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申请书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3 15:43:36

开发申请书

开发申请书篇(1)

您好!

我很真的非常的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

来到公司也快两年了,正是在这里我开始踏上了社会,完成了自己从一个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变。有过欢笑,有过收获,也有过泪水和痛苦。公司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然而工作上的毫无成熟感总让自己彷徨。记得胡总曾说过,工作上如果两年没起色就该往自己身上找原因了。或许这真是对的,由此我开始了思索,认真的思考。尽管我一思考,上帝便会发笑,但这笑带着一丝苦涩,思考的结果连自己都感到惊讶――或许自己并不适合软件开发这项工作。否定自己让自己很痛苦,然而人总是要面对现实的,自己的兴趣是什么,自己喜欢什么,自己适合做什么,这一连串的问号一直让我沮丧,也让我萌发了辞职的念头,并且让我确定了这个念头。或许只有重新再跑到社会上去遭遇挫折,在不断打拼中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定位,才是我人生的下一步选择。从小到大一直过得很顺,这曾让我骄傲,如今却让自己深深得痛苦,不能自拔,也许人真的要学会慢慢长大。

我也很清楚这时候向公司辞职于公司于自己都是一个考验,公司正值用人之际,__项目启动,所有的前续工作在公司上下极力重视下一步步推进。也正是考虑到公司今后在这个项目安排的合理性,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为了不让公司因我而造成的决策失误,我郑重向公司提出辞职。我想在项目还未正式启动开始之前,公司在项目安排上能做得更加合理和妥当。长痛不如短痛,或许这对公司对我都是一种解脱吧。

能为公司效力的日子不多了,我一定会把好自己最后一班岗,做好项目开始前的属于自己的所有工作,尽力让项目做到平衡过渡。

离开这个公司,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的譐譐教诲,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

也愿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优势,扬长避短,祝愿公司兴旺发达!

此致

敬礼

开发申请书篇(2)

初来乍到时,我被互联网融洽的工作氛围深深吸引了,我能够感受到这是一个朝气蓬勃,团结向上的团队。大家对我这位新面孔,也都报以热情的微笑,这让我很快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进入公司后,首先在我们部门培训一周半,我的主要任务是尽快熟悉尚未深入学习的m领域。在xxx经理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我很快就得以把全部精力投入到xxx的项目中来。在这个项目中,我用到了一些专业知识,与此同时让我更加欣喜的是,我也接触到了以前尚未真正接触的xxx(这里你自己改一下,或者加几句对这个技术的简单描述)知识,这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我学习新知识的渴求。专业和非专业上不懂的问题,我及时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

虽然经验有限,难免遇到问题,但是我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是一种锻炼,每一个困难都是一次机会,加上经理给我的指导,老员工的耐心帮助,使我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新的工作环境下新技术的运用。在此,我要特别感谢我们的经理和同事对我的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的提醒和指正。在电子政务实验室的工作中,我一直用我们公司的“合作沟通主动一点”“工作流程规,范一点”的企业文化来严格要求自己,和共事同事默契配合,及时有效沟通;按照要求和规范及时完成手头的工作,同时注意拓展相关知识。这也是让我尽快融入我们互联网这个大集体的重要保证。

在过去的三个月里,除了技术上的进步,我最大的收获在于敬业精神和思想境界。我留意到同事们都是勤勉投入工作,认真完成任务,遇到问题及时互相帮助,彼此相处极为融洽,这些温暖的点滴让我这个新人对我们互联网极为有信心。同时,在与大家的沟通过程中,我也学到了不少交际上的知识和处理方法,这对我非常受用;同时,对于记录待完成事件的办法,我也参考了同事的建议,因此在之后的工作中将会更加有效率。此外,在这三个月的业余时间里,我也没有闲下来,继续保持我的求知习惯,经常阅读与我的岗位相关的技术书籍,同时也根据兴趣扩大阅读范围。因为我认为,书富如海,只有不断地有针对性地学习,才能让自己的头脑更加充实。

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

此致

开发申请书篇(3)

来到*海畅公司也快两年了,正是在这里我开始踏上了社会,完成了自己从一个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变。有过欢笑,有过收获,也有过泪水和痛苦。公司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然而工作上的毫无成熟感总让自己彷徨。记得肖总曾说过,工作上如果两年没起色就该往自己身上找原因了。或许这真是对的,由此我开始了思索,认真的思考。尽管我一思考,上帝便会发笑,但这笑带着一丝苦涩,思考的结果连自己都感到惊讶――或许自己并不适合软件开发这项工作。否定自己让自己很痛苦,然而人总是要面对现实的,自己的兴趣是什么,自己喜欢什么,自己适合做什么,这一连串的问号一直让我沮丧,也让我萌发了辞职的念头,并且让我确定了这个念头。或许只有重新再跑到社会上去遭遇挫折,在不断打拼中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定位,才是我人生的下一步选择。从小到大一直过得很顺,这曾让我骄傲,如今却让自己深深得痛苦,不能自拔,也许人真的要学会慢慢长大。

我也很清楚这时候向公司辞职于公司于自己都是一个考验,公司正值用人之际,sun ltd. erp XX项目启动,所有的前续工作在公司上下极力重视下一步步推进。也正是考虑到公司今后在这个项目安排的合理性,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为了不让公司因我而造成的决策失误,我郑重向公司提出辞职。我想在项目还未正式启动开始之前,公司在项目安排上能做得更加合理和妥当。长痛不如短痛,或许这对公司对我都是一种解脱吧。

能为公司效力的日子不多了,我一定会把好自己最后一班岗,做好项目开始前的属于自己的所有工作,尽力让项目做到平衡过渡。

离开这个公司,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的譐譐教诲,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

也愿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优势,扬长避短,祝愿公司兴旺发达!

此致

敬礼

开发申请书篇(4)

来到**公司也快两年了,正是在这里我开始踏上了社会,完成了自己从一个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变。有过欢笑,有过收获,也有过泪水和痛苦。公司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然而工作上的毫无成熟感总让自己彷徨。记得胡总曾说过,工作上如果两年没起色就该往自己身上找原因了。或许这真是对的,由此我开始了思索,认真的思考。尽管我一思考,上帝便会发笑,但这笑带着一丝苦涩,思考的结果连自己都感到惊讶――或许自己并不适合软件开发这项工作。否定自己让自己很痛苦,然而人总是要面对现实的,自己的兴趣是什么,自己喜欢什么,自己适合做什么,这一连串的问号一直让我沮丧,也让我萌发了辞职的念头,并且让我确定了这个念头。或许只有重新再跑到社会上去遭遇挫折,在不断打拼中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定位,才是我人生的下一步选择。从小到大一直过得很顺,这曾让我骄傲,如今却让自己深深得痛苦,不能自拔,也许人真的要学会慢慢长大。

我也很清楚这时候向公司辞职于公司于自己都是一个考验,公司正值用人之际,sun ltd. erp 2004项目启动,所有的前续工作在公司上下极力重视下一步步推进。也正是考虑到公司今后在这个项目安排的合理性,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为了不让公司因我而造成的决策失误,我郑重向公司提出辞职。我想在项目还未正式启动开始之前,公司在项目安排上能做得更加合理和妥当。能为公司效力的日子不多了,我一定会把好自己最后一班岗,做好项目开始前的属于自己的所有工作,尽力让项目做到平衡过渡。

离开这个公司,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的譐譐教诲,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

也愿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优势,扬长避短,祝愿公司兴旺发达!

望领导早日批准我的申请,谢谢!

此致

敬礼

开发申请书篇(5)

────────────────────────┬───────────

发明│①

③│

名称│

──┬─────────────────────┤(发明)

④│姓名├───────────

发├─────────────────────┤

明│地址│②

人││

──┼─────────────────────┴───────────

⑤│姓名或名称电话

├─────────────────────────────────

│邮政

申│地址

请│编码

人├─────────────────────────────────

│国籍或总部所经常居所或营业所

│在地国家名称所在地国家名称

├─────────────────────────────────

│代表姓名

──┼─────────────────────────────────

⑥│名称地址

专├─────────────────────────────────

利│专利局给出的机构所在地区

代│

理│机构代码邮政编码

机├─────────────────────────────────

构│代表人姓名登记号

──┴─────────────────────────────────

⑦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请求费用减缓

可能涉及国家重大利益

────────────────────────┬───────────

⑧申请文件清单│⑨附加文件清单

1.请求书份每份页│要求优先权声明

2.权利要求书份每份页项│优先权证明材料

3.说明书份每份页│要求提前公开声明

4.说明书附图份每份页幅│实质审查请求书

5.说明书摘要份每份页│不丧失新颖性证明

6.摘要附图份每份页幅│材料

────────────┬───────────┴─┬─────────

⑩上述以外的发明人│⑾上述以外的申请人│⑿申请人或机构

││签章

││

││年月日

────────────┴─────────────┴─────────

2.说明

专利是指国家专利机关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发明人、设计人对某项发明

创造在《专利法》规定的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

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

新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

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取得专利权的条件是: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

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

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

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

件中。但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

新颖性: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规定的学术

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创造性,

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

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但是,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①科学发现;

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④动物植物品种;⑤用原子

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但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的

规定授予专利权。这是申请人应当注意的基本问题之一。

取得专利权一般要经过申请--初步审查--早期公开--请求实质审查--

进行实质审查--公告--异议--复审--批准九个步骤。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通常不需要经过早期公开、实质性审查阶段而直接进入公告。申请是第一步。

申请要填写申请书,交由专利机关。专利机关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经初步

审查后,即可早期公开,自申请人提交申请之日起18个月内,将申请的内容在专

利公报上予以公布,供公众自由阅览。专利局对此专利申请给予临时性保护。

专利的申请是取得专利权的先期条件。申请专利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

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

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2)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

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3)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

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

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

属的类别。

(4)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

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

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

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5)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优先权

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

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

先权。

(6)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

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

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申请人可

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

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7)发明专利是指对一种从创造活动中产生的对现有技术问题的崭新的解决

方案所授予的专利。发明人对自己的发明可以依法向专利机关申请专利。因此,就

需要填写发明专利申请书。填写发明专利申请应当注意的问题有:申请发明专利,

应当提交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摘要等文件,申请文件一

式两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者机构签章不得复印;填写申请书必须

开发申请书篇(6)

发明

│①

名称

──┬─────────────────────┤

(发明)

④ │姓名

├───────────

发├─────────────────────┤

明│地址

│②

人│

──┼─────────────────────┴───────────

⑤ │姓名或名称

电 话

├─────────────────────────────────

邮 政

申│地 址

请│

编 码

人├─────────────────────────────────

│国籍或总部所

经常居所或营业所

│在地国家名称

所在地国家名称

├─────────────────────────────────

│代表姓名

──┼─────────────────────────────────

⑥ │名 称

地址

专├─────────────────────────────────

利│专利局给出的

机构所在地区

代│

理│机构代码

邮 政 编 码

机├─────────────────────────────────

构│代表人姓名

登 记 号

──┴─────────────────────────────────

⑦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请求费用减缓

可能涉及国家重大利益

────────────────────────┬───────────

⑧申请文件清单

│⑨ 附加文件清单

1.请求书

份 每份 页

│ 要求优先权声明

2.权利要求书 份 每份 页 项

│ 优先权证明材料

3.说明书

份 每份 页

│要求提前公开声明

4.说明书附图 份 每份 页 幅

│ 实质审查请求书

5.说明书摘要 份 每份 页

│ 不丧失新颖性证明

6.摘要附图

份 每份 页 幅

材料

────────────┬───────────┴─┬─────────

⑩上述以外的发明人

│⑾上述以外的申请人

│⑿申请人或机构

│ 签章

年 月 日

────────────┴─────────────┴─────────

2.说明

专利是指国家专利机关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发明人、设计人对某项发明创造在《专利法》规定的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取得专利权的条件是: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但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但是,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①科学发现;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④动物植物品种;⑤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但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专利权。这是申请人应当注意的基本问题之一。

取得专利权一般要经过申请--初步审查--早期公开--请求实质审查--进行实质审查--公告--异议--复审--批准九个步骤。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通常不需要经过早期公开、实质性审查阶段而直接进入公告。申请是第一步。申请要填写申请书,交由专利机关。专利机关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经初步审查后,即可早期公开,自申请人提交申请之日起18个月内,将申请的内容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布,供公众自由阅览。专利局对此专利申请给予临时性保护。

专利的申请是取得专利权的先期条件。申请专利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2)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3)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4)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开发申请书篇(7)

申请条件

美国报关人分为三种类型:个人报关人、合伙报关人、协会或公司报关人,其执照申请的基本条件各不相同。

申请个人报关人执照须符合如下条件:

提交申请时须为美国公民,且不是美国政府官员或雇员;

提交申请时须年满21周岁;

精通海关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相关程序、簿记、账目清算等业务,衡量标准是申请者须在提交申请前的3年内参加书面考试,且成绩合格(75分以上)。

申请合伙报关人执照的条件是:合伙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已具备个人报关人资格。

申请协会或公司报关人执照的条件为:

经协会章程或公司条例授权,协会或公司能以报关人的身份办理海关业务;

协会或公司中至少有一名职员已具备个人报关人资格。

执照申请

申请者应首先向口岸海关关长提交一式两份的申请书,并缴纳200美元的申请费。口岸海关指的是申请者日后打算开展业务的口岸所在地的海关。申请书则可从CBP官方网站下载,编号为“海关表格3124”。如果申请者打算在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州使用某些商号或化名,则应附上证据,证明自己有权使用这些名称。

个人申请者须在通过书面考试后的3年内提出申请,海关关长可要求其提供“考试通过通知书”的复印件,并在FD258号表格中附上指纹。指纹也可在申请提交现场以电子方式采集。

通常情况下,海关关长会在收到申请的两个星期后发出一份纸质的确认通知,但有些时候,该通知也会以电子手段发出。通知的内容一般是申请者的姓名和地址,如果申请者是合伙、协会或公司,则会具体列明其已具备报关人资格的合伙人或职员的姓名。在结尾处,通知还会邀请申请者对报关人执照的发放事宜发表书面意见,或是提供相关信息。

在申请书中,如果申请者的信息未能满足某一基本条件,则海关关长可以“提交不当”为由拒绝该申请,并将申请书与申请费一并退还。

申请者可在执照正式颁发前的任何时候撤回申请,其手续仅仅是向口岸海关关长提交一份书面撤回通知。但是,由于此种行为是由申请者提起,其申请费将不予退还。

书面考试

书面考试针对的是个人报关人资格的申请者,其主要目的是考察申请者是否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以便他们日后为进出口商提供有效服务。书面考试的准备工作和评分工作均由位于华盛顿特区的CBP总部负责。

日期与地点

一般情况下,考试日期是每年4月和10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如果和全国性节假日、宗教仪式及其他可预见的事件相互冲突,CBP会提前在联邦政府公报上日期变动通知。申请者至少要提前30天向口岸海关关长提交一份书面的考试申请,并缴纳200美元的考试费。海关关长将随即发出通知,告知申请者考试的确切日期和地点。如果申请者不能参加预定日期的考试,可提前两个工作日告知海关关长,后者将退还其考试费。

考试成绩

评分工作结束后,CBP将会向每一位考生发出书面成绩通知。如果成绩不合格,申请者仍可参加下一次考试。若申请者对考试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收到成绩通知后的60日内向CBP的现场作业司提出书面申诉。CBP进行调查后,将向申请者提供一份书面通知,告知其调查结果。若申请者仍旧不服调查结果,可在收到调查结果通知后的60日内,以书面方式请求财政部长进行复查。

特殊考试

就合伙报关人、协会或公司报关人而言,至少要有一名合伙成员或职员具备报关人资格,若不再满足这一条件,则其报关人执照将在下次书面考试前被依法撤销。如果有个人申请者预期为上述机构服务,以挽回其执照,则可向CBP提出申请,要求举行特殊考试。此种情况下,申请者应向口岸海关关长提交书面的特殊考试申请,并列明具体理由。如果申请成功,口岸海关关长会通知申请者确切的考试日期和地点。申请者一旦通过考试,即可向海关关长申请报关人执照。考试之前,申请者应向海关支付考试所需的额外费用,而且,无论何种原因,这些费用一概不予退还。

情况调查

口岸海关关长会把全部申请材料移交给有关机构,后者将对其进行调查,并返回调查报告。调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申请者在申请中所做陈述是否准确;

申请者的商业操守;

个人申请者(包括合伙成员、协会或公司的职员)的品行和声誉。

收到调查报告后,口岸海关关长会将其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给CBP局长助理,并附上自己的建议。局长助理如果认为现有材料尚不足以做出决定,可要求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另外,局长助理还可要求申请者(若为合伙、协会或公司申请者,则是其一个或多个合伙成员或职员)亲自到场,接受书面或口头质询。质询方可能是局长助理,也可能是其委托的一个或多个代表。

颁发执照

如果局长助理认定申请者满足审核条件并缴纳了相关费用,申请者即可获颁执照。身为合伙成员、协会或公司职员的个人,其执照将以个人执照的名义颁发,而不是依据其在合伙、协会或公司中的地位。执照发放工作由口岸海关关长具体负责。

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局长助理将拒绝颁发执照:

申请者未能满足申请执照的基本条件;

无法确定申请者的商业操守和品行状况;

在申请中,申请者故意对有关事实进行了虚假陈述;

以公认的标准判断,申请者在商业交易中存在不公正行为;

申请者的声誉因刑事犯罪、缺乏诚信和职业道德败坏等问题严重受损。

如果拒绝颁发执照,局长助理将亲自向申请者和口岸海关关长各发一份书面通知,具体列明不予颁发执照的理由。

在局长助理作出拒颁决定后的60日内,申请者可以书面形式向前者提出请求,要求获得一个陈述意见、进行辩解的机会。辩解可以面对面进行,也可以书面提交,甚至可以两种形式并用。若局长助理维持拒颁决定,申请者可在其后60日内书面请求财政部长进行复查。若财政部长同样维持拒颁决定,则申请者还可在其后60日内向国际贸易法院提起上诉。

许可执业

口岸执业许可

每位获颁报关人执照的申请者都将一并获得某个口岸的执业许可,该口岸特指执业者计划开展海关业务的所在地。若报关人计划在未获许可的其他口岸开展海关业务,或是在获颁执照时未被一并授予许可,则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目的地口岸的海关关长提交一份许可申请,获准后方可在该口岸辖区内开展业务。唯一的例外是,该报关人已经获得了全国执业许可。

向目的地海关关长提交的许可申请须包括:

申请者的报关人执照号码和颁发日期;

申请者在目的地口岸内的办公地址和电话号码;

含有申请者商业名称的公文复印件;

相关个人报关人的姓名,此人须对申请者在目的地口岸所开展的海关业务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

申请者获准开展海关业务的口岸清单;

申请者经纪业务记录的存档地点,及其指定的存档联系人的姓名;

申请者在目的地口岸辖区内可能雇佣的人员清单。

许可申请者应在目的地口岸内设置办公场所,并对其担负监管责任。一般情况下,申请者须在任一已获许可的口岸内至少雇佣一名个人报关人,令其负责该口岸内相关业务的监管工作。如果申请者能向CBP证明,它在包括目的地口岸在内的更大地理区域内,已至少雇佣了一名个人报关人,并已制定了其监管该区域业务的适当程序,则海关方面可放弃要求该申请者在目的地口岸内雇佣报关人的规定。其间,目的地口岸海关关长须仔细审查放弃条件的使用情况,并向CBP的现场作业司提出建议。如获批准,现场作业司将一份书面决定,具体列明指定的区域。

若申请者符合所有条件,口岸海关关长将公布一份书面决定,许可其在该口岸内执业。否则,海关关长将向现场作业司提交书面意见,由后者决定是否给予许可。对于获准在其辖区内执业的报关人,口岸海关关长会保存一份清单,并向公众开放。

全国执业许可

已被许可在某一口岸执业的报关人可申请全国执业许可,以便在全国范围内办理海关业务。全国执业许可的申请应以信函形式寄至CBP的现场作业司,并须包括如下内容:

申请者的报关人执照号码和颁发日期;

申请者指定的办公地址和电话号码(如获批准,该地址将会在全国执业许可中注明);

负责监管申请者全国性海关业务的个人报关人的信息,包括姓名、报关人执照号码、办公地址和电话号码;

开发申请书篇(8)

但其中的问题如不加分析注意,也会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不利于信用证的运作。

现结合实践中开证要求的承诺书,对申请人责任主要承诺条款进行分析:

一、 费用开支承诺条款

开证申请人承诺:保证按时向开证行支付信用证项下的货款、手续费、利息及一切费用等(包括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所需的外汇和人民币资金。由此申请人不仅须承担信用证项下开证行的有关费用,也要承担被国外受益人拒付的有关银行费用。

信用证的运作离不开银行的服务,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费用。一般认为,通知行、指定银行等受开证行指示,审核、传递单据及保障收款,多为受益人服务;而开证行按申请人指示行事,所产生的费用开支理应由申请人承担,因此常见开证申请书上的费用条款约定“开证行以外的一切费用由受益人承担”。

但“申请人与受益人各自承担自己一端的费用”的做法并不符合国际惯例。根据UCP600第37条C款与A款,指示其他银行提供服务的开证行有责任负担该行因执行指示而发生的任何费用开支;而为了执行申请人指示的开证行利用其他银行的服务,其费用和风险由申请人承担。可见信用证项下有关费用最终应由申请人承担。但约定的费用条款可视为双方合意,只有当受益人拒付,费用收取出现问题时,银行才会运用国际惯例维护自身的利益。此款承诺正是为了防止申请人以特别约定否定费用的最终承担,导致银行付出服务却得不到补偿。

虽然信用证项下所有费用转向申请人收取的情况并不多,申请人也无需从此将费用条款改为“一切费用由开证申请人承担”,但仍须理解此条承诺,以对交易成本费用进行正确的核算。

二、 单据审核承诺条款

单据审核是信用证运作的核心,关于单据审核的承诺可视为承诺书的核心,通常表述为:“我公司保证在贵行单到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之内通知贵行办理对外付款/承兑,否则贵行可认为我公司已接受单据,同意付款/承兑。”还有“我公司保证在单证表面相符的条件下办理有关付款/承兑手续。如因单证有不符之处而拒绝付款/承兑,我公司保证在贵行单到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之前将全套单据如数退还贵行并附书面拒付理由,由贵行按国际惯例确定能否对外拒付。如贵行确定我公司所提拒付理由不成立,或虽然拒付理由成立,但我公司未能退回全套单据,或拒付单据退到贵行已超过单到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贵行有权主动办理对外付款/承兑,并从我公司帐户中扣款。”

执行此承诺,开证申请人要重视以下问题:

(一)开证申请人有权在赎单前检验单据,在单证表面相符时办理付款或承兑,如有不符点,由银行按国际惯例确定能否对外拒付

信用证项下开证行有独立的审单权。而单据对于申请人也十分重要,通过单据可了解到货物状况及受益人的履行,其中的物权凭证可凭以提取货物,实现进口的目的。实务中开证行先行审核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再将副本交申请人审核以确定是否接受。

但开证行只审单据不审事实,只审单据表面而无需探究其背后的情况,可在申请人却是单据与事实同等重要,单据不符会造成提货的困难,受益人假造单据诈骗和单货不一致更会带来风险。两者对单据的判断便会产生分歧。

此时开证行可能遭申请人拒付,同时对受益人的付款无追索权;况且开证行受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约束,所提不符点如不符合惯例则无效。于是银行出于自身的考虑,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在承诺书中约定,有权决定申请人提出的不符点是否成立,或者说不符点虽然成立,若申请人提出的时间或手续不对,也有权自行从其账上扣款对外支付。有些银行甚至要求申请人承诺对此放弃抗辩权。

为取得开证行支持,申请人应充分理解信用证业务的独立性与纯单据性,理解银行照章办事的原则,对单据的审核及不符点的提出应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及国际商会编纂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如有理由相信受益人欺诈,应视情况根据欺诈例外原则,寻求法律采取行动,而不是强令开证行拒付。

(二)开证申请人不符点的提出及单据的退回应遵守银行规定的期限

根据UCP600,开证行在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的次日起最多5个银行工作日决定单据是否有不符点。对于申请人的意见虽未有法律上的规定。但开证行为了不致错失时机,要求该意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则有权自行决定是否付款。有的承诺条款写明:一旦开证行做出决定,一切后果及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信用证项下只有开证行才有权对外提出不符点及拒付,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审单,及时反馈,以保证开证行考虑自己的意见。

(三)开证申请人在提出不符点的同时,应将全部单据退回

开证行在单据被接受之前,负有代交单人保管其所占有单据的责任。若单据不符,应当保留单据听候交单者指示或将单据退回或按先前从交单者处获得的指示处理,否则视为接受单据,无权拒付。开证行为避免遭申请人拒付,之前交付其审核的不符单据又无法收回而导致被迫付款的不利局面,在承诺书中做出相关约定。因此申请人不接受不符点时应在审单期限内退还全部单据,否则视为接受,必须偿付开证行。

(四)隐含的问题是如果开证行由于自身的过失不当付款,而开证申请人又承诺开证行有权主动付款和在申请人账上扣收款项

事实上如果申请人要讨回扣收的货款,唯一的途径恐怕是诉诸法院。那么单据审核承诺条款就显得极为不利,且从以往来看,多数法院倾向于尊重银行的意见,为保持独立性原则与信用证的效益,通常会鼓励银行付款。这实际上加大了申请人所承担的风险。

三、 信用证修改承诺条款

申请人承诺:信用证如需修改,由开证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开证行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能否办理修改。开证申请人确认所有修改当由信用证受益人接受时才能生效。

一般信用证的修改由申请人发起,开证行不会擅自行事。但修改申请须由开证行确定能否办理。这点可从银行委员会专家咨询案例R523中看出:分批海运的信用证首次交单有不符点,在申请人确认接受该单据之前开证行拒绝信用证修改请求。对此专家的意见是,开证行没有义务修改信用证,即使申请人要求这样做。

实务中开证行对于申请人提出的信用证修改申请,有着自己的考量,如申请将提单的抬头“TO ORDER OF ISSUING BANK”改为“TO APPLICANT”,在授信开证的情况下,银行便会虑及款项的回收,不予同意。

除了开证行的同意,修改还须经受益人的同意,否则信用证不得修改也不得撤销。据UCP600第10条C款,受益人可以通过交单来表示对修改的同意或拒绝,但有时仅从单据本身难以了解受益人的真正意图,如信用证为分批装运,修改增加信用证金额,受益人交单为原金额,那么其是否已接受修改以及会否再次出货就难以判断。

总之,申请人应首先就信用证修改与受益人达成一致意见,如遇开证行不同意修改,应结合实际情况与银行意见,以实际行动消除其疑虑,促进信用证的运作。

四、 其他承诺条款

(一)开证行免责承诺条款:该信用证及其项下业务往来函电及单据如因邮、电或其它方式传递过程中发生遗失、延误、错漏,开证行当不负责

UCP600第35条对此种情况规定为“当报文、信件或单据按信用证要求传输或发送时,或当信用证未做指示,银行自行选择传送服务时,银行对于报文传输或信件或单据传送过程中发生的延误、中途遗失、残损或其他错误带来的后果,概不负责”。值得注意的是,开证行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免责,当其未按信用证要求传输发送报文、信件、单据,或因自身的差错过失而导致遗失、延误、错漏,如开证行录入信用证时漏了一段,或由于银行内部原因致使早已收到的单据延迟送达审单人员,均不可免责。

而该承诺条款一概而论,免除开证行责任。申请人签字同意,恐怕日后在法庭上难免吃亏。

(二)信用证及修改副本核对承诺条款:开证申请人在收到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修改书副本后,保证及时与原申请书核对,如有不符之处,保证在接到副本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通知贵行。如未通知,视为正确无误

开证行在制作出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后,往往会先让申请人核对副本,再正式开立。申请人应将副本与原申请书仔细核对。申请人是对开证意图、单据及各项要求最为了解之人,若未经审核而同意开出与原意不符的信用证,相当于同意变更相关条款,即使日后带来损失,也不能追究开证行的失误。

另外,申请人的副本核对意见要在开证行规定的期限内反馈。根据要约承诺理论,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之前往往已经在申请人的开证或修改要约即开证或修改申请书上签字盖章,做出了接受承诺,由此负有按指示开立或修改信用证的履约责任。关于期限的规定意在促使申请人尽早核对,决定有关问题,以免延误开证行开证或修改履行。但申请人核对之后,应当什么时候给予回复;如果对副本保持沉默,可否理解为默认,法律上并无相关规定,承诺书却视为副本正确无误,其做法的合理性值得探讨。

不管怎样,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申请人应认真审核开证或修改副本,如有问题,及早与银行联系,以免增加信用证修改费用。

(三)信用证适用规则承诺条款:开证申请人同意开证行依照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办理信用证项下一切事宜,并同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问题是UCP600的出台并未宣告UCP500的终结,甚至两者均被完全排除亦非国际惯例反对之事;还有的银行开证申请书为按UCP600,而开证申请人承诺书上是按UCP500,申请人应考虑清楚,选择并在承诺书中写明与申请书一致的信用证适用规则,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综合以上对承诺书主要承诺条款的分析,可以看出,开证申请人承诺书并非完成开证手续的附加文件,而是申请人对开证行承诺应尽之义务的重要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其虽为申请人承诺,条款却为开证行规定,多为维护银行自身利益,其中亦有不尽合理之处。申请人在签字同意时,应结合相关国际惯例及银行审单实务,对相关问题多加注意,以避免争议纠纷,避免其中隐含的风险,从而实现对自身权益的最大保障。

参考文献:

[1]徐冬根《信用证法律与实务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开发申请书篇(9)

中图分类号:G64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x.2015.10.009

University Patent Application Characteristics

HU Wenjuan

(Patent Examination Cooperation Hubei Center of The Pattern Office, SIPO, Wuhan, Hubei 430000)

Abstrac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atent applications, and now universities have become the applicant can not be ignored in a large part. Enhance the university patent protection awareness, improve application quality,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basis for the work of university patent. From the layout of the patent application, application timing of the grasp of writing, several aspects of the application documents analyzed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problems of university patent application, we give a few specific recommendations to universities to enhance the quality of patent applications to provide a reference.

Key words pattern application; college; writing

1 高校专利申请的特点及问题

1.1 国外申请较少

随着科技的发展,近年来我国很多高新技术企业已经不仅关注国内市场,已经把目光投向国外市场,从专利申请上来说,他们也不满足于仅仅要求国内保护,主动要求国外的保护。而反观我国高校专利申请工作,目前多数还处于仅提交一份国内申请,较少有向国外申请专利的情况,即使在一些科研水平位于世界前列的技术领域,高校往往也忽视了国外专利申请,从而忽视了对科研成果在国外的保护。①专利权具有地域性特点,是指在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②从这个专利自我保护的角度看,纵观我国高校的科研成果,不乏有全世界领先技术,然而由于不注重国外专利申请布局,从根本上放弃了相应有前景的国外市场,实际上放弃了自己科研成果可能会带来的经济效益。

1.2 申请时机未把握好

如今我国高校科研大环境还是注重、研究基金项目,③④这使得科研人员大多数在有了科研成果之后,急于而忽视了申请专利,导致专利申请时间往往滞后于时间。而专利法中所规定的,评判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的时间是以申请日为界,申请日之前的公开将破坏该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也就是说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日期,是一个关键的界限。科研人员都知道当有研究成果时,要尽快在自己所研究领域的重要期刊、杂志上以获得专家的关注和认同,但是在专利保护方面,如果忽视了专利申请的申请时机,则很有可能会由于自己先发表的论文给自己的专利申请设下了“绊脚石”。

1.3 申请文件撰写及答复能力存在不足

高校科研人员的科研能力毋庸置疑,学术论文也具备一定水平。由于科研经费有限等一些原因,有些科研人员自己撰写专利申请文件,但是由于并不熟悉专利申请的有关规定,导致申请文件的撰写水平较低。在实际工作中,科研人员多数会从自己的研究课题中摘录出一些内容来完成申请文件的撰写,在撰写及答复审查意见时容易出现一些不足。

申请文件的撰写存在问题:

对于说明书撰写来说最大的问题一方面是说明书公开不充分,这种情况大多数原因存在于申请人有意不愿公开自己的发明点的情况,他们怕自己的发明点公开后被他人所用,这种关于发明点的公开不充分容易导致申请被驳回。此外,由于说明书的公开不充分,还将导致修改时很容易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此时,无论怎样的修改都无济于事,这样的专利申请最终也只能走向驳回。可见,由于说明书撰写存在问题,没有使用好申请文件首次记载的内容这一机会,影响了申请的最终走向。说明书撰写问题的另一方面,是说明书的实施例少。高校的专利申请往往在说明书的撰写中仅列出一个实施例,未能最大限度地列出其他的实现方式。一方面,从说明书本身的撰写上由于未能给权利要求的合理概括提供支持,从而限制了权利要求所允许的合理概括;另一方面,在修改权利要求书时,由于说明书本身记载得不够详细,为避免修改超范围,客观上也限制了修改的内容及方向,这也使得专利申请未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利。

而对于权利要求书,高校的申请人在撰写时往往把握不好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一种情况下是撰写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偏小,他们往往将大多数技术特征都撰写在独立权利要求中。此外,权利要求项数较少,未能把握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之间的关系,未能做到将保护范围从独立权利要求到从属权利要求逐级地缩小,从而导致由于在撰写形式上自己给自己的专利设置了局限,使得他人很容易避开自己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能够最大限度地防止他人模仿使用自己的专利技术,难以有效保护科研成果。与撰写时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偏小相对应的,另一个容易出现的情况就是撰写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过大,超出了权利要求所允许的合理概括的范围。这种情况一是由于保护范围过大,导致能够用于评价该申请新颖性创造性的对比文件的范围就越广;二是由于保护范围过大容易造成修改时的超范围,因为通过修改以克服这一缺陷的过程中,不能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此时的修改不能够进行“二次概括”,而只能限定到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原始记载的范围。可见,由于申请文件的撰写存在问题,将会直接影响到申请的最终走向。

答复意见时存在的问题:

高校申请人在答复审查意见时,容易出现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拒不接受意见强词夺理,另一个极端是轻易放弃答复申辩的机会。对于具有确凿证据还不接受意见的情况,会导致申请被驳回,但是对于具有授权前景的案件,只是在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上跟审查员发生不同意见时,高校的申请人往往会看重专利能够授权这一结果,并不考虑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轻易放弃了通过答复意见与审查员沟通这条路径,最后导致的结果是只要审查员认为有问题,就往权利要求中加特征,加到确切的具体实施例的特征,然而即使这样能够获得授权,此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已经限定得非常有限,对于专利权保护来说意义并不大。

2 建议

2.1 合理布局,重视国外专利

高校应当那些对于科研领先、有市场前景的领域予以特别重视,加大关注度,帮助其实现真正的、有价值的专利保护的同时,加强对国外申请的力度,提高自身的世界影响力。高校应当合理布局,在一直强调国内市场的同时,重视专利在国外市场的拓展,通过加大国外专利申请力度的方式突破专利保护的地域限制,以最大程度地获得应得利益。

2.2 协调先后,把握申请时机

做任何事情都讲究掌握先机,专利更是如此,专利的先机就体现在专利的申请日上,本文前面已经谈过,专利的申请日在评判该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了解了专利申请日的重要性,高校的科研人员应该逐步意识到,自己的科研成果如果具备市场价值,应当把握先申请后发表的原则,避免被自己在申请日前公开的论文破坏了专利申请的新创性。原则上论文的发表和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都需要一定时间,申请人只要协调好论文公开发表和专利申请日获得这两者的时间关系,就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3 重视申请文件的撰写及答复机会

专利申请文件与高校科研人员所熟悉的论文有相同之处,他们都是科技创新的表现形式,但二者还是有很大的不同。本文前述申请文件撰写及答复时的问题,也是专利审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的情况,这里给出为避免此种情况的发生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

申请文件的撰写:

对于说明书,由于说明书是起充分公开并支持权利要求的作用的。专利制度建立的本意就在于以公开换保护,发明人为获取专利保护这一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将发明充分公开这一义务。只想获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这种不劳而获的事情是法律不允许存在的。因此说明书必须将发明内容充分公开,这才符合专利制度的立法本意。另外,说明书中应尽可能多地列举出实施方式,在起到支持权利要求这一作用的同时,为后续可能需要的修改提供基础。

对于权利要求书,由于权利要求书的作用是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因此在撰写时,为了获得尽可能宽的保护范围,一般是以概括的方式来撰写权利要求,尤其是独立权利要求。在权利要求书撰写的整体排布上,通常采用逐层递进、逐级细化的方式来撰写权利要求。类似“金字塔”形状,位于“金字塔”最顶端的是独立权利要求,其为概括度最高、保护范围最宽的技术方案;随后位于“金字塔”中间层级的是中间级的从属权利要求,其作为独立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保护范围一步步缩小;最后在“金字塔”最底端的是最低级的从属权利要求。这里所说的概括必须满足专利法规定的对说明书中所披露的一个或者多个具体技术方案的合理概括这一最基本条件。

申请文件的答复:

专利授权或者驳回的主旨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审查意见的发出和答复是一个使申请人和审查员之间沟通的过程,也是一场博弈,双方最终需要得到一个都认可的结论。把握答复机会,进行有理有据的争辩、合理范围的修改,这才是沟通之道。申请人作为科研的主体,对技术方案的理解应该是最有发言权的,拿到审查意见及所附的证据,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申请不能授权的情况,申请人可以不必费时费力地争辩,而对于一些可能由于审查员理解偏差而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应当协助审查员更好地理解发明内容,通过有理有据的意见陈述、合理修改申请文件的方式,与审查员进行良性沟通,从而使发明尽快获得一个相对稳定、有效的专利权。

3 结语

发明创造不应该仅仅体现在专利的申请量上,专利能带来的变化和效益,才是体现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高校作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主体之一,在整个国家创新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在专利的布局管理及申请应用上应当占据主动地位,发挥科研优势,克服自身不足,从宏观上把握专利申请的方向,提升专利申请的撰写水平与技能,争取尽可能大的保护范围,获取专利的实际利益。

注释

① 顾志恒,何先美.中国高校国际专利申请现状分析及其对策[J].科技管理研究,2013(7).

开发申请书篇(10)

一、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也称为“形式审查”或“格式审查”,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具备形式条件进行的审查。初步审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明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符合《专利法》关于形式要求的规定,为以后的公开和实质审查做准备;查明申请专利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否符合《专利法》关于授予专利权的规定,对符合授权条件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授予专利权。

依《专利法》之规定,发明专利初步审查的内容有:1、申请人的申请文件是否完备,撰写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2、申请人的身份是否合法,各种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申请人是外国人的,是否依法委托;3、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及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4、申请人是否缴纳了申请费等。

依《专利法》之规定,专利局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初步审查的主要内容有:1、申请文件的撰写是否符合要求;2、对文件的修改是否超越了法定限制;3、申请人的资格是否合法,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法定的机构办理专利申请;4、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是否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是否属于不给予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5、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要求;6、有无重复授权的可能;7、是否为两个相同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后申请人等。由以上可见,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初步审查既有格式审查,也包含了部分必要的实质性审查。

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在初步审查中,对于申请文件中不符合专利法要求的,应当给予申请人补正机会,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补正的,其申请视为撤回。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驳回。申请人不服,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

《专利法》第40条规定:“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该规定表明,我国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仅进行初步审查。因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依照《专利法》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严格审查,对符合授权条件的申请及时授予专利权。

二、早期公开

所谓早期公开,是指经过初步审查对符合形式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尚未经过实质审查前进行的公开。我国《专利法》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布专利申请的方式,是利用《发明专利公报》登载发明专利申请请求书中记载的事项和说明书摘要,另外还可出版发明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全文单行本。早期公开的目的是使公众可以及早自由阅读和索取有关文献,有利于公众对专利申请审批进行监督和协助,也有利于最新技术的迅速传播和利用。

三、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也称技术审查,它是对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具有专利性所进行的审查。关于实质审查国际上有两种制度:1、即时审查,也称为实质审查制度或完全审查制。它是指专利机关对通过初步审查的专利申请,立即进行实质审查,中间无间隔。这种审查制度虽有一定的优点,但也存在着不足。其中最大的缺点是随着专利申请数量的急剧增加,会给专利局的审查工作带来不堪负担的压力,导致审查周期延长,使得专利申请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不利于保护申请人的利益。2、早期公开、延期审查制,也称延迟审查制。它是指专利局对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后进行公告,对其实质内容推迟一段时间进行审查的制度。该制度的优点是:可以减轻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实质审查的工作量;使社会尽早得到发明创造的信息;使申请人有更多的时间补充和完善发明创造和专利申请文件。该制度的主要缺点是早期公开后的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人的权利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

我国对发明专利采用早期公开、延期审查的审批制度。《专利法》第34条规定,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专利法》第35条规定,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的核心内容是发明是否具有专利性条件,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审查的办法是通过对世界性及国内专利文献检索及对国内现有技术比较、分析判断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具有“三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实质审查后,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陈述意见或修改后仍不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予以驳回。

四、授权登记公告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的决定,并发给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申请人逾期未办理有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已取得专利权的权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授权、登记和公告同于发明专利的登记和公告。

应当注意,我国专利权的保护期虽然从申请日起算,但专利权从专利授权日才正式生效,因此,对发明专利的完全保护是从专利授权之日开始。发明人申请专利的技术从申请日至公布日为保密阶段,申请未公开,故申请人不能禁止他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的行为,也不能请求他人支付费用。从公布日至授权日为临时保护阶段,申请人有权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的使用费,数额可由双方协商决定。若实施人拒绝支付使用费,申请人无权禁止其实施发明创造。申请人只能等到获得专利授权后,才能向有关机关请求处理或提起诉讼,追索临时保护期间的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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