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监管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0 16:07:30

海关监管论文

海关监管论文篇(1)

 

构建海关大监管体系,是优化海关监管和服务的重要载体。要实现海关现代化构想,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思想上统一对大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地位的认识,认真查摆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问题,着重从能力建设和整合改革等方面优化监管和服务,实现“管得住”前提下的“通得快”。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海关工作,不断解放思想,准确把握大监管体系建设的内涵

唯物辨证法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事物具有前进上升性质和由低级向高级的变化过程,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科学发展观从本质上说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对立统一观点,认识和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现阶段贯彻落实大监管体系建设方案,首先需要对其建设内涵有一个深刻理解和科学把握,进而对建设思路、建设模式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创新。

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是海关工作的本质特征,在知识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进程中,海关作为对进出境货物进行监督管理的执法部门,保障通关的高效运作,提供良好的服务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对海关的判断标准。因此,海关必须从服务经济的理念出发科学发展,监管方式从“由物及人”转向“由人及物”,通过与企业合作形成互动的服务,对管理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治理,共同营造和谐、协调发展的环境,以求实现双赢和多赢;在管理企业方面,海关要把一部分自己管不好,甚至管不了的事务,让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去做,把海关的部分职能让社会承担;在打击价格瞒骗方面,要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与它们的合作,促进企业守法自律,将原来的对单个企业管理转变为行业管理。同时要处理好与新闻媒介和社会公众的关系,激发它们参与海关管理的热情,形成共同实现海关行政法治的有机体系。

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海关监督管理在体制机制、资源配置和能力建设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宏观调控的需要,海关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和海关工作研究的前瞻性、灵敏性、有效性不足,难以满足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这些情况,都迫切要求我们从优化体制机制、统筹配置资源、提升整体效能的方向和途径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寻求突破。海关大监管体系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有效监管为目标导向,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环节,以综合监管为基本模式,以提升整体功能为根本要求的新时期海关监督管理体系毕业论文格式范文。要构建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大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实际监管,就必须按照优化通关模式、优化监管体系、优化管理机制、优化队伍素质的总体思路,规范、指导海关各项具体改革和建设,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一是加强对实际监管基础性地位和重要性的认识,主动服从服务于大监管体系建设,将新观念转化为实践,不能将以人为本停留在口头上或纸面上,而是要与具体工作结合,落实在行动之中,进一步强化海关垂直管理意识,把握海关工作本质,严格坚持依法行政,处理好把关和服务的关系;二是在法律法规的制定、程序手续的办理、执法和法律救济等工作上,应体现方便、高效和维护相对人权益的要求和人性化、甚至是个性化的管理,要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规程与操作来明确执法程序,使得关员严格依照程序规范作出每一具体行政行为,从而有效减少执法的随意性;三是以提高通关效率为主线,着力提高通关监管效能,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持续快速和和谐发展,加强对进一步完善体制科学发展,特别是优化机制紧迫性的认识,形成解决影响海关改革发展深层次矛盾的合力,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吸收和借鉴国际海关的成功经验,以世界眼光来分析判断形势和审视海关的各项改革;四是科学评判国际、国内反恐防暴形势给海关工作带来的挑战,积极协调口岸各部门完善反恐防暴预警机制、突发事件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建设,积极着手制定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海关数据标准,实现国际贸易数据和有关通关数据的无纸跨境传输和交换,促进贸易、管理成本的降低,加快通关速度,提高管理效能。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人事管理理念,重视人文规划和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监管服务水平

唯物史观认为,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人民群众是历史活动的主体,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着眼点和立足点。我国海关大监管体系建设方案的实施全过程,均应切实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和价值基础,不论是从内部管理、队伍建设上,还是执法以及处理与管理相对人关系都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建设让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海关,必然要求海关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国家赋予的功能,这就会涉及海关能力问题。海关职责和功能能不能实现,能不能更好地实现,能力是一个关键因素。国家需要海关履行职责、发挥功能的时候,海关能够紧跟国家的要求,除了要有高素质队伍外,具备一个功能强大、管理完善的监管体系至关重要。海关工作除了有海关职责功能,还有海关目标任务,比如征收关税,贯彻贸易政策,安保和反恐,知识产权保护,等等。我们说海关功能,即海关监管是先天的,是与生俱来的,是国家设立海关时赋予的原生性职责,海关没有监管这一天职,就不是海关。海关任务是后生的,是国家根据发展需要赋予海关工作的目标和要求;海关功能在本质上是不变的,即便其在范围上、程度上、手段上、形式上会发展变化,但其对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本质不变,即使是早期海关设卡监管到现代的风险式管理和全程式监管都没有离开监管。在通关模式方面,中国海关将实行以企业守法管理为基础的分类通关,拓展监管时空,破解当前海关业务量快速增长与人力资源相对不足的突出矛盾,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科学发展,改善通关服务,为企业提高竞争能力,占领和拓宽市场给予更大的支持。

海关作为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履行把关服务职能,必须充分认识海关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深入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海关工作的规律,以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为切入点,全面提高海关治关理政能力。一是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方法,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使各级领导班子做到讲政治、顾大局、重团结、守纪律,真正成为贯彻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坚强领导集体。二是加大教育培训,提高干部整体素质,围绕提高执政能力,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使干部培训工作从单一岗位专业培训转向素质和能力培训,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认定、激励体系,创造人人都可以成才的良好氛围。三是大力强化对基层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深入开展“法制在基层”和“以案说法”活动,建立健全质询制、问责制等,通过拓宽和健全监督机制和监督渠道,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监督制约之中,为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建设法治海关、廉洁海关、责任海关。四是自觉地增强历史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研究解决新形势新要求下海关工作存在的种种问题,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环节,整合各方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创新便利通关模式,加快海关现代化进程,大力推进现代海关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改革创新的能力,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改善,让关员懂得珍惜作为海关人的自豪感,把廉洁自律和勤政廉政作为一种自觉行为。

三、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投入产出的成本与效益核算,稳步推进各项业务整合改革工作

公平与效率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价值取向,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支柱与基础。海关执法的公平与正义,必须与效率结合才具有实质意义。近年来海关改革与建设的成效非常显著,但是成本也异常巨大,值得很好地反思。在现代大监管体系建设进程中,应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海关的重要性,重视投入产出的成本核算和管理相对人的通关成本,加大管理资源和业务改革整合的力度科学发展,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之路。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合各种管理资源,提高海关管理效率、效能和效益毕业论文格式范文。总署与各海关之间、各职能部门之间、海关与其他执法部门之间,要有科学发展的大局意识,改变单兵作战和各自为政的做法,努力提高改革的综合效应,有效解决制约海关大监管体系建设过程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当前国家宏观调控任务艰巨,能否有效执行宏观调控措施,关系到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成效和经济发展全局。海关必须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提高对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措施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对进口管理的同时,加强出口管理,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维护正常的出口贸易秩序。针对条款过多、协调困难的问题,笔者建议要向整合与创新并重转变,以“大部门制”工作思路为理念,科学划分海关各管理层面中各职能部门的职权,明确其具体工作职责,特别是工作相互交叉的“结合部”的职责分工,通过统筹整合,建立健全反映快速、沟通顺畅的协作机制,加强对海关各项业务的统筹推进,特别是对行邮、快件、出口货物等海关现行监管工作的弱项,更要加大研究和改进的力度,积极推进行邮物品监管的信息化管理,建立全国统一的行邮监管平台,提高科技含量,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进一步完善对快件分类管理的操作规范;统筹兼顾进、出口监管,借鉴进口监管现行有效的管理手段,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加强出口监管,真正建立进出口并重的监管机制。

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实际运用,为我国海关现代化发展的战略选择提出了新的目标和任务。对此建议我国海关,一是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帮助监管运输企业降低物流成本,在物流企业及相关单位之间广泛推广使用EDI系统,实现电子数据交换和计算机数据应用管理,对从事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信息流进行全面监控,进而达到对实际货物进出口的实时动态监控。二是进一步树立以诚信为基础、信息技术为依托的效能化监管理念,整合、统一目前各种企业分类标准和便利措施,避免便利措施多头管理、多级评定,逐步建立便于海关实施而又与企业守法状况、风险程度相适应的监管模式。三是根据实际监管需要,将监管点的资源在口岸及其他监管现场之间进行合理调整或机动科学发展,并进一步明确报关协会等行业组织的地位,通过报关协会实现对企业报关行为的规范,提高报关质量,降低报关费用。四是加大对业务改革项目投入的科学性论证和成本核算,对论证不成熟、投入产出不成比例的项目坚决不上马,切实维护管理相对人的权益,促进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通过加强与稽查、企业管理的有效融合,有的放矢地对少数重点企业、货物开展查缉,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业务改革和提高通关效率的同时,降低和减少管理相对人通关成本。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体现海关执法的政策取向和实际支持,对业务整合改革中发现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防止类似错误重复发生,逐步形成有关跟踪反馈制度,以文件形式对重大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确保整改的严肃性和措施到位。

海关监管论文篇(2)

1.佛山海事转型的背景及正义理论概述

“佛山海事――中国海事转型的一个蓝本”,《珠江水运》社评如是说。

近年来,佛山地方经济飞速发展,船舶航运行业陷入低谷,传统监管乏力,佛山海事内外部变革的动能在酝酿,特别是监管效率和服务效能的大讨论,成为内河海事转型前的思想动员。这是转型改革势的形成,这种势对冲破传统海事思想禁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比一些具体的举措更为重要,它对认识和把握这场开始破局的改革起到推动作用。这是一种基于深层、发自内心的变革冲动。佛山海事转型既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又是解决监管量大与监管资源不足的不对称矛盾的需要;既是佛山海事内部求新求变求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又是社会大环境要帮要管要效率的外在势能催生。

正义,作为人类特有的价值评判方式,不同国家、不同时期、不同思想学派均对正义有不同的诠释。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正义就是做适合于自己天性的事;而亚里士多德则将善视为正义,正义以公共利益为目的,呈现出平等的观念;在启蒙运动中卢梭主张将人性作为正义的基础;倡导理性自由的康德则认为个人自身的自由和他人的自由的结合才是正义。从西方古典哲学流派的秩序正义、分配正义、城邦正义到现代崇尚自由正义、平等正义的个人正义,甚至是马克思关于制度正义、生产力正义的论断看似都与佛山海事这样一个公共单位的使命职责无关,但恰恰是这些正义理论给佛山海事转型提供了理论给养,从佛山海事转型模式的理论正义、范式正义、工具正义到价值正义,组成了佛山海事转型科学发展的完整理论体系。

2.佛山海事转型的理论正义

理论的正义,是顶层设计成功的基础,指导人们采用正义的工具,建构正义的范式,实现终极价值的正义。从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会议精神到“四型海事”、“三化”建设、“四个交通”再到“五精”海事处建设等正义的系统理论的引领,为佛山海事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佛山海事在进行转型设计的时候,深入落实了上级重要文件精神,通过理论的论证,实践的检验,不断的修正总结,最终形成了成功的内河海事转型样板。佛山海事转型这种正义的转型理论依托于国家转型发展的大思潮,起源于对小问题的大讨论,发展于持续的实践检验与修正,成熟于不断的总结反思与升华。

佛山海事改革转型的理念和思路是始终围绕着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的福祉,让转型的成果惠及人民群众的上级要求,以信息化推进海事监管现代化,向科技要生产力,向管理要生产力,通过“科技+管理”双轮驱动的正义路径理论,构建了从“汗水型”向“智慧型”转变、从“监管型”向“服务型”转变的正义的价值目标范式;形成了“抓中心、促发展、建和谐”的工作格局。佛山海事坚持以“四型”海事建设为主线,坚持以“五大思维”和“三个性”为工作指导,形成了“3+1”、“三融合”、“六个电子”、“四位一体”等系统、创新、正义的工作手段和模式。

3.佛山海事转型的范式正义

范式理论是美国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提出并在《科学革命的结构》(1962)中系统阐述的,它指的是一个共同体成员所共享的信仰、价值、技术等等的集合;也指常规科学所赖以运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规范,是从事某一科学的研究者群体所共同遵从的世界观和行为方式。

佛山海事监管转型是批判继承与理论、形式创新的典范,佛山海事人在深入研究传统海事监管模式后,勇敢提出质疑和批判,吸取了其他内河局监管思想的“基本内核”和沿海局监管思想的“合理内核”,经过实践探索,最终提出了佛山海事自己转型发展的范式。佛山海事转型成功的范式,作为一种依靠本身成功示范的工具、一个解决疑难的方法的探索创新,区别于哲学理论大创新的元范式和具有普世价值的社会学范式,按照库恩的范式分类,它属于人工范式或构造范式。

要讨论佛山海事转型的范式是否正义,我们就要分析建立这套范式背后的逻辑构架和论证过程。分析佛山海事转型的范式大致可以从转型的目的、前提假设、采用的手段方法及范式构建的论证过程等几个方面入手。

佛山海事转型的假设是传统的监管和服务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当下监管和服务的要求,正如邓小平同志认为,改革与否的判断标准,应该主要看生产关系是否满足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事实证明,佛山海事传统的监管和服务模式不能满足当下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集聚了转型的强大势能。佛山海事转型的目的和假设的正义是佛山海事构建正义范式的前提基础。

在范式正义的论证过程中,我们要找到一条逻辑主线将假设正义和归宿正义(目的正义)串联起来,而逻辑起点正是这条主线的线头,佛山海事转型发展主线的线头就是关于生产力的认识。

马克思正义观是在物质生产劳动基础上,要求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状况,只有在这种基本相适应的情况下,才是正义的社会。在论证过程中,关于生产力的论述是佛山海事转型范式论证的逻辑起点,而论证的核心是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佛山海事人将正义奠基于劳动的贡献(即生产力的发展),通过提高生产力实现佛山海事的深化提升,这成为一个不断发展,不断自我扬弃的运动过程。佛山海事局的智慧监管模式并没有采取激进式的全盘否定、打倒重建的革新方式,而是在传统的监管模式上采用较温和的方式进行修正整合,既保持了佛山海事局内外部的稳定,又最大限度的挖掘了潜力,这种辩证的否定把新事物和旧事物联系了起来,体现了发展的连续性。佛山海事发展由肯定传统的监管模式到否定传统的监管模式,再到否定之否定传统监管模式(即传统模式的扬弃,监管模式的转型),整个历程遵循着否定之否定的客观规律。

4.佛山海事转型的工具正义(方法论正义)

方法论(工具论)就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是人们用什么样的方式、方法来观察事物和处理问题。佛山海事转型的方法论要解决的是怎样实现佛山海事的科学发展和成功转型,工具正义是实现范式正义的重要手段。

第一,佛山海事转型采取了历史、比较与逻辑三者相结合的论证方法。关于海事转型发展的问题,业界各方所持观点各不相同,因此,对于这样一个概念的解读须进行大跨度的历史梳理,这是论证的前提。通过对不同时期的发展理论的整理,找到海事转型中的各种发展正义观的历史传承间的关系,形成一个清晰的历史线索。同时,进一步分析不同转型发展的理论的深层基础,阐明新型海事转型范式正义的逻辑演绎过程,形成完整的逻辑线索。

佛山海事正是从历史和逻辑两条路径,对传统监管和服务范式进行了选择性的批判,指出传统海事范式的局限性。佛山海事人从时间的维度解读海事发展的历史,以生产劳动为基础指明了海事发展之路,通过生产关系对上层建筑的作用,论证了生产劳动对海事转型范式构造的推动。佛山海事人在研究公共部门经济学时,从成本和效率出发,通过层层逻辑递进,找到海事发展的规律,最终得出“三化”建设本质上就是提升海事先进生产力。无论是“科技+管理”双轮驱动战略,还是精细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都是通过历史和逻辑相结合得出的正义方法论。

佛山海事转型采取了比较的论证方法。如果仅仅从佛山海事转型自身的理论出发论证其范式正义,还不够有说服力,通过将佛山海事转型模式同其他局监管与服务模式进行比较,找出不同点和局限性,通过与其相互批判和回应,使佛山海事转型理论在激烈的理论交锋中,将自身的理论价值得以呈现。

第二,佛山海事转型采取了辩证和实证方法。海事转型的范式正义是海事发展讨论的主题,针对海事监管与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理论论证,结合了具体事例进行分析,凸现转型理论的科学性和时代性。无论“3+1”监管模式,还是三融合监管方法和“6个电子”智能化监管手段都经过了实践的检验,检验成果体现在诸如日间船舶监管覆盖率、电子巡航比率以及在智能管理系统发现违章并处罚的比率等监管转型的重要评估数据中。同时,在考量转型现实问题时运用辩证方法科学的把握海事发展规律,找寻转型范式正义产生的理论前提、基本原则和本质特征。

5.佛山海事转型的价值正义

指出,要注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归根到底是马克思的实践价值观,人是改造世界的主体,单位集体和个人的价值正义是作风建设的风向标,是履职的政治保障。

康德认为意志的品质、动机的性质只有在出于职责的动机才是道德的。佛山海事在单位建构、选拔和任用时,吸取了西方古典哲学的价值正义观,如采用了柏拉图的提拔智者和勇敢忠诚实干的人正义思想,也借鉴了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他认为,正义是给予人们应得的东西,正义是帮助人们根据他们的美德找到合适的角色。佛山海事局在转型过程中动员全体职工,群策群力,共同推进佛山海事局监管转型建设,既有老海事人的献策献计,也有海事青年的埋头苦干;既有局领导班子的运筹帷幄,也有全体职工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美德、能力扮演着重要角色。

公共部门的价值正义往往表现在人本、权利、公平、责任四大方面。人本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核心内容,权利是群众得以尊重的价值追求,公平是确保社会正义的标杆,责任是民主政府公共部门的产物。佛山海事局从追求公共部门的价值正义出发,关注民生,构建海事服务新格局,将单位的价值正义日常化、具体化,体现在船畅其运、货畅其流、人畅其心、民畅其行等多个方面。佛山海事全体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祖国和人民同行,努力追求个人与所在集体的价值正义。

6.当下关切和哲学觉解

佛山海事推进改革转型,实现现代化,建成国内一流的经济执法体系,需要哲学精神指引,需要历史镜鉴启迪,需要价值力量推动。佛山海事在转型过程中还要更加注重塑造人们的正确价值观,关注转型中的现实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第一,要拓展改革转型行动的体制空间。佛山海事要继续演绎监管和服务转型的传奇,就要在简政放权的基础上赋予基层执法人员能办事,办成事的“尚方宝剑”,敢办事,愿办事的激励机制,要进一步打破体制的束缚,尝试建立改革压力型体制、变革人事制度、固化核心价值观、弹性化意识形态,加强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的现实解释力、调整被严重窄化的政治教育思路。

第二,要构建改革转型行动的生态机制。在佛山海事改革转型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会影响改革的进程,弥漫着守旧气息的环境让给人人都固步自封,洋溢着创新活力的环境激励着人人争先。要建立有意义秩序的生态机制,要给行动者松绑满足放手做事的逻辑;要建立健全自我增强机制,宽容改革的良性异化,满足弹性空间做事的逻辑;要建立成熟规制,满足常态化做事的逻辑。

第三,要加强行政伦理的建设。行政伦理有助于佛山海事转型,逐步由“管理型”转向“服务型”,逐步达到善治的要求,即“合法、法治、透明、回应、负责”,充分实现公民与政府“权、责、利”的有效补充和配合。要做好体制伦理、组织伦理、政策伦理、职业伦理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行政伦理的凝聚作用、规范作用和整合作用。

第四,要克服转型发展的路径依赖和黏性。改革转型到一定时期,随着制度和观念的固化,可能会锁定平衡点,达到多种均衡,造成效率底下,造成制度的惯性即路径依赖。路径依赖会延迟甚至阻碍下一轮更深层次的改革转型。同时,在改革的过程中是有黏性的,这种黏性来自利益群体的抗争,还包括人们对于体制机制的疑虑,参与渠道的阻隔以及理论指导和技术指导的缺失等多个方面。要想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持续发展必须要以更大的勇气和决心克服路径依赖和黏性。

7.小结

时代营造了实干的好政治生态,佛山海事的智慧监管和公共服务的正义范式告诉我们,改革转型不必是道义的大命题,但却蕴含深层次的道德信仰。佛山海事转型从海事的本职工作着手,本着谦抑的态度做好每一件小事;既从发展的“增量”上做文章,又在最大限度的用好“存量”;始终把问题作为导向,小舞台上唱大戏,微改革大转身,小队伍走向大社会,小单位大理论,小机构大社科,通过精细管理的点滴“聚变效应”打造软环境,正是这种不放弃对佐证不懈追求的精神,最终产生了非线性的界限点效应,同时也诠释了不一样的智慧监管与公共服务的正义。

参考文献:

海关监管论文篇(3)

[关键词]廉政监管;国有企业;监管体系

本文选取中国海油石油总公司为个案,研究国有企业如何创新廉政监管体系建设,从而保障国有企业在越来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为有效解决国有企业监管问题提供经验。

一、引言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称中国海油)经过28年的快速发展已经由一家总资产28亿元的小公司逐步成长为三大国家石油公司之一,进入了中央企业第一阵营。旗下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下称油公司)连续四年被《亚洲货币》、《亚洲金融》等著名财经杂志评为“中国最佳管理公司”。在高速发展期间,公司各领域没有出现重大投资决策失误,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纪舞弊案件。

二、中国海油廉政监管体系建设的探索

中国海油构建的“大监管”体系,包括积极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强化事前监督和过程监督,切实发挥企业党内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监事会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建立了监督信息共享和协调处理机制。

(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导入战略规划

战略对一个企业是至关重要的,中国海油将战略管理运用到企业管理中,并从战略层面上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纳入公司制度建设的整体规划之中。中国海油通过全面规划、整体推进,使惩防体系、风险管理体系和企业经营管理体系有机结合,让公司的反腐倡廉制度真正融入企业管理之中。

中国海油的廉政监督体系在与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同步推进的过程中,一方面,坚持从战略层面上把公司发展规划、生产经营、人事财务、党建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统一纳入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之中,使惩防体系建设深深根植于企业的实际业务流程之中,与企业的制度和程序相融合,与企业的各项管理业务流程成为一体;另一方面,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在履行职责时,要按照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责任制分工,把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贯彻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同步实施,狠抓落实。

此外,为适应战略变革,中国海油决策层为了有力监管,对组织结构进行扁平化设计,减少管理层级。首先,压缩了管理层级,原来从总公司到最基层单位有四、五个层级,改革后,一律取消四级核算,三级单位以下不允许再设独立核算单位,油公司实现一级核算,将组织机构设置的权力收归集团总部;另外机关部门不设副职。其次,对集团总部的监管领导机构进行整合,不仅将审计部、监察部合二为一,而且使审计、纪检、监察、风险管理及监事会五位一体成为现实。

(二)风险管理理念贯穿监管工作始终

企业在实现未来战略目标的过程中,应试图将各类不确定因素产生的结果控制在预期可接受的范围内,以确保和促进组织的整体利益实现,这称之为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中国海油利用中国海油核心主业油公司在香港和纽约上市的契机,在实施了遵循美国《萨班斯404法案》规范要求的基础上,逐步在全海油系统推广实施“优化内控体系、推进全面风险管理”项目,旨在全集团建立以风险控制为导向的基础制度体系。

2007年6月11日,“优化内部控制体系,推进全面风险管理”项目在中国海油正式启动。整个项目以“进一步加强制度化、程序化建设,使制度覆盖至每一个相关岗位,使管理程序延伸至每一个相关工作流程”为目标,借鉴集团已上市公司实施SOX404遵循的理念、方法、经验和技术手段,计划用3年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此项目。通过此项目,一是全面梳理优化与关键风险相关的流程、制度和程序,使之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二是强化流程、制度和程序的有效执行。

(三)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制衡

中国海油在制度建设上,始终强调决策者、执行者、监督者的分离,在每一项工作程序的关键点,都把权力制衡作为一个基本理念纳入其中,保证决策、执行、监督既分离又协调,最终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制度和程序体系。

中国海油在制度、程序设计上赋予审计监察部门独立的监督职能,让其参与公司经营生产管理全过程。在决策环节,参与项目论证;在执行环节,开展效能监察;在项目完成后,组织决算审计。在公司层面的权力制衡上,中国海油按照国际惯例操作,同时增加中国特色的党的领导和监督,通过建立风险防控“三道防线”,通过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最后实现了“零风险”。

中国海油不但注重权力权衡协调,而且面对国企共同难题“一把手”监督问题进行了一些探索。2004年,中国海油新一届党组成立后,以建立“一把手”权力约束和制衡机制为核心,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体系进行了改革与创新。首先,从公司制度上修订了党组会议事规则、总公司管理委员会和投资与预算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增加了对“一把手”的约束性条款,自觉把总经理负责制转变为有约束条件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其次,创新重大决策规则“双向票决制”,即:集团管理委员会、投资和预算审查委员会、金融业务决策委员会进行决策时,要求每次出席会议的委员人数必须达到委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或以上,出席委员每人一票,总公司总经理投赞同票时的决策权权重与其他委员一样,可投赞同、否决或弃权票;投赞同票的票数达到出席会议委员数的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时,且未被总经理否决的项目才能被确定同意通过。

(四)“五位一体”策略使监管力量形成合力

中国海油监管体系建设的一大创新是构建监事会、风险管理办、纪检、监察、审计“五位一体”的大监督格局,在保留总公司纪检、监察、审计日常工作机构的基础上,在总公司审计监察部又专门设立了风险管理办公室和监事工作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形成“五位一体”的监督体系。

“五位一体”的监督机构,可以优势互补避免改革前监事会、审计、监察三种监督力量,单独履行职能所存在的难以覆盖的“盲区”:改革前的监事会,尽管从公司法的角度具有监督上的法律依据,也有法律赋予的明确职能,但缺乏实施监督的手段和资源;审计具有经济监督的专业手段和技能,公司有一支现成的审计力量,但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产权多元化的改革,审计监督往往局限在股东审计的领域,缺乏日常实时监督的能力;纪检监察从监督的角度具有查处违纪问题,教育干部群众的权威性,但缺乏监事会的法律地位。

改革前,总公司的南北监事会虽然对规范公司治理结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监事会成员绝大多数都是兼职,要把监事会做实仍有一定的难度。鉴于此,总公司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一是取消过去南北片区监事会的设置模式;二是把总公司总部机关派出的监事(主席)由兼职为主调整为专职,依法进入所属二级单位监事会。

在构建立“五位一体”大监管体系基础上,总公司进一步充分利用和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合法地位和职能作用,解决股权多元化趋势下集团控股母公司对所属企业加强监督的法律层面的一些问题,为风险管理、纪检、监察、审计等其它监管职能提供协作平台。通过促进各监督职能和监督资源的整合,使各路监督资源能够把总公司党组的意志、指示和管委会的重大决策,通过监事会这个渠道去深入宣传、推动和落实。

(五)培育企业的廉洁文化——“红线文化”

中国海油的廉洁文化“红线文化”是公司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新一届党组任职伊始就提出,要制订几条“红线”,踩“红线”者要付出沉重代价。根据党组要求,总公司监督部门从设定红线、规范违纪处理、树立内部管理制度的权威,建设廉洁文化的目的出发,于2004年初启动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员工违纪处理办法》的制订工作。经过六年时间,通过全员宣传贯彻、全员承诺、严格执行和纳入劳动合同管理,目前这部集党纪国法、廉洁从业规定和员工行为规范等为一体的制度在中国海油已成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家法家规”,并成为全体员工必须遵循和不可逾越的“红线”,谁踩到了“红线”就让谁付出沉重的代价。

中国海油一手抓“红线文化”培育,一手抓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已在全系统树立起了“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意识,使各级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的廉洁从业行为由制度约束下的他律层面逐步向文化熏陶下的自律层面升华。“红线”文化已逐渐成为中国海油廉洁文化的“代名词”。

三、国有大型企业廉政监管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

(一)将监督融入战略层面

法国古典管理理论学家亨利·法约尔的“一般管理理论”在企业管理中具有深远影响。“法约尔五职能论”将管理活动分为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五大管理职能。监督属于控制职能。企业管理归纳起来就是由决策、执行与监督三环节构成,监督的目的是为了纠偏,从而构成管理信息的闭环系统。将监督融入战略层面,不仅可以让监督发挥更大的作用,而且对企业管理本身也是一个促进。

将监督融入战略层面,一个关键点就是将监督制度化。制度化才能保证监督的常态化和稳定性。中国海油将监督融入战略层面,将监督制度化,是国营企业监管体系建设一个值得借鉴的有益经验。(二)将风险管理理念导入管理全程

海关监管论文篇(4)

在日常新闻报道的实务操作中,我们经常会碰到这样的问题,什么样的题材才适合做舆论监督?我们时常在媒体上看到一些所谓的“舆论监督”乐于介入到个人纠纷、企业的利益争执,似乎在行使一种“摆平”的权力,这其实是一种危险而有害的倾向,这就很可能使媒体舆论监督的力量成为滥用的媒体暴力。为一方“出头”而伤害另一方,不仅与公众利益无关,还有可能潜在地伤害了公众利益。因此,舆论监督选题最好的共同标准就是公众利益。

例如,监督教育乱收费的选题,因为涉及公众利益的面广,涉及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媒体有责任担负起监督的职责。前些年,在福建泉州一些发达县市,出现了一种怪现象:外来工子女要入学,得先到村老人会或校董会(通常由民营企业主及亲属或华侨、侨属组成,负责学校的筹捐款等事)先交一大笔钱才能入学,其实质是不愿外来工子女与本地生源争抢教育资源。看似学校没有乱收费,实际上是通过老人会、校董会对外来工子女实行变相收费入学,再通过捐款的方式回流到学校。2008年秋,这种违背国家政策的变相乱收费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外来工子女在泉州的入学。看到这种现状,海峡都市报选取一所最典型的小学――晋江群德小学(该小学以修操场、跑道、绿化等名义,向每一名外来工学生收1500元赞助费)。以解剖麻雀的方式,连续推出《进生源控制班,收1500元?》等一系列监督报道,揭出老人会、校董会的运作方式,与学校的关系,以及地方乡镇的纵容,使得这种变相乱收费变得“堂而皇之”,并配发《谁来管管校董会》等系列短评,强化监督效果。整个监督报道历时3个月。由于媒体的监督锲而不舍,整个事件有了比较圆满的结果:小学校长被撤职、校董会被解散,退还近16万元乱收费款项,乡镇教育管理部门受到处分。中纪委专门就事件进行批示,国务院纠风办、省纪委、省物价局等相关单位组成调查组,赴晋江调查事件全过程。此事件最大的效果在于对晋江10万外来工子女就学问题,引起当地政府高度关注,停止所有类似的乱收费项目,并就监管校董会制定出相关举措,遏制住了教育变相乱收费的蔓延,使得免费义务教育的国策公平惠及10万外来工子女。

立场:推动问题的解决和改善

被监督对象对舆论监督通常都不是乐于接受的,监督甚至会遭到各种阻力甚至直接的阻挠。但这种困难是相对的,在日常的新闻实务中,大部分的舆论监督都是希望问题的解决、纠错和改善,而不是简单地为监督而监督,为一时之快而监督。因此,在公众利益的前提下,通过采访沟通,在推动事情解决、改善的共识下,很多被监督单位是能够接受的,甚至还会主动借媒体的力量推动问题的解决。因此明确媒体在监督时候的善意是很重要的,也是减少阻力的有力武器。

从2006年开始,海峡都市报一直设有一个栏目叫“人大代表直通车”。这个栏目就是海峡都市报与泉州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员会联办的一个栏目。通常双方会在一个时段内选取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的热点问题,比如,政府部门正在解决中,可是进展并不顺利的工作,或是有的部门在拖延,影响公众利益等。选取这些选题进行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有益尝试,体现人大代表为人民的服务宗旨,以及深入群众、代表群众、反映群众心声、帮助群众解决难题等内容。海峡都市报负责题材选择、新闻采访报道。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员会负责稿件把关、协助提供新闻素材、联系有关人大代表、协调相关政府部门。正是这种立足于公众利益,以解决和改善问题为目的,强化沟通谋取共识,出于善意的监督,也更容易被监督对象接受,推动问题的解决,最后维护的是公众利益。正因为如此,“人大代表直通车”这个监督栏目才得以坚持下来,并成为海峡都市报的品牌栏目。

以制度保证舆论监督的采编四大原则――真实、准确、客观、平衡

真实、准确是对所有新闻报道的共同要求。海峡都市报在做舆论监督时,有专门的舆论监督采编规范,对真实性和准确性的要求更为严格,其对事实的真实性要求不仅是表面的真实性,还要调查本质的、内在的真实性。核心事实与细节更是不仅要真实,还要求准确,这种准确是要能与监督事实形成内在逻辑关系的准确。要求采编人员做舆论监督要特别防止一种倾向,新闻采访内容都是真实的,有时这种真实性过度加入了个人的选择,实际不能证明想要监督的实质,貌似公允,实则难以让被监督者和读者信服。

在海峡都市报舆论监督的编辑规范中指出,客观与平衡在舆论监督的媒体管理中尤为重要。很多媒体或记者在舆论监督中,能做到前两个原则,但不重视后两个原则。后两个原则不仅是舆论监督本身的要求,也是媒体和媒体人在做舆论监督时自我保护的一道屏障。客观,要求在做舆论监督时,要媒体置于第三者冷静旁观的位置,而不能“侠肝义胆”地先入为主,或是被人误导而身陷其中。平衡,则是坚持双方说法,或是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的观点引进,比如权威部门说法、专家分析、普通市民评说等。

以海峡都市报为例,海峡都市报在做舆论监督时,就有如下几条最基本的采编管理规范:采编人员的利害回避制度;记者至少两人以上同时采访,以相互印证、作证,甚至相互监督;采写稿件必须坚持“事实说话,双方说法,客观平衡”,争取做到权威(专家)说法,部门说法。在舆论监督的审核把关上,关口前移,舆论监督的选择必须先报值班总编辑批准,采编沟通时要对舆论监督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和效果,特别是负面伤害要作出评估;最后编辑流程里实行更为严格的“三审” 制把关。力争把每一条舆论监督的稿件正面作用发挥最大,把负面伤害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1)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课题组:《中国转型期群体性突发事件对策研究》,学苑出版社2003年版。

(2)赵志立:《新闻传媒在危机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当代传播》2005年第2期。

(3)沈杰:《当前社会心理解析》,2005年8月1日北京日报,中国市场与媒体研究。

(4)张成福:《抗击“非典”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建立完善的公共管理机制》,人民日报,2003年6月11日。

(5)郑兴东:《受众心理与传媒引导》,新华出版社,1999年4月第1版。

(6)陈力丹:《舆论学――舆论导向研究》,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年7月第1版。

(7)肖云:“批评报道与社会责任”,《策划制胜》,新华出版社, 2001年6月第1版。

海关监管论文篇(5)

对走私罪所侵犯的客体,理论界看法不一。大多数学者认为,走私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对外贸易管制包括对违禁品的进出口的严格禁止。(注:参见马克昌主编:《经济犯罪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0页。 陈兴良主编:《刑事审判实务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1997年版,第261页。)有的学者则认为, 走私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海关管理,国家通过海关管制和关税调节,禁止或限制一些货物、物品出口,或通过关税调节进口量,走私犯罪就是破坏上述国家海关管理的严重行为(注:参见王作富主编:《经济活动中的罪与非罪的界限》(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74页。)。还有的学者认为,对外贸易管制所指向的对象均是非违禁品,走私罪既破坏了国家的对外贸易管制,又对海关对违禁品进出境的监管活动构成了侵犯;而不管是对外贸易管制,还是对违禁品等物品的进出境监管,都是国家海关进出境监管制度所规定的内容,走私罪所侵犯的客体是海关对货物、物品的进出境监管制度(注:参见赵秉志主编:《刑法争议问题研究》下卷,河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40—141页。)。以上几种观点,都从走私罪所侵犯的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这个前提出发,但对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却产生了截然不同的结论。通过对以上几种观点的分析。笔者认为,要对走私罪的犯罪客体正确定性,首先要对对外贸易管制、海关监管和海关管理等概念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有正确的认识。

一般认为,对外贸易管制是指国家通过政策、法令对对外贸易加以监督和控制,它主要包括实行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外汇管理制度、海关监管和关税制度以及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等四项内容(注:参见于光远主编:《经济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2年版,上卷第607页; 张跃庆、张念宏主编:《经济大辞海》,海洋出版社1992年版,第935 页。)。侵犯以上四种制度,情节严重的行为,都构成犯罪,但根据所反映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侵犯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外汇管理及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的有关犯罪不同于侵犯海关监管和关税制度的犯罪,分别规定在刑法分则的其他章节里,如侵犯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的逃避商检罪就规定在第3章第8节扰乱市场秩序罪中。这些犯罪与侵犯海关监管和关税制度的犯罪一起,共同侵犯了国家的对外贸易管制制度。走私罪是个类罪名,也就是说,这里所探讨的走私罪的犯罪客体是其同类客体。而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也就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注:参见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14页。)。走私罪通过逃避海关监管、 检查,破坏了国家对外贸易管制,走私行为必然违反了对外贸易管制,但不能反过来说违反了对外贸易管制的行为都是走私行为。笼统地把对外贸易管制理解为走私罪的客体还不十分具体、准确。因此,这里走私罪各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只能是对外贸易管制中的某个方面或某种制度。同样的道理,根据以上第二种观点,把走私犯罪的客体理解为海关管理,容易混淆走私行为与其它违反海关管理行为的界限。因为海关管理不仅包括对货物、物品的进出境监管,还包括对人员的进出境监管等,把海关管理作为客体,不能具体、准确地揭示走私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对于以上第三种观点,笔者初步赞同走私罪侵犯的客体为海关对货物、物品的进出境监管制度的说法。走私违禁品犯罪对海关对禁止进出境物品的海关监管制度构成了侵犯;走私一般货物、物品,走私特定减税、免税、保税物品、货物的犯罪,破坏了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关税征收监管制度。根据《海关法》第2条的规定, 关税征收是海关的主要业务之一。海关通过对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实现国家对对外贸易进行管制的职能。关税征收是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物品监管的主要内容和任务之一,因此,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犯罪侵犯的同类客体也是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物品监管制度。但就以上第三种观点所持的理由,笔者认为有以下两点值得商榷。其一,对外贸易管制与海关进出境监管制度的关系问题。该观点认为,对外贸易管制是国家海关进出境监管制度的内容之一。笔者认为,恰恰相反,对外贸易管制包括了国家海关进出境监管制度,海关进出境监管制度只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的内容之一,如上所述,对外贸易管制的四项主要措施,海关监管制度只是其一。其二,违禁品是否对外贸易管制对象。该观点认为,对外贸易管制的对象是非违禁品。笔者认为,对外贸易管制,并非仅只对于外贸商品交易活动的管制,它还包括对违禁品的进出口的严格禁止。对禁止进出境物品的海关监管制度是海关管理制度之一,这里的禁止进出境的物品有各种武器、弹药、爆炸物品和货币,禁止出口的物品有珍贵动物、植物以及贵重金属等(注:参见刘瑞复主编:《中国经济法律百科全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16页。)。 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属禁止对外贸易的违禁品,它们是海关监管禁止进出口的对象,而海关监管则是对外贸易管制的内容之一,因此,违禁品也是对外贸易管制的对象。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笔者认为,走私违禁品的犯罪和走私一般货物、物品,走私特定减税、免税、保税物品、货物的犯罪都侵犯了对外贸易管制中的海关对货物、物品进出境的监管制度。走私罪的犯罪客体是海关对货物、物品进出境的监管制度。

2、关于走私犯罪的罪名种类划分及个罪名的确定

理论界就走私罪中各罪的划分归类有不同的标准,其中根据犯罪对象的特征,依走私对象是否特定物品,将其划分为走私特定物品的犯罪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犯罪(注:参见马克昌主编:《经济犯罪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9页。)。笔者认为, 为了更好地揭示由于走私对象性质的不同所反映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的差异以及刑法对走私罪的立法精神,按犯罪对象的划分方法,可将走私罪划分为:一是走私禁止进出口物品(违禁品)的犯罪,包括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二是走私非违禁品的犯罪,除刑法第153条走私一般货物、 物品罪外,它还包括走私特定减、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及保税货物,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一般货物、物品和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按走私一般货物、物品定罪处罚的行为。走私固体废物罪则按走私固体废物的性质不同(可分为危险废物、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和国家限制进口的废物)分属于第一类或第二类。

由于刑法第151条没有采取“一条文一罪名”的立法方式, 将数个不同的走私对象规定在同一条款中,因此引起了对第151 条包括几外罪名的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本条包括3个罪名,第1款的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罪,第2款的走私文物、 珍贵动物及其制品、黄金、白银或者其他贵重金属罪,第3 款的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罪(注:参见陈兴良主编:《刑法疏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74页。)。另一观点认为包括4个罪名,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罪,走私伪造的货币罪,走私文物、珍贵动物、贵重金属罪,走私珍稀植物罪(注:参见曹子丹、侯国云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精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33页。)。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包括5个罪名: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罪,走私伪造的货币罪,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文物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罪,走私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罪(注:参见欧阳涛主编:《中国人民共和国新刑法注释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版,第289页。)。笔者认为,以上三种观点都值得商榷。其共同的不足在于,仅仅简单地按条文的款数来确定罪名,而忽略导致社会危害性大小的不同性质走私犯罪的对象。就走私罪来说,应根据不同的走私对象来确定罪名,由此可把刑法第151条划分为以下7个罪名,即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二、关于走私罪客观方面若干问题的探讨及个罪名的确定

1、“情节严重”是否是走私罪的构成要素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或其他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固体废物的,以牟利或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图片、书刊或其他淫秽物品的,刑法有规定要求走私行为的“情节严重”,只要走私上述违禁品,原则上都可能构成犯罪。因为这些物品不是对社会具有严重危害性和危险性,就是对国家经济建设有重大价值,走私这些物品主观上恶性较大,客观上对社会具有相当严重的危害性。

正因为此,有些学者对走私罪是否以“情节严重”为其构成要素提出质疑,认为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不管情节严重,一律以犯罪论处,走私淫秽物品的行为,只有主观上的限制,而不要求情节严重……(注:参见张明楷著:《市场经济下的经济犯罪与对策》,中国检察出版社1995年版,第149页。)笔者认为, 对走私行为而言,都是违反海关法规的行为,只有违反海关法规,情节严重的走私行为,才追究刑事责任。虽然刑法对上述罪名没有规定“情节严重”才构成,但对这种理解不能绝对化,不能认为凡是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的,不论具体情况如何,数量多少,一律都以犯罪论处。根据刑法第13条“但书”的规定,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同样可以不认为是犯罪。刑法第151 条规定各罪的法定刑,最低幅度只要求“情节较轻”,没有对情节显著轻微规定法定刑幅度。因此,对这类走私罪而言,情节严重仍然是其构成要素。

也就是说,走私行为情节是否严重是划分走私犯罪与走私违法行为的界限,这种“情节严重”已根据走私罪里不同犯罪行为的性质化解成不同的标准分散在各种罪名条文之中。走私上述禁止进出口物品,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走私上述违禁物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的大小是区分罪与非罪界限, 偷逃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表明走私一般货物、物品行为已有情节严重的性质,原则上都应定罪判刑。另外,以武装掩护走私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属于情节严重的范围。

2、关于对间接走私条文的理解与适用

所谓间接走私,也叫准走私,即刑法第155条第1项或第2 项列举的两种行为:“(1)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 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2)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1)关于间接走私的定罪处罚,刑法只规定以走私罪论处。 但具体如何认定,要根据间接走私行为的对象来确定。如果间接走私特定的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而构成犯罪的,应按该物品的性质分别定为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固体废物罪,并按照刑法规定的各该罪的法定刑处罚;如果是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间接走私,则应当按照走私一般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

(2 )条文中的“数额较大”是指价额的数额较大还是指应缴纳税额的数额较大?根据刑法第155条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 直接向走私人收购走私进口的非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物品,或者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没有合法证明的,需要以运输、收购、贩卖走私货物、物品“数额较大”为构成犯罪的条件。这便产生一个问题,条文中的“数额较大”是指价额的数额较大还是指应缴纳税额的数额较大?对这个问题,笔者认为,上述间接走私行为,行为对象是非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即是除武器、弹药、核材料、文物等违禁物品以外的普通物品。依本条和刑法第153条规定, 上述两种行为,以走私一般货物、物品罪论处,走私一般货物、物品罪是以应缴税额作为处罚根据。为便于司法实践中对上述间接走私行为的定罪处罚,同时也考虑到条文之间的协调性,笔者认为,本条的“数额较大”应指所走私货物、物品的应缴纳税额的数额较大而非价额的数额较大。

3、武装走私的问题

刑法第157条第1款规定:“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第151条第1款、第4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司法实践中, 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携带武器掩护走私但未使用武器;二是携带武器掩护走私并在遇到缉私检查、追捕时使用武器抵抗。根据本条规定,无论犯罪分子是否使用了武器,只要是武装掩护走私的,即应依本条处理。如果使用武器进行抵抗,致人伤亡的,应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实行数罪并罚。

在理论界,对本条第1款的理解分歧较大。 有的学者理解为“凡是武装掩护走私,无论所掩护的走私行为是否构成走私犯罪,也无论所构成的是何种犯罪,一律都按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罪从重处罚。”(注:参见邓又天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与司法适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43页。 )有的理解为,只有“将武装掩护走私理解为一个独立的罪名,才能解决武装掩护走私一般货物、物品而定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伪造的货币罪的尴尬局面。”(注:参见陈兴良主编:《刑法疏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86页。)还有的认为, 武装掩护走私既不能一律定为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罪,也不能定武装掩护走私罪。应当根据走私的货物、物品的性质确定罪名,把武装掩护作为加重处罚的一个情节(注:参见侯国云、白岫云著:《新刑法疑难问题解析与适用》,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年版,第257页。)。 笔者赞同以上的第三种理解,刑法第157条的规定是针对处刑的,并不涉及定罪。 按第一种观点,武装掩护走私一般货物、物品的也定走私武器、弹药罪,这显然与立法精神相悖。第二种观点意味着不论走私的对象是什么,一律定武装掩护走私罪,这未能揭示出走私对象性质的不同导致社会危害性的差异。因此,应当根据走私对象的性质来确定罪名,武装掩护走私一般货物、物品的,应定走私一般货物、物品罪, 但是依照刑法第151条第1款和第4款规定的法定刑从重处罚。

三、对刑法第155条第3款的理解和认识

海关监管论文篇(6)

一、前言

国际竞争的根本,在于对国际金融主导权的竞争,在于对全球资本的控制权、支配权的 争夺。拥有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对一个大国的长远发展和金融安全至关重要。上海作为我国发 展国际金融中心的首选目标,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其框架雏形已经基本形成。上海通过在过 去的十多年中的建设和发展,现在已经到了可以进入跨越性发展的时期,即

如今,上海已经形成了包括 银行 间同业拆借 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 上海 证券 交易所、上海 期货 交易所和上海黄金交易所在内的多层次市场体系,并且是我国金 融机构的最大集聚地。而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则是中央机关的所在地。

总的来说,上海与北京相比,其优势在于具有一个比较完备的金融市场。此外,由于较 高的市场自由度和宽松的 环境 ,上海在吸引境内外 金融机构 以及对外开放方面也具有独特的 优势。然而,必须看到,上海在成为国内金融中心的漫长道路上还存在许多困难,例如,全 国各大金融机构的总部大都设在北京。再例如,全国许多城市都非常重视金融市场的建设, 要处理好与这些城市在金融活动方面的关系也并非易事。

四、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约束条件

基于上文的讨论与分析,可以 总结 出以下四条制约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关键因素。

1.金融机构集聚度不够。虽然上海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外资金融机构聚集地,但是与成 熟的国际金融中心相比(如美国、英国、日本),上海的外国金融机构数和金融中介非银行 金融机构的数量与质量存在明显的不足。据 统计 ,英国、美国、日本在1996 年时单离岸金 融中心商业银行数就分别达:493.472.219家,其中外国银行分别为347.328.92家,远 远高于在上海的外资金融机构的数量。另外,质量上差距也较明显。在上海本地的金融咨询 机构中,目前还没有一家像麦肯锡、普华永道一样有国际影响的咨询服务机构,这种状况不 利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确立。

2.交易规模和金融产品种类不足。上海目前虽然初步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市场体系,但是 与成熟的金融市场相比较,交易的层次以及金融产品的种类仍显得单调,各金融市场间资金 缺少流动。同时,金融产品的类型不多,国际化程度不够,缺乏避险交易工具。不过,近年 来,我国已经在着力于 金融创新 ,开发新的交易品种。比如,qdii、qfii以及股指期货。

3.金融监管环境的建设与金融监管机构间关系的协调。传统意义上,主要应从三个角 度来考察金融监管环境,即监管广度、监管深度以及监管频度。然而,我们发现伦敦、纽约 在发展国际金融中心时,并不是一味地管制,而是采取了更先进的理念和价值取向。比如, “服务优于管制”和“有所为,有所不为”。上海作为非监管总部所在地,既面临总部的监 管,又面临跨业的监管。所以,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协调好各种监管机构间的关系,使得 监管变得更合理、更有效率。

4.缺乏国际化人才。目前上海人才国际化总体水平仍然较低,特别是缺少国际通用型 人才。一个城市要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就一定需要大量的既懂得国际惯例又熟悉国内 法律 的 高级经营 管理 和金融人才。然而,上海金融行业中,高级人才与劳动 人口 的比例远远低于纽 约、伦敦、东京等发达国家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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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于福生.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6(5)

海关监管论文篇(7)

一、《报关实务》教学现状

伴随我国外贸进出口业务的增加,尤其是天津滨海新区的蓬勃发展,报关员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以往的国际贸易专业都重理论而轻实践,因此国际贸易专业有必要开设报关实务等实践类课程,以提高国际贸易专业学生海关报关实践能力,从而能够成功获得报关员资格认证。报关员是技能型的岗位,除要求毕业生具有一定的外贸进出口、报关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外,更需具备熟练的实务操作能力。然而,我们发现目前的报关实务教学效果不太理想,学生认为这门课程的知识繁杂,在学习过程中感到枯燥无味,而讲授《报关实务》的教师则感到由于知识点较多,手中的教材缺乏实际案例,通过相关网络资源也难以找到适合教学的案例,所以备课难度较大,我们结合报关实务课程的特点,深入分析,认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报关实务相关课程知识之间缺乏联系和交叉,导致学生知识条块分割,难以融会贯通,统筹利用。报关实践操作需要综合运用所学到的国际贸易知识、国际货物运输知识以及报关知识,而目前的教学按照书中固定的章节进行,海关监管货物各自独立,难以系统化,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差。

(2)报关实务教学重理论轻实践。涉及众多的复杂的货物报关流程,有其不同的特点,而目前的教学仅仅是书本中报关程序的再现,没有直观的形象的信息,很难使学生掌握实际的报关流程,而且过于理论化的教学,也使得很多学生虽然学完报关实务,仍然不懂实践操作。

二、《报关实务》课程案例教学研究思路

提升学生的进出口实践能力是当今社会对国际贸易本科的基本要求,是学生能够适应社会需求,实现自身价值的保障。本研究以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为出发点,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对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为目标,构建了重要知识点,案例库和实景流程课件为主体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体系。重要知识点是实景课件和案例库的理论基础,案例库综合了海关监管货物的特点及报关流程该体系,启发学生理解进出口报关的操作实践,最后通过实景课件和习题集巩固强化学生对重要知识点的掌握,从而成功提升学生报关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和报关实践操作能力。如下图所示。

三、《报关实务》课程案例教学研究内容

(一)《报关实务》重要知识点总结

本课程具有知识点多、知识关联面广、实践性强等特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由于实践经验缺乏,感性认识不足,知识面狭窄等原因,对课程内容的接受困难较多,成为课程学习的难点。重要知识点是实景课件和案例库的理论基础,结合历年报关员考试真题和实践操作,课题组总结了所有的海关监管货物报关流程(包括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加工货物、保税物流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和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的重要知识点,这样便于学生系统的掌握海关监管货物的报关流程,启发学生基于重要知识点进行自主式学习、从而对海关监管货物的报关流程有初步了解。

(二)《报关实务》案例库

报关实务课程重点介绍不同海关监管货物的特点及报关流程,内容繁琐复杂,目前的教学按照书中固定的章节进行,不同的海关监管货物是完全割裂开的,使得学生难以系统地掌握所学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差。因此,有必要引入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结合理论和实践展开的,而且一个案例往往包含众多的知识点,与书本理论教学相比,较易为学生接受,并且一旦学懂之后,将比传统教学得到的知识更加牢固。传统教学,学生只是被动接受知识,案例教学通过引导学生对报关实际流程的分析,发现案例中蕴含的报关相关知识,能够提高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笔者基于重要知识点广泛搜集海关进出口监管过程中具有典型代表的报关实务案例资料,为《报关实务》案例库积累了丰富的素材,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了案例库的具体内容。对案例素材等资料进行分类汇总,精心斟酌、去粗取精,选择综合性强,包含众多海关监管货物知识点,并且较为典型的案例素材,加入案例描述和案例解析,制成贴近海关监管货物报关实践的PPT形式,共完成35个案例的编制。

(三)《报关实务》实景课件及习题集制作

报关实务课程的核心在于提升学生报关实践操作能力,因此,应从原有的重理论概述,逐渐转变到对学生技能培养。将课堂教学的内容落实到“实务”上。本研究构建了重要知识点,案例库和实景流程课件为主体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体系。案例库综合了海关监管货物的特点及报关流程该体系,启发学生理解进出口报关的操作实践。为了进一步巩固案例教学的效果,强化学生的理解,课题组编辑制作了针对海关监管货物报关流程的习题集。搜集、拍摄并整理了海关监管货物的相关图片,系统归纳总结了不同海关监管货物报关流程,完成了PPT形式的实景课件。通过实景课件的展示,便于学生形象地掌握报关实务重要知识点,提高学生报关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和报关实践操作能力。

四、结论

本研究已经在我校《报关实务》课程中进行了推广和应用,成功的调动了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教学效果得到学生的广泛好评,在近年的学生评教中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今后,笔者将会根据海关监管的新变化,继续补充完善实景课件和案例库。近年来,国际贸易专业开设了大量以提升学生进出口实践能力为目的的专业课程,比如《报关实务》、《国际货物运输实务》、《进出口单证实务》等,本课题的研究思路同样可以应用于上述课程的教学改革中去,构建以理论知识为基础,案例库和实景课件为主体的教学体系,以切实提升学生的进出口实践操作能力。

参考文献:

海关监管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F75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3-0205-02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对外交流的日益深入,国际展会业正成为我国现代服务业中成长最快、前景广阔的重要行业之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和促进作用也日益增强。尤其是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筹办,为海关探索完善国际展览会的监管工作提供了十分难得的机遇。

一、我国国际会展业海关监管概况

(一)海关监管发展历程

世界博览会这一世界性的展览盛会,从其进入中国之日起就与中国海关结下了不解之缘。自清同治六年(1867年)巴黎世博会起,迄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比利时列日世博会止,38年间我国先后共参加了29届世博会。其间,中国政府的一切参展事宜皆由清政府授权给海关总税务司赫德(英国人)负责组织筹办。其中,博览会信息的对外、宣传,展品征集、采购等事宜,都由各地海关具体经办,晚清海关与世博会折射透析了近代中国由封闭无知到认识世界走向世界并逐渐融入世界的曲折、艰辛和痛苦历程,也是中国人走出封闭走向世界文明的历史。

(二)海关监管现状

20世纪80―90年代,国内新建的会展场馆约相当于目前会展场馆总数的20%,国内会展业建设开始起步。据海关不完全统计,举办和参加会展的数量不断增多,2004年我国会展项目数量超过 3 000个,出国办展近800个;参展企业500多万家,参会专业观众近2 000万人次。

二、海关监管的现实困境

1.以经济全球化为特征的贸易新方式、新产业的不断涌现与脚步滞后的监管政策之间的矛盾

由于我国目前会展整体规划不够理想,各自为政,条块分割,以省及城市的行政区域为基础制定会展发展战略规划,使海关在通关监管上面临更多难题。

2.国际政治形式复杂多变,对国际会展业的国际贸易安全提出更高要求

随着国际安全形势的不断发展,特别是“9・11”事件后,贸易安全成为海关关注的重点。如何从海关管理层面降低国际会展业在组织、举办和承办过程中的人流、物流风险,正在成为海关等边境管理部门日益关注的焦点问题。

三、国际会展业存在的风险

1.偷逃国家税收风险

偷逃国家税收风险的表现主要为价格风险、数量风险和税率风险。每一风险表现形式各不相同(见图2)。

2.逃避国家管制类风险

逃避国家管制类风险的表现主要为证件风险、减免税风险。该项风险的来源数不胜数,有些来自组织外,如通货膨胀、公共卫生,时常接受度、汇率、政府监管。实践中,这些风险事件称为“威胁”。

3.逃避国家禁止类风险

逃避国家禁止类风险主要包括禁止进出口风险与侵犯知识产权保护风险。

4.其他类执法风险

其他类执法风险包括报关单逻辑风险、通关数据逻辑风险和企业管理风险。

四、海关风险管理

1997年,世界海关组织在修订《京都公约》时正式将风险管理纳入“京都公约海关监管指南”,作为简化和协调海关手续的一项具体措施。海关风险管理的内涵,即对海关工作领域存在的各类风险,系统的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方法和技术,有效进行识别、度量、分析、评估、处置和监控。

(一)实施风险管理的基本思路

以风险管理机制为中心环节,将风险管理的科学方法与实际展览会监管业务相结合,通过风险分析和评估,查找出易发生走私违规等执法风险的重点商品、重点企业和海关执法管理的薄弱环节,对高风险企业、商品进行重点管理,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二)作业流程设计

风险式监管主要作业流程包括:展会信息管理、展会风险评估、风险监管实施、风险评估反馈四个环节。

1.展会信息管理。依托信息化手段和现代网络技术,将目前相对分散的展览会监管场所、展会企业相关数据加以整合管理。

2.展会风险评估。在风险分析决策理论的支持下,确定实施监管的重点企业或重点货物。

3.风险分析处置。根据可能性和结果分析风险并决定对其采取监管措施。

4.风险评估反馈。对展览会监管工作总结并反馈,并进行调整,对各个阶段定期进行风险管理绩效评估。

(三)风险控制

对展览会监管存在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价后,必须对采取适合的反映作出决策,对风险的反应可以分为降低、转移、分担和保留,展览会海关监管风险要求在风险发生前对能预见的事件的替代性补救方法加以评估(见表)。风险管理过程的最后一步是风险控制―执行风险反应战略,监控风险引发事件,启动应变计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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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监管论文篇(9)

P键词:跨境电商物流;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资源;教学方法

Key words: cross-border electricity business logistics;course objectives;course content;course resources;teaching methods

中图分类号:G423.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15-0238-02

1 课程开发背景

互联网时空的“零距离”要求加快跨境贸易的运输速度,现代消费者奉行个性化消费的理念又加大了跨境贸易的运输任务,网络时代要求跨境贸易运输发生变革。高校的课程设置也必须紧跟形势的发展,更新教学内容和实践保持一致,由此开发了一门新课程《跨境电商物流》。

2 课程性质

《跨境电商物流》课程设计内容为跨境电商B2C模式下的主要物流方式和操作实训,是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方向的技能课、必修课,需要校企联合开发基于跨境电商B2C模式下物流工作过程的学习项目:邮政物流、国际商业快递、国内快递的跨国业务、专线物流、海外仓储服务、聚集后规模化运输等跨境电商物流方式及实际操作。

3 课程主要内容

《跨境电商物流》是一门理实一体化的课程,建议开设64课时,32课时教师进行引导性讲解,32课时学生进行技能实践,以期学生通过学习全面了解和掌握新兴的跨境电子商务贸易进出口物流操作。课程内容设计如下:

3.1 跨境电商改变了传统的国际贸易运输方式

与传统国际贸易主要采用海洋运输不同,跨境电商主要采用的物流运输方式有:

①邮政物流,包括了各国邮政局的邮政航空小包、大包以及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分公司的E邮宝、EMS、E特快等。据不完全统计,70%的中国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的包裹都是邮政系统负责投递的,其中约50%的份额都是中国邮政的,除此之外中国跨境电商常用的物流方式还有新加坡邮政、香港邮政等。优势:1)邮政网络基本覆盖全球,只要有邮局的地方包裹都能抵达。一般来说,全球各地在15-30天都能到达目标客户的手中;2)因为通常各国邮政都是国家经营的,有了税收支持使其价格较为便宜;在海关、航空等部门享有优先处理权,因此清关便捷,劣势:丢包率高,速度慢。

②商业快递,主要包括TNT、DHL、FEDEX、UPS四大商业快递公司,其支撑是全球自建网络和国家化信息系统,具有较高的信息提供、收集和管理能力。优势:丢包率低、服务好、速度快,特别是发往欧美发达国家的包裹更是便利。例如,从中国寄包裹到美国,若使用UPS最快四十八个小时即可到达,中国发往欧洲,若使用TNT通常三个工作日即可到达。劣势:价格昂贵,且价格存在较大浮动性。通常只有在客户十分紧急的情况下才会选择此类传递,且还会向客户收取运费。

③专线物流,跨境专线物流一般是通过国内快递集货、航空干线直飞、在目的国家通过邮政或当地“落地配”进行快速配送的物流方式。现价段业内使用最普遍的物流专线是中东专线、俄罗斯专线、澳洲专线、欧洲专线、美国专线等。优势:丢包率低,由于其是将货物集中大批量的发往目的地,利用规模化效应有效降低了成本,所以其速度快于邮政小包,价格比商业快递低。劣势:国内目前的揽件范围有限,覆盖面不广,且相比邮政小包来说运费成本还是较高。

④海外仓储服务,是指网络外贸交易平台、物流服务商独立或共同为卖家在销售目标地提供的货品仓储、分拣、包装、派送的一站式控制与管理服务。卖家把货物存储在当地仓库,一旦买家有需求,就能够及时作出反应,进行货物的分拣、包装以及递送。整个流程包括三个部分,即头程运输、仓储管理和本地配送。优势:发货周期缩短,加快了发货速度,使跨境物流缺陷交易率降低了;提升了海外客户的购买信心,由于相当于在本土发生的销售,能够提供灵活可靠的退换方案;物流成本因此大大降低。劣势:要求卖家具有较高的进销管理、库存管控、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且并不是所有的产品都适合海外仓储,适合的产品主要是库存周转快的热销单品,否则容易出现压货问题。

国内快递的跨国业务,跨境电商近年来发展势头良好,国内快递也纷纷采取措施进入国际市场,加快了国际业务布局,以顺丰为例,其快递服务已覆盖美国、越南、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并启动了中国到俄罗斯的跨境B2C服务。优势:费用低于四大商业快递巨头,且速度较快。劣势:由于跨境业务不是其主要业务,覆盖海外市场有限,市场掌控力也不高,且存在经验不足问题。

由于物流运输方式不仅直接关系到B2C外贸企业的交易成本,课堂教学过程中还要重点讲解上述跨境电商各种物流运输方式的运费计算。跨境电商物流还关系到海外买家对外贸企业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关系到客户的购物体验,进而关系到卖家的销售表现和最后收益,因此,课堂教学还要培养学生具有根据每个企业自身的资金实力、产品性质选择最合适的物流方式的能力。

3.2 跨境电商改变了传统国际贸易的保险险种

传统的国际贸易,海运是主要的运输方式,教学中会重点介绍ICC和CIC保险条款。跨境电商物流的运输方式不同,ICC和CIC保险条款不再适用。针对跨境电商贸易,保险公司有的放矢的推出了险种,比如当出口货物出现异常情况,比如“物损”、 “丢失”、 “迟延”、 “描述不符”等,若卖家因此受到了损失,卖家可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赔偿要求,课程中因体现出这些内容。

3.3 跨境电商改变了传统国H贸易的监管方式

由于海关对不同监管方式下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征税、统计作业的要求不尽相同,为满足海关管理的要求,通关管理系统的监管方式代码采用四位数字结构,传统的一般贸易为0110。为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管理,实现贸易统计,海关总署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一线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除外)。以“9610”海关监管方式开展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监管场所经营企业、支付企业和物流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备案,并通过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实时向电子商务通关管理平台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具体操作方式是首先由跨境电商企业向相关的报关电子平台填写申报单,货物出口后由运输物流企业进行确认,海关系统定期(一般是每月)集成一份报关单,签发并打印报关单证明联和退税联等文件。这种方式和传统一般贸易每票出口需要一张报关单的方式有很大不同,相当于每隔一段时间才汇总一份报关单,大大提高了跨境电商的效率。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一线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海关总署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内区外(场所外)之间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的零售进出口商品不适用该监管方式)。“1210”监管方式用于进口时仅限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1210”海关监管方式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内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经营企业、支付企业和物流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备案,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时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对于“9610”、“1210”这些新增的海关监管方式,教学中必须要让学生了解。

4 教学方式和方法

《跨境电商物流》是顺应跨境电子商务迅猛发展而设置的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理想的教学方式应该是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线上、线下,理论和实践教学交替或并行。理论部分由学校专业教师将设计开发的知识内容系统而全面地传授,实践教学则由合作企业的兼职教师完成。因为目前跨境电商B2C主流平台如亚马逊、全球速卖通都需要企业身份注册店铺,经营有品牌的商品,跨境电子商务相关课程的实践部分就只能依托企业进行。学生分小组进入到企业师傅的跨境电商店铺中,在学习商品运营过程中必然学会物流模板的设置、运费计算与总成本控制、发货、配送和解决物流纠纷。课堂理论知识学习和企业实践能力培养相辅相成,知识指导实践,实践深化知识,最终使学生获得跨境电商物流运作的能力。

5 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

《跨境电商物流》以考查学生掌握物流模板的设置、运费计算与总成本控制、发货、配送和解决物流纠纷的情况作为课程考核的主要依据,结合学生课堂表现、学习态度、期中期末成绩、实践总结等综合评定学生的课程成绩。课程综合评价成绩=平时成绩(50%)+技能考试成绩(50%);平时成绩根据课堂出勤、发言、讨论、作业、报告的评价占50%;期中技能测试占20%;期末技能测试占30%。

6 结语

跨境电子商务时代大潮袭来,汹涌澎湃,是变革,更是机遇。《跨境电商物流》课程教学内容与时俱进,紧跟行业动态;实施开放式教学,学校专任教师在课堂中介绍理论前沿,分享最新知识,企业兼职教师传授物流实操技能,交流跨境电商运营经验,课程开发理论知识与实际运用的相互协调与补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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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监管论文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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