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护理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7 17:58:20

家庭护理论文

家庭护理论文篇(1)

1.1.1对照组产妇入住是普通的病房,采用常规的护理方法,给予传统的健康指导。

1.1.2观察组产妇入住家庭式温馨病房,给予以家庭为中心的产科护理,产科健康教育围绕家庭为中心,对分娩各个时期(产前、产时、产后)进行护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产前:从确定妊娠之日进行首次产前检查开始,就采取一对一模式对孕妇及家属进行孕期医学健康教育宣教讲解。从个人卫生、膳食、心理健康、运动、孕期监护、分娩用物准备、母乳喂养、准爸爸角色扮演等方面进行指导,让孕妇保持乐观积极的心里,不会对分娩产生恐惧感。(2)产时:让产妇指定一个亲人陪伴其待产、分娩,可以减轻家庭成员间的分离性焦虑。由经验丰富的助产士进行全程陪伴指导,给产妇持续的生理上的支持和帮助及精神上安慰鼓励,在待产过程中教会产妇减轻疼痛的方法,缓解产妇的紧张情绪,使产妇乐于接受,积极配合,顺利完成分娩过程。(3)产后:责任护士给予产褥期保健的指导,包括饮食起居、适当运动、新生儿护理方法、母乳喂养技巧等,积极与产妇及家庭成员沟通并在日常生活的护理中给予协助。出院后给予计划生育健康指导,提供母婴咨询电话,产后访视及复诊具体时间,于出院后3d内、产后14d、产后28d由护理人员到家中进行访视,了解母婴健康状况,产后42d为母婴做健康检查并随访6个月观察母乳喂养情况,为产妇及家属提供延续性的健康照顾。整个护理过程按照产妇的个性化需求以及家属的要求进行统筹安排,制定最优的护理方案,协调家属共同完成。

1.2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18.0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字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护理方式对母婴结局的影响情况观察组产后出血率为1.43%、剖宫产率为32.86%、总产程时间为(8.23±2.13)h、新生儿Apgar评分为(9.3±0.5)分、新生儿窒息率为3.57%,均优于对照组。

2.2两组护理方式在其他方面的比较观察组对母婴护理知识掌握情况(96.43%)、纯母乳喂养率(87.14%)、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98.57%)均明显高于对照组,两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

3讨论

现代产科护理在原有常规护理的基础上已有很大革新,不但强调护理环境的优越,也注重健康教育以及患者自我护理的理念,试图从护理环境到产妇心理等多个层次保证护理效果,产科护士可以为产妇保健提供具体措施,强化患者的自我保健能力,进而可以将整个护理理念融入产妇的日常生活,提升产妇的生活品质以及健康水平。

以家庭为中心的产科护理可以维持整个护理环境温馨、和谐,宣讲以家庭为中心的产科健康教育,详细讲解各种护理方法,有效改善产妇、家属以及护士之间的关系,保证产妇具有良好的分娩环境。家庭化温馨病房配备所有家用电器,配备单、双人床各一张,婴儿车配备一辆,从而营造一个家的氛围,可以有效稳定产妇的情绪,使其具有安全感,使整个护理过程如同亲人的呵护,尽可能减少护理给产妇带来的陌生感,从而保证休息质量。整个护理计划按照产妇的个性化需求以及家属的要求进行统筹安排,制定最优的护理方案,协调家属共同完成,使护患之间建立了信任,有利于各方面有效的沟通。该种护理方法可以对分娩的各个时期(产前、产时、产后)进行护理,出院后给予产妇以及家属相关指导,保证有效的随访次数。整个护理过程囊括了讲解、健康手册、模型演练以及示范,全方位地利用可以利用的资源进行护理,提高护理质量,维持产妇、家属以及护理人员之间的良好关系。

家庭护理论文篇(2)

2方法

资料收集与评估方法:评估患者的病情、家庭情况,包括经济情况、心理素质,了解患者的文化程度,职业、社会背景,根据其文化程度、接受能力及行为习惯等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教育对象为患者和家属、生活照料者。教育时间从患者手术后第4天开始,并在出院后2周/次的访视或电话随访中得到反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教育及并进行效果评价。

3家庭护理指导

3.1心理护理由于排尿方式的改变带来许多不便,患者需终身带管,定期换管,加之造瘘口的不良气味,自身形象的改变使他们敏感、悲观,患者身上带着尿管和尿袋,有怕被人嫌弃的想法,易产生自卑感和孤独感,对今后生活顾虑较多,导致患者的精神痛苦远大于肉体痛苦。护理重点应着眼于患者的心理护理,使患者从心理上完全接受。针对上述心理状态,应鼓励患者以乐观的心态面对现实,保持造瘘口无异味,尿袋妥善放置不外露,可佩戴尿袋罩布以维护其自尊心,可以参加有益于健康的活动、社交等,并会受到人们的尊重[1]。让患者重新燃起对生活的热爱,树立患者的生活信心,同时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多与患者谈心,生活上多予以协助,鼓励患者多些爱好,如看电视、看书。能行走的患者,可适当到户外散步。在患者患病时,患者最需要关怀,家属是患者的精神支柱,鼓励家属充满亲情和爱心,帮助患者解决实际困难,协助患者尽快适应生活习惯的改变,讲解造瘘管及尿袋的性能,使用方法,护理不当可能发生的后果等,患者变换时,应注意尿袋的位置,防止尿液的返流,而导致尿路感染。保持室内清洁,减少污染机会,指导患者每日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共同做好造瘘管的护理。

3.2讲解无菌操作的意义和方法,教会患者和家属更换引流袋的方法,保持引流袋低于造瘘口15cm以上[2],每3天更换敷料3d/次,遇污随时更换。

3.3保持造瘘管的通畅固定好引流管,防止滑脱或过度牵拉。避免管道弯曲、受压折叠,以免影响尿管引流。带管期间及时发现膀胱造瘘管引流不畅现象6例,为血块和坏死脱落物阻塞,经用注射器抽吸和捏挤将其排除。为防止尿垢沉积、造瘘管阻塞,气囊尿管一般是1个月或1个半月更换1次,如有阻塞随时更换,每3d更换引流袋。指导家属每日用无菌生理盐水50~100ml自造瘘口注入膀胱,行膀胱冲洗。如有阻塞,可用无菌注射器抽吸和挤捏,仍不通者经膀胱造瘘管注入无菌生理盐水20ml,先将阻塞物冲入膀胱,通畅后再被引流出来。如引流液浑浊且坏死脱落组织较多,说明有膀胱内感染,可用生理盐水500ml+庆大霉素8万U,2次/d,间断冲洗膀胱,直至尿液清澈,或每日用0.2%呋喃西林液500ml进行膀胱冲洗。

3.4保持造瘘口清洁,并行膀胱功能训练。每日用碘伏棉球,消毒造瘘口皮肤,清除分泌物,覆盖无菌敷料。膀胱持续引流期间,为防止膀胱挛缩,每2~4h间断开放引流可以预防膀胱挛缩[3]。

3.5防止逆行感染协助患者勤翻身或鼓励患者多下床活动,指导患者或家属及时及其的方法,在、更换引流袋及外出活动时引流袋不可高于造瘘口,防止尿液返流造成逆行感染,指导患者饮水2000ml/d左右,起到自身冲洗膀胱作用,可避免膀胱内感染和小结石形成。食物易消化及富有营养,加强功能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4结果

患者心理状态良好,除6例发生引流不畅回院换管外,均无再次入院及发生严重并发症,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减轻了经济负担及精神负担,得到了患者和家属的认同和参与。

5讨论

由于需要长期医疗的人数增加,给社会、家庭带来经济和精神负担,人们希望就近医疗、家庭护理以至保健、康复、治疗、临终关怀等能在家中实施。在家庭方面:除了经济上减少住院开支外,还可避免家属奔波于工作、医院、家庭三地之间。患者方面:可以在自己熟悉的家庭环境中休养,有家人陪伴,饮食起居都较为方便,拥有个人的自由选择与尊严,并可学习自我护理,避免久留医院造成交叉感染的机会,并预防再住院。因此以家庭为中心的护理服务模式是值得推广的。

参考文献

家庭护理论文篇(3)

回顾性分析我院于2007年5月至2010年5月期间收治的260例患有原发性遗尿症患儿的临床资料,其中男孩134例,女孩126例,年龄四至十岁。男性病例数为134例,年龄在4-10岁,平均遗尿时间为4.8年,平均体重为36kg,平均身高为86cm;女性病例为126例,年龄在5-10岁,平均遗尿时间为3.7年,平均体重为32kg,平均身高为79cm。所有患儿均无其他病例或病史。

1.2方法

对120例原发性遗尿症患儿进行观察治疗,并在对其进行护理的过程中,进行家庭护理方面的指导。

1.2.1训练原发性遗尿症患儿的觉醒时间

医院首先将患儿的脑电图进行观察,通过仔细观察发现,患儿在即将出现遗尿时,其睡眠深度较任何时刻都要强和深。医院需要将这些信息进行记录,作为患儿父母训练他们孩子觉醒时间的主要依据,这就增加了对原发性遗尿症患儿进行“叫醒”的可能性。在患儿即将发生遗尿时,叫醒患儿能够确切地抓住遗尿症患儿的觉醒时间,而对于其睡眠节律产生很小的影响或是根本不产生影响。对遗尿症患儿首次出现遗尿的时间资料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在患儿睡后2小时左右一般最容易形成熟睡,因此这段时间是遗尿现象发生的高发期。因此,患儿在睡觉之后1--2个小时的时间时,父母应该定时地叫醒孩子一次,这样做是为了使孩子对尿意作出反应[3]。

1.2.2对患儿进行排尿抑制训练

原发性遗尿症患儿患病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患儿的膀胱容量过小所致,因此需要使患儿的膀胱容量扩大,主要的措施为:在昼间让患儿服用大量的水,过后感到有尿意时尽量忍耐,如果患儿年龄过小,父母可以采用“哄”的方式转移患儿排尿的意识。但是需要注意的就是这种忍耐的程度一定要把我好,而且需要采用“渐进式”的忍耐,而不是一次性能成功的,也就是说对于忍耐的时间要逐渐增加,如由一开始的2min逐渐到40min(40min的忍耐时间一般为极限,如果超过了这个极限,会对患儿的身体造成影响),使蓄尿量达到相应年龄标准,即(年龄+2)乘30毫升[4]。

1.2.3改变患儿的日内饮水节律

在意识上对患儿调整饮水节律,也就是说在上午9点左右的时间进行充分、大量地饮水,下午3点左右适量饮水,从傍晚6点开始要限制患儿的饮水量,晚上睡觉之前3小时左右时应该控制其饮水。患儿父母应该认真贯彻上述步骤,这对于孩子遗尿病症的改善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2结果

经过良好的家庭护理与指导,260例原发性遗尿症患儿疗效显著。其中134例男性患儿中,131例疗效显著,有效率95%。126例女孩患儿经过良好的家庭护理与指导,均无夜尿症发生,护理效果达到100%。

家庭护理论文篇(4)

1临床资料

我院2003年10月至2005年5月接产早产儿331例,其胎龄、体重、分娩方式及性别分布详见表1、表2和表3,有47例在儿科接受过7—30天的住院治疗后转入家庭护理,2例极低体重儿家长自动放弃住院治疗,通过母乳喂养随访和咨询热线对331例早产儿进行家庭护理指导和访视,目前死亡9例,成活322例,成活率97.28%,死亡率2.72%。

2家庭护理

2.1注意保暖早产儿体温调节功能差,棕色脂肪少,基础代谢低,产能量少,而体表面积相对较大,同时汗腺发育不成熟,体温易随环境温度变化而变化,常因寒冷而导致硬肿症的发生[2],家庭护理别要注意保暖。

2.1.1保持恒定的室温室内放置室温计,保持室温在24—26℃,相对湿度55%—65%,更换衣物或皮肤清洗等暴露性较大的护理时室温要调节在27—28℃左右。

2.1.2监测体温的变化指导并教会家属每日为早产儿测量体温4—6次,维持腋下温在36—37℃左右。

2.1.3加强局部保暖可用母亲身体或热水袋对早产儿的下肢及足部进行保暖,使用热水袋时要防烫伤;更换被褥、内衣及尿布时先用家长身体或暖气预暖后再给早产儿使用。

2.2合理喂养早产儿消化酶不足,消化吸收能力弱,吸吮能力差,吞咽反射弱,易发生呛乳和溢乳,合理的喂养是提高早产儿存活率的关键。指导母亲尽早母乳喂养,无法母乳喂养者以早产儿配方乳为宜。向家属宣教母乳喂养的好处,传授母乳喂养的知识和技巧,帮助母亲建立母乳喂养的信心,鼓励不定时按需哺乳,奶量由少到多,以不发生溢乳及呕吐为原则。331例中有47例早产儿曾在儿科接受住院治疗,母婴分离时间较长,教会母亲挤奶和保持泌乳的方法,坚持母乳喂养。由于早产儿先天缺乏凝血因子、维生素及微量元素等,喂养过程中,在医生的指导下适量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

2.3预防感染早产儿免疫功能不健全,皮肤柔嫩,屏障功能差,易发生感染,家庭护理中要注意环境及用物的消毒。

2.3.1保持环境清洁卧室每日自然通风2次,每次10分钟,但要避免对流风,注意早产儿的局部保暖;地面每日用清水或含氯消毒剂湿拖2次;家属患感冒、皮肤化脓及传染性疾病时不要接触和护理早产儿。

2.3.2用物消毒早产儿奶具每日煮沸30分钟消毒1次;被褥每周拆洗1—2次,每日日光暴晒6小时;衣物及尿布每日清洗干净后煮沸15分钟后日光暴晒;固定专用毛巾,每日煮沸消毒。

2.3.3皮肤粘膜的护理保持头颈、腋窝、会阴等皮肤皱褶处的清洁,每次换尿布后用温水洗净臀部,用软毛巾轻轻吸干,可涂些消毒植物油防尿疹;穿棉质内衣,使用软而吸水性强的尿布,尽量不使用一次性尿布;保持口腔清洁,每次喂奶前用温开水清洗,喂奶后用清洁棉签蘸温开水轻轻涂洗;脐带没脱落前不要包裹,自然暴露,注意不要让尿液浸湿,每日用75%酒精擦试消毒1次,脱落后家属要注意观察局部有无红肿及脓性分泌物,如有及时和随访人员联系,及时处理。

2.3.4体重>2500g的早产儿按时接种疫苗,<2500g的根据婴儿体重增长及身体发育情况适当接种,提高早产儿的免疫能力,预防疾病的发生。

2.4减少不必要的刺激早产儿肝脏发育不健全,凝血因子缺乏,易发生脏器出血,特别是颅内出血。家庭护理中尽量为早产儿创造安静舒适的环境,减少不必要的刺激,保持静卧,叩背、变化时动作要轻,婴儿哭闹时不要抱起摇晃,各种擦洗动作要轻;指导家属注意观察早产儿皮肤粘膜、呕吐物及大便的颜色,有异常时及时和随访人员联系。

参考文献

1朱延力.儿科护理学[M].第2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72.

2崔焱.儿科护理学[M].第3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12

表1早产儿胎龄分布(n=331)

胎龄(周)例数(n)构成比(%)

28—30123.63

家庭护理论文篇(5)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2002年3月至2003年3月,我院为200例新生儿上门服务,其中男120例,女80例,在家庭护理过程中,未发病新生儿176例,发病新生儿24例,新生儿肺炎6例,新生儿黄疸9例,新生儿低钙血症4例,腹泻2例,上呼吸道传染3例,发病率12%。

1.2方法

1.2.1护理人员的选择:护理人员自愿报名,由科主任科护士长综合各方面因素,选择从事儿科临床工作满5年,富有爱心,专业知识丰富,业务知识丰富,业务技术熟练等综合素质技术较高的护理人员担任。建立护理人员登记卡,卡上有工作人员照片,姓名、学历、职称、工龄、联系电话等。

1.2.2工作方法:建立新生儿档案卡,写明家长姓名、住址、电话、工作单位、新生儿天数等,采取家长选护士的方法预约登记服务分为定时服务和临时服务两类。定时服务主要针对正常新生儿每周服务一次,具体服务时间由双方决定。临时服务主要针对患病的新生儿,根据病情随时上门护理。

2家庭护理内容

2.1针对新生儿生长发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指导,作好健康宣教。

2.1.1环境:新生儿房间应阳光充足,温湿度适宜,室温不可过高过底,夏季如室温高,应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2.1.2保暖:寒冷季节室温底意保暖,因新生儿体温调节功能差,对外界环境适应性也差,室温过底可引起硬肿症,用热水带保暖时应注意防止烫伤。

2.1.3喂养:告诉家长母乳喂养是最佳喂养方法,教其捕乳的方法和技巧,鼓励和支持母亲坚持母乳喂养。喂奶前应先给新生儿更换清洁尿布,母亲洗净手,用温开水清洗。喂奶后应抱起轻轻的拍背部,直至嗝气后,再取右侧卧位,垫高头部,以免溢乳或呕吐时发生窒息。对于确实无母乳或母乳不足者,指导母亲正确的人工喂养方法,奶嘴应剪成十字花形,孔不要过大,以免下咽不及发生呛奶。奶具每次用前必须清洁消毒,喂奶时瓶中奶液应充满,以免吸奶无效或吸入过多的空气造成溢乳。

2.1.4尿布、衣服的选择:选用纯棉柔软的尿布及衣服,衣服应宽松,不可过紧。

2.1.5皮肤的护理:指导家长如何护理眼睛、鼻腔、外耳道,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及时更换尿布,每次便后用温水洗净臀部,用软部试干,涂油保护。保持皮肤褶皱处清洁干燥。

2.1.6脐部护理:母亲每天应检查脐部,保持脐部清洁干燥,脐带未脱落前,每日用碘伏消毒一次,直至脐带脱落,完全干燥为止。

2.1.7预防疾病和意外:新生儿食具应专用,每次用后应清洗消毒,衣服尿布保持干燥。新生儿出生后2周应口服维生素D,每日400IU。夏天要预防中暑和腹泻,指导母亲寒冷季节新生儿包被不要过严,以免导致窒息,发生意外。

2.1.8培养养子观念:鼓励家长多抚摸、拥抱婴儿得一健康成长。

2.2针对患病新生儿遇到的护理问题给予具体知道。

2.2.1发热:首先区分是否由感染引起,如因疾病引起发热,需在医生指导下给予药物。如因保暖过度,脱水热等引起发热,可给予松包降温,嘱母亲多喂水,体温均可自行降至正常。

2.2.2哭闹:首先由医师检查是否疾病引起,在排除疾病引起哭闹的基础上,考虑是否饥饿,观察是否有口腔炎尿布是否尿湿。有无大便,臀部皮肤是否发红,是否有腹部胀气等情况,并根据各原因给予处理。

2.2.3黄疸:注意观察皮肤黄染出现部位、范围黄疸出现的时间及消退的时间如足月新生儿黄疸持续过久,超过两周,或黄疸出现早,在24h内出现,或黄疸程度重,发展快,说明是病理性黄疸应及早就诊。母乳性黄疸较为常见,可采取高频喂养9~12次/d,能够缩短黄疸消退时间,平均3d左右,效果较好。

2.2.4腹泻:注意观察大便次数,颜色、性状、量,及有无脱水情况,如加大便为黏液浓性便,应及时送往医院化验检查,根据化验结果,遵医嘱给予药物治疗。如患儿除大便次数增多外无其他症状,食欲好,不影响生长发育,这属于生理性腹泻,不需要特殊处理。

2.2.5知道合理用药:简明讲解药物知识,知道正确用药方法,准确用药剂量,喂药是可将药物用温开水溶解,用注射器吸好药液在患儿吸药液的间歇是要从口角旁滴入,待患儿吸几口奶后再缓慢滴入至顺利喂完即可。

3讨论

3.1家庭护理服务方便了患儿的家长,使其掌握了正确护理新生儿的方法,提高了社会效益,避免了不必要的伤害,广大婴儿及家长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良好的医疗保健服务,不仅使婴儿的健康水平得到提高,而且密切了护患关系,增进感情,增加了年轻父母的育儿的知识,使新生儿得到了正确有效的护理。

家庭护理论文篇(6)

1住院阶段

1.1评估与诊断

1.1.1评估要点

卒中患者人院之初多为急症,根据家庭系统理论,患者病情不稳必引起家庭成员的焦虑不安。而要获得全面而准确的评估,与家庭成员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是首要的工作重点。

1.1.2评估工具

实施家庭评估时,护士可采用的评估工具有:生活改变事件评值表、家庭圈、家系图、家庭社会关系图等。生活改变事件评值表可用来评估家庭生活改变与家人健康状况的相关程度。

1.1.3评估内容

通过如上评估工具,护士可了解病人的家庭结构、家庭压力、家庭核心人物、经济状况、文化背景、居住环境、生活习惯、可能的看护者、家庭的情感氛围、社会支持系统、家庭需要哪些协助、病人在家庭中的地位等。

1.1.4评估要求

准确的评估与诊断要求护士深谙家庭理论,熟练准确运用各项评估工具;同时需具备娴熟的交流技巧、对人文文化的了解。

1.2计划与实施

1.2.1控制症状,提供信息

护士要协调好各部门及同事间的工作关系,以便为病人提供迅速、准确、优质的治疗和护理。

1.2.2给予希望

护士要及时提供有关疾病的转归及预后信息,告知康复的可能性,给病人及其家庭以希望。

1.2.3鼓励家属参与护理

成功的康复不仅取决于各种治疗,更取决于患者如何度过治疗以外的时间。最新的康复理论提倡24h的康复模式。依照现有国情,发动家属参与康复护理,能更好地保证卒中康复在患者24h的生活方式中存在。

2出院前阶段

2.1出院评估及计划的制订

2.1.1评估

病人病情平稳后即将面临出院问题,护士应拟订一个出院计划,并对病人的病情及家庭的照顾能力进行评估。

2.1.2计划

护士在制订出院计划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卒中家庭的结构、经济状况、文化教育背景、居住环境、情感氛围的不同,制订出有针对性的出院计划。

2.2实现平稳过渡

卒中康复是一个长期且慢性的过程,不能因出院而中断;病人及家属的健康需求也不因出院而消失。如何实现平稳过渡,是出院计划的主要目标。出院计划不仅是一项工作,更是一个过程,需要在适宜的时机提供恰当的资源来完成。

2.3信息的提供

卒中患者出院前最希望知道的信息依次是:卒中复发的诱因及先兆、病情加重的表现、出院后继续治疗的方法及目的、血液粘稠度增高的信号、生活方式及饮食注意事项、需定期复查的项目、对家属康复治疗技术的宣教、肢体运动及语言康复指导、随访需要、就诊时机的选择。

3出院后阶段

3.1评估与计划

出院后护理计划的评估与制订可由医院护士或社区护士进行。若为病人原来住院期间认识的护士,则可省却双方熟悉的过程。若需转交给其他护士,则仍需从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开始。可以同情心、尊重对方的想法、行为及隐私权来开始人际关系,再以家庭的健康需求、护患间的共识来进行沟通,同时寻找家庭领导人物,来解决卒中病人及其家庭的健康问题。具体方法和内容可参考入院评估,但对家庭的居住环境、生活习惯、社会支持系统需有所侧重。

3.1.1认识挑战

病人回到家,景物依旧,而生活已发生巨大变化,生活方式的改变、家庭角色的变更、病后身体的残疾使病人面临生理、心理、社会等多方面的挑战。护士应协助整个家庭对此有全面的认识。

3.1.2提供支持

出院后,如何确保患者的康复过程得以很好地延续,对整个家庭是个重大挑战。卒中患者在家的需求繁多,让人难以招架;他们时常觉得自己缺乏处理卒中患者身体、认知、情感方面变化的技能。家庭看护者所遇问题多半与缺乏信息提供有关,因缺乏技巧所致者则属少数。护士应根据病人的康复水平、家庭的应对水平不断调整护理计划。

3.2提供服务

包括提供资源、帮助确立阶段性目标、随访、电话咨询等。

3.2.1为卒中看护者提供支持

强调在出院初期,应重点帮助卒中家庭看护者,防止他们觉得负担过重。指导家庭看护者明确卒中康复的既定方向及具体步骤也十分重要,同时还应强调家庭看护者本身也需要时间和空间。

3.2.2帮助卒中家庭间建立联系

护士可帮助具有共同经历和感受的卒中家庭建立联系,必要时为其提供情感交流及互慰分忧的场所,使每个家庭在与集体的交往和沟通中减少孤立感。护士还可帮助卒中家庭更有效地利用医院和社区的其他卫生服务设施,以减少其忧虑情绪,树立乐观积极态度。

3.2.3随访

随访可显著降低卒中康复病人的焦虑程度,并使其应对策略更为多样、有效。病人和家属在医院向医生述说症状时仅仅描述其感觉、频率和程度;但在家里,家庭成员会和护士象聊家常一样讨论病人的能状态、家庭应对能力对症状的影响。

3.2.4电话咨询

有发现电话咨询在减轻抑郁、降低焦虑方面和家庭访视一样有效。有报告应激水平高的非裔美国人对电话咨询满意程度最高。司惠芳、刘宏德等的研究也提示中国的卒中病人可能更易接受电话咨询

3.3对护士的要求

对出院后的病人进行随访、电话咨询等,要求护士对居家护理的程序、方法、特点,现有的可资利用的社区资源皆有所了解;同时,对护士的咨询能力、协调能力也有较高要求;当然,过硬的专业能力是基本前提。

4小结

4.1进行以家庭为中心的卒中护理

要求护士具备多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对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对社会人文知识的了解,对沟通技巧的熟练运用,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等。同时,开展以家庭为中心的卒中护理要求护士在为病人及其家庭提供技术上的帮助外,还要求护士加强社区访视、提供更多的人文关怀。

4.2有利于护患双方

护士进行以家庭为中心的卒中护理且结合其专业技能,将有助于建立多维的卒中预防、卒中症状控制、卒中康复评估及评价方法,增强护理措施的有效性及依从性;以家庭为中心的卒中护理也有助于建立互相信任的护患关系,取得良好互动,更好地促进、维护卒中家庭的健康;更重要的是,实行以家庭为中心的卒中护理,在对病人及其家庭提供连续性的护理过程中,护士的独立角色功能得以发挥和强化。

4.3有利于护士拓展职业领域

开展以家庭为中心的卒中护理对居家照护和社区访视均有较高要求,而这也正是我国护理工作有待加强、拓展的区域。如何结合国情开展有特色的卒中居家照护和社区访视,不仅会受到卒中病人及家庭的欢迎,更是卒中专科护士拓宽职业领域、提高执业素质所必需,也是护理人士有待努力的方向。

参考文献

[1] 崔艳梅,梁娟. Orem自理学说在脑卒中患者临床护理中

的应用与探讨[J]安徽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4,

(06)

[2] 朱克云. 脑卒中患者80例的家庭康复护理[J]淮海医药,

家庭护理论文篇(7)

正如丁文所担心的那样,“家庭关系主体不平等说”必然导致“平等原则非民法基本原则说”,从而使现行民法体系坍塌。丁文反复强调: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关系之传统说明具有“真理性”(第71页注22),平等是“作为民法基本精神和行动纲领的公理性准则”(第72页),但辩证唯物主义原理早就告诉我们,所谓的“真理”只是相对的,且不可知论及其对人类有限理性的揭示也早已宣告了这种认识论绝对主义支配下的“真理”观之破产。除了以亲子关系、劳动关系为代表的民事屈从关系外,“权利能力不平等论”和“民法公私法混合说”的提出进一步为“平等原则”在民法上的消解作好了理论准备。(一)权利能力不平等论权利能力制度是现代平等精神的产物,但其先天具有空想性和不真实性,导致其内含的不平等因素无法克服。“权利能力不平等论”对这些因素的揭示如下:〔22〕第一,权利能力制度致力于实现生物人与法律人的同一,内在地要求打破国家的界限,以将市民法变成万民法或人权法,但各国民法对国籍前提的依赖使这一理想落空。第二,失权制度的普遍存在。失权即剥夺权利能力,使受罚者在未做某事之前就面向将来的不能做它,从而区别于“把已做成的事情取消掉”的“剥夺权利”制度。该制度的普遍存在打破了自然人权利能力一律平等的谬见,也可能造成法人间权利能力的不平等,因为法人也存在失权问题。〔23〕对权利能力不平等的揭示展示出立法者以此规训社会成员、进行社会治理之需要,可以使我们认识到:制造合理的不平等是立法者可以运用的治国手段,放任不能克服的自然不平等是立法权有限的表现。丁文认为,对权利能力一律平等的认知,要从“平等是自由的保障,没有平等自由无法实现”上来把握(第72页)。这恰恰没有正确把握民法领域里自由与平等的关系,因为承认私有财产、经济自由就会带来实质上的不平等,而民法恰恰承认这些;公民的基本权利固然必须平等,而社会经济权利则可以不平等,前者由宪法管辖,故可以大谈平等,而民法管辖的恰恰是后者,故要容忍必要的不平等。(二)民法公私法混合说丁文坚持平等原则的另一层考虑是担心“公法与私法划分的基础和标准丧失”(第72页)。事实上,德儒梅迪库斯在考察了界定公私法划分的诸学说后,便早已警言:“任何一种旨在用一种空洞的公式来描述公法与私法之间界限的尝试,都是徒劳无益的。”〔24〕在现今世界范围内,民法私法说已经日益受到质疑和批判,而民法包含的一些公法因素亦已逐渐被挖掘出来。例如,民法关于人格的规定就具有强行性并体现了纵向关系,因而属于公法。私法的前提是私人可以自治,行为经济学却证明人们在许多情况下并不能自治,只能依靠国家的帮助,由此诞生了法律家长制这种破毁民法的私法性的学说。〔25〕可见,作为支撑民法私法说的基石,平等原则必然在民法公私法混合说的框架下宣告破产。(三)小结对平等在民法领域内的证伪至少使我国《民法通则》的一系列条文面临理论挑战,〔26〕丁文却仍然执迷于“平等这一概念在民法学中至少有三个层面的意义:平等是民法的价值之一;平等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然也是民事主体地位的一种诠释”(第71页)。这种以结论代替论证的宣言式主张因缺乏精细的理论思辨,从而并不能予人以说服力。甚至,《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的民法调整社会关系之“平等主体”限制语也摇摇欲坠,因为,“平等主体”的限定不应是对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属性的描述,而应是对民法的调整方法的描述,即以平等的方法调整本来就不平等的人之间的关系,平等主体间的关系是民法调整的结果而非前提。〔27〕我们需要直面的是这种以平等为核心的民法体系消解后出现的理论与制度真空,于前者而言,以新人文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民法哲学》已经给出答案,于后者而言,采纳了法学阶梯体系、以人身关系为先的《绿色民法典草案》亦已完成了制度建构。在亚部门法哲学领域,新人文主义的家庭法哲学与之亦一脉相承。

走向新人文主义的家庭法哲学

人文主义产生于文艺复兴的意大利,强调人是世界的中心,反对中世纪以神为中心的世界观。唯物主义也是人文主义的一种形式,但在民法中异化为物文主义,该思潮强调民法的首要功能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并形成了一场世界性的民法的财产化运动。新人文主义则力图弘扬人(尤其是弱者)的优越地位,张扬其作为目的的存在,反对将民法塑造成完全的私法、以造成物文主义外观之做法,从而主张家庭法回归民法。〔28〕丁文表现出的逻辑断裂在于,一方面强调家庭法对民法的回归,另一方面又坚持平等原则和民法的私法性,这只能使得家庭法最终沦为物文主义的家庭法,因为在后者的框架下,家庭关系中的“人”只能面对裸的理性人假设并适用私法自治原则,对弱者的保护也就只能沦为空谈。越来越多的学者(包括许多婚姻家庭法学者)已经有意无意地触及到了这种新人文主义家庭法哲学的价值追求,但在若干细微处,又呈现颇具讨论价值之差别,笔者试图梳理一二,以增强对这种崭新话语体系的共识。第一,在新人文主义框架下解决家庭法于民法之回归。从我国家庭法立法史的考察来看,新中国将婚姻家庭法独立于民法是受苏联学者“婚姻、家庭、父母子女关系等等是属于资产阶级民法所研究的财产关系”〔29〕影响所致,这种观点本身就有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婚姻家庭关系判断的教条化理解之嫌。〔30〕当然,婚姻家庭法的分离从好处看是避免了其在传统民法“平等原则”下可能的过度物化。现今,婚姻家庭法回归民法已成学界共识,但一些论者所采取的理论路径并不能解决家庭法的特殊性与平等原则及其衍生的私法自治等理论之逻辑紧张,如“实质回归论”者引用克尼佩尔的论断声称:“就亲属人身关系而言,原先是父权、夫权、亲权在婚姻家庭中占据统治地位,妻子与子女没有完全独立的人格、意志乃至行为能力,但‘现在更多的是对话、利益平衡、自我决定和法定婚龄(在婚姻家庭中)取得统治地位’”。〔31〕这完全回避了家庭关系主体实质上的不平等。亦有论者在坚持“家庭法私法说”的前提下承认国家权力介入家庭生活的正当性,〔32〕这又走向了另一种逻辑断裂,因为这种承认将不可避免导致作为前提的“家庭法私法说”消解。有论者则干脆放弃了让家庭法回归民法的努力,在承认家庭关系不平等的前提下提出“家庭法非私法说”,从而将其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不同于主张平等原则与私法自治的民法。〔33〕可见,只有从新人文主义的角度,在否认民法平等原则和承认民法公私法混合说的基础上,才能为家庭法回归民法创造理论上的统一。第二,新人文主义的家庭法哲学反对将家庭关系物化。《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之所以受到学界一致批评,根源在于对家庭关系如同契约法般的物化。这种物化有其历史背景,有学者以一个世纪以来中国家庭所经历的巨大变迁为视角,考察了家庭结构在市场经济及其所推行的契约自由原则下所经历的消解:“在这一过程之中,我们不仅普遍地接受了通过‘想象’而来的、西方社会的家庭模式与家庭观念,而且在行动中也始终以此为摹本来改造并重塑我们的家庭,结果使得传统中国家庭的‘代际关系’被现代家庭中的‘平权关系’所取代。因而我们看到,在当下的家庭关系和家庭制度中,个人的权利日益被强调,而家庭成员间彼此所应负有的义务却普遍被忽视。”〔34〕在两性关系上,也有学者反思了现代法律以男女平等为旗号,却对事实上的两性差异视而不见之现实。〔35〕新人文主义敏锐地觉察到了这些危险,故而主张,应有所区别地调整构成民法的人身关系法和财产关系法,对前者实行弱者保护,〔36〕从而避免为后者所物化的可能。第三,新人文主义的家庭法哲学强调国家对家庭关系的介入,以达到对弱者权益的最大保护。有学者注意到立基于民法平等原则的“家庭法回归民法论”有扩大家事领域自由、排除国家权力干预的危险。〔37〕如果遵循家庭关系平等,就是预设家庭关系主体作为理性人行为,从而在家庭领域排除国家干预,这将给家庭关系带来巨大的灾难后果。在消解国家干预并以理性人假设作为支撑的理论指导下,中国婚姻法在夫妻财产关系、取消婚检、取消离婚延缓期等方面已经带来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上的众多问题。〔38〕批评这种观点的学者也承认:“国家权力介入婚姻家庭最直接的目的是平衡婚姻家庭当事人的利益,实现公平与公正,与现代民法强调国家权力介入民事关系以保护弱者权益的精神一致。”〔39〕可以说,很难否认家庭法的伦理性、利他性、义务性等特征,它们与反映商品等价规律的私法自治理论有根本不同,因为“婚姻家庭本身具备生育、扶养、教育、对家庭成员尤其是家庭弱者的保障等诸多功能,与儿童、妇女、老人的权益息息相关,决定了婚姻家庭绝非仅为个人的私事。”〔40〕故在“义”、“利”的抉择之间,只能重“义”轻“利”,如此方能达致新人文主义家庭法哲学的最大目的和价值归依。有新人文主义者强调:“如果把市场原则泛化为市民生活的唯一原则,它就可能潜在地与人的保护相冲突。”〔41〕这就要求在面对相对强大的市场力量面前,特别突出对弱小个体的保护。可以说,只有在新人文主义的框架内,才能最终说明以弱者保护为基础的人身关系法和以经济人假说为基础的财产关系法在民法典中的统一,那就是:民法首要考虑在于组织一个主体系统,这一职能由人法(包括家庭法)承担;次要考虑在于分配一个社会存续所需要的资源,这一职能由物法承担。而如果采用物文主义的民法观,家庭法可以回归,但离再次被驱逐只是时间问题。〔42〕

家庭护理论文篇(8)

[基金项目] 本论文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是“2013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课题”之《――以中国司法实践为视角》(项目编号:13GWCXXM-31)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中图分类号】 D9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4)03-063-2

婚姻家庭暴力现象,是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家都普遍存在的问题。在中国,家庭暴力现象也是普遍存在的。根据全国妇联近期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全国2.7亿个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已高达30%,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每年有近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而从主体关系上来看,除了夫妻之间,在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与年迈父母之间也存在家庭暴力情况。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和观念的转变,社会各界对家庭暴力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其中对如何预防、打击家庭暴力,充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及防止其受到进一步侵害的关注更是焦点之一。

一、家庭暴力概述

(一)国际社会对于“家庭暴力”的界定。那么,什么是家庭暴力?它的行为对象、内容及形式又包括哪些?对于这一概念的界定,联合国及部分发达国家已对其作出较为成熟的解释。例如,在1993年世界人权大会上通过的《消除对妇女暴力行为宣言》中,便对“家庭暴力”和“对妇女的暴力”作出定义。而在英国,学界的普遍观点是认为“家庭暴力是配偶之间、同居者或者具有亲密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在加拿大,《家庭暴力受害者法案》则认为“家庭暴力”的行为方式不仅包括对身体、性、心理或情感的压制,还包括对物质的剥夺,如不提供充足食物、住宅或医疗上的照顾等。由此可看出,国际上以及其他国家认为家庭暴力产生的关系是基于家庭成员或者其他亲密伴侣的共同生活之上,而“暴力”的实施方式除了殴打、捆绑、威胁等身体、精神上的强制伤害手段,还包括不提供必要的物质生活保障等新型方式以及冷暴力方式。

(二)我国法律对于“家庭暴力”的界定。而在我国,相关法律首次对“家庭暴力”问题做出规定是在2001年4月28日通过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其第3条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随后,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又进一步将对“家庭暴力”进行明确解释,即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从以上规定可看出,我国所规定的“家庭暴力”的外延十分有限,行为方式仅仅限于法条中所列举的几项,而且并不包括拒绝给赡养者提供经济来源和提供物质保障等实践中出现的新方式。

二、人身保护令制度的性质与功能

(一)保护令的性质。关于人身保护令的性质,首先受害人学界多数认为是给予受害人的救济措施而非民事责任。因为民事责任的承担须以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为前提,而人身保护令的颁发,不以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为前提,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的情形下即可申请。具体而言,当事人之间已有其他诉讼的,并不影响保护令的申请;申请保护令也不影响当事人提起其他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在紧急情况下,法院可以不经审判程序便颁发紧急保护令、暂时保护令;在当事人有遭遇家庭暴力的急迫危险时,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也可以向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的申请。另一方面,民事责任与民事保护令二者在目的上存在不同,民事责任主要目的是惩罚,而民事保护令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受害人。因此,学界的多数观点是认为民事保护令属于救济措施而非民事责任。

(二)保护令的功能。保护令制度是20世纪末英美法国家为防治家庭暴力而设立的一项专门法律制度,用以对施暴者进行制裁、为受害者提供救济途径。一个完善的制裁和救济制度,既要对施暴者施以有效制裁,又要及时、有效地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保护令制度的设置就完美地兼顾了这两者。民事保护令与传统法律中的赔偿损失、准许离婚、刑事处罚等事后救济手段相比,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防治家庭暴力的功能,使受害人免遭进一步侵害提供了有效的预防手段。

三、保护令在家庭暴力案件中的适用

在传统观念中,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基于其关系的特殊性所以一般认为公权力不宜主动、积极介入,而以往家庭暴力受害者一般只能通过离婚等方式进行救济,严重者则采取刑事自诉途径。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以及女权主义思潮等影响之下,上世纪七十年代英美法系开始创设民事保护令制度,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作出决定,在家庭暴力尚未发生之时便可强制要求被申请人在特定时间内作为或不为某些特定行为。民事保护令克服了传统救济方式的弊端,借助公权力对受害人权益进行及时、有效的保护,成为“家庭暴力之受害人最直接及最常用之法律救济手段”。

(一)在家庭暴力案件中适用保护令制度的起源与发展。最早的民事保护令立法始于1976年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州法,至1994年已为该国所有洲法所明确规定。为了有效防治家庭暴力、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联邦政府及各州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家庭暴力逮捕法》、《预防家庭暴力与服务法案》、《民事保护令》等,这些法律对防治家庭暴力作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为该国法律防治家庭暴力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在美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民事保护令是法律给予受害人最有效、最直接的法律救济手段。设立民事保护令使司法机关能依法介入家庭暴力,在被申请人和受害人之间建起了一道法律的防火墙,使被申请人的某些特定行为得到强制性限制,只要被申请人违反命令实施了任何触犯保护令规定的行为,警方都能依法对其进行逮捕。同时,民事保护令还能使受害人在维系婚姻家庭关系的基础上,在合理时间段内将被申请人与受害人隔离,从而降低受害人人身、精神受到伤害的风险。此外,民事保护令制度还对受害人生活困难的救济措施作出相关规定,即要求司法人员对相关受害人进行物质帮助,保障其生活。为了保障民事保护令得到切实、有效的施行,大部分州在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若被申请人违反保护令规定即视为犯罪,也有部分州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保护令规定则将其视同触犯刑法的“藐视法律罪”。

有些发达国家也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引入民事保护令制度。在加拿大,许多省的法律都规定无论受害人是否愿意合作,警察必须对家庭暴力案件作出及时反应,必须调查家庭暴力案件并提交报告,在必要时甚至可提起指控。加拿大许多省施行的《家庭暴力法》和《紧急状态下保护令》也对民事保护令作出相关规定,即妇女受到暴力威胁时,可以随时向警察打电话求助,即使在没有得到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警察也可以强行进入房屋并带走实施暴力的人,此外还可以强制要求实施暴力的人一定时间段内不能回家,直至警方认为暴力威胁消除为止。而施暴情节恶劣、情况严重的,将被提起刑事控诉,受害人在此审判过程中仅以证人身份参与诉讼,并不需要承担提供证据的义务。

(二)我国实行保护令制度的现状。而在我国,在2008年3月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中,首次出现了关于人身保护令内容的相关规定,尽管只是对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度作出初步规定,但这意味着人身保护令制度在我国处理家庭暴力案件中的适用得到重视和开始有所发展。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选取9家基层法院作为试点开始实行人身保护令制度,并且到目前为止已有几十家法院表示将把《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视为家庭暴力案件审理的重要参考,同时表示将会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的相关内容引入判决书的说理部分。除此之外,中国法学会“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项目理论研究小组在其指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暴力防治法》中,也对民事保护令制度作出相关规定。目前,《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论证正在进行当中,该法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引入人身保护令制度,必将对我国家庭暴力防治运动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三)对建立健全我国保护令制度的建议。首先,应该加快推进《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进程,将人身保护令制度在该法中予以具体规定。要形成完善的制度,必须有具体、明确的法律规定来作为指引,同时还需要相应的法律体系作为支持与补充,所以笔者认为,对于人身保护令制度来说,从立法上形成防治家庭暴力的完善体系,是健全我国人身保护令制度的重要前提。

其次,在防治保护、保护受害者的同时,也应重视对加害者进行思想、行为上的矫正。由于家庭暴力发生的家庭成员之间,家庭的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因素,所以,应该充分重视对家庭暴力的防治及防止其危害进一步蔓延。除了对加害者进行法律惩治,还建议由相应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对行为人进行后续的跟踪、辅导。

再者,完善整体机制运行。人身保护令制度的实施,需要各相关部门承担不同职责,有机配合。例如,公安部门在接到关于家庭暴力的报警时,应当及时出警认真处理;法院对于家庭暴力案件应当及时审查、立案审理;医疗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则需要承担作证义务,从而形成完整的防治家庭暴力体系。

参考文献:

[1]王晟.全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将进行研讨[EB/OL].http:///2012-10-5.

[2]消除对妇女暴力行为宣言.

[3]李秀华.干预家庭暴力对策与多维机制构建研究[C].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论文集[A].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

家庭护理论文篇(9)

Development of the Family Status Scale for Hospitalized Cancer Patients Based on the Delphi Method/WANG Le-le, YANG Hui.//Medical Innovation of China,2015,12(26):092-095

【Abstract】 Objective: To develop a appropriate assessment scale of hospitalized cancer patients’ family status and provide a good measurement tool to assess the hospitalized cancer patients’ family status in our country. Method: Using the third edition of “nursing outcomes classification” as a framework, determined the alternative index by reviewing literature and interviewing experts, then formed the expert advisory questionnaire after the research team’s discussion, used the Delphi method (Delphi Method) to do two rounds’ letter inquiry on 22 experts. Result: After two rounds’ expert inquiry, we finally developed an assessment tool with 53 items classified in 5 dimensions named as family normalization, family function, family economic and health status, family involvement professional care and family support during treatment. The expert inquiry positive coefficient of two rounds were 96% and 100%, the experts authority coefficient both was 0.84, the coordination indexes were 0.305 and 0.437. Conclusion: The family status scale for hospitalized cancer patients developed by using Delphi method has high reliability and can improve the cancer patients’ quality of life, it can be applied in clinical practice.

【Key words】 Delphi method; Cancer; Family status

First-author’s address: Nursing College of Shanxi Medical University, Taiyuan 030001, China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5.26.028

国家癌症中心2009年癌症人口统计中国恶性肿瘤的发病率高达285.91/10万[1]。目前,其发病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在医学研究中,对肿瘤的预防和护理已成为当今研究的重大课题之一。有研究表明,家庭结构以及家庭功能对个人的健康状况、疾病的发生和预后有着紧密联系[2]。良好的家庭状态对于肿瘤患者而言,可以增强患者对疾病的信心,从而提高其生存质量。恶性肿瘤患者的家庭状态已经引起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并进行了大量研究,很少以住院肿瘤患者的家庭为单位,对患者的家庭状态进行评估。本研究通过前期文献查阅和专家访谈,以第3版《护理结局分类》为框架,对22名资深专家进行两轮Delphi专家咨询,初步形成一个评估我国住院肿瘤患者家庭状态的工具。

1 资料与方法

1.1 成立课题讨论小组 由12名专业人员组成课题讨论小组,其任务主要包括对我国住院肿瘤患者家庭状态进行分析,找到测评的主要内容;回顾国内外有关肿瘤患者测量和评价的相关文献,拟定住院肿瘤患者家庭状态的初始评估量表;选择咨询专家并编制专家咨询问卷;对专家提出的意见和评分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形成最终的住院肿瘤患者家庭状态评估量表。

1.2 咨询问卷条目池的选取 通过文献查阅、专家访谈以及课题讨论小组前期对住院肿瘤患者家庭状态所做的理论研究,结合我国国情,以吴袁剑云主译的第3版《护理结局分类》为框架,形成住院肿瘤患者家庭状态的初始评估量表,包括9个维度和126个备选条目。

1.3 形成专家咨询问卷 专家咨询问卷由3部分组成:(1)专家基本情况调查表,包括专家的性别、年龄、学历、工作年限等10个方面。(2)住院肿瘤患者家庭状态调查问卷,依据Likert 5级分类法将量表条目按重要性程度划分为5级,由非常不重要到非常重要,对应分值为1~5分,并请专家提出建议。(3)专家自评表:由判断依据(分别为实践经验、主观判断、国内外参考文献和理论分析)和专家对调查内容的熟悉程度(分别为很熟悉、熟悉、一般、不熟悉、很不熟悉,相对应的分值为1.0、0.8、0.6、0.4、0.2)组成。

1.4 咨询专家入选条件及组成 Brown[3]指出,挑选专家是Delphi法预测成败的一个重要问题。本研究按照代表性与权威性原则、学术专家与管理专家相结合原则,依据专家知识结构、社会职务结构和年龄结构来遴选专家[4]。本研究专家入选条件:(1)本科及以上学历;(2)副高及以上职称;(3)对护理结局分类有一定了解;(4)自愿参与本课题的研究且具有一定积极性。最终选定的咨询专家包括临床护理专家、护理管理专家、护理教育专家、临床医疗专家和医院管理专家,共22名。

1.5 德尔菲咨询过程 本研究于2014年11月1日

-12月30日进行2轮专家咨询。采用Likert 5级分类法进行打分,并结合专家自评问卷来了解专家的权威程度,第一轮以专家咨询情况反馈表的形式将每个指标的条目相关性赋值均值、条目满分率、变异系数以及专家文字性建议向课题讨论小组进行反馈,以形成第二轮咨询问卷。第二轮专家咨询后,专家对条目的打分出现了集中的趋势,初步确立住院肿瘤患者家庭状态量表。

1.6 指标筛选的要求 有研究表明,其要求主要包括:(1)对比指标在专家心目中的重要性;(2)考虑实际操作的可行性;(3)使评价表尽量简单、易操作、准确[5]。本研究的筛选标准为条目相关性赋值均值(M j)>4.5、条目满分率(K j即选择5分的比率)>60%、变异系数(CV)

1.7 统计学处理 将数据录入SPSS 17.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数资料采用频数、百分比进行描述,计量资料用(x±s)表示,专家意见的离散程度用变异系数和肯德尔(Kendall)协调系数值表示。

2 结果

2.1 咨询专家一般情况 德尔菲法专家的推荐人数为15~50人[6]。本研究中,22位咨询专家的年龄分布为42~57岁,专家的一般情况见表1。

2.2 专家积极性 专家的积极性表示专家对研究问题的关心和合作程度,用问卷的回收率和专意见的百分率来表示。本研究第1轮专家咨询,回收率为96%,有15位专家提出意见。第2轮专家咨询,回收率为100%,有6位专家提出意见。

2.3 专家权威程度 专家的权威程度(Cr)是影响评价、预测结果精度的重要指标,为判断依据(Ca)和熟悉程度(Cs)的算术平均值,即Cr=(Ca+Cs)/2[7]。一般认为,应用Delphi法的研究对专家的权威系数计算在0.7以上已是非常好[8]。本研究中,专家的权威系数均在0.80以上(表2),认为有较高的权威性。

2.4 专家意见的一致性 本研究中,专家意见的一致性用专家意见的离散程度指标表示,包括变异系数(CV)和协调系数(W)[9]。咨询专家对条目评价的离散程度用协调系数来反映,正常值为0~1,W值越大说明量表中条目的协调程度越好。咨询专家对条目评价的波动度用变异系数来反映,CV越大说明专家意见的离散程度越大。经过两轮的专家咨询,各条目的变异系数均

2.5 专家意见的集中程度 本研究中,用重要性赋值均数来说明专家意见的集中程度,第1轮咨询中,评分在4.0分以下的指标有47个。根据专家对条目的重要性评分,结合专家的对课题的文字性建议对量表条目进行修改后形成第2轮咨询表(共5个维度和69项条目)。第2轮咨询中,评分在4.0分以下的指标有9项,最终形成了有5个维度和53项条目的住院肿瘤患者家庭状态量表。

2.6 量表条目的选择 在两轮专家咨询过程中,部分专家对量表的条目提出了修改意见。在第1轮专家咨询后,量表维度由原有的9个调整为5个,将家庭应对、家庭正常化、家庭弹性合并为家庭正常化;家庭功能、家庭完整性、家庭氛围合为为家庭功能。126项条目修改为69项,其中,处理突发事件积极、灵活与发生灾难后家庭成员可相互合作、积极应对合并为处理突发事件时,家庭成员可相互合作、灵活应对;以家庭为中心消除突发事件修改为消除突发事件的不良影响时表现出自信;与近亲家属频繁交往、为患者提供与年龄/能力相适宜的活动去除;新增条目为帮助患者及家庭成员增加一定的医学知识,等等。第2轮专家咨询后,量表条目由69项调整为53项,其中,将接受成员间的差异、为家人提供私人空间、共同讨论家庭相关问题并解决及与家人协商做医疗决定去除;将消除突发事件的不良影响时表现出自信修改为消除疾病的不良影响时,家庭成员表现出自信;将参与护理计划与共同参与制定护理目标合并为参与护理计划的制定,等等。经过以上两轮专家咨询,最终形成有5个维度和53项条目的住院肿瘤患者家庭状态量表。

3 讨论

3.1 本研究的科学性与可靠性 德尔菲法是Delphi中文译名,我国称之为专家评分法或专家咨询法[10],因其匿名性、信息反馈、统计推断3大特性在众领域得到广泛应用[11],并能避免专家的横向联系,只与调查者发生联系,专家之间不能相互讨论,经多轮的归纳、总结、修改,最后形成一致意见。避免了权威专家干扰结果,反映了专家的真实想法[12],被公认为护理质性研究中常用的方法之一[13]。本研究在两轮德尔菲专家咨询中,问卷的有效回收率分别为96%和100%,符合统计学的要求,充分反映出专家对此项研究的积极支持。专家选择方面,选择在临床护理、护理教育、医院管理、临床医疗和护理管理方面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本科以上学历,职称为副主任以上的专家或教授,具有较好的代表性。专家的权威程度,对课题也有着非常重大的影响,它以权威系数来表示,即判断系数和熟悉程度的算术平均值,取值范围为0~1,数值越高表示该专家对所咨询内容的权威程度越高[14]。本研究的专家权威系数均在0.8以上,证明在此领域有着很高有权威性,研究结果有较强的可靠性。李平等[15]认为,专家意见的一致性用专家意见的离散程度指标来表示,包括变异系数和协调系数。本研究进行的两轮德尔菲咨询,在第1轮专家咨询后,总体协调系数为0.305,将均数

3.2 研制住院肿瘤患者家庭状态量表的意义 在我国,绝大多数恶性肿瘤患者的日常生活,主要依靠其家庭在生理、心理、经济方面给予的照顾。作为社会上一种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的慢性病,恶性肿瘤的发病人群对家庭的依赖程度远非其他疾病可比。家庭是个人生活的最小社会单位,癌症患者的家庭功能健全与否,可直接影响患者对癌症的态度、行为乃至效果,继发地影响癌症患者的疾病转归、生活质量及生存时间[16]。对恶性肿瘤患者而言,良好的家庭状态能够缓解肿瘤患者的心理压力,提高生活质量,减轻家庭负担,有利于病情的缓解,改善患者的健康状况。但目前国内外关于家庭状态的研究,因选择的研究量表不同,得到的预期结果也不一致,无论选择哪一种量表,都希望能够促进肿瘤患者的康复。本研究从护理结局的角度出发,来评价恶性肿瘤患者在住院期间的家庭状态,以了解家庭对于肿瘤这一应激源的应对情况,家庭在这一事件中所表现的功能,家庭的经济和健康状况以及家庭在治疗和护理方面的支持程度,在此基础上,来评价家庭在各方面的不足之处,对家庭成员进行一定的指导,为日后住院肿瘤患者的家庭状态的评估提供一种测量工具。

综上所述,本研究在文献回顾和专家访谈的基础上,通过两轮德尔菲专家咨询,综合专家的意见,经课题讨论小组认真讨论,最终制定出由5个维度(家庭正常化、家庭功能、家庭经济健康状况、家庭参与专业护理和治疗过程中的家庭支持)和53个条目所组成的住院肿瘤患者家庭状态量表。下一步将对我省5所三级甲等医院的住院肿瘤患者进行问卷调查,评价量表的信度及效度,以验证其适用性,使之能够成为科学、客观的测量工具,以便在临床推广使用,同时,也为日后其他研究者开展相关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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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护理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 R473.71 [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674-4721(2011)08(a)-116-02

以家庭为中心的产科监护(family-centered maternity care,FCMC)是为妇女及其家庭提供监护的一种方法[1]。本院妇产科在90年代初实行母婴同室,2000年初实行家化分娩(丈夫陪伴)等家庭化护理措施,但母婴同室、家化分娩只解决了产时、产后的问题。FCMC要求是一个连续的家庭过程,包括妊娠、分娩、产后和婴儿的监护。本院妇产科2009~2011年1 270例孕产妇实施FCMC,取得了良好的护理效果和社会效益。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有家庭陪伴、家庭支持、家庭参与需求的孕产妇1 270名,建立产科监护档案。其中,20~30岁848例,31~40岁415例,41~45岁为7例;城镇1 123例,农村147;初产妇1 231例,经产妇39例。

1.2 方法

1.2.1 以家庭为中心的产前监护鼓励孕妇在家人陪伴下参加本院孕妇学校。将孕期营养、妊娠保健、新生儿护理等制作成多媒体课件,以互动的形式让准父母们了解孕期、产时、产后的各种生理变化和可能出现的病理改变,提高孕妇自我监护能力。建立产科监护档案,根据孕妇自身条件,由孕妇、家属和医务人员共同制定分娩计划,并组织参观母婴病房,让产妇有充足的心理准备[2]。

拉玛泽分娩法,也被称为心理预防式分娩准备法[3]。对要求自然分娩的932例,从怀孕28周开始夫妻一同训练。

1.2.2 以家庭为中心的产时监护病房布局温馨合理,每间病房配备功能床、席梦思床、婴儿床各1张,设立独立的卫生间,方便产妇及家属的休息,保证了家庭的私密性。在以家庭为中心的产时监护中,灵活的探视制度鼓励妇女在待产和分娩时与支持人员不分开[4]。在孕产妇住院期间,允许家人24 h陪伴。孕妇进入产程后,可由丈夫或产妇的母亲全程陪伴,给予心理支持,根据孕妇及家属的需要讨论并告知产程进展的状况。对需要剖宫产的产妇,责任护士及时向产妇及家属介绍剖宫产手术方式及麻醉的过程,使家属和产妇消除顾虑和担忧。不论是自然分娩还是剖宫产手术后出生的婴儿都在妈妈身边处置,做到母婴不分离。

1.2.3 以家庭为中心的产后监护

产后期对于产妇、新生儿和家庭是一个关键的转变时期。医务人员在帮助产妇及家庭其他成员转变角色中起着重要作用 。本院改变以往封闭式护理模式,开展全程母婴床旁关爱护理服务。

本院将新生儿接种、筛查加入母婴床旁护理中,此项操作减少了交叉感染的概率,降低了产科出错率,规范了病区护理管理,赢得了产妇及家属好评。本院针对产妇、家庭、新生儿的生理、心理、社会需要为孕妇及家属提供一对一的床边宣教,保障母乳喂养实施,与产妇及家属在信任的基础上构建了更加和谐的关系。

2 结果

纳入的1 270例孕产妇中,阴道分娩692例(54.4%),剖宫产分娩578例(45.5%)。全部产妇均掌握产前注意事项、婴儿抚触技术和产后注意事项,其中,1 263例(99.4%)掌握婴儿沐浴技术,1 251例(98.5%)掌握了母乳喂养(19名产妇因自身疾病实行人工喂养)。1 257例(99.0%)产后情绪良好,心理健康,有13例(1.02%)发生产后抑郁。产妇及家属对护理服务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98.1%的产妇满意度达98%以上。

3 讨论

本院通过对1 270例孕产妇实施以家庭为中心的产科监护模式,明显改善了产科服务,产妇及其家庭对其分娩经历的满意度提高。对孕妇及家庭而言,以家庭为中心的产科护理有利于帮助产妇及家属完成称职父母角色的转变[5],大大促进了母婴健康。实施以家庭为中心的产科监护,医院的市场地位也相应提高,成为本地分娩首选医院。但是,真正实施以家庭为中心的产科监护模式的路是漫长的,正像FCMC所提出的那样:创建以家庭为中心的医院所需要的根本改变,是医务人员必须有新的态度[1]。孕产妇档案分析也显示,参与者均有较高的教育水平,心理需求也相应提高。如何让所有医务人员都能将分娩视为生理过程,而不是疾病,在分娩过程中如何满足每个产妇及其家庭在社会心理、教育、身体、精神和文化上的需求,如何跨学科协作为孕产妇及其家庭提供更有意义的信息是在今后工作实践中还需探索的问题[6]。

[参考文献]

[1](美)菲利普斯著.俞康民,冯晓(译).以家庭为中心的产科监护[S].北京:现代教育出版社,2009:1.

[2]郑修霞.产科护理发展趋势[J].护士进修杂志,1998,1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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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敏,周洁.家庭产科监护模式下母婴床旁护理探讨[J].医药论坛杂志,2010,30(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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