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管理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6 15:55:17

旅游景区管理

旅游景区管理篇(1)

一、前言

游客管理是景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组织和管理游客的行为活动,通过调控和管理来强化旅游资源和环境的吸引力,在提高游客的满意度和体验质量同时实现对旅游景区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游客管理是保障旅游景区正常运转的基础,游客管理可以减少游客因不文明行为对景区资源和环境的破坏,倡导文明的社会文化氛围。不仅可以保护旅游资源、优化游览环境、保证游客心情畅快,从而提升游客的满意度,促进景区管理目标的实现。

随着近年来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游客数量的急剧增加,很多旅游景区在旅游旺季都出现了人满为患的现象。大量涌入的游客,造成景区旅游资源的保护成为难点,特别是自然资源极易遭到破坏的自然保护区和遗产类景区,游客游览所带来的资源破坏所带来的局面制约了景区开发利用及其可持续发展。因此,对旅游景区的游客管理是目前所需要实施的,这对我国旅游景区的游客管理对我国旅游业及其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重现实意义。

二、旅游管理概念、内容

1.游客管理定义

游客管理是指旅游管理部门或机构通过运用科技、教育、经济、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组织和管理游客的行为过程,通过对游客容量、行为、体验、安全等的调控和管理来强化旅游资源和环境的吸引力,提高游客体验质量,实现旅游资源的永续利用和旅游目的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2. 旅游管理内容

游客管理包括对游客旅行目的地管理、游客容量管理、游客满意度管理、游客行为管理、游客体验管理、游客影响管理、游客安全管理等。

三、我国景区游客管理存在问题

游客管理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旅游目的地的发展,合理的管理对旅游景区的维护管理起到重要作用,在保护旅游环境的同时提升了文化环境内涵,实现旅游景区环境、社会和旅游目的地经济的可持续最大化发展。

由于缺乏有效的游客管理及对游客管理的不重视,导致我国很多旅游景区出现了资源损毁、游客满意度下降,旅游需求减退等使多方利益蒙受损失的局面。游客管理在我国景区的实际运营过程中得不到重视,只有在旺季时才将游客管理作为景区工作的重点。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重视经济效益.忽视游客管理。

过度重视旅游经济效益,大多数旅游经营管理者的管理目标重点在于如何吸引大批量的游客,缺少对大批量游客对景区环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的考虑,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前瞻性;部分地方为增加旅游带来的经济利益,促使游客消费,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充耳不闻;即使部分大的景点实行游客管理,通常也是在旅游旺季将旅游工作的重心倾向于游客管理,但一旦回归到淡季,便忽视了游客管理。

2. 管理内容仅局限于游客行为管理,管理手段偏重硬性措施

景区通常对游客管理的不重视,游客管理的内容大部门偏重游客的行为进行管理,实行减少游客对环境、资源的破坏方面地管理,忽视游客的旅游体验质量,缺乏对游客的安全管理;对游客的满意度及投诉行为缺乏合理的处置和规划。

由于在管理内容上倾向于游客行为管理,使得管理方法和手段过于硬性化,如对一些不文明行为实行巡视、处罚或限制活动等。无法让游客意识到文明化环境氛围,甚至管理过程中出现了对抗,硬性管理还存在着被动性、高技术性、高成本,因此旅游管理效果不是很理想。

3. 缺乏对旅游景区综合规划及管理

这几年大力发展旅游业,但对区域旅游景区的规划甚少,甚至对目的地旅游景区也缺少综合规划利用,对区域内的旅游景点缺乏合理的组织,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景区的游客对旅游景区的不合理感到不满意,如在同一个旅游景点的不同处,一些地方过多的人流得不到合理的解决,而部分地区则出现无人状态。服务设施不合理,有些景区很大一个地方也找不到一个厕所。旅游景区缺乏有效管理,如景区内对对商贩摊点没有统一的规划管理,商贩只管卖,不管环境卫生的清理;使得景区内的卫生环境脏乱,促使游客环保意识减弱,继续破坏环境。

4. 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与管理不到位,基层管理人员素质偏低。

我国旅游业从业人员队伍缺乏稳定性,基层管理人员素质相对偏低,同时很多旅游景区和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到位,缺乏对从业人员的管理能力和管理责任意识的培养和要求,缺乏应有的责任感,缺少起码的职业道德。在国内的很多景区,游人会随意触摸文物古迹,在文物古迹边嬉戏,并和文物拍照,而从业人员对其视而不见,使得文物资源在不经意见被逐步破坏。

四、杭州旅游景区游客管理现状分析

1. 游客容量管理

杭州景区在处理季游客容量问题有着独特的方式,免费门票和营造四季特色文化旅游是对游客容量很好的处理,减少了在旅游旺季因游客数量激增而引起游客排队时间长、可玩项目减少、满意度下降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也增加了旅游淡季的游客量,由于西湖周边的景点免费较多,因此游客体验及排队的时间减少,从而增加了游客满意度和体验感。

杭州实行低碳旅游,公共自行车、电瓶车、在方便环保及低费用的同时。对游客进行了分流,同时也成为了杭州景区内一道特色的风景线。还有水上巴士的、游船的运用,减少了部分陆地游客量,水上巴士同时还是连接了西溪湿地、京杭大运河、钱塘江、西湖,形成“五水”相通的水上旅游线路,增加旅游收入。

2. 游客满意度管理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完善设施、规范景区服务,杭州景区每年都采用抽样问卷调查方式,对景区区游客满意度进行调查、统计与分析。根据调查内容将数据统计并编写出年度游客满意度分析报告,并反馈给相关部门与公司领导。并根据游客的需要改善环境,同时更新旅游热点,如对西湖、西溪等老景区通过不断升级改造。2009年第二季度调查结果显示,国内旅游市场游客满意度为78.90,在40个样本城市中,杭州、无锡、广州、珠海、沈阳、北京、天津、上海等城市的满意度指数较高,均超过80。其中,杭州排名第一。

2010年国庆黄金周新推出江洋畈西湖湿地、新中东河、中山南路中华美食夜市、城北半山游步道等新景点,都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和市民,并推出游船体验。都是对游客满意度管理进行地调整。

3. 游客行为管理

杭州景区对游客的行为进行管理,在景区内对游客进行规定:景区通过宣传对游客入景区须知规定:公园提倡尊重、理解、和谐的文明行为,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毁坏财物、等不文明行为,如经发现后不听劝阻者,景区有权要求游客无条件离开公园;景区内严禁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偷窃等违法犯罪行为,景区内安保部门及工作人员有权现场制止,并协助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在夏季的时候,西湖禁止游客跳入湖中游泳、洗澡,对于此不文明行为一旦被安保人员发现,先通过安保人员温馨提示及时制止,如经劝导后依然继续不文明行为者,景区通过协助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4. 游客体验管理

随着杭州旅游方式向休闲旅游,体验成为杭州景区的新兴的旅游方式和生活方式,体验旅游对杭州旅游有重要作用。杭州景区为游客提供新、奇、特的游乐体验和安全优质的游乐服务,打造中国休闲城市。杭州西湖景区的游船体验,让游客在游船上享受从水中看西湖,在水中看杭州,并结合西溪湿地等处开通水上通道,使游客们体验不一样的旅游方式,体验水中杭州。杭州部门景区将游客观赏、体验纳入了游客旅行的一部分,如西溪湿地的采柿子节,西溪采菱,游客们可以在秋季的时候采摘柿子,在水上采摘菱角,让游客们感受西溪特色的民俗活动,加上西溪越剧、说大书、皮影戏、龙凤舟体验,让游客更亲近西溪,体验节庆的热闹。

5. 游客投诉管理

游客对杭州景区的满意度为我国前茅,杭州西湖名胜区 以争创“投诉率最低、满意度最高”为目标,从规范市场秩序入手,从提升服务品质着眼,为旅游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实现低投诉率;相比而言景区的投诉较少,以前,西湖边的景区集中在野导游、堵车、停车上投诉,为此杭州景区管理在处理黑车、野导方面进行了专门跟进调查,在停车场专门有负责人员管理,并进行停车电子扣费;对于无证导游,有一套野导黑名单,在投诉时可以快速查询目标,进行跟进。

现已推行异地投诉,游客可通过来电、来信、网络等各种形式的投诉。游客服务中心首先填写《游客投诉登记表》,初步判断责任归属,并做出答复。运营管理中心督导室负责对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拟定回复意见,答复投诉人。对网上投诉,市场部网络管理员负责将督导室的处理意见回复给投诉人,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领导反馈情况。

6. 游客安全管理

杭州景区始终将把安全(包括设备安全、餐饮安全、游客在景区的游玩安全以及财物安全)放在第一位。杭州景区设置的基础设施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一些大型进口设施同时拥有国际、国内双重安全标准保证,通过了部级、市级相关检测管理机构的认证。管理对景区内设备进行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定期跟新一些设备,始终以游客安全为己任,对景区内的餐饮进行检查

对景区内湖边、河流边、溪边等活动特别注重游客安全管理,通知游客安全须知、漂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警示标志、准备应急处置预案等,加强船只、游艇、皮筏的日常检查、救生设施配备、沿线安全岗哨设置、督促游客穿好着救生衣、上下筏码头的安全措施等,景区内管理人员根据管理部门的建议要求完善和改进相关设施和制度。加强景区内管理、严格执法,加强山林保护和文物保护,防止山林火灾,杜绝一切安全隐患,确保游客安全、财产安全。

五、杭州景区游客管理不足方面

1. 景区从业人员及导游培训、管理不到位

就对景区实际情况而言,杭州做为国际风景旅游城市,景区从业人员及导游的水平和素质都还未到国际级旅游城市水平,从业人员及导游对游客管理的认识还不够全面,在游客管理方面考虑不周全,同时很多导游都属于兼职,导致导游水平参差不齐。杭州部分农家乐景区,由于从业人员的水平和素质不是很高,对其管理不是很到位,因此存在投诉现象,如误导游客进入旅游景区高价产品。

2. 人性化管理不够全面

在针对游客不文明行为发生的时候,会采用硬性化手段处理,缺乏通过教育、引导游客改善不文明行为,缺乏人性化处理手段;一旦进入西湖景区内很少有停车场地,在寻找车位存在着很大困难;杭州实行公共自行车无疑对减少了车子进入西湖景区,即保护了西湖资源环境、减少污染,同时也增加了游客旅行方式,但一旦到旅游高峰期,很多景区边的停车位置不是缺自行车就是无法归还自行车。

3. 夜游景区欠安全性

杭州部分景区推出夜游景区,夜游也成了很多游客喜欢的方式之一,但在夜游景区内通常夜游指示牌不明显,缺少适当的照明指示,导致夜游西湖景区或是其他景区找不到着厕所、出口等现象,迷失了方向;在夜间需要帮助时,不太容易找到服务人员,只在出口处见到几位管理人员,夜间管理人员巡逻少,一旦在湖边、溪边、河边发生不安全事故不容易找到人救助。

六、景区游客管理措施

面对以上我国景区游客管理所面临的问题,我们应该提出解决建议和措施,为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提供关键的一环,实现可持续旅游发展。通过对杭州景区的游客管理分析,提出对景区游客管理相应建议,实施景区旅游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目标,和谐最大化的发展景区旅游。以下为景区游客管理的措施。

1. 重视游客管理意识

由于当前我国旅游业的发展仍以经济效益为导向,很多旅游目的地都重建设、轻管理,使得旅游目的地管理严重滞后。一个地区的旅游业如想要可持续发展,就必须重视游客管理并最终提升该地区的旅游竞争力。因此旅游目的地的管理者应当重视游客管理,将其纳入旅游目的地的日常管理范畴,并针对游客管理存在问题,找寻相应对策,合理科学规划景区、完善配套设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与管理、进行人性化管理等。

2. 制定系统的景区旅游游客管理规划

结合杭州景区规划,对我国旅游景区进行城市游客管理地规划,寻求可持续、合理实现旅游目的地环境、经济、社会利益最大化实现。景区旅游游客管理计划明确规定具体的管理主体、客体、方法和程序等内容,同时对景区旅游游客管理的效果进行评估与监控,及时反馈、改进,实行动态管理。在景区游客管理总体计划的指导下,要求各部门、各景区制定具体的游客管理分计划。建议在今后的景区旅游规划中单列一章专门制定游客管理计划。景区游客管理计划的制定不仅使实际游客管理中有章可循,更重要的是使旅游主管部、经营管理者们在观念上重视游客管理,最终将其纳入城市旅游日常管理范畴。

3. 进行人性化管理

建立完善的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网点,构建合理布局、统一管理、服务优质的旅游目的地信息咨询服务系统,实现提前安排游玩线路。

通过开发新的旅游线路、宣传其他景点/区、开发新的景区、排节事活动等对游客进行分流,吸引淡季人流,分散旺季部门景区人满为患的人流。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是游客旅游体验管理的一个有效手段,高水平的服务质量能够提高旅游者的满意度,更是保证游客在旅游目的地得到良好旅游体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立高效的游客投诉体系,保障游客安全、利益,更是指明该旅游目的地存在的问题,及时更正管理方式和内容,更好的实现景区的管理。巩固游客安全管理,游客的安全问题是重中之中,是吸引其他游客来旅游目的地的基础,也是保障游客安全、利益的基石,因此要巩固游客安全管理。

七、总结

针对我国旅游景区游客管理存在问题,对杭州景区游客管理的优势和不足进行分析,提出景区游客管理措施,从重视游客管理意识、制定系统的景区旅游游客管理规划、进行人性化管理三个方面进行管理,实现对景区游客管理,最终提升旅游业的发展,促使旅游目的地的可持续发展,实现旅游目的地可持续发展前途下实现环境、经济、社会最大化发展。为我国景区游客管理提供建设提供一些理论参考和管理措施依据。

参考文献:

[1]何贵香: 杭州旅游对南宁旅游发展的启示[ J ] . 现代经济信息, 2009/17

[2]周玲强:旅游景区经营管理[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

旅游景区管理篇(2)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旅游景区以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定义为准。

第三条汉台辖区旅游景区的规划、开发、经营、服务、管理以及进行旅游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旅游景区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区旅游局负责全区旅游景区的管理工作。区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旅游景区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旅游景区可以依法成立行业协会。旅游景区协会应当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按照协会章程开展活动。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旅游景区规划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加强保护、持续发展和面向市场的原则,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

第七条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景区进行资源评估,制定旅游景区发展规划,按相关程序进行评审和报批后公布实施。

旅游规划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变更的,必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景区旅游规划,应当与市、区旅游发展规划相衔接,并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第八条新建、改建和扩建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要符合旅游发展规划,其建筑规模和风格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旅游环境。

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有关部门在论证时,要征求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第九条增加政府对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的导向性投入。区政府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的景区开发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景区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旅游项目建设和旅游环境保护等。

区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对旅游景区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供水供电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第十条鼓励境内外有实力的企业、组织和个人采取多种形式投资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积极推行旅游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旅游资源经营权转让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信原则,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进行。

第三章管理与经营

第十二条区政府可以在景区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旅游景区内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登记,明确产权归属,由区人民政府设置界标,保护产权者的利益。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旅游资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旅游景区及规划范围内从事损害生态环境的采石、采矿、挖砂、取土、伐木、烧荒等活动,不得向旅游景区及规划范围内排放污染物。

第十五条旅游景区内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妨碍游览的建筑与设施,由区政府或相关部门限期治理或拆迁。

在旅游景区内施工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环境和资源,维护景物完好,保障游客安全。

第十六条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或者调整旅游景区的门票价格前,应当与区旅游局衔接沟通,并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第十七条旅游景区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进行规划、经营和管理,积极参与等级评定,创品牌效益。

配合上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标准,对景区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并颁发证书和标志牌。

未取得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不得使用质量等级标志和称谓进行广告宣传或者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旅游景区要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对旅游景区有可能给旅游者造成危险的路段、游览设施等,设立明显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同时,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和救护措施。

要加强旅游景区的治安、防火等安全工作,旅游高峰期间要制定游客安全疏导工作方案、确定安全人员、救护人员,确保旅游者的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区旅游局、旅游景区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景区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遵守职业道德。

旅游景区内从事收费导游的讲解员必须取得国家旅游局或相关部门颁发的导游(讲解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条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统一管理、分散经营、方便游客的原则,对旅游服务经营点进行统一规划和建设。

旅游经营者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和项目范围内经营,经营项目、旅游商品必须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得擅自摆摊、圈地、占点,妨碍旅游观光、摄影;不得纠缠、诱骗或者胁迫旅游者购买商品、接受有偿服务。

第二十一条旅游景区设置的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景物介绍牌、标识牌)、公共图形符号等,要美观醒目,制作规范,其材质、造型、色彩要与环境相协调。

第二十二条各旅游景区应公布旅游投诉电话,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及时有效处理各类投诉,并完整保存记录档案。

第二十三条各旅游景区应当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管理的规定,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并保证完好有效。

第二十四条旅游景区周边环境与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由所辖镇乡办事处负责,景区内的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由旅游景区管理机构负责。

公安汉台分局、工商汉台分局、卫生、物价、交通、旅游、质监汉台分局、林业、水利、建设、文化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加大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力度,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区旅游局做好旅游联合执法检查的组织工作。

第二十五条旅游景区管理机构依法执行旅游统计制度,按时向区旅游局报送统计报表。区旅游局要按时向市旅游局报送统计报表。

第二十六条旅游景区管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对现役军人、新闻记者、老年人、在校学生等特殊游人给予门票减免。

第二十七条对在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资源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旅游景区管理篇(3)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旅游景区,是**行政区域内具有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健身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空间或地域。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旅游景区的保护、规划、开发、管理和经营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旅游景区管理坚持注重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促进与发展、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旅游经营与服务、旅游者活动的指导和相关监督管理。

乡、场、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旅游景区管理的有关工作。国土资源、水利、环保、规划、建设、林业、民族宗教、文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 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建设

第六条 开发建设旅游景区,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和保护规划应由具有相应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旅游资源的义务,有对破坏旅游资源行为进行制止、检举、控 告的权利。

第七条 旅游区及旅游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应当符合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

第八条 开发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旅游区,应当经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旅游价值、环境质量等进行评价并出具评价意见。

第九条 旅游区和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的建设,建设单位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取得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第十条 在旅游景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旅游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应当充分论证,合理布局;项目完工后,应当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参与验收并签署意见。

第十一条 禁止在旅游区建设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和生态的项目;禁止在旅游景区从事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和生态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旅游景区建设选址必须符合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开发建设单位在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用地前,必须将旅游景区项目规划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旅游区管理制度,加强对旅游区的管理,维护正常旅游秩序,保持旅游设施完好和清洁卫生,完善服务设施。

第十四条 开发建设旅游景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害旅游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以及景区风貌;

(二)在旅游景区内进行开山、开荒、采石、开矿、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

(三)盲目、重复建设,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旅游景区项目及配套设施;

(四)在核心旅游景区内建设宾馆、饭店、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等与旅游资源保护无关的建筑物。

第十五条 利用自然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应当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开发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建筑规模和风格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破坏旅游资源。

第三章 管理与经营

第十六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旅游景区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二)监督旅游景区经营者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三)监督旅游景区经营者制定景区管理制度;

(四)监督管理旅游景区经营者的旅游服务活动;

(五)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并接受其投诉;

(六)其他依法应履行的职责。

第十七条 旅游景区的经营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合法经营,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八条 旅游景区的旅游从业人员应当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国家规定应当具备岗位资格或职业资格的,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十九条 旅游景区的经营者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景区旅游管理制度或措施,并负责落实;

(二)设置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和受理投诉的游客服务中心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标志;

(三)公开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保证服务质量,不得对旅游者进行欺诈、勒索、胁迫或误导;

(四)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与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人员和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

(五)对具有危险性的场所或项目设立明显的提示或者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六)负责旅游景区的环境卫生工作;

(七)其他依法应履行的义务;

第二十条 旅游景区的经营者对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应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并向旅游、公安、安全生产的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 在旅游景区从事经营和服务,不得有下列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与旅游者的合同或者约定;

(二)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供服务;

(三)强迫旅游者接受服务;

(四)对服务范围、内容、标准等作虚假的、引人误解的宣传;

(五)提供质次价高的服务;

(六)出售假冒伪劣的商品;

(七)侵害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八)其他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旅游景区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一条 旅游者在旅游景区内进行旅游活动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保护旅游资源、环境和设施;遵守旅游景区安全、卫生等规定。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旅游景区管理篇(4)

关键词:旅游 景区管理 创新

key word: the traveling the scenic area management innovate

作者简介:刘义龙(1983-),男,河北邯郸人,助教,在读硕士研究生

一、旅游景区管理创新的定义

在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创新当中,管理创新是指通过汁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的创新,对旅游景区内部进行重新组织与安排,以求在新的经营环境下,提高景区的工作生产效率。

旅游景区内项目的运行好坏与管理是密不可分的。景区管理者所执行的决策、组织、协调、控制等职能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景点项目的成功机会。因此,管理创新是旅游景区创新的保障,其关键是根据需求层次理论和现代管理科学成果,建立景区的战略管理和运行管理的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旅游景区管理创新的原则

(一)层次性与整体性原则

从空间上考察,一个景区新产品要经历从概念信息到具体投入运行,从产品到产品链或群等多个层次;从时间上考察,产品创新要经历市场研究、功能规划、成本设计、市场开发等多个阶段。因此,景区经营管理创新也必须采用新的方式与手段,从抽象到具体,从简单到复杂,逐层分析,层层建立评价、优化、决策的创新机制。

(二)目的性与开放性原则

旅游景区进行管理创新必须始终围绕景区发展的目标,并为其服务。景区在各个发展阶段都有不同的发展目标,如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景区利润、消除竞争对手等,针对不同的目标,景区推出的服务产品是不同的,所以景区管理创新的方法与手段也是不同。

三、旅游景区管理创新的内容

在体验旅游的时代,景区管理必须从系统的角度出发,兼顾游客、社区、政府、开发商、环境、生态等多方利益,从各个方面共同构筑起体验旅游时代的景区管理模式。

1.总体管理

旅游景区要长期规划、总体控制,实行从家门到景区大门的全程空间管理。政府要鼓励公众参与规划,严格监管企业开发行为,制定行业规范,评估与监控旅游影响,对游客进行教育与沟通,培养负责任的旅游者,推行“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以粮代赈”等政策。

2.资源与环境管理

资源与环境的多样性是游客体验的必要条件,也是新鲜感的基础。没有了生态多样性,自然就不能给游客带来新鲜感,必须在满足经济、社会和审美需要的同时,保证文化统一、基本的生态进程、生物多样性和生命支持系统,对文物保护采取“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指导方针,以及因地制宜,采用分区、容量控制、轮休等方法保证资源与与环境的可持续利用,防止“吃祖宗饭、造子孙孽”的恶性开发。

3.社区参与和旅游扶贫

社区是塑造游客体验的重要道具,社区参与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社区居民对景区开发的影响感受最深;二是社区居民本身是构成游客体验中“友好气氛”的必要成分。促进社区发展实质上是保护了文化的多样性,社区为游客的新鲜感以及亲切感提供必要的基础。景区开发要带动社区发展,增加地方就业、社会收入与人民生活水平。在老少边贫地区,旅游扶贫是中国特色的景区开发的必要使命。

四、管理手段的创新

管理思想创新直接体现的管理手段的创新上。今后旅游景区之间的竞争是一种核心能力的竞争,是一种非价格的竞争,是一种差异化的竞争。在旅游景区和管理手段上,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中,景区管理者必须敏锐地抓住景区竞争的核心竞争力,找到自己的独特优势,建立起自己景区的市场号召力。

1.景区游客忠诚度管理

游客忠诚的概念包括两个层面的涵义:首先,游客忠-戚是一个心理学的范畴,它代表了游客对某一产品或服务的高强度的心理依恋,包含着对这一产品或服务性能、品质等的信任,以及在需要该类产品或服务时,首选购买该产品或服务的责任;其次,是在这一心理指导下的购买该产品或服务的行动和对该产品或服务的宣传推介。

(1)对于游客忠诚度的认识误区

首先,认为游客普遍出游的初衷是追求新异,对旅游景区重复消费可能性小,因而不存在游客普遍忠诚。其次,认为忠诚度比较重要,但培养游客忠诚度是为了景区利益最大化,而忠诚的游客就是反复来的游客,就是掏钱多的游客,所以盲目选择增设景点设置和消费点,以期带动重复消费。

(2)提高景区游客忠诚度的意义

当今市场竞争的性质已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对于许多企业来说,重要的问题并不是统计意义上的市场占有率,而是拥有多少忠诚的顾客,即企业竞争的目标由追求市场份额的数量。顾客忠诚的数量决定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也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2.旅游景区品牌管理

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旅游产品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迫使旅游景区重新审视自己的旅游产品。美国的迪斯尼乐园长盛不衰,并且能在世界各地建立自己的连锁式迪斯尼帝国,这就是品牌的魅力所在。品牌管理就是从品牌定位到品牌增值的全部活动过程。

(1)景区品牌管理的意义

品牌管理是通过识别功能,以品牌作为沟通代码,承诺和保证产品的质量、价值、用途、信誉,自始至终确保其价值功能,能为消费者提供认为值得购买的功能利益及其附加价值产品。

(2)景区品牌的管理

旅游景区的品牌管理是根据景区的竞争状况和产品优势确定旅游产品在目标市场上的竞争优势。根据旅游者的需要和动机进行分析,通过传播塑造品牌形象,与旅游者沟通并得到认知,使旅游者的需求得到满足,以此形成景区的竞争优势,从而力图在旅游者对同类产品的购买动机中,排他性地选择自己的旅游产品。

参考文献:

【1】徐伟,沈永田,浅谈改革与创新旅游景区管理体制,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年 第20期

旅游景区管理篇(5)

二、旅游景区的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迅猛发展,我国的旅游收入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不断呈现出上升的趋势,旅游行业整体发展前景呈现出良好的势头,但是,在旅游业高速发展的今天,其在管理中的问题也逐一暴露出来。例如:很多旅游景区缺乏对景区内资源的计划性利用,缺乏明确的财务管理目标,使得旅游资源在开发的过程中出现过度利用而被破坏的现象。再例如:还有的旅游景区只是将盈利的方式定位在多收取门票上,缺乏多种经营的发展模式;还有的旅游景区缺乏有效的财务管理与监督手段,最终导致景区内的财务管理工作混乱,对景区经济效益的提升造成了障碍。下面就以鼓浪屿景区的各项财务指标为例来分析在现阶段我国旅游景区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偿债能力指标状况分析

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分析。所谓短期偿债能力主要是指企业以流动资产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它所反映的是企业偿付日常到期债务的能力。下面为景区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的计算结果:2012年,流动比率为1.33,速动比率为0.43;2013年,流动比率为1.07,速动比率为0.37。一般而言,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越高,则说明企业的偿债能力越强。据上述数据分析可以看出,景区的流动比率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但是速动比率较低。这主要是旅游行业受到季节性的影响比较明显,通常旅游高峰期集中在8个月的时间内,因此,景区受淡季的冲击也比较明显。长期偿债能力指标主要是指企业对债务的承担能力和对偿还债务的保障能力。分析长期偿债能力主要是企业的债权人、投资者、经营者、企业的相关方都较为关注的问题。下面为景区资产负债率及产权比率的计算结果:2012年,资产负债率为0.38,产权比率为0.62;2013年,资产负债率为0.52,产权比率为0.91。一般来说,产权比率不仅反映出负债人所提供的资本与所有者提供的资本的相对关系,并且反映出企业的自由资金偿还全部债务的能力,因此,它又是用来衡量企业的负债经营是否安全有利的重要指标。可见,这一比率越低则说明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越强,债权人的权益也就越有保障,承担的风险也就越小。该比率小于1时,应该是具有偿债能力的。上述数据指标说明景区自2013年后资本结构与财务结构状况略有下滑,在今后的经营中抵御风险的能力下降。

(二)营运能力指标状况分析

流动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流动资产平均余额。景区流动资产率及总资产周转率计算结果如下:2012年,流动资产周转率为1.704,总资产周转率为0.316;2013年,流动资产周转率为0.955,总资产周转率为0.169。一般而言,流动资产周转率越快则相对而言更加节约流动资金的占用,资金的盘活更快,企业的资产投入能力将得到扩大。通过与全国相关数据的对比可知,景区的营运能力指标基本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资产的使用效率较高,运营能力也较强,但是,与2012年相比,2013年该指标有所下滑,这说明景区自2013年以来在资本利用与运营情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主要是由于受旅游的季节性影响导致的。

(三)盈利能力指标的状况分析

盈利能力指标主要包括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率三部分内容。2013年景区净资本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利润率的计算结果如下:2013年净资本收益率为1.221%,总资产收益率为0.966%,主营业务利润率为3.716%。通过上述数据分析可以看出,景区由于受季节影响,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等盈利指标均低于全国平均指标,如果该3项指标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则表明本企业的利润获取能力较强,盈利能力的提高也必将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更多的旅游投资热潮,可见,本景区的发展前景良好。但是需要努力实现投资的环境建设。

三、旅游景区财务管理的有效措施

综上所述,我国旅游景区的财务管理整体状况并不理想,在盈利模式、财务管理与监督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这就要求旅游景区必须加强财务管理,尽快提高旅游景区的盈利能力与水平。

(一)明确财务管理目标

目前,我国旅游景区的财务管理目标尚不明确。这就要求各旅游景区必须先明确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目标,财务管理应努力实现景区经济效益与各项支出之间的平衡关系,在保证旅游景区偿债能力的同时确保旅游景区的持久、健康发展。另外,各旅游景区还应高度重视对经营成本的管理与控制,在加速资金周转的同时全面提升景区的获利能力、资金使用效率、盈利水平。旅游景区除了在发展中高度关注其自身的经济利益外,还必须重视其所承担的社会效益与责任。因此,通过有效的财务管理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同时,在社会上树立起稳定的、良好的景区形象,为景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树立风险管理的新理念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时代的到来,我国的旅游业竞争不断加剧,旅游业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大,旅游景区也不例外。风险管理新理念的树立将有效的帮助旅游景区有效的防范并规避各种财务风险的发生,从而实现景区的平稳运营。这就要求从财务管理人员到景区的高层领导,必须树立风险意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网络技术的支持,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对投资项目进行预测,以提高投资的科学性、可行性,避免在投资过程中出现的风险。景区的财务人员与领导者必须抓住机遇,紧跟时展的步伐,锐意改革创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从容应对各种风险的发生。

旅游景区管理篇(6)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2月8日

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世界逐渐进入信息时代,这种大环境的变化给各行各业带来了众多的发展机遇。与此同时,无论哪一种行业现在都面临着严重的同质化现象,因此产品已经不能成为吸引消费者的关键因素之一了。为了能够更好地吸引消费者,提高消费者的忠诚度进而提高企业的经营利润,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应运而生。本文将以消费者作为最重要的发展因素的旅游业作为研究对象,通过研究分析其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应用状况向景区有关人员提出一定整改意见,以期其能更好地发展。

一、相关概念介绍

(一)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Gartner Group,随后在90年代以后的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迅速崛起,现在,结合着电子商务以及信息化的交通业和服务业,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已经逐渐趋于成熟。

在学术界中,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既是一种管理理念同时也是一种技术概念。其作为管理理念被国内外相关学者定位为以为客户服务为中心,通过一系列的有效手段来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进而提高消费者的忠诚度,以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恕O低车淖谥际墙消费者看作是企业发展经营的最主要因素,通过优质服务来提高顾客满意进而达到双赢的目的。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作为技术概念是指通过将一个行业部的经营活动与数据仓、电子商务、互联网、联机分析等技术有效地结合,最终成为一组能够将市场营销、客户服务、产品销售、管理决策融为一体的能够自动解决问题的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使用,能够将企业的经营模式由传统意义上的模式转向现代化经营。

(二)旅游。旅游作为一个并不是拥有具体形态的一个实物,因此不同的学者目前对于旅游这一定义没有一个统一的解释。但根据抽象和具体将旅游这一概念分为两个不同的定义类别。一个是抽象性的站在理论的角度上给旅游所做的定义,而另一个是出于实际操作性质的,对旅游进行技术方面的定义。由于本文更多的是涉及旅游的实际操作方面,因此,此处对于旅游的定义为;旅游是人们出于移民和就业任职以外的其他原因离开自己的常住地,前往异国他乡的旅行和逗留活动所引起的各种现象和关系的总和。

二、旅游景区客户分类及客户关系模式

(一)旅游景区客户分类。所谓的客户分类实质上指的是通过对于客户的属性的不同来对客户进行一定程度上科学的区分。本文是在根据菲利普・科特勒的营销渠道模型的基础上来对客户进行合理的科学的分类。对于旅游景区来说,可以将其客户群体分为渠道客户和消费客户两种。渠道客户指的是没有直接消费景区服务但是通过其所拥有的渠道和景区产生直接的客户关系的消费者。这些消费者又可以细分为增值消费者和转售消费者,转售消费者通常是指那些商而增值消费者指的是诸如旅行社之类的以盈利为目的第三方企业。消费客户指的是包括散客在内的那些购买门票直接享受旅游景区服务的消费者,这类旅客主要以近郊旅游游客和自驾游游客为主。

(二)旅游景区客户关系模式。就学术界一般的认知而言,客户关系管理本身是一种通过对客户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并有针对性的对其展开不同的业务的一种以客户为中心的商业方案。通过这种方法往往可以为客户带来非常好的用户体验,从而在提高企业利润的同时,也能为企业带来许多正面的评价。

旅游景区客户关系模式自旅游行业成立开始到现在历经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传统阶段;第二个阶段则是集成了互联网、电子商务、数据挖掘等先进IT技术的信息化阶段。在这两个不同的阶段中,旅游景区的客户关系模式发生了根本上的结构性的变化。在第一个传统阶段时,旅游景区通过一定的优惠政策与增值客户进行合作来进行市场拓展,此时,由于旅行社在内的增值客户给旅游景区带来的利润占其总比重很大一部分,因此增值客户拥有极强的议价能力。在这个阶段里的渠道客户则是被用来提高旅游景区的知名度,保障旅游景区的基本收入。然而,随着时代和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旅客选择自助游。而且由于客户关系管理要求景区不断地去了解客户的需求,但是由于无法及时的收集和获取第一手的信息,所以很难在第一时间为客户提供他们最想要的服务和产品。因此,旅游景区的客户关系模式开始向电子商务阶段转变。

电子商务阶段实质上是由于网络售卖而逐渐兴起的。在第二阶段里,由于购票不用通过旅行社或者点,因此旅游景区的散客数量逐渐增加,这就导致了原本相互依存互利共赢的旅游景区和旅行社逐渐成为了相互竞争的关系,这种竞争关系对于渠道客户和增值客户都有一定程度上的影响,长此以往会形成一种积累效用。

三、旅游景区客户关系管理模型

截至目前,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旅游景区逐渐形成了一种基于以渠道客户和消费客户为主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整个系统在开始建造时期由于对于旅行社来说渠道客户所占比重较大,所以开始的旅行社的客户关系系统是以渠道客户为中心的,通过不断地为其渠道客户提供一系列质量较高的服务来提高其满意度,进而提高其对于旅游景点的忠诚度,尽可能的达到二者利益最大化。然而,伴随着旅游景区客户关系模式的不断变化,散客数量不断增加,渠道客户和旅游景区形成了不断竞争的局面,双方都开始为自身的利益提高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而导致双方收益都在不断下降,致使开始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已经不再适用。而对于旅游景区自身已经开始不断地意识到消费者对于其发展的重要意义,因此目前的旅游景区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已经开始转变为以渠道客户和消费客户为中心,平等考虑双方的一种管理模式。目前旅游景区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具体涵盖的层面为:

(一)接触层。接触层,实质上是旅游景区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数据和以后进行分析的基本和来源,是景区与消费者进行交流沟通的一个直接接入口,系统的接触层需要基于C/S模式,在前端计算机上完成客户信息的计算和接收处理数据的工作,再通过后台数据库完成这些数据的存储和管理。(图1)

传统的旅游景区通过进行市场调查分析,以此明确旅游景区的目标客户和目标市场,而后通过与目标客户和群体进行面对面交流、短信、邮件、客服中心等方式来进行沟通以获得其有效信息。故而,为了信息化这些传统的流程,旅游景区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接触也必须要具备采集这些信息基本的功能。比如,客户基本信息资料管理中,应当包含可供客户及系统管理人员操作的客户基本资料信息的添加、修改和删除,涉及的基本信息也应当包括客户自身的身份信息、通常消费水平、购买旅游产品记录、咨询服务记录、业务接触记录以及客户关系状态等等。这些数据都能为旅游景区了解客户的合作意向,为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资料方面提供参考,还可以为景区在日后区别核心客户与潜在用户、挖掘市场等工作带来巨大帮助。

(二)功能层

1、市场营销管理。旅游景区在对市场进行需求区分以后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来与目标客户和市场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接触,收集获得有关信息,随后针对旅游景区自身的特点和所收集到的信息来制定其经营目标和策划一系列的活动。按照之前对于消费者进行的分类,针对不同类型的消费者自身的特点制定相应的价格和奖励。尤其是对于渠道客户来说,由于受到自身规模和经营方式的不同,其对于价格和客户方面均有不同的要求,因此旅游景区应该格外重视不同类型的渠道客户方面的营销计划的制定。

2、销售方式管理。旅游景区的客户关系管理中,针对于其销售方式的管理实质上是通过利用前期对于消费者的分类来对其进行旅游服务和产品的推送的一种自动化销售的过程,与此同时再对于该消费者此次消费的信息进行获取和统计,来为以后的数据分析提供最新的数据支持。与此同时,还可以适当借助互联网和信息技术,跳过中间商从而直接通过互联网实现直接销售,这种网络直销的方式不仅可以极大程度上简化客户需要办理的手续流程,还可以为景区节省下支付给中间商的相关费用,加速其旅游产品的销售速度,有效提供业务的办理效率,从而使旅游景区实现更加完善的盈利模式。

3、客户服务管理。客户服务管理主要针对的是渠道客户,是以先前针对于传统消费者的客户服务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改良而形成的。针对于渠道客户,旅游景区通过制定的一定的积分及及时反馈措施来识别不同的渠道客户对于旅游景区的贡献度,以此来对后期的相应价格方面的优惠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实施,同时还可以基于客户对服务需求的历史数据,挖掘他们的潜在需求,在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服务的同时,还可以为景区开辟更加广阔的市场需求,使得景区和渠道客户之间能够最大程度上获得双赢。

(三)数据分析层。对旅游景区的客户关系管系统来说,数据分析层是最主要且关键的一个方面。数据分析层的工作实际上是基于以上对于不同客户进行分类整理时所产生的数据,对于旅游景区实际的交易额度,对于整个旅游行业的市场数据,以及旅游景区特定时间进行的促销活动数据进行整理汇总,方便管理人员进行客户数据报表查询、整体运营情况分析、旅游景区客户结果分析等一系列涉及具体数据分析整理的工作层面。比如,在进行客户信息管理时,就可以主动地统计客户来源、客户规模、客户历史购买旅游产品的信息等,从而可以通过这些数据对客户进行分块管理,合理地为他们推送更加符合他们历史需求的产品,从而给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如上所述,通过数据分析层所产生的数据可以为旅游景区日后的经营策略的制定提供有效科学的数据支持,进而推动旅游景区日后平稳高速的发展。

四、结语

在信息化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旅游景区内日益复杂、增长的客户信息势必逐渐走向信息化的道路。旅游景区通过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来开展业务已经成为了我国旅游业走向信息化发展的重要一步,经由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传统旅游业务管理中的信息查询、业务办理、辅助决策等重要业务流程都可以进行无纸化办理,在极大地方便客户和工作人员的同时,还能够及时地采集客户们对旅游产品的反馈,准确地反馈各级游客对旅游产品的需求,能够对旅游景点不断改进其服务质量,增进景区与旅行社及游客之间的合作关系提供巨大的帮助,由此可见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对旅游业的重大意义。相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旅游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旅游景区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能够为我国的旅游业做出更多的贡献和帮助。

主要参考文献:

[1]李彦,梁晓琳.走出客户关系管理的误区[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7.3.

[2]佟婷,翁钢民.国内外客户关系管理研究综述[J].现代管理科学,2006.10.

[3]叶开.如何有效实施客户关系管理战略[J].销售与管理,2005.2.

[4]周丽丽.企业客户关系管理现状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8.17.

[5]曾洪.CRM在物业管理中的运用[J].住宅与房地产,2002.1.

旅游景区管理篇(7)

问题的提出

2005年5月5日原告吴文景、张恺逸与受害人张渊等17人参加了由被告康健旅行社组织的牛姆林二日自驾游。进入景区游览时天色变阴,原告一行建议导游调整行程,但导游坚持带队上山。不久下起了暴雨,导游没有就近安排避雨,而是要求大家原路返回,致使张渊在返回的途中被一棵折断的马尾松砸伤,经医治无效死亡。法院认为,旅游服务机构及其导游负有保障游客安全的责任,本案导游不顾恶劣天气坚持带游客冒险进入林区的错误行为,被告牛姆林公司管理不善致使马尾松折断伤人,事件发生后又未尽最大救助努力,这3个因素均是导致被害人张渊死亡后果发生的原因。判令被告康健旅行社承担10%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告55051.58元,被告牛姆林公司承担90%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告495464.22元。这是法院运用安全保障义务确定景区赔偿责任的典型案例,本文以该案为切入口,研究和探讨旅游景区安全保障义务。

一、旅游景区安全保障义务

安全保障义务是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负有的合理限度范围内的照顾、保护他人免受人身损害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首先确认了安全保障义务,是司法解释发展法律的重要成果,是调整景区经营管理者与游客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旅游景区是指任何一个可供旅游者或来访游客参观游览或开展其他休闲活动的场所,是旅游者参观、游览的主要场所。旅游景区以其独特的自然、人文景观和愉快轻松的环境带给游客愉悦的心理感受和体验,成为主要的旅游吸引物。旅游景区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空间受到各种人为或自然因素的影响,使旅游景区的安全备受考问和挑战。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旅游景区发生的这些旅游安全事故不仅给游客的人身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也严重损害了景区旅游形象。

游客进入景区与景区经营者建立旅游服务合同关系,景区应按合同提供相应的旅游设施和服务,满足游客的旅游休闲需求和精神满足。为何在合同之外规定景区安全保障义务?一般认为基于以下理由:

(一)危险控制理论

经营者开发经营旅游景区,其具有的专业知识和社会经验使他们比一般游客更了解设施、设备的性能、状态,景区内部及周边地区的情况,包括社会治安状况、气候、地质地貌、相关法律规定、文化状况等等,具有预见损害的信息优势,更能采取更低成本的避免和减轻损害的措施。因此,“在属于不作为责任原始形态的对他人侵权行为之责任领域内,监督者控制潜在危险的义务通常来源于他对危险的控制力”。

(二)信任理论

游客进入环境优美、景色宜人、文化厚重的景区,获得愉快的精神享受,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景区凭借其经验、知识、职业要求能发现潜在的危险,并采取措施避免和制止危险。这种基于双方的合同关系及一系列宣传的信任关系是旅游景区承担安全保护义务的又一理由。

(三)收益与风险相一致理论

旅游景区经营者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并从中获得收益。而景区人员集中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危险,景区应从其收益中支付安全成本,维持安全的旅游环境。服务安全成本是现代社会商务成本的构成要素之一,就其支付方式而言,可分为积极支付和消极支付。积极支付是经营者以性能可靠的安全设备和周到严密的管理,主动保障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消极支付就是经营者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下,对游客的人身、财产损害予以赔偿所支付的费用。积极支付与消极支付呈反比关系,积极支付多则消极支付少,反之亦然。虽然资源保护型景区具有公共产品属性,但一般靠收取门票作为管理和维护费,也应承担维护安全的成本。

我国安全保障义务确立的直接原因是,社会公众在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场所遭受第三人侵害,因侵害人无法确定或无力赔偿使受害人无法得到救济,同时经营者未采取措施制止侵害行为具有不作为的过错,而对不作为侵权行为的法律依据缺乏使某些相同类型的案件因法官认识的差异而呈现出不同的裁判结果。为统一相关案件的裁判尺度,我国以德国侵权法中的一般安全注意义务理论和我国目前的社会发展程度为基础,以利益平衡为方法论在司法解释中确立安全保障义务。最高法院的《解释》列举的经营者未包括旅游经营者,但一般认为这里的经营者采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认定方式,即指从事社会活动并从中获利的人,因此,应包括旅游经营者。

旅游景区安全事故类型有不同的划分方法,李洪波、郑向敏将旅游安全事故根据景区类型分为自然资源类旅游目的地安全事故和人文资源类旅游目的地安全事故。张进福、郑向敏将旅游安全形态总结为犯罪、交通事故、火灾与爆炸、疾病或中毒及其他意外事故。根据发生原因,侵害游客人身权益的安全事故,分为人的行为造成的伤害、景区旅游服务设施设备造成的伤害、自然灾害(包括动物)造成的伤害、游客自身疾病。景区的安全保障义务就是防止上述侵害后果或防止侵害后果的扩大。由于景区的义务是与特定的时空特征、环境条件相结合,因此景区义务范围受到诸种因素的影响,如可预见性(损害事件的现实可能性)、可能结果之严重性、导致损害发生行为的社会价值、避免危险的费用、社会的合理期待等。

1可预见性。是指“被告能合理预见到他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会对原告造成损失或损害,那么被告就被认为存在注意义务”。景区经营者应对其能预见到的损害承担保障义务,如景区能预见到景区栏杆破损未修理,游客可能会掉下悬崖,就负有维修栏杆的义务。对于不可预见的危险如罪犯在景区对游客突然实施抢劫杀人行为,事前没有任何征兆,具有突发性、不可预见性,不可能让景区承担责任。如若课以景区防止犯罪发生的义务,景区不堪重负,将危及行业的发展。虽然景区没有防止犯罪发生的义务,但在事故发生后有积极救助、报警的义务。

2可能结果的严重性。有些危险虽然可能性很小,但一旦发生损害却极大,应责令经营者对此承担保障义务。如设置标志牌,虽然不设立发生损害的可能性小,但一旦游客误入禁止区域或迷路,损害就大了。

3导致损害发生行为的社会价值。有些旅游活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但因具有娱乐和教育功能而容许其存在。如儿童冒险游乐、攀岩、蹦极、海底探险等活动均具有发生损害的危险性,旅游景点对这些危险性活动应负有较高程度的注意义务。

4避免危险的费用。在考察预防措施的合理性时也应考虑经营者的经济负担,不能为保护游客使景区承担过重的负担。如果景区要防止犯罪的发生,必须建立严密的监控系统,每个路段派人站岗,对进入景区的人进行严密的身份审查;对随带物品予以严格检查。如果这样,景区将不是景区而是军营,这是景区不能承担的。不能将景区视为保险箱,而应在危险的可能性和预防危险的费用之间加以权衡,在景区能承担也应承担的范围内确定义务。

5社会的合理期待。游客进入景区,对景区的设施设备和服务的安全予以信任和合理期待,景区应在社会公众通常的期待范围承担义务。如游客相信景区不存在隐蔽危险,景区经营者应对这些危险予以消除、提醒、标示等等。

旅游景区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首先来源于法律法规规定,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风景名胜区条例》、《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及地方旅游管理条例,都对景区的安全管理作了详细的规定。旅游经营者应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建立安全的游览环境。安全管理规定是景区保障游客安全最低限度的强制性要求,违反该规定会招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其次,安全保障义务来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道德观念的法律化,要求民事主体应善意地履行义务、行使权利,不得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景区经营者应以游客为中心,为游客所想,急游客所急,消除任何潜在的危险,为游客提供安全和舒适的游览环境。前例张渊案中,导游按行程带游客上山游览,没有听从游客的建议改变行程,应认为是一位尽职的旅游服务人员。但恶劣的气候条件下,导游应预见到可能发生的危险,不考虑特定情形冒险带游客上山,将游客置于危险境地并最终致张渊死亡,对损害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导游违反的不是法律规定,而是一个专业人员应尽到的善意的谨慎的义务。

旅游景区保障游客安全的义务总体上分为积极的防止损害发生的义务和给予提示、告知、警告等消极的防止损害的义务,具体包括:

(一)预防措施有效

1建立安全防范系统。景区必须配备与景区范围大小、等级相适应的安全工作人员,并配置相应设施设备。在景区内建立报警点、巡逻点,组建巡逻队,在景区值勤巡逻,及时发现潜在危险,维持良好的秩序。

2设施设备和交通工具安全、有效。景区内的游乐设施、防护栏、电力设施、消防设施、缆车、索道、交通工具等安全可靠,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并能保证通畅运行。

3设置标志牌和警示牌。景区应在适当位置设置规范的景区平面图、示意图、线路图,使游客知晓景区地形地貌、景点布局、距离远近及自己所在位置。在游客集散地、主要通道、危险地带、禁止区域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设置在明显位置,不可有障碍物影响视线,也不可放在移动物体上。4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景区的游览线路、设施设备进行巡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如清除有碍通行的各类路障,铲除游道旁松动的山体危石,对森林中的危树加固或拔除。景区服务人员对于游客不安全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如人员拥挤应积极疏导,不正确的操作应即刻纠正。

5旅游服务人员善意谨慎地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旅游服务人员本身就是旅游产品的一部分,除按职业要求完成职责外,应处处为游客想,为游客提供周到、细心和安全的服务。

(二)救助措施及时

事故发生后旅游景区应立即启动紧急救援体系,景区工作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积极进行疏散,将游客带离危险区域。同时,医疗人员对受害游客进行及时的医治,尽量将事故损害降低到最小。

二、旅游景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性质

游客进入景区与景区建立旅游服务合同关系,在景区受到伤害的游客可提起违约之诉。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确立了景区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景区未履行该义务,致游客伤亡,应承担侵权责任,为此,游客也可提起侵权之诉。

景区的侵权行为有两种类型,一是景区因有瑕疵的设施设备或不当服务行为致游客遭受人身损害,景区的行为与游客伤害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一是景区未能制止第三人对游客的伤害,景区的不作为行为与游客伤害之间具有间接因果关系。不管哪种情形,景区均对其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过错行为承担责任,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判断景区是否有过错的标准是看景区是否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安全管理,是否善意谨慎提供旅游服务。前例张渊案中,原告方提供的证据证明折断的马尾松顶端是秃的,从中心开始向外朽烂,说明景区经营者疏于对被折断的马尾松的管理,显然具有过错。虽然当时景区遭受历史罕见的强对流天气(飑线)的袭击,.导致马尾松被大风刮断,但景区经营者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请求免责。

(二)责任类型

景区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游客伤害,应承担的责任类型有:

1全部赔偿责任。景区经营者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被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这是景区经营者对自己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2补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游客的伤害是第三人侵权造成的,由实施侵权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景区在提供旅游服务过程中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这种责任与全部责任不同:首先,游客的人身损害是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不是景区经营者造成的,按照责任自负原则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其次,第三人的侵害行为与受害者的损害后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景区经营者只是能够防止损害却没有防止,从而为第三人的侵害提供条件,加大损害发生的盖然性,其不作为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间接的因果关系。第三,实施侵害的第三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由其赔偿受害者的全部损失。只有在第三人无法确定或不能全部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由景区经营者在第三人不能赔偿的范围承担赔偿责任。第四,景区经营者的责任是过错责任。景区如果能够证明自己当时已经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可以不承担责任。第五,景区经营者在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实施侵害行为的第三人追偿。可见,景区经营者对由于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是对他人损害后果承担责任,似乎有背自己责任原则。但实际上经营者是对自己能够制止而没有制止的过错行为承担责任,当然,安全保障义务也体现了侵权行为法旨在社会营造积极救助的人文关怀氛围的公共政策。

(三)抗辩事由

抗辩事由是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得以免除或者减轻责任的合法事由。事故发生后,景区经营者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和在何种情形下拒绝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的问题目前法律没有规定,而这点涉及准确认定被告赔偿责任的问题。笔者认为,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减轻或免除景区经营者的赔偿责任。

1景区尽到了合理的保障义务

景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应对事故的救助措施。游客伤害事故的发生不是由于旅游景区的设施和旅游服务,而是由于景区不能够预见和控制的其他事件造成的。景区对这些事件的发生没有过错,且在事件发生后积极救助。景区是一个公共活动空间,事件如犯罪发生的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及及时的救助,阻却了行为的过错性,景区不承担责任。

2游客的故意或过失行为

游客不遵守景区规定,不听从景区工作人员的指挥,实施危险行为导致损害发生,应由游客对其过错承担责任。游客作为理性之人也负有保护自己安全的责任,如果游客不遵守规定,使自己陷于危险处境,按风险自负原则应由游客自担其责,景区当然不承担责任。但景区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游客明知危险却执意所为。

在实际旅游活动中,旅游环境状态与旅游者行为之间存在双向影响,且两者互为因果关系…。如果游客故意或过失行为与景区不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结合造成损害,构成混合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1条“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的规定”,可以根据游客过错的大小减轻其赔偿责任。为保护游客利益,使景区尽最大努力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2条规定“侵害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为此,景区只能就游客故意和重大过失为由请求减轻赔偿责任,对游客一般过失行为不能要求减轻责任。如游客因景区工作人员未说明清楚危险活动的操作规程,游客操作失当致受到损害,就属于一般过失,不能减轻景区责任。

3第三人已经承担了责任

如果游客所受损害是由于第三人的侵害行为造成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责任。第三人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作为承担第二位责任的景区就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4免责条款的效力

免责条款是当事人以协议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旅游景区可否通过门票上的免责条款来免除责任?免责条款是由双方协商的,景区未与游客协商自行拟定的要么同意要么走人的条款,为格式条款。约定免责事项的格式条款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生效,否则无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旅游景区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免除造成游客人身伤害的条款;(2)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游客财产损失的条款;(3)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由此可见,景区不能通过免责条款免除自己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游客人身伤害的责任。

5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伤害游客,景区自身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但对于自然灾害,景区能预见而未预见或能采取措施而未采取措施,景区就有过错,就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请求免责。张渊案中牛姆林景区遭受了强对流天气(飑线)袭击,出现雷雨、大风,树木被折断。如果树木长势良好被折断,是不可抗力所致,可以免责;但砸伤张渊的马尾松树根部从中心向外部朽烂,景区显有维护、管理不周之错,当然不构成不可抗力,不能免责。

三、影响景区责任的其他因素

(一)动物侵袭与责任

游客在海滨浴场游玩,被海蛰毒死的情况下,景区是否有过错?判断的标准是按通常情形下景区是否能预见及是否采取警告、制止的措施。如果该地区从来没有出现过海蛰,不知什么原因海蛰来到这里,景区不可能预见到,则景区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如果该地区出现过海蛰蛰人,而景区疏忽大意,既不告之游客,又不采取防止措施致游客受伤或死亡,景区就有过错,应承担责任。

旅游景区管理篇(8)

低碳生态旅游景区

一、低碳旅游的产生背景

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召开,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共同商讨制定了《京都议定书》并在第二款中明确指出:“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2009年12月19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会议达成《哥本哈根协议》,协议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做出了安排。“低碳”成为催生于全球气候变暖的积极响应。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2010年1月29日,温总理在致函丹麦首相拉斯姆森和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给他们的复函中明确表示,中方支持《哥本哈根协议》,并提出至2020年单位GDP的碳强度下降40~45%的艰难目标。《哥本哈根协议》标志着中国低碳经济时代的来临,意味着人类生活方式和传统能源消费方式的本质上的颠覆,它必将改变建立在石化燃料基础上的现代工业文明转向生态文明。

低碳旅游催生于低碳经济的大背景下,长期以来,旅游业以其“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的产业特征在中国经济发展转型,逐渐取得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历史时期显示出独特的优势。借用低碳经济的理念,低碳旅游就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绿色旅游。从旅游活动本身来看,旅游活动是一个包括食、住、行、游、娱、购在内的综合活动而这些活动不可避免地带来大量的碳排放,因此所谓“低碳旅游”就是旅游者在旅游活动过程中,树立低碳意识,将各种旅游消费行为的碳排放量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并尽量减少碳排放量的一种新型旅游消费模式。

二、低碳旅游景区的创建意义

“低碳旅游”的意义不在于口号,在于落实。低碳旅游景区的建设起码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现实意义:

1、创新景区发展规则

低碳景区的创建是一个系统工程,问题的错综复杂催生了新的景区发展规则。在诸如怎样将低碳的衡量指标融入到现有的景区评价体系;怎样在低碳运营模式中改革现有景区的管理模式;怎样实现替代传统能源的新能源、新技术;生态文化综合效益能否最大化等等都需要制定规则予以引导。

2、促进区域低碳产业的整合开发

传统景区在低碳的建设与改造中,不可避免地将低碳的发展理念向其他产业和区域全面渗透,有利于激活区域优势资源,构建整合互动机制,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最终实现区域其他产业的低碳进程,构建“互惠共赢”的区域发展模式。

二、旅游景区碳排放的主要表现

限制旅游景区的碳排放应着力于以下几个方面:

1、低碳交通

其一,景区内实行交通管制,可采用自行车、牲畜等作为交通工具,鼓励步行游览,将因运输所造成的二氧化碳排放降至最低。

景区之间的换乘可安排中巴或者电瓶车定时接送客人。其二,鼓励旅行者选用碳排放量低的交通工具,如放弃飞机,选用火车、汽车、轮船等作为出行工具,短途旅行者可徒步或骑自行车,既达到环保的目的又有益于身心健康。

2、低碳住宿

酒店越豪华,碳排放量一般也越高。因此在低碳旅游景区应提倡游客入住舒适、便捷的经济型酒店、乡村客栈、家庭旅馆等,并且在酒店内不主动免费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提倡旅行者在住宿时自带洗漱用品、节约用水用电等。

三、景区面临的低碳困境

1、游客的“低碳”习惯养成需要时间

低碳旅游是一种全新的旅游方式,景区低碳意味着游客很多惯常的旅行行为需要改变,如酒店不再免费提供牙刷牙膏等日用品;减少换床单的次数;用电瓶车、牲畜取代汽车等交通工具;垃圾要自己带回家;自己随身携带餐具减少一次性餐具的使用;食用素食等。这种全新的旅游方式对很多人的旅游习惯提出了挑战,如果大众能够接受则无疑实现了节能环保和高游客价值体验的双赢,反之如果人们不能接受则势必降低游客的体验价值甚至降低景区游客满意度。

2、技术门槛高,中小景区难实现

建设低碳景区,首先是引用低碳技术改变现有能源的消耗模式,涉及到景区能源供应如改变景区的能源利用模式,使用生态能源和节能环保能源如太阳能、生物能、有机能等清洁能源;交通工具替换如使用电瓶车、自行车替换汽车;建筑如采用节能环保、无污染的环保材料;服务如增加低碳导游,设置低碳通讯,饮食,住宿服务以及垃圾废物的分类回收处理等。对于资金雄厚的大型景区而言,革新技术可以通过自身的技术积累实现,而对于一般中小型景区而言,则没有能力解决。况且,就目前我国利用新能源的技术现状而言,完全在景区使用新能源也存在困难。据中国科学院能源领域战略研究组研究表明,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关于太阳能的技术规范,技术产品质量认证标准,部分关键设备依靠进口,一些高效、低成本、环保的技术仍然依国外,农林业废弃物能源化利用率低,能源植物的培育研究进程缓慢等。

四、出路

1、政策要支持

国家的政策支持是低碳景区建设的关键。国家应出台更加细化的政策法规将低碳旅游标准化和制度化,从而加快进入低碳旅游的步伐。从资金、政策、土地等方面加大对旅游景区低碳项目建设的扶持力度,激励景区及涉旅企业加快推进低碳旅游方式,包括制定政策进一步发展壮大绿色环保企业,支持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游运输等旅游企业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及时全面引进节能减排技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降低碳消耗,最终形成全产业链的循环经济模式;制定行业准入标准,引入低碳旅游指标对旅游景区景点及相关企业进行常规考核与管理,让低碳旅游真正成为时尚,成为人们追求的健康生活方式。

2、景区间要建立战略联盟,冲破成本-技术关

低碳经济背景下,景区面临着来自于技术变革,设备更换,基础设施以及知识的创造与传播过程等等的共同压力。景区之间如能结成战略联盟共同应对外部变化必将增强竞争力。

旅游景区管理篇(9)

1文化遗产类旅游景区的特殊性及其对于游客的特殊要求

1.1文化遗产类景区的特殊性

与自然遗产类旅游景区不同,文化遗产类旅游景区的主要旅游吸引物是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遗存下来的文物、建筑群和遗址,简单地说,此类景区最吸引游客的地方是它的“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而非自然风光或其他因素。

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的活动记录,它反映了特定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时期的人类生活状况,是人类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遗存环境的见证物,文化遗产作为旅游资源有其重要的特性,即主题性,原真性,垄断性与不可再生性。

1.2文化遗产类景区对于游客的特殊要求

鉴于文化遗产类景区的特殊性,其对于游客也有着不同于其他类型景区的特殊要求,首先,文化遗产类景区有其自身特有的主题,展现给人们的是一定时期的人类真实的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与文化,因而,其主要吸引的游客是希望了解这段史实的人。是以“文化”为主要目的而来的人。游客如若抱有“文化”以外其他更强的期望,恐怕是要败兴而归。此外,这个“文化”的目的,同时也要求游客有一定的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知识,适当了解景区的文化背景,有助于游客在参观体验过程中收获更多,从而有更高的满意度。最后,文化遗产类景区所展示的都是真正的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文物、建筑及遗址,一旦受到破坏将不可修复。这种不可再生性,也要求游客具备较高的个人素质,在参观体验过程中尽量不对景区造成不良影响。

2我国文化遗产类旅游景区游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国内外的研究中,对于游客管理的目的已基本达成共识,主要有两个:一是减小对于资源及生态环境的破坏,二是提高游客的满意度。但结合文化遗产类旅游景区的特殊性及其对游客的特殊要求,在现实的经营中,许多企业在游客管理中出现了很多问题,致使无法达到这两个预期目的。

2.1旺季游客量过大,景区资源破坏严重

众所周知,旅游具有季节性,淡旺季客流量有差异也极为正常。但是当控制不好这个差异度,尤其是当旺季游客量过大而超过景区承载力的时候,就会造成景区、游客及社区居民三方利益受损的局面。

客流量能带给景区丰厚的利益,但是如果超过了景区负荷,所造成的损失就不是经济利益所能衡量的了。因为一旦这些文化遗产受到破坏,将无法恢复原样,也许可以适当地修补,但是无论使用多么高超的技艺,其修补后的产物也再不是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而是一定程度上的“仿制品”,何况如敦煌壁画这样的文物,一经践踏,恐怕任谁也无力回天。只注重眼前利益,而忽视景区可持续发展的短视行为,最终损害的是景区自身,进一步说,损害的是整个人类及子孙后代的利益。

此外,过大的客流量也给游客自身和当地社区居民带来不良影响,游客满意度的高低与其周围的其他游客有着直接的关系。一个旅游团队活动带来的视线遮挡、声音干扰以及人员拥挤很可能影响另一个团队的活动和体验。而如果游客密度太大,这种影响则会更加负面。最后,社区居民这个常常被忽略的因素,在此也会因为过多的游客,受到较大干扰。游客量的增大意味着外来者的冲击力也随之增大。最终带来的是本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受到影响,从而更多不合作等负而声音传来,这也同样制约了文化遗产类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2.2展示解说形式单调,体验性活动缺乏

文化遗产类旅游景区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其“文化”与“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因此游客游览的重点是对其“文化”与“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的解读,而现在的大多数文化遗产类景区,其展示形式仅限于文字,机械乏味。导游员讲解水平的参差不齐,也严重影响了游客对景区文化的感知。

在游客体验方面,笔者认为文化遗产类景区还有许多可以改进的地方。现阶段,除了参观景区、拍照、购买工艺品以及用餐之外。游客很少有机会参与到别的体验活动中,由于人们花了更多的时间用于拍照和参观,而非参与由景区组织的活动,景区文物古迹受到威胁的可能性也就更大。“大佛”的脚被游人“抱”瘦,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除了景区没有做好保护工作以外,游客的注意力太过集中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另外,过少的体验项目,也无法满足游客的“文化”需求,游客游览过后除了照片收获甚少,文化遗产类景区也未能充分发挥自身的“教育”作用。

2.3对游客行为的引导方式不科学(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

我国的很多景区,不仅指文化遗产类景区,都试图在游客行为上加以约束,以减少其对于景区资源的破坏。然而,这种游客行为管理却收效甚微。游客说明,公告牌等常常形同虚设,绝大多数游人在游览之前不会仔细阅读这类字数繁多的规则。然后在景区内部,“严禁”“罚款”的警示字样总是充斥着各个角落,这类语言刻板生硬,容易让游客产生反感。更有景区本身开发规划不利,缺少公共厕所和垃圾筒,又疏于清洁工作、垃圾满地,却反过来要求游客注意卫生,其效果可想而知。以上所述的强硬的管束方式和糟糕的景区氛围,使游客的行为更加难以控制,景区环境岌岌可危。

3对策分析

3.1多种手段相结合,调节景区客流量

客流量管理是游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合理的客流量控制将对之后的游客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旅游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景区经常伴随着“淡季吃不饱,旺季吃不了”的状况。而从长远来看,这种旺季的客流量过大对文化遗产资源所造成的破坏,对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尤为不利,笔者认为,针对文化遗产类景区游客量的管理应该做到“预防”与“治理”双管齐下。

第一,重视游客在进入旅游地前的管理,把“预防”工作做在前面。结合前人的研究成果,笔者总结了一些事前调节客流量的方法,包括:调节景区淡旺季促销力度,合理定位目标市场,充分应用价格杠杆,积极利用大众传媒传播信息,与旅行社及其他旅游中介机构紧密合作等,景区经营者可以利用这些手段,尽量调控淡旺季客流,以减小旺季游客对文化遗产及社区居民的冲击,同时宽松适度的景区环境也有助于提高游客自身的满意度。

第二,做好游客到达旅游地后的“治理”工作,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事前管理对于游客量的调节有时并不尽如人意,仍会有过多游客到来,当游客到达景区后,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其拒之门外,笔者把这部分工作分为游客进入景区之前和之后两部分。首先,在游客进入景区之前,经营者可以在其进入方式上做文章,如游客必须乘坐专用旅游车进入景区等,当然这种管理方式比较适用于规模较大的文化遗产类景区,对进入景区的游客量设定限额是必要的,同时,在景区外增建餐饮愉乐设施对于游客的排队管理和景区创收都有较好的作用,其次,游客进入景区后的管理工作则对于景区的规划布局有较高的要求,单行道的设置,游览规则的表述,路标、垃圾筒及公共厕所的设置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在景区内还应更加注重对于游客体验项目的规划,以此转移游客的注意力,这个问题将在本部分的第二个标题下详细讨论。

综上,出于减少文化遗产承受的压力,降低游客间相互干扰度及其对社区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经营者应尤其重视景区游客量的调节,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打“组合拳”,只有将游客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我们本来脆弱的文化遗产类旅游资源才有可能达到细水长流式地发展。

3.2增加游客体验项目的力度,将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到景点展现、解说中

游客体验管理应受到文化遗产类景区的尤其重视,一直以来,景区的经营者一直忙于做景区美化等表面工作,而忽略了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游客的深入感知,文化遗产类旅游景区主打的是“文化牌”,然而,迄今为止,游客在景区的文化体验除了参观、照相以外,再进一步的恐怕也只有餐饮和购物,而许多餐饮和购物项目价格虚高使游客望而却步,无法真正达到游客体验的目的。

要使游客真正深入感知景区文化,需要对景区内现有餐饮、购物项目做进一步调整。经营者应该结合当地文化背景,对于餐饮、购物的内容、价格及服务进行合理定位,这样即有助于深入游客的文化体验,也有助于景区创收。此外,除了改良现有体验项目,还应该深入挖掘景区文化内涵,大量增加新的游客体验项目,如手工艺品制作等,使游客深入其中,提高景区的愉乐性。增加体验项目的力度。除了有助于提高游客的满意度之外,还能转移其注意力,游客把注意力分散到其他活动中,也就客观上减小了文物、建筑群或遗址的客流量,进而减少其所承受的压力,有助于资源的保护。

旅游景区管理篇(10)

20*年全年,景区投入120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近300万元用于市场营销宣传;创评方面通过了4A级景区的复核以及“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的创建验收;招商引资方面,实现引进内资1700万元,新增注册资金800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果

(一)增加投入,加快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

1、服务旅游狠抓旅游基础设施。今年是景区由观光型景区向休闲度假型景区转型的启动年,同时也是*风景区提出三个月有小变化、一年有明显变化、三年有大变化的关键年,因此,在旅游项目规划设计中,休闲度假元素成为重要标准,一批内涵深刻、可玩性与参与性强的项目得到开发建设。一是继续深化完善换乘中心的各项配套设施,搭建引导长廊和憩息长凳;二是于换乘中心至思顾岭间建水上乐园,搭休闲观光九曲木桥一座,引入水上自车等娱乐项目,换乘中心区域湖面得到有效开发利用;三是值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际,完成步鑫生故事陈列展的设计;四是西涧草堂重修布展,并设*书画院,再现当年藏书楼之风采;五是白云阁、蝴蝶岛等三处景观的重修、改造,建成高规格茶室,给游人玩赏之余,提供了休闲品茗去处;六是以蝴蝶岛、谈仙石城、白鹭洲等为重点,开展亮化工程,对“白天看景、晚上观灯”开展了有益尝试;七是完成*拓展中心搬迁和青少年户外营地建设工作,并积极申报部级青少年活动基地;八是完成鹰窠顶上山游步道建设及山顶观景平台的搭建,大力挖掘景区“山”文化;九是加强了景区绿化的养护和投入,引入高品质景观荷花,增种香樟、白玉兰、红枫、桂花等树种,景区生态景观进一步丰富;十是做好白鹭洲木桥翻新及其它景点修葺维护。另外,总投资2000万占地87亩南山生态草场项目已经开展一期工程,管理用房等主体建筑正抓紧建设。

2、服务民生推进道路建设。“经济发展,道路先行”,20*年,管委会花大力气完成一批重要路段的改建扩建任务。一是完成谭仙岭上山道路沥青路面改造,破解原石板道路行车颠簸难题;二是修建田园西路,对老沪杭公路至红湖桥至吴越王庙长2公里路段实施标准水泥路面改造,解决澉浦、永乐、*三个村村民的日常进出及货物运输难题;三是启动澉浦集镇道路改建。投入450万,对长青路、东大街、澉长北路等澉浦集镇主要道路开展整治,重修人行道及澉长北路路面,集镇面貌大为改观。

3、服务项目建设加快征地拆迁。年初成立征迁办,在向兄弟镇区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景区实际,制定*风景区征迁方案,并以此为参照,相继完成田园西路、鹰窠项游步道、环湖北路、南山生态牧场等一批工程的征迁工作,澉浦新城、桃源山庄扩建、*生态旅游山庄、*大道——围垦区直通道路等一批项目征迁摸底工作也分别完成。

4、强化指导做好规划修编。新版《*风景区总体规划》及《澉浦古镇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别于今年3月和10月编制完成。其中《*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于6月初经省城乡规划联席审查会议讨论通过,现正待省人民政府审批。另外,为深入挖掘国家二级景点“日月并升”,10月专门委托中国美术学院对该景点进行详细规划,现已完成了初步设计方案。

(二)注重宣传,争优创先,进一步增强品牌建设

1、营销工作中注重突出特色和强强联合。在开展营销时,注重抓住市场节点,突出旅游特色;注重强强联合,培养重点客户。上半年的营销以“大桥游”为重点,下半年的营销则以“重阳登高”和“金秋采桔”为特色,充分把握了市场需求。景区加强了重点客户的疏理和培养,进一步把握了旅游市场,全年游客2000人次以上的有9家,1000人次以上的旅游社有31家,强强合作取得明显成效。

2、外宣工作中注重丰富载体和主动出击。景区投入近300万元,通过网站、报刊、媒体广告、明信片、海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风景区的形象宣传与市场宣传,区报《*》的创刊首发和*网站改版进一步丰富了*宣传的载体。同时,为进一步开拓海盐旅游客源市场,进一步树立*及海盐旅游品牌,海盐主动出击,积极参加各类展会,以*为龙头的海盐旅游得到了全面的展示,受到广泛好评。

3、节庆活动中注重提升档次和常办常新。策划、举办了元旦杭州湾跨海大桥——*抢鲜游活动、“三八”妇女节巾帼风采游、*文化旅游节、*金秋风情游等重大节庆活动,为进一步提升节庆活动档次和充实节庆内涵,成功举办“欢乐中国行”节目、长三角滨海休闲旅游发展论坛、中国百姓摄影协会*采风活动、“重阳登高祈福”等重大活动,给*旅游注入了深厚的文化内涵,也进一步提升了*品牌的认知度。

4、评创工作中注重品牌含金量的进一步提高。自被评为4A级景区与“市级文明旅游区”以来,景区把创建“省级文明旅游区”与迎接A级景区复核作为景区今年中心工作来抓,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顺利通过国家4A级景区复核,并获评为浙江省首批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品牌含金量进一步提高。

(三)完善制度,狠抓内功,进一步做好旅游管理、服务

1、整合旅游管理资源。20*年6月,管委会(旅游局)实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并新设了招商局和征迁办,进一步有机整合了全县的旅游管理的人、财、物资源。

2、改革票务管理体系。在07年新票务体制的基础上,*年又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免去了本地优惠措施,统一实行80元/人的统一票价,收益良好,提前完成年度票务收入计划。

3、完善交通管理体系。*年景区改造了景区游道生态隔离带8公里,新建了思顾岭换乘中心,投入200余万元添置了14辆中小型营运车辆,构建了有近30辆各式车辆的景区运管车队,并于今年“端午”成功运营,彻底转变景区交通运行环境的紧张、无序状况。

4、加强旅游秩序管理。一方面会同澉浦派出所等单位部门多次联合执法,打击黄牛与非法营运现象,另一方面,出台《景区监察大队考核办法》,通过试行奖励机制,调动了队员管理积极性。

5、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利用七八月份的旅游淡季,开展了一轮全员培训,从旅游知识到专业技能的全面培训,使景区整体服务管理水平均有提高。

6、转变三产管理理念。树立服务意识,加强与旅游企业特别是景区宾馆和云岫庵的沟通与衔接,建立与景区宾馆的沟通机制,实行月报制度,通过经营税收月报表来及时掌握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多形式不定期地听取它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为之提供相关服务。

(四)搭建平台,引进项目,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力度

1、立体化搭建招商平台。*年初,专门抽调精兵强将,成立招商局,落实专人开展此项工作,并疏理各类资料,编制完成《浙江海盐*旅游招商项目推介书》,利用各级各类旅交会及各类媒体推介海盐旅游,招商平台初步建立。

2、全方位开展招商洽谈。风景区的招商面临旅游项目投资大、见效慢,招商经验不足的客观现状,今年又受整体金融形势影响,融资相对困难。景区招商人员迎难而上,同时通过分析疏理,排出重点项目,落实专人跟进,先后和杭州、温州、上海、深圳、香港等多家集团公司进行接触,多渠道进行招商洽谈。

3、显成效跟进项目落实。数个招商项目取得了一定成果或进展:一是上海客商艳阳(中国)度假连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额1000万的乡村旅游项目(注册资金500万),目前双方于11月28日签定正式协议,现正进行全面改装,计划于明年5月完成一期工程;二是总投资800万的金牛山大酒店改装与扩建项目;三是海盐县湖滨休闲山庄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金100万;四是桃源山庄温泉五星级酒店在谈项目,初具框架协议,正就土地价格与土地款的支付方式进行洽谈;五是预计总投资3亿的*生态旅游山庄项目,目前正与投资商浙江雷可奥集团进行深入接触,争取年初完成签约;六是白塔山海岛旅游开发项目,双方正就协议细节问题进行探讨;七是黄沙坞围垦区3600亩耕地垦造项目,正以邀请招标形式启动土地测量、工程设计等工作,基础设施建设等也在商谈之中。另外,还有数个项目正在接触洽谈之中。

(五)加大投入,注重创新,进一步抓好农业农村工作

1、狠抓农业生产。引进了秀水123号、晚糯嘉65号等良种,全区种植水稻3800亩,平均亩产达1150公斤,位居全县前列。种植柑桔5530亩,今秋柑桔又获丰收,平均亩产2.5吨,总产量达1.2万吨,仅柑桔销售一项预计就可实现农业收入2800万元。

2、开展村庄整治。景区以镇中村小康示范村的创建与南山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完善为抓手,开展村庄整治工作。其中,镇中村整治以“古镇趋古”为特色,修建卵石游步道、镶砌河岸等硬质景观,因特点鲜明、工作到位,在省级验收中,该村为列全县第一,受到好评。

3、增强科技投入。做好农技辅导,印发《*农技信息》23期,开展各类农技辅导15次,发放各类辅导资料3500份;做好科技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稻轻型栽培、强化栽培和单季稻“五改”等高新技术得到推广;黄沙坞滴灌工程完成方案设计与论证。

4、加强品牌建设。黄沙坞柑桔品牌坚持走科技兴农、以旅兴农的路子,近年来逐渐创出品牌,*年,黄沙坞柑桔又通过绿色食品认证,成为我县第二个获此殊荣的品牌,品牌建设再获突破。

5、增加农业设施投入。河道整治方面,投入29万元,完成22个池塘、30.6亩,4条河道、1.35公里的清淤任务,累计清淤2.95万方;小农水建设方面,累计投入建设资金48万元,完成暗渠建设169.5米,明渠衬砌3455.5米,新建机站1座,改建机站3座,新修澉浦南部即黄沙坞排水渠2500米,保证了农业排灌水需要。

6、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相继完成南山村停车场项目的验收、镇中村办公综合用房的建设及澉浦村*风景区敬老院项目的包装。

7、加强生态建设。今年新增绿化279亩,好松木线虫防治及山林防火工作有条不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有效推进。

(六)加强保障,力保稳定,进一步抓好社会事业工作

1、加强平安建设:一综治网络不断健全,景区专门成立综治办,各村建立综治室,综治责任落实到人;二来调处能力不断增强。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3件,办结13件,办结率100%,接待群众来访24批88人次,其中集体上访4件63人次,受理民间纠纷18件,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均为100%;三群防群治能力不断提高。成立专职社区保安队伍,开展诸如夜间巡逻、密切联系归正人员等群防群治工作,努力减少了偷盗等事件的发生;四普法工作不断深入,结合奥运会维稳、交通安全日等,开展法制宣传1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700余份,有力推动了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

2、加强社会保障:累计发放低保金、优抚金51.6万元,发放各项救济5.28万元,发放助残资金6.8万元,慈善救助困难户近6.38万元。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5.43%。共筹集合作医疗资金89.5万元,累计有497人次享受到了住院补偿近120万元,5000余人次享受门诊补偿共10.44万元。1147人次参加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制度的落实到位及社保资金的及时发放,有利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七)加强学习,狠抓作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

1、精心组织,分步实施,加强了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景区党委成立了十七大精神学习领导小组,按学习动员、组织实施、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分领导班子、机关干部和村两委班子、全区三个层面,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学习活动,曹晓铭同志还撰写了十七大精神学习体会文章,刊登在《学习与自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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