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结构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6 15:26:54

信贷结构论文

信贷结构论文篇(1)

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的信贷需求日益增加,但是由于我国经济社会二元结构的存在,农村金融市场与城市金融市场从市场需求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所以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结构以及市场竞争主体所采取的竞争战略与城市金融市场存在明显的不同。根据战略管理专家迈克尔·波特(M.E.Porter)的行业竞争理论,行业的竞争结构决定着行业的竞争原则和企业可能采取的战略,因此行业竞争结构分析是企业制定战略最主要的基础。[1]对于各个金融机构而言,要制定正确的竞争战略,在未来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深刻理解行业竞争的决定因素。本文利用波特的五动力模型分析了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结构,为金融企业在农村金融市场的战略选择提供依据。

一、农村信贷市场及竞争力量分析

(一)农村信贷及信贷市场的概念界定

信贷市场是指运用借贷方式,以信贷合同为工具融通资金的金融市场。农村信贷市场是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农村票据市场、农村同业拆借市场、农村证券市场以及农村外汇市场一同构成了完整的农村金融市场。同时,本文分析的信贷是指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不包括民间金融等其他信贷融资方式。本文分析的金融产品是农村一般性的信贷业务,不包括对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以及粮棉油收购的低息或者无息贷款部分的分析。一般的信贷业务包括农户为满足生产需求而产生的贷款需求,也包括农村工商企业、农村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产生的贷款需求。

(二)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力量分析

按照波特的观点,一个行业中的竞争,远不止在原有竞争对手中进行,而是存在着五种基本的竞争力量,他们是潜在的行业进入者、替代品的威胁、购买商的讨价还价能力、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以及现有竞争者之间的竞争。[2]

1.现有企业

(1)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由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而来的农村合作银行。目前农村信贷市场的主要供给方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农村商业银行,也是农村市场最大的正规金融机构,其队伍庞大、点多面广,最接近农村基层群众,其信贷规模约占全国信贷总量的11%左右。[3]我国早在20世纪20年代初就成立了信用社,建国后农村信用社得到迅速发展,到1956年,农村基本实现了信用合作化。从1958年开始,我国农村信用社几经改革,但至今仍没有就其组织性质形成明确的结论。

(2)商业银行。除农村信用社之外,农村市场还存在中国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是目前农村地区从事金融业务的唯一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多次成立和撤销。1996年,与信用社分离后,中国农业银行开始了收缩乡镇、巩固县城、拓展城区的经营战略,大量分支机构从农村撤出,仅仅保留部分营业网点。但是农业银行仍保留了一些农村的优质客户,比如一些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资信状况好的个人客户。

2.潜在进入者

虽然目前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缓慢,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存在巨大的市场潜力。首先,目前农村借贷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供不应求状况,资金需求者对资金的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另外,我国目前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单一,不能满足农村经营主体的多样化需求。所以当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必将出现新的竞争主体。

(1)民间金融机构。长期以来,各种民间金融机构和融资形式如基金会、私人钱庄、企业集资、农民互助合作社等一直受到政府的严格限制甚至打压。据估计,目前全国地下信贷规模在7000亿元至8000亿元之间。央行有的官员也多次表示:要解决小额信贷和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放宽民间金融活动空间。民间金融的许多优点是国有银行无法比拟的,特别是民间金融机构有着期限灵活、手续简单、便捷高效等特点,在满足农村金融市场需求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所以我国对民间金融机构的态度由一味的打击开始向规范转变,管理部门已经发出了明确的“解禁”信息,允许民间金融机构合法化将会在不久的将来变为现实。

(2)外资银行金融机构。2006年是我国进入WTO后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年底过后,我国的金融业将会全面开放。同时,中共中央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到,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在这种情况下,对外资银行来讲,具有一个非常好的进入我国市场的机会。原来已经进入的外资银行一方面会进一步对我国的各类金融企业扩大投资份额和加强各项业务的合作,另一方面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关注农村金融。据悉,澳新银行计划投入2亿澳元换取上海市农村商业银行约20%的股份,荷兰合作银行可能入股浙江省和辽宁省的农村信用社。[4]

(3)其他商业银行。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后,随着农村的城市化、农业的产业化、农民的市民化,我国农村的机会增加了。随着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风险会相应降低,从而具备的投资价值会随着时间和各项政策的落实显现出来。在这种趋势下,国内商业银行会逐渐加大对农村市场的关注,一些商业银行会逐渐加入到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中来。

(4)邮政储蓄。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在北京举行的“2006中国金融高峰会”上介绍,筹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得到国务院批准,这家银行将成为面向普通大众,特别是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的金融机构。虽然新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暂不经营信贷业务,但随着其内部治理结构的逐渐完善和管理的逐渐规范,未来的邮政储蓄银行会不断扩大资金自主运用范围,极有可能涉足农村信贷,充分发挥其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

3.替代品

(1)直接融资金融市场的发展。作为间接融资的替代品,直接融资市场相对于以银行金融机构为中介的间接融资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对于一些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不仅融资成本大大低于银行,而且募集的资金是作为股权资本使用,相对于银行信贷,没有还本付息的要求。山东省目前共有农林牧渔业上市公司4家,通过发行股票累计发行融资近12亿元。[5]同时,上市融资在经营管理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还可以使企业在获取资金的同时理顺内部关系,完善治理结构,实现更好的发展。这些优势都是银行信贷融资所没有的。另外,正在探索中的企业债券也会对银行信贷产生一定的替代作用。

(2)民间借贷。虽然民间借贷目前尚未以合法的企业形式参与农村金融市场,但农村大量的信贷资金还来自于各种形式的民间金融机构以及私人借贷,民间借贷凭借其获取信息以及成本方面的优势,使其具有期限灵活、手续简单、便捷高效的服务特点,已经构成农村借贷市场的重要互补因素,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据调查,2003年全国民间金融融资规模已达8000亿元左右。[6]

4.储户和贷款者

农村信贷市场的主要资金供给者是各类型的储户,既包括农民及个体工商户,也包括农村工商企业、各类经济组织和乡镇政府。因此,对储户资源的争夺就成为各个金融机构发放信贷资金的重要保证。

在农村金融市场上,资金的融入者与资金的供给者有着高度的重合,因为金融机构就是在各个市场主体之间调剂资金余缺的中介组织,他们对资金的需求程度影响到了农村商业信贷市场的竞争强度,所以也成为农村商业信贷市场的重要竞争因素。

二、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强度分析

以上五种基本竞争力量的状况及其综合强度,决定着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从而决定着行业中获利的最终潜力。(一)现有企业间竞争强度分析

目前,在农村正规金融市场绝大多数信贷业务由农村信用社提供,中国农业银行仅仅占据少量比较大的客户,二者之间的竞争并不激烈,农村信用社实际上处于一种垄断状态。究其原因,一是农村信贷市场竞争者数量少且二者存在一定的产品差异,即农业银行只注重一些相对规模较大的优质企业或项目;二是农业银行正在逐渐寻求退出农村市场;三是农村正规信贷市场的进入障碍的存在使目前尚没有或者很少有竞争者进入这一领域。

(二)进入威胁强度分析

农村信贷市场之所以竞争强度有限,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农村信贷市场存在种种进入障碍。但一些障碍正在逐渐降低,尤其是政策的限制。

(1)规模和成本限制。这是阻碍其他金融机构进入农村信贷市场的最重要的因素。我国农业生产力落后且发展不均衡,农业生产率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所以从资本逐利的角度来说,社会资金是不会向农村流动的。即使一些地方或者一些部门利润水平达到了社会平均利润率,由于农村需求主体过于分散,且缺乏统一有效的征信体系,信息获取成本高昂,所以,进入这一市场的金融机构就很难扩大经营规模以确保盈利,规模的扩大会使经营成本上升速度提高。几大银行由于追求大市场、大银行的发展目标和降低成本考虑也逐渐退出了农村金融市场。这样,农村信贷市场仅仅有农村信用社发挥自己信息成本优势在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下经营着农村信贷业务。

(2)政策限制。虽然经营农村信贷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巨大的农村信贷市场需求催生了各种民间融资形式,它们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农村的资金需求。但是,他们一直没有走到农村金融市场的前台,因为我国没有出台正式的法规允许民间金融的经营,甚至将它们混同为高利贷等加以打击。但为满足农村发展的资金需求,随着农村金融市场改革的深入,国家逐渐在放宽进入这一市场的限制,目前民营小额信贷机构和外资小额金融机构的进入试点等措施证实了这一点。在政策不断放宽的情况下,新进入者的威胁不断增强,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机制将逐渐形成,从而打破信用社一统天下的格局。

(3)其他因素制约。除了受规模、成本和政策的影响外,进入农村金融市场还有一些其他因素的制约,基于客户转换成本、信贷产品营销渠道等方面因素的考虑也是进入农村信贷市场的制约因素。

(三)替代强度分析

正规金融机构的缺位给其他的融资形式创造了满足农村资金需求的条件。作为与间接融资同样重要的融资形式的直接融资方式,已逐渐被一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合作经济组织所接受。《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如果说上市融资距大多数农村融资主体还较远的话,那么农业保险、融资租赁等形式的直接融资方式则更加被农村融资主体所接受。就目前来看,我国农村资金需求主体的直接融资比例仍然会比较低,因为我国的直接融资市场还没有延伸到农村市场,不仅是直接融资需求较少,难以形成成熟的直接融资市场。在一定时期内,直接融资还不会对农村信贷市场产生太大的替代作用。

尽管作为正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信贷市场存在很大障碍,但一些民间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形式在满足农村信贷市场需求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很多地区,民间借贷的总量远远超过了正规金融机构的放贷额。民间借贷有着天然的信息获取优势,信息成本大大低于正规的金融机构,同时,民间借贷具有方便灵活,手续简便等优势,所以民间借贷对正规金融市场的借贷具有相当强的替代作用。

(四)储户及贷款者的讨价还价能力

储户作为农村信贷产品提供者的资金来源,其谈判能力并不是很强,首先因为利率水平相对储户来说是外生的,我国目前尚未达到完全市场化的利率形成机制,即使储户有一定的谈判能力,他们的选择也很少,能够吸收存款的机构只有农村信用社或者邮政储蓄机构,况且地理上相对分散的农村储户,资金也相对比较分散,吸收他们的存款本身成本就比较高。另外,农村存款主体的储蓄率比较高,缺乏其他的资金融出渠道。这一切导致了他们在金融机构面前出于弱势地位。

在贷款者的角度来看,他们的谈判能力要区别看待。农村一部分运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资金需求比较容易得到满足,而且借贷成本比较低,享受着较低的贷款利息,因为他们资信状况好、资金需求量相对较大、盈利水平比较高,从而具有的谈判能力比较强。但个体的农户就不具备这样的谈判能力,他们往往成为金融机构“惜贷”的对象,正常的资金需求也得不到满足,他们往往缺乏担保人或抵押物,而且要求的资金数量少,周期灵活,金融机构贷款的单位成本高,所以面对金融机构,农户在贷款方面出于弱势地位。另外,利率的管制使对农户的贷款利率达不到弥补风险的水平,也是金融机构“惜贷”的重要原因。

三、结论

就以上分析看来,我国目前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强度并不大,现有的两类金融机构按实力分别占据着不同的细分市场。竞争意识的缺乏降低了涉农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措施和落脚点。

参考文献:

[1]杨锡怀.企业战略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C.W.L希尔,G.R.琼斯.战略管理[M].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05.

[3][6]何广文,冯兴元.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制度变迁[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信贷结构论文篇(2)

1治理的一般含义及小额信贷机构的特殊性

治理结构是对企业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情况下,在其经济活动中的所采取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理性概括。现代企业、组织的治理结构通常是委托———制。由于委托人和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高昂的监督成本使得委托人往往难以控制人的行为。现实生活中,委托人更多的是靠创立激励机制来激励人按照委托人的利益努力工作。一般情况下,委托人可运用以下三种动力机制来激励人:①在一定的激励条件下,人能处于团结的考虑而将委托人的目标作为其目标。在只涉及少数人的场合,合作者处于某种考虑能高度忠诚于所有者,或所有者能直接要求其员工按照他的利益办事;而在一个较大的单位中,委托人可通过教育来培养人的忠诚度,使其按照自己的利益行事,节约监督成本和其它交易成本;②运用直接监管和强制命令来控制人。这种方法适用于信息较对称,监督成本较低的情况。如果委托人对人的行动和可能的行动了如指掌,那他就可以采用这种办法;③创造一些人能够遵守的规则。这些规则能够创造出激励,使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追求委托人的利益。

在研究小额信贷机构(MFI)治理机构时,不仅要考虑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委托———问题,同时还要考虑MFI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包括:①小额信贷机构的双重目标。目前小额信贷机构一般都把为穷人服务和实现机构可持续发展作为小额信贷机构的目标。如何在做到可持续的基础上又保证不偏离为穷人服务的目标,这是小额信贷机构治理中要面临的重要问题;②机构的特殊产权结构。小额信贷机构很多是由捐赠者资助成立或由国际多边组织、公共实体投资设立,这样就会出现其产权结构中没有真正所有者,或者有所有者但所有者并不太关心机构管理的情况;③机构的责任。一般而言,任何金融中介机构的责任都要比普通公司大。而对小额信贷机构而言,除了要保持清偿力外,小额信贷机构的董事会还有另外三个问题是必须要考虑的。首先,小额信贷机构的客户一般都是低收入者,他们的存款要是发生损失,那可能会使他们比高收入者遭到损失后面临更多的问题。大多数国家,如果小额信贷机构出现清偿问题并引发破产都将意味着低收入者将丧失按照商业渠道获取资金的能力。其次,一般情况下,MFI只涉及对捐赠者的责任。但如果MFI通过动员储蓄、从银行获取或发行票据等方式来获取资金,那责任就会增加。第三,如果发生清偿危机的是世界上公认成功的小额信贷机构,那不仅会影响到国内的小额信贷,而且还会波及国际小额信贷的运行。

2几种小额信贷机构的治理结构

2.1非营利性非政府组织

尽管一些非政府组织(NGO)已经转型为正规的机构以便能吸收存款和获取别的资金来源,但就全世界范围而言,大多数的非政府组织仍然是非营利性的。因此,了解非政府组织治理结构的特点是非常有必要的。

非营利性NGOS一般依靠捐赠者的捐赠或者提供的贷款成立,因此它没有真正的所有者。在所有者缺位的情况下,非营利性机构一般都假定它们的董事会向其资金来源负责、向机构使命负责。在缺乏委托人监督的情况下,这些机构的经营更多的是靠领导者的责任心。在一些很成功的NGO中,他们的董事会成员都是由有责任心的人组成,对机构使命的责任心会激励他们去努力工作。同时,NGO的成功和失败都紧紧关系关系到董事的名誉,这对他们形成了约束机制,会使他们努力工作,从而形成高效的治理。取得成功的NGO事例是很多的,如玻利维亚的PRO?鄄DEM、多米尼亚的ADEMI、肯尼亚的KRFP、埃及的ABA、孟加拉的ASA等等。这些机构的成功使得它们可以选择是否转化为正规的机构,事实上大多数的机构也选择了转换为正规机构。

2.2营利性小额信贷机构

从事小额信贷的营利性机构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商业银行和金融公司;另一种是一些转型的NGOS或正在转型的NGOS。这里我们只研究第二种。与非营利性NGO不同,营利性NGO的董事会成员中有所有者或代表所有者利益的董事。而且这类机构中还可能有几类不同的投资者,不同的投资者其治理能力和治理意愿是不同的。研究这类小额信贷机构的治理结构时,必须考察它们的投资者、投资者的构成以及他们投资于小额信贷机构的动机。

营利性小额信贷机构的股权结构比较复杂,其所有者可能包括私人投资者、NGO投资者、政府公共部门、专业股权基金等。每一类所有者都有它们各自关心的问题。私人资本投资于小额信贷是在近几年一些MFI实现赢利后才出现的,投资者的主要目的是获取投资回报。一些NGOS会持有小额信贷机构的股份,它们的主要目的是平衡MFI的赢利目标和为穷人服务的社会目标。至于政府公共部门拥有股权更多的是处于政策的考虑,维持一种参与扶贫的形象。而专业股权基金(SpecializedEquityFunds),如拉美的Profund,它的主要目的是分散风险。理解这些投资者的投资动机是小额信贷机构实现高效治理的关键。.2.1私人投资者

私人投资者投资于小额信贷机构更关心的问题是资本的保全和投资回报。由于有利益因素的激励,私人投资者一般比较关心小额信贷机构的运作。他们会极力督促机构经营者尽心工作,密切关注机构可能遇到的问题,在机构需要资本时可能会做出比别的投资者更快的反应。

2.2.2NGO投资者

NGO作为投资者,如PRODEM,它目前有Bancosol35%的股权;K-repHold?鄄ings,它拥有K-rep银行25%的股权。NGO在营利性MFI中持有股份更多的是处于自身机构使命的考虑,它的目标是确保MFI不要出现提供客户服务与赢利之间的失衡。除了获取投资收益外,NGO投资者更关心机构的长期目标,也比较喜欢对机构进行长期投资。

2.2.3公共实体

公共实体包括两类:政府和多边组织(例如世界银行、美洲国际发展银行、亚洲发展银行等)。他们对MFI持有股份很大程度上出自于他们的政策和政治目的方面的考虑。公共实体投资于小额信贷通常是希望能够增进低收入者的社会、经济福利,因此对这些所有者而言最重要的是向人们表明他们参与到了扶贫活动,而投资回报意义倒是其次。

尽管多边组织可能持有MFI相当大的股份,但同它在别的领域的投资比较起来其比重可能并不大。因此当这些组织手头有很多资源要管理时,受其内在决策程序的制约,它们可能就会对MFI的资金需求反应不那么及时。

2.2.4股权投资基金

股权投资基金,如拉美的Profund,一般很关心投资回报,它们也关心其资产组合的平衡以达到分散风险的作用。股权投资基金往往会给MFI的管理带来很重要的要素。因为这种基金主要目的是实现投资收益,所以它会安排人去监督MFI的运作,并通过参与董事会来对机构进行管理。

2.3信贷联盟、自助团体、滚动储蓄(ROSCAs)

这类机构有一个特点,就是机构股份掌握在其成员手里,每个成员既是机构所有者同时又是机构客户,机构的股权结构比较分散。同时这些机构管理上采用的是一人一票民主选举参与管理的形式,其管理权与持股份额是脱节的。另外,这类机构一般仅在一个社区内提供服务。尽管信贷联盟动员储蓄,但在大多数国家他们都没受到监管或少受监管。

由于使用的是自己的资金,这些机构成员一般比较关心资金的使用,特别是在团体内由成员自己管理的资金通常都能有较高的回报率和还贷率。但目前这类机构却常常出现清偿危机。小额信贷专家BrianBranch和ChristopherBaker认为缺少管制和治理不善是这类机构出现清偿危机的主要原因。下面是这类机构目前在治理上面临的主要问题。

2.3.1委托———关系扭曲

这类机构在治理上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它经常不能形成选举产生的董事、聘请的管理者和成员所有者之间的适当的组合。尽管这种扭曲组合在任何金融机构中都可能会遇到,但这类机构固有的特点加剧了这种扭曲。作为成员所有者的客户分为两类:纯储蓄者和纯借贷者。在机构的运作和立场中,每一类所有者根据自身的利益都有他们的优先选择。这样导致这类机构不仅面临典型的所有权与决策权分离的情况,而且还会遇到所有者目标分散的情况。董事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但他们往往仅关注支持自己的选民的利益,这样董事会中经常出现不同对立的派别,很难协调一致为机构目标而努力工作。

2.3.2董事会的代表性问题

这类机构在治理上面临的第二个问题就是董事会在代表净储蓄者和净借贷者利益时可能出现不公平的情况。在拉美的一些信贷联盟中,机构控制权掌握在净借贷者手中,其结果导致机构倾向于提供廉价资金给借贷者。在这种传统结构下,储蓄很少受到重视,因此信贷联盟就很难吸收到成员的储蓄基金。机构存款资金规模较小也导致它们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那里获得商业资金。而且,这些机构还可能拖欠外部资金,慢慢形成拖欠还款的氛围从而导致机构自身还贷率降低。

2.3.3缺乏监管

这类机构的第三个问题就是缺乏监管。由于这类机构只从成员中动员储蓄,并不从资本市场中获取资金,它们一般很少受到管制。但有效的监管可以防止管理者从事高风险的业务达到保护存款者的作用。

3总结

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已经看到了几类小额信贷机构治理上的特点。对非营利性小额信贷机构而言,它们主要依赖机构领导人的责任心来经营,而实践表明这种激励是有限的,只适合于小规模的经营。营利性机构有所有者的监管和约束,但它们往往有几类不同的所有者,每类所有者的治理意愿是不同的。要实现高效治理,其不同所有者在董事会中必须保持一个合适的比例。而对信贷联盟这类机构而言,情况比较复杂,因为它们有着特殊的产权结构和管理模式。这类机构要实现高效治理,应该更多的发挥净储蓄者的作用。因为保持机构的长期活力与净储蓄者在机构中的既得利益密切相关,而纯借贷者在管理上则往往表现出短期行为。

信贷结构论文篇(3)

[中图分类号] F83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10-0130-03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区域差异与农民增收的对策研究”(批准号:04XJY033);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农村信用融资现状与对策研究”(批准号:06Y135F);贵州财经学院博士基金“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果对其行为与绩效的影响研究”(批准号:2006016)

[作者简介] 江 能,昆明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博士生,贵州财经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金融工程与风险投资;

邹 平,云南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昆明理工大学博导,研究方向为金融工程与风险投资;(云南 昆明 690093)

王泽丽,贵州财经学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民族经济。(贵州 贵阳 550004)

一、引言

联保贷款是指贷款需求主体在自愿基础上组合成联保小组,由联保小组向其成员提供担保而获得的贷款。联保贷款是金融产品创新的成果,是为克服弱势信贷需求主体贷款难与银行信贷风险高双重困难而开发的信贷产品。实践证明:联保机制在克服信息发现不足、避免逆向选择、降低道德风险、提高还款概率上具有内在优势;对满足贫困农户、专业农户、个体工商户与中小企业信贷需求,缓解金融供需矛盾,繁荣农村金融市场,增进社会福利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美中不足,联保贷款同样存在不能忽视的内在缺陷:如易于形成风险累积,诱发系统性风险,操作烦琐,实施困难等。

始自美国学者Stiglitz(1990),十多年来理论界对联保贷款运行机理及其影响进行过深入广泛的研究,概括而言,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联保贷款防范道德风险。Stiglitz(1990),Conning(1996),Ghatak(1999)等从不同侧面揭示了联保贷款由于存在连带责任,致使联保小组成员之间内生有相互监督的正向激励,从而达到防范道德风险的目的。(2)联保贷款降低审计成本。Prescott(1997),Ghatak(1999)分别论证了联保贷款内生有其他组员对声称无力还款组员进行审计的内在激励,由于联保小组成员之间关系密切,信息充分,审计成本低,外移的审计达到降低高昂审计成本的目的。(3)联保贷款提高贷款还款率。Besley and Coate(1995)从博弈均衡的角度论证了联保贷款在社会惩罚有效的条件下对提高贷款还款率具有正效应,Chowdhuiry(2005)从动态激励与连带责任的角度论证了联保贷款有助于提高贷款还款率。(4)联保贷款与社会福利。Coleman(1999)以泰国东北地区1995-1996联保贷款实践为样本,论证联保贷款有利于提高社会福利,特别是有利于提高贫困妇女与儿童的社会福利。(5)联保贷款与逆向选择。Laffont and Guessan(2000)从信息的角度论证了联保机制有利于减少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达到避免逆向选择的目的。尽管有关联保贷款的著述丰富,但针对联保小组规模的研究少见。由于联保贷款遵循“多户联保”的信贷原则,其优点在于通过联保小组的规模效应、联保小组的聚类效应、小组成员间的监督机制来提高弱势信贷需求主体整体抗风险能力、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以达到降低“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发生的可能性,进而实现降低联保贷款成本与风险的目的。其缺点在于随着联保小组规模的扩大,诱发系统性风险的概率增加,组建联保小组的难度加大。鉴于联保小组规模与联保机制正负功效都正向相关,联保贷款指导性文件则规定联保小组规模以5-10人(户)为宜,其来源缺乏理论依据,实践证明其可操作性差。基于此,本文运用概率论与博弈论等理论模型,结合联保贷款的实践经验,对其影响机理进行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

二、理论模型:小组规模对联保贷款影响的理论分析

鉴于联保小组规模对联保贷款的重要作用,本文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联保小组规模与联保贷款还款率的理论分析。为了便于分析,本文对实际问题作如下简化假设:单个联保小组成员具有相同的违约概率P;联保小组成员人数为n;联保小组成员具有相同的经济特征,且都为理性的经济人;联保贷款只存在违约(完全不还款)与履约(完全还款)两种绝对情况。

从联保贷款的运行机制可知:由于联保小组成员对联保贷款承担连带责任,理论上讲,只要联保小组不集体违约,联保贷款都还是正常贷款,则有联保贷款理论还款率Pu为至少存在一个组员不违约的概率:

Pu=1-Pn(1)

传统个人贷款还款率Pc=1-P,而联保贷款的还款率为(1)式所示,相对于传统个人贷款而言,由于单个组员违约概率P∈(0,1),因此可以通过增加组员人数n而有效提高联保贷款的理论还款率,此即联保贷款的规模效应。得联保贷款理论还款率与联保小组规模具有正向指数关系。

(二)联保小组规模与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的理论分析。令联保小组中单个组员真实信息被信贷机构发现的概率为Pd。由于联保机制的聚类作用、联保小组的组建遵循“自愿”与“双响选择”等原则,致使联保小组成员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经济行为特征,信贷机构只需发现联保小组中一个成员的真实信息,就可依此类推其他成员的真实信息,即联保小组真实信息被发现的概率Pud(定义为联保贷款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为至少一个组员真实信息被发现的概率:

Pud=1-(1-Pd)n (2)

由于传统个人贷款真实信息被发现的概率Pcd=Pd,而联保贷款真实信息被发现的概率为(2)式所示,相对于传统个人贷款而言,由于(1-Pd)∈(0,1),因此,可以扩大联保小组规模n而提高信贷机构的信息发现能力。即:信贷机构的信息发现能力与联保小组规模成正向指数关系。

(三)联保小组规模与联保贷款系统风险的动态博弈分析。为了理论分析上的方便,本如下假定:联保小组由同质的两个借款人组成,定义为成员1和成员2;博弈开始前,已实现投资回报,分别为R1和R2;成员 1和2分别从银行获得1个货币单位贷款,联保贷款应还本息为2r;只存在还款与不还款两种绝对情况;信贷机构对违约组员的惩罚b(Ri)正比于其投资回报Ri;社会对违约组员的惩罚S(i)正比于其违约行为给联保小组其他成员带来的损失和其投资项目回报。

由于联保机制中的连带责任,内生有组员帮助同组其他组员还款的内在激励,与此相对应,同样内生有期望其他组员代为还款的负向激励。因此,联保贷款还款决策是联保小组成员博弈的结果,基于上述推理,本文借用二人动态博弈模型对其进行分析。

该博弈模型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每个组员同时决定是否偿还自己贷款;偿还用P来表示,不偿还用N来表示。如果两个借款者的选择相同,则均衡结果较简单,都选择还款,均衡收益为[R1-r,R2-r];都选择不还款,均衡收益为[R1-b(R1),R2-b(R2)],博弈结束。如选择不同,则进入博弈的第二阶段:第一阶段选择还款的组员,第二阶段需作出是否帮助不还款组员代为还款的决策。帮助还款用A来表示,不帮助用D来表示。如组员1在第一阶段选择还款P,第二阶段选择帮助A,由于不存在银行惩罚,存在社会惩罚,则均衡收益为[R1-2r,R2-S(2)];如在第二阶段选择不帮助D,由于存在银行惩罚,则均衡收益为[R1-r-b(R1),R2-b(R2)-S(2)]。得该博弈模型存在六种均衡结果,其均衡策略与收益如表1所示。

上述推理只讨论联保小组成员还款意愿,并未考虑其还款能力。只有当条件Ri-r≥0得到满足时,联保小组成员的还款意愿才能转变为还款行为。

就该博弈模型而言,当R1-r

PL=1-(1-P)n(3)

考虑到联保贷款在我国实践中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如我国农户投资的模仿性、集中性和区域性,个体工商户、农业企业及中小企业收益的关联性与风险的同质性。加上联保贷款内生的责任连带与推委机制导致联保小组组建过程的选择性和组建后成员之间经济特征的相似性,即联保贷款的聚类效应。致使联保小组成员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经济行为特征,从而造成联保小组成员收益(Ri)之间的高度相关性。在联保小组成员收益相关系数γ>0的情况下,得:

P{Ri-2r≥0|R1-r

即在组员1无力还贷的情况下,考虑到组员之间投资回报的正相关性,其他组员具有帮助投资失败组员还贷的能力的可能性不大。

当R1-r

均衡结果表明:在出现个别组员投资失败的情况下,由于联保成员投资回报之间的高度正相关性,联保小组成员的最优选择是违约,联保贷款还款率为0,存在诱发系统性风险的较大可能性。

由于(1-P)∈[0,1],由(3)式可知:随着联保小组规模n增加,系统风险诱发概率增大。即:联保贷款系统风险诱发概率与联保小组规模成正向指数关系。

三、实证分析:基于客观数据的模拟

上文通过构建联保贷款理论还款率、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系统风险诱发概率三个模型,

对联保小组规模进行理论分析,由以上分析可知:联保小组的最佳规模不仅取决于联保小组组员违约率与联保小组组员真实信息被发现的概率,还取决于信贷机构对联保贷款还款率、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与联保贷款系统风险诱发概率的预期。本文以损失贷款占不良贷款比例与不良贷款的乘积为组员违约率(4.66%),假定组员真实信息被发现的概率为0.7,运用MATLAB模拟得联保小组规模与联保贷款还款率、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及联保贷款系统风险诱发概率之间关系如图1所示:

由图1可知:联保小组规模大于2人联保贷款还款率为1;联保小组规模大于4人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接近于1;如要控制联保贷款系统风险诱发概率在0.25以下,则联保小组规模须小于6人。作为既要提高联保贷款还款率与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又要控制联保贷款系统性风险诱发概率的折中结果。联保小组规模以4-6人(户)为宜。

四、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本文结论如下:

(一)联保贷款理论还款率、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与联保小组规模成指数关系,通过扩大联保规模,能有效提高联保贷款理论回收率,增强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

(二)联保贷款系统风险诱发概率与联保小组规模成指数关系,通过控制联保小组规模,能有效降低联保贷款整体违约的可能性。

(三)联保小组规模是把“双刃剑”,既有提高贷款还款率、增强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的优点,又有诱发系统性风险的缺陷。

(四)联保小组规模以4-6人(户)为宜。联保小组规模与联保贷款理论还款率、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及系统风险诱发概率都具有正向相关关系;作为既要提高联保贷款回收率与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又要控制系统性风险引发概率的折中结果,联保小组人数以4-6人为宜。

参考文献:

[1]刘晓昀,叶敬忠.小额信贷的小组贷款与信贷机制创新[J].农业经济问题,2002,(3).

[2]张改清,陈凯.小额信贷的小组联保机制运行机理与创新研究[J].生产力研究,2003,(3).

信贷结构论文篇(4)

[关键词]联保贷款;动态博弈;小组规模

一、引言

联保贷款是指贷款需求主体在自愿基础上组合成联保小组,由联保小组向其成员提供担保而获得的贷款。联保贷款是金融产品创新的成果,是为克服弱势信贷需求主体贷款难与银行信贷风险高双重困难而开发的信贷产品。实践证明:联保机制在克服信息发现不足、避免逆向选择、降低道德风险、提高还款概率上具有内在优势;对满足贫困农户、专业农户、个体工商户与中小企业信贷需求,缓解金融供需矛盾,繁荣农村金融市场,增进社会福利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美中不足,联保贷款同样存在不能忽视的内在缺陷:如易于形成风险累积,诱发系统性风险,操作烦琐,实施困难等。

始自美国学者Stiglitz(1990),十多年来理论界对联保贷款运行机理及其影响进行过深入广泛的研究,概括而言,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联保贷款防范道德风险。Stiglitz(1990),Conning(1996),Ghatak(1999)等从不同侧面揭示了联保贷款由于存在连带责任,致使联保小组成员之间内生有相互监督的正向激励,从而达到防范道德风险的目的。(2)联保贷款降低审计成本。Prescott(1997),Ghatak(1999)分别论证了联保贷款内生有其他组员对声称无力还款组员进行审计的内在激励,由于联保小组成员之间关系密切,信息充分,审计成本低,外移的审计达到降低高昂审计成本的目的。(3)联保贷款提高贷款还款率。BesleyandCoate(1995)从博弈均衡的角度论证了联保贷款在社会惩罚有效的条件下对提高贷款还款率具有正效应,Chowdhuiry(2005)从动态激励与连带责任的角度论证了联保贷款有助于提高贷款还款率。(4)联保贷款与社会福利。Coleman(1999)以泰国东北地区1995-1996联保贷款实践为样本,论证联保贷款有利于提高社会福利,特别是有利于提高贫困妇女与儿童的社会福利。(5)联保贷款与逆向选择。LaffontandGuessan(2000)从信息的角度论证了联保机制有利于减少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达到避免逆向选择的目的。尽管有关联保贷款的著述丰富,但针对联保小组规模的研究少见。由于联保贷款遵循“多户联保”的信贷原则,其优点在于通过联保小组的规模效应、联保小组的聚类效应、小组成员间的监督机制来提高弱势信贷需求主体整体抗风险能力、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以达到降低“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发生的可能性,进而实现降低联保贷款成本与风险的目的。其缺点在于随着联保小组规模的扩大,诱发系统性风险的概率增加,组建联保小组的难度加大。鉴于联保小组规模与联保机制正负功效都正向相关,联保贷款指导性文件则规定联保小组规模以5-10人(户)为宜,其来源缺乏理论依据,实践证明其可操作性差。基于此,本文运用概率论与博弈论等理论模型,结合联保贷款的实践经验,对其影响机理进行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

二、理论模型:小组规模对联保贷款影响的理论分析

鉴于联保小组规模对联保贷款的重要作用,本文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联保小组规模与联保贷款还款率的理论分析。为了便于分析,本文对实际问题作如下简化假设:单个联保小组成员具有相同的违约概率P;联保小组成员人数为n;联保小组成员具有相同的经济特征,且都为理性的经济人;联保贷款只存在违约(完全不还款)与履约(完全还款)两种绝对情况。

从联保贷款的运行机制可知:由于联保小组成员对联保贷款承担连带责任,理论上讲,只要联保小组不集体违约,联保贷款都还是正常贷款,则有联保贷款理论还款率Pu为至少存在一个组员不违约的概率:

Pu=1-Pn(1)

传统个人贷款还款率Pc=1-P,而联保贷款的还款率为(1)式所示,相对于传统个人贷款而言,由于单个组员违约概率P∈(0,1),因此可以通过增加组员人数n而有效提高联保贷款的理论还款率,此即联保贷款的规模效应。得联保贷款理论还款率与联保小组规模具有正向指数关系。

(二)联保小组规模与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的理论分析。令联保小组中单个组员真实信息被信贷机构发现的概率为Pd。由于联保机制的聚类作用、联保小组的组建遵循“自愿”与“双响选择”等原则,致使联保小组成员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经济行为特征,信贷机构只需发现联保小组中一个成员的真实信息,就可依此类推其他成员的真实信息,即联保小组真实信息被发现的概率Pud(定义为联保贷款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为至少一个组员真实信息被发现的概率:

Pud=1-(1-Pd)n(2)

由于传统个人贷款真实信息被发现的概率Pcd=Pd,而联保贷款真实信息被发现的概率为(2)式所示,相对于传统个人贷款而言,由于(1-Pd)∈(0,1),因此,可以扩大联保小组规模n而提高信贷机构的信息发现能力。即:信贷机构的信息发现能力与联保小组规模成正向指数关系。

(三)联保小组规模与联保贷款系统风险的动态博弈分析。为了理论分析上的方便,本如下假定:联保小组由同质的两个借款人组成,定义为成员1和成员2;博弈开始前,已实现投资回报,分别为R1和R2;成员1和2分别从银行获得1个货币单位贷款,联保贷款应还本息为2r;只存在还款与不还款两种绝对情况;信贷机构对违约组员的惩罚b(Ri)正比于其投资回报Ri;社会对违约组员的惩罚S(i)正比于其违约行为给联保小组其他成员带来的损失和其投资项目回报。

由于联保机制中的连带责任,内生有组员帮助同组其他组员还款的内在激励,与此相对应,同样内生有期望其他组员代为还款的负向激励。因此,联保贷款还款决策是联保小组成员博弈的结果,基于上述推理,本文借用二人动态博弈模型对其进行分析。该博弈模型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每个组员同时决定是否偿还自己贷款;偿还用P来表示,不偿还用N来表示。如果两个借款者的选择相同,则均衡结果较简单,都选择还款,均衡收益为[R1-r,R2-r];都选择不还款,均衡收益为[R1-b(R1),R2-b(R2)],博弈结束。如选择不同,则进入博弈的第二阶段:第一阶段选择还款的组员,第二阶段需作出是否帮助不还款组员代为还款的决策。帮助还款用A来表示,不帮助用D来表示。如组员1在第一阶段选择还款P,第二阶段选择帮助A,由于不存在银行惩罚,存在社会惩罚,则均衡收益为[R1-2r,R2-S(2)];如在第二阶段选择不帮助D,由于存在银行惩罚,则均衡收益为[R1-r-b(R1),R2-b(R2)-S(2)]。得该博弈模型存在六种均衡结果,其均衡策略与收益如表1所示。

上述推理只讨论联保小组成员还款意愿,并未考虑其还款能力。只有当条件Ri-r≥0得到满足时,联保小组成员的还款意愿才能转变为还款行为。

就该博弈模型而言,当R1-r<0时,即组员1无还款能力时,该博弈过程只存在表1所示的后三种均衡,即{不还N;不还N}、{不还N;(还款P,帮助A)}、{不还N;(还款P,不帮助D)}三种均衡。且该情况发生的概率PL(定义为系统风险诱发概率)随联保小组规模增加而增大,因为至少一个组员违约的概率为:

PL=1-(1-P)n(3)

考虑到联保贷款在我国实践中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如我国农户投资的模仿性、集中性和区域性,个体工商户、农业企业及中小企业收益的关联性与风险的同质性。加上联保贷款内生的责任连带与推委机制导致联保小组组建过程的选择性和组建后成员之间经济特征的相似性,即联保贷款的聚类效应。致使联保小组成员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经济行为特征,从而造成联保小组成员收益(Ri)之间的高度相关性。在联保小组成员收益相关系数γ>0的情况下,得:

P{Ri-2r≥0|R1-r<0}0(4)

即在组员1无力还贷的情况下,考虑到组员之间投资回报的正相关性,其他组员具有帮助投资失败组员还贷的能力的可能性不大。

当R1-r<0时,由(4)式可知,表1中的均衡策略5无法实现,由于组员2为理性的经济人,max{R2-b(R2),R2-r-b(R1)}得该条件下联保小组还款博弈均衡为{N;N},其收益为[R1-b(R1),R2-b(Ri)]。

均衡结果表明:在出现个别组员投资失败的情况下,由于联保成员投资回报之间的高度正相关性,联保小组成员的最优选择是违约,联保贷款还款率为0,存在诱发系统性风险的较大可能性。

由于(1-P)∈[0,1],由(3)式可知:随着联保小组规模n增加,系统风险诱发概率增大。即:联保贷款系统风险诱发概率与联保小组规模成正向指数关系。

三、实证分析:基于客观数据的模拟

上文通过构建联保贷款理论还款率、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系统风险诱发概率三个模型,

对联保小组规模进行理论分析,由以上分析可知:联保小组的最佳规模不仅取决于联保小组组员违约率与联保小组组员真实信息被发现的概率,还取决于信贷机构对联保贷款还款率、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与联保贷款系统风险诱发概率的预期。本文以损失贷款占不良贷款比例与不良贷款的乘积为组员违约率(4.66%),假定组员真实信息被发现的概率为0.7,运用MATLAB模拟得联保小组规模与联保贷款还款率、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及联保贷款系统风险诱发概率之间关系如图1所示:

由图1可知:联保小组规模大于2人联保贷款还款率为1;联保小组规模大于4人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接近于1;如要控制联保贷款系统风险诱发概率在0.25以下,则联保小组规模须小于6人。作为既要提高联保贷款还款率与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又要控制联保贷款系统性风险诱发概率的折中结果。联保小组规模以4-6人(户)为宜。

四、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本文结论如下:

(一)联保贷款理论还款率、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与联保小组规模成指数关系,通过扩大联保规模,能有效提高联保贷款理论回收率,增强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

(二)联保贷款系统风险诱发概率与联保小组规模成指数关系,通过控制联保小组规模,能有效降低联保贷款整体违约的可能性。

(三)联保小组规模是把“双刃剑”,既有提高贷款还款率、增强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的优点,又有诱发系统性风险的缺陷。

(四)联保小组规模以4-6人(户)为宜。联保小组规模与联保贷款理论还款率、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及系统风险诱发概率都具有正向相关关系;作为既要提高联保贷款回收率与信贷机构信息发现能力,又要控制系统性风险引发概率的折中结果,联保小组人数以4-6人为宜。

参考文献:

[1]刘晓昀,叶敬忠.小额信贷的小组贷款与信贷机制创新[J].农业经济问题,2002,(3).

[2]张改清,陈凯.小额信贷的小组联保机制运行机理与创新研究[J].生产力研究,2003,(3).

信贷结构论文篇(5)

一、引言

关于银行信贷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在戈德史密斯之前,经济学家主要围绕货币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展开论述。1969年,戈德史密斯的研究结果表明金融发展规模与经济增长密切相关,银行信贷对经济增长具有决定性的重要影响。1973年,麦金农和肖分别从金融压抑和金融深化的角度系统地论述了货币金融与经济增长的关系。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马科·帕加诺为代表的金融理论家引入内生金融中介体和内生金融市场,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运用各种模型研究得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相互促进的重要结论。

莱文和吉罗斯实证研究结果表明银行信贷资源的分配效果与经济增长有很强的正相关性,信贷发展是经济增长的Granger原因。贝克、莱文和罗雅扎认为金融中介规模的发展不仅促进资本的形成,而且刺激了全要素生产力的发展和长期经济增长。彼特·卢赛尔和肖升认为银行对中国经济增长起主导作用。卢卡·德达和巴森·法托认为从银行导向的金融系统改变为市场与银行导向共存的金融结构体系可能影响经济长期发展,银行与证券市场发展对经济增长均有正向作用。

随着国际经济界对金融发展与经济关系研究的兴起与中国金融业发展及经济起飞,中国的经济金融学研究者对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也逐渐兴起。谈儒勇认为中国金融中介体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李广众、陈平研究认为经济增长与金融中介规模指标之间不存在任何的因果关系,而与金融中介效率指标之间则存在双向的因果关系;金融中介规模的扩大对经济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促进投资规模的增长;而金融中介效率的提高与国有、非国有工业的增长之间存在双向的因果关系。周好文、钟永红研究了1988~2002年间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间金融中介发展与经济增长间的协整和因果关系。赵振全、谢丰慧认为我国信贷市场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比较显著。梁琪、滕建州分析认为我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间存在着由经济增长到金融发展的单向因果关系,银行发展是经济增长的一个源泉。范学俊、罗伯特·伦辛克、杰·雅克伯认为银行部门和股票市场(以流通股的市值衡量)对经济增长有影响,但股票市场对GDP的影响力明显强于银行部门对GDP的影响力。

二、指标与数据的选取

(一)变量选取与衡量指标

1.经济增长指标

本文以人均实际GDP的自然对数(LNRJGDP)表示经济增长水平。

2.信贷结构指标

1969年,戈德史密斯在《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中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套衡量一国金融结构和金融发展的存量和流量指标,其中最主要的是金融相关比率(FIR),即“全部金融资产与全部实物资产(即国民财富)价值之比”。麦金农用一国的货币存量(M2)与国民生产总值之比衡量一国的金融发展水平。

然而,由于我国相关统计资料的欠缺,我国学者往往以近似的指标衡量我国地区金融发展程度。杨德勇、吕素香、汪增群和张鹏提出用金融机构存贷款规模作为金融资产的一个窄的衡量指标来表示中国各地区的金融发展程度。王虎、范从来认为,中国存在一个明显的银行导向型的金融结构,所以金融机构信贷存量占GDP的比重不仅能反映金融中介机构的发展,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衡量中国金融深化的程度。由此,他们以金融机构信贷比率(金融机构信贷存量与GDP的比率)代替M2/GDP衡量中国金融深化的程度。由于1985年以前M2数据的缺失,本文采用全部金融机构存款相关比率(FIRD)、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相关比率(FIRL)代表信贷结构。其中,全部金融机构存款相关比率=全部金融机构存款/GDP,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相关比率=全部金融机构贷款/GDP。

3.信贷效率指标

本文假定竞争提供效率,并采用反映非国有金融机构的信贷总额占GDP的比率的信贷市场化率(FMR)衡量信贷市场的竞争程度,即信贷市场化率反映信贷结构与效率。信贷市场化率(FMR)=全部金融相关比率(TFIR)-国有金融相关比率(SOFIR)=非国有金融机构存贷款总额/GDP,其中,全部金融相关比率(TFIR)=全部金融机构存贷款/GDP,国有金融相关比率(SOFIR)=国有金融机构存贷款/GDP。

(二)数据来源

GDP与人均GDP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1》,全部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和贷款数据来源于《新中国55年统计汇编(1949-2004)》、《中国统计年鉴》,国家银行各项存款和各项贷款数据来源于《中国金融统计(1952-1996)》、《中国金融年鉴》、国家银行信贷收支报表、银行财务报表。

三、计量检验结果与分析

(一)单位根检验

由于研究中涉及到的都是时间变量,首先对各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以确定其平稳性。检验结果如表1。从检验结果可知,所有变量的原始数据非平稳,LNRJGDP、FIRD、FIRL、FMR、的一阶差分平稳,即变量一阶单整。因此,通过协整的方法可对这些经济变量进行分析。

注:Δ表示变量的一阶差分,样本期间为1981-2005年;检验类型中c代表截距项,t代表趋势项,m表示最大滞后期数;*、**、***分别代表10%、5%、1%显著性水平下的MacKinnon临界值;Y表示平稳,N表示非平稳。

(二)协整检验

由于对非平稳的时间序列数据直接进行回归分析有可能产生伪回归,恩格尔和格兰杰(Engle and Granger,1987)针对该问题提出协整检验方法。其思想为:因变量能被自变量的线性组合所解释,两者之间存在稳定的均衡关系,因变量不能被自变量解释的部分构成一个残差序列,这个残差序列应该是平稳的,因此检验一组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等价于检验回归方程的残差是否是平稳序列。而Johansen(1988),Johansen和Juselius(1990)提出了基于向量自回归模型(VAR)的多变量协整检验方法,简称JJ检验,其前提是非平稳序列一阶单整,即为I(1)过程。这一方法对系统中所有独立协整关系做总体分析,不事先假定系统中协整关系的个数,也无需确定对哪个变量作规范。本文将运用JJ检验分析各种变量间的长期均衡关系,并根据似然率和AIC、SC准则确定协整方程的结构。由单位根检验可知,LNRJGDP、FIRD、FIRL、FMR四变量都I(1),满足协整条件。下面采用JJ检验分析金融发展指标FIRD、FIRL、FMR和经济增长指标LNRJGDP之间的协整关系,检验结果如表2。

由此可知,迹检验和最大特征根检验一致地显示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存在1个协整向量,无论是从信贷结构、信贷效率变化来考察,中国银行信贷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都存在长期相关关系。

(三)格兰杰因果检验(Granger Causality)

由JJ多变量协整检验可知,中国的经济增长与信贷结构、信贷效率之间存在着长期的均衡关系。但其关系并不明了。因此,还须对协整关系是否构成因果关系进一步检验,以此说明变量间的具体关系。本文采用比较常用的格兰杰因果检验方法检验各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检验结果如表3。

注:表中给出了格兰杰检验的联合显著性F的检验值,括号中的数字是伴随概率,滞后期为2,*、**、***分别表示检验值在10%、5%、1%的水平下显著性。

从表中可以看出:(1)经济增长(lnrjgdp)与信贷结构(fird、firl)之间存在双向因果关系,经济增长作用于信贷结构,信贷结构促进经济增长,且信贷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比经济增长对信贷结构更显著;(2)信贷效率(fmr)与经济增长(lnrjgdp)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四、基本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通过协整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对我国1978-2011年间信贷结构、信贷效率与经济增长之间的长期均衡和因果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得出结论与政策建议如下:

(1)JJ协整检验表明,信贷结构、信贷效率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显著的长期均衡关系,整体效果较好,表明中国信贷结构、信贷效率与经济增长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2)格兰杰因果关系表明,信贷结构与经济增长水平之间存在双向因果关系,信贷结构的改善能促进经济增长,因此有必要继续推进银行业改革,更好地发挥银行业的信用中介作用,保证金融资源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畅通。

(3)分析还表明,信贷效率的提高与经济增长并无明显关系,信贷效率对我国经济增长的作用还较低,经济的发展还主要依赖于信贷规模的扩张,与信贷主体结构关系不大。今后,我国还需大力推进金融中介体系改革,优化金融业主体结构,提高银行业的市场化运作水平,提高金融资源的利用和配置效率,从而推动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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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罗纳德·I·麦金农.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M].上海: 上海三联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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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Thorsten Beck, Ross Levine, Norman Loayza. Finance and the Sources of Growth[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2000, (58): 261-300.

[7]Peter L Rousseau, Sheng Xiao. Banks, Stock Markets, and China's 'Great Leap Forward'[J]. Emerging Markets Review, 2007, (8): 20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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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谈儒敏.中国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1999,(10):5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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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赵振全、薛丰慧:《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分析》[J],《金融研究》2004年第8期。

[13]梁琪; 滕建州:《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因果关系研究》[J],《财贸经济》2006年第7期。

[14]梁琪; 滕建州:《中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再思考:基于变量结构变化的多元VAR分析》[J],《当代经济科学》2006年第5期。

信贷结构论文篇(6)

文章编号:1003-4625(2011)07-0099-05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面对信息不对称下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金融冲突,基于一次性博弈和匿名交易等假设,正规金融机构按新古典市场的基本原则要求农户提供抵押品或担保。这样一来,那些拥有“软信息”且缺乏抵押品的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便遭遇到金融排斥(世界银行,1989)。协调不同主体的预期并实现资源的最优动态配置是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市场失灵使农民失去了通过正式金融市场来优化跨期配置资源和实现最大化效用的机会。在中国的2.4亿个农民家庭中,只有15%左右的农户能从正规机构获得贷款,其余农户依赖于非正规金融(陈锡文,2004)。2006年实施的农村金融新政使农村地区初步建立起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但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导致这种情况的基本原因是:政府所倚重的正规金融有资金优势但因无成本效率而难以向下适应;发挥重要作用且内生于农村的非正式金融却因金融风险担忧等因素而被管制。

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固然重要,但微观结构设计也必不可少。要扩展农村金融服务,需要基于既有组织体系,但又要通过微观结构创新、探索市场化的农贷模式。“金融联结”因融合正规金融和乡村中介优势互补而得以将机构贷款投入到农村,并实现金融机构的财务可持续。这种信贷模式在印度等许多国家获得广泛成功,发达国家也大量存在,我国亦初现端倪。然而,现有研究对金融联结理论机理之认识,仍然局限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不完全竞争市场范式;对其实践绩效的分析,也存在诸多误区。基于此,本文在文献梳理基础上全面归纳金融联结的理论机理,辩证分析实践绩效;根据一般原理,基于中国情景,提出建议。

二、金融联结的现实背景:传统农贷模式的失败

(一)资本转移理论与农业信贷补贴模式

传统理论认为: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缺乏储蓄能力,农业的高风险性(系统性风险)使其难以成为商业银行的融资对象。既然农村金融的基本问题是资本转移,那么就应该从农村外部注入政策性的资金和建立非营利性的金融机构从事资金分配;政府以补贴方式向农户提供贷款,并尽可能消灭职业放贷者(Marie Luise Haberberger,Ramakrishna,2006)。“二战”后,在金融抑制的大背景下,发展中国家根据上述理论主张来设计农村金融制度。这些政策一定程度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但由于理论假设前提与现实偏离较大,实践绩效也差强人意。它使官方信贷的分配偏向于照顾富裕的大农户,穷人难以成为受益人(速水佑次郎、拉坦,1986),金融排斥问题更加严重。农户贷款利率不降反升,放贷者仍控制农村市场(Bell,1990)。同时,由于无法通过吸收农民储蓄来获取资金来源,农村信贷机构普遍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Avishay Braverman,1991)。现实表明,资本转移理论及其具体形式即农业信贷补贴理论被证明是虚幻原理(The Falsification Principle)(K.R.Poppe,1959)。

(二)世界银行学派与纯市场模式

信贷补贴模式失败之后,在以世界银行经济学家冯・皮司克为主的俄亥俄学派和麦金农・肖的金融发展理论(1973)双重影响下,基于自由运作经济哲学的农村金融市场论成为主流理论。与信贷补贴理论观点相反,该理论认为,农民以及贫困阶层具有储蓄能力,农村金融市场充满竞争;只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减少政府干预,实现利率市场化,农户贷款问题可以在金融深化过程中得到解决。

因认识到农民储蓄能力和对市场机制的强调,该理论有一定意义。然而,它假设农村市场充满竞争不过是一时的天真,其实践也必然是“市场幻象”(Hulme and Mosley,1996)。金融自由化促进金融深化,但金融机会的配置更有利于城市居民。在印尼和拉美,因储蓄资金大量流入中心城市,农户贷款问题在金融自由化的过程中反而恶化了(Lensink,1996)。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所进行的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导致农村资金持续外流和贷款供给不足的状况也进一步加剧了农民贷款难问题(徐忠和程恩江,2004;田力,2004)。

(三)不完全竞争理论与政府干预模式

导致信贷补贴模式和纯市场模式的相继失败原因有很多,但有一个是共同的:忽略了农村信贷市场微观结构及其内在机制,这促使学者开始重新思考此重要问题。通过规模经济、声誉机制和信息不完全等渠道,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中,实施信贷补贴模式的结果将是恶化农户贷款条件并导致信贷配给(Hoff and Stiglitz,1990)。当市场是不完全竞争且面临着不完全信息时,如完全依靠市场机制就不可能无法培育出一个社会所需的金融市场。既然市场过程传递了那些不为自发的学习者所知道的知识(Kirzner,1979),那么政府就应该通过合适的方式促使商业银行去利用农村金融市场的局部知识。不完全竞争理论的出现使得学者对开始从演化经济学和市场过程的角度去深入研究乡村中介的比较优势和农村信贷市场的内在机制。

三、金融联结的理论机理

(一)金融联结的理论机理

按照新凯恩斯主义的思路,不完全竞争范式主张采用诸如政府适当介入及借款人的组织化等非市场要素来弥补金融市场的失灵(Stiglitz and Weiss,1981;Stiglitz,1989)。虽然它并没有对如何利用农村信贷市场的私人信息与局部知识提供多少创见,但它使人们认识到调整金融制度,充分利用乡村中介的优势来传递机构信贷的重要性。尤其是,它对借款人组织化的重视促进了微型金融机构的发展。具有连带责任的团体贷款(小组贷款)能有效地解决逆向选择问题(Ghatak and Guinnane,1999)和道德风险(Besley and Coate,1995),它也通过格莱明乡村银行的实践而在孟加拉取得广泛成功。小组贷款被其他国家大量模仿,但因导致邻居关系紧张等原因而效果不佳。微型金融机构的经验表明了充分利用民间信用关系等农村金融市场内在机制的重要性,其教训则告诉人们,消除贫困贡献最大的不是贷款也不是储蓄,而是建立一种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机制(Gul-

li,1998)。它表明了以市场化方式,实现两部门的合作的必要性。这种必要性来自于银行所没有的优势即乡村中介的信息与契约实施优势。

信息不对称、缺乏适宜的担保以及由此而造成的高交易成本是限制正式金融机构扩展农村金融市场的主要因素(Beslay and Coate,1995)。这些因素对内生性的民间金融来说并不重要。民间金融内生于农村经济,是农民因应形势,自发创造出适合自己需求的金融制度和工具,它是在农村信用文化的内生机制启动下“不知不觉”形成的,不存在人为刻意雕琢的痕迹。内生状态一般包含着较为完备的金融激励、创新、约束和努力机制,从而能够持久地对金融成长起着内在的推动作用(郑耀群和曾凯,2007)。农村民间金融的内生性使其有更强的适应能力。凭借信息(刘民权,2003)和监督(Udry,1994)能力,它们可以有效防止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林毅夫和孙希芳,2005)。通过使用土地使用权抵押、房屋抵押、劳动抵押、田间未收割的青苗抵押、未采摘的林果抵押、活畜抵押等各种灵活的抵押条款,乡村中介能够较好实施信贷契约。Calomiris andRajaraman(1998)研究发现,非正规金融市场上相对充分的信息以及隐性抵押等减少违约风险。作为隐性担保机制,基于社会联系而产生的社会担保(Bes-ley and Coate,1991)、互联易和基于重复博弈而产生的声誉机制(Schreiner,2000;高艳,2007)进一步增长了信贷契约的自我实施性。Aleem(1990)发现,在巴基斯坦,民间金融的贷款违约率为2%,而正规金融机构贷款违约率则高达30%。

既然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之间存在天然的互补关系(刘民权等,2003),而正式金融机构也无法找到一种能够替代机制来解决金融冲突,那么就有必要对金融制度进行战略调整(Seibel,1997),通过金融联结(Financial Linkage)来扩展农村金融服务(Pagura and Kirsten,2006)。根据专业化分工原理,借助于金融联结,通过将筛选、监督等环节委托给乡村中介,正式金融机构得以节省信息、监督(Jain,1999)和契约实施等交易成本(Adel Varghese,2004)。

(二)金融联结的形式

金融联结主要有两种形式即水平联结和垂直联结:前者是指通过正规金融部门的溢出效应向农户传递信贷,后者是指正规金融部门通过乡村中介的合作向农户提供贷款。垂直联结又包括三种形式:正规金融与专职放贷者的联结、正规金融与捆绑信贷的联结和正规金融与小组金融的联结(Ghate,1992)。按乡村中介划分,垂直联结有四种模式:银行-放贷者-农户、银行-互联易-农户、银行-NGO-农户和银行-SHGs-农户(米运生,2010)。垂直联结按功能可分为直接联结和便利联结。直接联结是指正规金融机构先将信贷批发给民间中介,后者再以零售方式转贷给农户或自助团体(SHGs)。乡村中介(含微型金融机构)既从事筛选、监督和还贷等任务,也决定信贷规模和利率。便利联结是指正规金融机构雇佣乡村中介并向其支付佣金,后者代表正规金融机构从事筛选、监督和还贷等业务。按照联结的内容,金融联结可分为信息联结和贷款联结。在发展中国家,正规金融部门与乡村中介的互惠性合作以垂直分工为主。进一步,发展中国家的金融联结以直接联结为主,并主要表现为信贷联结(Pagura,2007)。学者还发现,在美(王曙光,2008)、日(速水佑次郎,1986)等发达国家及中国台湾、韩国等新兴市场经济(李树生,2004),正式金融机构也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协会(信用部)等中介组织向农民提供贷款。

(三)金融联结的理论功能

正规金融机构将相对低价的信贷资金提供给乡村中介,一方面可以降低其直接面对中小农户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另一方面乡村中介因获得充裕的资金而实现规模效益;乡村中介之间的竞争可以降低贷款利率,改善贫困农户的融资环境(Ghate,1992)。通过银行与放贷者的联结,银行不仅能够向高收入者提供贷款,也能向低收入者提供贷款,银行一放贷者的信贷联结可解决农户贷款和金融机构可持续性的两难困境(Varghese,2004)。

然而,随市场结构的不同,联结的效果会有很大的差异。当新进入者面临着信息不对称(Bose,1998)或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时(Hoff and Stiglitz,1998),金融联结并不能增加金融供给或改善借款人所面临的贷款条件。如放贷者间是战略合作关系,正规信贷的扩展可能会加强放贷者间合谋的能力,最终使得借款人所面临的贷款条件恶化(Bose,1998)。对菲律宾的研究发现,并不是所有的联结都能够促进放贷者间的竞争,降低市场利率,满足小农户的贷款需求(Floro and Ray,1997)。

四、发展中国家金融联结的实践及绩效

因为与传统理论相反,金融联结的建议听起来似乎有点新鲜。其实,早在1903年,德国人类学家Westermann(1935)就曾经向多哥当局提出建议,在设计农村金融体系时要重视土生土长的信贷与储蓄协会等乡村中介的内在优势,鼓励乡村中介与正式机构之间的互惠合作。由于多种原因,类似的政策建议长期被忽略。不过,当信贷补贴模式失败之后,菲律宾、泰国等亚洲国家就已经出现了垂直联结的自发实践(Wells,1978)。民间自发实践的成功经验和市场模式的失败使得更多的学者关注金融联结。在德国技术合作局专家Seibel的长期呼吁下,亚洲太平洋地区信贷协会(APRACA)于1986年正式采纳垂直联结建议。印度于1992年实施“自助小组一银行联结项目”。泰国等实施了PKBK工程(杜晓山,2001)。国际社区资助基金会和非洲农业信贷协会相继在拉美和非洲采用该模式。到21世纪初,发展中国家的垂直联结已很普及(Berry,2005)。

正如世界银行(1989)所料,垂直联结一旦被付诸实践之后便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该战略被APRACA采纳之后,立即被有“世界农村金融市场实验室”美誉的印尼付诸实践。不过,金融联结最成功的是印度。在经过两年半的试验之后,印度于1992年开始正式实施金融联结战略。之后,印度金融联结开始爆炸式增长。截至2008年3月31日,自助小组一银行联结项目(SBLP)已经为3477965个自助小组(SHG)提供了高达22268千万卢比的贷款。

印度的垂直联结绩效斐然:扩大农村金融覆盖面,提高机构贷款的广度与深度,改善农户的贷款条件。联结之后,获得贷款的家庭比例从46.5%提高到93%,覆盖面增长一倍;平均每个家庭的贷款数量从5384卢比增加到14640卢比,年均增长率达20.5%;随着信贷配给的缓解,农户贷款需求满足程

度相应提高,81.7%的成员的贷款需求通过自助小组而全部得到满足;自助小组成员支付的利息从81%下降到31%(V.Puhazhendi C.Badatya,2002)。垂直联结还大幅度减少借贷双方的交易成本。Pu-hazhendhi(1995)发现,银行每笔贷款(100美元)的交易成本由联结前的3.68美元下降到每笔贷款2.19美元。贷款者减少的交易成本更可观:从9.40美元减少到5.70美元(McGuire and Conroy,1997)。在印度,垂直联结(银行-自助小组联结)还能解决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同时在增加农户收入,促进资本形成,改善妇女社会地位和提升农村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巨大作用(Anushree Sinha,2008)。

五、讨论及其启示

(一)理论启发及其局限性

随着信贷补贴计划和市场模式的相继失败,金融联结也逐渐从民间的自发实践演变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制度调整的首选模式。金融联结的兴起促进了农村金融理论的繁荣与发展。它使学者们重新去思考农村信贷市场的内生机制,并以此作为金融联结的理论基础。不过,金融理论机理的研究存在诸多不足。显然,现有研究主要从正式金融部门的资金优势和乡村中介的信息及契约执行优势去分析金融联结的内在机理。学者之所以高度关注这些变量,主要原因在于交易成本经济学的重大影响。在威廉姆斯获得诺贝尔经济学之后,这种倾向更为明显。产生理论认识偏差的另外一个原因是经济学家的“问题意识”。学者关注较贫困的发展中国家而忽略了新兴市场和发达国家。

信息及契约执行成本固然很重要,但它们未必是最重要的。如果乡村中介的优势仅仅是信息和契约执行,那么为何在社会征信体系发达、农户抵押品充足、收入较高(甚至高于城市居民)和债权人利益保护良好的新兴市场经济和美、日等发达国家,金融联结这种农贷模式也非常普及?Aleem(1990)对巴基斯坦农村地区放贷者执行成本的计算结果表明,在交易成本总额中,执行成本占39%,甚至超过资本成本(包括资金成本和坏账)后者是27%。其余的,数量也更多的44%的其他成本长期被经济学家所忽略了。显然,除了信息和契约执行成本之外,农村信贷的市场结构和乡村中介的沉没成本、运营成本也非常重要。农村信贷市场的微观结构也是制约正式机构向农村地区渗透的重要因素。只有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才能对金融联结提供完整的理论解释。

(二)实践经验及其启发

长期以来,商业银行对农户形成了一种特定的价值观。在讨论农户时,它们的内心几乎都带着近似玩世不恭的态度:农户是没有信用的,对穷人的贷款会损害银行的利益,穷人不是银行服务的对象(The poor are not bankable),他们需要的是慈善而不是贷款;对穷人的贷款是社会部门(而不是作为商业机构的银行)的事情。然而,国内外的实践充分证明,只要通过合适的微观结构设计,农户贷款是有利可图的,其风险甚至低于一般商业贷款。通过市场化手段,金融联结同时兼顾农户贷款和银行的可持续性,它也因而被证明是迄今为止最为有效的农贷模式(Erhard W Kropp and B S Suran,2002)。它的成功经验在于通过市场化手段同时解决了农户贷款和金融机构可持续性的两难困境。在中国,这种两难困境导致了正式机构对农户尤其对贫困农户的金融排斥。金融联结对我国来说具有极其重要的鉴戒价值。实践中,针对传统农贷模式的缺陷,我国也出现大量自发的金融联结。一些农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韩俊,2007)、农民专业合作社(左臣明、马久杰,2006)通过提供担保等方式而使农户获得机构贷款。一些金融机构甚至也通过村委会这种传统权威作为中介向农户提供贷款。金融联结在我国已初现端倪。为通过金融普惠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同时基于其他国家成功经验,我国亦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制度创新推广金融联结。

1 将非正规金融纳入农村金融体系的设计。基于风险和控制金融资源等因素的考虑,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民间金融采取管制措施。在国有银行改革基本成功和农村金融改革取得巨大进展的今天,政府在设计农村金融体系时,应该充分吸收那些内化于农村金融市场的乡村中介并学习它们在长期实践中所采纳且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治理机制。也就是说,我国需要鼓励和引导非正规金融的适度发展(刘民权等,2003),将其纳入农村金融体系的设计,构建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两部门垂直合作型农村金融体系(周立,2005)。

信贷结构论文篇(7)

本文运用农村金融等理论,充分吸收已有的研究成果,采取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借鉴、汲取国内外农业和农村信贷体制发展的经验和教训,通过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信贷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的实证研究,分析我国农业和农村的信贷供求、信贷风险、信贷市场的问题和成因,提出了构建完善的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信贷体系的见解,并相应地提出了具体的对策措施和政策建议。全文共分八个部分。

第一章,导论。包括提出问题、研究的内容和方法、论文的基本框架。

第二章,农村金融基础理论及其借鉴作用。主要是为研究我国信贷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找到理论上的依据。重点梳理了有关农村金融方面的理论的发展脉络,了解农村金融理论及其发展历程,对农村金融基础理论进行了比较。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一些可以运用到我国农村信贷发展和改革中的个人判断,如实行“金融约束”政策、供给主导模式和需求追随模式相结合、借鉴不完全竞争市场论的政策建议、政府适当介入等等,企望借鉴这些理论中的合理内核和适用部分,以起到指引我国农村信贷体系建设的作用。

第三章,国外农村信贷的经验与启示。对国外农业和农村信贷的实践活动进行了探讨和分析。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多数国家都相继形成各具特色、与本国实际相联系的农村金融体系。在西方发达国家,大都有较为完善的农村或农业信贷组织体系,部分发展中国家也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做法。对国外农业和农村金融机构运作的经验,我们不应该完全照搬,也不能全部否定。本章通过对国外农村信贷的比较,得到了要加强并完善农业和农村金融立法、农村金融改革不能单纯追求商业化、要加大对农业和农村金融的扶持力度、要合理引导农村民间借贷行为等经验与启示。

第四章,中国农村信贷的绩效与问题。回顾了我国农村信贷的发展历程,总结了支农绩效,分析了信贷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我国从建国以来,农村信贷体系一直处于发展和改革中,取得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和教训。农村信贷体系在自身曲折发展过程中,促进和支持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和积极的作用。本章的实证分析表明,加快农村信贷体系改革,改善农村信贷机构发展状况,增加农业和农村信贷,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极为重要。本章分析认为我国农村信贷市场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供求缺口大,农村信贷存在垄断行为,资金外流严重,贷款风险大等等。导致农村信贷市场存在许多突出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农村信贷制度设计存在缺陷,缺乏贷款风险分散机制,缺乏风险转移机制等。因此,对农村信贷市场存在的问题,不能一味指责信贷机构本身,必须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统筹安排,对症下药。

第五章,中国农村信贷供求分析。重点考察不同需求主体的信贷需求,分析供求缺口,为构建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信贷体系奠定基础。我国信贷需求的多样性与供给的单一性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既有结构上的矛盾,也有数量上的缺口。本章着重分析需求主体各自的信贷需求,由于我国当前传统和现代生产方式同时存在,信贷需求的多样性显得尤为明显。在我国农村中,既有农户和中小型企业的信贷需求,又有大型龙头企业的信贷需求;既有商业性信贷需求,又有政策性信贷需求;既有生产性信贷需求,又有非生产性信贷需求;既有短期信贷需求,又有中长期信贷需求。但是,当前我国农村对信贷的需求有相当部分是无效的,这与农村信贷需求的特点密切相关。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农村信贷组织体系不断完善,逐渐形成了以政策性信贷、商业信贷和合作信贷为主体的农村信贷服务体系。本章在对信贷需求和供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信贷供求的缺口,并指出农村信贷市场上存在“劣户驱逐良户”的现象,分析认为引入担保和引入利率补贴等措施可以减小或消除供求缺口。

第六章,中国农村信贷风险分析。本章将农村信贷风险分析的基础建立在深入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风险上,即建立在对农业和农村客户进行风险分析的基础上。不论是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还是农村信用社,他们都是企业,不是慈善机构,经营的是特殊商品——信贷资金,而贷款的本质是要求还本付息的,因此,信贷机构具有“嫌贫爱富”的特性,一般又是风险厌恶者。农村信贷机构的信贷供给对象主要是“三农”客户,农户和农村企业的风险状况直接决定着农村信贷风险的大小。农业具有弱质性,农村企业发展起点低,竞争力弱,风险大,与农业密切相关,处于竞争的劣势。这就决定着农村信贷风险既有一般金融机构存在的风险,也有自己的特殊风险。农村信贷机构面临较高的系统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

第七章,构建完善的中国农村信贷体系。根据前六章的分析和结论,提出了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完善的农村信贷体系的构想,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措施和建议。提出了构建农村信贷体系的总体思路、目标、原则和框架,指出构建我国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村信贷体系,要建立健全农村信贷法律法规体系。大力推行农村政策性信贷业务,鼓励发展农村商业信贷业务,规范合作信贷业务,建立风险分散和转移制度,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规范和完善农村金融监管体系。对当前的农村信贷体系要进行大胆的改革,建立政策性信贷、商业信贷、合作信贷和正常民间借贷相结合的农村信贷体系。不断强化政策性信贷职能,鼓励商业信贷,规范合作信贷,引导农村民间借贷健康发展,使农村信贷机构的整体服务功能与“三农”的需求相适应。必须对政策性信贷、商业信贷、合作信贷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和调整,大力发展农村政策性信贷业务,建立财政政策补偿信贷,信贷扶植农村经济的机制。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引导农村民间金融健康发展。从而,使农村信贷机构的整体服务功能得到强化,真正担当起为“三农”提供信贷支持的重任,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三农”贷款难的压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第八章,相关问题研究。构建一个完善的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村信贷体系,需要解决一些相关的问题。首先,社会其他组织,特别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必须努力创造和改善信用社及其它涉农信贷组织的经营环境,给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村信贷组织提供更有利的发展空间。其次,要建立农村信贷风险转移机制,大力发展农业保险业务,为信贷支持“三农”发展提供保障,减轻信贷机构的风险压力,培育好的经营环境,形成保险、信贷、农村经济的良性循环。第三,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速度,提高农村经济发展的质量,特别是提高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水平,以增强农业和农村对抗风险和承受风险的能力,从而为信贷支农提供合适的、强壮的载体,增加农村信贷机构提供信贷支持的动力。

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

1.提出“两个循环”的见解。一是农业资金使用成本高,而农业的比较效益低,经营风险高,容易形成“高风险-高收益-高利率-高成本-高风险”的恶性循环。二是农业保险和农业信贷形成良性循环:通过农业保险改善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地位,使农村信贷组织增加信贷投入,减小信贷供求缺口,促进农业生产扩大规模、提高集约化生产水平和降低农业资金融通成本,从而形成农业保险作保障、信贷支持作动力的格局,形成“保险转移风险-信贷加大投入-农业不断发展-风险承受能力增强-保险增加收入”的良性循环,不断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2.提出“劣户驱逐良户”的见解。农村信贷客户大多数分散、规模小,存在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农村信贷机构很难辨别“良户”和“劣户”,有可能出现“劣户”充斥农村信贷市场,“良户”因贷款利率高而不容易得到贷款的现象。

3.农村信贷资金数据统计更全面。在分析农村信贷资金时,将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有关农业和农村的一切贷款都统计在内,克服了以往只考察农业贷款或乡镇企业贷款数据的局限性和片面性。

4.提出多样化需求需要多样化信贷服务的观点。我国经济发展不仅在时间上有差异性,在空间上也呈现较强的差异性,经济发展的区域特征十分明显。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东西南北差异较大,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导致不同农户间差异很大,不同企业间差异很大,对信贷资金也表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的不同需求,需要多样化的信贷服务。

信贷结构论文篇(8)

二、不同类别担保机构的作用比较

(一)模型假设1、基本假设假设在一个不完全信息的经济中,存在银行、企业和担保机构三方参与者。其中,银行为风险厌恶;企业和担保机构均为风险中性,其收益值即为其效用值。2、银行经济中只有一家银行,其效用函数设定为二次型:2uxxx/2。其中,x为其收益值。银行提供给企业的贷款利率为r,贷款额度为D。银行无法观测到企业的风险类型,只能通过制定固定的贷款利率使得自身期望效用最大化。3、企业经济中有多种不同类型的企业,每个企业均可投资于一个风险项目,成功时可获得回报R,失败时为0;同时,企业也可以投资一个无风险项目,获得的收益为b(即为投资风险项目的机会成本)。假定企业先期没有足够的项目投资资金,需向银行贷款,但其可自由选择是否进入信贷市场。企业所投资风险项目的成功概率为,服从上的均匀分布,即。借鉴施蒂格利茨和韦斯(Stiglitz和Weiss,1981)的假设,假定所有企业风险投资项目具有相同的期望收益I,则IR10R,即“高风险高收益”:项目成功的收益R越高,成功的概率越低,企业的风险类型越高。为简化分析,假设企业只有在项目成功时才能支付银行的本息和担保费用,而项目失败时只损失反担保物。①4、担保机构担保机构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当企业项目失败无法还贷时,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分担比例为,即此时担保机构需要支付给银行。①此外,担保机构要求企业提供一定的反担保比例,并支付担保费率0,1,即企业提供给担保机构的反担保物为D,担保费用为D。这里主要考虑两类担保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1)政策性担保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是由政府扶持的、旨在帮助企业融资的中介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目标为最大化企业的贷款规模,其不以盈利为目的,表现为微利运营。(2)商业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以盈利为目的,目标为最大化自身的期望利润。为了简化分析,不考虑担保机构制定因企业类型而异的担保费率,即假定担保机构提供给所有企业统一的担保费率iiG,C,但这两类担保机构各自收取不同的担保费率,即GC。进一步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并未考虑银行的抵押机制,这是因为实践操作中担保机构对抵押物(反担保物)的认可程度(如抵押物品种、折扣比例等)远高于银行。相对银行仅接受土地、房产或某些设备等而言,担保机构对抵押物(反担保物)的品种范围要求则更为宽松。如某些银行不认可的股权、矿权等,担保机构经调查研究后均可接受。下面分别考虑无担保机构、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以及商业性担保机构对企业信贷活动的影响。

(二)无担保机构情形下的信贷市场分析类型为的企业期望利润函数为假设满。由上式可得,由于市场存在不对称信息,银行无法观测到企业的风险类型,因而只能制定统一的贷款利率r,导致部分低风险类型的企业退出市场,此时信贷市场出现逆向选择。且/r0,若银行出于收益最大化的目的提高贷款利率,这会导致申请贷款企业的最低风险水平上升。部分申请贷款的低风险企业选择退出信贷市场,而高风险企业则继续留在信贷市场(即企业投资项目的风险水平普遍较高),进一步加剧了信贷市场的逆向选择问题。由Bur的表达式可得,若银行提高贷款利率:一方面,贷款给单个企业的期望效用呈先增后减的倒“U”型;另一方面,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类型有所减少,进而使得银行的总效用下降。因此,贷款利率r对于银行期望效用的影响不确定。由于Bur对r求导后无法得到关于最优贷款利率的显示解,下面我们将对模型中涉及的参数在合理范围内赋值,使用数值模拟方法进行分析。从数值模拟标准化方法出发,并结合实地调研,将贷款额度D标准化为1,企业的期望收益1.1iiIR,企业投资于无风险项目的收益b0.05,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比例为,反担保比例为0.7,①所有参数的取值如下表1所示。将具体参数赋值代入后,应用Matlab软件,可得到银行的期望效用Bur关于贷款利率r的数值模拟图,如下图1所示:由上图1在无担保机构且不考虑抵押机制时,银行的期望效用Bu与贷款利率r呈现出先增后减的倒“U”型关系。即当贷款利率较低时,随着银行贷款利率的提高,银行的期望效用会先增加,但随着贷款利率继续提高,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类型开始大幅减少,在贷款利率达到一定水平后,银行的总体期望效用会逐渐下降。进一步可求得此时最优贷款利率的数值解为r0.70,因此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风险类型的临界值为,即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风险类型。因此,由于银行无法观测到企业的真实风险类型,从风险规避及收益最大化出发,银行一般会制定较高的贷款利率,导致只有风险类型偏高的部分企业才能进入信贷市场并获得银行贷款。

(三)引入担保机构后的信贷市场分析本部分分别讨论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后对企业信贷的影响。两类担保机构的主要差异在于:经营目标不同,且收取的担保费率也不同。结合担保机构不同的担保费率水平,银行通过选择贷款利率r以最大化期望效用。下面分别分析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后的最优贷款利率及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类型。1、政策性担保机构由于政策性担保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奉行微利运营,其目标为最大化贷款企业的规模,因此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最优化问题为由上式可得,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随银行贷款利率的增加而增加,与风险分担比例呈正比,与反担保比例呈反比。进一步将*G的表达式代入(4)式中,可得到银行期望效用关于贷款利率r的表达式,由于无法得到显示解,仍然通过数值模拟的方法进行分析。根据表1所取参数值,银行的期望效用与贷款利率之间的关系如下图2:2、商业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的目标是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由(3)式可知,担保机构期望利润随担保费率单调递增,因此商业性担保机构会选择最高的担保费率,即*1C,再结合表1所取参数值对引入商业性担保机构后的情况进行数值分析。当引入商业性担保机构时,银行期望效用与贷款利率之间的关系如下图3:如上图3所示,在引入商业性担保机构后,银行的期望效用Bu与贷款利率r同样呈现出先升后降的倒“U”型关系,此时最优贷款利率的数值解为r0.358,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类型临界值为,即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风险类型为0,0.21。与无担保机构时的情况相比,由于商业性担保机构收取的担保费率高,导致企业信贷成本增幅较大,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类型反而有所减少。因此,引入不同类型的担保机构会对企业贷款起到不同的作用。由于政策性担保机构微利运营,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后可以使企业承担较低的担保费率和贷款利率,从而使全部类型的企业均可进入信贷市场;而引入商业性担保机构后,由于担保机构以盈利为目的,导致企业承担的担保费率过高,从而抑制了企业进入信贷市场,由此可得到如下命题2。命题2: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可增加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规模,而商业性担保机构由于收取过高的担保费率,导致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规模减少。因此,政策性担保机构可有效缓解信贷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而商业性担保机构则会进一步加剧逆向选择问题。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引入分担了银行所承担的企业违约风险,这使得银行更加注重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数量,而不仅仅关注单个企业的收益函数,银行开始追求“规模效应”,相应收取较低的贷款利率,从而大大增加了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数量,有效缓解了信贷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而商业性担保机构的引入虽然也会降低银行的贷款利率,但由于担保费率过高,导致企业信贷成本不降反增,进一步加剧信贷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

三、政策性担保机构的作用分析

上面从理论上证明了政策性担保机构可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下面将针对政策性担保机构做进一步深入研究。借鉴贝森科和萨科(Besanko和Thakor,1987),本文在类似的逆向选择框架下研究担保机制对于信贷配给的影响。不同的是,我们引入了政策性担保机构这一第三方参与主体,同时在模型中增加了一个博弈阶段:首先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合同,而后再由银行制定贷款合同。在不改变经济中信息结构的框架下,研究存在信息不对称时有无担保机构对企业信贷行为的影响,是一个包含银行、企业与担保机构三方的逆向选择问题。为了着重刻画市场中的信贷合同和担保合同如何随企业风险类型的不同而变化,本文将模型简化为只包含两种风险类型企业的情况,以便更好地分析存在不对称信息时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对企业信贷行为的影响。考虑一个包含银行、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的不完全信息经济,三方均为风险中性。这里假设银行为风险中性主要是基于如下两点原因:第一,由于经济中只存在两种类型企业,故不必考虑企业是否自由进出信贷市场,这种情况下风险厌恶与风险中性的假设并不影响模型的主要结论;第二,在贝森科和萨科(Besanko和Thakor,1987)的框架下,银行风险中性的假设可以得到更为直观简便的显示解。因此,本文参考贝森科和萨科(Besanko和Thakor,1987),假设所有参与方均为风险中性,收益值即为其效用值。企业可以投资于一个有风险的项目,成功时可获得回报R,失败时为0(假设企业向银行贷款时不提供抵押品,且项目失败时无其它损失),项目成功的概率为。有高风险和低风险两种类型企业,项目成功的概率分别为1和2,且1201。企业也可以投资于一个无风险的项目,获得的收益为b(即投资风险项目的机会成本)。企业由于资本金不足,需向银行借贷。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银行无法观测到企业的风险类型,但知道经济中高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比例分别为。银行贷款给这两类企业的概率分别为1和2,贷款利率分别为1r和2r,银行的存款利率为br,银行给企业的贷款额为D。政策性担保机构是由政府扶持的、旨在帮助企业融资的机构,故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模型中假设其利润为0。①担保机构要求企业提供一定的反担保物(反担保比例为)并支付担保费率。由于为企业提供担保前需深入企业进行调研,这里假设政策性担保机构能够观测到企业的类型,其为两种类型企业提供差异化的担保费率,分别为12,。当项目失败无法还贷时,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比例为,即此时担保机构会支付给银行D。②本部分将分别在信贷市场为垄断和完全竞争两种市场结构下,讨论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形下的企业信贷问题。首先,在信贷市场垄断的情形下,分析经济中无担保机构和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后对企业贷款及社会福利的影响;其次,在信贷市场完全竞争的情形下,研究有无政策性担保机构对企业贷款和社会福利的影响;最后,附加讨论一些其它问题,如引入政府税收政策对模型的影响、引入再担保机制对企业信贷行为的影响。

(一)垄断的信贷市场本节讨论信贷市场中银行处于垄断地位的情形,即经济中只有一家银行,通过制定贷款合同以最大化自身利润。1、无担保机构在无担保机构时,银行贷款给企业的期望利润B为2、有担保机构在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后,当企业投资项目失败无法偿还贷款时,政策性担保机构和银行会各自承担一部分风险。假设担保机构要求企业提供一定的反担保比例,即企业提供给担保机构D的反担保物。当企业无法还贷时,企业的反担保物归担保机构所有。由于政策性担保机构能够观测到企业的真实风险类型,故可提供不同的担保合同。此时博弈分为两个时期:第一期,政策性担保机构观测到企业的类型并为两类企业提供不同的担保合同,这里首先讨论内生选择担保费率,,而外生给定风险分担比例及反担保比例的情形。由于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目标是最大化企业的利润以扶持企业发展,故而奉行微利运营;第二期,企业进入信贷市场,此时银行仍无法观测到企业类型,银行选择提供给企业不同的贷款合同以最大化利润。此外,假设项目成功时企业需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担保机构的担保费,若项目失败则只损失反担保物。运用逆向归纳法求解,首先考虑博弈的第二阶段,即银行和企业间的信贷合同。在得到最优的贷款概率和贷款利率后,对担保机构的最优化问题进行求解,得到最优担保费率。进一步通过比较引理1和引理2,分析在无担保机构与有担保机构时对企业融资的影响,可得到如下命题3。命题3:在垄断的信贷环境中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后,银行对高风险企业授信要求进一步提高。但当高风险企业得到贷款时,高低风险两类企业的贷款利率均下降,且高风险企业的利润不变,而低风险企业的利润增加,银行利润减少,经济总体福利保持不变。①在垄断的信贷市场中,担保机构的引入提高了高风险企业得到贷款的准入门槛,而高风险企业一旦可以获得贷款,则贷款利率会有所下降。进一步地,担保机构的存在降低了银行的利润,并等额提高了低风险企业的利润,总体社会福利不变。

(二)完全竞争的信贷市场这一部分讨论信贷市场中银行完全竞争的情形。此时市场中存在多家银行,每家银行同时宣布各自的贷款合同,由企业来选择银行进行贷款,这里假设每个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家银行来贷款。由于银行间是完全竞争的,因此各银行的利润为0,在这种情形下,企业更有议价能力。根据罗思柴尔德和施蒂格利茨(Rothschild和Stiglitz,1976)及威尔逊(Wilson,1977),不完全信息下逆向选择的结果不可能只存在一种合同。因此,在完全竞争的框架下,银行仍会提供两种不同的信贷合同。下面分别对无担保机构与引入担保机构后对企业融资的影响进行讨论。

1、无担保机构在无担保机构且完全竞争的信贷市场中,企业通过选择信贷合同使得期望利润最大化,同时满足银行利润为0。由于均衡时经济中存在两种不同的信贷合同,故还应满足企业各自的激励相容约束。此时,企业的最优化问题为。2、有担保机构引入担保机构后,与垄断有担保机构时的讨论相似,此时的博弈同样分为两个时期:第一期,担保机构观测到企业类型并为两类企业制定不同的担保费率;第二期,企业进入完全竞争的信贷市场,选择不同的贷款合同来最大化自身利润。这里同样假设企业项目成功时才可支付银行贷款的本息和担保机构的担保费,项目失败则无法支付。由引理6可得**1ˆ小于**2ˆ,即担保机构会选择给低风险企业制定更高的担保费率。这主要是由于此时高风险企业的贷款利率更高,为最大化两类企业的总利润,担保机构会对低风险企业征收更高的担保费率,以此平衡两类企业的利润,使二者利润和最大。同样地,对于低风险企业,项目成功概率2越高,担保费率越低;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比例越高、反担保比例越低,则担保费率越高。进一步通过比较引理4和引理5,在完全竞争的信贷市场中,比较无担保机构与有担保机构对企业融资的影响,可得到如下命题4。命题4:在完全竞争的信贷环境中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后,两类企业的贷款利率均下降;高风险企业得到贷款的概率不变,低风险企业得到贷款的概率提高;低风险企业利润增加,高风险企业利润不变,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存在有助于低风险企业获得信贷支持。通过比较命题3和命题4可知,随着信贷市场结构的完善,高风险企业可以确定性地得到银行贷款,并且担保机构对企业制定的担保费率也有所改变,担保机构会转而向低风险企业征收一定的担保费,此时担保机构的作用更加突出:在完全竞争的信贷市场中,引入担保机构后有效提高了低风险企业的贷款概率,并使得社会总体福利增加。这是由于在信贷市场中,如果银行处于垄断地位势必会掠取企业的剩余,而担保机构通过承担一部分的风险分担比例,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贷款环境,将一部分银行利润转移给企业;如果银行间完全竞争,则企业更有议价权,此时银行不再有正的利润,引入担保机构可以更加有效地促进贷款和担保合同的设计,从而使得社会总体福利增加。

(三)附加分析本部分讨论两个附加问题:一是政府的税收政策,即由政府向银行和企业征税,之后再将税收转移给担保机构进行财政补贴,在此种模式下讨论对模型结果的影响;二是讨论引入再担保机制对企业信贷行为的影响。1、税收首先,我们分析政府税收政策对信贷市场的影响。以垄断的信贷市场情形为例,①研究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后对企业信贷的影响。假定政府对银行和企业所得的利润部分征税,所得税税率均为,类似于垄断有担保时的讨论,此时银行的最优化问题为。因此,引入税收措施补贴担保机构虽然有助于放松担保机构的预算约束,使担保费率下降,但由于对企业征税会直接导致其利润减少,税收扭曲了利润在银行和企业间的分配。直观上来说,政府不应该为了给政策性担保机构补贴而对中小企业征税,虽然对政策性担保机构进行补贴有利于降低担保费率,但税收的存在最终会使得中小企业的收益下降。2、再担保下面将进一步对政策性担保体系进行补充和完善,分析再担保结构的引入对经济中信贷及担保活动的影响。所谓再担保,是指当担保人不能独立承担担保责任时,再担保人将按合同约定比例向债权人继续剩余的清偿,以保障债权的实现。在本文中,再担保机制具体表现为引入一个政策性再担保机构,为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当企业项目失败需要担保机构代偿时,再担保机构会承担一部分的再担保风险分担比例,同时担保机构也需要向再担保机构支付一定的再担保费用。假设再担保费率按担保费率的一定比例收取,即再担保费率为。需要说明的是,再担保机构根据零利润条件内生选择再担保风险分担比例。由于引入再担保机制只会对担保机构的行为产生影响,因此信贷市场完全竞争下的结果与垄断情形相似。下面以垄断的信贷市场为例,分析引入再担保机制对信贷及担保活动的影响。引入再担保机制后,担保机构的收入包括企业支付的担保费用、企业的反担保物、项目失败后再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分担部分;支出为再担保费用和企业项目失败后的风险分担部分。因此,担保机构的期望利润函数为。命题5表明政策性再担保机构并不会改变经济中的信贷及担保行为。这是由于再担保机构的设立相当于将原来的担保机构拆分为两个子担保机构,担保风险比例在两个担保机构中进行分摊,但由于最终的担保费率不变,故对企业和银行的信贷合同也无影响。因此,若再担保机构为政策性,则引入后并不会对经济中的信贷行为产生影响。

信贷结构论文篇(9)

一、 引言

虽然金融包容(Financial Inclusion,又可译为普惠金融)概念的提出相对较晚,但由于其在减少贫困、促进包容性增长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也成为各国政府致力推行的政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发展普惠制金融”。2016年1月国务院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更是将发展普惠金融作为长期的部级战略规划。作为金融包容的主要实施主体,金融机构在缓解金融排斥、推进金融体系的包容性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中国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由于其鲜明的草根特性以及具有“小规模优势”,使其在服务中小微企业、低收入家庭等弱势群体时更具内在动力和竞争优势,与金融包容的内涵更为契合。那么,与大型金融机构相比,中小金融机构在开展包容性金融服务中具有哪些优势,它们又是通过何种渠道影响金融包容的?本文通过梳理分析相关文献,分析中小金融机构对金融包容的传导渠道和影响机制,为我国包容性金融体系建设提供重要决策参考。

二、 金融包容的内涵

联合国于2005年在宣传小额信贷年时首次提出了金融包容的概念,之后众多学者对金融包容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和丰富,与以往的“小额信贷”、“微型金融”不同,金融包容旨在建立服务社会全体成员的公平有效的金融体系。世界银行在2008年的工作报告《Finance for All》中提出金融包容就是金融服务在获得和使用上不存在价格和非价格的壁垒。印度包容性金融委员会(Rangarajan Committee,2008)认为金融包容就是确保弱势群体、贫困人口能够以可负担的成本及时、充足地获得金融服务。大部分研究表明,金融机构在促进家庭金融服务的获得和使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市场竞争与恰当的政策激励下,金融机构通过运用不同创新技术将金融服务延伸到薄弱领域和小规模客户(Berger & Udell,2006)。

三、 中小金融机构影响金融包容的理论分析与机制探讨

1. 基于“小银行优势论”的理论分析和作用机制。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会对不同类型的客户区别对待,通常选择最有利于自身比较优势的客户类型提供金融服务。以中小企业贷款为例,Stiglitz和Weiss(1981)研究发现,由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存在,大型金融机构在进行贷款筛选时,更倾向于为那些能够提供足额抵押品的大型企业发放贷款,而不愿意涉足中小企业贷款,因而导致信贷市场存在配给现象。与此相反,Berger和Udell(1995)实证研究发现:中小金融机构发放的中小企业贷款占所有企业贷款的比率以及中小企业贷款与资产总额的比率均高于大型金融机构,表明中小型金融机构在经营中会更多地选择中小企业客户,为此类客户提供贷款服务。造成上述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一般而言,中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较差,大型金融机构由于自身规模较大、组织结构复杂,导致其在甄别、监督小额贷款客户时需要花费的成本较高,出现组织不经济现象(Berger & Udell,1998;Berger & Udell,2002)。而对于中小金融机构而言,其较小的规模和相对简单的组织结构,使其经营更加灵活,更善于与中小企业建立长期互惠的业务关系,这大大降低了中小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成本,使其在服务小额贷款客户时更具竞争优势,这便是所谓的“小银行优势”(Small Bank Advantage)。在我国,大多数学者的研究均支持“小银行优势论”。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就必须大力发展能够契合并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中小金融机构。本着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目的,中国当前的最优金融结构安排应是以中小银行为主体的银行体系(林毅夫等,2009;姚耀军和董钢锋,2014/2015)。

与大型金融机构相比,中小金融机构在服务中小客户上的竞争优势本质上是一种成本优势,这种成本优势,一方面源于中小金融机构的地方性特征,其在地缘、人缘方面的优势,使其在获取当地客户的信息时具有信息成本优势;另一方面源于中小金融机构小规模特征,其相对简单的组织规模结构使其在服务当地客户时具有成本优势。

(1)中小金融机构具有的信息成本优势。Berger和Udell(2002)将银行贷款技术划分为交易型贷款(Transactional Banking)技术和关系型贷款(Relationship Lending)技术。运用交易型贷款技术进行贷款审核时主要是基于对硬信息的评估,而关系型贷款技术的运用需要依据软信息,这类信息是难以收集和量化的。Boot和Thakor(2000)的研究表明,排他性的获取企业软信息确实可以帮助银行减少借款人违约的可能性,因此,对于信息透明度低、缺乏合格的抵押品、财务制度不完善的中小企业而言,关系型贷款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中小企业硬信息不足的缺陷,降低了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门槛和成本。一些实证研究也证明了上述观点,如Bharath等(2011)使用美国上市公司在1986年~2003年间的21 632笔信贷数据研究发现,对于信息不透明的中小企业而言,关系型贷款利率比交易型贷款利率平均低10个百分点~17个百分点。

由于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具有地域性和社区性特征,其通过与当地客户建立长期密切的关系,能够获取到一系列有价值的软信息(Berger & Udell,2002),诸如客户的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市场影响力等,这些软信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财务报表等硬信息的不足,缓解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金融机构服务客户的搜寻成本、谈判成本以及监督成本等信息成本大大降低,促进了中小客户金融服务的获得和使用,有利于包容性金融体系的建立。

(2)中小金融机构具有的成本优势。根据企业组织理论,由于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容易在委托中出现人违背委托人的目标而从事满足自我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从而导致委托人的利益受损或承担的风险增加。为解决上述问题,通过实施某种制度来监督、约束和激励人所产生的成本就是成本。成本的高低与企业的规模结构相关,一般来说,企业的组织规模结构越简单,成本越低。与组织结构较为复杂、层级较多的大型金融机构相比,组织结构相对简单、规模较小的中小金融机构在降低成本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第一,大型金融机构层级较多的组织结构,导致委托链条较长,因而在传递难以量化的软信息时效率较低,从而决策周期较长、成本较高(Stein,2002);而层级结构相对简单的中小金融机构,其信息传递的链条短,处理不易量化的软信息效率较高,信贷经理能够更快的依靠掌握的软信息进行决策,因而在发放中小企业贷款时的成本更低。第二,从股权结构的角度来讲,中小金融机构的股权结构相对较为简单和集中,委托人和人之间往往存在着较为密切的关系,即股东和经营者双方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是一致的,人出现违背委托人意愿的行为的概率较小,因而成本较低。

2. 基于银行业结构相关假说的理论分析和作用机制。

(1)银行业竞争与贷款利率。大量理论研究表明,垄断将会减少整个社会的经济福利。银行业也是如此,银行业的集中度越高,垄断者的市场势力越强,越倾向于获取较高的经济租金,即设定更高的贷款利率或是更低的存款利率,导致信贷的供给量下降。而且银行业的结构越单一,少数银行的垄断势力越强,越不愿意支持风险较高的初创企业、创新型企业,这将不利于整个社会的技术创新和经济的持续增长(Cetorelli,2001;Pagano,1993)。随着银行业竞争程度的提高,降低了银行的期望收益率,迫使银行不断降低贷款利率、提高存款利率来吸引客户、扩大市场份额,最终实现金融服务供给量的提高。

根据“市场势力假说”(Market Power Hypothesis),竞争的提高能够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完美的市场竞争能够实现以最低的成本提供最大额度的信贷量(Pagano,1993;Guzman,2000)。银行业竞争主体的增加降低了企业获取贷款的成本,促进了社会中所有企业贷款的获得,包括小企业也会因此获益(Carbo-Valverde et al.,2009)。除此之外,在竞争性的市场中,由于金融机构数目较多,因此小企业获取贷款的渠道增多、手续更加简便,这都有助于提高小企业贷款的可获得性(Beck & Levine,2002)。

国外学者的实证研究也提供了支持“市场势力假说”的经验证据。例如:Beck等(2004)通过对74个国家银行业结构与融资的检验发现,银行业的垄断程度越高,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越大,这种负面影响对小企业尤为严重。Carbo-Valverde等(2009)对西班牙中小企业的建议也证明,无论使用勒纳(Lerner)指数还是HHI指数来衡量银行业市场竞争程度,随着银行业市场竞争程度的增强,企业面临的信贷约束下降,两者呈负相关关系。Scott和Dunkelberg(2010)利用2001年全美独立企业家协会的小企业主调查问卷数据进行分析后发现,市场竞争的增强,显著改善了商业银行提供的小企业金融服务,促进了小企业信贷的获得。Love和Peria(2012)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实证研究也表明,银行业竞争有利于贷款的获得。Black和Strahan(2002)在对美国银行业的研究中发现,美国20世纪70年代末放松了银行跨州设立分支机构的管制,允许外地银行进入曾经受保护的市场,极大促进了当地银行业的竞争,提高了新生企业的创建率。林毅夫等(2009)从一国金融体系结构的安排要与实体经济的发展相匹配的角度提出了“最优金融结构理论”,由于中国目前的要素禀赋结构决定了中小企业是最优产业结构中的主体类型,因此最优的金融结构应当是以能够更好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中小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体系。姚耀军和董钢锋(2014)运用上市中小企业的数据实证检验了最优金融结构理论,结果表明中小银行的快速发展确实显著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约束。

(2)银行业竞争与关系型融资。Boot和Thakor(2000)假设银行可同时从事交易性融资和关系型融资,在竞争性的银行业市场结构中,基于硬信息的交易型贷款价格下降,降低了银行的利润,为了维持利润水平,银行不得不加强对缺乏硬信息的中小企业客户的开发,通过更努力地与中小企业培养客户关系、获取软信息,大力发展关系型贷款。可见,竞争程度的提高恰恰促使银行更加重视关系型贷款的发展。Hainz等(2013)研究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银行业竞争对抵押贷款和关系型贷款的影响。由于银行可以通过信息甄别或者要求借款企业提供抵押物来防范逆向选择,信息甄别的成本取决于企业距离银行的地理距离,也就是说企业距离银行越近,银行收集处理软信息的成本越低,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越了解,越倾向于选择关系型贷款,否则银行将选择抵押贷款。随着银行数量的增加、市场竞争的增强,银行减少了抵押贷款的使用,获得关系型贷款的企业比例提高。吴晗和段文斌(2015)通过构建理论模型分析银行业竞争对抵押贷款和关系型贷款的影响,发现随着银行业竞争主体的增加,银行所要求的抵押品价值不断下降,中小银行市场份额的上升不但降低了企业获取抵押贷款的门槛,而且在为中小企业提供关系型贷款方面更具优势。同时他们使用2005年~2009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中30个地区24个行业的大中小规模企业的数据对此进行实证检验,结果也表明中小银行的发展有利于中小企业进入市场进入,而对大规模企业进入无显著影响。

四、 结论

总的来说,中小金融机构发展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影响微观主体金融服务的获得和使用。一方面,中小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直接影响着微观主体金融服务的获得和使用。中小金融机构由于在获取“软信息”方面的信息成本优势以及组织结构简单带来的成本优势,使其服务和监督中小客户的成本较低,对硬信息的要求较少,有效降低了中小客户获取金融服务的门槛,促进了中小客户金融服务的获得和使用,有利于包容性金融体系的建立。另一方面,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通过影响银行业市场结构间接影响了微观主体金融服务的获得和使用。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通过增加市场主体、促进同业竞争,降低了贷款的成本,扩大了金融服务的供给,因而提高了所有企业的信贷可获得性,中小微企业等弱势群体也会从中获益。同时随着竞争的增强,金融机构从事交易型贷款的利润下降,并且为了应对竞争以及中小金融机构发挥的“鲶鱼效应”,也会使其他金融机构更加重视关系型贷款的价值,通过积极开发中小客户私有信息、降低抵押物等硬信息的要求,促进中小客户金融服务的获得和使用。

作为金融服务的供给主体,金融机构在金融包容的推进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虽然与大型金融机构相比,中小金融机构依然处于弱势地位,但从金融体系包容性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小金融机构的成长却意义重大,一方面中小金融机构自身具有鲜明的草根特性,主要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等被大型银行拒之门外的客户;另一方面,中小金融机构具有的地缘性信息优势以及源于小规模的成本优势,使其能够更有效地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金融服务成本,从而更适合为中小客户服务。同时,在利率市场化改革、金融脱媒等冲击下,中小金融机构也不断意识到,大力开展包在经济下行压力日益加大、利率市场化改革、金融脱媒、互联网金融等冲击倒逼下,金融机构也不断意识到,大力开展包容性金融服务,拓展新的目标客户和业务模式,是打造其差异化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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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结构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3-0208-02

1 引言

2008年9月以来,世界经济遭受了上世纪大萧条以来最为严峻的挑战。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我国及时调整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08年终在5.087万亿元信贷的天量增长处划下句号;今年1月央行工作会议数据显示,2009年1至11月新增人民币贷款9.21万亿元。今年第一季度银行信贷量惯性作用下新增人民币贷款2.6万亿元,增长仍处于历史高位,显示出当前实体经济对资金的旺盛需求。

2 文献综述

信贷可得性是各国资金配置中重要概念之一,一直是学术界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信贷可得性问题的研究可以追溯到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到目前已历经两百多年。

西方关于信贷可得性对经济影响的研究中,安特尤拉塔斯(Antzoulatos,1994)将信贷配给约束作为外生变量引入对最优消费和储蓄行为以及社会福利影响的研究,认为信贷约束影响取决于短期收入水平预期和不确定性、实际利率水平、资产数量等参数,并指出信贷配给加强、信贷条件提高不一定降低收入水平处于低端或高端群体储蓄率,但中等收入群体则会受信贷松紧影响;霍特里(Hawtrey,1950)研究表明信贷配给增强会放大经济整体遇到的冲击,且信贷配给增强比利率上升更可能导致经济活动的周期性下落。

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一直是宏观经济学中较有争议的问题之一。支持信贷渠道理论的经典模型是Bernanke和Blinder(1988)将贷款供求函数引入传统的IS-LM模型而建立的。该模型用CC曲线代替IS曲线,表示商品市场和信贷市场同时出清利率和产出的组合。通过该模型可得到与IS-LM模型不同的结论:即使存在凯恩斯所述的流动性陷阱,货币政策仍可以通过信用供给的变动造成CC曲线的从而继续发挥作用;斯蒂格利茨和韦斯(Stiglitz&Weiss,1992)进一步讨论了信贷配给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在平均实际利率变化很小或甚至上升时,货币政策也可以是扩张的,因此,货币供给量或利率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并不合适。

西方信贷配给理论自20世纪末引入我国以来,国内许多学者根据我国存在的信贷现状对该理论进行了实证检验,涌现出了较多的成果。白钦先、王伟(2004)从金融资源市场配置的失衡和政府介入的视角,探析了政策性金融的生成机制,认为政策性金融作为政府介入金融资源配置领域的重要手段,是信贷配给政策的或有效实施主体载体。关于信贷可得性与货币政策的文献中,王振山、王志强(2000)对我国1981至1998年期间的年度数据和1993至1998年期间的季度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而得出结论:两个时间段内信贷渠道都是我国货币政策传导的主要途径,货币渠道的作用则不明显。国内产业结构调整与信贷关系的研究,主要侧重点位产业结构调整的信贷支持问题,采取产业结构变迁为角度的较少。潘文卿(2001)认为,产业结构交替与更迭是一直伴随着经济发展而不断进行的动态过程,因此银行的信贷投资结构也需不断的调整与定位。许焱(2006)以安徽省产业结构与银行信贷关系为研究对象,得出了经济结构是决定并引导信贷投入的基础之一的判断,因此调整和改善现有的经济结构是增加信贷有效投入的根本所在。

3 我国产业信贷结构现状

实现产业间的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劳动和资本的转移,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分配方式恰恰满足了这种流动的实现――通过信贷结构的调整和贷款增量的倾向以此适应产业结构的调整要求。

1978年至2007年,我国信贷市场发展非常迅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从1978年的1135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389371亿元,同期贷款额由1850亿元增加到261691亿元。金融机构贷存比稳步下降,存差从1995年开始转正并且逐年扩大,于2007年末达127680亿元,为存款余额的32.8%;存量的贷存比为67.2%,新增量的贷存比为67.4%。

进一步分析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流向结构,可以发现,我国金融机构的信贷活动存在明显的贷款偏向,而这正是近年来我国信贷供给突出的表现。据图3.2和3.3,在第一二三产业产值占总体的比例大体在11.5%,40.5%和48%左右的情况下,农业贷款比例有大幅提高,从2000年11%提升至2009年28%;而商业贷款比例却从2000年45%下降至2009年24%。

4 实证分析

为了比较信贷投放量对三大产业GDP的影响,选取2000年1季度至2009年4季度各产业的增加值与贷款量数据,并用消费物价指数其进行调整。分别对三个产业信贷投放量和产业增加值的相关关系进行检验,以分别量化三个产业信贷投放量对产业增加值的影响关系,并对比产业间信贷渠道对实体经济影响程度的不同。

对三个产业GDPi和LOANi分别取对数得LNGDPi和LNLOANi,并分别行稳定性检验,发现LNGDPi和LNLOANi六个数据序列一阶单整。

首先进行图形分析(见图1),从趋势图中每个产业LNGDPi和LNLOANi的走势显示,农业增加值和贷款,以及工业增加值和贷款之间可能存在某种长期相关关系,而对商业增加值和贷款来说可能不存在明显相关关系。

对三个产业GDP与LOAN数量关系检验,考虑建立以下回归方程:

LNGDP1 = C(1)*LNOAN1 + C(2)(1)

对农业信贷量和农业增加值进行协整分析时,有回归结果:

LNGDP1 =0.710689974*LLOAN1 + 1.982448166(2)

t=5.498660, R2=0.443103, F=30.23527

对回归方程1的残差ADF单位根检验结果显示,残差平稳。因此LNGDP1和LNOAN之间存在协整关系。由方程(2)可以看出,农业贷款对实体经济影响效率较高,农业贷款增加1%将助推农业增加值上升0.71%。

依照相同思路,对工业和商业中贷款对产业增加值的影响进行分析。工业增加值和贷款量的对数LNGDP2和LNLOAN2之间也存在着协整关系(残差平稳),也即两者长期相关,回归结果如下:

LNGDP2 = 1.550999078*LNLOAN2 - 5.771954049(3)

t=23.05624, R2=0.933285, F=531.5902

也即工业贷款增加1%,将会助长工业增加值增加1.55%。且该传导效果十分显著。

商业增加值和贷款量的对数LNGDP3和LNLOAN3之间不存在明显的协整关系(t=0.408191, R2=0.004366)。

进一步对三个产业的GDP和LOAN的对数数据分别进行Granger因果检验,结果表明:第一产业对数贷款是三阶滞后期下第一产业对数增加值的显著的格兰杰原因,第二产业对数贷款是一阶滞后期下第二产业对数增加值的格兰杰原因,且解释程度都达到99.9%以上;而第三产业对数贷款与第三产业增加值之间无显著格兰杰因果关系。

总结实证分析结果,可以看出虽然贷款的行业分布密集程度基本不变,但是贷款的相对比例却经历了较大变化:农业贷款的比例从2000年至2009年有较大提升,而同期商业贷款比例却经历了较大幅度下降。

经实证研究还发现不同产业贷款对产业增加值的贡献不同。因我国农业受政策和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农业贷款和农业增加值的变化较其他产业波动幅度较大,因此贷款影响力系数也有较大的波幅。

具体而言,第一产业增加值对信贷量的敏感系数为0.71,第二产业增加值对信贷量的敏感系数为1.55,但对第三产业来说,商业信贷量对其无显著影响。这可能是由于我国对商业信贷更为严格的控制和商业信贷较其他行业信贷有自身特殊的向行业外部流动的性质――每年商业信贷中有非常大的比例流向了非商业部门,例如房地产市场和股票市场。

5 信贷控制措施建议

银行信贷资金应避免投向产能过剩、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信贷资金应及时从衰退产业转移,实现资源在产业间的重新配置,从而加速产业结构的转换。

进一步增加农业信贷投放,配合我国农业政策,加快农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步伐。对农业的资金支持不仅是有利于我国资金配置结构的优化,更是惠农利农的政策需要;适度控制对工业信贷投放,特别是对产能过剩行业要控制资金的供给和用途,提升资源的使用效率。

对于商业银行等信贷的直接供给者来说,应把握信贷投放节奏,切实防范各类信贷风险。密切跟踪宏观经济走势和产业结构调整趋势,在五级分类的基础上,加强信贷结构监测评估,加强风险管理的制度和机制建设,落实国家各项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在支持国家经济发展的同时,继续保持银行业的稳健运行。要加强行业研究,制定同国家产业政策相协调的行业信贷政策,加强对宏观经济、行业发展的分析和研究,提高适应政策变化和市场变化的能力,使信贷政策更具有适应性和指导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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