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实证分析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6 15:27:23

金融实证分析论文

金融实证分析论文篇(1)

2008年因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进而波及全球的经济危机,给中国带来了冲击,同时也引发了国人诸多思考,并有诸多政府及市场的反危机实践动作。然而,在此过程中,无论官方还是民间不乏强化外在于市场的政府功能及其国有企业作用的声音,甚至有人虽不明确提出否定市场机制但实质以此否定市场机制,比如有学者提出资本主义经济方式的追求剩余价值导致的经济危机必然性引起了次贷危机和金融危机等。[1]这种声音无助于经济法发展及国有企业改革。如果我们能够准确对待这场金融危机,则这对经济法价值及国有企业改革是很好的反思以及发展契机。如果准确界定了经济法的价值、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及国有企业的定位,则对国有企业治理以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是相当有益的,也是一项前提性基础研究。为此,笔者试图对此加以分析,以求教于学界同仁。

一、如何看待金融危机

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的直接原因来自于次贷危机。由于CDS等金融衍生产品在缺乏完善法律监管情况下的过度膨胀以及IT产业泡沫经济的非有效性等因素,为了推动房地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美国政府从2001年开始通过支持按揭贷款的方式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火爆。截至2007年,美国人购房的按揭贷款已经达到当时美国GDP水平。但与此同时,许多购房者还贷愈来愈难,因而引发了次贷危机。次贷危机的连锁反应带来金融危机及其经济危机。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世界经济的一体化趋势必然使美国的金融危机波及全球,包括中国。

如果说CDS等金融衍生产品的过度膨胀和IT产业的泡沫经济等是市场失灵的表现,那么美国政府支持按揭贷款推动房地产业的发展而直接产生的次贷危机,则是美国政府产业政策的一种失败或是产业政策的负面影响,也就是政府失灵的典型表现。因此,美国的这场金融危机是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作用的结果。

那么如何看待这场金融危机呢?笔者以为,首先,市场经济伴随着经济危机是经济发展的周期性的表现,而美国这场金融危机则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一个周期性的表现。金融衍生产品的高度发展在法律或政策稍有疏忽或漏洞的条件下均有可能引发危机。某种意义上说,也只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尤其美国才更有可能引发这场金融危机。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情况下,对于中国等诸多存在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至多是“沾点光”而已,而对于朝鲜等经济较封闭的国家连“沾光”的机会都没有。[2]从中国现实来看就足以印证,美国的这场金融危机主要对于广东、江苏、浙江和上海等外向型经济依赖比较强的地区冲击较大,但对于广大中西部落后地区影响有限,只是波及在沿海外向型企业打工的外出务工人员。其次,历史已经多次证明,西方国家在历次经济危机中,通过不否定市场机制且又逐步强化内生于市场的国家调控作用以及国际间的调控与合作等不断地化解危机,从而在每次经济危机之后以更高的起点螺旋式地向前发展,从而表现出明显的稳定性。2009年美国第三季度经济增长率在美国水平基础上达到3.4%即为例证。而这恰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从早期的自由市场经济社会向以后的以市场为主导而又内生于市场机制的国家调控的必然结果。这也正是我们当今经济法值得借鉴的重要理论基础。

因此,在市场经济作为人类目前广泛采用的经济形态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情况下,我们不是害怕金融危机,而是害怕因金融危机而否定或怀疑市场机制;害怕因此而强化外在于市场的国家干预;害怕没有有效的国家调控手段和成熟的市场机制来化解金融危机。面对金融危机,我们应当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杠杆的同时,积极发挥国家调控监管的手段,化解危机,并借此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力求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经济新的一轮发展。这也是国家间展开竞争的一个重要机会。历史多次证明,西方许多发达国家均把握了因危机而带来的多次发展契机,从而跻身强国之列,并使经济危机发生的频率和危害程度不断地降低。[3]

二、金融危机下经济法价值的考量

清醒而正确地认识金融危机是我们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要前提。这对于市场机制尚未成熟、政府干预依然过多的转型时期的中国显得尤为重要,这也是准确界定经济法价值的重要前提。

面对金融危机,无论美国政府的7000多亿美元的救市计划,还是中国政府的4万亿人民币及其地方政府将近20万亿元人民币的救市计划等,均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依法治之一般要求,这些行为均需要以法律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比如2009年美国的《复兴与再投资法》、中国的“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及其实施细则”等。从法学的视野来看,其乃是经济法学考虑的范畴。[4]从经济法产生历史来看,比如1929年至1933年的美国经济危机所产生的《银行法》和《产业复兴法》等均是实质意义上的经济法。我们将之称为应对危机性的经济法。前已述及的中美各国针对此次金融危机所采取的法律法规即为应对危机性的经济法。除此之外,两次世界大战也催生了一些经济法法律法规,比如德国的《卡特尔规章法》、《煤炭经济法》,以及日本的《炼钢行业奖励法》等。我们将之称为战时经济法。[5]无论是应对危机性经济法,还是战时经济法,其更多地体现出国家外在于市场的一种强制性干预,彰显经济法的事后救济功能。

然而,随着历次战争和经济危机的发生,人们在思考如何解决并尽可能减少或避免经济危机的发生,其中计划经济理论就是应对此问题的一种理论思潮,但历史已经证明,计划经济陷入了“国家万能论”,是失败的。[6]即便为此出现的仍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但强调国家干预的凯恩斯主义后来也在不断地进行理论修正,包括但不限于其后出现的供应学派、芝加哥学派和公共选择理论等。这一切均说明政府亦非万能,正如布坎南所说,“政府的缺陷至少与市场一样严重。”[7]此次美国政府支持按揭贷款来推动房地产业的发展而导致的金融危机就是例证。因此,我们不能因金融危机及其他经济危机而盲目崇拜政府的作用,无论美国政府的救市计划,还是中国政府的救市计划等;绝不能因金融危机的发生而否定或怀疑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万万不能通过否定市场经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损害、消灭市场机制的方式来解决市场经济的问题。[8]

进一步而言,任何非常态社会下的思想、学说或做法只能在特定时期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可以作为常态社会的一种思想予以启发,而不能作为常态社会运行下的主导思想、学说或做法;它必须在常态社会中进行不断的修正和更新,否则容易成为常态社会运行的绊脚石。[9]对于因金融危机及其他经济危机或战争而产生的理论思潮及其应对措施均是非常态社会下政府干预经济的反应。因此,政府失灵的可能性决定了以此为基础的应对危机性经济法或战时经济法的事后救济功能均具有临时性、应急性特点。无论历史上的经济危机还是两次世界大战时期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国制定的经济法律法规后来都逐步废止或修改,比如1929年至1933年的美国经济危机时期通过的金融机构分业经营的立法后来被金融机构的混业经营立法所取代等。同样,对于此次金融危机各国所采取的对策及其法律也是如此,具有临时性和应急性特点,绝不可以常态化的心态看待政府及这种经济法的作用。

从世界各国尤其西方国家来看,人们在前人不断试错的经验教训基础上,已不满足于国家公权力面对市场失灵的事后救济作用,而是发挥国家公权力的积极作用,以尽可能减少经济危机发生的频率及其危害程度,从而发挥经济法的前瞻性价值与预防。美国的反垄断立法史也足以验证。比如美国的《克莱顿法》改变了《谢尔曼法》的事后控制原则,采用事前控制与事后控制相结合原则,并侧重事先控制原则。美国后来的反垄断立法又进一步补充了《克莱顿法》,建立了企业合并事先强制申报制度等。[10]这已成为市场经济的世界各国发展趋势。

然而,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虽然仅强调经济法的事后救济功能可能已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无谓的损失,[11]但是它能够尽可能降低国家不必要的干预及政府失灵的存在;虽然强调经济法的前瞻性价值和预防有助于事先防范市场失灵,但有可能滋生政府失灵,毕竟政府不是万能的。因此,面对市场失灵、强化国家调控经济的同时,依然要时刻警惕政府失灵;政府作用必须内生于市场机制,也就是政府内生于经济本身,[12]建立在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的基础上。同时,又将国家公权力限制在市场机制无法或难以发挥作用的领域,并对公权力加以法治规范。公私融合已经成为一种发展趋势。发挥经济法的前瞻性价值和预防与发挥经济法的事后救济功能彼此不可或缺,是一种彼此博弈与平衡的过程,而这正是我们追求的所谓常态经济法,也是经济法具体制度构建的逻辑起点。

历史已经证明,市场失灵需要政府,而政府失灵更离不开市场机制。如果说市场失灵需要摄取凯恩斯国家干预主义理论的话,那么政府失灵又带来了芝加哥学派和供应学派等对凯恩斯主义的修正,以及后来的公共选择理论的产生。[13]因此,当今的市场经济社会只有建立并超越于凯恩斯主义,同时又摄取公共选择理论的营养成分,才能使经济健康发展。依法治之一般要求,经济政策的法律化决定了从法学的视野来看,这是经济法学得以健康发展的经济理论基础,也正是经济法学的价值所在。[14]

从中国来看,我们还面临着一些特殊的问题:一方面,中国作为后发型发展中国家面临着需要赶超发达国家、步入现代化国家行列的历史任务,因此不能简单地重走西方国家历史上曾走过的资本积累道路,而应当在发展市场经济的同时需要内生于市场机制的政府作用;另一方面,中国又受制于长期实施的计划经济的阴影、市场机制不成熟、政府职能尚未彻底转变以及民主法治化程度不高的现状,从而导致渴求内生于市场机制的政府作用很容易发生膨胀与变异。这正是中国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困境所在。从法学视野来看,也就是中国经济法学的困境所在。

就此次金融危机来看,美国政府的救市计划是建立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和民主法治化程度较高基础上的。虽然我们不要盲目崇拜政府的作用,但是美国政府7000多亿美元的救市计划经历了国会多次的较量及其法治化的表现,如2009年的《复兴与再投资法》等,以及成熟的市场机制,均存在将政府作用的负面效果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限度。而对于中国而言,中国政府的救市计划则是建立在市场不成熟和民主法治化程度不高的基础上,从中国政府4万亿人民币的救市计划及其地方政府将近20万亿人民币的投资计划未经过各级人大的审批而予以实行就足以验证。就此而言,来自于纳税人的钱财能否用在刀刃上、是否存在“灰色地带”以及是否反作用于市场机制等值得质疑。

因此,面对这场金融危机,中国政府的救市计划更应当着眼于如何培育市场机制、如何规范和限制政府权力、如何“还权于民”的长远措施,而不是仅仅满足于眼前的企业脱困、职工就业和国家经济增长目标等方面。从法学视野来看,中国在发展经济法的同时,还应当着眼于市场机制的培育和国家公权力的规范与限制,大力培育和发展民商法和行政法等。中国经济法具体制度要在自由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博弈与平衡中谨慎构建。

当然,我们在自由市场和国家公权力之间寻求合理的博弈与平衡时,不能因此而陷入“中庸”之道这一国人通病,因为自由市场和国家公权力之间的博弈与平衡有时无法取得最佳平衡点,制度的构建不是绝对完美的,总要面临着代价、取舍与牺牲。经济法具体制度的构建也是如此。这才是经济法学人真正需要考虑的话题。

经济法价值理念对于经济法具体制度的构建及其社会实践以及国家的经济发展及其现代化进程是相当有益的。经济法固然需要解决具体问题的具体对策,但也需要探索经济法思想,尽管经济法思想有时看似是务虚的。[15]

三、经济法价值个案实证分析:国有企业

(一)政府与市场:国有企业的边界

依市场之一般原则,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同属市场竞争的主体,应平等对待,让市场优胜劣汰。但是,国有企业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的一个重要手段,政府失灵的可能性无时不在。国有企业存在两个最致命的缺陷:其一,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的天然缺位。人的本性在于只有给自己追求利润时才更有可能发挥最大的潜能,而国有企业资产的实际行使者并不直接拥有产权,国有资产的实际行使者可能利用“全民”的名义蚕食或糟蹋国有资产。尽管《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出台试图构建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制度,解决国有资产的出资人问题。这仅具有相对意义。其与出资人模糊不清相比较而言要进步许多,但还是无法根本解决国有资产产权问题,因为作为国有企业出资人的国资委无论作为政府机构还是作为特设事业机构均存在委托问题,依然存在假“全民”名义而行蚕食或糟蹋国有资产的可能性,尤其是在作为代议机构的人大的应有地位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尚未落实的情况下。其二,无论国有企业的垄断,还是私有企业的垄断,均是市场经济的天敌,但是国有企业天然地存在行政垄断的倾向。由于国有企业是政府投资的,无论政资分离还是政企分开,国有企业都难以逃脱政府的“掌控”。作为国有企业股东的政府也不应当彻底放任国企不管,否则就是放弃了股东的权利义务。正因为如此,国有企业与行政权力存在天然的联系,也就必然容易滋生垄断现象,国有企业的弊端就是政府失灵的具体体现,尤其在中国民主法治化程度不高、行政权力缺乏有效规制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因此,国有企业不可能成为市场经济的主要市场主体。正如英国管理大师德鲁克曾经说过的,“政府是个永远管理不得力的股东”。中外各国尤其计划经济时期的事实已经证明,国有企业普遍存在效益低下或亏损问题,浪费纳税人钱财。就我国而言,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国有资产流失每年流失500亿元;而进入20世纪90年代,每年至少流失800亿元至1000亿元。[16]虽然有些学者认为,2002年至2007年,全国国有企业销售收入从8.53万亿元增长到18万亿元,年均增长16.1%;实现利润从3786亿元增长到16200亿元,年均增长33.7%。2007年,全国国有企业上缴税金1.77万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34.5%。[17]也有学者认为,2009年公布的中国2008年500强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8.2万亿元,占全部收入的83%;实现利润总额为1.2万亿元,占全部企业利润总额的86.6%。[18]但是,我国国有企业如果除去石油石化、烟草、电信等垄断国有企业的利润,再失去每年国家对国有企业的优惠政策,国有企业就几乎没有利润可言。[19]更何况国有企业的利润等是利用纳税人大量钱财累加的,其与私有企业同比例的投资相比,由于投入产出的不对等性,即使在有利润的情况下,国有企业效益也是极其低下的。[20]包括金融危机下利润相对较高的国有企业也多因垄断利润产生收益。即使像新加坡或其他一些国家存在部分国有企业效益较好的情形,也多以垄断利润的形式出现,是以牺牲财政收入和消费者福利以及与民争利的结果;更何况新加坡作为城市经济体还不具有普遍性。

从世界各国国有企业的历史实践来看,就可见一斑。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调控经济的一个重要手段,国有企业的发展史往往与国家对经济的干预程度有关。第一,从西方国家来看,凡是市场机制遭受严重破坏的时期如经济危机、世界大战等,就是国家干预经济程度较高的时期,也就是国有企业比重相对较高的时期。历史已经证明,经济危机和两次世界大战等是西方国家国有企业产生和发展的主要因素。首先,从经济危机来看,据考证,有关公有企业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的英国。[21]这与英国作为产业革命的发源地和最早出现经济危机的国家有关。早期国有企业往往以政府行政机构的面貌出现,比如1657年的英国邮政局、1810年法国的烟草专卖局等。[22]在1929年至1933年的经济大危机时期,美国政府加大了对国民经济的干预,先后建立了一批国有企业,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在欧洲许多国家也是如此,比如法国、意大利、葡萄牙等。依经济政策的法律化,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应对危机性经济法。其次,从两次世界大战来看,战争期间,许多国家加强了对经济的干预,国有企业有了较大发展。比如美国将铁路、邮电和船运等行业置于国家垄断经营。依经济政策的法律化,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战时经济法。在此基础上,尤其左翼政党执政的西方国家受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计划经济体制初期的积极作用影响,[23]也建立了一些国有企业。比如英国工党执政时在历史上多次国有化。尽管西方国家无论经济危机、战争还是其他何种原因出现过多次国有化浪潮,但国有企业的比重在这些国家的国民经济中仍只占很小的一部分。比如英国在1974至1979年经过第二次国有化浪潮后,国有企业也才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3%。即使在西方国家国有企业比重较高的法国,到1990年,法国国有企业的产值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8%。[24]至于美国、日本等国国有企业的比重就更少了。并且,一旦每次世界大战和经济危机结束以后,各国就纷纷减少对经济的干预,把自由市场经济作为发展目标,纷纷从国有领域退出。比如美国就把战时建立的国有企业多数清理完毕。而且随着计划经济的失败,国有企业的弊端日渐严重,西方国家也掀起了多次私有化浪潮,即使以前一直认为的自然垄断行业也纷纷引入私有资本、引入竞争,比如电力等。第二,从社会主义国家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来看,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已经彻底否定了市场机制,代之以全面的公有制,初衷是为了解决市场失灵,但结果是走入另外一个极端,国有企业弊端及政府失灵的全面爆发,最终恶化了国民经济本身。

由此可见,从国际上尤其西方国家国有企业发展的历史来看,西方国家在面对市场失灵、强化国家调控经济时,依然时刻警惕政府失灵。即使在经济危机或战争时期,西方国家也没有放弃市场机制,国有企业仍占很小比重,国有企业主要是为了解决经济危机或应付战争的需要,具有事后救济功能。一旦市场经济社会恢复常态后,国家就减少对经济的干预,恢复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把战时或经济危机时期的大量法律、政策及其措施予以废止,包括清理大量国有企业。以上西方国家国有企业的发展史就足以验证。这也反映了战时经济法和应对危机性经济法所具有的临时性和应急性特点。也正因为如此,国有企业从来不是市场经济社会的主要市场主体。

那么,国有企业存在的理由在哪里?笼统地说,国有企业主要存在于市场机制无法或难以发挥作用的领域,即存在于私人无法或难以自治的领域。具体来说,国有企业主要存在于非竞争性领域且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命脉的基础产业、公用事业等。何谓非竞争性领域且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命脉的基础产业、公用事业等?何谓需要政府扶持或淘汰的产业?这些不是由某个政府、某个利益集团或少数人决定的。依民主法治要求,既然国有企业是用全体纳税人的钱财投资的,理应由“全民”的代议机构加以审批,并决定资金投向、用途及其收益分配等。并且,从国际上尤其西方国家来看,政府通常不指望把国有企业的利润作为支持财政预算的工具。许多国有企业甚至被允许长期亏损,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为政策性亏损。[25]这从西方国家国有企业发展史和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趋势就足以明证。比如美国自二战以来,国家投资主要集中于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领域等。这就是我们所追求的所谓常态经济法所具有的功能和价值,即国有企业内生于市场机制,更多地弥补市场机制之不足,发挥前瞻性价值和预防。

除此以外,对于后发型的发展中国家而言,为了赶超经济发达国家,单纯依赖市场机制不够,还需要运用政府的产业政策有意识地扶持或淘汰某些产业,从中可能需要一些国有企业。[26]但这都是建立在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的基础上的。对此,日本、韩国比较成功。对于中国而言,国有企业存在的理由既要考虑到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也要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要求,适当借鉴日本、韩国等国历史上的产业政策经验。

(二)国家调控资金主要流向哪里——国有企业抑或其他

从美国此次金融危机来看,由于通用、克莱斯勒等一些世界著名企业提出破产申请保护,美国政府通过注资也成为这些企业的大股东,包括美国政府对一些银行的注资等。所有这些举措均是美国政府对经济的调控与干预。其他许多国家也不例外。为此,有人怀疑甚至否定市场机制,刻意强化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作用,甚至认为美国等西方国家也出现了“国有化”浪潮,并以此为中国没有像美国等西方国家那样推行完全的市场化而感到庆幸,以此为强化中国的国有企业地位寻找理由。从中国政府4万亿人民币及其地方政府将近20万亿人民币的救市计划来看,这种倾向就已初见端倪。国家投资资金大量向国有企业倾斜,国家引进外资、改制上市、贷款、企业并购等优惠政策也向国有企业倾斜。比如2008年7月,国务院国资委给重庆国有企业带来539亿人民币,经过半年,实际到位资金达到60%,达317亿人民币等。[27]受此影响,某些地区、行业等出现了国有企业收购私有企业及其“国进民退”的回潮,包括但不限于山西省煤矿资源整合问题,[28]国有企业的地位被盲目拔高,从而导致国有企业固有的弊端及其他许多盲点被掩盖。

如果国家调控资金主要流向国有企业,在民主法治化程度不高的情况下,将进一步加剧政府失灵问题,容易导致资金的浪费与流失,进一步养肥少数既得利益者;进一步加剧国有垄断和与民争利现象,损害消费者福利;进而失去国家所有制结构调整、培育市场机制及其经济转型的良机。

不可否认,面对金融危机,无论是出于行政权力的关联,还是国企脱困、社会稳定以及政府官员的短期业绩考量等因素,政府将救市资金投入国有企业实属正常。国有企业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的一个重要手段,理所当然要在克服金融危机中担当重要角色。但是,从长远来看,尤其结合中国的国情,我们更需清醒地认识金融危机、政府的救市计划以及国有企业。经济法具体制度的构建除了着眼于眼前的金融危机,更应当着眼于中国的长远利益。

对此,笔者以为,首先,如前所述,国家对经济危机的干预均具有临时性和应急性特点。从思想上来看,任何非常态社会的思想、学说和观点都不能成为常态社会运行的主导思想、学说和观点;从法律和政策上来看,非常态社会下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包括但不限于应对危机性经济法,比如2009年美国的《复兴与再投资法》等,均具有临时性和应急性特点。一旦市场经济恢复常态,则在危机时期所实行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其措施等往往被废止或修改。这在历次西方国家经济危机或战争中均得以验证。因此,此次美国等西方国家以及中国等国家的救市计划也不应例外。国有企业从来没有成为市场经济的主要主体,绝不能因此而盲目夸大政府的作用。至于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国有企业的弊端更是反面例证。其次,美国等西方国家与中国国情存在很大差异,两者处于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救市计划是建立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和民主法治化程度较高基础上的,其国有企业比重本身就非常少。尽管历次的经济危机和战争中出现过国有化浪潮,但国有企业从来没有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其经济体系并没有脱离市场机制,从而把国有企业的弊端尽可能降低到最低限度。而中国目前处于市场经济不成熟、民主法治化程度不高的阶段,国家干预经济本身就比较严重,国有企业比重依然过大,国家权力没有得到有效规制,权力的垄断进一步助长了国有经济垄断问题。[29]再次,金融危机产生于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美国,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因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而受此影响。鉴于此,我们不仅要认识到政府应对金融危机的救市计划具有临时性、应急性特点,也要看到中国政府的救市计划与美国等西方国家政府的救市计划存在很大差异,也面临着更为特殊的问题。

因此,面对这场金融危机,一方面,中国政府要积极调控经济,包括对国有企业的投入;另一方面,中国政府又面临着培育市场机制、政府职能转变、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和缩小国有企业比重等历史重任。我们面对这场金融危机所采取的调控经济的手段,包括对国有企业的投入等,在民主法治化程度不高的情况以及传统思维惯性下,可能又会不自觉地进一步助长本应削弱的政府职能、行政权力和国有企业比重等,从而延缓市场机制的培育,而这恰是中国应对此次金融危机的困境所在。依经济政策的法律化要求,这也是中国经济法学理论及其具体制度构建的难点所在。

鉴于此,学界尤其中国决策者对此更应当保持清醒地认识,这不仅关系到政府救市计划成效和能否解决金融危机给中国带来的负面影响,而且从长远来看,也关系到中国能否把握此次契机,积极培育市场机制,实现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成功转型。

金融实证分析论文篇(2)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以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为代表的市场经济体系逐渐形成,其中以央行为领导核心的金融市场和以证券行业协会为领导核心的证券市场得到了跨越式的发展。毫无疑问的是,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不仅得益于以商品市场为代表的实体经济的发展,更得益于金融投资中数量和结构两方面的不断优化。因此,本文首先介绍了与证券市场效用相关的现代金融理论并对金融投资概念进行了界定,在此基础上分析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效用,为促进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发展提供建议。

二、现代金融理论与金融投资的界定

(一)现代金融理论

伴随第三次产业革命以来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以货币市场理论和证券市场理论为主的现代金融理论同样日益丰富。分析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效用至少涉及以下现代金融理论:第一,金融投资理论。金融投资归根到底是理性经济人效用最大化或者成本最小化的过程,因此经济个体(包括自然人)在金融投资时首先要考虑不同证券资产的组合收益以及不同投资期限的收益率,代表性的理论包括动量交易理论等。第二,金融市场理论。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存在效用的前提为货币市场与证券市场是相互关联的,即金融投资是商品经济的概念,代表性的理论包括机会成本理论等。第三,金融工具创新。随着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和数学在现代金融学中的不断应用,金融投资的形式——金融工具得到了绝无仅有的创新。然而,金融工具创新也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能够促进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另一方面也提高了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不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

(二)金融投资的界定

根据现代金融理论以及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实践,本文将金融投资界定为一种证券市场的微观行为,理性经济人购买、流通与销售证券市场中股票、期货、债券等无形资产的个体行为。股票投资的主要市场为上交所和深交所,期货投资的主要市场包括各行业(农业、科技产业等)、各地区且不同形式的期货市场,而债券投资品种包括政府债券以及企业债券等。也就是说,金融投资影响我国证券市场的方方面面,即影响我国证券市场是否能够有效运行的关键因素。

三、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效用分析

(一)提高证券市场深度

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效用涉及金融投资理论、金融市场理论以及金融工具创新等理论,因此本文在合理界定金融投资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效用。首先,金融投资能够提高证券市场深度。证券市场深度主要是指证券市场交易主体数量的多少,是衡量证券市场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由于大量货币资本和非货币资本不断进入证券市场,在理性预期的框架下理性经济人根据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必然会涌入证券市场中去,从而增加了证券市场交易主体数量,提高了证券市场深度。此外,由于我国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证券市场的规模和效率得到了质的提高,为提高证券市场深度提供了必要基础。加之日益完善成熟的证券市场机制,金融投资在证券市场中发挥作用的同时也能够规避风险,最大程度的促进证券市场的繁荣发展。

(二)拓展证券市场广度

金融投资不仅能够提高证券市场深度,根据金融市场理论,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效用还包括拓展证券市场广度。证券市场广度是与证券市场深度相对应的概念,证券市场深度是指证券市场交易主体数量的多少,即总量意义,而证券市场广度是指证券市场交易主体类型的多样,是反映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的主要指标。如果证券市场中交易主体类型较少或者实际参与交易的主体较为单一,那么证券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就会增加,“暗箱操作”或者“操纵市场”的概率就会提高,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发展。相反,金融投资的增加不仅能够从总量上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而且能够从结构上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具体而言,在金融投资增加的初期,证券市场的资金总量与交易主体不断增加。在金融投资增加的中期,其结构逐渐体现,市场交易主体的类型伴随市场竞争程度与开放程度的增加而增加,从而有利于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

(三)提升证券市场效率

提高证券市场深度为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前期效用,拓展证券市场广度为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中期效用,而后期效用则为提升证券市场效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证券市场的深度、广度与效率并非孤立存在的,在分析证券市场的过程中必须同时加以考虑,否则会出现金融投资偏误的问题。同时,传统意义的效率是指投入——产出的关系,而证券市场效率是指证券部门对于金融发展或者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是判断证券市场是否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指标,具体评价方法包括DEA法等等。上文已经分析了金融投资增加初期和中期的效用,而在金融投资增加的后期,随着金融投资总量的增加以及结构性的改善,证券市场对于实体经济的贡献将会大大增加。毫无疑问的是,证券市场结构性的改善对于其效率提升的作用更为重要,能够缩小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的隔阂,为解决企业融资问题、规避风险提供良好的市场。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现代金融理论关于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效用进行了很好的归纳。然而在我国证券市场实际运行过程中不能完全照搬已有理论,需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界定金融投资的概念,并分析金融投资与证券市场的关联。同时,本文认为至少可以从证券市场深度、证券市场广度以及证券市场效率三个方面分析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效用,从而真正发挥金融投资应有的作用。最为根本的是,金融投资的主要效用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避免证券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的可能,为促进实体经济或商品市场的发展做出贡献。

作者:马杰傲 单位:西南大学

参考文献:

[1]郑军,林钟高,彭琳.产权性质、治理环境与内部控制的治理效应——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财经理论与实践,2014(02)

金融实证分析论文篇(3)

2007年美国次级债引起的金融危机正在全球肆虐,全球经济因此而陷入衰退。那么人们不禁要问:金融体系对经济增长有怎样的影响?什么样的金融体系对经济增长有利?怎样建立一个对经济长期稳定增长有利的金融体系?本文将对国内外关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历程和现状作一系统介绍和比较。

一、金融发展的内涵

格利和肖(Gurley and Shaw)在《金融理论中的货币》一书中,明确表达了金融发展的概念,认为金融发展主要指各类金融资产和各种金融机构的增多。戈德史密斯Goldsmith)的金融结构论把金融发展视为金融结构的变化。麦金农和肖(Mckinnon and Shaw)的金融深化论将金融发展看作是金融市场的形成与完善过程。金融结构的优化包括了两层含义:一是金融工具种类与规模的扩张。金融工具即金融商品的种类与规模的扩张反映了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以及金融对社会经济的更深层次的参与和影响。二是金融机构类别与构成的优化。金融机构类别的扩展与构成上的此消彼长,反映了金融领域影响社会经济的力量生长和金融服务日趋完善的程度。金融市场效率的提高也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金融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二是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这两种效率的提高又依赖于金融市场制度的变革和金融结构的优化。金融结构和金融市场在实际金融发展过程中是相互渗透的,金融结构的优化离不开金融市场的健全,金融结构的扭曲总是伴随着金融市场的不完善。

二、国外研究历程

(一)货币经济发展理论

有关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论述可追溯到英国重商学派理论。在重商主义者看来,货币就是财富,因而与经济联系在一起。在重商主义解体时期,苏格兰经济学者约翰・罗(John Law)系统地论述了货币金融在一国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约翰・罗认为,经济的发展有赖于贸易的发展,贸易的发展又有赖于货币放人增加,金属货币的增加将受到金属供应量的束缚,无法适应贸易扩大的需要。因此,罗主张由国家创办银行,发行纸币,以推进生产贸易的发展。

重商学派之后,古典经济学派认为货币本身对经济发展没有实质性影响,但与货币联系的各种信用活动,特别是银行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充分肯定了银行券与信用活动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指出:慎重的银行活动可以增进一国产业,但增进产业的方法,不在于增加一国资本,而在于使本无所用的资本大部分有用,本不生利的资本大部分生利。古典经济学集大成者约翰・穆勒完全继承了斯密的信用媒介论,认为信用没有创造资本,但促进资本流转到更能在生产上有效利用资本的人手中。因此,虽然现有资本数量实际上没有增加,但使用的资本数量却由此增加,从而使社会总产量相应地增加。

(二)传统金融发展理论

1969年,雷蒙德・戈德史密斯(Coldsmith)出版的《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一书,综合全面地提出了金融结构和金融发展的概念。他认为,金融发展是指金融结构的变化,因此研究金融发展就是研究金融结构的变化过程和趋势。通过对近百年金融发展和当代35个国家货币制度状况的比较研究,得出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是同步进行的这一结论。戈德史密斯指出,金融机构诱发增长的作用只能产生于储蓄和投资总量的增长或者投资的边际收益率的增长中的一个,它通过把储蓄更有效地分配在潜在的投资项目上而取得。戈德史密斯提出了一国金融发展水平的衡量指标,首次将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系统阐述了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相互关系。

1973年,美国经济学家爱德华・肖(Shaw)和罗纳德・麦金农(Mckinnon)分别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和《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进一步发展了金融发展理论。爱德华,肖(Shaw)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论。他分析了金融深化的特征,认为推行金融深化战略有利于本国经济的发展,这主要来自于金融深化的储蓄效应、投资效应、就业效应和收入效应。作为金融深化的反面,他分析了“金融抑制”的特征及成因,指出金融抑制不利于经济增长。麦金农(Mckinnon)着重讨论了“金融抑制”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不能过分长期依赖外国资本,必须而且可以通过金融自由化求得资金上的自给,而金融自由化必须与外贸体制和财政体制改革同步。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论突出了金融因素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弥补了一般货币理论研究过程中忽略发展中国家货币特征的缺陷,为发展中国家制定货币金融政策,推行货币金融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

(三)新金融发展理论

以麦金农-肖(Mckimon and Shaw)为代表的传统金融发展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抑制政策阻碍了储蓄动员和经济增长,因而主张实行金融自由化政策。他们的理论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实施,但结果并不如人意;很多国家在金融自由化之后爆发了金融危机。严峻的现实使人们不得不对传统理论进行反思。以金(Kjng)和莱文(R.Levme)等人为代表的一些经济学家摒弃了传统金融发展理论框架,在内生增长理论的基础上采用最优化方法来重新分析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并在20世纪90年代形成了第二代金融发展理论(也称为新金融发展理论)。他们在汲取内生增长理论的最新成果的基础上,对金融发展理论作了进一步发展,并突破了麦金农-肖框架,把内生增长和内生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并入金融发展模型中。内生金融理论认为,资金融通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等因素产生金融交易成本;随着经济发展,这种交易成本对经济运行的影响越来越大;为了降低交易成本,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内生地要求金融体系形成和发展。

金(K1ng)和莱文(Levine)在金融中介促进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方面做出了开创性的工作。King和Levine从金融功能的角度人手,研究金融中介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尤其是对全要素生产力的影响。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的研究在金融功能的计量上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King和Levine设计了4个金融中介的指标。来反映金融中介所提供的服务:一是Depth出指标,等于M2/GDP,用于衡量金融中介的规模;二是Bmk指标用于衡量一国商业银行相对于中央银行的规模,等于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中央银行国内资产);三是Pfivate指标,用于衡量商业银行对私营企业的贷款,等于商业银行对私营企业的贷款/(国

内信贷总量一银行间贷款);四是Pfq指标,等于商业银行对私营企业的贷款/GDP。另外,金和莱文提出了四个“经济增长”指标:①GYP-人均实际GDP增长率;②GK-物质资本积累率;③INV-国内总投资与GDP的比率;④EFF-经济效率增进,即物质资本的使用或配置效率。

三、国内研究现状

(一)中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

在国内,关于中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实证层面。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有谈儒勇(1999),采用1993~1998年有关中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季度数据,运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对我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进行线形回归分析,检验结果证明,结果表明金融中介体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有显著的、很强的正相关关系。韩廷春(2001)认为:技术进步与制度创新是中国经济增长的最关键因素;金融深化理论与利率政策必须与经济发展过程相适应;不能单纯追求金融发展与资本市场的数量扩张,应更加重视金融体系的效率与质量。谭艳芝、彭文平(2003)将引起经济增长的因素分为量(储蓄、投资、资本积累)和质(投资效率、TVP)两类,采用1978-2001年的数据实证分析中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分析结果表明,金融发展对投资和资本积累的影响显著为正,但对经济增长的质的因素影响显著为负或不显著,因而综合起来,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率的影响不显著。

(二)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增长

国内对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研究大都在国家宏观层次上,单独考察农村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不多,其中有代表性的是董晓林和王娟(2004)建立了农村地区金融发展与其经济增长相互影响的内生增长模型,运用相关数据分析衡量了我国农村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程度。她们的实证结果表明,金融支持对农村经济增长具有推动作用。姚耀军(2004)基于VAR模型及其协整分析,利用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方法对中国农村1978~2002年间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做出实证研究。他的研究发现,农村金融发展是农村经济增长的Granger原因,而农村经济增长并不是农村金融发展的Granger原因。

(三)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

金融实证分析论文篇(4)

关键词:FDI;金融服务贸易;实证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

当今世界,服务贸易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最活跃的领域,极大地推动了世界经济的发展。并且金融服务贸易作为服务贸易的比较重要部分,对一国的发展乃至经济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首先作为金融行业,它必然是国家经济体系的主线,也是国民经济中最敏感的部分,它能够超前和敏感地感受和反映其他行业的发展状况和经济发展中的不稳定因素。因而各国对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都十分重视。

(二)文献综述

近年来,国外的学者对服务贸易国际直接投资方面作了大量的研究。Helpman、Krugman(1985)等人发现金融部门FDI理论与金融服务贸易理论出现了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趋势。Li(2003)等的研究表明,FDI对创造和生产金融服务发挥重要作用,FDI与金融服务贸易不是像传统贸易一样是替代关系而是互补关系。

国内研究FDI与金融服务贸易关系领域的不多,很多事集中在服务领域。姚站琪(2006)通过计量分析得出:金融服务贸易与金融服务投资具有较为明显的正相关关系。方慧、李建萍(2008)通过理论分析和计量检验得出,金融业FDI与我国金融服务的贸易额、出口额和进口额之间呈正相关关系,金融业FDI扩大了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逆差。

基于以上成果,本文采用计量分析,论证我国金融业FDI与金融服务进出口贸易的关系。

二、中国金融业FDI对于金融服务贸易影响的实证检验

(一)数据收集和变量选择

本文选取了1997-2010年的时间序列数据建立回归模型。所用软件为eviews3.0。利用软件对上述假设进行论证。

研究过程中采用4个变量,分别是:

(1)年度金融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FDI

(2)金融服务贸易进口额YI

(3)金融服务贸易净进口额YM

(4)金融服务贸易出口额YE

为了消除数据中的异方差,分别对这三类数据取对数,分别记作LFDI,LYI,LYM,LYE这并不改变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

(二)模型建立及结果

本文利用eviews30软件对模型进行统计检验、单位根检验、Granger因果分析、协整分析以检验我国金融利用FDI量与金融进出口服务贸易之间的关系以得出相关模型。

此处设定模型如下:

1.FDI对金融服务贸易进口额的影响:

2.FDI对金融服务贸易净进口额的影响:

3.FDI对金融服务贸易出口额的影响:

1.单位根检验

对于时间序列有必要先进行单位根检验,以保证Granger检验和模型的可行性。

基于ADF(Augment Dickey-Fuller)方法对各变量的单位根检验,结果为这三个序列都是二阶单整的I(2)。

2.协整分析

本文采用Engle-Granger两步法进行协整检验

首先,检验FDI和进口额之间的协整关系

对各变量之间进行协整回归可得到;

由表5可以看出YI方程的残差通过了单位根检验,表明其时间序列平稳,进而可以说明LYI与LFDI之间存在协整关系。

其次,同理可检验FDI和净进口额之间的协整关系,结果如下。

LYM=37053+08432LFDI+μ

最后,同理检验FDI和出口额之间的协整关系

LYE=18116+07739LFDI+μ

三、结论

从上面实证分析可知,金融业FDI与金融服务进出口贸易和进出口差额存在有稳定的长期均衡关系,但短期内联系却是不显著的,FDI增加对我国金融服务贸易有长期的推动作用。从实证结论可以得出结论:金融业FDI与金融服务进出口贸易具有协整关系,FDI增加1%,会引起金融服务进口贸易增加083%和出口贸易增加077%。并且金融业FDI与金融服务进出口贸易差额也具有协整关系,FDI增加1%,会引起金融服务进出口贸易差额增加084%。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金融业FDI对我国金融贸易的发展是具有促进作用的。然而,在引进金融业FDI时,也应该注意FDI加剧了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逆差缺口。(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

参考文献:

[1]Helpman,E.Krugman,P.J.Market Structure and Foreign Trade.MIT:Cambridge,MA.1985.

金融实证分析论文篇(5)

经过两次“华尔街革命”, 金融数学迅速发展。套利、最优与均衡是金融数学的基本经济思想和三大基本概念。近年来,金融数学的发展,带动了现代金融市场中金融产品的快速创新,使金融交易的范围和层次更加丰富。本文从金融数学的主要理论、最新进展和发展趋势等方面对其做以概述,以期对我国金融数学的未来发展提供借鉴。

一、金融数学的主要理论

(1)投资组合理论。金融数学的第一个突破是马尔柯维茨1952年的论文“投资组合的选择”。该文尝试用方差来度量投资组合的风险,建立了两目标二次规划的数学模型,并提出投资组合的有效边界的概念即均值一定时方差最小的点与方差一定时均值最大的点组成的集合。文中指出当个人的无差异曲线与投资组合的有效边界相切时,投资组合的决策最优,进而可求出各资产持有的合理的比例。

(2)CAPM理论。经过研究均衡竞争市场中金融资产的价格形成,夏普、林特纳和默顿在均值一方差投资组合理论的基础上,发现证券投资的回报率与风险之间存在一定的定量关系,提出资本资产定价理(CAPM)。投资者在证券市场线上选择证券,投资组合是其效用函数与证券市场线的切点,求切点、测度资本市场线中的斜率成为夏普评价的关键。在证券股价、投资组合的绩效的测定、资本预算和投资风险分析中CAPM理论都得到广泛应用。

(3)Black Scholcs期权定价公式。不同于之前的无套利定价原理,布莱克和斯科尔斯在1973年证明了期权的合理价格不依赖于投资者的偏好(风险中性原则),并在“期权定价与公司负债”一文中提出Black Scholes公式(简称B―S公式)。B-S模型为风险管理与套期保值套期保值开辟了新天地,因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被广泛用于各种金融衍生产品的开发和定价,已成为现代金融理论探索的源泉。同时默顿也提出标的股票支付红利的期权定价公式和欧式看涨期权及看跌期权的定价公式,完成了对B-S模型和定价公式多方面的系统推广。

二、金融数学理论的新进展

(1)随机最优控制理论。上世纪60年代末,为解决随机问题,控制理论应用布尔曼的最优化原理,结合测度论和泛函分析方法形成了随机最优控制理论。默顿在上世纪70年代将该理论应用于对连续时间最优消费投资问题的研究。因为连续型的假设下交易有界并且连续变化,这与证券投资的实际环境存在很大差距,为克服连续最优控制理论的不足,脉冲最优控制理论应运而生。在倒向随机微分方程上,彭实戈获得了突破性研究,使我国在该方面居于国际前沿。

(2)鞅理论。当前,国外基于鞅方法的定价理论在金融理论中占主导地位,其作为现代金融理论的最新理论方法认为,在有效的假设下,证券价格等价于一个随机鞅过程。借助等价鞅测度的概念,Karatzas L等提供了一套解决风险管理问题和不完备市场下复杂衍生产品定价问题的计算方法,揭示了金融市场的运行规律。国内学者也开始尝试该理论进行研究,如郭文旌等。

(3)最优停时理论。作为概率论中一个应用性很强的分支, 最优停时理论在金融领域的应用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近年来,国内的一些学者开始热心该领域的研究,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运用最优停时理论考察了具有固定交易费用的证券投资决策问题,给出了具有二个风险证券的投资决策问题一种简化算法。相信该理论将在投资组合等领域会取得更多的成果。

三、金融数学的发展趋势

(1)新问题越来越多。金融数学模型都需要假设条件,但有时假设与客观现实有一定差距甚至抵触,因此其应用范围比较狭窄,这需要在数学上进行改进。此外世界各国金融背景和管理模式各异,需要建立符合各自国情的金融模型和分析方法。如CAPM适合欧式期权不适合美式期权。金融环境和社会需求的不断变化也为金融数学提出了越来越多的问题,要求我们继续探索。

(2)实证研究成为主要方向。单纯从概念到概念(定性分析),或从模型到模型,很难深刻、客观地揭示金融市场的发展规律。实证研究从现实金融市场中获取数据,进行分析,建立数学模型,进而揭示数据背后的规律,最后返回数据和现实中检验结论的正确性,将成为金融数学的主要方向。

(3)金融数学的方法展望。金融系统的非线性与不确定性为金融数学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金融市场波动性、突发事件、市场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等特性也成为金融数学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般的随机分析不能解释重大的金融震荡等小概率突发事件,起源于海岸线形状和宇宙星系描述的分形理论却可以解释股票的疯长和暴跌。另外突变理论和冲击理论也被应用于金融领域;当市场受到各种限制而不完备形成不完全市场时, Duffie的不完全市场的一般均衡理论及Karatzas等人引入的鞅理论都能很好地派上用场,后者已在国外金融理论中占主导地位;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我们很难在数学上处理相互。但重复对策、微分对策、多人对策及随机对策理论在金融领域中已得到较好的尝试,成为颇具前景的研究方向;统计和计算机已是金融数学它须臾不可离开的工具。

四、结语

经过两次“华尔街革命”, 微观金融理论与以随机分析为核心的数学理论同步发展,已成为独立的、具有理论研究与实践价值的交叉学科,这越来越引起国际金融界和数学界的关注,在我国金融数学也已开始得到重视。可见数学家与金融学家的通力合作是发展金融数学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宋逢明.金融工程程原理――无套利均衡分析[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

金融实证分析论文篇(6)

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基本是由专科院校升格的新建本科院校,本科办学历史较短,其在学科专业建设、师资力量、生源层次等各方面与研究型、教学研究型大学存在较大差距,但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金融学人才培养目标却缺乏特色,和教学研究型、研究型大学基本没有什么差别;而且随着国家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经济金融的发展,金融学专业培养的毕业生出现了较为严重的结构性失衡,再将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的金融人才培养目标笼统地定位为高级金融人才是适应不了我国经济金融迅速发展的需要。

(二)课程体系设置不合理

目前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金融学专业基本沿用研究型、教学研究型大学金融学专业的课程体系设置,按照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选修课和实验室教学以及实践实习等设置课程体系,主要注重宏观金融基础理论、专门知识的传授和研究论文撰写的训练,新型微观金融理论和数理知识传授以及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对不足。虽然宏观金融部分教学可以使学生较好地理解金融政策,但如果缺乏微观金融基础使学生难以深入理解金融的内在本质与运行机制;数理知识的不足使得学生对现代微观金融三大核心理论CAPM模型、MM定理和B-S欧式期权定价模型的学习都可能感到困难,更不用说深刻理解和运用了[1]。虽开设了与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对应的《会计原理》、《证券投资学》等课程,但对加深学生对金融市场理论的理解、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实践性教学课程开设相对不足;只开设了商业银行业务模拟、证券实时行情分析与交易模拟、公司财务报表分析实验课程,还缺乏外汇行情分析与交易模拟、期货模拟交易与行情分析及保险实务模拟等方面的实验课程。

(三)实践性教学相对不足

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金融学专业虽然专门安排了实践性教学,但由于与本地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缺乏深入的合作关系,有的学生找不到金融机构进行各种实习,即使到金融机构的各种实习业大都流于形式、无法真正在实际业务操作中深化对金融学基本理论的理解和强化技术技能培训。

(四)师资队伍建设相对滞后

目前地方性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师资大部分是来自高校的博士硕士,虽然受过较为系统的经济金融学学术训练,具有较深厚的经济金融理论基础,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但由于大多没有在金融机构工作过的经验,自身缺乏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实践业务工作经验;虽然也从金融机构等实践部门聘请一些高管和业务人员来学校进行讲学,由于他们时间和精力有限,很难系统地进行课堂教学和实践指导。

二、应用型本科院校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创新路径探讨

(一)人才培养目标创新

由于和研究型、教学研究型大学各方面差异的实际存在,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生存发展必须要寻求错位发展,形成自己的培养特色。其培养目标是应该为本地区金融业发展培养应用性专门人才,在培养学生良好基本素质、掌握金融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更应突出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的特色,强化宏观经济政策分析和微观专业技术技能的训练,使学生毕业就能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业工作。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金融学人才培养应该是服务本地方经济发展,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应用型金融人才培养,培养的学生应全面掌握金融学专业基本理论体系和和专门知识以及金融领域基本工作技能,形成良好的金融专业素养;主要应关注金融及相关领域的原理性知识与专业技能的系统训练,侧重学习掌握基本经济金融理论及其应用以及金融分析的基本工具和方法,要求学生掌握现代金融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管理技术,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外语和数学等现代金融活动所必须的工具以及良好的人文品德修养、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培养人才具备的应用型特色应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当然应用型人才与技能型人才是有差别的,不仅要求熟练掌握运用各种金融微观业务操作技能,更要求具有坚实的金融学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备创新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如果培养的人才不具备宏观理论分析能力,那就是工具主义教育,不是应用型本科教育的题中之义了。[2]

(二)课程体系创新:构建能力本位的模块化课程体系

1.突出能力导向

应根据金融学专业对应的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来构建模块化课程体系。应从学科本位转向能力本位,在坚持学科专业导向的基础上、强化能力导向,不必过分追求学科知识的专精深,而应关注专业知识的广度和交叉融合,在基本掌握经济金融学基本原理的基础上,突出对现代金融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应用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以及较为系统的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训练。

2.课程体系模块化

打破原有的按学科范畴设计教学内容的框架,以基本素质、经济学基本素养、分析工具、宏观抽象、微观分析、操作技能等能力培养进行金融学课程体系的模块化。课程体系可分为通识模块、基础模块、方法论模块、宏观模块、微观模块、实验模块等通识模块主要强调学生品德操守、人文修养、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等方面能力的培养,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政治经济学、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等政治思想理论课程;基础模块要求学生掌握扎实的经济学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经济学思维能力,为后续的金融学理论和专门知识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包括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会计学、经济法等;方法论模块主要体现金融学的数学、统计学和计算机等的金融分析工具支出,由于金融创新出于规避风险和管制的需要,金融衍生产品如期货、期权发展迅速,其定价对于数学、统计学和计算机等金融分析工具要求很高,这是现代金融人才所必须掌握分析能力,主要包括微积分、概率与数理统计、线性规划、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程序设计等;宏观模块主要培养学生的宏观经济概念、宏观思维方法和抽象分析能力,使学生能深刻理解金融现象的本质,主要包括国际金融、中央银行学、金融监管学;微观模块主要体现金融学科的微观化、工程化的发展趋势,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以适应金融新发展对复合型金融人才的要求,主要包括投资模块(证券投资学、金融市场学、投资银行学、金融工程学、公司金融),银行模块(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银行信贷管理、银行会计)、保险模块(保险学、个人风险与保险);实验模块主要是为了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缩短理论学习与实践差距,强化理论应用实际的能力,其关键在于开发设计有效的实验课程,要涵盖金融行业银行、证券、保险和基金等主要涉及的实务操作,当然可根据各个学校不同的情况有所侧重,主要包括银行实际业务操作模拟实验(如国际结算业务、银行会计业务等)、公司财务业务模拟实验、证券投资业务模拟(如外汇、期货)、保险业务模拟、金融工程实验、金融统计分析等等。由于各教学模块中教学内容存在着较多的内容交叉与重复,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应根据本地区的经济金融发展实际,确定专业建设定位与特色,在各教学模块中教学内容中注意综合平衡,做到有所取舍有所侧重,这是一项艰巨的工作,课程体系模块化改革的关键就在此。

(三)实践性教学的创新

加强本地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深入合作是实践性教学的关键。以专业导论、认知实习、专业实习、金融专题调研、毕业实习、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研究贯穿整个教学过程。通过专业导论的学习,使刚入大学对金融专业所知甚少的学生对金融学专业和相关知识有个初步的了解;通过第一学年通识模块、第二学年基础模块的学习,学生初步具备了较为完备的人文素质和经济金融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这时可以安排两个月的时间送学生到银行、证券、保险和基金以及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认知实习,使学生得到初步业务技能的培训,学生将对未来所从事的金融职业工作有一个初步的体验认识,可以引发学生学习金融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兴趣,将为下一步的专业宏观模块、微观模块、实验模块学习打下基础;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深入合作,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使掌握金融理论知识的学生在专业实习中通过在金融机构的工作实践培养运用所学金融学基础理论与专门业务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真正以金融从业人员的身份进行专业技能实践,培养学生作为金融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利用暑期安排学生进行金融专题调研,要求形成调研报告,既可培养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也能培养学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毕业实习论文写作是大学本科教育最后一个极为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带着毕业论文选题所需解决的问题到金融机构进行毕业实习,学生在金融工作实践中有针对性地深化对所学金融理论与专业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最后形成的毕业论文是对本科四年金融学专业学习的一次全面总结;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师的相关科研课题研究,可使学生开阔学术视野,使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得到初步的学术研究训练。

金融实证分析论文篇(7)

关键字:金融发展;收入分配;研究综述

一、前言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支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金融发展除了对经济规模产生作用外,对经济结构特别是收入分配结构的变动也会产生一定作用。有关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的关系的研究却是在最近十多年间才发展起来的。Greenwood和Jovanovic (1990)的理论模型开创了该领域研究的先河。在此以后,与其观点相近的文献逐渐涌现,大都是要证明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倒 U 型关系。中国也有很多学者就此问题展开了研究。然而大部分中国学者的实证研究结论都与国外的理论有一定矛盾之处。究其原因,可能是由于中国尚处在金融发展倒 U 型的前一阶段,也可能是由于研究者并没有区分金融发展规模与效率的缘故。

二、国外研究综述

(1)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关系的理论分析

Greenwood 和 Jovanovic (1990)的研究开创了研究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之间关系的先河。 他们建立了一个统一的模型来研究金融发展、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三者之间的动态演化关系。在该模型中,他们假设初始收入分配外生于经济增长和金融发展,并且利用金融市场融资存在固定的金融参与门槛成本,而不是所有的人均能够支付起这一成本。则当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起促进作用时,金融发展将会扩大收入差距。但随着收入的增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进入金融市场,金融发展将逐步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即金融发展和收入分配的关系服从倒"U"型的轨迹。

Aghion 和 Bolton (1997)则从另外一个角度考察了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他们假设道德风险和信贷约束是资本市场不完美及持续收入差距的根源。在金融发展水平较低的经济中,生产效率也较低下,因此存在财富不平等现象;而到了金融市场有效和生产率水平较高的阶段,扩大的资本积累则会降低收入差距。资本积累的过程实际上是金融发展和深化的过程,因此 ,金融发展和收入差距在长期中呈现库兹涅茨曲线效应。

Matsuyama(2000) 则强调了信贷市场的作用,从利率和信贷市场均衡的角度来研究收入分配的演化。Matsuyama 指出在金融发展水平较低的经济中不平等现象将长期存在, 而在生产效率或金融发展水平较高的经济中则收敛于完全平等的稳定状态,富人的投资最终会把穷人拉出贫困陷阱, 从而实现共同富裕。随着借贷的增加,扩大的需求将促使利率提高, 使得收入较低的人能以较高的利率把钱贷出, 最终收入差距会缩小, 从而产生 Kuznets倒 U 型的收入分配。

Galor 和 Zeira (1993) 在不完全信贷市场的模型中,分析了金融中介效率提高对人力资本投资和最终收入分配的影响。由于金融结构不完善,利用金融中介的成本比较高昂,穷人因无法支付这一成本而不能得到金融服务,而富人则会更加方便地取得融资,因此金融效率低下加剧了收入差距的扩大。

(2)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关系的实证研究

除了构建理论模型, 许多学者为了具体考察金融发展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也对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

最早开始对金融发展和收入分配系统地进行实证分析的是 Clarke,Xu and Zou(2003)。他们使用 91个国家 1960- 1995 年的面板数据检验了金融中介的发展和收入不平等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在金融发展和收入不平等之间存在显著负相关的关系, 也就是即使在金融发展水平较低的阶段, 金融发展也能够减少不平等。

Townsend 和 Ueda (2003) 在 GJ 模型的基础上进行简化和改进, 以一个动态模型讨论金融深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论证金融发展与收入差距的关系遵循库兹涅茨曲线。他们经过模拟检验后认为, 政府的限制性金融政策还会带来财富的损失。Iyigun 和 Owen(2004) 通过比较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后发现, 金融发展和收入分配之间也呈现出库兹涅茨效应特征。

Beck, Demirguc- Kunt 和 Levine(2004)利用99 个国家1960-1999 年的跨国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金融发展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并且有助于降低贫困水平,进而缩小贫富差距。

三、国内研究综述

从国内近期的研究文献看,大多是借助于国外既有的理论分析框架或模型,结合中国的经济现状,对金融发展与中国城乡收入差距的关系作出实证研究。

章奇等(2004)首次对金融发展水平和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分析表明金融中介发展显著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金融机构在向农村和农业配置资金方面缺乏效率,并且金融发展的这种负面作用主要体现在20 世纪 90 年代。

温涛等(2005) 用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正向作用关系替代了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关系,对中国整体金融发展、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表明中国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具有显著的负效应。张立军(2005) 对以金融发展水平与城镇居民收入分配的关系进行分析, 证明了我国金融发展可能扩大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姚耀军(2005) 对金融发展水平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关系进行研究,发现我国金融发展显著拉大城乡收入差距。

张前程和范涛(2008)通过协整检验和Granger 因果检验方法分析了城乡金融非均衡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城乡金融非均衡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存在长期协整关系,金融发展规模及效率非均衡都在一定程度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

四、研究展望

从Greenwood 和Jovanovic开创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的研究以来,国内外对该课题的研究可谓汗牛充栋,然而,对于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到底存在怎样的关系,学者们却一直并未形成统一的结论。由于学者们在理论分析中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研究框架,在实证检验中采用的数据来源于不同地区和不同时间段,因此得到了不同的研究结论。但通过考察既有文献可以发现,其中大部分都是从国家层面来探讨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但是,当前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经济金融发展差距较大,在国家层面上成立的结论,应用到区域层面则未必成立。因此,未来对于该领域的研究可以关注某一具体区域,探索区域范围内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的关系。

参考文献:

[1]Greenwood,Jeremy, Boyan Javanovic.Financial Development, Growth and the Distribution of Income [J].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90,98(5):1076-1107.

[2] Galor, Oded and Joseph Zeira. Income distribution and Macroeconomics,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1993,60(1):35-52.

[3] Honohan, Patrick. Financial Development, Growth and Poverty: How Close Are the Links [R].World Bank Policy Research Working Paper No. 3203, 2004.

金融实证分析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 F832 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近年来,金融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迅猛发展使全球经济和金融体系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加大了全球的金融风险,对世界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日益全球化的今天,不仅出现了对金融机构行为准则一致性的要求,而且也出现了对金融当局监管行为一致性的要求。本文从国内外学者所论述的金融监管理论出发,结合国际金融危机的特点,对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理论进行了简单归纳与评述。

2 国际金融监管合作产生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

2.1 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理论基础

(1) 国家管辖权理论。传统的金融监管理论主要是在国家管辖权理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其核心是国家单独监管。国家单独监管源于国际法中国家管辖权中的属地管辖权,它是指一国对其领土范围内的所有人、物和事都享有充分、排他的管辖权。贺力平(2001)从传统国别金融监管的角度进行了研究,认为没有一个国别性的金融当局能单独对付发生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系统风险。

从本质上说,是各国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以及伴随这种相互开放而来的金融市场一体化和全球化带来了转变国内金融机构经营方式和经营行为的需要,以及转变金融当局监管方式和监管行为的需要。

(2)制度非均衡与制度变迁理论。建立金融监管国际合作机制是金融监管制度变迁的必然结果。在金融监管领域,制度均衡是指金融监管制度中的所有监管主体均不具备改变现状的能力和动机,金融监管制度在总体上处于均衡状态。同样,制度非均衡在金融监管制度结构发展过程中也是常态,国家单独监管制度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加深日益暴露出其局限性,此时全球金融监管处于非均衡状态。根据制度变迁理论,如果能找到一种新的金融监管制度能最大程度的实现国际金融监管的潜在收益,各行为主体就会推动直至实现金融监管制度的变迁。

2.2 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现实基础

Kern Alexander(2003)对国际金融监管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证,认为只有加强国际金融监管,才能防止系统性风险。各国当局应该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建立全球协调一致的机制与体系。在国际金融监管合作与竞争并存的背景下,各国监管当局只有选择长期的合作,才能将损失降到最低,获得国际金融监管的最优状态,而统一长效机制是获得最优监管结果的最好选择(李丽君,2010)。

国际金融危机凸显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必要性。全球化有利于全球资源优化配置,但也扩大了危机的传播范围,加速了危机的传导速度。目前,一系列体现世界向国际统一监管方向的努力已经开始,如IMF强调要加强政府金融监管部门间的协调;欧盟已开始加强成员国监管机构的合作;一些大型跨境金融机构还采取了监管团制度(杨文生、周立妍,2010)。

另外苏焱(2006)对区域金融合作进行了研究。随着区域性经济发展的日趋高涨,作为跟进配套服务的金融领域,同样也日趋凸现区域性的特点。东南亚金融危机,在本质上说明了在国际化背景下,单个国家的银行监管法制在日趋扩大的金融活动中的缺陷,凸显了金融活动国际化和银行监管国别化之间的矛盾。

3 国内外学者的主要研究成果及简单评述

3.1 金融衍生品的国际监管合作

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一国经济和金融形势的动荡,通常都会通过日益通畅的资金渠道迅速传递给所有关联国家。国际金融动荡及其迅速产生的波及效应,使得任何一个国家,甚至国际金融组织,在市场抗衡中均处于弱势地位。因此,为了维护全球金融安全,促进金融发展,各国和国际金融组织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成为历史的必然。(潘晓岑,2010)

Lance Taylor 、John Eatwell(1991)提出创建一个拥有超国界监管权力的治理主体――世界金融监管局,并授予其在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中进行强制信息披露和惩罚违约主体的权力。谭艳芝(2009)提出建立一个由双边治理机制、多边治理机制、全球统一治理机制组成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的国际合作制度,以实现各国监管的合作与协调。陈欣(2006)认为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国际监管合作应该从规则性监管协调与应对危机的监管协作两方面着手,在统一监管目标的前提下,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加强监管合作。钟伟(2000)提出了一个国家监管和国际监管的合作协调框架,他认为在短期应该对国际金融组织进行有效监管,并对跨国金融机构实施统一监管;在中期则将金融监管区域合作作为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微观基础;远期应该全球统一并账监管。上述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多偏重于具体规则协调或国际合作机制的构建,并没有把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进行系统的研究。如何围绕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国际合作这个主题,从构建制度和协调规则两方面出发,深入探讨现有国际的监管合作机制,可能是未来研究的一个方向。

3.2 证券市场的国际监管合作

金融全球化背景下的证券市场开放给传统的监管体制带来严峻的挑战,使监管机构的国际合作成为现实的必然选择(蔡佳秋,2008)。国内证券监管国际合作文献的研究思路主要是以下三种:

(1)就证券市场监管合作的某一方面进行研究,如邱永红(1998)论述了相关国际组织以及世界各国对证券跨国发行与交易行为的法律监管与合作,建议从监管机构、监管依据和监管措施三方面加强对证券跨国发行与交易的法律监管。

(2)从国际证券市场的监管与合作的角度展开论述。在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背景下,各国证券监管当局不断加强集中监管力度,强化市场一线监管者的作用,突出对证券发行、上市、交易等环节的全面监管以及信息的持续性披露。刘敢生(1997)对国际证券监管合作与协调的现状、成果及有关理论和实务问题作了初步探讨,并从资本充足率、衍生产品、国际清算与结算、多国披露和会计报表等角度对国际证券监管合作与协调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了研究。

(3)从我国证券监管机构国际合作的角度进行研究。在近年证券市场国际化向纵深发展的同时,我国证券监管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了与境外监管机构的监管合作与协调。然而我国证券监管的国际合作与协调方面还存在着诸多的不足与缺陷,亟待改进与完善(邱永红,2006)。

上述文献从证券监管机构的国际合作的必要性及主要合作形式等角度作了深入的研究,但仍存在几点局限性:在内容方面缺乏全面而系统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偏重于经济方法,缺乏法学的理论分析,几乎没有对监管机构国际合作的理论基础进行梳理,也很少有对证券监管国际合作完整的法律制度框架进行分析和构建。

3.3 国际游资的国际监管合作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游资得到了迅猛发展并对全球金融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促进国际金融市场和资金吸收国金融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相关国家乃至全球带来金融风险。

李嵬(2009)认为国际游资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经常能够逃避法律的约束和监督,英、美、日等发达国家主要采用自律性和集中型监管模式,但实践证明这些监管模式普遍存在监管滞后、监管失衡、监管成本较高等问题;阿根廷、韩国等发展中国家对国际短期资本的监管较为严格,但由于缺乏监管经验,监管效果相对有限。

国际游资监管的国际合作与协调表现为国家之间的双边监管合作和多边监管合作,但由于受到目前国际金融体系中的金融霸权主义、金融全球化利益分配等的影响,国际游资监管的国际合作与协调举步维艰。国际合作与协调这种协调性的间接监管必须与国家监管有效结合,才能形成有效的国际游资法律监管体系(石磊,2007)。

4 文献评述

金融监管国际合作是个全新的课题,上述研究绝大部分都认为加强金融监管国际合作具有其基础,学者们从国际金融合作监管的主要机构、主要形式、具体内容、存在的问题等多方面、多角度研究了这个问题。但是目前国内金融监管理论主要是针对单个国家的金融监管,而很少涉及国际金融监管合作这个问题。同时这些研究大部分是从侧面对金融监管国际合作进行研究,对其正面研究则不多见。通过对国内外学者对国际金融合作监管的相关文献的综述,个人认为未来的可能研究方向有:

4.1 创新国际金融合作监管理论

对国际金融合作监管理论的发展与完善,应充分考虑经济金融全球化的背景及其影响,特别是要结合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国际金融合作监管的新特点、新内容,围绕国际金融监管的内在特殊性、必要性的这一核心理论展开。

4.2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如何对国际金融合作监管的实践效果进行实证研究,如何通过数量模型进行模拟与预测国际金融合作监管的可能发展方向,如何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效结合起来,是值得学者们进行进一步地深入研究的。

4.3 法律分析与经济分析相结合

对金融监管国际合作完整的法律制度框架进行分析和构建,理清国际合作的法律关系,利用法学的理论分析,对监管机构国际合作的理论基础进行梳理和研究。

参考文献:

[1]蔡佳秋.证券监管机构国际合作的法律问题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08(12).

[2]陈欣.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国际监管合作[J].法学,2006(3).

金融实证分析论文篇(9)

    二、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一)培养目标缺乏特色

    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基本是由专科院校升格的新建本科院校,本科办学历史较短,其在学科专业建设、师资力量、生源层次等各方面与研究型、教学研究型大学存在较大差距,但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金融学人才培养目标却缺乏特色,和教学研究型、研究型大学基本没有什么差别;而且随着国家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经济金融的发展,金融学专业培养的毕业生出现了较为严重的结构性失衡,再将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的金融人才培养目标笼统地定位为高级金融人才是适应不了我国经济金融迅速发展的需要。

    (二)课程体系设置不合理

    目前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金融学专业基本沿用研究型、教学研究型大学金融学专业的课程体系设置,按照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选修课和实验室教学以及实践实习等设置课程体系,主要注重宏观金融基础理论、专门知识的传授和研究论文撰写的训练,新型微观金融理论和数理知识传授以及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对不足。虽然宏观金融部分教学可以使学生较好地理解金融政策,但如果缺乏微观金融基础使学生难以深入理解金融的内在本质与运行机制;数理知识的不足使得学生对现代微观金融三大核心理论CAPM模型、MM定理和B-S欧式期权定价模型的学习都可能感到困难,更不用说深刻理解和运用了[1]。虽开设了与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对应的《会计原理》、《证券投资学》等课程,但对加深学生对金融市场理论的理解、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实践性教学课程开设相对不足;只开设了商业银行业务模拟、证券实时行情分析与交易模拟、公司财务报表分析实验课程,还缺乏外汇行情分析与交易模拟、期货模拟交易与行情分析及保险实务模拟等方面的实验课程。

    (三)实践性教学相对不足

    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金融学专业虽然专门安排了实践性教学,但由于与本地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缺乏深入的合作关系,有的学生找不到金融机构进行各种实习,即使到金融机构的各种实习业大都流于形式、无法真正在实际业务操作中深化对金融学基本理论的理解和强化技术技能培训。

    (四)师资队伍建设相对滞后

    目前地方性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师资大部分是来自高校的博士硕士,虽然受过较为系统的经济金融学学术训练,具有较深厚的经济金融理论基础,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但由于大多没有在金融机构工作过的经验,自身缺乏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实践业务工作经验;虽然也从金融机构等实践部门聘请一些高管和业务人员来学校进行讲学,由于他们时间和精力有限,很难系统地进行课堂教学和实践指导。

    三、应用型本科院校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创新路径探讨

    (一)人才培养目标创新

    由于和研究型、教学研究型大学各方面差异的实际存在,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生存发展必须要寻求错位发展,形成自己的培养特色。其培养目标是应该为本地区金融业发展培养应用性专门人才,在培养学生良好基本素质、掌握金融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更应突出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的特色,强化宏观经济政策分析和微观专业技术技能的训练,使学生毕业就能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业工作。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金融学人才培养应该是服务本地方经济发展,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应用型金融人才培养,培养的学生应全面掌握金融学专业基本理论体系和和专门知识以及金融领域基本工作技能,形成良好的金融专业素养;主要应关注金融及相关领域的原理性知识与专业技能的系统训练,侧重学习掌握基本经济金融理论及其应用以及金融分析的基本工具和方法,要求学生掌握现代金融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管理技术,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外语和数学等现代金融活动所必须的工具以及良好的人文品德修养、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培养人才具备的应用型特色应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当然应用型人才与技能型人才是有差别的,不仅要求熟练掌握运用各种金融微观业务操作技能,更要求具有坚实的金融学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备创新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如果培养的人才不具备宏观理论分析能力,那就是工具主义教育,不是应用型本科教育的题中之义了。[2]

    (二)课程体系创新:构建能力本位的模块化课程体系

    1.突出能力导向

    应根据金融学专业对应的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来构建模块化课程体系。应从学科本位转向能力本位,在坚持学科专业导向的基础上、强化能力导向,不必过分追求学科知识的专精深,而应关注专业知识的广度和交叉融合,在基本掌握经济金融学基本原理的基础上,突出对现代金融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应用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以及较为系统的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训练。

    2.课程体系模块化

金融实证分析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F832.7 [文献标识码] A

一、理论综述

民间金融在向民营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其特有的优势,并逐渐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民间金融逐渐成为游离于银行金融体系之外的巨大资本力量。2010年民间借贷市场的资金存量已超过2.4万亿,占当时借贷市场比重5%以上,温州有超过89%的家庭、个人和59%的企业参与了民间金融活动。2011年金融危机冲击的后续影响使得中小企业融资变得愈加困难,温州等个别地区出现民营企业老板欠债外逃事件,使民间金融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1973年,麦金农提出金融抑制理论和金融深化理论,解释民间金融产生的体制性原因。肖(1973)认为大量的中小企业被排斥在正规金融体系之外,难以得到适量的资金支持,不得不依靠民间金融市场的力量,民间金融逐渐发展起来。潘士远(2006)利用内生经济增长模型,认为民间金融可以有效地将储蓄转化为投资,并促进民营经济的增长。刁怀宏(2004)利用统计分析方法得出民间金融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是不可忽视的因素之一。刘民权(2003)讨论了民间金融对于经济发展的作用,提出民间金融拥有对正规金融的比较优势。

国内学者对于民间金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形成原因的分析及民间金融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表明民间金融是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研究均基于案例调查和数据分析,而对民间金融与经济发展的机理分析尚有不足。本文通过理论和实证分析,论证温州市民间金融对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 民间金融对温州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

民间金融有其特殊的形成原因和历史背景,存在形式多种多样,既有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服务的民间借贷、合会形式,也有地下钱庄、高利贷等形式。

(一) 民间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正面作用

1.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民间金融在资源的有效配置上所起到的作用与正规金融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并且民间金融可以为被排斥在信贷计划以外的有合理需求的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推动其发展,为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创造了条件。

2.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从我国经济发展形式来看,民营经济的发展一直都受到正规金融机构不同程度的融资压制,融资时间、融资数量等门槛非常高。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主要针对国有企业发放必要的贷款,对民营企业的审批却十分严格。而民间金融的存在为民营企业提供了融资渠道,解决了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拓宽了民营经济发展的资金来源。

3.促进金融活动的有序进行

随着经济的发展,民间金融逐步走向成熟,越来越受到广大中小企业的青睐,使得正规金融机构不得不进行改革,改善自身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同时,正规金融的不断发展,也促进了民间金融的不断完善。二者相互促进,相互竞争,共同促进金融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二) 民间金融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

1.不利于国家的宏观调控

民间金融的发展扰乱了对于金融市场的宏观调控,且目前我国尚未出台能够有效规范和管理民间金融机构活动的政策法规。正是由于民间金融的存在,削弱了国家宏观调控的实际效果,不利于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与发展。

2.蕴含金融风险

对于民间金融来说,没有国家信誉作为保证,相关的法律规范也不是很健全,从而其潜在的风险极大,一旦民间金融机构倒闭,极有可能造成金融秩序的混乱,影响社会安定。

3.加大了金融监管难度

民间金融的高风险性是基于其自身混乱的内部管理制度及不规范的组织制度。而我国民间金融机构形式多种多样,规模也没有统一的标准,金融监管机构监管难度较大,一旦监管不当,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民间金融对温州地区经济发展影响的实证分析

(一) 民间融资规模分析

由于民间金融存在“地下性”,并不在官方统计机构的监测范围之内。因此,如何测算民间金融规模一直是理论界探讨的难题。一些学者提出利用值法来对民间金融规模进行测算,其结果可以作为重要的参考值,综合实际情况,本文选取值法对温州市民间金融规模进行测算。

本文假定北京市不存在民间金融。其正规金融投入包括短期信贷规模、证券市场融资以及外商直接投资三类。而对于温州市,由于长久以来存在民间金融,其金融投入包括短期信贷、证券市场融资、外商直接投资以及民间融资四类。

该方法假定,无论是否包含民间金融,一个地区的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比是恒定的。并假设温州市和北京市存在相同的经济金融相关系数,令

所以,温州民间金融的计算公式为:

根据值法相关理论分析以及以上数据,计算温州市民间金融规模如图1所示。

图1 温州市民间金融规模

资料来源:1994-2010年北京市统计年鉴和1994-2010年温州市统计年鉴,2011年数据来自北京市和温州市的统计快报。

近3年的民间融资规模分别为550.72亿元、582.66亿元、916.49亿元,结合国家经济形势及温州地区民间融资现实,可以发现温州地区民间融资规模有较大增长。本文将在以上数据的基础上,利用计量分析理论,对温州民间金融与地区经济发展进行实证分析。在计量方法的选择上,首先利用ADF检验方法对温州市地区生产总值以及民间金融规模这两个时间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然后采用EG两步法对地区生产总值和民间金融规模进行协整检验,并采用Granger因果检验法判断温州市地区生产总值与民间金融规模之间的因果关系。

(二) 民间融资与地区经济发展的实证分析

1. 平稳性检验

由于对数据进行自然对数的变换不会改变变量的协整关系,并且可以使得各统计指标的趋势线性化,同时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现象。因此,为了进一步分析研究,对以上的经济指标首先进行对数变换,分别用lngdp、lnmj来表示。

通过对所选取的数据进行ADF单位根检验,得到如下结果:

即lngdp、lnmj这两个经济变量的水平序列的ADF统计值均大于95%的临界值,为非平稳的时间序列。经过一阶差分后的ADF单位根检验可知,两个经济变量均通过了一阶差分平稳性检验,是一阶单整序列,可进入协整检验的分析。

2. 民间金融与GDP的相关关系分析

由平稳性检验的结论可知:检验lngdp和lnmj之间的协整关系。利用OLS法估计模型:

得到如下回归估计结果:

其中统计量为,值为,值为。

通过对该式计算的残差序列进行ADF检验,得适当检验模型:

其中统计量为,值为。

由以上结果可知,残差前参数的系数值为-6.961255,小于显著性水平5%的ADF临界值-3.733200,在该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假设,表明残差项是平稳的,说明了两变量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并且民间金融规模对于地区生产总值的弹性系数为0.002637,说明民间金融规模增加1%,将会给温州市地区生产总值带来0.002637%的影响。

3. 民间金融与GDP的因果关系检验

在进行协整分析后,得出温州市地区经济的增长与民间金融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这说明民间金融对温州市的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同时,经济的增长对民间金融也有一定的反馈作用,通过Granger因果检验可以进一步验证这些经济指标之间的因果关系。

由于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对滞后期的长度比较敏感,选择不同的滞后期会对检验结果产生不同的影响,所以根据F值、伴随概率以及AIC最小原则,选取滞后期为2进行因果检验,所得结果如下:

Granger因果检验结果表明,在显著性水平时,接受“温州地区生产总值不是民间金融的Granger原因”,同时拒绝“民间金融不是温州地区生产总值的Granger原因”,表明民间金融的发展确实推动了地区经济的增长。

通过以上有关民间融资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实证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民间融资规模的不断变化,确实对温州市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Granger检验结果表明民间融资成为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原因之一,同时从地区生产总值与民间融资的数量关系式中,可以发现,当民间融资规模增加1%,温州市地区生产总值将同时增加0.002637%,正方向的作用验证了理论分析中关于民间融资规模对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四、结论与对策建议

通过对民间金融与地区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得出温州市民间金融对于经济发展具有比较稳定的长期促进作用。同时,验证了民间融资规模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Granger原因。根据值法估算出的民间融资规模也较好地说明在温州地区民间资金链断裂时期,民间金融规模的紧缩以及其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民间金融对于温州市经济的发展有着显著的支撑与促进作用,但由于民间金融自身的原因,同时存在一定的问题与制约性。为了促进民间金融的健康有序发展,首先,当地政府应该尽早确立民间金融的合法地位,促进小额信贷机构的不断发展,加强政府对于民间金融的监管与引导。其次,建立健全以市场为主导的利率形成机制,不断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第三,明确民间金融机构的所有权、监督权与支配权,逐步完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合理可控的信贷风险控制制度与财务管理制度,引导民间金融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 Mckinnon, R.I..Money and Capital in Economic Development.The Brookings Institution,1973.

[2] 爱德华·肖. 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M]. 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

[3] 潘士远,罗德明.民间金融与经济发展[J].金融研究,2006(4).

[4] 刁怀宏.民营经济、民间金融与经济增长研究[J].经济论坛,2004(2).

[5] 刘民权,徐忠,俞建拖.信贷市场中的非正规金融[J].世界经济,2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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