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2 17:31:51

重大政策论文

重大政策论文篇(1)

摘 要:政策文本计算是大数据环境下政策分析科学与计算科学交叉融合的产物。文章通过对政策文本计算的方法论、应用工具和典型研究议题的跟踪和梳理,提出了政策文本计算方法的主要特征与不足,并讨论了该方法在精细化政策分析和定量政治研究领域的研究前景。

关键词:政策文本计算;政策诠释;政策分析;方法论

中图分类号: D03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1968/tsyqb.1003-6938.2016110

Abstract Policy text computing is a new integrated methodology combined with policy analysis science and computing science in the big data era. This paper reviewed the development of computing methods in political text analysis, summarized the typical research topics, tools and applications in this area, then concluded the main characters and shortcomings of this methodology, and discussed the potential application of policy text computing in meta-policy analysis and qualitative political analysis.

Key words policy text computing; policy interpretation; policy analysis; methodology

1 引言

政策文本是指因政策活动而产生的记录文献,既包括政府或国家或地区的各级权力或行政机关以文件形式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官方文献,也包括政策制定者或政治领导人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形成的研究、咨询、听证或决议等公文档案,甚至包括政策活动过程中因辩论、演说、报道、评论等形成的政策舆情文本,历来是政策研究的重要工具和载体[1]。如在政策研究方法论中,Trauth[2]认为主要有“预测-描述”的诠释范式、“价值批判-价值构建”的价值范式、政策过程范式以及政策评估和绩效范式等主要形式,其中诠释范式又分政策文本分析、政策分类或框架体系、政策生命周期律、政策社会系统等理论。可见,政策文本研究在政策分析研究领域占有重要地位。

随着计算机方法的引入应用,政策文本分析所能处理的素材量和处理精度得到了大幅提升,并引入了新的方法和理念。尤其是政策文本数据,如文本型数据(Textual Data)、数据文本(Text as Data)、文本数据空间(Text Universe)等相关概念的提出,研究者在政策文本内容分析法的基础上相继提出了政策文本语料库分析和政策文本数据挖掘方法,并利用上述方法解读和获知政策立场、政策倾向、政策价值、政策情感等深层政策内涵以及广义的政策比较分析。我国李江等[3]提出运用政策计量(Policiometrics)的研究思路来揭示政策引用、主题共现以及机构共现等政策关系。本文通过梳理国内外政策文本内容分析、政策语料库以及政策文本挖掘的相关理论研究进展,探讨了政策文本计算分析的可行框架与应用前景。

3.1 政策文本内容分析方法

政策文本内容分析是一种介于定性与定量之间的半定量研究方法,与之类似的还有一致性分析(Concordance Analysis)、话语分析(Conversational Analysis)、话语文本分析(Discourse Analysis)、计算诠释学(Computational Hermeneutics)、定量文本分析(Qualitative Text Analysis)等研究方法。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业内就陆续研制了相关的文本分析软件用于文本标记、文本编码和相应的编码管理工具,如Atlas.ti、MAXQDA、QDAMiner、NVivo、SPSS Text

Analytics for Surveys、QCAmap、CATMA、LibreQDA、MONK Project等文本数据管理软件工具。虽然引入了计算机软件对政策文本进行概念抽取和定量化统计,并具有文本数据的自动统计和关系识别方法,但其概念抽取方法仍采用传统的文本分析方法和流程,在数据处理环节仍主要依赖研究者的人工提取,体现为一种半计算化分析工具。

因此,这类计算处理方法能够处理的政策文本数据有限,一般处理政策样本集(Sample,n≤200),最多通过协作方式处理政策主题集(Subsets,N≈1000)范畴的政策文本集,而对政策语料库(Corpus,N≥10000)基本上无法处理。因而,这类研究方法的研究议题也主要沿袭了政治学和诠释学中的政治话语研究和政治文本内容分析框架中的符号论和政治语词解读(政策主题识别与比较)的研究传统。

3.2 政策文本计量分析方法

政策文本计量分析主要是采用文本计量分析的基本理论与方法,通过对已有政策文本数据库或政策文本语料库在政策主题分布、政策时间序列分布、政策引证以及政策主体关系等要素进行计量分析[3]。在Grimmer的政策计算分析框架中,政策文本主要来自政策数据库和已有语料库、网络政策文本和非电子化政策文本。因此,政策文本计量分析的主要方法和工具也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政策文本数据库自有的文本计量分析方法与工具,如Lexis Nexis、ProQuest、Westlaw、HeinOnline、北大法宝和CNKI政府公报数据库等政策或法律文本数据库, 利用数据库自带的字段设定结合政策主题、类型、时间、地域等进行政策统计或计量分析,或应用共词或共现分析,能有效分析政策文献增长、扩散、流变等变化规律;二是利用网络分析和替代计量学(Altermetrics)方法和工具进行网络政策文本分析[17],如Wiley, NPG和PLOS One 等开始提供 Altmetric 服务,Altmetric也可以对国内新浪微博进行追踪,因而对社会媒体中的政策文本以及跟踪研究也成为可能,如匹兹堡大学创建的MPQA政策辩论语料和卡内基梅隆大学Sailing实验室Jacob Eisenstein和 Eric Xing创建的政治博客文本集语料;三是通过政策文本采集与语料库构建并提出新的统计口径和研究方法,如苏竣和黄萃等对中国科技政策的类型统计分析[18]以及卡内基梅隆大学Wilson等对网站隐私政策的主题解析分析[19]。

3.3 政策文本数据处理方法

从政策文本的范围看,政策文本结构性差异很大:既有政府的政策文本、法律档案(听证会材料、判例),也有政策新闻、媒体数据和政策研究文献;既有总统竞选纲领、演说文本集,也有社交媒体的公众政治言论和政治评论。而通过自然语言处理将政策文本解析为结构化文本数据(Textual Data),并构建语词、语义或情感等特殊对象,不仅能形成对大规模政策文本语料的系统化处理,而且能在不同的政策文本集中进行比较分析和一致性分析,推动政策文本融合分析。结合政策文本分析的应用,典型的研究方法和工具有政策文本自然语言处理和语法计量分析、政策文本处理以及政策语义分析(见表2)。

在政策文本数据处理过程中,政策文本或语料集适用于通用的自然语言处理方法和文本数据处理方法,政策语词分析和政策语义分析在政策主题统计(聚类)、政策热点识别、政策意分析中应用较多[20-21]。目前,在政策文本处理领域最受关注的议题:一是语料库尺度的政策内容分析[22-24],主要是对政策语料库的统计和计量分析,识别政策语境中的热点议题[25],关注政策议题的扩散或影响[26-27],尤其是政治演说语料库、政见语料库、政治纲领语料库分析;二是政党和选举研究中的政策立场分析和政策倾向研究,政策文本计算的概念本身即为比较政见研究(CMP)的Michchael Laver提出,而基于先验词权(Reference Score)的WordScore和无先验词权的WordFish也是政策文本计算分析中应用最广泛的分析软件,CMP以及后续研究项目(MARPOR)提供的政见语料库也是采纳率最广的语料库。

3.4 政策文本数据挖掘方法

文本挖掘,又称为文本数据挖掘或文本知识发现,是指在大规模文本集合中发现隐含的、以前未知的、潜在有用的模式的过程[28],涉及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统计学、自然语言处理、可视化技术、数据库技术等多个学科领域的知识和技术[29]。与政策文本处理更注重政策语词或语义分析相比,政策文本数据挖掘更注重在大量文本数据集合中发现分类/聚类特征、发现关联知识或规则,并注重深层潜在语义的知识发现。因此,政策情感分析、政策意见分析、政府行为预测等典型方法得到政策研究领域的广泛关注,如Saremento等对用户评论的政策倾向分析[30]、Hopkins和King[31]对博客政策意见的分析。政策情感分析在西方国家选情预测中尤为关注,包括政治领导人的政策情感倾向[32]、选民的情感反馈与倾向[33-34]以及整体选情预测[35-37];在政策意见分析中,公众意见收集和政治意见追踪也是常见的研究主题,并将公众政策意见与其政治立场和政党支持度关联,建立了计算化的政党舆情监测、政党竞争或政党派系识别以及政策结果评估的分析方法[38-39];政府行为预测体现了政策预测分析的方法和思路,通过对政府领导人、政党的竞选纲领或关键政策文本的分析,挖掘潜在的政策热点或发展轨迹。国内研究者也利用数据挖掘方法对政策热点[40]以及政策价值[41]进行了分析,或系统利用文本挖掘方法对政策文本的内部结构关系进行了主题识别或关联分析[42-44],但总体上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

4 政策文本计算应用研究进展

4.1 政策文本语料库建设

政策语料库以及语料库语言分析是政策文本计算分析的基础。早期的政策语料库一般针对政府出版物或公开政治文本进行采集加工,如政策条文、相关政策解释、政治人物传记、语录或新闻纪录等;现在则扩展到更加多样化的语料来源。除了Lexis Nexis、北大法宝等传统的法律信息服务提供商,目前比较典型的政策语料库有:

(1)德国柏林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比较政见研究项目政见文本语料库(MRG / CMP / MARPOR) [45]。Manifesto语料库是目前政策分析领域加工最为成熟的开放政策语料,包括1945-2015年70年跨度,涉及所有欧洲国家和少数英美联邦国家(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南非、新西兰)总计超过50个国家的4051个政见语料集,涵盖了1979-1989年政见研究组MRG(Manifesto Research Group)、1989-2009年比较政见研究CMP(Comparative Manifestos Project)以及当前基于政治表达的政见研究MARPOR(Manifesto Research on Political Representation)持续研究的政策语料。在语料分析工具包中,既包括手工编码的政策术语编码手册(Code Book),也包括794,536个跨语种的机器识别政策术语、短语或词条;既包括软件版本的WordScore分析工具,也包括R语言的分析包ManifestoR。因此,Manifesto语料库和WordScore分析软件是目前政见分析和政策文本计算领域引用率最广的语料库,尤其在政策立场和政策倾向研究中。

(2)美国康奈尔大学政策文本语料库(Corpus of political discourse)[46],它是康奈尔大学计算机系庞大的语料集中的一个子集,主要是由Matt Thomas, Bo Pang和 Lillian Lee整理的总统国会演讲数据集(Congressional speech data),同时因Lillian Lee设计开发了相应的情感开发工具ReadMe,因此在严肃政策文本的政策情感研究领域受关注度较高,目前共有22篇研究文献利用或援引了该数据集。

(3)美国匹兹堡大学计算机系的MPQA Opinion Corpus语料库(Multi-Perspective Question Answer, MPQA)[47],主要是新闻报纸素材的语料,包含4个子库、4个词表和基于语料库分析技术开发的OpinionFinder系统(目前提供2.0版本下载),其中有一个专门子库为政策辩论数据库(Political Debate Data)。同时,因其情感标注系统比较出色,因而也是博客、评论等开源语料政策情感分析的主要素材和工具。

(4)卡内基梅隆大学计算机系Sailing实验室的政治博客语料库[48]。由Jacob Eisenstein 和Eric Xing整理开发,主要采集了2008年6个博客平台的13246个政治博客文本记录,并且通过意识形态的分层抽样,也是政治博客研究比较重要的语料资源。类似的语料集还有美国海军学院Twitter政策语料集。

(5)香港浸会大学整理开发的政治演讲语料集(Corpus of Political Speeches-HKBU Library)[49]。目前主要包括4个部分:美国历届总统演说语料文本集和多媒体文本(1789-2015)(约443万字)、历届香港总督或特首施政报告语料集(1984-1996,1997-2015,约43万字)、历届中国台湾地区领导人新年致辞和双十演讲语料集以及中国历届政府总理施政报告语料集,是比较完整的中文政策语料集之一。

此外,德国柏林Brandenburg科学研究院的阿德莱登・巴拉巴西提供的德政策语料集[50]则结合了政策语料分析与可视化研究,利用这个政策语料集可进行总统演讲频率、演讲主题和演讲所涉及的政策语言的可视化分析, 网站提供粗语料、分词后的语料以及标引后的语料等不同版本的语料。

4.2 政策文本分析工具研制

因语境意义对政策文本分析的现实意义更大,当前政策文本计算比较注重政策词典和政策文本分析专用工具的研制。目前,主要有两类研究方法:

第一,测试通用文本分析工具在政策文本分析中的适用性。典型如政策情感分析领域,Lori Young等[51]对DICTION、LIWC、RID、TAS/C、ANEW、DAL、WNA、PMI以及LSD等众多情感分析词典的对比研究发现,LSD在选民情绪跟踪研究和对比研究中具有明显优势;Bei Yu等[32]则发现政策评论或政策演说文本中,情感词汇的使用频率明显低于普通文本,并且不同于一般情感分析主要负载于谓词描述,大量政策情感负载于名词性的体词描述中,需要结合上下文才能完全识别,因此在政策文本分类的算法中(SVM、NB),训练文本需更充足。

第二,研制政策分析专有词表和分析工具。典型如政策立场和政见研究中的WordScore算法和WordFish算法。两种方法都注重政策语词对政策内涵表达的影响权重差异,WordScore方法通过专家判定的参考文本作为政策语词权重依据,从而生成政策分析文本中政策内涵的表达效果,其实质是对词频结果进行语义加权处理,类似一种基于动态“词典”的分类算法;WordFish算法认为政策文本具有不同的政策特征向量,在某一特征中政策语词的概率分布符合泊松分布,因此可以通过一种类似非监督学习的方式对政策文本所蕴含的“政策立场”进行分类。由于WordScore算法的分类效果和可解释性优于WordFish,但分类效果受参考文本的影响大,在历时分析或跨文化环境的比较参考分析中效度不高。此外,政策文本计算因德语或北欧国家特有的构词方式而具有一定研究效度,而在英语地区却并不显著,这也是当前政策文本计算研究兴盛于德国和北欧,而英美地区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

因此,政策文本分析词表、文本分析效度改进工具和跨语言政策文本分析工具都是目前政策文本分析工具研究的热点问题。

5 政策文本计算的应用前景与障碍

政策文本计算方法是大数据环境下政策分析科学与计算科学交叉融合的产物,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研究议题和研究队伍。随着政策文本资料的日益丰裕以及大数据分析方法日益为社会科学研究者所采纳,可以预见未来政策文本计算在精细化政策分析和定量政治研究领域具有广阔的研究前景。

5.1 政策文本计算的应用前景

就政策文本计算的应用领域而言,精细化政策分析主要体现在政策预测、政策冲突分析与政策辅助决策、元政策评价与政策比较等研究领域,定量政治研究则体现为政党研究、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策认同、政治联盟以及选举、外交等政治活动领域。

第一,政策文本计算在精细化政策分析领域已经具有研究基础,尤其在语料库政策语言分析中形成了相对成熟的研究框架。首先,计算方法的引入提供了跨语料分析和实时语料分析的研究可能,对政策预测的时效性和精确度都将大大提升;其次,计算方法的引入将改进政策分析的精度和深度,在政策制定中不同政策源的立场识别和主题识别可以避免显性的政策条款冲突,同时对政策主题关系识别也能评判政策相似度或政策形式质量预判,辅助政策制定决策;再次,通过政策文本与政策语义的对应关联,能够挖掘政策的潜在语义和元政策要素,从政策价值、政策倾向、政策工具、意识形态等高度评价或比较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甚至不同国别的政策差异,更好地跟踪政策扩散过程,促进政策学习与创新。

第二,定量政治研究则融合了政治学、媒介理论以及政党研究的理论视角,能通过泛在的政策文本载体,识别公众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以及不同主体之间的政治互动关系,进一步通过政治文本解析框架可以分析政治立场、政治距离和政治关系紧密度,从而发现政党合作、国际合作的潜在空间;另一方面,通过不同政治参与主体的互动机制,可以在政策认同、政党监督、政党竞争以及选情预测等领域进行有效分析。

5.2 政策文本计算的应用障碍

正如国内外学者对人文社会科学计算方法的担忧[13,52-53],政策文本计算不论从方法论本身,还是从应用场景的研究效度看,其只能作为决策分析工具,而无法替代政策分析者本身。究其原因,首先,政策文本语料库的局限。语料库具有一定时效性与完备性限制,而语料库规模和多样性是政策文本计算分析效度的关键,但语料库构建成本和可用技术的限制使得语料库很难完全满足政策分析者的需要;其次,文本挖掘和相关计算分析方法的局限。文本挖掘结果的呈现是抽象的或数据化的,只有结合相关的应用背景才能完全理解相关内涵;文本挖掘或计算分析注重研究创新点的突破,很难兼顾整体研究面的覆盖,因而其结论往往是片面的、非系统的;文本计算分析方法是探索性分析方法,其研究结论是非可预期的、不确定的,而文本语料库建设是高成本的,政策文本计算具有一定的研究风险;第三,政策文本算是跨学科研究方法,需要政策研究和计算机研究学者的紧密配合,而实际研究过程中很难兼顾二者。

因此,在未来的政策文本计算研究实践中,一是需要加强学科合作,推动专业化的政策语料库的建设,开发适用于政策文本分析的工具;二是政策文本计算研究具有良好的中立性与客观性,国家应该在智库建设和国际政策比较研究中更加重视政策量化和定量政治研究。

参考文献:

[1] Chilton P A,Sch?]ffner C.Politics as text and talk:analytic approaches to political discourse[M].John Benjamins Publishing,2002.

[2] E.M.Trauth.An integrative approach to information policy research[J].Telecommunications Policy,1986,10(1): 41-50.

[3] 李江,刘源浩,黄萃,等.用文献计量研究重塑政策文本数据分析――政策文献计量的起源、迁移与方法创新[J].公共管理学报,2015(2):138-144.

[4] 杨正联.公共政策文本分析:一个理论框架[J].理论与改革,2006(1):24-26.

[5] 黄萃,任|,张剑.政策文献量化研究:公共政策研究的新方向[J].公共管理学报,2015(2):129-137.

[6] Beauchamp N,Laver M,Nagler J,et al.Using Text to Scale Legislatures with Uninformative Voting[EB/OL].[2016-09-20].http:///work/Beauchamp_scaling_current.pdf.

重大政策论文篇(2)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7)02-0161-04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名称曾经历“新民主主义论”、“社会主义教育”、“马列主义基础”、“中共党史”、“中国革命史”、“毛泽东思想概论”等,直至现在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等变化。每一次课程名称的变化,都与党和国家制定的相关政策紧密有关。依据中国社会、中国高等教育以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等宏观政策变化过程,可以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发展大致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过渡时期的新民主主义教育(1949―1956)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这一规定为相关部门制定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1949年10月8日,华北人民政府高等教育委员会颁布了《华北专科以上学校一九四九年度公共必修课过渡时期实施暂行办法》,将“新民主主义论”列为文、法、教育(或师范)学院的公共必修课之一。此后,“新民主主义论”作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的前身,正式进入大学课程体系。

事实上,1949年10月8日颁布的《办法》只是一个指导性的文献。例如,它对“新民主主义论”的教学目的及重点并没有详尽的规定,对政策如何实施也缺乏规划。这种情r到了1950年有了改变。1950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全国高等学校暑期政治课教学讨论会情况及下学期政治课应注意事项的通报》,强调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方针和任务,详细说明了新民主主义论的教学重点,应包括中国革命的历史特点等七个方面。

但是,各高校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所以,1953年6月,高教部下发了《关于改“新民主主义论”为“中国革命史”及“中国革命史”的教学目的和重点的通知》,正式将“新民主主义论”调整成为“中国革命史”。这一做法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密切相关,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已经不适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需要,将课程内容扩展为“中国革命史”是一种必然趋势[1]。为了提高教学质量,1956年9月,高教部颁布了《关于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程的规定(试行方案)》,这是对以往课程政策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其中规定了“中国革命史”课程的开设学期、学时以及课堂讲授与讨论的学时比,以及课程的考核要求等等,较为详细。

总之,自1949年到1956年这段时间,高校“新民主主义理论”(后改为“中国革命史”)属于初创时期。这一时期相关部门在制定课程政策时基于以下背景:一是对学生进行政治与思想教育,决定了高校“新民主主义论”课程的开设。新中国成立以来,高校开设“新民主主义论”课程,结合政治运动开展教育,使学生的政治认识有明显的提高[2]。二是国家的政治任务及全国高校教学实际情况的发展和要求决定了该门课程政策的调整和变迁。三是在课程目标上,突出强调革命性。有的文件中就强调要让学生树立和巩固革命的人生观。因此,这一时期,反映在历史教育方面的政策有以下特点:一是对于历史教育而言,更多的是基于政治需要的视角而制定政策。至于“新民主主义论”课,在教学目标教学任务上往往也是围绕着国家政治任务而展开。例如,1950年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前文提到的高教部于1953年6月颁布的《通知》中指出“中国革命史”的教学目的:要“特别着重说明帝国主义是中国人民最凶恶的敌人,以加强学生的反帝爱国主义思想。”[3]二是历史教育一直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点,这个指导思想也一直持续到“98方案”出台以前。“新民主主义论”(后改为“中国革命史”)在全国各个层次的院校都要开设,在排课顺序上也经常排在其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首位,一般情况下,课时也最多。

二、加强社会主义教育的十年(1956―1966)

1956年底,中国开始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阶段。国家制定课程政策时也从“以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和政策”为主,开始向“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理论和政策”为主的转变。与之相适应,高教部、教育部等相关部门下发了一些文件,根据这些文件,高校开设了“社会主义教育”课程,取代了“中国革命史”。后来“社会主义教育”又被‘马列主义基础’取代。1959年以后,“中共党史”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之一在高校逐步开设。1964年10月,下发了《关于改进高等学校、中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和过去的政策相比,该文件对“中共党史”的教学任务,教材教学方法以及教师队伍建设、教学体制方面都有更加详细的规定。

总体上来说,这一时期的高校历史课属于曲折发展时期。首先,相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也是基于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以及课程自身发展的需要。但相较于第一阶段,该阶段的政治倾向性更加明显,这在当时党的教育工作方针中有明确反映,1958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指明: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当然,从课程自身发展的需要出发,也是相关部门进行课程政策调整的原因。例如,鉴于“中国革命史”教师无一人是从大学本专毕业的,所以教育部主张建立专门培养和提高高校政治课教师的学校,要求中国人民大学设立“马列主义基础”系或专业[4]。和以往政策比,在培养师资方面,这是一个进步。总之,这一时期围绕历史教育方面的政策有如下特点:一是党和国家依然重视历史教育。从1957年到1958年,高校其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一律停开,只开设“社会主义教育”课程,虽然这一做法并不科学,但足以看出党和国家对历史教育的重视。二是这一时期历史教育方面的课程政策随着国家政治气候的变化而有时摇摆不定。例如随着国际国内政治形势的变化,课程名称亦曾频繁变化。课程名称变动大,内容变动也大。所以历史教育的教学内容在这一时期缺乏相对稳定性。但总的来说,“中共党史”基本保持了正常教学,取得了一定成绩。 三、文革时期一度停开“中共党史”课(1966―1976)

“文革”是一场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高校也是个重灾区。“文革”开始后,从1966年到1969年,高校在校学生被停开所有课程。1970年秋季恢复了高校招生,高校政治理论课教学也得到了恢复。“中共党史”即为当时开设的政治理论课之一。

“文革”时期党和政府制定政策时的特点依然是以政治为中心,受其影响,“中共党史”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特性,在政策的制定上“无视大学生群体的特殊要求,无视教学规律的特性,完全与当时政治气氛的变化相结合。”[5]尽管从1970年开始,高校恢复了“中共党史”课程,但是在林彪和“四人帮”的“政治可以冲击一切”的口号下,以“革命大批判”取代了课堂教学,政治理论课完全成为政治运动的附庸。”[6]属于历史教育的“中共党史”课程仅仅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教育作用。

四、“三大课改方案”:从“中国革命史”到“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977―2015)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包括历史教育在内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重新得到了高度重视,到目前为止,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经历了三次改革,产生了三个课程改革方案,包括:“85方案”、“98方案”和“05方案”。

(一)“85方案”中的“中国革命史”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的要求,1985年8月,中共中央在《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中指出:对高校大学生要“进行以中国革命史为中心的历史教育”。所以,这一时期,从课程设置上看“中共党史”又改回到了“中国革命史”,该《通知》也被称为“85方案”。

与改革开放前比,该阶段在政策制定上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首先是制定政策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变化。1978年以后,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所以,政策制定时不但强调以政治为中心,而且也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体现在教学内容上就是从文革时期的“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制定的课程政策更加符合实际。其次是对高校“中国革命史”课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有了深刻认识。国家相关部门的文件中也曾多次重点强调了这一点:早在1979年5月的《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中就曾明确“必须明确肯定每门政治理论课是一门科学。”[7]三是政策制定更缘于提高课程的教学时效性的需要。例如,突出对实践教学的重视,根据相关资料统计,从1985年到1995年,涉及到历史教育方面的政策文本大约有十个,其中至少在七个文本中都强调要重视学生的社会实践。四是政策制定上注重中国革命史教师学历哟蔚奶岣摺G康鳌耙通过多种形式培养、培训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师资。”[8]在政策实施上除了和过去一样,在一些高校开设“中国革命史”本科专业外,更鼓励肯定试办“中国革命史”研究生班,这在以往的文件中是没有明确提到的。应该说,“85方案”中关于历史教育政策的指导思想是正确的,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是,在政策实施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在教学中有的教师往往忽视思想性,影响了教学实效性。针对“85方案”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国内国际形势的变化,国家出台了“98方案”。

(二)“98方案”中的“毛泽东思想概论”

“98方案”出台的背景之一是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以及规范“两课”课程设置,1998年6月,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该文件被称为“98方案”。为了加强中国革命史教育的理论性,“98方案”用“毛泽东思想概论”取代了原来的“中国革命史”,目的是为了加强对毛泽东思想的学习,该政策使得高校历史方面的教育从理论层面上得到了提升。

这一时期,国家对历史教育课程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具有创造性的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策导向发生明显变化,浓厚的政治色彩降低。最主要的表现就是一度以“德育”这一名称代替原来的“思想政治教育”,“毛泽东思想概论”即为德育课程之一。二是在政策制定上重视历史课程和其他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课程名称的调整即为证明。在“85方案”中,将“中国革命史”课调整为“毛泽东思想概论”课,这一调整突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两次历史性飞跃,形成了从“毛泽东思想概论”到“邓小平理论概论”的课程逻辑[9]。可见,该阶段的政策在强调历史知识的同时,更突出了对历史理论的重视。三是历史教育课程不再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核心课程,取而代之的是“邓小平理论”。

(三)“05方案”中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2005年3月, 、教育部下发了《实施方案》,史称“05方案”。“05方案”规定开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

与其他阶段比,这一时期课程政策的制定有一个突出的背景:那就是中国高校的教育指导思想有了根本性的变化,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受苏联“三中心”教育思想的影响,即以“教师为中心,课堂为中心,书本为中心”[10]。进入21世纪以后,开展素质教育的呼声越来越高,在政策导向上,从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开始向“以学生为中心”的转变,“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政策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出台的。“05方案”及其以后有关“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的政策有以下几个明显特征:一是提倡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制定的政策更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价值取向上,则突出以人为本,强调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二是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时会充分考虑一线任课教师及学生的建议及需求,重视实地调研,制定政策。三是将教材建设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集全国之力编写“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材,改变了过去历史教育课程“一纲多本”的现象,全国高校使用统一教材,这在历史上是没有的。四是重视课程建设。首先是出台相应课程建设标准。如2010年提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指标具体细化,易于高校操作,如课堂规模一般不超过100人,鼓励小班教学等等。其次是在有条件的高校推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部级精品课程建设。目前为止,较典型的有华中师范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以及武汉大学等等。最后是结合实际需要,多次修订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学大纲,使得教学目标更加明确。五是抓学科建设。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的二级学科已于2008年增设,使得“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研究对象明确,功能定位更加科学。

综上,改革开放以前,“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政策的变迁受国际国内政治形势变化的影响较深,政治性比较明显,体现出了该学科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的属性,对于帮助大学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革命的人生观具有重要作用,但这一时期的政策变迁充分体现了国家主体的意志,对大学生个体需求的关注略显薄弱。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对思想政治教育认识目标的进一步深入,以及学科地位的确立,“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政策除关注其政治性和思想性之外,更关注该门课程的理论性、实践性和学术性,尤其是拓展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教育的有效途径,更关注大学生整体素质教育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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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刘辉.中国人民大学与建国初高校“新民主主义论”、“中国革命史”课程的开设[J].教学与研究,2008(11):92.

〔2〕〔3〕〔4〕〔7〕〔8〕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组.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文献选编(1949-2008)[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16、16、34-35、76、120.

〔5〕姬丽萍.新中国成立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内中国近现代史教育的演进[J].中共党史研究,2010(11):33.

重大政策论文篇(3)

[中图分类号]D9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6)12-0032-04

行政决策,是国家行政机关为执行国家法律、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而作出的处理国家公共事务的重要、重大选择和决定。[1]重大行政决策,是行政机关就宏观的、基础的和全局的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对其进行合法性审查的目的在于,依法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减少违法决策、随意决策和滥用决策权的现象,避免对国家经济社会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失。

一、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研究背景

法律的价值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行政机关作为法律实施的主体,其主要的职能是制定决策并实施决策。“合法是决策的第一要件”,是现代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标志,关于合法决策,国家顶层设计是基于“法治政府”展开的。

(一)政府政策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依法决策,国务院最近十几年来先后出台4个专门文件,在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对策方面,思路日渐清晰,最终将合法性审查确立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1999年,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最早提出依法决策;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首次提出“法治政府”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2008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提出,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细化合法性审查的要求;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在依法决策的基础上,提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第一次提出重大行政决策五大程序,即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从国务院以上四个规范性文件可见,在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对策方面,思路日渐清晰,最终将合法性审查确立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为国家立法打下了基础,为实现法治政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党的政策

党的十以来,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的重视高度,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上升到党的层面。2012年,党的十提出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强调以法治引领发展、保障发展,使改革发展稳定中的所有问题,最终都回归到法治的方式上,采取法治的途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在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中,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提出新时期法治政府的标准,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作为实现法治政府的六大具体措施之一。在依法决策的措施方面: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存在的问题,重大决策权力不规范、错误违法决策无人负责、决策程序不健全等问题,重申五大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二是提出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三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审查的保障措施。

通过以上国务院的四个重要文件和党的重要决议,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审查制度不断完善,关于重大决策的程序性规定,正在由政策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

(三)国家立法

国务院着手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专门立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作为行政法规,正在征求意见阶段。之前,相关法律也对决策合法化进行了规定,如《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行政强制法》第57条也对“合法性审查”有规定。

二、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查的现状

《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出台,这是目前辽宁省内位阶最高的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范性文件。

根据调研和登录城市门户网站,自2006至今,辽宁省内14个地级市中,9个城市出台了以“重大行政决策”命名的规范性文件,如2015年1月1日生效的沈阳《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则》、2006年6月《鞍山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论证程序规定》等;有5个城市在《政府工作规则》《加强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等规范性文件中,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加以规定,如2008年12月《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2008年1月《辽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有的县级市也出台了相关规范性文件,如《北镇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暂行办法》等。

这表明,辽宁省各级政府已经认识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制度保障,并且初步建立起重大行政决策的五大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进而形成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听证制度、公开制度及信息反馈制度等。这些程序和制度,有效地保障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性、正当性和科学性,也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

(二)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中存在的问题

1.认识问题。个别政府部门对于合法性审查认识不够,某些地方的领导干部法律素养不高,不愿意受到法律约束,个别地方的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需要看领导脸色行事,实效不足,即使得出“违法”结论,出于地方实际情况考虑,也可能不予采纳,甚至个别规范性文件没有经过合法性审查程序就直接上会讨论。

对合法性审视程度不足。在地方政府的权力生态圈中,政府法制仅仅是一个办事机构,普遍缺乏独立意识,有人认为,合法性审查不过是走过场、走形式,不考虑工作的专业性、严谨性。

2.如何界定“重大”?合法性审查是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本质上是如何界定重大行政决策问题,首先需要回答的是:什么是“重大”?如何界定“重大”,这是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提出来的问题。无论是国务院的四个文件,还是党的决议,使用“重大行政决策”,但都没有对“重大”加以界定;地方的规范性文件也对此表述不一,有的采取单独列举式,有的采取概括式加列举式,也没有对“重大”有统一的界定。理论上对“重大”界定的不明确,必然造成主观上的随意性和实践中的操作困难,迫切需要理论上予以回应。

3.规范性文件问题。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的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专门立法,在辽宁省内,也缺乏省一级的专门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立法;有的城市,没有重大行政Q策的程序性规定和相关制度;有的城市即使出台了相关规定,但过多地照抄照搬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没有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导致地方规定或立法质量不高,可操作性不强,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4.保障机制问题。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程序,其审查由政府及部门的法制机构承担。但是,面对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法制机构的设置与人员配备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尤其是区县政府和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力量相对薄弱,有的部门法制机构不独立、不健全、人员少,知识结构不合理,法律职业能力低,难能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要求。

三、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法律和政策建议

(一)提高认识

合法性审查是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程序之一,只有提高认识,才能充分发挥其功能。各级政府应当更新行政管理理念,重视行政决策程序的法治化和规范化,发挥法治的引领作用和规范作用;领导干部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提升依法决策的能力。凡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在完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并经本单位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初审和部门会签后,将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及相关材料送到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在合法性审查之后,再进行政府会议或部门会议中的集体讨论。[2]

(二)界定“重大”

行政决策分为重大决策和一般决策。“重大”相对“一般”而言,不同层级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同,政府自身与政府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也不同。[3]“合法性审查”只针对“重大行政决策”,既保障行政决策的准确性,也提高行政效率,节省行政成本。基于此,我们建议“重大”的界定不宜过于宽泛,随着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的发展,合法性审查将逐步由重大决策发展到一般决策,这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

根据《国务院工作规则》,重大行政决策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家预算,重大规划,宏观调控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政策措施,国家和社会管理重要事务、法律议案和行政法规等”,将“重大”列举为“重大规划”、“重大政策措施”和“重要事务”。重大行政决策,是县级以上政府及职能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作出的,对涉及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及社会涉及面广,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所作出的决定。具体标准:一是事域范围宽阔,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覆盖面广,影响面大;二是对象范围广泛,关系到辖区内所有或多数人的利益;三是时间范围长久,行政决策的实施产生长期或永久的影响,具有不可逆性;四是成本投入巨大,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产生巨大影响。

辽宁省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采取列举式:(1)编制或调整规划,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2)财政行为,包括编制政府财政预算、大额度财政资金和政府融资举债等;(3)制定重大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案,在经济、社会和行政等领域,实施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城市建设、城镇化建设等;(5)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包括可能影响环境的自然资源项目、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省市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选址等;(6)制定或调整涉及相对人权益的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公用事业和公益价格;(7)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措施,包括劳动就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物价、住房、公共交通、旧区改造、房屋搬迁和土地征收等;(8)制定重要国有资产处置方案;(9)其他。

(三)通过立法,明确合法性审查的程序

一是审查主体:审查主体是决策承办单位的法制机构,即政府法制部门或职能部门的法制机构。决策承办单位在重大行政决策启动时,邀请决策机关的法制机构参与,以保障合法性审查的质量。二是审查内容:包括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和决策依据是否合法三方面。三是审查时限:依据平等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和比例原则,政府法制机构在收到决策草案及其相关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法性审查。四是审查结果:法制机构完成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有三种情形:如果决策合法,可以提请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决定;如果决策有部分修改意见,建议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决定,但是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对决策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改;如果决策不合法,建议将决策方案退回承办单位,修改后再次提请合法性审查。

“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是重大行政决策的依据,不得搁置。决策机关开会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法制机构应当对合法性审查情况作出说明;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对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处理作出说明。

(四)完善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评估体系,跟踪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和实施效果,将合法、民主、科学、公开和决策追踪作为观测点;将重大决策的执行和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二是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及时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三是强化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法制机构建设,保障其专业性和独立性。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具有法律教育背景的人员,充实到政府法制机构当中。四是发挥大城市的引领作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以及在全国范围内较有影响力的城市,应当在行政决策法制化的进程中发挥带头和引领作用。

参考文献:

重大政策论文篇(4)

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8-0138-02

张明龙教授撰写的《区域政策与自主创新》,2009年8月已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全书共65万字。该书是一部具有开拓性意义的专著,它填补了中国如何运用区域政策促进创新活动研究的空白,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决策参考价值,为区域经济学和创新理论研究增添了一项重要成果。通览《区域政策与自主创新》全书,我认为,至少有以下几个明显特色:

一、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提炼出核心内容

专著《区域政策与自主创新》,是张明龙教授主持的,浙江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区域政策支持体系研究》(07CGLJ004Z)的研究成果。

张明龙教授承担了课题研究任务后,马上召开分工会议,并负责制订课题研究计划,组织派人外出调查。其他成员也作了相应分工。

课题组先后组织人员到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南京、西安、兰州、昆明、太原,以及浙江省各地的有关科研单位和科技管理部门,进行不同层次、多种类型的调查。在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兰州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云南财经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高校开展合作研究、参加成果交流会或学术研讨会、征询专家意见。还对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布法罗大学、加拿大乔治布朗学院、丹麦奥本罗国际商学院等国外高校进行学术访问和合作研究,与国外学术界保持联系。同时走访了十多个较有代表性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还在台州考察了吉利汽车、钱江摩托车、海正制药、华海制药、仙琚制药、星星冷柜、苏泊尔炊具、飞跃缝纫机、中捷缝纫机、宝石缝纫机、杰克缝纫机、伟星管业、银轮机械、双环齿轮、三门变压器等科技创新业绩显著的企业。这样,课题组着手从现实社会经济生活中搜集、整理有关资料,博览与之相关的论著,细加考辨,取精用宏,在充分占有原始资料的基础上,抽绎出典型材料,高度概括,精心提炼,形成课题报告的核心内容和思维脉络,也为本书的写作奠定了基础。

课题组成员完成的阶段性成果,已分别在《中国发展》、《理论导刊》、《科学管理研究》、《科技管理研究》、人大复印资料《科技管理》、《党政论坛》、《乡镇经济》、《开发研究》等刊物发表十多篇论文。2009年,张明龙教授执笔完成“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区域政策支持体系研究”总报告。同年8月,在总报告基础上形成的专著《区域政策与自主创新》公开出版。

二、拓宽学术研究的思路和视野

1.该专著研究内容的基本观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科技投入大幅度增加,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浙江省在全国较早提出“科教兴省”战略,此后又进一步提出“科技强省”战略,促使科技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全社会科技投入逐年递增,科技综合实力和区域创新能力实现争先进位。然而,必须看到,中国科技和经济增长的基础尚不稳固,核心竞争力和产业带动能力提升缓慢,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能力还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和先进地区。以浙江省为例,许多企业由于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不得不忍痛将大部分利润拱手让于别人。

影响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原有科技发展基础薄弱,R&D投入占GDP的比重偏低,缺乏技术创新意识等。中国现阶段科技发展基础不断改善,科技投入逐步加大,人们的创新意识也越来越强。在此条件下,区域政策支持体系是否健全,对创新能力提高的影响日益凸显出来。

以国家为区域单元展开分析,可以发现,无论超级大国,还是其他主要工业国和新兴工业国,都十分重视运用政策支持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为了推进中国创新政策支持体系建设,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几点:(1)加强科技信用的政策体系建设,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供良好的科技信用基础;(2)加强推动科技进步的政策体系建设,促进基础研究,攻克前沿技术,突破重大关键技术,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3)加强知识产权的政策体系建设,构筑一个强有力的创新成果保护体系;(4)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发明创造的应用开发。

2.该专著拓展学术研究的主要创新体现。(1)充实自主创新理论的内容。本课题率先把空间概念引入自主创新理论的研究,以国家为区域单元,分别把超级大国、其他主要工业国、新兴工业国作为考察对象,分析它们自主创新活动的内涵、结构、特点、发展现状、地位作用、运行机制、存在障碍及其原因等理论内容,并以不同国家区域条件下自主创新活动的共同点与差异性进行比较,揭示自主创新活动在一定时空范围内的规律性,为中国推进自主创新活动提供了丰富的国际经验,也有利于深化中国自主创新理论的研究。(2)提高创新政策支持体系研究的科学性。文献检索结果显示,已有论著绝大多数是从单项或几项具体政策角度,而不是从整个政策体系角度,分析如何促进自主创新活动。本课题的一个突出特色,就是跳出具体政策的局限,着眼于创新政策支持体系的整体,分别从科技信用政策体系、推动科技进步政策体系、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四个子系统展开深入探索,提高了研究对象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从而使研究结论更加科学、合理。(3)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一条有利思路。以往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研究成果,大多着眼于硬条件,如增加科技投入,鼓励创造发明,改造工艺流程和技术装备等。本课题与此不同,它由软条件入手,着重从国家区域政策支持体系角度研究如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也就是通过完善国家区域政策环境,促使创新人才、科研经费、先进装备和高新技术产业等形成优化组合,发挥更大的创新能量,从而在同量投入或相似的硬条件下,更好更快地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4)为完善创新政策支持体系提供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本课题尽力借鉴世界各国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成功经验,及时总结国内建设创新政策支持体系的已有成效,同时通过系统探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财政、税收、金融、保险、产品、产业、技术、信息、土地、外贸、人才等诸多政策,通过深入研究各种不同政策在功能、效益、时差、交替和主辅等方面的合理配置,从源头上与结构上理顺创新政策支持体系的构成要素及其优化方案,有利于形成合理的对策建议。(5)鼓励民营经济创新活动,特别对促进民营经济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研究,具有一定超前性。本课题以民营经济发达的台州市为案例,把鼓励民营经济创新活动的有关区域政策,作为特色内容之一进行研究。台州促进当地创新活动的政策支持体系的建设成果,不少内容是在实践中摸索形成的,具有原创性质。特别是台州注重政策支持体系的前后时差配合,注重不同政策的调节功能配合,既是成功的实践活动,又对理论研究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由此深入探索,易于找到完善创新政策支持体系的新办法。

三、具有较大实践应用价值和社会影响

重大政策论文篇(5)

科学技术作为一种革命性力量,历来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主要动力,被誉为:"当前信息技术核心和标志"的互联网因其革命性的特质,势必会成为公共政策最重要的手段和工具,颠覆传统理念,赋予公共政策互以联网时代的全新内涵。

一、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理论创新

(一)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体制创新

多元化的社会价值体系和社会价值观念不仅主导我们的社会生活,亦对多元主体和多元价值体系之社会格局下的公共政策提出了协调与平衡包括经济与政治、中央与地方、整体与局部、政府与公众、长远与近期、效率与公平等各种社会关系的新要求,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广泛渗透推动了包括文化创新、信息系统创新和组织创新在内的全新公共政策体制。

任何一项政策的制定本质上都是具有一定政策文化背景的人的社会文化活动,而一项公共政策文化,必然受到相应的社会经济与政治制度的影响和制约。公共政策的实质在于"公共特性",互联网在公共政策领域的应用对体现"公共特性"政策文化的创立、贯彻和更新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开阔公众视野、拓宽信息渠道、提供参与机会、激发并增强公众对公共政策的关心程度和自主意识--不仅沟通了政府与公众、完善了政策过程,使公共政策更具科学性和合法性,破除了"经验型"政策文化的局限性,更真正实现了由"个人封闭型"向"公众参与型"政策文化的转变。

信息是公共政策的基础,公共政策是否合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可供决策者使用的信息系统状况。互联网在公共政策领域的英语、更新和完善了公共政策信息输入、传递、加工、选择和反馈系统,是决定者及时顺利获取信息,更好分析使用信息并提高政策方案的有效性。

公共政策不仅需要足够的信息,更要求在公共政策过程中将各种不同意见充分表达交流后,通过公共政策组织系统理性选择,形成最佳结果。互联网在公共政策领域的应用,突破了政府对信息的垄断格局,使得公共政策不仅仅局限于政府组织内部,而真正实现公共政策的公共性、提高公共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领域创新

公共领域是介于自律的市民社会和掌握公共权力的国家之间的一个领域,具有开放性和平等性、批判性和批评性、讨论性和推理性等特征。网络以其普遍性、平等性、匿名互性和分散性和交互性为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提供了公平效率、言论自由、充分辩论的"多对多"交流模式的新型公共领域。

由于公共领域强调舆论和公众意见的形成,保证公众的话语权便成为了公共领域的必要前提--互联网话语的自由性和多元性冲破传统一元价值观,前所未有的挑战了传统公共领域的话语霸权;互联网话语的分散性和互动性保证了传播者和受传者平等互动,打破了传统公共领域的时空限制;互联网话语的主体平民化与平等化使话语权分散到普通民众中,打破了传统公共领域的精英话语权模式;互联网话语权的权力性和权利性增强了话语权的影响力,打破了传统公共领域话语权强制力。互联网时代,网络公共空间在传统社会的基础上构建了广阔的公共领域,完成了公共政策的领域创新。

(三)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合法性

公共政策合法性就是公共政策被认可的具有一定的历史性价值,包括公共政策的主体合法性、程序合法性和价值合法性,公共政策只有具备合法性才能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和执行;公共政策合法性危机会影响整个政治系统的稳定和国家法治进程的发展,是不可回避的根本性问题。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广泛渗透能切实有效的促进公共政策合法化,以维护政治系统的稳定性和法治化发展。

公共政策的"公共特性"要求其以民主价值未经依归、公民参与为核心、社会正义为目标,公共政策主体合法性危机主要表现在公共政策主体公共性缺失和公共政策无法充分代表多元利益主体的公共利益两个方面;公众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重要基石,对公共政策合法性有重要作用,而互联网构建的互动型公共政策新平台能有效消除公共政策主体合法性危机。

传统公共政策往往聚焦政策内容而忽视制定程序的具体表现为缺少将政策议题触发机制转化为政策设置议程的制度化程序、公共议程设置基本机制的局限性和公共政策程序缺少公众协商性民主机制等。互联网提供了公共政策制定前的触发机制催化空间和实现协商民主理论的实践平台,有效解决了公共政策"重实体轻程序"的程序合法性危机。

传统公共政策遵循以公共权威部门为主导的精英立法模式,由于缺少公众参与和价值认可、缺少多元主体的利益表达和对公权力主体的监督与制衡,其价值的设定和执行极易偏离公众对政策的价值诉求。公众对政策冷漠、质疑、批判甚至抗拒而非认可和支持造成了公共政策价值合法性危机。互联网提供了理性和批判性的公共平台,通过多元利益主体的公共协商对公共政策是否具有公正性、正义性、公共利益性的价值进行评判,评判结果成为判断公共政策是否合法的依据,这种评判和质疑形成了公共政策的价值评判机制,促进公共政策体现公平、正义和公共利益之价值合法性。

二、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悖论分析

与传统公共政策相比,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可谓是建设性与破除性并存、广阔性与局限性同在,以致公共政策悖论的形成。

(一)平等悖论

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创新改变了传统理论等级森严、自上而下垂直控制的政策体系,而这种平等是以技术发展为前提、经济发展为基础的,这就在本质上限制了政策参与范围,反而造成了公共政策的不平等。

(二)成本悖论

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创新突破传统理论的时空界限而实现了信息多元、开放、交互式传播,而在对参与者知识素养的要求、政府对参与进行的规范、信息权威度与可信度层面上来看,会联网时代公共政策成本反而有所增加。

(三)绩效悖论

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创新提高了公众参与的质量、能力,虽有利于培养现代公民,也存在着参与质量有限、销蚀公民责任、合作能力下降等影响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广度、深度、效应等的问题。

(四)稳定悖论

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创新使弱势群体、边缘群体的声音有了传播的可能,为舆论监督提供了新载体的同时也会出现非理性化和无序行为,成为社会稳定的极大隐患。

三、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影响因素分析

传统公共政策理论均是从互联网资深固有缺陷对公共政策的消极影响角度提出了难以解决的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悖论,如果从影响互联网的因素分析,是否可以找到引发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困境的根本原因呢?

(一)影响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直接因素

影响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直接因素是互联网的普及程度,包括互联网的实际拥有情况和有效使用情况两个方面;公民实际拥有电脑数量、政治素养、工作性质、收入水平、所在地区互联网相关基础性设施和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情况等因素均会影响互联网的普及程度。

尽管互联网以其自由性优势、低成本优势、平等性优势为公共政策提供了便捷有效的途径和手段、降低了公共政策的参与门槛、激发了公众参与热情、扩大了政策参与规模、保证了公共政策科学性、促进了公共政策民主化,但这一切均是建立于相同的互联网拥有和使用情况的基础之上、以互联网的普及为首要前提。网络时代不等于互联网占有和使用人人相同,互联网普及程度在事实上的不平等必然会导致公平悖论、同意互联网普及程度的成本必然导致成本悖论、互联网普及情况造成的公民参与程度差异必然导致绩效悖论、甚至可能导致稳定性悖论。所谓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若抛开互联网普及程度这个前提孤立研究公共政策悖论,势必会陷入难以解决的困境。

(二)影响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间接因素

影响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间接因素是公民的文化程度,包括公民文化水平和教育程度;公民文化程度可以通过影响互联网普及程度而间接影响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从更深层面来讲文化程度还会影响公民的政治素养和政治诉求。公民文化程度与其阅读能力、语言能力、技术能力、工作性质等息息相关。

文化程度对互联网的实际利用率、互联网技术操作水平、政治参与积极性、政策理解能力和政治诉求等方面均有影响,忽略了公民文化程度差异就等于忽略了网络时代公共政策的"公共特性",是不科学不理性的;公共政策缺失"公共特性"必然会产生公平悖论、缺失理性和科学性必然产生绩效悖论和稳定悖论,这样的政策本身就是一种浪费,结果必然造成成本悖论,甚至会导致网络时代公共政策陷入合法性危机。

(三)影响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根本因素

根据著名的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不同经济条件下的公民必然会拥有不同的政治诉求。无可否认,经济因素对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直接影响甚至会超于传统公共政策。无论是直接影响因素即互联网普及程度还是间接影响因素即公民文化程度,影响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归根到底是经济。

经济影响互联网基础设施和政府电子政务建构水平、影响互联网普及程度;在没有互联网情况下研究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讨论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较传统公共政策的种种进步、谈及互联网的种种优势,便等于"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毫无意义。

经济影响公民文化水平和教育程度,当公民的文化程度不足以支持其利用互联网参与公共政策,这就等于关上了公民通过互联网参与公共政策的大门、取消了公民通过网络参与公共政策的资格,此时互联网不再是进步的象征,反而强化了传统公共政策的消极影响,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有事皆归于无、所谓公平荡然无存、弱势群体的话语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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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政策论文篇(6)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3)05-0018-03

所谓决策,是人们为了实现特定目标,在广泛收集有关信息并科学分析的基础上,从若干备选方案中选定最优方案的过程。[1,2]一切具有自主行为能力的主体,大到国家、政党,小到家庭、个人,只要面临选择,就需要做出决策。对不同制度、不同情境、不同主体决策行为的研究,便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决策理论和模型,其中决策目标、决策主体和决策过程是决策理论的研究核心。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其公共政策的决策模式,往往是社会文化、政治传统、政治制度、政治体制等诸多因素作用下的产物。[3,4]当前,推动政治体制改革,促进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政策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一种在西方国家早已广泛使用的决策辅助制度,[5,6,7]应该尽快引入到我国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去,发挥从决策源头防范环境风险、减小资源环境代价、缓和社会矛盾、保障决策科学化的功能。为此,梳理国际上有重要影响力的决策理论和决策模型,并分析其与我国决策实践的关联性,对于我国开展政策环评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 决策模式及其对政策环评的影响

决策模式是对决策过程的抽象表达,一般涉及决策目标、决策主体和决策原则三个方面内容。研究者从不同学科、不同角度、不同情境出发所概括出来的决策模式存在显著差异,也适用于不同的决策体系。政策环评作为一项决策辅助制度,其有效性首先取决于所采用的决策模式。

1. 决策目标属性决定政策环评的难度。政策一般为问题导向,即针对特定的社会问题设计。但是,为了更好地指导政策行动,监测政策过程,以及评估政策效果,往往需要预先确定政策目标。政策目标是设计政策方案的依据,也是预测政策影响的基础。如果政策目标明确、单一,则政策方案往往也比较具体,如此则政策实施的环境影响也容易预测。反之,如果政策目标模糊、多元,且目标之间存在冲突,则政策实施的不确定性较大,其环境影响也难以预测。

2.决策主体属性决定政策环评的深度。如果政策主体坚持理性决策,必然会对各个备选方案进行深入论证,政策环评也须深入开展。反之,如果政策主体受自身的利益和偏好影响较大,对多方案比选不感兴趣,则政策环评也难以深入进行。如果决策者的价值取向和目标不统一,则最终方案往往是利益集团博弈和妥协的结果,决策过程中政策环评同样难以深入开展。在威权社会中,精英决策往往占据主导地位,如此则对政策实施的环境后果更加没有兴趣,政策环评也经常处于可有可无的位置。

3. 决策过程属性决定政策环评的方法。理性决策需要从社会、经济、环境等多个维度对政策实施的可能影响进行定量分析,综合判断各个备选方案的净收益,因此成本—收益分析是最核心的分析方法。相反,如果用于决策的时间和资源有限,或者决策主要是出于社会道德层面的考量,或者最终决策是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则难以对决策方案比选投入太多精力。相应地,政策环评使用的方法也应以定性分析为主,其主要功能一是防范决策可能隐藏的重大环境风险,二是制定减缓环境影响的具体措施。

二、国际上主要决策理论及其对我国政策环评的启示

1.主要决策理论及其对比分析。1929—1933年席卷世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危机,宣告了产业革命以来一直占据主导地位的自由放任市场经济思潮的结束,主张对经济系统进行国家干预的凯恩斯主义随之兴起,这是政策科学得以起步发展的社会基础。[8]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旨在为政府干预经济提供理论和方法支持的政策科学迅猛发展。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一些决策理论和模型相继成型。从目前来看,比较有代表性的决策理论有完全理性模型、有限理性模型、渐进模型、系统模型等。[1,2,3,4,9]在决策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运筹学等学科做出了重要贡献。如表1所示。

2.适用于我国决策过程的决策理论。在所有的决策理论中,完全理性模型建立的时间较早,对其他理论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有限理性模型和渐进模型都是在批判传统理性模型的基础上形成的,混合扫描理论则是传统理性模型和渐进主义模型的综合。由于不同决策模型适用的政治情景和理论基础不同,因而在我国的适用性也存在显著差异。其中,系统模型、混合扫描理论和制度理论主要建立在理论推导的基础之上,其实用性难以证实;博弈理论、团体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主要适用于存在多个利益团体,特别是存在多个政党的西方政治体制,在我国尚缺乏基本的制度基础。从目前来看,尽管完全理性模型的理论前提在实践中很难满足,但却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一条理想路径,事实上已成为决策者的共同追求目标。除此之外,根据我国议行合一的政治体制,有限理性模式、渐进模式和精英理论应该也是三种比较符合我国决策实践的理论模型。

3.主要决策理论与政策环评的关系分析。鉴于完全理性模型在决策理论中的巨大影响力和对科学决策的重要指导作用,应将之作为我国开展政策环评的基本参照。有限理性模型是在修正完全理性模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其秉持的决策原则与完全理性模型并无本质区别;渐进模型主要适用于政策持续干预的领域,适用于延续性政策;精英理论强调政治精英在决策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但在精英主导的社会中,其决策通常也是渐进式的,而非革命性的。因此,上述决策理论之间并不是完全独立的关系,只是适用的政治情景和理论前提不同。为此,政策环评在程序上应坚持完全理性模型的决策思路,在方法上则可根据具体决策采用的模式选择更具可操作性的评价方法。四种决策理论与政策环评的关系见表2。

三、政策环评的基本程序探讨

尽管完全理性模式受到了多方面的质疑和批评,但其基于理性“经济人”假设推导出来的决策过程却揭示了人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普遍规律。该理论适用性不强的原因并不是决策程序有问题,而是决策者并不能完全满足实现理性决策的所有条件。事实上,在决策实践中,我们大多也是自觉或不自觉地采用理性主义的模式来分析和解决问题。对于环境影响评价,无论是建设项目环评,还是战略环评,目前基本上都采用了完全理性的决策程序。之所以如此,与人类追求决策科学化的初衷有直接关系。因此,政策环评也应根据这一模式来制定自己的评价程序。

一般而言,决策过程大致包括问题界定、目标确立、方案设计、方案比选和确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政策调整等几个阶段。为充分发挥政策环评的决策辅助作用,应紧密围绕政策周期的各个阶段来开展工作,力求将政策环评融入决策过程,如此才能取得最佳效果。基于以上考虑,在政策问题界定阶段,应同步研究有关资源环境问题与需要解决的政策问题之间的关联性。在政策目标确立后,政策环评工作应正式介入,分析政策目标中是否隐含重大环境风险,并据此调整政策目标和指标。待备选方案确定并完成细部设计后,可将每个政策方案看作一个给定情景,预测各政策方案实施可能导致的影响。在评价内容上,应以资源和环境影响为主,兼顾社会、经济影响。最终决策应在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影响的基础上做出,这也是政策环评有别于建设项目环评的一个重要特征。选定最优政策方案后,就需要制订具体的行动计划,进入政策执行阶段,使资源环境影响从预测变为现实。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伴随着政策评估和政策监测活动的开展,应适时开展政策环境影响中期评价,将评估结论作为改进政策行动的重要依据。一个政策周期结束后,通常会开展正式的政策评估(事后评估),西方国家一般称之为公共政策评估。在这个阶段,也应把政策环评作为重要内容,其结论可用于指导下一轮政策的制定。总体而言,与政策过程相融合,政策环评应分为事前评价、中期评价和事后评价三种类型或三个阶段。

四、结语

我国已有近40年的建设项目环评历史,规划环评正式纳入法律要求也已将近10年,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无疑是政策环评。然而,国内迄今对政策环评的研究严重不足,仅限于对个别行业和领域的框架性探索。[10,11,12]从理论上讲,作为决策辅助制度的政策环评,在评价内容和重点上必须与相应的决策模式相协调,在评价程序上应与人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框架相一致,本文就是针对上述问题的若干探索。总体来看,我国政策环评从理论探索到普遍开展,仍有很长的路要走。今后应重点加强政策环评的评价对象、管理程序、评价方法、评价重点等方面的研究,并尽快形成技术规范。在推进路径上,应首先从事前评价开始,逐步扩展到中期评价和事后评价,循序渐进地扩展政策环评参与国家综合决策的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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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政策论文篇(7)

执政后一百天左右时间里,尽管两岸之间有一些意外重大事件的发生,但两岸之间总体上仍是克制的,仍在期待。然而,当局积极强行争取参与国际社会的努力与大陆在国际社会严格坚持一个中国框架的立场对撞,台湾拓展国际空间与参与国际社会努力的遇挫,蔡英文的不满情绪开始发作,对大陆的立场开始变化,两岸政策开始微调。

这个转变的重要标志就是,2016年9月29日,蔡英文在建党30周年之时给党员发出的一封公开信与随后于10月5日接受美国《华尔街日报》专访(此前,蔡英文在接受美国媒体专访时曾以民意为由拒绝承认“九二共识”)。这封信提出一个受到外界广为关注的口号“力抗中国压力”,也被视为蔡英文两岸路线与策略调整的重要标志。

其实,这封信的内容透露了多个重要政治信息。一是蔡英文重新以“中国”取代“中国大陆”,以示坚持两岸“一边一国”的立场。二是蔡英文认为现行“体制”是她执政的“羁绊”,可能预示着她未来改变现行“体制”的可能性,随后提名“司法院长”与大法官多次公开对现行“体制”的质疑与“”言论,似乎正在验证这一信息。三是蔡英文公开表示的“有些价值,我们一定会坚守”。除了可能包括民主、自由、人权等之外,更最重要的是对“”价值的坚持。四是“我们要力抗中国的压力,发展与其他国家的关系,我们要摆脱对于中国的过度依赖,形塑一个健康的、正常的经济关系”。

蔡英文两岸政策论述的新变化,展现了强硬姿态,当然引起外界尤其是大陆及岛内非绿阵营的高度关注与批判,美国也表达了极大关注。美国国务院东亚暨太平洋事务局发言人葛瑞斯(Grace Choi)强调,“在两岸关系和平稳定上,美国有深远利益,美国欢迎海峡两岸降低紧张,改善两岸关系的步骤”,强调美国希望双方尊重彼此,鼓励两岸在有尊严与尊重的状况下进行建设性对话。

重大政策论文篇(8)

一、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旨趣变迁

(一)政治本位旨趣:1978-1987年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高校仍然实行1952年制定的“免费加人民助学金”的大学生资助政策,这一政策随着1987年全面实行的大学生“奖学金制度”而宣告终结。新中国的高等教育是在国家高度集中管理的体制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因此,建国30年来人们对高等教育政策的讨论和话语方式主要是“在阐述各自的观点时,政治论的因素占据着主导地位”[4]。这样的历史渊源以及教育研究的惯性作用,决定了改革开放初期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的研究旨趣,它显然不可能迅速且完全跳出简单地引证马列经典著作或政治领导人的观点,并对此加以诠释和发挥的政策话语窠臼,突出表现为教育政策研究的鲜明政治本位旨趣。

一是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目的是服务于政治需要。囿于对教育本质的生产力和上层建筑说的狭隘认识,人们对大学生资助政策的认识“被置于这样一个完整的逻辑之中:青年学生是国家的财富,青年学生为国家上大学,国家为学生提供资助”[5]。因此,研究大学生资助政策的目的显然是要解决“这一制度暴露出的一些不利于人才培养,不利于国家建设的弊病”[6],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目的仍具有“政治性”色彩,是一种政治型的政策研究。

二是大学生资助政策的研究方法主要是经验总结式和主观探讨式的。由于“政策科学作为一门正式学科在国内创立,是(20世纪)90年代初的事情”[7],因此,在缺乏教育政策科学理论、方法和手段运用的前提下,经验总结式和主观探讨式的研究方法与“免费加人民奖学金”政策本身所带有的政治色彩产生了共振效应,进一步凸显了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旨趣的政治宣讲和政策描述特征。

三是在大学生资助政策的研究内容上,主张大学生资助政策要适应经济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探讨了当时大学生资助政策及其执行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诸如“没有考虑各校学生的来源和家庭经济一般状况的差异性”[8]、“助学金的享受没有同学生在校的表现联系起来”[9]、“在助学金使用方面也存在着较为普遍的平均主义”[10]等,人们还对大学生资助政策中的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革策略。

・理论探讨・论我国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旨趣变迁可以说,这一时期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政治本位旨趣受到我国教育理论界“社会本位”思想传统的影响,虽然教育政策研究的问题解决意识非常强烈,但“一元化的政治文化格局钳制了人们的研究活动”[11],教育政策研究成为对具体的政策法规条文的解释与附和,以及是对普遍意义上政策实践经验的总结,政治本位的政策解读成为该时期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主要旨趣。

然而,经历十年改革开放浪潮的激荡,人们的思想和观念也日益更新,服务于政治需要的“人民助学金政策”的变革已经迫在眉睫。一些学者开展了中外大学生资助政策的比较研究和大学生奖学金、贷款制度设计的研究,如李丹的《英美奖学金制度的比较研究》(1985)、陈吟辉的《试论实施奖学金和学生贷款制度的优越性》(1987)、陈浩的《改革助学金制度给高校注入活力――部分高校实行奖学金和学生贷款制度述评》(1987)等。这些研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经验描述性特征,虽然没有给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一般理论知识和研究框架的形成作出重大的贡献,但所提出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变革策略,包括必须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要采取试点的方式开展、要同教育体制改革有机联系改进资助政策、改革要有助于扩大地方政府和高校的管理权限与责任等,为推动我国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旨趣从“政治本位”到“政府决策”的转变提供了背景和思路。

(二)政府决策旨趣:1988-2007年

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经历了双轨制、并轨改革和全面收费的制度变迁过程。这一时期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受到越来越多的政策理论的关注,人们希望以政策科学的理论来解决大学生资助政策实践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虽然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旨趣仍然留有上一阶段“政治本位”的痕迹,但是已经开始逐渐过渡到政府决策取向的政策研究。这种教育政策研究的旨趣转向突出表现在“为政策”(study for policy)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应用性研究上,并借用教育的政策研究(study of policy)作为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理论基础。

“为政策”的应用性研究是一种“对因素、策略等方法的研究,是对怎样才能制定出一项好政策的研究”[12]。伴随着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推进,大学生资助政策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格外突出和重要,这就为“为政策”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提供了重要动力,也决定了政策研究的目的是服务于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并为公共决策提供政策建议。

为了解决高等教育收费制度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不起学的难题,国务院于1999年颁布了《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这标志着以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多元化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建立。这一政策文本中有很多内容都可以从20世纪90年代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文献中找到理论依据,是政策研究影响政策实践的一个较为典型的实例。

20世纪90年代人们发表了许多关于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建构性的研究成果②。这些研究不仅分析了高等教育全面收费制度背景下大学生资助政策的现状与困境,而且把大学生资助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结构化和理论化,并根据所掌握的数据和事实,运用一定的政策科学方法,寻求解决之策。

这一阶段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另一个特征是比较研究的风生水起,以张民选、赵中建等先生为代表的诸多学者“就世界各国的大学生资助政策及对资助政策产生重大影响的资助理念、资助方法及其操作技术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13],为我国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提供了国际的经验和全球的视野。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教育政策研究发展迅速,教育政策研究形成了学科化和制度化的态势,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开始尝试借用教育政策研究(study of policy)的相关理论成果开展基础性研究,研究视野和范畴不断扩大,理论认识和研究结论更加深刻。这可以从以“政策分析”、“目标分析”、“政策发展分析与行动建议”、“政策实施的阻滞与创新”、“政策演进路向的动力系统分析”、“政策评估”、“政策功能”等为主题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文献中得以确证。研究方法上则更加强调政策科学研究中的系统分析研究方法③,试图从病理而非处方的视角为大学生资助政策改进提供决策参考。

总体而言,1988年以来,尤其是21世纪以来,我国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逐渐告别了“政治本位”的一元研究取向,开始呈现出新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理论图景。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开始强调以“政府决策”为旨趣,重视政策理论导向下的经验研究。明显,这种经验研究体现在重视对大学生资助政策实然现象的实证研究方面;而政策理论的导向则体现在重视运用和检验教育政策学的理论成果来分析大学生资助政策的旨趣方面。

应该说,教育政策研究中强调政府的主导性作用,是我国教育政策研究的一个重要传统和显著特征。“循序渐进”和“以点带面”的方法既是我国教育改革实践的重要策略,也是教育政策研究的方法论传统。选择致力于提供政策建议的应用性政策研究,可以发现解决大学生资助政策问题的突破口,有助于突出短期的优先政策重点,显然有助于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全面、可持续推进和落实,而且“以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性研究来增强社会科学家和政策制定者之间的交流和对话,这本来就是当初拉斯维尔推动政策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政策研究的最初形态”[14]。需要指出的是,将教育政策研究的目的定位于“政府决策”的短期政策应用旨趣,存在着对大学生资助政策进行低水平和功利性研究的潜在风险。因此,如何平衡教育政策的学术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之间的张力,将成为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持续发展的一个重点议题。

(三)学生发展旨趣:2008-2013年

政治本位和政府决策取向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都把教育政策研究的过程与教育改革实践紧密结合,有效地通过政策科学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但不得不指出的是,基于这两种旨趣的教育政策研究虽然把握住了教育改革所必须依归的政治和政府的意图,体现了“政策、政治、政府”的密切联系,但在一定程度上却忽略了教育是培养人的特殊社会实践活动这一本质,大学生资助政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发展。

2007年,国务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以进一步扩大大学生资助比例、推进奖优与助困的有效结合。新政策出台后,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旨趣开始出现了新的动向,人们“更加注重学生这一主体,进一步着眼于‘教育促进人的发展’问题的研究”[15]。

在这样的背景下,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旨趣不仅正在放弃对促进教育制度变革和政治功能的过度推崇,而且弱化了对大学生资助政策进行科学、价值中立的政府决策型的政策研究倾向,转而关注大学生资助政策的伦理价值和育人属性,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包括“资助的理念饱含着伦理的思想,从慈善和宗教到公平和利益到公正和效率,资助的理念在转变,而资助的伦理价值追求始终没有变”[16]、大学生资助政策具有“物质资助与精神激励的双重性、个别资助与普遍教育的统一性、阶段资助与持续教育的发展性”[17]的育人特质等。

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一些从事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高校职员、公务员通过实地调查、个案研究等方法开展行动研究和政策执行研究④。这些研究试图消解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中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之间的对立,努力推进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复归促进大学生发展的教育属性。可以说,促进学生发展取向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促使教育政策的研究目的和研究内容走向更加关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旨趣选择。

二、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未来旨趣及其实现路径如果我们错误地理解生活世界,狭隘地把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或文化生活等同于生活世界,那么科学世界中的政策研究只能成为政治的渲染、经济的附庸和文化的奴隶。在政治本位旨趣时期,人们认为政治生活是生活世界的全部,从而导致了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全部意义就是强化政治渲染、服务政治需要,而一旦经济资助被当成政治恩惠,那么受资助者努力学习、报效祖国也就是理所当然的。在这里资助政策研究发生了深刻的价值危机:它以解释政策为旨趣,违背了教育政策以解决教育问题为旨趣的原则。另一方面,“如果遗忘了生活世界,把科学世界作为独立存在的、唯一的世界,就会导致科学的危机”[18]。政府决策取向时期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人们崇尚逻辑实证主义方法论,试图悬置价值问题、用实证数据来说话,政策及其研究设计也越来越精致,但是受资助者及其生长于其中的生活世界仍然处于边缘地带。当人的主体地位受到压抑的时候,人们便会举起人本主义的大旗,主张政策研究要回归人的生活世界,把人的发展作为政策研究的最终价值和意义。也正是在这一时候,学生发展旨趣的资助政策研究开始逐渐兴起。因此,回归生活世界,关注政策研究与人的发展的关系,既是我国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旨趣变迁的历史经验,也代表着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未来旨趣。那么,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如何才能回归生活世界,或者说如何进一步推进以学生发展为旨趣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活动呢?

首先,研究视角下移。政策通过“影响、制约、塑造着人们的活动、规范着人们的社会关系、构建着人们的交往、决定着人们的思想观念”[19]等途径影响着人的发展。因此,创制科学、公平、合理的资助政策仍然是未来研究的主要议题。从这个角度而言,未来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绝非要抛弃“为政策”与“对政策”的研究旨趣,而是在空间与时间两个维度将研究视角向“下”转移。空间维度的视角下移,是指将政策网络的基层主体――高校和受资助群体纳入研究范畴,将人的发展作为研究变量,将促进人的发展作为政策研究的旨趣;时间维度的视角下移,意指通过对大学生资助政策的执行、评估、监督、终结等环节的研究,进一步完善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其次,研究内容拓展。研究的内容与研究的视角紧密相关,视角的下移也意味着内容的拓展。未来的研究在将大学生资助政策作为“问题、文本和工具”加以探讨的同时,更需尝试理解大学生资助政策作为动态过程、伦理道德、制度与文化价值的解放意义,在人与政策的互动关系中研究政策的制定、执行与评估等问题。具体的研究内容包括:地方政府如何执行政策,高校如何落实政策以及不同类型、不同地域和不同层次高校在政策落实过程中是否呈现不同的特征,资助政策通过何种途径、以何种方式对受助群体产生了何种影响,资助政策对不同个性特征和经济困难程度的受资助者是否产生不同的影响,受资助者与其他大学生的思想特征与成长过程是否存在明显的差异等。

最后,研究方法混合和多元。“从教育研究方法的产生过程来看,一般可分为四种:首先是哲学思辨方法;其次是量化方法;再次是质性方法;最后发展到混合研究方法。”[20]人的发展过程是极其复杂的,企图运用单一方法来解决复杂问题,既不现实也不科学。混合方法被看作是“是一种带有哲学假设、兼用定性和定量方法的研究设计”[21],是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方法的发展方向。未来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首先要对研究问题和内容进行逻辑思辨,以确定研究设计是否是逻辑自洽的,然后通过量化和质性的方法收集和分析数据、案例,“调查者需要在统计分析和主题分析之间进行熟练地切换”[22],最后用叙事、数据来回答问题,揭示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实质和真正价值。

注释:

①国内学者一般将哈贝马斯所著《Knowledge and human interests》一书中的“interest”译作“兴趣”或“旨趣”。鉴于“兴趣”一词在中文语境下可能会引起“主观意图”、“个体情绪反应”等误解,而掩盖哈贝马斯所坚持的“interest”的客观性特征,本文采用“旨趣”的译法。

②这些研究成果包括《论建立我国高等教育学费和贷学金制度》(顾清扬,1993)、《何不贷款上大学――建立高等教育学生贷学金制度的探索》(赵中建,1995)、《收费、货学金与困难学生资助》(戚业国,1996)、《对完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思考》(陈国维、詹克波,1997)、《高校学生资助制度的改革与思考》(张霞,1999)、《国外学生资助政策及借鉴意义》(柳国辉、堪启标,1999)等。

③系统分析研究方法论有行为研究、价值研究、规范研究这三个相互关联的基本范畴,同时要研究经济、技术以及政治这三个方面的可行性。详见R.M.克朗《系统分析和政策科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47-59页。

④具体研究成果包括《挖掘育人内涵促进高校资助体系成熟化――以清华大学学生资助工作为例》(向辉、曲莎莎,2011)、《谈发展性资助在高等教育资助中的意义与实践――以浙江省发展性资助实践为例》(张立英,2012)、《从受助意愿谈大学生的资助新体系》(戴宏,2012)、《资助制度与政策对育人文化的影响探究》(陈永俊,201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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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江应中.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的伦理性及价值跃迁[J].江苏高教,2010(3).

[17]赵贵臣.我国大学生资助体系的德育功能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11.33-38.

[18]李淑梅.以兴趣为导向的认识论――对哈贝马斯认识论特点的探讨[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

重大政策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D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13)04-0032-38

外交政策研究在西方被称为外交政策分析或外交决策学,研究决策者与所处环境之间在不同层次上的互动过程和互动内容。在传统的外交政策研究中,一些学者通过描述和解释各国的外交政策来分析国家之间的关系变化,研究决定外交政策的国家间实力对比、国际规范,使外交政策学成为国际关系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些学者大量使用比较政治研究方法,关注外交政策本身如何形成,因而外交政策学一度被称为比较外交政策学。在交叉学科兴起的背景下,外交政策学作为国际关系学科和比较政治学科的有机结合点,在研究范畴和研究方法上需要全新的解析和建构。本文旨在梳理外交政策研究的发展脉络,并尝试在比较政治与国际关系的交叉研究方向上对其未来发展作一粗浅说明。

一、外交政策学的发展脉络

外交政策学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形成于二战以后,受当时政治学学科中比较政治学和国际关系理论研究迅速发展的影响,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了三种不同的研究路径,分别为“外交决策论”、“比较外交政策论”和“外交政策环境论”。

1.外交决策论

1954年,施耐德(Richard Snyder)、布鲁克(Henry Bruck)和萨宾(Burton sapin)发表《决策:国际政治研究的一个路径》一文,文中提出“国家即决策者”,开启了外交政策学的第一条研究路径“外交决策论”,主张在国家层面研究外交政策,将国内政治体系和国际政治体系有机地结合在一起。1970年以后,外交决策论逐渐发展出两大分支,一派认为外交政策是国内各种政治组织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另一派认为外交决策是国内特定决策集团内部相互作用的结果。

前一派的代表人物首推埃里森(GrahamAllison)。在1971年出版的《决策的本质:解释古巴导弹危机》一书中,埃里森分别用理性决策模型、组织过程模型和政府政治模型对肯尼迪政府在古巴导弹危机中的决策进行了分析,他对组织过程模型和政府政治模型的分析都强调了外交决策过程与国内各种政治组织之间的关系,使外交决策变为一个受政治组织规则支配并被政治组织之间的权力斗争所左右的过程。此后,他进一步将组织过程模型发展为组织行为模型,将政府政治模型发展为官僚政治模型,将外交决策看作是一个各种政府组织和官僚之间讨价还价的过程。此外,纽斯塔特(Richard Neustadt)和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等学者也对外交决策过程中的政治组织进行了研究,为该学术派别的形成作出了贡献。

后一派的代表人物为詹尼斯(Irving Janis)。1972年,詹尼斯出版《群体思维造成的牺牲》一书,对美国政府在珍珠港事件、猪湾事件、水门事件、马歇尔计划、古巴导弹危机、越南战争扩大事件和朝鲜战争扩大事件中的决策过程展开了分析,认为外交决策是政府内部小集团的行为,一旦决策集团具有高度凝聚力,就很容易为维护群体内部的团结一致和行动一致而陷入群体思维,从而导致决策惨败。为了说明决策集团在何种情况下会陷入群体思维,詹尼斯提出了一个包括一系列变量在内的单线因果关系模型。此后,外交决策中的小集团现象开始受到学界的关注,赫尔曼(Margaret Herman)和彼得森(Randall Peterson)等人都相继采用案例研究和实验研究方法对此进行了后续研究,决策集团中的领导能力变量、权力结构变量、群体发展阶段变量、群体构成原则变量都被看作是影响决策质量的重要因素而加以研究。

2.比较外交政策论

1966年,罗西瑙(James Rosenau)发表《预理论与外交政策》一文,认为外交政策理论应运用政策科学和系统的研究方法,开发出适用广泛的一般理论,开启了外交政策学的第二条研究路径,即“比较外交政策论”。比较外交政策研究试图发掘出适合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外交政策一般理论,强调理论的系统性、跨国性和多层次性。其研究侧重两个方面:外交模型的构建和外交行为数据库的构建。

比较外交政策论的模型构建,是开发外交政策一般理论的第一步,也是建立研究假设的过程。同比较政治学一样,比较外交政策的模型构建也深受阿尔蒙德(Gabriel Almond)“结构一功能”(structurN-Funcfional)模型和伊斯顿(David Easton)“投入一产出”(Input-Output)模型的影响,广泛运用了体系、结构、功能等概念,甚至有一些分析模式直接来自比较政治理论。如罗西瑙的链接政治模型(Linkage Politics Model)就认为影响外交政策有五个投入因素,即外部因素、国内社会因素、政府结构因素、决策者的角色因素和决策者的个人因素,这些投入因素以大小、发达程度和开放性为标准划分为的不同国家类型依次以不同的顺序对外交决策产生影响。继罗西瑙之后,布雷彻、威肯费尔德和莫斯着手研究国际纷争和外交危机的关系,先后整理出《国际危机手册》和《外交政策危机手册》,囊括了1929年到1979年在全球278个国家发生的627件外交危机事件,从危机状况、关联国家、引发危机的势力、危机的程度、纷争的程度、超级大国和国际机构介入的程度等方面收集整理了相关数据,为比较研究的展开提供了资料。

而外交行为数据库的构建则为检验外交政策一般理论提供了依据。除布雷彻、威肯费尔德和莫斯在外交危机数据库和鲁梅尔在国家特征数据库上的贡献外,麦克利兰(Charles Mcclelland)主导的世界事件相互关系调查数据库、阿扎(Edward Azar)主导的冲突与和平数据库、赫尔曼(Chades Hermann)等人主导的各国事件比较研究数据库、泰勒(Charles Taylor)和乔迪斯(David Jodice)主导的世界政治和社会指标数据库都为比较外交政策研究的科学化作出了贡献。数据库的盛行,导致外交政策研究主要运用调查统计方法。然而,各式各样的调查统计方法并没有促进外交政策一般理论的诞生,反而使研究陷入了纷杂的数据之中,原本明晰的问题变得复杂起来,看似复杂的研究却只得出了一些常识性结论,这使比较外交政策的研究在1980年代进入了反省时期,期待在研究方法上得到新的突破。梅斯基塔(B,Buenode Mesquita)引入的期望效用理论(Expected Utility Theory)和博弈理论在外交决策方面的发展,是比较外交政策研究的新发展。

3.外交政策环境论

1956年,斯普劳特夫妇(Harold and Margaret Sprout)出版了《国际政治语境下的人与环境关系的假设》一书,开启了外交政策学的第三条研究路径,即“外交政策环境论”。外交政策环境论将研究比喻为开启决策的“黑匣子”(Black-box),把重心放在对决策者个人心理认知过程的研究上,认为影响外交决策的各种客观环境因素必须通过决策者的主观环境(即认知过程)才能对决策结果产生实际性的作用,不被决策者主观认知的客观决策因素对决策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根据影响决策者主观认知因素的类型,外交环境论可以分为国际、国内和个人三个层面。

从国际层面来研究决策者认知的学者强调国家之间的相互印象对决策者的影响,决策者的认知来自相对国家的行为特征。唐肯(George Duncan)和西沃森(Randolph Siverson)是该领域的拓荒者,贝利(William Berry)、约翰(Freeman John)和乔布(Brian Job)利用马尔科夫链(Markov Chain)开发出了对国家层面认知的测量方法,认为国家之间过去的合作或敌对行为直接影响今后决策者在相关外交决策中的认知,其认知类型包括对冲突敏感的认知、对冲突迟钝的认知、封闭型认知和开放型认知四种。

从国内层面来研究决策者认知的学者,认为国家政治体制、意识形态和历史文化对决策者的认知产生重要影响。如汤普森(Kenneth Thompson)和麦克迪斯(Roy Macridis)将政府类型分为民主政权、独裁政权、共产主义政权、民主社会主义政权等类型,认为不同的政府类型有不同的外交选择。奈(Joseph Nye)的“软实力”概念和古里恩(Edmund Gullion)的“公共外交”概念,均强调文化、教育机构和媒体等多种主体在外交决策中的参与。

从个人层面来研究决策者认知的学者,主张成长环境、教育背景、价值观等因素影响决策者的认知,特别是在集权政治体系和危机状况下,决策者的个人因素在决策中至关重要。这方面的代表性人物有赫尔曼(Margaret Hermann),其研究将领导人的个性与外交决策联系在一起。此外,霍尔斯蒂(Ole Holsfi)还研究了领导人的信念体系与国家印象之间的关系,巴伯(James Barber)和乔治(Alexander George)等人还对决策者的领导类型进行了分类。

二、外交政策学的研究视角

在外交政策学的研究路径中,既可以看到比较政治学中对国内结构因素的分析,又可以看到国际关系中对国际体系因素的分析,具有明显的交叉性。这种交叉性使外交政策学以国家为界分为两大研究层次:国内结构层次和国际体系层次;三大研究视角:国内政治视角、国际政治视角、国内——国际政治视角。

1.国内政治视角

以权力和利益为基础展开研究的现实主义学派认为,最理想的外交政策是不受国内其他政治因素影响,完全为国家利益最大化服务的外交政策。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国内政治结构就成为了外交政策研究的重要因素。因为,根据国内政治结构的不同,国家利益的定义也不同,国家利益在外交政策中的反映程度也不同。国内政治结构的分析,一方面从政治体制人手,一方面从政治行为体人手。

政治体制是比较政治学中常用的一个概念,由政府组织、政治人、市民团体和一般市民共同构成。在伊斯顿的影响下,政治体制的研究主要围绕“投入”、“产出”、“需要”、“支持”和“反馈”之间的关系展开。在外交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同样的“投入”经过不同的政治体制会“产出”不同的外交政策,不同的政治体制不仅有不同的外交“需要”,而且面临不同的国内“支持”状况。这样,找出政治体制中影响外交决策不同的因素,再以这些因素的变化为标准将政治体制加以分类,就成为研究政治体制与外交政策关系的首要任务。这类研究将注意力放在政府结构、议会结构及政府与议会之间的关系上,关注政府首脑的合法性和权限大小、政府与议会关系、议会中的政党关系、政权交替时的连贯性等具体因素。从政治体制人手来分析外交政策,使外交决策成为了国内政治研究的一部分,虽然可以将国内决策理论成果运用到外交政策分析中,但是却很难找出一般决策和外交决策之间的差异性。

政治行为体的研究是指,将国内政治行为体分类后,选择并研究特定行为体与外交政策之间的关系。前文中提到的群体思维模型就是研究决策小集团与外交政治之间的关系。另外还有以国家元首为中心的首脑与外交研究,以经济组织为中心的利益集团与外交研究,以新闻媒体为中心的媒体与外交研究等等。这些研究,在方法上都超越了传统的政治学研究方法,广泛引入了社会学、法学、新闻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

以上这些研究都把原因变量的范围限制在国内,忽视了国际体系与外交政策之间的相互作用,被国际关系学者认为还没有从政治学中脱离出来,对构建独立的国际关系研究范式意义不大。

2.国际政治视角

新现实主义认为,国家的行动虽然依托国内实力,但这种实力必须放在国际关系体系中加以审视,是相对实力而不是绝对实力决定着国家的行动样式。换句话说,是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位置影响国家行动。根据这样的思路,外交政策研究开始分析国际体系因素的作用,除比较外交政策论的类似倾向外,还有一些国际政治学者开始关注国际体系与外交政策之间的关系。华尔兹(KennethWaltz)、温特(AlexanderWendt)、佐兹曼(JohnZysman)等人就是其中的代表。

华尔兹将国家看作处于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社会中的单一的、不可分割的行为体。以小到追求本国的生存,大到称霸世界为目标;对内增加自身实力,对外强化本国同盟并弱化他国同盟。在这样的理论假设下,华尔兹预见了战争的不可避免、实力均衡的形成和维持、两极体系的稳定性等等。温特认为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是变化的,存在霍布斯、洛克和康德三种状态,在不同的文化状态下国家会作出不同的对外行动选择。佐兹曼联合善德海尔兹(Wayne Sandhiltz)、宝儒斯(Michael Borrus)等人研究经济外交政策,他们认为国际体系已经从无政府状态转变为相互依存状态,传统的军事、政治外交应该让位给经济外交;国家之间的双边和多边经济关系、地区经济合作程度、经济摩擦和冲突的大小影响着国家的外交政策。另外,主张霸权稳定论的学者认为,霸权国家为了维持霸权地位而在全球推行自由经济体系。研究第三世界国家发展问题的依附理论学者认为,发达国家主导的不公正的国际体系是阻碍第三世界国家发展的根本原因。

单纯从国际体系来研究外交政策的理论,基本都处于框架和假设阶段,在理论发展和证明方面始终踏步不前,被认为仅从国际体系层面无法充分解释和预测外交政策的变化,国内体系和国际体系的统合势在必行。

3.国内——国际政治视角

虽然,外交政策学的发展需要国内结构分析方法和国际体系分析方法的结合,但如何结合学者们并未达成共识。一些学者侧重从国际体系层面研究外交政策,认为国内结构只是国际体系的中介变量,国际体系通过国内结构对外交政策产生影响。基欧汉(Robert Keohane)认为在综合考虑国内结构和国际体系因素时,国际体系因素应该总是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国际体系因素绝对不仅仅是对国内结构因素的补充。而那些侧重从全球治理的角度来研究外交政策的学者,并不赞同国内结构只是国际体系的中介变量的看法,认为国内结构变量不受国际体系限制单独发生作用的情况时有发生。古勒维奇(Peter Gourevitch)就认为像侵略、占领这样的国家行为很多时候并不是国际体系在国内结构上的简单反映,需要将国际体系和国内结构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上加以考虑。侧重从相互依存的角度来研究外交政策的学者,认为国内结构和国际体系因素的界线越来越模糊,国际社会的相互依存使国内因素也通过各种国际势力变得相互依存起来,以国家为界线的研究方法已经变得过时。安德森(Perry Anderson)、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等学者认为,早在400多年前国内因素和国际因素的相互依存在欧洲就早已出现,尤其是在战争和对外贸易中。15、16世纪的国际贸易引发了一些主要都市的兴衰和国家地位的改变,甚至导致资本主义制度的普遍建立和世界格局的变化。

国内结构和国际体系研究的结合克服了外交政策分析层面的单一性,但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最主要的是在结合的过程中应该选择哪些国内结构因素与国际体系因素。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就造成了分析因素选择上的随意性。

三、外交政策学在交叉研究中的未来

正如外交政策分析学者所说:“尽管政治学的任何分支都不是完全独立的,但外交政策学的特殊性却在于它既研究国内也研究国际,从个人到国家,再到(国际)体系层次都进行分析,并努力将所有这些方面结合起来”。因而,外交政策学的发展,有赖于国际关系理论、比较政治学(区域和国别研究)乃至政策科学的结合。这种交叉研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考虑。

第一,就外交决策论来讲,可以将国际协商和国际组织中的多国互动内容纳入研究范围。在全球化时代,许多外交决策都不再仅由国家内部的政治人和组织决定,而是多个行为体跨国讨价还价的过程。普特南(Robert Putnam)将国际协商中外交决策的产生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国际协商中各国代表之间的谈判过程,第二阶段是使谈判结果得到国内相关机构批准的过程。作为可以在第二阶段得到国内批准的谈判方案的集合,“赢集”的大小在各谈判阶段发挥的作用不同,而决定其大小的因素则包括国内制度、国内政治集团的偏好和国际谈判的战略。这种双层博弈理论对于研究外交政策中的多国互动是个有益的贡献,但国际体系的诸多因素(如谈判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国际体系的权力结构、国际规则和惯例)在国际协商中的作用还有待研究,这些国际体系因素如何与国内决策行为体相连接也有待探索。

第二,就比较外交政策论来讲,在目前还不能建立起囊括各种国内外因素并具有普遍适用性的一般理论的情况下,在国际组织或地区一体化问题上将国内外因素与外交政策结合起来研究不失为一种方法。国际组织是现代国家外交政策的产物,没有国家的让渡和相互合作就不会有国际组织。国际组织产生后同时也成为各国外交征战的场所。国家通过讨论、投票、决议等形式进行外交活动,这些外交活动与国内议会政治具有许多相似之处,不同的是国际组织中的外交行动直接受国际组织的体系因素和国内结构因素的共同影响。国家在国际组织中的地位和行为不仅影响其他国家的外交政策,而且影响国际体系。不同的国际组织、地区体系,其地位性质、一体化道路和各国的外交政策各不相同,必须结合国内国际因素加以研究。

重大政策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d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13)04-0032-38

外交政策研究在西方被称为外交政策分析或外交决策学,研究决策者与所处环境之间在不同层次上的互动过程和互动内容。在传统的外交政策研究中,一些学者通过描述和解释各国的外交政策来分析国家之间的关系变化,研究决定外交政策的国家间实力对比、国际规范,使外交政策学成为国际关系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些学者大量使用比较政治研究方法,关注外交政策本身如何形成,因而外交政策学一度被称为比较外交政策学。在交叉学科兴起的背景下,外交政策学作为国际关系学科和比较政治学科的有机结合点,在研究范畴和研究方法上需要全新的解析和建构。本文旨在梳理外交政策研究的发展脉络,并尝试在比较政治与国际关系的交叉研究方向上对其未来发展作一粗浅说明。

一、外交政策学的发展脉络

外交政策学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形成于二战以后,受当时政治学学科中比较政治学和国际关系理论研究迅速发展的影响,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了三种不同的研究路径,分别为“外交决策论”、“比较外交政策论”和“外交政策环境论”。

1.外交决策论

1954年,施耐德(richard snyder)、布鲁克(henry bruck)和萨宾(burton sapin)发表《决策:国际政治研究的一个路径》一文,文中提出“国家即决策者”,开启了外交政策学的第一条研究路径“外交决策论”,主张在国家层面研究外交政策,将国内政治体系和国际政治体系有机地结合在一起。1970年以后,外交决策论逐渐发展出两大分支,一派认为外交政策是国内各种政治组织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另一派认为外交决策是国内特定决策集团内部相互作用的结果。

前一派的代表人物首推埃里森(grahamallison)。在1971年出版的《决策的本质:解释古巴导弹危机》一书中,埃里森分别用理性决策模型、组织过程模型和政府政治模型对肯尼迪政府在古巴导弹危机中的决策进行了分析,他对组织过程模型和政府政治模型的分析都强调了外交决策过程与国内各种政治组织之间的关系,使外交决策变为一个受政治组织规则支配并被政治组织之间的权力斗争所左右的过程。此后,他进一步将组织过程模型发展为组织行为模型,将政府政治模型发展为官僚政治模型,将外交决策看作是一个各种政府组织和官僚之间讨价还价的过程。此外,纽斯塔特(richard neustadt)和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等学者也对外交决策过程中的政治组织进行了研究,为该学术派别的形成作出了贡献。

后一派的代表人物为詹尼斯(irving janis)。1972年,詹尼斯出版《群体思维造成的牺牲》一书,对美国政府在珍珠港事件、猪湾事件、水门事件、马歇尔计划、古巴导弹危机、越南战争扩大事件和朝鲜战争扩大事件中的决策过程展开了分析,认为外交决策是政府内部小集团的行为,一旦决策集团具有高度凝聚力,就很容易为维护群体内部的团结一致和行动一致而陷入群体思维,从而导致决策惨败。为了说明决策集团在何种情况下会陷入群体思维,詹尼斯提出了一个包括一系列变量在内的单线因果关系模型。此后,外交决策中的小集团现象开始受到学界的关注,赫尔曼(margaret herman)和彼得森(randall peterson)等人都相继采用案例研究和实验研究方法对此进行了后续研究,决策集团中的领导能力变量、权力结构变量、群体发展阶段变量、群体构成原则变量都被看作是影响决策质量的重要因素而加以研究。

2.比较外交政策论

1966年,罗西瑙(james rosenau)发表《预理论与外交政策》一文,认为外交政策理论应运用政策科学和系统的研究方法,开发出适用广泛的一般理论,开启了

外交政策学的第二条研究路径,即“比较外交政策论”。比较外交政策研究试图发掘出适合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外交政策一般理论,强调理论的系统性、跨国性和多层次性。其研究侧重两个方面:外交模型的构建和外交行为数据库的构建。

比较外交政策论的模型构建,是开发外交政策一般理论的第一步,也是建立研究假设的过程。同比较政治学一样,比较外交政策的模型构建也深受阿尔蒙德(gabriel almond)“结构一功能”(structurn-funcfional)模型和伊斯顿(david easton)“投入一产出”(input-output)模型的影响,广泛运用了体系、结构、功能等概念,甚至有一些分析模式直接来自比较政治理论。如罗西瑙的链接政治模型(linkage politics model)就认为影响外交政策有五个投入因素,即外部因素、国内社会因素、政府结构因素、决策者的角色因素和决策者的个人因素,这些投入因素以大小、发达程度和开放性为标准划分为的不同国家类型依次以不同的顺序对外交决策产生影响。继罗西瑙之后,布雷彻、威肯费尔德和莫斯着手研究国际纷争和外交危机的关系,先后整理出《国际危机手册》和《外交政策危机手册》,囊括了1929年到1979年在全球278个国家发生的627件外交危机事件,从危机状况、关联国家、引发危机的势力、危机的程度、纷争的程度、超级大国和国际机构介入的程度等方面收集整理了相关数据,为比较研究的展开提供了资料。 而外交行为数据库的构建则为检验外交政策一般理论提供了依据。除布雷彻、威肯费尔德和莫斯在外交危机数据库和鲁梅尔在国家特征数据库上的贡献外,麦克利兰(charles mcclelland)主导的世界事件相互关系调查数据库、阿扎(edward azar)主导的冲突与和平数据库、赫尔曼(chades hermann)等人主导的各国事件比较研究数据库、泰勒(charles taylor)和乔迪斯(david jodice)主导的世界政治和社会指标数据库都为比较外交政策研究的科学化作出了贡献。数据库的盛行,导致外交政策研究主要运用调查统计方法。然而,各式各样的调查统计方法并没有促进外交政策一般理论的诞生,反而使研究陷入了纷杂的数据之中,原本明晰的问题变得复杂起来,看似复杂的研究却只得出了一些常识性结论,这使比较外交政策的研究在1980年代进入了反省时期,期待在研究方法上得到新的突破。梅斯基塔(b,buenode mesquita)引入的期望效用理论(expected utility theory)和博弈理论在外交决策方面的发展,是比较外交政策研究的新发展。

3.外交政策环境论

1956年,斯普劳特夫妇(harold and margaret sprout)出版了《国际政治语境下的人与环境关系的假设》一书,开启了外交政策学的第三条研究路径,即“外交政策环境论”。外交政策环境论将研究比喻为开启决策的“黑匣子”(black-box),把重心放在对决策者个人心理认知过程的研究上,认为影响外交决策的各种客观环境因素必须通过决策者的主观环境(即认知过程)才能对决策结果产生实际性的作用,不被决策者主观认知的客观决策因素对决策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根据影响决策者主观认知因素的类型,外交环境论可以分为国际、国内和个人三个层面。

从国际层面来研究决策者认知的学者强调国家之间的相互印象对决策者的影响,决策者的认知来自相对国家的行为特征。唐肯(george duncan)和西沃森(randolph siverson)是该领域的拓荒者,贝利(william berry)、约翰(freeman john)和乔布(brian job)利用马尔科夫链(markov chain)开发出了对国家层面认知的测量方法,认为国家之间过去的合作或敌对行为直接影响今后决策者在相关外交决策中的认知,其认知类型包括对冲突敏感的认知、对冲突迟钝的认知、封闭型认知和开放型认知四种。

从国内层面来研究决策者认知的学者,认为国家政治体制、意识形态和历史文化对决策者的认知产生重要影响。如汤普森(kenneth thompson)和麦克迪斯(roy macridis)将政府类型分为民主政权、独裁政权、共产主义政权、民主社会主义政权等类型,认为不同的政府类型有不同的外交选择。奈(joseph nye)的“软实力”概念和古里恩(edmund gullion)的“公共外交”概念,均强调文化、教育机构和媒体等多种主体在外交决策中的参与。

从个人层面来研究决策者认知的学者,主张成长环境、教育背景、价值观等因素影响决策者的认知,特别是在集权政治体系和

机状况下,决策者的个人因素在决策中至关重要。这方面的代表性人物有赫尔曼(margaret hermann),其研究将领导人的个性与外交决策联系在一起。此外,霍尔斯蒂(ole holsfi)还研究了领导人的信念体系与国家印象之间的关系,巴伯(james barber)和乔治(alexander george)等人还对决策者的领导类型进行了分类。

二、外交政策学的研究视角

在外交政策学的研究路径中,既可以看到比较政治学中对国内结构因素的分析,又可以看到国际关系中对国际体系因素的分析,具有明显的交叉性。这种交叉性使外交政策学以国家为界分为两大研究层次:国内结构层次和国际体系层次;三大研究视角:国内政治视角、国际政治视角、国内——国际政治视角。

1.国内政治视角

以权力和利益为基础展开研究的现实主义学派认为,最理想的外交政策是不受国内其他政治因素影响,完全为国家利益最大化服务的外交政策。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国内政治结构就成为了外交政策研究的重要因素。因为,根据国内政治结构的不同,国家利益的定义也不同,国家利益在外交政策中的反映程度也不同。国内政治结构的分析,一方面从政治体制人手,一方面从政治行为体人手。

政治体制是比较政治学中常用的一个概念,由政府组织、政治人、市民团体和一般市民共同构成。在伊斯顿的影响下,政治体制的研究主要围绕“投入”、“产出”、“需要”、“支持”和“反馈”之间的关系展开。在外交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同样的“投入”经过不同的政治体制会“产出”不同的外交政策,不同的政治体制不仅有不同的外交“需要”,而且面临不同的国内“支持”状况。这样,找出政治体制中影响外交决策不同的因素,再以这些因素的变化为标准将政治体制加以分类,就成为研究政治体制与外交政策关系的首要任务。这类研究将注意力放在政府结构、议会结构及政府与议会之间的关系上,关注政府首脑的合法性和权限大小、政府与议会关系、议会中的政党关系、政权交替时的连贯性等具体因素。从政治体制人手来分析外交政策,使外交决策成为了国内政治研究的一部分,虽然可以将国内决策理论成果运用到外交政策分析中,但是却很难找出一般决策和外交决策之间的差异性。

政治行为体的研究是指,将国内政治行为体分类后,选择并研究特定行为体与外交政策之间的关系。前文中提到的群体思维模型就是研究决策小集团与外交政治之间的关系。另外还有以国家元首为中心的首脑与外交研究,以经济组织为中心的利益集团与外交研究,以新闻媒体为中心的媒体与外交研究等等。这些研究,在方法上都超越了传统的政治学研究方法,广泛引入了社会学、法学、新闻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

以上这些研究都把原因变量的范围限制在国内,忽视了国际体系与外交政策之间的相互作用,被国际关系学者认为还没有从政治学中脱离出来,对构建独立的国际关系研究范式意义不大。 2.国际政治视角

新现实主义认为,国家的行动虽然依托国内实力,但这种实力必须放在国际关系体系中加以审视,是相对实力而不是绝对实力决定着国家的行动样式。换句话说,是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位置影响国家行动。根据这样的思路,外交政策研究开始分析国际体系因素的作用,除比较外交政策论的类似倾向外,还有一些国际政治学者开始关注国际体系与外交政策之间的关系。华尔兹(kennethwaltz)、温特(alexanderwendt)、佐兹曼(johnzysman)等人就是其中的代表。

华尔兹将国家看作处于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社会中的单一的、不可分割的行为体。以小到追求本国的生存,大到称霸世界为目标;对内增加自身实力,对外强化本国同盟并弱化他国同盟。在这样的理论假设下,华尔兹预见了战争的不可避免、实力均衡的形成和维持、两极体系的稳定性等等。温特认为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是变化的,存在霍布斯、洛克和康德三种状态,在不同的文化状态下国家会作出不同的对外行动选择。佐兹曼联合善德海尔兹(wayne sandhiltz)、宝儒斯(michael borrus)等人研究经济外交政策,他们认为国际体系已经从无政府状态转变为相互依存状态,传统的军事、政治外交应该让位给经济外交;国家之间的双边和多边经济关系、地区经济合作程度、经济摩擦和冲突的大小影响着国家的外交政策。另外,主张霸权稳定论的学者认为,霸权国家为了维持霸权地位而在全球推行

自由经济体系。研究第三世界国家发展问题的依附理论学者认为,发达国家主导的不公正的国际体系是阻碍第三世界国家发展的根本原因。

单纯从国际体系来研究外交政策的理论,基本都处于框架和假设阶段,在理论发展和证明方面始终踏步不前,被认为仅从国际体系层面无法充分解释和预测外交政策的变化,国内体系和国际体系的统合势在必行。

3.国内——国际政治视角

虽然,外交政策学的发展需要国内结构分析方法和国际体系分析方法的结合,但如何结合学者们并未达成共识。一些学者侧重从国际体系层面研究外交政策,认为国内结构只是国际体系的中介变量,国际体系通过国内结构对外交政策产生影响。基欧汉(robert keohane)认为在综合考虑国内结构和国际体系因素时,国际体系因素应该总是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国际体系因素绝对不仅仅是对国内结构因素的补充。而那些侧重从全球治理的角度来研究外交政策的学者,并不赞同国内结构只是国际体系的中介变量的看法,认为国内结构变量不受国际体系限制单独发生作用的情况时有发生。古勒维奇(peter gourevitch)就认为像侵略、占领这样的国家行为很多时候并不是国际体系在国内结构上的简单反映,需要将国际体系和国内结构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上加以考虑。侧重从相互依存的角度来研究外交政策的学者,认为国内结构和国际体系因素的界线越来越模糊,国际社会的相互依存使国内因素也通过各种国际势力变得相互依存起来,以国家为界线的研究方法已经变得过时。安德森(perry anderson)、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等学者认为,早在400多年前国内因素和国际因素的相互依存在欧洲就早已出现,尤其是在战争和对外贸易中。15、16世纪的国际贸易引发了一些主要都市的兴衰和国家地位的改变,甚至导致资本主义制度的普遍建立和世界格局的变化。

国内结构和国际体系研究的结合克服了外交政策分析层面的单一性,但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最主要的是在结合的过程中应该选择哪些国内结构因素与国际体系因素。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就造成了分析因素选择上的随意性。

三、外交政策学在交叉研究中的未来

正如外交政策分析学者所说:“尽管政治学的任何分支都不是完全独立的,但外交政策学的特殊性却在于它既研究国内也研究国际,从个人到国家,再到(国际)体系层次都进行分析,并努力将所有这些方面结合起来”。因而,外交政策学的发展,有赖于国际关系理论、比较政治学(区域和国别研究)乃至政策科学的结合。这种交叉研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考虑。

第一,就外交决策论来讲,可以将国际协商和国际组织中的多国互动内容纳入研究范围。在全球化时代,许多外交决策都不再仅由国家内部的政治人和组织决定,而是多个行为体跨国讨价还价的过程。普特南(robert putnam)将国际协商中外交决策的产生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国际协商中各国代表之间的谈判过程,第二阶段是使谈判结果得到国内相关机构批准的过程。作为可以在第二阶段得到国内批准的谈判方案的集合,“赢集”的大小在各谈判阶段发挥的作用不同,而决定其大小的因素则包括国内制度、国内政治集团的偏好和国际谈判的战略。这种双层博弈理论对于研究外交政策中的多国互动是个有益的贡献,但国际体系的诸多因素(如谈判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国际体系的权力结构、国际规则和惯例)在国际协商中的作用还有待研究,这些国际体系因素如何与国内决策行为体相连接也有待探索。

第二,就比较外交政策论来讲,在目前还不能建立起囊括各种国内外因素并具有普遍适用性的一般理论的情况下,在国际组织或地区一体化问题上将国内外因素与外交政策结合起来研究不失为一种方法。国际组织是现代国家外交政策的产物,没有国家的让渡和相互合作就不会有国际组织。国际组织产生后同时也成为各国外交征战的场所。国家通过讨论、投票、决议等形式进行外交活动,这些外交活动与国内议会政治具有许多相似之处,不同的是国际组织中的外交行动直接受国际组织的体系因素和国内结构因素的共同影响。国家在国际组织中的地位和行为不仅影响其他国家的外交政策,而且影响国际体系。不同的国际组织、地区体系,其地位性质、一体化道路和各国的外交政策各不相同,必须结合国内国际因素加以研究。

第三,就国内因素和国际因素结合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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