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文化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1 17:03:19

汉字文化论文

汉字文化论文篇(1)

汉字是文化的产物,同时又服务于文化,并且促进文化的发展,它自身又是文化的一部分。汉字作为自源文字,是汉族的祖先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创造的,它是汉文化的产物。先有汉文化,然后才有汉字,但它又服务于汉文化,对促进汉文化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一、汉字的文化定义

如果对人类的文字形式作一个二元区分,一端是表音文字,另一端是表意文字。从表面上看,这两类文字都能真实地记录语言,克服语言在时空上的局限。但是,作为一种文化样式,两类文字的文化内涵却大不相同。表音文字仅仅是把词中一连串连续的声音模写出来;然而,以汉字为代表的表意文字,却以意象结构直接体现民族文化的全部内涵。

西方语言是一种形态丰富的语言,它的词法、句法、语义方面的较完整的信息都体现在语音形态上。汉语是一种形态简单的语言,汉语句子的词法、句法、语义信息大部分不是显露在词汇形态上,而是隐藏在词语铺排的线性流程中。也正是基于汉语认知的这种特点,汉字在表达口语时不能不以象形表意为造字的首要原则。

文字之所以被创造出来,就是为了克服语言音响的时空限制。文字的根本性质就在于这是一种视觉形式,以图像作用于视觉神经产生条件反射,从而实现与句义的统一。所以文字可以“形入心通”,图像性越强的文字,突破时空局限的功能越大,与思维联系也就越紧密。

综上所述,汉字的文化定义不应是西方语言学的经典定义,而应该是:汉字是汉民族思维与交际的最重要的书面符号系统。

二、文字与文明

人类的文字体系是人类文明的伟大杠杆。文字使人类的文明发展到一个崭新的阶段,仓颉造字的传说一方面体现了汉民族对汉字文化功能的无限崇敬,从而使汉字的创造人格化;另一方面又揭示了汉字文化形态的形成过程。汉字的产生,正是汉民族对自己所理解的世界样式的符号化勾勒。

汉字是一种以象形表意为基本特征的文字,虽说一般的文字都经过象形的阶段,但象形文字所包含的文化信息和语义密码只有在汉字中基本保留了下来,汉字以其独特的创造性成为博大精深的交流和思维的工具,成为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最核心、最精彩的一部分。

文字是人类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发明,人类的个体能够通过文字记录的信息,获得人类整体在漫长岁月里创造积累的知识、经验和智慧,加速了人类文明的进程。文字使人类的思维更加缜密,文明的传承更加有效。有了文字,才有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和法典,才有了文学和科学,使人类有可能进行精神领域更高层次的探索活动;有了文字,人类可以记录自己的历史,故人们把文字发明之前的时代称作史前时期。文字的发明是人类活动拉开序幕之后最为精彩的一幕。

三、汉字的历史文化认识价值

文化的传延依赖于语言文字,各种历史文化之所以为我们现代人所认识和了解,最重要的是依赖于前人的历史文字的记载。它不仅是历史文献记载的工具,而且它本身也为我们提供了大大早于历史文献的远古历史文化信息。更重要的是,历史文献的记载总是有意无意地遮蔽历史文化真相。首先,它往往是一种个人或利益集团的行为,渗透了执笔者对历史的见解;其次,它只涉及历史文化的某个方面,我们难以从有限的历史文献记载中对当时的社会文化有全景式的了解。但是,汉字在这两方面却凸显其优势:一方面,汉字的象形表意的构造是社会大众约定俗成的结果,它真实而又客观地反映当时全社会的认知水平和认识成果;另一方面,汉字作为汉民族思维和交际的书面语言符号系统,包罗社会文化的方方面面,映射社会文化的每一个细节,展示社会文化的多维层面。

四、汉字结构形态的变异

汉字由图画文字发展而来,汉字的发展史又是图画文字的象形表意特征逐渐退化的历史。这种退化不是将汉字发展为一堆纯粹假定性符号,而是要使汉字的表意功能更好地适应语言与思维的发展。

甲骨文和金文是最古老的汉字,它们都用简约的图形或几种图形之间的相互关系造字,遵循一些共同的造字规则。这些字主要是以指事、象形、形声、会意四种方式造出来的。甲骨文和金文是汉字最古老的形态,包含着汉字发明中许多朴素的核心智慧。

中国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割据、小国林立,许多地方在金文、甲骨文的基础上自创了自己的文字,交流非常不便。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颁布统一文字的命令,废除各诸侯国自创文字,统一采用原秦国官方使用的文字,而且由丞相李斯写成范本供模仿。这种字体后来称李斯小篆,成为中国统一使用的汉字原型。

至汉代,长期战乱终于平息,社会安定,经济繁荣,文献书籍撰写数量大增,蓬勃的商业活动更加刺激了民众对书写的需求,许多人开始采用秦代出现的另一种字体。与小篆相比,这种字体字形由长圆变为方扁,笔画横平竖直,省略了许多复杂结构,象形特征基本消失,便于用毛笔流利书写,由于多为下层官吏和民众使用,称为隶书。清秀工整的隶书得到普遍认同,从此汉字基本定型。

五、汉字造型的人文精神

在世界文字体系中,汉字的构形洋溢着浓郁的人文精神。这不仅表现在汉字构形所描绘的上古社会方方面面的文化风景上,而且表现在汉字构形所体现的汉民族传统思维方式上,其中最显著的是主体思维方式。这种建立在主客体统一,人与自然合一意义上的主体思维方式,很自然地将主观理念和情感投射到自然界,使自然界具有人的特点。

从根本上说,汉字的建构精神是一种以人为立足点的人本精神。汉字以象形为基础来表示事物,除了有形体之外,汉字表意都是以人为本的。如“天”字的构形,下方的“大”是一个正面斜展双臂的人形,上方的“一”指示人的头顶。由此可见,天的概念是和人的概念联系在一起的。整个汉字的精神是从人出发的。

中国文化认定人与世界的自然关系和人文关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样一种人文主义的人论使中国文化在它几千年的发展中贯注着独特的人文精神。这样一种人文主义的人论和主体思维方式在汉字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汉字是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中华民族的基本标识,也是中华文明的显著标志。汉字是世界上生存寿命最长的文字,因此它具有丰富的文化底蕴。总之,汉字中有极其丰富的文化内涵,折射出古代的社会生活、社会意识、民族风情等等,这些都为我们研究中国古代社会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参考文献:

汉字文化论文篇(2)

(一)造字法与方法论

目前,世界上正在使用的文字以汉字为最古老,生命力最强。其他民族的原始象形文字早已随着文化的进化而湮没无传。汉字所以能历尽沧桑犹青春依旧,主要在其独特的造字参照系,造字原则,造字方法;构字参照系,构字原则,构字技法;书写参照系,书写原则,书写技法,书写个性等。

汉字最大的特点是象形,具有鲜明的“绘画性”,但它和绘画——非逻辑的个体的以形寓意的艺术有质的区别。就结果看,绘画重在“形”,汉字重在“象”。是忠实于对象的本来面目,通过集中、概括、加工等典型化的方法,抓住对象的典型特征,约定俗成地赋予对象特定的“含义”。字形上既有现实的“形似”,又带浪漫的“神如”。从总的哲学方法而言,汉字遵循现实主义的创造方法,具体地说,“象形”、“指事”主要是现实主义的;“会意”、“形声”是在现实主义的基础上有机溶入浪漫主义的方法。这两大方法相结合的创造方法,通过漫长的文字进化,潜移默化地作用于多维价值取向的汉文化,或者说,汉字创造所蕴含的这一方法论成为汉民族的集体元意识,使传统艺术——美的创造明显带着以现实主义为主旋律,同时辅之以浪漫主义的色彩。

汉字以现实主义为方法形象地描绘对象,这个“对象系统”即是‘造’字参照系”。它决定着汉字的本质特征。许慎说:“古者庖栖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1]“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2]并据此推断说:“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3]说“八卦”先于汉字产生,汉字为仓颉所造,都欠科学。若将二说有机综合以论汉字,便可得到汉字的造字参照系:(附图略)

天文、地理、动物、植物、人类社会,物质和精神界,其表象的特征和本质的规律正是创造汉字的参照系,是其师法的对象。以“天”、“地”、“人”三才,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为系统的参照系所创造的汉字,因能“以通神明之德”——表现精神世界,“以类万物之情”——表现物质世界,所以带有多学科意义的价值。作为文字,汉字首先也是为了交际的实用,但它是特殊参照系下的产物,汉字创造还兼顾识读理解功能。因而汉字体现了直观可辨,形、音、义有机结合,与对象同步进化的动态性原则。因其“象形”,所以其义显得直观,又因为以“形”为基础进行有规律的逻辑组合,其义便“可辨”。不少汉字可因形见义,望文生义、依字辨义。这一原则大大缩短了汉字与识读者的距离。汉字的识读过程完全成为有意识记的智力主动参与的过程。字符可对大脑产生有机的信息刺激,因而比纯符号化的拼音文字更易识读、理解和记忆。

汉字音、形、义有机结合的原则,使每个汉字具有鲜明的个性特色。它们以“形”为内核,以“义”为灵魂,以“音”为外壳,有机地构成一个信息码,这种以三维价值观界定的对象,使其交际功能更具精确性、客观现实性。音为形设,形因义存的独特个性又使汉字的认读理解带来便利。而拼音文字的音、形、义三者是相互割裂的,靠约定俗成纽结在一起。其识记过程是机械的记忆过程。给大脑刺激的信息强度类似于电话号码式的缺乏主动性和深度。

汉字的象形,不但象具体之形,还要象抽象之形,而且要描绘再现对象的典型特征,所以必然又和对象一起处于不断进化的生命律动之中。无论是时间的迁移、空间的变化,还是形状的异构,外力的干扰或是思想的革命,总有某一具体表现形式或抽象可变的本质特征的显现,汉字依此来概括描画对象。如果说艺术是永恒的,以象形为主色的汉字也是永恒的。即使以现代的“艺术标准”来看,汉字几乎可作为完全意义的艺术品。每个汉字都包含着造字主体(可能是一时一人,更可能是一代或数代的多人)对对象(客体)全方位的文化意义的最优化把握。即是说,认识对象并形象或本质地描绘对象时,凝结了主体的意识能量、认识水平、思维能力、思想观念、世界观、审美观、文化程度、品质修为以及当时背景下的整个自然与社会,物质与精神对主体的影响。尤其是其中的社会文化的各个学科体系对主体的综合作用都烙印在每个汉字之中,从这个角度说,每个汉字都是广义的文化意义的全息码。它积淀着文字史前的文明信息,又蕴涵着文字史后的文明进化的韵律。

(二)造字法与思维科学

汉字造字方法有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种,核心是象形。这种造字方法循序渐进,自成体系,是系统思维科学高度发展的产物。

象形是“画成其物,随体诘诎”。[4]原始象形文字有的完全是图画般描绘对象,但由于赋予字音,旨在交际,其“义”要求从“形”中明示,使它从“画”中分离出来。画以表意,其义尚隐,字以表义,其意宜直。“直”的要求,使汉字只能用最典型的线条来勾勒。不少人认为象形文字是一种低级幼稚的文字,因而对汉字提出各种非难,甚至要用拼音文字来取代它。其理论的逻辑依据是原始的文字都是幼稚的象形字,汉字是象形字,所以也是幼稚的。所谓“物竟天择,适者生存”,原始的象形文字只有汉字在漫长的文化进化中生存下来,并且在大时代的变革中能注入新的血液,以新的风姿呈现出来。与外界不断进行能量交换,是一种不断吐故纳新的开放型文字。今知考古意义上的最早文字系统——殷墟甲骨文,是智慧高度发达下的成熟的文字系统。尽管同期别的民族也有类似的象形字,但只是个体的,非系统的巧合。所以它们最终成为“幼稚品”被淘汰。甲骨文不但成为具有活力的系统而且和当时的具有多维价值意义的文化同构,渗入社会文化各个层面,所以它并非低级文字。其实在殷周以前的千百年中,汉字已经历了“从低级到高级”进化的准文字期。通常以文字系统的诞生来界定社会文明和人类智慧,认为史前是低级的,文字史后才是高级的。对拼音文字来说,其本身无法译解被创造前的社会文明程度和主体智慧水平。在象形到拼音的质变中,割断了译解文明进化的链条。只有汉字才是译解这些奥秘的全息码。通过细致的剖析,汉字的象形之法,并非儿童式的涂鸦,而是对“天”、“地”、“人”三才如实的、系统的、典型的描摹。经过了由个别到一般,由个性到共性,由特殊性到普遍性的全部认识过程。并在具体的实践中进行修正,使之进一步准确化、符号化、目的化。这是一种复杂的意识活动过程。

其次,寓“义”于“形”。形为义设,义依形存。无义则形同虚设,无形则义无以生。形与义之间以直观对应的线性逻辑来贯通信息。“象形”字多用以指代事物的“名”,画一物指一物,观其形可知其义。可分为三类:一是个别特征称代,用“窥斑见豹”的方法,完善其形,以求其义。(附图略)法来描绘,在约定俗成的基础上表现其义。形与义更带外在强迫性的信息运载特点。

再次,以“形”、“义”、“音”称代事物是系统定义法的表现。“音”是一维的,“音”与“义”有机结合是二维认识,“形”与“义”与“音”三者辨证相因界定对象是三维(多维)的系统认识论,是智慧高度结晶的产物。

指事一法是“视而可识,察而见意。”[5]通过直观辨识就知其义。拼音文字充其量是“视而可读,察而见音”。其义得自机械的记忆。指事字逻辑上是以象形为基础的,离开“形”、“事”无从指起,是在形的基础上注入抽象的成份。其形象性较强,比较直观,从字形本身的特点可大致推知其义。是以形似为基础,神会为创造的具体的抽象符。通过这种辩证思维,得到三类指事字:一类是在原象形字——参照符上增加一个指示符——正补充符;二是原象形字——参照符上删除部分符号——负补充符;三是原象形字——参照符的方向改变——零补充符。但无论指事字的创造经历了多复杂的思维活动,仍然是源于形象,回归形象,以形象思维为主色的思维活动的结果,是一个完整的思维创造系统。显示了系统思维的第二个层面——初级中介层面的特征。具体的形加上抽象的指示符,表示一种既非原象形字义,又非指示符本身含义的新义。这类字在“形”与“义”之间用曲折勾连的线性逻辑通道来勾通其信息,昭示字义。

会意是“比类合宜,以见指撝”。[6]它是以象形字和指事字为基础,由两个以上象形字或指事字构成。其义有一定直观性,可审字知义,望文生义。它不同于指事字只是在参照符形之上进行指称,而是多符多形间的结合。它虽以形为缘起,但不能直接因形而定义。如果说象形字多数是单独名物的“画”,指事字是因义设标的“象意”之“符”,会意字便是“有情节和主题的艺术之诗”了。在表象上,古汉字颇似毕加索的现代派绘画,但更具体而实用的是这些既形象又抽象的“艺术符号”,仅毫厘之差,便会使整个“情节”和“主题”都发生变化——字义变化。识读者在审字以求义的思维活动中须通过想象去丰富、补充符与符之间的意义中介环。其“形”与“义”之间靠空间交叉的逻辑通道来勾通其信息。呈现了思维认识的第三个层面——高级中介层的特征。认知的最重要方法是“得意忘形”。

最后是形声字——“以事为名,取譬相成”。[7]即按事物意思取个名称,再用一个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表其读音。它是以象形、指事、会意字为基础,通过系统的逻辑思维来进行的高级造字法。抽象性最强。这一点虽然类同于拼音文字,但拼音文字的形与义与音的联系是人为强制的,仅靠约定俗成,不存在内在逻辑关系。作为纯抽象的符号,拼音文字本身无法显示其运载的信息,只表其音。所以,无法通过创造性的思维活动来求其字义。拼音文字的造字法建立的是静态的载体模式;汉字所建立的是动态的载体模式,它有自身的内在规律。拼音文字唯一趋势动因是“拼”,但拼的是“音”。对整个识字过程来说是“初级阶段”,“终极阶段”的“义”是拼不出来的,只能靠硬记;汉字唯一的静态因是“音”,音是约定好的。其识字过程也是“拼”,但拼的是“义”。犹其是形声字,音、形、义甚至可“一拼而就”。三者的关系是有机的逻辑关系,由音形义的思维过程,需经过思维活动的全过程:分析和综合,抽象和概括,比较,分类,系统化和具体化。通过这一系列的思维活动,音、形、义之间的信息得以贯通,但依据的是复杂的主体网络的系统逻辑。

汉字通过这四种造字法,在建立完整的文字系统的同时,建立了交际功能以外的多值文化功能系统,这是拼音文字所不能具备的。

首先,它构建了一个思维方法进化的系统模式。汉字的造字法从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在“认识”的角度上,它提供了一个对对象的形象描述形神兼顾得意忘形抽象概括的系统认识方法的进化模式。不论哪一种造字法其核心都是“象形”,都有一个“自在”的意义发生源,通过它不同程度地注入抽象成分,“形象”与“抽象”逆动消长,由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抽象成分逐渐递增,形象成分逐渐减少。是始于形象,终于抽象的连续思维的认识过程。人们在反复的识字过程中,除了知识人获得,还本能地受到认识方法的教育,使我们在认识对象时,善于通过对象的外在特征,从感性材料入手,经过反复抽象的思维过程,正确的分析问题,揭示问题,解决问题。

其次,汉字系统还构建了思维发展进化的系统模式:四大造字法下的汉字系统构建了具体可感的象形系统,形神兼备的指事系统,得意忘形的会意系统,抽象概括的形声系统。它们既独立又相因。无高度发展的抽象能力,便不能将对象的总特征作典型化处理,优选出出神入化的线条来形象地刻画对象——象形字,又由于形象思维的高度发展,而能天衣无缝地融汇到抽象的特征指称之中。通过对汉字由表入里的深刻认识,由于系统的交互作用,汉字既能有效的培养形象思维的能力,还能培养辩证系统的思维能力,而且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之间的中介思维被认识并得到培养。

此外,还建立了思维逻辑的系统模式:象形字培养直观线性的逻辑思维;指事字培养曲折勾连的逻辑思维;会意字培养空间交叉的逻辑思维;形声字培养立体网络的逻辑思维。从而对不同性质的事物运用不同的逻辑思维,使逻辑思维能力得到提高。四大造字法本身就隐含着极为严密的逻辑关系:感性认识模糊思辩抽象认识的连续性的逻辑关系。由于“指事”、“会意”两个既形象又抽象的中间环的运用,使的“模糊逻辑思维”得到揭示,并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传统的思维科学单纯研究“形象”与“抽象”两种端性思维,没有对介乎二者之间的连续的“模糊思维”的认识,这是经典哲学及其逻辑研究的产物,是不完善的。

汉字造字法正是上述高度智慧下的辩证系统思维的产物。这种思维水平和方法体系通过具体的文字创造,浓缩在每个汉字中,使我们通过汉字的使用,自觉或不自觉地吸收其全部能量,译解其全部信息,体现其多维的文化价值。

转贴于 二 构字法之文化学价值

构字法指的是具体建构汉字的技法。它是造字法的一个子系统,由构字参照系、构字原则、构字技巧三个有机关联的层次组成。

(一)构字参照系的文化学价值

构字参照系是汉字具体的线条构建的技巧之师法体系。造字方法的参照系是天、地、人三才,物质态与精神态的自在客体,师法其“然”,是客体在一定时空背景中某一条件下的存在态或特征。构字法参照系是对象的这种存在态或特征的构成逻辑或规律,即师法其“所以然”。

在系统的哲学与自然科学的基础上师法其“所以然”的参照系。

西方哲学及其他科学的原始面貌只能考诸有关著述;中国哲学及其他科学的早期特征即使无书可考,也能从文字的构造中窥探其灵魂。因为汉字界定对象是主观见诸客观的精神活动,它能呈现“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的三维价值意义。

首先,物质世界及其事理是无限多样、个性各异的,为了准确地描述这些对象,只能采用与对象同构的思维逻辑来构造汉字,得到同样多样而个性各异的汉字系统。随着认识能力的不断提高,对对象的个性认识更加深入,使共性较强的记事或指称方法——结绳记事、积石为记等再也无法准确描绘对象以供交流时,促使了文字的产生。但汉字的现实主义方法的造字原则,使它同构于对象世界,呈现出与自然对象世界及相关事物一样的丰富和千姿百态。

无限纷繁而复杂的自然界并非无机的杂乱,是可以分门别类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通过对对象各有机系统的共性与个性关系的把握,对不同事物进行科学分类,并按其特征作形象指称。要对整个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及相关事理作种属分明的文字指称,就要具备不同系统事物的自然科学知识。要对飞禽进行指称,就必须有对整个动物界的系统认识,进而将飞行动物分离出来。又通过对飞行动物从形状到解剖特点的全面认识以确定类型。《说文解字》:“鸟,长尾禽总名也,象形”,“凡鸟之属皆从鸟”。有明确的“属”的概念,形象有其共性,解剖可见个性。《说文解字》收有120个“鸟”旁的字,多数用来称代不同的“鸟”。此外,还有:“隹,鸟之短尾总名也,象形”,“凡佳之属皆从佳”。《说文》中收“隹”旁字46个,包含了多数短尾鸟在内,是鸟类的又一种。凭此我们便能了解这些文字被创造时,上古先民的自然科学及其他科学的水平。《说文》共收9353个篆文,归纳为540个部首,以这些部首为定义根,将物质与精神世界的的无限复杂的对象进行分类,使各得其所,属性分明。可见汉字是自然科学及其他相关科学高度发展的产物。使识读者在汉字认知过程中,不但掌握字符本身指的“是什么”,而且知其“为什么”——得到学科意义的方法论教育。拼音文字的“类”、“属”仅是语法意义的,非表义对象本身。其分类的目的不是为准确的表意,而是服从语法的形式逻辑。

基于自然对象世界组构的无限性但非无理性,使汉字有限的偏旁与部首在合理的无限组合下与对象共构,并结合字与字的语法关系的组合,描述出整个自然与社会甚至思维领域的一切,且随对象的衍化而衍化。

个性各异的自然对象却有其形象组构的共性,它们都由点、线、面构成,汉字则按对象自身的特性进行点、线、面(偏旁)的有机组构,创造出千变万化的汉字系统。这是对参照系“所以然”的最本质的把握。最能体现造字时代人民认识自然的能力和征服自然的特征。

此外,自然万物存在的一个共同态是受地心引力的作用,重心垂直指向地面。古人虽不能认识万有引力,但处处感受到了这种现象。如实描绘对象的象形文字便本能地将万有引力作用下的事物的特征描绘下来,使得每个汉字呈方块状的合理布局,每个字都有其重心,重心是否当位、合理,决定着这一汉字的形体的线条布置是否合理和具有美感。尽管每个汉字都有明确的重心,但其线条的设置并非简单机械的组合,而是变化多端的有机构建。是由千差万别的不对称性、不均衡性构成整体的对称与均衡,从而组成方正结构体式的重心。这一点楷体表现得最突出,其他各体也明显遵循这种重心居中的对称组构原则。

以人类行为科学为参照系。汉字线条的构组还以人类行为科学为参照,将人类关系态的逻辑运用到点、线、面组合的逻辑中。人类以各种规范来协调相处,从而构组了各种秩序下的人际关系态。汉字的构造也明显带着这种协调相处的特点。上下左右,内外先后,大小长短等等都有严格规定,秩序井然,不失规矩。表现在上下关系中以上为先,自上而下;左右关系中以左为先,从左到右;内外关系中以内为先,先内后外。这些无疑具有人类行为科学价值。拼音文字的字母书写是无左、右、上、下、内、外的规则。既可自左向右,也可从右而左,既可从上到下,又能自下而上。字母与字母组合成文字时,只有单一的自左而右作线性横向排列。

人伦讲究秩序,但这种秩序并非一维的单向趋动,而是双向逆动的。这种原则体现在汉字构造上虽讲究上下、左右、内外的先后,但优先者并不能越位强占,更不可独霸,而是按自身的特点占据一定位置,进行合理分配。如“忠”,在上的“中”不宜过大过长占据“心”的位置,使在下者无法立足。同样,左右关系中,左先但不可欺后。如“林”,左“木”之捺宜短,右“木”之撇要收,在互让的关系中,协调构建,不过分夸张任何一方。

此外,在群体与个体的关系中,汉字构造强调共性,群体大于个体,个性服从共性。具体地说是点、线、面(偏旁部首)的独立意义小,共构意义大。部首的存在主要是为了共构,而且往往是带有共性意义的部首偏旁放在优先位置,或在上、在左、在先。拼音文字的字母独立性强,不同字母摆在一起无内在的必然共构性。显示以个性为中心的行为价值特点。汉字完全是由笔划(元素)偏旁部首(层次)单字(子系统)整个汉字系统,从个性到共性的逻辑组合,这种“共性优先”的原则,展示了传统行为科学的价值取向。汉字构造以上述各学科对象为参照系并与之发生价值同构关系,凝固着他们的信息,所以带有多维的文化价值。

(二)构字原则的文化学价值

构字原则是指汉字构建的具体技巧和手法所遵循的准则。它包括默记对象的模仿原则;辩证相生的组构原则:中正和平的美学原则。

默记对象的模仿原则与中国绘画:从西安半坡出土的几件著名的人面鱼纹陶碗看,形象极生动,这种线条勾勒的画竟如西方现代派一般。然而,这种早就很成熟的艺术,后来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直到南北朝以后才中兴起来。但以线条勾勒为特征的象形字却得到充分发展,到南北朝时已走完了由甲骨金文、大小篆、隶书、正楷、草书等全部的进化过程。在漫长的文字创造过程中,汉字的构造方法和书写技法反而大大地影响和促进中国画的发展,并匡定了中国画的基本特征。

中国画不是西欧式的写生来再现对象,而是以默记对象的方法来再现客体。默写是先经过心智活动,将对象留在记忆中的典型特征(往往是点或线的)绘写出来,结果是“眼中竹”与“心中竹”与“笔下竹”俱不相同,愈加典型,愈加简练。呈现出特征线条勾勒的绘画特征。与象形字以特征线条刻画对象有共同的价值取向。

以特征线条默画对象会因人而异,不同绘画者的思维水平、修养能力有差异,记住对象的特征也不尽同,所默画的同一对象也有区别,只能求得大致的相似,本质特征趋同——神似。中国画重神似而不拘于形似,东坡先生说:“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追求“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神妙境界。与汉字一样是现实主义基础上溶入浪漫的理想主义的成分。

以线条勾勒默画对象,而不是面对面的写生,使中国画忽视了“光”和“色”的变化及立体透视的科学性。这也是追求“神似”的必然结果。中国画以“散点透视法”的线条来构组对象,这与汉字以特征线条全方位地(必然是散点透视式地)设置也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

工笔与写意,篆楷与行草;绘画与书法在传统的文化中实有异曲同工之妙。

辩证生克的组构原则与古代哲学。文字史前哲学无稽可考却能从汉字构造的逻辑中得到破译。作为系统世界观的哲学是很晚才诞生的,作为人类的世界观甚至于初步的哲学体系在文字产生之前就存在于上古先民的物质与精神的文化生活中,既烙印在打制的石器中,陶器上,也凝固在千百年来群体集体创造的汉字中。因为汉字是主观见之于客观,如实地描述对象的交际符号。它有着客观存在性,还有第二位的主观性,而且是群体共同的主观性——文字只能是群体的创造,这与画有区别。这一群体性——社会共同性所表现出来的世界观、哲学等文化特征能从汉字中译解出来。

早期汉字的线条由直笔和曲笔这一对矛盾体组成。它们相生相克,相反相成。直有“横”“竖”;曲带“方”、“圆”。或横竖相接,方圆相依;或直曲成方,斜曲成圆。有左弯右拐,有上折下勾……。生克变化,无尽无穷,完全体现了对立统一的法则。汉字按不同规律不同原则,以几组简洁的符号组成无限复杂的文字系统。并共同体现着阴阳生克同构的特征。横一、再二、而三,但不可再四;一竖、二竖、三竖,而四竖不成字。横而太过制以竖;竖而不节抑以横。直笔添曲,曲笔加直;方中见圆,圆内生方。相依相斥,互为呼应;生克变化,浑然天成。

上述为“点”与“线”的哲学,进而由线构成面(偏旁)又由面构成“块”(文字)时,更显示了辩证法的熟练运用。这从偏旁与偏旁互相组构成字时的位置变化排列上,贯穿了辩证的甚至系统的哲学逻辑:左右结构,右左结构;上下结构;内外结构,外内结构;左中右结构,上中下结构;(上下)左右结构,左右(上下)结构,(上下)左右(上下)结构;(左右)上下结构,上下(左右)结构,(左右)上下(左右)结构;左右(内外)结构,(内外)右左结构;(左右)内外结构,外内(左右)结构;(上下)内外结构,(内外)上下结构;混合结构。

这种排列结构逻辑,还显示了数学的排列组合的理论价值。

在偏旁与偏旁或笔划的组合中,虽然是全方位的,但决不是无序的,有特定的逻辑性,并体现了共性与个性,特殊性与普遍性的辩证关系。同一偏旁(共性)的字群中,每个个体不同别的个体,有着自身的特殊性。共同的偏旁是其普遍性,是各个个体共同的组织信息块,但它是寓于各个个体的特殊性之中。无共性则无个性,无普遍性亦无特殊性。

在点、线构面,面与点与线或面构成块(字)时,还体现着系统论的五大原则:一、系统的整体性原则。点线面块(字)是元素层次子系统系统的关系,同样单个汉字同旁汉字汉字系统也是由元素到系统的有机构成关系。它们既独立又有机关联。二是系统整体的动态性原则。就汉字的构成看它们是由几个基本笔划——元素组合起来的,作为基本符号本身无多大意义,但按一定逻辑组合后,元素与元素进行了信息交换、构成了偏旁进而构成字便带有了实际意义,起了质变。虽然各部分(偏旁)进行了能量交换,但并不破坏它们,而是保持了整体各部分的一定联系。就整个汉字系统而言,是不断与外在环境进行信息、能量交换的,不断进化,注入新的活力。三是系统整体的结构性原则。指在一定层次中形成结构的基础上的整体性。这在汉字的结构中体现的尤为鲜明。四是系统整体的层次性原则,即有序性原则。指任何有机整体都是按一定的秩序和等级组织起来的。汉字正典型地体现了这一原则。五是系统整体的相关性原则。任何系统都是存在于一定环境中,也是与外界其他系统进行联系或交换。汉字既是现实主义式描绘对象,是以三才为参照系,自然是处在一定环境中与对象不断交换信息和能量,随文化(广义)进化而进化。

通过剖析,传统哲学的特点是能够从汉字中得到合理破译的。并且我们可以清晰见到汉字笔划的有机组合所蕴涵的阴阳辨证的哲学精神孕育了中国传统哲学的胚胎。

中正和平的美学原则。中正和平的美学原则是整个东方艺术的核心原则,它源于儒家哲学,但这一哲学本身在文字史前就已受孕。汉字摹仿三才,有典型的建筑美。它重心居正,不偏不倚。不作畸形之态,常呈中正之貌,柔和协调之状。表现为一种自在美。早期汉字大致也呈方块状,端庄严正,重心稳实。但它并不呆板,其方正的总貌是由万法纷呈、千姿百态、个性各异的形体组成。中正生自偏曲,端方来于圆折,平和协调起于变化律动。正是这一辩证的矛盾运动,最后形成美的形态。中正和平是汉字构建的总的美学原则,每一具体的汉字组构又体现了不同的美学技巧,它包括:阴阳相接。其方位以上为阳,下为阴;左为阳,右为阴;内为阳,外为阴。它们互相依存,和谐相交,合为一体。线条以直为阳,曲为阴,方为阳,圆为阴。多数汉字是曲直方圆交互连缀。节奏分明,韵律生动。刚柔相济。线条以直为刚,曲为柔;线块以方正为刚,以斜曲为柔。斜直曲方,阳刚阴柔,既对立相克,又溶于一体。虚实相间。是对线块而言。笔划少而空疏为虚,多而绵密为实。汉字总是虚实相间,上空则下实,左空则右实。线条分布朗列均衡,充盈一体。动静相生。线条以方直为静,以圆曲为动。汉字多数是以曲直相交,动静相生。在平直方正的稳定静态之中,辅之以曲折园斜的变动之姿。动中见静,静中生动,并在这一矛盾运动中服从整体的中正和平之态,给人以完善独立,稳重端庄又充盈流转的变动的美感。在这些辨证关系的美学处理中,在线条的具体设置上,既富于变化,又不走极端,是高则低之,长则短之,大则小之,宽则窄之,实则虚之。有余则削,不足便补,盈亏相济,柔和协调,无不贯穿自然的美的法则。前面已论及汉字是呈方块状的总貌,尽管线条变化万法纷呈,但总体效果是对称分布的,重心位于方块的对角线交点上。显得端正典雅。而各个层次、各个角度不同性质的线条的辨证呼应,使稳重方正的外形展示于多姿多态的变化之中。这一中正和平的美学特征和传统哲学、美学价值、对象世界的内在韵律是有机统一的。

(三)构字技法的文化学价值

构字技法是指线条安排的具体技巧和手法。由点线、面的组织,方位座标的确定,结构安排等三个层次构成。

点线面组织的逻辑学价值。每个汉字都是系统态下的符号块、定义块,也是凝固各学科文化价值的信息块,所以其线条的组合要有一定的逻辑。在形状的象形上,除了艺术化的逻辑,形式上还有独特的组织方法。它是由点、线、面循序渐进,各自独立又配合共构的逻辑来进行。由点到线到面,点线构面,小面构大面。点、线、面又各有独立的功能,共构时互相以形式上的算术法相加,其功能却起了质的变化。一点与两点三点的含义绝不相同,丶冫氵灬——它们在组织上是相加,本质却完全有区别。但它们都是汉字系统中的一个功能项,独立是相对的,与其他功能项再构是绝对的。点与线、线与线、线与面、面与面的组构也遵循这一系统逻辑。

方位座标的确定。汉字的线条安排多设定在多维空间的立体坐标系中。因其象形性,所以在描摹对象时要在一定时空背景下进行,虽作散点透视但符合空间组构原则。因此汉字的(附图略)

现中汉字的粗细、明暗、浓淡等具有主体意义的方位特征尤为明显。汉字和国画一样是多视点的,呈视点移动组建的方位特色。因线条的座标方位的决定,线条便可进行全方位的辨证系统的组合。

结构安排。有了方位座标,在象形写真与中正和平的原则下,对线条作优化安排。安排技巧须按照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物质与精神态的价值取向进行,将文字创造时期的文化价值积淀在具体的布置中。

汉字是汉文化的全息码,是文字史前文化的信息载体,又是孕育史后文明的基因。人们用考古的方法,见铁而论冶炼,指鼎以说青铜,刀枪剑戟以谈军事。那么“文字”岂不正是史前文明留下的“文物”吗?汉字的功能不但在其外壳,它是远古文明的价值载体,同时提供塑造中华民族精神与性格的原动力!

【注】

[1][3]许慎《说文解字》十五

汉字文化论文篇(3)

(一)造字法与方法论

目前,世界上正在使用的文字以汉字为最古老,生命力最强。其他民族的原始象形文字早已随着文化的进化而湮没无传。汉字所以能历尽沧桑犹青春依旧,主要在其独特的造字参照系,造字原则,造字方法;构字参照系,构字原则,构字技法;书写参照系,书写原则,书写技法,书写个性等。

汉字最大的特点是象形,具有鲜明的“绘画性”,但它和绘画——非逻辑的个体的以形寓意的艺术有质的区别。就结果看,绘画重在“形”,汉字重在“象”。是忠实于对象的本来面目,通过集中、概括、加工等典型化的方法,抓住对象的典型特征,约定俗成地赋予对象特定的“含义”。字形上既有现实的“形似”,又带浪漫的“神如”。从总的哲学方法而言,汉字遵循现实主义的创造方法,具体地说,“象形”、“指事”主要是现实主义的;“会意”、“形声”是在现实主义的基础上有机溶入浪漫主义的方法。这两大方法相结合的创造方法,通过漫长的文字进化,潜移默化地作用于多维价值取向的汉文化,或者说,汉字创造所蕴含的这一方法论成为汉民族的集体元意识,使传统艺术——美的创造明显带着以现实主义为主旋律,同时辅之以浪漫主义的色彩。

汉字以现实主义为方法形象地描绘对象,这个“对象系统”即是‘造’字参照系”。它决定着汉字的本质特征。许慎说:“古者庖栖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1]“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2]并据此推断说:“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3]说“八卦”先于汉字产生,汉字为仓颉所造,都欠科学。若将二说有机综合以论汉字,便可得到汉字的造字参照系:(附图略)

天文、地理、动物、植物、人类社会,物质和精神界,其表象的特征和本质的规律正是创造汉字的参照系,是其师法的对象。以“天”、“地”、“人”三才,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为系统的参照系所创造的汉字,因能“以通神明之德”——表现精神世界,“以类万物之情”——表现物质世界,所以带有多学科意义的价值。作为文字,汉字首先也是为了交际的实用,但它是特殊参照系下的产物,汉字创造还兼顾识读理解功能。因而汉字体现了直观可辨,形、音、义有机结合,与对象同步进化的动态性原则。因其“象形”,所以其义显得直观,又因为以“形”为基础进行有规律的逻辑组合,其义便“可辨”。不少汉字可因形见义,望文生义、依字辨义。这一原则大大缩短了汉字与识读者的距离。汉字的识读过程完全成为有意识记的智力主动参与的过程。字符可对大脑产生有机的信息刺激,因而比纯符号化的拼音文字更易识读、理解和记忆。

汉字音、形、义有机结合的原则,使每个汉字具有鲜明的个性特色。它们以“形”为内核,以“义”为灵魂,以“音”为外壳,有机地构成一个信息码,这种以三维价值观界定的对象,使其交际功能更具精确性、客观现实性。音为形设,形因义存的独特个性又使汉字的认读理解带来便利。而拼音文字的音、形、义三者是相互割裂的,靠约定俗成纽结在一起。其识记过程是机械的记忆过程。给大脑刺激的信息强度类似于电话号码式的缺乏主动性和深度。

汉字的象形,不但象具体之形,还要象抽象之形,而且要描绘再现对象的典型特征,所以必然又和对象一起处于不断进化的生命律动之中。无论是时间的迁移、空间的变化,还是形状的异构,外力的干扰或是思想的革命,总有某一具体表现形式或抽象可变的本质特征的显现,汉字依此来概括描画对象。如果说艺术是永恒的,以象形为主色的汉字也是永恒的。即使以现代的“艺术标准”来看,汉字几乎可作为完全意义的艺术品。每个汉字都包含着造字主体(可能是一时一人,更可能是一代或数代的多人)对对象(客体)全方位的文化意义的最优化把握。即是说,认识对象并形象或本质地描绘对象时,凝结了主体的意识能量、认识水平、思维能力、思想观念、世界观、审美观、文化程度、品质修为以及当时背景下的整个自然与社会,物质与精神对主体的影响。尤其是其中的社会文化的各个学科体系对主体的综合作用都烙印在每个汉字之中,从这个角度说,每个汉字都是广义的文化意义的全息码。它积淀着文字史前的文明信息,又蕴涵着文字史后的文明进化的韵律。

(二)造字法与思维科学

汉字造字方法有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种,核心是象形。这种造字方法循序渐进,自成体系,是系统思维科学高度发展的产物。

象形是“画成其物,随体诘诎”。[4]原始象形文字有的完全是图画般描绘对象,但由于赋予字音,旨在交际,其“义”要求从“形”中明示,使它从“画”中分离出来。画以表意,其义尚隐,字以表义,其意宜直。“直”的要求,使汉字只能用最典型的线条来勾勒。不少人认为象形文字是一种低级幼稚的文字,因而对汉字提出各种非难,甚至要用拼音文字来取代它。其理论的逻辑依据是原始的文字都是幼稚的象形字,汉字是象形字,所以也是幼稚的。所谓“物竟天择,适者生存”,原始的象形文字只有汉字在漫长的文化进化中生存下来,并且在大时代的变革中能注入新的血液,以新的风姿呈现出来。与外界不断进行能量交换,是一种不断吐故纳新的开放型文字。今知考古意义上的最早文字系统——殷墟甲骨文,是智慧高度发达下的成熟的文字系统。尽管同期别的民族也有类似的象形字,但只是个体的,非系统的巧合。所以它们最终成为“幼稚品”被淘汰。甲骨文不但成为具有活力的系统而且和当时的具有多维价值意义的文化同构,渗入社会文化各个层面,所以它并非低级文字。其实在殷周以前的千百年中,汉字已经历了“从低级到高级”进化的准文字期。通常以文字系统的诞生来界定社会文明和人类智慧,认为史前是低级的,文字史后才是高级的。对拼音文字来说,其本身无法译解被创造前的社会文明程度和主体智慧水平。在象形到拼音的质变中,割断了译解文明进化的链条。只有汉字才是译解这些奥秘的全息码。通过细致的剖析,汉字的象形之法,并非儿童式的涂鸦,而是对“天”、“地”、“人”三才如实的、系统的、典型的描摹。经过了由个别到一般,由个性到共性,由特殊性到普遍性的全部认识过程。并在具体的实践中进行修正,使之进一步准确化、符号化、目的化。这是一种复杂的意识活动过程。

其次,寓“义”于“形”。形为义设,义依形存。无义则形同虚设,无形则义无以生。形与义之间以直观对应的线性逻辑来贯通信息。“象形”字多用以指代事物的“名”,画一物指一物,观其形可知其义。可分为三类:一是个别特征称代,用“窥斑见豹”的方法,完善其形,以求其义。(附图略)法来描绘,在约定俗成的基础上表现其义。形与义更带外在强迫性的信息运载特点。

再次,以“形”、“义”、“音”称代事物是系统定义法的表现。“音”是一维的,“音”与“义”有机结合是二维认识,“形”与“义”与“音”三者辨证相因界定对象是三维(多维)的系统认识论,是智慧高度结晶的产物。

指事一法是“视而可识,察而见意。”[5]通过直观辨识就知其义。拼音文字充其量是“视而可读,察而见音”。其义得自机械的记忆。指事字逻辑上是以象形为基础的,离开“形”、“事”无从指起,是在形的基础上注入抽象的成份。其形象性较强,比较直观,从字形本身的特点可大致推知其义。是以形似为基础,神会为创造的具体的抽象符。通过这种辩证思维,得到三类指事字:一类是在原象形字——参照符上增加一个指示符——正补充符;二是原象形字——参照符上删除部分符号——负补充符;三是原象形字——参照符的方向改变——零补充符。但无论指事字的创造经历了多复杂的思维活动,仍然是源于形象,回归形象,以形象思维为主色的思维活动的结果,是一个完整的思维创造系统。显示了系统思维的第二个层面——初级中介层面的特征。具体的形加上抽象的指示符,表示一种既非原象形字义,又非指示符本身含义的新义。这类字在“形”与“义”之间用曲折勾连的线性逻辑通道来勾通其信息,昭示字义。

会意是“比类合宜,以见指?帧薄#?]它是以象形字和指事字为基础,由两个以上象形字或指事字构成。其义有一定直观性,可审字知义,望文生义。它不同于指事字只是在参照符形之上进行指称,而是多符多形间的结合。它虽以形为缘起,但不能直接因形而定义。如果说象形字多数是单独名物的“画”,指事字是因义设标的“象意”之“符”,会意字便是“有情节和主题的艺术之诗”了。在表象上,古汉字颇似毕加索的现代派绘画,但更具体而实用的是这些既形象又抽象的“艺术符号”,仅毫厘之差,便会使整个“情节”和“主题”都发生变化——字义变化。识读者在审字以求义的思维活动中须通过想象去丰富、补充符与符之间的意义中介环。其“形”与“义”之间靠空间交叉的逻辑通道来勾通其信息。呈现了思维认识的第三个层面——高级中介层的特征。认知的最重要方法是“得意忘形”。

最后是形声字——“以事为名,取譬相成”。[7]即按事物意思取个名称,再用一个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表其读音。它是以象形、指事、会意字为基础,通过系统的逻辑思维来进行的高级造字法。抽象性最强。这一点虽然类同于拼音文字,但拼音文字的形与义与音的联系是人为强制的,仅靠约定俗成,不存在内在逻辑关系。作为纯抽象的符号,拼音文字本身无法显示其运载的信息,只表其音。所以,无法通过创造性的思维活动来求其字义。拼音文字的造字法建立的是静态的载体模式;汉字所建立的是动态的载体模式,它有自身的内在规律。拼音文字唯一趋势动因是“拼”,但拼的是“音”。对整个识字过程来说是“初级阶段”,“终极阶段”的“义”是拼不出来的,只能靠硬记;汉字唯一的静态因是“音”,音是约定好的。其识字过程也是“拼”,但拼的是“义”。犹其是形声字,音、形、义甚至可“一拼而就”。三者的关系是有机的逻辑关系,由音形义的思维过程,需经过思维活动的全过程:分析和综合,抽象和概括,比较,分类,系统化和具体化。通过这一系列的思维活动,音、形、义之间的信息得以贯通,但依据的是复杂的主体网络的系统逻辑。

汉字通过这四种造字法,在建立完整的文字系统的同时,建立了交际功能以外的多值文化功能系统,这是拼音文字所不能具备的。

首先,它构建了一个思维方法进化的系统模式。汉字的造字法从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在“认识”的角度上,它提供了一个对对象的形象描述形神兼顾得意忘形抽象概括的系统认识方法的进化模式。不论哪一种造字法其核心都是“象形”,都有一个“自在”的意义发生源,通过它不同程度地注入抽象成分,“形象”与“抽象”逆动消长,由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抽象成分逐渐递增,形象成分逐渐减少。是始于形象,终于抽象的连续思维的认识过程。人们在反复的识字过程中,除了知识人获得,还本能地受到认识方法的教育,使我们在认识对象时,善于通过对象的外在特征,从感性材料入手,经过反复抽象的思维过程,正确的分析问题,揭示问题,解决问题。

其次,汉字系统还构建了思维发展进化的系统模式:四大造字法下的汉字系统构建了具体可感的象形系统,形神兼备的指事系统,得意忘形的会意系统,抽象概括的形声系统。它们既独立又相因。无高度发展的抽象能力,便不能将对象的总特征作典型化处理,优选出出神入化的线条来形象地刻画对象——象形字,又由于形象思维的高度发展,而能天衣无缝地融汇到抽象的特征指称之中。通过对汉字由表入里的深刻认识,由于系统的交互作用,汉字既能有效的培养形象思维的能力,还能培养辩证系统的思维能力,而且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之间的中介思维被认识并得到培养。

此外,还建立了思维逻辑的系统模式:象形字培养直观线性的逻辑思维;指事字培养曲折勾连的逻辑思维;会意字培养空间交叉的逻辑思维;形声字培养立体网络的逻辑思维。从而对不同性质的事物运用不同的逻辑思维,使逻辑思维能力得到提高。四大造字法本身就隐含着极为严密的逻辑关系:感性认识模糊思辩抽象认识的连续性的逻辑关系。由于“指事”、“会意”两个既形象又抽象的中间环的运用,使的“模糊逻辑思维”得到揭示,并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传统的思维科学单纯研究“形象”与“抽象”两种端性思维,没有对介乎二者之间的连续的“模糊思维”的认识,这是经典哲学及其逻辑研究的产物,是不完善的。

汉字造字法正是上述高度智慧下的辩证系统思维的产物。这种思维水平和方法体系通过具体的文字创造,浓缩在每个汉字中,使我们通过汉字的使用,自觉或不自觉地吸收其全部能量,译解其全部信息,体现其多维的文化价值。

二 构字法之文化学价值

构字法指的是具体建构汉字的技法。它是造字法的一个子系统,由构字参照系、构字原则、构字技巧三个有机关联的层次组成。

(一)构字参照系的文化学价值

构字参照系是汉字具体的线条构建的技巧之师法体系。造字方法的参照系是天、地、人三才,物质态与精神态的自在客体,师法其“然”,是客体在一定时空背景中某一条件下的存在态或特征。构字法参照系是对象的这种存在态或特征的构成逻辑或规律,即师法其“所以然”。

在系统的哲学与自然科学的基础上师法其“所以然”的参照系。

西方哲学及其他科学的原始面貌只能考诸有关著述;中国哲学及其他科学的早期特征即使无书可考,也能从文字的构造中窥探其灵魂。因为汉字界定对象是主观见诸客观的精神活动,它能呈现“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的三维价值意义。

首先,物质世界及其事理是无限多样、个性各异的,为了准确地描述这些对象,只能采用与对象同构的思维逻辑来构造汉字,得到同样多样而个性各异的汉字系统。随着认识能力的不断提高,对对象的个性认识更加深入,使共性较强的记事或指称方法——结绳记事、积石为记等再也无法准确描绘对象以供交流时,促使了文字的产生。但汉字的现实主义方法的造字原则,使它同构于对象世界,呈现出与自然对象世界及相关事物一样的丰富和千姿百态。

无限纷繁而复杂的自然界并非无机的杂乱,是可以分门别类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通过对对象各有机系统的共性与个性关系的把握,对不同事物进行科学分类,并按其特征作形象指称。要对整个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及相关事理作种属分明的文字指称,就要具备不同系统事物的自然科学知识。要对飞禽进行指称,就必须有对整个动物界的系统认识,进而将飞行动物分离出来。又通过对飞行动物从形状到解剖特点的全面认识以确定类型。《说文解字》:“鸟,长尾禽总名也,象形”,“凡鸟之属皆从鸟”。有明确的“属”的概念,形象有其共性,解剖可见个性。《说文解字》收有120个“鸟”旁的字,多数用来称代不同的“鸟”。此外,还有:“隹,鸟之短尾总名也,象形”,“凡佳之属皆从佳”。《说文》中收“隹”旁字46个,包含了多数短尾鸟在内,是鸟类的又一种。凭此我们便能了解这些文字被创造时,上古先民的自然科学及其他科学的水平。《说文》共收9353个篆文,归纳为540个部首,以这些部首为定义根,将物质与精神世界的的无限复杂的对象进行分类,使各得其所,属性分明。可见汉字是自然科学及其他相关科学高度发展的产物。使识读者在汉字认知过程中,不但掌握字符本身指的“是什么”,而且知其“为什么”——得到学科意义的方法论教育。拼音文字的“类”、“属”仅是语法意义的,非表义对象本身。其分类的目的不是为准确的表意,而是服从语法的形式逻辑。

基于自然对象世界组构的无限性但非无理性,使汉字有限的偏旁与部首在合理的无限组合下与对象共构,并结合字与字的语法关系的组合,描述出整个自然与社会甚至思维领域的一切,且随对象的衍化而衍化。

个性各异的自然对象却有其形象组构的共性,它们都由点、线、面构成,汉字则按对象自身的特性进行点、线、面(偏旁)的有机组构,创造出千变万化的汉字系统。这是对参照系“所以然”的最本质的把握。最能体现造字时代人民认识自然的能力和征服自然的特征。

此外,自然万物存在的一个共同态是受地心引力的作用,重心垂直指向地面。古人虽不能认识万有引力,但处处感受到了这种现象。如实描绘对象的象形文字便本能地将万有引力作用下的事物的特征描绘下来,使得每个汉字呈方块状的合理布局,每个字都有其重心,重心是否当位、合理,决定着这一汉字的形体的线条布置是否合理和具有美感。尽管每个汉字都有明确的重心,但其线条的设置并非简单机械的组合,而是变化多端的有机构建。是由千差万别的不对称性、不均衡性构成整体的对称与均衡,从而组成方正结构体式的重心。这一点楷体表现得最突出,其他各体也明显遵循这种重心居中的对称组构原则。

以人类行为科学为参照系。汉字线条的构组还以人类行为科学为参照,将人类关系态的逻辑运用到点、线、面组合的逻辑中。人类以各种规范来协调相处,从而构组了各种秩序下的人际关系态。汉字的构造也明显带着这种协调相处的特点。上下左右,内外先后,大小长短等等都有严格规定,秩序井然,不失规矩。表现在上下关系中以上为先,自上而下;左右关系中以左为先,从左到右;内外关系中以内为先,先内后外。这些无疑具有人类行为科学价值。拼音文字的字母书写是无左、右、上、下、内、外的规则。既可自左向右,也可从右而左,既可从上到下,又能自下而上。字母与字母组合成文字时,只有单一的自左而右作线性横向排列。

人伦讲究秩序,但这种秩序并非一维的单向趋动,而是双向逆动的。这种原则体现在汉字构造上虽讲究上下、左右、内外的先后,但优先者并不能越位强占,更不可独霸,而是按自身的特点占据一定位置,进行合理分配。如“忠”,在上的“中”不宜过大过长占据“心”的位置,使在下者无法立足。同样,左右关系中,左先但不可欺后。如“林”,左“木”之捺宜短,右“木”之撇要收,在互让的关系中,协调构建,不过分夸张任何一方。

此外,在群体与个体的关系中,汉字构造强调共性,群体大于个体,个性服从共性。具体地说是点、线、面(偏旁部首)的独立意义小,共构意义大。部首的存在主要是为了共构,而且往往是带有共性意义的部首偏旁放在优先位置,或在上、在左、在先。拼音文字的字母独立性强,不同字母摆在一起无内在的必然共构性。显示以个性为中心的行为价值特点。汉字完全是由笔划(元素)偏旁部首(层次)单字(子系统)整个汉字系统,从个性到共性的逻辑组合,这种“共性优先”的原则,展示了传统行为科学的价值取向。汉字构造以上述各学科对象为参照系并与之发生价值同构关系,凝固着他们的信息,所以带有多维的文化价值。

(二)构字原则的文化学价值

构字原则是指汉字构建的具体技巧和手法所遵循的准则。它包括默记对象的模仿原则;辩证相生的组构原则:中正和平的美学原则。

默记对象的模仿原则与中国绘画:从西安半坡出土的几件著名的人面鱼纹陶碗看,形象极生动,这种线条勾勒的画竟如西方现代派一般。然而,这种早就很成熟的艺术,后来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直到南北朝以后才中兴起来。但以线条勾勒为特征的象形字却得到充分发展,到南北朝时已走完了由甲骨金文、大小篆、隶书、正楷、草书等全部的进化过程。在漫长的文字创造过程中,汉字的构造方法和书写技法反而大大地影响和促进中国画的发展,并匡定了中国画的基本特征。

中国画不是西欧式的写生来再现对象,而是以默记对象的方法来再现客体。默写是先经过心智活动,将对象留在记忆中的典型特征(往往是点或线的)绘写出来,结果是“眼中竹”与“心中竹”与“笔下竹”俱不相同,愈加典型,愈加简练。呈现出特征线条勾勒的绘画特征。与象形字以特征线条刻画对象有共同的价值取向。

以特征线条默画对象会因人而异,不同绘画者的思维水平、修养能力有差异,记住对象的特征也不尽同,所默画的同一对象也有区别,只能求得大致的相似,本质特征趋同——神似。中国画重神似而不拘于形似,东坡先生说:“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追求“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神妙境界。与汉字一样是现实主义基础上溶入浪漫的理想主义的成分。

以线条勾勒默画对象,而不是面对面的写生,使中国画忽视了“光”和“色”的变化及立体透视的科学性。这也是追求“神似”的必然结果。中国画以“散点透视法”的线条来构组对象,这与汉字以特征线条全方位地(必然是散点透视式地)设置也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

工笔与写意,篆楷与行草;绘画与书法在传统的文化中实有异曲同工之妙。

辩证生克的组构原则与古代哲学。文字史前哲学无稽可考却能从汉字构造的逻辑中得到破译。作为系统世界观的哲学是很晚才诞生的,作为人类的世界观甚至于初步的哲学体系在文字产生之前就存在于上古先民的物质与精神的文化生活中,既烙印在打制的石器中,陶器上,也凝固在千百年来群体集体创造的汉字中。因为汉字是主观见之于客观,如实地描述对象的交际符号。它有着客观存在性,还有第二位的主观性,而且是群体共同的主观性——文字只能是群体的创造,这与画有区别。这一群体性——社会共同性所表现出来的世界观、哲学等文化特征能从汉字中译解出来。

早期汉字的线条由直笔和曲笔这一对矛盾体组成。它们相生相克,相反相成。直有“横”“竖”;曲带“方”、“圆”。或横竖相接,方圆相依;或直曲成方,斜曲成圆。有左弯右拐,有上折下勾……。生克变化,无尽无穷,完全体现了对立统一的法则。汉字按不同规律不同原则,以几组简洁的符号组成无限复杂的文字系统。并共同体现着阴阳生克同构的特征。横一、再二、而三,但不可再四;一竖、二竖、三竖,而四竖不成字。横而太过制以竖;竖而不节抑以横。直笔添曲,曲笔加直;方中见圆,圆内生方。相依相斥,互为呼应;生克变化,浑然天成。

上述为“点”与“线”的哲学,进而由线构成面(偏旁)又由面构成“块”(文字)时,更显示了辩证法的熟练运用。这从偏旁与偏旁互相组构成字时的位置变化排列上,贯穿了辩证的甚至系统的哲学逻辑:左右结构,右左结构;上下结构;内外结构,外内结构;左中右结构,上中下结构;(上下)左右结构,左右(上下)结构,(上下)左右(上下)结构;(左右)上下结构,上下(左右)结构,(左右)上下(左右)结构;左右(内外)结构,(内外)右左结构;(左右)内外结构,外内(左右)结构;(上下)内外结构,(内外)上下结构;混合结构。

这种排列结构逻辑,还显示了数学的排列组合的理论价值。

在偏旁与偏旁或笔划的组合中,虽然是全方位的,但决不是无序的,有特定的逻辑性,并体现了共性与个性,特殊性与普遍性的辩证关系。同一偏旁(共性)的字群中,每个个体不同别的个体,有着自身的特殊性。共同的偏旁是其普遍性,是各个个体共同的组织信息块,但它是寓于各个个体的特殊性之中。无共性则无个性,无普遍性亦无特殊性。

在点、线构面,面与点与线或面构成块(字)时,还体现着系统论的五大原则:一、系统的整体性原则。点线面块(字)是元素层次子系统系统的关系,同样单个汉字同旁汉字汉字系统也是由元素到系统的有机构成关系。它们既独立又有机关联。二是系统整体的动态性原则。就汉字的构成看它们是由几个基本笔划——元素组合起来的,作为基本符号本身无多大意义,但按一定逻辑组合后,元素与元素进行了信息交换、构成了偏旁进而构成字便带有了实际意义,起了质变。虽然各部分(偏旁)进行了能量交换,但并不破坏它们,而是保持了整体各部分的一定联系。就整个汉字系统而言,是不断与外在环境进行信息、能量交换的,不断进化,注入新的活力。三是系统整体的结构性原则。指在一定层次中形成结构的基础上的整体性。这在汉字的结构中体现的尤为鲜明。四是系统整体的层次性原则,即有序性原则。指任何有机整体都是按一定的秩序和等级组织起来的。汉字正典型地体现了这一原则。五是系统整体的相关性原则。任何系统都是存在于一定环境中,也是与外界其他系统进行联系或交换。汉字既是现实主义式描绘对象,是以三才为参照系,自然是处在一定环境中与对象不断交换信息和能量,随文化(广义)进化而进化。

通过剖析,传统哲学的特点是能够从汉字中得到合理破译的。并且我们可以清晰见到汉字笔划的有机组合所蕴涵的阴阳辨证的哲学精神孕育了中国传统哲学的胚胎。

中正和平的美学原则。中正和平的美学原则是整个东方艺术的核心原则,它源于儒家哲学,但这一哲学本身在文字史前就已受孕。汉字摹仿三才,有典型的建筑美。它重心居正,不偏不倚。不作畸形之态,常呈中正之貌,柔和协调之状。表现为一种自在美。早期汉字大致也呈方块状,端庄严正,重心稳实。但它并不呆板,其方正的总貌是由万法纷呈、千姿百态、个性各异的形体组成。中正生自偏曲,端方来于圆折,平和协调起于变化律动。正是这一辩证的矛盾运动,最后形成美的形态。中正和平是汉字构建的总的美学原则,每一具体的汉字组构又体现了不同的美学技巧,它包括:阴阳相接。其方位以上为阳,下为阴;左为阳,右为阴;内为阳,外为阴。它们互相依存,和谐相交,合为一体。线条以直为阳,曲为阴,方为阳,圆为阴。多数汉字是曲直方圆交互连缀。节奏分明,韵律生动。刚柔相济。线条以直为刚,曲为柔;线块以方正为刚,以斜曲为柔。斜直曲方,阳刚阴柔,既对立相克,又溶于一体。虚实相间。是对线块而言。笔划少而空疏为虚,多而绵密为实。汉字总是虚实相间,上空则下实,左空则右实。线条分布朗列均衡,充盈一体。动静相生。线条以方直为静,以圆曲为动。汉字多数是以曲直相交,动静相生。在平直方正的稳定静态之中,辅之以曲折园斜的变动之姿。动中见静,静中生动,并在这一矛盾运动中服从整体的中正和平之态,给人以完善独立,稳重端庄又充盈流转的变动的美感。在这些辨证关系的美学处理中,在线条的具体设置上,既富于变化,又不走极端,是高则低之,长则短之,大则小之,宽则窄之,实则虚之。有余则削,不足便补,盈亏相济,柔和协调,无不贯穿自然的美的法则。前面已论及汉字是呈方块状的总貌,尽管线条变化万法纷呈,但总体效果是对称分布的,重心位于方块的对角线交点上。显得端正典雅。而各个层次、各个角度不同性质的线条的辨证呼应,使稳重方正的外形展示于多姿多态的变化之中。这一中正和平的美学特征和传统哲学、美学价值、对象世界的内在韵律是有机统一的。

(三)构字技法的文化学价值

构字技法是指线条安排的具体技巧和手法。由点线、面的组织,方位座标的确定,结构安排等三个层次构成。

点线面组织的逻辑学价值。每个汉字都是系统态下的符号块、定义块,也是凝固各学科文化价值的信息块,所以其线条的组合要有一定的逻辑。在形状的象形上,除了艺术化的逻辑,形式上还有独特的组织方法。它是由点、线、面循序渐进,各自独立又配合共构的逻辑来进行。由点到线到面,点线构面,小面构大面。点、线、面又各有独立的功能,共构时互相以形式上的算术法相加,其功能却起了质的变化。一点与两点三点的含义绝不相同,丶冫氵灬——它们在组织上是相加,本质却完全有区别。但它们都是汉字系统中的一个功能项,独立是相对的,与其他功能项再构是绝对的。点与线、线与线、线与面、面与面的组构也遵循这一系统逻辑。

方位座标的确定。汉字的线条安排多设定在多维空间的立体坐标系中。因其象形性,所以在描摹对象时要在一定时空背景下进行,虽作散点透视但符合空间组构原则。因此汉字的(附图略)

现中汉字的粗细、明暗、浓淡等具有主体意义的方位特征尤为明显。汉字和国画一样是多视点的,呈视点移动组建的方位特色。因线条的座标方位的决定,线条便可进行全方位的辨证系统的组合。

结构安排。有了方位座标,在象形写真与中正和平的原则下,对线条作优化安排。安排技巧须按照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物质与精神态的价值取向进行,将文字创造时期的文化价值积淀在具体的布置中。

汉字是汉文化的全息码,是文字史前文化的信息载体,又是孕育史后文明的基因。人们用考古的方法,见铁而论冶炼,指鼎以说青铜,刀枪剑戟以谈军事。那么“文字”岂不正是史前文明留下的“文物”吗?汉字的功能不但在其外壳,它是远古文明的价值载体,同时提供塑造中华民族精神与性格的原动力!

【注】

汉字文化论文篇(4)

汉字作为汉民族历史文化信息的载体,尽管经历了数千年的演变,依旧以其特有的形体构造和表意性而显示出其独特的风韵,但是依旧可以从汉字的形体构造中窥见先祖造字时的本义及其所蕴涵的丰富的文化信息。本文选取了部分与婚姻密切相关的汉字,从婚姻制度和婚姻习俗方面探究汉字蕴涵的婚姻文化。

一、汉字与婚姻制度

婚姻制度是人类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之一,作为社会构成基本单位的血缘团体的形成、发展、延续,都直接依赖于人们的婚姻活动。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将人类的婚姻制度划分为群婚、对偶婚、专偶婚和多妻婚四个阶段。汉字对其中的婚制有所反映。

(一)“姓”、“舅”、“姑”与远古群婚制度

远古群婚是汉民族最早的婚姻制度,也是全人类最早的婚配方式。在那个时代,人类处于原始的蛮荒时期,过着最原始的部落、氏族群居生活,同猎同食、同耕同住,在这样混乱的生活形态下,没有固定的配偶,只有混乱的交媾。所以,这种婚姻形态下出生的孩子只知道自己的母亲,他们的母亲也不知道谁是孩子的父亲。但是为了维系血统流传,人们就只能用孩子母亲的血统来确定血缘关系了,也就产生了许许多多与女人相关的汉字来。

1、姓

既然是在混乱的婚姻形态下出生的孩子,他们当然只知道自己的母亲,而无法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了,就像前边提到的,为了维系血统流传,人们就只能以孩子母亲的血统来确定血缘关系了,“姓”就是这时产生的最能说明这种关系的汉字。

汉字与人最直接的联系就是人的姓名,一个人的名字是相对开放的,可以自由选择的;但是,一个人的“姓”却是不能选择的。人的“姓”是世袭的血缘延续的基本标志,因为人是不能选择自己的出生、不能选择父母的,更不能选择“姓”什么了。在现代社会里,我们都是随父亲而“姓”的,但是为什么“姓”字是“女”字旁呢?《说文·女部》:“姓,人所生也。从女,从生,生亦声,春秋传日,天子因生以赐姓。”…鳃意思就是说,“姓”表明人由谁所生,是一种血统遗传的标记,这也正与字型造义相符合,显然,汉族先祖造“姓”字的时候,在他们的观念里,孩子的血统只与母亲有直接的关系,也就说当时的人都是随母亲而姓的。史料中记载的大量的汉族的先祖圣贤的姓都是“女”字旁:黄帝姓姬,神农姓姜,少吴姓赢,虞舜姓姚,夏禹姓姒等等心j8。,这些都或多或少的反映了姓氏与母系氏族社会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

因为先祖圣贤们不知道父亲是谁,所以当时的人就认为这些圣贤都是神仙的儿子,尊称他们为“天子”,还给他们编造了奇怪的出生故事。《史记·三代世表》中记载:“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说的是商祖先契的母亲简狄吞食了燕卵后怀孕,生下契的神话故事。“文王之先为后稷,后稷亦无父而生,后稷母为姜螈,出见大人迹而履践之,知于身,则生后稷”。说明后稷也是没有父亲,而是他的母亲因为踩了巨人的脚印后怀孕生下后稷的。还有其他圣贤的出生几乎都是这样的,这里就不再列举。这些传说表明圣贤们的父亲都是根本不可能存在于现实中的神怪,所以,《白虎通·号篇》:‘古之时未有三纲六纪,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既然孩子的母亲不知道孩子的父亲,那么,孩子的血统就只能根据母亲来确定,也就必须姓母亲的“姓”。这样的话,我们的先祖造一个从“女”的“姓”字也就理所当然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姓”字的造字结构所反映的是一种社会现象,即汉族先祖的群婚习俗。

2、舅姑

“舅”和“姑”本是两个没有直接联系的汉字,但是,由于他们都是婚姻亲缘下产生的亲属称谓,在此将它们放在一起来探讨。众所周知,“舅”在我们现在的人的观念里,就是对自己母亲兄弟的称谓;“姑”则是对自己父亲的姊妹的称谓。“舅”在古代,是指母亲的兄弟,也是媳妇对公公的称呼,还是女婿对岳父的称呼。而“姑”在古代除了是对父亲的姊妹的称呼外,也是媳妇对婆婆的称呼,还是女婿对岳母的称呼。“舅”“姑”的古义是“一名三用”的。以我们今天的观念来说,“舅”、“姑”作为最常用的亲属称谓,它的一名三用似乎不合理,但是,从这些汉字产生的原由来说,却有着深远的历史文化背景。亲属称谓是婚姻制度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产生了家庭以后才出现的,所以说,婚姻制度与家庭是亲属称谓出现的根本原因,亲属称谓也就受到了家庭以及婚姻制度的约束。所以,“舅‘姑”的一名三用可以说明在中国古代社会里,曾经有过这样一种亲属关系:一个男人的岳父往往是自己的舅舅,或者岳母是自己的姑姑;而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同样可能公公就是自己的舅舅,或者婆婆是自己的姑姑。这样的亲属称谓反映的是史前时代的固定族团群婚习俗。这样的群婚习俗在解放前我国一些少数民族仍有遗存。据学者研究,解放前我国少数民族中盛行源于原始氏族外婚制的姑舅表婚。这种婚俗有三种形式。一是单向姑表婚,即舅家的儿子娶姑家的女儿为妻。苗族、彝族、瑶族、侗族、怒族、纳西族、傈傈族中皆流行这种婚俗。二是单向舅表婚,即姑家的儿子娶舅家的女儿为妻,而舅家的儿子则不能娶姑家的女儿,所谓“血不倒流”。景颇族、独龙族20世纪50代仍有这样的婚俗。三是交错姑舅婚,这在云南沧源侗族中曾十分盛行。即姑家与舅家互嫁女儿。这种婚俗很容易形成“姑舅”就是“公婆”或“岳父母”的称谓现实。在陕北地区,解放前以至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也很盛行姑舅表婚,这种姑舅表婚也是一种单向舅表婚,也即舅家的女儿可以嫁给姑家儿子为妻,而舅家的儿子却不能娶姑家的女儿为妻,因为舅家娶了姑家女儿,称为“倒买骨血”,被认为是野蛮的不明事理的行为。后来随科学知识的普及,人们认识到近亲结婚的危害,姑舅表婚遂大大减少,但在一些较为闭塞的山区,至今仍有这种婚姻现象。无论是少数民族抑或陕北汉族的这种婚俗,皆可印证远古时代曾存在过的氏族集团固定群婚习俗,也证明“姑”“舅”二字确实蕴涵了今人难以理解的婚姻习俗现象。

(二)“家”“室”与对偶婚制度

“对偶婚”也是汉族早期的婚姻形式之一,虽然只是群婚制度与后来的一夫一妻制度的过度阶段,但是它也曾作为一种婚姻形式而流行一时,这也与古代社会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当人类从母系氏族社会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后,男性地位的改变,使得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出现了新的形式,男人地位逐渐高过了母系氏族时期的女人主导地位。人们开始不再满足于原始的婚配方式,开始追求固定的配偶,尽管还不可能实现一夫一妻的理想婚姻形式,但是形成了另外一种较为合理的婚姻形式,也就是配偶的相对“固定”,一个男人只与几个固定的女人婚配,一个女人也只和几个固定的男人有婚姻关系,逐渐产生了部分物品的“私有”,如家禽等。这样的话,就产生了最原始的“家”“室”。《左传·桓公十八年》:“女有家,男有室。”就是说男人是一个家的主人,在这个家里起主导作用,女人只有有了丈夫才有了家。《礼记·曲礼上》:“三十日壮,有室。”“室”,妻子。郑玄注:“有室,有妻也,妻称室”也就是说男人必须有了妻子才是有了室。《说文》:“室,家也,从,从至,至所止也。”…∞说明丈夫在自己的氏族内没有室,只有到了女方的氏族才有室。《孟子·滕文公下》:“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也说明的是男人成年后必须要有自己的“室”,女人必须要有自己的“家”。《说文》:“家,缎居也,从缎省声。”这里的缎在《汉语大字典》中被解释为“公猪”,就是说男人就像公猪一样,女人占有了他,女人才有了家,但是当时女人的家不是唯一的,可能同时有几个“家”,男人亦然。所以,“家”“室”是两个密不可分的概念,没有“家”也就没有“室”的存在。虽然我们现在的“家”“室”已经不再单指丈夫或者妻子了,但是仍然包含这里所说的概念。由于这种婚姻方式依然不合理,所以,“对偶婚”制度很快就被较为合理的“一夫一妻”制度取代了。

(三)“媵”、“妾”、“姒”、“娣”与“多妻婚”制度

“一夫一妻”制度从实际意义上来说,是可以满足人类的共同愿望的最为理想的婚姻形式,但是,由于奴隶制度的出现和王权的存在,使得君主可以肆意而行,也导致了整个社会的男人破坏了这种制度,形成了男人对女人的独占的婚姻制度,就是我们所说的“一夫多妻”制度。

古代文献记载中有一种奇特的婚嫁形式,叫做媵制。《仪礼·土昏礼》郑玄注:“古者嫁女,必侄娣从之,谓之媵。”说明媵制其实就是一个女子出嫁,必须有自己的妹妹、侄女陪嫁,也就是姊妹、侄姑共同服侍一个丈夫的婚姻制度。但是,“媵”字的本义与它的初形相符,并不是特指“侄娣从嫁”。这在许多文献中对“媵”的解释都可以看到,指的是送女出嫁的行为。单对“媵”字分析后,我们可以看到,有许多的从“朕”的汉字都是古音蒸部,自然是有着同样的来源。所以,从“朕”得声的汉字基本上都有“增义”,而“媵”的本义又正好是随嫁的女人,即嫡妇之外增加的庶妇,它的增益之意就十分明显了。所以,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知道,“媵”字的得名与造字都与前人对侄娣陪嫁制度特点的认识有着直接的联系,这也正说明了“媵”制确实在我国曾经出现过。在《史记·五帝本纪》中有:“于是妻之二女,观其德于二女。”这个传说说的是古代一个部落的首领,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同时嫁给了虞舜的事实。由此,我们可以得知,“媵”制在中国古代社会曾流行一时,而且是贵族之间的势力联姻。这表明一个男子可同时娶多个女子为妻。

“妾”字从“辛”从“女”。“辛”是低贱的标志。在《汉语大字典》中解释为没有经过明媒正娶的女子。《广雅·释亲》:“妾,接也;接,续也。”从这个意思来讲,许多从“妾”的字都有续补的意思,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古人对“妾”所持的观念:“妾”只不过是作为“妻”的续补而存在的。传统上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妾的一个作用,就是续补“妻子”生育上的缺陷,这是“妾”得以存在的重要原因。其实,对“夫”来讲,“妻”往往还有一个更为普遍的缺陷需要“妾”来续补,那就是“妻”的年老色衰,或者虽然年轻,但是已经失去了对丈夫的吸引力,便要娶“妾”来续补,既然只做续补,就没有数量的限制了。可以随男人的势力和财力而定。所以,可能有很多“妾”存在于同一个家里,那么这些人的关系又该怎么看待?在古代,众“妾”相互称为“姒娣”。

“姒”,同嫁一夫的女子年长者。《尔雅·释亲》:“女子同出,谓先者为姒,后者为娣。”“娣”则恰好与“姒”相反,指同嫁一夫的女子年轻者。综合上述妻妾地位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古人对于妇女地位的区分还是有一定的规矩可以遵循的。这些都可以说明古代社会中,女人的地位不是固定的,有高低贵贱之分,按常理来说,“妻”的地位要高于妾,但是,如果一个“妻子”在丈夫跟前失宠,那她的地位也就可能不如一个“妾”,这在贵族,特别是皇室中最为明显。而女人则绝对不能有两个丈夫,否则就会被看作是不守妇道的,受到全社会的谴责。总之,妾、姒、娣等字,证明一个男子可先后娶多个女子为妻。

二、汉字与婚姻习俗

汉字中也蕴涵了丰富的婚姻习俗信息。掠夺婚、买卖婚和包办婚都是我国历史上存在过的婚姻习俗,都曾流行一时,影响甚远。我们在这里探讨婚姻习俗,自然少不了对“婚”“嫁”“娶”“媒”“妁”这些文化蕴涵深厚的汉字进行必要的分析。

(一)“婚”“娶”与掠夺婚俗

“婚”在《说文·女部》中的解释是:“婚,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日婚。从女从昏,昏亦声。”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婚”字是个从“女”从“昏”的会意兼形声字。许慎在这里说了两个理由:一是周礼规定“娶妇以昏时”;二是“妇人阴也”。显然,我们可以肯定,第一个意思才是我们想要的能够真正理解“婚”的涵义的。“娶妇以昏时”是当时的民间婚姻习俗所造成的,当时认为黄昏是吉时,所以,日落黄昏后娶亲就成了一种风尚,晚上迎亲,也有另外的原因。有些男人通过正规的礼节也有可能娶不到妻子,所以他们就不得不去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抢老婆。他们出去抢个女人回来,“生米煮成熟饭”后,女子也只能认命了,就乖乖地和这个男人生活一辈子,有的男人原有老婆,又看中了不愿意嫁给他的女子,就在夜间去抢。既然是“抢”,当然会有人抵抗,而且还要逃跑,自然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去抢了,必须要在天黑后才能实施的。《礼记》中记载的“婚礼不贺”、“嫁女之家三夜不熄烛,思相离也;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就是抢婚习俗的体现。甚至现在,我国有些少数民族仍然保留了这种原始的婚俗,还是黄昏迎娶新娘,假抢新娘。瑶族现在还是这样的迎亲方式:夜晚,男方的迎亲队伍高举火把冲向女家,抢到新娘后回走,半路上女方队伍杀出来回抢新娘,这时,就轮新郎出现了,他找到新娘后,偷偷带着新娘逃出混乱的“战场”,溜之大吉,双方才停止抢夺,一起享受婚宴。这种婚俗能在现在的社会中出现,自然与先民的抢婚习俗脱不了关系,也正是这种婚俗确曾有过的有力证据。所以才出现了从“女”的“婚”字。

娶妇在古代其实也是一种抢婚。《说文·女部》“娶,取妇也,从女从取,取亦声。”j3粥也就是说“娶”就是“抢个女人来做自己的老婆”。 (螂然而男婚女嫁,用我们现在人的思想来说,就是莫大的喜庆,但是在当时要在黄昏时去强取,说明当时的人没有严格的婚娶规定,只要能抢到女人做自己的老婆就可以被世人认可,这也是父权与母权的争夺。父权制度下,女子一旦嫁人,就要跟丈夫一起生活,也就丧失了各种原有的优越地位,变成男人的附庸,需要做家务,照顾孩子和丈夫,时刻处于被奴役的地位了。所以,女子在婚姻上的反抗,使得男人就干脆使用武力来解决婚姻问题了,这或许就是抢婚的根本原因。

(二)“嫁”与买卖婚俗

买卖婚是把女子看作金钱财物,娶妻纳妾,必须要用钱财交易才能进行,而且自己不需要时还可以将妻妾转卖给别人,把钱财再换回来。如古代以马换女人,以女人换女人都曾出现在现实生活中。对于男人来说,女人只不过是自己传宗接代的工具,与其他财产并无多大区别;对于女方来说,女子既然必须送出去为他人使用,可以关注的也只有女子的物质价值了,对于出嫁的女子本人来说,既然已经丧失了独立的人格,就只能听从他人的摆布了。然而,这一切都表明了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古人的观念里,买卖婚制下的女子就只是男人的一种私有财产而已。结婚,对于男人来说是“娶”,对于女人来说就是“嫁”。《说文解字》:“嫁,女适人也,从女家”。j李梵《汉字简史》认为:“嫁”得名于“贾”、“沽”,“嫁”、“贾”、“沽”上古均“见”母“鱼”部。而“贾”“沽”皆有买卖义,女子嫁人,其实就是卖给了人家,可见,“嫁”表现了古时的买卖婚俗。也正是有了买卖的实质,所以才产生了嫁女的补偿问题,也就出现了女人的高低贵贱之分;如果某女子无偿出嫁,则是女子自身及其家族的名誉损失;相反则是给整个家族带来了极大的荣誉。

汉字文化论文篇(5)

(一)构字参照系的文化学价值

构字参照系是汉字具体的线条构建的技巧之师法体系。造字方法的参照系是天、地、人三才,物质态与精神态的自在客体,师法其“然”,是客体在一定时空背景中某一条件下的存在态或特征。构字法参照系是对象的这种存在态或特征的构成逻辑或规律,即师法其“所以然”。

在系统的哲学与自然科学的基础上师法其“所以然”的参照系。

西方哲学及其他科学的原始面貌只能考诸有关著述;中国哲学及其他科学的早期特征即使无书可考,也能从文字的构造中窥探其灵魂。因为汉字界定对象是主观见诸客观的精神活动,它能呈现“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的三维价值意义。

首先,物质世界及其事理是无限多样、个性各异的,为了准确地描述这些对象,只能采用与对象同构的思维逻辑来构造汉字,得到同样多样而个性各异的汉字系统。随着认识能力的不断提高,对对象的个性认识更加深入,使共性较强的记事或指称方法——结绳记事、积石为记等再也无法准确描绘对象以供交流时,促使了文字的产生。但汉字的现实主义方法的造字原则,使它同构于对象世界,呈现出与自然对象世界及相关事物一样的丰富和千姿百态。

无限纷繁而复杂的自然界并非无机的杂乱,是可以分门别类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通过对对象各有机系统的共性与个性关系的把握,对不同事物进行科学分类,并按其特征作形象指称。要对整个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及相关事理作种属分明的文字指称,就要具备不同系统事物的自然科学知识。要对飞禽进行指称,就必须有对整个动物界的系统认识,进而将飞行动物分离出来。又通过对飞行动物从形状到解剖特点的全面认识以确定类型。《说文解字》:“鸟,长尾禽总名也,象形”,“凡鸟之属皆从鸟”。有明确的“属”的概念,形象有其共性,解剖可见个性。《说文解字》收有120个“鸟”旁的字,多数用来称代不同的“鸟”。此外,还有:“隹,鸟之短尾总名也,象形”,“凡佳之属皆从佳”。《说文》中收“隹”旁字46个,包含了多数短尾鸟在内,是鸟类的又一种。凭此我们便能了解这些文字被创造时,上古先民的自然科学及其他科学的水平。《说文》共收9353个篆文,归纳为540个部首,以这些部首为定义根,将物质与精神世界的的无限复杂的对象进行分类,使各得其所,属性分明。可见汉字是自然科学及其他相关科学高度发展的产物。使识读者在汉字认知过程中,不但掌握字符本身指的“是什么”,而且知其“为什么”——得到学科意义的方法论教育。拼音文字的“类”、“属”仅是语法意义的,非表义对象本身。其分类的目的不是为准确的表意,而是服从语法的形式逻辑。

基于自然对象世界组构的无限性但非无理性,使汉字有限的偏旁与部首在合理的无限组合下与对象共构,并结合字与字的语法关系的组合,描述出整个自然与社会甚至思维领域的一切,且随对象的衍化而衍化。

个性各异的自然对象却有其形象组构的共性,它们都由点、线、面构成,汉字则按对象自身的特性进行点、线、面(偏旁)的有机组构,创造出千变万化的汉字系统。这是对参照系“所以然”的最本质的把握。最能体现造字时代人民认识自然的能力和征服自然的特征。

此外,自然万物存在的一个共同态是受地心引力的作用,重心垂直指向地面。古人虽不能认识万有引力,但处处感受到了这种现象。如实描绘对象的象形文字便本能地将万有引力作用下的事物的特征描绘下来,使得每个汉字呈方块状的合理布局,每个字都有其重心,重心是否当位、合理,决定着这一汉字的形体的线条布置是否合理和具有美感。尽管每个汉字都有明确的重心,但其线条的设置并非简单机械的组合,而是变化多端的有机构建。是由千差万别的不对称性、不均衡性构成整体的对称与均衡,从而组成方正结构体式的重心。这一点楷体表现得最突出,其他各体也明显遵循这种重心居中的对称组构原则。

以人类行为科学为参照系。汉字线条的构组还以人类行为科学为参照,将人类关系态的逻辑运用到点、线、面组合的逻辑中。人类以各种规范来协调相处,从而构组了各种秩序下的人际关系态。汉字的构造也明显带着这种协调相处的特点。上下左右,内外先后,大小长短等等都有严格规定,秩序井然,不失规矩。表现在上下关系中以上为先,自上而下;左右关系中以左为先,从左到右;内外关系中以内为先,先内后外。这些无疑具有人类行为科学价值。拼音文字的字母书写是无左、右、上、下、内、外的规则。既可自左向右,也可从右而左,既可从上到下,又能自下而上。字母与字母组合成文字时,只有单一的自左而右作线性横向排列。

人伦讲究秩序,但这种秩序并非一维的单向趋动,而是双向逆动的。这种原则体现在汉字构造上虽讲究上下、左右、内外的先后,但优先者并不能越位强占,更不可独霸,而是按自身的特点占据一定位置,进行合理分配。如“忠”,在上的“中”不宜过大过长占据“心”的位置,使在下者无法立足。同样,左右关系中,左先但不可欺后。如“林”,左“木”之捺宜短,右“木”之撇要收,在互让的关系中,协调构建,不过分夸张任何一方。

此外,在群体与个体的关系中,汉字构造强调共性,群体大于个体,个性服从共性。具体地说是点、线、面(偏旁部首)的独立意义小,共构意义大。部首的存在主要是为了共构,而且往往是带有共性意义的部首偏旁放在优先位置,或在上、在左、在先。拼音文字的字母独立性强,不同字母摆在一起无内在的必然共构性。显示以个性为中心的行为价值特点。汉字完全是由笔划(元素)偏旁部首(层次)单字(子系统)整个汉字系统,从个性到共性的逻辑组合,这种“共性优先”的原则,展示了传统行为科学的价值取向。汉字构造以上述各学科对象为参照系并与之发生价值同构关系,凝固着他们的信息,所以带有多维的文化价值。

(二)构字原则的文化学价值

构字原则是指汉字构建的具体技巧和手法所遵循的准则。它包括默记对象的模仿原则;辩证相生的组构原则:中正和平的美学原则。

默记对象的模仿原则与中国绘画:从西安半坡出土的几件著名的人面鱼纹陶碗看,形象极生动,这种线条勾勒的画竟如西方现代派一般。然而,这种早就很成熟的艺术,后来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直到南北朝以后才中兴起来。但以线条勾勒为特征的象形字却得到充分发展,到南北朝时已走完了由甲骨金文、大小篆、隶书、正楷、草书等全部的进化过程。在漫长的文字创造过程中,汉字的构造方法和书写技法反而大大地影响和促进中国画的发展,并匡定了中国画的基本特征。

中国画不是西欧式的写生来再现对象,而是以默记对象的方法来再现客体。默写是先经过心智活动,将对象留在记忆中的典型特征(往往是点或线的)绘写出来,结果是“眼中竹”与“心中竹”与“笔下竹”俱不相同,愈加典型,愈加简练。呈现出特征线条勾勒的绘画特征。与象形字以特征线条刻画对象有共同的价值取向。

以特征线条默画对象会因人而异,不同绘画者的思维水平、修养能力有差异,记住对象的特征也不尽同,所默画的同一对象也有区别,只能求得大致的相似,本质特征趋同——神似。中国画重神似而不拘于形似,东坡先生说:“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追求“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神妙境界。与汉字一样是现实主义基础上溶入浪漫的理想主义的成分。

以线条勾勒默画对象,而不是面对面的写生,使中国画忽视了“光”和“色”的变化及立体透视的科学性。这也是追求“神似”的必然结果。中国画以“散点透视法”的线条来构组对象,这与汉字以特征线条全方位地(必然是散点透视式地)设置也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

工笔与写意,篆楷与行草;绘画与书法在传统的文化中实有异曲同工之妙。

辩证生克的组构原则与古代哲学。文字史前哲学无稽可考却能从汉字构造的逻辑中得到破译。作为系统世界观的哲学是很晚才诞生的,作为人类的世界观甚至于初步的哲学体系在文字产生之前就存在于上古先民的物质与精神的文化生活中,既烙印在打制的石器中,陶器上,也凝固在千百年来群体集体创造的汉字中。因为汉字是主观见之于客观,如实地描述对象的交际符号。它有着客观存在性,还有第二位的主观性,而且是群体共同的主观性——文字只能是群体的创造,这与画有区别。这一群体性——社会共同性所表现出来的世界观、哲学等文化特征能从汉字中译解出来。

早期汉字的线条由直笔和曲笔这一对矛盾体组成。它们相生相克,相反相成。直有“横”“竖”;曲带“方”、“圆”。或横竖相接,方圆相依;或直曲成方,斜曲成圆。有左弯右拐,有上折下勾……。生克变化,无尽无穷,完全体现了对立统一的法则。汉字按不同规律不同原则,以几组简洁的符号组成无限复杂的文字系统。并共同体现着阴阳生克同构的特征。横一、再二、而三,但不可再四;一竖、二竖、三竖,而四竖不成字。横而太过制以竖;竖而不节抑以横。直笔添曲,曲笔加直;方中见圆,圆内生方。相依相斥,互为呼应;生克变化,浑然天成。

上述为“点”与“线”的哲学,进而由线构成面(偏旁)又由面构成“块”(文字)时,更显示了辩证法的熟练运用。这从偏旁与偏旁互相组构成字时的位置变化排列上,贯穿了辩证的甚至系统的哲学逻辑:左右结构,右左结构;上下结构;内外结构,外内结构;左中右结构,上中下结构;(上下)左右结构,左右(上下)结构,(上下)左右(上下)结构;(左右)上下结构,上下(左右)结构,(左右)上下(左右)结构;左右(内外)结构,(内外)右左结构;(左右)内外结构,外内(左右)结构;(上下)内外结构,(内外)上下结构;混合结构。

这种排列结构逻辑,还显示了数学的排列组合的理论价值。

在偏旁与偏旁或笔划的组合中,虽然是全方位的,但决不是无序的,有特定的逻辑性,并体现了共性与个性,特殊性与普遍性的辩证关系。同一偏旁(共性)的字群中,每个个体不同别的个体,有着自身的特殊性。共同的偏旁是其普遍性,是各个个体共同的组织信息块,但它是寓于各个个体的特殊性之中。无共性则无个性,无普遍性亦无特殊性。

在点、线构面,面与点与线或面构成块(字)时,还体现着系统论的五大原则:一、系统的整体性原则。点线面块(字)是元素层次子系统系统的关系,同样单个汉字同旁汉字汉字系统也是由元素到系统的有机构成关系。它们既独立又有机关联。二是系统整体的动态性原则。就汉字的构成看它们是由几个基本笔划——元素组合起来的,作为基本符号本身无多大意义,但按一定逻辑组合后,元素与元素进行了信息交换、构成了偏旁进而构成字便带有了实际意义,起了质变。虽然各部分(偏旁)进行了能量交换,但并不破坏它们,而是保持了整体各部分的一定联系。就整个汉字系统而言,是不断与外在环境进行信息、能量交换的,不断进化,注入新的活力。三是系统整体的结构性原则。指在一定层次中形成结构的基础上的整体性。这在汉字的结构中体现的尤为鲜明。四是系统整体的层次性原则,即有序性原则。指任何有机整体都是按一定的秩序和等级组织起来的。汉字正典型地体现了这一原则。五是系统整体的相关性原则。任何系统都是存在于一定环境中,也是与外界其他系统进行联系或交换。汉字既是现实主义式描绘对象,是以三才为参照系,自然是处在一定环境中与对象不断交换信息和能量,随文化(广义)进化而进化。

通过剖析,传统哲学的特点是能够从汉字中得到合理破译的。并且我们可以清晰见到汉字笔划的有机组合所蕴涵的阴阳辨证的哲学精神孕育了中国传统哲学的胚胎。

中正和平的美学原则。中正和平的美学原则是整个东方艺术的核心原则,它源于儒家哲学,但这一哲学本身在文字史前就已受孕。汉字摹仿三才,有典型的建筑美。它重心居正,不偏不倚。不作畸形之态,常呈中正之貌,柔和协调之状。表现为一种自在美。早期汉字大致也呈方块状,端庄严正,重心稳实。但它并不呆板,其方正的总貌是由万法纷呈、千姿百态、个性各异的形体组成。中正生自偏曲,端方来于圆折,平和协调起于变化律动。正是这一辩证的矛盾运动,最后形成美的形态。中正和平是汉字构建的总的美学原则,每一具体的汉字组构又体现了不同的美学技巧,它包括:阴阳相接。其方位以上为阳,下为阴;左为阳,右为阴;内为阳,外为阴。它们互相依存,和谐相交,合为一体。线条以直为阳,曲为阴,方为阳,圆为阴。多数汉字是曲直方圆交互连缀。节奏分明,韵律生动。刚柔相济。线条以直为刚,曲为柔;线块以方正为刚,以斜曲为柔。斜直曲方,阳刚阴柔,既对立相克,又溶于一体。虚实相间。是对线块而言。笔划少而空疏为虚,多而绵密为实。汉字总是虚实相间,上空则下实,左空则右实。线条分布朗列均衡,充盈一体。动静相生。线条以方直为静,以圆曲为动。汉字多数是以曲直相交,动静相生。在平直方正的稳定静态之中,辅之以曲折园斜的变动之姿。动中见静,静中生动,并在这一矛盾运动中服从整体的中正和平之态,给人以完善独立,稳重端庄又充盈流转的变动的美感。在这些辨证关系的美学处理中,在线条的具体设置上,既富于变化,又不走极端,是高则低之,长则短之,大则小之,宽则窄之,实则虚之。有余则削,不足便补,盈亏相济,柔和协调,无不贯穿自然的美的法则。前面已论及汉字是呈方块状的总貌,尽管线条变化万法纷呈,但总体效果是对称分布的,重心位于方块的对角线交点上。显得端正典雅。而各个层次、各个角度不同性质的线条的辨证呼应,使稳重方正的外形展示于多姿多态的变化之中。这一中正和平的美学特征和传统哲学、美学价值、对象世界的内在韵律是有机统一的。

(三)构字技法的文化学价值

构字技法是指线条安排的具体技巧和手法。由点线、面的组织,方位座标的确定,结构安排等三个层次构成。

点线面组织的逻辑学价值。每个汉字都是系统态下的符号块、定义块,也是凝固各学科文化价值的信息块,所以其线条的组合要有一定的逻辑。在形状的象形上,除了艺术化的逻辑,形式上还有独特的组织方法。它是由点、线、面循序渐进,各自独立又配合共构的逻辑来进行。由点到线到面,点线构面,小面构大面。点、线、面又各有独立的功能,共构时互相以形式上的算术法相加,其功能却起了质的变化。一点与两点三点的含义绝不相同,丶冫氵灬——它们在组织上是相加,本质却完全有区别。但它们都是汉字系统中的一个功能项,独立是相对的,与其他功能项再构是绝对的。点与线、线与线、线与面、面与面的组构也遵循这一系统逻辑。

方位座标的确定。汉字的线条安排多设定在多维空间的立体坐标系中。因其象形性,所以在描摹对象时要在一定时空背景下进行,虽作散点透视但符合空间组构原则。因此汉字的(附图略)

汉字文化论文篇(6)

一、“字”在中文表达理解中的核心作用

在汉语的句子组织中,句法的基点是“字”。“因字而生句,积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文心雕龙?章句》)是中国古代语言学对“字”和“句”关系的基本认识。在“字”和“句”中间,完全没有“词”的位置。即无须“词”的转换,汉字天然就是一个基本的语言单位。而“词”这个观念,在汉语中原来是一种文学样式,是将诗文配上曲调加以演唱的形式。“词”的word含义,是由翻译外来词而产生的,它并不是一个中文的概念。在现代汉语的分析范畴中,“单音词”和“字”对应,两者并无冲突。“双音词”把两个字的较为稳定的组合视为一个基本单位,并非没有道理。首先,单个汉字字义丰富,却不够明确。虽然中文高度依赖语境,但当我们仅仅指称一个概念的时候,指称本身的明晰就成了概念清晰的一个基本条件。中文不断创造新的概念、新的指称,其方法就是将有限的汉字灵活组合,产生新的组合义,从而创新了语汇。由此,新的组合义(1+1>2或1+1≠2的组合义),是双字组结构“合法性”即“词化”的必要条件。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明”表示bright,“白”表示white,而两者组合后的“明白”表示understand(组合义)。其次,中文的表达喜好单双音节交错的节律,因此新的概念的产生,即字的组合和“意会”,大都发生在一个稳定的双字组范围内。甚至即使在意义上是1+1=2的字组,也会因双音化而“凝固”起来,成为一个基本单位。前者如“然则”,王力分析说:“‘然’是‘如此’,‘则’是‘那么’,‘然则’本来是两个词,即‘既然如此,那么……就’的意思。后来由于它们常常结合在一起,就凝固起来,成为一个连词了。”

又如“所以”,“在上古时期,‘所以’应该认为是两个词,‘以’字有它表示工具语的本来意义。”“‘所以’这个仂语,在古代汉语里是最常见的凝固形式之一。”更有些1+1=1的字组,其组合不惜以意义的冗余去凑足一个双音节。例如,古代汉语中大量的“偏义复词”,诸如用“吉凶”指“凶”,用“国家”指“国”。“有孙母未去,出入无完裙”(杜甫《石壕吏》),“出入”实指“入”;“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史记?项羽本纪》),“出入”实指“出”。又如古代汉语中大量的“同义并行复合词”,“涕泪”同义,“诛杀”同义,“忧虞”同义,“愿望”同义,“爱怜”同义。“吾既已言之王矣”(《墨子?公输》)的“既已”、“斧斤以时入山林”(《孟子?梁惠王上》)的“斧斤”,都是十分典型的1+1=1的组合。在汉语史的发展中,基本表达单位的双音节化是一个长期的趋势。然而,即使受双音化的影响,汉语的“双音词”仍然与欧洲语言的“word”有根本的不同。其关键在于汉语的双音组合是“字”组,汉字在组合中有很大的分析性。这就造成了中国语言学的一个世纪纠结:当两个汉字组合起来的时候,我们无法清晰地判断哪些组合是“word”,哪些组合不是。即使是那些很有把握判断为“词”的字组,只要提供合适的语境,组合中的字就有可能独立表意,由此形成汉语表达中十分独特的“组义分合二重性”。经典的例子如“非常”,合则为“很”,分则为“不寻常”;又如“半天”,合则为“好久”,分则为“白天的一半”。汉字的分析性使得“字”即使在一个成熟的组合中都潜藏着很大的游离性,这种游离性甚至能转换结构的性质。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动宾强势转换”。例如,联合结构“唱歌”强势转换为动宾结构(“唱了一个歌”),联合结构“睡觉”强势转换为动宾结构(“睡好觉”),偏正结构“小便”强势转换为动宾结构(“小便小不出来”),甚至貌似不可分析的连绵词、音译词也难挡汉字的游离,连绵词“慷慨”强势转换为动宾结构(“慷他人之慨”),音译词“幽默”强势转换为动宾结构(“幽他一默”)。这一因汉字特点而造成的理解上的分合二重性,稍加扩展就成为汉语表达中习以为常的“结构重新分析”。

在汉语的句子组织中,音韵节律的基点也是“字”。“一句之中,或多一字,或少一字;一字之中,或用平声,或用仄声;同一平字、仄字,或用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入声,则音节迥异。故字句为音节之矩。积字成句,积句成章,积章成篇。合而读之,音节见矣;歌而咏之,神气出矣。”(刘大櫆《论文偶记》)汉语的表达,天然讲究对称与和谐。这种讲究,在口语中粗放地表现为单双音节的配合,而一旦要深究其规律,必须推敲书面语中每一个字的音韵表现,所谓“神气不可见,于音节见之;音节无可准,由字句准之。”(《论文偶记》)“字正”才能“腔圆”,字音是句子音律的基础。在汉语的句子组织中,意义的基点也是“字”。汉语是一种高度依赖语境的语言。汉语的说话人奉行“听话人负责”的言说策略,对听话人的默契有很深的信任。因此汉语句子的建构讲究“人详我略”。句子的意义依靠有限的文字作充分的意会,这样的文字在句子的理解中就成了一个一个的意义支点,在多方意会中灵活地组合起来,字义成为句义乃至篇章之义的基础。汉语句子的理解,在“字斟句酌”和“字里行间”展开,形成“文字有意以立句,句有数以连章,章有体以成篇”(王充《论衡?正说》)的意义格局。这样一个特点,造成了中文简洁凝练、灵活自由的风格,这也是为什么唐诗和宋词成为中国古代文学的高峰。正如张新所说:“中国文字这种高度凝聚力,对短小的抒情能胜任,而对需要铺张展开描述的叙事却反而显得太凝重与累赘。所以中国诗向来注重含蓄。所谓练字、诗眼,其实质就是诗人企望在有限的文字中凝聚更大的信息量即意象容量。”[3]汉字的凝练是中国文学充满诗意、中国人的思维充满丰富的意象和诗意的重要原因。中国语文研究传统高度评价“字”在汉语结构的组织和理解中作为基本要素的功用。刘勰指出:“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句之精英,字不妄也。振本而末从,知一而万毕矣。”(《文心雕龙?章句》)我在上世纪80年代的博士论文《〈左传〉句型研究》中曾指出:“(刘勰)强调‘因字而生句’,这是同西方形态语言的因‘框架’(形态配合关系)而生句完全异质的一种组织方略。因‘框架’而生句,以大统小,以虚摄实,是先有句法关系模式,然后在这个图式内的各条‘透视线’上刻意经营。这是一种静态的空间体造句。因字而生句,是以小组大,散点经营,以流程见局势。这是一种动态的时间流造句。刘勰所谓‘正本而末从,知一而万毕’,其中的‘本’、‘一’,都体现出汉语句子以‘字’为立足点的建构而非‘填构’的语言组织方略。”

当然,就汉语句子的格局而言,仅仅有字的立足点还是不够的,字的运用必须和“气”联系起来,并且浑然一体,形成句读段,才能产生强大的铺排延宕能力,使汉语的思维和表达流动起来,在语境的观照下形成生发语义的整体(这一点,正是后来有人提出的“字本位”语法的很大的局限)。而“气”的形成,依然是“字”的有节律的组合。汪曾祺曾提出过一个观点:作为汉字书面语的诗歌和小说,用口语朗诵,甚至配乐朗诵,听上去就像隔靴搔痒,很不过瘾,因为离开了汉字视觉,会损伤原作的意境。他以柯仲平的“人在冰上走,水在冰下流……”为例,指出:“这写得很美。但是听朗诵的都是识字的,并且大都是有一定的诗的素养的,他们还是把听觉转化成视觉的(人的感觉是相通的),实际还是在想象中看到了那几个字。如果叫一个不识字的,没有文学素养的普通农民来听,大概不会感受到那样的意境,那样浓厚的诗意。‘老妪都解’不难,叫老妪都能欣赏就不那么容易。‘离离原上草’,老妪未必都能击节。”因此,汉字书面语的阅读效果比耳听更好。与其听书,“不若直接看书痛快。”

汉字文化论文篇(7)

对于为什么要进行简化,今天说得最多的就是:“汉字产生以来,就在不断简化。字体由大篆向小篆,再向隶体楷体演变,多数字有某种简化的意义。”(《学术双周刊》8月20日刘辰文)什么叫‘简化的意义’?这几个字说得不明不白、羞羞答答。这还不如周有光来得直白。周先生当然是主张简化的。他先说汉字的发展就是笔划的简化。后来又改口说:汉字的发展笔划上有繁有简,但以简化为主。因为显然,如果只说汉字的发展就是简化。不仅有悖常理,也有悖某些文字变化的明显事实。所以,说有繁有简,以简化为主。就留有余地得多。这也是刘辰先生为什么说‘简化的意义’而不说‘笔划的简化’的原因吧!但是当初讲简化汉字时以及当今叫做《汉字学》或《文字学》著作中,却是没有这样留有余地,全都众口一词地,甚至举例说明:‘汉字的发展趋势就是笔划的简化’。既然有举例、有实证这事就好办。那么我们也来实地调查一番。

九十年代后期我用《中国书法大字典》做样本,进行了一次统计调查。为什么要选用这本书来做调查?一者因为它太普及了,谁都可以对我的调查统计结果进行核查;二来它既收有楷书、隶书、小篆也有大篆,比较起来是很方便的;三是它各种字的数量较多与同数字总量之比较大,有足够的代表性;四,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也是一种随机抽样,因为它的本意并非用来供研究字体笔划发展规律的,所以它有足够的公正性。调查的结果是:

一.小篆隶变的可用字共3657个(占许慎《说文解字》9353个字的三分之一强)其中隶变后增笔划的共2671字占有效样本的73%,减笔划的共426字占12%,笔划不增不减的共560字占15%。

二,字典中共有可用的籀文(大篆)808字与相应的小篆相比,其中小篆增笔的488字占61%,减笔划的72字占8.9%,不增不减的共248字占30.1%.

三,又取李圃所著《甲骨文选注》后附“正文所收甲骨文字检索表”中所收字共269字(约占已认知的甲骨文总数的1/5)。与相应的今文相比增笔划的共214个占80%,简笔划的共17字占6%,不增不减笔划的共38字占14%。

四,研究甲骨文的陈炜湛先生(中山大学)说:“甲骨文是正在发展变化中的一种文字体系。我们不能用形而上学的观点来看待甲骨文,必须用发展的眼光去分析它,……就单字而论,在273年中甲骨文字逐渐趋向繁复,是由简到繁而不是由繁到简。

五,从《说文》所收汉字总数9353个到《康熙字典》所收汉字总数47035个。一千多年间汉字增加了三万七千多个。而与正体字并存信手字,简笔字,充其量也不过两千多个(亦即含偏旁类推)。

所以通过实地调查。所谓汉字从大篆到小篆到隶变到楷书的发展中。笔划减少的最多也不过只有百分之十的汉字,而笔划增繁的却有百分之六、七十!某些文字学家们的汉字发展就是简化或者周有光所谓的汉字变化有繁有简,以简化为主的论断都与实际情况不符。

不过,也有一些文字学家误读了古书,把《说文解字叙》中的一段话作了错误的理解。这段话说:“及宣王太史籀箸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 其后,诸侯力政,不统于王,…… 分为七国,……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秦始皇初兼天下,丞相李斯奏同之,…… 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是时,秦烧灭经书,滌除旧典,大发隶卒,兴役戌,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在这段话中涉及文字演变的有两处。其一是大篆亦即籀文变为小篆用了“或颇省改”四个字;其二是由小篆改隶书用了“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于是一些文字学家们以为省改和约易就都是笔划的简化了。其实,文字字体书写的变化与书写工具的变化有很大关系。甲骨文是用刀刻的,所以直划远多于曲划或弯划。至大篆时,已有硬笔出现。(传统的“筆”,竹字头下的“聿”在甲骨文中就像一支手拿着一支硬笔,不过后来把向下笔的竹叉改为两个横划罢了)所以,现在考古发现的战国简和秦简规整的直划和弯划、曲划、圆划就多起来。到汉简时已有毛笔出现,所以才有了粗细不一的笔划。那么既然通过我们的调查小篆比大篆的笔划增笔多达60%而简笔只有不到百分之十。则“省改”显然不是指笔划的增减。1934年徐文镜编的《古籀汇编》之凡例中称“本编说文提行字为2445字……古籀重文27772字”这也就是说每个字有十多个字的异体重文。许慎当时或者看不到这么多的重文。但是,五、六个总是有的。所以他才说“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或‘颇省’……。此处的“颇省”显然是指不与秦文合的大量的异体重文。至于“改”则完全因为李斯是位硬笔书法家。小篆完全出自他的手笔,他对大篆的字形有较大的改动。许多直笔都改为圆曲的笔形。这就是“改”的实义。把上下文放在一边单独孤立地把“或颇省改”定位于笔划的简化,这是误读古书的一大谬误。是有意还是无意只好付诸公论了。

至于小篆改为隶书的“以趣约易”,更是成为一些文字学家解释隶变是笔划简化的‘铁证’。通过调查我们已经知道隶变的增笔划为73%,简笔划仅为12%。而且,许慎下面还有一句话就是“古文由此绝矣”。如果大篆改为小篆是笔划的减省,小篆隶变又是笔划的简省。那么为什么许慎不说大篆改小篆是古文由此绝矣!而偏偏于隶变却说古文由此绝矣?所以,许慎认为隶变的主要特征,显然不是笔划多少的变动。况且《说文》是许慎用隶书写的小篆字典,他对隶书和小篆这两种文体必定都是非常熟悉。他当然会知道隶变后的笔划有增有简。如果他在论述中只提简化的趋势却不提繁化的趋势,以为隶变的‘约易’仅指笔划的简化,岂非明白人说瞎话,何况那时他也不是要提倡简化字,何苦为简化打前锋?而昧着良心说假话?

“约易”并非成词,所以二字必各有所指。小篆的作者都有名有姓,而隶书则不是什么固定的人完成。以大篆与隶书相对照,则隶书颇有保留大篆直笔划的地方。所以,此处的‘约’有‘约定俗成’之意。也就是隶书早已在吏、民间流行。故汤可敬先生解‘趣’为‘适应’就至为恰当(汤可敬著《说文解字今释》)。至于“易”则指书写容易便捷。具体说来,就是一改古文与篆书图画式的,圆弯曲笔,而为直笔划,同时各种逆顺倒笔如自左至右的笔划改为‘撇’,自下而上的笔划改为‘挑’等。总体上将杂乱多变的笔画,规范为横、竖、撇、点、捺、折等六种基本笔划所组成的偏旁部首,完全改变了古文中圆曲和反手的笔划走势,以适应毛笔发明后书写快捷的需要。这从至今发现的南北两方的二十余万块秦汉及三国时代的简牍中,可以看得至为明显。从此结束了一千多年古文的汉字形走势,开创了今后两千多年汉字的基本字形。这才是‘古文由此绝矣’的基本含义。具体说来如将一笔圆、椭圆、长圆、扁圆增为三笔的方框;将难写的上曲线、下曲线增为两笔的左撇右捺;将两笔的U形口,增为三笔的方形口;将两三笔的日、曰增为四笔的日、曰;将一笔的左右下弯,增为两笔的折;将一长画弯曲,截为两三短直笔;将一两笔的蛇形弯、迷宫弯、胎儿弯和蝌蚪弯分别增为三、两笔的弓、厶、巳和已;将一笔的上、下、左、右开口框均增为两直笔的框;将一、二、三笔的纽丝和绞丝增为三和六画的纽丝和绞丝;将两笔花瓣样弯曲的虫增为六笔;将三笔弯的木、禾增为四、五笔的木、禾,凡此种种不胜枚举,恕不一一概述,有前列统计数字为证。笔画虽然增加了,但却好写多了。这也就是“约易”而不是“简化”的实情。此外,当然也有少数部首偏旁是减笔.如:水旁由五笔改为三点;皿旁由七笔减为五笔等,惟其数量不过十之一、二。

汉字文化论文篇(8)

对于为什么要进行简化,今天说得最多的就是:“汉字产生以来,就在不断简化。字体由大篆向小篆,再向隶体楷体演变,多数字有某种简化的意义。”(《学术双周刊》8月20日刘辰文)什么叫‘简化的意义’?这几个字说得不明不白、羞羞答答。这还不如周有光来得直白。周先生当然是主张简化的。他先说汉字的发展就是笔划的简化。后来又改口说:汉字的发展笔划上有繁有简,但以简化为主。因为显然,如果只说汉字的发展就是简化。不仅有悖常理,也有悖某些文字变化的明显事实。所以,说有繁有简,以简化为主。就留有余地得多。这也是刘辰先生为什么说‘简化的意义’而不说‘笔划的简化’的原因吧!但是当初讲简化汉字时以及当今叫做《汉字学》或《文字学》著作中,却是没有这样留有余地,全都众口一词地,甚至举例说明:‘汉字的发展趋势就是笔划的简化’。既然有举例、有实证这事就好办。那么我们也来实地调查一番。

九十年代后期我用《中国书法大字典》做样本,进行了一次统计调查。为什么要选用这本书来做调查?一者因为它太普及了,谁都可以对我的调查统计结果进行核查;二来它既收有楷书、隶书、小篆也有大篆,比较起来是很方便的;三是它各种字的数量较多与同数字总量之比较大,有足够的代表性;四,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也是一种随机抽样,因为它的本意并非用来供研究字体笔划发展规律的,所以它有足够的公正性。调查的结果是:

一.小篆隶变的可用字共3657个(占许慎《说文解字》9353个字的三分之一强)其中隶变后增笔划的共2671字占有效样本的73%,减笔划的共426字占12%,笔划不增不减的共560字占15%。

二,字典中共有可用的籀文(大篆)808字与相应的小篆相比,其中小篆增笔的488字占61%,减笔划的72字占8.9%,不增不减的共248字占30.1%.

三,又取李圃所著《甲骨文选注》后附“正文所收甲骨文字检索表”中所收字共269字(约占已认知的甲骨文总数的1/5)。与相应的今文相比增笔划的共214个占80%,简笔划的共17字占6%,不增不减笔划的共38字占14%。

四,研究甲骨文的陈炜湛先生(中山大学)说:“甲骨文是正在发展变化中的一种文字体系。我们不能用形而上学的观点来看待甲骨文,必须用发展的眼光去分析它,……就单字而论,在273年中甲骨文字逐渐趋向繁复,是由简到繁而不是由繁到简。

五,从《说文》所收汉字总数9353个到《康熙字典》所收汉字总数47035个。一千多年间汉字增加了三万七千多个。而与正体字并存信手字,简笔字,充其量也不过两千多个(亦即含偏旁类推)。

所以通过实地调查。所谓汉字从大篆到小篆到隶变到楷书的发展中。笔划减少的最多也不过只有百分之十的汉字,而笔划增繁的却有百分之六、七十!某些文字学家们的汉字发展就是简化或者周有光所谓的汉字变化有繁有简,以简化为主的论断都与实际情况不符。

不过,也有一些文字学家误读了古书,把《说文解字叙》中的一段话作了错误的理解。这段话说:“及宣王太史籀箸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 其后,诸侯力政,不统于王,…… 分为七国,……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秦始皇初兼天下,丞相李斯奏同之,…… 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是时,秦烧灭经书,?斐?傻洌?蠓⒘プ洌?艘坌纾?儆?拔穹保?跤辛ナ椋?匀ぴ家祝??盼挠纱司?印!痹谡舛位爸猩婕拔淖盅荼涞挠辛酱ΑF湟皇谴笞?嗉呆ξ谋湮?∽?昧恕盎蚱氖「摹彼母鲎郑黄涠?怯尚∽?牧ナ橛昧恕耙匀ぴ家祝??盼挠纱司?印!庇谑且恍┪淖盅Ъ颐且晕?「暮驮家拙投际潜驶?募蚧?恕F涫担?淖肿痔迨樾吹谋浠?胧樾垂ぞ叩谋浠?泻艽蠊叵怠<坠俏氖怯玫犊痰模??灾被?抖嘤谇??蛲浠?V链笞?保?延杏脖食鱿帧?传统的“?”,竹字头下的“聿”在甲骨文中就像一支手拿着一支硬笔,不过后来把向下笔的竹叉改为两个横划罢了)所以,现在考古发现的战国简和秦简规整的直划和弯划、曲划、圆划就多起来。到汉简时已有毛笔出现,所以才有了粗细不一的笔划。那么既然通过我们的调查小篆比大篆的笔划增笔多达60%而简笔只有不到百分之十。则“省改”显然不是指笔划的增减。1934年徐文镜编的《古籀汇编》之凡例中称“本编说文提行字为2445字……古籀重文27772字”这也就是说每个字有十多个字的异体重文。许慎当时或者看不到这么多的重文。但是,五、六个总是有的。所以他才说“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或‘颇省’……。此处的“颇省”显然是指不与秦文合的大量的异体重文。至于“改”则完全因为李斯是位硬笔书法家。小篆完全出自他的手笔,他对大篆的字形有较大的改动。许多直笔都改为圆曲的笔形。这就是“改”的实义。把上下文放在一边单独孤立地把“或颇省改”定位于笔划的简化,这是误读古书的一大谬误。是有意还是无意只好付诸公论了。

至于小篆改为隶书的“以趣约易”,更是成为一些文字学家解释隶变是笔划简化的‘铁证’。通过调查我们已经知道隶变的增笔划为73%,简笔划仅为12%。而且,许慎下面还有一句话就是“古文由此绝矣”。如果大篆改为小篆是笔划的减省,小篆隶变又是笔划的简省。那么为什么许慎不说大篆改小篆是古文由此绝矣!而偏偏于隶变却说古文由此绝矣?所以,许慎认为隶变的主要特征,显然不是笔划多少的变动。况且《说文》是许慎用隶书写的小篆字典,他对隶书和小篆这两种文体必定都是非常熟悉。他当然会知道隶变后的笔划有增有简。如果他在论述中只提简化的趋势却不提繁化的趋势,以为隶变的‘约易’仅指笔划的简化,岂非明白人说瞎话,何况那时他也不是要提倡简化字,何苦为简化打前锋?而昧着良心说假话?

“约易”并非成词,所以二字必各有所指。小篆的作者都有名有姓,而隶书则不是什么固定的人完成。以大篆与隶书相对照,则隶书颇有保留大篆直笔划的地方。所以,此处的‘约’有‘约定俗成’之意。也就是隶书早已在吏、民间流行。故汤可敬先生解‘趣’为‘适应’就至为恰当(汤可敬著《说文解字今释》)。至于“易”则指书写容易便捷。具体说来,就是一改古文与篆书图画式的,圆弯曲笔,而为直笔划,同时各种逆顺倒笔如自左至右的笔划改为‘撇’,自下而上的笔划改为‘挑’等。总体上将杂乱多变的笔画,规范为横、竖、撇、点、捺、折等六种基本笔划所组成的偏旁部首,完全改变了古文中圆曲和反手的笔划走势,以适应毛笔发明后书写快捷的需要。这从至今发现的南北两方的二十余万块秦汉及三国时代的简牍中,可以看得至为明显。从此结束了一千多年古文的汉字形走势,开创了今后两千多年汉字的基本字形。这才是‘古文由此绝矣’的基本含义。具体说来如将一笔圆、椭圆、长圆、扁圆增为三笔的方框;将难写的上曲线、下曲线增为两笔的左撇右捺;将两笔的u形口,增为三笔的方形口;将两三笔的日、曰增为四笔的日、曰;将一笔的左右下弯,增为两笔的折;将一长画弯曲,截为两三短直笔;将一两笔的蛇形弯、迷宫弯、胎儿弯和蝌蚪弯分别增为三、两笔的弓、厶、巳和已;将一笔的上、下、左、右开口框均增为两直笔的框;将一、二、三笔的纽丝和绞丝增为三和六画的纽丝和绞丝;将两笔花瓣样弯曲的虫增为六笔;将三笔弯的木、禾增为四、五笔的木、禾,凡此种种不胜枚举,恕不一一概述,有前列统计数字为证。笔画虽然增加了,但却好写多了。这也就是“约易”而不是“简化”的实情。此外,当然也有少数部首偏旁是减笔.如:水旁由五笔改为三点;皿旁由七笔减为五笔等,惟其数量不过十之一、二。

汉字文化论文篇(9)

正确界定“汉字文化”的概念,科学解释汉字与文化的关系,是汉字文化理论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目前,人们对于“汉字文化”概念的界定,虽然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汉字文化的某些特点,但总体的研究力度还不够,挖掘还不太深刻,概括也不太全面。我们认为,界定“汉字文化”应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着眼。宏观的汉字文化,是指汉字的起源、演变、构形等基本规律所体现的文化内涵;微观的汉字文化,是指汉字自身所携带的、通过构意体现出来的各种文化信息。宏观的汉字文化是建立在微观的汉字文化基础之上的,因而,在研究的步骤上,应从微观起步,逐步积累材料,总结规律,然后再上升到宏观的研究上。但微观的研究并不是对单个字符的孤立分析,而是要从整个汉字系统出发,着眼于宏观的背景,并以宏观的研究为最终目的。无论是宏观的汉字文化研究,还是微观的汉字文化研究,都必须围绕汉字这个中心,要以汉字的自身因素为根本的出发点,而不能脱离汉字,把本不属于汉字的东西生拉硬扯进来。

科学解释汉字与文化的关系,必须首先了解“汉字”和“文化”各自的本质。就汉字而言,它是记录汉语的书写符号体系,它的产生,主要是为了满足有声语言的不足。对此,清代陈澧曾做过精彩的描述:“盖天下事物之众,人日见之,则心有意;意欲达之,则口有声。意者,象乎事物而构成之者也;声者,象乎意而构成之者也。声不能传于异地,留于异时,于是乎书之为文字。文字者,所以为意与声之迹也”。[1](P8)意义是抽象的,是感觉器官所不能感知的;声音是一纵即失的,只能作用于听觉器官,而不能作用于视觉器官,它虽然能够成为意义的符号,但在技术落后的古代,却无法传之异地,留于异时。而人类社会的日益发展,迫切需要在更加广泛的时空范围内进行思想交流。这种需要,促成了文字符号的诞生。汉字作为记录汉语的书写符号,以一种特殊的符形将汉语的意义和声音物化下来,从而扩大了汉语的交际功能。可见,汉字的最根本的功能是记录汉语,是否与汉语的词相对应,是判断某一符形是否为汉字的决定性条件。汉语是各种社会文化的载体,汉字记录了汉语,因而也就与文化发生了联系。就文化而言,由于社会文化的复杂性,对“文化”概念的界定也就成为难题,各家之说竟多达几百种。有人认为文化专指人类的精神活动,有人认为文化包括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两个方面,也有人认为文化泛指人类社会的一切活动。我们比较倾向于17世纪德国法学家S·普芬多夫的说法。他认为,文化是社会人的活动所创造的东西和有赖于人和社会生活而存在的东西的总和。它是不断向前发展的、使人得到完善的、社会生活的物质要素和精神要素的总和。根据这个定义,汉字本身也是一种文化现象,是整个社会文化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汉字”和“文化”这两个概念,应该是上下位的种属关系。然而,在社会文化结构中,汉字这一结构成分必定要跟其他成分发生关系,所以“汉字”与文化的关系,并不仅仅表现为汉字与整个文化体系的关系,而更多地表现为汉字与整个文化体系中除汉字之外的其他文化元素的关系。关于这一点,王宁先生曾作过明确的辩证:“‘汉字与文化’这个命题实际上属于文化项之间的相互关系范畴,具体说,它是指汉字这种文化项与其他文化项之间的关系。文化项之间是彼此有关系的,在研究它们的相互关系时,一般应取得一个核心项,而把与之发生关系的其他文化项看作是核心项的环境;也就是说,应把核心项置于其他文化项所组成的巨系统之中心,来探讨它在这个巨系统中的生存关系。如此说来,‘汉字与文化’这个命题,就是以汉字作为核心项,来探讨它与其他文化项的关系。”[2](P78)许多学者谈汉字与文化的关系时,总是笼统地将“汉字”和“文化”这两个概念简单地对应起来,让人觉得汉字似乎是独立于文化之外的,这种割裂“汉字”与“文化”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汉字在整个文化体系中的地位是十分特殊的,它既是各种文化项之一,又是书写和表达其他文化项的载体。它通过记录语言中词的方式,保存了词的意义所反映的各种文化信息,因而同其他文化项之间建立了极为密切的联系。汉字的悠久历史与其跨时代性的特点,更使它具有了很大的文化考古价值,成了研究历史文化及其变迁的重要依据。汉字与文化的这种密切联系,使得二者之间具有着特殊的互证关系。人们既可以从汉字的角度去研究文化,挖掘汉字的起源、演变及其构形等各种规律中所包含的整体文化特质和具体文化信息;又可从文化的角度去研究汉字,探讨其他文化项对汉字自身发展规律的影响。汉字自古至今一直顽强地坚持自己独特的表意性,始终没有割断同文化的联系,这使汉字文化的研究对各个历史阶段都有一定的适用性。因此,汉字文化研究不仅在理论上具有合理性,而且在实践上具有可行性。

二、“汉字文化”与“汉语文化”的区别

在汉字文化研究领域,一些人往往混淆“汉字文化”和“汉语文化”这两个基本概念,将汉语中所表现出来的文化内涵当成汉字文化现象来研究,从而影响到汉字文化研究的科学性。

其实,“汉字文化”和“汉语文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着各自不同的内涵。汉字和汉语虽然同是文化的载体,但二者之间却存在着本质差别。就其构成要素来说,语言只有音、义两要素,而文字则有形、音、义三要素。汉字的音、义要素是从汉语那里承袭过来的,而形体要素才是它自身所独有的。字形虽然与音义有关,但却有着自己独立的作用和价值,具有自身的构造规律和系统。这就决定了汉字既与汉语有密切关系,又与汉语有着本质的不同。汉字与文化发生关系,一方面是以汉语为中介的,即通过记录汉语而成为文化的载体;另一方面,由于汉字形体的特殊性,使得汉字具有了汉语所不具备的文化功能。汉字是表意文字,特别是早期汉字,形体与所记事物之间的关系极为密切。人们可以从字形当中,窥探出与所记事物相关的文化信息,这些文化信息有些是词义能够反映的,有些是词义所不能反映的。从主观上讲,汉字构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记录汉语中的词,它的表意特征是在字形和词义之间建立联系的一种手段和方式。也就是说,人们采用表意构字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据形知词,而不是据形知物。但从客观结果上看,汉字的表意构形不仅记录了词,而且还记录了除词以外的其他信息。如甲骨文中的“王”字,除了记录了“王”这个词外,还以其像斧头之形的构形告诉人们,古代统治者是靠武力统治天下的。这些信息,由于远古文献的贫乏,我们无法从“王”的词义本身获得。在最初造字时,古人并不是有意识地要将这些信息保存在字形之中,而是由于当时统治者必然拥有武器,人们看到武器极易联想到拥有武器的人,于是,便用武器之形作为记录“王”这个词的字形,以期在字形和词义之间建立一种明确的联系。后来,统治者的形象发生了变化,“王”的词义也随之改变,人们通过“王”的词义本身已无法了解到古代统治者的特点,而“王”的字形则成了古代统治者形象的历史见证,具有了十分重要的文化考古价值。由此可见,汉字的文化功能实际上有两个来源:一个来源于汉语中的词,一个来源于汉字的自身形体。前者是汉语的文化功能在汉字形体中的物化,是与汉语文化相重合的,因而仍应归于汉语文化的范畴。后者是汉字自身所独有的,因而才是真正的汉字文化。

在具体研究中,不少人把汉语文化贴上了汉字文化的标签,把许多本属词汇范畴的现象也归到汉字身上。如有人在名为汉字文化研究的文章中,用《说文》“牛”、“马”二部字多的事实,去印证我国古代曾经历过畜牧业时代。我们且不说这种印证有何实际价值,仅在理论上,就存在着混淆汉字文化与汉语文化的倾向。“牛”、“马”二部的字多,只能反映出当时语言中与牛、马有关的词多,除此之外,汉字字形本身并不能提供更多的文化信息。因此,对“牛”、“马”二部字所反映的文化现象的研究,只能算是词汇文化问题,而不能称为汉字文化。假如把属于词义的东西都归于汉字,汉字的文化功能就确实无所不包了。如果这样的话,任何文字都是记录词义的,因而也就必然记录文化,那么,汉字与其他文字还有什么不同之处呢?我们研究汉字的文化功能,必须从汉字的特殊构形出发,只有这样,才能发掘出汉字文化的本质特点。

三、汉字文化功能的量度

对汉字的文化功能把握不准,甚至随意夸大,是目前汉字文化研究中存在的一个较严重的问题。不少学者受“汉字优越论”的影响,将汉字夸得神乎其神,说“汉字是一串怪异的密码”,“是古代社会的活化石”,“每个汉字都成为了一定文化的镜像”。这些说法明显与汉字文化功能的实际量度不相符合。

汉字与文化之间虽然存在着互证关系,但这种互证关系并不是完全对等的。从总体上来讲,文化对汉字的证明功能要大于汉字对文化的证明功能,因为汉字毕竟是一种记录语言的符号,而且是历史积淀的产物,尽管它与文化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但它并不具备细致描写文化的功能,也不具备最终确认文化的功能,更不具备确认文化所属时代的功能。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汉字文化研究时,一定要对汉字文化功能的有限性有清醒的认识,准确把握汉字文化功能的量度,而不能随意加以夸大。在这方面,王宁先生等人所著的《〈说文解字〉与中国古代文化》可谓成功的典范。该书《前言》中明确表示:“汉字中所贮存的文化信息,只能从每个字的构形——一个小小的方寸之地,简化了的线条、笔画,以及字与字的关系中得到,所以是有限的,如果夸大它,从自己的主观臆测出发,弄出许多玄之又玄,广之又广的新鲜事来,其实是难以说服人的,也就把《说文解字》与中国古代文化这个题目给糟蹋了。”[3](P2)

汉字创造的最初目的是为了记录语言,而不是为了细致描写文化。汉字字形所体现出的除词义之外的其他文化信息,只是其创造过程中的副产品。如果将这种副产品上升为其主要功能,就会导致对汉字本质的误解。受夸大汉字文化功能观念的影响,一些学者不能正确摆放汉字的位置,不能正确看待汉字和文化的关系。他们不是把汉字看作记录汉语的工具,而是把它当成了考证和确认文化的灵丹妙药,试图通过汉字构形去构建整个中国古代文化史。于是,他们任意夸大汉字的文化功能,将本来毫无联系的汉字构形和文化现象牵强附会在一起。如有人说:“它的存在无疑是一个活化石,能使我们透过文字的静态形体步入到古人动态的文化意识中去,把文字内蕴所包含的深刻的政治、经济、宗教、艺术观念以及古人的行为方式、价值观念、认识事物的方式等揭示出来。汉字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象征,乃是中华民族文化的脊梁。”[4](P15)作者把汉字比喻成中华民族文化的“活化石”、“脊梁”,说它是中华民族文化的“象征”,似乎中华民族文化的所有方面都可以在汉字字形当中找到根据,这无疑是对汉字文化功能的过分夸张。我们认为,汉字构形当中确实保存着不少有关古代社会状况的文化信息,但汉字并不具备细致描写文化的功能,它对文化的反映是有限的,而不是面面俱到的,因而,仅靠汉字构形无法确认文化,更无法全面构建古代的文化系统。

汉字构形系统是历史积淀的产物,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逐步形成的,这就决定了它必然具有很强的历史层次性。但当汉字积淀为一个完整的构形系统时,这种历史层次性已深深地隐藏在整个构形系统的背后,变得很难甚至无法考察了,因而也就无法运用汉字去确认文化所属的时代。汉字构形中包含的一些文化现象,究竟应归属于哪一历史层面,是很难有确切的结论的。这就要求我们在运用汉字考证文化时,一定要持谨慎的态度,要尽可能排除主观随意性,在汉字构形和文化现象之间建立起客观、真实的联系。有人不了解这一点,而是笼统地不分时代层次地去考察汉字的文化功能,其结果只能导致错误的结论。如同样是《说文·女部》字,有人根据从女的字多,认为“男女地位的不平等完全可以从汉字字形中得到充分的证明。《说文》中女部下面有258个字,可以看出早先妇女的社会地位是比较高的。”[5];又有人认为,女部中的“大量贬义词,反映了古代社会女子地位低下,受歧视受侮辱”[6];为什么会有如此差异的结论呢?问题的关键在于《说文·女部》字本身的复杂性,它们决不可能是同一时代产生的,因而也就不可能反映某一个时代的社会观念。究竟哪些汉字起源于母系社会,哪些汉字起源于父系社会,现在已无法考察,所以,单凭女部字,既不能证明“早先”妇女的社会地位高,也不能证明“古代”社会女子地位低。《从女偏旁字看古代妇女的尊卑嬗变》一文[7],更是试图通过女部字去描述古代妇女地位的演变史。作者认为,我国古代妇女在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地位极尊,从商代开始由尊向卑转化,到西周以后地位极卑,这种演变过程都可以在汉字构形中找到证据。作者似乎对哪个字起源于什么时代、反映哪个时代的文化现象胸有成竹,但实际上,他在证明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妇女地位高时,用的是商代的甲骨文;在证明商代是妇女地位的转化期时,用的还是甲骨文;甚至在证明西周时期妇女地位低时,仍然用甲骨文就已产生的例字。那么,究竟哪些甲骨文反映的是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的现象,哪些甲骨文反映的是商代的现象,又有哪些甲骨文预先反映了西周时期的现象呢?这种缺乏历史观念的做法恐怕值得商榷。

汉字是一个符号系统,每个字符的存在都受着系统的制约,它既以某种方式与其他字符相联系,又以不同的构形与其他字符相别异。联系和别异是每个字符存在的两个必要条件,是汉字符号的本质内涵。汉字符号的系统性特点要求我们在分析汉字构形时,一定要从系统性原则出发,而不能孤立地分析单个字符。有些学者受夸大汉字文化功能观念的影响,总是戴着有色眼镜去审视汉字字形,习惯于到字形当中去为某种文化现象寻求印证。如有人认为甲骨文“母”字中的两个指事符号象征“胸前两乳十分发达”,并据此论证原始社会存在女性生殖崇拜。[8]我们认为这种论证是十分牵强的。汉字造字最初采取的是依类象形的方法,而象形就是要突出事物的显著特征,只有如此,才能将相类似的事物区分开来。如“牛”、“羊”二字的构形就突出了牛角和羊角一个向上弯、一个向下弯的特点,从而使二字的形体有了明显的区别。“母”字的构形之所以突出两乳,也是出于与其他字符相别异的考虑,因为“女”字所表示的母亲和“女”字所表示的女子在外形上很难区别,除了母亲的乳房比一般女子较为发达外,其他特征很难在字形中体现出来,于是,古人便在“女”字的基础上加上表示乳房的两点,作为“母”字的构形。这种构形,既保持了与“女”字的联系,又体现了与“女”字的区别,显然是为了满足汉字构形系统性特征的需要,而不是为了表示什么生殖崇拜。可见,汉字是一个具有严密系统性的符号体系,每个字符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受整个系统制约的。因此,我们不能为了一时方便而胡乱讲字,否则就会造成讲了一个乱了一片的严重后果,给读者造成困惑。

总之,“汉字文化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不能违背汉字的发展规律,也不能违背文化的发展规律。汉字文化学是科学,不是幻想,更不是个人无根据的联想和猜测。”[9]汉字构形确实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在文化研究方面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但是,我们在研究汉字文化时,一定要用科学的理论来指导,用谨慎的态度去操作,要树立正确的汉字文化观念,准确把握汉字文化功能的量度,合理分析汉字的构形;要明确汉字文化研究所要达到的目的,弄清汉字文化研究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能够解决什么问题,正确认识汉字文化学方法的适用对象,避免出于赶时髦心理的随意滥用。只有这样,才能使汉字的文化功能得到正确的体现。不过,要想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既需要有坚实的汉字学功底,又需要有较高的文化学修养,两个方面缺一不可。

【参考文献】

[1]陈澧.东塾读书记[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0.

[2]王宁.汉字与文化[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6).

[3]王宁,等.《说文解字》与汉字学[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00.

[4]李逢甫.汉字的文化积淀[J].黔东南民族师专学报,1996(3).

[5]陈建民.语言与文化漫话[J].宏观语言学,1992(1).

[6]何毓玲.从《说文·女部》窥古代社会之一斑[J].古汉语研究,1996(3).

[7]殷寄明.从女偏旁字看古代妇女的尊卑嬗变[J].杭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5).

汉字文化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H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3-0158-02

辞书对于读者规范使用简化汉字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从简化汉字的使用来看,一些辞书(如《汉语大字典》)明确说明了文中收录的简化字字头所依据的标准,但一些辞书没有明确说明,且在某些字简化与不简化上,几本辞书不一致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可能会对读者在简化汉字的使用上造成错误的引导。辞书功能的发挥是由正文和辅文共同完成的,辞书中的介绍性、说明性、检索性、参考性辅文有助于读者明确辞书的编纂目的、体例等,从而提高使用效率。从辅文的编纂来看,尤其是一些重刊的古代辞书,在说明性辅文和检索性辅文中,常有些缺漏或不当之处。本文以《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说文解字》、《大广益会玉篇》为例,对这一现象作一分析,以期能引起辞书编纂者的重视。

一、关于《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的简化字

《现代汉语词典》[1](第5版,以下简称《现汉》)中,下列106字都做了简化。

注:(1)表中的字按《简化字总表》第二表的简化字和简化偏旁分类,按其顺序排列。

(2)《现汉》中的简化字,凡是没做特别说明的,只简化了单元格中所述内容,其他部分与对应的繁体字相同。

(3)“”简化为(左目右间),“”简化为(上狱下鸟),“”简化为(左鱼右师),“ ”简化为(上既下鱼),“”简化为(左讠右戋),“”简化为(左钅右长),“ ”简化为(左钅右麦),“”简化为(左钅右达),“”简化为(左钅右黄),“”简化为(左钅右卢)。

(4)“”在《简化字总表》中简化为“恶”;“”在《现汉》中做“姓”时简化为(左纟右泉),做其他义项讲时是“线”的异体字。

1986年国家语委重新的《简化字总表》的注释⑦说:为避免宁(zhù)字与的简化字混淆,宁(zhù)简化为“ ”,由此,从宁(zhù)的四个常用字简化为“伫、苎、贮、”, 加上表中2235个简化字,实际简化了2239个。该表特别指出:“凡是不符合《简化字总表》规定的简化字,包括《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简化字和社会上流行的各种简体字,都是不规范的简化字,应当停止使用。”1988年国家语委和新闻出版署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又收录了80多个超出《总表》的类推简化字。1999年国家语委的《GB13000.1字符集汉字字序表》又收录了30多个新的类推简化字。根据后定法优于前定法的原则,现在法定的简化字就是《简化字总表》中的简化字加上《现代汉语通用字表》、《GB13000.1字符集汉字字序表》新类推出的简化字。在这三个字表中,上述文字并没有简化。

作为一本影响广泛的工具书,《现汉》应该模范遵守国家有关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然而在简化汉字的使用上,这本意在引导大众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辞书本身却没有遵守规范。《现汉》的《第5版说明》中说:“在新的规范没有公布之前,对原有规范尽可能做到既全面贯彻执行,又对其中学界公认的不妥之处作适当处理,同时争取做到尽量符合即将出台的新的规范标准。”这条编纂条例中,如果要全面贯彻执行原有规范,就不能对所谓的“不妥之处”作处理;如果对“不妥之处”作了处理,就不是全面贯彻执行。这里存在完全遵守现有规范和突破规范的矛盾,二者不可兼得。其中所说“即将出台的新的规范标准”指的是《通用规范汉字表》,而编者在2005年认为这个字表“即将出台”,要尽量符合这个新规范,时至今日,这个字表仍然没有正式,可见编者在对待规范上的主观和武断。退一步讲,既然做了超前的工作,《现汉》就应当把突破现有规范的简化字全部列出来,明确告诉读者这些字在已经的规范中没有简化,以供读者使用时自己判断,而不是把突破现有规范的简化字和符合规范的简化字混在一起模糊处理。

二、关于《说文解字》的《前言》

《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年版)附有殷韵初先生所做《前言》,此《前言》对读者的帮助不言而喻,其中一处与事实有出入。

《前言》讲了徐铉对《说文》所做的五项增改,谈到“增改之三”时说:“增加反切。许慎时代尚无反切,故注音仅云‘读若某’而已。徐铉始据孙唐韵加注反切于每字之下,但与汉人读音不符。”[2]3从这段话中,可以得出这个结论,徐铉是使用反切为《说文》注音的第一人,这与事实不符。徐铉在上表中说:“《说文》之时,未有反切。后人附益,互有异同。孙《唐韵》行之已久。今以孙音切为定,庶夫学者有所适从。”[2]321从现存的《说文》本子来看,在“大徐本”之前的《说文解字系传》(又称“小徐本”)注音时大部分用了反切,采用的是朱的反切系统,这个系统与《唐韵》不同。可见,徐铉见到的《说文》是有反切的,在他之前就有人用反切为《说文》注音了,但这些反切所属的音系不同,多有不同之处,为便于读者使用,徐铉就根据通行时间较长的《唐韵》来修订《说文》的反切。本条可以表述为:修订反切。许慎时代尚无反切,故注音仅云‘读若某’而已。后人附益,互有异同。徐铉据孙《唐韵》修订每字反切,但与汉人读音不符。

三、关于《大广益会玉篇》的《检字》

《大广益会玉篇》(中华书局,1987年版)所附的《检字》[3]中有一些缺漏,列举如下:

一是字头错误。如“九”字同时出现在“二画(丿)”和“三画(丿)”下,正文中“九”和“丸”都在133下右,此处“三画(丿)”下的“九”应为“丸”。

二是页码错误。如“八画(丿一)”下的“制”,标注“80上右”。正文中该字在“82上右”。

三是顺序错误。如“十五画(丿丶)”下的字全部排在了(一)之后,按照《检字表》的排列规则,这些字应排在(丿丿)之后。

四是字头笔画数和其归入的笔画数不符。检字说明中说,为便于查对,字形一律保持原状。“”字《玉篇》中作“”。字头是“”,应排在七画(一)下,却排在了八画(一)下。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各种类型的辞书在简化汉字的使用上,应当以编纂时已施行的最新语言文字法规为准。特别是那些面向普通读者的,对教学、出版等领域具有较大影响的辞书,更应该注意这个问题。如果有突破规范之处,应当把这些地方详尽地列出。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应修订《简化字总表》,把1986年后的文字规范中新的类推简化字加入《简化字总表》,以便于辞书出版单位更准确地使用简化字。辅文在读者了解、使用辞书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辞书编纂者不仅要重视正文内容的准确、完整,也应该重视辅文的编纂,对于辅文中存在的缺漏,再版时应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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