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农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1 17:01:07

财政支农论文

财政支农论文篇(1)

2006年下半年以来,国际粮价的持续攀升引发了全球性通货膨胀,导致30多个国家出现粮食危机,并引起严重的社会和政治问题。而对于用不到世界9%的耕地来养活世界近22%人口的中国,粮食问题始终倍受国内外各界的高度关注。中国能否主要依靠自己生产的粮食养活自己?中国的粮食安全有保障吗?诸如此类的问题成为社会各界空前关注的重大问题。我国历来重视农业问题,近年来提出“工业反哺农业”的新思路,并不断增加财政支农力度。本文认为,非常有必要对财政支农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找到解决对策。

一、规模:不断扩大但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1、从自身规模看,规模不断增大,特别是近几年规模激增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支农的具体情况见图1(本文所有图表的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0)、(2007)》,《中国财政年鉴(2007)》,相关数据由此计算而得)。1950—2006年我国财政支农总共投入23691.35亿元,从图1可以看出,我国财政支农规模不断增大,特别是近几年规模激增。2006年的财政支农规模是1980年的21.15倍,是1990年的10.31倍,是1996年的4.53倍,是2000年的2.58倍,是2003年的1.81倍。财政支农从1978年的150.7亿元增加到200亿元用了10年时间,1988才达到214.1亿元;又用了五年达到400亿元,1993年为440.5亿元;突破1000亿元大关从1978年算起用了20年,1998年达1154.8亿元;而突破2000亿元大关用了6年,2004年达2337.6亿元;突破3000亿元大关只用2年,2006年达3173亿元。同时,从2000年的1232.5亿元激增到2006年的3173亿元,2004年净增值为583.1亿元,比1995年574.9亿元的规模还大;2006年净增值为722.7亿元,比1996年700.4亿元的规模还大。

2、从稳定性来看,增长速度经常大幅波动,财政支农稳定性比较差

从图2可知,总体上我国财政支农增长速度常有大幅波动,稳定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进。依据波动幅度的大小,我国财政支农的变化趋势可大致分为三阶段:1978—1982年的急剧波动时期,与改革开放初期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经济政策多变有关;1982—1995年的相对稳定时期,与该期间农村经济平稳发展和经济政策相对稳定有关;1996—2006年的较大波动时期,该期间农村经济发展面临各种困难和压力,改革开放的步伐明显加快。就某年具体的波动幅度而言,在1978—2006年的29年中,有7年的波动幅度大于20%,其中有3年大于30%:1978年为39.3%、1997年为37.98%、2004年为33.23%。其中,2006年也接近30%,为29.45%。波动幅度为10%~20%的有10年,幅度绝对值低于5%的只有2005年(为4.82%)。其中有2年是负增长:1981年竟为-26.53%,1999年为-5.98%。最大的波动幅度差距为65.8%(1978年39.7%与1981年-26.53%的差额)。

3、占财政总支出比例呈下降趋势且波动较大,近几年有止跌上升趋势

从图3可以看出,财政支农占财政总支出比例的变化大致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1985年急剧下降阶段,从1979年的13.6%降到1985年的7.7%。这一时期由于农村普遍实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持续大发展,国家减少对农业的支持力度。第二阶段:1985—1991年缓慢上升阶段,1991年达到10.26%。第三阶段:1991—2006年缓慢下降阶段,除1998年和2004年的小幅增加外,大致呈下降趋势。1998年的上升是由于1997年以来东南亚金融危机和1998年长江流域和淮河流域大洪水泛滥,国家发行国债加大对长江和淮河的投资。2004年的上升是由于农业连续多年滑坡,国家重视“三农问题”。

4、从合法合规性来看,相关支农要求常得不到有效落实

从国内的法律来看,《农业法》没有得到充分有效地落实。1993年《农业法》施行以来的有关情况见图1和图4。从图4可知,实施《农业法》以来,国家逐步提高农业投入总体水平的法律要求基本实现,只有1999年例外。1993—2006年的14年中,有9年是财政支农的增长幅度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没有达到法定要求,特别是1999年财政支农增长幅度为负,所占比例竟高达64.3%;只有5年达到法定要求,所占比例仅为35.7%。1996—1998年3年是在非正常状态下实现财政支农的增长幅度的:由于1997年爆发亚洲金融危机和1998年长江与淮河流域洪水泛滥的特殊情况,国家通过发行大量国债大幅提高对农业的投入,特别是对长江和淮河治理的投资;2004年国家提出建设新农村;2006年是2005年超低反弹,且财政支农增长幅度的稳定性也差一些。总体来看,《农业法》的一部分要求落实较好,而另外一部分要求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从国际惯例来看,我国的财政支农措施远远没有达到WTO协议的规定。在WTO协议框架下,“黄箱”的支持比例可以达到农业总产值的8.5%,而我们国家不到1%,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没有很好利用“黄箱政策”的条款,更没有充分有效利用“绿箱政策”。政府对农业部门的所有投资或支持,如对农业科技、农田水利、农业生态环保等方面的投资,由于其不会对农产品的产出结构和农产品市场发生直接显著的扭曲性作用,因而协议根本不限制“绿箱政策”。因此,我国的财政支农政策完全不用担心与国际规则相矛盾,应大胆根据我国的农业实际需要和财力来安排支农资金。

二、结构:明显不尽合理,亟需较大改善

1、从内部结构来看,一级结构及二级结构明显不合理

目前财政支农一级结构及二级结构都明显不合理,2000—2006年我国财政支农结构的基本情况见图5。

财政支农最大的一项是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为68%,所占比例太高。而其两个部分结构也极不合理,由于机构膨胀、行政经费支出刚性等原因,用于农林水气等部门事业单位人员机构经费比重大,增长速度很快;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如农业事业专项经费及为农业事业发展提供保护和服务的专项经费等支出比重较小,增长缓慢。

财政支农第二大项是农业建设基本支出,占24%,所占比例不高,其中大型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又占绝大多数,而用于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投资非常少,所占财政支农比例大致为10%。“七五”时期大型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占59.6%,“八五”时期为63.1%,“九五”时期为63.4%,实际上这些投资是全社会都收益,与农业直接生产关系不大。

农业科技三项费用绝对数额很小,所占比例过低。2000—2006年是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增长最快的七年,只有99.30亿元,此期间农村人均每年科技三项费用仅为0.26元,剔除物价上涨的因素会更少。据有关资料,我国目前每年对农业的科研投入约占农业总产值的0.25%,而发达国家平均为2.37%,发展中国家平均为0.7%~1%。现在发达国家科技对农业增产的贡献率一般是60%~80%,而我国目前不足40%。要促进农业的迅速发展,我国必须加大对农业科技进步及其成果的推广支持力度。

2、从变化趋势来看,财政支农结构问题长期以来没有得到完善

我国财政支农的结构变化见表1。从表1可知,我国支援农村支出及事业费规模急剧扩大,但其比例增加更为迅速,从50年代的35%一直增加到80年代的68%,增加了近一倍,之后如此高比例继续稳定,1950—2006年的平均值高达66%。但农业建设基本支出比例却从50年代的49%减少到80年代的23%,之后基本保持此低比例,1950—2006年的平均值仅为26%。值得注意的是,大型水利基本建设投资的比例却逐步上升,从“六五”时期的53.8%上升到“九五”时期的63.4%,上升幅度惊人。而与农业直接相关的投入比例以更大的幅度下降,与公共财政的要求和农村实际的需要背道而驰。农业科技三项费用的基本演变是:1950—1962年没有,1963—1967年有一点,而1968—1970年又取消,之后逐渐增多,1950—2006年总共才171.49亿元,所占比例仅为1%。1950—1980年期间,由于我国的贫困人口数目较大、比例较高,农村救济费用规模增大但是比例减少,1984—2005年则没有,2006年突增330.88亿元。总之,从纵向的各个时期相比,财政支农结构并未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三、政策建议

由以上分析可知,虽然财政支农规模不断增大,但是我国财政支农规模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同时,财政支农的结构性问题容易被规模不断增大所掩盖,问题的严重性没有引起人们和国家的足够重视,这恰恰是严重影响财政支农作用充分发挥的重要因素。

1、继续扩大财政支农规模,充分发挥其积极推动作用

一方面,依照《农业法》的要求,应逐步提高农业投入的总体水平,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应结合国际惯例,借鉴他国先进经验,在国家财力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大幅提高支农幅度并保证支农资金稳定增长。另一方面,应依据市场原则创新财政支农方式,采用补助、贴息、担保、税收减免等手段,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效应、杠杆效应、放大效应;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形成支农资金多元化、多渠道的新格局。

2、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优化财政支农结构

首先,扭转支援农村生产中农林水利等部门的事业费过高现象。如果扣除这些部门的行政事业费,直接用于支农支出资金所占财政支农支出总额比例是很低的,这些部门的事业费过高导致支农支出资金严重不足,严重阻碍了农业较快发展。建议把这些部门的行政事业费从财政支农支出中划出去,使项目含义名副其实,更为科学合理。其次,加大与农业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切实改变带有全社会普遍受益性质的水利工程、林业生态等建设占比重较大而直接用于农业的基础设施特别是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占比重较小的局面。最后,尽快增加农业科技的投入。财政长期对农业科技投入不足,严重制约了农业科技的进步和农业的稳定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宋乃公、王大用、国鲁来等:如何让资金高效流入新农村[J].人民论坛,2006(5).

财政支农论文篇(2)

1.2SFA(随机前沿分析)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随机前沿方法(Stochasticfrontieranalysis)最早由Farrell(1957)提出,发展于20世纪70年代末,模型基本上可以表达为:y=f(x,β)•exp(v-u),其中,y代表产出、x表示一组矢量投入、β为一组待定的矢量参数。误差项exp(v-u)为复合结构,第一部分v服从N(0,σ2v)分布,v∈iid(独立同分布),表示统计误差项;第二部分u≥0,用以表示那些仅仅对某个个体所具有的冲击。因此,该个体的技术效率状态则用TE=exp(-u)来表示。这样的话,当u=0时,厂商就恰好处于生产前沿上;若u>0,厂商就处于生产前沿下方,也就是处于非技术效率状态。该文根据Battese&Coelli(1995)模型的基本原理,采用基于对数型Cobb-Douglas生产函数的随机前沿生产函数模型,对中国各省的农业技术效率水平及各省财政支农在其中的影响进行测算。所建立的随机前沿生产函数和效率损失模型如下。其中i和t分别表示省份和年份,在(1)式中,选取农业总产值(亿元)作为产出变量yit,表示第i省(市、自治区)在第t年的总产值(折算为2000年不变价格),Lit、K1it、K2it、K3it表示一组投入要素变量,Lit代表人力投入,选取第i省(市、自治区)第t年第一产业从业人员(万人),K1it、K2it代表资本投入,在综合考虑了数据的可获得性和代表内容丰富性后,分别选取农村居民家庭年均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元/户)、按折纯量计算的化肥投入量(万t);K3it代表土地投入,因《中国统计年鉴》耕地面积指标数据只统计到2008年,因此该文考虑选取了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万hm2)。α、β1、β2、β3为一组待估计的参数。ε=vit-uit是组合误差项,在模型中假定:①vit~iid,并服从N(0,σ2v),表示由于设定误差、测量误差以及随机因素对前沿面的影响;②uit≥0,它反映那些在第t时期仅仅影响第i省份的随机因素。uit~N(mit,σ2it)的截断正态分布(截去uit<0的部分),且vit和uit相互独立。在(2)式中,fiscali、easti、midi为影响农业技术效率的因素,δj(j=0,1,2,3)为一组待估参数。该文考虑地方财政支农支出fiscali对农业技术效率的影响,同时考虑区域差异对农业效率的影响,east、mid为虚拟变量,east为各省份处于东部地区的虚拟变量,如果该省份处于东部就是1,否则为0;mid为各省份处于中部地区的虚拟变量,如果该省份处于中部就为1,否则为0。在(3)式表示随机扰动项中技术无效率所占的比率。当γ接近于1,表明误差主要来源于技术无效率;当γ接近于0,表明所测的第i省份生产点均位于生产前沿面上,则无需使用SFA技术分析,直接运用OLS方法即可。该文主要分析了地方财政支农支出、各省份所处的地理位置对农业技术效率的影响程度。当然,影响农业技术效率的因素还有很多,但根据该文的研究思想,主要侧重于财政支农支出对农业技术效率的影响分析。

2地方财政支农支出对农业技术效率影响的省际差异实证分析

表1随机前沿生产函数及效率损失函数估计结果变量系数标准差T统计值A2.569*0.3227.977α0.162*0.0354.647β1-0.0180.019-0.941β20.252*0.0366.984β30.399*0.0468.694δ02.143*0.18611.550δ1-0.272*0.014-19.538δ2-0.421*0.040-10.592δ30.0490.0361.363γ0.999*0.002573.768最大似然估计函数对数值60.147LR单边检验误差422.297注:*、**、***分别表示在1%、5%、10%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LR为似然比检验统计量,此处它符合混合卡方分布

2.1技术效率损失估计结果分析根据上述数据,用最大似然估计法进行估计,采用前沿生产函数的专用程序FRONTIER-XP4.1软件进行计算,得到随机前沿生产函数和效率损失函数的估计结果如表1,全国各省市农业技术效率水平及东、中、西部平均农业技术效率如表2。从模型检验γ值来看,γ=0.999,并且其t统计值和LR单边检验误差的t统计值均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说明在技术效率影响中,技术非效率u项占99%以上,远大于统计误差项v,因此说明技术非效率是显著存在的,SFA模型使用正确。从农业劳动力投入、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化肥量和播种面积的产出弹性看,截距项A=2.569,α(劳动力)=0.162,β1(固定资产)=-0.018,β2(化肥)=0.252,β3(农作物播种面积)=0.399,且α、β2、β3均通过了1%水平下的显著性检验,经比较,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产出弹性最大,即总播种面积每增加1%,农业总产出就增加0.399个百分点,说明我国在播种面积的总量上有很大进步,从2000年仅有1.5630亿hm2增加到1.62283亿hm2,增加将近1000万hm2,然而耕地面积有限,播种面积的增多,一方面表明近年来对荒地的开发多,另一方面说明种植技术水平的提高,让农作物成熟时间缩短,增加种植效率;其次是化肥施用量每增加1%,农业总产出就会增长0.252个百分点,近30年,我国为满足粮食生产的需要,目前已经是全球化肥投入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然而化肥的过多使用,会造成土壤酸化,加剧环境污染,因此不能通过无限制的增加化肥施用量来增加农业产出;近些年,随着国家政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开始慢慢向二、三产业转移,致使各省市的农业劳动力逐年缩减,因此农业劳动力每增加1%,农业总产出会增加0.162个百分点,低于其他因素影响程度;而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的系数为负,且其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增加固定资产对提高农业总产出还为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这与我国大多数以种植业为主的农村农民投入不足技术落后的现实状况一致。财政支农支出的系数为δ1=-0.272,并且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系数符号为负,说明财政支农支出对农业技术效率具有正的促进作用,地方财政支农支出每增加1%,农业技术效率增加27.2%,但同时也说明了财政支农支出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还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财政支农的资金利用效率比较低。这可能是因为财政支农支出中事务部门的事业费占绝大部分,而真正投入到农业具体事务的财政投入却很少,该结果也印证了中国大部分学者的观点,认为由于中国财政支农资金使用以及财政支农支出的结构和投入等问题,使得中国财政支持农业的效率还比较低。因此,在2013年1月31日新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指出要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持续投入。地方政府也应当按政府文件要求逐步提高财政农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财政支农支出对农业技术效率的影响存在区域化差异,其中东部地区系数δ2=-0.421,且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系数符号为负,与理论预期相同,表明东部地区所处的地理位置对农业技术效率有显著正影响,东部地区对农业技术效率的促进作用达到42.1%,农业技术效率与当地的地理环境、经济条件及科技发展水平有很大的相关性。而中部地区系数δ3=0.049,且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中部地区对农业技术效率影响不显著,中部8省还未发挥出其农业技术效率。经比较,东部地区的农业技术效率显著地高于中部地区、西部地区,财政应加大对中部、西部地区农业的支持力度,才能从整体上提升中国农业的技术效率。

2.2技术效率的省际差异分析表2给出了中国各省市及各区域农业技术效率水平,从中国技术效率的变化趋势看,中国农业技术效率从2000年的0.308上升到2011年的0.681,年均增长3.4%,农业技术效率得到明显的提高。在农业技术效率的变化过程中,各年份都处于稳步上升之中,平均增幅在3.4个百分点,而在2010年增幅一度达到8.3个百分点。从中国各年的平均技术效率水平看,基本上在0.31~0.68之间,总体上呈现出一种稳步发展的趋势,但在2000~2011年间,中国平均技术效率仅为0.4478,说明以现有的技术水平和不变的投入要素,如果消除技术效率损失达到前沿生产面,农业生产总值还可以增加55.22%,提升的空间还很大。从表2分东中西地区看,中国农业生产技术效率地区差异比较明显。东部地区的技术效率水平最高,2011年高达84.2%,明显高于西部地区59.9%和中部地区58.3%。从各年份平均值看,通过比较全国、东、中、西部农业生产技术效率可以看出,各年东部地区农业技术效率水平都高于全国平均值,而全国平均农业技术效率高于中部、西部地区,而且地区间的差距也随时间变化而不断扩大。尤其是东部地区的河北、江苏、浙江、山东、广东这5个农业大省凭借其优越的地理环境位置、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较高的地方财政支农支出,更能说明经济发达地区农业技术效率高于经济落后地区,中国农业技术效率与经济地理条件相关性很大。由此可见,中国整体平均技术效率水平的增长主要动力来自于东部。而西部地区农业技术效率高于中部地区,是因为西部地区财政农业支出与农业经济增长之间的相关性更为显著,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的财政支农,对刺激西部地区的农业经济增长都具有明显的作用

财政支农论文篇(3)

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对农业的一般服务支持是公共财政农业支出政策的主要措施之。一般服务支持是指为了给农业发展以及为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环境,政府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服务、农业科研等方面进行的投资服务。

(一)美国

第一,直接投资或资助农业基本建设工程和环保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一种投资大、周期长、外部性强而直接短期经济效益低的社会公益事业,是一种类似于公共物品的准公共物品,完全由私人提供易导致供给的不足。虽然美国州和地方有独立的财政预算权,但在美国几乎所有的农田水利建设补贴,以及大量的跨地域、跨流域的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都由联邦政府承担,中小型灌溉设施由农场主个人或联合投资,农业部也要给予一定的资助。政府还在全国兴建交通运输、电力、能源供应等,不仅为农业提供方便的商品流通条件,还为农业生产和生活供应有利于环保的高端能源。

第二,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美国农业部及各州的市场新闻局定期免费为农场主、批发厂商、经销商提供农产品的价格、供需情况的最新信息,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覆盖美国农产品主要集散中心及产区。

第三,实行政府领导、学院为主体的农业科研、教育、推广三结合体系。美国农业部联邦推广局是全国农业科研和推广作的管理机构,它指导推广部门制定和执行推广计划,协调各州之间的合作和交流。美国各州立大学的农学院不仅从事农业科技的研究和人才培养,还是美国合作推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各州农学院为依托建立的农业推广中心,是美国科技推广工作的中级管理机构。农业推广中心下设若干办公室,分别负责本州农业科技推示范工作。州下面的每个县或地区也都设立个农业推广站,负责本地区的农业科技推工作。

第四,财政对农业信贷的支持。美国政府成立了规模庞大的农业信贷体系,向农场主提供不动产抵押贷款、生产和销售的中短期贷款,以及向各种农业合作社提供贷款。农场主家庭管理局是政府向农场主提供担保经营贷款和直接贷款的最重要机构,提供的直接贷款主要包括紧急灾害贷款、经济紧急贷款、农场经营贷款、土壤和水贷款、农场所有权贷款等。2002年新农业法将原来经营贷款从90%的担保额度提高到95%。

(二)欧盟

第一,欧盟发达的农业与各国政府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密不可分。凡是购置大型农业机械、土地改良和兴修水利等,欧盟提供25%的资金支持,其余75%由各国政府自行决定给予资金支持。法国政府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和土壤改良、道路建设、自来水、农村用电等。在水利和土壤改良方面,政府成立各种专业化的公私合营公司,吸收农业部门和工业部门资金,政府统筹管理共同承担农田水利和土壤改良工程。在法国没有土地公司的地区,由市政府出面,在各市之间组成联合公司来进行土壤改良,并为公司配备挖土机、推土机等必要的机器设备。

第二,欧盟国家大都建有比较完善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如法国有23个国家公益批发市场,还建有发达的市场信息网络,极大活跃了欧盟国家之间的农产品贸易市场。

第三,欧盟各国政府大力支持农业科研与教育。如法国拥有全方位的农业教育和科研,政府对其投入了大量资金。2001年,法国政府对农业教育和科研的公共投资为18.6亿欧元,主要包括农业技术教育、农业研究和技术支持、就业前学徒培训和就业后继续培训等。意大利实行以政府领导为主的农业科研、生产、咨询、推广一体化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并以法律形式固定农业技术推广员的培训费和划拨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用于推广的经费,并为推广人员增设年度奖金。英国实行国家和地方协作推广的管理体系。并通过立法,运用法律的效力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其基本内容包括农业咨询推广的范畴、技术规范和奖励方法等。丹麦政府非常重视农业科学技术,把农业研究与开发看作是发展农业的先决条件,建立了完整的教育、科研、试验与咨询以及科学技术的推广服务体系。农业部用于农业研究的公共资金占农业部预算的比例高达65%。欧盟运用银行信贷手段,向农民提供大量优惠贷款,农业贷款利率比较低,银行的利息差额由财政负责补贴。如法国农业信贷银行和地区农业互助信贷银行是面向农业的专业金融机构,农业贷款利率大约是非农业贷款利率的50%,利差由国家财政负责贴息,补贴金额随贷款的增加而不断上升。

第四,扶持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法国政府对服务于农民的合作社,给予25%的投资补贴。法国、荷兰和丹麦政府参与合作社的教育和培训,每年都通过农业合作院系培养大批农业合作社经济管理人员。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对农业发展的重视,使欧盟已经实现了城乡一体化和工农的融合。欧盟通过的《2000年议程》,突出强调了农业发展的多功能性和可持续性,财政支持重心从农业经济的增长开始转向农业发展的多功能性,食品安全、农村发展和环境保护放在优先地位,使农业、农村、环境协调一致,共同发展。

(三)日本

第一,对农业基础设施、农田基本水利建设项目和土地改良的投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农地的建设、为适应农业机械化的农村道路的建设和网络化、为避免工业污染保证农产品高品质的农业新水源开辟、水环境治理等。对于大型的水利建设骨干工程,由政府直接投资兴建。政府对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投资,依照工程性质和规模大小,由国家、地方政府和农民共同负担,以国家和地方政府负担为主。只要经过一定审批程序并达到一定标准,中央财政即会承担其全部投资的50%左右,都道府县财政和市町村财政还要分别承担25%和15%,农户自身仅负担剩余的一小部分,对农业的稳定高产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在购置农业机械、建造农用设施方面的费用,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贴极为相似,50%可从中央财政得到补贴,25%可从都道府县财政得到补贴,其余25%从接受国家补贴的金融机构得到贷款;土地改良包括排水灌溉、土地平整、耕地区划扩大、土地开垦等基本建设,其所需经费的95%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资助。

第二,加大对农业科技服务支出国家预算。日本实行的主要是政府统一组织和指导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在组织上已经达到了相当完善的程度。日本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主管机构是农业水产省、农蚕园艺普及部,主要负责制定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相关制度,并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广工作,培训推广人员等。同时,把全国分为9个区,在每个区设立地方农政局,负责监督和指导都道府县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及发放推广经费。2000年前后,日本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农业科研经费占农业国内生产总值的2.2%左右,日本农业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归因于政府对农业科学技术开发和普及的重视。

四、国外财政支农政策的启示与借鉴

由于农业是弱质产业,国际上运用政府投资、价格保护、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益的成功经验,对我国财政支农政策有许多启示和借鉴。我国必须按照WTO《农业协议》允许的框架对财政农业支出政策进行调整,以保证我国财政支农政策目标的实施,实现农业持续发展,进而促进农民收入的不断提升。

(一)坚持财政资金的导向功能

从对各国财政农业政策分析中可以看到,政府一系列农业财政政策改革都朝着发挥市场机制的方向进行。政府遵守市场机制的规律,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为市场的有效运行创造激励机制。由于农业是弱质产业,政府对农业的支持是很自然的,美、欧盟、日农业财政支出政策的实施体现了财政支农方式应当是有利于而不是阻碍经济主体市场行为的作用,完善政府与市场的相互补充关系是二者共同拥有的演进逻辑。政府应发挥财政资金导向功能,选择合适的支农政策培育和加强农业市场体系的成长,在提供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研、信息与教育等农村公共品环境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宏观调控政策手段积极引导和推动农业生产结构、产品结构和生产区域结构和生态环境的调整和优化,重点培养农业的市场主体和农民市场意识、风险意识,通过建立和扶持农民合作组织为农业产业化、专业化和农工一体化的演进提供市场协调机制,在发挥市场机制对农业资源初次分配的过程中,政府对市场失灵的地方施以适当的干预和补充,以此来影响农民而不能替代和阻碍市场的成长,并对农业施以适度的政策保护。

(二)通过立法手段实现政策目标

发达国家农业财政政策目标和实现政策目标的措施,一般都通过立法形式确定下来,较少依靠行政命令。法律法规对政策目标、预算支出规模、政府执行机构的职责范围均作出明确规定,行政机构只能在授权的职责范围内进行调整。保证了农业财政支出政策的稳定性和公开性,降低了政策制定的随意性,政策可操作性强,政策效应比较明显。美国、欧盟、日本等都依据经济、政治和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动而不断调整农业法,先后制定颁布了各个时期的农业法。

1993年我国建立《农业法》以来,从总体来看农业政策缺乏法律基础,农业立法还非常薄弱,涉农的相关规定更多的是以文件、条例等形式,许多涉农政策政出多门,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甚至相互矛盾,大大减少了政策应有的效能。更为严重的是,不管以何种形式出台的政策大都只有指导意义,可操作性差。我国应以《农业法》为依托,在农业政策目标指引下建立完备的法规体系,将合理的政策内化为法律制度,将各级政府支出职责、财政农业投入的项目、份额、投向、使用原则、资金来源纳入法律规范,用健全的立法手段在制度源头上保持政策的持续性和连贯性。

(三)在WTO框架约束下调整农业财政支出政策

在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框架下,各成员国都充分合理地利用WTO规则,积极调整本国农业财政支出政策,近十年来,美国、欧盟、日本的农业财政支持政策一个显著变化趋势是各国在减少了对农产品的价格保护同时,加大对政府一般和生产者直接补贴的投入,逐步实现由黄箱向绿箱政策转变。

我国人多地少、人均农业资源匮乏、农户生产规模较小、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应该借鉴多国财政支农政策经验,建立一套适应WTO组织规则的农业财政支出政策体系。首先,加大绿箱支农总量,调整绿箱支农结构。《农业协议》规定的12项绿箱政策措施目前我国只使用了6项,在市场营销服务、收入保险和收入安全网计划、生产者退休计划、资源停用计划和投资援助计划上还是空白。今后在政策设计上应切实加强政府一般,加大对与农业生产力密切相关的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公共设施、农业科研与技术推广、农业培训、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业结构调整、环境保护、农业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财政投入。增设市场营销服务、农作物保险以及对农业结构调整援助补贴,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其次,建立有效的黄箱政策。世贸组织将我国定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农业综合支持总量(AMS)不超过种植业和畜牧业总产值的8.5%,现阶段我国黄箱政策的支持水平不足1%(用综合支持量AMS衡量),远远低于8.5%的承诺,应该从我国实际出发,用足用好黄箱措施,完善对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价格保护政策,建立富有弹性的粮食直接补贴政策。

(四)财政支农政策目标、手段不断演变

从考察其他国家的政策经验可知,当本国农业生产供给能力尚不能满足本国对农产品的需求时,政策目标以增加农产品产量为中心,突出粮食安全地位,财政支持农业重点主要包括投资农业生产发展的水利、交通、电力、教育、科研以及科技推广等,以提高本国农产品的生产能力并相应增加农民收入;政策手段的中心为支持生产领域,并采取最低保证价格措施,稳定农业生产。随着农产品生产过剩,如何稳定提高农业生产者收入水平,缩小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的收入差距就凸显出来,政策目标以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长效性的农业生产能力为主,兼顾保护环境。调节和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发展规模经营、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及维持农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政府十分重视的问题,政策手段从农业生产领域向农产品流通甚至加工领域延伸,资金注入的规模越来越大,注重运用投资、贴息、补贴、债券等多种政策工具发挥财政支农的引导机制,提高财政支农效率。

财政支农论文篇(4)

Abstract:Financialsupportforagriculturepolicyhasbecometheimportantmeasureofalleviatingruralissuesconcerning“agriculture,countrysideandfarmers”.However,urban-ruralincomegap,consumptiongap,thegapbetweenpropertyandthegapbetweenpublicserviceareveryprominent.Thereasonsincludemarketandsystemtwoaspects.

Keywords:ruralissuesconcerning“agriculture,countrysideandfarmers”;thegapbetweenurbanandruralareas;financialsupportforagriculturepolicy

国家实施财政支农、惠农政策以来,我国“三农”问题加重、升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明显减缓,但“三农”问题的运行趋势还没有根本扭转,“三农”问题仍很突出。本文拟从国家实施的财政支农政策入手,对“三农”问题现状与特征的原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城乡居民收入、消费与财产比较

十六大以来,我国农民的人均收入增长较快,每年均超过6%,但城乡收入差距并没有缩小,且绝对差距数越来越大,处于高位徘徊状态。收入决定消费,城乡收入差距大且高位运行导致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大的现状也没有根本转变。依据国家统计局2006年统计年鉴上的数据,我国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落后城镇居民生活几乎一个等级,而且这种差距仍看不出有缩小的趋势。目前,对城乡居民家庭财产情况尚无准确统计,但从居民储蓄存款余额来看,城乡之间的差距相当大,财产差距扩大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城市收入的差距问题。近年来,在中央一系列强有力政策措施的促进下,农村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但由于以往的欠账太多,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低、农民缺医少药等问题仍比较突出。目前,约2.8亿农民的饮水不安全,1亿多农户急需解决烧饭、取暖的燃料问题。2005年,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仅7.7年,5.04亿农村劳动力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3.68%,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4.1%,不识字及识字很少的还占6.87%。2006年,我国平均每千人有病床2.34张,但主要集中在城市。城市每千人有病床3.67张,农村只有0.76张;城市每张病床平均拥有8.8万元的医疗设备,农村仅有1.1万元。城乡文化事业方面的差距则更为明显。

上述几个方面的差距状态集中到一点,便是城乡差距、城乡居民生存权、甚至发展权的差距仍然很大,处在高位徘徊状态。

二、原因分析:财政支农角度的透视

毫无疑问题,十六大以来的财政支农政策是缓解“三农”问题的重要政策保障。但是,当前的财政支农政策与“三农”解决问题的实际需求相差甚远,政策的实施所产生的积极效应还不能完会消化二元体制(制度)及其市场等因素对“三农”的侵蚀。

1.财政支农规模偏小。国际经验表明,财政支农政策对促进农业增长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构成农业投入的主要来源,而且对一些公共农业基础建设来说,甚至是唯一的来源。十六大以来,财政支农力度与以前相比,力度明显加大,但是财政支农规模偏小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我国这样一个农民收入不高、私人农业投资有限的发展中国家,目前的财政支农规模是不足以担当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重任。

2.财政支农结构偏差降低了支农资金效率。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的发展、特别对未来农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尽管十六大以来,我国加大了对农业固定资产的投资力度,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平均每年增长16.45%,但是农业固定资产的年增长率波动较大,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较低,这与我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很不相称。另外,“直补”是财政支农政策的最重要工具之一,我国当前“直补”所占财政支农资金的比重很低,“直补”对农民增收的作用并不显著。不仅如此,由于当前财政支农政策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完善,大量支农资金、特别是间接补贴资金容易漏损,使支农资金难以起到支持农业、农民的作用。

3.财政支农的监管制度不健全。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纪检监察制度,有关部门也围绕工作需要制定出台相关监管措施,如财政部制定实施了《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农业部实施了《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为规范支农惠农政策监管有章可依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在具体政策层面上,对政策实施全程监管的制度不配套,尤其是对支农资金的监管,表现在立项拨付环节上,难以有效地监督计划或负责资金安排分配的权利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投资方向、重点和内容进行立项和分配拨付资金。在支农资金使用环节,难以及时发现擅自改变项目计划和未按上级批准的要求执行,甚至挤占挪用、串用、虚列支农资金、套取骗取财政支农资金侵害农民利益等问题。在支农资金管理环节,由于支农资金因立项不准、可行性研究不充分、设计不合理、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效益低下,甚至损害农民利益等问题和进行有效责任追究。缺乏健全监督制度的政策执行,难以保证政策的全面高效落实。据报道,国家审计署在对8省(区)2004年至2006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审计中,查出虚报冒领挪用滞留等违规问题资金1.3亿元等事例,可以说政策执行不够公开、透明是重要的诱因。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1.加大支农惠农力度。目前,我国支农资金从绝对数上讲提高很快,但支农资金的比重仅占国家财政收入的8%左右,占农业GDP的10%左右。因此,在加大中央财政支农力度的同时,应建立地方各级财政增加支农投入的机制。随着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不断加大,地方“吃饭”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以后,地方财政应有空间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所以,要在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的基础上,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支农责任,共同增加农业投入,逐步形成以中央为主体、地方为重要补充的中央与地方共同的财政支农投入机制。2.优化支农惠农结构。当前,有限的支农惠农资金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就其原因,与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安排存在一些问题有关,使资金的投向结构不尽合理。首先,“直补”资金比例偏低,这对农民增收的贡献不大。其次,支农资金分配上应突出支持粮食生产。如进一步加大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测土配方施肥的投入规模。应支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支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不盲目照搬,不大拆大建。根据现有的经济实力,集中力量重点支持农村道路、农村能源(沼气)和农村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改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3.进一步规范支农资金监督机制,加强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在健全现有财政支农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理财。二是要加强支农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自查、重点检查等活动,及时发现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认真加以整改。三是要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纪检等部门的审计、监督,对核实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要强化外部监督,积极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提高农民监督意识,积极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作用,实行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定期向群众公布收支情况。四是要加强队伍建设。随着政府支农政策的不断出台和强化,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也越来越高。改变目前大多数县从事财政支农管理的力量比较薄弱局面,加强基层农财队伍建设,适当充实力量。同时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政策能力和工作水平,使财政支农管理工作能够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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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农论文篇(5)

 

农业的重要性及其特殊性决定了政府必须对农业予以支持与保护,财政对农业投入是建设现代农业、强化农业基础的迫切需要,财政投入对农业的发展具有长期深远影响。本文立足围绕赤壁市财政支农投入现状,着眼于全市财政支农投入规模和结构的现实分析,就建立完善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提高支农投入的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相关分析与思考。

一、对赤壁市财政支农投入规模的基本判断

我们可以通过财政支农投入比例的纵向变化以及与周边相关县(市、区)的横向比较,来判断赤壁市财政支农投入规模的情况。

1、从纵向比较,赤壁市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总量呈上升之势。近些年,赤壁市财政部门努力加大支农力度,农村面貌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业经济得到了较大发展,农民人均收入逐年递增。“九五”、“十五”时期以及2008年、2009年至今,全市财政支农投入呈增长之势。预算内财政支农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从“九五”期间的5.3%增加到2010年的10.7%,农投入绝对值从“九五”期间的924万元增加到2010年18026万元,支农投入增长率从2008年的12.4%提高到2010年度的24.1%。所以,从“九五”、“十五”和2008年至2010年预算内财政支农投入占财政总支出比重与预算内支农支出比上年的增长率两个指标来看,赤壁市的财政支农投入处于逐年递增的态势。

2、从横向与其他周边县(市、区)比,赤壁市预算内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偏小。我们选择了周边具有较强可比性的咸安、崇阳、通城、通山四县(市、区),进行了支农投入规模的横向比较。以2007~2010年四年为例,这四年赤壁市预算内支农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10.2%、10.4%、10.6%和11.5%农业论文农业论文农业论文,而四县(市、区)平均比重达到了12.2%、12.5%、12.2%和12.8%。由此可见,赤壁市预算内支农投入的规模偏小。

3、从财政支农投入倾斜指数判断,赤壁市农业仍处在贡献地位。财政支农投入倾斜指数=(财政支农投入/财政总支出)/(农业生产总值/国民生产总值)是衡量财政支农投入和农业产值贡献程度的一项重要指标,如果财政支农投入倾斜指数越高,说明农业获得的财政投入支持越大。倾斜指数为1,表明农业获得了与农业产值地位平等的财政支持度。根据上述公式计算,赤壁市2006~2010年五年财政支农投入倾斜指数分别为0.53、0.57、0.63、0.64和0.69。财政支农投入倾斜指数呈逐年上升的变化,首先表明了政府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在进一步加强,其次表明了赤壁市的农业经济还没有获得与其在国民经济中贡献相等的地位,仍处在贡献地位,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任务还任重而道远。

通过对赤壁市支农投入规模的横向和纵向比较,以及近几年的财政支农投入倾斜指数变化,表明赤壁市的财政支农投入规模和投入能力处在一个稳步上升的阶段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核心期刊目录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随着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发展过渡,赤壁市财政对农业的扶持由原来单一的农业发展项目拓展到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因此,尽管赤壁市财政对农业的投入绝对规模有所扩大,但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支农投入能力的有限性与新农村发展的巨大需要之间还存在较大缺口,在财政支农投入规模逐步提升的基础上,如何提高财政支农投入资金的结构效率,提升财政支农支出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密切度,是我们建立完善现代财政支农投入机制的关键所在。

二、赤壁市财政支农投入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赤壁市财政对“三农”投入的总量增长迅速,但市本级财政支农投入结构仍不尽合理。

1、农口系统事业费支出比例偏高。农林水利气象事业基本支出,主要是维持农口事业单位的“吃饭”问题。从赤壁市近几年财政农口事业费支出比例的变化看,尽管财政支出中农口单位基本支出比重有所下降,但是各年度农口单位基本支出仍处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如2009年、2010年财政支出中的农口单位基本支出占农口部门预算总支出的比例分别达到了51%和48%,过高的农口单位基本支出,对农业生产的直接作用甚小。

2、农村基础建设投入不平衡。从赤壁市近几年财政支农投入的实际看,对农村的基础建设投入都占财政支农支出的较大比例,如2008年对农村的基础建设投入达6530万元,占财政支农项目总支出的65%;2009年投入农村基础建设投入6791万元,占财政支农项目总支出的57%;2010年投入7280万元,占财政支农项目总支出的67%。但这些支出中用于大中型的带有社会性的水利、交通等全社会普遍受益的项目投入比重较大,而对一些农民直接受益农业论文农业论文农业论文,可以真正用于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关系农业和农村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项目,如动植物防疫设施建设、农业品种改良、农田水利以及节水灌溉等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所占比重较小,缺乏足够的投入保障。

3、农业科技、农民教育培训投入较低。农业科技投入是农业投入的重要

摘要内容。据统计,农村教育投入每增加1元,就可以使农业产值增加8.43元。当前赤壁市对农民教育培训的投入力度也明显不够,2009年这块投入只占财政支农总投入的0.65%。

三、赤壁市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的对策与建议

根据赤壁市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按照农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并重的原则,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统筹兼顾、合理配置,不断优化财政支农投入的规模结构,确保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稳定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目标的有效实现。

1、加大投入,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一是确保预算内支农资金稳步增长。坚决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切实按照中央提出的“三个高于”和“三个主要”的要求,进一步调整财政分配政策,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将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向“三农”倾斜,努力增加预算内支农资金,确保预算内支农支出按法定比例增长。二是广辟途径,拓宽财政支农资金的筹资渠道。在加大财政预算内对“三农”投入力度的同时,不断开拓新的稳定的支农资金筹措渠道,努力做到支农投入多渠道,资金来源多源化。一是加大政府性基金筹集力度。加强水利资金、土地开发资金、水资源费等预算外资金的征收管理。二是确保土地出让金的支农支出。列入土地开发成本的耕地开垦费、补充耕地成本回收款、农业土地开发出让金地方财政留成部分和省返回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用于支农支出;从安排给经济开发区、中心镇、城市防洪工程、工业功能区及乡镇的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8%用于全市新农村建设;大幅提高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净收入用于支农支出的比例;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提高后,新增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用于支农支出。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农业项目库,以优势项目争取省、咸宁市财政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以及其他各项支农专项资金上对全市新农村建设的支持。

2、科学安排,合理调整财政支农投入结构。合理配置农业投入,正确处理好生产性与非生产性投入的比例、产业之间的投入比例、长期投入和短期投入的比例关系,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制定完善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各项补贴政策。积极改进补贴方式,加大对农业生产环节的补贴,增强农产品政策性补贴转作直接补贴资本的能力,提高财政支农投入与农业生产的联系密度。要把农产品政策性补贴一部分转投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业科技上去,进一步扩大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的范围和规模农业论文农业论文农业论文,增强农业生产能力。在补贴对象和补贴重点的选择上,目前除重点补贴粮食生产者外,还需注重对农业保险的补贴,支持建立农业灾害保障机制。二是适当稳步减少农业事业费支出。在现有财政支农投入水平下,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财政支出存量中的一般性支出,根据各个农口单位的实际情况,努力创新体制机制,开源节流,腾出财力用于增加“三农”投入。三是加大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力度。合理调整农、林、水等投入比例,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占本级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比重达到30%以上。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重点支持与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关系密切的中低产田改造、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配套机械、乡村道路、山间林道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四是增加农业科研和推广、质量安全和检验检测、农产品流通设施、农民培训等方面的投入。科技投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也是推动农业发展的持续动力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核心期刊目录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及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财政对农业科技三项费用的投入比例要提到财政支农投入总额的2%以上;加大对种子工程、动植物保护体系建设的投入,加快品种引进和改良;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的投入,提高农业社会化、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大对农产品认证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投入,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的农民教育和科技培训班,不断提高农民素质。

财政支农论文篇(6)

1.农村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税费改革以来,逐年降低农业税税率,并自2006年起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进一步减轻了农民负担。取消农业税后,全县基本实现了农民合同内的“零负担”。

2.农民得到了更加切实的实惠。近两年来,在取消农业税的基础上,积极落实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成品油补贴和贷款贴息等政策,大幅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06年以来,全县共兑付粮食直补资金5112.1万元,农机购置补贴255万元,优质改良玉米良种给予补贴360万元。在多种政策合力下,促使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

3.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实质性突破。新安县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和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实施国家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危房改造工程,06年以来,先后投入1018万元资金,改造和新建校舍面积达2.5万平方米;同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实施了了“两免一补”政策(即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收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使全县农村贫困家庭共计22.7万人次义务教育学生享受到“两免一补”政策,基本解决了贫困学生因贫失学问题。

4.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06年以来,新安财政投入节水灌溉、人畜饮水、村村通自来水等水利基本建设资金2953万元,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和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等农田基本建设资金2800万元,投入农网改造、“村村通”工程、沼气池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9619万元,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完善了农村基础设施,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5.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新安县以构建农村安全保障体系为着力点,初步建立了农村养老保险、农村优抚对象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农村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一系列救助体系,在全县农村架起了社会救助的“网络链条”。目前,全县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近19.9万(人次)农民获得就医补助,补助资金2724.7万元。二、目前新农村建设面临的矛盾和难点

总结该县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两大矛盾和五个难点:

两大矛盾:一是资金供给量小与需求强烈的矛盾。由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刚性支出增长快,县乡两级财政无力拿出较多的资金支持农业发展,加上乡村经济实力不足,用于支持农业发展的资金增长有限。而与此同时,在“村村通”、农业产业基地建造以及各种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都需要较多的财政资金投入,资金供求矛盾尖锐。二是支农资金投入周期长、风险高与支农资金回收困难的矛盾。农业投资无论是农业产业基地建造、各种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都要有一个较长的周期才能产生效益,而在此周期内,由于自然灾害、市场变化等因素,使农业投资风险较高,农业投资回收较为困难,造成支农资金投资效益明显低于工业企业和加工企业,造成支农资金投入大与效益不保证的矛盾。

五个难点:一是农村产业发展缓慢。目前农业在产业化、市场化和外向化方面,与先进地区有较大的差距,龙头企业对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不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较弱,农村二、三产业发展迟缓,民营企业发展不充分,财政支持农村建设资金有限。二是村级债务沉重。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出现了旧的债务不去,新的债务又来。三是农民收入水平较低。农民收入水平低、增长缓慢,不利于农民生活改善和扩大生产性投放。四是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压力较大。当地就业容量有限、外出打工收益不大,城镇定居缺乏经济支撑等困难,形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难。五是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村居民在教育、科技、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相对滞后。

三、财政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以“增加投入、引导放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规范管理、提高效益”为原则,着力支持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村落后面貌,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1.准确把握财政政策,争取新农村建设更多的资金、政策。发挥财政部门涉及面广、信息灵通的职能优势,准确把握上级财经政策的实质和走向,紧密结合县情实际,提出对策和措施,争取多的政策倾斜。同时,加强同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用足用好省、市帮扶政策和国家产业政策,共争取上级在项目和资金上予以倾斜,确保得到上级更多的政策性投入。

2.创新投资机制,发挥主导作用。建设新农村,投入是关键,政府是主导,农民是主体。通过建立“各级政府出一点、涉农资金捆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政策优惠让一点”的融资模式,不断拓宽新农村建设的投资渠道,有效激活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同时,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和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参与新农村建设,主动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搞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防止产生“等、靠、要”的依赖思想。

3.改变投资方式,提高资金效益。改变过去政府大包大揽、行政计划运作的做法,积极探索“政府出资、市场运作”的新型财政资金运作模式,更多地依法、依规采用补助、贴息、奖励等政策工具和激励措施,支持农村公共产品建设,把资金物资用到农民直接受益的项目上;改变过去支农资金撒胡椒面的做法,统筹安排和集约投放各类支农资金,集中有限资金分类分步投入重点项目、重点乡村、重点自然村。

大力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财政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又是“十一五”乃至今后时期财政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主动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与各乡镇、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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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农论文篇(7)

(一)支持模式美国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支持模式表现为农业保险的具体业务均在私论文营农业保险公司和农业保险投保人之间发生,由私营农业保险公司完成,政府不参与农业保险直接业务的经营领域,美国风险管理局(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负责农业保险推广和教育,并且对私营农业保险公司经营的农业保险业务提供财政支持,对投保人提供保费补贴。另外,为了对农业保险的参保率提供保证,美国还将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与其它农业财政支持计划捆绑起来,对农业保险实行事实上的强制参加。当前,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采取各地区试点的方式进行发展。从目前全国来看,已有近九成省份开展了有财政支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支持模式主要有:上海、吉林为代表的“大农险”模式,浙江、海南为代表的以“共保”为主的模式,四川、苏州为代表的商业性保险公司为政府代办模式,黑龙江农垦区为代表,以互助合作组织为经营主体的模式。除了上海等几个地区采取地区“统保”方式外,全国绝大多数地区财政支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均是自主自愿的原则,并没有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的措施。美国和我国各试点地区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支持模式都是针对本国的实际情况建立的,具体对比见表1。从表1中可以看出,从市场化角度而言,美国财政对中美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比较研究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也是世界上发生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在自然灾害损失中农业最为严重,而且农业承受自然灾害损失的能力最为脆弱。自然灾害每年给我国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农业风险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在后WTO时代,传统的农业补贴政策空间和效力日渐式微,以农业保险为代表的“绿箱政策”空间和效力与日俱增。但农业保险在我国现行的农业风险管理体系中仍处于附属地位。借鉴发达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经验,对于发展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事业有着重要意义。中美政府财政支持农业保险运作情况比较分析美国作为农业大国,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向来力度很大,自从其于1938年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以来,针对自身的国情,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农业保险运营模式和财政支持模式,这些模式和经验对于发展我国特色农业保险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拟从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支持模式、支持项目、支持标准、支持层次、税收优惠、财我农业保险的支持模式市场化程度很高,其农业保险的具体业务均由私营农业保险公司直接经营,政府完全退出农业保险直接经营的领域,只是通过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为农业保险提供较大力度的财政支持,包括农业保险的强制性都是以经济手段进行的;我国各试点模式的市场化程度也比较高,农业保险的具体业务要么由商业性保险公司直接经营,要么由商业性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经营,只有黑龙江农垦区由互助合作组织进行经营。美国模式的强制性较高,通过经济手段,即用一定的优惠政策捆绑来达到事实上的强制性;我国的试点模式中上海与黑龙江采取的是地区“统保”,有着一定的强制性,其他地区基本上都是采取自主自愿的原则。

(二)支持项目美国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支持项目主要有:保费补贴,针对农业保险投保人所承担高保险费率提供的补贴;业务费用补贴,针对经营农业保险具体业务,私营农业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高成本提供的补贴;再保险支持,针对私营农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高风险性提供比例再保险和超额损失再保险保障;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的各项费用以及农作物保险推广和教育费用。我国现阶段各试点地区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支持项目包括:保费补贴,针对农户所承担的高保险费率提供的补贴;保险责任分摊,即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与保险机构分摊保险责任;财政兜底,即对巨灾风险造成保险机构的损失由政府财政兜底。美国与我国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项目的对比情况见表2,从中可以看出,美国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支持项目齐全,体系完善;而我国政府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支持项目中,只有保费补贴是在所有试点地区实施,其它项目只有在部分试点地区实行,从全国来看,我国政策性保险的财政支持项目仍有待完善。

(三)支持标准美国政府财政对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民表1财政支持农业保险模式比较比较角度美国中国上海模式浙江模式四川模式黑龙江模式市场化程度高高高高低强制保险程度高中低低中60商业时代(原名《商业经济研究》)2008年27期所交保费提供补贴,各险种的补贴标准不同,补贴标准因产量保障水平的差异而有所不同,随时间推移越来越大,同保障水平的高低相反。2000年,美国财政对农业保险保费的补贴额平均约为纯保费的53%(保费补贴额平均每英亩为6.6美元),其中巨灾保险补贴全部保费,多种风险农作物保险、收入保险等保费补贴率约为40%。表3为美国农作物保险一切险保费补贴率的变化情况。从中可以看出美国政府财政对农业保险支持力度的逐步增强,而到美国财政对农业保险经营业务的支持主要有,通过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向承办政府农作物保险的私营保险公司提供20%-25%的业务费用(包括定损费)补贴,承担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的各项费用以及农作物保险推广和教育费用,以及通过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向私营保险公司提供比例再保险和超额损失再保险保障,同时联邦政府还通过其它一些法律规定,鼓励地方政府根据其财力状况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比较低,尚处于保成本阶段。但是对于保成本阶段的保费补贴,财政支持的标准还是比较高的。中央财政补贴试点的六个省份中,各级财政提供的保费补贴比例超过50%,各级财政为能繁母猪保险提供的保费补贴比例也超过50%,地方政府自行试点地区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最低为海南省的30%,大多数在50%以上,甚至达到70%-80%。但是在各级财政在农业保险的其他支持项目上的标准却很低,只有浙江等少数地区政府承担保费收入3-5倍以内的超额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美国对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标准很高,虽然政府不介入农业保险的直接经营,但其对农业保险经营业务都有很高比例的财政支持;而我国政府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支持项目中,只有保费补贴是在所有试点地区实施,其它项目只有在部分试点地区实行,从全国来看,我国政策性保险的财政支持项目亟待完善。

(四)支持层次农业保险的主要作用在于稳定农业生产,分散经营风险,从而降低农产品价格,使生产者剩余向消费者剩余转移。在统一的国内市场中,农业保险作为一种准公共商品,其受益范围是全国,因此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也应该主要由中央政府来提供,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其财力、农业生产条件等具体情况提供辅的财政支持。美国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主要来源于联邦政府财政,保费补贴、业务费用补贴、再保险支持,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的各项费用以及农作物保险推广和教育费用,均由联邦政府财政支出,也鼓励州和地方政府对农业保险提供相应的补贴。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现状中存在着多层次财政支持的局面。中央政府财政仅对中西部地区能繁母猪保险提供50%保费补贴,对江苏等6个试点省份农业保险提供25%的保费补贴。其余地区及其他种类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主要来源于省级财政,甚至要求市县区财政参与分摊,税收优惠也基本上是营业税、印花税等地方税种的减免,财政支持层次偏低。美国联邦政府财政支持,保证了农业保险的顺利实施。而我国对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现状,虽然有利于各种模式在不同地区试点的开展,但却造成了试点地区财政支持力度不足,以及一些地区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由于财力缺乏而无法开展,阻碍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我国的可持续发展。

(五)税收优惠美国政府对农业保险业务的税收优惠力度较大,对于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一切财产,包括分支机构、资本、准备金、结余、收入、财产权和免赔款,免征一切现有和将来可能开征的税收,包括国家所征税种、各级地方政府所征税种,私营农作物保险公司保险合同和由公司提供再保险的保险公司均免征一切税收。各级政府对农业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使农业保险经营机构除了其业务成本外不再有其它方面的负担。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践中的税收优惠力度小,范围窄,仅对种养两业的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和印花税。即使有部分试点地区扩大了税收优惠范围,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免地方税收,政策性农业保险依然承担着一定的税负。美国农业保险在政府财政的大力扶持下得到了很快的发展,虽然政府没有介入农业保险的直接经营,但提高了保费补贴幅度,对私营公司提供再保险、税收和补贴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使美国农业保险险种创新越来越多,农业保险的参与度也有了很大的提高。据统计,美国目前农作物可保品种已达100余个。在全美200万农户中,有近150万户投保了农业险,参与率高达75%。1997年,美国农作物保险的承保面积为1.822亿英亩,2004年已经超过2.21亿英亩,8年增加了21%。其中2002年为2.87亿英亩,占可保面积的81.3%。不过,美国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政策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尚未得到解决。首先是美国财政对农业保险的高支持度造成了很大的财政压力,虽然在加大对农业保险财政支持力度后农业保险参与率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进一步提高参与率的边际成本已经很高;农业保险中存在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由于农业保险与其他农业支持计划捆绑,许我国农业保险业务萎缩的经济学分析.农业经济问题多农业生产者参加农业保险只是为了取得财政补贴,存在着大量的骗保行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应有的风险管理功能被异化为农民获取政府财政补贴的“刹手锏”。与美国相比,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水平较低,对中央财政并没有造成压力,但是由于对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主要由省、市为主的地方政府提供,使得原本已捉襟见肘的地方财政承受了更大的压力,也限制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各地区的发展。从参保率来看,各试点地区农业保险的参保率并不高,即使是在因采取“共保”模式而较为成功的浙江省,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全省共有13976户农户参保,投保金额99397万元,保费收入2164万元,已完成大户基数的33%。同时农业保险在我国现行的农业风险管理体系中仍处于附属地位,大多数农业风险造成的损失要由财政救济和农户自身承担。但是由于我国很多农业保险地区采取了“统保”等应对措施,农业保险所面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并不严重。美国与中国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绩效对比见表4,表中从支持农业保险所产生的财政压力、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程度、农业保险参与率等几个角度对两国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绩效进行了评价和对比。构建我国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财政支持体系

(一)增加财政支持项目在通过保费补贴提高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积极性之后,还需要增加财政支持项目来降低农业保险业务成本和风险,调动保险机构积极性,主要有:针对我国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成本高的特点,对农业保险提供业务费用补贴;针对我国农业生产自然灾害发生频繁、波及范围广、损失大等特点,单一农业保险机构难以承受,政府财政作为农业保险发展的后盾,对农业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针对农业保险,特别是地方试点农业保险难以在空间上有效运用大数原理分散风险的特点,可在财政支持下鼓励保险机构通过建立风险基金的形式在时间上分散风险。

财政支农论文篇(8)

一、引言

有关金融支持与经济发展的研究方面,戈德史密斯最早提出了金融相关比率总结出各国金融发展与现代经济增长方面带有的规律性的趋势。其后麦金农与肖分别提出了发展中国家发展过程中的“金融深化论”和“金融抑制论”阐述了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20世纪90年代,赫尔曼等人提出了“金融约束理论”,这一理论强调政府干预的重要作用,认为有选择的政府干预有助于金融发展,推动经济增长。

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但农村经济的特性、“金融抑制”、资本的“趋利性”和国家金融政策的调整,使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大批退出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呈现弱化趋势。因此,如何通过适当的政策设计让金融机构为农村经济服务,使其切实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资金的需求发挥配置金融资源的功能是我们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结合宁波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试图在制度上对当前的农村金融支持提供发展的优先序依据。

二、宁波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分析

1.宁波农村经济的特点

宁波经济一种外向型经济,有天然的深水港,贸易发达,这样的地理环境使得宁波的农村经济也是一种外向型经济。与传统的农村经济不一样,在宁波X县Y村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该村1000余户农民,仍然经营传统农业即农林牧渔业的不足40%,而这40%经营传统农业的农户中有87%主要经济收入为规模养殖水产所得,剩下的13%虽然也经营传统农业,但是规模小、数量少,农业收入平均只占总收入的10%左右。该村中另外60%的农户主要从事非农产业制造业的工作,其中80%的人靠办厂生活,不在从事传统的农业生产。大多是生产汽车零部件或纽扣之类的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但销量好、订单多的产品。从以上数据我们看出,宁波贸易及物流的发展带动了农村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使得其实现了转型。尽管还是粗放式的增长方式,但是基本上农村经济已经不是我们传统的农村经济,实现了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的转变。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即使是从事传统农业如水产养殖业的农户,其中一部分人也有自己的原产品初加工流程。宁波农村经济的这种特点对金融支持的要求和其他地区农村是不一样的,在有限的金融资源约束下,怎样更加有效的配置资金,让其发挥最大的价值,这就产生了金融产业发展的优先序问题。

2.宁波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

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形式有很多,从产业的角度可以分为: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再加上财政支农方面的金融支持,基本上包括了金融支持的各个方面,另外还有民间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但是由于民间金融是农村内部自发性的是内生的经济活动我们暂且不考虑政策上对其的影响。宁波农村经济现在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形式,即农户的生产活动基本上分为农业生产性经营和制造业生产性经营。这两种生产经营方式有其各自的特征,所以对金融支持的需求也是有差别的。

传统农业的特点是投资期限长、风险大,但是资金的回报率也高。在我们的调查中了解到,2009年受海洋气候影响,该村养殖虾的农户基本上都亏本,而2010年养殖的虾蟹产量和销路都很好,初步测算其资金回报率都在200%以上。在从事传统农业的农户中,60%的人需要资金来扩大规模或需要资金引进新的养殖技术或设备,但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人曾取得过银行或信用社贷款。由于农业的产业特性,现阶段商业银行基本上都撤出了乡级营业点甚至某些比较落后的县级营业点。农村现在最重要的正规金融机构只要农村信用合作社,但是相对于资金需求量庞大的农村经济体,有限的信用合作社显然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对资金的需求。其次农村房屋及土地产权的不完全、不清晰使得农户无法通过抵押或质押来取得贷款,在我们的调查中农户们反映很多时候的贷款要靠村里或镇里的干部或有经济实力的人的担保,这样无疑会加大农户的贷款成本,形成了一种新的租金,同时也无法保证资金配置到最需要的人的手中。最后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为事业单位后,其绩效考核和职工工资待遇都同营业利润有关,因此作为一个理性人,信用社更多的是将农户的储蓄存款拿到工商企业处发放贷款,尽量避开风险较大的传统农业领域,不仅没有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反而是从农村“抽血”供应其他产业。基于以上分析,农村传统农业产业的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很难从银行产业取得,也不具备发展证券业的条件。所以只能依靠财政在农业方面的投入,财政支农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形式的,可以直接通过项目投入到农业产业,比如养殖基地的建设投入或农户的免费技术培训等;也可以通过对商业银行的补贴来激励其加大对传统农业的金融支持。另外要大力发展保险业,鉴于农业风险大的特性,发展保险业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有保险的支撑会消除农户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激励农户自身对农业产业的投资。但是低的保费收入赔付比使得保险公司对此并不热衷,这也同时需要政策上对保险业进入农业领域给予支持,如税收减免等,也可以由财政出资设立专门的农业保险公司。财政支农和保险业的发展对于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但要有所侧重,前期已财政直接投入为主,以此来增加农户的抗风险能力和赢利能力;后期通过保险业的介入来激励农户的自发投资,同时减少财政直接投入对私人投资的挤出效应。

农村的非农业经营生产领域对金融的支持需求又有所不同。调查数据显示从事非农产业经营即制造业的农户中,其中90%曾取得过信用社或农业银行的贷款,而大部分人认为金融机构无法满足自己的贷款需求,但是该村中的民间金融很发达,亲戚朋友甚至是钱会、合会等的资金拆借活动很频繁。宁波农村的制造业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分工程度特别高,多数家庭的工厂产品单一,只做一道工序,正是这种生产单一产品的模式使得他们的产品专业化程度高。但是资金的短缺使得他们无法扩大生产,形成规模经济。当产品逐渐从劳动密集型向资金密集型转变时,显然仅仅依靠农村经济自身的投资再生产无法满足对资金的需求,这就需要城市反哺农村。如果通过财政支农来解决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显然这样发展起来的制造企业不具备自生能力,迟早会被淘汰掉。只有通过政策上对银行业倾斜,诱导银行重返农村扎根,在现阶段农村还是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导的情况下其资金回报率必然高于城市里其他资金密集型产业,在激活农村经济后,将会有更多的资金从城市流向农村,直到城市与农村的资金回报率大致相同。另外也要发展证券业,规范民间资金流转。

三、简要结论及对策建议

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需要对金融支持的形式有所侧重。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得出:宁波农村的传统农业领域要优先发展财政支农和保险业;在非农产业要优先发展银行业和证券业。基于此提出以下建议:

1.前期要加强财政支农力度,通过加大对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补助激励其对农业领域的金融支持,但是要做到补助或其他形式的投入要以其对农业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为考核标准,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免费或资助农户引进农业技术以及收集相关信息。

2.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完善农业保险机制,通过政策引导促进保险公司进入农业领域或直接由政府组建保险公司专门为农业保险。

3.在非农生产领域要大力引导商业银行的进入,在政策上为银行在农村设置网点或提供贷款提供方便,吸引资金从城市流向农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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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农论文篇(9)

一、美国财政支农的项目

美国的财政支农分为八个部分,分别是农村发展、食品、营养与消费者、食品安全、自然资源与环境、市场营销与调控计划、科研、教育与经济、农场与海外农业以及其他方面。

1.农村发展方面主要包括农村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维修,如农村的电气、电信、电话设施、农村的远程教育与医疗、农村的垃圾处理、农村的社区发展等等。

2.食品、营养与消费者项目是目前美国政府支出的最大的项目,主要负责全美的国内营养计划,食品券计划、儿童营养计划、妇女婴幼儿专项营养补充计划、农产品援助计划、食品捐赠计划等项目。最初,食品、营养与消费者的项目支出主要是为了解决美国过剩的农产品,到后来才逐渐的增加了一些福利成分。同时尽管这项支出归于农业部的预算,但实施对象人不仅仅是农村居民,还包括城市的低收入群体,此外,对老人、妇女、儿童还有专项支出。

3.食品安全是美国近年重点投资的一个领域,主要任务是保证国内外公众的健康。主要的工作由美国的食品安全检验局负责,工作主要包括联邦食品检验、实验室服务(主要用于科学实验以支持检验工作)、工厂自动化和信息管理(为众多的工厂提供自动化技术和信息,同时通过远程通讯提高广泛分布的检验人员的通讯水平,以便及时了解各种有关的信息)、对州拨款(是指食品安全检验局对州际检验计划进行复检,确保州际检验标准符合联邦政府的标准)、现行使用费和信托基金(食品安全检验局对定期检疫和在节假日进行的检疫服务收取使用费,以弥补部分成本费用).

4.自然资源与环境是政府为了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投资。主要通过自然资源和环境计划来实现。其中包括对资源的保护和开发、自然资源的保护、水流域的调查与规划和防洪活动、农地保护计划、环境激励计划、野生动物栖息地激励计划、湿地保护计划等。目前自然资源与环境是美国政府的农业支出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在2002年的新农业法中对自然资源与环境的支出增加了。

5.市场营销与调控计划,该计划的目的是适应美国农产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营销需求,确保动植物健康及提高市场竞争力,为美国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带来共同利益。它通过管理一系列旨在提高市场营销和农产品分级水平的计划,促进竞争、有效的市场环境的形成,为消费者和生产者带来共同利益。

6.科研、教育与经济,该项投资主要负责有关的农业科技研究、推广与高等教育、经济分析和统计相关的生物学、物理学、社会科学知识的研究和传播。主要的负责机构有农业研究局、州合作研究、教育与推广局、经济研究局和国家农业统计局。其中农业研究局提供农业信息,进行科技开发,为解决国际范围和国内高度关注的农业技术问题提供帮助。经济研究局是美国农业部内最主要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任务是通过研究,为农业决策提供科学的经济实证依据。州合作研究、教育与推广局的主要职责是在广泛运用的国家农业研究、推广及高等教育体系内建立联邦与州间的联系,负责多学科性的研究和推广计划等。

7.农场与海外农业,这项支出分为两个方面,即农场方面和海外市场的开拓方面。农场方面主要指政府对一些农场的资金贷款援助。海外市场的开拓主要是美国政府为了解决国内的剩余农产品而致力于开拓国外市场的投资。其中美国的海外市场的开拓是美国农业支持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美国为了提高本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稳定国内的农业生产和农场主的收入,每年对此项投资规模巨大,具体项目在介绍美国的投资结构设计时再介绍。

8.其他项目,主要包括美国农业部每年的各种活动支出。

二、美国财政支农的规模和结构

2000年美国GDP达到99634.67亿美元,其中农业GDP为1594.15亿美元,第一产业约占1.6%.美国2000年对农业的总体投资(仅包括美国政府方面的,不包括私人和企业的投资)达到了900.51亿美元,占农业GDP的56.49%.由于美国的农业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例不到2%,如果平均到每个农业人口上,数量是非常高的。用OECD组织的单位专业农户PSE等值来衡量,美国2000年的单位专业农户PSE等值达到了20000美元,在世界上仅次于日本(日本2000年的单位专业农户PSE等值是30000美元).因此,美国对农业的支持是非常大的,而且这种支持和投资力度一般都比较稳定,投资数量、投资方向都由各时期的农业法规定,政府农业部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执行政策,因此,美国对农业的投资一般不会出现大的波动,而且由于很多项目都是连续几年(一般美国一部农业法的管辖期间为5-6年)实施,对各项目的投资既持续又稳定。

以上是美国2000年对农业的总体投入情况,在分析美国农业投入结构时,可以发现美国的农业投入结构具有独特之处。

三、美国财政支农的特点

(一)美国对农业投入力度很大

美国对农业的保护和支持从上世纪30年代就已经开始,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随着美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对农业的投资不断扩大,体系日渐完善,已经对农业、农民和农村建立了严密的收入安全网,以确保美国农民的收入不低于城市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

(二)联邦政府是美国对农业投资的主体

美国政府分为联邦、州和地方三级。虽然美国州和地方有独立的财政预算权,但在农业投资上,联邦政府占主导地位。美国几乎所有的补贴,以及大量的跨地域、跨流域的农业基本建设工程和环保项目都由联邦政府承担。美国成立了农业政策性公司,专门执行国家的各项农业政策,其费用和支出均由联邦政府承担。如农产品信贷公司、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等政策性公司承担联邦政府的各项支农任务。农产品信贷公司负责为美国农业部农场服务署的农产品计划、农场服务署与自然资源保护局的保护计划,以及海外农业局的出口计划提供资金。

2000年,美国联邦政府通过农产品信贷公司进行的农业投资占总投资的39.03%.其他的通过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投资的农作物保险支出2000年占农业总投资的1.96%,仅这两项美国联邦政府的支出就占总投资的40.99%.因此,美国的农业投资联邦政府是主体,一般联邦政府的投资都超过了50%以上。中央政府投资占主体的现象最大程度的保证了农业投资的稳定性。

(三)市场流通环节是美国投资的重要环节

由于美国农业高度发达,农业生产率极高,产品常年大量过剩,而不得不实行休耕政策,控制农产品的供给量。因此,美国政府对农业生产环节投资不多。相反,一方面为了促进农产品的销售,另一方面为了给社会公众提供健康安全的农产品,美国对农产品的流通环节投入较多。从2000年美国农业投资的情况看,对流通环节投资达到263.04亿美元。而对生产环节的投资仅为101.93亿美元。这种投资结构是由美国农业发展的阶段和农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决定的。从流通环节的各项投入看,其中对农产品计划的投入最大,2000年的投入达到195.48亿美元,占市场流通环节投入的74.32%.其次是海外市场开拓,2000年投入51.9亿美元,占19.73%.其他的食品检疫、包装、营销总投资为15.78亿美元,占6%.从这个投资结构可以发现,美国投资的重点在于帮助农场主生产后顺利的出售,同时又得到合理的收入,如价格支持与营销贷款、差额补贴贷款、购买与销售支出等。食品检验、检疫、营销方面的支出则主要是为保证消费者得到安全、健康、方便的食品,提高消费者的福利,同时也提高美国农产品的质量。而海外市场开拓支出则主要是为了扩大美国农产品的出口,增加国际市场占有率,缓解国内农产品大量过剩的压力,为国内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发展机会。2000年,美国联邦政府用于支持农产品出口的资金约为64.74亿美元,占总投资的7.19%,其中45亿美元用于农产品信贷公司的出口信贷担保计划,4.94亿美元用于出口促进计划,900万美元用于市场准入计划。同时,美国农业部根据第480号公法对外国食品捐赠计划还提供9.87亿美元。到2002年的新农业法中对促进农业出口的投资又有所增加。其中为促进美国农产品出口的项目包括市场准入计划、国外市场开发合作计划、出口贷款担保项目、促进对新生市场的农产品出口、对特定作物的技术援助、生物技术和农业贸易项目等。由于美国对开拓海外市场的重视,美国农产品的出口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目前美国农产品的25%用于出口,2001财政年度,美国的农产品出口额高达567.1亿美元,是1970年73亿美元的7倍多。从世界市场的份额上看,美国农产品占有很高的比例:小麦出口占世界市场的45%,大豆出口占34%,玉米占21%以上。

相对本国投资项目而言,美国对生产环节的投资不大,但和其他国家的情况比较,美国对农业生产的投入还是很大。2000年美国对生产环节的投入为101.93亿美元,投资数量最大的是农村公用设施建设,为38.19亿美元,占37.47%.这些公用设施建设投入主要是对农村的一些社区的设施建设、农村的电气、电信等的投资、对农村水和垃圾的处理等等,目的在于提高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给农村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农场贷款与拨款项目投资30.13美元,占生产总投资的29.56%.这些贷款与拨款由农场服务署实施,目的是资助那些处于创业阶段的小农户,使他们能够有机会获得自己的农场或者保持现有的农场。作物保险计划是为生产者提供10-15年期的地租补偿,以使高度侵蚀的农田和其他环境敏感性土地退出生产,保护环境。2000年为此项目投入15.96亿美元。作物保险计划是为了帮助农业生产者遭受各种自然灾害的损害而建立的,目的在于帮助农场主减少灾害的损失,及时恢复生产。作物保险计划投入17.65亿美元,极大的帮助了农场主抵御自然灾害。

(四)美国农业投资的主要形式

美国对农业的投资大部分都是以各种项目、计划的形式进行的,如各种农产品计划、食品券计划、儿童营养计划、农作物保险计划、土壤保护储备计划、农地保护计划等。这些计划或项目的好处在于,对每一项支出都有明确的目标,投资一般都比较连续和稳定,并且项目极具可操作性。在项目或计划的实行过程中容易实施过程监控,政策效应比较明显。而且这些项目或计划一般都在美国各时期的农业法中进行了详尽的规定,操作或执行中只能以法律的框架为依据,不能随意的进行项目或计划的修改,减少了项目执行中的随意性。

以上是美国财政支农的一些特点,这些特点对我国也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四、美国财政支农对我国的启示

(一)必须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我国从2004年左右开始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并且把农业作为党的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也出台了很多的支农政策,如取消实行了几千年的农业税,出台了粮农直接补贴政策、农机补贴政策、良种补贴政策等,极大的促进了我国农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但是与美国相比,我国对农业的投入还远远不够,仅仅是把长期实行的扶工抑农的政策调整为工农并重而已,按照OECD的PSE值来看,我国对农业生产者的PSE值刚刚从负值接近于0.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弱质性会越来越突出,因此,今后,必须借鉴美国经验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

(二)对农业的投入必须法制化

美国农业的投入之所以能够稳定而可靠,主要一个原因就是美国的农业投入是以法制化作为保证的,它不受时间和外界其他因素的干扰和影响,使美国农业投入稳定又持续,这也是美国农业能够长久保持世界第一的原因之一。而我国对农业的投资还没有建立法制化的管理方法,随意性较强。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当农业出现危机了,国家和政府才开始重视农业,加大投入力度;当危机缓和了,对农业的重视程度也就相应降低了,从而导致我国农业的发展波动较大,损害了农民和国家整体的利益。美国的农业投入法制化应该对我国下一步的财政支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三)加大对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投资力度

从美国的投资结构看,市场流通、开发海外市场是美国财政投入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我国农业已经结束了短缺时代,进入了受市场约束的阶段。在这一阶段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扩大农产品的需求,规范农产品市场是支持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的主要方面。而我国目前对农业流通环节的投资主要是粮食储备补贴,而对于产品产后的运输、检疫、包装、帮助生产者寻找销售市场等等投入很少。加大对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投入是我国提高农民收入,保护农业生产者利益的主要着眼点之一。

(四)适当上移农业投资主体

财政支农论文篇(10)

由于社会、经济和自然禀赋不同,城市与乡村成为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难以割舍又相互区别的两大组成部分,二者既在各种状况下相互对立和矛盾,又相互补充和结合。从经济发展实践来看,在工业化初期,世界各国普遍以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各国又都采取了工业支持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战略。目前我国总体上已达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适时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建立协调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繁荣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发展农村经济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也就是说,新农村建设既要促进农业生产的增长,振兴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民过上相对宽裕的生活;还要促进精神文明的进步,在农村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又要通过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的改造,让农民有新鲜的空气、洁净的水、整洁的街道;同时,农村的民主管理也应有所发展,落实和完善村民自治、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机制。这一要求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党中央对我国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工作的总体规划。

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是农村经济的发展问题。这是因为,没有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收入,就无法让农民生活宽裕,就难以促进乡风文明的进步;同时,在经济发展中处理不好人和自然的和谐关系、只看当前利益不顾长远发展,就不可能实现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保护。

新农村建设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我们要全面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搞好农田水利、农地整治等农业基本建设,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增加粮食生产投入,抓好粮食生产,保持粮食价格稳定,构建粮食稳定增产的长效机制,保障粮食安全。其次,要进一步加大促进农民增收的力度,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完善粮食生产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措施,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第三,要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逐步使社会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重点由城市转向农村地区,切实解决好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改善农村基本生产和生活条件环境,降低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成本,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第四,要加大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改造治理力度,建立人和自然的和谐关系,维护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让农业生产保持低消耗、低污染的良性循环。

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支农政策选择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投入的数量、方式和结构都将提出新的要求。但近几年,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在农村的机构网点,其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功能趋于弱化而农村信用社由于受其自身机制和实力制约不能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和现代化的业务类型。而农业的低效益和公共品属性也决定了政府在农业及农村投资中的主体地位。在我国农业进入新阶段之后,我们应该本着“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原则,改进财政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政策,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力度,财政投入倾向农业和农村

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政府始终是农业投入的重要渠道,而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则是政府支农的主要手段。我们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考虑到农村经济的现状和农村发展的需要,今后农业财政支持政策的一个基本取向是: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两个“反哺”的原则,逐步提高财政支农支出的总量,体现财政投入对农业和农村的倾斜。

(二)明确财政支农重点,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环境治理等的投资

从国外农业发达国家的经验看,都十分注重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这是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业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措施。我国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农村,也要从基础抓起。在现阶段,结合农业和农村的基本情况,财政支农在坚持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支持的同时,要加强对农村的交通、水电、文化、卫生等生活基础设施的投资,以降低农村地区的生产生活成本,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还要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保护农业资源、发展生态农业、维护农村良好的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区别各地区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支持方式和力度

由于自然资源禀赋、经济基础、区位优势的差异,各地区农业生产状况不同,农村经济的发展也不平衡。发达地区的自然条件对于经济的发展显然具有比较优势。相对来说,欠发达地区不是没有资源优势,就是资源开发利用率不高。同时,任何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都受制于原有的经济基础,欠发达地区要赶上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在总量规模相差较大的情况下,必须以高于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才能在一定的时间内实现这一目标。因此,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政策上要区别对待,实现地区间农业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以实现各地区的协调发展。

(四)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在农业投入中的事权范围

合理界定各级政府在农业投入中的事权范围是确保农业投入稳定增长和及时足额到位的前提条件。根据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经验,结合农业财政投入的特点,各级政府财政农业投入的范围应各有侧重。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在农业投入中的事权范围,建立和完善地方财政对农业的转移支付制度,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把财政支农资金用到实处。

(五)发挥农业财政支持政策的导向功能,拉动社会资金投入

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是各国政府投资和保护的重点产业,但并不是对农业的全部投入都属于公共财政的范围,都要由国家来投资。尽管我国已经进入支持、保护农业的新阶段,但不意味着农村全部公共事业都由国家和政府揽起,不能把建设新农村理解为由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业财政支持政策的运用,其意义不仅仅在于直接增加农业投入,还在于吸引和带动全社会的农业投入。要注意调整和优化农业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农业基础性投入,为社会投资主体增加农业投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在税收、补贴、贴息等方面对农业投资给予优惠和奖励,以吸引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和农村。

(六)大力推进农村税费、农地制度改革,增加农民的福祉

农民负担问题与农民的收入水平和生产生活条件息息相关。现阶段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除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农产品相对过剩、农业生产结构不合理等原因外,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农民负担沉重。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要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一切不合理的收费、摊派和集资项目,以保证农民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农业生产,有富余的资金改善生活条件。

选择适当时机,改革现行的农地制度,在不改变农地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基础上,进一步放活其经营权,让农地直接进入一级市场。这对于促进农业生产资源合理配置,保护农民合法权益都具有现实意义。

(七)发扬民主,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分配运行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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