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监督工作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0 14:47:46

扶贫领域监督工作总结

扶贫领域监督工作总结篇(1)

X年X月X日

X年,X县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和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总部署、总思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履行起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牵头抓总职能,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工作成效及做法

(一)以提高“政治站位”为抓手,在压实扛劳责任上下功夫

县委将专项治理列入X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以“再监督”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全力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一步传达中央、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文件精神,结合X县实际,及时成立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X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严明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实施网格化管理,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分片挂包乡(镇)负责制,进一步分解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学深吃透上级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神,对照标准,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强化协调配合。积极发挥县纪委监委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的牵头“统筹”作用,全面协调政府发改、财政、扶贫、教育、卫生、水利、民政、农业等各个职能部门共同发力,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的合力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专业优势,切实履行审核监管职能,树立和形成“既要抓业务,更要抓廉政”的理念和格局,发现问题及时移送、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克服抓业务与抓廉政“两张皮”的思想,抓好各领域自查梳理工作,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支持纪委开展专项治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三是选优配强扶贫干部。根据派齐派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的要求,按照深度贫困村不少于X人,贫困村不少于X人,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村不少于X人标准,督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各村及时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X支,选派驻村工作队员X人,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以履行“政治责任”为抓手,在加强监督检查上下功夫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级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始终把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各乡(镇)“无死角”开展监督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实现纪律审查调查“无禁区”“无空白”。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纪检组的监督检查职能作用,认真对乡(镇)和行业扶贫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积极组织、督促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及其它相关单位、部门充分发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机构作用,在全县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民生建设等领域共同开展监督检查。二是认真开展抽查和交叉检查。根据《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以采取随机抽查、集中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对各驻村工作队员到岗和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不听招呼、不守规矩、不驻村工作、不履行驻村职责、不完成扶贫工作任务的驻村工作队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严肃问责。以“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为依托,每月由乡(镇)纪委组织对全县各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严格进行抽查,重点围绕村“两委”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情况、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在岗情况以及帮扶措施、帮扶项目实施等情况开展抽查。三是加强专项督查。县纪委监委积极牵头组织,抽调相关职能单位和部门人员,成立脱贫攻坚专项纪律督查工作组,按照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和“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对乡(镇)、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紧盯贫困对象和脱贫任务,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政策落实情况、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情况、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脱贫攻坚项目推进情况、脱贫攻坚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等方面开展专项纪律检查,重点聚焦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驻村工作队员纪律作风、扶贫政策宣传、帮扶措施制定和落实、扶贫舆情监管等方面。四是强化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监督。保持政治巡察战略定力,发挥专项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对乡(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六是认真落实“五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和纪检室监督执纪问责机制,有效提高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办理效率问题,强化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办案质量和成效。

(三)以严格“监督执纪”为抓手,在筑牢纪律保障上下功夫

积极履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能,认真受理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是加强驻村工作队员教育管理。约谈乡(镇)领导和工作队员X次X人,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X人。二是加大问责处置力度。全年共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X轮次,发现、移交、办理扶贫领域问题X个,共排查问题线索X件,受理上级、本级移交问题线索X件,处置问题线索X件,问责追责X人,立案审查X件X人,给予党纪处分X人,给予政务处分X人。

(四)以坚持“问题导向”为抓手,在细化整改措施上下功夫

积极发挥监督执纪作用,针对省委、省政府对全县X年扶贫成效考核、X年X省脱贫攻坚半年综合督查巡查、国家审计署审计X、X市X年脱贫攻坚综合督查所反馈问题,及时协调县委、县政府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认真对上级反馈的问题进行了传达通报,深刻剖析全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督促制定整改措施。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

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各级各部门总体认识到位,工作措施有力,扶贫领域工作力度持续增大,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呈现发展良好的形势,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认识不清。一些乡(镇)和部门没有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以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统揽全局工作,措施单一,压力传导不到位,严和实做得不够;个别领导干部片面认为监督工作就是纪委的工作,把“挺纪在前”变成“挺纪委在前”,忽视了党组织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履行,班子成员没有较好履行“一岗双责”。线索移送较少,思想观念还没有转变到“滴灌”式的精准扶贫模式思维上来,工作中还存在不严不实、等待观望、“上热、中温、下冷”等现象。在脱贫攻坚中,对靠自身努力奋斗实现脱贫的典型事例挖掘不够,宣传不到位,激励作用不明显。

(二)挂联单位帮扶力度不一。各扶持单位因思想认识、人员力量、资源资金等原因,对脱贫攻坚帮扶力度不一、扶持标准不一、投入经费不一,造成资源投入不集中,基层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方面有难度,造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之间相互攀比,导致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整体满意度不高。

(三)群众身边“微腐败”时有发生。县纪委监委虽然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积极协调各方力量,通过随机抽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走访调查、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对脱贫攻坚一线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和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处理了一批干部、严肃了一定的工作纪律,但仍然存在发现问题能力不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不强、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等问题,对全县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深层次的腐败问题深入研究力度还不够,发现较少、查处较少、通报较少,取不到震慑作用。

(四)综合施策治理不精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来源主要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主渠道,一些职能部门主动移送问题线索不多;一些乡(镇)和部门习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导致扶贫政策落实不精准;一些发案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问题查处不力,对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暴露出的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做得不够。

(五)扶贫领域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个别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力量薄弱,监督方式单一,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问责查处力度不够。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上,一些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在发现和查处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政策不落实、打折扣以及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违纪违法行为上,发现问题能力不强,查处力度不大,存在等着上级交办线索,靠群众上门举报提供线索,没有主动去发现线索,仍存在见子打子、敷衍了事等情况;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策把握不精准、业务素质不高,缺乏动真碰硬的本领。村一级监督委员会职责认识不清、监督缺位,对监督执纪仍停留于字面的理解,简单的认为监督委员会仅是对村一级干部在岗情况进行监督。对如何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几乎无从下手,还存在得过且过的现象。

三、X年工作打算

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X县纪委监委将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端正政治态度,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务实工作举措,凝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量,为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认清“使命感”,让专项治理工作“实”起来。充分认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艰巨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将其放在统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地位,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坚决重点整治为官不为、为官慢为的思想,把握好按规矩办事和创新进取的关系,保持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风,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开门办公,进村入户,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脱贫攻坚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保驾护航。

(二)把好“方向盘”,让专项治理工作“强”起来。用心体会总书记对贫困群众的一片深情,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实。发挥县纪委监委“扣扣子”“担担子”“钉钉子”的执纪监督精神,积极深入扶贫领域,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力度,及时纠正扶贫政策偏差,以深化全面脱贫为抓手,督促主责部门和挂钩联系单位做到领导工作实、任务责任实、资金保障实、督查验收实,不搞层层加码,不搞数字脱贫,用心用情用力开展执纪监督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精准把握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对脱贫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以新政策、新要求为标准,开展执纪监督,严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汇聚扶贫力量,充分激发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扎扎实实做到一步一个脚印,努力夺取脱贫攻坚、同步决胜建成小康社会。

(三)种好“责任田”,让专项治理工作“严”起来。对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发现和移交的问题线索,加强督导,快查快办。对违纪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不管涉及哪个层级,都要一查到底。凡是对扶贫款动脑筋、伸黑手的,凡是作风不实、失职渎职的,都要从严从重处理。坚持“一案双查”,对于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扶贫领域的矛盾和问题,较真碰硬,敢抓敢管。以党中央脱贫攻坚政策和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拉长耳朵,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线索一个线索查,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扶贫领域监督工作总结篇(2)

(一).制定一套责任清单。以厘清责任为前提,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清单化管理,制定“1+X”监督责任清单,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合力。

(二).看牢两个关键环节。一看政治站位。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检验乡党委和村支部以及广大党员干部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准,督促乡村两级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精准脱贫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政治态度,强化政治担当,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决战决胜的勇气和钉钉子精神,真正把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脱贫攻坚战场上,把脱贫攻坚政治任务抓在手上,坚定信念,心系群众,鼓足干劲,脚踏实地,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输不起、也绝对不能输的硬仗,以脱贫攻坚实际成效兑现党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二看工作作风。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淬炼干部的“主战场”、检验作风的“试金石”,把讲真话、干实事、练硬功贯穿脱贫攻坚行动始终,督促乡党委和村支部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厌战情绪、麻痹情绪,始终把贫困群众如期脱贫作为第一责任,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脱贫攻坚任务,以更加务实的担当精神和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带头冲锋、大胆进取,沉下身子、埋头苦干,转变工作作风,下足“绣花”功夫,增强创新本领,提升精准施策能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严查五类突出问题。一是严查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重点查处乡干部、村级党组织、村委会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上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年度脱贫计划和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力、进度缓慢、效果不佳;对扶贫检查、巡察、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帮扶单位及干部在制定“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过程中工作不严不实不细,敷衍塞责走过场等履行帮扶责任不力;乡纪委、村监委会深入推进“两查两保”和扶贫领域监督检查等工作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专项治理工作不深入、不到位,管辖范围内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或发生重大涉贫案件,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等问题。二是严查向扶贫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的问题。重点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索要“跑路费”“好处费”“辛苦费”等问题;在资金管理使用中故意滞留、延期拨付、私存私放和违反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管理规定等问题;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用于发放奖金福利、投资牟利,违规设立“小金库”等问题。三是严查扶贫项目实施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问题。重点查处在项目分配安排、申报审批、招标投标、工程实施、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中违规操作、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抢占掠夺,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给脱贫攻坚造成较大损失等问题;人为干预或擅自改变扶贫开发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变更、调整扶贫项目不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和实行备案等问题。四是严查脱贫攻坚中的腐败和作风的问题。重点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等问题;扶贫领域“造盆景”“垒大户”,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等“不实干”;搞“走读”式、“慰问”式帮扶等“不细干”;考核评估一团和气,督查巡察避重就轻等“不敢干”;工作庸懒散慢、消极怠工、贻误工作等“不愿干”等问题。五是严查扶贫领域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的问题。重点查处行使公权力人员与“村霸”、宗族黑恶势力勾结,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欺压胁迫群众,侵占变卖土地牟利,违规插手、承揽扶贫项目,无理阻挠扶贫项目实施,巧立名目向贫困户勒索钱财,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及煽动群众闹事,破坏脱贫攻坚进程等问题;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等问题。

二.加强工作部署,强化任务落实、严抓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一是细化工作任务分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年初与13个村党支部、1个乡直各单位签订《gggg乡扶贫领域内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15份,共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和反腐败工作,全乡52名干部职工以及13个村支部书记都签订了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承诺书。党委、政府班子以及班子成员进行了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重点扶贫工作岗位和重点项目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力度。乡党委于5月15日成立了gggg乡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gggg乡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同时组建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乡纪委书记、副书记为副组长,乡纪检监察室及相关站所办业务人员为成员的督察组,对全乡12个重点贫困村和1个非贫困村进行了督查检查,严格按照责任约谈制度,开展谈心谈话12次,工作约谈160人次,提醒告诫4人次。三是积极部署开展“三纠三促”和“两查两保”工作。年初制定了“三纠三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发现整改问题三大类,13条,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对扶贫领域实施风险防控和风险监测。召开在脱贫攻坚领域内开展“两查两保”工作会议4次。对12个重点贫困村和1个非贫困村,在扶贫领域贯彻中央、省、市、县脱贫工作决策部署是否存在着不坚决、不到位,是否存在着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甚至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行为,开展了全面自查。四是加强党风政风教育,开展扶贫领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共开展专题讲座4次,举办廉政党课4次,开展廉政文化宣传2次,制定标语条幅8条,开展村干部廉政教育会议4次,开展全乡干部职工廉政文化宣传2次,发放宣传单80份,在乡政府办公走道内设置廉政提醒牌12面,在春节、五一节假日前发送廉政短信120条,设置廉政文化宣传栏一处,在扶贫领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期间,查处乡干部在上班期间随意脱岗,4名同志被约谈,并写出书面检讨,大会通报批评。五是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做到警钟长鸣,时时提醒,时刻警示。截止目前乡纪委开展明察暗访4次,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学校、卫生院干部上班情况,财务支出,惠民政策情况进行了名称暗访,整改问题5条,对5个扶贫领域内重点村开展明察暗访,发现扶贫项目工程等方面问题3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当前腐败现象在扶贫领域依然易发多发,滋生蔓延的势头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在脱贫攻坚战中,少数党员干部还存在作风不实的问题,还处在“纸上谈兵”,重资料档案,轻帮扶实效、政策措施落实不切合实际。

(四)随着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知识能力结构以及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适应、不健全的问题。

(五)在脱贫攻坚具体工作中还存在对有些工作的指导和督办不够有力,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不健全,对一些难点问题及其原因调查研究不够深入,部门之间存在互推责任的问题等。一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扶贫资金存在着未用于产业发展的问题,各村不同程度存在着个别农户精准扶贫贷款没用于产业发展。二是扶贫项目建设监管方面,易地搬迁项目进度缓慢;扶贫项目户存在着没有持续发展问题;个别项目户将投放的地膜等没有用于生产。三是软件资料存不规范,各村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贫困户动态管理软件资料整理不规范,户内资料有缺失现象。四是非贫困户心理上严重不平衡,产生嫉妒心理的问题。随着精准扶贫扶持力越来越大,优惠政策越来越多,贫困户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导致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发展不平衡;非贫困户享受政策有限,发展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同时部分边缘农户未被纳入,心理上严重不平衡,产生嫉妒心理,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为确保我乡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和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乡党委决定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副职领导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察暗访组、监督检查组,负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通过精准帮扶干部逐户督促种植、养殖产业,使其所贷资金和合作社配股资金以及到户产业发展资金都能够充分利用到发展产业方面,达到预期增资效果,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跟踪资金去向,确保专款专用。

(二)强化责任担当,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要认真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的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充分实践运用“一定二看五查六建”工作法,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每季度做一次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查处,绝不姑息,绝不迁就,绝不掩饰,确保党的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扶贫产业发展项目落实。加强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的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情况汇总、督办督查等工作;乡纪委要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本乡和监督单位在扶贫工作方面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落实,严格按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完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及时用于扶贫项目建设,达到专款专用,加快异地搬迁项目进度。要综合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群众意愿等因素,进一步细化后续产业和就业帮扶政策,将后续产业发展同步纳入项目实施方案,在抓好项目建设的同时,按照“一户一策”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扶持发展草食畜牧业、绿色生态农产品生产加工业,鼓励搬迁群众以资产、生产资料等入股新型农业合作社经营主体,通过劳务输出、特色种养、公益岗位、资产收益分红等多种措施,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确贫困户稳定脱贫不反弹。

(四)改进工作作风,凝聚脱贫攻坚的强大信心。从乡纪委做起,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扶贫领域精准监督不断取得实效,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扶贫政策、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对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让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从思想上、感情上融为相互支持、互相信任、相互帮助的有机整体,从言论上、行动上形成共谋发展、共同奔小康的良好局面。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以实际成效赢得群众认可,强化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同时注重解决一些非贫困的实际问题,通过统一思想协调好群众关系,凝聚起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五)规范工作运行,健全工作台账。认真梳理扶贫领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扶贫档案资料归类要求,提高档案资料管理水平,落实责任,整理各项资料,规范户内各类软件资料,查缺补漏,全面及时纠偏改错,确保档案资料的数据正确性,同时将各类档案资料归整入档案盒,贴上标签,方便查找,坚持边查边纠边规范,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重要部门、查找制度漏洞,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程序、统一标准、规范行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严格的制度执行保证制度建设实际效果,确保扶贫政策有效落实、扶贫资金安全使用。

扶贫领域监督工作总结篇(3)

(一).制定一套责任清单。以厘清责任为前提,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清单化管理,制定“1+X”监督责任清单,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合力。

(二).看牢两个关键环节。一看政治站位。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检验乡党委和村支部以及广大党员干部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准,督促乡村两级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精准脱贫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政治态度,强化政治担当,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决战决胜的勇气和钉钉子精神,真正把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脱贫攻坚战场上,把脱贫攻坚政治任务抓在手上,坚定信念,心系群众,鼓足干劲,脚踏实地,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输不起、也绝对不能输的硬仗,以脱贫攻坚实际成效兑现党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二看工作作风。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淬炼干部的“主战场”、检验作风的“试金石”,把讲真话、干实事、练硬功贯穿脱贫攻坚行动始终,督促乡党委和村支部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厌战情绪、麻痹情绪,始终把贫困群众如期脱贫作为第一责任,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脱贫攻坚任务,以更加务实的担当精神和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带头冲锋、大胆进取,沉下身子、埋头苦干,转变工作作风,下足“绣花”功夫,增强创新本领,提升精准施策能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严查五类突出问题。一是严查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重点查处乡干部、村级党组织、村委会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上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年度脱贫计划和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力、进度缓慢、效果不佳;对扶贫检查、巡察、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帮扶单位及干部在制定“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过程中工作不严不实不细,敷衍塞责走过场等履行帮扶责任不力;乡纪委、村监委会深入推进“两查两保”和扶贫领域监督检查等工作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专项治理工作不深入、不到位,管辖范围内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或发生重大涉贫案件,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等问题。二是严查向扶贫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的问题。重点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索要“跑路费”“好处费”“辛苦费”等问题;在资金管理使用中故意滞留、延期拨付、私存私放和违反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管理规定等问题;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用于发放奖金福利、投资牟利,违规设立“小金库”等问题。三是严查扶贫项目实施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问题。重点查处在项目分配安排、申报审批、招标投标、工程实施、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中违规操作、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抢占掠夺,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给脱贫攻坚造成较大损失等问题;人为干预或擅自改变扶贫开发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变更、调整扶贫项目不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和实行备案等问题。四是严查脱贫攻坚中的腐败和作风的问题。重点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等问题;扶贫领域“造盆景”“垒大户”,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等“不实干”;搞“走读”式、“慰问”式帮扶等“不细干”;考核评估一团和气,督查巡察避重就轻等“不敢干”;工作庸懒散慢、消极怠工、贻误工作等“不愿干”等问题。五是严查扶贫领域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的问题。重点查处行使公权力人员与“村霸”、宗族黑恶势力勾结,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欺压胁迫群众,侵占变卖土地牟利,违规插手、承揽扶贫项目,无理阻挠扶贫项目实施,巧立名目向贫困户勒索钱财,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及煽动群众闹事,破坏脱贫攻坚进程等问题;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等问题。

二.加强工作部署,强化任务落实、严抓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一是细化工作任务分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年初与13个村党支部、1个乡直各单位签订《gggg乡扶贫领域内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15份,共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和反腐败工作,全乡52名干部职工以及13个村支部书记都签订了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承诺书。党委、政府班子以及班子成员进行了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重点扶贫工作岗位和重点项目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力度。乡党委于5月15日成立了gggg乡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gggg乡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同时组建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乡纪委书记、副书记为副组长,乡纪检监察室及相关站所办业务人员为成员的督察组,对全乡12个重点贫困村和1个非贫困村进行了督查检查,严格按照责任约谈制度,开展谈心谈话12次,工作约谈160人次,提醒告诫4人次。三是积极部署开展“三纠三促”和“两查两保”工作。年初制定了“三纠三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发现整改问题三大类,13条,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对扶贫领域实施风险防控和风险监测。召开在脱贫攻坚领域内开展“两查两保”工作会议4次。对12个重点贫困村和1个非贫困村,在扶贫领域贯彻中央、省、市、县脱贫工作决策部署是否存在着不坚决、不到位,是否存在着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甚至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行为,开展了全面自查。四是加强党风政风教育,开展扶贫领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共开展专题讲座4次,举办廉政党课4次,开展廉政文化宣传2次,制定标语条幅8条,开展村干部廉政教育会议4次,开展全乡干部职工廉政文化宣传2次,发放宣传单80份,在乡政府办公走道内设置廉政提醒牌12面,在春节、五一节假日前发送廉政短信120条,设置廉政文化宣传栏一处,在扶贫领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期间,查处乡干部在上班期间随意脱岗,4名同志被约谈,并写出书面检讨,大会通报批评。五是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做到警钟长鸣,时时提醒,时刻警示。截止目前乡纪委开展明察暗访4次,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学校、卫生院干部上班情况,财务支出,惠民政策情况进行了名称暗访,整改问题5条,对5个扶贫领域内重点村开展明察暗访,发现扶贫项目工程等方面问题3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当前腐败现象在扶贫领域依然易发多发,滋生蔓延的势头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在脱贫攻坚战中,少数党员干部还存在作风不实的问题,还处在“纸上谈兵”,重资料档案,轻帮扶实效、政策措施落实不切合实际。

(四)随着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知识能力结构以及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适应、不健全的问题。

(五)在脱贫攻坚具体工作中还存在对有些工作的指导和督办不够有力,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不健全,对一些难点问题及其原因调查研究不够深入,部门之间存在互推责任的问题等。一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扶贫资金存在着未用于产业发展的问题,各村不同程度存在着个别农户精准扶贫贷款没用于产业发展。二是扶贫项目建设监管方面,易地搬迁项目进度缓慢;扶贫项目户存在着没有持续发展问题;个别项目户将投放的地膜等没有用于生产。三是软件资料存不规范,各村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贫困户动态管理软件资料整理不规范,户内资料有缺失现象。四是非贫困户心理上严重不平衡,产生嫉妒心理的问题。随着精准扶贫扶持力越来越大,优惠政策越来越多,贫困户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导致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发展不平衡;非贫困户享受政策有限,发展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同时部分边缘农户未被纳入,心理上严重不平衡,产生嫉妒心理,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为确保我乡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和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乡党委决定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副职领导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察暗访组、监督检查组,负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通过精准帮扶干部逐户督促种植、养殖产业,使其所贷资金和合作社配股资金以及到户产业发展资金都能够充分利用到发展产业方面,达到预期增资效果,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跟踪资金去向,确保专款专用。

(二)强化责任担当,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要认真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的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充分实践运用“一定二看五查六建”工作法,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每季度做一次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查处,绝不姑息,绝不迁就,绝不掩饰,确保党的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扶贫产业发展项目落实。加强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的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情况汇总、督办督查等工作;乡纪委要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本乡和监督单位在扶贫工作方面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落实,严格按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完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及时用于扶贫项目建设,达到专款专用,加快异地搬迁项目进度。要综合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群众意愿等因素,进一步细化后续产业和就业帮扶政策,将后续产业发展同步纳入项目实施方案,在抓好项目建设的同时,按照“一户一策”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扶持发展草食畜牧业、绿色生态农产品生产加工业,鼓励搬迁群众以资产、生产资料等入股新型农业合作社经营主体,通过劳务输出、特色种养、公益岗位、资产收益分红等多种措施,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确贫困户稳定脱贫不反弹。

(四)改进工作作风,凝聚脱贫攻坚的强大信心。从乡纪委做起,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扶贫领域精准监督不断取得实效,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扶贫政策、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对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让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从思想上、感情上融为相互支持、互相信任、相互帮助的有机整体,从言论上、行动上形成共谋发展、共同奔小康的良好局面。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以实际成效赢得群众认可,强化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同时注重解决一些非贫困的实际问题,通过统一思想协调好群众关系,凝聚起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五)规范工作运行,健全工作台账。认真梳理扶贫领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扶贫档案资料归类要求,提高档案资料管理水平,落实责任,整理各项资料,规范户内各类软件资料,查缺补漏,全面及时纠偏改错,确保档案资料的数据正确性,同时将各类档案资料归整入档案盒,贴上标签,方便查找,坚持边查边纠边规范,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重要部门、查找制度漏洞,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程序、统一标准、规范行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严格的制度执行保证制度建设实际效果,确保扶贫政策有效落实、扶贫资金安全使用。

扶贫领域监督工作总结篇(4)

(一)在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方面。没有把学习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摆在突出位置,真正用心、用情、用力,确保走心、走深、走实,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深入。满足于一般性万心叧収的学,对委机关集体学习未学到的内容,采取一次性集中补学,导致囫囵吞枣,满足于雁过留痕。二是领会不透彻。虽学了原著原文,采取一人读,大家听的方式,停留于背要点,抄笔记,很少开展研讨交流,与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入耳但不走心。三是落实不具体。没有将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引内化为攻坚克难的强大精神力量,缺乏打硬仗的应有状态,与实行最严格的监督检查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集中全体班子成员的智慧,集中全委之力保障决战决胜还停留在喊口号上。

(二)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对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扶贫领域的一些表现,没有盯紧看牢、严防死守,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中整治盯得不紧。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结合不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更多的是在会议上提提要求,遇到问题听听汇报,没能抽身一项项去看落实情况,如去年出台了工作措施,但缺乏监督检查,镇和市直单位仍然反映发文多,开会多,没有精力抓落实。二是专项治理抓而不实。还是习惯于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制定方案,在落实过程中跟的不紧、督的不严,一些决策落实效果不是很好。如年年都印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但实际检查还不够,发现问题还不多,往往我们自己发现不了问题,上级来就能发现问题。三是帮扶工作做得不够。虽然经常开展到村入户走访,但实际上帮扶责任人做的工作还是很少,我们自身扶贫手册也来来回回填了好几次,有时下乡就是为了填一下扶贫手册应对检查,具体工作都交给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去抓落实。

(三)在对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方面。在巡视整改监督工作不善于抓龙头,抓关键,抓要害,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不够,影响整个整改工作的质效,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着眼全局抓监督。对每次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反馈意见,都是按照市委交办工作和分解任务去抓落实,将大部分精力放在纪委自身负责整改的问题上,对市委如何安排部署,推动落实主动参与不多,导致整改落实情况缺乏有力监督,造成责任失管。二是没有跟踪问效抓监督。将存在的问题反馈后,没有认真跟踪落实,而是以书面总结、听取汇报为主,实地督查检查不到位,对整改是否到位了解不准确,导致出现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三是没有真整实改抓监督。对各类监督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虽然对扶贫台帐资料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但在后续督查检查中类似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脱贫攻坚的质量。整改的问题谋划部署、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整改落实,很多问题缺乏整改的力度。

(三)在对派出机构监督指导方面。近年来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缺乏系统性协同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还不够有力有效,具体表现在:一是综合监督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去年启动的市纪委监委派出改革推进不快,直到去年底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才任命到位,各项制度机制还在建设完善,对巡视巡察反馈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督。二是对各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不力。督办不够监督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中,不同程度存在压力层层递减,整改方案不结合实际、不具体,验证材料不全等问题;整改指导督促作用发挥不明显,简单要求上报整改材料,注重“形象进度”,注重整改交账,到实地检查整改效果不够。三是督办整改的制度机制还不健全。市纪委监委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缺乏整改沟通协调机制,派出纪检监组与本委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与市委巡察办没有建立制度化的整改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整改工作缺乏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往往是上级关注、领导过问才重点监督,整改督查的整体合力不强。

(四)在“以案促改方面。虽然不断加大问责力度,但问责不够精准规范,问责质效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四种形态”运用不准。通过监督执纪发现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较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不够,比如贫困户精准识别不精准等问题,当时没有被发现或没有被处理,过后再“秋后算账”给予处分,不仅降低了群众的获得感,对干部也难以起到警示作用。二是“一案双查”力度不大。处置直接责任人较多,追究领导责任少,近年来查处科级干部数不多,问责重心发生了偏移,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处理起来手软,对上级关注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往往处理较重,问责存在畸轻畸重现象,对扶贫领域追责问责案件没有主动开展全面排查。三是“后半篇文章”做的不实。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虽然发了不少通报,提了不少要求,但很少开展综合分析,开展警示教育,贫困村干部受党纪处分人数较多,对案件暴露的责任不实、作风不实等问题没有深入剖析原因,督促加强整改。

(五)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始终把巡视移交信访件办理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但存在质效不高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督办不给力。对办理工作整体研究谋划不够,一线督导指导不够,针对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办不动就放一放,没有穷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阻碍,及时解决办理中的问题。二是处置不及时。巡视移交的扶贫领域信访件虽然都优先办理,全部查结了,但办理时效不高,没有体现高度重视的态度和坚决执行的力度,没有注重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三是力度不同一。对巡视、巡察移交信访件的重视程度、处置力度不同,市委巡察办分别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分别有件未办结。

(六)在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方面。

虽然一贯重视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建设,但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些短板尚未完全补齐,一些难题尚未有效破解,具体表现在:一是主责主业不聚焦。长期以来镇纪委书记分管其他工作较多,不能有效聚焦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的配备和发挥作用督导落实不够,村级监督体系虚化空转,导致靠自身监督往往发现不了问题,而上级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却发现很多问题。二是能力素质不匹配。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不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更多的是做好上级交办的工作,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教育培训存在短板,没有组织过扶贫相关专门培训。三是指导督促不经常。虽然建立了委班子成员联系镇(区、街道)制度,但主动下去调研督导少,对基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不掌握,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面对面指导少,各纪检监察室对各自联系地方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指导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认识不够深。领导班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还没有吃准吃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缺乏主动性,深度广度不够,要求不严,有时借口工作忙、任务重,安排学习时紧时松,尤其是对脱贫攻坚具体要求、政策规定、好的经验做法学得不深不透,致使对新形势下的脱贫工作缺乏有效的工作指导。

(二)站位不够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严肃性、任务的艰巨性、形势的复杂性认识不到位、站位不高,个别班子成员只把脱贫攻坚当作一般工作来看待,政治责任和群众感情,依然存在凭经验和习惯抓扶贫,满足于会议开了、要求提了、文件发了、材料报了,没有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没有扎扎实实将帮助困难群众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政治任务来抓。

(三)能力不够强。领导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及识大势、抓大事的能力还不够强好心万,在思想上、能力上、作风上,与党的提出的宏伟奋斗目标,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定位新要求,与全市改革发展、脱贫摘帽、全面小康的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有的班子成员不注重提高能力素质,学习的本领、改革创新的本领、群众工作的本领、狠抓落实的本领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不匹配、不适应。

(四)标准不够实。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最关键时期,各项工作任务加重,少数班子成员苦干实干精神有所减退,产生畏难厌战感,麻痹松懈思想,有时强调客观因素,不敢碰硬,不敢创新,缺乏采用非常手段解决非常问题的胆识和魄力。履行帮扶责任不用心,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不细不实,导致工作经不起推敲、经不起考核、经不起动真碰硬。

(五)纪律不够严。脱贫攻坚工作中,在干部监督、干部履职等管理上时紧时松,把关不严,导致在工作落实环节上,推进、跟踪、督办力度不够。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对执行政策缺乏刚性约束,存在上级抓得紧,下面才抓得严的现象,随大流、看风头、搞突击、打游击的心态仍然存在,缺乏工作抓在平时、抓在经常、重在落实的自觉性。用新作风护航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把扶贫学习深入学习贯彻。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日常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形式,深学悟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纠正偏差,确保中央关于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靠前指挥。建立健全更加高效的指挥体系,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班子成员履行包保责任,到一线督办办理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超前谋划、细化安排,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扶贫领域监督整改问责的实际成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抓整改。一是扛牢自身监督责任。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扶贫攻坚各项工作。各派出纪检监察组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当前首要任务,贴身监督、下沉一线监督,党风政风监督室加强统筹协调,班子成员靠前指挥。二是监督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与市委办等整改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从方案制定、整改进展、落实效果加强全流程、全方位监督,对责任领导履责情况进行督促,对各地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整改监督工作建章立制。三是做好包联帮扶工作。所有班子成员和帮扶干部继续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开展工作,定期进村入户走访贫困户,加强扶贫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对照发现的问题,全面排查短板弱项,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三)强化监督执纪抓整改。一是扎实开展作风监督。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举措的硬落实。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扶贫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启动问责程序。三是推动举一反三整改。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问责案件开展“回头看”,如发现畸轻畸重、问责不当情形的,及时整改纠偏。扎实开展办案质效大检查,主动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各方面和历史检验。

(四)强化基层基础抓整改。一是强化支持保障。进一步深化“三转”,落实《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确保专职专责。配齐配强镇(区、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干部,全面保障办公、办案条件。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别到包联镇开展“三转”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三是强化教育培训。通过“以案代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规范精准执纪执法,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

根据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总体工作方案精神和委机关安排,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聚焦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综合采取民主评、群众提,集体议、互相帮,当面听、自己找等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找了班子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现作如下对照检查: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方面。没有把学习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摆在突出位置,真正用心、用情、用力,确保走心、走深、走实,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深入。满足于一般性的学,对委机关集体学习未学到的内容,采取一次性集中补学,导致囫囵吞枣,满足于雁过留痕。二是领会不透彻。虽学了原著原文,采取一人读,大家听的方式,停留于背要点,抄笔记,很少开展研讨交流,与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入耳但不走心。三是落实不具体。没有将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引内化为攻坚克难的强大精神力量,缺乏打硬仗的应有状态,与实行最严格的监督检查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集中全体班子成员的智慧,集中全委之力保障决战决胜还停留在喊口号上。

(二)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对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扶贫领域的一些表现,没有盯紧看牢、严防死守,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中整治盯得不紧。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结合不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更多的是在会议上提提要求,遇到问题听听汇报,没能抽身一项项去看落实情况,如去年出台了工作措施,但缺乏监督检查,镇和市直单位仍然反映发文多,开会多,没有精力抓落实。二是专项治理抓而不实。还是习惯于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制定方案,在落实过程中跟的不紧、督的不严,一些决策落实效果不是很好。如年年都印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但实际检查还不够,发现问题还不多,往往我们自己发现不了问题,上级来就能发现问题。三是帮扶工作做得不够。虽然经常开展到村入户走访,但实际上帮扶责任人做的工作还是很少,我们自身扶贫手册也来来回回填了好几次,有时下乡就是为了填一下扶贫手册应对检查,具体工作都交给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去抓落实。

(三)在对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方面。在巡视整改监督工作不善于抓龙头,抓关键,抓要害,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不够,影响整个整改工作的质效,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着眼全局抓监督。对每次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反馈意见,都是按照市委交办工作和分解任务去抓落实,将大部分精力放在纪委自身负责整改的问题上,对市委如何安排部署,推动落实主动参与不多,导致整改落实情况缺乏有力监督,造成责任失管。二是没有跟踪问效抓监督。将存在的问题反馈后,没有认真跟踪落实,而是以书面总结、听取汇报为主,实地督查检查不到位,对整改是否到位了解不准确,导致出现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三是没有真整实改抓监督。对各类监督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虽然对扶贫台帐资料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但在后续督查检查中类似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脱贫攻坚的质量。整改的问题谋划部署、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整改落实,很多问题缺乏整改的力度。

(三)在对派出机构监督指导方面。近年来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缺乏系统性协同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还不够有力有效,具体表现在:一是综合监督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去年启动的市纪委监委派出改革推进不快,直到去年底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才任命到位,各项制度机制还在建设完善,对巡视巡察反馈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督。二是对各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不力。督办不够监督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中,不同程度存在压力层层递减,整改方案不结合实际、不具体,验证材料不全等问题;整改指导督促作用发挥不明显,简单要求上报整改材料,注重“形象进度”,注重整改交账,到实地检查整改效果不够。三是督办整改的制度机制还不健全。市纪委监委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缺乏整改沟通协调机制,派出纪检监组与本委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与市委巡察办没有建立制度化的整改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整改工作缺乏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往往是上级关注、领导过问才重点监督,整改督查的整体合力不强。

(四)在“以案促改方面。虽然不断加大问责力度,但问责不够精准规范,问责质效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四种形态”运用不准。通过监督执纪发现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较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不够,比如贫困户精准识别不精准等问题,当时没有被发现或没有被处理,过后再“秋后算账”给予处分,不仅降低了群众的获得感,对干部也难以起到警示作用。二是“一案双查”力度不大。处置直接责任人较多,追究领导责任少,近年来查处科级干部数不多,问责重心发生了偏移,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处理起来手软,对上级关注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往往处理较重,问责存在畸轻畸重现象,对扶贫领域追责问责案件没有主动开展全面排查。三是“后半篇文章”做的不实。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虽然发了不少通报,提了不少要求,但很少开展综合分析,开展警示教育,贫困村干部受党纪处分人数较多,对案件暴露的责任不实、作风不实等问题没有深入剖析原因,督促加强整改。

(五)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始终把巡视移交信访件办理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但存在质效不高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督办不给力。对办理工作整体研究谋划不够,一线督导指导不够,针对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办不动就放一放,没有穷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阻碍,及时解决办理中的问题。二是处置不及时。巡视移交的扶贫领域信访件虽然都优先办理,全部查结了,但办理时效不高,没有体现高度重视的态度和坚决执行的力度,没有注重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三是力度不同一。对巡视、巡察移交信访件的重视程度、处置力度不同,市委巡察办分别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分别有件未办结。

(六)在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方面。

虽然一贯重视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建设,但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些短板尚未完全补齐,一些难题尚未有效破解,具体表现在:一是主责主业不聚焦。长期以来镇纪委书记分管其他工作较多,不能有效聚焦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的配备和发挥作用督导落实不够,村级监督体系虚化空转,导致靠自身监督往往发现不了问题,而上级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却发现很多问题。二是能力素质不匹配。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不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更多的是做好上级交办的工作,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教育培训存在短板,没有组织过扶贫相关专门培训。三是指导督促不经常。虽然建立了委班子成员联系镇(区、街道)制度,但主动下去调研督导少,对基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不掌握,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面对面指导少,各纪检监察室对各自联系地方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指导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认识不够深。领导班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还没有吃准吃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缺乏主动性,深度广度不够,要求不严,有时借口工作忙、任务重,安排学习时紧时松,尤其是对脱贫攻坚具体要求、政策规定、好的经验做法学得不深不透,致使对新形势下的脱贫工作缺乏有效的工作指导。

(二)站位不够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严肃性、任务的艰巨性、形势的复杂性认识不到位、站位不高,个别班子成员只把脱贫攻坚当作一般工作来看待,政治责任和群众感情,依然存在凭经验和习惯抓扶贫,满足于会议开了、要求提了、文件发了、材料报了,没有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没有扎扎实实将帮助困难群众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政治任务来抓。

(三)能力不够强。领导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及识大势、抓大事的能力还不够强,在思想上、能力上、作风上,与党的提出的宏伟奋斗目标,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定位新要求,与全市改革发展、脱贫摘帽、全面小康的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有的班子成员不注重提高能力素质,学习的本领、改革创新的本领、群众工作的本领、狠抓落实的本领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不匹配、不适应。

(四)标准不够实。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最关键时期,各项工作任务加重,少数班子成员苦干实干精神有所减退,产生畏难厌战感,麻痹松懈思想,有时强调客观因素,不敢碰硬,不敢创新,缺乏采用非常手段解决非常问题的胆识和魄力。履行帮扶责任不用心,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不细不实,导致工作经不起推敲、经不起考核、经不起动真碰硬。

(五)纪律不够严。脱贫攻坚工作中,在干部监督、干部履职等管理上时紧时松,把关不严,导致在工作落实环节上,推进、跟踪、督办力度不够。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对执行政策缺乏刚性约束,存在上级抓得紧,下面才抓得严的现象,随大流、看风头、搞突击、打游击的心态仍然存在,缺乏工作抓在平时、抓在经常、重在落实的自觉性。用新作风护航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把扶贫学习深入学习贯彻。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日常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形式,深学悟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纠正偏差,确保中央关于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靠前指挥。建立健全更加高效的指挥体系,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班子成员履行包保责任,到一线督办办理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超前谋划、细化安排,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扶贫领域监督整改问责的实际成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扶贫领域监督工作总结篇(5)

日前,x省x市纪委监委对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调研。

统筹四项监督推动专项治理

构建全覆盖监督格局。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统筹全面+巡察机构机动出击+派驻机构定向发力”的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格局,通过日常监督、线索办理、专项巡察、专项治理等,推进监督纵向贯通市、县、乡、村四级,横向覆盖所有职能部门。按照市纪委监委“监督到村覆盖到户”,县乡两级纪委“监督到户覆盖到人”的思路,对所有未脱贫户入户调研,及时掌握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

完善贯通协作机制。完善扶贫领域“四项监督”信息互通、力量互补、成果共享等制度,选派监督检查部门人员参与联系地区和单位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明确优先办理专项巡察移交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向监督检查部门和派驻机构同步通报,共同督导问题整改。纪委监委与派驻机构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分析监督地区和单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政策落实、干部作风等方面问题及表现,动态调整整治重点,增强监督针对性。

坚持全方位高压震慑。推出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微信扫码举报”,将扫码举报与信访举报平台无缝对接,对扶贫领域问题信访举报优先办理、及时反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清理、大排查,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实行分级交办、挂牌督办、领导包案、限期办结、抽查复核等措施,先查先办、快查快办、严查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定期召开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场通报会,公开通报曝光典型问题,责令相关人员检讨发言,形成警示震慑。

全链条巩固工作成效。注重打通发现问题、查处问题、整改问题工作链条,巩固扩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总结梳理“四项监督”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开展“回头看”,逐条逐项检查相关地区和相关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实行销号式管理,发现不整改或者不到位的,及时提醒督办、约谈问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筛选一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集中开展以案促改,通过剖析扶贫领域典型案例,查找思想觉悟、权力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

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差距

责任落实方面。在市县乡三级落实主体责任、行业部门落实分工责任、驻村结对干部落实帮扶责任方面,不同程度存在履责不到位的问题。如,有的脱贫攻坚成员单位和乡镇党委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单位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对脱贫政策掌握不全面、不透彻,对扶贫工作安排部署多,但深入一线少、督促落实少、跟踪问效少,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政策落实方面。对“两不愁三保障”“四个不摘”“三个清零”等政策要求,不同程度存在施策不精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如,帮扶干部特别是一些村干部出现了松劲懈怠、喘口气、歇歇脚的思想,部分贫困村摘帽后,帮扶责任组把巩固提升当作一般性工作来安排对待,没有持续发力,落实“四个不摘”不够严实。

项目落实方面。扶贫项目进展缓慢、资金管理不规范、项目及资金长期闲置、产业发展质量不高、群众受益不可持续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如,有的地方对扶贫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论证不足,项目落地难;有的地方对扶贫项目公示公告不到位,公开要素不全,项目招投标、监管、验收、资金结算、工程决算不合规。

整改落实方面。有的政治站位不高,对国家和省、市历次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督导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反馈的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甚至虚假整改、文字整改。如,调研检查发现,一些地方贫困户小药箱被挪用,药品丢失、过期等问题长期存在,屡次检查都被列入重点问题反馈,但是整改效果不明显,此类问题仍反复发生。

努力提升精准监督质效

紧盯责任传导,强化政治监督。严肃对待脱贫攻坚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脱贫攻坚“四个不摘”等指示要求为标尺,对照脱贫攻坚路线图和时间表,牢牢抓住脱贫攻坚重点难点,紧盯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党委书记领题解决脱贫领域重大复杂问题,乡镇党委书记领办重点问题线索督办通报制度,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常抓长管的长效机制。

扶贫领域监督工作总结篇(6)

2017年7月至10月

二、整治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重点整治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整治扶贫领域搞形式主义、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贫困退出不真实,增加基层负担的问题;重点整治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易地扶贫搬迁、危旧房改造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动奶酪”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31日—8月28日)。乡纪委深入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纠正和整改,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统一报、收集的举报统一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督促整改,逐一检查销号。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29日—10月20日)。坚持挺纪在前,从严监督执纪,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集中力量、下沉力量,开展联动式、滚动式监督检查,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找准最易失控、最易出现问题的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完善民主决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等方面的制度机制,扎紧制度“笼子”,深化源头治理。

四、工作要求

扶贫领域监督工作总结篇(7)

(一)强化理论和政策学习,提高脱贫攻坚政治站位。

镇党委及时完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理论学习等制度,结合“一线工作法”,采取集体学习、网上学习、研讨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市县委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切实提高班子成员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立足于抓常、抓细、抓实,着力提升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进一步压实党委主体责任。

(二)配备监察机构人员设备,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能力

根据乡镇纪委“三化”建设要求,我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共有三件办公用房,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1间,信访室1件,谈话室XX间,纪委书记一名,纪委委员两名,2019年XX月配备监察助理一名。为提升队伍业务素质,XXX年镇纪委书记到县纪委参加为期XX个月“议案代训”实战训练,XXX年进行为期两个月跟班学习,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能力水平。同时,对全镇XXX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四期业务素质培训,着力提升村级监督能力。

(三)深入落实“以案促改”,督促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稳步实施“以案促改”工作,通过“以案促改”,充分发挥我镇典型案列的警示教育作用。去年XX月,我镇召开了峡门镇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会议,会上通报了我镇扶贫领域典型案列分析,镇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做了表态发言,次月组织全镇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到县警示教育基地学习,并撰写心得体会,截至目前共开展警示教育XX次,受教育人数XX余人次。根据以案促改工作要求,对全镇涉及扶贫、民政、残联、新农合、新农保、计划生育等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及驻村工作队成员进行谈心谈话,指出工作中的风险点,提高我镇窗口部门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及廉洁服务意识,鼓励他们更好为群众服务。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查扶贫领域突出问题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省、市、县纪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求,我镇认真开展好扶贫领域“三查三确保”、“百日会战”、“春风行动”专项行动,对产业扶持资金、各村落实扶贫政策、异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使用、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两年来围绕扶贫领域督查XX次,发现问题线索XX条,(XXX)整改XX条。对涉及的工作人员分别给与诫勉谈话XX人,谈话提醒XX人,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XX人。

(三)严肃执纪问责,加大对身边微腐败问题的查处

全镇XX个行政村全部张贴XXX,畅通信访监督举报渠道,XX年至XX年,我镇共接受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投诉件、矛盾排查件共计XX件(次),办结XX件(次)。其中中央第一巡视组转交办XX件,县纪委转办XX件,XX受理11件,县信访局转交办XX件,本镇受理XX件,立案XX件,受党纪处分XX人,诫勉谈话XX人,谈话提醒X人,全镇范围通报批评XX人,现已全部办结完毕,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全镇扶贫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还不到位;二是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三是我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扶贫领域监督工作总结篇(8)

 

 

2020年脱贫攻坚演讲稿一

实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必须强化挂牌督战,谋战局、投兵力、定战术,坚决攻克最后的贫困堡垒,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

今年1月,在云南考察时指出,要决战脱贫攻坚,聚焦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工作难度大的县乡村,按照“五个一批”的办法,强化分类施策、挂牌督战,着力攻克最后的堡垒。1月底,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挂牌督战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对没有摘帽的县以及脱贫任务比较重的贫困村实施挂牌督战,我省列入挂牌督战的贫困县有9个、贫困村有292个,任务艰巨。要啃下这最难啃的硬骨头,挂牌督战无疑是激发动力、强化担当、压实责任、确保实效的硬核举措。

云南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要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既要较真碰硬“督”,更要凝心聚力“战”。要坚持目标导向,贯彻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体制机制,以“户户清”“村村清”“县县清”行动为抓手,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完成情况、产业扶贫推进情况、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开展督战,制定本区域挂牌督战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级负责。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找准、系统分析存在的短板弱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今年上半年完成各类问题整改。要坚持结果导向,实行“一月一分析、一报告、一反馈”,完善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直通督战机制,构建“主要领导挂帅督战、分管领导直接督战、条块结合协同督战”工作格局,提高督战的精准度、有效性。要坚持效能导向,严明纪律作风,切实担当尽责,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贫困村按期出列、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以督促战,边督边战,才能“督”有实效,“战”果精准。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统筹安排,防止层层督战、多头督战、重复督战,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闻令而动、听令而行、忠诚履职、尽锐出战,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切实提升脱贫质量,齐心协力啃下最后的硬骨头,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2020年脱贫攻坚演讲稿二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到了今天,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难就难在“贫困程度深、致贫原因复杂、减贫难度大、脱贫成本高”。正常时候,帮助这部分贫困人口成功脱贫,需要更多资源、更高成本,而且,他们脱贫之后返贫风险高,更何况今年这个特殊年份。决战决胜,就是要啃下“硬的骨头”,想方设法让最难脱贫的同胞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脱贫攻坚,最不可或缺的就是全社会凝心聚力,人人都能搭把手、个个都肯出份力。一直以来,兜住民生底线是基础,持续改善民生是方向。只有做好保障民生这篇大文章,解决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才能营造出和谐团结的社会氛围,“人心齐,泰山移”,脱贫攻坚也就有了坚强后盾。

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乃民生之源。兜住民生底线,最实在的办法就是让老百姓“有活干”“有钱赚”。民之所望,政之所向。今年全国两会,“下团组”参加审议,多次谈到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六稳”“六保”都将就业放在首位,凸显了国家对就业问题的重视。只有解决好就业问题,非贫困人口才能不致贫、已脱贫人口才能不返贫、深度贫困人口才能尽快脱贫。

越是面临发展困难,越要兜牢民生底线。民生连着民心,有了民心,就有信心、有决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已经到了最后的冲锋阶段,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向最难处冲锋,就需要这股心劲儿!

2020年脱贫攻坚演讲稿三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扶贫论述摘编》深刻总结了我国脱贫攻坚积累的宝贵经验,系统展现了同志关于扶贫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新时代脱贫攻坚事业的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作为基层街道纪工委书记,通过深入学习,我深刻体会到做好扶贫工作,关键是要坚持用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统一思想、指导实践,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必胜信心、为民初心、上下一心、纪律戒心,以卯足干劲的工作劲头,全力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

决胜脱贫攻坚要树牢必胜信心。信心是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实现精准脱贫的先决条件。今年3月7日,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脱贫攻坚越到紧要关头,越要坚定必胜的信心,越要有一鼓作气的决心,尽锐出战、迎难而上,真抓实干、精准施策,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的重要讲话,饱含着对贫困地区早日脱贫致富的关怀和期望,也为我们集中精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大信心。我们要牢记总书记的谆谆教导,咬定目标不放松,坚定信心不动摇,倾心尽力、克难攻坚、敢于担当、务实为民,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一线,扎实把脱贫攻坚工作推向深入,不获全胜,绝不收兵。

决胜脱贫攻坚要树牢为民初心。在党的报告中提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就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群众路线,时刻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唯一标准,用真心、动真情,体民意、解民忧,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真正扶到点上、扶到根上,以深厚的为民情怀,把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兑现共产党人的初心和承诺。

决胜脱贫攻坚要树牢上下一心。指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基层是基础。要把扶贫开发同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脱贫攻坚是一项目标明确、有章可循、广泛参与的系统工程,既要精准发力,也要注重协同配合。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和领导核心,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对于脱贫攻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建立起想做事、能做事、做得成事的基层组织,让基层组织成为脱贫攻坚的好帮手、贫困户脱贫致富的领路人。要整合所有工作力量,增进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和互通,形成工作合力,把全部的精力和重心放在基层,下到村、走进户、帮到人,点对点调研、面对面交流、手把手指导,实实在在解决问题。

决胜脱贫攻坚要树牢纪律戒心。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对我们党员干部“四个意识”牢不牢、作风建设强不强、重规矩守纪律到不到位的一次重大考验,任务艰巨、使命光荣。但从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的情况来看,扶贫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以及违纪违法案例层出不穷。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时刻把讲规矩、守纪律贯穿于脱贫攻坚的全过程,明底线、存敬畏、知行止,坚决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说不,有力筑起脱贫攻坚的“纪律防线”。在纪检工作中,我们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聚焦群众利益,严查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对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和警示效应,落实源头治理。对发现的作风问题,要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

脱贫攻坚战的号角早已吹响,我们要以党的“两个一百年”为奋斗目标,以抓铁有痕、时不我待、全心为民的工作作风,力争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扶贫工作完美收官。

2020年脱贫攻坚演讲稿四

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步入小康社会,这是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向全世界和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扶贫论述摘编》详细收录了关于精准扶贫、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系列重要讲话、报告、论述内容,为全体共产党人纵深推进脱贫攻坚伟大工程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政治监督的专责机关和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应当提高站位,精准监督,执纪问责,以实际行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站位再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人民为中心,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突出位置,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作出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推动中国减贫事业取得巨大成就,对世界减贫进程作出了重大贡献。总书记强调,越是进行脱贫攻坚战,越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在脱贫攻坚中,纪检监察机关应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自觉把总书记有关扶贫论述作为方法论,作为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的工具书,精心研读《扶贫论述摘编》每一章每一节。对标对表总书记讲话精神,找准职责定位,勇于担当作为,敢于动真碰硬,不断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做到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就到哪里,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使群众充分享受到全面从治党带来的红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认同,确保兑现党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扶贫领域监督工作总结篇(9)

一、整治重点

始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围绕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紧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路线图”和“时间表”,梳理分析扶贫领域举报、巡察、纪律审查等情况,通过专项整治,全方位深入查找和重点查找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确保如期如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扶贫任务,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在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一轮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开展以下三个方面的专项整治。

(一)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对扶贫资金的下达、拨付、管理、使用和项目资金审核报帐,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进行检查,集中整治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问题,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对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对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按程序确定施工单位,扶贫项目建设、变更、验收、投入使用和效果发挥等全过程进行检查。集中整治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优亲厚友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对干部作风效能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对全县各级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动迟缓、执行走样、落实不力;是否存在不敢担当、不愿担当、庸懒散浮拖、不严不实、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检查。集中整治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整治措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

各乡(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专项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于4月1日前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帐,逐一整改落实。

(二)日常检查阶段 (3月20日至6月30日)。

各牵头单位根据整治重点,定期开展日常检查。日常检查情况于每月28日向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送。第一轮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6月20日前报送。

(三)专项督查阶段(4月1日至5月20日)。

建立督查台帐、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各乡(镇)、各项目资金监管单位和项目主管单位开展“三摸一排”(即摸项目进度、摸资金落实、摸干部作风、排查一批问题线索),切实做到“见人、见项目、见资金”。县、乡(镇)主责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经常性的专项督查,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及时向被督查单位(部门)进行反馈;被督查单位(部门)根据整改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移送县纪委(监察局)或司法机关查处。县纪委联合牵头单位组成专项整治督查组,坚持每两个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在专项整治期内,针对有脱贫任务的村实现督查全覆盖。同时,对各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开展一次督查,对专项整治应付了事,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四)强化舆论监督。要认真落实“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一体化模式,让监督无处不在,让问题无处遁形。对群众反映和舆论监督曝光的涉及扶贫领域问题,要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公开结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五)强化重点督办。县纪委(监察局)建立委局领导联系乡(镇)督导扶贫重点村制度(详见附件2),加强督促指导,加大督办力度。对扶贫领域重点问题,直接发函至乡(镇)党委政府,督促履行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整治。对各乡(镇)落实督办重点问题的整改查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抽查。

(六)严格纪律审查。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线索清楚、可查性强的问题要优先办理。对涉及扶贫领域的每件问题线索都要跟进核查,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七)逗硬责任追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xx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采取批评教育、约谈、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问责。对党委、政府推进脱贫攻坚不力,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责不追的,相关部门搞形式主义、搞变通,弄虚作假的,要层层问责。

(八)坚持通报曝光。坚持分层分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凡是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不论职务高低,一律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

三、工作要求

扶贫领域监督工作总结篇(10)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和规范扶贫资产管理,健全公告公示制度,提升扶贫项目资金绩效。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商务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细则。

(二)工作目标

积极探索开展商贸服务行业扶贫项目资金形成资产后续管理,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制度,实现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主体责任明确、运行管理规范,切实防范扶贫资产闲置、资产流失等现象发生,保障仓储物流、电商网点、扶贫小夜市等商贸服务行业扶贫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合法权益,让扶贫资产最大限度发挥作用,为构建长效稳定的带贫减贫机制提供物质基础,有效促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无缝衔接。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考核对象

使用扶贫资金建设的仓储物流、电商网点、扶贫小夜市等商贸服务业所在乡镇。

三、考核内容

评分方法实行计分考核,以考核对象年度组织、协调、监管扶贫资金所建项目实际发挥效益情况为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对商贸领域扶贫资产后续维护、运行管理、收益分配等方面具体实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计分。

四、评分标准

严格参照扶贫资产管理办法具体程序落实责任,根据具体落实情况得相应分值,否则酌情予以扣分。具体见附表《xx扶贫资产管理考核表》

(一)监督运营方面(40分)

1.使用资产企业是否签订经营协议;(10分)

2.是否有运营经费保障,查看资金保障情况;(10分)

3.是否落实谁使用谁运维明确资产维护主体;(8分)

4.经营主体依法享有依法经营的自主权,承担项目经营风险;(6分)

5.现场查看是否有公示牌,没有不得分;查看支部、工会工作记录,未记录不得分。(6分)

(二)收益分配方面(30分)

1.受益群体贫困人口占比30%以上;(10分)

2.是否用于提升村集体经济;(8分)

3.分配方案是否经民主决议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6分)

4.受益分配情况是否予以公示;(6分)

(三)后期维护管理方面。(30分)

1.合同条款明确扶贫资产的管护单位和责任人;(10分)

2.是否制定具体的管护办法,并有监督记录;(8分)

3.是否制定长效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落实;(6分)

4.乡镇是否指派干部进行包联,落实属地责任;(6分)

五、考核程序

年底由县商工局会同统计局、税务局、扶贫办、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审核、综合评议形成考核意见,报县政府批准。

六、工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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