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美国
美国城镇化发展模式与欧洲有很大的不同,原因如下: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拥有充足的土地和自然资源,最大限度地追求个人自由成为美国社会的核心价值观。美国的联邦政治体制决定了城市规划及其管理属于地方性事务,联邦政府调控手段薄弱,政府也没有及时对以资本为导向的城镇化发展加以有效地引导,工业革命后诞生的中心工业城市环境逐步变差,美国社会阶层日趋分化严重,这些因素造成美国城镇化的过程过分依从市场需求和过度消耗自然资源,造成城镇化发展的自由放任,形成了极度的郊区化模式,即美国的城镇化发展模式采用的是低密度蔓延式的城市发展,通俗讲就是“无边界城市”。这种过度的郊区模式导致巨大的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引发了经济、社会和环境的一系列问题,目前成为世界各国引以为戒的深刻教训。美国城镇化的具体特征是工业革命后诞生的中心城市大部分采用柯布西埃式的“光辉城市”布局,如:高密度公寓式街区,高耸的玻璃办公楼,封闭购物商城,未来派快速路,单一功能的区划等。严重缺乏人文情调、邻里关系和人气,环境陌生,生活工作机械化不方便,缺少文化娱乐氛围;美国郊区的特征是建筑密度很低,以独立住宅为主;采用严格功能分区(居住、购物、工作各自分离),大部分家庭日常需求依靠汽车;住宅区开发大量占用农业用地;购物主要在有大型停车场的购物中心和商业圈内,而非欧洲那样的传统商业区;城镇内部道路采用棋盘式布局,直接跟高速公路相连;有限的公共交通,公共空间不足;公建设施如学校、医院等水平远高于内城;商业建筑采用火柴盒式构型。它的总体布局方式与中心区基本相似,仅仅是低密度而已,这种模式可以说是“将原来那种工业革命时期建立起来的摩天大楼的立体城市变成了今天信息和服务经济为主的水平式城市”[2]。据统计,20世纪50年代美国大城市人口的60%居住在核心区,但到了2000年,约80%的人口居住在郊区。尽管美国的郊区化有效地满足了广大中产阶级追求理想居住环境的市场需求,人口密度降低,城市与郊区、乡村之间的差距逐步缩小,不断融合,但并未彻底改变中心城区的缺陷,同时还增加了新的破坏:土地资源浪费严重;经济成本居高不下;生态环境破坏愈演愈烈;贫富差距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加剧;资源能源消耗量大。美国独立式住宅的总面积比其他建筑的总面积的总和还要多得多,可以说,美国的城镇化过程即是郊区城市化的发展过程。近年来,这种城市蔓延模式也引起美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反思。由地方政府最先提出的“精明增长”理念获得越来越广泛的社会共识。其主要内容包括强调土地利用的紧凑模式,鼓励以公共交通和步行交通为主的开发模式,混合功能利用土地参与,通过限制、保护开放空间和创造舒适的环境,鼓励公共参与,通过限制、保护和协调,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公平。同时政府还划定“城市拓展界限”,采取行政和经济手段,抑制郊区化的发展速度。这是针对美国长期以来完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向郊区的无序蔓延所带来的社会和环境问题的反馈,是以可持续发展为价值取向,以科学管理为手段,有可操作性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3]。我国的人均耕地面积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在这种国情条件下,必须吸取美国过度郊区化的教训。美国乡村对开放空间的保护是一个传统。《清洁水法》第404条款规定了向美国全境水体和湿地排放污水和倾倒垃圾的管理办法,在美国农田和湿地是大规模共同存在的现象。道路、景观、开放空间通常成为农业生产区、居住区以及商业功能区的缓冲地带,它们之间功能混合的程度和多样性不如欧盟那样明显,保护开放空间的常用方式是组团式布局(也称为开放空间设计),另一个区别欧盟的模式是采用简单的工业化模式。对比欧盟和美国(包括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村庄发展模式,欧盟基本保持原有村庄的用地规模、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用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方式将原来的乡村生活水平提高到了城市水平,保持了原有的乡村风貌,所有的公共空间要素得到最大的协调和保护,这是通过千百年探索而得到的一个最佳结果。而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通常是在一个绿地上以城市开发的方式重新建设一个全新的城镇,在短期内是不可实现所有空间要素的协调发展的。欧盟面临的挑战是在充分继续保持原有文化资源基础上增加地方产品的价值并创造新的技术,而美国面临的问题是如何优化开放空间,解决各种资源的浪费、污染、短缺、交通拥堵、生态恶化和社会分化问题,显然后者的问题更加困难。在欧美的乡村发展中还有些教训:把乡村功能局限在单纯农业上会引起严重的农业环境污染,造成以环境为代价实现粮食安全;把乡村基础建设等同于生产性基础建设会导致严重缺少社会公共服务;过度地拆并乡村建设中心居民点等。
3日本和韩国
日本的城镇化走的是集中型城市化道路。日本在资源极度匮乏的条件下,为了实现跨越式的经济发展,选择适合本国土地资源条件的整体城镇化发展和区域布局模式,走集中型城市化道路。日本城镇化进程的主要特征是以大城市为核心的空间集聚模式,以获得资源配置的集聚效益,实现跨越式的经济腾飞。伴随着城市不断扩展和城乡人口流动和转移,日本及时进行町(镇)村合并(其中1950—1955年村的数量由8357个锐减2506个,减少了70%),提高土地的占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日本政府对于城镇化的引导作用比较显著。但政府的区域发展政策的成效有限,特别是东京等大都市圈人口和经济活动的“极化”现象越来越显著。进入21世纪,为应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形势,日本政府开始强调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发展政策。韩国的城镇化发展模式是以首都圈为核心的空间集聚发展。作为新兴的工业化国家,韩国的经济腾飞也伴随着空间高度集聚的城镇化进程,政府的公共政策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初期,韩国政府曾经忽视了农村发展,导致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后来政府将农村发展列入国家战略,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新农村运动”,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同步推进农村现代化。这不仅是要提高农村的物质生活水平,更是一场社会教育运动,以“勤勉、自助、合作”的国民精神来启发和唤醒农民。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韩国已经基本消除了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韩国城镇化的主要问题是首尔和首都圈的过度集聚发展。为了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和改善区域发展的不均衡状态,韩国政府的区域发展政策开始实施地方都市圈战略,除了形成能够抗衡首都圈的经济规模,地方都市圈还要为所在区域的发展极核、参与全球竞争的前沿基地和特定产业领域的国中心。
4中国
中国目前城镇化所面临的具体状态如下:1)中国工业化发展周期短促而剧烈,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发展的中后期,欧美发达国家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所有重大问题和危机现象在中国目前都已集中爆发,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这个问题。2)中国人口众多,人均占地(居住占地和耕地)少,约0.093hm2。3)我国各区域的经济发展模式、气候环境、人口构成等差异巨大。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京津地区的经济特征、城乡状况和人口构成与欧、美、日的大城市相近,城市蔓延程度和密集程度可能较之更高。而广大的中西部地区还处于工业化的前期阶段,人口密度极具降低,因而不能采用一刀切的城镇化发展模式。4)我国是政府政策性主导的国家,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其他方面的声音过于渺小和无力,这在欧美国家已经证明单一声音为主导的城镇化政策是十分有害的。5)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不仅节奏过快,且采用的是极端粗放的发展模式,各方面都缺乏德国式的缜密逻辑和精确的概念。这正在造成着巨大的浪费,这种极端恶劣抵消的习性严重损害城镇化政策的制订和执行。6)中国政府和民众拥有美国式的经济扩张和掠夺财富的雄心壮志,同时还拥有远超欧盟的悠久历史文化,使二者达成协调发展的难度非常巨大。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特殊性)和欧美发达国家的城镇化基本规律(普遍性),就可以提出一个中国城镇化的最佳模式,此模式完全没有必要重复西方城市发展通过城市蔓延、摊大饼、郊区化、逆城市化这几个阶段,而直接走向后现代或准后现代模式。在此设计理念指导下提出的是一种四级区划模式(包含中心区、郊区、卫星城和村庄四个层面)。后现代化在建筑方面的主要特点是:在开放式空间和封闭式空间之间的矛盾构成形式中,把开放式空间从现代建筑规划模式中的道路网络、广场等人造区域扩大到公园、街道、商场、树林、河流、湖泊、湿地、农田、牧场等。不仅要求上述诸要素与城市空间进行良好地围合、环抱、隔离,还要求诸要素之间进行良好地互动和和谐共生。这个问题在四级模式中的任何一个区域都要很好的实现,因此它的设计难度也是很高的。下面分别从人口构成、产业分布、综合地位和发展方向、建筑规划模式来完成对这四级模式的描述。
4.1中心城市区作为中心城市区应承载区域内的绝大部分人口,绝大部分的社会无产或低产收入阶层人士,大部分的中产阶层和高收入阶层人士在此生活和工作,不允许造成城市中心区人口空心的现象;产业构成上主要承载区域内绝大部分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在此不允许发生在美国和英国那样城市产业“空心化“的现象;其地位为区内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在建筑规划方面,不能采用柯布西埃的”光辉城市“模式,而要采用高密度、紧凑型、混合功能、立体化的空间布局,打造一个复杂精密、运转高效的庞大城市机器,以满足众多人们舒适生活和紧张工作的需求,也就是德国的“极核效应”模式和日本的“空间集聚”模式。在庞大的机器之中个人不会感到渺小和孤独,因为这种混合功能模式可以使得每个人都能感到自身生活在适宜的空间之中。中心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要完备,特别是轨道交通非常完善(日本东京地铁有3000km,地下5层空间分布,而北京地铁只有300km,可提高的空间很大)。
4.2郊区在此区域尽量避免采用美国的现代郊区化模式,采用混合型的、中等密度的、紧凑型的模式。人口构成主要是中产阶级和社会高收入阶层;产业分布为高端的第三产业,包括高端教育、文化、休闲娱乐、商业、医疗、金融服务等;综合地位为城市次中心区;规划建筑布局上为较高密度的混合功能模式,绝不能采用欧美的低密度模式,它的最大特点是这里有最好的教育医疗和最舒适的居住环境。
4.3卫星城镇郊区之外布置卫星城镇。人口构成主要是工薪阶层和少量农村人口;产业分布为中低端制造业,第一和第二产业的相关服务业(农机修理、矿业机械修理、产业工业园等);规划建筑模式采用较高密度的(高于郊区低于中心区)、紧凑型、混合功能模式。
4.4农村主要指分布在广袤田野中的农村居住点。人口构成为全部的农村人口;产业模式主要是采用机械化耕作来保证整个区域的粮食安全和其他农副产品的供给,在这里要防止产业功能的过度农业化,使得农田覆盖面积过广而造成产业面积过度膨胀;规划建筑布局避免采用方格网状的整齐排列的工业化布局,而要合理组合各种开放空间要素的组团式紧凑型布局(如江浙一带水乡、徽派民居小镇等),保持乡土特色和地方风貌。还要避免工业化建筑风格,道路不采用水泥硬地,而采用砂石路和石板道路,街区尺度要多样化,不要设计宽直的马路。加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尽量由政府完成),污水处理和湿地要借鉴欧盟的经验。
前言
城镇化与工业化协调发展是新阶段加速推进城镇化和加快完成工业化任务的客观需要。能否做到城镇化与工业化两者的协调发展事关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增长速度的快慢和效率的高低。从根本上讲,要实现城镇化与工业化之间的协调发展,必须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等综合措施,才能奏效,单靠哪一种措施都无法解决。其基本思路应为: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大就业比重,重点通过加快服务业的发展来带动城镇化,而不是反过来,依靠加快城镇化来促进服务业发展。具体的政策措施就是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快服务业的发展,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防止产业“空壳”化。
对策之一: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推动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协调发展
传统理论认为工业化是城镇化发展的根本动力,第三产业是城镇化发展的后续动力。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这一理论一直占据主导地位。但当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后,第三产业的地位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其推动作用越来越显著,并不断上升,而工业化的作用则呈现递减的趋势,传统理论由此面临新的挑战。
城镇化、工业化与第三产业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工业化推动城镇化的发展,城镇化能够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反过来,第三产业的发展也会增强城镇的吸纳能力,加速城镇化的进程,为工业化发展提供丰富的人力、物力资源。城镇化与第三产业的发展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城镇化水平越高,第三产业发展程度也就越高,城镇化水平较低,表明第三产业不太发达。一方面,发展第三产业,必须依托城镇化。第三产业的地位和作用是不断变化的,在工业化的后期,第三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会逐渐大于第二产业,对农村向城镇集聚的要求也高于第二产业。只有城镇化才能促进第三产业的繁荣和发展。另一方面,没有城镇化,第二、三次产业就失去了发展空间和载体。城镇化与相关产业本当融为一体,没有产业支柱的城镇化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也是发展不起来的。因为没有产业支持,城镇的人口就很难充分就业,就没有足够的收入,就很难刺激消费,而没有消费就没有再生产。发达国家城镇化与第三产业的相关系数一般为0.8,而中国2002年城镇化与第三产业的相关系数则为1.16。中国城镇第三产业比重也明显高于农村第三产业比重。
第三产业对促进和推动中国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是功不可没的,尤其是近年来业已成为经济增长的“新高地”。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第三产业比重明显偏低,而且内部结构不合理。与世界大部分国家相比,中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在GDP中所占比重偏低。目前,绝大部分发达国家的这一幅比重在60~80%,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也超过35%,而中国2002年这一比重仅为33.7%。从第三产业内部结构看,发达国家主要以信息、咨询、科技、金融等新兴产业为主,而中国仍以传统的商业、服务业为主,一些基础性第三产业和新兴第三产业仍然发育不足。这些问题,直接影响GDP的增长,制约了城镇化的发展。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切实推进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其主要政策措施为:(1)尽可能地消除制约第三产业发展的不利因素。现阶段制约第三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是人均GNP。经验表明,在人均GNP较低的情况下,消费产品的需求弹性低于物质产品,第三产业不可能有很高的发展速度。另外,制约第三产业发展的因素还有:城镇化水平偏低和质量不高;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第二产业比重偏高等。要提高城镇化水平和降低第二产业比重,就必须发展第三产业。(2)调整产业结构序列,变“二、三、一”不良型为“三、二、一”合理型。西方发达国家城市工业和第三产业的比例一般为1:2或1:3,产业结构序列呈现“三、二、一”的合理态势。中国1990年城市工业与和第三产业的比例为37.0:31.3即1:1.18,第一、二、三产业比重为27.1:41.6:31.3,产业结构序列呈现“二、三、一”的不良态势。到2002中国年城市工业与和第三产业的比例发展为44.9:33.7即1:1.33,第一、二、三产业比重为14.5:51.7:33.7,产业结构序列仍呈现“二、三、一”的不良态势。也就是说,12年来城市工业与和第三产业的比例变化不大,上升了0.15个百分点。要进一步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收缩第二产业,提高第二产业的聚集性,培育支柱产业,退二进三,发挥比较优势,努力使大多数城镇特别是大城市、沿海城市的产业结构,从“二、三、一”的不良型转变为“三、二、一”的合理型。(3)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根据中国资源禀赋,按照比较优势原则,应当调整工业发展战略,适时适度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大就业机会。国家应当出台一些相应的配套政策,为劳动密集的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乡镇企业应该继续把劳动密集型产业作为主要发展方向;引导乡镇企业向重点小城镇合理集聚。在城市工业和经济发达地区乡镇企业产业升级过程中,应鼓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扩散;把农副产品加工业和运销业作为乡镇企业发展的重点;大力发展有地区资源优势、传统工艺和特定市场优势的特色产业。在市场准入方面,消除各种形式的对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的歧视;在税收方面,纠正对中小企业各种形式的不公平待遇;在金融方面,大力发展能够真正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
对策之二:通过加快服务业的发展,带动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协调发展
服务业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第三产业对城镇化与工业化的推动作用中,服务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第三产业的发展主要取决于服务业的发展程度。因此,服务业是否发展严重影响着城镇化的发展,影响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协调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服务业得到较快发展,1979年到2000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3%,2000年达到29704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3.7%提高到33.2%;从业人员年均增长6.7%,2000年超过1.9亿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由12.2%提高到27%。服务业内部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电信、金融、保险、房地产、文化体育、科技综合服务等附加值较高的新兴产业发展迅速,比重提高;商贸餐饮、交通运输、居民服务等传统产业继续发展,技术水平也有一定程度的提高,服务项目增加,服务质量改善。当前,中国服务业存在的问题:第一,总量不足,比重过低。2001年,中国服务业在GDP中的比重和从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口的比重分别只有33.6%和27.7%,不仅大大低于发达国家,也明显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第二,内部结构落后,传统服务业比重过高,现代服务业发展明显滞后和不足。第三,服务领域小,服务水平不高。多数服务领域严重不适应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服务品种少,手段落后。
中国服务业发展滞后影响了非农产业就业比重的上升,影响了工业化的整体演进和城镇化的进程。在“十五”至2010年期间,工业部门吸纳就业的能力已相对有限,而城市服务业扩张的空间很大,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主要取决于服务业的发展。同时,三次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是提高第三产业的比重,工业和农业的结构升级也依赖于市场中介和高层服务业的较快发展。在这种条件下,只有大力加快服务业的发展,才能带动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应当全面发展城市服务业尤其是大城市的各种现代服务业,以此带动城市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和消费需求的扩大,并促进城镇化的发展和城市整体水平的提高。对于已经长期工作和生活在城市的农村劳动力及其家属,要适应城市发展的趋势而有步骤地将其转变为城市人口,并根据城市经济运行的需要相应扩大城市的规模。具体政策措施为:(1)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落实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发展以居民住宅为重点的房地产业和装修装饰业,规范发展物业管理业。(2)加大旅游市场促销和新产品开发力度,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改善服务质量,促进旅游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3)优化配置和充实社区服务设施,鼓励创办各种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企业,壮大社区服务业。(4)理顺职业培训的管理体制,探索公办民助、民办公助、中外合作等多种办学方式,促进职业培训产业成长。(5)开发健康有益大众化的娱乐、健身项目,发展文化和体育产业。(6)积极引进新型业态和技术,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制、多式联运,改造提升传统流通业、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7)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业,支持商业银行拓展信贷业务,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提高保险公司承保能力和偿付能力,鼓励金融保险业务创新,改进服务。(8)实现中介机构脱钩改制,确保其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大力发展会计服务、法律服务、管理咨询、工程咨询等中介服务业。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特别是网络、信息技术应用咨询和数据库服务业。(9)加快适宜产业化经营的社会事业的改革,实行政企(事)分开、企业与事业分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10)加快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业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的社会化进程,逐步改制为独立法人企业。(11)积极推进商业、外贸、供销、粮食等系统的改革,增强流通企业活力。
对策之三:大量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促进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协调发展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2002年全国人口达到12.85亿,其中,农村人口7.8亿,占总人口的61%。目前,中国农村劳动力总数大约为4.7亿,从业人员3.2亿左右,农村剩余劳动力保守估计在1.5亿以上,且每年仍以1000万惊人的速度递增。加上城镇每年新增的1300万的就业劳动力,形成了严峻的就业压力。据统计,中国每年大约有1500万农民转移到城镇和非农产业。
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大量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根本的办法就是坚持工业化、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城镇化三位一体,防止产业“空壳”化:(1)加快城镇化进程。城镇化水平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可以转移农村人口1300万,城镇化水平越高,转移出路越广,就业比重也就越大。城镇化水平过低或滞后,转移出路狭窄,就业比重也就越小。(2)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同量资本投入第三产业所创造的就业岗位是第二产业的3-4倍;第二产业每增加一个就业者,第三产业相应地增加3-5个就业者。(3)加快发展服务业。(4)继续完成工业化。
2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2.1数据来源
本文主要针对山西省县域城镇化水平进行评价研究,综合评价指标涉及经济指标、人口指标、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等4大类15项指标,其中经济指标与人口指标数据来自《山西省统计年鉴2013》《城市统计年鉴》,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指标数据来自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及有关政府部门统计数据。本文以县域为评价单元对山西省城镇化水平进行测度,为统一各方面统计资料,本文对个别区域进行合并,如太原市的小店区、迎泽区等统一为太原市区进行分析,合并后本研究分析单元共计107个县市。
2.2指标体系的构建
参考前人复合指标体系的构建,遵循全面系统性、科学性、可比性、易获得性等原则,从影响城镇化发展的主要因素如经济、人口、基础建设、生态环境等入手进行选取。共选4大类,15项指标,归纳如下:A为人口指标,A1为城区人口密度、A2为城镇人口比重。B为经济指标,B1为人均GDP、B2为固定资产投资、B3为非农产业产值比重、B4为社会消费品总额、B5为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数。C为基础设施,C1为建成区面积、C2为城市(县城)燃气普及率、C3为城市(县城)用水普及率、C4为城市(县城)人均道路面积、C5为城市(县城)人均公共设施用地。D为生态环境,D1为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化率、D2为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D3为城市人均绿地面积。
2.3城市化综合得分计算
本研究基于熵值法对山西省城镇化进行综合测度,所选指标综合得分值越大对城镇化发展水平越有利,采用正向指标计算方法进行标准化处理。B2固定资产投资、B4社会消费品总额、C1建成区面积、C5城市人均公共设施用地等指标权重表现较大,A1城区人口密度、A2城镇人口比重(人口城镇化率)、B1人均GDP、B5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数及D3城市人均绿地面积、C4城市人均道路面积等指标表现较为均衡,而B3非农产业产值比重、C2城市燃气普及率、C3城市用水普及率、D1城市建成区绿化率、D2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等指标权重较小。因此,山西省城镇化进程中经济发展(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总额)与城市建设(建成区面积、人均公共设施用地)同等重要,人口城镇化重要性紧随其后,可见山西省城镇化发展表现为经济、社会、人口协调稳步前进。结合标准化之后原始数据与熵值法所确定的权重。
3山西省城镇化发展的空间格局
3.1城镇化空间集聚特征
通过聚类分析将城镇化综合得分分为六个类别,再利用GIS对评价单元进行分级表达。山西省城镇化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呈现集聚现象,其中,中部呈现出以太原市为中心东西延伸南北辐射的趋势,东部延伸至阳泉市,西部延伸至吕梁市,北部至忻州市,包括周边的古交县、清徐县、寿阳县、汾阳市、介休市等,形成山西省城镇化发展最集中地区域———太原城市圈。北部以大同市、朔州市为中心,辐射至怀仁县、山阴县、大同县、应县等地,形成晋北城镇群。南部以临汾市、运城市为中心,包括河津市、侯马市、霍州市、洪洞县、永济市等,形成晋南城镇群。东南部表现为以长治市、晋城市为中心,辐射襄垣县、长子县、高平市、阳城县等地,形成晋东南城镇群。整个山西省城镇化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连接在一起像是一个“大”字,各部分既相互独立又相互渗透共同发展,为山西省未来实现城镇化集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3.2城镇化重点区域
通过分析山西城镇化综合评价结果,得出平均城镇化综合得分为0.1490,最高得分为省会太原市区0.7983,最低得分为石楼县0.0537。高于平均得分的县市共计40个,高于平均城镇化综合得分率为37.38%。趋势线在0.2与0.3处有两个拐点,综合得分在0.3以上的表现为综合城镇化水平最好的地区,包括太原市区、大同市区、长治市区、阳泉市区,0.2到0.3之间的为城镇化综合水平较好且快速发展的地区,而0.2以下的区域综合城镇化水平较低,亟待合理规划实现有序提升。对综合得分位于0.2以上的19个县市进行单独统计发现:山西省十一个地级市中,市中心区综合城镇化水平唯有忻州市区低于0.2,此外,还发现有个别县市城镇化水平较高,接近地级市中心区,如孝义市、河津市、襄垣县、侯马市等。
3.3四大城镇群比较
对城镇化综合评价四类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如图3所示,可看出四类指标中,总体而言人口生态环境指标得分较弱,经济与基础设施指标表现较高,尤其以经济指标贡献最大。四大城镇群之间进行对比可发现:太原城镇群与北部大同朔州城镇群在人口、经济、基础设施指标上表现出相对优势;东南部晋城长治城镇群除人口城镇化指标略显不足之外,其余指标表现良好,尤其以生态环境方面表现突出,高于其余3个城镇群;南部运城临汾城镇群除生态环境方面略高于太原城镇群以外,其余方面都表现较弱,有待提升。
3.4城镇化与地形分布
城镇发展集中表现在自然地理环境较好的六大盆地区。山西省地形复杂多样,以山地丘陵为主,山地、丘陵、盆地等交错分布。全省总的地势表现为“两山夹一川”东西两侧为突起的山地,中部由北至南表现为一系列低凹盆地,平原分布其间。山西省较为平坦的地形主要分布在中部的一系列盆地区,从北到南依次为大同盆地、忻定盆地、太原盆地、临汾盆地、运城盆地以及东南部的长治盆地。这些区域同时也是山西省历史文化繁荣地,无论是人口的聚集、经济的发展或是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比较突出。将山西省城镇化发展情况与地形进行空间叠置,可明显看出城镇化发展与地形分布呈现出明显的一致性规律。城镇化综合得分较高的县市集中分布在地理条件优越的盆地区。如北部城镇群集中在大同盆地,中部太原城镇群聚集在太原盆地,南部城镇群集中在临汾运城盆地,东南部城镇群主要集中在长治盆地。
农村城镇化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农村城镇化建设取得了伟大成就,各地在生态环境建设、基础设施完善和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都有了新的突破。
中国特色城镇化建设六十年进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南京召开的第四届世界城市论坛上表示,当前我国城镇化的速度远远高于世界上大多国家。尤其是近十多年来,我国每年都有超过1%的农业人口转向非农业人口,我国城镇化建设能够快速推进,主要归功于我们探索出了一条适合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发展道路。回顾中国城镇化建设风雨兼程60载,中国农村城镇化建设以改革开放为界,分为两大发展阶段。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施行为中国城镇化建设的第一阶段(1949年~1978年)。在这一阶段里,中国农村城镇化建设经历了起步、调整、停滞、恢复发展四个时期。
从1949年至1957年,是中国城镇化建设的起步时期。城镇化水平有所提高。从1958年至1965年,是中国城镇化建设的调整时期。出现第一次逆城镇化现象。从1966年至1976年,是中国城镇化建设的停滞时期。出现第二次逆城镇化现象。从1977年至1978年,是中国城镇化建设的恢复发展时期。在1977、1978年,设市城市增加到193个,城镇人口增加到17245万,人口城镇化率上升到17.9%,但建制镇继续下降,仅有2173个。
从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至今30年来,是我国城镇化建设的第二阶段。在这一阶段里,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大体经历了恢复发展、稳步前进、快速发展三个发展时期。从1979年至1984年,是改革开发后我国农村城镇化恢复发展时期。1984年,以《中共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农民进集镇落户的通知》两个通知的下发为标志,小城镇发展问题第一次受到中央政策的肯定与支持,与乡镇企业发展相匹配的城镇化战略渐次走进人们的视野。
从1985年至1992年,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城镇化稳步发展时期。从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到1992年中共十四大召开以前,以城市改革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着我国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发展。
从1992年至今,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1998年10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第一次提出了“小城镇大战略”问题。2000年6月,“小城镇大战略”被进一步具体化,特别是11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把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列为当前及“十五”期间必须着重研究解决的战略问题,使中国的城镇化迈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中国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基本经验回顾新中国成立60周年来我国农村城镇化建设历程,在反复实践和艰辛探索的征途中,在城镇化建设的曲折前进中,我们终于有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城镇化建设道路,这是全党全国人民的经验智慧的结晶。
解放思想是不断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不竭动力。“没有解放思想,就没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就,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①同样,没有思想解放,就没有中国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伟大成就。传统时期自上而下的城镇化通过城乡隔离的二元制度的构建来强制阻断农村人口的城镇化进程,结果使得中国城镇化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的30年中发展十分缓慢,强制“抑制”式城镇化把农村人口限制在有限的农村土地上而把农业资金大量抽出,造成了中国城镇化发展受阻而工业化和非农化却快速推进的不均衡局面。改革以来自下而上的城镇化把我国城镇化带入了快速推进的轨道,从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我国整体的城镇化进程,并逐渐缩小了城镇化进程与工业化和非农化进程的差距。
政策的引导是稳步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关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至今,是中国城镇化稳定、迅速发展的时期。正确的城镇建设指导方针,稳定的农业政策法规,对农村城镇化的健康、顺利发展起了推动作用,加之第二、三产业的发展,为农村城镇化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982年~1986年、2004年~2008年,中央连续两次下发共十个“一号文件”锁定“三农”,表达了中央对农业基础地位认识的高度统一,对农村生产发展的高度重视,对农民增收致富的高度关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也就“三农”问题强调五点:加大农业的支持力度;稳定发展农业生产;强化现代农业物质支撑和服务体系;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这将是我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进程中必须始终坚持的方向。
借鉴成功经验,不搞整齐划一是有效促进城镇化建设的必要条件。农村城镇化建设不是新事物,中国农村城镇化建设要注意吸取相关成功经验。城镇化建设经验既包括国外城镇化建设经验,又包括建国以来我国城镇化建设经验。在借鉴国外建设经验时,由于各个国家历史文化传统、在世界经济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以及实行的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体制上的差异,城镇化呈现出多种发展模式,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效果也很不一样,所以我们不可照搬。要根据我国国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地方政府的坚强领导是中国城镇化建设取得重大成功的保障。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权的中央集权制,这种体制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曾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高度的中央集权体制已不适应时代的要求。近年来,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一直沿着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放权,各级地方政府向下层层放权的方向进行。在一定意义上,地方政府的权力大小直接影响着地方政府在城镇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发挥。与时俱进,科学地发挥地方政府在城镇化建设中的作用是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的保障。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城镇化建设
在200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同志强调:“我国能否由发展中大国逐步成长为现代化强国,从根本上取决于我们能不能用适合我国国情的方式,加快改变农业、农村、农民的面貌,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城镇居民和农民的关系,加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力度,使稳妥推进城镇化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双轮驱动,从而逐步解决城乡二元机构矛盾。”
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这为我们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城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就是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促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走新型的城镇化建设道路。所谓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按照产业集聚、功能完善,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各具特色的原则,以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有机结合、协调发展为方向。统筹推进城乡和区域发展,加快构建合理的城市等级规模结构和城乡一体化的城镇体系,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镇发展新格局。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首要的就是科学合理规划城镇布局,使城镇化建设各个方面协同发展,形成鲜明特色,形成较为完善的城镇建设体系,为城镇的长期健康发展打下良好基础,保持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农村城镇的规划,不能只着眼于单个城镇的发展,而是要从区域经济整体发展的高度来设计规划,只有将局部的、个体的城镇放到区域经济的整体中建设发展,才能形成区域内合理有序的城镇群体结构。否则,即使单个城镇规划得再好,也会限制区域优势的形成和发挥。在城镇发展的同时,搞好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因此,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应把握几个基本原则:不能照搬别国城镇化发展模式,步西方发达国家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先蔓延后整治的道路。我们的城镇化必须与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相适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走一条健康的、结构多元化的、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道路;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协调发展。大城市与小城镇具有不同的功能定位,各有各的优势,谁也取代不了谁,只有相互间协调发展,才能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要在实践中充分尊重广大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创新、鼓励发展。
(一)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的核心及其重点
党的十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赋予了城镇化新的内涵和定位,所谓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产城互动、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其内涵在于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着眼农民,涵盖农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因此,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的核心在于使城镇化转型发展,就是要改变过去大规模造城、粗放的城市化发展模式,把重心从“城”转移到“人”上来,实现人的城镇化。重点任务则是有序推进农民的市民化和农业的现代化。就是要把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促进城镇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城镇功能完善,提升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适应城镇人口快速增加的需要,完善基础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管理手段,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城镇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促进资源循环有效利用,优化城镇生态环境等。
(二)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对金融发展的新需求
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的任务繁重,对金融资本的需求量更加庞大,涉及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集聚、服务业发展、保障房及商品房建设、居民消费等多个重要领域,再加上产业转型与消费升级,其中蕴含着大量多元化的金融需求。第一,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不断增大。提升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质量,需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发展的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因此,新型城镇化的基础设施建设,更注重城镇的生态基础设施,而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对资金需求将大幅增加,尤其是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垃圾处理、公共绿地以及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建设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要更多可靠而有力的资金保障。第二,农民市民化的社会公共服务需求。提升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质量,更加强调以人为本为核心,因而更注重实现人口的城镇化。而人口的城镇化包括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问题和城镇常住人口的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根据2013年7月3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社科文献出版社在北京联合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的预测,未来中国需要市民化的农业转移人口,到2020年前和2030年前全国需要市民化的农业转移人口总量将分别达到3.0亿和3.9亿。若按人均15万元计算,至少需要资金60万亿元,因而资金筹集方面的压力很大。因此,解决农民市民化问题,金融既需要加大农业产业化支持,以便有更多的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也要加大农民到城市就业、创业的支持,促进农民向城市有序转移;同时,还要解决农民“融入”城市后,要享受到城镇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问题,在保障房建设、教育、娱乐文化、生态保护等方面,从而对金融创新服务则提出了更高和更多需求。第三,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转型发展对金融需求不断增大。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新型城镇化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机制,而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更有赖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的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加速发展和产业集聚不断加强,对金融的支持与创新发展提出了新的需求。目前,我国正进入工业化中后期加速发展阶段,主导产业由传统产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变,产业区域分布由沿海向内陆转移、产业布局由分散向集聚化发展,产业驱动由简单加工、技术模仿向以自主创新为主转变。在这种状况下,一方面,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园区建设、国内产业梯度转移以及技术创新等领域,对金融的需求明显增加;另一方面,在新型工业化发展过程中,出现了更多的成长型企业,产业转移集聚不断加速等新特点,从而对金融创新发展,提供更多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新产品与新服务提出了更高的需求。总之,要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的资金需求来自许多个不同领域,需求量也是非常庞大的。
二、金融对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推动作用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尤其是“九五”以来,我国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我国城镇化率在2005年达到42.99%,而截至2013年底,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3.7%,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在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金融的支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不同性质和类型的金融机构,一方面,通过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中小企业发展以及促进人口规模扩张和素质提高等渠道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在推进农村地区优化软硬件发展条件,为农村向城镇演进以及培育农村工业产业、积累未来城镇化发展动力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一)金融对新型城镇化的动力机制的推进
城镇化的动力机制一般根据工业化的推动力量不同而区分为“市场拉动型”和“政府推动型”两种。在建国初期,计划经济体制使得城镇化和初期工业化基本依靠政府强力推动;改革开放之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市场在城镇化中的作用和地位也日益提升,金融对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从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来看,2004年至2013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一致,呈现不断扩大趋势,而且,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其中2004年为59028.19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83.75%,到2013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为436527.70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97.64%。从2000—2012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构成(%)来分析,可以反映金融在城镇化建设所需资金方面的巨大作用从2000年开始,预算内资金、国内贷款、利用外资和其他资金来源均处于下降趋势,只有自筹资金数额不断增加,2000占42.5%,到2011年达到65.56%,说明金融体系已成为中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外部资金的主要来源。
(二)金融对农业产业化的推进作用
农业产业化是农村新型城镇化的直接动力。发达国家关于金融对农业产业化进程的支持,是整个农业产业化过程的重要部分,经过长期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由农业政策性支持、合作性组织和商业银行体系为主的农业金融体系。我国的金融机构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的金融服务,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资金投入量不断增加。信贷方面,各大商业银行制订了城镇化及新农村建设信贷投向指引,统筹安排信贷资源,加大资金投入,重点关注城镇化进程中城镇功能提升、民生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金融需求,涉及城市水务、燃气、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领域,医疗、教育、城市内部升级改造等民生领域,积极支持商业化运作能力较强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支持农业产业化中农业养殖、农产品加工和农业机械等细分行业优质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二是在网点建设方面。各金融机构,尤其是农业银行,农商行,不断强化机构建设,把物理网点向地市和县域延伸。近年来,先后成立了区域分行和县域支行,多数省市金融机构出台制订了《关于推进县域支行发展的意见》,经营触角将进一步向县域延伸,使县域支行的布局更加完善,以增强县域支行市场竞争力,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三是不断推出新的金融产品。随着金融机构建设的展开,各金融机构不断推出相关产品和服务,向城镇和县域地区延伸。根据农村城镇小微企业融资“短、小、频、急”的需求特点,各金融机构不断推出适合城镇经济发展的系列服务产品,优化审批流程,对不同类型的小企业,提供相对应产品组合包,以服务包的形式提供结算、贷款等相关服务,降低融资成本。农村信用社也以城镇化发展为契机,积极发展消费金融、社区金融,不断加大对农户联盟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推广力度;加大对农村二、三产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条,推动产业升级。
三、提升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面临的金融困境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命脉,应在城镇化发展中发挥输血和造血的重要功能,充分满足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但是,在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中,金融对城镇化建设的支撑力度远未达到应有水平,要提升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质量,仍面临如下金融困境。
(一)金融制度不完善的制约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从金融业发展来看,我国金融制度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金融自由化的发展,从而制约了新型城镇化的建设。首先,是利率制度。我国利率水平的决定权虽然正逐步放开,但还未完全交付市场。利率水平被长期压低,使债权方不断地补贴债务方,导致经济社会的两极分化,也就是金融抑制理论里所谓的“低利率分割经济”,从而成为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的一个主要诱因。其次,是商业银行的信贷审批制度。就新型城镇化建设来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是金融业的龙头,它的县域支行不具备信贷发放的审批权,向上报批的程序降低了县域经济融资效率。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前期资金需求量较大,但由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的运营主体(企业)缺乏明确的行业分类,导致城镇化项目在推进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来自房地产市场调控和金融市场管制的约束。当项目运营主体在为城镇化项目寻求金融支持时,往往会受金融体制的约束,一方面,金融机构很难突破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条条框框来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另一方面,项目运营主体由于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要求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四证),最终导致金融机构无法为城镇化建设项目提供全方位的融资服务。再次,是民营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制度及其相关的法律制度。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看,民营中小金融机构将是国有金融机构的重要补充,民营金融机构应该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扮演更重要的核心角色。而我国现有城镇化建设的投融资体制,长期忽视民间资本的重要作用,对民间资本进入城镇化建设领域设置了许多障碍与歧视性条款,抑制了民间资本投资新型化建设的热情,导致政府财政压力在城镇化建设中不断加大的同时,大量的民间资本却游离于城镇化建设之外,形成了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提升的制约因素。与此相关的法律制度,如对农村地区和城镇地区存在的金融抑制、金融排斥、《物权法》规定集体所有土地不得抵押等制度问题,同样制约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
(二)融资模式限制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城镇化与工业化同步快速发展,所依靠的主要是投资,而投资依靠信贷、信贷依靠货币扩张。20世纪80年代主要依靠政府拨款与国企投资;90年代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和国企投资;21世纪之后,虽然投融资体制和渠道迅速多元化,但主流渠道仍是上述融资模式。结果是我国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依然过度依赖银行信贷和政府投资。事实上,我国很多地方政府由于没有建立适应城镇化资金需求的多元化投融资市场机制,融资方式仍以银行贷款为主,很难满足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所需资金需求。由于金融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担保补偿机制缺失以及内在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以及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导致金融对医疗、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金融支持力度不足、服务水平不高,从而影响了城镇化的推进和协调发展。
(三)金融市场体系不完善制约新型城镇化质量的提升
健全的金融市场包含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应该能充分发挥配置金融资源的作用,从而为城镇化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然而,由于我国目前的金融业市场化程度不高,我国金融市场以银行业为主导,包括其他类型金融市场,如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衍生品市场等,相对于银行来说无论是规模上还是制度上都尚未发展成熟,权益性投融资市场长期无法发展壮大,货币和资本市场间又长期缺乏联动机制等问题,造成金融市场结构效率过低,不利于城镇化建设中各种融资形式配置金融资源效用的充分发挥。金融市场体系不完善,一方面造成金融市场运行的低效率,从而影响要素资源的聚集,导致经济运行效率低下,抑制了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和农民市民化的进程;另一方面,不利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借助市场的力量筹措资金,致使资金的缺口由政府负责,从而进一步增加了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
四、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的金融创新重点
金融支持中国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的提升,应致力于在金融制度的创新、投融资模式创新、资本市场体系等方面取得重大创新。
(一)以利率市场化改革为核心的金融制度创新
完善的金融制度必须以利率市场化改革为核心,同时推进其他相关制度的改革,为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的提供制度保障。第一,通过利率市场化改革与贴息政策并举,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利率由市场决定,是提高资源优化配置、开放金融市场、实现金融深化的一个前提。发挥利率市场化矫正金融的市场功能,在合理的利率水平下对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实施贴息政策,真正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进而提升新型城镇化对建设质量。第二,根据具体情况下放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信贷审批权。要针对不同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的不同发展状况,区别对待,根据贷款规模和不良贷款比率,下放贷款审批权。第三,适度开放民营金融市场,使民营资本参与到新型城镇化的建设中来。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应该尽快在公共服务等领域明确建设标准、降低准入门槛,形成多元投资主体,从根本上解决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资金不足问题。此外,要完善与金融相关的法律制度。通过法律的完善来保护和开发城镇经济的潜在抵押担保资源,增加企业和农户的合法抵押、担保、信用增进等资源。通过金融制度的创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即可找准定位、各司其职、协同发展。政策性银行在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中发挥先导作用,专门满足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需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及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挥主导作用,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以及农产品结构调整等,并对确有需求潜力以及就业容量较大的城镇第三产业加大信贷投入;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及城商行应发挥补充作用,在健全城镇功能和发展城镇社会服务中寻找商机。至于那些具备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升格为村镇银行,充分发挥它们贴近城镇和快速灵活等优势,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市场化机制下的投融资模式创新
在市场化机制主导下,创新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模式,就是要实施政府主导、各级政府合理分工、合理负担的公共财政体制。各级政府应重点引导大型企业投资,一些县域或新区建设可以直接交给大型企业,在推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同时,为企业转型提供新的出路。应重视股本融资,带动“金融招商”,利用资本杠杆撬动社会投资。政府还应发挥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以部分机动财力做引导,面向社会募集组建“城镇化建设基金”、“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等,用私募基金等方式引导资金抱团投资,解决资本金问题。根据城镇的整体建设与产业发展规划形成“项目包”,以基金为依托,开展金融招商,联合社会各类金融机构组成金融要素包,建立联合投融资机制,以满足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所需的资金要求。民营资本应该成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营利性基础设施的重要力量,在一定时期内,外资也可以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灵活采用BOT、PPP等不同的项目融资方式,盘活社会资本。BOT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除了BOT以外,还有BOO(建设-拥有-经营)、BTO(建设-转让-经营)、BOOT(建设-拥有-经营-转让)等类似项目融资方式。此类融资方式能减少政府的财政投入,通过盘活社会资本来建设基础设施,尤其是在污水处理、公路建设等方面,可以为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的资金需求提供良好的途径。
(三)以债券市场为主导的资本市场体系创新
相对于银行贷款,债券到期时间长,与基础设施建设周期和回报期长的特点相吻合,是更加适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融资方式。所以,要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就必需推动以债券市场为主导的资本市场体系创新。债券市场的创新,就是要根据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不同产业特点,进一步创新债券品种,包括国债、市政债、公司债、信用债、资产证券化等,应全力发展多层次、多品种、多主体、具备高度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债券市场,通过债券市场创新来盘活经济体系已经累积的巨大资产,提升资产收益和运用效率。通过发行30年、50年的长期国债或特别国债,以国债去购买或补偿农民土地,每年有固定收益,改变过于依赖征用土地推进城市建设的方式,让农民以土地参与城镇化建设,分享城镇化发展的收益。通过具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市政债,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资提供规范、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支持。推行市政债券后,政府就要主动接受债权人的约束与监督,一方面,可以迫使地方政府的行为更加理性化;另一方面,从长远来看,创建市政债券市场是城镇化过程中必需的金融基础要素,也是今后资本市场发展的主要方向。通过资产证券化解决资产的流动性问题,分散风险。通过施行基础设施的资产证券化,一方面,可以利用这种新型融资方式从更多的筹资渠道中筹集到大量的资金,以有效解决城镇化建设中的资金短缺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促使建设者加快资金周转速度,缩短投资项目的回收期,通过调整资本市场结构把投资项目的风险降到最低。此外,还应该加大中小企业融资工具创新力度。土地成功流转之后,农民进入城镇,就需要创造能够吸纳大量低水平劳动力的中小企业。政府需要改革监管政策,鼓励大型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鼓励发展多元化和多层次的金融服务机构,鼓励多层次金融创新产品和融资工具为中小企业服务。
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城镇化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改革开放至上世纪90年代初期,以苏南乡镇企业驱动小城镇快速发展,从1979年到1990年,江苏城镇化率由14.8%提升至21.6%,平均每年提高0.6个百分点;第二阶段,上世纪90年代至新世纪前10年,以开发区建设和外向型经济驱动的大中城市加快了城镇化步伐,2010年末江苏城镇化率达60.6%,年均提高2.0个百分点;第三阶段,自“十二五”规划至今,江苏城镇化走上了以大中城市为依托,以县域经济为阵地,走上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型城镇化之路,至2013末,江苏城镇化率达64.1%,年均提高1.2个百分点。
(二)农村居民收入演变历程
农村居民纯收入分为四大项,即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这一统计口径从1993年沿用至今。1993-2003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276元增长到13598元,年均增长12.6%。其中,工资性收入年均增长14.5%;家庭经营性收入年均增长9.5%;财产性收入年均增长20.7%;转移性收入年均增长17.9%。在各项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农村居民收入结构也在悄然演变。1993年,农村居民纯收入的四项构成中,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分别占38.2%、57.2%、1.2%和3.4%,家庭经营性收入是农村居民收入最主要的来源。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大批农村居民涌向城市务工,工资性收入在农村居民收入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而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地位日益下降,农村居民收入渠道不断向多元化发展。2013年,农村居民收入四项构成中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所占比重分别为53.5%、33.2%、4.8%和8.5%。
(三)城镇化与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变动趋势比较
1990年以来江苏城镇化率与农村居民纯收入变动情况,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农村居民收入也呈现出相应的增长趋势,二者之间的关系较为稳定。但是从短期来看,尤其是2000年以后,农村居民收入与城镇化率的正相关关系有所减弱,城镇化对农村居民的增收的拉动作用也有所削弱。
二、城镇化与农村居民收入构成相关性的实证分析
为了研究城镇化与农村居民收入结构的关系,本文通过协整分析,研究城镇化对农村居民收入各项构成的影响。
(一)变量选取和数据来源
农村居民纯收入主要由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包括来自一二三产业的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大项来源构成。在1999年以后,农村居民一二三产业纯收入口径进行调整,为了全面、客观地反映城镇化进程对农村居民收入中各项来源的影响力,本文选取了2000-2013年间农民收入分项数据进行测算,数据来源为历年《江苏统计年鉴》、《江苏农村统计年鉴》。涉及的变量主要有:城镇化率(UR)、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Y)、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GZ)、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性收入(JY)、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CC)、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ZZ)、农村居民人均第一产业纯收入(YC)、农村居民人均第二产业纯收入(EC)、农村居民人均第三产业纯收入(SC)。
(二)城镇化与农村居民收入的皮尔森相关分析
本文采用皮尔森相关系数r来计算江苏城镇化率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等八个主要指标的相关程度。通过相关性分析,可得到城镇化率与各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从皮尔森相关分析的结果来看,城镇化率与农村居民纯收入及其各项构成之间均有较高的相关系数,城镇化率对四大项收入来源的影响力大小依次为财产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其中在家庭性收入中,与城镇化关系最密切的依次是第三产业纯收入、第一产业纯收入和第二产业纯收入。
(三)城镇化率与农村居民各项收入的单位根检验
由于数据自然对数的变换不改变原来的协整关系,并能使趋势线性化,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所以对城镇化率及农村居民收入各分项数据进行自然对数变换。在涉及时间序列的分析中,如果两个变量均为非平稳时间序列,则有可能造成伪回归,因此对各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经过ADF检验,得出城镇化率的对数与农村居民纯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包括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间的对数序列均为一阶单整序列,因此城镇化率与这些分项收入之间可能存在一阶协整关系。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和第三产业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对数都是二阶单整序列,因此城镇化率与这两项收入之间不存在协整关系。
(四)变量的协整关系分析与模型建立
协整分析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对序列差分将其转化为平稳序列,得出其中的线性均衡关系,这种协整关系可称为线性协整,线性协整的建模理论是从实际的数据生成过程出发,在非平稳序列中寻找可能存在的长期线性均衡关系,以建立序列的结构模型,从而反映序列的运行机制。
(五)协整方程残差的ADF检验
对城镇化率与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第一产业收入、第二产业收入、第三产业收入的方程残差进行ADF检验。结果显示,各方程残差检验的结果均是平稳序列。因此,江苏城镇化率与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包括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经营性收入)、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具有较强的相关性。江苏城镇化率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将平均提高3.592个百分点,家庭经营性收入将平均提高2.732个百分点,第一产业经营性收入将平均提高2.12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经营性收入将平均提高3.609个百分点,财产性收入将平均提高5.896个百分点。城镇化对农村居民收入来源影响最明显的是财产性收入,其次是工资性收入。
三、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促进农村居民增收的政策建议
(一)注重新型城镇化发展内涵,由“地的城镇化”走向“人的城镇化”“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不仅是要让农村居民进城实现地域转移和职业转换,还要使他们在思想观念、生活习惯、行为方式等方方面面与城市接轨。一方面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另一方面要全面提升农村居民素质,完善推进农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各项政策,增强农村居民的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居民在城市中获得平等就业机会和广阔发展空间。
(二)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农业产业化推动城镇化
农业产业化是城镇化的内生驱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既要加强城市发展,更要加强农村发展。要把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效率,在推进现代农业的同时,围绕农产品精深加工做文章,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把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推向农业产业化链条中的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用新的形式推动小城镇的发展。
(三)保障农村居民的土地权益,让农村居民进城的脚步更轻松
守住农村居民土地权益的底线,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关键。一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稳妥推进农村居民宅基地入市流通,激活农村闲置宅基地资源,增加农村居民融入城市的资本;二是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在农村居民自愿的前提下,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到合作社或参股龙头企业,将农村居民的土地所有权转换成长久的财产收益。
城镇化是一个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变的过程,是现代工业化进程中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农村生产和生活方式向城镇进化、农村文明向城市文明转型发展的历史过程。推进城镇化进程是我国推进现代化的重要战略选择,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趋势,也是中国社会变革的历史性转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据统计,截至2008年末,中国城镇化率达到45.7%,城镇人口突破6亿。城镇化所带来的一切变化对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校教育机构既要满足日渐增加的城市人口的基本教育需求,又要满足其为得到更高层次的就业岗位和更好地适应城市生活而提出的接受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教育要求。最近,我们在苏北农村中小学调研中发现:城镇化对农村基础教育产生的影响是最为直接、最为具体的,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制约农村基础教育发展的新问题。
一、教育观念出现偏差,目标产生偏离
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教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加速向城市聚集,农村教育问题愈显突出,尤其表现在教育目标和教育观念上。
(一)功利化倾向比较突出
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促进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基础工程,但我们在不少农村学校看到、听到的却是另外一种景象:教育的宗旨、目标被有意无意地抛开了,升学成了唯一或者说是重要的追求,农村教育成了农民子女进入城市的期盼,升学率成为社会、家长评价学校的标准,自然也成了农村学校的生命线。为使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尚有能力的家庭纷纷送孩子到附近的城市学校学习。学校教学为了迎合考试的需要,也有重点地选择和安排课时,对于升入高一级学校必考的科目教师要重点安排,课时要打足,而对于与升学考试无关的科目则完全是一种应付,对于孩子全面发展需要什么、对于未来农村建设需要什么也很少考虑。所以有很多农民说,学生在学校获得的知识和形成的能力,对于未来的社会生活和工作实际作用并不大。
(二)城市教育“诱导着”农村学校办学理念异化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历史形成的城乡差别还客观存在,有的还在扩大。教育不仅要为新农村建设输送人才,而且还要提供科学技术,但是从学校办学条件到教材内容选择,现在教育适应的都是城市发展的需要,而很少考虑广大农村和大多数生活在农村的孩子。城市学校,特别是城市重点学校的“磁场”效应,对农村学生和家长放射出强烈的吸引力,吸引着周边的农村学生舍近求远,使一些农村学校因为生源不足而面临关闭的危险,而不少城市学校生源爆满以至于超负荷运转。我们在一所乡镇中心初中听到这样一个例子:该镇小学毕业的前50名学生基本上都不在本镇初中上学。城镇中那种优越的物质文化生活对整日埋头在田间的农民及其后代构成了巨大的诱惑,让孩子成为真正“城镇人”而不是充当“农民工”已经成为很多农民的强烈愿望,也在孩子幼小的心灵里烙上了离开农村的印记。一些农村学校的教师曾这样对我们说:我们的工作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教育,而是一种应付,很无奈。
(三)新的“读书无用论”又有所抬头
不少农村青年面临“升学无望、就业无门、致富无术”的尴尬境地,这表明农村教育在发展思路、办学体制、运行机制以及教学内容等方面存在着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状况。一些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在实践中感到:不学习那么多知识,一样可以在城市找到工作,甚至比大学毕业生赚的钱都多。大学生毕业后难以就业的现实,使得他们对于依靠读书离开农村的目标产生了动摇。家长们担心花了钱让孩子读初中、高中,有了离开的思想,却又缺乏发展农村经济的本领,就是到了城市也无法适应;即便读了一个高职,找个工作,仍然是城市的高级“打工仔”,他们又将和父辈一样成了第二代、第三代农民工,还不如早点工作,多挣点钱。因此,农村中小学学生辍学率有不断上升的趋势,放弃高考的人也很多,使得一些重点大学里出身于农民家庭的学生比例逐年减少。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农村学校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教育目标和任务,农村家长和学生没有看到现代城镇文明对人才、尤其是复合型人才的特殊要求,而单纯地从急功近利的角度去认识和看待问题。另一方面则要从教育公平这个根本问题上去探究,没有教育机会的均等,就谈不上社会的公平,各级政府应该承担起发展农村教育的责任。
二、农村教育特色弱化,未来迷茫
教育既有它的共性,又有它的特殊性。教育的目标既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又需要彰显人的个性。尽管城市化的进程在加快,但生活在农村的人口仍然占大多数,“中国有两亿多中小学生,其中80%在农村”“要把普及农村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怎样办好农村教育?把城市的一套搬到农村来,农村教育就可以现代化了吗?只有从农村的现实和未来出发,把农村教育扎根在农村的土地上,把农村教育改革立足在未来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上,才能使农村教育发展充满活力。
到农村学校中去看一看、听一听,我们很容易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农村教育弱化了农村的特色,离农村、农业、农民的实际需要相去甚远,今天的农村教育没能够充分考虑到80%在农村的孩子们的教育实际。一是我们的改革方案没有认真研究和充分体现农村文化的背景和优势,农村孩子的成长离开了千百年来农村优秀文化的熏陶。二是没有很好地开发和利用农村教育资源,翻开中小学教材,看到的是大量城市的例子,满眼是高楼大厦、宽阔的马路、拥挤的人群……而农村里那一望无垠的土地、翻滚的麦浪、新鲜的空气等则很少被提及,反差非常明显。在开展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形势下,学校需要开展综合性学习、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活动等,而要提高这些学习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则必须从社会实际出发,研究和制订活动方案。在这方面,农村有城镇学校无法比拟的优势,但是不少农村中小学的领导和教师不去研究农村这些得天独厚的课程资源,只是简单地模仿城市学校的做法,或者把城市学校的课件拿来依葫芦画瓢,让农村学生失去了学习和活动的积极性。三是没有很好地组织开展有农村特色的活动。农村孩子对农村的生活环境、生活经验有一种特殊的情结,他们爱养育自己的这块热土。如果以此为基点设计和组织相应的活动,自然会极大地调动农村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而有些农村学校的领导和老师为省事,为保持与城市学校的一致性,不考虑农村的特色和农村学生的实际需要,照搬照抄城镇学校的活动方案,让农村学生被动地跟着这些他们所不熟悉的一套来做,其活动效果自然达不到预期的要求。四是没有很好地考虑城镇化发展的特殊需要。城镇化是指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从农村生活、生产方式向城镇生活、生产方式转化的过程。这一过程必然会给农村学生和家庭的生活带来一系列变化,并反映在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如:学生毕业后要进城工作,如何适应于城镇化的生活需要;学生的未来生活中需要与现代文明相适应的文明礼仪,如何在学校教育中渗透这方面的教育等。一般学校在统一化的教育评价体制作用下,都不考虑这些与教材不太相关的教育内容。
推进城镇化并不是要消灭农村,而是要更好地发展农村,以城市的发展来带动和推进农村的发展。因此,农村教育既要为高等学校输送大批农家子弟,又要为未来的农村建设培养人才,两者的结合点就是未来农村教育的方向。它既要为一大批走向城市的农家子弟打好基础,提供他们适应各种社会环境的素养,同时在传递现代文明和现代精神时不忘“三农”,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多开展一些农村的社会实践活动,多介绍一些现代农业的科学知识,多组织一些有农村特色的研究性学习,把校本课程的内容紧紧贴近农村实际,让孩子们看得到、学得活、用得上。但是,以上几方面向我们表明,农村教育并没有考虑农村的实际状况。究其原因,还是受应试教育的影响。为了应付各种统考,农村学校不得不把迎接各种类型考试作为教育教学的目标。上级所组织的视导、督导往往也只是检查农村中小学对教育行政部门所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完成的情况,因此农村学校的领导和教师是不太可能专门研究和探索适应于农村学校优势的一套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这种做法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农村教育缺乏自身特色,使农村学生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十多年,却不了解农村。
三、缺乏理想与平等的教育环境,教育质量难以保证
教育是一项综合性事业,首先需要政府的支持,同时需要社会、家庭、学校的同心协力;它不仅需要均衡的物质条件,而且需要理想的人文环境。城镇化的推进使得农村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它打破了过去那种平静的教育氛围,商品经济的大背景使宁静的农村校园的育人环境变得不安宁,对学校领导的管理、教师的教学、学生的学习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这种挑战首先表现在教育资源的不均衡上。随着城市的扩大与建设,人口越来越集中,同时也积聚了越来越多的优质教育资源,这就使得原本就比较薄弱的农村学校更加脆弱,如骨干教师流失、教学设备不齐、教育经费紧张,使得农村孩子从入学开始就与城市孩子不在一个起跑线上。
其次,生源在学校间的竞争日趋激烈。随着出生人口的减少和利益的驱动,特别是一些重点学校、民营学校、职业学校,采取各种手段到农村学校去吸引生源。一拨又一拨的招生宣传不仅带走了大量的农村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的学生,还通过一些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做法严重破坏了农村学校的风气。例如:四星级、三星级高中为了争夺好学生,到乡镇初中散发宣传广告,甚至开宣传车到农村学校去招揽学生填报他们学校的志愿;城市初中专门委派人员深入到农村小学六年级的课堂、课间、操场、家庭,与学生和家长直接地面对面接触,小学还没毕业就搞得他们无所适从;甚至是一些职业学校、民营学校与一些初中教师订立地下约定,若送一个学生到他们学校注册,给教师数百元不等的好处费。政府的招生文件成了一纸空文,施教区的划分有名无实。这不仅使农村学校的优质生源大量流失,而且使以施教区学生数为基数的招生计划无法完成,给学校发展带来困难。
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小城镇发展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自上而下模式,其特点是行政指向性较强;另外一种是自下而上模式,市场主导发展是该模式最明显的特征。通过分析,目前京津冀地区小城镇的发展,更多的是靠行政力量自上而下推动的。在京津冀地区,政府对小城镇的干预程度比较强,“强政府、弱市场”依然是该地区小城镇发展的主要特点。与此不同,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改革开放时间较早,在集体经济、民资、外资带动下,一大批市场主导型发展特征明显的小城镇快速成长起来,随后,针对市场失灵产生的种种问题,两大地区政府逐渐重视发挥引导作用,采取措施促进小城镇发展,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小城镇融合发展模式形成。实践证明,这种“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小城镇发展模式效率非常高,是我国小城镇未来必然的发展趋势。
(二)重点小城镇发展特点比较
重点突出是三大地区小城镇发展的共同点。其中,京津冀地区着重发展新市镇、卫星城、中心镇;珠三角地区注重突出中心镇、专业镇的地位;长三角地区则高度重视中心镇、新市镇和镇级市。很明显,尽管三大地区重点小城镇层次有高有低,但中心镇是其共同培育对象。当然,在发展水平、层次、阶段上,三大地区中心镇之间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总体上看,长三角地区中心镇的发展水平、层次、阶段较高;珠三角地区中心镇的成长过程中,各级政府更注重突出其区域“经济增长极”的地位,并采用了专业镇特色经济、产业集聚方式促进中心镇经济发展,从而实现了专业镇与中心镇两者间的优势互补,具有特色经济、产业集群的中心镇经济发展层次提高,真正成为带动周围乡镇、农村发展的增长极;此外,随着产业经济集聚辐射带动作用的增强,中心镇平衡区域社会、文化发展的功能也得到了更好的体现。可见,在发展潜力方面,珠三角地区的中心镇更具优势。
(三)创新、合作发展道路特点比较
近两年,基于创新,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小城镇间的合作力度加大。珠三角地区小城镇合作的目标是提高小城镇技术创新效率,培育新的整体经济利益增长点;主体内容是技术创新专项合作。长三角地区小城镇合作的主要目标是实现整个区域小城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主体内容是依靠制度创新活力强、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小城镇带动周边城镇共同发展。从短期看,这种涉及面广、公平性强的合作行动收效不明显。因此,有必要调整短期合作战略,按照“重点项目突出、适度兼顾公平”的原则,推动各方力量向单项合作特别是产业技术创新合作方面倾斜,从而提高合作的整体有效性。
(四)破解资金难题战略特点比较
针对小城镇发展面临的资金困境,北京率先设立由市政府、国开金融公司、央企、京企、民企、海外共同出资的小城镇发展基金,放大基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参股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很好地解决了小城镇建设资金需求与社会资金供给对接不通畅的问题。对其他地区而言,这是一种可资借鉴的破解小城镇资金瓶颈的有效模式。相形之下,通过简政放权、扩权强镇改革,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小城镇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得到改善,整体经济效益提高,财政收入增加;小城镇自我建设、发展的财政供给能力增强,自身“造血”机能逐渐完善,小城镇经济社会发展得到了真正的保障。事实证明,结合小城镇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适度放开权限,对激活小城镇经济发展活力、消除资金障碍十分有利。
二、持续推进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路径分析
(一)继续突出民营经济的主体地位,正确处理好内资与外资的关系
调查资料显示,内资与外资具有各自的优势。社会资本充足、根植性强是内资优势的突出表现;而外资则具有资金丰富、国际化管理等优势。可见,建立在不同资金来源基础上的内生拓展型、引进配套型发展模式并不矛盾,二者是互为因果、相辅相成的关系。为此,在重视民营经济发展的同时,小城镇健康持续发展必须推动内生拓展与引进配套相结合,充分发挥内资和外资的融合优势,形成新的激发点,促使小城镇取得更好的发展成绩。由于引进配套存在着较大的产业链区位替代等风险,小城镇应注意依据现有的产业链关系,确定招商引资的方向与重点。也应改变政府主导型招商引资的传统方式,以企业为主体,与外资大企业进行配套接轨。并促进跨国公司和名优企业本地化,增强植入环节的根植性,重点打造在某一环节或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使自身在国内、国际产业链分工和国内外市场中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
(二)特色主导产业、产业集群是中心镇未来发展的新动力
特色主导产业是中心镇发展的基础。当中心镇形成的特色主导产业日渐繁荣时,这一产业会派生出新特色产业,新特色产业发展成繁荣的主导产业后,又会进一步派生出其他新特色产业,最终,这种累积、循环的产业发展过程会不断推动中心镇向前发展。因此,现有的中心镇应注重树立、强化特色经济新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依托当地特色资源、产业基础、技术优势,着力培育和发展特色主导产业,提升中心镇吸引力。另一方面,大量相关的企业、机构(如高校、行业协会等)及产业厂商、供应商、销售商在中心镇集结就会形成产业集群。产业集群的发展不但有利于完善中心镇产业类型、优化内部产业结构,而且对社会结构变迁也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表现是:产业集群发展导致土地稀缺度上升,非农用地地价抬高,农用地增值预期增大,乡村组织推动农村人口迁移、提高集体土地利用率的积极性提高;产业集群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产生了转移农村人口的要求,在内外力推动下,大量农村居民向中心镇转移,城镇化进程加快,中心镇社会结构逐渐完善。实际上,中心镇向上承接城市辖射、向下集聚村镇资源功能的实现必须以产业集群发展为基础。
(三)走技术创新型小城镇经济发展道路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而技术创新是促进科技、经济紧密结合的有效途径。只有一手抓技术创新,一手抓经济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经济、科技“两张皮”问题,才能有效地确保小城镇经济做大、做强、做优。对此,小城镇政府应带头,把技术创新作为科技工作支持小城镇发展的切入点,制定向技术要效益、向创新要市场的小城镇发展战略蓝图。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因势利导,着重营造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适宜环境。如:加大科技体制、投资体制等改革,建立科技资源系统化、协同化、集成化投入机制,完善科技创新激励与考核机制,为技术创新营造有利的制度环境;出台财政、金融、税收等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强政府对技术创新的扶持,为技术创新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结合小城镇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创新能力不足现状,积极发挥带动作用,广泛集聚创新资源,加强创新基础设施、创新公共平台、创新载体建设,完善创新网络、人才交流等创新服务体系等。值得注意的是,技术具有自主性,这意味着在技术创新活动中,政府只能是服务者,企业特别是大企业才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如果没有企业的积极参与,小城镇的技术创新工作不可能取得实际性的效果。所以政府应高度重视引导企业充分认识技术创新的重要意义,小城镇企业也要着眼于长远利益,主动担当起创新开路先锋的重任。
1.2事权下放,扩大管理权限绍兴市自开展扩权强镇改革以来,重点突出镇级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两大职能,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就放”的原则,赋予中心镇部分原属于县级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权限,主要体现为行政许可权、行政执法权和审批权的下放。为使现有的机构设置与日益扩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相适应,绍兴市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将原内设机构“四办两中心”调整为“五办一局两中心”,而作为首批强镇扩权试点的兰亭镇积极推动“委托授权”向“机构延伸”转变,镇级机关设置调整为“三办两局三中心”,即党委政府办公室、社会事业和保障办公室、招商服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局、城镇建设管理局,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综治工作中心和新农村建设指导中心。④
1.3财权下沉,提供资金保障绍兴市按照“一级政府、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政”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中心镇发展的财政体制,具体措施包括实现财力适度向中心镇倾斜,建立和完善财政优惠激励机制,使镇级政府拥有县级审批权限的政策优势,扩大其自。
1.4制度创新,给予政策支持绍兴市结合各中心镇的实际,为了加强社会管理,优化公共服务,积极推动小城镇规划、住房、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创新。第一,在规划方面,绍兴市各中心镇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坚持规划先行,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功能定位、规划布局和发展方向。各中心镇根据自身情况还进行培育中心村建设,形成“中心镇——中心村”梯度发展格局;第二,在资金要素方面,市政府加大对中心镇的财政扶持力度。各中心镇积极探索多元化融资办法,吸引民营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之中;第三,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城乡统一的包括涉及建立就业服务机构、扶持自主创业等方面的就业制度,设立了“六到位”中心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绍兴市扩权的主要措施及制度创新主要见下图的十个方面。
2.强镇扩权对城镇化发展的积极作用和产生的问题
2.1强镇扩权对城镇化发展的积极作用强镇扩权是基于政府组织扁平化、财政分权等相关理论,并结合经济强镇存在发展困境的新探索,也是政府为了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推动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的战略层面的重要选择。总体而言,绍兴市强镇扩权改革对该市的城镇化建设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2.1.1提高镇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财政权下放为镇级政府公共物品供给提供了经济保障,在财政得以保障基础上事权的下放不但可以改变镇级政府过去“小脚穿大鞋”的现状,增加镇级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方便性和有效性,而且可以增强镇级政府社会管理的可执行度,能规避“看得见,管不着”的现实问题的存在。比如绍兴市兰亭镇实现了自来水网全覆盖、村村有公交、医疗镇村一体化、权力向乡镇下放对改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较弱的状况,财事权的下放对于真正实现从“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有着重要意义。
2.1.2转变镇级政府职能,增强镇级政府的适应性绍兴市推行强镇扩权以来,一方面赋予中心镇经济社会管理、城镇建设、资源支配等权力,提高了镇级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有利于使其发展成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核心,对周边镇起到辐射作用;另一方面强镇扩权能及时纠正乡镇政府管理缺位的问题,增强了乡镇的适应性,有利于使经济强镇实力更强。
2.1.3推进中心镇城市化进程,增强城镇发展的自主性和活力一方面事权的下放给予了中心镇更多管理处理社会经济管理事务的自,使得中心镇自主决定其自身发展的路径选择成为可能。另一方面镇级政府的管理权限扩大为自身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能使城镇化建设开展的有声有色有活力。
2.1.4增加中心镇财政收入,促进城镇发展硬件环境优化实行基数内分成、超收分成和增值税专项分成政策后,中心镇公共财政分成比例明显提高。除此之外镇级政府还享受在镇级管辖区域内的土地出让净收益全部返还等相对独立的财权。对镇级政府实行财政转移支持后,财政实力明显增强,为中心镇的城镇化建设发展带来充足的资金投入资本,更为当地居民带来硬件上的享受。
2.1.5促进乡村地区的转型升级城市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较为薄弱,而镇虽然在地域空间上是城市和乡村的纽带,但是镇本身实力有限,难以发挥其地理优势,不能给乡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很好的支持。在通过强镇扩权改革后,扩大镇级政府社会经济管理权限,促进镇的快速发展,从而来不断增强和发挥镇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带动农村地区转型发展。通过中心镇职能的提升,促进乡村农业、轻工业等强势产业整合,实现规模化、集聚集约化发展。
2.2强镇扩权下城镇化发展存在问题
“强镇扩权”改革是一个政府间结构的重新调整过程,不得其然仍面临着很多的体制性难题,主要是:法律上的障碍;制度上的障碍;利益上的障碍;观念上的障碍。强镇扩权下城镇化发展存在的具体问题主要有:
2.2.1强镇扩权下致使镇级政府的运作产生不良后果从“行政区经济”的封闭性特征看,由于分权使得“地方”基于自身利益的驱动,会实行地方保护主义,支持维护相对封闭性行政区经济,从整体上制约了县(市)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现。[4]强镇扩权随着强镇的自越来越多,某种程度上会削弱与县级政府的合作,造成县级政府对整个县域的区域协调能力减弱。一旦经济强镇可以独立进行封闭性的决策和发展,各自为政,恶性竞争,造成县域内的各种经济要素难以向优势区域集中,产业不集群,使资源不能最大化利用等问题的出现。
2.2.2发展空间的制约影响强镇扩权的实施效果“强镇扩权”在逐步壮大小城镇的同时,会催生城镇发展和空间需求的矛盾。发展空间可谓是城镇化发展的重要资本,发展空间不足的制约,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强镇扩权目标的实现,对强镇扩权的实际效果会大打折扣。镇级政府如果不能规避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的不适度性问题,在利益驱动下,以扶持政策为幌,过度侵占农村用地,将会导致不可持续发展。
3.进一步推进绍兴市强镇扩权和城镇化建设发展的对策建议
在逐步打破法律上、制度上、利益上和观念上的障碍,解决扩权给城镇化建设带来的消极影响的同时,绍兴市政府应进一步思考“强镇扩权”下一步该怎样走?怎样才能真正高效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城镇化建设?笔者认为,应推动和落实“强镇扩权”向“扩权强镇”转变,并积极培育有实力的中心镇向“镇级市”发展。
2、强化非农用地供应控制,确保粮食安全生产
对于13亿的中国而言,只是单纯地依赖国际市场发展,可能无法有效地确保粮食作物的及时供应和生产安全性。因此,实践中为了能够确保我国十八亿亩耕红线不便,地方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控制耕地总量,尤其是在非农用地规划建设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把关,确保土地规划的动态平衡性。在此过程中,还要注意土地的有效利用率,通过城市建成区内部用地结构的合理化和集约利用度的提高,节约土地资源。
3、新型城镇化要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还要注重生态建设。在现代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一定要牢固树立低碳、绿色环保理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经济以及低碳绿色经济。同时,还要不断强化和力求节能减排,从源头上有效控制能耗、防治污染,淘汰落后企业产能,从而促进现代新型城镇化建设。在此过程中,还要有效利用节能技术、新工艺产品和新材料。在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政府应当优先采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而且还要适当的采用行政手段。其中,经济手段主要是指收费、排污权交易以及补贴。实践中,补贴和收费制度已经被广泛的应用到实处,但对于部分企业而言,宁愿少交罚款,也不愿投资污染治理。在未来的环境监管中应积极研究和尝试排污权交易制度,以达到污染物总量的控制。
4、要通过信息技术发展,系统推进和引导新型城镇化的科学发展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正式出台,为我们展现的绝不是一个大干快上的跃进计划,而是强调人的城镇化和绿色智慧城市的伟大蓝图。作为城市信息化建设的新模式和新阶段,解决“城市病”的重要途径,智慧城市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作用引起了特别的关注。在最新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政府一再强调要把创新放在深化改革的核心位置,尤其要发挥科技创新的作用,因此,在建设新型城镇化中,李江颖领航动力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湖北武汉430072信息化被寄予了厚望。如何将信息化、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进行融合发展,似乎也成为诉求相关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城镇化的过程往往也是各种矛盾集中爆发的一个过程,在城市化率快速提升的背后,掩盖的是城市化过程中衍生的巨大经济与社会问题。人口拥挤、交通拥堵、环境污染、住房困难等“城市病”层出不穷。这警示我们:在解决了人口从农村进入城市的问题之后,更大的挑战是如何解决“以人为核心”的宜居环境,以实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推动城乡保障、社会事业、公共服务设施的均衡化。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就是要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智慧城市(镇)是信息化与城镇化结合的有效模式,这样可以有效满足现代化新型城镇居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需求,帮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提高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准。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采取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其中包括污水处理、交通设施、空气质量监测、水电气供应、轨道运输、公共安全、社会保障、金融以及城管等系统,而且对现代信息技术的依赖性不断增强。从实践来看,信息化建设不仅可以有效改善供需结构,扩大消费需求,可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及其发展,促进新型城镇化转变,促进经济成功转型,以此来确保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可持续。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工业化、信息化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互联网、电子商务、电子支付等应用的普及,将改变政府、企业和居民传统的交易和消费行为,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20年将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要遵循城镇化的客观规律,积极稳妥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是较为复杂、系统的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既要积极筹划,千方百计推进城镇化的进程,又要保持客观、冷静的态度,稳中求进,不可急功近利,不搞城镇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