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结业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3 15:41:36

纳税筹划结业论文

纳税筹划结业论文篇(1)

关键词:纳税筹划 系统 意义

Key words:Tax payment preparation system significance

作者简介:黄桃红(1973年3月――),女,湖北麻城人,黄冈职业技术学院讲师、注册税务师,主要从事税务会计、纳税筹划的教学和研究。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9-0084-02

一、问题的提出

纳税筹划是当前企业管理实践和理论研究中的热点问题,许多学者和实践工作者提出了各种各样的纳税筹划方案。然而,真正成功的纳税筹划却不多见,究其原因有多方面。

1认为纳税筹划是财务人员的事情,与经营关系不大。企业经营部门人员不参与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不执行纳税筹划方案,结果要么筹划方案顾此失彼,要么筹划方案虽好却是一纸空文。

2纳税筹划时只注重税负高低。有些纳税筹划只是税款方面的筹划,将纳税筹划简单地看成是税款多与少的选择,而较少考虑税款之外的其他因素。结果虽然企业税负降低了,但生产成本、投资成本、营销费用却增加了,企业最终的收益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纳税筹划得不偿失。

3 纳税筹划不深入,理论上行不通。有些纳税筹划没有针对特定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没有考虑方案的适用条件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只是简单照搬一般原理。例如,很多筹划方案建议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一般来说,加速折旧法能起到延期纳税的作用,但企业如果存在免税期,其折旧就不具有抵税效应。因此,加速折旧法并非一定有利于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4纳税筹划方案可操作性不强,实践上行不通。例如,我国税法规定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一旦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所以,那些关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纳税筹划在实际操作中是行不通的。

除上所述,还有很多具体原因。总结这些原因,归根到底是在纳税筹划活动中没有坚持系统性原则,没有系统地进行纳税筹划。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是用系统论指导纳税筹划活动,构建纳税筹划系统。

二、纳税筹划系统

纳税筹划系统,就是由人、资金和信息等要素构成,在一定的法律和经营环境下,实现节税和经济调节功能的企业经营管理体系,是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1 纳税筹划系统构成要素。什么是纳税筹划?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回答,但基本都把纳税筹划定义为一个活动或过程。如,纳税筹划是指在国家政策的许可下,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导向,通过对筹资、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进行合理的事前筹划和安排、取得节税效益、最终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活动 。系统论认为,在研究和处理任何对象时都应将其看作一个系统整体。观察纳税筹划,既应该看到纳税筹划活动,也应该看到纳税筹划系统。纳税筹划系统就是从事纳税筹划活动的各要素组织的有机整体,纳税筹划活动就是纳税筹划系统运动的表现形式。在这一活动中的人、资金和信息就是构成纳税筹划系统的基本要素。

其中人包括企业从事纳税筹划方案设计的财务人员,也包括实施筹划方案的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任何一个相关人员的缺席,纳税筹划就无法实现。没有筹划方案设计的财务人员,企业不可能有纳税筹划活动;企业管理人员、经营人员、会计人员不按照筹划方案的要求从事相关活动,纳税筹划同样无法实现。

资金是指企业拥有、占用和支配的财产物资的价值形态,包括货币资金、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结算资金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从价值角度看,就是资金不断循环和增值的过程。资金处于不同阶段和形态会有不同的纳税义务和权利。如,购买材料时,货币资金转变为储备资金,企业产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权利;销售产品取得收入时,成品资金转变成结算资金或货币资金,企业产生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如果有盈利,还产生了所得税的纳税义务。纳税筹划正是通过对资金形态的控制实现节税收益。

信息是指会计信息。企业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反映了企业资金运动过程和结果。在这个反映过程中,会计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如反映固定资产磨损的折旧,有平均年限法,也有年数总各法。不同的方法,最终结果是一致的,但在不同时点的结果是有差异的。如,平均年限法和年数总和法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是一致的,都是固定资产原值扣除预计残值,但在不同年份,计提的折旧额不同。由于应纳税额的计算是以会计信息为基本依据的,因此不同的会计信息,会导致应纳税额计算结果的不一样。因此,只要税法允许企业采用不同会计方法,企业就可充分利用这一政策,以实现节税目的。

2 纳税筹划系统结构。纳税筹划系统的三个基本要素,紧密联系,缺一不可。在这一系统中,人是主体,资金是基础,信息是载体和工具。没有人,就没有了从事纳税筹划活动的主体,也谈不上筹划;没有资金,也就不存在纳税义务,更不存在减轻纳税义务,所有的筹划都是空谈;会计信息是筹划得以进行的基础,没有准确的会计信息,就无以比较不同方案的效益,筹划就无法进行,同时会计本身也是筹划的工具。只有纳税筹划相关人、资金和信息共同作用,纳税筹划才可能产生效益,实现目的。

纳税筹划系统的三个要素,都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人,不是一个人,而是由方案设计者、方案实施者组成的集体。资金,也不是唯一的资金,而是多种形态的资金。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这些要素本身也是一个系统,是纳税筹划系统的子系统。因此,可以说纳税筹划系统包含筹划人的系统、资金系统、信息系统。

纳税筹划系统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系统,是财务管理系统的子系统。因为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手段之一,纳税筹划的目标就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3纳税筹划系统功能。纳税筹划系统是从事纳税筹划活动的,其功能就是实现纳税筹划的目标,具体包括节税功能和调节功能。节税功能是指纳税筹划为企业节约税收支出,这是纳税筹划的直接功能。也正是因为存在这个功能,纳税筹划才受到企业的青睐。纳税筹划从三个方面节税,一是通过对经营活动的安排和会计政策的运用,选择税负最低的纳税方案,直接减少企业税收支出;二是通过对税法的严格执行和合理运用,实现涉税零风险,消除税收罚款等涉税支出;三是通过对企业经营和会计的安排,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延期交税,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

调节功能是纳税筹划的宏观功能,也是纳税筹划的间接功能。税收法律法规作为贯彻国家意志的重要杠杆之一,必然要体现国家推动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导向意图。国家会在公平税负、税收中性的一般原则下,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对纳税人的物质利益进行调节,使他们的微观经济行为尽可能的符合国家预期的宏观经济发展要求,以有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顺利发展。如对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或不同产品,实行区别对待,对需要鼓励的,往往少征税或不征税,对需要限制的,往往多征税。这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客观条件。企业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纳税筹划的活动,也是企业执行国家政策的活动。国家税收的宏观调控意图正是通过一个个企业的纳税筹划活动得以实现。这就是纳税筹划系统的调节功能,也正是这一功能的存在,纳税筹划才得到国家的允许和支持。

4 纳税筹划系统环境。系统论认为,任何系统都是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中,受环境制约,并对环境产生影响。纳税筹划系统面对的环境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以税法为主的法律环境,二是企业的经营环境。税法环境决定着纳税筹划系统的筹划活动是否被允许,它由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以及执行它们的税收执法活动等因素构成。经营环境主要由企业内部、企业供应商、企业经销商等要素组成,它决定了纳税筹划系统的活动是否可行。

三、构建纳税筹划系统的意义

1构建纳税筹划系统有利于明确纳税筹划的目标。纳税筹划活动之所以不偿失,是因为将税负最低作为纳税筹划目标,而没有考虑筹划活动中的成本。构建了纳税筹划系统后,用系统的观点来看,纳税筹划系统有产出,也需要投入。

建立了纳税筹划系统,并将其置于企业财务管理系统中。我们就会发现纳税筹划的目标应该就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财务管理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纳税筹划就应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财务管理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纳税筹划就应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而不是以税负最低为目标。有了这一系统性的观点为指导,就不会在纳税筹划时仅考虑税负降低而不考虑筹划成本,更不会设计实施阻碍企业整体战略目标实现的纳税筹划方案。

2 构建纳税筹划系统有利于协调纳税筹划行动。建立了纳税筹划系统,明确了企业财务人员、经营人员和管理人员都是纳税筹划系统的要素,就会发现任何一个相关人员的缺席纳税筹划就无法实现。有了这一系统性观点的指导,企业就能够调动相关人员参与纳税筹划的设计与实施。相关人员有了这一观念,也能够自觉参与纳税筹划活动中来。有了各方人员的协调行动,纳税筹划就能够顺利实现。

3 构建纳税筹划系统有利于确定纳税筹划活动的边界。任何系统都是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活动的。构建了纳税筹划系统,应会发现这一系统是活动在由税法等构成的法律空间内。这个法律空间是纳税筹划活动的边界,不得触犯超越。构成纳税筹划系统边界的包括税法、财务会计制度、工商、金融、贸易等法律法规。

实践中,很多人认为税法漏洞是一个重要的纳税筹划平台。构建纳税筹划系统后,就会发现这个平台是个风险很大不宜采用的平台。税法的漏洞,就是纳税筹划系统活动边界的漏洞。在特定的时候,纳税筹划系统可以通过漏洞延伸到边界外,以获取额外收益,同时付出额外成本(如为此建立的专门机构费用等)。但漏洞毕竟是漏洞,总有一天会被国家堵上。

4 构建纳税筹划系统有利于适应企业经营环境。纳税筹划是纳税筹划系统的活动,这一活动的本质是纳税筹划系统各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产生的系统内运动,其前提是企业能够有效控制各要素。不可控的项目,如供应商、经销商,不能构成纳税筹划的要素,而是纳税筹划必须适应的环境要素。分清了系统要素和环境要素,就可以知道,纳税筹划活动只能对纳税筹划系统的各个要素进行合理安排,对于环境项目则需量边而行,如果企业有很强的竞争力,可以要求环境要素配合自己的行动。

结论:用系统论的观点作指导,构建纳税筹划系统,认清纳税筹划系统的要素、结构、功能和环境,才能设计出切实有效的纳税筹划方案,最大限度地发挥纳税筹划的功效。

参考文献:

[1]周拥明,纳税筹划误区解析[J],财会月刊(会计),2008(12)

纳税筹划结业论文篇(2)

(一)纳税筹划系统的界定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或可选择性条款,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利益的过程。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企业纳税筹划活动可以形成一个复杂的系统。企业纳税筹划系统由若干要素构成,各要素之间又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因此,企业纳税筹划系统具有整体性和相关性的特点,纳税筹划系统本身及其构成要素不是孤立的、单一的、静止的,而是以一定的系统而存在。

(二)纳税筹划系统的特征

一是结构性,即组成系统的诸要素的相互结合的方式。二是开放性,即系统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三是整体性,即系统和要素的关系,整体性是系统最显著的特征。

二、纳税筹划系统的构建

(一)纳税筹划系统构成要素

在管理的职能中,决策系统通常是由五个要素构成的,分别是决策者、决策对象、决策信息、决策理论和方法、决策结果及评价,纳税筹划系统作为一个决策系统也不例外,也是由五个要素构成。

1、纳税筹划者,即决策的主体

纳税筹划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集团中的决策机构,纳税筹划作为财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需要确定决策者。纳税筹划决策隶属于企业财务管理决策,所以其决策者应该是企业中的高层管理者,然后把任务分配给财务主管或者纳税筹划专员。由于纳税筹划决策的专业性、多元性、多学科交叉性的特点,要求决策者即高层管理者应对纳税筹划具有正确的认识,并能对该项工作提出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目标和要求,同时也要求相关财务人员要能熟练的运用税收、法律的相关规定,以及财务管理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并能选择最佳方案。

2、筹划对象,即决策的客体,即决策想要解决的问题

所说的筹划对象,应该是能为筹划者加以选择或影响的,若是筹划者主观不能选择或改变的对象则不能成为筹划对象。纳税筹划的特征之一就是贯穿财务活动的始终,因此,纳税筹划决策也就贯穿于筹资活动、投资活动、分配活动中,其对象就应该是选择最佳筹资结构、投资方向、分配方式,促进资金有效获得和使用等,同时由于这些财务活动会涉及到税收,所以纳税筹划的对象也包括这些财务活动所涉及的税种。

3、筹划信息

信息包括企业内部的信息,也包括企业外部的信息。在进行纳税筹划决策时,确保所持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的错误决策都是与信息失真有关联的。因而,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企业内外的各方面经济信息都是设计、选择最佳方案不可或缺的,如企业内部的产品盈利状况、国家税收法规的调整,国家调控政策的变动、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修订等。只有在充分收集和分析不同的涉税信息,并对其进行加工、处理后,才能形成最佳的纳税筹划决策。

4、筹划的理论和方法

包括决策的一般模式、预测方法、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技术、决策方法论、数学和计算机应用等。正确的信息只是科学决策的前提,决策者还需要科学的理论指导,并运用恰当的方法来分析、判断,才能找出好的方案。进行纳税筹划活动同样离不开这些理论和方法。

5、筹划结果

是指通过决策过程形成的,指导组织的行动方案。纳税筹划决策的结果同样是从一系列的备选计划中选择一个最佳纳税方案来指导企业的纳税行为。通常而言,纳税筹划决策的结果一般是通过数据、图表等直观的方式来予以表达。

(二)纳税筹划系统要素关系分析

1、静态分析

从系统论的基本观念出发,整个纳税筹划系统是一个立体系统,有一套相互联系、彼此影响的要素构件,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分工与合作互为因果。

在纳税筹划系统中,纳税筹划者、筹划对象、筹划信息、筹划方法、筹划结果五个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它们之间存在以下关系:

筹划者与筹划对象的关系。在纳税筹划系统中,筹划者要进行纳税筹划就必须要明确筹划对象,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以实现筹划目标;前文提到企业纳税筹划者具有多层次性,因而不同的筹划对象又反过来决定了筹划者的选择。

筹划者与筹划信息的关系。 筹划信息由筹划者收集,不同的筹划者收集到的信息是不相同的;反之,不同的信息又会影响和制约筹划者的筹划活动。

筹划者与筹划方法的关系。筹划方法有多种,不同的决策者所选择的方法会有所不同;反之,筹划方法又会制约筹划者的筹划效果。

筹划者与筹划结果的关系。筹划结果是筹划者实施筹划行为的最终成果,筹划者决定了筹划结果的形成;筹划结果形成后,又将指导筹划者执行筹划方案。

筹划对象与筹划信息的关系。筹划对象决定了筹划信息的收集范围,不同的筹划对象,需要收集的信息是不同的;收集信息的难易程度又反过来影响筹划对象的确定,若是相关信息无法收集,则有可能放弃对该对象的筹划。

筹划信息与筹划方法的关系。信息是运用筹划方法不可或缺的因素,信息的质量直接影响筹划方法的使用;筹划方法又影响信息的收集,不同的筹划方法需要的信息会不同等等。

2、动态分析

纳税筹划结业论文篇(3)

在WTO的市场环境下,我国的企业即将面临更加激烈和更加残酷的竞争。企业为了增强本身的竞争力,获得最大利润,利用企业自留资金扩大再生产,就成了一个首要问题。各企业采取一条重要的措施就是想办法降低产品成本,在市场竞争中以廉价取胜,我们知道,价格=成本+利润+税收,所以除了在成本和费用上做文章外,税收进入了我们的目标,纳税筹划成为另一种行之有效的途径。

国外企业进入中国市场,他们的纳税筹划理念都趋于成熟。掌握一套行之有效的纳税筹划方案,结合科学理性的纳税管理,是现代企业创造利润最简捷的方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爱财,纳税有道”才是精明企业的税务筹划之道。鉴于此,本文研究纳税筹划在企业中的应用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纳税筹划企业中的应用

总的来说中小企业的纳税筹划有几种类型,可以按税种进行分类筹划,也可以按筹划方法进行分类筹划,我在这里以几个主要筹划方法进行讨论。

1.资本弱化(债务筹资)的纳税筹划

如果债务资本超过权益资本过多、主要靠负债经营,则为资本弱化,对此,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解释为:企业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比例应为1:1,当权益资本小于债务资本时,即为资本弱化。

为什么资本弱化能纳税筹划呢,根据税法规定借款发生的利息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具有抵税的作用,因此企业在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对筹资过程中涉及的税务问题进行研究,以便于筹资决策更加科学化。

当前形势下,我国企业债务筹资方式多样,如银行借款、发行债券、企业间借款等。

由于企业发行债券限制条件较多,我想从限制条件相对较少的银行借款和企业间借款两个方面对纳税筹划进行剖析探讨。

(1)银行借款的纳税筹划

银行借款的资金成本主要是利息,在银行多种借款方式中,企业可以通过不同的还本付息方式来减轻税负,以不同还本付息方式下的应纳所得税总额为主要选择标准,应纳所得税总额最小的优先考虑,同时将不同的还本付息方式下现金流出的时间价值和数额作为辅助判断标准。

案例分析1 资金结构多元化对纳税筹划的影响

【问题的提出】单一的资金结构和多元的资金结构,对纳税筹资的影响孰优孰劣?

某集团公司投资BT项目,投资总额为2000万元,当年息税前利润400万元,企业所得税25%,假设投资额由两种方式获得:(1)投资额全部为权益资本;(2)投资额1200万为权益资本,800万为银行借款,借款年利率10%

分析(1)投资额全部为权益资本,不存在纳税调整,应纳所得税400×25%=100万元

分析(2)投资额800万为银行借款,利息支出为80万,应纳所得税(400-80)×25%=80万元

通过以上分析,企业利用了债务融资,充分体现出债务的财务杠杆效应,得出结论适当的企业负债经营,不但能使得手里多余资金取得更大的投资收益,更能对纳税起到筹划作用,减轻企业赋税,但是应该考虑财务风险承受力。

案例分析2 资金的时间价值作为辅助判断标准

【问题的提出】如何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数额作为辅助判断标准,对纳税筹划的影响?

某集团公司投资BT项目,投资总额为1000万元,项目投资期5年,预期第一年可获得息税前利润180万元,以后每年增加60万元,企业所得税25%,投资资金由银行获得,借款年利率假设10%。目前有2种计息方式可选择,公司站可以通过纳税筹划选择最优化的纳税来选择贷款计息方式。

方案1:复利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方案2:每年等额还本200万元,并且每年支付剩余借款利息;

分析如下:

采取方案一,5年内总共纳税222.37万元

采取方案二,5年内总共纳税300万元

由以上分析可知,从纳税筹划角度看,方案一税负最轻,方案二其次,当然就借款计息方式来说还有许多计息方式,这里不在一一列举。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计算选择适合自己的计息方式进行纳税筹划。

得出结论,企业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对资金结构多元化进行最优化最科学的配置,对债务筹资的纳税筹划,充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能减轻自身赋税,为企业创造效益。

(2)企业间的纳税筹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国家放宽了对非金融业之间的借款利息抵税条件,但是关于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确定问题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由于企业间资金借用在利息计算及资金回收等方面与银行贷款相比有较大弹性和回旋余地,此种方式对于设有财务公司或财务中心(资金结算中心)的集团企业来说,税收利益尤为明显。因为集团财务公司或财务中心(资金结算中心)能起到“内部银行”的作用,利用集团资源和信誉优势实现整体对外筹资,再利用集团内各企业在税种,税率及优惠政策方面的差异,调节集团资金结构和债务比例,既能解决资金难题,又能实现集团整体税收收益。

案例分析3 借款最大化对纳税筹划的影响

【问题的提出】考虑到利息的抵税作用,那企业究竟需要多少借款才能达到最佳抵税效果呢?

新政策的出台,无疑对于大型集团公司是有利的,集团公司的资金结算中心更加灵活和便捷,企业应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情况,对资金的需求,现金持有的增加虽然会带来效益的增加,但是借款成本的增加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压力。

理论上来说当年借款利息额度不宜超过当年缴纳所得税额度,这样超出部分利息没办法起到抵税作品,增加了财务风险。如果企业不需要这么多的资金,过多的借款,造成不必要的成本发生。

那如何才能在纳税筹划和借款多少资金额这两者中寻找平衡点,首先我们考虑的是企业的利润,和最佳现金持有之间的关系:

某公司2011年利润为1064万元,所得税25%,应缴纳所得税266万元,假设集团公司资金中心利息10%(与银行利息一致),向资金中心借款多少能起到最优化的纳税筹划作用。

分析如下:

所得税266万元,如果利息全额抵税,则需要借款2660万元,但是企业用不了这么多资金,在这里引入最佳现金持有量,随机模型(米勒-奥尔模型)

在实际中,企业现金流量具有很大不确定性。米勒(M.Miller)和奥尔(D.Orr)设计了一个在现金流入、流出不稳定情况下确定现金最佳持有量的模型。

L为最低控制线,H为最高控制线,Z为回归线

经过,米勒-奥尔模型确定最佳现金持有量Z为

约束条件:F——为证劵转换为现金或者现金转换为证劵发生的成本;

σ——为公司每日现金流变动标准差;

K——为以日为基础计算的现金机会成本。

假设该公司确定现金最低控制线L为1000万元,估计现金流标准差σ为100万元,持有现金的年机会成本为10%(以银行利率为最小机会成本),换算为K值0.00028,F=15万元

根据,模型

如图:

Z1点为最佳现金持有量

通过以上分析得出,最佳现金持有为1737.9万元,因此对筹资借款为1737.9万元,利息为173.79万元,可抵扣所得税173.79万元,应纳所得税266-173.79万元92.91万元。

得出结论企业在筹资借款进行纳税筹资时,结合具体情况充分考虑企业资金需求,寻求最佳纳税筹划效果。运用米勒-奥尔模型计算资金最佳持有量符合随机思想,所以适用于所有企业现金最佳持有量的测算。另外,随机模型没有企业的现金未来需求总量和收支预测的约束,因此计算出来现金持有量比较保守。

2.对大型企业集团管理费的纳税筹划

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实现后,原有的提取管理费文件停止执行。即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案例分析 4 大型企业集团管理费的纳税筹划

某大型企业集团,母公司(独立法人)为其多个子公司提供综合管理服务。经过国家税务机关批准,2008年以前年度母公司以上交“管理费”的形式向子公司收取费用。子公司凭借支付给母公司管理费的相关证明,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准予当年税前扣除。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税前扣除,那如何在管理费方面进行纳税筹划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8月的《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母子公司之间双方签订服务合同或者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子公司可以将该项服务费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3.对企业费用列支方法的税收筹划

费用的列支时间、数额直接影响每期的应纳税所得,所以进行费用列支应注意以下几点:

(1)已发生的费用及时核销入账。如已发生的坏账、呆账应及时列入费用,存货的盘亏及毁损应及时查明原因,属于正常损耗部分及时列入费用。

(2)对于能够合理预计发生额的费用、损失应采用预提方法计入费用。

(3)适当缩短以后年度需要分摊列支的费用、损失的摊销期。例如低值易耗品、待摊费用等的摊销应选择最短年限,增大前几年的费用,递延纳税时间。

(4)对于限额列支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及公益救济性捐赠等,应准确掌握其允许列支的限额,争取在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

4.挂靠科研进行纳税筹划

我国税法规定,对大专院校和专门从事科学研究的机构进口的仪器、仪表等,享受科研用品免税方法规定的优惠,即免征进口关税以及增值税。

同时,为了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对属于火炬计划开发范围内的高技术、新技术产品,国家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由此产生了挂靠科研避税法。即企业通过一系列手法向科研挂靠,争取国家有关优惠,以达到避税目的。

例如:企业以高新技术企业的名义,努力获取海关批准,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从而按照进料加工的有关规定,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优惠。

挂靠科研避税法的采用应满足3个条件:

(1)获取高新技术企业的称号;

(2)获取税务机关和海关的批文和认可;

(3)努力掌握国家优惠政策项目,并使本企业符合享受的条件。

5.对企业销售收入的税收筹划

纳税人如果能够推迟应纳税所得的实现,则可以使本期应纳税所得减少,从而推迟或减少所得税的缴纳。对一般企业来说,主要的收入是销售商品的收入,因此推迟销售商品的收入的实现是税收筹划的重点。我国税法规定,直接收款销售以收到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的凭证,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作为收入确认时间;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则在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实现;委托代销商品销售在受托方寄回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这样企业可以通过销售方式的选择,推迟销售收入的实现,从而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要综合运用各种销售方式,使企业既能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又能使收入安全地收回。

二、纳税筹划的发展方向

企业纳税筹划确切的说必须建立在“产权明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之下,纳税人利用合法手段和方法,通过资金转移、费用转移、成本转移、利润转移等方法,以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

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下,我们应该对纳税筹划进行理性的思考,它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应该是这样一种关系:

有了筹划,有了管理制度,有了控制,有了分析和考核,那么我们的企业才能真正地理解纳税筹划,才能真正科学、合法地进行纳税筹划。

令人欣喜的是,纳税筹划在企业中应用的讨论,通过企业筹划大大加快了税收制度本身的建设,加速了税法完善的进程。因此说纳税筹划不仅不会有害于国家经济发展,而且还是有益于国家税收制度的完善有助于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发展。

中国已经加入了WTO,成为了这个全球最大的经济体系中的一员,中国经济融入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也在逐渐加快,中国的企业将面临来自全球的许多企业的竞争,纳税筹划作为市场经济的特有现象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随着各国法律建设的不断完善,纳税筹划将逐渐演变成一种高智商的经济技巧和经营艺术,纳税筹划也向着这几个方面而发展:

1.国内纳税筹划与国际纳税筹划相互交织,相互促进,使筹划实践及理论有长足发展。当今纳税筹划已不是社会少数人的偶然经济行为,而已成为有理论依据、有操作方法的社会经济活动。

2.由于纳税筹划越来越普遍,筹划不再只由纳税人自己来运作,而是要借助社会专业力量,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都将成为企业纳税筹划的主要依靠力量。越来越多的财务会计人员、法律工作者也加入这一队伍,成为筹划专家,把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当作一种职业。

3.因各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而产生的避税港、低税区的日益增多,被纳税人认识和利用,从而使纳税筹划具有国际普遍性特征。

4.最初的纳税筹划都是通过财务手段,但随着筹划条件的不断变化,税法、税收政策、税收征收管理等方面避税方法已日益被广泛利用,因此,以财务手段的避税已变为财务手段与非财务手段并用,纳税筹划日渐成为企业的一种经营行为。

可以说,只要存在税收,就会有纳税筹划。税收法规制度在不断完善、不断实现国际协调,纳税筹划也在不断发展和深入,我们的中小企业纳税者也在既着眼于国内,又着眼于国际,但有一条界限不可逾越,即纳税筹划的合法性。

三、结论

从以上的论述及实例可以看出纳税筹划是在经营中寻求企业行为与政府政策意图的最佳结合点,合理避税不仅是企业利润最大化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一种方式,更是企业领导决策的重要内容,同时它在客观上又促进了税法的发展。成功的纳税筹划往往既能使经营者承担的税收负担最轻,又可以使政府赋予税收法规中的政策意图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办公室. 《税法》[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12年1月

[2]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办公室. 《财务成本管理》[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12年1月

[3]余文声. 《现代企业涉税会计处理与纳税筹划技巧》[M]. 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8年9月

[4]李维刚等. 浅谈企业纳税筹划的理论与途径[J]. 商业研究. 2003年12月

纳税筹划结业论文篇(4)

一、税收筹划论文税收筹划的含义与特点

税收筹划论文阐述了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守税法和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利用税收法规所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通过对企业投资、经营和理财等活动的事先安排和筹划,尽可能地节约税款,达到税负最轻或最佳,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行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税收筹划必将成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筹划论文提到它具有以下几个显着的特点:

(1)合法性。税收筹划不仅符合税法的规定,而且符合税法立法的意图,这是税收筹划区别于偷税避税的根本点。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是对税法立法宗旨的有效贯彻,也体现了税收政策导向的合理有效性。国家在制定税法及有关制度时,对税收筹划行为早有预期,并希望通过税收筹划行为引导全社会的资源有效配置与税收的合理分配,以实现国家宏观政策。因此,提到税收筹划不仅不违法,而且作为纳税人的权利受到国家的保护。

(2)超前性。税收筹划是企业对生产经营、投资活动等的设计和安排。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的发生具有滞后性,即由于特定经济事项的发生才使企业负有纳税义务。一旦经营活动实际发生,应纳税款就已确定,再进行筹划已失去现实意义。税收筹划就是要将税收作为影响纳税人最终收益的重要因素,对投资、理财、经营活动做出事先的规划、设计、安排。

(3)整体性。税收筹划的整体性,一方面指税收筹划不能只注重于某一个纳税环节中的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另一方面指总体税负的轻重并不是选择纳税方案的最重要依据,应衡量“节税”与“增税”的综合效果。税收筹划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现在的财务利益,还要考虑纳税人的长期利益;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的所得增加,还要考虑纳税人的资本增值;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的税后财务利益最大化,而且还要使纳税人因此承担的各种风险降到最低。总之,税收筹划只有从纳税人财务计划、企业计划这些整体利益出发,趋利避害、综合决策,才能真正达到目的。

(4)积极性。从宏观经济调节看,税收是调节经营者、消费者行为的一种有效经济杠杆,国家往往根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节约税款,谋取最大利润”的心态,有意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投资者和消费者采取政策导向行为,借以实现某种特定的经济或社会目的。

(5)目的性。税收筹划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减轻税收负担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税负最低的方案;二在纳税总额大致相同的各方案中,选择纳税时间滞后的方案,这就意味着企业得到一笔无息贷款,通过税负减轻而达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6)普遍性。从世界各国的税收体制看,国家为达到某种目的或意图,总要牺牲一定的税收利益,对纳税者施以一定的税收优惠,引导和规范纳税人的经济行为,这就为企业提供了进行税收筹划、寻找低税负、降低税收成本的机会,这种机会是普遍存在的。

二、税收筹划论文阐述了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1.税收筹划论文阐述了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不论是新设立企业还是企业扩大经营规模,都需要一定量的资金。可以说,筹资是企业进行一系列经济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筹资,如企业内部积累、企业职工入股、向银行借款、企业间相互拆借、向社会发行债券和股票等,而不同筹资渠道的税收负担也不一样。因此,税收筹划论文表明企业在进行筹资决策时,应对不同的筹资组合进行比较、分析,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确定一个能达到减少税收目的的筹资组合。

(1)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的选择。就举债筹资而言,要考虑举债筹资费用,如发行债券要支付手续费和工本费等,而借款虽不需支付手续费和工本费,但要按借款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印花税,因此税款的缴纳作为筹资费用因素必须考虑。但是利用债务筹资,纳税人不仅可以获得利益收益额,而且负债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与不能作为费用支出只能以税后利润中分配的股利支付相比,负债筹资可以少缴所得税,获得节税收益。这样,企业在确定资本结构时必须考虑对债务筹资的利用。一般而言,如果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率,负债比重的增加可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然而,负债利息必须固定支付的特点又导致了债务筹资可能产生的负效应,如果负债的成本率超过了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也不是负债越多越好,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也就随之增大了。

(2)融资租赁的利用。租赁也是企业用以减轻税负的重要筹划方法。通过融资租赁,纳税人不仅可以迅速获得所需的资本,保存举债能力,更主要的是租入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折旧作为成本费用,减少了所得税的征税基数,少纳所得税,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还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进一步减少了纳税基数。因此融资租赁的税收抵免作用极其明显。

2.税收筹划论文阐述了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论文阐述了企业在进行投资预测和决策时,首先要考虑投资预期获得的效益,其次要考虑收益中属于本企业的有多少。对投资者来说,税款是投资收益的抵减项目,应纳税款的多少直接影响到投资收益率,尤其是所得税对投资收益的影响更需决策者的重视。

(1)组织形式的选择。企业在设立时都会涉及组织形式的选择问题,而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供企业选择的企业组织形式很多,不同的组织形式税收负担不同。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筹划,选择税收负担较轻的组织形式。

(2)投资地区的选择。企业需要对投资地税收待遇进行充分考虑,有时国家为了支持某些区域的发展,一定时期内对其实行政策倾斜,如现行对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地区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地区投资,有些税种可以少交或不交,这完全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和税法的立法意图。

(3)投资行业的选择。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国家在税收立法时,也做了相应的规定,以鼓励或限制某些行业的发展。因此,企业投资时选择投资何种行业也可以进行税收筹划,要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充分的考虑。

3.税收筹划论文阐述了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以不同的方式筹集资金,并按照科学的方法投入企业后,其经营活动进入营运周转阶段,这一阶段集中了企业的主要经济活动,筹资、投资的效益通过这个阶段得以实现,而且自始至终包含着税收筹划。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来进行税收筹划。例如,对于享受限期减免所得税优惠的新办企业,获利年度的确定也应作为企业税收筹划的一项内容。由于新办企业产品初创,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获利初期的利润水平也较低,因此,减免所得税给企业带来的利益也相对较小。为了充分享受所得税限期减免的优惠,企业可通过适当控制投产初期产量及增大广告费用等方式,一方面推迟获利年度,另一方面通过提高产品知名度,充分挖掘其潜在的市场占有率,提高获利初期的利润水平,从而获得更大的节税利益。

三、税收筹划论文阐述了进行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遵守税法,依“法”筹划。税收筹划的一个显着特点在于合法性。不合法,就没有税收筹划。具体包括3方面的内容:一是以依法纳税为前提。二是以合法节税方式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安排,作为税收筹划的基本实现形式。三是以贯彻立法精神为宗旨,使税收筹划成为实现政府利用税收杠杆进行宏观调控的必要环节。

(2)税收筹划活动要充分考虑实际税负水平。影响税负实际水平的因素有货币时间价值和通货膨胀。货币时间价值对企业投资绩效及税负水平的最深刻影响,表现在现金流量的内在价值的差异方面。在税收筹划中,企业应提高应收现金的收现速度和有效比重,在不损害企业市场信誉的前提下,尽可能延缓税收支出的时间和速度,控制现金支付的比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会形成应税收益的高估,同时还应注意到通货膨胀也使得企业延缓支付税金,会达到抑减税负的效应。

(3)税收筹划要考虑边际税率。对税收筹划影响较大的税率不是某项税负的平均税率,而是其边际税率。边际税率是对任何税基下一个单位适用税率,也即对每一新增应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在实践中,往往会出现“边际税率越低,税收收入越高,边际税率提高,税收收入反而降低”的怪现象,这反映了边际税率变化对纳税人心理的影响及对经济行为的影响。企业应通过对边际税率的考察,核算税收筹划的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合理开展税收筹划活动。新晨

(4)税收筹划要有全局观。税收筹划要从企业微观经济系统甚至国家宏观经济系统角度全面考虑,细致分析一切影响和制约税收的条件和因素。

纳税筹划结业论文篇(5)

关键词 :纳税筹划;财务管理;对策建议

所谓纳税筹划,主要是指企业在国家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所采取的一系列减轻税负的措施和活动,通常包含一整套完整合理的企业纳税计划。纳税筹划具有以下基本原则:一是服从全局原则,即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应该从企业全局出发,以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为目标;二是成本效益原则,也就是说企业应该对实际纳税筹划工作的成本进行评估,从具体的经济性来判断具体措施的可取性。三是长期发展原则,即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应该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在全面统筹和整体协调的基础上来制定和选择相应的纳税策略。为此,企业应该积极地结合自身的经营实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入研究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制定和选择对企业发展最为有利的税收方案,既保证企业的纳税行为处在国家允许的范围之内,同时又能够尽可能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巨大的动力。

一、当前我国企业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纳税筹划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应该说,纳税筹划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既需要充分了解和透彻研究国家和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又必须要结合企业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生产经营实际来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也正是由于纳税筹划工作本身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使得我国很多企业对纳税筹划工作认识不到位,思想上没有真正重视起来,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具体工作的实际开展。总结来看,企业对纳税筹划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观念上存在一定的误区,还停留在传统的思维层次上,未能将纳税筹划与偷税漏税严格区分开来,没有深入地研究国家制定的各项税收制定和优惠政策。二是企业决策者在日常管理尤其是财务管理过程中,对于纳税筹划工作没有给予足够的支持和鼓励,致使企业财务工作者们在日常工作过程中缺乏积极研究和主动探求的精神,只知道按部就班地开展工作,在思想上没有树立起深入筹划和统筹协调的意识,使得纳税筹划工作得不到很好地开展和普及。

(二)企业纳税筹划专业人才队伍缺乏

缺乏专业化的纳税人才队伍是当前很多企业都面临的实际问题,也是制约我国企业纳税筹划工作整体质量的关键因素。从大的方面来说,纳税筹划是一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和日常运行各个环节的综合性工作,需要从全局的高度来进行统筹谋划,否则很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从小的方面来说,纳税筹划是企业管理者在财务工作过程中的一种优化行为,旨在通过减轻税务负担和规避税务风险等举措来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质量和经营效益。然而,纳税筹划工作的每一环节都离不开相关岗位工作人员专业化的操作和实施,离不开多学科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支撑。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很多企业还未能及时引进和培养相关专业人才,纳税筹划工作在一段时间内还将继续停留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

(三)企业对纳税筹划工作全局性把握不到位

当前我国很多企业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的过程中,往往只是以短时间内的税务减免为目标,缺乏一定的全局性考量,在很大程度上致使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陷入了僵局,最终很难取得所预期的效果。成本效益和长期发展是纳税筹划工作很重要的两个基本原则,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纳税筹划也会产生一定的成本,只有当这种成本小于纳税筹划创造的经济效益时,实际的纳税筹划工作才有意义。但是在短时间内纳税筹划很难产生令人满意的经济效益。如果企业只是着眼于企业短时间内税负的减轻,那么将直接影响决策过程中最有方案的选择,给企业长期和整体利益的取得创造一定的障碍。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纳税筹划工作质量的几点措施

(一)强化纳税筹划工作的重要作用

对于企业管理者来说,要深入认识纳税筹划工作对于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将其上升到影响企业战略全局的高度来加以重视。纳税筹划工作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关键举措之一,也是企业内部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纳税筹划纳入企业整体投资和经营战略,在纳税筹划中要紧密配合各个职能部门,保证企业管理有效畅通;要积极做好相关理论研究和方案制定工作,在制度上和文化上为实际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二)重视纳税筹划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企业经营活动的日益拓展,面对纷繁复杂的各种税种和越发激烈的经济环境,企业财务工作者尤其是纳税筹划岗位人员应该具备深厚的理论知识和精湛的专业技能,才能够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更强的应变能力,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一方面企业要积极引起与时展和实际工作相适应的纳税筹划专业人才,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扭转和改变当前企业在纳税筹划方面的不利局面,迅速提升企业的财务工作质量。另一方面企业应该加大对于现有财务工作者的再教育力度,结合相关领域知识更新和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加强对于企业财务工作的培训,重点是思想观念和认识水平上的更新,是他们能够及时树立起科学统筹的工作理念,为企业的长远发展积蓄理念。

(三)全面统筹协调企业纳税筹划工作

一是要做好税额筹划工作,企业应该积极研究国家税收政策中所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在此基础上来制定自身的纳税方案,从而减少企业的税务支出,这是纳税筹划工作最为基础的方面。二是要将企业的纳税筹划与自身的发展战略紧密结合起来,将纳税筹划作为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和价值最大化的重要支撑,从企业发展的长远考虑出发,坚持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企业各种经济活动的归宿都应当是企业整体收益以及长远利益的最大化,而并非简单地减少税款。减少税款的缴纳当然意味着增加了企业的收益,但如若公司简单地将纳税筹划定位于少缴税款,那么,最终很可能出现的结果是税款确实减少了,却由于筹划成本巨大,收益并没有因此而增加。

总之,纳税筹划对于企业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是长期性,不仅能够极大地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还能够提升企业对于市场经济环境的感知程度。随着新税法的出台,企业应该积极研究相关的税制改革内容,合理地调整自身的纳税筹划方案,进一步强化决策方案的可操作性和经济性,努力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康娜.论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及其防范[J].会计之友(上旬刊),2010(04).

纳税筹划结业论文篇(6)

一、引言

纳税筹划管理体系最初出现于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欧美等发达国家,随着研究的进展和实践经验的丰富,到了上世纪五十年代,纳税筹划已经发展成为一项专业化和实践性极强的管理体系。近年来,我国的市场经济进程已经逐步深入,市场条件日趋完善,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增强,我国的相关领域开始关注纳税筹划问题,并取得了一些不错的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但是值得指出的是,虽然我国已经开始着手进行相关的研究,但是有关纳税筹划怎样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规避这方面的研究尚显不足。所以,怎样实现对纳税筹划进行风险的评价和应对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1.未能形成足够的纳税筹划风险体系,也未能充分意识到纳税筹划管理的重要性。在现实中,有不少公司在涉及到纳税筹划的时候,常常过于注重纳税筹划所带来的直接经济利益,有些公司还将纳税筹划理解为能为公司节约税收的具体额度值,并以资金节约的比率来评价纳税筹划方案的可行性。这些公司往往没有意识到纳税筹划的另一面――风险因素,因此也就没能配置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或者负责人来实施纳税筹划的风险评估、预警及规避。

2.未能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纳税发现管理流程。与欧美国家相比,在我国的各大企业和科研院所普遍没能及时地进行纳税筹划风险的实践和理论研究,因此客观地说目前比较缺乏纳税筹划风险管理流程的具体实施步骤与方案,不少已经发表的纳税风险研究成果在深度上和广度上均难以满足实际应用的需求。具体来讲,在一个公司中,怎样进行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阶段性实施,在每一个具体的实施流程中应该进行什么样的具体工作,选择何种客观的评估算法及体系进行纳税筹划风险的识别与规避,以及如何结合具体的纳税筹划风险源进行针对性的应对等等,均未能进行足够深入的研究,甚至在一些研究领域中尚存学术理论和实践方法上的争议。

3.纳税风险管理实际操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主体性亟待提升。风险的识别与规避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系统性工程,对执行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要求,不但应具备多样化的专业背景,还应具有足够的实践经验。由于我国发展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时期较短,因此符合上述要求的专业人员远远不能满足当前企业的要求。在企业中,风险管理工作者的主体性指的是工作人员是否在风险识别与规避中起到充分的主导作用,其角色是否处于风险监控的主动地位。这些因素均对企业纳税筹划风险工作有效性造成影响。而目前的情况却是:兼具企业生产运营背景和扎实风险管理经验的工作者更是少之又少。从业者整体素质难以满足要求,这种现状也是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发展的短板和障碍。

三、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策略

1.应将风险管理体系和方法纳入到纳税筹划工作里,在公司中形成对风险管理重要性的一致认识,从而最终将纳税筹划的风险应对纳入进公司的企业文化中。应该意识到,只有公司中所有纳税筹划的管理者能够认同纳税筹划风险应对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才能在全公司范围之内形成风险管理的氛围,将对纳税筹划的风险意识完全内化为一种企业的行为模式和工作风格,在公司之中使全体员工将纳税筹划风险管理视为自身份内的工作,在意识到风险管理重要性的同时,使之能够完善部署、充分发挥作用。

2.进一步支持学界与企业对纳税筹划风险进行深入广泛的研究,从而增强在企业中普及纳税筹划风险评估方法和管理手段的可行性。针对我国的纳税风险发展现状和实际需求,应该支持相关部门增强人力资源和研究环境的配置,从而尽快取得具有创新意义的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理论成果与实践经验。通过紧密结合风险管理相关的理论、方法与企业纳税筹划面临的实际风险,构建具有较高实用度的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具体方法和实施办法,从而为企业开发出具有较强操作性的纳税筹划的风险评估与规避策略。

3.强化和提升企业纳税筹划人员风险管理的专业素养。企业应该将纳税筹划风险管理视为一门系统性极强的学科,风险管理工作者必须要有足够的专业知识与素养才能胜任。这些知识包括与企业类型相关的专业知识、风险评估和规避知识、企业运营知识等等,通过对这些知识对自身的武装,并加以熟练运用,提升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在进行相关人力资源的配置时,实现应结合力设置人员聘任和录用的标准,着重考察其纳税筹划的专业背景以及风险管理的优势和经验。其次,也应积极进行公司人员的培养和提升,使其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能够结合企业需求来努力掌握风险管理相关知识,胜任税务筹划的岗位要求。

四、结束语

为了能够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应对和规避纳税筹划风险的有效策略,只有对企业的具体特点和纳税筹划所采取的实际方案进行通盘考虑,才能制定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从而不断发现和改善纳税筹划中有可能出现风险的薄弱环节,提升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水平。

纳税筹划结业论文篇(7)

2009的时候,我国增值税转为了消费型,这对于企业生产而言绝对是一个好消息。但事情的发展往往是利弊相伴的,企业在降低增值税税负的同时,无形中会促进企业经济利润的提升,这样企业所得税就会相应增加。所以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纳税筹划的时候,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而不是从某一单一的角度下手。就目前情况而言,企业做好固定资产纳税筹划具有现实意义。

1 企业固定资产纳税筹划的具体特点

1.1 纳税筹划的合法性 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其是否合法,这是区分涉税违法和纳税筹划的最明显标志。纳税筹划的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没有超越法律这条红线,不然将要面对的是法律的制裁和严惩。

1.2 纳税筹划的专业性 行业以及地区的不同都会影响纳税人适用的法律。经济业务以及税收法律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间推移处于时刻变化的状态,企业要及时对这些信息进行了解,不然这些变化会让原先合法的行为变成违法行为。

1.3 纳税筹划的风险性 做任何事情都存在风险性,更不要说经营行为了。经营行为发生的过程中会存在大大小小的风险,而纳税筹划过程就需要面对这些不确定的因素,所以纳税筹划过程中也存在着风险,如果筹划失败将会给纳税人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

1.4 纳税筹划的适度性 纳税人在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往往只关注如何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对于伴随着利益增加而增加的涉税风险却无暇关注,最后出现触犯法律的结果。所以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要将收益风险平衡好。

2 企业固定资产纳税筹划的具体措施

2.1 固定资产取得

2.1.1 对象的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进行购买货物的时候,要从购买价格、能否抵扣进行税额等方面考虑。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纳税筹划的全面性。

2.1.2 筹资方式的选择。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建造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这时候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需要向外部融资,外部融资通常有权益融资和负债融资两种。

2.1.3 租赁方式的选择。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符合自身的租赁方式,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种方式。

2.2 固定资产使用 企业在进行应纳税额的时候,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扣除费用就是折旧费。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企业对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可以分为两方面:年限筹划和折旧方法。

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加速折旧法和直线折旧法;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选择影响各期应计提的折旧额,进而对企业所得税产生影响,企业在盈利期内应采用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使折旧额尽早抵扣企业所得税,减轻企业税负,充分发挥资金的时间价值。

2.3 固定资产处置 结合实际情况来看,企业处理固定资产的方式有很多,比如常见的出售、捐赠以及抵债等方式,处置方式不同企业需要根据不同政策作出相应的税收筹划。企业进行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时候,直接扣除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对受益人的捐赠相关部门不能作税前扣除。

3 企业固定资产纳税筹划管理的措施

3.1 树立正确纳税意识 首先,包括主管领导在内要正确地理解纳税筹划的含义。只有真正地理解了纳税筹划的含义,才能激励企业做好纳税筹划工作的信心,这是做好纳税筹划工作的前提条件。其次做好纳税筹划的管理工作,企业要成立纳税筹划部门,它是居于财务、经济、统计、法律等于一体的综合部门,并督促这个部门要做好最基础的纳税筹划管理的目标及内容以及本企业的实际需求。

3.2 做好人才培养工作 企业要想提高纳税筹划管理水平,就必须具有高能复合人才,因此企业应积极为员工提供相关的业务培训并派员工进行进修学习,给员工搭建提升综合素质能力的良好平台,不失时机地为企业储备纳税筹划管理方面的人才,这样才能使人才得到不断的提升与发展,才能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源源地注入生命源泉。只有做好人才的培养工作,企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不会出现人才断层的尴尬情况。

3.3 发挥团队协作能力 企业的纳税筹划管理工作绝大多数情况应该是团队作业,它不是某个人的闭门造车、孤军作战,而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协同效应的具体表现。现在企业“头脑风暴”的管理理念已经为大多人所认同,其积极作用也得到了有效的证明。所以,企业为了提高纳税筹划管理水平,必须采取各种激励办法留住各类人才,更要留住他们的心,让他们充分发挥团队协作。这是一个最为简单的道理,人多力量大。

3.4 帮助企业合理避税 所谓的合理避税指的是这个过程中不存在违法性,只要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其中存在的一些法律漏洞、模糊以及盲区,其实质和法律是相悖的。合理避税通常情况下存在于经济业务发生前,合理避税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减少企业的纳税额,所以其本质和税收筹划相似的。在我国中,广义筹划中有一项比较重要的就是合理避税,不过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合理避税的生存空间终会被挤占掉的。

4 结束语

在企业国定资产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企业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合乎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考虑税种之间的相互影响,确保企业可以得到最大利益化,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金喜在,侯明.论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税收筹划[J].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理论与实践,1999.

纳税筹划结业论文篇(8)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纳税筹划在西方国家发展较早,理论与实践方面都比较成熟,在国内,纳税筹划也并非是一个新的名词,各方学者对纳税筹划的研究亦日益增多。纳税筹划有着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纳税筹划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其次,纳税筹划有助于财务人员提高财务与会计水平;再次,纳税筹划有助于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提高企业竞争力;此外,纳税筹划一般是顺应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导向的,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最后,从税收征管角度出发,纳税筹划有助于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不断健全和完善税收法律制度。

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施行,为了适应新法,尽快调整旧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纳税筹划具体操作,理论界与实务界又掀起了一波新法下纳税筹划研究的热潮。基于此,本文也尝试对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纳税筹划进行研究。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纳税筹划及案例运用

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只要根据新法开发新的纳税筹划方案即可。本文将从应纳税所得额和可运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两个方面介绍具体的运用方法。

(一)基于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纳税筹划

纳税主体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对于纳税主体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筹划一般从三个方面入手包括企业的收入确认方面,成本扣除方面和资产确认方面。

1.收入确认的纳税筹划

企业的收入总额具体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对于企业收入的纳税筹划思路一般从推迟收入确认时间,合理安排收入总额两个方面着手。

第一,在推迟收入确认时间方面,企业可以通过适当的合同签订方式、收款方式等经营活动的安排,合理调节收入确认的时间。

案例1:B企业赊销一批产品,价值3000万元,成本2400万元,若B企业就全部款项开具增值税发票则要立即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若与对方企业签订合同,约定分期付款方式,比如一月份销售1000万产品,二月份销售1000万产品,三月份销售1000万产品,B企业于每月月初发货,对方企业于该月底付清该批货款,那么B企业就可以分期开具增值税发票,分期发货,从而一月份可以推迟缴纳增值税340万元和企业所得税100万元,节约流动资金,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如果银行利息率按4.86%的年利率计算,这相当于二月份、三月份共计可节约(170+50)*4.86%/6+(170+50)*4.86%/12=2.673万元利息。

第二,在合理安排收入方面,企业特别要注意商品销售收入中视同销售的情况,如商品买一送一,在流转税上应当缴纳增值税,而且赠送的商品成本不允许税前列支,对于企业所得税也有所影响;自产货物用于在建工程的情况,在流转税上也应当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对于企业所得税倒没有影响。诸如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收入,使用费收入等企业应当在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收入方式。

2.成本扣除的纳税筹划

企业的成本项目的纳税筹划可以从三方面进行,一是成本的归属对象和归属期的合理处理,二是成本费用在存货与资本化之间的选择,三是成本结转处理方法的选择。

对于成本的归属对象和归属期的合理处理方面,企业应当合理划分经营活动中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特别要注意企业既生产应税产品和免税产品时,间接成本的归属对象和归属期,只有准确核算间接成本时才能依法享受免税优惠。

对于成本费用在存货与资本化之间的选择方面,显然企业应当尽可能选择计入存货成本,这样既可以获得增值税的税前扣除,又可以加快在所得税扣除速度。

对于成本结转处理方法的选择方面,企业可以在常用的几种成本结转法例如在产品按固定成本计价法、约当产量法、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在产品不计算成本法中选择有利于企业加速收回成本,扩大前期成本税前扣除的方法,例如在产品不计算成本法。

3.资产确认的纳税筹划

在资产确认方面,企业一般可以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存货等项目进行筹划。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主要考虑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大修理费用的支出等方面,在税法允许的前提下,企业应当尽量选择最小的折旧年限,选择加速折旧的方法,大修理费用支出选择费用化而非资本化。无形资产的摊销筹划类似于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筹划方法。长期待摊费用也应当在合法前提下尽快进行摊销。而存货的成本结转处理方法可参照企业成本项目纳税筹划中的处理方法。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基于税收优惠进行纳税筹划

税收优惠,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政策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企业和课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措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做了重大调整,从“以地区性优惠为主”调整为“以产业优惠为主,以地区性优惠为辅”,该变化体现了国家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更加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的明显导向性。基于新企业所得税法,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思路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新设企业时,在选择设立的企业性质方面,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目标考虑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创业投资企业以便享受相对应企业的税收优惠;在确定企业所从事的行业方面,可以考虑从事农、林、牧、渔项目,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或者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以便享受免征与减征税收优惠;在招聘人员方面,可以考虑适当安置残疾人,以便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在企业选址方面,可以考虑选择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等西部地区以便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2.运营中的企业可以根据新法适当调整已有的税收筹划策略,向新法中的优惠政策靠拢,在结合企业整体战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新法的优惠政策。例如努力将自身打造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从而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规模不大的企业的年度应纳税额略超过30万,从业人数略超过100人,资产总额在3000万元左右,且企业暂不考虑扩张,那么企业可以根据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使其成为小型微利企业,从而享受减按20%的所得税税率优惠。

案例2:A企业资产规模和人员规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企业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2万元人民币,仅仅是稍大于30万,那么企业可以适当增加费用,例如通过适当增加工人的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差旅费等支出,降低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至30万元,从而使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获得20%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应纳税所得额30万,按照20%的税率,企业所得税为6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32元时,按照25%的税率,企业所得税为8万元,两种方法税后利润都是24万元,但是企业员工享受的福利待遇却是不同的,对于提高员工积极性有所帮助,从而间接提高企业效益。

3.无论是新设的企业还是运营中的企业都可以考虑通过增加研究开发投入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通过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以享受减计收入优惠;通过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以享受税额抵免优惠。

总而言之,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时,企业一方面应当尽量向税收优惠政策靠拢,另一方面应当充分利用已符合条件的税收优惠。

三、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一)国内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无论是理论还是实务上,我国纳税筹划起步较晚,大约于20世纪90年代中叶由西方国家引进我国。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以及我国税收环境日益改善,我国企业的税务筹划意愿不断增强,企业纳税筹划意识不断提高,理论研究也不断加深。

但同时,由于我国税法建设和宣传滞后,人们容易陷入混淆纳税筹划与偷税的误区,同时税收筹划人员及税收征管人员素质不高,许多企业领导人未认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等原因,我国企业纳税筹划仍然存在诸多问题。目前,我国还缺乏税收筹划相关的法规,缺乏税收筹划专业人员,税务市场不够发达,理论界缺乏严密的理论指导,而企业则对税收筹划的目标、过程、方式、风险等方面缺乏足够的认识。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切勿混淆纳税筹划与偷税的概念

在纳税筹划实践中,有些企业为达到跨期调节所得税、不缴或少缴所得税的目的,故意将已实现收入不予确认,通过“应收账款”账户长期挂账,这样做实际上已经构成偷税行为了。纳税筹划强调事先性,计划性而非事后调整,企业应当区分清楚这两个概念。

2.切勿片面强调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而忽略了企业整体上的利益最大化

例如不具备研发能力的企业若盲目投资研发新产品,虽然享受一定税收优惠,但最终无法取得研发成果,则会加重企业负担,造成资源浪费,损害股东利益;又如控制企业扩张,使其保持小型微利企业认定资格,从长远角度看,这将遏制企业的发展空间。

3.切勿违背成本收益原则,使非税成本高于节约所得税所带来的收益

某些企业过于强调纳税筹划,在该方面投入的人力、物力过多,在节约一定所得税款的同时,往往造成企业融资能力下降,形象不佳等隐性成本过高的结果,反而是得不偿失的。

4.切勿只重短期利益而忽略长期利益

企业的发展有各种因素合力来推动,而税收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所以企业采用的纳税筹划方案必须协同其他因素促进企业实现其长远目标(牛草林,2009)。某些企业无法正确认识企业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过分追求纳税筹划实现的短期利益,过分强调当前的税收节约,却阻碍了企业发展的长期利益,这显然是违背了纳税筹划的整体性原则。

四、结论

纳税筹划作为企业的一项基本权利,有着税收法律作保障,有其天然的合法性。对于现代企业而言,纳税筹划活动是必不可缺的。同时,纳税筹划还有利于规范征纳双方的行为,提高企业税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促进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提高我国税收管理部门的征管能力和征管效率。

本文通过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纳税筹划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到纳税筹划活动有其现实的可操作性。通过对于纳税主体应纳税所得额和可运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两个方面的适当安排,结合自身的税收筹划空间和整体发展战略,企业可以并且应该进行纳税筹划活动,从而达到节约税款或者推迟缴纳税款的目的,最终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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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司言武.对税收筹划的几点冷思考[J].商业经济 2005(1):7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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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薛根深.关注新企业所得税法把握固定资产的税收筹划[J].冶金财会,2009(7):51-53.

纳税筹划结业论文篇(9)

关键词: 纳税筹划;特性;风险

Key words: tax planning;characteristics;risk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3-0125-02

0 引言

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主体,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经营绩效和竞争力的好坏对我国金融资源的利用效率、金融体系的稳定和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有着重要的影响。伴随着经济、金融的全球一体化,我国银行业还要积极投身于国际金融业的竞争,如何有效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竞争能力,已经成为我国目前最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一形势迫切要求我们尽快从各方面对我国银行业进行改革和完善。

然而,纳税筹划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筹划项目成功与否会受很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筹划特性本身及纳税筹划行为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会为筹划人员系统地开展筹划工作带来许多具体的困难,若处理不当,其产生的后果很可能会在今后的经济活动中被进一步的放大和叠加。只有在熟知我国商业银行纳税筹划本身特性的基础上再加以针对性地实施,才能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经济和法律环境中做好纳税筹划,并取得预期的筹划结果。

1 纳税筹划概述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或其人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自觉地运用税收、会计、法律、财务等综合知识,采取合法合理或“非违法”的手段,以期降低税收成本服务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经济行为。也因为纳税筹划的行为主体是纳税人而非其他涉税人,因为本文采用纳税筹划这个名词。

纳税筹划特性的剖析是以熟知整个筹划过程为前提的。纳税筹划有繁有简、有大有小,不一定每一项税务筹划都有完整的程序和步骤,笔者认为,完整的纳税筹划应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进行纳税筹划风险评估,第二阶段是着手制定纳税筹划方案,第三阶段是筹划结果的跟踪与反馈。

1.1 纳税筹划风险评估 传统的纳税筹划步骤中并没有风险评估这一步,而实际上,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也是不可避免的,银行业不能忽视风险而单纯地追求税后利益最大化,而应更多的考虑风险与收益的对等性,只有充分考虑到纳税筹划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才能做出是否进行纳税筹划的正确判断,也才能及时防范和处理将来可能发生的风险。

1.2 制定纳税筹划方案 企业首先应根据纳税筹划内容,确立纳税筹划的目标,在对目标进行了确定和掌握相关信息的基础上,纳税筹划人可以着手设计纳税筹划方案,并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和纳税人预计经营状况,尽可能建立数学模型进行演算,模拟决策,定量分析,修改备选方案。同时,还要将风险评估结果考虑到纳税筹划方案中,确立主次风险的防范和应对策略;最后,在特定环境下选择最佳方案。

1.3 跟踪与反馈 税收制度的多变性和税收环境、纳税人情况的不稳定性的存在,必然对纳税筹划方案的有效实施和预期目标的实现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付诸实践后,必须运用信息反馈制度,定期对筹划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验证实际纳税筹划结果是否如当初测算、估算,通过对方案的评估,及时找出存在的问题或不适应的地方,或者通过对方案的适当调整,以降低方案的筹划风险,使筹划活动顺利进行,为今后纳税筹划提供参考依据。

2 我国商业银行纳税筹划的特性

2.1 筹划难度大 银行业是税负水平较高的行业之一,税收在商业银行总成本中占较大比重。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运营中经常涉及的税种主要有11个,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加上以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为计费依据的法定政府收费项目—教育费附加,则经常性税费共有12项。

无论与国内其他行业相比,还是与外资银行相比,商业银行是一个税负较高的弱势行业。从现行银行税制中的流转税来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高税收(高税负)不能较好地转嫁给银行的消费者,税负只能由银行企业内部消化,其结果是消耗银行自身的竞争力,也同样增加了银行与其他同业之间的竞争压力。而且,它面临着诸如不良资产比例高、资本充足率低、资产质量差、呆坏账比重大、盈利能力及风险防御能力低等困难,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承担着一部分没有盈利甚至亏损的政策性货款,流转税负担过重不利于国家政策的贯彻实施,这不仅不利于我国银行业经营绩效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以及自身资本的积累,还将为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的金融隐患。纳税筹划作为银行业盈利的一个重要途径,面对如此庞大的经营负担与税收负担,其实施和实践的难度也显而易见。

2.2 侧重所得税和营业税筹划 我国现行的银行税收制度形成了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结构体系,针对国有商业银行而言,其缴纳的主体税种是营业税和所得税,商业银行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3%,营业税税率为5%(高于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等适用3%的税率)。商业银行的营业额是营业收入扣除金融企业往来收入的余额,营业收入包括贷款利息收入、外汇转贷款费收入、手续费收入以及金融商品的转让净收入等;商业银行的所得收入包括存贷业务、资金业务、业务、理财业务等。由于营业税和所得税占到其纳税总额的90%,因此,在实践中筹划人员对商业银行纳税筹划问题的侧重点放在了这两个主体税种之上。

2.3 偏重依赖经济环境 一般筹划行为的影响因素中都包含经济环境因素这一项,但对其依赖程度却不深,银行业的纳税筹划行为则不同。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90%来自金融行为,如贷款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系统内往来收入、中间业务收入和其他营业收入等,金融环境趋好,那么银行业的收入就会增加,相对应地,所应缴纳的税额就增加,但这种应缴税额的增加可以通过纳税筹划而进行相应地抵减,由此银行所获得的收益就会增大;若金融环境趋弊,银行业收入就会降低,税负可筹划空间就小,若处理不当就会造成亏损。

2.4 筹划风险大 在国际国内税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反避税措施不断增强,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幻莫测,以及其他人为因素存在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因其收入来源复杂、纳税筹划难度大、经营结构不单一等客观因素的存在,导致商业银行的纳税筹划要比一般行业的纳税筹划具备更大的风险性,最终的纳税筹划收益可能会高于或低于先前的预期结果,企业在运用各种政策开展纳税筹划时的不确定性因素也导致风险明显增加。因此,纳税人必须要树立纳税筹划风险意识,立足于事先防范,在进行纳税筹划方案制定之前,应对影响筹划结果的所有潜在风险因素进行确认并评估,在考虑风险是否可以化解或转嫁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是否开展筹划,同时还必须考虑因纳税筹划引致的各种涉税成本,包括显性和隐性成本,只有综合筹划成本在可接受范围内时开展税务筹划才有效率。

3 结论

熟知商业银行纳税筹划的特性对我国银行业顺利开展纳税筹划及实施风险管理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论文通过简述纳税筹划的含义及工作步骤,结合实际,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纳税筹划的特性,为银行业的纳税筹划实践提供了理论参考。

参考文献:

[1]谭成.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评估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09.

纳税筹划结业论文篇(10)

Abstract:Asonekindofenterprisefestivaltaxbehavior,thetaxrevenuepreparationmustconformtogovernment’slegislationintention.Butinpresentsituation,thefactthatthegovernmentcollectstaxwhilethetaxpayersrunaftermaximalbenefitshasmadetherelationshipofthembecomeonekindofgame.Therefore,toletthetaxpayershavetheirbenefitslegally,anytaxrevenuepreparationmustbeadjustedtothevariationsofthetaxationlaws.

Keywords:taxrevenuepreparation;gametheory;asymmetricalinformation

一、税收筹划行为弈论内容

随着经济的发展,博弈论已成为现代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分析经济现象的重要手段。“博弈”一词的英文单词是Game,是对策、游戏的意思,所以,博弈论亦称对策论。美国经济学家、数学家约翰·纳什(JohnFNash)与另外两位数学家在非合作博弈的均衡分析理论方面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对博弈论和经济学产生了重大影响,并获得1994年诺贝尔经济奖。这标志着博弈论已和现代经济学融为一体,成为主流经济学的一部分。

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间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也就是说,博弈论是研究当一个主体、一个人或一个企业的选择受到其他人、其他企业选择的影响,而且反过来影响到对方选择时的决策和均衡问题。博弈论的基本要素包括:博弈的参与人;博弈时对弈者可利用的信息、行动、策略以及博弈的结果、支付。其中参与者、策略和支付函数是博弈论必不可少的三个基本要素。

税收筹划行为弈论的基本要素可以归纳如下:①税收筹划行为中的对弈者(player),包括作为征税主体的各级税务机关与纳税主体的企业、单位和个人。②税收筹划行为中的行动(action),它是税收筹划博弈者在税收分配过程中采取的决策变量的集合。如征税主体应建立什么样的税收政策,应采取怎样的征管模式和稽查方式;纳税人应如何加强财务管理,如何进行纳税申报,如何缴纳税款等。③税收筹划行为中的策略(strategies),就是征纳双方在现有的税收环境下所采取的税收行动规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④税收筹划行为中的信息(information),是指有关税收方面和纳税人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包括各项税收法规和税收制度,企业的财务管理状况,征纳双方的行为特征及行为规律等。⑤税收筹划行为中的收益(payoff),指税收筹划对弈者所得或预期所得的效用,如征纳双方都尽力获得最大效用,即税务机关采取一切策略提高税收收入,而纳税人则想尽一切办法或策略进行筹划以达到少纳税或迟纳税的目的。这是税收筹划博弈中对弈者最关心的核心问题。⑥税收筹划行为中的结果(outcome),是通过筹划征纳双方达到的结果,如税务机关通过努力完成税收收入任务及纳税人通过筹划达到少纳和迟纳税款的目的。

二、税收筹划空间的博弈论分析

所谓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预先的合理筹划与安排,对税法进行精细比较后,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以求减少税收支出或者取得货币的时间价值。税收筹划决策流程图为:

从这个流程图我们可以看出,税收筹划是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理财环节,是事前的一种“谋划活动”,其目的是少纳税款或迟缴税款。这种活动的前提必须是企业尽量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搜集信息,然后筹划主体通过认真分析与比较,寻找能够达到筹划主体理财目标的各种纳税方案,通过对这些方案进行分析比较,最后付诸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获得的更完全的信息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再修正,而后再实施。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需搜集的信息包括两方面:从企业的角度来讲,它对自身的筹划目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水平有着充分的了解,并且熟悉和掌握国家的各种税收法规和政策,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方面的信息是完全的。另一方面,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还要及时了解一些外部信息,如同行业的发展状况,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与调整等,事实上,作为一个企业无法准确预测和掌握外部环境的变化时间、变化方向以及如何变化等。比如国家既定的税收政策对企业来说是透明的、公开的,但是一旦作为立法者的国家修改税法、完善税制,纳税人如果不能及时进行应变调整,就难免要遭受损失。此时,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对称。对于国家来讲同样如此(这里为了分析方便将外部环境抽象为涉税政策、法规的制定者:国家),税收法规政策的改进完善是建立在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后的反馈信息之上的,但是国家无法及时并准确掌握企业将要如何利用现行税收政策法规,采取何种方式进行税收筹划。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利益在数量上的消长关系反映并决定了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在指向上相似而在形态上各异的价值取向,一方面,政府凭借国家权力要尽可能的多征纳税款;另一方面,纳税人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会尽可能少的缴纳税款。因此,以政府为主体的征税人与以企业为主体的纳税人成为博弈的双方[2]。在博弈的过程中,博弈双方可以在遵守某种协议的条件下实现一种理想状态,即“纳什均衡”,而该均衡的前提是双方遵守协议的收益大于破坏协议的收益。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博弈双方都有不遵守协议的动机,那么协议的制定就成为问题的关键。所以,作为征税主体的国家在制定税收法律制度时既要考虑纳税人的生存发展,还要考虑税源的可持续增长,从而必然会预先为纳税人留出一定的空间,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行空间。

三、税收筹划行为的博弈模型分析

经济学对人的行为的考察是建立在“经济人”的理论假设基础上的,所以,谋求主体利益最大化是税收筹划博弈的实质性目标,具体来讲,就是征税人以依法治税为前提的税收收入最大化,纳税人以可承受风险为最小的财务利益最大化。绝对的税收遵从模型并不存在,因而征纳博弈就不可避免。如果企业选择进行税收筹划,那么必然会与征税方发生利益博弈。这种博弈是企业先行动的动态博弈。有些筹划活动可能完全在税收制度约束下展开(比如利用税收优惠),但有些税收筹划活动,其合法性需要由税务机关进行界定(比如转让定价)。在这种情况下,税收筹划的收益变得具有风险。企业能不能进行税收筹划需要依赖于对税务机关行动信息的判断,下面我们用一博弈模型进行分析。1.模型的建立

参与人:纳税人—企业;征税人—税务机关

模型中各变量的含义——U:企业的收益函数;Y:企业的实际收入;T:企业应纳税额;C: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成本;A:税务机关税收检查的成本;B:税务机关认定企业税收筹划不合法而对企业的罚款;M:企业税收筹划所获得的收益。

当税务机关不进行检查或者经检查认定筹划行为合法,企业收益函数为:U=Y-T-C+M;反之,若税务机关检查且认为企业筹划行为非法,企业收益函数变为U=Y-T-C-B+M(见图2);具体支付矩阵见图3。

2.对模型的分析

假设企业认为税务机关进行检查但税收筹划不合法的概率为P,检查合法的概率为1-P,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为R=1,不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为0,该情况下预期收益可表示为:

π(1,P)=P(Y-T-C+M-B)+(1-P)(Y-T-C+M)

π(0,P)=P(Y-T)+(1-P)(Y-T)

令π(1,P)=π(0,P),得均衡概率P*=(M-C)/B

分析说明:

①税收筹划收益M越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也越大;M越小,税收筹划的概率也越小。

②税收筹划成本C越大时,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越小;C越小时,税收筹划的概率越大。

③税务机关对企业税收筹划不合法的惩罚力度B越大,企业税收筹划的概率就越小,反之则越大。

3.结论及建议

通过以上博弈模型分析结果可以表明,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并不是一件容易和简单的事,任何一种税收筹划方案都不可能永远是最优的,都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此,随着税收法律环境条件的不断变化,纳税人一定要因时、因地制宜地设计具体的筹划方案。

①企业(纳税人)自身必须全面了解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及政策,特别是要通晓税法。正如前面所分析:税务筹划取决于纳税人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内在动机和国家税收制度、政策等外部环境,应该说能够使税务筹划得以真正实现的决定性因素是外部税收制度及国家其他(如投资、外汇管制等)政策和制度等外部环境,这也是税务筹划的一个独特之处。目前,我国现行税制还不太完善,纳税人应该在认真学习与掌握税收政策后进行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从微观角度来看,税收筹划行为不违法,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真正实现节税目的;从国家宏观经济角度来看,税务机关可以通过企业的税务筹划行为来洞察国家税收政策执行的效果,发现并堵塞税收法规和政策的缺陷和漏洞,使税制日臻完善。

②纳税人要与时俱进、因地制宜、不断更新税收筹划方案。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税收政策作为国家一项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必须与经济发展同步以便解决经济发展中的各种问题。所以要求纳税人在利用某项税收政策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对政策变化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并防范筹划的风险。必须指出,在税收的计税差异、政策差异和税制设计缺陷给予的税收空间中,不同纳税人的选择环境都是相同的,关键在于能否及时发现并利用空间。“纳什均衡”是一个动态平衡,政府会根据经济发展情况与税收法规的制度缺陷不断地完善税收法律制度,不断地调整税收筹划空间。企业要不断地发现和利用税收筹划空间制定新的筹划方案,伴随着博弈双方对该空间的认知程度,在约束与博弈中达到新的“纳什均衡”[2]。

③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从模型分析可以看出,企业税收筹划的概率,不仅与税收筹划成本有关,而且与预期税收筹划收益有关,所以,这就要求纳税人在一定的财务管理水平下对税收筹划成本及收益进行预测,以节税利益最大化和所花费成本最小化为原则,在现有的条件下权衡利弊,全面分析,开展有的放矢的税收筹划活动,以期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另外,当前我国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的差异性很大,且纳税人的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并未分设,虽然规定在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不一致时,计缴税金应以后者为准,但两者在会计上要统一反映,有时还是难以完全统一的,甚至还有矛盾,所以要求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与《税法》的相关制度,力争做到既能使企业受益,又不违反《税法》的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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