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监理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5 14:53:32

民用建筑监理论文

民用建筑监理论文篇(1)

我国的民用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系统虽然近年来发展的速度较快,但是由于起步较晚,在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些问题,这就需要不断对民用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系统加以补充和完善,找到最佳的解决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最大程度的减少施工监理体系的不健全给民用建筑建设工程带来的限制性,促进我国的民用建筑建设工程更加健康快速的发展。

一、当前我国民用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1.施工监理体系还不够完善

当前我国的民用建筑建设施工监理体系还不够完善,这是影响我国民用建筑建设施工发展的主要限制性因素。完善的施工监理体系,是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过程安全性的重要保障,也是施工监理部门展开一切施工监理活动的主要依据和基础。但是,当前缺乏完善的工程施工监理体系是当前我国的民用建筑建设工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家制定出的与民用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比较少,并且已有的法律法规体系也不够健全,只有少数的条例中对民用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问题进行了规范,难以为我国的民用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提供有效的依据和强制性的约束[1]。

其次,民用建筑建设工程的领导力度不够,由于工程领导对施工监理工作的不重视,在执行监理工作时也没有将各项监理工作全面的落实到工程施工的实处,并没有在工程中设置专门的施工监理机构,使我国民用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体系不够健全。

2.民用建筑建设工程领域有些领导对施工监理工作的认识不足

由于我国的民用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体系产生的较晚,加之工程领导受到传统建筑管理意识形态的制约,导致他们施工监理思想的落后,没有形成正确的施工监理观念,对施工管理工作的认识不足。如何以最小的经济投入而创造出最大的经济效益,是当前我国的施工工程追求的主要目标,这种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商业化思想导致我国民用建筑建设工程的领导对施工监理工作的不重视,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没有健全规范的施工监理体系作为保障,缺乏完善的施工监理部门对施工的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很难保证工程的质量达标,也会大大增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甚至很多民用建筑建设工程连最基本的施工监理部门都没有设置的,使施工风险不断增加[2]。

3.施工监理机构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

我国很多的民用建筑建设工程中虽然也设置了施工监理部门,但是这些部门的安全防范措施是严重不到位的。一方面,工程的领导普遍都将工程资金用于置办施工的设备、材料和工人的薪酬方面,对施工监理部门的拨款可谓是少之又少,这就使施工监理部门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达不到防范安全风险的要求和等级,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监理部门也只是形同虚设,难以发挥出真正的作用[3]。而另一方面,工程领导的不重视,也导致了施工监理人员责任意识的淡薄,逐渐忽视了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理的重要性,不务实事的现象经常发生,即使多次出现安全事故,也没有真正意识到施工监理的重要性。加之民用建筑建设工程中缺乏比较专业的施工监理人员,或者是监理人员的素质难以达到施工工程的要求,这就使施工监理部门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重不到位。

4.缺乏专门的施工监理机构

当前我国的民用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普遍都是由施工企业的个别领导来完成的,他们缺乏专业的施工监理知识,不可能在根本上做好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只有成立一支专业的施工监理队伍,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施工监理体系,才能为工程的施工过程提供安全保证,然而,我国的民用建筑建设工程领导普遍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没有成立专门的施工监理机构,造成了施工监理工作的不全面,无法对工程的各个施工环节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不仅工程的质量难以达标,也会增加工程施工的安全风险系数[4]。

二、有效加强我国民用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的有效对策

1.国家应该建立健全的民用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体系

建立健全的民用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体系,是确保我国的民用建筑建设工程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减少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的根本性措施。因此,国家应该根据当前我国民用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的现状,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对各项监理要求进行明文的规定,强制性的约束我国的民用建筑建设工程开展施工监理工作,并且加大国家对民用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开展的进度进行严格的监督,以法律效力来约束我国的民用建筑建设工程。除此之外,国家还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没有设置施工监理部门的民用工程进行法律的制裁,对已经建立施工监理体系,但是还不够完善的民用工程加以补充和完善,为民用建筑建设工程提供适当的优惠政策,刺激民用工程提高建设施工监理体系的积极性,在根本上减少安全隐患的产生[5]。

2.加强民用建筑建设工程领域的领导对施工监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民用建筑建设工程领域的领导对施工监理工作的重视,是建立有效的监理机构、提高监理的作用的首要因素,也是保证施工监理部门的工作能够有效开展的基础。因此,民用建筑建设工程领导应该不断提高对施工监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完善施工监理体系,将施工监理工作真正的落实到施工的全过程,最大程度的减少施工的安全隐患。

3.建立系统全面的施工监理体系

基于施工建立体系在民用建筑建设工程施工中的重要地位,民用工程领导应该积极响应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系统全面的施工监理体系,采用动态监测的方式,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施工监理体系,对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要求,保证任何一个环节都没有遗漏,对工程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将安全风险系数降到最低[6]。这不仅是民用工程领导重视国家法律法规的体现,同时也是对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负责的体现。

4.提高民用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对工程进行监理的工作都是由施工监理人员来完成的,因此,他们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的高低将会直接影响施工监理工作的程度。这就需要民用建筑建设工程的领导要对施工监理人员进行严格的要求,首先,在进行施工监理人员的选拔方面,务必要保证“持证上岗”,对施工监理人员进行严格的专业考察,在确保施工监理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合格的基础之上才能任用。其次,在施工监理人员任职的过程中,民用工程的领导应该经常开展对施工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确保他们始终具备良好的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理的能力,能够将施工的安全性放在工作中的首要位置,不断提升民用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的水平,使工程的质量和施工的安全性得到显著的提升[7]。

5.民用建筑建设工程应该建立一支专业性的施工监理队伍

当前我国的民用建筑建设工程中多数工程是没有成立专业性极强的施工监理队伍的,即使成立了施工监理部门,在质量上也难以保证能够符合工程监理的要求,在施工监理人员的素质和保证监理工作的设备方面都显现出了严重的不足。仅仅凭借单个,或者是几个施工监理人员来进行整个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是不可能实现施工监理工作的全面和到位的,这就需要成立一支专业性的施工监理队伍,以团队的力量来保证施工监理工作的顺利展开,这不仅是确保工程质量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保证施工安全性的硬性要求[8]。

6.监理机构要建立安全监理专职人员

项目监理机构须配备合格的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的专业管理工作。为适应安全监理业务的需求,监理单位要对从事安全监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监理业务培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并要求他们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以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监理部内部应加强对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及制度的学习,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在内的所有监理人员都应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以便在现场从事监理工作时能具备辨别危险、发现事故隐患。

总结:

综上所述,施工监理体系的不健全和施工监理工作的不到位,已经成为严重制约我国民用建筑建设工程发展的重要因素,只有不断找到加强施工监理工作力度的有效对策,才能从根本上改善当前我国民用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我国的民用建筑建设工程朝着更加健康快速的方向发展,推动我国的工程建设事业稳步前进。

参考文献:

[1] 王琦.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12(27):219-230.

[2] 肖晓雷.对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中质量控制的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12(34):44-50.

[3] 刘福昌.基于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监理问题分析与研究[J].中国房地产业,2012,8(13):94-102.

[4] 申军.多层民用建筑施工监理的探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1,21(16):45-56.

[5] 徐前进.关于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途径的探索[J].2009,6,(11):28-34.

民用建筑监理论文篇(2)

长期以来,我国对监狱建筑的研究相当薄弱,理论界和务实层均对监狱建筑不太重视、不够关注、缺乏思考。无论是在监狱的布局还是监狱的外观上,都处于一个相对滞后的状态。从1994年司法部提出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地方监狱积极进取,努力上进,已经取得了辉煌的业绩。

1.引言

新中国发展到今天,监狱建筑设计基本上遵循实用、节省、简朴的原则。2002年建设部、原国家计委、司法部联合颁布了《监狱建设标准》,监狱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必须符合监管安全和改造罪犯的需要,应从监狱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节约能源和土地;监狱建设应使建设项目达到安全、坚固、适用、经济、庄重的要求。

2.现阶段我国监狱建筑设计存在的问题

1)缺乏对监狱建筑设计的理论研究。

自古以来,我国对监狱建筑设计的理论研究相当薄弱,理论界和监狱管理者均对监狱建筑关注不够,缺乏研究。今天,人们关注监狱问题的时候,更多的研究是监狱体制、行刑机制等一系列制度性的问题,它规划着监狱工作的发展方向,决定着监狱行刑的效能。科学设计监狱建筑,建造理想监狱,必须纳入监狱理论研究者和监狱管理者的视野,成为他们讨论的话题。

2)监狱建筑设计缺少个性。

监狱建筑作为一种专用建筑,从面积大小到外型状态,从周围环境到内部结构,从建筑材料到基础设施,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模式。作为设计者,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无法对监狱建筑产生较理性的认识,对服刑人员的心理及行为,改造过程的认识也极少,同时又缺乏适应罪犯矫正的不同类型监狱的建筑标准与规范。无论在什么地区,关押何种类型的服刑人员,监狱建筑几乎没有差别,只是注意围墙、电网、岗楼门禁等警戒附属设施的建设。

3)监狱建筑设计跟不上当代刑罚要求发展。

监狱一直以来给人阴森、可怕的感觉,让人敬而远之,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监狱建筑决定的。然而,很多监狱并未充分认识到监狱建筑对改造服刑人员的重要作用,一味强调监狱的惩戒功能,在建筑设计上过分强调威慑性、警示性的效应。监狱建筑多为民房改造,功能不全,建筑设施陈旧,建设标准低,配套设施不全。同时,在一些地方,也存在建设“花园式”监狱的不良倾向,只是片面追求“学校式”或“企业式”模式,而忽略监狱环境固有的庄严威慑的特色,消弱了监狱建筑威慑服刑人员、预防犯罪的特有功能。

4)监狱建筑设计与建设脱离规范的指导。

司法部在1990年颁布的《监管改造环境规范》和建设部、国家计委在2002年批准的《监狱建设标准》,为监狱建筑的模式、布局、结构做出了规范性的要求和界定。在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和推进监狱布局调整的进程中,我们必须认真贯彻《监管改造环境规范》和《监狱建设标准》。然而,在监狱建筑设计与建设的过程中,由于一些监狱领导主观意志比较浓厚,随意性比较强,“重建设、轻规划”,没有严格遵守《规范》和《标准》,从而导致了一些标新立异、不利于实用的问题的发生,“边设计边施工”,“图纸老改施工老变”的现象也在一定范围内客观存在。

3.未来监狱建筑设计的探讨

1)正确理解、科学执行《监狱建设标准》。

《监狱建设标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监狱的第一部国家标准,是我国监狱建设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要正确理解《监狱建设标准》的历史意义,科学应用并真正把《监狱建设标准》贯彻到监狱建设实际工作中去。

2)突出以人为本,充分彰显人性化监狱建筑空间设计。

监狱建筑是封闭的惩罚场所,又是感化的改造场所,是矫正行为、挽救灵魂的“医院”。随着监狱工作的发展,对罪犯的人性化管理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和监狱部门的认可。因此,监狱在规划设计时也是突出这一理念,使服刑人员在人性化的建筑环境中改造。

3)进一步注重监狱建筑的特殊性设计。

监狱是刑罚执行机关,以改造人为宗旨,监狱的建筑设计要充分体现监狱的性质、功能和特点,尤其是特殊性,体现庄重威严,做到功能齐全,结构合理。监狱建筑布局合理,要求监狱建筑群体造型按照其在行刑与改造服刑人员中的功能与定位来科学布位。基于执行刑罚的需要,对于民警办公、生活等配套设施,可视资金情况,本着够用、适用、功能齐全的原则实施。

4)适应时代需要,结合监狱分类原则,建设特色监狱。

随着形势的发展,罪犯的分类管理越来越规范化、科学化,急待建设不同特色的监狱,因其使用性质上不同,反映在功能关系,以及建筑空间组合方面,必然留有余地,以产生不同的效果。因此,监狱建筑应根据监狱的不同类型,及其使用要求进行设计,同时要正确处理好政策法规、总体规划、功能关系、建筑空间组合、结构选型等等技术问题。

5)监狱建筑设计应具有前瞻性。

由于监狱建筑所有的材料具有质地牢实,坚固耐久的特性,一般使用年代久远,不会轻易改建,在同一社会发展水平线上,监狱建筑通常要落后于其它行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为使监狱建设与社会发展相同步,就要着眼于未来,用发展的眼光去规划、布局,而不能只顾眼前,目光短浅。建筑师要考虑的问题有很多。

6)高科技对监狱建筑的影响。

现代科学手段、现代建筑材料、现代装备设施,应在现代化文明监狱建筑中得到充分运用。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标准也提出:建立完备的监狱建筑规范;先进的电子监视系统;齐备的照明、报警和通讯系统;良好的交通工具及武器、警用器材;建立微机、电化管理教育系统近年来,我国经济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国民基本素质也日益提高,为监狱发展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中国未来监狱的发展将会越来越趋于国际化、信息化、智能化、人性化。

4.结语

近年来,随着监狱布局调整进一步深入,监狱建设也步人了一个新的发展时代。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监狱的规划设计与建设,还有一段路要走。监狱建筑设计标准都有一定的适用期,我们在建筑设计时,不可能把未来都规划好,要留下美好发展空间,留有变化发展的余地,留好接口。如何在吸收国内外优秀的监狱建筑、规划设计与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建设好我国现在及未来的监狱,建设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狱,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吴宗宪著,《当代西方监狱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2]《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标准》,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民用建筑监理论文篇(3)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 我国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管理现状

从目前来看,我国还处于发展中国家。一般而言,发展中国家建筑业的劳动力比发达国家更为密集,完成同样的工作量大概需要 2.5~10 倍的工人,事故的数量也比发达国家多得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注的大事,国家先后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等,建设部了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颁布了诸多的规定和条例,其目的就是要解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根本上保护建设工程从业人员的生命和社会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和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

二、 我国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总的来说,我国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体现在运行机制和具体执行两个方面:

2.1 机制方面

从目前来看,我国虽然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建筑安全的法令法规,但相比发达国家完善的建筑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尤其是在监督方面仍需要加强和改进。一是各个主体单位对应付的安全责任混淆不清,即使出现安全生产隐患也不能及时做出应有处理;二是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针对性不强,对安全检查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有时不能及时严厉地惩处,同时对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的建筑企业,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缺乏有力度的奖励政策和激励措施;三是舆论监督力量不足,对安全事故的报道未能及时和客观,甚至还出现漏报、 瞒报、 小报的现象;四是市场规范机制欠缺,尤其是业主市场行为较严重的不规范现象,给建筑施工带来了安全隐患。很多业主拖欠工程款,要求承包商垫付资金;承包商由于不能及时拿到工程款,会在资金周转上遇到很大困难,从而影响对安全的投入;工人也会由于不能正常领到工资而在心理上产生对立情绪,诱发事故。

2.2 执行方面

据调查,随着各行各业对 “安全管理”的关注,建筑行业逐步意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更多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再加上考虑到实施安全管理所要花费的高成本,许多施工单位只是口头上讲讲 “安全第一”,做表面文章,重生产、 轻安全,更注重建筑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和经济效益。另一方面,由于建设工程的行业特点,建设工程施工的特殊性,从业人员的构成及流动性大的特征,特别是安全文化的缺失,仍使建设工程业成为仅次于采矿业的重大事故频发的高风险行业。我国自上世纪 90 年代起,年平均生产安全投入仅占 GDP 比重的 0.7%,远低于发达国家 3%以上的水平,我国的用万人投入率比美国和日本低 3 倍左右,比英国低 5 倍左右。

三、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对策分析

3.1 逐步加强职业教育,进而营造安全的文化环境

针对建筑施工企业要推进一线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新工人先培训后上岗,老工人应定期复训;一线作业人员持 “健康证”、 “安全基本知识合格证” 上岗;加强企业 “三类人员”、 安全监理和安全监督人员的专业培训考核等动态管理。试行一线班组长培训上岗制度。 培训的重点是法律法规、 班组安全质量管理和经济管理基本知识。通过培训考核,逐步规范建筑业“小包工头” 行为。开展建筑职工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落实建筑业各工种等级工培训考核,实行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制度;指导督促企业按标准配置班组等级工人数,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基本安全素质。在建设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利用农民工集中工作生活的场所搭建学习、 教育、 培训的平台,对进一步满足农民工技能培训、 安全生产、 健康生活和文化教育等需求,维护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安全生产管理。

3.2 建立操作规范体系,对建筑施工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要不断规范大型机械的管理抓好塔吊、施工升降机、 附着式脚手架安装之后的强制检测管理;监督检查塔吊、 附着式脚手架装拆作业单位资质情况,并将这些企业的技术管理人员配备、 技术方案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实行 “一机一卡” 制度,将大型机械监管落到实处;开展大型机械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保障大型机械的使用安全。规范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管理。推广悬挑式脚手架、 模板支撑体系安全技术标准及通用计算软件,指导企业合理组织施工;对大跨度、 高空间模板支撑体系,实行第三方专家认证制度;建立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含附着升降脚手架、 电梯井内脚手架、 操作平台等)搭设验收挂牌制度;组织针对性检查,及时消除钢管扣件、 脚手架搭设、 模板支撑体系隐患。

3.3 加强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网络体系

主干项目开工前,应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安全管理机构的安全人员参加,向参加施工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方案交底。各分部分项工程、 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安全员、项目施工员和工长将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施工人员进行交底。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作业班组长应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作业技术交底。

3.4 落实经费问题,实行目标安全管理

总的来说,根据建设部 《建筑安全现状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对费用组成、 工程概(预)算编制、 招投标项目费用单列,以及对报价、 合同、 使用、 支付、 总分包管理监督检查等都有明确规定。因此, 建设、设计、施工、 监理等单位应当明确职责,确保安全文明专项措施费用到位。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查处违规行为,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费用落实。总包方以承包总费用的 5%为标准,建立了安全管理专项费用概算,安排了专制财务进行经费管理,并出台相关的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按照财务计划开展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对于没有按时、 足额、 合格的完全经费使用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通报和绩效考核扣分的处罚,积极初始已落实的经费及时开支,从财务支持角度满足安全管理的需要。

四、结语

总而言之,工程安全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因此应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提高主动防护意识,并保证安全防护投入和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魏安能 建筑施工项目管理安全控制 [期刊论文] 《建筑安全》 -2006年2期

[2]罗建平 建筑施工项目管理安全控制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年1期

[3]赵通 建筑施工项目管理安全控制 [期刊论文]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8年29期

民用建筑监理论文篇(4)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全面推动建筑安全各责任主体,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到实处,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基本形成与建筑安全生产相适应的教育培训体系。

三、主要内容

(一)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

1、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安全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通过举办以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研讨会、论坛、演讲会,研究探讨实现建筑安全发展的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

2、强化建筑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五五”普法,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日等时段和节点,做好以《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要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提高施工企业负责人和全体员工的安全法律意识。

3、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的有利契机,适时组织各种形式的咨询服务活动和建筑安全生产集中采访报道活动,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4、认真做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宣传。通过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建筑安全生产取得的各项成就,突出宣传10年来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发生的深刻变化。

5、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出建筑安全监管一线的先进典型,为建筑安全监管系统树立标杆;推动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在全社会树立安全监管工作者良好形象。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突出的集体、项目和个人进行宣传表扬,发挥这些企业和项目的示范作用,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二)努力推进“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建设。

1、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市建管处可选取一到两个有实力、有影响的建筑施工企业作为试点,总结典型,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特点,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新模式。

2、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一是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向社会和政府做出公开承诺,保障安全生产,履行社会责任;二是建立完善建筑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施工企业,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积极探索开展建筑安全生产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的意义和办法。

(三)大力开展分级分类安全教育培训。

1、6月份,举办施工企业农民工全员培训。

2、7月份,举办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班。

3、8月—12月,举办劳务企业农民工“平安卡”培训班。

4、8月份,举办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再教育培训班。

5、9月份,举办建筑施工特种工培训班。

6、11月份,举办建筑施工管理内业资料和施工监理内业资料培训班。

(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1、规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加强各级建委网站信息栏目的建设,及时“三项行动信息,引导舆论。

2、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的阵地作用,营造主流舆论强势。各级监管部门要通过加强与主流媒体、重要网站的联系沟通,采取集体采访、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网站做客等方式,营造主流舆论。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建筑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曝光,营造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建筑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

四、工作要求

民用建筑监理论文篇(5)

一、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整体现状

我国自建国以后就有”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政策用于监督。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都十分关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监督力度始终没有达到理想效果,也经常会出现一些建筑事故危害社会人民的事情。下面就简要分析一下我国的质量监督现状和不足。

1.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

我国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历来很重视。颁发过很多工程质量管理的政策,也一再强调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建筑事业的平稳发展。

2.社会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

工程质量是牵动每一个人的一项工作,他与人们自身息息相关,因此在每一个置业者心中都占据着不可替代的位置。所以,由千千万万社会人自发形成的一种社会监督也是工程建造质量的主要监督力度之一。

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机制的监督工作

建国以来,我国就建立了工程质量监督体制。并且随着改革开发的发展,市场经济也在不断成熟起来,同时,各级质量监督部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遏制工程事故的发生,也促进了全国建筑业的平稳向前发展。

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已经基本成型,并且正在不断完善中。我国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保证、用户评价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已基本形成。这套多角度的监督体系会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直接促进建筑工程质量规范化,简接促进建筑工程产业的长远发展。

4.江苏省灌云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也同样拥有政府、社会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设立了连云港市灌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并且舆论公众也在时刻监督中,而市县政府也会定期召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会议、听证会等。此外,在政府网上也会透明建筑工程的必要公开账目,招标公司,市政房地产规划等。而连云港市灌云县只是全国这么多市县中的一个,可想而知别的地区也都有它的监督制度和监督力度。

二、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不足和问题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相关法规仍不健全,从现阶段来看,我国工程质量监督仍依靠传统的定性法规及技术指标,在某些地区,监督规范及规程甚至仍沿用地方性法规,上述现象的发生致使质量监督问题出现后,国家处罚违法的力度明显不足,所能参照的约束性机制和现实问题存在较大的差别,同时,在处理监督问题时,缺乏适度的、有力的处罚条例,再加上建筑企业的不良行为,导致企业管理效率低下,从而严重影响了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力度。

除了以上的不足外,我国监督系统的人才素质也有待提高。我国地大物博,建筑的队伍也十分庞大,因此管理确实存在一定困难。而且,建筑队伍的素质也参差不齐,务工人员主要以农民为主,文化水平较低。

另外,我国的质量检测标准水平也不一样,检测力度也不一样。以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为例,仅仅一个县级市,就有很多建筑队伍,可谓兴建土木,建筑工程一波接一波,然而在这么多的工程中,有技术水平很高的,也有技术水平一般并且对质量投机取巧的,也曾出现过建筑事故。因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问题不仅是地方性问题也是全国性问题,需要全国人民共同努力改善。

三、针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不足提出相应对策

针对这一全国性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问题,立即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是必不可少的。有效加强监督力度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途径。

(1)在现有基础上,一如既往的加大工程监督力度。不管是中央政府还是地 方部门,都要时刻提高警惕,各级的行政部门也要督促各监督管理部门全面展开工作。从行动上和声势上以饱满的监督状态进入工作,从而使工程单位认真严肃的对待工程质量问题。

(2)监督工作依赖于法律法规,因此修订新的切合现实情况的法规,完善已有的法律法规是工程监督工作顺利实施的必然要求。如今,我国已经走向世界,自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们的法律法规也面临挑战,与国际法律法规的冲突,也使得我国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出现了禁锢。但是不管怎么样,我们应该主动出击,迎接国际化,接受挑战,克服困难。我们在立法的同时应该博采众长,更全面、更深刻、更国际化,更符合我国国情。

(3)针对我国建筑工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素质较低的现状,培养专业性的人才也尤为重要。我国工程质量的监督需要使用先进的管理技术,为将来的进一步发展做好基础储备工作。人才是推动这个行业的灵活动力,也是这个行业经久不衰稳步向前的重要中流砥柱力量。因此培养专业性的人才迫在眉睫。

(4)这是一个渴求创新的时代,因此,只有拥立创新才能立于不败之地。首先,应该树立创新意识,其次,在这个经济、科技都迅速发展的时代,我们应该捕捉新的知识,并且学以致用,用新的科学来管理监督,利用新资源建立更精密,更全面,更深入的监督管理体系。此外,也应时刻明确质量目标,责任,实行前期敲定,后期跟进的不松懈策略。

(5)现阶段我国实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中对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是,建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的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管理监督。因此像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这样的县级市应该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跟随国家关于建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建立连云港灌云县行政主管部门,督促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并加强法律、法规和强制执行的标准。对被检查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文件和资料严加审核,不时对被检查单位进行现场施工检查,如有问题则严令改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一定程度的责罚等。

四、结束语

在21世纪的新时代里,机遇与挑战并存。我国建筑业的不断发展也要求工程质量监督力度与之匹配。根据现状,实施更实际,更合理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已成为一致追求。相信通过政府、社会、法律法规、舆论等全方位的监督,我国建筑工程的质量和监督管理都将迎来一个新的朝气蓬勃的明天。

参考文献:

[1]周勇.中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政府监督作用的对比研究[J].建筑施工,2006.28.

[2]黄建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制的构建[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39.

民用建筑监理论文篇(6)

【 abstract 】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and quality control principle, combine JiuZhi county region characteristics, analyzed the strengthening JiuZhi county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 keywords 】 building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Specific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存资本,发展之道,是企业追求的永恒主题。建筑工程质量,是工程满足业主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特性综合。改革开放以来,进一步反复强调,为保证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强化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一、久治县地域概况及工程建设特点

久治县是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辖县,青海省畜牧业生产基地之一。位于州境东南部,东南与四川省接壤,东北与甘肃省相邻。 县府驻智青松多(康赛乡辖地)人口1.7万,以藏族为主,占总人口的98%以上。面积8757.25平方公里。辖6乡。久治县位于东径100°20′~101°47′,北纬33°02′~34°03′,东南部与四川省阿坝县相邻,东北部与甘肃省玛曲县接壤,西与达日县接壤,南与班玛县相连。全县土地总面积8757.25平方公里,海拔在3568米-5369米之间,年平均气温0.1℃,年日照时数2084.5-2509.5小时,年降水量在764.4毫米。是一个面积大、人口少、地势高、草原广、资源丰富的民族自治州。久治县工程建设具有如下特点:第一,工程层数少、规模小。久治县大多数建筑工程都在五层五层以下,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4000平方米,乡镇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左右,一层、二层房屋居多。第二,工程建设任务分散,安全监督管理不便。第三,施工企业技术水平差距大,施工量不足,安全监管工作难度大。第四,材料运距远,运输困难。第五,施工期短。

二、加强久治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指导意义

遵守《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成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三、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及质量控制原则

(一)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

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是由建筑工程本身和建筑生产的特点决定的。建筑工程及生产的特点:一是产品固定性,生产流动性;二是产品多样性,生产个别性(单件性);三是产品形体庞大、生产周期长、投入高、具有风险性;四是产品的社会性,生产的外部约束性。正是由于上述建筑工程及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工程质量如下的特点:1.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多。2.工程质量波动大。3.工程质量的隐蔽性。4.工程项目终检的局限性。5.工程质量评价方法的特殊性。

(二)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原则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在实施工程质量控制时,应遵循GB/T19000-2000的八项质量管理原则。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第二,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第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第四,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第五,恪守国家与职业道德规范的原则;第六,坚持事先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相结合的原则;第七,坚持全面质量控制的原则。

四、加强久治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加快监督机构改革,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根据久治县工程任务分散,各县相对距离较远的特点,结合目前监督机构人员编制很有限的情况,应从如下各方面做好监督机构改革,加强质量监督工作:第一,认真研究现有机构的特点,认真学习政策,明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地位;第二,认真领会法规,明确质量监督的内容和程序;第三,建立监督机构内部激励机制 ;第四,结合地区特点,合理安排人员,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水平;第五,改变监督方式,将传统的、一直沿用的“监督管理”改为“监督执法”;第六,完善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二)创新质量监管模式,建立质量监督新机制

进一步完善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建立监督简报制度,形成内部监督和监察的压力。依靠行政手段构筑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工程质量监管的制约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

1.建立对项目全过程实体质量和行为质量的监督检查内部通报机制 ;

2.建立法定建设程序的内部审批公示制度;

3.强化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公示制度。

4.建立较为完善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结合本地的特点,实现州、县工程质量及管理一体化机制,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依法行政水平。

5.提高工程质量和监督侧重点。

(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与监理单位的管理

1.正确认识监理地位,进一步树立监理的权威。监理公司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责。监理公司既要对建设单位负责,也要对社会负责。从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来说,这两个负责是协调一致的。

2.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推进监理公司素质的提高。目前监理工作很不规范,部分监理人员素质很低、职业道德很差,工程监理是我们整个工程质量管理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要规范监理工作,并使监理工作继续推进。

3.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优势。在工程建造过程中,社会监督与社会舆论起到重大的主导作用。社会监督是指社会团体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广泛政治权利,以批评、建议、检举、申诉、控告等方式对各种政治权力主体进行的一种自下而上的监督,又称群众监督、公众监督,主要包括公民监督、社会团体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直接体现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

总之,根据工程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监督模式,建立起一种“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保障机制。对监督对象建立“预控、预报、预警”的保障机制,逐步实现监督管理政府角色归位,企业质量管理到位。无论公建、市政工程.还是住宅工程,就质量监管而言,目标都是一致的,那就是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建筑精品工程,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生活的需要。

创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的层次多、范围大、角度广,它不仅仅是建设主管部门一个部门就可以建立起来的。需要着重指出的是,要建立这样的机制,还需要做很多深入细致的研究工作,也需要一定的实践来进行摸索和总结。

【作者简介】王谨(1980-),男,中专,助理工程师,二级建造师。联系地址:西宁市南川东路29号龙花苑小区14栋241室(810012),电话13909755430。

【参考文献】

民用建筑监理论文篇(7)

现在,很多施工监理未能及时的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进行及时的监督和检查,而有些施工单位中,面对领导来检查的时候也只能看到其表面的一些工作,并没有看到实际的工作以及在施工过程中的不足之处。为了避开这种近况的发生,监理人员要加大管理监督的力度,把本质工作做好,严把质量关。

1. 工民建施工监督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不足

在建筑行业中,一些建筑施工过程中对工民建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还有着着一定的不足,有些施工单位有着的不足比较小,很少有人对其进行关注,但是细节成就成败,只有有效的监督管理下,才能严把质量关。目前,根据笔者对工民建监理的有效调查以后,发现了很多不足,并且对此进行了相关的浅析。

(1)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薄弱。

为了更好的了解工民建施工监督管理工作有着的弊端,笔者在一些建筑单位中进行了暗访和调查,在调查中发现很多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饿专业水平都比较薄弱,很多监理人员对最基本的专业知识知道的很少。有的监督管理人员就是靠一些亲戚朋友的联系进入到建筑单位以事这一行业。其中只有少量的监督管理人员是毕业于某高校,但是专业的知识都是比较书本化,运用到实践中就缺乏了实践经验。他们对于工作的基本情况掌握了以后没有更深层的理解。笔者在建筑单位调查中只有少数的监理人员懂的一些更深层的知识,但是有些工作人员也会因为某些理由寻找更多的高就机会。那么试问这样的监理人员怎么能严把质量观呢?由此可待浅析和考察。

(2)监督管理人员的工作意识有待成熟。

对于很多建教学论文筑单位中的监理人员来讲,他们的工作意识相比较较薄弱,监理人员的资任意识比较差,他们的责任不是很强,很多监理工作人员对于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比较忽视,很多人员对于在建筑过程中一些违反法令法规的事件假装不清楚,也不把其当做一回事。他们忽略了质量就是生命的道里,在他们的心目中,他们认为只要是没有什么太大的不足就可以睁一只眼或者闭一只眼过关就算了。对于那些出现的小不足,大家看不出来或者没有人去询问调查就算是合理的建筑,这样往往给安全隐患埋下了致命的种子。而建筑单位内部对于监理人员的选派也有着着很大的漏洞,有很多建筑施工单位对监理人员的选择上没有经过严把关,也没有定期对他们进行专业性的培训,对于监管人员的专业水平没有怀疑态度,也没有担心过当期的专业水平是否能真正的应对一些实际不足。

(3)施工监理的安全防范措施需要改善。

在建筑施工单位,施工监理的安全防范意识有待于加强,监理安全意识的藐视会使建筑施工人员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造成很大的损坏。在调查中发现部分建设单位对国家的法律以及法规执行力度不够,很多施工单位有着着非常侥幸的心理,缺乏安全防范的意识以及措施,他们很多都认为只要过得去就可以,对于安全措施的概念全无,对于小的安全隐患也未能及时的得到处理,在施工现场笔者发现,很都施工设备的简单化让人惊叹,在施工现场一切能简单的设备尽量简单化,防护措施根本就不有着,有的防患措施及时有着了也为能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进而总会有一些关于安全方面的法学论文事故发生。所以做好施工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建筑行业的关键。

(4)对施工监理的认识度不高。

当前,在我国的工程监督管理单位对于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与管理的概念以及有关规定不太明确。很多监理人员只是看重施工的质量、进展以及资金的制约方面,很多建筑施工单位认为只要施工质量标准,进度要求比较快,资金通融就可以,他们认为这就是最起码的本质工作,总是忽略了安全管理的意识。在很多建筑施工单位连最起码的建筑监理工程师都没有,更没有很专业的工作人员,有的监理人员认为自己是打工的,只要听领导的就行,领导说的算,只要是领导安排的什么都可以。他们几乎忘了自己的本职是什么。而对于建筑施工人员,他们认为监理人员就是一个幌子,可有可无,他们认为这些监督管理人员也不懂,所以只是形式化而已。这样的情况在很多建筑单位屡屡皆是。

2. 对出现不足给予的措施

监理工作联系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安全、质量等各个方面。有了对施工建设中的监督管理不足的调查和了解,就可以根据其不足的出现制定一定的改正措施。

(1)对工民建监理人员的选拔。

监理工作是工民建中的重要工作之一,而监理人员要求具有专业的建立知识以及建筑方面的知识,他们的工作联系着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所以对于监理人员的选材上要加大力度,严把关,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具有专业的知识和高度的资任素养,有一定的责任感,身居要职就要担负起职位给予的重要量。所以在选择人才的时候要加大力度。

(2)加强施工人员对工民建监理的认识度。

当前很多施工人员对工民建监理的认识度比较差,既然这样就要让施工人员对监理人员有一定的认知性,转变施工人员对监理的看法,笔者认为非常的重要。监理人员在执行工作的时候要用科学的眼光对待每一个不足,监理的每一个工作态度都要让施工人员佩服,不仅仅对建筑质量、建筑速度还有资金和安全意识关心还要对施工人员的关爱,只有放眼长远经济利益才能让施工人员另眼看待,才能保证建筑施工的质量。

(3)对监理人员专业指导。

在我国的很多监理人员中,很少有建筑单位出资对监理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和指导,这样是不可以的,只有对监理人员定期的专业指导和培养才能让大家学习到更新、更实用的监理知识,以便更好的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当中。

民用建筑监理论文篇(8)

 

2007年4月29日至9月9日,某副省级省会城市已公布伤亡事故十七起,死亡22人,重伤6人,轻伤4人。其中:机械伤害事故三起死亡5人,重伤3人;坍塌事故三起,死亡4人,重伤3人,轻伤4人;高坠事故六起,死亡6人;中毒事故二起,死亡4人;物打事故一起,死亡1人;触电事故二起,死亡2人。事故的特点为:一是事故类型多,包括机械伤害、坍塌、高坠、中毒、物打、触电等六种;二是较大事故多,即一次死亡三人的事故三起;三是伤亡事故频率高建筑工程论文,即七月份五起、八月份六起,即平均五天半发生一起伤亡事故;四是出现了同一事故单位重复发生事故的情况,即二家事故单位连续二次发生死亡事故;五是特级、一级企业事故发生率增加,如涉及事故的十五家施工企业中,特级企业一家,一级企业八家。

在上述生产安全事故中,从现象看体现为安全管理失控。但业内人事根据多年的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与对事故情况的了解,普遍认为:虽然生产安全事故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职责不清、责任不明”,造成的建筑市场混乱是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自1997年至今,国家及有关主管部门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十几个部颁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地方政府与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更是不计其数。在数量与范围上,安全生产管理法制化得已初步实现,但在贯彻落实上还急待加强。

一、无限制增加的建筑施工企业与有限的建筑市场开发,形成了“僧多粥少”的激烈、无序竞争,造成了建筑市场的混乱。

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备要件十二项,但真正满足这些条件的却很少。如:在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中,能满足第二款“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第三款“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七款“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等要求的极少。申报企业虽然提供的要件形式都能满足要求,但实际上是:安全生产资金有专项帐户、无专项存款,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多于专职——有名无实,只有特级与极少数的一级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如某副省级省会城市,特级建筑施工企业一家,一级建筑施工企业近百家,二级、三级建筑施工企业上千家,而年建筑面积不超过一千万平方米,激烈、无序竞争的情况由此可见。

二、建设单位为谋取暴利,无视法律程序、逃避监管,肆意违法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一)立项与施工过程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论文,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必备要件八项,特别是第五款“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第六款“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第七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八款“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在90%的建设项目中,即使到了基础施工阶段,建设单位也满足不了上述的要求论文提纲格式。其他5%的建设项目,从开工至竣工甚至都没有任何手续。还有的建设单位在不具备正常施工的条件下,大搞“三边”工程,或在没有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定开工要件不能办理开工手续时,擅自强迫施工单位开工并无视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在行业主管部门多次下达停工处罚决定后,仍然违法建设直至发生伤亡事故后仍然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多数建设单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严重违背客观与科学规律并至法律、法规于不顾,以拒付或延付工程款为威胁手段,肆意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工期,造成施工现场产生了大量的严重安全隐患。

(二)招投标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第十八条“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严禁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可实际情况却是“易标”、“围标”、“低价中标”、“肢解发包”情况随处可见;更有甚者,在建设部网站事故书报中体现的,十一天二次发生死亡事故的施工单位仍然能参加投标,而且类似情况时有发生。“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成为一句空话。

(三)工程款支付方面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外,省级政府《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工程款的支付实行预付工程款和支付进度款制度。发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承包单位支付不少于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百分之二十五的预付工程款。发包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后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建筑工程论文,并按照比例冲销预付工程款。”、第四十一条“承包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项目竣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发包单位交迭竣工结算文件,发包单位应当在接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五十日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并支付工程款”、第四十二条“发包单位自接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五十日内未完成竣工结算审核,且未支付应付的工程款的,视为拖欠工程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七条“安全生产费用确定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拨款约定将安全生产费用单独划拨到中标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专项资金帐户。”。实际情况却是现有95%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非旦不执行上述要求,而且整个施工过程全部让施工单位垫付工程款。好一些的建设单位还能按合同约定兑付部分工程款,但多数建设单位却找出各种理由拒付工程款,还有部分建设单位强迫施工单位代缴安全生产费用,即将已入帐的安全生产费用通过其他渠道转回。上百万的工程尾款在工程正式交工后,一、二年得不到兑付的情况普遍存在。

建设单位“借鸡生蛋、卖蛋赚钱、谋取暴利、久禁不绝”为中国建筑市场的一大特点。

三、勘察、设计单位不严格履行工作程序影响生产安全。

省级政府《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明确规定:勘察、设计前要取得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和勘察、设计委托书;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对周围环境影响的评估报告;建设项目设计所需的其他基础资料和文件”。但一些勘察、设计单位在建设单位不能提供完整的必备要件时违规承揽项目,并在设计前未按有关规定全面踏查施工现场,即不给施工单位出具地质报告,也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毗邻建筑防护及重点安全防护意见。部分工程在进行基础施工后方才发现地下异常情况,造成了不少的安全事故与经济损失。更有甚者,个别勘察、设计单位竟然让施工单位参照“白图”施工。这种情况给施工安全与工程质量带来不利影响,甚至诱重大发生产安全事故。如某施工现场因无地质报告和地下管道会签,63型塔吊基础按产品说明书要求设计并施工,待塔吊(独立安装高度30米)安装后七天后,垂直误差达到35厘米,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千分之四标准超过23厘米。后经探查,原来塔吊基础下方有人防工程,由此险些造成塔吊倾覆的重大安全事故。

四、监理单位利益驱动,恣意默许、任意盲从,形同虚设。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外,省级政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九条“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职责是:一是监督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二是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三是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和安全防护用具使用;四是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五是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是否用于采购和更新合格的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六是根据有关专业管理规定建筑工程论文,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理的档案资料”,可90%的项目监理单位没有切实履行职责。一是监理单位为了部门利益不敢得罪建设单位,在安全与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产生矛盾时恣意默许、任意盲从,放纵建设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现有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水平较差,基本没有安全管理专业知识。最好的不过是多年从事施工现场的安全员,因年纪大了而谋求个轻闲的工作而已。安全监理业务水平低于施工现场安全员的情况较为普遍。

五、施工单位为求生存,心怀侥幸挻而走险,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生产安全事故频频发生论文提纲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但实际情况是绝大多数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特别是工程技术人员、工长等,漠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落实,“安全第一”只是“讲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大部分些企业或工程项目没有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各岗位安全职责得不到有效监督、形同虚设。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权衡经济利益与安全生产的时候,往往是“金钱至上、效益第一”。真正遇到需要安全投入的时候,不是以各种理由搪塞,就是避重就轻以次充好。当前企业或项目工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压缩工期、拟补工程质量,不按方案要求施工、危险部位安全防护不到位,使用假冒伪劣的防护用品或陈旧、破损的施工机械设备及设备带病运行,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的情况十分普遍。此外,企业或工程项目不严格遵守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内容缺乏针对性,“工地干的都是粗活,有力气就行,一看就会不用学”,这样的传统观念使安全教育培训远未落到实处。由于施工人员(农民工)素质相对较低,自我约束和理解能力较差,占事故伤亡人数的95%。

六、监管部门人员少、专业技术水平有限,心有余、力不足。

目前,监管建筑施工企业的即有行业监管部门——建设系统,还有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筑工程论文,特别是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使企业困惑的是,这两个部门是什么关系,各自什么职责,应在管理中负什么样的责任。这种情况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管理混乱,即对同一问题提出两个不同要求时,企业应该听谁的!再有监管部门人员少、专业技术水平有限,管理的区域面积大、工程数量多,造成了心有余、力不足的局面。如某副省级省会城市的市级行业监管部门二十几个人,监管八个区、七个县的5.3万平方公里区域,仅市区面积就达4272平方公里,年均建筑面积近一千万平方米。工作最紧张的时要早八点至晚八点坚守在施工现场,一线监管人员二十四小时开机待命,节假日不休息习以为常,这种情况基本让监管人员无暇学习专业知识。

综上所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职责不清、责任不明”,造成的建筑市场混乱是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不庸质疑。因此,从源头控制建筑市场、严格执法、分清职责,增加政府监管人员的数量并提高其专业水平与管理能力,是降低与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也是今后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

二0一0年十月七日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

8.《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9.《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03年10月17日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0.《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005年3月2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

1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1998年8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民用建筑监理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TU24文献标识码:A

建筑物与人们日常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按照用途可可分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三种类型。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必须要有相应的质量监督和管理,确保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安全,建筑工程管理是建筑物的工程建设过程中非常必要的环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则是重中之重。通过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保证施工质量,通过预防、监督等环节,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做到最好。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质量问题

施工企业管理不完善。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漏洞,做不到权责分明,一旦发生事故找不到相关负责人,许多材料未经过严谨的验收,导致质量不过关。对分包队伍疏于管理,漫不经心。

政府监管不到位。确保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程序就是验收,这道程序应该由政府监管部门负责执行,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这道程序便不再由政府监管。因此,工程质量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建筑材料质量不过关。一些施工企业的工程建筑材料存在着赖竽充数、偷工减料的现象。这是由于建筑材料的价格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升高,增大了成本需求,导致施工建筑材料质量存在一定的问题。

(二)安全问题

管理模式与施工管理脱节。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的施工安全文件并没有充分落实,导致工程存在随意转包或分包的现象。造成管理模式混乱,施工现场无法控制。

忽视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管理层未能将安全管理放在重要的位置,忽视了安全施工的意义。安全生产成了一些企业的表面工作,并未曾真正贯彻和执行,这对于施工质量是极其不利的。

安全责任制不够健全。一旦安全生产变成走走过场,那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和机构便形同虚设,安全责任制更无从谈起。出了事故找不到相关责任人,这种未能落实职责的做法将严重影响到建筑施工质量。

安全经费和安全设施不到位。抓好安全生产的前提是要投入安全经费和安全设施,保障施工安全,从而做到安全生产,进一步提高施工质量。但是一些企业的资金不到位,通过不正当竞争进行分包或转包,使得一些施工现场缺乏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配置,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工程质量管理的必要性

工程质量管理需要坚持事前控制,牢记质量管理是工程管理的核心。无论是工业建筑还是民用建筑的质量管理,需要遵循这样几点:技术支持在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中十分重要,必须要保证技术支持,在设计和实施中可以得到应有的支撑和保证;严格的技术标准是保障工程质量的有力杠杆,通过专业技术人员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使其具备科学性和合理性,易于操作;加强监督和检查,尤其是施工中的隐蔽工程管理,要进行严格检查,不能错过每一个环节,有效保证工程质量。

影响工程质量管理的因素

(一)人为因素

施工人员的素质、专业、职业素养、道德等方面都会影响到工程施工质量,施工人员要具备极强的专业性、优秀的职业素养,个人综合素质良好,工作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有丰富的经验。施工单位需制定施工管理方法和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使每个人具备强烈的责任感,牢记施工质量的重要性。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和检查每个环节的施工人员的工作过程和成果,确保施工质量。

(二)材料因素

建筑材料是确保工程质量的根本。材料如果不过关,那么即使有非常严格的制度或先进的技术也不能确保工程质量。因此,要求采购人员良好的职业素质,严格按照要求采购材料,对采购的材料严格进行试验,确定无质量问题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技术因素

施工的全过程离不开技术支持,工程的各个环节需要各种足够的技术支持,这样才能够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灵活运用技术,是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施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四)设备因素

设备优劣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另一关键因素。要不断引进设备先进、性能良好的设备,使工程质量合乎标准,并达到相关的技术要求。建筑单位要根据施工方案选择不同类型的机械设备,使施工得以顺利开展。

(五)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主要分为自然环境和施工环境。气候、温度等自然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很大,大风天气会影响到工程测量和安装的情况,温度过高或过低也会对建筑材料产生不利的影响。要进一步完善施工环境,使前后的施工工序开展时互不影响。施工单位要充分掌握环境对工程的影响程度,利用良好的环境开展施工,预防不利的环境对工程的影响。

四、工程管理方法的创新

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吸取其精华,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创新,形成自身独有的管理方法。在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的同时,要对工程管理方法推陈出新,这样才能保障工程管理的质量。

不断提高施工管理人员的素质,具备丰富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可对工程提出具备可操作性的意见,从而更好地完成工作。

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是建筑行业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保障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的工程管理质量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质量管理是建筑工程管理的核心,熟练掌握各种影响质量管理的因素,并对管理方法进行创新,这对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具有非凡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王倩;史海文;;地区经济与火灾直接损失关系的研究[A];第九届全国现代结构工程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09年

[2]余建星;刘睿;;熵权系数法在建设工程项目评标中的应用[A];庆贺刘锡良教授执教五十周年暨第一届全国现代结构工程学术报告会论文集[C];2001年

民用建筑监理论文篇(10)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China's construction industry has entered a rapid development stage, a lot of money into the real estate market, real estate companies have sprung up, followed by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the emergence of quality problems. Civil construction as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largest branch, quality problem is not to be ignored. This article will present situation analysis put forward civil construction quality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some coping measures for reference.

Key words: civil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Protective measures .

中图分类号:TU712+.3 文献标识码:A

房地产市场,质量管理对于广大用户和企业都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民用建筑更是关乎广大劳动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对民用建筑质量的要求也是最高的。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将对企业形象、名誉造成不可估量的措施。

一、质量管理因素

根据以往民用建筑出现的质量问题总结可得,影响民用建筑质量管理因素有: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现对其依个进行分析。

人在民用建筑建筑质量问题形成过程中是“第一位”的影响因素,在两方面的影响包括:决策者、管理者、具体的施工者的质量意识和控制质量的能力;策划、决策、实施的建筑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承包工程单位等组织工作经验、质量能力。对人因素的控制不仅要控制人为失误的影响,还有把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

作为民用建筑质量的基础,材料质量未达到要求,民用建筑的质量就不可能达标。提高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民用建筑质量的重要保障。

机械控制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工具等的控制。要根据不同施工工艺特点和技术特点,选用合理的机械设备;正确使用、管理和保养机械设备,建立卓有成效的一系列管理制度保证施工设备处于最佳状态。

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控制为方法控制。弄个精品,难度也相当大,不合格的施工方法和质量管理,将给民用建筑的主体结构、重点部位等埋下质量安全隐患,严重的将造成建筑物不能正常使用,更谈不上保证了民用建筑的质量。

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环境因素比较多,主要是工程技术环境,劳动环境。环境因素造成的质量影响,具有复杂多变的特点,对坏境的认识与把握,是提高民用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

二、民用建筑质量控制方法

现在在建筑安全管理方面采用的方法中,运用最广泛的是三全控制管理。三全控制管理的管理思想来源于全面质量管理TQC的思想,它指包括全过程、全面和全员参与的的质量管理。

全面质量控制包括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的全面控制两个方面。民用建设工程全面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参与建设工程的主体的工作质量与工程质量的全面控制。项目主管部门、勘察、监理、材料设备供应方、设计单位、施工队伍等任何细节任何一面出现质量责任意识不到位或疏忽怠慢都将造成建设不良影响。

全过程质量控制是依据工程质量的自身规律进行的,全过程推进等于全过程质量控制。掌握识别方法和应用“过程方法”是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根本。建设工程项目主要过程包括勘察设计、项目策划与决策、施工组织与准备、施工采购、施工生产的检验试验、检测设备控制与计量、工程竣工验收与交付、工程质量的评定、工程回访维修服务。全过程质量控制方法就是把相关活动和资源作为过程进行管理。

项目质量管理不仅仅是项目管理者的工作,全体员工的参与也同样是必不可少。项目的质量管理是与项目的所有人员的工作有关。并不只是某些机构、某些人员的事。员工是项目的具体实施者员工,其质量意识的好坏和员工的素质高低与项目质量具有密不可分的关联。因此,以项目的质量控制为目标,不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只要是与项目有关的员工都必须为实现项目的质量目标做出努力,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这一原则充分体现了全员参与控制的思想。

三、民用建筑质量控制措施

本文仅依据笔者自身工作经验谈谈民用建筑质量控制的防护措施,尚有不足仅供参考,望广大战斗在建筑一线的同志们能提出批评指导意见。

(一)施工前质量监管

建筑设计的合理性、科学性,是以建筑设计师房屋建筑设计质量为前提和基础。因为房屋建筑的稳固性、与环境的相容性及实用性都包含在设计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中。勘探地质报告作为建筑设计的重要依据,设计人员不仅要了解建筑工程所在地域的环境特点、地理地质特点,还要进行实地勘察。建筑设计一定要有前瞻性,给日后产生的改造和调整留有足够的余地。管理人员要监督图纸的准确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尽可能避免因为设计的不合理造成在施工阶段经常性的调整而延误施工工期和降低工程质量。另外,必须做好施工预案的设计。施工预案会是对工程中可能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因素的预估,是对不同施工阶段问题进行的施工方案设置,是对施工中的突况进行的及时有效的调整和处理,是对施工中的问题的有效的指导。

(二)施工中建筑监理工作

建筑行业的监督约束制度现在形如虚设,大部分施工单位把建筑工程质量控制条款视为白纸,只是挂在了墙上,留在了嘴上,设计者和施工者资质缺乏是常有的事。一切为赶工期、降低成本,偷工减料更是家常便饭,使得民用建筑质量问题频发。外部监理的涉入是迫在眉睫,有效的监管是建筑工程的质量的保证。

首先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权责,以书面形式对建筑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明确责任,建立规范的检验制度、验收制度,并保证较好的执行度。监理工作要做到规范化、有序化,执行定期检查制度,做好监理人员与建筑工程师、建筑商、业主等人员交流工作与沟通,及时就施工中产生的设备问题、材料问题、技术问题进行沟通交流,讨论合理的解决方案,把工程质量损失降到最小。

其次,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督评价体系。建筑工程监理工作重点是确保建筑施工质量,在建筑工程施工完成后,判定一项工程的质量的好坏是必不可少的工作,这就要求要有一定的评判标准。为了使工程监理工作有迹可循,只有将每个工序、每个细节的质量考查点量化,只有一个确定的、细化的标准才能为建筑质量管理和验收提供评判标准,杜绝依靠监理人员的主观判断而造成不客观不公正评判结果。

最后,要建立严格的房屋建筑验收管理体系,适当抬高工程验收门槛,增加验收步骤和检验主体。建筑工程施工完成之后,应由内部的检验部门、监理部门分别各自自主监测。如若监测不合格,发现有重大质量问题,要提出质量问题改进意见,要求施工方对质量问题按照意见进行处理。处理完后接着监测,直至监测没有质量问题为止。工程监理体系的二次甚至是三次检验对建筑商的建筑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了建筑质量。

(三)施工材料和技术的控制

建筑工程的建筑材料质量和施工设备良好运转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质量低劣、设备落后陈旧是不能保证施工的高质量。只有保证建筑材料和设备的把关制度,才能为建筑工程的质量提供重要保障。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把关制度,对未经监测的材料和设备禁止入场。材料的存放、储存要符合要求,经常性对设备进行保养检修,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与设备进行更换,不能凑活使用,现场管理人员要切实起到监督管理职能。

(四)建筑维护阶段的质量管理

建筑物维护阶段的特点是周期长,这一阶段产生质量问题,往往找不到相关负责人,使得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把问责制度终身制是解决维护阶段质量问题的关键所在。对维护阶段用户自行改动建筑结构,必须经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改动,否则可能会对整个建筑物质量产生影响。

四、结语

近几年民用建筑质量问题一直是人们担心的问题,对民用建筑质量现状和控制措施进行分析时很关键的,对今后的民用建筑质量控制起到一定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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