计公开制度。他认为,从世界范围来看,积极有效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已成为国际通行做法和保障执政为公、审计为民的关键措施和标志性特征。从理论上看,审计公告制度的基本理念体现了民主、和谐社会的思想。天赋人权,公民是一切权力的源泉;政府的本源是公民,政府权力来自公民权利的让渡;信息公开是保护公民权力的有效程序。

审计结果公开,表明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心。但是,我国审计发挥明显作用的主要原因还是人的因素。民众对政府审计信息具有强烈的需求权,但没有得到有效的供给,其原因主要来自于审计机关的尴尬处境和政府有关机构的极力阻碍。总体上,我国审计制度在法律上的界定,体现了人民对审计的要求权,然而与比较发达的国家相比,从制度的有效性和效率来看,我们还存在明显的差距。为此,要建构审计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刚性规范政府行为。审计信息公开是一种行政行为,也是一种民主制度,更是一种民主的政治文化。审计信息公开行为的经济高效有赖于制度和文化的节约,制度规则促进公开文化的不断构建,同时又成为了公开文化的直接载体,而公开文化沉淀并内化在制度和组织行为中。它们互动互生,既互相联系又彼此制约,不断调整和协同,共同推动审计信息公开的实现。

五、创新发展审计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一些论文把关注的视角放到审计的创新发展上,提出审计工作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必须在审计理念、审计制度、审计内容、审计方法以及审计管理上进行创新,以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姚爱然同志强调,审计机关要增强创新能力,提高审计成果水平。要进一步更新审计理念,扎实推进效益审计,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水平,加强专项审计调查,发挥宏观服务作用。要积极稳妥地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增强审计透明度。在公告内容上,本着全面客观的原则,既如实披露审计查出的问题,也反映审计整改的效果,确保反映的情况客观、公正,做到对被审计对象负责,对社会公众负责。要增强依法审计能力,提高审计质量水平;强化依法审计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审计法规;要加强审计管理,提高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水平;推广运用先进的审计技术方法和手段,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增强审计执行能力, 提高队伍建设水平。

重庆市审计局课题组认为,在转型时期实现审计监督创新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创新首先要创新审计目标,审计工作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目标和归宿,要以构建和谐社会尤其是财经秩序的和谐作为思考整个审计工作的主要线索。

社会审计论文篇(6)

一、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预防功能作用

审计预防功能,是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作用的前提。就是要通过审计预防及早发现带有苗头倾向性问题,及早感知风险,提前发出警报,起到预警的作用。

因此,一要重点关注财金的安全。这不仅要关注财政资金的安全,通过强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财政决算审计,及早发现游离于财政预算外的政府性资金问题,及早发现虚列财政收入、财政支出问题,及早发现中央宏观调控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等。而且要关注国有资产的安全,要通过深化对现代企业单位审计,及早发现影响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隐患问题,以及转移侵吞国有资产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还要关注金融安全,要通过对金融审计监督,及早发现影响国家宏观调控决策及货币政策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金融信贷资金风险等突出问题,并查找分析金融机构资产风险隐患和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影响,以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安全。二要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过去强调审计要当好经济卫士,往往侧重于事后审计监督,而现在要求发挥审计免疫系统预防功能作用,这就必须将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突出事前审计,积极探索适应事前审计的措施和方式、方法。如:对财政资金重大支出项目的预算编制审计,增强财政预算的约束力,力求使重大的财政资金支出项目更趋合理、科学、规范。又如:积极探索对国有资产投资和各种国有资金项目投资事前审计,过去对国有资产资金投资项目审计,存在严重的滞后性,往往是项目建起来或项目建设完成后才去审计,其结果就是发现了问题也难以纠正,为时已晚。现在强调事前审计,就是要从国有资产资金投资项目立项、决策、投资项目设计方案、投资项目资金概算和投资项目招投标开始介入,并对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投资项目决算、投资项目效益实行跟踪审计监督,以免尽可能地减少投资项目决策失误和投资项目建设中的损失浪费。再如对捐赠救灾资金的审计,由于这些资金往往容易在收取捐赠救灾资金后入账、送达、分配等环节上出问题,所以审计必须要提前介入,加强审计监督,确保爱心捐赠救灾资金发挥真正应有效用,维护好受灾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揭露功能的作用

审计揭露功能,是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核心。要通过审计揭露违规、违纪、违法、经济犯罪、损失浪费、奢侈铺张、损坏资源、污染环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主法制等行为以达到惩戒目的。因此,一要克服以往在审计实施中,重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轻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重审计项目的完成,轻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移送;重审计项目的质量,轻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揭露等现象。二要将依法审计核实的关系到国家宏观决策、国家利益、人民群众利益以及社会稳定的情况和问题,通过《审计报告》、《审计信息》、《审计要情》、《审计专报》等形式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有些问题还可以向社会披露,以引起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力的措施医治经济社会运行中违规、违纪、违法的“病虫害”,铲除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以尽快修复健康。

三、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抵御功能作用

社会审计论文篇(7)

通过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审计的基本框架,让审计人员从总体上对所进行的工作有一个宏观的把握,在具体的审计过程中,按照框架按部就班地进行具体审计。

(一)确立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总体审计目标。我国认定社会养老保险的总体审计目标为:通过审计全面掌握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规模、基金结余分布及基金管理运行情况,揭露资金筹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加强基金管理和落实各项社保政策,保障基金的安全完整,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笔者认为,可以进一步把总体审计目标进行浓缩,概括为:1、安全完整:检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从征收到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无挪用、贪污现象等;2、准确性:与征收和支出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以恰当纪录;3、分类:与征收和支出有关的事项记录与恰当的账户;4、存在性: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上的金额是确实存在的;5、发生:记录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表上的金额确实发生。这仅是笔者个人的一点见解,随着社会养老保险审计工作的不断开展,审计的目标会进一步完善。

(二)计划审计工作。“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高效的审计计划有助于审计人员恰当地组织和管理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在计划审计工作时,审计人员需要进行初步业务活动、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在此过程中,需要作出很多关键决策。

1、初步业务活动。审计人员在展开审计工作之前,对所要审计的养老保险结算中心有一个初步了解。初步业务活动的目的主要有:(1)确保审计人员具备工作所需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2)了解养老保险结算中心的基本情况。

2、总体审计策略。总体审计策略用以确定审计范围、时间和方向,并指导具体审计计划的制定。在制定总体审计策略时,应当考虑以下主要事项:(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的范围;(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的时间。

3、具体审计计划。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的过程紧密相连,并且两者的内容也紧密相关。具体审计计划包括:(1)风险评估程序。审计人员了解被审养老保险结算中心,目的是为了识别和评估资产负债表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表的重大错报风险。在这里重点需要对养老保险结算中心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评;(2)计划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针对风险评估程序中所发现的重大错报风险领域,审计人员计划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该审计程序应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以上所介绍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的框架,这只是从宏观角度出发,下面将从具体的微观角度出发,阐述所实施的具体审计工作。

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具体工作

通过前面的准备工作,已经对所要审计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算中心有了一个总体性的了解,因此下面将根据所了解的情况实施具体审计工作。

1、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情况的审计。审查的重点为:一是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是否按法定项目和标准,及时足额征收,有无提高或降低征收比例、随意减免等问题;二是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是否按规定将基金存入财政专户,有无多头开户、账外存储、贪污私分等问题;三是基金的投资收益和基金的利息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有无将基金运营所得或收取的滞纳金存入账外、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2、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情况的审计。一是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基金,是否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基金,有无拖欠截留、擅自改变用途、贪污私分等问题。分析欠发和补发各项基金情况,找出造成欠发的原因;二是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是否按规定的范围使用基金,有无扩大开支范围,把不属于基金负担的支出列入基金支出;三是养老经办机构是否按规定的标准支付基金,有无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提高或降低开支标准的问题。

3、对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的审计。一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有无挤占挪用基金的问题。如有的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及上级主管部门为了自身的利益,违反规定随意挤占挪用养老资金,用于投资、放贷经营、搞基本建设等;二是以前年度审计处理过的问题,是否得到纠正,被挤占挪用的基金是否按规定清理收回;三是财政部门是否按规定管理财政专户的资金,是否严格审核经办机构提出的用款计划,及时批复社保经办机构的预决算。

4、对养老保险基金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政策性强,审计中应从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自身履行管理职责方面寻找突破口,重点审查各项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对比实际情况,分析有无执行政策不到位,影响基金征收、管理、支付的情况。

社会审计论文篇(8)

(一)审计监督体制不完善,影响国家审计监督职能的发挥社会治理模式创新主要强调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政府、社会非营利性组织、市场化组织、公民都是其社会治理主体,而国家审计具有监督的职能,国家审计的监督具有综合性,是全方位的监督。国家审计可以依法对其进行监督以促进透明政府的建立、社会非营利性组织和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运行、公民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但目前面临的现状是:我国的审计监督体制不完善,不能够完全适应现有的管理体制,比如现有的领导体制实行对审计机关双重领导,影响了国家审计的独立性,审计的监督职能很难发挥其作用;审计监督体制缺乏外部监督机制,如人民群众监督、社会组织监督、舆论监督。审计机关与当地的经济利益是密切联系的,若缺乏外部的监督机制,只有审计机关内部的监督很容易造成监督职能的减弱。

(二)政府职能定位不明确国家审计职能的发挥离不开政府职能,两者有密切的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国家审计服务于政府职能,是政府职能实现的工具。政府职能的定位会间接地影响到国家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当前,在一些地方,政府机关行使政府职能时定位不明确,如有的地方政府机关行使政府职能时出现越位、错位、缺位等现象。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国家审计的独立性、权威性,使国家审计职能不能得到充分有效地发挥。

(三)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现代国家审计是民主和法治的产物,其监督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监督。在多元化治理模式中,要想使社会更加民主,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民主职能需要具备相应的法律法规。民主的实现程度取决于相应的法律制度,所以可以通过依法审计使国家审计职能切实有效。但是,我国的审计法律制度仍存在着不足,导致审计独立性减弱、审计人员准入机制存在缺陷、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定存在着冲突、法律责任不够具体等。

(四)审计技术落后,影响国家审计职能发挥在多元社会治理模式下,要想审计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审计技术必不可少而且非常重要,审计技术程度的高低影响着审计职能(比如监督职能)能否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国家审计是一种政府行为,同时也是一种技术活动。审计人员在审计的过程中运用先进的技术可以提高审计效率,节约审计资源。但目前我国大多数地方仍采取传统审计技术,使得政府审计人员效率低下、审计成本较高、审计资源不能够得到充分的利用,进而影响治理的成本和效率。

二、实现国家审计职能充分发挥的途径

实现国家审计职能充分发挥的途径,需要完善审计监督体制,科学界定国家政府职能,完善相关的审计法律法规制度,提高审计技术,创新审计工作方法,吸引社会公众参与国家审计。

(一)完善审计监督体制完善审计监督体制,充分发挥国家审计职能,在领导体制管理方面需要做到:首先,可以考虑将审计监督机构直接分离出来,成立一个专门的审计机构并直接接受人大的领导,对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其次,可以考虑改变现有审计机关的任免方式,如提高任免规格、延长任免时间等;再次,实行省级以下的监督机构垂直领导,不受当地政府的制约,实现管理和监督职能相分离,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在外部监督机制方面,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社会组织、舆论的监督,完善相关监督机制,更好地适合多元社会治理模式。

(二)科学界定政府职能针对有些地方政府机关行使政府职能时出现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应该明确定位,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科学界定政府职能,以促使其职能真正到位,确保国家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进而使国家审计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首先,政府要简政放权,在微观方面的管理职能要弱化,进一步放权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让市场也作为主体参与社会治理;其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完善相关的基础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等,为市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再次,提高政府的宏观管理效率,积极发挥政府对市场的引导和规范作用;最后,在多元社会治理模式基础上,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形成政府、社会组织两种主体相互配合的强有力的宏观调控体系,完善多元治理机制。

(三)完善相关的审计法律法规制度依法审计,是国家审计职能的根本保障。只有依法审计,才能确保审计工作的权威和地位。因此,面对当前审计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结合国家审计工作的实践,必须加以完善。首先,集中改进管理体制,保证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和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其次,完善审计人员准入机制,严格控制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及其负责人的准入途径;再次,努力解决现有法规之间的冲突问题,既要考虑审计法律内部法规之间相互对应,也要考虑审计法律与外部法规的协调性;最后,细化审计法律责任,主要是审计机关和审计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严格审计执法,规范审计监督行为。

(四)提高审计技术,创新审计工作方法鉴于要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合作治理模式,实现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国家审计职能服务于社会治理,国家审计应进一步提高审计技术,创新审计工作方法。比如跟踪审计、连续审计法等已取得良好经验的做法应该大力地进行推广,而不再是因循守旧,采用以前的传统的周期性审计法,要充分利用审计的成果,从而提高审计的效率和审计的质量。此外,在国家审计中要贯彻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有利于审计监督职能和评价职能的发挥。

社会审计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2-0146-02

一、社会责任审计理论结构的构建原则及要素分析

(一)构建原则

1.完整性。完整性原则,一方面包括理论结构的完整性,即在这个框架中不仅包括作为审计理论体系基础的审计基础理论,还包括与审计实践密切相关的审计应用理论;另一方面,指的是构成要素的完整性,即在这个框架中应该包括审计理论体系中的所有相关的要素[1]。

2.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社会责任审计理论来源于实践,反过来又指导实践,它们是相互作用的关系。虽然我国社会责任审计的实践落后于理论的发展,但是不能把二者分离开来,否则就是空洞的、不科学的。

3.易操作性。社会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其审计对象――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的特殊性,即使是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也不一定能圆满完成任务。因为在这种审计过程中,仅仅掌握一般的审计知识是远远不够的,社会责任审计人员应该是真正意义上的综合型人才,所以他们才能应付内涵丰富的企业社会责任。因此,有一个易于理解的社会责任审计理论结构,来指导实践,使得社会责任审计实践易于操作、顺利推广,是至关重要的。

(二)要素分析

1.社会责任审计目标。指的是在社会责任审计环境下,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根据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的要求,审查和评价审计对象所期望达到的理想境地和最终结果。社会责任审计目标包括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2]。

2.社会责任审计环境。指的是一定时空状况下,审计主体对审计客体实施审计时所面临的各种宏观和微观因素之和。宏观因素包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社会、教育、文化、等方面。而微观因素则是一个企业自身所面临的关于社会责任的各个方面。

3.社会责任审计假设。它是在社会责任审计实践基础上归纳总结出来的,但是又不是社会责任审计实务的一般归纳和描述,而是由概念、判断和推理构成的逻辑关系以及这些逻辑关系的高度抽象。社会责任审计假设是建立社会责任审计科学的先决条件[3]。

4.社会责任审计准则,是社会责任审计人员在开展社会责任审计工作时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也是社会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权威性判断依据。社会责任审计的标准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应履行社会责任的法律规范,二是法律条文没有明确规范的但社会一般公认的规则。社会责任审计标准体系主要应由污染控制标准、噪音控制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就业水平标准,职工教育和培训投资标准、生产安全保障标准、社会保障标准等组成,作为审计判断的依据。

5.社会责任审计风险,指的是审计人员对重大错误的被审计的社会责任事项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而遭受损失或不利的可能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一般意义上的审计风险,即对存在重大错误的被审计事项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二是因法律诉讼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即因前一种可能性的发生而使审计师面临诉讼并遭受损失的风险。

6.社会责任审计程序,是审计人员对审计项目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过程中所采取的行动和步骤。社会责任审计程序应该分为:社会责任审计准备阶段以及实施阶段。其中,准备阶段包括:熟悉审计环境,编制审计计划方案及预算等。实施阶段则包括:根据初始评审的结果以及收集的第一手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对信息资料和相关系统作出评价和鉴定等[4]。

7.社会责任审计方法,指的是审计人员在利用相关审计资料以得出审计结论的过程中所采用的技术和手段。在不同的审计程序中应使用不同的审计方法。在审计准备阶段一般使用的审计方法是直接观察法、查询法、调查法(面谈或问卷调查);而在审计实施阶段可以采用的方法主要有询问法、内控制度调查表法等。

8.社会责任审计报告,是指审计人员正确运用自己的专业判断,综合所收集到的各种证据,根据所选定的审计依据形成正确的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过程。报告阶段是前面工作的总结,审计报告的优劣关系到审计成果。

二、社会责任审计理论结构框架的具体构建

(一)逻辑起点的选择――社会责任审计目标

所谓逻辑起点,是指开展某种逻辑体系的渠道和途径,是构成社会责任审计体系的出发点。笔者认为,以社会责任审计目标作为逻辑起点是比较合适的。审计目标是审计活动的既定方向和要达到的预定结果,它具有包容性和稳定性等特征。

(二)具体构建

根据以上分析,试拟出社会责任审计理论结构的基本框架,如下图所示。

(三)构建分析

1.社会责任审计环境受制于审计目标,不能超越审计目标随意构建。审计系统的运行通过目标来适应环境,目标表明了为什么要设计这一系统,是决定审计环境这一要素的基础。审计目标直接反映着审计环境的变化,而审计环境不是最抽象的因素,经常变动缺少稳定性,不适合作为逻辑起点。所以说社会责任审计目标决定社会责任审计环境,审计环境应列为第二层次[5]。

2.社会责任审计假设是在实践工作中总结归纳出来的,目前还无法对其本身从逻辑上加以证明。虽然它是社会责任审计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责任审计结构赖以建立的基础,更是开展审计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但是应该列于后一个层次,因为不可能依据审计假设来推导出审计目标和环境。

3.社会责任审计准则在理论结构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审计准则在审计假设的基础上产生,是对实践的提炼和总结,是对审计实务的成文性具体指导规范[6]。

4.社会责任审计风险是连接审计理论与实务的桥梁,是审计应用理论的开端。审计风险、程序与方法、报告受制于审计标准,是在具体的审计实践中运用的知识体系,依照社会责任审计准则要求,运用相应的审计方法实施审计程序,最终形成社会责任审计报告,作为社会责任审计行为的最终结果[7]。

参考文献:

[1] 蔡春.审计理论结构研究[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21.

[2] C W 尚德尔.审计理论[M]. 汤云为,吴云飞,译.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98.

[3] 罗伯特 K 莫茨,侯赛因 A 夏拉夫.审计理论结构[M]. 肖泽忠,冯跃,等,译.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1990:32.

[4] 徐政旦,谢荣.审计研究前沿[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122.

社会审计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40-0107-02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的体系结构

社会经济体制的不断变化,要求产权保护和人权改善工作也随之推进,目前中国的审计制度体系结构大致分为:①审计制度分为显性制度和隐形制度,其中隐形制度提供了激励功能的正负向约束和使预期成为可能的有效信息,显性制度和隐形制度共同具备促进经济发展、规范政府行为、协调利益冲突、维护社会秩序等制度功能。②中国审计制度的功能具有结构性,并且功能之间具有交叉的部分,首先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制度功能,以《宪法》规定的公共产权保障为依据,对国有企业产权进行保护,针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促进经济的稳步发展。其次是规范政府的行为,保护国有企业产权和保障中央政府的宏观经济条件,同时落实责任审计工作到领导干部经济当中,有效约束强化地方政府及企业公共资源支配权。再次是协调利益冲突,表现为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审计法》为基础,一方面要根据《审计法》相关条例,扩大审计范围;另一方面是推行以政府为主导的绩效审计,从而落实好国家科学治理机制。最后是维护社会秩序,一方面是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保障公民信息权利,促进人权改善,也属于协调利益冲突的制度功能之一;另一方面是强化审计免疫功能,通过创新提高审计社会效率与效果。③审计制度的机构体系具有推动的力量,政府自上而下和公民主导推动,审计机关协调配合辅助推动,而市场则是自我演进。在推动的过程中,存在强制性变迁和诱致性变迁,前者是适应市场化经济建设的需求,在政府职能发生巨大转变时,可以通过加快社会民主进程和兴起新的公共管理,在战略性的高度推动中国经济崛起,审计机关只有关注民生和人权,才能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事业发展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的基础条件

2.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的理论基础

新中国审计制度建立以来,审计理论研究一直是审计署党组的重要工作,多年来的立足中国实际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使得审计制度理论探索和创新取得了可圈可点的研究成果,在审计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其中“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理论在审计制度建设工作中得以广泛推广,早在党的十七大就明确指出:“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中国审计制度历经3000多年的发展,迄今为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已经走过28年的发展历程,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审计实践经验,在审计理论研究的过程中,解放思想和勇于创新的理论精神一直支撑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工作的开展,打破了条条框框的束缚,在思想观念、制度机制、方法方式、学术观点上创新,使得审计制度的发展符合客观实际规律,从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体系的构建作出科学判断。

2.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的法律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的法律基础是《宪法》和《审计法》。首先是《宪法》,是保障公共产权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武器。在新中国成立后一段时间,监督工作以政治监督为主,中国没有独立的国家审计机构,直至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计划经济体制才逐渐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经济领域中由此也出现了不少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财政领域,法制建设的加强已经势在必行。因此在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国家审计制度”赋予法律形式的名义。为了适应中央对部分地区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1983年《国务院批准审计署关于开展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请示的通知》和1985年《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为审计工作的规范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审计工作的初步阶段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保障作用。其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该法为1988年11月由国务院第21号令,是中国审计领域的首份法律性文件,为国务院各个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审计提供了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保障,与此同时,国家审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促进国家财政收支监督工作的深层次发展。在1994年8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成为中国审计领域最高层次的纲领性法律法规,也奠定了财政审计在国家审计工作中的地位,国家的审计范围从以往的下级政府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扩大到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2.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的文化基础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的文化基础表现为:首先是审计制度的发展环境、背景和条件,除了理论基础和法律基础,审计制度将人民根本利益和国家安全作为审计工作的根本目标,这也是审计工作的功能定位,有利于国家治理系统的预防、揭露、抵御功能的发挥。其次是审计制度“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这是审计制度使命和核心价值的具体表现,我们只有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将审计的实践内涵不断丰富和完善,方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的完善。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的发展策略

3.1加强审计理论的研究

①细化研究方法,打破传统审计的框框架架,倡导审计理论方法的多样性,通过各学科之间的互相参考借鉴,并结合实际案例研究和调查研究,将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等学科融入到审计学科当中,拓展审计实务工作的思路,使得审计理论研究工作更加深入有效地开展。②广纳百家之言,鉴于目前审计理论的同化现象,笔者建议审计工作要参考、借鉴和采纳媒体报道的关于审计工作的建议,打开“百家争鸣”的局面,为学者、工作人员等提供“进言”的渠道,提高理论研究的质量。③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同时,也要秉着“去伪存真”的态度,结合中国审计工作的现状和实际需求,立足国家审计制度的基础上,总结审计的经验,重心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审计理论研究分析上。④将辩证思维的哲学思想应用到审计理论的研究中,强调审计的相对独立性,在一定的条件和环境中,以国家审计工作大纲为前提,掌握本地审计的规律,针对性提出具体的思想理论水平,使得审计理论朝着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向深入发展。⑤理论联系实际,倡导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到审计工作的实际,系统性总结审计实践经验,从中探寻规律性的东西,并总结成理论,真正发挥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

3.2认真履行审计职责

①跟踪审计党中央扩大内需的各项政策措施,组织专项的审计调查,尤其是对于重点的投资项目的灾后项目,要审计调查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情况和企业的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并定时跟踪分析商业银行的新增贷款情况。而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则要根据审计署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审计和调查扩大内需政策的落实情况,实行省区同步跟进和上下联动的审计模式,并建立审计、监督、财政和发展改革等部门之间的实时通报制度。②分析财政、金融、民生、环境等社会经济运行中的薄弱环节,通过消除和预防潜在的风险,提高国家经济的安全系数。一是重点检查地方政府的债务情况,找出负债规模大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原因,从而提出规范地方债务管理和防范财政潜在风险的具体建议。二是根治金融机构的内部监管问题,寻找金融机构业务上的漏洞和潜在的风险,提出金融监管和合作的具体建议,促进地方金融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三是抽样审计调查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针对企业存在的资产质量水平低下和融资决策不规范等问题,提出具体的改善建议,并将审计结果和提出的建议反馈给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为审计工作的政策支持提供你依据。四是强调民生工程和资金的使用效果,对农民的补贴、安居工程等民生项目的资金进行审计调查,跟踪资金的运转情况,尤其是针对资金闲置、资金挤占、资金挪用等问题,要进行重点审计,真正发挥惠民政策的积极作用。五是做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审计,严处非法征地和越权审批的违法行为,促进地方产业合理性和经济的精细化发展。③创新反腐倡廉的体制制度建设,一方面是严肃处理违法违纪的经济犯罪行为,譬如大规模转移资金、骗贷等非法行为;另一方面是深入分析政策和制度上的漏洞,提出规范性的改革建议。

3.3加强审计队伍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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