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所档案室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0 14:44:51

监督所档案室工作计划

监督所档案室工作计划篇(1)

Abstract: Health supervision agency records management work has entered a new period of development, had hitherto unknown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How to adapt to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system, change the file management mode, strengthening the Archives standardization, standardization, institutionalized management, how to better play the function of the file, service to the society, is the key and difficult problems of health supervision agencies at all levels to jointly study and solve the. In this paper, combined with the work practice, we make some discussion on the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health supervision agency records management work.

Key words: file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 study

中图分类号:G271

一、卫生监督机构档案管理存在问题

1.档案管理意识淡薄,档案利用效率低

近几年,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虽然通过《档案法》的宣传贯彻,建立健全了三级档案管理网络,但是目前有关人员特别是有些领导干部对档案管理意识比较淡薄,认为档案工作可有可无,仍然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思想,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档案工作在卫生监督执法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致使有关人员为图方便,随意将档案材料存放在自己办公室的抽屉里,导致档案材料的丢失或损坏。另外,由于有关领导对档案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标准贯彻落实不到位,以及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不足,造成档案利用效率低下,从而影响了档案工作的开展,影响了档案的规范和质量提高。

2. 档案管理专业队伍不稳定,知识更新不够,人员整体素质低

档案管理队伍和业务素质直接影响档案的管理水平。目前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档案管理人员配备随意性大,均没有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基本都是由办公室文秘兼职,因此在人才培养中,只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的提高和继续医学教育,对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的提高还没有纳入计划,缺乏系统的档案专业知识培训,缺乏创新和活力,因而导致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停留在经验上,难以胜任日益繁重的档案管理工作。

3. 档案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档案收集不全

近几年,从我市每年检查的情况看,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时,缺乏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职责以及检查考核标准,有的虽然建立了规章制度,但是没有纳入岗位责任制,没有进行严格考核。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档案收集归档、档案信息整理过程缓慢,对档案信息深层次加工编研不够,直接影响到档案规范化目标管理的深化。

4.档案收集内容界定不清,管理范围不够明确

截至目前,全市卫生监督机构档案的管理还没有形成科学统一的管理制度标准。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档案的管理内涵和外延发生了很大变化,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管理档案时,由于还没有全国统一的管理标准和模式,多数都是根据单位实际和理解进行管理,有些单位把理应纳入管理的档案还没有纳入管理范围。

5. 档案硬软件设施投入不足,缺乏现代化管理模式

近几年,由于公共卫生体制改革,档案业务进一步拓展,造成卫生监督机构办公用房比较紧张,致使档案用房达不到国家档案室标准。另外,由于投入不足,档案管理设备陈旧,管理技术落后,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管理档案还没有得到全面推广,基本停留在手工收集、检索,制约了档案事业的发展。

二、 卫生监督机构档案管理对策

1. 加强领导,强化宣传,提高意识

档案管理是卫生监督机构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领导应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充实调整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管理列入卫生监督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及有关人员的岗位标准和工作职责,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与卫生监督工作同部署、同组织、同考核,真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同时,要把专(兼)职档案人员培养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加大培训、宣传力度,通过举办专业培训班、继续教育、会议、组织有关人员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大力宣传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提高全员档案管理意识。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档案管理

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是促进档案工作规范管理的重要手段。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据《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科学、完整、系统、切实可行的、符合卫生监督机构实际情况的档案管理制度,如档案收集和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和利用制度、档案材料的传递、登记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等,其中建立健全收集制度尤为重要,可使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整理有据可依,同时要充实完善《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使档案管理与卫生监督工作同步考核评价,同步发展。

3. 建立完善档案收集内容,切实做到依法建档

卫生监督机构建立完善的档案收集内容是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是继续进行卫生监督工作和课题研究的依据,是积累资料、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效率的必要条件。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结合实际,对卫生监督工作中形成的技术档案进行明确分类,详细确立归档范围。具体内容可包括:(1)依法行政材料:包括卫生监督法规、标准、技术管理规范等;(2)预防性卫生监督材料:包括许可审批、复验材料,新、改、扩项目审查材料等;(3)年度监督监测材料:包括监测记录、监督监测总结、分析报告等;(4)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材料:包括重大事故、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现场调查材料、实验室监测报告、案件处理材料等;(5)行政处罚材料:包括监督记录、检验报告、合议记录、听证记录、处罚决定书、结案单、送达回执等; (6)专题调查材料:包括调查设计、调查报告、统计汇总等。

4.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

加强档案现代化管理、有效发挥档案信息功能的主要内容是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这是促进卫生监督工作持续发展的根本措施。 加大资金投入,要按照国家有关档案室建设标准和档案行业标准规范,配备完善档案室硬件和软件设施,大力引进现代化的技术装备,充分运用计算机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自动化、现代化。

监督所档案室工作计划篇(2)

第三条医药卫生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和发展医药卫生事业及其他各项工作的必要条件和依据,是重要的信息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必须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第四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必须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发展计划,在档案机构、人员配备、经费、库房等方面给予保证。

第二章档案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

第五条医药卫生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下进行。卫生部档案处在办公厅领导下,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档案工作,并对部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地方各级医药卫生档案机构负责管理本部门医药卫生的档案和档案工作,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应有1名领导同志分管档案工作,把档案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第七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要理顺档案管理体制,建立综合档案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和统一管理本部门形成的全部档案(病历档案除外)。规模较大、内部机构和下属单位较多、负有监督、指导和检查任务的单位,应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设立档案馆或综合档案室;对下没有指导任务、但本部门档案工作任务较重的,应设综合档案室(处或科级);设立档案馆的具体条件可参照1989年国家教委的第6号令执行。规模较小的单位可视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

设档案馆的应配备工作人员8-12人;设档案科、室的,应配备工作人员3-6人。

综合档案机构的设置,按有关规定报上一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同时报所在地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医药、卫生部门单位档案馆具有双重职能,既是收集、保管档案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又是本单位档案工作职能管理部门。

第九条综合档案管理机构的基本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卫生部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本单位形成的全部档案及有关资料;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有关档案;

(四)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积极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全心全意地做好服务工作;

(五)加强档案工作的横向联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协作,积极开展档案信息交流及学术研究活动;

(六)负责对本单位或所属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七)负责收集档案利用效果的反馈信息,宣传利用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扩大档案工作影响,增强领导干部和科研人员积累档案、利用档案的意识。

第三章档案工作人员

第十条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并具备一定的档案专业技术水平和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

第十一条档案工作人员(包括以做档案工作为主的兼职人员),均属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其业务能力的考核、技术职务的评定和晋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或任命制),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档案工作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四章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

第十二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要建立健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制度,并纳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确保每项重要的医疗、防疫、科研、教学、药品管理、行政管理等工作都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

第十三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的档案工作要与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实行"四同步"管理,即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应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第十四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对科研成果、产品规划与试制、基建工程等项目进行鉴定、验收时必须有档案部门参加。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应会同档案部门,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未经档案部门检查或经检查没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的项目,不能通过鉴定、验收,科研成果不予上报。

第十五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应实行文件材料形成单位及科研课题组立卷归档制度。由立卷人按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保管期限表系统整理组卷,编排张号,填写卷内目录和案卷标题,经立卷单位负责人检查,装订后向本部门档案室移交。卷内目录和案卷标题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第十六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一)党政管理方面

凡是本部门党、政、工、团,包括纪检、人事、保卫、财会、基建、生产、科研、外事等单位和临时机构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收、发文(电)和内部形成的会议文件、会议记录、纪要、重要电话记录、各类统计报表、出版物原稿和样本、剪报(不另行文的)等文件材料,以及反映本部门工作活动的影片、照片、录音带、录相带等声像材料,均应收集齐全,立卷归档。

(二)医疗技术方面

凡是医疗单位形成的以下材料应收集归档。

1.医疗技术的法令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

2.医疗计划、总结。

3.处方章印模。

4.各类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

5.医疗技术常规、操作规程、质量标准等文件。

6.医疗质量调查和监督检查中形成的文件。

7.突发事件、传染病暴发流行抢救工作记事、照片、录象、总结等文件材料。

8.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来信来访调查分析,医疗事故鉴定书和处理意见。

9.新疗法、新技术的鉴定及实施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0.名、老中医的临床经验总结、医案原稿、中药炮制等。

11.传统的药物标本、成分、配方、工艺等材料。

12.制剂处方单、质量检验报告、药检证书及制剂配剂的有关材料。

13.住院及门诊病历和各种检查的申请单、报告单、登记本以及病理切片、照片、图纸、X光片等(单独存放保管)。

14.医疗单位开展医疗合作形成的协议书、合同、聘书等。

15.地方病、职业病及肿瘤、心血管病等疾病防治的专题材料。

(三)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方面

凡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部门所形成的以下材料应收集归档。

1.有关卫生防疫和监督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流行报告、防治方案、规划、总结、监测点、防治点记录数据等有关材料。

3.传染病暴发流行防治工作记事、照片、录像、总结等文件材料。

4.疫情报表和统计材料。

5.青、少年健康检查、生长发育和调查分析总结。

6.青、少年学习、生活保健用品监测及学校卫生标准技术材料。

7.计划免疫效果观察以及异常反应、事故调查处理等有关材料。

8.消毒杀虫剂专题计划、实验数据、图表、实物标本及总结材料。

9.卫生监督规划、审查意见书、技术性总结及环境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环境卫生监测等材料。

10.食品卫生标准、规划、技术报告、审核意见书、批准证书及城乡居民营养调查、食物结构、食物成分表。

11.食品卫生监测、重大食品污染、食品中毒典型案例等有关材料。

12.射线防护、计划设计方案、实验数据图表、专题调查总结报告、仪器制作等有关材料。

13.放射事故(包括核武器、核电站)损伤救治方案、救护措施及远后期观察材料。

14.职业病危害现场调查、测定及劳动条件评价、职业病防治、急、慢性职业中毒报告、报表和统计数据。

1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的审查意见及有关材料。

16.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卫生处理技术材料。

17.国境卫生检疫管理材料。

(四)妇幼卫生方面

凡妇幼卫生部门所形成的以下材料应收集归档。

1.有关妇幼卫生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2.妇幼卫生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及工作总结。

3.妇幼卫生工作年报表。

4.妇幼卫生工作中考核评比标准及综合性评价材料。

5.妇女多发病防治材料。

6.青春期及绝经期调研材料。

7.孕产妇死因研究材料。

8.围产保健信息网监测及围产儿死亡率及死因研究材料。

9.女工保健卫生学调研材料。

10.计划生育手术规范化管理材料。

11.婚前保健、优生、遗传调研材料。

12.0-7岁儿童生长发育监测材料。

13.0-3岁营养性疾病患病率及分析材料。

14.四个月以内婴儿3种不同喂养率的调研材料。

15.有关儿童保健课题及调研材料。

1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死亡原因。

(五)科研方面

按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关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教学方面

按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关于《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执行。

(七)药品、生物制品监督、检定和生产技术方面

凡药品、生物制品监督、检定、生产部门形成的以下文件材料应收集归档。

1.有关药品监督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

2.药品标准(国家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审评材料、批件或批复。

3.新药及新生物制品审批、审评记录、批件。

4.药品抽验报验结果、汇总和公报材料。

5.重大假药、劣药案件原始调查材料、处理结论和有关批复及来往文件。

6.执行药品监督任务的原始记录、报告和批复。

7.国外厂商申请进口药品注册的申报材料和批件。

8.生物制品产品计划、规划设计任务书、产品试制说明书、实验设计、实验数据、现场考核及临床试验观察记录、协作合同及完成情况报告等。

9.生产及技术检定记录。

10.产品质量及经济技术指标完成统计及说明。

11.生产检定规程、细则、生产工艺、产品目录、说明、规格及使用方法的有关材料。

12.生产及检定工作经验交流会等有关材料。

13.生产及检定工作管理办法、定额指标及责任制等有关材料。

14.药品质量考察检定中的实验数据记录及临床观察中所形成的有关技术材料。

15.安全生产制度、规定、规范、统计报表、工作安排、总结及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等有关材料。

16.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等方面材料。

(八)基本建设方面

按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九)仪器设备方面

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十)出版物方面

包括出版社、健康报社、医学会、医学院校、医学科学部门出版的书籍、报纸、杂志、其他学术刊物以及自行编辑出版的学报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

(十一)财会方面

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其他医药卫生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不同载体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十七条归档时间:

各医药卫生部门的文书档案,应在次年6月底以前移交档案室。医学院校应在次学年度寒假前归档,科研、医疗卫生技术和基建档案应在项目及技术工作完成后两个月内归档。

第十八条几个单位协作完成的医疗、防疫、科研等工作项目由主办单位保存一整套档案。协作单位除保存与自己承担任务有关的档案正本之外,应将复制本送交主办单位归档保存。

第十九条各医药卫生部门的个人在从事各种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向本部门档案室归档,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档案室的档案应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对于个人在其非职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档案部门可通过征集、代管等多种形式进行收集。对于个人向档案部门捐赠档案的,各医药卫生部门应予以奖励。

第五章档案的管理和库房设备

第二十条医药卫生部门的档案馆、室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排列、登记、编目及必要的加工整理。

第二十一条医药卫生部门的档案馆、室,对接收的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划分保管期限和密级。对保管期限的变动、密级调整和需要销毁的档案提出建议,报本部门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医药卫生部门的档案馆、室,要建立保密、保管、借阅、统计等项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所在地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第二十三条医药卫生部门的档案馆、室,应根据《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下属单位的档案工作经常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或奖励。对因档案管理混乱、工作失职给档案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报请有关行政部门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必须为保管档案提供专用档案库房,库房门窗要坚固,并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要有防盗、防火、防光、防腐、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安全措施。对存放声像等特殊载体的档案要配备恒温、恒湿设施。档案库房要指定专人管理,以保证档案的安全,延长档案寿命。

第二十五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要有计划地为档案部门配备复印、录音、照像、录像等设备,同时结合本单位业务管理工作的现代化进程,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第六章档案的利用与开放

第二十六条为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各级医药卫生部门要按《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划分开放与控制的界限,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第二十七条医药卫生部门档案馆的档案应向社会开放。开放档案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凡持有合法证明的单位、个人在说明利用目的和范围后,均可查阅属于开放范围的档案。

(二)港、澳、台及海外华侨利用档案,需经有关主管部门介绍。

(三)外国机关或个人要求利用档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向社会公布档案,需经本单位及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任何组织或个人无权公布。

第二十八条凡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和专利的档案,不得对外开放。

第二十九条查阅、摘录和复制尚未开放的档案,需经档案部门负责人批准,涉及未公开的技术问题,需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查阅绝密档案需经分管档案工作的行政领导批准。

监督所档案室工作计划篇(3)

? 1?将卫生防疫业务档案纳入站档案工作管理体系:同其他门类的档案一样,业务档案的管理也应在接受站档案工作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由站档案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 2?将业务档案分为站科两级:对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大量疾病防治、卫生监督监测档案分别为站级业务档案和科级业务档案两个层次。

? 3?站级业务档案管理:凡划归的站级管理的业务档案,由各科兼职档案员负责收庥、整理、立卷,定期向站档案室归档,交由站档案室统一保管和提供利用。

? 4?科级业务档案管理:凡划归为科级管理的业务档案,交科保存,由各科兼积档案员负责收庥、整理、立卷,并负责保管和提供利用。二、站科两级档案范围的确定

(一)站级业务档案的划分及范围

? 在确定站级业务档案的范围时,应本着总体性、综合性、分析性及学术性的原则对档案进行划分。即要将那些反映主要业务工作的总体水平的材料以及在基础监督监测上形成的综合性、分析性并具有一定学术价值且保管期限长的材料确定为站级档案,以确保站存业务档案能 够全面反映和概括本机构业务活动及工作水平。总体来看,站级业务档案的范围有以下几个方面:

? 1?业务工作法规、标准及技术方法的研究档案。包括有关证书、研究报告、编制说明及验证报告等。

? 2?年度或跨年度的法定传染病、地方病及中小学生常见病等疾病防治方案及总结、疫情流行病学分析、疫情流行趋势预测等。

? 3?年度或跨年度的卫生监督、监测的总结分析。

? 4?重大事故、疫情暴发、中毒调查处理的有关材料包括调查报告及现场调查记录及有关的行政行政处罚材料等或年度综合性分析总结。

? 5?专题调查。包括调查设计、调查报告或总结,统计汇总等材料。

? 6?各项业务工作的统计月报、年报。

? 7?省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业务论文。

? (二)科级业务档案的划分及范围? 我国各级防疫站在日常业务活动中更大量地、更直接地是形成服务对象档案,即在对其所辖区内或对被划定为本站管理的单位所提供的经常性的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监测服务中所形成 的材料。这些材料的保管周期不易确定,需随所服务的企业的存亡而定,而且不少材料还因 工作需要逐年加以补充,因此存科保管更为便利。此外,卫生防疫工作成果的取得周期长,其疾病流行及防治规律得自于长期的大量的日常性监督监测材料的积累。这些常规性监督监 测材料不仅对当年的疫情分析有用,更可能是在若干年以后,能从中发现和分析出疫情流行规律。因此,这些一般性、经常性业务活动形成的材料不能因为有了综合性或总结性报告, 就可以随意处置,而应做为科级业务档案存科保管。科级业务档案的范围有以下几个方面:

? 1?卫生监督材料

? (1)预防性卫生监督材料:包括所辖区内或直管单位许可证审批、复验材料;新、改、扩建项目审查材料。

? (2)常规性卫生监督监测材料:包括对所辖地区或监测点或直管单位公共卫生监测材料,包括监测记录、记事,监测小结,控制结果,监测报告以及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抽查材料。

? 2?一般性违法案例、疫情、污染事故、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理材料,包括个案调查表,现场调查记录(笔录),人员寻访记录,检验结果及处理报告等。

? 3?行政处罚材料,包括监督笔录、检验报告、合议记录、听证记录、处罚决定书、结案单及送达回执等。

? 4?各类所辖产品鉴定及出具证明材料;广告登记管理材料。

? 5?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材料,包括体检表、检验单、统计表;培训计划、教材及小结等。

? 6?咨询工作材料,包括咨询登记、记录及小结等。

? 7?各种毒理检验、化验材料。

? 三、实行两级管理的意义

? 1?两级管理有利于解决档案储藏空间与业务档案数量间的矛盾

? 我国各级防疫机构中,档案室档案库房大多狭小,根本无法容纳全部的业务档案,因此,只能将那些保存价值更大、保存期更长的档案集中到站档案室中,而一般性的,基础性的材料 只能分散在科室保存。但这种分散管理也是纳入全站档案工作统一布署和指导下进行的。

? 2?站级管理有利于防疫业务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 首先,站级业务档案管理可使站档案能够反映业务工作全貌和工作水平,对于站领导及时把握全局,做出正确决策提供了有力依据。其次,由于站级业务归档范围明确将具有总结分析性、学术性的材料交站归档,从而要求各科业务人员不能再仅停留在做一般性工作小结,而 是要在大量的监督监测材料上做进一步的加工,形成分析性报告,从而促进了业务工作的提高。第三,站档案室人员针对业务档案开展信息加工,通过各种编研材料为全站科研防病工作服务,有利于防疫机构科研工作的开展。第四,站级档案管理便于开展站际防疫信息的交流,为全市甚至全国的防疫工作提供利用。

? 3?科级管理是有利于满足防疫业务工作日常的需要

? 防疫业务有延续性,在对监测点、直管单位的监督监测中,要经常使用其前一年或前几年形 成的监督监测档案;特别是随着生产经营单位的变化,有些档案还要不断进行补充或注销。如直管单位许可证档案、建设项目档案等就属这种情况。因此科级管理就可以及时满足卫生 防疫的日常需要。

? 四、两级管理的实施

? 1?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网络

? 两级管理是通过档案工作网络层层的管理而实现有序的实施。因此,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网络 是这产行卫生防疫档案两级管理的组织保障。

? 建立档案工作网络即在站一级设立由主管站长牵头、各科主任参加的全站档案工作管理委员 会,负责全站包括业务档案在内的档案工作的领导、规划,提出业务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并协调解决在实行两级管理中的各种困难。站综合档案室则依据站档案管理委员对业务档案 的总体要求,具体制定业务档案的各项管理制度,除管理站级业务档案外,还要对科级业务 档案管理进行督促指导。各

科设兼职档案员,在站档案室的指导下进行站级业务档案的归档及科级业务档案的管理。这样的档案工作网络使业务档案由无序变为有序的管理。

? 2?建立切合实际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 对种类繁多、形式各异的业务档案,要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就必须建立切合实际的业务档 案管理制度。首先,在制定业务档案归档范围和归档制度时,站档案室人员应深入各科室,了解各科主要业务活动,再结合卫生部“全国卫生防疫工作规范”关于业务活动形成材料范 围的规定,经与各科密切协商,具体确定符合业务实际的各科站级和科级业务档案的归档范围。其次,对于各科的科级业务档案也要同站级业务档案一样,提出统一的立卷要求,以确保科级档案立卷的规范,但可使用不同的卷皮,以示区分;第三,严格科级秋档案的保管及利用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将档案据为已有。

? 3?加强对兼职档案员的培训和指导

? 各科兼职档案员大多熟悉本科室的业务,档案知识相对贫乏。因此,要做好业务档案的立卷归档,就必须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和指导。档案室可定期举办档案业务培训班,并将档案业务 学习列入兼职档案员继续教育的学习内容,进行学分评定,以提高他们学习档案业务的积极性。同时,档案室人员也要主动指导科室立卷和编目。

监督所档案室工作计划篇(4)

防疫业务档案两级管理是指在卫生防疫站档案工作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将防疫业务形成的技术档案实行分别站级、科级两级管理。其内容有以下四个方面:

1将卫生防疫业务档案纳入站档案工作管理体系:同其他门类的档案一样,业务档案的管理也应在接受站档案工作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由站档案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将业务档案分为站科两级:对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大量疾病防治、卫生监督监测档案分别为站级业务档案和科级业务档案两个层次。

3站级业务档案管理:凡划归的站级管理的业务档案,由各科兼职档案员负责收庥、整理、立卷,定期向站档案室归档,交由站档案室统一保管和提供利用。

4科级业务档案管理:凡划归为科级管理的业务档案,交科保存,由各科兼积档案员负责收庥、整理、立卷,并负责保管和提供利用。二、站科两级档案范围的确定

(一)站级业务档案的划分及范围

在确定站级业务档案的范围时,应本着总体性、综合性、分析性及学术性的原则对档案进行划分。即要将那些反映主要业务工作的总体水平的材料以及在基础监督监测上形成的综合性、分析性并具有一定学术价值且保管期限长的材料确定为站级档案,以确保站存业务档案能够全面反映和概括本机构业务活动及工作水平。总体来看,站级业务档案的范围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业务工作法规、标准及技术方法的研究档案。包括有关证书、研究报告、编制说明及验证报告等。

2年度或跨年度的法定传染病、地方病及中小学生常见病等疾病防治方案及总结、疫情流行病学分析、疫情流行趋势预测等。

3年度或跨年度的卫生监督、监测的总结分析。

4重大事故、疫情暴发、中毒调查处理的有关材料包括调查报告及现场调查记录及有关的行政行政处罚材料等或年度综合性分析总结。

5专题调查。包括调查设计、调查报告或总结,统计汇总等材料。

6各项业务工作的统计月报、年报。

7省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业务论文。

(二)科级业务档案的划分及范围我国各级防疫站在日常业务活动中更大量地、更直接地是形成服务对象档案,即在对其所辖区内或对被划定为本站管理的单位所提供的经常性的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监测服务中所形成的材料。这些材料的保管周期不易确定,需随所服务的企业的存亡而定,而且不少材料还因工作需要逐年加以补充,因此存科保管更为便利。此外,卫生防疫工作成果的取得周期长,其疾病流行及防治规律得自于长期的大量的日常性监督监测材料的积累。这些常规性监督监测材料不仅对当年的疫情分析有用,更可能是在若干年以后,能从中发现和分析出疫情流行规律。因此,这些一般性、经常性业务活动形成的材料不能因为有了综合性或总结性报告,就可以随意处置,而应做为科级业务档案存科保管。科级业务档案的范围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卫生监督材料

(1)预防性卫生监督材料:包括所辖区内或直管单位许可证审批、复验材料;新、改、扩建项目审查材料。

(2)常规性卫生监督监测材料:包括对所辖地区或监测点或直管单位公共卫生监测材料,包括监测记录、记事,监测小结,控制结果,监测报告以及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抽查材料。

2一般性违法案例、疫情、污染事故、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理材料,包括个案调查表,现场调查记录(笔录),人员寻访记录,检验结果及处理报告等。

3行政处罚材料,包括监督笔录、检验报告、合议记录、听证记录、处罚决定书、结案单及送达回执等。

4各类所辖产品鉴定及出具证明材料;广告登记管理材料。

5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材料,包括体检表、检验单、统计表;培训计划、教材及小结等。

6咨询工作材料,包括咨询登记、记录及小结等。

7各种毒理检验、化验材料。

三、实行两级管理的意义

1两级管理有利于解决档案储藏空间与业务档案数量间的矛盾

我国各级防疫机构中,档案室档案库房大多狭小,根本无法容纳全部的业务档案,因此,只能将那些保存价值更大、保存期更长的档案集中到站档案室中,而一般性的,基础性的材料只能分散在科室保存。但这种分散管理也是纳入全站档案工作统一布署和指导下进行的。

2站级管理有利于防疫业务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首先,站级业务档案管理可使站档案能够反映业务工作全貌和工作水平,对于站领导及时把握全局,做出正确决策提供了有力依据。其次,由于站级业务归档范围明确将具有总结分析性、学术性的材料交站归档,从而要求各科业务人员不能再仅停留在做一般性工作小结,而是要在大量的监督监测材料上做进一步的加工,形成分析性报告,从而促进了业务工作的提高。第三,站档案室人员针对业务档案开展信息加工,通过各种编研材料为全站科研防病工作服务,有利于防疫机构科研工作的开展。第四,站级档案管理便于开展站际防疫信息的交流,为全市甚至全国的防疫工作提供利用。

3科级管理是有利于满足防疫业务工作日常的需要

防疫业务有延续性,在对监测点、直管单位的监督监测中,要经常使用其前一年或前几年形成的监督监测档案;特别是随着生产经营单位的变化,有些档案还要不断进行补充或注销。如直管单位许可证档案、建设项目档案等就属这种情况。因此科级管理就可以及时满足卫生防疫的日常需要。

四、两级管理的实施

1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网络

两级管理是通过档案工作网络层层的管理而实现有序的实施。因此,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网络是这产行卫生防疫档案两级管理的组织保障。

建立档案工作网络即在站一级设立由主管站长牵头、各科主任参加的全站档案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全站包括业务档案在内的档案工作的领导、规划,提出业务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并协调解决在实行两级管理中的各种困难。站综合档案室则依据站档案管理委员对业务档案的总体要求,具体制定业务档案的各项管理制度,除管理站级业务档案外,还要对科级业务档案管理进行督促指导。各

科设兼职档案员,在站档案室的指导下进行站级业务档案的归档及科级业务档案的管理。这样的档案工作网络使业务档案由无序变为有序的管理。

2建立切合实际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对种类繁多、形式各异的业务档案,要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就必须建立切合实际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首先,在制定业务档案归档范围和归档制度时,站档案室人员应深入各科室,了解各科主要业务活动,再结合卫生部“全国卫生防疫工作规范”关于业务活动形成材料范围的规定,经与各科密切协商,具体确定符合业务实际的各科站级和科级业务档案的归档范围。其次,对于各科的科级业务档案也要同站级业务档案一样,提出统一的立卷要求,以确保科级档案立卷的规范,但可使用不同的卷皮,以示区分;第三,严格科级秋档案的保管及利用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将档案据为已有。

3加强对兼职档案员的培训和指导

各科兼职档案员大多熟悉本科室的业务,档案知识相对贫乏。因此,要做好业务档案的立卷归档,就必须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和指导。档案室可定期举办档案业务培训班,并将档案业务学习列入兼职档案员继续教育的学习内容,进行学分评定,以提高他们学习档案业务的积极性。同时,档案室人员也要主动指导科室立卷和编目。

监督所档案室工作计划篇(5)

面对日益深化的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卫生监督机构档案管理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如何应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档案管理模式,加强档案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如何更好地发挥档案功能,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群众,是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同研究和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是推动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本文结合工作实践,现就卫生监督机构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作些探讨。

1 存在问题

1.1 档案管理意识淡薄,档案利用效率低

近几年,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虽然通过《档案法》的宣传贯彻,建立健全了三级档案管理网络,但是目前有关人员特别是有些领导干部对档案管理意识比较淡薄,认为档案工作可有可无,仍然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思想,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档案工作在卫生监督执法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致使有关人员为图方便,随意将档案材料存放在自己办公室的抽屉里,导致档案材料的丢失或损坏。另外,由于有关领导对档案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标准贯彻落实不到位,以及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不足,造成档案利用效率低下,从而影响了档案工作的开展,影响了档案的规范和质量提高。

1.2 档案管理专业队伍不稳定,知识更新不够,人员整体素质低

档案管理队伍和业务素质直接影响档案的管理水平。目前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档案管理人员配备随意性大,均没有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基本都是由办公室文秘兼职,因此在人才培养中,只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的提高和继续医学教育,对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的提高还没有纳入计划,缺乏系统的档案专业知识培训,缺乏创新和活力,因而导致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停留在经验上,难以胜任日益繁重的档案管理工作。

1.3 档案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档案收集不全

近几年,从我市每年检查的情况看,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时,缺乏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职责以及检查考核标准,有的虽然建立了规章制度,但是没有纳入岗位责任制,没有进行严格考核。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档案收集归档、档案信息整理过程缓慢,对档案信息深层次加工编研不够,直接影响到档案规范化目标管理的深化。

1.4 档案收集内容界定不清,管理范围不够明确

截至目前,全市卫生监督机构档案的管理还没有形成科学统一的管理制度标准。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档案的管理内涵和外延发生了很大变化,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管理档案时,由于还没有全国统一的管理标准和模式,多数都是根据单位实际和理解进行管理,有些单位把理应纳入管理的档案还没有纳入管理范围。

1.5 档案硬软件设施投入不足,缺乏现代化管理模式

近几年,由于公共卫生体制改革,档案业务进一步拓展,造成卫生监督机构办公用房比较紧张,致使档案用房达不到国家档案室标准。另外,由于投入不足,档案管理设备陈旧,管理技术落后,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管理档案还没有得到全面推广,基本停留在手工收集、检索,制约了档案事业的发展。

2 对策

2.1 加强领导,强化宣传,提高意识

档案管理是卫生监督机构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领导应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充实调整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管理列入卫生监督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及有关人员的岗位标准和工作职责,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与卫生监督工作同部署、同组织、同考核,真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同时,要把专(兼)职档案人员培养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加大培训、宣传力度,通过举办专业培训班、继续教育、会议、组织有关人员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大力宣传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提高全员档案管理意识。

2.2 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

事业要发展,队伍是关键。新形势下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一是要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各单位应选择一至两名专职、各科室选择一名兼职的政治上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的人员从事档案管理工作,随时随地收集、整理档案材料。二是要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收集、鉴别、归档材料、整理和装订档案的技术和工作能力。三是认真落实档案管理人员待遇,有关领导应尽可能地关心和爱护档案管理人员,帮助他们解决政治、生活上遇到的问题,真正做到以事业留人、以感情留人、以适当的待遇留人。同时还要积极创造条件,为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学习深造提供机会,充分调动档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3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档案管理

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是促进档案工作规范管理的重要手段。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据《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科学、完整、系统、切实可行的、符合卫生监督机构实际情况的档案管理制度,如档案收集和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和利用制度、档案材料的传递、登记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等,其中建立健全收集制度尤为重要,可使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整理有据可依,同时要充实完善《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使档案管理与卫生监督工作同步考核评价,同步发展。

2.4 建立完善档案收集内容,切实做到依法建档

卫生监督机构建立完善的档案收集内容是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是继续进行卫生监督工作和课题研究的依据,是积累资料、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效率的必要条件。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结合实际,对卫生监督工作中形成的技术档案进行明确分类,详细确立归档范围。具体内容可包括:①依法行政材料:包括卫生监督法规、标准、技术管理规范等;②预防性卫生监督材料:包括许可审批、复验材料,新、改、扩项目审查材料等;③年度监督监测材料:包括监测记录、监督监测总结、分析报告等;④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材料:包括重大事故、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现场调查材料、实验室监测报告、案件处理材料等;⑤行政处罚材料:包括监督记录、检验报告、合议记录、听证记录、处罚决定书、结案单、送达回执等; ⑥专题调查材料:包括调查设计、调查报告、统计汇总等;⑦工作材料:包括年度及各项业务工作计划、检查记录、总结,监督监测报表等⑧其他材料:包括科研调查、产品鉴定及出具证明、广告审查登记、继续医学教育、业务培训以及认为需要存档的相关材料等等。

2.5 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

加强档案现代化管理、有效发挥档案信息功能的主要内容是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这是促进卫生监督工作持续发展的根本措施。

加大资金投入,要按照国家有关档案室建设标准和档案行业标准规范,配备完善档案室硬件和软件设施,大力引进现代化的技术装备,充分运用计算机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自动化、现代化。

监督所档案室工作计划篇(6)

中图分类号: R19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2)08-0089-01

一、卫生防疫档案两级管理的原则

防疫业务档案两级管理是指在卫生防疫站档案工作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将防疫业务形成的技术档案实行分别站级、科级两级管理。其内容有以下四个方面:

1.将卫生防疫业务档案纳入站档案工作管理体系:同其他门类的档案一样,业务档案的管理也应在接受站档案工作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由站档案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将业务档案分为站、科两级:对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大量疾病防治、卫生监督监测档案分别为站级业务档案和科级业务档案两个层次。

3.站级业务档案管理:凡划归的站级管理的业务档案,由各科兼职档案员负责收庥、整理、立卷,定期向站档案室归档,交由站档案室统一保管和提供利用。

4.科级业务档案管理:凡划归为科级管理的业务档案,交科保存,由各科兼积档案员负责收庥、整理、立卷,并负责保管和提供利用。

二、站科两级档案范围的确定

(一)站级业务档案的划分及范围。在确定站级业务档案的范围时,应本着总体性、综合性、分析性及学术性的原则对档案进行划分。即要将那些反映主要业务工作的总体水平的材料以及在基础监督监测上形成的综合性、分析性并具有一定学术价值且保管期限长的材料确定为站级档案,以确保站存业务档案能够全面反映和概括本机构业务活动及工作水平。总体来看,站级业务档案的范围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业务工作法规、标准及技术方法的研究档案。包括有关证书、研究报告、编制说明及验证报告等。

2.年度或跨年度的法定传染病、地方病及中小学生常见病等疾病防治方案及总结、疫情流行病学分析、疫情流行趋势预测等。

3.年度或跨年度的卫生监督、监测的总结分析。

4.重大事故、疫情暴发、中毒调查处理的有关材料包括调查报告及现场调查记录及有关的行政行政处罚材料等或年度综合性分析总结。

5.专题调查。包括调查设计、调查报告或总结,统计汇总等材料。

6.各项业务工作的统计月报、年报。

7.省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业务论文。

(二)科级业务档案的划分及范围。我国各级防疫站在日常业务活动中更大量地、更直接地是形成服务对象档案,即在对其所辖区内或对被划定为本站管理的单位所提供的经常性的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监测服务中所形成的材料。因此,这些一般性、经常性业务活动形成的材料不能因为有了综合性或总结性报告,就可以随意处置,而应做为科级业务档案存科保管。科级业务档案的范围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卫生监督材料

(1)预防性卫生监督材料:包括所辖区内或直管单位许可证审批、复验材料;新、改、扩建项目审查材料。

(2)常规性卫生监督监测材料:包括对所辖地区或监测点或直管单位公共卫生监测材料,包括监测记录、记事、监测小结、控制结果、监测报告以及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抽查材料。

2.一般性违法案例、疫情、污染事故、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理材料:包括个案调查表,现场调查记录(笔录)、人员寻访记录、检验结果及处理报告等。

3.行政处罚材料:包括监督笔录、检验报告、合议记录、听证记录、处罚决定书、结案单及送达回执等。

4.各类所辖产品鉴定及出具证明材料,广告登记管理材料。

5.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材料,包括体检表、检验单、统计表;培训计划、教材及小结等。

6.咨询工作材料,包括咨询登记、记录及小结等。

7.各种毒理检验、化验材料。

三、实行两级管理的意义

(一)两级管理有利于解决档案储藏空间与业务档案数量间的矛盾。我国各级防疫机构中,档案室档案库房大多狭小,根本无法容纳全部的业务档案,因此,只能将那些保存价值更大、保存期更长的档案集中到站档案室中,而一般性的,基础性的材料只能分散在科室保存。但这种分散管理也是纳入全站档案工作统一布署和指导下进行的。

(二)站级管理有利于防疫业务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首先,站级业务档案管理可使站档案能够反映业务工作全貌和工作水平,对于站领导及时把握全局,做出正确决策提供了有力依据。其次,由于站级业务归档范围明确将具有总结分析性、学术性的材料交站归档,从而要求各科业务人员不能再仅停留在做一般性工作小结,而是要在大量的监督监测材料上做进一步的加工,形成分析性报告,从而促进了业务工作的提高。第三,站档案室人员针对业务档案开展信息加工,通过各种编研材料为全站科研防病工作服务,有利于防疫机构科研工作的开展。第四,站级档案管理便于开展站际防疫信息的交流,为全市甚至全国的防疫工作提供利用。

(三)科级管理是有利于满足防疫业务工作日常的需要。防疫业务有延续性,在对监测点、直管单位的监督监测中,要经常使用其前一年或前几年形成的监督监测档案;特别是随着生产经营单位的变化,有些档案还要不断进行补充或注销。如直管单位许可证档案、建设项目档案等就属这种情况。因此科级管理就可以及时满足卫生防疫的日常需要。

四、两级管理的实施

(一)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网络。两级管理是通过档案工作网络层层管理而实现有序的实施。因此,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网络是这产生卫生防疫档案两级管理的组织保障。建立档案工作网络即在站一级设立由主管站长牵头、各科主任参加的全站档案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全站包括业务档案在内的档案工作的领导、规划,提出业务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并协调解决在实行两级管理中的各种困难。

(二)建立切合实际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对种类繁多、形式各异的业务档案,要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就必须建立切合实际的业务档 案管理制度。首先,在制定业务档案归档范围和归档制度时,站档案室人员应深入各科室,了解各科主要业务活动,再结合卫生部“全国卫生防疫工作规范”关于业务活动形成材料范围的规定,经与各科密切协商,具体确定符合业务实际的各科站级和科级业务档案的归档范围。其次,对于各科的科级业务档案也要同站级业务档案一样,提出统一的立卷要求,以确保科级档案立卷的规范,但可使用不同的卷皮,以示区分;第三,严格科级秋档案的保管及利用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将档案据为已有。

监督所档案室工作计划篇(7)

(一)督查机构

为加强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喻大荣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武平、市档案局局长王惠霞任副组长,市档案局副局长艾木龙、市发改委副调研员伍湖辉、市建设局副调研员梁礼远、市审计局副局长黄德泉、市财政局副局长陆中和、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徐有生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档案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档案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管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负责市本级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登记、验收及业务监督指导工作;做好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负责在项目立项阶段,向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法人)提出并协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进馆的移交接收范围。

市发改委: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统筹安排和监督管理,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是否合格作为重点建设项目验收、评优的必要条件;参与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统筹安排,重点办负责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重点项目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统筹、协调和监管城市规划范围内的房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市城建档案馆配合市档案局参与项目档案的验收、业务指导和档案接收移交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竣工审计的把关,对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重点建设项目不予竣工审计;参与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的把关,对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重点建设项目不予竣工资金拨付;参与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管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市政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市政档案室配合市档案局参与项目档案的验收、业务指导和档案接收移交工作。

二、督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二)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三)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通知》

(四)省档案局、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重点工程办公室《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五)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与验收工作的通知》

三、督查范围

(一)市本级2007年至2011年重点建设项目。

(二)2012年及以后开展的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和续建项目。

四、督查方式

(一)现场督查。原则上每季度或每半年开展一次督查活动。听取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查看项目档案有关资料,督查项目建设各阶段档案工作完成情况。每次督查情况将向市委、市政府专报,近期将对市本级2007年至2011年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详见附表)。

(二)会议调度。根据各重点项目建设档案工作完成情况,适时召集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召开档案督查工作调度会,听取各项目单位档案工作情况汇报,通报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展情况,分析项目建设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档案督查工作。

五、督查内容

(一)已竣工项目重点督查:

1、除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档案外,生产使用单位保管的一套建设工程档案,收集是否齐全、完整,整理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2、是否依法申报已完工项目档案验收。

(二)在建项目重点督查:

1、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机构、人员落实情况:

(1)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规划;

(2)项目建设档案有归口管理部门;

(3)明确有分管领导,配备了档案管理人员。

2、档案收集情况

(1)项目前期材料(含立项、可研、征拆、环评、勘探等);

(2)项目设计材料;

(3)项目招投标材料;

(4)项目施工材料;

(5)项目监理材料;

(6)项目竣工验收材料。

3、档案规范整理情况:

(1)项目档案管理纳入项目管理程序,列入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范围;

(2)制定完善了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和保管期限表;

(3)建立健全了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保密等各项管理制度;

(4)项目档案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档案保管情况:

(1)有足够面积的档案库房和装具;

(2)档案环境符合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光、防鼠、防尘、防高温等“八防”要求,所需设施设备齐全到位。

5、档案移交情况:

档案的移交、保管符合《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全市重点档案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与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项目档案应在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办理档案移交,同时向同级档案馆移交一套,属城市规划范围内的项目,建设单位还应向所在的城建档案馆或市政档案室报送项目档案。

六、督查要求

监督所档案室工作计划篇(8)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等基层卫生监督工作为目标,以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出发点,以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全市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覆盖城乡、职责明确、职能完备、机制完善、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卫生监督体系。

二、具体要求

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在工作职责、建设标准、工作运行机制、档案管理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

(一)工作职责

1、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基本职责是开展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组织并监督辖区内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3、负责辖区投诉举报的受理、调查处理、反馈等工作。

4、承担辖区内被监督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现场监测。

5、根据各区、县(市)卫生监督所设定的权限,开展卫生行政许可、采样监测、违法案件和突发事件查处以及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实行医疗机构、职业卫生分级监督。

6、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统计等工作,负责乡镇(街道)卫生监督报表的统计、汇总,并定期将卫生监督信息和统计报表上报区、县(市)卫生监督所。

7、负责乡镇(街道)卫生监督工作的督查和考核;负责公共卫生管理员(助理卫生监督员)、联络员的日常业务指导,负责对公共卫生管理员(助理卫生监督员)的考核和行风纪律的督查。

8、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建设标准

1、人员组成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工作人员一般为4-6人,负责卫生监督执法的人员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卫生监督员及行政执法资格证件。各地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择优聘用公共卫生管理员(助理卫生监督员)。

2、经费保障卫生监督派出机构是辖区卫生监督所派驻乡镇(街道)的工作机构,房屋建设、人员经费、业务经费、公务经费和专项经费等应按照浙编办[20*]8号文件的规定纳入辖区财政预算。

3、业务用房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用房应满足日常卫生监督执法调查取证、办理发证、投诉接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的需要,人均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40平方米。业务用房包括办公用房和辅助用房,装修格式应当统一,其中办公用房根据工作用途,包括个人办公及办公环境、会议室、档案室等;辅助用房根据工作用途,包括罚没物品暂存室(库房)、卫生间等。

4、办公设备和执法装备

(1)统一配备监督执法车辆,车辆外观标识符合卫生部有关规定。每个派出机构至少配备一辆执法车辆,满足日常卫生监督现场检查、违法案件查办、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的需要。

(2)配备办公桌椅、衣柜、文件柜、电脑、扫描仪、打印、复印(传真)一体机、通讯工具、碎纸机等必需办公用品和照像机、摄像机、录音笔等执法取证器材,并配备必要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防护设备。同时应加快信息化建设,配备因特网接入设备并安装使用全省统一的卫生监督软件。

5、形象标识制作统一的形象标识、标牌。机构正门应当悬挂“*区(县、市)卫生监督所*(中心乡镇、街道名)分所”的牌匾,牌匾为立式悬挂。办公室门外应当悬挂卫生监督分所标牌和卫生监督徽标,徽标须符合卫生部的规定。正大门上方统一悬挂卫生监督徽标,卫生监督徽标两侧分别为“中国卫生监督”和“CHINANATIONALHEALTHINSPECTI0N”字样,字体格式为黑体,卫生监督徽标和中英文“中国卫生监督”字样颜色均为蓝色(可参照杜邦公司施必快2K漆RT0815宝石蓝),底色为白色。

6、政务公开内容办公场所应制作统一格式的政务公开栏,公示内容包括分所的工作职责、执法人员姓名、照片、监督岗位职责及管辖区域范围、接待制度与投诉举报处理规范、卫生行政许可项目、办理程序、卫生监督员誓词、投诉举报电话、分所责任区域示意图等。

(三)工作运行机制

1、管理考核卫生监督派出机构隶属区、县(市)级卫生监督机构领导,实行垂直管理,并定期进行考评。区、县(市)卫生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综合(稽查)管理机构对监督分所工作进行日常管理、稽查和指导。派出机构按照区、县(市)卫生监督机构的统一安排开展各项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工作开展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派出机构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由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各区、县(市)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具体考核。

2、实行分所长负责制派出机构设立分所长,卫生监督员在分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公共卫生管理员(助理卫生监督员)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公共卫生联络员负责上报所在地区域内新开办食品、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情况,及时发现和报告各种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本区域内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3、工作制度(1)AB岗工作制;(2)一次性告知制度;(3)首问负责制;(4)工作例会制;(5)重大事件报告制;(6)工作责任及责任追究制;(7)文书、信息管理制度;(8)接待制度;(9)档案管理制度;(10)服务承诺制度;(11)学习培训制度;(12)廉洁自律制度;(13)工作联系制度;(14)卫生检测仪器管理规定;(15)执法证据、没收物品保管处理规定;(16)区、县(市)卫生监督所要求制定的其他制度。

(四)档案管理

档案采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发挥网络优势,采用电子化文书管理,统一格式,便于查找。

1、业务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管理;以一个管理相对人为单位建立一个监管单位;为监督对象建立专门的基础档案。按照《浙江省卫生监督行政相对人档案整理规则》(试行)的要求;依据一户一档的方法整理归档。建立健全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档案;并输入计算机实行网络化管理。

2、文书档案

(1)专项检查:要求有计划或通知、过程性资料、2-3张有文字说明的照片、小结等。

(2)投诉举报:要求有投诉举报受理登记表、监督意见书、现场检查笔录、2-3张有文字说明的照片。若属取缔的;则另制作“取缔报备表、卫生行政取缔决定书、卫生行政执法审批书”。

(3)各类报表:包括年报表、汇总表、本底(登记表)等见电子化管理内容。

3、照片档案

每年按精神文明建设、监督执法等分类归档成册。照片档案按照要求归档。

监督所档案室工作计划篇(9)

二、实验室资料归档的几个要素

(一)原始性

原始性是实验室资料最关键的因素,实验室在检验检测活动中形成的资料主要有样品收留样记录,样品处理记录,突发事件应急检测原始记录、实验室质量控制计划及实施材料、各类试剂的领用记录、标准溶液配制稀释记录、培养基配制和验收记录、实验室环境检测记录等过程资料;实验室两级管理中形成的资料主要有各类计划、总结、绩效考评资料、业务督导、业务学习资料、质量监督等环节管理资料等,这些原始记录能真实地反映检验检测过程的某个环节,也体现实验室质量管理实施情况,对了解某个阶段的检验检测情况起着重要的见证作用。

(二)有效性

资料的归档原则上按年度进行,年度形成的资料是本年度现行有效的,所有的原始数据、表格都受到有效质量体系控制,符合实验过程要求和质量体系管理要求,也是国家实验室认可、实验室资质认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溯源性

疾控中心出具的每一份检测报告都有原始数据,所用的仪器设备、引用的标准、检测方法、检测过程产生的记录,如标准物质稀释和配制、培养基和关键试剂的验收、玻璃器具的校准记录、菌毒株管理过程记录等都需要具有可溯源性,确保检测过程有据可溯,从数据资料收集归档的系统性、完整性也体现出实验室对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四)利用性

建立档案是为了有效的利用档案资料,因此,资料的归档要有可利用的价值,便于搜索、查阅和验证。在档案资料管理中,原始的纸质档案有其优点,特别是对于实验室检验检测过程的原始记录,要求信息量多、记录清晰真实,如质量控制活动实施资料、样品受理和处置资料、试剂耗材管理资料、实验室安全管理资料等,能反映整个实验过程的每个细节。行政管理资料也同样能反映出某个时段的管理要求、业务重点和督查考核情况,如会议记录、业务学习培训记录、对新员工的技术培训、考核及监督、各类计划、总结、绩效考评、工作督导资料等。做好实验室资料归档将有利于形成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反映历年来业务工作的发展状况,具有较高的利用价值。

(五)共享性

自无锡疾控开发了“无锡市疾控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以来,所有归档资料都通过信息系统按年度分类录入文件名,上传附件,当专业人员工作需要时,根据授权权限,通过打开系统,点击档案-疾控业务-实验室档案,就可以查询实验室行政管理和实验室质量管理中收集归档的资料,通过纸质资料和系统查询相结合的方式,一目了然,有效实现了资料的共享。

三、实验室档案管理的特点

(一)注重业务活动资料的收集归档

实验室是疾控中心的一个重要技术核心部门,在日常工作中,除了开展实验室检测、突发事件应急检测、科研课题、质量控制考核等实验室活动以外,还有很多配合中心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而实验室有其工作的特殊性,实验环节多,要求高,工作精细而严谨,数据处理复杂,因此,档案管理更应注重实验活动的资料收集,按照国家实验室认可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要求做好各类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二)发挥质量监督员的作用

实验室的质量管理贯穿于检验检测过程的全部,质量监督员承担着实时监督关键环节原始记录和实验操作是否符合质量体系要求的职能,通过日常监督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使检验检测过程和最终结果符合质量体系要求。因此,发挥好质量监督员的作用,也是保证实验室规范运行的有效措施之一。

监督所档案室工作计划篇(10)

第一条 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 督查范围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党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 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 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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