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1 16:59:42

留守儿童论文

留守儿童论文篇(1)

农村留守儿童体育锻炼行为的现状及问题解决思路

1.2、研究方法

(1)文献法。以“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为关键词,共检索到12103篇参考文献;以“农村留守儿童体育教育”为关键词,检索到116篇,对以上资料文献进行分类筛选,分析与本研究相关性较高的文献资料,为本研究提供理论支持。

(2)访谈法。对部分过年返乡的家长进行访谈,进一步了解他们对体育锻炼的认识,走访部分农村小学了解学校的体育师资及体育器材。

(3)问卷调查法。以河南省濮阳市五个县级地区10所小学的1年级至5年级7-12岁的农村留守儿童为调查对象,共发放400份,采用现场发放,学生现场填报问卷,当场回收,回收有效问卷为352份,有效率为88%。

(4)数理统计法。将文献资料和回收的调查问卷相关的数据量化指标,通过EXCEL软件进行统计处理。

2、农村留守儿童体育锻炼行为

2.1、农村留守儿童业余时间安排

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比较单调,没有真正体会到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可以看出来:农村留守儿童业余时间安排表得知,位居第1位的是做家务,有25.28%的农村留守儿童在闲暇时间做家务;19.89%的农村留守儿童在闲暇时间学习;14.49%的农村留守儿童在闲暇时间看电视;这也称得上农村孩子的“三步曲”,尤其是生活在农村的中的女孩子,排在第6位的是进行体育运动,大部分农村留守儿童有1-2种属于自己的体育器材,女生大部分为毽子和跳绳,可见农村留守儿童的体育运动种类比较少。

2.2、农村留守儿童对体育感兴趣程度

学生只有对体育运动感兴趣了,才有能有利于他们掌握一到两项的运动技能,才能够认识到体育锻炼的重要性,显示出:有37.50%的农村留守儿童对体育感兴趣,这反映出大部分农村留守儿童是喜欢体育活动的,也有少部分农村留守儿童对体育不感兴趣甚至是讨厌。在调查部分学校时,发现墙壁上粘贴的课程表,其中有一栏是(体育或科学),有学生反映说都不是按照课程表执行的,其实他们几乎都不上体育课,体育课大部分被其他老师占用或者上自习,没有专门的体育教师,上体育课时都是放羊式教学,女孩跳绳、跳皮筋。所以,学生不喜欢体育课与体育教师也有一定的关系。

2.3、家长对农村留守儿童参与

体育运动的态度农村留守儿童的家长还没有认识到体育对儿童生长发育的重要性,平均每年用于体育器材支出的费用也非常的有限。可以反映出:有62.5%的家长反对农村留守儿童参与体育运动,有88.07%的家长对农村留守儿童平均每年的用于体育支出的金额为少于49元。家长既然反对孩子进行体育锻炼,那么平均每年用于体育支出的金额也越少。当问及家长为什么持反对的态度时,家长们说进行体育锻炼浪费时间、耽误孩子的学习,这说明了62.5%的家长对于体育运动的作用了解还是甚少。

2.4、农村留守儿童参与体育锻炼的动机

我们普遍认为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体育锻炼的目的就是单纯娱乐,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调查显示,56.25%的农村留守儿童参与体育锻炼的动机是强身健体、22.73%的农村留守儿童参与体育锻炼的动机是娱乐身心,说明农村留守儿童对体育的锻炼健身意识较强。农村的学校的体育课程内容和教学设施还不能够满足学生对于体育锻炼的需求,教师的教学水平要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学校的比赛而进行体育比赛的仅占1.70%,说明了仅有少部分农村留守儿童的体育锻炼是被动的,应该提高他们对体育的认识,积极地进行体育锻炼。

2.5、农村留守儿童体育参与的方式

65.91%的农村留守儿童和伙伴一起玩耍,和同伴一起玩耍有助于增进同伴之间的情感交流,也有助于他们互相了解自己的兴趣爱好,对于体育锻炼项目有多种了解,有助于发现自己的兴趣爱好点,为终身体育打下基础。也有27.27%的农村留守儿童是自己一个人玩耍,但是仅有6.82%的农村留儿童是在家人的陪同下参与体育锻炼,对于这部分农村留守儿童来说,和家人的情感交流的方式多一些,监护人可以及时的感觉到孩子的错误倾向,便于及时的纠正和正确的引导。

2.6、业余时间经常从事的体育锻炼项目

从农村留守儿童的体育锻炼的内容上看,男生和女生之间又有很大的差别:农村留守儿童经常参与的体育锻炼项目人数由多到少的顺序依次为:体育游戏、篮球、跳绳、跑步、羽毛球、乒乓球、足球、毽子、其他,男生经常参与的体育项目为体育游戏、跑步、篮球;女生经常参与的体育项目为跳绳、毽子、体育游戏;这几个体育运动项目对场地的要求不高,不需要太大的器材经费支出,由于农村地区的经济条件比较落后,学校的经费不充足,受场地和器材的影响较大,绝大部分学生只有选择这种受约束力较小的体育运动项目。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1)外出务工的父母和自己的孩子联系时间间隔较长,农村留守儿童的隔代监护人,体育意识淡薄,经费出少;

(2)大部分农村留守儿童对体育都感兴趣,但体育教师没有通过体育课来培养农村留守儿童的体育兴趣;

(3)农村留守儿童经常参与体育游戏、篮球、跳绳、跑步体育运动项目,体育器材和场地匮乏,平均每周锻炼次数和每天锻炼的时间不断呈下降的趋势。

3.2、建议

(1)学校的领导要重视学生的素质教育,德智体美劳素质要全面进行,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的发展;

(2)家长要支持孩子进行体育锻炼以及加大对孩子体育消费的支出;

留守儿童论文篇(2)

二、心理弹性理论

1、心理弹性的概念

心理弹性理论基于对处境不利儿童的研究,Block在1950年提出了ego-resiliency(自我心理弹性),第一次使resiliency(心理弹性)这个概念进入心理学界的视野。而美国心理学家Rutter和Garmezy等人在21世纪70年代对resiliency(心理弹性)的关注则为以后心理弹性的广泛研究奠定了基础。然而,直到目前,学术界对心理弹性的概念还没有统一的界定。查阅大量心理弹性的研究文献,可将其归为三类:(1)结果性定义:着重从发展结果来定义,认为心理弹性是一种即使在严重威胁下,个体仍能产生发展顺利、适应较好等结果的现象。(2)能力性定义:把心理弹性看成是个体的能力、品质,能让个体承受较大的破坏性环境变化,并产生尽可能少的不良行为反应,更快地从消极经历中得到恢复。(3)过程性定义:认为心理弹性是一种动态变化发展的过程。

2、留守儿童心理弹性的研究现状

(1)留守儿童心理弹性与人口统计学变量性别:李志凯(2009)研究发现不同性别留守儿童在心理弹性、社会支持总量表方面存在显著性差异,在支持利用度方面存在着非常显著的差异。在这三方面,女生的得分都显著高于男生。刘巧兰等(2011)也同样发现性别是心理弹性的影响因素之一,留守儿童中女生心理弹性的内部特质维度高于男生。王淑芳(2010)认为留守儿童的心理弹性在性别和年级特征上存在显著差异,女生高于男生。也有研究者认为男生心理弹性发展状况优于女生,如张胜红(2011)、蒋玉红等(2013)。另一部分研究者认为留守儿童心理弹性在性别上不存在显著差异,如童秋萍(2009),骆鹏程(2007)。年级:王淑芳(2010)认为初一留守儿童的心理弹性高于初三留守儿童。胡会丽(2009)发现初二的心理弹性得分在三个年级中最低,初一和初三则没有显著差异。还有一些研究者认为留守儿童心理弹性在年级上不存在显著差异,如童秋萍(2009),骆鹏程(2007)。父母外出情况:王淑芳(2010)认为父亲外出的留守儿童心理弹性显著高于母亲或父母双方外出;父母外出2年以下留守儿童显著高于父母外出2年以上的;父母一周联系一次的留守儿童显著高于一个月以上联系一次的。李永鑫等(2007)认为父亲外出的留守儿童心理弹性最高,其次为双亲外出的留守儿童,母亲外出的留守儿童心理弹性最低。留守儿童的心理弹性和父母在外时间的长度成反比,和与父母团聚次数成正比。其它变量:蒋玉红等(2013)认为独生子女心理弹性发展状况优于非独生子女,谭水桃等(2009)研究结果与之相反。(2)留守儿童心理弹性与人格特质骆鹏程(2007),李永鑫、骆鹏程等(2009)从不同心理弹性水平的儿童的人格特征差异角度也进行了研究,发现高心理弹性留守儿童与低心理弹性留守儿童在人格的大多数维度上都存在显著差异,其中敏感性、兴奋性、忧虑性及紧张性和心理弹性呈负相关,乐群性、稳定性、有恒性、自律性、聪慧性、轻松性及敢为性和心理弹性呈正相关。乐观进取的人格特质(自尊)、积极成熟的应对方式是心理弹性重要的保护因子。留守儿童心理弹性与社会支持许松芽(2010)、骆鹏程(2007)的研究都认为,高心理弹性留守儿童与低心理弹性留守儿童在社会支持及其各维度上存在极其显著的差异,对社会支持利用度的不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心理弹性。李志凯(2009),李永鑫、骆鹏程等(2009)发现,留守儿童的心理弹性与社会支持各维度(主观支持、支持利用度、客观支持)呈显著正相关(p<0.01),其中与支持利用度的相关性最高。(4)留守儿童心理弹性与一般自我效能感楚艳平等(2013)研究发现,一般自我效能感与心理弹性及其各维度存在显著正相关(P<0.05),表明一般自我效能感越高,个体心理弹性程度越高,反之亦然。梁慧(2011)也认为,心理弹性与一般自我效能感存在显著的正相关,一般自我效能感、内控归因及努力归因对心理弹性有显著的正向预测作用。胡会丽(2009)则通过对留守儿童进行一般自我效能感团体辅导训练,提高了预者的心理弹性。(5)留守儿童心理弹性与其它相关因素刘巧兰等(2011)发现留守儿童心理弹性与学业表现呈现正相关关系。唐开聪(2012)认为家庭教养方式对留守儿童心理弹性发展起重要作用,正面积极的教养有助于提高儿童心理弹性。王淑芳(2010)认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弹性与母亲依恋、朋友依恋和积极的应对方式存在显著正相关。与以往的留守儿童研究相比,以心理弹性理论为视角的研究不再将留守儿童视为一个笼统的整体,并将其与非留守儿童对立起来,而是更重视留守儿童内部的分化,更积极地看待留守儿童的发展成长。研究重心也从纯粹的关注留守儿童的发展困境,逐渐转移到挖掘和寻找影响儿童心理弹性发展的保护性因素,试图提高留守儿童的适应能力,减少留守给儿童带来的消极影响。

留守儿童论文篇(3)

在家庭中,父亲与母亲在孩子的教育上方式特点各异,作用有别。母性属于“地文化”、“坤文化”,相对阴柔,具有慈祥温柔、亲切文静、注重感性的特点,因此难免对孩子过度保护,也难免爱絮叨,限制过多。孩子的许多非常有益的活动被禁止,小小的“恶作剧”也总被呵斥,这对男孩子的身体发育、动作协调、性情培养和想像力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而父性属于“天文化”、“乾文化”,相对阳刚,具有刚毅果断、强健有力、不拘小节、注重理性的特点。他们鼓励、宽容孩子冒险,玩一些动作幅度大、看起来不那么安全的游戏。更重要的是,当孩子们在玩的时候,父亲会经常参与孩子的游戏。同时由于父亲粗犷、豪放的天性,与父亲生活时间长、受父亲影响多的孩子,容易继承父性的基因品质,诸如大度、开朗、喜动、自尊心强、喜欢交往、更社会化,甚至更幽默诙谐,等等。总之,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同时汲取父性、母性的养料,才能秉承天地和谐之气,达到感性与理性美的统一。若缺失了任何一方,人性发展都是不完整的。如今的孩子刚性不够、骨气不足、意志薄弱、没有主心骨,许多男孩子有“女性化”的倾向,女孩子更有“软弱化”的倾向,这都源于父性教育的缺失或偏颇。

二、留守儿童父性教育缺失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已有一亿四千万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打工。在这些农民工中,相当数量的是有孩子的父母。由于受到诸多条件的限制,很多农民工在自己进城的同时却无力解决孩子进城就读将要面对的诸多现实问题,诸如恶劣的住房条件、高昂的借读费用、交通安全无保障,等等。于是他们或者单方留下抚养孩子,或者将孩子单独留在农村并托付给其他人代为照看,从而最终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儿童群体———留守儿童。所谓留守儿童是指农村地区因父母双方或单方长期在外打工而被交由父母单方或长辈、他人来抚养、教育和管理的儿童[3]。据建设部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流动人口”课题组对上海、广州、成都、郑州等11市的调查统计,在这11座大城市31.7万流动人口中,农村男性占71.90%,农村女性占28.10%,男性是女性的两倍半[4]。而今年最新公布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则通过细微的资料对留守儿童的家庭结构类型进行了概括性描述,从而更加清晰地反映出留守儿童与父母一方生活的状况。(见下表)

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结构类型构成(%)

(资料来源:2008年全国妇联《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

如上表所示,有22.48%的男童和22.86%的女童是与留守的母亲单独生活在一起,有21.46%的儿童是与母亲及祖父母两代人生活在一起,有51.11%的留守儿童是与祖父母生活在一起,而与父亲单独留守的儿童只占18.89%。此外,随着年龄的增长,留守儿童与母亲一方单独留守的比例逐渐增高。可见,相当多的留守儿童是长期和女性长辈(其中主要是母亲)生活在一起的,而父亲由于长年累月在外务工无暇顾及孩子的生活、学习,从而在孩子的成长教育中没有担负起应尽的责任。失去母爱的孩子是不幸的,但缺少父爱的孩子同样不幸。失去父爱同样是人类情感发展的一种缺陷和不平衡[5]。这些父亲外出的留守儿童缺少应有的父爱,其所受的家庭教育是不完整的。

该报告结论还显示,0-17周岁的留守儿童在全体儿童中所占比例为21.72%。据此推断,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约4000多万。和2000年相比,2005年的留守儿童规模增长十分迅速。在全部农村儿童中,留守儿童的比例达28.29%,而且这个比例还会持续增长,相应地父亲常年外出的留守儿童人数也会不断增长。在这样的背景下,将有越来越多的孩子得不到应有的父性教育。

三、留守儿童父性教育缺失的后果

对孩子来说,母亲角色的缺失是残忍的,而父亲的缺席将会给孩子带来难以弥补而深远的影响。

1.父性教育的缺失不利于孩子身体的良好发育。不少临床医生观察到与父亲接触很少的孩子,无论是在身高、体重、还是动作等方面的发育速度都不及父子正常接触的儿童,而且患有营养不良和传染病的概率更高。早在婴儿期,父亲更多的是通过身体运动方式及肢体运动游戏等给孩子以强烈的大肌肉活动刺激,从而能够促进孩子身体发育。随着孩子的成长,父亲与孩子的户外活动也增加,这些活动对孩子的身体发育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而那些父亲长年在外务工的留守儿童,由于很少有机会和父亲在一起,相关的活动或锻炼就少了很多。尤其是那些父母双方都在外务工的孩子,因为长期由爷爷奶奶带养,看管比较严,大部分时间呆在屋子里。长此以往,孩子的身体发挥肯定会受到影响。

2.父性教育的缺失不利于孩子良好个性品质的塑造。父亲是引导孩子积极情绪的重要来源,父子的交往和游戏容易引起孩子兴奋,诱发孩子的兴趣,游戏的多样化导致孩子极大的快乐和满足。在游戏过程中孩子可以学会冒险,锻炼体能,并强化对外界的刺激感觉,从而培养了活泼、勇敢、自信、智慧等多种心理品质。而那些缺少父亲教养的孩子,个性中可能会有害羞、孤僻、多愁善感等不良的性格特征。如若是男孩,则难以学会自制,并将影响到他们的学习和与别人的交往;如若是缺乏父爱的女孩子,对男性的认识则可能会有疑虑,这将影响到他们日后与男性的正常交往。

3.父性教育的缺失不利于孩子智力的发展。我国教育学和心理学家对北京、山东、江苏、广西与新疆五省(市)区2100多名在校中学生性格行为特征问卷调查分析后认为,父亲的文化素质对于自制力、思维灵活性产生影响。正是由于父亲性格、智力的这些特点,常与父亲交往的孩子可以从父亲那里学到更多的知识、经验、想像力和创造意识,从而有利于激发孩子的求知欲、好奇心、自信心与多方面的兴趣爱好。而对于许多的农村孩子来讲,他们的父亲自他们很小的时候就在外忙于挣钱养家,无暇顾及他们。一般而言,在农村,母亲的知识、经验都不如父亲,眼界也不如父亲。因此,只与母亲生活在一起的孩子由于得不到父亲对其想像力、创造意向、认知技能、成就意识等的培养而最终影响到智力的发展。

4.父性教育的缺失不利于孩子性别角色的正常发展。发展心理学者认为,个体在幼年时期就开始分别向“男性化”或“女性化”方面分化,并表现出了性别定向的趋势。学者们同时强调,个体的性别定向不是先天具有的,而是后天学习的结果,并且确信无疑地指出在这一学习过程中父母起着不容忽视的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男孩来讲,父亲的影响更为重要。在日常生活中,父亲通过自己的言谈举止、穿着打扮、气质风度来表现阳刚之美。对于女孩来讲,父亲是他生命中的第一个异性。孩子成人后的性别行为和婚姻关系也更多地受到早期与父亲关系的影响。但是对于那些留守儿童而言,长年不与父亲生活在一起,感受不到父亲的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留守儿童在性别认同与性别角色塑造方面就会出现问题。如男孩子表现为性格脆弱、胆怯、懦弱、做事犹豫,交往能力差,没有阳刚之气,有“女性化”的趋向。又如,女孩子因为缺少父爱,没有安全感,容易陷于早恋,不仅影响学业,也不利于身心健康发展。

四、父性教育缺失的解决对策

1.政府要逐步弱化乃至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城乡分离的各种制度。要制定、实施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拆除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制度壁垒,使流入城市的农民享有与城市人口平等的权利和社会权益,具体包括在城市创办农民工子女学校或接纳农民工子女进入城市学校学习,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让留守儿童能够与父母生活在一起,这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父性教育缺失问题的前提。

2.改变传统观念,提高父亲的家庭教育责任感。在现行的家庭教育中,父亲应当从“男主外,女主内,孩子的事应该女人管”的传统观念中摆脱出来,认识到自己不仅是孩子的供养者,更是孩子的教育者。还要认识到早期的教育方式对孩子的成长有着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体现在儿童时期,而且还体现在人的整个一生之中。因此,作为父亲即使再忙,也要多找时间和孩子在一起,多关心孩子的思想和学习状况。这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父性教育缺失的根本所在。

参考文献

[1]邓佐君.家庭教育学[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95.

[2]陈健翔.应该重视的父性教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3]周福林.留守儿童研究综述[J].人口学刊,2006,(3).

[4]田家盛.教育人口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

留守儿童论文篇(4)

笔者曾经在相关研究中认为,农村留守儿童依据三个内容来界定:“农村”指户籍所在地,“留守”指目前居住地,“儿童”,依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是指18岁以下的公民。本文将“父母双方或一方回家平均周期”作为第四个内容。由于宁夏地域小,加上生态移民地区务工人员多是少数民族,生活习惯的局限性,多数移民选择在区内打工,回家比较频繁。因此,笔者将外出打工父母双方或一方两周以上回家一次的儿童作为调查对象。本文所指留守儿童是居于农村户籍所在地,父母双方或一方因外出打工,在两周以上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二)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

本文调查对象为生态移民地区一—九年级义务教育时期留守儿童。笔者共发放调查问卷618份,回收有效问卷610份,其中508份为留守儿童,即本文的调查对象,102份为非留守儿童,这些儿童父母虽然外出打工,但每天都回家。本文调查对象中,男童占46.5%,女童占53.5%;汉族占9.5%,回族占90.5%;三年级以下儿童占15.1%,四年级儿童占34.3%,五年级儿童占25.6%,六年级儿童占20.9%,初中生占4.1%。生态移民工程是以县内、县外安置相结合,以县外安置为主。65%的移民在迁出县以外全区范围进行安置,35%的移民在迁出县内进行安置。本文县内安置地区留守儿童(以下简称县内留守儿童)占25.6%,县外安置地区留守儿童(以下简称县外留守儿童)占64.8%,其他占9.6%。文中对一些内容进行分析时,将分县内、县外留守儿童进行比较分析,从而考察留守儿童的生存现状。

二、留守儿童生存现状

(一)家庭基本情况

1.家庭人口

调查对象中,家中有三口人以下的占1.0%,三口人的占5.5%,四口人的占23.4%,五口人的占32.5%,六口人及以上的占37.6%。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家庭人口在四口以上,五口人以上的占70%。父母婚姻为在婚的占88.8%,离异的占4.9%,丧偶的占3.0%,未婚的占1.1%,其他的占2.2%。

2.父母受教育程度调查显示

半数母亲未接受过文化教育,比例高出父亲28.6个百分点,父母亲未接受教育程度相差显著;母亲接受“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大学以上”教育比例分别低于父亲11.6、14.7、1.7、0.8个百分点,说明母亲接受文化教育的比例均低于父亲,二者接受小学、初中教育悬殊较大。总体来看,父母亲主要接受小学教育,接受大专以上教育的微乎其微。

3.家庭结构据调查

父亲外出打工的占57.7%,母亲外出打工的占5.1%,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占34.3%。可见,绝大多数父亲外出打工,担负着养家糊口的责任。近四成母亲打工,且多是和父亲共同外出。在劳务输出大省区,父母双双外出打工的居多。宁夏少数民族地区,大多数母亲在家中留守,承担农业劳动和照顾老人及孩子。有个别留守儿童,因父母离异、丧偶,祖辈或同辈兄弟外出打工。总体上,留守儿童与母亲居住的占46.2%,由母亲承担父母角色;与父亲居住的仅占1.5%;与(外)祖父母居住的占31.6%;与兄弟姐妹居住的占17.3%;其他的占3.4%。留守儿童与母亲居住的最多,与(外)祖父母生活的次之,与父亲居住的最少。可以看出,近八成留守儿童与母亲、祖辈居住,与父亲居住比例最低,“父亲缺位”现象严重。由于母亲承担繁重的家务劳动,(外)祖父母年迈体弱,他们只能照顾孩子的基本生活,无瑕顾及孩子的教育以及作业辅导,无力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虽然如此,与大多数父母双方外出的劳务输出大省区相比,宁夏近半数留守儿童家庭具备基本家庭功能,他们能受到母亲的照顾。父母在本县城(市区)打工的占13.4%,在宁夏其他城市打工的占38.6%,在宁夏以外城市打工的占24.0%,回原来的家种地的占6.3%,不清楚父母打工地方的占17.7%。可以看出,半数以上父母在区内打工,不足三分之一的人员赴区外打工。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迁入区土地有限,个别移民返回原来居住地种庄稼,长期不能和家人团聚,以致子女留守在移民新区,笔者将这些移民作为外出打工人员范围。外出打工父母“两周”回来一次的占7.3%,“一个月”回来一次的占21.3%,“两个月”回来一次的占25.4%,“半年”回来一次的占23.8%,“一年”回来一次的占15.8%,半数以上留守儿童两个月内能与父母团聚一次。

(二)生活卫生习惯

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是身体健康的必要保证,是儿童强身健体的基础。调查显示,留守儿童每天“既刷牙也洗脸”的占88.6%,“不刷牙只洗脸”的占8.3%,“只刷牙不洗脸”的占1.4%,“不刷牙不洗脸”的占0.4%,“其他”占1.3%,说明有8.7%的儿童不刷牙,不懂得爱护牙齿。最近一次洗澡是在“几天前”的占85.4%,“2周前”的占9.6%,“1个月前”的占1.6%,“2个月前”的占0.8%,“半年前”的占0.2%,“其他”占2.4%。综上所述,八成以上留守儿童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据了解,移民地区儿童基本没有午休习惯,一方面是监护人生活习俗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父母外出,家中无人叫醒有很大关系。留守儿童每天睡眠时间在“10小时以上”的占9.1%,“10小时”的占15.6%,“9小时”的占37.6%,“8小时”的占23.0%,“7小时”的占11.8%,“6小时以下”的占2.9%。可以看出,留守儿童每天睡眠时间在9小时及以下的占75.3%,七成留守儿童每天睡眠不足10小时。

(三)营养获得

1.就餐情况

为了让贫困山区的孩子“吃饱饭、上好学”,2010年起,宁夏先后启动实施了“营养早餐工程”“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名学生每天4.6元标准,为中南部山区农村义务教育在校学生提供免费的早餐、午餐。这两项工程的启动,惠及中南部贫困地区30余万中小学生,有效地提高了儿童身体素质,使中小学生的健康状况明显改善。“营养早餐工程”和“营养改善计划”仅限于宁夏中南部贫困地区,县外留守儿童搬迁到川区,则不再享受营养餐,三餐均在家中解决,县内留守儿童早餐、午餐仍由学校解决。调查显示,早餐方面,县外留守儿童“不吃”的比例高于县内“不吃”的13.7个百分点,县外在“家”吃的比例低于县内在“学校”吃的17.4个百分点,县外“小卖部”买食品的占3.6%。县内留守儿童在学校吃早餐较好于县外。无论县外还是县内,仍有少数留守儿童不吃早餐,这与留守儿童家庭的生活习惯有一定关系。由于学校的营养早餐只提供一个鸡蛋,因而少数儿童上学前在家补充鸡蛋之外的食品。午餐方面,近九成县外留守儿童在家吃午餐,县内留守儿童全部在学校吃午餐,二者相差12.1个百分点,另有7.9%的县外留守儿童不吃或自带干粮在学校吃,还有1.2%的儿童在饭馆或小卖部解决午餐,说明县外留守儿童午餐不如县内留守儿童。晚餐方面,县内、县外留守儿童比例相当,仍有少数儿童存在不吃晚餐现象,绝大多数留守儿童在家吃晚餐。总体来看,县内留守儿童在学校的早餐、午餐较好于县外留守儿童。留守儿童一日三餐比例悬殊,午餐、晚餐的用餐比例较高,早餐比例最低。值得关注的是,一日三餐中,县内、县外有少数留守儿童存在不吃现象,而且不吃早餐比例比较高,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2.营养摄取情况

从县内留守儿童在家和学校经常摄取的食物看,家中摄取“面”“奶制品”“水果”的比例分别高于学校52.8、20、42.7个百分点;学校摄取“米”“蔬菜”“肉/鱼”“蛋类”的比例分别高出家中48.2、20.9、16.4、32.7个百分点。可以看出,县内留守儿童在学校和家中摄取食物有较大差别,县内留守儿童在家以面食为主,在学校以米食为主。从县内、县外留守儿童在家中就餐看,县内留守儿童摄取的“米”“面”“蔬菜”“蛋类”比例低于县外留守儿童,分别为31.8、8.1、5.2个百分点,说明县外留守儿童摄取主食、蔬菜、蛋类高于县内留守儿童;县内留守儿童摄取“肉/鱼”“奶制品”“水果”比例高于县外留守儿童7.2、9.6、8.6个百分点。县内留守儿童平常摄入的主食、蔬菜类食物比例低于县外留守儿童,县内留守儿童在家中摄取的“肉/鱼”“奶制品”“水果”略好于县外留守儿童,但摄取的“蛋类”最低。总体来看,留守儿童在学校摄取的食品种类比家中丰富,学校更注重饮食的营养搭配。学校摄取“面”“奶制品”“水果”低于家里,这主要是受食堂条件、食品保鲜度、伙食标准的限制。据调查,九成留守儿童喜欢吃家里的饭,而且半数是由妈妈做的。由于地域、生活习惯、社会经济发展等多种因素,生态移民地区留守儿童的营养获得也受到影响。与全区、全国农村儿童营养获得相比,留守儿童可获得肉/鱼、蛋类、奶制品三类蛋白质的比例分别比全区农村儿童低37.4、74.5、55.8个百分点,分别比全国农村儿童低58.5、74.5、66个百分点。全国农村儿童蛋白质摄取比例最高,其次是全区农村儿童,留守儿童比例最低,这三个层次的比例从高到低呈梯度下降,而且全区农村儿童到留守儿童下降趋势显著。可见,留守儿童蛋白类食品的获得与全国、全区农村儿童平均水平有很大的差距,留守儿童营养获得状况不容乐观,应引起相关部门、学校和家庭的关注。

(四)生病治疗状况

1.公共医疗卫生资源状况

除了营养获取之外,医疗卫生也是儿童生存的一项重要内容。调查显示,79.2%的留守儿童打过疫苗,10.2%的“没打过”,10.6%的“不清楚”是否打过,这与国家卫生部门对儿童计划免疫要达到全面、无一例漏种的要求有一定差距。距离留守儿童家庭最近的诊所或卫生所(见图4),回答“在村里”的,县外留守儿童比例为90.9%,比县内留守儿童高21.8个百分点,说明大多数县外移民安置地区有医疗诊所,公共卫生医疗设施好于县内,九成县外留守儿童生病不出村即可医治;回答在“镇里”的,县内留守儿童比例为28.2%,比县外留守儿童高23.6个百分点,说明县内留守儿童生病需要到镇上医治的比例高于县外留守儿童。

2.生病治疗状况

从留守儿童最近一次生病情况看,在“本村诊所”就诊的,县外留守儿童就诊的比例为64.1%,比县内留守儿童高22.3个百分点,说明县外留守儿童生病在本村就诊比例高于县内留守儿童;在“镇医院”就诊的,县内留守儿童比例为41.8%,比县外留守儿童高出29个百分点,说明有四成县内留守儿童生病到镇医院就诊;“哪也没去”的,县外比例为14.6%,高于县内留守儿童5.5个百分点。可见,县内、县外留守儿童生病治疗方面存有显著差异,县外留守儿童享用村级医疗卫生资源高于县内留守儿童,县内留守儿童享用镇级卫生资源高于县外留守儿童。县外儿童生病主要在村里就诊,县内儿童在村里和镇里就诊。总体来看,大多数留守儿童生病能够赴村、镇诊所或医院就诊,说明大多数生态移民地区设立公共医疗设施基本能满足留守儿童的医疗需求,生病能及时就诊。仍有少数留守儿童生病未治现象,与社区宣传、监护人教育以及儿童自身权益保护意识有一定关系。

3.社会保障状况

对于“你参加了哪些保险”多选问题,县内留守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比例高于县外25个百分点;县内参加“商业保险”和“其他”分别低于县外7、11.6个百分点,说明县内生态移民地区公共社会保障服务好于县外。但是,县内留守儿童参与社会保障比较单一,县外留守儿童参与社会保障较为多元化。此外,县内33.7%和县外45.9%的留守儿童“不清楚”是否参加和“没有参加”保险。目前,宁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而留守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比例非常低,笔者认为有以下原因:首先,留守家庭和儿童缺乏社会保障相关知识的了解,维护儿童医疗保障权利意识淡薄;其次是家长为子女办理了医疗保险,未和子女沟通,子女不知情的缘故;第三,生态移民地区社会保障服务没有跟上移民搬迁步伐,致使留守儿童不能公平地享受医疗保障机会。

(五)参与家务劳动和娱乐活动状况

1.课余时间活动安排上学之余

留守儿童参与的各类活动既表现了其生存状态,也反映了当地生活环境为他们成长提供的条件和资源。据调查,留守儿童课外时间参与活动按比例从高到低依次为写作业、看书、家务劳动、照顾家人、看电视、户外玩耍、上网/打游戏。可见留守儿童课余时间主要用于学校作业和家务劳动,在完成这些事项后,方能安排自己的娱乐活动。绝大多数留守儿童都参与家务劳动,其中“做家务”(包括照顾家人)的占82.2%,“干农活”的占14.2%,“帮父母照顾生意”的占2.8%,“其他”的占0.8%。可以看出,大部分留守儿童主要承担家庭室内劳动,少部分儿童参与户外或与外部交流劳动。

2.娱乐活动的安排参与娱乐

活动能使儿童获得大自然和社会知识,使儿童心情愉悦、开阔眼界、强身健体。据调查,县内、县外留守儿童认为村里“有”娱乐活动场所的分别为9.1%和51.1%,相差42个百分点;县内、县外留守儿童认为“没有”娱乐场所的分别为79.1%和32.8%,相差46.3个百分点,二者差别较大,县外移民安置点有娱乐活动场所比例远远高于县内,可见县内、县外留守儿童享用村里公共文化资源有显著差异;县内、县外“不清楚”的分别为11.8%和16.1%,二者相差4.3个百分点。可以看出,县内、外移民安置点公共文化资源配置不均衡,移民安置点文化资源设施比较匮乏,致使少数留守儿童无法享用公共娱乐资源。留守儿童参与各类娱乐活动(见图7),按比例从高到低依次为看书、看电视、户外玩耍、和家人聊天、看电影、上网/打游戏,县内、县外留守儿童除了“看书”超过半数外,“看电视”“户外玩耍”“看电影”“和家人聊天”等活动均不足半数,可见儿童参与各项娱乐活动的比例并不高。县内留守儿童除了“看电影”略低于县外留守儿童外,其余活动参与比例均高于县外留守儿童。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县内生态移民地区公共文化娱乐资源不及县外,但县内留守儿童参与娱乐活动比例高于县外留守儿童。这是由于仅有三成留守儿童参与户外玩耍,其他娱乐活动主要在室内进行,村级公共娱乐场所利用率不高。

三、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父母教育程度偏低

“父亲缺位”现象严重父母亲主要接受小学教育,教育程度偏低,而且二者接受小学、初中教育差别较大,母亲低于父亲。大多数父亲外出打工,母亲在家留守。留守儿童与母亲居住的最多,与祖辈生活的次之,而与父亲居住比例最低,“父亲缺位”现象严重。半数以上父母在区内打工,两个月内能与家人团聚一次。

(二)缺乏良好的卫生健康习惯

不利于留守儿童成长发育大多数留守儿童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少数留守儿童没有每天刷牙和经常洗澡的习惯。刷牙习惯应在儿童学龄前开始培养,小学时期还没有良好的护牙习惯,不利于儿童身体消化和营养的吸收。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指出,小学生要保证每天睡眠10个小时。半数以上留守儿童每天睡眠不达标准。有研究指出,儿童睡眠不足会对身心发育造成以下影响:影响儿童生长发育,导致长不高;长期晚睡会造成儿童乏力、嗜睡、抵抗力下降等,影响各项身体功能;大脑功能恢复不好,会导致第二天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下降、心情烦躁、情绪控制能力差等。

(三)一日三餐悬殊较大

营养获得偏低少数留守儿童有不吃早餐的习惯,个别县外留守儿童不吃或自带午餐,县外儿童也有在饭馆或小卖部解决午餐现象,留守儿童晚餐情况最好,午餐次之,早餐情况最差。县内留守儿童家中平常摄入的主食、蔬菜类食物比例低于县外留守儿童,县内留守儿童在家中摄取的肉/鱼、奶制品、水果略好于县外留守儿童,摄取的蛋类最低。县内留守儿童由于享受“营养早餐工程”“营养改善计划”,儿童在学校就餐情况好于家里,食品种类比家中多,营养搭配好于家里,县内留守儿童早餐、午餐情况要好于县外留守儿童。留守儿童蛋白类食品的获得与全国、全区农村儿童平均水平有很大的差距,留守儿童营养获得偏低。

(四)医疗保障知识缺乏

维护自我健康权利意识淡薄大多数生态移民地区公共医疗设施基本能满足留守儿童的医疗需求。县内、县外留守儿童生病治疗方面有一定差异,县外儿童生病治疗主要在村里,县内儿童在村里和镇里就诊。目前,仍有少数留守儿童生病未治现象。由于家长缺乏对基本医疗保障的认识以及对子女的教育,因而造成留守儿童自我医疗保障意识淡薄,缺乏维护自我健康权利方面知识,不能公平地享受医疗保障机会。

(五)承担家务劳动多

参与娱乐活动少绝大多数留守儿童承担家务劳动,自由支配娱乐活动时间比较少。县内、县外留守儿童享用村里公共文化资源有显著差异,县外留守儿童好于县内留守儿童,但县内留守儿童参与娱乐活动比例高于县外留守儿童。由于村里公共娱乐场所不足,不能满足留守儿童的娱乐需求,加上学习压力和家务劳动占用儿童大量课余时间,很少能参与娱乐活动,留守儿童参与娱乐活动权利的被剥夺,仍有少数留守儿童从未在村里享用文化娱乐资源。

四、改善儿童生存现状,保障留守儿童生存权利

(一)完善相关法律、政策

保障留守儿童合法权益针对目前宁夏生态移民地区儿童生存状况的差异,政府在制定法规、政策时,要从统筹全区发展、着眼全局来考虑。对于地域、民族等差异性,不必生搬硬套,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制定、运用政策,努力实现全区农村儿童均衡、统一发展。积极推进宁夏户籍制度、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卫生等相关政策改革,实现县内、县外移民地区公共资源和公共产品分配的公平和平等,努力为生态移民地区儿童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各级教育、民政和妇联等机构应发挥引导作用,成立专门的留守儿童权益保障机构,加强对生态移民地区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切实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公共服务建设

保障留守儿童均衡发展第一,鉴于县内留守儿童在学校就餐和营养摄取好于县内留守儿童,而县外留守儿童受国家“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的限制,自治区政府应考虑依托相关部门,针对县外整村搬迁移民地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实施“营养餐工程”,消除县内、县外生态移民地区儿童健康饮食差异,以保障全区儿童的均衡发展。据了解,个别有条件的县外生态移民地区,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已享受到免费的营养早餐。同时,学校要注重细化营养餐的配比和营养搭配,尤其要加强学生肉/鱼、奶制品的营养补充,提高学生的营养水平,保障儿童身体健康成长的合理需求。第二,加大生态移民地区尤其是县内村级文化娱乐资源的投入力度,保证县内、县外生态移民地区每个村都有娱乐场所,以满足村民娱乐文化活动,吸引留守儿童多参与户外活动。科学研究发现,儿童参加户外运动,有利于右脑得到更多的锻炼和开发,能促进血液循环和新陈代谢,有利于生长发育,增强人体功能,能帮助孩子提升运动、社交及认知能力,是儿童社会性培养的重要途径。第三,加大生态移民地区尤其是县内的村级公共医疗卫生资源的投入,保障留守儿童平等地享有公共医疗卫生资源,使其生病能及时就诊。医疗卫生部门加强医疗保障宣传力度,尤其加强对儿童父母的宣传教育,争取将农村儿童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三)加强法律观念和权利保护教育

保障儿童生命健康权学校老师要加强《儿童权利公约》《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儿童法律观念和权利保护意识。学校应实施基础教育改革,注重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尽量减轻学校给学生带来的过重负担,尤其是减少课外作业负担,鼓励学生多参与户外活动,保障其参与娱乐活动的权利。加强对学生进行卫生保健和医疗卫生教育,使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引导学生懂得重视自己的生命和健康,维护自我生命健康权利,保障他们平安、健康成长。

留守儿童论文篇(5)

由于留守儿童父母长期在外务工,与子女接触的机会较少,因此普遍缺乏相应的家庭教育,即使有隔代亲人或其他人监护,也无法弥补在亲子感情上的缺失。留守儿童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享受不到家庭的温暖,与父母的直接情感交流缺乏,极易在人格发展上表现出不健全的特征,甚至导致心理疾病的发生。

(二)学校教育不到位

目前,在很多农村中小学教育过程中普遍重视文化课,忽略了留守儿童的思想品德、安全健康、道德素质以及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加之学校自身师资力量等方面的原因,在思想品德课的设置上存在不少问题,比如课时不足、经费不够等。

(三)城乡户籍制度限制

城乡二元结构的户籍制度,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员的自由流动和发展,也对城乡教育产生了重大影响,不利于留守儿童接受正常的教育。

(四)安全观念淡薄、隐患多,极易受到伤害

留守儿童处于身心发展的转折期,其生理和心理成长发育均不成熟,极易养成不良的行为习惯。或者参与打架、、吸烟等不良活动;或者在没有家长陪同的情况下,经常上山、下沟、游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同时,他们遇到突发事件时自救能力差,导致很多留守儿童的身体、精神受到伤害的案件屡屡发生。

二、如何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一)加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力度,确保教育的公平、和谐发展

要想把留守儿童列入帮扶对象,切实解决他们生活上的问题,鼓励他们自立自强、努力学习,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各级政府必须加强舆论宣传,特别是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社会关爱,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同时,社会热心人士也可与留守儿童结对子,让富有爱心、责任心的成年人在一定程度上扮演父母的角色,引导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二)家长要尽可能地关心自己的孩子,充分发挥家庭监护的作用

父母要利用打工的淡季尽可能回家与孩子团聚,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家庭的温暖,加强与孩子的情感沟通,巩固亲子关系,做到打工与子女教育两不误。实践表明,家庭教育的过程是孩子与父母互动的过程,如果双方实现了良好的沟通与交流,可以收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

(三)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育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学校教师的积极性

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尤其是农村学校作为直接面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单位,应该为其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教育,在学习、生活上予以更多的关心和爱护。第一,要把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纳入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范围,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考评;第二,要充分发挥班主任的教育管理功能,创设一个宽松和谐的班集体,发挥集体的教育功能,给予留守儿童一定的关心和爱护;第三,以“手拉手”活动为平台,构建“手拉手”互动模式;第四,健全完善的留守儿童档案,分类教育管理。

留守儿童论文篇(6)

按家庭的完整程度可以把家庭结构分为“完全型家庭”和“残破型家庭”。而留守儿童的家庭看似是完整的家庭,却没有发挥完整家庭的教育功能。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使他们的家庭结构处于一种事实残缺的状态,虽然父母双全,但却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子女与父母长期分离,使很多的农村留守儿童出现了心理失衡、学业失教、行为失范等问题。

1.亲情缺失。一个人的心理发展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而是在自己生活的现实环境中逐渐发展的。儿童心理发展是在家庭环境的熏陶下潜移默化的一个过程。农村留守儿童长期远离父母,得不到父母的关爱与呵护,使他们常处于缺乏安全感的生活状态之中。弗洛伊德的人格发展理论强调:“人格形成与儿童早期经验有关,与父母对儿童的教养态度有关。”安全感的缺失,使部分留守儿童出现了自卑、自闭、胆小、个性敏感、性格孤僻压抑等问题;内心的失落以至产生对人冷漠、不敢与人交往等心理问题。

2.教育监管缺位。儿童是发展中的人,是处于不断变化学习过程中的人,他们年龄小,尚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需要家长的监管。然而,本来应该承担起教育监管责任的父母却成了农村留守儿童成长与发展的“旁观者”。大多数农村留守儿童处于隔代养护的状态,农村的老人大多数文化水平较低,在辅导孩子功课方面显得无能为力,教育方法更是简单粗暴,他们仅仅限定自己为监护人,对儿童的教育基本停滞。由于缺少教育上的帮助与监管,许多农村留守儿童在学校自由散漫,学习成绩相对较差。同时,由于他们年龄尚小,易受外界不良因素的干扰与影响,在无人监管的状态下,逐渐染上了不良的行为习惯。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农村留守儿童占了很大的比例。

(二)家庭教育时空片段化,难以保证留守儿童教育持续、稳定的发展

相对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而言,家庭教育具有连续性的特点,家庭成员之间不断地相互影响,相互教育,使家庭教育处于一种连续的状态。家庭教育的连续性有利于儿童在成长的过程中形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然而,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却因为父母外出,拆分了家庭教育的空间。父母与子女空间上的分离,使得以父母和家庭为核心和主导的农村家庭教育体系趋于崩溃。儿童发展心理学告诉我们,“父母本身不仅是儿童的社会刺激来源,也是物理环境的中介物,是儿童物理环境的提供者和组织者,父母对儿童的影响有极大部分是通过物理环境作用于儿童的间接影响”。由于子女和父母没有生活在一起,父母难以通过家庭环境来影响教育孩子。同时,监护时间的动荡,拆分了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时间。家庭教育是一个长期的、潜移默化的过程,由于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聚少离多,使得本来就不多的家庭教育时间被拆分得支离破碎而片段化。儿童时期是人身体发育、性格养成、知识积累的关键时期,但是,父母外出打工却使得众多留守儿童错失了父母帮助其成长发展的良好时机。

(三)年轻父母缺乏责任感,导致亲子关系疏离,家庭教育功能退化

进城务工的农民大多是青壮年,他们大部分已经为人父母。由于文化层次不高,许多年轻父母意识不到自己对孩子成长与发展的重要性,对孩子只生不养不教育。甚至有些年轻父母把孩子当作累赘和负担,直接把育儿压力转嫁给老人,自己则采取外出打工的方式逃避为人父母的责任。在父母转嫁育儿压力的同时,也造成了亲子关系的疏离,削弱了父母教育的权威。笔者在调查中还发现,一些年轻父母由于长期在城市打工,已经习惯了城市生活,他们不愿回农村,尤其是女性,更向往城市生活。他们为了追求物质生活,只顾眼前的经济利益,认为教育子女是最大负担,甚至对留守在家的子女表现出不耐心、不关心的态度。但大部分家长还是爱孩子的,他们以“爱”的名义外出打工,的确提高了家庭的经济收入,改善了家庭的物质生活状况,但这却是以牺牲孩子的未来发展为代价的。亲子沟通的缺乏与亲子教育的缺失,导致留守儿童与父母之间产生感情隔阂,在累积效应的作用下,留守儿童对父母的教育产生了逆反心理,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四)农村家长教育观念存在偏差,阻滞留守儿童更好地发展

1.家庭教育意识淡薄。受小农意识的影响,很多农村家长教育意识淡薄,在增加经济收入与教育子女方面他们更倾向于前者。他们认为孩子还小,什么都不懂,也不需要什么教育,只要孩子有吃有喝,不得病,身体健康就行。他们认为出去打工挣些钱,就能为孩子打下好的物质基础,给孩子将来创造更好的发展条件。同时,由于自己在成长过程中获得长辈的指导较少,他们把自己获得的教育经验复制到自己孩子的身上,很少重视家庭教育的作用。美国教育家伯顿•L.怀特在对幼儿早年教育和追踪研究中指出:“家庭给予儿童的非正规教育,比之后正规教育制度对儿童总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还要大。如果一个家庭在孩子生活的早年向他提供基础稳固的启蒙教育,那么他将可能从以后的正规学校教育中得到最大的收益。”家庭教育意识的淡薄,使很多留守儿童失去了发展的最佳时机。

2.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期望存在偏差。由于大部分农村家长受教育的程度相对较低,他们对教育的理解比较狭隘和片面,认为教育就是学校的事情。他们对子女的教育期望一般会出现两种偏差:期望过高或者过低。家长如果是因为自己学历太低而失去了在城市发展的机会,就会对子女的学习期望要求高,希望他们能通过学习改变现状,获得更好的未来。另一种情况则是自己学历虽然很低,但由于自己吃苦耐劳,再加上有好的机遇,经济收入相对较高,这类家长对子女的学习期望不高,甚至会错误地认为读书就是浪费时间和金钱,不如让孩子早一点去打工,认为孩子读到初中或技校毕业就可以了。家长的低期望导致部分孩子表现出一种“反学校文化”的倾向,他们反对学校权威,蔑视班级的规章制度和教师的教育,崇尚享乐主义和体力劳动,自动放弃自我发展的资格与权利。在农村,新的“读书无用论”在悄悄蔓延。

3.物质溺爱,缺乏精神关怀。许多农村留守儿童的家长只关注孩子的物质需求,而忽视其他方面的需求。很多农村留守儿童的家长之所以陷入物质溺爱的怪圈,一方面是因为内心愧疚,希望通过物质补偿来弥补自己对孩子日常教育与关爱的缺失,以求得自己心理上的平衡。另一方面是农村家长的虚荣心,自己外出打工,一定要衣锦还乡,以为给孩子买礼物的多少、昂贵与否体现了自己的能力与价值。其实,物质补偿的形式并不能满足留守儿童的精神需求,对孩子的发展也不能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有时还甚至是有害的。过度的物质满足和经济供给,会让孩子花钱大手大脚,养成铺张浪费的不良习惯。同时,一些留守儿童把握了家长的这种心理,常常以“爱”的名义对父母施以道德绑架,向父母索要金钱。另外,家长的物质补偿,让孩子从小得到的教育就是情感不足可以拿物质来填补,这就让孩子把物质和爱联系在了一起,逐渐滋生物欲化的价值倾向。

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的策略

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已经超出了家庭范畴,这是由社会发展、经济转型等引发的社会公共问题。要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多方面的力量集聚起来,形成合力,共同构建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体系。

(一)以政府为主导,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创造条件和提供保障

“在人类的教育体系中,家庭教育是一个基础性系统,它直接影响到学校教育的起点和水平,也决定着社会教育的整体面貌,家庭教育与国家、民族、社会利益紧密相连。家庭教育已经从私有空间走向公共空间。”因此,我们必须意识到,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已不再单纯是家长的问题、家庭的问题。如果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处理不好,他们对社会的报复将会在未来的10—20年间显现出来。政府要采取措施,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创造良好条件和提供保障。

1.建立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实现家庭教育的法律授权介入。首先,国家要制定政策,保障外出务工的家长有一定的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和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的时间。时间保证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进行家庭教育的基础。国家要制定相应的法规或条例,规定使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单位,必须保证有子女的外来务工人员有一定的时间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并将此作为对用工单位的考核内容。其次,建议出台《家庭教育法》,强制父母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职责。

2.大力发展地方经济,为农民工就近就业创造条件。农民为了改善家庭的经济状况,在没有更多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只好选择外出打工。因此,要变留守儿童为非留守儿童的有效办法就是大力发展农村地方经济,提高农民本地就业率,让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业,让他们白天可以打工挣钱,晚上又能回家照顾孩子,保障儿童家庭教育的完整性。

3.重视家长教育,强化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家庭教育观念。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让家长认识到父母不仅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还是他们成长的终身导师,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家长的教育责任和家庭教育观念。同时,政府可以通过相关组织机构为务工的家长定期举办家庭教育讲座,改善父母的教育行为与教育方式,让他们能更好地承担起对留守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责任。

(二)以学校为基础,搭建家庭教育平台

在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教育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学校要承担起责任,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

1.学校要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家校合作。学校要利用自己的特点与优势,采取系列措施,搭建家庭教育的平台以帮助家长。如可以举办家长学校,有针对性地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时间,以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可以规定家校联系日,要求家长必须给孩子打电话;可以利用家长返乡时间召开家长会,让家长了解子女在学校的情况,并为家长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建议;可以举行亲子互动活动,让孩子说出自己的心声,让家长真心体会孩子的心声,了解孩子的需要;可以要求班主任老师为每一位留守儿童建立成长记录袋,让家长随时了解孩子的发展状况。同时,学校还要对留守儿童进行亲情教育,让他们体会到父母外出打工的艰辛,学会感恩父母,避免孩子把自己所有的问题都归罪于父母,造成亲子关系疏离。

2.学校教师对留守儿童多一些关爱。在以考试成绩为评价标准的压力下,学校教育难以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教师难以有更多的精力给予留守儿童特殊的关爱,甚至有时还会因为他们学习成绩差而放弃了对他们的教育。因此,学校要重视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升教师的整体素养,让教师认识到留守儿童问题是在二元经济体制下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正视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不要对留守儿童存在偏见,更不要对他们贴标签,要意识到他们是处境不利的弱势群体,对他们多一份关心与关爱,以弥补家庭教育的缺位。

3.教师教育中增加家庭教育内容,提升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水平。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总习惯于把教育孩子的希望寄托在学校身上,甚至把更多的家庭教育责任推给了教师。当他们遇到教育孩子的困惑时,他们希望能从教师那儿获得更多帮助。但是,许多年轻的教师还未成家,自己根本就不懂得家庭教育,更难以给家长有效的指导。建议高等师范院校在教师教育课程中增加家庭教育的内容,并把家庭教育课程列为师范生的必修课程,让师范生在职前教育中对家庭教育知识有一定的了解,掌握一定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法,以便在入职时能够很好地应对儿童家庭教育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对教师的职后培训也要增加家庭教育的培训内容,让教师掌握一定的家庭教育知识,不仅可以提升教师自身的家庭教育水平,更重要的是可以促使教师对家长教育孩子进行科学合理的指导。

(三)以家长为主体,切实发挥家庭教育的功能

1.家长要敢于作为,履行教育子女之职责。农村留守儿童家长要树立“子女不教,父母之过”的责任意识。不要以“自己文化程度不高”为借口,推卸对子女教育的义务和责任。因为,家长文化程度的高低并不影响对子女的教育,无论是法律上还是道义上,父母都有教育子女的义务和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对父母对孩子的监护责任和教育义务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既然让孩子来到这个世界,就要负责任地让孩子健康地成长与发展。

2.家长要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整体教育素养。要对孩子实施教育,家长首先要完善自己。因此,外出务工的农村留守儿童家长要有学习意识,主动参加打工地所举办的家庭教育讲座,利用闲暇时间与其他家长多交流,通过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文化素养和教育素养。家长要认识到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与发展的重要性,逐渐改变“重养轻教”的教育观念,学习一定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教育子女的正确方法,对子女进行合理有效的家庭教育。

3.家长尽量改变外出时间与外出方式。农村年轻父母要尽量改变外出的时间,在孩子成长的关键期,父母最好不要外出。因为“孩子在幼年时期如果没有得到父母的教育、抚养和亲情,他的性格、个性会受到影响,除了遗传因素外,情感的缺失可能会使他们的人格发展出现很大的扭曲和变形,对儿童的社会化过程产生不良影响,因为这些影响是潜在的,人们一般不易察觉,从而造成很多无形的损失”。另一方面,在留守儿童社会支持系统研究中发现,“不同的支持源对不同的留守儿童群体的支持方式和支持功能存在差异。有研究表明,青少年主要从母亲那里获得肯定支持,从朋友那里获得陪伴支持与亲密支持。在各主要支持源中,母亲对留守儿童的支持作用更为重要。”

4.加强亲子沟通,全面关心孩子的发展。家庭对儿童的社会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感受亲情是留守儿童社会化的必备条件之一,留守儿童只有感受到父母的关怀,接受父母的爱,才懂得关怀他人和付出爱。因此,家长要全面关心孩子的发展,在给予物质关怀的同时还要关注孩子的心理感受、情感发展。外出务工父母要加强与留守儿童的亲子沟通与交流,要多给孩子打电话,打电话的内容不能只局限于嘘寒问暖和学习,要鼓励孩子坚强面对现实生活。家长最好是多抽空回家或利用寒暑假时间让留守儿童到城市与父母团聚,感受到父母的爱,避免儿童因“亲情饥渴”出现心理危机。

留守儿童论文篇(7)

(一)应用1.亲子沟通的需求与实务调查评估结果发现①,留守儿童亲子沟通频率集中于半月到两月一次,留守儿童与监护人产生矛盾时,选择与父母沟通的人数仅占24.2%,从中说明,留守儿童存在亲子沟通的需求。亲子沟通的需求应该是以各种方式促进亲子之间互动与交流,但留守儿童的现实情况在于亲子在空间上的分离,因此促进其交流的方式可以采用电话或网络的方式。DS小学已有的措施是建立专门的电脑聊天室,为每一位留守儿童申请QQ号,并根据课程安排,使学生能与父母视频聊天。但实际的弊端在于,留守儿童上机时间只能在白天,而其父母往往是很晚才能下班,这也就导致网络视频的方式不能行之有效。基于这种情况,工作者选择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在几乎所有小学生都没有自己独立电话的事实下,就必须通过加强监护人的亲子沟通观念,使监护人可以促进留守儿童与父母的沟通。在本次“陪伴式”实务模式介入项目中,针对留守儿童的现状,工作者主要通过《我想有个家》、绘本感恩教育等,使留守儿童感知自身及父母的生活,促进学生思考自身现状;传授学生沟通技巧,鼓励他们向父母表达自己的想法,并通过家庭作业的方式促进亲子沟通和理解。通过“爱•感恩”心灵成长工作坊,塑造特殊环境,使留守儿童敞开心扉,相互支持,促进其对父母亲人的理解和感恩。2.学习辅导的需求与实务笔者通过与留守儿童和教师的访谈发现,留守儿童监护人往往更关注孩子的身体健康情况,而忽视其教育问题;部分监护人年龄偏大,学历较低,难以照顾到留守儿童的学习;调查留守儿童在“父母不在身边最大的担忧”时,学习辅导居首占32.7%,其次为长辈生病(27.6%),受人欺负(16.6%)等。从中说明,留守儿童存在学习上的问题和学习辅导的需求。针对留守儿童学习辅导的需求,城市社区采用青少年课后学习辅导的社会工作方式,通常是成立课后学习辅导组织,如“四点半课堂”。DS小学的特殊情况在于,其学生分为走读生和住读生,对于住读的学生,学校在放学后会安排专门的教师供学生完成课后作业,并有值班老师为学生辅导作业;但对于走读的留守儿童,学校并没有较好的方式去服务。鉴于这种情况,工作者主要通过小组工作和组建学习辅导志愿者服务队的方式展开服务。小组工作方式促进组员相互学习、相互支持,形成互助关系,在此基础上,开展志愿服务,构建学习帮办团体,满足学习辅导的需求。3.心理支持的需求与实务通过访谈笔者发现,监护人往往只关心留守儿童生理上的需求;父母长期在外也会导致亲子关系疏离,使学生缺乏归属与爱;部分留守儿童表现出怯弱、自卑等不良的心理倾向,以下与教师的访谈印证了笔者的观点。工作者:您觉得学校的留守儿童或者说全校的学生最需要的是什么?老师:我觉得他们最需要的还是心理上的辅导,不光是留守儿童,初中的孩子都这样,老师照顾的学生太多,对儿童的心理照顾得不会那么细致细微,有时候容易出问题,所以关心留守儿童也好,关心非留守儿童也好,在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方面应该多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理需求通常是由外因导致的,当其在亲子关系、同辈群体人际交往、学习等方面出现问题时往往会形成程度不一的心理困惑。社会工作相信个人的行为和心理受社会环境的影响,因此解决留守儿童的心理困惑在于帮助留守儿童适应环境,而造成留守儿童心理困惑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其与父母、监护人或者同辈群体之间的沟通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工作者开设了心理成长工作坊,释放学生的心理压力,对心理困惑较深的学生实施个案服务。“爱•感恩”心灵成长工作坊不仅是对留守儿童关于朋友、老师以及家庭的爱与感恩的体验,也是他们释放心理压力并获得支持的过程。个案服务是对小组、工作坊等服务更深入的跟进,在本项目开展中,共服务过两个典型个案和12个咨询性个案。从个案的评估结果来看,基于时间和现实情况,工作者在案主的环境资源利用方面并没有取得很大的进展,但从陪伴的角度来看,案主的心理困境得到一定程度的释放。4.素质型活动的需求与实务在关于“你希望得到社会、学校及家庭为你提供怎样的帮助”的调查中,选择“社会关爱•手拉手”“兴趣小组”“电脑培训”“亲子活动”等素质型活动的占73.5%,其次为学习辅导(10.0%)、经济支持(5.5%)等。可见,留守儿童存在素质型活动的需求。项目中关于留守儿童素质型活动多样化的内容,除了上述的亲子沟通、知识教育、绘本感恩教育、“爱•感恩”心灵成长工作坊、“彩虹桥”人际交往小组、志愿者服务队等以外,还开展了其他各种活动,如“手拉手•改变”成长小组、健康知识讲座、体育竞技活动、兴趣小组等其他团建活动。

(二)反思从服务反馈的情况来看,“陪伴式”实务模式在服务留守儿童的过程中具有很强的实践作用,在实践过程中,社会工作者陪伴留守儿童,做他们的老师、朋友、手足、伙伴等,伴随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但也暴露出以下几点局限。1.需求的局限性“陪伴式”实务模式在需求预估方面过于狭窄,不适合群体。“人在情境中”理论认为,人的行为,既受外界环境压力的影响,也受内在心理冲突的影响,这两种影响以复杂的方式交互作用,而外界环境又包括家庭、学校、社区、大众传媒等。因此,针对案主问题的评估,不能仅仅评估其一个方面的问题,而应在评估案主内外环境的基础上,分析环境之间相互影响的逻辑关系,从而评估案主的需求。“陪伴式”实务模式是基于风险视角,针对青少年在家庭环境方面亲子陪伴需求不足,以社工教育或替代性的方式弥补青少年的陪伴性需求。它只是分析了青少年家庭环境和心理状态之间的相互关系,却忽略了社区、学校等其它可能与其心理变化产生作用的环境。事实上,在本次项目中发现,尽管留守儿童的现状比较符合“陪伴式”实务模式的需求假设,但使用这种单一模式,很难解决留守儿童的实际问题,以下面个案为例:个案1:M,男,在DS小学五(1)班就读。案主是家中独子,父亲干建筑,母亲做厨师,父母文化程度不高,平时对案主管教较严格,一旦案主做错事情,父亲经常打骂案主,母亲也不阻拦,家庭教育方式为典型的棍棒教育。据老师介绍,案主平时在学校爱打架,经常与同学发生冲突,老师对此也没有办法。案主自认为自己打架行为没有错,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动手打人,案主并为自己这种行为洋洋得意,认为是“很厉害”的表现。根据以上信息内容,对案主的进行评估可知案主显性的问题有三:一是父母在家庭教育方式上的问题;二是案主在认知上存在明显的偏差;三是案主在人际交往方面存在一定的障碍。该个案中,案主关于家庭教育的问题,可以运用“陪伴式”实务模式方法,通过与案主父母进行沟通,实现其正确的教育方式来解决;但案主人际交往的认知和障碍可能与学校风气、社区环境等案主所生活的各领域的背景有关,这就不是简单的家庭陪伴可以解决的。2.资源的局限性“陪伴式”实务模式服务场域相对单一,不利于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陪伴式”实务模式最初的研究源于对家庭社会工作的研究,是社会工作者通过家庭工作手法介入家庭教育问题的一种工作模式。本次项目由于是学校留守儿童服务站项目,因此实行的是学校社会工作的陪伴方式。但不管是学校社会工作还是家庭社会工作,只要实践“陪伴”形式,就必然会在案主可能面临的所有社会环境系统中展开行动,而这种行动在实践中却很有局限性,比如以下案例:个案2:P,女,12岁,DS小学六(二)班。服务对象为留守儿童,父亲经商常不在家,与服务对象情感交流较少;母亲无业在家,经常打麻将,有时不为孩子准备早餐,一天两顿,和服务对象也缺乏情感交流。服务对象有一个哥哥,在镇中学读初一,服务对象和哥哥关系不好,经常吵架,现在处于僵持阶段。服务对象平时在校性格活泼,但是敏感易冲动,情绪不稳定,与同学人际关系不良,但仍有少数好友。另外外界传言服务对象不是现在父母亲生的,而是舅妈亲生但寄养于此,服务对象对此很痛心。案主呈现的显性问题包括亲子问题、与兄长的沟通问题、与同辈交往的问题以及情绪管理的问题,可能也包括“传言”的问题。从案主“性格活泼”、“仍有少数好友”可知,案主没有严重的交往障碍,与同学人际关系不良可能与“传言”有关,同理与兄长的关系处理可能与家庭教育、家庭氛围或者也和“传言”有关。因此,案主所面临的问题根本上是家庭问题,这就很符合青少年“陪伴式”实务模式在家庭领域的应用,但案主的环境表明,介入案主的家庭领域,就必须介入案主家庭的环境领域,可能包括案主兄长的学校、案主的学校及社区、案主母亲的生活领域,也可能会包括“舅妈”的生活环境。这样庞大复杂的目标系统及其环境,通过“陪伴式”是无法解决案主问题的。3.伦理的局限性“陪伴式”实务模式的陪伴行为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占用过多的服务资源,不符合社会工作者平等服务的伦理守则。每个人都有从社会获益的平等权利,也有背负社会负担的平等义务。这一原则是基于占第一位的社会价值观平等。依据这一价值观,社会工作者引申出专业上的信条,约束他们在平等的基础上向所有的当事人分配可以得到的资源,即平等服务的价值伦理。社会工作服务是群体性的福利服务,相对于社会工作者的服务对象,其服务资源总是有限的。尽管目前没有统一要求每名社工服务的群体数量,但根据《北京晚报》中《关于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的内容,要求每500户居民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北京家庭平均人口为2.45人即每名社工服务人数约为1200人。另外,从学校社会工作发展的趋势来看,上海、深圳等地区已经采取“一校一社工”的服务模式。这就表明,社会工作服务不仅仅是“一对一”的服务,也是群体。但是,“陪伴式”实务模式要求社会工作者“做青少年的老师、朋友、手足、伙伴等,伴随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这种“陪伴”理念是对社会工作者助人价值理念很好的一种诠释,在服务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其“陪伴”并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在个案2中,社会工作者既要践行案主在家庭、学校以及社区等各领域的“陪伴”,又要介入到与案主相关人物的环境系统,这就势必造成社会工作者对该案主投入过多的服务资源,而减少了其他服务对象的资源。因此,尽管“陪伴式”实务模式对缺乏家庭陪伴的留守儿童甚至其他青少年有一定的针对性,但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其“陪伴”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其他服务群体享受社会工作者服务的福利,与此同时,社会工作者也违反了对服务对象公平服务的伦理守则。

二、“网格化陪伴”实务模式

项目实践与反思表明,“陪伴式”实务模式在实务开展及项目推广中有很大的局限性。但不可否定的是,其“陪伴”行为是践行社会工作助人理念的高度体现。在这种理念下,笔者认为,是否有其他方法可以将“陪伴”的单一性需求扩大至案主的整个系统性需求?是否可以将案主生活场域分化处理?是否可以以服务对象的需求为准则,将社会工作的服务资源重新分配?基于以上思考,笔者提出“网格化陪伴”实务模式。

(一)理论基础——生态系统理论生态系统理论源于生物学概念,后结合“人在情境中”视角成为社会工作的生态系统理论。该理论将个体生活的场域视为“栖息地”,“栖息地”有无数的资源,包括物理环境资源和社会资源,当个人与资源之间的互动出现困难时,个体将面临困境。因此,社会工作主张既考察服务对象的内部因素,也考察其“栖息地”的环境资源,理解个人在家庭、社区、团体组织等生态系统中功能的发挥,由此切入案主的服务。生态系统理论将案主的社会资源分为微观系统、中观系统和宏观系统,三个系统之间相互影响和作用,其关系如图1。

(二)概念与应用框架根据以上“陪伴式”实务模式三个方面的局限性,笔者对应提出“网格化陪伴”实务模式的三个核心概念,即三个基本问题、网格系统与陪伴转移。1.能力、心理和社会支持——三个基本问题与服务策略案主面临的基本问题与其抗逆力的三个因素息息相关,即效能因素不足时,案主表现出的主要是能力缺乏的问题;内在优势因素不足时,案主表现的主要是心理问题;外在支持因素不足时,案主表现的是社会支持问题。因此,解决这三个基本问题就要从能力建设、心理调适和社会支持这三个维度出发(童敏,2008)。(1)能力建设——服务的宽度作为社会工作服务的宽度,能力建设涉及到如何评估案主的需求及能力,决定着社会工作者服务的主要内容,如图2所示。在“问题”评估方面,社会工作者要评估有“问题”的部分和没有“问题”的部分;在“能力”评估方面,工作者要评估案主拥有哪些能力,没有哪些能力,哪些能力是个体适应环境必需的,哪些不是必需的;在综合评估方面,社会工作者要评估“问题”与“能力”的相关性,不仅要重视导致案主问题的“没有的能力”,更应重视可以解决问题的“已有的能力”,同时,对于其它不确定是否与问题有关的能力,也应该从优势视角出发,积极带动案主问题的改变。所以,案主的能力建设实际上就是规定了工作者专业服务的范围,应该对案主的哪些方面进行服务,即为服务的宽度。(2)心理调适——服务的深度作为服务的深度,心理调适涉及的是怎样介入案主心理层面的问题,决定的是社会工作者在心理层面介入的焦点,如图3所示。根据案主所呈现的问题,社会工作者可以直接介入处于意识表层的其它行为层面,或深入介入案主的意识层面乃至更深入的无意识层面。这样的介入会使服务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是比较常见的介入方式,但这样介入的缺点在于介入心理层面单一,会忽略案主心理层面相互之间的影响关系。因此,社会工作者应该在分层介入的基础之上,评估案主行为、意识与无意识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从整体上介入案主的心理层面。所以,案主的心理调适实质上就是选择案主心理的介入层面,调适各心理层面的关系,即确定服务的深度。(3)社会支持——服务的广度作为服务的广度,社会支持涉及的是除案主本身之外与其相关联的因素,这些因素是帮助与维持案主改变的主要因素,决定的是工作者可以整合的资源范围。根据生态系统理论,工作者可以如图1整合资源。根据评估案主的能力问题和心理调适的程度,可以判断工作者需要整合哪种程度的系统资源:当案主问题较轻时,工作者可以整合其个体的微观系统的资源;当案主问题较重时可以整合案主的中观系统资源;当案主面临很严重的问题时,就需要整合包括社会文化、组织以及制度等宏观性的资源。通过整合各系统资源,建立案主与系统资源之间的联系和支持,从而满足案主的需求。但要注意的是,整合各系统资源并不是直接将各系统的资源应用于案主本身,社会工作伦理要求资源必须公平的、合理的为服务对象服务,因此资源的运用或者通过公平的分配,或者通过相互的资源交换来实现。所以,仅仅运用中观系统、宏观系统的资源满足案主的需求一定程度上侵犯了这些系统的利益,就应该建立案主与各系统之间相互交换、相互支持的关系,实现资源的合理整合。任何服务对象的需求和问题都可以归类为其能力问题、心理调适问题和社会支持问题,而这三类问题并不是孤立存在,而是相互影响,伴随而生:案主部分能力缺乏可能造成案主的心理问题,从而影响其行为,进而影响其人际关系和社会支持系统;案主产生心理困惑时,可能造成学习障碍,影响能力的提升;案主的社会支持不够时,容易产生心理孤僻,或者能力的丧失。因此,在服务案主时,要从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通过分析案主的能力问题,评估案主的需求;通过分析案主的心理调适问题,判断如何影响服务对象;通过分析案主的社会支持问题,判断怎样去推动案主的改变。2.网格系统——个案管理与服务信息化(1)个案管理个案管理是社会工作的专业人员为某一群体或某一案主整合、协调所有助人活动的一个过程(林胜义,2001),它强调的是两个及以上的专业工作者在给案主服务的过程中相互沟通与协调,强化案主的资源网络,增进案主使用资源的知识、技巧和态度,并重视案主个人获得及运用资源的能力(JuliusR.Ballew&GeorgeMink,1998)。由以上个案管理的概念可知,个案管理强调两个方面,一是强调多个社会工作者之间的团队合作,二是强调案主资源的整合。个案管理的工作方式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方面,多个社会工作者合作的方式可以将同一个案主的生活场域划分为各个不同的生活网络,每个社会工作者只负责该案主在自身服务范围内的生活网络,极大弥补了“陪伴式”实务模式中场域的局限性;另一方面,各社会工作者只负责案主在各领域的生活网络,可以使一名社会工作者对多名案主集中实施陪伴行为,节省了社会工作者自身的人力资源,也可以更好地整合该生活网络中的社会资源。从个案管理的概念可以看出,个案管理需要将案主的生活场域或生态系统划分为各个领域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这就需要将案主的环境系统在网格化的基础上实施个案的信息化共享管理。(2)网格化管理与网格系统网格化管理是公共管理学的概念,原指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应用、整合多项数字城市技术,研发“城管通”,创新信息实时采集传输的手段,创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两个轴心的管理体制,再造城市管理流程,从而实现精确、敏捷、高效、全时段、全方位覆盖的城市管理模式(陈平,2005)。其核心概念包括: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在城市管理中运用网格地图思想将所辖区域划分成以万米为单位的网格区域,在每个区域实行明确的责任分工形式实现分层管理;信息采集器——以手机等无线网络方式对网格区域内的信息进行采集和传输;两个轴心管理——整合政府职能,成立网格管理中心和监督中心,二者相互分工、相互制约。社会工作服务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资源管理的服务,它帮助案主整合自身资源。但随着资源形式的复杂,工作者必须依赖一定的方式使资源层次化以便于整合,而网格化管理的方式正是在日益复杂的城市管理中出现的创新型城市资源管理的方法。借鉴于该方法,能一定程度上减小“陪伴式”实务模式中的局限性。因此,笔者依据网格化管理的内涵及其核心概念,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的网格化系统:第一,网格系统,以社区为单位,将案主面临的困境根据工作者的工作领域划分为各个网格区,每一个网格区有一名专业社会工作者负责相关问题,该社工服务点称为网格点。第二,网格点的个案管理,根据接案的网格点,由该网格点社工负责协调其它网格区社会工作者,根据案主的困境共同制定服务计划;第三,服务信息化,个案管理涉及到多个社工为案主服务,建立个案的信息化,共享各社工之间对案主的服务进程,能促进服务过程的良性运行,也能避免社会工作者服务资源的浪费。以上内容形成社会工作服务的网格系统概念,通过网格系统的建立,工作者通过专业领域的不同将案主所面临的困难网格化,由各网格点社会工作者通过相互沟通和协调,有序地解决自身领域内案主的困境,其具体结构如图4所示。3.陪伴转移“:单一性”陪伴理念——“网格化陪伴”实践(1)“陪伴式”实务模式的陪伴实践“陪伴式”实务模式的陪伴实践源于青少年积极发展理论,其关注的重点在于青少年的优势和才能,而不是他们的问题,它相信青少年无限的发展潜能,认为每一个青少年都能顺利度过青春期进入成年期,并能贡献社会。因此,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陪伴在青少年身边的方式,承担青少年的教育和指导责任,做青少年的老师、朋友、手足、伙伴等,通过各种青少年的陪伴性实践,伴随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2)“单一性”陪伴理念“单一性”陪伴理念是指仅由社会工作者陪伴案主面临困境的陪伴理念。“陪伴式”实务模式的陪伴行为从理论上极大体现了社会工作的服务价值,但项目经验表明,这种“单一性”陪伴行为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并不符合社会工作实务的伦理,即这种陪伴实践不具备操作价值。因此,笔者认为可以通过提取“陪伴式”实务的陪伴理念,在该理念的基础上,通过另一种方式,将“单一性”陪伴转化为“多样性”陪伴以践行陪伴行为。(3)陪伴转移:系统视角下的“网格化”陪伴实践“陪伴式”实务模式的陪伴行为过多利用的资源不是社会工作者所整合的环境资源,而是社会工作者自身的人力资源。这种陪伴行为需要工作者减少甚至放弃其他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而将自身时间和精力集中于该案主的陪伴,而实践证明,这种陪伴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无法操作。因此,在生态系统视角下,社会工作者在服务于案主能力提高、心理调适的基础上,通过将社会工作者陪伴转化为案主所处各层级系统的陪伴,这样就将社会工作者本身投入的人力资源分散至案主及其周边的系统,建立起案主与其环境之间相互的陪伴关系,这种陪伴关系在案主获得社会支持的同时,也能使案主成为其环境系统的支持者和陪伴者。

(三)实务过程与原则1.实务过程“网格化陪伴”实务模式工作流程遵循社会工作实务的一般性通用过程,只是在通用过程的基础上增加了“网格化陪伴”的过程,其流程如图5。从图5中可知,“网格化”陪伴实务模式的过程有三条主线。(1)通用过程社会工作的通用实务过程,即预估,评估能否接案;接案,建立专业关系;需求评估,对案主现状与需求进行评估,将需求按照重要程度排序;与案主一起制定服务计划;计划执行,社会工作者帮助案主整合资源,使案主改变;评估,反复对案主的不同阶段进行评估,更新服务计划;结案,处理离情关系,巩固案主资源系统,维持案主的改变。(2)策略过程在通用过程的主线下,策略过程是从案主的三个基本问题出发,以需求为导向的服务过程。社会工作者在对案主需求进行评估后,不断提高引发案主问题的能力,引导案主调适心理状态,促进行为的改变,并使案主获得社会支持,巩固案主与环境系统的相互作用,这个过程既是社工服务案主的策略过程,也是案主网格化的系统资源陪伴案主改变的过程。(3)网格化与个案管理过程在通用过程主线下,接案社会工作者组织案主相关问题领域的社会工作者,协调各网格点,制定相应的服务计划,共享服务内容,促进各网格区服务与资源的有效利用。各网格社会工作者共同实行个案管理,陪伴案主在各网格的改变。策略过程和网格化个案管理过程,是对社会工作通用实务过程的补充和进一步明细。在这个过程中,不仅社会工作者个人陪伴案主一起面对问题,制定服务计划,帮助案主改变行为,实施社会工作者的陪伴实践。同时,工作者不断整合案主的系统资源,帮助案主获得社会支持,将社会工作者的陪伴转化为案主系统资源的陪伴,如亲子陪伴、同辈群体的陪伴,社区志愿者陪伴等,从而实现“网格化陪伴”实务模式的陪伴理念。2.实务原则“网格化陪伴”实务模式的实务原则必需遵循社会工作的通用原则,此外还需遵循以下原则:(1)资源优势原则案主的所有环境都是资源并能成为优势。人是社会人,任何人所处的社会环境中都包含知识、勇气、才能或物资(何雪松,2007)。“网格化陪伴”实务模式中重要的一点是整合案主的环境资源,使案主获得社会支持,促进案主与环境的相互陪伴关系。社会工作者只有认识到案主的所有环境都是资源,才能合理地整合这些资源,将这些资源转化为优势资源并加以利用。(2)陪伴原则案主都需要陪伴。陪伴是“网格化陪伴”实务模式的重要理念,案主面临困境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在于无法获得社会支持,社会工作作为案主个人之外资源的一部分,率先陪伴案主,给予案主支持,是案主获得社会支持的开始。在实务开展阶段,社会工作者陪伴案主制定服务计划,面临困境,一起获得资源,成为案主实施改变的重要动力。因此,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陪伴能更好地帮助服务对象走出困境。(3)合作原则各网格点的社会工作者相互合作能更好处理案主困境。个体面临的困境是其能力、心理和社会支持共同作用的结果,涉及到案主各个系统的环境,也涉及到不同的社会工作专业领域。各网格点的社会工作者在服务于自身领域内案主困境的同时,与其他社会工作者合作,能更全面地挖掘案主环境系统的资源,获得环境的支持,建立环境之间的陪伴关系,从而走出困境。

留守儿童论文篇(8)

1研究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留守儿童刑事法律援助的意义

中国新闻网2018年10月30日的数据显示:截至到2018年8月底,全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97万人。在留守儿童群体中,54.5%为男孩,45.5%为女孩,留守男童多于留守女童。99.4%的农村留守儿童身体健康,但也有0.5%的儿童残疾、0.1%的儿童患病。与2016年数据相比,0至5岁入学前留守儿童占比从33.1%下降至25.5%,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比例从65.3%上升至71.4%[1]。从这一数据可以看出农村留守儿童中义务教育阶段儿童比例高、数量庞大。而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年纪小、分辩是非的能力弱,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这一阶段的儿童在成长中如果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就很容易出现世界观偏差、被犯罪分子教唆、受到侵害,甚至是成为刑事犯罪的实施者。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不能给予其良好的教育和保护,造成儿童心理上的自卑和不健康。缺乏情感关怀的儿童在成长中心理脆弱、偏激、敏感。学校作为留守儿童生活的重要环境,本应当承担起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家庭调查、成长档案管理等责任。但是,由于我国农村留守儿童聚集的主要地区都处于经济条件较落后的地区。作为农村边远地区的学校大多没有能力为留守望儿童提供心理建设、法律援助的能力。全社会虽然对农村留守儿童给予关注,但毕竟鞭长莫及。城市里的爱心志愿者距离他们太遥远,不能给予及时的帮助。而边远地区的志愿者队伍发展缓慢,也不能够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帮助。因此,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着刑事诉讼问题时,就需要刑事法律援助。研究如何针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刑事法律援助就有着重要意义。

2当前农村留守儿童刑事法律援助中的主要问题

2.1缺乏专业机构与人员

农村留守儿童作为社会的特殊弱势群体,应该有法律援助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对他们进行刑事法律援助。然而现实情况是农村留守儿童大多聚集在偏远地区为主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在这些地区我国的法律援助体系不够完善,缺乏专业法律援助机构,以及专门农村留守儿童刑事案件经历和经验的法律援助律师。而产生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缺乏专项资金的支持[2]。

2.2刑事法律援助大多不能覆盖诉讼全过程

农村留守儿童无论作为刑事犯罪的实施者还是被害者因其年纪小等因素在诉讼的全过程当中都应该给予法律援助,以保护其正当合法权益,以及身心免受二次伤害。但是,当前由于农村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不了解申请法律授助的流程,甚至不知道,因此在案件的侦查与起诉阶段通常没有申请刑事法律援助,援助律师通常是在审判阶段由法院指定律师进行辩护[2]。而在调查取证等环节,涉事儿童没有受到应有的心理保护。

2.3缺乏法律援助的评价机制

当前,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刑事法律援助没有质量评价体制。律师工作繁忙,在面对法院指定的辩护工作时,有时精力投入有限,只做表面工夫,不能够实现高水平的法律援助。

3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刑事法律援助的策略

3.1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刑事法律援助的专业机构、组建专业援助团队

当前我国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刑事法律援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和一部分社会援助。解决资金问题是构建团队的前提问题。司法部门应该关注到问题的重要性,申请更多的财政拨款,同时向全社会发起号召成立地区或全国范围内的专项资金,吸纳更多社会捐助。基于此,在农村留守儿童集中的地区进立专业的农村留守儿童刑事法律援助机构并组建专业援助团队,针对涉及留守儿童刑事犯罪的主要问题、儿童身心特点,研究法律援助的具体方案[3]。

3.2简化法律援助手续,建立保护机制

留守儿童论文篇(9)

二、留守儿童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因素

(一)人口统计学变量1.性别。张丽芳研究发现留守男生的主观幸福感要高于留守女生,且存在显著性差异。喻永婷进一步发现留守女童消极情感上显著高于留守男童,学业满意和自由满意显著低于留守男童。〔19〕但是张琴发现,留守儿童主观幸福感总分在性别上并没有显著性差异,但男生的正向情感和家庭满意感显著高于女生。〔20〕张莉等也发现留守儿童生活满意度和积极情感在性别上没有显著性差异,但是在在消极情感上女生得分显著高于男生。可见,关于留守儿童性别和主观幸福感关系的很多研究结论不一致。2.年级。苗瑞菁对喀什地区维吾尔族留守儿童主观幸福感的调查研究发现,维吾尔族留守儿童主观幸福感在年级(小学五年级、六年级、初一)上具有显著性的差异,随着年级的增长,主观幸福感得分呈下降的趋势。张琴等研究发现留守儿童主观幸福感及其各维度在年级上具有显著性差异,其中初三年级留守儿童主观幸福感分数显著低于其他四个年级的留守儿童(小学五年级、六年级、初一和初二)。张莉等研究发现留守儿童生活满意度、积极情感和消极情感在年级上具有显著性差异,其中初一年级留守儿童的生活满意度显著高于小学五年级、六年级和初二年级;初二年级留守儿童的积极情感显著高于小学五年级和六年级;小学五年级和初二年级的留守儿童在消极情感上显著高过六年级。喻永婷发现初中的留守儿童,友谊满意和自由满意随着年级的升高而提高,差异显著。可以发现,年级变量对留守儿童主观幸福感是具有显著性的影响,但是主观幸福感及其各个维度在具体年级上差异目前还没有得出统一的定论。3.留守时间。苗瑞菁对喀什地区维吾尔族留守儿童主观幸福感的调查研究发现,维吾尔族留守儿童主观幸福感在留守时间上具有显著性差异,留守时间的增长,留守儿童的主观幸福感得分逐渐升高。陆建兰研究发现留守时间对留守儿童生活满意度和消极情绪具有显著性影响,留守时间越长生活满意度越低。但是,胡心怡等研究发现,留守儿童主观幸福感在留守时间上差异不显著。后来张莉等的研究进一步发现留守时间对留守儿童生活满意度、积极情绪和消极情绪均无显著性影响。可见,关于留守时间和留守儿童的主观幸福感的关系目前尚无定论。综上,留守儿童人口统计学变量和主观幸福感的关系尚无统一的定论,这与其他群体主观幸福感的研究是相一致,总体来说人口变量对于留守儿童主观幸福感的解释普遍较弱,因此我们还应进一步关注影响留守儿童主观幸福感的家庭因素和个体内在因素。

(二)家庭因素1.亲子关系。陈亮的调查研究发现,父母与留守儿童沟通的主动性、沟通频次、留守儿童对亲子关系亲密程度的认知、对亲子分离状况的感受这四个因素对留守儿童当前主观幸福感具有显著性的正向预测作用。〔30〕陆建兰的研究也进一步验证了与外出父母交流频次对留守儿童的主观幸福观有显著性的影响,与外出父母交流频次越高,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满意度越高,越能够体验积极情感。喻永婷的研究也发现与母亲的关系对留守儿童的主观幸福感具有显著性影响。李晓巍的调查研究发现,留守儿童的亲子依恋和其主观幸福观呈显著性正相关。2.父母关系。刘宾对河南省留守儿童的调查研究发现,父母感情对留守儿童的主观幸福感具有显著性地影响,如果儿童认为父母关系融洽,则他们的主观幸福感较高。后来,喻永婷通过调查研究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并进一步发现父母关系对留守儿童的生活满意度和消极情感都具有显著性地影响。3.与看护人的关系。喻永婷的调查研究发现,看护人的家庭气氛、与看护人的沟通对留守儿童的主观幸福管具有较好地预测作用,其中,看护人的家庭气氛对留守儿童的生活满意度具有显著性影响;看护人的家庭气氛、看护人的沟通对留守儿童的积极情感具有显著性影响。张丽芳的研究也得出了相似结论,女看护人教养方式中温暖理解与留守儿童主观幸福感呈显著性正相关,拒绝否认、惩罚严厉与留守儿童总体幸福感呈显著性负相关。陈亮的调查研究也发现,抚养人的聊天频次和亲密程度与留守儿童的主观幸福感具有显著性正相关。4.兄弟姐妹。陆建兰的研究发现,兄弟姐妹的个数对留守儿童的主观幸福观有显著性的影响,其中兄弟姐妹多的留守儿童生活满意度高,体验更少的消极情感。刘宾的研究则得出了相反的结论,研究发现独生子女的主观幸福感远显著高于非独生子女。或许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兄弟姐妹多少作为影响留守儿童主观幸福感的变量,而应该进一步将留守儿童与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作为其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因素加以研究,喻永婷曾经做过类似的研究,发现同伴关系对留守儿童的生活满意度和消极情感具有显著性地影响。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是否会对留守儿童主观幸福感产生显著性影响可作为今后的研究方向。综上所述,在众多家庭因素中,不仅留守儿童的亲子关系、父母关系会影响到其主观幸福感,与看护人关系、同伴关系都会影响到其主观幸福感的体验。由于留守儿童父母亲不在身边获得的客观支持较少,这就需要周围其他群体包括看护人、兄弟姐妹、同伴和教师的陪伴支持加以弥补,以提高留守儿童的主观幸福感。李晓巍等人的研究发现留守儿童的师生关系对其主观幸福感具有显著性地影响,并且在亲子依恋和主观幸福感中起到部分的中介作用,这个结论也验证了以上的推论。

(三)个体心理因素1.歧视知觉。申继亮等人研究发现,留守儿童的歧视知觉与主观幸福感各变量之间存在着显著负相关,留守儿童歧视知觉越强,他们的幸福感就越差。其中,单亲在外的留守儿童的个体歧视知觉和群体歧视知觉对于消极情感均有显著的预测作用,群体歧视知觉对于其生活满意度具有显著的影响;双亲在外的留守儿童的个体歧视知觉对生活满意度、积极情感和消极情感均有显著的影响,群体歧视知觉对生活满意度具有显著的影响。单亲在外的留守儿童的群体歧视知觉对幸福感的影响较大,而双亲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个体歧视知觉对他们的幸福感的影响更加明显。范李娇等发现家庭经济状况对留守儿童的主观幸福感存在着显著的预测作用,其中歧视知觉在家庭经济状况与生活满意度和积极情感之间起着部分中介作用,在消极情感之间起着完全中介作用。2.公正世界信念。张莉调查研究发现留守儿童的公正世界信念得分对其生活满意度和积极情感具有显著的正向预测作用,对消极情感具有显著的负向预测作用,公正世界信念是影响主观幸福感的重要内部因素之一。其后续研究进一步发现在不同的留守时间下,公正感对于生活满意度和积极情感均具有显著的正向预测作用;但对于消极情感,公正感只对中期和长期留守儿童具有显著的负向预测作用。3.其他个体心理因素。胡心怡等人的研究发现留守儿童的积极应对方式和主观幸福感之间存在着显著性相关,积极的应对方式对留守儿童的幸福感具有一定的保护作用。胡馨月研究发现留守儿童社会创造性和主观幸福感显著相关;同伴影响力对其整体满意度、积极情绪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交往能力对积极情绪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对消极情绪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苗瑞菁的研究发现一般自我效能感高的维吾尔族留守儿童体验到更多的幸福感,生活满意度较高。

三、不足与展望

(一)留守儿童主观幸福感测量工具自身的局限性虽然目前关于主观幸福感的测量工具不断完善和发展,但使用不同的量表使很多研究无法进行有效的比较,导致研究缺乏系统性,因此留守儿童主观幸福感测量工具的统一是目前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同时关于留守儿童主观幸福感的研究基本都是采用自陈报告的测量方法,但是这种研究的效度受到很多学者的质疑,他们认为一些相对微小的事件都会影响受访者对主观幸福感测量的回答。因此在今后的研究中,采用纵向设计或多重方法设计应答作为留守儿童主观幸福感测量探索的新方向。

(二)关于影响留守儿童主观幸福感自身内在因素的研究不足很多留守儿童主观幸福感的研究把重点放在研究家环境因素和人口统计变量对留守儿童主观幸福感的影响上,只有很少部分研究关注留守儿童自身心理变量对其主观幸福感的影响,而积极人格特质对留守儿童主观幸福感的影响的研究几乎没有。关于留守儿童的认知、情感和积极人格特质等内在因素对其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应当作为今后的研究重点。

留守儿童论文篇(10)

(二)留守儿童的生活际遇未能得到全面关爱无论什么样的教育,最终都是为了教育对象的当下和未来美好的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正是为了促进其生活幸福。对于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来说,他们的生活际遇是很难得到全面关爱的。一则因为父母外出使其家庭结构在形式上被分离,其主要生活场所局限于学校,课余生活中的亲情关爱是十分有限的;二则在当前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的现状下,囿于人力与物力所限,学校不易为寄宿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校外生活。进而言之,学校和其他团体或个人无论怎样关爱他们的日常生活,也很难给予他们原本发生于家庭之中的生活体验,只能从某些方面起到一定的补偿作用。

二、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功能补偿实践

针对上述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存在的缺失问题,课题组以江西A县B小学作为实践学校推进学校家庭教育功能补偿活动。B小学有两个特点。一是所在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比较突出。据统计,A县所属市有近200万人外出打工,农村留守儿童近33.32万人,占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总人数(131.87万人)的25%,占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总人数(57.82万人)的57.6%[8],A县是其中较典型的一个县。二是B小学符合农村寄宿制学校的特点,是当地政府为了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按照统筹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标准新建的一所省级示范性寄宿制公办学校。全校有93个教学班,242名教师,5313名学生,共有2726名留守儿童,其中在校寄宿留守儿童1245人。

(一)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功能补偿理念我们提出的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功能补偿理念的理论依据是:儿童成长的全面关怀环境不可缺失,不同教育主体要共同努力创设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该理念的核心主张是:以农村寄宿制学校为主体,依托政府部门、社会力量支持,共同补偿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部分功能。它的价值追求是: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学习支持、社会认知、生活际遇等四个方面进行全面关护,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全面发展。其实践逻辑是:农村寄宿制学校通过拓展学校职能,转变管理和服务方式,延展育人时空,发挥整体育人优势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全面教育关怀,以补偿其家庭教育功能。同时,我们认为这种补偿理念实施的关键在于农村寄宿制学校要在各方力量支持下创造条件模仿家庭教育环境,对留守儿童成长进行精心呵护,体验温馨的家庭关爱。

(二)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功能补偿制度为了有效推进补偿实践,B小学改革和完善了相关制度。首先,在学校内成立“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副校长、各处室主任和年级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落实。其次,建立留守儿童日常管理制度。学校相继建立了《留守儿童关爱工程活动方案》《留守儿童生活老师管理制度》《留守儿童双休日文体娱乐活动管理制度》等10余项具体规章制度,使得留守儿童的管理有章可循。再次,建立留守儿童档案。留守儿童档案包括留守儿童的学习表现、性格特点、身体状况、外出父母或临时监护人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最后,建立留守儿童研讨交流制度。学校每学期举行一次“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功能补偿实践”总结大会,每月开展一次关爱留守儿童经验交流会,各班主任相互交流教育留守儿童的经验,并定期召开帮扶老师、生活老师、留守儿童与监护人的座谈会。

(三)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功能补偿课程要充分发挥学校整体育人优势,就不能仅仅把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在寄宿制学校,简单地为其提供生活保障。为此,B小学首先将补偿理念操作化,将其落实为四个主题鲜明、目标明确、内涵丰富、方案可行的活动课程,即健康、品德、学习和生活(表1)。与此同时,B校管理者还探讨了具体做法,使得这种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具有针对性、系统性。例如,为了营造寄宿留守儿童的快乐生活氛围,学校组织他们开展丰富多彩的书法绘画、体育活动、校外参观等实践活动;用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丰富留守儿童的精神生活;在中秋、端午、“六一”等节日来临时,全体师生一起举行热闹的欢庆活动,让留守儿童感受到“家”的温馨,体现“爱就在身边。(四)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功能补偿保障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进行家庭教育功能补偿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与物力。为此,当地政府和学校统一思想,将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一方面向社会招聘留守儿童生活老师,另一方面从B小学内部调整教师工作岗位,采用轮岗的办法担任留守儿童“家长”,并将其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投入纳入绩效考核。同时,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加大投入以保障B小学关爱留守儿童的额外支出成本。B小学则通过社会媒体宣传,扩大影响,吸引社会团体和有关爱心人士参与到关爱留守儿童的学习与生活中来,特别是在节假日组织各种特色活动,保证寄宿在学校的留守儿童度过有意义且丰富多彩的课余生活。

三、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功能补偿成效与反思

经过三年探索,B小学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功能补偿实践使该校留守儿童身心得到全面关爱和良好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亟待反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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