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汇总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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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篇(1)

[作者简介]黄蓉芳,广东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硕士,广东广州510090

[中图分类号]FIM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9)02-0057-05

一、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的结合――东方战线的突破

商品经济是一种经济形式,它与自然经济和产品经济相对称,从历史发展来看,商品经济由来已久,它已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以个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小商品经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如果撇开商品经济的社会性质,则可分为简单商品经济和发达商品经济两个阶段。市场经济则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它与计划经济相对称。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发达阶段的产物,是商品经济的现代化形式和发达形态。也就是说:(1)市场经济是社会化的商品经济,只有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商品经济,才能成为市场经济;(2)市场经济是市场化的商品经济,只有建立了统一市场和市场体系的商品经济,才是市场经济;(3)市场经济是货币化的商品经济,只有商品经济关系货币化,金融市场、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全面介入经济运行,才能形成市场经济体制;(4)市场经济是开放化的商品经济,当一个国家的商品经济全面对外开放,参与世界市场,融汇于世界经济之中,才能形成市场经济。总之,市场经济必定是商品经济,而商品经济未必就是市场经济。

既然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而商品经济又首先是在私有制社会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因此,传统的观点都把市场经济看成是私有制独有的产物,是资本主义制度特有的范畴。如果我们只满足于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寻找对应的词句,那么的的确确,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似乎把市场范畴严格限制在私有制经济关系之内,只存在资本主义和前资本主义的阶段。然而,只要我们认真分析一下经典作家关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理论,沿着它的内在逻辑路线,便不难发现事实并非如此简单。  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是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的无法克服的基本矛盾。社会化大生产激活和提高了生产力,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的生产关系却无法容纳高速发展的生产力,资本主义制度的“外壳”必然爆炸,代之而起的是新兴的社会主义制度。所以马克思、恩格斯者明确指出,“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消灭商品生产!在这里,虽然表面上看马克思恩格斯主张资本主义和商品经济充分发展后的社会形态不存在商品(市场)经济,但其深层原因“恰恰是因为资本主义和商品经济――未来社会实现的条件,已经得到了充分发展并走向了消亡”。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的实现只有在资本主义充分发展以后,即它所容纳的生产力总量充分实现之后才有可能,这其中就包含了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并走向消亡这一前提。他们正是因为承认商品经济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所以才把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实现的历史条件。

十月革命胜利前后,列宁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计划经济的思想,并以推行“战时共产主义”而步入极端。但列宁勇于面对当时经济、政治困难的现实,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义无反顾地实行“新经济政策”,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承认商品货币关系,引入市场调节机制,利用市场关系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斯大林作为列宁的后继者,囿于当时特殊的历史背景和自身的认识,未能坚持和发展列宁把计划和市场结合的思想,他在1928年决定抛弃新经济政策的同时,转向排斥商品生产和贸易自由,只允许在个人消费品方面存在极其有限的商品交换。然而,斯大林的这种思想也并非铁板一块,他在总结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时,在其著名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在计划经济的框架内,也肯定了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发生的必然作用,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商品生产和流通。另外,我们还应关注一下布哈林的“通过市场关系走向社会主义”的思想。他在1929年4月的俄共(布)中央全会上,陈述了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市场关系的意义:“市场联系的形式,在我们这里还要继续许多许多年。我甚至要说,市场联系形式将长期的是经济联系的决定形式。”这是对列宁新经济政策的深层阐发。但由于种种原因他的思想并不被那个时代接纳。

作为新中国的缔造者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者的,虽然一开始就继承了苏联关于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计划经济理论,但面对实践中暴露出来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决心探索中国独特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社会主义改造基本结束之后,根据新的形势,寻找适合中国实际的经济管理的体制。他认为,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条件下,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仍然存在,要认识价值规律的作用,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概念,并在经济体制上做过几次调整与改革。诚然,由于的探索总体上没有脱离计划经济的框架,这些可贵的思想闪念未能继续深化,甚而发生“”那样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规律的事件。

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恢复了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大胆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思路。他在1979年11月26日会见美国和加拿大客人时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邓小平这个谈话,第一次提出了市场经济是超越社会制度的,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由于某些历史原因,邓小平的谈话没有公开发表,因而人们常把1992年的南方谈话作为邓小平对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结合关系的确认。1992年党的十四大把我国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方式确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把它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1997年党的十五大对我国发展市场经济作出了新的概括,并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使改革在一些重大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二、市场社会主义――西方战线的求索

在马克思主义者探讨商品(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结合问题的同时,在西方的另一条战线,左翼社会主义思想家们也在进行求索,这个求索卓有成效的成果就是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兴起。

美国《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对市场社

会主义是这样界定的:“市场社会主义是一种经济体制的理论概念(或模式),在这种经济体制中,生产资料公有或集体所有,而资源配置则遵循市场(包括产品市场、劳动市场和资本市场)规律。”而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格雷戈里和斯图尔特的表述似乎更加全面,他们认为:“市场社会主义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特征的经济体制,决策采取分权制,由市场机制加以调节,兼用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来推动参与者实现这一体制的目标。”市场社会主义的主要理论有米勒的“合作制的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罗默的“证券的市场社会主义”理论;斯韦卡特的“经济民主的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等。一个世纪以来,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大致经过三个发展阶段:

(一)第一个阶段:从20世纪20―50年代是市场社会主义初步形成的时期。针对苏联高度的计划经济模式,奥地利自由主义经济学派代表人物米塞斯和哈耶克进行了全面否定,认为苏联的计划社会主义不可能全面实行经济核算,不可能实现生产资料的合理配制,是一条与市场经济根本不相容的“通向奴役之路”。对此,波兰经济学家奥斯卡・兰格起而反击,他所回应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央计划局可以通过确定价格(和社会主义企业的制度环境)来代替市场,然后通过重复性的‘试错法’程序来调整这些确定了的价格,用以反映供求的波动情况。因而社会主义条件下合理的经济计算是可能的。”并进而提出了市场社会主义的概念,即认为生产资料可以为社会公有,基本决策和发展方向可由中央计划决定,除此以外的经济活动则让市场力量发挥作用。

该时期最著名的就是旅美波兰经济学家奥斯卡兰格提出的“兰格模式”:生产资料当实行公有制,但小型工、农业可保持私有;要求建立不完全的市场体系,既存在着消费品市场、劳动服务市场,也存在生产资料市场、资金市场;实行国家、地方、家庭参与的多重决策体系;实行双重价格定价体系,消费品和劳动力价值通过市场来定价,而生产价值由中央计划机关采取模拟市场竞争的方法来决定。该模式虽然有明显的计划特征,但标志着市场社会主义思想的形成。

(二)第二个阶段:从20世纪50~80年代。主要是一些东欧、苏联经济学家主张在计划经济框架内,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比如南斯拉夫经济学家组成的“市场经济学派”认为,经济的快速发展只有在市场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波兰经济学家布鲁斯提出了市场机制的计划经济模式。捷克的锡克在《社会主义下商品的货币关系》中分析了宏观、微观商品经济的不平衡。其中宏观的由计划调节,微观的由市场调节。这一时期,除了理论上的探讨外,南斯拉夫、匈牙利等国家先后突破苏联计划社会主义模式,从50年代开始进行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在西方被称为某种市场社会主义形式的‘实验’”。东欧进入市场社会主义的“黄金时期”。

1 南斯拉夫“自治式”市场社会主义实践

在东欧国家中,南斯拉夫是最早实行改革的国家。以1965年为界,南斯拉夫的改革可分为两个阶段,即工人自治的市场社会主义和社会自治的市场社会主义。

1950年6月27日,南斯拉夫议会通过了著名的《工人自治法》,规定将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制改为社会所有制,把生产资料交给劳动者集体支配,在企业内部实行“工人自治”,企业可以按社会计划的基本比例,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行制定生产计划等。这“标志着从指令式经济开始转入市场经济的决定性一步”。

1965年6月27日,南共联盟中央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它标志着从“工人自治”走向“社会自治”。经济体制改革的宗旨是:市场和价格更自由地起作用,企业的权限进一步扩大,把国家掌握的扩大再生产的投资基金交给企业掌握。这次改革还宣布实行市场经济,企业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企业之间是市场关系。

南斯拉夫的这场市场社会主义“实验”最早在实践领域突破了苏联的计划模式,尽管经济成效并不明显,但它为后来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的构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2 匈牙利“调节式”市场社会主义实践  1964年9月,匈牙利成立了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同年12月匈党中央通过了《关于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决议》;1966年5月又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原则》。经过五六年的准备,从1968年1月起,匈牙利开始进行全面的市场取向的经济改革。在全面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匈牙利坚持把计划管理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并作为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国家主要通过经济手段,即通过商品关系、银行信贷、价格、税收等渠道来调节企业的生产活动;从组织制度上扩大企业自。

匈牙利的改革成效比较明显,国内呈现出市场繁荣,供应充足,人民消费增长速度加快的局面,对外贸易也增长迅速。但存在的问题也是明显的,如企业虽然取消了指令性计划,但间接的行政干预强化了;政府对大多数物价实行限定,打破了市场物价问的互相依存关系;国家投资决策不仅涉及服务领域,而且涉及市场经济生产领域等等。这充分表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是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

这个时期,其他东欧国家的改革也有新的进展。1960~1970年,波兰进一步削减了中央计划中的指令性指标,加强以联合公司为经济核算单位的自;80年代放弃了统配体制,企业实行自主、自治、自负盈亏。民主德国于1963年通过《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的新经济体制准则》,强调经济管理机关要充分利用经济规律,大力推行完整的经济杠杆体系;1979年颁布联合企业法,扩大联合企业的自。捷克斯洛伐克于1968年4月实行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行动纲领》,提出建立“适合捷条件的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模式”目标,并于1978年在12个大型经济单位进行效率和质量管理方面的综合试验。

总的看来,东欧国家的市场社会主义“实验”取得了重大成就,同时也积聚了不少矛盾和问题,潜伏着危机和不安定因素,以至于随着苏联的解体,这些国家也迅速分崩离析。在这种形势下,一些主张市场社会主义的理论家开始彷徨,有的甚至起来否定自己。但毋庸置疑的是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给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建设以许多启发、借鉴,成为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史料来源:首先,市场社会主义者提出的“中性机制”思想,为我国探索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提供了启示;其次,在理清计划与市场复杂关系的基础上,把市场运用到社会主义中去,为我们创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提供了积极的思想来源。再次,市场和计划不是地位平等的发挥作用,但市场也不排除计划,两者共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起到了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是主导力量。而计划就体现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上。

(三)第三个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到21世纪初。其研究中心又回到了以西方为中心,英国经济学界掀起了一场新的市场社会主义的讨论热潮。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有两种:一是主张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联姻”论,利用市场达到社会主义的一系列政治目的;二是主张启动市场在经济运行中的“主导机制”论,市场应成为交易机制的主导形式。无论是“联姻”论,还是“主导机制”论,都是对市场和计划关系的新认识,目的在于弄清如何通过市场使西方走向社会主义,是市场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机制理论的重大突破。  剧变之后,社会主义一度陷入“危机”。能否构建一种新的经济制度,它从效率、平等和民主等方面都比现代资本主义具有显著的优越性又能避免苏联模式的弊端呢?西方左翼理论家们在沉思之后重新举起了市场社会主义的大旗。东西双方在各自领域的探索中认识到,市场经济虽然是私有制的伴生物,但无论是马克思主义者还是西方左翼社会主义思想家(甚至是资产阶级某些代表人物)都没有把市场经济看成是资本主义的专利,它本身是中性的,完全可以和社会主义结合。只是在“如何结合”的问题上分化出不同的思想与模式。

三、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西方市场社会主义的扬弃――理论创新与成功实践

市场社会主义派认为,试图把公有制与市场化结合的做法,是一种幻想。然而他们没有想到,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是一种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成功范例。

1992年初,邓小平的南方谈话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基本形成。邓小平认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党的十四大明确规定把“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党的十五大对我国发展市场经济又作出了新的概括,主要表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十五大《报告》指出,在今后的十多年中,“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必须解决好的两大课题”。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包括: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和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完善科学的宏观调控体系;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必要的社会保障机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构建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行为约束机制等等。

由上分析可以看出,在市场经济能否与社会主义相结合的问题上,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西方市场社会主义理论没有原则分歧,但在社会主义如何与市场经济结合问题上,两者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显示出自己的特点:

(一)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而资本主义市场则以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以往的国有制形式,与市场经济尚不完全适应,经过改革,在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和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后,我国公有制经济的形式多种多样,有国有制、集体所有制以及不同公有制形式共同出资的股份制等。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结构,特别是国有及由国家控股的大中型骨干企业,将会具有更强的活力和更高的效益。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原则。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以私有制为基础,财产的私人所有必然导致私人资本的无限扩张和收入的两极分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鼓励先进、提高效率、展开合理竞争,同时又不会导致两极分化。对外经贸部副部长、中国WTO谈判首席代表龙永图1992年9月份结束日内瓦谈判举行记者招待会的时候,在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说,我的回答是我们是搞市场经济的,我们是赞成竞争的,因为没有竞争就没有经济发展。但是我们认为,必须兼顾在竞争过程以及竞争以后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兼顾那些弱势群体,必须兼顾市场经济中的社会公正和社会分配的平等。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市场经济和其他国家市场经济的区别。但从经济体制上讲,我们是市场经济。中国加入WTO以后,我们的经济体制将更加市场化。一些经济学家也曾不约而同地提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怎样做到)“市场经济+更大的社会公正”这一观点。为保证社会公正,协调地区发展,政府会通过自己的调节机制和社会政策,防止收入差距的过分扩大,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篇(2)

【摘要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关键词】社会主义制度/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化

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结合的问题是当代世界最为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由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是当代主流经济学面临的一个崭新问题(Grosfeld,  1990)。尽管现代主流经济学是一门比较成熟的关于市场运行和资源配置的学说,但从总体上来说,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并没有一套现成的“过渡”理论或“转轨”理论用来指导经济体制国家改革的重大实践。这意味着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是对现代市场经济理论的重大创新,而且这个实践本身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和贡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的结合。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呢?按照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就是整个社会的共产(共同占有和共同生产)、整个社会的自由联合劳动、商品生产和竞争的消除、阶级的消灭等等。显然,这样的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形式是不能结合的。但是这里所说的社会主义是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的科学社会主义,即共产主义而言的。而当代实践中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所说的由发达资本主义脱胎的科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两种不同历史形态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正是基于当代实践的社会主义而不是科学社会主义最高形态共产主义。就实践中的社会主义而言,我们的基本定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对我国现阶段社会性质的根本定位。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十三大报告做了科学的界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确切地说,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4]。  一些学者在讨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问题中,总是把社会主义同科学社会主义的最高形态的特征同市场经济的要求联系在一起研究,如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仅仅归结为公有制和按劳分配,这是不正确的,事实上公有制形式本身不等于社会主义,较低生产力水平意义上的按劳分配实际上必然导致平均分配。这样来理解社会主义实质上降低了社会主义的标准,模糊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所说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当代实践中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是另一种历史形态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这种基本制度本身就包含着私有制在内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多元的产权关系、包含着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存在的条件。在现实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多元产权主体的存在提供了市场经济生成与发展的社会环境。

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藕合有其客观依据和历史必然性。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水平是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得以共同存在的一个前提。从历史上看,商品经济的生成确实是同私有制联系在一起的,但在私有制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并没有演化为以市场为中心在社会范围的配置资源的市场经济,这说明市场经济的存在是以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水平为前提的,而分工越发达,单个私人资本容纳社会生产力的能力就越有限。社会分工与社会生产力这一矛盾的解决,一是通过建立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度,实现生产资料占有、使用的社会化,二是通过生产要素组织方式的变革实现财产占有与运作的社会化来解决的。从社会制度的角度来看,我们选择了公有制度而西方国家则是通过选择了股份公司等企业组织形式来解决这一矛盾的。但问题的关键是,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没有消除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必然性,资本主义国家也没有因财产一定形式的社会化运作而使其经济体制演变为计划经济体制,因此笔者认为把市场经济区分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是不科学的。市场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手段,它直接联系的或调节的对象是生产要素或财产的组织单位——企业,而不是所有制制度。市场制度所要求的是采取什么样的生产要素或财产组织形式使企业既能适应财产社会化运作的要求,又能按照市场价格信号组织生产和经营的经济主体。历史上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法人产权独立于所有权,所有权与法人产权分离与制衡机制的创立,曾使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突破自身的局限,适应社会化生产要求,在社会范围内组织生产。社会主义国家完全可以通过对公有制财产组织方式的创新和所有制社会结构的调整,为市场经济的运行创造条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与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社会性质的相藕合,也与计划经济体制所造成的经济低效率直接相关。本来意义上的计划经济是以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前提的,全部社会生产都要有组织地进行,社会对全部劳动和资源都要有计划地配置和调节,商品也就随之自动消失了。从理论上来说,计划经济同科学社会主义意义上的共产主义是相同的。从计划经济的现实来看,当代社会主义国家实践中的计划经济,共同特点都是排斥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其运行机制是通过国家的统一计划和行政手段来调节,计划经济运行的基础是政治安排,而政治的本质是支配与强制,即国家对社会经济实行全面垄断和政府的超经济强制,因而是一种“统制经济”、“命令经济”,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单纯理解为一种配置资源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是不正确的。市场经济有三个最为基本的特征:私有财产制度、自由经济制度、市场配置资源。这与计划经济的基础和本质是根本对立的,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借以产生和存在的制度基础是完全不同的,不能奢望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改良出市场经济。事实上无论是理论意义

上的计划经济还是实践意义上的“统制经济”都是同市场经济相根本对立的。如果不是这样来理解,那么就意味着不进行彻底的产权制度改革,就可以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这种模煳认识是非常有害的。作为一种经济制度,真正的计划经济只有在市场经济的历史任务完成之后才会出现,而“统制经济”实际上是超越客观实际、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的制度选择。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还有着一种与市场经济本质要求相适应的世界性背景和意义。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没有国界或地域限制的,市场经济的这种属性必然要求打破国家或地域的限制,从而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生产和经营,跨国公司的出现正是市场经济这种本质属性的外在表现。因此,世界经济国际化、一体化的趋势,无疑使中国经济隔离于世界市场的“经济鲁宾逊”式的设计最终归于梦想。世界需要中国,这仅仅是问题的一个侧面,如同一枚硬币有正反面一样,问题的另一面是:中国也需要世界。然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行为主体是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企业,而不是政府。因此,我国高度集中体制下的传统的经济模式中,政府作为一个超级的“经济托拉斯”来与国外企业发生经济利益关系和竞争,不仅是不公平的,而且必然导致经济的X非效率。因此中国建立与世界上市场经济国家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相接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便有了理论上的或概念上的依据。我们把对市场经济体制的选择置于国际大背景的坐标之中,就会看到市场经济体制也是我们在市场经济的总体氛围的条件下的现实选择。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我们可以说,中国加入WTO的实质是同市场经济制度接轨。

二、市场化及其标准

自1978年以来,改革开放一直是中国社会的主流,特别是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市场化改革就成为中国社会的共识和价值取向。自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不少学者也对改革的市场化进程和改革的绩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于我国市场化进程的基本判断,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我国已经进入由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时期。这就提出了一个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即市场化及其判断标准问题。

笔者认为,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至少需要研究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如何理解市场化;二是市场化有无标准;三是市场化的研究方法问题。

市场化是一个与市场经济直接相联系的范畴。国内学者和研究机构对市场化的理解是有一些分歧的。例如,国家计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课题组认为,市场化是指资源配置方式由政府行政配置向市场调节的转化,具体说,就是“取消或放松国家对商品生产要素供求数量及价格的管制”。而较早系统研究我国市场化进程的学者陈宗胜教授认为,市场化进程是市场机制在一个经济中对资源配置发挥的作用持续地增大,对市场机制依赖程度的不断加深和增强的演变过程。市场机制包括供求、竞争、价格、风险、利益机制等,是市场化理论含义的延伸[3]。  把市场经济看做是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作用持续地增大的过程这个定义非常符合新古典经济学的正统规范,但是忽略了市场经济中作为市场主体的人的博弈行为和博弈过程,见物不见人。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来看,自从19世纪末新古典主义的创始人马歇尔等分析供给与需求以来,资源配置问题就成为经济分析的主流,但新古典经济学没有分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供给和需求背后恰恰是人作为市场主体的行为,因此现代经济学把市场过程更多地理解为市场主体的博弈行为和博弈过程。另外把市场化单纯理解为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会偏离市场化的本质。已如前述,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是:私有财产制度、自由经济制度、市场配置资源。把市场经济理解为市场机制调节配置资源的过程,是有一定的理论假设和前提的,那就是在一个完全竞争和市场化已经完成的经济中,在私有财产和经济自由已成为既定前提的条件下,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自然就是由市场配置资源了,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市场经济才被称为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制度或经济形式。经济市场化就其本质来说,首先是经济主体的经济自由权利的确立、实施和得到有效保障的过程。经济自由权既包括个人的财产所有权,也包括劳动力的个人所有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市场化的实质就是经济自由化。市场主体在明确的产权关系和平等互利的条件下,自主从事交易活动,交易双方不仅能够从中获得利,而且还能够创造合作剩余,这样就使原来我们认为并不增加社会财富的交易活动具有了生产性,市场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也因此凸现出来。 

 

  

第二个问题,关于市场化有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问题,专家学者们也是有不同的观点。多数研究者认为市场化进程有绝对的标准。这种观点最有代表性的学者陈宗胜教授认为,要判断和评价体制改革是否达到目标,就必须对测度市场化程度的标准作出界定,尽管这是一个难以统一的复杂问题,但是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就不可能作出统一的结论。所以,他认为,应以100%作为完全的市场化的标准,以0%作为完全计划化的标准。其理由是由于各个市场经济国家中政府干预经济的程度是不同的,而且同一个国家对不同领域的干预、在不同时期的干预都不完全一致,所以,如果不是以100  %来界定完全的市场化(尽管还没有一个国家的市场化程度达到100%),  而以某一个市场发达国家的市场化程度作为对比的基础或参照系,那么,不同国家的比较就失去统一的标准,同一个国家的不同领域或不同时期的比较也会发生困难。当然,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市场化没有绝对的标准,只有相对意义[8]。持这种观点的专家学者认为,计算或测度市场化程度的绝对值不是一个科学的方法,也不能从绝对值的意义上去理解市场化程度。说一个国家的市场化达到一个百分数,会给人一个错觉,好像世界上存在一个100%市场化的国家,而这样的国家并不存在;即使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市场调控的手段、方式、程度等方面也不完全可比;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市场化的内涵也相应改变,所以,不存在一个静态不变的市场经济标准。因此,对市场化进程的绝对评价是无意义的,而只能进行不同地区之间进程快慢的相对比较,即以名次之类的顺序尺度进行衡量。

笔者认为,市场化不仅在性质上是

可以定性的,市场化的过程在本质上可以看做是经济自由化的过程,而且在标准上也是可以界定的。也就是说市场化的含义是双重的,既包含过程,也是指一定的标准,严格来说它是指市场经济发育的一定程度而言的。从过程的角度来看,假设一个国家的市场化水平是从5%向10%过渡,  我们就不能认为这个国家或地区是市场化了。这就意味着市场化不能单纯是指过程而言的。其次对于标准来说,它是从静态的角度对市场化的程度的一个限定,即规定了市场化的最低标准,比如说5%就不能说是市场化了。  至于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经济交易越来越突破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范围而在全球范围组织经济活动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以及对不同地区之间的市场化程度只能进行相对比较等观点,并不能说明市场化本身是不能测定的,而只是说明市场化的测度的研究方法问题。

关于市场化程度的判断标准,一般认为,市场化程度在15%以下可称为非市场经济或坟墓经济,市场化程度在80%以上可称为成熟或标准的市场经济,市场化程度在60%—70%之间可称为准市场经济,市场化程度在40%—50%可称为转轨中经济,市场化程度在50%—60%左右可称之为接近准市场经济或转轨中经济。国内学者对我国目前市场化程度的判断尚有一些不同的判断,主要是有高、中、低三种估计,高位估计是65%,中位估计是55%—60%,低位估计是60%[7]。  正是基于我国市场化程度已经基本达到或已经接近60%的判断,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五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指出:我们已经初步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新世纪5—10年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时期。  我认为关于我国市场化程度的判断基本上是比较准确的,国外的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也可以说明这一点,据世界遗产基金会与《华尔街日报》利用50多个经济指标对世界150个国家的经济自由化程度的评价结果,  中国市场化程度大致相当于美国的50%,考虑到可存在的人为的偏差,中国经济市场化的程度估计至多达到美国的60%—65%,处于这样的水平,我们可以认为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对于十五期间,要在5—10  年中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却有相当的难度。从西方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英国、美国和日本来看,英国大体上用了250  年使英国成为标准的市场经济国家;美国用了100  年左右的时间成为典型的市场经济国家;我国封建制度几千年,计划经济30年,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是一场深刻的长期的社会革命,对此,我们还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如生产要素市场化问题、市民社会的建构问题等等,对此我们应当有科学的判断和充分的思想准备。

市场化程度的研究和判断,需要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和研究方法。国内学者提出的有代表性的指标体系主要有:江晓薇、宋红旭[5  ]提出的测算指标是:(1)企业自主度:包括企业的14项自主权,  即生产经营权、产品劳务定价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进口权、投资决策权、税后利润分配权、资产处置权、联营兼并权、劳动用工权、人事管理权、工资资金分配权、内部机构设置权、拒绝摊派权;(2  )市场国内开放度:包括农业生产、工业生产、物资流通、商业流通、价格调节、投资管理;(3)市场对外开放度:包括进口依存序、  非关税壁垒,直接投资实际额;(4)宏观调控度:包括税收负担、政府补贴、  贸易管理、社会消费、信贷管理;国家计委课题组[6  ]是从商品市场(包括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的市场化和要素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和资金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入手进行测算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实际上就是国家已经放开、主要由市场进行调节量的那一部分占全部市场的比重。顾海兵[7  ]则是从要素市场化方面进行研究。他提出的测度指标包括:(1  )劳动力市场化,包括农村劳动力市场、城镇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的户口管理体制及城镇、城乡的户口封闭体制;(2)资金市场化,包括资金市场的主体结构、资金结构、利率结构;(3)生产市场化,包括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产三产业;(4  )价格市场化,包括重要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和公用事业价格、房地产价格、医疗价格。陈宗胜[3]认为,对经济体制市场化进程的测度,最好按经济体制自身的构成,即企业、政府、市场三方面展开分析。徐明华[8]则从8个方面进行了测算,这8个方面包括:(1)所有制结构:包括工业总产值中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非公有制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等5项具体指标;(2)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效率:包括GDP与政府消费之比、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等6项具体指标;(3)投资的市场化:包括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非公有经济投资的比重、基建投资中非国家预算内资金的比重等3项指标;(4)商品市场发育:包括出口总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商品销售额与工农业产值之比等3项指标;(5)要素市场发育:包括合同制职工占全部职工的比重、每万人职业介绍机构数等5项指标;(6)对外开放:包括外贸依存度和人均实际利用外资2项指标;(7)经济活动频度:包括每万人商业网点数、每万人工业企业单位数等3项指标;(8)人的观念:包括每万人个体户数、每万人私营企业投资者数等4项指标。笔者认为,运用不同的指标体系来探索研究市场化的程度判断本身就是非常有意义的,事实上每个指标体系都不能做到完全真实地反映市场化的程度,重要的也不是运用不同指标体系判断市场化程度的差异,而是对市场化进程的基本趋势的把握。就研究方法而言,笔者认为应当结合借鉴美国遗产基金会的研究方法,该基金会的经济学家首先把经济自由化定义为“对于政府在生产、分配、消费等方面管束的消除”。他们对经济自由化指数的测量也是针对政府对于经济所施加的束缚程度进行考察,因此这种考察的具体对象主要是政府的相关政策。这种考察是对影响经济自由化的“投入”方而不是“产出”方进行考察;该机构共设置50项变量或指标,采用分值测度的方法进行“打分”和评估。这种方法的实质是考察制度因素对经济自由化的影响及影响程度。当然影响一个和地区的市场化程度的差异还有人口素质、技术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可以考虑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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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顾海兵。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最新估计与预测[J]。管理世界,1997,(2)。

[8]徐明华。  经济市场化进程:方法讨论与若干地区比较研究[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1999,(5)。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篇(3)

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经济形态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以理性化、自由竞争和利润最大化为标志的市场经济转变。先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利益格局被逐渐打破,而新的利益格局尚未完全确立,各种利益关系因而变得错综复杂,人们对经济关系和经济利益的关注空前地敏感和突出;市场经济的逐步推进和展开在诱发新的经济伦理观念的同时,也促使我们对市场经济制度本身作出价值判断,市场经济在伦理道德方面的优劣成败成为经济学界和伦理学界共同的话题。理论和实践都需要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这一课题作出回答。在回答这一问题时,坚持现世性价值判断与终极性价值判断的统一,应该成为我们始终坚持的原则。

一、现世性价值判断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

现世性价值判断,是指以稀缺资源配置和物质财富的生产和分配为核心,以“自然形成”的既定制度的合理性作为标准的判断方法。市场经济与这种对资源配置和财富生产分配的关注有着天然的亲近感,它强调效率和效益,强调合理的市场规则对市场个体的制约,以理性和实用主义为基础。在人们对经济利益和经济关系异常关注的现实条件下,离开现世性价值判断,不顾人们日益增长的提高收入、改善经济生活的愿望,对公众提出的任何“清高的”伦理要求,只会成为空中楼阁似的玄谈,对于解决形形色色的经济伦理问题无能为力。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时,“利”绝对不是可有可无的附加因素,而是义利关系中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义利矛盾运动中动力源泉的核心。在这种背景下,可以用社会主义功利主义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指导原则。

功利主义的萌芽,在人类历史上,至少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并在西方奠基于近代社会前期,最终形成于19世纪。然而,在中国传统社会里,主导精神是“先义后利”、“重义轻利”的尚义精神,具有反功利的倾向,而这一切是与自然经济的运作方式联系在一起的。市场经济推动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的巨大威力,是通过商品经济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来发挥作用的。这三大法则与规律无不体现着市场经济最基本也最核心的客观精神——效益精神。效益精神反映了市场经济求利性本质的根本要求,效益精神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和生命。

功利主义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伦理精神和道德原则,无疑有着重要的社会价值。在利益关系成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核心时,调整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就成为现代伦理学的主要任务之一;重视人们的行为后果,不仅使道德评价具有比较客观的标准,而且对于人们的务实精神具有促进意义;强调趋利避害,不仅符合现代社会复杂的生活本质,也符合现代人的基本心理趋向。当然,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精神——社会主义功利主义,与资本主义功利主义既有着因共有市场经济的一般而产生的共同要求,又有着因所有制的特殊性而产生的特殊要求。这种特殊的伦理精神主要是:其一,它把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利益作为道德的基础;其二,它虽然侧重以行为后果作为评价道德现象的标准,但也兼顾行为动机的评价意义;其三,既反对重义轻利,也反对重利轻义,而主张义利统一,既求效率,更讲公平。

经济伦理在市场经济中的现世性价值,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经济伦理可以规范个人和企业的经济行为。市场经济社会中,市场运行的主体是有着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个人。要保证市场经济秩序健康、有序,离不开完善的法制对企业和个人的规范。法制是建立市场经济的第一种规范,市场经济应当是法制经济。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客观上要求市场活动的主体以及市场经济的各种行为,都应当在法律规定的秩序中进行活动,受法律的规范和制约。没有有序化的市场,就不可能有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仅有法律的维持是不够的,市场经济还必须有自己的道德基础。经济伦理在这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规范作用。

与传统的自然经济相比,市场经济是通过交换来实现资源的配置,来实现人们之间的经济联系,因此,交易成为市场经济的基本运行方式。交易打破了传统封闭的生活,也在根本上改变着人们的道德世界。与传统的非市场经济社会生活相适应的道德世界,其核心在于“忠诚”。血缘纽带、宗法制度以及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严格的上下级层次结构都要求某种人身依附的“忠诚”。市场经济作为对传统自然经济的历史对立,在经济伦理上所要求的核心在于“信任”,以及由此衍生的平等和自由。所以,它最重要的道德基础是“责任感”。这种责任感缘于每个人对自己的一切后果负责的道德感。没有基于道德基础上的责任感,对于社会,它不能有效地实现职业职能、创造效益、组织社会结构、稳定社会价值;对于个人,它不能进行个人技能的积累,为社会创造服务与作出贡献。离开了这种责任感,市场经济的活动基础——契约伦理和经济信用就难以为继,分工合作的价值前提也会丧失殆尽,交易成本费用将会大大上升。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大量经济信用失常、权钱交易中的“寻租”等违反市场经济伦理的行为极大地危害着正常的市场秩序,也使得分工合作和规模经营的效益难以实现。另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伦理要求个人和企业坚持平等、自由等经济正义原则,这些经济正义原则构筑了人类分工合作的秩序。因此,强调经济伦理对个人和企业的规范行为对于建立和维系健全的经济秩序大有裨益。

第二,经济伦理可以有效地推动经济增长。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需求是推动经济增长的最终动力,但同时又承认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一切生产力即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在马克思看来,“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及其“观念、思维、人们的精神交往”,既是“人们物质关系的产物”,更是非物质生产即“精神生产领域”。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人文动力即精神生产力可以作为第二种动力,推动经济的增长。经济伦理是这种人文动力中一种现实的、强大的力量。西方著名学者马克斯·韦伯认为,近代以来的西方资本主义发展,得益于新教伦理的推动,新教伦理构成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内在的人文动力,其中“天职”观念形成的职业伦理,“蒙恩”观念构成的经济合理主义,“节欲”观念构成的积累精神,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三个基本的人文动力,它通过“资本主义精神”的中介,推动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有效率的制度能够促进经济发展,是构成经济发展的内生的变量。由此我们也可以判定,与经济发展要求相契合的伦理道德,也可以产生经济效益,并对经济发展起积极的促进作用。现代经济发展,首先来自于社会生产率的提高。社会生产率的提高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分工和专业化;二是个人和组织的积极性。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分工和专业化已成为普遍的现实,人们的积极性或进行投资、创新、经营和创造的经济努力,对于经济增长无疑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而人们的经济努力,尤其是涉及长远利益的投资与创新,需要社会激励提供心理与舆论支持。由于人类行为具有寻求合理性依据的偏好,经济伦理的激励就不仅是不可或缺的,而且是至关重要的。合乎市场经济需求的经济伦理可以为人们的经济努力提供合理性辩护,使人们可以理直气壮地从事各种创造性的经济活动,它也可以唤起人们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调动人们的热情和信心,推动人们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二、终极性价值判断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

终极性价值判断是指在物质资料生产中,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核心,以制度安排对人存在的意义为标准的判别方法。它认为制度的变迁或替代是必然的,它要求把对于现行经济制度的价值判断作为其他价值判断的基础,在整体上引导着制度的前进方向。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行,一些具有根本性价值意义的经济伦理问题的出现,比如经济发展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公平与效率、先富与共富的关系等有关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问题,以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本身的价值判断问题等使我们认识到,经济发展必须以终极性价值判断为导向,使其拥有对人类的终极关怀,使其富有人文精神。在这种思考的指导之下,我们在坚持社会主义功利主义的同时,还要弘扬以人为本的精神。

以人为本的精神,就是主张人的价值是最高的价值,要把人作为考虑一切问题的根本,其他见物不见人的价值判断均不符合以人为本精神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人为本精神有着双重的道德价值:

一方面,以人为本精神对于市场经济逐利性具有矫正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着市场经济的一般本质—·逐利性。这种逐利性,既是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巨大动力,又是导致人的异化的重要根源。市场经济的发展,虽然将人从对自然的依赖关系和对人的人身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但是又把人推向了对物的依赖中,从而造成了人本主义精神的沉沦。因而,坚持以人为本,有利于引导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以人为本精神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本质要求不谋而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为人民谋利益,它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把共同富裕作为根本目的和最终目标,因而在本质上以人为本。这种以人为本的精神,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和集中反映,又是抵制和抑制市场经济反人本主义精神负面效应的有力武器。这种新的经济伦理精神,把是否有利于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利益,是否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作为衡量经济工作、经济行为的最根本和最高的价值标准。

同样,认识终极性价值判断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关系,还必须考虑经济伦理对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意义。

第一,经济伦理可以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社会进步需要社会发展模式的转变。传统的发展模式,将社会发展主要看作是一种经济现象,把经济增长视为目的。其战略目标追求的是国民生产总值(GNP)或国民收入的增加,将经济效率视为社会发展水平的尺度。实践证明,这种发展模式并不令人满意:不仅造成对有限资源的掠夺性浪费,而且无法使人得到整体幸福。对这种模式弊端的反思,人们逐渐认识到,经济发展的中心是“物”(生产效率的提高),社会发展的中心是“人”(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发展虽然要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但决不能顾此失彼。于是,社会发展模式发生向社会全面发展为宗旨的转变。这种模式以“人”为本,是一种面向人类追求真善美统一境界的全新发展观,它要求在效率与公平之间寻找合理的平衡。

第二,经济伦理可以促进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马克思说:“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这是从哲学高度对人的需要的思考。在他看来,人的需要是人追求自己的对象的一种本质力量。这种“力量”一方面由人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决定,通过人的实践活动产生和发展;另一方面,人的实践活动和人们的社会关系本身,又构成需要的主要内容。因此,“需要”体现了人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及社会实践活动主体这两方面的规定,所以也就是人的本性。需要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内在动力,推动着生产的扩大和发展,推动着社会的运动和前进。而人的需要是多方面的,以人为本的要求体现了人类需要的这种全面性和多层次性。

从经济发展的趋势和人类社会的进步来看,市场经济不是人类最理想的经济形式,与未来的产品经济形式相比,它有一定局限性。这种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市场经济以社会分工为前提,必然造成人的片面发展;市场经济以市场主体的利益差异为前提,必然造成人与人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这种局限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具有必然性。然而,它又必然会被人类社会发展的更高形态——产品经济形态所克服。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产品经济形态发展是一种必然趋势。以人为本要求即终极性的价值要求体现了这种发展趋势。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是现世性价值判断与终极性价值判断的统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篇(4)

(一)改革开放以前

从20世纪50年代中叶到1978年底,我国的经济体制采用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反映到经济理论上,就是以“苏联范式”为基础。这种经济理论的生成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但是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其弊端逐步凸现出来,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其一,它只注重研究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忽视了对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的研究。其二,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分析和设想作为惟一的理论来源,否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排斥与市场经济相关联的经济范畴、机制和规律。其三,它排斥和否定社会经济运动的一般性,把一些本来是现代市场经济共有的东西归结为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进而在时间和空间上,割断了社会经济运动的连续性和相关性。这一点对近现代经济史研究有直接影响。其四,它从生产关系出发研究生产关系,使研究概念化和抽象化。在理论体系上从生产资料公有制出发,推论出社会主义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关系,并且引伸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有计划发展规律和按劳分配规律,而这些推论和引伸,都是为论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优越性这个宗旨服务的。这样,在客观上,它就难以对社会生产实践产生有益的和有效的指导作用。(注:参见韩志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新中国50年经济理论研究评述》(《光明日报》1999年10月1日)。)

在改革开放以前,关于商品流通与市场的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社会主义经济是不是一种商品经济?对此,理论界曾进行两次大讨论。第一次是1956年党的前后在“以苏为鉴”的思想指导下展开的;第二次是1959年在总结“”历史教训的背景下,围绕对商品生产、价值规律、按劳分配等问题再次展开的。在粉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又进行了第三次大讨论。

前两次讨论中形成的主要观点大致有三种:

1.社会主义经济不是商品经济

虽然当时学术界一致认为社会主义经济不是商品经济,但由于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实际上存在着交换关系,学术界在认识上又有以下几种不同看法:

(1)商品形式说。如王思华认为:“调拨物资是国营企业内部的产品分配,它们是由国家统一地有计划地进行生产和分配,它们既不改变所有者,又不是自由买卖的对象,……但是为了估价,为了进行经济核算,它们还不能不保存着价值形式,也就是不能不保存着商品形式。如果把这种新的产品分配关系,仍然看作是旧的商品关系,那就是只从形式上看问题,而不是从本质上看问题”(注:王思华:《我对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和价值法则的几个问题的一些看法》,《经济研究》1959年第1期。)。(2)产品交换说。如骆耕漠认为:“可以把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的这个非商品交换称为‘产品交换’,这就是社会产品可以不再特殊地作为商品来交换,而只作为单纯的产品(回到本来面目)来交换。这种产品交换是不同于商品交换的更高一级的交换,在社会主义阶段,是在劳动直接社会化的基础上,直接遵照按劳分配和按劳换算的关系,采取‘等价交换’的形式进行的”(注:骆耕漠:《论商品和价值》,《经济研究》1959年第10、11期。)。(3)内部周转说。有学者认为,国营企业之间的交换,是社会生产过程中的交换,是生产条件的交换,是属于生产内部周转的性质,它们之间的交换关系,既不是两个各自占有生产资料和产品的所有者在进行交换,而且也根本不发生产品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国营企业之间的交换关系,实质上不是商品交换关系(注:骆耕漠:《论商品和价值》,《经济研究》1959年第10、11期。)。(4)统一支配说。如雍文远说:“有一些人,力图使国营企业有权转让或出卖这些属于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否认物质技术计划供应的任何必要性,要不分青红皂白地把这些供应统统纳入一般商业轨道,以便让他们自由买卖。如果这种意图得逞,那么,不仅统一的生产计划,由于没有生产资料计划供应的相应保证,而必然要受到破坏,而且社会主义国家将因此而失去生产资料的统一支配权,为资本主义的复辟活动打开大门”(注:雍文远:《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有关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几个问题》,《学术月刊》1961年第6期。)。

2.社会主义经济是从商品向非商品过渡的经济。如张翼飞说:“商品量的方面的发展过程是和商品质的方面的消亡过程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他认为商品的质将随着每一步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改变,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随着社会——生产关系的不断改变,随着国民经济计划化的不断加强,而不断地改变着。“到社会主义进入共产主义时,商品也就最后趋于消亡了。”(注:张翼飞:《社会主义阶段商品的发展和消亡问题》,《经济研究》1959年第1期。)薛暮桥也认为,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是商品生产的发展和逐步消亡的过程。“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交换在数量上仍将继续增长,但这时候,在质量上则正从商品过渡到非商品,商品所包含内容正在逐步消失。”(注:薛暮桥:《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红旗》1959年第10期。)

3.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商品经济。已故经济学家卓炯和顾准,是中国老一辈经济学家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的重要代表。卓炯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初创于60年代初,形成于70年代末期,成熟于80年代中期。1957至1964年,他提出了“社会主义的市场”等一系列范畴,奠定了市场经济理论的基本框架。他在1961年11月18日写道:“商品经济的集中表现形式是市场,而市场是人类经济生活一种进步的表现,从市场的大小和规模,可以看出一个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程度……我觉得建设共产主义的任务并不是要消灭市场,而是要把无政府状态的市场(也就是自由市场)改变成为有计划的市场。”(注:卓炯著:《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6页。)在此期间,他已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计划市场、自由市场、国内市场、农贸市场、生产价格、市场价格、商品生产、商品流通、价值规律、资金循环等属于市场经济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注:李炳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东南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39~41页。)。顾准早在1956年就已经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商品货币关系和价值进行了研究,1957年撰写了《试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注:《经济研究》1957年第3期。),同时孙冶方也发表了著名的《把计划和统计放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于光远也于1959年对于否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的观点提出不同的意见,他认为:国营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换也是商品关系,加入这种交换的产品就是商品。因为“企业之间的交换还有一定意义的所有权的转移,……各个企业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你我界限,在各企业之间进行交换时的条件对各个企业的职工还发生物质上的利害关系”(注:于光远:《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问题的讨论》,《经济研究》1959年第7期。)。樊弘也认为:“物质的鼓励在社会主义的现阶段仍不失为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为了贯彻鼓励,……在国营企业内部的物质调拨的关系上也要继续保存商品的关系。”(注:《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科学出版社,1959年,第418~419页。)

在高层决策圈内,历史上关于经济管理体制方面最富创造性的思路,是陈云1956年在党的提出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模式。

尽管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商品经济的观点由来已久,但是在国内理论界不仅长期以来不是主流,而且时时处于受批判的地位。这种状态桎梏了经济制度的改革与中国经济学的发展。

(二)改革开放以来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思想逐步解放,对传统理论的认识,有所发展并有所突破。总的来说是经历了一个从计划经济到计划与市场相结合,再到市场经济的认识过程。

从1979年到80年代前半期为第一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人们的思想解放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经济理论研究也趋于活跃。在这个时期,经济学界先后开展了有关价值规律、按劳分配、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以及计划与市场关系的大讨论,澄清了一些被颠倒的理论是非,出现了改革国家所有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主张。但在当时,“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观点还占统治地位,经济理论的整体突破还没有完成。

这一阶段的大讨论的观点包括:(1)计划经济说。如李震中说:“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本特征的,应该是计划经济,而不是商品经济。”他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商品经济”是两个不同的命题。(注:李震中:《也谈计划和市场问题》,《光明日报》1981年12月26日。)姚耐则批评了“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提法。他认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落脚点应放在计划经济上,而不应放在商品经济上(注:姚耐:《也谈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光明日报》1982年7月18日。)。(2)商品经济子虚乌有说。张理智认为无论是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存在什么商品经济。他说,“在整个人类社会中,并不存在与产品不同的商品。而产品,并且唯有产品,才是贯穿整个人类社会的永恒范畴”。“在我国现阶段,所谓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其本意不过是指:要通过大力发展社会分工来大力发展用于各行业之间相互交换的各种产品的专业化生产,以便提高劳动生产力,加速社会经济的发展”。(注:张理智:《“商品”和“商品学”质疑》,《天府新论》1988年第8期。)(3)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产品—商品”经济的统一体。如80年代初期,张仁德认为,社会主义经济的细胞形态应当是“产品—商品”,而不是商品或产品。“产品—商品”范畴可以把社会主义经济计划性和商品性两个方面的属性都包容进来,从而比较准确地反映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一般特性。他认为,生产资料全民所有权的统一性,利益的一致性,使劳动产品具有了‘产品性’,而生产资料归企业占有的分散性,利益的差别性,则又使它具有了‘商品性’。这二种互相对立的属性是由同一经济条件,同一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产生的。它们既互相对立又互相统一,结成不可分离的伴侣。(注:张仁德:《现论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的方法论问题》,《天津社会科学》1985年第4期。)袁恩桢认为,社会主义经济不是完全的商品经济,因为人们的社会关系在相当程度上已经能够直接地表现出来,而不需要通过商品的媒介;社会主义经济也不是完全的产品经济,因为商品生产还存在。人们的社会关系在相当程度上还必须通过物的媒介才能体现出来。因此,社会主义经济既是商品经济又是非商品经济、既是产品经济又是非产品经济的“商品经济和产品经济的统一体”(注:袁恩桢:《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和产品经济的统一体》,《学术月刊》1982年第11期。)。

从80年代后半期到90年代初为第二阶段。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肯定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这就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最大。在这个阶段,理论界的争鸣与交锋异常激烈,理论上的每一个重大进展都要冲破重重阻力,并且伴有反复。经济理论的发展主要表现在:1.对经济理论的“苏联范式”开始了反思和批判;2.对商品经济的内在规律和运行机制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提出了搞活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宏观经济管理从直接控制转向间接控制这样“三位一体”的改革任务;3.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4.深入讨论了改革过程中出现股份制、资本市场、产权改革和市场经济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观点。

从1992年开始,我国经济理论研究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经济理论发展的主要特点是:1.以1992年年初“南方讲话”为标志,“三个有利于”观点的提出,进一步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促使经济理论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2.党的十四大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宣告计划经济及其理论在我国的终结,为在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扫清了道路。在这一理论指引下,资本及其机制被引入经济运行,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证券市场发展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突出标志。3.随着经济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学术界相继展开对过剩经济、通货紧缩、有效需求不足等问题的研究。这一切,都标志着中国经济学界开始从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出发来研究市场经济现象及其运动规律。(注:参见韩志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新中国50年经济理论研究评述》(《光明日报》1999年10月1日)。)

理论上的突破为中国经济的实证研究开辟了道路,也为中国现代经济史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二、关于流通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以上是经济体制方面的理论演变,与此直接相关的是对经济运行的理论认识和发展,即流通理论的演变。

(一)市场流通概念

首先,学术界从马克思流通理论到前苏联和新中国的理论与实践的演变历程,探讨了什么是流通、社会主义经济中是否存在流通以及如何实践等问题。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与流通进行了精辟阐述。一般认为,马克思设想未来社会主义社会是不存在商品和货币的社会,因而不存在商品流通,只有产品的分配,生产资料的有计划按比例分配,生活资料的按需分配,分配过程就是流通过程。而杨承训、余大章在对列宁新经济政策的研究中认为,新经济政策肯定了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着商品货币关系,“列宁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奠基人”,“新经济政策的理论,标志着列宁对社会主义与商品货币关系的认识发生了重大转折,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史上的重大转折”(注:杨承训、余大章:《新经济政策理论体系》,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不过,列宁将社会主义下商品货币关系的存在仅看作是暂时的。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提出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货币关系存在的必然性,但只承认商品市场,而否认要素市场的存在,将商品货币关系存在的原因解释为存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二种公有制形式,存在国营经济之间的物资调拨,集体经济之间的商品交换,以及消费者同国营商业之间的交换关系。以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为基础的传统政治经济学理论不承认社会主义经济中存在流通,至多存在消费品的商品交换,把交换等同于流通。苏联的经济理论对新中国商品流通关系和商业体制的建立产生了很大影响。

新中国商业的计划管理和计划体制的初建是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开始的,1953年以后逐步确立。夏春玉等认为,新中国的流通理论和商业体制基本上是以《苏维埃贸易经济》一书为理论基础建立起来的。50年代根据苏联理论并结合中国实际编写的《贸易经济学讲义》、《商业政策》等书,基本上是政策解释学,颠倒了理论和政策的关系,这种学术传统在改革后的很长时间里还在产生影响,阻碍了我国流通理论研究的更快发展(注:夏春玉:《流通经济学的贫困与构建设想》,《当代经济科学》2000年第1期。)。

改革开放以来,学术界解放思想,1984年、1985年连续二年召开了孙冶方社会主义流通理论讨论会、第二次全国社会主义流通理论讨论会。会上就马克思的流通理论、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流通、流通体制改革等问题展开了广泛讨论。如张卓元指出,长期以来,由于对社会主义经济本质的片面认识,由于自然经济论、“无流通论”和产品经济论的深重影响,致使社会主义流通理论这块园地,显得既荒芜又贫乏,即使有一些研究成果,也把它的范围局限在狭义的商业部门的活动和商品流通方面。他提出应当从社会分工和社会化大生产出发来考察流通过程的必然性和重要性,提出市场范围不仅包括物质产品市场,也包括资金、劳动力、技术、信息、外汇市场等。(注:《财贸经济》编辑部编:《社会主义流通理论探索》,中国展望出版社,1985年;前述《社会主义流通理论问题》。)董辅réng@①在为高涤陈等著的《社会主义流通过程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一书所写的“序言”中说,社会主义流通问题,在几年以前还是一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因为那时把社会主义经济看作是一种自然经济,整个经济就是一个“大工厂”。80年代后期关于社会主义流通理论的研究增多,但这些研究还受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的局限。

90年代以后,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流通理论有了很大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中流通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80年代改革初期提出的只是解决“三多一少”(即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减少流通环节)问题,到90年代前期提出了“大商业、大流通、大市场”的概念。“大商业”包括生活资料、生产资料、不动产等,“大流通”包括商流、物流、劳务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大市场”包括国内城乡市场、国际市场等。人们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如今我们应当比马克思对工业化初期的生产和流通的认识更进一步。如说:“无论从马克思流通的理论,还是从我国经济建设的现实出发,都迫切需要重新评价流通的地位和作用,真正把流通作为一项产业,像重视抓生产那样重视抓流通。”(注:《经济参考报》1992年1月28日。)柳随年提出:“流通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对经济质量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在某些方面、某个阶段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注:《人民日报》1992年4月13日。)刘国光提出:“要认真研究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中国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后的流通理论。”要下功夫研究社会化、国际化、信息化的大流通理论,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注:刘国光:《推进流通改革,加快流通业从末端行业向先导性行业转化》,《商业经济研究》1999年第1期。)。

(二)流通与生产的关系

与流通的地位作用密切相关的是流通与生产的关系。传统的商品流通理论在流通与生产的关系方面是重生产轻流通。指出,其重要原因,“是不少同志认为流通不创造价值”(注:《经济参考报》1992年1月28日。)。80年代后期关于生产和流通关系认识上还存在较大分歧。在1986年召开的全国首届中青年流通经济理论讨论会上提出了“生产流通相互决定论”、“生产流通相互转化论”、“生产流通并重论”、“流通中心论”等不同看法。当时多数人持生产决定流通的传统观点,但也有人提出了“流通决定论”(注:参见会议综述,《中南财经大学学报》1987年第3期;《安徽财贸学院学报》1987年第1期。)。如冒天启认为,流通在一定条件下决定生产的说法含混不清,就流通在社会再生产中的重要地位来说,“流通决定论”也没有什么错误(注:冒天启:《经济改革的政治经济学问题探讨》,中国社科出版社,1982年。)。陈学工提出了“流通决定生产论”(注:《商业经济文荟》1989年第1期。)。吴承明的《试论交换经济史》则从经济发展史的视角,论述了交换对生产的促进和决定作用。他指出,在传统政治经济学里,常是重生产而轻交换,或把交换从属于生产;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提出,生产和交换是两种不同的职能,这两种社会职能都有自己的特殊的规律,但另一方面,这两种职能在每一瞬间都互相制约,互相影响,以致它们可以叫做经济曲线的横坐标和纵坐标。中国在经济改革中出现的一些流通方面的问题,使人们感到,以往对恩格斯的见解研究不够,还应当扩大视野,不仅研究商品交换,还应研究劳动交换、“智能”交换,及其相互关系,即从广义上来研究交换这个“坐标”对发展国民经济的作用,并结合中国经济发展史的实际,找到一两个交换的“自己的特殊的规律”。(注:吴承明:《试论交换经济史》,《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1期。)

90年代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流通决定生产”的理论得到充实,并进一步提出了把流通业从末端行业转向先导行业的观点。蔡宁林提出:“流通对生产、分配、消费不仅起被动的‘联结作用’,更重要的是起能动的‘调节作用’”,“需要把流通作为一个先导性、主导性、支柱性的产业,并需要使流通产业超前发展。”(注:《经济日报》1992年5月26日。)贾履让等指出,随着“市场开始作为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主要手段,流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越来越显示出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注:贾履让等:《中国流通产业及其运行》,中国物资出版社,1998年。)。刘国光提出,目前我国商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份额还不到10%,商业劳动力份额在整体劳动力中只占7%左右,这些指标不仅落后于发达国家,也落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说明我国经济商品化、货币化、市场化程度还很低,“必须深刻认识到流通是反映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程度的一个窗口,是观察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晴雨表,是不断启动市场、促进需求和消费不断升位的一个助推器”,“商业作为启动市场经济运行的起点,将会转化为周而复始的经济增长的新起点。……商品流通业将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个末端行业,升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个先导行业。”(注:刘国光:《重新认识中国商业的地位和作用》,《管理世界》1999年第3期。)

近年来我国引入了“物流”概念,主要是指商品流通过程中的储运、保管、处置等许多环节的相关活动所形成的集成的、一体化的系统。“物流”的组织状况影响流通费用,对于生产的作用表现在它可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增加盈利,在一些国家被称为利润的“第三源泉”。近年来建立物流产业已被列入日程。(注:有关研究如王之泰《构筑中国的物流平台》(《中国经济时报》2000年1月26日)。)

传统流通理论使以往经济史研究不敢强调流通的决定作用,对其重要作用总是要加上“在一定条件下”的帽子。流通经济理论的发展与突破为研究中国现代经济史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框架和基础。

2001年出版的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撰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第一卷,不仅引用了陈云关于城乡交流,“是目前活跃中国经济的关键”的论述,而且以大量篇幅实证阐述了建国初期党和政府以扩大市场流通为先导,以流通作为推动生产、活跃经济的关键的经历。

(三)流通在经济体制转换中的作用

吴承明《在“传统市场与市场经济”讨论会上的发言》(注:《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2期。)中指出:马克思是十分强调生产的。但在传统社会向近代化的转变上,人类受个人能力和环境的限制,只有通过交换才能获得经济上的增益。亚当·斯密的交换导致分工。分工增进社会生产力的观点,至今有效。古典学派却是强调生产的,“供给创造需求”的萨伊定律深入人心。新古典学派马歇尔首创需求论,但他认为短期内是需求起作用,长期间仍是生产决定市场。直到凯恩斯主义,需求变成第一位了,生产的发展要看市场,也就是有效需求的大小。那是始于16世纪“商人阶级”的出现,然后经过二百多年社会、阶级的演变,最后导致大机器工业的建立。因此,吴承明认为,要重视商品流通在传统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中的作用。

三、资料整理的进展(注:参见徐建青《社会主义流通经济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1期)。)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发展及其地位的上升,使得现代经济史中的商品、市场问题的研究迅速加强。首先,作为研究基础的资料整理工作逐渐受到重视,一批历史档案资料被陆续整理出版。其中主要有: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和中央档案馆合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其中1949至1952年共12卷;1953至1957年共9卷;总计约2000万字,绝大部分资料为首次公开发表。这些资料涉及新中国建立初期经济体制、投资、流通、生产、消费等各个环节,对研究中国的商品经济与市场流通提供了翔实系统的资料。还有《当代中国商业》编辑部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大事记》三卷本(中国商业出版社,1989-1990年);商业部编各年《物价文件汇编》,专题组编《新中国若干物价专题史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编《中国供销合作社史料选编》(中国财经出版社,1986年),《中国供销合作社大事记与发展概况(1949-1985)》(中国财经出版社,1988);商业部编《集体和个体商业文件选编》(1981年),《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文件选编》(中国商业出版社,1982年),《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年),国家统计局编纂出版的《中国贸易物价统计资料》,以及有关商业贸易的各种年鉴等等。

对新中国商业和市场史的研究探讨已有诸多成果。但从经济史的角度进行专门的研究相对较少,许多是在讨论当前改革问题时回溯历史,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就专题史的研究看,1980年以来出版的著作主要有:商业部商业经济研究所编著《新中国商业史稿(1949-1982)》(中国财经出版社,1984年),赵玉芝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史》(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1年),苏志平主编《中国商业发展报告》(中国财经出版社,1997年)万典武主编《当代中国商业简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8年);价格方面的研究著述较多,如严瑞珍等著《中国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李子超等著《当代中国价格简史》(商业出版社,1990年),叶善蓬编著《新中国价格简史(1949-1978)》(中国物价出版社,1993年),成致平主编《中国物价50年》(中国物价出版社,1998年);农村供销社史有迟孝先著《中国供销合作社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88年),杨德寿主编《中国供销合作社发展史》(中国财经出版社,1998年)。此外还有当代中国丛书中的《当代中国的商业》、《当代中国的粮食工作》、《当代中国的物价》、《当代中国的供销合作事业》、《当代中国的工商行政管理》等各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1988-1997)。近年来出版了数种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其中都有关于商业的考察。有关商业和市场史的专题论文更加丰富。上述著述中有一些看来属于商业工作史或教科书体裁。总体上看,专就新中国商业和市场史的研究还显薄弱,有待研究进一步拓展深入。

四、若干专题研究进展情况

(一)关于新中国商品流通的体制演变(注:参见徐建青《社会主义流通经济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1期。)

在关于新中国商业史的著作中都较为详细地叙述了新中国初期商业体制的建立及其逐渐被纳入严格的计划管理的过程。一般认为,改革前新中国的商品流通体制基本上是仿照前苏联商业模式,在对私营商业进行改造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种流通体制的特点是包括国营和集体两种形式的单一公有制,商业机构按照行政系统层层设置,将市场人为按部门、地区分割,价格受国家指令性计划控制,经营按

一、

二、三级批发加零售的固定的纵向进销渠道,按计划层层分配调拨,财政“统收统支”等。这种流通体制既影响商业工作效率,也违反商品流通的客观规律。

近两年有人考察了我国20世纪后半叶商品流通体制演变历程。李家祥等从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措施的出台及其背景变化角度将建国50年来商品流通体制的沿革分为四个阶段:1949至1977年为旧流通体制形成中的探索阶段;1978至1984年为新流通体制的产生阶段;1984年末至1991年为建立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下的流通体制改革阶段;1992年至今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流通体制改革阶段(注:《建国50年来商品流通体制的沿革与启示》,《天津师大学报》1999年第4期。)。

关于对改革前商品流通体制的评价问题,以往多是在承认其缺点问题的同时,也给予一定肯定。肯定意见从建国初期以致后来的物资匮乏角度,认为这种计划供应的商品流通体制的建立有其必然性,保证了新中国工业化建设的需要和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以后又进行了一些调整和充实,与当时的经济形势是相适应的。

近年来对改革前的商品流通体制的基本评价没有更大的变化,但对以往较为模糊或涉及不深的一些问题开始提出了不同看法。关于1956年完成对私营商业改造以后的单一公有制问题,万典武认为,中国在1956年放弃“公私兼顾”政策而迅速取消资本主义商业,进而基本取消个体商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是错误的开始,违背了历史的阶段性和经济规律。他认为,说“一五”时期是中国经济状况最好的时期之一是正确的,但全面评价“一五”时期商业政策的历史功过,应同时说两句话:这是中国商业最好的时期之一;也是一些“左”的重大政策的开端。(注:《当代中国商业简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8年。)

国有商业的地位作用是商品流通体制改革中重要问题之一。对于新中国国营商业的建立及其在建国初期稳定市场、保证商品供应方面的作用,学术界一般持肯定的评价。谢洁萍考察了1953至1997年间国有商业的效益问题,以1980年商品流通体制改革为标志,把它分为两个阶段:1953至1979年,国有商业企业市场占有率达97%以上,纯销售增长,劳动效率提高,流通费用下降,但利润率呈下降趋势;1980至1997年,市场占有率大幅下降,利润率大幅下降,亏损增加,国有商业企业总体效益下降的原因主要在于体制问题(注:《关于国有商业45年经济效益的基本评价》,《经济与管理研究》1998年第3期。)。关于国有商业的改革,理论界经历了一个思想不断解放的过程。关于是否坚持“国有商业的主渠道作用”的争论一直延续到90年代,直到党的十五大以后,关于国有商业的改革问题形成了新的理论和政策思路,商业所有制结构调整,商品流通体制的总体改革也正在深化。(注:参见《国有商业深化改革的途径研讨会观点综述》(《商业经济研究》1998年第12期);《1998年中国商业研究领域的新进展》(《财贸经济》1999年第4期);《“羊城杯”深化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研讨会观点综述》(《财金贸易》1999年第7期)。)

(二)关于市场与市场化问题

近年来,对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市场问题的研究也引人注目,有的是研究一个阶段的市场状况问题,有的则贯穿至今。研究主要考察了市场与市场管理的变化过程。龚建文针对90年代初的市场疲软问题,从总结历史经验的角度回顾了新中国成立初期,迅速制止通货膨胀后出现的市场疲软及其解决措施(注:《1950年市场疲软的历史回顾与思考》,《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4期。)。陈廷煊考察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城乡物资交流、物价政策与市场管理等情况(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商品市场与物价管理》,《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2期。)。董志凯的《论“一五”工业建设中市场的作用》认为,“一五”时期国家既有抑制市场作用的方面,也有利用市场机制解决物资供求,稳定物价的方面,那种认为这一时期形成了既没有市场也没有企业的社会的认识是对历史的误解(注:《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4期。)。赵学军考察了建国初期的金融市场,他的《建国初期的投资公司初探》一文利用档案资料考察了建国初期投资公司的兴办过程、经营情况、停办原因,总结了历史经验(注:《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1期。)。

对于50年代市场衰落的趋势,赵凌云认为1949至1956年间是市场因素消亡、计划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时期,他提出市场消亡的根本原因是在理论和实践上将市场与计划对立起来(注:《1949-1956年间中国经济体制中市场因素消亡过程的历史考察与启示》,《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2期。)。武力的《论50年代市场式微的原因和后果》一文通过分析当时中国的国内外经济形势,认为50年代由计划与市场并重转向以行政管理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与其说是推行苏联理论模式的结果,不如说是当时中国经济基础、发展要求和国际环境造成的,其后果是快速建立起独立的工业体系,高积累下社会基本稳定,但经济运行成本增加(注:《社会科学战线》1997年第1期。)。

市场中介组织是沟通企业与市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国家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也是测度市场化水准的一个重要方面。近代商会与商人团体是时下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点,现代经济史这方面的研究要逊色得多,初步的研究有:徐建青对建国初期的商业组织与城乡交流进行了研究(注:郑成林:《经济组织与市场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4期。),董志凯对1978年以来我国各类市场中介组织的研究(注:董志凯:《1978年以来中国市场中介组织的成长》,《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4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介组织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将越来越突出,在现代经济史中的位置也会显著起来。

(三)关于粮食流通体制问题(注:参见徐建青《社会主义流通经济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1期)。)

在农产品流通问题中以粮食流通体制的讨论最为集中,所论涉及粮食购销政策、粮食流通、粮食市场等方面。一些研究从实证分析出发提出了新的观点和决策建议。崔晓黎对以往的看法提出质疑:不同意那种认为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是为工业化初期积累资金所采取的必要手段的看法,认为中国的统购统销政策不同于苏联的义务交售制,不存在以牺牲农业保工业的决策意图,在1953至1984年间从农业积累的资金通过各种渠道绝大部分又返还到农村,真正从农业积累并用于工业建设的资金十分有限(注:《统购统销与工业积累》,《新中国城乡关系的经济基础与城市化问题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4期、1997年第4期。)。郑有贵等深入研究了1949年以来南北两个区域粮食流向流量的变化,分析了从南粮北调向北粮南运演变的阶段划分、历史成因、转变特点和启示、粮食流通政策的演变与绩效等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进粮食区域间流动对策建议(注:《当代中国农业变革与发展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1998年。)。

(四)关于工农业产品价格问题

近年来价格理论和价格改革是研究热点问题,其中关于新中国物价史的研究也论著众多。其中对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问题的研究讨论时间最长。近年的争论涉及剪刀差概念、问题的由来、剪刀差的变动趋势、剪刀差政策的后果、剪刀差的消灭等问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篇(5)

研究经济改革问题,是中国经济学家最值得引为自豪的工作和责任。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出现了历史性转折,迅速走上富民强国的金光大道。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艰苦奋斗,锐意创新,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贫穷落后的中国,经济迅速起飞。到2007年,中国已成为世界第四大经济体,人均GDP达到2400美元,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列车还在向前飞驰。继续坚持改革开放,我国就一定能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并在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进入中等发达国家行列。事实雄辩地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所以,研究改革开放问题,是中国经济学家的天职,也是中国经济学家施展才能、报效祖国的绝好机会。

第一,关于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方面。我个人认为,中国经济改革的成功,最主要的原因是坚持市场取向,1992年更明确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在改革初期,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是不是应当坚持市场取向改革,是不是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在理论界有不同意见的争论。我个人自认为是坚持市场取向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的,并在不同场合和不同意见有过争论。发表在《改革》1990年第2期的《有计划商品经济与市场取向改革》一文,比较集中地表明了这一点。

中国经济改革成功的另一重要因素,是采取“摸着石头过河”、逐渐推进的方针。在这个问题上,1987年我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刘国光、戴园晨、陈东琪等经济学家,以中国社会科学院课题组名义,向国家体改委和国务院提出了改革和发展都要“稳中求进”的思路,现在看来,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书中《经济发展和改革都要稳中求进》一文,也反映了这一主张。

进入新世纪,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已开始发挥基础性作用,但还很不完善,因此,新世纪经济改革的主题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在完善过程中,改革仍面临攻坚任务。为什么还要攻坚?主要是有些改革会受到某些既得利益群体的阻挠和反抗。因此我在几篇文章中都力主中央加强对改革的领导和推动,只有这样,深层次改革才能顺利推进。

进入新世纪,特别是2003年以来,经济增速达两位数,资源、环境瓶颈制约突出,粗放扩张难以为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发展方式日显紧迫。怎样转变?我多次写文章,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发展方式,主要靠深化改革。只有形成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才能使经济社会转向又好又快发展的轨道。

第二,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在社会上和理论界分歧最多、争议最大,有几年在“两会”(即人大和政协会议)前后几乎都掀起过大的争论,可见国企改革的困难和复杂。我的认识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关于国企改革的部署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改革的成效是明显的,方向是正确的,应予充分肯定的。同时,改革初期由于缺乏必要的规范,经验不足,被一些人钻了空子,造成一部分国有资产流失,有的还触目惊心,有相当一部分下岗和早期退休职工生活困难等,但决不能把国企改革概括为“瓜分国有资产的盛宴”。事实是,经过20多年的改革,国有经济仍然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国有企业竞争力得到加强,2007年的进入世界500强的内地22家企业全部是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总量也大幅度增加。所以,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总的看是成功的,不容否定的。

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问题,我在上个世纪末本世纪初提出了几个观点,这里作一简要介绍。一是在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过程中要继续适当收缩战线,逐步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加强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即使国有经济对GDP的贡献率降到20%,只要能控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仍能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二是要着力加快中央企业改革步伐,特别是大力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改变迄今为止大量特大型中央企业仍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和国有独资状况,积极引进国内民间资本和外资改善产权结构。三是认为将来保留国有独资和控股的主要是百家左右的中央企业,它们是国有经济的主干,各省市分别保留二三十家大中型有优势的骨干企业。四是主张加快推进和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积极引入竞争机制,不仅在非自然垄断性业务中要放开市场准入引进新的厂商,而且即使属于自然垄断性业务,也可通过特许经营权拍卖等方式使其具有一定的竞争性。与此同时,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五是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认为在明确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后,股份制这一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将迅速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将逐渐成为大中型企业的主要形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篇(6)

[关键词]市场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模式;公有制

市场社会主义是当今颇具影响的一种国际性思潮,其影响力早已突破学术研讨的范围,并对一些国家的实践产生了影响。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国外市场社会主义无疑存在某种关联,但又与其存在本质区别。然而,近年来,国内外常常有人将两者相提并论,有时甚至混为一谈。这种做法,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有鉴于此,对两者进行比较,厘清其关系,辨明其异同,显得很有必有。

一、市场社会主义思潮的历史演变及标志性理论作为一种思潮,市场社会主义在19世纪后期就已经出现,并且一直存在和发展到今天,其演变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①:第一,市场社会主义的萌芽时期。市场社会主义的最初萌芽,可以追溯到“原始市场社会主义”的创始人穆勒(1806~1873)。此后,空想社会主义、基尔德社会主义、费边社会主义等社会思潮的兴起及其流行,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和传播等多方面因素,为市场社会主义思潮的进一步萌发提供了思想土壤。瑞士洛桑学派的帕累托和巴罗内,奥地利学派的维塞尔,以及第二国际领导人考茨基等,较早提出和探讨了社会主义条件下资源优化配置的可行性问题。

第二,市场社会主义逐步形成的时期。推动这一思潮发展的根本原因是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相继建立及其经济实践,而直接原因则是西方20世纪30年代前后爆发的关于社会主义计划可行性和资源配置有效性的大论战。论战一方以新奥地利学派创始人米塞斯、哈耶克为代表,反对帕累托、巴罗内等人关于社会主义可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观点。论战另一方是支持帕累托和巴罗内观点的肯定派,其代表人物先后有美国经济学家泰勒、英国经济学家迪金森、波兰经济学家兰格等。其中,兰格等人根据一般均衡原理和边际分析方法深入论证了社会主义资源合理配置的主客观均衡条件,其阐述蕴含着市场机制是一种可以与所有制相分离,从而有一定相对独立性的,即中性的资源配置形式的重要思想。

第三,市场社会主义确定和发展的时期。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苏联、东欧加快经济改革步伐,并涉及所有制结构和计划管理体制,这被西方视为某种市场社会主义形式的“实验”。同一时期,在西方国家出现持续的经济滞胀使主张国家对经济有所控制的凯恩斯主义受到质疑,而使崇尚自由竞争市场制度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潮抬头。市场社会主义在这一阶段已被国际经济学界公认为一种独立的经济学说、经济流派而愈益受到重视,并且表现出与以往阶段迥异的若干特征。其中影响较大的主要有东欧的“分权模式的市场社会主义”和英国工党的“市场主导的社会主义”。

第四,市场社会主义发展的新趋向。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使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遭受重大挫折,给市场资本主义注射了一剂强心针。但是,西方左翼知识分子以其对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切身感受,深刻地认识到资本主义无法解决自身社会的不公正、不平等、效率减退等问题。当他们随后目睹原苏东国家因普遍采取西方自由市场经济的“休克疗法”所导致的经济衰退、物价飞涨和大量失业现象以后,更加坚信市场资本主义绝非人类社会永恒的福音。他们将批判的矛头同时对准苏联模式和市场资本主义,由此掀起了研究市场社会主义的新热潮。这一阶段,市场社会主义理论探讨的显著特点在于:以探讨包括市场社会主义在内的社会主义新模式和设计方案作为共同主题,以促进社会主义的效率、平等和民主为目标,将论证的范围扩大到与市场密切联系的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从而把市场社会主义政策化和实证化。这表明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在进一步趋向成熟。当然,这一阶段目前仍在继续,因此,其理论本质到底如何,还有待于今后进一步观察。

概言之,市场社会主义在不同历史阶段上和不同流派中,其具体观点和政策主张不尽相同,但是,承认市场与社会主义可以兼容或结合,这个基本观点是比较稳定,比较一致的。而英国工党理论家提出的“联姻”论和“主导机制”论,则使之更加明确化和系统化,并使市场社会主义在理论上得以真正确立。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将其视为市场社会主义的标志性理论。其要点简括如下:其一,“中性机制”论和“联姻”论。传统的社会主义认为经济机制同所有制不可分离,并由此出发反对市场。西方市场社会主义者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明确提出了关于经济机制可与所有制相脱离的思想,其中包括美国经济学家埃克斯坦、普尔尤尔、伯格森以及奥地利经济学家贝尔、扎伊德尔。他们明确指出,解决经济体制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应懂得占统治地位的管理原则不取决于所有制的性质”。〔1〕美国的格雷戈里、林德布洛姆等人认为,市场和计划仅仅是资源配置的一种“手段”,南斯拉夫经济改革的特点之一是“资源配置过程转向‘中性’的市场机制”。〔2〕“联姻”论是对“中性机制”论的进一步发展,其代表性著作是埃斯特林等人撰写的《市场社会主义》。该书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必备特征,资本主义必须依赖市场。但是,市场与资本主义之间并不存在内在的实质联系,市场并非只有依赖资本主义才能生存,资本主义弊端在很大程度上应归于市场资本主义而并非市场本身。因此,“资本主义和市场的联姻可以分解。尽管使资本主义完全脱离市场是不可能的……然而使市场脱离资本主义则是极为可能的”。〔3〕其二,“市场取向”的“主导机制论”。强调市场的主导作用,主张将市场作为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主导机制,这是当代市场社会主义区别于传统市场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埃斯特林等人认为,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各有利弊,新古典学派崇尚的纯粹自由放任的市场机制是一种不可取的极端形式,而激进学派崇尚的纯粹计划机制形式也是不可取的极端形式。在此问题上的正确答案是:“最好是将市场作为主要的交易机制,只是在需要之时才用非市场机制对它进行补充。”〔4〕这就是说,应该大力发挥市场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核心作用、基础作用或导向作用,计划或政府干预机制仅仅在主导形式不能有效发挥作用时才启动。

二、市场社会主义思潮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借鉴意义

作为“关于社会主义资源配置的经济学”,〔5〕市场社会主义大胆否定关于市场只能依附于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一西方主流派市场经济理论赖以成立的制度假设和既定前提,大胆突破市场与社会主义水火不容的思维定势和传统见解。从一定意义上说,它契合了马克思晚年“跨越论”的有关精神,〔6〕并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富于启迪的思想资料。

在理论上,市场社会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在某些方面,是对马克思晚年有关思想的当代回应;在实践上,市场社会主义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

第一,市场社会主义关于社会主义与市场结合的主张,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马克思晚年“跨越论”的有关思想,对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和实践具有借鉴意义。市场社会主义既不同于以苏联为代表的“计划社会主义”,又有别于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资本主义”。“中性机制”论和“联姻”论试图揭示社会主义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理,试图找到一个能够同时兼效率和公平的可行性方案。从经济思想

转贴于 史角度看,这契合了马克思晚年的有关思想。对此,市场社会主义者也有某种程度的自觉认识。例如,埃斯特林《市场社会主义》一书就宣称,马克思是一位比其他社会主义前辈更加伟大的经济学家,但他对社会主义本身的经济论述不多。但是,马克思正确地认识到,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否定资本主义,而在于超越资本主义,既保留和继承资本主义中有价值的成分,又剔除资本主义中被历史淘汰的东西。这种看法,符合马克思关于俄国“把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肯定的成就用到公社中来”等思想的精神内涵。从实践上看,市场社会主义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和西方自由主义关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计划与市场互不相容和互相排斥的思想束缚,而将市场机制和计划机制从社会经济制度中抽离出来,赋予其“中性机制”的地位。这对于我国从长期以来关于市场经济姓“社”姓“资”的争论中解放出来,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和实践探讨,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第二,市场社会主义在一定程度上继续了马克思对市场资本主义的批判,为我们当前批判新自由主义的“市场万能”论提供了思想借鉴。市场社会主义之所以被视为一种社会主义思潮,在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它仍然坚持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精神。在许多市场社会主义者看来,市场本身是不完美的,存在着种种弊端,如市场竞争的不完全性、市场机制的功能性紊乱以及市场活动引起的“外部不经济”等。但是,市场资本主义的致命缺陷并非由市场的缺陷造成,而在于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性,市场则将根据资本主义的需要进一步扩大和加深剥削。这就是说,剥削并非市场之过,市场本身并无剥削性,市场资本主义才具有剥削性。因此,要消灭剥削,同时又发挥市场的作用,就必须将市场同资本主义剥离开来,“资本家必须消灭,市场必须保留”。〔7〕换言之,市场需要社会主义,市场只有在同社会主义的结合中才能获得新的生命。这种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和对社会主义的倾向,是许多市场社会主义者被视为马克思的继承者的根本原因。

市场应与资本主义分离而与社会主义结合,这种主张意味着除了市场以外还需要计划,还需要一些体现社会主义原则的东西。这让那些信奉市场万能、鼓吹资本主义永恒的右翼学者不能容忍。因此,他们往往在市场的彻底性、真实性问题上大做文章。例如,新自由主义右翼代表攻击市场社会主义主张的是“非真正的市场秩序”,其中,德加塞等人指责市场社会主义所倡导的市场“不真实”,“它错误地将自己置于市场面纱的笼罩之下”;哈耶克在20世纪90年代前后攻击市场社会主义,断言一个自由和公正的社会只能建立在“普遍的市场秩序”的基础之上,市场活动是“一种特殊的自然秩序”,而市场社会主义却认为市场秩序可以人为地进行限制和改造,这是严重的歪曲和背离,将会造成灾难性的社会后果。〔8〕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新自由主义在我国也有一定的影响,所谓“市场搞定一切”的观点在某些人那里成了信条,他们极力淡化、贬低、排斥和驱除计划机制及国家的宏观调控职能,极力突出市场功能,并为此不惜淡化公有制乃至鼓吹私有化,主张国有经济全面后退,旨在确立市场经济至高至尊的地位。这种“市场万能”论在国际上早已遭到一些市场社会主义者的批判。波兰学者沙夫严厉批判20世纪80年代以来社会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崇拜“新浪潮”,反对“把西方经济的成就都归结于市场经济”以及“把市场经济看作是唯一的神圣武器,认为它能最好地解决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观点,主张“经济计划的力量和市场的力量必须在其各自的范围内,在每个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共同有效地发挥作用”。〔9〕这些思想,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市场的历史作用,抵制和批判“市场万能”论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第三,市场社会主义在世界社会主义遭受严重曲折的情况下,仍然不改其对社会主义的追求,并积极地构建市场社会主义的新模式,这对现实社会主义国家是一种鼓舞。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使世界社会主义遭受巨大挫折并处于低潮,在“社会主义失败论”一时间甚嚣尘上的特殊历史时期,在世界上许多原来的社会主义政党、思潮、流派纷纷改弦易辙的情况下,许多市场社会主义者仍然公开宣称自己是社会主义者(虽然其所理解的社会主义并不一定是科学社会主义),并纷纷表达对人类必将走向社会主义的信心,这无疑是非常难得的。

美国左翼学者罗默指出,“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垮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其他的尚未尝试的社会主义形式也应该为它殉葬。”〔10〕许多学者还积极地构建新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其中,罗斯福特认为,市场社会主义是当代世界“在有效的经济体系内实现社会主义价值的一条可行的道路”,是“复兴社会主义的机会”。〔11〕这代表了西方社会的进步声音,这种声音对于中国等仍然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是一种鼓舞。

三、市场社会主义思潮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根本区别

毫无疑问,市场社会主义虽然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吸收了一些东西,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色彩,但是,它不全然是马克思主义的,它仍存在着许多理论缺陷,并且在一些根本问题上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大相径庭。①对此,我们应有清醒的认识。

第一,两者的区别首先体现在对待公有制的态度上。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坚持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根本标志。《共产党宣言》明确指出,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建立在少数人对多数人剥削的基础之上的“产品生产和占有的最后而又最完备的表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12〕中国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根据经济文化落后的具体国情,肯定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合理性,但是,始终高度重视和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作为社会主义的一种流派,市场社会主义极力反对资本主义的私人占有制,认为它是导致社会不公正的根源。但在对待公有制问题上,市场社会主义则经历了一个从注重公有制到淡化乃至否定公有制的衰变过程。兰格模式和“分权模式”尚能坚持“以公有制为基础”这一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而在当代市场社会主义若干模式的具体方案中,公有制则从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中被淡化甚至被排斥。

例如,英国工党的“市场主导”模式,就抛弃了长期坚持的无条件推行国有化的观点。罗默等人的“息票社会主义”虽然有时也提公有制,但是其重视收入平等甚于关心所有制内容,到后来,罗默把社会主义的本质视为平等,甚至把公有制视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阿基里斯之踵”。正因为如此,这种市场社会主义又被称为“修正的市场社会主义”。〔13〕第二,两者的区别还体现在理论基础上。从理论源头来看,市场社会主义以“帕累托最优”这一福利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作为前提,旨在建立一个能够实现社会福利和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理想社会。

虽然它也从马克思的思想当中借用了一些东西,但是从根本上看,其理论基础仍然是西方经济理论以及西方伦理思想。而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基础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从马克思“跨越论”关于“把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肯定的成就用到公社中来”的大胆设想,到列宁新经济政策关于利用市场关系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思想,再到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以及中共十六大关于“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论述,这些在实践当中不断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是指导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基石。

第三,两者的区别也体现在科学性和现实性的程度上。市场社会主义的科学性、现实性是有限的,换言之,它在理论上有一定的空想性,在实践上缺乏操作性。具体表现在:其一,市场社会主义的“中性机制”论陷入了脱离社会制度的理论空谈。市场社会主义将市场同资本主义分离,这无疑

转贴于 具有一定积极意义,但是其后期所构筑的各种新模式和新体系,大多脱离具体环境,一味奢谈“中性机制”、纯粹理念的“构造物”。众所周知,在具体经济问题的研究中,市场机制总是带有一定历史痕迹并与一定经济关系及社会制度相联系的,并非仅仅涉及资源配置的孤立的纯粹范畴。马克思指出:虽然“一切生产阶段所共有的、被思维当作一般规定而确定下来的规定,是存在的,但是所谓一切生产的一般条件,不过是这些抽象要素,用这些要素不可能理解任何一个现实的历史的生产阶段。”〔14〕因此,离开具体的经济环境及社会历史环境,亦即特定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制度的规定性,而一味奢谈中性机制,违背了关于抽象与具体的辩证法则。正因为如此,市场社会主义始终没有找到实现其社会理想的主体力量。

相比之下,中国共产党人既看到市场是一种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都可以用的手段,同时也注意到它在不同社会制度下所表现出的不同特点,因此,中国的市场经济是活生生的、具有实践品性的、体制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态。

其二,某些市场社会主义者陷入了“市场永恒”论的误区。他们认为市场经济在未来社会主义也占有重要地位,并且用它来取代共产主义产品经济形态。美国学者谢尔曼还提出“市场(非集中的)共产主义”和“可行性共产主义政治经济学”。〔15〕这种观点无疑不符合马克思关于社会经济形态发展规律的分析和关于未来社会基本特征的设想。按照马克思的科学分析,人类社会经济形式的演变路径会大致经历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大阶段。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形态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第二历史形式,按照马克思关于“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商品经济较之自然经济更加“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16〕这是它取代自然经济的原因,同时也是它必将被产品经济所取代的原因。按照共产主义社会的经济运行方式和发展要求,它势必摒弃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形式而采取产品经济形式。从这种意义上说,私有制市场经济—公有制市场经济—公有制产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形态的演进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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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P. Bardhan and J. Roemer (eds. ), MarketSocialism: The CurrentDebate, New York: OxfordUniversity Press, 1993. 4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篇(7)

西方市场社会主义是西方学者对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而产生的一种理论观念,这一思潮起源于20世纪20—30年代,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在西方思想舞台上没有处于显要的位置,直至80—90年代得以重新兴起并得到完善和发展,从而形成了令人瞩目的经济理论思潮;而历史的同期,我国在改革开放中对传统经济体制的变革业已展开,并逐步确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事实证明在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多方面的相同或相似,那么市场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间究竟有着何样的内在联系,我们可以做一较为深入的探讨。

一、市场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界定

分析市场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间的联系,首先需要对二者做一个清晰的界定。

西方市场社会主义理论是相对于美国的“市场资本主义”与前苏联的“计划社会主义”而言的,顾名思义,市场社会主义具有生产资料归公所有这一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但是,它同时又利用市场作为资源的配置手段。对于市场社会主义的界定,不同的学者从各个角度出发,给出了各自的回答:以经济学专业视角来看,市场社会主义是关于社会主义稀缺资源配置的经济学;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格雷戈里和斯图尔特按照所有制、决策机制、调节机制、激励机制四个因素,认为:“市场社会主义就是以生产资料公共所有为特征的经济体制,决策采取分权制并通过市场机制加以调节,兼用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来推动参与者实现这一体制的目标”①;林德布洛姆采用消费者主权与生产者主权为划分标准,将市场社会主义定义为:“公有制和消费者偏好的混合型市场导向制度,即市场取向的社会主义”②;英国学者埃斯特林则以市场手段与社会主义目标之间的关系去界定,认为:“用市场来实现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我们所说的市场社会主义”③。从以上几种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尽管不同的定义有不同的侧重点,但是归根到底都包含两个要件,即生产资料公有制和以市场为手段进行资源的配置与调节,因此,可以说市场社会主义就是一种关于经济体制的理论范畴。美国权威性的《新帕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对市场社会主义的涵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界定:“市场社会主义是一种经济体制的理论概念(或模式),在这种经济体制中,生产资料公有或集体所有,而资源配置则遵循市场(包括产品市场、劳动市场和资本市场)规律”④。对于市场社会主义的定义,不同的理论家界定各不相同,但遍观这些定义,他们都认为市场是一种配置手段而不具有社会制度的性质,认为市场能够提高生产力的效率,这两者的融合能够产生更好的社会。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则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众所周知,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带有严重的弊端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我国逐步摆脱了社会主义国家只能搞计划经济这种陈旧观念的束缚,形成了全新的认识,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为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开辟了崭新的道路,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在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概念,明确肯定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这标志着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突破,党的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新的运行机制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党的十四大明确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实现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又一次重大突破,经过20世纪90年代的不断改革和建设,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由这一结合而形成的体制,一方面具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另一方面必然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2、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3、在宏观调控上,以实现最大劳动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把人民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计划与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

二、市场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异同之处

1、二者出现背景不同

市场社会主义作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理论,其本质在于通过社会主义与市场机制的结合,替代资本主义社会,实现社会公平,事实上这种思想来源于西方左翼思想家对苏美两国经济体制进行分析批判的结果,而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则产生于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是对现代化建设中正反两方面经验和教训的总结,从而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主张在已经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导入市场这一资源配置手段,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以巩固和壮大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从而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因此而言,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创新,不是对旧有理论与观念的改良。

2、二者经济基础不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之上,其它经济成分是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很明显,不仅具有量的优势,还有质的提高,它能够有效地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对经济的发展起主导作用,这就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经济保障;而市场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在这种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私有经济,公有制处于次要地位,在他们看来,社会主义经济中不可或缺的成份是私有经济,但是这样一来,这些市场社会主义者所拥护的公平则无从谈起,因为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决定分配的形式,没有一定形式的公有制,实现收入分配的社会平等是很难得到保障的。

转贴于   3、二者运行机制不同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这是一种全新的并且是整体性的经济机制,尽管确立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但并不意味着排除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整,涉及到全局的战略性经济问题,都必须由国家从宏观的角度加以调整,这就克服了单纯依靠市场进行调节的盲目性状态,就能够更好地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而市场社会主义并没有找到使用何种可以使用的途径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从本质上而言,这是一种无政府状态的经济,每个生产者生产什么,怎么生产,都由资本家个人说了算,而这些资本家为了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必然会在个别部门加强生产的组织性提高生产技术,但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却是生产的无组织状态,没有宏观上的控制,这不可避免的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导致“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从而对社会生产力产生巨大的破坏,历史业已证明这一点的存在。

4、二者根本目的不同

西方市场社会主义者提出,将市场效率与社会主义公平结合起来,在形式上他们是为了发展生产力,实现更大范围内的平等和公平,但是无论如何,市场社会主义者所说的“平等和公平”只能是少数人的“平等和公平”,资本主义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根本不会允许实现大多数人的平等与公平。然而,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为了追求共同富裕,它是为了满足全体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要求,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的要求,这句话言简意赅的道出了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真谛。在引入市场手段的同时,确实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但这是不可避免的,中国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以牺牲暂时的平等来获取真正的效率与更高的富裕,这正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即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5、在理论联系实践方面不同

市场社会主义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从没有在任何国度加以实践,这也就无法依据已有的经验去检验它的成败得失,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具有理论的支持,更有强有力的实践行动,既借鉴了市场社会主义的合理内核,又与我国的实际国情相结合,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使得我国的综合国力,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发展,迅速的推动了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转为市场经济体制,因此而言,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更深刻的现实性,纵观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了令世人惊叹的成就,成为世界所瞩目的经济中心。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西方市场社会主义都是对传统认识的突破与创新,二者都主张把市场与社会主义结合起来,把市场导入社会主义之内,作为提高资源配置的手段与方式,因此而言,它们之间必然存在着相同点。

1、两者都认为市场是手段

社会主义可以搞市场经济,所有的市场社会主义者都赞同市场不是资本主义的专有法宝,计划也不是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市场和计划均为资源的配置方式,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样承认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从80年代到90年代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变,第二代领导人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成功找到了市场与计划之间的关键点,市场不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本质区别,从而在理论上指明了方向,社会主义有计划,也可以搞市场;资本主义有市场,也可以搞计划,这两者与各自的社会制度无关,这就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扫清了道路,奠定了基础。

2、两者都注重效率与公平的一致性

市场社会主义效率与公平的主张同样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持有的观点,市场社会主义将市场与社会主义结合起来,既采纳了市场配置资源能够提高资源利用率,又吸纳了社会主义的公平本质, “他们主张以企业为单位,利润为导向参与市场竞争,保持高效率,倡导某种形式的生产资料公有,关注收入分配的平等”⑤。而我国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样十分重视效率与公平的问题,党的十四大以来相继提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把公平问题提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公平问题不仅是再分配要解决的问题,在初次分配中同样要解决好这一问题,事实上,实现社会的公平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讲求效率才能增添活力,注重公平才能促进和谐,坚持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结合才能更好的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3、两者都赞同市场与计划在资源配置中的不等同作用

市场不排除计划,计划也不排除市场,两者共同为经济服务,市场社会主义者认为市场是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但同时,国家的宏观调控也不可或缺;同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与计划两者之间必须结合起来,使之形成优势互补,但仍是市场起基础性的作用,宏观调控只能起到辅助的作用,为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创造更好的经济环境。

三、二者进行比较分析的意义

尽管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西方的市场社会主义有着相同或相似之处,但是两者之间毕竟有着根本性的区别,正确认识二者的共同与不同点,对于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引向深入,促进其完善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第一、有利于从理论上进一步理解市场与社会主义的关系,让我们纵观前南斯拉夫、匈牙利等国的市场社会主义建设,尽管当时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成就,但最终却走向了失败,究其原因,在于上述国家将市场与社会主义相结合的形式上,未找到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方案,从而也未能发挥市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巨大作用,导致了最后的瓦解,这些国家的反面教训启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仅是从理论上确认社会主义可以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简单的将两者一融合就大功告成,而需要深入进去,解决那些深层次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

第二,有利于我们借鉴市场社会主义的有益成果,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在人类的历史上,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市场经济是一个前无古人的创举,到目前为止,世界上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参考,我国的市场经济尽管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矛盾仍较多,在解决矛盾方面,国外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给我们提供了众多有益的参照,他们所设计的一些运行模式,可以同时满足市场效率与社会主义公平两者的要求,我们通过认真辨别,祛除其非科学的成分,吸收其合理有效的部分,为我建设所用,从而更好的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展示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中国正是依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在改革开放的30年内,不断地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综合国力,我们相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中国的崛起指日可待,在目前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低潮的时期,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枝独秀,成为世人关注的中心和社会主义展翅腾飞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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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篇(8)

①拓展经济发展空间,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②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③加快产业转移,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优势 ④创新利用外资方式,形成参与国际竞争新优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经济全球化、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意义。材料中参与国际并购、到欧美国家办厂,这是我国企业积极适应经济全球化要求,主动“走出去”的表现。经济全球化促进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流动,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拓展了企业发展空间;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化经营,既有利于培育国际知名品牌,也有利于防范国际风险。故本题选①②组合。解答本题主要围绕经济全球化、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意义进行选择,还要注意不能把“引进来”和“走出去”混为一谈。创新利用外资方式、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优势,这些都与我国实施的“引进来”战略有关。另外,材料与产业转移无关。故③④不选。

2.(2012·安徽文综卷·1)2012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突出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下列选项中符合这一要求且表述正确的是

A.运用经济手段——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目标略微调低为7.5%

B.运用行政手段——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C.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规范并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

D.采取稳健的货币政策——落实和完善支持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的区别,以及经济手段中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区别。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是国家运用经济政策和计划,通过对经济利益的调整来影响和调节经济活动的措施;行政手段是国家采用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指示、规定等措施来调节和管理经济的手段。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目标略微调低为7.5%,是国家通过计划调节经济的表现,故A符合题意。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运用的是经济手段中的货币政策,不是行政手段,故B不选。财政政策是指财政收入和支出的政策,一般与税收有关;而货币政策是指货币供应量、利率、信贷等方面的政策,一般与银行有关。规范并引导民间融资,这与货币有关,故属于货币政策而非财政政策,故C不选。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这属于财政政策,故D不选。

3.(2011·广东文综卷·26)某企业某年利润1.2亿元,称之为私人收益,但污染造成附近居民的经济损失约0.4亿元,这样社会收益约0.8亿元。由于政府新颁布了环境保护条例,在同样情况下,该企业为避免可能面临的0.4亿元罚款,投入0.2亿元解决了污染问题,此时的社会收益为1.0亿元。这一过程表明

A.法律法规是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

B.污染是公共物品,必须由政府治理

C.市场在政府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D.市场调节具有滞后性的弊端

解析:企业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市场竞争的必然要求,也是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表现。但在市场竞争中,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市场主体有时会做出违法违规、道德缺失、损害社会利益的事,造成资源浪费,故需要国家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材料反映的就是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对企业行为进行调节。故本题选C。解答本题还要明确以下知识点:①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是计划和市场。故A不选。②什么是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是指在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物品。显然污染不是公共物品,应由企业和政府共同治理。故B不选。③区别市场调节的自发性和滞后性。简单讲,市场调节的自发性主要表现为市场主体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做坏事;滞后性是指市场调节是事后调节,因此市场主体可能会做错事,但不是做坏事。材料体现的是市场调节的自发性而非滞后性,故D不选。

4.[2012·山东文综卷·30(1)]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将中国与世界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的现代化建设。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下图为2001年和2011年中国出口商品情况图。

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在出口商品中所占比重,2001年为17.5%,2011年为28.9%。

材料二 2012年国家采取一系列经济措施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发展:支持企业培育自主品牌;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完善进口政策,搭建更多的进口促进平台等等。同时,国家进一步营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材料一反映了哪些经济信息?运用《经济生活》知识,分析材料二中国家为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发展采取的经济措施有何意义。

解析:解答图表题,主要是通过数字的比较得出相关结论,一般是通过纵比看成绩,通过横比看不足。对本题中的图表主要是通过纵比看成绩。注意,有几个比较的项目,答案一般就有几点。解答第二个问题,首先要审清设问,设问的立足点是“经济措施”,设问的类型是“意义类”;然后阅读材料,找出经济措施,最关键的是能结合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调动有关《经济生活》知识进行解读;最后运用“意义类”试题的答题方法组织答案,通常使用“有利于”的表述方法。

参考答案:与2001年相比,2011年我国出口商品总额大幅增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明显增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所占比重明显上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篇(9)

所为分析性新闻,就是全面深刻地把握事物的本质,对事物发展的多样性、复杂性进行充分阐述的一种报道形式;多用于社会热点、难点以及未被人们普遍认识的新生事物的报道;在活跃人们思维、拓宽人们思路方面有着其它新闻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这类体裁近两年在报端偶有所见,象新华社播发的《关于物价的通信》、《关于粮食市场的通信》、《换个角度看盈亏》等,以及人民日报刊登的关于“三资企业”、企业资金问题的系列报道等。

分析性新闻与新闻述评、新闻分析、新闻综述、思辨性新闻、解释性报道和调查性报道等中外新闻品种,虽在某些方面类似,但有明显的区别,这些报道形式远不能代替分析性新闻。我们不妨对分析性新闻最为接近的四种报道形式作个比较。先看一看解释性新闻,它一般是提供新闻背景并对有关新闻事实进行解释或分析的报道,着重回答五个“W”中的“Why”(为什么),告诉受众新闻事实的意义及前因后果,对复杂的事件进行整理和解释;新闻述评这种体裁是新闻评论的表现形式之一,表述方式主要是就实论虚,寓理于事,因事说理;新闻分析,是对新闻事实本身进行的解剖、评说;思辨性新闻,带有较强的论证、辨析色彩。任何一种新闻报道形式都是对事物发展的客观反映,上述几种报道形式也不例外,只是作者的主观反作用力强一些。作者在对事物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调动自己的思维,纵横捭阖,给以理性的比较透彻的解释分析,作品的思辨味较浓。而分析性新闻,则是通过运用综合分析、解释、预测等方法,从历史渊源、因果关系、矛盾演变、影响作用、发展趋势等多方面,对事物给以立体性报道,既剖析新闻事实的内部,又展示新闻事实的宏观背景和发展趋向,使人从总体联系上把握事物。它既有新闻述评的透彻犀利,又兼新闻综述的全景式勾勒,也具思辨性新闻的深度,而又不失其客观性。

二、新的形势和任务呼唤分析性新闻。

从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场关系到中国命运的极其深刻全面的社会变革。这对新闻工作者来说,是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对也是严峻的挑战。平面动态式的报道,已远远反映不出当今改革开放大潮的波澜壮阔和多姿多彩。多出一些有深度、有力度的分析性新闻,这是时代的呼唤:㈠改革开放后,新事物、新现象层出不穷,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改革开放提供了万千机会、扩大舞台,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空前释放。仅就农村而言,“大包干”的横空出世,乡镇企业异军突起,高产优质的高效农业,小城镇建设,外向型经济等等,古老的黄土地上新潮迭涌,力作频出。仅仅十多年时间,昔日单调的农村经济版图就彻底变了样!但每一件新生事物并不是一开始就被人们欣然接受的,而是需要有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认识过程。对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激烈思想交锋不必说了。就是乡镇企业,十多年来也蒙受了诸多非议和偏见,什么“任其发展会改变公有制性质”啦,什么“与国营企业争原料、争资金、争市场”啦,什么“不正之风的风源”啦等等。所以,为有生命力的新生事物鼓与呼是新闻界义不容辞的责任。但这种鼓与呼决不是“就是好”之类的口号式、定论性宣传,而必须深入进去,向读者揭示出新生事物发生或出现的依据、运作过程、作用和影响以及发展趋势等,尽可能帮助读者正确地了解、认识和把握。另一方面,改革开放后国外一些发展经济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方法,被纷纷引入国内,像股份制、期货交易、现代企业制度等。这里面就有三个结子:一是国人一般都对这些东西比较陌生,缺乏认识;二是或出于有些东西是我们过去大力批判过的原因,或实行后触动部分既得利益者,开始推行时阻力较大;三是受多种因素制约影响,可能会出现“种下龙种、收获跳蚤”的情况。比如把股份制搞成单纯的集资手段,而忽视了企业改革。还有一种情况是,一些颇有生命力的“四不像”的东西。对此,需要向读者尽可能地交待个明白,弄清利弊得失。像既不是股份制也不是合作制的股份合作制,以一定意义上讲是一种不规范的经营形式,但由于这种形式既避免了损害农民利益的财产归大堆,又实现了适应生产需要的资产的联合经营,也为农民提供了一种选择未来的更规范的经营形式的机会。凡此种种,都需要新闻界给以正确解释分析,积极准确引导。

㈡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经营者外部联系比较单一,改革开放使这种联系空间发达起来。像农民,过去只是单纯的劳动者,敷衍着干完干部派的活儿后,就“关起门来朝天过、不管春夏与秋冬”了。而今,其角色已转换成独立的商品经营者。他们研究市场行情,据此确定该生产什么,以及生产多少;其生产过程也需要多方面的帮助才能完成,诸如科技、生产资料供应、资金、水利等服务;最后,他们还要想方设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把产品推销出去。农民与社会的联系变得千丝万缕了。随着交互作用的因素的增多和力度加大,事物发展的复杂性特征及多样性本质得到充分显现。比如一个企业的兴衰,过去仅系于国家的政策、计划;而今而受着国内外市场、产品及质量、领导人的决策、企业管理、科学技术、原材料供应、资金、国家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这些因对不同企业的作用各各不一,这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能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那样,一个模子套下来就完事。

㈢改革开放后,过去一些惯用的对事物的观察角度和评价标准过时了,必须“换脑筋”,代之以市场经济的眼光和“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这就需要新闻界对一些社会经济问题和现象及时给以分析和引导。比如工农业生产,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是产量越高越好。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多了不见得是喜,少了也不见得是忧;经济发展速度决不是越快越好,脱离市场需求、超越基础产业承受能力的高速度,不但无益,反而有害。

㈣改革开放是一场打破秩序、建立新机制的深刻革命。因此,各种事物质与量的变化丰富多彩,旧事物孕育着新事物的萌芽,新事物有旧事物的痕迹。像前段实行的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便是突出的例证。这也需要我们充分运用分析性新闻,帮助读者理清头绪,正确认识事物,推动事物尽快完成新旧交替。再从读者角度来看,改革开放,读者接受信息的渠道增多,文化素质、审美情趣日益提高,万其是改革开放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所以他们已远远不满足于只知道“是什么”,而更关心“为什么”,“会怎样”。他们想尽可能充分地了解事物发展的背景、过程及多种可能的走向。

纵观十几年,可以说我们的新闻报道为推进改革开放立下了汗马功劳,成就卓著。加上我们的理论、知识储备不足,工作方式不适应改革开放的要求,还存在着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外,亟待上水平,上档次。概括起来,我们的报道程度不同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片面。没有把握住事物发展的规律性,不看历史,不看发展趋势,也没有分析事物彼此间的联系以及该事物在全局中的地位。更没有研究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的特殊矛盾及其本质,就事论事,顾此失彼。二是浮浅。没有深入事物里面精细地研究其矛盾特点,正如同志所批评的那样:仅仅站在那里远远地望一望,粗枝大叶地看到一点矛盾的形象就想动手去解决矛盾。三是理想化。把复杂艰难的改革开放看得轻松简单,或者当作一锤子买卖。很显然,这些问题不解决,新闻界就无法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篇(10)

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没有使用资源配置的用语,但他们都很重视资源的合理配置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用了整卷的篇幅来阐明他的个别资本循环理论与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本质上论述的都是资源合理而有效配置的问题。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并没有把资源配置方式看做是反映社会制度的本质特征,而把它看做是与社会生产力紧密联系的范畴。他们都认为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资源配置方式是通过价值规律的作用来调节的,而不仅是指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源配置由价值规律进行调节。

列宁在对商品经济的认识上,赞同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同时,列宁也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中使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概念的第一人,他认为:“只要还存在市场经济……世界上任何法律也无力消灭不平等和剥削。只有实行巨大的社会化的计划经济制度,才能消灭一切剥削”。但在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由于取消商品货币关系在实践中行不通,于是不能不做战略上的“后退”,实行新经济政策,当时列宁提出要“采取市场的经济形式”,但他把市场的经济形式看做是利用资本主义。新经济政策的核心就是在单一的计划经济中加入了市场的因素,他的新经济政策成为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思想方法,同时从实践上来说,很好的促进了当时的国民经济稳定的和发展。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列宁过早的逝世,使得才实行几年的新经济政策就让斯大林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所取代,以至于后来的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对新经济政策了解的太少。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在我国形成与发展

早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实行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这种经济体制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当时整个国民经济实力非常弱小的条件下,集中力量开展以156个重大项目为中心的工业建设,迅速的建立起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初步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但是,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在运行中也存在严重的弊端,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的概括了这些弊端:政企职责不分,条块分割,国家对企业统的过多过死,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分配中平均主义严重。针对这种经济体制,邓小平尖锐的指出:不改革就没有出路。邓小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奠基人,正是在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直到下,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果。

从1978年开始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经过三十多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到20世纪末期,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已初步形成。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和改革实践雄辩地证明了市场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现阶段,推进了我国生产力的空前发展。1953-1978年,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平均增长6.1%。1978-1989年,年平均国民生产总值增长9.6%,2009年的国民生产总值更是达到了总值为1.3369万亿美元,成为世界上的第二大经济体。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真正的民生经济

发展生产、改善民生,让人民生活得更美好,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从经济和民生的关系来看,发展经济是手段,改善民生是目的。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不段的探索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大力的发展生产力,解放生产力,以此来促进经济的发展。而经济发展的全部目的,都是为了改善人民生存条件、生存环境和提高人民群众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的质量,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够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人们能够通过自主努力改善生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鼓励市场竞争、在竞争中突现优质企业,这种良性竞争因而成为改善民生的外在压力。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都被会被充分调动起来投入生产,人们必须依靠自己的劳动来改善生活、创造未来。与此同时,由于发展大力市场经济,政府就可以从具体的社会经济事务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社会公共事业中去,使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更专业、更效率。

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居民的消费要求表现为社会需求,社会需要对社会生产的决定性作用非常突出,随之,企业生产的直接目的不是民生,经济和民生则都是通过那个“看不见的手”―市场来链接的,国家除了解决劳资纠纷,就是创造需求,而民生问题并没有在这个链接中体现出来。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是同时体现在经济与民生的关系上。现阶段,公有制经济仍然是我们的主体经济,国家的宏观调控也主要是通过计划经济来实现,市场和企业对国家宏观管理与宏观调控做出相应的反应,在这里改善民生就成为了国家组织社会生产的唯一目的。改革开放30年来,正是在市场取向的改革道路上,我们实现了国民经济的大发展、人民生活的大改善。因此可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是真正的民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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