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道德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2 17:33:53

社会道德论文

社会道德论文篇(1)

一、“德法并举”是科学治国方略的内在要求

德治与法治同为治国方略。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紧密结合,既是依法治国的需要,又是以德治国的要求。对于制约人的行为来讲,道德主“内”,法律主“外”;对于抑制人的犯罪来说,道德治“本”,法律治“标”;道德扬善抑恶,法律惩恶扬善。法治是德治的升华,德治是法治的思想前提。道德因素存在于法治的各个环节,它不但是法治的基础,产生观念上的影响,而且发生规范和制度上的作用;它指导法律的制定,辅助法律的实施,促成法治的实现。它贯穿于法治的全过程,形成法治运行的内在动力,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着法治的恒久的活力。同时,道德也需要法治的保障。二者一刚一柔,如车之双轮,鸟之双翼,共同形成完整的社会规范系统和调控手段体系。

同志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同志把属于精神文明的道德建设和属于政治文明的法制建设都放到治理国家基本方略的高度来论述,并且强调二者的结合,将其上升到理论和实践的高度,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它是党中央在深刻总结国内外治国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科学论断,是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治国思想的新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贡献。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二者的结合,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完善有治国特色的治国体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法治秩序的最低实现形式——法律之治

博登海默说过:“虽然法律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具有高度裨益的社会生活制度,它像人类创造的大多数制度一样也存在着某些弊端。如果我们对这些弊端不引起足够的重视或者完全视而不见。那么它们就会发展为严重的操作困难。法律的这些缺陷部分源于其保守的倾向,部分源于其形式结构中所固有的僵化呆板因素,还有一部分是源于与其控制作用有关的限制方面。”

在立法上,法治的基础是完备、清晰、明确、统一的法律条文。但是由于法律不可能完全预料社会生活中所发生的事情及人类不可能用语言包罗、穷尽所有行为和事件,因此,法律对于社会发展而言永远是滞后的,法律也永远是不可能完备的,而只能是不断完善的。

在执法上,法律条文不可能对所有问题都作出明确的规定,不得不赋予执法者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赋予了法律一定的灵活性,但同时也使执法者滥用自由裁量权成了可能。

除了这些明显的弊端,法律还有一个更根本的缺陷,即法律不能治本,所以法律虽可以至上,但不能万能。法律只能规范约束人们的外部行为而无法深入人们的内心世界,它不能造就服从规则的品质,而这种品质却是法律得以运行的先决条件。法律可以规定人们必须履行的义务,但服从法律的义务却不能由法律作出,只能由道德完成。对于法律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和法律义务,而是服从法律的品质,如果没有服从法律的品质,法律就不会获得也不能实现其精神价值,即对正义和公正的追求。可以说,现代中国之所以有法制却难以实现法治,就是因为缺少“服从法律”的“一般义务”。

因此法律本身存在的僵化性和滞后性等缺陷,只是一种对人类的最低程度的文明要求,而且要依靠强制力来保证,社会为此付出高昂的物质成本和效率成本。高度依赖法律的惩罚性、强制力维护的法律秩序只是法治秩序的最低实现形式,并且存在难以克服的瑕疵。法治要获得持久的生命力,需要寻求一种更高级的实现形式。

三、法治秩序的高级实现形式:道德之治

法制的历史告诉我们:徒法不足以为治,繁法也不足以为治。社会成员的道德自觉、自律是法治秩序的基础与归宿。如果社会成员缺乏对法律的信仰和道德自律,不能将“外在法庭”变为“内心法庭”,社会就无法形成法治氛围,也就不可能构建良好的法治秩序。现代法治要形成自觉、自律、理性的法治秩序,须臾离不开社会成员的自觉自律。任何法律,其精神与价值必须深入到人们的心灵中去,使外在的法律规范变为内心的价值与行为准则,进而把法律视为人类共同体得以共存与发展,个体获得安全与保障的基本保证,这样才能形成认同、尊重、服从法律的自律行为。

一个社会要形成良好的法治秩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提高和改善人们的道德水准和社会风尚。正如有外国学者指出的,狭隘地依赖重视惩罚的法律理性,其结果就是人们普遍地采取只遵守法律条文,寻找法律漏洞的策略从而逃避惩罚,对此就需要严格先前的法律,弥补漏洞,而这会使法律变得更加严厉。如果所有人都把自己的事业发展限制在法律的范围内,那么生活就会变得不可忍受。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奴役而不是带来自由”。由此,一个规则体系如果没有社会成员的自愿合作,这种创制的权威,法律和政府的强制力就不可能建立起来,而伦理道德对于社会价值观的优化和整合,对于社会有序发展和文化的进步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道德不仅是一种自律,更重要的是一种对人类文明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一个道德水平高的社会,必然是一个运转成本低、效率高,而又充满人情味的社会,这正是法律所办不到的。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德自律乃是法治秩序的最高实现形式。

四、积极探索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具体途径

在现实生活中,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在多种因素影响下,必然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它们是可以结合而且必须结合的。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实现法治秩序必须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全面、准确地认识和领会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思想,避免认识上的任何片面性。二者结合起来是完整的治国方略,而不是可以彼此分开的两个方略。法治起到的是外在地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不能内在地遏止和感化人们的思想动机。法治只能在“最不敢”的层次上遏止各种犯罪行为,而难以在更深的层次即“该不该”、“愿不愿”、“有没有”的原始动因上遏止犯罪心理。只有坚持法治与德治结合,标本兼治,才能有效地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2)根据时代的要求,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赋予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新的内涵。今天我们倡导的法治,是各级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要按照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来治理国家。我们所主张的德治,是中国社会先进文化建设的范畴,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先进的思想文化、道德观念、理想信念。我们要结合社会现实,大力倡导大众化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使社会主义德治更加充分地表达广大民众的利益、愿望和需要,使其更活泼地流淌进社会生活的每一块土地,以帮助更多的人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在全体人民中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

(3)要运用立法、执法、法制宣传等手段,促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

一是立法要重视法律的道义基础,司法要体现社会主义的道德要求。法律不能违于理,背于德,没有道德支持的法律,只能是内在残缺的法律,只能作为权宜之术被运用。我们实行依法治国的目的在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依之法必须是良法。唯有良法,才能满足人们对利益分配合理性的要求,从而才能为人们所遵行。立法对实现法治国家的价值主要在于为其提供良法,而良法的产生必须依赖于道德提供的保障。通过立法,直接把社会主义道德中最低限度的义务法律化,使之从“软约束”变为“硬约束”。

二是公正执法,增强公民的道德意识。立法只是国家治理的一个前提,如仅有善法而不循法,立法则无异于虚设之条文。公正执法是依法治国的一个根本环节,也是衡量法治国家的一块试金石。公正是建立在道德之上的,无道德就无公正,“厚德”才能“载法”。

另外通过公正执法来提高公民的道德意识,如通过政务公开、审判公开,既可增强公民的监督意识,又可强化公务人员的廉政意识;通过惩治不道德行为,既可增强公民对国家、社会的信任意识,又可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通过打击制造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可以促进职业道德等。

三是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培养公民的法律信仰,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奠定道德基础。美国比较法学家伯尔曼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信仰是法治建设的核心要素。个人乃至社会法治信仰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依法治国的进程,有时甚至在其中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法治,作为奠定于现代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基础之上的理想治国方略,其要义不只在于完善的法律制度及其严格的执行和遵守,更在于法律及其运作过程中所内含的法治理念——民主、自由、平等、人权价值的要素和取向,立法所表现出的具体的法律条文不过是其外表,支撑法律的精神、理念、原则与价值才是法治化的筋骨和精髓。”“法律信仰是法律意识现代化的最高目标”,“法律意识培养的最高境界是公民对现代化法律的普遍信仰,法律信仰是公民法律意识修养的综合体现”。“公民对法律全身心的拜崇也是法律文化建设最难达到的境界”。因此,培养公民的法律信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完成的任务。

(4)道德建设要把遵纪守法作为公民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提出,使法治和德治相互渗透,相辅相成,建立道德和法律的良好转化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道德规范,并务使其落到实处。道德是法律运作的基础,为法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对于一个法治社会来说,人们对基于道德的理解、接受、认同是人们理解、接受、认同、遵守法律的充分必要条件。一个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的人,会把遵守法律作为自己的道德义务,即使在有机会违法并可以逃避制裁的情况下,也会依法办事,即所谓的“内在守法”。一个社会的道德水平越高,内在守法意识就更强,建立法治社会的可能性就越高。

社会道德论文篇(2)

(一)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次深刻的法律和体制变革。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就要与之相应的法律来保障。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前提,也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维持国家稳定的客观需要。社会的和谐发展,呼唤着法治的建设,同时法治的建设又促使了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要加强立法工作、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修改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依据各项基本法律所需的具体条件,建立一个相对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法律体系。一是要树立全新的立法理念。“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句话对法律的认识虽然具有片面性,但也说明了法律与道德具有一致性,法律与道德是相辅相成的,法律不能脱离道德的基因,法律是“正义”的体现。基于构建和谐社会角度分析,要注重树立现代法治理念,将社会主义道德因素与依法治国思想结合起来。二是要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立法法》及立法程序,不随便简化立法程序,加强立法工作的相互协调,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建立多种渠道,让广大公民参与到立法之中。同时,要加强科学论证、进行全面调研,提高立法的质量。三是要注重法律的实效性,注重法律清理工作。要基于提高立法质量的前提,及时做好现行法律的清理工作。目前我国现行的有效法律中,有些法律需要进行一步完善和修改,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难以通过国家强制力实施。另外,一些地方法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已经不适应当前社会的需要,有的规定则与上位法相关规定不一致,有的法规缺乏实用性、形同虚设,因此要全面、集中清理现行的法律法规,把重新确定修改、废止旧法规与制定新法规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四是要考虑法律的前瞻性和适度性。制定法律法规时,要考虑到现实可行性,要以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为基础。但同时在立法、执法过程中,不能朝令夕改,这就要求法律具有前瞻性。因此,要把握好法律的现实可行性与适度超前性的关系,法律必须符合当前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需要,又要留有一定的空间。

(二)健全和完善法律运行机制

一个国家“法治”建设是否成功,不是看规定了什么,而是要看在社会中如何实施这些法规。因此,法律要运用于社会和国家的治理中更为重要,其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要从以下方面健全和完善法律运行机制。一是要改革执法体制,实现规范、公正、科学执法。依法行政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法制健全与否的重要标尺。实施有效的行政执法活动,能够将抽象的法律规范转换为具体的社会行为,发挥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作用。二是,改革司法体制,切实解决司法公证问题。这就要实现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的独立。比如,审批机关的人民法院就要优化法院的职权配置,确保下级法院能够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确保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的范围,完善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构建科学的审级体系。三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相关部门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引导公民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强化公民的法制观念,使得公民能够知法、守法和用法。然而,提高全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多种途径,除了相关政府的普法教育,还要可加强法学教育和研究,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和司法实践来进行普法教育。

社会道德论文篇(3)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高度重视道德建设。人是社会生活的主体,更是和谐社会的主体。同志说:“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

一、明确道德底线,遵守道德底线

要构建和适应谐社会的道德体系必须首先从反对不道德的现象做起,从最低的最基本的道德建设开始才能一步步地构筑起符合社会发展的道德。因此,道德底线纳人了我们的视野,成为构建我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道德的一个基点,成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切入点。

道德底线,就是善的最低、最基本的层次。是人们有益于他人与社会的最起码的社会要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在履行社会工作的过程中,必须要遵守一个底线,并且我们不能超越这个底线。这个底线是让我们的行为保持着对社会是有利的而不会对社会及其他人产生影响和损失。道德底线对人的行为约束具有最低限度性。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迅速推进,外来思想文化和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都对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这样的大碰撞的时代,不同的价值选择都获得了被尊重的空间。这样带来的负面影响使得价值折中和多元妥协中模糊了一些基本的道德判断。许多主流价值被遮蔽和消解,绝对价值被相对主义所颠斑,墓本的是非、善恶、美丑界限被杂乱无章的多元价值所混淆。任何一个民族、一个社会,都需要一定的道德标准来维系。凡事皆有度,如果道德下滑超出了底线,就意味着整个社会将因此有可能失去行为标准。

所以构建新的道德体系首要的任务是确立道德底线,确立基本的善恶是非标准,在社会公德领域,职业道德领域,和家庭领域都应该建立起最基本的善恶标准。不能让我们的道德底线一再的下滑。社会舆论不应当对超出道德底线的行为予以姑息纵容,要坚决的予以谴责。这样才能树立社会正气,才能有可能改变目前道德行为大量失范的可能。如果我们整个社会都对一个基本的善恶都不明确,一再的姑息原谅,甚至理解与同情不道德的行为,那对于我们民族来说是危险的。

二、建立公平的回报机制

道德的核心是公平,即公正和平等。我们的道德价值取向和道德教育应该承认利己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应该承认道德的核心是公平,一味强调利他和一味强调利己一样,不仅其本身是不公平的,而且也会造成社会的不公平,以这两种价值取向所建立起来的两种道德规范都不可能对人与人的关系形成公平而有效的调节。

社会道德乏力最突出的问题就是道德建设缺乏相应的社会约束、激励机制的支撑。这种约束、激励机制,既包括精神上的褒与贬,也包括物质利益上的奖与罚。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人们活动的动机是以物质利益为其根源的,物质利益的追求是人的一切行为的原动力。我们的道德建设主要是借助于对道德行为的褒与对不道德行为的贬来进行,褒与贬是一种精神形式的奖与罚,而精神形式的奖罚在社会舆论缺乏一致性的情况下其作用是有限的。如果道德的行为不仅不会带来物质利益,相反会牺牲自己的物质利益甚至最可宝贵的生命;而不道德的行为不仅不会丧失物质利益,相反可以保住既得的物质利益,甚至可以得到新的物质利益,在这种情况下,精神形式的褒贬就很难起大的作用。只有当道德建设具有相应的社会约束、激励机制的支撑,道德的行为成为合乎利益的选择,而不义之举将导致利益的极大损害时,道德才能对通人的行为产生深刻的影响。道德赏罚是进行道德控制的基本手段,通过对道德行为的赞扬和对不道德行为的谴责,使人们分辨是非善恶。

社会公德建设过程中需要建立和形成社会公德奉献与社会公德回报机制。要真正发挥社会公德的治国作用,就必须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建立起一种良胜循环的社会公德奉献与回报机制,这种机制能够保障营造出一种扬善抑恶的社会公德环境,改变社会公德义务和社会公德权利相脱离的现象。要使那些认真履行社会公德义务的人得到公正的评价和回报,使不尽社会公德义务的人受到谴责和惩处。只有真正建立起扬善抑恶的有力的社会机制,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的以德治国,才能真正发挥出其特有的作用。应该奖励公德,惩罚缺德者。在尊重个人个人的基础上建立权利义务制度,建立恰当的责任追究制度和贡献奖励制度。

三、提倡高尚的道德

追求道德理想,崇尚高尚的道德人格,是我国优秀的思想道德传统的一个重要方面。先贤们强调要修养自己的思想品德,培养自己的人格.努力争取达到或接近“至善”的思想境界。另外革命道德传统也具有丰富的内涵,献身祖国和人民的解放事业,将祖国和人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提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共产主义崇高理想的实现奋斗终生坚持真理、无私无畏的道德情操。

社会道德论文篇(4)

道德对于刑法等法律意识形成的负面影响

社会道德论文篇(5)

“和谐社会”是指公正、秩序、融洽、宽容、文明、美好的社会状态,包括人自身、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之间的和谐。“文化”则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精神财富的总和,也可特指精神财富。本文强调精神财富中的道德。和谐社会与道德文化通过“人”而联系起来。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是人,而人首先自身要品行和谐,即要“修身”,尔后才能“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就是让人顿悟“道”。儒者认为,道是日用事物当行之理,也就是行为的规范,通常释为道德。孔子说:“道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堵,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①这就是说,道如同人的性命一刻也不可离开。君子一旦找到自己信仰的真理,就会将它如同生命一样珍视,每时每刻把它作为生活的指南。具体“道”的内容,西方有个叫西塞罗的人启发我们:从历史上看,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尤其是社会中的人,其中有一些是基本品质:诚实、正义、公平、慈善、宽容、友爱、乐观等,对这些人们会由衷地尊重与信从。如果我们承认一切科学与知识都蕴含并不断探索着一种共有的东西,那么这种共有的东西应当是包含上述道德本性的基本品质。可见西塞罗是把基本品质归到“共有的”“道”,并强调了这些品质的重要。的确如此:

第一,“道”是值得珍惜的宝贵财富。20世纪初美国有个叫罗迪的小银行家,由于被盗破产。虽从法律上讲破产不必还债,但罗迪要认帐,认为信义上的债务一定要还。从此,他白天杀猪,晚上为人补鞋,夜以继日地挣钱,逐步还债。31年后他终于还清了全部的欠款和利息。于是他对孩子们说:“我幸福,因为我无愧于我的承诺。”罗迪为什么如此一生守信?因为他视“信用”为生命。无疑当一个人的修养达到了一定程度都会悟出道的宝贵。

第二,“道”是人应具备的,可以说不具备道的人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人们称不孝敬老人的人为“畜生”;说德、意、日法西斯“残无人道”;说贪污受贿者是“人的败类”等等都说明了“道”的必需性。

第三,人们由衷地尊重与信从“道”。一位女法医在公共汽车上瞥见小偷在掏别人的包,她不喝令小偷,也不沉默,而是抓住小偷的手说:“同志,我是法医。你的手有病,而且病得不轻。”同时把工作证显示给他。到了汽车站,她即以“看病”为由拉其下车。尔后教育其用双手辛勤劳作,做一个自尊的人。可见,女法医对小偷并不疾恶如仇,反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友爱和善良确能打动每个人,并使人自发地把这种友爱和善良加以扩散和传递。

这种对“道”的尊重和信从,往往能成就伟大事业,如美国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反对种族隔离就以道德取胜。他的方式是用爱的力量去对付恨的势力,他虽死在暴力之下,但他那同情、宽容、正义等道德品格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是任何政治的、经济的、动武的力量都不可比拟的,从而赢得了世界对美国黑人运动的关注和同情,甚至打动了包括总统在内的白人的心,以致从法律上结束了美国黑人被歧视的地位,甚至还影响了英国的反种族歧视和反性别歧视。这就使他成为美国乃至全世界良知的代表。

无庸置疑,具有“道”的人能加强自身修养而受人尊重并成就事业。相反,违背“道”的人,其行为悖理,其内心对立,使自身陷入混乱和痛苦之中,即使也有成功那是短暂的。综观今日世界,一个没有诚信美德的企业或组织,是注定要或自行倒闭的;一个没有诚信美德的人也不可能获得真正的成功。这正如《旧约全书.茂言》所说:“正直人的纯正,必引导自己;奸诈人的乖僻,必毁灭自己”。总之,个人品德文明理性,社会就增添一份和谐,个人品德粗暴无理,社会就增添一份纷乱,使社会不和谐乃致纷乱的人多了,势必导致许多紧张和冲突,而使人人自危。为避免此种景象,是我国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因之一。

二、不和谐音符与道德文化缺失

我国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改革开放,民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已大大提高,但是不和谐的音符反而有所增多了。吸烟、喝酒、自杀、劫财害命、离家出走等现象在青少年中更显日益严重;考试作弊、拖欠助学贷款、论文票窃等不诚信现象在高校时有发生;坑、蒙、拐、骗现象在经济界层出不穷;政府官员中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分子经常被曝光于媒体。总之,犯罪现象日趋上升;同时人与自然的矛盾也日趋尖锐,野生动物物种迅速减少,污染排放量远远超出环境自净能力,水土流失、沙化速度加快,资源越来越捉襟见肘和人类生存环境日趋恶化。其实这些不和谐都和道德文化的缺失有关。以下就从主导文化、大众文化和学校文化三个层面加以分析。

一、对主导文化把握上的缺失:我

国的主导文化是马克思主义。这支文化是我国最有力、也是影响最大的文化形态,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国时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方面也与时俱进地得到了发展。但在人与自然、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等关系的处理上,不可否认存在某些缺失。例如过去我们认为自然是人类可摆布和征服的东西,并在这种理念的支配下发出过“天上没有玉皇,地上没有龙王,我就是玉皇,我就是龙王,喝令三山五岳开道,我来了!的“豪言壮语”乃至采取无节制地贪婪甚至是灭绝性的“征服”行为。这种行为长期以来误以为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实际却与其相悖。恩格斯曾教导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这就明确地指出,人类对自然的征服是极其有限的,对自然的索取更应有所节制,而不可随心所欲,否则必将受到大自然的报复。再如以上提到的不和谐音符也说明了我们没有处理好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的基本矛盾及物质与精神的辩证关系。

二、大众文化的缺失。大众文化的优势在于民间性强,受众广大,几乎无所不在,它对构建和谐社会起着既深又广的作用。但我国的大众文化却处于弱势地位,例如,第一,我国的传统大众道德文化由于多次受批判被,以致使它在民众心目中面目全非。而且千百年前的古老文化,在缺乏文言文知识的民众中普及起来也相当困难。再如宗教,它们的教义都有深厚的道德内涵,为了建设和谐社会,使之释放,而打压应是顺理成章的事,但尽管我国法律保护宗教自由,但由于极左思潮的影响,致使一些正常的宗教活动随时都会被当地有关部门打压甚至禁止。于是人们在缺乏大众文化的精神荒原上,往往因精神空虚而采取一些不理性的乃至极端的行为。总之,民间道德文化建设的选择权远远没有交还给大众。

三、学校文化的缺失。学校是培养人的地方,培养人应当从两方面着手:其一是精神与文化,其二是知识和技能。两者不能偏废,但重点是在前者。人生像一棵大树,知识和技能是树干和绿叶,精神和文化则是大地,。没有大地,树干就会倒下,绿叶就会腐烂。因此中外著名教育家全都注重精神与文化。可我国目前的教育后者普遍重视,前者则处于缺失状态。小学和中学围绕考试分数转;大专院校则围绕技术和专业转。学子们不考虑学识修养和人格完善,而是学好外语、计算机和一门专业技术,为将来的出国或就业准备条件。学校这种忽视伦道德文化甚至忽视培养合格公民的教育势必引发一系列不和谐问题。这正如著名学者陈越光先生所言:“今天的青少年往往只希望模仿牛顿那样站到巨人的肩上去,而不懂得如果没有巨人那种崇高的情感和心灵,即使站上去了,也只是一个站在巨人肩上的侏儒而已。”

三、促进道德文化的继承与创新构建和谐社会

文化缺失给人类精神世界带来了严重的危机,从而产生了精神文明建设的紧迫感。那将如何做呢?

第一,利用各种形式弘扬珍贵的传统文化的精华。首先,让传统文化的精髓成为炎黄子孙的必读之书,并力求把做人与治学融为一体。如小学阶段可读“论语”,做到:“,忠”于国家,“孝”敬父母,懂得“礼”貌,力倡诚实,“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耻下问”,要谦虚地知道“三人行必有我师”等等。高中或大学阶段的哲学教材应当增加孔子及老庄的文化思想,例如学习孔子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等中庸思想;学习道家“天人合一”的思想,对于天地之美及其变化莫测需怀有敬畏、虔诚的态度;在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应效仿“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的水那样,以柔弱、低位的姿态出现。并让学生“收藏起真理、顿悟到精神”,并成为能充分动员精神力量并能驾驭自己的精神,向最高贵的理想奔驰而不至于成为那种让精神失去控制、坠入低谷下贱的深渊中去的卑污之人。其次,要使传统文化通俗化,把词语、典故、句子编成故事和电视节目等,使之大量地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再次,可借用节日形式弘扬传统文化。如在清明、端午、中秋、重阳和元宵五大传统节日,让人们体会中华民族的和谐理念。另外可在西方节日里注入中国文化,如将母亲节定为孟子出生日,以颂扬孟母三迁;又可改教师节为孔子诞辰日等。如此,使全社会的人耳濡目染,从而起到潜移默化的积极作用,从而提高人们的道德修养层次。第二,吸收外来文化的精华。外来文化蕴涵着不少用今天看来仍是十分精华的东西,我们仍需认真汲收,其必要性有四:

一、现在的我国,已经不同于“半部论语治天下”和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这就需要汲收全人类的优秀文化,以丰富共产主义理想。二、伴随着丰富多彩、自由选择的物质生活的提高,也应当满足人们多元的精神追求。马克思曾嘲讽思想专制制度说:“你们赞美大自然悦人心目的千变万化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罗兰散发出同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的形式呢?”②三、民族文化总是有局限性的。如君子式的儒雅缺乏竞争和愤世嫉俗的气慨;孔子“仁者爱人”的爱缺乏西方的博爱精神等。四、是自我文化创新的需要。在当今的时代浪潮中,因为打破“自我为中心”乃是人类走向成熟的标志。打破自我是为了更新自我。从中国文化发展的历程可以看出,中国文化虽然经历过外来文化的冲击和影响,但始终保持着自身的系统和风格,保持着特有的情致和韵味。这正像学者秋风所说的:中国人向西方学习是建立在自己文化的基础上。他踏进麦当劳,就不是在被动地接受麦当劳的文化霸权,而是在主动地创造本民族的文化,他每吃一口巨无霸,每喝一口可口可乐,都是在为本民族的文化增加新的内容。③可见,任何民族文化都需汲取外来文化的营养而迅速发展,茁壮成长。

第三,充分认识和利用宗教文化。中共十六大提出“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因为宗教所倡导的仁爱、勤劳、诚实、和好、忍耐、克已、与人为善等,会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经济发展起良好的作用。宗教的作用源于信仰中的神圣感和敬畏感。神圣感会激励人做出勇敢的义举。如我国革命先烈的义举产生于共产主义信念,马丁.路德金的义举则产生于基督教等。可见神圣的精神之强大。而敬畏感则能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人们肆无忌惮地为所欲为。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有,这是因为,立一个宗教,就是立一个可以值得畏惧的东西,并以此来规范人的道德行为和维护社会的秩序。所以,我们应该认识到宗教文化是人类文化宝库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值得我们多多了解,深入研究宗教,从而对宗教活动向积极方面引导而不应横加压制。在人的精神信仰方面,总是压而无效,反而会引发对立情绪。当然,肯定宗教思想文化的同时,务必反对封建迷信,打击危害社会、危害人民身心健康的活动。

注释:

社会道德论文篇(6)

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社会主义国家而言,对于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中国实际结合为指导方针的中国共产党而言,要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打牢团结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道德基础,就必须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吸取传统文化中的积极因素。本文拟就弘扬传统美德对加强道德建设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意义这一问题,进行一些初步的思索和探讨。

就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言,值得我们留意的是它在个人道德修养方面所形成的一整套的“工夫”。这种道德建设的工夫和方法,值得注意、学习和借鉴的有下述几个方面:

第一,强调个人道德人格的全面建设。这种全面建设,一方面表现为,在传统文化看来,道德建设必须从个体到整个社会全体的扩展和扩充,另一方面更表现为,在个人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的过程中,从心到意到身的完整要求和从言行视听的严格要求。所以儒家对道德修养,反复强调要正心诚意,反身而诚,时时刻刻拷问自由思想和灵魂。“诚者天之道也”。也就是说,在提高个人的道德修养的过程中,个人必须在思想上深刻的认识和体会道德的要求,不能表里不一,思想和行为上都要符合道德的要求。另外,就是这种道德修养必须时时刻刻全面保持,所以在《论语》里,孔子对学生解释“仁”的所指就是“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也就是说,要在言行视听全方面地符合道德规范。同时,还要求在时时刻刻的行动中实践道德行为,即所谓的“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停留在思想中。

第二,道德建设必须是自觉自愿的。在古代,人们把道德自觉看作一种传统美德。个人必须自觉自愿的去实践道德,而不是因为社会要求被迫适应道德规范。所以孔子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矣!”孟子更是走向一个极端,把道德品格看作人内在所有的:“仁、义、礼、智,非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因此,人必须去实践道德,否则就是违背人的天性。孟子的这种认识虽然不够客观,但是其中包含的道德自觉的因素,还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第三,道德建设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强调道德自律。《论语》里曾子说:“吾日三省其身”,也就是说,加强道德修养,必须每天很严格地进行道德反省,进行严格的道德自律,用经常反省的方式来进行道德自律,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当然,这还仅仅是道德自律的一个方面。在道德自律上,儒家还特别强调慎独。这里的慎独有两个方面的意思,一个意思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在自己独处、无人监督的情况下,谨慎戒惧,不放松对自己的道德要求。《礼记中庸》:“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对此刘少奇同志曾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书中,对慎独作了更通俗的解释,他说,一个人在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时,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而不做坏事,这就叫“慎独”。另外,在中国古代,慎独还有另外一层意思,也就是能够对认定的道德观念有所坚持。《五行》说:“能为一,然后能为君子,慎其独也。”通俗来讲,即对认为正确的道德观念能够一心一意坚持,而不是三心二意。

第四,道德修养必须从小事做起。例如儒家经典《大学》里,就把“格物致知”当作道德修养的起点。这里的格物致知的物,也就是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当然,对道德修养而言,日常小事也是大事,所以格物致知,就是指的在日常小事之中,体会到道德修养的真正含义。《论语》作为奠定中国古代道德规范的典籍,记载了许许多多的孔子生活中怎样通过日常小事来表现自己道德修养的例子,实际上就是这个意思。而对此,在中国古代,在道德修养方面必须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的警句格言,更是比比皆是。

了解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又有着什么样的积极意义呢?

首先,传统美德在内容和精神实质上有许多方面值得我们吸收和借鉴。

就一个健全的社会而言,道德规范是必不可少的内容。道德规范在很多时候,能发挥法律制度等硬性规定所起不到的作用。良好的道德风尚,是构建社会和谐的剂,是对社会规范的有益补充,是精神文明的重要表现。正是认识到道德对社会的稳定和和谐的重要意义,我们党一直十分强调社会道德建设。早在1982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主要是使我们的各族人民都成为有理想、讲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人民。”2006年3月4日,总书记提出了“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更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的具体内容,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从这些事实中我们可以发现,我们党对道德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起到的作用有着越来越清楚、越来越明确的认识和规定。

其次,在道德建设的方法上,提倡全面、自觉、自律,提倡防微杜渐。

道德建设在本质上讲,还是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范畴。无论是私人品德、职业道德、还是公共道德,归根到底,最终落实下来还是需要个人的自律和努力。因此,就建设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基础而言,如何提高个人的道德修养,如何使个人能够自觉遵守社会道德,是道德建设的关键所在。在这方面传统美德有着十分丰富的资源可供我们借鉴使用。提倡传统美德精神,有助于加强道德自觉、道德自律的品格形成。

社会道德论文篇(7)

2以职业道德建设为突破口

构建社会诚信体系职业道德建设的继承性为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奠定了历史的基石,而职业道德建设的多样性为构建社会诚信体系铺垫了最广泛的人际基础,同时其特有的实践性也为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快速实现与时俱进提供了可能性。职业道德建设包含多方面内容,必须抓住要点,以点带面,推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2.1追本溯源———加强职业道德

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就是通过培养社会成员的职业道德意识,通过意识影响行动,把内化的职业道德素养外化为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通过教育这一途径,树立社会成员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并在具体社会实践中不断强化这种正确的理念,把思想转变成习惯,实现遵守职业道德的自觉性,实现内在自省,外在自律的常态化。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必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要不断提高教师的胜任力,只有一支具有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才能充分发挥职业道德教育的正效应。

2.2画龙点睛———营造社会舆论正确导向

职业道德建设需要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正如英国思想家赫青黎所说“,在许多情况下,人们之所以这样做而不那样做,并非出自对法律的畏惧,而是出自对同伴舆论的畏惧”。社会舆论能为职业道德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正确的社会舆论可以起到道德监督员的作用,而错误的社会舆论则使得职业道德在社会实践中出现校正的偏差。在全球化的今天在互联网时代,人际关系的紧密程度超过以往的任何一个时期,而职业道德的建设除了依靠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外,必须接受社会舆论的价值评判,因而打造客观、公正的社会舆论环境是职业道德建设的必然选择。

社会道德论文篇(8)

二、网络媒介社会责任建设过程中大学生的角色定位

随着网络业务的广泛发展,大学生已经成为参与网络媒介活动的主体,网络的运用也已深深的植入大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中成为不可或缺的资源获取渠道。大学生作为社会团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网络生活中如何扮演好自我角色,承担相应的社会道德约束和法律义务,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内容。

(一)主旋律弘扬者

大学生在参与网络活动中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正确的把握网络舆论导向倡导网上主旋律。网络舆论是公众在互联网上公开表达的对某种社会现象或社会问题的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倾向力的共同意见。互联网参与网民舆论的高度热情代表了网络舆论对社会生活的关注力度,网民在抒发自己意见与参与网络舆论的热情可能推动事件的透明程度从而使事件明朗化,但盲目的随从或者有缺失的网络认识则会提升实践的偏激程度或者复杂度,舆论导向的偏差化。大学生群体在发表网络舆论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任何事情发表舆论前要把握是非方向,不能以偏概全或者道听途说,散布各种网络谣言,大学生的网络舆论发展成为社会公众事件引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尤其在对一些民族情绪、民族矛盾、群众对立情绪的网络新闻、网络群众事件大学生更要保持高度自主理性的态度,正确的把握网络舆论方向。

(二)正能量传递者

大学生在参与网络活动中要运用所学知识积极与网络虚假信息作斗争,主动担当信息传播责任传递网络正能量。传播谣言、散布虚假信息,即利用网络共享、快捷、匿名等特点,为达到个人目的,肆意散布或传播一些无中生有的假信息,混淆是非的不道德行为也成为扰乱社会稳定的主要方面。目前,互联网媒体已经成为虚假新闻的一个重要渠道。“北京暴雨移花接木的照片”、“出血性大肠杆菌已入侵北京”、“艾滋病滴血事件”等一桩桩离奇的谣言之所以受网民拥趸,是由于网络受众组成复杂,文化素质水平良莠不齐,再加之网络传播速度空前,使不可信言论和谣言在很短的时间和空间内就通过跟帖、论坛讨论、微博、博客、QQ群等多平台传输到世界各个角落。虚假的网络新闻极大地降低了网络媒介的形象和公信力。虚假消息已成为网络媒体迫切需要破除的“公害”。大学生在网络受众群体中占有较大的比例,而且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要敢于运用自身所学专业领域的相关知识来揭穿网络虚假信息,积极与网络虚假信息作斗争,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主动担当责任,把握好自觉主动原则、政治导向原则、安全流动原则和社会效益原则,激发网络的正能量。

(三)网络道德践行者

大学生在参与网络活动中要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坚决抵制网络低俗文化的侵袭,成为网络道德的守望者。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宣传暴力、恶意谩骂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以直接或隐晦方式展现人体性部位,具有污辱性或性的文章、视频、动漫、图片等,非法的性广告,及不正当交友、散布色情交易等消息,容易诱发网络受众不良思想行为,困扰青少年正常的学习生活;包括走光和偷拍,及借助网络平台肆意传播他人隐私等侵犯他人个人隐私的内容;宣传婚外情、等违背家庭伦理道德和社会主义正确婚恋观的内容这些低俗的网络文化也通过网络媒介对大学生思想进行侵蚀。面对低俗的网络文化的侵袭,大学生要发挥自身特殊的影响力和引导力,主动践行网络媒介的道德守望责任。大学生在网络媒介实践中应明确自身的社会道德责任,在网络信息中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科学发展观;在网络信息中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践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道德。在网络信息中宣传权威的政策法规信息,展示大学生在社会生活中热情饱满的精神风貌,凝聚社会力量、牢固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增强民族自豪感。自觉主动地以道德守望原则正确处理网络中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及网络受众利益的关系,成为网络道德的守望者。

(四)网络法治的维护者

大学生在参与网络活动中要严格遵守网络相关立法规定,防止网络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虚拟网络空间的良好环境。在网络社会中网络受众身份的虚拟化,不但产生了大量的垃圾信息,更提高了通过网络犯罪的风险系数。网络的隐匿性和不健全的网络注册体系使得许多的网络参与者可以肆无忌惮的发表舆论,在网络上通过制造恐怖信息或不道德信息来诈骗、勒索的事已不少见。大学生与其它网络受众群体相比较,对不断升级的网络技术具有较强的猎奇心理,网络媒体的应用也成为《大学计算机应用》课程的一个教学环节,使得大学生具备了较强的网络专业知识,一定程度上极有可能利用虚拟空间中如电脑病毒、入侵防火墙等负面效应的手段,致使网络遭受攻击,陷于瘫痪。大学生使用所学网络技术进行诈骗的报道也层出不穷,如“海南一在校大学生靠网络诈骗敛财611万元”,“江苏一大学生虚假卖售信息进行诈骗被处罚金”等网络犯罪行为,大学生对于网络法律知识的漠视和淡薄,最终将自己送上了不归路。作为网络媒体运用者的大学生,不仅需要在知识层面丰富自己,更需要在法律和社会责任道德的层面上来武装自己,使自己成为网络立法的维护者。

三、网络媒介社会责任建设视阈中优化大学生道德养成教育的对策与建议

大学生群体是祖国培养的建设人才,是网民的主体,他们的网络道德行为文明与否、责任感高低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未来。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强化大学生的网络道德责任意识是建设好网络的前提。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是要培养大学生的道德修养,教育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增强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高校要把提高大学生网络道德素质作为一项基本政治任务来抓,正确的教育和引导大学生的网络道德行为,不仅要提高他们的网络道德意识还要增强他们对网络法律的全面了解。

(一)完善网络媒介法律道德体系建设,提高大学生对网络媒介法律知识的多元化学习

截止目前,我国网络立法涵盖了网络法律、网络行政法规、网络规章制度、和网络司法解释四个方面内容共计八十多部。2001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调了加强网络道德建设的重要性,为网络道德建设指明了应该遵循的方向,为互联网道德建设提出了可操作性的原则。大学生作为网络受众的主体除了借助优秀的网络媒介资源传递社会正能量,体现新时期学生的道德意识,更应该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大学生群体生活的网络空间。完善大学生法律道德体系建设将具有亲和力,感染力,容易打动人、教育人,入心入脑、入骨入髓的网络法律道德教育应纳入到大学生计算机课程教学,不仅仅让学生掌握运用网络的基本技能,更应该让学生了解我国出台的相关网络立法,从而全面的规范大学生网上行为。大学生对网络媒介法律知识的学习,应采取多元化的教育方式,将网络立法的学习与网络实践相结合,将对学生网络道德的意识塑造与网络法律教育相结合,将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与网络媒介文化建设相结合,建立符合学生特点具有时代特色的教育体系。

(二)高校要打造多样化的网络媒介社会责任建设平台进行引导和教育

青年作为互联网的最大受众全体,是网络高科技的应用者,因此,高校必须更新观念,树立阵地意识,科学地认识打造网络化德育平台的价值,引导和教育大学生科学正确的掌握网络。根据“积极发展,充分运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加强校园网络环境的引导、管理和控制。要充分发挥微博、微信、SNS(校内网)、BBS(校园论坛)等学生们在学习生活中关注的网络媒介,为学生构建积极向上的网络生活学习空间。作为高校教师也应该积极参与到和学生息息相关的网络生活中来,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促使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人际观,培养高校学生拥有良好的互联网媒介素养,加强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同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推进校园电子网络系统等硬实力与校园文化等软实力建设,利用网络经常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就大学生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对话,开展形式多样的网上道德教育活动,为大学生学习、生活提供服务,不断提高网络道德教育的亲和力。

社会道德论文篇(9)

2当前职业道德与社会诚信的现状分析

当前,我国社会处于“黄金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的相叠加的特殊时期,各种社会问题不断涌现。正如《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中指出社会的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害,,腐化堕落现象严重存在。从职业道德的角度看,国家公务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导致腐败滋生,不仅阻碍了整个社会的道德发展,而且影响了国家发展的稳定。公共服务事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的缺失加剧了社会矛盾的激化,“医患纠纷”不断升级,“教育失德”不断出现,成为的新燃点,加剧了社会道德滑坡的速度。而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工程质量等诸多问题则一次次拷问“社会的良心”都去哪了。从社会诚信体系的内容看,个人诚信缺失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假文凭、假证、假发票等等;企业失信则更是比比皆是,恶意违约、制作假账融资、百年老店使用过期原料等等;政府失信表现为“朝令夕改”、“暗箱操作”、“欺上瞒下”等等,这些行为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经济运行发展,更动摇了国家稳定的根基,甚至损害了我国在国际上的形象。究其原因,有历史遗留的问题,有法制体系不健全的原因,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壮大,物质文明急速增长,而精神文明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物质文明的发展,社会道德体系建设并没有实现与时俱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有着巨大的反作用,在社会经历巨大经济变革的同时,原有的道德规范被打破,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使得新的道德规范无法在短期内完全达成社会共识,造成了社会道德迷失的真空期,多举并发不如逐一击破,因而以职业道德建设为突破口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成为不二之选。

3以职业道德建设为突破口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职业道德建设的继承性为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奠定了历史的基石,而职业道德建设的多样性为构建社会诚信体系铺垫了最广泛的人际基础,同时其特有的实践性也为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快速实现与时俱进提供了可能性。职业道德建设包含多方面内容,必须抓住要点,以点带面,推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3.1追本溯源———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就是通过培养社会成员的职业道德意识,通过意识影响行动,把内化的职业道德素养外化为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通过教育这一途径,树立社会成员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并在具体社会实践中不断强化这种正确的理念,把思想转变成习惯,实现遵守职业道德的自觉性,实现内在自省,外在自律的常态化。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必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要不断提高教师的胜任力,只有一支具有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才能充分发挥职业道德教育的正效应。

3.2画龙点睛———营造社会舆论正确导向

职业道德建设需要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正如英国思想家赫青黎所说“,在许多情况下,人们之所以这样做而不那样做,并非出自对法律的畏惧,而是出自对同伴舆论的畏惧”。社会舆论能为职业道德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正确的社会舆论可以起到道德监督员的作用,而错误的社会舆论则使得职业道德在社会实践中出现校正的偏差。在全球化的今天在互联网时代,人际关系的紧密程度超过以往的任何一个时期,而职业道德的建设除了依靠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外,必须接受社会舆论的价值评判,因而打造客观、公正的社会舆论环境是职业道德建设的必然选择。

社会道德论文篇(10)

第二,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道德规范,约束从业人员,防范行业不正之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职业活动中处理各种道德关系时的行为准则和评价标准,贯穿其中的基本原则是为人民服务,在我们电力企业来说就是为用户服务,以主人翁的态度进行职业劳动和社会主义的团结协作。在这个原则下,各行各业应针对行业特点,结合自己的职业心理、职业习惯、职业传统和职业责任,从本行业的要求出发,制定和发展各种职业道德规范。职业道德建设是群众的“自我改造”和“自觉锻炼”,要注意发动职工总结经验教训,对照正反典型,使职工真正认识到在自己的职业活动中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并将其概括成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易记易行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成为从事该职业的人员自我约束的准则和行动的指南。这样就会产生巨大的道德效应,起到行政和法律手段所起不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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