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文化比较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2-09-07 00:28:19

中西文化比较论文

中西文化比较论文篇(1)

西方人强烈的时间边界意识和西方文化的精确思维方式密切相关。西方人很早就有强烈的二元对立思维方式,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使西方人喜欢把事物分裂开来看待,因此西方人不同于中国人的整体思维,当然他们也有整体思维,但是西方人更偏爱把事物分成部分来加以认识,这种认识往往是从局部到整体,而且看问题很细致。因此这种思维方式主要表现为精细思维。精细思维使西方人很早就发展出精密的思维工具,在古希腊时代,亚里斯多德就发展出严密的三段论,亚里斯多德的三段论为西方文化的精密思维首次提供了严密的思维工具。亚里斯多德之后,西方文化的思维方式继续沿着精密的思维方式发展。

精密的思维方式对西方人的时间意识影响巨大,精密的思维方式使西方人把时间分成细小的部分,这种对待时间的范式使西方人有严密的时间意识,时间的边界意识强烈。西方人强烈的时间边界意识和西方文化的西方工业文化的效率意识密切相关。自从英国工业革命以来,西方的工业文化已经持续了几百年,工业文化对西方人影响深。工业文化不同于农业文化,工人上班有严格的时间安排,工人需要严密的时间意识。因此。工业文化使西方人有强烈的时间边界意识。

中西文化比较论文篇(2)

法律文化有多种含义,一般认为,法律文化是指以一定的社会物质条件为基础,国家政权所创建设立的法律制度、法律设施以及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态度、价值、信念、心理、感情及理论学说的复合有机体。由于历史背景和社会发展不同,造成了中西方在政治、经济和文化各个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所以,中西方的法律文化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

一、法的本位不同

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差异之一是法的本位不同,中国传统的法律是以集团为本位的 ,而西方法律则是以个人为本位的。无论东方还是西方,在远古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个人的集合” ,我们将这种以团体为中心的社会称为集团本位社会。

从法的本位来说,中国古代法是部族集团本位法,后期逐渐演变为宗族集团本位法。在中国社会自然经济条件下,中国法沿着宗族制度发展的轨迹形成。春秋战国之后,具有血缘关系的宗法家族统治的局面被打破了,儒家和法家对建立新的政治制度最具有影响力。首先,儒家对宗法制度中的“忠”与“孝”两个基本原则的关系的解释,弥补了宗法家族与政治国家分离的空缺。而法家的国家主义政治法律观,是以国家为主位的,由于其理论与中国传统的宗族社会相抵触,最终没有成功。儒家吸收了法家的国家本位思想,创建了家族本位与国家本位共存的理论。由此可以看出中国传统法律本位走的是从部族到宗族再到国家与家族共同的集团本位道路。而且,从汉代以后,中国传统法律本位着重于国家本位优于家族本位。在清末“变法修律”之后,随着近代西方法律文化的影响逐渐增加,家族制度的影响逐渐退出了国家法律的舞台。国家本位根据社会的发展的需要逐渐被强化,由于社会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其后的法律中深刻体现着集团本位。集团本位法的实质是义务本位法,这种法律意识集中体现出的法律是保护统治者的利益不受侵犯,而公民个人利益受到限制。作为中国法律传统的集团本位,产生于特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它适应于中国社会的需要,平衡了社会的发展,世界著名的比较法学家威格摩尔说过:“中国人作为一个民族之所以能够顽强地生存下来,很大程度上应归因于它们强有力的宗族和家庭组织。”

在西方法律史上,古罗马法通过塞维阿·塔里阿改革由氏族法过渡为家本位法,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建立起了以个人为本位的法律制度。以氏族为本位的罗马法是以维护氏族利益为目的的,随着罗马氏族的解体,罗马法中的氏族本位也瓦解了。作为农业罗马社会的产物,家本位的法律填补了这个空缺,家本位法表现为以男性为中心的父权至上及夫权主义。罗马不断对外扩张,由于社会性质的转变,以个人为本位的法律制度取代了家本位法,表现为罗马万民法的产生和发展,其意义“是在于它对‘个人’的重视,它对人类所作的伟大的贡献,就在于它把个人从古代社会的权威中解放出来。” 罗马的个人主义法律观是现代西方法律个人本位的思想渊源。日耳曼人建立国家以后,所设立的日耳曼法是以氏族集团为本位的法,同时其制度法又以上帝的意志为指导,即上帝本位。文艺复兴通过古典自然法学说提倡反神权的个人本位法,批判神本位的法律思想。人权开始取代神权成为自然法的基础,思想家们认为人权是人的基本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不是上帝赐予的,是不可剥夺的,这种思想使得西方的个人本位法有了重大发展。个人本位法从其本质上说是权利本位法,注重于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强调个人利益。

二、法的学术传统不同

法的学术作为人们对法的经验和理性的概括总结,表现为不同的类型。中国传统的法律学术是“律学”而不是“法学”。中国的法只是作为由国家制定认可的成文法出现,而没有独立的法学家从理性的角度用学说及判例来支持的法律现象,现代意义上的法学是在清末才从西方引入的。中国传统的法律学术是对制定法进行讲解、注释,即为“律学”,而不是对学理的探究。中国的律学传统缺少那些不受实在法约束的法学家以自己的学说去创设的法学理论及其体系。律学的根本特征是对制定法的文字和逻辑进行阐释,而不去探究学理,缺少百家争鸣、流派纷呈的情形,表现出明显的重“术”轻“学”的特点。在封建体制下,皇权专制和中央集权逐渐走向极端,不具备“法学”学术发展的条件。中国律学传统缺乏普遍正义和个体权利内涵,并且缺少了逻辑学在法律知识体系构造中的作用。

法学学术的形成需要很多的社会条件、文化条件、政治条件及经济条件。首先,要在社会中普遍存在着正义与个体权利的法律观念,而传统中国的法律观念是以秩序、义务和控制为核心的。另外,还必须存在真正的学术自由。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专制中,真正的思想言论自由几乎是不存在的。在政治层面,要具有民主性的政治背景。因为民主与法治是分不开的,专制社会不会重视法律学术,法律学术只会成为维护统治秩序的附属工具。在经济层面,法学要求商品经济的高度发达,因为民主政治是与商品经济相适应的政治形态,没有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就不会有高度发达的民主政治。在中国传统的小农经济条件下,法学很难发展起来。

西方的法学十分发达,从罗马法学开始至今形成了众多的法学流派、名家。例如,近代以来的古典自然法学派,其代表人物有格老秀斯、孟德斯鸠、卢梭等人;实证法学派,其代表人物为奥斯汀;纯粹法学派,其代表人物为凯尔森,等等。西方法学所涉及的范围广泛,其理论博大精深。在西方的文明史中,受到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影响,西方的法律观念是以正义和权利为核心的,促进了法学的传统和发展,并且西方的学术自由,学术独立的传统也推动和保障了法学的发展进步,在西方法学家的眼里,法不仅仅是控制社会的工具,而是与社会发展及社会主体的行为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与中国传统的律学不同,西方法学具有极强的批判性,包括对制度的批判和对法学本身的批判,在批判中,社会制度得到了改进,法学理论的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这种建设性的批判对西方的法治进程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不同的法学流派对法律发展起着各自不同的影响,借用西方学者的话说,在过去的二千年里,它制造出来一套规范行为的规则体系,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个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使人们能和谐地生存。

三、法的精神不同

法的精神最本质的表现为人治与法治。人治是对“为政在人”和“贤人政治”这种理想的治国理念的概括,人治的前提是社会上存在着为政治所需的德行兼备的贤者,其在理论上是虚幻的,是对现实统治的美化。统治者的统治行为具有随意性,因此,人治必然会向独裁暴政转化。中国数千年的人治统治形成了深厚的人治传统和官本位的特权等级观念。法治来源于西方的法律文化,亚里士多德曾给“法治”下过定义:“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经成立的法律秩序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良好的法律。” 法治的基础是民主政治,并且与宪政有密切的联系,没有宪政就没有法治。法治是以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目的的,法律高于当权者的个人意志。

中西文化比较论文篇(3)

人类的文化宝库是众多民族或国家共同构建的,这些多元文化的产生,都离不开特定的自然条件和社会历史条件,由于地理环境、历史背景、发展过程,以及其他因素的不同,各个民族都有其特征,东西方文化也各有其特色。

中国的忠恕之道与大同思想和西方的个人主义,对中西方文化的各个层面影响深远,中西文化的主要特征,大都由此衍生而来,中国人重视伦理,西方人重视法治。西方个人主义盛行,人人都想充分发挥自己独特的个性,充分享受个人的权利与自由,为了避免个体与个体的冲突,使人不至于因个人自由的过分膨胀而妨害到别人的自由,制定了较为严密的法律来匡正个人行为。中国地处于半封闭大陆性地域,经济以农业为主,宗法制与专制并行,且相互影响、制约,这样的社会历史环境孕育了伦理型的中国传统文化,这种文化类型不仅在观念的意识形态方面发生着久远的影响,而且深刻地影响着传统社会心理和人们的行为规范。如在维持善良人格与良好人际关系上,讲求五达道、三达德,《中庸》道:“天下之达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达道也。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川靠人们内心的品德和智慧,正确处理这五种人际关系,达到和合的理想境界。中华传统重视对天地君亲师的尊崇;重四维:礼、义、廉、耻,认为:“四维不张,国乃灭亡。此外,还有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之八德。

“中国文化以家族为本位,注意个人的职责与义务,西方文化以个人为本体,注重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有着自己独特的发展道路,即带着父系血缘关系残余跨人奴隶社会,血缘关系通过家族组织影响很大,家庭成员把家庭看得比个人重要,而且特别重视家庭成员间的权力与义务,亲属关系转换为宗法性的伦理道德形式,并以此规范人们社会心理和行为。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说:“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征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百行孝为先,孝为德行之根本,“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尊君、敬长、尊上,用孝道规范人生行为,理性地践行忠孝观,《荀子·子道篇》:“孝子所以不从命有三:从命则亲危,不从命则亲安,不从命乃衷;从命则亲辱,不从命则亲荣,孝子不从命乃义;从命则禽兽,不从命则修饰,孝子不从命乃敬。故可以从而不从,是不子也;未可以从而从,是不衷也。明于从不从之义,而能致恭敬、忠信、端惹以慎行之,则可谓大孝矣。《传》曰: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此之谓也。荀子的“三不从”强调孝子应慎重思考,从维护家庭利益出发,理性地分清对错后再行孝道。在宗法制度下,孝道通过孝亲忠君传输下去,从社会心理层面、行为规范层面影响着中国人的心理,塑造了独特的伦理传统,即在维持和谐人际关系上,注重的是个人的德行修为,而不是要靠强制性法律约束,这显然比西方的法治高明得多。

有人说,如果把西方的文化视为“智性文化”,那么中国文化则可称为“德性文化”。但中国传统文化之重“德”,并不是说它轻“智”,它是一种德智统一、以德摄智的文化,即德智双修的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在道德前提下,主张德(道德)、智(知识)双修,通过知识积累完成人格提升,《中庸》:“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尊德性”指不断加强人的道德修养,“道问学”指对知识的学习,从此处可看出“德性”为尊,“道问”为次。后世朱熹、陆九渊虽就尊德性、道问学孰轻孰重有过争辩,但二人均未走出《中庸》的传统,仍以“德性”为尊,“道问”为次。明朝归有光提出“尊德性”与“道问学”并重:“尊德性者,非以专于内而不兼乎外;而道问学者,非以徒鹜乎外而忘其内也。德性不离于事物,则尊之者不离于问学矣。”讲以道问学、尊德性为一,智性与德性不可分开,主体可借助求知途径达到自身道德的升华。西方的智(知识)性文化,只是单纯地探讨宇宙的终极实在,以及宇宙的客观构造,关注的是外在世界;儒家则以道德实践为基础,将此转为对内在世界的自我把握,鼓励人们在道德实践中体悟以人为中心的宇宙真原,这是有别于西方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中西文化比较论文篇(4)

一、中西方文化比较研究的重要性

文化是各民族、地区或国家基于一定的历史经验所产生的较高的原则和相对稳定的价值体系。西方文化观念产生于工业革命后人们对传统价值的存续感受到威胁之际,具体表现为对机械性和物质主义的反动。而在中国近代,龚自珍率先提出民族文化观念时,其思想背景则是对西方文化压力的逐渐认识。由此可见,文化在纵向上,具有对传统继承和扬弃的一面,即时代性;在横向上,又包含各民族、地区间的差异,即民族性。因此,将文化定义为民族历史文明特质的表征,应该是比较贴切的。

西方和中国由于历史情况、地理条件的不同,形成了各自独特的文化。西方文化以向前前进为特征,中国文化则以调和持中为特点。由于受地理和技术条件的局限,中国和西方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处于相互隔绝的状态,谈不上严格意义的文化交流。历史记载下来的零星交流现象也呈现出偶然性(如元代马可·波罗来华)、间接性(长期以来文化和贸易交流主要通过波斯和中亚的中介)和单向性(由中国向西方输出文化为主,如四大发明)。

中西文化正面和系统性的接触发生在近代,更多地体现为强势文化对弱势文化的冲击和侵凌。正是由于中西文化长期相互隔绝和接触过程中存在的不平等地位,导致中西文化在相互认识的过程中经历了曲折和误解。在西方,“欧洲中心主义”的传统在思想界一直很有市场,直至今天,西方媒体仍未能彻底摒弃其视中、印东方文化为落后文化的文化优越感。而中国长期以天朝大国自居,闭关锁国、故步自封,未能在经济、文化、社会制度等方面积极进取。总的看,经历了一个从自大到自卑,从茫然到奋起的历史过程。如今,历史的机缘又赋予中西文化新的发展前景:西方文化继工业革命后又夺得了信息革命的先机,领导着全球化的潮流;中国文化则借助新中国成立和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崛起,目前正面临振兴的历史良机。因此,对中西文化进行比较,更好地进行中西文化交流,既有利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又有助于中国文化的自身认识和再度复兴,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中西方文化的历史和现实差异

(一)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中国文化强调天人合一,西方强调征服自然

中国文化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周易大传》为代表的“天人协调说”在中国历史中占主导地位。“天人合一不仅是一种人与自然的关系学说,而且是一种关于人生理想、人的最高觉悟的学说”。人在适应自然的同时,也要对自然加以改造,努力做到既调整自然,使其符合人类的需要,同时又不破坏自然,从而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

西方文化则强调征服和战胜自然。人与自然的对立是“自我”与“非我”的对立。当人们的生存只有靠征服自然来获得的时候,这种征服自然的观念便深人人心。也正是凭借这种向自然界积极进取的精神,欧洲才能突破中世纪的黑暗,迎来启蒙运动和现代科学的曙光。

(二)在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中国文化强调家庭本位,而西方文化则注重个人本位

中国文化以家庭为本位,注重个人的职责和义务。个人的命运与家庭的命运紧密相连。同时,家庭的内部秩序又投射在家庭与国家、社会的关系上。中国以家庭为核心建立起的社会网络,一方面促进社会成员间的团结精神,并保证社会保持稳定的垂直性秩序,但也抑制了个性作用的发挥,并造成家族势力、裙带关系等社会弊端。

西方文化以个人为本位,注重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西方私有制深人到家庭内部,“西方人习惯于依靠一己力量去独立奋斗,求生存,谋发展,因此,西方的家庭相对来说比中国民主、平等得多”。但是,个人本位也容易产生个人对家庭的责任和义务的淡漠,从而使家庭关系沦为冰冷的利益交易,这是西方家庭的缺陷所在。.

(三)在价值取向上,中国文化重义重情,西方文化重利重法

儒家视“仁”和“义”为伦理道德的根本。“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集中反映了古人的价值取向。当然,中国文化也并不否认求利,但义在利先,而且一旦两者发生冲突,则必须“舍身取义”。这种价值取向造成的一个不利影响是,使中国形成了一种凡事道德挂帅,而忽略法律精神的传统思想。

在保障私有制和个人权利的西方社会,人人为我难免会发生个人利益的冲突,因此需要有一种公正、持中的权威来保障个人的利益并保持“游戏”的秩序,法律在西方正是扮演了这样一种角色。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也习惯通过法律“诉诸公堂”进行解决,而不是像中国那样通过协商解决或干脆“私了”。这也是法制观念之所以在西方深人人心的一个原因。

三、中国文化的历史继承和现实发展

在对中西文化的历史和现实差异进行比较分析之后,再回到现实中来,历史已经证明,简单的去此存彼是行不通的。中国文化的溶缩性很大,它的内核非常坚硬,它可以把各种外来的压力转化为它自己的内在动力。所以我们既应该引进西方的文化价值,同时又要自觉地批判和扬弃西方文化的负面影响,防止全盘西化,弘扬传统的文化源头活水。也就是说,中国文化的出路在于创新与发展:在保留中国文化合理内核和历史优良传统的基础上,要吸收、消化一切文明的成果(包括西方文化的精华)。中国的历史告诉我们,文化的生命力在于其开放性和包容性。

第一,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既要汲取传统文化中强调天人合一、推崇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也应吸纳西方文化中探索自然规律、对自然界进行合理利用、为人类造福的科学精神,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中国文化注重天人合一,但并不否认人对自然的加以改造、控制、调节的必要,强调人既应改造自然亦应适应自然,人类活动的终极目的不是统治自然,而是要把自然改造得更符合人类的需要,同时,必须让自然界的万物朝着好的未来正常发展。总之,就是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

第二,在人与社会的关系方面,既要保留传统文化中重视个人对家庭的责任感、尊老爱幼、团结互助的优良传统,也应为个人的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发挥个人的能动性,构建起新时期更加合理、健康、和谐的社会关系。

中西文化比较论文篇(5)

    (一)二者产生的历史背景分析

    君主专制制度是臣民意识产生的历史原因。我国传统社会是家国同构、家国一体的政治结构,天子是国家这个大家庭的家长,人民是天子的家臣家奴,国家与人民的关系是天子与臣民的关系。“君权至上”、“阶级特权”是我国传统封建社会的基本价值准则,至于那些凭借血缘或其他条件被授以官爵者、那些通过举荐或科举步入仕途者所拥有的某些“权利”,不过是巩固王权的一种手段而已。因为他们的权利只是君主的“恩赐”,既然是“恩赐”,当然可以随时收回、肆意剥夺,只有当他们对君主绝对效忠服从时,才可能保住自己的特权。反映在君臣关系上,就是君主对臣子的绝对主宰,臣子对君主的绝对服从[2]。在这个社会中,没有平等可言,有的只是阶级和特权,所有的人都是君主的臣子,所有的下级都要无条件地服从上级。在这样的价值观念下,形成了普遍的忠君义务观念;在这样的人治政治环境中,人的独立人格和主体意识被完全抹杀,臣民意识成为人们日常的一种精神状态、心理特征和思维习惯。到了近代,虽然我国也经历了资产阶级革命等一系列革命,但革命很不彻底,根深蒂固的封建专制思想并没有被彻底扫荡,臣民意识仍然很浓厚。而西方则经历了启蒙运动、文艺复兴和资产阶级革命的多重洗礼,封建专制制度和思想都遭到了彻底的打击,从而最终形成了现代公民意识。实际上,公民作为一个政治概念,最早出现于古希腊民主城邦时代,其原意是“属于城邦的人”。这些人参与城邦公共事务管理,承担守卫城邦的责任,与现代公民意识有着很大的不同。直到17~18世纪欧洲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资产阶级学者为了反抗封建特权专制,把包含主权在民、天赋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内的公民思想作为对抗封建专制的武器时,才最终使现代公民意识得以产生和形成。与臣民意识不同,公民意识既包括个人对国家所负有的义务,也包括个人管理国家、监督国家领导人的义务,更包括个人依法所享有的各种权利。在公民社会,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完全平等,法律不承认任何特殊公民,即公民不论担任何种职务,从事何种工作以及何种出身都是平等的,所以说公民与公民意识是民主时代的产物,是民主法治的孪生姊妹。

    (二)二者核心内容比较

    臣民意识的核心是依赖意识,本质是为对方而生活或为对方而存在,是奴隶;公民意识的核心是独立意识,本质是自为存在,是主人。所谓臣民即屈服者与顺从者也,臣民是与君主是相伴而生的概念,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对君主的依附意识,二是“义务至上”的意识。在中国封建社会,“君权至上”是人们基本的政治价值准则,即只有君主一人是政治生活的主宰,君主和臣子是主仆关系,臣子们必须绝对服从君主,恪守对君主的义务,这种依附观念是臣民意识的主要构成之一。“君权至上”的价值观念,要求臣子们在政治意识和政治行为及价值选择上,以忠于君主为基本原则,至上为绝对忠顺,至下为不背叛君主。统治者执行的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老百姓遵守的则是“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奴隶主义。在中国封建社会,人民被称为黔首,被排斥在政治等级之外,普通民众不得过问政治,更不得对政治决策提出质疑、抗辩,否则便是抗旨,就要受到处罚。至于权利,那只是君主的恩赐,只是当官者的事情,与普通百姓无关,长此以往,普通民众严重缺乏参与政治的热情和主动性,进而演化为“愚忠”的心理和“义务至上”的臣民意识。与臣民意识不同,公民及公民意识是民主法治的产物,它的核心是主体意识,它要求人们承担义务的同时,享有相应的各项权利,它主要有五层含义:一是主体意识。它是人对于自身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价值的一种自觉意识,是公民意识教育的首要价值取向。所谓主体意识是指在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中,个人居于主体地位,是国家的主人,是国家存在的根本依据。它内在的包含参与意识、责任意识与监督意识,主体意识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显着特征,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二是平等意识,公民意识在本质上是一种平等意识,它彻底否定了封建特权等级观念,强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的前提和重要保障。三是权利意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是公民意识的基本思想,它彻底否定了只尽义务不享有权利的封建特权思想。四是规则意识,它是关于规则的认识、制定和遵守的一种自觉意识,核心是自觉遵守各种规则。在我国封建社会,法律大都是用来保护统治阶级、惩戒人民群众的,所以寻找法律漏洞、逃避法律制裁已成为民众的普遍心理,因而借助国家政权的力量,将外在规则内化为人们的行为习惯,也是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环节。五是公德意识,它是指遵守最基本社会正常生活秩序准则的自觉意识,公德意识不仅反映了个人的素养水平,还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

    (三)二者职能作用对比

    臣民意识形成于封建社会,所以它主要服务于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对君主专制制度的巩固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封建社会经济主要是指自然经济,自然经济是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落后的、闭塞的、保守的小生产,其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与自然经济相适应的是低下的科学文化水平和技术水平,加之政治上的愚民政策,使统治阶级在思想上最大地压抑了人们的主体性。封建经济的另一个特征是农民对于地主的人身依附,在封建社会,地主不仅占有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还不完全地占有农民自身,地主和农民之间的尊卑关系,是君臣、臣民之间等级尊卑关系的基础。常言道:控制人行为最好的方法是控制人的思想,以臣民意识为核心的封建大一统封建文化,从根本上把人们的行为控制在了一定范围之内,这对于稳固封建专制制度起了巨大作用。公民意识形成于资产阶级革命时代,所以它服务于以商品经济为基础的现代民主政治制度,对推动整个社会民主法治的进步起着重大作用。商品经济是公民意识产生的基础和结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商品经济是天生的平等派,它在经济上要求利益主体地位平等、合作共赢,在政治上谋求人格独立,从而最终形成公民意识。在商品经济中,人们是平等自由的交易主体,他们可以自由的判断、选择和交易,同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为了保障每个公民自由选择的权利不受到伤害,人们的行为必须严格遵循游戏规则———法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在法律这个游戏规则的庇护下,人们才可能实现真正的平等与自由,从而使以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和规则意识为核心的公民意识形成。公民意识反过来又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政治的进步,因为民主政治的进步不仅需要国家制度和法治建设等外在的规范,更仰仗其内隐的公民意识作为支撑,如果没有进步的公民意识,就不可能产生好的制度安排及令人满意的运行效果。另外,公民社会和臣民社会中权力交接方式也有所不同。在公民社会里没有臣服关系,整个国家机器在按照民主和法治运转,老百姓不用对政府“臣服”,政府机构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因而与臣民社会权力交接方式不同,在公民社会,权力交接一般通过非暴力即通过民主和理性的形式来实现的,因为权力是通过非暴力的、民主的方式获得的,所以掌权者一般不需用暴力来维持自己的统治。而在臣民社会,由于权力一般是通过暴力手段得来的,所以掌权者本身就会缺乏安全感,总是担心别人会用暴力推翻自己,因而竭力主张用暴力维护自己的政权,而依靠暴力维持的社会绝对不会是公民社会,更不会有公民意识产生。

    对我国公民意识教育的启示

    (一)有利于我们认清公民意识教育的现状

中西文化比较论文篇(6)

1.1 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起源

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是我国各民族世代相传,以发展身体、增进健康、提高身体机能为目的的人类社会活动。在我国五千年的文明历史长河中,生活在不同地域的各个民族,所接受的外来文化和各个民族的文化交融方式不尽相同,因此形成具有各个民族特色的民族体育文化。

1.2 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特点

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是中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许多优秀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不仅具有很强的健身价值,而且还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丰富的娱乐、教育功能。分类主要是以活动内容与形式来划分。以歌舞伴乐为形式的称之为娱乐类;以对抗竞争为形式的则称为竞技类。娱乐类。

1.2.1 中国民族传统体育的产生和发展,受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的制约。在历史发展长河中,民族传统体育如同民族文化、民族风俗一样与民族地区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它同样受到政治、经济的制约。多年来的历史证明,哪一时期社会稳定、经济振兴,那么这一时期的民族文化、民族传统体育就得到发展。

1.2.2 民族传统体育集文化、娱乐、体育于一体。民族传统体育与现代竞技体育不同,它的活动内容涵盖着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和风俗,这些体育活动多在喜庆节日或丰收农闲、恋爱社交、宗教祭祀中进行。因此它具有多方面特点。

1.2.3 民族传统体育古朴粗犷,独具特色,深受各族人民的喜爱。因为民族传统体育产生于生活,来自民间。在长期历史进程中不断交流、传承并逐步发展,它反映了生活,锻炼了身体,得到了保留。

1.2.4 民族传统体育简便易学,对器材场地要求不高。场地就在田间地头,房前屋后,随手拿起农具或生活用具即可加入到活动行列中。可见其简便易学易于开展。

二、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西方竞技体育文化之间的比较分析

2.1 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西方竞技体育文化的冲突

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和西方竞技体育文化是当前世界文化体系中两个重要的体系,它们是随着历史发展先后出现且并列平等发展的两个文化系统。在1840年鸦片战争以前,两者是各自独立发展的,并没有明显的冲突和融合。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日益进步以及“新航路”的开辟和国际间往来不断加剧,国际间的合作及交流更为频繁,特别是西方列强在近代对外侵略扩张,使两种文化开始正面交锋,日益冲突和斗争。由于这两大文化本体及其存在环境的巨大差异,所以它们在交流中的对立是绝对的。具体表现在:

2.1.1 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植根于“天人合一”、阴阳、八卦、五行等理论,而西方竞技体育文化在西方哲学重外在、分析,重与自然的斗争等观念的指导下形成和发展。

2.1.2 在中西方体育文化价值观上。

2.1.3 在体育形态、内容、手段上。

2.2 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西方竞技体育文化的互补

体育文化的产生是需要丰厚的历史积淀、浓郁的人文气息,其发展更是一个长期积累、选择、变异、冲突、交融、定型的过程。由于体育文化是一个动态的社会存在,所以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和西方竞技体育文化在相互交流的同时,势必会互相吸收融合其文化中的精粹部分,这就是文化的不自觉内在的统一。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2.1 对伦理道德观念的追求。

2.2.2 中西方国家对优秀的运动项目都有所相互移植。

2.2.3 在长期的发展与整合过程中,中国传统养生思想为西方所接受,西方竞争观念为中国所认可。

三、两种体育文化对立统一的辩证认识

中西文化比较论文篇(7)

中图分类号:I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3)08—0166—06

近年来,中国比较文学学科发展迅猛,已经渐渐成为人文和社会科学中最引人注目的学科之一。一大批杰出学者为中国比较文学学科理论探索和实践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卓有成绩的比较文学研究者前赴后继,优秀教材、理论著作、研究成果层出不穷。承前启后,继往开来,面对如此红火的研究现状,及时有效的阶段性总结意义重大。本文根据近年出版的中国比较文学研究著作,从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两方面,概述近年中国比较文学的研究状况。

一、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探索

中国比较文学研究离不开理论探索。理论研究作为风向标,决定中国比较文学的研究走向和历史进程。

1.对比较文学学科史的梳理

中国比较文学理论研究的重点首先体现在对“中国比较文学史”及“比较文学学科史”的梳理。

1996年,湖北教育出版社出版徐志啸的专著《中国比较文学简史》。贾植芳先生在序言中说道:“他对比较文学在我国的历史渊源、发展流变以致蔚然成为我国一门有独立的学术地位与价值的学科,做了一个全景式的叙述和描绘。……为我国比较文学学科的建设,增加了新的学术积累。”①全书将中国比较文学的发展分为史前期、发轫期、初兴期、发展期、滞缓期、复兴期等,各时期内以富有代表性的个人学术活动和研究成果为论述对象。

乐黛云、王向远所著的《比较文学研究》虽然没有以“史”命名,但对“比较文学”在中国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有详细论述。“中国的比较文学并非欧美比较文学的分支,也不像欧美比较文学发端于大学讲坛。它是中国文学发展本身的要求,是中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②全书有意区分“比较文学”和“比较文学学科”两个概念。前者是中国文学自身的发展要求,后者是在西方比较文学学科影响下建立的一门学科。学科化促使“中国比较文学研究”更加系统,人才培养呈阶梯式发展,效率提高,成绩斐然。不过,《比较文学研究》对此问题的探讨尚局限于理论层面。2007年,严绍璗、陈思和主编的《跨文化研究:什么是比较文学》则以“北大——复旦比较文学学术论坛”为依托,立足于比较文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重点讨论比较文学学科的发展问题。首届论坛以“关于比较文学学科的范畴、观念和方法论的理解问题”为讨论核心,第二届论坛则以“比较文学的学科界限和学科身份、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两者的关系”为议题。全书所呈现的对比较文学学科建设的反思和建言,特别是学生培养、教师教学以及学位论文规范等方面的讨论,启发性很大。

中国比较文学学科建设,必须以世界比较文学学科史为根基。在比较文学“中国学派”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关键期,曹顺庆主编的《比较文学学科史》为中国比较文学学科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该书第一编“欧洲的曙光”,以法国学派影响研究为中心,兼及英国、德国及北欧,意大利及南欧,俄国及东欧比较文学学科史,分别阐明其基本理论、学科发展史及学科史地位。第二编“欧洲北美的崛起”,以“美国学派”平行研究为中心,论及加拿大比较文学学科史以及当代欧洲(法国、苏俄、英国、德国等)比较文学学科史。第三编“东方的回应”,以“中国学派”跨文明研究为核心回应影响研究和平行研究。同时,梳理了港台、印度、日韩和阿拉伯、南非的比较文学研究情况。比较文学研究须有世界眼光,中国比较文学学科是世界比较文学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洞悉世界比较文学学科史才能够明白:继影响研究和平行研究之后,跨文明研究将成为比较文学研究的主流。中西文化的异质性决定了中国比较文学研究在比较文学跨文明研究阶段所肩负的重任。这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世界比较文学学科发展的必然结果。

2.对比较文学学科理论范式的探索

中国比较文学研究进入承前启后的关键期。对比较文学学科史的梳理是“承前”,对比较文学学科理论范式的探索则是“启后”。一直以来,中国比较文学研究秉持着以学派理论为框架的比较文学学科理论体系。此体系造成学派与研究领域隔阂,容易产生误解,认为法国学派只有影响研究而没有平行研究,美国学派只有平行研究而没有影响研究。为了打消隔阂,消除误解,曹顺庆在主编的《比较文学教程》中果断打破学派理论体系,概括出一个全新的学科理论范式。该书明确提出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一个基本特征和四大研究领域:一个基本特征即“跨越性”,包括跨国、跨学科、跨文明;四大研究领域即“实证性影响研究”、“变异研究”、“平行研究”、“总体文学研究”。特别是“变异研究”的提出,拓展了比较文学学科理论体系,一举解决了比较文学研究中不少令人困惑的难题。“比较文学的变异学将变异性和文学性作为自己的学科支点,通过研究不同国家不同文明之间文学交流的变异状态,来探索文学变异的内在规律。”③比较文学理应蕴含“跨越性”和“文学性”,在跨越过程中,受到文化因素、心理因素等影响和制约,一定程度上会产生变异。文学变异学主要从五个层面进行:语言层面变异学研究、跨国与跨文明形象的变异学研究、文学文本的变异学研究、文化的变异学研究以及文学的他国化研究。其中包括文化过滤与文学误读、译介学、形象学、接受学、文学的他国化研究等。

曹顺庆根据自己多年的研究经验,将“译介学”从“媒介学”中抽离,置于“变异研究”名下,亦属首创。在《比较文学教程》中,曹顺庆指出:传统比较文学学科理论只注重文学传播和交流过程中的实证性影响关系,故将译介学划为媒介学。这种观点忽视了接受者主观选择的能动性和心理文化因素。这些因素会导致文学在传播和交流过程中发生变异,因此,译介学关注的是文学在被翻译过程中的变异关系,理应被归入“变异学”。

比较文学作为一门科学或一门学科,不能沉溺于学派隔阂。中国比较文学想要创新,首先要打破法国学派平行研究、美国学派影响研究、中国学派跨文明研究“三位一体”的学派构成论。曹顺庆的《比较文学教程》以四大研究领域划分比较文学新学科理论体系,将比较文学研究按研究领域分门别类,领域有交叉,方法可通用,既相互区别又互相联系。比较文学第三阶段“中国学派”的建立,迫切需要一个富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体系作支撑。《比较文学教程》适时而出,“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比较文学学科理论教材的一个新体系”④。

3.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研究相结合

张宏的《比较文学的理论与实践》就理论与实践结合做出了积极尝试。全书先总论比较文学的学科形态,肯定比较文学的超越性,得出“从根本上说,比较文学是一门跨民族、跨语言、跨文化、跨学科的知识学科”⑤。比较文学不是专讲理论的学问,具有很强实践性。作者在第二编分论比较文学的方法体系。在第三编中,作者将学科理论融入实践研究,用“美国文学中的中国人和中国”阐释形象学实践研究,用“《白鹿原》和《静静的顿河》的比较”明晰主题学实践研究,用“莎士比亚和汤显祖剧作的比较”讲述历史类型学实践研究,用“20世纪文学观念的演化”考察跨学科研究。当然,书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在第五章论述“接受过程的选择与阐释”时,作者持传统观点,认为译介学是影响研究的重要分支。

张隆溪的《比较文学研究入门》利用国际视野审视中国比较文学,力图在国际比较文学发展历程中为中国比较文学找到准确定位。全书先论述中西比较文学所面临的挑战,如民族主义造成的东西方对立、文学和文学研究政治化等,然后对中西比较的可能性给予肯定回答。在作者看来,只要能正视、迎接并战胜这些挑战,东西方比较文学研究将成为“国际比较文学一个无可置疑的重要部分”⑥。根据个人经验,作者在书中开出“重视语言和文学阐释”的“药方”。从语言出发可以看出中西方在哲学思想和文学批评中怎样讨论语言、表达、意义、理解和解释等问题。注重阐释就不会将西方理论机械套用于东方文本,也可以避免把中西作品随意拼凑,做牵强附会的肤浅比较。第三章讨论西方比较文学研究中有影响的著作。第四章专论中西比较文学研究的成功范例。全书虽秉持法国学派和美国学派的立场,对中国学派不置可否,但从理论与实践结合角度上看,依旧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上乘之作。

二、中西比较诗学研究

比较诗学在我国萌芽较早。王国维1904年发表《〈红楼梦〉评论》,运用叔本华的美学思想分析中国古典文学作品,被认为是中西比较诗学的起点。此后,裘廷梁、蔡元培、鲁迅、梁宗岱、宗白华、朱光潜、钱钟书、王元化等人,为开拓现代性诗学的中国视野做出了重要贡献。1988年,北京出版社出版曹顺庆的专著《中西比较诗学》,标志着“中西比较诗学”这门学科在大陆正式确立。全书从艺术本质论、起源论、思维论、风格论、鉴赏论五个方面对中西文论中的具体概念和术语进行梳理和比较,互证互释,双向阐发,求同存异,确认中西文论的不同文化背景和理论特色。从学科史的角度上看,《中西比较诗学》无疑“为学科史上纲领明确的奠基之作”⑦。2010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再版《中西比较诗学》,可见此书的影响经久不衰。

2000年,王晓路的《中西诗学对话——英语世界的中国古代文论研究》出版。由于中西诗学交流过程中“以西释中”为主流,不对等关系造成中国文论的全面“失语”。王晓路试图打破不对等,与西方文论展开平等对话。首先,作者从中国古代文论输入英语世界的历史轨迹和接受语境两个方面概述英语世界中国古代文论的研究状况。随后,用“他者的眼光”、“迁移的变异”、“诗学的对话”三章,阐释中国古代文论在不同语境中的不同理解,明确语言作为中介在交流过程中的“牢笼作用”。全书在翔实材料的支撑下,洞悉中国古代文论在英语世界中的生存困境,如理解与阐释不成体系、散点式研究多于全面思考等。由于语言障碍,英语世界对于中国古代文论术语的译介和接受存在困惑。因此,王晓路认为,应该“将中国古代文论中富有生命力的术语加以整理和翻译,不断地,有系统地推出,使西方世界对此有所了解并逐步熟悉”⑧。中西文论间的对话不是消极的而是积极的对话。消极的对话只会停留在大原则的反复讨论中,结果只能是一厢情愿。我们只有做好具体工作,将中国古代文论加以梳理、转型、译介和推出,与西方文论展开积极对话,才能逐渐改变中西诗学对话的不平等局面。

饶芃子的《比较诗学》是一本论文集,共25篇,融汇作者20年潜心研究比较诗学的主要成果。其中,不仅涉及理论探索,还关注中西戏剧、海外华文文学等问题。赖干坚的专著《二十世纪中西比较诗学》旨在探讨20世纪“中西诗学的融汇如何推动中国诗学的现代化进程,同时揭示某些文艺思潮和理论流派的渊源流变”⑨。全书将中国比较诗学的发展历程、中国现代文论的创始、转型及嬗变与西方文论的传入、接受过程紧密结合,侧重于外国诗学对中国诗学的影响和渗透。作者发现中国现当代诗学的建立、成长、繁荣与西方文论在中国传播与接受紧密相连,但没有意识到中国诗学已经全面落入西方“窠臼”。西学传入既为中国诗学带来繁荣,也造成中国文论的“失语”。

面对中国文论的“失语”,刘介民在《中国比较诗学》一书中提出“重建中国比较诗学”,直言根本动力是“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的自身要求”⑩。他认为:要想重建中国比较诗学,必须从西方文学理论所造成的压抑和羁绊中解脱出来,与西方文论展开跨文化对话。全书从比较诗学本体论、发生论、方法论、本质论、起源论、思维论、风格论、鉴赏论、实践论、概念论等方面,概述从古至今中西方重要诗学家和理论著作的主要观点,厘清中国比较诗学的发展历程。尤其是第十章“概念论”,列举了50个比较诗学术语,深层剖析诗学内涵,明白晓畅,意义非凡。

杨乃乔的专著《东西方比较诗学:悖立与整合》从对中西诗学“本体”的考察入手,将“经学中心主义”(如第三章第四节“儒家诗学的内在批评精神:经学中心主义”)作为中国诗学的“本体”,将儒家作为中国诗学的中心,利用“解构”和“建构”理论解释中国文化中的“儒道互补”现象。受德里达影响,作者进一步将中国诗学传统定义为“书写中心主义”(第八章第三节“东方诗学的书写中心主义与一个颠倒的形而上学等级序列”),认为中国诗学传统书写优于说话。从语言学角度,作者又将中西诗学语境分别概括为“写意”和“写音”。整体看来,《东西方比较诗学:悖立与整合》一书站在本体论高度,立足于中国传统文化,打破传统中西比较诗学范畴式研究方式,探讨诗学本源,对中西比较诗学研究和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全书共23章,32万字,纷繁复杂,一些定义和结论未免主观。但这些问题不能抹杀《东西方比较诗学:悖立与整合》作为中西比较诗学本体论研究优秀著作的事实。

中西比较诗学研究走过二十余年风雨历程,在取得骄人成绩的同时也进入了研究瓶颈期。面对全球化冲击,面对中国文论的“失语”,中西比较诗学领域急需一部总结性与指导性兼备的著作。在此背景下,曹顺庆主编的《中西比较诗学史》应运而生。全书不仅从学科史层面梳理了中西比较诗学的萌芽期、前学科期、学科创立以及港台和海外汉学界中西比较诗学的研究概况,还为文论失语、中西文明交流与碰撞、全球化语境等中西比较诗学研究困境指明出路。《中西比较诗学史》不是一部浅尝辄止的学科史著作,它对中西比较诗学现状和未来的论断鞭辟入里。如第六章“诗学话语的论争与中西比较诗学的拓展”,经过缜密分析,指出“重建中国文论话语”、“中西文论平等对话”、“跨文明研究”才是中西比较诗学的真正出路。面对全球化带来的交流与碰撞,中西比较诗学必须明确文明之间的异质性,以本土文化为本位,寻求与西学的沟通,通过跨文明研究,主动置身于全球化语境。只有展开积极对话,中西比较诗学才能在全球化时代背景中“适者生存”。

三、比较文学实践研究

理论与实践研究互为表里,相辅相成。斯蒂芬·托托西的《文化研究的合法化——一种新实用主义:整体化和经验主义文学与文化研究方法》一书讲述了文学与文化研究的整体化和经验主义。整体化认为文学是一个拥有开放、多元系统的综合体,文学研究由于作家、文本、读者均起作用,因此随时代变化而变化。这一观点为比较文学跨文化和跨学科研究奠定了基础。经验主义将文学研究作为一个包括写作、出版、发行、阅读、翻译等在内的社会活动系统来考察,其研究步骤是提出假设、投放实践、测试和评价,其使用的观点多从心理学和社会科学中吸取,力图使文学研究更科学化,更联系社会。斯蒂芬·托托西坦诚地指出,目前人文学科特别是文学研究正在被边缘化,正在越来越远离社会主流。要想使文学合法化,文学学术界必须建立起自身的学术价值,这种价值体现在多学科整合。

斯蒂芬·托托西的理论为中国比较文学研究开启了一扇全新的大门。对文学与文学研究整体化和经验主义的认识,促使研究者打破传统“X+Y”式的研究模式,逐步走向跨文明和跨学科的全新视角。

1.跨文明视野下的比较文学

比较文学“中国学派”走过30年风雨历程,曹顺庆教授关于比较文学第三阶段“中国学派”跨文明研究的观点得到了广泛认同。2005年,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吴格非的专著《当代文化视域下的比较文学研究》。该书有两大特点:一是从中西文化视角研究比较文学,二是整体论述与专题研究相结合。前者站在不同文化立场,重新审视外国文学、翻译文学和中国文学的关系与界限问题,并进行有关中外文学的比较研究:实证—影响研究,平行—对话研究,跨文化阐发研究和文化渊源研究。后者先整体论述一个研究领域,再提供两个专题研究作为示范,理论与方法兼备。全书旨在讨论西方作家、理论家及作品在中国的传播、接受和影响,借此论述当代文化视野下的中国比较文学。跨文明必须以异质性基础进行双向交流和平等对话,否则,永远摆脱不了“X+Y”式的浮泛研究。杜进的《跨文化视野中的比较文学》根植于理论研究。承袭传统“三派一体”结构,重点论述媒介与译介、翻译研究、跨文化形象学研究、跨文化文类学研究和中西叙述文类的比较。作者试图利用跨文化视野打破比较文学“三派”三分天下的局面,但这种尝试因为自身定位不清而显得淆乱无章。跨文化是一种明确文化异质性特征基础上的综合比较,不是简单的中西对比。

姜智芹的《当东方与西方相遇——比较文学专题研究》以理论为先导,主要叙述他者视角、学科边界(跨学科)、经典阐释、文化过滤与文学误读(变异学)等。实践研究涉及两方面:一是外国作家作品在中国的接受与影响。作者从卡夫卡的中国情结谈起,论及其作品对中国现当代作家如宗璞、残雪、余华、刘震云等的影响。这次跨文明对话是积极的对话,中国作家在卡夫卡作品中找到了灵感和共鸣。余华、刘震云等将卡夫卡的创造性叛逆、精神的真实追求、文本的哲学意义、跨越时空的精神聚合等吸收、改造并运用到叙述中国文化和社会现状中,取得了显著效果。二是中国形象、作家及作品在外国的研究状况。中国文学不能关起门来研究,借助“他者的眼光”可以拓宽视域。研究外国作家笔下的中国形象,“首先,有助于从文化层面上寻找中外表面冲突的深层原因。……其次,可以更好地了解和认识其他国家的民族性格、社会发展及其文化潜意识中的某种心理结构”B11。跨文明对话是“迎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的互动过程,对中国新时期作家及作品在国外传播与研究状况的考察,为中国比较文学提供了新的研究领域。东西方碰撞与交融,不仅体现在文学作品、文学思想上,还发生在文学理论领域。作者以跨文明视角探讨比较文学,却对比较诗学三缄其口,为全书留下了遗憾。不过,这点瑕疵不足以影响《当东方与西方相遇——比较文学专题研究》成为跨文明比较文学研究的典范之作。

2.比较文学视域下的中国古典文学

比较文学与中国古典文学结缘已久。随着中国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逐步成熟,比较文学与中国古典文学的联姻展现出新活力。周发祥、魏崇新在《碰撞与融会:比较文学与中国古典文学》一书中共选编20世纪国内外有关比较文学与中国古典文学研究的论文20余篇,分为“文海汇流”、“殊质映照”、“出位之思”、“诗学互鉴”和“西论中用”5个部分。由此书可以看出20世纪从比较文学视角研究中国古典文学的基本状况。编者试图按照文章内容分门别类,但由于这些文章非出自一时一人之手,彼此间关联性不强。2009年,魏崇新出版专著《比较文学视阈中的中国古典文学》。该书主要是个人研究成果的总结,分为“原型与母题”、“性别批评”、“叙事研究”、“比照与借镜”四编。前三编运用比较文学学科理论如主题学、形象学、叙事学等研究中国古典小说,第四编关注中西比较,如“三言”、“二拍”与《十日谈》文学精神的比较等。该书论述最精彩的部分是“性别批评”。面对以男性话语为主宰的古典小说,作者精确地分析了小说中女性角色的“失语性”,为她们翻案。不过,该书虽命名为《比较文学视阈中的中国古典文学》,但全书只论及了明清小说、戏剧、话本等,而对中国古典文学的主流“诗文”避而不谈,颇有舍本逐末之嫌。全书采用西方理论重新阐释中国古典文学,新意有余,但深度不足。作者如果能在现有基础上,总结出中西文学发展规律的异同,兼及中国古典文学在西方的传播与影响,一定会为全书增色不少。

3.中西戏剧比较研究

蓝凡的《中西戏剧比较论》是中西戏剧文体比较研究的扛鼎之作。此书由其1992年出版的专著《中西戏剧比较论稿》扩充所得,共12章,68万余字。第一、二章为总论,从本体角度论述中西戏剧的异同。如第二章,作者指出中国戏曲艺术在形式美上遵循“以一求多”,由共性见个性,在统一中求变化的规律。西方戏剧则“以多见一”,由个性见共性,在变化中求统一。这便是中国戏曲与西方戏剧最根本的内在差异。第三章以下是分论,从美学和哲学层面对中西戏剧的舞台时空、表演体系、导演风格、结构观念、语言性格及悲喜剧等进行比较。如第四章“戏剧舞台的时空观”中,作者指出,任何西方戏剧,其舞台时空都是可见的、纯粹物质的。中国戏曲的舞台时空有时却与演员的唱念做打共存,非独立存在。不同文化背景决定戏剧在中西不同文明体系内的发展道路、表现形式和表现方法均不同。纵观全书,作者从“比较”入手,熔戏剧美学、观众心理学、史学、社会学以及音乐、舞蹈、绘画等于一炉,将中西戏剧艺术放在人类文化的大背景内,寻找中西戏剧的基本特征和规律。如西方戏剧重再现、写实,中国戏曲重表现、表意。蓝凡先生凭借丰富的学识、广阔的知识面、严谨的治学精神,冷静观察西方戏剧,认真思考中国戏曲,理性比较二者的异同,最终推出这本既有深度又有广度的著作。《中西戏剧比较论》虽为新作,多为旧谈。蓝凡先生关于中西戏剧比较研究的成果一版再版,充分说明20余年来,在中西戏剧比较领域尚没有其他著作与之比肩。

4.中国比较文学实践研究的其他表现

中国比较文学实践研究还有两个重要表现:一是对西方理论的形成、传播及其在中国的影响进行系统研究。如西惠玲的《西方女性主义与中国作家批评》对女性主义的研究。全书充分运用影响研究、变异研究、平行研究、跨文明研究等,打破学派与方法的隔阂,是运用比较文学研究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有益尝试。第一、二章为总论,具体介绍女性主义的形成、发展和在中国大陆的传播。第三、四章分论女性主义对中国女作家创作的影响。最后一章探讨中国文化背景中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立足于异质文化背景,作者认为:“女性主义文学在诞生时起,并不属于世界”B12,它在人性较为自由的西方产生,最终成为极富个性的“时代文学景观”。西方女性主义思想是中国女性文学创作空前活跃的动因,“我们的女性文学研究者选择‘开放和吸纳’不仅没有造成女性文学的发展的困境,而且提高了中国女性创作的主体意识”B13。随着创作和批评实践的发生,女性主义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逐渐产生新变化,中国的女性主义研究和批评,作为世界女性主义研究的一部分,必然与西方女性主义走上全面对话的道路。全书基于此总结出一条“吸引——影响——融合——发展”,最终走向对话的理论研究道路。

二是将比较文学研究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王虹的《中日比较文学研究》是其中的典范。作为国别文学比较研究,中日文学比较一直处于领先地位。这与中日两国文化与文学的历史关联密不可分。王虹此作以多年来个人研究的部分成果为基础,共分八篇,采用中日双语形式,运用历史考证、作家论、作品论等多种研究方法,针对日本近代的文学作品和中国近代著名作家的作品进行较为详尽的比较分析,如《蜜柑》与《一件小事》的比较、芥川龙之介与郁达夫的比较等。该书虽然是一部中日比较文学研究著作,但既适用于对外汉语研究教学,也适用于中国日语专业学生研读,是一部文学研究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优秀作品。

四、传承与发展——对前人研究成果的总结

学术传承与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中国比较文学研究能够取得今天的成绩,离不开大批学者为此付出的努力。他们用尽一生心血,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推动了中国比较文学的发展,留下了数量可观的研究成果。无论是“旧学”还是“新知”,都是前人筚路蓝缕的足迹。今人在重估和评价前人学术成果的同时,更应该从前辈学人勤勉的学术实践和科学的研究方法中汲取丰富的学术营养。对于前人著述的整理再版,无论对于比较文学学科史,还是比较文学学术史,都意义重大。

2009年,《宗白华中西美学论集》由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与一些著作等身的大家相比,宗白华先生的著述少得可怜。该书虽不是鸿篇巨制,但却是宗白华先生数十年学术生涯的缩影。他从“艺术人生观”立场出发,以“审美”精神和“唯美”眼光,巧妙地将中国传统的审美智慧及生命体悟与德国生命哲学的浪漫精神相结合,进而孕育出独特的生命本体论。以此为基础,以审美为内核,宗白华先生进一步生发出对中国传统美学的现代解读。宗白华先生中西比较美学之路以两点为根基:一是他对中西美学的冷静态度;二是他的文化主义视野。前者表现为对中西两种文化的同样尊崇,这使他可以用超功利眼光客观看待两种文化各自的优劣之处。后者主要以文化的视角切入,探索出贯穿于中西文化的精神内核,并在现代及本土视野的关照下对两者加以超越。从这部“论集”中,读者不仅可以了解宗白华先生的“艺术人生观”,还可以明晰青年时代先生的一腔热血和社会责任感,更可以体悟他对中西文化碰撞与融合的深刻见解。全书散篇居多,有很多讲稿和随笔,虽不成体系,但字字珠玑。即使时过境迁,宗白华先生对于中西美学和中西文化比较的相关观点依旧不落陈套。

2005年,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王佐良的《文学间的契合:王佐良比较文学论集》,该书由王佐良先生1985年出版的《论契合——比较文学研究集(英文)》一书扩充而得。王佐良先生是著名学者,在多个研究领域成绩卓著。本论集精选王先生有关比较文学的论文15篇,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论契合”共8篇文章,主要研究20世纪中西方文学间的关系,特别是中国新诗中的现代主义。第二部分收录王先生讨论翻译的7篇文章,其中有对翻译家的比较和评价,有对近代翻译理论的回顾和分析,也有对翻译中语言和文化关系的解剖。王佐良先生著述颇丰,精品尤多。他善于思考,立足于教学和翻译实践,很多学问即由此而来。他巧用“契合”,列举不同文化之间多种相互渗透现象,如中西文学之间的关系、前人对后人的影响(例如查尔斯·兰姆对詹姆斯一世时期英国诗剧的兴趣)及作家之间的关系(例如美国现代诗人詹姆斯·赖特与中国古代诗人白居易)。在《Two Early Translators》(《两位早期翻译家》)中,王佐良先生对严复和林纾的翻译实践做出品评。在《严复的用心》一文中,王先生用翻译实践检验严复“信达雅”理论,认为“信”是指准确传达原作的内容,“达”是指尽量运用习见的表达方式,“雅”是指通过艺术地再现和加强原作的风格特色来吸引读者。为此,他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辩证地看——尽可能顺译,必要时直译,任何好的译文总是顺译与直译的结合;二是一切照原作,雅俗如之,深浅如之,口气如之,文体如之。同样作为翻译家,王佐良先生以自己的翻译实践和心得预见翻译研究和文化研究的互动发展,并丰富“信达雅”观。翻译的作品既要可靠,又要可读。王先生的论文既高屋建瓴,又明白晓畅,堪称比较文学研究的典范之作。

五、小结

近年,对中国比较文学研究史、学科史的梳理证明:中国比较文学作为世界比较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独特的学科特点和理论特色。比较文学第三阶段“中国学派”跨文明研究是顺应比较文学学科发展史的必然结果。学派与方法间的隔阂已经严重影响比较文学的进步,中国比较文学研究的首要任务是打破传统“三位一体”的学派理论体系,创造一个在比较文学跨越性基础上,综合运用实证性影响研究、变异研究、平行研究和总体文学研究的全新理论体系。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跨文明研究和变异学在中西文化、文学交流过程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西比较诗学面对中国文论的“失语”,只有立足自身,重建中国文论话语,与西方文论展开积极、平等对话才是真正出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每个历史节点,面对每一次挑战,唯有认真思考、仔细梳理、勇于开拓、努力实践才能保持中国比较文学研究的旺盛生命力。

注释

①贾植芳:《中国比较文学简史·序》,徐志啸《中国比较文学简史》,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1页。

②乐黛云、王向远:《比较文学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页。

③④曹顺庆主编《比较文学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97、320页。

⑤张宏:《比较文学的理论与实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5页。

⑥张隆溪:《比较文学研究入门》,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3页。

⑦曹顺庆主编《中西比较诗学史》,巴蜀书社,2008年,第200页。

⑧王晓路:《中西诗学对话——英语世界的中国古代文论研究》,巴蜀书社,2000年,第226页。

⑨赖干坚:《二十世纪中西比较诗学》,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3年,第1页。

⑩刘介民:《中国比较诗学》,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页。

B11姜智芹:《当东方与西方相遇——比较文学专题研究》,齐鲁书社,2008年,第274页。

B12B13西惠玲:《西方女性主义与中国作家批评》,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第229、233页。

参考文献

[1]曹顺庆.比较文学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2]曹顺庆.中西比较诗学史[M].成都:巴蜀书社,2008.

[3]曹顺庆.比较文学学科史[M].成都:巴蜀书社,2010.

[4]曹顺庆.中西比较诗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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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文化比较论文篇(8)

(一)学科人才培养的需要

随着比较文学中国学派的崛起,中国比较文学界进入了全面文化自觉阶段,努力奋起彰显民族文学和文化,唤起世界对中国文学的重视。人才培养是关系学科未来发展生命的具有根本意义的大事。在欣欣向荣、突飞猛进的学科发展趋势下,培养学贯中西、博通古今的专门研究人才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国内重点高校纷纷加大比较文学人才培养力度,如北京大学与复旦大学联手成立“北大———复旦比较文学学术论坛”,共同制定人才培养目标;陈思和教授主持制定了“复旦大学比较文学硕博士精英化培养规划”,旨在培养从事中国比较文学研究的学者;严绍璗、孟华等知名学者纷纷著文就当前高校比较文学教学的课程设置、培养目标和教材编订等问题进入深入探讨。然而,以上这些努力大都只是局限于硕博士教育阶段,很少涉及本科阶段的比较文学教学———这一阶段的教学其实更不容忽视。已经有不少学者提出本科阶段比较文学教学的重要意义。严绍璗教授指出,“就硕士生的培养来说,一个很根本的问题不容易得到解决,这就是我们硕士研究生的生源和学术质量并不理想……这与目前大学的本科教育问题是相关联的”[1]。陈思和教授认为,虽然比较文学学科的学术起点较高,但如果学生在本科教育中没有得到基本的学术训练,具备一定的学术积累,则很难在研究生阶段达到质量标准。孟华教授也认为本科教育状况将直接影响研究生质量。可见,本科阶段的比较文学教学没有与当下的学科发展接轨,处于严重滞后状态。这一状况势必严重影响研究生阶段的教育质量,进而累及学科研究人才的培养。因此,加强本科阶段比较文学教学迫在眉睫。

(二)本科阶段比较文学教学自身发展的需要

目前,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比较文学教学存在严重缺陷,比如许多教师并不具备从事比较文学教学的资格,他们只是通晓世界各国文学,但对中外两种文学、两种文化很难有到位的把握,缺乏跨文化、跨语言的基本功力。授课时,教师就只能泛泛地讲解比较文学基本原理,学术视野狭窄,不能打通东西方文学的界限,更不能将多元文化视角引入课堂,严重影响学生的学术视野和知识积累。在课程设置上,大多数普通高校只开设比较文学概论之类的基础课,缺乏涉及中西文学跨文化比较方面的专题课,课程结构十分单一。因此,本科阶段比较文学自身的不足要求加强比较文学教学建设。乐黛云教授十分强调比较文学本科阶段教育的重要意义———有助于新人文精神①在大学生中间的传播,从而有助于大学生人文素质的提高。她认为不仅中文系和其他人文社科系的学生需要学习比较文学,而且理工科的学生学习比较文学也大有益处:“比较文学可以是一种高深的,属于精英的学问,同时它确实是培养国际精神,提高人文素质,促进跨文化沟通,有益于大众的一条十分重要的途径”[2]。因此,即使不是出于学科人才培养的需要,仅仅为了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质,也应当加强本科比较文学教学建设。

二、跨文化语境下关于加强本科比较文学教学的原则

(一)坚持课程内容的本土性

比较文学中国学派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破除国际比较文学界长期存在的欧洲中心论,唤起人们对一向遭到忽视的东方文学,尤其是中国文学的重视”[3]。然而,目前中国与西方的文学对话还处于一个不平衡的状态。因此,中国学派有必要坚持研究立场的本土性,发扬光大本国文学中独具民族性的东西,积极参与到多元文化对话中,充实世界文学。严峻的学术形势要求比较文学教学坚持课程内容的本土性原则,摈弃以西方文学为重心的传统教学内容,打破以法国学派的影响研究和美国学派的平行研究为理论重点的教学体系,形成以中西文学比较为核心内容,以认识民族文学的独特价值、彰显民族文学为出发点的教学体系。坚持课程内容的本土性首先要求重新设置教学内容,改变以往以比较文学基本原理为主要授课内容的教学状况。科学的课程内容应由三大知识板块构成:第一,比较文学基本理论;第二,中西文体的平行研究,包括对中西诗歌、戏剧、小说、神话和史诗之间的比较研究;第三,中外文学交流中的变异研究,重点讲授20世纪中国文学对西方文学的文化过滤和文化误读。第一知识板块占课程内容的四分之一即可,由教师简明扼要地讲授比较文学基本理论,目的是引导学生入门。第二、三知识板块应占课程内容的四分之三,可采用专题研究与个案研究相结合的授课方式,引导学生深入学习,帮助学生打通业已形成的中西文学知识结构。下面详细谈谈第二、三知识板块的教学内容设置问题。关于中西文体的平行研究这一教学内容的设置,有教师提出应全面比较中西不同文体在文化精神、审美心理、艺术情趣和表现手段等方面的差异②。但笔者认为,这种全面但泛泛的比较难以操作且没有多大意义。明智的做法应是选择有意义的切入点以专题课的形式介入中西文体的比较。对于中西诗歌的比较,从节奏、韵式、情趣和结构等各个角度全面解析中西诗歌的异同,即无必要也不具有可操作性。在课堂实践中,只需选择某一个角度结合典型实例进行专题讲解即可。例如,可以开展“中西诗审美情趣比较”的专题研究课。在具体的课堂实践中,可以根据两种较普泛的题材类型,分别从爱情诗和山水自然诗两个维度来剖析中西诗审美情趣的差异。对于中西爱情诗,可选取李白的《长相思》、《怨情》、《春思》和莎士比亚的十四行爱情诗为典型实例,采用细读文本的方法深入解析中诗的委婉与西诗的直率,中诗的微妙与西诗的深刻,中诗的长于表现“怨”与西诗的长于表现“慕”等中西爱情诗在情趣方面的诸多差异。

对于山水自然诗,可选取王维的《鸟鸣涧》和华兹华斯的《丁登寺》两首名诗切入分析中西诗山水审美情趣和审美意识的差异:《丁》诗中,作者连续用了三个“我看见”、“我听见”式的主谓句,审美主体与客体处于分离、对立的二元关系中,体现了西诗“物我分离、物我对立”的审美意识;而《鸟》中,没有出现主语“我”,审美主体与客体融为一体,主体进入了“虚以待物”、“以物观物”的入神境界,体现了中诗“物我合一”、“物各自然”的审美情趣。另外,也可选取陶渊明与华兹华斯的自然诗为典型实例来比较中西诗人对待自然不同的态度:中国诗人常表现与自然情趣默契契合的忘我超脱境界,而西方诗人多数把自然看作神灵的表现,对“自然的崇拜于是成为一种宗教,含有极原始的迷信和极神秘的哲学”[4]。对于中西戏剧、史诗的比较,讲授重点应放在引起学术界广泛关注和争论的问题上———中国到底有没有史诗,到底有没有悲剧。首先,教师应布置课外阅读任务,让学生细读几篇有学术价值的相关论文,如杨牧的《论一种英雄主义》,钱钟书的《中国古典戏剧中的悲剧》,姚一苇的《元杂剧悲剧观初探》等。然后,课堂上先由学生总结陈述相关论文的核心观点,并尝试归纳总结学术界对史诗、悲剧的争论概况。接着,教师结合王国维、钱钟书等知名学者观点来详细阐述学术界对这两个问题的论争情况。最后,组织学生就争论问题展开讨论,并要求学生在课后以撰写论文的方式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总之,关于中西文体比较的教学内容应有侧重点和针对性,有选择性地灵活展开,不必面面俱到地全面展开,因为学生在本科阶段最重要的是掌握跨文化的一些知识点,在硕士阶段才需将点逐渐连成线。相对中外文学关系中的影响研究而言,关于中外文学交流中的变异研究这一知识板块的教学内容更具本土性,更能彰显民族文学和文化。许多学者认为,影响研究“其本质是欧洲中心的,影响研究将欧洲文学看成是其他民族文学的发源地,体现的是欧洲根深蒂固的文化霸权主义”[5]。如果教师一味地讲易卜生、卡夫卡等西方作家对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影响,对于学生认知不同文化语境下中西文学各自的独特性并无多大意义。而讲解变异研究方面的内容则有助于学生了解中西文学交流中作为接受者的中国文学由于文化传统的原因而对外来文学进行的文化过滤和文化误读,有助于学生理解不同文化模子作用下而发生的文学碰撞和变异交流。因此,在讲解20世纪中国文学对西方文学的接受时,应将重点放在接受者对外来影响的接受过滤上,而不是放在“X作家在中国”式的事实梳理上。例如,在讲授中国当代作家残雪、余华、莫言等受卡夫卡的影响时,应侧重剖析这些作家对卡夫卡的文学做了哪些创造性误读和接受过滤,并深入分析造成误读和过滤的接受屏幕———特定的文化模子、时代背景和作家个人艺术趣味。

中西文化比较论文篇(9)

赵奎英教授的著作《中西语言诗学基本问题比较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5月版)从统观中西语言哲学的高度,对中西诗学的基本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比较分析,内容宏富、体系完备,并且针对语言诗学中的盲区和难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在诸多学术难题上取得了重大的突破,提出了诸如广义的“语言诗学”;“名”与“逻各斯”的比较框架;中国古代的“名”言观和“无名本体论”;西方传统的“逻各斯语言观”和“逻各斯本体论”;“有韵的逻各斯”与西方传统的“纯诗学”,“有象的道”与中国古代的“大诗学”;中国古代诗学文化具有“空间化与诗化”特质等一系列富有洞见的论题。这又使得这部厚重之作充满了理论创新的锐气。而在诸多的突破与创新中,该著作为中西诗学比较研究开辟的新领域、提供的新视野、确立的新框架尤应被提及。

赵奎英著作以最广义的“语言哲学”和“语言诗学”作为理论起点,重构了语言哲学与诗学一贯的源始关联性,确立了中西诗学比较研究中的语言诗学领域和语言哲学视角。该著作指出,一提到“语言诗学”人们往往会联想到20世纪西方的俄国形式主义,并且与此后兴起的英美新批评、法国结构主义以及后结构主义等西方的理论流派联系在一起。但这些只是伴随着20世纪西方“语言学转向”出现的“狭义上”或“较广意义上”的语言诗学。语言哲学与诗学的本然关系要远远早于20世纪西方文论对语言产生普遍的兴趣,对于语言观念与文学观念内在关联性的关注,在中外文论史上自古就有。由于文学本来就是一种“语言事实”,人们的语言观总是不可避免地影响着人们的文学观,语言哲学总是不可避免地影响着文学的生成运思方式。因此那种最广义的“语言诗学”,亦即那种“受到某种语言哲学观念或语言学研究状况影响的、从语言角度切入文学研究的文学理论”,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西方的文学理论史上一直都是存在的。一提到“语言哲学”,人们也容易想到英美分析哲学这种最狭义的语言哲学,但这里的语言哲学同样是在最广义上使用的,它泛指“一切从哲学的角度思考、研究或关注语言的普遍性质或一般问题的哲学和一切从语言学的角度关注或回答了哲学的基本问题的语言学”。这种最广义上的语言哲学观念潜含于文化的最根基之处,通过它可以更清晰地确定诗学研究最基本的命题,透视中西诗学精神传统的生成特质。但这种广义的“语言哲学”和最广义的“语言诗学”在当前学界的研究中都是相对地被忽视的。而赵奎英教授的著作正是选取最广义的语言诗学作为中西诗学比较研究的领域,并以最广义的语言哲学的两大基本问题作为透视角度,对中西语言诗学的基本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比较分析。这种理论旨向决定了此书博大厚重的研究风格。

宏大的理论视野是以对传统理论的重估为前提的,正本清源的理论梳理必然带来理论的创新。在中西文化比较平台的界定上,“道”与“逻各斯”因其代表了中西哲学的最高本体,长期以来成为中西比较文学、比较诗学、比较哲学的基本框架。学界虽有极少数的对这一框架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的批判质疑,但这一框架的流行性、统治性地位似乎并没有从根本上真正被撼动。该著作对这种几成定势的比较框架进行了一次更彻底的检视,它通过“名与逻各斯”和“道与逻各斯”的重重对比,让人们看到“名与逻各斯”实际上比“道与逻各斯”更适合做中西哲学、诗学、文化比较的基点和框架。该著作指出,“逻各斯”是西方哲学文化的基点,西方传统最初正是以逻各斯领会语言的,也是视逻各斯为最高本体的。西方传统的语言观是一种“逻各斯语言观”,西方传统的本体论是一种“逻各斯本体论”。“逻各斯”亲近“理性”、肯定“逻辑”,是“言说”性的本体,逻各斯语言观和逻各斯本体论共同为西方传统诗学的生成提供直接的语言学依据。而“道”作为中国哲学的最高本体,它混成无形、无极无分,是一种“非名言性”的无名本体。“道”与“逻各斯”虽在本体地位上具有相似性,但相异大于相通,很难建立合理的对话关系。相反,被以儒家为代表的各家推崇为“天地之纲”、“圣人之符”的“名”则与“逻各斯”更具有可比性。“名”渗透于中国古代的语言学、逻辑学与政治伦理学中,具有“概念名称”、“书写文字”以及“名分名誉”的含义。中国古代的语言观是一种“名”言观,中国古代的逻辑学是一种“名”学,中国古代的政治伦理学则与一种“名分”之学难解难分地纠结在一起。“名”对于中国诗学传统以至整个文化传统的生成都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如果说“逻各斯中心”与“反逻各斯中心”构成西方语言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中国古代语言哲学的一个基本问题则是围绕着“名”与“无名(道)”展开的。“名”与“逻各斯”堪称中西诗学文化精神生成的基点性依据。但同样作为中国哲学文化基点的“名”却长期被掩盖于“道”的光辉之下。“道”与“逻各斯”比较框架的确立,更使“名”对于中国诗学、文化生成所具有的基点性意义得不到有效梳理。而赵奎英著作重新厘定中西诗学比较的平台,把“名”与“逻各斯”作为中西语言哲学、诗学比较研究的框架,在中西文论比较研究上也因此具有重要的突破性意义。

中西文化比较论文篇(10)

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西方中心”的思维模式,反过来又影响着西方学者,打破了荷兰学者佛克马唯一的后现代主义(西方)观点。1998年,在《后现代主义之后》这部专著中,王宁首次将后现代主义放在一个全球化的广阔语境下进行考察研究,试图通过自己的批评和研究实践,将中国的文化与文学放在一个广阔的跨文化语境下研究,在文学批评和文化批评及其研究关系之间协调,最终达到比较文学的超越和跨文化视野的实现。认为后现代主义已经走出了西方世界,成为了一股国际性的理论大潮。在传播到东方不同的国度内产生了不同的变体,由此消解了西方理论的“霸权”色彩,为中国的后现代主义研究走向世界,直接和国际学术界平等对话创造了条件、作出了贡献。王晓平从亚洲同质文化比较研究的薄弱环节着手,对中国、日本、印度、韩国等亚洲国家文化和文学间的互识互证展开了研究。在《近代中日文学交流史稿》中,对中日文学交流的断代史作出了系统描述,具有拓荒性意义。其《佛典•志怪•物语》一书,则以六朝至隋唐的志怪小说为抓点,追溯中印文学中的佛典关系,并考察其在日本物语中的投射。王晓平特别注重从接受的角度研究三个国家之间文学的相互影响,从而梳理了印度、中国、日本在文学交流中的历史因缘关系。在《国外中国古典文论研究》(与人合著)一书中,审视了不同文化传统的国家如何接触和研究中国古典文学的,对西方“汉学”中的“中国文学研究”作了系统性总结;结合俄苏汉学研究,第一次完整地勾勒了中国古典文论在国外流传的轨迹。有意识地对中国古典文论在国外的发展作了开掘性的探索,与曹顺庆提出的中国文论“失语症”观点形成了呼应,为比较诗学的研究作出了贡献。孟昭毅主张世界文化交流中要突出“东方”的声音,在世界范围文化多元共存中找到东方的本位。强调既对过去西方中心论作反拨与突破,也有意识避免新的东方中心论,根本目的是要建立一种宏观而广阔的视阈,作超越前人理论框架模式的探索。认为在文化、文学交流中,势能落差在所难免,应该努力缩小和消解边缘和中心之间的差异,要善于超越文化与文学的学术界限,对文化和文学各种现象之间的事实联系展开特有的关注,力求超越交流空间、时间和人为的樊篱,摸清东方文化和文学的基本规律。其早期代表作《比较文学探索》较好地体现了他的这些学术主张,他不仅强调和阐释了比较文学的“可比性”问题,而且更深入地从“文学关系史”的角度探讨了中国和伊朗、越南、印度等国的文学关系。

二学科身份的过去与现在

比较文学“中国学派”这一概念所蕴含的理论的自觉意识最早出现的时间大约是20世纪70年代。“回首三十年,我们大致可以将比较文学“中国学派”的发展脉络归纳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1987)是比较文学中国学派的开创与奠基的阶段。第二阶段(1988-1997)是比较文学中国学派基本理论特征及方法体系的建构阶段。第三阶段(1998至今)是比较文学中国学派的研究继续向前推进发展的阶段。”①季羡林先生1982年在《比较文学译文集》的序言中指出:“只要我们肯努力学习,认真钻研,比较文学中国学派必然能建立起来,而且日益发扬光大”(P29)。同年,严绍璗也提出,当比较文学研究在我国文学研究领域里兴起的时候,我们应该在继承世界比较文学研究的优秀成果的基础上,致力于创建具有东方民族特色的“中国学派”。朱维之在1983新中国第一次比较文学学术会议上鲜明地指出,比较文学中国学派的形成(不是建立)已经有了长远的源流,前人已经做出了很多成绩,颇具特色,而且兼有法、美、苏学派的特点。因此,中国学派绝不是欧美学派的尾巴或补充(孟昭毅,“朱维之先生与比较文学”)。1984年,卢康华、孙景尧在《比较文学导论》中认为应当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以我国优秀传统与民族特色为立足点与出发点,汲取古今中外一切有用的营养,去努力发展中国的比较文学研究。1986年,段燕在《探索》第2期上发表题为“比较文学的中国学派应当崛起”的文章,明确了中国学派崛起的必要性与中国学派的主要研究领域和任务。远浩一提出“比较文学是跨文化的文学研究”(载《中国比较文学》1988年第3期)是对比较文学中国学派在理论特征和方法论体系上的一次前瞻。同年,杨周翰先生发表题为“比较文学:界定‘中国学派’、危机与前提”(《中国比较文学通讯》1988年第2期),认为东方文学之间的比较研究应当成为“中国学派”的特色。

1990年,远浩一发表“关于‘中国学派’”(《中国比较文学》1990年第1期),进一步推进了“中国学派”的研究。王富仁在《学术月刊》1991年第4期上发表“论比较文学的中国学派问题”,论述了中国学派兴起的必然性。1995年,曹顺庆先后发表“比较文学中国学派基本理论特征及其方法论体系初探”、“跨越第三堵‘墙’,创建比较文学中国学派理论体系”等系列论文,论述了以跨文化研究为核心的“中国学派”的基本理论特征及其方法论体系。1998年熊沐清率先发表了“中国学派:必要、可能、途径”(载《中国比较文学》1998年第4期)。2005年李卫涛(“从韦勒克、艾金伯勒到伯恩海默至中国学派—————比较文学的跨文明轨迹”,载《思想战线》2005年第4期)。从比较文学的跨文明研究轨迹上重新审视了比较文学中国学派,而王峰(“比较文学的中国学派:兼论第四种比较文学观”,《天津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也从比较文学观念出发重新界定了比较文学中国学派。这些讨论促进了中国学派,即比较文学第三阶段学科理论的建构。比较文学中国学派从诞生之日起,就在不断的论争中成长。学界对比较文学中国学派的论争主要围绕着两个焦点问题:第一,要不要建立比较文学中国学派,建立一个民族地域性学派是民族性的问题,还是世界性的问题;第二,“阐发法”是不是中国学派的方法论。在比较文学中国学派提法出现不久,就出现了反对的声音。除国内有学者质疑、反对外,更有国外的反对声音:1987年荷兰学者佛克马在中国比较文学学会第二届学术讨论会上就从所谓的国际观点出发,对比较文学中国学派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并坚决反对建立比较文学中国学派。来自国际的观点并没有让中国学者失去建立比较文学中国学派的热忱。1988年智量先生就在《文艺理论研究》1988年第1期上发表《比较文学在中国》一文,援引中国比较文学研究取得的成就,为中国学派辩护,认为中国比较文学研究成果和特色显著,尤其在研究方法上足以与比较文学研究历史上的其他学派相提并论,建立中国学派将会是一个有益的举动。

孙景尧先生在《文学评论》1991年第2期上发表《为中国学派一辩》反驳了国内外某些学者对“中国学派”之说的责难,强调“中国学派”的提出,“正是为了清除不仅在西方,也包括在东方都存在的欧洲中心主义,来重估与科学认识非欧洲国家,尤其是中国自身文学及其文化体系,以更客观地沟通中外文学与更正确地把握其规律”。经过对比较文学中国学派的基本特征和方法体系的论争之后,学者们普遍认同了比较文学中国学派的提法。佛克马教授在2007年4月的“跨文明对话—————国际学术研讨会(成都)”上,修正了自己以往十年的看法,公开表示欣赏建立比较文学中国学派的提法。王宁是中国当代比较文学界最早提倡比较文学“超学科”或“跨学科”研究的学者之一,他与乐黛云教授共同主编了《超学科比较文学研究》一书。刘介民始终坚持从理论研究出发,探索比较文学学科建设,强调科学的规律性对于学科发展和文学发展的重要性,提倡比较文化学应从文化的全方位、大背景以及各种角度和分支研究文学方方面面的问题,他既从文化场中考察比较文学,又从比较文学中反映更为广泛的人类文化,倡导一种文化历史学家的直觉意识。其专著《比较文学方法论》,以梵•第根的比较文学理论为指导,组织了一场方法论的大讨论,允许不同的理论家发出自己的声音,形成对话,促进了对不同理论的批评性思考。探索了“比较文学研究方法”这一研究课题,阐述了自己的分类原则。始终强调以人类社会的一切文学现象和与文学现象有关的事物作为研究对象,从中阐明国别文学的性质、特点和文学的基本规律。此外,刘介民还注重“比较文学与文学批评的关系”,他希望实现比较文学研究与文学批评研究相互之间的共荣共生。叶舒宪开创了中国的文学人类学研究学派。他一方面致力于介绍和研究西方文学人类学的新发展和新成就,另一方面身体力行地倡导中国本土特色的文学人类学建设方略。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叶舒宪为代表的文学人类学研究成为学界所认为的“在中国比较文学领域最具活力的一派”①。

在《文化对话与文学人类学的可能性》、《文学人类学研究的世纪性潮流》等论文中,提出将人类学的跨文化研究和田野作业视角整合到本土传统的考据学中,从而建构起“三重证据法”(文献文本、田野考古和民族学、民俗学活态文化)的立体研究框架,这一做法产生了积极的效果,形成了新时期以来整个国内人文学界具有新学派性质的研究群体。叶舒宪致力的文化人类学的“跨文化研究”方法、“地方性知识”思想、“深描”理论以及“主体”和“客体”等众多的视角,为中国古典文学研究提供了宏观的视阈。同时,他把民间文学和结构主义研究中常用的母体范畴作为分析上古文学源流影响的工具,将中国文学中的主题、母题、意象或叙事模式放在世界视野中加以透视,避免了见木不见林的短视和武断。更为重要的是,叶舒宪开辟了新的研究范式。乐黛云曾评价说“从比较文学的角度看,以文化阐释学和文化人类学对中国传统文学所作的比较研究及其著作,可以说是在当论支持下所做的主题学和文类学的综合研究。而叶舒宪所开创和引领的中国的文学人类学,是一套全新的文学研究的学科理论和方法体系。”(《比较文学原理新编》)孟昭毅特别重视比较文学的实践性,即强调实践在比较文学学科建设中的作用。他始终认为只有强化比较文学的研究实践才能证明理论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只有从实践基础上升华的理论才有普遍意义和说服力。他主张以东方话语研究东方文学和比较文学。他在力图超越西方中心主义的同时,也试图超越东方沙文主义的思想局限,努力保持一种多元文化并存的立场。

三体制建构的反复与纠偏

曹顺庆提出“跨文化”的理论命题,无可否认是接受了“中西比较文学”的观念,而袁鹤翔、苏其康、古添洪等早在20世纪70-80年代就提出“比较东西方文学可能性的探索”、“中西比较文学:范畴、方法、精神的初探”等观念,这是跨文化研究的最初理论文章。1988年刘介民的《现代中西比较文学研究》一书,也是意在跨越东西方文化的差异的比较文学研究著作。1997年陈悖、孙景尧、谢天振主编的《比较文学》,2001年陈悼、刘象愚合著的《比较文学概论》修订本,都把跨文化作为比较文学的主要性质。对“比较文学总体研究”的提出,是来源于梵•第根《比较文学论》的第三部分“一般文学”即“总体文学”的。“总体文学又是比较文学很自然的延伸,两者很多时候是结合在一起的。”曹顺庆在提出“文论失语症与文化病态”后,又提出:“我们根本没有一套自己的文论话语,一套自己特有的表达、沟通、解读的学术规则。”①就是说中国学术没有自己的话语言说方式。认为:一些学者对“跨文化”产生误解,说明他们在话语言说方式和思维方式甚至是学术规则上头已经西方化了,与中国传统和本土的学术现实及现实关怀严重脱节。异质文化的话语问题、对话问题、对话的原则和路径问题、异质文化间探源和对比研究问题、文学与文论之间的互释问题等等,都是值得探讨、辨析的。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尽管曹顺庆一再强调“跨文化”是“跨异质文化”,但仍未能防止误解的产生。所以,在中国比较文学学会第七届年会上,曹顺庆又建议将“跨文化”改为“跨文明”。既有支持者,也有反对者。反对者认为有三点值得注意:“跨文明”研究将又一次扩大比较文学的边界;“跨文明”研究缺乏可比性;“跨文明”研究消解或削弱了比较文学的文学性。第一点主要是源于对“文明”的误解,“文明”在“跨文明研究”中指的是具有相同文化传承(信仰体系、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等)的社会共同体。因此,“跨文明研究”更清晰地划定了比较文学研究的边界和研究范围。指出传统比较文学的可比性基础是“求同”,而“跨文明”研究所关注的是不同文明之间文学的交流和对话,交流和对话的前提是差异。“跨文明”研究的意义就在于它突出了比较文学中的“对话性”。而曹顺庆认为跨文明研究的多元语境和诸种题域,不但不会消解文学性和文学文本的美学特性,反而有助于更广泛、深入地揭示文学性的真正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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