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扶贫工作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2 14:58:38

健康扶贫工作报告

健康扶贫工作报告篇(1)

(一)制定倾斜性医疗优惠政策,提高贫困人口受益率。 

1.免费参保。一是免费参加居民医保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2018年为18034名贫困人员缴交参保费324.612万元。二是免费参加重大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2018年市财政为1803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按每人每年260标准购买重大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总金额468.884万元。

2.建立绿色通道。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执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制度,住院就医免缴押金,出院时只需负担自负医疗费用;到市外定点医院住院就医的,出院后将住院材料交当地医保所,由医保所送市医保局审核报销,市医保局进行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重大疾病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政府统筹兜底一站式报销,大病保险、重大疾病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政府统筹兜底报销款全部由医保局垫付。

3.免住院报销起付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宜春市内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免起付线。2017年免起付线3068人次96.83万元,其中:一级医院863人次8.63万元,二级医院2205人次88.20万元;2018年截止11月30日,免起付线4626人次117.36万元,其中:一级医院2256人次22.56万元,二级医院2370人次94.80万元。

4.提升和扩大门诊慢性病保障水平。2017年起,农村参保人员慢性病病种由原来的14种增至28种,Ⅰ类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额10万,Ⅱ类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Ⅱ类每多增加一种慢性病,封顶线增加2000元。

5.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对符合大病保险范围的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下降50%,即6000元,支付比例提高5%。即55%,年度封顶线25万元

6.严格控制目录外诊疗项目、药品的使用。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治疗,经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后自付医疗费用不得超过医疗总费用的9.5%,如因过度医疗或不合理医疗导致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自付费用超过9.5%的,超过部分由就诊所在医疗机构承担。

7.继续提高15种重大疾病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耐多药肺结核等15种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定额救治,在二级和三级定点医院治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分别按80%和70%补偿后,再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核报销18%和27%,个人只需负担2%和3%。

8.门诊三免、住院六免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市内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肌肉注射费、换药手续费,住院时实行“六免”即注射费、普通换药费、“三大常规”(血液、大便、小便常规)检查费、胸片检查费、普通床位费、护理费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民政救助结算后需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由医院免收。截止目前2018年门诊共减免56324人次,减免金额7.98万元;住院减免经四道保障线报销后需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4.39万元。

9.在市、乡二级医疗机构设立扶贫床位。市级医疗机构按总床位的5%左右设置扶贫病床,各乡镇卫生院设置扶贫病床不少于2张。全市共设立扶贫病床158张。

10.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得到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就医,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报销后,自付医疗费用超过医疗总费用的9.5%,超过部分由政府统筹兜底。具体报销情况如下:

2018年。截止11月30日,住院5376人次,医疗费用总计金额3871.57万元,其中:医疗保险报销2274.59万元、大病保险报销403.47万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报销891.00万元、医疗救助报销52.86万元、医院机构减免12.45万元、政府财政兜底34.64万元,个人自负医疗费用202.56万元,个人自付比例5.23%。

(二)多措并举,持续深入宣传健康扶贫政策。

XX市卫计委、医保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XX微信平台、宣传栏、宣传单等多种媒体宣传健康扶贫政策。在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以及机关干部、医保人员、医务人员参加的会议上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讲健康扶贫政策、健康生活方式和合理就医观念。在XX电视台播放医疗健康扶贫政策60多次,更换宣传栏100多期,发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联系卡8000多份、向全市领导干部等发放健康扶贫政策宣传资料,培训村第一书记、村妇女主任600多人次,向群众发放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清单6万多份、慢性病健康保健手册10000多本、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健康扶贫政策、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三)优先为贫困家庭开展居民健康签约服务。

采取“签约医生+服务团队+支撑平台”服务模式,优先为贫困村和贫困户开展签约,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建立上门随访联系制度,将因病致贫农村贫困人员纳入医疗服务重点管理对象,按照健康档案病种管理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免费随访、指导康复等专项帮扶服务。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人数18034人,签约率100%,100%的贫困户接受了两次及两次以上的免费健康体检服务,免费体检金额160.2万元。

(四)开展巡回医疗义诊活动。

定期开展院内义诊及进社区、下乡村义诊活动,对行动不便的贫困、疾病患者入户进行诊查。开展“认门入户”宣教咨询,通过入户走访、电话随访等形式,为辖区内残疾人、贫困户等特殊人群主动服务。共组织医疗队21个,医务人员68人,义诊共计23529余人,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9000余份,免费测血糖1365人,免费发放药品6万多元. 

(五)做好城乡对口支援工作。

认真实施市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稳定持续的组团式帮扶,提升优质医疗资源的下沉,着力在选派优秀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加强对基层专科的帮扶和人才培养上下功夫,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水平整体得到提升。

健康扶贫工作报告篇(2)

区卫生健康委:

2019以来,在区卫生健康党委、XX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健康扶贫要求和政策,结合健康扶贫相关工作布置会议和文件精神,狠抓健康扶贫工作的落实,较好的完成2019年健康扶贫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健康扶贫具体工作开展情况述职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让健康扶贫工作有力度

通过班子会、院务会、职工大会等会议讲解、传达、分析健康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和任务指标,把健康扶贫工作摆在全院的首要工作。将健康扶贫工作任务层层压实,把健康扶贫工作签入全院职工的劳动合同的日常工作中。先后6次召开健康扶贫专题工作会安排部署健康扶贫工作。

二、组成团队、划片包干健康扶贫工作落实责任到人。

通成立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将全院医务人员分成三个小组分别由班子成员任组长,划片包干落实到小组所有成员。对辖区内村医进行统筹安排,确保各村、居健康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三、逐村逐户入户,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健康扶贫政策宣传。

严格按照区卫生健康委要求定期对全镇XX户,XX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履约,进行入户随访。2019年我院派出三个健康扶贫团队,共计756人次,走访慰问建卡贫困户XX户,XX人。通过印制、发放、统一安装健康扶贫宣传资料3种600余份,健康教育处方6种200余份。网格化管理联系卡386张。健康扶贫家庭医生明白袋236个。健康扶贫实用工具236套,从而多形式把健康扶贫各项政策深入贫困户心中。入户随访时还积极为贫困户购销萝卜、鸡、鸭等农副产品。全年共计购销2000余元。

四、严格执行各项健康扶贫政策,让贫困户切身收益。

2019年我院建卡贫困户住院总人次:XX人次,总费用XX元,贫困户患者自付XX元,自付比例为10%,贫困户患者自付比例控制在区扶贫政策内。同时一站式结算、先诊疗、后付费、家庭医生签约、履约等到95%以上建卡贫困户的好评。

五、积极整改存在问题,抓好辖区内村卫生室建设

为方便建卡贫困户就医方便,同时达到扶贫工作中对村卫生室的要求,对四屏镇辖区3个村卫生室进行装修升级改造和设备设施的配置,目前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的硬件条件、科室布置、人员资质、房屋面积等均达到了健康扶贫工作中的各项要求。

六、克服各种困难,扫清一切障碍。

健康扶贫工作报告篇(3)

根据湖南省卫生计生委、湖南省扶贫办下发的《关于印发2017年度湖南省健康扶贫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湘卫财务发[2017]8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照考核指标与评分细则,对2017年度健康扶贫工作进行自评,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精准识别

我局对省健康扶贫系统中因病致贫人员3248人进行了全面摸底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人员基本信息、疾病信息及救治信息,核准率达100%。之前我局还摸底核查了国家平台的2024人及区扶贫办交办的1643人,共核定健康扶贫对象1358人(系统外60人),其中大病患者108人(四类9种疾病71人,已救治59人,未救治12人;五类公共卫生疾病37人,已救治36人,未救治1人),慢性病患者1250人。

(二)方便看病

1、自9月1日起,我区医疗机构均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患者,凭相关身份证明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入院时只需签订《君山区贫困人员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无须交纳住院押金则可直接住院治疗。目前,共有163贫困住院患者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患者享受“一站式”结算补助。患者出院后不需要来回奔波,仅需将医保证、身份证和个人银行存折复印件送到乡镇卫生院,其大病保险补助、扶贫特惠保补助、医疗救助及区级健康扶贫专项补助均由我局健康扶贫办公室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君山区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君政办函[2017]号)要求核算后给予打卡发放。截止10月20日共有726名贫困患者符合该项政策补助,补助金额171.46万元,均已打卡发放。10月20日以后的贫困住院患者费用正在进行核算。

3、我区贫困患者住院实行逐级转诊,定点医院严格控制次均住院费用和可报比例,大病区内首诊比例到达93%。

(三)群众满意度及政策知晓率

我局印刷了50*70cm规格的海报6000份,内容为健康扶贫对象、工作目标、行动措施、支付对策、贫困患者就诊绿色通道流程图。海报由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逐户上门张贴在贫困户家中,同时在村部、镇政府、医院张贴宣传。我区健康扶贫相关优惠政策有效地减轻了贫困患者看病住院的经济负担,通过多次下村宣传,基层干部与贫困群众对健康扶贫工作也有了很好的了解。我们还制作了健康扶贫政策要点卡片5000份,内容简要,携带方便,随时都能拿出来学习,有效地提高了他们的政策知晓率。我局电话调查群众满意度和政策知晓率均高达98%。

二、“三个一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大病集中救治

1、9月11日,区卫计局、区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君山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君卫发【2017】71号)。

2、我区农村贫困人口患4类9种大病共有71人,已救治59人,救治率达83.1%。未救治的12人中,终末期肾病11人均在接受透析治疗,暂未到医保中心报账;儿童先心病(室间隔缺损)1人需择期手术。

3、因君山区人民医院暂不能开展4类9种大病救治工作,只能按规定转诊到岳阳市一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医院主动对接患者,联系市一人民医院,为他们治疗开通绿色通道。

4、我区贫困人口五类公共卫生病患者37人,已救治36人,其中肺结核8人;晚期血吸虫病1人;重症精神病住院27人。未救治1人,系艾滋病患者,由区疾控中心免费发放美沙酮治疗。

(二)慢病签约服务管理

1、健康档案建立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已为我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建立了动态管理电子健康档案及纸质档案,共7805份,为4371名农村贫困人口开展了健康体检(包括三大常规、肝肾功能、血糖、血脂、B超、心电图),每个贫困家庭都有1名签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

2、对慢病患者制定个性化慢病管理方案,根据病情不同,在服药、定期医院复查、饮食、锻炼、并发防治症等方面拿出方案,有效管理。

3、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患者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结核病管理率均达70%以上。

(三)重病兜底保障

1、我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7805人,参保率100%;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

2、农村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区财政予以全额负担;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区财政给予50%的补贴。全区范围内实行了门诊统筹。

3、建立了大病兜底保障政策。区政府补助70%。

4、大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4类9种大病救治59人总费用219.73万元,补助193.22万元,实际报销比例87.94 %。

(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1、我区有区级公立医院3所,其中二级公立医院2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7所,合格村卫生室126所。

2、落实乡镇卫生院在岗人员待遇,共218人,在区财力相当薄弱的情况下,年初预算按2.34万元/人安排经费,年底实行预算追加590万元。

三、组织领导与信息宣传

(一)组织领导

    我区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了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考核范围,并于11月27日组织开展健康扶贫考核工作。分别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省健康扶贫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健康扶贫现场推进会议精神。

健康扶贫工作报告篇(4)

1.医疗保障。贫困对象中的非特困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为50%,即每人125元;五保户、特困人员、贫困户中的一、二级重残人员由医疗救助代缴250元每人,我区2085人,参保率100%。

2.落实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政策倾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参保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起付线降低50%,对参保贫困人口的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指按项目付费)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每段提高5%的报销比例。

3.为贫困户人口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政策范围内费用在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余下部分再次报销40%。

4.医疗救助制度。其统筹范围内的自负部分费用减去所有报销(包括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医院减免)后的金额再减去4000元起付线给予50%的医疗救助,最高可达50000元/年。

5.兜底救助。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如实际可报部分报销比例经过六重保障后未达到85%,按缺口经费由政府兜底达住院费用85%(意外伤害住院除外)。

健康扶贫工作报告篇(5)

一是多次组织召开全体职工会议,传达学习关于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站位。二是按照中央巡视整改中列出的整改清单,制定了《区医保局落实中央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以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问题专题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实施方案>》,成立了区医保局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认真开展专项巡查整改落实。根据《中共区委关于印发<落实中央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以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问题专题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针对承担的整改任务,逐项逐条排定了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和整改时限。

1、取消健康商业补充保险政策。2017年度,市级统一出台了健康商业补充保险政策,形成了贫困人口“四保障一兜低”补偿政策,拔高了健康脱贫政策标准。按照市有关管部门要求,于2020年1月1日起对当年入院患者停了该项报销政策。并对贫困人口“一站式”结算平台进行系统改造,全面落实取消政策。

2、取消“331”兜底补偿政策。2017年12月,原区卫计委、区扶贫办、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脱贫保障政策落实的通知》,将贫困人口因区内无诊疗能力到市级医疗机构进行转诊治疗的纳入区级兜底保障标准补偿,即在县域、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0.3万元、0.3万元、1万元(简称“331”)。2020年2月15日,按照原区卫计委、区扶贫办、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从2020年起不再继续实施健康脱贫“331”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取消我区自行出台的“331”补偿政策,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351”兜底补偿政策。

3、取消2014、2015年脱贫人口享受综合医保政策。按照区政府印发的《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2014—2015年已脱贫人口综合医保待遇的通知(徽政办〔2020〕14号)文件要求,自2020年9月1日起,2014、2015年已脱贫人口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保障待遇,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待遇。不再享受省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待遇。

(二)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进行系统精准识别。

1、及时完成系统标识。2020年1月,扶贫办提供贫困人口代缴名单共计4247人,其中14、15年贫困户128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963人。于2020年1月份按照扶贫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系统维护并标识。2020年5月6日、6月24日和8月14日,区扶贫局先后进行3次进行动态调整。按照区扶贫局工作要求,及时对所有贫困人口进行系统标识和维护。

2、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参保。截至目前,区扶贫部门提供建档立卡应参保4127人,其中2014、2015年贫困人口1304人,2015年底以后贫困人口2823人。通过核实,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均由政府代缴参保。

(三)严格落实综合医保报销政策。

1、实行贫困人口医药费用“一站式”结算。贫困人口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通过“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即时结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费用,贫困人口只需交纳个人自付费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政府兜底资金由医疗机构垫付。

贫困人口在非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合规医药费用,持相关票据通过新农合管理中心“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结算。个人只需承担自付费用,其他费用由新农合管理中心垫付。

2、建立贫困人口慢性病月评审制度。2020年5月,与卫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卡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徽医保〔2020〕8号),要求各乡镇在5月29日前集中报送一批慢性病申报材料,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集中开展一次慢性病专项评审。同时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月评审制度。贫困患者每月将慢性病申报材料报当地乡镇卫生院,各卫生院于每月25日前集中进行上报,诊断明确给予即时办理,不能判断的组织医疗专家进行评审。

3、综合医保政策落实成效显著(含2014、2015年已脱贫人员)。1-10月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结算1247人次,住院医疗总费用1008.23万元,综合医保累计补偿855.88万元,实际补偿比为84.88%;特慢病门诊(含血透门诊按病种付费)累计补偿7449人次,医疗总费用376.96万元,支付各项补偿金352.14万元,实际补偿比为93.41%。享受“351”财政兜底补偿896人次61.17万元,享受特慢病门诊“180”专项补偿3931人次37.17万元。

(四)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排查

1、适时开展专项排查。根据市、区不同阶段工作要求,适时开展了“夏季攻势”“秋季攻势”“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大排查。对涉及的是否应保尽保、慢病卡办理、政策知晓等问题进行排查。8月上旬,现场抽查了岩寺镇、潜口镇的扶贫工作队、村为民服务全程工作站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村医和贫困户,对“351”“180”等相关政策知晓情况进行督查,均表示知晓。

2、积极配合开展数据统计。按照区扶贫工作会议要求,医保局通过城乡居民医保信息平台,分批次提取各乡镇2018年10月1日-2020年9月31日所有享受综合医保政策人员信息发送至各乡镇,由各乡镇及时下载并告知帮扶人,实现信息共享,方便帮扶人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三、下步工作打算

健康扶贫工作报告篇(6)

    (一)学习脱贫攻坚政策深度及理解上级精神不到位。

主要表现在之前日常主抓全市医保工作的同时还分管了卫健委这边的工作,因此忙管理时间多,对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工作学习时间不充分,学习内容不够深入、不够系统、不够透彻、缺乏理性深层次思考,一是未能系统、全面、深入地学习关于脱贫攻坚尤其是健康扶贫重要指示精神,未能达到通过学习学习、推动工作的目的。二是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忽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关系,理论学习只局限于能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几条政策,不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组织健康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

     1、组织社会宣传氛围不到位,未在XXX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樟树电视台、广播等大众媒体宣传力度不够。市卫生健康委无官方网站,也没有开通微信、微博、头条号等新媒体宣传渠道。政策宣传方法单一,宣传展板较少,宣传品数量不足,“一栏一册一号一信加村医”的主动宣传模式远未形成,未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组织入户宣传不到位。入户宣传是搞好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工作的关键。部分健康扶贫政策宣传人员(基层医务人员)在入户宣传讲解时,对政策理解不够准确,宣传讲解不够清晰,不能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个性化宣传。有些村医对政策一知半解,不能有效开展政策讲解。存在入户只发放宣传单,不讲解政策的现象。

(三)组织健康扶贫督导检查不到位。

主要体现在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制度,考核不够规范,

上级制定的健康扶贫绩效考核指标过于繁杂,有些指标脱离了基层实际情况,实际操作中缺乏规范的程序和有效的依据,难以作出精确的评判,考核时存在着好人主义和形式主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之前要求签约率100%,难度大,特别是长期外出人员难签约、难履约;在实际督导检查时也就放松了对这项指标对监管)。督导检查结果没有落实严格问责,没有有效奖惩措施,导致整改工作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彻底,致使一些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四)责任压实不到位

部分基层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及院领导班子对健康扶贫工作责任意识不够强。主体责任不明确、不具体、不落实的问题。没有将健康扶贫任务指标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责任人;责任大而化之,很抽象;只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停留在口头上,未落实到行动上;没有制度保障;没有检查督办;没有责任追究。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将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有的放矢、对症下药,认认真真抓好整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

认真学习各级领导特别是关于健康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委的决策部署上,原原本本、反反复复,联系实际真正学、深入学,充分认识打赢脱贫攻坚(健康扶贫)战的重要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健康扶贫)的战略部署上来。通过学习,吃透摸清政策要求,梳理问题,综合施策,切实提高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创新能力、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

一是做好社会宣传。紧紧围绕健康扶贫宣传内容和核心政策,充分发挥好各种媒介的宣传作用,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宣传形式进行社会宣传。各乡镇通过组建健康扶贫政策宣讲队,整村推进进行健康扶贫政策宣讲,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做实入户宣传。要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和基层健康扶贫工作人员的作用,采取包干负责,点对点、面对面宣传等方式,用群众看得懂、听的明白的方式开展入户宣传,提高宣传实效。三是做细需求宣传,针对贫困户患病情况,在做好“一人一策”制定工作同时,采取有针对性、个性化宣传,满足不同人群对政策宣传的要求,指导帮助患病群众及时享受到应该享受的政策优惠。四是做深新闻宣传。及时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新闻报道,通过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让社会感受到健康扶贫政策带来的实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弘扬正能量。

健康扶贫工作报告篇(7)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市委、政府关于打贏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紧盯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抓常抓长、标本兼治原则和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整顿,正风肃纪,久久为功,切实解决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工作目标

集中力量开展健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用重拳、出实招,切实解决健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在专项治理工作基础上,健全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常态化持续推进,确保整治腐败,和作风问题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

三、自查结果

1、在扶贫领域腐败上:

在健康扶贫工作中我院不存在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虛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我院不存在套取、骗取医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兜底保障资金等问题;在健康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不存在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不存在对上级帮扶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脑筋”“伸手”等问题。

2、在扶贫领域作风上: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若干规定》(云开组办[2018] 38号)精神及卫健局要求,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不存在“四个意识"不强、政策落实有差距、资金管理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 不存在检查考核走过场,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等问题;不存在政策落实有差距问题;工作职责清晰明确,工作开展进度正常,工作作风扎实,服务规范。

3、在资金问题上:

我院对健康扶贫资筹措保障到位,下拨及时,按要求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待遇;院内管理规范,不存在虚报冒领、取骗取等问题;不存在擅自提高补助标准和保障待遇问题;不存在套取、骗取医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兜底保障资金以及非建档立卡人口冒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信息进行诊疗的行为。

健康扶贫工作报告篇(8)

关于“自治区党委学习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够到位、不够坚决”方面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4月1日区委召开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推进会,对临河区整改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市委常委、区委书记王肇晟再次组织学习了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通报了全区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一步整改任务和措施,我局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专项传达学习。二是根据机构职责和人员变化,及时调整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临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各部门结合实际完善了工作机制,我局确定专门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三是7月底组织卫健委、医保局、扶贫办、住建局等行业部门进行入户排查,对全区精准扶贫户、正常脱贫户和稳定脱贫户逐户进行了走访,对相关扶贫政策进行了面对面宣传。

关于自治区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第10条指出“有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分工不够科学,没有形成脱贫攻坚合力”的问题。

从4月份开始我局认真开展自查,建章立制,部门协调联动以来,到8月中旬,在解决了健康扶贫经办领域存在的落实脱贫攻坚分工责任不够明确到位,作用发挥、攻坚合力不足问题后,临河区医保局重点加强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和工作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加强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工作。按中央、自治区和巴彦淖尔市扶贫工作部署,近期扶贫工作的“两提高、两降低”调整为“一提高、一降低”。我局利用下村入户、签约服务、送医配药等活动下大力气做好解释宣传工作,避免层层加码,吊高群众胃口,取得群众理解,维护社会和谐。

二是做好医保扶贫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好医保扶贫各项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一网通办”和“一站式”报销,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同时,继续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送医配药政策。截止8月底,共为137人、 287人次开展送医配药服务,财政专项扶贫兜底基金支付3.3万元。

三是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在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救助完成后,我局从6月底医疗救助工作开展以来,第一时间完成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报销。

二、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我区扎实推进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区卫健委、扶贫办、医保局联合制定了《临河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配以送药实施细则》和《临河区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送医配药实施办法(试行)》,完成了对符合医保慢性病条件的贫困患者的鉴定工作,并于6月由各乡镇卫生院开展了送医配药工作,对送医配药报销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医疗救助情况

至2019年8月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768人次,发生医疗费用484.36万元,医保支付294.85万元,大额医保支付21万元,医疗救助支付73万元,综合支付比例达到了80%。为方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报销,保证相关费用及时拔付到位,我局认真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一站式报销实施办法,实现医疗保障报销“一门受理、一网通办”的目标。同时,继续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送医送药政策。至2019年8月底,共为137人287人次送医送药,财政专项扶贫兜底基金支付3.3万元。

健康扶贫工作报告篇(9)

通过定期健康体检,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保健意识,预防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的发生。

二、体检对象

县扶贫办登记在册的7-64周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按患慢病情况分为两组,执行分组健康体检标准:

(一)一般人群:县扶贫办登记在册的7-64周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中的非慢病患者;

(二)慢病人群:县扶贫办登记在册的7-64周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中的慢病患者。

三、体检项目和费用

(一)一般人群体检项目

1、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

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

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2、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

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总胆红素、总蛋白、白蛋白和球蛋白)、

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

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

和腹部B超(肝胆胰脾肾)。

3、健康指导。告知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4、30岁以下人群可以不检查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

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项目。

(二)慢病人群体检项目

1、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

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

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2、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

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总胆红素、总蛋白、白蛋白和球蛋白)、

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

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

和腹部B超(肝胆胰脾肾),头颅CT、胸片。

3、健康指导。告知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照慢病人群300元/人,一般人群100元/人的标准执行。

四、体检地点

(一)城区三个街道低收入人口的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由卫计中心统一组织医院安排体检;

(二)各乡镇低收入人口的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由卫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原则上在所在地乡镇医院进行体检。

五、体检时间

(一)宣传发动:2021年6月31日-7月31日

(二)组织体检:2021年8月1日-2020年10月31日

六、体检流程

(一)县卫健局健康扶贫办公室将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名单,发放至各乡镇(街道)卫计中心和乡镇医院。

(二)各乡镇(街道)卫计中心根据名单,通知体检对象在指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健康体检;

(三)体检前,对未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体检对象要现场建档。

(四)体检结束后,各医院将低收入人口体检反馈报告交卫计中心,由卫计中心统一反馈至低收入农户;

(五)各医院将体检结果归集至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由健康团队根据体检结果对体检对象进行健康指导。

七、部门职责

(一)县卫健局健康扶贫办公室(医政医管科)负责健康体检工作的统筹组织和督导检查工作;

健康扶贫工作报告篇(10)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就是要动员社会力量,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创造各种条件,在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下工夫,确保卫生保健各项目标的早日实现。主要内容有:

(一)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画册、保健处方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健康知识和健康扶贫工程的内容;并开展演出、巡诊、广告等各种公益宣传活动。提高民众自我保健意识,让全社会都关注“健康”与“扶贫”、参与和支持“健康扶贫工程”。

(二)扶持“健康扶贫工程定点医院”和“健康扶贫工程定点医院基层协作单位”的工作。县妇幼保健院(含县肛肠医院)已被中国健康扶贫工程组委会命名为“中国健康扶贫工程定点医院”称号,并经中国健康扶贫工程定点医院管理局批准,由县卫生局确定与定点医院协作的基层卫生院(所)为“中国健康扶贫工程定点医院协作单位”。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和中国健康扶贫工程组委会将对定点医院和定点医院协作单位,从建设、管理、培训、服务等方面给予帮助;县政府在政策上、组织上给予支持,并根据财力情况给予扶持。

(三)进行居民健康状况和经济状况调查,在定点医院建立“居民健康与相关情况动态观察信息库”。同时,在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和中国健康扶贫工程组委会的支持下,开展妇科疾病普查、儿童营养不良普查等专项调查。通过调查,掌握居民健康状况与经济状况等基本卫生保健信息;并通过就诊记录等途径,掌握其动态变化情况,为开展好健康扶贫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定点医院的十项扶贫优惠措施。

一是组织健康扶贫医疗队,携带药械实施扶贫义诊,直接对贫困和缺医少药的村屯,免费为贫困患者送医送药。

二是在各乡镇政府和村、街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协同各定点医院基层协作单位,组成健康扶贫小分队,携带仪器设备,免费进行居民健康状况和经济状况调查;免费检查妇女妇科疾病、儿童营养不良和其它被定点医院列为重点防治的疾病。

三是发放《健康扶贫优惠卡》实施减免收费。《健康扶贫优惠卡》分白、黄、绿三种颜色。对五保户、孤寡老人、孤儿、残疾人、特困人员和在定点医院门诊10次以上或住院超过15天者,凭有效证件由定点医院发给黄卡;对因公致残、见义勇为致残,或为健康扶贫工程做出重大贡献,或为健康扶贫工程捐款、捐物价值超过1万元,或在定点医院门诊20次以上或住院超过30天者,凭有效证件和手续由定点医院发给绿卡;除持有黄、绿卡以外的其他被健康状况调查入册人员和凡属到定点医院就诊的人员,一律发给白卡。《健康扶贫优惠卡》一律免费发放。定点医院对持有白卡者,一律享得定点医院服务收费价格,即按国家收费标准下降10%(除外药品、卫生材料);持有黄卡者,一律打8折,即按国家收费标准下降20%(除外药品、卫生材料);持有绿卡者,一律打7折,即按国家收费标准下降30%(除外药品、卫生材料)。

四是降低药品零售价。中西药品、卫生材料比国家规定零售价降低5%,或比非健康扶贫定点医院零售价降低5%。

五是救护车免费接送孕产妇。昼夜服务,随叫随到,有妇产科医生携带药械随车接诊。

六是住院产妇免费供给三日红塘、小米粥、鸡蛋营养餐。

七是设有健康扶贫急诊电话,免费昼夜服务。

八是对农村参加合作医疗住院分娩的孕产妇每人资助10元合作医疗费。

九是对集体体检人员,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按健康扶贫绿卡收费;21人以上的,按规定收费标准的60%收费。

十是对持有健康扶贫黄卡、绿卡,患有严重疾病,在定点医院医治或经定点医院转诊到上级医院医治,医药费超过5000元的,定点医院核实手续向县健康扶贫工程领导小组申报救助,批准后,给予医药费总额10%至20%的资助。

(五)健康扶贫募捐与救助。健康扶贫募捐工作由县健康扶贫工程领导小组委托定点医院组织实施。可面向社会组织募捐,并设立专户专账。在定点医院门庭设立《功德牌》,对捐款超过1000元的人员予以张榜公布,并记入史册。所募捐的资金专款专用,须经县健康扶贫工程领导小组组长审批使用。其健康扶贫募捐资金的10%上缴国家健康扶贫基金会。

(六)建立健康扶贫网络组织和转诊绿色通道。各村(场)卫生所、乡镇卫生院为健康扶贫定点医院基层协作单位,接受定点医院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协助定点医院开展各项健康扶贫工作。同时,卫生所对卫生院、卫生院对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对上级医院或同级专科医院,建立转诊绿色通道。逐步规范定点医院和各协作单位的职责和制度,建立好与上级医院的协作关系,保证健康扶贫转诊绿色通道的畅通无阻。

二、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期间

本期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期间按中国健康扶贫工程组委会批准的期间为.

三、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组织领导

成立通河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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