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中期以来,艺术研究领域出现一些新的趋向,改革开放之初非常之盛行的、在“方法热”和“文化热”时期都曾经颇受关注的宏观研究,渐渐失去了至高无上的学术地位,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则日益受到学界重视。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一批针对个案的田野考察成果问世并且得到学界广泛认同,在某种意义上说,它可以视为艺术学研究的社会学和人类学转向。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介入艺术学研究领域,使得相当一部分学者开始尝试着运用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领域极受重视的田野研究方法考察艺术现象,这一方法层面的变化对于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二战以来,文化批评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是令人瞩目的学术热点,文化人类学和社会学诸多重要的跨文化研究成果的出版,更令此前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视角受到普遍质疑。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对中国艺术学研究的影响,也必然导致艺术学研究出现学术与文化视角的转换。这个可能出现的最有理论价值的变化,我将在下一部分论述,这里首先想讨论的是,现代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的介入,其意义不止于文化层面上研究视角的转换,它还可能给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带来另外两个方面可能形成的变化乃至冲击。
其一,是有可能导致目前的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研究重点和研究成果价值评价体系的根本改变。
学术研究的价值取向受到教育制度和由教育体系决定的研究者知识谱系的影响。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现代形态的艺术研究一直比较重视理论层面的探讨。经由苏俄引入的、从德国古典哲学这一思想路径衍生发展产生的马克思主义,以及作为其知识和思维方法背景的德国古典哲学本身,长期在包括艺术研究在内的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占据特殊的主导位置,因而,和这一理论背景相吻合的艺术本体论研究,以概念和范畴为核心的抽象的理论探讨与分析,长期以来都是艺术学研究领域最受关注的研究方法。英美经验主义传统一直受到排斥甚至批判,对具体对象的个案的、经验的研究被置于次要的地位。这样的研究取向,不仅仅是出于对西方学术发展不同趋势的选择,同时也蕴含了中国传统思维方法对当代艺术研究的影响,在中国学术传统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整体性的、玄学研究路向,恰与德国古典哲学形成有趣的呼应——所谓“小学”在中国的学术传统中,显然一直受遏制,清代成就卓著的“朴学”也被后世的学术史家解读成是由明入清的汉代知识分子对严酷现实的逃避,以及对清代统治者的消极抵抗。
改革开放以来,苏俄引进的僵化理论教条渐渐丧失了独断地位。但是整个教育体系以及学术研究群体的知识体系的转变并不能同时完成,因而学术研究基本趋势的转变,会表现出明显的滞后现象;更重要的是,正由于改革开放之初理论界需要新的思想资源用以突破旧的苏俄教条的禁锢,观念和理论层面的创新显得特别重要,因之出现一大批偏重于观念与理论探讨的研究文献,也是时代的要求。可惜新的艺术观念与理论缺乏实证研究的支撑,也就不能真正完成观念与理论拓展的历史任务,整个国家的艺术科学研究水平,并不会仅仅因为观念与理论的更新而有明显的提高。
以1999至今这三年里的戏剧学研究为例,按照我的不完全统计,最近三年戏剧学研究文献里,基础理论与范畴、规律的研究不可思议地占据了相当大的份量,它在所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性论文里占到1/3左右。对戏剧基本特征、基础理论和普遍规律的探讨并不是不重要,但是学术界将如此大的精力用于这类纯粹理论性的探讨,却不能算是正常现象;其中更耐人寻味的现象是,从事这类基础研究的学者,多数身处并不拥有掌握研究资料与信息方面优势的中小城市或非专门研究单位。诚然,戏剧研究领域史的研究以及具体的作家作品研究并不缺少,但是,撇开史的考证,这类研究也主要是对戏剧整体时代特征或艺术特征的讨论,当然也包括一些群体研究或类型研究,其中“论”的部分比“述”的部分受到更多的关注。在戏剧史研究领域,元杂剧尤其是关汉卿研究较受重视,中国现代戏剧和外国戏剧研究领域,最主要的个案研究是对曹禺和莎士比亚的研究,对这两位剧作家及其作品的研究几乎是其它同一领域剧作家及其作品研究的总和,然而对这些重要剧作家的研究,包括关汉卿研究在内,有关剧作主题、作品性质、人物形象和作品风格的辨析与讨论占有最大的份量。有关这些重要剧作家的研究,并不排除包含一定程度上的个人独特见解的优秀论文论?欢桓鑫薹ɑ乇艿氖率凳牵渲兄辽?0%以上的论文和论著并不能提供任何新的材料,尤其是不能提供现有文献以外的材料,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样的研究从“知识的增长”这一学术发展角度上看,贡献几乎等于零。通过提交给国际性学术会议的论文的分析,也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国内学者的论文选题与境外学者之间的巨大差异,清晰可见。
我不敢断定戏剧学研究领域存在的这种现象可以毫无保留地推之于整个艺术学研究领域,但是我相信从整体上看,要说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仍然流行重视抽象、宏观的理论研究,轻视经验的、个案的实证研究的学风,恐怕并非妄言。如果事实确实如此,那么社会学与人类学研究方法在近代的兴起,就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那就是个案的、经验性的实证研究,应该得到更多的重视,应该成为艺术学研究的主体。只有戏剧学乃至整个艺术学研究的重心转向实证的、个案的研究,理论与观念上的突破才有真正的意义。在这个意义上说,现代社会学和人类学方法对田野方法的重视,完全可能使国内艺术学研究转向更注重个案研究和经验性研究,同时给予这一类研究成果更公允的评价。这样的转变无疑将逐渐引导整个研究风气的转换。
其次,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的引入,对于强化国内艺术学研究的学术规范,将有可能产生直接影响。
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强调个案研究与研究者直接经验的价值,但同时更强调研究过程的规范、成果表述的规范,其中也包括经验描述的规范。这种规范不仅仅是学术积累的需要,也是使学术成果更可信,因而更具科学价值的需要。换言之,在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是在通过规范自身而使自己更接近于自然科学。这样的研究取向对于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的。
中国的艺术学研究分为两个重要群体,除了一批身居高等院校的学者以外,还有更大的一个群体身居文化部门所属的艺术研究机构。以戏剧学研究为例,后一个群体的规模显然要超过前一个群体,而且由于与戏剧创作演出的实际接触较多,在经验性的实证研究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然而无可讳言,这个被习称为“前海学派”的学术群体长期以来偏重于戏剧艺术实践,虽然相对而言具有比较注重经验研究的优势,也拥有许多第一手的珍贵的学术资源,重视艺术的当下性,但是由于不够注重学术规范,因此很难得到学术界应有的承认。多年来,境外数以百计的人类学和社会学领域知名的或尚未知名的学者相继来到国内,他们在与这个群体的接触交流过程中获益匪浅,文化部门所属的许多学者多年的研究心得,反而要通过境外学者的转述,才为外部世界和主流学术界所知,究其原因,正缘于“前海学派”在研究的以及成果表述的规范化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换言之,经验性的研究以及对经验的感性描述本身,只有通过规范化的、理性的方法呈现出来,才拥有足够的学术意义,才会得到主流学术界的认可,才可能充分显现其学术价值。
因此,借鉴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田野方法,尤其是借鉴和汲取人类学和社会学家从事田野研究时遵循的学术规范,将会有效地弥补“前海学派”学者们在学术研究方面的弱项,使这个学术研究群体掌握的大量感性资料与经验性材料,通过更多途径进入当代主流学术界的视域,藉此改变艺术学的研究重心。因此,对于中国艺术学研究而言,进一步注重学术规范,使被称之为“前海学派”的这个研究群体迅速提高研究成果水平,将给中国的艺术学研究带来深远影响。
二研究视角的转变
当然,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对中国当代艺术研究最具学术意义的影响,还是要首推它可能带来的文化层面上的研究视角的改变。
中国现代形态的艺术学研究大致始于20世纪初,就像其它人文科学研究一样,它之受到西方学术的刺激与影响是无可讳言的。在这一影响过程中,西方学术思想不可避免地在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打下了鲜明的烙印,其中西方人的研究视角,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简言之,由于西方人文科学主要是在欧洲的文化传统和解决欧洲社会遇到的问题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且随着西方在世界各地的迅速扩展,自觉不自觉地呈现出欧洲中心的世界观,这种具有鲜明西方色彩的欧洲中心的人文科学思想,也就不能不在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留下它的痕迹。在研究与品评中国本土艺术时,人们往往只是照搬西方人习惯运用的艺术标准,比如说以西方音乐体系评价中国本土音乐,以西方戏剧理论解释中国戏剧并且试图以之改造“落后”的中国本土戏剧,把油画的教学体系搬用到中国画的教学中,等等。这样的现象存在于艺术学的多个领域,换言之,西方比较成熟的人文社会科学体系的整体植入,确实在中国艺术学研究的现代转型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这种整体植入的结果与中国本土艺术以及中国人的情感经验之间的距离,始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症结。
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引进,却给我们一条走出这一症结的路径。
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给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单纯的田野方法,而且还包含了至关重要的文化多元观念。虽然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起源都带有强烈的欧洲中心主义色彩,但是二战以后,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文化多元观逐渐成为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主导思想,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两个原来受到欧洲中心主义文化观影响最深的研究领域,现在则相反成了对欧洲中心文化观形成最猛烈冲击的领域,成为最坚决地推动文化多元观和消解欧洲中心论的学术领域。这一思想方法的变化对田野研究的影响非常之深远,而这种非常之符合当代世界潮流的学术方法的引进,对于后发达国家尤其重要,因为越是后发达国家越是需要通过文化多元观念以消除文化自卑感,正视本土文化传统的价值。因此,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领域,田野研究工作者不再像摩尔根时代的学者那样,抱着了解人类童年的文化优越感,把非西方社会视为人类文明发展的早期阶段,因而能够更客观地认识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圈的传统与现实的差异,在解释它们的历史与现实时,也能有更多的互相理解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互相尊重。而这样的研究方法,在跨文化研究中的重要性自不待言。
除了西方中心视角以外,多年来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还存在一个尚未得到学术界重视的研究视角,那就是一种过于贵族化的艺术观仍然占据着核心位置。
文化多元观念不仅仅意味着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圈的艺术活动不能以同一种标准来衡量和评价,同时也暗含了另一种更平民化的文化思想,即不能以研究者们的个人兴趣,以及他们所接受的教育作为衡量所有文化行为的唯一标准。
当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们将他们的考察对象,从长期以来拥有文化特权的上流社会转向更广阔的草根阶层时,还伴随着思维模式的改变。事实使人们更清晰地意识到,不同地域的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价值观念体系虽然会有很大的差异,却各有其合理性;他们各具特色的生活方式,只有通过其自身的价值系统,才有可能获得真正有意义的解释。在艺术领域更是如此,艺术在本质上意味着人们用以情感交流与表达的特殊方式,不同民族和不同阶层的人们各自的情感交流与表达方式,在这一生活与文化圈内部往往是最有效的。所以,对民间草根阶层的艺术、趣味与审美活动的歧视和改造,强行推行一小部分精神贵族自以为是的艺术观与审美趣味,正是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研究的禁忌。
在中国艺术学领域,这种文化贵族心态随处可见,比如我们完全有理由对人们长期以来习焉不察的“采风”这样的辞汇产生强烈的质疑。确实,如果说最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的艺术学创作与研究对于那些地域色彩鲜明的民间艺术活动并不是毫不关心,那么很难否认,创作与研究者们经常是以“采风”的态度去关注和研究民间艺术活动的。人们惯于使用“采风”这样的辞汇而,它本身就清晰地透露出两个方面的信息。从历史上看,“采风”的制度早在秦汉时代就已经基本形成,它隐含了官方与民间二元且以官方为主导的文化价值观;从现实的情况看,“采风”意味着艺术家和艺术研究只关注民间艺术活动作为创作素材的价值。因此,“采风”的实质,正是站在官方或文化贵族的立场上对民间艺术活动非常功利化的利用,事实也正是如此,尤其是近几十年里,地域色彩鲜明的和非主流的艺术样式和优秀艺术作品,经常被主流艺术用以为创作的材料,回顾近几十年的艺术史,我们会发现许多有世界影响的优秀作品都是用西化和文人化的手法处理本土民间艺术元素的产品。然而,在民间艺术活动被大量地用以为创作材料而遭到掠夺性开采的同时,它们本身却仍然被视为落后的、原始的、粗糙的,被视为必须以精英文化的模式加以改造才能拥有艺术价值的对象。
以“采风”的心态从事本土与民间艺术研究的学者,自觉不自觉地忽视了对象自身的独立存在以及内在文化价值。因此,研究者变成了专事猎奇的旅游者,对于民间艺术对象的关注只限于与“我们的”艺术活动的差异,而并不真正关心这样的艺术对于生活于其中的创造了它们的人们究竟具有何种价值和意义。从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角度看,我们应该更多地致力于探究多种艺术样式、多种生活方式以及各地各具差异的伦理道德和习俗对于它们的主体自身的价值与意义,致力于在这些独特的艺术与生活的原生环境中,还原它们的内涵。这样的研究才能超越“采风”式的官方和贵族文化心态,才能获得对民间艺术真正具有文化价值的研究成果。
因此,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亟需借鉴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田野方法,摒弃西方中心与贵族趣味对民间话语空间的挤压。
三一个实例:路头戏
如果我们的艺术学研究能够更多地注重对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方法的借鉴与引进,尤其是彻底改变欧洲中心主义与贵族主义文化观,那么对诸多艺术现象的研究与评价,都有可能出现根本性的改变。在我的研究领域,有一个极具代表性的例子,完全可以用以说明研究视角的改变所产生的影响,那就是对台州戏班大量演出的路头戏(或曰提纲戏、幕表戏)的研究与评价。
近几十年戏剧研究领域几乎完全没有对路头戏的研究,然而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路头戏却可以说是中国戏剧最主要的演出形式,它的历史,也许可以追溯到戏剧起源的年代。路头戏之所以长期被戏剧研究人员们忽视,是由于它在20世纪50年代初就遭到批判,成为从上而下的“戏改”的主要对象之一。而对路头戏的批判,其理论背景很值得今人深思。
对路头戏的批判与其说出自艺术的原因,还不如说出自趣味的原因。它一直被看成是粗糙、原始和简单的演剧方法,然而它并没有像同时代其它那些更为粗糙、原始与简单的民间艺术那样获得尊重,它从一开始就被看成是创作的素材以及改造对象,直到现在,在多数当代戏剧史家们的眼里,路头戏之受到批判乃至遗弃,仍然被看成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然而,当我们通过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思路重新探讨路头戏的存在以及它的意义,就会清楚地看到,像路头戏这样一种有着千百年悠久传统的演剧方法,它之所以会受到众口一辞的批判以及遭致普遍遗弃,正由于长期以来西化的和贵族的文化视角在艺术学领域占据着统治地位。
路头戏之所以在1950年代初受到大范围的批判,首先是由于主持“戏改”工作的政府官员,主要是一批西化程度比较高的、经常接触甚至直接参与话剧创作与研究的知识分子,排除意识形态的因素,在某种意义上,“戏改”简直可以说就是在用西方的、话剧的戏剧观,居高临下地改造中国本土戏剧。像路头戏这种本土色彩浓厚的传统演剧方法,与这些知识分子所接受的戏剧学模式完全不相吻合,它之受到排斥也就是可想而知的。其次,路头戏的演剧方法被后来的国办或准国办的戏剧表演团体遗弃,还有另一层因素,那就是长期以来衡量艺术的标准是由传统诗学基础上培养的文人决定的,虽然传统文人最终接受了元杂剧和明清传奇,却始终未能充分受容昆曲以外的各种“花部”戏剧剧种,同时也难于充分认同民间极富创造性的口传文学的价值。文人趣味在中国戏剧领域占据统治地位的现象,并没有因为1950年代的社会急剧变动而真正有所变化,反而因为剧团国家化而在制度层面得到普遍肯定,因此,在文学性和音乐性方面很难以完全符合文人趣味的路头戏,也就不能不受到排斥。
由此我们看到,如果说晚近一个世纪的艺术学研究受到欧化的和贵族的这两种文化偏见的左右,那么路头戏的遭遇具有作为样本的罕见的深刻性,路头戏之所以遭受自上而下的批判与遗弃,正是由于同时受到这两个方面的夹击。更值得思考的是,如同我在《草根的力量》书中所叙述的那样,路头戏至今仍然是台州戏班最主要的演剧方式,但这种承继了本土文化传统的演剧方式它之所以能延续至今,并不是因为路头戏演出过程中大量的即兴创造在戏剧学层面上所可能提供的非凡活力,给定情境与表演者个人创造之间巧妙和平衡,以及潜藏在它的即兴表演模式之中的演员之间、演员与乐队之间的互动与内在张力,而竟然是因为在本土的戏剧市场里,戏班最适合以这样的演剧方式营业;并且,由于在晚近几十年里路头戏一直受到抑制,在那些受主流意识形态影响较为明显的民间戏班,路头戏的演剧方式也正在被弃用。
有关路头戏的艺术魅力,我已经在书中做了初步的探讨,将来还会做进一步的研究。这里我只想通过它的遭遇说明,摆脱欧洲中心的和文化贵族的偏见对于中国当前的艺术发展以及艺术学研究有多么重要。只有彻底转变研究视角,路头戏的艺术价值才能得到公正的评价;进而,也许还有更多的艺术现象,需要以多元文化的视角加以重新审视,给予重新评价。
四需要注意的问题
田野研究只是一种方法,虽然在田野研究的背后,包含了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特有的研究路径,但是方法并不能完全替代研究。按照我个人的研究体会,即使接受了田野研究方法,艺术学领域的田野研究,也仍然存在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
艺术学研究的田野方法的研究目标之一,就是考察艺术活动在特定文化环境中自然生成、发展的性状。当然,对象的性状总是会在与外界的不断互动过程中经常变化,然而这样的变化,仍然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是自然的演化,它与受巨大的、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而发生的变化,有质的区别。仍然以戏剧在晚近五十年的变化为例,虽然历史上中国的本土戏剧始终在民众审美趣味变化的背景下持续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但是正由于这样的变化是在戏剧创作表演的主体与观众的互动之中缓慢而自然地发生的,因此无论如何变化都不足以出现背离它所生成的文化土壤的结果;然而1950年代戏改的情况则完全不同,在令本土戏剧经历了剧烈变化的这一改造过程中,观众甚至是剧团内部的创作和表演者本身,都没有话语的权力。因此,中国戏剧的自然状态之必然受到破坏,就是可想而知的。在这里我们看到一种外来的文化价值观是如何被强行植入的,以及它最终会产生臬的结果。它不仅给我们留下了值得好好记取的教训,同时还给从事艺术学田野研究工作者留下了特殊的困难。
这就是我们今天从事艺术学的田野研究时面临的特定境遇,就像一个多世纪以来在几乎所有艺术领域那样,本土艺术在外来的文化价值观面前出可怕的自卑。而这一文化现实,使得从事艺术学田野研究的研究者必须非常小心翼翼。艺术学的田野研究面对的研究对象不是无感觉的作品而是具体的人的行为,研究者与被研究者在社会身份、知识背景与生活环境等多方面的差异、尤其是趣味的差异,很容易被处于弱势地位的民间艺人理解为知识与艺术见解的优劣,研究者在从事田野工作时,很容易被研究对象视为强势文化的代表,因此,研究者的言行和趣味,很容易对被研究者产生不可预计的影响,而这样的影响,足以改变研究对象的原生态。
需要指出的是,在艺术学的田野研究过程中,研究者在很大程度上是个入侵者,极易对脆弱的、缺乏自信的民间艺术本体造成损害。现代人类学家喜欢说“我们的身体就是人类学研究的工具”,强调田野考察过程中研究者应该融入研究对象,在与对象的互动中体察对象及其可能发生的变化,但是在中国艺术学研究这个特殊的领域,我认为研究者应该尽可能做一个客观和外在的观察者,尽可能克制影响对象的冲动,因为保持本土艺术的原生态的意义,可能比改变它要重要一百倍。当然,研究者对研究对象的影响是无可避免的,只不过清醒地意识到这种影响可能导致的负面效果,自觉地将自己的影响尽可能减少到最低限度,无疑是从事艺术学的田野研究时必须遵守的职业操守。
其次,我希望强调艺术学的田野研究作为一项艺术学研究的价值,尽管我们可以借鉴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田野研究方法,但是这样的研究指向应该是艺术学的而不能仅仅是人类学或社会学的。更直接地说,用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从事艺术学研究,应该是研究的重点。
每门学科都有特定的研究范围和研究目标,不同学科的关注重点并不相同,因此,当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田野方法被引进到艺术学研究领域时,人类学与社会学所关注的那些问题,也很容易同时被带入艺术研究过程中;或者说,研究者的关注重点可能会发生偏移,也许那些从艺术学角度看非常之重要的问题反而被忽视了,这样一来,研究很容易演变成对于艺术、艺术活动的人类学或社会学研究,而不再是艺术学研究。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当然仍有其价值与意义,然而它的价值与意义是人类学与社会学的,坦率地说,这类研究即使再有价值和意义,也不是艺术学研究。它不能代替艺术学研究,也不能帮助我们解决艺术领域最值得关心的问题。
这两者深化的对应关系,即电视艺术理论批评建设与美学的深化应当取决于并对应着整个社会改革大潮的深化,本来是老生常谈的一条原则。因为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理之一,就是理论来源于实践,实践是理论发展的动力,是检验理论的唯一标准。理论的生命在于它或迟或早能指导实践。但是,较长时期以来,无论是文学还是电视艺术领域,每当创作的实践顺应整个社会变革思潮的前进,冲破了现成理论框架的束缚,即现成的理论已经阐释和概括不了新鲜的创作经验,甚至已经证明现成的某种理论指导是有悖于创作的发展时,我们往往不是科学地考虑理论自身应当如何调整、充实和发展,而是不分青红皂白地指责创作“越了轨”。这种僵化的思维定势不仅妨碍了创作的繁荣,而且也自然损害了理论自身的声誉和尊严。
物极必板。于是创作界有了一种责难理论、甚至排斥理论的呼声,理论界自身似乎也有人提出了一种索性主张建设“与创作实践根本不搭界”的“纯理论”的主张。而日新月异的创作现实,又总是对应着社会变革的历史大潮的,因此这“纯理论”也就自然与社会改革“不搭界”了。
我不否认,文学、电视艺术理论建设尤其是美学建设确实都应有专门人才侧重于对艺术本体进行高层次抽象思维的“纯理论”建设。而我们民族传统的文艺理论之所以抽象思维能力和逻辑演绎能力都还不够发达,恐怕也多少与我们缺乏这种“纯理论”建设有关。这一点,只消把刘勰的《文心雕龙》、陆机的《文赋》与亚里士多德的《诗学》、贺拉斯的《诗艺》作个比较,便看得非常清楚。黑格尔曾指出中国哲学思辨不发达,连孔子的著述也只是“道德箴言”。翻一翻李约瑟的《中国科技史》,也可以发现一个发人深思的现象:在中国,代数学很早就很发达,而几何学则不然。这大概是因为代数重在“求算”,而几何则重在“求证”。凡“求算”的都很早就算出来了,如南北朝时代的祖冲之,就早于欧洲人一千多年推算出圆周率π的值在3.1415926和3.1415927之间,并著有《缀术》、《九章术义注》等书。但凡“求证”的则很晚才证出来,如古希腊就已发现的几何学上的欧几里德定理,我们一直到明朝才由徐光启在《几何原本》中译介过来。这些都足以证明我们民族文化传统中实际存在的这一弱点。说它是弱点,因为正如恩格斯所说:“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从这个意义上讲,呼吁整个电影理论建设中应有专门人才去从事这种“纯理论”建设,以促进理论思维的深化和提高,自有其合理性和迫切性。
但即使是这种“纯理论”建设,我以为也必须对应整个社会改革深化的大潮,也必须从整个社会改革深化的大潮中自觉汲取动力。从发生论的观点看,无论是文学界还是电影界,新的理论研究思潮和新的批评方法的崛起,从根本上讲,都是既起因于对整个社会改革、开放的时代思潮的观照,又是整个社会改革、开放的时代思潮在审美领域里抽象思维成果的直接体现。试想,没有社会改革、开放的总背景,西方文艺理论批评的一些新鲜思维成果,如阐释学、现象学、符号学和意识形态分析、精神分析方法等等,能引进到我国新时期的文艺理论批评领域里来吗?文学、影视艺术理论批评的日趋细密化、理论化、科学化,是对应着整个社会改革的深化,理论批评自身也随之深化的必然结果。而且,一个国家电视艺术理论批评与美学的建设,无论是实践性强的理论建设还是所谓的抽象性强的“纯理论”建设,都不能脱离这个国家的国情和它的经济实力及文化传统。因此,在我国,理论批评要深化,要发展,需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也需要建立自身的尊严和相对独立的品格。但无论如何,文艺理论批评思潮的深化,只有更自觉地对应整个社会变革思潮的深化,并自觉地从中汲取动力,才是有源之流,才能形成浩博之势。
二
关于借鉴西方影视艺术理论和整个文艺理论的间接思维成果与对我国电视艺术创作的直接科学抽象的关系问题。
这一问题实际上是前一问题的深化。无疑,理论的建设和发展既是一个历史积累和横向借鉴的过程,也是一个对现实的创作实践经验进行直接抽象并上升为理论的范畴和逻辑体系的过程。这两者虽有区别,但归根结底是统一在理论形成和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由于直接从创作实践经验中进行科学抽象并建构理论体系的任务极其艰巨,而任何个人的才智和精力都是有限的,包括刘勰那样的大师,也很难说全靠这种直接抽象建构他的理论框架。这就需要借鉴和吸收古代和外国的间接思维成果。新时期社会开放和文化开放以来,西方文艺理论批评的一些新鲜思维成果被介绍进来。这是大好事。因为从宏观上讲,开放带来的认识线索的多维化和理论批评的多样化,是以承认事物本身(包括影视艺术)的复杂性、整体性为理论前提的,它打破了那种僵化的大一统的简单的理论批评模式。从微观上讲,开放引进的西方文学理论批评的新鲜思维成果,有助于电视艺术学科领域的理论研究走向细密化、科学化,以利于对电影活力(从创作到发行放映乃至批评研究)的各个环节和局部进行深入的、精细的研究剖析,推动我们电视艺术理论思维的日益全面和科学。但我感到,文学、影视界有一批最富创造力、最有潜力的理论新秀,其兴趣和希望似乎较多地寄托在对西方文艺理论间接思维成果的吸收上,他们往往倾其精力研读和套用这些间接的思维成果,写出了一批不仅在观念上、方法上,乃至在思辨上、文风上都“东施效颦”式的文章。甚至有人还从西方生吞活剥地“借”来一种批评模式,然后用以“读解”某一部中国电影或电视剧,最终证明西方批评模式的“正确”和“灵验”。这是不足取的。倘陶醉于此,我很怀疑在理论上能真有建树。因为建设新理论的难点,恐不仅只在如何借鉴和吸收间接思维成果上,更重要的是如何在今天的时代水平上把间接的思维成果消化,并同直接的对我国创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抽象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科学。我国著名的电影美学家钟惦fěi@①先生生前就反复强调过:“电影美学的时代使命和历史使命,既要从银幕上去寻求,更要从银幕下受其感染的观众中去寻求。”(注:《电影美学·1982后记》第344页,中国文联联合出版公司1983年版。)此言极是。
我这样说,是基于确实感到这种结合有加以强调的必要。当然,西方文艺理论批评的新鲜思维成果,自有其不可否认的学术价值和借鉴意义。但从宏观的战略意义上看,我们仍须保持一种科学的、清醒的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精神。例如,有一位青年学者著文介绍说,西方的文艺理论表现为越来越远离创作实践,它们仅仅对文艺现象作形而上的阐释,并以脱离形而下的创作经验而自豪。这种鄙视创作实践并不以指导创作实践为己任的理论,虽然很难说它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因为实际上它最终还是要以各种形式作用于文艺思维和文艺实践的),但它的弊端和不足也是明显的。有时连一个一说就明、一道就破的文艺现象,也要用一连串的繁琐概念加以玄虚的描述。至于西方美学中各派分庭抗礼,各执一端,相互否定而在理论范畴和逻辑体系上较少渗透互补的情况,更是多有存在。因此,有鉴于我们的国情和文化传统,我仍然主张既注重纯粹思辨的理论演绎能力的培养,也更注重用对直接经验的归纳来弥补其不足,并以此来沟通理论与实践间的信息交流;主张既注重借鉴和吸收间接思维成果,也更注重直接从现实经验中进行科学抽象;主张既注重防止以整体意识和大一统观念去制约电影电视艺术理论思维的多元化发展进程,也更注重提醒潜心从事于影视艺术理论批评与美学研究的某一学科分支的微观研究的同志,能正确估量本学科分支的微观研究在提高全民族电影文化水平中的地位和作用。这样,两者相辅相成,结合互补,才能较少片面性。
三
关于我国电视艺术理论批评与美学的建设,乃至整个电视文化的建设,需要具备一种“着意于久远”的战略眼光的问题。
应当承认,无论从整个社会改革、开放的时代大潮的需要看,还是从电影创作日趋繁荣呼唤理论引导的需要看,我们的电视艺术理论批评都是有愧的。造成这种滞后现状的因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但恐怕有一条是很重要的,即我们缺乏一种“着意于久远”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战略眼光。
目前,电视艺术理论批评与美学研究还很难说得上已经深化。现状是:就电视艺术批评与美学研究队伍而言,似乎还未能在宏观的战略眼光下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人才。北京虽然有专门的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北京广播学院、电视艺术家协会,三家的理论队伍却各自为战,缺少分工协作;此外的理论批评队伍则大都从属于中央和地方的电视台。将理论建设的使命附属于播出单位,理论批评联系实践的优势明显,但其独立品格和尊严恐难以保证。但令人欣喜的是,自近年以来,越来越多的电视台,都先后建立或开始筹建专门的理论研究机构。这必将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而不少高等院校文科也纷纷开设影视艺术理论与电影美学选修课,一支由高校从事影视艺术教学的师资组成的影视艺术理论批评与美学研究的生力军正在形成。尽管如此,就影视艺术理论批评与美学建设而言,由于缺少战略考虑和统筹安排,影视艺术理论研究、影视艺术作品批评和影视创作规律探索,在目前还基本上是混为一体的。这也不利于理论批评的深化和科学化。这三方面应当有区别也有联系。从事具体研究工作的同志也应发挥自己的优势,侧重于在某一方面有所深化。这样,理论思维和批评水平才可能改变平庸浅薄和就事论事的局面而强化理论深度,才可望顺应社会改革大潮的深化,升腾到更加科学化、细密化的新水准。至于影视艺术美学,才可能在此基础上真正进行哲学领域里形而上的抽象、概括。正如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先生所言:“审美的最高境界是哲学。”这样,影视艺术理论批评与美学建设才可望作为“着意于久远”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无愧于伟大时代和伟大人民。
四
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电影美学体系,是老一辈文艺家、电影家的夙愿。我的恩师钟惦fěi@①先生,早在五十年代,便“不甘寂寞,想写一本电影美学”(注:《中国电影艺术必须解决的一个新课题:电影美学》见《钟惦fěi@①文集·下》第83页,华夏出版社1994年版。)。但一场反右斗争的扩大化,令他蒙冤罹难。二十余载,只能在写检讨中过日子。直至年逾花甲,才在新时期抱病组织班底,受命主编《电影美学》。只可惜,仅仅出完《电影美学·1982》和《电影美学·1984》,病魔便夺走了这位“松竹梅品格皆备,才学识集于一身”的电影美学家宝贵的生命。但他留给我们的千古文章,为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电影美学体系,也为我们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电视艺术美学体系,指明了方向和要领。我们应当认真继承,反复领会,付诸实践,受用无穷。
在周扬为《电影美学·1982》所作的序中,钟惦fěi@①融入了自己数十年来对电影美学研究的思考成果(据笔者亲身经历,知周扬这篇序的起草者即是钟惦fěi@①)。他指出,八十年代初,“哲学美学研究之风大甚,而艺术诸门类则多忙于自身的实践,无暇顾及这方面的事情,这种状况应该改变。”这篇序精辟地阐明了建设中国电影美学所应遵循的主要原则。一是“电影美学的根本问题还是由电影与社会的关系决定的。”“我们是马克思主义者。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在全世界实现共产主义。建成一个没有剥削,没有压迫,没有私有观念并在物质上和精神上高度发达的社会,这既是我们的政治纲领,也是我们的审美理想。”“没有这样的审美理想,电影美学就将失去它崇高的目的和本身应当具有的魅力。”二是“我们的电影,正如其它艺术一样,是为人民的,首先是为劳动人民的。”“近五十年和更长时期的中国电影,应该成为中国电影美学的研究对象。所谓精通业务,就是要懂得业务自身的历史和现状。轻视自己的传统和经验是不对的。”三是“电影是一门国际性很强的艺术,我们决不可以闭目塞听,固步自封”,要善于吸取西方电影美学中适合中国国情的营养,“为我们所用,而不是‘随风飘去’”。四是要“建立良好的学风”。“美学上有些问题争论了几百年,几千年,至今没有结论。我们的学术和艺术正是在这种争论和不同艺术风格的竞赛中逐渐有所进步和有所突破的。”(注:见《电影美学·1982后记》第1~4页,中国文联联合出版公司1983年版。)
上述四条,从指导思想到研究思路、再到学风建设上,为电影美学研究及其学科建设提出了极为重要、精辟的意见,是我们后学者创建电影美学体系的宝贵精神财富。此外,新时期以来,钟惦fěi@①还就电影美学课题,发表了一系列闪烁着真知灼见光芒的论文,如《中国电影艺术必须解决的一个新课题:电影美学》(注:见《钟惦fěi@①文集》第83页,华夏出版社1994年版。)、《电影美学问题·序》(注:见《钟惦fěi@①文集》第196页,华夏出版社1994年版。)、《回声——电影美学札记之一》(注:见《钟惦fěi@①文集》第230页,华夏出版社1994年版。)、《拟〈电影美学〉序言》(注:见《钟惦fěi@①文集》第254页,华夏出版社1994年版。)、《电影美学的追求》(注:见《钟惦fěi@①文集》第294页,华夏出版社1994年版。)、《论电影美》(注:见《钟惦fěi@①文集》第414页,华夏出版社1994年版。)、《论社会观念与电影观念的更新》(注:见《钟惦fěi@①文集》第453页,华夏出版社1994年版。)、《电影美学·1984编后记》、《平安里美学——又说〈乡音〉》、《致〈电影美学〉写作组诸同志》、《电影学的思考方向》等。他深刻指出:“美学是一门边缘性的学科,电影美学尤其如此。它不仅涉及政治学、经济学、哲学、社会学、心理学诸方面,并且在通常情况下显得更突出,而且在艺术诸门类中也具有边缘性,使它既从诸联系中认识它之所以成为综合艺术;又从区别中把握电影的特性。这就是我们的美学不等于政治,却比政治更深;不等于世界观,却比世界观更具有实在的内容的粗略叙述。不比诸姐妹艺术源远流长,造诣高而且深,却使诸姐妹艺术在银幕上发出难以磨灭的异彩。电影美学作为一门新的学科,艺术家可以不承认它,但更严峻的还在于它是否承认艺术家。”
这段话,字字珠玑,不仅对电影美学建设,而且对电视艺术美学建设,都具有明鉴作用,足以令我们深长思之。
五
论及电影美学,钟惦fěi@①先生还有一句名言:“我们的电影美学一刻也不能脱离我国的广大观念。这是我们的电影美学意识中最根本的意识。”这话,同样适用于受众面更广的电视艺术美学。
电影观众学即电影接受美学,是电影美学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再玄妙的电影,倘无观众,是无法实现其价值的。新时期以来的电影创作,提倡适应大众的审美需求,无疑是一种进步。但是,也出现了那种以“玩艺术”为宗旨的令大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发行拷贝数几乎为零的如《雾界》这样的作品。因此,我们必须劝导电影艺术家们,万勿躲在象牙塔里,孤芳自赏,脱离大众的审美需求,搞贵族艺术,这是决无出息的。但这只是重要的一方面。同等重要的另一方面,是必须着力于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下功夫提高大众的文化修养和审美情趣。须知,适应大众的审美需求乃是为了提高大众的审美素养,在提高的指导下去适应,适应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这才是全面、正确、辩证地认识和处理精神生产和文化消费关系的正途。
勿庸讳言,无论在电影领域,还是在电视艺术领域,时下对“观赏性”的认识,都存在着必须引起严重关注的片面性。
一种是远离大众审美需求,无视观赏性。如前所述,这较易识别,其谬误显而易见。
另一种是盲目追求观赏性,片面抬高观赏性的地位和价值。这往往是在“尊重观众”的唯物史观旗号下堂而皇之地进行的,因此,较难识别,常常以假乱真。其实,所谓观赏性,与思想性、艺术性原本不是同一逻辑起点上抽象出来的同一范畴里的概念。前者是以观赏者的接受效应为逻辑起点抽象出来的概念,属接受美学范畴:后两者均为以艺术品自身的品格为逻辑起点抽象出来的概念,属作品美学范畴。按照语言学、逻辑学的规范,要求在同一逻辑起点上抽象出来的概念,才能在一定范畴里进行推理,从而保证判断的科学性。显然,硬将观赏性与思想性、艺术性拉到同一范畴在同一层次上进行推理、作出判断,是欠科学的。更何况,观赏性虽然与思想性、艺术性有联系,但决定它的主要因素不是艺术品自身的历史品格和美学品格,而是观赏者的人生阅历、文化修养和审美情趣。譬如,电视连续剧《孔子》,在山东大学从事儒学研究的教授们那里,看得津津有味,观赏性甚高;而在文化素养较差的城市“盲流”那里,却知音寥寥,观赏性甚差。由此可见,观赏性与作品本身关系并不直接;决定它的,倒是观赏者的人生阅历、文化修养和审美情趣。再,观赏性还是个变量,而非恒量。昔日的“毒草”,今成“重放的鲜花”。如老舍的《茶馆》,五十年代演出,因其舞台上烧了纸钱,适逢“一化三改造”刚过,于是被斥为“替资本家招魂”,观赏的结论是“毒草”;而新时期以来,只消于是之先生在北京人艺舞台上一站,便被观赏者赞为“一身都是文化”,《茶馆》成了传世之作。且,即便在同一历史条件下,审美接受空间不同,观赏效应亦迥异。评委们评奖,在审看间里正襟危坐、专心致志地看,与回到家里一边喝茶一边聊天一边看,其观赏效果能一样吗?惟其如此,以接受美学为一门严格意义上的学科计,倘给观赏性下一定义,则至少应表述为:它虽然与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有联系,但主要取决于观赏者的人生阅历、文化修养和审美情趣,以及观赏者与作品发生关系的历史条件、文化背景、审美空间的一种综合效应。这是极为复杂的。
我这样分析观赏性,绝非咬文嚼字,更不是玩概念游戏,而是事关电影美学和电视艺术美学建设的大计。理论思维与美学思维的失之毫厘,势必造成创作实践里的谬以千里。此类教训,历历可鉴。
九十年代中期以来,艺术研究领域出现一些新的趋向,改革开放之初非常之盛行的、在“方法热”和“文化热”时期都曾经颇受关注的宏观研究,渐渐失去了至高无上的学术地位,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则日益受到学界重视。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一批针对个案的田野考察成果问世并且得到学界广泛认同,在某种意义上说,它可以视为艺术学研究的社会学和人类学转向。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介入艺术学研究领域,使得相当一部分学者开始尝试着运用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领域极受重视的田野研究方法考察艺术现象,这一方法层面的变化对于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二战以来,文化批评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是令人瞩目的学术热点,文化人类学和社会学诸多重要的跨文化研究成果的出版,更令此前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视角受到普遍质疑。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对中国艺术学研究的影响,也必然导致艺术学研究出现学术与文化视角的转换。这个可能出现的最有理论价值的变化,我将在下一部分论述,这里首先想讨论的是,现代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的介入,其意义不止于文化层面上研究视角的转换,它还可能给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带来另外两个方面可能形成的变化乃至冲击。
其一,是有可能导致目前的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研究重点和研究成果价值评价体系的根本改变。
学术研究的价值取向受到教育制度和由教育体系决定的研究者知识谱系的影响。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现代形态的艺术研究一直比较重视理论层面的探讨。经由苏俄引入的、从德国古典哲学这一思想路径衍生发展产生的马克思主义,以及作为其知识和思维方法背景的德国古典哲学本身,长期在包括艺术研究在内的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占据特殊的主导位置,因而,和这一理论背景相吻合的艺术本体论研究,以概念和范畴为核心的抽象的理论探讨与分析,长期以来都是艺术学研究领域最受关注的研究方法。英美经验主义传统一直受到排斥甚至批判,对具体对象的个案的、经验的研究被置于次要的地位。这样的研究取向,不仅仅是出于对西方学术发展不同趋势的选择,同时也蕴含了中国传统思维方法对当代艺术研究的影响,在中国学术传统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整体性的、玄学研究路向,恰与德国古典哲学形成有趣的呼应——所谓“小学”在中国的学术传统中,显然一直受遏制,清代成就卓著的“朴学”也被后世的学术史家解读成是由明入清的汉代知识分子对严酷现实的逃避,以及对清代统治者的消极抵抗。
改革开放以来,苏俄引进的僵化理论教条渐渐丧失了独断地位。但是整个教育体系以及学术研究群体的知识体系的转变并不能同时完成,因而学术研究基本趋势的转变,会表现出明显的滞后现象;更重要的是,正由于改革开放之初理论界需要新的思想资源用以突破旧的苏俄教条的禁锢,观念和理论层面的创新显得特别重要,因之出现一大批偏重于观念与理论探讨的研究文献,也是时代的要求。可惜新的艺术观念与理论缺乏实证研究的支撑,也就不能真正完成观念与理论拓展的历史任务,整个国家的艺术科学研究水平,并不会仅仅因为观念与理论的更新而有明显的提高。
以1999至今这三年里的戏剧学研究为例,按照我的不完全统计,最近三年戏剧学研究文献里,基础理论与范畴、规律的研究不可思议地占据了相当大的份量,它在所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性论文里占到1/3左右。对戏剧基本特征、基础理论和普遍规律的探讨并不是不重要,但是学术界将如此大的精力用于这类纯粹理论性的探讨,却不能算是正常现象;其中更耐人寻味的现象是,从事这类基础研究的学者,多数身处并不拥有掌握研究资料与信息方面优势的中小城市或非专门研究单位。诚然,戏剧研究领域史的研究以及具体的作家作品研究并不缺少,但是,撇开史的考证,这类研究也主要是对戏剧整体时代特征或艺术特征的讨论,当然也包括一些群体研究或类型研究,其中“论”的部分比“述”的部分受到更多的关注。在戏剧史研究领域,元杂剧尤其是关汉卿研究较受重视,中国现代戏剧和外国戏剧研究领域,最主要的个案研究是对曹禺和莎士比亚的研究,对这两位剧作家及其作品的研究几乎是其它同一领域剧作家及其作品研究的总和,然而对这些重要剧作家的研究,包括关汉卿研究在内,有关剧作主题、作品性质、人物形象和作品风格的辨析与讨论占有最大的份量。有关这些重要剧作家的研究,并不排除包含一定程度上的个人独特见解的优秀论文论著,然而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其中至少80%以上的论文和论著并不能提供任何新的材料,尤其是不能提供现有文献以外的材料,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样的研究从“知识的增长”这一学术发展角度上看,贡献几乎等于零。通过提交给国际性学术会议的论文的分析,也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国内学者的论文选题与境外学者之间的巨大差异,清晰可见。
我不敢断定戏剧学研究领域存在的这种现象可以毫无保留地推之于整个艺术学研究领域,但是我相信从整体上看,要说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仍然流行重视抽象、宏观的理论研究,轻视经验的、个案的实证研究的学风,恐怕并非妄言。如果事实确实如此,那么社会学与人类学研究方法在近代的兴起,就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那就是个案的、经验性的实证研究,应该得到更多的重视,应该成为艺术学研究的主体。只有戏剧学乃至整个艺术学研究的重心转向实证的、个案的研究,理论与观念上的突破才有真正的意义。在这个意义上说,现代社会学和人类学方法对田野方法的重视,完全可能使国内艺术学研究转向更注重个案研究和经验性研究,同时给予这一类研究成果更公允的评价。这样的转变无疑将逐渐引导整个研究风气的转换。
其次,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的引入,对于强化国内艺术学研究的学术规范,将有可能产生直接影响。
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强调个案研究与研究者直接经验的价值,但同时更强调研究过程的规范、成果表述的规范,其中也包括经验描述的规范。这种规范不仅仅是学术积累的需要,也是使学术成果更可信,因而更具科学价值的需要。换言之,在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是在通过规范自身而使自己更接近于自然科学。这样的研究取向对于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的。
中国的艺术学研究分为两个重要群体,除了一批身居高等院校的学者以外,还有更大的一个群体身居文化部门所属的艺术研究机构。以戏剧学研究为例,后一个群体的规模显然要超过前一个群体,而且由于与戏剧创作演出的实际接触较多,在经验性的实证研究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然而无可讳言,这个被习称为“前海学派”的学术群体长期以来偏重于戏剧艺术实践,虽然相对而言具有比较注重经验研究的优势,也拥有许多第一手的珍贵的学术资源,重视艺术的当下性,但是由于不够注重学术规范,因此很难得到学术界应有的承认。多年来,境外数以百计的人类学和社会学领域知名的或尚未知名的学者相继来到国内,他们在与这个群体的接触交流过程中获益匪浅,文化部门所属的许多学者多年的研究心得,反而要通过境外学者的转述,才为外部世界和主流学术界所知,究其原因,正缘于“前海学派”在研究的以及成果表述的规范化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换言之,经验性的研究以及对经验的感性描述本身,只有通过规范化的、理性的方法呈现出来,才拥有足够的学术意义,才会得到主流学术界的认可,才可能充分显现其学术价值。
因此,借鉴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田野方法,尤其是借鉴和汲取人类学和社会学家从事田野研究时遵循的学术规范,将会有效地弥补“前海学派”学者们在学术研究方面的弱项,使这个学术研究群体掌握的大量感性资料与经验性材料,通过更多途径进入当代主流学术界的视域,藉此改变艺术学的研究重心。因此,对于中国艺术学研究而言,进一步注重学术规范,使被称之为“前海学派”的这个研究群体迅速提高研究成果水平,将给中国的艺术学研究带来深远影响。
二研究视角的转变
当然,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对中国当代艺术研究最具学术意义的影响,还是要首推它可能带来的文化层面上的研究视角的改变。
中国现代形态的艺术学研究大致始于20世纪初,就像其它人文科学研究一样,它之受到西方学术的刺激与影响是无可讳言的。在这一影响过程中,西方学术思想不可避免地在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打下了鲜明的烙印,其中西方人的研究视角,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简言之,由于西方人文科学主要是在欧洲的文化传统和解决欧洲社会遇到的问题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且随着西方在世界各地的迅速扩展,自觉不自觉地呈现出欧洲中心的世界观,这种具有鲜明西方色彩的欧洲中心的人文科学思想,也就不能不在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留下它的痕迹。在研究与品评中国本土艺术时,人们往往只是照搬西方人习惯运用的艺术标准,比如说以西方音乐体系评价中国本土音乐,以西方戏剧理论解释中国戏剧并且试图以之改造“落后”的中国本土戏剧,把油画的教学体系搬用到中国画的教学中,等等。这样的现象存在于艺术学的多个领域,换言之,西方比较成熟的人文社会科学体系的整体植入,确实在中国艺术学研究的现代转型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这种整体植入的结果与中国本土艺术以及中国人的情感经验之间的距离,始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症结。
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引进,却给我们一条走出这一症结的路径。
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给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单纯的田野方法,而且还包含了至关重要的文化多元观念。虽然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起源都带有强烈的欧洲中心主义色彩,但是二战以后,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文化多元观逐渐成为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主导思想,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两个原来受到欧洲中心主义文化观影响最深的研究领域,现在则相反成了对欧洲中心文化观形成最猛烈冲击的领域,成为最坚决地推动文化多元观和消解欧洲中心论的学术领域。这一思想方法的变化对田野研究的影响非常之深远,而这种非常之符合当代世界潮流的学术方法的引进,对于后发达国家尤其重要,因为越是后发达国家越是需要通过文化多元观念以消除文化自卑感,正视本土文化传统的价值。因此,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领域,田野研究工作者不再像摩尔根时代的学者那样,抱着了解人类童年的文化优越感,把非西方社会视为人类文明发展的早期阶段,因而能够更客观地认识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圈的传统与现实的差异,在解释它们的历史与现实时,也能有更多的互相理解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互相尊重。而这样的研究方法,在跨文化研究中的重要性自不待言。
除了西方中心视角以外,多年来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还存在一个尚未得到学术界重视的研究视角,那就是一种过于贵族化的艺术观仍然占据着核心位置。
文化多元观念不仅仅意味着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圈的艺术活动不能以同一种标准来衡量和评价,同时也暗含了另一种更平民化的文化思想,即不能以研究者们的个人兴趣,以及他们所接受的教育作为衡量所有文化行为的唯一标准。
当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们将他们的考察对象,从长期以来拥有文化特权的上流社会转向更广阔的草根阶层时,还伴随着思维模式的改变。事实使人们更清晰地意识到,不同地域的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价值观念体系虽然会有很大的差异,却各有其合理性;他们各具特色的生活方式,只有通过其自身的价值系统,才有可能获得真正有意义的解释。在艺术领域更是如此,艺术在本质上意味着人们用以情感交流与表达的特殊方式,不同民族和不同阶层的人们各自的情感交流与表达方式,在这一生活与文化圈内部往往是最有效的。所以,对民间草根阶层的艺术、趣味与审美活动的歧视和改造,强行推行一小部分精神贵族自以为是的艺术观与审美趣味,正是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研究的禁忌。
在中国艺术学领域,这种文化贵族心态随处可见,比如我们完全有理由对人们长期以来习焉不察的“采风”这样的辞汇产生强烈的质疑。确实,如果说最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的艺术学创作与研究对于那些地域色彩鲜明的民间艺术活动并不是毫不关心,那么很难否认,创作与研究者们经常是以“采风”的态度去关注和研究民间艺术活动的。人们惯于使用“采风”这样的辞汇而,它本身就清晰地透露出两个方面的信息。从历史上看,“采风”的制度早在秦汉时代就已经基本形成,它隐含了官方与民间二元且以官方为主导的文化价值观;从现实的情况看,“采风”意味着艺术家和艺术研究只关注民间艺术活动作为创作素材的价值。因此,“采风”的实质,正是站在官方或文化贵族的立场上对民间艺术活动非常功利化的利用,事实也正是如此,尤其是近几十年里,地域色彩鲜明的和非主流的艺术样式和优秀艺术作品,经常被主流艺术用以为创作的材料,回顾近几十年的艺术史,我们会发现许多有世界影响的优秀作品都是用西化和文人化的手法处理本土民间艺术元素的产品。然而,在民间艺术活动被大量地用以为创作材料而遭到掠夺性开采的同时,它们本身却仍然被视为落后的、原始的、粗糙的,被视为必须以精英文化的模式加以改造才能拥有艺术价值的对象。
以“采风”的心态从事本土与民间艺术研究的学者,自觉不自觉地忽视了对象自身的独立存在以及内在文化价值。因此,研究者变成了专事猎奇的旅游者,对于民间艺术对象的关注只限于与“我们的”艺术活动的差异,而并不真正关心这样的艺术对于生活于其中的创造了它们的人们究竟具有何种价值和意义。从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角度看,我们应该更多地致力于探究多种艺术样式、多种生活方式以及各地各具差异的伦理道德和习俗对于它们的主体自身的价值与意义,致力于在这些独特的艺术与生活的原生环境中,还原它们的内涵。这样的研究才能超越“采风”式的官方和贵族文化心态,才能获得对民间艺术真正具有文化价值的研究成果。
因此,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亟需借鉴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田野方法,摒弃西方中心与贵族趣味对民间话语空间的挤压。
三一个实例:路头戏
如果我们的艺术学研究能够更多地注重对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方法的借鉴与引进,尤其是彻底改变欧洲中心主义与贵族主义文化观,那么对诸多艺术现象的研究与评价,都有可能出现根本性的改变。在我的研究领域,有一个极具代表性的例子,完全可以用以说明研究视角的改变所产生的影响,那就是对台州戏班大量演出的路头戏(或曰提纲戏、幕表戏)的研究与评价。
近几十年戏剧研究领域几乎完全没有对路头戏的研究,然而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路头戏却可以说是中国戏剧最主要的演出形式,它的历史,也许可以追溯到戏剧起源的年代。路头戏之所以长期被戏剧研究人员们忽视,是由于它在20世纪50年代初就遭到批判,成为从上而下的“戏改”的主要对象之一。而对路头戏的批判,其理论背景很值得今人深思。
对路头戏的批判与其说出自艺术的原因,还不如说出自趣味的原因。它一直被看成是粗糙、原始和简单的演剧方法,然而它并没有像同时代其它那些更为粗糙、原始与简单的民间艺术那样获得尊重,它从一开始就被看成是创作的素材以及改造对象,直到现在,在多数当代戏剧史家们的眼里,路头戏之受到批判乃至遗弃,仍然被看成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然而,当我们通过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思路重新探讨路头戏的存在以及它的意义,就会清楚地看到,像路头戏这样一种有着千百年悠久传统的演剧方法,它之所以会受到众口一辞的批判以及遭致普遍遗弃,正由于长期以来西化的和贵族的文化视角在艺术学领域占据着统治地位。
路头戏之所以在1950年代初受到大范围的批判,首先是由于主持“戏改”工作的政府官员,主要是一批西化程度比较高的、经常接触甚至直接参与话剧创作与研究的知识分子,排除意识形态的因素,在某种意义上,“戏改”简直可以说就是在用西方的、话剧的戏剧观,居高临下地改造中国本土戏剧。像路头戏这种本土色彩浓厚的传统演剧方法,与这些知识分子所接受的戏剧学模式完全不相吻合,它之受到排斥也就是可想而知的。其次,路头戏的演剧方法被后来的国办或准国办的戏剧表演团体遗弃,还有另一层因素,那就是长期以来衡量艺术的标准是由传统诗学基础上培养的文人决定的,虽然传统文人最终接受了元杂剧和明清传奇,却始终未能充分受容昆曲以外的各种“花部”戏剧剧种,同时也难于充分认同民间极富创造性的口传文学的价值。文人趣味在中国戏剧领域占据统治地位的现象,并没有因为1950年代的社会急剧变动而真正有所变化,反而因为剧团国家化而在制度层面得到普遍肯定,因此,在文学性和音乐性方面很难以完全符合文人趣味的路头戏,也就不能不受到排斥。
由此我们看到,如果说晚近一个世纪的艺术学研究受到欧化的和贵族的这两种文化偏见的左右,那么路头戏的遭遇具有作为样本的罕见的深刻性,路头戏之所以遭受自上而下的批判与遗弃,正是由于同时受到这两个方面的夹击。更值得思考的是,如同我在《草根的力量》书中所叙述的那样,路头戏至今仍然是台州戏班最主要的演剧方式,但这种承继了本土文化传统的演剧方式它之所以能延续至今,并不是因为路头戏演出过程中大量的即兴创造在戏剧学层面上所可能提供的非凡活力,给定情境与表演者个人创造之间巧妙和平衡,以及潜藏在它的即兴表演模式之中的演员之间、演员与乐队之间的互动与内在张力,而竟然是因为在本土的戏剧市场里,戏班最适合以这样的演剧方式营业;并且,由于在晚近几十年里路头戏一直受到抑制,在那些受主流意识形态影响较为明显的民间戏班,路头戏的演剧方式也正在被弃用。
有关路头戏的艺术魅力,我已经在书中做了初步的探讨,将来还会做进一步的研究。这里我只想通过它的遭遇说明,摆脱欧洲中心的和文化贵族的偏见对于中国当前的艺术发展以及艺术学研究有多么重要。只有彻底转变研究视角,路头戏的艺术价值才能得到公正的评价;进而,也许还有更多的艺术现象,需要以多元文化的视角加以重新审视,给予重新评价。
四需要注意的问题
田野研究只是一种方法,虽然在田野研究的背后,包含了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特有的研究路径,但是方法并不能完全替代研究。按照我个人的研究体会,即使接受了田野研究方法,艺术学领域的田野研究,也仍然存在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
艺术学研究的田野方法的研究目标之一,就是考察艺术活动在特定文化环境中自然生成、发展的性状。当然,对象的性状总是会在与外界的不断互动过程中经常变化,然而这样的变化,仍然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是自然的演化,它与受巨大的、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而发生的变化,有质的区别。仍然以戏剧在晚近五十年的变化为例,虽然历史上中国的本土戏剧始终在民众审美趣味变化的背景下持续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但是正由于这样的变化是在戏剧创作表演的主体与观众的互动之中缓慢而自然地发生的,因此无论如何变化都不足以出现背离它所生成的文化土壤的结果;然而1950年代戏改的情况则完全不同,在令本土戏剧经历了剧烈变化的这一改造过程中,观众甚至是剧团内部的创作和表演者本身,都没有话语的权力。因此,中国戏剧的自然状态之必然受到破坏,就是可想而知的。在这里我们看到一种外来的文化价值观是如何被强行植入的,以及它最终会产生臬的结果。它不仅给我们留下了值得好好记取的教训,同时还给从事艺术学田野研究工作者留下了特殊的困难。
这就是我们今天从事艺术学的田野研究时面临的特定境遇,就像一个多世纪以来在几乎所有艺术领域那样,本土艺术在外来的文化价值观面前出可怕的自卑。而这一文化现实,使得从事艺术学田野研究的研究者必须非常小心翼翼。艺术学的田野研究面对的研究对象不是无感觉的作品而是具体的人的行为,研究者与被研究者在社会身份、知识背景与生活环境等多方面的差异、尤其是趣味的差异,很容易被处于弱势地位的民间艺人理解为知识与艺术见解的优劣,研究者在从事田野工作时,很容易被研究对象视为强势文化的代表,因此,研究者的言行和趣味,很容易对被研究者产生不可预计的影响,而这样的影响,足以改变研究对象的原生态。
需要指出的是,在艺术学的田野研究过程中,研究者在很大程度上是个入侵者,极易对脆弱的、缺乏自信的民间艺术本体造成损害。现代人类学家喜欢说“我们的身体就是人类学研究的工具”,强调田野考察过程中研究者应该融入研究对象,在与对象的互动中体察对象及其可能发生的变化,但是在中国艺术学研究这个特殊的领域,我认为研究者应该尽可能做一个客观和外在的观察者,尽可能克制影响对象的冲动,因为保持本土艺术的原生态的意义,可能比改变它要重要一百倍。当然,研究者对研究对象的影响是无可避免的,只不过清醒地意识到这种影响可能导致的负面效果,自觉地将自己的影响尽可能减少到最低限度,无疑是从事艺术学的田野研究时必须遵守的职业操守。
其次,我希望强调艺术学的田野研究作为一项艺术学研究的价值,尽管我们可以借鉴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田野研究方法,但是这样的研究指向应该是艺术学的而不能仅仅是人类学或社会学的。更直接地说,用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从事艺术学研究,应该是研究的重点。
每门学科都有特定的研究范围和研究目标,不同学科的关注重点并不相同,因此,当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田野方法被引进到艺术学研究领域时,人类学与社会学所关注的那些问题,也很容易同时被带入艺术研究过程中;或者说,研究者的关注重点可能会发生偏移,也许那些从艺术学角度看非常之重要的问题反而被忽视了,这样一来,研究很容易演变成对于艺术、艺术活动的人类学或社会学研究,而不再是艺术学研究。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当然仍有其价值与意义,然而它的价值与意义是人类学与社会学的,坦率地说,这类研究即使再有价值和意义,也不是艺术学研究。它不能代替艺术学研究,也不能帮助我们解决艺术领域最值得关心的问题。
未能像它的相关学科,如美学、文艺学、美术学、音乐学等那样取得应有的学科地位。80年代有些学者呼吁大力开展艺术学的研究,并尽快确立艺术学的学科地位(注:如吴火:《美学·艺术学·艺术
科学》,载《世界艺术与美学》第3辑,文化艺术出版社,1983年;李心峰:《艺术学的构想》,载《文艺研究》1988年第1期。)。90年代中期,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艺术学学科评议组张道一等人的大
力倡导,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艺术学一级学科中增列了作为二级学科的艺术学。在此前后,我国一些高校如东南大学、北京大学、杭州大学等,分别于1994年6月、1997年9月和1998年3月成立了艺术学系
。这表明艺术学的学科地位已经在我国得到确立。艺术学这门学科是怎样诞生和形成的?它曾经研究过什么?它怎样从事自己的研究?分析这些问题,有助于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确定艺术学的
对象、范畴和研究方法。
一
德国学者马克斯·德苏瓦尔(MaxDessoir,1867-1947)于1906年出版的《美学与一般艺术学》标明了艺术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诞生。这部著作的内容如它的标题所示,分作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美学
,第二是一般艺术学。这里的一般艺术学,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艺术学,“一般”的限定词是为了使它有别于特殊艺术学(如美术学、音乐学、戏剧学等)而添加的。德苏瓦尔的基本出发点是:人对现
实的审美关系和艺术活动仅仅部分地重合,因此,研究艺术的学科应当同研究美和对美的知觉的学科区分开来。他反对艺术和美密不可分的传统看法,认为艺术除了表现美以外,还表现悲、喜、崇高、
卑下甚至丑。另一方面,审美领域又广于艺术领域,因为审美领域不仅包括艺术现象,而且包括自然现象和现实世界的其他现象。此外,艺术不只产生审美享受,它还有其他一系列功能。一般艺术学应
当研究艺术的这种多面性,并以此有别于美学。德苏瓦尔的观点显然有片面性,他大大缩小了审美的领域,对美仅仅作古典主义的解释。我们认为,不能因为艺术表现悲、喜、崇高、卑下甚至丑,就否
定艺术和美密不可分的联系。艺术反映现实的审美属性,审美属性不仅包括美,还包括形态上各种各样的丑、悲、喜、崇高和卑下。各种审美属性的统一性在于,它们都是对美的直接肯定和间接肯定。
不过,德苏瓦尔的理论客观上具有积极意义,它是对19世纪下半叶欧洲广泛流行的、并且得到德苏瓦尔许多同时代人支持的形式主义和唯美主义的一种反动。
德苏瓦尔在自己的著作问世的同一年,创办了和他的著作同名的刊物《美学与一般艺术学杂志》。这是国际性的美学权威杂志,在它的最初几期上发表文章的有移情说的代表立普斯,《艺术的起源
》的作者格罗塞,以及康拉德·朗格、里哈德·哈曼、福尔凯尔特等。该刊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于1943年停刊,1951年在斯图加特复刊,现更名为《美学与一般艺术学年刊》。有的美学史家把这份杂
志称作为20世纪德国美学发展的一面镜子(注:卡冈主编:《美学史演讲录》第3卷第2册,莫斯科,1977年,第7页。)。1913年10月,德苏瓦尔又以“美学与一般艺术学”为主题在柏林主持召开了第一
届国际美学会议,来自世界各地的代表共525人。当时德国所有著名的美学家几乎都在这次会议上作了报告,其中埃米尔·乌提茨和哈曼的报告题目也是“美学与一般艺术学”。按照美国美学家托马斯·
芒罗的说法,德苏瓦尔和乌提茨是维持德国美学在西方美学中的领导局面的人物(注:见朱狄:《当代西方美学》,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页。)。
“美学与一般艺术学”这种并列、比照的提法反复成为书名、刊物名、国际会议的主题和学术报告的题目,这本身就是耐人寻味的。艺术学脱胎于美学。如果说鲍姆嘉敦于18世纪中期使美学脱离哲
学而独立,那么,德苏瓦尔于20世纪初期使艺术学脱离美学而独立。德苏瓦尔的主要追随者有乌提茨和哈曼。
乌提茨在《一般艺术学基本原理》(第1卷于1914年出版,第2卷于1920年出版)中主张艺术是一种文化现象,而不是狭窄的审美现象。作为文化现象,艺术表现文化和人的需要的全部丰富性。在他
看来,艺术并非审美的局部状况,艺术的本质只有通过它本身才能够被认识。在人的精神生活中,有一种通过观照而直接认识世界的特殊需要。艺术对世界的认识涉及存在的各种价值领域——道德价值
,宗教价值,政治价值,审美价值等。正因为艺术是由各种不同领域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极其复杂的文化产品,所以须要各种不同的方法来研究它,比如价值学方法,心理学方法,文化学方法,美学方法
等。在某一门科学的范围内,如在心理学中,或在文化学中,或在美学中,都不能把所有这些方法统一起来。于是,一般艺术学就应运而生,它依据各门学科局部研究的成果,以认识艺术活动的本质。
乌提茨还谈到“一般艺术学”这个概念来源于19世纪德国学者希特纳的美学观点。希特纳的主要著作有《反对思辨美学》和《现代戏剧》等。他尖锐批评黑格尔及其继承者费肖尔的美学(费肖尔在
《美学,或者关于美的科学》中试图依据黑格尔美学的基本原理,建立广泛的美学体系)。希特纳认为艺术作为社会现象,是“我们的感性观念、感情和观照的感性表现”。艺术的存在完全不是为了创
造美,艺术的目的也完全不是为了享受。1903年出版了斯皮策尔研究希特纳的大部头著作,这部著作对“一般艺术学”概念的形成起了重要的作用。
哈曼在1911年出版的《美学》和1922年出版的《现时代的艺术和文化》中,把艺术也看作为多层面的文化现象,其中审美因素同实践因素、功利因素、意识形态因素和其他因素浑然一体,因此,必
须在广阔的文化史背景中考察艺术的发展。他认为美的本质不同于艺术的本质,只有认识到审美过程的本质,才能够既理解美学和艺术的密切联系,又不把艺术和美混为一谈。哈曼指出,有的艺术在功
能上同孤立的审美体验相联系,他把这种艺术称作为“体验艺术”(Erlebniskunst)。然而,也有艺术把我们同生活联系在一起。例如,装饰实用艺术就不使我们隔绝于生活,而是使我们与生活紧密地相
联系,它使整个生活变成艺术。基于对美和艺术的区分,哈曼主张艺术学的独立。
艺术学的独立运动凝聚着对美学对象的再思考。德苏瓦尔等人认为,传统美学研究两组问题:审美价值和艺术活动。由于这两者的区别,现在有必要把艺术活动单独归入艺术学的门下。我们赞同艺
术活动是艺术学的研究对象,但是不赞同把艺术活动从美学的对象中切割出来。既然美学的对象是审美价值,那么,它就不能不研究艺术,因为艺术也是一种审美价值,而且是非常重要的审美价值。美
学和艺术学都研究艺术,那么,它们的区别在哪里呢?区别在于它们的研究角度和方法不同。美学研究各种审美价值(包括艺术)的普遍规律,艺术学研究作为审美价值的艺术价值的特殊规律。这是一
般和个别的关系问题。美学从哲学的高度来研究艺术,其研究带有哲学意味,美学研究比较思辨、抽象。而艺术学研究艺术时,只是在某一方面或某种程度上涉及美学范围,具有不自觉的美学性质,艺
术学研究比较实证,具体,它比美学更加关注艺术实践。艺术学所由产生的历史背景决定了它在研究方法上的特点。
二
艺术学在19世纪欧洲美学、特别是19世纪下半叶德国美学中孕育而成。它的产生绝非某些人心血来潮的偶发奇想,而是具有坚实的基础、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深刻的历史原因。我们认为,这些原因至
少表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艺术学的产生是研究艺术的科学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实证主义思维方法在19世纪的广泛传播导致美学逐步脱离哲学,而与某种具体的知识领域,如心理学、生理学、社会学、语言学、特殊
艺术学(美术学、音乐学、戏剧学等)结合起来,美学开始利用这些知识领域的方法论,从而产生了心理学美学、社会学美学等。哲学美学在19世纪下半叶失去了它往昔的主导地位。自从蔡沁(发现“
黄金分割”对的重要意义的心理学家)、费希纳、冯特、立普斯等人的著作问世后,心理学美学成为一种很有影响的美学流派。既然艺术创作和审美知觉是一些心理过程,既然这些心理过程又由某
些生理机制的活动加以保障,既然在这个领域中无意识、联想和想象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那么,心理学美学能够揭示艺术创作和艺术知觉过程上的某些规律。以居约、拉罗为代表的社会学美学在同传
统的哲学美学和新潮的心理学美学的争论中形成,它从社会学理论中吸取了许多有价值的内容以说明艺术创作和审美知觉的社会决定性。同时,在社会学和心理学的交界处又形成了社会心理学,它对艺
术创作和审美知觉问题作社会心理学阐释。A·希尔德布兰德、汉斯立克等人则从哲学美学返回到特殊的艺术学美学,他们把美学完全消融在某种艺术的历史研究和理论研究中(汉斯立克于1853年出版的
《论音乐美》就把美学消融在音乐学中)。这种研究具有一定的优势:通过总结艺术活动的具体过程,积累了丰富的有价值的材料;然而也有它的局限性:把艺术活动还原成某些技术制作过程。
研究艺术的学科增多了,但对艺术的研究也分散了。并且,这些学科彼此竞争,都觊觎独擅艺术研究的专有权。为了艺术科学的发展,有必要综合各种研究艺术的方法。而德苏瓦尔、乌提茨和哈曼
等人正是力图通过建立一般艺术学,来综合艺术研究的心理学方法、社会学方法、哲学方法和特殊艺术方法。不管他们的综合在多大程度上是达到辩证的统一,或者还仅仅是机械的拼凑,然而他们的尝
试是可贵的、有价值的,顺应了艺术科学的内在发展需要。
其次,艺术学的产生是艺术实践对理论的吁求。19世纪欧洲美学不仅出现了对哲学的离心倾向,而且有人如费希纳更是企图用“自上而下的美学”来消解、替代“自上而下的”思辨的哲学美学。费
希纳作为心理学美学的创始人,把研究重点放在审美学的客体的结构上,而心理学美学的其他代表如立普斯、冯特等,则把研究重点放在知觉主体的行为上。尽管他们的侧重点不同,但是他们从具体的
审美经验出发来从事自己的研究却是一致的。心理学美学有它的局限性,然而从具体事实出发的研究方法却引起其他理论家的共鸣。“自下而上的美学”不仅限于心理学美学,另一些直接面对艺术事实
、与艺术实践密切联系的艺术理论家也把自己的美学叫做“自下而上的美学”,或曰实践美学。这派理论家的代表有泽姆佩尔和费德勒。泽姆佩尔是建筑师,他于1863年出版的巨著《技术艺术和构造艺
术的风格,或实践美学》,不是追随“纯美学”解释艺术形式,而是“自下而上地”研究它,即根据形式的主要组成部分和基本条件(如观念,力,材料和手段)来研究形式。因此,他对“一般工艺学
”情有独钟,并以此著称于世。
费德勒被乌提茨称作为“我们现代形式的艺术学之父”,日本竹内敏雄编的《美学事典》也把它视为“艺术学之祖。”(注:参见李心峰:《现代艺术学导论》,广西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212页
。)费德勒和泽姆佩尔的理论观点截然对立,然而他们在密切联系艺术实践方面却是一致的。费德勒的理论首先是面向艺术家的,他把自己的理论也看作为一种实践美学。如果说泽姆佩尔通过对艺术作
品、特别是工艺品和艺术工业产品深入的实证分析来建立自己的形式理论,那么,费德勒的理论则同19世纪下半叶两位著名的艺术家——画家汉斯·马雷和雕塑家阿道夫·希尔德布兰德的艺术创作活动
密切联系。费德勒对他同时代绘画中自然主义庸俗的酷似和经院主义臆想的理性深为不满。他认为这两种极端性的原因是把异于艺术的方法施用到艺术中来。他主张艺术摆脱同现实实践生活的联系,而
成为崇高抽象的、静止的、超时间的,它不诉诸大众,而诉诸永恒。这样的艺术类似于柏拉图的理式世界,它不应该再现现实,也不应该逃避现实,而应该创造新的现实。为了完成这个任务,艺术家应
该发展在现实事物中看到它们的极端状态、它们的绝对原型的能力。费德勒的观点隐含了抽象派的雏形,对20世纪初期的艺术理论和艺术实践产生很大影响。虽然费德勒号召艺术家创造现实,但是他坚
决反对主观随意性,并仍然坚持绘画的再现本质。马雷和希尔德布兰德的艺术创作体现了费德勒的理论。这两位艺术家和费德勒都是爱好意大利文艺复兴艺术的“罗马小组”的成员。马雷在《黄金时代
》等作品中,借用古希腊罗马艺术的寓意形象,力求用纯粹的造型手法(和谐的节奏感、彩色的塑形)来表现抽象的艺术理想。尽管实践美学的一些观点值得商榷,但是这派理论家密切联系当代艺术实
践的研究活动,在某种程度上催化了艺术学的诞生。
再次,艺术领域的扩大促使艺术学从美学中独立出来。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艺术的领域拓展了,它超出了传统美学所研究的纯艺术(绘画,雕塑,音乐,舞蹈,戏剧等)范围,吸纳了各种各样的
工业文明产品,这些产品把技术活动、交际活动和其他活动同艺术活动和审美活动结合在一起。传统美学对它们往往持高傲的轻视态度。而一般艺术学正是要理解这些和生活实践相联系的艺术,揭示其
结构,确定其在艺术世界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哈曼在1911年出版的《美学》中首次从美学的角度分析了广告艺术。广告艺术把功利功能、商务功能和审美功能结合在一起。令人瞩目的是格罗皮乌斯于
1919年在德国创立的包豪斯学校,它培养建筑师和工业设计师。包豪斯深受由卢梭开创的、由席勒、罗斯金和莫里斯发展的欧洲美学中的一种思潮的影响,力图消除资本主义大生产中日益加深的艺术和
生活实践的脱节。它不是要求艺术家通过装饰从外部来美化物质世界,而要在技术创造活动中充分展示人文精神。这项任务不是传统艺术所能胜任的,也不是工程技术所能完成的。于是,出现了艺术的
新家族:作为艺术和技术相结合的工业设计。格罗皮乌斯把包豪斯的基本任务确定为:在综合性的工作中创造过程成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工业设计师应该在新的条件下复兴中世纪手工艺者活动的完整性
,中世纪手工艺者既是艺术家,又是设计师,还是产品的制作者。格罗皮乌斯写道:“建筑家、雕塑家和画家们,我们应该返回手工艺!再也没有‘作为职业的艺术’,艺术家只是高级手工艺者。”(
注:格罗皮乌斯:《建筑的疆界》,莫斯科,1971年,第225页。)为什么“再也没有作为职业的艺术”呢?因为包豪斯不仅要创造对象的形式,而且要按照和谐和平等的理想建设生活。它把艺术从一
种特殊的职业活动变成对生活进行审美改造的巨大创造力。这种思想显然受到费德勒关于艺术是合规律的创造的理论的影响。艺术是一种创造的思想为20世纪艺术文化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成为现
代建筑和工业设计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促使艺术学产生的最后一个原因,是艺术的实证研究成果,这特别表现在艺术的人种学研究上。艺术的人种学研究的著名代表是德国的格罗塞、毕歇尔和芬兰的希尔恩,他们把目光集中在艺术的历
史生成方面,着力研究艺术起源问题。格罗塞在《艺术的起源》(1894年)中坚决要求把史前时代的艺术创造纳入艺术科学的视野。他阐明了原始艺术的多功能性,表明原始艺术的产生完全不是为了纯
审美目的,而是为了某种功利目的。例如,原始社会的花纹图案具有的不是审美意义,而是实践意义,它首先服务于交际的目的、信号目的。并且,原始社会猎人的审美能力,如敏锐、灵活等,是在生
存斗争中发展起来的,艺术的起源就有赖于这种生存斗争。毕歇尔在《工作和节奏》(1894年)中说明了音乐的产生和劳动过程的深刻联系,他也支持原始艺术的多功能性的观点。在原始社会,劳动与
不停顿的、均衡的动作的无限重复有关,这种重复创造了节奏感。毕歇尔以大量例证,表明劳动和舞蹈的一致性,而歌咏是劳动过程、文化礼仪和祭祀活动的组成部分。总的说来,这派学者的研究成果
成为实证的艺术学研究的典范,对艺术学学科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三
艺术学在德国的产生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它得到欧洲其他国家的学者、特别是维也纳艺术学学派的积极呼应。这派的主要代表是瑞士的韦尔夫林,以及奥地利的利格尔和捷克德沃扎克(著名的艺
术社会学家豪塞的老师)。
韦尔夫林所受的影响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他的老师、瑞士文化史家和文化哲学家布克哈尔特;二是我们在上文中提到的“罗马小组”,韦尔夫林在意大利旅行期间为自己的著作《文艺复兴和巴
罗克》(1889年)准备材料时访问过“罗马小组”。这种影响也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韦尔夫林对文艺复兴艺术产生稳定的兴趣,因为布克哈尔特和“罗马小组”都是意大利文艺复兴艺术的爱好者
。二、韦尔夫林把注意力集中在艺术形式问题上。“罗马小组”成员费德勒的理论主旨是使艺术脱离非审美成分,把目光仅仅集中在审美价值上。他还把艺术看作为合规律性的创造。韦尔夫林继承了这
种理论传统,认为艺术形式是艺术活动的主要创造因素。
为了描述艺术形式的进化,韦尔夫林提出著名的5组对应概念:线条性和绘画性,平面性和深刻性,闭锁形式和开放形式,整一性和杂多性,明晰性和非明晰性。他认为这些概念在审美是中立的,每
一种概念在观照美和创造艺术价值方面具有同样的可能性。籍此,他几乎以自然科学的准确性说明了文艺复兴艺术和巴罗克艺术之间的区别。文艺复兴艺术线条轮廓清晰,被描绘对象平面配置,形式具
有闭锁性、整一性和明确性。而巴罗克艺术则相反,轮廓显出变幻莫测的朦胧,形式表现出内在的深邃、杂多和不明晰。以一组或几组相对应的概念来划分艺术发展的类型,这种做法在欧洲美学史上曾
经有过。例如,席勒的“素朴的诗”和“感伤的诗”,尼采的“酒神精神”和“日神精神”等。并且,在20世纪欧洲艺术学中,这种做法也屡次得到重复。
利格尔多次自豪地声称自己是实证主义者,他不相信各种理论思辨。他的艺术史哲学的基本概念是所谓“艺术意志”(Kunstwollen)。不过,他本人并没有对这个概念作出准确的说明。因此,这个概
念显得含混而不确定。它是表示艺术活动的历史更替的一种集合性称谓,大体上相当于体裁、风格之类,一个时代的艺术以此不同于其他时代的艺术。利格尔尖锐地批判了泽姆佩尔关于艺术风格的进化
取决于材料、技术和功能的观点,但是他本人又陷入另一个极端,完全取消了艺术意志的客观决定性问题。至于艺术意志如何发挥作用,利格尔认为,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艺术表现方式,它们以两种
不同的艺术知觉类型——触觉和视觉为基础。相应地,他区分出艺术对世界的两种不同的关系——客观关系和主观关系。
德沃扎克师承利格尔,然而他修正了他的老师理论中艺术意志的概念。他把艺术史摆在精神文化史、首先是宗教史和哲学史中来考察,把艺术发展史看作为精神发展史的一个组成部分,强调研究艺
术史时要具备一般精神史的丰富知识,并充分考虑到这些精神前提。他在《中世纪艺术概念》中详细描述了中世纪的整个精神氛围,当时占统治地位的是“唯灵论唯心主义”,它和近代“泛神论和世俗
唯心主义”截然对立。两种不同的精神氛围造就了两种完全不同的艺术。他令人信服地表明,只有把艺术史当作精神文化史的有机组成部分来研究,才能够对它作出准确的理解。对精神文化的分析固然
可以导至对它所包含的艺术作出解释,而逆向思维也是可能的:对艺术的分析可以导致对文化的理解。德沃扎克通过分析文化发展的各个方面,得出结论说,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不仅艺术的风格、形式
、它原初的任务得到改变,而且我们关于艺术的概念,关于艺术在其他文化现象中的地位、艺术的社会存在方式的概念也得到改变。
艺术学一经诞生,在世界许多国家得到不同程度和不同方式的发展,既表现出普遍性,又表现出时代性和民族性。艺术学的学科地位在我国得到确立后,1996年中华美学学会和东南大学艺术学系联
合创办了《美学与艺术学研究》丛刊。它和90年前德苏瓦尔创办的《美学与一般艺术学杂志》在名称上的暗合,表明了美学和艺术学固有的内在联系,同时也表明我国美学界和艺术理论界团结合作,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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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影视艺术学范式变化整合理论重构
新世纪伊始,一个新系在北京广播学院电视学院成立,名曰“影视艺术与技术系”,乍一听,这名字稍嫌冗长,读之也觉拗口。不过因为她是在理顺了各方面关系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精心运作的,而且她依托于广播学院及其所属电视学院这一强大后盾,所以组建工作进行得很顺利。将原来分属不同系别的四个相关专业——表演专业、导演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和动画专业结合,组成一个新系,这更多涉及的是操作层面的问题,比较易于解决,因此,虽然两年多的筹建时间不算很短,但一个全新的艺技系毕竟顺利地诞生了。而从学术层面探讨电影与电视作为艺术的结合,则显然比单纯的一个系的挂牌成立困难得多。能否及早给这种结合的产物——这个诞生于千禧年的幸运儿——以学理上的论证,也许会关乎她日后的顺理成章。
一
艺术与技术携手、电影与电视联姻之后,将会出现两个新的学科生长点——影视艺术学与影视技术学,要使这两门学科成为真正规范的常规科学,还有漫长的路要走。之所以称之为新的学科生长点,并不是指这两个学科的名称是新的(它们在不同的场合已被屡屡使用过),而是因为这种组合不是一次简单的相加,它应该意味着一次触及本质的学科变化,我们完全可以将其描绘成一种“范式变化”。
“范式变化”是美国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因(ThomasKuhn)定义并经常使用的一个术语,⑴意指学术研究的全套方法及其态度正被另外一套方法及态度取代。影视技术学尚处于草创阶段,其“范式变化”还不明显,本文姑且不论,而由电影艺术学和电视艺术学发展到影视艺术学,⑵其间经历的学科的“范式变化”将是巨大和不可避免的。托马斯•库恩曾指出,一门学科是否成熟,取决于该学科是否提供了被广泛接受的范式(Paradigm,或译范型,规范),范式乃是理论由以设立探讨目标、解决方式以及断定其价值的依据。换言之,也就是有没有提供构成该学科的基本结构、基本概念以及特有的研究方法。而一门学科范型的推陈出新,则标志着该学科的革命性发展。⑶任何一个新学科成熟的标志之一就是对本学科研究的方式方法、成就和缺点的清醒认识,⑷若以此标准衡量,作为学科的影视艺术学还远远谈不上成熟。在谈论电影艺术与电视艺术的结合,以及因此产生的从电影艺术学、电视艺术学到影视艺术学的“范式变化”之前,有必要先来简单回顾一下电影和电视成为艺术的历史,从一定意义上说,电影和电视为争取艺术地位而奋斗的历史,同时也就是电影艺术学和电视艺术学的学科范式逐步成型的历史。
尽管电影和电视是如此年轻,但是我们仍然无法确知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的起点。因为与其他传统艺术相比,电影和电视带有如此浓厚的技术色彩。电影的诞生不过百余年,电视的历史就更短,众所周知,两者诞生之初都没能在艺术殿堂中占有一席之地,而此后电影和电视的每一次飞跃,都笼罩着技术进步的耀眼光环,当人们瞩目并惊叹于技术的伟大时,艺术之被忽视就是自然的了。电影由最初的杂耍技艺和一种以娱乐为目的的商品争得艺术的称谓,花了相当的时间。“把电影的诞辰定在1895年是出于对电影技术发明人的尊重,或者说,这只是电影技术的诞辰,这个日子和电影作为一门艺术并没有直接的关系。”⑸电影“作为艺术,它实际上是20世纪的产物”。⑹即使“在艺术理论界,电影也被视为一种不入流的东西,所谓‘电影不是艺术’曾是德国吐林根大学美学和艺术史教授康拉德•朗格的著名结论……英国著名作家肖伯纳也曾经是一个最瞧不起电影的人,他可笑地预言说,‘电影要成为艺术,惟一的办法就是摄制一部完全用字幕构成的影片’”。⑺最初的电影是无声的,只用作客观世界的记录,必然强调电影的复制能力,但即使是电影获得了声音之后,一些写实主义电影理论家如安德烈•巴赞和克拉考尔等人仍对电影能否称为真正的艺术表示怀疑,克拉考尔说:“如果电影是一门艺术,那么它便是一门不同寻常的艺术”,“是惟一能保持其素材的完整性的艺术”,⑻尽管没有直指电影不是艺术,但是这种论调对电影成为真正的艺术起到了消极的阻碍作用。他们认为电影仅仅是“照相艺术的延伸”,电影的早期就是“活动的照片”,是“物质现实的复原”,邵牧君先生干脆断言克拉考尔等人的理论是非纯理论:“物质现实的复原”与其说是一个审美性的命题,不如说是一个社会性的、意识形态性的命题。克拉考尔理论的非纯性质几乎是无须论证的。”⑼巴赞—克拉考尔学派对电影自身形式和电影内部语言的轻视,至少从客观上助长了“电影不是艺术”观念的流行。
但是另一方面,有些导演开始在实践中尝试镜头的运动,段落的剪辑,逐步摸索电影特有的语言,此后,随着有声片的出现,色彩的应用和特技的使用,逐步形成了完整的电影叙事手法,电影开始有了自己的文法和修辞手法,尤其是以探讨镜头的不同组接为核心的蒙太奇理论逐步完善,使得电影渐渐被人们视为独立的艺术。一批造型派理论家如雨果•闵斯特堡、谢尔盖•爱森斯坦、鲁道夫•阿恩海姆等人在这个过程中贡献巨大,正是他们强调电影必须脱离单纯的机械复制,发掘出电影影像的表现力,从而确立了电影作为艺术的美学特性,确立了电影的艺术品格。
电视的命运与电影相似。电视的发明与科技的进步更加密不可分,当电视在本世纪30年代正式播出时,就显示了余生据来的大众传播媒介的顽固特性,它想争得艺术的地位就更加困难。不仅传统艺术的领地不肯接纳电视这个新生儿,即使是在早期遭受同样冷遇的电影也不愿承认电视的艺术地位,上文提及的电影理论家鲁道夫•阿恩海姆说:“电视是汽车和飞机的亲戚,它只是一种文化上的‘运输工具’”,⑽既然都曾受人冷遇,更应惺惺相惜,但是电视表现出来的工具理性实在太强,所以对它作艺术上的价值理性的评价就尤其困难。之所以至今仍有相当数量的人不承认电视也是艺术,恐怕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电视的形态过于驳杂。在我国,人们惯常把电视形态分为三大类:纪实形态(非虚构类节目),如新闻节目、社教类节目、纪录片等;表现形态(虚构类节目),如电视剧、电视文艺等;混合形态,如综艺类节目、某些少儿节目等等。在这些纷繁复杂的形态之中,艺术与非艺术的因素相互掺杂,是非莫辨。前苏联电视理论家A•尤罗夫斯基说:“电视报道的视觉和造型实质决定了它始终拥有审美元素。屏幕上的图像不可能脱离一定的范围、拍摄角度、照明度、镜头结构与镜头剪辑、速度节奏,以及图像和音响、语言等的相互关系而存在。因此,电视中的审美范畴(与电影一样)不仅包括艺术报道,也包括争论报道和科学报道。”⑾我不赞同把电视报道也归入电视艺术的范畴,尽管如这位前苏联的电视理论家所说,电视报道的制作方式也许采用了某些技巧,但是以传播信息为主要目的新闻报道仍然不能算是艺术。这里又要涉及一个争论不休的难题,即什么样的东西才是艺术?如果说有一个评判什么是艺术的终极标准的话,那这个标准只能是审美的标准。我认为,以审美的标准衡量,则电视剧和纪录片最具备成为艺术的特质。而拍摄方法,镜头结构、速度节奏等借鉴自电影的技巧不过是构造艺术的手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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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尽管举步维艰,但是电影和电视毕竟都跻身于艺术的殿堂了。也许是因为影视之间的区别太多而且过于明显的缘故,所以很长时间以来,尽管被人称为“姊妹艺术”,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还是没有多少真正的沟通和交流。人们津津乐道的影视之间的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二者传播的物质材料有别。电影的承像物质是昂贵且冲洗工艺复杂的胶片,而电视的承像物质是简便且无需冲洗的磁带。磁带记录的拍摄成果是即时可见、随时可以修改的,导演在现场就能进行艺术上的鉴定,决定取舍,但其放映效果和清晰度远远逊色于胶片,胶片拍完后到冲洗出来总有一个间隔期,如果导演对样片不满意,要组织重拍,在情绪、气氛和影调上当然会受到影响,从而损害影片的质量。二是二者的欣赏方式不同。电影是封闭型的大集体的欣赏方式,电视则属于开放性的家庭欣赏方式。三是两者的传播媒介的差别。电影以面积较大的银幕作为媒介,而电视则以面积小得多的荧屏作为媒介,从而造成观看影视时极大的视距差别。上述区别实质上更多体现了电影和电视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区别,探讨这些区别应属于传播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研究范畴。而作为艺术,电影和电视有太多的共同语言,这种共通之处恰恰是影视艺术学学科范式重构的基础。
正是在电影和电视为争取艺术地位所进行的一系列努力的过程中,电影艺术学和电视艺术学的学科范式逐步得以确立。在我国,通过几代电影理论家和艺术家的摸索,电影艺术学的学科范式已经确立,近年来,经过以高鑫为首的几位学者的努力,电视艺术学的学科范式也已初见雏形,⑿但是影视艺术学要建立自己的学科范式,还刚刚起步,广院影视艺技系的成立,是建立中国影视艺术学学科范式的一个良好开端。如何在整合的基础上构建超越原有范式的新的学科范式,是摆在影视理论学界的一个重大课题。
相对文学、哲学、历史、美学、社会学等等传统学科而言,电影艺术学和电视艺术学都是十分年轻的学科,其学科范式还很不稳定,这对突破它们并构件以之为基础的新的影视艺术学的学科范式非常有利。当然,一种范式取代另一种范式可能历时甚长,有时长达20甚至30年之久。因为范式变化涉及的不仅是理论建构的问题,它应该包含解构基础上的理论重构。值得欣慰的是有些学者已经在影视艺术学的理论重构方面做了很多宝贵的探索。外国学者主要探讨了影视剧本创作和导演的一般规律,如英国人威廉•米勒的《叙事性影视脚本创作》,⒀法国人米歇尔•西翁的《影视剧作法》,⒁美国人阿伦•A•阿莫尔的《影视导演》。⒂在我国,每年都有大量探讨影视艺术的,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专门设立了“影视艺术研究”的专题。近年来国内也出版了不少研究影视艺术的论著,比如刘书亮先生关于电影电视导演实践和理论的研究(刘书亮著《电影电视导演术》,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7年版),张凤铸先生关于电影电枢艺术的本体研究(张凤铸著《电影电视艺术导论》,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7年版;张凤铸主编《影视艺术本体论》),郑国恩先生关于影视摄影构图的专题研究(郑国恩著《影视摄影构图学》,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8年版),傅正义先生关于影视剪辑的专题研究(傅正义著《电影电视剪辑学》,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7天版),韩世华、朱少玲关于影视编剧的研究(韩世华、朱少玲著影视剧作引论),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此外宋家玲的《影视文学创作论》,周传基的《电影•电视•广播中的声音》等等也是研究影视艺术的很有特点的著作。上述学者中不少人把影视放在一起来讨论并非完全出于自觉,许多著作和论文把影视相提并论,但实际上却只单独论述了电影或电视中间的一种,如王心语主编的《影视导演基础知识》就只论述了电影导演的一些基础知识,而丝毫没有涉及电视导演方面的问题,对此主编者是这样解释的:“鉴于电影与电视在艺术创作上的相通之处,所以我们把书名定为《影视导演基础知识》。”⒃这种被忽视的共通之处正好是重构影视艺术学学科范式的基础。电影艺术学和电视艺术学长期分离,造成了由研究视野和方法所决定的具体学科的局限,使影视之间难以找到一套公认的“游戏规则”,这种局限往往妨碍着我们的学者对一些整体性、共同性问题的把握。重构影视艺术学的学科范式,必须结束电影艺术学和电视艺术学长期分离的局面,打破具体学科的局限,制定影视两种艺术都要遵守的“游戏规则”。
新旧两种学科范式之间并不是二元对立的,新学科不会立刻与旧学科彻底决裂,新范式容易对旧范式有归属感和认同感,比如这也正是为什么不少学者进入了新的领地之后还操着过去的一套话语,在此意义上,学科范式的更替将是一个历时性的动态过程,所以电影(视)艺术学和影视艺术学两种不同的范式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共存是十分自然的现象。要使构成一种学科的基本规则和用法的那些“游戏规则”获得某个知识共同体成员的一致认可,决非易事。学科理论的沿革,正是这种共同体成员对旧范式的摈弃和对新范式的认可。一个成功的学者应该具有吐故纳新的理论勇气,因为科学是通过传统的维持和传统的变革而进步的;而一个高明的学者更应在这两种学科型式之间维持一种必要的张力,妥善处理新旧理论框架及学科范式之间的关系,两种范式的接触乃至最终“融合”,将意味着长期歧异中的共存,每一个参与这种新旧范式变革的人面临的都是一场勇敢者和智慧者的游戏。
影视艺术学范式的重构和在重构过程中涉及的范式变化,必须虑及中国当前影视理论界的研究现状。当前,我国专门从事电影艺术学和电视艺术学研究的学者不多,这为数不多的人在论及影视艺术学时,侧重点又有所不同,比如广院学者的论述侧重于电视艺术,而电影学院以及其他部门学者的论述则可能偏重于电影艺术。表面来看,这是学者从事研究时的学术背景不同所致,而实质则反映了学术范式的动态选择以及相对稳定成型的问题。广院电视艺术学的发展就是这种过程的生动体现。广院电视系有相对长期的历史,在电视系的学术发展史上,一批学者或主动或被动地选择了(电视)新闻学,而另一批学者则选择了电视艺术学,这两个学科沿着不同的路径在动态中发展,形成了不同的学科范式,各自成型以后,就有了现在广院的两个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新闻学和广播电视艺术学。而在学术范式的选择和成型的后面,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价值观问题,选择新闻学还是艺术学,不同的选择体现出来的学者价值观的不同是显而易见的。
今天,相对成型的范式开始分化,新一轮选择摆在我们面前:如何在遵循已有学术规则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身的学术潜力,在学术规则的转换与研究范式的重建中扮演主角?每一个关心影视艺术学学术范式重构的人都面临机遇和挑战。
注释:
(1)托马斯•库恩(ThomasSamualKuhn1922——)美国科学哲学家。出生于美国辛辛那堤,毕业于哈佛大学物理系并获物理学博士学位,1947年转向科学史研究,1962年形成了完整的科学观,并发表成名作《科学革命的结构》(李宝恒、纪树立译,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0年版)。库恩的其他主要著作还有,《哥白尼革命》(1957)、《必要的张力》(1977)。他的著作不仅用一种新的方法重新解释了科学的历史,而且为科学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动态的模型(结构),由于这一模型高度的抽象性已超越了具体科学的领域而具有方法论和世界观的意义,从而引起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中一系列观念的变化。
(2)由电影艺术学到电视艺术学,其间也涉及“范式变化”的问题,本文暂不对此作专门探讨。
(3)《科学革命的结构》(美)托马斯•库恩著李宝恒、纪树立译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0年版
(4)《电影史:理论与实践》(美)罗伯特•C•艾伦;道格拉斯•戈梅里著中国电影出版社1997年版
(5)邵牧君《世纪回眸话电影》载《电影艺术》2000年第1期。
(6)郑雪来《电影美学问题》文化艺术出版社1983天版。
(7)邵牧君《西方电影史概论》中国电影出版社1982年版。
(8)《电影的本性——物质现实的复原》(德)齐.克拉考尔著。
(9)邵牧君《电影理论文选•导论》中国电影出版社1990版。
(10)《电影作为艺术》鲁道夫•阿恩海姆著中国电影出版社1985年版。
(11)《电视的本性》载《当代外国艺术》1987年第5辑。
(12)广院已经拥有了广播电视艺术学的博士学位授予权,正积极申请电影学的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
(13)《叙事性影视脚本创作》威廉•米勒著英国哥伦比亚图书有限公司1988年版。
20世纪70年代末,中共中央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这一失误得到了纠正。第四次全国文代会是一个标志,标志着文艺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社会生活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文艺从政治这驾马车上“解放”出来了。上个世纪80年代初,文艺界围绕着文艺与政治关系发表了许多议论,可以看出,当时整个文艺界,不管是作家还是评论家,都是异常兴奋的。人们当作一种教训,批评了“文艺为政治服务”,“政治标准第一”等说法,并开始谈论起文艺自身的规律问题。应该说,这些议论和批评,基本倾向是对的,也是积极的,但思想方法上却是错误的,可以说重复着被批评者同样的错误:把文艺与政治机械地割裂开来,并且依然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角度理解政治;尽管当时最权威的层次上对政治已经做了新的解释[1]。
到了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所谓“文学主体性”的讨论中,有人为了强化文艺与政治,乃至经济等的区别,更进一步从理论上提出了文艺“向内转”的口号,认为文艺的本质决定于文艺自身,而政治充其量只是条件,文艺的繁荣发展归根结底是文艺自身的事情。这一口号的提出意味着文艺界在刚刚纠正一种失误后陷入一个新的误区。主张文艺“向内转”的人没有认识到任何事物的本质都不是事物自身决定的,而是由这一事物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决定的。所谓本质就是内化了的关系。文艺问题不可能仅仅是文艺自身的问题。文艺的繁荣发展固然要靠文艺工作者对文艺规律的不懈探求,同时也要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经济条件。不仅如此,文艺工作者的饱满的政治胸襟与热情往往是他在艺术上能否达到较高成就和具有长久生命力的一个因素。政治对于文艺不完全是外部问题,而常常作为一种契机,一种视野,一种情结,一种价值渗透在文艺创作的肌理中。这一点如果要举例,那么在中国,从屈原到杜甫,到鲁迅;在西方,从荷马到但丁,到卡夫卡,可以说举不胜举。如果没有政治这个因素,我们不知道这些伟大作家会不会创作出那么卓越不朽的作品;如果没有政治这个因素,我们甚至不知道会不会为这些不朽作品所感动,以至于每当提起它们便不禁感到一种强烈的震撼。
二、政治是个历史性概念
为了正确地理解文艺与政治的关系,需要对政治这个概念重新解读。
政治这个概念和其它许多概念一样,是历史的。随着人类政治生活实践的发展变化,不同时代的人们不断赋予它以新的意义。最初,古代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曾以《政治学》命名他的一部著作。那时候他所讲的政治,主要是现在我们说的政治体制,或政权形式。亚里士多德曾详细考察了当时希腊及地中海沿岸各个城邦国家的政治制度,把它们归纳为三种,即君主制、贵族制、共和制。他自己比较赞成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贵族制。后来,古罗马时期的西塞罗也对当时各种政治体制进行了评论,他主张一种包括民众代表、元老院贵族、执政官三位一体的“混合政体”。这种政治观念到了文艺复兴之后有了改变,新生的市民阶级,包括商人、手工业者等,为了把少数人的政治变成多数人的政治、把关注的重心从政治体制扩展为整个国家的结构和权力。意大利思想家马基雅弗利1513年撰写了一部书,叫《君主国》,其中第一次运用了“国家”这个词。他把国家分为“君主国”与“共和国”,认为理想的国家应为“市民的君主国”,国家的核心问题不是古代希腊人强调的“正义”,而是权力。晚于马基雅弗利半个世纪的法国人让·布丹更专门写了一部六卷本的《国家论》,正式把国家概念当作了全部“政治科学”的基础概念。在他看来,“国家”应与“政府”区分开,“国家”的根本特征是“”(summapotestas),“”是维持国家内在统一及独立的根本。之后,从约翰·阿尔都塞、雨果·格劳秀斯、孟德斯鸠、卢梭,以至康德讨论的重心都是国家的本质、起源、形式、职能以及法律、义务和公民权利等等问题,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世纪30年代,资产阶级在欧洲取得了胜利,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之后。这时先是在英国,后是在法国、德国,“阶级”这个词流行起来了。英国学者约翰·韦德1833年写的《中等阶级和工人阶级》率先讨论了阶级的产生及相互关系这一当时国家生活中最为重要的现象。随之,马克思便把“阶级”这一概念当作他的全部政治哲学的前提。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指出:“要使人民革命和市民社会个别阶级的解放相吻合,要使一个等级成为整个社会的等级,社会的一切缺点就必须集中于另一个等级”,“要使一个等级parexcellence[真正]成为解放者阶级,另一个等级相反地就应当成为明显的奴役者阶级”。[2]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由无产阶级的历史地位谈到了无产阶级作为资产阶级的掘墓人,作为整个社会的“解放者”阶级的历史必然性。在《资本论》最后未完成的章节中,马克思本拟从经济学角度进一步对“阶级”的社会本质及其历史地位作出论证,可惜这一打算未能实现。
正象古代希腊的政治体制或政权形式是协调均衡奴隶主之间权益的产物,近代国家也是各个“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为“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而相互妥协的结果。所以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国家并不是从有人类就有的,国家是“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这种力量的产生“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3]马克思、恩格斯从阶级与阶级对抗的角度深刻揭示了国家的本质,从而把人们关注的焦点从国家引向了阶级和阶级对抗,阶级问题于是成了19世纪中叶以来政治生活的核心问题。
但是,无论如何,阶级问题不是政治生活的全部问题,特别是进入垄断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后,在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由于竞争和资本的不断重新组合,资产阶级内部矛盾日益突现出来,同时,资本与劳动、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劳动与享乐的对立则日益减弱;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阶级斗争虽然没有消失但已不再占据主要地位,人民内部的各种冲突相反变得日趋复杂尖锐,因而,政治问题越来越成为普遍的社会问题。当代政治概念当然不能不包含阶级问题,马克思有关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解放自己的论断并没有过时,但是阶级之外,还应包括由地域、民族、阶层、职业、财团、各种社会组织等构成的“无数的形态”。[4]所以一些政治学家正力图在政治体制、国家、阶级之外寻求一个更能体现政治本质和更具有概括性的概念。
三、政治对人的三重意义
政治一旦成为物质的事实,政治体制、国家、阶级及其它社会形式一旦介入到人类物质生活之中,它便同时成为反思的对象,并通过反思衍化为种种的社会观念,所谓政治学或政治哲学也就相应地产生了。在前一种意义上,政治就是马克思讲的上层建筑,在后一种意义上,就是马克思讲的社会意识形态。此外,政治作为物质事实和社会观念既然是人类生活中不可以须臾离开的东西,既然是人类完善自身和实现自身价值的途径,必然渗透在每个人心灵里,与饮食男女、劳动、游戏等一样成为一种基本需要和基本情结。这应该是政治对人的第三重意义。
亚里士多德讲,人是政治动物。不管亚里士多德本来的意思是什么,这个命题显然可以引发我们三个方面的思索:
首先,人是彼此间构成一定政治关系,并在一定政治环境下生活的动物。其它动物,可以是群居的,可以有这样那样的分工和秩序,但是只有人才有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区别,才有剩余劳动和私有制,才需要并实际建立了一定的政治体制和国家机构用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大多数人的各自不同的利益。这一点,早在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中就已有所表达。亚里士多德讲,人类除了维系自身的生存之外,似乎还有一种更高的目的,那就是“至善”,而家庭、村社、城邦国家就是通向“至善”的途径。对于家庭来讲,个体仅仅是“质料”;对于村社来讲,家庭也仅仅是“质料”,对于城邦国家来讲,村社又仅仅是“质料”,城邦国家才是人类实现“至善”的最高形式,因而才真正实现了人的本质。亚里士多德对人性本善的理解,在资产阶级启蒙运动中受到了质疑和批评。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接受了古罗马诗人普劳图斯(Macciusplautus)“人即是豺狼”的说法,认为促使人走向联合并建立国家的不是人的“至善”目的和“社交性”,而是人与人之间永无休止的战争及与生俱有的对同类的恐惧感。国家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国家所遵循的是成文法,不是自然法,而人只有摆脱了自然状态才可能过渡到文明状态。霍布斯的观点与亚里士多德的观点看似相反,但均立足于对人性的虚拟的设定,马克思、恩格斯之重要就在于他们试图从人的现实的物质生活状况中寻求解释。在他们看来,家庭、私有制乃至国家根源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经济事实。经济是基础,政治体制、国家机构是上层建筑,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便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政治体制、国家机构的根本使命就是为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提供保证。国家不是永恒的,当具有不同经济利益的阶级及其对抗逐渐消失后,国家也必将最终消亡。但是,无论如何,政治体制与国家(以及阶级等社会形式)是人类最伟大的创造之一。人类正是通过一定政治体制与国家形式缓和并消除了源于自身的各种矛盾冲突,保持了内在的整体性或统一性,使人类智慧得以集中在物质生产与科学文化事业上,并实际造就了绵延数千年之久的文明史。当然,任何一种政治体制或国家都仅仅是一定政治关系的体现,随着政治关系的改变,人们会不断探寻和创造出与之相应的新的社会结构模式。国家消亡了,人类的政治关系却不会消亡。
其次,人是自觉地意识到自己的政治地位,并且具有某种共同的政治观念的动物。动物生活在群体中,但是并不意识自己是群体的一员,它们既没有个体意识,也没有群体意识;人则不同,正像马克思讲的,人是“类的存在物”,正因为是“类的存在物”,所以是“有意识的存在物”;“类”总是人思考和行动的一个出发点。人不仅创立了一定的政治体制,一定的国家,组成了一定的阶级或其它社会形式,而且形成了与之相应的各种政治观念,乃至政治理论。这些政治观念与理论,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由于超越了任何具体的政治体制、国家、阶级及其它社会形式的特殊性质,由于融入了人类政治生活中的某些具有普遍意义的共同经验,同时由于表达了某种理想主义与人文精神的内涵,所以往往具有相当的包容性和稳定性。建立在“正义”观念基础上的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没有随着城邦国家的解体,罗马专制帝国的建立而丧失其影响。资产阶级启蒙运动中关于“自然法”及“天赋人权”的观念及理论在几个世纪中成为欧洲政治生活中最基本的用语。如今,法国大革命已经过去了三百多年,但“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仍活在每个人的心中,成为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共同的政治理想。特别是随着马克思主义的建立,阶级的观念,民主与的观念,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观念更成为了人们观察人生,评价历史,瞻望未来的重要依据。政治观念与理论是人为自己营造的另一种精神环境,任何人可以不关心这个环境,但不可以游离这个环境,而恰是这种看似外在于人的环境构成了人的内在生活的一个必然的部分。
再次,人是在本性上趋向政治,对政治怀有原始情结的动物。其它动物不需要也不懂得政治,维系它们生活节律的,尤如任何有机物的自然钟一样,是大自然预先就安排好了的;但是人不同,人在有了自我意识和类意识之后已不再愿意循守自然的指令,于是通过政治重新安排人生,安顿自己成了人的一种基本的生命欲求。应该说,在这一点上,亚里士多德(以及柏拉图)与“社会契约”论者霍布斯、卢梭等并无原则的区别。当然,问题在于这种原始的生命欲求如何转化成为支配具体行为的现实的冲动,而这就不能不求助于马克思、恩格斯的经济作为杠杆的解释。近一个世纪来,心理学,特别是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发展为现代政治学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政治作为人的一种原始需要或情结又重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英国著名政治学家格雷厄姆·沃拉斯的《政治中的人性》(1908年)首先开创了政治心理学研究。他指出,政治学在过去数百年中,对政治体制的研究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对政治中的人性因素却关注甚少。而在他看来,“政治行为和冲动是人性与其环境接触的产物”,“政治冲动不仅仅是对手段和目的进行考虑后所做出的理智推理,而且也是先于个人的思想和经验,尽管为思想和经验所修正的意向”。[5]继沃拉斯之后,美国学者詹姆斯·戴维斯(《在政治生活中的人类本性》HumanNatureinpolitics)、阿尔蒙得(《对发展中地区的政治研究》ThepolitiesofthedevelopmentAreas)、克里斯琴·贝(《政治和伪政治:对某些有关行为主义著作的批判性评价》Politicsandpseudopolitics:AcriticalEvaluationofsomeBehavioralLiterature)等借鉴马斯洛的人类需要等级理论围绕政治作为一种需要与人的生存、安全、爱、自尊、自我实现等之间的关系,展开了更深入的讨论。当然,马斯洛的学说本身尚存在一个很大的缺陷,这就是他的出发点是孤立的个体,而忽略了人所归属的群体给人带来的影响。人当然首先需要生存,需要安定,但是人总是在自我与群体的关系中去维系生存,寻求安全,而不是把自我从群体中孤立出来;群体永远是人的一种物质与精神的依托。也正因为如此,人才逐步学会了爱、自尊、自我实现等等。所以,确切的说,对群体的关注本身就是一种需要,而且这种需要贯穿在人的所有需要,特别是高层次需要中。人是政治动物,在这个意义上说,人是意识到自己是群体的一分子,并且时时关注着群体,必要时甚至为群体放弃自己生存的动物。
四、同一网络中的政治与文艺
如果我们把人类社会比作网络,那么,政治与文艺都是这网络的经纬。
宇宙是一元的,人生是个整体,只是为了认识的方便,人们才将宇宙和人生分析成各个部分,才有了有机物与无机物,自然与社会,物质与精神,以及政治、宗教、伦理、科学、文艺等等的区分。不肖说,这些区分都是相对的,因为不仅其中略去了许多中间性和过渡性的因素,而且相互区别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
政治与文艺的关系所以成为一个问题,就是由于人们把政治与文艺这两个本来密切相关的部分机械地割裂开来,以为它们可以并行不悖,井水不犯河水。但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
政治是什么?如前所说,至少在上个世纪70年代以前,被理解为阶级斗争;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阶级斗争这个字眼从我们的政治生活中消失了,代之进入人们意识的是政党或政府的行为。这样说来,政治充其量是马克思讲的上层建筑的事,至于意识形态与作为人的生命情结意义上的政治则完全被人们忽略了。既是如此,一个厌倦了阶级斗争,厌倦了听命于某种政治指令的作家或艺术家,就完全有可能为自己营造一个象牙之塔,并且有理由声明自己是不问政治的人;相反,一个对政治本来满怀激情,笔触下不乏讽刺性和批判性文字的作家、艺术家也会以为自己与政治无关,完全在为艺术本身而创作。
文艺是什么?20世纪80年代以来很流行的一种见解是文艺是满足人们审美需要的表现形式。依据这一见解,美是超越一切功利目的的高层次需要,文艺的根本特征是它的超越性,也就是它的美;文艺对人生的意义在于使人在享受审美的同时受到净化或陶冶。其实,正像西方哲学家卡西尔讲的,美并不是文艺的本质,特别是现代艺术中许多作品并不是以美来打动我们。文艺是人的生命的一个侧面,它与人生有着几乎全方位的联系,其中包括政治。文艺给人提供的不仅仅是审美的,常常还是政治的、宗教的、道德的、历史的和科学的。一些人相信屈原的《离骚》、曹雪芹的《红楼梦》、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玛卓夫兄弟》,甚至毕加索的《哥尔尼卡》的魅力全在作家、艺术家精心构制的结构或语言密码,而与政治、宗教、道德等无关,这种论调显然违背了一般的阅读经验,是无法说服任何一个普通人的。
人的生命是个整体,同样,由于历史与文化的种种契机所构成的民族和国家也是个整体。在这样的整体中,政治与文艺作为两种基本的因素互相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完全不涉及政治的文艺(指文艺总体,而非单个作品)和完全不理会文艺的政治都是不可想象的。就每个人来说,他对群体的关注,他对政治理想的追求,他对政权机构及其政策法令的意见都会自然地影响到他对文艺的创作或鉴赏,相反,某些文艺作品的创作和鉴赏也会影响他的政治态度。中国人讲的所谓“诗可以怨”,“不平则鸣”就是这个意思。就每个民族或国家来讲,作为执掌政权的人,总是要利用文艺的形式来申张和渲染自己的政治主张,作为从事文艺创作的人,也总是要利用政治机遇和氛围来观察反映社会现实,表现自己的思想情感,这一点古今中外似乎没有例外。
五、作为政治生活干预者的文艺
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观点,在现实生活中,政治(指政权机关及政策法令等)属上层建筑,文艺则属社会意识形态。政治与所从属的经济基础的关系是直接的,而文艺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是间接的。这就是说,经济发展状况可以直接反映到政治生活中来,政治必须适应经济状况;而经济对文艺的影响则是经过了政治这个中介,文艺与经济状况的关系常常是不平衡的。这一情况决定了在总的趋向上政治的单一性及文艺的多样性,同时也决定了政治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优先地位及文艺在一定意义上的从属性。政治由于与经济的直接的关系,由于直接影响到经济的发展,而经济又是全部社会的基础,所以理所当然地受到社会的更多的关注。
文艺与经济状况可以是不平衡的,经济的繁荣或衰退不一定使文艺发生相应的变化;但是,文艺与政治在一定意义上却是平衡的,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事件总是要通过文艺表现出来,同时文艺总是会通过重大事件的描写作用于政治,构成政治生活中最生动、最富色彩的一页。一个相对稳定和清明的政治环境,作家、艺术家在创作上是自由的,他们能够把笔触伸入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能够把内心最真实的体验抒发出来,而且可以指望向较多的读者、观众陈示自己的作品,所以文艺往往是繁荣的;相反,一个相对封闭和晦暗的政治环境,作家、艺术家在创作上是不自由的,他们往往被拘束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失去了与最有生机的那部分社会机体的联系,而大多数民众又苦于生计而无暇或不屑介入文艺生活,所以文艺往往是衰退的。这是文艺发展的一般规律。
在政治与文艺的关系上,一般讲来,政治处于主导地位,但文艺并不总是从属的,这是因为文艺面对的不仅仅是同一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而且是人类历史上所有的政治,同时不仅仅是政治,还有宗教、道德,某种绵延不绝、根深蒂固的民族文化传统;作家、艺术家不仅仅是作为一个特定政治环境的公民,而且是作为超越一切政治环境的世界公民的眼光看待生活,进行创作的,他们的作品除了作为当代政治生活的“晴雨表”外,常常触及到人类本性中某些最为普遍的东西。因此,对于政治来说,文艺是天然的思想家和批判家。在某种情况下,文艺似乎是站在政治一边的,它以最绚丽的语言讴歌政治,把政治化解为一缕缕暖风吹入人们怀中;在另一种情况下,文艺似乎又是站在政治的对立的一边的,它的语言就像“投抢”和“匕首”,无情地指向了政治。在某种情况下,文艺似乎逃避着政治,但却以充满忧伤和哀怨的笔触倾诉着自己失落的心理,因而唤起了人们对政治的疑虑;在另一种情况下文艺又似乎超越了政治,在人们面前描绘着类似乌托邦的幻象。这样,文艺不时地改换它的角色:“歌德派”、叛逆者、现实主义者和理想主义者。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一切都作为商品进入市场,文艺作品也是如此。文艺因此直接介入了经济生活。但即使如此,文艺也不同于一般商品,因为决定文艺价值的不仅仅是剩余劳动,还有当时的政治、道德、文化状况。不过,恰恰是这一事实使一些更看重文艺的经济效益的作家、艺术家有可能丧失自身的品格,蜕化为文艺掮客。
六、作为政治观念阐释者的文艺
政治作为一种社会观念,与文艺同属于社会意识形态,它们的关系是互相渗透,互为条件的关系。
观念形态的政治与上层建筑意义的政治有着较为直接的关系,但与文艺一样,又有其自身的历史与逻辑。正义、权力、法、等级、领袖等观念虽然在其形成时都有某种特定的政治背景,但是一旦经过反复阐释而稳定下来,便具有了普遍和恒久的意义。由于这一点,政治观念才与文艺结下了不解之缘。政治观念是抽象的,在生活中几乎找不到真正的对应物,文艺则是具象的,酷似生活本身,但文艺与政治观念却是这样的密不可分:它们都属于一定的时代,而又超越这个时代;它们都禀有自己时代的种种倾向,又具有某些共同的历史文化底蕴;它们与宗教、道德等一起构成了人的观念总体,乃至人生观,世界观,同时又把这观念总体,人生观,世界观当作了自己的出发点。
但是,同是社会意识形态的政治和文艺在相互作用及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方面并不是完全对等的。前者由于常常直接体现了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治的需要,能够得到某些阶级、阶层或社会集团更强有力的支持;同时由于与广大民众的政治需求和政治倾向有着紧密的联系,在民众中常常获得普遍的呼应,所以一般地总处在强势地位,后者则相对地处在弱势地位。无疑,政治观念需要文艺为之鼓噪和包装,所以我们看到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到康有为的“大同”世界,几乎没有一种乌托邦的蓝图是没有经过艺术加工的;但是,文艺更需要政治观念为之依托和引领,因此,我们几乎找不到一部称得上经典的伟大作品其中没有洋溢着强烈的阶级意识、民族观念以及爱国主义的激情。政治观念、还有道德、宗教观念是精魂,文艺是血肉,失去了血肉的精魂是虚幻的,而失去了精魂的血肉是僵死的。
虽然阶级这个概念是近代的产物,但是阶级及相应的阶级观念却是与文明社会联系在一起的。奴隶主与奴隶,封建庄园主与农民之间的区分与相互对抗不仅体现在各种历史文本中,也体现在许许多多的文艺作品里,但是在资产阶级登上政治舞台之前,我们看到的主要是占统治地位的奴隶主和庄园主的观念。资产阶级是第一个自觉地意识到自身作为阶级(“第三等级”)的独特地位与力量的阶级。他们在政治上有明确的主张和口号,并且培养了一批为之鼓噪的作家、艺术家。自由、平等、博爱作为资产阶级的政治理念曾支配了从启蒙运动到资本主义制度确立的两百多年的文艺运动。不过,资产阶级是最虚伪的阶级,他们所要维护的明明是自己阶级的私利,却要标以全人类的名义。作为它的对立物的无产阶级却不同,它公开申明它的目的是依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这个世界,是消灭一切阶级和实现共产主义。无产阶级并且明白地要求它的作家、艺术家,把文艺当作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的武器,当作革命的“齿轮”和“螺丝钉”。
民族问题一般说就是阶级问题,但是,民族观念由于人种、地域、传统及历史的原因常常更为根深蒂固。世界上许多民族都有自己的神话和史诗,在交通和信息不怎么发达的年代,正是这些神话和史诗将同一民族的人群紧紧地凝固在一起。同一个神,同一部历史,同一种语言,同一块栖息地,这就是一个民族的标志。资产阶级兴起,强化了阶级观念,同时使民族主义成了具有阶级内涵的一个口号。资产阶级文艺正是在民族主义旗号下发展起来的。但丁、薄迦丘、蒙田、莎士比亚、莱辛等最早一批资产阶级作家、艺术家都是民族语言文化的倡导者,他们的作品一般也被视为各个民族经典之作。其后,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盎格鲁撒克逊民族、法兰西民族、日耳曼民族、俄罗斯民族、阿拉伯民族以及我们中华民族在文艺领域里都曾崭领,创造了自己的辉煌。
国家作为一个概念至今还在讨论,但这对于普通人也许并不重要,因为在长久的政治生活实践中,政治家、历史家和作家、艺术家们已经对国家作过种种描述,国家的观念已经深深植根于人们的心灵中。政治家大胆地为人们构想着国家的未来,历史家小心地为人们追溯着国家的过去,而作家、艺术家则充满激情地为人们描绘着国家的广袤与贫瘠、富足与赢弱,古老与新生、庄严与秀丽。因此,国家观念与阶级观念、民族观念不同,几乎是一个活生生的具象观念。当然,不是所有的作家和艺术家都具有国家观念,都是爱国主义者,但是文学艺术本身与国家观念却有着天然的联系,祖国作为文艺创作的母题,与爱情、母亲、自然一样是永恒的。如果我们不能记住所有的作品,至少应该记得在宋明及清初战乱年代的那些荡气回肠的诗词,第一次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那些慷慨激昂的散文和小说,洋溢在其中并深深打动我们的正是那种惊天地、泣鬼神的爱国热情及牺牲精神。应该说,这是人性中最崇高最壮丽的一面,文学艺术家常常由于生动地展示了这一面而成为了人类灵魂的导师。
七、作为政治情结体现者的文艺
人都有以关注所属群体为特征的原始的政治情结,作家、艺术家也不例外,而且由于文艺自身的人类性特点更为强烈和深沉。
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曾经指出:“在经验里,美只在社会里产生着兴趣,并且假使人们承认人们的社交倾向是天然的,而对此的适应能力和执着,这就是社交性,是人作为社会的生物规定为必须的,也就是说这是属于人性里的特性的话,那么,就要容许人们把鉴赏力也看做是一种评定机能,通过它,人们甚至于能够把他的情感传达给别人,因而对每个人的天然倾向性里所要求的成为促进手段。”康德还指出,如果一个人生活在荒岛上,他不会修饰自己和装点环境,只有在与人往中他才会想到“不仅做一个人,而且按照他的样式做一个文雅的人”,而所谓“文雅的人”,就是“倾向于并且善于把他的情感传达于别人,他不满足于独自欣赏而未能在社会里和别人共同感受”。康德说,如果对美的兴趣是筑基在这上面的话,那么,“鉴赏将发现我们的评判机能的一个从官能享受到道德情绪的过渡。”[6]
康德肯定人性中有一种“社交倾向”,美及对美的鉴赏植根于人的这种社交倾向上,而就是由于这个原因,人们在审美活动中存在着由“官能享受”到“道德情绪”的过渡。应该指出,这里讲的“道德情绪”包括人在处理与社会群体及社会组织的关系时所体现的政治情绪。
文艺无论作为社会生活的反映,还是作为主观情趣和理想的表现,其目的均不是自我欣赏,因而很难设想,当世界仅仅剩下一个人的时候,他还在创作;文艺的目的在于传达和同别人分享。它一方面要求敞显自己,渲泄自己,实现自己;另一方面要求打动他人,影响他人,引起他人的共鸣。所以文艺本身就是为群体而存在的,其性质,其价值,其功用无一例外地决定于群体。
作家、艺术家都应是热切地关注群体的人,特别是那些称得上伟大的作家与艺术家,关注群体可以说是他们的第一修养。一个伟大作家、艺术家与三、四流作家、艺术家(如果还能称为作家、艺术家)的区别就在于能否和在多大程序上超越自我,或者确切地说,将“小我”升华为“大我”,成为人类群体的代言人。记得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评论了许多词人、其中对李后主、纳兰性德最为叹赏,其原因就是他们的词直抒胸臆,“俨有释迦、基督担荷人类罪恶之意”。王国维主张,作家、艺术家应具有“诗人之眼”,能够“通古今而观之”[7],意思就是要求最大限度地超越自我,关注人类群体的命运,承载他们的忧愁和苦难。
如果用这样的尺度来衡量当代作家、艺术家,不用说会有许多遗憾,当然,也有不少令人感到欣慰的。王蒙在发表了“四季”系列之后对记者的一番谈话至今还让我们记忆犹新。他说,许多人劝他写遗老遗少,宫闱秘闻;写俊男美女,月下床上,但他觉得还是社会主义的题材对他最为合适,因为他是在社会主义环境中长大的,眼睛看的,耳朵听的都是与社会主义有关的东西,只有这些东西他最为熟悉,最为亲切。他说他不隐晦自己喜欢写政治,他这不完全是出于个人偏好,而是生活中确实少不了政治,一个诚实的作家没有理由回避政治。
虽然人人都有一种原始的政治情结,但作家、艺术家却能够超越一时一地的政治之外,而升华为对人类整体的命运的关注。政治在他们的眼中永远带有几分理想性,几层浪漫主义色彩。他们虽然有时也会附庸于当时的政治,但更多的时候是作为它的质疑者、批判者。他们引渡人们的不仅仅是从“感官享乐”到包括政治情绪在内的“道德情绪”,而且是从享乐的、道德的以及政治的情绪到完整的和更为人性的人。
注释:
[1]见《邓小平文选》,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卷第149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6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18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4]詹姆斯·A·古尔德、文森特·V·瑟斯比,现代政治思想,第2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内容提要本文从学科定位的基本要求出发,对80年代以来兴起于中国美学、文艺理论研究中的"文艺美学"的特性、对象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文艺美学"建构所面临的困难,一是作为其学科设计前提的一般美学和文艺学本身特性仍然不确定,二是其与一般美学、文艺学的关系仍然是混乱的。我们与其将"文艺美学"当作新的分支学科,倒不如说"文艺美学研究"是中国美学现展中提出的一种可能的学理方式或形态,即从理论上明确指向艺术问题的把握。就此,本文并提出了当前文艺美学研究的八个方面问题。关键词文艺美学美学文艺学学科定位整个20世纪80、90年代,随同中国美学界理论研究热情的复苏、高涨与回落,可以说,"文艺美学"的兴起既是一个洋溢着激情与希望的学理事件,同时也是一场充满了理论扩张的艰难、学科建构的重重困惑的过程。尽管在此之前,20世纪初王国维拿叔本华美学的眼光来考察《红楼梦》的悲剧世界、30年代朱光潜对于文艺活动的心理学探究和诗艺的审美发微、40年代宗白华之于中国艺术意境创构的深刻体察,以及邓以蛰、丰子恺、梁实秋等中国学者对于文艺问题的诸多美学讨论,实际都已经在美学上直接进入了艺术活动领域之中,并且也已经提出或构造了种种有关文艺的美学观念和理论;甚至,再往前追溯,全部中国古典美学的行程,大体上就是一个在文艺创作、体验活动的基点上所展开的美学思想发生、发展和变异的历史;但"文艺美学"被正式当作一门特定的"学科"理论来研究,文艺美学研究之在一种学科意义上得到展开,毕竟还是80年代以后所发生的事情。我们有理由认为,作为20世纪中国美学接受了西方美学学科方法以后在自身后期发展中的一种特殊努力,文艺美学研究活动不仅一般地追蹑了中国美学的现代建构意图,而且,它在某种程度上还超逸了人们对于美学的思辨理解,在20世纪中国美学进程上呈现了一种新的理论尝试图景。然而,也正由于文艺美学研究是最近二十年里才出现的事情,所以,迄今为止,在其学术经历中还存在种种不成熟的方面,或者说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便在所难免--它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当代中国美学研究中的某些学科困惑。本文主要就文艺美学研究的学科定位问题,提出一点个人的初步看法。一一般而言,"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涉及了"文艺美学何以能够成立"这一根本问题,以及它作为一门特定理论学科的存在合法性--为什么我们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之外,还一定要设置同样属于纯理论探问性质、同样必须充分体现学科体系的内在完整性建构要求,并且又始终不脱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学理追求的这样一种基本理论?因此,在我们讨论"文艺美学"问题的时候,总是需要首先解决这样两个方面的疑问:第一,"文艺美学"学科确立的内在、稳定和连续的结构规定是什么?也就是说,我们根据什么样的方式来具体确定"文艺美学"自身唯一有效的理论出发点和归宿点,以及它们之间的逻辑关联?第二,在"文艺美学"与一般美学、文艺学(诗学)之间,我们如何确认它们彼此不同的学科建构根据?又如何在这种根据之上来理解作为一门理论学科的"文艺美学"建构定位?换个表述方式,即:"文艺美学"之成为"文艺的美学研究"而不是"美学的文艺学讨论形态"的学科生长点在哪里?显然,在上面两个问题中,有一个共同的症结点,这就是:当我们把"文艺美学"当作一种自身有效的学科形态来加以对待的时候,我们总是将之理解为有别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具体规定(范围、对象、范畴及范畴间的联系等)的特殊理论存在;然而,由于这种"特殊性"又不能不联系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研究过程、讨论方式和学理对象,甚至于还常常要使用它们的某些带有本体特性的理论范畴,因而,对于"文艺美学是什么?"的理解,总是包含了对于"美学是什么?"、"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理解与确认。"美学是什么?"和"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问题,既是据以进一步阐释"文艺美学是什么?"这个问题的逻辑前提,也是"文艺美学"确立自身独立形象的学科依据。尤其是,当我们试图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突围而出,并且直接以"文艺美学"作为这种"学科突围"的具体形式和结果,以"文艺美学"标明自己新的学术身份的时候,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确切把握,便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正因此,我们常常发现,绝大多数有关"文艺美学"学科定位的阐释,基本上都这样或那样地服从了对于美学或文艺学的定位理解,而正是在这里,"什么是文艺美学"成了一个仍然需要廓清的学科定位的难题。就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各种有关"什么是文艺美学"的解答来看,在它们各自的定位理解中,基本上都流露着这样一种一致的倾向:"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问题的特殊化或具体化,而且还是一般美学自我发展中的逻辑必然。①我们不妨可以拿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美学界出现的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来看一下: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分支……对艺术美(广义上等于艺术,狭义上指美的艺术或优美的艺术)独特的规律进行探讨……文艺美学的首要任务是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为指导,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探讨和揭示文学艺术产生、发展,以及创造和欣赏的美学原理。②文艺美学是当代美学、诗学在人生意义的寻求上、在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上达成到的全新统一……文艺美学不像美学原理那样,侧重基本原理、范畴的探讨,但文艺美学也不像诗学那样,仅仅着眼于文艺的一般规律和内部特性的研究。文艺美学是将美学与诗学统一到人的诗思根基和人的感性审美生成上,透过艺术的创造、作品、阐释这一活动系,去看人自身审美体验的深拓和心灵境界的超越……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③一般美学结束的地方正是文艺美学的逻辑起点……一般美学是研究人类生活中所有审美活动的一般规律……文艺美学则主要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文艺美学的对象是一般美学的对象的特定范围,文艺美学的规律也是一般美学普遍规律的特殊表现。④这里,我们就看到,上述对于"文艺美学"学科性质的把握中,非常明确地包含有一个前提:"文艺美学"理所当然地是一般美学的合理延续(发展),而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本身在这里乃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存在。如果说,一般美学以人类审美活动的普遍性存在及其基本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那么,"文艺美学"之不同于一般美学的特殊性,就在于它从一般美学"照顾不到"的地方--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开始自己的学科建构行程,并进而提出自己对"特殊性"问题的"独特"追问,"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而如果说,文艺学(诗学)主要着眼于综合考察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现象的内部本性、结构、功能等,那么,"文艺美学"则探问了文艺学(诗学)所"不涉及"的文艺作为审美活动的本体根据,或者是"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理论的疑云在这里悄悄升起!于是,我们不能不十分小心地发出这样的询问: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何以在学科意义上充分表明自己具有这种"不证自明"的可能性?如果一般美学仅仅是以探讨人类审美的一般性(共同性)规律、普遍性本质为终结,那么,为什么我们的任何一部"美学原理"中,都几无例外地要详尽表白自己在诸如"文艺(艺术)的审美特征和活动规律"、"文艺(艺术)创造的审美本质"、"文艺(艺术)活动中的主体存在"等等具体艺术审美问题上的讨论方式和结论,甚至于将对于整个艺术史或各个具体艺术部类的审美考察纳入自己的体系结构之中?就像黑格尔曾经向我们展示的那种美学形态--关于艺术审美问题的思考正构成了黑格尔美学体系的内在结构和具体特色。⑤显然,问题的重点,似乎不仅在于"文艺美学"是否能够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中"逻辑地"延伸而来,而且还在于:一方面,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不证自明性"本身就是十分可疑的。实际上,就在最近二十多年里,中国美学界围绕"美学是什么?"的问题一直存在着不休的争论,有许多美学家曾经试图对美学的学科定位作出自己的理论判断,得出明确的结论。但直到今天,我们都很难说已经获得了这样一种令人确信的关于美学学科合法性的结论;围绕美学学科定位问题所产生的许多似是而非的意见,甚至进一步困扰了我们对美学其他许多问题的深入探掘。相同的情况也出现在文艺理论研究领域:"文艺学"的名称本身就被指责为一个含混不清的概念;它作为一种文学理论研究的总称,既反映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文艺理论界所受到的苏联理论模式和观念的影响,同时也体现了某种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立场--强调文学与社会的实践关系,强调文学研究的社会总括性,始终是文艺学在学科建构方面为自己所设定的美学本位。因此,尽管"文艺学"作为一个二级学科名称已经列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所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但人们却几乎从未停止过对它的纷纷议论。⑥由此可见,"美学是什么?"、"文艺学是什么?"作为问题仍然有待具体探讨,亦即在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定位上,我们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所谓美学(文艺学)的"不证自明"的可能性,其实成了一种虚妄的理论假设。既然如此,以这种并非"不证自明"的存在当作确立自身学科特性的逻辑前提、理论依据,对于"文艺美学"的建构热情来说,便已经不止于简单的误会,甚而是一种灾难了--实际上,当我们企图在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意义上来设计"文艺美学"理论宏图及其合法性的时候,学科存在前提上的某种"想当然",普遍地造成了对于美学(包括文艺学)无限扩张的幻觉性热情,并且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又反过来严重危及到了美学(文艺学)本身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从学科对象和研究范围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一般性"与"具体性"层面,来划分一般美学与"文艺美学"之间的不同规定,把对于美的普遍性、审美规律的共同性的探讨归于美学范围,而把"文艺活动、文艺作品自身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当作"文艺美学"的独特领地,这里面又显然充满了某种学科定位上的强制意图。应该看到,一般美学虽然突出以理论思辨方式来逻辑地展开有关美的本质、审美普遍性的研究,强调从存在本体论方面来寻绎美的事实及其内在根据,并且不断在思维抽象中叠架自身。然而,一般美学又从来不曾离开文艺活动这一人类审美的基本领域,从来没有在抽象性中取消掉文艺创造、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过程的审美具体性。事实上,不仅一般美学之于美的思辨是一种由"具体的抽象"而达致的"抽象的具体",而且,这一"抽象"的所指也同样是文艺之为人类价值实践的审美特性与审美规律。这也就是为什么一般美学总是把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考察、分析放在一个十分显眼和重要位置上的原因。更何况,在一般美学中,一切有关人类审美经验问题的探讨,以及对于人类审美发生问题的理论回答,都总是具体联系着(或者说是依照了)人在自身艺术实践过程中的具体行为而进行的。特别是当代美学,无论其具体定位方式和定位形态是怎样的,几乎都侧重将对于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分析,包括对于文艺创作过程中的主体结构、文艺批评的价值标准、文艺文本的审美结构形式及其历史特性、文艺文本的接受-阐释活动等的思考,十分严整地包容在美学自身的结构性规定之中。可以这么说,一般美学的确是以思辨和抽象来展开美的问题的研究,但它又始终不脱人类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事实;其对于普遍性、一般性的发现,很大程度上正是通过对于文艺活动的深刻审美把握而体现出巨大理论意义的。至于文艺理论研究,当然就更不可能超脱文艺活动的审美具体性了。由此,我们便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如果只是把"文艺美学"定位为"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或者是"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难免给人以这样的印象:为了使"文艺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能够成立,就必须首先将一般美学从思辨层面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的探讨、将文艺理论从审美的具体过程出发之于文艺活动的分析,统统"悬搁"起来,以便为"文艺美学"留有余地。否则,"文艺美学"所针对的"文艺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就不免要同一般美学所必然包容的文艺考察相重叠,其所讨论的"艺术的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就会同文艺理论所实际研究的问题相重合。换句话说,为了保证"文艺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合法性及其理论演绎顺利展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必须无条件地出让自己的研究范围和对象。且不说这样的"悬搁",实际是对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基础作了一次流血的"外科手术"。即便"文艺美学"的出现真能让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这样做,我们也不禁要问:"文艺美学"是不是真的已经实现了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发展的逻辑必然性?即作为一种"独特的"理论学科,"文艺美学"果然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所"顾及不到"的方面担负起了"独特的"理论任务吗?这个问题,我们后面再予以专门讨论。毫无疑问,我们在这里看到了一个悖论:如果说,建构"文艺美学"是为了克服一般美学抽象玄思的局限,那么,前者之能够成立的前提,实际又要求后者彻底放弃对于文艺审美特性的具体深入;这显然与提出"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初衷相矛盾。如果说,"文艺美学"有助于我们在强化文艺的审美本位基础上,真正发现人类艺术实践的本体特性,那么,把对文艺特殊审美规律的研究从文艺学中抽取出来,最终其实又更加孤立了文艺理论,并且也无益于我们真正理清文艺与特定社会政治的关系。当然,"文艺美学"的提出本身有其理论研究上的积极性;最起码,它强化了近二十多年来中国美学界对于文艺活动进行认真的审美研究,把美学的理论视野进一步引向了人类艺术领域。不过,由于"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问题不仅直接关系着其自身作为一种新学科设想能否真正得到落实,同时也关系到我们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学科性质的把握,因而,从学科建构的实际要求出发,对"文艺美学"的特性进行更加细致的具体探究,仍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而要准确定位"文艺美学"的合法性,下面三个问题不能不先行得到回答:第一,如果说,"文艺美学"以一般美学的独立分支身份出现,它将如何可能逻辑地体现一般美学的学科特性要求?这里,对于美学学科规定性的认识,是从理论上确定"文艺美学"存在合法性的基础。第二,如果说,"文艺美学"的学科合法性,是基于文艺理论研究无法有效完成文艺活动的审美本质探索,那么,文艺学的存在合法性又是什么?也就是说,作为文学理论研究活动的文艺学将何去何从?第三,无论把"文艺美学"归于美学的分支,还是将之视作文艺学的"另类",其学科建构都首先要求能够找到专属自身的、无法为其他学科所阐释和解决的独一无二的问题(对象)。那么,这个问题是什么?解决这个问题的"文艺美学"的学科方式又是什么?二至少,就目前"文艺美学"的实际形态来看,我们很难将它与一般美学或文艺学(诗学)体系相区分。在总的方面,现有的"文艺美学"要么程度不同地重复演绎着一般美学对于文艺问题的讨论形式,尽管这种演绎过程可能具有某种形式上的具体性、形象性,即同一般美学的讨论相比,现有的文艺美学理论往往更注意把讨论引向"作品--作者--读者"的审美联系及其联系方式的美学语境之中,试图在一个较为实在的层面来反证某种美的观念或概念,以此完成"美学的艺术化构造";要么大体上与文艺学(诗学)框架相重叠或交叉,即突出文艺理论研究的审美基点,在"作者--作品--读者"或"创作论--作品论--接受/阅读论"的内在关联方面形成某种本质论的美学解释,从而实现对于"文艺学的美学改造"。因此,就实质而言,现有"文艺美学"在体系构架上还没有达到一般艺术哲学的广度--在丹纳那里,艺术哲学就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系统的理论,其中不仅有着种种本质论的观念,而且还十分具体地深入到艺术发生、艺术效果和艺术史等的哲学与实证研究,广泛论证了"艺术过程的美学问题"。更何况,由于某种非常明显的人为意图,既将艺术的美学本体论探讨留在了一般美学领域,又将艺术过程的结构分析划给了文艺学的讨论,因而,现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仍然没有真正达到抽象与具体、思辨与实证有机统一的理论境界,既难以有效地实现对于艺术的本体追问,同时也缺乏对于艺术内部结构的深入的美学证明。这里,我们可以从研究对象的范围构成方面,拿现有的几种"文艺美学"著作同文艺学著作做一个形态对照:作为国内最早出版的系统探讨"文艺美学"问题的著作,《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除"绪论"专讲"文艺美学"的对象、范围和方法以外,其余六章分别为:"艺术的审美本质"、"美的艺术和崇高的艺术"、"再现艺术和表现艺术"、"艺术创造"、"艺术作品"、"艺术欣赏与批评"。《文艺美学》一书的体例为:"文艺美学:美学与诗学的融合"、"审美活动:审美主客体的交流与统一"、"审美体验:艺术本质的核心"、"审美超越:艺术审美价值的本质"、"艺术掌握:人与世界的多维关系"、"艺术本体之真;生命之敞亮和体验之升华"、"艺术的审美构成:作为深层创构的艺术美"、"艺术形象:审美意象及其符号化"、"艺术意境:艺术本体的深层结构"、"艺术形态:艺术形态学脉动及其审美特性"、"艺术阐释接受:文艺审美价值的实现"、"艺术审美教育: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相似的,《文艺美学原理》虽出版于90年代,但在"序论"部分简要表述了"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与地位之后,同样也直接进入到对于"审美--创作"、"创作--作品"、"作品--接受"的论述,分别讨论了"审美活动与审美活动范畴"、"文艺创作作为审美价值的生产活动"、"审美价值生产的基本类型"、"文艺创作中的美学辩证法"、"艺术品的魅力"、"审美智慧"、"审美形式"、"审美价值"、"艺术传播"、"接受美学的遗产背景与课题意义"、"’读’的能动性与历史性"、"’释义循环’及处置策略"、"’接受的幽灵’:文艺与历史实践"等。蔡仪先生在20世纪70年代末主编的《文学概论》,是一部比较能够体现1949年以后至"新时期"初中国文艺理论研究情势的著作,发行量达到70多万册。全书九章,分别为:"文学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的意识形态"、"文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文学的发生和发展"、"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文学作品的种类和体裁"、"文学的创作过程"、"文学的创作方法"、"文学欣赏"、"文学批评"。而由童庆炳先生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作为20世纪90年代中国文艺理论研究的产物,是目前公认较为完备的一部著作,在文艺学成果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其五编十七章,除阐述文学理论的性质、形态及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建设问题以外,更详细列论了"文学活动"、"文学活动的意识形态性质"、"社会主义时期的文学活动"、"文学作为特殊的精神生产"、"文学生产过程"、"文学生产原则"、"文学作品的类型"、"文学产品的样式"、"文学产品的本文层次和内在审美形态"、"叙事性产品"、"抒情性产品"、"文学风格"、"文学消费与接受的性质"、"文学接受过程"、"文学批评"等。客观地说,仅是这种对象构成形态的对照,就已经可以让我们清楚地看到,现有"文艺美学"在对学科建构的把握上,基本没有超出原有的美学、文艺学范围。如果一定要说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也主要是叙述形式上的,而基本没有体现本质性的差别。这就不能不让我们疑惑:"文艺美学"的建构究竟是为了一种叙述的方便,还是真的能够从根本上找到自己的所在?[1][2][][]事实上,热心于"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学者,也并非完全没有看到这种学科体系构架上的重复性。只是出于一种"新学科"的设计,他们大多数时候更愿意将这种重复性理解为某种结构方面的序列性组织,亦即认为:在美学系统的纵向结构上,"文艺美学"处在一般美学和部类艺术美学之间的中介位置;在横向上,"文艺美学"又同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一起组成了美学的有机部分。在文艺学系统中,"文艺美学"是文艺学诸多学科中的一种,与文艺社会学、文艺哲学、文艺心理学、文艺伦理学等相并列。显然,这种结构上的归类,至少从表面来看是有诱惑性的,它一方面"避免"了"文艺美学"在理论上的悬空,而让其一头挂在美学的大山上,一头伸进了艺术的活跃空间;另一方面又"化解"了"文艺美学"在逻辑关系上的孤立--因为在一般美学理论与各种具体艺术部类的美学讨论之间,当然要有某种中介、过渡,尽管这种中介和过渡本来可以、也应该由美学自身所内在的艺术话题来完成;而文艺学研究也总是必然会衍生出相互联系的各个层面,包括哲学的、人类学的、伦理学的、心理学的和社会学的探讨等,尽管所有这些探讨在根本上都没有、也不可能回避艺术的审美特性及其审美构造、审美规律。然而,且不说这种"结构序列"设计本身,就是建立在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的那种对于"美学--文艺美学--文艺学"各自话题的人为强制之上;仅就把一般美学作这种纵向和横向的结构排列而言,就是相当可疑的。我们很难同意,一般美学之于日常现实的审美方面和技术的审美因素、形式的研究,竟然同美学对于艺术问题的深入把握,是处在两个不同结构序列中的;我们也很难设想,作为美学之纵向结构"中介"环节的文艺的审美研究,如何可能摇身一变成了美学横向方面的一个部类?除非"文艺美学"是作为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点而出现。可是,这样一来,既然"文艺美学"成了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在纵向上连接了美的哲学思辨与部类艺术问题的美学研究,在横向上联合着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等,那么,所谓"文艺美学"所研究的,不正都是美学的应有之义、美学的问题吗?如此,则在一般美学之外再另立一种"文艺美学",又岂非画蛇添足?于是,问题其实又回到了我们原来的疑问上:美学究竟是什么?美学的学科定位该当何解?况且,既在一般美学的结构序列上为"文艺美学"分配了座次,又如何能够将"文艺美学"过继为文艺学的合法子民?我们将何以在逻辑上令人信服地说明,已经是美学分支的"文艺美学",如何在文艺学体系中获得自身确定的学科规定性,而不至于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也许,所谓"文艺美学"的真正建构难题(矛盾)就在于:一方面,为了区别于一般美学的理论形态,必须有意识地淡化对于美本体的思辨,弱化美学思维之于具体艺术问题的统摄性;另一方面,为了撇清与文艺学的相似性,必须有意识地强化一般艺术问题的美学抽象性,增加文艺理论的哲学光色。应该承认,这种学科建构上的难题不仅没有在已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中得到有效克服,相反,倒成了支持某种学术自信的理由。当然,在20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领域里,同样的情况并不仅止于"文艺美学"一家。从80年代初开始,许多自称是美学分支学科的部类问题研究纷纷出现,例如文化美学、性美学、生理美学、服饰美学中国美学界一时间仿佛一派"欣欣向荣"。然而,也正由于在学科规定性和理论特定性、独立性方面的缺失,由于许多体系结构上的含混性和人为性,这些"学科"的提出除了造成一种学术虚肿、学科泛化的表象以外,既没有能够真正产生稳定的、自身规范的和有效的学科立足点,也没有能够在真实意义上为美学的现展提供新的知识价值增长。或许,正像有学者所指出的:"已经没有任何统一的美学或单一的美学。美学已成为一张不断增生、相互牵制的游戏之网,它是一个开放的家族"。⑦可是,作为"开放家族"的当代美学"游戏",不应只是任意的名词扩张,它同样必须依照一定的有序性和内在规矩来展开自身,同样应当在知识价值上体现出一定积累、变化形态的合理性与真实性。那种缺失学科建构的基本出发点和特定逻辑依据的"学科"增生,实质上并没有能够进入这张"游戏之网"。三从以上分析出发,我们与其说"文艺美学"是一种新的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学科形态,倒不如说,文艺美学研究是中国美学在自身现展之路上所提出的一种可能的学理方式或形态,它从理论层面上明确指向了艺术问题的把握。由是,可能会更易于我们把问题说清楚。这样说的理由主要在于:第一,就像我们已经反复指出的,迄今为止,"什么是文艺美学?"作为一个问题,仍然是含混不清的。在学科建构意义上,"文艺美学"的独特规定性仍然有待于证明和阐释,而这种证明、阐释能否真正解决问题也还是可疑的。第二,由于几乎所有"文艺美学"的讨论话题,都可以在一般美学和文艺理论体系中找到其叙述形式或阐释过程,而美学与文艺学的当展也正朝着人类艺术活动的审美深层探进;特别是20世纪的各种美学、文艺理论研究,更不断将深入发现具体艺术活动的审美特性当作自己的直接课题--美学和文艺理论不仅没有拒绝具体艺术的审美考察和发现,而且越来越趋向于把研究视点深入进艺术母题之中。⑧因此,所谓"文艺美学"其实不过是美学、文艺理论内在话题的当代延伸,而不是区别于当代美学、文艺理论发展的又一种学科存在方式,其建构本来就不可能超逸美学、文艺理论的当代维度。第三,就此而言,文艺美学研究的任务,其实在于向人们提供一种从内在结构层面上观照艺术的具体审美存在特性、审美表现方式、审美体验过程和规律等的特定理论思路、讨论形态;它不是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结合点上,也不是作为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中介,而是作为当代美学或文艺理论的自身问题而存在。换句话说,文艺美学研究(更准确的说,是艺术的美学研究)形态的合法性,不是建立在它的学科不确定性之上,而是建立在它作为一种具体理论思路的稳定性与可能性之上的。当然,我们现在依然可以在约定成俗的意义上继续使用"文艺美学"这个术语,但同时我们应该清楚一点:作为艺术的美学研究,当前"文艺美学"所面临的任务,不在于一定要把它当作一个"学科"来理解和建构某种"体系"。⑨也许,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放弃在"学科"意图上对于"文艺美学"的设计,而转向依照美学、文艺理论的当展特性来找到深化艺术的美学研究的真实理论问题,⑩以对问题的确定来奠定文艺美学研究作为一种学理方式或形态的合法性基础,以对问题的阐释来展开文艺美学研究的合法性过程。以下几个方面似可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关注的重点:1.艺术现代性的追求与文化现代性建构之间的关联问题。在美学、文艺理论的各种讨论中,艺术从来都是作为一种"人类生命价值"的自我表现/体验形象而出现的。它不仅意味着艺术是人的精神解放的实践载体,是人在自身内在精神活动层面上所拥有的一种价值肯定方式,而且还意味着艺术作为人类精神演化的自我叙事形式,其身份的确认总是同人在一定阶段上的文化利益相联系的。而在当代文化现实中,现代性建构之为一种持续性的过程,不仅关系着文化实践的历史与现实,而且关系着人对于自身存在价值的表达意愿和表达过程,关系着人在一种历史维度上对自我生命形象的确认。所以,文化的现代性建构不仅涉及人在历史中的存在和价值形式,同时也必然地涉及了人的艺术活动对人的存在和价值形式的形象实现问题。文艺美学研究在探讨艺术的审美本体时,理应对此问题作出回答。这里应注意的:一是文化现代性建构的理论与实践的具体性质;二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内涵及其在文化现代性建构中的位置;三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合法性维度。2.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及其历史变异问题。这本来是一个艺术史的话题。但在文艺美学研究的视野上,艺术史问题同样可以生出这样几个方面的美学讨论:其一,艺术发展所内含的美学理想的文化指归,究竟怎样通过人的艺术活动而获得实现?其二,美学上的价值差异性,怎样实现其对于艺术发展的控制、操纵?艺术形式的冲突与美学理想的冲突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其三,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的历史样态及其实践性变异。应该说,这种讨论过程,将有可能带来文艺美学研究更为深刻的历史根据。3.艺术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社会实现机制、过程与形态问题。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是相联系的。所不同的是,这里更接近于探讨艺术作为一种理想价值形态的社会学动机。也就是说,作为特定社会意识形态的特定表现,艺术、艺术活动的内在功能是如何在社会层面上得到体现和认同的?尤其是,当我们常常以不容置疑的态度将艺术表述为一种"人对世界的掌握"时,其意识形态力量又是如何具体体现在人的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既不能仅凭审美的心理经验方式去加以把握,也不能只是通过纯粹思辨来进行主观化的推论,而只有借助于艺术历史与艺术现实的运动关系来进行说明。而这个问题的难点则在于:为了说明艺术的意识形态功能,我们必须首先理解意识形态的历史具体性;为了把握审美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我们又不能不把艺术与其他意识形态形式的共时性关系纳入讨论范围,以便从中确认艺术的意识形态特殊性。4.艺术的价值类型问题。这一研究,主要针对了艺术价值的形态学意义,即艺术价值的分化及其美学实现形态。在以往的美学或文艺理论研究中,有关艺术价值问题的探讨常常被放在一种严密的整体性上来进行;艺术价值的美学阐释并不体现形态分析的历史具体性,而只是从审美本质论立场对艺术价值作出某种统一的概括,所反映的是艺术之为艺术的先在合理性。实际上,在艺术价值问题上,由于人的生存形态不同、人的价值实践的分歧,艺术价值的实现方式和实现结果都是具体的、分化的和相异的。不仅不同艺术之间在价值形态上是有分化的,而且由于实践方式、实践基础和过程等的不同,相同艺术的价值构造、价值取向、价值体现也是存在各种差异的--由于这样,"艺术是什么"才会变得如此复杂。文艺美学研究的工作,就是要找出这种不同、差异,并对之进行形态分析,从而使艺术价值问题落实在具体的类型层面上,真正体现出艺术的审美具体性。5.艺术效果特征问题。"艺术效果"一向受到人们的关注。不过,我们在这里主要关心的,还不是一般意义上艺术活动与人的精神修养、情感陶冶等的关系,而是当代文化语境中大众传播制度对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自身效果的具体影响,以及这种影响的实现过程和美学意义。因为很明显的是,当代艺术的美学变异,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其与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特性来决定的;所谓"艺术效果",一方面取决于艺术的表现特性以及艺术在一定文化语境中的自我生存能力,另一方面则取决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艺术接受活动与整个大众传播制度的关系因素和关系结构。包括艺术效果的发生、艺术效果的集中程度、艺术效果的结构方式、艺术效果的体现形态、艺术效果的延伸和艺术效果的变异性转换等等,都以一种非常直观的形式同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联系在一起。因而,把艺术效果问题与整个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问题加以整体考虑,是当前文艺美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此基础上,我们才有可能获得对于艺术审美本质的当代性把握,在理论上真正体现出现实的价值和立场;文艺美学研究也才可能产生理论的现实有效性。6.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这个问题所涉及的,实际是对我们过去一直坚信不疑的那种艺术至上性观念。按照一般的美学理解,在人类价值体系的内在结构上,"真"、"善"、"美"虽然有着某种内在的、稳定的统一性,但在发展逻辑上,它们又是有级别、有递进性的;艺术在其中始终扮演了一种至上价值的表演角色,成为人类在自身实践过程上的最高目标。这种观念在当代文化语境中,其实已经呈现了某种风雨飘摇的景象。不仅人的现实生存实践不断置疑了这种内含着概念先在性的理想,而且,就这一观念把美/艺术当作人类不变的既定实践而言,它也是值得怀疑的。在当代文化语境中,不仅艺术本体立场的改变已经是一种十分显著的事实,同时,艺术与美的关系的必然性和同一性也正在被艺术活动本身所拆解。由是,在人类生存实践的价值指归上,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便凸现了出来。我们所要讨论的是:艺术在何种意义上可能是审美的?艺术审美的有效性和有限性是如何通过艺术活动自身的方式而呈现出来的?艺术作为人的生命理想的审美实现方式,在什么样的范围内为人类提供了一种具体的价值尺度和客观性?7.艺术中的审美风尚演变问题。我们经常说,艺术是一个时代的社会生活关系、生活实践、生活趣味等现实价值形式的反映;美学、文艺理论也常常论及这方面的话题。但是,这种对于艺术的谈论往往还只停留在一般概念的归结上,很少非常具体地从美学角度透彻分析过艺术创作、艺术作品、艺术接受与社会、时代的风尚演变之间的审美关系特性,也很少充分揭示艺术体现社会审美风尚的具体过程和规律问题。因而,把这个问题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的对象,目的就是要通过对艺术发展与社会审美风尚演变之间关系的探讨,深入揭示:第一,艺术生成中的社会审美趣味、理想与观念的存在和存在方式;第二,社会审美风尚演变活动所导致的艺术的时代具体性、意识形态性;第三,艺术创造如何能够顺应并体现一定社会审美风尚的特性;第四,艺术风格、艺术审美创造的改变,又如何融入社会审美风尚的演变过程之中;第五,艺术的历史在什么样的意义上可以反映为一种审美风尚的历史;第六,艺术活动又是如何体现一个时代社会审美风尚的分裂性的;第七,具体艺术文本的风尚特征;等等。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艺术的美学规律,把握艺术发展的内在过程及其外部因素,都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对于艺术的民族审美特质问题的理解,就与这一研究直接相关。8.艺术活动与日常活动在人类生存之维上的现实美学关联问题。这个问题的重点,是我们如何能够在当代文化的现实性上,认真、客观地理解当代艺术的美学转移。由于当代文化发展本身的规律及其影响,当代艺术和艺术活动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种改变甚至不是一般形式意义上的,它更带有本体颠覆的特性。艺术和艺术活动在当代文化语境中,逐渐自我消解了自身肩负的沉重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艺术的"创造"本性正在急剧转换之中。⑾原本超然于人的日常生活、普通趣味之上的艺术的"美学封闭性",正在不断被当代社会生活的世俗化、享乐化追求所打破;艺术不仅不再能够必然地超度人的灵魂、提供超越性的精神方向,甚至它自己有时也不得不屈服于人的日常意志的压力及其具体利益。这样,把艺术活动与人的日常活动的现实美学关系放在一个现实生存语境中来加以把握,既是对于当代艺术的美学追求的一种具体体会,也是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扩大自己的学术视野、体现自身当代性追问能力的内在根据。注释:①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具有一定现实性的新的理论话题,得到了中国美学界的关注。其时尚执教于北京大学中文系的胡经之先生,首先在1980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美学会议上,针对当时中国高校文科理论教学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提出:美学教学不能只停留在讲授哲学美学上,应该开拓和发展文艺美学的研究与教学。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一文(收入《美学向导》,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作为80年代中国最早的一份讨论"文艺美学"的理论文献,具体阐述了"文艺美学"的建构理由,认为"文艺美学是文艺学和美学相结合的产物,它专门研究文学艺术这种社会现象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是"文艺学和美学的深入发展",促使文艺美学这门"交错于两者之间的新的学科出现了"。此后,"文艺美学"被正式纳入80年代中国美学研究的范围,并且引起美学界不少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兴趣。而我们现在所见到的那些以"文艺美学"为名称,或虽不以"文艺美学"标明身份但却实际是作为"文艺美学"研究成果而出现的论著,大体上都是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产物"。这反映出:第一,"文艺美学"的提出,其实是一种现实形势的结果,是"应时而生"的理论话题,具有较强的理论应用企图。第二,对于"文艺美学"的种种建构设想,也是中国美学界在80年代"美学热"的催动下,对于"美学的中国化"、"美学体系建设"的一种具体回应方式和成果,它在一定意义上既体现了中国美学家对待美学这门学科的现实态度,同时也体现了最近几十年来中国美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态势,即强调美学之西方传统与中国固有思维成果的结合--把美学的纯思辨过程延伸进感性形象的文艺活动之中,正是自王国维以来20世纪中国美学一以贯之的学理追求之一。②周来祥:《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绪论",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③胡经之:《文艺美学》"绪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需要说明的是,在这里,作者的说法同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中的表述有了微妙的差别,增加了对于文艺美学"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这一特性的强调。④杜书瀛主编:《文艺美学原理》"序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⑤由凯"埃"吉尔伯特和赫"库恩撰写的《美学史》中,就这样讲道:"努力把艺术概念从过分狭窄的理性解说中解救出来,为严格维护艺术的独特性和自主性而奋斗(这种观念意在使艺术同最高尚的精神活动并列,并揭示艺术在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所有这一切,又重现于黑格尔的《讲演》中。"(《美学史》下册,第57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⑥参见孟繁华:《激进时代的大学文艺学教学(1949--1978)》。《文学前沿》1999年第一辑,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⑦李泽厚:《美学四讲》,第14页。三联书店1989年版。重点号为原书所有。⑧西方美学自50年代以后,基本上都显现了对艺术领域的关心和热情。格式塔心理学美学、原型批评美学、现象学美学、符号学美学、结构主义美学、解构主义美学、阐释-接受美学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美学等,尽管它们立场各异、指归不同,然而却都十分关注艺术领域的变动,对于艺术的审美分析成为它们各自体系结构上的重点之一。像《审美经验现象学》(杜夫海纳)、《情感与形式》(苏珊"朗格)、《批评的解剖》(弗莱)、《艺术与视知觉》(阿恩海姆)、《走向接受美学》(姚斯)、《艺术与审美》(乔治"迪基)、《美学理论》(阿多尔诺)等,如今已成为当代美学的经典。⑨在这一方面,当代思想家怀特海讲过一段很有意思的话。他说:"体系化是最无关紧要的","体系化是通过源于科学专业化的方法而进行的普遍性的批判,它预设了一个原初观念的封闭集合",因而造成了"所有有限系统中固有的狭隘性"。(《思想方式》,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⑩在当代西方的艺术美学研究中,"文学美学"(Literaryaesthetics)是一个引人关注的动向。彼得"拉马克就认为,文学美学把注意力集中在文学作品的各个方面,正因为文学作品是艺术作品,所以"文学美学的主题就是出现在美学中有关一般艺术作品论述中的那些专门针对文学而提出的美学问题"。(参见朱狄:《当代西方艺术哲学》第二章第五节。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这种学理确定路向很值得我们重视。它至少是明确地把自身存在的可能性前景放在了一个十分确定的对象上,找着了自己据以展开的问题域--"针对文学而提出的美学问题"。⑾参见拙著:《扩张与危机--当代审美文化理论及其批评话题》,第四章和第五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如果说“环境艺术”是艺术家更多地依托具体环境并通过其作品表达他们的理想和观念的艺术形式,那么“环境艺术设计”则赋予设计师更多的社会责任,其表现形式除具有艺术审美和精神需求之外,具体的功能、技术、经济等因京也制约着设计与创作,事实上它已是跨越艺术与科学之间具有综合性和边缘性的设计分支学科,具有多种专业内涵和属性。
在国家学科目录中环境艺术设计属于艺术设计下的专业,其专业内容包含室内设计和外部环境设计,即以研究和设定室内空间、光色、家俱、陈设诸要素关系为目标的室内设计,和以研究和设定建筑、绿化、公共艺术、公共空间和设施诸要素关系为目标的环境景观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建立以来的十多年中,环境景观设计借助于室内设计专业的母体迅速成长壮大,加之风景、园林、景观、建筑等专业学术内涵的渗透与融合,“室内”与“室外”由“环境艺术设计”逐渐走向两个相对独立的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也将从单一专业成长为以“环境艺术设计”为名称、由众多相关而又不同的专业组成的专业群。但从历史,世界上最早出现有意识进行绿地经营的年代,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当时经营绿地的意识非常浅显。人们在一些自然条件能满足居住要求,但缺乏与自然山水有更亲密接触的地区,通常利用绿地经营来调节与自然接触的心理需求,获取情感安宁和审美的满足。这是环境艺术与景观设计的初始阶段。也发展到第二阶段。这一阶段的设计形式,主要是“唯美主义”形式。文人、艺术家、设计师们史诗般的意境创作,给大地织上了无比美丽的锦绣地毯。
十六世纪以后,人类逐渐从农业社会向工商业社会发展,文学艺术思维不断进步,环境艺术环境的艺术性需要自然的要素,也需要人工的要素来实现。为打破传统上生活与艺术相隔离的状态,需要创造出一种能使观众有如置身其中的艺术环境。这也对现代环境艺术的形成和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如同城市园林化思想的提出和城市园林艺术的发展一样,环境设计以及大地景观规划等学科的进展,都从不同的方面促进了环境艺术观的形成和发展。环境艺术与人的生活空间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功能使用上我们要结合它的科学性,以科学美为前提,表现功能美,以功能美为基础来完善科学美,以创造出某种艺术氛围或艺术境界,从而使环境艺术实用功能与科学审美功能达到统一。可以说随着审美主体欣赏角度和视点的变化,在静态和动态的发展关系中,环境艺术就会表现出多样变化的形式和形象,但总是以人为中心,以创造空间形态美为目的,将各种要素和艺术手段有机地结合和统一起来。
进入二十世纪以后,工业革命和科学技术有了迅猛的发展,与此同时,人与自然的谐调关系却逐渐产生恶化。特别是在现代化的城市,我们的身体和精神被禁锢在我们自己建造的机械的环境中。在现代都市这样复杂的生活空间里,我们不得不重新来审视人类最本能最深层的需要-----。所以环境艺术已经引起人们的重视,清华大学吴良镛先生针对我国的建筑与环境设计状况早些年就提出了广义建筑学的概念。他认为“广义建筑学,就其学科内涵来说,是通过城市设计的核心作用,从观念上和理论基础上把建筑、地景和城市规划学科的精髓融合为一体”。⑴这无疑是对经典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学科的整合,明晰了环境设计的理念。换句话说就是要实现涉及环境设计各学科之间交融,以及建筑师与艺术家之间的互动。因为只有在这种互动整合的基础上才能使可见的物质环境体现不可见的设计意向,进而达到美化、净化人们生活空间的目的。此外,在一些具体施工的环境设计项目中,往往以盲目选择高档装修材料来掩盖设计的缺陷,甚至为弥补规划失误,而随便添加离题太远的雕塑作品乃至水体,绿化等。这种表面的装点办法,绝非正确之道,只能带来不良的后果。倘若设计没有着眼于或没有体现其整体空间构思意境内在联系的话,则会导致东拼西凑、杂乱无章、乱贴材料等毫无章法的肤浅效果。“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哲理是颇能点破这个因果依存关系的。论及环境空间的创造,就不能不关系到人的参与,弄清人与空间的关系,对创作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强烈要求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型环境艺术,已必然成为当今设计的主要趋势。因此我们不仅能随时吸取新思想,运用新科技,而且能创造性地组织实际操作,变美好的蓝图为现实的人居环境”。
总之,环境的艺术性需要自然的要素,也需要人工的要素来实现。为打破传统上生活与艺术相隔离的状态,需要创造出一种能使观众有如置身其中的艺术环境。这也对现代环境艺术的形成和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如同城市园林化思想的提出和城市园林艺术的发展一样,环境设计以及大地景观规划等学科的进展,都从不同的方面促进了环境艺术观的形成和发展。环境艺术与人的生活空间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功能使用上我们要结合它的科学性,以科学美为前提,表现功能美,以功能美为基础来完善科学美,以创造出某种艺术氛围或艺术境界,从而使环境艺术实用功能与科学审美功能达到统一。可以说随着审美主体欣赏角度和视点的变化,在静态和动态的发展关系中,环境艺术就会表现出多样变化的形式和形象,但总是以人为中心,以创造空间形态美为目的,将各种要素和艺术手段有机地结合和统一起来。
注释:参考文献
马国馨,建筑师和艺术家共同创造美好的环境.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周干峙,为了一个更加美好的春天,城市规划。
沈蔚等,室外环境艺术设计.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
“艺术是什么?”这一艺术定义问题本身作为一个传统的形而上学的命题,与“美”的定义等问题一道,在西方现当代美学尤其是英美分析哲学美学中成为一个主要的问题,并且已被认为是一个没有实体的自我循环的假命题而多被诟病。此前从狄尔泰已经开始对艺术的本体问题不作追寻,他的探讨退出了本体问题而讨论艺术的意义。他认为艺术在上下文中才有意义;艺术在特定的历史中才有意义;艺术在人们的兴趣(关注)中才有意义,因此不存在没有前提(先决条件)的艺术。分析哲学的先驱乔治·E·摩尔认为,“美”不是一个自然客体,故不能采用像自然科学下定义的方式来加以界定,而只能采用直觉来把握;早期维特根斯坦也认为美属于不可言说的东西,对不可言说的东西,人们只能保持沉默。著名分析哲学家艾耶尔则断定,由于美学的命题基本上没有实指,所以都是“妄命题”。因此,美国美学家莫里斯·韦兹和肯尼克,都根本否定给艺术下定义的做法,宣称艺术是不可定义的。所以,在这些理论来看,艺术什么也不是,什么都不是的就是艺术,艺术的本体在它的宾词后没有成立的可能性。
但是这种没有可能的可能性,恰恰是我们思考的起点。对艺术的本质问题的追问的不可置否性,在现代艺术中显示的最大意义,就在于它显示着并不具有实体的艺术,也就是这种无有的存在,如何在人的心灵中变现为实体的艺术活动、艺术家和艺术作品。很显然,面对“什么是艺术”这类问题,我们并不是要放弃对艺术的追问,而是要改变这种本质主义的追问方式,必须首先思考艺术之为艺术的心灵特质,放在对人的艺术活动的考察上,使我们的思考直接从“什么是艺术”的问题前的问题开始。通过艺术活动的分析,进而从艺术作品、艺术家、艺术接受等所有的艺术活动的相互关系,也就是艺术与心灵的关系中去寻求艺术的意义。
一、艺术和艺术作品
探讨艺术问题,通常我们首先从分析艺术作品入手。根据经验,我们很容易判断出艺术品与非艺术品,我们在聆听音乐、欣赏绘画、阅读小说、观看舞蹈等艺术活动中,不假思索地认为它们都是艺术品,而且我们会有意识地去评判它们的艺术水平的高低。但问题也就随之产生了,我们凭什么说它是艺术品或是非艺术品,如果作为艺术品,它们的水平高下是如何确定的,我们判断的基准在于什么,也就是说,艺术作品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内在含义也就是,在我们所面对的众多物品面前,如何判断哪个是艺术品,艺术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被称为艺术品,我们怎样确定艺术品的水准的高低。显然,我们通常的判断是建立在对作为艺术品的基本构成的涵义的理解上,这种判断在我们当下的话语系统中是有效的,比如在特定的时限或氛围中,可是一旦超出这个范围,问题可能会变得复杂起来。究其实,我们对艺术品和非艺术品的追问,回到根本上也就是对艺术问题的追问。因为我们在划分艺术品和非艺术品时,我们已经存有了艺术的观念在指导着我们这样做,不管这种观念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地支配着我们。这就是说,我们对艺术品本身的追问,也就隐含着对艺术问题的追问。所以,探讨何为艺术作品的问题,实际上也就成了艺术探讨的奠基性问题。但这一探究从一开始就显得困难重重,问题遍布。
自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开始的艺术“模仿说”是雄霸西方千年的艺术理论,模仿说被作为经典的艺术理论在东西方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但实际上这一理论是直接以艺术作品为逻辑起点来探讨艺术的。柏拉图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理念,现实世界是对理念世界的模仿,作为艺术的艺术品又是对现实世界的模仿,这种模仿也就是不真实的、虚幻的。另一位哲人亚里士多德则肯定了现实世界的真实性,因而也就肯定了模仿它的艺术的真实性。后来古罗马美学家贺拉斯也继承了艺术模仿说,直到17世纪,古典主义艺术家们还提出了“艺术模仿自然”的原则,以再现现实为宗旨的现实主义文艺可以说是模仿说的最高发展阶段。虽然,随着西方现代艺术的崛起,在各种全新观念的冲击下,这一理论遭受严重的挑战而变得如此不堪,但在我国当代的一些僵化和陈旧的艺术理论中还有极大的市场,以一种变形了的“反映论”艺术观的面目出现。这一理论探讨的是艺术的本质问题,但实际上却是从艺术作品的问题开始的,分析了艺术作品和自然、理念、事物的关系。模仿说把艺术与现实世界联系在一起,把艺术看成是再现和认识世界的一种特殊的方式,从艺术作品产生的源泉来把握艺术本质。然而,其根本问题在于,一方面它把艺术局限于“模仿”世界的认识论范围;另一方面,它忽视了艺术创造的主体性。根本的问题也就在于把对艺术的探讨以艺术作品为逻辑起点,这样自然就把艺术的问题置换为艺术作品的问题。显然,严格地讲,艺术和艺术作品是有差别的,这样一来问题就变得含混了起来。
因此,从艺术作品作为逻辑出发点来探讨艺术的本质的主要问题就在于,这种探讨首先就预设了艺术是一种现实的存在,认为艺术品是一种区别于自然、理念等的存在物,然后去探讨它和世界的特殊的联系。但在这其中有两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其一也就是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在艺术之所以成立的预设中也就包含着艺术之为艺术的本质主义假定,反过来正因为有了这种预设和前提,艺术作品才得以成立和显现。显而易见,这自然就导致了对艺术的真实意义问题的掩盖,其所探讨的出发点即逻辑起点是艺术作品而不是艺术,但我们可以进一步追问,这些艺术作品存在的逻辑前提又是什么?艺术作品是怎样从世界中剥离出来的?我们怎样认定这些悲剧、史诗、雕塑等就是艺术作品而不是其他?这样,艺术的意义的真正问题就掩盖在本质主义的预设之中了,艺术的问题就变为艺术作品的问题。其二,既然艺术作品是艺术的现实存在物,它是对世界的模仿,它所体现的是艺术作品和世界的关系,那么,在这种关系中,艺术家作为这种活动的直接介入者,他的意义又何在呢?艺术家在这种模仿世界或理念的活动中,不介入自己的任何理解而机械、本真地模仿自然或再现理念,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反过来,恰恰是艺术家的活动,使得本真从遮蔽中绽出,使得艺术作品充满了生气,这样,艺术家的活动正是决定艺术作品水准高低的主导因素。所以,单方面地从艺术作品出发来探求艺术问题,显然就掩盖和遮蔽了艺术的最基准的问题。也就是艺术的意义的真实问题。
艺术模仿说以艺术作品与世界的关系为其探讨的主要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艺术的这种无限多样的自由创造性,因为它一味地强调艺术和现实世界的完全的符合。但事实情况是,艺术就是艺术,它和现实就是不一样的,绘画中的颜色在现实中我们可能根本见不到,小说总归是一种编造的故事,但它们却又实实在在地影响着人,使人神情激荡,思绪飞扬。为什么又会如此呢?显而易见,用艺术作品和现实之间的这种生硬的关系来说明这些问题,已显得极为力不从心了。这样,就使得我们不得不又向前迈进一步,把探索的目光聚焦于艺术作品的现实来源,也就是艺术的制作者,即艺术家。
二、艺术和艺术家
艺术家,通常认为,就是艺术的制作者。艺术首先是艺术家制作出来的物品,自然地,是艺术家使艺术成为艺术,没有艺术家,艺术似乎是不可能的,艺术家以及他的艺术制作活动是艺术的主导因素。逻辑地看,艺术活动首先是艺术家的制作活动,艺术作品也是艺术家的制作活动的最后结果。
随着西方近性主义的高扬,人的价值,个性自由,人的主体性等问题得到了普遍的关注,浪漫主义艺术潮流也随之勃兴,艺术强调艺术家个性的自由张扬和展现,自由、创造、天才等概念成了这种潮流的主导性范畴,艺术家成为艺术的主导因素。与之相应的是艺术“表现说”对传统的“模仿说”的反叛。18、19世纪的浪漫主义思潮,标榜“自我表现”,冲破了“模仿说”的罗网,“表现说”于是兴起。表现说批评模仿机械复制,强调艺术必须以表现主体情感为主。康德最早提出“天才”论,强调艺术是天才的创造和表现,提出天才是和模仿精神是完全对立的观点。在康德的先验哲学中,主体性问题被强调到了极致,人是目的的问题是康德哲学的基本出发点,这样,他就是从艺术家的活动出发,肯定了天才和创造在艺术制作中的巨大意义,他认为天才是一种天赋的能力,这种天赋因素是艺术的决定因素,这样艺术家在艺术制作中的作用被康德充分地加以肯定了。德国浪漫派画家德拉克洛瓦认为,人即使练习作画,感情的表达也应该放在第一位。德国直觉主义哲学家柏格森认为,诗意是表现心灵状态的。意大利表现主义美学家克罗齐更是干脆宣称艺术即直觉,即抒情的表现。表现说把艺术本质同艺术家主体情感的表现联系起来,突出了艺术的审美特性。中国的言志说、心生说和缘情说大致上是与表现说相类似的观点。较之模仿说,表现说不是从艺术作品而是从艺术家作为逻辑起点来探讨艺术的意义问题,更明确地来说,就是把艺术家的情感作为艺术的核心和关键性问题。但同样可以看出,在这种以艺术家以及艺术家的情感为主导的艺术问题的探讨中,照样包含着对艺术更为极端的本质主义化的倾向。
首先,艺术活动是以艺术家为主体的活动,我们绝对不否认艺术家对艺术制作活动的意义,正因为艺术家的存在以及艺术家的制作活动的水准的高低,就自然决定了艺术作品的产生和水准的高低,否则那些非凡、伟大的艺术作品是不会产生的。但是,我们把问题拓展开来看,如果说,艺术家的制作的结果是艺术作品,推而广之,就是艺术。那么,是什么使得艺术家的制作得以成立?也就是说成为艺术作品,成为艺术,是他赋予的他的制作品的风格,还是情感,还是其他?这些都无法说明这一问题,而且会使问题再一次陷入到循环论证中而无法自拔。进一步的问题也就是,在艺术家的制作活动开始之前或进行中,他是否明确或已意识到他正进行着艺术活动,是否明确他的制作的结果将是一件艺术品而不是其他,如果是这样,那他已经就是按照艺术的模式和规则来进行艺术产生,那么,艺术的创造性又怎样灌注其中,艺术家的主体性又如何体现出来呢?这些问题又涉及到了艺术的意义问题,这就促使我们从其他方面而不是从艺术家出发去探究。显然,从艺术家为逻辑起点来探讨艺术的意义,认为艺术家就是艺术的立法者,艺术家使艺术作品得以成立的观点,同样使得问题简单化了。不难发现,艺术创造并非艺术家为遵守规则而遵守规则,实际上只是为了某种艺术创造才去遵守这样或那样的规则,艺术家不是遵循了某些规则而成就了艺术。因此,需要有另一种线索来研究艺术家是如何赋予艺术品的艺术性或者艺术质量以及艺术规则的艺术质量。
其次,艺术是一种以情感为主的活动,情感的激荡构成了艺术活动的基本意义。但是,如果仅仅承认只有艺术家具备情感的表现能力,只有艺术家的天才能力才能超越事物的表面,捕捉到那最为动人的情感,那么,问题是这种情感能表现出来吗?即使能够表现,我们又如何体验到这种表现呢?这里问题还是不少。正如我们前面已否定的,艺术本来什么也不是,我们不要试图给艺术负载什么文化、情感等的因素在其中,但情感表现主义却把模仿说中的再现自然或理念暗换为表现情感,这种情感中心主义,实际上没有什么大的突破,反而以一种模糊的情感来惑乱视听,使艺术被一种不知所云的神秘主义面纱所笼罩,或是成为肤浅的弗洛伊德主义者的某种阴暗、病态心理的暗示,把崇高的艺术变成了类似原始巫术一样的神神道道的东西。本来情感使艺术充满活力,但情感表现主义所要求的情感的意味和表现,实际上是对情感的一种贬低和严重的曲解。
从艺术家出发探讨艺术的基本思路是,因为存在艺术家,艺术才成为可能,不管来自于理念还是自然,还是表现历史、情感等,它的一个基本的前提是艺术就是艺术家的制作。其中关键的问题是,就是艺术家以及他们的这些有意识地向自然或理念模仿或是表现情感的活动,艺术才赖以成立,艺术品才从自然中分离出来。这样,艺术家成了艺术制作的主体,相应地,艺术家之外的与之对立的自然、理念或情感则成了艺术的源泉和来源,是为客体。这是一种表面化的探求和本质主义的预设,因为根据这一观点,我们自然可以推出,在艺术之前,已经存在着所谓的艺术之为艺术的实体,不管它是在自然或是理念、历史、甚至情感之中,只不过是艺术家把它抽取出来而已,艺术家在这里扮演的是一个抽取的角色。这样,自然而然就形成了两个对立的因素:艺术的本体和艺术的诸现象,即艺术作为艺术的本质和艺术家、作品等,艺术之为艺术的东西自然地隐藏在事物背后,艺术家将它开掘出来,艺术家就成了艺术的代言人。
以艺术家为逻辑起点出发对艺术的意义的追问,使得艺术的意义探寻问题向本质主义更深地推进了一步,沿着这一思路下去,艺术欣赏或艺术接受就成了二次开掘的工作,作为艺术接受者的活动就是猜谜式的或是破译密码式的工作,我们面对艺术,就要愁眉难展、费尽心力地再次去找寻艺术家植入到艺术作品中的这种意义,但是,是否存在这种永恒的意义呢?这种寻找意义的活动是否构成了艺术活动呢?这种寻求意义的意义又是什么?解释学艺术理论便试图从艺术接受方面来完成这样的工作。
三、艺术和艺术接受
当从艺术作品和艺术家出发对艺术的探讨充满问题时,大家不约而同地把目光聚焦于以往的理论中关注甚少或根本没有关注的艺术接受问题上来。艺术接受包括艺术接受者及其接受活动,是对艺术作品的一种体验、感悟和评价;在这种接受活动中,通过对艺术作品的现实的存在的感受和思考,我们可能会和艺术作品一起构成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世界,获得一种情感上的体悟和评价。显然,这不单纯是个体当下的评价、接受的行为,同时也是在文化和文明的作用下产生的行为。因为这种接受、评价、体验的行为的复杂多样性和易变性,就使得这一过程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而难以把握,所以,因其无序性和随机性的特点,以往的研究多不予关注。但它确实是艺术活动中十分重要的组成因素,而且是艺术活动的直接发生者。20世纪以来的解释学艺术理论便试图以此为出发点来读解艺术、艺术作品。
解释学艺术理论把艺术接受作为艺术活动的主体,其基本观点在于强调从艺术接受者出发的对“文本”阐释和读解的多样性,肯定了艺术接受中“前结构”和接受中的误读和解释的合法性,由此达到对传统的艺术理论所认为的艺术的中心意义的消解。解释学艺术理论从艺术接受出发探讨艺术,是针对传统的艺术表现论而言的,这一理论首先要询问的是艺术中究竟有没有这种恒定不变的意义中心,作为艺术接受活动的实质究竟是不是对这种恒定的中心意义的寻找。在这一前提下,他们认为,在艺术接受活动中,这种“前结构”,也即“历史视阈”是影响接受的基本因素,它构成一种“合法的偏见”,所以,对于接受来说,不存在所谓的与文本符合或发现中心意义的问题,而是由文本和接受构成了另一个世界,在这一世界中,文本向接受者敞开,接受者也向文本敞开;故而,艺术接受中对艺术的理解,不是要指向那意义,进入艺术之中,绝对占有艺术所构成的世界,而是将自己是“非现实化”,将自己“暴露”给文本;在艺术接受中,是力图和自我构筑的“他者”不断地对话,形成一个不同的世界和新的视野。所以,解释学艺术理论强调艺术接受对艺术的意义,不但主张艺术接受者对艺术意义的占有,而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种占有对接受者自己的创造和激发。这样,传统的艺术的永恒、普遍的中心意义消解了,艺术不再是反映现实或表现情感的东西,它没有普遍的标准,永恒的意义,一切都在解释和对话中不断地展现,不断地开启着新的世界。在这一理论中,他们提出“读者中心主义”的口号,力图解构艺术作品、艺术家的在艺术中的意义,这样,艺术作品的范围大大扩展,艺术家的创造不再对作品具有决定意义,甚至作者彻底地从接受视野中消失了。
但解释学艺术理论的局限也是显而易见的,果真像他们所描述的,任何文本,在认识视界中是真理,而在审美视界中是艺术,全由接受者的读解来决定,那么,艺术的意义的规定性几乎等于零。这样,艺术创造、艺术家甚至纯粹的艺术作品都会从人们的视阈中消失,我们可能面对的一切都会成为艺术的世界,我们的一切活动都可能会成为艺术化的活动,在我们随意性的指称中,艺术就诞生了,那么,艺术还有什么意义和规定性而言呢?所以,这又不得不迫使我们把问题引向纵深。
从艺术接受出发来探讨艺术的意义,对艺术的本质和中心意义的消解,强调艺术接受的意义,从而强调艺术阐释的多元化和不确定性,这是现代哲学对传统形而上学的反叛在艺术理论中的体现。这样,在艺术接受的误读和敞开中,“我”和“艺术”构筑着世界,艺术活动成了艺术的意义探究的核心,艺术经验和审美经验则是艺术中主要强调的因素,对艺术的意义的探讨就直接指向了人的心灵的意义的探讨。在这里,艺术不再是模仿现实或理念等事物,或不再是情感的不断表现,艺术没有这个必要,艺术的意义变成了一种行动,一种构筑着“别样”世界的活动,艺术的意义在于将自己“暴露”在世界中,世界向自己的一种展开和敞亮,正是在这种沉沦和上升中,艺术的意义开启了。所以,解释学艺术理论引人注目的地方就在于将艺术的意义的探讨最终指向了艺术活动,指向了人的心灵。
四、艺术和艺术活动
从前面的分析我们看出,不论是模仿说还是表现说,不管是从艺术作品还是从艺术家出发来探讨艺术,都包含有一个不可克服的问题,都企图从让艺术来负载一些什么东西在里边,不论是作品中对世界的反映,或是艺术家感情的宣泄,都试图把理念或情感的内质强加给艺术,这是一种本质主义对艺术的否定,它在给艺术赋予一定的本质的时候,恰恰就将艺术彻底背离了。所以,我们认为,对艺术的意义的阐释的最大的问题是极端的知识化。人的任何活动都有相应的知识,归纳性的、解释性的或是反思性的等等,艺术作为人的一种活动,也被限制在知识的规范中了,这在很大程度上应该归咎于美学理论。作为艺术的规范性理论,美学理论已严重地背离了艺术,由于它过分的和极端的知识化倾向,使艺术被淹没在空洞的理论中。而要试图探讨艺术的意义,除了摆脱这种空洞理论的束缚外,最主要的还在于溯本逐源,从艺术活动的本初谈起。而解释学艺术理论的努力则扭转了这个方向,它更重视艺术是一种活动,在这种阐释的行动中,艺术和接受对自我和世界的意义的构筑和开启。因此,我们强调,艺术什么也不表现,什么也不反映,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的就是艺术!所以,对艺术的意义的探讨,从艺术作品、艺术家或是艺术接受出发,最终都要归结到对人的艺术活动的探讨中去。
艺术活动的根本所在就是构筑另一个世界的活动。我们之所以提出艺术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的就是艺术的极端的观点,并不是彻底的虚无主义和相对主义的遁词,而是要彻底否定所谓的艺术批评和美学理论对艺术是什么的概念化和知识化的思考,艺术开启的本来是一个非凡别样而不同平常的世界,而我们的理论总是试图将它纳入到我们正常的世界中来思考,这就从根本上将艺术背离了。所以,我们所要否定的就是对艺术是什么的提问。因此,问题最后会变为艺术可能的意义,艺术能够给予什么的追问,而这种追问只能再回到艺术活动中去探究,因为艺术活动是艺术的基本的和原初的起点。
如果我们以艺术活动作为艺术的意义问题的起点,那么我们又如何来描述艺术活动呢?人的活动纷繁复杂,究竟那些属于艺术活动?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又会变得困惑。但是,我们先验地认为人就是一个活动的主体的话,那么艺术活动也就是人的所有活动中的一种,这种活动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一种再造另一世界的活动,它是一种心灵构筑意义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