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政协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5 14:53:14

街道政协工作计划

街道政协工作计划篇(1)

2014年我们将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形象为重点,致力于政协联络处工作的基础建设,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树立委员身份意识。组织重点学习政协章程和上级政协的各项决议决定,不断深化对政协工作特色和规律的认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履行职能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对2014年片区委员活动计划进行研讨,专门就联络处的工作如何开展,征求委员们的意见,使新的委员明确政协委员每年的具体任务、具体要求。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使委员始终做到同党委、政府方向一致、目标一致、工作一致,履职能力不断加强,能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做到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具有实效性。

二是健全有关制度,提高委员履职能力。按照区政协要求,建立健全委员定期约访制度、活动组会议制度、委员履职建档制度、委员评议制度等。同时,根据目前社情民意信息收集渠道较难的问题,建立委员社情民意采集制度。

三是密切互相联络,促进委员感情交流。专门印制委员通讯录和生日名册,到委员的住处或工作单位进行登门拜访,及时、经常性地了解委员们的生活和工作现状,加强与委员之间的感情交流。

四是提高自身形象,打造出色委员队伍。具体明确两名同志负责街道政协联络处工作,负责履职联络等相关事项,使联络处组织领导工作得到加强。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扩充采写力量,注重挖掘典型,及时向《政协》或新闻媒体报道委员中的好人好事和本地区委员活动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协工作影响力度。要求政协委员做到为政清廉,经商有道,从艺有德,做人有品,充分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展示政协委员的良好形象。

(二)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独特作用。

一是认真开展政治协商。着重抓好一年2次以上的专题协商,内容上主要涉及拆迁安置、村改居、失地农民再就业、社会管理创新等事关人民群众的重大事项,及时将协商意见、建议报送街道工委、政府决策参考。同时,邀请相关党政领导督办、部门负责人全程参与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全过程,注重与委员们面对面交流,真正做到决策前让政协了解情况,决策中让政协参与意见,决策后让政协协助落实,以提高委员的积极性,增进政治协商的效果。

二是积极投入参政议政。一方面,重点要扎实搞好调研视察工作,认真组织委员开展拆迁安置、失地农民再就业、民营企业发展以及社区物业规范化管理等做好专题议政、调研、视察、考察活动,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课题,完成两篇以上有现状分析、对策建议、可操作性强的调研文章,供工委、政府决策参考。另一方面,要继续开展委员驻站工作,继续深化政协委员包联社区、村群工站工作,发挥委员们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协调作用,根据各联系村(社区)的实际情况,积极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好委员扶贫助残和爱心助学活动,协助工委政府做好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街道政协工作计划篇(2)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必须由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协作,进行综合治理,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镇、街道与相关部门、政府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全局观念,按照《决定》的要求,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切实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区常住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责任主体考核的实施意见》。镇(街道)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协调派出所、工商、税务、农贸市场、综治办、人口计生办以及相关村、居委,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经费保障问题。镇、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要求达到人均1元(按常住人口数计)。要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有关部门的职责,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区人口计生委要主动协调公安、工商、劳动保障、卫生、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部门协作,为强化属地管理提供有效服务,从而形成镇、街道一级政府领导、计生指导、部门配合、村居负责、管办落实的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与源头管理的工作制度

(一)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两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原则,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文本,区、镇(街道)两级人口计生部门按流动人口迁入情况与流出地政府签订双向管理协议。

(二)由区人口计生委联系区劳动保障局共同实施流动人口源头管理工作。

1、区劳动保障局指导全区各用工单位在吸纳外来劳动力时应根据各单位岗位技术与劳务要求,进行必要的培训。可在外省市委托培训也可在本区劳动技术培训中心安排上岗培训,在开展上岗培训时纳入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培训内容(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作VCD播放)。

2、各镇、街道外劳力管理所督促、检查使用外劳力单位对外来流动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技术、计生等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协助当地人口计生办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工作。

3、各使用外劳力单位在录用外来流动人员时,应检查其是否已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到镇外来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站办理计划生育验证手续与补办手续(每年验证一次),并及时填写市人口信息个案信息单。

4、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对辖区内使用外来流动人员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指导,并进行每季度一次执法检查。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定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六个告知单,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对辖区内使用外来流动人员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培训及有关宣传资料的发放。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一门式制度

(一)在镇、街道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办事程序纳入镇、街道社区事务办理中心(镇、街道外来人口综合服务站),实现一站式服务。由区、镇(街道)两级共同投入经费落实一名计划生育协管员。区人口计生委负责提供网络设施,制定工作职责,开展业务培训,发放管理手册,制定考核制度。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具体工作指导,联合执法,办证验证考核工作。

(二)规范流动人口一门式计划生育协管办理事务流程:

1、补办外来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及验证并现场发放免费药具。

2、采集外来育龄妇女信息,并输入人口信息交换系统。

3、发现外来育龄妇女无计划生育现象及时通报镇、街道人口计生办。

4、在镇、街道人口综合调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安排,会同外口综合管理服务站定期开展流动人口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5、签订租赁房屋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

四、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实行综合管理和经常性管理相结合

现居住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员会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行综合管理。同时,有关单位对下列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日常性管理:

(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雇用的流动人口由用工单位管理;

(二)集贸市场中属流动人口的私营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由市场管理机构管理;

(三)从事各类承包经营的流动人口,由发包单位管理;

(四)在租(借)房屋和旅馆居住的流动人口,由居委会落实出租(借)房主和业主管理并加强检查,对未办理手续的流动人口住户,及时向镇外口综合管理服务站提供信息。

(五)未设居委会的住宅楼群和别墅区中的流动人口,由物业管理部门或小区管理机构管理。

(六)镇人口计生办会同公安、综治办等部门根据外来育龄人口数据库情况,经常性对流动人口集中生产生活区域开展综合执法与宣传教育。

以上负有经常性管理责任的单位应与所在地人民政府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并接受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监督和检查。

(七)违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公民、单位组织,将按照《市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五、加强各镇、街道人口信息交换系统数据库建设,实现传统的“人对人管理”向“信息化管理”的转化

推广运用“一办两站(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外来人口综合管理服务站)三级网络(镇、村、组信息员网络)”人口信息采集方法,将外来人口与人户分离人口纳入信息管理网络,掌握外来人员流动底数,开展与外省市及时交换人口信息的网上管理。

(一)推广应用“一办两站三级网络(组信息员网络)人口信息采集方法,及时采集输入育龄人口信息,要求户籍人口信息入库率在90%以上,外来人口信息入库率在70%以上。

(二)继续加强村、组两级计划生育信息员队伍建设,村(居)委会要将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负责全面落实村、组信息员例会制度,明确任务,兑现报酬,畅通计划生育信息反馈渠道,使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实现由“人盯人管理”向“网络化管理”的转化。

(三)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运用计划生育人口信息交换系统及时与外省市进行双向信息查询,收到外省市查询一般信息的,10个工作日予以回复,查询生育信息的,5个工作日予以回复。同时,本镇、街道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外省市通过专网或者电话查询(信息交换不少于20条)。

六、加强外来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分娩点和孕检管理服务工作

(一)流动人口要求在本区医院生育的,须向其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准生证》,并到现居住地镇人口计生办办理《生育联系卡》;各级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对流动人口的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检查时,发现无计划怀孕的,应及时报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并动员其落实计划生育措施。

(二)开展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定期查环查孕工作。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对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中采取放环措施的对象提供尿验与查环服务,村(居)委会负责组织、通知居住在本辖区内的外来妇女定期接受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督促外来妇女定期将《市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寄往户籍所在地。

(三)对于有用工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的“孕查”工作,可根据管理实际,由镇、街道或居(村)委会与用工单位联系共同配合抓好检查工作的落实。

七、逐步形成基层企业计生工作网络

在全区推广建立私营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采用社会团体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参与形式,把加强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与促进企业发展、弘扬企业文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基层的企业计生工作网络。

(一)各镇、街道运用统一建立镇、街道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的方法,在原有镇、街道计划生育协会网络的基础上,将工作点拓展到私营企业,凡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上的企业均设立计划生育理事与联络员1名,各企业的理事与联络员人选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镇、街道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的会长由党委分管书记担任,副会长由政府(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并按照实际情况聘任1名专(兼)职秘书长,镇(街道)计生协会全面负责开展组建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工作。协会的工作经费列入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经费预决算,以保障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规范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工作流程:

1、每年用宣传版面、讲座等形式为私企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1至2次。

2、开展便民利民活动,主动上门为私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与再生育申请工作。

3、设立企业计划生育免费药具发放点,形成企业免费药具发放渠道。

4、了解企业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并与厂方进行沟通协商,督促其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5、了解企业吸纳外来劳动力情况,督促其在吸纳外来劳动力时开展上岗培训,并纳入计划生育培训,督促办证。

八、建立奖惩制度,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

对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两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街道政协工作计划篇(3)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必须由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协作,进行综合治理,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镇、街道与相关部门、政府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全局观念,按照《决定》的要求,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切实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区常住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责任主体考核的实施意见》(金府[20*]13号)。镇(街道)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协调派出所、工商、税务、农贸市场、综治办、人口计生办以及相关村、居委,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经费保障问题。镇、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要求达到人均1元(按常住人口数计)。要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有关部门的职责,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区人口计生委要主动协调公安、工商、劳动保障、卫生、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部门协作,为强化属地管理提供有效服务,从而形成镇、街道一级政府领导、计生指导、部门配合、村居负责、管办落实的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与源头管理的工作制度

(一)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两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原则,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文本,区、镇(街道)两级人口计生部门按流动人口迁入情况与流出地政府签订双向管理协议。

(二)由区人口计生委联系区劳动保障局共同实施流动人口源头管理工作。

1、区劳动保障局指导全区各用工单位在吸纳外来劳动力时应根据各单位岗位技术与劳务要求,进行必要的培训。可在外省市委托培训也可在本区劳动技术培训中心安排上岗培训,在开展上岗培训时纳入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培训内容(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作VCD播放)。

2、各镇、街道外劳力管理所督促、检查使用外劳力单位对外来流动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技术、计生等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协助当地人口计生办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工作。

3、各使用外劳力单位在录用外来流动人员时,应检查其是否已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到镇外来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站办理计划生育验证手续与补办手续(每年验证一次),并及时填写市人口信息个案信息单。

4、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对辖区内使用外来流动人员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指导,并进行每季度一次执法检查。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定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六个告知单,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对辖区内使用外来流动人员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培训及有关宣传资料的发放。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一门式制度

(一)在镇、街道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办事程序纳入镇、街道社区事务办理中心(镇、街道外来人口综合服务站),实现一站式服务。由区、镇(街道)两级共同投入经费落实一名计划生育协管员。区人口计生委负责提供网络设施,制定工作职责,开展业务培训,发放管理手册,制定考核制度。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具体工作指导,联合执法,办证验证考核工作。

(二)规范流动人口一门式计划生育协管办理事务流程:

1、补办外来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及验证并现场发放免费药具。

2、采集外来育龄妇女信息,并输入人口信息交换系统。

3、发现外来育龄妇女无计划生育现象及时通报镇、街道人口计生办。

4、在镇、街道人口综合调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安排,会同外口综合管理服务站定期开展流动人口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5、签订租赁房屋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

四、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实行综合管理和经常性管理相结合

现居住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员会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行综合管理。同时,有关单位对下列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日常性管理:

(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雇用的流动人口由用工单位管理;

(二)集贸市场中属流动人口的私营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由市场管理机构管理;

(三)从事各类承包经营的流动人口,由发包单位管理;

(四)在租(借)房屋和旅馆居住的流动人口,由居委会落实出租(借)房主和业主管理并加强检查,对未办理手续的流动人口住户,及时向镇外口综合管理服务站提供信息。

(五)未设居委会的住宅楼群和别墅区中的流动人口,由物业管理部门或小区管理机构管理。

(六)镇人口计生办会同公安、综治办等部门根据外来育龄人口数据库情况,经常性对流动人口集中生产生活区域开展综合执法与宣传教育。

以上负有经常性管理责任的单位应与所在地人民政府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并接受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监督和检查。

(七)违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公民、单位组织,将按照《*市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五、加强各镇、街道人口信息交换系统数据库建设,实现传统的“人对人管理”向“信息化管理”的转化

推广运用“一办两站(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外来人口综合管理服务站)三级网络(镇、村、组信息员网络)”人口信息采集方法,将外来人口与人户分离人口纳入信息管理网络,掌握外来人员流动底数,开展与外省市及时交换人口信息的网上管理。

(一)推广应用“一办两站三级网络(组信息员网络)人口信息采集方法,及时采集输入育龄人口信息,要求户籍人口信息入库率在90%以上,外来人口信息入库率在70%以上。

(二)继续加强村、组两级计划生育信息员队伍建设,村(居)委会要将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负责全面落实村、组信息员例会制度,明确任务,兑现报酬,畅通计划生育信息反馈渠道,使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实现由“人盯人管理”向“网络化管理”的转化。

(三)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运用计划生育人口信息交换系统及时与外省市进行双向信息查询,收到外省市查询一般信息的,10个工作日予以回复,查询生育信息的,5个工作日予以回复。同时,本镇、街道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外省市通过专网或者电话查询(信息交换不少于20条)。

六、加强外来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分娩点和孕检管理服务工作

(一)流动人口要求在本区医院生育的,须向其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准生证》,并到现居住地镇人口计生办办理《生育联系卡》;各级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对流动人口的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检查时,发现无计划怀孕的,应及时报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并动员其落实计划生育措施。

(二)开展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定期查环查孕工作。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对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中采取放环措施的对象提供尿验与查环服务,村(居)委会负责组织、通知居住在本辖区内的外来妇女定期接受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督促外来妇女定期将《*市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寄往户籍所在地。

(三)对于有用工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的“孕查”工作,可根据管理实际,由镇、街道或居(村)委会与用工单位联系共同配合抓好检查工作的落实。

七、逐步形成基层企业计生工作网络

在全区推广建立私营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采用社会团体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参与形式,把加强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与促进企业发展、弘扬企业文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基层的企业计生工作网络。

(一)各镇、街道运用统一建立镇、街道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的方法,在原有镇、街道计划生育协会网络的基础上,将工作点拓展到私营企业,凡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上的企业均设立计划生育理事与联络员1名,各企业的理事与联络员人选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镇、街道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的会长由党委分管书记担任,副会长由政府(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并按照实际情况聘任1名专(兼)职秘书长,镇(街道)计生协会全面负责开展组建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工作。协会的工作经费列入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经费预决算,以保障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规范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工作流程:

1、每年用宣传版面、讲座等形式为私企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1至2次。

2、开展便民利民活动,主动上门为私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与再生育申请工作。

3、设立企业计划生育免费药具发放点,形成企业免费药具发放渠道。

4、了解企业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并与厂方进行沟通协商,督促其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5、了解企业吸纳外来劳动力情况,督促其在吸纳外来劳动力时开展上岗培训,并纳入计划生育培训,督促办证。

八、建立奖惩制度,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

对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两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街道政协工作计划篇(4)

——在街道计生协会换届选举暨三届一次理事会议上的工作报告西湖街道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 彭清华

(20__年5月30日)

各位领导、各位理事、同志们:

受常务理事会的委托,现在向各位领导、各位理事、同志们报告街道计生协会二届一次理事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请予以审议。

三年来,全街计划生育协会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市、区计生协会的指导和关怀下,在街道计生办以及全街计生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依靠广大协会会员,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街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协会工作卓有成效。市、区计生协领导多次到我街检查、调研、指导工作,并对我街计生协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现将三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理顺关系,不断健全协会工作网络

街道工委、办事处对计生协会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人员编制,每年投入协会活动经费2万余元,定期研究、部署协会工作,将计生协会工作纳入年初工作计划和年度考核,做到了认识到位、保障到位。以20__年“协会组织建设年”为契机,不断加快建立健全计生协会组织的步伐。为了发挥基层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积极创建适应基层工作特点的协会模式,根据区域内村、社区、驻街企事业单位的分布、人口数量等情况,组建了三种类型的计生协会。一是独立式。在工作环境好、阵地完善、有一定活动经费的村、社区单独建立计生协会,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设立若干个协会小组;二是联合式。将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与社区联合起来,成立社区企业计生联合协会,以各企业和居民小组为单位设立协会小组;三是挂靠式。将散居在社区内各类小型企业,按条块或行业设立协会小组,挂靠在社区计生协会。通过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达到了“四不”、“四有”,较好地巩固了基层协会组织建设的成果。目前,我街已拥有基层协会组织22个,会员2256名,成为全街最大的群众组织之一。

二、创新机制,不断增强协会工作活力

我们紧紧围绕“依法管理,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计生协服务计生工作、体现自身价值的新途径,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建立起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群众工作体系。

1、建立学习培训机制。街道计生协坚持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原则,定期举办计生协理事和会员培训班,全街共举办培训班26期,对基层协会的工作人员均进行了分批分期培训,使广大理事和会员强化了全局意识、协作意识和自律意识。

2、建立“两为两争”创建机制。计生协在“两为两争”活动中,发动广大理事、会员开展了“比服务形象、比服务意识、比服务水平、比服务效果”的“四比”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批先进协会组织和优秀会员在创建活动中脱颖而出。20__年长沙市计生协会工作现场会在黄泥岭社区召开,街道计生系列保险工作荣获二等奖,黄泥岭计生联合协会会长彭觉辉被评为长沙市十佳会长,区、街两级共计表彰计生协会先进个人96人,先进集体9个。激发了广大理事、会员为国策作贡献的内在动力,增强了为计生工作服务的光荣感和使命感。

3、建立村(居)民自治机制。我街自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以来,通过广大协会会员的参与和带头,大大调动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形成了以(村)居民自治为基础,以依法管理为保障,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目的的良好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一是打牢思想基础。面临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随着广大群众民主意识、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的增强,原有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已难以奏效,其弊端日益显现,广大协会会员带头实行计划生育,自觉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在街道统一布置下,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改变依靠行政管理、说教的方式,走上让群众满意、干部好做工作的良性循环轨道,使大多数群众都参与到计划生育工作中来,形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局面。二是抓好建章立约。遵循“依法建制、民主管理、自我约束、奖惩分明、便于操作”的原则,按照“两上两下”程序起草并通过(村)居民自治公约。三是与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靠合同的制约作用,使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四是建立和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建立以计生协为主的村(居)民自治工作监督小组和“人民评议员”队伍,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工作。

三、突出服务,不断培育协会工作亮点

计生协坚持“协会的凝聚力在于服务”的宗旨,积极为广大育龄群众的生产、 生活、生育服务,为维护群众的利益做了大量的实事和好事。

一是广泛开展计生政策和婚育知识的宣传服务。我们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向群众传授生殖健康知识,全街各协会组织共书写张贴计生宣传标语20__多条,出板报等宣传栏100多期,帮助群众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快富。黄泥岭计生协会会长、帆布厂工会主席彭觉辉,不顾年纪大,带领协会一班人上门慰问计生家庭困难户,积极筹集协会活动经费,常年坚持宣传计生政策,对一些计划生育“重点户”、“钉子户”,经常上门摆政策、讲道理、做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深受当地群众的赞扬和爱戴。

二是深入开展面向群众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几年来,计生协组织和开展了许多深入群众、深得人心的活动。其中,邀请区计生技术专家进村入户开展妇科病查治,共接诊育龄妇女5896人次,查出妇科病患者253人,使这些对象及时得到合理治疗,有效地改善了生活质量。通过这些活动,育龄群众身心健康得到了切实维护,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对流动人口育龄群众的服务做到与常住人口“五同样”。开展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及时为流动人口办理证、照,为她们节省了时间和经费,使计划生育工作得到较好的落实。

三是大力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我们在工作中变“群众上门求服务”为“我把服务送上门”,促进了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倡导了团结互助、扶贫帮困的风尚,形成了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计生协坚持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多次组织会员募捐,联合其他相关部门上门慰问五保户、计生困难户,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涌现了许多动人的事迹。为了解决育龄群众的后顾之忧,协会不断提升服务理念,将计生系列保险与计划生育家庭紧密结合起来,主动进行各类险种的宣传,潜心为群众办理理赔服务,为保险公司赢得了信誉,为群众提供了家庭保障。20__年全街共办理保险36000元,理赔12起,共120__余元。

街道政协工作计划篇(5)

2、承办党政各种会议,文书处理,档案立卷,归档管理,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管理党政印章,做好保密工作,网上电子政务信息;机关后勤服务,协调部门关系。

3、负责办事处党建、组织、人事、监察、宣传、统战等具体工作和街道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教育、学习等工作。

4、协调团委、妇联、工会、科协等群团部门日常工作。

5、负责办事处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负责办事处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考核。

7、负责社区基层党组织和街道相关及非公有制企业支部的建设。

8、负责人事劳资工作。

9、负责办事处武装部工作,搞好本街道民兵组织建设、军事训练、征兵、兵役预备登记统计、国防教育、民兵抢险救灾等工作。

10、负责办事处党的统战工作。

11、负责辖区内水站和水费的管理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经济发展股

1、负责本街道办事处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街道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为党政提供决策、依据,拟定和实施本街道农业、企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管理和指导本街道办事处农业、企业计划、财务、统计、审计、价格、物资、设备、劳动、保险、安全生产、质量、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

3、指导本街道办事处农业、企业的体制改革、科技进步、经济技术协作,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指导农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咨询、论证、审查以及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管理和评估;为经济发展提供经济、技术、法律、信息服务。

4、预算内、预算外、自筹资金的组织和管理,执行区政府及财政部门下达的财政收支任务;做好各项财政收入的征收管理、划解工作;编制预算内、预算外、自筹资金收支的年度预算、决算,定期编报预算收支执行报告,不断组织预算执行中的平衡。

5、负责对办事处国家资产进行管理,防止流失。

6、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指导管理,在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提高其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和事业的协调发展。

7、负责办事处招商引资工作。

8、负责组织争取各类科技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的申报工作及各项优惠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9、负责闲置土地的管理。

10、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务管理股(挂计生牌)

1、指导和辖区内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卫生等工作,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民间纠纷调解等工作。

2、拟定和实施本辖区内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指导和协调,检查各企业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并做好与之有关的综合服务工作。

3、拟定办事处民政事业发展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充补、救剂、扶贫、双拥、优待、抚恤、育婴收养、上报灾情、五保户供给、福利企业指导、民政经费管理使用等工作,负责社区(村)组织建设接待安置退伍士兵,实施农村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推动殡克改革,协调残疾人工作,开展社会福利慈善活动。

4、指导开展老龄工作。

5、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拟定本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定和措施,以及人口发展中、实施监督检查;组织人口问题的调查研究。

6、开展计划生育业务培训和计划生育“三结合”,指导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辖区内流动人口管理。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业务工作和中心任务。

(四)综合治理办公室

1、贯彻和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区委关于维护稳定和社会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决定和部署。

2、研究和制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政策和措施。

3、对本辖区的综合治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及时反馈信息。

4、执行上级综治委的指示,撰写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

5、负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和两劳回归人员的管理。

6、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管理。

7、负责辖区内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矛盾纠纷工作。

8、组织开展安全文明社会的检查、评比和表彰工作。

9、指导、协助基层治保会(村级、社区、企业)工作。

10、负责禁毒宣传、反走私和防工作。

11、配合派出所做好各项“严打”专项整治工作。

12、做好综合整治档案的管理和存档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规划建设办公室

1、负责执行市政府及区政府对本辖区的市政规划建设任务。

2、负责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城市管理、建设及综合整治工作。

3、负责主管辖区内的社区、行政村企业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

4、负责辖区城市建设、市容环境管理及综合整治工作。

5、负责本街道办事处区域内土地开发及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社区城建开发。

街道政协工作计划篇(6)

二、2013年工作总结

截至2013年9月,计生办先后召开了10场计生专题工作会议,对“四术”、“双查”、“面访”、征收、流口管理以及宣教协会等工作均做了细致的布署及动员,明确了今年街道的计生工作重点。根据区委下达的计生工作任务,与村(居)签订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考核,严肃奖惩。同时,确定了全体机关干部的计生工作的包村(苑)责任制,全员参与提高街道综合治理计生工作的水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为计生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人均20元以上的计生专项经费投入。具体工作如下:

(一)开展好“四术”、“双查”及“面访”工作

2013年9月末我街道常口完成上环18例;完成结扎186例(其中二女扎2例);补救措施已完成17例(其中引产9例、人流8例)。使用药具常住人口2152人,流动人口805人,发放药具110000只。常口第三轮查环1007人;查孕593人;第四轮面访4749人。

(二)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

截止2013年9月末,流动人口总数达15716人,总育妇数5201人。流口发放避孕药具23000余份,宣传品4720余份,落实流动人口第三轮双查1030人。落实上环10例,结扎3例,补救措施6例(其中引产2例,人流4例)。流动人口录入微机信息15716人;国家信息平台育妇通报及省信息通报15716人;流动人口出生53人,审验婚育证5437本;发放流口补证通知书1289份;签定合同1526份。

(三)扎实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街道集中力量开展社会抚养费征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各村(居)书记、计生专干、工作人员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专题会议;出台了《街道关于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月活动方案》;建立奖惩机制,对征收任务完成差的实行一票否决。通过狠抓实干,成效明显,2013年9月末已征金额为256.65万元。

(四)积极落实免费孕前优生检测惠民政策

为有效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惠民政策,达成全年667对的优生检测计划数,我办先后5次召开优生检测项目动员会、培训会等,在街道办事处、主干道、大型商圈、社区等地点增设20余面大幅宣传牌,发放优生检测宣传单3000余份。截止9月末,街道共动员552对政策内育龄夫妇参加优生检测,达成年计划的82%,让育龄群众切实感受到政府的生育关怀。

(五)加强宣传力度,倡导生育文明

街道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的主题,全面启动生育文明宣传创建活动。2013年初街道共慰问困难户60余户,发放慰问金3万余元。各村(居)基层单位也各自开展春节计生慰问活动,为困难户发放慰问品,共召开座谈会20余场。为增强计生宣传氛围,街道各村(居)还新增制作了3条以上宣传标语,更新宣传横幅20余幅,新建计生宣传牌12面,大力宣传国家现行计生政策,现代婚育观等内容。

(六)组织开展协会活动

街道协会切实开展协会“三联创”及婚育新风进农村、进社区工作。2013年,街道共组织基层计生协会利用春节、“三·八”、中秋节等开展了宣传活动三场次,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街道还举办了街道及村(居)计生协会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基层计生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

(七)打击“两非”工作取得突破

街道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两非”案件线索,在辖区内破获一起非法销售米非司酮药品案件,目前已成功结案。

三、2014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计生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不动摇,投入到位不放松:一是坚持计生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不动摇。二是积极协调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对计生工作的综合治理。三是坚持“一票否决”制。四是坚持将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报酬、奖励扶助等各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做到逐年增长;

(二)进一步夯实计生基层基础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好人口计生村(居)民自治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开展好四术整治、三轮“妇检”、四轮“面访”工作,狠抓社会抚养费的规范征收工作,坚持每月召开计生例会;

(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突破流动人口管理难瓶颈:为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将流口管理服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投入预算,确保流口工作正常开展;

(四)继续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完成年计划数;

(五)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计生宣教氛围:在街道、村(居)人口学校和中学开设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讲座,在人口密集处及村服务室开展婚育新风、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多种知识宣传;

街道政协工作计划篇(7)

今年以来,政协工作室在街道党委的领导和市政协的指导下,充分紧紧围绕街道党委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思路,不断加强政协组织建设,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关注民生,注重发挥委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有针对性地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一、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内动力

通过强化组织体系建设,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使街道做好政协工作的能动性得到较大提高。

(一)加强自身建设,为发挥政协职能作用提供保障。一是党委重视,保障到位。街道党委非常重视街道政协工作,每年年初都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定排部署并写入年度工作要点。充实力量,配强配齐人员,明确了工作职责,做到了人员到位,职责到位。目前,北辛街道政协工作委员会人员编制情况如下:政协工作委员会主任:刘继扬党委副书记(兼),副主任:孟锴党委委员(兼),成员:张群(专职)。二是成立社区政协工作联络站。严格选拔政治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社区负责人担任联络站站长,具体负责与社区范围内政协委员的联络与沟通。三是加强政协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注重街道政协工作委员会和社区联络站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通过学习,使大家进一步了解政协工作内涵,增强责任心,深刻认识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推进政协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做好铺垫。XX年北辛街道政协工作委员会依照街道党委政府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了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的形式与途径,切实抓好政协工作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先后建立健全了《政协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辖区政协委员接待工作制度》等制度,使政协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强了街道党委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保证了街道政协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了工作效率,使街道政协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程序化。目前,政协工作室有独立的办公室,桌椅、橱柜等办公设施基本齐全,各项领导分工、工作制度都已上墙。

二、创新组织形式,拓宽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渠道

街道辖区共有市政协委员25人,其中新增政协委员2名,分别来自不同的社会领域、不同的民主党派,大部分都是兼职委员,履行职责的精力和时间有限。为使他们更好地关注民生,参政议政,我们创新组织形式,通过发挥政协之家、政协联络站、政协工作室的作用,为他们真正履职搭建平台,提供便利。

(一)街道依托政协之家,建立与政协委员联席会机制。及时收集委员的意见、建议,拉近了街道与委员之间的感情,让委员也体会到街道对他们的关心和关爱。

(二)委员依托社区政协联络站,建立深入居民群众沟通机制。委员定期深入到社区居民当中进行走访,参加活动,听取居民群众工作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收取居民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疏理反馈,从而使居民了解委员,熟悉委员,信任委员。

(三)发挥政协工作室作用,协助委员做好日常居民群众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工作。政协工作室积极发挥联络沟通作用,在委员们工作繁忙、精力不足时认真协助委员做好社区内社情民意的收集与整理工作,方便辖区群众随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

三、丰富履职载体,激发政协委员履职热情

为不断丰富委员履职载体,结合市政协开展的“服务基层、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助推发展”的三服一推活动,街道政协工作委员会坚持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突出特色、务求实效,在委员中广泛开展各类活动,扩大政协开放度,进一步加强政协与基层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协服务发展、履职为民的成果,提升政协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使政协委员的履职热情得到充分调动,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是积极开展“调研视察献良策,尽心尽力做贡献”活动。引领委员主动为我街道发展出谋划策。政协委员利用自身学识高、阅历广、社会信息收集丰富的特点,在街道的发展上主动建言献策,为我街道科学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是开展政协委员联系群众活动。在政协委员中广泛开展联系联系群众、帮扶困难户活动,察民情、听民意,积极为党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建言献策。今年以来,共开展政协委员联系群众活动12次,汇总群众反映的问题27余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6件。

三是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建设活动,在美丽乡村建设、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中政协委员积极参与,建言献策,有力促进了工作进展。同时还积极投身于大项目建设,为促进经济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四是积极开展“发挥特长,奉献爱心,构建和谐社区”活动,倡导委员参与各类社会公益事业。我们围绕构建和谐社区的工作目标,注重发挥政协委员人才荟萃,专业智力密集的优势,组织他们广泛参与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慈善捐助活动,服务辖区居民群众。

五是积极引导委员立足本职,为居民群众办好事。政协委员多数是社会各界的人士,我们鼓励委员们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和优势,立足本职做实事,发挥作用献爱心。

政协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二

为切实贯彻落实区政协《关于加强市中区街道政协工作;一、平台建设类项目(3个);1.“两室一平台”建设;XX年,大观园街道办公地点启用新址,街道政协;2.设立委员联络站;在街道综合服务大厅设立政协委员联络站,在部分社区;3.虚拟平台建设;在街道门户网站上设立政协工作专栏,宣传工作室履行;二、调研大观园街道政协工作室XX年工作项目计划书

为切实贯彻落实区政协《关于加强市中区街道政协工作室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按照大观园街道“工作项目化”的总体要求,大观园街道政协工作室提前抓早,对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了积极谋划,明确了XX年的工作思路和重点项目,即: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以全力打造“百年商埠、魅力大观”特色品牌为主线,以开展“项目推进年”为抓手,以履行政协职能为重点,以完善工作格局为基础,以提升服务能力为保障,通过经4类11个重点工作项目地落实推进,充分调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履行职能的积极性,推动政协工作室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一、平台建设类项目(3个)

1.“两室一平台”建设

XX年,大观园街道办公地点启用新址,街道政协“两室一平台”已纳入新址总体规划。界时将按照区政协工作规范细则,高起点高标准做好街道政协工作室、委员活动室筹建工作,努力打造具有辖区特色的委员履职平台。按照一室多用、多室合用的原则,保证委员学习、培训、联谊、视察、调研、考察等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预计XX年5月份,启用新政协工作平台。

2.设立委员联络站

在街道综合服务大厅设立政协委员联络站,在部分社区试点设立政协委员联络分站,组织委员与基层群众面对面交流,定期约谈辖区群众代表、学校代表和企业代表,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上门走

访社区居民,及时收集和反映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困难、诉求。在委员参与的广度和收集社情民意信息的深度上下功夫,广辟信息渠道,深入挖掘高质量的社情民意信息,充分发挥政协委员联系各界、渠道通达的优势,广泛收集、整理社情民意,及时、准确、客观地提供给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

3.虚拟平台建设

在街道门户网站上设立政协工作专栏,宣传工作室履行职能的重要活动和委员风采。建立大观园街道政协委员QQ群,进一步增强委员之间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加强联谊。促进政协工作室及时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协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充分利用街道数据信息中心,为委员提供经济调研、帮扶助困、民生需求等基础数据和信息,为委员知情参政、撰写提案提供方便。

二、调研履职类项目(3个)

4.专题调研促发展

街道政协工作室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在组织委员开展调研活动方面将加大力度。重点对街道辖区内的重点项目如:“老商埠一期”、“纬一路综合改造”等在建项目;“朗城中心”、“中山公园扩建”等落地项目;“老商埠二期”、“经四纬一地块”、“经二路特色街区”等策划项目,适时组织委员进行视察调研,通报进度,特别是在策划项目方面,深入征集委员意见,组织委员建言献策,推进项目建设,促进老商埠区复兴掘起。

5.建言献策惠民生

开展“委员社区行”活动,扩大政协影响力,鼓励委员全面参与社区各项建设。一是参与主题社区建设。按照街道以整合社区服务用

房为契机,提升硬件设施的同时提炼社区特色,主题化发展,形成一居一主题,如:睦和苑社区突出“和”主题;纬一路社区突出活力主题;经二路社区突出商埠主题;万紫巷社区突出暖心主题;纬五路社区突出中山文化主题。通过现场视察、座谈交流,发挥委员能人优势,广泛征集意见,推动社区主题化发展。二是参与社区综合治理。针对辖区内道路规划、交通标志的设立安装、查处违法行为等情况以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等方面,组织委员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将存在的问题及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三是参与民生改善。利用政协委员联络站开展与百姓面对面活动,适时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6.发挥特长聚力量

发挥界别优势及委员特长,在各项工作中凝心聚力。开展“委员进楼宇”活动,鼓励委员参与招商,充分利用委员的客户资源和经验、资质,开展以商招商活动;开展“委员公益行动”,积极引导委员参与街道的“商埠雷锋节”“楼宇艺术节”等系列活动,展示委员风采;鼓励委员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积极为扶贫助学、扶危济困、慈善捐助等社会公益事业多做贡献,为人民政协事业增光添彩。

三、学习培训类项目(3个)

7.微课堂

通过短信、QQ群、口袋书等形式,将政协理论、时事政治、街道动态等内容编辑成微型课件,定期发送,方便委员学习。

8.分享悦读

通过赠书、荐书、借书等形式,为委员们挑选可读性强、实用性好的书籍;通过举办读书会、心得展评等活动,增强委员交流。

9.理论学习

按照“大政方针集中学、市中建设深入学、街道动态分头学”的原则。每半年组织委员集中学习一次,采取座谈会、讨论会、讲课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国家及省市政策方针知识,提高对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发展方向的认知水平。每季度搜集主流媒体、报刊、杂志上的典型文章向委员进行推荐,加深对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发展方向的理解。积极引导政协委员密切关注全区发展方向,营造浓厚的参政议政氛围。将街道政情、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等街道动态信息打印成册向委员进行通报,帮助委员全面了解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情况。

四、自身建设类项目(2个)

10.制度建设

街道政协工作计划篇(8)

近年来,周口市川汇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川汇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周口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机制,做到“两明确、三加强、建立四项制度”,有力推动了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改革城区体制落实属地管理

管理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的基础与核心。

1999年以前,川汇区城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沿用的是“单位负责,条条管理”的管理体制,全市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驻周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市计生委城区科直接管理,1999年由新华街道办事处接管。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和计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下岗待业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固定职业人员大量出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区;流动人口数量大幅增加;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转非人员和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出现,使原来城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以“条条”和户籍为主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

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依据《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计生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的8个委局和5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成员的人口和计生属地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到“两个明确”。

(一)、明确属地管理对象。

2003年9月,川汇区城区区划由原来的1个街道办事处扩大为5个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适时召开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对原新华街道办事处管理的191个公共单位和24个社区居委会按照新的管辖区域重新进行了划分,在划分和交接过程中我们明确规定,所有公共单位无论级别高低,无论单位属性,其计划生育工作均有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同时,社区居委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单位和居民的人口和计生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驻本辖区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工作、居住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及综合服务的职能。辖区单位严格实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自觉贯彻执行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指导和协调。负责本单位的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业务,落实计生奖励和优惠等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各公共单位的计生工作既要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又要向本系统的主管委局负责。市委、市政府还规定对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一级机构对其下属的二级机构有政策外出生的负连带责任。近年来,先后对8个二级机构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对其主管的6个委局实施了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等处理,对单位的正职和主管副职、计生专干分别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社区居委会是城市的基层组织,也是搞好城区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落脚点。

新的管理体制建立后,他们按照《河南省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川汇区创建规范化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首先在新华路街道通桥路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社区试点的创建工作,今年三月在5个街道的所有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达到了“三个加强”。

(一)、加强了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四级人口和计生管理服务网络。街道办事处成立有人口和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本辖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每个社区居委会配备计生副主任;住宅小区或者若干个住宅楼组成的楼院配备一名楼院长,担任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选取计生协会会员、社会志愿者、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低保户等人员担任楼长或门栋长。

在楼院长的配备上,他们做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参加竞聘者要同时具备五个条件:一是女性;二是在本楼院居住;三是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四是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是没有违反计生政策。通过民主推荐、笔试、面试、民主评议、组织考察,5个街道的24个社区居委会配备了480名计生楼院长,并对她们进行了岗前培训,使她们很快进入角色。为了更好地稳定队伍,调动其积极性,市财政每年增拨12万元经费,使24个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副主任月工资达到400元。市人口计生委每年从计生事业费中挤出十几万元,给计生楼院长每人每月发放20元的岗位补贴。

(二)、加强了阵地建设。

他们统一明确阵地创建标准,先后投入资金20万元,对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办公服务场所进行升级改造。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具备条件的设立健康咨询室(悄悄话室)、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图书阅览室、娱乐活动室等。在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和康检咨询室设置了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政策法规等宣传版面,在社区居委会和楼院附近设置了固定的人口和计生宣传版面、标语、宣传橱窗和政务公开栏,使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在社区能及时享受到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

(三)、加强了软件建设。

根据属地管理的要求,他们设计并统一印制了社区楼院人口和计划生育户口登记表,更新完善了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台帐。原来的社区居委会计生台帐是以户口为基准建立的,人户分离和空挂户的问题突出。今年三月份开始,他们逐楼逐户逐人进行排查登记,做到辖区不漏楼、楼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用了四个月的时间按现居住实有人员为基准,重新建立社区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台帐,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页,并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

对居住在辖区内无固定职业、失业的以及与单位脱离劳动人事关系的已婚育龄妇女按主管类管理,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的管理和服务业务。

对居住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已婚育龄妇女按协管类管理,此类人员由已婚育龄妇女所在单位具体管理和服务,并由单位所属的街道(镇)计生办向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的《川汇区计划生育管理证明》,工作单位定期向社区居委会通报该职工的生育节育及康检信息,由社区居委会协助单位进行管理和服务。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流动类管理,对此类人员和常住人口一样纳入正常的管理和服务,做到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同考核。

经过4个月的努力,他们共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15289人,其中主管类2288人,协管类11669人,流动类1332人。排查出漏档漏管已婚育龄妇女655人,剥离和移交到镇村管理的已婚育龄妇女532人。目前社区居委会达到了“网络队伍建立健全,计生台帐更新完善,管辖区域不留死角,服务阵地温馨美满”。

三、建立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措施

为有效地开展城区属地化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他们建立了“四项制度”,实现了日常管理规范化。

(一)、建立定期清查和信息采集制度。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定期对辖区居民楼院集中入户排查登记,对漏管漏档的常住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建立楼院台帐,纳入管理和服务。楼院长、门栋长每周到所辖居民楼院了解情况,收集人口和计生变动信息。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人口和计生工作例会,收集各楼院的新婚、出生、节育、迁出、迁入、失业、就业、流入、流出等信息,及时变更楼院计生台帐。

(二)、建立信息通报和手续移交制度。

严格落实公共单位与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之间的计生信息通报制度。单位每半年向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格式的《川汇区在职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康检信息通报单》。对辞职、辞退、除名等脱离原工作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由单位在30日内向社区居委会移交计生管理服务手续,社区居委会接收到《信息通报单》和移交手续后向其单位反馈接收信息。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制度。

街道计生办固定专职人员分片包段,主要负责沿街门店和较大的市场中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对流入、流出居民楼院和背街小巷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上门登记建档,协助街道计生办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查验、康检和催寄康检证明等工作。他们对流动人口全部实行免费办证、免费康检、免费四术、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的“四免一上门”服务。

(四)、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市委、市政府对各市直单位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其内部要建立垂直负责体系和目标责任制。市人口计生委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分类考核。对纯属农村的永安路、紫荆路街道办事处按照农村的考核方案进行;对纯属城区的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按城区的考核方案进行;对既有农村又有城区的杜甫路、孝义街道办事处分别按两种方案考核,其成绩按照城区和农村所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记分,合并后记入总成绩。

四、几点体会

川汇区城区的属地化计生管理体制改革之所以取得一些成绩,他们感到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排除阻力,调动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推动城区属地化管理机制的进行。为做好属地化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明确了各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市、街道两级财政每年都把城区和流动人口计生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投入到位,将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工作责任制,由过去的计生部门唱独角戏,转为“党政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得以真正落实。

(二)、社区建设是基础。

落实属地化管理与服务机制,关键是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只有加强社区计生网络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确保社区计生工作经费的到位,积极搭建社区服务平台,才能把城区计生工作融入到社区、服务到社区、落实到社区。

街道政协工作计划篇(9)

近年来,周口市川汇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川汇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周口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机制,做到“两明确、三加强、建立四项制度”,有力推动了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改革城区体制落实属地管理

管理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的基础与核心。

20__年以前,川汇区城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沿用的是“单位负责,条条管理”的管理体制,全市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驻周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市计生委城区科直接管理,1999年由新华街道办事处接管。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和计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下岗待业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固定职业人员大量出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区;流动人口数量大幅增加;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转非人员和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出现,使原来城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以“条条”和户籍为主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

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依据《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计生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的8个委局和5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成员的人口和计生属地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到“两个明确”。

(一)、明确属地管理对象。

20__年3月,川汇区城区区划由原来的1个街道办事处扩大为5个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适时召开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对原新华街道办事处管理的191个公共单位和24个社区居委会按照新的管辖区域重新进行了划分,在划分和交接过程中我们明确规定,所有公共单位无论级别高低,无论单位属性,其计划生育工作均有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同时,社区居委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单位和居民的人口和计生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驻本辖区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工作、居住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及综合服务的职能。辖区单位严格实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自觉贯彻执行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指导和协调。负责本单位的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业务,落实计生奖励和优惠等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各公共单位的计生工作既要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又要向本系统的主管委局负责。市委、市政府还规定对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一级机构对其下属的二级机构有政策外出生的负连带责任。近年来,先后对8个二级机构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对其主管的6个委局实施了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等处理,对单位的正职和主管副职、计生专干分别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社区居委会是城市的基层组织,也是搞好城区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落脚点。

新的管理体制建立后,我们按照《河南省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川汇区创建规范化社区居委会 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首先在新华路街道通桥路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社区试点的创建工作,今年三月在5个街道的所有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达到了“三个加强”。

(一)、加强了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四级人口和计生管理服务网络。街道办事处成立有人口和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本辖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每个社区居委会配备计生副主任;住宅小区或者若干个住宅楼组成的楼院配备一名楼院长,担任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选取计生协会会员、社会志愿者、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低保户等人员担任楼长或门栋长。

在楼院长的配备上,我们做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参加竞聘者要同时具备五个条件:一是女性;二是在本楼院居住;三是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四是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是没有违反计生政策。通过民主推荐、笔试、面试、民主评议、组织考察,5个街道的24个社区居委会配备了480名计生楼院长,并对她们进行了岗前培训,使她们很快进入角色。为了更好地稳定队伍,调动其积极性,市财政每年增拨12万元经费,使24个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副主任月工资达到400元。市人口计生委每年从计生事业费中挤出十几万元,给计生楼院长每人每月发放20元的岗位补贴。

(二)、加强了阵地建设。

我们统一明确阵地创建标准,先后投入资金20万元,对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办公服务场所进行升级改造。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具备条件的设立健康咨询室(悄悄话室)、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图书阅览室、娱乐活动室等。在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和康检咨询室设置了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政策法规等宣传版面,在社区居委会和楼院附近设置了固定的人口和计生宣传版面、标语、宣传橱窗和政务公开栏,使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在社区能及时享受到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

(三)、加强了软件建设。

根据属地管理的要求,我们设计并统一印制了社区楼院人口和计划生育户口登记表,更新完善了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台帐。原来的社区居委会计生台帐是以户口为基准建立的,人户分离和空挂户的问题突出。今年三月份开始,他们逐楼逐户逐人进行排查登记,做到辖区不漏楼、楼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用了四个月的时间按现居住实有人员为基准,重新建立社区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台帐,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页,并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

对居住在辖区内无固定职业、失业的以及与单位脱离劳动人事关系的已婚育龄妇女按主管类管理,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的管理和服务业务。

对居住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已婚育龄妇女按协管类管理,此类人员由已婚育龄妇女所在单位具体管理和服务,并由单位所属的街道(镇)计生办向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的《川汇区计划生育管理证明》,工作单位定期向社区居委会通报该职工的生育节育及康检信息,由社区居委会协助单位进行管理和服务。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流动类管理,对此类人员和常住人口一样纳入正常的管理和服务,做到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同考核。

经过4个月的努力,我们共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15289人,其中主管类2288人,协管类11669人,流动类1332人。排查出漏档漏管已婚育龄妇女655人,剥离和移交到镇村管理的已婚育龄妇女532人。目前社区居委会达到了“网络队伍建立健全,计生台帐更新完善,管辖区域不留死角,服务阵地温馨美满”。

三、建立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措施

为有效地开展城区属地化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他们建立了“四项制度”,实现了日常管理规范化。

(一)、建立定期清查和信息采集制度。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定期对辖区居民楼院集中入户排查登记,对漏管漏档的常住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建立楼院台帐,纳入管理和服务。楼院长、门栋长每周到所辖居民楼院了解情况,收集人口和计生变动信息。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人口和计生工作例会,收集各楼院的新婚、出生、节育、迁出、迁入、失业、就业、流入、流出等信息,及时变更楼院计生台帐。

(二)、建立信息通报和手续移交制度。

严格落实公共单位与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之间的计生信息通报制度。单位每半年向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格式的《川汇区在职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康检信息通报单》。对辞职、辞退、除名等脱离原工作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由单位在30日内向社区居委会移交计生管理服务手续,社区居委会接收到《信息通报单》和移交手续后向其单位反馈接收信息。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制度。

街道计生办固定专职人员分片包段,主要负责沿街门店和较大的市场中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对流入、流出居民楼院和背街小巷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上门登记建档,协助街道计生办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查验、康检和催寄康检证明等工作。他们对流动人口全部实行免费办证、免费康检、免费四术、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的“四免一上门”服务。

(四)、建立目 标管理考核制度。

市委、市政府对各市直单位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其内部要建立垂直负责体系和目标责任制。市人口计生委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分类考核。对纯属农村的永安路、紫荆路街道办事处按照农村的考核方案进行;对纯属城区的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按城区的考核方案进行;对既有农村又有城区的杜甫路、孝义街道办事处分别按两种方案考核,其成绩按照城区和农村所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记分,合并后记入总成绩。

四、几点体会

川汇区城区的属地化计生管理体制改革之所以取得一些成绩,我们感到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排除阻力,调动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推动城区属地化管理机制的进行。为做好属地化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明确了各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市、街道两级财政每年都把城区和流动人口计生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投入到位,将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工作责任制,由过去的计生部门唱独角戏,转为“党政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得以真正落实。

(二)、社区建设是基础。

落实属地化管理与服务机制,关键是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只有加强社区计生网络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确保社区计生工作经费的到位,积极搭建社区服务平台,才能把城区计生工作融入到社区、服务到社区、落实到社区。

街道政协工作计划篇(10)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目的,发挥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和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守土有责”以及“责权利一致”的原则,明确街道办事处工作任务和职权,保障经费供给,确保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切实落到基层

二、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为所在区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在区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授权,对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和群众公益性工作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职能。

(一)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和任务:

1.对市、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的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宣传、发动,并组织实施。

2.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各项达标工作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辖区内达标街、达标小区的建设工作。

3.协助市政管理部门管理辖区内市政公共设施,教育居民群众维护好市政设施,制止损坏市政设施和危及市政设施安全的行为,发现问题或接到居民投诉,要及时告知并协助管理部门查处。

4.负责辖区内绿化达标单位的创建工作,协助绿化主管部门进行建设、管理、养护辖区内绿地和树木,对破坏绿化行为予以制止,发现问题,要告知并协助主管部门查处。管理、检查辖区内单位庭院绿化工作,负责落实辖区内年度义务植树任务。

5.做好市容环卫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协同环卫管理部门搞好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推进市容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和清扫保洁工作,对环卫队伍的工作实施日常监督和定期考核。并对实施物业管理小区的市容环境卫生、治安、绿化等履行监督职责,对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和社区居委会推进环卫工作管理。

6.对在辖区道路、人行道设置安装广告牌、电话亭、阅报栏等实施监督,对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置的应予以制止,要告知并协助主管部门责成其整改。

7.对在辖区内街设置的农贸市场和商业网点实行监督,对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置、改变原设置,而且影响居民生活、有碍社区环境卫生的行为,要告知并协助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8.协助工商行政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好辖区内市场、商场经营秩序的管理工作,制止各种乱摆、乱放及无照经营现象;对违法占用道路和无照经营、占道经营,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告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在有条件的街道办事处设立工商局举报联络点和消协投诉站,重点调解处理商业、服务业、物业、劳资和环境卫生保护五类权益纠纷。

9.做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实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并协助主管部门对辖区内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和造成污染扰民事件等情况进行查证。

10.对辖区内建筑施工单位高空抛物、扬尘,乱堆、乱放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破坏周边环境卫生和阻塞交通、损坏道路和闲置工地存在安全、治安和消防隐患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告知并协助主管部门查处。

11.组织辖区内房屋安全普查和危房督修工作,发现危房及时督促业主或使用人到鉴定单位申请鉴定,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确保房屋及住户安全。.

12、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发现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问题,及时告知并协助主管部门责成其整改。

13.受相关部门的委托,对辖区内物业公司落实各项居民工作事务进行监督,对物业公司不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的行为进行批评,告知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14.制定社区消防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违反《消防法》的行为,告知并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处。如发生火灾,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和开展救灾行动。

15.检查、督促新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落实,协助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公共配套设施使用的管理工作。

16.在爱卫会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在辖区内开展健康教育和除害防病工作。

17.协助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管理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

18.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街道办事处辖区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质量监督,发现生产加工假冒伪劣商品,尤其是生产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劣质食品的行为,应及时告知并协助质监部门查处。

19.协助卫生部门监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存在非法医疗机构情况的,要及时告知并协助卫生部门查处。

(二)在社会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和任务:

1.负责指导、组织辖区内各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2.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特困人员救助、救灾、老龄、民间组织、行政勘界管理和社会捐助等工作,审查低保、特困群众医疗、子女就学和冬季取暖救助资格条件。

3.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对辖区出现的弃老和虐待妇孺、残疾人及强迫、指使未成年人强讨强要等行为予以制止,并劝导当事人应依法解决问题。对涉嫌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的行为,及时告知并协助当地公安部门查处。

4.协助民政部门开展殡葬管理工作,发现有违法违规现象要及时制止,告知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

5.按照市、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负责人口普查、征兵登记、民兵整组、预备役登记工作。

6.制定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社区警务工作和治安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机关、团体及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基础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完善社区安全防范的各项制度,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对辖区出租房和非户籍人口的管理,督促暂住人员及时办理暂住登记,发现有“分子”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要及时告知驻地派出所。

7.组织发动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工作,落实群防群治措施。

8.配备专职或兼职干部,做好热点、难点问题的预测排查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9.做好辖区内无毒社区等建设工作,开展禁毒、扫黄打非等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发现黄、赌、毒等问题及时告知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

10.协同司法行政部门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向辖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做好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11.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人民防震、防灾工作,组织辖区内机关团体和人民群众开展抗灾抢险工作。

12.协助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辖区内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管理检查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调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对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违反《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告知并协助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查处。

13.负责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人民政府下达的人口计划,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14.负责辖区内的育龄群众的生育申报、审批工作,为居民群众办理《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证》。指导辖区内单位和社区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为育龄群众建档立案。

15.负责做好民族宗教、语言文字事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区侨务工作,维护和保障华侨、归侨侨眷和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辖区内华侨、归侨侨眷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主管部门依法取缔非法宗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

16.协助统计部门按时完成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布置的各类普查、统计调查任务。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辖区内各单位的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建立健全街道统计信息网络。做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违反《统计法》和统计法规的行为,要告知并协助统计部门查处。

17.对辖区内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适龄儿童不能适时接受义务教育,应及时对其家长进行教育规劝,并告知教育部门。

(三)在社区建设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和任务:

1.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创建示范街道/社区、文明社区,以及争创城市体育先进社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组织街道内社区创建安全社区、卫生社区、无毒社区活动,组织利用辖区内各类文体设施,开展群众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国民体质测定工作,指导居民科学锻炼,为社区居民健康生活创造良好环境。

2.组织协调辖区内社区建设工作,协助民政部门做好社区范围的划定,制定社区发展规划。整合、利用社区服务资源,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开展社区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的服务需求。

3.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组织居民开展创建“生态社区”活动,加强社区绿化美化工作,倡导“绿色生活”理念,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

4.积极筹措资金,建设和维护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开展各种便民利民服务。

5.协助卫生部门举办社会卫生服务机构,组织制定和实施社区卫生工作计划,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做好社区居民初级保健、艾滋病人员登记和防治、残疾人康复等工作。

6.为社区居民健康保障提供服务,对医疗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疾病预防和公共卫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助。

7.负责组织社区科普、文化、体育、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素质。

8.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引导、动员单位和居民参与社区各项建设工作,开展社会义务工作。

9.负责组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开展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险服务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

10.尚有农村的街道,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涉农事务。

(四)在居民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与社区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2.指导社区居委会日常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3.会同人事劳动部门,组织开展社区居委会的就业招聘、录用等项工作,并及时呈报上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4.统筹建设、管理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及设施,按照标准落实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及办公信息自动化等硬件建设,监督和保障社区居委会建设经费和办公经费的使用。

三、工作职权

(一)对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行使监督检查权。

(二)协助公安、工商、司法、建设、国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环保、市政市容管理等职能部门派出的机构,在辖区内开展管理工作。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机构或专职人员,街道办事处有权报告区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对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派驻街道的执法中队实行双重领导,人、财、物由区行政执法大队管理,街道办事处对执法中队有日常管理和人事建议权。

(三)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对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和考核意见报告区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

(四)对辖区内地段的改造、拆迁和小区开发建设中涉及居民切身利益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前必须按城市规划要求向施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驻区群众书面公示,街道办事处负责收集反馈意见,有关审批部门应认真听取意见。

(五)参与辖区地段改造和小区开发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建设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共同验收。对未按规划要求落实群众利益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街道办事处有权提请建设主管部门查处。

(六)对辖区物业公司有日常监督管理权,房管部门对物业公司进行资质年检时须听取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意见,对于不服从管理的物业公司,街道办事处有权提请房管部门不予年检,直到改正为止。

(七)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的召开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有指导和监督权。

(八)对辖区内房屋屋面、阳台、檐棚卫生脏乱差、渗漏而损害他人利益等问题,街道办事处有权责成责任方限期改进和修缮,对市、区统一部署的环境整治工作行使组织领导权。

(九)有关部门审批(含年审)内街临时停车场和设置咪表停车位前,应征求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对不合理设置,街道办事处有权提请有关部门修正。

(十)对在辖区内次干道、内街、人行道的开挖,和在马路、人行道上设置广告牌、电话亭、阅报栏,以及架设安装供电、电讯、宽带网、有线电视线路等有知情权。建设单位在建设前必须向施工驻地群众公示,对存在影响居民生活、阻塞交通、破坏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有碍市容市貌情况的,街道办事处有权提请主管部门要求建设单位整改。

(十一)对在内街建筑物内设置各类市场有知情权。建设前应征得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同意,对可能扰民、污染环境的,街道办事处有权提请有关部门要求整改。

(十二)对辖区内单位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和行使一票否决权。

(十三)对辖区内社会救济对象及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租住廉租房的资格进行调查,并向有关部门反馈。

(十四)职能部门未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直接向街道办事处布置本意见规定以外工作任务的,街道办事处有权拒绝。如确需街道办事处协助完成的工作,须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十五)街道办事处按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执行工作任务,涉及相关部门的行政管理职权,依法可以委托的,有关部门应采取委托办法给予街道办事处相应管理职权。超越街道办事处职权,或属于委托事项的工作不得列入街道办事处的考核内容。

(十六)街道办事处有权协助市、区劳动监察部门对辖区内各用工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监督用工单位限期改正。

四、经费、保障

(一)街道办事处实行政企分离,不得参与兴办企业活动。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街道办事处经费主要由区财政负责解决。

(二)区人民政府通过市转移支付和税收分成等途径取得的资金,每年应按比例加大对街道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的投入。

(三)对街道协助税务机关查处漏征漏管户的,由财政部门按其追缴税额的3~5%奖励,其中市负担20%,区负担80%。

(四)各区要保证落实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资金,市财政分2个年度拨款完成补助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使全市每个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在20**年底前达到使用面积80平方米以上。

(五)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平均额度由原来2万元/年,上调至3.5万元/年,增幅部分中1万元由区财政支付,5000元由市财政支付。下拨经费由各区人民政府总量调控,按照各社区居委会规模不同研究确定具体经费额度。

五、监督协调

(一)市、区城市建设与管理机构统一组织领导城市管理工作,履行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职能,协调“条、块”关系,保证城市管理日常工作有序、高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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